
书虫系列读后感1
今年暑假,爸爸为我在书店选购了一本书,书名叫《做个快乐的小书虫》,一看到这个书名我就乐了,没想到还有这样名字的一本书,真是有趣!我倒要看看这本书写了什么。拿到书后我就迫不及待地开始翻阅起来。
这时候爸爸对我说:“你可要认真读哦,这本书对你帮助你阅读很有用。”听了爸爸的话,我不以为然,因为我本来就是一条“小书虫”啊,难道看书还不会么?并且我阅读速度在班级无人能及的,爸爸太小看我了吧。”看到我满不在乎的样子,爸爸严肃的说:“这本书会告诉你该怎么阅读一本书,一个人能识字看书并不代表会阅读,书读的速度快也不一定能把一本书读好,有可能是囫囵吞枣,什么也没有学到。”
听了爸爸的话,我拿起了这本《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认认真真看了起来,看完后我终于明白了:阅读除了要有“乐读”的态度,还要掌握阅读的技巧。一本书我们在阅读时不能光光只是看书中的故事,也不能看完以后一丢了之,而是要在看书的过程中,做一些读书笔记和摘抄一些书中优美的词句、段落,有时候还要动手写写自己的所思所想。只有养成这些良好的阅读习惯,才能把书中知识变成自己可用的知识,为自己的成长助力。
现在,我知道了爸爸为什么会为我买《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这本书了,读完这本书我感觉它就像一盏慧灯点亮了人们阅读的路,教会我们怎样从阅读中收获有用的知识去编织着成长的梦想,真是一本好书!
在看完《做个快乐的小书虫》的那天夜里,我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快乐的会阅读的小书虫,遨游在书海里,阅读着思考着摘抄着。随书游遍了地球上的每一个角落。
书虫系列读后感2
前些天,妈妈带我去书店买书。一本本课外书让我爱不释手,我挑了几本回来,其中有本叫《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让我读后印象非常深刻。
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爱读书的宝蓝和允熙原本是非常好的朋友,可是到五年级后她们没有分到一个班,不久允熙班上又转来了个插班生叫林媛静,她却喜欢打扮不喜欢看书,渐渐地允熙和林媛静走的很近,冷落了宝蓝,林媛静自己不喜欢读书还教坏了允熙。宝蓝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了“挽救”好朋友,宝蓝拉着允熙和媛静成立了读书三人小组,并且一起参加读书王大赛。因为媛静从来就不喜欢读书,宝蓝就千方百计想办法让林媛静爱上读书,宝蓝为林媛静挑选的第一本书是《少女喜欢的服饰搭配方法》让林媛静从此爱上了读书。调皮大王金民俊也因为林媛静的激怒而立志读书,向媛静发出挑战竞争“读书王”。“三剑客”在老师和家人的帮助下开始读书。然而,本以为“读书王”非她们莫属,没想到因为媛静的紧张,最后“读书王”还是被民俊拿走了。
这本书我读了好几遍,也思考了好多。宝蓝不抛弃,不放弃终于把好朋友允熙挽救了回来,同时也把林媛静这个不爱读书的坏学生成功拉入到一个爱学习爱读书的好学生行列。当然这也与媛静自己的努力和坚持是分不开的。从林媛静的转变过程中我也深深体会到做什么事只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我们就一定能把事情做好,做成功。
一开始我总是在问自己:我们为什么要多读书、读好书呢?读的书多了,慢慢就明白了许多道理,读书可以陶冶自己的情操,让我们变得更加有修养。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够让我们在极短的时间内,掌握大量的知识。通过读书我们还了解到世界上还有很多像我们这样的儿童现在还生活在战火之中,吃不饱穿不暖。我们感谢我们的党和政府,让我们今天的生活非常幸福。也感谢书让我认识了世界、了解了世界!
书虫系列读后感3
笛卡尔说过:“读一本好书”,犹如同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交谈。在暑假中,我经常抱着一本心爱的书,独自徜徉在书的海洋里,那里面充满墨香文气。看,今天我又读起了巜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这本书,它让我懂得好习惯,贵在坚持。
故事讲的是:爱读书的南宝蓝和允熙原本是形影不离的好闺蜜,谁知却被“横空出世”的缓静给“插足”了。喜欢打扮的媛静偏偏最不喜欢看书,还把允熙给教坏了。为了“挽救”两个好朋友,宝蓝拉着允熙和媛静成立了读书“三剑客”小组,并且一起参加读书王大赛。“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时,淘气鬼金民俊故意向媛静发出挑战——要公平竞争“读书王”,“三剑客”在老师和家人的帮助下开始读书。然而,本以为“读书王”得他们莫属,没想到因为媛静的紧张和忐忑不安,最后“读书王”还是被民俊拿走了。但缓静也真正的懂得了阅读的重要。
战国时期吕蒙开始也是个大老粗,但自从有了阅读习惯后。吕蒙就成了一个文学家,他每天手不释卷。毛主席每天日理万机,还抽时间读书。一想到这,我不禁脸红,我以前每次都是在妈妈的“威逼”之下才看书。总是将看书视为一件“苦差事”。自从读了这本书后,妈妈说我变了一个人似的。有空就一头扎到书海里,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天真无邪的小红帽,神秘魔幻的绿野仙踪……都让我沉迷,让我陶醉。现在呢,我喜欢古典名著。会为唐僧师徒的安危提心吊胆;会为林黛玉的凄美爱情珊珊落泪;会为梁山英雄拍手叫好;会看诸葛亮实战空城计……我一边又一遍品读,一遍又一遍思考,体会其中的阴险诡计,体会其中的善良纯真。
我觉得现在的我就是一只地地道道的“小书虫”。炎热的夏天,酷热难耐,我独自坐在热得像蒸笼的书房,津津有味地读着书,电扇开到了最高档,吹得全是热风,可我似乎丝毫也没感觉到热——我完全沉浸在书中。“啪!”一只手打在我的胳膊上。“你都快被蚊子吃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妈妈进来了,替我拍死了正在喝血的蚊子。奇怪,平时最怕蚊子的我竟然不知道自己的胳膊上正停着一只蚊子!妈妈心疼地说:“你看你胳膊、腿上全是蚊子叮得疙瘩!”我回过神来,摸摸脑袋不好意思的说:"“我咬书,蚊子咬我,我们是一对儿虫呀!”妈妈听了,笑着说:“好了好了,快去涂点药去吧!”我只好极不情愿地走出书房。自从爱上阅读,我的习作常被老师作为范文,作文也多次参加比赛获奖。我现在一天不读书就会闷得慌。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冰心也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同学们,让我们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让我们在读书中快乐,在快乐中读书!
书虫系列读后感4
同学们,你们一定也很喜欢读书吧,人们都这么说:“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们就打开《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这本书,我相信你看完这本书,一定会更喜欢读书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热爱读书的宝蓝和允熙原本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她们一起读书,一起玩耍。可是因为新转来的林媛静的出现,允熙和林媛静很快成了好朋友,冷落了宝蓝。媛静爱打扮却偏偏最不喜欢看书,甚至还把允熙给教坏了。为了帮助这两个好朋友,宝蓝拉着允熙和媛静成立了读书“三剑客”小组,并且一起参加了“读书王”大赛。这时,淘气鬼金民俊故意向她们发出了挑战——要公平竞争“读书王”的称号,读书“三剑客”在老师和家人的帮助下开始认真读书。本以为“读书王”的称号非她们莫属,但结果却出人意料,“读书王”的称号被金民俊拿走了。虽然媛静没能获得“读书王”的称号,但她真正懂得了读书的重要性,也是因为读书,让他们变得更加亲近了,他们一起向着更加美好的明天努力。
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久久地沉浸在书本的故事中,原来书籍竟有这么大的.力量,将原本最不爱看书的媛静变成了一个快乐的“书虫”。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可以学到知识,知识可以改变命运。纵观古今中外,有许许多多的人因书籍改变并成就了自己,那是因为他们读了“数不清”的书,学到了许多知识。他们沉浸在读书的快乐里,享受着读书的乐趣。北宋著名文学家苏洵小时候不爱读书,直到二十七岁才幡然醒悟,发愤图强。自己认真读书的同时,也影响着他的儿子们,后来三人一同进京赶考,相继金榜题名。父子三人被后人称为“三苏”,一同列入“唐宋八大家”,名垂千史。
同学们热爱读书吧!书能给我们带来快乐!让我们一起畅游书海,做一个快乐的小书童吧!
书虫系列读后感5
暑假,老师让我们读一本好书,我读了《做个快乐的小书虫》,我被主人公宝蓝和林熙那种乐于助人、坚持爱读书的精神深深感动了。
这篇文章主要说了喜欢读书的一对好朋友,谁知被“横空出世”的媛静给“插足”了。爱美的媛静不爱看书,为了挽救两个好朋友,宝蓝拉着他们参加“读书王”比赛,他和林熙,媛静组成“读书三剑客”来对付民俊,在老师的帮助下,结果却出乎意料。民俊赢了,媛静也真正懂得了阅读的重要。
这篇文章使我深深体会到了:好习惯贵在坚持,阅读是人类进步阶梯。如果我们能将兴趣内化为精神力量,日积月累就会养成真正良好的习惯,如战国时期吕蒙,开始也是大老粗,但自从有了阅读习惯后,吕蒙就成了一个文学家,他每天手不释卷。由此看出好习惯的重要性,毛主席每天日理万机,还抽出时间读书,我也要养成阅读的好习惯,每天抽出时间阅读。
养习之功贵在坚持,要是自己产生对阅读的真心热爱才是最重要的。
书虫系列读后感6
每一个人都有各自喜欢的书籍。其中我比较喜欢看《鲁滨孙漂流记》。因为这本书中的主人公——鲁滨孙,是一个勇敢、有主见的人。而我就比较喜欢这类的人。
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把鲁滨孙的一个个故事,一个个情节写得栩栩如生。其中我最喜欢看的部分就是第一章了。因为这一段情节描述了鲁滨孙在遇难后的生活,与自己辛勤努力的结果,而且在这儿的从中体现出了他的机智与勇敢。
鲁滨孙居然能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这个巨大的数字,是我们每一个人所不能承受的,而且他在那个鬼地方无依无靠,只能用自己的双手与智慧来战胜困难,但是我觉得他也是十分幸运的,因为在这么多人中,只有他幸存下来,他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敢战胜了困难。在1868年终于回到了祖国,离别了28年的祖国。
他的精神十分值得人佩服。这使我明白了,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是不可能战胜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勇敢的面对。
书能让我们从中懂得许多的道理与知识。
出身于商人之家的鲁滨孙,不想平庸地生活,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与挑战的海外生活,于是毅然舍弃安逸舒适的生活,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遨游世界的梦想,但每次都历尽艰险。有一次,风暴将船只打翻,鲁滨孙一个人被海浪抛到一座荒无人烟的海岛上,在那里度过了28年孤独的时光。
带着自己的梦想去畅游鲁滨孙的世界,体会他勇于冒险和百折不挠的精神。了解了他的性格:他敢于冒险;勇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即使流落荒岛,也绝不气馁;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鲁滨孙”已经成为冒险家的代名词和千千万万读者心中的英雄。鲁滨孙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存条件的小岛上,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打猎,种谷子,驯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用围巾筛面,做面包~~~在这荒无人烟的海岛上,鲁滨孙运用自己的智慧,创造性地解决了衣食住行等多方面的问题。做陶器,做面包等细节描写都充分表现了他积极面对困难的豁达态度和他非凡的创造力。
从古到今,出现了一批又一批勇敢的探险家,他们上天入地,走南闯北,打开了自然界一扇扇紧闭的门窗,让我们知道了世界上的许多秘密
书虫系列读后感7
曹文轩曾经说过: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灿烂千阳,照耀我们成长。而英国作家弗朗西丝?霍奇森?博内特写的《小公主》就是一轮太阳,照耀我们成长。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世界名著《小公主》,它是著名作家弗朗西丝的作品。
从前,家境富有的萨拉来到寄宿学校时,像一个光彩夺目的小公主。然而,父亲的离去改变了这一切,在冷酷自私的校长的安排下,她成了小女佣,小教师,甚至屡屡流浪街头。可无论如何,他的举止依然像一个小公主。萨拉注定要成为公主,因为她比其他的女孩儿经历更多,也有跟多勇气去面对生活的挫折。
这虽然是被我们所盼望的,皆大欢喜的结局,故事写得却不落俗套,人物和情节都极具代表性,字里行间更是充满着神奇的吸引力——有那么多可爱的对白,巧妙的安排——看着十分动人。在那简单的言语之中,有让人折服的道理。从我们的角度看到的世界,尽管充满困惑和不解,却真切地反映出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每一个小女孩的梦想,正是集于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公主,那么光彩夺目。那么请像萨拉一样,对自己许下心愿:失望的时候,要像个公主一样镇定并且保持希望永不灭;生气的时候,要像个公主一样温和有礼懂得控制自己;快乐的时候,要像个公主一样明白感恩学会与人分享。
小公主萨拉曾经引导了一代又一代的女孩子追求真正的公主梦,让她们学会幻想,学会表达,学会谦和,学会有原则,有信仰,有希望。
书虫系列读后感8
灯下,我看完了《长大最好做一条书虫》这篇文章,感想颇多。
这篇文章是一位作家父亲给两个月大的小女儿写的信,信中写了他们家里人多么爱读书,多么爱写作,他希望女儿长大后成为一个爱读书的人,成为一条书虫。文中有一句话我很喜欢:“我们家有的是桑叶,不愁把你养成一条白白胖胖的虫儿。”这句话把书比做桑叶,把小女儿比做虫儿,这个比喻很生动,很形象。我觉得把虫儿改成蚕会更好,更贴切,因为蚕是专吃桑叶的。我写作文时也要多用生动的比喻句,这样文章会更好,更优美。
文章中的一家人都很爱读书,电费也一个月比一个月高,他们看书已经达到了痴迷的程度,一天不看书就不舒服。我也很爱读书。有一天晚上,我正在读书,看到最后一个章节,正是高潮时,妈妈走了进来:“快要十点钟了,快睡觉吧。”“哦,好吧。”我只好合上书,乖乖地上床睡觉。可是我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一直在想书里的故事。我忍不住了,把门打开一条缝,发现屋子里所有的灯都关了,房门也关上了,万事俱备,开始行动!
我拿来了手电,翻开书,打开手电,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一页,二页,我已经跑进了书中和主人公一起冒险。正当我合上书心满意足地准备睡时,妈妈推门进来了:“你这个小书虫,真拿你没办法。”
我真希望变成一条书虫,钻进书架,一本一本啃,想啃哪本啃哪本,想啃多久啃多久,还不会被人发现,那该多好呀!
书,是我们的伙伴,不论什么地方,只要它在你身边,你就能增长知识,开阔视野,变得充满智慧,只要书在身边你便不会孤独,充满快乐和勇气。
书虫系列读后感9
《小书虫》这篇文章主要是写作者对书的痴迷与喜爱。
在读这篇文章时,我知道了小书虫是什么意思,原来“书虫”二字是来比喻那些看看书的人,说他们就像虫子一样,恨不得把书吃掉,而童年时代的梁小天,就是这样是“小书虫”。
而从中我知道了作者最喜欢博览的群书是《封神榜》《说唐》《水浒传》还有《三国》······
在这篇文章中我发现了很多的词可以运用在我们写作使用上,比如说:“匆匆忙忙,跌了”等等可是运用上,在作者读书读得忘了回家时,体现了作者一丝不苟的阅读那本书。
作者还会阅读书时,把精彩,有趣的段熟记下来,他的父母怕他眼睛看坏了,所以限制他,不准他看书,所以他偷偷的看。
这篇文章和五年级上册的,第一单元有很多一样的地方。
就比如说:《窃读记》这篇课文主要说的就是作者对书的渴望之情,而《小苗与大树的对话》也是和《小书虫》有许多很像的,比如在《小苗与大树对话》里面说的也是作者季羡林老爷爷小时候,他叔父也不让看书,这是不是和《小书虫》有这同样的地方呢?
我对《小书虫》和本单元学习,有着很深的感触,我觉的这几篇文章,都有对书的喜爱之情。
我希望自己也能像作者一样,爱看课外书,能在书籍里翱翔,找到自己的一片天空。
书虫系列读后感10
读了《长大最好做一条书虫》这本书后,我越来越能体会到读书的重要性。读书不仅使我开阔了视野,得到了丰富的知识,还增长了我的才干,让我明白了事理,慢慢学会做人。
这本书讲的是妈妈告诉她的小女儿她非常爱看书,父亲也是一样的,父亲梦寐以求的事就是当个作家,而妈妈每次读给女儿她自己的童话时觉得很自豪,还讲了,在深夜,每次厂里的灯都是我们家最晚关,家里的电费居高不下,并且妈妈还讲了她自己的看法。我觉得,她们一家三口皆是三条一心一意的书虫,母亲每天不辞疲倦的看书、写童话;父亲一直想成为作家,他读书、写书,而那时虽是个年幼的小女儿,却也懂得欣赏、倾听,这种品质多么的可贵。有了书籍,我们才能获得知识,不落后于别人。这本书里弥漫着书香,小女孩安琪儿才两个月大,她的爸爸妈妈就希望把她培养成一个既爱读书又爱写作的书虫,一家三口里妈妈爱好读书,爸爸爱好写作,而小女儿安琪儿既爱读书,又爱写作,安琪儿的身上包含了爸爸和妈妈的优点,这是多么完美啊!书里包含着浓浓的爱,父爱与母爱,包围着安琪儿,我相信安琪儿长大后一定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书虫。
读书给了我知识,读书给了我乐趣,读书给了我力量,我在读书中成长!同学们,让我们爱上学习,与书交朋友,做一条可爱的书虫吧!其实在书的世界里,你可以插上想象的翅膀,让你的思绪在浩渺的天空中飞翔,让你的感情在宽广的海洋里荡漾,让你的理想在辽阔的大地上起飞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
我读《福尔摩斯》已经很长时间,书中各种离奇的案件总让人匪夷所思。其中有一个故事最能述说出人心之黑暗,我忍不住想将他叙述出来,这个案件的名字叫做《魔鬼之足》。
《魔鬼之足》讲述了一个畸形的人从深爱他的妹妹——斯特戴尔那里偷走了致命的毒药,为了争夺家产,他用毒药毒死了他的妹妹,逼疯了两个哥哥。斯特戴尔知晓后,也同样用那种毒药毒死了他。福尔摩斯经过重重推理和丰富的科学知识侦破了这个案子。在此期间,福尔摩斯险些被自己毒死。
在这起案件中,人性的阴暗彰显无疑,但同时福尔摩斯的精密推理能力和丰富的科学知识,比如能辨认140余种烟灰、能通过指甲印推断指甲长度等等,以及细致入微的观察力也同样帮了大忙。
比起福尔摩斯的认真细心,我考试上的表现就让人笑掉大牙了,一道题目空在那里,我熟视无睹跳了过去,导致第一的桂冠就此失去,唉!
福尔摩斯的成功在于他聪明的大脑,在于他日积月累的知识,在于他每次以身试验的精神!有句古话说得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福尔摩斯的刻苦,造就了他的人生。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可以从现在开始,认真对待每件事情,如长鲸吸水一般从知识的海洋里吸取养分,让我们一起创造自己的人生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
我最近被《福尔摩斯》迷住了。我妈妈给我买了一整套。我每天都读它。里面的侦探故事深深吸引了我。读完《福尔摩斯》,我意识到福尔摩斯的机智和聪明。例如,在《《夺命的结晶》》一书中,福尔摩斯一次解决了三起案件。“他”用一根长长的法国棍子发现了这个案子的特点,救出了伦敦警察厅的侦探,工人们被从他们的工资中扣除。福尔摩斯依靠一堆零碎的人物来为工人讨回公道。还有一起看似普通的食物中毒事件,结果却是一起致命的中毒事件。在它的背后隐藏着一种未知的悲伤,但是福尔摩斯轻而易举地打破了三个不寻常的案例。
此外,《福尔摩斯》也让我学会了许多成语。例如,有许多有趣的成语,如:强有力的,愤怒的,偷偷摸摸的生活,和承担责任。这套书有很多科学知识和实验,这使我的大脑更加灵活。例如,把玉米变成爆米花和做“去壳鸡蛋”都是非常有趣的实验。我还根据书中介绍的方法做了一个“去壳鸡蛋”。这本书里还有很多小玩意。我按照书中的方法剪下了一把120厘米长的“变魔术尺”。太有趣了!
我爱《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
我最近迷上了《福尔摩斯》,妈妈给我买了一整套,我每天都看,里面的侦探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读了《福尔摩斯》以后,我从中体会到福尔摩斯的机智与聪明。比如在《夺命的结晶》这册中,福尔摩斯居然一次性解决了三个案子。“他”以一根法式长棍面发现了这个案子的特点,救出了苏格兰场的警探,工人被扣工钱,福尔摩斯靠一堆零碎的数字为工人讨回公道。还有一宗看似普通的食物中毒事件,竟成了致命的投毒案,背后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心酸,可福尔摩斯轻而易举地破了三宗奇案。
此外,《福尔摩斯》还让我学到了许多成语。比如:孔武有力、大动肝火、苟且偷生、咎由自取等许许多多有趣的成语。这套书还有很多科学知识和实验,让我的脑子变得更灵活。比如,玉米变爆米花、制作“无壳蛋”,等等,都是很有趣的小实验,我还按照书里介绍的方法制作了一个“无壳蛋”呢!书里还有很多小玩意,我按照书里的方法,剪出一个长达120厘米的“百变魔尺”,太好玩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4
从我认识字开始,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看书。我喜欢在书海中遨游,在字、词、句中汲取知识。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就是《福尔摩斯》了。
第一次见到《福尔摩斯》是在超市的图书货架上,作为福尔摩斯的崇拜者,我迫切地想要知道在他身上都发生了怎样的惊险故事。回到家,刚落下脚,我就拿起书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三百多页故事,在向我诉说着十几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每一个都是如此的悬疑又令人迷惑。我努力的在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判断和逻辑推理的过程中寻找线索,努力的去发现福尔摩斯破案的依据。有时找不到,就只好望洋兴叹。自然,在望洋兴叹的同时也让我不得不由衷地佩服这本书的作者——阿?柯南道尔的神来之笔,把书中的人物和情节描写得如此生动、真实,让我每次读这本书,就仿佛身临其境一般。紧张刺激的故事情节仿佛就在眼前,让我的每一次阅读都提心吊胆。
每次拿起这本书,我就会忘记时间,完全的融入到书中的世界。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无时无刻不吸引着我,催我快快去发现那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案件下掩藏的事实和真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一次又一次追寻真相的经历。在我努力的同时,这些线索也时刻提醒着我,给我带来一次又一次成长的惊喜。这也是这本书给我带来的影响,让我发现生活中也有这样细小的线索,能不能发现,在于你的仔细。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对华生说的一句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线索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咱们的责任就是要去发现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它让我明白了,要善于去发现生活中细小的线索,也许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足以给你的生活带来改变;一件举手之劳,也可以给你一个崭新的世界,因为不管你做什么,时间都一样会过去,而一件小事就像案子中的一条线索,只要你愿意去发现并做好它,这些小事就足以改变你的一生。所以,我要我的分秒都过得有意义。
这本书最吸引我、最令我激动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善于仔细、认真、并且很富有耐心地去观察身边的一切事物,分毫也不放过。这也是我最佩服福尔摩斯的一点。而且他用于和歹徒搏斗,机警、果断的性格和勇于探索的精神也正是我需要学习的。
《福尔摩斯》这本书给我提供了莫大的帮助,让我学到了许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我享受着推理的过程,享受发现真相时的喜悦。同时也学习者,学习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性格,学习福尔摩斯临危不惧、勇于探索的精神,学习福尔摩斯谦虚的品格。而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我要学习的还太多太多……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5
在这漫长的十天假期里,我不仅认真完成老师、学校布置的作业,多余的时间里,我还跟爸爸妈妈一起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福尔摩斯》。知识渊博的人应该都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侦探。
这本书通过诸多疑案、要案的侦破,充分展示了福尔摩斯惊人的智慧和高超的侦察艺术,他为人们伸张正义,惩罚了犯罪,拯救了人类的文明,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为世人留下了不朽的探案故事经典。
在这本书里,我最感兴趣的故事有4个。第一个是《空屋》,写了一个想暗杀福尔摩斯的人,却成了被他追捕的对象。福尔摩斯以蜡像做诱饵,引蛇出洞,是他侦察技巧的生动写照。第二个是《跳舞小人》通过识破神秘符号和追捕凶犯的过程,说明福尔摩斯机敏过人。第三个是《黑彼得》一文中,福尔摩斯以“用鱼叉杀人,得有力气,投掷准确”的判断,锁定了凶手,并加以严惩。最后一个是《金边夹鼻眼镜》中,他从眼镜的大小来推测女凶犯的服饰、脸型、体型特征。
其他故事里,也同样具有结构奇妙多变,人物个性鲜活,推理细腻的特点,对你们具有强大的吸引力、震撼力和艺术感染力。
看这本书,主要是想让大家开动自己的小脑筋,变得越来越聪明!希望你们能仔细认真地看这本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6
说实在话,我真的很喜欢看《名侦探柯南》,那里面的江户川柯南,也就是工藤新一,他就是个福尔摩斯迷,但是,在那之前,我也早就就认识了福尔摩斯,并且,也为他那高超的技术而深为着迷。
前几天,我从汇文读书馆那里借到了英国的阿·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好像已经是我第三遍看这本书了,但每次总都有些新的收获。在中篇里,我最感兴趣的就算是《归来记》的第一篇,也就是《空屋》。它非常的使我惊讶!没想到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的时候,竟没有从那么深的峡谷里掉下去,而是躺在岩架上,竟然躲过了两次的大石头的袭击,真的是很了不起。我也很佩服福尔摩斯的模仿技术,他竟然化妆成一个买书的老头,非常的像,当他回到贝克街他和华生医生的住所时,又让华生医生吓了一大跳,这是他唯一的一次昏过去了。接下来,他们就进行了一次很好的探险,福尔摩斯用一个蜡像,给他披上自己的睡衣,当一次他自己,而这样,就把了一个伦敦最好的猎手套上了勾,而且,用的还是他自己的办法,真的是太奇妙了!
福尔摩斯这个人,具有非常丰富的科学知识,又有严密的逻辑推理,在加上细致的调查研究,总是能使人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惊喜,就好像是奇景一般,比如说在《海军协定》一案中,竟然使那个蓝色的纸卷突然出现在了密封好了的罐头盒上,由此可见,福尔摩斯,真的很有才华,尽管他只是一个虚幻的人物。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7
放寒假啦!妈妈又给我准备了很多精神食粮---书。有《淘气包埃米尔》、《儿童文学金奖选集》……这么多书里面,有一套我很喜欢的书《福尔摩斯探案集》,今天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福尔摩斯是英国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位神侦探,他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在这套书里,有几十个经典的侦探故事,其中《四签名》中,讲述了英国贵妇人梅丽·摩斯坦在父失踪后,每年都会收到一个匿名包裹,原来其中牵涉到一个密谋。福尔摩斯决意要找出这个密谋的真相。直到最后,福尔摩斯凭着一张签名残片,就破了整个案子,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真令人佩服啊!在破案过程中,福尔摩斯虽然遇到了很多困难,但是他没有放弃,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抓到了狡猾的犯人。
看完这套书后,一位叼着烟斗,带着礼帽,穿着长风衣的神探形象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他是那么勇敢,又是那么仔细,他富有想象力推理更是让我崇拜不已!
我对照了一下自己的平时的学习态度,数学上,我总把单位写错,数字写错,算错。在语文上,我做阅读题时会思考不仔细,有时还会写错别字。我觉得应该学习福尔摩斯,在学习上更加细心,仔细些,对不会做的题目,应该开阔思路,换种思考方式,或许就能柳暗花明又一村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8
五一节前几天,我看完了《福尔摩斯》中的一篇——雷神桥之谜。故事讲的是一个人在桥上被杀,没有留下任何凶器,福尔摩斯在破案时注意到了石头上的缺口,做了个实验,猜出凶手。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觉得我们要学会从一件事想到另一件事。如果福尔摩斯不这样,发现了缺口也没用。
又一次,我和马拉等人发现了一只千足虫,准备抓走它,但是一不小心把它的一条腿弄折了。它拖着一条摇摇欲坠的腿挣扎,可是没有逃脱。直到我们去找用来装它的盒子时,它跑了。
我们很失望,尽管知道它不会跑远,但却怎么也找不到它。虽然如此,我们还是不肯放弃,于是在墙边毫无头绪地找。突然,我看到了一条留在墙上的断腿。它又细又长,没有带毛,明显的是节肢动物的腿。而且很有可能正是千足虫留下的。我小心翼翼地观察着那条腿,脑海中浮现出了长着千万条腿的千足虫,想到千足虫腿部复杂的结构。后腿在后退时会被前腿卡到,所以千足虫是不会倒走的。腿断处指的地方一定就是它去的方向!
我把这个发现告诉大家,他们恍然大悟,用手指一边往腿尖的地方划着,一边仔细找,不放过每个角落。就这样,没过多久,我们果然找到了千足虫。
我觉得思考很重要,我们要把一件事和另外一件事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成就。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9
头戴魔术帽,一身黑服,手拿烟斗。鹰钩鼻,一双闪着锐利目光的眼睛!用家喻户晓来形容他也不过。没错,他就是大名鼎鼎的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那一天,我那到了我想了很久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看着那封面,不经被吸引过去。“福尔摩斯正伫立在一张桌子旁,分析着案情。后面是他的搭档华生医生,对面女子一脸的惊恐,旁边站着一个无比惊讶的男子”由于被吸引,便静下来,品读这本书了!
看完后,不经对里面的事情大为赞赏,更加敬佩福尔摩斯,更是被他的能力深深的折服!
《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的能力展现无疑。他根据地上的泥土就辨认出这人去过那里。还有他在书中的大情大意,疾恶如仇的形象。他那睿智的打脑,为他增加了好多的书迷!看完这本书,脑海中不经回想起他的那句话“在不知道事情的原因前,不要轻易下结论。否则那样会影响你的判断!”
看完这本书,从中得到了不少启示。人要充分认识自己。福尔摩斯能列出自己的优点与缺点。但有些人却不可以,包括我在内。所以,一个人应该知道自己的位置,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自己“姓”什么,不要忘记自己的目标!
请大家记住福尔摩斯先生,他会鞭策你进步,给你力量!还有创造他的人“阿瑟·柯南道儿”!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0
每个人都不会忘记儿童时代的同桌,那是我们最早的友谊。我最近读的一本书,就是讲述关于同桌、同学们之间在相处时发生的事情。
在这本书里有许多很有趣的人物。有一下就能想到点子,但都是歪点子的&qut;爽歪歪“——李晓果;有身材高大,每天都无忧无虑的“高乐高”——候洋;有善于思考,机智勇敢的“福尔摩斯”——巴奇;有美丽漂亮,学习优秀的“上好佳”——纪阳;还有爱说爱笑,大大咧咧的“小公主”——金多;还有大脑袋,细脖子,整天没心没肺的“娃哈哈”——周大齐。他们聚在一起,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的难题。他们玩这种侦探游戏中,让一个快要破裂的家庭获得重生;通过卖花,给贫困的小伙伴送去温暖;他们在集体的力量中让可恶的小混混尝上做恶的后果,也让他们从恶作剧中醒悟。
合上书,我仿佛觉得他们就是我身边的人,我也有这样的同桌,我的同学。你看“爽歪歪”不就是我们班的余汪涛吗?“上好佳”不就是我们班的学霸杨龙吟吗?薛理想就是“高乐高”,“小公主”就是我的好朋友付昕昱,“娃哈哈”不就是杨修宇吗?那”福尔摩斯“肯定是我了,哈哈......是不是有点自夸自卖的感觉呢?
我想起我和同学们之间的'相处,也和书里一样,有笑有泪,有喜有悲。但是我们之间这种最纯真的友谊,是不管遇到什么事情,也不会变的。因为这是我们最早的友谊,也是最难忘的友谊。感谢这本书,让我又重新懂得了”友谊“这个词的含义。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1
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名叫《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阿-柯南道尔写的。阿-柯南道尔塑造了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都使我们钦佩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狠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法律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我们心中的神探,成了令罪犯闻风丧胆的克星。
阿-柯南道尔塑造了大侦探福尔摩斯,塑造了福尔摩斯的优秀品质,使我们不知不觉地尊重和学习了这种品质。当年,阿-柯南道尔为了中途结束他的小说,在一次探案中让他的主人公中途殉职。可是一些狂热的崇拜者都无法接受这个结果,无法忍受作者设置的结局。无奈之下阿-柯南道尔只好让主人公又在接下来的一部小说中死而复生,平息了崇拜者的愤怒与不满。直到目前,从世界各地寄往小说中福尔摩斯先生的住地,伦敦贝克街221号的信件从未断过。为此,英国政府在1981年按小说中的地址设立了福尔摩斯先生的寓所,并雇了逸民女秘书专门处理来自全国各地的信。
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身体异常瘦削,细长的鹰钩鼻上方镶了一对蓝眼睛,显得十分机警,果断;下颚方正突出,显得出显得出他是一个十分有毅力的人。主人公的助手华生是一位医学博士,善于学习,有着对奇怪事物的兴趣。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2
有一个人,在19世纪与形形色色犯罪份子纠缠,他常常嘴里衔着烟斗,神态严肃。他到底是谁?他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作家亚瑟.柯南道尔笔下一位妇孺皆知的神探《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经典书籍让我领略了这位大侦探的智慧,同时也让我仿佛亲历了这些惊心动魄和离奇的过程。
福尔摩斯是个大侦探,当然与他较量的凶手作案手法也很高明,真是天衣天缝。比如《巴斯克维尔魔犬》这一篇吧!在巴斯克维尔家族流传这样一个传说,这个家族的族人只要在黑夜降临时,穿越沼地就会被魔犬所杀害。凶手借此传说,购买了一只巨大的狗,在它身上涂上磷,使它就像传说中的怪物——魔犬。随后,凶手引诱巴斯克维尔族人去沼地,然后用这只狗杀害他们,来谋取巨额遗产。凶手的作案手法怪异离奇,天衣无缝。我们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当然不会逊色于他。他在常人忽略的蛛丝马迹中找出有用的线索,反复研究各个涉案人物的心理,精心布局,终于让罪犯现出原形,他破案手法巧妙得不得不让人为之赞叹。有一句话是他成功的秘诀,他说:“我的脑子会使我名扬四海,从来没有人像我一样,在侦破罪案上既具天赋,又进行大量研究。”是啊,福尔摩斯非常聪明,但是他更是一位求知若渴、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的人。正因为他对各种技术的精心研究以及平日苦心的自我训练,才获得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集》真是一部精彩又刺激的好书,如果你也想领略这位大侦探的风采,就赶快去看一下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3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大家可能早已耳熟能详了,我也一样。自从知道这个名字以后,便一直渴望能看一看这本书。暑假到了,我终于如愿以偿。遨游在《福尔摩斯》的海洋中,我完全陶醉了。
“福尔摩斯”是个乐于助人、博学多才、做事警惕、分析明确的人,他也是当时最棒的护法卫士。每一件案子他都用不同的手段、计谋,尽心尽力地去破,深得人民的喜爱。在小说中他曾破过135起案件,这是多大的数字呀!
比如说这个“斑点带子案”吧。福尔摩斯采用了女人的姐姐死时屋子的特征,还有“哨子声——是蛇发出的叫声”,以及斑点带子,总结出了夜晚继父放蛇到她的房间去毒死她这个结果,让这个狡猾的继父受到了惩罚,也让所有人心服口服。就是侦探也承认福尔摩斯比他们技高一筹。而福尔摩斯,并没有因此贪图享受,始终是个非官方侦探。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拼斗中,他与当代最危险的罪犯一同葬身于无底深渊中……
呀!多么感人!读着读着,我便不禁热泪盈眶。设想一下,其实,他完全可以不烦这些事的,他完全可以多活几年的。可是,他没有。他的一生都忠于人民,忠于科学。他为人民而死,他是值得的!他的生命真是“重于泰山啊”!虽然,世上没有福尔摩斯这个人,但是,他那种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同学们,福尔摩斯之所以成为世世代代传诵的人,就是因为他一丝不苟的精神、乐于助人的胸怀和善于思考的大脑,我们一定要学习他这种高尚的品质呀!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4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我所崇拜的侦探形象,他虽然是一个虚拟人物却有着非比寻常的头脑:推断、观察力。他就是我的梦想。
第一篇文章《血字的研究》就让我刮目相看。这就让我见识了福尔摩斯的高超手段。这是在华生看来一个空室杀人案。里面处处充满着疑团让人摸不着头脑,但在福尔摩斯眼里这件案子十分的简单。他马上就找到了凶手的名字并靠他那非凡的头脑推断出了他的作案手法,终于在他的家里抓住了凶手。当我读到《最后一案》时我又痛心不已,华生在山上收到了一封信,让他下山福尔摩斯明知这是一个圈套还让华生下山了。当华生明白了之后福尔摩斯只留下一封信而自己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了这让华生接受不了,同样让我也接受不了啊。
这时故事并没有结束,这只是第一本。福尔摩斯“死而复生”了!原来福尔摩斯没死他为防范莫里亚蒂教授的手下而躲起来了。这一次他买了一个他的塑料像,摆在了房子里了一个小时转一次终于一条“鱼”上钩了他向假福尔摩斯开了枪,真正的福尔摩斯猛得扑向他,将他抓住了。有一个案件是福尔摩斯毕生难忘的那就是《马斯格雷先礼典》这居然牵扯到了查理一世的皇冠这宝藏是管家发现的不过他被自己的同犯关在了地下室,同犯将财宝扔进了河中便永久失踪了。
这位被授予爵士爵位的虚拟侦探是我想要成为的人他就是我的梦想,我的目标。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5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智慧的源泉”;“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滋养品”……书,历来被无数文人雅士所钟爱。
在这个丰富多采的暑假中,我看了《福尔摩斯》这本书。它是由英国的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了英国著名侦探家福尔摩斯先生通过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逻辑推理解决了4个神秘又搞脑的杀人事件的故事。使我不由地佩服得五体投地。
读完这本书,我常常寻思:难道福尔摩斯天生就有侦探的天赋吗?不,不是,他靠的是仔细的观察能力和他善于思考,善于实践的侦探方式。为此,我受益匪浅。当读到《血字的研究》时,我为杀人犯捷克逊而感到憎恨,觉得死者罪有应得;当读到《四个签名》时我为斯茂而感到怜悯;当读到《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时,我佩服福尔摩斯超人的智慧;当读到恐怖谷时,我被它的神秘和残酷所吸引……百感交集。
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仔细观查,善于思考的品质,更要学习他对侦探直著追求的精神。是啊!在难题面前,福尔陌斯绞尽脑汁思考;在蛛丝马迹面前,福尔陌斯仔细观察;在紧要关头,福尔摩斯会有雅兴去欣赏音乐会,从中获取信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再联系生活实际:做数学作业时,我却板着一派“将军”风度,把应用题眼睛一瞟就拿起笔做了起来,结果错得一塌糊涂;或是一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就跑去问家长,依赖父母。想起这些,我后悔不已。
《福尔摩斯》这本书给我敲响了警钟,它是我的良师益友!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6
读完书,我不禁对福尔摩斯敏锐的洞察力和科学理性的判断力有了几分羡慕。那个艾琳艾德勒也真是个天才,在逻辑思维能力上敢和福尔摩斯拼。
福尔摩斯案,断的真不赖!断定艾德勒把照片放在了客厅,于是上演一场打斗戏,自己假装受伤,艾德勒小姐别无它法,只好抬进家中。
接下来,华医生再伪造火灾,通过艾德勒想要保护照片的心理,知道了照片的藏身之处。
多么大胆的方法!我死都想不出来如何破案。细细想想,很多人在发生火灾时都想要拿上钱财,艾德勒小姐拿照片,也不无道理。
可是,福尔摩斯还是输了。他低估了艾德勒小姐。他怀疑火灾由大名鼎鼎的侦探策划,于是反侦察,知道福尔摩斯被国王雇佣,她也用了她的演技证实了自己的想法。于是,在福尔摩斯到来之前,就坐火车离开了伦敦,只给福尔摩斯和国王留下了一个空屋。一封信和一展自己的照片。不过,她也要承诺保留照片,这样,波西米亚王室的丑闻就被福尔摩斯阻止了。
艾德勒小姐是少有能够战胜福尔摩斯的人,她的逻辑思维能力,洞察能力和反侦察能力高的让人吃惊,她用自己的能力给福尔摩斯和国王来了个调虎离山计,留下空屋和丈夫戈弗雷诺顿远走高飞。不过,福尔摩斯与她还是差不多打了个平手,虽然没有拿回照片,但至少化解了丑闻危机。
福尔摩斯与艾德勒的逻辑思维太高超了,在学习上我真是应该好好学习一下他们。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7
假期里,我利用阅读时光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侦探,他具有超人智慧的头脑,聪明的思考潜力,很善于逻辑分析。他能够在看见任何一位不熟悉的人都能准确说出他(她)的职业,令我敬佩不已。他以前破过一个叫“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案中有一个叫做斯台普吞的罪犯带着“魔犬”假装孤零零地生活,曾用猎犬先后害死过两人。福尔摩斯运用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发现后并处置了他。
在现实当中,我也以前遇到过这样搞笑的推理。有一次老爸的梳子在家里找不到了,我便问他:“爸爸,你刚才去过哪儿?做了一些什么事?”他回答说:“我到过卧室和厨房,到卧室拿衣服和梳头,在厨房炒菜。”我想:梳头是在柜子上梳的,炒菜是在灶台上抄的,这两个地方都很醒目,人一做完事就就应会看到的,而床底下不醒目,所以可能落在了床底下。我走过去检查了一下,果然不出我所料,那梳子还安安静静地躺在地板上哩!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使我明白了,从报纸、电视上明白坏人虽然有,但是并不像我们想得那样可怕,只要我们向福尔摩斯那样,运用自我的智慧、勇敢地和坏人作斗争,正义最终将战胜邪恶。地球将变得更和平,更完美!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8
暑假中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这书中的福尔摩斯是让人敬佩的,他总能抓住线索,破了一个又一个别人看来古怪离奇的案子,他是最出色的护法使者,不图名利,无人能与他比。
我走进书中,每读一篇文章便对这位侦破高手更添一份敬佩。我读的第一个故事是《银色马》,可能是出于我对马的喜爱,看到这个标题就吸引我读下去,故事是围绕一匹银色的白额马莫名其妙的丢失,驯马人的死亡展开的,线索错综复杂,福尔摩斯却从容不迫,他根据马儿的习性,寻着马蹄印非常准确地找回了失踪的马儿,让它如期参加了赛马,并成功串出了案子的前因后果,随着谜底一步步的揭开,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驯马人竟然是被马踢死的,不是被人害死的,这个福尔摩斯真是比神还厉害,仿佛自己亲眼看到了整个事情的经过一样,简直是西方的“诸葛亮”啊!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罪犯多么的狡猾,总会被福尔摩斯找到蛛丝马迹,并最终落入法网。
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一丝不苟的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很值得我学习,不仅如此,他为大家服务,不为利益与名望,一生光明正大,正义凛然,即使粉身碎骨也不愿意向世间的罪恶低头的精神,也让人钦佩,在故事的结尾,福尔摩斯与罪大恶极的罪犯一同掉入深渊,连尸骨都没能留下,实在让人遗憾,但是他破的无数个奇案,让每一位读者都牢牢记住了他,一个最出色的护法使者——大侦探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9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朋友交谈;读一本好书,就像正进行一次美妙的心灵之旅……我就是以这种心态来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简练的语言描写福尔摩斯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不得不使我佩服他。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回忆录这四种类型的故事;充分表达了福尔摩斯的破案技术有多高。当年,作者为了中途结束他的小说,让主人公在一次办案中殉职,这引起了许多读者的不满,可见福尔摩斯在人们心中的神圣地位。
福尔摩斯破案的关键是在于细心观察,考察。最后得出来的破案结果往往是别人意料之外的。所以,这一本书总结出来的道理是:人只要细心一点,什么事情都可以解决。
在我的生活中有一件事也可以证明这个道理:这个暑假的一个周末,我跟姑妈去得胜玩,我走在姑妈的后面,发现了一枚闪闪发光的银币,捡起来一看,原来是一元钱。姑妈笑着说:“我都没有发现,你发现了,真是个细心的孩子。”我更是喜出望外,用这一元钱买了一支水性笔笔芯。
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意思就是说:这个世界上没有特别难的事,只要你细心,什么事都难不倒你的。相信吧,做得细心的人总比粗心的人好。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0
在校园里办了借书卡之后,可以多看一些书了,书成了我心中最有趣的又有知识的“开心果。”
经过仔细挑选,我看上了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选》。这本书非常好看,让你看了有时紧张,有时高兴,有时激动,看了一遍还想看。今天我就和大家来介绍一下当中的一个内容——魔鬼之足。
魔鬼之足是个特别,让人紧张,又吸引人的案件。
一天,有人说他在一家人的房子里看见一个惊恐的画面——一个女孩吓死了,两个男孩吓疯了,福尔摩斯很有爱心,决心要查出到底是怎么回事,福尔摩斯当侦探当了很多年,非常有经验,到处问相关这三个人的信息,知道信息后还不明确,到那看了看有什么可疑,福尔摩斯在屋里左转转,右转转,看看灯,看看烟囱,转来转去,好像什么了没发现,有人开始怀疑,问了问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想在这儿我可以问问他了解更多信息吧!在把自己发现的告诉他,想着就这样做了,果真了解了很多信息,把发现了什么告诉他,那些人才知道福尔摩斯是个多么细心的人。福尔摩斯回到家经过一步又一步的研究,一步又一步的实验,一步又一步的分析,终于判断出是有人用毒粉害了他们,他把这消息告诉了警察,警察找出了害他们的人,并狠狠惩罚他。
在我们生活中要细心,把一件事做完整,对事物要仔细观,它的一点一滴,对事件要平静,不能心急,不然的话会把事弄糟的。我也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1
自从我看完《福尔摩斯》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这让我知道,写一篇优秀的文章,是少不了细节描写的。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2
我有一个精致的胡桃木书橱。一本厚厚的崭新的《福尔摩斯》夹在中间。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把我领进了书的海洋,丰富了我的人生。
福尔摩斯,不用说你就知道。他是一位举世闻名、家喻户晓的名侦探。那么塑造他的是谁呢?是f。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以《四签名》、《归来记》、《恐怖谷》等闻名于世。
《福尔摩斯》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非浅的《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3
他生性冷漠孤僻,且骄傲自负,但是,他学识广博,身手矫健,有着超凡的推理能力,以及敏锐的观察力!他能够辨别140多种烟灰,熟悉社会各个阶段、各类职业人的手形;他只需瞟一眼,就能推断出陌生人的大致经历;他仅凭衣服上的墨迹或裤子上的几处泥点,就能判断出罪犯作案时的形迹。他的所有一切都令人折服,他就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
无论是相对平淡的案子,还是惊险离奇的案子,都不失福尔摩斯推理故事的精彩点缀。
福尔摩斯,全名歇洛克。福尔摩斯。他有六英尺多高,身材非常削瘦,锐利的眼睛总爱眯着像时刻都在思考问题,细长的鹰钩鼻很高,看上去格外机智果断,方正的下颚有点突出,可以看出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
这本书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恐怖谷》三个篇章。其中一共有二十七个小章。再看《铜山毛榉案》时,里面的内容惊心动魄,引人入胜,这些离奇的情节,充满画面感的文字,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球,让无数人为之疯狂。
福尔摩斯机智的侦破了许多案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
福尔摩斯有太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细致的观察,严密的推理,独特的思考,遇到困难保持冷静。我想这些都是平常人身上不会出现的。
可能就是这与众不同和离奇的情节吸引了众多人的眼球。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4
他生性冷漠孤僻,且骄傲自负,但是,他学识广博,身手矫健,有着超凡的推理能力,以及敏锐的观察力!他能够辨别140多种烟灰,熟悉社会各个阶段、各类职业人的手形;他只需瞟一眼,就能推断出陌生人的大致经历;他仅凭衣服上的墨迹或裤子上的几处泥点,就能判断出罪犯作案时的形迹......他的所有一切都令人折服,他就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
无论是相对平淡的案子,还是惊险离奇的案子,都不失福尔摩斯推理故事的精彩点缀。
福尔摩斯,全名歇洛克.福尔摩斯。他有六英尺多高,身材非常削瘦,锐利的眼睛总爱眯着像时刻都在思考问题,细长的鹰钩鼻很高,看上去格外机智果断,方正的下颚有点突出,可以看出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
这本书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恐怖谷》三个篇章。其中一共有二十七个小章。再看《铜山毛榉案》时,里面的内容惊心动魄,引人入胜,这些离奇的情节,充满画面感的文字,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球,让无数人为之疯狂。
福尔摩斯机智的侦破了许多案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
福尔摩斯有太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细致的观察,严密的推理,独特的思考,遇到困难保持冷静。我想这些都是平常人身上不会出现的。
可能就是这与众不同和离奇的情节吸引了众多人的眼球。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5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被尊称为“世界侦探小说之父”的柯南.道尔写的。主要讲述了医生华生和福尔摩斯一起他探案的惊险故事。每一个人物活灵活现,每一个故事丰富多彩,令人完全沉浸在书的世界里了。
我也从书中的故事人物里懂得了许多精神品质,我还明白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道理,只要触犯了法律,终究会受到制裁的。例如在设伏擒贼里逃了那么多年的罪犯最终还是败在了福尔摩斯的机智勇敢,坚持不懈的精神之下,落入了法网。这也告诉了我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在学习道路上只要也像福尔摩斯那样就一定能成功,所以我一定要学习福尔摩斯,争取在学习道路上有长足的进步。 同时我也从福尔摩斯的身上知道了一丝不苟的精神,因为如果他不一丝不苟的推理判断,怎么可能破那么多案件呢?我还从华生的身上懂得了遇事冷静,不要惊慌,这样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其中我也看出了福尔摩斯和华生之间的默契,如果他们之间没默契,他们就一定办不了案。从中,我就知道了团结力量大 。在整本书中我还很羡慕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我也励志要多看书,做一个小“福尔摩斯”。
这本书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怎么样?你们想不想从这本书中知道更多的道理,更多的精彩故事呢?那就赶快看一看这本书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6
从小我就特别喜欢看侦探小说和电视节目。在这个暑假我买了一本人人皆知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很厚,我用了三天才把他读完。
本书冒险与回忆中红发会大概讲的是一个年轻人在一家离银行金库很近的商铺里干活,每个月只拿一半的工资,一天老板看见一张广告红发会要应聘写字员,老板就去应聘了,他每天在办公室里写字。后来福尔摩斯觉得这件事情不对劲,就去调查发现原来店里的员工是犯罪团伙中的一员,他们只是为了支开老板,在地下挖通往银行金库的地道。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生活中要懂得仔细观察,要细心,所做的每一件事每一个计划都要认认真真,不可以有疏忽。还要认真检查。只有速度没有质量是不行的,做事要干脆利落还要做好。一旦有什么疏忽和漏洞可能后果就不堪设想。但是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就算是一些世界级的伟人,也会有过错。但是也要对自己有信心,有信心才能做好每一件事,如果连对自己都没有信心。那做的每一件事怎能做好呢?在有信心的同时也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多点听取别人的意见,才能有一个好结果。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很多,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值得每一个人去阅读,从一个个案子中可以看出一个个纯熟的逻辑思维。阅读这本书让我懂得思考。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7
寒假里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它是由英国的柯南道尔写的,他因为塑造了福尔摩斯这样一位侦探的形象而成为世界最有影响的侦探小说家。书中许多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环环相扣,非常精彩,常常使我“拿得起,放不下”。福尔摩斯有许多的优点,敏锐的观察力、无懈可击的演绎推理能力等等,其中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他对细节的深入研究与不倦的推敲。
老子说过:“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福尔摩斯正是这样一位注重细节的人。就拿《跳舞的小人》为例,该故事讲述了丘比特的妻子因为经常看到一些小人画而心神不宁,继而不好的事情发生了,丘比特中枪身亡,他的妻子脑子中枪,所幸抢救成功,活了下来。福尔摩斯从小处着眼,不放过任何一处细节,比如从观察血迹中得出凶手的指甲有无修剪,从掉落的烟灰推理出凶手抽的是什么烟等等,所以他很快便把真凶阿贝。斯伦贝尔给揪了出来。可见,在福尔摩斯的成功之路上,绝对离不开他对细节的专注与执着。
专注细节,从小事做起,做好每一件小事,那么距离做大事,做好大事也就不远了呢!细节决定成败,并非危言耸听,相信每一位成功人士在他的成功之路上细节都起着关键作用,就比如现在正奋战在疫情一线的中国工程院钟南山院士和李兰娟院士,他们之所以获得那么多医学成就,也是与他们平时学习工作中对细节的重视分不开的。
所以,我们也要从小养成注重细节的好习惯哦。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8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一书,它主要讲了福尔摩斯探案的事。
这本书是从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写的,也就是说,文中提到的“我”,一般指华生。
福尔摩斯是一个精明、睿智、拥有极强的洞察能力和推理能力的人。他的身手不错,又很善良。他的能力使他像可以预知未来一样。华生是一个从阿富汗战场回来的士兵,他因租房子而结识了福尔摩斯,因为他们俩合租一个公寓。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很多,我在这里先介绍一下《血字的研究》吧。罪犯是在花园街三号杀了被害人,凶手是个赤面人,他临走前用自己的鼻血在墙上抹了一串字母——RACHE.(德文复仇的意思)。福尔摩斯在第二天得到消息,对被害人尸体进行了一番检查后,断定被害人是被毒死的。凶手是美国人,这一点也被福尔摩斯推测到。为了破案,福尔摩斯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失物招领的启示,凶手化装成一个老太太领走了戒指。通过这个计谋,福尔摩斯断定罪犯精通易容术,且还有同伙。后来,经过一系列的推理与考证,确定凶手就是赤面人。经过一番侦查,最终,逮住了凶手。
这整本书告诉我们,观察是很重要的。在生活中留心观察,能对你有很大帮助,或许,它就能使你成功。
在这里,我还要说一下作者阿瑟先生。他写的侦探小说严密、严谨,逻辑性很强;悬念设置巧妙,对读者很有吸引力;故事描写的细致,很容易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自己就是华生。
我已经深深喜欢上了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9
在四年级时,我读了一本扣人心弦的书,那就是福尔摩斯侦探集。
《福尔摩斯侦探集》主要写了一个小镇住着一位善于探究的侦探家福尔摩斯,他和他的助手华生破了一个又一个绞尽脑汁也难以侦破的奇案。他们使小镇上的人们悬着的心一次又一次放了下去,让小镇上永远安宁。
然而,在这本书中,我并不是最敬佩有着聪明才智的福尔摩斯,我最敬佩的是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先生。华生是一位医术高超的医生,他本应在小镇上做一位全职医生,而他却放弃高薪的工作,去帮助福尔摩斯。
对呀,福尔摩斯在破解一桩又一桩奇案时的确立下了汗马功劳。可我们再仔细想一想,当福尔摩斯遇到了困难,是谁提醒了他;当福尔摩斯需要人手时,又是谁帮助了他。这一切,不都是华生的功劳吗。没有华生,福尔摩斯又怎么会一次次克服困难呢。
华生也有福尔摩斯那样的才智,也有福尔摩斯破案的超常能力,其实他也可以当侦探,而他更有一颗默默奉献的心。
这时,我不禁想到,在生活中,我却没能学习华生,为什么事都要和别人争出输赢。总是认为赢才表明自己有能力,却不想有人比自己更有能力,只是别人不争强好胜罢了。
其实,我们不能用是否成名来衡量一个人是不是英雄,因为一个成功者的背后往往有无数默默无闻的人在支持你,帮助你。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0
在《福尔摩斯侦探集》一书,我的心被福尔摩斯的勇气震撼了。他在最后以自己生命换来了恐怖组织的消停。在生死关头,他竟然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社会的安宁。
这使我不禁开始思考什么是勇气?
世人眼中的勇气或许是不顾一切的挺身而出,但我认为不是。不顾一切地挺身而出,那叫鲁莽。
那勇气到底是什么呢?
勇气,是能在茫茫大海中有生存的意念;勇气,是面对刀山火海时信心穿起;勇气,是在面对困难时仍坚持不懈。勇气是冷静地面对困境,勇气是对自己有长足的信心,勇气是在任何环境中都不屈不挠!
细细品味,福尔摩斯不正是真正的勇士吗?他自信,哪怕再难的案子也绝不轻言放弃,就算置身于水深火热之中,也不慌乱,沉着、冷静。
勇气,不是一时冲上头脑的疯狂举动,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的紧定决心。
勇气,不是一时,它是永久存在于心间的一种责任、一种心态。
勇气,不是面对困难时的动摇,而是用不轻言放弃的信念。
鲁迅先生曾说过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生于xx世纪的我们,不需要面对鲜血,但是勇字确是从古至今仍值得拥有的优秀品质。
大瀑布下福尔摩斯落入深谷,这一刻他释放了,他直面死亡。他身先死,但是他的勇气却长存我们的心中。
真心祝愿每一个中国人都拥有这样的勇气!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1
我利用课余时间读完了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读完这本书后,使我受益匪浅。
记得德国大诗人歌德曾经说过一句话:“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小说是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这本小说共分为四个部分,每一个部分都有着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一个个合乎逻辑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机智勇敢、沉着冷静的福尔摩斯形象。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看第二部的《四
读完这本后,使我学到了许多知识,无论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要做一个学会推理,遇事沉着冷静,善于思考、动脑的人。有助于我们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2
自从上周阅读《福尔摩斯探案故事》,我学到了很多。书中的两位伟大的研究者,华生博士和福尔摩斯先生,最值得我研究。他们的生活中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在第一章《血字的研究》中,
过了一会儿,一位年轻女士收到了一封里面有珍珠的奇怪的信。这位年轻女士的父亲几年前失踪了,想向侦探寻求帮助。信上说:“晚上7点在大剧院外面等着。”晚上7点,这位年轻女士准时到达了大剧院。一位绅士走出来说:主人在等你。福尔摩斯告诉这位年轻女士,她的父亲心脏病发作,如果他没有生病的话,他可能还活着。这位年轻的女士非常伤心,希望福尔摩斯能找到她的父亲。神奇的福尔摩斯终于找到了她的父亲,这个案子成功地解决了。
读完这本书,我最想说的是:聪明的福尔摩斯,简单的华生医生,他们成功地以从聪明到聪明,从简单到简单的方式解决了200多个案例。他们仔细观察、仔细考虑并成功了。这种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3
我喜欢看小说,尤其是那种发人深思,引人回味的那一种。一拿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起第一本,里面离奇的、不可思议的故事犹如一段精彩的电影,让我回味无穷。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由英国人阿瑟 。 柯南道尔所著。1886年4月,他完成了他的第一部中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主人公福尔摩斯亮相。作者笔下的大侦探是一个瘦高的中年男子,极具穿透力的眼下是一个鹰钩鼻子,叼着烟斗,经常带着雨伞穿梭在伦敦大街上。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整部小说给我影响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说过一句话:“只要你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这件事就会发现很多漏洞。”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仔细想了想自己生活中所听说的事:xx这次进监狱,有可能在监狱里想改过自新;也有可能在监狱里策划如何逃跑,这要看想这件事情的人是恨水扁还是不恨。往往一念之差可以把好人想成坏人或把坏人想成好人,往往结果就会让人不可思议。甚至有可能今天暴富,明天就可能被窃。很多事情就是这么不可思议。
现在的世界多么复杂,福尔摩斯却为我们大开眼界,我喜欢这部书!
雅舍梁实秋读后感1
最近中我有幸阅读了梁实秋的散文集《雅舍》,一下子被他清新的文笔、优雅的语调所吸引。几个下午,坐在朝南的落地窗前,一边享受冬日的温暖的阳光,一边品味《雅舍》的悠闲,可真是人生的一大乐事。
有个学者曾经说过:““五四”以来,植根于民族文化土壤的现代散文,大致可分为两代流派。一派继承“载道”的传统,直面现实而发出进击的纯响,如鲁迅所言“和读者一同杀出一条生存的血路”,同时也不断锤炼散文的艺术;一派延伸“言志”的脉络,倚湖海身世山林性情书写“美文”,融人生思辩、处世智慧和脱俗情调于一道,入水不濡、入火不热地显现生命气象和人生百态。这两派散文各有侧重、异质同构、互补共荣,合而为一道现代散文亮丽多姿的风景。”梁实秋的散文当属后者。
综观梁实秋的散文小品,无论是记叙个人经历、民俗风情、还是回忆亲朋师友,雅趣苦事;无论是纪游、杂感、札记,还是小品、随笔,都体现了“以理节情的心态、恬静安详的心境与平和冲淡的心气”。梁实秋的散文,其精神资源来自西人的新人文主义和中国传统的儒释道。梁实秋曾自述:“一个地道的中国人,大概就是儒释道三教合流的产物。”又说:“我的散文在思想方面、形式方面受英文文学影响不少,但是在文学方面如何遣词造句等等是中国文学影响……”
梁实秋生平有三好,“好交友、好读书、好议论”。历史上的梁实秋霸才横溢:五四大潮,演讲鼓吹;八年清华,三赶校长;辩驳问难,拳打周作人,脚踢吴稚晖等等。早在20年代,梁氏就在一次辩论中说,“我梁实秋是把文学当做献身的事业的,凡是以正当的态度研究文学的都引为同志。文艺里有主义的不同,没有偏僻的党见。梁实秋生就的一身硬骨头,不怕嘲骂,不避嫌疑,不惜费纸费笔费精神!……”好一个“一身硬骨”!梁实秋后来和鲁迅论战,无疑便是这身傲骨的自照。与鲁迅交手,是梁实秋第一大败着,两雄相扑,傲骨对傲骨,此时便要看大势所趋了。梁实秋最终被鲁迅钉上“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的耻辱柱,终其一生都挣扎不脱。
雅舍梁实秋读后感2
工作之余、闲暇之时,读点书,写点字,别有一番情趣,也算没有枉度时光。我的书架上经常摆几本自己喜欢看的书,名人传记、历史小说、杂文趣事、唐诗宋词之类。不知何时梁实秋的散文,也跑到书架上来凑热闹,也许是被鲁迅骂得无处藏身了吧!也好,使我大饱眼福,一睹大家的风范。说来,敢和鲁迅对阵的梁先生也真算不简单,文章写的朴实无华,既无哗众取宠之意,又无刀削斧斫之痕;讽刺诙谐、妙趣横生,家常小事,娓娓道来,令人耳目一新;观察人物是那么细致,阐述观点是那么独到,引经据典不雅于鲁迅,真可谓是博学多才。
他的《雅舍》让我想起刘禹锡的《陋室铭》何陋之有?比之,似乎有点不"雅",况且,"雅舍"还并非梁先生所有,他只是客居而已。请看他的雅舍:"有窗而无玻璃,风来则洞若凉亭,有瓦而空隙不少,雨来则渗如滴漏"。如此说来,还不如刘禹锡的"陋室"。说梁先生不简单,还因为,就凭寄居在这雅舍几日,竟然写出那么多脍炙人口的大作。
今天,恐怕无处寻觅雅舍了,难怪很多人住在舒适的高楼大厦里,写不出好的文章来,是因为再也没有雅舍那样"好"的环境了。虽然,我也有意识想多读点好的文章、好的散文,来补充点先天不足的文学素养,遗憾的是,再也找不到雅舍似的理想处所,怪哉?说怪,是因为自己曾几何时,自叹条件不好,而影响了写作的兴趣。那时,几点热血,几点激情,怦然心动,理想憧憧,大有作为之势,参加过"春风"函授文学讲作学习班,学过作诗、写文章,但是,叹息没有舒适的书房,感慨没有像样的书桌,甚至,没有台灯都能成为放弃的理由,还时时告诫自己,将来有了!一定能写出几部,不,几篇、几首像样的文章、小诗。后来,一切都有了,又没有时间了,等等吧,一等就是几十年,随着时光的流失,已到中年,半百已过,人的年轮一圈一圈地在增加,时间有了,台灯、书桌,甚至书柜都有了,可称得上书房了吧!为什么单单又没有了雅舍呢?真是见怪不怪。
雅舍梁实秋读后感3
中华五千年灿烂文化里,有多少人拜倒在‘美食’的裙下。文人墨客更是甘之如饴。
《雅舍谈吃》一书中收录的大多是,梁先生在老北京各家吃过的招牌菜以及小吃,文风自然亲切,仿佛都是信手拈来,毫无矫揉造作,不似散文倒有点像是杂文了。他虽不是像美食家对于美食如数家珍,但他多的是一份文人对于生活的感悟。
他写的大多数也都是老北京的家常菜,例如:窝头、火腿、咖喱鸡、醋溜鱼、鱼丸,也写饮酒、喝茶、康乃馨牛奶,亲切的就像是老一辈在对你唠嗑。看着目录就像看着一份份丰富大餐,就忍不住食指大动。
读着“芙蓉鸡片”你就会被饭馆跑堂的剥蒜、剥葱、剥虾仁的麻溜劲给吸引住,读到说山东腔的堂倌说:“二爷!甭起虾夷儿了,虾夷儿不信香”,堂倌与食客的画面感给吸引住。然后开始挽起袖角也想试试放了掐菜、黄瓜丝、萝卜缨、芹菜末四色面码的绝味杂酱面。一口下去,是不是也会吃得满面红光,酣畅淋漓?
梁实秋先生说:“虽然饮食是人之大欲,天下之口有同嗜,但烹调而能达到艺术境界,则必须有充裕的经济状况。在饥不择食的情况下,谈不到什么食谱。只有在贫富悬殊而社会安定、生活闲适的状态之下,烹饪术才能有特殊发展。”因此朱赢椿与梁先生不同之处在于,《肥肉》一书中更多的讲述一代人,在那个满是饥饿的时代里,吃都实属不易,更不要说是肉。而透过一块现代人大多舍弃的油腻的食物,穿越历史,当或悲或喜的记忆纷至沓来,该是何等矛盾的情感?听如今文坛上的才子们讲起那段与饥饿的共同记忆,不禁会有所触动。两本书虽然同是讲吃食,但是《肥肉》多了份历史版的沉痛,《雅舍谈吃》更多的是对日常美食的惦念。有些过处尽管不精细,难得的是一位老人对故土的浓浓情意。
远去的吆喝、飘香的美味、挥之不去的袖口淡淡的清香。早已经幻化成风,悄然入梦。书中写道:“烹饪的技巧可以传授,但真正独得之秘也不是尽人而能的。当厨子从学徒做起,从剥葱剥蒜起以至于掌勺,在厨房里耳濡目染若千年,照理也应该精于此道,然而神而通之蔚为大家者究不可多得。盖饮食虽为小道,也要有赖于才。名厨难得,犹之乎戏剧的名角,一旦凋谢,其作品便成《广陵散》矣。”
精湛的绝活凸显的事老北京的生活轶事。老一辈人对于生活真实的态度,仿佛瞥见一位白胡子老爷爷立于身侧,念道:“世上之事,唯有美味与理想不可抛。”
老北京里的某些地点、风俗,虽然已经随时代的变迁黯然不见了,但是再走过那些旧时的寻常巷陌,熟悉的记忆又会在怵然间奔涌而来,将你淹没。梁先生更是一位性情中人,对于喜欢的吃的更是写道:“每个混沌都包得非常俏式,薄薄的皮子挺拔舒翘,像是天主教修女的白布帽子。”又对于不喜的日本生鱼片又嫌它软趴趴的,黏糊糊的,不是滋味,却对西湖楼外楼的“鱼生”赞不绝口。这样一个真性情的老先生让我们怀恋,怀恋他对喜爱的事物“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被有时欣喜,有时爱唠叨,有时情到深处又感伤的文字倾倒。
个中缘由,我觉得用张爱玲的话,再合适不过。她说:“做成的蛋糕远不及制造中的蛋糕,蛋糕的精华全在烘焙时期的焦香。不停地追忆,不停地烘焙,带着记忆和乡愁的香,是吃的精华。”
北京的前尘往事,混在食物的`馨香中犹有风味。他也曾自嘲一生未能忘情于诗酒,文字飘逸洒脱莫不是诗性使然?
张爱玲怀恋的炉膛里冒起的青烟;朱赢椿所记录的是饥饿时代里一群人的故事;而梁秋实写的不过是对于故土的深深眷恋。而《雅舍》文字的动人之处,正是对似水年华的追溯。懂得生活的人才懂食之味。
雅舍梁实秋读后感4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题记
拜读梁实秋的《雅舍》,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刘禹锡的《陋室铭》。暂且不看《雅舍》,我们先看看刘禹锡要想表达什么思想。
刘禹锡通过《陋室铭》表现的主题就是通过对陋室的描绘和歌颂,表达了作者淡泊明志、不为物所役的高尚情操,反映了他不与权贵同流合污的高洁品格。
怀着这样的崇敬之情我继续往正文看。第一段主要讲“雅舍”的特征:简陋,不能避风避雨,风雨来往无阻。此段作者在介绍木头架子时,用了一个拟人的句子“看上去瘦骨嶙嶙,单薄得可怜”使得雅舍的简陋形象化、具体化。第二段主要讲的是“雅舍”的地理位置,雅舍位居半山腰上,以及雅舍旁边的风景,还有客人来的话要上几级阶梯。第三段作者以幽默诙谐的口吻诉说了雅舍的简陋,可以与邻居互通声讯,特别是讲到蚊子和老鼠,以其幽默看出作者是个生性乐观之人。如果说前几段都是讲雅舍的基本特征的话,这段讲的就是雅舍的“思想”了。最喜“雅舍”的月夜,细雨蒙蒙之雅舍,以其凝练的文字,勾勒出一幅幅月升中天,细雨蒙蒙,大雨磅礴下的“雅舍”图,又通过雅舍陈设之简,表达出作者淡泊明志,不由得又想起了刘禹锡的《陋室铭》,“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把自己置身于世外,人便超然脱俗了,不为世事所累,这不是陶潜的“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的雅趣吗?“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雅舍啊,何陋之有?何陋之有啊!
由此我感慨良多,当今时代下,能居陋室者,能安雅舍者,少也!现代的人往往只看得到物质上的东西,精神上的东西也越来越物质化,利益化。再难有那些淡泊明志,像孔子所言“君子食不求饱,居无求安”的雅致,灵静致远、志存高远离我们越来越远了。
其他的我不甚了解,就拿我们大学生来说,已经越来越现实化。很多同学谈恋爱,如果你跟女朋友或者男朋友谈孔子,谈艺术,对方绝对会说:你吃饱了没事干是吧?呵呵,那些还不如去哪个秘密的地方,kiss个天昏地暗来得热情啊。所以这人就有一种现象,当一个人物质食粮匮乏的时候他的精神食粮就会很丰富。就拿阿城的《棋王》来说吧,棋王王一生对吃要求得特别低,他只讲求能吃饱,能有吃的就满足,在那个饿死人的年代,而执著于追求精神享受,穷尽心力追求棋术的精髓,最终能以一敌九,成就了名副其实的棋王。所以,人的精神境界都是被逼出来的,越恶劣的环境,我们的想象力就会越丰富。
因此,当我们居于陋室,当我们身处困境,不要埋怨,不要浮躁,我们要懂得享受生活,享受上天给予我们的一切苦难和幸运。不管幸福,不管困难;不论贫穷,不论富有;不在乎你身在何处,我们都懂得这是上天给我们生存的恩赐。我们再穷也不能穷到思想匮乏,再累不能累到只认识钱,再困难也不能难到泯灭了人性。
当我们不能感恩生活时,就想到一盏香茗,一副茶几,一栋陋室。念天地之悠悠,唱一支赞歌给生活。山不在高,水不在深,我们不论出生,不论富贫,只要有爱,我们就要淡泊明志,让思想在陋室上优雅地萦绕着,随着香茗飘到阳光的笑容里。
那阳光下的陋室和雅舍,笑得好甜,好甜!
雅舍梁实秋读后感5
我最近刚阅读了《雅舍小品》。这本书是梁实秋先生1939年在北碚雅舍所写的小品文的结集。当时,刘英士在重庆办《星期评论》,邀请作者写稿,作者用笔名一连写了10篇,即名为“雅舍小品”。刊物停办后,梁实秋又写了10篇。战事结束后,作者又应张纯明之邀,继续以“雅舍小品”的名义在《世纪评论》上陆续发表了14篇小品文。本书全部收录了这些文章。
“雅舍”虽然是一栋陋居,但在梁实秋先生的笔下写来,却是如此的美丽而优雅。一个人有许多方面可以表现梁实秋的才华。画家拉斐尔不是也写过诗吗?诗人但丁不是也想画吗?“雅舍小品”不过是梁实秋先生的一面。许多人喜欢梁实秋这一面,虽然这并不是梁实秋的全貌。梁实秋先生还是中国迄今为止唯一一个独立完成莎剧莎诗汉译工程的翻译家。
从《雅舍小品》中,我读到了梁实秋先生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
雅舍梁实秋读后感6
品读《雅舍》,梁实秋老先生以寥寥几笔将珍馐美味摆在眼前,又用平淡朴实的笔触将喝茶饮酒、下棋遛弯再到谈及世情百态、故都风物的日常琐事归于温柔敦厚、中庸平和之间。
中华文化的意义不仅是它渊源的历史文明,更重要的是它重视人的内在修养和精神世界,摒弃贪婪与粗俗。中华文化带给华夏儿女的除了丰富多彩的戏曲书画,富丽堂皇的名胜建筑,更深刻的是教会我们处世的礼与仁,引导我们立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大志。这也是中华文化不同于其他民族文化,并能在世界长河中经久不衰的根本原因。
《雅舍》仿佛就是《陋室铭》的衍生——展现了儒家文化里的“安时处顿”“独善其身”以及“中和之道”。其中既有儒家的冲和,又有庄子的通达,以平凡的琐事表达对于生命的悲悯、个体的尊重、常态的向往。雅舍之“雅”并非在物质上的精致与富足,而在于性情的高雅和操守的坚持。且不谈阳春白雪,即便是最普通的柴米油盐,衣食住行,其中都透露对生活从容洒脱,对世情百态诚敬谦让的文化精神。
时下,社会浮躁的心态处处可见。年富力强的人不甘于诚恳踏实地劳动,而追求急功近利;富有的人挥金如土,用炫富来吸引眼球;学术研究者不肯下苦功夫掌握知识或课题,而用小聪明找捷径……社会的浮躁,终究还是精神的迷茫与缺失。
有从容的态度才能够对流言蜚语,不辩不争;对逆境不公,不怨天尤人;对误解委屈,不自怨自叹。有洒脱的精神才能遇事不乱阵脚,能控制情绪做到荣辱不惊。凭借一份从容洒脱,诸葛亮舌战江东群儒谈笑自若;凭借一份从容洒脱,关云长单刀赴会豪气干云;凭借一份从容洒脱,居里夫人能在面对成为千万富翁的机会淡然而笑,将自己毕生献给科研事业,惊叹世人;凭借一份从容洒脱,陕西师大手写4500份通知书,以抱朴守拙的治学态度得到社会的敬佩……从容洒脱便成了一种必胜的信念,一种自信的威仪,帮助我们释放自己,让自己自由,不沦为金钱和欲望的奴隶,让我们不局限在利益得失,在简单的生活中找到快乐。
除了从容洒脱的生活态度,中国诚敬谦让的美德也是不可或缺的。中国素有“礼仪之邦”的美称,而这正是传统文化思想对人们思想观念和行为准则的影响。
传统礼仪毕竟是中国传续了几千年的血脉,若血脉堵塞,便不能称其为中国了。中国传统礼仪文化博大精深,它足以使国人引以为傲,它是中华民族重要的凝聚力,没有它,国人将迷失自我;没有它,中国便只剩下一个空壳。以京剧大师梅兰芳来说,他不仅在京剧艺术上有很深的造诣,而且还是丹青妙手。他拜名画家齐白石为师,虚心求教,总是执弟子之礼,经常为白石老人磨墨铺纸,全不因为自己是外名演员而自傲;就像梁实秋所说“谦让的仪式行久了之后,也许对于人心有潜移默化之功,使人在争权夺利奋不顾身之际,不知不觉的也举行起谦让的仪式。”传统礼俗中诚敬谦让在当代社会仍然值得提倡。
传承中华文化,我们不需要绞尽脑汁在艺术建筑里下功夫,只需要时刻不忘圣贤给予我们的从容洒脱,诚敬谦让的文化精神,在言行举止间谨记礼仪仁爱的处世之道。只有先修身才可立世,文化只有扎好思想之根才能更好地被弘扬。
雅舍梁实秋读后感7
今年暑假,我读了梁实秋的《雅舍小品》,虽说是读,其实就是听,因为我的眼睛散瞳了,看不清,但就是这样,我才有机会用耳朵听到了这么美的散文。
《雅舍小品》每一篇都很美,里面有描写台北故居、写雅舍、时间即生命……但最让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雅舍》。雅舍,是作者的故居。它修建在山上,从房子到山下的大路有二十几公里,如果有客人来,要爬七八十层土台阶,再走过一段上坡路才到雅舍。雅舍不大,共六间,作者只占了两间。因为房子是依着山势修的,就形成了一个超好玩的现象。早晨起来从书房到厨房是上坡,吃完饭从厨房到客厅是下坡。房子是用来挡风避雨的,可雅舍既不能遮风,也不能挡雨。不能遮风是因为窗上没有糊纸,不能挡雨是因为房顶上的瓦片有很多小细缝。虽然雅舍尽不到房屋的责任,但作者认为“雅舍”还是自有它的个性,有个性就可爱。雅舍给了作者灵感和快乐,雅舍前面是金灿灿的稻田。再远望过去是几抹葱翠的远山,旁边有高粱地,有竹林,有水池,有粪坑,后面是荒僻的土山坡。这么美好的景色,作者怎么会不喜欢呢?读了《雅舍小品》,我真正认识到了语言的美。当我读到一些词句的时候就感觉深处作者描写的那个地方,比如有一篇叫《鸟》的散文,里面描写了各式各样的鸟,当作者在描写这些鸟的时候我都有一种身临其景的感觉。我不仅体会到了语言的美还懂得了要珍惜时间。我在《时间即生命》学到“不要浪费时间,浪费时间等于浪费生命,年轻的时候要学习,不然到了老就会有所遗憾。”
这本书用它独特的方法让我受益终身。
雅舍梁实秋读后感8
拿起了《雅舍小品》,它分为若干小篇,每篇都记录了作者的一些感受,或是一些世相百态,各地美食。当我捧起它的时候,一切都淡忘了,也算是正式打响了我写作甚至人生,极其重要一课的上课铃。
这节课的第一讲是真实朴素。作者尽取材于真实生活,例如说“拥挤”、“讲价”。他没有天马行空、天花乱坠的浮夸,也没有为了生动而添油加醋。平平淡淡间,自有些许幽默诙谐。关于讲价“童叟根本也不见得好欺侮,而且买卖大半是流动的,无所谓主顾,不讲价还是不过瘾,不七折八扣显得买卖不和气,交易一成买者就又会觉得上当。”这可谓是真实揭露了做买卖的的现况,所谓“言不二价”、“童叟无欺”的确不符现世,让他一语道破,不由得令人莞尔。这样的文章字里行间自会有一股亲和力,大家身边的人和事,当然强于胡编乱造。与其以词汇的堆积罗列哗众取宠,不如以亲身所历的实事打动人心。与其说:我此题是否够吸引人,是否有的写;不如说:我此题是否真实,是否是我曾经历过的。这是我常犯的错误,我想它很有可能也是年轻一代人的通病。没有亲身经历,是做不出好的文章的,正如人生,待人多份真实,少份虚假,岂不是好?
这节课的第二讲是细致观察。例如他讲拥挤:“既上车之后,不消说可以听到下列各种的呼声:‘哎呦!你看看我的脚’‘别挤哟!’‘喂,你趴在我的身子上了!’‘没得办法!’‘你倒是拉住上面的把手啊’”这般细致的描写,光凭想象可是达不到的,“汽车尚未停稳,一群人蜂拥而上,结果是车上的人不得下来,下面的人也不得上去,一阵混战之后,上面的人倒是下来了,下面的人除了儒弱文雅的之外到也都上去了。然而费掉‘民力’不少。”细致地观察品味会让生活更加丰富,写作更有素材,而不是乱七八糟地瞎想。当你致力于观察生活的一点一滴时,你会发现很多很多平时未注意到的有趣的事情。就比如拥挤,我从来没有认真观察甚至从来没有注意到它,可它确确实实地存在着,当梁实秋娓娓道来之时,方是“噢,原来如此!”
下次坐公交、挤地铁,再观察观察印证印证,岂不有趣?
雅舍梁实秋读后感9
大凡世间之物,多数都可冠以“雅”字,至少这在文本上是数见不鲜的。但此雅非真雅也。一处风景,一件器物,被涂抹得浓艳之至便趋向平庸,外在的装饰固然有几分意义,可一旦失了本性,便再难称雅。
雅舍之名,世上怕是不止一处,但梁实秋笔下的雅舍,却是仅此一家的绝景。梁先生的文字,是我在初中毕业后,才偶然在书架上欹斜的书堆里触及,初读便有文言之味,二读尚有入俗之气,三读始觉淡雅之风。在雅舍中寻雅委实不易,幸得梁先生一支生花妙笔,如此飘摇的现状能描绘成这般大雅。
雅舍之雅,在于其简陋。篦墙不固,门窗不严,风雨不避,寒暑不挡,夜有鼠子作乱,空有群蚊为害,这兴许是雅舍最鲜明的特色。依山势而铺,随坡而起,房间虽然不大,但也排布有致,书房饭厅分置上下两处,往来奔走爬坡之劳,足以让人将“自然”二字了然于胸。而最具体的表现物,当属屋内陈设,徒有一几一椅一榻,以供自己写之用,其余的,各处净无纤尘,四壁之内均无他物点饰,格局却不单调,依先生所言,“喜欢翻新布置”,如此一来,人屋看似从俗,其实具有个性,“有个性就可爱”。
雅舍之静,恐怕难得一回,户壁多隙,邻里间已可“互通声息”。唯有华月轮空,兴阑人散之时,雅舍才初显宁静安详的真面,清光筛洒,阴影斑斓,幽绝之时,亦为思乡之时,是乎月光“逼进窗来,助我凄凉”。悄然播洒的无奈,犹似一夜难却。那破顶而注的大雨来曾使人懊恼,而那皎洁的明月却教人隐生闲愁,古今中外,超然物外者大抵莫不如此。
《雅舍》之雅,在于其朴实,虽然初读《雅舍》,总觉得有不少难懂的奇字,涵义也未必如现在的诸多文章那样一目了然,但我们要赞它朴实。一如第二节对于雅舍周边环境的描写,一个“粪坑”搁在那里总觉得特别碍眼,再往后看,邻人的脱皮鞋声亦可顺着窗隙“荡漾而来”,那景象快教人无可想象了,简直近乎悲惨,真的是“随想随写”。但渐而渐之,久而久之,便不再觉得有多少奇怪的地方,那些笔直的文字,其实是朴实的另类体现,不单是行文的朴实,亦是种为人的朴实,人之所居不在于住所华丽与否,这才是“人屋合一”的最高境界,而这种朴实,深层次的便是种豁达,因而《雅舍》之雅,亦在于其豁达。种种常人所见的不幸,据作者所言俱成了从现实中汲取的乐趣。人亦伤别,我亦伤别,到头来拣得了一身困惑,却不如看透人似寄,尚且活得明白。
读书时,注意到雅舍一词始终为引号所缚,也不知是先生特引还是自嘲。当然,我更倾向于前者。所以在这里,我将雅舍外的引号悉数除去,雅舍便是雅舍,自然之雅,方为至雅。
雅舍梁实秋读后感10
近来,有幸拜读了梁实秋先生的散文集《雅舍小品》,其中有一篇散文是《谈话的艺术》,读了这篇散文后,我深深地觉得谈话的礼貌。我认为,人与人之间本来就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何况谈话,如果距离进了就会不小心把唾沫喷到别人脸上,使自己处于尴尬的境地。有一次,我看到有两个人因为一—些琐碎的小事而发生口角,一个人因为三言两语之后嘴角上堆积有唾沫,于是发出重唇音的时候不免星沫四溅,使矛盾更加激烈。“谈话和作文一样,有主题,有腹稿,有层次,有头尾,不可语无伦次。”这句话使我感触很深,写作同说话—样,要言简意赅,想好了再说,不要语无伦次。总之,说话要处处注意,如果稍不慎,就会引来别人的厌恶。
在对谈话的理解里,梁先生写得特别幽默深刻,让人忍俊不住,也让人笑过之后会反思。他说谈的腔调与嗓音因人而异。有的如破锣,有的如公鸡,有的行腔使气有板有眼,有的回肠荡气如怨如诉,有的于每一句尾加上一串格格的笑,有的说完一段话之后像鲸鱼一般喷一口气。更要紧的是说话声大小需要一点儿控制。一开口便血脉喷张,声震屋瓦,不久便要声嘶力竭,气急败坏,似可不必,有变成耳语,令听者颇为吃力,读来令人捧腹,但确实受益匪浅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