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好书读后感1
在这个烈日炎炎的暑假终日沉浸在书海中,享受着书籍给我带来的快乐。我带着强烈的好奇品读了《巧克力味的暑假》这本书。
这本书说的是小学毕业生项心仪,虽然通过了毕业考,但也尝到了毕业的独特滋味。曾亲密相处了六年的四个好朋友,在毕业之后劳燕分飞,心中那无限的孤独和无奈,只有自己才能体会。所幸的是他又到了新同学和朋友……友谊的滋味,对她来说,犹如巧克力一般苦涩而又甜美。
虽然我不是毕业生,但却能体会到暑假给我们带来的快乐。我的暑假也是多姿多彩的呢!我每天都按时按量的完成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此外妈妈还帮我安排了许多课外小练习,因此我的暑假生活是十分充实的,而我最开心的事就是去哥哥、姐姐家作客,我们在一起互相玩耍,别提有多开心了,我会珍惜自己的每一个假期,争取成为时间的主人。
她有巧克力味的暑假,我也有丰富多彩的暑假!
一本好书读后感2
今天,我读了《培养男子汉的故事》这本书,其中,最吸引我的是《宽容崇高的品质》一文。
里面讲胡佛是一位著名的试飞员,一天,他在圣地亚哥航空展览中完成了表演任务后,在返回地面时飞机发生了意外,在三百米高度时,两个引擎熄火了,但胡佛凭着高超的技术安全着陆,未发生人员伤亡。而事后调查发现导致事故发生的是保养师给飞机装错燃料,于是他去找保养机械师。机械师认为胡佛肯定会狠狠地骂自己一顿。然而恰恰相反,胡佛不但没有批评机械师,而且还亲切地提醒他以后要注意。
这使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别人犯了错误,我自己来承担后果,这原本是会让我很生气的事情。可这时我能原谅别人那将是一种最崇高的品质。看完这个故事之后,我感到很惭愧,记得有一次,班里的张家硕刚从我旁边走过来,平白无故地骂了我一句话。我感到特别生气,于是就顺口也骂了一句。跟胡佛相比我真是无地自容。而读了本文后我也知道了以后做人要宽容、大方。机械师把飞机的燃料装错了,竟然差点把3个人的生命送上了西天,可胡佛还原谅机械师,而我为了一点小事就这样生气,还差点失去了一位好朋友。真是使人感到了万分惭愧呀!从今以后,我一定做一个宽容的人。
一本好书读后感3
我读的这本书名字叫做《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这本书中讲的是人间最伟大的爱—母爱!
本文主要讲了王家的俩个孩子,一个叫王家点点和王家保保。其实,王家点点并不是王家的骨肉,她是从福利院抱来的,长的是斜视、兔唇,非常难看!可是有一天,有个像天使一样的妈妈出现了,她把点点整容成漂亮的小女孩,给了点点无私的爱和幸福的家。
可是不久王家保保降生了,他是一个患有自闭症的小男孩。妈妈为了治好他的病把所有的爱都给了保保。点点开始变得不安、嫉妒,但她还是被妈妈的母爱所感动。保保是一个对眼泪对爱对拥抱、亲人都没有知觉的“星星的孩子”。可妈妈却下定决心要创造一次奇迹,真正的拥抱一次保保,亲耳他叫自己一声妈妈。最终在妈妈爱的努力下,保保在那遥远的星球向着妈妈方向呼喊—“妈妈,抱抱我,抱抱我……”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我才发现母爱是多么的伟大啊!自那以后每当我看到“妈妈”俩个字的时候,我都会停留片刻。因为这俩个字在我心目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名字。以前我对自己的妈妈很不满意,但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自己的妈妈无比的热爱,因为是她哺育了我,给于了我这世界上最无私的爱。如果有一天你“受伤”了,想要找一个既温暖又安全的地方躲起来,我想没有比她的怀抱更完美的地方了。
我们应时刻牢记这伟大的爱。
一本好书读后感4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
第一次接触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在我刚上小学时,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多少字,当妈妈在阅览室给我借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央求着妈妈赶快给我读。一段时间内,这几乎成了我睡前必听的故事。我被尼尔斯奇特的经历所深深的吸引,每次都在主人公丰富的想象之中进入梦乡。现在我都已经结束了一年级的学习生活,我完全能够自主阅读这些文学故事了。在暑假中,重新阅读这本充满奇趣的独具冒险精神的朴素又亲切的童话故事,它给了我新的与原来感觉不一样的启迪。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捉弄小精灵,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他家的白鹅莫顿背上,跟着一群大雁与它们走南闯北,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得到了锻炼,逐步形成了勇敢、机智、友爱和爱护集体的优秀品质。最后尼尔斯回到家中,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诚实;要爱护环境、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和要乐于帮助别人。当我第一次听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天真的对妈妈说:我多么想骑鹅去旅行啊!现在我仍然想和善良、活泼、勇敢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骑鹅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一起去冒险,一起与狐狸作斗争。
读完这本书后,我与爸爸妈妈开了一个家庭读书讨论会,每人都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妈妈觉得我们要爱护小动物,在生活中要经常体会别人的感受,学会换位思考问题。爸爸说:这个故事生动有趣很吸引人,要多带孩子去体会祖国的大好河山,风土人情,要敢于冒险、敢于接受困难挑战。我认为本来尼尔斯很调皮、爱恶作剧,拔鹅翅膀上的毛和揪鸡冠,他经过骑鹅跟随大雁去旅行的经历,他学会了爱护动物、珍惜友谊,尼尔斯其实是一个好孩子,他只不过是有点喜欢搞恶作剧罢了,我也想骑鹅去旅行,我也不会害怕旅途上的困难、艰险,虽然我无法真的像尼尔斯那样骑鹅去旅行。
受骑鹅旅行记启发,利用暑假,我们一家去北京天坛寻找小平树,知道了天坛公园中其实并没有标明那一棵是小平树,它就在一片青松翠柏中,这正是它蕴含的意义啊!随后我们去爬了五岳之首的泰山,锻炼了意志,去海边感受了大海的广阔无边,去沂水看到了萤火虫奇观,地下溶洞的自然奇迹,体验了惊心动魄的地下大峡谷漂流。尼尔斯骑鹅旅行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精神动力,鼓舞着我,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一本好书读后感5
《草房子》是一本儿童读物,描写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通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但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
“陆鹤”是一个秃顶的孩子。随着日子的流逝,六年级的“陆鹤”感觉到了自己的秃顶使学生“戏弄”的对象。自尊心受到了伤害,陆鹤为此做出了反常之举。他用不上学了逃避同学异样的眼光,用生姜擦头希望在七七四十九天后长出头发来,用戴帽子企图遮掩自己的秃头。当这些都使自己陷入更“糟糕的境地”时,他索性在“广播操”比赛这样的重大日子里,把自己头上的帽子甩向了天空,导致全校的广播操失控,而错失了“第一”的荣誉,“就这样,陆鹤用他特有的方式,报复了他人对他的轻慢与侮辱。”即使陆鹤用这样严重的错误来报复别人对他的侮辱,但是,孩子还是纯真的。他希望通过这样的举动来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可喜的是,他还是有着强烈地集体荣誉感,当他们学校的文艺演出缺少一个秃头的演员时,他毅然站出来,承担起了这个重要的角色,而且把这个角色演得一丝不苟,活灵活现。陆鹤在演出中感悟到了,只有为集体做好事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每一个孩子的心都是纯真的,他们的“忍不住的笑”“厌恶的眼神”也并不含真正的“恶意”,从孩子的世界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真,什么是纯,一个是身有残疾的“陆鹤”,另一个是美得让人忍不住有保护欲望的“纸月”,纸月正如她的名字,是一个易碎品,纸月的一手好字,纸月的掉眼泪,纸月的笑声,纸月的温柔,纸月的沉默,纸月的倔强……都给桑桑带来了莫名的感觉,不由间有了自卑的情绪和对抗的情绪。这一切在作者的笔下描写的是如此的真实,又如此的唯美。虽然纸月是个私生子,但是在孩子们的眼中,并不影响纸月的善与美。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眼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美,什么是善。
而细马是一个领养来的孩子,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感觉到了被别人排挤,无法适应新的生活。在新的生活面前,他选择了逃避。他拒绝和同学交谈,选择了与养为伍,开始了自己的放养生活。但是孩子的内心深处还是希望与同伴交流的。当他能听懂当地的方言时,他用笨拙的“骂人和打架”,希望得到别人的“招惹”,以泄他对在教室里读书孩子们的嫉妒。虽然他本能的抵触他的养父母,计划着有一天逃离这个地方。当养父母家的房子被水淹没后,养父病逝后,养母受不了一连串的打击疯了后,细马毅然地挑起了这个家,承担起了照顾养母的责任。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忧伤,什么是勇气。
杜小康的生活更有戏剧性的变化,从原来的全村首富,一夜间变为负债累累,小小的孩子确实承受的太多太多。一个整天穿着干干净净的孩子,过着无忧无滤,有求必应的生活。他的生活受到孩子的羡慕,优异的学习成绩,口袋里有各种各样的零食,能够骑着罕见的自行车穿梭于孩子们游乐常这样的孩子,肯定是孩子们的“孩子王”,享受着至尊无上的地位,即使做游戏也往往是“将军”“司令”的领袖人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优裕的生活竟在一夜间毁了,因为父亲生意的失败,致使这个孩子的优越感全失。孩子不适应是肯定的,但是,还是勇敢的承受了。陪这父亲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放鸭失败后。父亲垮了,但是孩子却勇敢地站了起来,继承父业,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力量。
一本好书读后感6
暑假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对于我来说,阅读是必不可少的,它带给我无穷的乐趣和知识。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好书——《绝佳拍档之成长不烦恼》,这本书的作者是商晓娜,出版社是明天出版社,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双胞胎兄弟——马一左和马一右。书中讲的就是他们和家人、同学之间发生的一些有趣的事情:他们两个吵架了、运动会前他们和父母之间的商量、晚饭后他们的爸爸妈妈争吵谁洗碗、马一右有了微博后到处去找“粉丝”、他们的妈妈要参加考试……
在这么多有趣的故事中,我觉得最有意思的就是他们帮老奶奶发传单的事情。一天,马一左和马一右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一位发传单的老奶奶,他们看见老奶奶的手里拿着厚厚的一叠传单,于是上前问道:“老奶奶,您要发多少张传单啊?”“500张,”老奶奶说,“我还得发完才能回家去呢。”老奶奶的话让马一左和马一右大吃一惊,他们觉得老奶奶好像卖火柴的小女孩那样可怜,小女孩要卖完火柴才能回家,老奶奶要发完传单才能回家。于是,马一右从老奶奶的手里抢过了一半的传单,老奶奶愣住了,不知发生了什么事,马一右说:“让我帮你发一些传单吧!”说着,他就跑了。马一左也抢过一点传单,一起帮忙派了起来。不到20分钟,传单就全派光了。第二天,全班同学都知道了这件事,放学后,他们突然发现,在他们后面跟着一串“小尾巴”,这条尾巴是班上的大部分同学排成一列而组成的。到了昨天发传单地方,马一左和马一右发现老奶奶又在发,于是就想过去帮忙。谁知,那些同学竟然都跑了过去帮忙。老奶奶愣了在那里,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时,传单已经被发完了;马一左和马一右眼睛直瞪着那些同学,那些同学抢了“属于他们”的好事……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把她推荐给大家。书中讲的故事,都是我们身边常发生的事,可是我们却没有用心去体会它的乐趣。其实,在我们成长的路上,除了上学、做作业,还有许许多多的事情陪着我们,只要你细心观察,慢慢用心体会,你就会发现它无穷的乐趣。
一本好书读后感7
青春”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是太短促了,也正是因为他的短促方才显得他弥足珍贵。
每个人都拥有青春,对于那些年过半百的人,“青春”给了他们的回忆和遐想;而对于我们这些年轻气盛的人来说,“青春”给了我们无尽的活力和憧憬向往。
《青春之歌》是女作家杨沫的代表作。他通过描写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的一批进步青年在那个时代,那个背景下的年轻人的革命精神。这是一部全面反映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学生运动的长篇小说,展现了从“九一八”到“一二?九”这个历史时期,北京的一批青年大学生为了反对封建统治,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拯救危难中的祖国而进行顽强的不屈不挠的斗争,真实、生动地揭示了一代知识分子走向革命的必由之路。当看完了这部作品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他们那个时代爱国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和真诚,他们的信念是那么的坚贞。
读着《青春之歌》,或许我们没有抗战时期那些英雄儿女动人事迹的切身体会,但是透过主人公林道静的成长和进步,我们依旧能够感受到在这场历史大风暴中,与我们相同的年纪,可他们却有着不一样的“青春”。主人公林道静出身于大地主家庭,但她不甘心当封建地主的小姐,不甘心当官僚特务的玩物,在她不断为个人的命运挣扎时,却遭到了一连串的打击——她自杀未遂,教书被逐,寻找职业四处碰壁……面对重重的挫折打击,林道静并没有放弃,尽管前行的路充满坎坷,尽管她知道这条路艰辛异常,可她只当这些打击、坎坷是丰富人生的元素来对待,从没放弃自己的命运,这种不服输的、大无畏的精神,在现在当真是一笔无价的财宝了。
试想现在的我们,“青春”到底被我们浪费了多少?就在我们的身边多少正直年少有为、大展宏图的青年却是那么“不堪一击”。面对一两次的打击,有人选择买醉,有人选择沉沦,更有甚者竟然选择死亡,你们难道就真的这么脆弱吗?你们如何对得起那随风而逝的“青春”?买醉的人酒醒后,依然迷途不返;沉沦的人乘坐的时候,却发现青春不在空伤感;而那些轻生者,或许你们不会再有后悔的感觉,但你们留给生者的是无尽的伤心和失望……不要把自己的命运的交给“命运”,而是要自己努力改写命运,尽管这条路很艰难,可你有青春,有冲劲,有干劲,还有什么好怕的,跌倒了再爬起来,就算是哭,那也要爬起来再哭,继续着自己坚定的脚步。
青春真的好似一首歌,有前奏,有高—潮,有尾声。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奏响青春的每一个音符,让青春之歌响彻命运的每个章节。我们伟大的祖国,迎来她60岁的生日了。翻开五千年的历史,我发现祖国的生命,记载了多少沧桑,却表现得如此顽强,那是一种标识,更是一种力量,一种精神,一种向往!回首往昔,在我们遭受外国人的欺凌时,祖国一次又一次地从危险困境中走出来,因为祖国心中有我们,有人民!祖国用伟岸身躯来保护我们,我们也要回报于祖国:永远爱你,保卫你。
一本好书读后感8
童年是一幅美丽的画卷,画卷上画着美好的世界,童年充满着梦想,洋溢着快乐,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及他的百万分之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不孝顺父母呢?
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之后,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才深知,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被父母宠着,惯着,千依百顺,唯我独尊,没有受一点委屈和痛苦,还整天怨天尤人,做一点事情就叫苦叫累。无论父母如何用心良苦,我们都不知道,不懂得尊重父母,理解父母。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四岁的主人公阿廖沙因为父亲去世,和母亲回到外祖父家,后来随母亲改嫁,和继父一起生活。在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两个舅舅为了分家不顾一切,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外祖母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每次在外祖父打阿廖沙的时候,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阿廖沙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好事情"等等。后来,阿廖沙不堪外祖父对母亲的打骂,离家出走了。不久,母亲就去世了,但是,阿廖沙没有屈服,他在这些困难中懂得,活下去就是希望,只有斗争才能生存。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架,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让我们向高尔基看齐,一起做一个坚强的人;刻苦学习的人;学会生存的人;不管身处怎样的环境,面对怎样的挫折,都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要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一起努力吧!
上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不公平的对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一本好书读后感9
暑假期间,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故事里说的是唐僧师徒去西天取经的故事。
唐僧是如来佛祖选去西天的取经人,于是他就奉命去西天取经书。孙悟空是专门保护唐僧的,他是由花果山上面的仙石转化而来,他最怕的就是唐僧念紧箍咒了。而猪八戒却是一个又懒又好吃的家伙,原来是天宫里的天蓬元帅。因为酒后戏弄嫦娥,被玉帝贬下了凡间,最后也得到了应有的教训。沙和尚原来是天宫里的守卫,因为在蟠桃大会上偷吃蟠桃,被王母娘娘发现了,也被贬下了凡间。白龙马是东海龙王三太子变的。因为他烧毁了玉帝赐给的夜明珠,所以玉帝把他打入了天牢,幸好观音菩萨救了三太子,菩萨对三太子说:“你陪唐僧他们一起去西天取经吧。”
他们一行人,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历尽千辛万苦,走了十万八千里路,路上斩妖除魔,终于取到了真经。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大家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做事不能半途而废,坚持就是胜利。
一本好书读后感10
今年暑假,我爱上了读书,我最爱看的书是《小狐狸发明记》,这是一系列的动画故事书。一共有13本,我每天都翻看书本,不时乐得呵呵笑,遨游知识的海洋,这样的暑假真写意。
《小狐狸发明记》主要讲述森林边的胡萝卜小镇上,生活着一只古灵精怪的小狐狸,他酷爱发明,乐于助人,非常自信,但常常惹出乱子。和他一起的还有一群古灵精怪的兔子,他们身怀绝技,神通广大,却又调皮捣蛋,总是麻烦不断。这是一套好玩又好看的动画故事书。
在这套系列书里面,我最爱看的一个故事是《长老的秘密》里面讲述了小镇将要举行歌唱比赛,长老要求所有人都要积极参加,乐于练习,不能随意偷懒。虽然“叮咚”他嗓子很大,但是大家认为他声音很难听,所以他告诉长老,要求退出歌唱比赛,长老说:“谁也不能退出比赛,你要回家加强练习!”。叮咚在茂密的森林里面练歌,没有想到长老也在那里散步,当叮咚咿咿呀呀地开始练歌,长老听到后吓了一跳,以为有妖怪,长老从丛林房子的楼梯上绊倒了。叮咚看见长老跌倒了,立刻过去扶起长老,长老见到叮咚说:“我真的从来没有听过如此难听的歌声。”叮咚心里想:“我的歌声真的有那么难听?”叮咚就是说:“求您了,只要不要我参加歌唱比赛,您让我做什么都愿意。”于是长老给叮咚一个机会,要他这几天去监督其他兔子是否有练习唱歌。叮咚想法设法用毛线连接两个纸杯,发明了聊天机,及时地告诉长老大家在家练习唱歌的情况。但是却遭遇其他人的不满,说他是告密者,叮咚知道了非常惭愧,于是他向大家道歉,得到了大家的原谅,后来,叮咚对长老说:“我也要积极参加歌唱比赛。”
这本书有生动的故事、爆笑的情节、幽默的对白,让我在笑声中领略科学发明的奥秘和创造成功的快乐。
它更告诉我:对于表现自己能力的机会,一定要好好珍惜,如果自己的能力不足,就要勤奋练习,不能偷懒,更不要出卖自己的朋友,做为一名一年级生,我在这个故事中学会了很多。通过暑假读书活动,我更爱读书了,我要成为一名更加优秀的小学生。
《蝙蝠香》读后感1
曹文轩是中国首位国际安徒生奖得主,他的最新作品《蝙蝠香》问世了,我迫不及待地买来新书,一拿起就再也放不下了。
作品以细腻的笔触讲述了一个孩子自我成长与心灵蜕变的故事。村哥儿原本有一个幸福完整的家。但随着妈妈的远走,幸福的生活便出现了裂痕。这条裂痕仿佛把村哥儿的世界分为两半,一面是不动声色的白天,一面则是独自梦游的夜晚。梦游的村哥儿总是一边唱着妈妈唱过的歌一边独自游荡在黑夜中,就像一只小小的、孤独的蝙蝠。在每个梦游的夜晚,村哥儿的手腕上都会散发出迷迭香的馥郁芬芳,原来那是失明的爸爸为他涂上的。这香气如同一条蓝色的丝带,一头系在村哥儿这里,另一头系在爸爸那里,牵连着父子间关爱与抚慰。
“每一个忧伤的灵魂都会被爱疗愈,每一次苦痛的蜕变总有温柔相伴。”是啊,童年的记忆中,在我生病的时候,是爸爸给了我无微不至的照顾;在我失落的时候,是爸爸给了我重新振作的信心;在我成功的背后,也是爸爸在为我默默地付出……
记得那一次,我的作文得到了老师的表扬,那是要被张贴在黑板上展览的。当我欣喜若狂地跑回家向爸爸妈妈报喜时,爸爸却只是轻轻地“哦”了一声,满以为爸爸会好好地夸我一番,甚至亲亲我、抱抱我……我失望极了,委屈地到一边做作业去了。第二天回到学校,打开老师发下来的作业本时,才发现前天的作文明显被爸爸修改过了,不仅改掉了错别字,增加了好词好句,还加上了一个漂亮的结尾……我的眼睛湿润了!
啊,父爱如山,父爱如山!村哥儿的父亲如此,我的爸爸如此,天下的父亲皆如此!
《蝙蝠香》读后感2
《蝙蝠香》是曹文轩在2017年2月9日夜10点55分蓝旗营住宅写的。曹文轩手下的作品有很多,而我只是略知一二,但我知道,他的作品肯定很受大众喜爱,不然,他怎么会得这么多奖呢?
初次看到这本书,感到很新奇,最吸引我的还是书名《蝙蝠香》,特别是“蝙蝠”两个字,就让我联想到了吸血鬼,然后再看到后面的“香”我心想:这里说的是吸血鬼的故事吗?香是血香吗?
这种种疑惑,都在诱惑着我走进这本书的世界。
村哥儿是个悲惨而幸运的小男孩,他的悲惨,是因为在他八岁那年就没了妈妈;他的幸运,是因为他有一个很爱他的爸爸和几个关心他的朋友。
村哥儿的爸爸是个称职的爸爸,在村哥儿梦游的时候,他一个又瞎又聋的人,为了儿子的安全,半夜跟在儿子身后,生怕他出什么危险。而他自己也经常被土堆和缺口弄得受伤,还有一次摔断了左手。
看着看着,我明白了题目的用意,但是,并不是像我想的那样。“蝙蝠”不是吸血鬼,而是代表着村哥儿;“香”不是血香,而是村哥儿的爸爸提炼出的迷迭香。
之所以把二者连在一起,是因为村哥儿晚上时常梦游,又正值春天,村哥儿的气味总是被其他的气味掩盖,所以村哥儿的爸爸在村哥儿睡着后,在他手腕上涂上了迷迭香。因为迷迭香气味是天下独一无二的气味,浓烈、悠长,无比清晰,而且立即让人的头脑变得异常清醒,这就让村哥儿的爸爸准确的找到村哥儿走的方向。
村哥儿还被人叫成蝙蝠,只因他总是梦游,梦游时又会有很多蝙蝠在他的身边飞来飞去。蝙蝠是黑精灵,村哥儿也是黑精灵。
在梦游时,他总是唱着同一段歌曲:
秋风起,草木黄,
弯弯月下雁一行,
夜半一声好凄惶。
春去春又来,
秋来秋又去,
那人儿不知在何方。
风一天,雨一天,
鼓一遍,锣一遍,
泪眼望,一条大路依旧空荡荡。
云散去,念不断,
坐村头,倚桥旁,
却听得天边有人唱。
草也唱,花也唱,
音还在,人无影,
愁煞了一个望断肠。
问月吧,月不知,
问鸟吧,鸟不晓,
不知不晓那人却来入梦乡……
这首歌是村哥儿从他妈妈那学来的,有点伤感,他妈妈是个唱戏的,也是村哥儿心中最漂亮的女人。蝙蝠们是不是被这感人的歌声吸引来的呢?还是他们觉得这个男孩很奇怪,大半夜的跑到外面来唱歌?这一切都无人知晓。
看完这本书,有一种很复杂的感觉在我的心里乱窜,它是什么?是同情?是羡慕?是感叹?还是难过?这些似乎都有,这是多么复杂的一种感觉啊!
同情,同情他没了妈妈;羡慕,羡慕她有一个称职的爸爸,和一些关心他的伙伴;感叹,感叹世界变得美好,至少比以前的黑暗社会好多了;难过,难过他年纪小小就要承担这些事情带来的压力……
看到村哥儿梦游时,我总会想起以前的一件往事。
有一次,我从老师那学来了“梦游”这个词,回家后问妈妈:“妈妈,我有梦游过吗?”
妈妈说:“没有,但是你说过梦话。”对于第一次听到“梦话”这个词的我,心里就生出了10万个为什么。
我问妈妈:“梦话是什么?”
妈妈对我说:“梦话就是你在做梦的时候,说出来的话。而你说的梦话,是没停的叫妈妈。”
那时候的我,并不理解,我为什么做梦都会叫妈妈,现在的我知道了。妈妈一直被我视为珍宝,妈妈是我最亲最亲的人,我不允许别人来跟我抢妈妈,也许,那天晚上,我做的梦就是梦到有人跟我抢妈妈吧!
想到这里,突然觉得村哥儿很可怜,如果换做是我,没了妈妈,我肯定会不想再活下去的。但他至少有一个爱他的爸爸,这也是值得让人高兴的。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回味无穷,就像是高尔基所说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终生的伴侣,最诚挚的朋友。”
《蝙蝠香》读后感3
暑假里,我看了曹文轩新小说《蝙蝠香》,讲得是一个名叫村哥儿的小男孩思念和等待他的妈妈而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秋风起,草木黄,弯弯月下雁一行,夜半一声好凄惶……"每当半夜梦游的时候,村哥儿都会反复哼唱这首歌,仿佛在对远走的妈妈诉说他思念的悲伤之情。梦中的他,只是呆呆地站在草垛上,望着缀满星空的夜景。他那深蓝色的眼睛,似乎寻找着什么,又好像想到了什么。只有蝙蝠知道他的心意,向远方的妈妈寄去。月光、河流、迷迭香,使得黑夜充满了温暖的.气氛和色彩。
我读着读着,也很同情他,可怜他,而后来当我看见村哥儿的朋友们由取笑和嘲弄转变为鼓励和帮助,我被他们互相关怀、团结有爱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生活在幸福的城市里,每天有吃有喝,还有爸爸、妈妈的爱和陪伴。我应该珍惜时间,好好学习,才能得到美好的时光。
《蝙蝠香》读后感4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蝙蝠香》。
《蝙蝠香》主要讲的是一个叫村哥儿的小学生梦游的故事。他梦游是因为在他七岁时他妈妈外出打工了。一段时间后,因为想念妈妈,所以他的爸爸决定去找她。可是爸爸回来时还是一个人,消瘦了许多。那天天气很热,他的爸爸倒在了他的迷迭香花田里,然后发烧了,眼瞎了,耳朵也聋了。村哥儿总是半夜出门梦游,他的爸爸发现后,就闻着村哥儿的味跟了过去。后来,小伙伴也跟了过去,企图捉弄他。过了几天,校长也跟过来保护着父子俩。终于有一天,村哥儿不再梦游,但是他的爸爸却失眠了,去了一条河边,村哥儿跟了过去,他对村哥儿说:“那年春天,妈妈就是从这座桥上离开的……”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村哥儿的生活很苦,因为他失去了妈妈,家里也穷。村哥儿的妈妈走后,村哥儿的心里就多了一个洞,那多出来的一个洞,就是想念他的妈妈的。开始,小伙伴们欺负他梦游,是因为他的样子很可笑,也觉得他很奇怪;后来守护他是因为他们渐渐理解了这件事,开始同情村哥儿。假如乡村不穷,谁会背井离乡呢?我们不要让故事中的悲剧发生。
《蝙蝠香》读后感5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思想的导师;书是人类精神的食粮。
曹文轩写的《蝙蝠香》这本书就使我对父爱有了更深的理解。
故事讲的是一个经常梦游的孩子"村哥儿"。他原来有一个幸福完整的家,但是他的妈妈远走了。爸爸为了找妈妈得了重病,高烧不起,从此他双眼失眠,两耳也不能再听见了。虽然村哥儿白天诺无其事,但一到晚上他却会梦游,在村里游荡。爸爸担心他的安全,就在村哥儿的手腕上涂上了迷迭香,爸爸闻着特殊味道跟在村哥儿后面保护他。田小童和小伙伴们一开始取笑他,后来看到他的爸爸即使聋了瞎了,也要守护自己的孩子,根本不在乎自己受伤,于是他们一起守护这对父子。在一次跟着梦游的村哥儿时,摔断了一条胳膊。不幸,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
村哥儿还是继续梦游,好像每个夜晚,他都会进入一个美丽的梦境,让他舍不得睁开双眼。
就在村哥儿又一次梦游的时候,危险正在悄悄地向他走来,正在梦游的村哥儿却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已经走到了小河边,并一脚跨进了河里。爸爸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跳进河里救村哥儿时,我深深地被爸爸的父爱所感动。我默默地流下了泪。
父亲的爱同妈妈的爱一样伟大,只不过父爱总是默默的。我也有一个好爸爸,总在为我们默默地付出。
《蝙蝠香》读后感6
《蝙蝠香》是一本曾获得过国际安徒生奖的新小说。文中的主人公村哥儿有夜间梦游的毛病,村里的小伙伴都说他像昼伏夜出的蝙蝠,父亲为了防止村哥儿走失在他的手腕上涂上迷迭香,我想书的名字应该就是这样而来的吧。
村哥儿梦游的毛病源于妈妈出去打工的那一天,因为他太想妈妈了。爸爸去寻找妈妈无果又出了意外,原本强壮的身体却变成了聋了瞎了,这让我为他们父子俩捏了把冷汗,以后怎么生活。可是爸爸是个坚强的人,虽然他的眼睛看不见耳朵听不见,鼻子却变得特别灵敏,他能闻到村哥儿的味道,于是在晚上村哥梦游的时候依旧跌跌撞撞地跟着村哥儿。
村哥儿唱着妈妈唱过的歌,浑然不觉爸爸跟在他的身后,有一次,村哥儿掉进河里,爸爸奋力把他救上来,爸爸却摔断了手。白天清醒的时候,村哥儿问爸爸怎么回事,爸爸并不告诉他。因为爸爸想要维护他幼小的心灵,由此可见,父爱多么伟大。
父爱如强大,那么就会为你撑起一片天空。父爱如细心,那么就会让你成为更好的你。加油,努力,不要让爱你的他灰心,正如淮南子所说:“慈父之爱子,非为报也!”
我很喜欢读书,从同学手里借来一本书:我可以抱你吗,宝贝。是郁雨君的作品,我被深深地感动了。
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名叫王点点的小女孩,她是个孤儿,长的一点也不好看,没有人来领养她,只有院长婆婆对她好。终于,一个仙女般漂亮的妈妈从天而降,领养了王点点,还用了很多的积蓄给她整容。王点点已经是一个漂亮、学习好、惹人喜欢的小女孩了。后来,妈妈又生了一个男孩子,叫王保保,但是,这个可爱、帅气的小男孩竟然有自闭症,妈妈和爸爸为了他,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为此,他们连一顿肉都吃不上,因为都给王保保治病、买药用了。爸爸受不了这种疯疯癫癫上生活,离开了妈妈,带着王点点去和另外一个女人走了,女人很爱爸爸,也很爱王点点,王点点却很想念妈妈,她想起了妈妈最喜欢定‘小天使杂志’于是她就在那里写了感人的寻人启事,但是却了无音讯。最后,王点点在农庄的房子里找到了她的妈妈和弟弟,她和妈妈生活在一起。有一天,王点点发现王保保对妹妹的泡泡袖蓝斑点群很有兴趣,还说出了话:妈妈!王点点因为嫉妒弟弟王保保,没有将这个秘密告诉妈妈,最后,她和好友小加还有爸爸的帮助下帮助了王保保,让王保保成为一个正常的孩子。
我读着读着,眼睛湿润了,我敬佩王点点,她在孤儿院的时候,即使遭受了种种的抛弃,她没有沮丧,仍然对生活抱有希望。谁能够想象,一个孤儿,命运已经够惨的了,可是,她没有伤心。一次次被抛弃,她也没有伤心,而是继续对生活充满欢笑,这是谁能够承受的?可是她就承受了,她,一个孤儿。
她的养母没有了钱,连一顿肉都没有吃上,但是她对养母不但不离不弃,而且还照顾养母,都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可是王点点就是一个典例,她对不是亲生母亲的养母都如此孝敬,那可见她的人品了。
我们呢?无缘无故的就对自己的'妈妈吼,对妈妈做的早餐不合胃口而生气,嫌妈妈太罗嗦…却不知到,你们的妈妈心有多痛。王点点就不是,她没有对妈妈发过一次的脾气,对于妈妈的不做饭也没有一丝的怨言,只是默默地吃着爸爸做的‘菜’王点点也嫉妒过自己的弟弟王保保,但是却很快打消了,自我安慰:保保是有自闭症,妈妈多关心他也是应该的。我惊叹极了,王点点有如此的胸怀!我们对妈妈,即使是妈妈对别人家的孩子亲昵一下,我们就会吃醋、赌气。但是作为一个从来没有得到过爱的孤儿,王点点都能够做到如此,那我们,又如何堪比的呢?
当王点点和爸爸一起去白领阿姨---嘉梨阿姨家的漂亮的大房子住的时候,王点点还没有忘记自己的自闭症弟弟王保保和妈妈,她和嘉梨阿姨住真是天壤差别,她隔三差五的可以买新衣服,而在妈妈那儿,最多买一套五十多元的衣服;她在嘉梨阿姨那里可以吃到各种大餐,还经常去肯德基去快活,而在妈妈那里,根本就吃不着,别说肯德基了,就是连煮熟的面条都没有,每天就吃泡菜。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王点点还是没有在乎,她一直挂念的,依然是自己的那个仙女妈妈。在王点点终于找到了妈妈时候,弟弟王保保---不到四岁,竟然喝了满满一大瓶可乐,可怜的王保保肚子被撑的像吞了个球似的,却因为有自闭症,没有喊出来,妈妈为了让王保保不被撑死,将自己的手指塞进王保保的嘴巴里,王保保用牙齿狠狠的咬,终于在反呕下降可乐吐了出来。王点点哭了,不是因为害怕,她在心疼妈妈,她开始心疼妈妈了,妈妈那么憔悴,手指被咬出了血。在这种情况下,王点点没有害怕可乐是否会溅到她的裙子上,而是在心疼她的母亲…
我们扪心自问,有没有心疼过自己的妈妈,自己有没有发现,妈妈憔悴了、苍老了许多,头上的白发、脸上的皱纹愈来愈多呢?我们有没有看过妈妈为我们做了什么呢?我们从来不在乎他们为我们做了什么,也从来就没想过自己要为他们做一写什么。我们不但没有帮助过母亲,还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她们,也许他们会有缺点,但是他们是值得原谅的,因为他们都有一个神圣的名字:母亲!
一个孤儿,都可以对自己的养母如此,那我们,这些是母亲亲生的孩子,又做到了什么呢?
这本书,让我们匪夷所思,我们和王点点有多大的差别,我们有多么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