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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爱召唤你》读后感汇总90句

时间:2021-02-26 10:10

(一)

初读《当你老了》,就有一种莫名的感动,就像是被它抓住了心一般,不自觉地一读再读,一读再读,甚至是爱上了它。

据说这首诗歌是叶芝为女演员、爱尔兰独立运动战士毛特?冈写的。在1889年,24岁的叶芝遇到她,并爱上了她,多次向她求婚,均遭拒绝,但叶芝终生爱慕着她,为她写下了许多诗,而《当你老了》就是其中一首。静心读他的文字,便会读出这文字中所透射出的令人倾慕的魅力。这也难怪清华才子卢庚戌会从中得到灵感,写出《一生有你》这样的好歌:“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可知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多少人曾在你生命中来了又还,可知一生有你我都陪在你身边。”

在叶芝的诗中,在卢庚戌的歌词里,我嗅到了爱情的苦涩滋味。那一种苦涩,不是罗密欧与朱丽叶之间炽烈的爱得不到认同,无法厮守一生的苦;也不是斯嘉丽与瑞特之间后知后觉,等到真正明白,爱已随风而去的苦;而是明知永远也等不到爱情,明知只能远远望着,默默守护着,也心甘情愿,为爱付出的苦。还记得流传在校园里的那首美丽情诗:“我爱你,可是我不敢说,我怕说了,我就会死去,我不怕死,我怕我死了,再没有人像我这么爱你”。究竟要有多深多重的爱,才能让人写出这样痛彻心扉的诗,写出这样想爱却不敢爱的酸楚。爱情啊,愁白了多少青丝,忧伤了多少心灵,慌乱了多少年华。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电影《成为简·奥斯汀》。结尾时,汤姆无意间叫出了自己女儿的名字“简”,简给汤姆的`女儿念完故事后,和汤姆深情对望,就像当初刚见面一样,虽然心态变了,时间变了,但他们的爱依旧没变。爱,强大到经得住平静的流年。

因为爱情,即使对方都已老去,即使清澈的眼眸不像往昔般灵动,俏丽的容颜有了岁月的痕迹,曼妙的身姿都已不再,但只要她还是她,爱就依然还在。“多少人真情假意,爱过你的美丽,爱过你欢乐而迷人的青春,唯独一人爱你朝圣者的心,爱你日益凋谢的脸上的衰戚”说的应该就是这样吧。

尽管没有经历过轰轰烈烈的爱恋,没有刻骨铭心的回忆,甚至,没有拥有过某一段爱情,但我依旧相信爱,相信总会有一个人,可以和我分享爱情。在我们的迟暮之年,仍然可以相偎相依,深爱着彼此苍老的容貌,沙哑的声音,更重要的是,深爱着彼此的灵魂。当死亡来迎接我们时,我们不会遗憾,因为,我们已经拥有生命中最重要的另一半,我们的灵魂找到了真正的伴侣。

正如纪伯伦所说:“当爱召唤你时,跟随他,尽管他的道路艰难险阻。”愿你年老之时,有个人还爱着你的一切,尤其是你那颗朝圣者的心。

(二)

昨天闲逛不经意走到了一个网友的空间,看到那首,我曾经为之落泪的绝世佳作,叶芝的《当你老了》。于是我有感而发把这首旷世佳作,放到空间让朋友们都欣赏一下这饱含激情的,优美的佳作。因为这首诗是“叶芝”的灵魂之作,是感动了一个多世纪的爱情绝唱。《当你老了》这首诗背后,隐藏着无尽沮丧的爱情悲剧。

叶芝见到“毛特?冈”那一刻就如同,清·王韬《鹃红女史》中描述那样“惊鸿艳影;湖水皆香。”看到伫立窗前的毛特?冈,仿佛看到她身上洒满了阳光的花瓣,她光彩夺目。他说,“我从来没想到在一个活着的女人身上看到这样超凡的美。”但他和毛特?冈之间却可望不可及,所以他一直等待着,即使他的意中人早已经是别人的妻子,直到52岁,才结婚。痛楚和喜悦交织,希望和失望相随。但事实上,叶芝还是无法忘记毛特—冈。在他生命的最后几个月,他还给毛特?冈写信,约她出来喝茶,但还是被拒绝。而且,毛特—冈还坚决拒绝参加他的葬礼。世上对爱情终生执着,却又无法得到哪怕是一点点回报,只有叶芝一人了。

一切都随时间而来,真理也随生命的穷尽而来。我的耳边仿佛听到那句“在阳光下抖掉我的枝叶和花朵,现在我可以枯萎而进入真理”。这种爱情,让诗人感情上痛苦一生,但激活了诗人心灵深处的激情,让他的灵魂得到了升华。是啊,爱情本身是否存在,在叶芝看来,已经不重要,因为他已经感受一生了;真理似乎是否获得,也不重要,因为他已经尝尽了追求的酸甜苦辣。对于生命来说,这已经足够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

虽说我读的是《野性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不过陌生人,只好服从。后来,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后来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后来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而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后来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后来,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

《野性的呼唤》一书是我看过的第一部生存动物小说,也是在这个暑假我觉得比较值得我写读后感小说的其中之一。

我阅读了很多网上写的这部书的读后感,里面有很多都是说这是个很凄凉的故事,可我却有一种“我言秋日胜春朝”的感觉。大家是不是觉得我跑题了,大家健的读后感是不是那种先介绍作者,再写一点本书的内容,再写自己的看法。我觉得我没跑题,因为这就是我的读后之感。

这本书让我看的热血沸腾,第一次看到本书中的人物(一只狗)巴克被人拐卖被打,时,我感到愤怒,看到巴克在北方学会种种技能,得到主人的宠爱,变得强大的时候,我感到的是高兴,甚至当时就想养一只像巴克一样的狗。当看到巴克因为力不从心被卖到了一家想去北方的人家,那一家只会抽打狗,让狗拉雪橇,丝毫不顾狗的'感受。我尾巴克有这样的主人而感到羞耻。当看到了巴克遇到松顿,感受到了幸福的时候,我也感到了一种幸福,来自书里的幸福。当看到巴克加入狼群,我并不为他而感到生气,因为他也有他的自由权,而这时我感到的心一种欣慰,我希望他有一天能成为独挡一面的狼王。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己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

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10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7

杰克伦敦的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被淘金的人从阳光普照的庄园带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慢慢地,它从娇生惯养的生活,到“对于平常的痛苦都感觉麻木”,学会了许多知识,并且一点点地恢复失去很久的本能,逐渐地,它成为了一只凶猛的狼,因此,也得以在条件极其恶劣的北极生存下去。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瑟,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或许正如作者杰克丨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一一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1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个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和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作者用自己极为深刻的语言对这本书作了高度的概括,并结合主人公的心境来描写,显得更为生动。)

是啊,文明社会中野性的呼唤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犹豫,胜负就在一刹那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战,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生与生命的意义。

然而,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古老的友情一一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纯真的,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

读了《野性的呼唤》,我从心里感受到:生命是可贵的。

书中内容结构紧凑,设有悬念,动作逼真,十分传神,读起来饶有趣味,感情随着情节的变化而变化。

书中主人主是巴克,巴克是一只南方狗,但他学会了如何在雪地上生存,以及拉撬。他生活中历经了不知多少个困难,但他都坚持了下来。是的他没有被困难打败,反而在困难中自强,这种精神,是难能可贵的啊!

有一次,野狗突袭营地,巴克浑身上下都是伤,就过了几天,又被得了狂犬病的多丽追的一点力气都没有,接着,又被斯匹滋咬了一顿,它还是活了下来。它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等待机会反扑、报仇。

这本书告诉我,当人遇到困难时,不要轻言放弃,应该拼搏。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9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后变成自己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天都很幸福。

后来,法官家的园丁每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己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曾经欺负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己成为崭新的自己。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爱的书之一。书中的主人公“巴克”是一头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本领的狼。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来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生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狼。进入北方后,他亲眼见自己的伙伴——一只狗遭当地狗攻击而惨死,他第一次感受到“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没有了公正的游戏法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决挺住,绝不能倒下,他的原始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对权利的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制造麻烦,最后终于挑起了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的一场恶斗,并将其打败、杀死,取代了他的地位。他到北部极地后,很快学会了拉雪橇。极地环境的恶劣以及生活的艰辛,行路和跋涉之苦,他都挺了过来,而且变得更加结实和强健。

它在极地三次换主人,到最后落入了根本不适合来此的三个男女手中。他和他们陷入了困境之中,并面临灭顶之灾,这时,一个名叫桑顿的人帮助并解救了巴克。这是巴克离开南极后第一次感受到珍贵的爱,后来,巴克以更加炽热的爱回报桑顿,桑顿落入河流,它三次跳进急流之中,冒死就出桑顿;它进似疯狂的扑向杀害桑顿的土著人,将他们一个一个地撕咬至死。巴克的祖先是狼,他的身上流的是狼的血液。如今,在异常恶劣的环境中,在极为严酷的生存斗争中,巴克的原始野性被一点点引诱出来。原始祖先的影像不时的在它的脑海里晃动。更使它躁动的是一种声音从森林之中响起。当桑顿遇难时,也是巴克和人间最后一根纽带的断开之时。巴克决定响应这召唤之声,加入狼群,回归自然。

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是强者的象征。它在严酷的环境中具有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与巴克相比之下,我不如它。无论是从意志,或从力量和从智慧,我完全比上它。在将巷村的住宿生活中,我是手忙脚乱地。衣服不知道放哪里,搞的床褥乱七八糟,看上去像个狗窝,被全宿舍的同学笑话。我真是无地自容。当时恨不得钻进一个地洞里去。在家里,我娇生惯养,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什么事也不会做,偶尔炒个蛋也能把蛋给炒焦了。看来我得好好向巴克学习一下。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生存的一切是那么重要,生存的磨难是非常重要的。它在我们未来的生活中扮演了一块通往工作大桥的踏脚石,虽然不起眼,但少了这一块,你的生活就不容乐观。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希望你去读一读。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1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中的杰出代表。小说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犬的故事。巴克原本是法官米勒家的一只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是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贩出去,迈上了艰苦的淘金之路。期间它一点一点向野蛮退化,同时也战胜了一个一个对手,成了队伍中的领头狗。之后,巴克的主人一个个更换,同伴一个个累死,苦役越来越重,直到最终它遇到了桑顿,并与桑顿结下恩情。在随着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人杀害,而巴克也最终回归了野性,回归了大自然。

读完这篇小说,萦绕在心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巴克,为戴夫,为巴克的一个个主人,也为时不时呼唤着巴克的那种野性。

巴克在被园丁曼纽尔系上绳子的那一刻起,它的厄运就开始了。说是厄运,其实是好运。因为如此,它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到之后它明白:棍棒是一个启示,这是它进入了原始法则天地的入门课程,并且它是半途而入的。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其更为狰狞的一面,并且,当它毫不恐惧地应对现实狰狞的面目的同时,它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被人猛然推出了礼貌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天雪地中一次一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棒与犬牙法则”下,巴克学会了原始的狡诈特性。而巴克注定要做一名领导者的,从队伍的领头狗,到群狼的首领,它都干得很出色。从一头温顺的狗到一头充满野性的狼,唤醒它的不是别人,正是人类自我。

杰克·伦敦用他的生花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及冰冷。巴克被唤醒的是野性,我们呢,我们被唤醒的又是什么?

读后感的作文400字 篇1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夏洛的网。这本书是美国大作家额、E.B.怀特写的。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感人的故事:在朱克曼的谷仓里,快乐地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夏洛建立了最的最真挚友谊。然而,一个最丑恶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了,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它在集市的大赛中赢得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命的未来。但,这时,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这个故事里另我最感动的人就是小女孩弗恩。当威尔伯要被卖掉是,只有弗恩哭着求爸爸把小猪送给她。弗恩每天按时用奶瓶喂小猪喝牛奶,每天下午都把躺在推车里的小猪带出去散步......弗恩这样的照顾仿佛就像一位妈妈对自己宝宝的照顾。想到这我又想到了另一件事......

望花区召开了大生产号动员会,形势很大,雷锋叔叔上街办事刚好看到了这个画面,雷锋叔叔捐献出了100元给望花区,另外100元捐献给了百年不遇洪水的辽宁人民。雷锋叔叔把自己的全部积蓄都捐了出去,自己连一口水都不舍得喝。

弗恩和雷锋叔叔让我体会到了助人为乐,夏洛让我体会到了什么才是正真的友谊。

读后感的作文400字 篇2

《爱的教育》是一本日记体的小说,记载了小学生安利柯整整九个月的四年级生活。爱是整篇小说的主题,就在最平实的字里行间,融入了种种人世间最伟大的爱。对此我深有感触。爱是陪伴我们成长道路必不可少的情感,每一种爱都不是惊天动地的,但却感人肺腑、引人深思。

(一)如山的父爱

父亲的爱如山一般,如大山般厚实,给我以坚实的支撑。记得有一次我得了肠炎,肚子痛得满头大汗哇哇大哭在床上打滚,这次可把爸爸吓坏了,急忙把我送到医院看,看完刚回到家不久,我又觉得疼痛又大哭起来,爸爸又要把我送到医院,妈妈问爸爸到底是不是在医院工作的,药又不是仙丹,哪能那么快见效。可爸爸不由分说又把我送到医院,在爸爸的背上我感觉到他的紧张,最后打完了针回家已经凌晨两点多了。在父亲的背上我读懂了如山的父爱。

(二)似火的母爱

有人说父爱如山,母爱如水,但我更想说母爱似火,火一般的热辣。我妈是个急性子。对我很严厉。做事一懈怠就会被妈妈痛骂,甚至还会受一些皮肉之苦。有一次考试,做错了几道题,我只考了七十一分,妈妈看完后,脸色阴沉,劈头盖脸地骂了我一通,帮我分析错误的原因,并责令我重做。妈妈的严厉曾让我难以接受。但我明白妈妈的严厉也是一种爱,像火一般,照亮着我前进的道路。

爱是我们成长道路的力量,我相信有如山的父爱,似火的母爱陪伴,我的人生会更精彩。

读后感的作文400字 篇3

《跳来跳去的女人》也是契诃夫的一篇代表作,列夫托尔斯泰很喜欢这篇小说。据说,他在读这篇小说的时候“笑得很厉害,并且赞美说:‘多么细腻的幽默’”。

《跳来跳去的女人》主要讲述了一对夫妻的故事,女主人公奥利格·依万诺芙娜生性喜爱结交名流,追求艺术,因父亲知遇之恩嫁给一个医生得莫夫,但因为迎逢名流而与名画家发生婚外情,得莫夫以宽容之心召唤她回归不成,舍命救治病人而患上传染病。此时医学界对得莫夫的推崇与敬重,使得奥利格最终明白身边的人原来是未来的真正名流,但得莫夫因病重而去世,留给奥利格只有虚荣后的满心懊悔与惭愧。

小说中,女主人公追求名利却害了即将成为名人的丈夫,得莫夫的逝世,也给她敲响了最终的警钟。最令我难忘的是小说进入尾声时才点出真正的英雄原来就是在故事中一直充当配角的得莫夫医生。他之所以美,不是因为他舍命救病人,而是在于他虽然才智出众,却从未自命不凡,他总是默默无闻地尽着自己的义务。

读了这本小说,我体会到人的美、人的价值,就在于他的不同凡响。真正爱你的人是你身边最普通、最平凡、最亲近的人,要用心去体悟。只要有远大理想的人,都是值得我们去尊敬和欣赏的,不要把眼光定死在一些虚无缥缈的人或事情上。或许等你回头后,真正美好的东西正等待着你。

读后感的作文400字 篇4

你读过《做梦的房子》这本书吗?故事是这样的:在河边的草丛里,有一条又丑又可怕的毛毛虫,没有动物敢和他说话。有一天,一只蝴蝶飞过,它让蝴蝶带它过河,因为它向往河那边的那片青草地,可是,蝴蝶不理它,最终,他经过自己的努力,终于蜕壳成蝶了。

我觉得当时毛毛虫求蝴蝶把它带过河的时候,蝴蝶不应该嘲笑它,蝴蝶怎么可以忘记自己曾经也是一只丑陋的毛毛虫呢?里面我最喜欢毛毛虫,因为它不但不会因为别人的嘲笑而自卑,而是想尽办法完成自己的愿望,当自己的愿望实现了,它没有把曾经的嘲笑与讽刺刻在心上,而是去帮助别人。毛毛虫有一颗助人为乐的心,这使我很敬佩。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他告诉我们不能因为被别人嘲笑而自卑。有一次,我的数学考试只考了48分,这是我第一次不及格呀,老师在报我的分数的时候,全班哄堂大笑,我的心顿时凉了半截,心想:哎呀,老师是不是算错了,我怎么这次考的这么差呀。我闷闷不乐的回到家,等着回家挨妈妈的批评,心里真不是滋味儿,把试卷放在妈妈手中,我紧闭双眼,等待暴风雨的洗礼。可妈妈没有批评我,而是跟我说:“这次考差了没关系,下次继续努力!”听了这番话,我的心里舒服了许多,自卑感也减少了不少,从此,数学再也没有怎么差过。

这本书让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读后感的作文400字 篇5

为什么天花板会发出声音?冰箱后面又隐藏着什么?为什么走在马路上会无缘无故的摔倒?世界上有多少种莫名其妙的问题就有多少种丑比头!

寒假里我读了丑比头大百科这本书,里面介绍了各种各样的丑比头,有粉屁桃、小花头、黄金宝、红蘑菇、赤羽佛、假木仙……它们既不是昆虫,也不是植物,而是一种非常奇妙的生物。它们分布在原野与田园间、深山与森林里、河川与大海中,甚至栖息在人类生活周遭,只是我们从来没有注意过。它们有自己的名字,有不同的性格,还有不同的本领。下面我先给大家介绍黄金宝,它是金黄色的,身高20厘米至25厘米,它一般住在地下的洞里,它最喜欢吃黄金,如果你找到它,还可能找到它储藏的黄金呢。还有一个我喜欢的丑比头,它叫赤羽佛,它身高约25厘米,它的头上长着两根红色的羽毛,如果你能发现它就能给你带来幸运哦。而且它最厉害的地方是能打败黑羽煞,一种坏的丑比头。我最喜欢它了!

读了这本书后增加了我的好奇心和观察力。到底丑比头都躲在哪里呢?告诉你们哦,寒假我和爸爸在野外探险,还真发现了几个呢。小朋友们,为了保护丑比头的家园,让我们一起保护大自然里的花花草草,做一个环保小达人。

读后感的作文400字 篇6

暑假中我的.家人让我看了一本叫《柳林风声》的书。

书中的故事有趣,内容丰富太好看了,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柳林风声》主要是讲述了柳树林中的动物们的故事。这篇文章把我带到了这个无边无际的柳树林,而我就好似这树林里的居民,柳树林中老练的獾,他虽然很少露面,却在树林里是一个极有影响力的人物。本性敦厚、善良的水老鼠他愿意与朋友分享他的所有,而且极富同情心。鼹鼠是一个任劳任怨愿意帮助人并且肯动脑筋的家伙,他总是悄悄的为大伙做事,而且总是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傲慢的癞蛤蟆靠着富裕的祖传家产,挥霍浪费,连自己的家都没有了。最后,在他的三个好朋友帮助下他把家产夺了回来,癞蛤蟆也不再挥霍浪费且骄傲自大了,变得十分谦逊。书里有聪明的鼹鼠、勇敢的河鼠、好玩的水懒、智慧的狗灌和“伟大”的蛤蟆,讲的是蛤蟆的三次历险和鼹鼠与河鼠、水懒、狗灌、蛤蟆认识的过程与故事。但唯一不同的是,这个树林里少了点什么东西,实际上又让我们感受到了些什么,细细品味我们就可以感受到那丝丝温暖而又悄然无息的东西,这就是友情。在这个故事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獾。因为他沉稳持重,遇事冷静,无论什么时候都能冷静的处理每一件事。

而且他计划的每一件计划都很周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与人交往最重要的是彼此之间的真诚关心和温暖帮助,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友谊的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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