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三毛》有感1
当我们同亲爱的爸爸,妈妈围在桌前,吃着可口饭菜的时候,你可曾想过旧社会的流浪儿童是怎样生活的呢?
我自己从没有想到过这个问题,不知道他们的痛苦,后来我读了一本名叫《三毛流浪记》的书。这本书告诉了我,在旧社会里的流浪儿童,他们吃不饱,穿不暖,他们每天都要走街讨饭要钱,或到别的地方拣垃圾,或帮人擦皮鞋,有的忍不住饥寒死在路边。三毛就是这千万个流浪儿童中的一个,《三毛流浪记》这本书唤起现代社会对旧社会的憎恨,这本书中的种种情况使我永远忘不了。
在这个旧社会的缩影中,最心酸,最难过的是三毛,他从小就失去了父母,谁能说得清他们的父母在哪呢?我想肯定是被旧社会逼死的吧。所以,三毛无依无靠,孤苦伶仃,过着吃不饱,衣不遮身的生活,连有钱人家的狗都穿着棉衣,而三毛却穿着用几块破布缝起来的衣服,裤子。我希望把三毛接到新社会,和我们一起吃饭、学习、玩耍。三毛机智、勇敢、有志气,他非常痛恨那些坏人,经常同那些欺压人民的坏蛋进行斗争,连梦中都用拳头把三个坏人顶进大江里去了。
我们同旧社会的儿童相比,我们实在是太幸福了,我们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读《三毛》有感2
三毛是一个孤儿,从小父母就去世了,整天以乞讨为生,要是讨不到吃的,就得一整天挨饿。三毛在乞讨的时候,经常受到别人的欺辱。
我的生活和他完全不一样,我每天的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还时不时的跟妈妈吵架但三毛连一个妈妈都没有,真是太可怜了。
我的生活和三毛的生活相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下雨的时候我撑着一把雨伞,三毛却偷偷的躲在莫个角落哭泣。冬天到了,我在家里美滋滋的烤火,但三毛却在鹅毛般的大雪里乞讨。我每次吃饭都要挑三拣四,但三毛连一点剩饭剩菜都非常满足了。我天天在宽阔明朗的教室里读书,但三毛却没有的读……为什么我们能做到的事三毛却不能做到?我们应该跟他一起分享。
我现在应该珍惜自己的美好时光。
读《三毛》有感3
读了,《三毛流浪记》我的感触很深,一个从出生就只有三根头发的孤儿,住在孤儿院里,长着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的小男孩经常带着一些小朋友去嘲笑他、讥讽他,使他感到很自卑。
有一次,孤儿院里举办唱歌比赛。在后台,三毛看着一个个小朋友都胸有成竹地上台,下台时都眉开眼笑的。一个小朋友在下台的时候对三毛说:“你可以吗?三毛鬼。”三毛的情绪顿时低落下来,老师看见三毛这么伤心,安慰地说:“三毛,别灰心,你可以的。”轮到三毛上场了,他自信地走向舞台,在舞台上纵情高歌,荣获第一名。
这篇文章使我联想到周围发生的事情。有一天,下午放学很早,一位衣服全时补丁,头发乱糟糟的老婆婆在门口以乞讨为生。几个小男孩不但不帮忙,而且还笑嘻嘻地说:“臭死了,臭死了。”有的还甚至把纸片扔在她头上,说这是天男散花。那位婆婆听了十分伤心。
读了《三毛流浪记》我真正明白了什么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的含意,而且我还懂得了人人都要有一颗善良、怜悯的心,这样世界才会变得更美好。
读《三毛》有感4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三毛流浪记的书,感受很多。
三毛是一个没有爸爸和妈妈的孩子。他很想读书。有一次,他见小朋友们都去上学了,自己却不能上学。于是,三毛想出了一个办法,就偷偷地到学校的课堂门口听老师讲课。我想三毛真爱学习啊,可是有时候我还不认真听课,我真觉得很惭愧。
三毛也很勇敢,有一次,他看见有小朋友掉进水里,三毛就不顾一切跳入水里,把小朋友救上了岸。别人都夸三毛见义勇为,我想三毛这么勇敢,我也要热心地去帮助同学。
三毛是可怜的孤儿,他能自己照顾自己,我也要像三毛学习,自己检查作业,自己洗袜子,衣服。
读了三毛的故事,我要更加珍惜学习机会,做一个勇敢的孩子。
读《三毛》有感5
我们现在的国家繁荣昌盛,家庭非常的富裕,可是我们这些孩子还在不断地攀比、不断向家长要这要那,但是读了《三毛流浪记》后……
书中写的主人公是一个叫三毛的流浪儿,警察见了他驱赶,小姐见了他跑开,三毛很是伤心。 一天,他听说有一个大都市叫上海,便想走到上海,结束他的流浪生涯。一路上,他喝雨水,吃野菜来充饥。一个老渔夫好心将他收留,却被大兵打死了……
三毛终于到了上海,可上海却没有他想象得那么好。曾有两家人好心收留他,但都因故未能继续收留他。他只好靠卖艺为生,晚上只能睡在冰冷的地上。他曾受到坑蒙拐骗,口袋里一无所有,他曾遭到别人一顿打,可他这能忍气吞声……
三毛的故事体现了作者憎恨哪些“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富人,并且希望我们能爱护这些穷人,真正做到“人人平等”。
让我们行动起来吧。
读《三毛》有感6
从小,我就喜欢看漫画书,书中的小人物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让我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充满了色彩,,其中最喜欢的漫画书是三毛流浪记。
三毛流浪记这本漫画书是我国著名的漫画家张乐平先生的作品,他主要通过以漫画方式,活灵活现塑造了"三毛"这个人物形象,三毛没有家,没有亲人,过着食不果腹,流浪街头的日子!
三毛是悲惨的,是旧社会流浪儿童的缩影,是对黑暗旧社会无言的控告。三毛为了生活,卖过报纸,给人当过学徒,捡过烟头,也拉过黄包车,小小年记要承受许多无言伤痛!无论多大的困难苦痛始终打不垮三毛,他是积极的。向上的,因为他始终相信好日子一定会到来的!
小小的三毛经历了太多,承受了太多,从三毛的身上我看到了他那种不屈不挠。永不放弃的精神,敢于面对困难,敢于面对挑战,去开创属于自己的年代!朋友们,生活在美好世界的我们,加油吧!年轻的伙伴们,
读《三毛》有感7
近段时间,我在看张乐平爷爷写的《三毛流浪记》一书,这本书对我感触非常深。
书中主要说三毛是一个非常可怜的孤儿,吃不饱、穿不暖,四处流浪。为了能填饱肚子,他小小年纪就为别人擦皮鞋、卖报纸、做苦力,甚至还捡过垃圾。尽管他受尽磨难,但只要见到需要帮助的人,他就会不惜一切的去帮助别人。就像书中说的,他把一位摔倒的老人扶起来,还把自己仅有的一块饼给了那位老人,自己却饿着肚子。后来为了能吃饱饭,他只好跟着一位卖艺人去练功,练不好,师傅把他打得浑身是伤。三毛躺在冰冷的地上,他累极了,不知不觉地睡着了。在梦里,他看见了自己的妈妈正向他跑来,三毛一头扎进了妈妈温暖的怀抱。还让妈妈看自己身上的伤,母子俩抱头痛哭,泪水滴在伤口上,弄得伤口生痛生痛的,他醒了,原来是下雨了。三毛痛苦地喊道:“妈妈,你在哪里呀?”
看到这里,泪水已经模糊了我的双眼,想想自己,我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啊!每天能睡在软绵绵的床上。每个清晨,妈妈都是做好了营养丰富的早餐后,一遍一遍地叫我起床。而我还总是撒娇、耍赖,嫌妈妈啰嗦。衣柜里的衣服穿都穿不完,每天还能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知识。再想想三毛,他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啊!不敢想象,如果是我自己的话,我能不能活下去都不知道。
我要向三毛学习,不怕困难,善良,乐观,乐于助人。遇到困难,要勇敢面对,成为一个更优秀的学生。
读《三毛》有感8
想必“三毛”这个名字,大家听着都很耳熟吧!他可是一个鼎鼎有名的流浪儿童。因为头上只有三根头发,所以起名为“三毛”。读完了整本《三毛流浪记》,我感慨万千。我感受到了一个流浪儿的身心体会。
三毛,一个流浪儿童,他随时都有一颗牵挂父母的心,他非常渴望得到父母的爱。不像我们,尽管可以随时与父母相见,但却因为没得到什么而经常和父母等长辈顶嘴、吵架,还说“讨厌”父母,却不知父母的心里是怎样想的。这时,我们应该想想自己是多么的幸福!
三毛,只渴望得到一点点温暖:一块面包或一件衣服。而我们拥有了这些东西,却并不满足,还要什么高档玩具、PSP游戏机等等,硬是把钱花光,而自己又挣不到一分钱……我们应该想想自己有多幸福!
三毛,在资本家家里做事,得不到雇主满意既要挨批评又要挨打,还要忍受寒冷与饥渴。三毛工作赚钱,他骂不还口打不还手。而有的同学,父母说他一句他顶十句。不小心被别人碰了一下,立马一拳把人家打倒在地。我们应该想想自己有多幸福!
三毛,流落街头,被人厌恶,被人瞧不起。而我们却能待在温暖的家,享受着幸福,体会不到被人厌恶的感觉。我们应该想想自己有多幸福!
三毛,一个流浪儿,只能吃到一些残羹剩饭,有时甚至吃不到一粒米……而我们不仅能吃到新鲜的大米、烤肉、果蔬、冰淇淋,而且还从未满足,还要牛排、鸡翅、饮料等等,从未满足过。可这时,我们有没有想到流浪儿呢?那些没有一顿吃好吃饱的儿童们?答案是:根本没有!这些难道我们还不够幸福吗?
三毛生活的艰辛让我们感受到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呀!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呀!
读《三毛》有感9
今天,我看了《三毛流浪记》后,知道三毛是个流浪儿,他出生在旧社会,从小失去父母,整天在外面流浪。三毛走在大街上,他已经几天没吃东了,肚子非常饿,看到香喷喷的食品,他真想吃啊,可是,没钱买,只好一边走一边盯着食物看,三毛多可怜呀,他肚子多饿呀,多想吃东西,可是他没钱买,只好饿着肚子。看到这里,我真想拿我的零食给他吃,可一想他是电影里的人物,现在我们周围没有像三毛那样苦的孩子,我们现在生活在新社会里应该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应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读《三毛》有感10
记得刚开始看三毛作品的时候很早了,那时候只是囫囵吞枣式的阅读。前段时间又被其中的文字勾起了昔日的回忆,这一次一发不可收拾,发现越来越喜欢三毛的作品了,算是爱屋及乌吧,捎带的也喜欢上了那个满脸络腮胡子的西班牙小伙-荷西,和他们之间的爱情。
大家怀念三毛其实是回忆自己与三毛相遇的相似之处,顺便借此回望八十年代的背影。八十年代初,邓丽君迅速走红,让人们发现,歌原来可以这样唱。接着,琼瑶来了,琼瑶创造了一个虚幻浪漫的爱情表达方式,她的作品和本人是没有关系的。而三毛与琼瑶不一样,她是用自己的人生经历在写作。
发生在三毛身上的浪漫爱情故事,她爱情流浪的姿态,以及她行走于世界的方式,都曾激起人们无尽的想象。并在我当时还是一片空白的心灵上,留下了强大的脚印。
再读三毛的作品时印象非常深刻,忽然发现还可以有这样的生活,可以这样谈情说爱,这样穿着打扮,可以这样创造生活和人生,给人一种很强大的力量。
她为了追寻心中的那颗橄榄树,她踏遍万水千山,然而无论是异国都市的生活情调,还是天涯海角的奇风易俗,都不能消解她深埋于心中的中国情结。
虽然她最后嫁给了一个比她小八岁的满脸络腮胡子的西班牙小伙--荷西·马利安·葛罗 ,但她的骨子里始终是一个东方女子的淳朴形象。
她长的很普通,却拥有着不寻常人的内心。她为了追寻内心对于生活的向往和热爱,一生游历了50多个国家,可以说一生都在流浪。我认为,流浪才是她真实的名字,无论是她遗留下来的作品,她的游历,和她心灵情感的转折,都是充满一点点浪迹天涯的意味。
在一九七四年,三毛与荷西在撒哈拉沙漠结婚,白手成家,她的文学创作生涯从此开启,也或许正是因为荷西,才激发了三毛对于生活的激情,源于对生活的热爱和感悟, 造就了三毛在文学写作上的巅峰。
像《撒哈拉的故事》,其中记录了在沙漠中寻找感受生活的真善美,种种奇遇引出了一个个具有传奇色彩的故事,每个故事都充溢着一种浪漫、浓情的异域情调。《梦里花落知多少》是三毛在荷西去世后所写,其中饱含了对丈夫无比的思念。
了解三毛的人想必都知道,在三毛没有和荷西在一起的时候,三毛的生活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在遇到荷西之后,三毛的生活简直可以说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从三毛的作品当中就可以看出,她所描述的都是很平淡,很普通的故事,从这些极为普通的故事之中,却能感受得到,面对荒芜、冷酷的沙漠,她那颗炽热的心永远都在被这片异域情调所触动,所感染着。
三毛的作品没有特别明显的风格,就是简单的用心,用自己的人生经历去叙述一件事情,去描写一种风景,也正是因为如此,一直都流传着这样一句话;“男看金庸,女看琼瑶,不男不女看三毛。”
她从不刻意去追求某一种技巧和风格,一切都显得平实与自然,然而在性笔挥洒之中,却又蕴藏无限,这也许是一种更高的技巧和风格吧。
初识荷西时,三毛正在马德里上大学三年级,而荷西只不过她学校附近就读的一名高中生,三毛当时只把他当做一个普通的朋友。而荷西没事的时候经常去找三毛,一个礼拜三四次,有时候甚至逃课去找她。
当时的荷西很纯真,有一天又去找三毛,手里拿着十四块钱,对三毛说,我请你去看电影,一个人七块,两个人刚好十四块,但是要走着去看。三毛就说好呀,当时自己都没有挑片子,就和荷西看了第一场电影。
他们在一起总是有那么多的快乐,有时候甚至能逛一天,哪怕只买一根鸡毛,心里都是很高兴的。
有一天,他们就在公园里闲逛,没事就坐旁边的椅子上。这时荷西很认真的对三毛说,ECHO,你再等我6年,我有四年的大学要上,两年的兵役要服,等到那时候我就娶你,我一生的愿望就是,不要一个大房子,只要一个小小的公寓,我每天自己赚钱,回来你在家里煮饭给我吃,这就是我人生最快乐的事情了。
听他讲的时候,三毛的心里忽然受到很深的感动,因为他讲的就是在三毛初恋的时候,她反过来给那个男孩子讲的话呀。
三毛觉察他的异常,便故意气他,对他下最后通牒:再也不要来找我了,我有男朋友的!荷西也不生气,只是挥挥他的法国帽,倒退着跟三毛说:ECHO,再见!
走的时候荷西倒着跑,手里拿着他从来不带的那一顶法国帽,一面跑一面挥手,最还不停的叫着,ECHO再见,ECHO再见,可是都快哭出来了自己还在做鬼脸。
就像三毛所说:他跑的时候,我永远不能忘记在他的后面马德里的黑夜里头,除了几颗大枯树和那个平原之外。忽然在那个时候,茫茫的像羽毛一样的雪花在天空里面一块一块真情相爱的人,我几乎快忍不住要狂喊他的名字,要叫他回来。可是我对自己说,不可以这样冲动,要理智。
后来荷西便真的再也不来找三毛,偶尔在路上遇见,他只是礼貌性地拥抱一下三毛亲亲她的脸颊。而三毛身边的男友似乎总在换来换去,有意或无意。
返台后的三毛遭遇到了她的.第一次情感不幸,也就是她的未婚夫意外身亡。痛苦之余,重返西班牙,于是,冥冥之中的异国姻缘开始走近他们。
再次得荷西的消息是六年后那一天,她接到一个好朋友的电话,三毛被朋友叫到家里,她被单独关到了一个房间里,闭着眼睛,三毛当时穿着撒哈拉沙漠故事书里边的那条连身的长裙子,是毛料的,冬天的。
门被推开了,她忽然感觉到,一双温暖的手从后边将她环抱起来,在屋子里转啊转。她睁开眼,竟然是满脸落腮胡子的荷西!三毛高兴极了。眼泪都快要流出来了,但是她忍着,因为她觉得荷西是一个很难得对她真诚、真情相爱的一个人。
她问荷西,“六年前你要我等你六年,如果我现在答应是不是晚了?”荷西高兴极了,连忙说不晚,不晚。荷西带三毛来到住所,三毛一推门,满墙都是她的被放大的黑白照片,都已经泛黄了,可三毛从来没有给荷西寄过一张照片,荷西所有的有关三毛的东西都是从三毛的朋友那里得来的。
由于一次偶然看到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的介绍,三毛便深深的喜欢上了这个不毛之地,一意孤行的三毛下定了去非洲的撒哈拉的决心,荷西也追随而至。提前在沙漠等着三毛了。三毛逐渐爱上了沙漠的狂暴与沉静,爱上了沙漠美丽的星空。她成了一个快乐的家庭主妇,用中餐款待荷西;她教邻居的女孩子们认字,用简单的医疗知识解除他们的病苦;她曾一个人跟着运水车,深入沙漠腹地,了解真正的沙漠人的生活。
七个月后,三毛与荷西在西属撒哈拉沙漠的当地法院举行公证结婚,开始他们幸福而疼痛的爱情之旅。
面对着凄艳寂寥的大沙漠,三毛几乎不能自已,面对着残阳如血,“在原本期待着炎热烈日的心情下,大地化转为一片诗意的苍凉”。
就是这样的一片不毛之地,在三毛的眼前却都是繁花似锦,就像三毛歌所写的:“花又开了,花开沉海,海又升起,让水淹没。”
为什么在那个沙漠里有这么蔚蓝的海水,有这样的花。我认为一切都源于荷西,也是由于荷西,三毛以前一切感情的纠缠,枝枝节节都不算了,变成了一个很纯粹的人,就是荷西的妻子。就像三毛所说;“今生是我的初恋,今世是我的婚姻。”
荷西的大部分工作是作一名潜水工程师,最初的时间里荷西上班的地方离他们家比较远,而三毛每天都会在下午两点半开三个小时的车冒着沙漠里走沙与龙卷风的危险去接五点半下班的荷西回家!这是一种怎样的坚定而执着的爱!后来,荷西去了另一个岛上,每周才可以回家一次,于是,三毛就决定将车与行李托运过去,自已放弃精心收拾的家,去陪心爱的荷西。
每天骑脚踏车去荷西工作的码头,她都要带上好吃的东西,而那里的工作人员也都感受到他们彼此深沉真挚的爱,每每到了码头时,第一个见到三毛的人便会指引她去荷西工作的具体地方,然后,远远地,那个岸上的潜水员便提前拉拉信号,水下的荷西便一头冒出水面来,跑上来抱住三毛就笑了。三毛便不管那一身的水滴,紧紧地靠着爱人,为他喂水果,或丢果核玩儿,逗得旁边的人羡慕至极。
就这样,他们幸福的生活了六年。荷西在一次的潜水的时候因为意外事故溺水身亡,尸体打捞出来的时候正是中秋节。正如三毛所说:那时候日已静,潮水腿去,皓月当空的夜晚,浇出了再不能看我,再不能说话的你。
为荷西守灵的那夜,三毛对荷西说,“荷西,以我的经验或者我们共同的经验,你死的时候要经过一个黑黑的隧道,你不要怕,我上有高堂,不能跟你一起走,可是,你不要怕,有我握着你的手,这个隧洞过后有光,神灵会在那边接你,过几年我再来付你的约会,三毛就握住他的手说,要勇敢,要勇敢,三毛讲的时候荷西已经过世两天了,他的双眼里却流出鲜血来,他的鼻子,他的嘴也流出鲜血来,三毛这样写道,同一条手帕,擦你的血,湿我的泪,就跟他这样血泪交融,这谁又能解释呢?
时年荷西仅28岁!多么年轻旺盛的年龄啊!荷西去世后,三毛坚决用自己的手给荷西挖坟,直到双手鲜血淋淋,她又这样写道,死去的是你,也是我,埋下的是我们。
自从荷西去世后,三毛一直心怀轻生的夙愿,执意陪荷西双宿双飞,在她的散文“不死鸟”中也谈过。后来她的好朋友琼瑶也陪在三毛的身边,一直一直不停地劝慰,琼瑶知道三毛是一个十分重视对别人的承诺。琼瑶花了很长时间要三毛答应她不会自杀。她答应了。
可是最后三毛还是死了,在医院里,用一条丝袜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也许是她唯一一次食言。
三毛的死是人们一直以来的难解之谜,也或许是这位奇女子对自己生命独特的诠释吧。我们也不要凭着自己的思维方式去臆想。因为奇人有奇人的想法,不是我们这种凡夫俗子可以理解的,也算是我们对她保留的最后一点尊敬吧。
三毛是一个喜欢沉浸在自我世界的人,这样的女子自有心中的王子。可惜荷西不是那个王子,至少不完全是那个王子。三毛一直说,“荷西苦恋她六年”,但从来没有说“她也恋了荷西六年”。
三毛一生喜欢过很多的男子,即使是荷西,也是在她的未婚夫死后的情况下,三毛才选择了和“苦恋她六年”的荷西,在西属撒哈拉沙漠的当地法院,公证结婚。
三毛和荷西的爱情,是一场先结婚后恋爱式的爱情。就连三毛自己也说,在他们结婚的时候基本上就没有爱情,完全是被荷西那颗真诚的心所打动。爱情是在婚后的一天一天日积月累才形成的,直到自己从内心深处真正喜欢上这个满脸络腮胡子的西班牙小伙,成为彼此的挚爱,不离不弃,相濡以沫的生活。
三毛和荷西的爱情,也是一场值得歌颂和赞美的幸福而又疼痛的爱情之旅。在这场的幸福而又疼痛的爱情故事中,三毛是幸运的,也是不幸的。幸运的是,荷西生前可以苦苦等待她六年,死后还要慢慢的等待三毛的到来。不幸的是,三毛要忍受着失去挚爱的那份悲伤与痛苦,孤零零的被冷酷而又无情的时间一口一口的慢慢吞噬,直到自己空无一物。
与其说是三毛成全了荷西,还不如说是荷西造就了三毛,有了荷西的三毛才算是一个完整而又浪漫的三毛。
时至今日,耳畔还时常萦绕着那首儿歌:
记得当年年纪小
你爱谈天
我爱笑
有一回
并肩坐在核桃树下
风在树梢
鸟儿在叫
不知怎睡着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
读《三毛》有感11
张乐平的《三毛流浪记》。我想大家早已耳熟能详了,也被那个敢做敢当善良、机智的三毛形象所深深吸引。
记不起第一次看《三毛流浪记》是何时,只是依稀记得其中的片段和人物的形象。三毛的身世很悲惨。在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因感染疾病去世了,母亲则改嫁给一个富商。从此,三毛便跟爷爷相依为命,然而,祸不单行,三毛的爷爷也在与强盗的争执中,不幸被强盗杀害。可怜的三毛失去了最疼爱自己的爷爷,伤心欲绝。于是,三毛决定去上海找妈妈。希望能从妈妈那里得到安慰。到了上海,找到妈妈,但令他伤心的是妈妈只给了三毛一些钱,便把他打发走。从此,三毛便开始了自己的流浪的生活。他帮别人擦过皮鞋,推过人力车,当过保姆,还当过乞丐。三毛在当保姆时,女主人的孩子哭个不停,当女主人回来时,还以为是三毛欺负了她的孩子,结果对三毛又打又骂,并且罚三毛两天不许吃饭。但三毛在流浪的同时也结交了一群讲义气的好伙伴。他们互相帮助,记得有一次他们在天桥以帮车夫推车谋生,三毛在和帮几个小伙伴正在帮别人推车,不了有几个孩子从了过去,说这是他们的地盘,别人不能抢生意,最后,三毛和他的几个小伙伴凭借着自己智慧,从又夺回了地盘。有一次,三毛被一个富商误认为是自己的儿子。于是帮三毛接到自己的大宅中,从那以后三毛便过着少爷的生活。但三毛一心想证明自己并非是他的儿子。在三毛当少爷的这段时间,得到不少人的“尊重”。
最终,三毛还是证明了自己并非是他的儿子。或许三毛失去了很的东西。但他从不孤单,有这朋友的帮助,和不同的生活经历。从三毛的故事中,反映出那个时代的黑暗,势力以及人性的丑恶。三毛尝遍了下层人民生活的艰苦,但作者同时也赋予了三毛许多高贵的品质,令整个故事真挚感人。
读《三毛》有感12
读了《三毛新世界》后,我的知识海洋中增添了许多受益终生的知识,带着我跨入了那万紫千红的艺术殿堂。
在那万紫千红的艺术中,我认识到了许多艺术家,每个艺术家都经历了许多磨难,他们有着坚持不懈的奋斗精神,所以他们的技艺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
例如:米开朗琪罗1508年,教皇强迫他为西斯廷教堂一幅天顶壁画。为了保证天顶壁画的质量,他只能躺在脚手架上仰天绘画,油彩经常沾满了他的脸和全身。他在这种极其艰难的条件下,呕尽四年心血,为世人留下了艺术珍宝——《创世纪》。画中描绘了三百四十三个人物,其中有一百多个人物比真人还要大两倍。
咱中国人也不含糊,人民艺术家齐白石1951年,作家老舍以《蛙声十里出山泉》为题,画上怎么能画出“蛙声十里”的声音呢?齐白石苦思冥想了几天,灵感突然而来,一气呵成画出了小蝌蚪在水流中游动的杰作。因为,没有青蛙求偶的鸣叫声,哪来的蝌蚪呢?由此可见齐白石精湛的艺术功底,中国文化部授于他“人民艺术家”的称号,他逝世以后,被列为世界文化名人之一。
读了该书,我还认识了青铜像,大理石像,知道了许多关于青铜像的传说。其中一个传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大禹治水成功后,舜将部落首领的位置禅让给了他。禹将各部落头领召集到会稽山开会,并铸造了九只清铜鼎,用来象征他的王权。从此,鼎就再也不是灶具,它成为奴隶主贵族的礼器,被铸造得越来越精致。到了商朝,包括鼎在内的青铜器的雕塑艺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水平。
古希腊早期,男子都是裸体参加体育竞赛的,所以雕塑大多为裸体像,而那时的女性雕塑都是穿衣服的,后来艺术家将女性的衣服设计得非常轻薄用来表现女性的形体美,取得了鬼斧神工的艺术效果。
可在有些学生眼里,却觉得这种裸体雕塑很可耻,好像是一种见不得光的东西。如果你也是这样认为的,那我可以说你没有审美能力。我们要用欣赏的眼光去看一个个艺术作品。
读着这本书,我好像跨入了神圣的艺术殿堂,真是大饱眼福。
读《三毛》有感13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三毛流浪记》,里面的主人公三毛从小无父无母,甚至连一口奶都没喝过。他看见小羊有母羊疼爱,小鸡有母鸡照顾,小狗有母狗喂养,就连鸟窝里的大鸟见有人靠近,也会急忙用翅膀保护小鸟,而他却只能一个人孤苦伶仃地在大街上四处流浪。三毛在非常饿的时候还跟狗抢食物吃,有时实在没什么吃就吃树皮。他为了生活,帮别人擦皮鞋、卖报纸等,晚上就睡在大街上,用报纸当被子盖。
和三毛比,我真是生活在天堂里啊。我有疼我、爱我的爸爸妈妈,幸福温暖的家庭,衣食无忧,但我却不懂得珍惜。吃饭时我常常把吃不下的饭菜倒掉;我不用干活,在学校里读书却还不懂得用功学习,我真是惭愧啊!我想如果是三毛,他有饭吃有学上肯定会乐坏了,可惜他没有生活在新社会里。
读了三毛的故事后,我决定好好地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不再浪费,努力学习,长大后为建设祖国多作贡献。
昆虫记好词
1、破茧而出:指蚕结蛹后成蛹咬破茧出来。比喻人或物成熟了。
2、清清楚楚:清晰明白有条理。
3、竭尽所能: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做一件事。
4、金蝉脱壳:蝉变为成虫时要脱去一层壳。比喻用计脱身,使人不能及时发觉。
5、坚强不屈:屈:屈服。坚韧、刚毅,毫不屈服。
6、一无所知:一:全,都。什么也不知道。
7、小心翼翼:翼翼:严肃谨慎。本是严肃恭敬的意思。现形容谨慎小心,一点不敢疏忽。
8、各种各样:具有多种多样的特征或具有各不相同的种类。
9、晶莹剔透:形容器物精致、光亮透明,结构细巧,如同珍珠一样。
10、微不足道:微:细,小;足:值得;道:谈起。微小得很,不值得一提。指意义、价值等小得不值得一提。
11、威风凛凛:威风:威严的气概;凛凛:严肃,可敬畏的样子。形容声势或气派使人敬畏。
12、逃之夭夭:本意是形容桃花茂盛艳丽。后借用“逃之夭夭”表示逃跑,是诙谐的说法。
13、丑陋不堪:十分的丑,难以入目,让人看了要恶心相当龌龊,多指行为。
14、历经艰辛:形容经过了很多的艰难困苦。
15、毫不迟疑:一点都不犹豫,形容非常坚决果断。
16、死而后已:已:停止。死了以后才罢手。形容为完成一种责任而奋斗终身。
17、天衣无缝:神话传说,仙女的衣服没有衣缝。比喻事物周密完善,找不出什么毛病。
18、自叹不如:一种感叹,叹息。叹息自己在某个方面不如别人。
19、干劲十足:做事情十分有干劲。
20、不遗余力:遗:留;余力:剩下的力量。把全部力量都使出来,一点不保留。
昆虫记好句
1、半透明的黄色如蜜的色彩,看来真如琥珀雕成的一般。
2、很少有昆虫能比这个小动物更美丽,翼盘在中央,像折叠的宽阔领带,前臂位于头部之下。
3、蝉“为饥饿所驱”。“为口渴所苦”。
4、当我考察它们的储藏室时,我是用手斧来“开掘”的。这个开掘用在这里很生动。
5、其实,它的举措简直像矿工或是铁路工程师一样。矿工用支柱支持隧道,铁路工程师利用砖墙使地道坚固。
6、然后,它会表演一种奇怪的体操,身体腾起在空中,只有一点固着在旧皮上,翻转身体,使头向下,花纹满布的翼,向外伸直,竭力张开。
7、当然了,要热心“委身于”音乐,那么只有缩小内部的器官,来安置乐器了。
8、蝉与我“比邻相守”,到现在已有十五年了,每个夏天差不多有两个月之久,“它们总不离我的视线,而歌声也不离我的耳畔”。
9、这样几下抖动便去掉了舍腰蜂刚刚初具规模的窠巢,就是在这个时候,在这么短暂的时间里,它的蜂巢居然已经有一个橡树果子那样大了,真让人始料不及。它们可真是一些让人惊奇的小动物。
10、临近沟渠的时候,它当然就会注意到这件可喜的事情,于是就匆匆忙忙地跑过来取水边这一点点十分宝贵的泥土。它们不肯轻意放过这没有湿气的时节极为珍稀的发现。
11、石蚕原本是生长在泥潭沼泽中的芦苇丛里的。在许多时候,它依附在芦苇的断枝上,随芦苇在水中漂泊。那小鞘就是它的活动房子,也可以说是它旅行时随身带的简易房子。
12、我们大多数人对于蝉的歌声,总是不大熟悉的,因为它是住在生有洋橄榄树的地方,但是凡读过拉封敦的寓言的人,大概都记得蝉曾受过蚂蚁的嘲笑吧。虽然拉封敦并不是谈到这个故事的第一人。
13、野蛮的水甲虫还在继续凶狠地撕扯着小鞘,直到知道早已失去了想要的食物,受了石蚕的骗,这才显出懊恼沮丧的神情,无限留恋又无可奈何地把空鞘丢下,去别处觅食了。
14、不过,石蚕并不是十分擅长游泳的水手,它转身或拐弯的动作看上去很笨拙。这是因为它只靠着那伸在鞘外的一段身体作为舵桨,再也没有别的辅助工具了,当它享受了足够的阳光后,它就缩回前身,排出空气,渐渐向下沉落了。
15、普通的蝉喜欢把卵产在干的细枝上,它选择最小的枝,粗细大都在枯草与铅笔之间。这些小枝干,垂下的很少,常常向上翘起,并且差不多已经枯死了。
16、虫,与蝉一样,很能引起人的兴趣,但不怎么出名,因为它不能唱歌。如果它也有一种钹,它的声誉,应比有名的音乐家要大得多,因为它在形状上与习惯上都十分的不平常。它将是一名出色的乐手。
17、这些时候,它是在地底下梨形的巢穴里居住着的。它很渴望冲开硬壳的甲巢,跑到日光里来。但它能否成功,是要依靠环境而定的。
18、假使那贼安然逃走了,主人艰苦做起来的东西,只有自认倒霉。它揩揩颊部,吸点空气,飞走,重新另起炉灶。
19、梨紧贴着地板的部分,已经敷上了细沙。其余的部分,也已磨光得像玻璃一样,这表明它还没有把梨子细细的滚过,不过是塑成形状罢了。
20、这时候它的颜色是红白色,在变成檀木的黑色之前,它是要换好几回衣服的,颜色渐黑,硬度渐强,直到披上角质的甲胄,才是完全长成的甲虫。
21、在我自己的工作室里,用大口玻璃瓶装满泥土,为母甲虫做成人工的地穴,并留下一个小孔以便观察它的动作,因此它工作的各项程序我都可以看得见。
22、我已经说过,古代埃及人以为神圣甲虫的卵,是在我刚才叙述的圆球当中的。这个已经我证明不是如此。关于甲虫被放卵的真实情形,有一天碰巧被我发现了。
23、一会儿,它就要吃了。没有人教它,它也会做,像它的前辈一样,去做一个食物的球,也去掘一个储藏所,储藏食物,一点不用学习,它就完全会从事它的工作。
24、当然,我也曾做过这种试验,将干硬壳放在一个盒子里,保持其干燥,或早或迟,听见盒子里有一种尖锐的摩擦声,这是囚徒用它们头上和前足的耙在那里刮墙壁,过了两三天,似乎并没有什么进展。
25、它们身体鼓鼓的,像半粒豌豆,鞘翅光滑或有绒毛,通常黑色的鞘翅上有红色或黄色的斑纹,或红色、黄色的鞘翅上有黑色的斑纹,但有些瓢虫,鞘翅黄色、红色或棕色,没有斑点,这些鲜艳的颜色具有警戒的做用,可以吓退天敌。
26、人不能在生命的旅程中一遇到拦路的荆棘,就把生命当成笨重碍事、一文不值的东西扔掉。
27、螳螂是一种美丽的昆虫,它像一位身材修长的少女。在烈日的草丛中它仪态端庄,严肃半立前爪像人的手臂一样伸向天空,活脱脱一副很诚心诚意的祷告姿势。
28、你有一处建在房子里面的小池塘吗?在那个小池塘里,你可以随时观察水中生物生活的每一个片断。
29、不久,又有一种突然的改变发生了。从前牺牲一切的母亲,现在对于家族的利益,已不再那么关心了。
30、自此它们各自开始管理自己的家和自己的利益了。它们彼此之间也就不相互照应了。
昆虫记好段
1、当第一次脱皮时,这个小昆虫还未长成完全的甲虫,虽然全部甲虫的形状,已经能辨别出来了。很少有昆虫能比这个小动物更美丽,翼盘在中央,像折叠的宽阔领带,前臂位于头部之下。半透明的黄色如蜜的色彩,看来真如琥珀雕成的一般。它差不多有四个星期保持这个状态,到后来,重新再脱掉一层皮。这时候它的颜色是红白色,在变成檀木的黑色之前,它是要换好几回衣服的,颜色渐黑,硬度渐强,直到披上角质的甲胄,才是完全长成的甲虫。然后,它会表演一种奇怪的体操,身体腾起在空中,只有一点固着在旧皮上,翻转身体,使头向下,花纹满布的翼,向外伸直,“竭力”张开。这个竭力开窍得很贴切。
2、它们身体鼓鼓的,像半粒豌豆,鞘翅光滑或有绒毛,通常黑色的鞘翅上有红色或黄色的斑纹,或红色、黄色的鞘翅上有黑色的斑纹,但有些瓢虫,鞘翅黄色、红色或棕色,没有斑点,这些鲜艳的颜色具有警戒的做用,可以吓退天敌。
3、见过螳螂的人,都会十分清楚地发现,它的纤细的腰部非常的长。不光是很长,还特别的有力呢。与它的长腰相比,螳螂的大腿要更长一些。而且,它的大腿下面还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的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齿,一共有三个。总之,螳螂的大腿简直就是两排刀口的锯齿。当螳螂想要把腿折叠起来的时候,它就可以把两条腿分别收放在这两排锯齿的中间,这样是很安全的,不至于自己伤到自己。
4、蜣螂第一次被人们谈到,是在过去的六七千年以前。古代埃及的农民,在春天灌溉农田的时候,常常看见一种肥肥的黑色的昆虫从他们身边经过,忙碌地向后推着一个圆球似的东西。他们当然很惊讶地注意到了这个奇形怪状的旋转物体,像今日布罗温司的农民那样。
5、从前埃及人想象这个圆球是地球的模型,蜣螂的动作与天上星球的运转相合。他们以为这种甲虫具有这样多的天文学知识,因而是很神圣的,所以他们叫它“神圣的甲虫”。同时他们又认为,甲虫抛在地上滚的球体,里面装的是卵子,小甲虫是从那里出来的。但是事实上,这仅是它的食物储藏室而已。里面并没有卵子。
6、有的时候,蜣螂好像是一个善于合作的动物,而这种事情是常常发生的。当一个甲虫的球已经做成,它离开它的同类,把收获品向后推动。一个将要开始工作的邻居,看到这种情况,会忽然抛下工作,跑到这个滚动的球边上来,帮球主人一臂之力。它的帮助当然是值得欢迎的。但它并不是真正的伙伴,而是一个强盗。要知道自己做成圆球是需要苦工和忍耐力的!而偷一个已经做成的,或者到邻居家去吃顿饭,那就容易多了。有的贼甲虫,用很狡猾的.手段,有的简直施用武力呢!
7、最后,它的食品才平安的储藏好了。储藏室是在软土或沙土上掘成的土穴。做的如拳头般大小,有短道通往地面,宽度恰好可以容纳圆球。食物推进去,它就坐在里面,进出口用一些废物塞起来,圆球刚好塞满一屋子,肴馔从地面上一直堆到天花板。在食物与墙壁之间留下一个很窄的小道,设筵人就坐在这里,至多两个,通常只是自己一个。神圣甲虫昼夜宴饮,差不多一个礼拜或两个礼拜,没有一刻停止过。
8、我认识一个牧羊的小孩子,他在空闲的时候,常来帮助我。有一次,在六月的一个礼拜日,他到我这里来,手里拿着一个奇怪的东西,看起来好像一只小梨,但已经失掉新鲜的颜色,因腐朽而变成褐色。但摸上去很坚固,样子很好看,虽然原料似乎并没有经过精细的筛选。他告诉我,这里面一定有一个卵,因为有一个同样的梨,掘地时被偶然弄碎,里面藏有一粒像麦子一样大小的白色的卵。
9、卵是被放在梨的比较狭窄的一端的。每个有生命的种子,无论植物或动物,都是需要空气的,就是鸟蛋的壳上也分布着无数个小孔。假如蜣螂的卵是在梨的最后部分,它就闷死了,因为这里的材料粘得很紧,还包有硬壳。所以母甲虫预备下一间精制透气的小空间,薄薄的墙壁,给它的小蛴螬居住,在它生命最初的时候,甚至在梨的中央,也有少许空气,当这些已经不够供给柔弱的小蛴螬消耗,它要到中央去吃食,已经很强壮,能够自己支配一些空气了。
10、能够很容易的在穴道内爬上爬下,对于它是很重要的,因为当它爬出去到日光下的时候,它必须知道外面的气候如何。所以它要工作好几个星期,甚至一个月,才做成一道坚固的墙壁,适宜于它上下爬行。在隧道的顶端,它留着手指厚的一层土,用以保护并抵御外面空气的变化,直到最后的一霎那。只要有一些好天气的消息,它就爬上来,利用顶上的薄盖,以便测知气候的状况。但那个可怜的蝗虫移动到螳螂刚好可以碰到它的时候,螳螂就毫不客气,一点儿也不留情地立刻动用它的武器,用它那有力的“掌”重重地击打那个可怜虫,再用那两条锯子用力的把它压紧。于是,那个小俘虏无论怎样顽强抵抗,也无济于事了。接下来,这个残暴的恶魔鬼胜利者便开始咀嚼它的战利品了。它肯定是会感到十分得意的。就这样,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地对待敌人,是螳螂永不改变的信条。
11、在六种园蛛中,通常歇在网中央的只有两种,那就是条纹蜘蛛和丝光蜘蛛。它们即使受到烈日的焦灼,也绝不会轻易离开网去阴凉处歇一会儿。至于其他蜘蛛,它们一律不在白天出现。它们自有办法是工作和休息两个互不相误,在离开它们的网不远的地方,有一个隐蔽的场所,是用叶片和线卷成的。白天它们就躲在这里面,静静地,让自己深深地陷入沉思中。
12、在池塘的深处,水甲虫在活泼地跳跃着,它的前翅的尖端带着一个气泡,这个气泡是帮助它呼吸用的。它的胸下有一片胸翼,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像佩带在一个威武的大将军胸前的一块闪着银光的胸甲。在水面上,我们可以看到一堆闪着亮光的“蚌蛛”在打着转,欢快地扭动着,不对,那不是“蚌蛛”,其实那是豉虫们在开舞会呢!离这儿不远的地方,有一队池鳐正在向这边游来,它们那傍击式的泳姿,就像裁缝手中的缝针那样迅速而有力。
13、如果我把竹蜂的小房间拿开,我便可以观察到掘地蜂的家了。在一些小房间中居住着正在成长之中的昆虫。还有一部分小房间中,住满了掘地蜂的幼虫。也有一些小房间中,大多数是藏着一个蛋形的壳。这种壳分成了好几节,上面还有突出来的呼吸孔。这种壳特别的薄,而且还很脆,非常易碎。它的颜色是琥珀色的,非常透明。因此,从外边看,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里面有一个已经发育完全的蜂螨在挣扎着,好像极其渴望自由,希望能早日从里面解放出来。
14、当那个可怜的蝗虫移动到螳螂刚好可以碰到它的时候,螳螂就毫不客气,一点儿也不留情地立刻动用它的武器,用它那有力的“掌”重重的地击打那个可怜虫,再用那两条锯子用力地把它压紧。于是,那个小俘虏无论怎样顽强抵抗,也无济于事了。接下来,这个残暴的魔鬼胜利者便开始咀嚼它的战利品了。它肯定是会感到十分得意的。就这样,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地对待敌人,是螳螂永不改变的信条。
15、如果我们慢慢地,稍稍掘开堤的表面,我们就会惊奇地发现更多有趣的东西。在八月之初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是:顶上有一层的小房间,它们的样子和底下的蜂巢相比,大不一样,相差甚远。之所以有这种区别,主要是因为这是由两种不一样的蜂建造而成的。其中有一种是已经在前面提到过的掘地蜂,另外一种,有一个很动听的名字,叫竹蜂。
16、池水通过小小的渠道缓缓地流入附近的田地,那儿长着几棵赤杨,我又在那儿发现了美丽的生物,那是一只甲虫,像核桃那么大,身上带着一些蓝色。那蓝色是如此的赏心悦目,使我联想起了那天堂里美丽的天使,她的衣服一定也是这种美丽的蓝色。我怀着虔诚的心情轻轻地捉起它,把它放进了一个空的蜗牛壳,用叶子把它塞好。我要把它带回家中,细细欣赏一番。
17、七月时节,当我们这里的昆虫,为口渴所苦,失望地在已经枯萎的花上,跑来跑去寻找饮料时,蝉则依然很舒服,不觉得痛苦。用它突出的嘴——一个精巧的吸管,尖利如锥子,收藏在胸部——刺穿饮之不竭的圆桶。它坐在树的枝头,不停的唱歌,只要钻通柔滑的树皮,里面有的是汁液,吸管插进桶孔,它就可饮个饱了。
18、当我面对池塘,凝视着它的时候,我可从来都不觉得厌倦。在这个绿色的小小世界里,不知道会有多少忙碌的小生命生生不息。在充满泥泞的池边,随处可见一堆堆黑色的小蝌蚪在暖和的池水中嬉戏着,追逐着;有着红色肚皮的蝾螈也把它的宽尾巴像舵一样地摇摆着,并缓缓地前进;在那芦苇草丛中,我们还可以找到一群群石蚕的幼虫,它们各自将身体隐匿在一个枯枝做的小鞘中——这个小鞘是用来作防御天敌和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灾难用的。
19、螳螂的巢,大小约有一两寸长,不足一寸宽。巢的颜色是金黄色的,样子很像一粒麦子。这种巢是由一种泡沫很多的物质做成的。但是,不久以后,这种多沫的物质就逐渐变成固体了,而且慢慢地变硬了。如果燃烧一下这种物质,便会产生出一种像燃烧丝质品一样的气味儿。螳螂巢的形状各不相同。这主要是因为巢所附着的地点不同,因而巢随着地形的变化而变化,会有不同形状的巢存在。但是,不管巢的形状多么干变万化,它的表面总是凸起的。这一点是不变的。
20、这真是一个壮观美丽的建筑啊!它大得简直像一个大南瓜。除去顶上的一部分以外,各方面全都是悬空的,顶上生长有很多的根,其中多数是茅草根,穿透了很深的“墙壁”进入墙内,和蜂巢结在一起,非常坚实。如果那地方的土地是软的,它的形状就成圆形,各部分都会同样的坚固。如果那地方的土地是沙砾的,那黄蜂掘凿时就会遇到一定的阻碍,蜂巢的形状就会随之有所变化,至少会不那么整齐。
21、到了十一月,它们开始在松树的高处,木枝的顶端筑起冬季帐篷来。它们用丝织的网把附近的松叶都网起来。树叶和丝合成的建筑材料能增加建筑物的坚固性。全部完工的时候,这帐篷的大小相当于半加仑的容积,它的形状像一个蛋。巢的中央是一根乳白色的极粗的丝带,中间还夹杂着绿色的松叶。顶上有许多圆孔,是巢的门,毛毛虫们就从这里爬进爬出。在矗立在帐外的松叶的顶端有一个用丝线结成的网,下面是一个阳台。松毛虫常聚集在这儿晒太阳。它们晒太阳的时候,像叠罗汉似的堆成一堆,上面张着的丝线用来减弱太阳光的强度,使它们不至于被太阳晒得过热。
22、你这贪吃的小毛虫,不是我不客气,是你太放肆了。如果我不赶走你,你就要喧宾夺主了。我将再也听不到满载着针叶的松树在风中低声谈话了。不过我突然对你产生了兴趣,所以,我要和你订一个合同,我要你把你一生的传奇故事告诉我,一年、两年,或者更多年,直到我知道你全部的故事为止。而我呢,在这期间不来打扰你,任凭你来占据我的松树。
23、当掘地蜂经过蜂巢的门口的时候,无论它是要出远门,还是刚从远游中归来,睡在门口,已经等待许久的蜂螨的幼虫,便会立刻爬到蜜蜂的身上去。它们爬进掘地蜂的绒毛里面,抓得十分紧,无论这只掘地蜂要飞到多么遥远的地方去,它们一点儿也不担心自己有跌落到地上去的危险。因为它们抓得太紧了。之所以要采用这样的方法,它们惟一的目的就是想借助蜜蜂强壮的身体,将它们带到那些储有丰富的蜜的巢里去。
24、蝉初次被发现是在夏至。在行人很多,有太阳光照着的道路上,有好些圆孔,与地面相平,大小约如人的手指。在这些圆孔中,蝉的蛴螬从地底爬出来,在地面上变成完全的蝉。它们喜欢特别干燥而阳光充沛的地方。因为蛴螬有一种有力的工具,能够刺透焙过的泥土与沙石。
25、在池塘的底下,躺着许多沉静又稳重的贝壳动物。有时候,小小的田螺们会沿着池底轻轻地、缓缓地爬到岸边,小心翼翼地慢慢张开它们沉沉的盖子,眨巴着眼睛,好奇地展望这个美丽的水中乐园,同时又尽情地呼吸一些陆上空气;水蛭们伏在它们的征服物上,不停地扭动着它们的身躯,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成千上万的孑孓在水中有节奏地一扭一曲,不久的将来它们会变成蚊子,成为人人喊打的坏蛋。
昆虫记感悟
1、寒假期间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作家。这本书中,介绍了一种又一种的昆虫,描绘了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就是“你们探究死亡,而我却是探究生命。”
法布尔对昆虫有着浓厚的兴趣,因此他的《昆虫记》也让我在读时仿佛自己就是一只在旁观的昆虫。每一只昆虫都有人一样的情感。如:“已经慌了神的蝗虫,完全把‘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这一招忘到脑后去了。”在读《昆虫记》时,我甚至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
法布尔再探索大自然的过程中一定遇到很大的困难,但是再大的困难也没有挡住他探索的道路,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这本书洋溢这一种精神,那就是求真,法布尔对于真理的探寻值得我们学习。
2、蝉,这位大自然的歌唱家,虽然在炎炎夏日为我们唱出美妙的歌声,可人们似乎并不喜十分欢它。可是法布尔却开始了他对蝉的研究。很快,他便发现蝉是一位自食其力的勤奋者。反之,被人们授予勤劳的蚂蚁却是是凶悍的劫掠者,它们将蝉辛辛苦苦寻得的食物一抢而光。这使我懂得看待问题时不能光依据别人对待此事的看法,而要自己去寻觅真正的答案,并且要细心去发现,大胆的钻研。
《昆虫记》这部书,读起来像是非常枯燥无味的,可当你深入去了解它,你便会发现,世间万物如此神奇,如此奇妙。便觉的法布尔不仅是一位昆虫学家,还是一位作家!法布尔把许多昆虫写的活灵活现、栩栩入神,而且把昆虫归结在一起。他为了了解昆虫的特征,并轻身去做,轻身去体验。就算我们不能从《昆虫记》里学到什么,至少我们能从法布尔身上学到他那种精神!
《昆虫记》我从你那学了不少知识,你让我受到无限的启发!你让我沉迷于其中,你让我体会到你那优美的文字,你那神奇的奥妙!
3、《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这样一个奇迹,在人类即将迈进新世纪大门、地球即将迎来生态学时代的紧要关头,也许会为我们带给更珍贵的启示。
昆虫记读书笔记
《昆虫记》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耗尽毕生心血写成的一部昆虫学巨作。书中详细介绍了各种昆虫的习性、食性、身体构造、婚俗等,将纷繁复杂的昆虫世界展现在大家面前。值得一提的是,法布尔不仅是一个伟大的昆虫学家,他更是一个妙笔生花的作家。书中,作者用生动的文学语言诠释了复杂的科学。
在介绍金步甲的婚俗有一段非常传神的描写:表皮终于先让了步,接着创口扩展开来,继而内脏被摘除,被步甲大姐吞进肚里。再看胖主妇,脑袋钻进伴侣的腹腔,正仔细清理硬壳底下的软组织。只见雄虫的肢爪一阵抖动,宣告此生走到了尽头,宰尸妇并不动情。它用肢爪继续搜寻,一直深入到腹腔中可以探进头嘴的狭窄地方。死者身上所剩的,只有抱合成小船壳状的鞘翅,以及尚未脱落的前半个身子。掏空后的残骸就被无情的抛弃了。
这段话形象的描写了雌歩甲残忍的杀害雄步甲的场面。作者将金步甲的动作拟人化,让读者仿佛亲眼看到当时的场景。更有趣的是,作者不断变换对雌金步甲的称呼,先是“步甲大姐”,然后是“胖主妇”,还有“宰尸妇”等,真正将昆虫看做自己的朋友,这样也增强了文章的艺术性。的确,法布尔一生与昆虫为友,怀着伟大的信仰和对生命的尊重漫步在奇妙的昆虫王国。荒石园中有一段自述:是啊,当一个人整天为一日三餐发愁的时候,却有幻想在旷野里为自己找个实验室,那就简直不可思议。我以不折不挠的的勇气跟穷困潦倒的生活整整斗争了40年,结果,这朝思暮想的实验室终于如愿以偿。他是我孜孜不倦顽强奋斗的结果。
是的,如果没有法布尔当初的坚持,这部巨著如今就不会展现在世人面前。《昆虫记》以其独特的视角,巧妙的构思,让我在昆虫的乐园里遨游,它使我受益匪浅!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
星期天星期天作文400字 篇1
谁都有自己的星期天!都会给自己安排娱乐还是休闲,而我的星期天也没什麽差别!
每个星期天都一样,起床后洗刷完毕,下楼去吃早点,吃完之后我陪妈妈去街市买菜,那时候我学会了怎样挑新鲜的菜肉,说真的:我很喜欢进厨房,那时刻我只想到亲手做一道菜给我家人吃,话说回来,到十点了,菜肉全买了,回家准备午餐时,洗了手,和妈妈一起下厨,那时候爸爸总是经过对我说:男孩子学煮饭炒菜干嘛!可我倒觉得要做好一道菜给别人吃,是要废多少爱心和汗水,那时刻特开心了。
快要到午时了,我只好去看看电视,听听歌,午饭准备好了,大家都下楼吃饭去了,午饭之后,我常会帮妈妈洗碗筷做点家务,直到一点,那时候可热了,不适合出去,只好在家里看点课外书、小说等等。有时看着看着睡着了,都不知道,哈哈~到了四点,我只想去公元里散散步,坐在草地上看着日落,那时候心里特温暖了,不知不觉到了六点了!要回家洗澡了,之后要去吃晚饭了,晚饭吃完了,我还是帮妈妈洗碗,然后一家子在客厅里团聚一起,爸爸就看着报纸,妈妈就看着电视话剧,妹妹就玩着自己的玩具,而我就在拿着功课出来做,刚好老师给我一篇作文,题目:我的家庭。我会把这温馨的一家,写进我功课里。
这就是我的家,不一定要热闹,还是充满欢乐,只要可以陪着一家人度过这星期天的一天,我已经觉得很足够了,温暖的时刻就是在晚上,可以和一家人坐在一个客厅里,那个时候是最温暖,就像黄昏一样。
虽然我的星期天很平淡,但对我家的每一个人却很甜蜜。
星期天星期天作文400字 篇2
别人的星期天充满了快乐与欢笑,有的看电视,有的玩电脑,有的睡懒觉,真是丰富多彩。可我的.星期天就不一样了,充满了烦恼,到处都是兴趣班留下的脚印。
一个连太阳公公都不愿意起床的星期天,我睡得正香,妈妈走进我的房间,大声喊道:“快点去上兴趣班,再慢一会儿就要迟到了!”我瞟了一眼闹钟,天哪,才6点半啊!我便懒洋洋地说:“再让我眯一会儿嘛,就一会儿。”说完,我又倒下了。谁知妈妈大发雷霆,像只发怒的狮子一样对我吼道:“还不快给我起床!”我吓得连滚带爬立马穿起了衣服。我从冰箱里拿出冰冷冷的面包填满肚子,就去上美术班了。由于睡眠不足,弄得我眼睛怎么也睁不开,简直想用火柴棒撑着眼皮。这时,老师看见我上课打哈欠,便说我怎么打哈欠,最近怎么啦之类的话,弄得我无地自容,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到了中午,我一副疲惫不堪的样子回到了家,连吃饭也是无精打采的。爸爸看见我这副模样,又说了我一顿。唉,真是雪上加霜啊!你一定认为我下午就没事干了吧!当然不是。我下午刚想出去玩一会儿,谁知道正不巧遇上了爸爸。爸爸说:“你还没复习英语吧,就想着出去玩!”等我好不容易复习完时,月亮婆婆都已经探出头了。我晚上想看一看电视,妈妈又给我下了一篇作文。我望着窗户外面那自由飞翔的小鸟,再看看我自己,真是天壤之别呀!我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唉,我期待的童年什么时候才回来呢?
星期天星期天作文400字 篇3
“滴,滴,滴......”雨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洒在大地上,打在了我的脸颊上,被那难题,压得喘不过气来,只好出来透透气。
你看,那蔚蓝的天空,鸟儿在飞翔,高大的柳树垂挂在我们的面前,随着微风摆动着自己的枝条,舒展了四肢静静的在细雨中,墙角的小花吸着甘甜的露珠,张开了自己的花瓣,小草散发出了清香,石榴树上冒出了一颗颗小石榴像倒挂的“金钟”,梨树上长满了绿色的细叶子,梨害羞的躲藏在绿叶的身后。
雨落在了小花身上,花儿更加的红了;雨落在了小草的身上,草儿更加的绿了;雨落在了庄稼身上,庄稼更加的饱满了;雨落在了农民伯伯身上,农民伯伯笑了。
走在小路上,撑着花伞,一个人漫步在细雨中,倾听着雨美妙的乐谱。
雨静静地下着,一幢幢的高楼大厦,一排排的行道树,一把把的花伞,印人了我的眼帘,我靠在扶栏上,望着来来往往的汽车,在马路上飞驰,不停地穿梭着,撑着伞的人们在雨中匆匆忙忙地行走,.深深的呼吸清新的空气,我很渴望在蓝天犹如小鸟一样自由飞翔......
“滴,滴,滴......”雨停止了,我的心情很愉快,彩虹出来了。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让我明白了只有经历了风雨才能成功!
星期天星期天作文400字 篇4
星期天上午,阳光明媚,万里无云。我和妹妹跟着外公到果园里去玩。
当我们经过果园旁边的一条小溪时,突然发现小溪里有几个乌黑的小东西在动。“那是什么?”我和妹妹把袖子和裤管挽起来,兴高采烈地跳进小溪想看个究竟。“呵呵,原来是几只小蝌蚪。”我们决定捉几只小蝌蚪回家养。我看中一只停靠在水草边的小蝌蚪,于是,我迫不及待地伸手去捉,可它“嗖”的一下游开了。虽然没捉到,但是我不灰心。这回,我悄悄地折到小蝌蚪身后,趁它不注意,伸手一捉,“哈哈,我捉到了!”我得意洋洋地对妹妹说:“看,我捉到蝌蚪了!”可就在我得意忘形之时,小蝌蚪从我的指缝中溜走了。
我沮丧极了,不过很快又想到一个好办法,我一声不响地走到小蝌蚪身边,轻轻地把两只手放在小蝌蚪身下,然后用力一扬,小蝌蚪被我抛到了岸上。我飞快地跑过去,捧起小蝌蚪兴奋得对外公
和妹妹说:“你们快看!我捉到小蝌蚪了!”外公微笑地点点头,告诉我和妹妹:别看小蝌蚪现在只是不起眼的小黑点,长大后会变成‘捕虫能手’—青蛙了 。
听外公这么一说,我和妹妹打消了捉小蝌蚪回家养的念头,一起把它放回小溪,并祈祷它们快快长大,去守护庄稼。
星期天星期天作文400字 篇5
昨天,我们小区停了电。
早晨,我起来后,赶紧洗漱好,然后到书房里看书,我正看得津津有味时,“唰”停电了,房间里顿时暗了许多,硬把我从书的海洋里拽了出来。我吓了一大跳。咦?怎么回事呀?不会停电了吧?我把台灯开关了几次后,便确定停电了。
吃过饭,我没事干了,去写了篇
我躺在沙发上,看着天花板,想起了《拇指班长》里面的珍珠奶茶、酵母汤和酸梅糖。如果此刻我有那些东西,该多好啊!这时,爸爸也觉得无聊了,提议道小区后面走一走,没办法,只好答应了,总比躺沙发上看天花板强多了。我和爸爸在小区后面走了一大圈,回家后,已经10点多了,我很高兴,我们成功得熬过了一个小时左右,想到离12点不远了,我暗自开心起来。
快到12点了,电还没有来,爸爸带我出去吃饭了,回来后,进门把手就伸向了开关,哈哈!来电了哦!来点了哦!我赶紧打开电视看了起来,我非常开心,终于看上电视了。
看了一小会电视,就到了学围棋的时间了。哎,这个星期天,真难熬!
星期天星期天作文400字 篇6
星期天,我平时都是自己在家里玩,或者和奶奶一起做家务,真没意思。
今天这个星期天可不同,今天爸爸妈妈都有假期,都在家。爸爸说:“今天我给你们烧烤好吗?”我不假思索地说:“当然好啊!”
妈妈就去邻居家借来了烧烤架和木炭。爸爸带我去买了培根肉、金针菇、鸡腿、鸡翅和果汁。
我先帮妈妈一起择菜洗菜。刚择了一会儿,我不知道怎么不小心滑倒了,一屁股坐在辣椒上,辣椒被坐坏了,辣椒水差点喷到了妈妈眼里。我只好到别的地方再去接一盆水,洗别的菜,终于洗好了。可是,爸爸那边的鸡腿鸡翅还没有化开,我们只好拿开水把鸡腿和鸡翅泡上化开。过了很久,终于能开始烧烤了,我先点木炭,可是不知怎么的木炭老是烧不着。直冒烟,呛得我不住咳嗽,睁不开眼,再也不敢靠近。后来,经过爸爸的一番努力,木炭终于燃起来啦!可是大家没留心,弟弟拿水枪一喷,火又灭了,真是前功尽弃啊!没办法,爸爸只好再烧火了,终于又烧起来啦!爸爸自告奋勇地说:“我来烤。”可是,不一会儿,烤肉变黑啦,一股烧糊的味道,爸爸把肉都烤焦了。妈妈说我来烤。妈妈一拿着竹签,轻巧地在炭火上翻来翻去,一会儿,肉卷了起来,冒出白烟,有了香味,烤好了。我们都笑着说:“还是妈妈的技术高”。
我们终于吃到了美味可口的烧烤。虽然烧烤时倒霉不断,可是,这仍然是我们一家最快乐的星期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