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
《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本书里有一个坚持而却又傻乎乎的刘十三,一个在死神面前仍旧坚强笑对生活的程霜,一个开着拖拉机跑遍山谷的老太太王莺莺,一个揣怀梦想的智哥,一个憨厚敢为爱情烧掉毕生心血的牛大田,一个苦命却心善的毛婷婷。书里的他们,不同的人生,不同的道路,却走在一起迈向远方哦,对还有一个叫球球机灵而又细心的小女孩儿,她的出现使王莺莺一家其乐融融。
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程霜陪刘十三想方设法卖保险;当刘十三被欺负时她敢拿出病危通知书“高傲”的站在人群中,帮助刘十三逃离一难。这个“中二”的女生,从小就喜欢刘十三。夜深人静,他们坐在同一条船上,看着热气腾腾的面,在玩真心话大冒险。程霜一遍又一遍的询问着刘十三是选择她还是牡丹做女朋友。而十三每一次都坚定不移的回答牡丹。夜空中银白色的星星,把女孩儿的泪照的亮晶晶的……
刘十三从小有了就没父母的陪伴。她的外婆王莺莺和刘十三相依为命,王莺莺厉害的身影贯穿在刘十三的整个人生。她做的一手好菜,开得一手好拖拉机,为了见外孙一面,一直开到几十里地外的城里。王莺莺雷厉风行了一生,但当她得知自己是肝癌晚期的时候,老太太选择默不作声,好好的度过最后的时间。刘十三最后还是发现了,他哭王莺莺不告诉他。
刘十三自小就有一个笔记本,他所写下的愿望,他一定会达成于是啊,这本笔记本里记录的大大小小的事,他都会拼命完成。他和智哥谈着所谓的梦想,喝到酩酊大醉。陪程霜一起狂欢,但,他亦如何不又是一个脆弱的人呢?王莺莺在接受放化疗的时候,刘十三哭到,心碎。但,他亦又是个要强的人,王莺莺去世后是在年关。大年三十是王莺莺的头七,镇上没有人为他挂灯笼,大雪封了山路。刘十三在晚上冒着风雪将一盏红彤彤的灯笼挂在了山顶……
云边有个小卖部,货架堆着岁月和夕阳,背后就是山。梦里小镇落雨,开花,起风,挂霜,甚至扬起烤红薯的香气。每个墙角都能够听见人们的说笑声。老人靠着躺椅假装睡着,小孩子偷走了一块糖,送给一个姑娘。泪水几点钟落地,飞鸟亦要去向何方人们聚和离,云朵来又往。讲故事的人,总有一个故事不愿讲,时光飞逝,悄悄话变成了纸张。
最终,王莺莺去世,离开了刘十三;程霜一个那么坚强的女孩也不病魔打败,去向另一个世界;球球被福利院收养……只剩下刘十三只身一人,面对这苦涩的世界。
但少女的画,老人的录音笔,小女孩的粉红色的书包。和刘十三刻在院儿里的木门上的“王莺莺小气鬼”永远印刻在刘十三的脑海中。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
在《云边有个小卖部》中,张嘉佳带我们来到了那个遥远、美好的小镇。我们见证了小镇青年刘十三的成长,并在纷繁复杂之后,找到生命中最深的感动。
刘十三,一个普通的小镇青年,普通到与你擦肩而过都无法引起你的任何注意。这个生于小镇、长于小镇的青年,一心想要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拼命地做题,拼命地学习,却没有得到梦想中的回报。在大学期间,他遇到了一个想要照顾一生的女孩,可是在付出一切后,那朵牡丹依然因为金钱与权势离开了他。毕业后频繁失业,四处碰壁,他的人生一片灰暗。
再灰暗的人生也会有光的。王莺莺和程霜就是他灰暗生命里的光。
程霜是刘十三的依靠,在程霜的“拉扯”下,刘十三成长并成熟。刘十三也是程霜的依靠,因为他,她才努力抗癌,多活了那么多年。他们之间早已不是简单的男女之情,而是一种命运相连的息息相关。
外婆王莺莺是刘十三生命里的另一道光,她强势、霸气、犀利又柔软。王莺莺依靠经营小卖部把刘十三养大,她风趣幽默,生活的重担从来也压不垮她。若是命运想要击垮她,她定会抬起头啐老天一口。她用欢乐面对世道的不公,也用欢乐填平了刘十三虽父母之爱的缺失。
刘十三是何其幸运啊!即使处在“像条狗一样活着”的境遇中,也依然有光努力照亮着他。只要还有一缕光,刘十三就能生出更多对生活的热爱。也许多年后,他也会成为一缕光,照亮别人!
张嘉佳说,这部小说“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与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张嘉佳用一个故事写了真实存在的成长与改变,书写了真正能够打动人心的感情。
当我们追求某样东西的时候,就必须放弃某样东西,这就是成长。成长的路上,注定会失去一些,但你会在失去时,得到弥足珍贵的感受。
感谢每一个出现的人,感谢每一个伤害你的人。愿你成为太阳,无需凭借他人的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3
在小说《云边有个小卖部》里,张嘉佳带我们回到了那个遥远、美好甚至带着点神奇色彩的小镇,在这里,我们见证了小镇青年刘十三的成长,并在纷乱繁复之后,找到生命中最深的感动。可以说故事所设定的情节并不算复杂,刘十三的成长轨迹甚至简单清晰到一见即知,因为对于很多数人而言,这也是他们的人生经历。
刘十三很普通,就像我们身边转身即忘的路人甲,正是因其普通,刘十三的失败和痛苦更具普遍性。小镇生长的少年,一心想要去看外面的世界,拼命的学习,努力的做题,但结果却并一定能够尽如人意。大学时爱上了自己的同学,小镇青年一无所有,所能给你的只有他自己的全部真心,但满腔的真爱却抵不过金钱权势,愤懑也好不甘也罢,最后也只能接受这样的结局。毕业后四处碰壁,没有资源没有人脉,只靠努力和汗水并不一定就能换来满意的工作。
刘十三在某种意义上承载了小镇青年全部的心酸和泪水,但在小说里,张嘉佳却又总是以其无厘头的语言以及天外飞仙般的意外,让泪水中夹杂着欢笑。这是张嘉佳的温柔,也是张嘉佳的残忍,他看的分明,却不肯写的透彻。他分明将辛苦艰难给予了刘十三,却又用程霜、用外婆王莺莺为刘十三撑起了新的一片天。
程霜和刘十三之间的感情不仅仅只是普通意义上的爱情,程霜是催促拉扯着刘十三改变的人,而刘十三则是程霜拼命活下去的坚持。与其说他们之间的感情是爱情,倒不如将之归于亲情之中,而亲情原也是本书说书写的真正核心。
刘十三父亲早逝,母亲离他而去,外婆王莺莺靠着经营小卖部养大了刘十三。面对这样的设定,在一般人的心里,王莺莺该是一副含辛茹苦一心奉献的模样。但张嘉佳笔下的王莺莺彻底颠覆了人们的想象。这是一个爱生活、会生活、狡黠、幽默、爽利、能干的老太太。王莺莺做的一手好饭菜,也打的一手好麻将,王莺莺从没有被生活的重担压的沉默隐忍,反倒时不时的打击、戏弄刘十三,用欢乐取代压力,让刘十三活得更像是一个生活在正常家庭里的孩子。与悲催郁闷的刘十三相比,王莺莺似乎显得没心没肺了一些。但这不过是张嘉佳的虚晃一招,抑扬之下,外婆与刘十三之间的感情才愈加分明,感动也因此来得更为汹涌直接。
张嘉佳概括这部小说为,“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张嘉佳在虚构的背后书写了真实存在的成长与改变,书写了真正能够打动人心的感情。这些书写被张嘉佳包裹在带着几分戏谑的剧情里,但故事中的情感足以穿透一切,给人温暖,让人成长。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4
故乡在年少的刘十三心中,是拼命想逃离的小镇。小镇上有高高的山,有仿佛云的翅膀的蓝天,有金色的麦浪,有记忆中数不清的美食,有外婆的拖拉机,有着小小少年的丰富的内心花园,有着年少的他想去“美得不像话”的大城市的梦想。
刘十三的童年记忆中,有个他想保护的萤火虫般的女孩,那只忽明忽暗的萤火虫,曾经在他童年生活中激起了点点漪澜。记忆中,有他的外婆王莺莺,王莺莺抽烟、喝酒、打麻将,却无所不能。
离开小镇的刘十三,为“富贵姑娘”牡丹痴狂,失恋又失业。大城市的日子真让人绝望啊,云边镇接纳了落魄的刘十三,虽然是七十岁的外婆连夜开拖拉机把他“绑”回来的。
继《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让我留在你身边》后,张嘉佳又携《云边有个小卖部》来到我们身边。没有鸡汤式的说教,没有王子和公主幸福生活在一起的大团圆结局,有的只是一幅看似静美实则烟火气息十足的故乡画卷,有的只是生活的原本的样子,有欢乐、有痛苦,有离别,有希望。你我都能从中看到自己的童年,看到平凡的自己,看到故乡的云。离开小镇的刘十三,经过成长的洗礼和生活的变故才知道,年少时拼命想离开的小镇是他永远的港湾,而平凡世界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呢?
这才是生活啊。少年的刘十三沉迷学习,制定计划,拼命学习想考重点高中想考北大清华,却和逃学辍学不学的同桌一样考不上重点高中,只能进一所普通大学。成年的刘十三拼了命对一个女孩好,却只能看着她投入别人怀抱。步入职场的刘十三拼命想干出业绩,却只能受昔日情敌的屈辱。被“绑”回故乡的刘十三,在小镇晃悠卖着保险,体味久违的小镇风情,吃着外婆做的美食,和外婆调侃,和程霜打情骂俏。他以为,还有以后,还有永远……但,无所不能的外婆也有离开的那一天,他曾经想保护的萤火虫女孩的光芒终究灭了。
生活好残酷。
但,有悲伤就有希望。这才是生活的本质。
年迈的外婆啊,知道自己时日不长,才把外孙带回了小镇,只想多陪他一天……年轻的女孩啊,毕生只出过三次医院,却一直努力在为他点亮一缕光。
“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旧热爱生活。”又懒又傻的刘十三,会做生活的英雄吧。带着未曾谋面的妈妈的期盼,带着外婆王莺莺的毕生的爱,带着萤火虫女孩程霜的那缕光,带着云边镇的希翼,一定会坚强生活的吧。
云边镇,有高高的山,白白的云,金色的麦浪,无边的山野,有对山外的憧憬,云边的想象,麦浪的哀思,山野的回响,有着供平凡人刘十三长大成人的小卖部,有着酷酷的外婆王莺莺和一直保护他的萤火虫女孩程霜。
山的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的那边是外婆的海。故乡,这就是故乡。因为路上有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5
“王莺莺,山的那边是什么?”“是海。”
山的那边是云边小镇,蒲公英飞得比石榴树还高,镇里有间小卖部,一位老婆婆穿着碎花短袖绕着小镇追着孙子打,这就是我对云边小卖部这本书的最深印象。
在这本书里,有人哭,有人笑,有人输,有人老。
当我打开《云边有个小卖部》时我的思路完全被它引领着,每一段文字给我的感觉就像儿时的手,插进超市的米堆里,很舒服。这篇文章是很治愈的,苦中带甜,甜中有泪,文章内容并不繁琐,一口气便能读通下去。
看这本书时,我的期末成绩咋都不像个样子,我心里虽难受,但并没有大哭一场,当看到刘十三身边的人离开他,我却落泪的不成个样子,不知为何,哭完这一场,我的悲伤一扫而尽取代了却是无穷的力量。
有些时候,书里面主人公和其他人物的故事真的也可以影响到自己,在你面对生活的种种而感到不开心时,你也会想到穿着碎花短袖的老婆婆的孙子,不也准备他奶奶绕着小镇追着打吗?书里身患重病的小女孩,是否也给了你启发。
就在昨天晚上,一件事让我湿了眼眶,真的是我做错了吗?
成长真的很苦涩,所以会有惊喜。我觉得一句话说得特别的对:“上了这条海盗船,就要做一个快乐的海盗。”你既然选择成长,就要面对成长这条路上所有的困难。
谢谢这本书,把我从悲伤里拉出来,给了我一种力量,让我明白坚持的重要性。
只要我信任还在,不管经历多大的失败,我都会东山再起。这是刘十三教会我的一个道理。
一个天边的小镇住着一群纯真的人。而这群纯真的人打动了我。
张嘉佳在后记里这样写道:谢谢你能读完这本小说。
写给我们内心卑微的自己;写给我们所遇见的悲伤和希望,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我们在故乡生活的外婆。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6
暑假书单第一本书就是《云边有个小卖部》,文艺老青年碰上文艺老青年,果然碰出了火花。
刘十三是个平凡的人,出生在小乡镇,资历平平,还总想着只要努力就能考上清华北大。大学经历失恋,没出息的忘不掉前女友。毕业之后好不容易找了工作,却处处碰壁,遭人挖苦。你会感觉这人真是点背啊,干啥啥不行,还歇倒霉,但仔细想想:“唉这人不是我吗?”
自己出生在虽是省会但三线城市中,比较清高不想入编制但是做着体制内的工作,领导交待的工作不得不做,骂着娘做的一丝不苟。大学开始恋爱,一谈八年直到结婚。也许比刘十三好一些,但是想想,刘十三失意后还有外婆开着三轮来接,而我哪都去不了。
小时候的梦想有两个,一是在乡下有一块地,种好多好多土豆,吃不完的那种,二是嫁给有钱的老头,有好多好钱,花不完的那种。也可以总结为一个:嫁给有钱的老头它去世之后拿着遗产去乡下买一块地种好多好多的土豆。这就是我的梦想,当老师让写作文的时候别人写当科学家当医生当警察其实我就是想种土豆。
当然,我也没有嫁给老头,也没钱去乡下买地种土豆。
跑题了,我们接着说刘十三。
关于梦想,刘十三有个小本本,里面记得事情自己一定要做到,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力不从心,比如:考上清华北大。但是刘十三是幸运的,一番努力后,考上了一个三流大学。他确实幸运,比起牛大田,为了讨媳妇努力考大学来说幸运多了;比起千千万万想上学却无法上学的人幸运多了。大学时,刘十三是幸运的,遇到牡丹,一个在蓝色塑料棚下吃火锅粉条儿都好看的女生,刘十三就觉得她好看,可能别人看牡丹就是个流着鼻涕大口吃火锅的普通女孩,但是他刘十三就是喜欢。虽然经历过狗血,但是一生中能有几次刻骨铭心?多少人都奔三十了还没有经历过真爱?毕业后,刘十三是幸运的,能有个知心的朋友合租在一起,能一起喝酒。哪怕朋友走了还有外婆开着拖拉机来接他回家,回到可以丢弃一切的家乡。刘十三虽然资历平平,但是他幸运啊,他可以考上大学,也可以找到真爱经历轰轰烈烈的爱情,也可以被那么多的人爱着。爱可以冲淡一切,就像他多年之后记不起的牡丹,伤痛可以被爱冲淡,这是真理。
最喜欢书中的两个情节,一个是他和程霜在小木船上的真心话,程霜让刘十三在牡丹和她之间选真爱,结婚刘十三冒着生命危险,最后还是选牡丹。是刘十三真的那么爱牡丹吗?爱到可以原谅牡丹给了他假的号码?其实只是不甘心罢了,不甘心自己付出了那么多,她说放弃就放弃了,不甘心她换掉号码,不甘心她嫁给滑头的中年男子,只是不甘心。
第二个画面就是中秋节,老老少少围坐在桃花树下吃饭,外婆做了那么多好吃的,笑着看着大家吃的狼吞虎咽。有聚就有散,笑的越开心就哭的越伤感。
贯穿整本书中的那棵桃花树,和小卖部一样,一年又一年,经过风吹雨淋,经过一年四季,经过重聚离别,经过生死轮回。它们还是在那里,岁月不会改变它们什么,改变的只有苟且在世间的人们,不管什么时候,他都在那里,就像每次回家迎接我们的外婆。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7
在上一周,我偶然发现了一本名叫《云边的小卖部》的小说。当我看完开头和引子就瞬间被这本小说所吸引了。因此我想给大家推荐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位名叫刘十三的少年与她唯一的奶奶王莺莺为核心所发生的一系列悲伤的故事。
他很淘气,淘气得让她奶奶追着他打。他很善良,身边的小野猫都喜欢他。他很坚强,瞒着亲人在城里死拼工作。他很聪明,寻找机会拿下一份又一份保险。
年少的刘十三在暑假补习班第一次见到了他这一生最爱的人——程霜可惜天不尽人意,在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程霜就已经消失不见了,而在刘十三心里却还藏着这个女孩的影子。时间过得飞快,刘十三已经大学毕业了。就在他承受着社会的毒打,迷失在茫茫人海中时,程霜又一次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帮助他渡过了难关。而在最后一次见面她已经躺在了病床上永远离开了刘十三。
张嘉佳那细腻的文字把我一次又一次带入了故事,无论是刘十三的奶奶王莺莺的去世还是女朋友程霜的离开都让我们的主人公刘十三变得更加坚强。
而我们又何尝不希望变成这样呢?一次又一次的打击把我们变得更加强壮让我们往前的脚步变得更加坚定。
再而,我发现这样看似平凡的刘十三的一生其实也并不是十分的无趣,他学会了怎么变对挫折,学会了如何正确的面对亲情和爱情。他在尊严与金钱中选择了前者。他这一生并没有白来。其实我发现我们没有必要一直去追求功名利禄的生活,金钱确实可以给我们带来更好的生活,但是在尊严面前它还是不值一提。
这本书是在我的好朋友的“怂恿”下看完的,其实发现这本小说是真的还不错,所以也希望同学们可以看看。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8
读完了这本书,合上书本,深深地吐出一口气,随手擦掉眼角的泪,原来这就是离别。
曾经我以为,离别是一件悲伤地事情,但是没想到,离别竟比悲伤更难过。我不知道刘十三是谁,是否真的存在,或许并不存在,不管他究竟存不存在,他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但是,就是这样的一个失败者的故事,竟让我潸然泪下。
不管是外婆王莹莹,还是那个萤火虫一样的女孩程爽,懂事的球球,亦或者是牛大田、毛婷婷、毛志杰、牡丹……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似乎就在眼前,而故事似乎就在眼前发生的一样,自己像是一个旁观者,静静地看着七十岁的王莹莹一个人开着拖拉机,到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城市,接自己的外孙回家,看着刘十三在外婆去世的那个雪夜里的撕心裂肺,看着萤火虫般的女孩与刘十三一起,在漫天大雪中相拥而泣,看着外面热闹的新年氛围与小卖部里的冷清形成鲜明的对比。
最后,萤火虫终究不能和月亮一样,只能给刘十三一缕光。而且这缕光还带刘十三拼了命的去背,才能牢牢记住。看吧,一个连单词背完三秒都能忘记的人竟然记牡丹记了那么久都忘不掉,甚至,在程爽在离开的时候给刘十三说不要去找她都忘了。
程爽没有再来找刘十三,但是刘十三觉得自己应该去找她,虽然她之前给自己说过什么,但是刘十三觉得应该忘记,可是,他必须去。
最终,刘十三见到了。虽然只是一张黑白的相框,和王莹莹一样,照片上的人笑的那么美,刘十三伸出手,仿佛触摸到了外婆和程爽的脸,那么温柔,那么温暖。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9
今天我想把之前没说完的话说完,没写完的字写完,话说到一般终究不会痛快,字写了一半,总归心里痒痒的。主角还是刘十三,我想说说他那哭笑不得的爱情与支离破碎的亲情。
刘十三很不幸,他的不行有普世性,也就是很多人都拥有这样的童年,在一个偏僻的小镇,叫云边镇,和自己的姥姥一起生活,父母不在身边,一个人独自探索这个世界,父母或者是因为忙于工作,或者是忙于其它比陪孩子重要的事请,刘十三可能是最不幸的那位,他的父亲是卷走了家里所有的钱,母亲没有脸继续呆在这里,也只好远走他乡,他还有姥姥,这也算不幸中的万幸吧。姥姥不温柔,在这个温柔的南方小镇中,显得如此突兀,每次刘十三出格的行为都会招来姥姥的棍子。这个坚强的老人,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女儿,守着外孙在云边镇坚持着,为得就是让孩子能出人头地。老天是有幽默感的,刘十三很努力,但是这样的孩子能如何呢?一直努力,刘十三坚信只要不打开窗帘天就没有亮,他就仍有时间多背些题,不会的题就背下来,那有如何呢?还是没有考上清华或者北大,去了京口的一所专科。写到这里让我想起曾经的一些过客,说出来有些残忍,他们在我的记忆里已经没有什么血肉了,只是一个符号,当我们都熄灯睡觉时,他们在用手电筒在被窝里看着自己的书、借来的笔记,可怜的成绩单无法匹配他的努力,不知道岁月的蹉跎中,他们是否一如既往地与命运抗争。
继续聊咱们的主角刘十三,他的存在也许即使作者为了增加大家幸福感。他真的太不幸了,可是又太幸福了,这很矛盾,说他太幸福因为他有位爱他的姥姥,还有一个不是爱人胜似爱人的女孩儿——程霜;他的不幸是因为他喜欢牡丹、他虽努力却仍一事无成。程霜是来小镇探亲的,来云边镇体验生活的女孩子,她蛮横、暴力,抢劫刘十三,而刘十三却不反抗,被抢劫后还绞尽脑汁地给她弄好吃的。直到刘十三偷了外婆的酒,二人酒醉之后,女孩儿趴在男孩儿的背后,哭诉自己要死了,仅剩两个月的生命,这是他们的初识——仅有两个月的时间,程霜就离开云边镇了,留给刘十三一张纸条:“喂!我开学了。要是我能够活下去,就做你女朋友。够义气吧?”,这也是刘十三的幸运。而牡丹则是刘十三追求的女孩儿,她有自己的情人,但是还是和刘十三交往,笨笨的刘十三竟然没有发现,也就是在全完不知情的情况下当了第三者。留一下一个问题:刘十三算不算受害者呢?没法评说,但是事情总有真相大白的时候,当刘十三万念俱灰的时候,程霜居然出现了,本该只剩两个月生命的女孩子,两个人再一次的相遇也是同样戏剧性,带着刘十三去找牡丹,这事让人哭笑不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当了奸夫,难道要给自己的知情权讨一个说法?每当读到这里我都会笑出声。高潮来得如此突然,刘十三居然和人家的正牌男友打起来了,没用的刘十三,打架都打不赢。当然这次去见牡丹并非没有收获,比如刘十三因此差点错过补考,并且补考失败,在考场放声痛哭,着实让监考老师和一同补考的同学惊慌了一回。不得不承认咱们的主角刘十三同学还真是打不死的小强,排除想要活下去的生物本能,还有就是从未对生活放弃希望。这是我喜欢张嘉佳的原因,不知道各位朋友是否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喜欢读张嘉佳的书呢?
刘十三有个外婆,从小失去父母的刘十三与王婆王莹莹相依为命,王莹莹不止要扮演慈母对刘十三百般呵护,有时候还得扮演慈父教育刘十三当一个有出息的人。大实话中有句话这么唱:“父母亲,说也不算亲,父母不能永生存。”王莹莹七十几岁得了癌症,得知自己只有半年的时间了,独自一人开着拖拉机行驶一夜从市里接回了因感情与事业双重失败而买醉的外孙。王莹莹心疼外孙,听着外孙的哭诉,王莹莹带着外孙回到了家中,诚如古人言:人穷则返本。正如在外漂泊、打拼的人,事业不如意,都会想着给家里打一个电话,家才是情之所系,家是哪怕你再落魄都会无条件让你回来的地方。
又回到云边镇,又是王莹莹的小卖铺,这次刘十三又遇到了程霜,王莹莹很喜欢这个准孙媳妇儿,中秋节,明月挂在天上,桂花飘香,王莹莹含笑看着程霜与刘十三“打情骂俏”,情倒是没有,打倒是真的。
前几天读资料,发现一个统计特别真实,同时也特别幽默,就是人的死亡率是百分之百。我自顾自笑了很久,每个人都可以活到死,人类文明史也已经几千年了,从没有一个人活到今天,活着的终点都是死亡。王莹莹的时间到了,我们小时候应该都有过长命百岁的愿望,希望自己或者自己的亲人永远陪着自己。刘十三小时候也许过类似的愿望,此时伤心到麻木,新年之前,鞭炮声送来了喜气,却吹不散小卖铺里的悲伤。程霜一直陪着刘十三,她知道刘十三很脆弱,担心他想不开。刘十三郑重表示自己会活下去,让程霜回家吃饭,自己在这里等她。
云边镇有挂灯笼的习俗,和东北“烧天梯”有些像,目的是让已故的亲人找到回家的路与升天的路。新年的大雪不曾停下,刘十三顺着山坡爬,不知道摔了多少跟头,半山腰的时候,鞋就丢了一只,挂上了一盏灯笼,我们的主角倒下了,像战士一样。程霜竟然找来,一边哭一边埋怨刘十三:“我知道你会上山来挂灯笼,让外婆找到回家的路。”
程霜陪着刘十三度过了那段最悲痛的时光,程霜还是离开了,并且还是对刘十三说:“前两次不算,这次如果我还活着,我就做你女朋友。”很多人都希望有这样的红颜知己吧,不会对你多好,但是不会让你死得很惨。
几年后,刘十三找到了程霜的家,道明来由,程霜的母亲请刘十三给程霜上香。活人是不会接受上香的,相框中的程霜微笑地看着刘十三,程母给刘十三程霜生前画得一幅画,画下有字: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之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所有我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悲伤似乎已从纸张中飞出来,刘十三是否泣不成声,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王莹莹与程霜都希望这个运命的弄潮儿能活下去,哪怕是为大家多提供一些优越感。《孝经》中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想过好久,最近得出的结论就是人类需要延续,而我们的祖辈是用我们的眼睛看着这个世界,通过我们的双手触碰这个世界。薪火相传,生生不息。生活可能会枯燥,也许这也正是生活的魅力,于无声处听惊雷,于无色处见繁花,这才是我们应该做的,也是我们该追求的境界。正如《曾国藩》一书中所言:含雄奇于淡远中。最后借张嘉佳的一句话作为结束语:“写给我们所遇见的希望与悲伤,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0
几年前看过张嘉佳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那本书算是张嘉佳的短篇小说集,更准确的说是一部爱情故事集,也是因为这本书记住了张嘉佳,所以当他的新书《云边有个小卖部》出来后,假期有幸又拜读了一下。
依稀记得《从你的全世界路过》略微带点玩世不恭、飞扬跋扈那种风格,文字有点出口成脏的味道。而几年之后《云边有个小卖部》里呈现的却是感人的、让人心疼的温情,从那些百读不厌的爱情,到让人眼眶湿润的亲情,时间让所有的人都成熟,懂得了世间真正的美好。
主人公刘十三是一个在云边镇上长大的青年。从小和外婆王莺莺一起生活。渴望着能离开云边镇,去外面的世界大展拳脚。但是终究敌不过他只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普通人的现实。
刘十三心中的爱情是给了牡丹的,从未认真想过身边的程霜,或许这就是所谓的“被偏爱的有恃无恐”吧,在他的心中牡丹就是最美的,但是无论他怎么拼命对牡丹好,最终还是没有在牡丹那里收获爱情。
故事里的外婆是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人物,相较于爱情,亲情总是容易被忽略却更震撼人心的部分。外婆王莺莺,是一个十分独立而又强势的的女性,自己在云边镇经营着一个小卖部,啰里八嗦却深深的爱着护着刘十三。
王莺莺的坚强和温柔却让人有种十分爽朗的感觉,“人家抛弃你很正常啊,你丑。你忘不掉人家很正常啊,她美。哭吧哭吧外婆疼你,外婆倒霉”。外婆这句话我记得最真了,实在是个毒舌而温柔的老太太。
一些孤独的人拼凑起暂时的圆满,转瞬之间,永远的离别已经到来。故事的开头总是这样,适逢其会,猝不及防。故事的结局总是这样,花开两朵,天各一方。
那些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亲人,用内心的善良深爱着我们,用他们的力量支撑着我们勇往直前,有一种感情,可以跨越生死,就像书里说的:“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1
几年前,读《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时,第一次认识张嘉佳和他动人的故事。时隔五年,等来了张嘉佳的新书《云边有个小卖部》,迫不及待地抱回家,看了整整一个通宵,合上书的那一刹那,感动夹杂着无奈,温暖夹杂着遗憾。有些人刻骨铭心,没几年会遗忘。有些人不论生死,都陪在你身旁。那个熟悉的张嘉佳终于回来了。
这一次,张嘉佳讲述的是云边镇一对祖孙的温情故事。孙子刘十三是个一心向往大城市的小镇青年。外婆王莺莺是个喜欢小镇生活的小卖部老板。祖孙俩相依为命。外婆不希望孙子离开,孙子却迫不及待地冲向大城市。最终,刘十三经历了大城市挫败,回到云边镇,也对亲情有了更多的领悟。这个故事里有很多性格迥异的人物,我最喜欢的还是外婆王莺莺。这个个性十足、喜欢打麻将的老太太,总能把你逗乐。外婆经常做刘十三喜欢吃的菜,嘴上却从来不承认对他的好。刘十三第一次离开云边镇去城里读大学的那天,王莺莺没有送他,自己躲在被窝里听着外孙的脚步声,默默地湿了眼眶。王莺莺舍不得孙子,却又不愿意变成他的拖累。
这样的情景何其熟悉,每年春节,离别的车站都会成为无数年轻人的痛处。长辈的爱,永远是一场渐行渐远的旅行。可是,这种离别的悲伤里也有一种希望。因为有人无论是否在你身边,都能给你力量。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2
“所有人的坚强,都是柔软生的茧这句话是张嘉佳《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本书开篇的一句话。王莺莺对刘十王的爱,是可以在身怀癌症只剩半年时光的时候,谁也不说,拖看七十多岁不那么灵活的身躯开着那年代久远的拖拉机未到城里接最爱的孙子,看到平时最要强的孙子蓬头垢面的醉倒在出租屋,用那小小的身躯将他打上拖拉机,一路磕磕绊绊回到山里的家,从小没爹疼没娘爱的刘十三是王莺营带大的,她总想看刘十三能踏踏实实的接管看她的小卖部,安安稳稳度过这一生,可刘十三不愿意留在这小山村,一心想去外面闯荡,可是想要成功哪有那么简单,从最初的他的记事本上期末考试要到班上前几到他想要考清华北大,本子上表示实现了的勾勾越来越少,可是他从没有放弃过,一直朝着自己的目标努力,像打不死的小强一样一直勇往直前,如果说刘十三打动我的是他那对成功的渴望以及自己的不懈努力,那么女孩程霜让我感动的则是她对生命的追求。程霜小时候就被查出患有癌症,医生料定她活不过三年,可是她顽强的活到了二十岁,她每天在家里和医院之间奔波,自己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偷偷跑出去过,想要在旅途中接受死亡的事实,第一次偷跑出去,她遇见了刘十三,感情也在天天欺负他让他给自己带零食带漫画中产生,程霜和刘十三之间的感情不仅仅只是普通意义上的爱情,程霜是催促拉扯着刘十三改变的人,而刘十三则是程霜拼命活下去的坚持。与其说他们之间的感情是爱情,倒不如将之归于亲情之中,而亲情原也是这本书说书写的真正核心。
刘十三很普通,就像我们身边转身即忘的路人甲,正是因其普通,刘十三的失败和痛苦更具普遍性。小镇生长的少年,一心想要去看外面的世界,拼命的学习,努力的做题,但结果却并一定能够尽如人意。大学时爱上了自己的同学,小镇青年一无所有,所能给你的只有他自己的全部真心,但满腔的真爱却抵不过金钱权势,愤懑也好不甘也罢,最后也只能接受这样的结局。毕业后四处碰壁,没有资源没有人脉,只靠努力和汗水并不一定就能换来满意的工作。张嘉佳赋予了他人生上的诸多困苦,少时丧父,母亲离家出走,少了父母亲情,与牡丹的爱情无疾而终,工作不顺,但是同时也给了他程霜和王莺莺的陪伴。在王莺莺走的那一刻,我哭了,她离开之前最心心念念的还是刘十三的归宿,她希望自己的外孙能够幸福美满的活下去,这让我想到了我的奶奶,我的奶奶陪伴了我一整个童年,总是笑眯眯的问我长大以后会不会给她买好吃的,那个时候总是不经思考笑嘻嘻的说会,可是她还没等到我长大就永远的离开了我,就像刘十三一样,我们总是等到快失去的时候才知道这份感情的难能可贵。
“山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那边是外婆的海。山风微微,像月光下晃动的海浪,温和而柔软,停留在时光的背后,变成小时候听过的故事。”奶奶,我爱你。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3
《云边有个小卖部》讲述的是刘十三,程霜和王莺莺的故事。在故事的开头,王莺莺就说了,故乡是祖祖辈辈都埋在这里的地方,比大城市好。没错,这里有会飞的云,成片的田野,美味的食物,还有那耿直的外婆。虽然故乡里到处都是熟悉的味道,但刘十三还是想去看看那些未曾见过的山和海。
四年级的时候,刘十三的班里来了一位新同学,叫程霜。可以说,程霜就是刘十三的“顶梁柱”,时刻都在鼓励刘十三,但因为程霜患上了癌症,只认识了刘十三几个月,就离开去治病了。可是有缘人最终还是会见面。程霜再次遇见刘十三是在原来的那个小学。这次相见后,他们就经常在一起互相帮助,还收养了一个孩子,叫球球。说来刘十三的工作也不称心,但幸好有王莺莺,程霜和智哥,是他们为刘十三撑起了一片天。
故事的结尾特别令人伤心。王莺莺得了病,死了;程霜也因为癌症的折磨而离开了人间。最后刘十三来到程霜的家里,看到了程霜留给他的一幅画,叫《一缕光》。
整个故事都写得很朴素,岁月静好的日子里,读得更是催人泪下,原来有爱就有故乡。无论你离得多远,故乡的路上,总会有一缕光照耀着你,让你感觉很温暖,并且充满着爱!
这让我想起我的外公,妈妈总说,因为她是家里最小的一个,外公最爱她。可能是爱屋及乌吧,每当我们从深圳回到老家时,外公看我的眼神总是那么温柔,问起我的学业亦是温和,帮我夹菜更是种种温情。今年,他因病离我们而去了,但他的音容笑貌并没有因为空间的隔离而渐行渐远,反而因为时间的流失越加清晰如初。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云边有个小卖部》吧!看到她,我们会想到我们的亲人;看到她,我们会看到我们的朋友;看到她,我们会更加珍惜眼前人。看了她,你越加会相信:岁月虽然可以雕刻生活的纹路,但爱却是穿越时空最美的一缕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4
前段时间看了一本叫做《云边有个小卖部》的长篇小说,有希望,有悲伤,有欢笑,也有感动。后来了解到张嘉佳已经好久没有出过书了,我们不知道这些年她经历了什么,才能写出一个这样平淡而富有吸引力的故事。程霜,刘十三,王莺莺……
在小说开头张嘉佳把我们从喧嚣的城市引领到一个美好,充满神器色彩的小镇。在这里,我们见证了主人公刘十三的成长,经历过世事的起伏,最后找到了自己生命的真谛。
我有一个朋友叫刘十三,他的日子很平淡。
刘十三父亲早逝,母亲离他而去,外婆王莺莺看着小卖部养活着刘十三,在小镇其他人看来,王莺莺是一个慈祥、含辛茹苦扶养孩子的老太太,在十三的眼中,王莺莺是一个狡黠
挖苦自己的坏婆婆,时不时的打击、戏弄刘十三(开玩笑似的),用欢乐取代压力。抑扬之下,使王莺莺与刘十三的感情更加分明,也为后面发生的事的反应做出铺垫。
我有个朋友叫刘十三,他的日子很平淡。
刘十三,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孩,过着非常平凡的生活,一直陪在他身旁的外婆(兄弟)王莺莺,虎头虎脑的玩伴牛大田,少年时遇见直爽的程霜,大学令他神魂颠倒的牡丹,工作后在故乡遇到精灵古怪的球球,补英语的罗老师,毛婷婷,毛志杰,秦小贞,老李头……一个个出现在在一起的名字平淡无奇,却让刘十三在青春年华里,翻滚在爱情、亲情、友情的漩涡里,尽尝人世间的酸甜苦辣,这个故事太普通,以至于让人看到了最为真实的自己。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5
昨天读完了张嘉佳的《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到最后还是哭的稀里哗啦,一个快30的男生,还能这样被感动到,不知是我的泪点过低还是小说太感人。是什么原因不重要,重要的是,小说中的那些情节,又触碰到了内心最柔软的地方,甚好。
刚开始读,就觉得文风很熟悉,也许记性比较好,还记得几年前读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淳朴又幽默。特别是这次的背景是在农村,就让人感觉有一种亲切的感觉,小时候也是生活在农村,和爷爷奶奶住,上小学之后,周末和假期也会回到爷爷奶奶家,好想他们啊,爷爷现在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希望我的舍不得先生在那里生活的好;奶奶还健在,身体还不错,奶奶加油,争取活到百岁。
书中的主角刘十三,他很努力,但并不是所有的努力都能够有回报,但是他依然努力着,他最后也没能考上清华北大,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毕业之后,工作也没有能够做的很顺利,人生本就如此吧,很难一直顺顺利利的。
感情上他一直忘不掉女神,一直恋恋不舍,直到时间模糊了他的记忆,这也是人生吧,当时觉得天大的事情,若干年后回头看时,也不过尔尔。难过可以,伤心可以,但是不能放弃自己,很庆幸刘十三遇到了程霜,那个女孩带她走了出来,让他明白了什么是爱。
程霜是个那么开朗,又让人那么心疼的姑娘,和病魔抗争了那么久,最终还是离开了,这也是人生吧,无论怎样,竭尽全力,一切随缘。
最后要说一说,刘十三的外婆王莺莺,还记得她最后说,不怪她的女儿离开了她,也许父母只会由衷的希望子女好,哪怕她离开了自己,也没有怨言吧。她得知时日无多后,看着刘十三在外面过得不好,把他绑回家。突然觉得好想爸爸妈妈,一个人再外10年了,是时候回去了吧。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6
平淡的故事,无奇的人生,却有一段段剪不断,理还乱的真情。
这部小说讲述了刘十三的成长故事。他从小立志要考清华,要到云边镇外的城市看看。可生活并不能如他所愿,当他踏上大城市的旅途时,他才发现,有些事,再怎么努力也很难成功。他多年寒窗苦读却依旧不得志,考试一塌糊涂;他为初恋千里追随,却惨遭劈腿;他难能可贵觅得一份卖保险的工作,却连续三个月不能突破零销量;他千百倍努力,却依旧无法改变现状。当重重打击让这个曾经满腔热血的青年要绝望时,那个最爱他的外婆王莺莺把他从魔魇中拖回到了最初的云边镇。在那里,王莺莺,程霜,球球以及小镇的乡亲让他再次找回人生的意义,感悟到了真情,也让他学会了在离别中成长。
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血浓于水的亲情。王莺莺与刘十三这对婆孙,嘴上互不相饶,在离别时却总是相互牵挂,偷偷给对方塞钱。最记得王莺莺死的第七天,大雪封路,看到冒雪在路上挂起灯笼的那一刻的刘十三,我看到他终于长大了,到他守护外婆了,可那个需要他保护的人却不在了。是啊,人生事事无常,谁也想不到明天会发生什么,趁我们爱的人,爱我们的人都还健在,珍惜和他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吧!
热爱生活,勇敢追求是我对这部小说的另一番感悟。那个叫程霜的女孩,从小病魔缠身,一张张病危通知书像阎罗殿发来的邀请书,时刻提醒她死神即将来临,但比起沉默地等待死亡,她更喜欢在有限的生命里做有意义的事。“不是每个人只愿意沉默,不是每个人只愿意等待,会有人怀抱炸药包,贴住高高厚厚的城墙,哪怕粉身碎骨。”程霜就是这样,不畏生死,只要活着,便要不留遗憾。她惦记孩童时的诺言,漂洋过海追寻刘十三,陪他找初恋女友,陪他卖保险,陪他找回希望。尽管她最后还是走了,但一句“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足以证明她对刘十三的真情与祝愿。她是个潇洒的女孩,面对生活总是不让自己留下遗憾。
那我们呢?比起程霜,我们没有疾病缠身,我们没有病危书的威胁,却没有程霜的那番坦然潇洒。人生在世,活在当下,不给自己留下遗憾才有意义。
小说的最后,王莺莺、程霜去世了,球球被送进了福利院,虽然她们不能再陪伴刘十三了,但她们的精神对刘十三的影响却是刻骨铭心,她们对刘十三的感情亦是至死不渝。
用平实质朴的语言讲述最真挚的情感,爱就透露在这字里行间,《云边有个小卖部》让我看到刘十三平凡的人生,品悟到质朴的爱。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7
最近对于生命的感慨有点多,已经不再想去感悟生命了。就让它细水长流,慢慢淌吧。也会有转折,也会有尽头,这些暂且不去想,想多了眼泪也不够。
《云边有个小卖部》讲的是刘十三的人生。中心人物是刘十三,主要人物是他的外婆王莺莺、程霜、球球、智哥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来。
小时候的刘十三遇到了来云边镇修养的程霜,后来程霜去新加坡看病。刘十三继续读书,到了大学。大学里有个顶喜欢的女孩子,叫牡丹。送牡丹离开的时候再次遇到了程霜。大学毕业后,刘十三去了南京,此时的牡丹已经是别人的女朋友,将来会是别人的老婆。在保险公司被同事明里暗里挤兑,被上司侯经理(牡丹的男朋友)鄙视。他的外婆发现自己得了病,七十岁的她开了拖拉机将刘十三拉了回来。刘十三第三次遇到了程霜。
牛大田和秦小贞之间的曲折也许很曲折,但最后到底还是一个好的结局。其他的人的结局,球球的爸爸被射杀,球球被送往福利院;毛婷婷嫁到了广州,毛志杰在毛婷婷的理发店哭成一条狗;王莺莺癌症,去世;程霜回新加坡治疗,去世。每年的中秋节,刘十三都会回到云边镇,将球球接出来,这一天始终是美好的。
这就是所有的故事,很简单,甚至在我看起来有一点脱离实际的感觉,但不知不觉我还是哭了。为人间的亲情,哭多少遍都是不够的,都是情有可原的。刘十三的外婆是强大的,不管怎么样这些情感,亲情、友情、爱情,贯穿着生命的所有。毛志杰那么不入流、和他姐姐争吵,结果在她姐姐嫁到广州后,他蹲在那个理发店哭了很久,我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失去了才懂得珍惜么?其实这倒是一句真理,只有失去了才知道弥足珍贵。
书中说,悲伤和希望都是一缕光。说的很对,无论怎么样,这些充斥人生情感的色彩都是照亮前行之路的光。
无论如何,还要继续走下去。或悲伤、或希望,但我希望是希望。悲伤那么一下子就够了,这个世界有很多温暖,哪怕失去了,曾经也是温暖。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8
似乎这样是最好的安排,似乎又不是。是书中描写的一切都太过于真实,还是自己本身太过于投入,不知不觉故事已经临近末尾,云边镇马上也要在柔软而清浅的时光里,慢慢老去,然后逐渐淡忘在人们的记忆里……
读到王莺莺死去的时候,我的泪珠大颗大颗滚落不止,浸湿了枕头中央,真奇怪,她明明不是我的外婆,甚至我们之间没有一点血缘,可为什么我会觉得如此悲伤,像是生命里极其重要的东西要被人强行夺走,很快就消失不见了一样……她有血有肉,她敢作敢为,她和孙子较劲,她和生活较劲,她和一切不如意不顺从自己的所有较劲,她做得一手好菜,她有满满的疼爱却只埋在心里,倔强的从不轻易吐出口,她孤独一人但活得潇洒肆意,她耀武扬威争强好胜又让人觉得可爱,她也慈爱温柔,是的,温柔。很真实,但似乎只有这样,才不辜负人世这么走一遭吧!这才是真正的王莺莺。
长大后的我们,总希望演好别人,却唯独丢了自己。年少时的我们,以为只要说过了永远,就一定能够永远,就像我们以为说过了再见,就一定能够再见。
那时候没有智能手机,没有微信抖音,时间很慢,夏天很长,一首老歌唱了又唱,一些人会永远放在心上。
永远的王莺莺,永远的程霜,永远的刘十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9
他善良又懦弱,爱哭又没有主见,他最爱外婆爱过牡丹,爱着程霜,爱着球球,他在醉的一塌糊涂时嘀咕:“外婆,你会不会永远陪着我?”睡着了,梦里笑嘻嘻说外婆长命百岁。他在雪夜花了八个钟头爬到山顶给外婆挂上灯笼,他对着桃树说,你不在啊王莺莺,那就是你在想我了,然后他的眼泪一颗一颗掉下来,说,我也很想你,外婆。他最后终于忘记了牡丹,他没有遵守和程霜的约定,他看着程霜留下来的《一缕光》,他明白。他最后写下,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
关于十三的外婆王莺莺也是程霜的外婆是球球的太婆
她开着小卖部,从小陪伴着女儿留下的小外孙,她怀念去读大学的刘十三,她一个人去医院,得知自己人生所剩时间只有半年,她一个人承受着病痛,她知道生死是早晚的,可惜太快了。她怎么会放心的下她那个爱哭的外孙,所以她决定,把外孙接回来。在生前最后的半年,把十三留在自己的身边,为他准备最喜爱的饭菜,她已经七十岁了,驾驶拖拉机,入夜后兜兜转转,找到外孙说过的地址。她把一塌糊涂的外孙抱在怀里,回答他,外婆一直都在。她还是在年前离开了外孙,去世前叫十三和程霜要好好的活下去。她留下了一只录音笔,里面给十三留下了存款和隔壁老李头八百多份儿童的保险单。她是十三心里最好的外婆。
关于最勇敢的程霜
这辈子,所有的冒险都是为他而来,她喜欢刘十三,从小到大都喜欢,她这辈子我就出来过三次,一次四年级,一次二十岁,最后一次,回到云边镇,当了一名实习美术老师,陪着十三做业绩,照顾着外婆,我知道,外婆去世的那一刻,程霜心里该有多么的难过,因为她知道自己,不知在今日还是明日,将会离去。她舍不得刘十三,她说,只要我活下来,我就是你的女朋友,她也说,这次不算,下次再见面我才是你女朋友,她最后两句话,第一句,别来找我,如果我活着,肯定会来找你,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第二句,如果再见面我们结婚吧?她用生命最后的力气完成了一幅画,画下方写了,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关于球球
小小年纪承担着一切,她爱着患有精神病的爸爸,也爱着爸爸刘十三,爱着妈妈程霜,爱着太婆王莺莺,她写了一篇作文,最喜欢的动物,“我最喜欢的动物叫刘十三,这个动物很奇怪,他家开小卖部,经常给我带好吃的。小卖部在山里,就像住在了云朵边上。小卖部里还有太婆,和另外一个动物,我也很喜欢,叫程霜。”
希望我们好好活着,希望我们可以为爱跨山海,希望我们所爱的人都长命百岁。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0
读的张嘉佳的第一本书是举世闻名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也是我从学校毕业这么多年后第一次真正的打算看点书。看的我昏昏欲睡,觉得故事里的人物又矫情,还乱七八糟的不知所言,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当时有没有读完,更遑论内容了……其实可能是因为我总是“昏昏欲睡”所以读的断断续续,就没能领略那美妙;也可能是太多年没读书,阅读能力退化了。不管怎样,我觉得我可以把《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从“小黑屋”里拽出来再读读试试了。
《云边有个小卖部》刚开始读的时候,心里不住的吐槽张嘉佳,果然和一些书友说的一样,真像上学时读的韩寒郭敬明的青春文学呀,又文艺又矫情又装AC。到中间,又开始觉得,这其实是一个童话故事,虽然不那么有力量,但足够暖。后来,越读越觉得,张嘉佳的故事和金庸先生的很像,一样的每个人物都很戏剧性,一样的潇洒恣意对酒当歌,一样的浪漫主义理想主义英雄主义侠义精神;不同的是,一个故事里的人物穿古装,是“那时”的江湖,而另一个的人物穿和我们一样的现代装,是江湖“今日”。无论真假,知道今日有江湖,有江湖儿女,就很开心。希望自己不要颓废不要丧,做不成侠客,就做一个明辨善恶,敢爱敢恨的现代江湖儿女!
现在来看,“辞旧迎新”这个词也是挺残忍的,总是在辞旧的同时逐渐迎新,在迎新的同时慢慢辞旧。人生不断的告别,不断的相遇,旧的就那样被放在了你我时间轴的某个位置上不再移动,而新的有一天也会褪色尘封;还好,你我时间轴上的每一个“旧”都曾经是“新”。《巴别塔之犬》里说,记得她原本的样子。好,记得他(她,它)原本的样子,记得你原本的样子!武志红说过,告别和相遇是不同的两件事,对应的是两种情绪,它们之间不能相互抵消,只是力道不同。所以,好好告别,好好悲伤;好好相遇,好好欢喜!
很喜欢本书的一句话: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很多事情已经很多年。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1
天气很好,阳光洒在屋子里,很暖很热。看完这本书后,我就蒙着被子大哭,嗷嗷大哭。
想家,想到爷爷奶奶,想回去那个小乡村。我不知道人生的意义在哪里,我也不知道每一个人的生命还会有多久。但我总觉得人的生命是有定数的。活一天,少一天。春天,播种的季节,种点草籽,种点吃的粮食,夏天,锄地,喷洒农药;秋天,把种的东西收回来;冬天,炒点瓜子,围着火炉烤红薯烤山楂烤核桃。听起来无趣极了,这习惯的人终究会习惯。我却喜欢这样的日子,一起说说笑笑,一起唠唠嗑,一起做很多无趣的事情,那便是最好的日子。
有人说我很幼稚,刚开始还会喷回去,后来,我也觉得自己幼稚了。我不喜欢时间的流逝,不喜欢每一个人都会离开。可好像人来注定会人往,像是自然规律。我真的是难过极了。说不出来的心情,压抑沉闷。
这本书,我也是在这样的年纪,不管怎么样努力,都活在可能连房租都交不起的阶段。生存很难吗?以前我不觉得很难,觉得只要勤快一点肯定就饿不死。可见,人的欲望也是在不断的增加的,这个时代?谁又会饿死呢?如今的我,像是什么?我也不太清楚。总之是很糟糕的吧。人们都说是自己的选择使之成为了现在的自己。可哪一条选择是容易的呢?到最后我们可能也都会活在一个使自己安心舒心的状态当中。
所以这本书,让我很觉得很伤感。这样的处境,有时候连自己安慰自己的能力都没有了,所以在看这样的书,好像是伤感到了极致。可能最后的最后,我们都会在不断的告别,每一个人都会是桀身一人吧。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2
世上最不缺的便是遗憾,世上最痛苦的莫过于生离死别,世上最揪心的便是回忆。
我一直认为,只有程霜是刘十三的光,没想到,在程霜心里,刘十三一直是她的光。
前期的故事平庸又真实,简单却快乐,故事中的每个人都像极了我们,又不是我们。
我们都或不天资聪慧,在昏暗的灯光下,逐渐迷离的画面,却有一个遥不可及的信念支撑着我们;都曾卑微到尘埃,心里藏着一个不可能的人,千般斟酌后的话,却未被正眼瞧过一次;又或许都曾在意识的森林中迷失了方向,前路一片迷茫,找不到存在的意义…失去自我。
有些人走了出来,有些人一辈子被困在里面。
最开始,我心疼刘十三,心疼这个连上茅房都不忘捧着书的男孩,这个付出比别人多十几倍努力的男孩,他卑微着喜欢着一个人,尽力做好每一件事——尽管从未有过好结果。
但当我看到他知道自己不是牡丹正牌男友,却依旧对她念念不忘,甚至几次无意伤到程霜心时;看到他不断的实习从未领到正式工资,连外婆的5000都请客请了三分之一时;被情敌不断挑衅、被扑在地上暴打却无力还击时…我对他更多的是看不起…
他永远像个长不大的孩子,毛婷婷问他保险的问题,他只是实话实说,他捧着保单去找牛大田,他不会说话,他不似别人那般口若悬河,却依然固执的站在一旁,被挨打…他好像永远天真又傻气。
但其实,一切,都是我们成长必经的过程
一次次的伤害,我们学会了不掉眼泪的悲伤
从此以后,卑微刻苦,但是不想哭。
我们何尝不是刘十三,有着一样喜忧参半的童年,有着走出大山的小小愿望,有着出人头地的伟大志向,有着爱而不得的苦痛情伤,有着亲人逝世的痛苦悲伤,有着太多生命的无奈。
“年轻的时候就要走得远远的,吃好多苦,你怕什么!家里有人,我老太婆在,你就有家的,闯得出去,回得了家,才是硬邦邦的活法!”王莺莺自然是世上最好的外婆,孤岛上挂着的灯笼是否照亮外婆你回家的路。在某个深夜里,刘十三会不会想:如果可以,还想吃外婆你给我做的饭菜,还想你举着扫帚打我,还想你对我说句我们回家。可惜啊,没有如果,时光的轴轮往前拼命碾压,连点点回忆都被分解的支离破碎。
“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程霜终究没有挺下去,但我觉得,生命的意义或许不在于长度,尽管刘十三在大部分人眼中一无是处,可本来喜欢一个人便不需要理由。她在她本就孤苦的生命中遇到了刘十三,那么就有了光,也就有了生命的意义。成为彼此的光,虽然没有陪伴着一直照亮下去,但光曾经留下的希望永远也不会抹去。
我只是生命中的尘埃,尝过酸甜苦辣,经历世间百态,还是不明许多事态。只知道心中有光,照亮前行路上的雾霾,让我明白,人存一世,哪能事事顺心,多姿多彩。不管生命中有多少遗憾存留心怀,唯有坦然相待!
不知当多年以后,刘十三再次忆起那个蕴藏于云边的小卖部,是何感受?往事浮上心头,是惆怅的难以释怀,还是云淡风轻的释之淡然。我想,并非三言两语便清之明了。
再把记忆拉回到最深的心间,云的边缘带上金黄色,天际缓缓变亮,朝日从云间拱出来,霞光无声蔓延,翻腾的云海似乎就在脚下。在这静谧的画面下有一个小山村,村子里头有个小卖部。记得那里有个喜欢打麻将的老太太,有个懂事的让人心疼的小女儿,有个一直默默守护着刘十三的心上女孩。
我们从一心出外闯荡,到最后甘心呆在这个我们一直认为落后的小镇,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我们经历了什么,也只有经历一遭,才能心甘情愿的接受命运的安排。
小镇的里的人真诚淳朴,大家祖祖辈辈都在这,即便前脚吵了架,后脚还是硬塞下了木耳枸杞,即便外婆每次粗话连篇,可遇到事了,却比谁都心疼他…这个看似不起眼小山村里,一个个平凡的生活,却藏着小镇里的人认真生活的态度,和善良待人的心。
最后我想说,我们生命中一定会碰到那么一个人,像白昼对黑夜,像桐原亮司与雪穗,像刘十三与程霜…我们不知道谁是谁的光,但它总能照耀迷茫的前方。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3
“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本来是用来描述云边镇的活泼又凄美的爱情,放到现在,好像在形容全世界。
一个没有故乡的人,走到哪里都是异乡人。所以,刘十三回到了云边镇,而我们,也时时刻刻想回到我们心目中的小镇。是故乡,是曾经,是无忧无虑和咋暖还寒。
张嘉佳式的爱情,还是和我们青春期的时候一样啊,一阵风吹过来,都是想爱就爱和落落大方的味道。以前我们说这是无病呻吟,现在当矫情变成难得的回到勇敢世界里的停顿,才发现那个世界好珍贵。
“那么热的夏天,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无数个季节的风穿越这条通道,有一只萤火虫在风里飞舞,忽明忽暗。”
“穿过水车石桥,到了香樟夹裹的小道,迎风下坡。在他面前,是广阔的天,疏淡的云,流淌的植物海洋。
小小少年感觉壮美,暗道我了个锤子,怎么田里还有个窟窿。
一望无际的稻穗摇摆,像这片土地耀眼的披肩。临道一小块早割的稻田,如同沙发上被烫出的烟洞。”
“悲伤的沉默,时间会打破,让两条河流去向不同地方。执拗的沉默,自己会打破,执拗代表他将摧毁堤岸,哪怕河流就此干枯。”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4
思来想去,还是写一下总结吧。
其实读张嘉佳的书不多,那本最火的、被改编成电影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并没有读过,反而读过那本有点温情无趣的《让我留在你身边》,一个关于陪伴的故事,关于一只狗的不离不弃。
时隔多年,我已经忘了大概的情节了。
我蛮喜欢张嘉佳的文字,以细腻治愈见长,又不乏诙谐幽默,很容易让人一读再读,而不会对此感到厌烦。
《云边有个小卖部》刚出版发售时,张嘉佳有举办城市巡回签售会,当时原本想亲自去见一下他,可惜家里有突发状况,就此错过了。
我想来日方长,应该还会有机会再相遇吧。
随着年龄的增长,情感也越发充沛,看到一丁点悲伤遗憾的情节,喉咙就像塞了一团棉花,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怪难受的。
刘十三、程霜、王莺莺、球球、牛大田、秦小贞……张嘉佳对每个人物所起的名字真的接地气,甚至可以说有点俗气。
但无一例外,这些人物都有个共同的特点——善良。
尽管他们这一生遭遇了不少磨难,但善良这个属性会一直闪闪发光,指引他们生活得更好,更快乐,也感染着我向阳而生,不留遗憾。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5
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在想,要是这本书也可以变成电影就好了,那么上座率是不是可以和《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拼一下。
看完后,我觉得还是就让这个故事静静的躺在书里面吧。刘十三,王莺莺,程霜,球球……在此刻的脑海中,我一时想不出有谁可以扮演这些角色。可是这些角色又是如此生动的在我脑海映现。
生命真的是一个无常的事情。或许前阵子还好好的人,过一阵子,就再也见不到了。
记得毕业聚餐的时候,我问过班长,十年后我们还能聚起来吗?班长说,可能不会了吧,也可能会,因为十年里面,也没准就有谁因为不同的意外,再也见不到了。
曾经一直以为死亡离我遥不可及,可是慢慢的我发现,曾经遥不可及的东西也在慢慢迫近。先是已经去了的老人们,然后是慢慢变老的父母辈。
一直都可以很勇敢,因为天塌下来还有父母顶着,因为不管遇到了什么,有父母在的地方就有家,就有最后的依靠,还可以让我肆无忌惮的吵闹撒娇。所以我不敢想,可是有时候又不得不想。
王莺莺走了,程霜也走了。留下鲜活的生命球球,和逐渐强大起来的刘十三。不知道是不是有一天,刘十三的妈妈是不是会回到云边镇。不知道未来的刘十三和球球,是不是也能找到内心的稳定,和满满的幸福!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6
这是关于亲情、爱情和友情的的故事,这是刘十三的故事。云边有个小卖部,里面住着王莺莺,你也可能会是刘十三。
叼着卷烟,开一辆拖拉机纵横山野”,这是刘十三记忆中外婆的样子。
而在我记忆中,外婆的样子是模糊的不能再模糊了,因为我从没见过她,听妈妈说外婆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因病去世了。
有关她的印象只有两个,一个是小时候在外公的老房子看到的遗像,但那是画出来的,外公说不像她。第二个是外公送我的一个观音卡牌,他说是外婆留下来的。
但不知为什么明明记得自己有好好保管,却不知为什么丢了好几次,最后还是不知它去了世界的那个角落,那个地方是否有外婆。
本就模糊的记忆被岁月冲刷得越发朦胧,连那不像的画像的模样都已忘记,甚至我都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关于外婆的记忆,在脑海里绻缩的只剩下一个谜。
家庭情况的不同使我无法与刘十三感同身受,但世界的某个角落一定会有跟刘十三相似的存在,与外婆有着难忘的记忆。
王莺莺好像不太符合一个好外婆的标准,刘十三在墙上写的“王莺莺小气鬼”是那么醒目。有些事总是长大之后才能明白,有些人其实一直很爱。
刁钻刻薄的背后是愈发深沉的爱,刘十三总会明白,因为他是王莺莺的外孙,顶顶亲的了。在字里行间流露出的都是王莺莺对刘十三的爱。
有些感情,你不说,我不语,但我们都心知肚明;有些人,不在乎你的一切,一直陪伴在你左右,只因爱你;有些话,本以为是玩笑,却是一生的承诺。那个灼伤少年后背的女孩在未知的生命里照亮了身处阴霾的刘十三。
程霜,一个有着很多张病危通知单的姑娘,但她依旧活得洒脱。
那年夏天,一道光照进了刘十三的心房,扎着马尾辫的女孩就这样猝不及防地闯入了他的生活,而他则悄悄地成为了她沿途的风景。
于她,他是会给她带各种吃的、愿意被她欺负的刘十三,于他,她是留下了“要是我能活下去,就做你女朋友”承诺的程霜却也是忽明忽暗的萤火,也许只是匆匆过客。
能接受只此喜欢的人不多,程霜就是其中一个,她愿意把遇见当成最美的幸运。没想到第二次的遇见恰巧是刘十三分手的当天。而这次的遇见不仅谁也没认识谁,还闹了个乌龙,最后在派出所相认。
“本来在旅游的她,没想到会碰见他”这是她对智哥说的话,事实却是偷溜出来去找他,而他却以为她已经不在人世。
可能还沉浸在失恋的痛苦中,刘十三已经忘记了她当初的话,而这次程霜也没有逗留太久,只是在为他鼓气之后就离开了,或许是留时间让他疗伤,又或许是相遇的时间不对,要为下一次的遇见做好准备。
她不过分追求往后的结局,她也明白故事的结尾不会太完美,但她记得沿途的风景曾给过她安慰。
开朗的程霜从没接触外面的世界,每次的冒险都是为他而来,云边镇的遇见是第一次也是第三次更是最后一次。第三次的相遇仍旧是那么令人难忘,一上来就是扒裙子。
此时的刘十三也算是处于人生低谷了,爱情得不到,工作找不着,难得厚脸皮讨来一份工作,结果上司是情敌,自己还不争气,干不出业绩。
面对现实跟嘲笑他竟无能为力,想当初他还是个梦想上清华北大的。身上所剩无几的钱给烧烤档买了灯具,最后被王莺莺拖了回去。
我在想怎么会这么巧,刚好这个时候,还是在晚上,王莺莺会突然跑去找刘十三呢,难道亲人之间真的会有某种连接吗?
“在遥远的城市,陌生的地方,有他未见过的山和海”,所以我们总是向往远方。回到故乡的刘十三心里还装着山和海,即便那是他见过的山和海。或许迷人的风景会令人流连忘返,但他见过的山和海好像也没有那么迷人。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不知牡丹有何特殊的能力让他念念不忘,而忽视了眼前的程霜。
她与他在一起的日子是跟死神抢回来的,而他与她在一起的时间是在疗伤,或许再次相遇的时间还是不太对。当她在追问刘十三时,刘十三没有松口,她该有多难受,但她却表现得坚强。
在程霜的陪伴与鼓舞下,刘十三的伤疤慢慢愈合,本以为的深爱其实也没那么爱,工作也渐渐有了起色。然而月下的团圆饭会散,“有人哭,有人笑,有人输,有人老”。球球被带走了,王莺莺也走了,程霜也到离开的时候了。
那个女孩离开的时候留下了两句话。
一句是“别来找我,如果我活着,肯定会来找你,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因为你呀是我生命中那么亮那么亮的一缕光。”
另一句是“如果下次再见,我们就结婚吧。约好了?”
刘十三说:“好”,这是他第一次回应。而“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
刘十三离开了云边镇,奔赴了另一个山和海,在山和海里,他见到了不一样的球球,见到了成名后的智哥唱着《刘十三》,就是再没见到那个曾许诺他的女孩。或许他把她藏进了书里,书里她留在了云边镇。
角落的书卷不知被谁翻开,书里我看到
“矮矮院墙,桃树下并肩坐着两个人,斜斜一缕阳光,花瓣纷飞,女生的头微微靠在男生的肩膀上,女孩牵着男孩的手,阳光下的幸福美好到看不清......”
写给我们内心卑微的自己。
写给我们所遇见的悲伤和希望,
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
写给离开我们的人。
写给陪伴我们的人。
写给我们生活在故乡的外婆。
——张嘉佳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7
让时间变慢,让记忆回到童年,让思绪飘回过往。
张嘉佳一边轻描淡写着一个少年的成长故事,一边渗透着人生的变幻无常。
文字轻飘飘的,如风如云,包裹着阳光的色泽,也洒满了故乡的味道。
云边镇,一个远离大城市的南方小镇,一群孤独的人,努力拼凑着圆满。
外婆的拖拉机、刘十三的作文、程霜的油画、球球的书包、牛大田的胖脸、秦小贞的伤疤……似乎都被小镇的阳光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有光,有亮,穿透了山顶,越过了云层,爬进了孤独的心田。
尽管幸福来之不易,尽管悲伤随处而至,尽管离别无法逃避,小镇的云依旧随风飘散,小镇的阳光依旧洋洋洒洒,小镇的溪流依旧咚咚向前……人们在故乡的怀抱里,终究会得到安宁。
云边镇少年刘十三,自幼跟外婆相依为命,他的人生哲理很简单:努力学习,考上清华北大,到大城市拼出一番天地。
他有一个小本本,记录着所有的计划,无论大小,无论详简,无论难易,他都用生命去完成。
他坚信,只要努力,就能做到。
然而,遗憾、无常、幻灭才是人生的主旋律,刘十三一路尝尽了努力背后的艰辛,却得不到努力之后该有的结果。
长大后的他才知道,原来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不是有计划,有毅力就能做到的。
高考失足、工作挫败、兄弟告别、恋人离开……醉倒哭累在出租屋的刘十三,隔天醒来发现自己回到了儿时的故乡——云边镇。
似乎之前的人生都是一场梦,眼前故乡的云让他醉意消散,耳边外婆的唠叨让他梦醒时分,脸上温柔的阳光抚摸着模糊的泪痕。
尽管悲伤,还是看到一缕光。
小说承载了小镇青年的心酸和泪水,但张嘉佳,却总是能把读者从悲伤的深渊一把拽回,用一些无厘头的语言和意外,让你的泪水中含着朵朵笑花。
他是如此温柔,又如此残忍,将辛苦艰难给予了刘十三,却又用程霜、用外婆王莺莺为刘十三撑起了新的一片天。
无数次在崩溃的边缘,程霜总能意外地出现,帮助他渡过难关,这样一个随时都有可能被上帝夺取生命的可爱的女孩,用自己的态度给刘十三重塑了信心。
外婆,王莹莹,爽快、幽默,烧得一手好菜,打得一手好牌,开了一辈子的小卖部,刘十三的背后她是城墙。
外婆带着对外孙的爱走了,程霜带着对他的期待走了,他带着希望,在坚强地活着。
张嘉佳一直用他不完美的故事打动着读者,《云边有个小卖部》很痛,又很暖。
在无常的现实中感受到温柔与善良的底色,让我们回想起稚气的童年,曾经的伤痛。
人生总是充满遗憾,完美只属于虚构。只有心中那缕光还在,希望也好,悲伤也好,都是人生。
《云边的小卖部》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8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段回不去的时光,我称那段时光为“云边”。
《云边有个小卖部》是张嘉佳时隔五年为我们带来的又一本触动人心的故事。张嘉佳概括这部小说为,“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故事中的刘十三,那是一个普通而又充满柔情的少年,像我们自己,从小镇走来,怀揣心中的山海,颠沛流离。
我们每个人总能从刘十三身上看到属于自己的影子。虽然普通却又是个独一无二的平凡人。父母离异,母亲出走,年幼的刘十三被外婆王莺莺拉扯长大。王莺莺开了一家破旧的小卖部,有一辆经久不修的拖拉机,没有任何别的收入,就这样将刘十三拉扯长大。他们住在“云边镇”,一座远离城市,风景如画的小镇。但小镇少年并不甘于此,他本子的扉页上一笔一划工整得写着母亲最后一次跟他说的话:“十三,妈妈走了。你要听外婆的话,别贪玩,努力学习,考清华考北大。妈妈希望你啊,去大城市工作,找一个爱你的女孩子结婚,能够幸福的生活下去,越幸福越好。十三,妈妈对不起你。”从此,小小的少年用他那笨拙的努力,做着泡沫似的梦想。然而,我们那些执着的付出未必就会获得同等的回报。最终,刘十三并没有考上清华北大,他去了京口一所三流大学读书。他的人生也没有曾经幻想过的发大财。可以说,他活得并不成功。心爱的姑娘选择了现实,离开了他,而他自己也被公司辞退了。对于刘十三来说,“爱情”“事业”他都没有。
“等待而已,也叫努力?”“在习惯等待 等不来依旧难过。那种难过,书上说叫作失望。直到长大后,他才明白,还有更大的难过,叫作绝望。”他早已习惯等待,却不知道在等什么,最后,他什么也没等到。
但,他却又是幸福的。外婆王莺莺开拖拉机跨越两百多公里,将喝醉的他拖回小镇;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姑娘程霜在他失意时陪他东山再起。虽然在错的青春遇到对的人,无法相守,可是我羡慕他能有这样的青春。
人生的许多遗憾,我们无可奈何。于告别,王莺莺最终还是倒下了,那份骂骂咧咧的爱,他再也感受不到了。“有朵盛开的云,缓缓滑过山顶,随风飘向天边,我们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刘十三和程霜第一次见面,作者这样写道:童年就像童话,这是他们在童话里第一次相遇。那么热的夏天,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可是最后那个为他生命点光的女孩还是走了。她给他的卡片上面写着“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能做到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小妇人》读后感1
小妇人是路易莎为“女孩子”写的故事。作者以自己的童年经历为素材,撰写出这本带着浓浓的青春和童真味道的读物。
这本书从开始,一直到故事的结束,没有浓烈的悲喜离合。贝思离开人世可以说是本书最催人泪下的一个情节。
善良的,如水晶般透明的贝思,远远比我们想象中要坚强。面对即将到来的分离,贝思除了不舍外,没有过多的埋怨和忧伤。
面对死亡,贝思异常平静,平静到让初次阅读到此的我,有一种过多脆弱的不忍心。那朵在青春里,过早凋谢的白色的花,携带着太多的晶莹,泪水,与执着,永远开放在小妇人里。
乔是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个形象。作者以自己为原型,刻画出一个热情,开朗,有着男孩性格的典型人物。
迷恋着写作的乔,第一次隐瞒着姐妹们,独立向报社投稿并最终得以发表。初尝胜利果实的乔得到了劳理和姐妹们的夸奖,并从此一心写作。
最终乔成功的当上作家,完成了自己最初的梦想。最后乔与一名大学教授结婚,并和她收养的孩子们一同住在马奇婶婶留下的大房子里面,过着幸福,无忧,美满的日子。
如果把乔比喻成向日葵,那么写作就是太阳。向日葵的生命注定向着阳光绽放。乔是幸运的,她不仅完成了梦寐以求的作家梦,还与那么多如朝阳般正在冉冉升起的孩童们住在一起。我想乔即便错过了劳理,人生也不会遗憾和缺失了。因为没有什么比家庭和事业双重成功,更让人觉得满足。
在此希望我最喜欢的乔,可以与她的孩子们快乐的生活,带着她最美丽的理想,与敬佩的丈夫,慢慢变老,把握回忆与时光。
梅格是四姐妹中最漂亮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梅格爱上了劳理的家庭教师泰迪。在不断长大与蜕变中,梅格为了爱情,放弃了最初预想的:漂亮的马车,华丽的衣服和大房子的那种奢侈无忧的生活。
嫁给泰迪的梅格,婚后孕有两个可爱的孩子。虽然放弃了象劳理那样的有钱人的生活,但是梅格却收获了爱情,亲情,并且还有经常与姐妹们团聚的天伦之乐。
我无法评价梅格偏离最初的那种奢侈的幸福是对是错。但是,可以看到她婚后如此美满,我还是感到一阵阵的喜悦。因此,大胆猜想,她应该不会后悔。应该算是甘于贫穷吧。
在这里,我不对艾美作过多的点评。我想艾美应该是真心喜欢劳理的,因此也希望她和劳理能幸福。艾美长大后,成为一个优雅,迷人的小妇人。她以扶弱为己任,过着缓慢而美满的日子。
无论是四姐妹中的那一位,或者哪一种命运,都无疑向我们展示着善良、无私、慷慨、尊严,这些女孩子应有的美好的品质。
这本书讲的不是大人们的奋斗,而是孩子们的成长。她们如何从天真走向成熟,从脆弱走向坚忍,从急切走向耐心,从自我走向他人。
《小妇人》读后感2
看完《小妇人》了,感觉真不错啊!惠得,未得,贤得,仁得。
剧中的每个情节都牵动着我的心弦。
本人最喜欢的还是未得,还经常觉得自己像她。
想起她们的妈妈,就觉得这个女人太可怜了,嫁了这样一个不思进取的人,弄得要去赊鸡蛋,被人笑话……
聪明漂亮的大姐惠得啊,刚开始的生活实在太苦了,活得累啊,虽然身体没受什么伤害,但内心一而再再而三地受伤害着。看到她后来终于替自己做主了,真替她高兴。
率真帅气的二姐未得啊,看着她以前的生活,真的很生她爸爸的气,为什么总喜欢借钱,把一个家置于天天被人逼债的地步,然后都要她替这个家承受着皮肉苦呢?看到她离家出走两年有余,一边在餐厅打工,一边在拼命考大学,好不容易,非常有希望成为一个律师了,却又因为她爸爸这个始作俑者毁了她的生涯,真的很替她惋惜啊!最后看她终于成了名出色作家,真替她高兴啊!
乖巧柔顺的三姐贤得啊,虽然外表看过去像个听话的小羊羔,但也会一直为自己的幸福执着着。她的宝宝好可爱,特别是她的头发,好有趣的。
努力加油的仁得啊!从小就看到她蹦蹦跳跳,小曲不断。终于因为她的坚持不懈,一直努力,成了一名风靡一时的歌手,可天意弄人,她的声音却没办法保持下去,但从哪里趴下就从哪里爬起的她还是迎向了东升的旭日,继续生活着。
她们都活得很好了。生活磨练了她们,她们迎向了生活。
虽然韩剧给人感觉有些慢,但我觉得它很细腻,品位着,感受着,影响着观众。
《小妇人》读后感3
书中主要叙述马奇太太一家的简朴生活,美国的南北战争在书中仅是一个淡淡的背景。马奇太太的丈夫马奇先生参加了战争,为祖国的和平战斗。他们有四个女儿,大女儿梅格十六岁,风姿卓越,一头褐色的头发,皙白的皮肤,性格温婉。十五岁的乔,黝黑的皮肤,高挑的身材,穿着宽大的衣服,男孩子般的性格,天性乐观调皮,希望能够成为一名作家,灰色的眼睛能洞察一切;十三岁的贝丝,缅甸又善良,志向与家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总是默默地为家人付出着,别无他求;而小艾米,极有绘画天赋,是一家人的宝贝,天性乐观的她去想把自己培养成一个淑女。这四个姐妹在一起快乐地生活,互相爱戴。她们的邻居是个十五岁的男孩——劳里,爱开玩笑,性格开朗,虽然只有十五岁,看起来却有十七岁高大的身材。他们在一起玩耍,圣诞节时在一起表演乔的话剧;夏日一起去河边:劳伦斯的营地“野餐”;创立于“匹克威克俱乐部”与他们所属的邮局,尽显童趣的美好,在他们那个小镇里,尽情的欢乐。
书中处处洋溢着爱,圣诞节早上,他们得知贫穷的赫梅尔一家人饿了几天,便将自己早餐全部都送过去,自己饿着。然而这事被她们的邻居,劳伦斯先生知道后,却为她们送来了极其丰盛的晚餐,这就是善良的馈赠吧。
孩子们的爸爸虽已过了参军年龄,却依旧当做随牧师上前线。虽说是自愿的,但马奇太太心里也十分担忧。但有一次,马奇太太与一位老人聊天时,得知那位老人原有四个孩子,两个已经战死,一个被俘,另一个生病躺在华盛顿医院,老人为国家,几乎贡献出了自己的一切,马奇太太对这位老先生肃然起敬。她的丈夫上前线,她觉得牺牲了许多,而老人牺牲了四个儿子,却无半句怨言,马奇太太终于放宽了心态。书中最善良,最温柔的贝丝为了帮助赫梅尔一家照顾小孩,被感染上猩红热而不幸夭折。劳里爱着乔,乔也爱着劳里。但乔误认为生病的贝丝也爱劳里,在亲情与友情中,她选择了亲情,她拒绝了劳里的求婚,事后知道真相之后,她又搓和劳里与艾米,而把所有的痛苦都一个人默默的承受着。
《小妇人》像我们诠释着童年的美好,爱与牺牲的精神,每个人读了后都会有不同的感悟。书中主人公们乐观的心态,勇于付出的精神,正是我从她们的故事中领悟到的,书中处处洋溢着生活中的“真”“善”“美”“苦乐”与“得失”,教我们如何去面对生活中的苦难,享受生活。
《小妇人》读后感4
《小妇人》这本书是讲述四个女孩的成长历程,在自己成长的过程中去看她们的生活,仿佛看到自己的影子,恰似看到了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也似听到了一曲跳跃着欢快音符的乐章。
马奇家的四个女儿和母亲家境贫寒,但她们却拿出一颗坚强乐观的心来积极地面对生活。
我喜欢贝斯乖乖女的性格,惹人怜爱,她在陌生人面前的腼腆胆怯时,吐露着些许可爱的样子。马奇一家在刚刚认识劳伦斯一家时,贝丝对房子中的大钢琴朝思暮想,却又鼓不起勇气进到里面,脑海中总是老人浓眉大眼的样子,宣布不再踏进那大房子里,连心爱的钢琴也顾不得了。庆幸劳伦斯先生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可怕,他在一次简短的拜访中将话题引入音乐,贝丝入了迷,而那个可怕的面孔已烟消云散了。
这让我想到了父亲,有一种父亲,永远都是冷若冰霜的脸庞,嘴里出来的话句句充满哲理。只有在拐角处,才会隐隐的感受到他的爱。而我的父亲,又是另外一种,每当我请教问题时,他总会一丝不苟的认真教我,当题很简单时,会吓唬吓唬我说:“我打你啊!”但在吃饭时,他会把自己碗里的鸡块夹给我吃;在去小卖部时,回来会拎着一大包的零食……
我也很喜欢乔那自强自立的性格,在书中,有一章是讲《乔遭遇恶魔》,乔是一位大姐姐了,一次出去看话剧没有带上小妹妹艾美,艾美为报复她,便把乔反复推敲的一本小书扔进火坑中烧了,这的确做得有点过了,乔为此非常生气,要知道这可是她的宝贝。一天过后,乔和劳里同去滑冰,艾美也去,在他们探测冰层时,艾美来到了中间,劳里提醒让艾美离开,但她没注意,乔还在生气,并没有去理睬艾美,就这样,艾美脚下的冰破裂了,庆幸她没有受伤,但乔为此非常自责。她去与马奇太太谈心,其实马奇太太的脾气也很坏,不过马奇成功地努力改掉了这个坏毛病。她教导乔:我们在面对魔鬼的诱惑时,往往要用一辈子来抵御。
我很佩服马奇太太,佩服他的毅力,佩服她的忍耐。我很向往有一天我可以像乔那样坚强,在自责的时候提醒自己:“男儿有泪不轻弹”,并且真正的做到如此。想想过去的我:背不过课文时想哭,老师批评时想哭,姐姐走时想哭……我多希望,我可以做到无时不刻脸上挂着的是笑容,而不是还未干涸的泪水,心里还可以坦然的告诉自己:“没事,雨后终究会有彩虹等着我的,阳光定会比过去更加的灿烂!”
杨绛说:“读书好比串门儿。”而在此次阅读《小妇人》时,我来到了马奇一家,结交了四位女孩,与她们一同通往大女孩的成长,感受至纯的灵魂的样子,成为一个小妇人。
《小妇人》读后感5
《小妇人》是美国女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用朴实无华的写实手法描写了马奇一家的天伦之爱。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中期。
这本书主要讲:马奇家的四姐妹,在他们艺术家一般的才能下,强调的是个人的尊严和我们的自立、自律的重要,她们写作、绘画、弹钢琴、创作剧本,演出、管理家务……这些无一不渗透着她们怎样的多才多艺。同时,她们又结社、又办报、照顾婶婶、做家庭教师、勤奋写作的任务。明智、自由地选择了自己的生活道路,她们的归宿虽然各不相同,无论是为了爱情甘于贫困的梅格,还是通过自己奋斗成为作家的乔,以及坦然面对死亡的贝思,还有扶弱为己任的艾米,虽然她们的理想和命运都不尽相同,但是他们都具有了自强、自立的共同特点,洋溢着乐观的、有理想的、的坦然面对死亡的主义精神。
这本书,作者给我们描绘了一幅幅温馨动人的家庭生活图,人物栩栩如生,洋溢着乐观主义精神,这些都将深深的吸引着读者,并将使这部份的作品具有永恒的魅力还有她们对家庭的眷恋;对爱的忠诚以及对亲情的渴望,描写了他们历经风雨的磨难和奋斗的历经的艰苦。
《小妇人》这本书告诉我:理想和命运是不相同的,可是应该都有着自强自立的共同特点。
《小妇人》读后感6
张爱玲说:“有一条路,每个人非走不可,那就是年轻时候的弯路。”也许就是成长的代价吧!
懵懂的青春带给我们无限美好的回忆,回忆仿佛被电击了一下,一切都时光倒转,往事又历历在目。那一瞬间闪过了无数画面,让你隐隐约约回想起当时的情景。许多事好像发生过,又好像没有发生过。但一道别,再多的眷恋,也敌不过“过尽千帆皆不是,晖脉脉水悠悠”的浑然断肠。
美国作家露易莎·梅·奥尔科特,她根据自己家庭的琐事创作了经典畅销小说《小妇人》。文中的点点滴滴编织出了当时生活的真相:
人,尤其是女人,有选择自己生活的能力,也要有坚持下去的勇气!
书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和特点,每个人都有思想、有才华、有梦想,每个人都很优秀。
妈妈,一生温柔贤惠,不停的给予,用了40年的时间学会了宽容。
姑妈,独身一生,精致高雅。除了钱,她一无所有。因为独身,她特别知道这一生的坎坷和艰辛,所以她世俗而又现实。她劝侄女们早点步入婚姻,嫁个有钱人,也许只是不想女孩子走她的路而已。这条路太不容易了。
当真有人选择了独身,她便用她的馈赠,让女孩儿过得好一点。
一生痛恨贫穷的姐姐,梅格,却爱上了一无所有的穷家教。她说:“我想有个家,想和他一起去工作,去拼搏。”
妹妹贝斯是个音乐女才,但她体弱多病。她说:“我喜欢住在小房子里给家人们弹琴。”
艾米的梦想是去巴黎作画,成为有名的艺术家。但当姑妈告诉她,你是家里的唯一希望了。她开始选择做一个淑女,然后嫁入有钱人家。
可是,后来她却纠结是嫁入有钱人家还是坚持作画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犹豫再三,她选择了后者。嫁给了爱情。
乔最具个性,她想成为一个作家,在这个世界上不一样的活着。她为女性生来就为了爱别人而倍感不平。她不想陷入婚姻,不想一生就这样为别人而活。于是她拒绝了自己爱的人,只身奔赴纽约。
在无数次被拒绝和嘲笑后,她去咨询自己的朋友。可当朋友也给出对立的意见后,她深深的陷入了自我怀疑,烧掉了所有的稿件,回到了家中。
姐妹的出嫁与离世增添了乔的孤独感,她开始反思自己的想法是不是正确。她说:“我太孤独了,为什么有这种想法的只有我自己。”
当她写了一封情感真挚的信准备挽留爱人时,却发现曾经爱的人已经结婚,他们就此错过。
好在最后她不再对施爱者的身份持以偏见,有了属于自己的婚姻,也许这就是成长吧!
这些女孩没有过上我们想让她们过上的生活,而是过上了自己选择的小妇人的生活。
对于女孩来讲,世界上从来没有一条路是必须走或是应该走的,你可以早早的结婚生子;也可以不结婚,选择独身,然后独自品尝人生的酸甜苦辣;你可以不工作,种花种草养猫养狗;你也可以直面自己的野心,努力拼搏,步步登顶。
这都是你的权利,你有权利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也希望你有坚持下去的勇气。
《小妇人》读后感7
利用暑假的时间,我读了《小妇人》这本著作,《小妇人》讲述的是四个姐妹互相照顾,互相关心的故事。她们的爸爸去打仗了。只有四个姐妹和妈妈留在家里。
梅格是一个要享受荣华富贵的女孩子,她成天几乎都在想这件事,有时还要去参加富人们的聚会。
乔是一个像假小子般的女孩子,她不光会缝衣服,还喜欢和男孩子们一起玩。
贝丝是一个忠诚的女孩子,她会照顾她的小猫,帮妈妈和韩娜料理家务,也去帮助别的人。她还热爱音乐。
爱美也是一个不错的女孩子,她很关心她的姐姐们,擅长画画。
她们与邻居劳利和罗老爷爷有着深厚的友情,而罗老爷爷还把他已死去孙女的钢琴送给了贝丝。而劳利更加快乐了,因为有乔跟他结成了交心朋友。
可是好事没过多久,坏事又来了,爸爸病了;贝丝因为帮助穷人而染上了猩红热;爱美被送到了马姑姑那儿。乔和韩娜分别照顾贝丝,这些事情使姐妹们更加互相关爱,放弃很多对自己有利的东西,而在这期间,她们也渐渐长大了。
我读完这本书后感动至极。为姐妹间的友情而感动,也为作者能写出女孩子的心声而感动。关于书中的人物,我最喜欢贝丝,因为她友善,她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她有才,因为她热爱音乐;她忠诚,因为她经常为别人著想。
读完书后,我总想人不能总想著荣华富贵,不要总想著自己漂亮,要为别人做点什么,这样在别人的眼里,你的人生价值就会是高的。
记住,快乐是根本,有了快乐,即使生活贫穷也比没有快乐的富人要强的多!
《小妇人》读后感8
在这次校阅读节里,我读了不少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小妇人》这本书,因为我从中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学会了不少知识。
《小妇人》是一本带有自传性质的家庭小说,他的作者是美国的露易莎·梅·奥尔科特。它讲述的是马奇一家的故事,家里有:大姐梅格,二姐乔,艾米和贝思以及她们的母亲马奇太太,父亲马奇先生。这样的一家人和她们的邻居男孩劳里、劳里的爷爷劳伦斯先生、马奇婶婶,以及周围的朋友所发生的故事。在成长过程中,他们都懂得了身边的亲情、友情、爱情,更理智地对待它们。梅格为家负担,外出作家教,她喜欢追求高贵虚荣,但最后,她放弃了马奇婶婶的遗产,嫁给了清贫的布鲁克先生,过着苦中带甜的幸福生活;乔是一个假小子,喜欢创作、写诗,她喜欢劳里,待她成长起来了,懂得并渴望爱情时,却永远失去了劳里;贝思最宁静,默默为大家做事,为了帮助别人,染上了猩红热,她的一生都在为别人着想,深受家人的爱戴;艾米想做淑女,追求艺术,但一直喜欢和假小子乔吵吵闹闹,后来,她去了世界各国学习,变得成熟稳重了。
我喜欢梅格,喜欢她淑女风范,喜欢她为爱情甘于贫困,不为金钱所诱惑的性格;我喜欢乔,喜欢她的无拘无束,喜欢她为梦想而努力奋斗的坚定不移的决心;我喜欢贝思,喜欢她的恬静,做任何事都毫无怨言,喜欢她总是为别人着想的善良品德;我喜欢艾米,喜欢她的坚强,把扶贫济穷当作自己的信念。
从她们身上,我学会了要对未来永远充满希望,并努力追逐梦想的乐观主义精神;我懂得了坚强,学会了要知足但不能满足;我同样也学会了要加倍珍惜眼前所拥有的,不要等死去失去了才知道它们的难能可贵;我学会了应该细心发现每个人的优点,而不是带上了有色的眼镜,只看到别人的缺点。
梅格、乔、贝思、艾米的微笑回永存在我的脑海中,她们四个坚强、乐观的精神将永远贮存在我的心里,提醒着我,要坚强,要珍惜,更要有一颗纯洁的心。
《小妇人》读后感9
今年暑假,老师给我们布置了读五本书的暑假作业。我买了五本书,其中《小妇人》是上海美术出板社的青少版,下面我来给你谈谈我的感受吧。
《小妇人》是一本世界名著,这本书主要讲了马奇太太有四个女儿,大女儿叫梅格,十六岁;乔是家中的二姐,十五岁;贝思十三岁,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艾米最小。四个女儿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她们都会包容别人的缺点,学习别人的优点,并且克服自己的缺点。她们的妈妈通过种种方式鼓励她们,使他们有了坚强的性格和完美的人格。只有这样她们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能勇敢面对。
她们都有自己的长处:有的会弹琴、有的会画画、有的写作好,有的唱歌好,她们共同的特点就是做针线活十分熟练,演出十分逼真。这些渗透著她们的多才多艺。同时她们又结社办报,照顾婶婶、做家庭教师……
我觉得我应该向马奇太太的女儿们学习自立、自律、包容别人,取人之长,补已之短的优良品质。
怎么样?让我们来共同分享读书的快乐吧!
《小妇人》读后感10
美国女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的《小妇人》让我认识了一个家庭中的四位坚强的女孩:梅格、乔、贝思、艾米。梅格窈窕贤淑;乔泼辣直爽,贝恩温柔文静,艾米漂这活泼。
她们性格不同,各有追求。追求高贵但会照顾人的大姐梅格,充满躁动却关心家人的二姐乔梦想成为作家,优雅自私却颇得人爱的艾米喜欢绘,以及忘我无私却需要家里人的贝思爱好弹钢琴。
她们都对美好生活充满渴望。她们从天真走向成熟,从脆弱走向坚忍,从急切走向耐心,从自我走向他人,每一个人,都是坚强的。
《小妇人》这本书充满了人性美,是每个人心灵至深处的东西。
看着书中人的成长,我们也可以试着正确地处理身边的亲情、友情、爱情,感受一下同龄人的喜怒哀乐,感受一下人性美,书中的事也都发生在我们周围。关于爱,其实很复杂,有朋友之爱,亲人之爱,长幼之敬爱。
这本书将告诉我们如何怀着一颗收获的心体会,感受并对待它们,并且试着像马奇一家一样,为了这些爱,变得更坚强独立。家庭生活可能很枯燥,但谁能发现它温馨的底蕴,谁就具备了慧眼。
家—是人性最美的一面体现的场所,那里是无私的爱的所在。每个人的追求从这里开始—如四姐妹,每个人的目标最终也要在家中落脚。希望读到此书的人都能在生活的一刻中驻足,体味家的温馨与美。
《小妇人》读后感11
《小妇人》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所著。这本书为我们演绎的是四个姐妹的生动故事。她们分别是梅格,年龄最大,思想比较成熟,做事比较理性。然后是乔,乔性格活泼喜欢和男孩一起玩,但她非常喜欢写作。接下来就是贝丝,她天生腼腆,细声细语文文静静,所以她被称为恬静小姐。。最后就是艾米,有着一头淡黄色的卷发,一心想着成为淑女,进入上流社会。
马奇一家并不富裕,妈妈和汉娜在家打理着,爸爸在外当兵因此常常不在家。家中所有人都很想念爸爸,每当妈妈读爸爸寄来的信件时,大家都会围着妈妈坐,静静地聆听着。因为这些可以给这个家带来幸福与希望。
虽然她们的生活并不富裕,但每个人都很乐意为这个家做的什么。就像梅格做好姐姐的本分,并且找一份家教工作,换取一点点的薪水。而乔活泼乱跳自然就被马奇姑婆看中,便去了马奇姑婆家帮忙了。贝丝则待在家,作为一个持家小能手,总能将家里打扫的干干净净。艾米还太小了,但她努力不给大家添麻烦。其实在生活中,无论是个人,家庭,工作,社会乃至整个国家我们都可以这个集体去做点什么。
说了这么多关于我对马奇一家人的看法,现在我就说说我最喜欢的乔。乔的性格直率,有什么就说什么,脾气就不免得有时暴躁,不在意自己的外表,为人随和喜欢自由。
就那乔照顾贝丝来说,当妹妹得了猩红热时,为了不让家里其他人感染,乔则亲自照顾妹妹贝丝即使贝丝的病情一天天恶化,一天天不如人意,但乔依然在床边日日夜夜的守护她。因为她爱贝丝,因此乔不让任何人接触贝丝,任何事情都得经自己的手才可放心。
其实生活中有很多人像乔一样,表面大大咧咧,有着男孩般的调皮,当也有柔情的一面。她们平日嘻嘻哈哈,打打闹闹,互相捉弄。但在关键时候,她们可以爆发出一种力量叫做亲情。这种力量可以是你从未听过的细声细语,可以是从未见过的温柔的脸庞,可以是你从未铺捉到的身影,使你知道她为了你她可以放下一切。就就像乔所说的,没有人可以代替她对贝丝的爱。在这段时间里贝丝占据了整个乔,即使在外游玩也不会忘记病床上躺着的贝丝。
除此之外我还喜欢她的直率。从头到尾故事中的乔一直都是那么直率,无论是拒绝劳里还是当着马奇姑婆的面说她不喜欢接受别人的恩惠,都可以看得出他的直率。在生活中,我认为直率是一种很好的品质。虽然有时候会带来一些麻烦,会被人说“不会说话”。但是如果这儿世界的人们都“会说话”那么这个世界又会是什么样的,每个人都活在“会说话”中,那么儿时的单纯,天真,浪漫又去了哪里?当然直率不是我想是什么就说什么,胡言乱语,而是再有理有据的情况下。我认同的会说话不是油嘴滑舌而是能为别人解围等。
四个姐妹最后也完美收官,姐姐梅格嫁给了约翰,有了两个宝宝。乔追求自由,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最终也找到自己心爱人。贝丝甘愿做一朵小花,实现自己的价值,即使离开人世,但依然小花依然绽放着。艾米最终成为了一位淑女。而我,并不奢望自己能够大放光彩,只希望自己所做的一切能够对这个社会有用,虽然这看似缥缈而又空虚,但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即使是一位学生。
《小妇人》读后感12
我在书店转来转去,不经意间看到一本书《小妇人》,这是一本带着自传性质的家庭小说,作者是美国的奥尔科特。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马奇家的四个不同性格的女孩通过自己的善良和勤劳找到了自己幸福的故事,小说没有跌岩起伏之爱。她们的善良,可爱的忠诚及对亲情的渴望深深感动了我。作者只描写了生活中很平凡的细节,是但却处处显露出对爱对美好生活的憧憬。
马奇家的女孩虽然家里贫寒,但她们却对任何事都有积极乐观的态度。小说强调了她们的个性与尊严,但有表现出她们对自我表现的约束,而独立自强又是这四个女孩的共同特点,她们总是在不停地找出自己的缺点并努力改正。这也是值得每个人学习的。
在她们看来,家是她们的生长之地,又是神圣的避难场所。他们会仔细聆听母亲的教诲,会用自己灵巧的双手,聪慧的大脑发明一个又一个富有创意有趣味同时又能美化心灵的游戏。四姐妹的成长历程仿佛是一首富有趣味的教育诗。作者用既不华丽也不枯燥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人类伟大的亲情、友情和爱情。在我看来,似乎在四姐妹的眼里,永远和她们爱的人和爱她们的人生活在一起就是天下最幸福的事。
从她们身上,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要懂得知足但不能满足我学会了要对未来永远充满希望,并努力追逐梦想的乐观精神。我同样也学会了要加倍的珍惜所拥有的,不要等失去了才知道他们的可贵。我们应该细心发现每个人的优点而不是带上有色的眼睛只看到别人的缺点。
《小妇人》读后感13
今年寒假,妈妈推荐我读了一本名叫《小妇人》的书。刚开始我十分不情愿,不想看这本书,因为我觉得小妇人就是指那些女人之间勾心斗角的事情,但是在妈妈的一再劝说下,我还是决定试一试吧,看看这本书,于是我翻开了那散发着油墨香的书页,谁知这一翻就停不下来了。这本书究竟有多好呢?跟我一起来看看吧!
《小妇人》这本书讲述了马克家四个孩子,自从家庭破产,父亲去参军之后,和妈妈在一起,过着自由自在,却又时不时有点小分歧的生活。虽然家里贫穷,但这不能阻挡四个姐妹之间的友谊和快乐。大姐曼格长得很漂亮,善良,但有些爱慕虚荣,她在金家当家庭教师;二姐琼正直爽朗,个性很强,她喜欢读书写作,梦想是成为一个作家,她在马克姑姑家做事,和隔壁的男孩子罗拉是好朋友;马克家的三女儿佩丝胆小害羞,心地善良,她喜爱音乐,也常常帮助女佣汉娜做家务,她大方,不计较个人得失,是个人人都喜欢的小女孩;小女儿艾米擅长绘画,爱漂亮,爱打扮,也常常惹一些小麻烦。这四姐妹各有各的优点和缺点,而且性格迥异,因此也常常会产生一些小碰撞,比如艾米和琼就因为琼没带艾米去剧院,所以艾米就把琼辛辛苦苦写出来的书稿给烧了,因此琼伤心了好几天,也不理艾米了,后来艾米在和琼、罗拉滑冰的时候不慎掉入冰湖中,多亏了罗拉的帮助,琼才把艾米救了回来,妹妹差点掉进冰窟窿里面淹死,琼很自责,就和她和好了。
这本书是美国的路易莎—梅—奥尔科特写给“女孩子”的一本励志书。故事中,四姐妹虽然家庭环境贫穷,但是经历了让曼格失望的上流社会生活和佩丝、爸爸的生病,需要她们细心照顾等生活的变故之后,四姐妹不仅学会了稍微改变一下自己的个性,与别人相互融合,也让她们成长了很多,变得更包容和懂事了。最终,随着爸爸的归来,一家人终于快乐,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从这四姐妹身上我懂得了:姐妹们还是要多多包容,相互融合,才能让家庭变得和谐、美好。还有,故事中,四姐妹虽然家庭环境贫穷,但是她们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态度,使我感动,这也告诉了我们在逆境中要有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态度,总会帮助我们摆脱困境,来到幸福的明天。
《小妇人》读后感14
《小妇人》,刚看到这本书时,我在想,这本书为什么以“小妇人”为书名呢?一定是因为它讲的是一位小妇人的故事。据我猜想,里面的故事可能会很悲伤,最起码有一些忧郁的成分。可是,当我真正打开这本书,读完它的内容介绍后却发现,书的内容和我的猜想截然不同,这本书讲的是马克太太的四个女儿快乐成长的故事。那么,文中的小妇人是谁?难道是马克太太?带着疑问,我走进了马克太太一家人的生活。
题目虽然是“小妇人”,但书中的主人公却不是马克太太,而是她的四个女儿——大女儿曼格,美丽善良,有点儿虚荣;二女儿琼,正直爽朗,个性强,喜欢读书、写作,梦想成为知名作家;三女儿佩丝,胆小害羞,心地善良,喜欢音乐;四女儿艾米,擅长绘画,爱漂亮,爱打扮,常常惹一些小麻烦。故事以四个女儿在一年内的成长变化为线索,重点讲述了这一年中发生在她们身上的有趣的事情。比如圣诞节里先是抱怨没礼物,然后又争着为妈妈买拖鞋,为妈妈准备圣诞礼物,还积极排练圣诞节的节目,热心地把圣诞早餐送给可怜的哈美鲁一家人;佩丝克服胆怯,勇敢地接受邻居劳伦斯先生送给她的礼物——一架旧钢琴;艾米惹祸后,嫌琼不让她一块儿外出把琼写的小说全烧了,后来艾米掉进了冰洞,琼很后悔,两个人和好了;曼格体验“上流社会”后,真正体会到,其实自己贫穷和踏实的生活才是最为可贵的;琼写的小说发表了,她实现了成功的第一步。
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四姐妹暑假的快乐生活。在美丽的长假中,起初她们都想过自由散漫的生活,可后来发现这样的日子并不舒服,但谁也不愿意承认她们的决定是个错误,最后还是智慧的妈妈——马克太太想出了一个法子——给女仆汉娜放了一天的假,然后自己也呆在屋子里,后来借故出去了,一天不在家。这样一来,四姐妹不得不忙起来,做饭的做饭,收拾客厅的收拾客厅,一天的忙碌加上妈妈的谆谆教诲,她们明白了:要过幸福快乐的生活,必须付出艰辛的劳动。接下来的日子里,姐妹几个果然改变了原先的生活方式,各人安排各人的生活,读书的、学烹饪的、学缝纫的……开始了她们勤快的生活。
最使我感动的是,爸爸病危,妈妈去华盛顿照顾爸爸,佩丝发烧,高烧不退,艾米染上了猩红热,全家人齐心协力共度难关。这时,曼格早把荣华富贵的思想抛到九霄云外,琼寸步不离佩丝的病榻,越来越觉得佩丝的可爱之处了。可怜的艾米住在马克姑姑家,忍受着刻薄的马克姑姑无尽的唠叨。不过一想到生病的佩丝,想到从前佩丝的好,她觉得自己要坚持住,要忍耐住。邻居好朋友罗拉也来帮忙,不住地安慰她们一家人。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这个温馨的家庭经过了分离与病痛的考验,终于迎来了欢聚的幸福。爸爸平安健康回家了,佩丝的病好了。后来,四个女儿在父母的精心呵护下与用心教育下,逐渐改变、长大成人。她们已经拥有了正确的生活信念和勇敢、善良的品质,相信在未来的生活中一定会幸福和美满的。
小妇人,好妈妈。读完这本书,我心中的谜团解开了,小妇人就是马克太太。文章正是通过四个女儿健康成长的故事,歌颂了小妇人马克太太这位伟大的母亲,智慧的母亲,聪明的母亲。我要向她学习,努力做一个好妈妈,教育好自己的女儿,让女儿健康、快乐地成长!
《小妇人》读后感15
生命在不断延续,难忘的记忆总是在脑海中浮现。当生命中的那些成功、失败、欢笑、泪水都一一逝去时,我们却还是忘不了那些感人的故事,那些美好的瞬间。
“别着急,善良的人!守得云开见月明。”“我真希望把我的那束花送给爸爸,我想他圣诞节恐怕过得设有我们这么快乐呢。”“先别告诉妈咪,让她以为我们是为自己准备的,给她一个惊喜。”这些温馨朴实的话是出自《小妇人》。其作者奥尔科特是美国著名的女作家。《小妇人》是她的成名作。
《小妇人》讲述的是马奇一家的故事,家里有四姐妹:追求高贵但会照顾人的大姐梅格,充满躁动却关心家人的二姐乔,优雅自私却颇得人爱的艾美,以及忘我无私却需要家里人的贝思。她们的母亲是慈祥的马奇太太,父亲马奇先生随军当兵。这样的一家人和她们的邻居男孩劳里,劳里的爷爷劳伦斯先生、马奇婶婶,以及周围的朋友所发生的如家庭日记一般简单的故事,却流露着耐人寻味的亲情、友情、爱情,书中展示的是一幅温馨甜美的家庭生活图景,打动了无数读者的心。当然也深深地打动了我和我的学生们。记得当我把这本书推荐给我即将小升初的学生们时,在家长中曾引起轩然大波,多数家长当时不理解,说什么都要考试了,还让学生们读小说,真搞不懂,有的家长甚至当面找到了我,我耐心地和这些家长解释:让孩子们读读吧,一本好书很难得,能有这样的机会并不容易。就这样《小妇人》在我的学生中间传开了。
《小妇人》这本书之所以我推荐给我的学生们,是因为这本书充满了人性美,是每个人心灵深处的东西。看看书中人的成长,我们也可以试着正确地处理身边的亲情、友情、爱情,感受书中的人性美。这本书告诉我们如何怀着一颗收获的心体会,感受并对待它们,并试着像马奇一家一样,为了这些爱变得更坚强、独立。家庭生活可能很枯燥,但谁能发现他温馨的底蕴,谁就具备了慧眼。家——是人性最美的一面体现的场所,那里是无私的爱的所在。每个人的追求从这里开始——如四姐妹。从他们身上,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要懂得知足但不能满足。我学会了要对未来永远充满希望,并努力追求梦想的乐观精神。我同样也学会了要加倍珍惜所拥有的,不要等失去了才知道它们的难能可贵。我们应该细心发现每个人的优点而不能只看到别人的缺点。
梅格、乔、贝恩、艾米,他们四个坚强、乐观的精神将永远贮存在我的心里,它们的微笑会永远存贮在我的脑海中,提醒着我:要坚强要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希望读过这本书的人们也能体味道它的美。
《小妇人》读后感16
当我读完《小妇人》这本书时,我心底里最深的感受就是:每个人都要有无私、宽容、坚忍的品质。
《小妇人》的作者是路易莎。梅。奥尔科特,这本书讲述了父亲离家从军,马奇家的四姐妹与母亲相依为命,和朋友、邻居友好相处、互帮互助,让四姐妹体会到生活的艰苦和温馨,使她们长大逐渐成熟变成小妇人的故事。作者把自己生活中许多感人的、好玩的事写进了这本书,把自己的姐妹写成温柔漂亮的梅格,文静热爱音乐的贝丝,优雅骄傲的艾美,更是把自己写成了热爱写作、性格耿直的乔。
马奇家的女孩虽然贫穷,但是她们不看重金钱,非常乐观的去看去对待生活中的每件事,让自己的生活十分美好,多姿多彩。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书中的梅格、乔、贝丝和艾美都有善良,乐于助人的高尚品质。比如她们家并不富裕,但她们依然把自己的早餐分享给家境更不如自己的邻居。我还非常喜欢马奇一家的家庭氛围,平时她们一起勤勉劳作,闲暇时也总要一起读书、一起弹琴唱歌、一起庆祝节日。不论是谁出了远门,都会定期给家里写信,让家人知道自己在外面的所见所闻,收信人则围在一起读信,这真是家最美好的样子。
我喜欢书中的梅格,因为她漂亮,擅长演出;喜欢书中的乔,因为她热情,爱好写作;喜欢文弱善良、热爱音乐的贝丝;还喜欢书中虽然有些任性,但优雅的艾美。书中所有的主人公都有自己的特点,但是,她们又有一个共同特点:助人为乐、独立。正是因为她们各自的特点,才组成了一个快乐美好的大家庭。
整本书充满了幸福。四姐妹的微笑永远在我脑中浮现,提醒着我,要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
《小妇人》读后感17
《小妇人》是为数不多的我看过几遍还想继续看的书,也是我觉得值得每个女生好好读一遍的书。这本书有些小众,名气远远比不上同为女性文学的《简爱》,但它的思想价值是巨大的。
故事发生在南北战争时期的美国,主人公是马奇一家。马奇先生心怀家国,作为战地牧师远赴前线,为保家卫国贡献力量。马奇夫人带着四个女儿在家中生活,她们家庭和美、相亲相爱,同时还展现出勤劳善良、温柔端庄、勇敢坚强、独立自强等一系列美好品质。
喜欢这本书,首先是喜欢书里梦想照进现实的感觉。年少时,我们都有过自己的梦,有的随风消逝,有的却成为了现实。少女时期的女孩们各有各的梦想,大女儿Meg想成为贤妻良母,二女儿Jo想成为一代文豪,三女儿Beth的心愿是身边所有人都过得幸福快乐,小女儿Amy想变成有钱的画家。后来,通过她们的努力和坚持,这些最初的梦想终于一步一步地变成了现实。Meg嫁给了平凡的穷小子,为了爱情甘于贫穷,她用心经营婚姻生活,把日子过得有声有色。Jo一直没有放弃写作,为了获取写作灵感,孤身一人前往纽约见世面,直到作品越写越出色,不断发表在报纸杂志上。Beth为救助穷苦人民感染了猩红热,此后身体每况愈下,最终结束了年轻的生命,虽然无比可惜,但她直到临终最后一刻都是幸福满足的。Amy曾经渴求飞黄腾达,但她没有迷失自我、随波逐流,而是不断让自己变得更加优雅可爱,最终跻身上流社会。
如果只是梦想照进现实,那这本书还不足以如此感动我,最让我感动的,是书里呈现出的爱。既有家国情怀、扶贫济弱的大爱,也有夫妻之爱、父母与女儿之间的爱、手足之情、朋友之爱、恋人之爱。每一种爱都是那么真挚,那么打动人心。简单的字句无法描绘清晰,暂且记录几个印象深刻的细节吧。
父亲希望国家不再四分五裂,也希望小家庭可以团圆。母亲则认为只要国家需要,即使心爱的丈夫要去战火纷飞的前线,也要支持他,要让他去保卫国家,而她则在家里照顾小家庭,这是他们的分工。送父亲上车,母亲甚至连眼泪也不曾掉下,因为母亲深知,丈夫要去做顶天立地的事,眼泪只会增添丈夫的担忧以及女儿的恐惧。父亲在前线守卫大家,母亲在后方守护小家,两个人都是那么平凡,却又那么伟岸。
Amy出于任性烧毁了Jo长期以来辛苦写下的书稿,Jo恼怒至极,扬言这辈子也不会原谅Amy,但是看到Amy跌入冰窟,还是毫不犹豫地出手相助,自己的手鲜血淋漓也顾不上疼,内心本能的反应就是要去救妹妹。事后,Jo十分懊悔,如果不是自己脾气太大,也许妹妹就不会出事,她问母亲,为什么从来没见过妈妈生气的样子呢?母亲说,其实我每一天都有生气的时候,只是我没有表现出来,过去的四十年,我都在学习如何控制自己的愤怒。这段对话让我深有感触,步入婚姻的女子,往日的诗歌远方迅速被日复一日的`柴米油盐吞没,面对繁杂琐事,学习克制自己的坏情绪已经成了必修课。尤其是做了妈妈以后,不愿让孩子感染到自己的坏情绪,也不愿让孩子分担自己的辛苦,只能竭力表现出快乐和坚强。妈妈好像是一个万能的角色,可谁知妈妈的内心暗藏着多少的波涛汹涌。
突如其来的电报打乱家里的平静,父亲病重,母亲要即刻赶到父亲身边去,可是家里连一张火车票都负担不起。果敢的二女儿Jo趁着给父亲买药的机会,去理发店卖掉了自己的头发。Jo长相普通,姐妹们常开玩笑说,头发是Jo的onlybeauty。为了给家里分忧解难,Jo毅然决然地卖掉了她唯一引以自豪的头发,换得了25美元。女儿的懂事本已十分感人,更感人的是,理发店老板本来认为25美元的要价太高,但得知这笔钱的用途后,还是给了Jo25美元,因为老板的儿子也在前线作战。你的父亲在为国家和平而战,我的儿子也在为国家和平而战,这共同的心愿让陌生的人们成了相互爱护的一家人。
三女儿Beth性格羞怯,经常待在家里,不愿出门与人打交道。母亲鼓励她走出门去,去隔壁劳伦斯家里弹钢琴。Beth一次又一次地拿着琴谱走出门去,母亲都在后面紧张而又期待地目送她。Beth无法战胜自己的内心,始终无法迈出那一步,一次又一次失败而归,母亲依然给她温暖的拥抱作为安慰和鼓励。这个片段让我回想起自己的童年,那时的我性格内向,父亲为了锻炼我,经常要我放学后去街上买点东西回来,以此引导我独自去与陌生人打交道,时至今日依然铭记于心。如今当了妈妈,更加明白父母的良苦用心。
Meg婚期在即,四姐妹穿上了婚礼上要穿的衣服,看到四个女儿打扮得光鲜动人,母亲惊觉,女儿都长大了,也要嫁人了!她先是惊讶,而后激动,最后是伤感和不舍,关上门出去,泪湿眼底。同为母亲的我,对此颇有感触。孩子的成长似乎是一瞬间的,刚出生时的小模样还历历在目,怎么一转眼就要离开妈妈了呢?曾经盼望孩子长大成人,独立自强,可当那一天真的到来时,妈妈心中却是满满的不舍和失落。但,只要孩子幸福,妈妈还是要笑着送孩子出门,看着孩子去成立自己的小家庭,唯恐自己的爱成了孩子的束缚。
家庭的困难没有压垮这一家人,勤劳自强的父母也给了孩子们最好的榜样,四个女儿都成长为了自立自强的独立女性。Meg做家庭教师挣钱养家,这一行为让名媛淑女瞧不起,不屑与她交朋友,但Meg还是坚定地认为,劳动是光荣的,靠双手挣来的钱让我内心踏实快乐,并没有什么不好。Jo也一直通过写作挣的稿费来补贴家用,在Beth病重时,Jo不断抽时间写作挣钱,最终实现了带Beth去看海的心愿。我相信这样的三观在任何时代都是不会过时的。
Jo写的小说终于有了发表的机会,一旦发表,可以得到300美元的稿费,这笔钱足够给家里买很多必需品了。但父亲还是劝Jo拒绝这个机会,因为出版社希望能大幅修改Jo的作品,父亲认为,女儿的才华远远不止这300美元。父亲不希望女儿为了赚钱而迷失方向,劝导Jo静心打磨写作技巧,写出更好的作品,不要满足于眼前的蝇头小利。父亲还说,虽然家里并不富裕,但如果没有过多的欲望,平淡度日是完全足够的,女儿没有必要为了赚钱而去做违背内心的事情。父亲的远见和心胸,以及对女儿的了解和认可,都让我看到了我父亲的影子,非常感动。
四个女儿当中,Beth的结局是最悲剧的。她在帮助穷苦家庭时不幸感染了猩红热,一度陷入生命危机。幸运的是,她最终还是熬过了难关,只是身体状况就此衰败下去,以致最终年纪轻轻就撒手人寰。Beth早早地就知道自己命不久矣,为了不让家人担心,她一直保守着这个秘密,独自面对死亡即将来临的恐惧,最终变得乐观豁达,平静地接纳了死亡。母亲说,Beth是她最不舍得嫁人的一个孩子,最无法想象她将会离开这个家去组建新家庭的一个孩子,最无法想象她将会生宝宝的一个孩子。看到这里,我也快要哭出来。一个母亲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死去却无能为力,实乃生命无法承受之重!万幸的是,Beth有无比爱她的家人,在她生命最后的时光给了她最温暖的陪伴。
书中还有一个特别的角色,就是AuntMarch。十几岁时初次看这本书时,我本不喜欢这个角色,因为她性格古怪,而且仗着有钱就高高在上,对人颐指气使,做派十分可恶。没想到现在的我倒挺喜欢这个人物了。在Meg即将与劳伦斯家的家庭教师订婚时,Aunt言辞激烈地劝阻,她认为以Meg的条件完全可以许配更好的人,嫁给一个一无所有的人,以后一辈子都要活在经济压力之下,不仅尖酸刻薄地挖苦了眼前的穷小子,还出言威胁Meg:如果你要跟他结婚,那你休想得到我一分钱。虽然出言狠毒,但是在Meg结婚时,Aunt还是送上了珍贵的珍珠项链,以及她对侄女最真诚的祝福。亲人终究是亲人,也许言语不中听,也许平时有些矛盾冲突,但亲人的关心和祝福永远是最真的。
除了书中各种各样的爱,我还非常喜欢马奇一家的家庭氛围,平时一起勤勉劳作,闲暇时也总要一起读书、一起弹琴唱歌、一起庆祝节日,在平淡琐碎的日子里创造属于他们的诗情画意。他们珍惜每一个在一起的日子,一家人在一起的时光,就是最美的时光。不论是谁出了远门,都会定期给家里写信,让家人知道自己在外面的所见所闻,收信人则围在一起读信,对信中的一切都充满关切。家人之间的交流不只是平常是衣食住行,还有思想的进步,以及兴趣爱好的交流,是那么融洽,那么怡然自得。我最向往的生活,就是这般模样。
《小妇人》的情节和人物关系都是简单的,但它给人的触动和启发是非常丰富的。以后我还会重读几遍,相信到那时还会有更多的领悟。
《小妇人》读后感18
读《小妇人》有感我终于读完了《小妇人》这本书,当我轻轻地合上书时,不由自主地回味起书中温馨、快乐的马奇一家人……记得当初我在同学的推荐下看了这本书,我翻开书的第一页时,就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书里的故事非常真实,也感人至深。我细细地品味着每个词,每句话,并反复朗读。我发现,作者在叙述故事的同时,也不知不觉地给我阐述了许多道理与观点,让我受益匪浅。我想:我一定要珍惜即将到来的人生旅途,是这本书使我变得睿智,它仿佛是我前进道路上的引路人和明灯,将带着我自由自在地在人生的天空中翱翔。书中描写的种种情感体验和生活经历,都曾经、正在并将要发生在每一个女孩走向成熟的过程中;书中提倡善良、忠诚、无私、慷慨、尊严、宽容、坚韧、勇敢,是我们永远憧憬和追求的美德和信仰。
这本书中的马奇一家有四个姐妹,让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吧。老大,玛格丽特(梅格),漂亮端庄,学业有成,她唯一不足的就是有些爱慕虚荣;老二,乔,她是个假小子,全身除了浓密的长发就没有能看出她是女孩子的地方了,她做什么事都像男孩子一样,莽莽撞撞,性格也大大咧咧,但她文思泉涌,能写出许许多多的好文章;老三,伊丽莎白(贝丝),恬静可爱,善良羞涩,热爱音乐,是姐妹们公认的。她会用钢琴弹出无比美妙的音符,令人如痴如醉。她非常孝敬妈妈,帮妈妈分担家务,吃苦耐劳;老四,埃米,活泼开朗,活脱脱就是个芭芘娃娃:身材苗条,肤色白皙,有一双蓝如大海般的大眼睛,金黄的发卷垂落在肩上。她十分注意自己的举止,说话时却不行,她经常把两个相近的词混为一谈,引得姐姐们哈哈大笑。对了,她们的母亲马奇夫人,很温柔,理解、关爱孩子们,她会通过生活中的小事来教育孩子们。书中的故事在我的生活中也可以发现。
看过这本书后,我开始反省自己,找出自己的不足之处:平时没有留心观察,根据一点一滴的小事,悟出人生的道理。我暗暗下定决心,今后,我要做一个有心的人。我相信我将来会像马奇四姐妹一样,在我的人生之书上画一个圆满的句号。
《小妇人》读后感19
《小妇人》是一本小说化的家庭日记,记述了马奇太太家的四个小妇人人生中所经历的幸福、悲伤等,全书分成两部分来写。
第一部分中,本书的重要人物基本上都出场了,对四姐妹的性格也知晓得差不多了,梅格高贵但虚荣,向往奢侈的生活,在去安妮—莫法特家的两个星期里,与那些富裕人家的姑娘相处中,让梅格踏足了名利场,在这一章中,梅格的性格体现得淋漓尽致,但幸运的是,由于从小接受了母亲马奇太太良好的思想道德教育,梅格依然保持着那颗天真、单纯、善良的心,仍然是妹妹们心中的好榜样。接下来就是乔,可以看出作者花了大量的笔墨来描写她,乔不喜欢姐姐那种做女孩该有的优雅,她总是十分坦率,拥有创造力,是个对写作非常有热情的女孩,但脾气有些急躁敢作敢为,正是以她的开朗热情的性格,结识了邻居劳伦斯先生以及他的孙子劳里;贝思性格内向,喜欢音乐,她的无私深深地打动了我,她心甘情愿为家庭做贡献,艾美优雅、坚强、乐观、喜欢绘画。这个家庭的四个小妇人个个都是艺术家。
第二部分中,主要讲述了四个小妇人成年以后所经历的事情,由于工作、人生观不同,她们也有了不同的人生道路,与自己心爱的人度过余生。梅格虽然不能成为她曾朝思暮想的有钱人,却在最吸引她的家庭生活中学习、成长,乔不能如读者所希望的和劳里建立爱情关系,与巴尔教授结为终身伴侣,贝思因的了猩红热,生命短促,但却能坦然面对死亡,她得到了大家对她的爱,艾美在欧洲与劳里相遇,并互相爱上了对方,成为了一个能出资扶弱助贫并可以从事艺术工作的人。
作者用朴实无华的语言,没有华丽的辞藻,讲述了四个小妇人简单而又幸福的生活,能过简单的生活就是不简单。简单的词句,却诠释了人间最美好的真情—爱。
本书采用了顺叙的写作手法,使四姐妹的生活清晰地展现在我们读者眼前,传输给读者的也是正能量。尽管四个小妇人也曾犯过错误、失败过、迷茫过,但母亲的循循善诱,父亲的悉心教导,都使她们豁然开朗,我们希望有与父母这样的爱,这是美好的亲情;乔与劳里没有像读者们想的那样如愿地在一起,却让我们知道不能被感情冲昏了头脑,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这是他们之间单纯的友谊。
简单的家庭琐事,四个女孩的成长点滴,演绎了一幕幕富有真情的瞬间,从女孩到母亲,她们迎来了化茧成蝶的美丽。书中还几次出现书信、诗歌,这传递着她们之间的爱。作者在结构上也是安排得十分巧妙,能依次把四姐妹的性格呈现在读者眼前,再围绕这些展开叙述,使这些人物形象鲜明的展现在读者眼前,最后迎来了收获季节,将整个故事推向高潮,以温馨美好结束。
正如本书译序所说:我们要过的生活其实十分简单,简单的生活本身就是一种幸福。自制在这里并非等于失去自我,而更是一种自我的选择。
《小妇人》读后感20
最近看了一外国译本名著——《小妇人》,常常被作者那种诙谐幽默且生动朴实的话语所浸染所感动,有时候强烈的期望不受耽搁的一口气把它读完;有时候又情不自禁的放慢速度想仔细的回味它的经典话语;甚至脑子里会呈现出现书中所讲的画面,心境随着情节跌宕而大起大落。
翻开书的扉页,译书的作者说它是所有女孩子所必读的好书。开始是好奇,吸引我的读下去的是它的那个简介,上头说由一群小女孩的经历向我们介绍一个究竟什么幸福、人怎样满足的的大道理。
在这个物欲横飞的所谓的高度发展的网络世界里,经常有人茫然地询问幸福是什么,我自我也会应对这样的问题而感到迷惘。是什么造成这么个呆滞麻木的世界的呢?又有谁能够对这种“物欲吃人”的境况负责呢?
或许我没有这个资格评判这个世界,因为我的人生毕竟才刚刚起步,用我浅陋的知识认知它的“内涵”还很远不够。
可是我明白,就像老生常谈,幸福就在我们的手中。金钱能够麻木我们的心,但不能够遮住我们的眼睛,区别的是有些人宁愿成为钱的奴隶,也不愿睁开眼看看周围的完美的事物。
期望所有女孩看看这本好书。
幸福就是身陷囹圄时,我们手中的脱困锦囊;幸福就是当外面暴风骤雨闪电雷鸣时,我们能够栖身的温馨的小屋;幸福就是别家小孩受父母严厉管制时,你庆幸有一对可亲可敬的爸爸妈妈;
幸福就是当别人拥有金钱却也会有受辱的机会时,你很高兴你有的良好的品行……
真是满纸荒唐言啊!但愿我们每个人能珍惜手中所拥有的珍宝!
期望我们每个人都会幸福!
《我们看海去》读后感1
《我们看海去》是在《城南旧事》中占据重要位置的一篇文章,内容是英子在第一次搬家后发生的故事。
《我们看海去》是英子非常喜欢的一首诗。搬家后的英子认识了一位朋友,但这位朋友英子却发现他是一个“小偷”,这本来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秘密,但因为英子不小心将朋友送给它的礼物暴露出来,结果,那个朋友被警察抓走了。
我喜欢的人就是那个收破烂的“小偷”。他为人老实和善,却为生活不得不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与另一个人一起偷东西。虽然在和英子交谈时,他也有悔过之心。但是最后事情发展让他已经回不了头,他毅然决然地踏上这条错误的道路。
在他被抓时,英子十分伤心,年幼固执的她怎么都不相信一个“老好人”竟然是名小偷。当看到他被抓住示众时,英子黯然神伤,她知道,他们“一起去看海”的约定,永远也实现不了了。她也难以分清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就像我们分不清模糊的海天边际一样。因为对于英子来说,他就是一位“大哥哥”,但又被警察抓走,究竟他是好人还是坏人,还是两才兼有,这是英子小时候的未解之谜。
我感觉,那位“小偷”其实不应算作坏人,因为他要供弟弟上学,伺候双目失明的母亲,是为生活所迫。从中,我也深深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富人一生都享有荣华宝贵,而穷人却永远只能是穷人。现在的生活比英子英子生活的时代好了许多,但有些年青人甚至是大学生还游手好闲,成为“啃老”一族,整天无所事事,这不是辜负父母从小对我们的种种付出吗?
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
《我们看海去》读后感2
我读完了《城南旧事》。这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她描写了二十年代,北京城南的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乐的一家。小女孩林英子跟随爸爸妈妈从台湾飘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京华古都的驼铃,人群,闹市僻巷都让英子感到新奇,着迷。透过主人公英子的双眼,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一篇篇以不同人物为主角的故事,将我一点点地带进了英子的童年生活。《惠安馆》里的“疯女人”,《我们看海去》里为了弟弟铤而走险的“贼”,《兰姨娘》里被赶出家门的兰姨娘....由这些人身上发生的无数悲或喜的故事,构成了英子灿烂的童年.
在《我们去看海》这一章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回味。英子认识了草地里的人,在两人交流时,那人几次问英子觉得他是好人还是坏人,年幼的英子回答:“我不懂什么是好人、坏人,人太多了,很难分。”英子虽然回答不上来,但给那人背了《我们看海去》。然而,那人因偷窃被抓住了,英子目送着他远去的背影。不知情的妈妈还教她:将来长大后就用今天的事写一本书,说说一个坏人怎么做了贼”。但是,英子很坚决的拒绝了。年仅七岁的英子,用自己的想法告诉了我们:“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绝对的好人与坏人,也没有人能真正分清好与坏”。
英子在不知不觉中长大,她的童年是精彩的,因为她有一颗纯洁的心灵。从中我懂得了童年的每秒每刻都是一个人重要的段落,永远是我们心底最美的时光。
《我们看海去》读后感3
金红的太阳是从蓝色的大海升上来的吗?可是它也从蓝色的天空中升起来的呀?“我”分不出海跟天,“我”分不出好人跟坏人。
那个年青人没有读过书,从小就很贪玩,他深知后悔来不及了,所以他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年年考第一有志气的弟弟身上,他要让自己的弟弟飘扬过海去读书,但他没有能力,哪儿供得起啊?偷东西虽然方法不对,但走上这一步也是事非得以,真是生活所迫啊!他能是坏人吗?
“我”真后悔啊!我想:如果“我”没有将那个铜佛交给那个便衣儿,那个年青人就不会被抓,他的弟弟就真得可以飘扬过海去读书,他们就真得可以过上幸福的生活,也许国家就可以多一位伟大的人了,但这一切因为我变成了幻想,我真后悔啊,因为“我”小男孩无法读书了,因为“我”他们无法过上幸福的生活,因为“我”国家少了一位伟大的人,可是大家就不能给点爱心,给点爱呢?要是是这样的话,那个年轻人就不用了偷东西了,他的将来就一定是个伟大的人了。可是大家为什么就不给点爱心呢?要是每个人都给点爱心的话,这个世界该多么美好啊!
虽然现在学习环境都很好,但是我们不能一味的贪玩,还是要去努力学习,因为我们不努力学习,将来还是像那个年青人一样一事无成,后悔就来不及了,再说了,交的学费都是父母的血汗钱,我们要是不努力学习,怎么对得起我们的父母呢?
让我们祈祷吧,希望那个年青人能早点出来,他的弟弟还等着他赚钱读书啊!可是世上没有后悔药,希望一切都能好起来。
《我们看海去》读后感4
原来英子没有看到海!
这两天有些杂事没有得闲看《城南旧事》,昨天读了一遍《我们看海去》,今天又读了一遍。本来看到《我们看海去》这个题目的第一反应是这篇文章一定会描写大海的美丽、大海的宽广以及英子站在大海边的感慨万千……可是英子没有看到真正的大海。
这篇文章描写的海是英子国文课本上的海,英子没有看见过海,她读着国文书上的《我们看海去》,她分不清天和海,她在草丛中以为看见了蓝色的海,不,那却是蓝色的天。蓝色的海在哪里呢?读完我知道,蓝色的海在英子心中!
滚到草丛中的皮球引着英子碰见了“小偷”,于是这篇文章的两个主人公在草丛中共同读着《我们看海去》,共同梦想着海,英子心中有英子想象过千万次的美丽的海:蓝色的大海、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小偷心中也有他想象的海,可那遥远的海是属于他弟弟的海,只有他努力、哪怕是做贼去偷供养好弟弟上好学才能到达的海。英子的海虽遥远可英子终究能看到,“小偷”或许看不见海了,可是他希望他弟弟能看到。我们同样祝愿英子、小偷和他弟弟、每一个人都能看见心中美丽的海。
想象的海和现实的海有差别,可是在英子心中的海是美的!好人和坏人有差别,可在英子心中人都是善良的!我们现在就住在大海边,在家里、在办公室里抬眼就能看见海,可是细细想想,我们已经很久没有真正感悟大海的美丽,至少我们眼中的海没有英子心中的海那麽美!同样我们现在身边有很多人,可是我们真正能倾诉的朋友不多,至少不像英子和“小偷”一样互相倾诉心声,我们现在心中认为是好人的也没有那麽多,至少不像英子心中的好人那麽多……
但愿我们每一个人心中永远有像英子心中一样美的海:蓝色的大海、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也希望我们每心中放下戒备,那么我们眼中好人就会越来越多,生活就会越来越美!
读了《我们看海去》这篇文章后,最让我难忘的就是“贼”为了弟弟能够上学而去偷东西,充分体现了兄弟之间的亲情。
虽然我没有兄弟姐妹,但是我有一个表哥,他对我也是非常的爱护。有一次我被人欺负,哭着跑回家了,当时我表哥刚好来我家,看到我哭哭啼啼的样子就问我怎么了?我给他说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表哥拉着我的手就去找那个欺负我的孩子算账,表哥把那个小孩教训了一顿还让他给我赔礼道歉,告诉他以后再也不许欺负小朋友了。从这件事中我看出了表哥对我的爱护,就像文章中的“哥哥”一样。
这篇文章呈现给读者了一幅兄弟情深的感人画面。
为了供弟弟读书,哥哥无奈去偷东西,结果当弟弟终于毕业时哥哥却被抓走了。哥哥用他的苦换来了弟弟的美好未来,这种血浓于水的亲情让读者感动不已。虽然哥哥是个让人提起来觉得可耻的“小偷”,但是却又让读者觉得哥哥却是那么的伟大。
其实,好人、坏人、善良和丑恶,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架天平。我们应该如天平一样公正的衡量、评判他人的行为,但是任何时候都不能损人利己和恃强凌弱。希望孩子你能懂得表哥帮助你去揍别人是不对的,今后要学会以理服人,这样别人才能心服口服。
《我们看海去》读后感5
一首“我们看海去”的诗将我引入这篇文章,这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呢?
那里面讲了一个小偷与英子的故事,在班上我们讨论了那个小偷该不该被警察抓起来,我觉得应该被抓起来。
因为我觉得,他想供“弟弟”读书没错,可是要走正当的道路,而不应该偷别人的东西,所以我觉得应该被抓起,别人的东西也来之不易,不管他偷东西是为了“弟弟”也好,还是老娘也好,总不该偷东西,他要是真想挣钱的话可以推车或拾破烂,总之不能偷别人的东西。
我觉得英子也很好,如果英子知道那个人是便衣警察的话,我想英子应该不会把小铜佛像给他,更不会将从哪捡来的告诉他,小英子还和小偷订了一个约会呢,订的是“我们看海去”的约会,可我想这个约会永远也不会实现了。
小偷最后也被抓了,不知他的弟弟和他娘怎么样,读完后我静静地想,书中的内容一幕幕地展现在我的脑海。
《我们看海去》读后感6
《我们看海去》是《城南旧事》中的第二大篇,故事发生在小英子搬家到像一把汤匙的新帘子胡同后。
小英子在隔壁的草地帮同学捡球时偶然遇到了一个"小偷",但是小英子却觉得他是好人,因为他的嘴唇厚厚的。接着好几天,小英子都会去草地听那个"小偷"讲故事。小英子还把最喜欢的诗——“我们看海去”背给他听,他们并许下了承诺:等他弟弟坐上大轮船去国外读书时,一起去看海。
一天,小英子照常去了那片草地,但是没有找到那个“小偷”,等小英回到家附近时,一个男人要走了小英子随手拿在手上的铜佛。三天后,当小英子领完假期作业回家时,却发现了“小偷”已被抓了。原来向英子要铜佛的男人是便衣警察,就是他抓住“小偷”的。妈妈让小英子长大后写一本一个坏人怎么做了贼的书,但小英子决定要写的是“我们看海去”。
在小英子的眼里,她分不清好人与坏人的区别,就像她分不大海与蓝天一样,所以她只能依靠长相来判断好人与坏人。当“小偷”被抓住时,小英子并没有开心,心中反而有些自责和同情。
读完本篇,我不禁地问自己,文中的“小偷”是好人还是坏人?他关心弟弟,照顾母亲,这样的人不能算是坏人,但他却靠偷盗来养家糊口。我想小英子就是在用她纯洁的心灵告诉我们世界上本就没有绝对的好与坏,就像远望大海,海天一色连成一片,让你无法分清楚海与天一样。
《我们看海去》读后感7
《我们看海去》是大作家林海音专辑《城南旧事》中的一个小故事。大家刚看到这个书名时一定认为这个故事写得是广阔无际的大海,和她怎么看海的,那么你就大错特错了。《我们看海去》是小英子与一位“小偷”的约定,也是她对世界美好的憧憬。
小偷的内心里真的没有善良的种子吗?答案是否定的。小英子搬了新家,她的新家离海边很近,海的颜色是蓝色的,天的颜色也是蓝色的,所以小英子放眼望去,总是分不清海和天,就像她分不清坏人和好人,有的人说‘好人的嘴巴厚厚敦敦的。’‘坏人长得贼眉鼠眼的。’还有人说‘好人坏人长得都一样,都是人,不过内心不一样,别人心里的世界,谁都看不透。’刚刚上一年级的小英子当然不懂最后一句话,所以她也只能以相貌判断人的好坏一次,她在一片高草丛中遇到了一个小偷,因为小偷长得像“好人”,所以没有怀疑。他们约定每天小英子放学就到这里和他见面,听他讲他的故事。渐渐的,他被小英子的天真和守信感动了,露出了他善良的一面。那天,她和他许下了诺言——我们看海去。不过,小英子却阴差阳错地帮助了要抓那个小偷的警察。次日,警方成功地抓住了那名小偷,可我却一点都不高兴,我竟为一个‘小偷’感到惋惜。
这就是《我们看海去》,一个小女孩对世界美丽的幻想。有些人长大了,就看清了世界,分清楚了海和天,分清楚了好与坏,却唯独失去了那份天真,那份童心。童年,就是最美好的回忆。
《我们看海去》读后感8
我家的管事婆!爸爸快来看。我那天晚上特别伤心。龟兔在比赛的过程中跨过许多地方,而乌龟有些地方跨不过,兔子看见了就对乌龟说:“乌龟,我看你还是认输吧,走的这麽慢,最后的胜利肯定属于我的?它就会打开音乐设备,让我放松心情,听听音乐。
小说通过小英子与这位“大朋友”的'交往,展示了20世纪初北京的生活画卷和深刻的社会矛盾——为了生存,穷人甚至被逼走上了偷盗的犯罪道路,透过朴实无华的文字,感受到了作者对社会幽深的忧虑,对下层百姓深刻的同情。文章简短,叙事明快,但涓涓流长,色彩丰富。读后我也有了自己的感慨。
优良的环境成就人,恶劣的环境毁掉人。恶劣的社会大环境,使普通民众食不果腹,为了生存只好鸡鸣狗盗,老实忠厚者变成了盗贼小人。国泰民安了,则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环境是那么捉弄人啊。学校是个小社会,一个小环境。一所好的学校,一个好的校风,可造就更多优秀的学子;一个早恋成风,放任散漫的学风,就会使孩子恶习成灾,光阴虚度,老来伤悲。可见孟母三迁故事不虚。
《我们看海去》读后感9
《我们看海去》是《城南旧事》中的第二篇小说,主人公林英子搬了新家,在她家旁边的草垛子里认识了一位陌生的男子,并成为了朋友。英子总是听他讲故事,英子一高兴便背起了从小学课本中学习的《我们看海去》,于是,便与陌生男子约定一起“看海去”。然而,小英子却不知道他们的愿望是无法实现的,因为小英子眼中的这位友好的大哥哥家境贫穷,要赡养瞎老娘,还要供自己弟弟念书,他就动起了歪念头—去各家各户偷东西,最终被巡警逮捕了。“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从海上升起来……”这种美好的愿望从此破灭了。
当书中写到,压着石头的油布包裹,胡同里发生接二连三的盗窃案,和蹲在草垛里的陌生男子时,我就感觉有很多疑问想要解开,恨不得一下子翻到最后一页看个究竟。就在小英子知道谁是窃贼的时候,我不禁大为震惊。窃贼竟然是经常给小英子讲故事的那位和蔼可亲的哥哥。我想:现在的这位被手捆白绳子的大哥哥,与小英子结识的那位大哥哥截然不同!他原先那副说说笑笑,非常亲近人的样子,使我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我们看海去》是《城南旧事》中最富有感情的一篇,这篇文章包含着林英子童年中的快乐、伤心、好奇……,那份与“野孩子”踢球的快乐,发现油布包裹的好奇,得知罪犯是那位大哥哥的伤心……这就是文章里所有的情感,因为我们都有感情,也都是忘不了的。
小英子的童年和我现在的童年都会发生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但每次都化险为夷。
林英子就是林海音,这一篇文章就是林海音小时候的事情。我想,如果林海音小时候的事在我身上发生,那,我该多么幸福!
《我们看海去》读后感10
《我们看海去》讲的是小英子去草丛里捡皮球,无意中发现了一条带穗子的桌毯和一件绸衣服。她没有拿走那些东西,但却一直惦记在心里。几天后,小英子再去草丛里的时候没有找到桌毯,却在草丛里碰见了一个小偷,于是他们成为了朋友,还约定将来他们一起去看海。
其实那小偷的本性并不坏,他是一个好人,他去当是因为他花光了自己的家当,小时候又不好好念书,只知道玩闹。现在痛改前非,靠着做小买卖来供他弟弟上学,但这些钱实在是不够,才迫不得已当了小偷。最后,他就因为偷东西就被警察抓了起来。
虽然他是一个老实、正直的人,但他终究还是一个小偷;虽然他是为了他弟弟念书而不得不偷东西,但偷东西始终是一件不好的事。我想,他完全可以去找一份靠谱的工作来养家糊口,不一定非要当小偷。我想如果他弟弟知道他上学的钱是靠着他哥哥偷东西换来的,恐怕也会觉得自己上学也是不光荣的。
所以,做人还是不要去偷东西的好。就算偷东西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别人,也不要去偷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