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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克代表我的读后感50字合集80句

时间:2020-02-12 16:04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小说通过完美的艺术形式描写了20年代贩酒暴发户盖茨比所追求的“美国梦”的幻灭,揭示了美国社会的悲剧。

翻开首页,一开头就吸引了我:我年纪还轻,阅历不深的时候,我父亲教导过我一句话,我至今还念念不忘。

“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他对我说,“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些优越条件。”

这样的开始给我一个感觉,这本书是教人做人的。顺着那一行行字体,深入下去,发现不仅仅如此。

“我”,也就是尼克,闯入了挥金如土的大富翁盖茨比隐秘的世界,惊讶地发现,他内心惟一的牵绊竟是河对岸那盏小小的绿灯——-灯影婆娑。

尼克从中西部来到了东部,从事证券业。他的邻居盖茨比出生贫苦,年轻时是军人,爱上了富家女黛西,因身分地位悬殊,不久黛西嫁给了富家子汤姆,21岁就声名显赫的橄榄球名星。

盖茨比战争结束后通过非法买卖,迅速积累了大量财富,在黛西家对岸建造了别墅,他每个星期都请很多富人到别墅狂欢,以显示他的富有和人际。他天天举行宴会吸引黛西。和黛西恢复了情人的关系。

黛西的丈夫汤姆也有个情人叫茉特尔,在一次聚会后,黛西驾着盖茨比的车撞了茉特尔。茉特尔的丈夫以为是盖茨比撞的,潜入盖茨比的别墅区,称盖茨比在游泳池里游泳时开枪打死了他,然后自杀。

在盖茨比的葬礼上,过去的座上客一个也没有来,葬礼十分凄凉、黯淡。此时,黛西夫妇悄然离开了这座城市。不久,尼克也因不能适应这儿的一切而离开了东部。这个故事,让我们看到了富人之间的虚荣与矫情;看到了一个时代的荒诞,一代宠儿的堕落,一个变质的爱情,一个人生的悲剧。尼克这样评述盖茨比:盖茨比对我是个例外——这个盖茨比代表着一切让我嗤之以鼻的事物。如果说个性是一系列显著的表现,那他也有某些突出的东西,某种对生活前景的高度灵敏,仿佛可以将他与那些可记录万里外地震强度的精密仪器相提并论。

这种灵敏与那种优柔寡断的敏感毫无共同之处,后者在“富于创造性气质”的幌子下变得堂而皇之,而前者是一种永远怀有希望的非凡天赋,那是一种富有浪漫色彩的敏捷,我在其他人身上从来没有发现过,而且将来也不大可能再发现这种品质了。

不错,结果证明盖茨比是对的;对于人们一时的悲哀和短暂的欢乐,我暂时失去了兴趣,吸引了我的是吞噬盖茨比的那种东西,是在他梦想幻灭后尾随而来的污泥浊水般的尘埃。

小说最动人的地方是情感的描写;对消逝的时光一种无可挽回的感伤;对盖茨比怪异的罗蔓蒂克意志,以及黛西、汤姆对爱情和地位的世俗;尼克的道德观和生活中无可适从的感触。

书中这样描述:我想到外面去,在柔和的暮色中向东朝公园走过去,但每次我起身告辞,都被卷入一阵吵闹刺耳的争执中,结果就仿佛有绳子把我拉回到椅子上。然而我们这排黄澄澄的窗户高踞在城市的上空,一定给暮色苍茫的街道上一位偶尔观望的过客增添了一点人生的秘密,同时我也可以看到他,一面在仰望一面在寻思。我既身在其中又身在其外,对人生的千变万化既感到陶醉,同时又感到厌恶。

读了两遍,《了不起的盖茨比》,文笔细腻、优美。看后感觉非同一般,其语言的魅力和故事的主题思想,都是一流的。怪不得村上春树如此推崇。这确实是一本难得的经典之作。看似一般的婚外情,却反映了那个时代富人的空虚、虚伪,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变质的爱情,终将导致悲惨的结局。悲剧小说尽写到如此优雅,在我的印象中只有川端康成的《雪国》有这样的美感。感觉这本书的文字功夫超过村上春树,这样的比喻不一定恰当,村上春树毕竟也创造了一个时代的辉煌。但我依然想说了不起的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创作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是一部颇有文学价值的著作,读后受益匪浅。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我看了雷锋的这本书,这本非常好看,里面有许许多多感人的事件。

雷锋的`故事主要讲了雷锋帮助人的许多事情。里面最令我感动的一个故事是这样的:一次,下着雨,雷锋看到一位老奶奶手里抱着一个,手又拉着一个,在火车旁,老奶奶全身都湿了,雷锋的故事读后感雷锋马上就跑过去了,脱下雨衣给老奶奶,再脱下自己的毛衣给一个小孩穿,还帮他们买了两张火车票因为那天雷锋被淋成了落汤鸡,所以最后自己感冒了。从这篇文章中我明白了雷锋是个舍己为人的人。

看了雷锋的故事这本书我还明白了雷锋是个省吃俭用的人,他从来不喝汽水,衣服、裤子、袜子破了,就用缝补,从不扔掉,也不买新的。

读了雷锋的故事这本书我还明白了雷锋是个有爱心的人,别人要去其他地方,买不起火车票,雷锋看见了就会帮他买,哪里发生自然灾害,雷锋会捐款,所以雷锋是个有爱心的人。

读了雷锋的故事我还明白雷锋是个勤劳的人。有一次,生着病,雷锋还开着车,帮助工地运砖,记者发现了,问他叫什么名字,他不回答,还继续开着车运砖。在记者的追问下他就用战友王大力的名字,来代替自己,后来记者去找王大力,王大力说他没去过。最后知道是生着病的雷锋干的。雷锋,我们要向你学习!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今年寒假,我和妈妈一起读了张乐平的著作《三毛流浪记》,感受颇深。

读《三毛流浪记》让我感受到孤儿三毛的辛酸遭遇。他没有家,没有亲人,是旧上海的一名流浪儿童。他做过各种各样的事情:卖报、拣拉圾、帮别人推三轮车……但他挣到的钱连吃顿饱饭都不够。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他饿极了的时候,看到别人用来贴标语的浆糊,不管三七二十一,拿起来就往嘴里倒,不久就头晕肚子疼。贴广的人还揪着三毛的头指着标语说:“夏天要注意饮食卫生!”对三毛来说,填饱肚子是最要紧的,那还管得了“饮食卫生”啊!好在解放后,他结束了流浪,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读着读着,我想到学校里我们坐在明亮宽敞的教室里学习;在家中,我妈享受着家的温暖;假期里,我们坐着车,到各地旅行,去年我还有幸到了上海,漫步上海街头,我仿佛看到了当年流浪的三毛,没有吃喝,没有住所,也许我经过了他流浪的大街,经过了他吃住的地方……

读完《三毛流浪记》,让我想起过年时发生的一件事。要过春节了,姑姑、妈妈和姥姥各给我买了一身新衣,大年初一我选了一套自己最满意的穿在身上,心里别提多高兴了。比起累了就睡在垃圾车里,冷了就以破麻袋披在身上御寒的三毛,我不知道要幸福多少倍呢!我一定要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争取做做过的栋梁之才!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断断续续读了几天《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今天终于读完了。那个削瘦却一脸坚定,高喊着苏维埃政权口号的年轻人——保尔·柯察金。用他钢铁般的意志和钢铁般的心感染了每个读者。

家境贫寒的保尔小时候工作时饱受侮辱。后来,他加入了队伍,成了红军,却在战斗中不幸受伤,但顽强地活了下来。他不能上前线就在后方努力建设祖国,但不幸的是,他又积劳成疾,组织把他送回家修养。在这期间,他忍着病痛,开始学习,最后完成了著作。

小学时我读过这个故事,但当时并没有很深理解,只是非常佩服保尔与病魔抗争的勇气与精神以及他对待工作的积极和热情。现在,我看到了他的内心,那是一颗钢铁一样的心。他把对他人的爱深深地藏在心底,然后拿出所有的精力,献给事业,献给党,献给伟大的祖国。革命的火焰把他的心烧得炽热,同时,那烈火一样的病痛也炼就了他那钢铁一般的意志。让人不禁赞叹:真是一位可敬的钢铁战士!

在我们的生活中,总会有许多大大小小的困难。每到这时,我们就像保尔一样毫不畏惧,勇敢的去面对,去挑战。我们还要拿出保尔的工作热情来对待学习,这样一定能收获很多。

记住这个故事,记住保尔,成为钢铁吧!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

早就听说过《哈利·波特》这个系列的书,它在全世界都是一套热门书,我早就想看了。

开学初,倪斯涵带来了一本书,问我要不要看,我拿过来一看,这不就是我一直想看的《哈利·波特》吗?我的双眼立刻放出光芒,马上像倒蒜似的使劲点头。

这本书描绘的是一个魔法世界,故事是由一个名叫“伏地魔”的黑巫师引起的。在某一天的晚上,哈利·波特的父母为了保护一岁的哈利·波特被伏地魔杀死了,而伏地魔本人也因魔咒反弹,而暂时死亡。九年后,哈利来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在那里,他认识了好朋友赫敏·格兰杰和罗恩·韦斯莱,以及其他的许多同学。

在霍格沃茨的每一个学期,哈利都会遇到一些和伏地魔有关的危险,第四个学期快要结束时,伏地魔居然靠自己的魂器复活了!

越来越多的人因为伏地魔这个恶魔的复活而死去。为了不让更多人再受到伤害,哈利和赫敏、罗恩一起经历千辛万苦,找到并毁掉了伏地魔所有的魂器,最后打败了伏地魔,并取得了胜利。

这套书吸引我的不仅仅是那些变幻莫测的魔法,它还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首先,我明白了要学会团结,如果哈利他们各自坚持各自的意见,不团结在一直,是不可能战胜伏地魔的。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如果我们不团结,不往一处使力,就会使团队活动无法顺利进行,如果我们不团结,很多事情都不能做成!

我还明白了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能冲动,一定要先让自己静下心来冷静地思考,再去做这件事情,否则,你做的事情可能不会让你得到你想要的结果,在做的过程中,还可能会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最后,我懂得了看人不要老看外表,一定要对那个人多了解,不然很容易误把好人当坏人,把坏人当好人。

这套书充满悬念,引人入胜,吸引着读者一点一点跟着作者一起去探索其中的奥秘,在探索过程中,同时获得了许多宝藏,取得了精神上的财富,这真是一本值得一看的好。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2

这学期,我怀着期待的心情一口气读完了风靡世界的《哈利·波特》这套书,它使我受益匪浅。

这套书是J·K·罗琳写的,主要讲述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他的父母被一个无恶不作的黑巫师杀害后,哈利为了给自己的父母和其他被黑巫师杀害的人报仇,坚持不懈地和邪恶的黑巫师作斗争,并最终获得了胜利的故事。

哈利是个坚强的男孩,他为了消灭黑巫师,失去了一些朋友,自己也曾受过重伤,但他并没有被困难吓倒,反而勇敢地面对困难。我深深地被他的这种勇敢、坚强的精神打动了。记得有个情节,哈利波特的好几个战友都为了抵抗黑巫师而牺牲了,但哈利并没有因此而气馁,更没有向这个巨大的困难屈服,而是怀着愤怒给了那些无恶不作的黑巫师致命的一击。

在困难面前,我惭愧地觉得自己和哈利的·波特根本就不能相提并论:我做事总是容易被困难打倒,比如参加爬山,没爬多久,只要腿有一点点酸痛,就会叫苦叫累,打起退堂鼓;我做手工也一样,只要有一点没学会,我就急躁起来,生出放弃的念头。相比之下,哈利波特面对的困难比我大的多,面临的挑战也残酷的多,但他却能勇敢地一次又一次的站起来,不断地克服困难。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相信我以后也会慢慢勇敢起来,遇到困难,我一定会像哈利波特一样——勇敢面对!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3

凤凰走到一只乌鸦面前,傲慢的问道:“乌鸦,你怎么是世界上最美的鸟类呢?550字作文”“你好,我叫叶风。我不由自主的闭上了眼睛,几秒过后就打好了。”从那时开始,哈密瓜的名字就一直流传到现在?不经意间发梢已被染湿。”刘备最喜欢搭讪别人了。可是没过几天,它便穿上了翠绿的外衣?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作者把我们想不到、做不到的事情变成了事实。以“哈利波特”为主人公。从这几部书来看,可以体现出对朋友的友情、老师的尊敬、面对困难和邪恶永不退缩勇敢面对的精神。拥有了这些,他们就一次又一次的逃过难关。“哈利波特”这几部书讲述了他与他两个最好的朋友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发生的故事。在魔法世界,一切都是那么的神奇!在那个魔法世界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当信差。杯子、帽子、信刊都自己开口说话。飞天扫帚是他们的交通工具,多的都可以和天上的鸟相比,骑着它可以快速飞行,不到几分钟就可以到达你想去的地方。西洋棋会听从主人的话,主人让它到哪它就会到哪。画像里的人是活的,他们可以谈话、还可以跳出自己的像框到别的像框里。城堡里有许多的鬼魂,他们可以游动、可以谈话、可以挪动城堡里的任何东西、还可以穿透任何物体、有时还搞恶作剧(皮皮鬼)。还有许多都是那么的神奇!怪不得我们的哈利波特小魔法师会风靡整个魔法世界。

我最佩服的就是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们面对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让我想起了自己。最近的暑假作文有30篇,我一点也不怕写作,但是,30篇作文都打在电脑上怎么可能呢?于是,我退缩了。最近,我去学游泳。有用多简单啊!可是,老师偏偏让我去大人池里游,天哪,那里可有我一个人这么高哦!于是,我又退缩了。

现在,我要学哈利波特一样,永不退缩!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4

书中一直在强调伏地魔的恐怖。几乎所有人都惧怕他,甚至包括追随他的党羽。他魔法强大,技巧纯熟,了解人心从而能够很轻易的分裂团队,制造恐慌。只有邓布利多一针见血:他不了解爱,不能运用爱,他无法面对内心的空虚,无法承受死亡之重,所以他有恐惧,而且没有爱的力量来帮助他克服恐惧。另一方面,他表面的强大给了他足够的自信去征服,而狂妄自大的性格却让他忽略了对手的力量。于是,正如同这位智慧老人猜测的一样,伏地魔最终败于自己。曾经制造的用来保护自己的邪恶魂器恰恰严重破坏了他的灵魂,让他在最后关头失去了作为一个完整的人的反抗力量。

他的对手,哈利波特,貌似没有多少魔法天赋,偶尔也会考出不及格的成绩,但是他对父母的爱,对朋友的关心,对弱者的同情,对社会的责任,却每每驱动他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使命。不得不承认,当两个人对决生死时,信念可以超越能力,勇气往往战胜技巧。于是哈利挥动魔杖,用最简单的咒语送伏地魔走完最后一程,像个凡人一样离开。

人或许都是如此,总是过于关注金钱、名誉、权力等种种形式上的强势,而忽略了内心的能量。当莉莉把生命化为儿子身体里最持久的保护,当哈利面对魔镜心酸的掉下眼泪,当海格不顾禁令克服种种艰难把巨人弟弟带回家的时候,是厚重的亲情。当斯内普忍受着正邪两方的压力为曾经的誓言而拼死相争,当卢平最终克服种族自卑挽起唐克斯的手,当芙蓉从深情地望着有可能永远成为狼人的比尔的时候,有柔软的爱情。当罗恩赫敏心甘情愿在哈利响亮名声背后默默支持,当小天狼星奋不顾身冲出阿兹卡班报仇,当家养小精灵拿着菜刀高呼“主人万岁!”的时候,却又展现出跨越生死的友谊。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5

《哈利·波特》系列是畅销全球的青少年读物,是一部想象力很丰富的幻想小说。

本书的作者JK·罗琳就是一位非常喜欢幻想的作家。她在写作之前,曾是一位教师,不过因为爱幻想导致在工作中失误,最终辞职。后来,罗琳在从曼切斯特到伦敦的一趟延误的火车上看见了一位奇特的小男孩,便萌生了创作《哈利·波特》的念头。在接下来的七年中,她一点点勾画出每一部故事的情节大纲,并开始撰写。

在书中,普通人类世界的哈利是一个总是被人欺负、默默无闻、被人称作是怪胎的男孩;但在魔法世界里,他被人们称作大难不死的男孩,在那里他是一位非常有名的大人物。但是在魔法世界被那么多人关注,有那么大名气的哈利并没有就此而骄傲,他还是那样的谦虚,总是在危难关头表现出自己的勇敢,总是愿意牺牲一切去保护自己身边的人,不想他们因为自己而失去最宝贵的生命。

读完一整部《哈利·波特》,我的心里不由的对哈利的做法产生了一种由衷的敬意。不知道为什么会被他打动,也许是因为在每一次的危难时刻他都会不顾自己的安危往前冲,为了自己的平静生活,也是为了整个魔法世界而战斗。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像哈利一样,勇敢地去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困难,学会用自己的方式去解决,不依靠他人,不断地独立起来,让自己变得更加完美。

《哈利·波特》让我懂得了许多有意义的道理,不仅有欢乐还得到很多的知识,真是一本好书啊。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6

想必哈利波特大家也不陌生吧最近我也买了几本《哈利波特》,难道这是班级潮流吗?

哈利波特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孤儿,从小就寄养在姨夫家,受尽了姨夫的训斥,把不是他做的事情强加到他的身上。表哥看到父母如此讨厌哈利,也歧视他,欺负他。这些都是因为他的父母是巫师。

直到他十几岁时,哈利随着海格去了巫师的魔法学校学习魔法,并认识了两个最好的朋友。当时的巫师世界,大家都知道是哈利在出生时击退了伏地魔,所以小有名气的他靠天分当上了魁地奇比赛的球手。经过一场又一场的比赛,成了一名技艺超群的球员。

哈利在各种挫折当中不畏艰险、越挫越勇,一次又一次的挫败了伏地魔的阴谋。并从中明白了当年双亲被害惨案的真相:他爸爸的朋友小矮星就是伏地魔的帮凶,并找到了自己的教父布莱克。

在一次又一次的劫难中,朋友们不离不弃,不厌其烦的帮助他,使他的魔法在一次次的磨练中精益求精,而他的心智也逐渐强大,不再那么脆弱了。他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通过不懈的努力,学到更强大的魔法,以报杀父之仇。

当哈利上七年级的时候,伏地魔大举进攻魔法学校,无奈之下,哈利随两个好朋友逃亡在外。在残酷的环境中,哈利没有放弃,以平时十倍的劲头努力修习魔法,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终于练成了高深的魔法,经过艰苦的斗争,终于打败了伏地魔,报了杀父之仇。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辛勤的付出才有丰硕的收获,成功是百分之一的聪明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哈利小时候小有名气,但他没有因此而骄傲,而是更加的努力,以十年磨一剑的毅力,最终取得了成功。我们在学习中也应该如此,不能因为一点点的成功而骄傲自满,沉醉在虚无的名望中不能自拔,相反,我们应该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努力,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7

一个棕色头发、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地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而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地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鼎鼎有名的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一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表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孩子们面对困难时的勇敢、机智。他们用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渡过难关。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在一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都是那么神奇: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还可以自己开口读信;飞天扫帚是交通工具,多得如天上的鸟一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它便听从命令,自动移入其位;画像中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佩服这本书的作者,她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面对恶势力时的勇敢。他们始终都有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地去面对困难,就算是遇到恶魔,就算是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只要适当地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就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遇到这种惊险,我都会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然而,毕竟邪不压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都不会有好下常。

晚上,书里的情景一直浮现在眼前,我无法忘记哈利·波特的所作所为。

朋友们,当别人需要帮助时,请主动地帮助他们吧!明天,我们就是新一代的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8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套书——《哈利波特》。这套书是一个名为JK罗琳的英国女作家写的,全书共七本,分别为《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

这套书主要讲述了:一个生来就与众不同的男孩,哈利,自生下来起父母就都双双去世,从此被姨父母收养,过上了悲惨的生活。当他认为自己的一生已经没有乐趣时,“天使”降临了——海格,霍格沃茨的门卫,他告诉哈利说他自己是一名巫师,哈利万分惊喜。从此,哈利便开始了七年的魔法学习,因为他面对着一个可怕的大魔头——伏地魔!

看完这本书,我领悟到了很多东西。

第一:迎难而上、永不放弃。我之所以很喜欢看这套书,是因为主人公哈利有着一种永不服输的精神——刚练习骑飞天扫帚时经常摔跤,但是却坚持下来了;练习“呼神护卫”咒语时尝试了很多遍都无法成功,经过上百次的练习终于学会了;被伏地魔纠缠了7年却仍不放弃,不向坏人低头。哈利的这些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拥有这种品质,坚持不懈。

第二:善待朋友就是善待自己。看过这套书的同学都知道,里面有一个“黄金三角”。没错,这就是哈利、罗恩和赫敏,为什么叫他们“黄金三角”呢?是因为这三个人的友谊比天还高、比海还深。他们三人是打倒伏地魔的主要功臣,没有他们,就没有魔法世界的“国泰民安”。哈利曾多次帮助过它的朋友——帮纳威找到丢失的青蛙;帮金妮脱险等。反之,被哈利帮助过的人也在最后的大决战中赐予了哈利“力量”。现实生活中的我们也应如此,多交朋友、多帮助朋友,这样你的人脉就会变得很大,也会有很多乐于帮助你的人。

尽管这套书是个科幻小说,不可信;但是里面的角色的种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我们读完此书应该去认真反省一下自己——找到自己的不足,虚心改正;找到自己的优点,扬长避短。总之,《哈利波特》让我受益匪浅。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9

勇气是一阵风,吹散虚假的雾;勇气是成功之船的灯,驱散绝望的黑暗。有了勇气相伴,才能通往成功之路。

——题记

这个暑假,我一直沉迷在《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这真是一套让我欲罢不能的书。故事主人公哈利在婴儿时父母就被伏地魔杀死了。他被姨妈收养,过得十分不幸,后来进入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和朋友罗恩、赫敏一起在凤凰社、DA和校长邓不利多等帮助下,克服了重重困难,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击退了伏地魔一次次的进攻。

读了《哈利·波特》之后,我觉得哈利是一个十分勇敢的人,为了保护朋友赫敏,他不惜一切代价,与巨怪打斗,取得了胜利;为了探索学生被变成石像之谜,他前往密室,与蛇怪搏斗,差一点中毒身亡,凭借勇气毅力,最终取得了胜利;为了保护教父的安全,他独自面对令人生畏的摄魂怪,虽然命悬一线,却不退缩;为了保护学校的学生,他只身面对魔法世界的大魔头,以身犯险,与恶人进行了激烈而残酷的战斗。

如果没有勇气,他怎么会一次次面对未知世界强大的敌人?如果没有勇气,他怎么会不惜牺牲生命和伏地魔等抗争到底?我们的年龄和哈利·波特相仿,却很难做到像哈利一样勇敢面对现实中的困难,遇到挫折常常会选择逃避。想到这里,我的思绪飘到了那个晚上……

“好难呀,我不会做啊!”我在心里暗暗叫苦。过了好几分钟,题目还是没有任何进展。我有点烦躁,心里也时不时冒出退缩的想法。突然,我想起了哈利,我的奥数题和他所面对的困难相比真是微不足道啊。“该来的总归会来,我们就接受它吧。”我一下子似乎开朗了不少,静下心来,继续思考题目。“呼,终于做完了!”经过半个小时的冥思苦想,我终于解出了难题。此时,我真正体会到了克服困难的勇气其实并不难获得,它就源自于我们内心,只要相信自己,敢于直面困难,就一定能取得成功。

摩挲着封面上哈利·波特的画像,他敢于迎接人生各种挑战的勇气,已经深深嵌进了我的心里,我愿当一名坚韧的勇士,昂首挺胸地直面恐惧,在生活面对困难中绝不胆怯。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0

当我走进卧室,瘫倒在床上,眼神漫无目的的在房间里的“一草一木”之间来回晃荡,不经意间扫到了书架上那一本布满灰尘的书,坐起身,走过去拿起它,拂去它身上的灰尘,四个大字映入我的眼帘,《哈利波特》,翻开它,我再次走进魔法的世界……

《哈利波特》是一本曾经风靡全球的书,它讲述了一个少年——哈利波特在幼年时期被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伏地魔杀光了他的家人,就在哈利也快要被杀掉的时候,奇迹发生了,伏地魔非但没有杀掉他,反而自己的法力尽失,而哈利只是在额头处留下了一道闪电形的疤痕而已,不过这也就成为了哈利的标志。

而之后哈利被魔法四学院之一的院长——格兰芬多送到了一户人家家里,那户人家对哈利很坏,幸好在哈利12岁的时候,海格大叔将他接到了魔法学院,哈利的魔法生活就此开始。

而之后哈利的精彩而又危险的生活就开始了,被巨型蜘蛛包围,跟强壮的哥布林战斗,探寻三头狗背后的秘密,被伏地魔追杀……,一次次的死里逃生,一次次的惊险战斗,让我不由得浮想联翩,幻想着自己变成哈利,跟邪恶斗智斗勇,虽然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但我还是禁不住它的诱惑,这也让我对罗琳阿姨的丰富想象力敬佩不已。

其实这并不是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其实是主人公的精神品质,例如他知恩图报的精神,对老师尊敬的精神,对朋友不离不弃的精神以及他那永不放弃的精神,这些精神实在是太值得我们学习了!

但是现在这种精神品质还有多少人能够拥有呢?现在这个社会,光鲜的外表下隐藏着无数邪恶的内心,他们就像一个个伏地魔,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择手段,虽然这样说有点夸张,但如果继续这样的话那早晚有一天会变成那样的,现在的人,自私自利,一心想着赚钱,感觉钱就是万能的,但你们想过后果吗?钱原本是交易用的东西,但现在却仿佛成为了一个个小恶魔,怂恿着你们,看看为了钱犯罪的人就知道了,所以我想说一声:“要做钱的主人,而不是钱做你的主人。”如果每个人都能够把自己最好的那一面展现给大家,而把自己邪恶的一面藏在心里,并慢慢的削弱它,那么我相信,我们这个世界将会变得更美好,更精彩!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1

大家读过《哈利·波特》吗?大家知道那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吗?《哈利·波特》是J·K罗琳写的一系列魔法小说。

那是一场巫师之战,那是一场百年来最重要一战。红光绿光上下飞舞,那是一次奇幻的冒险之旅,身处险境,多次逃脱,让人回味无穷。

七本书,七学年,一年一次冒险之旅。讲述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他生长在一个麻瓜(不懂魔法的人)家庭。他生下来就与众不同——他抵抗了伏地魔的阿瓦达索命咒,额头有了一道闪电型的伤疤。他在地下室阻止神秘人拿到魔法石,在密室里杀死蛇怪,救出金妮。去打人柳、尖叫棚寻找真相,救出两个无辜的生命。去参加三强争霸赛,目睹神秘人恢复肉身,探究真理,寻找魂器。每一次哈利都能化险为夷。他—–哈利凭着勇气一次次的向黑势力挑战。

一次,在霍格沃兹的密室被打开,哈利的朋友被攻击,哈利努力的寻找密室,去救朋友。哈利去禁林找到了蜘蛛阿拉戈克,到汤姆里尔德的记忆里寻找线索,在女洗手间找到密室入口……哈利在密室里发现了蛇怪,他没有魔杖,没有武器,但他没有逃跑因为他有足够的勇气。他对邓布利多的忠诚召唤出了一把锋利的宝剑,使他能和蛇怪顽强的抗争。最终,他杀死了蛇怪,除掉了里德尔16岁的记忆,救出了朋友。

面对强大的敌人哈利没有退缩,而是去勇敢挑战它。哈利有足够的勇气让他面对困难不退缩,一个12岁的孩子能为了保护巫师界而不惜自己的生命,这种勇气是很令人敬佩的。

即使在现实生活中,勇气也是必不可少的,他可以帮助你,让你有勇气面对困难。当你遇到了一个又一个困难会不会退缩呢?哈利·波特是不会的,他只会想尽一切办法来面对他,解决他。

勇气就如同在战场上的一根宝剑,能让你勇往直前;勇气就如同是在寒冬中的炭火,能让你战胜严寒;勇气如同荆棘中的铠甲,能让你把困难打倒。

在生活中,勇气可以帮助你在困难中寻找出路。拥有勇气,你就拥有了一件“万能法宝”。就如赫敏·格兰杰所说的:”我不过就死读书,再靠一点小聪明!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重要的东西——勇气。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2

“我们都有光明的一面和黑暗的一面。重要的是我们选择哪一面作为行动的根据。那才是真正的我们。”

《哈利波特》系列作者为J·K·罗琳,罗琳小时候是个戴眼镜的相貌平平的女孩,非常爱学习,有点害羞,流着鼻涕,还比较野。她从小喜欢写作和讲故事,创作的动力和欲望,从此没有离开过她。24岁那年,罗琳在曼彻斯特前往伦敦的火车旅途中,一个瘦弱、戴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一直在车窗外对着她微笑。他一下子闯进了她的生命,使她萌生了创作哈利·波特的念头。虽然当时她的手边没有纸和笔,但她开始天马行空地想象,终于把这个哈利·波特的男孩故事推向了世界。

很多网友对哈利的评价都很极端,觉得他的感情非常模糊非常随意,但我觉得这个人物真实。

哈利·波特的父母是非常有名的巫师,在哈利1岁时他的父母被伏地魔所杀害,他的母亲用自己的力量使哈利活了下来,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样的疤痕。后来被他的姨夫姨母所收养,哈利的童年生活没有欢乐与宠爱。所以哈利非常独立甚至有一些固执,并且不喜欢借助别人的力量,小克劳奇说他是因为骄傲才不去求助纳威,其实在哈利的世界里,真正让他觉得可以求助而不会觉得是在作弊的只有罗恩、赫敏、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

他在感情上非常的被动,因为从小自己一个人就是一个家,也没有被别人关心过宠爱过,安全感非常低。在第二部中因为在假期没有收到好朋友罗恩赫敏的来信而去质疑这段友情,在第五部中就算知道罗恩赫敏是为了自己好但还是去刺激赫敏,后来又对邓布利多无条件的爱而感到压抑和迷茫。有很多人说哈利这个人设很极端,但如果你的童年和他一样,你又会怎么做呢?

回到开头,光明和黑暗,等待哈利的不正是光明和黑暗,如果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是马尔福,分院帽选择的是斯莱特林,那又会怎么样呢。那会成为下一个伏地魔吗还是会成为伏地魔的傀儡。路不会变,会变的是你内心的想法与实际的做法。

愿我们都能像哈利波特这样,每一步都是为了光明而走。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3

今年暑假,我再次读了J·K罗琳的小说《哈利·波特》系列。

小说主要讲述了一个哈利·波特的男孩一家遭到了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伏地魔的袭击,哈利的母亲和父亲为保护哈利双双去世,为了保护哈利,阿不思·邓布利多将他送进了他的姨父德思礼家。在十一岁生日那天,饱受欺凌的他,终于知道了自己的身世,跟随邓布利多的信使,来到了霍格沃茨。他遇到了好朋友赫敏和罗恩,在所有老师的精心的教育下,三人历经困难,终于成长为出色的巫师。为了击败卷土重来、无恶不作、杀人无数的伏地魔和食死徒,三人离开学校搜集阿不思告诉哈利的三件死亡圣器——隐形衣、复活石和老魔杖,在决战中,老魔杖的阿瓦达索命反噬了伏地魔,哈利三人赢得了最终的胜利,开启了魔法界的春天。

我喜欢书中惊险离奇的故事情节,更喜欢罗琳天马行空的想象描画出来的奇幻的魔法世界:鹰头马身的有翼兽、独角兽、会说话的蛇等神奇动物,打人柳、曼德拉草等好玩的植物;魁地奇比赛时,漂亮的飞天扫帚载着身着斗篷的球手漫天飞行,快速飞舞的金色飞贼让找球手费尽心力去捕捉,每一场比赛都让我目眩神迷;差点没了头的尼克、哭泣的桃金娘、忠诚的精灵多比……让我这个“麻瓜”,对魔法世界充满了希向往。

从主人公哈利身上,我学到了坚强、勇敢、正直等许多美好的品质,从哈利、赫敏和罗恩三人身上,我发现了爱、信任、友谊、团结是战胜一切困难的坚不可摧的力量,从伏地魔身上我也看到了如果你冷酷无情,即使你的法力很高强,最终也不能摆脱失败的命运。

总评:

这是一篇介绍魔幻小说《哈利波特》的作文。开头介绍了哈利波特的生世、遭遇和成长过程,使读者对《哈利波特》一书的内容有简单了解,中间部分讲了小作者对这部惊险离奇的魔幻小说的喜爱,最后讲了小作者读过此书以后的收获。全文结构完整,重点放在介绍书的内容上。全篇语言通顺,层次清晰。行文中有些小的瑕疵,例如“让我这个麻瓜对魔法世界充满了希向往”这一句,句中多了一个“希”字。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4

想当年 《哈利·波特》风靡全球,J·k·罗琳也因此被众人知晓。《哈利·波特》这一系列小说的创作起源于一躺延误的火车,也就是小说中的九又四分之三站里通往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列车。整个系列的小说都充满了奇幻的想象。

这个系列延续了十年了,哈利波特的魔法旅程也早已到达了终点站,我不舍地走下来自霍格沃兹的列车,仿佛像是我也经历了那些事一样。直到这本书的落幕,这么多年里一切的疑团都已经一一解开了,阿不思邓布利多一直以来的善意的欺骗,西弗勒斯斯内普一直以来对莉莉·伊万斯默默的爱和付出和对哈利的帮助和保护,詹姆,小天狼星以及卢平等人往事的回忆,霍格沃兹的种种秘密以及伏地魔的黑历史等,都公众于世了。

说到这个系列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不是哈利波特,不是罗恩韦斯莱,也不是赫敏格兰杰,也不是阿不思·邓布利多,而是魔药课老师西弗勒斯斯内普,有人对他的初印象并不是很好,因为他是以一个反派身份出场的,他总是想尽各种各样的办法刁难哈利,罗恩和赫敏,从表面上来看,斯内普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大坏蛋,大反派,殊不知,他还有另外一面,他一直爱着哈利的母亲莉莉伊万斯,虽然她最后选择了詹姆波特,但是斯内普还是依然默默地爱着她,并且在她死后,他一直暗中保护哈利,他成为了邓布利多的间谍。协助邓布利多打败伏地魔,最后在邓布利多本人的要求下亲手结束了邓布利多的生命,成功博得了伏地魔的信任,但后来,伏地魔认为斯内普是老魔杖的主人,他为了成为老魔杖真正的主人,杀死了斯内普,斯内普在死前,让哈利把他的记忆提取出来,哈利在冥想盆里看过了斯内普的记忆后,才明白了一切。不得不说,斯内普的结局真的是太悲惨了。虽说结局不太好,但是我个人认为西弗勒斯·斯内普是这个系列小说里面最伟大的巫师。

《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最后一本,象征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带给我的是一半开心,一半伤心。它陪伴着我走过了许多岁月,几乎成了难割难舍的朋友,它的离开让我十分不舍。但是,只要心里有它,我相信魔法时代仍然在延续。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5

有一天,我一做完作业,就直接回房间看电视。

妈妈问:“前几天给你买了”哈利·波特“看过了吗?”我摇摇头。“给你买的书你为什么不看?上次你想看到的”火把“我你买你转身便随手抛开了几页的结果,实在是我浪费钱。”

妈妈就是脸色铁青,用铜铃般的眼睛才会瞪着我。我知道,如果一个眼神我们可以通过杀人这样的话,我已经被妈妈给“嘁哩喀喳”了。我赶忙战战兢兢地拿起自己妈妈他们身边找到那本《哈利·波特》,一头扎进了城市书房。呼,总算没有逃过一劫。我松了口气,打量了学生一眼《哈利·波特》,“这分明是男孩才爱看的科幻书,我可是这个女孩啊!”我一边犯嘀咕,一边漫不经老师心地工作看起来。

起初,我不明白这本书的内容,但是当我看到哈利·波特的父母被伏地魔,叔叔和婶婶住在家里被杀,从欺凌他们的儿子达德利———痛苦的时候,我开始跟哈利同情波特,我希望有人救他。怀着希望,我读了。当哈利·波特长大到11岁,是一个多的人———邓布利多派海格收到的书面学校,遇到了一位好朋友罗恩在火车上学,在学校的好朋友赫敏见面。哈利·波特终于有了自己的好伙伴,我为他感到高兴。后来,为了保护魔法石三他们没有被伏地魔带走,勇于突破陷阱魔布各位老师的领导下,在最后一关,只留下哈利·波特知道一个人。我在这本书中输入的情况。

“都8点半了,你在干嘛?”正当我读得非常起劲时,妈妈的声音把我从情节中拽了出来。我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心却依然可以沉浸在自己书中的精彩生活世界里。

二年级的时候,我在我母亲的床边,看到一本龙英台写的《亲爱的安德烈》我想看看,但是看不懂。我不知道这封信是写给谁的,也不知道andrea是谁。但是当我四年级拿起这本书的时候,我读到了一些。我突然意识到,同一本书在不同的时代阅读,不仅可以看到自己的成长,而且可以在不同的心态下理解书中的内容,获得不同的灵感和收获。

书籍是知识的源泉,是人类与世界的桥梁。无论什么类型的书,只要你想读,它们都会成为你最真诚的伴侣。当你真的爱上了书,世界就爱上了你。你的生活也会因为阅读而变得美丽而漫长。

有书真好!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6

一部名为《哈利波特》的魔幻小说风靡全球,接着以一年一部的速度迅速抓住了青少年的阅读兴趣,在2010年之际,我有幸收获了一全套《哈利波特》小说,细品后深切地感受了一段心灵上的魔法之旅。

小说笔法轻快优美,以一种十分迎合读者接受程度的口吻来叙述这一件件发生在主人公身上的时间。

整套系列小说共7集,其中前六部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为主要场景,描写了哈利波特在校外寻找魂器以消灭伏地魔的故事,该系列小说被译为67种语言,所有版本的总销售量超过5亿本,位列世上最畅销小说之列,此外,美国华纳兄弟电影公司将其改拍为8部电影,成为世上最卖座的电影系列,总票房收入达78亿美元,作者也由一个“灰姑娘”转变为“白天鹅”,过上了幸福安逸的名人生活。

小说是由第三人称表述的,以哈利波特为中心人物,全程以哈利的视角来表达,或许这也是我喜欢此书的原因,次要角色也刻画得活灵活现,书中也有很多有关道德方面的内容,随着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不断升级和激烈化,人性阴影也被淋离尽至展现出来。

经过我阅读,我发现此书中作者将现实社会的种族主义观点,种族灭绝论等偏见也融入了情节中,这些偏见是反派伏地魔的观点,书中偶会出现一些不会魔法的普通人,作者也称她写的这七部,一部比一部灰暗,随哈利的成长,伏地魔也日益强大,作者笔法也愈来愈成熟,加之主角的不断成熟,无论从内容还是风格上整个系列一直在逐步发展至高潮。

其中哈利的许多品质都很值得青少年学习,特别是坚持这一方面,也许在些许老师眼中,哈利并不是一个学习认真的孩子,相反却有些调皮,会公开与老师顶撞,但当他下定决心认真去做一件事时,任何困难和理由都不能阻挡他的前行,例举其一个片段来说明:幼小的巫师同能力有限无法攻击其它灵物,但一次幼小哈利为了救他的哥哥,竟奇迹般地将成年巫师都无法做到的魔法完成,打退了摄魂怪。这一段令我很难忘却生活中许多事也是这样,只要你有信心,坚持下去,往往奇迹就会发生。

现在我想我知道《哈利波特》被列入中小学课外必选阅读一样中的主要原因了,进行一场心灵上的魔法之旅,何乐而不为呢?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7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主要写了当哈利波特在德思礼家饱受虐待时,邓布利多来到那里,把他接到了罗恩的家里。食死徒纳西莎不顾姐姐贝拉特里克斯的阻挠去蜘蛛尾巷求斯内普帮助她的儿子——德拉科?马尔福完成伏地魔的任务。斯内普答应了纳西莎,立了一个牢不可破的誓言。哈利波特回到学校后遇到了新来的魔药课老师——霍拉斯。而斯内普则成为了黑魔法防御术老师,这令格兰芬多的同学们很不满。在上第一节魔药课的时候,哈利波特获得了一本《高级魔药制作》。扉页上写着:本书属于混血王子。这本书上有许多注解,哈利波特用写在书上的笔记得到了福灵剂??邓布利多带着哈利波特去寻找魂器。邓不利多喝下了能使人失去功力的魔药,拿到了斯莱特林的挂坠盒。回到学校后,邓布利多在塔楼上被马尔福解除了武器,随后斯内普赶到,用阿瓦达索命杀死了邓布利多。哈利波特拼命追逐斯内普但没有追上。当哈利波特打开挂坠盒时,掉出来一张纸条:我已经把真正的魂器拿走。

邓布利多的离开让全校悲痛万分。这么伟大的巫师,这么优秀的领导者,这么慈爱的老人,最后一句“阿瓦达索命”就悄无声息。而造成这一切的却是他十分信任的斯内普!更令我意外的是邓布利多喝下魔药自毁功力,拼命得来的竟然是假魂器!这样一来邓布利多不就死得不值了吗?许多人都为了哈利而死去,先是哈利的父母,然后小天狼星,现在又是邓布利多。但邓布利多的死,跟他那只凤凰一样,如日落般壮丽。这次哈利没有像小天狼星死时为逃避现实而四处奔波,

这一次,哈利接受了现实,我也接受了它。正如《哈利波特与密室》中提到的一句话:当这里所有人都背叛他时,他才会真正离开!不会,永远不会!他们虽然离开,但他们的精神永远与哈利一起,与所有为哈利鼓舞的人同在!

“混血王子”就是斯内普。这个魔药奇才,如此有天分的人,最终还是加入邪恶。王子,多么高贵的词,他加入邪恶,真是一个黑色幽默般的悲剧。这又一次提醒我们,善待周围的每一个人。

哈利最终要长大,我们也一样,让我们和他一同在风雨中,在笑与泪中成长!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8

读过这样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惊险经历后,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拼搏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

哈利·波特在11岁生日那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之后,便注定了永远不可能平平常常——即使拿魔法界的标准来衡量。黑魔法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种种暗藏杀机的神秘事件将哈利进一步的推想了伏地魔的魔爪。经过三年的学习和磨练,哈利逐渐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就在这一新学期中,哈利又依次惊险的从伏地魔手中死里逃生。

虽然我是可女孩,但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在自己的生活中,很难遇到挫折,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爱过生活的磨砺。因而,我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

《哈利波特》——讲述着魔法师(巫师)的故事。看了这套书后,我着迷于哈利,着迷于魔法,但也忘不了这套书给我的教育。

读了此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为这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深感自豪。这套书讲述了哈利和他的朋友与伏地魔斗争,最终,哈利保护了整个魔法界的的故事。我更加服哈利了。

霍沃茨魔法学校是那么神奇,我希望我也是一名巫师,像哈利或哈利的朋友赫敏那样。但是,我不得不承认,这世界上没有魔法学校。然而,魔法就在我的心中。那些考上清华北大的孩子,能说是他们会魔法,是魔法帮助了他们?不,不是。而是他们心中怀揣着梦想,努力去实现。

我道了,真正的魔法,不是魔杖一挥,默念“阿瓦达索命”“倒挂金钟”或是“呼神护卫”这些魔咒。真正的魔法指的是要心中怀揣梦想,然后努力去实现,还少不了勇敢。像罗琳(j·K·),《哈利波特》的作者。她曾作为单身母亲,生活极度艰辛。但《哈利波特》给她带来了巨大的荣誉和财富。如今,她已是一个成功又幸福的女人了。

我爱哈利,有多种原因。有一段时间,不论干什么,我张口闭口都是哈利波特。甚至有几天,我竟拿一根黑色的筷子当做魔杖,嘴里还振振有词。现在,我明白了,也清醒了。我只知道,哈利——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9

《哈利·波特》是我一直爱读的书。我每一次翻开它,对它的认识都会更深一刻。

哈利的成长同时也伴随着我的成长。

他11岁时,收到了一份他永远都无法想象的礼物并拥有了两位愿意与他冒险的朋友,让当时的我明白了友谊是什么;他12岁时,用勇气拯救了他和别人的未来,让当时的我明白了勇气有多么重要;他13岁时,冒着巨大的危险得到了他最渴望的亲情,让当时的我懂了只有努力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他14岁时,靠着自己的努力和朋友的支持与鼓励证明了自己并非爱出风头、一无是处的“救世主”,让当时的我明白了努力是证明自己最好的方式;他15岁时,他的勇敢让他失去了最亲的亲人,让当时的我明了勇气并不是一个人的所有;他16岁时,他的勇气让世界上所有人失去最信任的领袖邓布利多,17岁时,他为他的莽撞行为担起了责任,依旧不畏一切地加入了那场最激烈的战斗。

一个仅仅17岁的男生,为了他身边的所有人,加入了一场战争,与黑暗斗争,他没有考虑后果,他只想过当前。这是他的勇气,也是他的责任。

他只有17岁,谁会责怪他导致邓布利多死去,虽然光明失去了领导,但他曾经拯救过这个世界,他一个17岁的男孩,做的已经够多了,没有任何人可能责怪他。

可他责怪自己。

他认为是因为他,黑暗才会再次出现,光明才会无法抵抗,他让所有人失去了邓布利多,他认为不可能有人能代替邓布利多带领大家消灭黑暗,他唯一能够赎罪的,就是替邓布利多拯救这个混沌的世界。

他认为,这是他的责任。

这是他的勇气,也是他的责任。当他毅然决然的冲上前线时,我看见了,属于哈利·波特的闪光点。

无数人看到了哈利·波特的勇气,赞赏他的勇气,而我更赞赏他的责任感。

勇敢是哈利·波特的标签,责任感则是他在我眼中最亮的闪光点。

拥有勇气的人不在少数,但能够为自己鲁莽的勇气买单的人却不多。

勇气使一个人更出众,而责任感使一个人更耀眼。

如果一个人拥有三分勇气却拥有七分责任感,那即使他不是救世主,不是英雄,他也是闪闪发光的!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20

最近我读了一套书——《哈利·波特》,它是由英国著名作家J·K·罗琳所写的魔幻型长篇小说。《哈利·波特》一共分为七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

哈利是一个很可怜的孩子。他小时候,父母就被黑暗大王——伏地魔给杀害了。哈利成了孤儿,在姨父姨妈家生活。姨父姨妈待他很不好。十年后,哈利进入了霍格沃茨魔法学院。在这里,他结识了好朋友罗恩和赫敏、一生中的宿敌马尔福、慈祥而又严厉的曼格教授……通过努力和奋斗,哈利终于打败了伏地魔,成为了一名优秀的魔法师。正如校长邓布利多所说:“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长大之后成为怎样的人!”这套书让我们见证了哈利的成长。

这套书的语言确实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再举个例子,哈利在上一年级的时候,从厄里斯魔镜里看见了自己已经死去的爸爸妈妈,他当时就像疯了一样。邓布利多校长告诉他:“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哈利经过努力,放松了自我,战胜了魔镜的魔爪。这对我的触动特别大,以前我特别喜欢看电子产品,它从虚幻的游戏中常带给我很多“乐趣”,我都快近视了。读了书中的这句话,我明白了我必须学会控制,在学习之余可以下象棋、看书等,我要抵制手机对我的诱惑。

这部书的情节也十分生动,吸引人,让人感觉身临其境。我每次都读得废寝忘食,仿佛我也设身处地地与哈利·波特一起保护魔法石、与蛇怪搏斗、智斗火龙等等。

《哈利·波特》这套书带给我们很多可贵的精神。《魔法石》教我坚持,《密室》教我勇敢,《阿兹卡班囚徒》教我亲情,《火焰杯》教我智慧,《凤凰社》教我反抗,《混血王子》教我挫折,《死亡圣器》教我正义。《哈利·波特》教会了我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努力向前、坚强勇敢、奋力拼搏、坚持不懈等等,这套书真好!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21

我从五岁开始就喜欢上了看书。绘本、漫画、小说我都爱,这都归功于我有一个会读故事给我听的好妈妈。

现在,我都十一岁了,看的书自然也广泛了。从上个暑假起,我就迷上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整天捧着这套书,一个人沉醉在书的世界里。

吃饭,捧着它看;睡觉,也捧着它;醒来,继续捧着它看。一天吃中饭的时候,我依旧捧着《哈利·波特》看,被妈妈批评后不得不放下书,愁眉苦脸地把书搁在一旁,眼睛却时时刻刻在那儿偷偷瞄着看。这下,妈妈可火了,抱起所有的《哈利·波特》通通藏了起来。我心想,这下可坏事儿了,估计我得跟我的《哈利·波特》说再见了。

终于等到有一天,爸爸妈妈都去上班了。我一个人在家东翻翻西找找,却怎么也找不到这套书。正值七月,天气闷热极了。我满头的大汗挂在了脸上,准备去妈妈房间搬电风扇。咦?床头柜怎么怪怪的?我趴下一看,不禁张大了嘴巴——原来下面藏着我日思夜想的《哈利·波特》呀!我赶紧抽出这几本书,端起来就飞快地跑向自己的房间,拿起一本较薄的放在席子底下,又挑了两本厚的放到鞋盒里藏都床底下,接着我又拿了本藏在床的旮旯里,又拿了两本放到床头柜两排书的后面。最后,我把最薄的一本书藏在了座垫下,随时准备偷看。

可是,好景不长。爸爸买了个监控放在我的房间做实验。我心想:糟糕!如果爸爸看见我偷看,他一准儿会向妈妈告密,那……该怎么办呢?该怎么办呢?我坐在沙发上冥思苦想,突然,计上心头!

爸爸开启监控,上班去了。我赶紧实施我的计划:去书房拿了几本寻宝记,爬上床,偷偷掀起帘子,火速拿出《哈利·波特》夹在寻宝记中,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看得如痴如醉,毫无觉察到周围发生的一点动静。这时,监控的音响里传来了爸爸的声音:“杭榆,你在看什么书?”这声音虽然有点卡,但非常有震慑力。我急忙举起旁边的一本书,故作镇定地说:“加拿大寻宝记。”“哦。”爸爸满意地说道。我吁了口气,轻轻嘟囔了一声:“好险哪!”便继续看我的书了。

这就是我,一个纯纯粹粹的小《哈利·波特》迷!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22

小时候的我,特别爱幻想。总希望自己是一个会魔法的女孩,骑着飞天扫帚周游世界。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长大了,知道梦终究是梦,是无法实现的。但《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却弥补我心中的遗憾。我欣赏主人公哈利的勇敢、赫敏的冷静、以及罗恩的仗义。这一切的一切都吸引着人们,带领人们一步一步的走向梦幻天堂,体验另一种惊险刺激的生活。同时我不得不被作者罗琳所折服——每个人物都被她塑造得恰如其分、栩栩如生,使人无限向往,渴望成为书中的人物,去亲身体验一下。

淡谈书中的人物,我认为最具有悲观色彩的是斯内普,我为斯内普感到惋惜。他最终为了保护心爱女人的儿子—哈利而牺牲了。从第一部书到第六部,我一直认为他是一个坏人,是一个“无与伦比”的坏蛋,极度仇恨他。我甚至觉得他可以和老鼠相媲美,属于过街人人都会喊打的那种“坏老鼠”。可是结果竟出乎了我的意料,到了最后一部才知:他是一个好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哈利。而当初,我们被他的行为以及言语所迷惑了。如果他不这么做——欺负哈利,故意找他的麻烦,就无法取得伏地魔的信任,从而也就无法得到情报,及时帮助人们拯救哈利。不得不说,斯内普喜欢上了哈利,把他当作亲身儿子一般对待,甚至临死时,都用眼神注视着哈利。我想那应该是他希望用眼神来向哈利说明一切,求得理解,叙说自己究竟有多么的爱他。其实,一开始斯内普会帮助哈利,是因为他深爱着哈利的母亲—莉莉。后来,莉莉死了,而哈利又是她唯一的牵挂,所以他决心暗中保护他。随着一天天的相处,斯内普被哈利的勇敢、善良所打动,决心誓死保护他。我想这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爱啊!毕竟伏地魔是一个心狠手辣之人,他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他甚至为了取得戒指而杀了自己的亲人。潜藏在这样一个人的身边,随时会有生命危险,也许死的时候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这种如父爱般的深厚感情让人们感动,使人们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与触动!他是一个伟大的“父亲”,他的爱真的是所向披靡,无人能及!!!

让我们向斯内普致敬,并祝愿他在天堂生活的快乐、幸福。如有来生,那么我恳求“老天爷”下辈子就让他当哈利的父亲吧!让哈利体会到家庭的温暖吧!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23

前几天,我让妈妈买了一本书——《哈利波特》。我平时不咋看书,所以也是囫囵吞枣,随便了解了一下内容。不过越读越有意思,仔细读时却上瘾了,天天都得读一些。文中讲了哈利和他的同伴勇斗伏地魔的故事。

这本《哈利波特》出于英国作家j·k罗琳之手,写得生动、形象,把每个人的动作描写得栩栩如生。我觉得哈利波特非常勇敢,他从小没父母,身上中了伏地魔的碎片灵魂,能与蛇交流,他会很多魔法,但他不骄傲,并且非常珍惜和几个同伴一起在暗中寻找销毁伏地魔魂器时的友谊,意外地获悉如果他们能够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这一切并不顺利,困难重重,哈利与伏地魔在魔法学校的禁林中相遇了,哈利倒在伏地魔抢先到手的一件致命的圣器之下……我也要像哈利波特一样,做一个珍惜友谊、善良、勇敢的人!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友情是在不经意间建立起来的,也明白了它的伟大,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深受感触:只要团结在一起就能克服任何困难。也佩服哈利波特,在面对可怕的伏地魔面前没有丝毫的畏惧,即使父母不在身侧,但他依然活得很有价值,让父母在九泉之下能够放心了。

人世间的爱分很多种,有十指连心的母爱,有“天涯若比邻”的友情,也有大义凛然的大爱天下。在各种各样的爱中,我随着11岁的哈利,一点点成长,一点点成熟,一点点成功。

在这部书里,我最感动的就是哈利的母亲——莉莉·伊万斯为哈利所做的一切。当危难来临的时候,当看到丈夫已经倒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她没有退缩,她选择了保护孩子,尽管她知道,只要她跑开,她就能活。因为,她既是一位魔法师,也是一位母亲,一位平凡而高尚的母亲。

《哈利波特》很多人都看过,却少有人将它7部全看完的,而我就是那少有中的一个。感谢《哈利·波特》,感谢它与我一同成长,教会我如何去爱与被爱,感谢J·K·罗琳女士,创造出这样的奇迹,最感谢我的父母,他们给了我无尽的爱……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24

一个棕色头发,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孩子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在这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多的如天上的鸟一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F,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还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5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神奇”。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时空。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25

在二年级上学期的时候,我曾经看过一套很好看的书,就是《哈利?波特》一到七部,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讲讲这套书的好看之处。

哈利波特的十一岁生日岁到了,突然出现了许多异常现象,猫头鹰白天出没,家里收到了一封信,哈利波特的姨夫姨妈看到了信的内容,马上把信撕了。但有源源不断地来了几百封信,但都被撕掉了。一天,一个彪形大汉(应该是巨人)撞开了哈利家的门,把哈利波特带走了。一路上,这个巨人告诉了哈利波特关于霍格沃茨的许多事情,还告诉哈利自己是霍格沃茨的钥匙保管员,叫海格,并且当着哈利的面使用了一次魔法。到了霍格沃茨,第一个看着不顺眼的就是马尔福(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最讨厌的人,马尔福后来投奔了伏地魔),但它结交上了罗恩和赫敏(哈利的死党,后来跟随哈利波特踏上了毁灭魂器和寻找死亡圣器的征途)两个朋友,他们三个人都被分到四个学院(四个学院分别是格兰芬多、斯莱特林、拉文克劳、赫奇帕奇)的格兰芬多。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里,通过魔药课老师斯内普和斯格拉霍恩、变形术老师麦格教授、以及哈利波特的六个黑魔法防御术老师(黑魔法防御术老师一年换一个),等等人的悉心教导下,哈利完成了以下壮举:第一年,哈利和伏地魔(在霍格沃茨斯莱特林学院毕业,然后掌管了黑巫师界)第一次交手,处于下风,幸亏邓布利多把他救了出来。第二年,哈利又一次在伏地魔的手里逃生。第三年,哈利孤身一人打败了几百个摄魂怪(阿兹卡班监狱的看门人,会吸走人们快乐的记忆。)。第四年,他闯过了三强争霸赛的所有关卡,但是奖杯却被伏地魔动了手脚,不过还是从伏地魔手里逃生。第五年,他参加了凤凰社的战斗,面对着几十个黑巫师,居然还打死了几个。第六年,他第一次毁灭了一个魂器,并面对霍格沃茨的内乱。第七年,他杀死了伏地魔,并且参与到了打败黑巫师的战斗中,还看了一段记忆,原来斯内普杀死邓布利多的原因是为了保护一个死亡圣器同时博得伏地魔的信任!十年后,哈利波特也娶妻生子了,他给他的儿子取名叫阿不思?西弗勒斯?波特,这是为了纪念霍格沃茨最伟大的两个校长。

《哈利?波特》看着看着就会让人入迷,大家千万不能放过这样的好书!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26

这个暑假,《哈利·波特》是我最喜欢的一套书。每天,我和妈妈聊天的话题也都离不开它。

一开始,妈妈极力推荐我看《哈利·波特》,可不知为什么,我并不想看,甚至看到妈妈每天捧着它看,我也无动于衷。直到有一天,我看了《哈利·波特之死亡圣器》以后,对《哈利·波特》的兴趣就像是一粒种子,慢慢长成了大树。于是,我也拿起了这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我每天都在读它,上厕所时读,晚上睡觉前也读,连写作业时也忍不住想去翻,差不多一天就能读完一本,而厚的也只需要二、三天就能读完。而妈妈的速度就要比我慢多了,因为有许多家务活等着她来干,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好似霜打得茄子——焉了。但她依然坚持着中午或晚上见缝插针,抓紧时间阅读。

读书读得快,囫囵吞枣是没有用的,还不如不读。这次我做到了读书有三到:眼到、口到、心到。

每一次,当我读完一本书后,都会和妈妈共同交流,也会相互提问。有一次,我问妈妈:“你知道邓布利多是谁杀死的吗?”妈妈脱口而出:“应该是伏地魔。”我哈哈大笑。“错了吗?”我点了点头:“是斯内普,他是食死徒。”妈妈大吃一惊:“我还以为他是好人呢!不过食死徒是什么?我还没看到那呢。”“食死徒就是伏地魔对自己追随者的称呼。”我解释道。

还有一次,我和妈妈谈论自己最喜欢的人物。妈妈笑容满面:“我最喜欢赫敏·格兰杰。她不仅聪明好学,而且在后来的逃亡中,她关心朋友,也帮助朋友,把自己在魔法学校里学到的知识都用在了这里。”“我最喜欢哈利。他坚强,勇敢,曾多次与伏地魔对战,而且,他不甘心在别人的保护下,自己什么也不去做。”我停了一下,接着说:“其实我还喜欢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他总是在关心着哈利,以及他的朋友,而且在哈利遇难时,他为了保护哈利而奋不顾身,最后英勇牺牲。”妈妈看着我侃侃而谈,会心地笑了。

读书能给我们带来欢乐,带来知识,带来兴趣,而亲子共读能让我和妈妈之间有更多的交流,更多的快乐。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27

《哈利波特》中讲述了三个主人公哈利、罗恩、赫敏前往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魔法中的神奇故事,有着惊险,也有着温暖,更是从这些经历中看出三个小伙伴独自宝贵的品质。

哈利从小便在魔法世界中有着“大难不死的男孩”这个耀眼的光环,虽然从小在姨妈家长大,失去双亲,但他依然拥有着许许多多优秀的精神,并且最后也是哈利与伏地魔大战,拯救了整个魔法世界甚至是麻瓜世界。罗恩从一开始和哈利相遇时,便和哈利成为了好朋友,随后,赫敏也以一个傲娇的性格出场。最开始,赫敏和罗恩互相都看不惯对方,是一对欢喜冤家。可是,有着哈利,三个人最后便成为了出生入死的“铁三角”。在霍格沃茨学习魔法的几年中,哈利保护了魔法石、进入了密室、帮助了教父小天狼星、参加了火焰杯正式与伏地魔交手并成功脱险、加入了凤凰社,一心想成为傲罗。三个小伙伴互相帮助彼此,他们勇敢,机智,坚强,友爱,也正是这些可贵的精神,帮助他们度过了一次次的难关。直至最后与伏地魔最后的决战,为了不让无辜的大家受到牵连,哈利宁愿只身赴死,可谁知,幸运之神再一次眷顾了他,伏地魔的索命咒没有伤害哈利,反倒重伤了他自己。哈利不放弃的与伏地魔顽强斗争,自己的好同学们纳威、卢娜,以及麦格教授等老师的共同努力下,终于打败了伏地魔,使得魔法世界恢复了安宁与美好。

在哈利、罗恩、赫敏的成长过程中,有着许多成年巫师都无法做到的事情,他们却凭借着自己的勇气与实力一次次死里逃生,创造了一次又一次的传说。到最后伏地魔开始追杀他们三个的时候,他们不得不被迫离开家园、亲人和同学,在外四处躲避,寻找魂器,那种孤独、无助,曾经险些使“铁三角”分裂,可是即使是这样,大家也依旧默默的承受着。我想,也正是因为哈利他们三个拥有着伏地魔和食死徒们没有的优秀品质——爱。他们没有爱,只有利益和权力,他们无法感受的到爱,他们才会失败。正如当初伏地魔想要杀死哈利是,莉莉波特,哈利的妈妈对哈利的爱,抵挡住了伏地魔的伤害。

我想,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高尚的力量。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28

《哈利波特·魔法石》是《哈利波特》系列的第一本,是所有奇妙故事的开始。外国文学总能给我一种感觉,让我从烦躁中平静下来,全身心地投入到书中,跟着主人公去经历世间百态。

哈利·波特是一个聪明,勇敢的男孩,小时候他的父母英勇牺牲了,将他留在姨妈家里,从小就倍受欺负,但这并没有改变哈利的性格,哈利还是那么地勇敢,并在一个神秘的学校交到了好朋友,从此,哈利就和他的好朋友们开启了在神秘学校的冒险和学习之旅。

在小学的时候,经常听别人说起《哈利波特》,但一直都没有机会认认真真地看过,直至中学时期,班里忽然掀起一股《哈利波特》的潮流,大家都看起了《哈利波特》,我才有机会、有时间去看。《哈利波特》并没有运用很多华丽的词藻,而是用平淡、朴实、真实的词语去讲述一件件令人紧张、揪心、兴奋的事情。恰恰是这种真实平淡,才给人的感受更加深刻和震撼。

其实在《哈利波特》里,我最喜欢的角色并不是哈利·波特,而是校长邓布利多。在书中,他的出场次数并不多,但他每一次的出现,都能给人带来安心,毫不畏惧的感觉。仿佛只要他在,什么事情都能迎刃而解。邓布利多在书中的定位是霍格沃茨学校的校长,唯一一位可以打败反派boss伏地魔的人。邓布利多最鲜明的特点就是长长的白胡子,鼻子有点歪,一边挂着的半月牙眼镜,一副慈祥老人的样子,给人的感觉很亲切,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他了。随着剧情的发展,邓布利多的人物形象也越来越充实,形象生动,他不仅是一位魔力高强,聪明勇敢,正直无私的校长,还是一位有些小调皮,充满童心,心胸宽广的校长。

令我喜欢的还有哈利波特身边的一群小伙伴。从刚开始的互不相识,到后来的一起出生入死,里面的友谊是多么的纯真和纯粹。虽然中间不乏争执、冷战、隐瞒……但从来没有背叛过对方,都在背后默默的支持着对方。

书中的每一位人物都性格鲜明,不存在主角的光芒盖过配角的光芒,每一位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里是一个神奇的世界,不同的空间发生着不同的事情,却又彼此相关联,将整个世界装饰地更真实有趣。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本在上文学上怀有“美国梦”的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菲茨杰拉德认为他自己与众不同,与他的父母也不同,甚至不认为自己是父母的儿子,他拥有来自于柏拉图式的自我观念。

在这篇文章中,主人公即盖茨比就是一种自认为与众不同的人,他同样拥有柏拉图式的爱情观。他把自己看成是上帝之子,他认为自己应为上帝的事业效劳,他追求一种“博大的,世俗的,虚饰的美”,显然他把自己想象成为基督一样的人物。十七岁的他决定改名,由原来的詹姆斯·盖茨改为杰伊·盖茨比,据说杰伊·盖茨比是英语Jesus,Godsboy发音的变体。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他改名那一刻起,他开始追求所谓的美和善,也就开始了他的人生悲剧。他把黛西·布坎南视为他追求的那种美的化身。当他见到她时,他知道她已经把他的理想与他的生命气息结合在一起了。他知道他的心要与上帝的心一样,必须专一,绝不可驰心旁骛。当他第一次亲吻她时,“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完成了。”在黛西身上,盖茨比的梦想变得有血有肉。他企求与黛西联袂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但是,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这个角色。她不过是一个一项了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自己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盖茨比自己当然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他的想法太过虚幻。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去得到它。然而,他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的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他的梦想彻底破灭了。盖茨比的失败就其根本原因是他做的那个“美国梦”已过时了,他所处的年代梦想成真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

我自己为盖茨比感到惋惜,他如此专一,但最终被自己喜欢的女子所害。当然他有些地方是值得称赞的。他能够把爱情看得很美,而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把爱情和利益联系起来。不过他确实被自己的理想所误导,他没有看清时间与场合,他不该在心仪人已婚后还对过去美好回忆恋恋不舍。而黛西这个人太爱慕虚荣,太过于贪心。从某种程度上讲,盖茨比最终的下场跟她有很大的关系。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2

菲茨杰拉德创作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被人称为是20世纪流传最广的美国小说。

故事大致写的是:青年军官盖茨比,英俊聪明,激情浪漫,在南方一个城市驻防时,和黛西一见钟情,私订终身。盖茨比服役没回来时,美丽的未婚妻却嫁给了风流倜傥的阔家子弟汤姆。盖茨比复员后从事非法的私酒生意,发了横财,决心夺回黛西。这时,汤姆和黛西已迁到纽约的海湾豪宅,盖茨比为了吸引黛西,便在海湾的对面买下了一所更加豪华的别墅,而且经常举行盛大的晚宴,来吸引黛西前来赴会,以期待黛西的回心转意。当黛西知道盖茨比还在爱着自己,而且拥有巨大的财富后,开始动心。驾车从纽约回家的途中,心神不定,撞了自己丈夫汤姆的情人威尔逊太太。盖茨比知道后,决心为她承担罪过。而黛西的丈夫汤姆,却说开车的是盖茨比,并唆使威尔逊枪杀了盖茨比。盖茨比就这样死了。

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对这个小说评价很高,而且看了很多遍,也写了不少评。

说说我自己的感受。我看了第一遍也是觉得一般,不像《道连·葛雷的画像》给我的冲击力大,也不如《月亮和六便士》那么曲折动人,可看第二遍时开始有了感觉。

这本书很薄,故事不曲折,人物也不多,估计只有菲茨杰拉德才能写出这样的长篇,他的长篇大多不长可以说,作者把盖茨比在感情上的描写是不自信的,他像做私盐那样,估摸着黛西的智慧。当看到黛西满眼都是金钱时,他又懊恼地说黛西变了,不是那个纯洁的黛西,而是个满眼是钱的黛西了,故事就这样一步步加剧了主人公的悲剧命运。而他的了不起就在这里显现出来——得知黛西已经变了,已经不是他的梦,他仍不改初衷,热烈地追求他的梦。他的梦超越了一切,以极大的、带有创作精神的热情投入到了这个梦——最后以他的死,他的梦破灭了。

另外一点,菲茨杰拉德写小说的水平很高,能把一个10来万字的小说写的全世界很多人都知道,本身也是了不起。还有,他的小说语言很好,很抓人,也很美。这就是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3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作。作者以20世界20年代的美国为背景,讲述了穷职员尼克闯入了挥金如土的大富翁盖茨比隐秘的世界,惊讶地发现,他内心惟一的牵绊竟心爱的黛西。然而,冰冷的现实容不下缥缈的梦,到头来,盖茨比心中的女神只不过是凡尘俗世的物质女郎。当一切真相大白,盖茨比最终彻底成为自私而残忍的黛西的牺牲品,他的悲剧人生亦如烟花般,璀璨只是一瞬,幻灭才是永恒。一阕华丽的“爵士时代”的挽歌,在菲茨杰拉德笔下,如诗如梦,在美国当代文学史上留下了墨色浓重的印痕。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不起的盖茨比》,原来只是想打发打发时间,殊不知开头那句父亲的忠告便让我有了莫大的兴趣:你在评论他人的时候,要记住并非所有的人都有你这样优越的条件。喜欢看着盖茨比站在海边遥望黛西家码头上的绿灯,喜欢看着他“以奇怪的方式伸出手臂”,喜欢那种惊奇和热切;喜欢盖茨比豪宅上彻夜不明的灯光,和从花园里随风飘至的音乐和笑声,那样声色犬马,醉生梦死。以及盖茨比躲在这一切繁华背后的孤独和被压抑的欲望。喜欢死后的那段人情冷暖,喜欢看着那辆来自另一个世界尽头的汽车来到豪宅门口,却没有发现美好的宴会早已散场。也喜欢书中的语言、隐喻、讲故事的方式,和精致却缜密的结构。只有在反复阅读之后,你才会发现原来书中的每个人不仅丰满、独立,而且在无形之中又被归拢在情节的网罗里,成为情节的一部分。

当我翻完《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最后一页,我莫名其妙的回忆起一年前的一个秋夜阅读果戈理《涅瓦大街》的情景,当我在涅瓦大街迷人的街灯和喧闹的人群中目睹一个纯真又孱弱的年轻人的激情被现实的荒谬彻底击碎的时候,我感到一种难以名状的情绪令我无处遁形,庇斯卡辽夫以其全部的生命追求一瞥而来爱情,但是迷人的姑娘却变成了不可理喻的妓女,于是他对美的追求反而嘲讽般的把他推向了生命的尽头。然后,我在那个有点慌张的夜晚里得出了一个结论:要放弃救人,因为不会有太多的人希望在蓝色的天空下不断的延展梦想,包括爱情在内,无奈的具有理想性质的向往与改变他人的试图总会变得苍白和荒谬。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4

以前很少读外国小说,或许是因为篇幅太长,情节发展又很慢。但有一本书让我打破了对外国着作原有的想法,它留给我的已超越它的结构和形式,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细致的思考,思考着人世的虚浮和人性的伪善与本真会有怎么样的碰撞,为什么会有这种碰撞。一部真正好的小说就是在故事背后揭示美与丑,黑与白的同时,让读者挖掘什么是人性的光点。

这部小说就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美国20世纪最杰出的作家之一——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作。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将他视为“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个看清自己位置的一个标志。”相信《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无外乎如此。

小说的主人公是盖茨比,作者通过盖茨比的邻居尼克的视角演绎他的经历与最后的沉沦。盖茨比在很久之前爱上自己的远房表妹黛西,在一次宴会上他与黛西重逢,此时的他已家财万贯,从前因为穷酸而未与黛西在一起的伤疤终于愈合,他们又一次坠入爱河。然而此时的黛西已结婚生子,在其丈夫的阻扰下,两人的关系再次僵局。盖茨比一直是一个忠于爱情的人,他对黛西的爱是真正的至死不渝,可惜在他生命结束的那一刻,黛西仍未回头。

盖茨比的生命就此终结,但人们对他的思考从未停止。作者笔下的盖茨比是个深具传奇色彩的人物——继承万贯家产,游历四方,甚至还有人说他曾杀过人,但他见到黛西的时候也会紧张得像个孩子,有着天真、单纯的一面。在别人热闹的时候,他总是孤身一人冷眼旁观,超然于一切俗世的喧嚣之上。为什么这样的人最终却被人遗忘?只能说人在社会中是渺小的,渺小到瞳孔再清澈也会被人看做冰穹;光明站在身边,却无法被庇护。或许作者生活的就是这么一个你争我夺,弱肉强食的时代,用老舍的话就是“不给好人留出路”。盖茨比是可悲的,他将爱献给了一个拜金,被时代腐化的女人,他并没有发现有时爱恨离愁并没人想像的那么简单,在不知不觉中,就会被人无情的背离。

纵然作者是心有酸楚得写的,但我相信他并没有抹去光明。盖茨比虽然悲剧,但他的纯真与热情一如往日,在我们这个时代正需要这种正能量,或许这部小说折射现实的背后渴望人们像在仲夏夜看细水长流那样的朴实,若人世皆为此人,相信黑暗永远不会降临。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5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诗人、梦想家弗朗西斯·司各特·菲兹杰拉德的作品,出版于1925年。此次为天才翻译家李继宏的倾心译作。

小说中的盖茨比出身贫寒,年轻时与黛西相爱,但因贫穷无力迎娶黛熙,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而黛熙是非常现实的富家女,马上嫁给了另一富商汤姆。后来盖茨比靠自己的奋斗和运气成为百万富翁。发家后盖茨比仍念念不忘昔日恋人,仅仅为了一睹黛熙家码头的那盏绿灯而把家安在海边。

小说一开篇作者用大量的笔墨描述盖茨比在豪宅中宴请八方宾朋的场景,以及和黛熙重逢后若明若暗的感情。虽然黛熙的先生汤姆坚决反对,但他们还是无所顾忌地甜蜜着。正当他们欲走向“幸福大道”时,黛熙却在开车时因过度亢奋失手撞了路人。作者用如此戏剧化的色彩着实令人吹嘘不已。盖茨比为了黛熙甘愿放弃自己的生命和万贯家财。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黛熙和汤姆的自私、冷漠,他们故意借口远走他乡,把所有的事故责任全推给盖茨比。现实再次冷漠地击碎了他那虚幻而近乎天真的梦境。

乍一看标题,“了不起”的盖茨比,可是刚开始我一直苦思冥想,就是想不明白他到底了不起在哪儿呢?回味再三,才有所顿悟。

盖茨比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他的了不起在于他简单单纯的爱情观,他认为爱情就是两个人的世界;盖茨比由贫入富,完全可以过富庶的上流社会生活,但他不为金钱、名利所动,他所有的目的只为和黛西重逢,直至他的一生以悲剧告终;盖茨比的了不起还在于他愿意以自己的生命来换取黛西的苟活。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再次为盖茨比的勇气喝采!

《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这样一个“浮夸时代,最后的古典爱情梦”又极具悲剧色彩的故事!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6

这部被如此看重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到底是怎样一部小说呢?从故事情节的层次说起吧。青年军官杰伊·盖茨比出生于美国中西部一个普通农家,他英俊聪明,耽于浪漫的好梦。他在南方一个大城市驻防时,和一个“大家闺秀”黛西一见钟情,私订终身。盖茨比出征欧洲期间,美丽风流的未婚妻却嫁给了纨绔子弟汤姆·布坎农。

盖茨比复员归国,在纽约从事非法的私酒生意,发了横财,决心夺回旧爱。这时汤姆和黛西已赶时髦迁居大纽约市长岛豪宅,盖茨比便在其海湾对面买下一所更加豪华的别墅,经常举行盛大的晚会,等待机会吸引黛西前来赴会,以期重温旧梦。久别重逢,黛西深为盖茨比忠贞的爱情所感动,也为他的财富动心。汤姆发现两人间的隐情后,在纽约寻衅摊牌,当众揭露盖茨比靠私酒买卖暴富。盖茨比不甘示弱,坦陈两人间五年不渝的爱情,要求黛西跟他走,黛西却拒绝和粗鄙不忠的丈夫分手。黛西驾车从纽约回家途中,心绪不宁,撞了汤姆的情妇威尔逊太太。盖茨比决心为她承担罪责。汤姆谎称驾车的是盖茨比,并唆使威尔逊枪杀了盖茨比。

“三角恋爱”的模式在中外小说史上屡见不鲜。一对热恋中的情侣,由于富有的第三者的介入而分手,结果造成悲剧,也不在少数。19世纪英国小说家艾米莉·勃朗特的杰作《呼啸山庄》就是一个例子。可是,在天才作家的笔下,一个言情小说的平常模式却被点化成一个“高贵的野蛮人”心灵承受最深刻的苦难的戏剧和景象、一出“惊天地、泣鬼神”的“爱即受难”的悲剧。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基本情节也属于同一个模式,菲茨杰拉德的天才却将一个并无多少罗曼蒂克色彩的“三角关系”点化成为一个独特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灵魂受难的缠绵悱恻的悲剧。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7

《了不起的盖茨比》总能在某些时刻给予我力量。在看这本数的时候,感觉作者充满极强的警醒、冷漠与抽离,但又同时具备极深感情、代入与同情,这种看似矛盾的感觉,给人如梦似真的体验与感受。

世界上一些著名的小说总会留给人一个难忘的第一印象,让你迫不及待地翻来覆去的去探寻书里的秘密。《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这样一本小说,“每逢你想要对别人评头论足的时候,要记住,世上并非所有人都有你那样的优越条件。” 本书写的是青年盖茨比和上流社会姑娘戴西之间的爱情故事。战争期间出身贫寒的年轻军人盖茨比爱上了戴西,对她一往情深但却没有钱娶她。经过多年的奋斗盖茨比最终富可敌国,可到最后也没能和他心爱的黛西在一起。

村上春树是日文版《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翻译,《挪威的`森林》里的渡边一有空就会拿出这本书,细细翻阅。《挪威的森林》全书就在写《了》里的一句活:他说了很多往事,我估摸他是想找回什么东西,大概是那个曾投身于爱黛西的自己,他的生命从此无头无绪,但若是让他回到某个起点,一切从头,慢慢来过,他或许能找到那东西是什么。一千个读者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个人要寻找一千样东西。许多读者将它视为破碎的美国梦和远去的爵士时代的真实写照。但是与我来说,我要寻找的就是本真,是我为之奋斗的东西。盖茨比想要跟黛西在一起,但当黛西提出要和盖茨比私奔的时候盖茨比却生气的拒绝了。冰冷的现实容不下缥缈的梦,到头来,盖茨比心中的女神只不过是凡尘俗世的物质女郎。当一切真相大白,盖茨比最终彻底成为自私而残忍的黛西的牺牲品,他的悲剧人生亦如烟花般,璀璨只是一瞬,幻灭才是永恒。

小说的结尾很有深意“于是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背部囤地向后推,直至回到往昔岁月。”这句话最终被刻在了菲茨杰拉德与其妻的墓碑上面,对次所有的感受都化作了一份十分深沉的敬意。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8

之前非常少读外国小说,也许是由于篇数过长,剧情发展趋势又比较慢。但有一本书要我摆脱了对国外着作原来的念头,它交给我的已跨越它的构造和方式,取代它的的是一种细腻的思索,思索着人世间的飘忽和人的本性的虚伪与本色会出现如何的撞击,怎么会有这类撞击。一部真实好的小说便是在小故事身后表明美丑,白与黑的另外,让阅读者发掘什么是人性的光斑。

这本小说集是《了不起的盖茨比》,是英国20世纪最优秀的文学家之一菲茨杰拉德的古典作品。日本的小说村上春树把他视为规范,作为辨别尺子和自己部位的一个表示。坚信《了不起的盖茨比》便是不外乎这般。

小说集的主人翁是盖茨比,作者根据盖茨比的隔壁邻居尼克斯的角度演译他的亲身经历与最终的沦落。盖茨比长期爱的远亲黛西,在一个宴席上遇到了黛西。那时,他已经有了财产。过去因为寒冷而没有和雏菊在一起的伤疤终于痊愈了,她们再次坠入爱河。殊不知这时的黛西已娶妻生子,在其老公的阻挠下,两个人的关联再度困局。盖茨比一直是一个忠诚而感情丰富的人,他对黛西的爱至死不渝,但在他生命结束的那一刻,黛西仍然没有回头。

盖茨比的生命从此结束,但大家对他的思索从没终止。作者作品的盖茨比是个深具神秘色彩的角色承继万贯家产,游览四方,乃至也有人说他曾杀挑球,但他看到黛西的情况下也会焦虑不安得像个孩童,拥有纯真、单纯性的一面。

在他人繁华的情况下,他总是孤身一人冷眼旁观,超逸于一切世俗的喧闹以上。为何这样的人最后却被人忘却?只有说人到社会发展中是微不足道的,微不足道到眼瞳再清亮也会被人看作冰穹;光明立在身旁,却没法被庇佑。也许作者日常生活的便是那么一个你争我夺,适者生存的时期,用老舍得话便是不给善人留发展方向。盖茨比很伤心,他把爱给了一个时间腐败的女人,他没有发现有时候爱和恨悲伤并不像没有人想象的那么简单,在无意中,将一个人的绝望背后。

纵使作者是心存苦楚得写的,但相信他并沒有抹除光明。盖茨比尽管不幸,但他的童真与激情一如以往,在大家这一时期正必须这类社会正能量,也许这一部小说集映射实际的身后期盼大家像在仲夏夜看相濡与沫那般的质朴,若人世间皆为这人,坚信黑喑始终不容易来临。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9

想写很长一段书评,但是写写删删。先读的原著,然后又看的电影。电影还原度很棒。刚开始读书的时候不欣赏书里的任何一个角色。但是看完电影,才发现真的有代入感。盖茨比这样的人太难能可贵了。想说的话有很多,感悟也很多。这种感觉是潜移默化的。比如汤姆这样的人其实现实生活中也存在,他这样的人没有爱情,只有自己,他的妻子黛西是不幸的,因他丧命的情妇更是可悲。刚开始读黛西觉得她就是一位可爱的、生活富有、极具教养的小公主。后来发现其实教养和所处环境也并不是那么关联。有的人身处困境,但是仍旧富有同情心,并且善良且坚定的活着。尽管黛西漂亮、富有,有着与生俱来的修养。但是她没有担当,意志不坚定,喜欢过着虚荣的生活。作者在文中很隐晦的承上启下通过黛西八卦管家嗅觉这段描写,表达出了黛西虚荣虚伪的一面。人人都想过好生活,都想有面子,这无可厚非。但是黛西不应该把这些建立在盖茨比的痛苦之上。当盖茨比等了她五年,找到她时。黛西身为一个妻子,应该拒绝,或者离开汤姆,和盖茨比在一起。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她和汤姆真的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有意思的是,全文他们的三岁女儿只出现了寥寥数笔。这和中国作品很不同。中国作品但凡出现出轨、情妇,孩子永远是重头戏。汤姆的情妇也很有意思,刚开始读书,对她的描写是极具生活气息,我以为她是一位善良,踏踏实实过日子的人,没想到跟着汤姆去了市区之后摇身一变,贪财又无底线。所以什么样的人就会找什么样的人。从本质上来说,汤姆、他的情妇、黛西,其实都是一类人。

盖茨比还是死了。死在了威尔逊枪下。黛西开着车撞死了汤姆的情妇、情妇的老公威尔逊在汤姆有意的指引下认为凶手是盖茨比。盖茨比把黛西开的车开回了自己家中,希望帮助黛西掩盖真相。环环相扣。他死了。

他等了五年的黛西没有出席他的葬礼,而是和丈夫度假了。汤姆的情妇死了。汤姆只是为了不显得自己那么冷血而刻意的表示难过。

所以说这是个悲剧。

看完电影就会发现盖茨比在当时的年代显得是那么的格格不入,那么的难能可贵。只可惜心中执念太深,太重感情。

所以说啊,任何事都不要抱有强烈的执念。人这一辈子,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其实也就那样了。何苦呢。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0

关于《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一开始并不了解,是通过一部同名电影,才对这本书产生了兴趣。电影是由莱昂纳多主演,电影中处处精致,特别是有关盖茨比宴会的画面更是豪华到极致。更加吸引我的就是电影中所叙述人物的各种关系。盖茨比和黛西的,黛西和她丈夫的,她丈夫和情人的。他们之间的各种关系,有着各种的感情,又夹杂着各自的矛盾,引人深思。

整本书是以作者的角度来描述在盖茨比身上发生的故事,仅仅通过书本很难看懂,借助电影来理解可能更好。文章一开始是通过作者与心理医生的对话来描述作者眼中盖茨比的为人。而我也同样欣赏盖茨比,盖茨比追逐自己所爱的,即使是他想象中的爱人,即使通过洗钱来获取金钱。在他拥有大量金钱的时候,他也从未对金钱产生贪婪,他只想通过金钱来与黛西接触,他想要的一直都是和黛西在一起。他也许是那个物欲横流时代中最单纯的人了。但黛西并非那么好。他还是军人时与黛西相识相恋,与黛西相约,战争结束后等他回来。黛西并没有等到,家人便开始说服她与一个贵族结婚,她答应了。

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就比如即使她丈夫喜欢着她,也还是在外面有一个情人。黛西也许一直爱着盖茨比,但她依然屈服于阶级的力量,依然还是贵族阶级,依然享受着贵族金钱给她带来的一切,黛西是多愁善感的,也是虚伪的。因为即使最后汤姆杀害了盖茨比,她也不曾发声,为盖茨比伸冤。她爱盖茨比,但更爱她所在的阶级。

在盖茨比死后,仆人帮他整理财产,没有一人为盖茨比而哭泣而伤心,他的财产烟消云散。这一幕让我印象深刻。盖茨比的财产,盖茨比的舞会,来的快去的也快,舞会时的热闹气氛,金碧辉煌,与死后的凄凉相比,让人唏嘘不已,好像就像一场幻梦一般。盖茨比从富有到死后的凄惨场景是悲凉的结局,也象征着美国梦的破碎。这本书的创作背景,正是处于那样一个金钱至上的时代,那个物欲横流,充斥着贪婪与丑陋的年代。美国梦就像盖茨比的财产一样,如昙花一现,之后便是泡沫破碎。

这本书不仅仅讲的是,身处那个时代的人的爱情故事,更是不留余力的描述着人性,诉说着那个时代的悲哀。这本书开始会比较难懂,即使看完以后也需要去揣摩才能懂得作者所表达出的精妙。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1

听《了不起的盖茨比》名字,它给我的印象就是:这个盖茨比一定是做了非常伟大的事情,那这本书中的重要的主角肯定也是他。听名字《了不起的盖茨比》就觉得这本书的叙述者应该是盖茨比,内容大概就是讲述他的成功经历,然后再说一些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我认为就是这么简单易懂。但往往幻想和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看这本书后,才发现盖茨比做的伟大事情就是努力工作,然后讨他的心上人黛熙开心。主角是他没错,但是他的出境率和一个配角的出镜率都差不多。最最重要的就是这本书的叙述者竟然不是盖茨比这让我欲哭无泪啊!!这本书因为和文言文一样难懂,所以它被我评为在我的书籍中“最变态的书”。读完这本书我整整花费了一天的时间、而且读完之后整个人还有一点迷迷糊糊,所以,我觉得被评为“最变态的书”合情合理。

第一章我读起来有点懵,只知道尼克和黛熙他们几人玩了一天,黛熙向尼克说了心事——自己的丈夫在外面有一个相好。我佩服黛熙,自己的丈夫在外面有相好她却不去管,是应该说她乐观呢,还是应该说她懦弱?连自己的丈夫都管不好。

第二章,我刚开始读的时候有些惊讶,因为第二章的内容不是接着写第一章的事,就像你在说这一件事,还没说完,就跳到另一个话题上了。

读完第三章我就觉得叙述者尼克太诚实了。诚实是好但是诚实可能让你受伤。

读了第四章,第五章我为盖茨比感到高兴,而又为他感到悲伤盖茨比和戴熙很相爱他也知道自己的心上人黛熙喜欢金钱,所以盖茨比去工作,赚钱。过了几年盖茨比赚到了钱,也见到了自己的心上人,但是那时黛熙已经结婚了。盖茨比没有放弃追求黛熙,因为他相信黛熙还爱着他,而事实也就是如此。

第六章尽管盖茨比知道黛熙还爱着他,他和她终究是回不去以前的模样了。盖茨比爱黛熙已爱到无法自拔

最后,盖茨比为了黛熙丢了性命。这让我明白了该放手时就放手,不属于你的不要强求。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2

虽常说爱而不得人生常态,看完再一次觉得无力。

盖兹比花了五年来梦想、来铸造和所爱之人的未来,他的信念坚不可摧,即使所爱之人已变得不一样,他心中她仍是那个唯一懂他的人。他拒绝相信黛西爱上过别人,在五年中曾变换心意。他拒绝看见黛西这五年中的变化。他爱的是眼前这个爱人吗?他爱的是记忆中心心相印的美好,是月下相拥吻的快乐,是这五年中爱而不得的遗憾。他爱着,更多是执念吧。

爱人太过轻易回归,让他觉得不敢相信,他恐这如镜花水月,却从不让自己理智回归。他不能接受另一种事实,他从不想自己用花重金打造的豪宅、大宴宾客为他带来的爱人还是当年即便他脱下军装一无所有时相爱的那个女孩吗?也或许,他早就知道那个女孩只会嫁给一个家财万贯的富人,他一点也不在意,这样的爱在他眼中一点也不掺假。他只是错算了,他心中迫切想要在一起的执念、再次相逢的美好,只是黛西表面光鲜底下暗流涌动的生活的甜蜜调剂。她是真的变了,即便她不齿丈夫的浪荡,但她也无法抵抗同时坐拥光鲜婚姻生活和与对自己死心塌地之人“两情相悦”的诱惑。或许这就是东部的常态吧,贝克小姐不也是有好几个等她一点头便可以结婚的对象吗?

盖茨比的悲剧太过绝对,如果他的执念少一点,如果他生命中有其它牵挂,如果他再有多一点的时间,他或许就会明白过来,离开这个地方,去别的地方。可他心中太过牵挂那未得到的回复,别的一切都不重要了,他不辩白自己,决定应下罪名,像个骑士一样守护他所认为的公主。可当公主迷醉于金钱,不再恪守爱情信则,为了保全自己满口谎言,华丽的裙摆下满是虱子,也只余读者替他不值得了。

幸好本文的“我”,尼克,回到了家乡,他是个幸存者,见识了纸醉金迷,杯觥交错,也见识到了人情浅薄。幸好他是个足够冷静的旁观者。

人海中的普通人又何尝不是呢。

普通人和这段故事差的不过是一个了不起的盖茨比罢了。没有人愿意默默花五年,在所爱之人看不见的地方为她建造一个吸引她归来的豪宅。如今对于黛西这种另寻他爱大多信奉两种做法:一、变得更好回去羞辱她,二、moveon继续前进活自己的。我一向是坚定站第二种做法的人。爱而不得,不甘不得很正常。可又有多少人能像盖兹比先生一样为看似一点盼头也没有的事坚持五年呢。

从另一方面来说,像黛西这样的做法再正常不过了,不是说让别人替她顶罪那部分,而是在爱人离开后再爱上别人嫁为他人妇,是再普通不过的做法了。但悲剧的来源,就是她不肯在婚姻和盖茨比的爱中抉择。希望如今大家至少在这点上做得比那个时候好些吧:做个成年人,做出选择。

虽然很想捂上耳朵假装自己活在“完美世界”,可不得不说打脚踏两船的擦边球的大有人在。利己是本性,要很多很多的爱才能战胜本性。对爱忠贞、对爱诚实是美好品质,美好从来无法轻易拥有。

大家都在权衡,权衡利弊,权衡得失,权衡谁爱多爱少,权衡结果是否对得起此刻的投入。我们都爱得不够盲目,所以我们注定无法成为了不起的盖茨比那样的悲剧。我们自有我们普通人的悲剧。

也不是说我完全不信爱的存在。我信自有人有心心相印,白首偕老。可我也信爱经不起推敲,经不起一点错失时机。每对携手相伴的情侣都是爱神选中的幸运儿。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3

我最近读了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盖茨比,是一个自我养成者,一个贫家子,因为爱上了一个富家女,于是开始了一段艰苦的训练和奋斗。他的了不起之处在于为了爱去奋斗、有担当、金钱面前不世俗。对于20世纪20年代金钱至上的美国来说,盖茨比是了不起的,他的朋友尼克就对他说:他们那一大帮子都放在一堆还比不上你。

这是全书所有接触过他的人物里,唯一的对他正确客观的评价,也是读者读完后,能产生的共鸣。

有评论者说,他的死不是悲剧,并且最合适他。之前看过这部电影给我的感觉这是悲剧,并且感到惋惜。看到这个评论后,我还是一知半解。但看完整本书后,我理解了评论者的说法。

盖茨比为了心爱的女人,甘愿替罪,而他却不知在他死的前一晚,他心爱的女人却在密谋脱罪的阴谋。他死的当天,他心爱的女人,已撇下他远走度假,后来连他的葬礼都没参加。这不能说不是悲的,但对于盖茨比来说,在他不知情女友的所有举动,认为自己的死有担当时,又是不悲的,因为他是带着内心的巨大幻梦,甜蜜的走了,这对他无疑也是合适的。

可是我仍不解,他的死,如果放在他将来漫长的一生中来看,不悲吗?合适吗?评论者说,这本书可以读10遍,20遍,于此来说我读的还远远不够。对于这部20世纪末,高居美国一百部最优秀小说第二位的名著,我会再读几遍,慢慢体会。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4

盛夏八月,闲来无事,不如手捧一本书细细品读。

最近在读《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个霸权建立破晓时分的故事。那是百余年前的北美大陆,经济发展的火车疾驶向前;机器的摩擦轰鸣,却也过多地掩饰了一时的人心。这本书,便是那段历史点滴的印记。

究其然是一个人的悲剧,还是整个社会的悲剧,也许并不重要。酒天花地的派对,奢靡豪华的住处,五彩绚丽的衣衫,只是为了他心中挚爱的黛茜。回想初见之时,年轻美丽,一段草样的年华;荏苒而逝,奈何命运弄人,心中的挚爱已然他人的红颜知己。爱得愈深,伤得愈切;不干现实,沉浸于夙愿的美好,却模糊了前行的视野。无力的枪声,所有的梦想与美好,不堪一击地破灭,散于风中,了无踪迹。

盖茨比,他了不起,因为他因时度势的魄力,更因为他追寻美好的情愫。他没有做错什么,却也只得这人去楼空。一个梦想,如何极尽,唾手可得,却也如何之远,难以达到。在人人追求物质的时代,真实的情感那般一触即溃。浮华众生,沾染了铜臭气味,失却了是一颗至真纯净的内心。不留一片净土,那个时代,注定要湮没无畏的追梦者。

文中最后一句写道:“我们继续奋力前行,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后推,直至回到往昔的那段岁月。”

心中不禁一搐。习惯了争权夺势,习惯了勾心斗角,人们,究竟幸福吗?浮躁的世界,寸步难行的时代,掩饰了流俗,口口声声追忆似水般的年华。这,难道就是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吗?

“日复一日,兴奋之情被渐渐吞噬。”现实,抹杀了太多如真似幻的意象。那些似空中楼阁一般的美好,与空洞的人群已然渐行渐远。在梦想与现实之间,我们该何去何从?

盖茨比的选择是前者。纵然现实残酷,命运无常,他的形象依然伟大;单纯的难以阻挡的爱,左右了他的是是非非,也使之以一种壮美的势态划过一个过往时代的苍穹。悄然而逝,少有人注视其光芒。穿越了百年,正是这缕光,给那个昏暗的时代留下了一个值得留忆的故事。

即使逆水行舟,在现实的洪流中,依然印记一个追梦无悔的背影。那个值得悲悯的时代,这些动人的文字,带给我们无限的遐想。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5

那是一座漂亮的大房子,里面有无穷无尽的奢华和令人难以置信的金碧辉煌,盛大聚会里客人快乐的交谈声、管弦乐声与舞曲声混杂在一起,似乎传遍了整个20世纪的美国。他就那样站在房子的最中心,环顾着自己奋斗的成果,可在他眼前闪耀着的,不是灿烂绚丽的舞池,不是,满盘无尽的美食,不是名流人士身上的锦衣珠宝,而是一盏绿灯。

在绿灯那头,住着他过去的恋人黛西,也住着他从前的一切美好。五年的血汗,五年的泪水,五年的隐忍,他所希望的只不过是回到从前。一想到要见她,他紧张、惶恐,生怕做错了什么事让自己的梦想灰飞烟灭;一见到她,他欣喜若狂,却又怀疑梦想是否真正成为了现实;她伤了他的心,他却不忍放弃最后一点已破碎的希望的残余,直到死,他都没明白,从头到尾,他的梦想只不过是一场海市蜃楼……从前的黛西早就已经死了,她死在了那个挥金如土的时代里,重现于他眼前的黛西只不过是一具自私自利、残忍无情、世俗拜金的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人们都说他傻,因为一个女人葬送了自己的性命,可这句话只对了一半。他所追求的绝不仅仅只是黛西,而是从前那还未被金钱的腐臭味浸泡过的真挚的爱情,是从前纯洁清澈的乡间生活;他疯狂地想象着童话般的世界,就算这个世界里只有他孤身一人,他还是死死地空守在皎洁的月光中,凝视着远方若隐若现的灯火。

可他终究是被打败了。当他在这喧闹、鲁莽、迷乱的世界里伸出手想要去抓住已经如轻烟一般飘走的回忆时,他就注定是个悲剧;当他执着地抱着他所谓高尚纯洁的爱情理想不放时,他就注定只能在梦想中幻灭。他怎么斗得过这早已迷茫得不知所措的美国社会?他怎么斗得过这荒芜、扭曲、空虚的世界?

而盖茨比只是菲茨杰拉德的化身。与海明威一样,菲茨杰拉德属于“迷惘的一代”,在二战之后充满物质与欲望的美国,他根本不知道该追求什么,根本不懂得过去已经不可追忆了。这本书让我想到海明威早期的作品《太阳照常升起》里面经历过战争创伤的巴恩斯在战后醉生梦死、浮躁喧嚣的生活。他和盖茨比一样,沉浸在放浪形骸的痛苦与绝望之中无法自拔,他们找不到人生的方向,只能一味地寻求刺激来麻木自己的心灵,直到自己的灵魂被浮华吞噬,只剩下躯壳一具。可与菲茨杰拉德不同的是,海明威在苦难中成长成为一个硬汉、一个英雄,成为了一个无法被命运打垮的人,而菲茨杰拉德却在苦难中毁灭,只留下一首令人哀叹的挽歌。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6

这书我肯定以前看过,只是我忘记了。 花了两个钟头,把它读完了,因为它真的不长。 不过我实在不明白它身后的光环……百年英文文学史上第二位的小说?我个人持异议。

故事很简单,也很浪漫——一个穷小子,突然可疑地发迹,然后在嫁入豪门的爱人对面置了个豪宅,等重逢等了五年。然后梦幻破灭,死去。 菲茨杰拉德的文笔,在我看来,很老套……也许是我刚看过毛姆没多久的缘故?也许我要把帐赖到翻译巫宁坤头上?也许都不是。描写精细有节制,生动而浪漫,其他的真没什么了。

至于情节,哈。这样的无比凄惨无比浪漫的爱情,我看得有点儿多了——尤其这是电影最爱用的。看完《滑铁卢大桥》看完《云水谣》,就觉得古今中外,不过如此。

唔,小说是年轻的,因为那样来自爱情的悲惨也是年轻人才有的。说实话,我看着这书,就想知道盖茨比是如何发家暴富的……我是说,详细的经历,而不是一段语焉不详,好像是个人就能摇身一变成年轻富翁。盖茨比的富有很大地削弱了这个小说对我的感染力,可能我说得刻薄了一点,这和中国古典小说里中举高升的才子没啥区别,那么这么一出还是才子佳人的戏,只是在美国,顶罪赴死的是男人,在中国,怒沉百宝箱的是女同志。

也许我的确是老了,不大会被这种故事所感动,我宁可去看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集,那里面也有爱情,也有悲惨的爱情,比如《麦琪的礼物》,但那更有尘土味儿也更有亮色,不会让我读完了就想自杀——因为故事太浪漫了,因为盖茨比太可怜了……也许,因为Y们太有钱了?

可能我的确是老了,我希望看到一些更坚韧的人物,更洞察的人物,更趣味的人物,它们才能让我觉得这个世界不那么灰暗。其实这个世界也并不灰暗,只是有些乏味,乏味到我对坎坷都挑剔了起来。唔,再说,对于一个老人来说,笑比哭好;对于一个秋天来说,温暖更好。 所以,我更愿意去看《大鱼》,或者欧·亨利笔下那些人:剥洋葱的小伙子,削土豆的姑娘,以及那个提供牛肉的女人。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7

《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通过完美的艺术形式描写了20年代贩酒暴发户盖茨比所追求的美国梦的幻灭,揭示了美国社会的悲剧。翻开首页,一开头就吸引了我:我年纪还轻,阅历不深的时候,我父亲教导过我一句话,我至今还念念不忘。

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他对我说,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些优越条件。

这样的开始给我一个感觉,这本书是教人做人的。顺着那一行行字体,深入下去,发现不仅仅如此。

我,也就是尼克,闯入了挥金如土的大富翁盖茨比隐秘的世界,惊讶地发现,他内心惟一的牵绊竟是河对岸那盏小小的绿灯———灯影婆娑。尼克从中西部来到了东部,从事证券业。他的邻居盖茨比出生贫苦,年轻时是军人,爱上了富家女黛西,因身分地位悬殊,不久黛西嫁给了富家子汤姆,21岁就声名显赫的橄榄球名星。

盖茨比战争结束后通过非法买卖,迅速积累了大量财富,在黛西家对岸建造了别墅,他每个星期都请很多富人到别墅狂欢,以显示他的富有和人际。他天天举行宴会吸引黛西。和黛西恢复了情人的关系。

黛西的丈夫汤姆也有个情人叫茉特尔,在一次聚会后,黛西驾着盖茨比的车撞死了茉特尔。茉特尔的丈夫以为是盖茨比撞的,潜入盖茨比的别墅区,称盖茨比在游泳池里游泳时开枪打死了他,然后自杀。

在盖茨比的葬礼上,过去的座上客一个也没有来,葬礼十分凄凉、黯淡。此时,黛西夫妇悄然离开了这座城市。不久,尼克也因不能适应这儿的一切而离开了东部。

这个故事,让我们看到了富人之间的虚荣与矫情;看到了一个时代的荒诞,一代宠儿的堕落,一个变质的爱情,一个人生的悲剧。

尼克这样评述盖茨比:盖茨比对我是个例外——这个盖茨比代表着一切让我嗤之以鼻的事物。如果说个性是一系列显著的表现,那他也有某些突出的东西,某种对生活前景的高度灵敏,仿佛可以将他与那些可记录万里外地震强度的精密仪器相提并论。

这种灵敏与那种优柔寡断的敏感毫无共同之处,后者在富于创造性气质的幌子下变得堂而皇之,而前者是一种永远怀有希望的非凡天赋,那是一种富有浪漫色彩的敏捷,我在其他人身上从来没有发现过,而且将来也不大可能再发现这种品质了。

不错,结果证明盖茨比是对的;对于人们一时的悲哀和短暂的欢乐,我暂时失去了兴趣,吸引了我的是吞噬盖茨比的那种东西,是在他梦想幻灭后尾随而来的污泥浊水般的尘埃。

小说最动人的地方是情感的描写;对消逝的时光一种无可挽回的感伤;对盖茨比怪异的罗蔓蒂克意志,以及黛西、汤姆对爱情和地位的世俗;尼克的道德观和生活中无可适从的感触。

书中这样描述:我想到外面去,在柔和的暮色中向东朝公园走过去,但每次我起身告辞,都被卷入一阵吵闹刺耳的争执中,结果就仿佛有绳子把我拉回到椅子上。然而我们这排黄澄澄的窗户高踞在城市的上空,一定给暮色苍茫的街道上一位偶尔观望的过客增添了一点人生的秘密,同时我也可以看到他,一面在仰望一面在寻思。我既身在其中又身在其外,对人生的千变万化既感到陶醉,同时又感到厌恶。

读了两遍,《了不起的盖茨比》,文笔细腻、优美。看后感觉非同一般,其语言的魅力和故事的主题思想,都是一流的。怪不得村上春树如此推崇。这确实是一本难得的经典之作。看似一般的婚外情,却反映了那个时代富人的空虚、虚伪,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变质的爱情,终将导致悲惨的结局。悲剧小说尽写到如此优雅,在我的印象中只有川端康成的《雪国》有这样的美感。感觉这本书的文字功夫超过村上春树,这样的比喻不一定恰当,村上春树毕竟也创造了一个时代的辉煌。但我依然想说了不起的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创作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是一部颇有文学价值的著作,读后受益匪浅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8

很后悔现在才读这本书,但是一想到没有错过这本书,也就淡然了。

也许每个人都和盖茨比一样对于生活,爱情心中都有一个美好的幻想。即使现实把自己折磨的残破不堪,也不会轻易放弃心中理想的世界。年轻时的盖茨比和黛茜深深相爱,但是自己贫寒的家境和养尊处优的黛茜门不当户不对,这样的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然而他并没有被现实打败,怀揣着对黛茜的爱和对理想憧憬,他发誓要成为百万富翁,满足物质女黛茜,以便和她长相厮守。但是一个人即使非常的优秀,万分的努力,也不大可能短时间成功。盖茨比的地位和财富,在黛茜结婚五年后才取得,黛茜和汤姆结了婚,她没有等他。

五年后的盖茨比无疑是成功的,不过人都是不幸的,总是会有烦恼,成功者也不例外。他们鹤立鸡群,站在众人之上。有的由于没有对手会感到孤独,有的希望有人分享这份成功。盖茨比无疑是后者,他深爱着黛茜,没有她,这一切所谓的成功也就没有意义,因为在他所幻想的美好世界中,黛茜是主角,其他的只是陪衬。 来来往往的人在他豪堡中穿梭,盛宴的狂欢声与光彩夺目的灯光直到深夜才会慢慢褪去。所有的这些都是为了让黛茜看见,看见现在的他是多么的成功,如何的富有;看见现在的他有足够的金钱和地位满足她;看见现在的他是如何的爱她!最终在黛茜表弟尼克的帮助下,让黛茜看到了这一切,她所流露的激动与热泪也使盖茨比深深地感到黛茜也爱他。

黛茜的丈夫汤姆生性暴虐,做了种种对不起黛茜的事,和情妇威尔逊夫人越轨之事不仅不讳莫如深,还搞得几乎所有人都知道。黛茜很绝望,但是她又能怎样,歇斯底地大吼大叫,可是这是她自己选择的丈夫。

然而盖茨比的再次出现重新点亮了这个绝望女人的心,毫不掩饰的流露着对盖茨比的爱。这一切也让盖茨比无比坚信他心中的世界就在眼前,即使他不愿意相信黛茜的热泪中流露的除了爱恋之外还有金钱。然而这一切全在尼克的眼里,他看见了黛茜已经不是盖茨比深爱的那个黛茜了,更不是他幻想世界中的黛茜。

汤姆的嫉妒成为了盖茨比悲剧的导火索,在盖茨比和黛茜的关系坦露之后,三人的激烈争论使得黛茜情绪激动异常。情急之下撞死了汤姆的情妇威尔逊夫人,驾车离去。然而盖茨比承担了这一切,在汤姆的诡计之下,威尔逊为报夫人的仇,在盖茨比的豪堡中响起了枪声。

然而当盖茨比的尸体躺在豪堡中时,却没有人来祭拜。整个豪堡入死一般的沉寂。往日的一切热闹景象似乎本来就与这座豪堡没什么关系。更加让人无法忍受的是这时的黛茜正和汤姆在欧洲度假,享受着他们的“美好人生”。这一切看在尼克眼里,他看见了盖茨比幻想的破灭;看见了理想世界和现实的差距;看见了人性的冷漠无情;看见了为物质所动的一切虚情假意;心灰意冷之下,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这就是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一个活在美好幻想世界中的人,却深爱了一个物质女,并为其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对于书中的人物印象最深的是盖茨比、尼克、黛茜、汤姆、以及威尔逊。盖茨比,本书的主人公,有理想,肯努力,能忍受,敢爱不敢恨,总是将一切想象的过于美好,最终悲剧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不过我想他是成功的,因为直到死他似乎也没有意识到黛茜的背叛,带着对黛茜的爱离去,也算是美满。黛茜,一个典型的物质女,因为物质,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在物质的驱动下又将其重拾了起来。然后在犯罪的恐惧下又再次的放弃,完结了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不知道当来生再见到盖茨比,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她又会因为什么而再次爱上盖茨比,当然,如果有来生。汤姆,一个典型强势暴虐,用情不专之人。因为“爱”,应该是嫉妒而成为盖茨比悲剧导演者。威尔逊,或许是书中最悲剧的人物,无钱,无地位,工作不努力。浑浑噩噩之下连老婆出轨也不知道,直到最后被人利用,结束了别人的生命,同时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观其一生做过的唯一一件成功事就是把老婆骗到了手。尼克,整个过程的见证者,也是最后的承担者,承担着这个冷漠的世界。

人必须要有梦想,它激励着我们步步向前,但是却不能活在“美梦”之中。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9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作,小说通过主人翁盖茨比个人的爱情悲剧揭露了“美国梦”的本质以及 20 世纪 20 年代美国的社会现实。在反映与突出这一社会现象的过程中,菲茨杰拉德运用了大量的颜色象征,其中,绿色以及“一盏绿灯”贯穿全文,在重大情节转折点上都有所着墨,作者巧妙的将这些绿色以其特有的象征意义与小说中的人物,情节及环境结合起来,形成了一种新的,独特的象征意义,不仅突出、深化了小说主题,更是让小说充溢着一种朦胧而梦幻的颜色意象,从而使小说能以一种引人入胜的传奇色彩,完成了对美国梦以及当时美国社会的实质的揭露与批判。

不论是在东方文化还是西方文化中,绿色都是春天的颜色,象征着信心,生机与希望。在小说中,绿色贯穿始终,与盖茨比短暂的一生紧密联系,象征着其从开始的理想与希望,到对梦想的竭力追求,直至最终的梦破人亡。绿色第一次出现是在盖茨比17 岁时,那时的盖茨比年轻而富有朝气,对未来充满希望,坚信着只要努力奋斗就能飞黄腾达的美国梦。当时的盖茨比身着一件“破旧的绿运动衫”在田间劳作,这时的绿让人感到充满生机与信心十足,这种绿色象征着盖茨比对未来的希望与信心。而另外一个与盖茨比乃至整个主题密切相关的绿色,是一盏绿色的灯,而这盏在黛西家码头的灯俨然代替着黛西,是盖茨比长期遥望与仰慕的对象,也是其毕生的追求与梦想。而这盏通宵不灭的灯指引着盖茨比竭尽全力的去追寻,这绿灯是他的希望。但从另一角度来看,这“绿灯”始终是“遥远”而“微弱”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象征着盖茨比梦想的“遥远”与“微弱”。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20

“他绝望地伸出手,仿佛想抓住一缕空气,将这座因她而可爱的城市存留一个碎片。然而在他朦胧的泪眼中,这一切都跑的太快,他知道自己已经失去了那一部分,永远地失去了最新鲜、最美好的那一部分。”

“而他站在台阶上,向他们挥手告别,心中隐藏着永不磨灭的梦想。”

“他滔滔不绝的说着过去的事,我觉察到他想修复什么,也许是他爱黛西的那种心境。从那时起,他的生活一直是困惑而凌乱的,但如果能够回到开始的某个地方,慢慢的重新再来一遍,他就能找到他想修复的东西……”

这是《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书中个人最喜欢的话,盖茨比的一生是个悲剧,他失去了黛西,失去了他所热爱的东西,甚至在最后,为此,为了黛西,失去了生命…然而,另一方面,他是一个追求理想的人,当他站在码头,站在月光下,望着对岸那一盏绿灯的时候,他的内心有着无限的憧憬,就像书中所言,他的心中藏着永不磨灭的希望。《了不起的盖茨比》不仅是对爱情的描绘,书中更有着对理想的执着追求,对一个时代的深深情怀,个人认为是一本值得静心来读的书。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21

不经意间,这本书已经看完了,本来看到显示将近两千页,可是当看到五百多页的时候了不起的盖茨比就已经身故了,我还在纳闷怎么主角这么早就谢幕了呢,谁知道原来后面全是英文版的了。

盖茨比,对于再普通不过的我来说,他真的是一个了不起的人。至少,在他那个年纪,所拥有的财富和社会地位(无论这一切是怎么得来的)都会让我高山仰止的,另外,他身故之后,他的老父亲拿来他的遗物,其中有他小时候写在一本书封底上的“作息时间表”以及“个人决心”就让我钦佩不已、自愧不如,可以说他后来的成功也不全是偶然,他的英勇作战的表现、他的积极向上的努力都值得我们钦佩。因此,不管别人怎么鄙视他、怎么骂他,在我心目中,他就是了不起的——盖茨比!

盖茨比,一个有梦想的人,一个一辈子活在梦幻中的人,他从小立志成才,长大后果然心想事成,不过在那个家族观念僵化的社会中,他努力想进入上层社会是何其困难而不能实现呀,虽然他能请来社会各界名流在他的别墅狂欢,但是对于上层社会他永远是局外人,这是社会制度的壁垒,也是他的悲哀,这方面只能说他是可怜的——盖茨比。

在那起该死的车祸中,痴情的盖茨比为了爱情,为了他梦幻中的黛西,不惜要站出来主动为她顶罪,然而他并没有等到那一刻的到来就被汤姆先生借刀杀害,可怜的盖茨比,他的一生、他的梦幻一生就此破灭。当梦幻破灭,一切重回现实的时候,世俗的残酷暴露无遗,以前热闹非凡的庄园现在已经破败,以前成群结队的宾客现在早已销声匿迹,可能更有甚者还会暗中窃喜吧,这就是现实,这就是真正的世俗。然而,回头想想,对于盖茨比来说,不幸中的万幸就是,不幸的盖茨比并没有看到这残酷的一幕,在他的生命里,一切依然是梦幻的,从这一点可以说,他是幸运的——盖茨比!

最后,引用本书的结尾来激励自己,奋力前行——“明天我们会跑得更快,手臂伸得更远……总有一个美好的清晨——

我们奋力前行,小舟逆水而上,不断地被浪潮推回到过去。”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22

黛西和汤姆刚出场的时候让人感觉优雅高尚,行为举止彰显着贵族气质,即使汤姆拈花惹草,与世俗女子寻欢作乐也让人以为不过是富家子弟的玩世不恭。同时,盖茨比出场身份的神秘,宴会的觥筹交错,莺歌燕舞让人觉得俗不可耐,略微生出几分厌恶。但是,当情节渐渐铺展开,我们才能真正认识到所谓第一印象的浅薄。盖茨比为了寻回年少的憧憬而作出种种努力,最后却依然被上流社会遗弃,实在是可悲。

但是盖茨比单纯的追求,真挚的追求,友善的交往让人叹息不止。他是想跻身上流社会,他改姓名,他塑造自己的人格魅力,他的掩饰与修饰都不是罪过。这不是欺骗,他不需要将他自己身体的每一部分都解剖供人参观。他只是在维护着他的尊严与荣耀。他所有的地位与财富都是通过他的拼搏得来的。当我看到他的那张日常计划表时,不无惊讶,盖茨比是了不起的。而黛西和汤姆代表的旧贵族早已被金钱腐蚀,缺少了真实与诚挚。说他们没有也不对,但是他们的感情绝对是廉价的,掺杂着自私自利的因素。而我是一个身在其中却时刻跳脱在事件之外冷静观察分析的人,我喜欢这样的人!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23

想要表达的很多,却又很难表达内心想法,也许是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很多事都能在书中找到感同身受的点。

对于当下中国的我们,对应书中美国二三十年代的爵士时代。社会蓬勃发展,物质得到极大满足,对金钱和物质所向往。唯独盖茨比却对这些不以为然,他拥有豪宅豪车,和精致奢侈的装饰。一次次的举办party,这些他都不以为然。做这一切只为等待黛西的重逢。也只是为了配得上她。他很看中的是黛西对他唯一的爱,这是多少男生所追求的一种景象。当你年轻落魄的时候爱上的一个公主似的一个女孩,因为社会身份的不匹配而离开。直到你功成名就重新出现在她身边,而她依然爱着你。

如果故事仅是这样,盖茨比离我心中的了不起还有距离。他是一个拥有内心目标的人,并且孜孜不倦的为之奋斗,并没有被生活中的欲望和诱惑而吸引。黛西也是作为他的奋斗的符号,就如同黛西家的绿光一样,可望而不可即,但是却要为之追求。而最后黛西甚至没有给他葬礼送花,却又多少的无力感,一种无法逾越的东西弥漫在我们之间。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24

每个人都能从盖茨比的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我也是。

书名对盖茨比做出了评价,了不起,在于他对于这部分“梦想”的坚持,一颗心的赤诚。故事的结尾充满了悲凉,充满了那个年代里的人性的冷漠与人情的薄凉。生前财富与荣华带来的热热闹闹,对比着,葬礼的冷冷清清,盖茨比毕生追求的,或许只是为了可以与黛西那个阶层的匹配,他的内心是真诚的,只是最后得到的是“背负着早已忘却的梦走过一年又一年,守望着虚无”,那五年他守望与坚持的,是一份想象,美好的想象,“美国梦”般的想象。只可惜到最后梦碎了,满是悲凉。

黛西和盖茨比根本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其实黛西所处的环境,她所在的那个阶层,根本无法体会盖茨比,她只是想要一份快乐,一份安逸,她根本不会为了一份所谓的真挚的感情而放下她拥有的,哪怕是冒一丁点的风险。

“被真相伤害总比被谎言安慰好”,对盖茨比的一生,我总感到惋惜。有时在想,若是五年前盖茨比可以接受现实,懂了过去的终归是过去,那或者又是另一番结局。

细细想来,我又何尝不是如此,当接受了所有的现实,发现即使再回到那年,也早已没了那年的冬天,没了那年的自己,过去了的也早已过去。我很感激,感激曾经的那份感觉带给我的,一种温暖如阳光,一种一直鼓励我往前走的向上的力量。

我很欣赏对生活认真的人,早已过了耳听言语的小小年纪,聆听自己的心,用心感受,追求着让自己更为舒服的生活,一种方式。可以无趣,但贵在真实。

“躲得过对酒当歌的夜,躲不过四下无人的街”,若现实如此,我依然喜欢这座城市,依然喜欢在这里的感觉。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25

正式接触到这本书是在今年的暑假,而我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是在一部大热的电视剧中,剧中男主一直收藏着这本书,我想没读过这本书,一定不明白此时此刻他出现的奥义所在,好奇心促使我想去一探究竟。而后,也证明了一部好的书籍值得大家反复推敲,并以电影的视角展现给大家,根据这部小说所拍摄的电影也是好评不断。

故事的主干是年轻,英俊的军官盖茨比邂逅了美丽的大家闺秀黛西,并与之产生爱恋,军官来自于普通的家庭,由于命运的种种,爱慕金钱与物质的黛西所嫁非人,又在一连串的阴谋中,盖茨比被枪杀,而最终的黛西从未出席过他的葬礼,甚是悲凉。这无疑是一个具有讽刺意义的故事:时代让人们只认得钱为何物,却忽视了爱,世人普遍认为钱可以带来安全感,而爱却随时爆发着灾难的危机,明哲保身永远是正确的。作者对这种奢华的风气与浮夸的年代是如此的失望。

读了一大半的时候尚未看出盖茨比哪里了不起,直到最后了解这个人的真实想法,更像是一种单纯的追逐,和对内心幻想的坚守,不愿去打破,固执到底,所以充满了勇气,让人感觉英勇。

盖茨比信奉这盏绿灯,这个一年年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未来。我们在生活中有时会遇到让人心惊的,或感叹莫深,或悲伤的时刻,而此时身边可以触到的温情,总是格外地让我们铭记于心。比如作者看到发生在戴西身上的事情后心情悲凉,此时乔丹的共情和陪伴,让心里的温暖更甚,更加贪恋,而不愿忘怀,就像妈妈摸着头发或者脖颈一样的温暖的触感。我贪恋这样的温情,也许就像人们口中常说的生活中充满了痛苦与繁琐,但偶尔触及的幸福那么好,让我们心甘情愿的生活下去。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26

三毛曾说过“一个人至少拥有一个梦想,有一个理由去坚强。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在流浪。”世人皆说梦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确实如此,但没有梦想的现实注定是一块有着瑕疵的碧玉;然而有了梦想的现实,却也抵挡不住终究幻化成风、烟消云散的现实。梦想与现实的交织缠绕便构成了人生。

《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书为美国作家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创作的一部以以20世纪20年代的纽约市及长岛为背景的中篇小说。

在那个充斥着各种梦想但却终为云烟,并为此付出惨痛代价的年龄,一个孤独的男人不断去装点修饰着属于自己的梦想并用它与现实抗争,终究逃不过梦碎的声音。盖茨比曾在军营中任中尉时与黛西有着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两人彼此相爱却抵不过现实的残酷。盖茨比因战事不得不远走他乡,在异国他乡,炮火连天的战场上,死亡随时会降临,身处此种境地的他需要一个梦想去支撑着,那个梦想便是黛西,一盏支撑着他越过山丘、越过沼泽、越过河流的明灯。在命运的摧残下,他需要黛西成为一个完美的女神,一个支撑他活下去的最完美的梦想,尽管黛西本身不完美,但他在心中不断地为黛西添枝加叶,慢慢地,在这场命运的战役中,黛西变成完美,也成为他的人生追求。黛西在盖茨比走后便嫁给出身于富豪家庭的纨绔子弟汤姆,但黛西婚后生活并不幸福,物质的满足并不能填补她精神上的空虚。当盖茨比得知这些时痛苦万分,他坚信是金钱让黛茜背叛了心灵的贞洁,于是立志要成为富翁。多年后,穷小子盖茨比功成名就,在纽约长岛戴西家别墅的对岸买了一栋巨大的豪宅,彻夜笙箫,挥金如土,只为引起黛西的注意,尽管盖茨比是通过不正当的方式致富的,然而他致富的目的却如此浪漫单纯,一心为吸引黛西的目光。尼克被盖茨比的痴情所感动,便去拜访远房表妹黛西,还带去了盖茨比对她的心意。在尼克的牵引下,盖茨比终于得以与黛西相会,并且天真地以为那段不了情有了如愿的结局,然而此时的黛西已非昨日的黛西,她只将这段暧昧当做一种刺激。随着时间流逝,尼克有所察觉,却未能说出口。日后一次黛西在心烦意乱下开车意外撞死汤姆的情妇,盖茨比为她承担开车的责任,而黛西也打定主意将这些都抛给盖茨比并选择抛弃他。因为此事,盖茨比已不复往日的光彩,他仍执意认为黛西要随他离去,小说最后盖茨比在游泳池消磨时光等待黛西的电话响起,时间匆匆流逝,伴随着电话铃声响起,在汤姆教唆下的情妇的丈夫来到泳池开枪杀死了盖茨比。

黛西就是盖茨比的梦想,这个梦想力量虽为无穷促使他从纨绔青年变成东海岸的大富豪,但梦想如泡沫终究破灭,从而导致盖茨比的悲剧。他或许也意识到,现实中的黛西并不如他梦想中那般完美,但盖茨比依然在不断与现实抗争,最终梦碎人亡。从小说中抽离出来,换个角度思考:梦想会因为其无法达成而减少甚至失去其本身的价值吗?达成与否却并不重要,执念过深便是深渊,梦想再美好也终将回到现实。梦想的美好与现实的残酷交织缠绕便构成了人生,人生本不完美,我执是苦。

最后以小说的最后一句话作为文章的结尾,“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退,直至回到往昔岁月。”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27

物欲横流,金钱至上。这样的环境潜移默化改变人们的价值观,生活观,对单纯的他,环境早已悄悄腐蚀了她,对于她,甚至是芸芸众生,接受、习惯、融合人在物欲横流的生活,变成了与其极为匹配的人,并活下去。而他,盖茨比带着单纯的梦想——活在了另一个世界。

的确如此,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鸟多了,什么样的林子都存在,我们不能决定我们所处的环境,不能改变我们的出身,甚至生活在自由民主共和国,囿于生存,囿于期望给身边人快乐,囿于实现自己的价值,囿于有足够能力爱别人。有太多太多时刻,我们身不由己并需要全力以赴,我们生存在社会,适应社会的同时,是否还需要保存内心最开始的天真,最开始的执着,小心翼翼维护它,经营它。纵使外面汪洋,纵使披荆斩棘,内心的天真仍可休憩,提醒自己:你还是你!

盖茨比是一个贫穷的农家子弟,在当少校时,无可救药爱上了上流社会女子黛西,盖茨比凭借英俊、聪明赢得了黛西的爱情,热恋一个月后被派去法国作战,一去就是5年。

而黛西,在盖茨比离开的第二年嫁给了大富豪汤姆,婚后,他们享受着奢侈豪华的生活,汤姆时长外遇,黛西原本少女的天真早已变得贪图荣华,玩世不恭。

盖茨比得知黛西嫁人后,在黛西家对面买下豪宅,终日举办party,希望有一天黛西能够光临,而灯红酒绿,曲终人散后,盖茨比仍只能渴望着绿光。

终有一天,二人重新相见,黛西对盖茨比说出来“我爱你”,可这早已不是真情,而是她在百无聊赖的生活中寻找的一点刺激,所以当她驾驶盖茨比的汽车撞死了汤姆的情妇时,毫不犹豫将罪责推给了盖茨比,盖茨比被汤姆情妇的丈夫枪杀时,也不为所动。

盖茨比用尽毕生心血建造起来的梦想——就是黛西,这样一个俗物。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28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由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创作的。这部小说再现了爵士时代的浮华与虚空、贪与富、占有与背叛,爱情没有呼吸的空间。私欲膨胀到无以复加,而富翁盖茨比,不过是中国的阿Q,已经成为一个符号,植根在美国人的心中,他就是美国梦碎的最佳证明。

盖茨比与黛西的爱情故事,上层社会的奢靡生活都有菲茨杰拉德的影子,无论爱情还是创作,都是他的黄金十年。在小说《人间天堂》出版后销量很好,也因此一炮而红。后来他以前女友复合两个月后,他们结婚了。夫妇俩纵情享乐,挥金如土,高尔夫球场、乡村俱乐部和豪华宅第的上流社会聚会,都被他一一收入作品中,却表达着对金钱的敌意。书中的盖茨比也是如此。他对金钱又爱又恨,既嘲讽金钱至上的浮华,也无法离开纸醉金迷的生活。

这部小说的女主角黛西也是有原型的。菲茨杰拉德出身不算高贵,但他竭力学习标准的英语发音以抹去身世的差异。正如书中的盖茨比一直把“old sport”这句话在嘴边,而“old sport”是英国老式英语中相当于“my friend”,让人们认为他之前在英国留学过。菲茨杰拉德先后两次爱上富家千金,却因家境悬殊被抛弃金钱,让她感到屈辱,而黛西,正是两次恋爱女主人公的混合体。小说写道:“她的声音里充满了金钱”。后来夫妻俩移居法国,但不久婚姻出现了危机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在1925年出版了,销量平平。他的生活也在这一年开始在酒精中沦陷。1940年12月21日菲茨杰拉德死于酗酒,引起的心脏病突发,年仅44岁七年之后,他的妻子被烧死在精神病大火中,两人最后葬在了一起。他们的墓碑上刻着《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结尾,“我们奋力前行,小舟逆行而上,不断地被浪潮推回到过去。”书中的盖茨比的葬礼,也是冷冷清清。昔日的宾客全都闪得没有踪影,他孤独地躺在棺材里,寂寞的让人心疼。

要拥有爱情,就必须先拥抱金钱,这就是盖茨比的美国梦。荒诞真实又脆弱不堪,一旦被抽离其中一样,另外一样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资格,盖茨比是愚者中的愚者,也是勇士中的勇士。他是真正以梦为马一路披荆斩棘的人,他当然了不起。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29

《了不起的比尔盖茨》是一部了不起的小说,它描绘出强烈讽刺意味,同时带有些许惆怅。小说构思的精巧也为人津津乐道。小说里面刻画着上流社会的富豪名媛们挥金如土,在酒池肉林里通宵达旦地玩乐,另一面也刻画了在一片灰烬一样的贫民聚居区里挣扎求存的边缘阶层。两个世界平行共存,互不相干。富人们的骄傲自大、目中无人和蛮横无理简直到了荒唐的程度。

比较讽刺的是,有些在底层挣扎的穷人,当际遇使然让他们稍微触及上层社会的台阶,随即便感染了那傲慢与偏见的面孔,与当初的自己判若两人。如果这就是矢志进取的“美国梦”,确实显得荒诞可笑了。比如汤姆的地下情人,在私会的公寓里,在那个唯我独尊的小天地,在换上了一身名贵的漂亮衣服后,气质也就随之发生了改变。原本的活力四射变成了傲慢无礼。“她的笑声、姿态和言辞都越发装腔作势,她的自我膨胀仿佛让空间越来越小,简直都快容不下她了。”故事的最后,黛西意外撞死了汤姆的情妇并畏罪逃逸,汤姆大概在明知真相的情况下故意把嫌疑引向了盖茨比。死者的丈夫复仇心切,潜入盖茨比的宅邸枪杀了他。

盖茨比挚爱的黛西,不仅不可能承认真相并为他鸣冤,反而听从了丈夫的安排立即搬家逃离。那些风花雪月,在冷酷的现实抉择面前竟然显得如此荒唐幼稚。可怜盖茨比至死都不曾醒悟。或者说,盖茨比最终是死在了现实的黛西与幻想的黛西之间的鸿沟里。

昔日整城的上流人物每周都流连于盖茨比家的宴会,到他的葬礼时竟然鲜有人至。在蒙蒙细雨中,盖茨比寂寥地下葬。物欲支撑起来的交际圈,毕竟人情冷漠。

大概,如同他的幻想的爱情一样,他为了梦想而执着奋斗的一生,在浮华热闹的表象掩饰之下的,仍然不过是一个巨大的泡沫吧。

了不起的盖茨比,到底何处了不起呢?或许,就是在于他靠一己之力,抓住机遇并执着奋斗,全力让自己构筑的幻想趋近于现实的这份力量吧,即使幻想终究不是现实,在临门一脚之际,泡沫破裂了。

这是一个在守望中执着于幻想,却终究破灭的悲剧故事。或许绝大多数让我们醉心不已的爱情,都是可望而不及的。最完美的爱人永远只存在于梦幻之中,如果回归于现实,那么若不是在油盐酱醋、鸡毛碎皮中消磨泯灭,就是在悲剧中草草收场。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故事其实是以作者菲茨杰拉德自身经历为原型的。菲茨杰拉德在小说里把那段刻骨铭心但可望而不可得的爱恋理想化了,或许就跟盖茨比把黛西理想化如出一辙。幻想里的爱人才能铭记一生,而现实里的妻子却与他彼此毁灭,也确实让人唏嘘不已。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30

一个人,如果他生前广为人知,死后却无人参加他的葬礼,如果此人在天之灵知道的话,是什么感觉?

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用他的语言,向我们揭示了二十世纪初纽约上流社会中的冷暖。

盖茨比,是西蛋岛上的一名大富翁,每周都要开一次大型宴会,宴会一请就是上百人,但是,他自己却对那些宴会上的富家千金丝毫不感兴趣,他唯一记挂着的,是黛西——他的恋人,现在,却已是汤姆——“我”的同学的妻子了,盖茨比依然追求她。最终,在黛西驾驶他的汽车撞死了人之后,盖茨比为了不让黛西承担罪名,最终被死者的丈夫枪杀。

盖茨比为了得到黛西的欢心,不断请他来玩,但黛西已是别人的妻子了。木已成舟,盖茨比为何要去争呢?他还挑拨汤姆一家的关系,让他们夫妇互相怀疑,为了爱情,盖茨比可谓是不惜一切代价!

可是,当他看见黛西轧死人时,他又会怎么样呢?如果是我,我一定会将事情讲清楚明白。因为车是他自己的,但开车的是黛西。

可这场车祸依然没有消灭他们两个之间的爱情。盖茨比为了让黛西全身而退,没有去告发黛西,而是揽下了全部责任,最终,被死者的丈夫杀死。

有时,爱情是一场伟大的、轰轰烈烈的爱情:爱情又是一场悲剧,一场彻头彻尾的悲剧。“红颜祸水,使盖茨比引来了杀身之祸。他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不过,也算是罪有应得。因为,他破坏了一个家庭的和睦。

盖茨比死了,“我”为盖茨比联络了很多人来参加他的葬礼,但他们都置之不理。包括那些在他宴会上被盛情款侍过的人,也一个都没有来。甚至一手将他从穷小子变成百万富翁的迈耶,也说了一句话:“我不愿有任何牵连。”

为什么一个生前风光无限的人,到死后却无人理睬呢?难道是他道德败坏吗?不,他生前几乎没得罪任何一个人,难道人人都不愿牵涉进这件事来吗?不!

真正原因是人世间的冷漠。

人们在纽约,都只是为了钱而各奔东西,他们应邀来到盖茨比的宴会,也只是为了一次免费的晚餐,很多人连盖茨比长什么样也不知道,更别提参加一个未曾谋面的人的葬礼了。

唉!人们在现今社会,在社交网络上,也有很多未曾谋面的朋友,

所谓的礼节,也仅是体现在表面上而已。

但,人间的真诚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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