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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吧去欧洲的读后感汇编90条

时间:2018-01-14 22:10

桃花源记作文1

“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

我乘一小舟飘飘荡荡,见桃林十里,桃花飘飘,又摇船,忽现一山,山有小口,光影晃荡,才幡然醒悟,此乃武陵人寻了许久的世外桃源,何其有幸。

景物与陶之描写并无二致,生活悠哉安然。

“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

忽的想起我本应做个照面介绍,便以秦时琅琊人自称。

急忙向前摆手一拱。笑面相迎。

“我本是琅琊境内人士,近日听闻此地犹如天上人间,便来此一游。早已厌倦外界之喧闹无趣,来此寻一寻我那理想世界。”

男女老少皆出门相迎。

邀我还家,美酒佳肴与人对诗作兴,不亦乐哉!鸡鸣狗吠好不快活!

举杯交盏,酒意畅然。

我起身舒展四肢,又觉甚热,扯了外套穿一黑色短袖,人人皆捂眼喊羞。

“女子当是捂得严严实实才好,这身子只好给自己的夫君瞧着。”一白发挽起的婆婆上前与我说起这所谓规矩。

我问婆婆这发是否压人。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如若剪去,实为不孝。”我轻抚自己因图爽快留的短发,实属有些心思复杂。

我只好作罢,套好衣服。继续喝我的酒,赏我的景。

如若配上美图好诗那便是极好的一条朋友圈,想罢摸索口袋拽出手机,信号全无,顿时兴趣锐减,只好以酒作乐,和他人悻悻而谈。只是此时的兴趣不是那么浓烈。但是一想正好可戒了那多年的网瘾,岂不是一举两得,美景与戒瘾,岂不美哉。

待这酒席散去,我便央着所住家里的婆婆讲身上黏糊,想冲洗一番。于是便砍柴烧水,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将将洗了个没有沐浴露的澡。

在那桃花源里住上了一段时间,只是觉得虽美景怡人但却拘束了许多,不似之前的世界快活悠哉。我便收拾了些东西,就像这里的一捧水,一杯土,一桃枝。寻思着出去了以此为证还会卖个好价钱。

里面的人做挽留状。

“这儿山好,人好,是乱世里的一处净土。你便安分留在这里,可好?”

“我家中尚有老母需要照顾,便告辞了吧。”我拱手致歉,一行人至口相送,皆不舍,抬袖掩泪。

我见小船仍飘荡于入口处,抬手轻抚。

“船儿,我们回家。”

行到一处便忘了一处的路径,向东也好向南也罢,那桃花源与我再无瓜葛。山好人好却不如外面的世界好。

待我坐上公交,实属轻松,不用再步行几公里去一地儿了。这不就是我的理想世界么,女孩们穿着连衣裙或小西装自在的走在街道,去工作。大多留着干净利索的短发或披散着时髦的长发。各种汽车高端技术来来回回,多了喧嚣,却少了一份由于宁静而造成的孤独。我喜欢这里。

我将桃枝放在座椅上,也许会有人捡着这桃枝寻着这桃花味找到那片桃林那美丽的桃花源。

那个时候他会晓得理想世界究竟在哪里。

桃花源记作文2

还记得有位哲人说过:“人的一天中,有一半的时间在幻想。”这句话是不是也可以理解成“人的一生中,有一半的时间在幻想”。别人幻想的是什么我不知道,然而陶渊明把他的理想世界展示在了我们的面前。那是一个花繁叶茂的地方,那里没有阶级之分,每一个人的收获都同他们的付出成正比,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一切,虽是浓郁的鱼乡之气,却也饱含人情味。

这种唯美的社会风气几千年来都未形成,原因很多,而我也悟出其中一个,那就是人性本来就是自私的。或许我这样说太偏激了,毕竟我的社交圈只有这么点,我看到的只有这么多,其他的美丽或丑恶我都闻所未闻。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我只能很浅显地谈。

我小的时候我自认为自己是个竞争欲和占有欲都很强的孩子。从来都是想什么就要什么,从和哥哥抢玩具到与同桌抢橡皮,从和老师争答案正确与否到和家教吵得面红耳赤。似乎从来都没委屈过自己。然而那时候的对手都是那么地和善、友好,过去就算了,又恢复原有的平静。随着年龄渐长,这种竞争欲日渐减少,显得与世无争一般,而也正是这样的日子更让我清楚地看到那些丑恶的欲望。原来“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这种情况也是会在我的生活中上演的。那些表面友好,背地里手段狠辣的小人;那些仗着人高马大就欺强凌弱的懦夫;那些自以为有钱

有势就高高在上的伪君子……这一切自然并非我亲眼所见,不然我会更愤世嫉俗些,但长时间的耳濡目染却开始让我怀疑这个世界的真实性。确实,往往我所看到的都是那些浮于表面的东西,因为我浮在表面,浑浊的水域让一切都看不清楚,于是那些遥远的脸总是显得很亲切,因为没有人知道那究竟是不是一张面具,至于面具下面的嘴脸就更看不清了,而我也不想去探个究竟。浮在上面有浮在上面的好处,那些污秽、丑陋、不堪入目的东西就可以眼不见为净。虽然我知道这是种软弱的行为,但是当我要触及它们的时候我并不能像想象的那样,大义凛然地撕毁来者的面具,我怕看到我不愿意看到的东西,所以我只有逃,逃得越远越好。

所以,当我看到陶渊明的《桃花源记》的时候,我无法不被这种世外桃源的景色、安居乐业的人们、快乐和平的生活所深深折服。那里没有剥削、没有压迫,人人都拥有享受自由与平等的权利,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过着与世无争的平静生活。这一切竟让如今的我深深向往。虽是虚构的世界,却给了我无限的畅想空间,似乎那些沉于水底的黑暗社会只是我做的一个恶梦,梦醒了,窗外依旧是生机盎然的大地美景。我再没有任何奢望,只是请求:“主啊,让我的梦快醒来吧。”

桃花源记作文3

小舟顺水而行,静静的,听着水流拍打舟舱的声音,舟子轻松的滑动着手中的船橹。还一边唱着轻快的渔歌。

在这片未被科技“科技”地方,一切就像千年之前。民风淳朴。以致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如此奇妙的地方,连舟子都有仙人的感觉。

弃船登岸,便马上沉醉在一大片粉色中,此时并非是桃花最艳丽的季节,桃花已有了凋落的.几项,然而新叶还未长出,此时的桃花是最为娇弱的,一碰便散,一碰便落下一阵的雨花,纷纷扬扬。皆落在地上,遮住了大地,形成了薄薄一层花毯。

可我该怎么办呢?我四周都是铺好的花毯,我不忍踩在它们身上,这会亵渎了这美丽的生灵,就这么,我被困在其中。

别无他法,我轻轻的蹲下来,用手小心的移走面前的花瓣,再小心翼翼的踏出一步,再移开,在踏。

如此,我走出了这大片花毯,再也不敢用手去触摸枝上的桃花,怕它再来一次花语,我又要被困其中了。。

小心地移着步子。到了桃林中心,有间布满青苔的小屋。门上了锁,门前有一口古井,一旁有一个木桶,井中水,供游人取用。这是种林人的屋子,这桃林能与世俗有联系的,也就是运出售卖的桃了。

走进屋子,闻到一股浓郁香。呵!这不就是桃花仙人嘛!

桃花屋里桃花魇。

桃花魇里桃花仙。

桃花仙人种桃树。

又摘桃花换酒钱。

这仙人呵,想必也如同千百年前唐寅一样,桃林中的仙人,虽仍与世俗有万缕千丝的联系,却不染世俗。傲立于尘凡。

花瓣纷飞,旋转。高升。下潜。是仙子在舞蹈哪!他清秀的外貌,妙曼的身姿,如洛神在世!娥皇、女英也只能甘居其后。花雨香风中,我未饮已醉。尘世的美好浮华皆在此。喧嚣。不安皆抛在脑后。这感觉,也同那种桃仙人一样吧!

酒醒只在花前坐

酒醉只在花下眠

半醒半醉日复日

花开花落年夏年

桃源仙境,半醉半醒的仙人呵。吟唱起了一支小曲……

世人笑我太疯癫

我笑世人看不穿

不问五陵豪杰暮

无花无酒锄作田

无花无酒锄作田……

桃花源记作文4

自从渔人走后,桃花源再也没有人来过了。

这天,渔人独自一人又来到了桃花林,这次,他没有在迷路了,径直穿过桃花林,来到了山外,犹豫了一会,终于鼓起勇气走了进去,他担心桃花源里面的人发现他告状,所以到了山口时走得很慢。

桃花源的一个孩子很快就看到了他。

“乡亲们看啊,渔人来了。”渔人以为他们是要打他,拔腿就往外跑。

“大叔大叔,你站住啊,我们是来欢迎你的,你跑那么快干什么啊。”渔人听到了那个孩子的解释,停下来挠着头看着他们。

“小伙子,你真好啊,给我们带来了那么重要的信息。”人群中一个老人叫到。

“对啊对啊,小伙子,如果你不嫌弃的话,就呆在这里不走吧,之前有个人来到了这里,出去后告诉了别人,人们就往我们这儿来了,我们还以为他们会进来呢?没想到外面的桃花林让他们迷路了,再也没有人来过了。”一个妇女说道。

“现在你进来了,所以就呆在这儿不用走了吧。”之前的老人有接着说道。

与人听出了妇女的言外之意,忙说:“各位乡亲们啊,对不起,我不该不守信用,把这儿的消息告诉别人,你们放心,我会在这里带着我的妻子和儿女来这里居住,不会把这里的秘密告诉别人了。”

“好,小伙子,欢迎你来到我们村。”这里的村长讲到。

“欢迎来到我们村。”村中人一起说道。

第二天早晨,渔人的邻居来到渔人的家,发现他们家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一个木屋,一张床,一张周子,一条船,一双船桨,谁都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桃花源记作文5

晋孝武帝统治之时,一个捕鱼人因迷失方向,而错投桃花林。说来真是“事有凑巧,物有偶然”,这一错投,却发现了一个鲜为人知的世外桃源。

渔人漫步在桃花园,眼观四面,耳听八方——一颗颗桃花树似迎宾一般站得整整齐齐,那盛开的桃花喜笑颜开。微风一吹,仿佛在与桃花细语。一瓣瓣桃花从树上落下,漫天飞舞,整个世界似乎突然都变成了红色,让人陶醉……

一声尖叫打断了他的美好憧憬。他定睛一看,一个小孩满脸恐惧,眼泪是飞流直下三千尺。小孩的母亲闻声而来,一把把孩子抱到怀里,不停地安慰,好不容易才把小孩的眼泪抵御在了最后防线。她抬头一看,突然看见了打鱼人,也大吃一惊,吓得一下坐在了地上。打鱼人不知所措,全身上下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番:我是小偷还是强盗?他们竟如此害怕,真是莫名其妙!然后又用无助的目光看着这队母女,好久好久,时间仿佛凝固了一般,母亲终于大胆地问道:“你……你……从哪里……哪里来的?”“我就是沿着那个洞口而来啊。”渔人用手指指着远方的一个洞口说道。转眼一看,却只见疑惑的目光和一头雾水的神情。打鱼人不得不重头到尾,一点一滴地将事情叙述了一遍。说得口干舌燥,这个妇人便邀请渔人到家中,并杀鸡拿酒给他吃喝。这时,所有人都听说这个消息了,于是都赶了过来,渔人乘此时机,问道:“这是什么地方?怎么如此美丽?”一个长者答道:“我们的老祖先为了躲避秦时的战乱,便率领妻子、儿女及乡邻来到这与世隔绝的地方,从此就隐居在里面,再也不出去了。也不知现在秦朝怎么样了?”渔人楞了楞:“秦朝早已灭绝了,现已是东晋时期了。”百闻不如一见,若不是亲眼所见,有何人相信这世上竟有人不知道有汉朝,更别说魏晋了。于是渔人将自己所知道的事全部告诉了那些桃园人,他们叹了叹气,或许是为世间的动乱给人民造成的痛苦而感到伤感痛惜吧。说完大家都摆出了酒食,盛情地款待渔人。渔人停留了几天,便准备离去。大家对他说道:“你可千万不能把这里的情况告诉别人啊!”渔人点点头答应了。

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有一个人间仙境。那里的人在桃花的陶冶下淳朴热情,永远和谐快乐地生活着。

桃花源记作文6

送走了误入桃花源的渔人后,大家的生活又变得平静起来。

桃花源村中的一个农夫一边锄地,一边左思右想,想着想着,不小心把禾苗都锄掉了好几棵,一起耕作的的妻子看见了,问他怎么了。农夫忧心忡忡地说:“老婆哇,我越想越不对劲,刚刚送走那渔人时,我觉得他表情不对,脸上阴晴不定,假如一会儿他到了外面,把我们的事全抖了出来,世外的那些人一定会动心,就会派人来占领我们的桃花源。失去桃花源,我们的好日子就到头了!“农夫的妻子一听,也惊慌失措:“呀,这可不行,走,咱得找村长汇报下。”

头发和胡子白的像雪一样的老村长听完农夫的汇报后,也意识到此事非同小可,立即召开了几百年来的“第一届桃花源村大会”。

村中央有一个池塘,池塘边有一棵不知道生长了多少年的古桑树,桑叶浓绿,好像一个巨大的绿色帐篷。大会在桑树下召开,有几个先秦逃亡出来的诸子百家的后代全站了出来,他们像先祖一样,爱好辩论,各抒己见。

一位戴着高帽子,衣着宽松,手里拿着竹简的儒家学派年轻学者说:“子曾经曰过:言而无信,不知其可。’我想,这个渔人答应我们‘不足为外人道’,他一定会信守承诺,不会告密,这是做人最基本的道德。”

兵家学派的后人姓孙,他对儒家的后人一向不服气:“切,兵不厌诈!你动动脑子,万一他不守信用,向官府告密,外人就会发现桃花源,他们要占领这里,我们反抗,这该引起战争了。依我看,咱们桃花源里几百年和平安定,大家既没有战斗力,又没有武器,绝对打不过外人的。”

另一位仙风道骨,穿着麻布长袍的道家学派的老人说:“你们想太多了!我们祖先老子曾说过:‘道法自然。’即使被外人发现了,又能怎样呢?我们只要顺从自己的内心,顺其自然,生活还要继续嘛......”

“哼,刚刚请他吃饭时,我见他贼眉鼠眼,不象个良民。”一位表情严肃的法家学派后人大声地说:“我建议,快去抓他,抓到他了,按村规处置。我记得村规第128条:若有人向外人泄露村中情况,判杀头之罪,决不轻饶!”

这时候,人群中挤过来一个墨家的中年人,皮肤黝黑,手上起满了老茧,裤腿挽到了膝盖上,腿上沾满了泥点,他瓮声瓮气地说:“我早就观察过桃花源的地形,山口很小,咱们可以在洞口修个防御工事,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让他们进不来不就行了?”说着,就要带着墨家的年轻人去施工。

爱抬杠的名家后人拦住他,挑衅地说:“停!这位老兄,你怎么知道能行呢?”

“你又不是我,你怎么知道我不知道能行呢?”

“你也不是我,你怎么知道我不知道你不知道能行呢?”

“你......”

正在大家吵的不可开交、天昏地暗、稀里哗啦时,一位白发垂髫的老者带着他黄头发、挂着两行鼻涕的小孙子从人群中颤颤巍巍的走了过来:“别吵啦,别吵啦,俗话说的好:“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听我这个老头子说几句,咱们派个精明能干的人过去看看不得啦,渔人如果不给外人说,咱们万事大吉,如果说了,再想办法。”

众人纷纷赞同,选出了一位自称是当年刺秦王的荆轲的后代的好朋友的大表弟的年轻人去刺探情报。这位年轻人果然身手不凡,他从山中出来,爬上一棵最大的桃树,立马看见了还没划船走出多远的渔人。他发现渔人鬼鬼祟祟,一会儿停船上岸,用刀子在桃树干上刻一道痕,一会儿在岸边摆上一块尖尖的石头或树枝,像在做着什么标志。年轻人从树上滑下来,偷偷随着渔人的足迹走,把所有记号全给涂掉了,把石头与树枝指向了另外的方向。

回到桃花源,年轻人把事情一五一十的给大家说了,众人听了,都深深叹了一口气,异口同声的说:“几百年了,外面仍然这样人心险恶啊,我们还是在这桃花源中继续过简单安静的生活吧!”

桃花源记作文7

后遂无问津者……

数三百年后,正值开元年间。

一儒生进都赶考,途中盘缠用尽,便到林中寻些野果。见一树有二十尺来高,放眼望去有一河,河中有一船,此船浮向岸,定睛一看,约有十来尺长,雕龙绣凤,浆如水中芙蓉,乃无一人,儒生向前欲乘此船,寻户人家讨些酒食。

儒生便扶溪而行,见远处仿佛有些屋舍,加速而行,不料刮出一阵狂风,中间加着清香,昏睡过去。惊觉时,不知过了数日,周围烟雾环绕,花草交错,仿佛是世外仙境,此船仍浮于水面,竟失了浆,便用双手划行,见远处有一岛,岛中有一屋舍,却怪异。靠近一看有人家在饮食,儒生饥渴难耐便下船乞之。

轻叩其门,一女子探出头来。美若洛神,儒生羞愧低头,不敢直视无言相对。此女子曰:“君是何人;为何来此绝境?”女子声音宛如黄鹂般动听,一时迷了魂,儒生具答之,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此户人家约五口,一夫妻约五十出头,有两小儿,一儿能诵诗,一儿四支爬行,衣着似天上人,不与外人相同,悠闲自在,女子竟眉头紧锁,儒生问之,曰“先人云若有外人来绝非邀之,立逐之君不是下流之辈,但不知是福是祸。”此人得知留此不便,用食后便离去,临走时,此女子交给儒生一玉佩,可带领出此绝境。

即出,复前行。数日后,到长安,问路人才知已过了五载。科举时,此人将在那绝境所见所闻作文章,不料被人议论。又在后被人陷害,至使此人落榜,无奈,只可还乡。

途中,儒生念起那女子不禁浅浅一笑,又忆起那玉佩,便欲往那绝境归还此物,寻往,不复得路。

还乡后,此人四处打听,却被邑人当作疯言疯语,被兄长禁于房内。妇儒见之便后退数十步,数日后此人已半疯。

又三载,此人偷走出房,架船欲往绝境。途中,忽遇往日之景,便清了神智,又思起那女子。也许再见她已成为他人妻妾,不过无论怎样,玉佩也应当归还。此时,玉佩不慎落入水中,儒生欲捞起,却闻桃花般的歌声,玉佩缘溪行。止时,便靠了岸,歌声嘎然而止。

一回眸,见一佳人在桃花树下,浅浅一笑……

桃花源记作文8

一提起桃花源,人们定会想到陶渊明所作的《桃花源记》吧。

在一个凉爽的秋天,我有幸随文学社去桃花源采风。挑花源是一条长长的迁回曲折的大峡谷。一进源门,只见一条清澈的小溪贯穿于谷中,欢快地由谷底深处流来,又向远方流去。我们于是沿溪行,悠闲自在。两边高耸的山峰,就像一排排巨人,个个穿着绿色的礼服,威武无比。它们便是欢迎游人来此的仪仗队呀!

一路虽无奇景,但整个山谷充满了神秘和幽静,偶尔也能发现一些古朴的民居点缀其间。山风轻轻抚面,竟带来一阵阵泥土的芳香,原来此地真有“良田美池”。块块平整的土地沿着山谷直往里伸,勤劳的桃源人正在田间耕种。我还见到了许多挑树列于溪边。只可惜,这是秋天,桃树未开出美丽的桃花,我不禁有点遗憾。但我想待到明年桃花开时再来,不就可以消除自己的失落感吗?

一路欢歌笑语,我们终于到达了谷底。此地有远近闻名的“天下第一泉”。去观泉的山路十分陡峭,但当“天下第一泉”终于投人我的眼帘时,一路的疲劳便一扫而光。说是泉,实则为一条大瀑布。瀑布旁的石壁上刻有“天下第一泉”五个刚劲有力的大字,此乃陆羽所题。瀑布由岩顶飞泻下来,分为九叠。秋天的瀑布已不再是那么雄壮,但它流得潇洒,流得舒坦。瀑布下的泉水清得让人感觉不到这是水。水边有很多形状不一的大石头,石头上刻着一些字:“液雨滋天”、“仰止”、“谷帘泉”。

坐在石上,尽情欣赏这美妙的山水,让大自然的色彩充满你的眼睛,或者闭着眼睛睡上一觉,任泉水的飞沫打湿你的脸,岂不是人生一大享受吗?“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此时的我,已被山水陶醉,不知何时产生了一种“何似在人间”的感觉,如步人梦幻世界。这时,你会很快地拿出照相机,撼下快门,把这一切都变为一种永恒的纪念。

我想,居住在此美境中的山民,一定十分幸福快乐吧?他们说:现在交通虽很发达,可是这谷实在是太深了,所以他们也不大外出,种地养蚕,自得其乐。怪不得陶渊明称此为与世隔绝之地。

“降陌交通,鸡犬相闻”。天是那样蓝,山是那样高,谷是那样深,蓝天下的一个小村庄在大峡谷安详地度过了一年又一年,这便是桃花源。

桃花源记作文9

像往常一样,我一早起来就收拾捕鱼的用具,太阳还没出山,我就出发捕鱼去了。我沿着溪流划着船,搜寻者鱼群出没的领域。划呀,划呀,哗哗的溪水向后翻滚而去。可是,走了好远,鱼儿似乎一下子绝了迹,我撒了几回网,依然一无所获。日已中天,渔船依然空空如也,看来今天又是一无所获了。我看着江面上穿梭往来的渔船,只能望溪兴叹,唉!怎么办呢?我调转船头,向那片芦苇更深处划去。不知不觉中,我已穿过七八个苇塘,忽然眼前一亮:溪水两岸竟出现了一片片桃花林,绵延几十里,枝头的粉红的桃花绽开了笑脸,阳光照着它们,闪闪发亮,微风吹着它们,落下一阵阵淡粉色的花雨,凌乱地飘落到了草地上。

“好美呀”我不禁叫出了声。不由自主地又摇起了橹,溪水哗哗,哗哗,两岸的桃林向后退去。连绵的粉色一层接着一层,一会儿淡,一会儿深,后来,两岸隐约显现出连绵的青山,青山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向我逼了过来,恍惚间,忽然峰回路转,桃林遁隐,一座青山横亘在我的眼前,也横亘在我的脑海,失望顿时涌上心头。我四下里张望,寥落荒凉浸入脑海,我,连忙架起橹,刚想逃离,蓦地,远处一束亮光从山中射了出来,那光愈来愈亮,莫非?我连忙跳下船,向光亮处摸索而去。我好奇极了,攀着嶙峋的山石前进,原来有一个小洞。洞口掩映在攀援生长的树木的下方,杂草几乎淹没了洞口。我看了看,急于进去,可还是退了回来,回望着洞口,好奇再次涌上心头,那狭窄的洞口似乎在向我诉说着不可告人的秘密。我便微侧着身子挤了进去,黑暗袭来,我心里怦怦乱跳,爬呀爬呀,没爬出几十步,眼前的光亮似乎把我化了进去,我爬出了山洞。晃晃脑袋,揉揉眼睛,许久我才看清: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块块宽广平坦的土地、一间间排列整齐的房屋、一方方清澈透明的池塘,一片片郁郁葱葱的桑树林……我惊呆了,莫非,真的有人间天堂?我贪婪地享受着这一切。忽然,在田间的小路上,我发现了扛着锄头的农人,我这才知道,我还在人世。鸡鸣狗叫之声传来了,老人和孩子们的嬉笑声也传入耳鼓,我循声而望:农人立着锄头望我,一脸笑容,老人小孩则围拢来,拉拉我的手,拽拽我的衣,满面欢喜。我脸上窘极了,尴尬地站着。

“小伙子,你从哪里来的?”一个两鬓苍苍的老婆婆走过来问我。我慌乱的什么似的,竟不知说什么好。我被他们邀请到家里,家里围得水泄不通,欢声笑语回荡在屋里……每天,我都被他们拽去做客,鸡鸭鱼肉摆上了桌,酒尽情地喝,我好奇极了,他们怎么这么幸福?白天,我也和农人一起耕作,晚上,我们就围坐在一起谈家长里短,下棋。女人们则纺丝、织布。札札机杼声声,鸡鸣狗吠了了,多美呀。没想到,真没想到,我会找到这么一个好地方,我多么想呆在这里啊!。

一晃十几天过去了,我忽然忆起我的老母亲,便向他们告别道:“我得回去了,家里老母……”他们再三挽留,我热泪盈眶:“我会回来看你们的。”

“千万别说出去呀!我们不想卷入到社会的纷争中去了,你看,我们来这儿几百年了,无忧无虑地生活了二十几辈人,我们就想这么过下去,这么过下去……”

“千万别说出去呀!”“是呀,不能说出去。”大家纷纷说道。第二天,他们都来送我,大街小巷,老人孩子,声声叮咛,他们一直目送我走出洞口……

我的船还在,我回望着那个洞口,竟泣不成声,“我还会来的,一定会来的。”我跳上了船,留恋地看了看那个洞口,一束光亮向我射来,好像在告诉我人世的秘密。一路上,那个洞口总在我脑中闪现,一次次,我想掉头回去。我小心翼翼地刻下了标记,记录下怎么拐弯,经过几个苇塘。每刻一个记号,我就复习一遍路途,后来,我脑子里就满是一张通往桃花源的路程图了。又不知走了多少日子,我来到了武陵郡,鬼差神使,我干了一件蠢事。这件事情你们知道了,我告诉了太守,我真后悔呀!过了几个月,我一个人又去找过,反反复复找了几十年,桃林找到了,青山找到了,可那个小洞却从人间消失了,我没有找到。再后来,我就不找了,再后来的事,你们也知道了,东晋诗人陶渊明就把我的故事记了下来……

桃花源记作文10

渔人的好奇心帮助他找到了理想国,好奇未必能害死猫,有时也许能找到桃花源。

作者对通往桃花源的过程描写非常科幻,“仿佛若有光”,“初极狭,才通人”等都很写实。那么最后见到的理想国是怎样的呢,土地、屋舍、良田美池桑竹,阡陌交通,鸡犬相闻,这都是物,从今天来看,土地代表空间,屋舍也许就是高楼大厦,良田是农业,美池可以垂钓,可以洗浴,可以泛舟,桑竹都是可用的东西,而鸡与犬,都是家中必备的东西,就像是现在的电脑和汽车。理想国里的人,都忙着种作,显然都不是闲人,衣着吗,很潮,很哈秦,老人小孩都很快乐。

然后就是相遇了。乃大惊,外星人见到地球人也会惊恐的,但是非常有礼貌,非常豪爽,杀鸡作食。很温暖的是“村中闻有此人,感来问讯”说明大家都很相识。然后大家竟然都不知道外面朝代的更迭。村人“各复延至其家,皆出酒食”真是好客,都争着邀请到家中来,招待他。但最后还是有人说:“不足为外人道也”说明他们也是很满足于现在的生活。

那么离开的时候,渔人还是不舍这个地方,希望能回来。所以“处处志之”最后他很功利地叫太守来,但是迷路了,理想不适宜于功利。

刘子骥,高尚士也,这一段只是为了增加整个故事的真实性,就像电影的最后要加上一段,某某多少年后怎么样了,读后感《桃花源记的读后感》。

桃花源是与现实世界不同的另一个世界,是一个自由的理想化的世界。陶翁理想中的桃源世界诞生于公元421年,也就是他辞去县令归隐(405年)后的第16年。桃花源里的此情此景也许就是陶渊明归隐生活的写照。其实,桃花源是当时人们逃避现实社会的“避难所”。

诗人把它描绘成一个自由而理想化的王国,形成了与现实社会并存的,又相对立的与世隔绝的理想乐园。这不能不说这是陶渊明的伟大创举,诗人描绘出人类理想社会的雏形。它有点类似于英国作家莫尔笔下的“乌托邦”(莫尔的《关于最完美的国家制度和乌托邦新岛的既有利益又有趣的金书》写于1515-1516出使欧洲时期),但要比“乌托邦”早一千多年。

以作家的年龄比,陶渊明是莫尔的爷爷的爷爷了,所以,可以说陶渊明是人类理想王国的鼻祖。“世外桃源”至今已流传了一千五百八十多年,仍然令现在许多人向往不已。这样的艺术效果和社会作用,是陶翁当时创作时做梦也想不到的(文学的社会作用往往会大大地超越作家当时创作意图),其价值远远超过了文学本身!这究意为何呢?经过反复思考,本人感悟有三:

第一、人的本性就是向往平等自由,追求和谐快乐的幸福生活。这也许就是人生的真谛之所在!人是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

第二、在人类社会里,只要有私欲的存在,就始终存在剥削、压迫、侵略、争权夺利、尔虞我诈等等背离人性的行为。因此,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冲突就在所难免。“强者为王”,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亡者不逃则死!俗话说:俺惹不起,躲得起;三十六计,走为上。躲到那里去呢?!陶令不知何处去,桃花源里可耕田。

第三、桃花源是一种意境,是一种理想,是一个美梦,是一个精神乐园。未必要苦苦寻求!只要心中有“佛”,与世无争,天下为公,乐在其中!人生活在现实社会中,难免有现实和理想的冲突,当你对现实感到无奈的时候,就会想跳出这个圈子,寻求自己的理想王国。这也许就是桃花源流芳千古而不朽的魅力之所在。我想,在共产主义实现之前,桃花源也许永远是正直而失落者的追求目标!

读后感1

昨天下午,我阅读了动物小说《太平狗》,不禁被曲折的故事情节深深折服,文中细致的描写也使我受益良多。

从一条狗的角度来看,本书的主角——太平可谓是命运多舛了。先是稀里糊涂的跟着外出打工的主人上了公交车,然后又被卖给了屠狗贩子;好不容易逃了出来,却与主人失散了……试想,如果你来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并与你最爱的亲人走失,你是努力寻找呢,还是默默等死?遇到这种情况,许多人恐怕早已万念俱灰,绝望地选择后者;但,太平选择了前者,光是这一点就已让我分外敬佩,这是一条多好的狗啊!

就这样,靠着忠诚与持念,太平终于找到了主人——程大种。但是由于老板的压榨,程大种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最终悲惨的死在了工地上。本来我并不喜欢这个角色,但读到这里,我的心里不由得泛起了一股同情。大种的遭遇和多少农民工一样,在工地上吃不饱穿不暖,就算死去也没有人过问呢?这难道不是一件让人难过的事么?

最后,太平跋山涉水,回到了日思夜想的故乡丫鹊坳,它的事迹也被刊登到了2005年10月的报纸上,故事也就到此结束了。但它的结尾却让我深思。

作者不但写了太平狗在城里寻找主人的故事,还写了主人程大种的遭遇,这是为什么呢?我认为,作者这样写不但是为了衬托太平的忠诚,更折射出了社会的黑暗和对生命的漠视,这是需要我们每一个人体会和思考的。

这本动物小说的语言虽朴实,但内容并不简单。有时间也来读读吧,享受它带给你的快乐,还有令人深省的道理。

读后感2

“小老弟,记住,这几天是我养活了你,等你有了钱,要想着还我。也许,我们永远地不能相遇了。但你必须想着!因为你不可以欠别人东西!”这句意味深长的话出自曹文轩叔叔写得《大水》,本文讲述漂儿被大水堵住在一座小城,正在他感到孤独时,一位拉手风琴的中年男人来到了漂儿的身边,他乐观的面对生活,尽管很多人瞧不起他,最后,热爱在世界闯荡的他买了两名勇敢的水手一起出去闯荡了,临走时,对漂儿说;“小老弟,不可以欠别人的东西!”

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中年男人带着漂儿去修手风琴,有一户人家的手风琴坏了,而主人却瞧不起这位中年男人,便关上了门,而中年男人却没有放弃,继续彬彬有礼地摁着门铃,主人没有办法,只好拿出五元钱来修风琴,中年男人动作麻利,一气呵成,修好了风琴,主人感激不尽,又掏出十元钱,却被中年男人拒绝了。

人的一生当然会有痛苦,可是,你必须记住,这个世界上最宝贵的不是别的,而是痛苦,那刻苦铭心、让你泪流满面、让你咬牙切齿的痛苦。要珍视它,特别特别的珍视它。要做一个能乐观地正视痛苦的人,这样,你才会成长!

说到这里,我深思了:有些小学生,成绩十分不好,他慢慢地开始自卑,以至于成绩越来越差。还有一些穷人,为了吃口饭,竟然严重地伤害了自尊!

是的,别想着自己什么都没有,要想着自己什么都有,有眼睛,有鼻子,有双手,你还要什么呢?抬起头往前走,海阔天空!我要像拉手风琴的叔叔学习,学习他的自尊自爱,更要学习他永远乐观向上的精神。

读后感3

今天我们学习了《乌塔》一课,文章主要讲的是14岁的德国小女孩乌塔独自游历欧洲的故事。

我觉得乌塔是一个自立意识极强还非常勇敢地孩子。相比之下,我和乌塔的自立意识,实在是天壤之别。

为什么我们和乌塔的自立意识会相差如此悬殊?是因为爸爸妈妈过于溺爱我们吗?错!是我们自己溺爱自己。

乌塔去欧洲的经费都是她自己一点一滴挣出来的,而我们却有时做一个家务活也叫苦连天。乌塔的知识全是她自己读书学来的,而我们却闲暇时吃饱睡,睡好吃,无所事事,只等时光之刃架到脖子上时,才抓紧时间干正事。乌塔的准备是多么齐全,不像我们不是忘带这就是忘带那,让家长忙前忙后还是死活不改。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温室中的花朵虽然得到了温暖,但不经历风雨永远也长不大。阳光总在风雨后,翱翔于天空的雄鹰不也是抛掉恐惧,奋力一拼才能成为天空之王吗?乌云上也是有晴空的。那些在草原上被猛兽追赶的小兽心中只有“跑”字,只有拼搏,哪怕只有百分之零点零一的可能,因为爱拼才会赢,这是胜利的关键……而我们就像温室中的花朵,不知何时能成为雄鹰,何时能尝到胜利的果实。

我们都要向乌塔学习,我们也许不能独自游欧洲,但平时帮助做做家务,多看一些图书,和时间赛跑。生活和学习中多一份认真,少一份粗心;多一份勇敢,少一份胆小;多一份独立,少一份依赖;多一份付出,少一份索求……也许这一点很小很小,但收获却很大很大,因为这是我们灿烂辉煌人生中灿烂辉煌的一个开始。

读后感4

早上睡意未退地走到阳台,朦胧中红影缭眼,阳台的“迎春花”开了!一夜之间开花了!每天我必须多次经过的阳台,怎么没留意过它有结蕾迹象?

从来认为,花是女人的心事,花名是诗人笔下的诗意,花语是惜花人红笺上的叹惜。因此,不解花事不知花期便无花语了。

阳台这盆花,我既不知它的来历更不知花名,一年到晚,静默无语,只有每年春节前才开花,因此我便称为“迎春花”。去年春节前夕,看着客厅里沉闷的摆设,好像该有些春意的点缀。来了兴,去绿肥黄瘦的花市里转悠了半天,结果空手而归。于是把闲置阳台这盆被冷落的花移到客厅里,用抹布轻轻擦去叶片上斑结的尘土,浇些水,换了底座。就这样,一个节日,在深紫红的热闹中匆匆度过。

明天就是立春,花在节前如期开了,提醒我春天已渐渐来到。盘算即将过去的一年,平淡的生活,平凡的工作,说不出有何收获。“金英翠萼带春寒,黄色花中有几般?凭君语向游人道,莫作蔓青花眼看。”白居易《迎春花》诗中的花是黄色的,他把这首诗赠给了杨郎中,告诉这位郎中“莫作蔓青花眼看”,并说明了“黄色花中有几般”,言下之意迎春花不亚于菊花的高品,虽然是开在了荒郊野外,因它能凌寒报春开,切莫当做一般的闲草野花对待。我眼前这深紫红的“迎春花”,虽没有诗中黄花的高品,但却一刻不误地报春来,出其不意自有它一份独特的热情和期盼。

花事报春,暗送消息。平淡生活中,总是有一点一滴的寓意。平凡的工作,离不开每一天的积极。岁月匆匆,只要感恩生活,便能从中体会一丝惊喜。春天来了,春节快到了,有了去年的经历,不会再去关心花市的万紫千红,还是从阳台捧回我的“迎春花”,让它祝福每一天!

读后感5

对着小女孩的枪伤他本该感到内心不安,或者深深地谴责。他却欣赏它,并认为女孩因此与众不同,它是一件艺术品,只要看到便会满足。这难道就是张悦然小说最独特的地方:用反向的感觉来衬托丑恶。

她抓着人性善良,懦弱的一面,对他的感受施加镜子反映。他收养几年前被他枪伤的女孩,并无微不至的照顾她,怜她、宠她。

如果说《誓鸟》是凄美,那么《红鞋》则是残忍、恐怖、血腥,一个清纯女孩以自己最冷漠,也是最残忍的方式报复着杀手。

“她走到倒在地上的男人面前。她把男人单薄的棉衫脱掉,裤子也退去。跛脚的男人满脸参差的胡子,赤露的身体上有三个枪口,血液正从四面八方汇集。她看着,露出笑容,觉得他是绝好的模特。

她从身上取下相机。喀嚓。这是男人这一生的第一张照片。他终于作为一个标本式的角色,印进了她的底片里。这是他最后能给予她的,他的身体。

我们走吧。女孩心满意足地说。她抬起脚,非常自然地从男人的身上迈过去。男人尚且睁着的眼睛只能看到她的红鞋。那只红鞋从他的身上跨了过去。正像他一直记得的,他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她从她妈妈的身上跨过去那样。

他横在她的脚下,像是一条隐约不见,细微得不值一提的小溪流。她跨越,离去,然后渐行渐远。”

这就是故事的结尾,让人深思。真的是杀手不冷,反倒是这个看似柔弱的女孩。她的麻木不任,虽然儿时悲惨是杀手给的,但她还给他的已经不只是报复,更多是自我毁灭。

《红鞋》留给读者的是什么,人性向上!可为什么张悦然用了这么残忍的手笔,一次又一次制造、强调了魔鬼般的形象,这和那清纯模样的女孩冲突太大了,难道就是作品的成功之处吗?成功了意义又何在!。

读后感6

《呐喊》是鲁迅的短篇小说集,是中国文学史上一部经典,帮助当时的中国人认识到自己的无知与麻木。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给我感受最深的是《孔乙己》,《藤野先生》和《药》。

《孔乙己》是一篇抨击封建礼教的文章。主人翁孔乙己被封建礼教所束缚,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当起梁上君子最终,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与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故乡》中的人们麻木,迷信的形象更是在《药》中被表现的完美无缺。《药》,我认为是这本小说集中最能令读者悲愤,同情的文章。什么人血馒头。听来就感到可笑,可是在今日看来可笑的事在当时却成了可以治不治之症的良药,华老栓他有医不求信馒头,千方百计去找人血,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革命者被残害的时候,众人看热闹。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让全中国为之一振。

读后感7

力克·胡哲的《人生不设限》这本书,通过作者对自己独特的生命体验的讲述,给人以热情、勇气、信念、坚持的力量。你不禁会为这位天生没手没脚的家伙而深深折服,他从一无所有、畏缩自卑,迸发出无穷的自身能量,活出了自己的价值,创造出了一个不受限制的精彩人生。

这本书的作者力克·胡哲天生患有海豹肢症,除了躯干外,唯一的工具就是只有两个脚趾的小左脚。可以想象,生活对他而言是多么不公平啊!出生时,力克的父母都不能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他的妈妈甚至拒绝抱抱自己的孩子。这对任何人都是极大的打击和难以愈合的伤口。值得庆幸的是,他们没有放弃,慢慢开始接受和面对现实。

童年时期的力克可以说无忧无虑,随着年龄增长他开始面对无数的挑战,而他都努力地克服了。长到了上学的年纪,力克陷入了困境,他一度因身体的缺陷和对生活的绝望动过轻生的念头。但是最终他放弃了这种愚蠢而不负责任的想法。他想到了给他安慰和帮助的父母,鼓励和支持他的家人,觉得这样做对不起他们。于是力克决定好好活下去。他开始在自己身上寻找值得引以为傲的东西来提高信心。他试着交一些朋友,试着融入周围。虽然常常被同学排斥、嘲弄、或被称为“外星人”,但他主动并真诚地和同学交谈,同学们逐渐了解了他,都和他成为了朋友。他从朋友那里也得到了很多的肯定和动力。最终力克战胜了困难成为了不起的人。如今力克·胡哲不断拜访各地的学校、教会、贫民窟和监狱甚至垃圾城,与那里的人们分享他的人生经历,散播希望与爱。告诉人们他的经验,提醒大家信念和行动的重要,鼓励他们要有信心。至今已有六亿人,通过各种途径,了解了他的充满勇气的人生。他的事迹已经深入心地激励了很多人。

读后感8

我的眼睛在流泪,我的心也在哭泣。读了《圆明园的毁灭》这篇令人感到惋惜和愤怒的文章后,我的心被耻辱啃嗜着,被痛恨的烈火灼烧着,久久不能平静……

圆明园非常美丽,圆明园有一些名胜是仿照各地名胜建造的,有狮子林、平湖秋月、安澜园……,而且里面的文物很多,很壮观。圆明园占地约5000亩,水面占十分之四,大小山峦起伏,各态湖泊星罗棋布,凌空俯视如千岛之国。本园占地210公顷,水域约4/10。东部为园内最大水面福海,外围环列10个小岛,构成一处大型园林景区,共有10座园中园和建筑风景群。福海略呈方形,东西皆宽五六百米,水面开阔。盛时每逢阴历五月五日端午节和七月十五中元节,先后在此举行龙舟竞渡和放河灯等民俗活动。我真想去圆明园游览一番啊!

但是,好景不长,英、法联军在1860年的时候让美丽的圆明园变成了灰烬。更让我气愤的是:他们竟然当场拍卖文物!一个青铜铁器3英镑卖掉了!一副图画则1英镑卖掉了!这……这简直就是中国人的耻辱!

圆明园见证了大清帝国的繁荣与衰败。它奇特的建筑与创意是世人所无法想象的,虽然有专家、学者提出现在重修圆明园,但是,简单的重修与仿建怎样都无法弥补历史的缺憾!圆明园的毁灭已经成了一段不可改变的痛苦记忆。我们无法改变历史,但是我们却可以创造未来。今天,为了不让历史再次重演,为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一定要谨记“不忘国耻,振兴中华”的誓言,努力学习,勇于攀登,掌握本领,为祖国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读后感9

培根曾经说过:“书籍是横渡时间大海的航船。”是呀!书就是我们迷茫时候的灯塔,雪天的一个温暖的火炉。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大水》。

这本书写了在洪水不断来袭的灾难中,一个叫黄凤阔的地方,住着兰儿一家,兰儿十岁那年,大水突然席卷了村庄。大家的粮食没有了,不少人都离开了黄凤阔,投靠其它地方的亲戚。后来,大家在兰儿爷爷的带领下,筑起了高大的寨墙,挡住了洪水。

这本书刻画了许多黄凤阔朴实、善良的人们。精明能干的彩升叔,老实巴交的七巧爹,心灵手巧的凤姑姑。我最喜欢的人物还是兰儿的爷爷。爷爷十分善良,在大水席卷黄凤阔之后,有些人家因粮食的缺少,生活十分困难,爷爷便把自己家的粮食和打来的鱼送给他们,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爷爷是一个热心的人。我觉得彩升叔是一个挺可怜的人,因为他幼年父母双亡,自小就成了孤儿,从小就靠自己苦抓苦挣,一分钱掰成两半花,一滴汗水落到地上摔八瓣,每往前走一步都不容易。从中可以看出彩升叔小时候的艰苦生活,与如今幸福的来之不易。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封面后,首先看到的是一个穿着连衣裙的小女孩,她微微低着头,好像在思索着什么,我猜这个女孩应该是兰儿了吧!在她的身后是两个重叠在一起的三角形,剩下的封面的湛蓝色的。霎时一看,让人感觉封面与题目没有什么关系,但仔细一想,又感觉有着无穷无尽的联系,令人捉摸不透。《大水》的作者赵菱,曾被评价:外表沉默,内心狂野。她的笔是她的红舞鞋,无法停止,没有终结。

这本书非常值得我们回味,我十分喜欢它。

读后感10

今天我在杂志上看到了一个故事,名叫变通,文章的内容很有意思,令人发笑,但是却有一些很深奥的哲理。我受益匪浅。

这个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一天,一个中年人正赶着毛驴走在路上,突然一个小青年对那中年人招了招手,还热情、亲切的打了个招呼。他也赶紧给他打了个招呼。这是年轻人却很得意地说他是给毛驴打招呼的。中年人听了之后面露不悦,脸色苍白。但思考了几秒钟,中年人伸出手,给了毛驴了一个耳光,故作生气地对驴子说它给他说的时候还说不会遇上驴的朋友,怎么就碰上了。小伙子听了立刻脸涨通红,无话可说了。

我看了这个故事,心中波澜起伏,浮想联翩,想到了我的爸爸经常说的词:变通。对啊,如果那个中年人听了年轻人的话之后,非常气愤,但有不知道该怎么办,而是很愤怒的看着年轻人,生气地去批评他,这样,年轻人就得逞了,他就是要让你生气,心里不痛快,看着别人不高兴的面孔,肯定会很高兴的。生活中也有像这样的人,常常做一些恶作剧,拐着弯儿辱骂别人,当别人生气时,他就会幸灾乐祸,暗自高兴,如果你就是不吃他的那一套,学会变通,当别人辱骂你之后还等着“看戏”,那时,你不能攥紧拳头愤怒还击,这样别人会很高兴的看了一场建立在别人的愤怒之上的“戏”,你可以用同样的方法,把他踢过来的“球”又踢回去,让别人措手不及,无话可说,又不会让别人觉得你很无礼:“是给毛驴打招呼”“它给他说的时候还说不会遇上驴的朋友,怎么就碰上了”这两句都是一个性质的,要不是那个中年人会理智的对待年轻人说的话,会变通的话,指不定,中年人可能还会对着年轻人大发脾气。所以,我们要学会变通,学会理智的对待别人说的侮辱性的话。

读后感11

二年级的时候,妈妈给我订了一本好书:《小学生之友》,每一期发下来,我都会迫不及待地阅读。《小学生之友》的文章非常精彩。有吸引人的故事大餐;有我最喜欢的品味名著和等你敲门;有耐人寻味的迷你连环画和趣味英语;还有内容丰富的大手牵小手和小记者大擂台……真是让我眼花缭乱。第7—8期的《小学生之友》发下来了,封面上是一个小姑娘奇异的梦境。她趴在地球仪上,睁大眼睛看着手上的一个小地球仪,一个调皮的小精灵躲在大地球仪下正捂着嘴笑呢!我翻开书,一面一面地看了起来。

当我看到《花儿的吻》这篇文章时,我不禁热泪盈眶。《花儿的吻》讲的是一个小男孩和山茶花的故事。一个得了重病的小男孩在垃圾场捡回家一棵山茶花树,他每天都会给山茶花树一个吻。又一个春天来到了,小男孩的病情却恶化了,山茶花树再也没有得到过小男孩的吻。小男孩曾给过山茶花树365个吻,于是,山茶花树每天开一朵花,总共365朵。山茶花来到小男孩的床前,吻了一下小男孩,他就延续了一天的生命。可是,吻过小男孩的山茶花,就不能回到树上了。

一年过去了,小男孩走了,带着山茶花般灿烂的笑容走了……读完这篇文章,我心里不禁一颤:这是多么伟大的爱啊!山茶花难道不怕死、不怕枯萎吗?不,它们和我们一样。它们也害怕死、也害怕枯萎。那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它们不顾一切去挽救小男孩的生命呢?是爱!小男孩当初不顾妈妈一番劝阻,一心一意地培育山茶花树。同样,山茶花也不顾一切、不惜一切代价去延长小男孩的生命。其实我们的生活也是这样的,生活就像一面镜子,你怎样对待它,它也会怎样对待你。

《小学生之友》真不愧是我的良师益友。

读后感12

每一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哪怕是双胞胎都有不一样的地方,爸爸妈妈都是无证上岗的,未经过任何培训,所以我们更要学会和孩子一起成长,家长也是从孩提时代长大的,每个人每个孩子都需要被肯定,被尊重。我们的孩子从来不拿自己的妈妈和别人的妈妈做比较。也请家长以后不要对孩子说,你看人家谁谁谁怎么怎么样,你看你,谁谁考试又得满分,钢琴几级.......那只是别人家的孩子而已。

小时候,我妈妈常对我说:人比人,比死人,管好个人就好。到自己工作快8年了,接触了不同的人和事,感受颇多。会接触很多孩子,身边的亲人和同事也面临孩子教育问题,家庭亲自关系等。若问我的建议,家长们先看看《安的种子》这本绘本吧,端正你们自己的观念和态度,父母是孩子最好的终身的老师,言传身教至关重要。只要孩子今天比昨天有进步,哪怕一点点进步,有一个小小的更正,随时随地,鼓励一下,用欣赏的眼光去看孩子,而不是挑剔的眼光,让孩子体会到成长的快乐很重要,让孩子得到应有的尊重。

《安的种子》是一本颇有禅意的绘本,每个孩子都是千年莲花的种子,尊重它原来的样子,郑重地给出等待,享受陪伴孩子的过程。扪心自问,我们有没有得到过“千年莲花的种子呢?”我们是遵循自然生长规律还是揠苗助长呢?平凡的琐事带给我们浮躁的心情,找个角落里静静地读一下《安的种子》,享受每一个安然的等待,迎接千年莲花的盛开。我很喜欢《安的种子》绘本,感觉自己找到了方向。愿所有的家长都能去看看,尊重孩子,与孩子共同成长。

读后感13

爱是无私的,姐姐对妹妹的爱也是无私的。《疯姐》这篇文章很感动,我看完后,不禁落下了泪。

这篇文章写了:那是按政策,夫妻的子女如有残疾,就可以再生一个。于是父母便让姐姐不洗脸,不梳头,不说话,一说话,妈就打姐,后来在作者生出了后,姐真疯了。那时姐很疼作者,作者在别人面前也很自豪,因为姐很疼我。上小学时,一个下雨天,姐把伞送来了,衣服却湿了,我觉得极度羞愧,并让姐从此不要送伞,于是姐每次目送我去上学和下学,直到有一天,我在池塘捉蝌蚪,蝌蚪游的太快了,我失去了重心,姐跑到池塘里来救我,在我醒来时,姐为了救我而死了。我知道后,扑到姐身上想说许多话,却说不上来,只是一个劲地哭………

原来不仅只有母爱这么伟大,还有姐姐对作者无私的爱,那爱死如珠宝般珍贵;如阳光般温暖人心;如母亲般疼我,爱我,关心我。姐姐对作者的爱是多么的伟大!她最疼的人是我,她心甘情愿为我疯,心甘情愿为我死,这爱如同母亲般无私,甚至比母爱来的更加无私!当作者不让姐姐来送伞时,姐姐是那么的悲伤,却没有对作者减少一丝一毫的爱,她用着独特的方式疼作者,她的姐姐是那么的伟大,我禁感叹:这母亲般的姐姐,使作者一生牵挂!

作者的姐姐对作者的爱很无私!妈妈对我的爱也很无私!在我生病时妈妈不顾寒冷,来帮我盖上被子。

在我沮丧时,妈妈会给我打气加油。在我高兴时,妈妈也会为我开心。

爱是伟大的!它是黑暗中的一缕阳光,它是沙漠中的一口水,它是寒冷时的一丝温暖。

读后感14

看完了《马说》,突然发现,我与作者韩愈有着不同的观点。

作者的观点为“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而我的观点则是“世上伯乐与千里马同在。”读完《马说》,我不禁有许多疑问。

为什么韩愈会怀才不遇而写文章呢?而为什么他在被拒绝的同时只选择写文章呢?他为什么不再努力试试呢?就算统治者们不识人才,他不可以做出点什么事而让他们刮目相看呢?

许多许多的疑问在我的脑海中产生,《马说》抒发了作者怀才不遇,壮志难酬的愤懑之情。可是他这样光抱怨又有什么用呢?我想,当时如果是我,或许我会一次次的毛遂自荐,不放弃,总有一天,他们会发现我的才华的,也或许我会在被拒绝之后,再次奋发努力,做出点成绩出来,让他们知道当时他们的决定是个错误,再让他们请我做官,那样,不是比写文章来诉说更实际么?但是韩愈两样都没有做。

我认为“伯乐”与“千里马”并没有先后之分,有的只是身份上的差别,“伯乐”是发现千里马的,而千里马则是被发现的,当千里马没有被伯乐识用时,应该先反省自己,然后加强自己各方面的不足的地方,更加完善自己,再努力学习,让自己的名气大增,在没有那些统治者的帮助下,自己应该做些自己能做的事,就算不被他们所发现,所任用,也可以做出一番事业的,到头来,你的所做与所为就会被人民所广为传颂,那样,你的名气不就大了么?名气大了就自然会传到统治者的耳里,那到时,统治者就会自己来找你的,到那时候,你还愁不能施展自己的才华?

在我们现代社会中,伯乐与千里马都常有。“千里马”太多,而怎样才能让你脱颖而出呢?那最根本的就是好好学习,做出一番小成绩,再让“伯乐”来发现你,那时,就不愁该怎样施展才华了。

读后感15

我在暑假期间看了一册《猫武士》的书。我从《猫武士》中读懂了什么是真正的勇敢、忠诚与狂野的自由。

勇敢不是平时在朋友面前炫耀自己,不是在危险面前畏惧、苟且偷生。勇敢是为了朋友、为了亲人,为了自己重要的人,不管面前是怎样的困难,多么可怕的危险,都挺身而出毫不畏惧。这才是真正的勇敢。

什么是忠诚?忠诚不是在族长面前拍马屁,不是在关键时刻背叛族群;忠诚是无论遭遇怎样的挫折,都忠诚于自己的族群,甚至为了族群牺牲,是誓死不二的精神。这才是真正的忠诚。

猫,是一种自由、狂野、充满野性的动物。对于身边的宠物猫,我们可以觉得它们是自由的,因为它们在享受着主人给予的这种轻松生活,但这是它们内心真正想要的“狂野自由”吗?

再回到故事中,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蓝星看见自己的族群如此团结,便觉醒了,用自己最后一条命帮助火心赶走了恶狗。临死前,蓝星揭露了斑叶的预言:火心将成为族长。蓝星为族群做出了最后的贡献。尽管在她之前受到打击,不信任自己的族群,但她还是觉醒了,明白了自己的族群从来没有背叛过自己。他们团结、勇敢、忠诚、互相帮助。这也是对族长的一种信任、宽容。它们为了族群上刀山、下火海、抛头颅、洒热血都在所不惜。

每天晚上,一听见楼下传来猫的打斗声,就能感觉到猫的狂野,就像自己也是它们之间的一员。就想撒开四条腿,在森林里狂奔;就想伸出爪子,刺入猎物的胸膛;就想露出尖牙,插进敌人的喉咙。希望我们也像猫武士一样勇敢、忠诚、自由、即使有再多困难也不怕。这就是“猫武士”这个圣神名字背后的精华。

《猫武士》这部书可圈可点之处甚多,所以我要好好阅读。

读后感16

命运真的存在吗?它是物质还是精神?如果说命运真的存在的话,是不是代表我们的人生从一出生或者还没有出生时就已经成了定数,任凭我们怎么努力,大船的总舵都不会改变方向,那么我们又有什么努力的必要呢?反正上天已经为我们制订了一生的航线,我们再怎么努力也只是这计划中的一首小插曲,不是吗?

所以不要一味的相信命运,说不好听一点,它只是人们在人生不如意的时候,用来抱怨的对象而已。可是命运有什么罪呢?凭什么人们总是在悲伤、愤怒、事事不顺的时候想起它的`存在,将一切的责任怪罪于它,当人们开心、激动的时候只会为自己骄傲。

很多人经常会抱怨命运的不公,其实公平与不公平不都是自己争取来的吗?你也许会抱怨自己没有出生在大老板的家里,但你有没有想过人家是真的生活的无忧无虑吗?人家也因为出生在富人家里付了一定的代价。也许你会抱怨为什么自己的智商不如别人,你可以先问问父母,他们给你们吃的什么,胎教和后天教育是不是很好,当然这只是一个原因,你还得问问自己,有没有认真的学习,既然你没有和别人一样的天赋,你就应该比别人更加努力,这样你的成绩不见得比别人差。

命运,它不属于冥冥之中任何未知的力量,它无法操控一个人的一生,但是只要你内心坚定,你肯吃苦,命运会跟着你的方向走。所以不要被命运像小狗一样牵着走,而是反过来制服它,支配它。

我不相信上天定好的命运,也许偶尔它可以作为你倾诉、责怪的对象,但是你不能放任它不管,它就像水滴一样,会越积越多,总有一天会让你动弹不得。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一个命运拥有着一个主人,别人不可能成为它的第二个主人。

读后感17

一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女巫》。我可高兴了。

《女巫》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罗尔德-达尔。他出生于英国威尔士的兰达夫。这本书曾三度获得“爱伦-坡文学奖”、“世界奇幻文学大会奖”。

《女巫》这本书很有趣。主要讲了姥姥告诉“我”英国的女巫很多,而且是全国最坏的女巫。然后又告诉“我”怎样识别女巫。有一次。“我”一不小心来到了女巫们开会的地方,结果被女巫们用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变成了老鼠。最后“我”又把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倒进了女巫们的饭碗里,让所有的女巫都变成了老鼠。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当我读到“我”碰见女巫时,我觉得也在害怕的发抖。当我读到“我”被女巫便成了老鼠时,我也觉得害怕、绝望。仿佛自己真的变成了老鼠似的。当我读到“我”打败了女巫时,我心里无比的激动和高兴,我真为小作者的成功感到高兴呢!

读了这本书,是我知道了世界上真的有女巫。我还知道了如何识别女巫:女巫不管是冬天还是夏天都戴着手套,只有睡觉时才不戴。女巫的鼻孔比较大,外面有一层粉红色。她的口水是蓝色的,和蓝墨水一样,都可以写字了。还有,女巫比较厉害,如果有一个小孩住在女巫的对面,女巫就会用大鼻孔把他她闻出来。女巫闻小孩的味道就像狗屎的味道。还有,不要以为你洗澡洗干净了女巫就闻不出来你了。告诉你,你越干净,女巫闻出你来就越臭,如果你长时间不洗澡,你越脏,女巫就越难把你闻出来。

我建议大家都去读这本书。

读后感18

今年暑假,我有幸阅读了由著名作家曹文轩教授所写的儿童文学小说《火印》。该书内容详实、层次分明、布局合理、描写生动;同时也表达出了书中主要人物的真情实感,真是一本不可多得的精品儿童文学小说。

这本书写了坡娃从狼群中救出了一匹马,它叫雪儿。它和坡娃是一家,在野狐峪过着安静、祥和的田园生活。后来,战争爆发了,雪儿被日军强行征走,身上烙下了一枚日本军营的火印。日本军官河野看中了雪儿,想把它变成自己的坐骑。但雪儿始终不肯接受河野的驾驭,它心中唯一的主人是:野狐峪的坡娃。由于雪儿的不屈和对抗,它沦为拉炮的战马,不得不忍受母子分离,遭遇种种磨难和屈辱。经过战火和苦难,主人坡娃将雪儿带回野狐峪,但它身上的火印,成为它终身的耻辱,在村民面前抬不起头,但雪儿最终获得了尊严。

我边读边联想到自己,自己以前学习态度并不是十分端正,对学习不喜欢钻研,不愿思考,没有坚持的毅力。学习成绩稍好一些就沾沾自喜。而书中的主人公坡娃非常有恒心、有毅力,一开始虽然没能救出雪儿,但他并没有放弃。尽管面临着杀身之祸的威胁,但他还是选择去救雪儿,直到把雪儿救出来为止。我一定要向他学习,学习他身上那种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精神。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半途而废;要有信心、恒心与决心,要有一种刻苦钻研、锲而不舍的精神,最重要的是明白学习的目的和意义。从小树立远大的理想和抱负,为之不断地付出努力与艰辛。只有这样,才能将学习学好。我想:“做任何事情都应这样。”

最后,我想对大家说:“如果有时间,就赶快去书店把这本书买来看一看,相信你一定会有更多的收获、更深的感受。”

读后感19

《基地》一书被世界的读者誉为永恒的科幻经典。它主要从基地的创建、崛起、扩张写起,表达了作者对现实生活的不满,也体现了作者与众不同的超前思想细品全书,我感叹作者对未来世界独到的见解,也对基地产生了自我想法。

我认为,基地的创建就是原于银河帝国的衰败。银河帝国这样一个庞大的国度,之所以会灭亡,还是因为人类永远无法磨灭的愚昧与贪婪。一开始,人类带着他们的智慧与良知,登上一个个荒凉的星球,在那建造起了高科技的社会。可他们的后代也正是因为未来世界的先进与舒适,而变得十分贪婪、愚昧,越来越多的人不再学习,传颂未来世界强大的科技,越来越多的高能科技也逐渐失传,导致未来世界,也就是银河帝国退化。书中的主人公哈里·谢顿,也就是因这一原因,想要编出《银河百科全书》,来保留银河帝国的先进科技,也致减缓帝国退化所造成的后果。

想通过这节书警示读者及现在的整个社会,不要步银河帝国的后尘。所以,我希望从现在开始,世界的每一人都应该时刻了解当代的科技,积极参与科技发展的工程,及学习、认识科学,这样才不会使人类流传多年的科技文化白白流失。

而且,我也希望我们现在的社会能快速的发展、创新,变得跟银河帝国一样繁荣、强盛。当然,这也要靠我们所有人对科技的追求热爱,以及对高科技未来无尽的期盼。因此,和呼吁所有人无论地何时,都要抱着一个乐观、进步的态度去展望未来,不能只停留在现在或过去,不然后果将不堪设想。并且,与此同时,也人付诸自己的行动,让自己的智慧得以发挥,参与到学习,发展的行列之中去。

读后感20

我还记得第一次看《简爱》是初一的时候。那时候姐姐推荐了这本,我就把它带到班上了,结果被很多人笑,大家都以为《简爱》就是简单的爱情的缩写,而这样的内容对于初一的学生来说的确是早了些。后来我自己看了才知道原来简爱是女主人公的名字。说实话当时基本上没看懂什么,就像看一般的小说一样专挑情节看,其实现在想想这本书确实不适合当时看:诗意的语言,富有哲理的内容,激荡的情节,就算是现在,我也没能理解更别说是初一了。

整部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女主人公的精神,借用书评就是“追求人的价值=尊严+爱”。简爱人生追求有两个基本旋律:富有激情、幻想和反抗、坚持不懈的精神;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望和对更高精神境界的追求。她对于金钱,权利毫不在意,也不被强权威胁,她对于世界的一切有着自我的认识。我的文字太苍白了,不能很好的形容,资料上写到“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

人们都疯狂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埋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被认为是人生追求的二重奏。”

《简爱》告诉了我很多,我也知道现实来说不可能做到像她一样,我也没这样的高度做到如此,但是书就是这样有借鉴意义,我希望能从中领悟一些,学会怎样去看待这个世界,看待自己。

读后感21

一般情况下,我不太喜欢对诗歌作出评论,主要是自己水平有限,不敢轻易地对一首作品妄下断语,总怕不经意之间,把它误读了,曲解了诗者本来想要赋予它的生命及美好。所以,很多时候,我都是远远的看着它们,看着它们在世间以各种繁复美好的的形态拖曳着,间或喜悦,间或悲伤,有时候也会近距离地触摸它们,与它们说些悄悄话,但我从不敢以文字的形式将这些感观呈现出来。就怕像佛家的那句谒语;不可说,不可说,一说就是错。

这一次之所以违背初衷,决定写这篇文字,还是缘于对《惊艳》这本诗集里一些诗歌的喜爱和因此而带来的触动。所以我开始尝试着去触摸这些文字的肌理,从自己的角度去阅读和认识它们,给自己,也给这些文字开口说话的机会,另外,也算是对自己一惯惰性的一个交代吧。

春日温暖的阳光从格子窗外照进来,小小的居室,显得明亮又有些感伤。这些文字在我面前开始显露它本真的模样,一个个鲜活起来,在这个午后,打破了一室春光。

对于诗歌,我们很难以一个固定的标准来衡量它们,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诗歌的取向,有时候并不在诗歌本身,它往往和阅读者的习惯、爱好、情绪、素养、视角等等有很大的关联,就像是俗话说的:各花入各眼吧。以我个人的观点来说,自然的、有生命力的,能打动人心的诗歌就是好诗歌,这无关乎语法、技巧、经验等等,还有诗者对待诗歌的态度。

而绝也,无疑地就是这样的诗者之一。

现在让我们跟着这些文字的脉络,来一点一点走进诗者的内心。

读后感22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多儿童读物。有《绿野仙踪》、《黑美人》、《夏洛的网》、《爱丽斯漫游奇境》……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绿野仙踪》,它想象奇特。情节深动读后给人一种波澜起伏的感觉,《绿野仙踪》给人们造出一个光怪陆离的幻想世界。读完这本书我体会到真诚是多么的可贵,我们应该善待一切事物。

还有《黑美人》和《夏洛的网》,里面的小动物都充满人性,读完这些文章我认为我们应该行动起来关心动物,保护动物。保护我们美丽的大自然,让动物和人一样享受生活的自由和权利。而《爱丽斯漫游奇境》就更有意思了,在那个幻想的虚拟世界一切都能如愿以偿。在梦境中实现梦想……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果真读书能给人收获不少啊!这些读物带给我许多快乐,也让我学到许多东西。它拓展了我的见识,给于了我丰富的想象,也增长了我的智慧,以后我要认真地多读些书,在书中寻找更多的微妙和奇特的事物,在阅读中享受知识海洋的快乐。

在暑假里,妈妈送给我一本叫《培养孩子坚强自信的100个启发故事》的书。我的手刚碰到这本书时,便迫不及待地翻起来……我发现,这些文章都有一个故事小总结,而且,每个故事都有它的道理。

让我感慨的是《想看大海的小老鼠》,我的思想被感触了:这只小老鼠多么坚强和自信。它的故事也向我们证明:其实世界也没有想象的那么可怕,只要你有信心和决心去开阔、去探索。有许多人阻挠我们前行,只是因为他们没有尝试过,又对自己没信心。道路有险阻,且漫长,但登高能望远,无限风光在险峰!

读后感23

有一群人,一直在我们身边默默地奉献,却从不求回报;有一群人,在世界的角落里,默默地流淌着汗水;有一群人,他们操着那夹杂着外地口音的普通话,谈笑着······他们从不奢望什么,他们是那么质朴,那么善良。这个暑假我看了《想问你的信箱》以后,尤其是看了其中那篇小说《老骥》,我想起了他,在那个雨天的下午,是他用力地把我送回家,我甚至都没有付给他足够的报酬,可他已是汗流浃背。

在书中,作者笔下的老骥,是一种善良,朴实并且忠诚的动物,它们为了自己的主人甚至可以放弃生命,可以看出它们是多么忠诚啊!而且,主人们把他们买来让他们干苦活累活,他们也是任劳任怨。这让我情不自禁的想起了那个送我回家的三轮车夫。

在那个大雨滂沱的下午,我没有带伞,看到远处有辆三轮车,就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它拦了下来。在车上,我翻开正在阅读的《老骥》,我突然觉得,在我面前,这个蹬车瞪得已是汗流浃背的人,不像极了书中的老骥吗?那么的沉稳。想着想着,雨停了,我的家到了。这是我摸了摸口袋,我竟然只有两块钱,他似乎明白了什么,一脸无奈地说:“小妹妹,没关系的,算了,今天就算我做了一件好事吧!”说完,他笑了笑便骑上车继续工作了。他那一笑,满脸的皱纹,也许,那是岁月镌刻下的沧桑吧!

直到今天,当我再次翻阅《老骥》这篇小说时,那个三轮车夫,和他的那一丝笑容,都会浮现在我的眼前。

是的,如今社会上与许多人都如老骥那样在默默无闻,无私奉献,歌曲唱的没错,“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成美好的人间。”现在的社会不正是如此吗?

读后感24

“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人之为学有难易乎?学之,则难者亦易矣;不学,则易者亦难矣。”清代学者彭端淑所着《为学》开篇阐明自己的观点,又用贫富二僧的故事,论证了为学的成败在于为与不为的道理。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深受教育。

“有志者事竟成”。一个人天资昏昧,才能平凡,如果他每天坚持不懈地学习,持之以恒。当他干出一番大事业的时候,你会认为他愚笨、平庸吗?而一个人天资聪明,才能敏捷,他天资很高但不努力学习,难道你还会认为他会成功吗?贫富二僧都想去南海,富僧虽也有志向,但一直苦于未能租船,而贫僧立下去南海的志向,就凭一个水瓶和一个饭钵,不惜跋涉几千里,以坚定的意志,实现了自己的愿望,让富僧惭愧不已。立下雄伟大志,就要脚踏实地而为之,一味地强调自己的志向而不付出行动,就会一事无成。相反,虽然身处艰难困苦,仍然毫不气馁,勇往直前,未必不会成功。

从这篇课文联想到我,一心想把作文写好,但是总把这件事挂在嘴边,不放在心里,也不付出行动。这就和彭端淑所写的那个“富和尚”一样了,我们要向文中的“贫和尚”学习。俗话说“光说不练假把式”,我们在有远大志向的同时,也要付出行动。学习《为学》这篇课文,我要从现在开始付出行动,经常练习作文。

通过学习《为学》,使我受益非浅。天才出于勤奋,“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要有远大的报负,扎扎实实地学好文化知识,勤奋刻苦,坚持不懈,只有这样,才能学有所成,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材。

读后感25

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初识梁文道于锵锵三人行,道长面对任何问题仿佛都能侃侃而谈,挟泰山而超北海,这也不愧对于他的诸多头衔。说来惭愧,虽然自称道长的粉丝,他的这本大名鼎鼎的《我执》却一直无缘拜读。

回想大学毕业的一天晚上,我和同学坐在草地上,聊起了《龙珠》,聊到了雅木茶,谁没年轻过呢?谁当年不曾想横刀立马手持三尺剑立不世功呢?每个人都想当孙悟空,但大多数人都只能是雅木茶,挣扎过,努力过,最后还是被时代抛下。作为一个平凡而普通的个体,我曾一度仰慕那些才华横溢充满智慧的人,他们似乎总能看到常人没有的角度,达到更高的山峰,看到不一样的世界。

直慢慢的我长大了,我才发现原来星辰也会有忧郁的影子,在这本书里,满腹经纶的梁文道,也会有难以排解的忧虑,也会困厄于爱情、死亡、战争这些人类历史上的宏大命题,也会有着难以排解的忧虑。作为个体,不向世俗的周正妥协,坚持缺陷也是独特气场的一部分,每个年纪都有自己的幻想与梦,到了现在这个年纪还有这自己的梦想真好,大概千言万语都抵不上一句我喜欢。可是我最爱的是自己,眼里没了山,心中没了海,也许还是有一份心会藏着那么一个人,想起会难受,会心疼,会遗憾,可是不会做什么去改变。因为最爱是自己。

每个人都会经历这个阶段,看见一座山,就想知道山后面是什么。我很想告诉他,可能翻过去山后面,你会发觉没有什么特别,回头看会觉得这边更好。但是他不会相信,以他的性格,自己不试试是不会甘心,大概这就是我吧。

读后感26

一个十四岁的德国女孩独自一人环游欧洲,你信吗?当我读完《乌塔》这篇课文之后,我信了。

这篇课文讲了这样一件事:作者在罗马旅行时,住进了青年旅馆结识了独自一人旅行的乌塔,她虽然只有14岁,但是在旅游之前,她就做足了功课。她在家就设计好了旅行路线和日程;用了三年的时间准备,阅读了很多相关国家的书籍;为了挣旅费,她分发广告单、带小孩。她的言行让作者很吃惊,也很感动。

读完这个故事,我很有感触。我问自己,我能像乌塔那样独自一人旅游吗?答案是否定的,现在社会上骗子、小偷、强盗那么多,我这个小孩子的应付能力弱,怎么对付得了他们呢?我经常看新闻,小孩子被坏人欺负的事屡见不鲜,只有等到我个子长高了,身体强壮了,头脑聪明了,武艺高强了,才有力量对付他们。说实话,我在家里的自理能力也不够强,这让我也没法像乌塔那样去旅行。每天早上,是奶奶烧好早饭;上学时,爸爸送我去;晚上回家,是妈妈陪我写作业。说到外出游玩,是爸爸做好功略,订好机票,安排好行程……家里人把我当成温室里的花朵,不让我一个出去,我自己又不敢出去,胆子越来越小,独自生活能力也就越弱。

假如我要独自去旅行,我必须做足准备。首先,我要锻炼自理能力。现在我已开始学做早饭,学洗碗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爸爸的催促少了。其次,我要参与各项活动。在活动中学会与人交往,与人分享。相信终有一天,我会像乌塔那样安排周密,计划性强,潇洒地背着旅行包去远游了。

俗话说:“花盆里长不出苍松,鸟笼里飞不出雄鹰。”只有“日日行”,才“不怕千万里”;只有“常常做”,才“不怕千万事”。我要抓紧时间,在生活中锻炼自己,让自己更能干。

读后感27

看着窗外洁白的一片,雪给大地裹上了一身厚厚的银装,我不禁穿上厚实的羽绒服,带上暖和的帽子还捧着一个热水袋,出门瞧瞧。前脚刚跨出门外,一阵寒风吹来,冷得我一颤。但这美景跟让我感叹了。那洁白如玉的雪是那么美,竟使我在那一瞬间忘记了寒风的刺骨。它不仅使大地变得洁白、美丽;还让人的心灵变得和它一样美!

在这如此平凡而又如此特别的美中,我发现了一个美丽的身影,是我家隔壁的一位老爷爷。他已经有七十多岁了,黑呦的脸上有很多皱纹,身体很消瘦,还有一点儿驼背。平时看他走路都慢悠悠的,我怎么也没想到他居然会在这扫雪。只见他穿了一身制服,带着手套,双手握着一把铁锹,一锹一锹困难而又用力地扫着雪。可能是因为太用力了吧,胀得脸都通红了,刺骨的寒风还把他的耳朵吹红了。他辛勤劳动的身影在一片洁白的映衬下构成了一幅美丽画卷。

我走到老爷爷身边,他看见我就和蔼地笑了笑,说:“小家伙,你怎么出来了,我这还没扫完呢,小心滑。”我对他说:“爷爷,这么冷的天,你为什么在这扫雪啊?”他一边扫着雪一边说:“就因为这样所以我才要扫啊,你看这地那么滑,如果不把雪扫到旁边的话,很容易摔跤的。我们这些老头子是无所谓了,像你这样的,走路那么不小心,万一摔一跤可怎么办。”

我顿时觉得老爷爷是如此伟大,他会为了他人拖着如此年迈的身体,在寒冷的大雪天扫雪。他只是一个平凡的老人,但他却拥有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的精神,在他身上我看到了最平凡而又伟大的美。

其实在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平凡人士,他们为了他人默默奉献,他们是最美的人,拥有最平凡的美!

读后感28

“我想让自己……踏着追梦者的足迹……扬起追梦的风帆!”《与梦同行》这本小书最能引起我共鸣的是京杭大运河,最动人的是运河守护者的故事。

这个与长城齐名的中国两大古代伟大工程,今年4月终于申遗成功,比长城迟了27年时间,主要原因就是运河保护得不好,保护难度更大。

作为杭州的下一代,我们能为大运河做些什么呢?暑假里,咱们“米奇”假日小队的五位“海童”队员,集体通过新闻行动“运河上的小志愿者”考核,成为了光荣的运河志愿者!

考核可不轻松,不但要对运河的知识有一定的了解,有传播运河文化的兴趣和责任感,还要口齿清晰、表达得体,特别是必须会游泳!很幸运,我们都具备了活动的要求,志愿者证件佩戴的时候,我们既高兴又感到肩上有了一份责任。

杭州市公安局水上治安分局民警,耐心为大家讲解水上救生知识,心肺复苏、潜水等水上救生技能;浙江公共频道主持人带领我们环游运河,讲解运河的历史和文化……

看着美丽的运河风光,听着老一辈运河守护者张林祥30年如一日保障保洁运河航道的故事,这十多位张爷爷式的守护者用勤劳的双手,每年打捞3000多吨垃圾,为运河留下清洁美丽的“妆容”;修复破损岸6700多平方米,换来坚固的堤岸和畅通的航道。

让运河再活两千年的申遗口号,不正是张爷爷们追寻的梦想吗?我们运河小志愿者应当踏着老一辈追梦者的足迹,扬起追梦的风帆,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爱护运河、宣传运河的行动中来,生生不息、代代传承,运河再活两千年将不是梦想!

读后感29

暑假赋闲在家,除了书画涂鸦,就是读闲书。《岛》是英国著名作家维多利亚。希斯洛普的长篇处女作,作为一本风靡全球的畅销书,跌宕曲折、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我昨夜迫不及待地熬夜读完了大结局。读完之后我唏嘘不已,意犹未尽。

一个身世之谜引发了一个过往的融合了爱恨纠葛的凄凉故事。在希腊的一座叫斯皮纳龙格的小岛,围绕麻风展开的家族故事如剥洋葱一样地层层展开,充满悲情和悬疑的故事情节紧紧地揪着我的一颗原本易感的心。

当年,谈虎色变的麻风让一些人的生活被毁又被重建。不管是贫穷还是富裕,所有的麻风患者都是被判了死刑的一群人。大量的麻风感染者被强制送到斯皮纳龙格岛隔离。他们不仅要忍受病体折磨,更要命的是,从此永远与自己的亲人朋友隔离到孤岛上,孤独地等待不期将至的死亡,还要备受对麻风这种所谓“污秽”之病曲解的精神折磨。是消极地等待死亡降临,还是积极地重建自己的生活,过好当下呢?我所看到的是在那样一个“污秽荒凉”的不祥之地,也开出了灿烂的鲜花。在最悲凉的故事情节里,我始终能读到希望。

伊莲妮和她的二女儿玛丽莲,在同一个家庭里出现的两个很不幸的麻风患者,在不同的时间被隔离上岛。她们都那么年轻、美丽、善良,又都那么勇敢坚强地面对了原本她们自己都以为无法面对的岛上隔离生活,令人心生敬意。母亲伊莲妮最终不幸地病死在岛上,女儿玛利亚则最后幸运地治愈离开了孤岛,她们对生活的重建和始终的热爱深深打动了我的心。

在一个家族传奇的故事里,我又读到了爱情被毁又重生希望的那份揪心和宽慰。《岛》里讲述的半个世纪的家族传奇故事让我想起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两者有些类似又有所不同。《岛》里面,同样的父母养育出了两个完全不同的漂亮女儿。

读后感30

寒假到了,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任务——要求我们读完“史记”并写读后感。“我用了三天读完了这本书。这本书写的栩栩如生,内容引人入胜。”史记“的作者是汉代的司马迁,它记载了从黄帝到汉武帝三千多年的历史,依照本纪,表,书,世家,列传描绘出了一幅幅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本纪那一部分。它讲述了,五帝,夏朝,商朝,周朝,秦朝,和汉朝有关皇帝的故事。让我最敬佩的人是舜和禹。舜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双目失明,也是个糊涂虫,后母把舜当成眼中钉,她的儿子也是个自私自利的人。舜只好一个人搬到历山脚下,即使父亲经常打骂他,母亲想害死他,弟弟欺负他,可他却总是有一片孝顺的心。还暗地拿粮食去救济父母。他同时也是一个品德高尚,富于谦让的人。在他当上黄帝以后,更是时刻关心百姓的疾苦,把国家治理得井井有条。

禹在的时候,经常发大水,每年都会淹没很多田地,人们不得不背井离乡。于是他就下定决心,一定要把水治理好。在他的带领下,人们奋战了很多年终于制服了水患。大禹,也曾经”三次过家门而不入“。而得到了人们的拥戴,成为了黄帝,并建立了第一个奴隶制度国家——”夏朝“。

”史记“这本书写的真棒,它既让我们了解了汉朝以前的历史,也让我们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也让我了解了我们祖国的悠久的历史文明。我以后要多读一些课外书,这样就能学到更多的知识。

读后感31

我读了《论语》后,我知道了很多学习和做人的道理,让我来告诉你吧!

我明白了一句,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它的意思是说:“学的知识要时常去复习的,不也很快乐吗?”单单这句话就不仅教会了我一个道理,还教会了我一个很好的学习方法呢!从前,老师教过的知识,我放学回家后从来都会自觉去复习,总以为自己脑子聪明,很轻松地在课堂上就能把这些知识全部记住。可是,事实却不是这样的。到了即将段考的前几天,妈妈一检查我的作业和试卷,才发现我学的知识很多都没有巩固,有印象的东西并不多。在离段考的前几天里,为了能考出优秀的成绩,我被迫每天晚上“开夜车”很辛苦地补缺补漏到深夜,熬到眼睛变成“熊猫眼”。导致严重睡眠不够,第二天起床晚了上学迟到,耽误上课。即使是这样,加班加点还是不能把所有的知识都记牢。后来在段考时我果然吃了大亏,虽然很努力,但是考得并不理想,语文才80分。后来读了《论语》之后,我开始学会反省自己的不足之处,我学会了每天晚上对老师当天教的知识进行复习,知识不知不觉记得牢固了,学习变轻松了,期考成绩竟然提高到了90几分,我别提多高兴啦!《论语》教会了我一个绝好的学习方法,使我学得更愉快了。

子曰:“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意思说:“君子心地光明磊落,小人却经常局促忧愁。”记得小时候,妈妈买来了牛奶,我常把牛奶藏起来,不让姐姐知道,想一个人独占。上学时,我经常担心:“姐姐会不会找到我藏起来的牛奶呢?妈妈会不会发现呢?”当我读完《论语》之后,我主动地把牛奶拿出来和姐姐分享。妈妈也表扬我大方。《论语》教会了我做人的方法,就是不能有小人之心。从此以后我做事光明磊落,越来越有君子之风。

《论语》教会我的做学问、做人道理真的令我终身受用!这便是我读《论语》的宝贵收获!

书籍简介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创作的一部以以20世纪20年代的纽约市及长岛为背景的中篇小说,出版于1925年。

主人公詹姆斯·卡兹本是北达科他州的一个贫穷的农家子弟,自幼梦想做个出人头地的大人物。经过一番努力,他终于步步高升,并更名为杰伊·盖茨比。他在一个军训营里任中尉时,爱上了南方的大家闺秀黛茜·费。可是当他戴着军功勋章在战争结束后从海外归来时,黛茜已嫁给了一位来自芝加哥的、体格健壮、极为富有但举止粗鲁的纨绔子弟汤姆·布坎农,沉醉于爱情梦幻中的盖茨比艰苦创业,由一个贫穷的军官奋斗成为百万富翁。他在长岛西端买下了一幢豪华别墅,与住在东端的布坎农夫妇隔海湾相望。他的府第每晚灯火通明,成群的宾客饮酒纵乐。他唯一的愿望是希望看到分别了五年的情人黛茜,当他们重逢时,盖茨比以为时光可以倒流,重温旧梦,但久而久之,他发现黛茜远不像他梦想的人,可是这种醒悟还没多久,黛茜开车碾死了丈夫的情妇,汤姆嫁祸于盖茨比,盖茨比终于被害,黛茜居然没来送葬:叙述者尼克由此看透了上层社会有钱人的冷酷残忍和居心险恶,离开纽约,回到了中西部的故乡。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问世,奠定了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成了20年代“爵士时代”的发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20世纪末,美国学术界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并被多次搬上银幕和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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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尼克从中西部故乡来到纽约,在他住所旁边正是本书主人公盖茨比的豪华宅第。这里每晚都在举行盛大的宴会。尼克和盖茨比相识,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尼克对盖茨比充满探究的兴趣。探究的结果是:尼克了解到盖茨比内心深处有一段不了之情。年轻时的盖茨比并不富有,他是一个少校军官。他爱上了一位叫黛茜的姑娘,黛茜对他也情有所钟。后来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盖茨比被调往欧洲。似是偶然却也是必然,黛茜因此和他分手,转而与一个出身于富豪家庭的纨绔子弟汤姆结了婚。黛茜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因为汤姆另有情妇。物欲的满足并不能填补黛茜精神上的空虚。盖茨比痛苦万分,他坚信是金钱让黛茜背叛了心灵的贞洁,于是立志要成为富翁。几年以后,盖茨比终于成功了。他在黛茜府邸的对面建造起了一幢大厦。盖茨比挥金如土,彻夜笙箫,一心想引起黛茜的注意,以挽回失去的爱情。

尼克为盖茨比的痴情所感动,便去拜访久不联系的远房表妹黛茜,并向她转达盖茨比的心意。黛茜在与盖茨比相会中时时有意挑逗。盖茨比昏昏然听她随意摆布,并且天真地以为那段不了情有了如愿的结局。然而真正的悲剧却在此时悄悄启幕。黛茜早已不是旧日的黛茜。黛茜不过将她俩的暧昧关系,当做一种刺激。尼克终于有所察觉,但为时已晚。一次黛茜在心绪烦乱的状态下开车,偏偏轧死了丈夫的情妇。盖茨比为保护黛茜,承担了开车责任,但黛茜已打定主意抛弃盖茨比。在汤姆的挑拨下,致使其情妇的丈夫开枪打死了盖茨比。盖茨比最终彻底成为了牺牲品。盖茨比至死都没有发现黛茜脸上嘲弄的微笑。盖茨比的悲剧在于他把一切都献给了自己编织的美丽梦想,而黛茜作为他理想的化身,却只徒有美丽的躯壳。尽管黛茜早已移情别恋,尽管他清楚地听出“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却仍不改初衷,固执地追求重温旧梦。人们在为盖茨比举行葬礼,黛茜和她丈夫此时却早已在欧洲旅行的路上。不了情终于有了了结。尼克目睹了人类现实的虚情寡义,深感厌恶,于是怀着一种悲剧的心情,远离喧嚣、冷漠、空洞、虚假的大都市,黯然回到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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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介绍

盖茨比

对待爱情,盖茨比真诚而又浪漫,充满着幻想。为了心目中的白雪公主,他努力营造着黄金的宫殿和热闹的聚会,然而对这一切享乐喧闹,他又毫无兴趣。与人相处,他真诚、纯洁、和善。第一次和尼克会面,他的笑容就给了尼克非常特殊的印象:“这种微笑是极为罕见的微笑,带有一种令人极为放心的感觉,也许你一辈子只能碰上四五次。一瞬间这种微笑面对着—或者似乎面对着整个永恒的世界,然而一瞬间,它凝聚到你身上,对你表现出一种不可抗拒的偏爱。”即使是沃尔夫山姆谈到盖茨比时,也评价说:“英俊潇洒,地道的绅士”,“他是那种你乐意把他带回家,介绍给你母亲和妹妹的人。”尽管盖茨比迂腐,循规蹈矩,过于谨慎,读者还是喜欢他,希望,或者说相信盖茨比一切都是清白的。盖茨比的出身历史在作品中一直被当作悬念,一点点地被揭露—否定、否定—揭露。客人们的传言,有好有坏。然而其中也有盖茨比本人的说法,“我是中西部的富家子弟—家人全过世了。我在美国长大,而在英国牛津受的教育,因为我家祖祖辈辈都在那里受教育多年。这是家族的传统”。而这种说法当时即被尼克发现是个谎言,“我好不容易才忍住没有笑出声来,因为他说的话实在令人难以置信,都是些陈词滥调”。这时候,读者会发现,盖茨比不是简单的纯洁和真诚,他也在撒一些弥天大谎。盖茨比是通过不正当的方式致富的,然而他致富的目的却如此浪漫单纯,甚至举办盛大的聚会,也仅仅是为了同样单纯的目的:吸引心目中的白雪公主。而且正因为混杂在自私自利、污浊不堪的人群中,盖茨比的纯情、浪漫愈显得无比高贵、脱俗。

黛茜

当黛茜刚刚在作品中出场时,就像征服了年轻人尼克一样,征服了所有的读者。她像仙女一样,白衣飘飘,声音无比婉转,充满了激情。对此,作者是这样描述的:“她的脸庞哀怨可人,却又靓丽照人,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一张鲜艳热情的嘴,但是在她的声音里有一种特殊的激情,使一切爱慕过的男人都难以忘怀。”当然,这不仅是尼克本人的印象,黛茜在随后的聚会交谈中,同样表现得很迷人。

她娇憨可爱,善于做作,卖弄风情。正在交谈下一步的计划时,“她忽然脸色一变,惊慌地把目光死盯在自己纤细的手指上,‘瞧!’她哀叹道,‘我手指受伤了’。‘汤姆,是你弄的,’她谴责道。‘我知道你不是有意的,但是是你弄的。这就是我嫁给一个蛮汉子的回报,人高马大,粗壮又笨重。’”无论是在现实中,还是在小说中,读者都无法不喜欢这样一个天真可爱的尤物。然而,随着作者对黛茜个性介绍的增加,读者逐步认识到其世故复杂的一面。黛茜和尼克谈心,她的话音刚落,就让尼克“立刻感到她说的话并非出于真心”,这使尼克感到“很不自在,仿佛整个晚上是一个圈套,想从我这里捞取到对她有用的情感”。而且黛茜接下来的表情证实了尼克的感受,“过了一会儿她瞧了瞧我,她那张俊俏的脸上露出了一抹千真万确的傻笑,好像她肯定地告诉人们,她属于一个著名的秘密社团,她和汤姆都是该社团的成员”。尼克此时才真正认识到了黛茜的本质,不真诚,欺骗,对地位和金钱的执著。至此,读者逐渐意识到,黛茜迷人的外表、声音等等都是应付世人的招数而已,其意图全不在此。

尼克

尼克在作品中既是故事的参与者,同时也是故事的观察评论者和叙述者。他的观点影响着读者,实际上代表了作者本人的观点。尼克的两面性首先体现在其传统的价值取向和个人行为的现代性。尼克是上流社会一分子,但是其价值取向是传统的。这首先源于其家庭教育背景,“父亲的忠告至今一直在心头萦绕”。但是在现实中,尼克所处的时代和所处的社会阶层则抛弃了自私自利、享乐至上这些传统的观念。尼克在心底常常提醒着自己该何去何从,却也不免随波逐流。他和贝克小姐的恋爱关系非常显明地证实了这一点。事实上,尼克到东部去,一方面是年轻人对东部繁华生活的向往;而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躲避谣言。因为他认为“不能够听谣言而停止跟一个老朋友来往”,“也不愿意迫于人们的流言蜚语而结婚”。尼克认为自已的主要美德是“诚实”,但并不苛责女友的不诚实。他发现乔丹是靠撒谎欺骗获得荣誉,同时也是生活在谎言中的人,他认为:“这对我无所谓。女人不诚实,对此不必苛责—我偶感遗憾,但过后便忘了。”同时,为了维护自己的诚实品德,他来到东部,然而和贝克的关系重新陷入了爱与不爱共存的一种状态中。在和乔丹的交往过程中,尼克发现,“我没有爱上她,但是我感到对她柔情犹存,极想知道她的一切”。知道乔丹越来越多,但只是“一度以为自己爱上了她”。当给自己家乡女孩写出“爱你的尼克”这几个字时,脑子里却在想着“那个打网球的姑娘”。尼克希望自己坚持自己诚实的美德,显然在和贝克交往过程中,并没有因为自己意识到对方的不诚实,或者意识到自己没有爱上对方而放弃和对方以恋爱的方式来往。和当时的社会气氛相一致,尼克仅仅是没有主动采取不诚实的态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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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F.S.菲茨杰拉德(Francis Scott Fitzgerald 1896~1940),美国小说家。1896年9月24日生于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父亲是家具商。他年轻时试写过剧本。读完高中后考入普林斯顿大学。在校时曾自组剧团,并为校内文学刊物写稿。后因身体欠佳,中途辍学。1917年入伍,终日忙于军训,未曾出国打仗。退伍后坚持业余写作。1920年出版了长篇小说《人间天堂》,从此出了名,小说出版后他与吉姗尔达结婚。婚后携妻寄居巴黎,结识了安德逊、海明威等多位美国作家。1925年《了不起的盖茨比》问世,奠定了他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成了20年代“爵士时代”的发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菲兹杰拉德成名后继续勤奋笔耕,但婚后妻子讲究排场,后来又精神失常,挥霍无度,给他带来极大痛苦。他经济上入不敷出,一度去好莱坞写剧本挣钱维持生计。1936年不幸染上肺病,妻子又一病不起,使他几乎无法创作,精神濒于崩溃,终日酗酒。1940年12月21日迸发心脏病,死于洛杉矶,年仅44岁。菲兹杰拉德不仅写长篇小说,短篇小说也频有特色。除上述两部作品外,主要作品还有《夜色温柔》(1934)和《末代大亨的情缘》(1941)。他的小说生动地反映了20年代“美国梦”的破灭,展示了大萧条时朗美国上层社会“荒原时代”的精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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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

我喜欢小说开头出现的,父亲教导儿子的一段话,“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些优越条件。”这些都是封底上描述的本书的伟大之处。这些文学范畴内的概念,我不是很懂。《了不起的盖茨比》,被评为“华丽的爵士时代的挽歌,如诗般梦幻。”是美国文学史上墨色浓重的一笔,百年英语文学排名,高居第二位。文学真是个永远不过时的东西,写在85年前的这段句子,它甚至与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没有太多的关系,却让人为之长久的思考与反思。就像《诗经》中的“人而无仪,不死何为?”在几千年后的今天,依然让人内心震动。我还喜欢小说的最后一句话,“于是我们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被推入过去。”令人叹息的深深的一股无力感,人们,积极努力,向前迈步,迈向的终是,时光的过去。

在小说中,挥金如土的大富翁盖茨比,夜夜举办着欢歌纵饮的派对,然后他内心唯一的牵绊却是住在河对岸的黛西——他曾经的恋人和如今的女神。“然而,冰冷的现实容不下飘渺的梦,他心中的女神也不过是凡尘俗世的物质女郎。”盖茨比在真相大白后,选择了随梦一起幻灭的归途。生的孤独,是吉光羽片,死的孤独,是永恒。这本书的文字也是如介绍所说的“诗般梦幻”,唯美的很,就连车祸,枪杀,死亡这些与美沾不上关系的场景,菲茨杰拉德仍然能以诗一般的手法展现。

喜欢《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理由有很多:喜欢开头那句父亲的忠告:你在评论他人的时候,要记住并非所有的人都有你这样优越的条件。喜欢看着盖茨比站在海边遥望黛西家码头上的绿灯,喜欢看着他“以奇怪的方式伸出手臂”,喜欢那种惊奇和热切;喜欢盖茨比豪宅上彻夜不明的灯光,和从花园里随风飘至的音乐和笑声,那样声色犬马,醉生梦死。以及盖茨比躲在这一切繁华背后的孤独和被压抑的欲望。喜欢死后的那段人情冷暖,喜欢看着那辆来自另一个世界尽头的汽车来到豪宅门口,却没有发现美好的宴会早已散场。也喜欢书中的语言、隐喻、讲故事的方式,和精致却缜密的结构。只有在反复阅读之后,你才会发现原来书中的每个人不仅丰满、独立,而且在无形之中又被归拢在情节的网罗里,成为情节的一部分。

正因为如此,我们都会站到了黛茜的一边,而盖茨比则会永久的站在我们的对岸,忧伤但并不哀怨的注视着等待的哀歌无尽的包围古老的悲剧。我们都曾坚持过什么,也许已经忘记,也许仍旧铭记却无力实现。

这仅仅是一个梦碎的故事,所有的情节所有的人物所有的跌宕也不过是为码头尽头的那盏绿灯的熄灭铺垫的。

这本书让我感到一种委屈。为我们自己。大人们称我们是“浮躁的一代”。美国人称为“迷惘的一代”。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本在上文学上怀有“美国梦”的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菲茨杰拉德认为他自己与众不同,与他的父母也不同,甚至不认为自己是父母的儿子,他拥有来自于柏拉图式的自我观念。

在这篇文章中,主人公即盖茨比就是一种自认为与众不同的人,他同样拥有柏拉图式的爱情观。他把自己看成是上帝之子,他认为自己应为上帝的事业效劳,他追求一种“博大的,世俗的,虚饰的美”,显然他把自己想象成为基督一样的人物。十七岁的他决定改名,由原来的詹姆斯·盖茨改为杰伊·盖茨比,据说杰伊·盖茨比是英语Jesus,God`sboy发音的变体。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他改名那一刻起,他开始追求所谓的美和善,也就开始了他的人生悲剧。他把黛西·布坎南视为他追求的那种美的化身。当他见到她时,他知道她已经把他的理想与他的生命气息结合在一起了。他知道他的心要与上帝的心一样,必须专一,绝不可驰心旁骛。当他第一次亲吻她时,“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完成了。”在黛西身上,盖茨比的梦想变得有血有肉。他企求与黛西联袂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但是,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这个角色。她不过是一个一项了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自己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盖茨比自己当然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他的想法太过虚幻。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去得到它。然而,他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的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他的梦想彻底破灭了。盖茨比的失败就其根本原因是他做的那个“美国梦”已过时了,他所处的年代梦想成真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

我自己为盖茨比感到惋惜,他如此专一,但最终被自己喜欢的女子所害。当然他有些地方是值得称赞的。他能够把爱情看得很美,而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把爱情和利益联系起来。不过他确实被自己的理想所误导,他没有看清时间与场合,他不该在心仪人已婚后还对过去美好回忆恋恋不舍。而黛西这个人太爱慕虚荣,太过于贪心。从某种程度上讲,盖茨比最终的下场跟她有很大的关系。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3

和很多人一样,是因为村上知道了菲茨杰拉德,知道了盖茨比。虽然喜欢村上,然而我并没有追随喜爱的作家读书的习惯,于是虽然暗自确信我将会喜欢这本书,却迟迟没有找来看。还有一个原因,便是笼罩在此书头上的那个阴云般的硕大词语:“美国梦”。正如翻译者施咸荣那番令人作呕的序言导致了我始终没有看过《麦田里的守望者》,正如电影《美国美人》的海报一映入眼帘大脑里便浮现出“中产阶级”一词,“书写了美国梦的幻灭”这样的定性也使得我对《了不起的盖茨比》产生了由衷的排斥。美国作家向来具有密切关照社会生活的传统,所以,美国作家的作品是很符合某些评论家的口味的吧。

看过之后,小说的故事本身并没有引起我很深的感触,也许,是这样的感触已经经历太多——表现“资产阶级的势利虚伪冷酷”的作品,从巴尔扎克到卡夫卡,已经堆积如山。打动我的,是此书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菲茨杰拉德身上那股纯真的颓靡味道。美国文学幽默轻快的传统到了他这里,添加了浓重的抒情和感伤,添加了东方式的悲悯和关怀,从而具有了非同一般的滋味。小说中的对话很多,细节很多,这样的小说很难写得不乏味,到了菲茨杰拉德这里,却被处理得津津有味。神经质的女人活灵活现,妙趣横生的比喻层出不穷,辛辣的议论一针见血,然而,那些令小说节奏停滞下来的长句的感怀,又具有抒情诗一般的气质。人如其文,写出这样文字的作者,究竟有过怎样的人生经历?这让我深感兴趣。

于是找来菲茨杰拉德的生平资料,果然符合我的猜测。如果把作家的生活和创作之间的关系分几种类型的话,菲茨杰拉德无疑属于人生经历和小说一样精彩的那种。出身贫寒,飞黄腾达,生活糜烂,苍凉死去,他不仅是一个作家,更是一个现实生活中的理想主义者,一边迷醉于尘世享乐一边仰望天空的孩子,他是污泥中绽放的黑色玫瑰。其实他是诗人,或者说,他是那种诗人气质浓郁的小说家,这决定了他作品的质地。他小说中细节的出彩来源于诗人那种为人间事物重命名的能力。

我坚信,那些积累在人类文明大厦角落的沉甸甸的作品,其内核都是一样的。世世代代,大家书写着同样的主题,只是用不同的结构和语调。文学的魅力,就在于那种种美妙的说话方式;文学,保存着人类言说的能力。

“美国梦”这样一个词怎么可以概括《了不起的盖茨比》所具有的全部内涵,冲破现实阴云的笼罩,我看到的是大海彼端那隐约可见的绿色灯光,那是盖茨比看到的,那是广告牌里的大眼看到的,那是菲茨杰拉德看到的,那是很多很多人都可以看到的。有的人,随着时光的消逝渐渐看不到了,有的人能看到却不再相信自己看到了,有的人一直都看得到,一直都在指着灯光的方向喃喃自语。那是一个恒久的姿势,那个姿势是美丽的。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4

盖茨比的爱情内涵是什么呢?是什么让黛西对他产生了如此强大的吸引力?是金钱,金钱把她装点成了高贵的公主,让她远离与贫穷相连的卑微、暗淡、缺乏保障的生活,而这种生活是盖茨比在青少年时代十分熟悉的,他是农民的孩子,差不多是从“阴沟里来的”。和黛西这样的“公主”在一起使盖茨比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这表明了他的潜力,他的资本,他要好好的开掘自己,成为一个有钱人,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虽然他和黛西认识时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下级军官,而且军服也随时会被脱掉,前途没有什么保证,但是和一个富家小姐相爱的事实,给了他勇气,给了他向前冲的动力,那个“理念”中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并不是建立在仙女的翅膀上,它有了一点现实的支撑。但是,黛西爱他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深,他过于自信了,在没有了解一个人之前就为她疯狂。或许我们也不能责怪他,因为爱是非理性的。

小说对黛西的声音作了多次描写,那声音抑扬顿挫,“仿佛每句话都是永远不会重新演奏的彝族音符。”那声音叮当做响,妩媚动人,欢快明媚。为她倾倒的男人都觉得这声音难以忘怀。“她的脸庞由于而美丽,脸上有明媚的神采,有两只明媚的眼睛,有一张明媚而热情的嘴”。黛西是一朵光彩夺目的花,永远开在金碧辉煌的王宫里。她生气勃勃,光鲜亮丽,高居于人生的痛苦之上,悠闲、庸懒地摆弄她的手指。这就是她,是小说对她的感性描述,作者没有多她,对小说里的任何一个人做传统的心理分析。除了这样感性的描写外,我们对人物的了解只能通过他们的语言和行为。这种客观化,外在化的描写使读者不易从整体上对人物有一个清晰、完整的把握。在人物的语言和行为背后存在着怎样的心理动机读者只能去猜测,或许这就是现代人的精神特征,行为背后的动机不是单一的,而是复杂、模糊的。现实逼迫着他们赶快作出一个决定,即使还没想清楚,实际上他们也想不清楚,因为理性和道德已经崩溃,驱使他们行动的是混乱的欲望——对金钱、虚荣、惟我独尊的欲望。黛西毕竟是爱过盖茨比的,但是经过一翻斗争后,他还是嫁给了汤姆。爱情的力量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强大,那样长久。人不可能过久的持续在一种不切实际的热情里。黛西不过是爱感情上成熟地比盖茨比早,因为有太多的男人向她献殷勤,她对男女之间的激情过于了解了,她以男人的本来面目看男人,包括盖茨比。而盖茨比用自己的想象“不断地给黛西添枝加叶”。

他幻想中的黛西与黛西本人的距离就是他的理想与现实的距离。理想和现实有距离,不是现实的错,我们不能责怪现实太冷酷、太丑陋,我们不能责怪它没有我们想象的好。所以,我们也不能责怪黛西远不如盖茨比的梦想。黛西另嫁他人,和盖茨比再度相逢,再度重温旧梦,和丈夫共同策划盖茨比的死亡。她最终的损人利己,最终的背叛,所有这一切,都是必然的。“他们(她和她的丈夫)是粗心大意的人——他们杂碎了东西,毁灭了人,然后就退缩到自己的金钱或麻木不仁或者不管什么使他们留在一起的东西之中,让别人呢去收拾他们的烂摊子。”他们是有钱人,有钱而残忍的人,毁灭别人,保全自己,是他们的行事准则。尽管他们的两人世界并不和谐,两个人都有过“小小的胡闹”,但是他们是同属一个阵营的伙伴,如果有第三者威胁他们的共同安全时,在片刻的讨论后,自然是联起手来,一致对外。明哲保身,趋利弊害,人之本性也。

没有一个人应该受到责怪。人们在欲望的枝头摇摇欲坠,昏昏欲睡。

“每个人的青春都是一场梦,一种化学的发疯形式”。

我不知道盖茨比为什么了不起。是因为他敢于为了一个女人彻底发疯吗?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5

本周看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今天又把电影版的小说也看了一遍,选择这部小说,还是因为它是财经主持人芮成钢在一档节目中提及的,说这是一部不错的小说。今天看完后,果真不假。

这部原着小说被选入美国高中语文教材。所以在美国,但凡受过中学教育的人,没有不熟悉这个故事的。作者菲茨杰拉德(简称菲氏)创造了尼克。卡拉韦这一角色,他既是叙事者,又是故事中的人物。有了这样一个“身兼二职”的人物,也使作品具大的客观性,效果更集中。

1922年春天,尼克离开中西部来到东部,偶然住在了富豪盖茨比的隔壁。他发现盖茨比的巨型豪宅中日夜欢歌纵饮,而他本人却心事满腹,总隔水凝望对岸住所夜里闪耀的绿光。因为那里住着他初恋的爱人黛西。盖茨比走过漫长的道路才站在这豪宅的草坪上,他第一次认出黛西家的绿光时,觉得自己的梦似乎近在咫尺,几乎不可能抓不到。他没想到,其实那个梦早已离他远去,把他抛在后面,抛在这个城市后面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中……

在故事开展的整个过程中,尼克只记事,而不作评论,他对盖茨比本人及其生活态度一直抱着矛盾的心态,既吸引又反感。但是在故事结束时,他又站到了盖茨比这一边。他赞美他,认为汤姆等等一伙人都比不上他。盖茨比所迷恋的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起和盖茨比一样的梦想,她不过是一个以享乐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

盖茨比本人也是咎由自取,也许他并不是什么上帝之子,有的只是某种了不起的品质,即为自己误导的梦想顽强拼搏的意志。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得到它,然而并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多么可悲啊!盖茨比一心向往的未来已经不复存在,他那个在农业社会培育的梦想?-美国梦-已经烟销去散。

虽然这部小说的结局带有怀旧伤感的情调,但我们也能感受到作者菲氏所在的美国当时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完成,原来的价值观念和生活准则都必须改变。不管他的梦想如何高尚,带有“美国梦”的特色,但它是荒诞的,城市中无美可言,而出自盖茨比的柏拉图式自我观念中的美也是不可企及的。

以前,我对美国梦都只有一个很模糊的概念,直到看到《了不起的盖茨比》葬礼上,盖茨比的父亲小心保管的那张少年盖茨比认真执行的日程表,我突然领悟到,所谓美国梦,就是只要你努力,你就可以过得更好。自诩为上帝之子的盖茨比,坚信自己命里有非凡的安排。他是愚者中的愚者,也是勇士中的勇士。他是真正以梦为马一路披荆斩棘的人,他当然了不起。

其实我个人认为,盖茨比的思想很适合当今社会,给自己制定时间作息表,这是为了达到自己想要达到的目标。但是可能在当时那个年代并不适用。

刚刚也看完了改编的电影,对比后你就可以在电影中随处捕捉到渐行渐远最终骨肉分离的差异之处。小说中很多内容包括人的心理特征都没有在电影中体现,所以还是看原着小说更有体会,更能感受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6

上个假期,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读完之后很后悔现在才读这本书,但是一想到没有错过这本书,也就淡然了。

也许每个人都和盖茨比一样对于生活,爱情心中都有一个美好的幻想。即使现实把自己折磨得残破不堪,也不会轻易放弃心中理想的世界。年轻时的盖茨比和黛茜深深相爱,但是自己贫寒的家境和养尊处优的黛茜门不当户不对,这样的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然而他并没有被现实打败,怀揣着对黛茜的爱和对理想憧憬,他发誓要成为百万富翁,满足物质女黛茜,以便和她长相厮守。但是一个人即使非常的优秀,万分的努力,也不大可能短时间成功。盖茨比的地位和财富,在黛茜结婚五年后才取得,黛茜和汤姆结了婚,她没有等他。

五年后的盖茨比无疑是成功的,不过人都是不幸的,总是会有烦恼,成功者也不例外。他们鹤立鸡群,站在众人之上。有的由于没有对手会感到孤独,有的希望有人分享这份成功。盖茨比无疑是后者,他深爱着黛茜,没有她,这一切所谓的成功也就没有意义,因为在他所幻想的美好世界中,黛茜是主角,其他的只是陪衬。来来往往的人在他豪堡中穿梭,盛宴的狂欢声与光彩夺目的灯光直到深夜才会慢慢褪去。所有的这些都是为了让黛茜看见,看见现在的他是多么的成功,如何的富有;看见现在的他有足够的金钱和地位满足她;看见现在的他是如何的爱她!最终在黛茜表弟尼克的帮助下,让黛茜看到了这一切,她所流露的激动与热泪也使盖茨比深深地感到黛茜也爱他。

黛茜的丈夫汤姆生性暴虐,做了种种对不起黛茜的事,和情妇威尔逊夫人越轨之事不仅不讳莫如深,还搞得几乎所有人都知道。黛茜很绝望,但是她又能怎样,歇斯底地大吼大叫,可是这是她自己选择的丈夫。

然而盖茨比的再次出现重新点亮了这个绝望女人的心,毫不掩饰的流露着对盖茨比的爱。这一切也让盖茨比无比坚信他心中的世界就在眼前,即使他不愿意相信黛茜的热泪中流露的除了爱恋之外还有金钱。然而这一切全在尼克的眼里,他看见了黛茜已经不是盖茨比深爱的那个黛茜了,更不是他幻想世界中的黛茜。

汤姆的嫉妒成为了盖茨比悲剧的导火索,在盖茨比和黛茜的关系坦露之后,三人的激烈争论使得黛茜情绪激动异常。情急之下撞死了汤姆的情妇威尔逊夫人,驾车离去。然而盖茨比承担了这一切,在汤姆的诡计之下,威尔逊为报夫人的仇,在盖茨比的豪堡中响起了枪声。

然而当盖茨比的尸体躺在豪堡中时,却没有人来祭拜。整个豪堡入死一般的沉寂。往日的一切热闹景象似乎本来就与这座豪堡没什么关系。更加让人无法忍受的是这时的黛茜正和汤姆在欧洲度假,享受着他们的“美好人生”。这一切看在尼克眼里,他看见了盖茨比幻想的破灭;看见了理想世界和现实的差距;看见了人性的冷漠无情;看见了为物质所动的一切虚情假意;心灰意冷之下,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这就是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一个活在美好幻想世界中的人,却深爱了一个物质女,并为其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对于书中的人物印象最深的是盖茨比、尼克、黛茜、汤姆、以及威尔逊。盖茨比,本书的主人公,有理想,肯努力,能忍受,敢爱不敢恨,总是将一切想象的过于美好,最终悲剧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不过我想他是成功的,因为直到死他似乎也没有意识到黛茜的背叛,带着对黛茜的爱离去,也算是美满。盖茨比了不起不在坚守一份爱情,而在于在那样一个时代仍能坚守对未来,对一个“我们”的憧憬。谁说菲茨杰拉德这本小说的主题是美国梦的覆灭?我看恰恰相反。盖茨比见到黛西那一瞬,慌乱中强自镇定,雨水顺脸颊滑落,愈加分明的棱角却不掩深情。第一次,感受到这个故事的真实。文中的另一个主人公黛茜,精致美丽得像是个瓷娃娃。在我看来,黛茜是一个符号,是美丽和软弱的符号,也是金钱和情欲的符号。她是盖茨比的一个虚无的未来的主人,也是盖茨比在五年中抽象化了的梦,男人们取悦她,爱她,讨好她,盖茨比用最奢华的舞会吸引她,而她只是个被盖茨比多年来高估的一个神化了的女人,按照很多人的说法,她是一个人形的“美国梦”。黛茜,一个典型的物质女,因为物质,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在物质的驱动下又将其重拾了起来。然后在犯罪的恐惧下又再次的放弃,完结了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不知道当来生再见到盖茨比,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她又会因为什么而再次爱上盖茨比,当然,如果有来生。汤姆,一个典型强势暴虐,用情不专之人。因为“爱”,应该是嫉妒而成为盖茨比悲剧导演者。威尔逊,或许是书中最悲剧的人物,无钱,无地位,工作不努力。浑浑噩噩之下连老婆出轨也不知道,直到最后被人利用,结束了别人的生命,同时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观其一生做过的唯一一件成功事就是把老婆骗到了手。尼克,整个过程的见证者,也是最后的承担者,承担着这个冷漠的世界。

人必须要有梦想,它激励着我们步步向前,但是却不能活在“美梦”之中。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7

盖茨比与黛茜的恋爱和分手本来是个很普通的爱情故事。但作者出手不凡,把盖茨比热恋的姑娘当作青春、金钱和地位的象征,当作追求富裕物质生活的“美国梦”的手段。盖茨比为了追求黛茜耗尽了自己的感情和才智,最后葬送掉自己的生命。他天真地以为:有了金钱就能重温旧梦,赎回失去的爱情。可惜,他错了。他看错了黛茜这个粗俗浅薄的女人。他看错了表面上灯红酒绿而精神上空虚无聊的社会。他生活在梦幻之中,被黛茜抛弃,为社会冷落,终于铸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

盖茨比是20年代典型的美国青年。他的遭遇正是欢歌笑舞的“爵士时代”的写照。作者为小说设计了一个“双重主人公”尼克·卡罗威。他的重要性在许多方面不亚于主人公盖茨比。他既是故事的叙述者和评论者,又是小说中一个重要人物。他与矛盾着的双方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他是盖茨比的邻居和朋友,又是黛茜的表哥、汤姆的同学,还热恋着黛茜的好友乔丹。他充当了盖茨比和黛茜分别5年后重新见面的牵线人又成为盖茨比重温旧梦的批评者和他惨遭杀害的同情者。

他虽然跻身于长岛豪华的住宅区,但他既不是汤姆所代表的“荒原时代”的精神世界的公民,也不是盖茨比所代表的盲目崇拜黛茜的脱离现实的梦幻世界的同路人。他代表美国中西部的传统观念和道德准则。他对于盖茨比追求失去的幸福的梦幻有许多中肯的批评,对于讲究外表而内心卑俗的汤姆和黛茜则进行了公正的鞭挞。盖茨比死后,昔日的宾客一个也不露面,黛茜则陪丈夫远远离去,尼克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社会的虚伪和无情,使读者对于盖茨比所追求的美国梦的必然破灭有了深刻的印象。

小说采用第一人称的叙事手法,仿佛书中发生的一切都是尼克的亲身见闻,不加虚饰,令人感到亲切可信。尼克和盖茨比两人从陌生到认识,感情上既有距离,又有融和,富有多种层次的结合和区别,写得脉络清晰,恰到好处。这种把不同的观点巧妙地统一在一部小说中,使作品具有深刻的内涵和严密的结构,正是作者独特的艺术成就。

作者在叙述中还运用了许多丰富生动的比喻,使人物的感情起伏和场景的变换增添了抒情的色彩。精采的比喻常常被用来渲染梦幻的气氛,表达精神的空虚。如尼克初次到汤姆家,看到黛茜和她女友贝克坐在沙发上“活像浮在一个停泊在地面上空的大气球”,后来才“慢慢地降落地面”。盖茨比在家里第一次与黛茜重逢时伸手去抓她的手,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了他的梦幻。“不断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绚丽的羽毛加以缀饰”。这些梦幻是“牢牢地建立在仙女的翅膀上的”。内涵深刻的比喻把盖茨比对“美国梦”的追求描绘得维妙维肖,跃然纸上。

小说还运用了象征的手法来揭示人物内心的活动与环境的冷酷。比如:西卵码头尽头有一盏绿灯,盖茨比常常在晚上孤独地望着它,伸开双手想去拥抱它——那青春和爱情的象征,仿佛是黛茜的化身。小说末了,尼克又想起了盖茨比信奉这盏绿灯,似乎近在眼前,他几乎不可能抓不住,实际上却可望而不可即,他的梦想已经远远逝去了。又如书中六次出现的“埃克尔堡大夫的眼睛”是蓝色的,“若有所思,阴郁地俯视这片阴沉沉的灰堆”。它象征不幸和灾难。在情节发展的关键之处,这双眼睛好像复活了,它仿佛看着盖茨比去跟汤姆摊牌,又预见到威尔逊要去杀死盖茨比。浑身铜臭的黛茜爱穿白色的上衣和裙子,宛如纯洁可爱的天使,其实她的灵魂污点斑斑。这象征纯洁的白色像一面洁白的镜子,把她的灵魂深处暴露无余。

盖茨比重温旧梦的幻想一去不复返了。作者用五光十色的音符谱出了一曲凄怅的悲歌,给人留下无限的思索。

盖茨比的死是整个故事的高潮,他莫名其妙开始的神话并没有随着他的死亡而结束,他的父亲来到他的别墅后惊呀不已,强烈的自豪感已经掩埋了他的悲伤。就这样,盖茨比的葬礼在他父亲赞叹声里开始,亦在这种赞叹声里结束。

菲茨杰拉德的想象到了故事的结尾似乎枯竭了,或许他是想彻底讽刺富人阶层的胆小与懦弱,在盖茨比的葬礼结束后,无论是关于尼克与乔丹恋情的最终交待,或者是尼克与汤姆重逢后关于盖茨比死因的推断得到证实,都显得多余而又生硬,并且切断了读者刚刚展开的联想。尼克的独白是无力的,他想起盖茨比戏剧性的一生,想起盖茨比信奉的那盏绿灯,想起那些可悲的争论和逐渐远去的城市灯光,他的内心一片孤寂。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8

今天读完了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F.SCOTTFITZGERALD)写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国,当时美国经济进入空前繁荣,物质丰富。盖茨比出身平民,一战后他通过贩卖私酒和赌博等不太光彩的手段,经过五年的时间成为爆发户,摆脱了贫困的家境,跻身富豪的上流社会,开始了夜夜笙歌、花天酒地的生活,实现着自己的梦。

但是,他的梦还缺一个重要的部分,就是他心中的女神黛西,当他还是一个穷小子的时候认识的富家女孩。那时盖茨比本来想逢场作戏,可是在和黛西交往的过程中深深地爱上了她,明知如飞蛾扑火但不能自拔,也使他下定决心要做一个配得上黛西的人。在盖茨比暴富后找到了黛西,她已和一个富豪结婚,盖茨比竭尽全力想要争取回黛西,但是他们之间毕竟不是一个阶层,他的女神实际上是一个自私、拜金和贪图享乐的人,作为传统的富有阶层是不能和盖茨比这样的暴发户风雨同舟的,在一场阴差阳错的车祸发生后,盖茨比被枪杀了。

黛西的住宅和盖茨比隔着一片海湾,在黛西家的码头上总有一盏通宵不灭的绿灯,盖茨比每夜都对这盏绿灯出神的遥望,“绿灯”是盖茨比夜夜守护的梦想,是他一生追求的幸福,他向绿灯伸出双臂,他想伸得再远一点,伸得更远一点……

盖茨比的梦破灭了,代表着美国一代人梦想的破灭。

今天经济飞速发展,物质迅速丰富,可是我们代表梦想的绿灯在哪儿?它破灭了吗?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9

看完盖茨比的遭遇,不禁为他感到唏嘘不已。当他还是一个穷小子时,却不合时宜的遇上了一个上流社会女子黛西,并把她作为一个理想的追求对象,到头来却是一场空,真情变为了俗物,甚至当盖茨比撞死了黛西后来的丈夫的情妇时,黛西竟然把责任毫不犹豫的推给了盖茨比,盖茨比后来被杀后她也不为所动。盖茨比把爱情想的过于理想化了,任何东西都不能太过于理想化和程式化,必须与相应的现实相结合,更何况是在那么一个充满颓废感和无目的感,人们传统的信仰已经不复存在的美国。

每个人都必须有理想,理想是一个人努力和奋斗的动力,没有理想,大部分人都会被内心的那种原始的慵懒和惰性给拖垮,加上浮夸的环境,会使自己变得玩世不恭,也会失去原来的那份纯真。有理想终究是件好事情,但理想必须引导你走向一个正确的方向,并不断根据现实的变化来不断修改理想,使理想更加切合实际,符合情理。一旦现实与梦想出现偏差,那么理想就像一个失去了的磁性的指南针,指南针所指的方向就完全只凭借你自己的感觉与方向了,你接下去所走的方向也许都会是错的,这时你会怎么办呢?毫无疑问的,你会买一只新的或是借一只,总之你不会再去用那一只指南针了,具体到一只指南针,大部分人都会做出正确的选择,但一旦抽象到人的理想,人就不那么容易会发现自己的错误,因为人大多都不想放弃自己已经为之奋斗过一段时间的理想,人们害怕改了之后仍然是错的,但是,不要忘记你改变了一次,就表示你又多尝试了一次,殊不知那一次的改变就正确了呢,你明知自己已经定错了方向,却因害怕或其他原因而不敢尝试,这不是得不偿失吗?与其一味的错下去,还不如主动的寻求不同的方式去改变自己的方向,机会不是用来随便浪费的,而是用来给又准备且又能够理性思考自己的人来不断提高自己的。

尽管有人为了自己的理想而不断失败,就像爱迪生,他为了自己发明电灯的理想,不断地坚持,也不断的尝试,尝试了1000多种材料,才给人类带来了最后的光明,试想如果爱迪生只尝试了其中几十次,或是只对一种材料而不断反复研究,不求改变和尝试,那么电灯的发明恐怕要推迟个好几十年,有人趁在他做实验时问他:“你试验那么多材料有意义吗?”爱迪生回答:“当然有意义,至少我证明这几种材料都不适合于制造电灯。”一语惊人,道破了尝试和改变的重要性。也许爱迪生的发明是美国那个时代浮夸和堕落的社会氛围的催化物,但其本人却丝毫没受当时社会风气影响,从这点上来讲,盖茨比甚至于菲茨杰拉德都和他有差距,盖茨比理想的单一化和追求错误理想,都使他的结果和遭遇可悲,盖茨比也是那个时代美国的一种本质的概括和诠释。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0

今晚读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到结尾处的时候,我忍不住流下了眼泪。是什么给了我触动?我想,是盖茨比的梦,以及这个梦想幻灭后现实的凄凉、人心的冷漠。盖茨比生前种种繁华与他死后的惨淡景况形成了非常鲜明的对比,让人觉得他生前举办的那些数不清的盛大宴会、那些欢声笑语、歌舞升平、热闹喧嚣,是多么讽刺的一幕幕幻相,即使在他举办那些舞会时,那些参会的、免费地享受了他的慷慨款待的人,对他也多是持有种种不良的揣测,真正的知音、真正的朋友、真正对他感恩的人,除了文中的“我”勉强称得上之外,竟再无其他,包括那些无数次享受他盛宴款待的人们(在这所有人中,只有一个参加了他的葬礼);他真心深爱的、为之守望了多年的女子,最后却间接地成了终结他生命的罪魁祸首,在他离世之后,她销声匿迹,甚至冷血地连他的葬礼也没参加,而就在那之前,她还声称自己“爱他”。这些生前生后的情景,因其强烈的对比,更增添了盖茨比悲剧的性质。初初看来,盖茨比的人生结局,真的是充满了无尽的悲哀与伤感!而他生前的种种,都是虚假的幻相。

但是,在这些内容后面,还有另外一层东西,更深层的东西,让我忍不住去思索,去细细感悟。我想,盖茨比故事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以上所写出来的那一些,如果仅仅是因为他举办过无数的宴会、守候过一份深深的感情,那么,盖茨比的故事和精神就不足以使我为之感伤。潜藏在作者叙述里的,有盖茨比追寻梦想、坚持梦想的执著,作者在文中有几次隐晦地表达过,盖茨比就像是一个生活在自己的幻梦中的人,他对自己的形象和人生的描画、对梦中情人的勾勒,都是自己的意念的产物。他在不断的按照自己创造的形象、规划的远景去夯实自己的生活基础,从赤贫奋斗到了巨富;他将美好的形象赋予自己初恋的情人,为她苦苦守候经年;他赤诚而充满活力,慷慨大方而不计回报,他的身上,集中了很多人类的美好品质,在现实中他也获得了经济方面巨大成功、甚至一度再次得到了心上人的爱,虽然这爱的品质因其人而不高,最终还造成了他的悲剧。掩卷良久,我真诚地希望盖茨比能永远生活在他的幻梦里,继续去规划和描摹他的人生、守望他的真爱,永远不要在现实无情地鞭笞下醒来。写到这里,我忽然想到,作者给盖茨比安排那样突然的一个结局,也许是出于一种仁慈,这样对于盖茨比来说,就无需去面对梦醒之后的心碎与创痛,盖茨比,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也还是生活在希望之中的。

作为一个看到了盖茨比故事的人,我不禁扪心自问,面对盖茨比悲哀的结局、人生真相的最终上演,知道了生存过程中的种种幻相,如果把我换作盖茨比,我还会过他那样的一生吗?我会像他那样去追求去奋斗去付出去守候吗?思来想去,答案是肯定的。人生的结局是我们无法掌控的,我们不知道我们会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离开这个世界;他人如何对待自己,往往也是难以预料与把握的。我们能做的,唯有把握自己,把握过程,像盖茨比那样,去梦想自己的梦想,去坚持自己的坚持,即使难免一死,即使死的悲凉,却也不失悲壮。就像文章的标题那样,是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不知道这是不是作者想表达的思想。在此向《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作者--美国作家F.S.菲茨杰拉德致敬。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1

以前很少读外国小说,或许是因为篇幅太长,情节发展又很慢。但有一本书让我打破了对外国着作原有的想法,它留给我的已超越它的结构和形式,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细致的思考,思考着人世的虚浮和人性的伪善与本真会有怎么样的碰撞,为什么会有这种碰撞。一部真正好的小说就是在故事背后揭示美与丑,黑与白的同时,让读者挖掘什么是人性的光点。

这部小说就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美国20世纪最杰出的作家之一——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作。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将他视为“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个看清自己位置的一个标志。”相信《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无外乎如此。

小说的主人公是盖茨比,作者通过盖茨比的邻居尼克的视角演绎他的经历与最后的沉沦。盖茨比在很久之前爱上自己的远房表妹黛西,在一次宴会上他与黛西重逢,此时的他已家财万贯,从前因为穷酸而未与黛西在一起的伤疤终于愈合,他们又一次坠入爱河。然而此时的黛西已结婚生子,在其丈夫的阻扰下,两人的关系再次僵局。盖茨比一直是一个忠于爱情的人,他对黛西的爱是真正的至死不渝,可惜在他生命结束的那一刻,黛西仍未回头。

盖茨比的生命就此终结,但人们对他的思考从未停止。作者笔下的盖茨比是个深具传奇色彩的人物——继承万贯家产,游历四方,甚至还有人说他曾杀过人,但他见到黛西的时候也会紧张得像个孩子,有着天真、单纯的一面。在别人热闹的时候,他总是孤身一人冷眼旁观,超然于一切俗世的喧嚣之上。为什么这样的人最终却被人遗忘?只能说人在社会中是渺小的,渺小到瞳孔再清澈也会被人看做冰穹;光明站在身边,却无法被庇护。或许作者生活的就是这么一个你争我夺,弱肉强食的时代,用老舍的话就是“不给好人留出路”。盖茨比是可悲的,他将爱献给了一个拜金,被时代腐化的女人,他并没有发现有时爱恨离愁并没人想像的那么简单,在不知不觉中,就会被人无情的背离。

纵然作者是心有酸楚得写的,但我相信他并没有抹去光明。盖茨比虽然悲剧,但他的纯真与热情一如往日,在我们这个时代正需要这种正能量,或许这部小说折射现实的背后渴望人们像在仲夏夜看细水长流那样的朴实,若人世皆为此人,相信黑暗永远不会降临。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2

盛夏八月,闲来无事,不如手捧一本书细细品读。

最近在读《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个霸权建立破晓时分的故事。那是百余年前的北美大陆,经济发展的火车疾驶向前;机器的摩擦轰鸣,却也过多地掩饰了一时的人心。这本书,便是那段历史点滴的印记。

究其然是一个人的悲剧,还是整个社会的悲剧,也许并不重要。酒天花地的派对,奢靡豪华的住处,五彩绚丽的衣衫,只是为了他心中挚爱的黛茜。回想初见之时,年轻美丽,一段草样的年华;荏苒而逝,奈何命运弄人,心中的挚爱已然他人的红颜知己。爱得愈深,伤得愈切;不干现实,沉浸于夙愿的美好,却模糊了前行的视野。无力的枪声,所有的梦想与美好,不堪一击地破灭,散于风中,了无踪迹。

盖茨比,他了不起,因为他因时度势的魄力,更因为他追寻美好的情愫。他没有做错什么,却也只得这人去楼空。一个梦想,如何极尽,唾手可得,却也如何之远,难以达到。在人人追求物质的时代,真实的情感那般一触即溃。浮华众生,沾染了铜臭气味,失却了是一颗至真纯净的内心。不留一片净土,那个时代,注定要湮没无畏的追梦者。

文中最后一句写道:“我们继续奋力前行,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后推,直至回到往昔的那段岁月。”

心中不禁一搐。习惯了争权夺势,习惯了勾心斗角,人们,究竟幸福吗?浮躁的世界,寸步难行的时代,掩饰了流俗,口口声声追忆似水般的年华。这,难道就是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吗?

“日复一日,兴奋之情被渐渐吞噬。”现实,抹杀了太多如真似幻的意象。那些似空中楼阁一般的美好,与空洞的人群已然渐行渐远。在梦想与现实之间,我们该何去何从?

盖茨比的选择是前者。纵然现实残酷,命运无常,他的形象依然伟大;单纯的难以阻挡的爱,左右了他的是是非非,也使之以一种壮美的势态划过一个过往时代的苍穹。悄然而逝,少有人注视其光芒。穿越了百年,正是这缕光,给那个昏暗的时代留下了一个值得留忆的故事。

即使逆水行舟,在现实的洪流中,依然印记一个追梦无悔的背影。那个值得悲悯的时代,这些动人的文字,带给我们无限的遐想。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3

所有生命都是一个毁灭的过程。

——菲茨杰拉德

《了不起的盖茨比》源于菲茨杰拉德的笔下,盖茨比与黛西的爱情故事,上层社会的奢靡生活,都有菲茨杰拉德的影子。

它再现了爵士时代的浮华与空虚:贫与富,占有与背叛,爱情没有呼吸的空间,私欲膨胀到无以复加。而盖茨比,不过是中国的阿q,已成为一个符号,植根在美国人心中,他就是美国梦碎的最佳证明。

被成就的与被毁灭的

二十世纪初的美国,经济飞速发展,金钱越积越多,大楼越盖越高,派对越开越大,道德越来越败坏。

那时,人人都有一个美国梦。什么是美国梦?罗斯福在192019年的演讲《共和国的公民》中说,所有来到这里,在这里生活的人们都相信不管自己出身如何贫寒卑贱,只要凭借自己的勤劳奋斗和不懈追求,总有一天我们总会得到我们觉得自己应该得到的一切:财富,地位,尊重,爱情。就像初来纽约,充满希望的尼克。美国梦的真谛是付出总会有回报。

可是身在其中,却发现有时候圆梦要扭曲灵魂,甚至即使付出还是得不到。就像盖茨比经常站在自家码头上,伸出手去,想要抓住对岸黛西家私人码头的绿光。忽远忽近,闪烁不定的绿光,他曾经离它很近,却从未抓住过。绿光只是码头的一盏信号灯,却象征一切美好。

自诩为上帝之子的盖茨比,坚信自己命里有非凡的安排。他想要触及的绿光,则是生命中所有与美好相关的想象凝结成的最具体的象征。盖茨比是愚者中的愚者,也是勇士中的勇士。他是真正以梦为马,披荆斩棘前行的人,他真的了不起。

虚弱的美国梦

在一座海滨豪宅里,住着一位超级富翁。每天,这里歌舞升平,蒂凡尼的珠宝,华丽的水晶灯,大得无比的花园……而他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吸引心爱女孩黛西的注意。五年前,黛西以为盖茨比牺牲在战场上,而嫁给了旧贵族汤姆。五年后,黛西终于在表哥尼克的帮助下和盖茨比重逢。在两人重逢以前,盖茨比虽然做足准备,却难掩紧张,就像一个期待爱情又害怕等待的大男孩。他带着黛西参观他的豪宅,当他把衣橱里的衣服一件件的扔向黛西,享受黛西的尖叫时,盖茨比不知哪来的自信,相信自己能把幻境变成现实,相信黛西会离开汤姆,与自己一起生活。

可是,命运弄人,黛西和汤姆摊牌后情绪不稳,撞死了汤姆的情妇,也就是威尔逊的老婆,汤姆赶到时将凶手嫁祸给盖茨比。而盖茨比却被蒙在鼓里,一直担心黛西的安危,等着她的电话。最后,电话与威尔逊的枪声一起响起,讽刺的是,那并不是黛西打来的。

黛西为了物质身份地位,最终放弃了爱情,成为盖茨比梦想拼图上永远缺失的一块。要拥有爱情,就必须先拥抱金钱,这就是盖茨比的美国梦,荒诞真实又脆弱不堪,一旦被抽离其中一样,另外一样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资格。

浮华时代的旁观者

尼克爱好写作,却做了证券所的工作人员,也有自己的美国梦,即凭借自己的努力在纽约过上好日子。为了离梦想更近一些,他在富人区租了一所房子,恰好在盖茨比的隔壁。他一直在接受心理医生的治疗,因为盖茨比是他的梦魇。一个努力追梦但却不太地道的人颠覆了他的价值观。当盖茨比一次次与他交心,毫无保留地坦诚自己的身世,向他表达对黛西的爱时,他开始钦佩盖茨比,无论如何,他爬上了上流社会,并让那些名流们对他顶礼膜拜。更可贵的是盖茨比这样做的初衷是为了爱情。可是当盖茨比被枪杀,无人送葬时,尼克才醒悟过来:所谓的美国梦的实现,努力之余必须学会冷血,世故,且要笃行之。而这些,他一样也学不会,于是他离开了“无比厌恶”的纽约,再也没回去过。

也许美国梦就像菲茨杰拉德的墓志铭,《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结尾:“于是我们继续努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直至回到往昔岁月。”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4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诗人、梦想家弗朗西斯·司各特·菲兹杰拉德的作品,出版于1925年。此次为天才翻译家李继宏的倾心译作。

小说中的盖茨比出身贫寒,年轻时与黛西相爱,但因贫穷无力迎娶黛熙,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而黛熙是非常现实的富家女,马上嫁给了另一富商汤姆。后来盖茨比靠自己的奋斗和运气成为百万富翁。发家后盖茨比仍念念不忘昔日恋人,仅仅为了一睹黛熙家码头的那盏绿灯而把家安在海边。

小说一开篇作者用大量的笔墨描述盖茨比在豪宅中宴请八方宾朋的场景,以及和黛熙重逢后若明若暗的感情。虽然黛熙的先生汤姆坚决反对,但他们还是无所顾忌地甜蜜着。正当他们欲走向“幸福大道”时,黛熙却在开车时因过度亢奋失手撞到了路人,并导致路人死亡。作者用如此戏剧化的色彩着实令人吹嘘不已。盖茨比为了黛熙甘愿放弃自己的生命和万贯家财。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黛熙和汤姆的自私、冷漠,他们故意借口远走他乡,把所有的事故责任全推给盖茨比。现实再次冷漠地击碎了他那虚幻而近乎天真的梦境。

乍一看标题,“了不起”的盖茨比,可是刚开始我一直苦思冥想,就是想不明白他到底了不起在哪儿呢?回味再三,才有所顿悟。

盖茨比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他的了不起在于他简单单纯的爱情观,他认为爱情就是两个人的世界;盖茨比由贫入富,完全可以过富庶的上流社会生活,但他不为金钱、名利所动,他所有的目的只为和黛西重逢,直至他的一生以悲剧告终;盖茨比的了不起还在于他愿意以自己的生命来换取黛西的苟活。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再次为盖茨比的勇气喝采!

《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这样一个“浮夸时代,最后的古典爱情梦”又极具悲剧色彩的故事!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5

在很久之前曾经读过这一本书,故事的构成到现在的记忆已经模糊,只知道这是一个求而不得的爱情故事。但是却一直没有领略到盖茨比的了不起体现在哪里?

但我想这本书有如此高的评价,也并非只是讲述了一个男子追求心爱女子的故事这么浅显的故事。我想是我自己太过浅薄了还没有体会到这一个故事想表达的.东西。因而又重新去体会了一遍这个故事。

说实话,这个故事并不是我喜欢的有完美结局的故事。但是读完之后,仍然觉得心绪难平,想通过一个渠道去宣泄下心里的情绪。我无法说出来一个故事为什么最后会呈现那样一个结局,如此悲伤而自然的结局。

故事用有个场景,让我到现在想起来都可以体会到那个时候的张力。就像我在现场,看着故事发生,我都紧张的屏住呼吸。在尼克的家里,盖茨比终于要见到一直在等到与守候的心上人——黛西,一个已嫁作他人妇,但是仍然放不下的黛西。

通过作者的笔触,你可以体会到尼克那时候期盼与紧张的心情,以及黛西见到旧情人的时候的羞涩与不安。相顾无言,只有动作在传递着一些情绪。我想那个时候的尼克,看见自己一直遥望的绿灯出现在自己触手可及的地方的时候的心情,是欣喜还是心酸?

随后的故事,像是启动了命运的车轮,越转越快,最终盖茨比成为了牺牲品。但是最令人悲伤的是盖茨比的葬礼,黛西没有来,往常来往于他的宴会的人也没有来,生意伙伴没有来,只有一个心里面有一点亲情和贪婪的老父亲出现。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尼克。

葬礼的无人问津和宴会上的觥筹交错,让人觉得恍惚到离奇。辉煌时身边人的络绎不绝,跌落谷底时的少有人的支持。

人性的悲凉,嫉妒,逃避责任,有时候不经意间就推动了一个生命的沉沦。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6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在1925年出版的一部短篇小说,二十世纪末,美国学术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傲然跻身当代经典行列。此小说的问世,奠定了菲氏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被誉为美国“爵士时代”的象征和”迷茫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

《了不起的盖茨比》以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美国社会中上阶层的白人圈为背景,用第一人称“我”所看到经历到和感受到的一切构成整个故事。我,尼克,一个小小的穷职员因与大富翁盖茨比比邻而居,偶然间闯入了纸醉金迷的上流社会,在弥漫着欢歌和纵饮的气息中,惊讶地发现隐藏在盖茨比心中巨大的秘密。没有人知道盖茨比怎么成功的,没有人知道盖茨比如何发财的,甚至连盖茨比的长相都不甚明了,可是没有人不知道盖茨比的名字和他所举办的宴会,夜夜笙歌下的盖茨比心中所追求的却是重复过去,追回往昔,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黛西。

而黛西早已和百万富翁汤姆结婚,却婚姻不幸,丈夫外遇。当两人5年后再次相遇,盖茨比或许还是那个罗密欧,而黛西已不再是那个朱丽叶,当盖茨比固执的追求心之向往,但现实却以冷漠的姿态粉碎了他那虚幻而近乎天真的梦境。 作者以印象派的描述手法,用冷静又热烈的笔调,从第三者的角度为我们描绘了一个栩栩如生的盖茨比,为我们勾勒了一副近乎完满且触手可及的美好梦想,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目睹人人艳羡的上流社会图卷的机会,然而又用毅然绝然的姿态无情的击碎了眼前魅惑人心的五光十色,故事的结尾,盖茨比葬礼的冷清与宴会的喧嚣,盖茨比热烈的执着与黛西冷漠的离去,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现实虽然打破了梦想,却也让活着的人看清了现实的虚伪与冷漠。

梦想与现实的距离

盖茨比之所以了不起是因为他可以为了实现梦想而奋斗,是因为他成为百万富翁后还抱有最初的梦想,是因为他可以为了梦想付出生命,虽然这代价在第三者看来太沉重,太不值,人不在,梦已碎,白发人送黑发人,无论是一滴眼泪还是一声叹息在现实面前都显得那么虚弱不堪,愁之重,慨之多,奈何奈何奈若何!整个故事的最后可以感受到作为旁观者的“我”,尼克的心灰意冷,在盖茨比死后,东部在他的心中变的鬼影憧憧,面目全非到超过了自己眼睛矫正的能力,所以他又回了老家。不管这是逃避现实还是重新出发,如同乌龟遭到攻击躲进壳里,还是如同螃蟹全副武装准备战斗,捍卫自己做人的原则和道德底线是永远不能退让的人生准则,当我们不愿同流合污又不能改变现实的时候,保持沉默已是维持尊严最后的保护伞。

梦想与现实的距离究竟有多远?就如同人心与人心的距离那么远。 人心与人心的距离是多远?它可以很近也可以很远。试看我们当今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还剩下多少?80年代我们还在说学习雷锋好榜样,可惜他已经死了;90年代我们还在学习"当代保尔"张海迪,可惜如今她的国籍遭到质疑;进入21世纪,我们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可惜某些人只会把表戴在手上。看见有人拦车求助不能停,因为那可能是钓鱼;看见老人摔倒不能扶,因为那可能是碰瓷;看见地上有钱不能捡,因为就算不犯法那也可能是螳螂捕蝉,你看,我们的社会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之后,价值取向也在渐渐扭曲,让富人带动穷人最后实现共同富裕的初衷在哪里?为什么整个社会都陷入了信任危机?为什么人心与人心之间的距离会如此遥远?

小说最后写道:我们继续奋力向前划,逆水行舟,不停的倒退,回到往昔。(So we beat on,boats agaisnt the current,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我不知该如何诠释这句话,因为整本书的基调是如此悲惨与迷茫,然而我又不愿妥协在这令人窒息的结局中,难道我们奋力向前的结果就是梦想的破碎?还是说我们奋力向前的方向错误了?或者说梦想本身就太过天真?再退一步说,梦想有必要存在么?有必要坚持么?一个人能够在社会主流思想体系中保持独立而完整的自我吗?当一只玻璃杯中装满牛奶的时候,人们会说“这是牛奶”;当改装菜油的时候,人们会说“这是菜油”。只有当杯子空置时,人们才看到杯子,说“这是一只杯子”。同样,当我们心中装满成见、财富、权势的时候,就已经不是自己了;人往往热衷拥有很多,却往往难以真正的拥有自己。

自我的实现

从浪漫主义的角度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它讲述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盖茨比为至爱而死;从社会伦理的角度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它讲述了一个小三插足婚姻家庭的伦理道德故事,从现实意义的角度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他讲述了一个百万富翁生前门庭若市死后无人问津世态炎凉的故事。若故事如此简单,那它就不能称之为经典。在整部小说中,盖茨比代表的是拥有梦想的暴发户,黛西就是盖茨比梦想的化身,汤姆代表利己的上流社会,乔丹是脱离不了上流社会的新时代女性的代表,汤姆的情妇代表的是爱慕虚荣的灰姑娘之梦,汤姆情妇的丈夫代表着失去理智充当刽子手的社会底层,而我,尼克只是一个壁上观的穷屌丝。故事的结局证明,盖茨比的梦想已远远超越了黛西本身,他所追求的只是一个过去的影子,或者说只是为了实现自我的满足,更积极地说是对自我实现的执着。

在这个世上,所有人都靠出卖自己来赚钱。有人出卖智慧,有人出卖时间,有人出卖劳力,有人出卖关系,有人出卖身体,有人出卖道德。你要赚一点钱,就必须出卖一点自己拥有的,所以“赚更多钱”和“活出自我”是截然相反的,偏向任何极端,都会让你生活烦恼,最舒服的生活,就是找到平衡点。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会遇到顺境也会有逆境,总会有人事物的出现来打破心中的平衡,可是这个世界也是中立的,所有发生的事没有一样是绝对正面的或负面的,端看我们如何诠释,把它化为正面或负面的经验力量,而我们的因应态度决定了它的意义是正面还是负面,所以决定人生是“杯具”还是“洗具”的关键是心境,而不是遭遇。

《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人生百态还在我的心中翻腾,雅典娜赐予人类智慧是为了让人类学会如何生活而不是互送“人参公鸡”,虽然,盖茨比最后被杀死了,但我仍不能轻易地总结道:他的人生是个悲剧。对我们许多人而言,盖茨比所拥有的社会财富,是我们常人一生都不一定能企及的梦想。或许他过早地到达人生顶峰是他死亡的诱因之一,但我们很多人都还在上坡的路上,没有会当凌绝顶,怎能一览众山小。最后,期待年末李奥那多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上映。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7

她是你久久注视,整夜整夜看守,想要用双手严严实实地遮住,好好守护的远处那一盏小星星一样孤零零的绿灯; 你不过是她天空中的浮云一片。你的远道而来,难道只为这一刻遇见她后的烟消云散?

盖茨比的伟大和悲哀就在于身在纸醉金迷,纵情享乐的时代,仍念念不忘,不断美化曾有过的短暂爱情,甚至把它升华成一种信念。不惜通过非法手段,倾尽自己的情感和才华来试图挽回一段早已逝去的感情,恢复那早已不复存在,只能靠幻想和回忆来支撑的理想世界。

愿望和生活毕竟是两回事,把希望寄托于现实有时也是很危险的。原来的盖茨比本是一个自由的心灵,上帝的儿子,在他脑海展现出的是一个无法言语的绚烂宇宙,所有幻想中的美景不过是他想象力的产物,直到他遇见了黛西,他开始被美的对象所支配,一点一点地陷入,不可自拔。

他的思想也不可能想上帝的思想那样活跃,于是失去了曾有的自由,对幻想的原动力。本来他是美感和想象的创造者,现在却被对方奴隶,受渴望和占有欲的折磨。

黛西之于盖茨比,是他整个青春,爱情的象征,是美感对象的具体化,那里承载了太多的幻想和激情,以至于早已超越了黛西这一个人本身所能给予的。

你默默等待了漫长的五年,买下一所豪宅,只为和她隔湾相望。

你挥金如土,盛宴宾客,在那些光彩夺目的晚会,喧嚣的音乐,欢声和笑语背后,隐藏的是你一直以来纯粹的梦想和被压抑的渴望。

她是你久久注视,整夜整夜看守,想要用双手严严实实地遮住,好好守护的远处那一盏小星星一样孤零零的绿灯; 你不过是她天空中的浮云一片。你的远道而来,难道只为这一刻遇见她后的烟消云散?

你因为爱着她,而心甘情愿承担起了开车的责任,彻夜未眠等待着她的电话,等来的却是一声枪声。

那一刻你是否终于懂得? 过去的早已不存在,昔日那么温暖美好的世界,只存在于自己的记忆中?

只是为了一个拖延太久的梦而努力活着隐忍的你,明白付出了太大的代价的时候已经太迟。

总有一些憧憬无法填满,总有一些旧梦无法重温。

这世界才不会管我们对它有过怎样的期待和幻想。

觉得触手可及的东西,在握紧一刻,消失于手中。

有些情怀,其实无关对错,只不过不合时宜罢了。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8

盖茨比,曾经是一个穷得一无所有的青年,被他最心爱的女人抛弃,嫁作他人妇。他飞黄腾达之后,为了能再见她一面,故意在她家的对面买下一座别墅,他夜夜笙歌,为的是她能像其他客人一样参加一下他的派对。而当他们真的如他所愿重逢,随后的旧情复燃,让盖茨比几乎以为她会放弃她现在所有的生活,跟她一起回到从前。但是,她无法承认自己从没爱过自己的丈夫。在一个疯狂、闷热的午后,她开车撞死了她丈夫的情妇,当然了,盖茨比会替她顶罪的。这个引来了情妇丈夫的复仇,一枪命绝盖茨比于自家泳池。而黛西——盖茨比这一生最钟情的女人,却与丈夫在这一刻悄然地离开了这个城市。

《了不起的盖茨比》,我喜欢的一本书。因为盖茨比代表着一种希望,他未必不知黛西就是一个物质女郎,但他已然将黛西当做他生命中的那盏“绿灯”,为了这个容易幻灭的梦想,他甘愿付出所有的代价。而盖茨比的做法,恰恰会给人留下诟病,正如书中的叙事者和旁观者尼克所说,“我从头到尾都不赞成盖茨比,但偏偏是盖茨比,他代表了我真心所鄙夷的一切,他一个人比那一堆烂人加起来还要强!”那一堆烂人是一群不懂梦想可贵的庸众,盖茨比是那个为了一个怀揣了太久的梦想而付出沉重代价,到最终也还只是梦碎的天真小孩。

喜欢盖茨比的理由很简单,当你还是很年轻,你会和盖茨比感同身受的。你会觉得拥有梦想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孤军作战,只为更接近梦想一步。可是当梦想就快能实现的时候,在熠熠生辉的梦想之光面前却胆怯了,一步一步退缩,宁愿缩到一个不被看到的角落,也不愿看见梦想变成真实时的狰狞面容。你未必不遇到一个黛西式的人,她所有的美、所有的光环,都只是为了迎合你的欲求,你毫无理由的付出却得不到结果。

让我想想,盖茨比的遭遇,就像是我们在情感最朦胧的时期,偷偷摸摸地爱着一个人,你不敢随便申张,只能假装不经意地瞥一眼他看的书,走他走过的路,呼吸着他所透露的气息。你还会以为将这样子度过一辈子,永远生活在他的阴影当中。不料,时间的魔爪偷走了最初的情愫,你要坦然地跟逝去的时光道别了,你才没有变成跟盖茨比一样,为了重温旧梦,最后被梦想“杀死”的人。

所以这个世上有太多的烂人,太少的盖茨比。但我们曾经都像盖茨比一样做过梦,虽不能像他一样为理想奋不顾身,至少能做他一名无名的粉丝。或许很多人都在哀叹盖茨比的结局,但我不得不说,对于盖茨比来讲,这或许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在他还未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他还在等着黛西的电话,这个天真可怜的人还在担心黛西因撞死人而带来的恐惧无法去除,而不知道黛西已收拾行李跟着丈夫离开了。盖茨比,输了。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9

逆水行舟 虽进犹退

断断续续花了一周时间听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很推荐中版君的讲书,挺抓人的。现在明白为什么梁文道《一千零一夜》要用这本书开场了,“美国梦”与“中国梦”何其相似,于是又去复习了一遍。道长足足讲了三集,差不多40分钟,讲书的内容时候不多,更多的时候是谈论“Jazz Age”,谈人生中孤注一掷的挣扎与落空。菲茨杰拉德说“这是一个奇迹的时代,一个艺术的时代,一个挥金如土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嘲讽的时代。”

五年前,看《了不起的盖茨比》电影版时,美人华服、奢靡宴会让人印象深刻,金碧辉煌而又颓败丧乱。菲茨杰拉德的语言其实很克制,电影为那个爵士时代作了注脚,那样的纸醉金迷令人目眩神迷又空虚困顿。女主穿着Prada的定制礼服戴着Tiffany的头饰,完全是我想象中黛西的模样,天真娇俏又世故无情。小李子把盖茨比的意气风发和一往情深拿捏得恰到好处,特别是书中描写尼克第一次见到盖茨比的笑容:

“这种微笑是极为罕见的微笑,带有一种令人无比放心的感觉,也许你一辈子只可能碰上四五次。一瞬间这种微笑面对着或者似乎面对着整个永恒的世界,然而又一瞬间,它凝聚到你身上,对你表现出一种不可抗拒的偏爱。他所表现出的对你理解的程度,恰恰是你想要被理解的程度。”

尼克最后对盖茨比说,“他们都是烂人,那帮混蛋全部加起来也没你高贵”,这样的尊敬是对诚实面对自己欲望并为之努力的人的认可,是对大难临头仍然护着那朵玫瑰花的骑士的礼赞。

我不认为盖茨比对黛西的狂热是爱情,这里面夹杂着太多的欲望,那盏绿灯就是黛西,黛西代表着盖茨比对生活的最高定义。这不是一部爱情片,没有《恋恋笔记本》里的缠绵悱恻,爱情并没有打破阶级与现实,爱情也并没有圆盖茨比的梦,菲茨杰拉德恰恰通过这样的言情剧去写那个时代里的一个小人物,用尽力气攀登到人生顶峰,诡谲又必然地轰然倒塌。

听到最后写到宾客散尽野草横生的华厦,雨中无人参加的葬礼,那个时候,饿着肚子的我在嘈杂的超市里囤积着宅居周的吃食,一走出商场,天黑尽了。“我们便这样,扬着船帆,逆水行舟。而浪潮奔流不歇,又不停将我们推向过去。”这是书的结语,台湾译者汪芃的译文像拍打海岸的浪潮,那声音也消散在黑夜里。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0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我最近读的第二本英语小说了。随意中就翻看了,看着,看着也就往下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著名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这个小说家我以前看哲学书的时候看到过,但是没怎么留意。好像听说这个是一部著名的短篇小说,但是我以前对英语小说不太有兴趣,所以也就没怎么涉猎。最近,也就是最近我突然想看看英语小说,所以到处搜罗了一些简写本的英语小说来念念。如果能够找到英语版本的,那么中文版本就不再阅读了,我打算这样做。还有我准备先看一些简写本,到后来熟练了,就看一些原版的英语小说了。简写本的好处就是故事保留了,但是没有那么多难字,那么多罗里吧嗦。这样,既满足了我看英语小说的虚荣心,又使得自己能够阅读了一些英语名著。

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悲惨的一厢情愿的爱情故事。穷小子爱上了富家女,打肿了脸冲胖子,说自己也是公子哥。为了让别人不知道他的身世,告别了热恋中的女朋友,去参军打仗了。其实他此时已经负担不起恋爱费用了。战时,女朋友等了他一段时间,最终还是嫁给了其他公子哥了。退役回家的男主人公,在鬼使神差中,继承了一大笔遗产,就在他前女朋友家附近买了一套豪宅,夜夜举办聚会,笙歌劲舞,目的就是为了使得他的前女朋友来他的聚会,再次爱上他。最终,他前女朋友来了,爱上了他的钱,但是某天却开着盖茨比的车了一个修车厂老板的太太,老板找到盖茨比杀了盖茨比,自己也自杀了。虽然盖茨比日日聚会不断,出入车水马龙,但是没有一个是他的朋友,最终他的葬礼只有两三个人出席。怎么说呢,盖茨比也就是一个为了一棵树,而放弃整个森林的典型代表。为了博得前女友的一笑,却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但是那个女人并没有说你好。很多人想嫁给他,但是他只喜欢他的前女友,兄弟人家已经结婚了,他还念念不忘,居然举办Party来吸引她的到来。

总之,这本小说,还不错。更适合各个阶层的人群阅读,盖茨比悲剧性的人物。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1

盖茨比在任何一方面都是一个美国梦的化身。他出身良好,读过书,打过仗,经商,致富,靠着个人奋斗进入了上流社会,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金姑娘。  但是,最后他失望的发现这个美国梦和那个梦幻的女人一样无非是金钱的化身,他追求的绿光是死亡之光,而不是自由女神的火炬的光明。

这个故事正是作者本人自身经历的写照,他不幸的婚姻和由胜而衰的事业,正是一个虚幻的美国梦。这毕竟是一个冷酷的只认强者的商业社会,所有理想化和脆弱的人都要感到幻灭。

盖茨比遭到毁灭的直接原因是他违反了游戏规则。无论在上流社会还是贫民阶层,通奸是被默许的,而真正的爱情是不被承认的。

正如这个冷酷的现实所昭示的,动什么别动感情。安娜卡列尼娜也是因此而走向毁灭的,只要在这个世界上追求理想和纯洁的美,结局大多是被毁灭。雷诺阿的大幻灭和游戏规则也是这样。一个求真求爱求美的人,最后总是走进了一个妓院。很象果戈里的涅瓦大街,有人在幻灭之后自杀了,有人则在吃了几个馅饼之后满心欢喜的活下来。人要在这个冷酷而势利的世界活下去,就必须遵守所谓的游戏规则,那就是不能善良和真诚,活的好的通常是那些冷酷无情,势利虚伪的家伙,人要活下去,假如不想太坏的话,也要学会冷漠。小说中的盖茨比,威尔逊夫妇都死了,他们都是因为相信了所谓的梦幻,一个相信了美丽却空虚的女人,一个相信了粗野肉体的男人,还有一个是相信了所谓的尊严。三个盲目的,被欺骗的人都死了,只有那些冷酷自私,懂得游戏规则的人继续活下来。瞎子和傻子死了,聪明人活下来。  游戏规则的首要原则就是不惜一切代价自保,而任何需要付出生命真实的行经都是要予以毁灭的。

作戏,撒谎,欺骗,阴谋都是被允许的,只有善良和纯洁是要被扼杀的。而善良和纯洁,还有点脆弱的伤感正是年轻的品质。

菲茨杰拉德活了四十四岁,他永远是一个年轻人。因为年轻不是数字,而是一种品质。为了这永恒的青春和幻灭,他将不朽。  我们奋力搏击,逆水行舟,不停的被水浪冲退,回到了过去。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2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部家喻户晓的美国小说,这部小说和它的作者菲茨杰拉德深深地影响了后来的一大批美国小说家如海明威、塞林格、卡波特,甚至连远隔重洋的日本当代小说家村上春树也十分钟爱这部小说,他在自己的小说中借主人公之言:“兴之所至,我便习惯性地从书架中抽出《了不起的盖茨比》,信手翻开一页,读上一段,一次都没让我失望过,没有一页使人兴味索然。何等妙不可言的杰作!”

《了不起的盖茨比》作为一部经典,在写作技巧上自有其成功之处,结构紧凑,文笔流畅,多运用象征手法,小说随着尼克的叙述展开,既有旁观者超然物外的姿态对现实讽刺批判,又能深入到小说人物之间,感受他们的悲欢。仅仅是文字和技巧方面的成就,就已让人爱不释手。

而一部作品若想成为经典,只靠文字和技巧上的成就是不够的,它必然要在思想层面上具有人类共同拥有的“精神内核”,从而无论是“爵士时代”还是“网络时代”的人们都可以从阅读中有所获得。

“美国梦”便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精神内核。

“美国梦”起源于殖民时期,本杰明富兰克林曾提出关于追求个人主义,通过自力更生获得幸福的信条。也就是说,任何人,不论他的出身、种族及宗教信仰如何,凭借勇气、勤奋及运气,都能获得成功。 之所以称其为“美国梦”,不过是刚踏上“新大陆”的欧洲人,面对这片富饶的土地,相信他们的梦想可以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实现。实际上,人人平等、公平竞争何尝不是人类共有的梦想。

而《了不起的盖茨比》却给狂热追求“美国梦”的人们泼了一盆冷水,“美国梦”本身并不是菲茨杰拉德责难的对象,菲茨杰拉德批判的是腐化堕落的“美国梦”,是变质为不择手段,追求金钱、追求恣意挥霍享乐的“美国梦”。

小说中尼克、盖茨比、汤姆和黛西都意图从中西部到东部去实现他们的梦想——对金钱、名誉、成功、刺激的追求。黛西不会嫁给一个一文不名的男人,她和汤姆的生活必须由豪华的房子、马球、旅游和每天盘算着如何打发时光构成;而盖茨比也只有在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赚到大笔的钱,住进海滨别墅,过上一掷千金的生活之后,才感到自己有信心去“赢”回黛西——他的“美国梦”。

正是对这种已然“物质化”了的梦想的盲目追逐,使那个时代的人们陷入了一种缺乏洞察力的状态——追求由金钱、名誉堆砌的成功,却精神生活空虚,外表的繁华难以掩盖空洞、虚伪的社会风气。

盖茨比的悲剧在于他没有意识到他一生追求的“美国梦”的虚伪性和无意义性。作者在结尾也写到:“He had come a long way to this blue lawn, and his dream must have seemed so close that he could hardly fail to grasp it. He did not know that it was already behind him…”盖茨比渴望用金钱赢回黛西的感情,但却意识不到一个如黛西一般的拜金女子已无真挚感情可言。对金钱的膜拜已使当时社会的大多数人冷酷无情,盖茨比生前宾客盈门,死后却无人参加葬礼,这就是对当时社会风气最大的讽刺。在这样一种社会风气中却痴情或纯情如盖茨比者,只能有悲剧性的结局。而正是因为盖茨不同于当时社会中的大多数人,还拥有自己纯真的梦想,所以才被菲茨杰拉德用“Great”来形容吧。

对梦想的追求是人类永恒的话题,有人狂热追求名利,有人也会为人类平等献出生命。而现实中梦想却极易物质化,追求金钱和优越的物质生活显然比追求人人平等、友爱有诱惑得多。但无论是何种境界的追求,归根结蒂,我认为还是追求精神方面的满足——这也是人不同于动物的方面。纯物质的追求永远不会给人深层次的满足,它只会使人欲望不断膨胀,在追求中丧失对人对己的洞察力,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把对物质的追求当作自己的全部追求,结局只有更深重的失望。

《了不起的盖茨比》在叙述中不乏伤感的基调,主题思想似乎与时代的进取精神背道而驰,因此纵然是经典,也断然算不上书店里的畅销书。但正是这种冷眼旁观的文字,让人们在“积极进取”的同时,不妨稍停片刻,对自己所追求之物重新审视,不要在当前时代的风气中迷失方向。

菲茨杰拉德自己也了然,他能做的不过是一部小说,人类整体对物质的狂热是无法停滞的。 用《了不起的盖茨比》最后一句话作为结束,这也是刻在菲茨杰拉德墓碑上的文字: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盖茨比最终凄凉死去,无人流泪,无人哀悼。然而隔了半个多世纪,我们仍在为盖茨比扼腕,我们追随着他,甚至追随着码头对岸黛西家的那盏绿灯。我们看着盖茨比梦的破灭的同时,也审视了自己——到底什么才是我们的梦想,到底怎样的梦想才不至于让我们倒退?我们时时质问,却迟迟得不到回答。

或许每个人的心间,总是存在过这样的一盏绿灯,我们为之痴迷神往,如飞蛾扑火般的不顾一切。因为我们听到了它的召唤,仿佛一只无形的手,牢牢地抓住我们的命脉——唯有追逐,才得永恒——不管这个梦想,是有着气吞山河的盛大,还是小悲小喜的微末。我们永不会知道结局如何,也无需记挂,就好像盖茨比在跨出了第一步时,势必不会因为第二步的不可知而畏首畏尾。再是虚无的梦,即使存在就是一种幻灭,我们亦是小心翼翼地呵护。但凡我们的心说:“走吧,年轻人”,即使荆棘遍地,我们也要跋山涉水,逆流而上。

菲茨杰拉德曾说:“法国是一片土地,英国是一个民族,但是美国……是一颗赤子之心”我们从这颗赤子之心中看尽哀乐人间,同时也暗暗滋生出自己的梦想。在每一个晴朗的早晨,我们选择张开双臂,看得更远,跑得更快……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3

一个失落的故事,在烟火中拉上了大幕。

财富可以改变人,在财富的包裹之下,人的外表光鲜亮丽,线条分明。人的内心同时会受到财富的影响,拥有了财富之后,再也无法离开,人会为了保持自己的地位和财富,而抛弃自己的灵魂,灵魂就像畸形的生物,弱小、丑陋、灰暗,被挤压在角落里,在金光闪闪的财富和地位照不到的地方。

黛比开车撞了人,拼命地踩着油门逃离,盖茨比帮她把事故车藏在自家的车库里面,黛比却没有出现在盖茨比的葬礼上;汤姆和车行老板威尔逊的妻子有染,在对方拿着手枪找上门的时候,却告诉对方,盖茨比才是那个情人。结果盖茨比倒毙在自己的泳池中,威尔逊在草丛中自杀。

这种心理状态,不仅仅是自私;而是懦弱和傲慢的综合体,就像一个四肢瘦弱如鸡爪的人,藏在坚固的钢铁盔甲之中的傲慢。

盖茨比是这部小说的主角,作为巨大别墅中奢靡晚会的主人登场,为了跨过财富和地位的鸿沟,以平等的姿态接近黛比,先是放弃了退伍后的牛津生活,然后再一文不名的情况下加入了沃尔夫山姆的生意,得到钱财之后在黛比的海湾对面,买下豪宅,天天大宴宾客,希望黛比能出现,但是她没有。

一般的小说讲述故事,好的小说传递感觉。这感觉难以言说,却深入骨髓。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4

《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便深刻的感觉到一部文学作品若想成为经典,只靠文字和技巧上的成就是不够的,它必然要在思想层面上具有一个符合它所诞生的那个时代中人们共同的精神面貌特征。《了不起的盖茨比》固然是这样一部了不起的小说,它的文字和写作技巧不再做深究,只是浅显的说一下自己的读后感。

这部小说既然叫《了不起的盖茨比》,那就来说说文中的盖茨比到底有什么“了不起”。通过对作品中个人物形象的分析来阐明其中的原因。

盖茨比是20世纪20年代美国文明孕育出来的产儿。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元气未伤的美国进入了历史上一个空前繁荣的时代。“美国梦”像一个在半空游荡的色彩斑斓的大气球,使一代美国人眼花缭乱,神魂颠倒。菲茨杰拉德将这个绚丽的、是虚幻的时代命名为“爵士时代”。这个时代充斥着酒精和上流社会的纵情欢笑。人们眼中只有金钱和名位。生活在这个时代里的各位主人公们又是怎样的状态呢?

《了不起的盖茨比》中人物不多,论夫妻总共也才写了两队,汤姆,不坎农夫妇和威尔逊夫妇,正是从围绕这两个家庭错综复杂的关系中,菲茨杰拉德找到了他认为社会矛盾的根源问题所在,即人们的欲望。

小说故事的叙述人尼克‘卡罗威到东部去学债卷生意开始,他搬到纽约附近的长岛居住,面临海湾,而且与盖茨比为邻居。作者就是通过一个涉世不深的年轻人自述他的所见所闻,尽量使读者感到真实,客观和生动。

汤姆布坎农是“我”第一个向读者介绍的人物,他是巨富之子,社会名流,酷爱体育消遣,光是用来打马球的马匹就有一大群,他30多岁的年纪,却给人一种永远盛气凌人的印象,说起话来声大气粗。举止鲁莽。他行事果断,判断准确且手段凶狠,一旦有危害他的利益的人物出现,他会不择手段的加以打击,毫不留情,他是个凶猛的男人,并且很会花言巧语的骗取女人的欢心,同黛西做了三个月的新婚旅行之后却在一回来就和饭店的女佣人搞在一起,到了纽约又和车辆修理行的老板威尔逊的妻子发生了关系,到末发现自己的妻子和盖茨比有染,又极力做出家庭卫士的姿态说:“这年头人们开始对家庭生活和家庭制度嗤之以鼻,再下一步他们就抛弃一切,搞黑人白人通婚了。”指责的多振振有词,“一个酒徒色鬼尽然摇身一变就成了道学先生”。由他的种种行为可以清晰地看见这个男人丑恶的灵魂,他是当时社会中贪婪自私物欲深重的所谓上流社会的典型代表。

黛西是“我”的远房表妹,大家闺秀,生的美丽娇柔,因为追逐金钱门第,她抛弃了原本的恋人盖茨比,和汤姆结婚,她的不幸婚姻使她遭受了种种痛苦,她刚生下的孩子不到一个钟头,汤姆就不知跑到哪里去了,她从麻醉中醒来,一听说生了个女孩,就哭起来“我很高兴是个女孩,而且我希望他将来是个傻瓜”,这就是她的“女儿经”和人生哲理。当他看到盖茨比神话似的发迹,变成一个连汤姆都相形见绌的大亨时,顿时由惊愕变成遗憾,对于金钱和情感的欲望猛的在她心中燃烧起来,以致于她走进盖茨比辉煌的宅邸,眼见他拿来炫耀一下五彩缤纷的英国衬衫时,竟嚎啕大哭起来,“这些衬衫这么美”,她哽咽的说,她的声音在厚厚的衣服堆里闷哑了,“我看了很伤心,因为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这么美的衬衫”菲茨杰拉德对这些细节进行了精心的描绘。

一个“黄金女郎”的形象活脱脱的跳出来,而当汤姆与盖茨比最后摊牌,当她和盖茨比一同驱车返家,她在心烦意乱的时刻为了镇定一下神经,高速开车,竟然把他丈夫的情妇撞死了,还一溜烟驾车逃走,此后她就完全背叛了倒霉的盖茨比,抓住他不会向警方说明真相的时机,与汤姆一同策划阴谋,打算远走高飞,溜之大吉,后来当死者丈夫杀上门来,黛西竟允许汤姆把罪责推到盖茨比身上,使他惨遭枪杀,做了他们的替死鬼,势力,自私,陷害,谋杀,小说就是这样一步步让黛西的面目暴露无遗,三条人命可以看清美国社会某些为所欲为冷酷无情的上流人物。盖茨比是小说的核心,他的财产引起了人们的纷纷议论,他那模糊的背景,神秘的发髻,温情的恋爱,都与全书的浪漫抒情的气氛相吻合,他是庄稼的孩子,原名杰慕斯,盖茨,少年时四处流浪,17岁随翁科迪周游世界,改名为杰伊,盖茨比。

受了5年如何处事的“训练”,战争期间作为青年军官认识了黛西,他和他家的房子都令他惊奇,炙热的相爱激发了年轻人心中的一场春梦,战后盖茨比不名一文,眼睁睁的看着财大气粗的汤姆把心上人抢了去,寒仓的盖茨比尝够了裙裤的滋味,他痛心疾首的感到横在他和黛西之间的沟有多么深,盖茨比决心奋斗,用金钱来买回他永远难忘的梦境,他学会了为富不仁,狠命赚钱,唯有对梦中的女神带新却是地道的绅士风度,对她的一往情深,5年来他含辛茹苦,就是为了重温一场旧梦,当他遭到黛西门的陷害,竟还傻痴痴的坚守他的爱情理想,不思躲避,他致死期待着,是那个实际永远也不会打来的黛西的电话,这里面饱含着菲茨杰拉德深刻的寓意,盖茨比的死是“美国梦”的破灭,他的生命信仰之火熄灭了。与汤姆,不坎夫妇对应的还有一堆次要的角色——威尔逊夫妇,他们在股市中都是不可缺少的人物,威尔逊的妻子莱特尔是个矫揉造作的俗女子,甘愿做汤姆的情妇而离开她的丈夫,就因为她的丈夫并非“上等人”,她的暴死成了故事的转折点,这对夫妻,女的被情敌缠死,难的去傻他想象中的谋杀犯,而杀错了人,成了悲剧的最后完成者。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5

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从中了解到了许多,盖茨比从年轻时起就一心要追求“一个绚丽得无法形容的宇宙”。一旦爱上了“黄金女郎”,他的悲剧也就开始了。她成为他理想的化身,尽管黛西早已移情别恋,尽管他清楚地听出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他仍不改初衷,固执地追求那个虚无缥缈的爱情梦。

然而黛西远不如他的梦想——她被那个物欲横流到变态的社会腐蚀地太过丑陋,而盖茨比又被他那无比飘渺的梦蒙蔽了双眼,那个梦太过美好、太过虚幻,他也为此投入了太多的热情。因此黛西每一个丑陋的点都被他自欺欺人的蒙混过去,并且为这整段实现梦想的过程自行地添加各种虚幻而美丽的泡沫。因此,他对理想的执着追求和献身精神也超越了世俗的男欢女爱的恩怨。为了重温旧梦,他不惜投身纽约金钱世界的污泥浊水,但是他对财富本身和花天酒地的生活并无兴趣,出污泥而不染。他的灵魂在受难,但是他无怨无悔,从一而终。小说叙述者从一开头就表白从不轻易褒贬人物,却在和盖茨比诀别之前理直气壮地喊道:“他们是一帮混蛋,他们那一大帮子都放在一堆还比不上你。”所以,盖茨比是“了不起”的。

说到这部作品就不得不提起“美国梦”。查阅资料得知,“美国梦”起源于殖民时期,本杰明?富兰克林曾提出关于追求个人主义,通过自力更生获得幸福的信条。也就是说,任何人,不论他的出身、种族及宗教信仰如何,凭借勇气、勤奋及运气,都能获得成功。而之所以称其为“美国梦”,是因为哪些刚踏上“新大陆”的欧洲人,面对这片富饶的土地,相信他们的梦想可以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实现。而《了不起的盖茨比》却给狂热追求“美国梦”的人们泼了一盆冷水,在作者的笔下,它不过是人们对于物质不惜一切手段自私而冷酷地追求的一种依托。小说中尼克、盖茨比、汤姆和黛西都意图从中西部到东部去实现他们的梦想——对金钱、名誉、成功、刺激的追求。黛西不会嫁给一个一文不名的男人,她和汤姆的生活必须由豪华的房子、马球、旅游和每天盘算着如何打发时光构成;而盖茨比也只有在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赚到大笔的钱,住进海滨别墅,过上一掷千金的生活之后,才感到自己有信心去追回黛西——他的“美国梦”。

盖茨比的悲剧在于他没有意识到他一生追求的“美国梦”的虚伪。那个社会状态下人们的变态。盖茨比渴望用金钱赢回黛西的感情,但却意识不到一个如黛西一般的拜金女子已无真挚感情可言。对金钱的膜拜已使当时社会的大多数人冷酷无情,盖茨比生前宾客盈门,死后却无人参加葬礼,这就是对当时社会风气最大的讽刺。在这样一种社会风气中却如此痴情或纯情,只能有悲剧性的结局。而正是因为盖茨不同于当时社会中的大多数人,还拥有自己纯真的梦想,所以这就是他真正“了不起”的地方所在吧。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6

读完《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已经很久了, 我已不记得剧中那些描写宴会时的恢宏场面,那些在宴会上举杯欢呼,觥筹交错的人们,唯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盖茨比内心对梦想的那份执着与纯真。即使社会如何黑暗,即使他的梦想是与现实格格不入的,他都矢志不渝地追寻着他的梦想,寻找着最初的那份恋爱。但梦想最终还是抵不过现实,他的梦想破碎得让人惊心动魄。

这本书以尼克的叙述为主,描述了富豪盖茨比从一夜暴富到颓败死去的短暂人生。盖茨比在成为富翁之后,在他的豪宅内举办宴会,夜夜笙歌,纸醉金迷,这一切看起来都让人觉得他是在炫耀他的成功,他的财富,但实际上,盖茨比是为了吸引他的心上人黛西,为了黛西,他不惜在黛西房子的对面购买豪宅,夜夜欢庆,只为能与黛西重逢。在他们重逢了之后旧情复燃,盖茨比本以为他们的幸福生活将重新起航,殊不知一场横祸降临,黛西飙车撞死了她丈夫的情人,盖茨比为爱顶罪,到最后却换来黛西无情的背叛,跟着他那破碎的梦想一起死去。

在整本小说中,盖茨比的梦想是唯一的闪光点,它引领着盖茨比走过了那一段黑暗不堪的岁月。而他的梦想,就是找回与黛西在一起的那段美好时光,他希望与黛西重新开始,他想重新拥有黛西,这个他认为纯洁天真的女郎。但是盖茨比错了,他所认为的美好女孩本质是一个崇拜金钱,没有主见,自私自利的人,所以在车祸发生之后,黛西才会渐渐疏远了盖茨比,以至于后来盖茨比被情妇的老公枪杀,黛西连来看盖茨比最后一眼,甚至是送花都没有,这足以反映了美国社会人情冷漠,那些看似紧密的关系都是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上的,盖茨比虽然腰缠万贯,虽然暗地里做过肮脏的行业才发财致富 ,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的内心还保存着那一份纯真,他的纯真没有被这个追求物质的社会啃噬。他天真地以为,有了金钱就可以和黛西重温旧梦,有了名声黛西就会回来,但是他的想法太过天真,他没有想到,万一他失去了地位,失去了金钱,那黛西还会继续跟着他吗?他们的爱情还能再延续吗?这一连串的问其实早有答案了,所以盖茨比的梦想才会让我感到那么痛惜。

虽然盖茨比的梦想早已注定是不可能的,但是他为了实现这个梦想投入了他的理智与财力,却是让人感到钦佩的,所以才会说他是“了不起”吧。与他从事的行业的肮脏成反比,他对黛西的追求是那么的美好与温暖。记得在盖茨比与黛西的第一次重逢时,“一身白法兰绒西装,银色衬衫,金色领带,慌慌张张跑了进来。他脸色煞白,眼圈黑黑的,看得出他一夜没睡好”,让我感受到盖茨比对黛西的重视,就像一个年轻小伙子第一次与女友约会一样,是那么的紧张与不安,后来,他和黛西重逢,到旧情复燃,这一切的描写都是那么美好,黛西在盖茨比耳边的温声细语,盖茨比注视黛西的温柔目光,都会让人忘了偷情其实是一件不忠的事情,但在他们这里,就仿佛是一场光明正大的恋爱。盖茨比对黛西的勇敢追求,是我们很多人所无法做到的。在他们分离了将近五年之后,在黛西结婚了之后,盖茨比还能孤注一掷,努力去寻找黛西,找回他们的那段幸福时光。盖茨比在更深层面上代表了美国社会上的一种追求光明与希望的力量,但面对追求物质欲望的社会,他显得那么突兀,他的追求无法为这世界所包容,这也是一个时代的悲哀。

从个人层面来讲,盖茨比就代表着一种理想境界,在那里,理想主义闪闪发光,而对岸则站着黛西,他们之间有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在现实中,大部分人都会倾向黛西那边,而在心理上,则是倾向盖茨比那边,这也就是盖茨比的灵魂不朽的原因:它代表了一种人们无法到达的境界,一种对于理想的追求与坚持的境界。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7

菲茨杰拉德创作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被人称为是20世纪流传最广的美国小说。

故事大致写的是:青年军官盖茨比,英俊聪明,激情浪漫,在南方一个城市驻防时,和黛西一见钟情,私订终身。盖茨比服役没回来时,美丽的未婚妻却嫁给了风流倜傥的阔家子弟汤姆。盖茨比复员后从事非法的私酒生意,发了横财,决心夺回黛西。这时,汤姆和黛西已迁到纽约的海湾豪宅,盖茨比为了吸引黛西,便在海湾的对面买下了一所更加豪华的别墅,而且经常举行盛大的晚宴,来吸引黛西前来赴会,以期待黛西的回心转意。当黛西知道盖茨比还在爱着自己,而且拥有巨大的财富后,开始动心。驾车从纽约回家的途中,心神不定,撞死了自己丈夫汤姆的情人威尔逊太太。盖茨比知道后,决心为她承担罪过。而黛西的丈夫汤姆,却说开车的是盖茨比,并唆使威尔逊枪杀了盖茨比。盖茨比就这样死了。

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对这个小说评价很高,而且看了很多遍,也写了不少评。

说说我自己的感受。我看了第一遍也是觉得一般,不像《道连·葛雷的画像》给我的冲击力大,也不如《月亮和六便士》那么曲折动人,可看第二遍时开始有了感觉。

这本书很薄,故事不曲折,人物也不多,估计只有菲茨杰拉德才能写出这样的长篇,他的长篇大多不长可以说,作者把盖茨比在感情上的描写是不自信的,他像做走私私盐那样,估摸着黛西的智慧。当看到黛西满眼都是金钱时,他又懊恼地说黛西变了,不是那个纯洁的黛西,而是个满眼是钱的黛西了,故事就这样一步步加剧了主人公的悲剧命运。而他的了不起就在这里显现出来——得知黛西已经变了,已经不是他的梦,他仍不改初衷,热烈地追求他的梦。他的梦超越了一切,以极大的、带有创作精神的热情投入到了这个梦——最后以他的死,他的梦破灭了。

另外一点,菲茨杰拉德写小说的水平很高,能把一个10来万字的小说写的全世界很多人都知道,本身也是了不起。还有,他的小说语言很好,很抓人,也很美。这就是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8

如果不是有人问我盖茨比到底哪里了不起,我是不会考虑看第二遍的。第二遍读《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中三名主要女性人物分别是黛西、乔丹、茉特尔,作者笔下的三名女性人物都表现出自私、空虚、金钱至上的品性。而盖茨比更是愿意付出一切的守望一个梦想,一个其实不难实现却没有实现的梦想。

总结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经典词句

1)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你就记住,这世界上的所有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样优越的条件。

2)世界上只有被追求着和追求者,忙碌的人和疲倦别的人。

3)当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这个幻梦,不断地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炫丽的羽毛加以缀饰。再多的激情或活力都赶不上一个人阴凄凄的心里所能积聚的情思。

4)为了抱着一梦太久而付出了很高的代价。

5)它从前逃脱了我们的追求,不过没关系————-明天我们跑得更快一点,把胳膊伸得更远一点…………总有一天……。于是我们分离向前滑,你流水向上的小舟,不停的倒退,进入过去。

书中人物除了盖茨比之外都是普通的人,要吃喝拉撒爬梯,也有爱恨情仇,个个都有人前人后得瑟失落多张面孔,关键是要“过日子”,然而盖茨比却是个不要过日子的人似的,有太多的不同寻常的过去,以及现在,看起来像世界的中心,其实只不过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对于这个时代来说,除了过好日子之外,英雄只不过是可有可无的点缀罢了。

盖茨比给黛西看衬衫算是个经典桥段,黛西两眼一花,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好衬衫啊。盖茨比静静地看着。

后来黛西当着汤姆的面向盖茨比示爱的时候,盖茨比接着书里的“我”的话说下去。

盖茨比还是这么冷静,他清清楚楚黛西是什么,可是却依旧呀挽回黛西,或者更是完成一件自己决定要做的事情,不论如何。

再后来盖茨比死了,所谓树倒猢狲散,众人都不愿来葬礼,可是他们又不是势利小人而已,他们和你我一样,不过都是要过普通日子的,普通人。

普通的黛西为了这种生活,第一次离开了盖茨比,因为她不能等,很寂寞。后来她又一次离开了盖茨比,依然是为了生活。

二十世纪初的美国西部和东部大概有着很强的象征意义。但我倒觉得,盖茨比终究是这个“大多数人”生活的世界上,日常生活中,可以缺少的点缀吧。

书的故事虽然很简单,讲的却是一个孤独的英雄在一群平民之中悲壮死去的时代悲剧。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9

一个失落的故事,在烟火中拉上了大幕。

财富可以改变人,在财富的包裹之下,人的外表光鲜亮丽,线条分明。人的内心同时会受到财富的影响,拥有了财富之后,再也无法离开,人会为了保持自己的地位和财富,而抛弃自己的灵魂,灵魂就像畸形的生物,弱小、丑陋、灰暗,被挤压在角落里,在金光闪闪的财富和地位照不到的地方。

黛比开车撞了人,拼命地踩着油门逃离,盖茨比帮她把事故车藏在自家的车库里面,黛比却没有出现在盖茨比的葬礼上;汤姆和车行老板威尔逊的妻子有染,在对方拿着手枪找上门的时候,却告诉对方,盖茨比才是那个情人。结果盖茨比倒毙在自己的泳池中,威尔逊在草丛中自杀。

这种心理状态,不仅仅是自私;而是懦弱和傲慢的综合体,就像一个四肢瘦弱如鸡爪的人,藏在坚固的钢铁盔甲之中的傲慢。

盖茨比是这部小说的主角,作为巨大别墅中奢靡晚会的主人登场,为了跨过财富和地位的鸿沟,以平等的姿态接近黛比,先是放弃了退伍后的牛津生活,然后再一文不名的情况下加入了沃尔夫山姆的生意,得到钱财之后在黛比的海湾对面,买下豪宅,天天大宴宾客,希望黛比能出现,但是她没有。

一般的小说讲述故事,好的小说传递感觉。这感觉难以言说,却深入骨髓。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30

每个人都有一个浮夸的梦,而且会倾尽一生去追寻!

机遇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可遇而不可求,一旦抓住了定会兴起大风大浪!

如果遭遇纯洁般爱情的背叛,没有将你毁灭,定会为了一个誓言、一眼回眸和一个微笑千金散尽。

如果你还没有重新定位爱情,朋友,执着,势力和欺骗,那么你火焰般的自信定会将你烧的遍体鳞伤,你会否定一切,在你认为即使错的事情也会峰回路转,定会在自己制定的计划当中!

人生难得几个和利益无关的知心好友,酒肉朋友,官场朋友,生意朋友……当你显赫的时候趋炎附势,当你落败的时候避之不急,只有和金钱,利益,权势无关的朋友守你一生,只为一句认识足够,即使只拥有浮夸的理想那也算是人的不同追求!

爱情的泡沫会冲昏头脑,总会为着不可能的事情计划好一切,为着那一束绿光挣脱了世俗,礼仪,廉耻和尊贵,爱情会使人下贱的认为自己为了爱情觉得做任何事情都很伟大。

盖茨比你很了不起,真的佩服你,你身上的光环闪耀,目标,执着,努力,机遇,坚持,自信,尊贵,得体,规划,飞蛾扑火,忠贞爱情……很多很多,你很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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