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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拉《小酒店》读后感汇总66条

时间:2018-07-08 19:07

《忠诚胜于能力》读后感 篇1

一口气看完忠诚胜于能力这本书,改变了我很多固有的想法。以前一直错误的认为:个人能力是前提和根本,没想到忠诚却起了颠覆性的作用。

一本书影响人一生,虽然我不确定这本书是否可以影响到我的一生,但起码对于现在的我,确是非常受益的。

刚毕业不久,同学聚在一起,经常讨论的一件事,就是工作,我们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就是工资的多寡。现在想想,真的有点鼠目寸光的感觉。工资待遇确实可以衡量一份工作的好坏,但却不是唯一的标准,也不是根本的衡量尺度。现在觉得能得到经验,学习到东西,还有是否具有发展潜力才是最重要的。来到公司以后,我就认定了这个行业,有种很适应的归属感,既然认定了,就应该努力,让自己了解这个行业,属于这个行业,成为这个行业的佼佼者。

可能是受学校期间的影响:“老师找就没好事”,心里胆怯,现在领导充当了老师的角色,我有时也会像书里的反面教材一样,害怕见领导,总是躲着。其实,我也早就发现这是个很坏的习惯,自己也一直在注意改正。领导也是人,领导也可以是朋友,只要自己尽职工作,何苦要吓唬自己呢。

团队的力量不是个人可以比拟的。不知道大家喜欢看武侠剧吗?武侠剧是生产英雄的故乡。大侠们都武功卓绝,无人可敌,但大侠也有吃败仗的时候,这种情况就是遇到一群人围攻,一个打不过他,那十个,一百个,甚至更多的话,结果就可想而知了。一般这个时候通常会有一个领头的站出来,说:“大家一起上,我们耗死他”。当然,我们不喜欢当反派的喽啰,但也没几个人敢站出来自称大侠的。从中可见团结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

最初来到公司,感觉一切都很新鲜,工作起来也特别积极,希望能证实自己的能力,得到领导和同事的肯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觉得成单的希望变得渺茫了,那份积极也被风蚀殆尽,更多的是迷茫与自我否定。积极的心态是我现在最迫切需要的,我也在努力让自己变的积极,更加积极,我相信努力必定会有结果,我更加相信,积极的努力,会为我带来丰硕的成果。

随着工作的深入,越来越觉得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少的可怜,社会的脚步催着我加快知识和经验的积累速度,我可以当一时的铺路砖,但觉不会是一辈子。学习!充电!我会计划好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在不久的将来,我要能独当一面,让自己无可替代。

学会坚决的服从。每个人都有叛逆的一面,当面对指令的时候会有自己的想法,会以自己的标准来判断,而这时当自己的标准和领导的指令相悖的时候,就显出了服从的价值。坚决的服从以及无条件的服从。服从不但不会给自己带来困难,反而是更大的收益。领导的指令肯定是以公司的利益为着手点的,而公司的利益决定了个人的利益,试想,如果一个公司,没有人服从领导的命令,那么要领导何用,将军都没了,士兵还有什么用,一盘散沙,一击即溃。

服从才能让自己学习到更多,得到更快的发展。领导之所以为领导,必有其长于众人之处,所以领导的命令也是先于我们所考虑范围之外的,也许现在难以理解,但日后的效果必会随之显现。而我们服从了命令,即是学到了领导的这种经验,假以时日,当经验积累到一个质变的时候,我们也就具备了当领导的潜质。

读完这本书,我的理解是忠诚胜于能力,忠诚源于感恩。

一颗感恩的心,是对个人,对公司,对社会最大的回报。感恩使人努力,使人积极,存着一颗回报的心去生活,工作,人生才会充实。作为一名员工,我没有理由不感谢公司提供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我才能展现自己,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存着一颗感恩的心积极的回报公司,我相信公司也不会亏待我们。很多人觉得自己的付出已经超过了自己的工资所得,觉得公司欠他的,我觉得这种想法很不可取,公司为个人提供了平台,当个人离开这个平台的时候,会发现连扫马路的活都要从头做起。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应该是培养一个良好的性格,这关系到一个人的一切,家庭,朋友,亲人,工作。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我会时刻注意自己的,在一言一行中养成良好的品格。一个良好的品格能扩大自己的朋友圈,在工作中也让我们如鱼得水。

一本书,让我想到了很多很多,不仅仅是上面所罗列的。我希望用文字的方式记载下来以后,能加深我的印象,以达到警醒和鞭策的作用,而不仅仅是想想而已。

《忠诚胜于能力》读后感 篇2

近日读《忠诚胜于能力》后,书中的内容一直回荡在我的脑中。一直以来,我认为”能力至上“这种观点是各业界最为赞同的观点,而且21世纪是竞争激烈的时代,没有能力最终面临的就只有淘汰,能力是成就事业的基石,是抵达金字塔顶尖的阶梯。可是读了这本书后,原有的思想被击的粉碎,一种新的思想灌输在脑海里。

什么是忠诚?我搜寻过很多关于这个词的定义,可是没有一个固定的答案。但是我觉得忠诚是一种神圣的能力,也是一种最为普通的能力。神圣是因为它珍贵,在现在利益熏心的物质社会,忠诚几乎被人们摈弃在黑暗角落,但它还是能散发出闪烁的亮光,虽然它已经得不到大家的热烈追捧,被大家视而不见,但还是会存在一些良心未泯的人心中。普通是因为它无处不在,每个人都可以有拥有它、珍惜它,把它发扬光大的机会,至于这个机会是珍惜还是舍弃,只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忠诚现已成为立身之本,求生存求进步的重要能力,即使我们不任职于任何一家公司,但我们也是这个社会的一份子,我们会有亲戚好友,如果我们对朋友亲人虚情假意、两面三刀,结果只能是被家人朋友抛弃,最终我们会被这个社会所遗弃。

忠诚能力是其他所有能力的统领者,一个人缺乏忠诚,即使学富五车、才高八斗也无用之地。古人常说的人才是德才兼备的人,有才无德、无德无才之人都非人才之选。

这本书穿插了许多生动形象的企业案例和寓言故事,深入浅出的阐述”忠诚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能力“这一思想。初读时,对忠诚的理解只限于不管在哪一家公司就职,只要尽其责任,恪守本分这就算是忠诚。但细细品读后却感慨颇深,但凡优秀的人都想拥有成功的事业,展示自己的价值,但所有优秀的人是否都能够拥有成功的事业?其实并非如此,主要是因为自身缺少”忠诚“这种品德,或许他们会取得成功的事业,却也只是昙花一现。真正成功的人士终生会富有”忠诚“这种能力。企业与员工是一个共生体,企业的生死存亡与员工息息相关,员工的成长又需要企业这个工作平台。现在企业选拔人才时,忠诚是作为选拔的首要标准,其次才是个人的能力与素质,由此可见,忠诚已作为职业水准的衡量标准。没有任何人愿意雇佣缺乏忠诚的人,不被雇佣就面临着失业,即使再富有才华也会成为怀才不遇的主儿。怎能成就成功的事业?因此忠诚是一种义务,是必须执行的义务,但执行这种义务后的最大收益者就是我们自己。所以,我现在认为作为一名员工,不仅要恪守于自己分内的那点职责,更多的是要维护公司所有的利益,这才是员工走向成功彼岸的起点,也是造就一个成功企业的起点。左拉曾经说过:”忠诚是通向荣誉之路。“,作为企业的一名员工,起初企业是不会给予什么,也不会承诺什么,只有摆正自己的心态,给公司绝对的忠诚,公司才会给予各种回报和荣誉,在这里我们首先要认清楚,给予忠诚才会被授予荣誉,也就是说。对公司绝对的忠诚是我们获得荣誉的前提条件,也是必备条件,不要整天幻想”天下会掉馅饼“这种美事。忠诚的人会主动的追求卓越,而不会却步与发展阶段,忠诚并非是飘渺不定的,忠诚在给我们带来物质丰收的同时,也带给我们一笔丰厚的精神财富,从而提升我们自身素质,树立我们的自己的形象。

忠诚是一种品德、一种能力、一种精神、一种责任,只要我们拥有一颗忠诚的心,就可以有全面发展的舞台。作为秦工的一名员工,我不能说自己能够表现出”捐躯赴国难“的那种情怀,但是忠诚是作为我热爱工作、关心公司发展的表现,也是实现自身价值的途径,我没有理由也不能不具备这种品德和能力。秦工是一条船,是充满战斗力的战船,前面的道路还很长,是够能够乘风破浪,这需要船长和水手携手共进,忠于我们的集体,齐心协力把我们的战船驶向更宽广、遥远的海域。

《忠诚胜于能力》读后感 篇3

读了《忠诚胜于能力》一书后,我深受启发。书中的一个观点至今让我记忆犹新:一个企业首先不会给你什么,但你要给企业绝对的忠诚,那么,企业一定会回报你应得的薪水和荣誉。

多年的工作,书中的这一观点的确让我体会颇深。扪心自问,作为企业的一名普通员工,我是否切实做到了对自己企业的忠诚,对自己上级领导的忠诚呢?而对于领导布置的工作自己是积极去完成,还是消极应付推诿呢?自己到底为企业尽了多少责任呢?

作为一名企业的员工,就有义务忠诚于你的企业,忠诚于你企业的领导。因为,是企业给了你展示自己风采的舞台,是企业为你的发展铺平了道路,也正是企业让你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那是企业对你的信任,那是企业领导对你的期待,因此,你将用什么来回报这些恩惠呢?那就是你的忠诚。

在工作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音符。一些员工中是把精力放在和企业斤斤计较上,总认为自己的付出和自己的回报不相等;而又总觉得别人没怎么付出,得到的却和自己的一样,甚至比自己得到的多;因而心理不平衡,影响了工作情绪,对企业总是求全责备,牢骚满腹;但是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企业看在眼里,忧在心里。每一个企业领导都想得到企业员工绝对的忠诚,因此,作为员工,应如何让你的领导对你赏识呢?答案就不言而喻了。

如果你的忠诚只停留在以上的那个层面上,你虽然是一个合格的员工,但是你对于忠诚仍是很浅显的。面对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市场,我渐渐意识到只达到合格的人已经不再具备竞争力,只有那些主动追求“卓越”的员工,才是最优秀的员工,才能在竞争中胜出。在此,忠诚已不再是一种满足你私人愿望的筹码,而是一种的的确确的品质,这种品质也是我今后工作所最要追求的东西。我知道,这种追求是没有尽头的,因为对于一个人的人品来说,没有最高尚,只有更高尚。对于企业的忠诚正是如此:当你把工作中的困难视作一中磨练,当你把艰辛化为一种享受的的时候,你的境界就已经很高了。事实上,当一个对企业无比忠诚的人全力以赴地工作时,他感受到的只会是工作的乐趣。多付出一点,或者多关注一些细节,常常并不需要更多的知识和技能,而只需要更多的忠诚和精益求精的精神,要学会像老板一样热爱公司,这尽管很有挑战,但也非力所不及的。

总之,作为企业的员工,首先就要做到忠诚。要做到忠诚,就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全面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会有助于自己更好地履行职责,有助于自己更出色地做好每一件事。为企业做事,讲究的是自动自发的去做,踏实努力,要有主人翁意识。最后,让我用本书的最后一句话也是对我触动最大的一句话结束全文并勉励自己:认真履行你的职责吧,通过它来实现你心中的愿望——忠诚!

《忠诚胜于能力》读后感 篇4

近日工作之余,细细品读了《忠诚胜于能力》这本书。该书以美国海军陆战队为素材和主线,穿插了许多生动形象的企业案例和寓言故事,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忠诚不仅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能力,而且是其它所有能力的统帅与核心”这一主题思想。初读即不忍释卷,阅毕则感慨良深。

但凡优秀的人才,总希望成就优秀的事业,凸显自身的价值。那么,是不是所有的优秀人才都能够成就优秀的事业呢?答案是否定的,根本的原因在于:不能“成功”的人缺乏一种最重要的能力和品德——忠诚。纵观人类历史,不论是上下五千年,还是东西八万里,这样的“不忠者”比比皆是,甚至环顾我们的四周,也不难发现他们的影子。他们大都自以为是,在他们眼里忠诚已经成为“傻”和“无能”的代名词,在他们的词汇中,忠诚的对象只有自己。当然,在某些时候,摒弃忠诚、搬弄小智能够得到暂时的利益,但是,从长无的角度出发恐怕就会得不偿失。集体和个人是一个共生体,团队的成长,要依靠个人的成长来实现;但个人的长成,又要依赖集体这个平台来实现。集体兴,个人兴;集体衰,个人衰。现在大多数优秀单位在用人标准上都把忠诚作为识人、用人的首要标准,然后才是个人的能力和素质。所有单位无一例外地希望吸纳忠诚的职员,并寄希望于招聘来甄选,因为忠诚已经不仅仅是对道德标准的评判,而是个人对职业水准的衡量。没有任何一个组织愿意使用一个缺乏忠诚的人,只有忠诚的人,才有资格成为优秀团队中的一员。缺乏忠诚的人才,没有了发挥才能的舞台,成就不了事业的同时,也成为“怀才不遇”的主力。我认为,作为一名员工,其忠诚往往比智慧更加重要。如果每个员工都能做到这一点,在本职岗位上克尽职守,领导在与不在都一样尽职尽责地做好每一项工作,这无疑是企业最大的福祉,也是个人走向自己职业生涯成功彼岸的起点。世界知名的微软公司,老员工的比例已经超过百分之九十,他们用忠诚和努力,造就了微软今天的霸主地位,自己也从中得到了更加丰厚的回报。在这个人才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里,忠诚已经成为每个人安身立命之本,成为求生存、谋发展的重要能力和首要条件。一量缺乏了忠诚,就好像有了一把双刃剑,伤害了个人,也伤害了团体,书中《一片森林的罹难》的寓言故事就生动深刻地说明了一个人缺乏忠诚的严重后果。

俗话说“危难见真情、日久见人心”。不错,在单位蒸蒸日上的时候,你忙、我忙、他也忙,一些人的投机之术和取巧之能暂时被集体红火的发展势头所掩盖,他们一边忙于阿谀献媚,一边任由我行我素,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时间是验证忠诚的最好试剂。随着企事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和单位对员工素质要求的不断提高,这些不忠的人,这些喜欢阿谀奉承的人开始不适应了,开始掉队了,原来透支的忠诚和种下的苦果终究会自己来背负。

书中的一个比喻给我的感触极深:

老板虽然是船长,你虽然只是一名普通的水手,甚至只是一名乘客,但你们毕竟踏在同一条船上。

同乘一条船,谁的方向不一样;

同乘一条船,谁的目的地不一样;

同乘一条船,如果遇上什么风浪,谁的命运又不一样呢?

我们的学校也是一条船,是一条历尽沧桑、生机盎然,蓄力竞发的战船。正因为前面的路还很远,前面的风浪还很大,所以,我们才应该清理一下我们的船舱、检修一下我们的机器,修正我们的制度和程序,选拔忠于职守、任劳任怨、眼力好、胆识大、见多识广的年轻水手来担当起远航的任务。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大家携起手来,相信我们的船长,支持我们的水手,忠于我们的集体,齐心协力的把我们的战船引领到更宽更远的海洋。

《忠诚胜于能力》读后感 篇5

日前,公司启动了柏格仕读书会“每月一本书”计划,4月份我们员工层阅读并学习了《忠诚胜于能力升级版》这本书。读了这本书后,让我学习到了忠诚与工作、生活的深层关系,也知道了忠诚其实离自己不远,甚至可以说与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通过拜读这本书,我从中也感悟到了不少做人做事的道理。

《忠诚胜于能力升级版》这本书是作者依据自己历年与职场人士交流《忠诚胜于能力》一书的信函整理出来的,是信函汇集、针对问题解决问题,一篇信函集中谈一个理念或处理问题的方法,形式和内容都是前所未有的,让我大为感到新颖,很吸引我继续带着浓厚的兴趣读下去。书中对“忠诚”的诠释和阐述,在我的心里也产生了共鸣,一度有想介绍给身边的朋友阅读的想法,同时也让我对邱先生的《忠诚胜于能力》及其他所著书籍有了学习的愿望。

刚拿到这本书时,看见书名中的忠诚二字,我也跟作者书中提到的一部分人一样,觉得是一本给我们大家洗脑的书,目的就是为了广大员工对老板忠诚,好好地替他干活。但是认真读过之后,我发现自己错了,随着阅读的深入,我越来越认同书中的观点,甚至有一种如获至宝的感觉,给我满满的正能量。读到产生共鸣的地方,我都把那一页做记号,对赞同的观点我曾反复地细细地品读。

书中作者讲到自己亲身经历过的那次招聘给我留下深刻印象。招聘过程中的一些细节确实能充分体现出一个人的品性、品德和忠诚度,我们企业在注入新鲜血液时一定要注重这方面的考察。现在的社会由于物质条件的飞速发展,人们往往对精神、品质方面的涵养有所忽视,认为提这些就是空谈,甚至有点虚伪,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提这些老掉牙的东西。殊不知,人们在这利欲熏心的时代,已经渐渐的迷失了自我。国家这么多年一直在提倡素质教育,其实质就是在培养我们的品性。为什么现在还是有很多的路人闯红灯?急剧攀升的交通事故率又说明了什么问题呢?

提到品性、品德,这不禁又让我想起了前年参加公司组织的香港旅游时遇到的事情(当时我还在前一家公司任职)。那个公司每年都会组织公司管理层及优秀员工去旅游。旅游过程中都会组织员工在一起聚一次餐,当时我们就选在离酒店不远的'一家餐厅吃饭。因为只有一年一次的旅游机会,大家聚在一起时都显得很嗨,吃到高潮的时候三四桌间都互相敬酒,增进同事之间的感情。这也是我们中国人的习俗。餐厅老板特意为了满足我们的要求,将小的餐桌拼成大的桌子,让大家围坐在一起用餐,而餐厅里的其他人都是在安安静静的吃着西餐或者中餐,只有我们这三四桌人好听点就很热闹,说的更贴切点就是大声喧哗。我很清楚地记得,周围的其他顾客对我们投来了异样的眼光,尤其是当时的一位菲律宾籍的服务员,用讨厌的眼神看着我们这一群人。当时我们女同事就善意的提醒小伙伴们矜持点,在香港的餐厅是不可以这样的。刚开始说了还有点作用,没过一会,又激动起来,互相称兄道弟、勾肩搭背的。大家应该可以想像得出这样的场景。其实,最基本的入乡随俗这一品性都做不好,难怪人们习惯将大陆人和港澳台的同胞区别开来。我们自己也应该深思这一点,好多东西不是空穴来风的,可能我们自己的所作所为真的不够好,应该好好的反省一下。

“做事情的人,最可靠!”这句话是最实在的一句话。忠诚是动词,不是形容词。也就是说,忠诚是用行动来展示的,而不是用语言来展示的,忠诚的口号喊得再响,没有实实在在的行动,也不能证明忠诚。“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这句话的来历大概也说明了以上的观点。在职场中只靠溜须拍马,不干实事的大有人在。有时,我自己也在犹豫,看到社会上一些处事圆滑的人在事业上顺风顺水,像我们这种认认真真,勤勤恳恳干活的人,一直都是平平庸庸,自己是不是也应该改变一下。曾经也遇到过这样的同事,整天在公司窜东窜西,东拉西扯地说自己工作量大,甚至一天下来都没时间闲下来喝水,天天装模作样加班到很晚,见人就喊自己有多忙有多累,公司领导见状也觉得他是一大功臣,公司的好员工,也就随其自然的得到了重用。而我们这些一直埋头苦干在岗位上,天天按时上下班,平时工作甚至是提前或超额完成,但就是没有把自己推销出去的人,至今还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员工。曾几何时,我也用“不会混”来评价过自己,但是有时候又会用凭良心做事这样的话来激励自己。看了邱老师的这本书,我真的深受鼓舞。也许我们这些兢兢业业工作的人一时间不能被公司的领导所发掘,但是我更相信“是金子总会发光”这句话。不可能每一个领导都被那些表面的现象蒙蔽双眼,属于你的那个伯乐肯定会出现的。

《忠诚胜于能力》读后感 篇6

海军陆战队能够成为美国精锐,在于有一批又一批世界一流的海军陆战队队员,伴随着海军陆战队的成长.而世界的微软、IBM、沃尔玛等企业之所以能够成长为世界一流的企业,是因为始终有一批世界一流的员工在和这些企业一起奋斗,与企业共命运。

当美国第一任财长汉密尔顿遇到伯克的时候,立刻被伯克不可复制的才华所吸引,但很快汉密尔顿就发现了伯克在出色的才华之外的致命的缺点:就是缺乏忠诚----他对所供职务没有忠诚、对汉密尔顿没有忠诚,对朋友没有忠诚,这家伙忠诚的就是钱.他无视汉密尔顿的信任,无视其忠告,在市场上翻云覆雨,大玩黑幕交易的把戏,最后导致朋友、亲随、亲戚...大批的人破产,自己也因为欠债进了监狱。

忠诚是一种责任。这是我体会最深的一点,书中有几句话让我非常受启发:忠诚不谈条件;忠诚不讲回报;忠诚是一种义务;忠诚是一种责任;忠诚是一种操守;忠诚是人生最重要的品质。确实是这样的,只有把忠诚理解成这样,忠诚才会让我们的工作变得更有意义,忠诚才能赋予我们工作更大的激情。

这本书中谈到了“识别忠诚的五项标准”:

①具有无私的奉献精神,在个人利益上不会斤斤计较。

②勇于承担责任,有任务不推委,工作出现失误不找借口。

③总是站在公司的立场上开展行动,即使无人知道的情况下,也会主动维护公司的利益。

④绝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

⑤忠心不表现在口头上,而是拿业绩来证明自己是忠诚的。

对照这几项标准我感觉自己很多方面需要不断提升自己。

忠诚使自己的工作变得有意义,也是让自己更加有意义。书中一个章节讲到“荣誉来自忠诚”。为荣誉而工作,就是主动争取做得更多,承担更多的责任;为荣誉而工作,就是全力以赴,满腔热情地做事;为荣誉而工作,就是为企业分担忧虑,给上司以支持,给同事以帮助;为荣誉而工作,就是替他人着想,为客户着想,把自己异的工作成果奉献给社会;为荣誉而工作,就是展示你的才华,展示你的无私和无畏,展示你迷人的工作形象;为荣誉而工作,就是自动自发,最完美地履行你的职责,让努力成为一种习惯。努力工作,忠诚于企业,在捍卫企业荣誉的同时,也树立了自己的荣誉。他自己会受到人们的尊敬,人们也会把的荣誉给他。

这一段话深深震撼着我,回想平日的工作确实是这样,有时虽然失去了一些暂时的利益,但得到的是别人的尊重;有时虽然多做了一些,但得到的是更多的支持和拥护。就像我们的团队,我们除了工作时间还付出了很多业余时间,思考一些问题,做一些格外的工作,协助和支持其他部门同志的工作,就是这样才得到了大家认可,得到了大家的理解和支持,我想这就是互相影响吧,只有互相影响互相忠诚才能得到双赢的效果。

忠诚是一种品质更是一种能力的表现,忠诚不是愚忠,而是要以自己的业绩来证明,做到忠诚会让自己得到荣誉,我们应该用极强的执行力去执行这种忠诚。再就是我们应该忠诚于公司、忠诚于职业、忠诚于上司、忠诚于同事,忠实于自己。

《忠诚胜于能力》读后感 篇7

忠诚——一个让人听了肃然起敬的词,古往今来,无论是伟人,还是英雄,之所以能流芳百世,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忠诚,或忠诚于帝皇,或忠诚于党,忠诚于自己内心的信念。对自己信仰的事物持续着至死不变的信念,也许这就是我们对忠诚这个词大体的印象吧。也许我们都只把“忠诚”二字停留在名人的身上,而几乎没有想过自己每一天的工作和生活与忠诚有什么关系。

感谢领导给与我如此珍贵的机会阅读了《忠诚胜于潜力》,读了这本书之后,让我学习到了忠诚与工作生活的深一层次的关系,也明白了忠诚其实与自己每一天都联系着。

当阅读了商界赞美诗后,发现其实只要换个心态,老板和员工也能够相处得十分和谐,跟一家人一样,彼此关心,彼此照顾。当然这都务必扎根在忠诚的基础上。没错,老板不是雇用我们,而是给我们一份工作,一个舞台,让我们自由发挥,展现自己才华的舞台,在那里我们能够发挥我们的智慧,做好每一个任务,做好每一个细节,为老板创造价值的同时,更是体现了自我价值。所以我们就应忠诚于我们的工作,即是忠诚于老板,更是对自己选取的忠诚,对自己实现自我价值的忠诚。缺少了这点基本的信念,是不可能在一个工作岗位上有所作为的。

我们既然做出了选取,就就应相信自己的选取,去努力做好自己眼前的每一份工作,每一个细节,哪怕是上班不迟到,不早退这点小事,都就应用心对待。不是有句话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说的就是小事都没做好是不可能做大事。作为一个管理人员,更是要做好带头作用,这样才能让他人信服。

忠诚不仅仅是一种信念,更是一种职责,正如书中所说,忠诚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义务。你是一个国家的公民,你就有义务忠诚于国家,因为国家给了你安全和保障;你是一个企业的员工,你就有义务忠诚与企业,就有义务忠诚于你的老板,因为老板给了你就业的机会……总之,忠诚不是讨价还价,忠诚是你作为社会主角的基本义务。每个人都就应有一颗感恩的心,因为你不可能离开群体独自生活,你生活在群体中,你时刻享受着别人的劳动成果,你就就应明白回报,回报给你机会,给你幸福的人,团体,社会甚至国家。

忠诚既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潜力,而且是其他所有潜力的统帅与核心,缺乏忠诚,其他潜力就失去用武之地,没有人喜欢不忠诚的人,没有哪一个公司欢迎不忠诚的人。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因为有忠诚在,就有团队的凝聚力在,这是现代企业取决胜负的关在。忠于公司,忠于职业,忠于老板,忠于同事,更加重要的是忠于自己。

再次十分感谢公司和我的老板,它不仅仅让我认识到自己平时工作的不足,更加深了我很多知识,给了我更多提升自己潜力的机会,对这样的公司这样的老板,我只有更有职责的去执行忠诚,与公司同命运,并带领我的团队去执行忠诚,在工作的每一个细节里深深体会忠诚给我的力量,做好每一个细节。我相信,只要我坚持着忠诚,必须能够得到更多更珍贵的东西,能够更加成功的走完事业上的旅程。

《忠诚胜于能力》读后感 篇8

读过《忠诚胜于能力》一书,对忠诚的作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忠诚的面很广,可以指对国家、对人民、对事业、对上级、对朋友等真心诚意、尽心尽力,没有二心:忠诚老实|忠诚勇敢|忠诚可靠|对祖国无限忠诚等。

忠诚既是古今中外予以赞誉的一种美德,又是事业成功的一块基石。中国文化非常讲究忠诚。“一臣不事二主”的观念具有很深的影响力。在中国,几乎到处都能见到关公庙,关羽因为“挂印封金,千里寻主”而成为忠义的化身,成为“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的典范。关羽无论作为一个历史人物还是作为一个民间传说的主角,都被罩上耀眼的光环。拿破仑曾经说过,不想当元帅的士兵就不是好士兵。他还说过,不忠诚于统帅的士兵就没有资格当士兵。“士兵必须忠诚于统帅,这是义务”。

忠诚不仅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能力,而且是其他所有能力的统帅与核心。缺乏忠诚,其他的能力就失去了用武之地。

现代企业竟争激烈,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人才更多情况下是指“知识型员工,企业大厦的建构的支柱就是由知识员工所组成的。日本企业明确提出用人的基本原则是“忠诚第一,能力第二”、中国企业用人讲究“德才兼备、西方企业用人注重“价值观认同,其实质都是需要对组织、对企业的忠诚。应当说层面越高的成员就越需要其对组织的忠诚。知识员工一般处在企业内的中高层面,因此,如何提高知识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就显得日益的重要。

一个企业要有好的发展离不开员工的忠诚。那么怎样才能把工作干好,才是对公司的忠诚呢?每天欢欢喜喜,热爱他所做的一切,视其为享受,于是,生命就是一支悠扬动听的歌谣。快乐工作是一种于已于人于公司都有益的职业态度,是一种高效的工作状态,更是一种通往成功的捷径与方法。你的笑容会感染你的上司,同事与客户。为此你和你所在的企业都将获益良多。只有带着热情的态度去工作,用一种快乐在于积极的心态,像亿万富翁般快乐工作,保持热情主动的精神,以老板的头脑对待公司,甘于从平凡小事做起,专注使工作做得更完美,这样才能把工作干好。同时应确立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计划,为成功勾画一个蓝图,量化工作,一步一步完成,及时修正目标的方向;最重要的是把握今天,做事追求高效率,管理时间,就是管理快乐,珍惜时间的每一分钟,始终抓住重要的事情做,拒绝拖延,现在就去做;另外,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微笑带来好人缘,建立双方平等基础上的尊重,只要真诚,总能打动人,团结互助才会双赢,服从上司是你应尽的天职,成为同事的知心朋友。

忠诚是成就优秀员工的重要的品质,当一个企业的员工都具备了这样优秀品质,这个企业也会成为优秀的企业。忠诚是企业疑聚力之魂,动力之源;是员工在企业中实现自身价值,取得成就的助推器。像有些人为什么会牢骚满腹,怨天尤人?真是工作枯燥乏味、薪酬体制不合理、甚至低得不能养家糊口、自己没有被重视吗?不是,是因为他们没有搞清楚在为谁工作。这个最基本的出发点如果发生了偏差,那得到的结果很可能就是截然相反的。就如同敷衍和认真这两种工作态度一样,敷衍的结果就像故事中的鲁西一样自己为自己造一所精制溢造的房子;而认真的结果得到的会是一麻精美的别墅。

人生就像一场没有里程的马拉松比赛,每个人都是场上的运动员。在比赛中,不仅要看你是否有速度,更要看你是否有耐力。只有具有强烈责任心和使命感的人才会在马拉松比赛中胜出,也只有对自己负责,对所作的每一件事情负责、对每个人忠诚,才会得到别人的认可。在人生的马拉松比赛中,责任是你必须具备的首要能力。缺乏责任,缺少忠诚,使你对到底在为谁工作、你工作的方向是什么等问题永远是一头雾水。对于一个人的发展而言,需要明白你是在为谁而工作,需要知道人生的方向。就好像一个人在大海中行驶,如果不知道驶向哪个码头,那么任何风对他来说都不是顺风。相同的道理,如果一个人不知道自己那么努力地工作,到底是为何而做,为谁而做,那么无论他换多少个工作,永远都不会遇到更好的下一个老板。只要抱持忠诚精神和负责态度,每个人都可为工作赋予全新的境界,从工作中找到尊严和成就感。

实质上个人、企业和社会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共同体,有互为因果、互为依存的关系。你不忠诚于企业,企业必然不会对你有回报。就像昆明院蔡院长所言:“一个对社会没有价值的企业必然被社会淘汰,一个对企业没有价值的员工必然被企业所排弃,一个对员工没有价值的企业必然被员工所抛弃”、同时三者之间又形成了一个“一个员工服务企业,企业服务社会,社会回馈企业,企业回馈员工的价值链”。

《忠诚胜于能力》读后感 篇9

当今社会,竞争激烈,人们的生存压力越来越大,工作也不再是过去几十年“一贯制”的“铁饭碗”,而是随时都有下岗的可能。进入21世纪,工作机会已成为企业给员工的最大福利。而企业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利润是生存之本,为此企业老板常常要解雇那些不努力工作,不能为企业带来利益,甚至有损企业利益的员工。不管任何时候,这种优胜劣汰的竞争都势必存在。所以,无论做什么工作,我们都要学会珍惜,都要认真负责地对待,只有这样才有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在工作中,我们难免会失职,在面临老板追究责任时,就是考验我们人品和工作态度的时候。如果面对自己的失职一味的找借口,互相推诿,只会给上司留下一个没有责任感的印象,使他对你的人品大打折扣。我们要给上司留下这样一个印象:是自己的就是自己的,失职了就去承认,不要给自己找理由辩解,因为出了问题再说什么其实都是借口。那些选择找出种种理由来推卸责任的人,也许一时不会失去这份工作,但是老板和周围的同事看在眼里,谁愿意和一个不愿承担责任的人在一起工作呢?一个没有责任感的员工,是不可能获得同事的信任和支持,也不可能赢得上司的信赖和尊重的,因为如果人人都推卸责任,无形中就会提高沟通的成本,削弱团队协调作战的能力。逃避责任的结果就是,把自己本应承担的失职转嫁给了社会或他人,而一个人如果习惯了逃避责任,一天到晚的想着如何欺瞒他人,那么他就没有足够的精力和责任心去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了。而如果他肯将这些精力和想法用到工作中,就一定能在工作中取得卓越的成就……

读《俗世奇人》有感 篇1

每当我穿梭于热闹的市井中,当年天津卫的街上一派繁华的景象就浮现于眼前:刷子李的一身黑衣,那刷子滑过墙面,那匀匀实实的一道白;泥人张灵巧的双手,就着那高超的技艺,只一眨眼工夫,一个核桃大小的“海张五”现于酒馆;蓝眼那神秘的眼睛,那辨画的神一般的工夫……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在冯骥才的笔下,熠熠生辉。

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凭何被称为“俗世奇人”?经过一番思考,我竟幡然醒悟。

他们,并非完美之人,乍一瞧,似乎也是缺陷遍身:苏七块医术高明,却不知扶危济困,眼睁睁看着车夫疼得呲牙咧嘴而无钱医治,无动于衷;蓝眼虽有惊人的判断能力,却一个跟头栽进了黄三爷的重重圈套,生怕名声扫地,卷起袱卷儿,不知去向;小达子呢?天生一个绝盗,偷盗的本领令人连连惊叹,但也撞上高手,尝到了被偷的滋味……可是,人哪有十全十美的?正是他们暴露无疑而又十分显著的优点与缺陷,才让我们印象深刻,回味许久。在平日的生活中,不也一样么?许多人为了功名利禄,使尽办法,巴结众人,想将自身缺陷剔除得一干二净,或否认,或掩辩,只为做个近乎完美、规规矩矩的人,即便事业有成,有钱有势,在别人眼中空前绝后,依旧只是“俗世俗人”。只有不在意别人的嘲笑和议论,才能做最真实的自己,绽放独特而灿烂的光芒,被世人铭记,不受风沙阻挠,不受岁月侵蚀,不被尘世的艰辛污浊,就像书中的众多“奇人”一样。

这本书令我想起了《红楼梦》的薛宝琴。她年纪尚小,却天资超常,才智胜过其姐薛宝钗,又很美貌,几乎是个没有缺点的姑娘,受贾母疼爱。其她年轻女性呢?黛玉聪慧灵气,但尖酸刻薄,且多病软弱;湘云思才敏捷,却似有些“疯丫头”的模样;王熙凤精明能干,深受贾母信任,但“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可薛宝琴却没能入《金陵十二钗》。是呀,没有缺点,就是没有特点,即使近乎完人,还是不及凤姐儿、元春、妙玉等人形象鲜明。

成翡翠,你可以碧如青山、澄澈似海;化沃土,你可以默默奉献、培育生命;做自己,你却能成为独一无二的“俗世奇人”!

读《俗世奇人》有感 篇2

在暑假期间里,妈妈给我买了五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看的就是《俗世奇人》,每一篇内容虽然少,但是书中故事都很精彩。那我就讲一讲我最喜欢的一篇吧——《刷子李》。这篇内容里面讲述的是在一个码头上手艺人,靠的是手上有绝活,站在大街中央如果没有绝活的,就靠边呆着,这可不是谁都能在码头上活下去的办法呀。

可是在河北大街的一家营造厂的一位师傅名叫刷子李,他就专门干粉刷这一行,别的却什么都不干,但是他干活的时候必须穿一身黑而且刷完之后,身上绝对没有一个地方是有白色的点点。他还亲自给个自己下了一个重要的规矩,只要身上有一个白点,就相当于白刷不要钱,但是别人的都说不相信,就连他自己收的徒弟都一直都半信半疑,可他必须要自己亲自去看看。

有一次,他跟师傅出去干活,到了那里刷子李跟管事的人说了,他才知道师傅派头十足,照他的规矩,一天只刷一间房子。在干活前刷子李他把随身带的一个小包袱打开,果然一身黑衣黑裤和一双黑色的布鞋,穿上这一身黑色就像跟白色较上了劲一样。

他刷一间屋子,一个屋顶四面墙,他先刷屋顶后刷墙壁。可是刷屋顶非常的难,谁能一滴不掉呢?一掉下来肯定掉在身上,可是刷子李一举刷子他划过屋顶居然一滴也没掉在身上。

可是当刷子李刷完最后的一面墙的时候,他的徒弟给他点烟的时居然发现刷子李裤子上出现了一个白点,他心想:完了师傅肯定要露馅儿了。这时候沙子里突然说了一句:你应该发现我裤子上的白点了吧。你真以为师傅的能耐有假,傻徒弟你再看看吧。

徒弟又仔细的看了看,那竟然不是白点,竟然是一个小洞!看上去就跟粉浆落上去的白点一模一样。从这一天开始,他的徒弟所听到的和所学到的,也许别人这一辈子也不会明白呢。

这篇课文总体来说是非常吸引人的,我非常爱看这本《俗世奇人》,它所有的内容大部分都讲述的是奇人所做的奇事,所以这本书值得我们去阅读和推荐。

读《俗世奇人》有感 篇3

当我第一次翻开这本书,看到目录的时候。很多问题便浮现在我的眼前,蓝眼的眼睛真的是蓝色的吗?黄金指的指头难道是用黄金做的?钓鸡可以把鸡钓上来吗?带着这些问题,我翻开了这本书——《俗世奇人》。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同名小说集,讲述着奇人妙事。书中所讲之事,多以清末民初天津卫市井生活为背景,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生平事迹,素材均收集于长期流传津门的民间传说,人物之奇特闻所未闻,故事之精妙叹为观止。内容虽毫不相关,但读起来却像天津人的“集体性格”。而且在作家的笔下活临活现,生动有趣,读时仿佛置身于现场。

篇章中,《苏七块》这一奇特故事我甚是喜欢。主要讲了天津小白楼一带,有个出名的苏大夫,医术了得。不过苏大夫有个规矩,凡来瞧病,不管贫穷富贵,必须先拿七块银元码,所以众人背后给他去了一个绰号:苏七块。虽然苏大夫是一个备受争议的人,但他也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

合上书,我最多的感触是手艺人的绝活,让我叹为观止。各行各业,都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可是他们也只是平平凡凡的人。可是他们为了生存,不得不学习新的本领。就如书上所述:“码头上的人,全是硬碰硬。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焉,靠边待着。”

“生活可以平凡,但不可以平淡”就像学习一样,也许有人会觉得枯燥乏味,但是我们也可以把学习当作一种乐趣,不断充实自己,丰富自己。但是也需要勤奋和努力,只要刻苦钻研,实事求是,脚踏实地。慢慢的,你会发现,原来学习也可以如此多彩。

作者冯骥才说的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所以作为学生,我们应该努力学习,学得一技之长。把生活变得绚丽多彩。

读《俗世奇人》有感 篇4

天津卫本是水陆码头,居民五方杂处,性格迥然相异。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都是俗世奇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

《俗世奇人》的作者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小说里有各种各样的人物,身怀各种绝技,使人钦佩。当然了,这本书中也不是尽写一些人的绝技,小说中常常带着讽刺,就像当今社会上发生的一些事一样。这本书里也用了一些幽默搞笑的语言,把我逗得哈哈大笑。有一次吃饭时,不经意间想到了某个片段,我立刻笑得一口饭喷了出来。每个小故事都有作者要表达的意思,作者都是用一些平常人不会用的手法侧面衬托人物的性格。

这本书不仅让我感到幽默,而且里面的描写手法也是我要学习的。瞧!“他人高袍长,手瘦有劲,五十开外,红唇皓齿,眸子赛灯,下巴一绺山羊须,浸了油赛的乌黑锃亮。张口说话,声音打胸腔里出来,带着丹田气,远近一样响。”读了这一段,你是什么感受?被他这么一描写,这个人似乎都已经站在了你的面前。再加上一绺山羊须,呵呵,一位老先生的形象就展现在你的眼前。

再看“此君脸窄身薄,皮黄肉干,胳膊大腿又细又长,远瞧赛几根竹竿子上晾着一张豆腐皮。”这样一写,把原来模糊的人写的活灵活现了。

这本书中,讲的是在天津发生的一些故事。这些俗世奇人各自的工作也不同,有医生,粉刷匠,识别假画的,卖茶的,捏泥人的。各种各样,五花八门,令人惊奇。此书中运用到了许多天津的方言,让人读了,感觉很接地气。

我已经把这本书读了不少遍,在描写人物这块,比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连同学们有时候看了我写的作文,都不禁哈哈大笑。我希望有更多的人读一读这本书,你会找到许多乐趣。

读《俗世奇人》有感 篇5

在天津卫,一群普通人上演了一幕不平凡的生活剧。不愿破规矩但仍能行医救人的苏七块;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的刷子李;千杯不醉,唯我独尊的酒婆;抠团鞋泥就能捏出人像的泥人张;天地之时,无所不知的蔡二少爷······这些生怀绝技的普通人,为生存展现他们的一技之长。他们都是俗世中的奇人,有的身于上流社会,有的混迹在市井民间,身处于大街小巷,不过,他们都演绎着绚丽的精彩。

譬如刷子李在粉刷一行干出了自我的乐趣,他有个绝活,刷浆时必穿一身黑衣,一天活干下来,但衣服上没沾一点白色,真的让人匪夷所思。刷子李新收的徒弟曹小三一开始半信半疑,头一次跟随师傅出去干活,主人要求刷四面墙。站在地上,只见师傅刷过的墙壁像一道雪白的屏障。当师傅刷完最后一面墙,曹小三发现师傅的衣服确实没有一个白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决心跟着师傅练成这个绝技。有一回,干完活后,曹小三发现师傅的裤子上有一个黄豆大小的白点,他顿时感叹千里马也有失蹄的时候。但细心的刷子李捏着裤子轻轻往上一提,再一松手,曹小三终于明白,原来是师傅抽烟时不小心烧了一个洞,里边的衬裤露出来像是用白浆沾上去的一样。在这本书里这样的奇人数不胜数。

奇人们的技艺并不是上天赐给他们的,而是通过他们后天不屈不挠的努力与磨练,最重要的,是贵在坚持,向着各自的理想,一步一步地迈进,没有朝三暮四、碌碌无为、空等想象,即使对自己掌握的这门技术已经滚瓜烂熟,他们也会不断地反复练习,

回想我自己,进入初中以来,科目增多,作业也就多了,可是我很爱偷懒,有时候还有一抄了事的想法。这种投机取巧的做法,也许一时能蒙一个好成绩,可是最后到了考试的时候,就会一无所获,顾此失彼。

在学习中,在工作中,在生活中做很多事情都需要坚持。俗话说得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不必追求样样精通,完美无瑕,唯有在一方面做到精细,才是最优秀的。

读《俗世奇人》有感 篇6

《俗世奇人》的作者是冯骥才,他是为民间艺术家。他的作品文字极精极短,半文半白,有“三言两拍”的笔意。出书三版共72篇,这本《俗世奇人》移植天津相声语言的特点,运用大量富于诙谐、嘲讽和节奏性的语言进行叙事,让小说生动有趣。这本书获得第七届鲁迅文学短篇小说奖。

书里所讲的事情多以清朝末期的天津市井生活为背景,每一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的生来事迹,素材都是收集在津门长期流传的民间传说。故事生动有趣,惟妙惟肖,人物跃然纸上,让人惊叹不已。

让我最喜欢,记忆最深刻就要数《神医王十二》这个故事了。故事的开头就让我觉得不一般,因为书上说,天津是码头,码头疙疙瘩瘩不好站,站住的全靠能耐,还拿王十二这个神医和名医作了一个比较,原文是这样写的:“神医名医,一天一地。神在哪儿,就是你身上出了毛病,急病,急得要死要活,别人没法儿,他有法儿,而且那法儿可不是原先就有的,是他灵光一闪,急中生智,信手拈来,手到病除。”我想这人也太厉害了吧!是真的吗?于是我急忙接着看下去,里面写着,一个铁匠打铁时铁渣子崩进眼睛里了,王十二看后,向洋货店里瞧,突然灵光一闪,到洋货店里拿了一块吸铁石,把铁渣子吸出来。我看完之后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这个王十二实在太厉害了。

其次就是《皮大嘴》,开头也稀奇,先说人比富,顶要紧的是看金店!在天津人富,人富就要买金子,买了金子开金店。天津卫金店多,所以天津卫富,再说皮大嘴,个子高又瘦,手小脚小脑袋小,嘴还大,一开始他一边说相声,一边卖药糖,后来一边说相声一边卖洋凳子,再后来晴天卖太阳帽,雨天卖雨伞,渐渐有钱了开饭店,来饭店的人一半听他说相声,一半吃饭。后来还开起了金店。我心想这皮大嘴,口头功夫恐怕天津卫第一,不然生意怎么会这么好?

这本《俗世奇人》不仅有各种道理,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还非常富有吸引力,真让我惊叹不已啊!

读《俗世奇人》有感 篇7

大家身边的人都有自己的特长吧,有的人跑步快,有的人手工做的好,有的人力气大,而且天津卫就有一些有自己特长的人,他们被称为奇人,这在冯骥才写的《俗世奇人》里面描绘的活灵活现。正如冯骥才本人说的那样:“别人画的是他们心里的《俗世奇人》,我画的是我的。这些人物是从我的脑袋里生出来的,我知道他们脾气秉性,挤眉弄眼是什么样子;再有,我在天津生活了一辈子,深谙天津人骨子里那股子劲,那种逞强好胜,热心肠子,要面子,还有噶劲。我画,更是画这些东西。”确实深入骨子里的描述惟妙惟肖。

而天津卫这些奇人如刷子李、苏七块、泥人张等等,这些名字显然不是真名字,但都把他们擅长个和各自的姓连了起来,这样让人好记又知道他们各自擅长什么。苏七块他是一个医生,艺术非常高明,但有一个规矩——看病前要先给七块银子,有一天苏金散(苏七块原名)正和几个医生打牌,突然来一位车夫,右手托着左胳膊,显然胳膊骨折,车夫可是拉车一天就吃一天,拿不出七块银子,但苏七块没听见似的还在打牌,其中一个医生说:“我去上厕所”他出门后就给车夫七块银子,然后又坐回去若无其事的打牌了。车夫给了苏七块银子后他立马起来拉住车夫的胳膊,左拉右推,车夫正准备重重的挨几下,苏七块说:“按好了!”这就是他医术高明之处,但太守规。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我的身边有很多这样的有个性有特长的人,我们可以和他们多交往,学习学习他们的方法。我们班就有一位——跑步刘,他有很多跑得快而让我们班得奖的事,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跑步比赛,那天我们年级举行跑步比赛,跑步刘他刚起跑,虽然不是第一个冲出去的,但他凭借着他的跑步能力,在冲刺终点时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让我们班又获得荣誉。

读书使人进步,书中自有黄金在!读了这本书让我学到了一个道理:要多向别人学习!

读《俗世奇人》有感 篇8

自从学过《刷子李》这篇文章后,让我常常对冯骥才这位远近闻名的作家牵肠挂肚,然而这种挂念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所变淡。直到有一天,我如愿以偿得看完了他的传奇佳作——《俗世奇人》时,心中感慨万分。

在这本书中,作者用了荡气回肠的笔调向我们活灵活现的展现了水路码头中来自五湖四海的俗世奇人。他们各有所长,各有千秋,各个身怀绝技,就例如书中的主角之一——张大力,他力大无穷,矫若惊龙,轻而易举的就将重如泰山的石锁举起;还有书中的泥人张,他技艺精湛高超,捏出的泥人那叫一个像,人见了无不叫妙;更加让人惊叹的是那看牙的华大夫,竟然将病人千篇一律,毫无特色的牙齿深深的记在心中,可以认牙找人。

书中的主角们都令我大跌眼镜,难以置信却又不得不令我佩服。虽然他们技艺超群,但大多数生活都是平平凡凡,都是毫无家世背景的普通人,他们既是奇人也是俗人。那么他们胜人一筹的技术又是从何而来呢?——那便是熟而生巧。例如刷子李精妙的刷墙技术不也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所好好学来的;大回虽然没钓上有三条红线的鱼,但他那百钓百中的能耐也不是与生俱来的,谁又能说他没有在观察鱼的特征上倾注心死呢?

虽然书中的人物都来自各行各业,每个人的工作都毫不相关,但他们有一个志同道合的.特点,他们都对待自己的工作专心致志,勤勤恳恳,毫无非分之想。靠的都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相信上天是公平的,付出与回报最终会成为正比例,说不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们都在默默的努力,靠的只是坚持和毅力罢了,只要我们加倍努力,吃苦耐劳,就将会成为下一个俗世奇人呢!

阳光洒满窗前,我又捧起这本在冯骥才笔下妙笔生花的佳作,婆娑着富有质感的书页,回首着这十八位俗世奇人令人惊奇的所作所为。

读《俗世奇人》有感 篇9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俗世奇人》的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清末明初天津卫的18个奇人,他们各有各的本事。在介绍这18个奇人的同时,这本书又为我们揭示了许多深刻的道理。

书中有许多手艺让人们敬佩的奇人:技艺高超的“刷子李”,力大无比的“张大力”,以牙认人的华大夫等;还有许多让我们捧腹大笑的奇人:明明是女的,却留男人才留的背头的杨家二小姐;原本精通辨画,却让人忽悠的“蓝眼”;因为想看看人死了会怎么样,所以没死装死的刘道元;还有让八哥说“漏嘴”而气得半死的死鸟等,让人一看完就捧腹大笑。

我最敬佩的还是“苏七块”,“苏七块”是一个医生,医术高明,专治骨折此类的病,但是他有一个规矩:但凡是来他这看病的,不管是谁都必须先放7两银子在桌上。一次,一个脚夫手臂骨折了,于是来到他这里,但是一个脚夫赚一天吃一天哪会有7两银子啊!“苏七块”见了脚夫痛苦万分,满头大汗的样子依然不动声色地打牌,连他的一个牌友都看不下去了,以上厕所为由,借了脚夫7两银子,“苏七块”才动手。咔咔两下,骨头便接上了,待脚夫走后,那个借钱的牌友便问“苏七块”为什么这样做。“苏七块”说:“有句话,还得跟您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这规矩不能改!”听完那位牌友琢磨了3天还没琢磨透,只是打从心底地佩服他。

起先刚读的时候,我有些打抱不平,认为“苏七块”是一个贪财的人,如果有人掏不起七块银子怎么办?就视而不见吗?经过我的一番思考,终于对这条原则有了些理解。因为“苏七块”毕竟是靠帮别人治病谋生的,如果因为怜悯的原因而一分钱不收,他也生存不下去。有的时候给自己立下一条原则是很重要的。

我常常想,这些奇人的本事是天生的吗?当然不是。天才是1%的勤奋加上99%的努力形成的!就像课本中一样,想要有一技之长,就好好学本事吧!

读《俗世奇人》有感 篇10

《俗世奇人》这本书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作家冯骥才用幽默的文笔,讲述了清末民初天津卫的一些有趣的人或事。比如“泥人张”,介绍的是大名鼎鼎的泥人张制作泥人的高超功夫,“狗不理”介绍的是狗不理包子一咬一流油的鲜香可口。每个故事都在幽默中给了我们一个教训或是教了我们一个为人处世的道理,如:不要轻看别人、要敢于创新等。是一部非常有教育意义的书。

在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皮大嘴的故事。这个故事不但幽默有趣,还很生动,让人一想起来就想笑。这个故事讲的是说单口相声的“皮大嘴”,通过编笑话段子的方式让自己的金店“满堂金”在天津三不管一带人尽皆知的事。这种既幽默又实用的宣传方式,是一种智慧的体现,体现出了皮大嘴的经商技巧与聪明才干。

在我看来,《俗世奇人》是一部十分有趣的人物传记合集,也是一本民国时期人们生活风俗的真实写照。我读俗世奇人有两个收获。一是作者幽默接地气的写作手法使全书读起来轻松流畅。比如作者在写泥人张捏的泥人时写道:瓢似的脑袋,小鼓眼,一脸狂气。写得多么生动啊。写作手法里的点睛之笔在于作者在文章里于用了很多的天津方言,比如“眸子赛灯”(眼睛像灯一样)、“不知是嘛”(读四声,不知道是什么的意思)。在有趣之余也让人对于天津文化产生了兴趣。我想我要像作者学习,在生活中注意积累材料,这样在写作时就能有很多的素材。

第二个收获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不管你是做什么的,只要做精了,一样能出人头地,家喻户晓。这本书里的主人公很多都是俗世中卑微的小人物,比如卖包子的、卖茶汤的、卖年画的、变戏法的、卖药糖的等等,但他们都成了传奇。像捏泥人,本来不是高端职业,但是人家泥人张用自己的功夫把泥人捏得很好看,同样也能变得名满天下。所以说,干哪行,都要努力。努力,才是王道。

读《俗世奇人》有感 篇11

大家看过《俗世奇人》这本书吗?它由冯骥才撰写,书中描写了很多奇人奇事,譬如:背头杨、刷子李、苏七块等等。其中,我对描写苏七块的这篇文章印象特别深刻。故事主要讲了有一位苏大夫,他人高袍长、手瘦有劲、红唇皓齿、眸子赛灯,下巴颏儿一绺山羊须。他医术高明,但看病有个规矩,病人要支付七块银元,故人称之“苏七块”。

我们学校里也有这样的“俗世奇人”,有智多徐、大嘴翁、书虫茅等等。今天我们先来聊聊大嘴翁吧。大嘴翁长了一对黑溜溜的大眼睛,乌黑的眼珠总是在骨碌碌地转,大大的嘴巴红红的唇,长得一副伶牙利齿的模样。有一次学校晨跑,教官拿着话筒站在讲台上大声喊:“401班喊大声点!”刚开始大家使出了吃奶的劲,却还是比不过其他班级,突然一声清脆的喊声直冲云霄,原来是我们的大嘴翁发威了,“一二三四……”随着大嘴翁一声声的叫喊声响起来,大家的积极性也被调动起来了,响亮的口号声传遍了操场每个角落,最后我们401班受到了教官的表扬。

他的大嗓门还能用在大扫除中。那天大扫除,老师给我们分好了各自的工作,由大嘴翁来负责管理。大扫除期间,小周同学因为聊天被大嘴翁看见了,他走到小周前面说:“你怎么在偷懒呢?”但小周同学不甘示弱地回应着,两人开始唧唧咋咋的吵闹声仿佛在九天云霄都能听见,最后小周同学终于被大嘴翁的一阵“连珠炮”给打败了,乖乖地干起了活。大嘴翁很勤快,什么活都能干。有一次他一个人在教室打扫卫生,不到10分钟就将教室打扫得干干净净,大家都很佩服他。

暑假的时候我开始学习溜冰,但老是不受控制地摔倒在地上,很多时候我想放弃,但妈妈鼓励的话最终让我坚持了下来,现在我已能很熟练地掌握溜冰的技巧。想要学会真本事必须要经过不断磨练,这也是《俗世奇人》一书告诉我们的道理之一。亲爱的你,也翻开这本书看看吧。

读《俗世奇人》有感 篇12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叫《俗世奇人》的书,刚买来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书中的人物和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

这本书是冯骥才先生写的,描写了旧社会在天津卫的一群手艺人的奇闻趣事。他们个个都身怀绝技,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有刷子李、苏七块、张大力等。

像刷子李,他要是给别人刷墙就必穿一身黑,刷完后身上不留一个白点,赛升天一般美;苏七块看病有个规矩,就是必须要付七块银元,要不然他不给看,只要他看病,手指一触、隔皮戳肉,不等病人疼痛病已治好;张大力是一个力气很大的人,他连一个死沉死沉的青石大锁都拿得起来,原本那把锁是谁都拿不起的。

我身边也有许多这样的奇人,像范一百、胡街舞、张百科等,他们也都很厉害。

范一百,是我们班的范林曜。平时也没看到他多么用功,下课跑得比我还欢,可是,一考试,他就考一百分,神了!就连超难的课外阅读测试,很多同学都只能刚及格,可他呢?照旧一百分!

胡街舞,是我们送给胡钰铖的外号。不管是学校文艺汇演,还是班队课表演,他报的节目,都是——街舞。他一跳街舞,来个倒立,或者机器人动作,或者旋风腿,同学们立刻“哗”一声热烈鼓掌。

张百科,是我们班的语文老师张老师。她简直无所不知,就像一本百科全书。很多我们不知道的问题,一问张老师,她准能详细给你说明白。只要她开口说:“有一件事……”,同学们全都竖起耳朵,生怕漏听了一个字。

无论是《俗世奇人》中的手艺人,还是我身边的高人,我觉得他们最厉害之处,就是能坚持不懈、精心去做好一件自己喜欢的事。我想,只要我也朝着自己的目标,努力认真地去做,就一定会成功!到时,大家也会叫我“笛子郑”或者“郑军事”,也许还是“航天郑”呢!

读《俗世奇人》有感 篇13

疫情当前,很多人为了我们的安全抗战在一线。大家停下了脚步,老老实实呆在家里不为祖国添乱。而我却利用了空闲时间,品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

《俗世奇人》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些平凡的人有一些特别的绝活或有独特经历的人的故事。例如:蓝眼、刷子李、苏七块、一阵风……书中所有的故事都发生在天津卫,那里是个水陆码头。那里的人几乎都有一身绝活,因为那里的人没有一身真本事是活不下去的。然而在其中有些人的本事很厉害,本事不厉害的往往是待不下去,最后只能落荒而逃。所以,有些人的结局是美好的,而有些人却很倒霉。

书中的故事都比较短小,但读起来却别有一番风味。因为作者冯骥才先生全书当中每一篇文章都是用地道的天津话来讲述的。书中的人物经常会让我神魂颠倒。我真想有他们那样的能力呀!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谈谈我在这本书中最喜欢的人物苏七块吧!

第一章就讲的是苏七块。苏七块是个医生,他的医术可以说是妙手回春。伤筋断骨的找他,他手指一触,隔皮截肉,里头怎么回事,立时心明眼亮,包管一次治好。倘若再来鞠大躬谢大恩来了。他虽然医术高超,但是有些人在明里夸他医术高明,暗中都在骂他。因为苏七块有个规矩,凡是来看病的都得现在桌子上码上七块银元他才肯给病人看病,否则他连看理都不理,甚至都不正眼瞧病人。别人骂他认钱不认人。后来经过张四受伤,华大夫借给了张四七块银元治病这件事后,苏七块对华大夫说:“有句话,还得跟您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这规矩不能改。”

这本风格独特,语言奇丽,故事跌宕起伏,人物性格鲜明的小说让人看了还想看。里面那一个个让人难忘的人物,就像一个个高音符,请你有时间一起来听听这平凡但又特别的旋律!

读《俗世奇人》有感 篇14

书点燃希望,让我们在无穷无尽的人生漫漫路上,永远不会迷失方向,一直像帆船一样将我这只小船送至道路的尽头。李苦禅曾说过:“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让我进步的是那幽默风趣、含蓄蕴藉的《俗世奇人》。

这本书写出了天津人才个个都有绝技。“在这天津码头还真有点本事才能混下去。”这句话是里面很有名的一句话。书里的人物性格鲜明,有爱占便宜的苏七有假心假意的蓝眼,最让我觉得有意思的是这千金偷盗的人啊,也是很有本事的,还能明目张胆的当着大家的面把东西拿走,搞得这新婚的小两口去报案了,二十几年也没找到,反却当了“不孝的儿”啊!

众多奇人中,我觉得技术最高的就是刷子李,他非常勤快,技术高超,刷墙全身都不沾一点儿白,如果有一个小点儿,那他刷的这面墙可以不要钱。这一天他收了一个小徒弟,他刷完一面墙都要抽上一袋烟,喝上一碗茶,这是他的习惯,他把这面墙刷完了,小徒弟仔仔细细地往他身上看呀,这可看出了一个芝麻粒儿的小圆点还是白色的。小徒弟想说可又怕让师傅难看,而刷子李早就看出了小徒弟的心思对他说:“这是我里面的裤子。刚才吸烟烧着了。”啊,这小徒弟那当时是一个佩服,从他身上我知道了,刷子李之所以能刷出那么好的墙,而身上一个白点都没有,还是因为他熟能生巧,勤于苦练。俗话说的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一个成功的人,在他出道之前都是那一种坚持不懈的努力而换取而来的,而我平时都是能不写一个字就不写一个字,我很懒惰和他比,我才知道了什么叫做努力,什么叫做天差地别,我觉得我也要成为他,像他一样的人坚持不懈勤于苦练,永远都不放弃的精神。

读书可以充实我的思想,可以丰富我的感情,可以教我本领,可以纠正我的过失。《俗世奇人》真正让我对懒惰说,不,让我变得勤奋,使我更加完美。

读《俗世奇人》有感 篇15

《俗世奇人》这本书是冯骥才先生写的所有短篇小说编合而成的。语言带有强烈的天津口味儿,活泼、轻快,很是有趣。我认为题目中有个字儿是整本书的中心:就是“奇”,书中的人物没有一个没意思,而且绝对都是天下中独一无二的!

书中有一篇使我感触最深,引发了我的思考,这篇名叫:《酒婆》,故事主要讲了:一家酒店,有个大娘天天来这里喝酒,每次喝到不醉不休,别人叫她“酒婆”,她回家每次都会经过马路,奇怪了,每次到马路这儿酒就醒了。原来是因为这就酒里加了许许多多的水。久而久之,马路上开车的也就放下心来。一天,店主突然觉悟自己错了,再也不加水,酒婆喝的更醉了,这不,在马路上出事儿了。店主十分矛盾,到底自己是加水好,还是不加水好?

不管酒婆出没出事儿,在酒里加水总归是不对的啊!要是一开始不加水,酒婆走到马路上酒能醒吗?能让开车的人放下心吗?不过,最后也是有可能出事儿的,因为酒婆喝的不省人事,稍有哪个车不注意,就可能撞了她。在这里,我要提醒店主一句:“请堂堂正正做人,不要做亏心事!”我也要提醒酒婆一句:“不要老是喝酒,喝的不省人事,这样早晚会出事儿的!”

酒店的老板,让我想到了一个我读过的人物。有一个卖鸭子的,叫张胡,他在鸭子的臀部里添水,在称重的时候就可以重上一些,以此挣得钱更多。一位老师来买他的鸭子,准备第二天炖汤。结果第二天鸭子变得少了许多,一称,少了至少有十公斤。老师顿时明白了,马上去找买鸭子的说理。买鸭子的不以为然,还说:“你不买就不买,不要血口喷人啊!”老师气急了,大声说出老板的罪行,这也招来了警察,警察听到他说的,马上把他带回去调查。恶人终有恶报,老师的这种行为也让我敬佩。

堂堂正正做人,做人要讲诚信。《俗世奇人》这本书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让我认识的更深刻,以后,我要多读书,感悟更多道理!

读《俗世奇人》有感 篇16

《俗世奇人》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是冯骥才老师笔下的经典作品。在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平凡生活中的多姿多彩。这本书讲述了在天津卫码头出现的各种人物,他们都是俗世俗人,却又个个显得独一无二,他们都有自己拿手的绝活,在码头上享有盛名,使原本平淡的生活多了份乐趣。

《俗世奇人》记录了许多空前绝后的奇人们。他们都有一个响当当的绰号,有刷墙不掉浆的刷子李、力大无穷的张大力、从来不笑的冷脸、捏泥好手泥人张、虽然立了规矩但还是拿出七银元的苏七块……冯骥才塑造了一个又一个惟妙惟肖,生动有趣的人物,令我爱不释手。

书中,我觉得最有侠肝义胆的人物还属燕子李三。他是一个天下少见的飞贼,专偷富豪大户。每偷走一物,必在就近画下一只燕子做记号,因此得名燕子李三。他的功夫奇高,穿房越脊,如走平地。遇到河面还能用脚尖点着水波而行,这一手叫“蜻蜓点水”,轻功不到绝顶,绝对学不会这一手。燕子李三偷富,但济贫。有一家穷人欠着房租还不上,被房主逼得无奈,晚上在屋里哭啼,燕子李三就把一包钱币扔进了这家人的窗内,这家人打开包袱一看,是一袋钱币,急忙跑出去谢恩,但他早已走远。燕子李三虽然是一个飞贼,但是他劫富济贫的行为让人们赞不绝口。

《俗世奇人》中这些人是生来就有这些绝技吗?当然不是。这是他们勤学苦练的结果。他们生下来也和普通人一样,可他们却付出了比常人更多的汗水,肯吃苦、肯付出、不气馁、不放弃、所以收获的也更多。“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我坚信每个人只要认定目标,并不懈努力,勤学苦练,就一定有所作为。

俗世奇人们用他们活灵活现的绝技把生活演绎得有滋有味。他们凭着一手好本领就让人们叹为观止。“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不论怎样,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一技之长,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奋力地向前跑,就是最优秀的人。

读《俗世奇人》有感 篇17

寒假期间看了冯骥才先生写的《俗世奇人》。俗话说,书自有颜如玉,让我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看了几章,发现刷梅,苏七快等。书中都是生活在民间有特殊技能和特殊性格的天才工匠。他们的故事告诉我,只有掌握一项技能,我才能行走世界。

书里刷李的画家让我大开眼界。我看到他每次工作都穿黑色的衣服,用来粉刷墙壁的蘸料是白色的。真的是说艺人大胆。他每次刷墙,身上都不会留下什么白蘸。而且,他刷墙,身上就会有白点,白点再小,刷墙再狠,都是免费的。当然,当他变得有能力的时候,他的风格也随之而来,一天只画一个房间,请他工作的雇主都帮不了他。

同样,苏七块也是名医,定骨能力高超。他经常不等到病人大声呼救。因为他的医术高超,人们忽略了他看病前要交七次费的丑恶规律。

刷李的绝活和作文苏七快让我想起了菜市场旁边那个用小铺面做小吃的老头。他的炸油砧板香脆,油而不腻,只要吃下去就会回味无穷,可惜数量不多;他卖的油条现在都是油炸的,但是看到他手里拿着油条的每一端,油条就离开案板,飞进了煎锅。伴随着咝咝的声音,油条眨眼间从锅里出来,热乎乎的油条非常好吃。当你张开嘴咬的时候,你就充满了香味。每次想起他的零食,口水都会不由自主的流出来。我想吃饭的时候,可能看不到他,因为他每天要花五六个小时出摊。有时候为了满足自己的渴望,真希望自己没有上课外班逛市场。

经过几次思考,认为只有掌握一门手艺才能走天下想法,就像在当前全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运动中一样,钟南山爷爷和李兰娟奶奶用毕生的科研成果向学校学习,成为了广大医务工作者的中坚力量。要巧,要巧!趁着年纪还小还在学习,好好学习才是硬道理,为长大后掌握一门绝活打下基础。否则,如果没有优势,进入社会后怎么相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

马克思、曾说过:“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别的联系了。”

自从读了莫泊桑写的《我的叔叔于勒》我深刻的体会到了马克思、的那句话。

故事讲述了“我”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爸爸妈妈的工资也十分微薄。家里还有两个姐姐,所以,于勒叔叔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就到外地去做生意。而且,听说,他还发了财。所以,我们便焦急的等他回来,好减轻负担。但是盼望了很久他也没回来。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生活好转,出去旅游。不料,却意外地遇见了久久不归的叔叔,此时,他竟是一个满身脏兮兮、衣裳褴褛、卖牡蛎的老水手。父母害怕他给我们添麻烦,带着我们一走了之,从此跟叔叔失去了联系。

其实内容很好理解,但不免让人沉思,你是否把金钱的重要放在第一位,而忽视了家庭亲情呢?本文的主人公父母,在得知叔叔有钱时,十分想念叔叔,而得知叔叔身无分文,穷苦落魄的时候却又是另一翻态度————嫌他添麻烦。一个是金钱的诱惑,一个是亲情的温暖。在这个重要的选择中,主人公父母,选择了前者。他们虽然生活变好了,但是他们却失去了世界上最可贵的东西。我不由得想起一句名言:“货币能使各种冰炭难容的人亲密起来,迫使势不两立的人互相亲吻。”

在看到可怜叔叔于勒的遭遇后,我们倍感同情,可是,同时我们也感到悲哀。因为,也许,不久,在这个世界上,金钱真正的统治了人们,而亲情却被人冷落了。

我想,大家也不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世界会变得冷漠无情。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2

这是一篇揭露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有力的揭露与鞭挞的文章。

本文主要讲的是于勒由于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哥哥应得的那一部分之后,成了坏蛋、流氓、无赖。正因为如此,他被打发到了美洲。而后,于勒的哥哥菲利普一家接到消息—于勒在美洲已有所作为。这时的于勒在菲利普家变成了有有良心、善良的人,他的地位得到了提升。于勒写来的书信也成了福音书。可由于在旅行的过程中,菲利普夫妇看到了贫穷的于勒时变暴怒了。开始咒骂于勒,怕于勒回来拖累他们,于勒在他们心中的地位又一落千丈!为了躲避于勒,菲利普一家再回去时便坐了另一条船。

看了这篇文章之后,让我感受到了文中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与腐朽。菲利普夫妇的前后变化让我联想到当今社会,在现在的社会中,也有这样的人。比如:某公司职位较低的人便向职位较高的人百般的讨好、贿赂,可当这些人因为某些原因而降职后,他们却对这些人不理不睬。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

我们现在的社会需要大家团结一致,才能更好的发展,而不是对自己有利就讨好,无利就抛弃。我们应该一视同仁。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让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团结一致、互相帮助、互相关爱的社会吧!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3

这个周,我们学习了莫泊桑的著名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这是一部很好的小说,看了以后也会给人很大的回味。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菲利普夫妇,但是它却是以我的叔叔于勒为题,主要是因为于勒是这篇小说线索,而对菲利普夫妇的刻画也是通过对于勒的态度。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于勒,有办法的人,正直的于勒。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那个人和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恶心。人家是富翁时,又是正直,又是有良心,变成穷光蛋后就是流氓,讨饭的,再说于勒并不是在讨饭,而是在靠自己的双手挣钱,我说你长没长眼睛啊?更有意思的是一个人看见自己的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知道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而且从文章中也可以看出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

我敢说如果菲利普夫妇在船上看见的是一个大富翁,他们一定去讨好于勒,肯定马上和于勒相认,而不是走开。这表现了菲利普夫妇极度的贪婪和爱慕虚荣。

但文中的若瑟夫却是一个正面人物,作者用我的叔叔为题,表达了虽然父母不把穷水手于勒当作亲兄弟看待,但“我”认为这是”我的叔叔”,作者用这个题目道出了一个孩子的不满,也表现了作者的希望之所在。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钱”。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钱可以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4

看到这样一个标题,原以为是记叙怎样优秀伟大的叔叔,兴趣便一下子大减,紧接着阅读了文章前的导语,又觉得这篇文章似乎有什么特别之处,而直到读完之后,我才真正了解这篇文章的过人之处。就是带着这样一种不断变化的心情,读完这篇人物态度不断变化着的文章。

这篇文章语言精练,毫不啰嗦,但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叙述的十分具体,铺垫也十分到位,让人一步步走进小说的情境,为后一步动态充满期待。文中菲利普夫妇的情绪变化无疑是给人很大吸引力的,他们把小说进展一步步推进,而更加反映出当时那个时代的社会背景和人们的价值观。

菲利普夫妇在见到于勒叔叔之前仅凭几封书信而产生的对于财富、金钱的渴望是深切热烈的,文中也一再提到一家人对于勒的期待与盼望,而其实质却是对财富的热切向往,直到遇到于勒,夫妇的希望破灭,他们对于于勒的向往也就此结束,他们对于这一事实顿时产生的失落,他们痛恨和深深的耻辱感是深沉的,发人深省的。我们在其中看到的不仅仅是一种财富之梦的破灭,更是一种时代的悲哀,人们对于亲人不再抱有丝毫的同情,对于财富的渴望远远胜过了亲情的力量,人性在那个时代变得虚无,人们不再拥有最基本的感情。可以说,那个时代所有为财着迷,不再拥有感情的人造就了这样一个故事。作者写下这篇文章,也一定是为了追寻人性的光辉,重新唤起人们对美好感情的向往,把虚伪、为财生活的人逐出这个世界,让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重新建立起来。这篇文章从跌宕起伏的小说情节带我们走进了那个异常黑暗沉重的时代,同样也引起了我们全人类的深思。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5

《我的叔叔于勒》给了我很多启示。让我懂得生活中不要去依靠别人过日子。对于名和利不要太过计较和在乎。

文中的“我”是一个可爱的有爱心的小孩子,而“爸爸妈妈”却是贪才鬼,对于金钱在乎的要命。特别是“爸爸”让人一想起就心痛。于勒是他的弟弟。沦落到那种地步竟不管不问还想方设法躲着他。“我”给了于勒10个铜板后“妈妈”骂我疯了,试想一下,如果于勒真的还是有钱人,回来后,他会给你钱盖你们梦寐以求的别墅吗?你们是这样的小气这样的无情。让人想起来就心寒。如果于勒真的给了你们钱,你们肯定会后悔的,如果他真的给了你们钱你们还会要更多的钱,你们是不会满足的。

你们是那样的渴望得到钱。为什么不自己努力的去赚,为什么偏要指望别人,伸手向别人要。于勒他

也是白手起家。为什么他就可以富过而你们不能。所以我们不应对别人的财产有过大的期望。期望越大失望就越大。为了钱财连亲情都丢掉的人不是一个大写的“人”。

于勒是可怜的。他肯定以为他的哥哥一家人在思念他。可他并不知道他们在思念他的钱。他一但落魄就会被人一脚踢开。现在我们生活中也是这样,为了追求功名利禄什么也不管。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那真是怎样能得到钱就咋干怎样能得的'钱多就咋干。当官的贪污、商人偷税漏税。最为可耻的是竞有人还偷下水道盖子,更是有人把路灯都能给拆下来。真是让人瞧不起。

这些行为都是危害社会的,他们的一个“小”举动害了多少的人,让多少的人受到了伤害。

名和利都是身外之物。不必刻意的去追求。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6

暑假,我看了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我的叔叔于勒》,它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当于勒花光了自己所得的财产,并且大大地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部分时,祂们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人们立即对祂寄予厚望,甚至每茖星期天都去海滩尙等候于勒的回來:但当发现于勒没侑成为富人,反而沦落为靠卖牡蛎过日子的小贩时,祂们的真面目暴露无遗,连“我”出于同情多给了于勒十茖铜子,也要遭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茖铜子给這茖人,给這茖流氓!”

這篇小说通过于勒贫穷时被赶走与发财时被夸赞,以及菲利普夫妇望眼欲穿地盼望于勒归來与见穷困潦倒的于勒躲之惟恐不及的两组对比,揭示出菲利普夫妇的自私、庸俗等性格特点,从而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這一主题。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這样的人依然侑所存在——“目中惟侑金钱”。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房屋,但买不家;钱可以药物,但买不健康;钱可以买书籍,但买不智慧……”由此可见,拥侑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最幸福的。

所以我们不要把实现理想寄托在别人身尙,应该通过自己去奋斗,去努力,去争取。在亲情和钱尙,应珍惜亲情,淡泊名利。对弱者应多付出爱心,同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7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的一篇短篇小说。我在读了这篇小说,有了深深的一些感受。

这篇小说主要讲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菲利普的弟弟于勒是个乱花钱的人,菲利普一家人都非常厌倦他,他们让于勒去了美洲,他到了美洲后,就写信告诉夫妇俩,说偿还他们的钱,夫妇两个很是开心,不停赞扬于勒。几年过后,当于勒信到来时,信上说他生意不错,要去长期旅行,有钱了便会回来。所以,他们一家人那这封信到处给别人看,还因此得到了许多的好处。可是,当他们一家人出去旅行的时候,竟遇到了于勒,他根本不是什么要发财的人,而是一个卖牡蛎的水手,所以,菲利普一家人一下子变得冷酷无情了,也不跟于勒相认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感受到了菲利普一家人的对金钱的崇拜与向往,他们是那样的势利呀,只是在于勒有钱的时候,才会对他很”热情“,可是,当他们发现了于勒原来是那样的贫穷,过着艰苦的生活时,便露出了他们的真面孔,他们那张丑恶的面容!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见风使舵的势利小人。比如,他们只在自己朋友很有钱的时候对他们很好,千方百计地讨好他们,而当自己的朋友陷入危难之中,便会翻脸不认人,不再拥有以前的”热情“了。

所以,对于这些势力的人,我们就应该不要和他们再做朋友了,不要再理会他们。不过,我还是真心希望,那些人可以擦亮自己那双被金钱所蒙蔽的双眼,可以用自己的真心去看待世界,用真心去对待每一个人,只有这样,生活才会变得更加美好与幸福!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8

这个星期我学了4篇小说,其中我最喜欢和最印象深刻的是《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是通过家住法国哈佛尔的一户人家对于自己的亲人于勒的态度的转变而反射出在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社会状况。

于勒当初行为不正,糟蹋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败家子,连亲人也认为他是坏蛋。是流氓,是无赖。以至于被送到美洲,到了美洲,赚了小钱,然后又发了大财,并来信说要补偿菲利普一家,于是成为大家的”福星“。把于勒当做是正直的人,有办法的人。菲利普一家渴盼有钱的于勒归来。能够改善自己的生活,二姐也因此找到了未婚夫,一家人都很高兴,出国到哲尔赛岛的旅行。他们在船上却见到一个酷似于勒的穷苦的卖牡蛎的人,菲利普在船长那里得到了证实。于是菲利普夫妇又变回以前的态度,菲利普先生变得惊慌失措起来。不但改变生活状况和地位的梦想化为乌有,满足虚荣心的美梦成为泡影,连二女儿的婚事也面临危险。最后全家人躲避于勒回到家里。

学完这篇文章以后,我感到很震惊,难道金钱比亲情还重要吗,但事实却就是如此。我不禁对菲利普夫妇的行为感到憎恶和痛恨,在社会中虽然金钱很重要,但它也不是万能的,还有许多它买不到的东西。难道真是验证了那句”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金钱却是万万不能的“。我感到茫然,但还是坚信自己的想法,于勒已经从以前的”败家子“变成现在知道生活艰苦,靠自己双手吃饭的”卖牡蛎的老人“了,他已经改过自新要自力更生。而克拉丽丝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拖累他们,而躲避他。这说明了她的冷酷自私。而父亲连自己的亲弟弟都不认也和母亲一样”见利忘义“,实在是有太强的虚荣心。

我想不管贫穷还是富裕,亲人总是最亲的,什么都不能替代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9

这是篇十分精致的讽刺小说,由法国大文豪莫泊桑执笔。主要人物:于勒,一个人们眼中的流氓。次要人物:菲利普夫妇。当时法国社会的代表。

让我们来看看故事是如何发展的。

一开始,在人们眼里,于勒简直是坏透了,不仅乱花钱,挥霍光了父母的遗产,还大大占用了他哥哥的那一部分。于是人们按照当时惯例——请注意,是惯例——将他送到了美洲去。可见当时人们都这么做。正如鲁迅的《狂人日记》中那个年轻人的话:“也许是有的,这是从来如此。”他们之间以金钱来维系亲缘关系,正如吃人一样,实在是平常而又平常。后面的诸多细节,如父亲被“高贵的吃法”打动,提议吃牡蛎;得知于勒有钱,将他的信当福音书,再如全家为如何处置于勒叔叔的钱拟定了上千种计划,无不体现了菲利普夫妇的贪财、吝啬、虚荣、人情淡漠。其实,这不仅仅是菲利普夫妇的特点,更是当时整个社会的特点。这一点,作者真可谓是煞费苦心。菲利普是小,社会是大。以小见大,作者真是匠心独运啊!

那么,作者为什么会在文中安插一个人物——“我”呢?我想,一是因为“我”是整个事件的观察者、记叙者,就像是将散落的珍珠串起来的那根线,虽不起眼,却也不可或缺。第二,“我”是一个孩子,还没有被利益“熏陶”得那么肮脏,孩子是整个社会的希望。作者安插一个“我”,也许就是表达了自己的期望吧。这一点,和鲁迅的那句“救救孩子”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总而言之,这是一片极精致的短篇小说,以它的以小见大与匠心独运征服了我。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0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作品,这篇文章给了我许多的感触。在暑假里,我有机会一饱眼福一下。

故事情节很现实。叔叔于勒本来就是爱乱花钱的人,他有时会问他的哥哥菲利普拿钱,所以菲利普的生活很难过。他们把于勒打发到了美洲。菲利普夫妇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生活很是节俭。

有一天,他们收到了于勒的来信说他有钱了。于是菲利普夫妇有了期望。一向盼着于勤回来,把于勒当成是他们的财主,见人就给他们看于勒写给菲利普夫妇的信。可是当他们的女儿结婚了,他们去旅游的时候他们得知了于勒落魄了所以又装作不认他了。

其实这个文章的资料很好理解的,人的心本是贪婪的,在欲望的面前更是加本。于勒没钱的时候,菲利普夫妇想方设法把他撵走,等他有了一点财富,他们又急切的盼望他回归,可就在他们去旅游的时候看到他在外卖牡蛎,他们失望透顶,没人想和他相认。这就是社会,他们当时如果想想于勒是他们的弟弟有没有会和他想相认呢,答案不得而知,原先人世间的亲情在金钱面前是这么的不堪一击。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也有这样的俗语么?“有钱能使鬼推磨”,难道钱的力量真的有这么大么?难道钱真的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品性么?我想,这是不会的吧。钱虽然是万能的,但它还不至于使人变成这样吧!片面的以金钱来衡量人的价值,社会将走向歧途,就像现代社会,还是会有人追求名利,金钱,地位。这种事是很常见的,在全世界各地,都会上演同样的故事。

我读了这篇文章后,感触颇深。钱不是万能的,只是莫泊桑写的这篇文章反映了从古至今不变的那件事。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1

寒假里,我读了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的一篇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

这篇小说主要讲述了年轻时被家人看成“祸水”的于勒离开家乡,去了美洲。几年后发了大财,成为大家的福星。菲利普一家渴盼有钱的于勒归来,二姐也应此找到了未婚夫。一家人十分高兴,出国旅游了一次。他们在船上却见到一个酷似于勒的穷苦的买牡蛎的人,船长告诉他们这就是于勒。一家人发财的美梦化为乌有,二女儿的婚事也岌岌可危。最后全家人不动声色的返航回去了。

读完这篇小说后,我沉思良久,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唯利是图、爱慕虚荣、嫌贫爱富、爱财如命。当他们听说于勒有钱后,立刻逢人就夸于勒,一扫之前对于勒的不满与厌恶之心。当又看到于勒变成穷光蛋时,他们就再也不去提起他了。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让人厌恶至极,为了自己的利益连亲生弟弟都不认。他们有多么冷血,多么势利!

这篇小说一层一层的无情的揭露出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展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目。在他们眼里,只有金钱,没有亲情。但是亲情是任何东西都换不来的。亲情能给你在失败面前爬起来的力量,亲情是在你绝望时唯一的希望,亲情是人间最珍贵亦是最美好的东西。不像金钱,有些势利眼的人看到你有钱了,就纷纷来巴结你,讨好你,把你捧得高高的;当你没钱了,他们就会立刻离你而去,甚至还会嘲笑你,讥讽你,让你从云端一下子摔倒地面。

我们做人,千万不能被金钱蒙蔽了双眼,要记住,亲情,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是什么都换不来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2

我不止读过这一篇短篇小说,它不是最长的,也不是最好的,但是这篇却是让我最难忘的。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写的一篇短篇小说。莫泊桑是十九世纪后期自然主义文学潮流中仅次于左拉的大作家。他的短篇小说所达到的艺术水平,在世界文坛上都是卓越超群的,人称“短篇小说之王”。

这篇文章大概写的是一个贫困的家庭中,本是家中的祸害——于勒,也就是约瑟夫的叔叔。于勒在把家中留给他的遗产挥霍完之后就去了美洲, 还 发 了一些小财。终于想回来报答他的哥哥,并写信告诉家人他将回去报答他们。约瑟夫的父亲收到信后就日夜期盼着。过了一段时间于勒又写信回去说他要去远航,会很久无法和家人联系等他远航回来后再和家人团聚。父亲收到信后日思夜思等着于勒回来报答他们。

过了十年后,在二姐和她的未婚夫带着全家一起到泽西岛旅游时无意间看到了于勒,于勒在船上卖牡蛎。约瑟夫的父母看到于勒落魄的样子,脸上立刻流露出厌恶的表情,并且急忙避开了于勒。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于勒。而约瑟夫,就是莫泊桑的朋友看到叔叔这么落魄心里非常难受。

这篇小说清楚的批判与讽刺了那时期资产阶级的上流社会。而我认为这一家的表现就是没有关怀,没有同情的一家人。只有对自己有利益,才会对那个给自己带来利益的人好。而当那个人对自己没有了利益时,便像一个垃圾一样把他踢开。这种人在世上是不会有朋友的,也不会有人去帮助他。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人不是只为自己而活,情亲比金钱更重要。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3

读了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写的《我的叔叔于勒》这部短篇小说之后,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息。

小说主要写菲利普夫妇为了钱,对自己的亲弟弟——即"我"的叔叔不同的态度:当叔叔把自己的钱花光,还把父亲的钱占为己有时,菲利普夫妇非常痛恨他,骂他是坏蛋、流氓。当叔叔于勒变成了一个富人,并说会赔偿的损失时,菲利普夫妇都非常重视他,很想巴结他,把他当作"福星",渴盼着他的到来。当菲利普夫妇知道他又变成穷光蛋的时侯,父母就鄙视他,把他给抛弃了。

菲利普夫妇真的很是势利眼,为了钱居然可以到丧心病狂的程度。他们根本就不是人,连动物都知道要保护自己的亲人,他们居然还鄙视人家,还把他抛弃了。为了钱,他们可以抛弃自己的同胞兄弟,不肯为他施舍一滴同情的泪水。

我给大家讲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富人,有一些人想把他给杀了,把他的钱占为己有。一天,富人逃到一家酒店旁,因为他的衣裳破烂,酒店小二就对他冷言冷语,当他拿出钱的时候,酒店小二就立马道歉认错,不敢怠慢。

这酒店小二和菲利普夫妇衡量人的标准就是,有钱的人——富人,就应该去巴结他,对他好;没钱的人——穷人,就不要跟他在一起,还鄙视他,就算是亲人也不认。这根本没有一点儿良心。

我们应该为我们的社会喝彩。如果我们的生活里,人人充满了爱心,处处有爱的光芒。有些人为祖国荣辱舍生取义,有些人为济贫扶弱慷慨解囊,又有些人默默地付出。我相信,在春风吹拂下,我们的明天将会更加美好。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4

细读西方文学,总会被那种淡淡的哀愁和浓浓的情思所感动,要提到西方文学,莫泊桑的小说更是不可或缺。

莫泊桑被誉为世界短篇小说之王,他是十九世纪下半叶法国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出身于没落贵族,参加过普法战争,师从福拜楼。他的文学作品更是体现了法国大革命树立的优良文学传统。他的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更是让我不禁为那细腻的情节所感动。

小说展示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一家人,因生活穷酸,不得不等待着海外有钱的叔叔归来改变他们的家庭条件。可是不久后,他们全家决定去哲西岛旅行,在乘船时,他们竟然发现那卖牡蛎的流浪汉正是一家人期待的叔叔!他们四处打听,才知道叔叔生意失败,回到法国四处流浪,漂泊无依。

一家人最终没有选择戳穿叔叔的谎言,而是让人把钱给了他,匆匆离开了……我想,他们是选择用这种方式来保留叔叔心中仅剩的尊严吧!可是,除了这种出于保护的心情,他们的心中,更多的是想要逃避,逃避叔叔于勒再一次把父亲的钱拿去挥霍。我知道这是一个人该有的举动,却充分地体现了人情的冷暖,世态的炎凉,而从那之后,他们一家人再也没有见过叔叔于勒。

莫泊桑的小说中,有的是喜剧,让人忍俊不禁,有的是悲剧,让人潸然泪下,也有悲喜剧,令人欲哭无泪,欲笑又止。可不论是哪一种,总会让人忍不住地深思,感悟。它给我留下的,是一种苦涩的,深刻的感觉,引人警醒。

自从法国大革命以来,莫泊桑的作品中大多都讴歌了人民在普法战争中英勇抗敌的精神。也描述了人民大众在战争中受到苦难的情景,由此,也不难发现莫泊桑对弱者的同情,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谴责。

还有,提到莫泊桑,更不由地感染于他语言的纯粹。他不以纤巧华美的辞藻取胜,而是以平易通俗的文学语言来征服读者,他清晰如水的语言中丝毫不含晦涩的东西,总让人不禁感动于他真挚的语言。

西方文学博大精深,细读莫泊桑小说,让我眼前一亮,不知以后读起其他人的小说,会带来什么感觉?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5

读了《我的叔叔于勒》这

文中的于勒叔叔并没有错,从船长说于勒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钱。不难看出于勒叔叔已经在反省自己的过去,对自己曾经的所作所为感到愧疚。

而反观文中的父母,起初得知于勒叔叔发财了,心中对他的态度就好了许多。或者换一种说法,他们心中的态度未曾变过。因为至始至终他们都不是对于勒叔叔有好感,他们眼中在乎的只有钱!那肮脏的魔鬼已经蒙蔽了他们的心灵,它的魔性让他们忘记了血浓于水的亲情。

从他们一开始把于勒叔叔打发到美洲去开始,于勒就已经绝望了。到后来父母得知牡蛎小贩就是于勒后,生怕被他认出来,对他敬而远之,如同避瘟神一般。到最后连我给他10个铜子小费都要暴怒,而这10个铜子还不够姐姐买一条一米长的花边。无不看出于勒叔叔有钱时,哪怕只是小道消息,他们都对他尊重,希望抱上他的大腿。而当他失去这加身的“黄袍”时,等待他的是被他们彻底地抛弃。

即便他们学会那两位太太高贵的吃法,也做不了那样的人。因为一名真正的贵族,高贵的并不是仪态,而是灵魂和高尚的情操!即便家道中落,也依旧会有一种

而文中的父母却早已把铜臭看得比血脉的浓度还要强上万分。甚至因为10个铜子,就可抛弃一名血亲。他们,已经沦为了金钱的傀儡!被心中的贪念所驱使,堕入了万劫不复的轮回!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6

金钱,总会模糊许多人的双眼,总会划分许多人之间的界线,总会引领许多人走向罪恶的深渊……

文中的一家人,很久以前为金钱憎恶于勒,不久以前为金钱盼望于勒,现在有为金钱辱骂于勒,若说他们势力,这个时代又何尝不势力呢?

这家人不再接受于勒,也并非无赖,若与于勒相认,女儿的婚事又将黄了,生活又将比以前更加拮据了,多年以来娱于勒一直是他们经济上的心灵支柱,但残酷的现实摆在面前,又让他们如何接受呢?

错的不是他们,是这个时代!是这个为金钱而活的时代!每个人都想活,好好活,这就证明每个人都需要钱,因为每个人都不想做乞丐。

也许这一家人是爱慕虚荣,可这个时代又何尝不是爱慕虚荣的呢?金钱,已经占据了人们的心房;金钱,已经熏黑了人们的双眼,金钱,激发了人们无限的欲望,贪婪的欲望……

有果必有因

于勒,成为了这篇文章中貌似最可怜的人,可他的窘状,又何尝不是他自己造成的呢?

如果他之前不那么挥霍遗产,如果他好好工作努力赚钱,如果他不在他本不富裕的家人那白吃白喝,事情是不是就不会到这一步?可惜,没有如果。

初读完这篇文章的第一感受就是谴责那一家人,的冷血无情和势力眼。却没有想过有果必有因,于勒今日的结果,不正是他昔日酿下的罪过吗?又如何能怪罪那家人呢?说起来,他们不也算是受害者吗?

于勒今日的结局只是对他昔日放荡行为的惩罚而已,我们又何来同情呢?

孩子是最纯洁的

可小孩同情他,同情他干瘪的样子,枯枝般的手,被海风吹皱的皮肤。孩子不知道什么利害关系,他们只知道那是叔叔,叔叔老了,丑了,他们也知道父母不要叔叔了,他们还知道叔叔很穷,很苦,比他们还苦,所以他们会帮他,会给他钱,因为叔叔最需要钱……

如果每个人都和孩子一样,社会还会被钱熏黑吗?

每篇文章带给我们的,都是无尽的深思……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7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通过“我”一家人在去哲赛尔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画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变态情形。在教学过程中,我不断的思考,在当今的社会里,这种以金钱和权力来衡量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现象太多了,单纯的去引导学生分析菲利普夫妇在于勒富的时候和穷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学生是不是真的会那么容易的明白,或者是不是真的能够把学生引导到这篇文章的真正主题上来呢?因为现实生活中,中国古代的传统思想,也就是增广贤文里所说的“穷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这种思想和意识,在人们心目中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一方面我们不能以金钱来衡量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另一方面,造成于勒悲惨生活的某些个人的因素,以及于勒的生活悲剧带给我们的教育意义。

于勒是生活在当时法社会底层的一个小人物,虽然年轻的时候的于勒“行为不正,糟蹋钱”,但是,老年的于勒,是一个可怜的人,他的“衣服褴褛”,脸“又老又脏,满脸皱纹”,还带着“满脸愁容,狼狈不堪”,手也“满是皱纹”。于勒在美洲的生活,是艰辛的。常年在外的他,饱经生活的折磨,受尽了人世的苍伤,这是一个多么可怜的人对这样的一个老人,这样可怜的一个老人,就是出于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出于一种人道主义精神,我们都应该去同情他,关心他,更何况他还是“自己”的亲人呢?正如“我心里默默念道”的,“‘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这是从“我”幼小心灵里发出的对亲情的呼声,也是对菲利普夫妇的行为、心理和灵魂的一种强烈的讽刺。

掩上书卷,我陷入了沉思:为什么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如此势力?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8

有一段时间我以前认为:“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圈。”自从读了法国作家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之后,我的思想翻了个个儿。这篇小说象一面照长镜,清楚地照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狰狞面目,使我认识了这个社会的罪恶本质。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透过菲利普一家由原先厌恶、怨恨于勒,到之后听说于勒发财又喜欢、索敬于勒,直至在于勒穷困潦倒时又遗弃他的故事,一层进一层地无情揭寡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展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五恶面目。

在小说中,作家以辛辣的笔触讽了菲利普夫妇吝音,嫌贫爱富。当于勒花了自己应得的遗产并大大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那部分时,他们将其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他们立即对于勒寄以厚望,甚至每个星期都到海滩上等候于勒回来,为的是从他那里得到什么甜头;但当发现于勒不仅仅没有成为富翁。

反而沦落为卖牡的小贩时,菲利普夫妇的市侩面目便幕霉无遗了,连善良的约瑟夫出于同情多给了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克拉丽丝的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流氓!”最后,他们悄悄地离开于勒而去。

这面镜子照得多么清晰透激啊!它照出了菲利普夫妇卑都的灵魂,更照出了资本主义的“庐山真面目”。时过一个世纪,当今资本主义社会的状况究竟如何呢?我听说这样一件事:在美国,有个小孩拾了一万美元之巨款,把它交还给了失主。

但他不仅仅没有受到社会的赞扬,反而在一次评选“若干最……”的活动中,被评为“最俊的人”。理由是拾的钱就应归自己,不就应交还失主。这简直太荒唐了!然而这是事实!这充分说明“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金钱至上”是资本主义社会天经地义的准则。“老”的资本义也好,“新”的资本主义也罢,无一例外。

《我的叔叔于勒》是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一面镜子,它使我认清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也从另一方面激发我更加热爱祖国。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9

小说描述的故事是菲利普夫妇应对自我的弟弟于勒(妇女的小叔)的不一样态度。一向以来叔叔于勒都是一个不务正业,总是花钱,而且还花掉了哥哥的那一部分财产。正因这样,本来不富裕的菲利普夫妇的家庭就更难过了。之后把于勒打发到美洲去了。菲利普夫妇有2个女儿和一个儿子若瑟夫。日子过得很拮据。有一天,接到叔叔于勒的来信,说是在外面发财了,有时刻会回去看他们的。这样,菲利普夫妇有了盼望,总是盼望叔叔于勒的归来。正正因这样,姐姐也有了未婚夫。但是当一家人去游玩的时候,发现于勒竟然已经落魄了,在船上买杜蜊。菲利普夫妇的盼望变成失望了。恐怖又回来了,没有敢认于勒。当若瑟夫给杜蜊钱的时候,还给了于勒一些小费。

这些看起来是小说中让人觉得很正常的一些事情发展与改变,但是它也揭示了当时资产阶级改革后的法国人民的思想,每个人都充满着金钱利益。菲利普夫妇正因金钱的关联从厌恶于勒到盼望于勒到对于勒失望,都是正因金钱,但是正因于勒的贫与富。而小说中姐姐的未婚夫也是正因看了于勒给菲利普夫妇的那封说他发财了并且会回去的信,才会和姐姐在一齐的,这不是也为了金钱吗?那时候的人们的心灵仿佛除了金钱,什么都没有了。但是当若瑟夫给了于勒杜蜊钱的时候还给了他一些小费。或许在当时的社会,只有孩子的心灵是最纯洁最善良的,他还是很在乎亲情的,对于他来说还没有金钱利益的这个概念。

现实中有句话是: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万万不能。或许真的是这样吧!是的,谁不需要钱呢,没有钱能做的了什么呢?说实话,我确实也很钟爱有钱的生活,有了钱,能够做N-1件事。对于金钱虽然喜爱,但我绝不敢丢下良心,那是万万不能的。把钱看淡一些,毕竟金钱能做的,是N-1件事,而不是所有事。期望在此刻的人中,金钱利益少一些,多学学小孩的纯洁善良。不好正因金钱而对别人改变看法。没有什么东西,是比良心更重要的。少一些菲利普夫妇,多一些若瑟夫。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20

最近由于疫情的影响,我们只能用网络来解决学习的问题。不用去学校,节约了路上的时间,于是看书的时间变多了。也不知哪天我偶然阅读到了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三位中的一位,其他两位分别是俄国的契诃夫和美国的欧亨利)的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读完了小说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小说主要讲了一个叫于勒的人挥霍了大量的钱财被家人送到了美洲。后来他说他在那里已经做上了生意,两年之后他又写信告诉家人他已经很富有了。这可把哥哥和嫂子以及侄儿侄女高兴坏了。过了一段时间,于勒的哥哥一家人要去泽西岛旅游,在游轮上买牡蛎的时候,于勒的哥哥发现那个卖牡蛎的落魄的人就是于勒,但是他们为了不让别人知道他们就是于勒这个无赖的亲属,没有与于勒相认。全家人都很气愤,非常憎恨那个没出息的于勒。

小说中于勒这个人一直都在画大饼,他画大饼是为了什么?虚荣心!他为了让哥哥一家人都觉得:“这个于勒有本领,心眼好,占了钱还知道还,不错。”仅仅是为了这几句表扬话,但他不知道自从哥嫂知道了他变成了富翁以后都非常激动,都非常盼望这个好心的于勒能早一点回来。但他如果真的回去了,哥哥嫂子看着面黄肌瘦、身无分文的他都会想起于勒之前在信中说的“发财”。什么是“发财”?一个面黄肌瘦身无分文的人凭什么能发财?简直是太荒谬了。

于勒之所以会写那两封信其实还不仅仅是因为虚荣心,我觉得他打心底里是希望真的能够还钱给哥哥一家人,让生活拮据的他们过上好日子。他比较珍惜亲情,他想见到自己的亲哥哥,所以他选择了离他们家乡不远的地方做事情。但他在船上怕哥哥失望,所以也没有与哥哥相认,这样也反应出于勒善良的一面。

文中的菲利普(也就是我)其实并没有因得知叔叔变成了一个卖牡蛎的店员而过度气愤,反而挺同情他的,还给了他半法郎的小费。虽然他的爸爸妈妈都很势利,但是他们生了一个很能理解别人的善良儿子,我也觉得特别庆幸。这是这篇短篇小说里比较温暖的一点。

我觉得小说里的人物大多数都是因为生活所迫才有这些我们难以理解的举止。只有我们更深入地了解这些人物的生活背景和生活环境才能做出客观的评价。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21

读了文章《我的叔叔于勒》,我认识了19世纪的法国社会。它像一面镜子,折射出那个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纯粹是金钱关系的本质。

一封来自美洲的书信,改变了昔日被逐出家门的“流氓”、“坏蛋”的于勒的形象,他成了全家人翘首盼归的“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了,使原本因家境拮据而无人垂青的二姐终于有了求婚者,使一个小小职员家庭竟充胖子去邻国哲尔赛岛度假,但是当菲利普夫妇发现那个衣裳褴褛的老水手竟然是弟弟于勒时,他们一下子从惊喜的企盼跌入极度的恐慌之中。生怕孩子们知道这个狼狈不堪的卖牡蛎的老人就是亲叔叔。他们如躲瘟神,避之犹恐不及。涉世未深的若瑟夫给了于勒10个铜板的小费,也受到母亲严厉的斥责。于勒在兄嫂的眼里又成了“流氓”、成了“贼”。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菲利普夫妇前后截然不同的态度呢?是金钱!只要有钱,于勒就会受到全家的欢迎,菲利普不是总重复那句永不变更的话吗?“如果于勒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惊喜呀!”就连人间最纯洁的爱情也会随着金钱而降临,要是没钱,哪怕是手足至亲也会被遗弃。真是六亲不认啊!当我们撕下那层罩在菲利普家庭上面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时,看到的分明是“金钱”那既诱人又狰狞的真面目。

19世纪的法国,正是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度的时期,资本的不断积累,工业的畸形发展,使两极分化更为严重。金钱万能的黑云笼罩市井,物欲横流的毒雾弥漫城乡。金钱成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第一要素,它能使人痴迷、使人疯狂、使人腾达、使人堕落。对金钱的顶礼膜拜改变了亲情、友情、改变了整个社会,金钱主宰了一切。马克思、提出当时的社会“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别的联系”这种现实使富有正义感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莫泊桑愤然提笔,让我在金钱离散骨肉的惨状中感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

我们有幸生活在处处有真情的社会主义的中国,没有感受到像于勒所遭遇过的那种炎凉世态,我们要把《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作为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一面镜子,时时告诫自己:千万不要让金钱吞噬了人格和灵魂。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22

莫泊桑为何被称为“世界短篇小说之王”?因为他仔细观察每个人的特点,在细致入微的地方入手。而《我的叔叔于勒》则生动地、写实般地展现了人性的冷漠、无情,现实与童话的鲜明对比。

《我的叔叔于勒》这个短篇给我们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约瑟夫的人,家庭并不富裕,而他们全家的希望,就是约瑟夫的叔叔于勒。这个伟大的叔叔是如何的富有,他的生意是如何的兴隆……这些都是约瑟夫父母亲反复强调的。他们希望那个于勒叔叔快点回来,因为家里人都认为他有钱,而这些钱财中的一星半点都能让他们家里的生活美好起来。当然,这一切只是想象而已。一次游玩中,船上一个卖牡蛎的可怜老人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因为,他是如此像那个富有的于勒叔叔。他们询问了船长,打探出那就是那个于勒叔叔。他们躲避着他,生怕这个穷鬼会缠上他们,生怕让那因富有的于勒叔叔而娶了他们女儿的女婿走掉,好像他是一尊瘟神一样。

这是怎样冷血、怎样市侩的一家人。在叔叔家底殷实的时候,说尽奉承话,希望可以得到施舍。而在叔叔开始潦倒、开始穷困,不像以前那样富足的时候,又躲得远远的,害怕那穷困可怜的人缠上自己。

对于亲情,又似乎没有关系,即使在贫苦也是别人的事,是亲戚,有血缘关系又怎么样?到头来只会在葬礼上抹泪献花。除非你将一份很大的遗产拿来送,不然这样无情冷酷的人如何会认真虔诚地为你祈祷?

可怜如我们。

有时,我们会亲眼看见,昨天还在鄙视流俗,贬低这种事的人,今天就对送礼的某某亲戚笑成一朵名为“奉承”的花;我们会真实听见,某人处心积虑地奉承一位金主,却在金主变穷时,远远地,远远地躲着,独自玩着人间蒸发,直至没有风声,一切烟飞云散时才又露面。

你可以接受赞美,同时也会深陷泥潭。你不奋力往上攀爬,就会有人踩着你的头顶登天,而望着之前对你谄媚不已的人转头向其大献殷勤。

但最后经常接济的举动让我们也感受到了血浓于水的道理,这是寒冷冬天的一缕阳光,照耀了冷漠家庭的屋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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