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一:巴金《秋》
读完一本书,无论如何都有冲动写一篇读书心得,那种感觉是很棒的。
《秋》的情节安排明显比《春》紧凑许多。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高潮迭起。现在想来,《春》更像是一个过渡,花了大笔墨讲淑英觉醒到出走的过程。没想到的是,读《家》时最喜欢的觉慧,随着《家》的完结,竟再也没出现过,当起了隐形人。倒是觉民的个性越来越鲜活,淑华也越来越讨人喜欢。
巴金在序中提到自己写《秋》写哭了,本打算安排觉新自杀,拆开觉民和琴,让觉民被捕。但是,温暖的友情让他放弃了灰色结局。确实,结局不坏,在觉新给觉慧和淑英的两封信中平静又意味深长地结束了。那两封信又读得我小小感动。
刚读罢卖公馆分家的高潮,一面叹惋一个大家庭的没落一面期待着觉新等兄妹的新生活,作者却让故事戛然而止。“亲爱的读者,你们应该想到,生命本身就是不会完的。那些有着丰富的(充实的)生命力的人会活得长久,而且能够做出许多许多的事情来。”其实关于搬家之后的一些近况,在觉新的信中作出了简单的交代。读《秋》正读得酣畅淋漓之时,却被作者突如其来的尾声搞得意犹未尽。这种感觉就像,心情激动精神紧张地看完《秋》,抬头看看窗外,风轻云淡,谁曾想到昨日大雨瓢泼。还沉浸在淑华觉民一场场“目无尊长”的抨击中,读来大快人心!还无奈着淑贞的跳井、枚表弟的病逝,又想起瑞珏、梅、蕙等一个个年轻生命被封建礼教摧残致死,真有点愤愤不平。当觉新终于说出“我办不到”的时候,着实欣慰了下!
现在的我和觉新差不多一个岁数了,我想若是再早些年看《春》《秋》,心情会更激动吧!读《家》的时候比觉民觉慧小一点,也正好在一个叛逆期,于是当时对觉慧敢于反抗的精神非常欣赏。读罢《秋》,发现自己真是越来越觉新了……同时也唤醒了曾经那个叛逆、愤世嫉俗,有梦想有实际行动去追求梦想的那个我。虽然现在的我也是带点叛逆,厌世恶俗的,却已不再那么锋芒毕露了。至于梦想么,渐渐沦为幻想了~
一向对美食敏感的我,也留意了《秋》里面的吃食。凉拌蜇皮,椒麻鸡,火腿,皮蛋,粽子,盐蛋,多角形的小块点心蒸蒸糕,猪油米花糖,绿豆夹沙饼以及冰粉儿。小说也因为有这些食物的出场显得更饱满更细致更亲切。最后觉新在信里提到搬出老家后,他们“早睡早起。十点钟开早饭,四点钟开午饭,另外吃早点消夜,都是在外面去买。”原来他们一日四餐呐。
其实《秋》并不像“秋”这个意象给人感觉阴郁萧索。“并没有一个永久的秋天。秋天过了,春天就会来的。”分家之后的日子虽然清静,我却怀念起了觉新他们兄妹几个在老宅里嬉笑打闹的那些美好回忆。
美好的与不美好的,通通随着老宅的完结,成了永久的记忆。
篇二:巴金《秋》读后感
很喜欢巴金这位作家,读过他的《激流三部曲》,他在写作《家春秋》时还不满30岁,让我对她的敬佩之情有增添不少。最近,我刚刚读完这部作品,心理起伏跌宕,书中很多的故事情节让我印象比较深刻:
语言描写平中出奇。在日常生活对话中,巴金笔下人物的语言中规中矩,和人物的身份,性格比较合拍,而发生冲突时的.语言刻画,令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那可恶的觉英和淑华的对话,觉民和克安的对骂,让读者为正面人物的命运牵挂,恼恨反面人物的语言,写活了。不过我觉得,对于觉民的心理活动,语言描写,特别在平常的叙述中,有些理想化,少了生活的积淀,不是微笑就是冷笑,略显脱离生活,和觉慧比较起来,差异性不大,看完《秋》,差不多就会把觉慧忘掉,让觉民弄混了,语言的描写不够鲜明。
文笔很干净。看《家》,虽然仅仅看了几页,但是一个简洁、明快、大气的笔触已经跃然纸上了,景物的描写,对于月光的注释,令我耳目一新。没有家长里短的叙述,有一种大家庭子弟的眼光,比较脱俗,当然,老舍的“俗”也不是不好。
中心人物的描写牵动着我的眼光。你可能不喜欢觉新,但是你不能漠视觉新。巴金在觉新身上投入弄笔重墨,不管是他处理事务也好,还是他的感情生活,觉新的身影总在读者的眼前挥之不去,而且有时候搞得读者胸口发闷,对于自己一个不喜欢的人这样牵挂,简直是一种折磨,巴金的觉新,自然成为文学人物里面一个经典形象。后来孙道临演绎得也比较成功,我有一个天真的想法,陈道明演可以不可以?王志文呢?
景物描写。一件事情,只要提上一千遍,那人们肯定记住。高家的大花园,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不厌其烦。人是怀旧的,巴金的笔,景物描写也没有脱离开这个令他感伤的地方,好像我们现在的“忆童年”,不同的人不同的写法,巴金的年轻的眼睛,到没有太多出彩的地方,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他的关于月光的描写,想起来老舍的《月牙》,不断的点到月光,每次有不同。
故事的选择。五四时期,长篇小说并不多,匕首,投枪比较多,而巴金的《家春秋》,却似徐锡麟怀抱的炸弹,不断地投向旧世界的人群。选择多少人物?选择怎样的人物?选择怎样的冲突?情节?年轻的巴金,用一个大家庭的兴衰,用新世界和旧世界的冲突,用年轻人的决裂和幻灭,为不同的人指出了不同的道路,文学是救国的,是治病的,洋洋洒洒三卷俊文,虽比不得《红楼梦》,却可作为我们回忆五四时期人们的生活和写作特点的良好教材,特别是出自一个年轻人的笔下,尤为可贵。(你可以从里面截出秋的)
关于人物。粗分一下,男人女人。从思想性和道德性来看,巴金比较同情女人。从三兄弟的眼睛里面,除了那几个姨太太以外,都是好女人,特别是自己亲属,这也难怪,感情发挥作用。围绕着觉新的几个表妹,表姐,老婆,丫环,宛如大观园里面的金钗们,让人怜爱。一时间,被善良的女人们包围了,让男读者们垂涎欲滴,乐不思蜀。恨不能冲进小说,替代觉新的交色扮演,好好的享受那几段错过的缘分。
而周伯通们,郑国光们,克明们的描写,在巴金自己的嘴里说,是重点刻画的人物,是对立面,他们的角色,并非无足重轻,正是这些人决定了人物的命运,通过巴金的笔,一个个面目可憎,死守礼教的“坏男人”们,用他们的手段撕扯着读者的心理,这种折磨,才令人印象深刻。
篇三:巴金《秋》读后感
巴金的《秋》是对旧的、封建大家族的深刻揭露。在这种封建大家族中,大家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大部分人都不学无术、游手好闲、道德败坏、自私到了极点,特别是那些老反动们。他们自己道德败坏,却恬不知耻,压制年轻人,几十年轻人的幸福乃至生命,折磨年轻人,毒害他们,使他们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中毒日深。等到当年的青年到了而立之年、不惑之年之时,他们也早已被迷失了本性,又变成了老反动,又反过来压制摧残自己的下一代。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就是这样一代复一代地重复着这令人发指的悲剧。这不是具体某个人、某些人、甚至一代人或几代人的错,而是整个制度的错,是整个罪恶的封建社会伦理制度的恶果。那些置身基中的人,即是受害者,又是害人者。他们在那种社会中成长,他们所见到的,听到的,都是那腐朽社会的各种现象,而这些现象作用于他们的大脑,他们自然就形成了关于那个社会的意识形态,并以此指导自己的行动,规范自己的行动,评价自己的行动。他们不知道是自己和亲人一起毁了自己的幸福,也不知道自己自己和亲人一起又埋葬了亲人的幸福。他们并不明白这一切,似乎也根本没有为此而感到过痛苦,因为那些封建伦理支撑着他们,使他们觉得自己没有过错,也许这就是精神的力量了,人也许是因为有精神才存活于世的,没有了精神也就没有了生命的意义。至于人们的躯体,只不过是人的精神的载体,人的肉体上的痛苦,永远也没有来精神上的伤害严重,肉体上的痛苦是短暂的,而精神上的痛苦则是长久的、重复的,可以一直延续到人最终的毁灭。
几十代人、几百代人都那样平静地生活过去了,为什么到了近代,到了二十年代前半叶那几代人的时候,这种生活却以为继了呢?原因在于此前人们心目中,所有人的生活都是一样的,没有谁过着与众不同的生活,也没有人想要换一种活法看看怎么样。因为现实生活中没有,他们也就想不到,而到了近代,随着国门被打开,坚船利炮把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带到了人们的视野。看到别人的幸福生活,想想自己的悲惨遭遇,年轻人再也沉不住气了,没有中封建社会毒的青年中中毒较浅的人再也忍不住了。他们要追求新的生活,追求自己的幸福。他们再也不相信封建的老一套了,他们开始反抗压迫,于是老的和少的之间,顽固的反动的和开拓创新的开始了战斗。这样鲜血就当红了整个中国近代史。毕竟顽固反动的是衰老的,当觉民们勇敢地抓住克安们的手时,克安们就无可奈何了。
青年终归是会走向胜利的,只要有勇气,又能拿出实际行动,幸福就会向我们飘来。
徐志摩散文读后感1
从志摩先生谈起,心中不由得为其感慨,他是一位具有一定影响性的文学家,也是一位对生活热爱的人。1921年开始长期的诗歌创作,后来读到的诗歌一部分来自这个时期,受英国唯美派诗人的影响,认为艺术至上。曾经写过不少优秀的作品,深受读者的喜爱。
《徐志摩散文集》是一部精选的散文著作,带给我的当然是少不掉的欣喜,每读一章都会深陷其中,过后便养成了闲余中的趣子。
其中印象最深的是“欧洲漫录”这篇散文,富有幽默感,又不失哲理性和语言刚柔并工的表达。让读者深陷其中,体会其中的情感。
对于托尔斯泰的书与人的看法及表达了他的人生观。对于莎士比亚的回信,更让读者了解他为人礼貌,性情温和的另一面。
可不幸的事情终究会发生,因从南京乘机去北平路途中,飞机失事遇难,他告别了自己光辉的一生。虽死犹荣,用在这样一位诗人身上,不容置疑。他的逝世是对文学历史上的一次深痛的失去,一位正处风华正茂的年龄,还没有结束的人生就这样画上了句号。
可他的一生是精彩的,在散文中,与泰戈尔的对话,相当的好,能与这样一位印度诗人如此联系,并与他环游亚洲,也不失为一种成就。并影响着徐志摩对于印度洋的恩情。
游历学习的志摩先生,写出了一批感人肺腑的散文,有对于环境,事物的描写,也有对于人与人之间感情的描写。
在我看来,他所写的是人所触的正常感受,只不过是他会用最准确,扣人心弦的语言描绘罢了,体会是深刻的。
如果世界上最后一本《徐志摩散文集》在我的手上,我该会是怎样的欣喜发狂啊……
徐志摩散文读后感2
《雪花的快乐》无疑是一首纯诗(即瓦雷里所提出的纯诗)。在这里,现实的我被彻底抽空,雪花代替我出场,“翩翩的在半空里潇洒”。但这是被诗人意念填充的雪花,被灵魂穿着的雪花。这是灵性的雪花,人的精灵,他要为美而死。值得回味的是,他在追求美的过程丝毫不感痛苦、绝望,恰恰相反,他充分享受着选择的自由、热爱的快乐。雪花“飞扬,飞扬,飞扬”这是多么坚定、欢快和轻松自由的执著,实在是自明和自觉的结果。而这个美的她,住在清幽之地,出入雪中花园,浑身散发朱砂梅的清香,心胸恰似万缕柔波的湖泊!她是现代美学时期永恒的幻像。对于诗人徐志摩而言,或许隐含着很深的个人对象因素,但身处其中而加入新世纪曙光找寻,自然是诗人选择“她”而不是“他”的内驱力。
与阅读相反,写作时的诗人或许面对窗外飞扬的雪花热泪盈眶,或许独自漫步于雪花漫舞的天地间。他的灵魂正在深受囚禁之苦。现实和肉身的沉重正在折磨他。当“星月的光辉与人类的希望”令他唱出《雪花的快乐》,或许可以说,诗的过程本身就是灵魂飞扬的过程?这首诗共四节。与其说这四节韵律铿锵的诗具有启承转合的章法结构之美,不如说它体现了诗人激-情起伏的思路之奇。清醒的诗人避开现实藩篱,把一切展开建筑在“假如”之上。“假如”使这首诗定下了柔美、朦胧的格调,使其中的热烈和自由无不笼罩于淡淡的忧伤的光环里。雪花的旋转、延宕和最终归宿完全吻合诗人优美灵魂的自由、坚定和执著。这首诗的韵律是大自然的音籁、灵魂的交响。重复出现的“飞扬,飞扬,飞扬”织出一幅深邃的灵魂图画。难道我们还要诗人告诉我们更多东西吗?
徐志摩散文读后感3
今年暑假,有幸拜读了《徐志摩散文经典》,对他的印象才从最初的浪漫诗人转变为一个有思想、有个性,而又热情高涨的、率真诚实的文学家。
徐志摩的散文的特点便是浓郁,人们总以为将纷繁的世界写简单是本事,殊不知将一件平平常常的事,一个平平常常的场景写得繁采到极致也是一种本事。徐志摩便是那种能把别人无话可说之事说得天花乱坠,让你目不暇接的散文家。
他的散文洋洋洒洒,花雨缤纷,但更难得的是这些奇艳瑰丽的文字全都出自他的内心,出自一个"真'字。正如梁实秋所说,徐志摩的散文无论写什么,永远都保持一个亲热的态度,没有教训和演讲的气味,而像是和知心朋友谈话,毫不矜持地掏出内心的真话。
这本书中,最浪漫的散文《想飞》,读后让我感觉到他的散文真的就像在和他亲切的谈话、聊天一样,而且他的散文充满着丰富的想象,有勇敢探索光明的热情。 其中的《翡冷翠山居闲话》中的一段是这样写的:
“在这里出门散步去,上山或是下山,在二个晴好的五月的向晚,正像是去赴一个美的宴会,比如去一果子园,那边每株树上都是满挂着诗情最秀逸的果实,假如你单是站着看还不满意时,只要一伸手就可以采取,可以恣尝鲜味,足够你性灵的迷醉。阳光正好暖和决不过暖;风息是温驯的,而且往往因为他是从繁花的山林里吹度过来他带来一股幽远的澹香,连着一息滋润的水气,摩挲你的颜面,轻绕着你的肩腰,就这单纯的呼吸已是无穷愉快;空气总是明净的,近谷内不生烟,远山上不起霭,那美秀风景全部正像画面片似的展露在你的眼前,供你闲暇的鉴赏。……”
读里面的每一段文字都是一种美的享受,他的表达总是这样无拘无束。艳丽纷繁。这也正如周作人等所说:徐志摩的散文在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上是独树一帜的,与他的新诗一起形成“双峰并峙“的局面。其实,情感的真挚,态度的亲和,题材的宽广,表达的无拘无束。艳丽纷繁,像诗一样“浓得化不开“,构成了徐志摩散文的显着特色。无论是长篇,如《巴黎的鳞爪》和《秋》;还是短篇,如《丑西湖》,莫不如此。至于《我所知道的康桥》、《翡冷翠山居闲话》、《想飞》……等篇,则早已成为脍炙人口的中国现代散文的“经典“了……
徐志摩散文选本众多,这本散文经典是最新的一种,较好的展现了徐志摩各个时期的文采斐然的散文佳作。读后确实让人感到:徐志摩以他的文字照亮了社会、照亮了中国文学。
徐志摩散文读后感4
读了这首诗,我特地查了字典,偶然,是一个极为抽象的时间副词,使之形象化,置入象征性的结构,充满情趣哲理,不但珠润玉圆,朗朗上口而且余味无穷的词。虽然诗只有十行,但是仍然让我回味无穷。其中似乎包含了他的一生,他与张幼仪的结合是偶然,与林徽因的恋情是偶然,和陆小曼的风波也是偶然;他学习金融是偶然,倾心康桥是偶然,最后,飞机失事更是偶然。
这首诗的意象已超越了自身。我们完全可以把此诗看作是人生的感叹曲。人生的路途上,有着多少偶然的交会,又有多少美好的东西,仅仅是偶然的交会,永无重复。那些消逝了的美,那些消逝了的爱,又有多少能够重来?对于天空中的云影偶尔闪现在波心,实在是“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更何况在人生茫茫无边的大海上,心与心之间有时即使跋涉无穷的时日,也无法到达彼岸。每一个人都有每一个人的方向,我们偶然相遇,又将匆匆分别。那些相遇时互放的“光亮”,那些相遇时互相倾注的情意,“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这是现实的哀伤,人生的无奈。最好你忘掉”,其实是最不能忘掉。没有一点超脱,没有一点可有可无。有的是现实的哀伤,是一个真实的人,执着于生活的人,执着于理想的人,在屡遭失意中唱出的歌。憧憬与绝望,悲哀与潇洒,奇妙地交织在一起。是一个纯诗人的哀感。他的潇洒与飘逸,也多半是他为了追求典雅的美,节制自己的感情而来的。表达他对徽因的爱与不尽的追求。
虽然我只是高一的学生,但是我可以读出徐志摩的爱不是一般人那样,仅仅只是因为外表或一时的好感,志摩不同,他羡慕林徽因的才华,喜欢她的内在,虽然最后未能有结果,但是他的精神依然让我感动。读读他的诗吧……
徐志摩散文读后感5
一直以来,喜欢读徐志摩的诗,他的诗意念完整、韵味独特、他既善于写实,又善于写心念。他的诗充满伤感、哀怨,洋溢着春息、清新自然。他的诗驰骋着想象、切实的.虚拟。今天读了他的散文《翡冷翠山居闲话》感受颇多。
文章源于生活,源于他的所见、所闻、所想,但其核心又是心灵的追求,对现实的不安与苦闷,对人生的迷茫和同情,对超自然的渴盼与祈祷。他善于在大自然中发现,细腻地刻记着自然界最细微的美。正如文中第一自然段所描述的“阳光正好暖和,决不过暖。风息是温驯的,而且往往因为它是从繁花的山林里吹度过来,它带来一股幽远的淡香,连着一息滋润的水气,摩挲着你的颜面,轻绕着你的肩腰,就这简单的呼吸已是无穷的愉快;空气总是明净的,进谷内不生烟,远山上不起霭,那秀美风景的全部正像画片似的展露在你的眼前。供你闲暇的鉴赏。”读到这里不免让人浮想联翩,多么美妙的景象,字里行间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一切万物近在眼前。
文中还描述了他渴望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生活,而且摆脱世俗的喧嚣,达到灵与肉的统一。文中描写道:“平常我们从自己家里走到朋友的家里,或是我们执事的地方,那无非是在同一个大牢里,从一间狱室移到另一间狱室去,拘束永远跟着我们,自由永远寻不到我们;但在这春夏间美秀的山中或乡间你要是有机会独身闲逛时,那才是你福星高照的时候,那才是你实际领受,亲口品尝自由与自在的时候,那才是你肉体与灵魂行动一致的时候!朋友们,我们多长一岁年纪,往往只是加重我们头上的枷,加紧我们脚胫上的链,我们见小孩子在草丛里在沙滩里在浅水里打滚作乐,或是看见小猫追他自己的尾巴,何尝没有羡慕的时候,但我们的枷,我们的链永远是制定我们行动的上司!……”品读到这里,我不禁感受到自己对生活的期盼不尽如此呢?每天我们生活在尘世间,要给自己带上一个面具,要把真正的自己埋藏起来。我何尝不是如此呢?在领导同事面前,要以笑示人,以表恭敬;在嬉笑打闹的学生的面前要摆出一副“师道尊严”,让学生望而生畏,要不何以服众;在小女面前,要拿出母亲的架子,唠唠叨叨,不厌其烦。
徐志摩散文读后感6
这篇散文,诚如题目所示,只写了“巴黎的麟爪。”“巴黎”,本身就是一个迷人的字眼。它说不完,道不尽,它是一座堪称近代人类艺术褓姆的城市。一代代的艺术巨匠在巴黎弘阔的舞台上勿勿走过;把无数动人的事迹,永恒的美,凝固在罗浮宫的每一块砖瓦里,投映在赛因河的柔波中。没有哪一座城市象巴黎那样把生活与艺术如此完美地融合在一起,生活即是艺术,艺术即是生活;没有哪一座城市象巴黎那样,把此岸和彼岸拉扯得那么近,现实即是理想,理想即是现实。作为艺术家的徐志摩来到他朝思幕想的艺术之都,如同游子寻见慈母,可以想见他当时是一种怎样的心情。文章一开始,作者就以他特有的富于激情的笔调,直接表达了感受“咳,巴黎!到过巴黎的一定不会再希罕天堂;尝过巴黎的,老实说,连地狱都不想去了。整个的巴黎就像是一床野鸭绒的垫褥,衬得你通体舒泰,硬骨头都给熏酥了的。”
作者是直抒胸臆的,然而,于不经意之中,更在营造着氛围。这种氛围让你无法克制自己要与作者一起神游巴黎,聆听作者漫谈对巴黎的观感。作品描绘的天堂般的,充满诱惑的巴黎,并不仅是光明、微笑、欢畅的,同时也交织着黯淡、惆怅和悲怆。然而,这篇文章的精妙之处在于,作者以他敏锐的观察力,道出了巴黎人的独特之处:虽失意仍不失对人生的希冀;虽厌恶却不掩挚切的友情,贫困潦倒并不碍对艺术的痴迷;真诚而不势利,洒脱而不猥琐,这正是巴黎不和谐中的和谐,杂色中的同一,巴黎的诱惑在于斯,美亦在于斯。作者印象式地漫谈了巴黎以后,便象摄影机一样,缓缓地推近,讲述了两个巴黎人的故事。一个美丽又聪慧的女郎,十七岁时由父亲安排嫁给了一个英国绅士,可两人之间并无真正的爱情,婚后生活毫无幸福可言,四年后,女郎离婚回到了巴黎,不久,她疯狂地爱上了一个来巴黎求学的菲律宾少年,并抛弃了一切跟着这男人来到东方,谁知男子的家庭坚不容她,男子不久也丢了她,她只好以做褓姆维生。不久,一封老父病危的电报又将她拉回了巴黎。
回到巴黎后,父亲已病逝,重重打击在女郎的心灵上留下深重的创伤,女郎这样表述她此时的心境“从此我在人间还有什么意趣?我只是个实体的鬼影,活动的尸体;我的心也早就死了,再也不起波澜。”然而,死去的只是过去的痛苦,不是女郎的心灵,女郎“每晚还是不自主的到这饭店里来小坐,正如死去的鬼魂忘不了他的老家。”她无法忘却她与情人在这饭店里度过的短暂却刻骨铭心的时光,在这里,她曾倾注满怀的柔情,疯狂地爱恋一个不是贵族,也不是富人的东方人,“秘谈”、“欢舞”、“梦魂缭绕”、“太深,太真”的爱……
享受爱情是幸福,是美,追忆往昔的爱情何尝不是幸福,不是美?能够在屡受挫折后,仍能玩味那本属不堪回首的往事不仅是美,而且是崇高了。在女郎表示的“形如槁木,心如死灰”下面,我们看到的是一颗鲜活、热烈、充满柔情的心灵。这正是巴黎人的真诚,巴黎人的洒脱。饶有趣味的是,在这个女郎的身上,读者能看到作者自己浓重的投影。女郎如泣如诉的诉说道出的是徐志摩的心曲:“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甘愿世之不韪,竭全力以斗”“去到那理想的天庭——恋爱,欢欣、自由。”徐志摩是把爱看作生命一样重的,“丢了这可厌的人生,实现这死在爱里,这爱中心的死,不强如五百次的投生?”所不同的是,女郎的爱情是一场悲剧,而作者最后获得了爱情。第二则讲述了一个巴黎画家的生活故事。画家住在一个狭小、昏暗的小阁楼里,屋里更是一个“垃圾窝”,作者象开清单一样列出了屋里的陈设“精窄的床坐起会扎脑袋,书桌上更是应有尽有:烂袜子、脏手绢,压瘪了的热水瓶子,断头的笔杆,断齿的梳子,可疑的小纸盒儿,权当梳妆台兼书架的破木板箱,烂苹果,破香蕉……这一切作者之所以不厌其详地一一介绍主要为下文作铺垫,衬托出人体美会把这垃圾窝变成金壁辉煌的艺术宫殿,随着画家的自数家珍——一件件稀世艺术珍品,作者展开了丰富的联想和想象:“壁上的疙瘩,壁蟢窠,霉块,钉疤,全化成了哥罗画帧中‘飘飖欲化烟’的最美丽树林与轻快的流涧;桌上的破领带及手绢烂香蕉臭袜子等等也全变形成戴大阔边稻草帽的牧童们,偎着树打盹的,牵着牛在涧里喝水的,手反衬着脑袋放平在青草地上瞪眼看天的,斜眼溜着那边走进来的娘们手按着音腔吹横笛的——可不是那边来了一群娘们,全是年岁青青的,露着胸膛,散着头发,还有光着白腿的在青草地上跳着来了。”由于有了美的闪光,狭小昏暗的破阁楼竟成了田园牧歌式的风景胜地。
由画谈到了模特,由模特引出了画家的细述人体美。“人体美也是这样的,有的美在胸部,有的腰部,有的下部,有的头发,有的手,有的脚踝,那不可理解的骨胳,筋肉,肌理的会合,形成各各不同的线条,色调的变化,皮面的浓度,毛管的分配,天然的姿态,不可制止的表情。”画家的津津乐道使读者和作者一样,不能不对这阁楼里的一切如此不和谐而感到惊愕。简陋的画室与模特美好的形体,生活的困窘与画家心灵的高蹈,这仿佛是“荒唐、艳丽、甜蜜的梦,”然而,它确实就是眼前的实在。在现实中寻求理想,在人生中追寻梦境,这是一种人生境界,这就是美,就是艺术。从这里,我们看到的同样是巴黎人的真诚和洒脱。
这篇散文写的是举世闻名的巴黎的“麟爪”,作者没有去写绚丽的罗浮宫,壮观的凯旋门,迷人的赛因河,而是把视角投向社会的底层,写的是悲怆落漠的心灵,阴暗丑陋的画室,作者仿佛有意要设制不和谐,然而精细的读者却能从这表面的不和谐中,悟出巴黎迷人的所在,不由得不敬佩作者精妙的构思、材料选择,娓娓叙述又都是在不经意中。巴黎人真诚、洒脱,作者和他的这篇散文同样如此。
烟花之所以灿烂,不在于它有多次生命,而在于它在发出光焰的那一刻,已经留住了永恒。
徐志摩的一生就是热烈而又执着地追求理想的一生,他的诗文中最出色的也就是那些歌颂理想和爱情的作品。
徐志摩读后感一
《徐志摩诗歌全集》收录了徐志摩生前发表的《志摩的诗》、《翡冷翠的一夜》、《猛虎集》和《云游》四部诗集,并整理了他的其它诗篇,合并为《醒!醒!》。诗人虽然轻轻的走了,但是他留下的作品却会永存于读者心中。
徐志摩是一个才华横溢的诗人。尽管他自己说:“在二十四岁以前,诗,不论新旧,与我是完全没有相干。”但他一旦拿起笔来,佳作便犹如山洪爆发一般涌现出来。作为新月派诗人的代表,徐志摩的诗作字句清新,比喻新奇,想象丰富,意境优美,神思飘逸,富于变化,同时具有浪漫主义和唯美主义色彩。他的诗就是一个五光十色的世界,而他那驳杂的思想也在这个世界中一一体现。他的诗歌写爱情、写生活、写景色、写人间疾苦。
这里引用徐志摩的诗:“但有人,比如我自己,就有爱落叶的癖好。他们初下来时颜色有很鲜艳的,但时候久了,颜色也变,除非你保存得好。所以我的话,那就是我的思想,也是与落叶一样的无用,至多有时有几痕生命的颜色就是了。”有着对自己思维方式的反思,人的思维不见得完美,有时只是一种多余。看似华丽,却经不起推敲,看似深邃,却不能传给后世,也是一种无奈吧!对自己的无奈!
“人类最伟大的使命,是制造翅膀;最大的成功是飞!理想的极度,想象的止境,从人到神!诗是翅膀上出世的;哲理是在空中盘旋的。飞:超脱一切,笼盖一切,扫荡一切,吞吐一切。”他可以看出理想的重要,诗的伟大,哲学的美好,他也可以用它的笔惊醒人们,别总关注物质,心灵的美也很重要。诗歌,它可以给你带来心灵的享受,它是不可或缺。
现在,诗歌已经越来越少,看诗的的人也更少了。的确,诗不能给人们带来财富,也许你认为它只是在浪费时间。但你,没有明白诗的意义。那种对心灵,对灵魂正真的描写,在诗人的面前,你能看到自己的心声,也许你一直在影藏它,你不曾发现的你的那份情怀。
“你真的走了,明天?那我,那我,……
你也不用管,迟早有那一天; 你愿意记着我,就记着我,
要不然趁早忘了这世界上有我,省得想起时空着恼,只当是一个梦,一个幻想;
“也许你没有志摩的多情善愁,但你也有着你的感受。被让世俗蒙蔽你的眼睛,睁开眼,看看诗的世界。诗歌不是一种任务,诗人不是一种职业,它是一种对自身的觉醒,一中参透。诗歌没有什么,只要有那颗向往的心,让我们细细品读《徐志摩诗歌全集》,发就自己以前所未有的情怀。
徐志摩读后感二
在转瞬即变的时空里,在人生无以反复的过程中,徐志摩打败了时间的文字、声音和表情,创造无数经典,给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精神食粮,唤醒了我们曾经的那份纯真和对世间的幻想‥‥‥
初识徐志摩还是那首诗"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那时的我还是一个不懂世故的懵懂小男孩,望着如此洒脱的诗句,内心也不禁泛起涟漪,那是一种天性的思想泛滥,使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如今再次观赏这部作品,却发现那时的徐志摩少了份纠缠,多了些许奔放,浅露离别的忧伤,显现了浓浓的浪漫情愫,他把浓郁的离愁深埋心底,用寥寥几笔点化得淡雅、飘渺,全诗显得飘逸而空灵,激起我对大学生活的深刻怀念,对职工生涯的无限憧憬。如果你觉得徐志摩对中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贡献仅此而已的话,那么只能说明你眼界低见识短了。
前不久,在空暇时间有幸拜读了徐志摩的《偶然》一诗,全诗短短几十字,深切的表达了诗人对偶遇之人的喜爱,却又无可奈何而引发感叹。由于受英国浪漫主义诗风的熏染,所以徐志摩的浪漫纯正而不轻佻,高雅而不低俗,他的诗歌柔美、清丽、音韵和谐,表达了他对爱情、自由和美的追求。每每读起他的这首诗歌都会激起我对美的无限追求,对偶遇的深切渴望。对于二十岁正直青春年少的我们而言,正处于抉择的时段,这就要求我们学会发现美,只有拥有发掘美的眼睛,才能发现美,追求美,才能,感受美。对美的发现与创造源于对生活的向往与热爱,徐志摩面对愤怒,没有咆哮,没有慷慨高歌,甚至没有希望和恐惧,有的只是淡然洒脱的文字、迷惘的微笑、沉沉的静视和对自然的依恋。用他的才能与行动告诉我们面对不如意的事需冷静,乐观,要豁达。
徐志摩的作品使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对我而言,还是偏爱他的诗歌,他的浪漫主义,每每翻阅他的作品都会有不一样的心境和感受,无论是他的为人还是作品都足以给我上一辈子的人生哲学。
徐志摩以彼之细腻的心理捕捉,赋我缠绵的情感体会;
以彼之行云流水的写作风格,赋我酣畅淋漓的心灵洗礼;
以彼之坦诚的语句,无畏的呐喊,赋我对人类精神的深刻思考。
‥‥‥
可惜,天才的诗人只在人世间短暂的停留,他的出现虽似一颗倏然划过的流星,轻轻的来,又悄悄的走,但却折射出奇异的光芒,留下为之动容的作品,留下令人陶醉的浪漫主义情怀,叫人怀念,令人难忘,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徐志摩读后感三
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打开了爸爸珍藏的书籍,看见了十来本书,我翻开一看,看到了《徐志摩诗集》……
翻开那布满尘灰的'书,看见了一张画像,那是徐志摩的头像。正巧,爸爸来到我身边,我缠着爸爸要他给我讲徐志摩的故事。
听爸爸讲,徐志摩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诗人,他为人很好,他对人热诚,不管是九流三教,周围仕女如云,就像拜伦和雪莱一样,生活也招人物仪。他自谦不懂科学,可老早就发表文章介绍过爱因斯坦的“相对论”。
徐志摩出身于浙江海宁县硖石镇的一个富裕商人家庭。他从小被泡在诗书礼教当中,被训练得能信手写洋洋洒洒的骈四骊六文章。家里要他当银行家,就送他出洋镀金。但是正好在美国看到欧战结束举国若狂的兴奋景象,反而促进他的爱国热肠。美国的资产阶级生活物质文明却又促使他违背父亲的初衷,抛下唾手可得的博士学位,跑去英国剑桥大学吸烟,划船,骑自行车,读闲书,过落后于时代的悠游日子。他在“五四”运动后不久回国,和由包办而结婚的夫人离婚,力争所谓人格的尊严,恋爱的自由。回国后,他的所谓“理想主义”,所谓
要“诗化生活”,在现实面前当然会碰壁,碰壁是好事,他的深度近视眼里也没有能避开过军阀混战,民不聊生的人间疾苦。
这些复杂的思想感情,在他的诗里都有所表现。他的诗,不论写爱情也罢,写景也罢,写人间疾苦也罢,在五光十色里,有意识无意识,或多或少,直接间接表现的思想感情,简单化来说总还有三条积极的主线:爱祖国,发封建,讲“人道”。这三条不是什么“先进”思想。但是讲起来似乎是显得陈腐的三条,在我们的今日和今日的世界,实际上还是可贵的东西。
徐志摩的的诗自有特色,别具一格,生动、活泼、干脆、利落,多彩多姿,有气势。例如《再别康桥》中的“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写的干净利落,朗朗上口。又如《五老峰》中写道:
朝霞照他们的前胸,
晚霞戏逗着他们赤秃的头颅;
黄昏时,听异鸟的欢呼,
在他们鸠盘的肩旁怯怯的透露
不昧的星光与月彩:
柔波里,缓泛着的小艇与轻舸;
听呀!在海会静穆的钟声里,
有朝山人在落叶林中过路!
写得生动活泼,多彩多姿,有气有势。
他是我们写作学习的榜样,他是我们的精神支持,他那灵活的诗歌让我沉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