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需要写一篇
傲慢与偏见的读书笔记1
《傲慢与偏见》描写了英国18世纪末到19世纪出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和世态人情。伊丽莎白班内特是文中女主角,聪明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这些对当时一个待字闺中的小姐是很难能可贵的。而正是由于这些品质,才是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见解,并使他与男主角达西组成理想美满的幸福家庭。
读这本书第一遍,能
优越的生活条件和上流社会的濡染让达西不愿意同陌生的人,尤其是和自己不是同一等级的陌生人多接触,他的生活让他习惯了优雅、高贵,所以造成了他在旁人眼中不可一世的傲慢形象。而伊丽莎白生活在一个乡村的中产阶级家庭,生活状态自然是要实际得多,她在开始,自然受不了达西那种无意识的傲慢。再加上威克姆对伊丽莎白的误导,她对达西的厌恶达到了连话都不愿多说的地步。当达西向伊丽莎白表露心迹的时候,她在不了解事情真相的情况下一味偏袒威克姆,并指责达西拆散姐姐简和宾利先生的美好姻缘。而在明白达西与威克姆之间的纠葛之后,对自己之前愚蠢的偏见感到羞愧万分,而且对达西的好感泉涌而来。突然之间,对一个人的情感出现了巨大的逆差,这都是伊丽莎白理性和感性的交叉性格所决定了的。
与舅舅、舅母一同参观达西在彭伯利的庄园,从仆人口中得知达西实际带人亲切的品质,在看着达西的塑像时,内心油然而生一股温存感,她已经爱上了达西。达西突然回到彭伯利庄园,让伊莉莎白既惊喜又窘迫。书中写她的窘迫是因为对达西深深的误解的歉疚,但我认为,那是她害怕被达西知道她已经爱上达西。
其实,达西对伊丽莎白的绵绵情意,远超过她的想象。不然,当伊丽莎白得知妹妹莉迪亚与威克姆私奔的事,是达西花了不小的代价才解决时,内心对达西的感激同好感不会上涨得那么不受自己控制。
至此,伊丽莎白的心路历程清晰可见。
透过字里行间,还能清楚感受到达西对伊丽莎白的用情已深。其实,达西对伊丽莎白的好感,从第二次舞会就开始了。他打量她,只是为了吹毛求疵,但却发现她那双黑眼睛透着美丽的神采,使整个脸蛋显得极其聪慧。他带着挑剔的目光发现她身条这儿不匀称那儿不完美,却不得不承认她体态轻盈,招人喜爱。尽管他一口咬定她缺乏上流社会的风度,但却被她落落大方的调皮劲儿所吸引。而伊丽莎白此时看来,达西只是个到处不讨人喜欢的男子,他还认为她不够漂亮,不配和他跳舞。可达西已经陷进去了,在爱情里,最先陷进去的人,付出最多。所以,达西会为了伊丽莎白改变自己的傲慢:开始和她的家人亲戚接触,暗中帮助她解决麻烦事,鼓起勇气向她两度求婚。
是的,每一位读者都会对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理想结合由衷祝福,因为现实这样的理想婚姻是少之又少的。得不到的美好,才是最美好的。
第二次的阅读,会慢慢品出这本书还写出了四种不同的婚姻状况,书中反映了当时英国保守封闭社会环境下男女对待婚姻的态度。有不顾其他一切,只为婚姻的柯林斯和夏洛特模式的婚姻观;有追求情欲、轻视婚姻、一起私奔的威克姆跟莉迪亚模式的婚姻观;有真心诚意、以追求真爱为婚姻基础的宾利与简模式的婚姻观;还有勇于追求理想婚姻的男主角达西和女主角伊丽莎白模式的婚姻观。正是男女们有着相似的婚姻观,才促使了他们之间的婚姻的建立。她们都是当时社会形态下男女婚姻观的典型代表。
当下时代,是我们这些受到全球文化影响的年轻人的时代。我们看各种偶像剧和爱情大片,我们追寻理想的爱情婚姻,在向着达西和伊丽莎白模式去构筑我们的爱情。但在途中,多数变成了柯林斯和夏洛特的婚姻模式;也有幸运的恋人,成了宾利和简的模式;也有少数是威克姆和莉迪亚的爱情模式。只有非常少,非常少的男女,能遇到最适合自己的另一半,构筑理想的爱情婚姻。
“宁在宝马车里哭,不在自行车后笑”,这是当代的柯林斯和夏洛特式婚姻的更悲戚的影印。舒适的物质生活,但却没有爱情,这只是掩盖在华丽外衣下的社会悲剧。
不为金钱而结婚,也不能把婚姻当儿戏。要缔结理想的婚姻,就必须要以男女双方的感情作基石。
聪明的我们,明白,却常常糊涂。
傲慢与偏见的读书笔记2
简·奥斯汀于1775年生于英国乡下普通的牧师家庭,从小生活圈子狭小,她没有受过正规的学校教育,由父母亲在家中亲自指导学习,这位早早离世的女作家在其短暂的一生中发表了《爱玛》、《爱情和友谊》、《曼斯菲尔德花园》等作品,其中《傲慢与偏见》受到了最为广泛的读者的亲睐。这部小说不仅以其机智幽默、清丽流畅的语言著称于世,更重要的是它反映了尚未受到工业革命浪潮冲击的英国乡村中产阶级日常生活场景以及女性逐渐从封建桎梏中走出来,勇敢地追求人格的独立和权利的平等、追求自己所期待的幸福的进步精神。
奥斯汀在这部作品中成功地塑造了独具特色的女性形象,主人公伊丽莎白是一位被作者雕饰之后的理想化人物。在一篇优秀的文学作品中,我们不仅能够看到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作者的人格魅力也不可避免地在读者的心目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这也是文学作品的永恒品质。
小说中的伊丽莎白并没有显赫的家世,亦无沉鱼落雁之美貌,她不过是一位小乡绅的女儿,没有丰厚的家产,没有富裕的亲戚,她的生活局限于简单的社交和适当的经济收入范围之内;可是她生性活泼、聪慧、坦率,她也和其他女孩子一样,向往浪漫的爱情和幸福的婚姻,然而她却绝不以轻佻的言行和挑逗来吸引男性的追逐,也不盲目地逆来顺受、自我克制来博取男性的爱怜,她自始至终保持着一颗清醒的头脑,她始终坚持自己的原则和追求。
当班纳特太太示意让伊丽莎白嫁给远房亲戚柯林斯,伊丽莎白毅然拒绝了此桩婚事,尽管柯林斯有较体面的社会地位和一定的财产。根据遗产继承的约定,班纳特先生死后财产会归柯林斯所有,因此贪爱钱财的班纳特太太便打此主意,以防财产落入他人之手。伊丽莎白不喜欢愚蠢自负、总爱阿谀奉承的柯林斯,她的拒绝遭到了母亲的责骂,可她即便如此也绝不委屈自己违背心愿而顺从母亲的意志,她的婚姻要以爱情为基础,而不是一味地追求金钱和地位,伊丽莎白会自主地考虑自己一生如何才能过的幸福,所以她坚决地拒绝了柯林斯的求婚。
伊丽莎白第二次拒婚的对象竟是达西——几乎所有的年轻女性都会为之倾心的男子。他有着显赫的社会地位,是一位身材魁伟、举止高贵的绅士。可伊丽莎白此时因听信谗言以及对达西傲慢的反感,令自以为胜券在握的达西先生遭到了拒绝。她非常愤恨地说“从开始认识你的那一刹那起,你的行为举止就使我感到你十足狂妄自大、自私自利、看不起别人,我对你不满的原因就在这里,以后又有了许许多多的事情,使我对你深恶痛绝,我还没有认识你一个月,就觉得在天下的男人中,我最不愿意和他结婚的就是你这样一个人。”此时,正因为伊丽莎白误以为达西是个品格低劣的家伙,所以即使达西拥有令人艳羡的条件,伊丽莎白也绝不贩卖自己纯洁的爱情,她不会不顾自己高尚的情操,去屈就一些世俗的利益。
整部作品在平静而又不乏波澜的情节中,欢愉的心情和吸引我们阅读的乐趣奇异地融合在一起。作者对伊丽莎白得体的举止和不卑不亢的情操的赞许以及肯定,对班纳特太太、柯林斯、夏绿蒂等恰到好处的挖苦讽刺,令我们真切地感受到了奥斯汀仁厚的心地、宽广的胸怀、和爱憎分明节烈。在她的笔下,傻瓜不会变成聪明人,势利之徒就是势利,这样的人物和她心目中正直善良、淳厚仁慈、理智健全的典范是格格不入的。因此,透过这一部作品,我们也能够领略到奥斯汀的聪明才智和人格魅力。
奥斯汀一生狭居于乡下,终生未嫁,但她凭着对女性心理完美无瑕的探视,对生活深入地洞察,本能地从女性的心理期盼出发对理想的爱情与婚姻进行了思考,这种思考表现在她对伊丽莎白这一艺术形象的塑造中,很显然,奥斯汀认为,女人为了财产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但结婚完全不考虑物质亦是不明智的;女人单凭一时爱的激情而与男人结合是愚蠢的,而不在乎男人的道德修养没有爱情保障一味地沉醉于金钱之中更是可鄙可憎的;屈从他人意志毫无主见地逆来顺受便是可悲的。
伊丽莎白自尊、自爱、自重、努力追求人格独立、权利平等的女性形象,对推动西方女性主义文学和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奥斯汀通过对伊丽莎白的塑造,体现了启蒙运动期间宣传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思想已逐渐地深入人心,真实地表达了女性生活体验和情感历程。虽然奥斯汀年仅42岁便辞世,但是她留下的精神瑰宝却流芳百世,熠熠生辉。
傲慢与偏见的读书笔记3
同夏洛蒂·勃朗特一样,奥斯丁也是牧师的女儿,奥斯丁从小和家人住在父亲任职教区的牧师住宅里,度过的安定、祥和的童年。由于早年受教于父亲,奥斯丁从中获得了广博的知识和良好的修养。虽然她的一生如此短暂,但,就生命的高度而言,奥斯丁的确创造了自己的奇迹。她的小说,都是经过反复的修改后才正式成文的。而《傲慢与偏见》的成就也正是对她的肯定。
虽然这篇小说的主要篇幅都是谈婚论嫁,却并不同于一般的爱情小说。就我个人而言,更倾向于把它定位为世态小说。正如众多的世态小说一样,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也带有通俗浅显的特点,但其最终能够脱颖而出,却不是偶然的。“精心选择的语言”和“机智幽默”代表了《傲慢与偏见》艺术形式方面的本质。奥斯丁曾说,她创造小说,像是用一支又尖又细的画笔,在小小的一块象牙上轻描慢绘。而我,对于这点,在看完这部小说后,有着深刻的体会。奥斯丁善于通过幽默讽刺的对话表现人物的性格特点。因而,在我看完小说后,感觉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在众多人物当中,首先吸引我注意的是美丽温柔的简。当然,不得不说,她让我想到了和她性格很像的一个人,我的姐姐。总是那么温柔,善良。从一开始,我便对她有了一定的好感。当宾利先生出现的时候,我真心为他们祝福,希望他们可以幸福。只是,他们为何那样缺乏自信。明明相爱的两个人,却因为羞涩、缺乏自信而不能正视自己内心的渴望,勇敢得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明明相爱的两个人,却险些因为误解而错过。他们太善良了,而善良的附属品往往是软弱。好在,最后的结局是令人欣慰的。
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之间的爱情,可谓是经历了重重困难。我对达西的认识,也紧随着伊丽莎白的感情而逐渐变化。诚然,从一开始,傲慢的达西先生并不十分令人欢迎,甚至,的确是让人讨厌。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也由此而展开。并随着小说情节的发展,更加深了彼此之间的误会。男主人公达西的傲慢和女主人公伊丽莎白的偏见,都带有明显的阶级性。因而,误会并非出于一系列的偶然,而是由于他们不同的'阶级地位所造成的。生活在上流社会的达西,有着显赫的地位。他的这一份傲气是可以被理解的。但最终他们克服了障碍,幸福的在一起。暂且抛开当时特定的社会背景,就小说本身而言,我很欣赏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
伊丽莎白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和胆识,敢于追求自己的幸福,这就使她避免因屈服于现实和虚荣心,而成为婚姻的奴隶,正如她的好朋友夏洛特那样。达西更固然有着傲慢的本性,但并不足以阻止他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更何况,他又有着那么多可贵的品质。当他意识到自己与伊丽莎白之间的误会时,选择了把问题解释清楚,还原真相的同时,也证明了自己的清白。达西欣赏伊丽莎白的率真,也原谅了她。他用理性的眼光看待周围的人和事,并不因为本内特太太的无理、莉迪亚的轻狂而影响到他对伊丽莎白的感情。
与此同时,他更是默默地帮助了本内特一家人。正如达西自己所说,他做的这些都是为了她。因为爱她,达西先生不顾祖母凯瑟琳的阻止,选择了和自己社会地位并不相当的伊丽莎白。
我欣赏伊丽莎白和达西的那一份真诚,他们并没有因为讨好彼此而改变自己最纯真的本性,也不刻意去营造或者伪装自己给别人的印象,而总是展示自己最真实的一面。伊丽莎白和达西,简和宾利先生之间的爱情,都与夏洛特和柯林斯不同,不是因结婚而结婚,更不是建立在纯粹以金钱和物质享受的基础上。他们是彼此相爱的,他们相信,依靠品德而结合的爱情,才能永久、幸福。而作为柯林斯夫人的夏洛特,不得不忍受丈夫种种不好的行为,凭借物质力量获得的尊重和羡慕,并不能让她真正的幸福。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爱情观,渗透了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
人生如此短暂,如果仅仅是一味的追求物质欲望的满足,纵有家财万贯,精神世界却空虚贫乏,最终不能感悟到生命的真谛。其实,傲慢与偏见,都是我们人性中很常见的弱点。在现实的人际交往中,我们往往会因为第一印象,而主观地给别人下定义,造成彼此之间的误解。只有在长久的观察和接触之后,才能对人有较为深入客观的了解和认识。正如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一样,正是因为了解而改变。小说中本内特太太可是贯穿全文的一个重要角色。我承认,她并不是一个贤惠的妻子,也不是一个体贴的母亲。她的一举一动总会引起别人的反感。可以说,她主要以负面形象存在。但有一点却是不容置疑的,她是爱她的孩子们的。
虽然她的做法总是不被人理解,甚至过于神经,但他所做的这些都是为自己的女儿们着想,希望她们都能有个好的归宿。其实,在当时特殊的社会背景下,她的行为又似乎是可以被理解的。我想,不仅是在爱情和婚姻方面,做人理应如此,不管对谁,不卑不亢,凭自己的人格魅力和优秀品质,去赢得他人的尊敬。或许,这才是“对人性最透彻的了解”的意义所在。
傲慢与偏见的读书笔记4
读了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让我知道了原来在遥远的欧洲不仅仅有罗密欧与朱丽叶那样悲壮的感情,像莎翁那样的古典哥特式的美,原来也有市井家,回归生活的美。简单,精致,如同“两寸牙雕”,却窥视出了整个社会。最恶毒的骂人话
弗兰克奥康纳说:“我认为简。奥斯汀是英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技巧局将一样,她在文学方面炉火纯青,就像莫扎特在音乐方面的完美无缺一样。”《傲慢与偏见》的语言如同掠过竹林的风,带给我竹林般的清凉,泉水般的清澈,让人能够随时随地的沉浸其中。那细腻的语言,缜密的思维,为我拉开了英国田园风光的帷幕,不经意间勾勒出了一个浪漫纯美的童话,却又那么的贴近生活。
这是一部描述感情与婚姻的小说。小说围绕班奈特太太如何把五个女儿嫁出去的主题展开。书中一共写了四队青年男女的结合,作者一一加以比较,批判,爱憎分明的阐述了自己的感情与婚姻观。富有傲慢的达西和睿智具有反叛精神的伊丽莎白,温柔体贴的简和有权有势的宾利,以及莉迪亚和威克姆,夏洛蒂与柯林斯。
贝内特夫妇五个女儿待字闺中,没有子嗣,依照当时的法律,他们死后家产须由远房内侄柯林斯继承,因此把五个女儿嫁到有钱人家,成了贝内特太太最大的心愿。于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了整个故事的架构。虽然作者在作品中没有重大的社会矛盾,但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真实的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和感情风波。其实小说中的班奈特太太是当时社会大多数人的缩影,感情对她们来说是不可靠的奢侈品,她们只看重物质,看重权势。因此当富有单身的宾利来到内瑟菲尔德庄园,便成了众人注目的焦点和谈论的话题,以及小说中对军官们到来,小镇人民细微的表情和言语的描述,将当时社会风气展现的淋漓尽致。
然而作者奥斯汀是一个具有批判精神的女性,于是她塑造了一个追求纯粹的感情,多少有些藐视权贵的伊丽莎白。虽然小说写于19世纪初叶,但是她所阐述的感情观与婚姻观放在当下中国却也依旧是那么热点的问题。看到社会中充斥着的拜金主义,炫富事件,小三等心中竟升起一种荒凉,但这也并非真爱的缺失,而是社会问题。我个人认为这种狂热的拜金主义是正因社会制度的不够完善,本来在一个市场经济国家,对金的崇拜,对物质的追求是很正常的事,然而在中国却显得有些病态了,正因在中国没钱你便无法在这个社会生存下去,在“生存”这把悬于头顶的大刀压迫下,拜金现象自然变得严重,人间的真善美也在死亡的威胁下大大贬值。而在国外,个性是欧洲,正因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哪怕你没钱,你还能够生存,因此在国外对艺术,对学术的追求热情远高于中国,同样在那样一个安逸的社会里,感情观也让现代中国青年向往。
在我看来婚姻的奠基本来就就应是感情,如同伊丽莎白所追求的一样。面包与玫瑰的选取,若二者不可得兼,取玫瑰而舍面包也。这种选取或许是正因我还没有面临生活的压力,但是追求爱,追求美的确是发自内心的呼吁。
但这只是个人的做出的选取罢了,在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基本假设那便是人的欲望是无限的,而资源是有限的,因此人们总是在不停的面临选取,而我只是出于个人偏好更侧重精神,愿意承受更大的机会成本而已。同样,有些人更侧重于物质,这只是一个选取,没有对错可言。然人毕竟是社会性动物,当大部分人做出了同样的选取,那这个选取便成了一种风气,久而久之,便成了一种习俗。之因此将题目设为“两寸牙雕”,不仅仅是正因《傲慢与偏见》的精巧细致,更是正因透过这个“牙雕”窥见了当时的风气,抛开感情不谈,还有其他的一些感慨。
首先让我感慨的是当时人们对法律的敬畏和遵守正因整个故事的构架便是在依据当时法律贝内特夫妇死后财产由远房内侄继承这个源动力的作用下进行的,可见当时法治发展的水平。
其次是平等,“傲慢与偏见”这个书名便是在平等的观念下产生的,达西正因在交际舞会上不肯与他人跳舞,让伊丽莎白认为他十分傲慢,以至于产生了偏见。要认识和结交朋友都务必与他人一同跳舞,随时更改舞伴,尽兴而为,虽然这个平等具有局限性,但这些就应便是此刻欧洲国家自由,平等,法治等观念的雏形。这些从两寸牙雕中观察出的细末,让我回眼中国的当下,期盼能发现更多的进步雏形。
傲慢与偏见的读书笔记5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丁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小说以达西和伊丽莎白为主线,描写了几对年轻人的故事。关于这部小说,我读得十分详细,细细品味一番,也有一些感想。
首先,伊丽莎白十分有个性,语言也及其犀利。这是伊丽莎白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或许是个人喜欢辩论,所以对语言较为敏感,也较为喜爱犀利的语言,这部小说正有许多精彩的地方。在达西邀请伊丽莎白跳舞的时候,有这么一段话。
“噢,”她说,“我早就听见了;可是我一下子拿不准应该怎样回答你。当然,我知道你希望我回答一声‘是的’,那你就会蔑视我的低级趣味,好让你自己得意一番,只可惜我一向喜欢戳穿人家的诡计,你弄一下那些存心想要蔑视我的人。因此,我决定跟你说,我根本不爱跳苏格兰舞;这一下你可不敢蔑视我了吧。”
不得不说,这番话或许略显刻薄,过于防范别人了,但是我实在爱伊丽莎白这种爽快的性格。从中,也觉得伊丽莎白实在是个聪明人,不但聪明,口才也是十分了得。当然,这对于达西而言,应该算不得好事。由此,也可以看出伊丽莎白是个有思想,不盲从权贵的个性。
此外,小说对伊丽莎白的心理刻画也极为生动,让我不得不喜欢这个女孩。在吉英将彬格莱先生的傻事告诉伊丽莎白后,伊丽莎白心中愤慨不已。
“伊丽莎白一向很看重他,现在才知道她原来是这样一个容易轻信而没有主见的人,一直被他那批诡计多端的朋友们牵制住了,听凭他们反复无常地作弄他,那他的幸福做牺牲品——一想到这些,他就不能不气愤,甚至不免有些看不起他。”
从这么一小段话中,我们就能看出伊丽莎白的个性。她崇尚真正的爱情,容不得他人亵渎,尤其是在涉及到她姐姐的利益之时,更是点燃了她心中的怒火。她不是逆来顺受的小姐,而是敢爱敢恨的奇女子。
其次,小说所表现的伊丽莎白的爱情观,是一种理性的思考。
其实看《傲慢与偏见》,其中的几种爱情观念和当下的现实也是不谋而合的。夏绿蒂和柯林斯虽然在婚后过着舒适的物质生活,但是他们之间并没有爱情,这样的婚姻无疑是盖着金丝面纱的悲剧;莉迪亚和欠着一屁股债的威克汉姆私奔,虽然二人是有爱情相伴的,但是物质上却难以得到保障(好在达西帮助了他)。很显然,伊丽莎白并不支持这样的婚姻,她反对把金钱当做连结婚姻的筹码,也不希望将婚姻当成儿戏。她理想中的婚姻是十分重要的,爱情必不可少,但是完全盲目又是不可行的。
放眼现实,也不缺少这两类人的。在现代社会物流横流的背景下,许多人都被缚上了黄金的枷锁,眼里心里都被金钱掩埋,于是乎,婚姻也成了交换金钱的 筹码。不得不说,这样的婚姻着实无趣,并且背离了自己的真心。当然了,自古以来就不缺乏痴情男女,想当年那双双化蝶的梁祝,想当年那同受惩戒的白蛇许仙,那想那鹊桥相会的牛郎织女,无不是痴情且坚定的人儿,虽然最后都没有太完美的结局。当然,并不是不欣赏他们,这样的爱情的确惊天动地,可歌可泣,不过在爱情基础上考虑考虑婚姻条件也是无可厚非的。
最后,伊丽莎白敢于追求女性人格平等,有思想有主见。达西是大家眼里的富公子,是女孩子们很希望交往的对象,但是达西抛开等级向伊丽莎白求婚的时候,伊丽莎白却拒绝了。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达西的傲慢,而他的傲慢恰恰又是他们门第差异的表现。于是,自尊心强的伊丽莎白就不干了,她需要的是平等的婚姻,而不是这种等级分明的相伴。之后,达西慢慢改掉了那些傲慢的作风,伊丽莎白看到了他的真心,两个有情人终成眷属了。而这些也是她有思想有主见的一个表现。在母亲的唠叨下,伊丽莎白并没有变得和旁人一样,以富贵取人,而是随自己的心走。
喜欢伊丽莎白这个角色,因为种种原因,但是最值得感谢自然是作者了。其实除了伊丽莎白,小说中的其他角色也是形象分明,十分生动。在此,不得不提作者在小说中对人们金钱欲望的描写,着实让人忍俊不禁,又引发出许多的思考。
如同班纳特太太惊呼:“噢,是个单身汉,亲爱的,确确实实是个单身汉!一个有钱的单身汉;每年有四五千镑的收入。真是女儿们的福气!”
如同描写达西的场景:“但是他(彬格莱)的朋友达西却引起了全场的注意,因为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贵,于是他进场不到五分钟,大家纷纷传说他每年有一万镑的收入。男宾们都称赞他的一表人才,女宾们都说他比彬格莱先生漂亮得多。”
其实,谈到这里,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法国作家圣埃克絮佩里写的《小王子》。小王子说:“你要是对大人说:‘我看见一幢漂亮的房子,红砖墙,窗前种着天竺葵,屋顶上停着鸽子?’他们想象不出这幢房子是怎样的。你得这么跟他们说:‘我看见一幢十万法郎的房子。’他们马上会大声嚷嚷:‘多漂亮的房子!’”
所以,喜欢伊丽莎白更是因为她有着真性情,而我们的世界,需要这样的伊丽莎白!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1
大学的第一年就这样结束了。在这一年当中,我学会了很多东西,不仅仅是书上的知识,还有许多实际生活中该有的态度等等,反正对我来说受益匪浅。
漫长的暑假我该干什么呢?我经常这样问自己。而刚好学校给我们下发了这样一个任务,要求我们在暑假里读好书写读后感。我想:读几本有意义的书,既可以增长我的知识又可以陶冶自己的情操。我的确也看了几本书,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安娜·卡列尼娜》。
《安娜·卡列尼娜》是俄—国著名作家托尔斯泰最主要的代表作之一。它通过女主人公安娜追求爱情而失败的悲剧,和列文在农村面临危机而进行的改革与探索这两条线索,描绘了俄—国从莫斯科到外省乡村广阔而丰富多彩的图景,先后描写了150多个人物,是一部社会百科全书式的作品。
十九世纪俄罗斯的上流社会里,高层首长卡列宁之妻安娜艳冠群芳,在火车上她邂逅了风流倜傥的伯爵渥伦斯基。渥伦斯基的热情唤醒了安娜沉睡已久的爱情,二人产生了真爱,在当时社会强大的舆论压力下,不顾一切地私奔,他们的爱情悲剧就此展开。虽然安娜勇敢地告诉自己的丈夫一切实情,希望能离婚,但看重社会地位的卡列宁,难以忍受夺妻的耻辱,以安娜最心爱的儿子做威胁,此刻,安娜已离家与渥伦斯基同居,怀了他的孩子,却不幸流产,得了后遗症,又对酒与药物有了依赖性,经过重重困难波折后,安娜的精神压力变得非常大。后来,渥伦斯基承受不了社会压力开始对她表示冷淡,安娜付出了失去家庭、儿子和社会地位的高昂代价,而现在所谓真挚自由的爱情也开始要被遗弃,她内心无法获得满足和平衡拒绝和安娜离婚并逼她放弃儿子。最后安娜身着一袭黑天鹅绒长裙,在火车站的铁轨前,让呼啸而过的火车结束了自己无望的爱情和生命。
安娜是一个具有资产阶级个性解放思想的贵族妇女。她不满于封建婚姻,追求真挚自由的爱情。但作为贵族社会思想道德的叛逆者,安娜追求的虽然只是个人的爱情自由,采用的也只是个人反抗的方式,但她勇于面对整个上流社会,誓死不做虚伪的社会道德的俘虏。在冲破封建束缚,反抗社会压迫方面,她做到了处在她那个地位和环境中所可能做到的一切。这对当时的贵族资产阶级社会,具有深刻的批判揭露意义。
这是我读过最好的一部小说。当时的社会是多么黑暗,多么残酷啊!她容纳不了安娜,很难说现在的社会能容纳这样的女人。人都是为希望而活,因为有希望人才有生活的勇气。而爱,最绚丽的花朵,人生最美好的礼物。最大的快乐和最大的幸福最终将安娜带入痛苦的深渊,如同飞蛾扑向野火,注定这场爱情要将她毁灭。我不相信有上帝的存在,正如安娜,她始终没有与现实妥协,她是一个非常勇敢的女人。当迎面扑来的火车碾过安娜柔弱的身躯,我突然发现原来人是如此脆弱,可人真的脆弱的不是ròutǐ,而是灵魂。
安娜的死亡是必然的,这并非因为她道德败坏,自私善妒,只是因为她是女人,是一个真诚的女人,是一个贵族社会真诚的女人,是一个男权社会下贵族社会里还保持着真诚的女人,因此她只能自杀。
因为爱而对所爱的人产生猜疑或嫉妒等,也是一种人之常情,在生活中保持一份警惕和小心亦不为过,关键是要能妥善把握好猜疑的尺度。从这个角度来说,爱情的能力,严格来说是经营爱情的能力,并不是人人都与生俱来的,必须后天认真学习才能熟练掌握。于是我想,许多生活中的爱情失败者会不会是由于他们自身缺乏爱情能力的培养造成的呢?在爱情和婚姻中最最可怕的就是以猜疑为依据,既不求证,也不给机会解释或改正,便开始实施不可逆转的报复,这种做法是不对的。
有人说:安娜的悲剧也是内涵丰富的社会悲剧。是啊,我们都期盼着理想、宽容、仁慈,都希望我们的世界和平、安宁,充满人性,但悲剧总是一天天在我们身边发生。她对自由爱情的追求,对真挚诚恳的向往,对自身人格解放的渴求,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特别是在今天这个社会,这一则悲剧带给人们的启示,更是深刻且恒久的。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2
《飘》是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发表的唯一一部小说。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小说。它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讲述啦主人公斯卡丽与几个男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同时,也揭露啦人性的丑恶,赞扬啦人性的善良。
阅读完整本书,我觉得每一章,每一段,都让人感受颇深,可最让我感动的,莫过于《飘》的结尾啦。
“斯卡丽,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啦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啦就是破碎啦,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起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啦的地方。”瑞德叹啦口气,“亲爱的,我一切都不管啦。”
她默默地望着他上楼,感到嗓子里痛得厉害,仿佛要窒息啦。随着楼上穿堂里他的脚步渐渐消失,她觉得这世界上对她关系重大的最后一个人也不复存在啦。她对她所爱过的两个男人哪一个都不啦解,因此到头来两个都失掉啦。现在她才恍惚认识到,假如她当初啦解艾希礼,她是决不会爱他的,而如果她啦解瑞德,她就无论如何不会失掉他啦。
此刻她心里是一片恍恍惚惚的麻木,她依据经验懂得,这种麻木会很快变为剧痛,“我不能让他走!一定会有办法的!”她说很响,“我要回塔拉去,明天就走。”她站啦一会儿,回忆着一些细小的东西,如通向塔拉的那条翠松夹道的林荫道,那一排与白墙相映衬的茉莉花丛。
“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啦。明天,我会想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
看到这里,整本书就完结啦,为什么看这个结尾,我的心会有那么些许难过呢?如果斯卡丽珍惜瑞德的爱情,不去痴心妄想追那个并不爱自己的艾希礼,那么,一切不就都皆大欢喜啦吗?
许多时候,我们都和文中的斯卡丽一样,不懂得珍惜,可最后想到去珍惜的时候,便什么也没啦。
文中我最喜欢的角色莫过于斯卡丽啦。我喜欢她的勇敢坚强,也喜欢她的有个性,在文章结尾时,她决定要找回瑞德,安慰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时,无疑更加深啦我对她的好感。
但我有时也认为,斯卡丽就像一个孩子,对自己想要的东西非常执着,但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懂珍惜。我们要懂得放手,放下那些自己无法得到的东西。
斯卡丽尽啦如此多的努力,但到头来却什么都没啦,艾希礼走啦,瑞德走啦,邦尼和媚兰也都死啦。自己的亲人也因病无一幸免。所以我们要明辨是非,不要因为一个错误的决定,而葬送啦自己的一切。
每当在遭受挫折,痛苦不堪的时候,我都会像斯卡丽那样对自己说:“歇一歇,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也不知这句话陪我走过啦多少风风雨雨。
我也挺喜欢看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虽然它和《飘》都是爱情小说,但带给我的感受却是不一样的。《战争与和平》的结局是美好的,娜塔莎和皮埃尔最终在一起啦呀!可《飘》的结局却是令人心痛的,我想,这也是两本书吸引世人眼光的一部分吧!
不知多少次,我疑惑《飘》这本书的名字,为什么只用“飘”这一个字来概括?我猜想啦很多个答案,或许是想表达女主人公斯卡丽的爱是那么的不稳定,总是在飘一样。也或者是表达啦斯卡丽爱的男人是那样的虚无缥缈。
《飘》的魅力体现在男女情感错位之上。在这里,一切都是混乱的,混乱的情感、混乱的背景、混乱的时代、混乱的婚姻……然而斯卡丽在这所有混乱之中坚强、不畏艰险地追求着艾希礼,可最后却发现自己爱的是瑞德,我们应该学习斯卡丽无畏的精神,去追随自己想要的。我不由得想起斯卡丽的一句话:“乱,是佳人。”
我认为,《飘》是历史上最棒的小说。刚读这本书时,我似乎还有些读不懂,后来又看啦几遍,终于从书中读懂啦许多道理,学到啦许多知识。
斯卡丽没有留住瑞德,但她留住啦希望。明天,她就会用剩下的这希望去寻找瑞德。只要有明天,就还会有希望,新的一天的曙光,将会再次来临。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3
对我影响最大的一本书?我坐在书桌前,眺望着远方,沉思着,想在记忆长河里寻找答案。回忆像电影一幕幕的放映,唯一印象深刻的,竟然是《西游记》这本书。一本神话小说我现在居然把它定义为“对我影响最大的一本书”,这看似有点荒唐的答案,其实不以为然,因为记忆中它是伴随着我告别青涩的童年,懵懂的少年,以至到了现在已上大学的我,还会重新翻下这本书。
谈到《西游记》,作为一本老少皆宜的书籍,几乎人尽皆知。它无疑是中国最伟大的一部神话小说,充满了深刻、奇丽的浪漫主义色彩,它给我们创造出了一个光怪陆离、神奇瑰丽的魔幻世界。孩提时候,翻开《西游记》,常常情迷于里面各种离奇的人物,丰富的人物性格,特别是那超现实的故事情节,每每翻看,竟会不由自主的把自己置身于那生动有趣的神话故事里,心情随着情节的发展而跌宕起伏,悲喜交加。
作为故事的主角—孙悟空,无疑是孩子心目中的英雄人物,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他机智勇敢又诙谐好闹,敢与一切困难作斗争,决不退却低头。在小孩纯真,懵懂的年代里,《西游记》里唐僧的慈悲为怀胆小弱偌,孙悟空的天真烂漫勤奋聪慧率性而为,猪八戒的好吃懒做私心杂念,沙和尚的憨厚老实一心为主,伴着我度过那青涩的童年生活。是《西游记》开启了我的文学之旅,是他让幼童时的我对于生活会有纯真的期盼,期盼是否一心向善就能像唐僧一样处处化险为夷,,期盼着什么时候我也能像大雄拥有哆啦一样拥有一个无所不能的孙悟空,期盼着……
长大后,看多了古人清幽淡雅之趣,听老杜的春夜吟哦,小杜清明问路,易安居士的绿肥红瘦,楚大夫的江畔沉吟;读多了居里夫人“成功不是用泪水而是用鲜血铸成”的坚忍,阿拉法特“我们是高山,绝不会被狂风撼动”的壮志,可是放在心底深处的文学情怀还是《西游记》。然而现在再翻看这本书,却有了不一样的情愫。
书读多了,事看多了,我也明白了所有的神话只是人们通过幻想的方式来表现自己对自然力的征服,而《西游记》也只是吴承恩用像他笔下的石猴一样“横空出世”的艺术想象力来勾绘的一本神魔小说。孩童时候只是知道《西游记》里形形色色新鲜的人物,丰富而新奇,现在也明白了他幽默中带的讽刺意味。正如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指出,《西游记》“讽刺揶揄则取当时世态,加以铺张描写”,“作者禀性,‘复善谐剧’,故虽述变幻恍忽之事,亦每杂解颐之言,使神魔皆有人情,精魅亦通世故。”
《西游记》的投影下是现实的社会。魑魅魍魉的故事里竟折射出了世态炎凉的社会现状,甚至有人说“西游记告诉我们:凡是有后台的妖怪都被接走了,凡是没后台的都被一棒子打死了。”呜呼哀哉,越长大,童年纯真的城堡越被现实摧毁的体无完肤。面对纷繁社会,人们多了几分尔虞我诈矫揉造作,少了几分原则坚持;面对权威,人们对了几分唯诺接受,少了几分批判指正。根本就无法像小时那样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坚持正确的答案,本末永远无法倒置。
所以,对于现在的人们,我认为《西游记》带给我们更多值得借鉴的地方。他教给我们冲破约束、敢于挑战陈规旧俗的魄力和勇气。作为故事的核心人物孙悟空,他不仅天真烂漫勤奋聪慧率性而为,而且身上有着鲜明的反叛色彩,他不满意自身的处境并懂得争取。他直言不讳,毫不顾忌权威的脸面,取经途中,不管哪路神仙做法错误惹怒了他,他也敢大声指责。我们从他身上应该学到这种敢于批判、敢于指正、敢于言说的精神。
有首歌唱到“越长大越孤单,越长大越不安,也不得不看梦想的翅膀被折断,也不得不收回曾经的话问自己,你纯真的眼睛哪去了。看着我,也告诉我,你是否,依然相信童话”,在纷繁的世界里,我不希望每个人越长大,越失去童真。当我们的童真泯灭在这个现实的社会中的时候希望还能保留住心中的一份净土,可以让我们在上面如孩童般自由的想象和纯真的期盼;能像孩子一样执着的追求坚持自己所言,所思,所见,不要将自己迷失在纷乱的世界中。
一部《西游记》,告诉了我人生百态。
一部《西游记》,让我品味百态人生。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4
清末,有一“鬼狐居士”,其《聊斋志异》流传于后世,谓之蒲松龄。松龄怪异,喜以鬼狐为记,故得名。鬼、狐、精、怪,在人看来是不及人的,那么松龄为什么要用它们做为素材呢?人往往看不到自我,然而只要是别的“东西”,便一目了然。待他们将这些“东西”嘲笑一番,却恍然大悟:哦,原先这就是我们自我。
以比较幼稚的分法,鬼狐精怪也就分那么两类:要么是好的,要么是不好的;要么是奸诈的,要么是真诚的;要么是深邃的,要么是无知的。它们的分类的确比较明显,人可就不一样了。
人有时看狐,觉得狐比人好;而狐看人,又觉得狐不如人。在人看来,鬼狐自由;在鬼狐看来,人活得踏实。在人看来,鬼狐法力无边;在鬼狐看来,平凡是福。于是,人认为鬼狐没有要“成人”的理由,然而,鬼狐们却为此而绞尽脑汁。
鬼狐之中,道行高的,此志不渝;道行不足的,前仆后继。不少的鬼狐有着悲惨的下场,或是魂飞魄散,或是含恨而终。对于它们来讲,成人的道路是那样的崎岖,那样的艰险。多少得道高僧,多少降妖术士,他们本着“狐是狐,人是人”的“公理天命”,狠狠地挡在了鬼狐们成人成仙的路上。但是鬼狐们屡败屡战,就算尸骨无存,也在所不惜。人们看来,鬼狐们是那样值得同情的主角,那些所谓降魔服妖的道士和尚又是那样的多管闲事、冷血无情。尽管如此,人们却仍是对鬼狐们敬而远之,他们怕它们那种追求时的顽固,追求时的阴险,追求时的不惜一切。鬼狐们的追逐已经不是能够轻易放下的欲望,而仿佛有这一种不知名的力量在支配着它们。那种不知名的成人或是成仙的欲望,逐渐集结成了一种盲目而可怕的追求。在它们的心中,就有这么的一个信念:要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人”字,是一种奢侈。于是,或是诱惑,或是惊吓;或是勾魂,或是索命;或是投之以情,或是杀之以暴。然后,鬼狐们得以换上了人的衣裳,尝着人间的疾苦,经历着人世的生老病死,而无怨无悔。
而活在尘世中的人,却为了得到鬼狐所抛弃的长生不老,千辛万苦。为了得到鬼狐所不屑一顾的高超法力,不惜上刀山、下油锅。
有时候觉得,要是两者能够一开始便将主角对换,那也许就没有了不必要的杯具。其实,即便将他们的主角对调,结果还会是一样的,因为两者都会追逐对方的主角。
在没有鬼狐的现实社会中,人却有着同样的追逐。只要人与人之间没有绝对的平等,那么这种追逐便无休无止。过着幸福小日子的老百姓们,都期望有朝一日能够升官加禄。而那些位高权重的人,在心底却向往着平凡的日子。于是,在这两者之间,便是一种思想追求上的循环。穷人一旦变成了富人,便会怀念穷人的生活;富人若不幸变成了穷人,也自然会回想那富人的生活。当然,在这之前,有一段艰苦的追逐,甚至有痛苦的杯具。
其实这种无谓的追逐也不只是存在于像穷人和富人这样有着明显差距的两者之中。人,总是这样的观念:别人的东西总是比自我的好。就是两样完全相同的东西,在一个人看来,也会觉得对方的比较好。于是便有了这样的一种人,他们总是期望得到别人的东西,甚至是性格。在寻觅之中,他们看不见原先的自我。他们将别人的优点看成是不可多得的优点,却将自我的亮点一味地抹杀。有朝一日,当他们真正地变成了另外的一个人,也许就只会对着往昔的日记问到:陌生人,你到底是谁?
就像《聊斋志异》中的鬼狐精怪,追逐的低手,却是遗忘的高手。
倘若鬼狐安心做它们活得如浮萍一样的鬼狐,人安心做他们平凡甚至于庸俗的人,世上当然是能太平些许。但那停歇了的追求,那所谓的安宁,却会使尘世不但少了些引人的故事,更是没有了进步的光彩。现实之中,亦当如此。
再读了《聊斋》,再得后感。不去感慨鬼狐精怪的报恩复仇,不去叹息人世间的世道炎凉,不去讨论人怪之间的孰对孰错。偶得谬感,不知所言。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5
很早之前就看过《平凡的世界》这部小说,第一次看或许仅仅只是因为它面茅盾文学奖的头衔,三部的小说看下来着实花了不少时间。理科出身的人,看书或许就是要慢一点,而我,不仅仅是看书慢,有时候,一章的内容会往往复复不停的来回,而有的章节,却因为是自己的情感里不愿意接受作者这样的安排,逃避似的直接翻过去。工作后,时间比做学生要多一些,于是在校图书馆里看到它,又把它借了回来,好的书应该是值得人一遍又一遍的回味的。
太多的人物,太多的情节,我不能所有都记住。可是一遍看下来,脑子里却又不由自主的给定下了我认为的几个最。最令人痛惜:田晓霞;最令人自豪:孙兰香;最让人恨作者:秀莲;最不满意他的结局:孙少平;最幸福也最痛苦:孙少安;最让人理解不了:田润叶、暂时就这几个最吧,我的心里已经开始悲愤了,因为想到我们可爱的晓霞,想到少平与她那样纯粹的爱恋,我不敢相信路遥是这样的残忍,竟以这样的一个结局来给我们答案。我一直在猜,一直在想,究竟他们的结局会是怎样,很想很想翻开书页的最后几页,去看一看究竟作者给了他们怎样的生活,可是却又不想错过他们精彩的过程,于是我想,耐着性子等下去吧,这样美好的感情,难道真的要因为世俗而断裂,或者他们的生活又会发生怎样的阴差阳错呢。
我知道世间有太多的残酷与不完美,我可以接受他们不能在一起,可是我万万想不到的是那样年轻那样有朝气那样有生活激情的晓霞竟然死了!或者我不该用这样直接的字眼,可是她的的确确的是死了,就像孙少平无法接受这个消息一样,我开始有点怨恨路遥,为何要这样安排,你不敢面对这些现实吗?不愿意让他们因为世俗而分开,就这样剥夺一个年轻的生命。逃避啊,是吧,也是就像大多人一样,最爱选择的仍旧是逃避。好吧,我们的孙少平,不是一个一蹶不振的人,即使失去的最爱的人,他仍旧是在努力的好好活下去。可是,人不该是朝高处走吗?为何最终要留在那漆黑的煤矿,为何就这样定死自己的生活,即使我仍旧相信他的一生会因他的勤劳,他的付出而有所不同,可是我开始怜惜少平,甚至有些讨厌那个惠英。好吧,我努力地接受这样的少平。我相信少平仍是少平,他的生命力永不枯萎。
孙少平的哥哥孙少安真的是世上最幸福的人,因为他有秀莲,一个无论什么时候都会跟在他身后,接受他,支持他,搀扶他,人生有这样的伴侣,还有什么值的遗憾!看到少安的砖厂越来越大,进帐越来越多时,我无比的欣慰,孙少安的人生一路走的非常的稳,即使在他很小时就要承担家庭的重任,即使他受过很多很多的苦,即使他曾失去了青梅竹马的恋人,但是,在年轻时,有资本有能力去承受的时候,你受再多的苦又怎样呢。老天爷在你的后面的日子里会补偿你的,于是少安的砖厂以膨胀的速度扩大,用日子越来越好都有些鄙视他的成绩。我内心为少安为秀莲充满了喜悦,也为这个受尽了苦难的家而感到高兴,可惜,为什么不让生活圆满,少平已经失去了他的爱人,为何还要再让少安受一次毁灭性的打击,秀莲得了肺癌,她的生命到了末期,我都无法想象没有秀莲在身边的少安会是怎样,更何况其他人呢?无论生活多痛苦,两人行总好过单人行,孤独是可以侵蚀一个人灵魂的,我只希望少安可以像少平一样的勇敢,勇敢的走下去。
我应该是一个较感性的人,看到这结不愿看到的结局时,我也会选择逃避,关上书页,好些天不去碰它,或者只翻到自己愿意看到的那几页,来来回回,我欣慰还有一个兰香,幸福的兰香,令人骄傲自豪的兰香,她的未来应该会是一片光明与美好的。年少时的苦难是你生命中永远的财富,只要不被击倒,苦难终究会过去。
勤劳与善良是一个人最不能缺少的优秀品质,守着这些标准自我不断要求,一个人会不断强大,我祝福少平少安,也希望兰香永远幸福,但愿我的一生中,可以永远记住这样的一句话:“生活有多痛苦,我就有多坚强”永远永远,不放弃,不抛弃!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6
这些天,历史课正学着中国复杂而落寞的近代史,课余在读着老舍先生的《茶馆》和《龙须沟》,夜里偷空躲在被窝里看易中天的《读城记》。于是不知不觉中,这三者串联起来,让我看到了近代中国的社会变迁,体会到了北京平民的善良、儒雅和悲苦,感受到了老北京的文化内涵。
相比曾经读过的莎士比亚的经典剧作,以及曹禺的引人入胜的话剧《雷雨》,老舍先生的这两部作品并没有明显的戏剧冲突和复杂纠结的人物关系,甚至并没有一个像样的主角。《茶馆》中唯一贯穿全剧的,恐怕只有王利发、常四爷、松二爷和那一直没有取消的“莫谈国事”的标语。
戊戌时期的这里,卖茶、也卖简单的点心和菜饭,玩鸟的人们,每天在遛够了画眉、黄鸟等后,要到这里歇歇腿、喝喝茶,并使鸟儿表演歌唱。老北京的生活是诗意的、艺术的。然而这时候,几个丧权辱国的条约已经签订,这诗意与艺术中亦存在着老人、乡妇、康六这样的贫农,生活窘困不说,还受着狠毒官僚的欺压。
军阀统治时期的这里,曾经的古意已经消失殆尽了,老北京曾经的那种逍遥也渐渐被警惕取而代之,经济萧条之于,更显得惶惶不安。
解放以前的这里,越来越暗淡无光,甚至到最后,干脆取消了茶馆,再没有了昔日老北京的情调,只剩下了越来越嚣张的官僚和一派浮躁的乌烟瘴气的歌舞厅。
“这种大茶馆现在已经不见了。”开篇平平淡淡的这句话在读完全剧后再次映入眼帘,不免显得有些触目惊心。茶馆不在了,老北京人平静安详、宽和礼让、恬淡闲散、诙谐幽默,他们在茶馆里听戏,在园子里会鸟,在皇城根儿溜弯,在大槐树下纳凉,在四合院里话家常,这样一种不紧不慢的节奏,这样一种诗意的生活是不是也不在了?
“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本国资本主义的三重压迫”、“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我第一次体会到历史课本上这些被我们用来应付考试的句子这样的沉重,它们背后是中国老百姓所承受的长达一个世纪的苦难与辛酸,是康六卖女儿的无奈,是常四爷的反感和不甘,是松二爷的胆怯和懦弱,亦是庞太监的卑鄙、刘麻子的狗仗人势……
茶馆中“莫谈国事”的纸条越来越多,贴在越来越显眼的位置。老舍先生一次次用这样的布景提醒我们他所描写的老北京平民的特点——他们大都是顺民,没什么大的野心,与其说不愿关心国事,不如说是不敢关心国事怕惹火烧身,正如王利发自己所说:“我呢,作了一辈子顺民,见谁都请安,鞠躬,作揖,我只盼着呀,孩子们有出息,冻不着,饿不着,没灾没病”;他们固然也爱国,但谁都明白他们没有能力扭转这个国家的命运,只有听之任之,只有逆来顺受;他们心眼都不坏,却不爱替人出头,绝不会为了帮谁而让自己吃亏,对他们而言人生最大的哲学就是敷衍和圆滑,老以为“按着父亲遗留下的老办法,多说好话,多请安,讨人的喜欢,就不会出大岔子”。
也许,这就是北京平民最致命的伤,正如易中天说的,他们要求的只是过得去就行,凡事秉承“退一步、海阔天空”的理念,殊不知一再的退让终于导致的终结。
《龙须沟》的时间,正巧是接着《茶馆》来的,于是不难从《龙须沟》中发现茶馆的结局——小刘麻子、沈处长被推翻了,人民翻身当了主人;然而,茶馆却消失了。没有了老实、厚道的商人,没有了提着鸟笼的松二爷,没有了这样淳朴的民风,纵然迎来了北京的现代化,我们却也怅然,因为速度与新生的代价正是无法挽回的消逝,我们逐渐丢失了属于我们的文化。
终于懂得,这个故事的主角原来就是茶馆,老舍先生写茶馆的兴衰,与其说是想用王利发的死颠覆旧社会迎接新社会,不如说是在为老北京唱一曲挽歌,或许,这段黯然神圣的哭泣可以为老北京留下些许疼痛的记忆;或许,我们在努力向前走的时候也真该回头看看了。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7
我坚信,于是我等待见到阳光为我驻足的那一刻!放学时,一出校门你就闪的没影了。我微笑过,我朴素过,我真诚过。提着金鱼我们又来到了菜园?直到第二年又能看到那坚强而有魅力的牵牛花。所以我们应该从小做起,养成良好的习惯,有着优雅的文明举止。春天我们漫步在百花丛中观赏嫣红的牡丹、纯洁妩媚的芍药?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那四本厚厚的名著,是每个自诩热爱中国古代文化的人必须修读的。我自然不能免俗,刀光剑影,勾心斗角,爱恨缠绵,都不适合此时阅读,于是再次翻开了《西游记》,进入了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受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语言;有人干脆把它当作道德修养小说或政治寓言。但在我看来,它什么都不是,它只是“游戏之作”,是一个单纯的神话世界。我在读这本小说时常常有一种共鸣感,想必这是我内心深处对于自由的欲望在呼喊吧!
一、自由
在经历了又一个个性受制约的学期后,孙悟空这个形象完全激发了我内心潜在的,但根深蒂固的向往——对彻底的自由的向往。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优麒麟辖,不优凤凰管,又不优人间王位所拘束”,闯龙宫,闹冥司,在花果山自在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他的一切斗争也都是为了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我一种寻找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总之,我觉得现代人对于自己的生存状态,尤其是精神方面较为安于现状,缺乏一种开拓进取,寻找更大自由的精神。
二、神话
如今也是一个远离神话的时代。日常生活过于现实,使充满幻想的事物遭到排斥。神话绝非幼稚的产物,它有深邃的哲学意义和丰富的文化内涵。谢林在他的名著《艺术哲学》中说:“神话乃是各种艺术的必要条件的原始质料。《西游记》是中国神话小说的颠峰,也是神话文化的至高境界,然后中国的神话文化渐渐没落了,神话不被人重视,连《西游记》也少有人问津,只有孩子们会被孙悟空征服,于是也只有孩子们抱有对未来浪漫的、梦幻般的希望。”
三、英雄
“英雄”有许多不同解释。《辞海》中说英雄是杰出的人物,曹操说英雄要有包容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胸。我认为,英雄是那些顽强地掌握自己命运,并为崇高理想而奋斗的人。孙悟空无疑是英雄的典型,他为了自由,为了自己的尊严,不怕与一切进行斗争。正因为这种对抗的差距悬殊,发自内心而拼尽全力的抗争才显得悲壮。明知不可为而为的勇士才能凸现出其英雄本色。
复读《西游记》,让我觉得其不属于一般名著的特点。我相信,也希望它永远向大家展示着“自由、神话、英雄”三个主题,给大家带来激励和源自内心的力量。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8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老是会情不自禁地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
我们可以回想自己的童年,捧着一本《西游记》的连环画,津津有味地看着,当孙悟空打败了妖精,我们总会为他欢呼;当他受到了冤屈,我们也会感受到一种深刻的共鸣;当孙悟空被唐僧误会,被逼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但当唐僧遇到危险,猪八戒赶到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时,他也毅然去救唐僧。记得那时候看连续剧,当看到此片段时,眼中便充满泪水。因为我知道,当时的我就是孙悟空。
它虽然只是一只石猴,但却能俯无愧于天,仰无憾于地。为求长生,它走名山,访大川,拜师学艺,终于在菩提老祖处习得七十二变化,得长生不老之术。后来只因贪图炫耀自己本领。被师父逐出师门。在临走时磕三个头,以报师恩。以后虽三番四次经历磨难,也遵师命不说出师父之名。后大闹天宫,只为报天庭羞辱之仇。被佛祖压于五行山下五百年。遇唐三藏救助,逃出生天,为报大恩,它保护唐三藏西天取经。虽有顽性,但忠心不改,历次遭贬,却又重新回到唐三藏身边。当唐三藏遇到危险,而自己又无能为力时,它走三山,访四海,遍寻各路神仙,直到救出师父。其心可彰日日,其情可动天地。师徒二人虽有离隙,却始终不离不弃,终成大果。它的忠心可见一斑。
唐僧我觉得他是个迂腐者,老好人,但他又是一个意志坚定的宗教信徒,他品行端正,不怕千刀万剐,有毅力,一有空就打座念经,是一个虔诚善良而柔弱坚强的和尚。 沙僧是一个憨厚老实、心地善良、和唐僧一样的老好人。虽说沙僧没有多大本事,但他很勤快,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愿当后勤。
再来说说猪八戒,八戒形象的生动不亚于次于孙悟空,但他在书中的形象与孙悟空截然不同。八戒与沙僧一样,憨厚、老实,虽然本事没有孙悟空大,但是他是孙悟空的得力助手。可是,八戒身上有不少的小毛病,比如,贪心,好色,懒惰等。他的贪婪自私最令人可恶了,一遇到好事总是不让自己吃亏,遇到困难先想着自己该怎么逃走。 《西游记》这本书文字幽默诙谐,灵动流利,吴承恩不仅塑造出了一个个栩栩如生、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而且,为我们描绘出了各种奇幻的场面。这本书描写了当时的黑暗社会,而孙悟空等人则代表了那群顽强、不屈不挠的人民,表达了吴承恩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的顽强意志。
孙悟空的感恩之心让我想到了自己,细细想来,父母不就是自己的师父,而我不就是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孙猴子吗?父母生我养我,不正是师父助悟空脱离苦海吗?细细想来,父母的每一次帮助都是一份爱,助我成功。每一次的帮助都是发自肺腑的,每一次的提醒都是源自内心的。我也才曾有几分感激,但更多的是认为这只是他们应该做的,很少真正的感恩,但小时候的有些事令我今生难忘:
那是一个风雨夜,我突发高烧,妈妈抱我拦下一辆三轮车,我当时全身发热,唯独脸被风吹的冷,妈妈把我放在坐垫上,用身体挡住风,到医院挂号,看病,拿药,做完这些事把她也累坏了,躺在椅子上睡着了。我看在心里,胸中那颗感恩的心也在跳动。那时的我小,胸中满腔感动写不出,现在的我大了,我要用手中的笔写出我的心声,父母的爱感动着我,也呵护着我。父母不管何时那灿烂的笑容,是我最感动的。他们教会了我乐观,教会了如何正视挫折。让我敢于面对,敢于承担,使我开心快乐度过每一天。细细想来,生活中还有许多许多帮助过我的人,我也应该要感谢他们。
《西游记》是一部让我学会感恩的书,我感谢吴承恩写了这部书。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
《西游记》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为二十一世纪的小学生,我想:我们不仅要学习他们团结合作的精神,还要在生活中敢于克服困难。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9
“西游记是一篇神魔小说,小说的最大成就是塑造了一批各具特色的人物形象: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贪吃懒惰的猪八戒,老实憨厚的沙和尚,一心向佛的唐僧,救苦救难的观音菩萨,佛法无边的如来佛祖……”西游记的序文中这样描述到。
在我还不会自己看书的时候,倒是通过动画片了解到了这些故事的大概,还记得当时动画片中的孙悟空最厉害,似懂非懂的看个热闹。读小学后,奶奶给我买的第一批书中就有这本书,爸爸妈妈似乎担心我还看不懂并不急着让我看,直到二年级的时候,每晚妈妈才会陪着我读一到两个章节,我才发现文字的描述更有趣,因为可以让我展开无限的遐想。
就像序文里写的那样,《西游记》这本书的人物太生动了,每次看书时觉得书本中仿佛会跃出孙大圣的灵动、猪八戒的憨态、唐僧的善良,就像观看一场场无比生动的话剧一样,我想这是这本书能够流传至今并让中华子孙为之自豪的原因吧!
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第三章:龙宫喜得宝、第十七章:偷吃人参果、第十八章:三打白骨精和最后一章:功德中圆满。
金箍棒是个神奇的助手,之所以我觉得它是助手,是因为它不仅仅是个武器,它有自己的灵性,重达一万三千五百斤的金箍棒可是东海龙王的定海神针,岂料被孙猴子撒泼打赖就无奈的被降走了!我认为像金箍棒这样的神器当然得配得上的主人拥有它,仅仅埋没在海底就太可惜了。我也很想拥有一个,妈妈提醒我,这只能是我的一个梦而已,哈哈……
师徒一行来到五庄观后,唐僧有幸得庄主款待品尝人参果,阴差阳错的却生出了一场打果、伐树的闹剧!哎,这次孙悟空确实是做错了,猴子脾气耍起来连自己也控制不了,闯了大祸的孙悟空最终只能在观音菩萨的帮助下才得以化解这场危机,我想这泼猴确实应该自此多收敛收敛,不要贪一时之气,坏了取经的大任。
白骨精的出现,让唐僧和大徒弟之间产生了很大的误会!唐僧的善良、悟空的鲁莽,让狡猾的白骨精有了离间师徒的机会!为了能够赶走有着火眼金睛的孙悟空,白骨精幻化成人,取得唐僧的同情;悟空护师心切,却不想还遭到师傅的责骂和咒语,被贬回了花果山。读到这个章节的时候,我却急坏了,生怕他们真的闹翻,那唐僧剩下的取经之路少了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该怎么办?妈妈告诉我,这个只是他们之间的误会,后续孙悟空会为了再救师傅而重新回到师傅身边的。妈妈还说最近电影院中还放过一部很火的电影《三打白骨精》,影片就是依据这个章节改编而来的。为了不影响我对这本书的理解,不建议我先看电影,因为还是有部分的细节跟原著不同的。等我深入这个故事以后,再去影院看电影,就能感受不一样的故事讲法,体验场面的震撼。
就像很多童话书一样,结局都是圆满的,这本也不例外。最后当然是师徒一心、克服一切困难取得了真经,返回了大唐。我想如果有幸能看看他们取得的真经是什么样子那就好了!
整本书中,唐僧师傅历经了层层磨难,千辛万苦,才修得了功能圆满。妈妈告诉我,真经取得虽然不容易,但是这一路路途遥远,其中磨难后的师徒之间的真情也是非常珍贵的。风雨中,我们看到的是互相搀扶,互拧湿衣;阳光下,我们看到的是互递茶水,互遮烈日白光;你救我于五行山下,我救你于虎口深渊;误会过后是相拥而泣,嬉笑之间是真情流露!无论是怎么样的长路漫漫,有了这份真情,就有了勇敢面对困难的坚韧,还有什么是可怕的吗?
和这些比起来,生活和学习中碰到的小困难,就都不是问题了。老师的无私奉献和悉心教导,同学的打气鼓励和友爱互助,家人间的浓浓亲情和包容理解,都成了解决困难的法宝,有了这些我就不羡慕孙悟空有金箍棒了!面对困难我就有了勇气,坚韧不懈的迎接困难,而不是自私和逃避,这是我和妈妈一起读完这本书后总结的!这些总结对于日后我的成长将会有莫大的帮助!
阅读不止,学习无尽!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10
“混沌未分天地乱,茫茫渺渺无人见。欲知造化会元功,须看西游释厄传。”利用假期与学生共读一本书——《西游记》的契机,我开启了经典阅读之旅。已是2021年年2月24日了,终究还是没有读完最后一页。大功虽未告成,但是阅读一本《西游记》,来一场心灵之旅却已初步成型。
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西游记》故事,虽然不是所有人都知晓要取得的真经,早已不是那三十五部五千零四十八卷经书,但每一个人都可以侃侃而谈西游所记叙的唐僧师徒四人历经八十一难,九九归真的精彩生命历程。
一部《西游记》,一部成长史。最喜欢最佩服的孙悟空从顽石脱胎为猴继而变成了人,又从人历练成佛。一路走来他告诉我们“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的道理。初读故事感觉这貌似一个喜剧,因为凡人世界教会了悟空人情世故,教会了悟空忠孝仁义,他终于不是那么与众不同格格不入,他终于成了有血有肉有灵有性的人。其实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是一个悲剧,因为悟空学会了人情世故,学会了忠孝仁义,他再也不是那么格格不入野性十足,他终于还是脱却个性与神性,落入凡间和我们一样成为红尘滚滚中的俗人。
悲剧也好,喜剧也好,值得庆幸的是,终于还是没有什么可以消磨他的嫉恶如仇、抱打不平的本性。
还记得路阻观音禅院,悟空寻袈裟未果回到寺中,三藏劈头就问“袈裟如何”,悟空却是先问众僧“可曾有好茶饭与我师父吃?可曾有好草料喂马?”。还记得有多少次悟空因唐僧遇难而痛哭不已,又有多少次为救唐僧而屈尊求人,又有多少次欲救唐僧而深受委屈有苦难言……这一切的承受起初或许还是因为紧箍咒,但久而久之早已成为了习惯。天不怕地不怕、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齐天大圣美猴王心中有了挂碍,棒下已不再无情,这也许就是他总遇到难以战胜的妖魔鬼怪的原因之一吧。(当然,作者是聪明的,孙悟空不是万能的,因为天地万物原本就是相生相克的,此乃其一;其二,可以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都不是对手,可见取经之路是何其难哉,同时也可窥见生性高傲急躁的悟空的改变与成长,要知道猴子原本是没有耐心的;其三,亦可看到作者对所谓神仙们的辛辣讽刺。)是喜?是悲?读者心中自有方寸。
《西游记》传诵至今经历了无数的改编,借助了各种形式,如今日益兴盛的影视业更让它长演不衰。现代影视对于悟空深度的多面性开发挖掘,于我个人而言,完全是持赞同欣赏的态度,我觉得既然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也应该允许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西游梦。原著八十八回有一偈“道不须臾离,可离非道也”,今再狗尾续貂一句“经典不可逾,可逾非经典也”,而所谓的经典只是为大多数人所习惯而已。毕竟社会在不断进步发展,观念在不断更新,人的思想是越来越进步开放的,对于某些问题的表达我们可能会比古人表达得更清楚,更全面,更高阶。因此只要是在原著内在精神的基础之上加以延伸、填充、挖掘都是可行的,这也是对这些古典财富批判性接受真正的传承。
一部《西游记》,一部真经。真经的内涵自然而然融入了师徒每人所经历的点点滴滴的生命历程中。师徒每走一步就是一页经书,真经就是这一路以来的修行。若非如此,如来为何不让观音或悟空或其他什么人直接把大乘佛法送往南赡部州?真经即修行。所以真正的成功不是最终得到了什么,而是在通向成功的道路上获得了什么。
原著九十回“师狮授受同归一盗道缠禅静九灵”真是振聋发聩:神师不慎即成怪狮,吾之为师者,当慎之又慎。凝结取经团队的除了那份共同坚守的信念之外,还有一条最重要的法则,那就是爱。信念是坚守自己,爱则是维系团队,所以无论是管理一个班级还是领导一个团队,爱是永远的规则。
《西游记》最初的创作本意究竟是为了什么?我觉得已经不重要了(那些就留给西学研究者去探讨吧),重要的是我们这些后来人从中看到了什么。见此书本,读可释厄也!若读《西游记》厄仍不可释,岂不辜负了一本《西游记》好经典么?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11
在俺念小学的时候就拜读了《西游记》,印象中最深的就是猴哥。他曾经是俺的偶像,直到如今,他仍然是俺的偶像。猴哥的果敢、耿直、嫉恶如仇、玩世不恭,敢于向最高统治者挑战的精神归纳为一个字:勇。
猴哥在花果山跟众猴终日游山玩水,日子过得逍遥快活。但并不玩物丧志,一想到自个是否能长生不老的问题,立马就去仙山拜师学艺。学艺期间相当刻苦,如果不是仙师提早赶他下山,猴哥还是肯用心学它十年八年的。
回到花果山后,猴哥也不忘昼夜练兵,以提高众猴的武艺。想是猴哥看出了世道的艰难并预知世事险恶,于是总听他喊道:“孩儿们,操练起来!”
猴哥敢作敢为,自封为齐天大圣,这个封号终于惊动了玉帝,按今天的话说“帅的惊动了党中央”。玉帝马上派太白金星前来打探。
玉帝唯恐猴哥闹事,逐封个管马的官给猴哥,太白金星欺负猴哥不识官衔品从,骗他是个相当大的官,率真的猴哥也就信以为真,其实也就图个新鲜,因为根本不知做官为何物。猴哥任职期间也相当的尽职尽责,不但把马养得肥大壮硕,而且在天庭还结识了不少神仙哥们。只怪猴子太有上进心,一听玉帝老儿给的官如此卑微不由心头火起,逐下凡回他的花果山去了。
猴哥到底是个妖猴,只知日食三餐,夜眠一榻,无事牵萦,自由自在。闲时会友游宫,交朋结义。今日东游,明日西游,云去云来,行踪不定。反而天上诸仙看了不舒服,怕他又生事端,逐奏明玉帝,与猴子执事,免生事端。这次又由太白金星出面,谗言好语把个猴哥骗上天庭,让其管那蟠桃园。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猴哥逐答应了。
猴子是改不了本性的,你让他规规矩矩的安分守着那蟠桃园,那得付出点代价,这代价就是猴哥可以任意的吃遍园中的桃子,只为尝个鲜。一朝,王母娘娘设宴,准备大开宝阁邀请诸仙到瑶池中做“蟠桃盛会”,即命那七个如花似玉的仙女去蟠桃园摘桃建会。七仙女来到桃园遇到猴哥,猴哥自然要问:“王母开阁设宴,请的是谁?”七仙女洋洋自得的说出各路神仙的尊号,猴哥心里掂量着有没自己的份,必竟猴子掌管这蟠桃园理应有一席之位呀。当得到七仙女肯定的答复:“齐天大圣,没听说过。”随之而来的是嘲笑之声,把个猴哥气得嘶牙咧嘴地把七仙女定在了空中,逐骂道:“好你个玉帝,三番四次骗俺上山却戏弄于俺,看俺怎么收拾了你这蟠桃宴”。于是把个蟠桃宴搞得是乌烟瘴气,过后又误闯入太上老君的兜率宫偷吃了炼丹房里的金丹,终于触怒了玉帝,违犯了天条。
真是:天产猴王变化多,偷丹偷酒乐山窝。
只因搅乱蟠桃会,十万天兵布网罗。
花果山被天兵天将围得个水泄不通。好猴哥,闻天兵天将来此捉拿他,公然不理道:“今朝有酒今朝醉,莫管门前是与非!”话音刚落,一小猴来报:“众神泼言恶语,在门前骂战嘿!”猴哥笑道:“莫睬他。‘诗酒且图今日乐,功名休问几时成。’”嘿,这猴子还有点文化,只怕是作者吴承恩吧。说犹未了,又一小猴来报:“爷爷!那九个凶神已把门打破了,杀将进来也!”此时猴哥勃然大怒:“这泼神,老大无礼!本来不与他们计较,三番四次的欺负于俺,忍无可忍,待俺杀将出去,好让那毛神领教领教我老孙的金箍棒。”即命独角鬼王,领着七十二洞妖王出阵。顿时与诸神战得是天昏地暗,杀得那空中无鸟过,山内虎狼奔。这一场混杀直到日落西山。一山还有一山高,猴哥终是神力有限,败下阵来。猴哥给玉帝捉回天庭,严刑拷打却始终保持乐观的个性,实在是精神可嘉。当太上老君把猴哥塞进炼丹炉,他还只管在里头喊叫:“好舒服,好凉快,老头你把火烧旺点。”看到此我会心一笑,感叹世间哪去妥如此一猴。
到了后来,猴哥被如来佛祖翻掌一扑,推出西天门外,将五指化作金、木、水、火、土五座联山,唤名“五行山”,轻轻的把他压住,一压就是五百年。后遇东土大唐僧人解救逐随其去西天取经,脑门上多了个“紧箍咒”。如不是这“紧箍咒”,任肉眼凡胎的唐僧如何能把他怎地,这也叫一物降一物,岂能叫你反了朝纲不成。
好个猴子,取经就取经,在迢迢的西方途上和穷山恶水作斗争,历经了千难万险及形象幻化为妖魔鬼怪的八十一难并降妖服怪,一路排除艰难,护送唐僧直达那西天极乐世界。
他的战斗精神是一曲人类战胜自然的凯歌。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12
在我成长的岁月里,我阅读过许许多多有趣的书,比如:漫画书啦,故事书啦,名著啦……但是,最令我喜欢的书是一部经典名著——《西游记》。
《西游记》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由明代小说家吴承恩编撰而成。《西游记》是一部绚丽多彩的神魔小说,是我国古代神魔小说中成就最高,最受群众喜爱的一部。此书的主人公是沙僧、孙悟空、猪八戒、唐僧师徒四人。主要讲师徒四人从大唐出发,前往西天取真经。在这次艰难的路途中,他们经历了各种可怕阴险的.妖魔鬼怪,那些妖魔鬼怪听说吃了唐僧嫩滑的肉可以长生不老,所以一心想要吃了唐僧,便策划出数不胜数的圈套让唐僧往里钻,可是那些妖魔鬼怪的诡计没能得逞,因为孙悟空、猪八戒、沙僧见到妖魔鬼怪没有惊慌失措、惶惶不安,而是从容不迫的想妙招对付妖魔鬼怪,把妖魔鬼怪打的魂飞魄散,齐心协力保护了唐僧。师徒四人长途跋涉、翻山越岭,在西天取经的途中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他们终于能够如愿以偿,取得了宝贵的真经。这本书的故事热闹非凡,将师徒四人的性格特点表现得淋漓尽致。《西游记》以丰富奇特的艺术想象、生动曲折的故事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幽默诙谐、滑稽搞笑的语言,塑造了一座独具特色、与众不同、如梦境般优美的《西游记》艺术宫殿。
这些人物都有自己与众不同的性格特点:有诚心向佛、顽固执着、举止文雅、性情和善、不屈不挠的唐僧;有天资聪敏、机智灵活、火眼金睛、疾恶如仇、聪明大胆的孙悟空;有憨态可掬、好吃懒做、贪财好色、贪生怕死、耍小聪明的猪八戒;有任劳任怨、忠心不二、心地善良、敦厚朴实,老实忠诚的沙僧。
在这些个性鲜明的人物之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他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着无穷无尽的强大的本领,所谓是‘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不挠的反抗精神,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但是也有个爱听恭维话的缺点,喜欢别人阿谀奉承、拍马屁。他机智勇敢又幽默诙谐。而他最闪烁的特点就是敢战斗,在‘大闹天宫’的故事情节中,他大胆地与至高无上的玉皇大帝战斗,唱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当唐僧人妖不分,被欺骗的时候,是他用火眼金睛,将妖魔鬼怪打的烟消云散、跪地求饶,绝不放过一个妖魔鬼怪。这就是机智灵活、疾恶如仇的孙悟空,他是一个光彩夺目、名副其实的神话英雄。
我还喜欢猪八戒,虽然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差了十万八千里,也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是他憨态可掬,浑身力气,也与孙悟空一样,能无谓地与妖魔鬼怪斗争。但他浑身也布满了毛病:好吃懒做、贪财好色、贪生怕死、知难而退,还经常打退堂鼓,心中老惦记着美女;他有时也爱撒谎,可笨嘴拙腮的说不圆;有时还想挑拨离间,想让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自己却幸灾乐祸;他甚至还藏私房钱,塞在耳朵里,从不让别人发现。虽然他的毛病不计其数,但他却让人们感到真实可爱、憨态可掬,让人们无比的喜欢。
读了《西游记》这本书,也让我有了很深得感悟:师徒四人在取经的路途中,那种执着、不屈不挠、锲而不舍、知难而进的精神,令人敬佩、羡慕。我想:而我们却恰好缺少这种难能可贵的宝贵精神。我们总是在遇到困难的时时,打退堂鼓、半途而废、知难而退。想到这里,我的脸瞬间涨得通红,羞愧地低下头来,又左思右想:为什么我不能和他们一样,拥有这种难得可贵的精神呢?为什么我做事情不能坚持到底呢?是啊,我们都应该拥有坚持不解、持之以恒的精神,因为坚持到最后就是胜利,就是成功。对于我们来说,任何事只要努力了,不管是成功或是失败,我们都成功了,因为,我们有努力做到极点。
每当我打开这本书的时候,就会有不同的体会和心情,它总是能勉励着我:做事不要讲究成功与失败,只要努力了就好,但也不能半途而废,要做到坚持不懈。如同歌德说的“大自然把人们困在黑暗之中,迫使人们永远向往光明。”让我们一同学习坚持不懈的精神吧,一同看《西游记》这部五光十色的神魔小说吧!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13
一部西游记,传承了多少年,其中的故事让多少人神迷,孩子们喜欢看,大人们也乐于接受,几十集的电视剧,翻来覆去几个电视台轮着播,年年播,却还是观众不减,有人看了好几遍,甚至十来遍还不厌倦,小孩子更是在暑假里一个台一个台地轮着看,前后看得都能倒背如流了,也还是不觉乏味。大人们若是看上一会儿西游记也不会觉着不舒服,倒是感觉很温馨和舒坦。
是什么原因呢?有人说,是因为这部作品里面饱含了人们美好的愿望,实现了人们的理想,把现实中不可能做到的如飞来飞去、上天入地等都变成了可能,而且每次都体现了惩恶扬善的特点,符合人们的心理,这样曲折的、又是圆满的、又带喜剧性色彩的作品自然受人欢迎了。孩子们喜欢看更是因为它符合了孩子大胆的想像的要求,富于幻想和神奇是它的特点。它能满足人们猎奇的需要,也能体现中国神话的传统文化,更是人性美的体现。
但西游记同时也是一部叛逆宣言,正因为如此,人们才喜爱它,人们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它,也接受了叛逆。它让人愉悦的是它实现了现实中人们想做而不敢做的事,它让人快乐的是它体现了弱者对强者的胜利,它让人激动不已的是正义得到伸张、罪恶得到惩罚,它令人向往的是自由自在、无所不能的神通,以及在战胜邪恶时的痛快淋漓。所有这些,都是它的叛逆的体现。
纵观整部西游记,我们不难发现:大部分妖孽似乎都与菩萨或佛有关,有的是他们身边的一样小东西下凡危害人间,有的是他们管理疏漏而酿下的祸根。比如太上老君的坐骑就因为仙童打瞌睡,逃到下界为妖,一直要到孙悟空上天质问才被发现,才去降服。像嫦娥的玉兔也会下界祸害公主,甚至要逼唐僧成亲。就连观音菩萨身边也有下界祸害百姓的孽畜。这些高高在上的神仙们,是三界众生的仰慕者,也即是神话世界里的统治者,都是得道者,乃以清明自居,而今下界为害的大多是他们惹出来的,不能不说是一大讽刺,即便他们不是怂恿者,却也有管理不当之罪,孙悟空多次与妖孽斗争的过程,其实也是与当今的统治者们的爪牙的斗争。
孙悟空是一个十足的叛逆者。他天不怕,也不怕,有一身玉皇老儿都奈何不得的本事,他在与众神、众妖的斗争过程中,反而不断地增强了自己的本事,磨砺了自己的意志,变得愈来愈强大。他的每一举动,都凝聚了人们心中的愿望。人们内心里都希望真善美的存在,歹毒凶狠的消亡,但现实中往往好人都斗不过坏人,得道的大都是心底并不善的人,于是,他们寄希望于这样的文艺作品,孙悟空帮人们实现了这一梦想。他杀妖魔真是酣畅淋漓、痛快不已,那种嫉恶如仇的态度着实令人振奋,他有这颗心,又有这个能力,这就让除恶变得富于游戏性,观赏起来也更惬意,而无压力感了。
不过,光是孙悟空还不足以反映叛逆的鲜明特征,它要加上唐僧这个卫道士来捧场。唐僧起到了一个靶子的作用,没有他,叛逆也就没了太多的意义,说他是阻碍也可,说他是动力也可,说他是对象也可,总之,他让孙悟空的叛逆有了一种依托。唐僧的善良让人想到愚蠢,也警示人们善未必就是正确的,人还是要分时间场合而行善的。因他的存在才会有各种阻碍的发生,也才引来了各路妖怪,让孙悟空有了施展的空间。同时,他的紧箍咒也可以看作是社会上层套在像孙悟空这样的人身上的制约,尽管如此,孙悟空该出手时还是出手了,也体现了他一向来的不屈的个性。
尽管这是一部叛逆宣言,但里面却还是刻画了许多的无奈。孙悟空法力再大,也逃不出如来的手心,最后,还得听命于如来,还很高兴地受封成“战斗胜佛”。这里,其实像社会一样,它是有制度在的,整个都有规矩,告诉我们叛逆还只是小范围的,个别的,而非动摇整个根基。其实,我们看到如来手下的佛在让唐僧进入之前就索要贿赂,拿了唐僧的金钵,在佛前还一脸虔诚,作品之所以要这样展示,无非告诉我们即使是天庭,即使是佛界,也是不纯的,各种不正当竞争仍然存在,各种关系依然会有。
我觉得西游记就是一部叛逆宣言。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14
法国当代比较文学家艾登堡说过“没读过《西游记》,正像没读过托尔斯泰一样,这种人奢谈小说,可谓大胆”。自古以来,神话小说多如牛毛,就思想的深刻,幻想的神奇、形象的生动、语言的严谨、构思的精巧来言,没有一个神话小说能与之比较。我不是理论家,但在看西游记时也有新的发现。出神入化天马行空的梦幻故事,情节神奇莫测是西游记的特点。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看过《西游记》后我对这话更是有了新的感受。西游记在写作上可说是“草蛇灰线,伏脉千里”,其中隐含的深意少有人知。几乎所有人都认定西游记是神话小说,它确实有很多神话成分。但是,西游记里的神魔可不是作者随意写就的,里面大有讲究。需要熟悉中国神话传说与民间信仰和古老的星象学,甚至奇门遁甲。
大家知道孙悟空武艺超群,神通广大。但在取经路上遇见的妖精几乎都不比他差,无形中让人愤愤不平。抢走朱紫国王后的金毛吼是观音菩萨的代步工具,法力高强,尤其是他的宝贝紫金铃更是厉害。若不是行者偷了,根本就近不得他身,仔细一看才明白,他是《封神演义》里通天教主的徒弟----金光仙。乌鸡国里的假国王青毛狮子是文殊菩萨的坐骑,这狮子也是通天教主的徒弟虬首仙。他不思悔改又到狮陀国与白象精一起算计吃唐僧,而白象是普贤菩萨的坐骑。也是封神演义里的大仙----灵牙仙,这些妖魔实际上是孙悟空的前辈。当年若不是元始天尊和太上老君帮忙,这些菩萨也收服不了他们,也就难怪大圣降妖的时候总被妖精打的抹眼泪了。
近来很走红的猪八戒,乃天蓬元帅临凡,手里拿的是上宝逊金耙。他的来历十分了得!天蓬是北斗七星中的太微星,是道教神祗里显赫的“四圣元帅”之首。真武大帝以前也是他的手下,可见其在天上的地位十分高。可为什么天蓬元帅在西游记里是掌管天河的水神?记得《五行大义》中说,“一宫,其神太一,其星天蓬,其卦坎,其行水”,也就是说天蓬星五行属水,所以天蓬元帅被写成天河水神也就正常了。有人说玉皇大帝残忍,仅仅因为调戏嫦娥就把他贬的“身如畜类”,我不相信这样一个显赫的神灵会错投猪胎。世界上第一个测量子午线的僧一行,年幼时经常受到邻居的接济,他后来受到唐玄宗的宠遇。这时邻居的儿子杀人被判死刑,就去求一行搭救。一行让他在某天某时某地抓了七只猪,并封到一个大瓮里,这时天上的北斗七星便不见了。古人是讲究天人合一的,玄宗皇帝为此惶恐万分,于是一行趁机劝他大赦天下。邻居的孩子被大赦后一行把猪放了出来,天上的北斗七星才又出现。该故事记载于《明皇杂录》里。这个传说隐含着北斗七星曾下凡化身为猪,而作为北斗星之一的天蓬元帅自然也不例外。可见吴承恩综合了道教神抵、五行八卦、民间传说等最终写出了形象生动受人喜爱的猪八戒。
天蓬元帅的出身让我们吃惊,更不用说那孙悟空了。胡适认为孙悟空是印度神话里的猴王哈奴曼,我觉得这过于扯不上边。倒是宋朝就有了本《取经诗话》里面有个猴行者,自称是“花果山,紫云洞,八万四千铜头铁额猕猴王”。有意思的是孙悟空简直无处不在。他在另一本奇书《南游记》里竟然有了个女儿——孛月星。齐天大圣的女儿真是英雄了得!是她帮助父亲孙悟空打败了华光菩萨。迫使华光与父亲结拜为兄弟。而华光菩萨是佛祖的灯芯。在《东游记》里孙大圣又帮八仙抗拒天兵的抓捕,而奉命去抓八仙的人居然是卷帘大将,他后来的沙师弟。
在这里我们已经能看出,吴承恩绝非为了情节的发展而凭空臆想编造出书里的人物。相反,他通过小说,给我们展现了一个纷杂博大的中国神话体系。让我大开眼界,长了不少见识。真是开卷有益!拿起一本书阅读,不能只看热闹,应该细心体味作者的真意。同时还要与其他相关书籍互相参证,这样才能看的透彻,读起来也会更有滋味。
而我在这样的阅读里,又有了意外的收获。《西游记》不是简单的神话小说,艾登堡也仅仅是看到了它在小说技艺上的优点,我甚至觉得不能拿它当小说来读,至于个中滋味,待我再慢慢道来。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15
每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同的心情。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但今日不变的是那种真情流露和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西游记》时都会获取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日复一日个性受约束的日子,二十一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伏麒麟辖,又不服天上各个神仙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自花果山上自称为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舒坦,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向往自由的生活。
在四个主人公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第一:他人妖分明,就说在“三打白骨精”中,只有孙悟空看出村姑、老婆婆、老大爷是白骨精的化身,猪八戒还在唐僧面前打孙悟空的小报告,唐僧还在埋怨孙悟空。第二: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因为孙悟空三次打死白骨精的化身,唐僧认为孙悟空三次打死了好人,所以把孙悟空赶回了花果山,后来唐僧被白骨精抓去了,猪八戒寡不敌众只好去花果山请大师兄回来搭救师傅,孙悟空一听到唐僧白骨精抓去了,就不计前嫌和猪八戒去搭救师傅。可见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碰到困难猪八戒总是说“我们散伙吧!师兄你回花果山当猴王,师弟你回流沙河,我会高家庄当女婿。孙悟空坚持去战胜困难;不肯散伙。第三:我喜欢孙悟空机智勇敢战胜妖魔鬼怪,克服一个个的困难,终于和猪八戒、沙和尚保唐僧到西天取得真经。
在这个剧本中,我始终一如既往的支持孙悟空这个角色,虽然这个只是一个角色,在生活中我们也很少遇到这种现状几乎没有,但是孙悟空那不懈的精神还是永远留在我们心中,因为他有一颗不服输,不认输,忠心耿耿的心将我们的心联系在一起。
这本书通过这些故事,体现出孙悟空不达目的不罢休的追求精神。
这个故事深刻地告诉了我们正义是一定会战胜邪恶的,因为真理永远存在,做每一件事情都要不达目的不罢休,绝气馁,这种精神正是我们青少年所需要的。而且,好吃懒做也是不行的,只有机智灵敏、英勇果断才能事半功倍。我们在学习时,或者在生活中不应该遇到一点挫折和困难就放弃,挫折和困难是可以克服的,动动脑筋,努力一把,咬咬牙不就过去了吗?一旦战胜了困难和挫折,那胜利还会远吗?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的被抹杀了。总之,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寻找最大自由的精神。
在厉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西游记》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些道理:任何事一开始总是非常艰难的,但只要能树立信心和勇气,经过努力,相信可以取得成功的!也就印证了一句老话:万事开头难。一开始只要坚持住了,经过不懈的努力,相信不久以后,成功一定是归你所有的!当我翻开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故事时,立刻被它吸引住了。故事中倔强正直、机智勇敢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任劳任怨的沙僧和正直单纯的唐僧都被作者刻画得栩栩如生。
这本书通过这些故事,体现出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一颗积极向上,永不腐败的精神支撑着未来!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16
西游记为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既然是四大名著,那一定有着它不同凡响的东西,读了《西游记》,我发现了它许多的秘密!
西游记主要讲的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白龙马师徒五人去西天取经,在途中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的故事。一路上,总是因为唐僧太心软,或妖怪有什么厉害的宝贝,唐僧总是难逃“妖”手,哎,谁叫他是金蝉子的转世呢!幸亏有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在,不然唐僧可能连第一难也过不了。而且这本书的人物形象刻画得很好,心慈手软,固执己见的唐僧;神通广大,桀骜不驯的孙悟空;好吃懒做,头脑简单的猪八戒;身强力壮,成熟稳重的沙和尚;尽心尽力,忠心耿耿的白龙马。一个个都好像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人。他们的心理描写也很出众:比如在一集里,孙悟空让猪八戒去巡山,因为猪八戒懒惰,所以就偷偷睡觉去了,但还不忘记想着要怎样编一个谎言才好让唐僧相信,让我皱紧眉头,又让我笑个不停。还有一点,里面的故事情节也很有趣:我们知道,一个家庭中,都是女人生孩子,但在西游记中师徒四人路过女儿国,唐僧和猪八戒因为不小心喝了子母河的水,因为水有魔力,喝了可以让人生孩子,所以唐僧和猪八戒都肚子疼得厉害,可有趣了!
西游记中的人物每个都各有自己的特点,而且都是缺一不可的,就算是猪八戒,也是有优点的,那么接下来我就为大家好好分析一下各个人物吧!
唐僧:又名唐三藏,玄奘,而且他还是金蝉子的转世。唐僧之所以要来西天取经,是奉唐太宗之命去西天取得真经,带回来为东土百姓造福的。在途中,因为是出家人,他先解救了孙悟空,又相继点化了猪八戒,沙和尚,白龙马。于是这四个徒弟,一路上都尽力保送唐僧,只是有时唐僧总是黑白颠倒,不分是非,明明是妖怪孙悟空都说了还不相信,总是说要“慈悲为怀”,真是太固执了!
孙悟空:又名孙行者,徒弟中的大师兄。人们都经常说:“你干嘛呀,猴急猴急的。”孙悟空本身就是猴子,自然也是毛毛躁躁的,从来不想后果,特别容易冲动;但四个徒弟里,武功也属他最厉害,七十二变,火眼金睛,钢筋铁骨,本领高强着呢;不过,虽说有点毛毛躁躁,但一般猴子还带个特点——鬼点子特多,还是与众不同的鬼点子:比如在女儿国,因为女儿国没男人,所以女王见唐僧来了就一定要他做皇帝,还好孙悟空鬼点子多,让唐僧假装同意,并说让徒弟去取真经,换好通关文碟,最后借机找个理由出去,自己用定身法定住他们,就可以脱身了。你说他的鬼点子是不是很有趣?
猪八戒:又名猪悟能,呆子,徒弟中的二师兄。在西游记中,我最不喜欢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事都帮倒忙。但猪八戒也有好的一面,比如对师傅很忠诚,而且很憨,也很可爱,有点小孩的味道。但在三打白骨精这一回里,而白骨精因为变了样,迷惑唐僧,但后来孙悟空发现并打了她一棒,但妖怪逃走了,最后只留下尸体,让师傅不开心,可猪八戒还添油加醋,说是孙悟空自己变的,这样一共三次。看完三次,我真恨不得冲进书里,骂猪八戒一顿,想必你也有同感吧!
沙和尚:又名沙僧,沙悟净,徒弟中的三师兄。他是徒弟中最稳重的了,所以他经常在许多事件中充当“和事佬”的角色。沙和尚也是最能吃苦的人,西天取经一路上那么多时间,那么多行李,都归他一人挑,而且任劳任怨,而按照我们的说法就是“优秀干部”。总之,我心目中沙和尚的代名词有这么几个:沉稳,忠诚,和事佬,任劳任怨。
白龙马:虽说白龙马也是一个徒弟,但他好像早被我们忽视了,我们潜意识里他就是一匹坐骑,而不是唐僧的徒弟,但确实,他在西游记里出现得很少,但还是在仅有的一次出场中表现得很好:而那一次正好“白骨精风波”后孙悟空回花果山去了,结果唐僧又正巧遇见一个很厉害的妖怪,因为没了孙悟空,沙僧、白龙马和猪八戒去救师傅,连沙僧和白龙马也被捉了。那一次白龙马也使出了全力,虽然只有一次,但我也看出了白龙马的忠诚和那种意志,都看得出他在无声地向大家说明:我也是唐僧的徒弟!
看了西游记,我深刻感受到了四大名著的不同凡响,以及人物的心态,作家的思想,并能让人为书中的人物焦急,伤心,喜悦,打抱不平。
好书,让人回味无穷,让人读上千千万万遍也不会觉得腻烦!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0字 篇1
不间断的读完英国作家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意犹未尽。
书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原本生活殷实,有两个可爱的孩子,妻子爱好文学与艺术,是个女文青,她喜欢与体面的人物交际,所以家中经常高朋满座,熙熙攘攘。在妻子亲友圈中,斯特里克兰德并不出众,作为证券经纪人,虽然他挣钱养家,但因为缺乏艺术感显得平淡无奇。不料,就是这样一个平淡正常的人,却在中年后迷恋上绘画,并且“像被魔鬼附了体”,弃家出走,先是在巴黎的一个破旧旅馆,后来干脆到了南太平洋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岛。后半生病魔缠身,穷困至极,死后名声大噪。
斯特里克兰德是被魔鬼付了体的,所以他的所作所为超出了我们常人的理解框架,在他的世界里没有我们熟知的爱恨、责任、感恩、因果、窘迫和灾难,所以他轻巧的离开了没有收入来源的妻子、孩子,没有一丝愧疚。更让人不解的是,在他贫病交加快死的时候,荷兰画家施特略夫好心相助,把他搬到自己的家里悉心照顾,不仅挽救了他的性命,还腾出自己的画室给他作画。斯特里克兰德竟然和荷兰画家的妻子私通,并导致荷兰画家家破人亡。造成如此恶果,他本人也没产生愧疚之意,表现的极度自私。另一方面,他自己生活穷困,饿的吃了这顿没下顿时,他也没有后悔当初离开舒适的家,从来没有想回到过去,他没有肉体上的痛苦感,反而愿意在与世隔绝的小岛到生命的终结,在最后惨淡而终的时候仍然很平和。
因为他不合世俗逻辑,所以即便做了看来极度自私的事,我们仍然无法对他痛恨。他就是个外星生物,上帝或者魔鬼派他来就是通过他的手画出不一样的作品,为神灵发声。上帝或者魔鬼只在他的脑子里装置了对绘画的痴迷和独到见解,至于人类社会的公序良俗在他离家出走时就一键删除了。
所以对这样一个怪胎,我完全不理解。也许这正是大师的境界。
但是,这本书让我更动容的是里面的各个配角。
首先是荷兰画家施特略夫,他那么善良,愿意毫不保留的帮助别人,尽管画技不高,长得肥肥圆圆一点也不帅,常常成为别人的笑料。他的妻子原本是一个贵族的家庭教师,与贵族家的少爷有染,在临产之时被这家人一脚踢出门。在落难之时,施特略夫发现了她,并同她结婚。婚后更是把妻子捧在手心,百看不厌。然而,他的妻子却出轨斯特里克兰德!荷兰画家和妻子的爱情可能只是他一厢情愿的,妻子对他更多的是感激,在女人没有工作,无法谋生的年代,找到一个能提供稳定生活的男人是多难得,更何况这个男人还爱她,对她好!然而,施特略夫看到过妻子最不堪的一面,两个人在心理上是不平等的。所以,妻子会爱上一无所有脾气差的斯特里克兰德,并最终饮鸩止渴。
还有一个犹太人姓阿伯拉罕,作者提及这个人是为了表达某种价值观。这个犹太人是个不折不扣的学霸,年纪轻轻被选进医院的领导机构,前程似锦。然而,在一次度假时,犹太人递交了辞呈,带着行李去了亚历山大港。他形容当时的感觉“好像回到了老家,取得了无限自由”。尽管之后的生活收入很低,老婆也不漂亮,但是阿伯拉罕非常知足,从未后悔过自己的选择。
联想起来最近一期的《奇葩说》,在非洲拍摄野生动物的青山,放弃了外交官的工作,到野生动物保护区工作,薪水只有原来的十分之一。他说自己的生活草原化了,如果在城市里看到青山,那一定不是他本人。
“在出生的地方好像是过客,这种人在自己的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合,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中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的陌生感逼迫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居住的寓所。所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潜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偏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觉得这是他们精神上的家园。
由于阿伯拉罕的辞职,之后接替他工作的幸运儿取得了世俗眼中的成功,收入颇丰,加官封爵,有一个美丽的妻子。但是,究竟谁是成功者,也许难以下结论。叩问内心,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随波逐流,才是真正值得羡慕的人吧。
最后,说一下这个书名,尽管在序言中,译者也解释了这个书名。但是我愿意相信,月亮代表梦想,六便士代表现实的说法。我们有太多牵挂与束缚,做不到像斯特里克兰德那样洒脱与决绝,但是在平凡生活中仍然可以有一份英雄梦想,在关心蔬菜与水果的时候,不忘畅想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0字 篇2
《月亮和六便士》看完好几天了,当时很想写点什么,但又总是怕不到位;今天又接到过去学生的电话,言谈中对即将开始的工作充满了期待。于是我有了写的冲动。记得看完时已经好晚了,老公问:“这么好看吗?”“嗯。可以吧。”“讲什么的?”“以高更的生平为模板,写了一个有天赋的画家的故事。听从内心的召唤,寻找精神的家园。”内心的召唤,这是我看完书之后强烈的印象。
画家心中有一团熊熊烈火在燃烧,他被炙烤,受煎熬,只为找到准确表达的方式,找到让他内心平静的地方。所幸,最后他找到了,临终前,他的心平静了,他在他向往的地方画出了他理想的世界,他平静、满足地离开了人世,带着对世人的不屑。画家深知自己画作的价值,但他从不售卖,也不让人看,因为他知道世人看不懂,他只是在想报答某人时才把自己的一幅画送给他,在对方推辞不受时说:“你还是拿着吧,几十年后它会有点用的。”呵呵,多么自傲!后来在豆瓣上看别人的评论,点击率最高的的一个小女人写的感悟:“亲爱的,我是鲸鱼,可是你只能给我一台饮水机”,是看了毛姆关于男女区别的评论之后的顿悟,意思是女人对于爱情的渴求就像鲸鱼对于大海,可是男人却只能提供一台饮水机那么多的水。因为毛爷爷说,“女人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还想说服我们,叫我们也相信人的全部生活就是爱情。实际上爱情是生活中无足轻重的一部分。我只懂得情欲,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疾病。”“要是一个女人爱上了你,除非连你的灵魂也叫她占有了,她是不会感到满足的。因为女人是软弱的,所以她们具有非常强烈的统治欲,不把你完全控制在手就不甘心。女人的心胸狭窄,对那些她理解不了的东西非常反感。她们满脑子想的都是物质的东西,所以对于精神和理想非常妒忌。男人的灵魂在宇宙最遥远的地方遨游,女人却想把它禁锢在家庭收支的账簿里。”于是小女人深深地剖析自己多年的学习生活都是在爱情的幻影中,不关心时事,不知道科学,书里书外只有爱情和娱乐八卦。
书评引来回帖无数,虽然很多人对于她关于女人的描述很感冒,好像自己并不是这样视线狭窄,但是也有很多贴是深深的共鸣。我当然不是那种以爱情为唯一人,也许这和我从小的生活环境男孩多有关,也与自己的理科出身有关,毛姆关于男女区别的那两段评论虽然在我的心里有了那么点涟漪,但还不至于那么大的触动,我最大的触动是来自他另一段话:“‘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儿。我由不了自己。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他得挣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他的语音里流露着一片热诚,我不由自主地被他感动了。我好像感觉到一种猛烈的力量正在他身体里面奋力挣扎,我觉得这种力量非常强大,压倒一切仿佛违拗着他自己的意志,并把他紧紧抓在手中。我理解不了。他似乎真的让魔鬼附体了,我觉得他可能一下子被那东西撕得粉碎。”我震撼于画家内心强烈的个性表达欲望以及他对自己内心渴求的响应。我很羡慕他。
他的内心是极度自由的。没有什么社会准则能束缚他的心灵。他对于他的工作拥有极度的热情,对于任何物质的享受毫不在意,丝毫不认为忍饥挨饿是受苦受难,完全过着一种精神生活。还有另一段:“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台,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
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佛教中所谓前世有点类似这样。
《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的价值除了毛姆准确地描写了一个天才画家的生命历程,更多的还是他在记叙的过程中加的那些议论。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0字 篇3
阅读毛姆的这部世界文学著作《月亮与六便士》,每一次的感觉与收获都不相同。小说中通过主人公查理斯·斯特里克兰德先生在中年时期,放弃了稳定的收入、放弃家庭和儿女,走入寻求绘画梦想而坎坷一生的故事,留给我们关于人生与理想、婚姻与爱情、生活与艺术的思考,回味无穷!
首先,我称这部小说是一部“学习鉴赏艺术手册”。
出生在xx年代的我们,对艺术的了解知之甚少。每次当我站在美术馆展览的艺术品前,“彷徨”二字油然而生。虽然站的很近,但又是那么的遥远!我仅仅感觉到好看还是不好看,但对它真正的美和创造者想要表达的内容,却不知道应该作何描述和欣赏。我曾向很多人提出过诸如此类的问题,但是一直没有寻找到答案。直到在毛姆的这本小说中,看到了答案: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有通过灵魂的痛苦折磨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塑造出来。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他唱给你的是一个美的旋律,要是想在自己心里重新唱一遍就必须有知识、有敏锐的感觉和想象力。多么一针见血的语言!想要欣赏到艺术的美,我需要学习和积累的还有很多很多。
第一次翻开这本书的简介,当我看到毛姆是以法国画家高更的生平为原型,写下的这部小说时,我找出高更的油画。在没有读这本小说前,看到高更的画,感觉整个视觉是被扭曲的,所有的东西都不成比例,而强烈的颜色冲击着我的视线。他的画有一种原生态的感觉,似乎开天辟地时混沌着。我不知道为什么这样表达意境?难道真实的写实不好吗?
在一次又一次阅读这本小说时候,我才似乎朦胧的理解到高更绘画中所表达的美。精神上的追求如同大自然的美一般魔幻,稍纵即逝,但是抓住即永恒了。
其次,这部小说也堪称“爱情指导手册”。
爱情对于物质极其丰富而精神空虚的现在来讲,受到的考验更为严峻。婚姻无法为爱情保驾护航,有时候反而带来的是加速爱情的消亡。妇人往往把家庭布置的温馨、孩子教育的得体、照顾好家庭成员的饮食起居作为的首要任务,男人把事业、地位、金钱作为身份的象征。大家却都忽略了爱人之间的精神沟通。毛姆在小说中指导我们“在冲动的热情前面,这种感情是毫无防卫能力的。”
如果做的都是正确的事情,也就不会出现斯特里克兰德夫人在结婚十七年后,才知道斯特里克兰德先生要的是什么;而勃朗什·施特略夫就不会被斯特里克兰德先生所抛弃。而恰恰懂得他的是爱玛。没有精美屋舍、没有锦衣玉食,有的只是茅草屋、简单食物,而查理斯·斯特里克兰德先生却生活的比什么时候都幸福。请有时间问问自己,做的东西是他/她要的吗?
最后,我把这部小说定义为“理想与生活指导手册”。
在这本小说中,能让我钦佩的不是查理斯·斯特里克兰德。虽然每个人选择生活的方式是自由的,我无需去评论,只能说查理斯·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位让我敬佩其坚忍不拔、追求理想的人,但是没有办法尊重的人。而使我真正钦佩的是布吕诺船长。“我在自己的身上也深深感到激励着他的那种渴望。但是他的手段是绘画,我的却是生活。” 布吕诺船长和妻子共同用双手创造出自己的人生理想。
我们都清楚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创造好的物质基础,也是想让自己和家人能幸福。只是我们在匆匆忙忙工作中,别忘记曾经小时候的我们也想成为“这个家、那个家”!别忘记自己也曾经想学习的兴趣爱好!别忘记孩子需要我们更多的陪伴、指导,别让他们的精神世界也变成一片沙漠!
理想和生活并非是一对矛盾体。他们就如同“月亮和六便士”一样,月亮挂在天上,六便士就在地下。没有六便士,又怎能触摸到月亮呢?只是在地上捡起六便士的时候,不要忘记抬头看看月亮在那里。人生匆匆几十年,上帝创造我们,就是让我们在这世间生活的丰富多彩。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祝大家活的精彩!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0字 篇4
小说主人公的创作灵感来源于法国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毛姆用这位画家的生平轮廓(即由一个证券经纪人转行为画家,最后长眠于塔希提岛),创造出一个与之完全不同的,让世人在现实常理中无法理解、厌恶鄙夷,却又在艺术精神世界里敬畏敬佩的,斯特里克兰德。
原本有着幸福生活的斯特里克兰德,放弃自己在伦敦的证券经纪人工作、抛弃与之相伴了17年的妻子、抛下一对可爱的儿女,像是受了神的旨意一般,毅然决然地只身去了巴黎,只为画画。在巴黎流浪期间,他桀骜不驯,为人刻薄,毁了救他性命、视他为天才的斯特罗伊夫的家庭,却毫无愧疚之心,而斯特罗伊夫,面对时常侮辱他的画作,抢走他的妻子布兰奇并导致她最后自杀而亡的斯特里克兰德,仍旧选择原谅,仍想着保护这个他心目中的天才。斯特里克兰德自始至终的冷漠和冷血,让常人简直无法理解,并且抑制不住地厌恶,可他毫不在乎,不在乎任何的谩骂和指责,不在乎穷困潦倒,不在乎别人对他画作的嘲笑,一心只为着画画,并最终找到了适合他包容他的地方——塔希提岛.....
如果不读前言直接从正文读起的话,很多情节反转得出人意料,好奇心让你不得不读下去。其中的很多言辞也让人耳目一新,笔者斗胆摘取其中几段,略微发表一些拙见。
“也许只是我本质里的一种怪癖作祟,就是在那些日子里也十分强烈,我感觉这样生活着,做大多数人中一分子,一些东西却失去了。我认清了它的社会价值。我看到了它的秩序井然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有一种狂躁,要求一条更宽阔的通衢。我似乎觉得这样安逸的快乐中有某种警告的东西。我的心灵渴望过更加危险的生活。我已经有所准备,迎着崎岖的岩石,迎着暗礁的海滩,如果我的生活有预料不到的变化的话——无法预见的生活的变化和骚动。”安逸还是挑战,这常让我们难以抉择,有些人选择前者,有些人选择后者,还有人在两者之间徘徊不定,惴惴不安,我们无法评价究竟哪种更能让我们感到幸福或是更有价值,因为万事万物均有意料之外的时刻。也许唯有那条让自己内心充实且坚定的路,才是于自己而言正确的路,它无关安逸或是挑战。
“爱情是一种感情,慈悲是其中的基本成分......爱情有一种软弱的专义,有一种保护的愿望,热衷于做善事,给人以快活——如果算不上无私,那么无论如何也是一种千方百计掩藏起来的自私。爱情有一种羞怯......爱情是引人入胜的;爱情要把施爱的人从自身剥离出来;最聪明的人,哪怕他分明知道,也不能在实践中认识到爱情会停止;爱情很清楚自身是虚幻的,却赋予具象,而且,又很清楚自身什么东西都不是,却爱它胜过爱真实。爱情让一个人膨胀了很多,同时又让人缩小了不少。他不再是他自己了。他不再是个体的人,而是一种东西,一种工具,去追求某种与自我格格不入的目的。爱情从来避免不了感情用事......”爱让人慈悲,让人柔软,它既给人一种坚不可摧的错觉,又给人一种卑微如尘的幻境,它用自己虚无缥缈的影子,吸引无数世人遁入其中,或给予或索取,试图寻求一种专属于自己的具象,却又时刻被人性与世俗的枷锁束缚着,难得其真谛。也是因此,那些能真正驾驭爱的人,才是懂爱的人,才是极富有智慧,极其通透的人。
“紧紧抓住斯特里克兰德的那种激情,是可以创造美的激情。那种激情不会让他平静。它催促他,逼迫他,让他满世界乱走。他这一辈子就是一个上路的香客,附在他身上的那个魔鬼是铁石心肠。有些人渴望真理的劲头太大,他们为了求得真理,最后反会把他们世界的根基动摇了。斯特里克兰德就是这种情况,只是他追求的是美,而不是真理。我只会对他怀有深深的同情。”主人公被绘画的激情支配着,从第一次出走开始,就再也没有停止过颠沛流离,世俗的眼光敲打他,人性的原罪折磨他,生活的苦难侵蚀他,他却从未停止,也从不在乎,却也因而更让人同情和敬佩。也许最后在塔希提的那几年,是他生命中唯一的安慰,他终于被接纳被包容,终于可以毫无顾虑地创作。他一直仰望着悬在头顶的月亮,可现实生活中这样极端地追求真理与美,拥有些许幸运的能有几人呢?
作者给本书取名《月亮与六便士》,更多的说法是”六便士“代表现实与卑微,而”月亮“则象征着崇高,两者都是圆形的,都闪闪发光,本质却完全不同。但还有一种说法是,作者取这个书名带有开玩笑的意味,有一个评论家曾说,《人性的枷锁》的主人公像很多青年人一样,终日仰望月亮,却没有看到脚下的六便士银币,毛姆喜欢这个说法,就用《月亮与六便士》作为书名。
其实无论是哪种说法,在现实世界里,终日仰望月亮向往崇高的人,和终日低头屈服于“六便士”的人只是少数,我们大多数人都是一边仰望崇高的理想,一边拘泥于现实中的“六便士”,努力将两者平衡,让自己不过于失望和卑微。既然如此,那如果能将这“六便士”积淀成通往崇高理想的阶石,何尝不是一种快乐?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0字 篇5
当一本书没有被打开静静的躺在书架上时,也许你并不觉得他有什么特别之处,往往是视而不见,甚至于慢慢遗忘了它的存在。但是当你打开它翻阅时却不由自主的被他所吸引,而且一拿起来就放不下。这便是《月亮和六便士》给我的感觉。
利用一下午的时间看完这本名著,带给我的是久久不能平静的心。一本书里竟然可以容纳这么多的东西:斯特里克兰德——一个艺术家,怪诞的行为,偏激的思想,神秘的内心世界,无人能懂的孤独;那种温馨幸福的小家下隐藏着多少的惊涛骇浪;勃朗什那令人难以想象的自控力,那种几乎与完美的性格,还有她为了爱情不惜一切的结果让人惊叹也让人惋惜;施特略夫那种滑稽的言行,对妻子矢志不渝的爱,乃至于在爱情面前丧失自己所有的自尊心,可是直到她死,他也没能挽回她的心。
很多的思考在我心里,不仅仅是情节带给我的震撼,更重要的是,作者深邃的洞察力,深刻的解析人性的复杂。以及他独特的叙事方式,巨大的悲悯之心,给我很多的触动,让我联想到很多。关于思特里克兰德抛弃妻子追求内心的理想,以及他惊世骇俗的行为,怪诞的行动。有时候很难说一个人好或者坏,粗俗的语言并不是刻意的,有时候只是他象征性的发泄。怪诞的言行或许是他特立独行的处世哲学。他也许只是想与众不同走他自己的路,做他自己的事,所以才表现的惊世骇俗并且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在这一点上思特里克兰德做的是极好的。他成功地在巴黎遁隐,过着清贫甚至于邋遢的生活,可他就是凭借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精神而创造了他的奇迹。偏偏是他那几近于变态的性格,野性的外貌以及他对性欲的鄙视却吸引了三个性格各异的女性,她们明明知道是飞蛾扑火的结果还是愿意粉身碎骨生死追随。
也许这就是作者想强调的男人和女人的区别“一般来说,爱情在男人身上只不过是一个小插曲,女人能整天整夜谈恋爱,而男人却只能有时有晌的干这种事”,仔细想想何尝不是这样。虽然书中的故事是作者根据艺术家高更的生平而为原型虚构的,有刻意的夸大的因素,但在现实中的男男女女也大多都符合这一条规律。男人有除了恋爱和家庭外更重要的东西,而女人一旦谈恋爱就会深(身)陷其中,以心上人为自己生活的中心,一旦结婚生子更是一辈子都为了丈夫和孩子操劳忙碌。而且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区别就是大多数女人在男人犯错时会想书里的斯特里特兰德夫人一样给对方极大地包容和宽容之心,只要对方保证不再犯错就可以从心底里原谅他,一切都可以从头来过。而男人们遇到此类事情时,却极少能够像书里的施特略夫一样在爱情中不惜所有,包括自己的尊严,只为等待妻子的回头······
此书带给我的最大的触动就是,男人把女人当做了附属品,而女人却把男人当做了自己生活的全部。而实际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立的自由空间和他的精神世界,男人如此,女人更应该如此。新时期独立的女性应该是不仅照顾好男人和家庭,更重要的是,不应该辜负自己最初的心愿,要守好自己的心中的那片净土。同样,将心比心,即使是恋人或者夫妻,我们也不能祈求自己占据对方全部的身心。一旦有这种希望就会发现,希望越大得到的只能是越大的失望。因为他也需要有自己独处和思考的时间,他需要有他的梦想和追求。捆绑式的爱情和婚姻是不会幸福的。
还有思特里克兰德是那样一个无法被“文明社会”所理解和接纳的人,但是却在塔希提小岛上找到了自己的精神的寄托和安慰。那里的独立于现代社会之外的世界里,保存着原始初民的朴智和善良,那种无拘无束的田地里,他的一切都被人们所接受。人们出于最简朴的心理给他提供干活的机会,给他安家落户,给他提供了画画的机会和空间,所以他可以像新生儿一样自由地做他乐意做的事情。
我想在现代社会里我们常常呼唤的真善美也许就是这样的吧。错综纷纭的人际关系和利益纷争让人们渐渐地失去了最初的纯真,渐渐冷漠。所以思特里克兰德在伦敦的大都市里一直都在流浪流浪,试想如果人们知道N年之后这个街头流浪汉的每一个作品都会成为惊世绝作,那些当初遇到他的人们会怎么做呢,结果自然不言而喻。所以我想说,我们不是为了某种利益或者好处而去帮助别人,而是追随自己内心的想法,不为任何的私利去做这件事。也许后来他也没有是说一句谢谢,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在此刻满足了自己的内心,快乐了自己,而且以后不会后悔。慢慢的,当这些都成为了一种习惯,你自己也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但是换个角度想想,也正是别人难以容忍的他的怪癖,和他不与世俗相为伍的心态,让他心中隐藏着巨大的孤独感。而这种孤独感在外无处可发泄的时候,他刚好可以通过自己的作品来展现,这种孤独感刚好是他创作的动力源泉。
生活就是这样,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巧克力是什么味道,种种的机会和巧合促成了生命的轨迹,慢慢的都会成为故事和你心中的歌,关键在于你怎么看待,怎么去面对。以更大的包容的心柔软的心去面对所有,你得到的也会是你想得到的。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0字 篇6
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这本书买来估计有一年了,一直搁置在书架上,总是没有想读的欲望。最近朋友提起,说这是一部很难读下去却很值得阅读的小说,而我读时发现,比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容易阅读多啦!
小说取材于法国印象后派画家高更的生平,讲述的是原为证券经纪人的思特里克兰德,在四十岁时为了响应内心的号召,抛家弃子,一生追求艺术的故事。伟人之所以成为伟人,或许就是因为他为常人所不能为,看看高更的一生,我是成不了艺术家咯!话说看了三分之二后,我还是很讨厌思特里克兰德,怎会有如此自私的人,简直令人讨厌至极,快结尾的时候,才感叹他就是生而为艺术的人吧!
这确实是一部优秀的作品,不仅在于故事本身,还在于作者对心理的刻画,让我重新对我的人生,对自我价值深深感叹和思考,或许早点看了又会做出不一样的决定了。再看现在的一些小说,除了故事情节,其余的环境渲染,心理描写等我都觉得是废话,一本书有半本书是无关痛痒的文字。以下我摘取了一些引起我强烈思考的句子,当然这跟我现在的年龄,所处的心境都是有关系的: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这种安详宁静的快乐好像有一种叫我惊惧不安的东西。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在我的生活中能有变迁——变迁和无法预见的刺激,我是准备踏上怪石嶙峋的山崖,奔赴暗礁不满的海滩的。”我相信很多人的内心都藏着这样的愿望,但是打破现状去实现的又有几个呢?我也一样,我还是贪图舒适的环境,无法为了心中的理想而去挨饿,去遭受非议,去忍受贫穷。
“我那时还不了解人性多么矛盾,我不知道真挚中含有多少做作,高尚中蕴藏着多少卑鄙,或者,即使在邪恶里也找得着美德。”“今天我已经认识到这一点: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互不排斥地并存在同一颗心里的。”我一直主张“性恶论”,我认为人生下来就是恶的,通过后天的教育才慢慢变善。因为我觉得人的内心深处总是藏着邪恶的想法,住着一只猛兽,这是人生下来就有的。但有时我也会产生质疑,而今天毛姆的话解决我的疑惑。人性真的是矛盾的,但是只要高尚多于卑鄙,那么你就是高尚的;只要邪恶大于美德,那么你就是邪恶的。
“我怀疑是否在他的灵魂中深深埋藏着某种创作的欲望,这种欲望尽管为他的生活环境掩盖着,却一直在毫不留情地膨胀壮大,正像肿瘤在有机组织中不断长大一样,知道最后完全把他控制住,逼得他采取行动,毫无反抗之力。”“我有一种感觉,他好像把自己的强烈个性全部倾注在一张画布上,在奋力创造自己心灵所见到的景象时,他把周围的一切事物全部都忘记了。”
“那些告诉他们毫不在乎别人对他们的看法的人,我是绝对不相信的。这只不过是一种无知的虚张声势。他们的意思是:他们相信别人根本不会发现自己的微小瑕疵,因为更不怕别人对这些小过失加以谴责了。”我还是告诉自己“我不后悔”“我没有受伤”“我心如磐石”,但其实这是一种无知的虚张声势,明明后悔了,受伤了,害怕了,脆弱不堪,那就承认吧!发生过的事情已经无法改变了,但没必要佯装坚强,不爱你的人终究是不爱你。“真幼稚,如果你不在乎某一个人对你的看法,一群人对你有什么意见又有什么关系?”这是思特里克兰德说的,但他不是虚张声势,他确实毫不理会外界的看法。
“我爱她远远超过了爱我自己。我觉得,在爱情的事上如果考虑起自尊心来,那就只有一个原因:实际上你还是最爱自己。”施特略夫的妻子爱上了思特里克兰德,可他却如是说。是啊,我们每个人终究是爱自己胜过爱对方,不然我也不会每日纠结着自己为甚如此下作,如此恬不知耻,因为在我看来主动就是自尊心在作祟,自尊心不允许我把姿态摆得那么低。我不爱对方,凭什么要求对方更加爱我呢?
“我觉得你很像一个终身跋涉的香客,不停地寻找一座可能根本不存在的神庙。我不知道你寻求的是什么不可思议的涅盘。”“我不知道哪个人像他那样总是强烈地意识到自己的存在。”
“要是一个女人爱上了你,除非连你的灵魂也叫她占有了,她是不会感觉到满足的。因为女人是软弱的,所以她们具有非常强烈的统治欲,不把你完全控制在手就不甘心。女人的心胸狭窄,对那些她理解不了的抽象东西非常反感。她们满脑子想的都是物质的东西,所以对于精神和理想非常嫉妒。男人的灵魂在宇宙的最遥远的地方遨游,女人却把它禁锢在家庭收支的账簿里。”思特里克兰德是这样描述女人的,虽然有些偏激,却也不无道理,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大部分女人都需要通过物质来让自己心安定下来。“作为坠入情网的人来说,男人同女人的区别是:女人能够整天整夜谈恋爱,而男人却只能有时有晌地干这种事。”苦恼是事情在于女人天生就容易为情所困,我不想做一个这般的女人,却总是不受控制!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0字 篇7
一个年近不惑的大叔,做着收入不菲的证券工作,有一个温柔大方的妻子,两个可爱的孩子,住着另人羡慕的大房子,拥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就那么突然的有一天,他放弃了这里的一切一切,带着家人的.数落,旁观者的责骂和所有人都看不起的作品去远方追求他的绘画梦想。他身无分文,穷困潦倒,住在肮脏的孤岛,与世隔绝,没卖出过一副画,终日疾病缠身,最终痛苦死去,而生平最满意的作品也被自己一把火烧掉,永世不得相传,即便最终作品得到了世人的认可,也是他死去很久以后的事了。
还有另外一个版本:
一个怀揣梦想的大叔,终于有一天冲突了世俗的眼光,道德的束缚,带上画架去了艺术的国度。在那里,他仿佛到了梦想的天堂,他全情的投入,心无旁骛的作画,绘画带来的满足让他忘记了身体的疼痛,他一刻不愿停歇的创作,终于在临终前完成了此生最满意的作品,并将它带到坟墓,实现了灵魂与肉体的真正共存。
前者是从旁观者的角度,后者是故事的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本人。
其实写一份书评可以有好多出发点,故事的编排,写作的技巧,作者的经历都行,今天我想从思特里克兰德这个人本身,去思考一些关于人的问题。
很多人并不理解思特里克兰德的做法,一个男人不应该像他这样毫无责任感;但更多人会选择中立,既不赞同,也不反对。讨论对错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我们大部分都是平庸的人,既没有天赋和勇气去追梦,又不甘于太过平凡。
那么什么是梦想,是一个会刺激你荷尔蒙飙升的词?是一个会让你获得快乐的源泉?还是一个你一直想去又到不了的远方?我想都不是,书中没有介绍思特里克兰德在创作的过程中遇到的痛苦和瓶颈,更加没有任何说明他有经历怎样的挣扎、折磨甚至放弃。但我们都曾有过兴趣爱好,健身?读书?画画?弹琴?哪一个坚持过几十年如一日?最初的兴奋都逐渐会被过程中的困苦所消磨,直至放弃。
如果你觉得我在灌鸡汤劝大家去追求月亮,你就错了,我并没有兴趣讨论什么才是梦想,因为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有资格去拥有。我也没有因为读完这本书而感受到强烈的悲伤或是兴奋的冲动,我最感慨的是拥有梦想这件事带给思特里克兰德的冷静和理智,以及对人性的洞察。
思特里克兰德的智慧
看似冷血的思特里克兰德早就看穿了人性,妻子的哀怨更多是因为自己的离开使她没有了生活的依靠,她明明憎恨思特里克兰德,却在他成名后在家中挂满了他的遗作,并与来访者谈笑风生,虚荣心被彻底的满足。他因为与朋友的妻子私通而害得朋友妻离子散也未曾感到一丝内疚,因为他知道“女人可以原谅男人对她的伤害,但是永远不能原谅他对她做出的牺牲”,而这位朋友刚好是妥协了他妻子不堪回首的过去,对于妻子而言,他是自己耻辱过去的鲜活证明,她的背叛是早晚的事。
“你同我吵嘴,实际上是因为我根本不在乎你对我的看法。”中间人劝说思特里克兰德回家的时候,无法忍受其冷漠的态度便气愤的与其争吵,带着世俗所认为的道德,理直气壮。而思特里克兰德却平静的说出这一句。虽然我们没有明确的意识到或者我们根本不愿承认,我们还是非常重视别人是否看重我们的意见,我们在别人身上是否有影响力,如果我们对一个人的看法受到他的重视,我们就沾沾自喜,如果他对这种意见丝毫不理会,我们就会讨厌他。所以当你沉默以对的时候,那些说不喜欢冷暴力而同你不停争吵的人,真的是因为TA嘴上说的越在乎才越生气吗?
说到这,我停更这么久也多少与此有关。很长一段时间,我不停的听取着他人的意见,你年纪不小了,你该成家了,你该好好规划人生,你该有个普通女生该有的样子,你也没有那么优秀。于是我照着他们的说法不断的修正自己,小心翼翼的学会如何说活,如何闭嘴,写文章也都是想着怎么迎合大众的胃口,怎么写一些老少皆宜的“干货”,然后我什么都没写出来,然后我也成功的不再知道自己是谁。思特里克兰德对世俗的冷静处理态度引起了我的敬畏,其实写写字而已嘛,哪有那么复杂,懂的人看到交流交流最好,不懂的人就算评头品足也不会对我造成什么影响,除非是我自己给了他可以影响的机会。抑郁的人大多是因为想不开这一点吧。
所以,对于大多数平凡的我们,除了吃饭睡觉没有不做就会死的事情的我们,如何饶有兴趣的活在世俗中才是我们真正需要思考的。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0字 篇8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上帝的磨盘转动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
"同情体贴是一种很难得的本领,但是却常常被那些知道自己有这种本领的人滥用了。"
"作为坠入情网的人来说,男人同女人的区别是:女人能够整天整夜谈恋爱,而男人却只能有时有晌儿地干这种事。"
"小丑的嘴唇在微笑,他的笑话越来越滑稽,因为在他逗人发笑的时候他更加感到自己无法忍受的孤独。"
"在爱情的事上如果你考虑起自尊心来,那只能有一个原因:实际上你还是最爱自己。"
"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互不排斥地并存在同一颗心里的。"
"爱情最主要的成分是温柔。"
"艺术是什么?艺术是感情的表露,艺术使用的是一种人人都能理解的语言。"
"作家更关心的是了解人性,而不是判断人性。"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
"说灾难不幸可以使人性高贵,这句话并不对;叫人做出高尚行动的有时候反而是幸福得意,灾难不幸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使人们变得心胸狭小、报复心更强。"
"女人们总是喜欢在她们所爱的人临终前表现得宽宏大量,她们的这种偏好叫我实在难以忍受。有时候我甚至觉得她们不愿意男人寿命太长,就是怕演出这幕好戏的机会拖得太晚。"
"我总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好像欠缺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
"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薄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世界上只有少数人能够最终达到自己的理想。我们的生活很单纯、很简朴。我们并不野心勃勃,如果说我们也有骄傲的话,那是因为在想到通过双手获得的劳动成果时的骄傲。我们对别人既不嫉妒,更不怀恨。唉,我亲爱的先生,有人认为劳动的幸福是句空话,对我说来可不是这样。我深深感到这句话的重要意义。我是个很幸福的人。"
"我们每个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财富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因此我们只能孤独的行走,尽管身体相互依傍却并不在一起,既不了解别的人也不能为别人所了解。"
"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搞恋爱。这是人性的弱点。我是个男人,有时候我需要一个女性。但是一旦我的情欲得到了满足,我就准备做别的事了。我无法克服自己的欲望,我恨它,它囚禁着我的精神。我希望将来能有一天,我会不再受欲望的支配,不再受任何阻碍地全心投到我的工作上去。因为女人除了谈情说爱不会干别的,所以她们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简直到了可笑的地步。她们还想说服我们,叫我们也相信人的全部生活就是爱情。实际上爱情是生活中无足轻重的一部分。我只懂得情欲。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疾病。女人是我享乐的工具,我对她们提出什么事业的助手、生活的伴侣这些要求非常讨厌。"
"要是一个女人爱上了你,除非连你的灵魂也叫她占有了,她是不会感到满足的。因为女人是软弱的,所以她们具有非常强烈的统治欲,不把你完全控制在手就不甘心。女人的心胸狭窄,对那些她理解不了的抽象东西非常反感。她们满脑子想的都是物质的东西,所以对于精神和理想非常妒忌。男人的灵魂在宇宙的最遥远的地方邀游,女人却想把它禁锢在家庭收支的账簿里。你还记得我的妻子吗?我发觉勃朗什一点一点地施展起我妻子的那些小把戏来。她以无限的耐心准备把我网罗住,捆住我的手脚。她要把我拉到她那个水平上;她对我这个人一点也不关心,唯一想的是叫我依附于她。为了我,世界上任何事情她都愿意做,只有一件事除外:不来打搅我。"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0字 篇9
这个由人组成的社会上,每个人根据自己的家事、背景、资质、境遇等等都在社会上出任一个角色,给自己订立一个位置、一个生活方式、一种幸福的方式,然后就做着,最好能乐在其中,从而拥有一个快乐的人生。这就是大多数人的人生的意义吧。
当我们拥有一个温暖但规则的环境,我们可能会腻味,就象对甜蜜的食物。从而想追求些放任、改变的东西,没有规则框框的东西,让心性放任表达的东西——所 以,我们有文学、有艺术、有唱歌跳舞电影电视等等精神食粮。就象风筝,放出去了还是要回来的,必定我们是人,人有基本需要,如果你不循规蹈矩地做你该做的事情,你就可能失去最基本的生活,比如吃、穿、住、配偶、孩子等等,这些个东西平时你不会太在意,但一旦失去却是真的不行。
的确,这个社会有极少数对基本需求完全漠然的神一般的人物,相信这类人物跟常人有本质的差别,天生的差别。他们负责牺牲自己的常人幸福,创造杰出的精神食粮,这样大众的人生就不会太过贫乏。
比如艺术家,与常人思维不同,他们有强烈想表达的东西,但又困扰于自己的人的肉身需求:“叫我来说吧。我猜想你是这样一种情况。一连几个月你脑子里一直不想这件事,你甚至可以使自己相信,你同这件事已经彻底绝缘了。你为自己获得了自由而高兴,你觉得终于成为自己灵魂的主人了。你好象昂首于星斗中漫步。但是突然间,你忍受不住了。你发觉你的双脚从来就没有从污泥里拔出过。你现在想索性全身躺在烂泥塘里翻滚。于是你就去找一个女人,一个粗野、低贱、俗不可耐的女人,一个性感毕露令人嫌恶的畜类般的女人。你象一个野兽似地扑到她身上。你拼命往肚里灌酒,你憎恨自己,简直快要发疯了。”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艺术家脱离寻常越多,艺术成就越高。所以,大凡成就卓越的艺术家都是精神病,如画家梵高、音乐家舒曼。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说过:“所有杰作都出自精神病患者之手。” 总之,天才异于常人,他们过着疯狂的日子,创作出疯狂的作品。
天才或常人,各自选择了自己的生存方式,各得其所。毛姆大概是把艺术比做月亮,把常人生活比做六便士,文中有对画家的前妻、儿子世俗行为的讽刺挖苦,其实我觉得大可不必,画家为了艺术不再是人,成为神,而那些妻子、儿子还是人。没有、也不应该有什么道德对错之分。
月亮和六便士优秀书评2:
这是一本你无法轻易进入可一旦拿起就很难放不下的小说。据考证,书中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的原型就是后印象派画家高更。所以这其实是一部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小说。高更的画作本身价值连成,这部以他为原形的小说风靡后,高更的绘画艺术受到了更大的关注,于是他成为印象派宗师的地位得到确立。不知是被小说神话了的高更还是高更成就了小说和塔希提,反正事到如今,早已难分难离。
有必要先对书名做一番解释。月亮是仰望星空,代表高高在上的理想;六便士则是脚踏实地,代表现实生活,书的内容就是围绕着理想与现实之间的距离和对两者的追求展开。有一个评论家曾经说毛姆的另一部代表作《人性的枷锁》中的主人公菲力普-嘉里像很多时下的青年人一样,终日仰望星空,却时常忘记要脚踏实地。毛姆很喜欢这个说法,于是决定用《月亮与六便士》作为下一部小说的书名。
现代社会的归属感问题
作为出生于19世纪末,活跃于20世纪初的作家,毛姆已开始关注“心灵的归属感”这一至今仍困扰着诸多现代人,并一再成为作家或电影人探讨的话意的问题。毛姆在书中这样写到:“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像是过客……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的栖身之所和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像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熟稔的一样。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一个终生跋涉的香客,不停地寻找一座可能根本不存在的神庙”。 在小说行将结尾之即,他又借布吕诺船长之口说出:“思特里克兰德好像一个终生跋涉的朝圣者,永远思慕着一块圣地”。
反柏拉图主义者
毛姆在书中为读者描绘了一个世外桃源般的场景,丛林、椰子树、土人、古老风俗,妻子埃塔;在蛮荒乐园里终老,在棕榈树间漫步、作画,美无处不在。在那里,常识和道德失去价值,和谐不必刻意维持,人们无需社会规则,一切油然而生。但最终这一场景还是在主人公患病惨死后被付之一炬,不复再现。虽然思特里克兰德死后获得盛名,但理想国究竟存在与否,毛姆还是给出了比较悲观的看法,或许这正是作者一生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的原故。
最后我想说这不是一本在公交站台上用以打发等候时间的随便的读物,而是一部激情之作,无论是对于作者本身还是画家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0字 篇10
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就是作者坐在你旁边和你讲他听说的,他接触的,他研究的一个"异类"的画家的故事。说他另类,是因为故事主人公年过中年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突然放弃作为证券经纪人的成功事业和美好幸福的家庭--温柔贤惠的妻子,一双可爱乖巧的儿女,离开自己的家乡孤身一人去往法国巴黎,住在肮脏的旅馆过着潦倒的生活,只为学习绘画。倘若,思特里克兰学习绘画是为了完成自己一个年轻时候的愿望,开始决定专注自己的兴趣,这倒也为世人理解,毕竟在功成名就或者事业略有所成,衣食无忧,解甲归田享受单纯器物之乐的人也不在少数。然而,思特里克兰在巴黎不名一文,经常一天只吃一顿,有时候甚至一顿也没有。或者,我们把他这种做法理解为破釜沉舟,追求出色的绘画技艺,希望有一天能够一举成名,一幅画便能够卖几百万。这也能够为少数翘楚理解,毕竟成大事者必有常人没有的勇气和魄力。但思特里克兰不给任何人看他的画,也不卖画。甚至在一个唯一特别欣赏他的人为他的推销,他也恶言相对。最为极端的例子的是,在他弥留之际,让他的妻子答应在他死后将用带病之躯花费几个月完成的及其壮丽诡谲的壁画付之一炬。
"异类"的还有他的残酷,自私和毛姆不厌其烦的提及的粗野的透露出的面容。
这样的"异类"当然为文明社会不容。毛姆并没有特别列举任何思特里克兰受到的排挤和厌弃。相反毛姆告诉我们他受到了一个并不高明但鉴赏能力极高的画家的认可。戴尔克·施特略夫接济他,为他推销画,在他因病垂危时候将他搬回自己家悉心看护,最后甚至赔上了自己挚爱的妻子。对于这些思特里克兰非但没有感激,反倒是认为戴尔克·施特略夫自作自受。读者在这样叙述中,对思特里克兰的厌恶一点一点地加深。
写到这里,才发觉了毛姆的高明之处,他将思特里克兰设计成一个表达能力很差,话语极少人,即便有也都是写极其恶毒的话语,而且整部小说很少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正面描写。即便是思特里克兰稍显正常的表达,毛姆也特意强调那是自己根据思特里克兰的手势,表情和不成句子的词语中揣测出来的。
讲述并不是一气呵成,倒像是两个朋友偶尔见面,几个月或者几年,见面的时候又想起上一次聊到过某个人,于是继续补充故事的进展。所有其他的人讲述的思特里克兰的事情,毛姆也像女生八卦告诉别人"我也只是听说"那样告诉我们,他也只是听说,而且那个说的人也很靠谱。我仿佛看着他说完之后提起杯子喝了口水,又接着回忆思特里克兰的其他事情。
结果,虽然小说提供了很多思特里克兰的片段,关于所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内心思想全靠读者自己揣测。
厌恶加深,但小说并不是以厌恶为终结。不然,这样的情感诉求也不会成就《月亮和六便士》这本经典。只是不知道从什么开始,我也同作者一起对思特里克兰产生了同情。作者是在思特里克兰的画里感受他内心的挣扎。尽管作者尝试道出那种不明晰的感受,这种感受无论如何也无法传到到我的内心。我想是因为缺乏绘画的艺术修养吧,没有经历过看一幅画时,内心产生激荡的情绪,于是无法移情。
我的同情或许始于作者提及他给戴尔克·施特略夫的妻子绘画。施特略夫得知妻子背叛他和思特里克兰在一起之后,在自己画室看到思特里克兰给妻子画的裸体画时顿时羞恼万分,正欲举手撕破之际,他还是被这幅画给震慑到了。按作者的说法,这是一幅透露着美与画。也许,思特里克兰内心便是一直被这两种东西纠缠着,让他就像被"魔鬼给缠住了"。
更深的同情或者理解来自于思特里克兰毁弃了忍着病痛创作的巨幅壁画。思特里克兰舍弃文明生活,来到了南太平洋群岛的塔希提岛。在这里,他没有被当做"异类",只是一个比较特别的人而已,就想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特别一样。他甚至在这里找到了个"不打扰"他的妻子爱塔,过着幸福的生活—至少静谧幽深的丛林给了内心的平静。
直到整篇小说读完,我也还不明白,为什么小说的名字是"月亮和六便士"。百度百科词条的解释是月亮和六便士对应的是理想和现实,这样的解释并不让我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