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书籍简介
《长袜子皮皮》是1999年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主要讲述了一个叫皮皮的小姑娘的故事。本书是瑞典儿童文学作家阿斯特里德·林格伦的童话代表作之一。现已译成45种语言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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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像许多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品一样,让林格伦蜚声世界的《长袜子皮皮》写作的缘起是:她给患病的7岁女儿卡琳讲故事。1941年,女作家林格伦七岁的女儿卡琳因肺炎住在医院,她守在床边。女儿每天晚上请妈妈讲故事。有一天她实在不知道讲什么好了,就问女儿:“我讲什么好呢?”女儿顺口回答:“讲长袜子皮皮。”是女儿在这一瞬间想出了这个名字。这个火红头发、力大无穷、好开玩笑、喜欢冒险的小女孩不仅有着穿一只黑袜子、一只棕袜子的奇怪嗜好,而且有一个冗长奇怪的全名: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1944年,林格伦在女儿10岁的时候把皮皮的故事写了出来作为赠给她的生日礼物。1945年林格伦将它稍作修改,参加拉米和舍格伦出版公司举办的儿童书籍比赛,获得一等奖。书一出版就获得巨大成功。关于皮皮的书共有三本,多次再版,成为瑞典有史以来儿童书籍中最畅销的。目前该书已被译成30多种文字,总发行量超过1000万册。
主人公皮皮是个奇怪而有趣的小姑娘。她有一个奇怪的名字: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她满头红发、小辫子翘向两边、脸上布满雀斑、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脚上穿的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的鞋子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力大无比,能轻而易举地把一匹马、一头牛举过头顶,能制服身强力壮的小偷和强盗,还降服了倔强的公牛和食人的大鲨鱼。她有取之不尽的金币,常用它买糖果和玩具分送给孩子们。她十分善良,对人热情、体贴入微。她好开玩笑、喜欢冒险,很淘气,常想出许许多多奇妙的鬼主意,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的奇迹……
皮皮是非现实世界中的小姑娘,然而她又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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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林格伦——瑞典的民族英雄,94岁高龄的童话外婆。她在1945年步入儿童文坛就标志着世纪儿童——皮皮已经诞生。1958年,林格伦获“安徒生金质奖章”。她的作品被译为86种文字,发行量达到1亿3千万册。把她的书摞起来有1.75个埃菲尔铁塔那么高,把它们排成行可以绕地球三周。她成功地用自己的作品,为全世界的孩子留下了一个又一个永远不会长大的童年伙伴。“长袜子皮皮这个人物形象在某种程度上把儿童和儿童文学从传统、迷信权威和道德主义中解放出来……皮皮变成了自由人类的象征。”
1907年出生在瑞典斯莫兰省一个农民家里。20年代到斯德哥尔摩求学。毕业后作过一两年秘书工作。她有30多部作品。获得过各种荣誉和奖励。1950年获瑞典图书馆协会颁发的“尼尔斯·毫尔耶松金匾”;1957年获瑞典“高级文学标准作家”国家奖;1958年获“安徒生金质奖章”;1970年获瑞典《快报》“儿童文学和促进文学事业金船奖”;1971年获瑞典文学院“金质大奖章”;此外,她还获得过1959年《纽约先驱论坛报》春季奖和1957年德国青年书籍比赛的特别奖。她在1946—1970年将近四分之一世纪里担任拉米和合格伦出版公司儿童部主编,对创造这个时期的瑞典儿童文学的黄金时代做出了很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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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长袜子皮皮》读后感55篇
第1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200字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写的是一个诚实的故事。
书中介绍了皮皮虽然九岁没有了爸爸妈妈,没有教养,但她力气大、胆子大、崇尚自由,如:她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打败强壮的大力士,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毫不费力地把鲨鱼抛向远处。更重要的是她还有一大堆数也数不完的金币。她还有两个朋友,是杜米和阿妮卡,还有一匹马和一只叫尼尔松先生的猴子。
读了这本书,我受益无穷。皮皮是个与众不同的小姑娘,她的生活完全自理。她在我的心目中是一个天真可爱、善良的女孩子,她是个力气超人,许多事情都是她自己一个人打理的。我也要向皮皮那样,永远都在幸福、快乐中生活。
第2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300字
读了《长袜子皮皮》这一本书,我觉得皮皮她对自己的生活是自己做主的,她力大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海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把鲨鱼抛到运处……皮皮她还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小姑娘,别的小孩有什么东西都不给别人,而皮皮她买了十八斤糖果分给了这里所有的小孩。
还有一次,她和桂米还有阿妮卡来野游,她们遇到了许许多多困难,但是她们一起齐心切力,把那些困难都战胜了。有一次,皮皮和伙伴们一起去了霍屯督岛,在那里她们度过了一次快乐的暑假,在那里打败了一群海盗。
最后,皮皮有离开了霍屯督岛,她们依依不舍得告了别,然后又坐到船上回到了家,她们回来的时候已经过完了圣诞节,但是皮皮又做了一大堆东西,放到了桌上,又去叫了她的朋友度过了已过去的圣诞节。
总的来说,我觉得皮皮是一个勇敢的小姑娘。
第3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500字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讲了一个名叫皮皮的小女孩,从小她爸爸失踪,妈妈去世,她一个人独自生活的故事。
读了这个故事,我是受益无穷。我觉得皮皮是个天真可爱、善良大方、力大无穷、独立自主的小姑娘。尽管她有钱,但她一点儿也不自私,懂得好东西要和大家一起分享。她会带上一些金子,叫上杜米和阿妮卡,一起去街上买东西。买了许多的糖果和玩具,大方地分给一大群的孩子们。皮皮看见一个男孩被一群男孩欺负时,她立马教训了那群男孩子,让他们以后不许再打人。这时候的皮皮我觉得她简直就是一个小女侠。皮皮的爸爸后来找到她,想让她当黑人族的公主。皮皮在刚要启程时,顾及到自己离开后杜米和阿妮卡的感受,就不愿意走了。当她爸爸第二次来接她时,她竟然和爸爸谈条件。要求带着杜米和阿妮卡一起去,这都说明皮皮是一个非常重感情的孩子。
我和皮皮一样是小孩,但她的独立生活能力很强。所有的家务活皮皮都是自己干,一切事情都由自己决定。她出生不久就和爸爸走南闯北。而我呢,什么事都由大人决定,而我有时候做事情还要妈妈做。现在虽然我自己洗澡,自己检查作业,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但是有的时候我也会偷点小懒,例如喝水喊爸爸妈倒。我是个胆小的女孩,我独自去公公婆婆家的次数很少,每次都要爸爸妈妈送。我和皮皮比起来真是羞愧不如。我以后一定要改掉这些坏毛病,尽量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能再喊爸爸妈妈做这做那的了,否则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小孩子。
第4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700字
今天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作《长袜子皮皮》。
首先我给你形容一下她的外表吧,她是一名瑞典的小女孩。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她的连衣裙也相当怪,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皮皮不得不这儿一块蓝布那一块红布拼凑起来。她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穿着一双黑色的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而皮皮一直穿到现在,别的鞋都不爱穿。
皮皮的邻居是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他两个又可爱而且学习又好。小男孩儿的名字叫做杜米,小女孩的名字叫做阿妮卡。事情是这样的,皮皮刚来到这里的时候,他们就变成好朋友,阿妮卡和杜米经常到皮皮家去写作业。还有的时候,比如说周六、周天,杜米和阿妮卡就会到皮皮家来玩哦。对了!差点忘给你说,就是皮皮做鸡蛋饼的时候,她必须得念一个绕口令。不然的话,她做的烙饼就不香。绕口令是这样的,现在我要在这里烙烙饼,这里的烙饼马上就做成,这里的烙饼烙烙饼。还有她在刷地板的时候,她会把两只鞋子一扔,然后自己的脚上穿着两个刷子,像在滑冰场上溜冰一样的。
对了!我还要告诉你,杜米和阿妮卡唱的歌是“夏日里充满阳光,我们走过森林和牧场,一路疲劳又辛苦,啦啦啦,啦啦啦,我们走到哪里,歌声就在哪里飞扬。”皮皮唱的歌下面是这个样子,“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一路走,一路咯吱咯吱响,我的一只鞋,你里里外外水汪汪,请你们相信,他一路都在咯吱咯吱响,公牛是个大笨蛋,我喝着牛奶米粥倒也香喷喷……”
还有就是皮皮在黑人岛上的时候,他便成了那里的公主,杜米和阿妮卡也去了。就是大人们外出打猎的时候,把小孩子留在岛上,遇到了两个强盗,剩下的时候他们都躲在珊瑚大山洞,玩抓石子,他们的工具就是珍珠,哦,忘了告诉你,他们在那里待上十四天都没问题呢,那里有充足的面包果,椰子,香蕉。自从他们从岛上我回来之后,他们的友情就变得更旺了,好了,这个故事结束了!
这个故事教会了我以后要做个善良的人,这样的话你的朋友才多,你认识到的知识也就多了。
第5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800字
最近我们家添了个新成员,她不喝我们家的水,不吃我们家的饭,但是我们全家都围着她团团转。她是我们的最爱,她是我们的快乐源泉,是我们茶余饭后睡觉前的必聊对象,她就是能力超凡的长袜子·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她是我们全家从书店请过来的《长袜子皮皮》这本书的主人公。我们每天都朗读这本书,分享里面的故事,想象里面的人物,体会着皮皮的感受。
我羡慕皮皮,羡慕她去过那么多的国家,见过很多的世面,看过我们所没有见过的奇特的景象。我也去过一些地方,但是和皮皮比起来,我去的地方真是太少了。我羡慕皮皮,羡慕她拥有很多的宝贝,有奇怪的鸟蛋,有镶着宝石的贝壳,有绿宝石的戒指。我也有很多收藏的宝贝,真的很想和皮皮一起分享。我羡慕皮皮有一批马和一个叫纳尔逊先生的猴子。要知道,我想要一只小仓鼠都是那么的难。我更羡慕皮皮,她没事做的时候,没有人催她做作业,她高兴的时候可以举起一批马,她象妖精一样有钱。
我可怜皮皮,虽然她看起来天天很快乐,也很有钱,力气也很大,可以保护自己。可是,她没有妈妈的爱,没有爸爸的保护,没有人帮她洗衣服做饭,也没有人给她讲睡前故事。最可怜的是,她没有上学。虽然我觉得上学有很多的作业和考试,但是上学可以学到很多的知识,可是皮皮不会算术,也就不会写字,她写给好朋友的邀请函里面全是错别字。要是皮皮能够上学学习的话,她一定会更加厉害。
我喜欢皮皮,她是个精灵古怪但又善良的孩子,她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总是有自己的看法,她用自己的机智,不但控制了两个坏坏的小偷,而且很有爱心的让他们自食其力。我喜欢皮皮,她是个打抱不平有正义感的小孩,但是又很好相处,她是全镇小朋友的伙伴。我喜欢皮皮,她是个思维活跃的小孩,她讲的故事千奇百怪,跌宕起伏,把小伙伴们紧紧地吸引住。
皮皮带给我和我们家的远不止这些,我从这本书里知道了很多道理,知道人要有独立的能力,不能依赖别人,但是人又要相互帮助;人要强大,这样保护自己,但是人也不能以强欺弱;人在学习知识和能力的时候,要有自己的主见,但是人不能完全由着自己的性子,而不考虑别人的感受。
我们家的新成员皮皮,成了我们的开心果,我们一家都很喜爱这个奇特的外国小女孩。
第6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打开维拉维格古拉的大门,走出一位小姑娘——长袜子皮皮。她力大超人,可以单手举马,可以教训强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将鲨鱼抛到远处,她就是长袜子皮皮,一个生活在林格伦笔下《长袜子皮皮》书中的奇特小女孩。
《长袜子皮皮》一书是我童年时代最喜欢的读物。它内容丰富,构造了一个渴望自由、天真、善良的天使皮皮。皮皮没有父母,没上过学,但却十分善良,尤其对邻居杜米和阿妮卡十分关心,照顾得无微不至,所以,他们兄妹俩经常去找皮皮玩。记得在杜米和阿妮卡生病时,皮皮几乎每天都会去照顾他们,并且在他们痊愈时主动要求带他们去南海诸岛旅行,在海上对他们关怀备至。我能像皮皮一样关心同学和朋友吗?不!记得那是一个下午,放学了,我像一支离弦的箭似的冲回家,对妈妈请求道:“妈妈下周一要用紫砂泥,帮我买一些。”“好的”说完,妈妈就走到电脑前帮我网购。几天后,我收到了紫砂泥。打开一看,里面竟有5袋,我十分惊讶,不解地问妈妈:“为什么要买那么多啊?我只用一节课。”“你们班上可能有一些小糊涂忘带了,你可以分一些给他们。”“就不!”我把紫砂泥一把抱住,心不甘情不愿地嘀咕着:“凭什么要给他们呀,谁让他们不带呢。”那一刻的我,竟不如一个没上过学的野小孩皮皮,现在想起来甚是可笑。但,那天,我还是听了妈妈的劝告,带去了全部的紫砂泥,分给了没有带的同学,从他们感激的目光中我似乎明白了什么——为别人着想,其乐融融。从那以后,我学会了和皮皮一样,关心他人,助人为乐。有一次,同学赵启帆在学校突然扭到了腿,我正好路过,便主动走上前去,扶他去医务室,就像皮皮帮助邻居杜米和阿妮卡一样。
读《长袜子皮皮》这本书中,从皮皮身上学到了许多,从她拾“破烂”中我了解到“垃圾”只不过是放错位置的能源,从皮皮和别人“打架”中我学会了见义勇为,从皮皮在杜米和阿妮卡得麻疹期间对他们进行呵护中我懂得了助人为乐,皮皮身上还有许多优点值得我学习,上述只不过是其中的沧海一粟。阅读《长袜子皮皮》,体验不一样的人生,学习更多的礼仪,不亦乐乎?
第7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九岁的长袜子皮皮来到了我们身边。
她有一个装满金币的大手提包,这一点很重要,八九岁左右的孩子已经觉得有钱是一件很妙的事儿。因为,有钱就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比如,可以买到糖果、玩具,当然也可以得到属于自己的一匹马。有钱还可以帮助其他小朋友。大人们有钱要赠送礼物总是有各种附加条件的,这种赠予是一种高高在上的施舍,让孩子们害怕,甚至让人感到丢脸。而有钱的孩子帮助人就很单纯,给人所需,让人感到快乐。可以自由支配金钱,应该是童年最具诱惑的梦想之一。
皮皮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刚开始的时候是很不错的,因为“在她玩得最开心的时候不会有人叫她去睡觉,在她想吃糖果的时候,不会有人硬要她去吃鱼肝油”。时间久了还是有问题,因为,爸爸妈妈是孩子心上的一块疙瘩,总不能完全抹去,即使说“妈妈是天使,我爸爸是黑人国王”,妈妈坐在天上通过一个小孔看着生活在人间的女儿,“爸爸会造好一只船来接我”也不行。爸爸送的大鞋不合脚也会总穿着,爸爸带着走过的世界成为最深的印象。说起来,没有爸爸妈妈的孩子还是怪可怜的,无论他们怎样掩饰失去父母的虚弱。咱们的童话奶奶也触觉到了这一点儿,于是,皮皮的爸爸回来了,真的造了一只船来接皮皮了。这个爸爸与众不同,他真如皮皮所愿,是一个黑人国王。他并不约束自己的孩子,他给她所有的自主与平等。他和皮皮一起打闹比赛。他是一个了解皮皮的大朋友大伙伴。他太符合孩子心中父亲的形象了—————朋友式的英雄人物。
长袜子皮皮虽然是童话外婆林格伦虚构的人物,但我觉得她就像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一样生活在我的身边。我很喜欢皮皮,我觉得她的童年是快乐的,她每天都开开心心,就算遇到难过的事,都能自己找到快乐。
皮皮的童年是我向往的童年。尽管现在我的学业很繁重,课余时间里还要学奥数。但童年是短暂的,今后,我要多抽出时间玩耍,多结交几个好朋友,要像皮皮一样自信、自强、自立,要拥有一个和皮皮一样快快乐乐,无忧无虑的童年!
第8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叫《长袜子皮皮》的书,它是由“童话外婆”之称的瑞典儿童文学大师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女士写的,这本书写了一个叫皮皮的小姑娘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生活的故事。
皮皮是一个有一头红色的乱蓬蓬的头发,袜子一只棕色一只黑色,穿着一双大大的皮鞋,衣服是她自己做的一片红色一片蓝色十分怪异的小姑娘。她今年9岁了孤零零的一个人住在小镇上,她的妈妈早就去世了,爸爸还是一个海盗,在一次风浪中被风吹到了海里,但他给皮皮留下了一袋金子和一只小猴。因为皮皮有着超凡的自理能力,而且力大无穷,所以她为所欲为的生活着。有些人看出了这事,想让皮皮去“儿童之家”接受教育,可皮皮不愿去还与警察开玩笑戏弄警察。皮皮有两个好朋友:杜米和阿妮卡,在他们的劝说下皮皮终于同意去上学了,可是仅仅上了一天皮皮就不想去了,皮皮不爱上学整天玩耍,还到处惹事生非,有一次皮皮和杜米阿妮卡一起去看马戏时,皮皮又捣乱她一下跳到马背上骑来踢去,与马戏团的大力士比力气,气的马戏团长都想一口气把皮皮吃掉。虽然皮皮很调皮,但是她一点也不自私,她到商店买了十八公斤糖果分给大家还给大家买玩具,这是镇上的孩子们过得最最心满意足的一天。不久皮皮的爸爸来接她了,爸爸已经成为霍屯督岛上的国王,自然皮皮也就成为那里的公主,皮皮因为不忍心在这个绿色的地球上有她的好伙伴们因为她的离去而伤心和哭泣,就没有跟着爸爸去,留下来的皮皮依旧随心而悦的干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后来皮皮带着她的两个好伙伴一同踏上了霍屯督岛,开始了她们新的生活。
我很喜欢皮皮这个人物,因为别看皮皮富得像个财神,可她一点也不小气,自己有好的东西从来都不自私,和大家一起分享得到的快乐比金钱更重要,她还有一副好心肠乐于助人,这是我们这些孩子应该学习的地方。皮皮的缺点就是不爱上学、没文化、没礼貌、满嘴瞎话、戏弄流浪汉,这些又是我不喜欢她的地方,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我要向皮皮学习的是什么,不再出现在自己身上的又是什么。
第9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写的是一位不同寻长的小姑娘和她的朋友们在一起玩成长的故事——她的名字叫长袜子皮皮。
她长着一头像胡萝卜一样颜色的硬邦邦的小辫子。她的鼻子上布满了一个个可爱的小雀斑。她的衣服是她自己缝的,因为蓝色的布不够,所以她补上了红色的补丁,一块红,一块蓝,真像个古怪的小丑。她的鞋子好像比她的脚大好多……
这本书中给我最深印象的是皮皮和她的朋友们在马戏团发生的经历。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小城里来了一个马戏团,小孩们都想去看马戏,他们缠着大人们,带他们去马戏团观看表演。皮皮的朋友阿妮卡和杜米也不例外,也缠着爸爸妈妈想去观看,好心的爸爸给了他们钱,他们想请皮皮和他们一起去观看马戏,可皮皮的爸爸妈妈去世了,她一个人生活,所以不知道什么是马戏,阿妮卡和杜米就向她解释什么是马戏,但皮皮一直搞不明白,最后阿妮卡和杜米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让皮皮明白了什么是马戏。他们买了票,进了马戏团,不一会儿马戏开始了,皮皮跳上了表演者乘坐的马背上,跑到了钢丝上,打败了大力士,马戏班主非常的不喜欢她,想把她赶走,最后怎么样了呢?班主没有成功,皮皮还是没被赶走,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告诉你吧,因为皮皮有一个特殊能力——她力气很大,能举起一匹马。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皮皮是非常有趣的人物,虽然有时候很调皮,总会惹出事来,但是她会反省自己,当她做错事的时候,她会狠狠地打自己或者捏自己的耳朵,让自己记住教训,下次不要再犯。
这本书告诉了我,我们要正确地认识自己,受到表扬的时候不要骄傲,做错事情的时候,要铭记教训,下次不要再犯,这样才能做个让人喜欢的小孩。
第10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特别有趣的书——《长袜子皮皮》。
故事讲的事在维洛古拉住着一位奇特的小姑娘,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就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鼻子下边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的连衣裙也相当怪,那是她自己缝的。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蓝布不够,她不得不这儿缝一块红布,那儿缝一块红布。她的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穿一双黑色的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力大无比,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把鲨鱼抛到远处,这个不寻常的小姑娘就是——长袜子皮皮。
她勇敢淘气,和警察玩拍人游戏,她喜欢爬树,她还敢和强盗打架。
皮皮有一匹马,和一只猴子“尼克松”是她的好伙伴,和她形影不离。小镇上的小朋友们都很喜欢她,她用她所有的钱给小朋友们买糖果吃,她有两个特别要好的朋友杜米和阿妮卡,陪她一起开派对,一起购物,一起玩耍。
皮皮也是一个特别有趣的女孩,她自己制造出一个词语“斯彭克”,她先到甜品店寻找叫“斯彭克”的食品,接着又去了五金店,在那里找叫“斯彭克”的工具,后来,她又去了医院,她以为她得了一种很重的病叫“斯彭克”。紧接着,她又觉得应该是一种怪物叫“斯彭克”。最后,她和她的朋友发现了一只无名的小甲壳虫,叫它“斯彭克”。他们终于找到了这个叫“斯彭克”的东西,你是不是也觉得皮皮特别有趣呢?我也想着自己创造出一个新词呢!
我喜欢故事中的皮皮,她勇敢,独立,有主见,她对人特别友好。她的观点也特别有趣新颖,我喜欢这本书。
第11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
书中讲了一位名叫“皮皮”小女孩。她有着胡萝卜色的头发,梳着两条硬邦邦的小辫子。她的鼻子长得就像一个小土豆儿,上面布满了雀斑。鼻子下面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相当整齐洁白。她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直是棕色的,一只是黑色的。脚上的一双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力大超人,一个人住在一栋小房子里,生活完全自理,富得像位财神,壮得像一匹马。她的爸爸有点儿不可思议,是南海一个小岛上的国王。
这本书很有趣,也很令人深思。想一想,一个小女孩能照顾好自己,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呀!而且她一个人住在家里,从不浪费时间,把自己的时间排得满满的,是每一天都富有意义。比如,每天早上做运动,下午喝下午茶之类的,数不胜数。她还有很强的组织能力,所以邻居杜米与阿妮卡很喜欢她,后来成了好朋友。后来皮皮到她爸爸统治的小岛当黑人公主的时候,没有因为她是公主而瞧不起她的臣民们,而是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兄弟姊妹看待。在他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尽可能得帮他。在岛上大人们外出打猎时,来了强盗,皮皮挺身而出,把他们从岛上赶走了。她当公主是名副其实的,她对人民尽到了应有的责任。所以,邻居的妈妈才信任她。一群阿姨在皮皮他们临走前对她说:“你能放心吗?皮皮总有点那个!”而她却说:“也许她不那么好,但是,她有一副好心肠。”
这就是好朋友妈妈对皮皮的印象!相信你读完此书一定颇有同感!
第12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主人公皮皮长着满头红发,小辫子翘在两边,脸上布满雀斑,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脚上穿的长袜子一只是棕色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的鞋子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皮皮力大无比,能轻而易举地把一匹马举起来。她有分享的高贵品质,她常常用她那取之不尽的金币买来糖果和玩具分给伙伴们。
皮皮舍身救人的精神最可贵。一次,皮皮很早就起来啦,给纳尔逊先生在床上喝了水果汁、吃了小面包,纳尔逊先生穿着它那件蓝色小睡衣坐在那里。这时候皮皮想:已经有好几天没骑马了,骑骑马过一个快活地礼拜天也不错呀,就在她刚骑上马的时候忽然听见有人大喊:“摩天楼失火啦,快救火呀!”皮皮一听,赶忙过去看,只见顶楼上站着两个在哭的小男孩。这时皮皮大叫道:“我需要一根绳子”大家不明白皮皮要绳子有什么用,可还是给皮皮弄来了绳子。
皮皮跳下马,让纳尔逊先生把绳子挂到树上,然后又从地上捡了一块夹板横在绳子上,让两个孩子挑上夹板,这样使两个孩子得救了。
皮皮的生活是多么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呀!她把一切烦恼看成游戏,把一切困难看成是对自己的考验。让我们像皮皮那样,永远都在幸福、快乐的海洋中遨游!
第13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叫《长袜子皮皮》的书,本书讲述了一个淘气的、无法无天的女孩皮皮,她天生神力,可以毫不费劲地举起一匹马。她的母亲早逝,父亲在海上失事,她独自住在一座果园的小房子里。她在地板上和面做饼干,和警察捉迷藏、骑着马上学、爬树……并且和她的两个小伙伴——杜米和阿妮卡。
其实刚开始,皮皮的形象让我觉得怪怪的,硬梆梆的辫子,头发象胡萝卜一样,她的鼻子长得就像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雀斑。鼻子下边长着一张大嘴,牙齿整齐洁白。后来却发现皮皮有许许多多我应该学习的地方,如她从来不用自己的力气来欺负弱小 ,反而皮皮大方,善良,有一次,她上街买东西,买了整整十八公斤糖,她自己没吃一颗糖,全分给了镇上二十三个孩子。还有一次,她来到玩具城门口,看见许多孩子目不转睛地盯着各自期盼已久的玩具,但他们口袋里没有一分钱,只能把这个心愿埋在心里。皮皮看懂了他们的心思,于是,皮皮问了问所有孩子各自想要的玩具,走进玩具城,为孩子们买下了他们想要的玩具。她自己却没有买一件玩具。就这样,皮皮成了全镇孩子的朋友。
皮皮的善良为她赢得了众多友谊。童话故事中勤劳的灰姑娘,善良的白雪公主,赢得了大家的喜爱,而凶恶的巫婆,可恶的贪官,则被人们厌恶,善良的人让这个世界充满了爱。在这里,我要学习皮皮的长处,弥补自己的短处。
第14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长袜子皮皮,里面的皮皮虽然九岁就没有爸爸妈妈了,但是他很勇敢,很聪明,皮皮连一加一都不会,而且他说话七百十九后面就是七百十十,看到这里,我哈哈大笑,妈妈问我为啥笑,我把看到的都告诉了妈妈,妈妈也笑了起来。皮皮力大无比,能举起很重的东西,他的鼻子像个土豆,有在什么事情都会不一样的,他的头发颜色像胡萝卜,他的衣服相当怪,是他自己缝制的,他本来想做成一件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了,他就在这缝了一块红布,在那儿缝一块红布。
他的袜子更奇怪,一只是黑色的,一只是棕色的,他还有两个好朋友,是杜米和阿妮卡,他有一匹马和一只叫尼尔松先生的小猴子,皮皮还喜欢假装说谎话,最牛的皮皮自己还会做饭呢。
读完了长袜子皮皮,我想,我们应该学习皮皮,去帮助身边应该帮助的人,同别人一起分享快乐,幸福。
第15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皮皮从小就失去了父母的关爱,在她九岁时,住在维拉维洛古拉里,她很孤独,因为她从小就独立生活,所以她活到现在很不容易,我喜欢她从小就能自力更生。
有一天,皮皮和她朋友去捡破烂,皮皮突然看到一个男孩被欺负了,因为皮皮力气大,他把那些人打了一顿,那些人在也不敢欺负别人了。我喜欢她见义勇为的精神。
还有一天,皮皮挣了很多钱,两个小偷看到了,一到晚上,他们就进屋去找钱,可没找到,他们就去问皮皮,皮皮如实的说了,他俩就去找钱,皮皮想到不对劲,马上起了床,把小偷打了一顿,问清楚他们为啥抢钱,小偷说了,原来是流浪汉。所以皮皮就给他们每人一碗饭和一枚金币。我喜欢皮皮献爱心的品质。
第16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今天,老师让我们看了长袜子皮皮电影,这个电影里有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女孩,还有两个经常被皮皮耍的警察,还有两个不灰心的小偷。
有一天两个小偷被警察抓住了,他们齐心协力永不放弃的想逃出这个监狱,最后他们终于逃出了监狱,又做了很多的坏事情,比如偷钱,打劫等····后来又被抓进监狱了。
皮皮的爸爸送个了她一大袋金币,一个金币就能换一大堆的糖果还有好几个笛子,她的爸爸还送给她一匹身上有白点的马,它非常听皮皮的话。
那两个警察听说有一个小镇里面有一个力大无比的小女孩名字叫皮皮,于是他们两个去了那个小镇找到了皮皮,想要把她抓起来带到一个儿童之家,可是皮皮不愿意去那个儿童之家,所以就把他们两个耍了一遍又一遍。
通过这部电影我知道不要去做坏事,不要去做一些勉强他人的事情。
第17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瑞典著名的作家林格伦的一部名叫《长袜子皮皮》的作品,这本书耐人寻味,充满童心童趣。
书中的故事有的让人开怀大笑,有的让人回味无穷。皮皮是一个可爱、特别、有趣、乐观、善良、充满憧憬的小姑娘。她的袜子从脚一直到大腿,一只是黑的,一只是蓝的,她穿的鞋的大小却是她自己脚的两倍,走起路来“啪嗒啪嗒”的。她,就是一位不同寻常的——长袜子皮皮。她力大无穷,可以把鲨鱼抛到远处,可以举起一匹马,全世界没有一个警察敢和她相比。她很大方,她买了18公斤糖,分给全城的小朋友。她还很调皮。皮皮是一个孤儿,皮皮的爸爸被海浪卷走,皮皮想,爸爸已经漂流到了一个岛上,成了国王,妈妈在皮皮躺在摇篮里的时候就去世了,皮皮感觉,妈妈一定上了天堂,成了一个天使,皮皮总会把一些事情想得很美好。皮皮总是很乐观,觉得世界上没有一个孩子会像她那样幸福。
皮皮有趣的事可多了......她还不愿意自已长大,这本书中妙趣横生的故事表达了丰富多彩的生活令儿童非常快乐。我们要和皮皮一样,好好享受美好快乐的童年。
第18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最近,我推荐一本有趣的书,它的书名是《长袜子皮皮》,作者是瑞典的阿特斯丽德.林格伦。
《长袜子皮皮》这部作品讲述了一个叫皮皮的小姑娘的故事。皮皮一个人住在一栋小房子里,生活完全自理,她富得像一位财神爷,身体强壮得像一匹马。她所做的一切老是违背大人的看法,如:不去上学、满嘴瞎话、与警察开玩笑,戏弄流浪汉。更不可思议的是:皮皮的爸爸因为一次航海出了意外,被飘到南海的一个小岛上,做了那里的国王;而皮皮的妈妈在皮皮很小的时候就去了天堂。皮皮的生活也许让成年人不喜欢,或者感到惊讶,但却是孩子们的偶像,因为很多孩子不敢做的事情她都敢做,并且感受到了自由自在的快乐。
读完这本有趣的书,皮皮虽然是个女孩子,她的力气大得让我惊!她竟可以把一根结实的木铁棍折断;竟可以把小偷举到高高的柜子上。我也经常想:我也是个结实的孩子,我怎么就不可以呢?要是我是皮皮,我会怎样生活呢?
不过我还是不赞成不去上学,但我首先会和别的小孩子交朋友,然后和他们一起上学玩耍。
第19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是我看过的字数最多的一本书了,虽然刚开始觉得没意思,但慢慢看下去,发现我越来越喜欢“皮皮”这个主人公了。她的头发是胡萝卜色的,她总是穿着一双比她的脚大一倍的鞋子,她最大的特点就是力气超人,全世界没有一个警察能和她比。
我觉得皮皮是一个非常奇特的小女孩,她像米小圈一样乐观,又像小豆豆一样可爱,无厘头。虽然没有爸爸妈妈在身边,但她很勇敢、很独立,她才9岁,跟我一样大,她就能自己照顾自己,自己生活,自己做饭,实在太了不起了。再看看我自己,什么都是妈妈帮我准备,而且我还是个男孩子,真的是很惭愧,这点我要向皮皮学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做个真正的男子汉。
皮皮有两个非常好的朋友,一个是杜米,还有一个是阿尼卡,他们一起玩耍,一起野游,一起冒险。当朋友遇到困难时,她马上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助朋友,当她要离开维拉维洛古拉的时候,看到朋友们这么伤心,她就不忍心走了,她不想这个世界上有人为她哭泣。她真是个善良的小姑娘。我也要像皮皮一样,尽我最大的努力,去关心帮助我的好朋友。
第20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字叫《长袜子皮皮》的书,它对我的启发很大。书里的皮皮憨厚可爱,虽然她的童年没有爸爸妈妈的呵护,但是她在生活克服重重困难,把自己的生活过得多姿多彩。我特别佩服她的独立、坚强、勇敢。
记得有一次,两个又狡猾又讨厌的小偷溜进了皮皮家,她听到声音顿时眼珠子咕噜一转想出一个好办法,她一边数着金币一边镇定的大喊到:“要么就进来,要么就站在门口,随你的便。”小偷笑了笑说:”就你一个人在家吗?“”不,尼尔松先生也在家。”皮皮回答道。当小偷还不知道尼尔松先生是只猴子的时候便心虚的说:“我们只是想看看你们家的钟。”说着就一溜烟的跑走了。从这件事我们可以看得出皮皮的机智勇敢。想到我们现在的童年在爸爸妈妈的呵护下茁壮成长,有的时候还太任性,不懂事、经常惹爸爸妈妈生气,真是不应该呀!
读了这本书我决定在以后的日子里要向皮皮看齐,做每一件事都要三思而后行,不管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上都要学会独立,自己的事情自己完成。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做一个像皮皮一样机智、勇敢、独立的好孩子。
第21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长袜子皮皮》,它的作是瑞典人,名叫阿斯丽德.林格伦。
书中的主人翁名字很长,有25个字,名字的开头叫皮皮露达,所以我就简称她为皮皮。她的头发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的坚着。她的鼻子像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
皮皮是个善良、勇敢的人,有一天晚上,两个小偷从维拉·维洛古拉经过,他们看到皮皮有很多金币,便想偷她的金币。到了黑夜,小偷蹑手蹑脚地进入皮皮的房子。可是,他们一进去就被皮皮发现了。结果小偷没偷到钱,反而被皮皮教训了一顿。但是她没有将他们送到警察局,而是和他们跳舞,并让他们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从此小偷改邪归正,重新做人。
皮皮还是一个十分能干的人,自理能力极强,也很有主见,所有的家务都由她来打理,所有的事情都由她自己决定。这让我很佩服。但是,皮皮不喜欢上学,这点我们不能学习她。
皮皮不想长大,这点和我有点像。因为现在的我可以无忧无虑的玩耍,但是人不能不长大。
我喜欢读书,书可以使我们得到许多知识。
第22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暑假里,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长袜子皮皮她和别的女孩不同,他的爸爸和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她和男孩一样顽皮,力气也特别的大,都能把警察抬起来呢!
以前她和船长爸爸一起航海。有一天,她爸爸照常出海,可突如其来的一场风暴把他卷入了无尽的海洋;而她的妈妈在皮皮生下来不久后就去世了。从此之后皮皮就没有了父亲和母亲,全由水手照料。之后,水手们把她送入维拉,维洛古拉。
在那,她与她的小伙伴拉米、阿妮卡过着快乐的生活。皮皮有时搞笑,有时易怒,有时爱恶作剧。她就是一个顽皮的小女孩。她喜欢爬树、做饭(因爸妈去世的早,所以船上的水手就教了皮皮做饭)和捡东西。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是:皮皮虽然没有爸爸和妈妈,但是她懂得自力更生,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知道什么事情危险,什么不危险;还能和大人一样做家务;可以安排好一天的事。我要向他学习去做一些家务,分担爸妈的辛劳。
第23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长袜子皮皮》的书。书中描写了一个个精彩有趣的故事:皮皮去上学、皮皮接待小偷的拜访、皮皮看马戏、皮皮过生日等等,我被它们深深地吸引着。
这本书的主人公皮皮是一个小姑娘,她长着胡萝卜丝一样的头发,两个硬硬的小辫竖在头上,她的脸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虽然有很多的雀斑但皮皮却不会为此而苦恼。
皮皮有两个玩得最要好、最有感情的朋友,相信读过这本书的人都知道他们是杜米和阿妮卡。
皮皮坚强又乐观。因为她始终相信自己的妈妈是一位天使,爸爸是一位黑人国王。
皮皮有着与众不同的力气。有一次他去看马戏,打败了世界上最强壮的大力士阿道尔夫。
皮皮勇敢又善良。有一次她把鲨鱼扔远救了杜米,可她却为鲨鱼没饭吃而感到难过:她在糖果店里买了18公斤的糖果,分给那些没钱的小孩吃,还给那些孩子买了各自喜欢的玩具。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皮皮是一个天真活泼、勇敢善良的小朋友,她能独立的生活,自己给自己创造快乐的同时,也带给别人快乐。我想,这也许就是这本书的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作的灵魂所在,她希望孩子们永远快乐。与此同时,我觉得我要向皮皮学习,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勇敢地去面对,做一个善良正直的好孩子。
第24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暑假里我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读了两遍,里面的故事写得生动又形象,让人看了还想看。
故事的主人公叫皮皮,因为她经常穿着两只不同颜色的长袜子,一双大鞋,所以也叫长袜子皮皮。皮皮从九岁始就孤零零的独自一人住在一栋小房子里,生活完全自理。她的妈妈很早以前就去世了,爸爸当上了黑人国王,很久也不去看她。她富得像一位财神,壮得像头牛,不去学校上学,满嘴的瞎话,与警察开玩笑,戏弄流浪汉。我最喜欢其中的第7个故事,皮皮看马戏。里面讲的是天真的皮皮演了马戏,接着又打败了一位强壮的大力士,并拿到了一百克朗的奖金。我看到这一幕,对她十分佩服,才九岁的小姑娘居然能将大力士打败。有一次,皮皮看到一些孩子没有得到老师的奖励,她花钱买了很多糖发给所有的孩子,还给没人发了一枚“金”币。自然皮皮就成了孩子们的偶像。
我喜欢看这本书,因为里面的皮皮天真、可爱、善良。我很崇拜她,她很多地方都比我强。她独立能力很强,她能自己做饭,能骑着马去旅行,能自己照顾自己;她很坚强、很乐观,没有爸爸、妈妈,但是她整天乐呵呵的,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她都不怕,从来都不哭,她还用她的善良和勇敢征服了两个小偷!
第25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长袜子皮皮》。主人公的全名叫“皮皮露达。维多利来。鲁尔加迪娅。埃弗拉伊姆。长袜子”,简称“皮皮”。
皮皮不仅名字又长又奇怪,她的外貌也是不同寻常:她有着胡萝卜颜色的头发,土豆似的鼻子,连衣群这儿一块红布,那儿一块蓝布,穿着两只不同颜色的袜子和一双比她的脚大一倍的鞋子。
而且她的经历也非常奇特,皮皮听她的好朋友——杜米啊妮卡的话去上学,她骑着马匆匆地去学校,结果皮皮算术不会,字不认识,画画不认真,歌也不唱,把老师惹恼了。但是皮皮觉得这个老师很好,所以走的时候把一个小金表放在讲台上请老师收下。
皮皮家里来了两个可恶的小偷,在皮皮数金币的时候走了进去。他们把装着金币的背包拿了下来,但力大无比的皮皮又把背包拿了回来。小偷们又陪皮皮“玩”了一会,皮皮给了小偷他们每人一枚金币,还招待小偷们吃了晚饭,把他们送出了门外。
皮皮虽然没什么文化,但是她依然活得很快乐,是个大方,爽朗,奇特,力大无穷,总有一些怪点子的人。皮皮古怪的性格使我对这本书入了迷,看着看着就被故事内容吸引了,收情也随之起伏,不过还是得感谢这本书的作者,是她: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太太又一次给我带来了阅读的快乐!
皮皮是我们的好了伙伴,她的事情谁也猜不到。
第26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对朋友的友情可儿真是深啊!和朋友在一起无忧无绿的可真幸福!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次,皮皮和爸爸一起出去玩去海上玩,可是,突然这个时候海面上有大浪把皮皮和他的爸爸给吹散了。皮皮被弄到了海面上得救了,等皮皮醒了后他就四处寻找爸爸可是根本找不到于是皮皮每天都在想爸爸被弄到了黑人国爸爸成为了黑人国得国王,爸爸就会过来接我到时候我就成为了黑人国的公主了。于是她每天都在想让爸爸早一点过来接她。皮皮家旁边有两个小朋友是兄妹,有一次他们看见了有一个小朋友就去了屁屁家和皮皮做成了很要好的朋友,有一次,皮皮的爸爸真的成了黑人国的国王来接皮皮可是皮皮没有走而是留了下来。
皮皮和朋友的友情可真深啊!不论你们是不是好朋友但是你们将来肯定能成好朋友,友情越深,朋友越好,有一次,我在三楼玩,五(2)班的有一个人需要帮助,于是我就帮助了他后来我们成了最要好的朋友了,想做朋友不一定是要付出所有,只需要一时的帮助就可以成为最要好的朋友。
第27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这个暑假里,我看了很多课外书,其中最好看的就是《长袜子皮皮》。
这本书主要讲了三个主人公之间的故事,他们分别是皮皮、杜米和阿妮卡。我最喜欢的是皮皮,因为她既勇敢又善良。
皮皮也是一个奇怪有趣的小姑娘,她力大无比。就连一匹马都可以轻易地举起来。她不但能制服凶狠的强盗,而且还用她的智慧对付身强力壮的小偷,她真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小女孩。
最好看的就是“皮皮劝告鲨鱼”。皮皮提议去航海,在皮皮的带领下,大家成功地来到了霍屯督岛。杜米想去山上的山洞里采珍珠贝。突然杜米掉进了海里。皮皮却不像其它孩子一样慌得哭起来,而是像箭似的冲向鲨鱼,把鲨鱼扔得远远的。勇敢地救了杜米。
皮皮也很乐观,因为皮皮既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可她却能独立生活,变得更加坚强。
看完了《长袜子皮皮》,我们应该向皮皮学习她的善良、勇敢和乐观。我想:如果可以跟皮皮一起冒险该有多么刺激呀!
第28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大家一定听说过《长袜子皮皮》的故事吧,这个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孩子没有爸爸,妈妈。长着一头红色的头发,穿着一双又大又长的袜子,一只是黑色的,一只是棕色的,她还穿着一双又大又脏的皮鞋,比他的脚大一半。
有一次,她和她的朋友一起玩。突然,她发现一群男孩追打一个小男孩,她便去阻难拦。这群臭孩子看她是个女孩,便打了上去,谁知皮皮生气了,把他们一个个扔的很远,最后一个男孩还被皮皮扔到了马路边的玩具车里。把车压碎了。
长袜子皮皮告诉了我们,做人做事一定要自信,自强,要勇敢,机智,尤其是女孩子。
虽然,长袜子皮皮只是个传说,但她永远活在我心里。
第29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今年寒假,我读了瑞典的民族英雄——阿斯特丽德的国际爱徒生小说——《长袜子皮皮》。
长袜子皮皮的全名很长,但她更爱叫自己皮皮。她是一个很奇怪的小姑娘,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他的鼻子长得一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祛斑。鼻子下面长的像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力大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海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把鲨鱼抛到远处。
他父亲是一位黑人国王,母亲是一个天使,她自己爱说大话,很富有,他有一大背包金币,她觉得捡破烂很好玩,她见义勇为,他身手矫健,活泼好动,胆大,可以从橡树顶蹦到地上,心地善良,但也可以把强盗吓得落荒而逃。
第30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是在笑声中读完《长袜子皮皮》这本书的。
书中的小主人公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女孩:胡萝卜颜色的头发,梳着两条硬邦邦的小辫子,像土豆似的鼻子上布满了雀斑,她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棕色的,一只黑色的,她的鞋比自己的脚大一倍,光看外表她就不同寻常,这就是长袜子皮皮。皮皮一个人住在一栋小房子里,她不但能自己照顾自己,而且力气大得惊人。在大人的眼里,皮皮可能不是个乖孩子,她很顽皮,不爱上学,还和警察开玩笑并戏弄流浪汉……可是她却有一颗善良的心。皮皮教训了总是欺负弱小的男孩本特;在她过生日时,皮皮给好朋友杜米和阿妮卡做了很多好吃的食物;皮皮花了很多钱买了一大堆糖果分给许多孩子吃;她还将咬人的鲨鱼抛到很远的海里去……这一连串的举动让皮皮成了孩子们心目中的偶像,大家是多么喜欢和她在一起呀,有皮皮的地方,就一定会有快乐和永远不停止的游戏。
读了这本书后,我多么希望皮皮能到我们的学校来和我们大家在一起!这样我就能跟你学习怎样照顾自己,以后不再让爸爸、妈妈像呵护温室里的花朵一样对我小心翼翼。我还要和你在一起玩很多很多游戏,那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感觉,是我们每一个孩子内心最向往的呀!我最佩服你的是,遇到困难,你总是乐观、从容地面对。其实每一个人的生活都不可能一帆风顺,勇敢面对,战胜困难,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收获快乐!
皮皮,你让我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伙伴们,我们一起加油吧!
第31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的一幅作品。长袜子皮皮是一个九岁的小女孩,自幼丧母,她的父亲是一名海盗,但突然在海上失踪了,她一直靠着父亲留下的一袋金币,独自生活在大院子里,过着无父无母的生活。
皮皮失去了母亲,又失去了父亲,如果换成了别的孩子,肯定有问题。在家里,我们都是父母眼中的“小皇帝”、“小公主”,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有些十多岁的孩子都比不过一个9岁大的皮皮。我要向皮皮学习。
皮皮却一点也不寂寞,因为她认识了邻居家的龙凤胎:杜米和阿妮卡。从此,他们就一起过着有趣的生活。杜米和阿尼卡经常和皮皮一起上学,一起玩耍,一起捡破烂,有时还和皮皮一起看马戏。
9岁的皮皮有着不同于同龄孩子的能力。皮皮会自理,饼干、布丁、小面包对她来说早已是小菜一碟。
我欣赏皮皮的善良。有一次,皮皮和杜米还有阿妮卡一起去逛小商店,皮皮买了满满小车的糖果和许多玩具,分给那些趴在小商店门口流口水或看着眼直发愣的孩子。
皮皮的勇敢也令我很佩服。有一天晚上,皮皮家进了强盗,皮皮非常勇敢,她和杜米还有阿妮卡一起捉住了强盗,并对他进行了深刻的教训。假如换成我,我估计我的魂儿都快没了,或是心都要跑到嗓子眼上了。自己在家时,有一点风吹草动,我都害怕得要命。我还要向皮皮学习。
皮皮身上存在许多优点:坚强、勇敢、善良、能自理……希望大家都能够喜欢长袜子皮皮!
第32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非常的有趣,它是瑞典的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这本书是一个这样的故事:
有一个小姑娘叫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力迫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她很有力气,在她很小很小的时候,她的妈妈就去世了,她就一直跟他爸爸航海,后来,她的爸爸也被海浪卷走了,她只好回到原来她爸爸买的房子里,这所房子叫:维拉·维洛古拉。皮皮偶然认识了隔壁房子的两个孩子——哥哥杜米、妹妹阿妮卡,并成了好朋友,他们在一起发生了很多好玩的事情,请你慢慢“享用”。
皮皮是个孤儿,这个消息很快传遍整个城市,叔叔阿姨们都认为要让皮皮去儿童之家,还要上学,于是,两位警察来到了维拉·维洛古拉,皮皮说什么也不去儿童之家,还爬上了屋顶,没办法,两位警察也用梯子爬上饿了屋顶,皮皮一跳,稳稳当当的'来到了地面上,把梯子拿走了,好不容易,一番周折,两位警察从屋顶上下来了,皮皮把他们俩举到了门外,两位警察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他们告诉其他人,皮皮不适合去儿童之家。
有一次,杜米和阿妮卡得了麻疹,为了能让他们病好,他们的妈妈同意让他们和皮皮一起去霍屯督岛(皮皮的爸爸没去世,在霍屯督岛当国王),他们和那里的孩子一起吃香蕉、吃椰子、挖贝壳……还在山洞里玩耍,皮皮用网把鲨鱼赶走了,围出了一块安全地区。还把来抢霍屯督岛的珍珠的基姆和伯克这两个大坏蛋赶走了。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还有很多很多好玩的故事,皮皮很大方,我要向她学习。
第33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寒假里,我读了瑞典著名的作家林格伦的一部名叫《长袜子皮皮》这本书,受益无穷。
皮皮在我心目中是有着许多优点的孩子。她力大无穷,全世界没有一个警察敢和她相比,她可以举起一匹马甚至更加重的东西;皮皮勇敢,在杜米和阿妮卡被鲨鱼追赶的时候,奋不顾身的去救她们,狠狠地教训了一顿鲨鱼;皮皮善良,看见弱小者被欺侮时她会挺身而出,解救好人,教训坏蛋,伸张正义;皮皮智慧,在强盗想骗取小朋友们的珍珠时,她识破了强盗的伎俩,并巧妙地惩罚了他们;皮皮能干、独立,一切家务活都由她一个人来打理,一切事情由她自己来决定;皮皮大方,她买了18公斤糖,分给全城的小朋友。
当然她也有顽皮的一面。她不愿意上学,因为她无法理解各种规章制度,她违反纪律却不自知;皮皮满嘴瞎话:她不慎将蛋黄撒到自己头上时就说蛋黄对头发有益,所有的巴西人头发上都涂有蛋黄,所以那儿没有秃子;她为了显示自己见多识广,就说有的中国人耳朵非常大,大到可以当雨披,跑起来就像两个巨大的黄色风帆;她从山崖上跳下学习飞行失败(当然不可能成功),就解释说自己忘记张开双臂了,并且肚子里的烙饼太多……
这就是与众不同的皮皮,或许在大人的眼里她不是一个好孩子,但是我喜欢她,皮皮的生活是多么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她把一切烦恼看成是游戏,把一切困难当成是对自己的考验。让我们像皮皮那样,永远都在幸福,快乐的海洋中舞蹈!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也很喜欢皮皮吧?那就快来读一读这本书吧,一定会让你收获多多!
第34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又一个暑假了,我读了一本《长袜子皮皮》的书。这本书是瑞典作家林格伦写的。书中的主人公皮皮是一个调皮可爱、勇敢、有趣、爱撒谎、善良的小姑娘。
她的妈妈虽然死了,但是她坚定地认为,她妈妈是天使,在天空中照顾着她。她爸爸掉入海中,但皮皮认为,她爸爸那强壮的肌肉能让爸爸浮上来,并漂到一个小岛,成为那里的白人国王。而她就是公主,她相信爸爸造好了船一定会来接她的。
皮皮是个调皮可爱的孩子。一次,在看马戏表演的时候,皮皮竟然跳到演员骑马的座位上,演员惊讶地看着皮皮。皮皮不顾杜米和阿尼卡的劝告,竟然跳到舞台中间,举起全世界最强壮的人,赢得了一百个钱币。
皮皮也是个勇敢的孩子。在爸爸统治的岛屿上,杜米要去海里捡珍珠,然而,杜米的行动引起了一条鲨鱼的注意,就在鲨鱼快要咬到杜米的那一刻,说时迟,那时快,皮皮跳入海中,举起那条鲨鱼,扔向了远处。皮皮上了岸,蹲在地上哭了起来。小伙伴们问她:“你为什么哭呀?难道是因为杜米差点被鲨鱼吃掉的原因吗?”皮皮的回答让人感到吃惊:“我不是为杜米被鲨鱼差点吃掉而哭,是因为那条可怜的小鲨鱼还没吃饱呢!”读到这里,我又感觉皮皮是一个既爱护动物又有趣又善良的孩子。
皮皮又是个爱撒谎的孩子。一次,皮皮和杜米、阿尼卡在一起玩耍,一个路过的姑娘问皮皮有没有见过自己的爸爸。皮皮说了许多那个姑娘爸爸的造型,结果姑娘很高兴,问:“难道你见过我爸爸?”“我没有见过一个这样的人!”皮皮说。最后,皮皮说的那些谎话问那个姑娘是不是真实的,姑娘还没来得及回答,皮皮就扔起拳头,摆出打架的姿势,说:“我知道,你要说,我说的都是谎话。没错,这都是谎话!”姑娘连忙说:“我都相信你!”……最后,他们的“战争”平息了。
看完这本书,我们应该学习皮皮的善良、勇敢,不应该学习皮皮爱撒谎的习惯。
第35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皮皮,她是个孤儿,没有爸爸妈妈,但她很开朗,有着很打的力气!皮皮家边上住着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他们是皮皮的好朋友。他的两个好朋友非常有教养。皮皮有一匹马和一只猴子!
原来只有皮皮的两个朋友知道皮皮,但大家很快就都知道了这个孤儿在这里,大家建议皮皮去儿童之家——孤儿院,随后就有两个警察来到皮皮家,这时,皮皮的两个朋友也在皮皮家玩,好戏开始了,两个警察说让皮皮去儿童之家,可皮皮不想去,就跑,两个警察在后面追,可皮皮的两个朋友却在旁边看笑话!皮皮爬到屋顶,而两个警察哪能爬得上去,就拿梯子,爬上去以后,梯子就被皮皮放了下来!两个警察说:“我们可以做朋友!快把梯子架上来。”皮皮把梯子架在屋顶上,等两个警察下来以后,他们觉得皮皮不合适去儿童之家,就走了……
皮皮的生活真是太有趣了!
第36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在学校我读了一本叫《长袜子皮皮》。在书中我读到皮皮是一个穿着稀奇古怪的女孩,她的裙子原本想要缝成蓝色的,但是因为蓝布不够,只好七拼八凑的缝上了红布。她的长袜子左边的袜子是蓝色的,右边的是红色的,脚上穿着一双比她自己脚大一倍的皮鞋。她力大如牛,可以举起一只鲨鱼。她的爸爸在一次航海中失踪了,但是她一直认为她爸爸是黑人国王。她妈妈去世了,她总认为她妈妈是天使。到后来,她的爸爸真的漂泊到了一个黑人国,当上了国王。自此期间,她一直一个人生活,一切起居都自己负责。
一个孩子,在一切都茫然未之的时候,谁能自己一个人生活下来?有,她就是皮皮。她一个人度过了两年,她独立,她勇敢。在面对两个盗贼的时候,她临危不惧,她用自己的智慧化矛盾为友谊。她跟盗贼们跳了一晚上的舞。还“大发善心”地给了盗贼每人几个金币。
我们要学习地是她那永远乐观的心理。她并没有因为失去母亲而伤心,食欲不振。她用一颗善良又包容的心去理解朋友邻居。她和整条街的小朋友打成了一片。我们要跟她一样,用心去理解他人。去包容他人。在困境中,我们要有迎难而上的精神,只有相信就会实现。万事皆有可能。
读完了《长袜子皮皮》,我想,我们应该学习皮皮,去帮助身边应该帮助的人,同别人一起分享快乐、幸福。
第37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寒假中我读了“童话外婆”林格伦的《长袜子皮皮》,这里的主人公皮皮是个古灵精怪、善良大方、力大无穷的姑娘,让我印象深刻。
首先她的名字就非常怪,她的全名是这样的: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加尔迪亚。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然后她长的非常怪: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长得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皮皮喜欢的雀斑。她的衣着更奇怪,穿着由一块红布一块蓝布拼成的连衣裙;两条又细又长的腿上,穿一只棕色,另一只黑色的长袜子;脚上的鞋子很大,足足是她脚的一倍……不过,她的自理能力非常强,从小独自一个人能力,把自己的生活打理的井井有条,这让我非常佩服。
皮皮有一大袋子的金币,是个小财神,她很善良、很大方,一点儿也不吝啬。有一天晚上,两个小偷光顾皮皮家,皮皮没有报警,她和他们跳舞,还做饭给他们吃。小偷走时,她还给了他们一人一块金币,并劝他们弃恶从善。还有一次进城买东西时,皮皮用许多金币买了十八公斤糖,然后大把大把地分给了馋得直流口水的小朋友们,从此,皮皮和他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皮皮力气很大,她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把大力士压在身下动弹不得。有一次她还救下了被鲨鱼追赶的杜米和阿妮卡两个小伙伴,并狠狠地教训了鲨鱼,真了不起!
这本书故事情节丰富多彩、妙趣横生,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也让我懂得了在生活中要学会自理,要乐观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做一个既勇敢又善良的孩子。
第38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在书店我挑中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回到家我就和妈妈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这本书是瑞典的林格伦奶奶写的。
书中的皮皮是个头发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鼻子长的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鼻子下边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的连衣裙是她自己用红蓝布条缝成的。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脚上穿着一双比自己的脚大一倍的黑鞋子,她有一个很长的名字,就像它的长袜子一样长。真是个奇怪的,既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和我同龄的9岁小姑娘。
皮皮非常顽皮,经常说谎,她把说谎当成一种乐趣,她说自己的妈妈是天使,爸爸是黑人国王,她还说一个小孩从五月到十月一直不吃不喝都饿不死。但事过之后,她都会承认自己的错。还和两个劝她去儿童之家的警察玩拍人的游戏,使得那两个警察爬上房顶下不来了。
皮皮非常坚强,非常乐观,他的生活都是自己料理。她会在地板上自己擀面,自己做各种各样的饼干,自己努力的挣钱,自己煮美味可口的咖啡,自己做香喷喷的饭菜……,皮皮所做的事情我一件也做不好。
皮皮还是个非常大方,非常天真,非常珍惜友谊的小姑娘。她有两个好朋友,其中一个叫杜米,是个男孩子。另一个是阿妮卡,是个女孩子。皮皮经常做一些好吃的饭菜请两位好朋友一起来家里做客。她们一起爬那棵会长汽水的空橡树,一起玩捡破烂的游戏,一起骑马,一起坐在木柴箱子上讲鬼故事,她们一起去看马戏,皮皮给两位好朋友买了一等票,还不要阿姨找回的零钱。
第39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里面内容丰富多彩。
皮皮是个孤儿,因为她的爸爸在一次航海中被暴风雨卷走了,妈妈也去世了。皮皮她有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鼻子长得就像一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雀斑。鼻子下边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洁白洁白的。她的裙子也相当古怪,她的袜子很长,一只是棕色的,一只是黑色的。她的鞋子要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和杜米、阿妮卡成为了好朋友,经常在一起玩游戏等……皮皮的力量也很惊人,能打败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大力士阿道尔夫,轻而易举的把鲨鱼抛到远处,教训那些凶狠的海盗。
皮皮那种热心帮助别人和独立的精神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
第40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长袜子皮皮》的第四篇:皮皮上学了。这篇故事的主要内容是:有一天,杜米和阿尼卡有一个共同的想法;让皮皮也去上学,于是这天下午,杜米和阿尼卡到皮皮家劝皮皮上学,杜米和阿尼卡说了很久,皮皮才答应去上学。第二天,皮皮、杜米和阿尼卡一起去上学。开始上课了,老师提问的问题皮皮都回答得太天真,他还是没有上成学。
这篇故事中,讲诉了皮皮上学的故事,皮皮把九九表说成了舅舅表,把乘法说成了剩法,老师实在没法教,可她并没有强迫皮皮认真学,而是让他离开了学校。杜米和阿尼卡做的也很好,他们乐于分享。他们把和蔼可亲的老师分享给了皮皮;他们也把暑假分享给了皮皮。
我希望大家也要向他们和老师学习。
第41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长袜子皮皮》的第六篇;皮皮组织了一次野游。这篇故事主要内容是:杜米和阿尼卡放清洁日假了,他们决定和皮皮一起去野游,他们准备好东西就出发了。先是到了一块草地,渐渐地,他们来到了一扇门前,皮皮双腿一跳就过去了,杜米和阿尼卡也跳进了里面,大门后面是一片美丽的草地,他们找到了一块石头,开始吃东西,正在这时,他们发现了尼尔松先生不见了,他们找去找,找遍了所有可找的地方,却还是没找到,最后,他们在回家的路上,找到了尼尔松先生。
读了这篇故事,我要告诉大家,我们放假时,不要一直在家里看电视,玩电脑,我们要像皮皮那样,和同学一起去野游,玩耍。多锻炼身体,要有一个强壮的身体,才能预防疾病。
第42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寒假中我阅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我从她身上看到了真、善、美。她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她总是穿着长到膝盖上的袜子,穿着大人的皮鞋,身上的衣服都是自己缝制的,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布料不够不得不这一块儿缝红布那一块儿缝红布。她长着一头橘黄色的头发,两条硬邦邦的小辫子直竖着,特别可爱。
皮皮有惊人的力气,能举起一个武壮士,甚至一匹马。她遇到小偷不慌不张,也不报警,而是把小偷们当成客人,给他们喝牛奶吃面包,跟他们一起跳舞,临走时还给他们每人一枚金币,用真诚来感化小偷。
皮皮又是个爱美的人,每次当别人为了雀斑烦恼时,她却说:“哈哈,我的雀斑实在是太漂亮了!”她的乐观精神让我特别欣赏,我也要像她那样好好享受美好的童年。
这本书让我学习到了很多知识,我很喜欢这本书!
第43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一个头发颜色像胡萝卜一样的小姑娘;一个鼻子像土豆,又有一张大嘴和洁白的牙齿的小姑娘;一个连衣裙是一块红、一块蓝的,袜子也是一只棕、一只黑,穿的鞋整整比她的脚大两倍的小姑娘;一个力大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轻而易举地就把鲨鱼抛到远处的小姑娘。难道不奇怪吗?她就是——皮皮。如果你想了解她,请跟我一起走进这本书去探索吧!
皮皮的爸爸是一个航海旅行家,但在一次航海中不幸失踪,但皮皮坚信爸爸到了一奇怪的黑人王国,当了那里的国王。而皮皮的妈妈则早已离开了人世,但皮皮仍然相信妈妈在天上当了天使,在默默地看着自己。所以她一直觉得自己非常幸福,有一个国王爸爸和天使妈妈。后来她从爸爸的船上得到了一只装满金币的手提箱和一只叫尼尔松先生的猴子回到了维拉·维洛古拉开始了新的生活。搬到这里以后,她认识了两个乖孩子——杜米和阿妮卡,并和他们成为了好朋友。后来她的黑人国王爸爸来到皮皮的身边,带她和她的好朋友——杜米和阿妮卡到非洲小岛进行了一次难忘的旅程……
皮皮还是一个仗义的孩子,曾经帮助杜米和阿妮卡举起一头鲨鱼扔到远处,才使他们脱了险……这本书让我们学会了自理,懂得了友情的宝贵与亲情的珍贵,以及什么才是可以叫做的幸福、愉快、自由的生活……
第44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在这一段时间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长袜子皮皮》。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有个叫皮皮的女孩,她有一头红萝卜色的头发,两根辫子向两边翘起,鼻子像个小土豆,上面满是一点一点的雀斑。鼻子下面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嘴巴,两排牙齿雪白整齐。她的袜子很长,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却是黑的。她蹬着一双比她的脚长一倍的黑皮鞋。她力大无比,能轻而易举地把一匹马、一头牛举过头顶,能制服身强力壮的小偷和强盗,还降服了倔强的公牛和食人的大鲨鱼。她有取之不尽的金币,常用它买糖果和玩具分送给孩子们。
皮皮是一个孤儿,妈妈在她出生不久就去世了,爸爸也出海没有回来,可是,她从来不相信爸爸妈妈已经去世了。她总是对人说,她的妈妈是一位天使,虽然不在自己身边,但妈妈会在天上时时关注她,爸爸也一定没有事情,爸爸以前是海上的霸主,现在成了某个小岛上黑人的国王,她期待有一天爸爸能够回来带着她去做黑人的公主。
皮皮拒绝别人的同情与帮助,坚持一个人居住。皮皮除了一只爸爸留给她的猴子纳尔逊先生之外还有两个好朋友,分别是汤米和阿妮卡。他带领两个朋友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想是:我们要向皮皮学习学会快乐的生活;要学会自己做家务,力所能及的事情自己做,不要总是依赖爸爸妈妈;自己要学会保护自己,面对坏人和危险要冷静,动脑;还要学习皮皮乐于助人的精神,朋友遇到困难或危险地时候,能帮忙的要主动帮忙。
第45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受老师的推荐读了林格伦写得《长袜子皮皮》,林格伦写得长袜子皮皮,自由,幸福,无忧无虑。虽然长袜子皮皮的各种行为让大人们感到长袜子皮皮是一个坏孩子,但是杜米和阿尼卡却从心底感到长袜子皮皮是一个好孩子。
长袜子皮皮有一双大大的皮鞋,据说那是他爸爸在南非给她买的(难道长袜子皮皮已经知道2010年南非会有世界杯,所以买了一双鞋来踢球)她的连衣裙是由蓝色,红色,黑色很多种颜色组成的。
我非常羡慕长袜子皮皮的房子和她的大手提袋,因为那个大手提袋里装了慢慢一袋子金币,而且,长袜子皮皮的房子,由一个特别的名字,那就是“维拉,维洛古拉”,如果我也由那样一个房子,我想我会整天整夜都睡不着觉。
长袜子皮皮有一个习惯,我认为非常好,那就是他几乎每一天都要捐给是个人每人一个金币,而且有一次,长袜子皮皮在晚上学习苏格兰舞,一直学到半夜十二点,这时,有两个小偷在长袜子皮皮家的外面伺机等候,因为他俩是无恶不做的大坏蛋,虽然他俩现在自身难保,但是一看到长袜子皮皮的大手提包,就立马想到了里面的金币。
当长袜子皮皮睡了以后,这两个大坏蛋进去了,但是他们的动静太大了,所以,就吵醒了长袜子皮皮,但是,长袜子皮皮并没生气,反而给了他们没人30个金币。
从这件事知道,长袜子皮皮是一个善良的人,而且她永远在我们的童话世界里,永远的荡来荡去。
第46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这本童话书,是我有始以来读过的最有趣、最好笑的一部童话书。
主人公皮皮的穿着、打扮和我们普通人来比,真是有着天壤之别啊!就拿她的连衣裙和长袜子来说吧,连衣裙呢,是皮皮自己缝的,本来想做成蓝色的,可后来蓝布不够,她就得这儿缝一块红布,那儿缝一块红布。还有她的长袜子,比一般的袜子要长上好几倍。如果我们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像皮皮这样穿着的人的话,我们都会觉得很有趣、很搞笑。
皮皮不但不和我们一样,而且他力大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轻而易举把鲨鱼抛到远处……从这几个例子中,我最佩服皮皮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了,如果大家都像皮皮一样力大超人,那我们的生活中就不会有强盗来欺负我们了,虽然我这样想,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不可能实现,但是我们如果都有正义感的话,那我们不就和皮皮一样力大了吗?
皮皮最让我敬佩的是她的生活能够完全自理和他的身体非常强壮。皮皮如果和我来比的话,那我就差得太远了。我在生活中需要爸爸妈妈来帮忙,就连脱衣服也要妈妈帮我脱。我的身体也和皮皮一样,皮皮的身体壮得像一匹马,而我的身体就虚弱得像小宝宝。
自从我读了《长袜子皮皮》这一本童话书以后,我就下了一个决心:以后一定要像皮皮一样,生活自理、身体强壮!
第47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因为皮皮喜欢穿着长袜,所以叫做长袜子皮皮。
皮皮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她爸爸是黑人国的国王,妈妈是美丽的天使,没人照顾皮皮。她居住的地方有两个小朋友,一个是可爱的阿妮卡,另一个是勇敢的卡罗,他们很快成为了好朋友。皮皮力气很大,他可以举起一匹马,有一天,他们去看马戏时他把站在马背上的小女孩和马都举起来了。老板把他推下台,并告诉她不要上来捣乱,除非我邀请观众上来参加。
下一个节目是全世界力气最大的大力士表演,老板说:“谁上来和大力士P/K,我就给谁五十元。”皮皮想上去可卡罗说皮皮打不过的,可皮皮非去不可,上去时大力士大笑,说:“就你?”皮皮举起大力士,重重的摔了下去,大力士爬起来惭愧的走了。老板只好给他五十元。对了,皮皮家门前有一棵奇怪的大树,想吃什么就结什么,那棵树有个树洞他们经常在树洞里面玩,那是他们的秘密。
长袜子皮皮的故事好玩吗?
第48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我觉皮皮是个胆子大,力气也大的孩子,她从小就失去了爸爸和妈妈。
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变的更好,可是一次也做不到。她去过野外的小岛,参加过杜米家的咖啡宴,总是爱说谎话,能教训凶狠的强盗,打败强大的大汉,举起凶猛的鲨鱼。皮皮是个有钱人,她有一大包金币,一年也花不光。
她的爸爸是个黑人国王,有一次他回到家里见到了皮皮想把她带到黑人王国,可是她最后还是不去了。最后她吃了祖先留下的药,永远不会长大了。通过读这本书我要像皮皮学习遇到困难不害怕,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克服它。
第49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暑期,我正无聊地翻看书,忽然,一本封精致,色彩艳丽的名叫《长袜子皮皮》的书映入我的眼帘。顿时,我有一连串的问题在我脑海里翻滚:那个名叫皮皮的女孩穿长袜子吗?她与寻常人有什么不同呢?那双长袜子是什么颜色的?又有什么神奇鬼怪的东西呢?……好奇心驱使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书。
我打开书的扉页,我就看到了一张亲切慈祥的老人照片,她的名字叫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哦,原来这位看上去坚毅睿智,和蔼可亲的老人就是大名鼎鼎的“童话外婆”。不过,“童话外婆”我以前从杂志上也略有所闻,她是一位瑞典的着名童话作家,也被誉为民族英雄。她的作品已被翻译成86种文字,如果把她发行的书排成行,可以绕地球三圈,把书摞起来,就有175个埃菲尔铁塔那么高。因此,瑞典人民称她为民族英雄也是当之无愧的。可惜,2002年1月18日,94岁高龄的林格伦奶奶在睡梦中安然去世了,世界文坛的一颗巨星坠落了。然而,当我看到她的照片,那双充满智慧的眼睛仿佛仍像浩瀚天空中的星星一样,在熠熠闪烁……
崇敬、激动和迫切的心情热烈地在我心中交织在一起,我便兴致勃勃地读了起来。我整整看了一个下午才把书看完。我觉得书中描写的皮皮挺有意思,她是一个奇特,快乐的小女孩。她头发颜色火红火红,脸上长满了雀斑;鼻子像一颗土豆;身上穿着,脚上穿的鞋子比她的脚大二倍;她的袜子从脚一直到大腿,一只是乌黑的,一只是棕色的,走起路来“啪嗒啪嗒”地发出响声。她的力气比全世界人都要大,她能举起一匹马,还能轻而易举地把凶恶的鲨鱼扔出去。可是,她却不肯上学,她坚信:只要快乐就好!因此,她很快交了二个好朋友,杜米和阿妮卡。她很大方,把自己的幸福和他们一起分享,每天快乐,健康地成长着。她爸爸是霍屯督岛的黑人国王,他们都不相信有这回事儿,可这是真的。你也许会问:“这是童话吗?”那我告诉你:是的,这确实是真的童话,因为没有人会把鲨鱼扔到远处,没有人会凭她的大力气,凭她的温柔与小偷跳舞,还大方地赠送给小偷二枚金币,用她的快乐和勇敢征服了小偷……
我觉得书中的皮皮也很像日本作家黑柳彻子《窗边的小豆豆》书中描写的小豆豆一样,是分享快乐的孩子。所不同的是,《长袜子皮皮》是童话,而《窗边的小豆豆》则是纪实。我相信,只要快乐就好。虽然皮皮没有上过学,也不知道什么叫乘法,“药”这个字读成了“yue”。但是,她很快乐,每天和伙伴们玩,无忧无虑。当然,有时候她也会想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比如斯彭克是什么?为什么下雨就一定不能浇花?我想,你也许一时答不上来吧。对了,就是这么一个奇怪、淘气、可爱的怪女孩,也就是本书中的主人公皮皮。她为我们的阅读增添了不少乐趣。
此刻,我觉得林格伦奶奶有如此高产的作品,如此高寿的年龄,也许和快乐有关吧?读完书,我也忽然觉得自己也快乐起来了。我想,我发表的童话小说也是阳光和快乐的。或许将来的某一天,我也会成为中国的林格伦。
我慢慢地合上书,我又看到了阿斯特丽德。林格伦那充满智慧和开朗的面孔,仿佛轻轻地向我们说:“像皮皮一样快乐生活吧,只要快乐就好。”
第50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读了“童话外婆”: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长袜子皮皮》我很喜欢看,因为发现很多有趣的事,也知道皮皮是个非常活泼、可爱的小女生,同时也是个力气很大可以简称超人的人。皮皮在很小的时候她的妈妈就离开了她,她的爸爸是个船长,皮皮从小就跟着他,但不幸的是一次,她跟着爸爸在海上航行可船遇上了龙卷风,皮皮的爸爸失踪了。但皮皮一直相信,她的妈妈是天上一个美丽的天使正在通过一个小洞看着她,她常向她说:“不用担心我会照料自己的。”相信爸爸飘到了一座岛上当了黑人国王。皮皮用乐观看待不幸,是个坚强的孩子。
皮皮不仅大方而且很善良。有一次,有两个强盗来皮皮家偷东西,皮皮并没有报警,而是请他们吃烧饼、和他们跳舞,最后走时皮皮给他们一人一块金币。她有一大袋子金币,是个永远也花不完钱的小财神。她用钱买了两大袋子糖果,分给路边没钱买糖吃的小孩子,孩子们一拥而上把糖果全部抢光了因此皮皮和他们交上了朋友。皮皮搬进维拉维洛古拉的时候也认识了邻居:杜米和阿妮卡并交上了朋友。皮皮胡萝卜色的头发,两条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鼻子就像一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雀斑。鼻子下长着一个大嘴巴,牙齿整齐雪白。她的连衣裙也相当怪,是皮皮自己缝的。皮皮有两只宠物,一只是尼尔松先生是一只小猴子另一只是一匹马。皮皮的全名是: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这些,是皮皮的朋友,亲人,宠物,是她的生活。读完《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我仿佛融入到了故事里,和主人公一起自由自在的生活。
第51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门开了,一位奇特的小姑娘走了出来:她头发的颜色跟胡萝卜差不多,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像一个小巧玲珑的土豆,上面长满了雀斑。她不吃糖也不刷牙,可牙齿却相当整洁。她的连衣裙更怪,原本想做一件蓝的,可蓝布不够,只好这缝一块红的,那缝一块绿的。她又粗又长的腿上有一双长袜子,一只蓝一只红,她黑色的鞋刚好比脚大一倍。她力大超人,不仅可以轻而易举地举起一头牛,理直气壮地教训海盗,还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把鲨鱼扔到远方……这个不同凡响的人就是长袜子皮皮。
有一次她在晚上看书时,两个小偷来袭了。她没有将他们送到警察局,而是和他们跳舞,并让他们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从此小偷改邪归正,重新做人。
还有一次,皮皮组织了一场秋游,大家玩得非常高兴,可回来时却发现船不见了。经过再三询问,皮皮说是害怕船湿所以放上了岸。这趟秋游真是有惊无险。
我也要像皮皮一样做一个乐观向上、活泼可爱的人。
第52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讲的是一个乐观、自信、勇敢、善良的小女孩皮皮的故事。主人公皮皮一个人住在维拉·维洛古拉,她的妈妈在她出生不久就死了,她的爸爸也在一次航海中被风暴卷走了,从此,她和一只小猴子住在一座东倒西歪的院子里,开始了独立的生活。
皮皮为了救她的朋友,用她那双似乎有神力的手,与鲨鱼博斗,救出了她的朋友;她拥有很多金币,为了安慰她的朋友,她用金币买了很多礼物,送给她的朋友;皮皮很善良,她的朋友生病了,她天天去医院为她的朋友表演节目,希望她的朋友能开开心心。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我要向皮皮学习,比如:我要学习她的独立,以前,爸爸和妈妈要外出时,我不就愿意让他们走;遇到困难时候,学习她与鲨鱼博斗时的勇敢精神;学习她的乐观,快乐生活每一天!
这本书不仅很精彩,而且很有意义,我要向皮皮学习,做一个勇敢、乐观又善良的小孩!
第53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在一个星期天读完了一本书,名字叫《长袜子皮皮》。
皮皮力气很大很大,他的爸爸是一个黑王国的国王,她的妈妈是一个天上的天使,别人有难时皮皮就帮助他们,让他们开心。
有一次皮皮的爸爸把皮皮、皮皮的猴子杜米和阿妮卡送到一个黑人王国去玩,皮皮和她的朋友玩的开心都无法停止了,最好他们回了家。
皮皮很有爱心,我要向她学习,别人有难我就要帮助他。
朋友,你觉得这本书有意义吗?有意义的话一起看吧。
第54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是个与众不同的小姑娘,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的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长得就像一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雀斑……长袜子皮皮力气大得惊人,可以举起一匹马甚至更重的东西。
皮皮很贪玩。有一次,她和杜米阿妮卡一起去看马戏。一个节目表演完后,一匹黑黝黝的马走了出来,马背上站着卡曼希塔小姐卡曼希塔小姐站在马上微笑时,皮皮“嗖”的一声,跳上了马背。卡曼希塔小姐很生气,想把皮皮摔下去,可皮皮紧紧地抱着她的腰,动弹不得。班主立刻派警卫拦住了马。第二个节目开始了,这个节目时爱尔维拉小姐走钢丝。皮皮又像上次那样在钢丝上表演比爱尔维拉小姐更棒的杂技。皮皮的天真,单纯,使我哈哈大笑。
皮皮还是个思维奇怪的人。一次。在霍屯督岛,杜米沿着峭壁向大山洞爬去。杜米一不小心掉进了大海。一条鲨鱼游了过来,皮皮立刻跳下水去,将杜米救上来以后。皮皮号啕大哭,皮皮为谁哭呀?皮皮竟为那条鲨鱼没有早饭吃而哭。这样的想法真是令人大吃一惊。
皮皮的生活是那么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皮皮在幸福的,快乐的海洋中舞蹈,尽情地享受乐趣。
第55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只要心热就行,心脏在跳动人就不会感到冷。——长袜子皮皮
当我们为应付生活、工作的种种竞争而忙碌时,渐渐忘却已逝的童稚年代,忘却曾有过的充溢心灵的各种异想天开,还好,我们看到了长袜子皮皮,从中寻找出已经被我们丢弃或淡忘了的童年,将儿时的所思所想一件一件收捡起来。
和皮皮一起率真的活着,我们却分明看到了一双湖蓝色的眼睛和我们一起快活地跳动着。从她的身上到处都能捕捉到我们儿时的梦想。绝妙的是,她把我们的梦想都一一实现了,而且是那么自然,那样的顺理成章。
我们长大了,我们是成人了,不愿意长大的药永远只是一个虚构,但是童心是可以永远保留的。在繁忙的尘世,可不可以给自己一点点时间,躲在安静的一角,让这颗心放肆一下。我们要做的就是翻开《长袜子皮皮》,开心轻松地重温旧梦……
一、书籍简介
《狗·猫·鼠》是现代文学家鲁迅于1926年创作的一篇散文。这篇散文首先回击了“现代评论派”对作者“仇猫”的诬蔑,揭露了他们卑劣的手段,然后作者说明自己“仇猫”的近因,刻画出“猫”的主要特征;再以童年的追叙,交代了“仇猫”的远因;最后批判“中庸之道”,指出它的实质是纵恶养奸;作者表面上讨厌猫,实际上却鞭挞了具有与猫类似习性的一类人,如当时社会上的一些“正人君子”、军阀统治者的帮凶。作者借追忆自己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最终却惨遭杀害的往事,表达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施暴者的憎恨。此文运用反语和曲笔,以动物喻人,以议论为线索,夹叙夹议,寓意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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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描写了作者仇猫的原因,取了“猫”这样一个类型,讽刺了生活中与猫相似的人。
此文开篇就直接写明全篇是针对“正人君子们”攻击作者“仇猫”而引发的,攻击者借“狗不是仇猫的么?”妄图以此诬蔑鲁迅是狗。而鲁迅立即从覃哈特博士《自然史的国民童话》一书中寻出狗猫结仇的故事,反戈一击,把“现代评论派”之流暗喻为“没眼力”的狗。
接着,将他们与动物比较,说:“虫蛆也许是不干净的,但它们并没有自鸣清高;鸷禽猛兽以较弱的动物为饵,不妨说是凶残的罢,但它们从来没有竖过公理正义的旗子,使牺牲者直到被吃的时候为止,还是一味佩服赞叹它们。”从而深刻地揭露买办文人“正人君子”的虚伪性。
在进一步写到仇猫的远因时,作者回叙了儿时听了祖母讲述的猫教老虎本领而留一手的故事,让人认识了猫的狡猾。再通过对鼠的描写,表现了对大老鼠损人的厌恶和对“只有拇指那么大”又不害人的隐鼠的同情,而当他知道被自己救活的隐鼠“被猫吃去了”以后,便立即感到“愤怒而且悲哀。决心和猫们为敌”;虽然后来知道“那隐鼠其实并非被猫所害”。
“但和猫的感情却终于没有融合”,这说明作者仇猫的理由从儿时到现在都是光明正大的;作者追忆童年时救养的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表明了作者同情弱小者和憎恶暴虐者的态度;结尾时在叙及眼前对付“猫们”的态度和策略时,对当时社会上纵容邪恶,不能除恶务尽的现象进行了鞭挞,同时表现了作者与军阀斗争到底的韧性战斗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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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鲁迅(1881~1936),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者。曾用名周樟寿,后改名为周树人,曾字豫山,后改豫才,浙江绍兴人。1918年5月,首次以“鲁迅”作笔名,发表了中国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他的著作以小说、杂文为主,代表作有:小说集《呐喊》、《彷徨》、《故事新编》;散文集《朝花夕拾》;文学论著《中国小说史略》;散文诗集《野草》;杂文集《坟》、《热风集》、《华盖集》等18部。主席评价他是伟大的无产阶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也被称为“民族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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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狗猫鼠》读后感30篇
第1篇:《狗猫鼠》读后感100字
《狗猫鼠》文中透过描述猫、狗及隐鼠的一些性情等事例的描述,来比喻人际关系。鲁迅先生以简洁的语言,细致的描述,生动的比喻,把猫与狗、鼠之间的敌对关系委婉地表达出来。这篇文章处处充斥着鲁迅先生对猫残忍态度的厌恶,对隐鼠的可怜,对狗的忠诚。鲁迅先生还引用了狗猫结仇来说明当时社会中的腐败,嘲讽那些无中生有的言论。这令我想起了当今社会上的不正之风以及被贬低的正义。
第2篇:《狗猫鼠》读后感200字
我对鲁迅先生的文章很感兴趣,因为他的文章中有许多有趣可爱的地方。最近我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之狗·猫·鼠。本文中描写的墨猴和隐鼠,文笔十分简练,墨猴的动态却尽显眼前,好像它就刚“舐尽了砚上的余墨”似的。隐鼠也十分乖巧。
鲁迅先生的儿子写了一篇文章,他说现在青年的一代,如果你去问他们“鲁迅是谁?”他们就会说“横眉冷对千夫指”呀,“俯首甘为孺子牛”呀。这太片面,不是真实的鲁迅”。新中国成立后,鲁迅的革命性开始逾越他的文学家和思想家的身份而得到了特别的强调。其实鲁迅是个根本的文学家,他的作品的文学价值是很高的。
我们应该全面地学习他的文章,多关注其中的文学精髓。鲁迅先生那精练的文笔,有趣的传说和风趣的语言将带领我走近鲁迅,走进他的心灵。
第3篇:《狗猫鼠》读后感400字
最近我读了一本散文书朝花夕拾,它的作者是鲁迅,书中有一篇文章狗、猫、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鲁迅在狗、猫、鼠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实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奸笑。
鲁迅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二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虎、狮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本性,其实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这篇文章还告诉我们,老鼠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些鼠还是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的,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我们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
从这篇文章里我还学会了站在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可能会有不同的答案,我会继续多读几遍这篇文章,更加深刻的体会文中的深意。
第4篇:《狗猫鼠》读后感600字
最近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名著《朝花夕拾》,它的作者是鲁迅先生,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又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鲁迅先生的文章都是艰深的,多读风遍,就会有了一些感悟。正如《朝花夕拾》的第一篇——《狗·猫·鼠》。就是这部散文集里的一篇佳作。
《狗·猫·鼠》这篇文章通过对猫和鼠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常引用寓言说明狗猫结仇的来源,其实是在嘲讽社会上那些无中生有的结论。文中: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放走,又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这段话作者用隐喻的手法写出了反动文人的残忍和媚态,不禁人拍案叫绝,使我感受到作者对猫以及和猫有着同样品质的人的烦感。鲁迅先生富有讽刺性的文章也反映了爱憎分明的胸怀。: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后来却愈加巧妙了,能飞石集中它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得它垂头丧气,文章层层深入,把“推广”手法活化,语言十分巧妙。“现在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样一个感想,但和猫的感情却终于没有融合,到了北京,还因为她们伤害了兔的儿女们,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仇猫”的话柄,也从此传扬开来。这几句话用词准确,让读者也一目了然。
这篇文章,以议论为中心,中间穿插描述童年时代的生活,脉络也十清晰,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挟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也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国家的士气做出了伟大的贡献。
第5篇:《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打开《朝花夕拾》,一眼便见到《狗·猫·鼠》,本想着鲁迅先生可是一位大文豪,却怎么也写这寻常的动物。在我眼里,狗对着猫愤怒地嚎叫而猫去扑鼠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我不禁要问:这样的事情何必去大费周章地写成文字?为了弄清来龙去脉,我好奇地读了下去。
鲁迅先生是“仇猫”的,而他又对那些“隐鼠”颇感同情。猫可爱,毛茸茸的样子,软绵绵的叫声十分招人喜爱,而为什么仇猫呢?可不是嘛,猫捕到老鼠的时候,并不直接把它明目张胆地吃掉,而是像放风筝那样,把风筝线放出去一会,再收回来,就这样折磨猎物,等到自己享受够了再把猎物吞下去;猫也是与老虎,狮子同族的,却是一副媚态,欺软怕硬,它们不放过比自己弱小的生物,而真正遇到“老虎”,也许会摆弄它的油腔滑调,也许会夹了尾巴逃跑,因此它的叫声,确实挺招人烦的,又有那么一丝霸道,除非自己累了,不然不会停下。这其实不难理解,我自己也不大喜欢猫,是因它只会一刻不停的叫唤吧。
除猫之外,还有狗。狗的凶悍我领教过,小时曾被它咬,照理说应该恨狗,可它是人的朋友,它足够忠诚。狗看到了猫会叫,不是因为“大象”的缘故,但无论如何都是空谈,不过我觉得它更像是为了抵御入侵者,不管是猫还是别的,“狗拿耗子”怕也是为了保护家园。
其实拿猫比喻抗战期间的叛国贼,因为他们总是欺软怕硬。去投靠所谓强者也就是入侵者。在入侵者面前,他们恭恭敬敬,极尽阿谀之媚态;在同胞面前,他们飞扬跋扈,欺凌弱小,尽显残忍之手段。而狗象征着鲁迅那样的人,他们守护着国家,对祖国足够忠诚,狗的嚎叫正如鲁迅的呐喊,去讽刺那些统治者,与恶势力抗衡,也在倡导更多人去反抗压迫。同时我也极为同情那些小“隐鼠”,为它们打抱不平。不妨说三种动物也许不是因为天性不容,不然猫、狗和鼠都是动物,本该一家。我想这也是鲁迅的希望,希望当时的中国人能团结一致,众志成城给敌人痛头一击。这想法自然是好的,也相当的可爱,可是,心下还是觉得猫就是猫,怕是改不了猫性,鲁迅的希望也许永远只是希望了吧。
大街上,形形色色的人,像在银河中的众星。有的闪亮耀眼,有的黯淡无光。而鉴别一个人的好坏,不仅仅是看表面,还要看内里,要黑白分明,当然骗子这两字不是写在脸上的,所以要处处小心,也要抵制不良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不能变成鲁迅笔下的猫,要做一个爱憎分明,能伸张正能量的人。
第6篇:《狗猫鼠》读后感
着名的作家——鲁迅先生,他对外自称是仇猫的。光从《狗。猫。鼠》就可以看出。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鲁迅仇猫,被嘲笑是狗。然后分析一些关于猫狗结构的传闻,最后是说猫和老鼠的渊源。
相较于狗,猫,鼠,我认识最多的当属猫了。不曾想到仇猫的原因竟可以有这么多,相比之下,我对猫是不怎么排斥的。鲁迅仇猫的原因之一,猫有人们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折磨弱者,我是坚决反对的,但对于猫食鼠我也不抱愤恨的感情,毕竟这是猫的生存猎食。况且我对那些黑不溜秋地老鼠是以厌恶的心态看待,想起老鼠那对暗红的眼睛,我就又看到吸血鬼的恐惧,也因如此,我从不买红眼的兔子。对于一些漂亮的珍珠宠物鼠,我是不会厌恶的,毕竟种类不同,我不是会牵仇的人。若是鲁迅仇猫,那么爱猫的人必定大有人在。如郑振铎,他可是万千宠爱于猫啊。他并不像鲁迅认为猫是虚伪的媚态的。他眼里的猫美丽,活泼,可爱,神气……猫的优点也尽在他的心中和文章里。
猫不像狗那样大,它娇小,干净,不似狗的那身味道。而且抱着猫睡觉也是非常幸福的,他睡觉是的打呼噜也是动人心弦的。若说猫是生活中的人的话,那么必定是聪明机智的。狗是忠诚,老实的人。若想得到主人的青睐就必定要展示自己的本领。就像武将,聪明需躺在主人怀里就夺走了主人所有的青睐,就像文臣,按历史潮流来说,武力不能解决一切,而智慧才是胜败的关键胜败的。所以爱猫者比比皆是。但有一点能归纳出来,性情温和的人必定爱猫多一些,而那些豪爽刚烈,以事业本领为重的人会更爱狗。严肃与温柔的人也就是像狗与猫的性格一样。
狗,猫,鼠因人而异,不同的人自然会有不同的感受。但不论何时,正直,勇敢,敢作敢当,清楚知道自己的地位,不做逆于自己的行为,能力的事。必定不遭嘲讽。狗,猫,鼠皆有他们动人的地方。
第7篇:《狗猫鼠》读后感
不曾发现,狗和猫原来是有着过节的冤家;也不曾知道,鲁迅先生原来是仇猫的。
现在读了《狗·猫·鼠》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鲁迅先生仇猫是有着正当理由的:一是猫欺负和折磨弱者,二是猫有一副令人仇恨的媚态,三是它们的嗥叫令人心烦。然而这些都不是鲁迅先生起初仇猫的原因;那是后来才添加进去的。
令幼年鲁迅仇猫的原因很简单:它吃了鲁迅心爱的隐鼠。真是单纯!后来知道隐鼠是被长妈妈踩死的,鲁迅这才恍然大悟,但仇猫的感情非但没有减淡,而是更深刻了。
为什么呢?因为这里的猫不是单指猫,更是指那些“媚态的猫”——那些“现代评论派”的人。鲁迅先生借自己的仇猫而用辛辣的笔调无情讽刺了现代评论派文人的“媚态的猫”式的嘴脸。
看到这,我不免为猫抱不平。仇猫的人的确很多啊!我们身边就有不少人经常打猫、赶猫甚至吃它们。但是,猫本无罪,为何要仇猫呢?
诚然,猫有着一些令人讨厌的恶习,如玩弄猎物、有时很娇媚。但是这毕竟只是它们先天的秉性,是无法改变的。人为什么要给它戴上“媚态的猫”的臭名?常说人在进步,但借本无伤人之力的文字语言,借那些“只能嗥叫的动物”去攻击人,这绝不是进步的表现。又如狗,和猫根本没什么深仇大恨。有时我们甚至可以看到猫狗逗着玩的情形,而不至于恨之入骨,见了猫就穷追不舍。然而人却偏要说“看哪!狗不是仇猫的么?鲁迅先生却自己承认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这是所谓的“君子”应有的言行吗?这是人的堕落啊!
人类的进步,往往伴随着血腥无情的战斗,我想这应该是正常的吧。但是把战斗扩展到其他生物上,指桑骂槐般战斗,未免有点放肆。
猫也罢,狗也罢,不过是一些无辜的生灵。自人类会走路、会打猎那一天起,它们就已经追随人类了。然而作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如今却被用作人与人斗争的工具,那是它们的不幸,也是人的不义。同一摇篮下,人与动物之间应该多一份尊重。
第8篇:《狗猫鼠》读后感
这个周末我的语文老师布置了一项作业,让我们细读鲁迅先生写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并写出读后感。我回到家,就翻开书,简单看了一下目录。顿时,我的目光落在了一篇名叫《狗·猫·鼠》的章节上。初看题目,还以为是先生小时候与他们家的三种动物发生的奇闻轶事。但当我把这章看完之后,我才茅塞顿开。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鲁迅先生仇猫——既不喜欢猫的原因。在这一章节中,先生清算了猫的三种恶性: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玩弄厌了,才肯吃掉它;第二,猫与狮子、老虎等凶残的肉食动物同为一类,但展现在人面前的却是一副娇宠可爱的姿态;第三,它总在交配时嚎叫,让人心烦。读到这里,除了对先生精湛的写作手法感叹外,也不得不对鲁迅先生的“骂人术”心生赞叹!先生就是先生,连写一个儿时的回忆录也不忘骂骂那些跟猫一样的“正人君子”。
在《狗·猫·鼠》这一章节中,鲁迅先生取猫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恰到好处得把生活中那些与猫相似的伪君子描写得淋漓尽致,生动形象得把那些所谓的“正人君子”欺软怕硬、恃强凌弱的特点表达出来,表述了他们对弱者的“尽情折磨”和对强者的“一副媚态”,写出了先生对这些人的厌恶。同时,作者追忆童年时救下的一只隐鼠的经历,也表达了作者对弱小者的同情。
《狗·猫·鼠》是一篇借物喻人的文章,讽刺了那些与猫一样有丑恶嘴脸的人。直到现在,对文坛的影响依然十分巨大。
第9篇:《狗猫鼠》读后感
最近几天,我阅读了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书中共有十篇文章,如狗猫鼠,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书里面的每一篇文章都展现当时的世态人情、民俗文化,流露了鲁迅先生对社会的深刻观察和对家人师友的真挚感情。
比如说父亲的病,重点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同时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不舍与愧疚之情。
再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则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现作者儿童时代对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理。
还有无常,通过无常这个“鬼”和现实中的“人”对比,深刻地刻画出了现实生活中某些“人格”不如“鬼格”的人的丑恶面目。无常中,从无常也有老婆和孩子的事实中,作者既写出了无常富于人情味的特点,又巧妙地讽刺了生活中那些虚伪的知识分子,入木三分。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这些散文都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貌,文化习俗,是值得大家品读的好文章。
第10篇:《狗猫鼠》读后感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不堆砌辞藻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狗猫鼠》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清算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它老在配合时嗥叫,令人心烦;第四,它吃了我小时候心爱的一只小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我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何况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
这篇文章取了猫这样一个类型,尖锐而又形象地讽刺了生活中与猫相似的人。
第11篇:《狗猫鼠》读后感
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算清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它吃了我小时候的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我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何况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
这篇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
第12篇:《狗猫鼠》读后感
《狗猫鼠》代表了鲁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
《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狗猫鼠》的寓意非凡,同时也可以看出鲁迅小时候就是爱憎分明的,为其今后成为文坛巨匠提供了良好的本质基础。
鲁迅,是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第13篇:《狗猫鼠》读后感
鲁迅先生的文笔一向是很犀利的,像一支支锋锐的标枪,总能准确无误的刺入当时昏庸无能的执政者的咽喉。《狗·猫·鼠》正是这样一篇文章。
文中对“狗”的描述不多,暗讽了目光短浅又自以为是的人,却用了大幅笔墨描述了猫和鼠。猫性情残忍,喜欢捉弄折磨弱者,虽与狮虎同类,却又带着让人恶心的媚态,猫自己要是身材再高大些,还不知道会怎样的狂妄。这种隐喻的手法暗讽当时反动文人的丑恶嘴脸,入木三分。鲁迅先生仇猫的理由最初很简单,只为了“它们在我的耳朵边尽嚷的缘故”。真正让他恨起这些猫,是因为他最爱的隐鼠被猫吃掉了。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对鼠的描写也十分有趣,特别是用“老鼠数铜钱”来描述老鼠遇到敌人的绝望和惊恐,体现了作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过人的洞察能力。那些跳梁的大老鼠显然是让人厌恶的,它们有损无益,只会破坏和偷窃,而猫呢,虽是饲养着的,却吃饭不管事,而且大多声张虚势,本事不足。隐鼠倒是个有趣无害的小东西,它弱小可爱,喜欢“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髁”,却“慰情聊胜无”,给鲁迅带来了有关“墨猴”的遐想与快乐。尽管作者后来知道了隐鼠并不是被猫给吃了,但他还是讨厌猫。与其说鲁迅先生讨厌猫,不如说是借“猫”来表达他对反动文人和政客残忍无耻的行径的痛恨与鄙视!
鲁迅先生一身正气,但他所处的年代黑暗、腐朽、不平等,他用笔作为标枪,用力投中一切黑暗腐朽、麻木不仁的现实。《狗·猫·鼠》这篇文章生动有趣,却饱含深意,足以让当年所谓的“狗、猫、鼠”们无地自容!
第14篇:《狗猫鼠》读后感
那是一个迷信权威的世界,“我说二二得四,三三见九,也没有一个字不错。这些既然都错,则绅士口头的二二得七,三三见千等等,自然就不错。”权威这个角色,在人们心中留下了太大的影响,人们往往盲目的去迷信他,去相信他,也强迫自己的子孙相信他,我们茫然从他的手中接过了知识,这知识却堵住了我们的求知的欲望,大多数人会想:既然我们已经知道知识了,又何必去钻研呢?就这样,一个错误的知识往往占据了人们的大脑几百年。
哥白尼提出了现在已经熟知的日心说,但当时的人们都只相信地心说,日心说的支持者很少,甚至有一位名叫布鲁诺的科学家为了维护日心说而被烧死,虽然日心说被提出很久后才会注意,但它引领人们找到了真理,摆脱了错误。
而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认为物体的下落速度和重量成正比,但年轻的伽利略不信这个邪。他在比萨斜塔上进行实验,推翻了统治千年的教条。明明只要自己亲手实验一下便可证明的错误,却能成为流传千年的教条,权威的影响太大了,它统治了人们的身心,让人只懂得相信权威而不明白探索真理。权威的话,也毒害了人们的求知欲。
让我们擦亮自己的眼睛,不要一味的迷信权威,要相信真理,用自己的双手亲自去验证真理!
第15篇:《狗猫鼠》读后感
闲暇之余,我翻开了一本鲁迅先生的散文集《朝花夕拾》,读了第一篇《狗、猫、鼠》,文中有很多段落我晦涩难懂,但是我对这篇文章细细品读后,觉得文中有许多有趣可爱的地方,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义,文中通过描写猫、狗及隐鼠的一些性情等事例的描述,来比喻人际关系,令我深深的回味。
鲁迅先生以简洁的语言,细致的描写,生动的比喻,把猫与狗、鼠之间的敌对关系委婉地表达出来。这篇文章处处充斥着鲁迅先生对猫残忍态度的厌恶,对隐鼠的可怜,对狗的忠诚。
鲁迅先生在文中说起仇猫的原因“一、他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放走,有捉住,捉住,有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这让我想到在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人,抓住别人的错误或者弱点不放,不弄点什么事情出来就不会罢休,或者躲在角落里偷笑,从来不会去帮助改正,恨不得把人一棒槌打死。
合上书,心中思绪万千,感到受益匪浅,明白了一些做人的道理,突然感到好痛快,或许,这才是这篇文章的独特魅力吧!
第16篇:《狗猫鼠》读后感
今天又读了一遍学生时代读过的《狗猫鼠》一文,这篇文章主要是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鲁迅先生在文中简述了他不喜欢猫的原因,清算了猫的一些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玩够了再吃下去。第二、它与老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
这篇文章表面上是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爆虐者的仇恨,,鲁迅先生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旧社会的状态,和对侵略者的仇恨,他用自己的方法,用笔写出这么多文章,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
第17篇:《狗猫鼠》读后感
当代学者、作家孙席珍如此评价鲁迅先生的作品:“鲁迅的作品,始终贯彻着倔强的气味,无情地剥露着一切,幽默而辛辣,可以说是针针见血。”读了《狗·猫·鼠》一文,我觉得这样的评价很是贴切。
《狗·猫·鼠》一文作于1926年,“三·一八”惨案发生,北洋军阀暴政肆虐,鲁迅先生也被列入了通缉者的名单。此时鲁迅先生虽已离家避祸,但仍处于战斗的中心,这篇散文对现实就有较多的干涉,有很强的政论性。
这篇文章从别人抨击自己“仇猫”说起,谈到“人禽之辨”,讽刺人类的违心之论,党同伐异;接下来分析自己“仇猫”的原因:猫喜欢幸灾乐祸、折磨弱者,媚态十足、扰人清静;接着回忆中西方黑猫、猫婆、猫鬼的传说,猫的妖气十足;进而忆起自己小时候心爱的隐鼠被害,长妈妈嫁祸于猫,我对猫追杀决绝,甚至于在《兔和猫》一文中有了毒药的冲动,使出了更毒的辣手,落下“仇猫”的话柄。作者进而“反省”,做出嘲讽:要像中国的官兵学习,长保着“御辱保家”的资格,绝不打伤或杀害,只在家门口大声叱咄。
鲁迅先生生就一副硬骨头,那股子倔强,令人敬佩。面对“现代评论派”的绅士之流的攻击,鲁迅先生绝不胆怯。他借“猫狗”之词,给“媚态的猫”画像。先生一向对“奴性十足”的奴才深恶痛绝,就用辛辣的笔调讽刺了“现代评论派”文人的“媚态的猫”式的嘴脸。
幽默而又辛辣,这就是鲁迅。开头写道:“我是常不免于弄弄笔墨的,写了下来,印了出去,对于有些人似乎总是搔着痒处的少,碰着痛处的时候多。万一不谨,甚而至于得罪了名人或名教授,或者更甚而至于得罪了负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可就危险已极。”对现代评论派的攻击与恫吓进行揭露;第四段中:鸷禽猛兽虽凶残,但从来就没有竖过“公理”、“正义”的牌子,揭露现代评论派玩弄公理的把戏,支持迫害的罪行;写到老屋中老鼠跳梁,他居然能写到:飘忽地走着、吱吱地叫着,那态度往往比“名人名教授”还轩昂。一个“轩昂”,真是让人忍俊不禁,用词之精炼传神,可见一斑。至于结尾,不太理解其背景,但能感觉到鲁迅先生是借此语抨击政治,抨击那些不问世事、自作清高的名流。这种辛辣,令人忍俊不禁,却又这样的不留情面,做到了“无情的剥露”。而这正是鲁迅先生以文学做武器的斗争之路的真实写照。
文章虽幽默辛辣至极,但用的却是很轻松的笔调,如行云流水,似天马行空。作者从自己的仇猫说起,谈到了人们的婚礼,黑猫、猫婆和猫鬼,猫和虎的师徒关系。老鼠成亲的花纸等许多传说、掌故和现实的小故事,娓娓道来,真的如与朋友聊天一样。嬉笑怒骂,举重若轻,率性而谈,却又入木三分,这就是大文学家,令人赞叹!
第18篇:《狗猫鼠》读后感
“看哪!狗不是仇猫的么?鲁迅先生却承认自己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
那时,写篇文章,一不小心惹上某些大角色,明天的报上就可能写上这类消息,那时局面很乱,每次写完文章后,得看好几遍才能发表出去。在那时,这种事往往出现在你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补刀。
后面还说到了猫;它性情的不同:总是要折磨弱者,玩厌后再吃掉。反观历史;抗日战争日本对中国俘虏,秦始皇,纳粹......
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吗?却有这么一副媚态!
“人学会了,发明了语言,那自然是好,不然你就无法说话、写作、读书乃至玩了。可这样不免会说些奉承话,有人说:“发明语言是为了生存,现在都得讨好人家,不说怎行!”
可语言是为了表达,表达的东西应真,所以偶尔要拍个马屁,但绝不是一昧阿谀奉承!
《狗·猫·鼠》可能是《朝花夕拾》里唯一一篇具有讽刺意义的文章了。而我认为在他所写的众多讽刺文章中,这篇讽的最深。
第19篇:《狗猫鼠》读后感
“灵台无计逃神矢,风雨如磐暗故园。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 ——题记
是《猫·鼠·狗》里“现代评论派”“一副媚态”的“正人君子”; 是《二十四孝图》间封建孝道的虚伪残酷和食古不化的文人绅士; 是《狗猫鼠》中当权之人对抗议的镇压和对国情的麻木不仁;
鲁迅先生从回忆里抄出来的这些东西,是如此地让人感到恐怖而几近窒息。那些人和事虽然已经沉淀了很久,但从记忆里冒出的时候依旧是鲜活。就像是“墨写的谎说,决掩不住血写的事实。”我们永远无法忘却那一段疼痛的历史。
值得庆幸的是,在那一段岁月中,有无数觉醒的国民在苦苦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鲁迅先生绝不是孤身一人。狗猫鼠便是鲁迅在“寻找别样的人们”的路上所遇见的友人。
《狗猫鼠》一文中,鲁迅先生笔下的他说话永远充满了愤激,办事勤快得可以。虽然曾经和鲁迅有过误会,但冰释前嫌后同样正直倔强的两人很快成为了好友。
当辛亥革命后绍兴光复,狗猫鼠和鲁迅一起来到绍兴,做了师范学校的学监。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爱国知识分子,但那颗拳拳报国之心却让他在那样的社会中显得如此格格不入。
由于报馆案的牵连,在鲁迅辞去校长之职去了南京之后,狗猫鼠便被罢了学监的职务,流离失所。已然觉醒的他无法同世人一样妥协,却也无法忘却自己的抱负,最后在内心的痛苦中溺水身亡。 耿介到有些偏激的狗猫鼠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却在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想必他一定坚信过自己的雄心壮志必定能够实现,但一次又一次现实的打击使他遍体鳞伤,直至发出“如此世界,实何生为?盖吾辈生成傲骨,未能随波逐流,唯死而已,端无生理”之语。着实让人唏嘘不已。 没有什么病痛比精神麻木更可怕,没有什么悲哀比固守“礼教”更沉重,没有什么伤口比当权不仁更痛楚。
一次次翻开《朝花夕拾》,我会因为鲁迅先生幼时的美好记忆而会心一笑,会因为藤野先生认真严肃的教学态度和真挚无私的爱而感动不已,然而,那字里行间所显露出的浸饱了国民血液的黑暗社会以及当权掌事之人的堕落和对人性的践踏,更让人不寒而栗。
然而,无数个狗猫鼠才谱就了黎明前的奏鸣曲,无数次的“横眉冷对”才换来了今日的华夏。正如鲁迅先生说的那样,“血债必须用同物偿还。拖欠得愈久,就要付出更大的利息!”在鲜血冲刷过后—— 君不见,仁人志士终究重整锦绣乾坤,看我中华大地正风华绝代; 君不见,长江黄河依旧滚滚奔流不息,看我中华少年正爱国心切。
辗转百年。 当我们从鲁迅先生的笔下了解过去的时候,那些用血和泪写成的文字必定会深深地刻入我们的心底。然后,我们将踏着历史去创造未来。
第20篇:《狗猫鼠》读后感
《狗、猫、鼠》这篇散文出自鲁讯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
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鲁讯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第21篇:《狗猫鼠》读后感
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列出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东西,总是西安玩弄够了才一点一点的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在叫的时候,总是令人心烦意乱,最后,也是最令鲁迅先生痛恨的一点,它吃了他最爱的小老鼠。虽然他后来知晓,小老鼠并不是猫给害死的,但是鲁迅先生还是对小猫产生不了好感。这篇文章,典型讽刺和嘲讽生活中与猫同一类型的人。
我也和鲁迅先生的想法所见略同,即便它动作敏捷,惹人喜爱。
我则更喜欢够多一些,狗给我的感觉就是对主人的忠诚。不管主人怎么对它,它总是忠心不二,而且它很恋家。不像猫,天天弄得个早出晚归,有时还几天看不见猫影,等到终于有心想回来时,就懒散地趴在地上晒太阳。
猫的精神就像统治者,天生娇贵的贵族一样,要的只是面子。
狗的精神就像鲁迅先生一样的爱国人士的精神,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国家。狗的嚎叫就像鲁迅先生用文学武器来捍卫,批斗和嘲讽无能的统治者所发出的呐喊。
整篇文章,内容精练,却无时无刻的不在讽刺着生活中像猫一样的人!
第22篇:《狗猫鼠》读后感
猫捉老鼠本是天经地义,然而不知是物竟尽择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猫渐渐地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狗。狗拿耗子再不是多管闲事了。
猫是鼠的天敌,猫从小就是吃鼠长大的,而就算是天命也有变数,总有向小猫挑衅过的硕鼠,也有被群鼠欺凌过的病猫,但这些和猫吃过的鼠相比,远可以被忽略。
不过病猫的个案会提高猫的警惕,至少成为被鼠欺负的病猫是猫的一种担心,这是猫的推理,而猫就是吃鼠的猫;硕鼠的事迹放飞鼠类的梦想,每只鼠都幻想成为那只鼠,这是鼠类的逻辑,但鼠就是鼠。
强势的猫忧虑,弱势的鼠梦想,而猫和鼠就在这种杞人忧天的紧迫和不切合实际的幻想中进化的,相同的是大家都需要夸大事实。旁观者或觉本无可改变,而当事者却活在自己的逻辑里,总体的趋势也并不影响个体的奇迹,所以天真总会被印证。
狗为什么会喜欢捉那脏兮兮的耗子,我没有像巴甫洛夫那样做过实验,所以并不清楚,但据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娇贵品种例如狮子狗、哈八狗和一些长得像狐狸的不知名儿的狗大都捉不了耗子,能捉的只是那些并不怎么惹人喜爱甚至有些让人厌恶的劣种狗,黄狗就是其中的多数狗族。黄狗是何许狗也?就是本来是经常吃人类排泄废渣,但随着抽水马桶的发明和禁止随地大小便的明文规定便被砸了饭碗,因而经常耷拉着脑袋在街头流浪的狗。因此可以说是黄狗取代了猫的地位。
黄狗抢了猫的饭碗,猫儿们自然心有不甘,于是他们便千方百计地去找黄狗的麻烦。若是一只猫在街头碰上了一只黄狗,他便会受了静电感应一般立即竖起全身的毛发,翘起尾巴,蹬紧了后腿,准备与黄狗大干一场,若是黛玉式的腼腆黄狗,自会绕道而行,算是万事大吉;若是鲁达型的粗暴黄狗,他便会凑上前去比试高低,要与那猫自然畏惧,便立马大吸一口空气,鼓大肚皮,撑起身子,然后小吼一声,佯装猛虎下山,试图唬住黄狗;那狗却不作丝毫退让,硬是要与他干到底。那猫儿早已被吓得撒了一滩猫尿,终是没辙地逃走,并言今天没空,某年某月某日再好好干一场云云。
那狗也倒霉,又在街上撞见了猫儿,这回可不是一只,而是一群。然而那狗照旧是泰山压顶而声色不动,先是露出几颗犬牙,接着狂吠两声,甩动尾巴,白壁无瑕头便溜,然后是一群猫儿追杀一只黄狗,再然后是漫天飞舞的狗毛。
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我不知道应读该用手中这杆笔去抨击哪个赞颂哪个,心中只有一种同情,发自内心的同情,同情生于那个适者生存,而大多人都不是适者的年代的鲁迅。记得有个老师说过:鲁迅的文章,只适于浏览而不是品味,以我的知识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还为时过早,可我已能体会到鲁迅对这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可这,只在历史的轮回里留下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呐喊与彷徨。也许,这就是鲁迅,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第23篇:《狗猫鼠》读后感
最近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感触颇深,夕拾的朝花、童年的回忆,夹杂着酸、甜、苦、辣。我不得不承认鲁迅先生的骂功真的很一流,以致于他的骂猫也搞得人心惶惶,生怕是什么暗讽。
鲁迅先生的笔从来都被人们比作“匕首”,现在一看,果不其然,连这么一本小小的散文集都充斥着愤怒的火焰,使我在看的时候也存着一丝严肃与谨慎。我不得不说:鲁迅先生的文章有些晦涩难懂,以致于《狗、猫、鼠》我读了两三遍也没有搞明白。鲁迅先生的风格真是奇怪,一会儿又赞扬猫、一会儿又仇恨猫。但是实际上他是热爱动物、热爱自由的,他在万生园中看见猴子翻筋斗、母象请安,会破颜一笑,但也会感到不舒服,甚至悲哀,这种多余的聪明还是没有的好。
鲁迅先生不喜欢猫,原因也是很多的,他不喜欢猫,是因为猫伤害了他的隐鼠,可是后来知道真相后,他还不喜欢猫,对猫还有种憎恶,可见幼小的时候,埋下的一些东西,习惯是一辈子也挥之不去的。其实,鲁迅先生喜欢隐鼠也是由于父亲的缘故,他一直记得父亲讲的故事爸爸墨猴当成隐鼠,隐鼠一些惹人烦的行为,也会让年幼的鲁迅感到有趣,不难看出鲁迅天真且对事物充满了好奇心。童年的鲁迅,还没经历沧桑与磨练,还显得活泼可爱。
鲁迅先生写到“其实人禽之辨,本不是这样严”。“他们适性任情,对就对,错就错不说一句分辨话。”其实人本身也能做到这一点的,只是你鲁迅先生说的,一步一步进步后,就开始堕落了,说空话还不知道自己说的违心之论。人类这些小聪明,其实还不如没有,有了也倒是多事,被造物主视为多余的聪明。也表达出了鲁迅先生对小聪明极其不屑的一面。
至于鲁迅先生读的《自然史底国民童话》里猫和狗结仇的事情,自是有些不讲情理,我认为我们对那个故事也不必去理会。恰正是那个故事,说明了狗小心眼儿这件事,可是现实生活中狗其实也不是这样的。
每个人都有童年,只是童年的过法不一样。鲁迅先生的童年自然比我们要坎坷的多,经历不同,对事物的看法观点也就不同。实际上其中鲁迅先生的观点一些我并不赞同,多少还夹杂着一些童年的经历和长大后的世故带来的偏见。其实这点也并不奇怪。
总之,我认为《狗、猫、鼠》是我读的最有趣的一篇文章。我读过很多回忆录,《朝花夕拾》是其中最与众不同的一本。夕拾的朝花也一样红!
第24篇:《狗猫鼠》读后感
在文章开始,正如题目,我要先探究“仇猫”这个问题。这与有些读者就有分歧了,他们认为读后感就应该赏析赏析原文,赞美赞美作者罢了。我这却另类,既不是对仇猫一事虚情假意地赞成,也不是对鲁迅先生漫无边际的称颂,倒不如说是只以书作引子,来说说后面的问题来得合适。
鲁迅先生是仇猫的,我恰恰相反,论原因也简单极了。鲁迅就是他儿时以为猫吃了自己的隐鼠,我则是由于家里正好养了一只猫。当猫发情在外面乱叫时,我不觉得心烦,却是担心会不会有像鲁迅那样“仇猫”的人打猫了。换句话说,我应是厌恶鲁迅的。我是把这给鲁迅先生看了,则不成了所谓的“名人名教授”,让鲁迅先生拿来批判了。
可如此想,又是万万错误的。因为鲁迅仇猫是有原因的。在鲁迅先生眼里,猫正如中国当时社会上的那些他厌恶的人。鲁迅先生是为了救中国而“仇猫”的呀!可我为了保护动物也实在没有错。如此看来,仇猫是没有对错的。
所以说,世上有些事并无正确答案,这正如爱国,A国人爱A国,B国人爱B国。两国人都认为自己国家好,讨厌对方的国家。可究竟哪国更好呢?恐怕无法比较吧。就算已知B国比A国强100倍,A国人也不会因此就爱B国吧。这与中美、中日不正是一样的么。可见,事物的对错是有主观性的。这又如判卷,同一道题同一个答案,一个老师给2分,另一个可能给4分,他们的理由也十分充分,听着都有理。
因此,拿一个标准去看待事物就是十分糟糕的了。譬如,为了宣泄民族主义情绪,即所谓的“爱国”,在社交媒体上谩骂外国人,中国人看来可能认为是爱国,还不时附带几句评论支持。可外国人就看作是粗鲁和无礼。这不仅没有国人助威,反而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同样,砸日本车,扔外国产品,不仅没有让外国企业收入困难,反而损害了国人的利益,反倒让中国人支出拮据。这不是适得其反了么?
但是,这并不是意味着我们不用爱憎分明,同是仇猫,鲁迅先生为了救国我们应该支持;而有人打小猫,以踩死幼猫为乐,对此,我们应坚决抵抗。同是爱国,外国人热爱自己的国家我们无权干涉;但面对韩国乐天的态度,面对日本政客拜神社的死不认账,面对特朗普对“一个中国”政策的模糊答复,我们不能无视!
从一千个角度看世界,你就有一千个正确答案。
第25篇:《狗猫鼠》读后感
读鲁迅先生的文章,深感痛快,这痛快之因有三。一,佩服鲁迅先生讽刺人的手段与方法,他从不直接讽刺,而是巧妙地利用被讽刺者说过的话(我不了解鲁迅先生的写作背景,就不详细解释这一点了)。二,觉得鲁迅先生的文字简洁明了,又不乏趣味。三,感到鲁迅先生是个立场鲜明的人。
我对鲁迅先生的文章很感兴趣,因为他的文章中有许多有趣可爱的地方,比如本文中的墨猴和隐鼠,文笔十分简练,墨猴的动态却尽显眼前,好像它就刚“舐尽了砚上的余墨”似的。隐鼠也十分乖巧,“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踝”。
隐鼠的活泼可爱就为下文鲁迅得知它被猫吃去了的“愤怒而且悲哀”作了铺垫,为他的“仇猫”作了很好的解释。
鲁迅先生仇猫,他在文中清楚地列举了三个原因。一,猫的性情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总有一副媚态。三,它吃了鲁迅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文字精练,论点论据俱全,立场鲜明,一目了然。我们写文章也要这样,要立场鲜明,观点明确,论据充分。
鲁迅先生那精练的文笔,有趣的传说和风趣的语言将带领我走近鲁迅,走进他的心灵。
第26篇:《狗猫鼠》读后感
鲁迅,是中华民族伟大的思想家,他为了我们中国做出了伟大的贡献,他用笔作为武器,抨击了帝国主义,其中《朝花夕拾》就是其中一部著作。
《朝花夕拾》有许多个小故事组成,其中我尤其爱《狗·猫·鼠》。这个故事讲述了主人公所饲养的隐鼠不幸被保姆阿长踩死,却哄骗他说是被猫所害。这个题目乍一看以为是讲关于动物的故事,正想着先生童年时怎会和它们结下渊源呢,细读才知道是当时的“猫论”引起了先生的回忆,才让我们有幸体会到先生幼年时就很喜欢保护弱小。
通过这个故事,他有力的抨击了当时社会那些做错事却不承认,将错误陷害给一些无力辩解的人的人,就如那些动物,虽然它们不会说话,但在动物界中,没有打着正义的旗号,却做出阴险的事的动物,它们都是正面较量,从不背后伤人。人能够直立,是一件奇迹;能够说话,更是一大奇迹;人能够写字了,又是一大奇迹。但人也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堕落了,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
这种事情在我们的身边也有很多,人们都为了自己的贪婪欲望,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如此地嬉笑怒骂,让“人”怎么还站得住,无怪先生说:“俯首甘为孺子牛”了。
这本书让我感触很深,我为鲁迅先生的爱国精神而感动。
第27篇:《狗猫鼠》读后感
翻开这位文学巨匠多少年前挥毫写下的篇章,恍如穿梭了光年,来到了那个国人都不愿回到的迂腐旧年代。这位文学巨匠就是众所周知的爱国忠士---鲁迅。
《朝花夕拾》中的第一篇《狗.猫.鼠》就震慑住了我。犀利直接的措辞笔锋,话中有话。这小动物仿佛就是人一样,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
欣赏先生的写作手法,更欣赏他的独到眼光。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体现了一份真真切切的爱国情怀!
《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折磨弱者,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在书上看到一句话:鲁迅的文章,只适于品味而不是浏览。以我的知识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还为时过早,可我已能体会到鲁迅对这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可这,只在历史的轮回里留下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呐喊与彷徨。
对于我,可能我没有足够的资格与底蕴来钻研这位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但我有一份崇敬的心来瞻仰这位革命英雄!
《狗猫鼠》一篇值得品读的革命篇章!
第28篇:《狗猫鼠》读后感
中国有很多作家,在繁多的作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鲁迅先生了。读他的文章就像品一杯清茶,刚开始有点生涩难懂,但是慢慢品尝回味你便会品悟到许多。听说这本书当年出版时拟订的名字是《旧事重提》,想来是鲁迅先生嫌题目太直白,便改成了《朝花夕拾》。你还记的在七年级中我们学的《从百草园到三昧书屋》么?它就是出自《朝花夕拾的》
在《朝花夕拾》十则故事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狗猫鼠》。初看题目,以为是三个动物的故事呢,正想着先生童年时怎会和它们结下渊源呢,细读才知道是当时的“猫论”引起了先生的回忆,才让我们有幸体会到先生幼年时就很喜欢保护弱小。读着这篇文章,我不得不佩服鲁迅先生的骂人术。都说骂人的最高境界是骂人不带脏字,可见鲁迅先生已经到达了最高的境界了。先生就是先生啊,一只猫让先生如此地剖析得体无完肤,怎么能不引起“富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的痛恨呢?
在《狗·猫·鼠》这篇文章里,书讯先生阐述了他仇猫的原因。其实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奸笑。
第29篇:《狗猫鼠》读后感
《狗猫鼠》这篇文章表达了鲁迅对狗、猫、鼠三种动物的看法。他仇猫,也要打“落水狗”,喜欢的是家中吃墨的隐鼠。
鲁迅也不喜欢猫,觉得它以大欺小,还慢慢折磨弱者,觉得他因能力而故作媚态,还发出让人厌恶的嚎叫。鲁迅这样一说,也确实让人厌恶。
但在我的生活,中我对狗、猫、鼠却有不同的看法。我一向认为狗调皮、机灵、忠诚、可靠。虽然有时看着有点儿傻气,却是人类的好伙伴。猫呢,她灵活、可爱、有着强烈的好奇心。虽然有时有点儿调皮、爱斗、却不至于暴力。老鼠呢,我对它充满着心理阴影。有一次我上阁楼时,它正好爬过我的脚,我给吓了个半死。老鼠对我来说特别神秘。
第30篇:《狗猫鼠》读后感
翻开鲁迅先生所著的《朝花夕拾》,《狗猫鼠》突然冲进了我的视线,引发了我无尽的沉思……
猫,在人们的印象中是一种非常可爱的动物,拥有锋利的爪子和敏捷的身手。但是《狗猫鼠》中,却被鲁迅先生写成了一种令人憎恶的动物。一是因为它捉住猎物后总是先玩弄一番,放走,捉住,再放走,又捉住……一直等到玩腻了才吃掉。二是因为书上不是说猫是老虎的亲戚吗?那它怎么还这么会撒娇呢?如果它的身体放大十倍的话,它还会这样么?定是要张牙舞爪的欺负弱小去了。鲁迅先生一直对猫这种动物不怎么待见,直到知道自己小鼠的死与猫无关后,才改善了点对猫的看法。再仔细思量思量,鲁迅先生是真的讨厌猫吗?我想,也不尽然,他真正讨厌的应是如猫一般的人。
猫这样的人,生活中也有不少,喜好玩弄他人,又欺软怕硬。
就像《水浒传》中的郑屠夫,欺行霸市,强抢民女,打着"镇关西"的旗号胡作非为。可却未料到被在此路过好打抱不平的鲁智深一拳就给打死了。
他就是典型的欺软怕硬。
生活中的一些人,看到比自己弱小的人,就嘲笑、欺负人家;一旦遇到比自己强大、厉害的人,就赶紧去巴结,讨好。这种人就是典型的欺软怕硬,两面三刀,与猫的秉性十分相似。
我们可不能成为这样的人,遇到比自己弱小的人,不能嘲笑、欺负他们,要帮助他们,和他们友好相处;遇到比自己强大的人时,不去巴结、讨好他们,要用自己最真实的样子去对待。
我们要做不欺负弱小,不畏惧列强,不趋炎附势,不玩弄别人的人,做一个正直,善良,自己心目中认可的自己。
一、书籍简介
《女巫》本书是罗尔德·达尔所写,明天出版社出版。书中讲述了一个被女巫变成老鼠的孩子利用女巫杀孩子所用的毒药来消灭女巫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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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罗尔德(RoaldDahl,1916年9月13日—1990年11月23日),是挪威籍的英国杰出儿童文学作家、剧作家和短篇小说作家,作品流传于大人或小孩中,极为知名。他比较著名的作品有:查理与巧克力工厂(CharlieandtheChocolateFactory)、詹姆斯与大仙桃(JamesandtheGiantPeach)、玛蒂尔达(Matilda)、女巫(TheWitches)、吹梦巨人(TheBFG)和独闯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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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女巫》读书笔记
今天,我读完了《女巫》这本书。《女巫》主要描写了主人公被女巫变成了老鼠后,又如何把女巫们变成老鼠的故事。
主人公从小听姥姥讲女巫的故事。一天,他真的在一个旅馆里遇见了一大群女巫。结果,女巫们给他喝了整整一瓶“86号慢性变鼠药”,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最后,他想办法把变鼠药放进了女巫喝的汤里,女巫们全部变成了老鼠。
如果我是本书的主人公,我实在无法想象在变成老鼠的情况下,在人群众多的地方,一个人把药剂放进可怕的人物要喝的汤里。也无法想象,进入可怕人物的房间去取药剂,接着带着药剂,在许多可怕人物的脚下穿行;甚至不敢在大群女巫中呆着,听他们讲有关药剂的事……
这本书主要告诉我们,即使你被变成一只老鼠,也要学会勇敢地面对,这样你才有机会消灭他们。正是因为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还是能够消灭全世界最强大的女巫。
7月5日的公交车纵火案众人皆知,但是有一个人,差点从我们的视线中遗漏,他就是闵光荣。在事情发生的那天,他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为了尽到人民警察的责任,帮助周围的人砸开车窗,冒着滚滚浓烟,扶着乘客从车窗跳出。他永远忘不了当时惨烈的场面,他忘了自己身上已经湿透,还有一股焦味。到最后,面对采访时,他只是说:“我是一个人民警察,救人是我的职责。”
我觉得他就像本书的主人公一样,都拥有爱和勇气,用自己平凡的力量,战胜强大的困难。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希望我也能拥有强大的爱和勇气,来面对我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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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女巫》读后感50篇
第1篇:《女巫》读后感100字
《女巫》这本书给我了很大的印象,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我”虽然被女巫变成了一只小小的老鼠,但是“我”偷到了一瓶能变成老鼠的药“我”把这种药倒进了女巫喝的汤里把女巫们全部消灭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即使我们变成一只老鼠,你也能消灭全世界最最强大的女巫。
第2篇:《女巫》读后感400字
女巫,女巫,讨厌你,你为什么会有魔法?要是能把你们消灭,小孩就会乐呵呵。暑假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罗尔德·达尔写的《女巫》这本书了。
罗尔德·达尔是英国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小时候的生活过的很不愉快,他的作品都是在吉卜赛小屋里写的,比如《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小乔治的神奇魔药》、《玛蒂尔达》等,这些作品都具有一种让人一读就爱不释手的魔力。
《女巫》这本书里讲的是一个七岁就失去父母的小男孩,和八十多岁的姥姥生活在一起。八岁时在树上搭小木屋的时候看见了一个女巫,女巫想伤害他,可是看到他一直不下来,就走了。后来,他又遇到了很多很多的女巫,被她们变成了小老鼠。他回到姥姥那里,姥姥认出了他的声音,决定跟他一起打败女巫。小男孩偷来了
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把女巫都变成了老鼠。变成小老鼠的男孩虽然只有七八年的生命,但他不放弃,还是想和姥姥一起去打败全世界的女巫。
我觉得这本书里的女巫指的就是困难,每个人的生活中都会遇到很多困难,我们不能退缩,要像书里的小男孩一样勇敢的面对,要积极乐观的生活。
第3篇:《女巫》读后感500字
几天前,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女巫》,一开始的时候讲了女巫是什么样的,女巫和我们都一样,住在平平常常的房屋里,穿平平常常的衣服,做平平常常的工作。
女巫非常痛恨、讨厌小朋友,她想把世界上所有的小朋友全部杀死。有一天,一个小女孩在女巫总部偷听到女巫大王的要求,让女巫们尽快把英国所有的孩子全部干掉,一个星期干掉一个是不够的,她还让女巫们在街上开了一家糖果店,里面只卖糖果和巧克力,然后给了女巫们一种药,就是86号慢性变鼠药,这是一种药水,在每颗巧克力或糖果上放一滴就够了,小孩吃下已经滴上药水的食品刚开始没什么变化,一直到第二天早上也没什么变化,直到九点的时候,也就是刚上课的时候,药终于起作用了,小朋友变成了老鼠,有个叫布鲁诺詹姆斯的小男孩也变成了老鼠,但是他逃跑了,后来我也变成了老鼠,我碰到了布鲁诺,我们一起去找到了姥姥,让姥姥帮忙去偷一瓶变鼠药,我们要把女巫们也都变成老鼠,这样就会消灭英国所有的女巫。我偷到药后,把药放在了女巫们宴会的汤里,女巫们都变成了老鼠。后来姥姥带我到了挪威,我们下一步的任务就是获取女巫的名单,并把她们全部消灭掉。
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懂得了不管面对什么困难,都要敢于面对,困难不可怕,主要是看你有没有勇气去战胜它。
第4篇:《女巫》读后感600字
书被称为人类文明的长生果。暑假,我沐浴在书的海洋,读了一本又一本书,每一本都让我受益匪浅,其中,《小女巫艾米》更是我的最爱。
这本书主要写了:贪婪的鲁巴为了继承叔公的巨额遗产,需要依照遗嘱要求和一个女巫结婚。急切渴望一夜暴富的他,只好钻进图书馆里,没日没夜的研究黑魔法。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泽普一家,并确认,最小的女孩艾米就是女巫,于是,他开始不择手段的追求他,可是最后,他不但没继承遗产,还被关进监狱里了。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像鲁巴这样整天幻想不劳而获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想成功必须要努力,没有努力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只有自己亲自种下的种子,才会收获饱满的果实。世界上没有特别聪明的人,上帝待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但为什么有人成为令人尊敬的伟人,而有的人成为需要社会照顾的废物呢?这就要看他们后天的努力了。想要超越别人,就要比别人多付出一些汗水,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就是这个道理。说到这里,我想起了自己。钢琴学久了,感觉十分枯燥,练琴时也爱偷懒了,。有一次,我发现和我一起学的小女孩,已经学到了八级。看到她,我又是嫉妒又是羡慕,有一次,我向她请教秘诀,他问我:“当我在练琴时你在干什么?”我顿时哑口无言,不刻苦练琴怎么能弹好钢琴呢?每个人都想拿第一,但光想不去追求,成天白日做梦,梦想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相反,虽然梦想是那么遥不可及,但是只要肯努力,肯奋斗,相信有一天,一定会如愿以偿。“与其空谈,不如实干”。这是我很喜欢的一句谚语。光说不做,假把戏,与其当“吹牛大王”,不如当个实干家。不要怪别人不好,要怪就要怪自己没有种下好的因,才会有不好的果,正如同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同学们,让我们勤勉,正直而勇敢的去追求自己的理想吧!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相信未来会因你而精彩。
第5篇:《女巫》读后感
我用四天时间读完了一本书,名字叫《女巫》
主要讲的是,世界上有许多女巫特别讨厌小孩子,于是,她们就想把小孩子消灭掉。有一个小男孩和她的姥姥一起生活,有一天他们住在华丽宾馆里,英国的女巫正好在他们的底下。那个小男孩跑到那里去训练他的小白鼠,女巫们发明了一种叫慢性变鼠药的东西,把那个小男孩变成了老鼠。最后,他们把英国的女巫都打败了。
我读了这本书觉得只要团结一心就能战胜困难,打败敌人。
第6篇:《女巫》读后感
在女巫这本书里,虽然小主人公最后变成了老鼠,但是最后也是一个圆满的结局。这本书告诉我邪恶永远也打不过正义。
有一个小男孩他听他奶奶说世界上有女巫,有一次他在旅馆里看见了女巫,女巫发现了他就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最后小男孩用自己的智慧打败了女巫,从此世界太平了!
以前我特别怕黑,但是我读了这本书我就觉得其实没什么好怕的,只要勇敢就可以战胜恐惧!
第7篇:《女巫》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本罗尔德·达尔写的女巫。讲了“我”没有了爸爸妈妈,和姥姥生活在一起,姥姥讲了许多关于女巫的故事。
“我”见过两次女巫,第一次从女巫手中逃出来了,而第二次是在女巫开会的时候,被她们发现了,被发现时,女巫大王刚好研制出了86号慢性变鼠药。女巫们把要给“我”吃下去,“我”立刻变成了一只小老鼠。
等“我”找到了姥姥,我们一起齐心协力。趁着女巫喝茶的时候,拿到了86号慢性变鼠药,把这种药放到了女巫们的晚饭里,让英国的女巫全部变成了老鼠!
第8篇:《女巫》读后感
《女巫》是一本不错的童话,创造出了与其他童话里截然不同的女巫形像。
在大家的印像里,女巫都一定戴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斗蓬,骑着扫把飞来飞去。其实,真正的女巫和普通女人几乎一模一样。但是——请注意“几乎”这个字眼。女巫有尖爪子、秃头、怪鼻孔、怪眼睛和蓝口水。女巫对小孩子恨之入骨,所以,未满十八岁的同学们,你们遇见了具备上述特点的女人,就要马上溜走哦。
在故事里,“我”在偷听女巫们的年会,被女巫发现,变成了一只老鼠。但是,“我”的姥姥和“我”共同击败了女巫们,救了全英国的儿童。最后,“我”和姥姥去了挪威,她的家乡在那里。“我”和姥姥策划了将来忙忙碌的生活。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要勇敢地面对一切,失败了,不要灰心,振作起来,一定能克服困难。
第9篇:《女巫》读后感
今天下午,我一口气读完了英国作家罗尔德。 达尔的奇幻小说《女巫》。
它讲了我和我的姥姥如何消灭女巫的故事。我在一个歌舞厅里意外的发现了女巫在商量用她们的新发明,86 号配方慢性变鼠药,消灭小孩子的计划,可是女巫可以闻到小孩子的气味,她们用鼻子闻到我,并抓到了我,并用86 号慢性变鼠药把我变成了小老鼠。
我和姥姥偷了她们的变鼠药,在一次她们在餐厅吃饭的时候,用她们的变鼠药偷偷地放在了她们的汤里,她们喝了汤也就变成了老鼠。
书中并没有讲,变成老鼠的女巫们有没有被厨师的菜刀杀死,我想可恶的女巫变得老鼠一定被厨师们那锋利的菜刀杀死了。
因为我也讨厌那些专消灭小孩儿的可恨的女巫。
第10篇:《女巫》读后感
女巫太可怕了,她会拿慢性老鼠药来把孩子变成老鼠;还会把孩子带走变成虫子;还会把孩子变成油画;还会把孩子变成一只会下蛋的鹅;还会把孩子变成石像;还会把孩子变成海豚;还会把孩子变成鼻涕虫、跳蚤、野鸡,小白鼠。
书里说英国女巫少一些,不知道中国女巫多不多。
还说小孩子有狗屡味,鼻子真有问题,有的女巫长的真难看,比如眼睛中间有个小黑点在变色、脚没有脚趾、吐蓝色口水、带手套、是秃子。
不过最后女巫都变成老鼠了我很开心。
女巫也很会伪装,可是也难逃我们的眼睛。
为什么大家都不喜欢小老鼠,我就喜欢,我也是只喜欢小老鼠不喜欢大老鼠。
可是要记住,即使你被变成一只小老鼠,你也要学会勇敢地面对,而且你还有机会去消灭她们,因为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最强大的女巫。
女巫这本书告诉我们,只要勇敢的面对一切,什么困难都能够解决!
第11篇:《女巫》读后感
相信世界上有女巫么?读完《女巫》我有这样的疑虑世界上也许真的有女巫呢!太们也许很无哦们狠狠地咬牙切齿,就像是猫看不惯老鼠一样。说不定他们现在就要好好的来对付我们。
《女巫》里的女巫发明一种能把小孩变成老鼠的药水,幸好有聪明勇敢的主人公,英国的孩子才免遭一难。
如果真的有女巫,我们一定要识别他们,女巫戴着假发,所以太经常会头痒,因为她们可都是光头,女巫在夏天也会戴手套,她们都受就像动物的一样,很不可思议吧!更不可思议的是,他们的口水是蓝色的,让我生气的是,她们竟把我们闻成了狗屎的味道!
我觉得作者罗尔德·达尔他的想象力十分丰富,让我现在还想到女巫还怕怕的。
我觉得主人公的勇敢。喜欢冒险的主人公竟能揭穿女巫的阴谋,潜入女巫的房间拿到老鼠药,被厨师砍断了尾巴还能逃跑,决定打败女巫,要是我就没有如此大的勇气。而另外一个人因为馋嘴而被变成了一只老鼠,他的父母起初不相信他们的儿子是一只老鼠,最后他和他的父母终于与他相见,让我感到了母爱和父爱。
这个故事里的姥姥也很伟大。当“我”变成老鼠时,姥姥并没有抛弃我。而是和我并肩作战,打败女巫。
最后女巫被我们打败了。
这个故事还让我明白了即使是一只小老鼠也能做出贡献,不要小看小老鼠,再小也能做出贡献。
第12篇:《女巫》读后感
小女巫刚刚127岁,在女巫界这个年龄很小很小。他有一只乌鸦会说话的乌鸦,名字叫阿波拉克萨斯。他们是很好的朋友。
有一天,小女巫偷偷溜进了只有大女巫才有资格参加的舞会 。但是被乌云女巫发现告诉了首领,她受到了严厉的惩罚,还收掉了她的扫帚。小女巫走了三天三夜才走到家,然后和她的伙伴乌鸦一起买了一把新扫帚,她刻苦的学习魔法,增加了学习的时间,还背会了很多魔法。
有一次,三个老太太拾柴火的时候,守林人不让他们拾柴。小女巫看见了就上前用魔法帮助她们。小女巫还帮助了很多人,做了很多好事。但是在女巫的世界里,只有做坏事的女巫才是好女巫。因为小女巫一直做好事就又受到了惩罚。
最后,小女巫使用魔法点燃了大女巫们的魔法书和扫帚。她们再也干不成坏事了,因为世界上就只有小女巫一个人会使用魔法。她和她的乌鸦伙伴尽情的在篝火旁跳舞。
看完这本书,我喜欢小女巫,因为她做了很多好事。帮助了很多人。我以后也要像她学习。
第13篇:《女巫》读后感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女巫》。
女巫是非常邪恶、可怕的女人。她们长着尖尖的爪子,没有脚趾,还是秃头。她们还有特殊的鼻孔,即使在黑夜里也能闻出马路对面的孩子。但你识别不出她们,因为真正的女巫穿着平平常常的衣服,干着平平常常的事,就像平平常常的女人。
女巫恨透了小孩,她们从早到晚最大的乐趣就是打死小孩。她们对付小孩的办法残酷到了极点。她们把小孩变成老鼠,让捕鼠夹抓住。或者,把小孩变成讨厌的虫子,大人们把他们踩死也不知道那是自己的孩子。
看,这就是女巫。挺残酷的吧!
小男孩被女巫变成老鼠,可他的姥姥仍然非常爱他。小男孩根本不在乎自己是老鼠,他说:“只要有人爱你,你就不会在乎自己是什么,或者自己是什么样子。”
最后,人们千方百计想办法对付女巫,终于制服了女巫大王。同时,我也被小男孩和姥姥之间浓浓的祖孙情所感动。
第14篇:《女巫》读后感
一开始,我怀着紧张的心情打开了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罗尔德 达尔,他还写过《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好心眼儿巨人》等书。
这本书的第一章写了女巫的可怕,她可以把全世界的孩子消灭,因为女巫讨厌孩子。
第二章写了他的姥姥,他的姥姥讲的故事实在可怕,我看了之后好像第二天女巫就会把我变成那样了。
第三章写了如何识别女巫,女巫一年四季都戴着手套,口水是蓝色的,眼睛里的瞳孔是会变色的……
第四章写了女巫大王,女巫大王十分可恶,她经常配制一些毒药,把孩子变成各种各样的、令人讨厌的东西。而且不会亲自动手去把孩子杀掉,她要让孩子的家长去把孩子杀掉。从这一点我就极其憎恨女巫大王。
之后的几章里,女巫大王就去给世界各国的女巫开会,这并没有什么奇怪的。但是,里面写到罗尔德 达尔被变成老鼠时,我就开始怀疑:这是不是故意骗我们的呀?虽然罗尔德 达尔的长相很奇特,但是我一定不会信的!
这本书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全英国的女巫都喝了带有“慢性变鼠药”的汤之后变成了无数只老鼠。每当我想起书中描绘的这一情景,就在心里说:活该!杀死你们都不解恨!
第15篇:《女巫》读后感
我读过《女巫》这本书后,有许多感受。
《女巫》,是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所著,这本书讲的是挪威小男孩和他的姥姥去英国,在一家旅馆无意间发现八十五个女巫在舞厅里开大会,研究把英国小孩全部变成老鼠的疯狂计划,女巫大王也拿出了她的新发明: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
正在这时,女巫们发现了那个小男孩,并把他变成了老鼠。
但女巫的好景并不长,在女巫们吃晚饭的时候,已经变成小老鼠的那个小男孩把一小瓶偷来的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倒入了女巫们点的汤中,让八十四名女巫(有一个被女巫大王火烧了)以及世界女巫大王都被变成了老鼠,变成老鼠的女巫们再也干不出那些阴谋了。
即使你被变成了老鼠,你也要学会勇敢的去面对,因为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消灭全世界最强大的女巫。
第16篇:《女巫》读后感
《女巫》这本小说书特别好看,书中虽然有许多可怕的故事,但却很有意思,很刺激。
在这本书中,女巫们做出了各种各样的药物,想毒死一个小男孩,但机智的小男孩千方百计地与她们斗争。一次,有一个小男孩在会所里玩,突然门打开了,走进了数百个女巫,这是每年一度的女巫大会。女巫大王从包里拿出了“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她把一大包这种药逼迫小男孩吃下,结果小男孩立即变成了老鼠。变成老鼠的“小男孩”为了报仇,请教了姥姥,姥姥告诉了他报仇的方法,并告诉了他女巫所住的房间。“小男孩”悄悄跑到女巫的房间,拿了瓶药,然后到厨房把药倒进女巫的菜里,最后女巫们也变成了老鼠,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不仅看到了许多可怕有趣的故事,还知道了一个道理:在困难面前应该勇敢、机智,只有多动脑筋、多想办法,才能战胜困难。
第17篇:《女巫》读后感
这一星期里,我在看一本课外书,在书的封面上赫然印着《女巫》这本书的名字,听着名字感到十分好奇,于是翻开来看。
这本书讲述了真正关于女巫的童话故事;如果女巫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不干掉她们,她们就会把世界上一个个无辜的孩子杀害掉。给我感受最深的是一个英国的七岁男孩,他的父母从小就出车祸身亡了一直和姥姥相依为命。有一次,他偷偷听到女巫们的秘密,被女巫发现了就把他变成了一只小老鼠,他,变成小老鼠既没有慌张有没有害怕,我很佩服这个小男孩的勇敢和坚强。
生活中,我与这个小男孩儿一样。有一次,补习班测试英语学得怎么样。考试后,卷纸发了下来,一看,我考了86分。回到家,妈妈不但没有批评我而且还一起和我找错误的原因。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第二次考试中,我考了100分,心里高兴极了。
我发现:即使变成一只小老鼠,也要勇敢的去面对。
第18篇:《女巫》读后感
当我翻开《女巫》这本书的时候,就被眼前的文字给吸引住了,这本书是那么的精彩,那么令人紧张,特别是那个小男孩儿,他遇到困难沉着冷静,不惊慌,让我特别佩服。
这个故事讲的是:有个小男孩儿,他小时候因为一次意外所以失去了父母,他和他的姥姥生活在一起,他的姥姥总是给他讲一些关于女巫的故事,他们生活得很愉快。可是,有一天,一个身穿黑衣服的人来宣读他爸爸死后的留言,留言是这样写的:等他爸爸死后,就让姥姥和他一起回英国生活。他们没办法,只好回了英国。放暑假了,他和他的姥姥一起出去游玩。有一次,他在一个大会厅里看到了一大群女巫和女巫大王在开年会,他听到了慢性老鼠药的功能,为了让英国的孩子们不会变成一只只小老鼠,在他自己被变成老鼠之后,他没有气馁,而是继续勇敢的和女巫做斗争,他想尽办法把慢性老鼠药倒进了女巫们点的汤中,女巫们喝了毒药就全变成了老鼠。从此,他和他的姥姥就快乐的生活在一起了!
读了《女巫》这篇文章后,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只要你遇到困难坚强的前进,不退缩,你就一定能够获胜。这让我想起了我拉小提琴的时候,有一次,我的小提琴老师要教我一首准备考级的曲子,它的名字是新疆之春,这首曲子特别好听,可是到快要学完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要拨弦的地方,这个地方特别难,而且拨弦的时候手会特别痛。有一次,我正在练习拨弦的时候,用力一拨,虽然拨出了很大的声音,但是我的手却被弄掉了一块皮,当时我那不争气的“金豆豆”劈哩啪啦地掉在了地上,我再也不想练下去了,现在想想我的行为和那个小男孩的行为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呀!我以后一定要做到遇到问题要坚强地前进,不退缩,努力奋斗就一定能获胜。
第19篇:《女巫》读后感
罗尔德达尔的著名奇幻文学小说《女巫》书中讲述了一个小孩子的父母是挪威人,他的姥姥也是挪威人,主人公“我”在英国上学,在圣诞节和暑假里,“我”就会回挪威看姥姥。姥姥是一个爱抽烟斗、知道女巫故事的姥姥,在一次英国度假的时候,“我”为了带着两只小白鼠为了逃避酒店主管的检查,走进酒店的会议大厅,恰逢碰见女巫大王和他的手下,她用“慢性变鼠药”把布鲁诺和“我”变成了小老鼠,我为了报复,在姥姥的帮助下,溜进女巫大王的房间,拿走了一瓶“慢性变鼠药”并钻进厨房,将“慢性变鼠药”一整瓶倒在女巫喝的汤的锅里面,女巫大王和她的手下并没有察觉到,她们喝了有“慢性变鼠药”的汤,几分钟后,她们全变成老鼠了。 “我”在姥姥的鼓励下,决心消灭全世界的女巫。
读完此书,我觉得主人公“我”非常勇敢,不怕困难,故事非常风趣。书中了解到:真正的女巫穿平平常常的衣服,就像平平常常的女人,住平平常常的房屋,做平平常常的工作,而且从来不会被警察抓住。女巫的心里一直在燃烧和沸腾着这种杀人的念头,时刻盘算策划着她的杀人行动。真正的女巫杀死一个孩子所得到的乐趣,就像你吃一盘奶油草莓一样。
女巫虽然可怕,但是,只要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多学习科学知识、多思考问题,就能够打败一切困难。
第20篇:《女巫》读后感
大概一年前,妈妈给我买了《女巫》这本书。当时我并没有细看,所以没有写读后感,近来我又翻阅了这本书,才开始写读后感。
《女巫》这本书主要介绍了一个小男孩遇到了两次女巫的事。第一次他在树上玩的时候,一个女巫在树下用一只可爱的小青蛇引诱他,但他没有下去,也就化险为夷了。但第二次他就没那么幸运了。他训练两只小白鼠时到了一个会场,这个会是女巫大王在英国召开的。女巫讨厌所有孩子,发现他以后用86号变鼠药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后来他帮助他姥姥消灭了英国所有女巫的事。
我读了这本书后。感受到了这个小男孩的机智勇敢,因为他被变成了老鼠也没有停止与女巫作斗争,反而利用老鼠的特性击败了女巫;我感受到了这个小男孩的姥姥的爱他的外孙,因为在她知道他的外孙碰到女巫时直接把这个小男孩带到了其他学校;我感受到了女巫们的可恶,因为她们居然想消灭世界上所有的孩子;我感受到了布鲁诺的贪吃,因为如果他不贪吃就不会被变成老鼠;我感受到了布鲁诺妈妈非常讨厌老鼠,因为她的儿子被变成老鼠后,她对她本来很喜欢的儿子非常讨厌。
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收获就是知道了无论你有多么弱小,只要你勇敢面对一切,最终会成功。
第21篇:《女巫》读后感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女巫》,内容有趣生动,还告诉了我们许多值得学习的精神、道理。
其中内容大概是在讲“我”是一个和姥姥生活在一起的英国男孩,在一天不小心听到了女巫们的会议,就被变成了一只老鼠,不过“我”并没有绝望,而是和姥姥一起阻止女巫的阴谋,最后,“我”和姥姥终于破坏了女巫们的阴谋,但还是没能破除魔咒,“我”和姥姥乐观积极的面对,并决定找档案,查出全世界所有女巫的姓名和住址,努力为了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孩子有个安宁、快乐的童年而把消灭全世界的女巫作为目标,而努力......
其中,告诉我们的有:积极乐观面对一切,像主人公一样,就算被变成老鼠了,也不忘拆穿女巫的阴谋,不让女巫害更多的小孩;还有先为别人思考,再为自己思考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的。有些人一遇到一点挫折,就一蹶不振,是不应该的,人的一世有许许多多的考验,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小小考验,并不代表你这次输了,之后的每一次就都会输,你应该向文中的主人公一样积极面对一切,不论是失败,不论是成功。你要相信:失败乃成功之母!
所以,我读了《女巫》这本书受益匪浅,都懂了很多,也学会了很多:懂得了要乐观面对一切,学会了面对困难不轻言放弃!
第22篇:《女巫》读后感
世界上真的有女巫吗?嘻,那还有假!
重要的不是有没有,而是我该学会识别她们,然后把她们干掉!因为如果不干掉女巫,她们就会杀死孩子。
女巫每天都要杀死一个5—14岁的孩子,如果她们得到的话。
今天,我就看完了一本与女巫特别有关系的书,就叫《女巫》。
作者是一个瘦瘦的、秃顶的、总是带着一脸狡黠的笑的老头,无论他跑到美国、英国、荷兰、德国、法国、澳大利亚或新西兰,当然现在也包括中国,随便敲开一家有小孩子地屋子说:“啊,我走累了,我的车也用光了汽油,可以请我进来喝杯茶吗?”孩子们会立刻尖叫着,欢呼雀跃地迎他进门,因为没有孩子不认识这个老头,他就是那个让大人们有点害怕、让孩子们疯狂着迷的罗尔德·达尔。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我”在去了一个旅馆,和姥姥一起住。可“我”却突然被女巫捉住了,她们把“我”变成了一只老鼠。“我”不幸又被旅馆里的厨师用菜刀砍掉了尾巴,可痛了!“我”又偷偷地反射,把女巫们一个个杀掉,报了仇。
遇到女巫可不是好玩的事,特别是她们开大会的时候,当女巫大王宣布她秘方的时候!你会更快的被变成老鼠!
可是要记住,即使你被变成一只老鼠,你也要学会勇敢地面对,而且你还更有机会去消灭她们。因为有爱和勇气,即便是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最最、特别强大的女巫。
第23篇:《女巫》读后感
嗨,我叫孔桢,今天我在自家书橱里找到了《女巫》这本新鲜的书。可我一翻开就倒吸了一口凉气,女巫要杀人!而且是杀小孩!我冒了一身的冷汗,好不容易才沉住气读完这本书。现在,我来告诉你是怎么回事吧!
女巫杀孩子是因为她们讨厌孩子,她们千方百计想干掉孩子而不被捕。这次,她们发明出了一种变鼠药,想让全英国的孩子变成老鼠,连我们的小主人公也难逃恶运。可他惊奇地发现,他不是一只普通的老鼠,而是一只老鼠人,是一个能和人交流、披着鼠皮的小人!于是,他和他的姥姥用他们的聪明才智把女巫大王和她的部下杀了个精光。可不久之后,女巫们又评选出了一位新的女巫大王。小主人公下定决心,要周游四海,把女巫全都消灭……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敢于和坏人做斗争,哪怕只有一丝曙光也要坚持,而且要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把坏人打败,使自己脱险。必要的时候必须想方设法逃出坏人的魔掌,免得坏人继续伤害你。小朋友,你们一定要记住哦!
第24篇:《女巫》读后感
《女巫》这本书是罗尔德。达尔写的。
这本书讲的是:主角(书里介绍的我不是真实的我)每个圣诞节和暑假都从英国到挪威去。有一次过圣诞节的时候我和爸爸妈妈开车去挪威和姥姥一起过圣诞节,可是在奥斯陆以北时,我的气车因滑出大路,掉到岩石深谷里去了······自然我被姥姥抱回家。而父母丧生了。姥姥和我回到了英国。在英国我碰到两次女巫,第一次我很幸运,但第二次我就一点都不幸运。第一次:在树上给蒂米(我最好的朋友。)造木屋,忽然,我看见一个女人站在树底下,她带着手套,我马上爬到我再也怕不到的地方,应为姥姥跟我说过女巫的特点,像猫一样的手,蓝色口水,秃头和正方形的脚。但她们把特点掩盖住。第二次:我和姥姥住在英国南部海滨馆里,我每天去会议事室里的大屏风后面训练小白鼠,突然,一群 女人(所谓的女巫。)来到会议室后,把门锁上,来开会,只所以能认出她们是因为她们最后显出了她们的特点会议马上结束后,有一个女巫说她闻到狗屎的气味,因为姥姥给我说过你越干净女巫就闻你越臭。最后我变成老鼠了还大败所有的女巫,女巫给我和 了女巫大王的药,所以我变成了老鼠,但我变成老鼠的那一天我把偷来的药放到她们的汤里,所以她们变成老鼠=我打败了女巫。
这本书告诉我们世界上 最强大 的东西都有她们的弱点。
第25篇:《女巫》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名为《女巫》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获得英国“白面包儿童图书奖”和“世界奇幻文学大会奖”,让大人有点害怕,让孩子为此疯狂着迷的老头———罗尔德. 达尔。这本书主要讲了女巫怎么痛恨想杀死孩子们,主人公的我是怎么对付战胜了女巫的故事。
女巫长得和平常的女人差不多,但以下几点却和平常人不一样:1. 女巫总是戴着手套,她是为了掩盖长得像爪子一样的手;2. 女巫的脚是方头的,没有脚子头;3. 女巫一直戴着假发,因为她们是秃头。另外,女巫还长有大鼻孔、怪眼睛、蓝口水。女巫大王为了杀死所有的孩子,发明了“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这个慢性变鼠药可以根据剂量的大小来规定时间的快慢。只要时间一到,吃了变鼠药的人便会慢慢变成老鼠。我比较喜欢“老鼠小偷”和“在厨房里”两个小故事:“老鼠小偷”讲的是被女巫大王变成老鼠的“我”到女巫大王的房间里,与女巫大王斗智斗勇最终偷到了变鼠药的故事;“在厨房里”讲的是变成老鼠的“我”在厨房里一路左藏右挡,机智勇敢的在女巫的饭里放上变鼠药,把女巫变成老鼠最后战胜杀死了女巫的故事。
我非常敬佩小主人公即使变成动物,也不放弃自己的生命,勇敢面对生活的决心和勇气。相比之下,我们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困难算得了什么呢,我要学习小主人公不放弃的精神,遇到困难要勇敢的面对,坚持不懈。
第26篇:《女巫》读后感
一百二十七岁对于一个女巫来说只能算是小女巫,这个小女巫冒险参加了只有大女巫才能参加的布劳克山舞会,结果受到了严厉的惩罚。在乌鸦阿波拉克萨斯的鼓动下,小女巫也决定像女巫首领要求的那样做一个好女巫,等待参加明年的布劳克山舞会。小女巫勤勤勉勉地做了许多惩恶扬善的好事,可这并没有给小女巫带来好运,因为,在女巫们看来,做好事的女巫恰恰是坏女巫……最后,瓦普集斯之夜的篝火烧起来了,可它点燃的却是小女巫用智慧和魔法敛聚起来的女巫们的扫帚和魔法书,小女巫和她的乌鸦伙伴围着篝火尽情的跳舞。
小女巫,她是位善良的女巫:她帮助拾柴的老太太;惩罚凶狠的守林人;把小姑娘的纸花变香;教训了残忍的车夫;收拾了破坏雪人的七个小男孩;救了考尔比尼安的命;还有教训了掏鸟窝的孩子等等很多的善良事。她还是位刻苦好学的女巫:为了能参加布劳克山舞会,她不怕辛苦地学习,把学习的时间由平时的六个小时增加到七个小时,直到魔法书背得滚瓜烂熟。小女巫最后用她的博学和智慧,解除了大女巫们的魔法,烧了她们的魔法书和扫帚,成为一位真正的好女巫。小女巫做人为乐、刻苦好学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第27篇:《女巫》读后感
今天,我阅读了一本书,名叫《女巫》。里面讲了一个故事。
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自从他的父母双亡后,就跟着姥姥生活在一起。他姥姥给他讲了许多有关女巫的故事,是他知道如何区别这些女巫,以前我们所了解的女巫就是骑着扫把飞来飞去,但这本书里的女巫是十分可怕的,她们没有指甲,而且她们是秃子,头像一个鸡蛋,光秃秃的,她们穿着尖头鞋,但没有脚指头,还有,她们流出来的口水都是蓝色的,非常恐怖。在她们的嗅觉里,孩子们身上所散发的气味像狗屎的臭味,所以她们要消灭世上的所有孩子。
这个小男孩曾两次遇到过这些女巫,第一次他安然逃脱,但他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了,女巫大王发现他后,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但他凭自己的勇敢和智慧,偷到了老鼠药,把那些女巫消灭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起了一件事:那一次,我学骑自行车,我非常害怕会失去平衡,但妈妈不断鼓励我,慢慢的,我的双脚离开了地面,我忽然觉得自行车越来越轻,我想:不能分神,妈妈还在看着我呢!然后就继续向前骑,开始转弯了,我不那么怕了,因为妈妈还在为我鼓励,转弯过来后我知道自己已经成功了。
是的,书中的主人公最后就是凭自己的勇气和智慧战胜了这些女巫。那么我们日常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要勇敢的去面对,克服面前的困难。
第28篇:《女巫》读后感
我坐在阳台上,轻轻翻开了罗尔德·达尔的书——《女巫》。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名小男孩,自从他的父母双亡后,就跟着姥姥生活。姥姥给他讲了许多有关女巫的故事。于是,他知道了如何区别这些女巫。以前我们所了解的女巫就是骑着扫把飞来飞去,还会魔法,但是这本书里的女巫是十分可怕的。她们没有指甲,没有头发,活像一只鸡蛋,光秃秃的;她们穿着尖头高跟鞋,有脚,但没有脚指头;她们流出来的口水是蓝色的,非常恐怖。在她们的嗅觉里,孩子身上散发的气味像狗屎的臭味,所以她们要消灭世上所有的孩子。
小男孩曾两次遇到这些女巫,第一次是姥姥救了他,第二次他就没那么幸运了,女巫大王发现他后,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
变成老鼠的小男孩凭着自己的勇气和智慧,从女巫大王的房间里偷到了一瓶老鼠药,倒在女巫们的食物中。于是,80多个女巫全部变成了老鼠,满地爬!人们被吓坏了。接下来,他和姥姥制定了一个完美的计划,要消灭全世界的女巫。
书中的主人公没有被自身的不幸遭遇打倒,而是凭着自己的勇气和智慧打败了女巫。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不要气馁,要勇敢地面对,只有克服眼前的困难才能迎来最终的胜利。
第29篇:《女巫》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女巫》这本书,十分惊讶,女巫的工作就是杀死孩子,我想她们真够残忍的,不要着急,请听我慢慢道来。
在故事书里,女巫总是带着黑帽子,穿着斗篷,骑着扫把飞来飞去,而真正的女巫头戴假发,戴手套,鼻孔比正常人的大,边上粉红色,像贝壳的边,这是为了嗅孩子们的气味,最重要的是女巫没有脚趾,她们必须把她们那难看的脚硬挤到漂亮的'鞋子里,最后她们吐的口水是蓝色的,她们舔舔笔尖就能写字了,这就是真女巫的特征,哦,如果她们干得到话,每天至少杀死一个小孩子,遇到女巫可不是好玩的事,尤其在她们开会的时候,当女巫大王宣传自己的秘方时,她们会把你变成老鼠的,可是要记住,即使你在弱小,你也要勇敢面对,只要有爱与勇气,即便是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消灭世界上最强大的女巫。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要勇敢面对,克服困难。
第30篇:《女巫》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罗尔德·达尔写的《女巫》,感觉这本书既非常有趣又有点可怕。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世界上到处都有女巫,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女巫。女巫十分可怕,不仅样子长得难看,而且还非常凶狠。她们有这样几个特点:
一、女巫不论春夏秋冬,在家里还是外面,都戴着手套。因为她们没有手指甲,只有薄薄的弯爪子,害怕被别人发现;
二、女巫全是秃头,平时都戴着假发;
三、女巫都有大鼻孔,是用来嗅孩子的气味的;四、女巫的眼睛里有火和冰在跳动;五、女巫的脚是方头的,没有脚趾;六、女巫的口水是蓝色的。最为可怕的是,女巫平常都伪装得和正常人一样,很难被人发现。
一次,女巫们在开年度大会。有一个小男孩被困在满是女巫的大厅里,偷听到了女巫们的行动计划。不幸的是,女巫们发现了这个男孩,并用新发明的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把他变成了一只小老鼠。然而,他正视现实,机智勇敢,从女巫大王那儿偷了一瓶变鼠药水,倒进了女巫们喝的汤里,把那些可恶的英国女巫连同女巫大王,都变成了老鼠。
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即使你被变成了一只老鼠,也不能自暴自弃,要学会勇敢地面对现实,相信自己仍有机会消灭强大的敌人。只要心里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了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最强大的女巫。
第31篇:《女巫》读后感
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女巫》。
《女巫》这本书是达尔的作品,达尔很厉害的哦!他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飞行员,他小时侯幻想过,如果他是校长,要把历史老师换成巧克力老师,达尔的想象力那么丰富,怪不得能写出这样的好书来。
好啦,我们回归正题,好好来说说,《女巫》这本书吧!
《女巫》这本书主要人物是“我”、“我的姥姥”、“女巫大王”、“詹金斯先生和太太”和“布鲁诺詹金斯”。它主要讲了一群女巫杀死一群又一群可怜孩子的故事。这些女巫一个星期要杀死一个孩子,一年就是52个孩子啊!这是多么大的一个数呀!可是书上这个“我”,就是这一年52个孩子中的一个不幸儿:那一次,“我”在舞厅里训练小白鼠忽然发现了女巫们的大秘密,原来,她们用“英国皇家保护儿童协会”这个名字,来灭掉英国所有的孩子,我藏在屏风后,还是被发现了,她们把 “我”变成了老鼠,最后,姥姥发现了“我‘,当姥姥说:”现在我们只能相依为命了。“时,我差点哭了,太可怜了!可他们又用自己的勇气,智慧,把女巫们都变成了老鼠,真棒!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只要心中有爱,一切都能战胜!
第32篇:《女巫》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女巫》,是英国当代文学大师罗尔德·达文写的,这本书被翻译成三十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发行,深受大家的喜爱,我也很喜爱。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出生在英国的挪威小男孩,他的爸爸妈妈在一次车祸中死了,他就到挪威和外婆一起生活。外婆每天晚上给他讲故事,尤其是有关女巫的故事,他听得很认真。后来一个英国律师到外婆家,说他爸爸的遗嘱中要求他回英国生活并继承遗产,他和外婆不情愿地回到了英国。一天,他在树上盖房子,一个漂亮的阿姨在树下叫他,他看到她的模样和外婆说的女巫的样子很相似,吓得他直往树上爬,一直到外婆来叫他回家吃饭他才下来,这是他第一次遇到女巫。
他第二次遇到女巫是在快放假时,外婆突然生病了,病好后医生不让她出远门,原本回挪威的计划泡汤了,只好到一个旅游区去玩,在旅游区的宾馆会议室里,他遇到女巫们在开年会,这次他很不幸,被女巫变成了一只老鼠,最后他凭借自己的聪明和勇敢,偷了女巫大王的变鼠药并倒入女巫的汤中,将女巫全部变成老鼠,最终这些变成老鼠的女巫全部被人类打死,他成功消灭了英国所有的女巫,然后和外婆一起回到了挪威,他和外婆商量要将全世界的女巫都消灭掉,使全世界的小朋友不再受女巫的伤害。
通过读这本书,我深受启发,我从这个被变成老鼠的小孩身上知道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应该勇敢面对,同时发挥聪明才智,多动脑筋想办法解决问题,克服困难。
第33篇:《女巫》读后感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女巫》。故事里说:一个小男孩因父母双亡跟着姥姥生活。姥姥给他讲了许多有关女巫的故事,他心里很是恐惧,为了避难便和姥姥在一个豪华旅馆住了下来。
一天,小男孩在旅馆的大厅里训练三只小白鼠,没想到隔壁的大屋子里竟然坐满了正在开会的女巫。他偷听到了一些有关女巫的秘密,原来她们想通过86号慢性变鼠药,把所有的孩子都变成老鼠。可不小心男孩被女巫发现了,女巫大王给小男孩灌下了86号慢性変鼠药,从此,男孩变成了一只小老鼠。
后来在姥姥的帮助下,变成老鼠的小男孩从女巫大王的房间里偷出一瓶86号慢性变鼠药,并将药撒进了女巫们的饭里。女巫们吃后发出一声声惨叫,通通变成了老鼠。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被小男孩的勇敢、坚强、乐观的品质打动了。他没有因为自己成为了一只老鼠而伤心难过自暴自弃,而是为了保护其他小朋友的安危,和姥姥一起想办法消灭女巫。最终,他和姥姥成功地将所有女巫都消灭掉了。
其实在生活中,女巫们就是我们面临的一个个困难,你如果惧怕它,它就会变得越来越强大,困难是弹黄,你弱它就强。但如果你勇敢地去面对它,努去克服它,它将会不复存在,你强它就弱,直至被消灭。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才是最好的选择。
第34篇:《女巫》读后感
勇气,战胜一切
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名字叫《女巫》。这是英国当代文学大师罗尔德·达文写的。
这本书非常有意思,写了一个父母意外去世的男孩和他的姥姥相依为命。他的姥姥很懂女巫,经常给小男孩讲关于女巫的故事。有一次小男孩真的遇见了女巫,小男孩也很害怕女巫,但是他没有退缩,而是鼓足了勇气去克服困难。
看到这里的时候,妈妈就催我赶紧睡觉,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放下了书。可是我实在忍不住,因为这本书实在太好看了。我趁妈妈走了,赶紧拿起书继续看。
你瞧,书中写着暑假的时候,姥姥带着小男孩住进了一家华丽的宾馆。在这家旅馆里小男孩发现了女巫开会的地方,他躲到了一个牌子的后面,他听到女巫要把世界上所有的儿童都变成老鼠。“这太可怕了”小男孩想。女巫们开完会后发现了小男孩,并把它变成了老鼠。姥姥的帮助下,小男孩勇敢地偷了26号药水。他想办法把药水倒进了女巫的汤里,女巫们喝了汤都变成了老鼠。最后女巫变成的老鼠都被人类给消灭光了。
虽然女巫很可怕,但是小男孩还是勇敢地战胜了困难。我想正义必然会战胜邪恶的。
自从看了这本书后,我晚上睡觉再也不怕了,因为它给了我勇气,就像书中的男孩一样,只要心中没有恐惧,就不怕任何事情。
第35篇:《女巫》读后感
20世纪的英国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罗尔德.达尔一生写了很多经典的倍受儿童喜爱的作品,如《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大玻璃升降机》、《女巫》等。暑假伊始,我便捧起心爱的《女巫》,再次阅读,更有了新的感悟。
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七岁的小男孩,姥姥给她讲了很多有关于女巫的故事,令小男孩害怕至极。虽然小心提防,可小男孩还是一不小心碰上了可怕的女巫,并且被女巫变成了人们痛恨的老鼠。可他并没有因此放弃对生活的勇气,而是凭着自己的勇气和智慧,最终消灭了恶毒的女巫,使全世界的孩子们再也不会被女巫变成老鼠了。
放下我的这位“良师益友”——《女巫》,我心中忍不住感慨万千。我被书里的这位只有七岁的英国小男孩的勇气深深地打动着。我不禁想起前段时间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情:爸爸带我去淇河游泳,虽然我已经练了很长时间的游泳了,可是面对一望无际的大河,我仍然有些惧怕。我小心翼翼地坐在岸边上,将脚伸进水里,冰凉的河水忍不住让我立刻将脚又缩了回去。这时,爸爸走过来对我说:“女儿,要有勇气,你已经对游泳的技巧烂熟于心了,还有什么可怕的呢?”可我依然犹犹豫豫,害怕下水后一个大浪把我打翻,最后还是爸爸一把将我拉进了淇河。
小主人公当时才七岁,却有勇气冒着生命危险去消灭女巫,而我比他大了三岁,遇到一点自己完全能应付的小困难还想退缩,对比起来,我真是愧疚至极。
是啊!当困难发生时,我们要有勇气面对,不畏艰难险阻,永不退缩,用自己的勇气和智慧去战胜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第36篇:《女巫》读后感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女巫》。故事里讲述了:有一个小男孩,在父母双亡后跟姥姥在一起,姥姥给他讲了许多关于女巫的故事,使他知道了女巫的样子:秃头、长着尖尖的爪子、脚是方的、唾液是蓝色的。他之前曾经遇到过女巫,因此他十分惧怕女巫。他和姥姥在伯恩默思的华丽旅馆里住下。终有一天…… 一天,他在华丽旅馆里的一个会议大厅里训练老鼠。一会这个大厅里坐满了女士,他惊奇的发现,那些女士竟然全是女巫。他虽然听到了女巫的秘密,可是被女巫们发现了,那个小男孩被女巫大王强迫灌下了86号慢性变鼠药。
后来他在姥姥的帮助下,她从女巫大王的房间里偷出来了那种86号变鼠药,在女巫的饭里撒了下去。女巫吃后发出了一阵阵惨叫,变成了老鼠。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令人回味无穷。亲情,爱,勇气……朴实的文字间闪烁着人性之光!
正是因为那个小男孩灵活的运用勇气和智慧打败了可怕的女巫。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为故事里的主人公的勇敢无畏和那有智慧、善良而乐观的心感动。因为,在故事里小男孩变成了老鼠,他并没有因为变成了老鼠而伤心,而是为了不再让其他小朋友变成老鼠,和姥姥一起想办法消灭女巫。其实,在生活中也一样,女巫就是你遇到的一个个的困难,你如果对它置之不理,它就可能越来越放肆。如果一开始,你就用勇气和智慧去面对,那么结果一定是美好的。这个故事告诉了我,当我遇到困难后,要有勇气去面对它,不要退缩!
第37篇:《女巫》读后感
暑假初期曾下决心读《女巫》,因为开头大部分都是小主人公和姥姥关于女巫的谈话,觉得像痴人说梦,荒诞不经。可能是童心泯灭的缘故吧,不再相信童话,所以没有兴趣读下去。昨天因为小姐姐克拉拉要办有关《女巫》的海报,听她介绍大概的故事梗概,觉得还不太明白,所以硬着头皮往下读。
不愧是世界奇幻文学大师,故事情节的曲折离奇、引人入胜。当主人公躲在屏风后偷听女巫们的会议,怕被发现的紧张、害怕、惊慌让读者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一个女巫被“火化”以及布鲁诺被变成老鼠时,读者更是心惊胆战、瞠目结舌;变成老鼠后的主人公正在床垫里找药水,忽然女巫回来了,让读者不禁为主人公捏一把汗,大气儿不敢喘一下,好像自己稍微动一下,主人公就会被发现一样。读者的心跟随者达尔神奇的妙笔,时而紧张,时轻松,时而害怕,时而兴奋。
另外达尔对世俗的嘲讽也时时诉诸笔端。女巫们在“防止虐待儿童王家协会会议”的掩护下,大肆残害儿童,现实中何尝没有打着保护儿童的幌子残害儿童的现象?女巫们残害的是孩子的身体,现实中的人们残害的是儿童的心灵,扼杀的是孩子的个性。作者用主人公的嘴说出了孩子的心声:“做一个小孩又有什么好?真比做一只老鼠更好吗?……小孩要上学。老鼠不用上学。老鼠不用通过考试。”
原本以为主人公变成老鼠后会留恋当“人”时的时光,但我错了,他对姥姥说的话让我怦然一震:“只要有人爱你,你就不会在乎自己是什么,或者自己是什么样子。”是的,真如姥姥所说的:“他们只能把你们缩小,使你们长出四条腿和一身毛,但是不能把你们变成百分之一百的老鼠。除了形状以外,你们仍旧完全是你们自己。你们保存着你们的心,你们的脑子和你们的声音。”如果连女巫都不能改变我们的心,那么我们怎会受那些无聊的是是非非的干扰?谁也改变不了我们的本心!所以我建议小姐姐克拉拉把让面的两段富含哲理的文字抄到了海报上。
第38篇:《女巫》读后感
你们听说过女巫吗?我可听说过。据说,她们及其痛恨小孩子,比你能想到的咬牙切齿还要大十倍。为此,当我在书店无意间发现这本名叫《女巫》的书时,我那颗求知欲望如同火山爆发的心连同我那极其渴望知识填充的大脑不假思索的“逼迫”我买下了这本关于女巫故事的书。
刚回到了家,我便开始如饥似渴饿虎扑食般的狂读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小孩子,被送回了他至亲至爱的姥姥家,他的姥姥是他的父母双方唯一活着的亲人,那个小男孩爱他姥姥的程度甚至超过了他爱他父母的程度,因此,他巴不得和她在一块。他姥姥是个故事大王,听的最多的就是女巫的故事了。
据说,女巫有大大的鼻孔长长的指甲(为此女巫除了睡觉之外都戴着手套)、脚没有脚趾而且是方头的,方得像块砖(把脚挤进鞋子对她们来说苦不堪言,可也只能这样)、两眼的瞳孔中都跳动着火与冰、头上没有头发(所以女巫要戴假发,假发痒的她们不断挠头)、口水是蓝色的。
后来他遇见了一个女巫,靠着这些知识成功认出并逃离了她。可是,他的姥姥得了肺炎,他们不得不打消了去路有的计划转而去度假。有一次在宾馆里,他为了训练小白鼠而闯进了“防止虐待儿童皇家协会”的会议室里,后来会议开始了(他没被发现),他发现她们全是女巫!她们锁住门露出了光头,方脚和长指甲。在后台,他听到了女巫的计划,结果被变成了耗子。他惊奇的发现自己竟然还能说话,于是告诉了他姥姥,他们一起阻止了女巫们的行动,并使女巫们全部丧生。
在读了《女巫》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关于女巫们的种种故事,也了解到了更重要的一点——任何人都能成大事!就像主人公,在变成了老鼠后仍阻止了女巫们的疯狂行动。或许,《女巫》并不只是为了让我们了解女巫,更重要的是让我们知道——有志者事竟成!!!
第39篇:《女巫》读后感
我读过许多外国名著,比如《在人间》、《鲁滨孙漂流记》、《格列佛游记》……但其中我最喜欢的就属《女巫》这本书了。
《女巫》这本书是讲了一个生活在挪威的小男孩和他的姥姥与女巫的故事。挪威是一个女巫最多的地方,姥姥告诉了小男孩许多关于女巫的事。有一天,姥姥和他去度假,住在一个酒店里。一次,小男孩到一个即将开会的地方的屏风后面去训练他的小老鼠,而无意中看到全国的女巫正在开年会,听到了她们的一个计划:她们要在糖果里下药,让孩子们都变成老鼠!开完会,有一个女巫发现了小男孩,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小男孩逃到了姥姥那里,并和姥姥一起偷来了变鼠药,放在了女巫的汤里,让她们全部变成了老鼠。最后,小男孩的姥姥一起回到了挪威,并说要自己做变鼠药,把全世界的女巫都变成老鼠。
读完了这本书,我还在回味着。我十分佩服那个小男孩。小男孩,他很聪明。在他变成了老鼠后,他想到了用变鼠药让女巫变成老鼠;在他想怎么让女巫吃到它时侯,想出来放在饭菜里。小男孩还很勇敢,他在偷听女巫大会时,并没有吃惊或叫出声来,而是听完她们的计划,并告诉了姥姥;小男孩在偷变鼠药时,要从很高的地方吊下去,对于他这种小老鼠看似是做不到的,而他却勇敢的做到了;他还在放药时,被别人看见,弄伤了尾巴,而他却临危不惧,勇敢的做完了一切,并且顺顺利利的逃脱了……
我最佩服小男孩他那种乐观的精神。他被女巫变成了老鼠,他并没有哭,也没有慌乱,而是乐观的去看待一切,并出了许多主意打败了女巫。现在的社会,有多少人能和小男孩一样呢?有些人因为一些事情而受到打击,日渐消沉,最终走上绝路。世上无论有什么事情,只要你保持一颗乐观的心,就一定能挺过去的。
小男孩发生了什么事情都很乐观,遇到了困难很勇敢,遇到了事情很聪明,我们也应该像小男孩一样,有着乐观、勇敢等等的精神,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后做国家的栋梁,为国家献一份力量!
世间上的好书还有很多,每一本书里都会告诉你一个深刻的道理,读了一本好书,悟出了其中的道理并做到,就是向成功又迈进了一步。让我们一起阅读书籍,品味书籍中的蕴含。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让好书伴我们成长,走向成功!
第40篇:《女巫》读后感
又一个新的假期开始了,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很多的书,其中,《女巫》这本书是最令我难忘的。这本书是英国当代文学大师罗尔德·达尔写的,这本书被翻译成三十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发行,深受大家的喜爱。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出生在英国的挪威小男孩,他的爸爸妈妈在一次车祸中死了,他就和姥姥住在一起,姥姥每天给他讲故事,尤其是有关女巫的故事,姥姥告诉他,女巫长着尖尖的爪子和方形的没有脚趾的脚,并且是秃头,甚至还流着蓝色的口水!
有一天,小男孩在一棵树上建树屋,这时树下走来一个模样长得很像女巫的阿姨,手里拿着一条小青蛇叫他从树上下来,小男孩吓坏了,疯狂的往树叶茂盛的地方钻,不知道过了多久,一直到外婆来叫他回家吃饭他才下来。第一次他还算走运,可第二次,他的好运就走到头了。那是放暑假的时候,姥姥生病了,医生建议姥姥去海边多呼吸新鲜空气,于是小男孩和姥姥就住进了海边的华丽酒店。姥姥送给小男孩两只小白鼠。一天,小男孩带着小白鼠在酒店的一个会议厅的屏风后训练小白鼠。突然,外面传来了杂乱的脚步声,小男孩从屏风的缝隙向外看:天呀!她们全都是女巫,她们要在这里召开年会!小男孩还听到女巫大王让女巫们在糖果里面下“86号慢性变鼠药”!要让全国的儿童变成老鼠!之后,这个小男孩就变成了一只老鼠。可是他并没有气馁、害怕。后来,他在姥姥的帮助下,她从女巫大王的房间里偷出来了那种86号变鼠药,在女巫的饭里撒了下去。女巫吃后发出了一阵阵惨叫,成功把全部的女巫变成了老鼠,同时也拯救了全国儿童!
那个小男孩用自己的勇气和智慧打败了可怕的女巫。在故事里小男孩变成了老鼠,他并没有因为变成了老鼠而伤心,而是为了不再让其他小朋友变成老鼠,和姥姥一起想办法消灭女巫。其实,在生活中也一样,女巫就是你遇到的一个个的困难,你如果对它置之不理,它就可能越来越放肆。如果一开始,你就用勇气和智慧去面对,那么结果一定是美好的。这个故事告诉了我,当我遇到困难后,要有勇气去面对它,不要退缩!胜利就在前方!
第41篇:《女巫》读后感
这是一个并不晦涩的下午,就要读一个愉快明媚的故事吗?是的,我读的是一本关于爱与勇气的书——《女巫》。
这是文学家罗尔德 · 达尔的著作,讲的是一个男孩因父母双亡到了挪威的姥姥家,在那里他知道了女巫,女巫一周要杀死一个孩子,男孩去度假时被女巫变成了老鼠人,但他在姥姥的帮助下机智地除掉了女巫大王,挽救了所有英国孩子的性命。
童话里的传统女巫,是出没在杳无人烟的地方,做魔药戴着黑帽子,穿着黑衣服。但这本书让我看到了一群截然不同的全新的女巫,作者不拘一格地用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描绘出一个新式女巫,她们很普通如同烟一样飘散在人群中,但她们就是避过众人来害孩子,也反映出生活中愈来愈多的诱拐儿童的人贩,伸向儿童的黑爪举目皆是,而文中这个小男孩是敢于向黑恶势力宣战,正如现实中的敢于揭发黑恶势力的人。但书中的细节最为可贵,男孩是在有大人帮助和执导的前提下才去智对女巫。一味的向前冲不是勇敢而是莽撞。在不考虑不告诉父母的前提下铤而走险,十有八九会因为考虑的太天真遭到伤害。
前段时间流传最广的是发生在全国各地大范围的儿童失足溺水事件,最让人痛心的是一个孩子落水,其他孩子没去找大人及时施救,而是想把他拉上来,结果一连串都被拖拽下水,如果及时呼救和找大人施救,悲剧就有可能避免。由此可知,作者为什么反复强调“姥姥”的存在也是希望我们广大儿童能在其中得到警示,不去用自己简单的想法冒险,做有把握的事。
这是一本好书作者用细腻诙谐的文笔创造了一个崭新的世界,我在其中知道了善恶,讨厌可恶的女巫大王,和小男孩作伴,结识慈祥博学的姥姥,不屑于粗鲁的布鲁诺的父母。《女巫》是一本好书,读书在字字珠玑勾勒的书中遐思寻步,在缜密理性的多姿海洋中抛去烦恼,让抚疏的花影在书上印出,让轻柔的月光在书上洒过 ﹍﹍ 。
合上书页,看窗外一如平素湛蓝的天,嘴角不由得微微上扬,等明天,明天会有更多的好书等我们去读,小伙伴更有很多有趣的事情等着去做。
第42篇:《女巫》读后感
这是一本读起来令人恐怖的书,同时也是一本发人奋进的书。
女巫,从外表看,她们和普通人差不多。不过,那都是他们假扮的。女巫戴着假发,因为她们是秃头;女巫的眼睛中的那个小黑点一直在变色;女巫的鼻子比普通人大,边上是粉红色的,像贝壳的边;女巫的口水和墨水一样,是蓝色的;女巫不管什么时候都戴着手套,因为他们没有手指甲,只在薄薄的弯爪子;女巫的脚没有脚趾,但为不让别人看出来,她们硬是把自己的脚挤进漂亮的高跟鞋里。女巫专门吃小孩,吃小孩是她们的任务,她们计划要把全世界的小孩全部吃掉。越干净的小孩子,他们闻起来越臭,越容易被吃掉。
达尔和姥姥决定去挪威过暑假,不幸的是,姥姥得了肺炎,只得去华丽的英国旅馆度假。一天,达尔在旅馆的一个大房间里训练他的小白鼠,没想到这个房间是女巫大王开年会的地方,这天正好碰上她们在这里开年会。女巫大王告诉女巫们:“我发明了一种药水,叫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小孩吃了这种药水,就会慢慢变成老鼠。”当场,女巫大王就用巧克力把詹金斯骗了进来,并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在年会快开完时,一个老女巫把达尔也闻了出来,把他也变成了老鼠。
外形是老鼠的达尔,他的声音并没有变,因此姥姥还是认出了他。达尔和姥姥决定冒险消灭女巫。一天,姥姥把达尔装进一只袜子里,把他偷偷放进了女巫大王的房间。达尔偷到了一瓶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达尔又溜进厨房,把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倒进了女巫们要喝的汤里,把英国女巫们全部变成了老鼠。
接着,他们又计划把全世界的女巫都变成老鼠,并准备要为这个计划而奋斗终身。
这本书告诉我们:即使你被变成了一只老鼠,也要学会勇敢地面对,这样你才有机会去消灭敌人。只要有爱有勇气,即便是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世界上最强大最可怕的女巫!
第43篇:《女巫》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童话小说《女巫》。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关于真正女巫的童话故事:世界上真有女巫吗?那还有假!重要的不是有没有,而是我们应该学会识别她们,然后把她们干掉!因为如果不干掉女巫,她们就会杀死孩子。女巫每天都要杀死一个孩子,如果她们办得到的话。遇到女巫可不是好玩的事,特别是当她们开大会的时候,当女巫大王宣布她的秘方的时候!你会被变成老鼠的!可是要记住,即使你被变成一只老鼠,你也要学会勇敢地面对,而且你还有机会去消灭她们。因为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最强大的女巫。
给我感受最深的是这个故事的小主人公,一个7岁的英国小男孩,他从小失去了父母,和姥姥相依为命。在被女巫大王变成小棕鼠后,没有慌张害怕,而是变得更勇敢更聪明了。因为他不仅要为自己报仇,还要拯救全英国的孩子不被女巫变成老鼠。读完这本书,我非常佩服小男孩的勇气和机智,他的勇敢和自信正是我该学习的!
平时我是依赖性特别强的孩子,当我遇到困难时,我常常会求助于我的两个小姨,我总喜欢把困难扔给她们,由她们来帮忙。其实,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是可以把事情做好的,只是缺乏克服困难的勇气和信心,畏畏缩缩的,没有勇于地去面对。我想我应该向小男骇学习,勇于去面对困难,迎接困难,从而战胜困难!
第44篇:《女巫》读后感
“假如你变成了一只老鼠,你还有活下去的信心吗?”这是《女巫》这本书的作者,罗尔德。达尔问的一句话。如果让我来回答你,我一定坚定地告诉你:“我一定会坚强地活下去!因为有信心就会有希望!”
这本书讲了一个小男孩儿,他的姥姥给他讲关于英国女巫的故事。这个小男孩儿曾经两次碰到女巫,第一次,安然无恙。第二次,却因为偷听女巫大王在旅馆的会议室里对众多女巫说怎么做“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而被女巫大王变成了一直小老鼠。后来,他通过了姥姥的帮助,找到了慢性变鼠药,在女巫的晚饭里面到了进去。虽然最终小男孩儿没有变回人,但是他却把女巫们全部消灭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很佩服这个小男孩儿。他并没有因为自己被女巫变成老鼠药而难过,而伤心,而悲伤,而是心里充满了信心,决定打败女巫们。他并不知难而退,反而知难而进。
生活中,我和这个小男孩儿一样。考试后,试卷发下来了,我考了84分,爸爸妈妈没有批评我,而是和我一起看一看题错在哪里,分析题意。我没有因为没有考出理想的成绩而放弃,我在课堂认真听讲,积极发言。在下一次考试中,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我考到了全班第一名。我非常兴奋,努力就会成功。
再看看我们的南非世界杯足球赛,谁也没有想到西班牙会成为冠军。就在2007年,西班牙队还一度面临着无法打进欧洲杯决赛圈的危险,短短3年时间过去,“斗牛士”凭借着信心和努力,成为了世界杯和欧洲的“双冠王”。
我敬佩小男孩儿的同时,我也厌恶那些女巫们。她们整天在旅馆的会议室里,商量怎么对付孩子,怎么消灭孩子,怎么杀死孩子。看着女巫们把布鲁诺。詹金斯变成一只老鼠,我实在对她们的做法感到愤怒。为什么要伤害我们小孩子,为什么?!如果世界上真的存在着女巫,我想对她们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即使你们是女巫,但是也可以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摘掉你那美丽的面孔,用你真实的身份来面对每一个人,帮助每一个人。”
只要我们有信心,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努力终将会有回报,我们一定会让我们的世界变得和谐美丽!
第45篇:《女巫》读后感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女巫》。它是英国著名作家——罗尔德达尔写的一本奇幻小说。小说里千奇百怪的故事、幽默有趣的情节紧紧吸引着我,使我看了还想看。
在书店里,这本书的题目就紧紧吸引了我。我便问自己,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女巫吗?翻开书,一个个生动的故事在我眼前跳动,原来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的故事:他不幸在女巫开会时发现,并被迫吃下了一种名叫“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变成一只可怜的小老鼠,但他并没有泄气,和她的奶奶一起凭着勇敢和智慧,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将“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倒进了女巫们喝的汤里,将她们都变成了老鼠,女巫再也不能危害儿童了。
什么是女巫呢?在童话里,女巫总是戴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色斗篷,骑着扫帚、拿着魔杖飞来飞去……而在作者笔下,女巫却是这样的:真正的女巫总是戴着手套,因为她们没有手指甲,只有薄薄的弯爪子,像猫那样;真正的女巫都是秃子,所以总是戴上一流的假发遮住她们的秃头;真正的女巫鼻孔比平常人的大,边上粉红色,弯弯曲曲,像贝壳的边;真正的女巫眼睛中的那个小黑点一直在变色,你在这点子中央会看到冰和火在跳动;真正的女巫口水是蓝色的……
这个世界上是不是真的有女巫呢?谁也不知道。但书中有句话深深感动了我:只要有人爱你,你就不在乎自己是什么,或者自己是什么样子。小主人公和奶奶之间浓浓的祖孙之情,使他们齐心协力打败了可怕的女巫。所以我相信,只要有爱,就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
第46篇:《女巫》读后感
世界上真有女巫吗?这一个异悬的问题压下我的心头……
不管世界有没有女巫,只要有着像主人公有着希望是厄运的忠实的姐妹的乐观主义精神,和有着最可怕的敌人就是没有坚强的信念的坚持不懈来勇敢面对女巫和生活上的种种问题。
小小年纪的主人公犹如生命力顽强的小草。无意进入女巫的会议,被那蛇蝎心肠的女巫把他变成一只老鼠。主人公并没有痛不欲生因此放弃自己,而是联合姥姥把女巫消灭。
女巫读后感小小年纪就有如此豁达不羁的胸怀,有着坚定不移的信念,有着锐不可当的勇敢。主人公不单是小草还是松柏,象征坚贞,松枝傲骨峥嵘,柏树庄重肃穆,且四季长青,历严冬而不衰。
回想社会上……
20XX年六盘水一男子爬上楼顶欲寻短见因妻子出走。20XX年7月1日陵县男子讨薪未果轻生民警劝说化险。20XX年7月姓李女子跳楼消防兵将其劝解后送至医院进行治疗。李某返回家后,劝解无效再次跳楼。
梦想折断了翅膀,当生命遭遇了风霜,谁也免不了忧伤,彷徨;欢笑凝固成悲伤,当生命面临洪荒,谁也免不了失望,迷茫。生活中挫折与伤痕常在,生命中痛苦与凄迷常伴,如果无法忘却,不如学会坚强。
如果说他的命运是那破旧的花架,那么因为他的坚强意志,变得繁花似锦,光艳夺人;如果说他的命运是那漆黑的夜空,那么因为他的坚强意志,变得繁星闪烁,熠熠发光;如果说他的命运是那贫瘠的土地,那么因为他的坚强意志,变得葱葱郁郁、...
“你相信世界上有女巫吗?”至少我不会相信。可是,这几天我却迷上了一本有趣的书——《女巫》,它的作者是大名鼎鼎的罗尔德·达尔。
第47篇:《女巫》读后感
一开始看这本书,我并不是多么喜欢,只是抱着一副懒散的态度去读,可我读完第一篇的时候,我的态度变了,因为这本书太有意思了,在我们平时看的童话中,女巫是一个戴着帽子,骑着扫帚的老巫婆。而在真实生活中的女巫,她们戴着假发,因为假发与皮肤接触会产生瘙痒,所以她们时不时的挠头皮;她们一天到晚都戴着手套,因为她们的手是尖的,十分难看;她们每个女巫都有一个大鼻子,以便嗅到孩子的气味;她们的口水是蓝色的,有时把笔浸上口水就可以写字了;她们的脚没有脚趾,是大方头,所以她们为了避免人们把她们认出来,很多女巫都忍着疼痛穿着高跟鞋;她们都非常讨厌孩子,当她们干掉一个孩子后,就像你在吃大蛋糕一样的心情。一个星期一个孩子,一年就是五十二个。弄死他们,消灭他们。这就是所有女巫的左右铭。女巫对孩子们是多么憎恨!我已经被这个故事的情节所吸引。主人公的爸爸妈妈去世后,小男孩就跟随姥姥生活,由此暑假,因为姥姥身体不好,所以她们去了海边去旅游,在附近的一个大旅馆住着。在一个悄然的机会,小男孩听到了女巫们大会议里的全部内容,女巫大王便把新研制的"变鼠药"逼他喝下去,从此小男孩变成了一只小老鼠。变成老鼠的他,突然变得身手快捷,思考灵敏。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消灭了女巫。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为故事里的主人公的勇敢无畏和那有智慧、善良而乐观的心感动。因为,在故事里小男孩变成了老鼠,他并没有因为变成了老鼠而伤心,而是为了不再让其他小朋友变成老鼠,和姥姥一起想办法消灭女巫。其实,在生活中也一样,女巫就是你遇到的一个个的困难,你如果对它置之不理,它就可能越来越放肆。如果一开始,你就用勇气和智慧去面对,那么结局一定是美好的。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当我遇到困难后,要有勇气去面对它,不要退缩。和同伴一起克服它,战胜它!
第48篇:《女巫》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了两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罗尔德.达尔写的《女巫》。这个故事讲一个小男孩,他的父母因汽车滑出大路,翻入深谷而去世。他不得不回到挪威和姥姥相依为命。有一天,小男孩和姥姥来到了一个旅馆,因为误闯入了女巫大会,被女巫大王用“86号变鼠药”变成了一只老鼠。但勇敢、聪明的小男孩没有慌张害怕,更没有退缩,而是积极乐观,勇敢地与女巫较量。最后,小男孩用“86号变鼠药”把所有的英国女巫都变成了老鼠。他战胜了女巫,消灭了女巫!
我印象最深的一段是第17章《计划》。这一章是讲已经变成了小老鼠的小男孩靠着要拯救全英国所有孩子的决心和姥姥的鼓励,消灭了所有的女巫。当我读到小男孩变成老鼠后,下决心要消灭女巫时,我非常害怕:一个普通人,不,一只小小的老鼠怎么可能和有魔法的女巫斗?我被这本书的情节牢牢吸引着,时刻为这位小男孩的命运而担心,生怕他不能成功,更害怕他被女巫杀害。直到读到“他抱着装有86号变鼠药的瓶子,在旅馆的厨房里跑着,变成老鼠的他,用尾巴把自己卷到最高的水管上,把药水全倒入女巫的汤里,可它的尾巴被厨师砍断了五厘米。”我悬着的心才终于放了下来。我为小男孩的成功感到高兴,也更加佩服他的勇气和智慧!
生活中,我们也要像罗尔德那样,即便是一个小人物,也要有能消灭世界上最大的反派的决心。我们会遇到的反派有可能是学习上的难题,也可能生活中的困难,更有可能是我们不好的习惯,我们都要勇敢面对,动脑筋去解决它。只要积极勇敢地去面对,我们就一定能战胜困难!
第49篇:《女巫》读后感
“女巫”这个词对你来说应该不陌生吧,童话里,女巫带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斗篷,骑着扫帚飞来飞去;而这本书里的女巫就像一个正常人,她们穿平平常常的衣服,根本不像女巫。
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一个伟大而不幸的男孩,他在八岁前遇到过女巫。
主人公的姥姥是一个挪威人,一年暑假,他们在度假时,主人公无意中跑进女巫开会的舞厅里,偷偷听到了神秘配方,叫做86号慢性変鼠药,这个神秘药水可以在26秒内把人变成老鼠。主人公的朋友,布鲁诺就被女巫大王变成了老鼠。快散会时,一个女巫发现了主人公,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但变成老鼠后,她和姥姥想尽办法溜进女巫大王的房间里,偷了一瓶变鼠药,但女巫大王把主人公逃走的通道---阳台门关上了。但这时老女巫进了来,门打开了,主人公跳了出来;随后,他又跑去老鼠们又爱又怕的厨房,用自己微小的力量把鼠药放入汤锅中,但被厨师发现了,主人公不得不与厨师心惊肉跳地作斗争,它的尾巴断了。女巫喝了汤后,几秒钟之内,女巫大王和英国女巫都变成了小老鼠,英国孩子安全了。
这本书虽然“恐怖”但引人入胜;我心里直打颤,但仍然忍不住要读下去,想要知道主人公之后惊心动魄的经历。
我要学习主人公的勇敢、谨慎、坚强面对困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对于学习中遇到的困难,要像主人公一样一个个地去克服,取得学习上的胜利和成功。
第50篇:《女巫》读后感
《女巫》是现代儿童文学作品精品中的精品。在2000年英国图书节进行的一次“我最喜欢的作家”投票中,达尔在50位作家中得票最多,名列第二的是被誉为“《哈利波特》之母”的JK罗琳。
《女巫》讲的是“我”——一个孩子――与女巫们作斗争的故事。女巫总是穿平平常常的衣服,就像平平常常的女人,住平平常常的房屋,做平平常常的工作。女巫的真正工作是消灭小孩子。“我”在与姥姥一起去英国的路上碰上了全英国的女巫开年会,“我”不幸吃了变鼠药变成了老鼠。变成老鼠的“我”偷来了女巫的变鼠药,倒入女巫们的汤中,一举消灭了全英国的女巫。故事的最后,“我”还是小老鼠,还是和姥姥生活在一起,还在为消灭世界其他地方的女巫计划。
《女巫》是孩子气的。书中女巫的鼻子很灵敏,越干净的小孩越容易被她们发现,故事中小主人公的姥姥说:“小朋友应该永远不洗澡……洗澡是一个危险的习惯。”这是极具儿童心理的,充满了童真,可爱而有趣。还有制变鼠药的方法。变鼠药首先要让人变小,那该怎么样呢?把望远镜倒着看,人不就小了么?所以变鼠药配方中有“倒拿着煮软的望远镜”。那要让变鼠药在上午9点孩子上学时准时见效又该怎么样呢?噢,我们得放入一个闹钟……这些都是完全抛离成人意识的,完完全全的孩子世界。它反映了儿童对成人世界的不解与困惑,是真正站在儿童角度讲的故事。它鼓励儿童去思考,去克服恐惧。
《女巫》中也有许多耐人寻味的东西,比方说“我”变成了老鼠,最后却再没有变回来,这暗示了人生的不可逆转;但即便如此,“我”还是满怀信心继续计划消灭女巫,这说明我们要充满信心面对生命,面对生活。还有“我”问姥姥老鼠能活多久这一段,很感人,很温馨,一种很人性的东西闪烁在文字间。
《女巫》带给我的只是几十分钟的快乐,但它将带给孩子一整个幻想世界。它只属于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