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夏日历险》
经过20多天我读完了《夏日历险》,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小男孩捉猴子的事。故事的主人公杰伊。贝里他捉猴子的时候觉得很好玩,结果他被猴子灌醉了整整睡了一天,起床还满身酒味。
第15章的事让我映像深刻,有一天他去洼地里抓猴子,可是没什么动静,当他准备放弃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坑,里边有29只猴子,他把猴子抱回了家放在了谷仓里。这一章让我领悟了坚持的重要性,在你准备放弃的时候希望就出现了。
《夏日历险》读后感200字2
今天我读完了《夏日历险》,觉得这个故事里的里的吉宝很聪明,无论杰伊?贝里怎样设置陷阱都能被猴子吉宝识破,就这样杰伊?贝里每次准备的诱饵都被猴子们抢到手并且把他嘲笑个够。但想不到杰伊?贝里尽然和猴子交上了朋友,并把猴子们从暴风雨袭击的森林中带回了家。但杰伊?贝里捕猴的工钱并没有用来买小马和抢,却给戴西用来治腿了。
我读完了这本书觉得杰伊?贝里的行为很感动,这本书真有趣,我喜欢这本书!
《夏日历险》读后感200字3
我觉得这本书非常让我快乐、感动的书,它使我感到了夏天快乐的心情。
有个十四岁的男孩叫杰伊·贝里住在青山附近的一个农场里,为了实现自己买小马和枪的梦想,带着自己心爱的猎狗罗迪深入林地去捕捉一群被马戏团悬的猴子。再爷爷的'指点帮助下,他用过布网、下夹、陷阱的计谋,却都被后猴子一一识破,不仅没不到猴子,反而被他们嘲弄个够。可是,杰伊·贝里后来竟和这群猴子结成了朋友,帮助他们走出暴风雨袭击后的密林,回到马戏团。可是他攒来的钱没有卖小马和枪,却治好了妹妹戴西的腿。
我觉得杰伊·贝里是一个舍己为人的人,他让我们明白了要关心自己的家人。
《夏日历险》读后感200字4
这本书是威尔逊·罗尔斯写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叫杰伊·贝里的小男孩为了能买到属于自己的枪和小马而带着猎狗去丛林里抓被马戏团悬赏的猴子,但是,他用尽了所有办法也没有抓到一只猴子。不久,小男孩和猴子们成为了好伙伴,一起回到了马戏团,小男孩拥有了140美元,可他正准备**和小马的时候,又想起他许的愿望,最终他用这钱恢复了他妹妹的疾病。
我感受到了杰伊·贝里的勇敢、感恩等精神。
《夏日历险》读后感200字5
最后一章梦想成真特别温馨感人。结尾的那段话:爸爸把黛西的拐杖放进车厢里,虽然他没说一句话但我从他脸上的表情看出,他也是充满了喜悦和欣慰。让我明白杰伊。贝里妹妹的跛脚治好了。
读完这本书让我有这样的启发:杰伊。贝里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把猴子抓到了,虽然在抓猴子的过程中遇到了许多的困难,但还是得到了马和枪,实现了自己的愿望。让我明白了坚持的珍贵,我们一定要有信心做好每一件事,绝不放弃绝不退缩。
《夏日历险》读后感200字6
《夏日历险》说的是一个小男孩和自己的爷爷来捉一群马戏团的猴子来实现自己买小马和枪的愿望。在捉猴子的过程,他的妹妹戴西发现了仙人圈,每个人都在上面许了个愿,后来,小男孩捉到了猴子。可是到了最后,他没有用自己的钱去**和小马。却是用来治疗自己的妹妹的腿,最后,小男孩的小马和枪的愿望也实现了。在捉猴子的过程。最好笑的是:小男孩和他的爷爷想用椰子来捉猴子,却让精明的猴子用裤子来换椰子。还有一次,小男孩想用苹果来捉他们,却被名叫吉宝的猴子嘲笑一番。
这是个让百读不厌的书,我已经看了好多遍了。希望大家也能看看这本书。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1
读到这里,我对小女孩得不到温暖而感到同情心疼,跟她比我真是幸福极了,我住着高大明亮又结实的房子,冬天无论家里还是学校都有暖气,即使再冷的天也觉得温暖如春,出门有厚厚的毛衣、棉袄、棉鞋、围巾......哪会像这个小女孩这样可怜?当小女孩擦亮了第二根火柴,她仿佛了看穿了墙,一只烤鹅正向她走来。火柴又灭了,她面前只有一堵又厚又冷的墙。小女孩美好的愿望在现实中实现不了,真是太可怜啦!看看我现在的生活,鸡鸭鱼肉经常吃,几乎就没断过,想喝饮料就喝,想吃零食就去买,无忧无虑,从来没考虑过饥饿的问题,我真是在蜜汁里泡大的孩子啊!第三根火柴被小女孩点燃了,她的面前出现了一棵美丽的圣诞树,翠绿的树枝上点着几千支明亮的蜡烛,还有许多美丽的彩色画片,小女孩伸出手去,这时候火柴又灭了......大年夜是一家人团圆的节日,她多么希望能和家里人一起过一个快乐的除夕,得到家人送给的礼物啊!过年时,我能收到家里人买的新衣服,新书包,收到同学们送给我的新年贺卡,还有亲戚送给我的玩具和压岁钱。我和她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啊!当小女孩绝望地点燃了一大把火柴的时候,最疼爱她的奶奶出现了。
奶奶把小女孩抱起来,搂在怀里,奶奶带她去了没有寒冷、没有饥饿、没有痛苦的天堂里去了。当人们发现她的时候,她已经在大年夜里冻死了,两腮通红,嘴角带着微笑,她幸福地跟着奶奶一起走向新年的幸福中去了。多可怜的小女孩啊!看看我的幸福生活,我每天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学习,敬爱的老师传授我知识,亲爱的同学和我一起玩游戏,家里有爱我的爸爸妈妈,有大量的书籍伴我成长,我的童年真是太幸福了!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2
今天,我怀着兴奋的心情,再次读了《圆明园的毁灭》这篇文章。《圆明园的毁灭》这篇文章主要描述了圆明园昔日的辉煌景观和它的毁灭,揭露了帝国主义的野蛮罪行,表达了作者对祖国文化的热爱之情和对侵略者的痛恨之情。
读了文章后,我才知道圆明园是圆明、万春、长春三园的总称。始建于1709年,历时150年陆续建成。清王朝倾全国物力,集无数精工巧匠,填湖堆山,种植奇花异木,集国内外名胜40景,建成大型建筑物145处,内收难以计数的艺术珍品和图书文物。在这些建筑中,除具有中国风格的庭院外,长春园内还有海晏堂、远瀛观等西洋风格的建筑群,被誉为“万园之园”。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烧杀掳掠,慈禧太后挟光绪皇帝逃奔西安,八旗兵丁,土匪地痞即趁火打劫把园残存和陆续基本修复的共约近百座建筑物,皆拆抢一空,使圆明的建筑和古树名木遭到彻底毁灭。其后,圆明园的遗物,又长期遭到官僚、军阀、奸商巧取豪夺,乃至政一府当局的有组织地损毁。北洋政一府的权贵们包括某些对圆明园遗址负有保护责任者,都倚仗权势,纷纷从圆明园内运走石雕 、太湖石等,以修其园宅。那侵略者不仅抢夺了那珍贵的历史文物,而且毫不留情地把它化成灰烬。
我真为这个犹如人间仙境,巧夺天工,丰富多彩,美不胜收的园林而感到惋惜啊!为了不再让这段屈辱的历史重演,我们应该努力学习,奋发图强,学好各项本领,继“神州五号”之后,为研制并发射更多的火箭做后备力量,让我们的国家更加强大!
我们的国家不容侵略,我们的人们民不再受侮辱!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3
如果不是有人问我盖茨比到底哪里了不起,我是不会考虑看第二遍的。第二遍读《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中三名主要女性人物分别是黛西、乔丹、茉特尔,作者笔下的三名女性人物都表现出自私、空虚、金钱至上的品性。而盖茨比更是愿意付出一切的守望一个梦想,一个其实不难实现却没有实现的梦想。
书中人物除了盖茨比之外都是普通的人,要吃喝拉撒爬梯,也有爱恨情仇,个个都有人前人后得瑟失落多张面孔,关键是要“过日子”,然而盖茨比却是个不要过日子的人似的,有太多的不同寻常的过去,以及现在,看起来像世界的中心,其实只不过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对于这个时代来说,除了过好日子之外,英雄只不过是可有可无的点缀罢了。
盖茨比给黛西看衬衫算是个经典桥段,黛西两眼一花,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好衬衫啊。盖茨比静静地看着。后来黛西当着汤姆的面向盖茨比示爱的时候,盖茨比接着书里的“我”的话说下去:
盖茨比还是这么冷静,他清清楚楚黛西是什么,可是却依旧呀挽回黛西,或者更是完成一件自己决定要做的事情,不论如何。
再后来盖茨比死了,所谓树倒猢狲散,众人都不愿来葬礼,可是他们又不是势利小人而已,他们跟你我一样,不过都是要过普通日子的,普通人。
普通的黛西为了这种生活,第一次离开了盖茨比,因为她不能等,很寂寞。后来她又一次离开了盖茨比,依然是为了生活。
二十世纪初的美国西部跟东部大概有着很强的象征意义。但我倒觉得,盖茨比终究是这个“大多数人”生活的世界上,日常生活中,可以缺少的点缀吧。
书的故事虽然很简单,讲的却是一个孤独的英雄在一群平民之中悲壮死去的时代悲剧。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4
合上《野马归野》这本书,意犹未尽,一个个画面、一行行文字、一段段回忆,在我的脑海中浮现,我还在对新疆卡拉麦里自然保护区的自然风光赞叹不已,为马群在野外恶劣环境中的惊险生存抗争而胆战心惊,为那几个被夺去生命的马儿哀伤……心中有千言万语,不说不快。
《野马归野》一书讲述了两种不同的马。奈木扎是一匹内蒙古的杂交家马,白鹰是世界上稀有的普氏野马的后代。奈木扎虽然是家马,但十分渴望野马的生活。奈木扎终于逃了出来,从内蒙古跑到新疆,遇到了普氏野马群,头马就是白鹰。没有人类的照顾,这群马历经了千难万险,最后白鹰中途退出,它需要人类,一直从新疆跑到内蒙古,成为循规蹈矩的家马。而奈木扎因为不是普氏野马,被观察野马的队伍带走,最后因为“不自由,毋宁死”,自缢身亡了。
拥有自由,就可以在草原自由驰骋,想吃就吃,想睡就睡,想玩就玩,不受管束,不受呵斥。但是自由是有代价的,拥有自由就意味着脱离人类的照顾, 自生自灭。而如果想不愁吃喝,不再有危险,还会被关爱,就不能随心所欲,缰绳攥在人的手里,命运也攥在人的手里。奈木扎选择了自由,在辽阔的草原,在浩瀚的戈壁, 自由自在地飞奔,虽然险象环生,但它不后悔。
自由是什么?自由是小鸟在天空翱翔、是鱼儿在水中畅游、是骏马在草原驰骋……如果,小鸟呆在鸟笼里、鱼儿呆在鱼缸里、骏马呆在马厩里,那它们生命的意义何在? “不自由,毋宁死。”这句话深深地烙在我的心里。
我们应该多一点怜悯,少一点冷酷;多一点关爱,少一点杀戮;多一点理解,少一点漠然,还动物一个自由的空间。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5
“越长大越孤单 , 越长大越不安 , 也不得不看的翅膀被折断 , 也不得不收回曾经的.话问自己 , 你纯真的眼睛哪去了 , 越长大越孤单 , 越长大越不安 , 也不得不打开背后你的降落伞 , 也突然间明白未来的路不平坦 , 难道说这改变是必然 ……”这首歌让我感触很深,有些很无奈的挫败感。在看张德芬老师的《重遇未知的自己》时,耳边一直萦绕着这首歌。
华语首席身心灵畅销书作家,销量过百万的《遇见未知的自己》作者张德芬,集多年潜心研究身心灵成长经验的精华,告诉现代都市人如何找回迷失的自己,找到不快乐的根源,重获最初的快乐。在 这本 书中,张德芬与我们分享她追求身心灵和谐的人生智慧,帮助我们探索真我的本质,如何爱自己,如何为自己的快乐和人生负起全责,如何拥抱生活中的阴影,如何让自己、家人及朋友过得更幸福!
一本《重遇未知的自己》阐述了人们在成长过程会遇到的种种问题,作者通过此书教会了我们要爱上生命中的不完美!因为我们在追求快乐的过程中,离真实的自己越来越远了 。 梦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经过快二十年的生活, 相信 大家都有所体会了,我们会见识到现实的残酷,它会把我们的梦想一点一点泯灭,我们会遇上重重困难,这些让我们遍体鳞伤,我们慢慢会在自己的成长道路上迷茫,失去了自己人生中的前进方向……渐渐的我们看到了自己身上的不足,我们开始怀疑自己,怀疑自己是否真的有能力成功,甚至有些讨厌这样的自己……这让我们的生活蒙上了一层灰色,感觉快乐……离自己愈来愈远了……但就如书上所说的,每个人身上都有不足,我们只能设法改变,尽力完善自己,让自己做的更好,但这并不代表我们要否认自己,每个人都有他闪光之处也会有他的不足,我们要发挥我们的优点创造我们精彩的未来,爱上生命中的不完美,勇敢快乐的生活,把快乐带给自己,也传递给他人,让这个世界充满快乐而非冷漠……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柳树长出了新叶,细细的长长的柳枝密密地垂佛着江水与地面,好象花果山的水帘洞一样.这时我不禁想起了古人的诗句:。又该吃午饭了,我还没来得及买菜呢。16天的拼搏,;如果遇上下雨下雪天就更麻烦了,那时候的路都是泥巴路,所以下雨、下雪后的路非常难走,每次都弄得满身的泥巴。
首先是父母双亡,孤苦伶仃的她被一个好心的老大爷收养。但老大爷的儿子、儿媳(继父、继母)并不喜欢她。后来,只为听到的继母说的一句话,她便在每天放学后拿着向别人讨来的玻璃瓶去捉蚱蜢。她这么辛苦地去捉蚱蜢只为一个理由:她认为继母吃了蚱蜢,便会生出小弟弟,生下小弟弟后,继父继母会喜欢她,爱她。看到这里,我觉得心好酸,她的继父母虽然对她不好,但是小女孩却一点也不怨恨他们。
故事中的小女孩只有7岁,但她有一颗善良的心,有一种宽广的胸怀,很值得我们学习。我和她的生活环境不一样,甚至有天壤之别,我的父母爱我、宠我,有时候,只要我喜欢还可以在父母怀里撒撒娇,我不必为一个爱,一个喜欢,去捉“蚱蜢”。
故事中小女孩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继父继母的爱为结局。但我感到的却是悲哀,人与人之间的生活太不一样了。
这个世界还有多少我未曾发现的不美好?还有人像小女孩那样存在吗?我多么希望答案是否定的,多么希望春天的温暖,铺洒在这片土地上,没有那么多的不幸。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读了《梦想是能摘下的星》中的《李时珍写“本草纲目”》这篇故事,我受益匪浅:成功是一段路程,而非终点。坚持到底,你就会得到你想得到的东西。每个伟人成功的秘诀就是:坚持不懈。
《李时珍写“本草纲目”》这个故事一天,李时珍刚要休息,邻村村民跑来请他去救他妻子一命。李时珍背起药箱到了他家,原来病人早上感到不适,找大夫开药方,服用后,却躺在床上不省人事了。李时珍看了药方,觉得没错。他又核对药渣。很快发现:药渣中的一味“虎掌”药方没有,药方的“漏蓝子”药渣也没有。漏蓝子又名虎掌,药铺应是据此抓药。可医书上却无记载。回到家后,李时珍低头细想:看来,医书上有不少错误,这样下去,悲惨的事不知将有多少。他立下志愿:重写一本医书,纠正错误,造福后人。从此,李时珍一面行医一面阅读书籍,经过二十七年坚持努力,走遍了长江、黄河,参考了八百多种医书,终于写成了《本草纲目》这部医书巨著。李时珍通过努力,深受人们尊敬。是呀!我们只要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内坚持探索,不畏艰难,那么也一定能够铸就属于自己的“本草纲目”。
看完这个故事,我的脸“唰”的一下变得通红通红。我以前遇到困难总是放弃,没有坚持下来。就像暑假里学游泳的时候,有一个基本动作就是蹬腿,把左腿顶在边上,双手并拢,头朝下面,左腿一蹬出去,能使身体飘在水面就行,可我试了好多次都没有成功,就当我准备放弃时,是教练鼓励了我:“蹇艾,别放弃,相信自己!”我最后试了一下,耶!耶!我成功了!我明白了:不要轻言放弃,也许到最后就能成功。
我的总感受是:梦想是生命的灵魂,是心灵的灯塔;是引导人走向成功的信仰。矢志不渝地追求,坚持不放弃,梦想就能摘下的星。相信自己即使是一片小小的帆船,也可以去远航,可以迎来属于自己的浩瀚海洋。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闲暇时,翻开了《了不起的盖茨比》,一点点地读了下去。
盖茨比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的一生可以用两个字来概括:悲剧。究其原因,可以从较早的时间来解释。他年轻时爱上了一个家庭富有的女孩黛茜,他认为自己的身份和地位配不上她,这时的盖茨比心里顿时确立了他要出人头地的目标。
不久后,盖茨比成功了,而他再见到黛茜时她已婚嫁,盖茨比的内心再次受到了冲击。为了让黛茜回到他的身边,盖茨比在她家对面盖了豪华别墅来应对黛茜的有权势的丈夫,让黛茜注意到他。让人意外的是黛茜重见盖茨比后却只是把这种感情当做婚姻后的刺激。一次,黛茜不小心开车了丈夫的情妇,盖茨比主动揽下责任,而黛茜的丈夫汤姆挑拨情妇丈夫开枪打死了盖茨比。但盖茨比殊不知那个把他真诚的感情当作刺激的而黛茜早已决定把他当做弃子。这是多么讽刺啊!盖茨比的尸体躺在城堡中时,除了他的父亲与朋友卡拉威别与他人。城堡死气沉沉像枯树叶埋入泥土一样悄无声息。往日的一切热闹景象宛若海市蜃楼。
镜头转向黛茜,此时的她正和汤姆在欧洲度假,享受着他们的“完美人生”。我突然觉得盖茨比的爱情不过是一个完美的幻想。盖茨比的真反衬出黛茜她们的假,无论盖茨比多么爱黛茜,也终究走不进黛茜她那颗早已空掉的心房里。
盖茨比不敢对自己说黛茜已经变了,她的热泪中流露的除了爱之外只有金钱。盖茨比早已感觉到这点,只是他太爱黛西从而欺骗自己:她没有变。他等黛西和他远离利欲熏心的地方,远走高飞,结局终是不能。在那个人们疯狂追逐金钱与地位而抛弃纯真情感的时代,盖茨比这样的人竟能怀有柏拉图式的感情去面对爱的人,实在是让人钦佩和感叹。
黛茜因为物质早已经下了自己的情与爱。黛茜的丈夫汤姆行为粗鲁,又做了种种对不起黛茜的事,黛茜却始终没有离开他,这就是她早已改变的最有力的证明。一个在黑暗中迷失了又完全不想走出去的人又何曾珍惜过盖茨比的光明。她对物质的沉迷埋葬了盖茨比的悲惨人生。盖茨比在等待的黛茜,应该是他所想象的完美形象的显现,而不是现实中的她。
读完书,我们似乎看到在那个冷漠的时代,人们终究还是逃不过它的漩涡,被卷入其中。当一切回归平静后,仿佛没有人会记得它是否真的发生过。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我喜欢阿狸,那只单纯的小狐狸,尤其喜欢《阿狸·永远站》。看着小狐狸去寻找、去追问永远在哪里,他听到了每个人对永远的理解、每个人对永远站的诉说,却更不知道永远在哪儿。最终,他得出了结论,“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永远,却不知道永远站到底在哪里。永远是不可能到达的,是不存在的!”。但他回家后,妈妈对他说“我永远爱你啊!”
永远究竟是什么呢?永远又在哪里?我一遍遍问自己。一直很喜欢一句话,“逝去的东西往往是美丽的,因为它留给我们‘永不能再’的惆怅,也就有了永远的回味。”也许只有失去的才是真正的永远,我们拥有的往往会失去,我们没有的可能会得到,才是永远。尤其是再也回不去的童年,给我留下了永远的思念,渴望有一天能够梦到小时候的自己,重温儿时的美好……
人们渴求着永恒赋予的美好,畏惧着时间带来的衰老。 可是,永远只是,比时间多了一秒。物质往往是有期限的,但我相信感情,尤其是亲情是没有期限的,特别是父母之爱,它没有条件、没有期限、不求回报。珍惜并回报,给现在、未来的自己一份温暖。
把握已经拥有的,努力得到想要得到的,即使思念也不去懊悔已失去的,现在是最美的、最永久的,因为我们珍惜。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今天,爸爸给我推荐了一篇叫“一只惊天动地的虫子”的文章。
它写了:作者被子一只虫子给震憾了。在一年春天,作者回到家,看见了自己家和以前一样平淡。他接完一个电话,走进屋里,给菩萨上了三柱香,便坐在地上,突然,一个小黑点出现在地面上,作者原以为是一些渣渣,但仔细一看,发现是一只黑色的小虫,它形似乌龟,有很多触角,身子乌黑的。它一次又一次地爬向佛龛,又一次一次摔下来。作者看见了这一幕不禁惭愧。
过了几天,一只黑色的死虫躺在地板上,作者不知道是不是上次的那只黑虫,但那只黑虫深深地震憾了作者的心。
通过这篇文章,让我知道了虫子追求光明的理想使它顽强对抗。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习惯了城市的喧嚣,习惯了华丽的辞藻,当好不容易静下心来翻开这本书时,便立即沉醉其中了。
它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语言,平淡无奇,内容,也并无什么新意,但它却能将一个小山村的情味跃然于纸上,使人完完全全沉醉其中,一气呵成读毕全书,读罢还回味无穷,这便是它的魔力了吧。
对农村,我存有的感情不过是外婆家的一句乡音,一片竹林,不过是个玩乐的地方罢了,充其量,不过是一家人在异乡的一个念想。这个小村庄,与我脑海中的的确有相同,又着实不同,它与我的家乡有着近似的景,至于情,是在认识了这座小村庄后才忆起与自己的家乡有所相似的。
一切都这样纯朴。
摆渡的人并不求利益,有时甚至还白送上一条黄烟;大黄狗如此近人情,不再被当作宠物来养,而就是与人为伴;顺顺没有丝毫财主的蛮横,大方洒脱,又能济人之急;两个儿子也没有公子的娇气,荡桨时选最重的一把,吃干鱼,睡舱板;人们的皮肤被阳光染上了小麦的颜色,空气中震荡着沙哑的歌声,老人摇桨摇了五十年,身板仍硬朗着。大自然在这林子中造了一个“世外桃源”,俨然如沈从文自己评价的一样,同时,大自然赋予了这里的人们与生俱来的快活与不受任何杂质玷污的心,大概就是这一点,使人着迷。
这个故事的悲剧结尾,让无数人叹息,似乎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大老的溺死与二老的离去,为它画上了省略号。故事没有给我们一个温馨的结尾,也就使我们拥有了更深的思考与永远的回味,是分歧,是分歧让他们之间有了距离,不只是人与人之间的,还有“车路”与“马路”,船主与船夫,这个么多的分歧使他们相去渐远,也不足为奇了。
似懂非懂的,我合上了书,一股书卷的气息扑鼻而来,我闭上眼,为故事假想着另一个结尾,却总是不合适,这时,我明白了这书的又一高明之处:它的故事是不容拆散的,情感、分歧也是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