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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风加上颜色读后感汇编50条

时间:2019-06-28 21:09

【林清玄《光之四书》原文】

光之色

当塞尚把苹果画成蓝色以后,大家对颜色突然开始有了奇异的视野,更不要说马蒂斯蓝色的向日葵,毕卡索鲜红色的人体,夏卡尔绿色的脸了。

艺术家们都在追求绝对的真实,其实这种绝对往往不是一种常态。

我是真正见过蓝色苹果的人。有一次去参加朋友的舞会,舞会不免有些水果点心,我发现就在我坐的位子旁边一个摆设得精美的果盘,中间有几只梨山的青苹果,苹果之上一个色纸包扎的蓝灯,一束光正好打在苹果上,那苹果的蓝色正是塞尚画布上的色泽。那种感动竟使我微微地

设若有一个人,他从来没有见过苹果,那一刻,我指着那苹果说:苹果是蓝色的。他必然要相信不疑。

然后,灯光变了,是一支快速度的舞,七彩的光在屋内旋转,打在果盘上,所有的水果顿时成为七彩的斑点流动。我抬头,看到舞会男女,每个人脸上的肤色隐去,都是霓虹灯一样,只是一些活动的碎点,像极了秀拉用细点的描绘。当刻,我不仅理解了马蒂斯、毕卡索、夏卡尔种种,甚至看见了除去阳光以外的真实。

在阳光下,所有的事物自有它的颜色,当阳光隐去,在黑暗里,事物全失去了颜色。设若我们换了灯,同样是灯,灯泡与日光灯会使色泽不同,即使同是灯泡,百烛与十烛间相去甚巨,不要说是一枝蜡烛了。我们时常说在黑夜的月光与烛光下就有了气氛,那是我们多出一种想像的空间,少去了逼人的现实,即使在阳光艳照的天气,我们突然走进树林,枝叶掩映,点点丝丝,气氛仿佛滤过,就围绕了周边。什么才是气氛呢?因为不真实,才有气有氛,令人迷惑。或者说除去直接无情的真实,留下迂回间接的真实,那就是一般人口里的气氛了。

有一回在乡下,听到一位农夫说到现今社会风气的败德,他说:“都是电灯害的,电灯使人有了夜里的活动,而所有的坏事全是在黑暗里进行的。”想想,人在阳光的照耀下,到底还是保持着本色,黑暗里本色失去,一只苹果可以蓝,可以七彩,人还有什么不可为呢?

这样一想,阳光确实是无情,它让我们无所隐藏,它的无情在于它的无色,也在于它的永恒,又在于它的自然。不管人世有多少沧桑,阳光总不改变它的颜色,所以仿佛也不值得歌颂了。

熟知中国文学的人应该发现,中国诗人词家少有写阳光下的心情,他们写到的阳光尽是日暮(天寒翠袖薄,日暮依修竹),尽是黄昏(月上柳

一朝唐诗、一代宋词,大部分是在月下、灯烛下进行,你说奇怪不奇怪?说起来就是气氛作怪,如果是日正当中,仿佛都与情思、离愁、国仇、家恨无缘,思念故人自然是在月夜空山才有气氛,怀忧边地也只有在清风明月里才能服人,即使饮酒作乐,不在有月的晚上难道是在白天吗?其实天底下最大的痛苦不是在夜里,而是在大太阳下也令人战栗,只是没有气氛,无法描

有阳光的天色,是给人工作的,不是给人艺术的,不是给人联想和忧思的。有阳光的艺术不是诗人词家的,是画家的专利,中国一部艺术史大部分写着阳光,西方的艺术史也是亮灿照耀,到印象派的时候更是光影辉煌,只是现代艺术家似乎不满意这样,他们有意无意地改变光的颜色。抽象自不必说了,写实,也不要俗人都看得见的颜色,而是透过画家的眼睛,他们说这是“超脱”,这是“真实”,这是“爱怎么画就怎么画才是创作”。

我常说艺术家是上帝的错误设计,因为他们要在阳光的永恒下,另外做自己的永恒,以为这样就成为永恒的主宰。艺术背叛了阳光的原色,生活也是如此。我们的黑夜愈来愈长,我们的屋子益来益密,谁还在乎有没有阳光呢?现在我如果批评塞尚的蓝苹果,一定引来一阵乱棒,就像齐白石若画了蓝色的柿子也会挨骂一样,其实前后还不过是百年的时间,一百年,就让现代人相信没有阳光,日子一样自在,让现代人相信艺术家的`真实胜过阳光的真实。

阳光本色的失落是现代人最可悲的一种,许多人不知道在阳光下,稻子可以绿成如何,天可以蓝到什么程度,玫瑰花可以红到透明,那是因为过去在阳光下工作的占人类的大部分,现在变成小部分了,即使是在有光的日子,推窗究竟看的是什么颜色呢?

我常在都市热闹的街路上散步,有时走过长长的一条路,找不到一根小草,有时一年看不到一只蝴蝶;这时我终于知道:我们心里的小草有时候是黑的,而在

光之香

我遇见一位年轻的农夫,在南方一个充满阳光的小镇。

那时是春末了,一期稻作刚刚收成,春日阳光的金线如雨倾盆地泼在温暖的土地上,牵牛花在篱笆上缠绵盛开,苦苓树上鸟雀追逐,竹林里的笋子正纷纷涨破土地。细心地想着植物突破土地,在阳光下成长的声音,真是人间里非常幸福的感觉。

农夫和我坐在稻

农夫用斗笠一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缓缓吐出。

他说:“你吸到什么没有?”

我吸到的是稻子的气味,有一点香。我说。

他开颜地笑了,说:“这不是稻子的气味,是阳光的香味。”

阳光的香味 ? 我不解地望着他。

那年轻的农夫领着我走到稻

农夫自有他的哲学,他说:“你们都市人可不要小看阳光,有阳光的时候,空气的味道都是不同的。就说花香好了,你有没有分辨过阳光下的花与屋里的花,香气不同呢 ? ”

我说:“那夜来香、昙花香又作何解呢?”

他笑得更得意了:‘‘那是一种阴香,没有壮怀的。”

我便那样坐在稻

光之味

在澎湖访问的时候,我常在路边看渔民晒鱿鱼,发现晒鱿鱼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把鱿鱼放在水泥地上,隔一段时间就

有一次一位渔民请我吃饭,桌子上就有两盘鱿鱼,一盘是新鲜的刚从海里捕到的鱿鱼,一盘是阳光晒干以后,用水泡发,再拿来煮的。渔民告诉我,鱿鱼不同于其他的鱼,其他的鱼当然是新鲜最好,鱿鱼则非经过阳光烤炙,不会显出它的味道来。我仔细地吃起鱿鱼,发现新鲜虽脆,却不像晒干的那样有味、有劲,为什么这样,真是没什么道理。难道阳光真有那样大的力量吗?

渔民见我不信,捞起一碗鱼翅汤给我,说:“你看这鱼翅好了,新鲜的鱼翅,卖不到什么价钱的,因为一点也不好吃,只有晒干的鱼翅才珍贵,因为香味百倍。”

为什么鱿鱼、鱼翅经过阳光曝晒以后会特别好吃呢?确是不可思议,其实不必说那么远,就是一只乌鱼子,干的乌鱼子价钱何止是新鲜乌鱼卵的十倍?

后来我在各地旅行的时候,特别留意这个问题,有一次在南投竹山吃东坡肉油焖笋尖,差一点没有吞下盘子。主人说那是今年的阳光特别好,晒出了最好吃的笋干,阳光差的时候,笋干也显不出它的美味,嫩笋虽自有它的鲜美,经过阳光,却完全不同了。

对鱿鱼、鱼翅、乌鱼子、笋干等等,阳光的功能不仅让它干燥、耐于久藏,也仿若穿透它,把气味凝聚起来,使它发散不同味道。我们走入南货行里所闻到的干货聚集的味道,我们走进中药铺子扑鼻而来的草香药香,在从前,无一不是经由阳光的凝结。现在有毋需阳光的干燥方法,据说味道也不如从前了。一位老中医师向我描述从前“当归”的味道,说如今怎样熬炼也不如昔日,我没有吃过旧日当归,不知其味,但这样说,让我感觉现今的阳光也不像古时有味了。

不久前,我到一个产制茶叶的地方,茶农对我说,好天气采摘的茶叶与阴天采摘的,烘焙出来的茶就是不向,同是一株茶,春茶与冬茶也全然两样,则似乎一天与一天的阳光味觉不同,一季与一季的阳光更天差地别了,而它的先决条件,就是要具备一只敏感的舌头。不管在什么时代,总有一些人具备好的舌头能辨别阳光的壮烈与阴柔——阳光那时刻像是一碟精心调制的小菜,差一些些,在食家的口中已自有高下了。

这样想,使我悲哀,因为盘中的阳光之味在时代的进程中似乎日渐清淡起来。

光之触

八月的时候,我在埃及,沿着尼罗河自北向南,从开罗逆流而溯。一直往路可索、帝王谷、亚斯文诸地经过。那是埃及最热的天气,晒两天,就能让人换过一层皮肤。

由于埃及阳光可怕的热度,我特别留心到当地人的穿戴,北非各地,夏天的衣着也是一袭长袍长袖的服装,甚至头脸全包扎起来。我问一位埃及人:“为什么太阳这么大,您们不穿短袖的衣服,反而把全身包扎起来呢?”他的回答很妙:“因为太阳实在太大,短袖长袖同样热,长袖反而可以保护皮肤。”

在埃及八天的旅行,我在亚斯文旅店洗浴时,发现皮肤一层一层地凋落,如同干去的黄叶。埃及经验使我真实感受到阳光的威力,它不只是烧灼着人,甚至是刺痛、鞭打、揉搓着人的肌肤,阳光热烘烘地把我推进一个不可回避的地方,每一秒的照射都能真实地感应。

后来到了希腊,在爱琴海滨,阳光也从埃及那种

再来是意大利,阳光像极文艺复兴时代米开朗基罗的雕像,开朗强壮,但给人一种美学的感应,那时阳光是轻拍着人的一双手,让我们面对艺术时真切的清醒着。

到了中欧诸国,阳光简直成为慈和温柔的怀抱,拥抱着我们。我感到相当的惊异,因为同是八月盛暑,阳光竟有着种种变化的触觉:或狂野、或壮朗、或温和、或柔腻,变化万千,加以欧洲空气的干燥,更触觉到阳光直接的照射。

那种触觉简直不只是肌肤的,也是心灵的,我想起中国的一个寓言:

有一个瞎子,从来没有见过太阳,有一天他问一个好眼睛的人:“太阳是什么样子呢?”

那人告诉他:“太阳的样子像个铜盘。”

瞎子敲了敲铜盘,记住了铜盘的声音,过了几天,他听见敲钟的声音,以为那就是太阳了。

后来又有一个好眼睛的人告诉他:“太阳是会发光的,就像蜡烛一样。”

瞎子摸摸蜡烛,认出了蜡烛的形式,又过了几天,他摸到一支箫,以为这就是太阳了。

他一直无法搞清太阳是什么样子。

瞎子永远不能看见太阳的样子,自然是可悲的,但幸而瞎子同样能有阳光的触觉。寓言里只有手的触觉,而没有心灵的触觉,失去这种触觉,就是好眼睛的人,也不能真正知道太阳的。

冬天的时候,我坐在阳台上晒太阳,同一个下午的太阳,我们能感觉到每一刻的触觉都不一样,有时温暖得让人想脱去棉衫,有时一片云飘过,又冷得令人战栗。晒太阳的时候,我觉得阳光虽大,它却是活的,是宇宙大心灵的证明,我想只要真正地面对过阳光,人就不会觉得自己是神,是万物之主宰。

只要晒过太阳,也会知道,冬天里的阳光是向着我们,但走远了,夏天则又逼近,不管什么时刻,我们都触及了它的存在。

记得梭罗在华尔腾湖畔,清晨吸到新鲜空气,希望将那空气用瓶子装起,卖给那些迟起的人。我在晒太阳时则想,是不是有一种瓶子可以装满阳光,卖给那些没有晒过太阳的人呢?

每一天出门的时候,我们对阳光有没有触觉呢?如果没有,我们的感官能力正在消失,因为当一个人对阳光竟能无感,如果说他能对花鸟虫鱼、草木山河有观,都是自欺欺人的了。

【林清玄《光之四书》读后感篇一】

在贫穷的村长大的林清玄对人生感觉是,笼中剪羽,仰看百鸟之翔;侧畔沉舟、,坐阅千帆之过。喝茶饮酒都能品出哲学的他,对阳光更有着独特的见解。

在他的笔下,阳光拥有颜色,语言看似随意,但是独具匠心,将阳光本色的失落全部展现的淋漓尽致。是啊,这样一想,阳光却实是无情,它让我们无法隐藏,它的无情在于它的本色,也在于它的永恒,又在于它的自然。不管人世有多少沧桑,阳光总不改变它的颜色,所以仿佛也不值得歌颂了。熟知中国文学的人应该发现,中国的诗词家少有写阳光下的心情,他们写到的阳光尽是日暮(天寒翠袖薄,日暮依修竹),尽是黄昏(月上柳

阳光无所不在,无所不照。其实天底下最大的痛苦不是在夜里,而是在阳光下呀,令人战栗,有阳光的艺术不是诗人词家的,是画家的专利,中国一部艺术史大部分写阳光,西方的艺术史也是亮灿辉煌。

在他笔下,阳光拥有香气。你是否留心过,夏天刚在太阳下的衣服总有一股味道。其实,那就是阳光的香味,如此的沁人心脾。作者笔下的农夫,放弃城市多姿多彩的生活而毅然决定留在乡村,只因阳光的香味,阳光的魅力使他魂牵梦绕。而嗅觉退化的都市人却遗忘阳光,反差之大,令人心痛。闲暇时,不妨在阳光下深呼吸,你闻到的不仅是阳光的香味,也是都市人所没有的嗅觉。

在他的笔下,阳光拥有味道。文中所例举的鱿鱼;鱼翅;乌鱼子;笋干等,正是因为有了阳光,才使它们的味道特别美味。阳光的功能不仅让它们干燥,耐于久藏,也仿若穿透它,把气味凝聚起来,但它们散发着不同的味道。当我们走进草药房的时候,铺子扑鼻而来的草香药香,但在从前,无一不是经过阳光凝结而成的。不管什么时候,总有一些人具备敏感的舌头,能辨别出阳光的壮烈与阴柔------阳光那时刻像是一碟精心调制的小菜,令人齿颊留香。

在他的笔下,阳光可以触摸让人真切地感受到它的存在,被触摸的人不仅应有生理的触觉。寓言中的那位盲者是幸福的,因为他拥有心灵的触觉。从埃及到中欧诸国,阳光竟有着种种变化的触觉,或狂野,或壮朗,或温柔,或细腻,变化万千。一个没有触觉的人,他是体会不出阳光的触摸时的真切。也体会不出花鸟虫鱼,草木山河的快乐。

只要真正地面对阳光,人就不会觉得自己是神,是万物之主宰。一语道破了现代文明的狂妄。林清玄以一贯清澈澄清的心境于质朴无华的文字中传达出淡淡的伤感。他的情感犹如无波之湖中偶投一块小石,而微微泛起的涟琦,静而不死,动而不喧,生机蕴涵,让疲惫不堪而感官能力正在逐渐丧失的都市人得到一丝心灵的慰籍。

【林清玄《光之四书》读后感篇二】

他生于农村,我在文中读出他与大自然有种莫名的亲近感。我生在城市,凭着那点对自然的向往,空闲时读着这朴实而澄明的文字,能得到一丝心灵的慰藉。

这是个寻常的话题,以自然与人文的因果和冲突叙事和思考。当然这历来是无人能解的谜题。外国的某部带有严密分

这固然是假想,却从根本上揭示了人类的存在问题。只要我们存活一天,便要努力保留自己生活过的痕迹。那么,现代文明是在自然上寄生,还是与之共生?两者应该都有

“只要晒过太阳,也会知道,冬天里的阳光是向着我们,但走远了,夏天又逼近,不管什么时刻,我们都触及了它的存在。”令人遐想的一句话。体现自然是人类现代文明的起源,人不能脱离社会,更不能脱离自然而单独存在。也就是说,人类即使在城市,也并未真正远离自然。长远一想是可怕的,我们的心会时时呼应着阳光吗?这种温暖和神秘,读来竟有种穿越沙漠般别样的感觉。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这时最关键的

《暮色》读书笔记1

提到暮色,人们一般会想起太阳落山时的景色。然而,《暮色》这篇

故事的主人翁是一只名叫索托的豺,它是一只豺王。在冰雪交加的一天,它带着它的豺群找到了一个野猪窝。它们都知道野猪相当厉害,所以不敢去攻击。然而,他们也不愿让跑到嘴边的肥肉溜走,所以他们只能在窝旁等待机会。

野猪一直没有出来,它们已经等的不耐烦了。没办法,只好挑一只苦豺去试探了。所谓苦豺,其实就是让豺群里最年老的,去做敢死队的工作。不用说,一定就是索托的母亲吐霞了。

虽然众豺都同意让吐霞来当苦豺,但是索托的心理却很矛盾。应为,如果他让母亲当苦豺,那就太不孝了。但如果他不让母亲当苦豺,他就会被赶下王位。

最后它决定——让自己来充当苦豺的角色。但是,它的母亲挺身而出,自愿当作苦豺,才保住了索托的性命。

这篇文章让我

《暮色》读书笔记2

我也算读过许多动物小说了,可有一篇却最令我难以忘怀,那就是《暮色》,一首悲壮的颂歌。

正如这个浪漫动听的名字,故事的本身也一样动听——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冬日,豺王索坨在豺群的压力下,被迫牺牲深深爱着它的豺娘霞吐做“苦豺”,以换得食物。正当它想起豺娘的一次次救命之恩,准备牺牲自己时,豺娘又一次做出了牺牲,用生命为代价保住了儿的王位,换来了洞中的野猪做豺群的食物。

看完了故事,我忍不住热泪盈眶。难道只有人类社会存在母爱?不,动物们也有浓厚的情感。母性的光辉十分伟大,她为了孩子,能不惜一切代价,甚至用死换来孩子的生,这是多么伟大的感情呀!

我的母亲,就是这样的伟大女性。当我在床上翻来覆去,难以入睡时,就会看见妈妈靠在椅背上,手指几乎僵硬,头也沉重地抬不起来时,还是坚持靠着一盏孤灯,对着刺眼的电脑大屏幕,为我查阅资料、打印

我突然感到惭愧。我们这些孩子在意识到无私的母爱时,往往已经不早了。妈妈,您为我付出了多少心血呀!

正如罗曼·罗兰所说:“母爱是一种巨大的火焰。”而《暮色》,就是这种火焰的一个完美的载体,让人感到手存余温。短短一篇小说中,蕴含着多少爱啊!

《暮色》读书笔记3

暑假里,我看了沈石溪的著名小说《暮色》,读完这个生死传奇故事让我感动不已。

《暮色》主要讲述的是风雪弥漫的草原上,豺群在饥寒交迫的时候,突然发现了一个救命的野猪窝,想美美饱餐一顿,但是洞里的野猪妈妈性情凶猛,一直守在洞口防止豺群伤害她的猪宝宝。因为洞口太窄,一次只能通过一只豺,因此,豺王只能在群里挑选一只苦豺引诱野猪。苦豺就像战场上的敢死队,去了基本没有生还的可能。挑选苦豺的唯一标准就是年龄衰老度,为了豺群的生存,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豺王只能选择自己年老的母亲做苦豺,但是他实在不忍心自己的母亲去送死,他被豺娘身上的所蕴含的母爱所震憾,豺娘为他所做的点点滴滴历历在目,他毅然决定自己冲进猪窝去做苦豺,豺娘看了也舍不得儿子去死,豺王是领导豺群者,是豺群的未来。于是,豺娘推开豺王,头也不回冲进野猪洞,与母猪同归于尽。豺娘又一次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豺王。

看完这本小说,眼泪不由自主的在眼眶打转,母爱是多么伟大!不管有多么困难,多么危险,母亲总是保护着自己的孩子甚至能奉献自己的生命,文中豺王也是一个善良孝顺的孩子。我也要像豺王一样做一个孝顺的孩子,多为妈妈分担事情,不惹妈妈生气。

《暮色》读书笔记4

这些天里,我读了一本故事书,名叫《暮色》。

故事主要讲一个叫埃蒂斯的红豺群牺牲苦豺捕食野猪的故事。

红豺群里面的豺王叫索坨,它非常勇敢也非常地智慧,推翻了原来老豺王的统治,但它也非常孝敬母亲霞吐,它是豺群里最老的一只豺。

豺的家族都有这样一条规矩,如果捕兽时遇到困难,需要有“苦豺”(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敢死队),必须要用最老的一只豺做苦豺来引诱猎物牺牲自己。

有一次,红豺群要捉一头藏在洞穴里的大野猪,需要有一只苦豺去把野猪给引出来。那个时候,索坨的母亲是最老的,可是索坨不忍心让自己的母亲去送死,但是豺群里其它的豺才不管呢,只要是最老的,就算你是豺王,也要当苦豺。

霞吐被选做了苦豺,它是非常不愿意的,索坨作为豺王,它也不愿意自己的母亲做苦豺。为了整个团队,它宁愿牺牲自己。就在索坨要进入野猪的洞穴引野猪出来时,霞吐一下子撞开了它,进入了野猪洞穴,牺牲了自己,换来了它的儿子,索坨豺王的王位和整个埃蒂斯红豺群的生命。

我被霞吐勇敢的母爱感动了,很久不能平静。

《暮色》读书笔记5

今天,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暮色》这篇文章,使我泪流满面。

主要讲的是:有一只豺王,叫索坨。它和豺群已经三天三夜没吃东西了。走着走着突然发现一窝猪崽,它们非常高兴,可是里面有母野猪在守护,索坨想不出来办法来。想了一会儿,目光便落到了老豺身上。要选最老的。开始,目光落到了自己的母亲身上,可是它又不忍心,便把目光又转向了另一匹老豺。同类用愤怒的眼光看它,原来,豺群有一个规定就是让最老的豺当敢死队。它又想起当年自己的母亲是怎样把自己救出来的。于是,自己下定决心要为母亲去死。快要进洞时,母狼把它甩出去,跌出去两米远,豺娘望了它一眼,进了洞。最后,豺娘终于把野猪打死了,豺群终于饱餐一顿。值得可兴的是豺娘居然还活着。

看了这个故事,我心里很不平静,它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放弃一切,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

《暮色》读书笔记6

“呯!”我把房门重重地关上。一天到晚妈妈就会让我背课文背诗。现在脑子里昏昏沉沉的。

拿起身边的一本书——《第七条猎狗》,翻到上次看到的《暮色》。故事讲述的是饥饿的豺群发现了野猪栖身的山洞,但要用苦豺引野猪出来。而苦豺正是豺王索坨的亲生豺娘。一旦被选为苦豺便极少有生还的`希望。索坨主动顶替豺娘,当了第一个进入野猪洞的苦豺。但在最后关头,豺娘为了自己的儿子,奋力顶开了索坨,与野猪殊死搏斗,为豺群光荣阵亡。

读到这里,我被豺娘深沉的母爱感动了。不知不觉,泪水模糊了眼睛。隔着泪水,瞥见桌上那顶红色的绒线帽,我想起在出发前她对带队老师的千叮咛万嘱咐,当时我很不耐烦。现在嫣然回想,那又何尝不是一种母爱?

冬令营的闭营仪式上,带队老师放了出发前母亲们的录音。“儿子,希望你在营地里生活得快快乐乐的。”“女儿,你是第一次离开家,到别的地方生活,在那里不要哭鼻子。”……

偌大的礼堂里,渐渐地,抽泣声越来越多。五天中的四个夜晚,我经常听见同宿舍的两个女孩低声哭泣,一边断断续续地唱着歌谣。

拂去脸上的泪,再次背起诗文,突然感到了古诗中的那丝温暖,那缕情意……

《暮色》读书笔记7

在今天,我又读了一篇让我感动的动物小说故事——《暮色》。

《暮色》讲了一群饥肠辘辘的埃蒂斯红豺在无意中发现了一个野猪窝,真是苍天有眼,山神开恩,这个发现足可以拯救整个豺群,可是因为这个野猪窝的入口很小,一次只能进去一只豺,而一只豺又打不过野猪,无疑是狼入虎口,所以豺王索坨决定选一只苦豺,把野猪引诱出来。苦豺就是豺群中为了群体而被派去去引开危险或引出敌人的豺,一般最老的豺就是苦豺,行动后很难生还。在索坨的豺群,最老的豺就是豺王索坨的亲生豺娘“霞吐”索坨是一只重情重义的好豺,它怎么能忍心让自己的母亲去呢?可是另外的那些豺的眼睛已经盯上了豺娘,索坨现在很纠结,它要是选了豺娘,那它就太不孝顺了;如果不选豺娘,他就会被另外的那些豺推下宝座。但是结果都是一样的,所以它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那就是去代替豺娘当苦豺,在索坨冲向野猪窝的时候,豺娘撞开了索坨,跑进了野猪窝与野猪搏斗,豺娘为了大局而牺牲了自己。

当我看完了这篇文章之后,感动的差点哭了,索坨是一个孝顺的豺子,它为了母亲,可以牺牲自己;豺娘也是一个非常好的母亲,她把所有爱都展现在了索坨身上,她为了索坨,曾多次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救索坨。

《暮色》读书笔记8

《暮色》这篇小说的作者是沈石溪,里面讲述的是豺群在饥寒交迫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一个隐秘的野猪洞,但是洞里的母野猪一直守在洞口防止豺群伤害她的小猪仔,因为洞口太窄,一次只能容一只豺通过,因此豺王只好在豺群里选一只苦豺引诱野猪。

苦豺就是像战场上的敢死队一样,挑选苦豺的标准是衰老度和年龄,如果挑选幼豺的话会损害豺群的未来,挑选成年母豺或公豺会损害豺群的现在,挑选老豺只会损害豺群的过去,过去并不重要,所以挑选年龄最大的老豺是最好的选择。最后,豺王的目光落在了他母亲的身上,因此,所有的豺都把目光投向了他的母亲,可是,豺王怎么忍心让他的亲生妈妈去当苦豺呢?但是他是豺王,必须要主持公道,不然的话豺群就会把他推下宝座,而且,就算被推下宝座豺娘照样会被豺群选为苦豺,两种结果都是一样的,最后他决定顶替妈妈去当苦豺,可是妈妈却不舍得儿子去,因此她把儿子撞在一边,自己跑进野猪洞与母野猪搏斗。

这篇小说写的真的很棒,我读后感动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我认为豺王是个很孝顺的孩子,他愿意为他的母亲付出生命。这个豺娘也是一位非常好的母亲,她把所有的爱都展现在她孩子的身上,她为了她的孩子很多次不顾生命危险去帮助他的孩子,显然,她对她孩子的爱比天下任何一个孩子的爱都深。

《暮色》读书笔记9

《暮色》是什么书?为什么封面上画着一只豺?为什么封面上写着:豺群生存举步维艰,母子情深生死依依?我带着这些疑问打开了这本书。

这本书讲了一个豺群好几天都没吃上食物了,这时它们发现了一个野猪窝,可野猪生性凶猛,必须得有一只豺来引野猪出窝。这个豺群的王叫索坨,它要挑选一只老豺来做这件事,它们称做这种事的豺叫苦豺,一旦被选定为苦豺,那基本上是凶多吉少。而索坨的母亲霞土是最佳人选,索坨不想让它去牺牲,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和对豺族高度负责的态度,索坨决定代替豺娘当苦豺。快要进洞时,豺娘把它甩出去,进了洞。最后,豺娘终于把野猪打死,豺群饱餐了一顿。值得高兴的是,豺娘居然还活着。

《暮色》是一篇动物小说。有关豺的成语有:豺狼成性、豺狼当道等,它被比喻成各种坏人、恶人。可我在这本书里却看不到恶的一面。相反,我看到的是一只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豺。

动物也是有着像人一样深厚的感情与超群的智谋,有时甚至比人还深。由此,我想到了自己的母亲,母亲总是将我照顾得无微不至,甚至可以放弃一切,心里的感动不知该如何表达,心里的感激不知该如何回报。

《暮色》读书笔记10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许多多的书,有《大灰熊卡普》、《虎女蒲公英》、《猎狗霹雳虎》......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沈石溪中篇小说《暮色》。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埃索斯豺群在冬天因找不到食物而牺牲老者,使年轻豺、幼豺活下来的故事。其中有一段写得十分精彩:“七八十只雌雄老幼各个无精打采,耳垂间和脊背凹部都积着一层厚厚的雪花。每只豺的肚皮都是空瘪瘪地贴到了脊梁骨,尾巴毫无生气地耷拉在地,豺眼幽幽地闪烁着饥饿贪婪的光”,可以看出当时悲惨的场景。

几天后,豺群们终于找到一个野猪窝。但野猪可不好对付,它们成天在树上乱蹭,子弹都打不穿,更别说豺牙了。再加上野猪还有锋利无比的獠牙,万一被刺中,肠子就会流一地的。唯一的办法就是选一只豺当苦豺,将野猪引出窝,群起而攻之。豺群选中了豺娘霞吐,但豺王索坨不忍心看着自己的亲生母亲送命,就毅然决定做替身苦豺。这是绝无仅有的事,一只生命力旺盛的豺王竟为一只老到掉渣的老豺做替身苦豺!但是豺娘却趁索坨不注意撞倒了它,将野猪拉了出来,豺娘也为此送了命。豺群吃着肥美的野猪肉,吃得香极了,但索坨,却吃出了无尽的心酸。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觉到豺这种动物并不像字典里说的那么坏,它们之间也会有浓厚的感情。我们人类也应该像豺一样,在人与人之间保持浓厚的感情。

《暮色》读书笔记11

只要用心去发现,美无处不在。这是我读了金波爷爷写的《暮色》后所悟出的一个道理。

缓缓西下的夕阳,幽暗却并不安静的树林、晚霞倒映的湖面、布满繁星的天空……这多像一幅意境优美的中国山水画呀!不由得你不身临其境。这就是金波爷爷在《暮色》里,用他的一双慧眼所发现、用一支生花的妙笔给我们描绘出来的一天傍晚,他到一个小树林里去散步,所发现的大自然的美景。

其实,只要你张开你的一双慧眼,用心灵去发现,你就会和金波爷爷一样,发现周围事物的美。这样,你的生活中将会有许多彩色的记忆。

我不禁想起了小时候在乡下奶奶家的情景。每到傍晚时分,在田里劳作了一天的农民伯伯们都纷纷收工了。他们扛着锄头,赤足走在弯弯曲曲的田埂上。袅袅炊烟里,即将西沉的夕阳,将它那仅有的余辉洒落在秋天的田野里,洒落在农民伯伯们那古铜色的脸庞上。这时,他们把头转过来,看着自己田里的庄稼,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他们的心里一定在说,看,今年又是一个好收成。现在想起来,这是多美的一幅夕阳晚归图啊。可我平时却从没有留意过,把它们从生活中忽略了。是的,如果,我们平时多用心去看,美会无处不在。

我放下手中的书,抬头向窗外的天空望去。天空是那么的高远,它有点像块巨大的蓝色绸子,偶尔飘过的几片白云,像镶嵌在绸缎上的白色云锦;它有点像块透明的蓝宝石,折射出点点耀眼的光芒;它又有点像一个碧波万顷的湖面,上面划着几只白色的帆船。看着看着,我突然发现,原来蓝天竟然是那么的美丽。怎么平时没有发现呢?转念一想,恍然大悟,真的,只有用心去看,美才会出现。

确实,人世间的许多事物都很美,只要用我们的慧眼去观察它们,它们就会变得多姿多彩。张开你的一双慧眼,你会发现这个世界更美。

篇一:幸福的七种颜色

幸福的七种颜色,怀揣着对这本书满满的疑问,翻开目录,迫不及待地去寻找幸福的颜色是哪七种?可望自己能一一得到……但是读完序后才发现只是因为很多神秘的东西恰恰和七有关联,所以才说是七种幸福的颜色罢了,就好似七色的彩虹,每一种都是幸福的颜色!但事实幸福不是一种颜色,也不是七种颜色,甚至也不是一百种颜色……幸福比所有这些的相加还要多,幸福是无限的。

翻开正文,本书是由一个个简单的小故事所悟出的一个个关于幸福的大哲理!

提醒幸福:别人友善提醒我们的幸福。没错,在提醒的后面好似我们都加上了“灾祸”的后缀词。提醒我们注意的往往充满了淡淡的贬义。但这是却提醒我们幸福,因为我们往往会忽视或没有时间去享受幸福。我们把享受幸福的时间去为之后可能到来的灾难做准备。但灾难并不会按我们的计划进行。也并不会准时到达,因此,人们喜爱回味幸福的标本,却忽略幸福披着露水散发清香的时刻。所以,让我们提醒自己要记得时刻去品尝幸福的滋味,因为它很甜很“美”。

幸福的镜片:镜片何淡家庭幸福?但如果一个家庭是会变形的镜片,那么无论是什么事情都能发生奇妙的折射。折射所作出的改变只是外界事物作用于我们的感觉罢了,幸福家庭的奇妙镜片最终功能是告诉我们,放大欢乐,缩小痛苦。所以让我们在遇到困难时一家人一起去找寻那块富有魔法的幸福的镜片吧……

幸福盲:其实所谓幸福,我们有无数说法,且幸福在我们身边无处不在。细微的一件小事,只要你拥有发现幸福的双眼,也可捕捉到。所以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而是缺少发现幸福的眼光。七彩的世界不要因为我们缺少发现幸福的眼而变成模糊的黑白照片……

“我羡慕你”:“我羡慕你”所谓的幸福或许就是珍惜你现在所拥有的吧!不要认为你不够优秀,或太孤单,因为你永远不会是那个人,总会有那么一个人在羡慕你,无论是什么,你总会有值得让别人羡慕之处。因此,你需要看到自己拥有的财富,或许很多时候我们常常过多地把眼睛注视着别人,而自己则在不知不觉中失落着最宝贵的东西。因此珍惜眼前好好过好如今的生活才是最重要的。不要等过去了再去回忆、后悔……

幸福的'七种颜色,不仅仅只有7种,它无法用数字表达它的存在!这本书不仅很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做幸福并且还告诉我们该如何找寻所谓的幸福。 它告诉我们当一个人遇到艰辛困苦的时候该如何继续前行继续去体验幸福;它告诉我们要怎样的2个人相处才可以结出幸福的果子;它教会我们如何维护一个家庭的和谐,如何让一个家庭幸福走下去一辈子……她告诉我们好心态就是幸福、他教会我们自拔;它帮助我们在“千头万绪”时从容面对;它也鼓励每一位女孩、女人都要自信的“素面朝天”!!

当我读完每一篇、每一个小故事的时候我都会不禁感慨万千,都会认同她所说的每一个观点,被她的每一个理由所折服。看完之后我发现我找到的不是那所谓的七种幸福的颜色而是我的一生,我该如何生活才会拥有的幸福!作为一个学生,在学业路途偶尔失利时我该如何调整心态,继续向前;作为一个青春期的孩子,在面临烦恼和抉择时我该如何继续笑着快乐的幸福的走下去;()作为一个“栖息”在喧嚣都市的年轻人我该如何安安静静的生活……

在幸福面前,所有的烦恼都不是烦恼,所有的苦难都不会持续永远!在幸福面前没有什么是无法解决的!再大的困惑只要试着换一个方式思考你会豁然开朗!

篇二:幸福的七种颜色读后感

看到标题的第一眼我就想到了小学课本中的一篇文章《七色花》。因为标题,所以有了使我想看这本书的念头。

幸福,是一架古筝,轻轻弹动,便可以奏出动听的旋律; 幸福,是一串风铃,微风拂过,便响起清脆悦耳的音符……

书中,毕淑敏用她美妙的文字诠释了幸福的色彩,从另外一个角度审视了幸福的概念;也阐述了些许不怎么常见的名词,比如“第二志愿”的感想,以及“我很重要”“让我们倾听”“化腐朽为安宁”等等,其中有几篇印象尤其深刻:

一、素面朝天

你看啊,日本人,女性一般在家里和外面是不同的一个人,在家里素面朝天,去外面的时候就会打扮的漂漂亮亮,整张脸都是化妆后的杰作,我也没资格说她们很虚伪,可能她们比我更注重外表吧。毕竟我以前也学过化妆!呵呵

看看我们周围,每一棵树,每一叶草,每一朵花,都不化妆。面对骄阳,面对暴风,面对风雪,它们都本色而自然。它们会衰老和凋零,但衰老和凋零也是一种真实。作为万物灵长的人类,为何要将自己隐藏在脂粉和油彩的后面?

磨砺内心比油饰外表要难得多,犹如水晶与玻璃的区别。

不拥有美丽的女人,并非也不拥有自信。美丽是一种天赋,自信却像树苗一样,可以播种可以培植可以蔚然成林可以直到地老天荒。

你可能会说我,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是的,尽管我学过化妆,但是我平时没有化妆,可能是没有时间,没有这种天赋可以将自己化得和谐,所以,我只能选择素面朝天,因为我觉得,自然才是美的,只要经常面带微笑,才是最好的!

我相信不化妆的微笑更纯洁而美好,我相信不化妆的目光更坦率而真诚,我相信不化妆的女人更有勇气直面人生。

二、拍卖你的生涯

毕博士写的这篇主要是大学别致的讲座开始,以游戏,讨论的拍卖的形式展开,文章的形式很新颖,我蛮自己的,可以将其模式运用至生活中。

三、拒绝分裂

此篇文章中说到一句话:“如果你愤怒,却佯作宽容,那不但是分裂,而且是混淆原则。如果你哀伤,却佯作欢颜,那不但是分裂,而且是对自己的污损。如果你热爱,却反倒逃避,那不但是分裂,而且是丧失勇气。如果你喜欢,却装出厌烦,那不但是分裂,而且是懦弱和愚蠢……”我要真实地说,有一阵子,我好像就感觉自己就是这种“分裂”呵呵,不知道脑子是怎么了……反正感觉自己不像原来的自己。

此篇提醒了我,原来,我还有这么严重的毛病啊,

四、忍受快乐

快乐是一种无拘无束的展翅翱翔,快乐是一种淋漓尽致的挥洒泼墨,快乐是一种两情相悦,快乐是一种生死无言,对于快乐,如同对待一片丰美的草地,不要忍受,要享受。忍受快乐,是一种怯懦。享受快乐,是一种学习。

幸福有七种颜色中的七,其实是泛指,因为世界上,七字真的是很多,一周七天,人生有七种元素,有太多的东西与神秘的七有关,只要你认真寻找,幸福比比皆是。幸福不是一种颜色,也不是七种颜色,甚至也不是一百种颜色……幸福比所有这些的相加还要多,幸福是无限的。我们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不要贪图不属于你的东西。

篇三:幸福的七种颜色读后感

幸福是一壶醇醇的酒,让人品味一口就回味无穷,让人从此奋起步伐,努力去追寻。

可能我一向是书的名字来看待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挺吸引我的,可知,其实从内心出发,或许我不是一个很幸福的人,不然,怎么会看其他人的幸福书来让自己得到幸福呢,可能吧,但是,我一直觉得,我还是蛮幸福的,无论经历过什么样的困难和挫折,我一直觉得,一条生命,丰富多彩的世界,周围亲切的人,我怎么会感觉不幸福呢。

幸福有七种颜色中的七,其实是泛指,因为世界上,七字真的是很多,一周七天,人生有七种元素,有太多的东西与神秘的七有关,只要你认真寻找,幸福比比皆是。幸福不是一种颜色,也不是七种颜色,甚至也不是一百种颜色……幸福比所有这些的相加还要多,幸福是无限的。

只有真正懂得幸福的人才会去品味幸福,只有会品味幸福的人才能找到幸福,也只有找得到幸福的人才会幸福。幸福也以他自己的各种颜色存在在我们生活的角角落落里,只是我们有时候很难从万紫千红的生活中,找到自己想要的颜色的幸福。

何必要集齐所有颜色的幸福呢?何必非要追求某种颜色的幸福呢?细细品味自己身边的各色幸福,最后,也许会发现自己品完了所有的幸福——真是一个幸福的人。

午后的阳光懒洋洋的晒在身上,手捧一杯拿铁咖啡,静静的靠在椅子上,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微笑,品味生活,享受所拥有的一切,就是幸福;感受每个人给与的温暖,给与别人关怀——爱与被爱,都是幸福;拿着一张旧照片,细细回味当年的点滴,抛开过去的不快,只留下美好的回忆——想念自己所想念的,埋葬自己想埋葬的,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幸福,只是一种人生态度。乐嘉本色读后感我的友谊褪了色读后感英雄本色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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