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着》这本书用福贵的人生告诉我们:活着,不仅仅为了自己,那些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同样值得你为他么而活。以下是《活着》这本书的
《活着》这本书的读后感【1】
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摘自余华《活着》
今天晚上在自习室一口气读完了余华老师的《活着》,总感觉应该写点什么。就像书自序中写的那样,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作者用第一人称来叙述主人公福贵的生活,这样写只需要福贵自己的感受,而不是其他人的看法,所以他讲述的是生活,而不是在别人眼中看来的苦难或是幸存。正如作者所说:如果用第三人称来叙述,如果有了旁人的看法,那么福贵在读者的眼中就会是一个苦难的幸存者。如此一来因为恰好突出了作者的本意: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对于这句话的理解或许还不是很深刻,我的理解是,人活的幸福与否,只取决于自己的感受,跟别人的看法应该没有任何关系。但这并不代表着每个人只是为自己而活,就可以去毫不顾及别人的感受,只是说每个人对自己的幸福生活的定位和要求不一样罢了。简单来说就是:活着不是给别人看的,在别人看来的苦难,对自己来说也许就是幸福呢。呵呵,我个人的理解只能到达这个深度了,希望不会误导大家…
我们总会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
当生活在80、90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所以勇敢地去追逐的自己的理想,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吧,不要等到以后才去悔恨,不要因为现在面临这样那样的困难就轻言放弃好吗?不要让你自己的人生留下遗憾……
《活着》这本书的读后感【2】
在这四角的天空下,无数命运的碎片相互碰撞,相互交错。在历史的'岁月中,无数的人如尘埃般被风暴湮灭,只是,仍有人在活着,活着,在命运的缝隙中前行。只因为有美好让他们珍惜,有记忆让他们怀念。
福贵,他从富贵走向贫穷,他从虚幻的世界走入现实,家破人亡,没有了支柱的家土崩瓦解,而他,也被抓去不知踪迹。或许这只是一个平凡的开始,但在遥远的地区躲避枪林弹雨的他,是否会想到,有一个人,在每时每刻地思念他。
家珍,这个一直默默关怀福贵的妻子,这个与他命运息息相连的女人,同样有着坚强与执着。她一直在等待,等待丈夫回头的那一刻,等待与丈夫共同前行的那一天,等待着他们共同活着,走向命运的归宿。似那天空中无数流星划过,重重撞在黑暗中挣扎的社会。无数的火光从历史的扉页中迸发,燃烧着那不屈的心。
福贵、家珍,一位是暮然回首的男子,一位是坚强不屈的女子。他们都这样地活着,这样平凡地活着。在贫穷中,在饥饿中,在严寒中,每一次共同微笑,每一次互相关怀,每一次含泪回忆曾经的片段,然后笑着让泪流下。原来,在记忆中有这样一种力量,让他们不再孤独,不再畏缩。即使被命运的碎片扎得遍体鳞伤,即使生活被一次次悲哀淹没。人们聚了又散,散了又聚,而他们却懂得了生命的价值,好好活着。
生活是多变的,当我们为挫折而失落,为困难而烦躁,为打击而放弃,我们是否会想到,自己的背后,有着无数人对你的关怀,对你的付出。曾经,那些在记忆中飞舞的一个个故事,在记忆深处流淌的脉脉温情,让我们在一刹感动,让我们微笑面对明天。
临晚镜,伤流景,往事后期空记省。生、死,不仅仅如涨潮时的黑色巨浪,滚滚而来吞没了沙滩上的足迹。它所期待的是一次次破茧成蝶的新生,是一道道生命的脉络。
是那些情感的凝聚,使我们如此坚强。一如福贵夫妇,他们没有在时代中渐渐消失,而是用那平凡的生命,用那平凡的人生,去拥抱我们的心灵。
抬头去看窗外的金色阳光,澄明的天空映鉴着我们的青春。在无数美好的岁月下,有着我们奔腾的身影。
活着,活着!
一本好书读后感1
在这个烈日炎炎的暑假终日沉浸在书海中,享受着书籍给我带来的快乐。我带着强烈的好奇品读了《巧克力味的暑假》这本书。
这本书说的是小学毕业生项心仪,虽然通过了毕业考,但也尝到了毕业的独特滋味。曾亲密相处了六年的四个好朋友,在毕业之后劳燕分飞,心中那无限的孤独和无奈,只有自己才能体会。所幸的是他又到了新同学和朋友……友谊的滋味,对她来说,犹如巧克力一般苦涩而又甜美。
虽然我不是毕业生,但却能体会到暑假给我们带来的快乐。我的暑假也是多姿多彩的呢!我每天都按时按量的完成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此外妈妈还帮我安排了许多课外小练习,因此我的暑假生活是十分充实的,而我最开心的事就是去哥哥、姐姐家作客,我们在一起互相玩耍,别提有多开心了,我会珍惜自己的每一个假期,争取成为时间的主人。
她有巧克力味的暑假,我也有丰富多彩的暑假!
一本好书读后感2
今天,我读了《培养男子汉的故事》这本书,其中,最吸引我的是《宽容崇高的品质》一文。
里面讲胡佛是一位著名的试飞员,一天,他在圣地亚哥航空展览中完成了表演任务后,在返回地面时飞机发生了意外,在三百米高度时,两个引擎熄火了,但胡佛凭着高超的技术安全着陆,未发生人员伤亡。而事后调查发现导致事故发生的是保养师给飞机装错燃料,于是他去找保养机械师。机械师认为胡佛肯定会狠狠地骂自己一顿。然而恰恰相反,胡佛不但没有批评机械师,而且还亲切地提醒他以后要注意。
这使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别人犯了错误,我自己来承担后果,这原本是会让我很生气的事情。可这时我能原谅别人那将是一种最崇高的品质。看完这个故事之后,我感到很惭愧,记得有一次,班里的张家硕刚从我旁边走过来,平白无故地骂了我一句话。我感到特别生气,于是就顺口也骂了一句。跟胡佛相比我真是无地自容。而读了本文后我也知道了以后做人要宽容、大方。机械师把飞机的燃料装错了,竟然差点把3个人的生命送上了西天,可胡佛还原谅机械师,而我为了一点小事就这样生气,还差点失去了一位好朋友。真是使人感到了万分惭愧呀!从今以后,我一定做一个宽容的人。
一本好书读后感3
我读的这本书名字叫做《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这本书中讲的是人间最伟大的爱—母爱!
本文主要讲了王家的俩个孩子,一个叫王家点点和王家保保。其实,王家点点并不是王家的骨肉,她是从福利院抱来的,长的是斜视、兔唇,非常难看!可是有一天,有个像天使一样的妈妈出现了,她把点点整容成漂亮的小女孩,给了点点无私的爱和幸福的家。
可是不久王家保保降生了,他是一个患有自闭症的小男孩。妈妈为了治好他的病把所有的爱都给了保保。点点开始变得不安、嫉妒,但她还是被妈妈的母爱所感动。保保是一个对眼泪对爱对拥抱、亲人都没有知觉的“星星的孩子”。可妈妈却下定决心要创造一次奇迹,真正的拥抱一次保保,亲耳他叫自己一声妈妈。最终在妈妈爱的努力下,保保在那遥远的星球向着妈妈方向呼喊—“妈妈,抱抱我,抱抱我……”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我才发现母爱是多么的伟大啊!自那以后每当我看到“妈妈”俩个字的时候,我都会停留片刻。因为这俩个字在我心目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名字。以前我对自己的妈妈很不满意,但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自己的妈妈无比的热爱,因为是她哺育了我,给于了我这世界上最无私的爱。如果有一天你“受伤”了,想要找一个既温暖又安全的地方躲起来,我想没有比她的怀抱更完美的地方了。
我们应时刻牢记这伟大的爱。
一本好书读后感4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
第一次接触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在我刚上小学时,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多少字,当妈妈在阅览室给我借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央求着妈妈赶快给我读。一段时间内,这几乎成了我睡前必听的故事。我被尼尔斯奇特的经历所深深的吸引,每次都在主人公丰富的想象之中进入梦乡。现在我都已经结束了一年级的学习生活,我完全能够自主阅读这些文学故事了。在暑假中,重新阅读这本充满奇趣的独具冒险精神的朴素又亲切的童话故事,它给了我新的与原来感觉不一样的启迪。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捉弄小精灵,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他家的白鹅莫顿背上,跟着一群大雁与它们走南闯北,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得到了锻炼,逐步形成了勇敢、机智、友爱和爱护集体的优秀品质。最后尼尔斯回到家中,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诚实;要爱护环境、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和要乐于帮助别人。当我第一次听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天真的对妈妈说:我多么想骑鹅去旅行啊!现在我仍然想和善良、活泼、勇敢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骑鹅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一起去冒险,一起与狐狸作斗争。
读完这本书后,我与爸爸妈妈开了一个家庭读书讨论会,每人都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妈妈觉得我们要爱护小动物,在生活中要经常体会别人的感受,学会换位思考问题。爸爸说:这个故事生动有趣很吸引人,要多带孩子去体会祖国的大好河山,风土人情,要敢于冒险、敢于接受困难挑战。我认为本来尼尔斯很调皮、爱恶作剧,拔鹅翅膀上的毛和揪鸡冠,他经过骑鹅跟随大雁去旅行的经历,他学会了爱护动物、珍惜友谊,尼尔斯其实是一个好孩子,他只不过是有点喜欢搞恶作剧罢了,我也想骑鹅去旅行,我也不会害怕旅途上的困难、艰险,虽然我无法真的像尼尔斯那样骑鹅去旅行。
受骑鹅旅行记启发,利用暑假,我们一家去北京天坛寻找小平树,知道了天坛公园中其实并没有标明那一棵是小平树,它就在一片青松翠柏中,这正是它蕴含的意义啊!随后我们去爬了五岳之首的泰山,锻炼了意志,去海边感受了大海的广阔无边,去沂水看到了萤火虫奇观,地下溶洞的自然奇迹,体验了惊心动魄的地下大峡谷漂流。尼尔斯骑鹅旅行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精神动力,鼓舞着我,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一本好书读后感5
《草房子》是一本儿童读物,描写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通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但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
“陆鹤”是一个秃顶的孩子。随着日子的流逝,六年级的“陆鹤”感觉到了自己的秃顶使学生“戏弄”的对象。自尊心受到了伤害,陆鹤为此做出了反常之举。他用不上学了逃避同学异样的眼光,用生姜擦头希望在七七四十九天后长出头发来,用戴帽子企图遮掩自己的秃头。当这些都使自己陷入更“糟糕的境地”时,他索性在“广播操”比赛这样的重大日子里,把自己头上的帽子甩向了天空,导致全校的广播操失控,而错失了“第一”的荣誉,“就这样,陆鹤用他特有的方式,报复了他人对他的轻慢与侮辱。”即使陆鹤用这样严重的错误来报复别人对他的侮辱,但是,孩子还是纯真的。他希望通过这样的举动来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可喜的是,他还是有着强烈地集体荣誉感,当他们学校的文艺演出缺少一个秃头的演员时,他毅然站出来,承担起了这个重要的角色,而且把这个角色演得一丝不苟,活灵活现。陆鹤在演出中感悟到了,只有为集体做好事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每一个孩子的心都是纯真的,他们的“忍不住的笑”“厌恶的眼神”也并不含真正的“恶意”,从孩子的世界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真,什么是纯,一个是身有残疾的“陆鹤”,另一个是美得让人忍不住有保护欲望的“纸月”,纸月正如她的名字,是一个易碎品,纸月的一手好字,纸月的掉眼泪,纸月的笑声,纸月的温柔,纸月的沉默,纸月的倔强……都给桑桑带来了莫名的感觉,不由间有了自卑的情绪和对抗的情绪。这一切在作者的笔下描写的是如此的真实,又如此的唯美。虽然纸月是个私生子,但是在孩子们的眼中,并不影响纸月的善与美。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眼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美,什么是善。
而细马是一个领养来的孩子,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感觉到了被别人排挤,无法适应新的生活。在新的生活面前,他选择了逃避。他拒绝和同学交谈,选择了与养为伍,开始了自己的放养生活。但是孩子的内心深处还是希望与同伴交流的。当他能听懂当地的方言时,他用笨拙的“骂人和打架”,希望得到别人的“招惹”,以泄他对在教室里读书孩子们的嫉妒。虽然他本能的抵触他的养父母,计划着有一天逃离这个地方。当养父母家的房子被水淹没后,养父病逝后,养母受不了一连串的打击疯了后,细马毅然地挑起了这个家,承担起了照顾养母的责任。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忧伤,什么是勇气。
杜小康的生活更有戏剧性的变化,从原来的全村首富,一夜间变为负债累累,小小的孩子确实承受的太多太多。一个整天穿着干干净净的孩子,过着无忧无滤,有求必应的生活。他的生活受到孩子的羡慕,优异的学习成绩,口袋里有各种各样的零食,能够骑着罕见的自行车穿梭于孩子们游乐常这样的孩子,肯定是孩子们的“孩子王”,享受着至尊无上的地位,即使做游戏也往往是“将军”“司令”的领袖人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优裕的生活竟在一夜间毁了,因为父亲生意的失败,致使这个孩子的优越感全失。孩子不适应是肯定的,但是,还是勇敢的承受了。陪这父亲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放鸭失败后。父亲垮了,但是孩子却勇敢地站了起来,继承父业,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力量。
一本好书读后感6
暑假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对于我来说,阅读是必不可少的,它带给我无穷的乐趣和知识。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好书——《绝佳拍档之成长不烦恼》,这本书的作者是商晓娜,出版社是明天出版社,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双胞胎兄弟——马一左和马一右。书中讲的就是他们和家人、同学之间发生的一些有趣的事情:他们两个吵架了、运动会前他们和父母之间的商量、晚饭后他们的爸爸妈妈争吵谁洗碗、马一右有了微博后到处去找“粉丝”、他们的妈妈要参加考试……
在这么多有趣的故事中,我觉得最有意思的就是他们帮老奶奶发传单的事情。一天,马一左和马一右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一位发传单的老奶奶,他们看见老奶奶的手里拿着厚厚的一叠传单,于是上前问道:“老奶奶,您要发多少张传单啊?”“500张,”老奶奶说,“我还得发完才能回家去呢。”老奶奶的话让马一左和马一右大吃一惊,他们觉得老奶奶好像卖火柴的小女孩那样可怜,小女孩要卖完火柴才能回家,老奶奶要发完传单才能回家。于是,马一右从老奶奶的手里抢过了一半的传单,老奶奶愣住了,不知发生了什么事,马一右说:“让我帮你发一些传单吧!”说着,他就跑了。马一左也抢过一点传单,一起帮忙派了起来。不到20分钟,传单就全派光了。第二天,全班同学都知道了这件事,放学后,他们突然发现,在他们后面跟着一串“小尾巴”,这条尾巴是班上的大部分同学排成一列而组成的。到了昨天发传单地方,马一左和马一右发现老奶奶又在发,于是就想过去帮忙。谁知,那些同学竟然都跑了过去帮忙。老奶奶愣了在那里,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时,传单已经被发完了;马一左和马一右眼睛直瞪着那些同学,那些同学抢了“属于他们”的好事……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把她推荐给大家。书中讲的故事,都是我们身边常发生的事,可是我们却没有用心去体会它的乐趣。其实,在我们成长的路上,除了上学、做作业,还有许许多多的事情陪着我们,只要你细心观察,慢慢用心体会,你就会发现它无穷的乐趣。
一本好书读后感7
青春”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是太短促了,也正是因为他的短促方才显得他弥足珍贵。
每个人都拥有青春,对于那些年过半百的人,“青春”给了他们的回忆和遐想;而对于我们这些年轻气盛的人来说,“青春”给了我们无尽的活力和憧憬向往。
《青春之歌》是女作家杨沫的代表作。他通过描写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的一批进步青年在那个时代,那个背景下的年轻人的革命精神。这是一部全面反映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学生运动的长篇小说,展现了从“九一八”到“一二?九”这个历史时期,北京的一批青年大学生为了反对封建统治,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拯救危难中的祖国而进行顽强的不屈不挠的斗争,真实、生动地揭示了一代知识分子走向革命的必由之路。当看完了这部作品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他们那个时代爱国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和真诚,他们的信念是那么的坚贞。
读着《青春之歌》,或许我们没有抗战时期那些英雄儿女动人事迹的切身体会,但是透过主人公林道静的成长和进步,我们依旧能够感受到在这场历史大风暴中,与我们相同的年纪,可他们却有着不一样的“青春”。主人公林道静出身于大地主家庭,但她不甘心当封建地主的小姐,不甘心当官僚特务的玩物,在她不断为个人的命运挣扎时,却遭到了一连串的打击——她自杀未遂,教书被逐,寻找职业四处碰壁……面对重重的挫折打击,林道静并没有放弃,尽管前行的路充满坎坷,尽管她知道这条路艰辛异常,可她只当这些打击、坎坷是丰富人生的元素来对待,从没放弃自己的命运,这种不服输的、大无畏的精神,在现在当真是一笔无价的财宝了。
试想现在的我们,“青春”到底被我们浪费了多少?就在我们的身边多少正直年少有为、大展宏图的青年却是那么“不堪一击”。面对一两次的打击,有人选择买醉,有人选择沉沦,更有甚者竟然选择死亡,你们难道就真的这么脆弱吗?你们如何对得起那随风而逝的“青春”?买醉的人酒醒后,依然迷途不返;沉沦的人乘坐的时候,却发现青春不在空伤感;而那些轻生者,或许你们不会再有后悔的感觉,但你们留给生者的是无尽的伤心和失望……不要把自己的命运的交给“命运”,而是要自己努力改写命运,尽管这条路很艰难,可你有青春,有冲劲,有干劲,还有什么好怕的,跌倒了再爬起来,就算是哭,那也要爬起来再哭,继续着自己坚定的脚步。
青春真的好似一首歌,有前奏,有高—潮,有尾声。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奏响青春的每一个音符,让青春之歌响彻命运的每个章节。我们伟大的祖国,迎来她60岁的生日了。翻开五千年的历史,我发现祖国的生命,记载了多少沧桑,却表现得如此顽强,那是一种标识,更是一种力量,一种精神,一种向往!回首往昔,在我们遭受外国人的欺凌时,祖国一次又一次地从危险困境中走出来,因为祖国心中有我们,有人民!祖国用伟岸身躯来保护我们,我们也要回报于祖国:永远爱你,保卫你。
一本好书读后感8
童年是一幅美丽的画卷,画卷上画着美好的世界,童年充满着梦想,洋溢着快乐,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及他的百万分之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不孝顺父母呢?
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之后,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才深知,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被父母宠着,惯着,千依百顺,唯我独尊,没有受一点委屈和痛苦,还整天怨天尤人,做一点事情就叫苦叫累。无论父母如何用心良苦,我们都不知道,不懂得尊重父母,理解父母。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四岁的主人公阿廖沙因为父亲去世,和母亲回到外祖父家,后来随母亲改嫁,和继父一起生活。在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两个舅舅为了分家不顾一切,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外祖母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每次在外祖父打阿廖沙的时候,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阿廖沙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好事情"等等。后来,阿廖沙不堪外祖父对母亲的打骂,离家出走了。不久,母亲就去世了,但是,阿廖沙没有屈服,他在这些困难中懂得,活下去就是希望,只有斗争才能生存。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架,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让我们向高尔基看齐,一起做一个坚强的人;刻苦学习的人;学会生存的人;不管身处怎样的环境,面对怎样的挫折,都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要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一起努力吧!
上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不公平的对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一本好书读后感9
暑假期间,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故事里说的是唐僧师徒去西天取经的故事。
唐僧是如来佛祖选去西天的取经人,于是他就奉命去西天取经书。孙悟空是专门保护唐僧的,他是由花果山上面的仙石转化而来,他最怕的就是唐僧念紧箍咒了。而猪八戒却是一个又懒又好吃的家伙,原来是天宫里的天蓬元帅。因为酒后戏弄嫦娥,被玉帝贬下了凡间,最后也得到了应有的教训。沙和尚原来是天宫里的守卫,因为在蟠桃大会上偷吃蟠桃,被王母娘娘发现了,也被贬下了凡间。白龙马是东海龙王三太子变的。因为他烧毁了玉帝赐给的夜明珠,所以玉帝把他打入了天牢,幸好观音菩萨救了三太子,菩萨对三太子说:“你陪唐僧他们一起去西天取经吧。”
他们一行人,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历尽千辛万苦,走了十万八千里路,路上斩妖除魔,终于取到了真经。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大家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做事不能半途而废,坚持就是胜利。
一本好书读后感10
今年暑假,我爱上了读书,我最爱看的书是《小狐狸发明记》,这是一系列的动画故事书。一共有13本,我每天都翻看书本,不时乐得呵呵笑,遨游知识的海洋,这样的暑假真写意。
《小狐狸发明记》主要讲述森林边的胡萝卜小镇上,生活着一只古灵精怪的小狐狸,他酷爱发明,乐于助人,非常自信,但常常惹出乱子。和他一起的还有一群古灵精怪的兔子,他们身怀绝技,神通广大,却又调皮捣蛋,总是麻烦不断。这是一套好玩又好看的动画故事书。
在这套系列书里面,我最爱看的一个故事是《长老的秘密》里面讲述了小镇将要举行歌唱比赛,长老要求所有人都要积极参加,乐于练习,不能随意偷懒。虽然“叮咚”他嗓子很大,但是大家认为他声音很难听,所以他告诉长老,要求退出歌唱比赛,长老说:“谁也不能退出比赛,你要回家加强练习!”。叮咚在茂密的森林里面练歌,没有想到长老也在那里散步,当叮咚咿咿呀呀地开始练歌,长老听到后吓了一跳,以为有妖怪,长老从丛林房子的楼梯上绊倒了。叮咚看见长老跌倒了,立刻过去扶起长老,长老见到叮咚说:“我真的从来没有听过如此难听的歌声。”叮咚心里想:“我的歌声真的有那么难听?”叮咚就是说:“求您了,只要不要我参加歌唱比赛,您让我做什么都愿意。”于是长老给叮咚一个机会,要他这几天去监督其他兔子是否有练习唱歌。叮咚想法设法用毛线连接两个纸杯,发明了聊天机,及时地告诉长老大家在家练习唱歌的情况。但是却遭遇其他人的不满,说他是告密者,叮咚知道了非常惭愧,于是他向大家道歉,得到了大家的原谅,后来,叮咚对长老说:“我也要积极参加歌唱比赛。”
这本书有生动的故事、爆笑的情节、幽默的对白,让我在笑声中领略科学发明的奥秘和创造成功的快乐。
它更告诉我:对于表现自己能力的机会,一定要好好珍惜,如果自己的能力不足,就要勤奋练习,不能偷懒,更不要出卖自己的朋友,做为一名一年级生,我在这个故事中学会了很多。通过暑假读书活动,我更爱读书了,我要成为一名更加优秀的小学生。
当合上《悲惨世界》这本书时,心中一种难以言明的感动油然而生,我感觉我的心灵受到了一次洗礼。这本书让我受到了很大的震撼!冉阿让从一个阶下囚变成一个善良,受人爱戴的市长,这是一段多么辛酸的过程然而这部闻名世界的名着却将荒芜惨淡世界中人性种种改变尽收眼底然,我不禁对雨果这位浪漫主义作家心生敬意!
这本书的主角——冉阿让,童年时没有上过学。成年之后,他成为了一个纯朴,热心的园艺工人,帮着他的穷苦姐姐抚养着7个可怜的孩子,过着清贫的生活。一年冬天,冉阿让找不到活儿干了。家里饥寒交迫,一点面包渣儿都没有,于是冉阿让便在一个面包店里偷走了一个面包,后来被人抓住,被判处五年苦役!这是何等凄惨的时刻:社会逐斥并无可挽回的抛弃一个有思想的生灵!冉阿让在监狱里备受凄苦,终于,不堪忍受越狱之苦的他,试过四次逃跑,却因此刑期被加到了19年刑。年复一年这颗心灵逐渐干涸,缓慢的,却是不可避免得,新灵感和,眼睛也干涸。直到出狱,十九年他没有流一滴眼泪。到了出狱的时候,冉阿让耳边听到这样一句奇特的话:“你自由了”但是,一张黄纸通行证,究竟通向什么自由。冉阿让虽然释放了,但却因背负罪名,找不到住处。
冉阿让变得仇视法律,他开始放弃了这个社会。就在冉阿绝望的时候,卞福汝主教伸出了援助之手,当晚他在主教家里留宿,然而当主教熟睡的时候,冉阿让竟然想要杀了他,为的是偷走他家的银器,后来主教宽恕了他,将他放走了。卞卡福主教一点点的感化了冉阿让,使冉安让开始弃恶从善,开始了新的生活
冉阿让生性沉静,但并不忧郁,也许,这是天生富于感情的人的特点。冉阿让在教主的感化下,开始恢复人性,后来还当上了市长,成为了富翁的他仍不忘教主的教诲,他开始热衷于慈善公益,然而即使是乐善好施的他,也因法律的滥判无辜,再度成为了阶下囚。,但他仍然将教主的恩惠牢记于心,他救助了孤女珂赛特逃出了法律的魔爪,他办学校、招无家可归的人做工、资助贫困,使当地经济繁荣。但社会的容不下他,法律也容不下他,他最终在孤寂中走向生命的尽头。
这不得不让我感叹人性的黑暗,社会的虚伪,人们尔虞我诈的阴险,也让我为冉阿让这类平凡而普通的人民,为反抗社会的不公而做出的伟大贡献,他们是可爱的。故事是悲惨的,但是他向我们揭示的种种真实,是这部恢宏庞大又细腻入微的巨着精彩之处,也是让我为之鼓舞的地方
冉阿让曾经是一个心中没有爱的逃亡者,但是他却被教主的博爱一点一滴的感化着,让冉阿让弃恶投善,对与他毫无血缘关系的人给予无微不至的爱,也许这就是人性的魅力。但是,这个社会的丑陋与压迫,使冉阿让一再落入法律的魔爪之中,所幸他的心已是圣人的心,像那个主教一样。懂得爱,懂得宽恕!他放走了一直追捕他的侦察员沙威,他原谅一切,他是那样的温和、有大爱。谁能想象他曾经是一个残暴的苦役犯?
整部小说在于怎样揭露这种社会压迫如何把人间变成地狱,也让我深切地体会到社会最底层穷苦人的生活,看到人性的善恶,并且时而为之感动。这不得不再一次的让我感叹巨匠雨果的`文笔!光明磊落,宽厚善良的人,无论在哪里都会受到人们的尊重。但是,阴险狡诈,自私自利的小人会永远遭到人类的唾弃。书中有许多角色也真是这个社会的缩影,比如店主德纳第,为了钱财不惜一切进行诈骗,一时声称自己是演员,一时又说是画家,但再高明的欺诈手段高,也掩盖不了自己丑陋的内心。在生活中也有着类似的事情:比如为了提高自己的成绩排名,而不惜考试舞弊,但这种行为纵使欺骗了老师,同学,但却永远也欺骗不了自己,欺骗不了自己的真才实学!任何刻意的伪装都将被识破,虚伪不可能永久。
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了压迫,没有了伪装,大家都像主教那般成为光明的使者,传递无私,善良的精神,让每一个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那么我们这个社会将会是何等的平等和谐呀!
读书笔记读后感2
圣母院里的钟次第地敲响,咚咚,咚咚……沉重地,凄婉地,好像在陈述着一个故事。
那是些浓烈得化不去,深刻得褪不了的形象:独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还有渊博却邪恶的克洛德副主教。
初始,伽西莫多的出场仿佛给我投射了一个丑恶的影象。他的独眼,他的聋哑,他的驼背,他的巨大和丑陋都让我先入为主地把他当作了大反派。婴儿时,他是一个人人见了都想把他烧死的丑小鸭;青年时,他是一个表面风光但人人唾弃的“愚人王”。他的脸仿佛注定了他就是恶魔的化身。到后来,我才看清他那清澈、崇高的灵魂。他对像使唤奴隶一样,役使他的克洛德忠心耿耿,这是怎样的一种单纯?他对曾经对他有恩的爱斯梅拉达,用尽全部生命的悉心照料和赴汤蹈火,是怎样的一种如火一般刚烈的爱情?他受尽了人世间的歧视和欺凌,却又满足的,勤劳的当着他的敲钟人。如此美丽,如此可敬的人性难道在他那丑陋的外表下就一文不值了吗?
相比而言,如果说伽西莫多的外表丑陋,那么克洛德的心灵便更加令人鄙视。一开始,良好的背景让我觉得他是个学识渊博的善良人——他收养了丑陋的伽西莫多,他是人人敬畏的副主教……。但是当故事的情节愈演愈烈时,我读懂了他精神世界中的畸形。他不择手段地“爱”,让他卑鄙地,变态地劫持爱斯梅拉达,并且因“爱”成恨地要置她于死地。这是一种自私的,低微的,霸道的“爱”,充满了病态的“爱”,那不算是爱,只是伤害……
然而,那书中最美的笔墨都倾注在了爱斯梅拉达身上:她美丽,因为她有一张天真清纯的脸孔;她善良,因为她的内心充满了同情和爱心。她可以为了保存甘果瓦的生命而嫁给他,她给饥渴难堪却无人理睬的敲钟人送水……她有菩萨一般无人能及的心肠,她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她是善与美的化身!
怎么能不引起我的思考?人性的层层面面是多么复杂却简单:尽管人的精神世界是双面的,没有完全的丑,也没有绝对的美。但是,美就是进步的方向,美就是最原始的目的。就像书中说得那样:
“美就是完整,美就是全能,美就是唯一有生命力的东西。”
当灭灯钟响彻在巴黎圣母院里,所有故事都结束了……但那古老的故事将永恒地被传诵……
读书笔记读后感3
最近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叫《神犬探长》。这本书主要讲了:在警察局里,有一只很棒的神犬,在一次执行任务中受伤——腿断了,被迫退出警察这个工作。神犬走的时候,警长送了他一个警犬徽章,于是他当上了探长,大家都称他神犬探长。
有一天,神犬探长在河边看到一只青蛙,那只青蛙很聪明,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河里游的,没有他不知道的。青蛙看到神犬探长高兴得说:“我叫青蛙博士,想做你的跟班,行吗?”神犬探长说“可以。”他们在回家的路上看见一只大象被食蚁兽咬。他们扔了个闪光弹,把食蚁兽炸死了。忽然一粒子弹向神犬探长射来,他的腿受伤了,原来是人类射来的子弹。神犬探长奋力还击,射死了三个人。可是还有一个没有人被射死,他立即向探长发子弹。这时候,大象跑过来把剩下的人撞倒了,然后把探长送去医院。
我很喜欢神犬探长,他为了保护大象差点就牺牲了。所以我们应该保护动物,不能随便伤害动物。
读书笔记读后感4
我读了《小飞袋貂回家记》这本书中的小飞袋来到了宝丽加姆峡谷。
在澳大利亚的宝丽加姆峡谷,一只小飞袋貂本来是在城市里和爸爸妈妈住在一户人家的屋顶上,那家男主人抓住了小飞袋貂,塞到起车后的备厢里,拉到城外,它想回家了。一只袋熊看见小飞袋貂了,小飞袋貂把一切经过都告诉了袋熊,袋熊和他到鸭嘴兽的家,叫他聚集其他动物们来帮小飞袋貂找回家的路。下午,小伙伴们沿着山路,越爬越高,爬到了山顶的一道瀑布的源头,再顺着瀑布,到了谷底,再沿着小河往前,就到了能治病的大树前,在走到城边,明天晚点就到了。小飞袋貂看见家了,他和小伙伴们互相拥抱,说再见了。动物们回到峡谷后和其他动物们分享他们经历的事,不一会,小飞袋貂和他的爸爸妈妈以后住在峡谷里。
小飞袋貂用自己和大家的努力,回到了爸爸妈妈的身边和峡谷的朋友一起开心地住在一起。我也要像小飞袋貂和动物们团结一心、齐心协力地做事。
读书笔记读后感5
今天我读完了梅子涵爷爷写的《对面的笑》这本书。这本书讲了一群小男生的故事。
写了“我”带奶奶看电影,奶奶走的特别的慢,节目都快开始了,他们还没有到,“我”由最初的耐心到了最后的不耐烦,但是最后的那一瞬间才发现奶奶老了,自己应该等一等奶奶……我知道这个孩子从这一刻,真的长大了。
“我”和噗噗曾经在一起玩,但是噗噗犯了罪,被关进了牢房,“我”就天天送面包给他吃,最后他还是饿死了……“我”才知道要珍惜生活;
有一次,“我”忘记带作业本,让别人误认为我没有做作业,“我”就告诉他们我做了,而且一直等道青蛙叫了才睡觉。但是他的小伙伴们说:“我们家的青蛙都是9:00钟就叫了!肯定没有做。”“不对,青蛙12点才叫呢!”“你那是癞蛤蟆吧……”他们就天天这样磨嘴皮,争这个,争那个,互不相让。我懂得了要相信他人,被别人冤枉是什么的委屈啊!
虽然“我们”已经上了初中,但还总像那群长不大的孩子……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大家要友好相处,团结友爱!珍惜现在的一切!比如那个噗噗,最后他才知道了自己的错误,临死前,才要回头……
如果你们想了解了解,就自己到书的家园去看看吧……
读书笔记读后感6
小女孩弗恩养了一只落脚猪,取名为威尔伯,她十分喜爱它。但后来威尔伯长大了,父母不同意再养时,它被卖到了霍默·朱克曼舅舅的谷仓里。在谷仓门口,也就是猪栏上的方有一只灰色大蜘蛛叫夏洛。在那里威尔伯和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有一天,一个可怕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天快冷了就意味着意威尔伯快要被杀掉,变成熏肉火腿,威尔伯知道后害怕的叫道“我不想死,我不想死!”这时娇小的夏洛对它说“我有办法让你不死,但你不许再哭!”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霍默·朱克曼舅舅决定不杀威尔伯,这样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但这时,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读了这本书,我真切地感受到了可贵、纯真而感人至深的友谊,也明白了真正的友谊至死不变。我想,我们应该向夏洛学习。她虽然是一只又小又卑微的蜘蛛,却能做出如此多令我们人类为之感叹的事,那我们在今后的生活上,要做到人与人之间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凡事多为朋友着想。
读书笔记读后感7
我是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三毛流浪记》这本书的。
三毛是孤儿,他没有真正的家,只能四处流浪,以乞讨生,晚上只能睡在街上。如果讨不到东西,那只能整天饿着肚子了。不权这样,他还经常受到别人的欺凌,身上到处都是伤疤。
而我们现在的生活却不一样了。就说我把,我从小就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我的家人把我照顾得很好,什么都为我考虑到了,可以说我要什么就有什么。就是这样,有时候我还对妈妈发脾气,弄得大家都不高兴。现在想来,我是多么不应该呀。
看看流浪儿三毛,他的生活是那么的悲惨!他小小年纪就要靠打工维持自己的生活。我现在的生活和三毛的相比,真是一天上,一个地下。冬天到了,妈妈早就为我准备了厚厚的毛衣,而三毛没有衣服穿;晚上,我睡柔软温暖的被窝里,三毛没有地方住;我不权吃的好,还经常换口味,三毛经常没有吃的;我天天做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知识,三毛不能上学……这么一比较,让我想起了很多很多。
我应该珍惜我拥有的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