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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洛格是个大英雄读后感选录76句

时间:2019-08-27 20:08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1

看沈石溪的文章,经常会出现的一个地点——阳光大马戏团,我想这应该是作者经常到这儿去观察这些可爱的动物们了。

《老虎哈雷》初看这篇文章,觉得动物园或马戏团的动物真没意思,不但没有了动物们的本质,本来凶猛的老虎也变得温顺了。而且动物园的驯养员也在驯养这些凶猛的动物的时候方法也用得真多。可细细看完全文后却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原来野兽也是有感情的……

阳光大马戏团要加一个新节目:老虎钻火圈;这是整个故事的开始。

一般野兽天生都怕火,所以想让老虎克服对火的畏惧,勇敢地从烈焰中钻过去,并非易事。马戏团用了很多方法都没有成功,在高导演想要放弃时,驯兽员老章提出了一个建议:把从小饲养哈雷的宋大妈接来试试看,哈雷的妈妈是一只患有心脏病的母虎,产下哈雷就死了,而哈雷从小就是宋大妈饲养的,宋大妈对于哈雷来说就是妈妈这样一个角色。这时宋大妈却因为那个瘾君子(这里是说吸毒)的儿子被动物园开除,因为儿子犯毒瘾了,偷了动物园的一对小孔雀去卖。所以马戏团在找到她时发了不少功夫,找着她时是在垃圾场。

久别重逢,“母子”相会,情景应该很是感人。遗憾的是,他们之间隔着燃烧的火圈,不管宋大妈怎么呼唤,哈雷也只是在火圈的另一边踯躅徘徊,伤心的呜咽着,克服不了对火天生的畏惧。试了好多遍,在所有的人都要泄气了时,宋大妈想到自己有段时间因为对儿子太失望,经常会对着哈雷哭诉、诉苦,想出了一招“泪水攻势”,没想此法,一试见效。哈雷和宋大妈之间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所以哈雷只要一看见宋大妈哭泣就会“激动”,这不但帮它客服了对火圈的恐惧,顺利的完成了钻火圈这个节目,而且还帮宋大妈得到了份不错的工作。

到这里我有一个疑问出现了,像老虎、狮子这类食肉野兽怎么可能会同情人类和人类产生感情呢?

一位动物行为学家给我们做了解释:解剖学证明,老虎半岁龄到一岁龄,是智力发育的高峰期,也是培养行为模式、形成行为特征最重要的年龄段,对动物来说,一旦养成某种行为模式和行为特征,终其一生也不会逆转。

看了这篇文章大家都会明白,宋大妈和哈雷之间的关系就像现实生活中的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情感是一样的,这种感情甚至可以超越生育之情,虽然我们会经常说一个成语“血浓于水”,但是养育之恩却也是不能忘怀的。

“生之苦、生之痛;养之切、养之恩”,我在把“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做对比时在网上搜出来的,同时我也搜到了很多对这两种感情的辩论,到底“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哪个更重要,我觉得“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同样重要,看到这十二个字,我联想到了好多年前看过的一部电视剧《搭错车》,剧情讲的就是一对养父女之间发生的所有故事。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这个电视剧!这部电视剧让我记忆犹为深刻,就好像电影《妈妈再爱我一次》一样。其实《搭错车》、《妈妈再爱我一次》还有《老虎哈雷》这篇文章同样都在教我们要知恩,感恩。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2

一提到沈石溪大家应该都不陌生,他就是咱们中国的动物大王。

他写了许多的动物小说,相信大家都喜欢他的书。尤其是我,读过他的书后我有很大的启发。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那些质朴、还原动物本真的故事,给我带来震撼,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沈石溪的小说的原因和沈石溪的魅力所在。沈石溪的书让我明白了自然界不只有青山绿水,还有这弱肉强食的故事天天上演。沈石溪说过:在牛舍每天产奶机器;每天在鸡舍里生蛋的那叫生蛋机器;把猪养肥了杀掉吃了那叫产膘机器。而人家西双版纳的农家里那是马无厩、猪无圈、鸡无舍、牛无栏,动物们都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并且他以雄浑又细腻、粗犷又稳重的文风,生动展现了野生动物的传奇故事,既有有动物的野性之美,又有野生丛林的味道。

最后我想全世界的人发出呼吁:让我们保护动物,和动物们做好朋友吧,让动物陪伴我们永远活下去!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3

《红飘带狮王》是沈石溪写的长篇小说,讲了非洲大草原上一个和狮子有关的略带伤感的故事。

蜂腰雌狮原本在帕蒂鲁狮群,但因为对于新上任的狮王“杂毛”残忍的行为——把所有未长大的小狮子全部咬死。所以离开了帕蒂鲁狮群,成为了一个流浪狮子。在流浪的过程中,蜂腰雌狮遇到了雄狮红飘带,他们组建成了一个小家庭,蜂腰雌狮决心要把红飘带培养成一头勤劳的雄狮,没有原来那些雄狮的懒惰,可是帕蒂鲁狮群的狮王杀死了它们的孩子,红飘带深受打击。但当他们这个迷你狮群又加入了无鬣雄狮这个成员时,红飘带地位迅速提升,又变得骄傲起来。红飘带夺得了帕蒂鲁狮群的王位,却又辜负了蜂腰雌狮,杀死了未长大的小狮子,这让蜂腰雌狮很是悲伤,所以离开了狮群,继续流浪狮子的身份。

结局是悲伤的,让我的心情很沉重。不仅是对无辜的小狮子的哀悼,也是对蜂腰雌狮寂寞的感伤。既然改变不了大局,那就尝试着改变自己。如果蜂腰雌狮可以这样想,那么也许结局就不会这么悲凉了。雄狮保护狮群,雌狮负责捕猎,每当有一个新的狮王,就会把以前那些小狮子咬死,这本来就是大自然给予的规律,是改不了的,最主要的是以大局为重。不过蜂腰雌狮敢于挑战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它没有在一开始就轻易否定自己,对自己没有信心,而是勇敢的尝试。可以说,蜂腰雌狮也是伟大的。在自己的小宝贝两度被杂毛害死后,它表现出了自己柔弱背后坚强的一面,没有气馁,而是伺机行动,在象群攻击帕蒂鲁狮群时,用智慧赶走了象群,赢得了雌狮们的尊重,帮助红飘带登上王位。红飘带又重复了那残忍的行为,蜂腰雌狮坚决地走了,离开了狮群。

看了这本《红飘带狮王》,很奇怪,更多的是对蜂腰雌狮的尊重,让我的坚强又增加了一些。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4

狼在人们的心中是邪恶的化身: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的成语都可以说明,可是当我看完《狼王梦》之后,我才知道是我想错了。

紫岚在暴风雨中生下了五只小狼崽,四公一母,于是紫岚想完成丈夫的遗愿,把四只公狼崽培育成威风凛凛的狼王,可是紫岚打了个空算盘,四个狼崽相继死去,于是紫岚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了自己的狼孙身上,并与金雕同归于尽。

读到这,我真为紫岚感到叹息,为紫岚无私伟大的母爱而心生敬佩。为了儿子将来的成就,不惜用自己的青春和生命作为代价。紫岚其实就像很多人的母亲一样,孩子放在窝里怕化了,放在手里怕碎了,用浓浓的爱小心翼翼地包裹自己的小孩。读到这,我想起了楼下的奶奶,以及我的妈妈。

我曾经认识一位很伟大的奶奶。老奶奶每天靠卖瓶子为生,每天好不容易弄来的钱,都毫不犹豫地捐给贫困山区的学生,她明知道自己连解决温饱都是问题,可为什么把钱都捐给那些人?她对我说了一句话:“那些人比我更需要这些钱!”因为他们写信总是叫我奶奶妈妈。这时一种多么伟大又无私的爱。

还有我的妈妈,她平时会给我布置很多作业,她希望我成为一个喜欢学习的人,还经常对我说:“少年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她不希望我整天玩游戏,而且我的妈妈为了我的学习头上、脸上多了许多白发和皱纹。

母爱是每个人类、每个生物都有的一种爱,无论亲生与否,只要被称之为“妈妈”就伟大、无私又感人。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5

寒假里,我再次品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紫岚生下五条小狼,死了一条,剩下三雄一雌。紫岚分别培养长子黑仔儿,次子蓝魂儿,最小的儿子双毛成为狼王,但是它的孩子纷纷丧命,最后它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狼孙上。

我非常敬佩紫岚,她足智多谋,在她快要分娩时,大白狗要扑向她,她威吓大白狗,这样她的孩子才平安落地;她做事果断不含糊,为了更好的生存,它吃了即将死去的第五只小狼;她有着坚强的毅力,为了把小狼培养成狼王,她做了很多别人难以理解的事情;她也很自私,为了培养黑仔,蓝魂儿和其他小狼只能吃半饱,打猎打回来的东西都被黑仔挑去。作为母亲,她没有做到公平。但我理解她的用心良苦,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黑仔成为狼王,在弱肉强食的森林里存活下来。

紫岚的爱是特别的,为了孩子的未来和前途,她不惜自己的生命,这种爱是让人敬佩的。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麻雀》这篇课文,在小麻雀被猎狗攻击时,老麻雀像一块石头一样落下来,她的这份勇敢源于她对小麻雀的爱,连凶猛的猎狗都退缩了。猎狗没有想到小小麻雀竟有如此大的胆量,它被这种伟大的母爱折服了。

母爱是伟大的,也是无私的,尽管爱的方式不同,但是最能打动人心。“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这本书非常不错,大家快去看看吧!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6

那黑暗中,忽地闪出了一道幽光,充满杀气,令人心惊胆战。那道幽光,不,是地狱使者——狼的眼,我猛地醒来,原来是我梦到了《狼王梦》。

这本书是由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 它主要说的是一只名叫紫兰的母狼想让她的丈夫成为狼王,但她的丈夫死于意外。 所以她给了儿子希望,但她的儿子一个接一个地死了。 最后,她不得不把希望寄托在狼太阳上,为了保护狼太阳,她尽力用金雕死去。

任何活着的人都渴望生活,她有生存的权利,但是,紫兰对狼孙子放弃了容颜,放弃了青春,放弃了她的一切,我对她充满了钦佩。

我认为,“狼王梦”这本书是写的不仅是狼,是人,人的本质,因为一个人书写笔狼,充满了人的感情,用智慧,甚至人是不是品质。这本书彻底改变了我的狼的理解,在这本书“狼魔鬼”这一形象就不再出现了。而且我之前,和大多数人一样,我觉得狼是凶残的邪恶,要杀死孩子是同义的,但事实是强烈回击了这一点 - 美国科学家进行的实验中,狼饿了三天,然后再把活鸡和一大块肉在狼的面前扔的,果断地朝狼肉,不杀生。那么,事情是有两面性,沉放书面狼的另一边,狼不只是阴险,狡诈,充满母爱的,充满智慧,充满团结心脏的!

我觉得书是一颗颗珍珠,而《狼王梦》便是这珍珠库中最具有美的,它使我受益匪浅,值得我们人们去全神贯注去读,去咬文嚼字品味的一本十分好的书。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7

今天,我终于把《狼王梦》读完了,作者叫沈石溪,讲述的是狼的故事,带我们走进了狼的世界。

在广阔的尕玛儿草原上,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母狼紫岚在与猎狗的厮杀中,艰难地生下了五只小狼。但是。最后一只刚出生就冻死了,只留下四只狼崽。为了喂养自己的孩子,紫岚吃掉了死去的狼崽,终于熬过了艰难的一夜。

紫岚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她付出了很多,但紫岚的所作所为注定了失败,三个儿子相继死去,自己也别女儿赶了出去,最后与金雕同归一尽。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作者写得非常生动,引人入胜,让人看完一章还想看下一章的感觉。沈石溪之所以被称为“动物小说大王”是因为他能通过表情、动作、猜测动物心里。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狼的凶残和无情,感受到母爱的无私伟大。我很庆幸自己是自由幸福的,妈妈没有逼我做我不喜欢做的事情,让我快乐的成长。所以我要好好学习,为梦想而努力奋斗,并用我的爱作为对父母最好的回报。

自我评价写得工整,语句通畅,但感受太少了。

家长评价母爱是伟大的,看看被权力扭曲的母狼---紫岚,她偏激的爱只有一个目的:为了儿女。写得非常棒!

伙伴评价最后一段写的挺好,不错,很生动。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8

人们总是说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对此,我无法理解母爱有多么的伟大,无私,可是自从看了沈石溪写作的《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

书的主人公主要讲了紫岚生了四个狼宝宝,它为了完成丈夫黑桑要做狼王的遗愿,而为此让自己的孩子去继承这样的梦想,可是天不随愿,公狼宝宝一个个的死去,最后它只能守护着自己的女儿所生的宝宝而勇敢与金雕一起同归于尽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想想,一只狼能为此付出自己的生命,更何况室人类呢?说到这里,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她不是也像紫岚一样一直守护着我嘛?她为了我能一天一天的茁壮成长,失去了很多很多,不管走了多少个春夏秋冬,熬了多少个夜晚,她总会一直陪伴我左右。

记得有一次,我的腿被玻璃划破了,鲜血一直往外流。于是妈妈一看,赶紧拿了一块布把我的伤口包住,背起我就送到医院。我知道,妈妈一直有腰疼的毛病,可是为了我却强忍着疼痛,到了医院妈妈还一直鼓励我,说;没事,缝针的时候只要你不看就一点也不疼,可是当妈妈看到医生清理伤口的时候,肉划的往外翻时,我悄悄地注意到妈妈的眼睛湿润了。

虽然这对于我们大家来说,这只是一件小事,但是从中我能体会到妈妈对我的爱,就像紫岚一样它用一生的生命守护着狼外孙,为此所以说母爱室伟大的,无私的,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珍惜母爱,爱护自己的妈妈。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9

前几天刚读完《狼王梦》这本书,感慨良多,我深深被紫岚这位伟大而坚持的狼妈妈所感动;她为了使她的五只幼崽成“人”,可以说是吃尽了千辛万苦,虽然结局不是很完美,但我也渐渐明白:一个人一定要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并为这个梦想去不懈地奋斗,即使不一定成功,失败后也不会留下遗憾……

这个故事不仅让我联想到我和我身边的人和事,这学期妈妈辞去了工作跟我们来了盐城,专门给我和爸爸洗衣煮饭,让我们可以安心地学习和工作,还特地为我报了一个吉他兴趣学习班,一开始,我怀着好奇心去上了第一节课,感觉还不错,老师优美的琴声让我陶醉,也让我兴奋,于是我暗暗下定决心要好好练琴,不辜负妈妈和老师的期望,可是当我自己真正去练习弹琴时,才发现“看花容易,绣花难”,我的手指都弹得红肿了,当时我真想放弃了,不想再弹琴了,可当我想到母狼紫岚那种顽强、勇敢的精神以及爸爸妈妈每天的那份辛苦和坚持,不就是希望我有朝一日能出人头地吗?这不正如狼妈妈紫岚一样,努力地倾其所有培养自己的“幼崽”,这份沉甸甸的爱让我重拾信心,拿起吉他认真地继续着,因为我的认真努力,终于可以熟练地弹奏老师教我的'那首曲子《多年以前》,并在老师那也受到了肯定和鼓励,这使我更有信心去想着我的更高目标迈进。

通过《狼王梦》的故事,我渐渐地明白:兴趣可以慢慢培养,只要努力才有回报,为了我的“狼王梦”,我愿一直默默地努力着……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10

它一高兴,就会一个劲地摇着脖子上的两个小铃铛,嘴里还一起直“汪汪汪......”地叫个不停。还差一个人她就可以完成自己的心愿了,还差一个人她就可以恢复原来的自己,还差一个人他就可以恢复记忆重新想起她,还差一个人他们就又可以在一起了?

文中的主人公紫岚为完成丈夫的遗愿,违背了狼族千百年的行为习惯,硬是要不惜代价的把自己的亲生骨肉训练成“超狼”,可天不随狼愿,它所幸存的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最后她只得把希望全部寄托在自己的狼孙身上,在她生命的尾声,她为了让自己的狼孙不再受威胁,成为尕玛尔草原的狼王,与天空中唯一的恐怖——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面对一次又一次的挫折、失败,没有丝毫的退缩,前进的步伐反而更加坚定,在这巨大力量的背后所支撑的仅仅是他对丈夫黑桑的一个承诺。

不论是人,还是动物,感情都是如金子般硬的,不论是凶残的虎豹,还是贪婪的狼熊,在亲情面前总会低头。紫岚,或许她在千万狼群中如沧海一粟,但是她用她的行动、她的思想,诠释了一位慈母的形象。

母狼紫岚用一种独特的母爱,尽管有一些偏见,但作为一只心灵被权力极度扭曲的狼,作为一只承担着丈夫生前遗愿的狼,她必须这么做,她也只能这么做。

其实,不管是狼,还是人,都是在用自己的方式,谱写一曲母爱的乐章。而这种母爱的行为是伟大,而令人可敬的!这就是我看完《狼王梦》的读后感!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11

在暑假里,我读了《狼王梦》,当翻开第一页时,我一下子被吸引了。

《狼王梦》以尕玛尔草原和日曲卡雪山为背景,讲述了母狼紫岚如何培育三只小狼成为狼王的经过,把在大自然挣扎求生存的狼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淋漓尽致。

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四只小狼崽。紫岚为了把其中的三只公狼崽培育成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然而紫岚没有成功,最终抱憾离开世界。

书中的"狼道"是作者描写的重点。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道"的尊严,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无论如何也要留全尸;甚至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撕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也不伸出援手。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说的"礼道"、"孝道"等来回报父母,反而要奴役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因为据"狼道"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12

最近,我看了一本特别有趣的书——《狼王梦》。

这本书不仅有趣,而且也很有教育意义,文中描述了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母爱,写得深刻而又令人感动。

《狼王梦》主要讲述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和她的孩子的故事。为了继承丈夫的遗愿——当狼王,紫岚生下狼崽后,尽心尽力地照顾孩子们,遇到什么危险,她都全力以赴地保护它们,好让它们健康长大后能当上狼王。

随着小狼们渐渐地长大,不幸发生了,它们一只接着一只倒下。紫岚心灵遭受重创,但是,她没有在命运面前屈服,它继续坚持自己的梦想,但梦想最终随着最后一只小狼的战败而成为泡影。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无论是人类,还是动物界,母爱是亘古不变的。母亲都会为自己的孩子无私地奉献着,她们不计回报,心甘情愿地为孩子做一切事情。

读完此文,我不由得想起了我的妈妈。我的妈妈是世界上最勤劳、最好的妈妈。她每天洗衣、做饭、打扫卫生,还耐心地辅导我学习,她无微不至地呵护着我,让我能够快乐、健康地成长。在我的每一步成长中,我取得的每一个成绩,都是妈妈心血的凝结,而她却心甘情愿、无怨无悔。

《狼王梦》这本书告诉了我什么是爱,我也懂得了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无私的爱。愿我们每个人都好好地爱我们亲爱的妈妈。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13

狼王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一本著名的小说。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关于狼的,关于爱的,关于生命的,有关梦想的故事。母狼紫岚一直有个梦想,也是为了完成狼王黑桑的心愿,培养它们的小狼崽成为狼王所发生的故事。

《狼王梦》的故事既紧张又刺激,最吸引我的是魂捕兽夹中的一个细节,是关于狼群捕狗熊的描写。快接近春天了,狼群一连五天没有找到任何食物,实在饿极了,便去捕杀冬眠中的狗熊。而狗熊决不是狼所能轻易对付得了的食草类动物。狗熊住在一棵老态龙钟的苦楝数洞里,哪怕最强的大公狼进去,万一被狗熊发现并扇一掌的话,非死即伤。但是年幼的蓝魂儿勇敢地跳进树洞,咬醒了狗熊,并把它成功得领到了外面。这时聪明的大公狼用计谋将呆头呆脑的狗熊成功捕杀,狼群终于饱餐一顿。蓝魂儿也被分到半颗的熊心。作为紫岚精心培育的“战狼”——蓝魂儿,当它面对强大的猎物时,真的非常勇敢,有魄力,同时狼也具有足够的计谋,比如说捕杀狗熊。别看狗熊这么野蛮凶狠,狼用计谋也可以把它吓破胆呢!

这本书不仅深刻地描述了动物的故事,让我对动物的奇妙世界有了更深的好奇,同时也告诉我们在面对困难时,就应该像蓝魂儿一样,去勇敢面对。同时也要运用我们的头脑去化解困难,别像狗熊那样用蛮力解决。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14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狼王梦》,它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只母狼对小狼的给予的伟大母爱,想让狼儿们当上狼王。

事情是这样的:在草原东北端一块马蹄形臭水塘边,卧着一只母狼。它的名字叫紫岚,她怀孕了,而且快要分娩了。紫岚忧虑狼崽是否能平安出世是否有足够的奶水。她怀孕后,食量大的惊人,总是吃不饱,而且一直没有捉到可口的动物,饿极了只能用老鼠充饥。

一天,紫岚想到了一个奇妙的主意,在附近,有一个养鹿场,它想去叼一只鹿补补身子,那天晚上,紫岚叼了一只鹿后反回洞里。可是,如果叼回洞的话,鹿血已经变冷,所以它吸完血再回去。路上下起了大雨,紫岚只能露宿了。在路上,它就生了。一共五只狼崽,由于太粗心落叼了一只。等它发现时,已经晚了。

那几只狼崽,三公一母,一只叫黑仔,一只叫蓝魂儿,一只叫双毛,母的叫媚媚。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四只狼只剩下了媚媚。不过,媚媚将会继续繁殖,来完成紫岚的狼王梦。

母爱像火红的太阳,母爱像黑夜里的油灯,母爱像冬天里的毛衣,母爱更像山间的溪水,一点一滴的细流汇成潺潺的溪流,一点一滴的关怀汇成浓浓的母爱。我们的母亲一直爱着我们,只要有爱,一切将会实现!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15

在这个充实的暑假里,我读完了沈石溪所著的《狼王梦》。

《狼王梦》主要写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生了六只狼,其中一只生下来不久就被冻死了,其它四只狼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希望将三只公狼培养成狼王,但是都未成功,最后只能寄希望于媚媚生下来的狼能成为狼王。但是,后来紫岚却被媚媚赶走了,最后,它为了避免幼狼被金雕吃掉和一只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让我非常感动,紫岚对幼狼的良苦用心使我想起了我的妈妈。我的妈妈在炎热的暑假里每天早上送我去上课,中午冒着50度左右的路面温度接我回家吃饭,然后又送我去上课,晚上接我回来……一天天都是如此。然而我却不是特别领会妈妈的良苦用心,有时候还十分不高兴。

这就像紫岚,它精心养育的黑仔死了,便用全部精力去养蓝魂儿;蓝魂儿死了,就去养双毛;双毛死了,希望媚媚找一个好丈夫,媚媚也不领情,还把紫岚赶出了石洞。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妈妈跟紫岚一样。紫岚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成为狼王,而我妈妈现阶段希望我上一所好的初中;紫岚在默默地帮助孩子,帮忙扫除障碍,我妈妈帮忙辅导我,助我一臂之力;紫岚……

《狼王梦》使我受益匪浅,使我读懂了妈妈对我深深的爱,使我难以掩卷。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16

今天上午,我收到了妈妈送给我的新书——《狼王梦》。于是,我便迫不及待的翻开书看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了四只小狼和一只母狼的故事,大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想推翻旧狼王。可是,黑桑不幸丧命于鬼谷中。紫岚给黑桑生了五只小狼仔,第一只在刚出生时,不幸被冻死。紫岚给大儿子取名为黑仔,二儿子为蓝魂儿,三儿子为双毛,小儿子为媚媚。因为黑仔长的非常像黑桑,所以紫岚十分宠爱它,想让他来完成黑桑临死前的遗愿,推翻现任狼王。于是,紫岚一开始训练它。在他这个年龄,别的狼仔还不敢出洞,可他却在大草原上奔跑,结果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紫岚只好训练蓝魂儿;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是狼群中的佼佼者,每次都是他带领着大家,可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了猎人的陷阱里。紫岚只好把希望放到小儿子双毛身上,双毛因为胆怯,被狼王洛嘎咬死。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遗传基因好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后来强壮的公狼卡鲁鲁和媚媚在一起,生了五只狼仔。但紫岚再也无法看到他们成为狼王了,因为她为了保护媚媚和狼仔而和金雕一起坠入悬崖。

这本书告诉我们:家长教育孩子一定要看孩子愿不愿意,不然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17

在动物中一般都是雄性称王,可是,有一匹沈石溪笔下的母狼,创造出了奇迹。

那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的伴侣黑桑不幸被野猪的獠牙咬穿了头颅。黑桑去世前告诉过紫岚他想当狼王。他死后,紫岚便专心辅导她们的孩子。然而,她的孩子因为各种原因并没有当上狼王,于是她又努力地想让她的孙子当上狼王,最后,她为了孙子当上狼王,与凶猛的金雕同归于尽。

在这篇文章中,我知道了有些事情不一定是雄性才能做到的,有些事情雌性也能做到,而且雄性做地没她们好。文中的紫岚,是匹充满母爱的狼,她聪明、勇敢。她虽然没有看到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但她努力了,为后代付出了,她可以毫无遗憾地离开了。

我们要学习紫岚坚持不懈地精神。可能我们完成一件事十分困难,但如果你努力,付出了,你就会在你的一生记上“成功”这两个字。我们也要学习紫岚身上的“花木兰”精神。只要努力,女生也能做得比男生好。在夏令营,我变成了22人中的王者,在领袖班,我当上了副队长……这也证明了古代著名的女将军花木兰说的一句话:谁说女子不如男?

另外,紫岚身上的母爱使我感动,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她无微不至地照顾我、呵护我……

如果大家想认识坚持不懈、内心强大的紫岚,请来看《狼王梦》吧!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18

《狼王梦》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讲述了一个令人感动的故事:将要登上狼王位子的黑桑在一场暴风雨中死于非命,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当上狼王的遗愿,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对狼崽进行一系列的培训。

她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一次又一次地受到挫折,但她并没有放弃,但是紫岚的愿望并没有实现,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无奈之下,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与鹰王金雕同归于尽。

在我们的眼中,狼是一种残暴,而且冷酷、狡诈的动物,“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从这些成语中,就可看出来从古到今人们对狼的痛恨与厌恶。可是,后来读了《狼王梦》我才发现,人们误解了狼,即使再狡猾、再残暴、再冷酷的狼也是有着伟大母爱的。

我非常的欣赏母狼紫岚的教育方法,在自己的孩子面前,她极力压抑着自己的母性,她极力掩饰着自己,常常摆出一副严厉、冷漠、不在乎的样子。你难道会觉得这是母狼紫岚不爱儿女吗?错了,她是为了锻炼自己的孩子如果人类也向紫岚这样,恐怕也不会培育出我们这些娇滴滴、经不起一点儿风吹雨打的“小皇帝”、“小公主”了吧。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更让我懂得了母爱我喜欢《狼王梦》。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19

最近我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

这本书以母狼紫岚的视角来描写狼的生活,其中的动物搏斗场景描写得扣人心弦。

紫岚是一只有抱负的母狼,她在被猎犬追击、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生下了五只小狼崽。狼崽们的父亲黑桑即将成为狼王,却不幸被野猪拱死。为了完成黑桑未了的心愿,紫岚下定决心将其中的一只狼崽培养成新一代狼王。她用尽一切方式训练狼崽,狼崽们按照她的想法成长着。但是事与愿违,三只小公狼不是被老鹰叼走,就是死于捕兽夹下……小公狼的相继死亡重重地打击了紫岚,她从一只美丽的母狼变成了瘸腿缺牙的丑狼,她的“狼王”野心逐渐消失了。结局很悲惨,为了复仇,同时为了保护可能成为狼王的小狼孙,紫岚选择了与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的狼王梦最终没有实现,但是她的坚持不懈打动了我。紫岚在培养小狼崽时曾用多种不同的方式,无论哪种方式都包含着她深深的母爱。比如:她疼爱黑仔,每次哺乳都让他吃得饱饱的,所以黑仔长得聪明、健壮又勇敢;培养蓝魂儿时,她用各种惩罚让他快速掌握生存技巧;对于双毛,她用了极其残忍的手段来激发狼的潜能—捕猎做苦差事,但只能吃残渣,喝脏水,终于让懦弱的双毛敢于反抗,但搏斗中紫岚的腿骨被折断了,她悲喜交加。

在人们印象中,狼是自私凶残的。但《狼王梦》中的母狼紫岚却是充满母爱的。《狼王梦》让我完全改变了对狼的看法,这是我看过的最精彩的动物小说。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20

在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陛下有一本狼王梦,狼王梦主要讲了一个母狼想把自己的四个儿子其中一个成为超狼也就是狼王,因为有一个狼崽在暴风雨中死去,所以母狼的希望变小了,母狼就开始培训最大的狼崽黑仔,让黑仔吃动物的心脏,培养黑仔的勇气,有一次母狼出去猎食回来的时候看见黑仔在洞口站着,那是黑仔才半大,一般狼崽在确定是母狼的气味才敢出来,而黑仔的勇气是普通狼崽的两倍,还有一次母狼出去猎食,有一只野兔从洞口爬过刚巧被黑仔看见了,于是黑仔就出去抓野兔的在一公里左右才追上野兔,把野兔带回了洞里,母狼很是高兴。

可是黑仔在玩弄松鼠的时候被金雕抓走吃掉了。

母狼得知黑仔死后就开始培训蓝魂儿,又要把蓝魂儿培训成狼王,蓝魂儿胆识和智慧都很好,在冬天狼群没有食物吃得时候,蓝魂儿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去把狗熊引出了洞,只要狗熊到了雪地上狼就有足够的智慧战胜狗熊,需要指出的是进去的狼非死即残,可是蓝魂儿却丝毫没有受到伤害就把狗熊引到了雪地上,蓝魂儿得到了珍贵的半颗熊心。

可是蓝魂儿最终死在猎人的陷阱下。

双毛在争夺狼王位上死掉了。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希望越大失败就越大,做什么事都不能急于求成,不过动物都有至高无上的母爱。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21

读完《狼王梦》,我不由感慨万分,让我对“狼”有了更加深刻而客观的认识。它不是《小红帽》里那狡猾伪善的狼外婆,也不是《三只小猪》里那头贪婪奸诈的大野狼,更不是鬼故事中作恶多端的“狼精”。

它并不同于以往的小说题材,因为动物小说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可以毫无遮掩的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神态的生命。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更新,但生命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是永远不会改变的。

我为母狼紫岚为了使孩子能成为狼王而不顾一切哀叹,同时又被她的母爱精神所折服。紫岚有五个孩子,可一只在刚出生时就冻死了。她的丈夫在一次捕猎中丧生,她成了一位单身母亲。为了生存下来的孩子,她含辛茹苦地艰难生存着。

贫苦的生活,使紫岚那个积压在心头的愿望更强烈:她要使她的孩子成为一代狼王。可是世事难料,老大死在金雕的利爪之下,老二丧生在猎人的铁栅栏里,老三在狼王之争时因一时胆怯被杀,老四因是母狼崽而丧失做狼王的权利。当一切无望时,紫岚又把希望寄托给她女儿媚媚的孩子,即她的孙辈,与金雕同归于尽

我想,作者沈石溪花费了这么多笔墨,无非是要书写两个字,那两个字就是——“母爱”。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伟人都为母爱称赞,这使我不断感受到,不论是凶残的狮豹;无论是温顺的绵羊;还是诡计多端的狐狸它们都视母爱为至高无上的爱。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22

《狼王梦》讲的是一匹胸怀大志的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而不惜一切代价想要将自己的三个儿子培养成超狼,成为新一代的狼王。

在故事中,母狼紫岚费尽心血培养自己的狼崽。它让狼崽们从小就从心里对狼王宝座有一种占有的欲望。然而,最终黑子丧命在金鹰爪下,蓝魂儿命断猎人的捕兽夹,而双毛在战斗的最后关头露出了自卑的心理,死在了狼洛嘎的爪下。紫岚最后为了起黑仔报仇,也为了替后代除患,与金鹰同归于尽。

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我陷入了沉思。我之前对狼的印象就是心狠手辣,十分狡猾。但现在,我对狼竟有了一种敬畏之心一匹母狼竟然有如此伟大的胸怀,为了将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几次差点牺牲性命。紫岚这种“望子成王”的梦想,难道不令人敬佩吗?一匹狼都拥有如此远的的理想,更何况我们是人类呢?人类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生物,但为什么有些人没有如此远大的理想呢?因为他们缺少狼对猎物的专注。狼一旦确立了目标便努力的一心一意的追逐目标,直到达到目标后,才会转换目标。书中的紫岚为了完成理想舍弃了它与大公狼卡鲁鲁的幸福。而人类能做到吗?不能。应为人类往往会被身边的各种事物所迷惑,半途而废,没有达到目标便转换了新目标。

在这一方面,动物是人类的老师。虽然紫岚的狼王梦最终没有实现,但它在追梦路上面对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与挫折,但仍然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令我十分敬佩。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23

在一片苍茫的大草原上,一匹叫紫岚的母狼为了完成丈夫当上狼王的梦想。一心要把自己还未出生的孩子培养成不可一世的狼王。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紫岚首先要在非常恶劣的条件下艰难的生存下去。由于没有丈夫的照料,怀孕的紫岚已经无法捕到食物了。为了即将出生的孩子,紫岚拼死从看护鹿群的大白狗嘴里抢来了一只小鹿仔,紫岚总算是活了下来。

紫岚在生下孩子们后,就一直给孩子们灌输着一定要努力成为狼王的梦想。紫岚也在不断的培养着孩子,希望孩子朝着自己的梦想不断前进。但是,紫岚的希望一个个的破灭了。两个儿子的意外死去,让紫岚的梦想再也无法实现了。紫岚也已经老了。

但是,外孙子的出生,再一次点燃了已经衰老的紫岚的希望。为了保护自己的外孙子不被老鹰调走,为了自己心中最后的狼王梦,紫岚和老鹰同归于尽了。

这是一个凄凉的故事,紫岚身上好像也有我们父母的影子。为了实现自己身上没有实现的理想,总是把希望又放在了孩子的身上。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梦想。为了实现自己心中的梦想我们都在不停的努力。可是,为什么有些人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而有些人却没有完成呢?

我想,那是有些人把自己的目标定的太高了,无论自己怎么的去努力,也无法实现自己的目标。为了你不可实现的目标,反而失去了生活的许多的乐趣。所以,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目标。这样,经过自己不懈的努力,终于实现理想的时候,该是多么的幸福!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24

今天,我看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狼王梦》。它是一篇长篇小说,还有一篇更短的小说叫“狼种”。

其中“狼王梦”写了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培训它的三只小狼的故事。(本还有一只小公狼,出生时不幸溺水而亡。还有一只小母狼)第一只小公狼胆子很大,不过由于小狼太小,而且紫岚去捕猎时,不幸被金雕捉去,成了金雕的美餐;第二只小公狼本已快长大,只不过它事事冲在前面,不幸被捕兽夹夹住,命归西去了;第三只小公狼由于长久被忽视,紫岚好不容易让它有了自信,它却在快打败狼王时信心大减,最终成了狼王的美餐。

后来,紫岚为了让媚媚(紫岚的女儿,一只小母狼)无后顾之忧,于是和一只金雕同归于尽。

“狼种”讲了一只名叫大灰的狗的故事。大灰出生时毛色紫灰,没有光泽,就像一堆草木灰一样。

大灰长相和普通的狗也有差异,大灰长的像狼。因为大灰的母亲身上有六十四分之一狼的血统,也就是说有六十四分之一会生小狼崽。遗传密码十分复杂,在某种因素的干扰下,隐性基因有可能突变显性,这就是罕见的返祖现象。

毫无疑问,大灰的身上出现了返祖现象。大灰从警犬学院毕业,到了马戏团表演,还遭受了哈巴狗的暗算。

在一次遭到云豹偷袭的时候,大灰为救它的饲养员川妮,好不容易脱掉铁索,赶走了云豹,大灰自己却因救川妮被云豹咬穿了肚皮,漏出了一截肠子。

这本书外表不算太美观,但内容相当精彩!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25

狼,在我们的心目中一直是凶残、狡猾的动物,而在《狼王梦》这本书里却大不一样。你看:紫岚是一匹母狼,在一条铺满鹅卵石的古河道上,与一条大白狗斗智斗勇,顺利地生下了5只小狼崽。可是天公不作美,突如其来的大雨夺去了一条小狼崽的命,剩下的4条小狼一个一个成为紫岚的希望。首先是黑仔的力量和智慧胜过同类,在别的小狼都指望母狼带来的食物时,它却自己猎食了一只小松鼠。可惜,在紫岚打猎时它跑出去捉小动物,玩耍时变成了一只金雕的嘴中食。接着,蓝魂儿成为了狼群中的佼佼者,可是在一次狩猎时上了当——被捕兽夹“咬”住了。紫岚为了不让它受苦,撕碎了蓝魂儿。然后,是自甘平庸的双毛,在紫岚的特殊训练下,向狼王洛戛发起了挑战,在快要胜利的那一时刻,老王发出了不可一世的怒吼,双毛还原了状态,被洛戛反杀了。最后,紫岚出于对儿女和狼孙的爱,与一只可恶、狡猾、老练的老金雕同归于尽,血洒碧空……

我想起了妈妈,她对我的爱是无微不至的。每当我生病时,她总是一直陪着我,为我尽心尽责地服务,一点也不顾及自己的身体。等我病好了才会松一口气,她才安心地睡觉。为了照顾自己的孩子,母亲由原来娇嫩的女孩变成了坚强的“女汉”!

母爱的伟大,是没有极限的,不管是动物还是人!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26

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你看过吗?相信你会和我一样,一旦看上了就会爱不释手。这些小说讲述了一些生命、自然和动物的故事。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狼王梦》中的紫岚为了让她的儿子们成为狼王,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没有成功。她为了实现这个愿望,只好把希望寄托给她的女儿。为了让她的女儿成功地抚养小狼崽,她和曾经让黑仔惨遭毒手的大雕同归于尽。从中我感受到了父母的爱是无私的。

我也有一个温暖的家。爸爸是一头大黄牛照顾全家,妈妈是一头奶牛,哺育我成长,而我呢,是一只小蜗牛,拉着爸爸妈妈的手一步步长大。我们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父亲的爱像一座坚固的大山,带给我安全感。平时他工作很忙,但放假时他会带我到外面玩。前年,他曾带我去爬五岳之一的华山,爬到一半时我有些爬不动了,爸爸鼓励我:“想做狗熊就别爬了。”我当然不想做狗熊,就一鼓作气地往上爬。

母亲的爱像无边无际的大海,我就像一叶小舟,在妈妈的怀抱里自由地航行。照料我生活的是妈妈,辅导我功课的也是妈妈。我最喜欢妈妈给我做爱心牛排,好大一块牛排,香喷喷的,配上美味的意面,味道好极了!这就是爱的味道。

爸爸妈妈很爱我,他们就像两把伞,为我遮风挡雨。在这爱的港湾里,我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地成长!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27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狼王梦》。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他被大家称作是动物小说大王,他曾获得过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奖等很多大奖。

本书主要写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我猜一说到狼,你们肯定会说狼是一群自私而残忍的食肉动物,可是文中的紫岚虽残忍,但是它对自己的幼崽则充满了母爱,更充满了期待。紫岚有五只狼儿,有一只狼儿刚一出生就被无情的风和雨冻死了。剩下的四只狼儿活着,母狼紫岚一心想要把其中的一只狼儿培养成未来的狼王,完成它们父亲大公狼黑桑的遗愿。大狼仔叫黑仔,被紫岚培养成了一只健壮有野性的小狼,可是有一天因为一个意外,黑仔被金雕给吃了,伤心的紫岚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二宝蓝魂儿身上,不到一年时间,蓝魂儿被紫岚培训成了一头有勇有谋的狼,可是天不遂人愿,蓝魂儿中了猎人设的圈套,被紫岚亲口咬死埋了,悲痛欲绝的紫岚把最后的希望放在三宝双毛的身上,把不自信的双毛培训成了充满霸气的狼,在双毛和狼王比拼的最后阶段,因为性格上的缺陷导致失败,被群狼吃掉了。年老体衰的紫岚被最后的孩子媚媚赶出洞穴,生命即将结束的时候,为了自己的狼孙不被金雕偷吃,结果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很多道理,第一,就是我们要有梦想,然后付出行动,才有可能成功;第二,做事要选对方法,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第三,要有感恩的心。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28

今天,我读完了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长篇小说《狼王梦》。

这本书的内容丰富多彩,语言生动有趣。接下来,我就为你讲述一下《狼王梦》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吧!

紫岚,是一匹母狼。它全身都是深紫色的毛,只有它的腹部,是纯白色的。现在,它怀孕了。可它的肚子却还空着,它希望自己能找到什么吃的。紫岚来到养鹿场,却被大白狗发现了。接着,它和大白狗开始了激烈的战争。

因为大白狗不是优秀的警犬,而是一只普通的家犬。所以很快便败下阵来了。之后,紫岚又把狼崽移至到山洞里。但是,因为它的速度不够快速,所以当它转移最后一个狼崽的时候,那个狼崽已经死了。回到山洞,里面没有吃的。紫岚只能痛苦的把狼崽已经死去的尸体吃掉。

狼崽们渐渐长大了,紫岚用了许多精力先后培养了黑仔、蓝魂儿和双毛,希望它们之间的任何一个能当上狼王。得到的结果却是黑仔一岁时被金雕吃掉,蓝魂儿死于猎人的捕兽夹之下,双毛被狼王打败,狼群把双毛吃了。

最后,紫岚把梦想寄托在了媚媚以后所生下的狼崽身上。而它自己,为保护媚媚顺利地分娩。在山洞外,和想吃掉狼崽的金雕同归于尽了。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紫岚一生都在为狼王这个目标而努力着。一次次的失败,并没有打消它的念头。却让它把希望寄托在了后代的身上。这种百折不挠的精神,多值得我们学习呀!

希望你能看一看这本写出了紫岚一生的《狼王梦》。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29

妈妈前一段时间天天捧着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在看,有《白象家族》、《斑羚飞渡》、《豺》、《狼妻》、《再被狐狸骗一次》、《最后一头战象》、《保姆蟒》等,看完就在我耳边给我讲。刚好本学期老师让我们读《狼王梦》,于是妈妈就赶快给我找了《狼王梦》这本书让我看。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一匹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五匹狼,但是有一匹公狼刚生下来就被冻死了,只剩下三匹公狼和一匹母狼,这三只公狼叫:黑仔、蓝魂儿、双毛,母狼叫:媚媚。紫岚的丈夫有一个想当狼王的梦想,可是在一次捕猎中不幸落难。紫岚非常爱她的丈夫,于是她就把丈夫想当狼王的这个夙愿寄托在了孩子身上。

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公狼成为狼王,什么都不顾千方百计,竭尽全力,但是三匹公狼都死掉了,但她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把希望留在自己儿女的下一代。它为了培养黑仔,她的奶都给黑仔吃,让其他孩子忍饥挨饿,为了培养黑仔的霸道,她不惜让黑仔把自己抓的遍体鳞伤。不幸的是黑仔被金雕叼走了,再也没回来。之后紫岚又开始培养蓝魂儿、双毛可惜都没成功。

最后紫岚把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的孩子身上,紫岚她为了让自己的孙子当上狼王,当金雕在他家上空盘旋时,她不顾自己的生命和金雕同归于尽了,因为她要保护自己的儿女,所以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感受到了动物之间的亲情。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30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这本让我爱不释手的《狼王梦》,作者沈石溪淋漓尽致的诠释了母爱,也从侧面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测的残酷。他写的不是狼的社会,而是我们生活的社会。

故事中的紫岚为了自己的孩子将来也能继承狼王,牺牲了所有,甚至是自己的生命,想为子孙后代荡平道路,可到最后也并没有换来好的结果。这是一个令人伤心的故事,不禁让我浮想联翩。我们的印象中,狼是凶残的动物,以冷酷,凶狠为人所知。作者却一反常态,成功把狼塑造成像人一样“望子成龙”,为了后代不惜一切代价去给他们创造条件,体现出母爱的伟大。让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紫岚为了能让自己的孩子免遭更多的痛苦,毅然决然的把自己被捕兽夹夹住的孩子咬死了。这是何等让人痛心的事情,一个母亲能咬死自己的孩子,这体现出了什么样的母爱,只有身为人类的我们能体会。不管在任何情况下,母亲永远都是在为子女考虑。你难过了,母亲安慰你;你犯错了,母亲痛斥你;你害怕了,母亲鼓励你;你退缩了,母亲鞭笞你……她们永远都在为子女着想,这是天底下最伟大的爱。我想起了以前生病住院,母亲在床边几天几夜都没有合眼的照顾我,她该有多么的担心我,心最疼的永远是母亲。想到经常惹母亲生气,我就惭愧的无地自容。

《狼王梦》让我更加懂得母亲的伟大,我以后一定会更加好好学习,不辜负母亲、家人,用优异的成绩来回报他们的养育之恩。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31

今天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这本书是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书。

这本书讲的主角是一只母狼叫紫岚,她的夫君再一次猎食中不幸身亡,紫岚为此感到十分的绝望,因为他的能力是十分强的,本打算在今年当上狼王,可是没有想到发生了这样的事。紫岚要生孩子了,紫兰的生活十分的艰苦,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去偷人类的鹿吃,被一条大白狗发现,大白狗和紫兰打了起来,紫岚九死一生,把五只小狼生了下来,打败了大白狗,可是河道发洪水淹死了,一直只剩下四只。一波过后,紫岚得到了一时的平静,老大黑仔长的就像他的父亲一样,有过人的天赋,可是紫兰在一次外出猎食时,一只金雕正好发现了因为胆大自己一个人在外玩耍的黑仔,把黑仔给抓走了。紫岚回来看到了这一幕,也无能为力,后来的狼王之位让紫岚的二儿子蓝魂儿当了。

蓝魂儿十分的优秀,可是发生的倒春寒,送掉了蓝魂儿的命。那天,狼群很饥饿,发现了半只羊,可惜这是猎人的陷阱,当他们发现以后已经很迟了,蓝魂儿被砸死了。当自己的三儿子双毛被狼王咬死后,只能把自己的希望放在自己的女儿媚媚身上了,后来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孙子和敌人同归于尽了。

多么感人的故事呀,我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我们的母亲不都是这样的吗?希望自己的儿女成才,都在尽自己的最大的努力保护我们,我们应该珍惜这份母爱。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32

今天,我为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文——读后感,我拿出了刚买的《狼王梦》,看完以后,内心有种说不出的感动。

母狼紫岚在尕玛尔草原与大白狗搏斗的时候产下了5只小狼崽。4小狼都在被紫岚培养成为狼王的过程中不幸夭折了,只有媚媚长大成狼。随着时间的推移,媚媚要产子了,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媚媚生下的小狼崽身上,这时金雕出现了,为了不让悲剧再次发生,她毅然决定,她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场搏斗终于来了,在这场你死我活的殊死搏斗中,她失去了双眼,身上也被金雕啄得满目疮痍,鲜血淋漓,他忍受着剧痛,迸发出惊人的力量,奋力向金雕的翅膀咬去,金雕翅膀被紫岚咬断了,去了平衡,一起向山谷坠去。

看到这里我的内心震撼了,看到了她空洞的留着鲜血的眼眶,遍体鳞伤的身体,看到她与金雕坠落山间时,我的心仿佛在颤抖,流血!

身为一个母亲的紫岚可以为儿女们付出他的一切,甚至是最可贵的生命。回过头来想一下,生活中,哪个父母不疼爱自己的宝贝,他们在工作日的时候,起早贪黑挣钱供我们读书,节假日时白天为我们洗衣做饭,做一顿充满爱的美味佳肴,晚上还要为我们辅导作业,温习功课,在我们累了的时候,递给我们一杯充满爱的果汁。有时能确实是我们做得不好让他们失望了,他们骂我们一两句,但是我们千万别生他们的气,因为这是爱我们的表现!如果我们用心去体会,去理解,去发现,便会明白父母之爱是世界上最无私的,最伟大的!

弗洛姆《爱的艺术》读后感1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爱的艺术》的一本书,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的第一章,讲了爱是一门艺术吗?我最喜欢上面的一句是:大多数人认为爱情首先是自己能否被人爱,而不是自己有没有能力被人爱。我觉得这句话让很多人都想明白了,因为我觉得爱情就像一道盲点题,很多人都是那两种中的第一种,他们都只想着别人会爱我,因此,那些人会在爱情这一方面失败。

第二章讲了父母和孩子之间的爱,其中,母爱是无私的,而父爱却是有条件的,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之处,他们都会有消极的一面。母爱消极的一面是因为母爱是无条件的去溺爱孩子,让孩子形成一种依赖感,而父爱消极的一面是因为父爱必须靠努力才能赢得,在辜负父亲期望的情况下,就会失去父爱。

比如说,很多家庭都是由爸爸来掌管孩子的学习,那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急迫心态就会表现出来,使孩子会拥有强烈的荣誉感和胜负感,而妈妈却让孩子拥有爱心,这两者结合,就能让孩子去感悟这个美妙的世界,这就是父母对孩子的爱。

总而言之,爱就是一门艺术,一门真正的艺术。

弗洛姆《爱的艺术》读后感2

我读了这本《爱的艺术》当然这本书也谈及到了亲情和友情方面的知识,自己在这两方面还是看的很重的!只是因为在之前不理解真正的感情。

读完这本书之后,自己也懂得了不少!那么感情到底是什么呢?书中的几个词概括了其真正的含义。爱除了给予之外还有这些用心的要素了解,尊重,职责和关心。首先先谈谈了解和尊重吧,要想尊重一个人,首先要了解这个人。透过了解认识对方,认识对方才能尊重对方。为感情所持的职责感和关心程度如果不以了解为基础,那么,一切都只会是盲目的。

然后再谈谈关心和职责吧,感情说到底就是对所爱对象的生命和成长的用心关心。如果缺乏这种用心的关心,那么这种爱就称不上真正的爱。关心也自然会牵动感情的另一个方面,即职责感。职责感完全是人的一种由心里驾驭的自觉行为,是“我“对另一个具有生命好处的客体表达出来或尚未表达出来的愿望和反应。

所谓爱人的职责感,就是建立再对他人的负责就像对自己负责一样的基础上的。同时呢,尊重也是感情的第三个重要因素,如果感情没有尊重,那么所谓的职责感就很容易蜕化成对对方的支配,占有甚至是奴役。尊重这个词的实际好处就是指客观地正视对方的全部,并容纳对方独有个性的存在。让一个被我爱的人能以她自己的方成长或发展,而不是要求对方服务于我,我同样就应感到和她很一致,而且乐意理解他(她)本来的面目,而不是要求他成为我预先设计好了的模型,更不是为了她当作我使用的工具。

所以只有在自由和给予属于她自己空间的基础上才会有感情。感情是一种行为,是人的能量的实践,这种能量只有在自由中才能得到发挥,而且永远不会是被外力强迫所导致的结果。那么如何才能获得真正的用心感情呢?需要两点重要的要素,第一:自觉摆脱自恋,第二:客观性着眼于现实,不断的培养自己的谦恭和理智。

爱一个人就意味着要献出自己,而不是有条件地期盼得到对方的回报。感情是信念的一种行为!如果“我“在爱,我便会处于对“我“所爱的人十分关心的状态,而不仅仅仅要求每一天都和对方溺在一齐!如果你不认同完成一切事情都需要有必须的时间和过程,一开始就急于求成,你就毫无目的地给自己施加压力,你就会因此一事无成,更不可能得到真正用心的感情!

当我读完这本《爱的艺术》之后,它让我真正懂得了什么叫作感情,感情需要彼此的信任,彼此的尊重,彼此的关心,彼此的包容,并且给彼此自己的自由空间而并不是整天溺在一齐,无所事事,整天喜怒无常,颓废至极。而是彼此都有自己的理想,有自己的奋斗目标,有为彼此未来的打算所以“我相信感情并不是无聊的,感情能够是用心向上的,能够是彼此间的精神支柱。

“所以我祝福天下所有有情人终成眷属,祝福你们永远幸福,快乐每一天。至于我自己呢?一切的一切等我自己真正成熟了之后再说吧。那么何谓思想成熟的人?是指能够创造性地发挥自己潜力的人。思想成熟的人只想拥有他自己的劳动果实,在理性推导下,他放下了先前那种无所不能的目标幻想,并能以一种谦恭的态度应对现实。

弗洛姆《爱的艺术》读后感3

读完了弗洛姆的《爱的艺术》,很好的一本薄薄的书。

人的孤独感是无法回避的事情,克服的办法一是创造,主动去改造自然,实现自我和外部世界直接的联通;另一个就是爱,分享自己的生命力,实现自我和人群之间的联通。无论是创造还是爱,都是主动性的行为;所以弗洛姆提倡“创造性的人格”。

通俗地说,爱是给予而不是理解。爱确实是内心强大的表现。当然,大多数时候,我们会说,感情是弱者的感情,但是,过于脆弱的相互依靠的感情可能也无法真正健康而长久。我赞成说,一个懂得并且能够享受孤独的人独处,而不求助于各种他者的支持,才有着真正的去爱人的力量。真正的爱里,就应能够同时成就自己和他人。无论是一味索取的爱,还是按照自己的臆想一味给予并且认为对方需要的爱,都是不健康的。

弗洛姆也超多探讨了现代社会是否有利于爱的培养的问题,他认为,西方社会导致了爱的溃散;其主要论据在于,现代社会的组织方式带来了现代人与自身、与其他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被异化了。我赞同,在工业大革命之后,“物”在人类生活中享有了从未有过的地位,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崇拜;但是我不敢肯定,在现代社会之前,爱是普遍的,而现代社会的到来,带来了爱的溃散。可能确实现代对于人之间关系的抨击很多,从文学到哲学的各个方面,但是更加可能是由于人的信仰变化——从崇拜爱与美到崇拜物而贬低人而造成的。我们甚至不能说,是资本主义社会之前,还是在资本主义社会时期,我们对自己的心灵更加敏感或者麻木。所谓协作精神和相互体谅对于相处的作用,我想不只是现代会这么要求——人和人是不同的,相处之间摩擦就是必然的不可避免的,同理心和让步就是必要的润滑剂,而非某个社会形态强加在于人身上的,只但是大众媒体会不会这样坦诚。

让步假设说,现代社会确实存在爱的溃散,这也不能用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美德标准带来了这样的状况来概括。如果爱——博爱、母爱、性爱,能够给人带来愉悦,那么人就不会轻易放手它们,不会因为社会崇尚协作精神,就贸然提议说,我们放下相互之间的爱,用协作好处上的共生来替代吧。人应对鱼和熊掌的第一反应,不会是,两者我该放下哪一个,而首先会是,我能不能同时占用两者。另外,如果我们谈论这个话题的起意在于学会爱,获得幸福感,那么笼统而轻巧地把职责推于社会形态是一种既不负职责又无济于事的行为,我们大能够把时间花在一部电影一桶爆米花,而不是严肃的思考上。

但是,我们确实注意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组织形式,或者说工业化的进程,确实改变了人的很多习惯、特征;这样特征和习惯的改变可能最终改变了社会里爱的现状。

确实,现代社会里更多幸福感来源于消费,或者说,人的幸福感向来部分来自于消费,而在工业化之前,消费部分占有份额受到了消费品总量的限制,无法大幅扩张;而工业化带来了这样的可能性,于是人自然地转向这部分更加容易增长的幸福来源,从而构成了大众逐利的场面;而这样的状况有可能造成了大家对于精神层面替代性的忽视。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也许国际贸易里“福利恶化型”增长的状况会出现。

同时,现代社会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的习性。弗洛姆在“爱的实践”里所提到了几种爱的基本要求:“自律”、“专注”、“耐心”、“极大的热情”。但是现代社会的物质消费约束集确实不利于这些美德的培养,这些美德在社会中的地位也远不如一两千年前。我们能够说,人性的的进化是缓慢的,远远慢于意识形态的演化,更加慢于生产力的提升,尤其是在生产力经历了指数甚至更快的增长之后。不可能指望植根于人性的意识形态迅速地能够适应生产力的提升,而同时持续了当初的种种坚韧不摧(或者至少在没有外界冲击状况下,表面的坚韧不摧)。因此,爱成为一种需要学习、时时注意的潜力,培养这样潜力之始,就是从努力靠近弗洛姆所提出的几项要求开始。

弗洛姆《爱的艺术》读后感4

《爱的艺术》是德裔美籍社会心理学家艾里希·弗洛姆创作的心理学著作。它的主要内容是该篇作者通过简洁的语言解释了爱这个深奥的话题,爱是人格整体的展现,要发展爱的能力,需要努力发展自己的人格,并朝着有益的目标迈进。

当我打开这本书时,我很认可前言中的一句话“我们不能因为爱并不容易,就不去认识它的种种困难,以及实现爱的条件”。本书共分为四章,第一章爱是一门艺术吗?我的回答是“是”,但这门艺术深刻而又艰难,尽管大多数人都认可这个答案,却又无能为力,仅有极小部分的人去研究这门艺术。

第二章爱情的理论中对爱情的阐述,使我感到陌生而又复杂,略感熟悉的也只有母爱、父爱、博爱、以及自爱。第三章中的理论,通过时间的积累证明它的不可实现性。在文章的最后爱的实践中告诉我们,不管是木工、医学、还是爱的艺术,都需要一定的训练,专一,耐心以及全力以赴。通读全章,不得不惊叹于它的深刻,对于我一个门外汉来讲,实在是晦涩难懂。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认为自己读不下去,只是对于这一本经典的心理学著作,我觉得我以后还需要更多的时间来领悟和消化它。

弗洛姆的文章中说,关心、责任心、尊重和认识是相互依赖的,如果没有尊重和认识,那么关心责任心就会变成对他人的一种控制。而作为医护工作者的我们,对于身边的人和事,何尝离得开这四项呢?来自不同城市的我们一同汇聚在这里工作,从陌生到熟悉,我们彼此相识相知,在对方的身上认识彼此的独特个性,促使对方努力成长,而不是一味地模仿他们,这是尊重。身着白衣踏进院门,需要我们时刻踏实严谨,精益求精。不仅是对工作的.认真,也是对患者的一份关心和一份责任心。

讲到这里,不禁让我想起前段时间在我院发生的一件趣事。上班期间,一位阿姨拉着工作者一起跳舞,问及缘由,是大夫精湛的技艺,极致的护理,让阿姨可以活动自如,恢复正常生活。看着她开心的脸庞,让我们对自己的工作更有信心,相信在未来的道路上,我们可以做得更好,更强!

最后让我引用彭沙尔的一句话来结束今天的演讲“为了爱我们才存在,有爱慰籍的人,无惧于任何事情,任何人”。

弗洛姆《爱的艺术》读后感5

最近几天看《爱的艺术》这本书,感受颇多。书中,作者弗洛姆的主要观点是爱是一门艺术,需要人们有这方面的知识并付出努力,同时,爱的是给予而不是得到。

当今社会所有人都在渴望爱,许多小说、歌曲都在称颂爱,但为什么这个世界有这么多为爱烦恼的人。《爱的艺术》中,弗洛姆就说其实绝多数人没有具备爱的能力,又或者说其实多数人谈的是爱的感觉,谈的是被爱,通过看这本书知道爱其实是一种能力,可以学习,从哪里学起,主要有三个重要元素,说起来简单,但想做好并不容易。

首先,第一个需要学习的能力是给予,你要主动的给予,给予很容易吗?其实不是,很多人会说,哦!我很大方,很慷慨。因为很多人的给予都带有被动,都是因为某个因素促使他在付出,他的付出其实是有一个更大的目标,希望是要有回报的,这本书里讲的付出是不再需求回报,没有被动、没有社会压力或者其他什么方面的压力促使他主动给予,主动给予是想要分享,我们可以检查下自己的给予是主动给予,还是被动给予。如果你不能去有主动给予,而是被动给予,说明你的爱的能力是有限的。

第二个能力是关怀。书中说到真正的关怀是本身要有劳动力在里面的,平时当我们说,我们好爱自己的家人,却从来没见过你关怀、照顾过你的家人。说自己好爱自己的学生,也从来没见过你关心过你的学生,那只能说明你爱的是家人、学生给你来的感觉,所以,真正的爱中,你要有劳动性的关怀。

最后一个需要学习并具备的能力是尊重,真正的爱中必然有尊敬,我们大部分人都觉得尊敬只是想由上到下。这本书就说尊敬其实在拉丁文中得意思是如实的注视对方,你是如何的,我就要如何的对待你,很多的父母以为他们爱孩子,其实他们只是希望他的孩子变成一个他渴望形成的样子,并没有如实的尊重。只有尊重,你才会获得真正的对方。

《爱的艺术》是心理学家弗洛姆最著名的作品,出版至今已被翻译成多国文字,在全世界畅销不衰,被誉为当代爱的艺术理论专著最著名的作品。这是是一本可以轻松阅读但又能引起思考的“小书”,很庆幸遇见它,弗洛姆的文笔很流畅,思维很连贯,不是那种严肃的说教,也不是牧师般的引导,他不是要教会我们什么,他只是在讲述,就好像一个老者在讲自己人生中关于爱的那一章节,每个听众各取所需即可。

弗洛姆《爱的艺术》读后感6

爱,总是一种容易令人动容的情感。我们向往爱,追求爱,呵护爱,也曾经或将要在爱的道路上经历许多不尽为人知的苦楚与困惑,究其原因很可能是我们还没有真正了解爱,或者说没有体会到爱是一种艺术。

20世纪著名的心理学家弗洛姆在他的著作《爱的艺术》中就肯定了爱是一门艺术,向我们娓娓阐述了爱的理论,并引导我们进入爱的实践。我想,当我们透彻了解了爱,我们的思想会到达一个新境界,灵魂也会得到升华,因为爱的过程是一个全面的、净化人心的过程。

提到爱,我们最先想到的便是爱情。古今中外,多少人沉浸在缠绵的爱情中,或离或聚,或悲或喜。作为渺小的个体,我们大多数人无法不被这些情感所困扰,每个人对待爱情也都有自己的看法。到了一定年纪,我们会渴望爱情,憧憬爱情,爱的种子在心中的萌芽是那样的自然,不需要理由。这就是大自然的规律,是人类生存的规律。或许像弗洛姆认为的,人内心存在一种孤独感,它使得我们寻求与外界的联系,选择群居甚至纵欲的方式解决由孤独感引发的恐惧。

真正的爱情,可以帮助人从精神上削弱孤独感,爱情的磨合是绝佳的摆脱孤独恐惧的方法,精神的力量是无穷的。爱的艺术是一种平等与和谐的艺术,我们懂平等,也懂和谐,但是我们还做不到。在有的人心中,爱情是两个灵魂的邂逅,充满浪漫气息,但这远远不够。两个灵魂两颗心,相遇相知相恋,爱意令两个人融为一体却又保持着各自的个性,他们抚慰了彼此的心灵,他们用个人的生命完成对另一个人的生命的承诺,他们的爱会给这个世界带来美好,这是我心目中的爱情。

爱并不只局限于爱情,还包括博爱、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爱、自爱乃至上帝之爱。我特别为书中所讲的“博爱”而感动。“对所有的人都有一种爱意的责任感”,即使无法每个人都做到这样,但只要有一个人做到了,他便会引导更多人拥有博爱之心。世间万物,会因为有这样的博爱而充满生气与希望。我想,博爱不是泛滥的爱,它也是建立在道德基础与社会法则之上的,或许,博爱也可以说成是公正、责任、善意的结合体吧。

爱的这门艺术,需要人们看清自己,也要看透爱。弗洛姆用了两句简单的话来表明不同程度的爱,让我印象深刻:童稚的爱是“因为我需要你,所以我爱你”,成熟的爱是“因为我爱你,所以我需要你”。细细体会,给我很大感触。经历了年少无知,看多了世间冷暖,当我们成长到一定阶段,我们懂得了爱的付出而不考虑自私的拥有,收获爱反而会变得次要,重要的是我们通过爱的给予缔造了爱的升华,展现了自己生命的价值与活力。

读一本好书,给自己思考感悟的时间,让自己得到心灵的成长。哪怕现实太现实,也要努力学习爱的艺术,实现生命的价值。

弗洛姆《爱的艺术》读后感7

“热爱学生,诲人不倦”是亘古不变的师德规范要求中,道理很简单,没有爱就没有教育,但什么是师爱,师爱究竟如何构建,是我们平时很少深入思考的问题。关于师爱,学者们有许多论述。

最近我读了弗洛姆《爱的艺术》一书,得到不少新的启示。他是这样将不同的爱加以区别并分析爱的历程的:首先,他谈到母爱,认为母爱是一种无条件的、对无依无靠者的爱。孩子获得母爱不需要其他条件,只要是她的孩子。母爱无私而伟大,人们称母爱是自然、是土壤、是海洋、是安宁、是无忧无虑。但母爱的无条件也有消极意义,孩子可能因此无所作为,从而推动自己的主体性。其次,他分析了父爱,认为这是一种有条件的爱。父亲讲,我爱你是因为你尽了义务。

父爱与母爱不同,母爱是存在的爱,父爱是应得的爱,代表理性的爱。这就迫使孩子为了获得它而更加努力,这就有利于主体的发展。再次,他分析了爱的第三发展阶段——自爱。经过母爱、父爱之后,人成熟起来,使自己既成为自己的母亲又成为自己的父亲,扬弃了父爱和母爱,把二者辩证地统一起来,既具母爱施爱的本性,又具父爱获爱的能力,有了自我尊重、热爱和对人尊重和理解,形成自己的良心。

弗洛姆把爱的发展历程表述为:接受母爱——寻找父爱——表现自爱的过程。他认为,作为教师,这三种爱是凝聚在自己整体人格中的,并指出:会爱孩子的老师要根据不同情况把它零售给孩子,在零售中体现出教育目的、教育水平和教育艺术。那么,教师的爱是一种怎样的爱呢?首先,教师要像母爱那样无条件,对任何一个学生,不管其长相、个性、家庭背景、学习成绩、行为表现如何,都给予爱护。教师爱学生应是无条件的给予,认识到“我爱学生无条件,只因为他是我的学生”。

这种师爱会使学生感到母性的温暖,他失败时可从母亲怀抱中得到支撑,焦虑时可得到勇气,成功时可获得鼓励。学生在“母爱”中不必胆战心惊,而可以毫无顾忌地表现自我,从而为班级创设家园的气氛。其次,教师在广博母爱的基础上又扮演着父爱的角色。

它与母爱互补互存,对学生有严格的规范要求,为学生履行规范创造条件,使其在“讨好”中形成寻求爱的能力,在一种积极的心态中发展主体性。在学生形成自爱的阶段中,外在规范内化为他的道德良心,自爱的学生从教师那里继承师爱的两种牲:学会爱人和赢得别人的爱。高明的教师既能无微不至地关爱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又能让爱的种子在他的心中发芽生长。这就是成功的教育,这说明教师已具备了成熟地师爱。

这种成熟的爱最核心的部分是体现对学生的尊重。尊重的内涵十分丰富,它不仅指不体罚、不训斥学生,更意味着尊重每个学生的发展权利、发展潜能、发展机会,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尊重是现代师爱的灵魂,是学校德育的核心,是最有力量的教育智慧。尊重本身就是教育,就是在师生交流过程中对学生进行的最自然、最直接的人格精神的培育,就是让学生在受人的尊重中学习尊重,在被人爱中学会爱别人。

弗洛姆《爱的艺术》读后感8

在读过弗洛姆的《爱的艺术》一书后,感觉这本书的内容比较理论,不太容易理解,但是对其中个别问题还是有一些自己的看法。

自我感觉,弗洛姆在整本书中先是纠正了人们对"爱"这个概念的错误认知,然后向读者讲述了他认为的爱的理论以及对象种类,最后他又提到了爱的实践问题,提醒了读者在锻炼爱的能力的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一些事情。

弗洛伊德介绍了很多很多关于爱的理论,其中他说学习去爱主要有三个方面:给予,关心,尊重。其中我对"给予"的想法比较多,没错每当我们提及爱这个词语的时候想到最多的爱的方式就是给予,但是我们又有多少人真正理解了给予的真正含义呢?就像书中所说,许多人理解的"给予"就是奉献自己,奉献自己的时间,精力,金钱等等。但是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有一些人的心理还没有准备好无条件的给予,所以其实他们的给予还是建立在他们对"得"的期望上的。

这样一旦如果他的给予没有得到回报,他就会认为自己被别人欺骗了,渐渐地奉献,付出,爱也就与他渐行渐远了。而另一些人则更会有一种更加病态的想法,他们自认为给予就是一种牺牲,而他们也会偏激的认为,给予后失去的"痛苦",才是最终追求的美德,所以他们便热衷于给予,热衷于牺牲。而还有一些正常的人,他们给予之后不求回报,超越自己心里"得"的期望。而且他们也不是那种偏激的牺牲。但是即便如此,他们也可能会陷入一种误区,那就是真的自己不求回报的付出就一定是已经做到自己的最好了么?其实给予的意义不仅仅是你做好了自己的工作,奉献了自己宝贵的时间与精力,更重要的是你要给予出一种正能量,"正能量"这个词的包含很广。

就拿本书中的母爱部分来说,母爱表现于两部分,一是母亲赋予了孩子生命,并且维护孩子,保护孩子的安全。二是要向孩子传递正能量,让孩子热爱生活,正如书中所写,上帝所许之地里流淌着乳汁和蜂蜜,"乳汁"代表着对生命的关心,而"蜂蜜"则代表着对生活的爱,所以我们给予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更是那种热情与希望。想到这里,想到了我们现在的情况,作为一名中队骨干,我想我们所能够奉献给中队的也不应该仅仅是我们的时间与精力,不能够认为我仅仅是很准时,按照要求完成自己的工作就已经可以了,而应该给整个中队的战友们传递一种正能量,传递一种积极向上,传递一种豪情壮志,传递一种精气神。

要想让战友们积极向上,奋发进取,首先我们自己就不可以消极懈怠,现在是这样,以后我们进入岗位,参加工作,又何尝不是呢?试想一个生活极度疲惫满腹牢骚的人,怎么会领导出一个有活力的集体?其实这和如何去爱是一样的,首先从自我做起,自己对别人有价值并且有意义的"给予"是去爱的第一步,一个有创造性人格的人认为"给予"是自己生命力的一种表现,而正是他们这种生命力与活力的给予才会正确的去爱。

书中关于爱的理论介绍了很多很多,可能我理解到的知识其中冰山一角,但是无论是哪一种爱,正确的"给予"永远是第一步的。

弗洛姆《爱的艺术》读后感9

读完了《爱的艺术》这本书我个人想领悟到我个人们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我个人们的自我个人价值并不依附于任何人对我个人们的评价。让我个人知道了,爱是一门艺术,它需要知识和努力。

爱是一切教育的前提和核心,但是,爱是什么?我个人们真的理解爱,甚至真的在爱吗?这本书的阅读,不但有助于我个人们理解博爱、自爱、父母之爱、性爱、上帝之爱等等,更能帮我个人们理解自己的生活。理解自我个人,洞悉幸福完整背后的秘密。

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是在于其无偿的给予性,无条件性,不论你身处何地,不论你是好是坏,只要你是母亲的孩子,你便会得到母爱。这种爱不仅不需要用努力去得到,而且也根本无法用努力去得到,无法创造,也无法控制。在母爱中我个人们是处于被爱的地位的,我个人们必须学会如何把被爱转变为去爱,转变为创造爱。我个人们要学会爱也需要学会给予,给予比得到更能使自己得到满足,更能使自己欢愉,爱要比被爱更重要,当人们明白这些时,爱才能变成成熟的爱,“我个人被爱是因为我个人爱”。

弗洛姆指出:“关心、责任心、尊重和认识是相互依赖的。在成熟的人身上可以看到这些态度的集中表现。成熟的人就是指能够创造性地发挥自己力量的人。成熟的人只想拥有他自己的劳动果实,放弃了获取全力和全知的自恋幻想,并有一种谦恭的态度。这一态度的基础是他内心的力量,单单这股力量就能使他进行真正的、创造性的劳动。”如果没有尊重和认识,那么关心和责任心就会变成对爱人的一种控制。

在爱情里,尊重和认识非常重要。首先认识自我个人,自己本身要达到自力更生、独立自主,而不依附或依赖他人;其次,要客观地正视对方,认识他的独特个性,并努力使对方成长,而不是要求他成为我个人希望的样子,这才是真正的尊重。

弗洛姆《爱的艺术》读后感10

《爱的艺术》一书,说的不仅仅是爱情,还有世间所有的大爱和小爱。

首先,说说爱情吧。“成熟的爱情,就是在保留自己完整性和独立性的条件下,即保持自己个性的条件下与他人合二为一。”事实上,我不觉得自己有资格有能力去谈论爱情,为什么?因为我的不成熟,因为我的恐惧和逃避,至今我好像从来没有进入过恋爱的状态,切身体会到什么是爱情。

这本书里介绍了几种经常出现的非理性的爱情形式:偶像化的爱情,倾向于把自己所爱的人“神化”,失去对自己力量的觉悟,在被爱者身上失去自己。没有人符合崇拜者的心愿,不可避免地就会出现失望;多愁善感的爱情,这种爱情的本质就是它只能存在于想象之中,而不是存在于同另一个人实实在在的结合之中,如果爱情成为两个真是的人之间的一种现实关系,就会僵化了;投射做法,回避自己的问题,从而把注意力放到“所爱者”的错误和缺点上,对自己的问题和弱点不闻不问,永远在考虑如何指责对方或教育对方。

上述几种形式,我看到了自己思想中与之相同的地方。值得检讨的是,我总是活在幻想中,把一个真实的人现实状态忽略到,只看到了我想象中他的图像,没有客观认识一个人和了解他的真正本质;同时,我还把爱情理想化,把它看做是避风港,以为爱情意味着没有冲突和争吵,所以面对不完美的对象,不完美的关系,我忽略了不完美的自己,一味追求不存在的完美。

另外,此书也让我对真正意义的母爱增加了一点认识,母爱是无条件的,对自己孩子的生活和需求做出毫无保留的肯定,关心他并对其成长负有责任,维护和发展弱小生命;使孩子热爱生活,要让他感到“活着是那么好”,最后一点,也是我认为最难以做到的一点,母爱还包括对孩子的放手,忍受同孩子的分离,以及在分离后继续爱孩子。

正如老师育儿课上所说,虽然很多人都当了父母,但是我们都没有学习过如何去做一位爱而得法的父母,我们凭着一腔热情,对孩子倾注所爱,做出一些为他好的行为,但是后来却发现孩子没有成为我们心目中的那个样子,他们甚至拒绝我们对他们的好,想着早点飞离我们的身边。因此,为了孩子,为了自己,为了家庭,我们都应该不断地学习和修行。

《爱的艺术》里面提及的一些方法,不仅适用于爱情,还适用于亲子、友情和博爱。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爱的要素,关心、责任心、尊重和了解。实事求是地正视对方和认识他独有的个性,努力使对方能成长和发展自己,接受他本来的面目,不想去控制和利用他。还有,爱是一种积极的情绪,首先是给而不是得,把自己内心有生命力的东西给予别人,丰富了他人,提高自己和对方的生命感。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你有什么领悟呢?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

《猎人笔记》的读后感篇1

只是泡沫,只是繁杂的气泡,哪怕在阳光照耀下极度闪亮,焕发出生命的活力,也只是命薄如丝弦般的可悲,带着个人与梦想,一触而来。

一身猎装一把枪,一对明眼一双灵耳,屠格涅夫供猎人之眼,在《猎人笔记》中向我们展示了当时俄罗斯中地主与农奴们的形象。

——什么是农奴?那些如同蝼蚁一般,在呵斥与训骂中熬过余生的人。他们没有自由、没有快乐,甚至连活也不算活着,只是空躯壳而没有“生命”。《利戈夫村》中的小树枝苏乔克。在主人的残暴中被任意摆布,将他像个玩偶般,在众多主人中轮番转手,那个瘦小的可怜人在这颠沛中失去了思想、失去了主见,仿佛忘记了自己的人生,遭受河水的灭顶之灾时,也像胯下之狗似的不敢抓主人的衣角。他们,这所谓的贵族身上的附属品,在鞭与棍的无情中放弃生,放弃死,无神志的在劳累中苟生。在当时的社会,这或许还是农奴们的最好命运。在《霍里与卡利内奇中》霍里宁愿付给老爷天价租金,也不肯赎身。那是因为在当时的黑暗社会,农奴们脱离了地主,便不受法律保护,如同枯叶般任意被别人践踏。这个时代,这份自私,这对利益的贪婪,不就是造就农奴们悲惨生活的罪魁祸首吗?

屠格涅夫出生于地主家庭,却在这部书中或含沙射影,或深刻剖析,将地主们的凶残与荒唐展现得淋漓尽致。他们都具有两面抑或三面的多元化性格在上层社会中,地主们谈吐文雅,友善好客;面对下人,他们却表现出了人性的黑暗,面对仆人们的小过失迁怒而暴打,让自己的农奴们衣不敝体,食不果腹,却要以无限的劳作换取低廉的报酬。这样残暴的人,在书中被描写得无限愚昧、荒唐,又近乎可笑。

《猎人笔记》中鲜明可见屠格涅夫之文采,景物描写如闲庭散步,轻悠美妙,展现出俄国乡村的无限风光。但是,农奴放弃本真,地主忘却人性,他们都不是真正的生命,泡沫般的是奴也是主,一片死气沉沉的景象溢满文字之间,而《猎人笔记》是真正的一枚火种,点燃思想,光彩回溢。

《猎人笔记》的读后感篇2

一直在看欧美的作品,很少看俄国的作品,好像就去年冬天的时候看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白痴》和《白夜》,现在那两部作品的具体内容已经被我忘得差不多了,除此之外好像就没有再看其他的东西了,哦,好像还有一个俄国诗人写给女人的一部

会看《猎人笔记》是因为在另一本书中看一个作家提起,那作家很喜欢那部书,而且《猎人笔记》的作者——屠格列夫,所以在图书找书的时候看到它就顺手拿了回来。

刚开始翻了两个故事,觉得没有意思,毕竟我对打猎那种事没什么兴趣,不过看着看着就觉出味来了,书中的语言很吸引人,每个故事都描写得很细致,可以毫不费力地跟着作者的笔看到每个地方的一草一木,每一只山鸡,每一匹马,每一个人,每一朵小花,都是活生生的,大师就是大师啊,观察力就无人能及了,不要说其他的了。看这样的书感觉给自己的心灵洗了个澡,在大自然中泡了个舒舒服服的自然浴,灵魂都是轻飘飘的。相比较前几天看的《幻灭》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看《幻灭》让人觉得胸口发闷,有口气被憋住了,而看《猎人笔记》就好像有人请我吃了一顿味淡但又很可口的日本料理。

至于《猎人笔记》具体讲什么,有兴趣的人可以自己去翻翻,绝对会不虚此行。书是由很多小故事组成的,小故事被一条主线牵着,主要围绕农奴与地主展开。作者以打猎者的身份讲述每一次外出的所见所闻,从文字中不难看出作者对下层劳动人的同情,对上层地主阶级残酷的剥削的批判。

其中我很喜欢的故事《约会》、《凋零的夏娃》、《白净草原》、《歌手》、《车轱辘响》,但也并不是说其他的故事不好,只是人的喜欢是有容积的。就譬如说,世上有很多很好的男人,可不能因为他们是好男人,我就有义务喜欢他们每个人,道理就这么简单。

很多时候我会觉得很累很累,什么都不想干,一句话都吝啬说,甚至谁都不愿意理,很多时候自己也搞不清楚这些无厘头的情绪。我想要是这个时候看看那些清新的词句,说不定所有的坏情绪就会被赶走,回复平静。

有些文字是可以平复人的情绪的,跟着文字去旅行,没有国际,也不要花钱,烦恼也顺便忘光了,多好啊!

《猎人笔记》的读后感篇3

在众多的书本中捧起《猎人笔记》,最初是因为他的书名,有点新奇,有点特殊。接下来我却是几乎一口气读完了整本小说,被书中十余个精彩的小故事深深吸引,同时也被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所折服。

作品以一个猎人的行猎为线索,刻画了地主、管家、磨房主妇、城镇医生、贵族知识分子、农奴、农家孩子等众多人物形象。真实的表现了农奴制背景下各阶层人民的生活风貌。揭露了一些地主的残暴、狠毒、虚伪、无耻,同时也展示了一些农民的善良、勤劳、诚恳、纯朴,以及他们的才干和无穷的创造力。作家在对人物的心理,语言,动作等方面做了精彩的刻画之余,也为我们展现了一幅令人陶醉的田园风光:郁郁葱葱的森林,广袤的大草原,潺潺的溪流。

《猎人笔记》的读后感篇4

屠格涅夫用他的“神笔”将风景描绘得极其优美,人物生动形象。这本书深深吸引我的原因首先是作者对大自然风光的精彩描写。本书中作者那生动,形象的描述激起了我对大自然的热爱。每每读到诸知“我坐在一片白桦林里,秋天的天有点怪一会眼光普照,一会又下起了小雨,天空中时而飘满白云,一会忽而又都散得干干净净,蓝蓝的天空显得纯洁、平静而温柔……”这样的句段时,都会有一种想大声朗读的欲望,的确可以陶冶性情。书中的人物也是生动形象,书中描绘了各种的地主,如:蛮横地占他人土地的地主;折磨庄稼人和家仆的科莫莫天;设立庄园“办事处”,通过一批爪牙进行管理的女地主洛斯尼亚科娃等。

通过对这些地主怪癖行为和习性的描写。使读者联想想到,在他们主宰下的黑暗王国里,光大的农民会有什么样的命运。本书二十五个故事中出现的人物有善良的农民,有受欺凌的农奴,落魄的小地主和冷酷无情的贵族地主,地主们身上穿着绫罗绸缎,农奴们则要每天穿着整洁的“制服”为的是给主人争面子。地主们衣食无忧,而农民们则要起早贪黑为挣得面包干活。

地主们的餐桌上都是山珍海味,而农奴们则是有了上顿没下顿,只有到过节才能讨到馅饼。地主们常为一点小事打骂农奴,而农奴只能忍气吞声……表达了坐着对农奴制的痛恨和批判,并指出农奴制使广大的农民陷入悲惨的生活境地。作者对农民和农奴表达出深切的同情,同时也对那些高傲而自私的贵族地主给予无情的`嘲讽个鞭挞。法国作家德·沃盖说:屠格涅夫的才华“正好表现于保持实现和理想之间的惊人的均匀,每个细节都停留在现实主义的领悟……而整个说来却漂浮在理想的领悟。”法国作家莫洛亚更干脆地称屠格涅夫的现实主义为“诗意的现实主义”,我想,用这个词评价《猎人笔记》的创作风格也是恰如其分的吧。

《猎人笔记》的读后感篇5

凡猎人目之所及,视尽人情冷暖,世间黑暗。凡猎人耳之所闻,聆尽农民心声,地主贪婪。凡猎人笔之所记,控诉农奴制度,火种燃烧。

农奴制度的存在,扭曲了真实的人性。它让地主们变得凶残专横,道貌岸然,有如恶虎张牙,狂龙舞爪,对农民们的欺压,令人心惊胆战。地主佩诺奇金,受过“良好”教育,颇有“文明”风度。对待奴仆貌似和气仁慈,实则无情冷酷,奴仆偶有伺侯不周之处,便会受到严厉处罚。即便是这种情况,他仍显得文质彬彬,只是坦然吩咐手下“处理一下”,已让奴仆吓得脸色煞白。不光是他,他手下的爪牙更是仗势欺人,作威作福。凡缴不起租的,就得给他当牛做马;凡欠租未还的,就成了他家的长工;凡顶撞过他的,就会被折腾得家破人亡,若还敢向东家告状,一定彻底完蛋。一个“文明”,“有教养”的地主的统治尚且如此,何况其他各型各色,丑恶狰狞的地主呢?

农奴制度的存在,使农民渴望自由。幸福的天性被残酷地主压抑直至泯灭,他们原本悲惨的命运更添几分悲剧色彩。《莓泉》中的斯焦布什卡,原是地主家仆,后来被主人抛弃,落到“不被当人看”的悲惨境遇,在人口调查薄上都找不到他的名字,连一份“口粮”也没有。《利戈光村》中绰号“小树枝”的库济马,被主人当一件东西似的任意摆布,成了一个傀儡,一个牵线木偶,浑浑噩噩地活着,被扭曲成毫无个性,胆小如鼠的可怜虫,以至于在涉水过河遭来灭顶之灾时,竟不敢伸手抓住“老爷”的衣襟。《两地主》中的仆役瓦夏,受了主人的鞭打欺压后仍认为主子是个好人,是自己罪有应得。狠毒虚伪的农奴主在他眼中竟成了仁慈善良的救世主,令人扼腕叹息,可悲可叹!

在这样一个农奴制度下的黑暗社会中,最引人注目并使人寄托希望的便是农民身上的才干,创造力,优良品性和丰富的精神世界。精明踏实,有进取心和自信的霍里,凭借自己的勤劳才智与强烈的求知欲,为自己创建了较为独立富裕的幸福生活,体现了俄罗斯人“相信自己的力量和刚强,勇敢面对未来的精神”。他的身上,蕴含着伟大事业的未来的萌芽,伟大的民族发展的萌芽!

另一个令我深深感动的是美丽的卢克丽娅,她原先是一个能歌善舞,笑声明朗的美丽姑娘,是众多小伙子爱慕的对象,后来从高台阶上重重摔下,由于没有得到适当的治疗而成了一枝枯萎了的含苞的花。但她并不因为丧失外貌的美丽迷人而自暴自弃,心灰意冷,而是坚强地忍受病痛的折磨,以女英雄贞德的精神鼓舞自己。体现她对自然与生命的热爱,令人潸然泪下。

燃烧火种,绽放历史奇迹。都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本“燃烧火种”的书,一定能在俄罗斯的历史卷上,掀起反农奴制度的轩然大波。因为思想比刀剑更有力量,而这正是思想的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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