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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后读后感主要内容整理66条

时间:2020-05-16 17:05

《复活》读后感 篇1

在寒假里,我读完了俄国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着作——《复活》。

“复活”,顾名思义指死去的人再一次获得生命,当然,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他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未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我才渐有所悟: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然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年,他(她)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重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这又体现出了当时俄国政治的黑暗。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著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复活》读后感 篇2

正如名字《复活》,这部小说描述的是聂赫留朵夫的和玛丝洛娃两个人复活的故事。尤其是主人公聂赫留朵夫的精神救赎,让我深有感触,看到了人性的光芒。

聂赫留朵夫曾经是一个意气风发,思想进步的青年。后来由于受着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开始颓废,虚度光阴。但是在一次做陪审员时,他遇见了年轻时曾经诱骗过的玛丝洛娃,生活从此开始发生了质的改变。未泯的良心,人性的凸显,聂赫留朵夫开始觉醒。他决定要不惜一切代价向玛丝洛娃赎罪。

最终聂赫留朵夫不仅拯救了玛丝洛娃,也拯救了自己。他的精神得到了救赎,人格得到了升华,同时开启了他崭新的人生,成功的完成了自我救赎。聂赫留朵夫复活了,其实也是人性的回归。

在现今社会,人们对周围发生的事情所表现出来的冷漠,对弱势群体表现出来的歧视,无不彰显着人性的缺失。更有甚者受着欲望的驱使,利益熏心,不择手段。道德的沦丧,人性的缺失,触目惊心。社会在进步,人类却在倒退。

从古自今,人类一直都对人性怀着美好的向往。社会的理想美好其实就在于人性的美好。人性本善。善与恶往往就在一念之间,好人与坏人就在这一瞬间也会发生转换。呼唤人性的回归,让我们的社会多一些善,少一些恶;多一些好人,少一些坏人;多一些热情,少一些冷漠;多一些尊重,少一些歧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复活》读后感 篇3

聂赫留朵夫凝视着那盏油灯的火光,想得出神。他想到生活里的种种丑恶现象,又设想是人们能接受这些箴言,我们的生活将会变得怎样。于是他的心充满了一种好久没有感受到的喜悦。

替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写出这话,我也是思绪了很长时间的。这本书描写了男女主人公的精神复活,尤其是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的精神复活。他大学期间是一个纯洁、热诚、朝气勃勃、有美好追求的青年,在姑母家度假时,于美丽纯洁的少女卡秋莎恋爱。等他进入军队和上流社会以后,过起了花天酒地,醉生梦死的生活,并诱骗了卡秋莎。这也是卡秋莎后来堕落的主要原因。直到在法庭上相遇,聂赫留朵夫良心发现,在为玛丝洛娃(卡秋莎)奔走申冤,上诉失败后就陪她去西伯利亚流放。聂赫留朵夫的行为感动了玛丝洛娃,她重新爱上了他。但为了不损害他的名誉地位,玛丝洛娃拒绝和他结婚而同一个“革命者”结合。两个主人公都达到了精神和道德上的“复活”。

在我读这本书时,一位律师的话引起了我的注意。“我看见他们不能不感激涕零,因为我没有坐牢,您也没有坐牢,我们大家都没有坐牢,那就的感谢他们的恩德。至于要唬夺我们每人的特权,流放到不很远的地方,那是在容易不过的事了。”其中的“他们”就是检查官和有权引用或不引用法律的人。这话真是让我深思,如果“他们”可以为所欲为,那还要法院干什么呢?同时,聂赫留朵夫与卡秋莎的爱也让我感动。她爱他,认为自己同他结合,就会毁掉他的一生,而她和西蒙一起走开,就可以使他恢复自由。她由于实现了自己的愿望而感到高兴。这部作品具有高超的艺术性,高度的真实性,深厚的人性。反映了沙皇俄国社会的方方面面,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要克服使人们饱受的骇人听闻的罪恶,唯一可靠的方法,就是在上帝面前承认自己总是有罪的,因此既不该惩罚别人,也无法纠正别人。当我遇到了一切追求精神生活的人常常遇到的情况。那就是我起初觉得古怪、荒诞甚至可笑的思想,却不断被生活所证实,有朝一日我会忽然发觉这原是及其平凡的无可怀疑的真理。

《复活》读后感 篇4

暑假,我一口气读完了托尔斯泰晚年的一本着作《复活》。似乎很深奥,却又像读懂了什么,精神上的复活,比现有拥有优越的物质生活显得更加珍贵,更有意义。

一个曾经有着纯真美好的童年,对生活充满希望的年轻人,却在鱼龙混杂的上层社会中过着花花公子般的生活;一个美丽纯朴的姑娘,在长达八年的堕落生活中。他们也许会这么浑浑噩噩地过完一生,但因一次法庭上的偶遇,使这一切发生了改变……

这一次,聂赫留朵夫以陪审员的身份来审理玛丝洛娃的案件,他认出被告就是他年轻时伤害过的卡秋莎·玛丝洛娃,又听到她被冤枉时的惨叫,或许是灵魂的反省吧,他在玛丝洛娃入狱后奔波在社会的高层,希望替他减刑,可都没成功,一次次探狱,聂赫留朵夫看见玛丝洛娃奄奄一息的样子,觉得自己现在所拥有的都不算什么,于是用自己的全部家当将她保释出来。

他又一次向她求婚,她却拒绝了,因为她不想连累聂赫留朵夫……

这里,聂赫留朵夫和玛丝洛娃真正意义上的复活了,这并不是死而复生的复活,而是一种心灵反省和净化,使自己的心灵得到升华。托尔斯泰在这本书中反映了人性的丑陋与纯洁。《复活》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大家有机会可以读读他。

《复活》读后感 篇5

《复活》是俄国著名作家托尔斯泰的代表作,坚信有很多人在学生时代就曾阅读过这本书。在我国自20世纪初至今已出版过6种译本,三四十年代先后有戏剧家田汉和夏衍改编的同名剧本的发表和上演,作品和它的主人公已成为我国读者和观众极为熟悉和喜爱的人物形象。

文章写的是玛丝洛娃因被迫给一位商人的茶里下安眠,案发后,茶房和侍女贿赂律师,把罪全栽在玛丝洛娃身上,被叛了去西伯利亚苦役四年的罪行。

这时,法院陪审员聂赫留朵夫认为法院作出了不公平的判决,要求上诉到高级法院,玛丝洛娃也上诉到大理院,却被理由不充足而驳回了,聂赫留朵夫把自己所有的田地贱价出租给了当地的农民,也复活了自我的精神,关掉了人的本性的阀门,开启了精神之人的阀门。

于是,他灰暗老化的眼角膜脱落了,使他对社会与生活的问题有了新的认识。在他的心中,革命者都是思想用心、向上的人,精神道德面貌高于一般水平,他对他们充满敬意。

《复活》一书如实地描绘了劳动人民的悲惨境况,描绘了形形色色官僚的丑恶嘴脸,揭示了官僚制度的腐朽和教会欺骗的实质,表现出深厚的人性,宣扬了高尚的人性。学习座右铭

我认为拥有人性是做一个人最基本的原则,要让精神的自我永存,就要行得正,有自己的主见,有勇于自我审视检讨的勇气。

善与恶往往只在一个人的一念之间。

《复活》读后感 篇6

《复活》是托尔斯泰暮年的又一部力作,罗曼·罗兰所说:“妻子、儿女、朋友、敌人都没有理解他,都认为他是堂·吉诃德,因为他们都看不见他与之斗争的那个敌人,其实这个敌人就是他自己。”

“托尔斯泰,你是否依照你所宣扬的主义而生活!”他痛苦地回答:“我羞愧欲死,我是罪人,我应当被人蔑视。”终于,在82岁的暮年,托尔斯泰在一个寒冷的冬夜,独自逃出了家门,在一个无名的小城一病不起。弥留之际,他号啕大哭,对守在他周围的人们说道;

“大地上千百万的生灵在受苦;为何大家都在这里只照顾一个列夫·托尔斯泰?”

其实,托尔斯泰发出的是对苍生的疑问,也是对痛苦心灵的回应,在这里我们分明又听到了贝多芬对生命的欢乐歌唱。

这就是罗曼·罗兰在《名人传》里留给我们的永恒的精神光芒。

《复活》读后感 篇7

前几日有幸获赠一本书《山神复活》,书是裴黎光老师写的,讲述了青海高原一个特殊的地区(热贡)所存在的一种特有的民俗活动【热贡六月会】的故事。

拿到书的时候裴老师简单介绍了成书的过程,依旧是标志性的微笑、平和的语调。“我接触热贡地区,是从20xx年开始的。第一次去那里就很惊讶,很感动,接下来的五年,几乎就是我的“热贡五年”。每年一次,四次往返,路已行万里,但书只成一卷。只有200页,使用图片255张,精炼文字39000有余。应该有2到3个小时可以看完。”

我记住了最后这句话,但却无法在裴老师所说的时间内读完。几乎每个章节都会掩书思考,看似简单的字里行间却蕴含了丰富的信息。

他的每一个镜头给我们呈现出了一个又一个活着的山神,看似随意的镜头却凝固了具有代表性及特色的画面,带给我们身临其境之感受。

文字使用了大量的原始对话内容,笔下便流淌出一众灵魂间的对话。看似平淡的叙述,笔触却道出一幕又一幕惊心动魄的故事,引领我们深切感知着那方水土那方人的精神世界,沉浸其中,有所顿悟。

正如裴老师书中所说:

“人与神的合体,人与神的狂欢。这也许正是拉哇的魅力所在,也是六月会的魅力所在。”这不只是一本书,而是一部热贡地区活着的图腾,通过一个苦行的灵魂与若干个有趣的灵魂构成。

我反复感悟“山神复活”,忍不住电询裴老师为何有这样的书名。

“我不知道这样的书名是否合理,只是一种感觉,行走于那处山水之间的第一感觉。神是不会消亡的,正如那里的人们一样。山神存在于那些山人的灵魂深处,便是那一张张鲜活的面孔。所谓“复活”只是这种感觉,不一定准确,但很形象。希望在我心中、在更多看到这个故事的人心中复活。”

听完一如既往的平缓叙说,我若有所悟。

书中的裴老师这样说:“我有时候想,我们常常用一种猎奇的眼光去看待别种文化,而少了应有的平等和尊重,对于一种普遍存在而且源远流长的信仰,我们怎能问它的真假呢?那是信仰,那是他们的生活。他们活在其中。”读到这里,我似乎越来越明白了书中的美好,255幅摄影作品和近4万字开始与我融合并生动起来,越来越明白一位孤独万里的行者描绘出如此的图腾是怎样的卓越。

裴老师在书的最后这样说:

“我不止一次赞叹过此地人民的俊美,我非常感激那些进入我镜头的俊男美女和朴实的人们。因为太美,我倍感珍视、亦将其分享给更多热爱美好的人们”。

这样的结束语依然如故的平和,但我却深感荣幸,可以读到一位朋友的欣喜,尤其是在如此浮华的世界,《山神复活》带来了高原上远古的沁凉,让我有所收获,心中难以掩饰一种冲动,去复活心中的山神。

《复活》读后感 篇8

读完了《复活》这一本书,作者在书中揭露了当时法庭、监狱和政府机关的黑暗,揭露了官吏的昏庸残暴和法律的反动。在严肃的法庭上,一群执法者各有各的心思,随随便便地将一个受害少女玛丝洛娃判刑。在主人公上诉的过程中,又进一步暴露了沙皇政府机构从上到下都没有好人:国务大臣是个贪婪成性的吸血鬼,柜密官是镇压波兰人起义的刽子手,掌管犯人的将军极端残忍,副省长以鞭打犯人为乐,而狱吏也以折磨犯人为能事。这是一个怎样的群体,一个怎样的统治阶级?

小说在激烈地揭露和批判俄国社会的同时,也成功地塑造了两个丰满而复杂的人物形象——涅赫留朵夫公爵和玛丝洛娃。涅赫留朵夫是一个“忏悔”贵族的典型。小说通过这个人物在思考和探索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充分展示人物思想的发展,来刻画人物的。在整个小说中,他的贵族阶级旧性不断死灰复燃。因此他每走一步都要经过痛苦的斗争。这一切都使得这个人物形象显得丰满和真实可信。不过,最终他的心灵复苏是给人以强烈震撼的。

用法国著名思想家,文学家罗曼。罗兰的话说:《复活》是歌颂人类同情的最美的诗——最真实的诗,书中体现了卑劣与德性,一切都以不宽不猛的态度,镇静的智慧与博爱的怜悯去观察。

《复活》读后感 篇9

对于列夫·托尔斯泰,我们是再熟悉不过。课文世间最美的坟墓让我们了解了这位俄国大文豪的朴素精神,从他的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等作品中,感受到作者的爱国之情和对农奴制的批判。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初,托尔斯泰的世界观发生了重大的转变,从贵族地主阶级的立场转向宗法制的农民一边。这一转变集中地体现在这部长篇小说复活的创作中。

复活是托尔斯泰思想和艺术探索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代表托尔斯泰创作的最高成就。小说通过地主养女卡秋莎玛丝洛娃的受辱、堕落以及下狱、流放的悲剧,表现了对被侮辱、被伤害者的深切同情,“十九世纪末沙皇统治下的俄国监狱遍地,关满了成千上万的革命者和无辜的百姓。”对沙皇的统治作了无情揭露、批判,鲜明地体现了作者“撕毁一切假面具”的“最清醒的现实主义”。“不行!那个怒容满面的法官斩钉截铁地回答。……庭长掏出手表一看,与情妇约会的时间快到了,他再也无心为这案情争辩,便急忙让法官起草判决书。”这就是那个没有人道,充斥着金钱与美色的俄国社会,使人性堕落的起点。

小说成功地塑造了聂赫鲁多夫和玛丝洛娃的形象。聂赫鲁多夫是一个忏悔的贵族。小说通过他诱骗玛丝洛娃,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忏悔以至追随到流放地为玛丝洛娃冤案奔走的过程,表现了这一形象的复杂性与矛盾性,也许这也暗示着作者的矛盾心理。托尔斯泰在这个人物身上既概括了十九世纪末俄国进步贵族的某些思想特征,也体现出他在道德上的自我完善以及向宗教寻求出路的说教。

玛丝洛娃是一个不幸的妇女,她虽为养女,但自幼处于半奴婢的地位,被聂赫鲁多夫奸后沦落到社会的底层,倍尝艰辛。更为不幸的是被诬陷判刑,押赴西伯利亚服苦役四年。作者通过玛丝洛娃的遭遇概括了俄国千千万万受压迫妇女的悲惨命运。玛丝洛娃的觉醒,是其精神的“复活”。从中认识了作家现实主义创作的深度与高度。

复活是这一时期托尔斯泰思想观念变化的代表作。人物精神的复活是对封建制度的一次挑战,他唤醒的不仅仅是小说的主人公,更唤醒了当时成千上万的阅读者的观念。作者也对未来寄予着美好的愿望“从这一天起,她开始了一种新的生活,不仅因为进入了新的生活环境,还因为从此他所遇到的一切事情将具有和以前不一样的意义。”

《复活》读后感 篇10

文章摘要:在一起闲谈的时间越来越多,练琴的时间越来越少了,莫菲觉得自己终于插上了翅膀,快乐得可以飞了,木子煮的咖啡总是那么香,也许更吸引她的,是那个人?他的歌像忧伤的水一样漫过我的心里,一波又一波,仿佛要把全世界淹没。看着微微发福的胡大树,我伸开双臂:来吧,老爸你半年后才能看到你亲爱的女儿了,我们拥抱一个。

女主人公的遭遇是当时社会的代表,被人抛弃,失去亲子之后被主人撵走。走出那个“家”后,正如书中所说:“她遇到的一切人,凡是女人都把她当作摇钱树;凡是男人,从上了年纪的警察局长到监狱男看守,个个都把她看作玩乐的对象。对于任何人来说,除了寻欢作乐,除了肉体上的淫欲,世上其它一切都是无关紧要的。”她在这样的社会压迫下,自暴自弃,吸烟喝酒,从中可看出,当时社会作风的糜烂,似乎当时的女人充当的角色就是玩物,阶级分层是那么的明显,低层的女人是如此的不堪一击,脆弱!

而作者开始塑造的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还是当时官僚阶级的代表之一,与女主人公成鲜明的对比。可是当他与卡秋莎在法庭上意外重逢后,埋藏在他心里最深处的那个纯真的天使出来了,就这样纯真,善良与一般的思想进行了激烈的斗争。前者胜利了,对卡秋莎所做的事,他有浓厚的犯罪感,为了卡秋莎的案子,他四处奔波,不辞辛苦。为的就是赎罪。对此,我震撼了,在那样的社会下,精神的复活是需要多大的勇气与毅力啊!人没有彻彻底底的,人的转变就在一念之间,要么是万丈深渊,要么是人生路的充实。他做到了,源于他心中本有的淳朴,善良。在他解决土地问题上,为赎罪所做的一切及他与政治犯交流的过程中,体现了他对沙皇专制制度的不满。

看了这本小说,结合其背景,让我觉得当时俄国的沙皇专制与我国的封建制度有几分相似之处。生活在这样制度下的人变得冷酷无情,阶级性强,面对他人悲惨的遭遇无动于衷,或是应该的。《复活》书里所提到的牢狱里的许多人,都是被那些权势的人随便安个罪名,就要忍受身心的折磨,浪费光阴甚至是生命。在官场上,人人趋炎附势,戴上极其虚伪的面具;而低层的穷苦人民只能更加贫苦,社会如此的不公平,又有多少人能站起来反抗?没有,大多数人只是默默地承受着他们认为他们应有的宿命,甚至失去性命也只能默认。其中,小说里提到的一个人克雷里卓夫——南方一个富有地主的儿子,让我钦佩。他成绩优异,本是一位科学家,偶然的他接触了革命宣传,目睹革命者受残酷刑法,他因此参加了民意党,四处奔波,被捕做牢后还患上了肺痨病。在生命即将结束,他不后悔,宁可牺牲自己的生命,为的是尽自己的一份力,毁灭那个充满罪恶的社会制度,他生活在这样的家庭背景,受家庭思想的熏陶,还有如此正义,明智,勇敢的行为!试问:在当时又有几人能做到?

勇于向这种制度挑战是胜利的!在这种制度下,精神复活了也是胜利的;在这种制度下,彼此发自内心的爱是难能可贵的,是“复活”的前提!只有爱才能感动人的心田,才能呼唤出

埋藏在心底的那份纯真与善良!

《复活》读后感 篇11

这个星期我看完了《复活》这是之前给自己一个计划,要多品名著。

今天晚上,在不知不觉中,我翻阅完最后一页。是的,我看完了托尔斯泰著作的《复活》。可心里莫名其妙地感到很失落。为什么那么快就完了?为了不让自己的思绪打乱,我连晚饭都放弃了!

看完后,我真的觉得我很庆幸自己能够生活在这样的一个时代,起码我们不用担心食不饱肚、衣不裹腹。想想自己现在总是可以吃到美味的面包,想想自己还在上学,想想自己和同学们总是抱怨生活的种种。不经意间会涌出:内疚与幸福的感想。是我们要求太多,所以感觉不到幸福的存在;我们总是感到烦躁却忽略了生活的多彩。

我每天都在笑,却不知道我是否真的为此而感到快乐。忙碌中,我渐渐地迷失了自己。每天我没有认真思考我究竟在干什么。等到快要期末考试了,才发觉自己的学业荒废了!该醒喽!

不习惯于小说的结束。我喜欢男女主角。涅赫留多夫·卡秋莎。他们名字太别扭了,我至今还没能记住。但是,我会在心里怀念他们,就像我一直佩服的简爱一样。

《复活》读后感 篇12

当我第一次看到"复活"这个书名时,我心里就产生了疑问:谁,怎样就复活了?然而当我把这本沉甸甸的大书从书架上拿下来时,我知道了答案就在这一片片的白纸黑字里,只有用心去读,才能体会到作者叫它"复活"的用意。

看完了书,合上书页后,聂赫留朵夫成了一个思考的对象。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他。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家中的女仆卡秋莎产生了爱情,但没有过多的表露。当他做了几年的*官回来后,原本善良的他变成了一头野兽,他玷污了卡秋莎,给了她一笔钱后就抛弃了她。在一次法庭审理案件时,聂赫留朵夫作为陪审员,目睹了审理马斯洛娃(卡秋莎)毒死人命案的经过,当马斯洛娃的眼睛扫过他时,他心里极度恐慌,并产生了自己无法控制的悔恨情绪。随后的几天里经过思想的斗争,决定"救助"马斯洛娃,及其他一些受苦的人并与马斯洛娃一同流放到西伯利亚。

读罢这本《复活》,我的感觉就是聂赫留朵夫能洗心革面,便会他原来的自己实在是非常不容易。早先他只是一个善良的贵族青年,过着属于自己内心真实想法的生活,与卡秋莎也只是单纯的喜爱。但是周遭的人不但不认可他,反而觉得他很好笑,使他逐渐不信任自己的善良。经过三年的军旅生活,他更深刻的感受到了这一点,并决定做"跟大家一样的人"。这使他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利益主义者",迷恋酒色,享乐成癖。他把女人当作玩乐的工具,于是便在回来后*奸了那个曾经单纯可爱的卡秋莎。但是在法庭上的相遇为他敲响了警钟。他不敢直视马斯洛娃那双斜睨的眼睛。他感觉是自己曾经的举动迫使卡秋莎堕落成现在的马斯洛娃,一个*女,囚犯。于是经过多日的思想斗争,他找回了自己的本色,他要去"救助"马斯洛娃,并要彻底拯救她,与她结婚。这就是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这让他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它有许多被污染的地方需要清理。然而,我认为聂赫留朵夫能做到这一点的确是很不容易,这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点。在周遭可以说是十分恶劣的环境中,他堕落了。可他能被与马斯洛娃的重逢所震撼,并决定重新做人,这说明了他的本质还是善良的。他重新开始记日记,"同自己谈话","同人人身上都存在的真正的圣洁的自己谈话",这是他人生的转变。试想,在一个人人都享乐的贵族环境中,一个公爵,只因一个*女、囚犯的一个眼神就改变了自己,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然而聂赫留朵夫却做到了,而且是在那个*女、囚犯近乎于玩弄的态度下做到的。这不得不让人好好思考一下自身。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不仅"救助"了马斯洛娃,让她明白世上不知是黑暗,还有善良的人,也"救助"了其它受着不公平待遇的人。他帮助被诬陷的囚犯,去找典狱长、副省长,那些它并不想见的人。复活的聂赫留朵夫成为了黑暗社会中的一个亮点。

至于他与马斯洛娃一起流放到西伯利亚,并不顾马斯洛娃已不再需要他,仍旧希望马斯洛娃能宽恕他,并想继续帮助马斯洛娃,这也就是聂赫留朵夫真正的复活了,他已经彻底从一个贵族公爵便回一个善良的人了。

想想聂赫留朵夫,再想想我们自己。他在一个不甚明朗的环境中复活,找回自己,而我们在一个十分光明的环境中就应该做得更好。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让人无法接受的事实。在报纸上曾刊过有个见义勇为的人总是不遗余力对不正确的事做出纠正。有次他看见卡车司机乱吐槟榔汁,好心的劝他,却因而被打了几乎送了半条命!真是讽刺,报上这活生生的案例使的原本热心的人不由得犹豫起来,最后大家看到不公平的事情不再劝阻,变成一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这是一个好人的"堕落"。

《复活》使我懂得了人的善良又多么重要。珍惜现在良好的环境,真正去付出自己,把握生命的每一刻,不让一丝一毫的不良因素动摇自己,这才是生活的真谛。

《复活》读后感 篇13

想象在十九世纪的俄国满目疮痍的大地上,劳苦大众被各种赋税压迫着直不起腰杆来。民不聊生。也试想在装饰得富丽堂皇的宅院内穿梭着各种谈笑风生的名流贵族。他们举手投足间是何等贵气,事实却毫不掩饰地显露出他们游手好闲、穷奢极侈的气息。列夫·托尔斯泰将贫富悬殊的两个世界通过一系列描写表现得淋一漓尽致。

作为男主人公的聂赫留朵夫正是看清了整个社会的真实面貌而怜悯一爱一护劳苦民众与弱小者,愤恨憎恶贵族与统治者。

聂赫留朵夫是一位阔绰的公爵少爷,他在青年时期与娉婷的女主人公玛丝洛娃相识并互相一爱一慕。在年少的冲动下,他们偷尝了禁一果。在聂赫留朵夫离开后她才清楚地知道自己怀孕了。本该是一段栀子花般的一爱一恋,结局却让人唏嘘。从那开始,她开始厌恶一切。正是这种消极的心理让玛丝洛娃陷入无助、仇恨的状态中。她不堪凌一辱而反抗,为此她丢一了好几份工作,而新生的婴儿也不幸早早夭折。种种打击使玛丝洛娃彻底沦陷。为了生存,倒一逼一成了处处卖弄风情的“窑姐儿”。倨傲的聂赫留朵夫为此放下了身段,开始反思自己的罪恶。

聂赫留朵夫渐渐认清了官一场及贵族名流的各种嘴脸,他们无形中为自己贴上了“为自己而活”的人生信条,错综复杂、卑鄙下流、虚伪、麻木、残忍。他亲临了农民们迫于政一府而苦不堪言的生活。他开始清醒、开始思考、开始忏悔。最终被兽一性一的人攫住的人一性一渐渐苏醒,是聂赫留朵夫在理智上认识到应该同情劳动人民和憎恨统治阶级。他的一精一神,得到了极大程度的复一活。聂赫留朵夫崇尚平等、博一爱一,他的灵魂在奔跑,竭力想逃离这个肮脏、卑劣的贵族生活圈。而作者托尔斯泰不顾家人反对,改变了自己的贵族生活方式,并终生与文明的罪恶和谎言对抗。聂赫留朵夫难道不是托尔斯泰的代表者、托尔斯泰思想、感情的载体吗?

后来在聂赫留朵夫的“赎罪”下,玛丝洛娃原谅并重新一爱一上了他,可她不愿因为自己而拖累了他,最终与政治犯西蒙松结为伉俪。玛丝洛娃的一精一神,不是简单地复一活,而是达到了崇高的、完美的境界。同样崇高的还 有英国名著《简爱》中拥有独立人格的简一爱一。不为金钱、不为浮名,回到她双目失明的挚一爱一身边。简简单单的一爱一,就这样默默厮守一生。玛丝洛娃与简一爱一的一爱一平凡简单却难掩伟大的光芒。

小说中另一位隐形的重要人物——无名老头子,同样引人重视。不起眼却不平凡。他对宗教、法律、监狱、官僚制度进行了深刻而激烈的批判。若聂赫留朵夫是托尔斯泰思想感情的载体,无名老头子才是托尔斯泰的代言人。

《一活》是托尔斯泰在单独中的洞见,是歌颂人类同情的最美、最真实的作品。也许正是托尔斯泰的睿智与觉悟使《复活》这部名著历久弥新,成为永恒中的经典!

《复活》读后感 篇14

人们都说:书是无尽的财富,书是智慧的源泉。起初的我认为:书中的知识非常重要,只要你读了很多书,学到很多知识,以后你就可以功成名就,获得很多钱财与名利。

但是,我已经改变了我对书的理解。

就在不久前,我的姐姐向我推荐了一本书:列夫·托尔斯泰《复活》。起初我随手翻了翻,看这书中一幅插图也没有,于是便随手仍在一盘。直到昨天,我实在没事可做了,才想起姐姐暑假送给我的那本《复活》。起初,我只想随便看看这本说是讲什么的,可是,到后来,不知怎么的,我竟然被它给吸引了。

这本书实在是太迷人了,文中的种种精致的细节描写以及细致入微的心理刻画都让我深陷进去,并且无法自拔。自从那天下午看了一小段之后,就一直被它迷住了,无聊的时候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趴床上的时候也看,甚至上厕所的时候都看……

《复活》是代表俄国最伟大的文学家托尔斯泰创作的最高成就的一部作品。小说通过地主家的养女“玛丝洛娃”的受辱、堕落以及被下狱、别流放的悲剧,以及和主人公“涅赫留朵夫”的复杂经历。本书描绘了农奴制改革后俄国社会的广阔图景。

伟大的作家“罗曼罗兰”曾评这本书:《复活》是歌颂人类同情的最美的诗——最真实的诗,书中体现了卑劣与德性,一切都以不宽不猛的.态度、镇静的智慧与博爱的怜悯去观察。

现在,我读了《复活》之后,重新领悟了对“书”的看法:一本书的精要在于对人的魅力,在于书背后那些伟大、富有哲理的道理,在于能把人吸引得魂不守舍、在于能把人“迷恋”得茶饭不思。而并不在于读书之后能获得那些钱财。

我只告诉大家一句:书是自己读的,不是为别人读的;知识是为自己学的,不是为长大赚多少钱而学的。

记住:请大家多多读书,因为这些知识可以让你受益终生!

《复活》读后感 篇15

人的一生总会经历许多磨难与诱惑,这些磨难会一直打击你的身体,诱惑会一直侵蚀你的心。一旦陷进去,便好似走进了无边的荒芜了沙漠,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最终悲剧收场。那么,有些人为什么会受到诱惑呢?是因为人的私欲!人一旦有私欲,就会变得贪婪,就会被利益与虚荣心蒙蔽了双眼,从而做出一些出格的事。那么,我们人该怎样保持一颗纯真的心,好好度过自己漫长而又充满诱惑的一生呢?我从《复活》中看到了希望。

谈到《复活》这本书,也许大家都比较陌生吧。这是俄罗斯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伟大的文学家——列夫·托尔斯泰呕心沥血写出的最后的一部巨著,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件永不磨灭的珍品,是托尔斯泰文学创作的顶峰,是托尔斯泰一生思想和艺术的结晶!

这本书写的是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和女主人公玛丝洛娃精神的复活。读完这本感人肺腑的著作,我不禁留下了滚滚热泪。我非常同情女主人公和像她一样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民的悲惨生活;感叹男主人公浪子回头为时不晚的精神;憎恨贵族人士的官官相护、自私自利的丑恶嘴脸。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近日,我常常听到一些我不想听到的消息:有一些所谓的重点中学,每年都会给一些学习成绩不好的富家子弟开后门,只要他们能拿出一笔可观的赞助费,就可以进到重点中学去读书。而那些成绩优异却囊中羞涩的学生只能被拒之门外。那些富家子弟在学校里即使目中无人、横行霸道,学校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其为所欲为!学校的办学宗旨完全被颠覆了,可悲、可恨!

《复活》这本书,不仅感动了我,也感动了一代又一代读者。让我们怀揣梦想,心持纯真,一起笃志前行吧!

《复活》读后感 篇16

人死而复生,在现实生活中看来是无稽之谈。但每个人对“生”或“死”的看法和定义是有所出入的,甚至是截然不同的。

在此,我引用臧克家的《有的人》一诗: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生与死不仅仅是心脏和脉搏的跳动与否,而是心灵和精神的高尚与否。托尔斯泰笔下的《复活》便是围绕着聂赫留朵夫的精神和道德洗礼而展开的故事。聂赫留朵夫一次偶然机会发现玛丝洛娃竟是自己青年时代热恋的卡秋莎。而此时的聂赫留朵夫是高高在上的公爵,坐在陪审席的位置上,卡秋莎却已沦为妓女,成了被告人。聂赫留朵夫现在才醒悟曾对卡秋莎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但却碍于面子不开口。聂搞清事情原委,却已经来不及。

聂一次次地探监,希望得到卡秋莎的原谅。实质上,卡秋莎对过去所受的伤害已经不愿提起,并对聂如此这般利用自己来拯救自己的心灵而悲愤。

虽然最终的结果没能改变,聂踏上了和卡秋莎一同的流放路程,并让卡秋莎尽量地幸福,帮助她戒烟戒酒,卡秋莎也原谅了聂赫留朵夫。

这是一个有关精神和道德复活的故事,也揭露了旧社会的制度。托尔斯泰是一位俄国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用他的笔去抨击俄国政治的腐败。他亦被列宁称颂为具有“最清醒的现实主义”的“天才艺术家”。

而今21世纪,纵观世界,是战争,是腐败,是灾难仍在吞噬着我们的心灵净土。物欲横流,人情冷漠的社会,我们眼睁睁看着美好流逝,恶魔向我们伸出了利爪,但我们仍像鸵鸟一样逃避现实。抬起头看看,是否有更多的痛苦在继续,有更多的欢笑被淹没。或许,现在物质条件充沛的环境下,我们体会不到他人的痛苦。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能在温室仍旧昂首挺立,两耳不闻窗外事。

然而,生活中确实还有许多人性的闪光,只要我们能够将闪光放大并发扬,也一定会让更多原本堕落的心灵复活。年轻的我们,心灵还保留着一块净土,保护它并垦殖它,让它生生不息。我们是社会人,终要走到社会去。尽管从父辈嘴里,我们总觉得社会是险恶黑暗的。但一个人的心灵如何,他看到的世界就如何。这并非自欺欺人,而是一个人对自己的精神和道德崇高的最基本的保护和持有的权利。这个权利,不是别人给的,而是自己给自己的。

“人单纯些,会更快乐。”谁会笑话你的单纯呢?没有人会的。因为单纯的人最快乐也最幸福。这样要求自己的心灵,自觉把那些邪恶的拒绝在门外,用心去接纳这个世界。正如一句话所说的:

握紧拳头时,好像抓住了许多东西,其实,连空气都没有抓到!

张开双臂时,好像双手空空,但是,全世界就都是在你手心!

《复活》读后感 篇17

近几天,我得到一本书——《复活》。他出现在十九世纪末的俄国文坛。他与《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一起成为托尔斯泰的三部代表作。

关于这本书的作者,列夫·托尔斯泰本人,他出生于俄国的一个大贵族家庭,本人是伯爵,早年受西欧启蒙主义的思想,所以他的前期创作,既十九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的作品中,既不满于专制农奴制,贵族阶级的寄生和腐朽,又憎恨资本主义社会的“文明”,但还寄希望于“理想”的贵族,幻想通过温和的改革使贵族和人民“互相亲近”,变矛盾为和谐。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社会的激烈变动,加上本人紧张的思琦,引起了他的世界观的巨变。

小说中塑造了一个丰满而复杂的形象——温赫柳多夫公爵,这是一个“忏悔”贵族的典型。作者是运用了他的“心灵辩证法”,即通过这个人在思考和探索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充分展示任务在思考思想的辩证发展,来刻画人物的。

温赫柳多夫由于贵族阔少的劣性,占有了天真纯洁的农奴少女马斯洛娃,从此把她推入堕落和不幸的深渊。但是,这不仅是他个人的罪行,而是贵族阶级对他影响的结果。他本来是一个纯洁善良、有理想,追求真正爱情的青年,贵族家庭把他养成了种种坏毛病,贵族社会和沙俄军界纸醉金迷、放浪荒唐的生活风气又使他堕落。促使他去损害马斯洛娃。因此,他是贵族地主阶级罪恶的体现者。

总之,这边小说中的主人公都是现实生活中的典型。他们的性格及复杂,又是完整的,其思想性格的发展变化都是合乎逻辑的。它以深刻的描写而震撼着人们的心灵,并成为不朽名著。

《复活》读后感 篇18

我很喜欢俄国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我非常喜欢他的一句名言: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常青。最近看了一本关于他的著作,叫做《复活》。当时看这本书,是被这本书的名字吸引住的,一开始我并不明白其含义,在看完这本厚厚的书以后,我开始领悟到其中的含义,也产生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这本书是俄国非常著名的一部小说,小说的主要内容讲述的是涅赫留多夫及卡秋莎的故事,并描写了他们在多年以后,通过一次偶然的相遇,从此两个人精神复活的故事。书很厚,所以内容写的也很细致。从一开始,他看到卡秋莎时心里的那种恐惧和害怕,到他为了救她而不顾一切,到处求人,变卖家产等等一系列事件中,他也是不断在改变自己,纠正自己,重新认识自己。而他的这种变化感动到了卡秋莎,导致卡秋莎也开始重新认识自己。

在这个过程中,描写了好多非常令人厌恶的一些人,比如监狱长,市长,押解兵,公爵,男爵,庭长,检察官和律师等等,各式各样的人,他们个个无比的自私,邪恶和贪婪。他们仿佛已经麻木,肆意滥用自己的权利,僭越法律,乱审判,乱抓捕,乱判行。但是自己却丝毫感受不到那些通过他们的双手所犯下的罪恶,反而以此为荣,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是他们滥用职刑的工具,他们自认为自己拥有权利就仿佛天生高人一等。涅赫留多夫在一次次的与他们接触中,逐渐感受到了无趣,恶心,厌恶,憎恨,也越来越感觉到自己和他们不同。其实,在他们那个社会,人人都很自私,他在年轻的时候也有想过遵从自己的内心,去把自己的土地分给农民耕种等行动,但是在它的亲人们看来却是好笑的愚蠢的做法,他们强迫着他一次次的改变自己的初心,强迫着他去接受社会的腐败,接受现实,跟从社会潮流。这才使他开始走向颓废。

而在他犹豫不决,在其中做选择的时候,他跟随着卡秋莎一路流放,接触了各种各样的“罪犯”。涅赫留多夫认为他们之中大多数人都是无辜的,而且其中有很多人就是被冤枉陷害的,甚至连证据都不足。显然,在权利面前,逮捕一个人无需理由,只要监狱长想抓就可以抓。而涅赫留多夫在于他们的交流中,发现很多人身上都有着与自己一样的想法:希望可以推翻目前俄国的制度,特别是一些政治犯,他们往往都是那些坚持自己,去拯救这种混乱现象而被抓起来的,他们身上有很多珍贵的品质,所以涅赫留多夫觉得和他们待在一起很舒服,很开心。在这个过程中,他看到了许多无辜的人被折磨致死,看到了很多人奋起挣扎,所以,他更加坚定了自己所做的决定是正确的。

虽然最后,卡秋莎虽然没能和他结婚,但是,对于他们两个人,因为他们在这个过程中都变得越来越好了,重新“复活”了,此时结婚对于涅赫留多夫来说变得不那么重要了,因为他还有更重要更伟大的事业要做:他要去解救那些无辜的犯人,哪怕这要他去乞求那些十分恶心的官员,他要将自己的想法变成现实,努力去改变这一切。这可能就是这本书名为“复活”的意义所在吧。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感悟,在那样一个社会,有权利的人是如此残暴无知愚蠢,整个社会是那么混乱,法律仿佛就是一个幌子。在整个社会都做错了的时候,如果一个人仍能辨别是非,不被蒙蔽双眼,坚持自己的初心,做出正确的选择,这真的是一件非常伟大的事情。这本书揭露了当时的社会背景,无情的讽刺和抨击了腐朽的沙皇专制制度,给当时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也让我认识到了,当社会充满黑暗和不公平时,该是多么可怕,我们处于今天这个和谐有序,依法治国的社会又是多么幸运!

《复活》读后感 篇19

整整两个月,我读完了《复活》这部名著。这部小说是托尔斯泰晚年的一部杰作,是一部不朽的史诗,它给我以强烈的震撼,让我感受到失去本性的可怕和人性的光辉、美好。

小说的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开始是一个单纯、善良、有抱负的青年,他曾与玛斯洛娃有过一段美好真挚的恋情。聂赫留朵夫和玛斯洛娃一个原本是对生活和生命充满了美好期盼的热血少年,却在浑浑噩噩的上流社会中堕落;另一个本是美丽纯洁的活泼少女,却因为聂赫留朵夫不计后果的伤害,最后被迫沦为妓女。他们两个原本再无交集,却又因一桩命案在法庭上相遇了。由于玛斯洛娃被人诬陷,这引起了作为法院陪审的聂赫留朵夫良心上的不安。他的灵魂开始了反省,他决定与上流社会决裂,他卖掉了庄园,陪玛斯洛娃到西伯利亚去流放。他经过一次又一次的“灵魂的洗礼”,最终用自己的爱心和悔罪行动得到了玛斯洛娃的谅解,让自己的精神从堕落中复活。

我感动于聂赫留朵夫敢于面对错误的那颗忏悔之心,正是他勇敢面对,并付出实际行动去尽力弥补才换来了自己和玛斯洛娃的新生活。我想,当一个人犯下错误时,不管这个错误是大是小,首先要做的就是深刻检讨自己,并承担自己所犯的过错。

是啊,人的肉体死后是无法复活的,但人的精神却可以。只要我们不断自省,时时清扫自己的灵魂,公正地自我批判,勇于抛弃不该有的享乐思想,就能让灵魂变得纯洁、高尚。

《复活》读后感 篇20

托尔斯泰的这本小说,就语言风格而言,读起来简明易懂,让我感到简单。而小说要表达的好处,却不是那么简单,而是很严肃的,并且我认为是多重的。这本小说就应说有两条主线。一条是围绕聂赫留朵夫与玛丝托娃之间的故事展开的,带有主人公个人的感情色彩。这是一个曲折感人的故事;另一条则围绕着男主人公对于这个社会法制和道德的思考展开,有着普世的好处,作者在此对全人类抛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同时也借主人公只口,给了我们他自己的思考和答案。当然,除了最重要的这两部分,我认为还有一些穿插于其中的一些关于人类的其他问题的思考。

托尔斯泰为这部杰作起名叫《复活》,书中写到聂赫留朵夫的日记里有这样一句话”我觉得她的内心在变化,连我都不敢坚信,但是我觉得她就是在复活。“看到那里,我就明白了为什么书名叫做”复活“。作者指的便是聂赫留朵夫和玛丝托娃两个人的复活,这是”精神“的复活。从在法庭上认出玛丝托娃,羞愧得回忆起自己做过的无耻的事情,包括发觉自己目前生活圈是多么的卑鄙无耻,决定与之完全断绝关联;从他决定帮她上诉,到最后坚定信念要做”自己就应做的事情“来帮忙她,为她的内心一丝一毫的波动,变化而感到忧虑,到最后明确自己是真的又像当年那样爱着玛丝托娃。这整整三个月的时刻,他在一点点,一步步地完成自己”复活“的过程。玛丝托娃的“复活“,也是前而易见的:一开始她痛恨聂赫留朵夫,认为他将她当成玩乐的工具后,又想把她当成救赎自己的工具,但她也在内心里发生变化,她发现他的真诚,便开始愿意做任何一件让他满意的事情——为了他她不再喝酒;去医院里认真工作;不再与男生有任何关联;在监狱里关心,帮忙狱友;在与政治犯同赴西伯利亚的路途中被感动,被影响;她原本的善良纯真又凸显出来;她宁愿牺牲自己的感情,不愿意正因自己以前的妓女身份让聂赫留朵夫受苦而最后拒绝与他结婚。她表现出的一切都说明她已经不再是那个卖弄风情,自甘堕落的玛丝托娃。

在聂赫留朵夫为玛丝托娃的案件上诉而奔走的过程中,他四处求人,见到了各色人物如数位将军,公爵,还有将军夫人,小姐,他们丑恶的嘴脸,不光明的勾当让他生理上感到恶心,心里上感到鄙视。书中好几处有这样的细节,描述到聂赫留朵夫一觉醒来,就立刻开始对自己昨日做过的事情和昨日的思想进行自我反思和鄙视,批评。他就是这样在这段时刻里不断地悔过,不断地审视自己,慢慢将心里的疑虑和困惑解开。

他在各大监狱里见到了太多的囚徒,监狱里阴暗残忍的一切使他思考起这个世界的法制和道德问题。书中那些监狱外的官员,所谓的正义的人,说起监狱里那些“有罪”的人,都是用“他们就这号儿人嘛”,并且说起来还带着蔑视和嘲笑。好像他们自己本身是有多正义,多光明磊落。殊不知这些制定法律,将那一号儿人绳之以法的人,其实也没什么差别,只但是他们隐藏得好,在官衔的庇护下,在上头“指示”下,他们也一样干尽坏事,甚至更加地残忍。就本书前半部分描述的陪审团审理案件这一情节,就很讽刺。顺便说一句,这让我想起《十二怒汉》这部电影。书中情节和电影里一样,陪审人员就根本不在乎自己的这个决定对被告意味着什么。还有庭长大人,由于急着去与情人约会,而想草草结束案件的审理,即使陪审团提交的结论有矛盾之处也想不了了之一——这样的法庭,这样的裁决体制,从上到下都充斥着对人性的蔑视! 描述案件审理这一段还只是用间接的讽刺手法,让读者暗自感受到这样的荒谬。而本书的高潮和结尾部分,就是托尔斯泰借主人公之口,提出了自己对这种畸形的社会道德和漏洞百出的所谓法制体系的抗议。这样本身也有罪,本身也不正义的一部分人,怎样能够去定另一部分人的罪呢?(而正因社会上的各种腐败风气,很多人根本是无辜的,却进了监狱)而把这样一群人集中到一齐,关押起来,那样恶劣,残酷的环境恰恰会使这一群“罪人”变得更加堕落,离光明越来越远。因此作者在担忧,要知道这样是根本不可能根治犯罪,使百姓真正幸福的。

最后,那个英国人到监狱里去传教,作者便让一本福音书解答了聂赫留朵夫的所有疑虑,给了他一个肯定的答案。那就是要无数次的宽恕人。正因每个人在上帝面前都是有罪的。书中作者也多次写到有关宗教,信仰的问题。他讽刺而气愤地写道,人们利用了宗教。官员利用宗教驯服百姓,愚弄百姓。这个问题在人类历史上存在了很久很久了。能够看出托尔斯泰赞同的是宗教本身,他赞扬宗教的圣洁思想,并且深信宗教思想里宣扬的真善美能够“拯救”全人类,让大家都像主人公一样能够“复活”,但不幸的却是,自从宗教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有人打着它的名号,为自己敛财;甚至是为自己消灭敌人,以上帝的名义进行各种圣战,实则为了自己的利益荼毒生灵。 聂赫留朵夫弄明白了自己心中的疑惑,他复活过来开始了全新的生活。但是,在此刻,我们的社会中还在不断地涌现只为自己享乐的行尸走肉,托尔斯泰忧虑的问题,到此刻也没能在全人类范围内解决。

另外,我觉得,这本书给了我太多的信息量,很多其中的道理,我还需要时刻慢慢吸收。

内容简介

《活着》讲述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小说的叙述者“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 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哑巴。

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产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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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书笔记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面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不过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后来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而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只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己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可以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轻松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己,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该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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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1

读《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一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最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之后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明白什么是活着,他只明白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感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期望,于是他们也选取了在这个世界上不见。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取了后退,之后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此刻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一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久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一天都期盼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应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能够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能够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能够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之后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情绪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阿!

是阿,人只要活着,就有期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读后感2

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也许拨开书页,看到的是致一的文字,然而这些呆板的墨色下掩藏的却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灵魂,这个灵魂时常躲闪,但亦毫不羞怯地袒露着。其深浅难以以厚薄而论,因为它们载负的无不是思想的洪流。我时常想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人的视听感受,如海浪般震撼心灵,撞击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盼——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最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杯具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望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

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留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留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活着读后感3

刚看完余华的活着,掩卷之间又是一声叹息。很早以前就听说了这本书,却一向没有机会看,翻开的时候发现自己挺幸运,因为多年前就看过了电视剧版的《福贵》,情节有改动,电视中的凤霞还发过疯,苦根仿佛也没死。或许是此刻的生活过于安逸,我无法设身处地的将自己抛到那样的环境中,体会活着的不易,但人的情感却是任何时候都会产生共鸣的,青年的福贵不知天高地厚,挥霍无度,败光家产,沦落为贫农。贫穷的生活消磨着他们的生命,母亲或许在对儿子的思念和对儿子“又去赌钱”的担心中离去。此后,悲惨的阴影就一向挥散不去。全书我觉得最引发泪点的就是有庆的死,从出生开始就没过过好日子,倔强,却有担当,有职责感,本应对他的未来充满希冀,他或许是扭转这一切的关键,却被无良的医生活活抽完了血(读此段时我是愤慨又心酸的不能自已),无法想象一个承载期望的活生生孩子,能够在一瞬间化身孤魂,无法想象一个父亲不仅仅要忍着丧子的悲伤还要瞒着无法承受打击的母亲,无法想象白发人送黑发人,却无法将这悲痛安放在逝者灵柩中长埋地下,只能刨个坑,裹着件单衣就入土。或许是我想法太幼稚了吧,总觉的作者过于残忍了一点,就应幸福的活着的人却以最悲伤的方式死去,就仿佛我们总期望明天能够更好,

须不知最好的时光就是今朝,人生不是我们所能预测,一切却都已冥冥之中早有注定。

那头叫福贵的牛是福贵从死亡的边境拉回来的,别人说这头牛年龄比他爹都大,顶多活个两三年,福贵淡然回到自己的时间也差不多了,两三年够活了。结局苦根的死也是出乎意料的,不会说话的凤霞生了一个满嘴跑话的儿子,算是对人心理的安慰吧。这一切虽说不全是福贵年轻的过错,但他自己当年犯下的种种,最后都被他亲手埋葬。活着,对福贵而言是一份职责,尽管没有实现从鸡到鸭再到牛的重振家门的抱负,但是陪家人走过,相守家人的一生,不正是活着的好处么

活着读后感4

黑夜寂寂悄无声……

一个静谧得足以使人的灵魂出窍的夜晚,我坐在微机前读起了余华的《活着》,我完全融入了主人公福贵那不幸的遭遇之中,应对那接踵而至的,近乎"不可能"的苦难,我陪着主人公一次次的悲哀流泪、悲痛欲绝。小说字里行间所涌动的那股感情的潜流使我预罢不能,我读的昏昏沉沉痴痴迷迷颠颠倒倒……

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叫福贵的老人悲惨的一生。福贵以前是一个阔少爷,家境很好,但到了他爹这一代,家道开始衰败,他爹爹生活奢侈、挥霍。而福贵比起父亲来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吃喝嫖赌,无恶不做,最后在一次赌博中,上当受骗,把自己家的土地全部输给了别人。他的家境一落千丈,父亲也被气死。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过起了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母亲由于过于劳累,生病在床,一次,福贵去给母亲取药,被国民党抓住,作为庄丁送上前线。战场上,他亲眼目睹了战争的残酷,看到了一次次的死亡,他思念自己的亲人,渴望能够活下去。

两年后,他幸运的回到了家,母亲原先已经死了。悲伤之余,唯一能让他高兴的是他有了一个儿子,但是,他不幸命运这时候才刚刚拉开序幕。福贵家庭虽然贫穷,一家人却生活的十分幸福,儿子有庆也在健康的成长,一次校园组织给县长的太太献血。有庆由于先天的营养不良,再加上抽血过多竟然死去。福贵又受到了一次严重的打击,自此,全家完全沉浸在了一种悲痛的氛围之中。一向到又聋又哑的女儿出嫁时,全家才有了一点欢乐。然而,上天并不怜悯这可怜的人,仍旧一次一次的把难以忍受的苦难向他降临。先是自己的女儿难产而死。之后是自己的妻子难以忍受丧子、丧女的双重打击而去世。福贵只得和女婿二喜以及外甥苦根生活在一齐。然而更加让人难以意料的是,二喜却在劳动时,不慎被两块水泥板夹死。自己的唯一一个亲人--外甥苦根最后也意外的离老人而去!!最后,和老人相依为伴的只有一头老牛。

一次次的死亡,都是主人公老福贵不紧不满、平静宁和的叙述出来的,该长哭当哭时,他无动于衷,该唏嘘感慨时,他不肯多谈半点。老福贵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冷漠的叙述之中,我的心中却引起的最强烈的震撼。我不敢想象,谁也不敢想象,如果故事里的主人公换作是我们,我们是否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但老福贵却活了下来,而且心里感到无比的踏实。老福贵是这样说的: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貌,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明白是谁在说。我是有时候想想悲哀,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明白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明白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齐的……

我真的不想折腾我的感情,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但是应对着这样欲哭无泪、欲叹无声的叙述,谁的感情不像一锅煮沸的水呢

生老病死是谁也避免不了的,在读《活着》以前并不是没在书里接触过令人痛心的死亡。《平凡的世界》里的田晓霞,《穆斯林的葬礼》里面的韩新月,这两个正值青春花季女子的死亡也曾令人唏嘘不已,田晓霞是救人时的意外之死,给人一种悲壮而带凄凉的感受!韩新月是死在病痛上,那病痛是冥冥中不可逃脱的网,一次次的治疗,一次次的失望,带给人的也是不断的揪心的痛,当她因病重死去时,反到让人觉得解脱了。《活着》里面的死亡比前两本书写的更加撼人心魄,惨烈的死、平淡的死、激昂的死、失望的死、意外的死……但使我久久不能平静的是老福贵的儿子有庆的死: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不停了。抽着抽着有庆的脸就白了,他还硬挺着不说,之后连嘴唇也白了,有庆才哆嗦着说:

“我头晕。”抽血的人对他说:“抽血都头晕。”那时候有庆已经不行了,可出来个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是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他还不住手,等到有庆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

“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样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

我进去时天还没黑,看到有庆的小身体躺在上面,又瘦又小,身上穿的是家珍最后给他做的衣服。我儿子闭着眼睛,嘴巴也闭得很紧。我“有庆、有庆”叫了好几声,有庆一动不动,我就明白他真死了,一把抱住了儿子,有庆的身体都硬了。午后上学时他还活生生的,到了晚上他就硬了。我怎样想都想不通,这怎样也就应是两个人,我看看有庆,摸摸他的瘦肩膀,又真是我的儿子。我哭了又哭,都不明白有庆的体育教师也来了。他看到有庆也哭了,一遍遍对我说:“想不到,想不到。”体育老师在我边上坐下,我们两个人对着哭,我摸摸有庆的脸,他也摸摸。过了很久,我突然想起来,自己还不明白儿子是怎样死的。我问体育老师,这才明白有庆是抽血被抽死的。当时我想杀人了,我把儿子一放就冲了出去。冲到病房看到一个医生就抓就住他,也不管他是谁,对准他的脸就是一拳,医生摔到地上乱叫起来,……

有庆是一种平静的死,是一种不知不觉的、自己也不明白原因的死,是一种特定的社会里必定引不起重视的死,是社会的悲哀!我读到那里时,透过自己泪水模糊的眼睛,我又彷佛看到了那个个子不高的有庆、那个忠厚诚实而又倔强的有庆、那个无限的依恋着自己的哑巴姐姐的有庆、那个每日风雨无阻去割草维持家庭生活的有庆、那个每日舍不得穿鞋而抱着鞋上学的有庆、那善良的饱含着爱心护羊心切的有庆、那个饿的有气无力喝水充饥的有庆、那个第一次吃糖而兴奋的红了脸的有庆、那个寄托着全家人的期望勤奋读书的有庆、那个正直无邪营养不足而又用心去献血的有庆……

活着读后感5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但是,我却觉得作者余华说的更有道理。

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妻子家珍,她对人活着的好处看的明白清楚。她告诉福贵说:“我也不明白什么是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这不是对余华这种“活的哲理”的最好诠释吗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我想起了司马迁的活着。司马迁为李陵说了几句公道话,被汉武帝刘彻施以宫刑。这对司马迁来说是奇耻大辱,司马迁说:“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在,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司马迁也多次的想到过死,但他还是活了下来,并且写成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以后,很多书中说司马迁是为了立书扬名,彪炳史册,从而比汉武帝活的更长。还有的说是为了和汉武帝做暗地里较量,你想让我死,我偏活下去。这些说法总让人觉得有点差强人意。我此刻觉得,实际上司马迁的活,也是生命自身的要求所致,写《史记》只是一种自己活下去的寄托。

当今著名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以后又患了肾衰竭。每周要做三次透析,别人问他你的职业是什么,他风趣的回答说:我的职业是生病,业余搞点创作。他每次做透析之后,贫血、缺氧、几个小时,甚至十几个小时呼吸不顺。但他仍然活的十分快乐。他在《我与地坛》中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能够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它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取,既然选取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的活着!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使我们透过泪水观察到了微笑,透过苦难来体会到了生存!!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倾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转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好好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好好活着,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

活着读后感6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所以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读了这本书便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所在,但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找不到他们想要的幸福。而我就以读了《活着》这本书后的感悟来浅谈我对“幸福”的一些看法吧!

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还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基本的潜力,简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却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而我们只能一点一点的去忍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地披荆斩棘后才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朵幸福之花。正因为得来不易,所以才更加渴望和珍惜。

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但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于是一个个杯具就此诞生,出生在富贵家庭的福贵并没有那么像父母所期望的那样富贵,他的人生还是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到最后才明白好好地活着才是老百姓真正的福贵。想来也是警醒我们每个人:这天你所拥有的如果不努力抓紧,明天也许就不是你的了。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福贵的一生可谓当时底层社会的一个缩影,劳苦大众对于生活的磨难只有坚忍,而没有力量去改变他。赌光家财,气死老父,他的人生从平坦大道走向了死胡同,但最可贵的是他乘着自己年轻气盛,以狂妄不羁的性格得到了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家珍。他的幸福大门为家珍而开,也从未关过。

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漫长也是那么的短暂,让我强忍悲痛来复述他的一生吧!成亲不久,赌光家财,气死老父,同时失去了最有力的精神之柱和物质之柱;家道中落,岳父强行带走怀孕的媳妇,好在家珍最后回来了;外出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壮丁,战场上捡了一命,但也许是他的母亲一命换一命的吧;回到家以为全家四口人能够安心过上好日子了,不料儿子有庆十三岁时却因为救人献血过多而死,生活再次陷入悲痛;女儿凤霞人机灵漂亮,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转成了聋哑人,本来就不舒心的日子更加难过,还好找到了一个能当半个儿子的女婿—二喜;在以后的这段时间里恐怕是福贵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女婿对他们很好,全家其乐融融,但可怕的事又发生了,女儿凤霞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不久之后他生命中最珍爱的人,最后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但好歹他还有爷孙三人相依为命,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原本一个六口之家,还剩两个人,但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六岁大的外孙的生命。一个迟暮之年的老人,经历了如此多的生死离别,却依然坚强得活着。因为他明白,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他,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因为他明白,上天让他活着是去努力追求幸福的,尽管

幸福离他很远,尽管只剩他一个人,但只要他自己不放弃,明天也许幸福就来到他身边了。有人说过幸福就像一只翩翩蝴蝶,你永久也追不上它,但它却在不经意间落在你的肩上。

宽容、善良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福贵的儿子有庆是为了救他战友春生的老婆才不幸死去的,一开始家珍不肯原谅春生,但大家经历了提心吊胆的文革后,命运悲苦的他们还是重归于好,所以遭遇不幸却依然懂得宽容的福贵仍然是幸福的,他用宽容和忘却来清除痛苦,让内心有更多的空间来容纳幸福。

也许我们所看到的,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会被他这种坚强所打动,从而来坚强地应对自己的人生。也许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但也许能宽若天地。

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

在贫苦的边缘,幸福仍然能够光顾,在光鲜的背后,幸福也许仍然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能够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

用心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在匆忙赶路的时候,却忘记了祝福。此刻的我们似乎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向在忙,一向在往前赶,以为拼命赶路的我们会在某个终点获得幸福。于是在这种不能停止的追求当中,我们深感疲惫,却一向不曾追到我们希冀中的幸福。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只是匆匆忙忙、平平庸庸的追求幸福,然而却忘却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那么我们是否幸福,都早已没有了感觉。所以当你不停向前奔跑的时候,适当慢下来,欣赏沿途的景和人,也许你会收获不一样的东西。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感知幸福的心灵。就让我们放飞心灵,感悟幸福吧!

活着读后感7

知悉《活着》这本书源于一位以前的电台主持人的极力推荐,出于好奇,更是出于对此位主持人的信任,我到书市买了这本书,是余华的作品,十万余字,用词很简练,淡淡的,好似品茶一般,回味悠长,用很短的时间,我就看了此本小说,之后又重看了两遍,每看过后都有新的体会和感受,也许这正是小说吸引超多读者的缘故吧。

余华是一位年青的作家,是一位真正用内心在写作的学者,好比其他诸如余杰、刘晓波、秦晖等等中国良知一样,对我们的国家倾注了无限的热爱,他们拒绝谎言、拒绝道德中立、拒绝涂脂抹粉,真实、客观地反映或极富中肯地评价着各种事和人物,读他们的文字,你才能感觉到中国文字的乐趣和精华,才能明白我们的生存状态如何,才能清楚自己的未来该如何去走。在一片歌舞升平、国泰民安的景象中,是他们让我们明白这只是表象罢了,深层次、长期的问题反倒让每位读者揪心,而这正是他们的可贵之处,不畏权贵,一切凭内心真实的感受说话,他们是《皇帝的新装》中那位孩子,是中国的索尔仁尼琴,因而,唯有他们的文字,我才会去认真阅读。

《活着》实际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它富于的内涵和哲理太过复杂,非三言二语能够诠释清晰的,现仅将自己的几点感悟表述出来吧:

这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成长于解放前期,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文革时代、改革开放初期,他的一生实则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虽然故事情节以他及他的一家为主,但反映出来的场景却是多方位的,它让我们见识了战争的残酷,见证了神化的中国,更让我们这些文革后出生的年青人了解什么是文革,这是一个多么混乱和阴暗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大多数中国人已经疯狂,在一阵阵风暴中艰难度日,文革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大灾难,是一场抹灭人性的大洗礼,而这场灾难并非自然引起,是人为的,是一个集权国家的必然结果。作为年青人,是就应记住这段历史的,它让我们明白自己人性的弱点,让我们明白真正的幸福是什么,但遗憾的是,这段历史因为种种原因而是那么的不明不白,更令人担心的是,现今的年青人又有多少能想起呢,“一个善于忘却历史的民族必定是一个没有前途的民族”,因而,我们更就应了解并牢记这段历史,而这也许是《活着》带给读者的重要启发和引思吧。

在描述苦难时代的背景下,“福贵”老人也经历了人生所有的痛苦,当他看着一个个亲人离自己而去的时候,心底实际是在滴血,是在哭泣,但他仍然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着人生,在年近古稀之时,以一头耕牛为伴,却没有一丝的沮丧,在他的脸上,你看不见生活有多么的不好,看不到对世道的厌倦,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你的人生取向。“福贵”老人其实只是广大中国农民的一个缩影罢了,在他们身上,遗存了太多的优良品德,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正是无数像“福贵”这样的老百姓,我们的国家才能在那无尽的灾难中挺过来,他们为国家付出了太多太多,而得到的呢唯留下温饱与一丝的怜悯,在我们的国家,实则是二重国家,二元制的户籍制度让一个中国分成了城市和农村,而各种不平等制度让广大的农村仍然停留在原始状态。能够说,中国革命的胜利是与农村密不可分,正是意识到这一点,提出了“农村包围城市”,才使中国革命取得了成功,如今的改革开放也是源于农村,但是,这些都已不重要了,农民还是那么苦,农民依然受到某些城市人的歧视和欺凌,他们每年都要为了生计从自己的故土奔向陌生的城市,做着最辛苦的工作,得到是最低微的收入,他们骨子里的品质,让他们无怨无悔,当然也无可奈何,而联想到我们自己,在他们面前,显得是何其的微少,轻微的挫折就会让我们一些人意志消沉,让我们一些人痛苦流涕,而我们自己却还在感叹工作的辛劳与不易,在感叹命运的不幸,一部分则选取了“混”,相比于“福贵”和那些农民兄弟们,我们有资格说我们苦吗,有资格对自己所遭遇的挫折诉苦吗,有资格感叹命运的不济吗,我们不配,当他们应对困难勇往直前时,我们滞步不前,我们在犹豫、在彷徨,他们才是真的勇士,才是中国走向成功的生力军,因而,《活着》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让我们明白什么样的品性才是中华民族优良的品质,才是民族期望所在,“公子哥”式的品性只会让我们从一个失败走向另一个失败,我想,余华写这本书的初衷,也许正基于此吧。

深层次剖析,我觉得支撑“福贵”老人走过一生的是其对土地的信仰,土地对于一个农人来说,就是命,就是生命好处所在,人有别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在于思想,信仰更是思想上的升华,人类有了信仰,才能战胜自然,才能避过灾难,西方教会在世界范围内传播如此之广,也说明了无论是个人还是国家都缺少不了信仰,但是,时下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国度,部分民众应对日益艰难的生活选取了轻生,选取了侹而走险,人与人之间缺少基本的信任与互助,人性冷漠,这是最可怕的病毒,我们这些年青人不要说崇高的信仰,就是基本的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也遗忘得干干净净,只一味地崇尚金钱,现今社会评价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准就唯留下金钱与权力了,很多人为了金钱和权力,不惜出卖一切,“笑贫不笑娼”,大多的年青人的价值取向已显得务实而短视,我们实际承载着中国的未来,倘若我们依旧如故,缺乏基本的信仰和不抱有远大的理想与目标,我不能想象中国如何自立、自强与世界民族之林。

《活着》带给我们的还有很多,自身学识的浅陋让我没有更多的感怀罢了,细细观察当前的社会,我们的生存状态又岂能乐观呢民主与自由还是遥遥无期,而制度性的腐败已经深入到政体的每一个细胞,改革开放的成果只是对自然资源和国有资产的再分配罢了,“让一部分先富起来”只是富了那些权贵之人,他们透过权力的市场化和对私有资源的垄断、配置让国有资产迅速流入私人腰包,而广大的工人、农民则陷入沉重的生活压力之中,社会的基尼系数远远大于国际警戒水平,许多工人失业,随着人口高峰的来临,社会面临十分危险的压力,愈来愈重的教育负担让许多少年儿童失去了学习的机会,让他们很少就走上繁重的劳动岗位,教育之于个人或国家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我们的近邻日本和韩国就已是很好的榜样,这些缺少教育的少年们透过代际的传递,只会让目前已经贫富悬殊的差距越拉越大,最后构成社会的两极,矛盾与对立自然而生;另一方面,自然环境急剧恶化,能够说改革的成本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对自然的破坏,很多地方政府只强调经济指标、GDP的完成状况,视自然境于无物,强制性、愚昧地破坏着本是安宁的天空,虽然政府已经在强调“可持续发展”,但真正能做到可持续发展的地方政府又有几个呢环境的破坏带来的危害是深远与长期的,它关系到中华民族下一代的生活状态,但没有多少人会思考这些问题。以上只是我对当前社会的概述性描绘,它并不像某些文人所讲的那样完美,不像某些歌曲所颂扬的那般幸福,他们所望见只是他们的快乐,而广大工人、农民生活却是很艰难的,应对着当前的社会,我们这些所谓的二十一世纪青年能够盲目乐观,能够无限HAPPY吗而要改变这些现状,又岂是我们所能够做到的呢我们只有从自身做起,不断地提升自己、充实自己,并极富热情地关注着这个社会,尽自己所能去帮忙或者关爱别人,我想,这已经是很不错了。《活着》让我意识到了当前生活的艰难与不易,让我明白人生的艰难才刚刚开始。

在一片“歌舞升平”中,我们又迎来了2004年,2003年被很多媒体描绘成有历史好处的一年、建设性的一年,但对于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来说,也许更多的是恐惧与不安,SARS的影响现今依旧盘旋在我们的脑海中,而孙志刚的死再一次让我们见证了我们实际生活得并不安逸,重庆那位饿死的三岁小姑娘让我们明白某些人性已经沦落到何种地步,上访户、拆迁户的自焚更是对某些现象至死的抗争,2004年,禽流感又飘然而来,这一次又不知会产生什么后果,所有的一切让我更感觉到了活着的艰难,我们并不比“福贵”老人幸福多少,所承载的压力与顾虑是很大的,幸而有《活着》,有余杰这些精英们的呐喊,才能让我感知社会并不是一片漆黑,有一丝光,在暗暗地照着,对于我来说,已足够,坚强、乐观应对着一切,用自己的良知去闯荡社会,我想,即使生活再困苦,我们还是能够像“福贵”一样,很好地活着,能够无遗憾地对别人说,我对得住自己的良心,我无悔,我想,这就足够了。

《活着》确实被赋予太多的内涵,能读着它,无疑是一种享受,它让我明白当初电台主持人的用心良苦,更重要的是,它是我成年的一次洗礼,它让我变得更加成熟,让我能更清晰地了解这个社会,了解人生的好处,这对于像我们这些没有老师的学子们来说,也许是终生受益吧。

活着读后感8

活着,在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活富裕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就是讲述了一个人与命运间的友情。

地主少爷福贵,娶了一位温婉的富家千金家珍,年少无知,输尽家财千万,一贫如洗,爹被气死。幸得五亩良田以谋生,母亲积劳成疾,福贵在求医的路上被强征当兵,逃得一命回家。但命运并没有放过福贵,母亲病死,女儿聋哑,儿子有庆被黑心医生抽了过多的血而死,聋哑的女儿凤霞幸运出嫁,又难产死亡,未同甘却共苦的发妻家珍恸极而亡,女婿二喜做工时横死,留下的唯一亲人——孙子苦根又吃豆子撑死了。最后,只留下一位垂垂老矣的老人伴着一头同样唤作福贵的老牛。

《活着》的语言平淡无奇,仿佛就是是从一位乡里老农口中说出而不是一位著名作家。他只是叙述,冷冷地、十分正常地讲述了这么一个并不正常的故事。这种语调,像外科医生手中的手术刀,冰冷,锋利,稳健,剖析出生活的残酷,在冷冰冰的叙述中将读者完全带入小说当中——这是那些华丽唯美的文字所做不到的。

余华并不擅长煽情,这种冷冷地叙述手法便源于他自己所说的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所谓超然,应是以旁人的眼光来看待事物,以第三人称来叙述,然而余华却奇怪地选取了第一人称并更加得心应手。这或许就是《活着》的最大魅力。

余华奇怪的选取造就了沉浸于阅读时,书中情节如同过眼云烟,然而一合上书,却又能在瞬间感受到一种无法言说的悲凉沧桑之感的奇怪现象。于旁人的眼光看来,父母之死虽是一大哀事,但也寻常,然而极富与极贫的落差,生死一线的煎熬,四次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子女发妻女婿四连过世的噩耗,垂垂老矣孑然一身的孤独,任何一桩落在常人身上便是令人疯狂的灾难,因此,旁人看到的只有灾难。然而以第一人称叙述,以福贵的眼光来看,没了金钱,亲人都在;没了自由,思念还在;没了父母妻子女儿女婿,还有孙子。连最后的亲人孙子都不在了,他还有一头相依为命善解人意的老牛。这正是不去想自己得不到和已失去,而关注自己还拥有的乐观。

佛说,婆娑世界,众生皆苦。婆娑即为忍受,这与余华所言活着的真谛恰恰吻合。又有词云:人生百岁,七十稀少。更除十年孩童小。又十年昏老。都来五十载,一半被、睡魔分了。那二十五载之中,宁无些个烦恼。

由此可见,生命中,悲苦是少不了的,活着的好处,就是忍受这些苦痛,认真地、静静地活着。这是一种态度,代表着尊敬,对生命本身的尊敬。一个尊敬生命的人,就该是被尊敬的,即使他一无所有。

正如朴实的老农福贵凭着那生的意志而显得如此伟大。《活着》的伟大之处,也许只在于简简单单的活着二字。

活着读后感9

活着,承载了多少好处、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职责;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主角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但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转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之后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完美的期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主角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就应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期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一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杯具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留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最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好处。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好处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好处。

那到底该怎样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样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原先,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近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样又能说的清呢。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飘过的人一齐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屁股,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活着读后感10

人终究要踏上死亡的道路,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题记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余华的《活着》,书中讲述了一位叫福贵的富家少爷,先是把家产赌光沦为一无所有的穷人,父亲气恨而亡;之后他不幸被国民党捉去当壮丁历经死难而幸免于世,但母亲却因病去世;再之后儿子有庆被抽血至干而死,女儿凤霞产后的败血症而亡,妻子家珍得软骨病最终病死;继而女婿二喜工伤而亡,外孙子苦根因吃豆子被撑死了;最后,只留下老了的福贵和一头牛的故事。这个故事跨越了中国从国民党到的时期。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读完这个平凡的故事后,令我意味深长也让我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我喜欢与年迈的老者交谈,因为与他们交谈总能使我对人生多一份思考。已到暮年的他们,不是痛苦地与这个世界说再见,惶恐着死亡的到来,亦不是在生活的磨练中留下哀愁的容颜,抱怨着不公的昨日。我看到的是,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他们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

《活着》里面有一句话十分棒,“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生命只有一条,失去了就真的没有了,这是无价的,是用金钱也买不了的。人生无常,聚散离合。在每个离别的路口,我们只能目送着一个又一个的背影,重重叠叠的留恋不舍载满了无尽的牵挂祝福。在生命与灵魂融汇的瞬间,凝聚着的是完美、幸福,这瞬间所迸发出的光华值得我们用一生守候,永世珍藏。

老者的心灵都如同流水经过的鹅卵石,晶莹透亮。年少的我们又怎能吸收全部的光芒只因为,芸芸众生,不免沾点人间烟火,不经历时事沧桑的磨练又怎能得到真正的修炼,让淡然演绎一生呢但是,这份淡然的人生态度却多多少少给予了我一份前行的从容。就像一位哲人说过,其实生活到头来但是是虚惊一场。暮然发觉,原先那么多随风而逝的过往都转成了岁月的逝水沉香,成长的苦痛似乎如风中的记忆,轻描淡写。我开始学着反转青春呓语背后的宁静,轻轻敲打着岁月的皱痕,只期望人生的光景中,我仍然能够选取做回那个用心乐观的自己,让心如镜,悠然前行。

生命本就是一场旖旎多姿的单程旅行,其魅力正在于它的单程,在于它的有去无回。既如此,我们就当心神清明,盛装华服地踏上这程生命的幸福之旅,享受生命的奢华。在似水年华中谱就生命的华美乐章。

生活的路还很长很长,生命还得一路高歌,一路向前。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真幸运。

活着读后感11

读书虽不少,却未动过写读后感的念头,非是无感,而是担心自已逊色的语言会在别人生动的文字披上一件不太适合的外衣,掩盖了其内在的五彩纷呈。

可偏偏内心的感觉又定力不足,好似不经事的小姑娘经不起半分诱引,通常一遍读下,便已生出许多感想来,再读,那读过之后的感觉,便有如莹白的波浪翻滚而来,不吐然又不快。这其中又以余华的《活着》更为甚之,整部作品,真切朴实,不染铅华。合卷感叹:只有真正的文学大师,方不需以华丽的词藻来渲染文章,更多时候,语言摒褪华丽,反倒显得真实。

《活着》一文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此书以主人公"富贵"跌宕起伏的一生为线索,命运看似不经意,却又念念有词:有因必有果。狠狠地将他由"福"与"贵"之中推倒在稀泥地里,以前风光得意的少爷,被别人捏中了软辫,从赌场亲手将自已推入坎坷的生活之中。全文以"活着"二字紧紧栓牢整篇,命运、人性、挣扎及在苦难之中建立的舍之不去的情,深扎人心。

他嗜赌如命,最终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父亲被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身染重疾,富贵前去求药,却半途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几番波折后回到家,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然而,历经种种磨难的富贵,却从这块稀泥地中,一次又一次爬起,一次又一次地走近更完整的自已。他以他的人生经历告诉人们一个道理: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期望。

全篇语言平淡冷漠,却又正是这些才打动了我的心。几次潸然泪下,却又似乎不仅仅仅是为"富贵".其实这篇文章,只是一个"活着"的缩影。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望见你们".不想死,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如此朴实的想法,却令人有一种莫名的感动。那就是家珍自苦难中栽培的期望,她的活着,只是为了与她的家人相依相伴。

人生中的意外,是一个接一个的逗号。你不能因这些逗号,绊住了脚后跟,慌张的存活法,不能解救自已,反会将自已推入落崖的风口,稍不留意,就会摔得粉身碎骨。作者余华在此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

是的,忍受,才是活着的好处。但并非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只是为了忍受活着的痛苦。生命中有些事你也许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开心地活下去,只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因为开心地活着也是你的职责。当有一天,你能够安静地与家人坐在一齐,喝茶聊天,能够看着他们老去或者陪着所爱的人一齐老去,或者让你孩子看着你老去,那时你就会发现你的忍受有多么值得。

我是个很奇怪的人,这两年经常会哭着哭着,就生出一些笑意来,因为我发现,在上天替我关上一扇窗的时候,却又慷慨地为我打了另一扇宽广的门。

在这扇大门内,它交给我大把充盈可随意支配的时间,当许多人不自觉地在时间面前,做了江心一船,崖边一马,对着倏忽而逝的"生活"感叹不已时。我却能够沉静淡定地手执书卷,在奶油般的灯光下,安静地找到自已的方向。

很多时候,我们看似拥有的却又意味着正在失去,忙碌,却遗失了快乐与自由。"疲乏、困倦、累"这些词每一天好似弹珠般,自一个人嘴中跳出又蹦向另一个人的心间,如何更好的"活着"成为人们每日不得其解的隐形问题,李斯临刑前,顾其子曰:"吾欲与汝复牵黄犬、臂苍鹰,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其可得乎那一刻,他深知,他的所失远胜所得,携子同游竟成了奢侈一梦。

而我的生活,存在的是"减号",减轻生活的重量,减速生活的步伐,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减去内心的忿怨停一停,淀一淀,而后,透过狂激纷乱的内心,打开另一个千寻渊沉的世界。除却工作,我更喜将自已交付文字,无论诗歌、散文或小说,都是我精神的饕餮大餐。

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卡特曾称《活着》为一部"永恒作品",我想这并不是谬赞。它让"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看到了生命的厚重与沉痛,它给我们以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

我们似乎都不可避免地在生之无限渴望与死亡无限逼近的矛盾中存活,看过各种各样的死亡从我们身边擦肩而过,在久远的年代里,除却战争,只有生老病死。而如今,自杀,车祸,当然还有惊人的天灾人祸,就像战争年代充满仇恨的子弹,一不留意就会戳中你脆弱的心脏。大家不免惴惴不安数着自已可怜的命数,而后更加慌张地投入了一个又一个忙碌的战场之中,却殊不知,越是这般留意,自已就越是加快了亲近死亡的可能。

每日上班,我都会经过一条小巷,时常会碰见一位衣衫粗褴的老人,起初我以为她是位行乞者,然而当我向她递过钱时,她却笑着摇手。她以拒绝来守住贫穷的尊严,也许她无可依靠,日子能够过得窘困,人却不能够卑微,在她平静的脸上,你看不到半分愁苦,她只是不慌不忙地存活在自已的世界里。

其实生命只是一场记录,每一天都在记录一篇诘屈聱牙的经文,当生命终止时,你不必惊讶于它的长度,卷卷都覆盖着你遗留的指温,你也无需期盼有人可为你讲解,笔墨酣畅的绚丽处便是一场华丽的演出,色调暗淡的着落点,只是一处失意的转角,人生其实没那么复杂,所有的迷底只为了证明,这个世界,有你的足迹。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块田地,拔除那些苦难,我们仍然能够种桃,种李,种春风。可巧的是,我的朋友们也都在读这本书。活着,其实真的很好!找一个适合自已生存的"活着"法则,例如我,例如此刻,于安静的时光中品读人生,真的很不错。人生何来那么多的计较,伤感,怨恨,好好活着,有所爱的人,有至亲的家人,有三两挚友,再多的苦难也会磨练出另一种光彩炫耀的期望来。其实人生就是一道减法运算,减至最后,当年迈之余,坐在属于你的人生田地时,你会发现,活着真的很好!

活着读后感12

活着,是个耐人深思的问题。人为什么活着,为了什么而活着,要怎样地活着。是苟且偷生,还是功成名就,是寻欢作乐,还是忍受孤独。诚然,每个人活着的姿态不尽相同,在忍受中活着,何不为一种乐观的生活姿态。

初看《活着》是在高二,再看《活着》是在高三,又看《活着》是在大一,如今大二,又一次忍不住翻开这本书。这本书以时间为线索,以“我”的口吻,以福贵的一生来揭示主题——以哭的方式笑,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伟大文豪余华笔下的主人公福贵,年少之时,虚度光阴,游手好闲,欺瞒父母,欺负妻子;中年之时,豁然醒悟,却不得不面对至亲至爱相继离开,无奈只求于平淡简单的生活;老年之时,孤身一人,与牛为伴,将一切看得云淡风轻。

活着,是一个美好的旅程,我们会在这一旅程中明白人生的真谛。在忍受中活着,这是我在这本书中学到的。人生在世,我们不可能事事顺心,难免会有狂风暴雨的时候。就如我们许多学生一样,在接受高考挑战的时候,我们可能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而失利,最终成绩不尽人意,我们难受,我们郁闷,但我们必须去接受,去忍受,再站起来,在另一个起点上努力,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这不是屈服,是一种忍受现实再重新站起的魄力。

这次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让我们真正地过了个“鼠年”,举国上下每一位人民都选择了活着的意义。有的人选择站在抗疫一线,舍己为人,舍小家为大家,每分每秒与死神抗战,也许,这一过程他们会失去自己仅有一次的生命,但他们毅然前行,诠释着无畏无私活着的姿态,他们是英雄。有的人待在家里,足不出户,在这场看不见敌人的战争里默默忍受着,在不知道明天和病毒哪个先来的恐惧里默默忍受着,他们相信国家,相信奋战前线的人们,他们相信春暖花开的那天总会来临。他们意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待在家里,少出门,戴口罩,勤洗手,不给国家添乱,这便是他们活着的意义。还有的人,是这场战争中的不幸者,尽管这样,他们依旧勇敢地选择接受,默默去忍受疾病带来的痛苦,勇敢地配合医护人员与死神斗争,他们的亲人朋友,也忍受着现实带来的残酷,承受着亲人朋友不幸的悲痛。在忍受痛苦中活着是他们的选择。这场战“疫”中的所有正义的人们,都在忍受着各自的疼痛,目标都只有一个——活着。为自己活着,为他人活着,为国家活着!这不是屈服,是一种忍受现实再对症下药的无畏。

再如书中的福贵,败尽家财,父母相继离世,接着妻儿,甚至女婿,外孙也离自己而去,但他毅然选择忍受,孤身活着,将死亡看得坦然,这不是苟且,是一种活着的勇气。或许,正如余华自序中所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一个人所能承受的苦难有多少,那么他活着的意义就有多大。当我们熬过一个苦难时,就会感到“我不弃岁月,岁月终不弃我”的温情及人之为人应有的力量。人生中大大小小的挫折总是悄无声息地向我们走来,倘若我们能够勇敢地面对它,接受它,忍受它,也许,这就是我们活着的意义了,我们也不枉来这一遭。

听,“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漫漫人生长路,我们终究要学会在忍受中活着。

活着读后感13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余华在1995年前后,也就他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此刻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貌。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就应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活着》是余华创作的一个分水岭。一方面我们可透过《活着》继续一个真理:写作是需要天赋的。余华在自己的创作风格转型期间完成了一部伟大的作品。同时,也因为另外一个真理,"写作是不能完全依靠天赋的",余华的先锋性写作在经过了十多个年头后,于1995年左右的时候彻底陷入了低潮。事实上,这在中国文坛还是具有必须广泛性的。1980年以后露面的作者中,都以前被先锋的这样的标签贴过,但是他们在90年代前后,悄然进入了他们以前不屑的主流文学。当然余华等少数几人坚持的时间甚至还要更久一些。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但是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能够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这个开头如果对照余华的自身经历的话,会发现惊人的真实性,事实上,当一个游手好闲的人是余华写作的最初动因)。

作者在将这个作品雕琢之前,可能称不上是在创作。在余华的创作陷入低迷的时候,写作其实仅仅是一种习惯而已。《活着》是一篇在随意中完成的小说,对于读者和作者而言,与所有好作品一样,是一种偶拾,或者是一个运气。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带给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潜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向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好处的哲学追问。

在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以现实主义为标榜的中国主流文学评论,对《活着》给予了尖锐的批判。例如:认为作者将主人公富贵最终的活着类比为一种类似牲畜一般的生存,并予以唾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尤其是当海外市场对《活着》给予了高度的评论评价后,有关《活着》的另外一些见解渐渐出现。例如:《活着》是繁花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好处的终极关怀;富贵的命运昭示着人类苦苦追寻一切但是虚妄而已,结尾那个与富贵同行的老牛暗示一个另高贵的人难以理解的事实:其实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它和万物一样并无好处。追寻,探究的本质但是是一个大笑话而已等等。

事实上,后一种可能是十分大的,因为余华在冰冷中叙述残酷是他的拿手好戏。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

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应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好处。那么如果必须要赋予好处的话,那么唯一能够算作好处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那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资料,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活着读后感14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留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应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取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能够应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明白并且敢干应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能够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应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样做,我应对的是无法自由选取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期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构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但是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期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取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活着读后感15

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讲述一生的故事,有点凄惨,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中国人两千年的封建传统是为别人而活,父母为孩子而活,孩子为亲人而活。当就留下自己时,我们又为谁而活呢?

《活着》发生在哪里,作者没有交代,但是从文中的细节和作者的背景能够推断是在浙北农村,那是中国封建文化的精髓所在,也是中国的鱼米之乡,鱼米之乡的生活必须很惬意吗

福贵,小说的主人公,一个很“旧社会”的名字,大福大贵,人们的愿望总是那么完美,而现实总是喜欢和我们开玩笑。从抗日战争,国共内战,土改,大跃进,文革到改革开放之初,主人公的一生就是浓缩的中国现代史。

年轻时候的福贵有着封建阔少的一切品性,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根本不是我们六十分万岁的标准,如果大学开这些课程的话前三项福贵必须能够拿满分,最后一项天生的白痴吧。家珍,小说的女主人公,具有中国封建社会妇女的一切美德,贤良、隐忍、任劳任怨。福贵的家珍的结合,用我们的话就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抗日战争时期,浙北很安静,日本兵没有打到那里,福贵和他的爹,一对的败家子,依然过着悠闲的生活,老袓宗二百多亩的家产到福贵他爹那里就只有一百多亩了,抗战结束,终究由于福贵的赌而住茅草屋了。福贵的阔少生涯结束。人生一劫。

国共内战时期,彻底悔悟,一家五口,随苦,也其乐融融,刚看到点生活的曙光,却被国民党抓了壮丁,九死一生,回到家乡和家人团聚,女儿凤霞却因病成了哑巴。人生二劫。

土改因为输掉家产而没有被划成地主,因祸得福分的五亩好田,一家四口,日子安定。

大跃进,浮躁的年代,人民公社,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全民大炼钢,超英赶美,三年自然、人为的灾害,险些饿死。人失去理性,是多么的可怕。家珍落下病根,人生三劫。

文革,摧残人性的年代,变态的社会,扭曲了的灵魂,永载史册的悲哀,可怕的岁月阿!儿子有庆人为夭折,人生四劫。

凤霞产后大出血不治身亡,医德的丧失是人类最大的悲哀,是对灵魂的亵渎。人生五劫。

一生的好女人家珍病逝,传统女性在中国大地逐渐不见,女强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社会进步的表现。人生六劫。

女婿意外死亡,全家只剩福贵和外孙苦根两人,一老一少的背影,有点苦涩。人生七劫。

外孙苦根早夭,福贵阿,福贵,一个人的福贵。人生八劫。

改革开放之初,福贵一个人活在乐观的世界里。

人,最重要的是活着。人生百态,各得其所。

活着读后感16

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活着》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一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最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

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之后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明白什么是活着,他只明白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期望,于是他们也选取了在这个世界上不见。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取了后退,之后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然后,教给我们:如何让这根发丝不断裂。

我也是想过死的,而且不止一次。

咳,自杀,如今看来多么触目惊心的字眼。

以往,我只要稍有不如意,每次都会那么想:“哎呀,反正人总归要死的,无非是迟早的事,我这么失败,死了算了!”就那么想着,有时,这念头只是一闪而过,有时,它也会在脑中盘旋好几日。然后,看着周围世界不再那么灰暗,也就不想了。

我并没有像书评中说的那样“流着眼泪读完全文”,我在看完整本书的同时,也明白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福贵,这样一个坚毅的人,在经历了人生几乎是所有的劫难之后,终转成了一个风烛残年,看淡一切的老人,他一个人,走过人生的漫漫长路。记得以前望见过朱德庸的一组漫画:上学的时候,老师考验你的智力;上班的时候,老板考验你的毅力……当你老了,你以为一切考验都结束了,但你才发现,原先,一切都在考验你的记忆。

那么福贵呢,他还会去回忆那一段太过于残忍和不堪的过去吗我想,他会的吧。

因为,他已经把这整一个人生,看成过眼云烟。

他与他的那一头取名为“福贵”的牛一齐,度过人生最后一段平静的生活。

我要好好地活着,因为,所有的挫折,与生命站在一齐,又都能算得上什么呢?

活着读后感17

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十分沉默十分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三毛

暑假一次在书城转悠选书,一位刚参加完高考在店内打工的高中生向我推荐了余华的作品《活着》、《第七天》,便买来拜读。读完个性感受到作家余华善于对死亡,残酷,阴暗进行冷静、细致的描述,“用文字制造疼痛”。看他的文字,也许多年以后你已经忘了他的情节,但是他的文字带来的那种直撮心底的疼痛感是无论多久依然清晰地的!

余华说:“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潜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读完此书,情绪是沉重的。这本薄薄的题为“活着”的小说,一路走来,却充满着死亡,悲伤,苦难。主人公福贵不曾得福,未有富贵。儿子,妻子,女儿,女婿,外孙相继离去,只留下他,和一只同样风烛残年,同样叫做福贵的老牛,在夕阳下相伴而去的背影。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千钧的重压,它没有断。合上书,回想福贵的一生,不禁慨叹:人仅仅是与万物一样的物质存在,其本身没有任何好处。

也许,《活着》不是当今最杰出的一部现实主义作品,但薄薄的小册子一旦翻阅起来却尤感滞重。总有那么一些细节,不经意间就会打动你!福贵虽然历经苦难,但是他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事,一个人一生的故事。旁人眼中福贵的苦难一生,而对于自己感受一生的福贵,也许更多感受到的是归于平静的幸福。我喜欢微笑着读福贵与老牛的对话:“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阿。”其实这但是是老人编出来的。多叫出几个名字去骗牛,老牛听到还有别的牛也在耕田,就不会不高兴,耕田也就起劲啦。“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

命运,让灾难与痛苦代表了他的一生,让他的至亲至爱,一个个记忆中鲜活的生命,相继在他毫无防备中离开,徒留悲凉黄昏中,坟冢前,一双颤抖着的双手,和一双空洞的眼眸。命运,也赋予了他一种沉重的职责,让他在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中,放弃了随之而去的解脱,而选取了留在这个悲伤的世界,去照顾健在的亲人,去尽自己活着的职责。

命运,也恩赐了他一路相伴的幸福,他三生有幸,修来一个贤惠能干的好妻子,无怨无悔,倾尽一世温柔,陪他终老一生,以至于,他能够在她最后的日子里,背着她,在落日余晖的田野中,静静地走着,怀旧地诉说着,欣慰地笑着,悄悄地哭着,陪她走完人生的旅程。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在苦难中忍耐,在忍耐中坚强,在坚强中重生,在重生中幸福,在幸福中再次迎接新的苦难。朝朝暮暮,不断轮回。我想,这便是活着吧。

活着读后感18

读余华的小说《活着》,我的人生观却没有个性大的改变。要说收获,则无非是在感叹之余,再一次被提醒:人就应知足。

我认为之所以有一部分人像我一样没事胡思乱想,无非是因为人的软弱,因为人的不懂得知足,总是想要得更多。

《圣经》中提到:天然人的生命是十分软弱的,人的体内人的成分使人易怒,冲动,不能自制。这一点我是相信的。人的软弱,使人应对困境时往往无力支撑自己走向新生,使自己陷于泥潭而不能自拔,使自己明知善恶却无胆反抗。人若敢地在黑暗的旷野独自唱着歌走路,在烈日炙烤的峭壁无声地攀爬,在无桥无船甚至无人的野渡泅过冰冷的河面,充分显示自己的勇气与智慧,那么在现实的世界里,人的日子会有更合理的安排。

但同时,人又不懂知足。追求太多总是难以得到满足的。未经沧桑的人总是容易在现实的捆绑中藉着心灵的不满足幻想着换个环境,一味认为物质的困境使自己忙于无好处的奔波,无暇顾及精神享受。于是,在不如意的现实边缘,痛苦地理解一袭又袭虚无的冲击。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夕保的日子,你还会为以前的生活尽不如意吗或许那时,更多的便只留下懊恼和追悔了吧。

生活从来都不容易。读了《活着》,我想,理解现实,努力成长,好好活着,活着,活着……

活着读后感19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而坚强乐观是对死亡的超越。人正因孤独而痛苦,又因痛苦而孤独,在冥冥中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互为因果。看了余华的《活着》,才开始觉得自己从未真正的活着。

《活着》讲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读它,我们会顿悟活着的更深层次的好处。

人要靠记忆来慰藉,要靠倾诉来释然,要靠平静来概括,要靠回首来彻悟。

悲怆的残阳微弱的呼吸着,无意感染了那一个午后的黄昏,带着些许的惆怅,带着些许的悔悟,带着些许的淡然,福贵讲述了自己的一生。

枯草衰杨,曾为歌舞场。“以前”像一部经典被缩成了记忆。年少的福贵是富少,有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福贵也变得焦躁不安了,烟花柳巷像无形的磁场,福贵一步步陷进其中,当他让青楼女子背着穿梭在大街上之时,他不顾一切,包括他妻子的父亲。他也许从未想到此刻的逍遥只是昙花一现,也许他从未感觉到烟花易冷时的凄凉。他不顾娇妻,他忘怀于纸醉金迷的世界。人总是忘乎因此,放浪形骸,当一切浮华都成为过去时,繁华也就悄无声息了,福贵不知道自己正在给自己挖陷阱,这一陷,福贵再也没有出来过。

烟花柳巷太柔情,而金牌赌场才是富少挥手洒金的地方。福贵比钟爱他的妻子还要钟爱于赌场,天下人熙熙攘攘皆为利,而金钱就是利的实体。赌场上的输赢就像梦一般若真若幻,福贵不知道他正在输掉自己的人生。叹息之余,我感叹人生换位的易,福贵不再是富少了,他的前半生充满了奇幻。当他把家财输地一无所有之时,父亲并没有大打出手,相反他的父亲很平静。其实,人表面的平静是虚伪的,人内心的惊涛骇浪才是真实,福贵父亲的死恰恰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

人一旦被上帝关注,那么他得到的不是垂青,就是遗弃。那一抹悲伤的气氛还未退却,又增加了一份妻离之痛,家珍之父罗鼓声张的接走了女儿,带着福贵未出生的孩子。福贵木讷了,哑然了,没有说一句话。男生一旦犯错就难以让人原谅,男生一旦倾家荡产就少了拥有时的霸气,福贵看着妻子走了,默默耕种着租来的五亩地,他要养活一家人。人往往在容易活的时候不安分地活,而在难以活下去的时候又要竭力地活下去,福贵学会了耕地,看着年迈的老母蹒跚在旁福贵心中也许很痛;看着伶俐的女儿凤霞,福贵也许在狠狠地咒骂自己。我一向认为:亲情是人内心中无形的线,看着亲人为自己所累时,人的自责会到达前所未有的高度,福贵也如此。福贵的人生轨迹从圆滑优美的弧线变的曲曲折折、颠簸不平了,而他在一向竭力的想要好好的活。此时的福贵叫“富贵”,带有点讽刺性的悲凉,但此时的福贵很真实,很认真的在活着。

人一旦真实得活着,那不真实也变的真实了。 当福贵的妻子家珍带着儿子有庆回来时,他简直不敢坚信自己的眼睛,昔日里被自己痛打痛骂的妻子竟好端端的站在门前,带着那份执着的微笑,福贵最后明白了自己有多么的浅薄。女生是水做的,有着太多的柔情和牵绊,而女生又是坚强执着的,有着太多的深情。在人拥有时,人就会很容易忽略她的存在,在他失去时,他才想起她的好,但此时的福贵再也不会不顾妻子了,他开始变的疼爱自己的妻子了。他们的感情不再是奢侈的形式,而是情深似海的患难夫妻,为了一家人活着,他们真实的在劳作。

而人生总是悲喜杂剧,没有纯粹的喜,也没有纯粹的悲。

他们的母亲因劳累过度卧病在床,请医治疗是务必。福贵进城了,没请到医生却被拉去当壮丁,这就是人生必然中的偶然,福贵欲逃不能,看着离家越来越远,福贵越来越感伤,这也许是上帝故意搞的一处闹剧,活生生的让一个人经历些许的生离死别,尔后彻悟人生。

在战火纷飞时,福贵更想活。之后遇到解放军,他幸免回家,看着那依旧的茅草屋,福贵也许感到从未有过的亲切;看着眼前的一双儿女,福贵也许才真正体会到活着有多么的重要。眼泪是思念的载体,是欢欣的背面,是情意绵绵的流淌,夫妻两人劫后余生相逢是让人感动的人生场景。福贵在死亡中的挣扎是有价值的,是对生的期盼,是超越了孤独和痛苦的勇敢。

但命运似乎并不赞赏他的坚强和勇敢,无情的夺取了有庆年轻的生命,福贵心中那升起的期望之火又被浇灭了,看着静静躺在病床上的儿子,福贵的坚强被失子之痛冲磨的所剩无几了,他也许自责自己给儿子起的“有庆”这样带着嘲弄的名字吧,但福贵还在活着,正因还有家人。随后女儿、妻子、女婿、小外孙相继离去,留下了他孤独一人,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但这些并未将他打倒,正因他还有老牛,在凄清的岁月中,他和老牛有着十分的默契,他把思念全都寄托在牛身上。人就是这样,在没有任何人可倾诉、可明白的状况下,他往往将感情转移到他物,人是情感动物,再怎样受打击,也磨灭不了他真实的性情。福贵经历了太多的不幸、悲伤和痛苦,我想,他已经超脱了那样苦楚的生活,他在真正的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人明白了死亡必然中的偶然,懂得了死其实是另一种的生,那么人就活的真实、宁静、淡然,就像福贵在静静的午后向别人讲述自己的一生。其实,福贵一生的悲摧不是他一个人的,而是一个不成熟时代的,20世纪50-60年代的中国,有着太多的躁动与不安,个人的命运在时代的潮流中显得摇摇摆摆,难以把握。那是一个不成熟、不理性、不民主的时代,而人总是被动的理解那个时代,人权也许遭到了上天都难以容忍的程度,福贵就是那个时代的不幸儿。个人虽然超越了生死。但却难以超越时代,而福贵却在那个悲摧的时代里好好地活着,带着份别人看不懂的释然。

《活着》用最朴实无华、最平铺直述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人生的真谛。书中,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诡异,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也就越来越大,越能体会生命的可贵和活着的不易。那层出不穷、一波之后一波的苦难象风一样袭向人的生命旅程之时,才让人更加深刻的体会到坚韧不屈这种难能可贵的品质。生命虽是脆弱而无常的,但在书中,却让生命的坚强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命运,能够感激,也能够仇恨,但是它不可违抗。带着与生俱来的印记。生活的好处与幸福的标准,永远没有答案。《活着》向我们昭示了平静从容生活的可能,绝望的不存在。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我想起了身残志坚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之后又频发重病,生活坎坷,然而他在《我与地坛》中曾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能够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它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取,既然选取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的活着!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使我们透过泪水观察到了微笑,透过苦难体会到了生存。

福贵一生的杯具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期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期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重。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但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正如余华自己说的:“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只要活着就有期望,是他带给我们最重要的信息,坚持活着,再苦再难也要活着,正因只要活着就有期望。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其实,自己的生活别人难以懂,别人的生活自己也不会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都要好好地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只需真实的活在当下。

活着读后感20

我喜爱看书,喜爱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但是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好处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理解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好处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就应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发奋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透过自己的发奋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应对解放军是选取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取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此刻想想,如果那时他选取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取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齐,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齐。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生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但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样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生了。"?

看到那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样会如此荒唐怎样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正因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但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期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好处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就应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刻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期望,态度也许至少是能够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能够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以前发奋过。

活着读后感21

每个人都有一个多彩的人生,这个“多彩”或许是坎坷的,幸福的,痛苦的也有一些人过着与世无争,平凡而辛勤的一生。

这次,我要与大家谈的就是一个人的一生。人的一生有着许许多多不一样的活法,有快乐的去活,坚强的去活,奋斗的去活等等,你有没有想过你就应需要活出一个怎样的人生呢?这问题是我提出的,但暂时连我自个儿都拿不定一个想法,也许这实在很难说,有人会问:“这可不是自己来决定的。”但是,我要说,这掌控权还是在你自己的手里,你的各种因素都会改变它的道路和方向的。

虽然这次我的主题不合“科学”。但,推荐的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活着》。

这是一部小说,简朴的语言塑写了划时代的家庭杯具。美国的《明星论坛报》评价说:“你只要读到一半,就已经确信它是不朽之作了。”真的,我一拿起书就越发越想往下看。

作者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9年出生于浙江杭州,曾从是过牙医工作,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

主人公福贵起初是风光的少爷,可正因无顾忌,在外面吃喝嫖赌,把他父亲的2多亩地全抵债给了别人,毁了家人幸福的生活。贫困中,他最后醒悟,可已经迟了,父亲被他给气死了,之后母亲相继死去,温柔可怜的妻子家珍,过度劳累,骨瘦如柴,最后死去。这也许就是上帝对他的惩罚,到最后,福贵7个至亲全被他亲手埋藏起来。只剩他孤零零的一个人和一头老黄牛。

福贵历经令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只是十分单纯的为活着而就活着。

余华告诉我们:学会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承受展此刻面前的无聊,平庸和困难。 我想:是啊,平淡理解,乐观忍受,顺其自然吧!

活着读后感22

本书是以一个老人的回忆展开的,他讲述了他一生的故事,由于嗜赌,他把偌大的家产败尽,从富家子沦落为农家汉,当他饱尝辛酸,以为能够过上尽管贫穷却快乐的日子时,却被迫经受战场的九死一生,以为能够一家团聚,却不得不理解母亲,儿子,妻子,女儿,女婿,甚至孙子相继死去的残酷事实,最后陪伴着他的,只有那条叫做福贵的老牛,但他仍然坚强而乐观地活着。

小说就这样以平淡的语调地叙述着一个似乎微不足道而又壮烈的故事,作者说:“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作者一次次将读者对变好的幻想打破。也许这是作者经过种种后得出的结论,但我觉得我们还是要去追求幸福。诚然,福贵的一生的确饱经磨难,当他的亲人一个个相继去世,他还活着!但他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我们是幸福的,正因我们无需生活于那个动荡的岁月,正因如此,我们更要好好地活下去。有太多的人去质问活着的好处,总要去追求金钱,名声,这些我们都未必能获得,但我们该庆幸的是我们都活着!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等而选取死亡的有多少人!为什么要选取死亡呢?只有活着才会有期望。我们要活着,但不能只为活着而活着,我们需要目标,需要追求,唯有如此,我们才能赋予好处给本没有好处的生命。

因此活着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福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活着读后感23

在朋友的推荐下我看了《活着》一书,余华的《活着》,简练朴实的语言使我感慨万千,正如作者书中所提到的: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国党抓去当壮丁。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了,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义、大跃进运动和文革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起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

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我们年轻人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生命的厚重与沉痛,让它来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活着读后感24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活着读后感25

《活着》一书讲述的是中国四十年代至六十年代一个富有家庭里发生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夫妇,丈夫富贵,妻子家珍。由于吃喝享乐,沉迷于赌博,富贵最终把家里的财产输得一干二净。父亲因为他的堕落气得生病而死。从此,家破人亡,他们两口子不得不面对苦难的生活。

俗话说:“有果必有因”。富贵家境衰落,他妻离子散的悲剧是他走上堕落的不归路,成日不思进取吃喝赌博的结果。在此之外,还有别的原因吗?是不是他的父亲和妻子不关心他呢?答案是否定的。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得出富贵固执的本性。他漠视父亲和妻子的多次规劝,执迷不悟,最终致使家境衰败、贫穷潦倒,天天过着痛苦的生活。他曾被国党抓住并差点丧命;他曾在被别人鄙视的环境中醒悟。也就是在那时候,他才反省以前的事,才真正懂得幸福的价值。影片中有一个关于他教训孩子的情节值得我们思考。“小鸡长大会成鹅,鹅长大会成羊,羊长大会成牛。”小鸡怎么能变成鹅呢?或许想告诉孩子,再贫困弱小的人也能成为生活的强者吧。是啊!生活虽然不是什么时候都尽如人意,但只要付出努力,拥有信心,明天将会更好。

另外,书中另一重要的人物——家珍又是怎么样的人呢?书中描绘她的部分虽没有富贵多,可是我们可以看出她是个既通情达理又温柔贤惠的妻子。人总是有喜怒哀乐的,家珍有时也生丈夫的气,所以她才在怀孕时带着个哑巴女儿回娘家。可是富贵那时候怎么知道家珍——一个已经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他,一个夜夜哭泣劝告丈夫不要赌博的妻子正在家乡艰难地供养着孩子,并且期盼着他早点醒悟。要是没有毅力,没有信心,说不定这个柔弱的农村妇女早已经没有勇气生活在这世上了。这个女人的生命是很苦的,也是很坚韧的。怪只怪富贵这个男人不懂得珍惜她,所以他们俩才只能过着艰难困苦的生活。

富贵和家珍的故事伴着前进的历史走到中国建国初期。这期间,他们的孩子友庆被春生(他们的老朋友)骑车撞死了。其实春生不会开车,却自以为是,结果这个可怜的孩子再也没有机会品尝妈妈给他做的12个饺子了。作为作者为什么安排了这样一个情节呢?是否想通过加深富贵和家珍的痛苦,来表现他们生活的毅力?我想除此以外,他还想提醒人们,做事时不要不懂装懂,否则酿成悲剧再怨天尤人也无济于事了,有庆的死真是令人扼腕叹息啊!

《活着》是一部意味深长的书,富贵和家珍夫妇的人生经历带给我们的启示是:生活就像是一条路,不总是平坦而笔直的。人只有一勇气、毅力和信心去面对和克服种种的挫折与不幸,体会幸福的不易与甜蜜,才会更加热爱生活,珍惜生命。活着是一种证明,是一种历练。

活着读后感26

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埋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的一生,经历了年少阔绰、家道败落、战争离乱、贤妻早逝、儿女双亡,最后只和一头老牛相伴…这些苦难叠加于一个人的身上,的确显得有一点戏剧化,但是很多时候,我们或许不必执着于苦难本身的形式,于人而言,活着的痛苦经常是一样的,或残阳如血,或黯然如尘,尽管苦难的形式会不同。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读起来平淡中有些窒息,却也不乏温情和感动。

当我们知道苦难是生命的常态,烦恼痛苦总不离不弃时,也便没有必要自怨自艾。正如我们终会明白,无论现时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亦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而对那个结果,我们终将毫发无伤。

活着读后感27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朋友家的书柜里看到了一本《活着》,随手一翻,它就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就借回家细细翻阅。《活着》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浙江海盐人,当代作家。余华在八十年代主要从事先锋文学化的写作,实验性很强。进入九十年代,他关注的重心逐渐转向民间,开始对一些小人物进行贴近生活本身的观察和审视,以平时坚强的民间视觉来反映艰难的现实生活,活着的艰难。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中死去。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福贵的老牛。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正真体验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我有些战栗。薄薄的一本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合上书本之后,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宽广,而活着必然要承担诸多的痛苦,但是依然要坚韧顽强。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当我们面对不一样的苦难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样,这是人面对生命而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活着》这部作品通过展现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过程,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宣扬了一种面对苦难生活、面对死亡的可能的态度。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然后又假惺惺的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然后又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来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豫,让故事中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老人福贵讲诉了他的一生,从抗日战争到现在,经历了无数的沧桑,也看到了许多人的死亡,而他仍活着,并且回忆。父亲的死、有庆的死属于人祸,母亲的死、凤霞的死、家珍的死为疾病,二喜的死是意外,至于苦根的死,似乎属于一个故事。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脆弱,而且越叙述,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就越大,就更能体会到命运的可畏和生存的不易。这种活着本身就是苦难,可怜的福贵只有无奈的面对,艰难的活着。

世上的苦难大多都是争对最底层农民的,自然选择传统中的民间道德,因此他们都是善良、仁爱、淳朴、诚实、讲义气的。但仅有这些远不足以使他们在苦难重压下自适自足。在这些优秀品质之内,他们有着乐观的心态,也正因为乐观,他们往往承认苦难存在的同时,认可命运无可改变的同时,对未来尚存有可怜的希望。因此,福贵孤独的晚年还对自己苦难的一身感叹到:“做人能做成这样我也知足了。”他们的希望可怜而廉价,也许有的甚至有些自欺。但他们又能怎么样呢?他们固然不会认清自己的真实处境,也不会理解知识分子孤愤绝望的战斗姿态,但是如果连希望都没有,他们又以什么去面对无尽的苦难呢?

我不知道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人为什么而存在。但我认为一个人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一定有他存在的道理。故事中福贵的命运告诉了我们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既然如此我们不如好好的过好自己的生活,走好自己的道路。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他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只要我们追寻和享受幸福就是活着的最大意义,如果失去了它,我们活着将会没有丝毫光彩。所以好好活着吧,因为我们可能需要用自己的一生来追求幸福,用一生来看遍世界万物,人生百态。

活着读后感28

余华用质朴的语言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刻着时代烙印的故事。

他用一个自然的开头将我们引入故事中,“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看起来不着头绪的一句话却包含了整个故事的主线。

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只懂得享乐的大户人家的少爷。他祖辈曾有丰厚的基业,但他父亲败了大半家业,他的滥赌又彻底让他破产,从一个少爷变为一个穷人的心理落差非常大,但正是这让他第一次真正地思考活着的意义。这付出的代价是全部的家产和父亲的生命。

家珍,福贵的妻子,陪伴了他大半生的女人。但福贵只是在最初对她有过男女之情,陪伴他们走过那么多岁月的是亲情。这个单纯、隐忍的女人一直像是为了福贵而活着。在丈夫最后一次滥赌时,她去赌场给丈夫下跪,在父亲要求她回去后,为了家庭她又回来。我没有经历过动荡的社会,但我也能够了解是怎样的情感让这个伟大的女人一直撑下去。

到了这里,像是一切有了好转,有庆(福贵和家珍的儿子)赛跑拿了第一,凤霞(福贵和家珍的女儿)也嫁给了一个勤劳且对她好的男人,但作者又给了我们一记重击,有庆死了!为什么?为了给县长大出血的妻子输血。医生不计后果地抽干了这个孩子的血,只留下了他发青的冰冷的尸体。家珍差点儿因为这个打击离开,而她坚持下来了。直到凤霞因为生孩子大出血死去后,这个坚强的女人才真正倒下。在这里,我们还抱着一线希望,只要有孩子就还有希望和未来。二喜(凤霞丈夫)也莫名其妙地死去了,只留下苦根(二喜和凤霞的儿子)与福贵在一起。这时的苦根就像忽然长大了一样,帮忙干活,他心中一直存着那个鸡变鹅、鹅变羊、羊变牛的愿望,但在这个愿望实现前,苦根也死了。最终留下福贵和一头老牛。

文章从福贵的一生映射了当时荒诞的社会,人的性命就好像草芥,很轻易就可以连根拔起,但活着的意义却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我们没有经历过人民公社时期的日子,也从没对那段生活有什么具体的了解。它简短地出现在中学课本上,一带而过,却从来不出现在考卷上。文/化/大/革/命,十年荒唐日子,也无法让人理解。有老一辈的人说,能经历那些还活着的人就是英雄。是荒唐的社会赋予了他们活着的意义,也是那社会剥夺了他们的生命。作者用平淡的描述抒发着自己心中的愤慨,让一幅水墨画中暗藏激流。他又是抱着怎样的心理写下这篇扣人心弦的故事的?

作者生于1960年,正处于人民公社时期,他能理解那盲目“煮钢铁”和伪/社会主义现象,他通过对那时生活的描写也写出了自己对那个时代的厌恶。他以冷酷的笔调写出了血淋淋的现实。既不像老一辈人那样对社会表现敬爱,也不像不谙世事的年轻人那样肤浅,是时代造就了他的真实。

他创造了福贵——这个用大半辈子去赎自己年轻时犯下的罪的人,这个真正明白活着意义的人。

苦难会帮助我们成长,就算受到再多打击也要记着要活着。它给我们的心打了一针强心剂,让我们变得更坚强去面对生活。

活着读后感29

活着,怎么样地活?为什么而活?这样的问题,只有我在无聊的时候,才会突然从脑子里蹦出来。可是以我的资质,实在是想不透,想不明这么高深的问题。其实人的出生就很了不起,因为那是一个从亿万个同类中脱引而出的精子与卵子结合的结果。允许我用从这么微观的角度去分析这个出生的问题,我只是想说明,既然人的出生那么地不易,为什么不好好地活着呢?

在很早的时候,朋友就曾推荐我去看老谋子的电影——《活着》。那段期间,我一直很排斥悲伤色彩的电影,所以一直没看。这次,我是很匆忙地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富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这叙说的语气也是平静的。

富贵的人生,真的是充满了传奇色彩,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他的一生都在失去至亲。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我觉得颇感荒谬。有庆是抽血过度死的,二喜是被水泥石夹扁的,古根则是吃豆子噎死的。我想这样的事情放在当时的背景中,是合情合理的,这也是作者用意之深的地方。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悲哀。从炼钢这一片段,可以凸显出,人们的无知。可见作者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批判的。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他家的谁谁又去世了,而且死的方式总是那么的突兀。可是福贵没有一次次的倒下,最后的结局是买了一头牛和自己相依为伴。可能有些人真的是会找根绳子上吊算了。福贵没有这么做,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他对生活还有期盼吗?他的内心是如此的强大,在古根死后,他还安慰自己,说家里人全是自己送走的,这样很踏实。福贵的有一句话我很印象深刻,他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他是拿自己跟龙儿和春生做笔记了,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身体是1,其他的都是0。没有这个1,有再多的0也还是0。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这个纸醉金迷的社会里,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当他们得到这些东西的时候,该为什么而活呢?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当我们从竞争中得到生命的那刻起,就已经是一种生命。只有活着,你才可以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你才可以回顾昨天展望明天,你才可以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温暖。像福贵那样,到了年老的时候,可以静静地跟旁人讲述自己的过去点滴,自己的人生收获。

其实,活着就是一种幸福,所以还是乐活乐活吧。

活着读后感30

《活着》,主人公福贵用平静地近乎陌生人的语调,讲述了自己与身边人的命运,父亲气极猝死,母亲念儿而死,战友中弹身亡,儿子抽血夭折,闺女难产而死,妻子抱病而终,女婿工伤致命,外孙吃豆噎死。在他的身边,所有他倾注了情感的人,都离他而去,唯有那头名字也叫“福贵”的老牛与之相依。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在我一口气看完这本书的那天,我在微信上这样说:“今天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起初看得仔细,到后来已不忍深读,实是难以承受这平白叙事里的悲凉,到最后竟是看到苦根走后心里反有解脱之感。许是黑色更显生命的张力?在时间与命运面前,人能有多少自主的空间?活着,要真切地活着。”在那时,我更大的感触是感恩,谢谢命运对我的宽容,让我过得平凡,但也拥有了平凡的幸福。

后来,无意间看到《活着》的外文版中译序言,余华在韩文与日本版序言里,巧合地提到了两个词,命运和时间。在韩文版序言中,余华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在日文版序言中,他又说:“谁创造了故事和神奇?我想应该是时间创造的。我相信是时间创造了诞生和死亡,创造了幸福和痛苦,创造了平静和动荡,创造了记忆和感受,创造了理解和想象,最后创造了故事和神奇。我想《活着》是关于一个人一生的故事,因此它也表达了时间的漫长和时间的短暂,表达了时间的动荡和时间的宁静。在文学的叙述里,描述一生的方式是表达时间最为直接的方式,我的意思是说时间的变化掌握了《活着》里福贵命运的变化,或者说时间的方式就是福贵活着的方式。我知道是时间的神奇让我完成了《活着》的叙述,可是我不知道《活着》的叙述是否又表达出了这样的神奇?我知道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可是我不知道是否也宽若大地?”究竟是同行止的朋友,还是化腐朽为神奇的催化剂?余华自己也在思考。

我不知道,作为当事人,福贵是如何看待命运与时间的。不过,我一直认为,即便将命运视作了朋友,福贵也一直没有停止战胜这位朋友的努力;即便时间何等神奇,时间也并未冲淡福贵的伤痛。对一个人而言,在时间与命运的尽头,还有一个朋友,名叫死亡。也许,要了解命运和时间,还应当了解死亡?生命的本质原本就是不断改变、成长和衰退的过程,生命中来来往往的人,本只能陪彼此一程,或长或短。但无论长短,都只有用心陪伴方不枉同行一程。余华说人当与命运成为朋友,其实也许同样可以将死亡当做“永远的伴侣”或“最忠实的朋友”(如同《少有人走的路》(The road less traveled)所言)?人生苦短,爱的时间有限,值得我们好好珍惜与把握,这或许是另一个可以让我们更易与命运及时间相处的方式。

爱,且请深爱,只因,韶华不再。

活着读后感31

余华说,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除活着以外的一切事物而活着。

《活着》作为一部影响几代人的文学作品,的确发人深省,耐人寻味。在新中国成立前后的特殊阶段,时代特征突出,时代气息浓厚,活着是一分痛苦也是一分快乐。书中主人公福贵的人生便是整个社会的缩影,他的身上折射了整个底层民众的兴衰祸福。

人为何而活着。古罗马政治家西塞罗认为,人是为了思考而活着;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则认为,人因自爱而活着;中国武侠小说家古龙则坚持,人为承担责任而活着……而福贵却说:“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福贵早年玩物丧志,家道中落,妻子背离,父亲惨死。年少的福贵因贪图享乐而活着,一步一步走向生活的陷阱,不得自拔,最终落得苟活之地。而立时的福贵,家境清贫却自得,生活艰苦而自乐,在一切渐入佳境之时,迫入壮丁,背井离乡,烽火连月,苟且偷安。这时的福贵为了重回故乡而活着,在拂尘间摸爬滚打,在硝烟里破茧重生。中年时的福贵,白发人送黑发人,丧子的悲哀贯彻了整个家庭。这时的福贵必须为了支撑家庭而活着,作为唯一的男人,是家的希望。老年的福贵,终于有一点安稳的幸福,却造化弄人,丧女,丧婿,丧妻,再丧孙,活着便是与一头黄牛相依相随。活着了无牵挂,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无论山河如何变迁,时代以何种速度继续更替,生存对于人的价值却始终如一。我们生来就为活着,为了活着而打拼,为了活着而承受生活各方面的有形与无形的压力。在夜深人静,愁思万千的时候,我们何尝没有盘问自己,活着的意义在哪里,生存的价值在哪里。

形形色色的人生小则为了家庭,为了金钱,为了事业,大则为了社会,为了国家,为了和平。每个人活着都有一个目标,都有一股推动自己进步的力量。但在某种程度上看来,与其说是目标支持着生存,不如说是为了活着而不断地找寻目标。生活是一个又一个的小目标串联起来的有机整体,这些目标的一个又一个地现实,则是人生的终极大目标。而这些目标的实现归根结底是为了活着。

我们太常见因为人生中的一个小目标一两次失败而灰心丧气的人,他们失意,他们堕落,他们失去自信,有的甚至失去活着的勇气。但凡是这样轻生或者只是有轻生念头的人,他们都还没有完全看透目标与活着的本质联系。而这样的人太多太多。他们嘴上追求活着的意义,追求生存的价值,愿以死来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这样的行为的确令人肃然起敬。而这样的人生,却没能体会到生活的真谛。以死的方式来实现价值并不是一个好的途径。请记住,以生命的形式生存在这个世界上,为了活着而活着才是生命的本质。我们是为了活着而努力生存,死亡只是生命道路上不得已而为之的小插曲。

为了活着而活着的人生,简单明了,泰然自若。只有我们把生活的思想简单化,把生存的意识强烈化,才能真正地体会到活着的意义——以笑的方式代替哭,在死亡的伴随下努力活着。

活着读后感32

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是通过同事介绍才知道的,当时的同事对我说这本书是一本描写死亡的书,催泪性很强烈,我一直不大相信,所以,我也就一直未看这本书,直到前天看到华商报连载余华的《兄弟》,而且当天看到许多报纸都提到《活着》这本书,突然想要看看这个让无数人或者叹服或者痛斥的书到底有多大的魅力。

作者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徐富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父亲气恨而亡。穷困之中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抓去当壮丁,等他再回到家,女儿已经成了哑巴,母亲也病了,家里一点吃的也没有。命运就是这样的作弄人,这样的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饥荒饿得福贵的妻子家珍驼了背。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为救学校校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死了……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接二连三地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书中有几个场景让我觉得很感动,至今想起仍感悲凉。第一个场景是福贵为生活所迫把哑巴女儿凤霞送人后,凤霞自己跑回家的事情。福贵虽不忍,仍是坚持把凤霞送回那户人家那去。那一路走得不仅让福贵难受,我心里也很难受。凤霞是个哑巴,她心里怎么想我无法从他们的语言中得知,可是作者在这里描写的父女之间的动作表现充分的表达了父亲的不忍和女儿的不舍。其实很多时候文章催泪不一定要那种浩大的抱头痛哭的场面,只需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竟能表现的淋漓尽致。"凤霞是个好孩子,到了那时候也没哭,只是睁大眼睛看我,我伸手去摸她的脸,她也伸过手来摸我的脸。她的手在我脸上一摸,我再也不愿意送她回到那户人家去了。背起凤霞就往回走,凤霞的小胳膊勾住我的脖子,走了一段她突然紧紧抱住了我,她知道我是带她回家了。"就是这样一个摸脸的动作,彻底的打动了福贵的心,也打开了读者心灵的缺口。这个场景在我脑海中深深的定格了。

当然如果仅仅是这样一个场景,《活着》还称不上悲痛的故事。我觉得全书最感人的场景应该是福贵的儿子有庆因县长的老婆生孩子大量失血而献血的时候抽血过多,最后结束了幼小的生命。我明白福贵看到有庆尸体的那一霎那所产生的杀人的念头,也痛心当他发现自己的仇人就是曾经的战友春生的那种矛盾。在那么短的时间里,福贵从悲痛到无奈,经历了最孤立无援的日子。福贵强忍悲痛,每天善意的欺骗妻子家珍儿子病了。傍晚的时候骗家珍说去城里医院看望儿子,其实是到儿子墓前陪伴儿子至半夜。妻子终于觉察到些什么了,那时候妻子的身体不好,福贵害怕妻子承受不了儿子有庆的死亡而过去了。可是妻子比福贵想象中坚强,她可能察觉到自己快不行了,叫福贵背她去看看儿子。福贵把妻子背到村头,妻子说到村尾去,"福贵,你别骗我了,我知道有庆死了。"她这么一说,我站在那里动不了,腿也开始发软。我的脖子上越来越湿,我知道那是家珍的眼泪,家珍说:"让我去看看有庆吧。"我知道骗不下去,就背着家珍往村西走,家珍低声告诉我:"我夜夜听着你从村西走过来,我就知道有庆死了。"我惊叹于这个女人的承受能力,要知道无论什么时候孩子都是父母的命根儿,是父母的全部生命,尤其是女人,女人是脆弱的,可是有时候女人比男人还要坚强,尤其是作为一个母亲的时候,没有人比女人更为勇敢,更为坚强伟大。

我始终没有想到可怜的苦根竟然是活活的撑死。可怜的苦根,刚出生就没有母亲,父亲在他四岁那年被板车活活夹死,剩下一个苦命的外公。与外公相依为命的日子不长,每天被外公叫起来割草,苦根身上有着有庆的影子,填补了福贵生命中的遗憾。但是作者没有让幸福眷顾福贵:一次苦根病了在床上养病,福贵心疼苦根,煮了半锅豆子给苦根。待富贵回到家发现苦根嘴半张着,能看到里面有两颗还没嚼烂的豆子。"苦根是吃豆子撑死的,这孩子不是嘴馋,是我家太穷,村里谁家的孩子都过得比苦根好,就是豆子,苦根也是难得能吃上。"其实我宁愿苦根是病死的,也不希望他是撑死的。是命运,是贫穷,是什么造成苦根的死亡?讽刺啊,这样的一个命运的讽刺竟然从一个孩子的身上表现出来,在这个情节的安排上可以说作者对苦根是十分残忍。既然苦根的出生已经夺走或者说代替了凤霞的位置,那么至少也应该让苦根完成他的使命——陪伴福贵这个可怜的命运的玩伴。苦根撑死这个悲剧让福贵的生活以及情感的再次受到重创,也是最后一次的重创,从此以后福贵的生活的情感再也不会有致命的打击了,因为所有的亲人都已经离他而去了,活着的福贵只是一种形式,一个例行公事了。

这本书,没有轰轰烈烈的情节,可是在那么多死里面,让我们看到了活着的艰难,活着的困惑,面对那么多人的死亡,让我们理解了活着的可贵,活着的必要,在众多亲人的死亡面前,让我们坚持活着的毅力和信心。生命是如此的脆弱,随时可能离开我们充满生命力的世界;但是生命又是如此的刚强,随时抵抗着命运的捉弄与嘲笑。死了就是死了,这的确是我们不能改变的事实。但是活着的终究是活着。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和不幸、悲伤和高兴以及兴奋和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的忍受。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务所活着".

活着读后感33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可是我们怎么知道他会猝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不幸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他竟是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呵,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是不是爱过了才会懂得心死了还要活着的坎坷。

活着读后感34

读过不少余华的作品,曾经被《在细雨中呼喊》深深折服。今天用了整整一个下午读完了《活着》(自己很早买过这本书,被人借去未还,前天在F同学家借来了该书),却没有收获预期的精彩。说实话,读着这部公认的悲情小说,我没流一滴眼泪,那种沉闷、略显失真的情节,让我在躺椅上几度犯困,有些章节我是跳读过去的。之所以足读,一是出于对余华同志的敬重,二是逼迫自己做一番思考,再写一篇读后感上传博客,否则,我对它的一点点感觉很快就会烟消云散。

这是一部史诗般的作品,它借一位老农之口,用平平淡淡的语言,叙述了一个家庭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到七十年代之间所遭遇的灾难,读者可以从中看到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文革时代、改革开放初期等历史背景。主人公福贵的一生也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

回头浪子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父母、妻子、儿女、女婿、外孙等所有至亲至爱的人相继死去,他的心底其实在滴血、在哭泣,但他仍然奇迹般地一次次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在风烛残年之际,依然快乐地与老牛为伴,没有一丝的沮丧。在他的脸上,你看不见生活有多么的艰难,看不到对世道人间的厌倦,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你的人生取向。

福贵老人也是广大中国农民的一个缩影,他的身上遗存了太多的优良品德,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正是无数像福贵这样的老百姓,我们的国家才能在那无尽的灾难中挺过来。他们为国家付出了太多太多,而得到的呢?唯有几餐温饱与一丝怜悯。

福贵没有因为亲人的全部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在历经了那么多令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也许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活着就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只是很纯粹地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就是这么简单。而世上却有许多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为了幸福,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名利,只为了爱情……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或改变不了命运时,就轻易与世界说再见。

《活着》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让我们懂得了人为什么活着?“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无论生活多么悲惨,人都要坚韧地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只要活着,就是胜利。

活着,为自己,为爱你和你爱的人。

活着读后感35

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也许拨开书页,看到的是致一的文字,然而这些呆板的墨色下掩藏的却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灵魂,这个灵魂时常躲闪,但亦毫不羞怯地袒露着。其深浅难以以厚薄而论,因为它们载负的无不是思想的洪流。我时常想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人的视听感受,如海浪般震撼心灵,撞击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终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终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悲剧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看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

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赖,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一、书籍简介

《穆斯林的葬礼》是霍达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该小说以回族手工匠人梁亦清的玉器作坊奇珍斋升沉起伏为主线,在历史的背景下描写梁家三代人不同的命运变迁,表现了主人公为追求理想和事业,为完善自身素质所发出的蓬勃不息的命运意识。

2019年9月23日,该小说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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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古都京华老字号玉器行“奇珍斋”的梁亦清,原是回族底层的琢玉艺人,他家有两个女儿,长女君璧和次女冰玉。本书主人公韩子奇因摔碎了梁亦清做的碗而决定留下当学徒。师徒两人正为一件订货劳作,这是专做洋人买卖的“汇远斋”定做的“郑和航海船”。郑和是回族的英雄,他们决心做好这件光耀民族精神的作品,三年的精雕细刻将在中秋佳节完成。不料梁亦清突然晕倒在转动着的玉坨上,宝船被毁,人也丧命。为了抵债,梁家将奇珍斋转给落井下石的汇远斋老板,韩子奇则为了报仇潜伏到“汇远斋”当了学徒。

三年后,他学有所成,回到奇珍斋娶了长女君璧,决心重振家业,十年之后名冠京华,又得贵子取名天星,碰巧遇上农村里被日本人带走中途逃走的中年妇女,便认这妇女为大姐,让长子天星唤她姑妈。

之后日寇侵华战争爆发,韩子奇担心玉器珍品被毁,随英商亨特来到伦敦。妻妹冰玉因情感受挫,执意离开,便不顾姐姐反对,与姐夫一起前往英国。在伦敦,亨特的儿子奥利弗爱上了冰玉,但奥利弗在伦敦大轰炸中不幸丧生,冰玉在孤独、伤心的情况下爱上了韩子奇,并生下私生女新月。

战后一同回国,姐姐君璧不容母女俩,冰玉决定带女儿远走他乡,韩子奇苦求,留下女儿。新月逐渐长大成人,以优异成绩考上北大西语系。上学后与班主任楚雁潮发生爱情,因楚系汉族,为梁家反对,他们的爱情却在阻挠中愈加炽热,这是文章的主要内容。而哥哥也因母亲的心计所使,没能和自己喜欢的同事结婚,而是娶了新月的同学,当发现时,一切都来不及了。新月红颜薄命,因严重心脏病不幸逝世,楚雁潮及新月一家悲痛欲绝。哥哥,嫂子挑起了家里的担子。后来韩子奇,梁君璧相继去世,韩天星也有了一双子女。多年以后,冰玉回来了,但一切都也已经物是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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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霍达,女,生于1945年11月26日,回族,北京人。国家一级作家,1976年开始发表文学作品,发表第一部小说《不要忘记她》,1987年创作长篇小说《穆斯林的葬礼》,该作于1991年获得茅盾文学奖。

1988年成为全国政协委员,当选第七、八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副会长、中华文学基金会理事、《港澳百科全书》编委、开罗国际电影节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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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30篇

第1篇:《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200字

一如从前般,还是历经了数月终于看完了这本在案头堆放了很久的《穆斯林的葬礼》,说它是最有生命力的茅盾文学作品确不为过。

掩卷,久久沉思,虽然穆斯林文化是我从未涉足过的陌生领域,可文中那些人物的形象却那般丰满的跃立心中,那个将玉视为一生的执着的梁亦清,是不是也是穆斯林文化中的一份象征?

师傅梁亦清在毕生钟爱的事业里倒下了,那么韩子奇呢?他只能忍辱负重的去挑起那一切,还有师母,还有师妹梁君壁和梁冰玉等着他去保护。特定的条件下韩子奇与君壁相濡以沫一起挑起了梁家”玉“的事业。而至最后繁衍出来的纠纠葛葛却又不知在穆斯林的文化中代表着什么?

第2篇:《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400字

淡淡的阳光照着,透过树枝,投下几块淡淡的影,心中不免多了些说不出的感觉。昨天读了《穆斯林的葬礼》,挺厚的一本书,我一直在怀疑有没有勇气把它读下去。在读到200多页时,我发现我放不下它了。

里面的每一个字都好像一滴血,像一把刀。

人只有亲身经历才能够写出打动人心的文章,我不敢想象作者霍达是经历了多少苦难。

霍达通过韩新月,楚雁潮等一系列栩栩如生的人物无情的讽刺了当时的社会:黑暗,宗教不平等,人不平等……讲了一个又一个凄美而酸楚的动人故事:因为宗教问题,韩新月不能和真心爱着的人在一起,最后因为心脏病而遗憾的死去;由于人人不平等,韩天星不能和自己爱的人结婚,新娘却换了一个根本没和他怎么打过交道的人,使他抱憾终生······

穆斯林的葬礼,让我亲进了燕园;穆斯林的葬礼,让我知道了未名湖,未名湖上的画舫;穆斯林的葬礼,让我明了了自己的生活有多幸福,使我更珍惜自己的生活。

政治家们,你们是不是该反思一下呢,现在真的做到人人平等了,宗教平等了吗?

我们每个人是不是都该反思一下自己呢,每天抱怨生活不幸福,可到底是不幸福还是自己不懂得去珍惜。

我们要更努力,去创造自己更美好的生活!

第3篇:《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600字

拿到这本厚厚的书时手上沉甸甸的,合上这本书时淡淡悲伤和压抑久久荡在心头。霍达这位伟大的女作家用她淡淡的清新的笔触向人们讲述了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期开始,一直到改革开放的七十年代末大约六十年间的兴衰一家三代人的爱恨情仇、荣辱兴衰,玉与月向世人展现一幕幕哀伤的爱情悲剧。

质朴无华的葬礼让我认识了穆斯林,从未了解过的宗教与信仰也在这本书中缓缓展开在我的眼前,宗教的传统,政治的交锋,爱恨的交织。

故事的开端从一个虔诚的穆斯林老人带着年幼的韩子奇引出,墓地里楚雁潮缓缓的琴声与天上的新月相交辉映着让这命运的舞台缓缓落幕,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也在场终结了,而当我静静回首书中的一幕幕,‘玉王’韩子奇艰辛的创业,对玉的执着,对感情的无奈,直至死前含泪而终。

有着不同观念的姐妹,迂腐梁君璧为信仰毁掉了儿女的婚姻和爱情,带着新观念大胆追求自由和爱情的梁冰玉是新一代青年的象征,却漂泊他乡;向往美好幸福生活的老姑妈终究守候着一家人直至病死;韩天星和陈淑彦这对被命运硬拼成的夫妻带着悲伤活着;而那个十九岁的花季聪颖美丽的少女韩新月却因先天性心脏病早早凋谢了生命之花,那一轮新月之下,楚雁潮缓缓的拉着提亲……

在文章的最后:‘梁冰玉轻轻地走过去,心里只想着自己的女儿。和那个人一样。暮色悄悄的降临,婆娑树影渐渐和大地融合在一起,满目雄浑的黛色,满目温馨的清香。西南天际,一弯新月出现了,淡淡的,朦胧的,若有如无。’留于我心底的是对未来的一个憧憬,一个新的希望,期待着幸福与美好的明天,正如文中那个热爱生活的早逝少女。

第4篇:《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1000字

今天,我阅读了霍达老师的《穆斯林的葬礼》很有感触。

《穆斯林的葬礼》讲述了一个家族六十年的盛衰兴亡,三代人的命运沉浮。而最终,这个家族也演变成了悲剧。在书中,霍达将回族人对玉的那种痴迷,对宗教的信仰,对人生真谛的追求,描写的淋漓尽致,令人荡气回肠。如:新月死后的凄惨,家里人的泣不成声,楚雁潮的独守墓地,以及新月的亲生母亲梁冰玉结局时的凄婉与无限悲哀,都无一不在扣动着我的心弦……

书中的女主人公韩新月让人心驰神往,她的确是如一轮新月一般,清新脱俗,纯真善良,而又敢于冲破家族观念追逐自己的理想。她是美的,是新颖的,却又是可怜的。在北大上学的岁月,一切莫不静好。画舫平临苹岸阔,飞楼俯仰柳阴多。央镜光澄风四面,垂虹影界水中央。她青春,她优秀,她出众。她有一个美好的家庭:爸爸,妈妈,哥哥,姑妈,都是她亲密的家人;她有一个可以诉说一切的知己,一段真挚的友情;她还有一个懂她的恋人,楚雁潮。一切的一切对于她这样年龄的少女来说,美得如梦如幻。

可惜命运不会永远眷顾她,美丽的花儿还未及绽放,便遭遇了倾盆灭顶之雨,年幼的新月被发现患有心脏病,整个家也跟着颓废,而给她致命的一击是,她爱了二十年的母亲却不是她的亲生母亲!且她的妈妈,一直不知去向……

在家族,宗教的巨大阻碍下,新月仍然执着地追求自己的理想。诗人艾青说:理想狡猾的像蝴蝶。但它却会一直存在于你的生命中,直到你的呼吸停止。理想,是灵魂的伴侣,是人的一种至高境界。就像书中所描述的一般,它就是超越了生命,并居于生命之上的。而它,难就难在,你可以拥有它,却不可以接触它。无论是逆水行舟还是淋着暴雨奔跑,困难,永远都不能成为你放弃它的理由,而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握紧拳头,继续向前冲!高中三年,漫长而短暂,我的理想就像前行路上的一道光,不惧风雨,始终为我指清方向。而我,亦如奔跑中的新月,艰难困苦,玉汝于成。

《穆斯林的葬礼》就是这样一本书,在冷静叙述故事的字里行间,给我们震撼人心的力量。它是一个穆斯林家族的生活轨迹,是一本艺术,是回族人的骄傲。读它,是徜徉在一条穆斯林的长河,是一个艺术享受的过程,是一个灵魂升华的过程。

霍达曾这样描写自己的写作状态: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曾费尽心力塑造的主人公,看似陌生新颖,其实谁身边没有一个“她”呢?有时甚至自己就是她吧!人生在世,即使一生中全是悲剧,悲剧,那也是幸运的。因为她毕竟经历了对自己心灵冶炼的过程,经历了并非人人都能经历的高洁、纯净的意境,更何况她还活出了自我的状态,真我的追求。人就应该是这样大写的人啊!

人生匆匆,若能读懂一本书,读懂一个故事,读懂一个人,那也是非常惬意的一件事吧!走进她吧,走进《穆斯林的葬礼》,你会发现一个从未有过的世界。然后你会坚定的告诉我,不负此行!

第5篇:《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1500字

在我们的生命里,时间是经,空间是纬,细细密密地织出了一连串的悲欢离合,织出了极有规律的阴错阳差。“人生是一场梦吗?不,梦醒之后还可以忘却,人生可以忘却吗?历史是认得足迹,但并不是所有留下足迹的人都敢于正视自己的历史……”

“奇哥哥,我们是人,活着……就应该像一个人,有爱的权利”这,是幸福,是希望,还是痛苦的呢喃,是人毁灭了人,还是人拯救了人?他们真的能相爱吗?对于一个有妇之夫的男人来说,这到底意味着什么?

这是《穆斯林的葬礼》第一次爱的狂潮,这种狂潮来的是机缘巧合呢?还是命中注定,我无从赘述,但我认为爱本身没有错,错就错在你的这种爱是否与客观环境相协调,相适应。否则,就会受到命运的捉弄。

韩子奇本身就有自己的性格弱点,而这种性格使他在事业上(玉器)相当成功,但在命运和情感上无能为力。回顾他走过的一生,我们不难发现,他一直都在“错误”中跋涉,一直都在受别人“左右”。他不是回族穆斯林,却要跟随“筛海”吐罗耶定巴巴跋山涉水去朝觐;他与梁君璧之间没有爱情,却奥一蹴而就的结婚;作为一个已有妻子的丈夫,他本不嫩接受别人的爱情,可他却铸成了打错;不过这种错误的演变有它自己的归宿——塑造了一个冰雪伊人的少女,韩新月。

韩新月是纯洁美丽的。她有朝气,有美好的梦想。她坚强,自信,不肯向困难低头。她遇到了楚雁潮。在北大的三年中,她是他的学生,他是她的老师。他在他们的心田播下了爱的种子。他憧憬着,在她学业有成,事业有望时赠给她那首卡尔·马克思赠给燕妮的诗,然后一起谈梦,书梦,一起泛舟文学的海洋。照这样下去,他们爱情是美满的,他们也应该是幸福的。然而,现实就这么残酷,他们还来不及享受爱情的愉悦,就被现实撕扯的体无完肤。也许残酷也是一种美,一种残缺的美。正因为月缺太多,人们才格外喜欢月圆。

人世间是充满各种纷繁复杂的矛盾的。抛开其它,就连韩新月这个美丽纯洁的女孩身上,也有让人为之扼腕可惜的矛盾。一方面,她在形象气质,在学业上是完美无瑕的,而另一方面,她在身体上又有致命性的疾病——先天性二尖瓣闭锁不全。

“人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物,在最艰难的时候,促使人活下去的往往不是食物,也不是药物,而是心中的一片真情、一线希望。没有爱,没有希望的人生还不如死……”爱是光,被爱是光。爱情是“一个多么崇高的字眼,她憧憬过,她向往过,她思索过,但……”。“爱情,是人类最美好的感情,当两颗心经历了长久的跋涉而终于走到了一起,像镜子一样互相映照,彼此如一,毫无猜忌……没有任何力量能把它们分开。”所以他及早告知了他,想唤起她的求生意识。

但还是有力量使他们分开,甚至使她加快的走进了穆斯林的葬礼。这种力量到底是什么?难道仅仅是民族信仰的不同,抑或是韩太太心中的“鬼”在作祟。“民族信仰不同”只是她的一个借口。而这借口在韩子奇临终前吐露身世后也不攻自破。韩太太的满腔怨恨驱使着她让新月不容易:新月上北大,她处处刁难。最后以给天星娶媳妇为由,狠狠“割”下韩子奇心头的一块“玉”肉;新月能早早走完人生,也与她的这种恨有关。正如人们常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这恨也有它的根源——她爱韩子奇。而韩子奇背叛了她,辜负了她。她恨韩子奇对他的无情,很她小妹。以至于恨韩子奇和她小妹生下的新月,甚至恨新月所上的那所北大。这正应了一句话——因爱生恨。爱可以使一个人永生,很同样可以使一个人死亡。

这就是一种矛盾,爱与恨的矛盾,种族间的矛盾,身份地位之间的矛盾。这都是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痛。有时候,我就想:人为什么不能大胆地去爱一个人,去和每一个人做知心朋友。为什么处处受到风暴的袭击,受到一些无辜的伤害。

人是社会的,干坏事不能随心所欲,做好事也不能随心所欲。最好把积极的爱恨情仇与客观环境融为一体,否则,那将是一种痛,一种负担。“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中国的人口太多了,多得以至于我们不能寻找一处世外桃源来过神仙眷侣般的生活。

最后,我再告诫我们青少年一句:在花季雨季这段美丽的时光中,恋爱应该学会感情与理智的和谐,内心与环境的和谐,“恋”业与学业的和谐,做不到这三点,切勿去尝试。

第6篇:《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

“天地之间,久久回荡这琴声,如清泉淙淙,如絮语呢喃,如春蚕吐丝,如孤雁盘旋……合上《穆斯林的葬礼》”,我的心中久久不能释怀。是为新月,是为韩子奇,是为楚雁潮?或是这书中出现全体…….

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穆斯林玉器家庭,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的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交错又扭曲的爱情悲剧……

提笔写下这段文章时,我内心实在是五味杂陈:那艘耗尽梁亦清必生心血的宝船,必定被他的血染的刺目吧?韩子奇接过那副“玉王”牌匾时,必定激动吧?…….直至新月之死,狠狠撩拨了我内心最深处的那根弦,我不住丢开书本,嚎啕大哭……..但是,下笔却无言,只有无尽的忧伤及回味。

新月是我在本书中最喜欢的人物了。她如同一轮最皎洁的明月,纯净如水。她虽患有重病,但她却没有丝毫的对人生的期望,她,不是林黛玉。她敢于追求自己的梦想啊,遇到楚老师,是她最幸运也是最不幸的一件事。是楚老师,在她最低落,最黑暗的时候,如同一座灯塔,照亮了她的世界,给这个有着太多的苦与厄运的女孩带来了希望,带来了光!可惜,新月还没有盼到那本与他名字并列的《故事新编》出版,没有盼到晨曦到来的他!

这以玉为纽带的世界,尽历了太多苦难。如同那风雨中缥缈的小舟,漂泊无依!“剪不断理还乱”的愁,从与梁亦清那最后一口留在宝船上滚烫的热血,到100箱美玉漂泊海外;从奇珍斋的败落,到新月之死;从玉王牌匾被夺,到韩子奇之死……..那曾经是多么皎洁的月光啊,却生生坠入了九泉之下!

但是,也许是主的怜悯,当梁君璧紧紧搂住结绿时,一切的一切都已经尘埃落定,这延绵了三代的世界,如同浴火涅槃的凤凰,迎来了新生!

永远别抱怨自己的苦,新月在怀着一颗残缺的心,尚且能微笑面对生活,何况我们?

每当我再次打开这本书时,那字里行间流淌着那首《梁祝》;能看到未名湖畔的白雪纷纷。我知道那是月光,那握不住的月光,对着世界最后最后的眷恋。备斋里,形单影只的他,却无法感知到,着月华如练了!

尽管孤雁丁零,尽管备斋中永无月下,醉里挑灯看剑;但那束握不住,留不下的月光,仍旧眷恋着,固执的撒在那本,《故事新编》旁。

第7篇:《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

在学校,我历经了数月终于看完了这本《穆斯林的葬礼》,读完后,我感慨万千。

印像最深刻的便是韩子奇因为战乱而带着他视诺生命的那些“玉”逃到英国,和冰玉似是有意,又似是无意的结合在了一起。而又因为终是思乡心切,在动荡平息过后带着两岁的女儿新月回到故居的那些情景。

韩子奇向妻子坦白着他和冰玉的一切,而这个普通的穆斯林女人像所有脆弱的女性一样,当他十年间坚守着自己的情感,守着家等着一个人的归来时,看到的却是如此沉重的打击,而这伤害的却是她在这世上最爱的两个人,一个是丈夫,一个是妹妹,她的心痛可想而知。

韩子奇爱女如命,可月儿心中对母亲的那份佰生与敬畏,总是想着她能早日长出坚实的翅膀。她很顺利的考进了北大英语系,她想着从此以后就可以自由翱翔在广阔的蓝天下了,那是多么幸福的事啊!她踏上了光彩夺目的人生列车。

楚雁潮是她的老师,更是一个痴爱她的男人,要不是因为她生命垂危,他怎么舍得过早的去表白。他心中唯一想着的便是挽救她,不惜一切代价。是他燃起了新月生命的火苗,她勇敢的与他一起与病魔抗争着,因为他,她对未来依然充满了憧憬。

一个穆斯林家族,随着新月的死亡也几乎衰败。穆斯林的葬礼,埋葬的何止是一个年轻的生命?殒落的又何止是一个韩新月?

第8篇:《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

怀着对穆斯林民族的虔诚,和着如泉的泪水,一口气读完了霍达的《穆斯林的葬礼》。夜深人静,掩卷和衣而眠,久久不能入睡。及至深夜,抑或是梦,我竟和书中的人物融合在了一起,引领我在心灵深处,随主人公走过了一段,悲欢离合的人生旅途。晨一醒来,泪竟还在面颊上流淌,赶紧提起笔,把我这段似幻似真的情感经历记录下来,权作对书中人物逝去的哀悼。真主安拉,愿他们在天堂幸福的安息吧!

《穆斯林的葬礼》以第二次世界大战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为时代背景。展现了一个家族三代人的恩怨情仇、悲欢离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使我们对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作为一个穆斯林家庭,作为一个誉满京城的玉技大师,有了更深的理解。甚或代表着整个民族的命运。

小说采用时空交错的结构发法,围绕一个主线,使情节的发展更曲折,更吸引人。作者注重炼字,长于绘景,善于对人物内心细腻的刻画。作品既波澜壮阔,又生动感人。

新月是作者着力塑造的一个人物,她冰清玉洁、美丽聪慧又进步向上,仿佛一个天使。但她命运不济,在对爱情,对未来充满希冀中陨落了,令人泪下。楚老师与新月的爱是纯真的,坚毅的,堪比梁祝。

冰玉与子奇之间的爱,是战争催生的。虽不合人伦,然也合人情,也是对战争的无情控诉。

第9篇:《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

《穆斯林的葬礼》是我所读的书中,印像最为深刻。我相信,许多读者都有我这样的感触:刚天始,当“穆斯林的葬礼”映入眼帘时,便想:怎么脍有一本写葬礼的书,真奇怪!可是,一旦翻开这一本书后,你就全心全意地被它所迷,跟着它的酸甜苦辣,仿佛你就是书中的主人公的朋友,他遇到伤心事,你哭;他开心了,你便笑了。

这本书所讲述的是:一个穆斯林的家庭,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的命运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形态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

它通过一人玉器店的兴衰,讲述了一段曲折,坎坷而又没有结局的爱情故事。我不能不在书中流下眼泪,我想:让这晶莹的泪水伴随着这玉的长河,流去。这是人生的长河,命运的长河,爱情悲剧的长河。我沿着这条长河一直走,还没至尽头,便发现,原来这条河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尽头。故事虽终结,但它却在每个读者的心中留下了一段回忆,一段美而悲的回忆,从不曾逝去。

我本书中,作者塑造了梁君璧、梁冰玉、梁亦清、梁新月、楚雁潮等人物鲜明的人物形象。无疑,在我心中,我更为喜欢梁新月。她是纯洁的、幽静的、美丽的,仿佛就像那皎洁的月光,纯洁得你不忍心去玷污它。新月之死,我曾在那一刻,感到喉咙哽咽住了,仿佛只要稍稍一动,泪水便会不停地涌出来。这本书一直笼罩着一种悲剧美,三对有情人终不能成眷属,令人扼腕叹惜。而新月的死更是一种美的毁灭,令人痛心不已。

或许,我读书,只是追求情节,但这本书,它的语言确实非常优美、抒怀。使人有种身临其境之感,一种不同于其它书的意境。

《穆斯林的葬礼》,邀我参加了一次非同寻常的葬礼。为这场葬礼所感动、流泪……

这是一个令人终生难忘的葬礼。

第10篇:《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

合上一本厚厚的书,从一个爱情故事中悄然回头,三代人的爱情的故事,六十年的身世沉浮,如同月一般,亮了却又黯淡下去。给我触动最为深的,不是那沉重而深厚的爱,不是那平淡的婚后,不是那死去的瞬间,而是那韩子奇与玉魔老人的对玉的痴迷,是什么,能让一个人穷尽一生去追求,去痴迷,去专研;是什么,能让一个人不惜倾家荡产去追求;是什么,能让人同为忘年交呢?对于韩子奇来说,那便是玉吧。正是因为玉,他才与梁家结下不解之缘,正是玉,影响他的未来,是玉,让他在死前仍念念不忘,他生因玉,死也因玉。玉,便是他精神的支柱一般。

玉是因为他爱玉,将玉视为其前进的动力,方才成就一代辉煌,只有去从心底热爱一件事,为之而奋斗,才能成就一番伟业。如同红军长征,高山沼泽,雪上崖谷,都有着他们的足迹,横跨神州大地,无论雨雪还是饥饿,都是以一种乌蒙磅礴走泥丸的气势向前冲,因为他们共同的精神—解放全国;又如同地震中的那位父亲,坚持着一定要救出儿子的精神,用自己的双手,不止的挖掘,不分日夜,不论手的疼痛,最后将其儿子解救出来。

或许在奋斗中,仍有许多挫折,有辉煌,就像那月亮一般,阴晴圆缺,但只要你有自己的向往与精神,穷尽一生去追求与探究,你的人生一定成功的,如同那十五的月亮,不留下丝毫的遗撼。

为此,我将有属于自己的精神,并也同会追求,去费尽心血去为之而努力,我相信我也一定会成功。

第11篇:《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

全书的章节是这样安排的:月梦;玉魔;月冷;玉殇;月清;玉缘;月明;玉王;月晦;玉游;月情;玉劫;月恋;玉归;月落;玉别;月魂。“月”演绎的是韩新月与楚雁潮最最至纯的爱情;“玉”描绘的是新月的妈妈和爸爸遗憾却冷峻的爱情。这其中又穿插了一系列人物的感情纠葛,作者的用意也是在突出新月和楚老师纯洁、高尚、辛酸的爱情。这部小说可以说是一部史诗,展现了广阔的穆斯林的生活画卷;也可以把它看成是教诲人们何为爱情,以及爱情的真谛的“教科书”。

不要一听到“爱情”的字眼儿就想到“靡靡之音”,爱情是人类永恒的话题。如果说家庭是社会稳定的细胞,那么,爱情就是家庭的核心内容了。就如同孟子说的“食、色,性也。”,意即,“食”、“色”,是人的本性。旅美作家刘墉也说过,“不食无以维持生命;不色无以延续生命。”爱情,每个人在豆蔻年华的时候都要经历过的,那么,什么是爱情,什么是真挚的爱情,什么是高尚的爱情,这些都是很多哲人探索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了,我们的生命是否会增添一些完整的幸福呢?答案是否定的。瞧瞧,“爱情”还是没有明确的对错、高低、是否的划分,所以,还会有作家在文学作品里描写它,还会有乐师用曲子歌颂它,“赞美”——值得肯定。

但是历史却实实在在无法重写呀!不管它是牵动亿万人的命运的一切巨变,还是值不得写在纸上的区区几人的一段寻常经历。

我读了《穆斯林的葬礼》这部小说,主要想在此文里说些什么呢?不是读后感,只是絮絮的心语罢了。买这本书是想重温一段爱情故事,陶冶下情感,但我没做到,因为我读不下去,只是审视了一些片段。昨夜我伏在被子里还读了好一会儿,今夜,早早地靠在床头,读了几页,就再也看不下去了。这本书,从此该被我贮藏在书架里了,不会引我去注意它。你问为什么?我也只能笑笑说,我又明白了一个道理——人是有社会性的。人所经历的无奈和无法推卸的责任都源于人的“社会性”。“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还有中国人推崇的“中庸之道”都是有可取之处的,是经受了千年文化的检验的。还有一点,《穆》一书的爱情主题我是熟悉的。我曾写过一篇散文《生命是怎样诞生的和怎样延续的》,是我目前最优秀的作品,虽仍显稚嫩,却是结合了我自身十年的感情经历。我体验过的爱情,还没有在哪个作家的作品里看到,只要稍有点儿共鸣,就不再吸引我了。因为我看了几行字,就能猜到后面的部分,没有了“期待遇挫”的阅读享受,呵呵。

再说,我已经很心酸了,才更爱品味最终能团圆的结局。谁说只有“悲剧才能显示崇高之美”啊?象《简爱》的结局不是也给人“崇高”的震撼么?所以,过阵子我要重温《简爱》,回味一下我十六、七岁读它时的感动,并且期待在32岁时还能有点儿新的体验!所以,我会对别人说,我喜欢的书是《简爱》了。

夜深了,用几天时间舒缓一下情绪,下周三我休息时去买《简爱》,买个精装本的。

她热爱的翻译事业,她陶醉的小提琴《梁祝》,她的爱,也都随着临走前不安的喘息和羸弱的身躯一并进入了泥土。接受真主的审判,相信她一定能进天园的吧!摁,一定的!

第12篇:《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

我近期读了朋友推荐的小说《穆斯林的葬礼》,我手捧这本书时,我首先阅读了书的内容介绍及作者简介,我佩服作者的才华,让我佩服的更是作者是位女作家,不尤的让我敬佩几分!喜颜巾帼不让须眉之感慨!

本书内容是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的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这部长达五十余万字的长篇小说,以它独特的视角与真挚的感情、回顾了中国穆斯林漫长而艰辛的足迹,揭示了他们在华夏文化与伊斯兰文化的撞击和融合中的心路历程。书中着力塑造了梁亦清、韩子奇、梁君壁、梁冰玉、楚雁潮等一系列人物群像,血肉丰富,栩栩如生,如泣如诉,曲终掩卷,回肠荡气,余韵绕梁。

本书从“月梦”“月冷”“月清”“玉魔”“玉殇”“玉缘”一直到“月魂”每读一篇都被进入一个庄严伟大的世界,我不懂玉的无价,但从中读懂玉王韩子奇的爱玉如命,情系一生,有不少的朋友都被故事打动而流泪,而我没有,当真没有吗?不!当我深读到新月之死,天星,新月的哥哥那斯心裂肺的呐喊时,我情不自禁的流泪了!那是怎样的一个纯情灵魂、幽静的灵魂,美的灵魂!新月之死,是祝台之死,是缠绵的,又是壮烈的,不只是柔情感人而上苍天泣血。我还清晰的在“月落”中新月的遗体抬出“博雅”宅后,运往挖掘的墓穴,最后,一个悲凉的声音,昭示亡人的亲人要给亡人的试坑时,尽这项义务的,只有亡人的至亲,被悲哀摧毁了的天星跳下墓穴、被痛苦粉碎的楚雁潮跳下墓穴!我又一次的流泪了!在最后的与恋人与世分别那肝肠寸断,天感动了、地动摇感动了。爱情是那么的美好,虽然没有花前月下,虽然没有海誓山盟,可两颗真挚的心永远在一起的!

本书从头到尾以玉引玉,玉的长河、也是人生的长河、命运的长河、悲剧的长河!把人生的真谛写的那样深邃,那样动情!

小说读完了,可我那悲怆的心无法释怀,我还久久没有走出书境,还没有走出自我,我的心沉沉的!

第13篇:《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

多年前,我就曾听朋友介绍过,说有一本叫《穆斯林的葬礼》的长篇小说很不错,可一直没时间找来看,最近一偶然的机会得到了这本书,很厚的一本精装书,拿在手上,沉甸甸的;然而读完之后,心里更是沉甸甸的,让人神思穿越,心潮难平,伤痛不已,泪湿衣衫。因为这书中流淌着的是一条玉的长河、命运的长河和人生的哀歌。在书里,你能看到历史风云、时代变迁、家仇国恨、生死绝恋和人性的弱点、人生的无奈以及生命的价值。

玉,象征财富、身份和地位;月,象征纯洁、善良和明净。小说以“玉”和“月”分别代表两种人生、两个时代,并一章写“玉”一章写“月”,交替进行,一环扣一环发展情节,巧妙地将“玉”与“月”的线索贯穿于整部小说。

《穆斯林的葬礼》是回族女作家霍达倾心写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荣获了中国文学的最高奖——第三届茅盾文学奖。其以独特的视觉、真挚的情感、丰厚的容量、深刻的内涵和冷峻的笔法,将一个穆斯林家庭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形态,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展示给了读者,深情回望了民族与国家这段历程漫长而艰难的足迹,揭示了华夏文明与伊斯兰文化的融合与发展,以及在特定的时代氛围中对人生真谛的困惑和追求。书中着力塑造了梁亦清、韩子奇、梁君璧、梁冰玉、韩新月、楚雁潮等一系列栩栩如生、血肉丰满的人物形象。作品清新流畅,质朴无华;含蓄蕴藉,如泣如诉;笔触细腻,直抵人心;曲终掩卷,荡气回肠。

书中作者用沉雄壮阔、奇巧诡谲的篇章布局,巧妙地构织起“玉”和“月”两条在不同时空中平行发展而后又相互交接的线索,并使之贯穿整部小说。“玉”以韩子奇为核心人物,展示梁家三代人视玉如命,为玉而生,为玉而死的家族兴衰、命运沉浮的历史悲歌、家国情怀、爱恨情仇;而“月”又是以韩新月为主体,叙写了她在韩家奇妙而谜一般的身世,以及她与自己的老师楚雁潮之间纯洁、动人、凄美、悲切的爱情。但是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最后“玉”碎“月”落,“玉”因历史的残酷和时代的悲剧而虽历经千难万劫终未能保住,而“月”却因身世的凄悲和宗教的无情而陨落。

《穆斯林的葬礼》,从美学意义上看,它具有崇高而完整的悲剧美的艺术感染力!它从书名上就为此书的情节发展走向和全书的结局定了调——“玉”(韩子奇)、“月”(韩新月)最终都被时代、命运和宗教双双送进了穆斯林的葬礼中,他们的悲剧人生揭示了历史的悲剧、时代的悲剧、社会的悲剧、家庭的悲剧、宗教人性的悲剧和爱情的悲剧。

鲁迅先生说过:“悲剧,是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读到纯美的新月在黎明来临时死去,人们是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眼泪的;而韩子奇用心血和生命换来的、“可遇而不可求的国宝,任何一件都堪与故宫博物院、历史博物馆的藏品媲美!”的绝世美玉遭遇覆巢之灾是,人们的心脏受到了死亡般的重创,几近停跳,这种摧肝裂胆、苍天泣血的艺术魅力,不正是悲剧的美学意义之所在吗?!

第14篇:《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

早在三周前就看完了这本书――《穆斯林的葬礼》,当时看完后心里感觉很沉重,让我无从下笔,所以,直到这天才写下这篇读后感。想到书中讲述的故事,穆斯林家族三代人的命运,两个发生在不一样时代的感情杯具,心里还是很难平静下来。

冰心在给《穆斯林的葬礼》写国际版的序言时,她说在读这本书之前,几乎对穆斯林一无所知。自我亲自看过之后,我深深表示赞同,我缺乏对其他民族和宗教的了解。小说大概讲述了一个北京玉器家族两代人的故事,章节交错的方式,让故事有穿越时空的感觉。讲述民国时的故事,让我想起了老北京的那些各行各业的老字号和文化;讲述北大燕园的景色,让我对北大和学生时代有些感伤;讲述避难伦敦,让我想起上个世纪的世界战争。当然,最最重要的还是主人公韩新月的命运和与楚雁潮老师之间的感情。新月还是死了,带着遗憾走了。但是让我们明白了一个真理:感情以及人性中完美的东西是能够超越宗教和种族的,虽然在现实中经常会被扼杀,而正因为现实的残酷,才越发觉得这些东西的珍贵。

一本厚厚的书,承载的是一段沉甸甸的感情,《穆斯林的葬礼》是一本好书,值得一看。

第15篇:《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

啊,安拉!宽怒我们这些人:活着的和死了的,出席的和缺席的,少年和成人,男人和女人。

啊,安拉!在我们当中,你让谁去生存,就让他活在伊斯兰之中;你让谁死去,就让她死于信仰之中。

啊,安拉!不要为他的报偿而剥夺我们,并且不要在他之后,把我们来作试验。——穆斯林葬礼上的祷词。

第一次听说《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是听至交好友介绍的。说这本书的资料很丰富,也很感人,曾感动了一辈人,当然也感动了我的这位好友。鉴于她的强烈推荐,我不禁有种立刻要看的冲动,但更有几许怀疑,这书真有他们传的那么好么?说她好,她到底好在哪呢?书拿到了,粗粗一看封面,很平常,简单的文字和几笔图画,一弯月牙一行回文,看不出有何奇特,感觉是很普通的一本书,洋洋数十万字,也没有感到什么奇特地方。匆匆粗略看完这本书,才在脑海构成一个大概格局,但我再次欣赏此书时,却得到了更多的感触,惊叹于回族女作家霍达的笔触,能够让人陶醉在那样的意境里,让我真实地感觉到和主人公进行一次零距离接触,为他们欢乐,为他们痛哭,当一个个的送他们离开人间的时候,也为他们生死离别折磨的痛彻心肺。默默地,我流着泪,以特有的方式向已逝去的人表示我最沉痛的哀悼!

玉,象征着财富、身份、地位。

月,象征着纯洁、善良、明净。

这本书巧妙地将玉与月作为线索贯穿整部小说,讲述了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一样时代、有着不一样资料却又交错扭结的感情杯具,读来着实让人心动!韩子奇是梁君璧、梁冰玉的父亲梁亦清收留的孤儿。为了师傅临终的遗憾,也为了他自我爱玉如命的嗜好,他和梁家的大女儿梁君璧结成了连理,并成了梁家的主人。随后,他透过自我的努力,选取了和他师傅截然不一样的发展道路,也成就了他在这一行业的顶尖地位。然而,抗日战争爆发了。为了他心爱的玉,他背井离乡,携带了他的全部玉器来到了英国。而战争的硝烟同样弥漫到了英国。在痛苦与绝望中,韩子奇与相依为命的梁冰玉相爱了,他们在绝望中努力找到了期望。并有了感情的结晶——新月。在国外飘泊了数年后,还是为了玉,韩子奇回到了妻子的身边,带着女儿,守住了他的玉,继续做着玉的奴隶。

六十年代初,韩新月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北大的西语系,也就是她亲生母亲梁冰玉以前就读过的燕京大学的前身。在北大,新月和他的年轻英文老师楚雁潮深深地相爱了。一切都是那么的完美。命运偏偏就是如此的残酷,新月,一个十七岁的姑娘却在他风华正茂的岁月被检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那是一种不治之症。在楚雁潮的支持、鼓励下,新月勇敢地与病魔作着斗争,即使病魔缠身,她还是用心、乐观地生活着。想着等到病愈那一天重新回到校园。而另一方面,对于新月来说,最渴望得到的就是母爱,从他记事起就似乎没怎样受到过母爱,一位母亲该担心的,该操心的事,全是由疼爱自我的姑妈所代替,似乎姑妈更像妈妈。每当新月看到写字台上那张六寸大小与母亲的合影时,才会感受到隐约的母爱。她不明白,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当新月了解到了事实的真相后,她微弱的心脏难以承受如此沉重的打击,和楚雁潮的真挚感情也最终没能留住她的生命。新月带着无尽的遗憾闭上了眼睛……

几年后,当新月的亲生母亲梁冰玉到女儿坟前看望女儿时,发现了一位中年男子,矗立在亲人坟前,用小提琴深情地拉着《梁祝》……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看到穆斯林我们想到最多的还是清真寺;关于回族,我明白的也很少,只明白回族人都很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头上都戴一顶小白帽,而女人则是头戴黑纱,仅此而已。《穆斯林的葬礼》的确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好作品,在这部长达五十余万字的长篇小说里,作者以自我独特的视角,真挚的情感,丰厚的容量,深刻的内涵,回顾了中国穆斯林漫长而艰难的足迹,揭示了他们在华夏文化的撞击和融合中独特的心理结构。以及在政治、宗教的氛围中对人生真谛的困惑和追求,塑造了梁亦清,韩子奇,梁君璧,梁冰玉,韩新月,楚雁潮等一系列栩栩如生,血肉丰满的人物,展示奇异而古老的民族风情及充满矛盾的现实生活。作品清新流畅,质朴无华;以细腻的笔触探测人的心灵,读后荡气回肠,留下深沉的思索,让我们看到了更多有关穆斯林的精神生活。

和新月的坎坷命运相比较,想想其实我们还是就应感到十分幸运和满足的。生活在此刻这个和平社会,有父母的疼爱,更有追求幸福的权力。当看到当新月在病榻上还念念不忘学习她所钟爱的英文时,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现代人所要学习的地方吗?人啊,是就应学会满足,正所谓知足长常乐,当经历了生离死别,当看透了悲欢离合,我们最就应学会的是放下看似重要东西。因为放下更是一种美,而人生就是一个不断进取、知足常乐的过程。

每一个平凡的人都以一个不为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无声有时胜似有声。读过不少的小说,也有一些情节个性引人入胜的,读之不愿放下的,却没有一本像路遥的绝笔之作——《平凡的世界》那么深入我心的。看其中一个个平凡世界中平凡的人物,就如他们正生活在我的身边。读《平凡的世界》后,我感到了自我的微不足道,以前的抱怨、愤世不公是多么的幼稚。与主人公的经历比起来,我们是多么渺小,从小学一路走来,没有经历什么挫折,而我们称道的是考试失败,感情失落等等,与少安、少平相比较我们又算什么呢?

第16篇:《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

相信自我能飞!

这是读完《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后,我的第一个感觉。在这部被誉为“第一部全景式描述中国当代城乡生活的长篇小说”的巨著中,作者围绕着主人公孙少安与孙少平兄弟俩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不断超越自身的局限,最终获得生活上的成功,谱写了一曲充满活力的生命之歌,向人们揭示了人生的自强与自信、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并以一幕幕催人泪下的苦难所展现出的人物的顽强坚韧的信念告诉人们:苦难与挫折只是个躯壳,真正广阔的生活好处在于我们对生活理想所持的生生不息的虔诚与热情中所体现的坚强的信念——“相信自我能飞!”

少平与少安两兄弟同为黄土地的儿子,在“平凡的世界”中,他们以各自不一样的方式探索着人生。《平凡的世界》能够说是作家倾注了毕生精力的作品。他把写作的焦点放普通人的生活上,表达了强烈的平民意识与抗争意识。少平与少安都不是轻易向命运妥协的人,他们相信自我的双手可能改变命运,他们在一次次苦难中得到锤炼与升华。

常常出现这种状况,每当人们在看完一部小说后,而置身于故事人物其中,情绪也久久受故事人物的影响,这也许就是作者在用自我的心,或自我的生命去写的缘故吧。他们并不是为了赚别人的眼泪,那也是他们自我的情不自禁。一个好的作家在写作时,并不急于下笔,而是经过想当长地一段“孕育”之后,他们应对文学,有着宗教般的虔诚,写作在他心中就应是神圣的,来不得虚伪,欺诈和装腔做势,也容不得肮脏和居心不良。因为一颗丑恶的心是写不出真善美的好文章的,也不会让人泪流满面的。难道你不是这样认为的吗?

第17篇:《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

很早以前就一向想看看霍达的《穆斯林的葬礼》。可惜在高中那种紧张迎考的时期找不到一份属于自我的空闲。最后在进入大学的某个周末,从图书馆找到这本书欣喜地捂着然后跑回宿舍,拉上床帘,隔开尘世的干扰,静静地把自我放进穆斯林的那份神秘和时代的凄凉中。

一口气完成了那漫长的40万字旅程,在书里的主人翁都得到应有的结局时,我的心并没有随着书的最后一页的闭合而释然。我把书在从头翻了几遍,思绪也开始烦乱,我忽然发现这本书本不是为了简简单单地向读者阐述几个回族的穆斯林之间恩感情仇的故事,它好像在借那几个悲惨的人物向世人表达着什么,呼喊着什么。

同宿舍的朋友在讨论着人间感情。我隔着薄薄的帘子,窃听着。有人说:“如果存在不吵架的恋人她们就必须如陌生人般达不到感情的最顶峰。而最深刻的感情却是给予对方最大极限的自由。”我也许没有经历过真正的感情,无法体味这话里的真谛,但是《穆斯林的葬礼》中梁君璧对韩子奇的爱却是令我感到畏惧和寒心。我也不赞成梁冰玉不顾一切的爱,为了自我的爱不惜毁了姐姐的家庭。她的爱是自私的。不要说是在思想封建的四五十年代,就算在新事物飞速发展的21世纪,这样没有限度的爱也是为人们所唾弃的。但君璧为了?卫自我的爱而不惜扼杀儿子、女儿的真爱。为了挽回自我未能得到的爱,用母亲的身份强行安排儿女的感情。更为了阻止丈夫对妹妹的爱而强行赶走了妹妹。但这又得到了什么,她只留住了一具没有心的躯壳,她这一辈子再也没有得到丈夫的爱。她的人生是悲惨的,为了守住穆斯林的宗教信仰,她的一生没有反抗,没有挣扎,她把因为丈夫和妹妹的背叛而产生的那份怨恨都深深埋在了心底。最后回归土地时再一并带进泥土……

而韩子奇的人生却更富戏剧化。他从一无所有的到来至两手空空地离去,霍达给了他一个回归原始的命运。

他的一生虽然以前辉煌过。但他却是懦弱的,在战争到来时为了自我的收藏,为了固守自我的那份追求不惜抛开家庭,抛开每个中国人应有的救国救难的义务藏身于英国。他是在战争中保住了那些玉,可结果又怎样呢?他还是一无所有地孤独离世。而他的感情却更是失败。他的背叛使两个女人生活在痛苦中。更因为他的固执,最终决定了他最爱的女儿新月无法幸福。

新月如她的生母一样敢于追求自我的感情。但是她的命运是悲惨的,老天让她在人生得意时理解了突如其来的大难。在失去母亲关爱的同时还被一颗不健康的心脏牵累着,在追求感情路上她走的坎坷又甜蜜。虽然母亲那句:“我宁愿你死也不要你跟楚雁朝在一齐的话”让她的心凉到了极点,但是在她辞别人世16年后的忌日,还有个楚雁朝在她坟前拉那曲《梁祝》。还有凄美的小提琴的旋律诉说着楚雁朝对她深深的爱恋。而同此时她的生母也回来看她了。一生爱她的两个人的出现使她的结局虽悲却不惨。

相反一向说她命苦的天星实际上却是书中最苦的人。他的所爱因为没有良好的家庭背景而被亲生母亲拒绝。当最亲的母亲精心策划摧毁他的幸福时他居然毫无所知。为了妹妹,为了他并不爱的淑彦的幸福,他在得知自我苦难来源后却无法反抗。他是个老实人骨子里却并不懦弱。是时代的局限,是穆斯林的那份虔诚注定他一辈子都要活在痛苦里。他无法得到幸福,却默默地给她人制造了幸福。

所有不幸的感情都只因为一个穆斯林的身份。新月与楚雁朝是这样。如果新月不是一个穆斯林,或者楚雁朝是个穆斯林,那么梁君璧就没有借口阻止他们的交往,新月的生命也许就不会这么快结束。而如果奥力弗是个穆斯林,那么他的诚心已经感动了冰玉,他们也必将结合,奥力弗就不会成为战争的牺牲品,也许准确的说是不会成为穆斯林规矩的牺牲品。那么这以后一切的不幸就不会发生。

再翻开书的时候注意到韩子奇的忏悔。在临终时他再也无法继续埋藏心底的'秘密。那个韩子奇自我守了几十年的秘密最终曝光让梁君璧整个身心受到巨大的震撼。这个一辈子以穆斯林身份自居的老太太在晚年才得知与自我共同生活了几十年的丈夫居然不是一个穆斯林,那么她一辈子用穆斯林的规矩要求自我和家庭,她一辈子对真主安拉的朝拜又算什么呢?她用这个逼死了女儿的做法又得用什么来解释呢?

最后我发现对标题上的葬礼开始能够得到一点解释了。那不是对穆斯林的葬礼,而是对穆斯林繁乱规矩的葬礼。韩子奇用自我的一生,痛苦的一生埋葬了那些属于穆斯林的礼节。虽然在他临死之际他恳求身为穆斯林的妻子原谅,乞求真主的原谅,但这些不能删除他所走过的轨迹。这本书看完了,眼泪也跟着停了,有人说所有文字的最后都是对人生的思考,我想这句话就应是对的。那么此刻我就应思考些什么呢?

舍友们关于感情的讨论也接近了尾声。她们最后统一意见:感情是不能够等待的,无论男女对感情都有主动权,如果你发现了感情就务必勇敢的去追求。对啊,就向新月还有梁冰玉,在她们身上没有爱的怯弱,没有时代的被动。她们算是勇敢的。

第18篇:《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

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是在高考后的那个夏天,闺蜜给我推荐了这本书。翻开书来看,什么玉呀,房子的描写根本不能引起我的阅读兴趣。在她的再三催促下,看完了这本书。唯一的感觉就是悲伤,一是对韩子奇与两姐妹错误感情的难过,二是对她与楚雁潮爱情悲剧的痛。再无他感。

有人说一本书能够带给读者不仅是不同的认识,更多的是反思,从中获得更广阔的视野和认知。霍达曾在后记中写道:“我无意在作品中渲染民族色彩,只是因为故事发生在一个特定的民族之中,它就必然带有自己的色彩。我无意在作品中铺陈某一职业的特点,只是因为主人公从事那样的职业,它必然顽强地展示那些特点……我无意在作品中阐发什么主题,只是把心中要说的话说出来,别人怎么理解都可以……”

再次拿起来“研究”,发现这本书里面有着很多的宗教风俗习惯和玉文化把我带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关于穆斯林、关于回族,可能对汉族来说是一个不一样而且神秘的存在,这本书中提到了很多关于穆斯林的风俗,让我对穆斯林多了一些了解。比如:回族的禁烟酒赌博习俗、婚嫁和丧葬风俗……关于玉和人的联系我也深刻的体会到了,玉和人千丝万缕的联系,以及人对于玉的痴迷……

这本书逻辑清晰,结构完整,两了时代交错而出,但是线索一条接着一条慢慢展现岀来,溶入了整个故事。通过描写一个穆斯林的家族,三代人命运的沉浮和交错纠结的爱情悲剧,为我们揭示了他们在华夏文化和尹斯兰文化的碰撞和融合中的心路历程,在这种特定的环境下对人生的追求和困惑,以细腻的情感描绘了不同的人物,深深触动着读者的心灵。

霍达在此书中把爱和死写到了极致,尤其是描述楚雁潮和韩新月的纯真爱情,一个是文弱书生用自己的双肩撑起一片爱的天空,一个敢于冲破信仰而爱而只有短暂的人生,以两人的生死恋达到悲剧的结局。韩子奇与两姐妹之间的感情纠葛也是悲伤……

整个小说就是悲剧小说,她想表达生活在那个时代的鲜活的生命,在各种因素下灵魂和肉体所承受的冶炼过程。正如她在后记中写道:“我笔下的主要人物,既是人间曾经有过的,也是我所憧憬的。我觉得人生在世应该做那样的人,既使一生中全是悲剧,悲剧,也是幸运的,因为他们毕竟完成了并非人人都能完成的对自己的心灵的冶炼过程,他毕竟经历了并非人人都能经历的高洁、纯净的意境……”贯穿整个故事中的许多人物,无论是因由时代的规则所迫,宗教信仰的约束,还是人性中自身的懦弱,最终走向了违背内心的道路,造成了悲剧的人生。这是整个时代的悲剧,正如书名一样,埋葬了无数穆斯林的葬礼,最后连墓地也在时代变迁中消失。

第19篇:《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

看完了,总觉得有股气憋在心中,难以抒发。

这就是悲剧的力量吧?

一直不喜欢悲剧,这次破例看了这本以悲出名的小说。真的很震撼,我舍不得书中的人物,我茫然若失。

这本小说以父亲韩子奇和女儿新月的生活为主线,两条主线穿插其中。让人看得那么真实。

有时候,我真的很想直接进入到那个年代,和主角对话。

一开始,我是冲着穆斯林看的。从小到大,我对少数民族总有着深厚的感情,总有着那么一份好奇。可是看到一半的时候,我就开始觉得穆斯林只是一个背景,一个大前提。真正的故事是韩子奇三代的沉浮。

前半段关于描写北京大学的生活的,让我心生向往。那时候的北大,真的很吸引人。如果,早几年我看到这本书,或者会对北大产生强烈的情感,或者会激发我的斗志考取北大。回来。这一部分,很清新,将一个大一新生,与一个刚为人师的老师的感情描写的很细腻。那种爱,但有不懂得爱,懵懂,好奇的感觉如跃纸上。我甚至可以感受到那种纯洁无暇的感情。

新月的母亲,准确的说是后母。从一开始她对新月的态度我就大概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不喜欢这个人物,这个悍妇似的女人。虽然是生活使得她变成一个这样的女人。但是,她不应该这样子对待自己的亲人。逼走儿子的爱人,害死自己的女儿。有时候,我真的很想给她几巴掌。

新月的死,让我很震撼。虽然一开始就知道她会死,担我仍然无法接受。这种感觉,无疑是像是自己的亲人过世。我真的无法想象一个这么美丽聪明的女孩就这样,才活了20年,才初尝了爱情,就无常了。她应该得到更多的,她母亲的错,不应该报应在她的身上。她是多么好的一个女孩啊!我真的很舍不得这样一个人。

书中还有另外一个人物,便是楚老师。一个才华横溢的人,一个深爱新月的人。他的才气让我折服,或许,所有的女孩子都会和我有一样的感觉吧?新月的死,对他无疑是巨大的打击。他还没来得及疼爱这个女孩,还没来得及为她做事情,她就走了,永远的离开了自己。

新月的父亲,也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一个爱玉如命的人,一个屈服于老婆,不敢追求自己真爱的人。他的日子过得苦,苦到我这个旁观者都替他难受。

书中基本每一个人物都是悲剧的,真正意义上的悲剧。这些悲剧,或是因为自己造成,或是因为他人而造成。他们永远都无法摆脱一个结局,便是无常。

人是世间的匆匆过客,躯体是灵魂临时的依附之所,或者只是短暂的一瞬,死后才能永生。

很厚的一本书,拿在手上,感觉沉甸甸的。很厚的一段情,读完之后,心里沉甸甸的。

我不知道自己要表达什么,只是觉得很乱,总有一股什么东西在我的心里。久久不能离去。这就是这本书的力量吧!

拥有生命,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请珍惜生命吧!

第20篇:《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

高中的时候看的这本书,好多东西都不记得了,但是当时窝在被窝里哭的一塌糊涂,我不知道谁错了,但是没有一个人幸福,每个人都不是坏人,每个人都那么不幸。

梁俊碧错了吗?她很不讨人喜欢,但是她没错,丈夫跟妹妹生了女儿,她无奈之下抚养成人,确给不了她母爱,这个立场,换谁能给爱呢,她有着中国妇女根深蒂固的东西,这让她不可能跟丈夫离婚,那个年代也非常非常少人离婚,他只是一个守卫自己东西的传统妇女,不可爱甚至讨人厌,但是她不是坏人。

梁冰玉错了吗?她有着那个年代的热血和无知,孤身在国外,身边唯一熟悉的就是姐夫,是人都会想依靠吧,在绝望的时候人往往会做出很多丧失人性的事情,她就是在那样绝望的时候成了姐夫的女人,何况那个年代绝对的男权还没有崩塌,二女一夫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她无知不够坚强但是她也不是坏人。

韩子奇这个倒插门女婿,在强势妻子的淫威下本就软弱,他既保护不了爱情也保护不了女儿,做的一切都是偷偷摸摸的,他软弱不男人,但是也不是坏人。

韩天星隐忍安静朴实,也因为他的隐忍安静毁了自己的爱情,娶了别的女人,他给不了那个女人爱情,但是他懂得他的好,他总是默默的,他知道新月不是他亲妹妹,母亲不爱新月,但他默默的对妹妹好,他不勇敢不爷们,但是他很好。

没有一个坏人,但是悲剧就那么不可阻挡的发生了,因为没有一个坏人,不知道把气撒在谁身上,不知道该怎样做能够阻挡这一切,没有一个人做过一件不可饶恕的事情,每件事都有理可依,所以悲剧才那样的不可逆转,让人有心无力。

第21篇:《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

就在近日,我从图书馆借阅了一本小说——《穆斯林的葬礼》,是作家霍达的作品,读过之后,改变了我对中国人骨子里的匠人精神和气质的看法。

如今,我们经常谈论起一个词——工匠精神!而说到这个话题,经常就有人会对我们自己的国家进行毫无保留的批判,认为中国是没有工匠精神的,而我却持有不同的观点。比如,当你阅读了《穆斯林的葬礼》之后,就会发现这里面就是对大国工匠这样一种精神的描写。

小说描写了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在小说中,回族手工匠人梁亦清一直穿插在其中,让我们看到了主人公的起起落落和不懈奋斗的精神面貌。

曾经我在一篇文章中读到这样一则消息:说全世界有5000多家经营超过200年的企业,其中日本一家就超过了3000家,让我们读之非常触动。没错,现在的中国处于制造业阶段,确实需要工匠精神来弥补我们的不足,对产品进行精益求精的完善和提升。不能让我们自己的优秀文化和传统丧失,也失去了我们骨子里的精神食粮。

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好句摘抄及赏析:

1、当我读到“满怀希望的人往往易于冲动,一旦失望了,反而倒冷静了。”这样一句话时,心里充满了崇拜感,这简直是至理名言,是对人们心理过程的完美解析。百家笔记网也是提醒我们在读书和学习的过程中或者完成一件产品时,应该抱着希望,也需要出处谨慎,不能因为冲动而失去了机会。

2、“时时想到可能会被别人超越,才会用双倍的时间和精力去超越别人。”没错,每个人都应该有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嘛,我觉得作者解释的很好,用很通俗的语句就表达出了很有哲理的内涵。

3、“只有谎言才拼命鼓吹,唯恐别人不信。”是的,我还很信奉戈培尔的一句话“将谎言重复100遍,就变成了真理”。这就可以解释一些社会现象了,我们不能人云亦云,应该要有自己的主观判断,思考其中的细节。

第22篇:《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

进入师范读书后,文选老师布置我们每个月读一本书。那时的我是从乡下中学刚考入师范的,中学时代对所谓的文学作品是知之甚少,所以一些文学名著我是非常的陌生。后来经过老师的介绍,我选读了《穆斯林的葬礼》。

美好的事物很少有喜剧结局的,这本书也是的,一个那么好的姑娘,一个北京大学的高材生,为了她的长辈犯下的错误(如果可以说是错误的话)付出了那么沉重的代价,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就这样没了,几乎所有的人都在追逐真的爱情,但是没有一个人能得到,无论是韩新月和楚雁潮,韩天星和容桂芳,还有他们的长辈们,韩子奇和他的小姨子(也是他的妻子)梁冰玉,读完以后,被书中的细腻的感情实在感动了,其实我这人本来就有点感情丰富,所以很能够理解作者以及书中的人物的心情,一边是爱情,一边是亲情;一边是悬崖,一边是教义;所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凡事不能完美,人格的扭曲还有现实的不如意让人有种既想反抗又没有力气的感觉,这本书里我最佩服的人物是韩天星,是条汉子,为了能让自己的妹妹幸福,即使牺牲掉自己都没有怨言,正因为这样,他和容桂芳分开了,但是他的妹妹真的得到幸福了吗?没有!

家里有韩太太这样的家长,其实也不能完全怪她,她没有什么文化,刚开始的光景也很凄惨,父亲的惨死,家境的败坏,都没有击倒这个坚强的女性,可以想象,在梁子奇转头蒲綬昌的门下时,她恨师兄,但是人还是要过嘛,母亲多病,妹妹尚小,谁也想不出那三年里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是怎样挑起家里的大梁的,但是她的眼光毕竟不长远,可能是没有文化的缘故吧,但是她还是能了解师兄的意图,甚至忘情地投入他的怀里要嫁给他。因为一个女人在那样的环境里,要想生存真是太困难了,当然这也不是利用,是亲情,友情还有一点点爱情的交融吧,但是当她丈夫逃亡英伦的时候,她还是一如既往地爱他,想他,战乱的环境下,几乎每个人都在想怎样维持自己的生存,XX年,仅凭着一点点思念,她把孩子天星带大成人,但是沉重的打击还是不期而至,她最疼爱的小妹竟然取代了她的位置,这个还是她能接受的,唯独不能接受的是小妹还和自己的男人生了个小女孩,当然就是韩新月了,如果家庭的变故还不是最沉重的,那宗教上的自责就更可怕了。

这部伊斯兰世界的经典,几乎每条每框都是穆斯林们应该牢记的,可是他的丈夫竟然犯了这样的低级错误,实在不能容忍,一个男人怎么可以有两个女人,而且这两个人还是亲姐妹。梁冰玉走了,但是韩子奇的爱情梦并没有破碎,他还有女儿,这是他们爱情结晶的见证,最大的悲剧来源也许就来自于韩子奇坚持将女儿留下来。想一想,假如当初新月被冰玉的带走,在英国找个金发碧眼的小伙子,过上幸福的生活也不是不可能,但是韩子奇没有这样做,在他的生命里,玉是最重要的,但是他还想为自己的爱情留下点什么东西,过分的留恋和放不开,然后悲剧就发生了。韩太太也是一个悲剧的角色,她爱子奇,放不开他,更恨他,恨得入骨,平时里总是无休止地找碴,但是当韩子奇摔伤以后,又是那样的关心和心疼,她爱自己的儿子天星,因为天星是新月到这个家来以后的唯一依靠了,她恨妹妹,可是妹妹不在身边,就只好朝着他们的女儿发泄了,一家四口人虽不多,加上姑妈也不过五个,但是关系却复杂的像红楼梦,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嘛,生着的人总是痛苦的,死了的人也不见得能解脱。

如果新月,子奇,君璧,姑妈他们能在另一个世界里相遇,他们会说些什么呢,我们不知道,也许霍达本人也不知道了,最后的结尾还是可以安慰一下的,就好像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一样,如果他死了,全世界的读者也不会答应,这本书里,虽然新月死了,雁潮和桂芳的心都死了,但是我们还是能从天星和彦淑的后代身上看到了希望,就是青萍和结绿兄妹,他们应该能不受先辈们的错误所牵连,过上幸福的生活吧。

第23篇:《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

啊,安拉!宽怒我们这些人:活着的和死了的,出席的和缺席的,少年和成人,男人和女人。

啊,安拉!在我们当中,你让谁去生存,就让他活在伊斯兰之中;你让谁死去,就让她死于信仰之中。

啊,安拉!不要为他的报偿而剥夺我们,并且不要在他之后,把我们来作试验。——穆斯林葬礼上的祷辞

第一次听说《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是听至交好友介绍的。说这本书的资料很丰富,也很感人,曾感动了一辈人,当然也感动了我的这位好友。鉴于他的强烈推荐,我不禁有种立刻要看的冲动,但更有几许怀疑,这书真有他们传的那么好么?说她好,她到底好在哪呢?书拿到了,粗粗一看封面,很平常,简单的文字和几笔图画,一弯月牙一行回文,看不出有何奇特,感觉是很普通的一本书,洋洋数十万字,也没有感到什么奇特地方。匆匆粗略看完这本书,才在脑海构成一个大概格局,但我再次欣赏此书时,却得到了更多的感触,惊叹于回族女作家霍达的笔触,能够让人陶醉在那样的意境里,让我真实地感觉到和主人公进行一次零距离接触,为他们欢乐,为他们痛哭,当一个个的送他们离开人间的时候,也为他们生死离别折磨的痛彻心肺,甚至于担心自我葬礼先于书中葬礼而举行。默默地,我流着泪,以特有的方式向已逝去的人表示我最沉痛的哀悼!

这本书巧妙地将玉与月作为线索贯穿整部小说,讲述了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一样时代、有着不一样资料却又交错扭结的感情杯具,读来着实让人心动!韩子奇是梁君璧、梁冰玉的父亲梁亦清收留的孤儿。为了师傅临终的遗憾,也为了他自我爱玉如命的嗜好,他和梁家的大女儿梁君璧结成了连理,并成了梁家的主人。随后,他经过自我的努力,选择了和他师傅截然不一样的发展道路。也成就了他在这一行业的顶尖地位。然而,抗日战争爆发了。为了他心爱的玉,他背井离乡,携带了他的全部玉器来到了英国。而战争的硝烟同样弥漫到了英国。在痛苦与绝望中,韩子奇与相依为命的梁冰玉相爱了,他们在绝望中努力找到了期望。并有了感情的结晶——新月。在国外飘泊了数年后,还是为了玉,韩子奇回到了妻子的身边,带着女儿,守住了他的玉,继续做着玉的奴隶。

六十年代初,韩新月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北大的西语系,也就是她亲生母亲梁冰玉以往就读过的燕京大学的前身。在北大,新月和他的年轻英文教师楚雁潮深深地相爱了。一切都是那么的完美。命运偏偏就是如此的残酷,新月,一个十七岁的姑娘却在他风华正茂的岁月被检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那是一种不治之症。在楚雁潮的支持、鼓励下,新月勇敢地与病魔作着斗争,即使病魔缠身,她还是进取、乐观地生活着。想着等到病愈那一天重新回到学校。而另一方面,对于新月来说,最渴望得到的就是母爱,从他记事起就似乎没怎样受到过母爱,一位母亲该担心的,该操心的事,全是由疼爱自我的姑妈所代替,似乎姑妈更像妈妈。每当新月看到写字台上那张六寸大小与母亲的合影时,才会感受到隐约的母爱。她不明白,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当新月了解到了事实的真相后,她微弱的心脏难以承受如此沉重的打击,和楚雁潮的真挚感情也最终没能留住她的生命。新月带着无尽的遗憾闭上了眼睛……

第24篇:《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

看完了,总觉得有股气憋在心中,难以抒发。

这就是悲剧的力量吧?

一直不喜欢悲剧,这次破例看了这本以悲出名的小说。真的很震撼,我舍不得书中的人物,我茫然若失。

这本小说以父亲韩子奇和女儿新月的生活为主线,两条主线穿插其中。让人看得那么真实。

有时候,我真的很想直接进入到那个年代,和主角对话。

一开始,我是冲着穆斯林看的。从小到大,我对少数民族总有着深厚的感情,总有着那么一份好奇。可是看到一半的时候,我就开始觉得穆斯林只是一个背景,一个大前提。真正的故事是韩子奇三代的沉浮。

前半段关于描写北京大学的生活的,让我心生向往。那时候的北大,真的很吸引人。如果,早几年我看到这本书,或者会对北大产生强烈的情感,或者会激发我的斗志考取北大。回来。这一部分,很清新,将一个大一新生,与一个刚为人师的老师的感情描写的很细腻。那种爱,但有不懂得爱,懵懂,好奇的感觉如跃纸上。我甚至可以感受到那种纯洁无暇的感情。

新月的母亲,准确的说是后母。从一开始她对新月的态度我就大概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不喜欢这个人物,这个悍妇似的女人。虽然是生活使得她变成一个这样的女人。但是,她不应该这样子对待自己的亲人。逼走儿子的爱人,害死自己的女儿。有时候,我真的很想给她几巴掌。

新月的死,让我很震撼。虽然一开始就知道她会死,担我仍然无法接受。这种感觉,无疑是像是自己的亲人过世。我真的无法想象一个这么美丽聪明的女孩就这样,才活了20年,才初尝了爱情,就无常了。她应该得到更多的,她母亲的错,不应该报应在她的身上。她是多么好的一个女孩啊!我真的很舍不得这样一个人。

书中还有另外一个人物,便是楚老师。一个才华横溢的人,一个深爱新月的人。他的才气让我折服,或许,所有的女孩子都会和我有一样的感觉吧?新月的死,对他无疑是巨大的打击。他还没来得及疼爱这个女孩,还没来得及为她做事情,她就走了,永远的离开了自己。

新月的父亲,也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一个爱玉如命的人,一个屈服于老婆,不敢追求自己真爱的人。他的日子过得苦,苦到我这个旁观者都替他难受。

书中基本每一个人物都是悲剧的,真正意义上的悲剧。这些悲剧,或是因为自己造成,或是因为他人而造成。他们永远都无法摆脱一个结局,便是无常。

人是世间的匆匆过客,躯体是灵魂临时的依附之所,或者只是短暂的一瞬,死后才能永生。

很厚的一本书,拿在手上,感觉沉甸甸的。很厚的一段情,读完之后,心里沉甸甸的。

我不知道自己要表达什么,只是觉得很乱,总有一股什么东西在我的心里。久久不能离去。这就是这本书的力量吧!

拥有生命,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请珍惜生命吧!

第25篇:《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

读一本书,改变一个人。

今天终于把《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看完了,我怀着极其复杂难以捉摸的情绪,开始写这篇读后感。

从学校里接到涛哥阅读任务的时候,我并未在意,单纯这个题目也未深究,等到读到一半的时候,哦!才感觉到了葬礼-死亡的气息。主人公新月那甜美的笑容和脱俗的气质深深地攫住了我的心。我就想如果我会画画该有多好,把她那种超凡的微笑画出来,可是我又不忍,无奈,任何画笔都难以描摹新月那种美,还有那淡淡地忧郁。

一代人,一家人,一个时代,两个民族。

梁亦清,韩子奇,梁君璧,梁冰玉,韩天星,韩新月,这个穆斯林家庭;奇珍斋,“博雅”宅,燕大校园,这几个地方是主人公魂牵梦绕割舍不断的根基。哦,对了,还有楚雁潮,这个谈吐儒雅,细心热烈的年轻助教。

一个人的生命难道如此脆弱吗?为什么灾难要一次又一次降临在这个纯洁美丽的十八岁女孩身上?为什么要让亲人离散,白发人送黑发人?韩子奇悲伤,韩太太悲伤,楚老师悲伤,悲伤的不应该仅仅是他们,还有那个时代!

白手起家的小奇子,为了报恩,与师傅之女梁君璧结合,共同撑起了摇摇欲坠的家。但是,什么是爱情一直在韩子奇的心中打了一个问号。他只知道报恩报怨,从未体会过什么是真正的爱情,直到梁冰玉病重时的那一刻,当两双手相握,两颗心紧贴时,已到中年的已经有了妻室子嗣的韩子奇和正在青春热血的梁冰玉相爱了,这是一次不畏世俗的相爱,并且新月诞生,成为他们爱情的结晶,也是他们爱情的牺牲品!

可怜的新月两岁便离开了生母,可爱的新月无忧无虑地成长,成长为老师眼中的得意门生,爸爸眼中的掌上明珠,得到了好姐妹陈淑彦所认为的“幸福”。要强的她没有填写第二志愿,直接考入了燕大,当然,也是她的“小姨”曾经就读的学校。她在二十七斋有了好姐妹,她在备斋有了亲爱的老师,爸爸是国家干部,哥哥是工厂工人,虽然不是非常富裕,但是在别人眼中也是相当perfect了。

而最perfect的新月却是一个最最最弱势的人,把光辉集中在一个最柔弱最容易摧毁的人身上,可能也是一种手段吧!她清纯可爱,我看来是那种不施粉黛便能使周围的人神清气爽的女孩儿,楚老师谈吐文雅,而又积极上进,他表面的文静衬托的是内心的刚强与炽热,他热爱诗人拜伦,尊敬导师重视执教,又不放弃自己额外的翻译梦想。

鲁迅的《铸剑》开始翻译的时候,新月刚跨入燕大,是何等的活泼可爱健康,而当故事新编中最后一篇《起死》结束的时候,新月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早早的告别了这个世界,这个令她留恋又使她心生畏惧的世界,走时带着生母不曾见面的遗憾和对爱情的希望。

第26篇:《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

孤冷寂静的夜空,冷艳刺眼的杂星,无力垂挂的残月,碧绿如水的玉片闪耀着攫人心魄的幽光,只是,一块碎了的美玉。那《梁祝》的娓娓笛声是在倾诉心中的思念,还是在无力地痛哭?

穆斯林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读完,已无数次地泪眼婆娑,心中无数次地哀叹,无数次地质问,最终也只能跟故事中的人物一样,只有无奈地任凭心中潮起潮伏。也许,悲剧总是唯美动人的,尤其是爱情悲剧,总是能惹得人为之泪垂。

梁君璧,她与韩子奇之间是基于三年朝夕相处的亲情后,又经历了三年“背叛遗弃”,而又重聚的刹那产生的火山爆发式的爱情。她需要他,那个破碎得只剩下三个女人的家需要他。他韩子奇从流浪而来,为了报答师傅的收留、授艺和养育之恩而娶了她,她则视他为困苦时可以依靠的宽厚得肩膀,落魄时能够重振家业的脊梁。

他与她结合了,现实的结合。她的决定没有错。虽然她是个穆斯林,虽然她有了坚强的依靠,但她的身上清晰地散发着作为长女——中国式长女的特有味道:成熟,稳重,能坚忍地撑起一个家庭。少年丧父让作为长女的她过早的成熟。

她,是个贤良的妻子,同舟共济让他们的爱深厚、纯净,让这个穆斯林的琢玉世家由衰败而兴盛,让千千万万在水凳上琢了一辈子玉,也同时受了玉器商人一辈子剥削的民间的巧手艺人们重又获得世人的尊重。

如果她安于这种现实的爱情,亦或只是亲情的话,那么,即使是动荡的局势造成的亲人的离散,甚至是丈夫与妹妹的背叛,她也都是能够尊重和默认的。悲剧就在于她太爱子奇,这穆斯林最忠实的教徒,在这现实的爱情中做的却是浪漫的梦——梦想着自己的丈夫永远是她的奇哥哥,心中永远只有她一个。却不知子奇从来对她只是兄长对妹妹的关爱,只是“长子为父”传统家庭观念下一个男人的责任。他们的结合,在她是一种爱情的发展,在他也许只是一种生活的怜悯与相互依靠。

丈夫漂泊海外十年,她在家里带着儿子支撑着,坚守着,期盼着。她以一个女人在最艰难的情况下激发的坚韧度过了那十年。因为,她心中有梦。然而,当日夜思念的“奇哥哥”与不懂事的妹妹玉儿携手站在她面前时,她慌了。更令她不可饶恕的是,一个是自己的丈夫,一个是自己的妹妹,他们竟背叛了自己,不仅心心相印,还有了骨肉——那个可怜的女孩新月。她怎甘心?女人哪,真是奇怪的动物。

当她作为长女时,面对家破人亡的惨境是那么的沉着坚强;当她作为妻子时,在操持家务和协助丈夫创业中是那么贤良干练。可如今,作为一个女人,她却是再也不能忍了,是再也忍不住了。同为女人,我发自内心地同情着她,为她抱屈,替她悲痛。为了维护这个家,你咄咄逼人赶走了亲妹妹也就罢了,可为什么连个孩子都不放过!

怨恨真是条毒蛇,它借这个原本善良的女人的手逼死了新月,那个亲妹妹所生的孩子,喊了她一辈子“妈”的那个纯洁美丽,刚刚尝到爱情的甜蜜却永远的失去了的孩子。怨恨真是条毒蛇,它竟让她亲手破坏了儿子天星的婚姻,毁了儿子一生的幸福,它也催促了她曾经深爱着又用一生愤恨着的韩子奇之死。

第27篇:《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

《穆斯林的葬礼》这部作品描写的是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内容而又扭曲的爱情悲剧。一个是玉,一个是月,作者运用了穿插的写作手法,为我们展现一个穆斯林家族的风俗特色和戏剧人生。

古都京华老字号玉器行奇珍斋的主人梁玉清,原是回族的底层琢玉人。他家有两个女儿,长女君璧长于心计,次女冰玉聪慧善良。一天,有一位长者带着一名少年去麦加朝圣路过梁家,少年被眼前精美的玉器所吸引,决定留下当学徒,这就是本书主人公韩子奇。师徒两人正为一件订货劳作,这是专做洋人买卖的汇远斋定做的“郑和航海船”。

郑和是回族的英雄,他们决心做好这件光耀民族精神的作品,三年的精雕细刻将在中秋佳节完工。不料,梁亦清突然晕倒在转动着的玉坨上,船毁人亡。为了抵债,韩子奇到汇远斋当了学徒,苦熬三年终成行家。他回到奇珍斋娶了长女君壁,决心重振家业,十年之后名冠京华,又得贵子取名天星,幸福度日。可是日寇侵华战争爆发,韩子奇担心玉器品被毁,随英商亨特来到伦敦。妻妹冰玉不顾姐姐反对,偷出家门执意随姐夫远行。冰玉在孤独的异国他乡与韩子奇相爱,并生下女儿新月。

战后一同回国,姐姐不容两母子,冰玉决定带女儿远走他乡,韩子奇苦求,留下女儿。新月逐渐长大,楚楚动人,才华横溢。上学后与班主任楚雁潮产生爱情。因楚系汉族,为梁家反对,他们的爱情却在阻挠中愈加炽热。新月红颜薄命,因严重心脏病不幸逝世,楚雁潮及新月一家悲痛欲绝。韩子奇瞬间苍老,母亲也终于明白自己的过错,哥哥,嫂子挑起了家里的担子。后来韩子奇、梁君壁相继去世,韩天星也有了一双子女。多年以后,冰玉回来了,但一切早已物是人非……

读完这本书,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尤其是天星与新月深厚的兄妹情,韩子奇与新月血浓于水的父女情,楚雁潮和新月惺惺相惜的爱情,深深地感动了我。文中韩子奇因病住院,新月也随之病倒,彼此牵挂惦念,这样的亲情怎能不使我潸然泪下?

一想到新月那无尽的呼喊,仿佛印在我的脑海,让我不能忘怀。回想起我因发烧病倒,妈妈一直守在我身边,一夜没合眼,眼睛红红的。当我醒来的时候,看见妈妈那憔悴的脸庞,听到嘘寒问暖的话语,不由自主的流下眼泪,我感受到亲情的温暖无私。

这本书刻画了栩栩如生、血肉丰满的人物形象,反映了穆斯林生活的圣洁诗篇,一个平凡而闪光的心灵世界。

第28篇:《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

其实初次看到《穆斯林的葬礼》是那么厚一本书的时候,手停住了,那么厚一本书,我能看完吗?但在我看了几页后,这个疑问就消除了,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了我,他的文笔,他的情感,他的故事,都让我爱不释手。

整本书穿插着讲述了两代人的故事,是一个庄严而伟大的世界。从第一代,梁亦清为玉献生,韩子奇成家,成为玉王,出国护玉,带新月和玉儿回国,壁儿促使家产尽毁,到第二代,韩子奇为让新月上大学付出代价,新月与楚雁潮志同道合,新月的心脏病被发现,与楚雁潮相爱,抱憾而死……

穆斯林,很多人对它的了解少之又少,只知道它是一种信仰,有着许多习俗,不过要细说习俗,也就只知道忌口猪肉、烟酒罢了。作者作为回族,一名虔诚的穆斯林,在这本书中,让读者们深刻的了解到了穆斯林。

穆斯林四海为家,同族人互相尊重,不分你我,不管是陌生人还是熟人,只要是穆斯林,他们就会伸出援手。全世界的穆斯林一日五次的礼拜都朝着穆斯林尊贵的天房——克尔白,在每个穆斯林的一生当中,如果有条件就应该前往克尔白朝觐一次,以此获得安拉的宥赦,求得死后进入天园的门券。穆斯林每天要做五次礼拜:日出前的晨礼(榜答)、午后的晌礼(撇什尼)、太阳平西时的晡礼(底盖尔)、日落黑定前的昏礼(沙目)、夜间的宵礼(虎伏滩)。然而在礼拜前,还必须进行“大净”,也就是在“水房”洗浴。在穆斯林死后,由清真寺专管洗“埋体”的人为尸体洗浴,然后用三十六尺白布覆盖全身,安卧在“埋体匣子”中,由不少于八人抬着,一路念诵着古兰真经来到坟坑,坟坑是一个长方形的深坑,南北走向,挖到底部,再从一壁向西挖半圆形的洞,称为“拉赫”。穆斯林只允许用竹子和没有烧制的土砖或者一块小小的薄石板封闭“拉赫”。在亡人下葬前应由他的亲人下去“试坑”,以确保亡人能躺的安稳。他们对汉人有一定的偏见,就像汉人对他们有一定的偏见一样,他们并不欢迎汉人,并不赞同汉人与穆斯林结婚生子……

两代人的命运都十分悲剧,韩子奇的家破,新月的死亡,都让人的心一沉。然而造成两代人的悲剧就是壁儿,或者说,是璧儿和韩子奇的封建思想。要不是韩子奇对他的玉的沉迷导致他最后逃到国外,还和玉儿生了新月,玉儿就不会走,壁儿也不会因为家中无主而乱了脚步,冤枉了家里忠心耿耿的老候,家中风景也不会一步一步走向衰落……要不是因为壁儿和韩子奇的矛盾,新月就不会躺在病床上,要不是因为壁儿对汉人和穆斯林的结合的极力反对,新月的病情也不会加重,要不是因为新月是韩子奇和玉儿的孩子,新月也不会死,至少,不会抱憾而死……

可惜没有如果,不过,就如作者所说:“我觉得人生在世应该做那样的人,即使一生中全是悲剧,悲剧,也是幸运的,应为他毕竟完成了对自己心灵的治炼过程,他毕竟经历了并非人人都能经历的高洁、纯净的意境。人应该是这样大写的‘人’。”

第29篇:《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

我认识霍达,是从语文课本里的名著引读开始的。

那时还在应付紧张中考的我,便对《穆斯林的葬礼》有着由衷的好奇。终于,中考之后,慢慢舒缓自己急促的心情,漫步书店,不匆不忙的买下了这本书。

封面是一幅西方哥特式建筑的画面,下面的印刷体打着穆斯林的葬礼这六个黑体字,简单而又透着庄重的气息。暑假连续几天的绵阴小雨,使我徜徉于书海中,读完这本书,一种肃穆感、敬佩感油然而生。

在北京的一座四合院里,在灰色砖墙簇拥着悬山式的门楼里,倾情的演绎了一个穆斯林家族三代人的命运,六十年间的兴衰存亡以及纠缠交错的爱情悲剧。

天生聪颖,为报师恩的韩子奇娶梁君璧为妻,事业之路蓬勃发展,最终成为北京的“玉王”。抗战爆发期间,他与梁冰玉携带珍宝远赴英国发展。在二战的硝烟之下,韩子奇与梁冰玉竟萌发了爱情,韩子奇从前只知道事业,只知道报师恩,却不懂什么是爱。直到那一刻,冰玉病重,他们两颗心紧紧地相贴,眷恋的眼神透露着缠绵。已近中年的韩子奇与梁冰玉相爱了,而新月便是他们爱情的结晶。也许这是一段不令人许可的爱,也许他们的爱被天下人广为嗟叹,也许韩子奇早有妻室,可封建的束缚终究没能约束他。其实,我很赞赏他们的爱,虽然我不懂什么是爱,也没经历过爱,但是我知道,在爱面前,所有的世俗凡尘都是无法阻挡爱的。

尽管是两代人,同样不会阻挡爱情的萌芽。

新月就读于北大,对于一个懵懵懂懂的青涩少女来说,也许还不懂什么是爱。可是梁老师却是对她情有独钟。当爱情悄悄到来时,一切话语都如此苍白无力,心里也是一片茫然。之后,楚老师毫不顾忌,勇敢的向新月表白:“新月,爱情,是人类最美好的感情,当两颗心经历了长久的跋涉而终于走到了一起,像镜子一样互相映照,彼此如一,毫无猜疑,当它们的每一声跳动都是在向对方说:我永远也不离开你!那么,爱情就已经悄悄地来临,没有任何力量能把它们分开了!”

试想当时的场景,新月那青涩的脸庞,透露出一丝丝的纯真与无知,当听到这番话语时,她是何其的激动与忐忑不安,“老师,我们这是……爱情吗?这是爱情吗?

当然,无论新月是否接受,这段爱情始终无法走到岁月的尽头。他们美好的爱情被韩太太阻止了,仅仅只因为楚老师是汉人,想想都令人无比的心酸。也是,在那样的一个时代,封建的束缚,世人的眼光,就连身份背景都可以成为爱情、婚姻的绊脚石。更何况他们的关系令人无法揣测。在我眼里,他们虽是师生,可却不是师生恋,他们的爱情超越一切,超越的过概念,可没想到,始终没能冲破封建束缚的大牢。

他们的爱情是梁君璧无法想象的,她无法体会爱,她的一切就像是冥冥之中注定了的,这也是她作为那个时代的一个悲哀。韩子奇与梁冰玉,楚雁潮与新月,他们的爱是无比纯洁的,是对抗封建束缚的又一股力量。

再回头说说这部小说,读这部书,犹如在读《巴黎圣母院》,奥妙无穷。我觉得它是现代中国百花齐放的文坛上的一朵异卉奇花,挺然独立。

这本书,情节的转折,文笔的流畅,思路的清晰,都是我今后值得学习与深思的。也许我没有多么华丽的文字,丰富的辞藻,但是这部书让我懂了许多,起码懂了什么是爱。今后,对父母要爱,对老师要爱,对同学也要爱……

这是一部穆斯林的圣洁的诗篇,充满着悲剧的美感。

第30篇:《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

我喜欢读小说,喜欢享受读完一本厚厚的小说后的成功感,喜欢品位小说中的人物形象,也喜欢去体会里面阐述的一些道理。而这一切都是源于一部曾获过“茅盾文学奖”的小说《穆斯林的葬礼》。

还记得第一次拿到这本书是在高一,开始就特别喜欢作者的名字“霍达”,他给了我一种十分豁达的感觉,本以为她的书也一样的豁达,然而我错了……

怎么也忘不了在漆黑的夜晚,房间里只有台灯那微弱又明亮的灯光,我的周围除了习题集外还有一张张擦完泪水的面巾纸……午夜1:46分,我闭着哭红的双眼,沉重的合上了这部让我心系的著作……

一个穆斯林的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内容却一样交错复杂的爱情悲剧。回族的女作家霍达用50余万字把一段感人至深、催人泪下的真实故事用平凡的词句展现在读者眼前,使我在其中留恋往返,久不能寐。

韩子奇:从一个流浪天涯的“耶梯目”到名满京都、闪耀英伦的中国“玉王”,其人生创业饱含艰辛,终获成功;但在个人情感上却至死都是一个失败者,面对妻子梁君璧以及亲手拉扯成人的妻妹梁冰玉,主人公在始料未及的战争年代产生了不同的情感纠隔,最终不能自持,含恨而终。

韩新月:一个十九岁的花季少女聪慧而美丽,却在还未绽放时就过早的调谢。令人惋惜悲伤。她与她的大学教师相爱,是那样的单纯,然而灾难却正在向她悄悄走来。虽然先天的疾病夺去了她的肉体生命。但养母段然拒绝她与楚雁潮的爱情却使她的精神生命永远不能苏醒。

梁君璧:一个深受旧社会束缚的无知女性,用她自私的观念毁掉了天星和亲月一双儿女的爱情。新月以随风而去,而天星仍在,看着母亲为他精心布置的婚姻,他又能怎么办?也许这就是真主的安排吧!

楚雁潮:韩新月的大学教师,语言功底很深,着手翻译著作,同韩新月相爱却遭到世俗伦理和宗教信仰的双重阻碍,却依然爱得执着。

楚雁潮的痴,新月的情,韩子齐的无奈,韩太太的信仰,冰玉的爱……那都是牵我心的线,文字是没有生命的,但是它却把我泪扯了出来,好像我在经历着所有故事的发生。我为之动情为其流泪。给我最深的还是楚雁潮和新月的那份爱情,韩子齐与新月的父女情,天星与新月的兄妹情。人,最为之动容的还不是情吗?亲情,友情,爱情……

我佩服霍达的思维,这部小说结构安排巧妙,让两条不同时空的线索交错发展,最后很自然地汇合在一起,序曲和尾声也前后照应,使整部作品显得缜密严整,浑然一体,可见作家匠心独具。全书语言清丽优美,意味深长,读来如品清茗,回味无穷。

好的文字,精细的思路总是一次次的吸引我闲时拿起这部著作,再次去书中的世界里游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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