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昆虫记的书,这套《法布尔昆虫记》的图画书是妈妈的同事钟阿姨送给我的,这本书令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也是很有趣的,昆虫世界有许许多多的奥秘!这本书介绍了许多昆虫独特地生存方式。
比如有一种以发光出名的昆虫,它为表达对快乐生活的美好祝愿把一盏灯挂在自己的尾巴上,为迷路的孩子把路照亮,能安全的到家。它的捕食方法也很独特,就是在捕食前先给对方打上一针麻醉剂,让猎物顺间失去知觉的同时也失去了抵抗能力,这样它就能很轻松的获地食物。你知道它是什么昆虫吗、他就是我们大家都喜欢的萤火虫。
我读了这本书后,懂得了昆虫的一些小知识,比如说昆虫妈妈怎么保护昆虫孩子的,昆虫之间是怎么交流的。我以前很讨厌昆虫,读了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原来昆虫也这么有趣呀!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
多么可爱的小生灵!我也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 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看完书回想着一只只可爱的昆虫妈妈尽心尽力地照顾自己的孩子,感受到昆虫妈妈伟大的母爱。伟大的昆虫妈 妈捕食、照顾宝宝、产卵、用心寻找食物、仔仔细细地打洞……
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 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我觉得法布尔大作家很有耐心,也很仔细地观察昆虫,才会写出这套《法布尔昆虫》,我们才能阅读它。
我读了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让我知道了要注意身边发生地变化,仔细的观察,使我了觧更多的东西。读完这套《法布尔昆虫记》丛书,我思考着: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来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生存呢?现在的生态环境非常恶劣,导致地震、海啸、水灾、干旱、火山爆发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人类 和生物的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因此,我们要保护大自然的生态平衡,要保护昆虫,也要爱护大自然。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保护地球这个美丽的家园。让人类和生物和谐相处,代代繁衍,生生不息!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2
夏天持久的蝉鸣声令人烦躁而困倦。闷热的午后,我拿起手边的《昆虫记》,随便的翻开一页。
“······我只知道它既安静、又鲁莽,既大胆、又不谨慎;它就在蝉的身边,而对它来说,蝉可是个庞然大物,只要它抬腿一踩,就可以把飞蝇轧扁。”短短一句话,却使我眼前一亮。飞蝇是什么?为何只知道在夏夜鸣叫的蝉在它面前会变的如此强大?我几乎是迫不及待的将书翻到第一页,只一心想好好领略昆虫世界的奥妙。本以为应该是枯燥无味的《昆虫记》,却成了陪伴我度过这个盛夏的益友。
“知了,知了······”蝉鸣声依旧持续不断。“我认为,蝈蝈的小提琴、雨蛙的风笛管、山蝉的音钹,都只是表达生命乐趣的手段,这种乐趣任何动物都有,任何动物都会用自己独特的方式来庆祝。”终于我明白了,蝉的大合唱不是为了寻找伴侣,更不是为了抱怨夏季的闷热——它们仅仅是单纯的为了快乐而歌唱,为了对生命的热爱,为了感觉生命的乐趣,“就像我们高兴时会搓手一样”。法布尔所生活的世界,是昆虫的世界,更是一个充满生命的世界。他告诉我们,其实昆虫和人并无二样,它们也有属于自己的欢愉悲恸、喜怒哀乐,它们内心也充满了对生命的热爱和对生活的憧憬。人类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情感,而它们同样也有用歌声表达自己情感的自由。
漆黑的夜晚,一丝微弱的光线从远处跌跌拌拌地来到近前。妈妈说,他们小时候的夏夜是被萤火虫照亮的,我也一直梦想着自己某天也能见到一个属于萤火虫的夏夜——那将是多么神奇与美妙的事情啊!会发光的虫子!我欣喜地想象着这个发光的世界。“萤火虫的一生自始至终都是一场光的盛会”,法布尔如此深情的描述,字里行间洋溢着对这个小小生命的喜爱,让我不禁心驰神往于萤火虫的世界······
而《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我觉得这些精神更多地是来自于兴趣。依旧记得,小学时的一篇叫做《装满昆虫的衣袋》的课文,生动的展现了法布尔对昆虫的无限热爱之情,正是这种热爱促使法布尔不断地亲近昆虫,了解昆虫。但比天生的热爱更难能可贵的是,法布尔自始至终都坚持着自己的爱好并为之付诸努力,幼时父母的责骂、成人后保守教育者的反对都没能终止他的行动,他始终坚持不懈的努力,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昆虫,专为昆虫写出十卷书,终于创造了不朽的传奇。我觉得,这种精神对于科学研究来说是必须具有的,半途而废就等于徒劳无功,唯有用尽心血、耗尽一生光阴所取得的成就,才值得我们永远铭记。
——我想,《昆虫记》就是这样一件值得我们永远铭记的成就!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3
《昆虫记》这本书我已经读了很长时间,它的内容让我受益匪浅。《法布尔昆虫记》是由法布尔大作家写的。这本书主要讲了节腹泥蜂捕捉猎物的事情。我看完这本书,很喜欢它,因为它给我带来了知识,书上又有图案,图案很精彩,文字说得很详细,一点也不漏。
我从小就喜欢看法布尔—昆虫记,那本书很好看!里面写了一些小动物比如:蝉、蟋蟀、狼蛛……我今天给你介绍一个小动物,它像灯笼,你们知道是谁了吗?对了,是萤火虫。
很少有昆虫像萤火虫这样出名,因为它会发光,所以它家喻户晓。它的尾巴上点亮了一盏灯,庆祝生活的点点欢乐。在夏天的夜晚,萤火虫在草丛中飞舞。萤火虫有两个特点:奇特的捕捉方法和有一盏美丽的灯。萤火虫 是食肉动物,喜欢吃小蜗牛。萤火虫麻醉蜗牛,再把它吃掉。就是因为萤火虫有捕食的方法,才会有名。这才是一点,但是,如果没有尾巴上的一盏漂亮的灯,就没有那么有名了。
萤火虫在夜空中,翩翩起舞,非常引人注意!萤火虫的灯在发光器上,发光器发出的是一种漂亮美丽的光,白种透着微蓝,在夏木中闪烁!
法布尔在文章的开头说:“你们把昆虫杀死做各种试验,而我研究的是活的生命体;你们把它们变做苍白可怖的标本,而我却要让人们感到他们的鲜活可爱;你们在解剖室和碎尸间研究,我却在蓝天下边听蝉鸣边观察; 你们研究死亡,而我探索生命。”的确,在他的书中也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他将蜜蜂、蜘蛛、螳螂……种种为人们熟知的昆虫,栩栩如生的展现在我们面前,书中昆虫的习性、工作、繁衍、死亡,充满了灵性和智慧,仿佛带我们走进了一个生动有趣的昆虫世界。有些平时不为人知的昆虫,我们 乍一看,也颇觉新奇有趣。现在,有不少人都会“谈虫色变”,更不想去探究有关昆虫的天性与本能。但是,在法布尔的书里,这些看起来令人发指的昆虫,却在优美的文字中变得如此美好。此外,法布尔对昆虫耐心、细致 的观察也牵动着我们读书的热情:在书中,哪怕是极其微小的昆虫也不会被忽视,例如金步甲、红蚂蚁等等,它们生活中每一个最微小的细节都会被记录下来,真是令人叹服。
法布尔将他的一生献给了他的事业,一个人耗费了一生的光阴去研究、观察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写虫子的书,居然一版再版,并被先后翻译成50 种文字,直到百年以后还会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大文豪雨果曾称赞作者是“昆虫世界的维吉尔”,被人们认为是一部跨越领域、超越年龄的不朽传世之作。法布尔用他契而不舍的文学精神,赢 得了人们对他的敬慕。
《昆虫记》这部不朽的经典,令人不忍释卷,堪称一部科学界的史诗。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4
我读了一本叫《昆虫记》的书,我很喜欢。
节腹泥蜂给我最大的印象是它的动作很敏捷,它在一眨眼的时间内就飞到猎物身边,在猎物还没有准备攻击的时候节腹泥蜂就已经把它击倒在地了。节腹泥蜂的力气大得惊人,它可以抱住比它还要大的猎物。节腹泥蜂的 最大特点是捕捉猎物时能够迅速刺中猎物的神经,使猎物无法动弹。
很多人都认为蜘蛛很可怕,我猜这和蜘蛛可怕的外表有关,大多数蜘蛛都是没有毒的。不过,少数蜘蛛是有毒的。意大利人就有关于舞蛛的传言,它的毒刺能使人痉挛并疯狂地跳舞。
作者想捉一只舞蛛来观察。他先喂了它土熊蜂,第二次喂了它木匠蜂。舞蛛咬了木匠蜂的颈后根部,木匠蜂就死了。
后来,他用小麻雀做实验。麻雀的腿被咬后,流出一滴鲜血,不一会儿它的腿变成了紫色。麻雀胃口好像没什么影响,喂迟了还要发脾气。两天后它不再吃东西了,缩成一个小球一动不动。
最后他用鼹鼠做试验,鼹鼠被咬后不停的挠鼻子。第二个晚上,它完全不吃东西了。大约在被咬的三十六小时后,它死了。
我读了这本书后知道了要远离这种蜘蛛。还要向作者学习做事认真,观察仔细。
听,谁在这闷热的夏季里歌唱? 看,谁在烟囱里筑巢?这些千奇百怪的事物到底是什么呢?哦,原来是法布尔的著作的一个个惹人喜爱和厌恶的昆虫们
记得一个寓言,那里诉说了一个故事:蝉在整个夏天都一直歌唱,而蚂蚁们却在储存粮食,到了冬天,蝉去向蚂蚁祈求食物,蚂蚁问:“夏天你在干什么?”蝉说在唱歌,蚂蚁不屑的说:“你夏天去唱歌,那么你冬天就去跳舞吧!”这个寓言形象的讽刺了蝉等不务正业,想不劳而获的人,但是蝉真的是不劳而获吗?法布尔用了几十年的观察,否定了这种说法。
蝉总是在枝头歌唱,然而它却永远感觉不到饥渴,因为如果它累了,就在树上开个小洞吸取汁液就行了怎么会缺衣少食?然而蚂蚁却并不是勤劳的,他们是一群强盗,在炎热的夏季,他们为了食物,总是去抢夺蝉的“井”蝉不得不到其他地方去,继续开凿下一口“井”。
中国有个成语“金蝉脱壳”就是由蝉而演变来的,蝉在还没有出陆地时,他能够在自己的隧道里用肚子里的一种东西来弄成灰泥,来将自己的以后到陆地的通道隧道加固,从而容易爬出去。
出去后的蝉,要经过一次蝉脱,脱掉自己的那一层皮,才算是真正的蝉。
蝉虽然声音鸣叫的声音很大,但是却无法听见,就这样一直放声歌唱着,不知疲倦的歌唱着,一天法布尔拿着,蝉并没有看见,然而枪放出去,声如霹雷,却没有影响,依然如故直到生命的终结。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5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昆虫记》的一本书,这本书是法国作家法布尔的一本作品。感谢推荐如此一本好书给家长与孩子阅读!孩子的成长无疑是对世界求知、探索和解惑的过程,这本书带给了孩子一个未知且神秘的昆虫世界,孩子在书中读到的不仅是科学知识还有大自然的规律,读懂什么是艰辛什么是快乐什么是爱。对于家长来说,看到孩子的进步无疑是幸福的。
《昆虫记》主要写了螳螂、蝗虫、蟋蟀、蝉、萤火虫等十七种昆虫的描写,加上作者的一些经历,组成了《昆虫记》这本书。这本书详细地记载了昆虫的特点、产卵的过程等等。
从作者发现这些昆虫,到养这些昆虫的过程中,把昆虫的点点滴滴一字不漏的详细地描写出来,让我们对昆虫有更多地了解。作者从字面上的描写,深深地吸引了我,甚至连时间都给忘了。虽然我不喜欢昆虫,对昆虫也不了解,但读完这本书后,我对昆虫有很大了解。如果每个人都看了这本书,我相信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收获,也对昆虫有了更多的了解。
本能,任何生物都有与生俱来的本能。吃饭、睡觉……都是本能。
《昆虫记》中讲,蝉的嘴可以刺破树皮吸食树汁。而蚂蚁、黄蜂、苍蝇、玫瑰虫总是想霸占这口“井”。蚂蚁甚至咬住蝉的腿,爬上蝉的背,更有甚者,居然一口咬住蝉的嘴,企图将它拖走。
可是,为什么就说它们不对呢?这样只是出于一种本能,你想想,七月,昆虫们有哪一个不口渴?所以,它们所做的,也仅仅是出于它们自己的本能罢了。
而蝉也酷爱唱歌。它为了增加声音的强度,又在胸腔部位安放了一块响板。这种宽阔的响板使五脏六腑只得安放在一角。可蝉毕生唱的歌,给别人的也只有痛苦与烦躁而已。那么蝉,为什么还要唱呢?好像只是本能了吧?
还有很多关于昆虫的本能。在这里就不多说了。
无论人还是动物,都具有自己的天赋。在人的社会中,我们把有天赋的人称为天才。而在昆虫社会中我们会把它们与生俱来的本领称作本能。因此,本能,其实就是昆虫们的天才。
对于家长自身来说对于昆虫的了解也是贫乏的,如此光怪陆离、异彩纷呈的小小虫儿带给我们除却忙碌工作的一丝闲暇与快乐,陪伴着孩子陪伴着昆虫收获了欣喜。平时面对孩子关于昆虫的问题总是回答不出,甚是尴尬,有了《昆虫记》的阅读弥补了知识的缺乏,在书中读出了乐趣。大自然是伟大的,小小昆虫世界像一部不朽史诗展现了大自然的一角,使人慢慢体会到大自然中物竞天择,生生不息的.规律,带孩子一起走进大自然的怀抱。敏锐的视角对于孩子是多么的重要,用心去看用心去想,不仅仅是昆虫世界,还有更大的世界等待着孩子去探索。热爱大自然,有颗纯真善良的心,是多么的有意义。
这本书非常好,经过作者十分精细的描写,把所有的昆虫都写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好像这些都在我的眼前,作者把昆虫的样子和生活习性都描写在了书上,希望你有空也看一看这本《昆虫记》。
《昆虫记》值得一读!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6
第一次看<<昆虫记>>,不知怎么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时不时还会惹人捧腹大笑,就像跟着法布尔走进了大自然,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去大自然探索昆虫的奥秘。翻开书本往下看,便会了解许多知识:萤火虫有六只短短的脚,它们是用碎步小跑的昆虫,虽然萤火虫的外表弱小,但是它却是个肉食动物,是个猎取野味的“猎人”。
天牛是破坏树干的罪魁祸首,每逢中秋时节,它们躲在树干中吸取养分,用半圆凿形、无据、黑而短但极强健的上颚挖掘通道,并用挖掘出来的碎屑作为食物。
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如果不看它那致命的捕猎工具,螳螂其实也不可怕:苗条的身材身着俏丽的上衣,浑身呈现优雅的淡绿色,还有那长长的酷似沙罗的翅膀,真像一位美少女。
还有松毛虫是怎么产卵和孵化、动物是怎么催眠状态自杀的、朗格多克蝎子的毒液有多强,一只朗格多克蝎子和一只纳尓包那狼蛛这两只都有毒刺的昆虫谁会吃掉谁、金步甲的食物是什么……
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好像都跳出了书本。以前,我是不怎么喜欢大自然中的昆虫,觉得所有的昆虫都是坏东西,自从我读了这本《昆虫记》之后,我发现喜欢上了昆虫,不像以前一样厌恶昆虫了,有时候还会仔细的端详昆虫,由于掌握了很多关于昆虫的知识,现在大部分昆虫名字我差不多都叫得上了,我真感谢这位感情细腻、思想深刻的天才,用哲学家一般的思考,美术家一般的观察,文学家一般的叙述为我开启了一扇通向昆虫世界,更是通向科学大门的钥匙,让我又一次接触了大自然,了解了大自然中昆虫的奥秘。
看了《昆虫记》这本书,我明白了:大自然中的昆虫也是有它们的生活习惯的,我们不应该讨厌它们,试着去接触它们,你便会不由自主地喜欢上昆虫了;而法布尔的精神让我也很受启发:我们应该有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应该有始有终,只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哪怕你的追求在别人看来是枯燥的,寂寞的,乏味的,只要你有恒心、信心,就一定可以创造出奇迹的。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7
在家里,我拥有许多本经典名著《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红楼梦》……而我却喜欢阅读《昆虫记》。因为昆虫记里面讲述了各种各样的昆虫的丰富多彩的生活。
本书作者是法布尔,一名法国作家。在这个暑假我一直着重阅读这本书,我细细品味这本书,我发现作者的写作顺序是先写主要讲的昆虫所主要生活的地带再写昆虫外貌、经常捕捉的猎物、捕捉猎物的过程、天敌的危害再写筑巢,最后写它的产卵与生命的尽头。
故事里的内容丰富多彩有表面美丽内心残酷的螳螂、热爱劳动的蜣螂、热爱家庭的舍腰蜂、对未来充满无限憧憬的天牛等等。
在这一个个故事里令我明白了不少道理。例如松毛虫,我佩服它们的执着意志和团队合作精神,从侧面表现出了我们人与人之间也应该拥有这些优良的品质、天牛知道将来会展翅高飞,在它曾是幼虫时三年始终在树干里。每一天都在为将来而努力,自始至终都在为将来能挣脱“牢笼”积极准备着,辛勤劳作,对未来充满了无限憧憬。这也从侧面告诉了我们遇到困难不能气馁,要心存希望,才能战胜困难。并且我也敬佩作者那种对昆虫的喜爱与对探究昆虫而不懈努力的精神而感动。特别是在探究雄大孔雀隔着千万里却仍然能找到雌大孔雀蝶时,作者从视觉、触觉、听觉、嗅觉中研究最终历尽千辛万苦终于从嗅觉中找到了答案,体现了作者锲而不舍的科学研究精神。
阅读完本书令我感悟到了两种精神,兴趣与坚持。科学家爱因斯坦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作者坚持探究昆虫是因为他从小对昆虫感兴趣,所以终身致力于研究这些小生灵,并谱写了《昆虫记》这本对生命的赞歌的名著。兴趣让作者走上了研究昆虫的道路,为成功作出了基础,而坚持是成功的关键。读后感·在作者研究大孔雀蝶时,不洗耗费大量的时间却依然坚持观察,并做了大量实验,虽然结果不尽人意,但我始终佩服他没有放弃希望,这种精神鼓舞我要勇于探究,不怕失败。
坚持给予了我们无穷的力量,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在一次炎热的暑假,我报名参加夏令营,成为了一名志愿者。在一次把物资送去贫困家庭时,下了一场大雨,本来山路就陡峭。经过一场大雨,石头经过雨水冲刷,好像占了油似的,一不小心就会滑到;泥土经过雨水灌溉,好像粘上胶水似的,走起来十分吃力,而且还要拿着物资行走,简直是比登天还难。不过尽管再困难,这次的任务却仍然要去完成。出征的队伍浩浩荡荡的踏上泥泞的山路,终于历尽千辛万苦,来到可要送物资的贫困家庭。同伴们听到这个消息乐得手舞足蹈,脸上笑得像绽放的花朵,将刚才历尽的千辛万苦抛去脑后,沉寂在成功的氛围中。
这本名著与坚持的经历令我受益匪浅,让我明白了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与坚持才能战胜困难的精神,我一定会把这种人生哲理运用到将来的生活中。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8
每次,翻开手中的这本《昆虫记》,阅读到书中作者潜心研究昆虫、观察昆虫的一幕幕时,我总是会被他所折服,《昆虫记》读后感。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昆虫学名作,也是一部不朽的世界文学名著。《昆虫记》中把我折服的,是作者法布尔观察、研究昆虫时孜孜不倦的精神。为什么,小孔雀蝶纷纷飞来法布尔的实验室时,法布尔专心观察,以至于忘记了午饭?又为什么,法布尔研究小孔雀蝶时,屡遭失败却没有气馁,没有停止实验,三年来,不达目的决不罢休?是什么,让法布尔不畏艰辛,如此仔细,如此醉心地观察“虫子”们的习性生活,并用生花妙笔写下一卷卷《昆虫记》?又是什么,让法布尔牺牲一切,甘于贫穷,为人类做出独特的贡献?
就是理想!因为理想,法布尔不辞辛劳,把日夜观察昆虫的结果写成了不朽的名著《昆虫记》。正是理想,促使着法布尔设计出一个个有趣的实验,描写下一幅幅生动有趣的图画。
理想是什么?理想是对未来的想望。理想,让我们找到奋斗的方向,并驱使着我们为这个方向而努力。法布尔以外,还有许多为理想而奋斗的人。在周恩来就读的班级,魏校长问:“你们读书是为了什么?”周恩来清晰响亮地回答:“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正是因为有了远大的理想,并为理想而前行,周恩来成为了中国的第一任总理,为世人所敬仰,著名数学家陈景润曾经立志:“我要和外国人比高低!”他朝着这个志向不断研究,最终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为中国增光添彩,更把世界对数论的认识推进了一大步。还有、宋庆龄、乃至于成龙、杨利伟……古往今来许多人,向我们展现了一幅幅树立理想、为理想而永恒的画面。
对,就是理想,让世人找到方向,为事业、为成就而战斗;让世人不枉一生,为祖国、为世界做贡献!
我们已经成熟,再也不能安于现实的生活。人生苦短,轻轻地来,空空地走,难道不能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吗?实现理想的路也许会坎坷不平,风雨交加,但是在这样的路上行走,一步一步,走得脚踏实地,这样的又何尝不是有意义的人生呢?
在做作业、完成任务的时候,时刻牢记着,你是在为理想努力。在必要时刻,以理想约束自己的行为。这些,你可以做到吗?
轻抿一口茶,翻开这本《昆虫记》,再次品读到作者生活与昆虫世界的点点滴滴时,我禁不住被法布尔锲而不舍的精神感动。理想,真的有这么大的力量,能超越困境、超越自我。当你终于走完崎岖的理想之程,到达终点时,你会发现,世界原来这么美好!
从现在起,构造远大的理想,并为之实现而拼搏吧!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9
读完《昆虫记》,轻轻合上书,细细回味着书中那些生动细致的描写,我的心中泛起了一阵阵波澜,沉浸在这个奇妙的昆虫世界里,仿佛自己也化身为一只长得像人类的虫子,会飞会爬树会钻洞,在法布尔的显微镜下,翻动着眼皮,挥动着触角,调皮地和他打招呼。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生活习性的书,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表现出它们独特的一面:遂蜂的守门人充当着守门卫兵的角色,同类来了就让开放行,异类来了就赶跑;迷宫蛛的
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昆虫具有了人性,和人类一样有喜怒哀乐,也有高尚的奉献
昆虫世界精彩绝伦,历史和人类一样久远,我联想昆虫世界和人类世界,细细对比,才发现,原来昆虫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有很多相似之处。为何以前就没人去发现这一点,而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却发现了?后来我才知道,法布尔将一生的精力都投入到昆虫的研究中去了,因此,他发现了昆虫的许多不为人知的事情。为何只有法布尔能够孜孜不倦地投入到昆虫研究呢?我觉得是因为他热爱生命,尊重生命,热爱大自然,向往大自然。唯有如此,方能留下如此巨著,启迪着一代又一代后人。
《昆虫记》虽然看起来平平淡淡,都是说昆虫世界的小事情,但却蕴含了作者对生命的无比尊重,对大自然的无限向往。《昆虫记》让我了解了昆虫,更让我了解了生命。作为自然界最高级的动物,爱护昆虫,保护好大自然永远是我们人类的使命。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10
在历史中有这样一个著名的人物,他被称为现代昆虫之父,他就是法布尔。在历史文学中有这样一本书,它详细的介绍了动物们的习性、工作、繁衍,否定了无数生物学家对不同生物的观点,它就是《昆虫记》。
在《昆虫记》中,无处不体现着作者对小生灵的喜爱与关心,无不体现着作者大自然的热爱,作者运用简朴而又充满爱的语言向我们描绘了一个昆虫世界:在寓言故事中,蝉是一个懒家伙经常偷取蚂蚁的东西,但是实际上却与寓言恰恰相反;蜘蛛和蜜蜂都是一个个几何学家,它们能比人类更早的运用几何来建造自己的房子;黄蜂是一个非常渺小的生物,但是它那执着、坚持不懈的精神令人敬佩,它的毒刺却令人毛骨悚然;一个令人畏惧的蝎子,却面对食物若无其事,有时还会吓得逃跑;萤火虫是一个美丽无比的天使,但是她却是一个无比残酷的美食学家……这真的是一个丰富多彩的昆虫世界啊!
在其中最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作者描写蝎子的那一情节。蝎子是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生物,尤其是它尾部的毒针,只要那么一滴就可以杀死很多生物。每个生物都是需要营养的,但是蝎子的食物却很神秘。把菜粉蝶放到蝎子的面前,我原本以为蝎子会用毒针将菜粉蝶麻痹,之后再送入肠胃中,可是结果却令人大为吃惊。蝎子不但没有将菜粉蝶麻痹,反而还被菜粉蝶吓得逃跑,这真是一个笑话。在实验过程中,作者也是倾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蝎子也是一次有一次的拒绝配合,甚至有一次全部逃跑,到最后作者也是没有探究成功蝎子是节食主义者。但是这却更加生动体现出作者执着的精神,面对这么令人“恼火”的蝎子谁都没有耐心进行实验,但是法布尔却不同,他是在失败中一次又一次的走出,这次失败了,那么就再来一次!不仅是这一个情节,整本书都体现的淋漓尽致。有些生物十分凶猛,有些生物温和,法布尔不仅面临着精神上的痛苦,有时还面临着肉体上的痛苦。他把那么微小的生物的住所,习性,食物都研究的明明白白,他是跟着生物一起睡觉,一起起床,他对生物学痴迷到那种程度,他融入了自然,融入了大自然中的一草一木,融入到了每个生物的心中!
巴金对《昆虫记》有过这样的评价:它融入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与一炉,以人性观察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取知识趣味、美学和思想的美学。不论是平凡的人还是伟大的作家都能感受到法布尔对这本书的精力,我们应该学习他的执着探究追求真理的精神。面对困难时,要不畏困难,勇往直前。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而在少数人中必定有着执着探究的精神!作者:孟梓鑫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11
法国著名喜剧家罗丹说:“这个大科学家像哲学家一般的思,像美术家一般的看,像文学家一般的写。”
他是法布尔,法国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作家,汇集一切智慧与才华,完成了《昆虫记》这部世界著作。小时候,我一直认为《昆虫记》是一本枯燥乏味的百科全书,却不知,法布尔先生揣着对生命无比热爱的心,对自然的无比尊崇,和渴望真理,坚持不懈的科学
一切生物在法布尔的笔下都被赋予了人的性格。舍腰蜂对待事情认真仔细,吃苦耐劳,执着坚定,而且热爱家庭,具有责任心;被管虫有着巧妙的手艺,织出的衣服漂亮美丽,还是一位刚强细心,宁愿牺牲自己,也要保护孩子的伟大良母;黄蜂是一个团结向上的集体,尽职尽责守卫家园;蜘蛛如同一位聪明的几何家,用才智在蜘蛛
当然,《昆虫记》还富有一定的哲理性。蜜蜂有着准确无误找回家的本能,而蚂蚁则是凭着对沿途景物的记忆找回回家的路。舍腰蜂有辨别力,却无法意识到别人的行为,只是耗力耗时的徒劳忙碌。
作者在《昆虫记》中说道:“如果动物只有单纯的本能,那么它们便没有能力去应付大千世界,应付大自然环境的变化,环境要经常有所变化,意外的事情有很多,正因为如此,昆虫需要具备一种特殊的能力来教导它。”人也是如此,我们只有不断锻炼自己,提升自己,让自己具备一种能力,才可以随时应付如今残酷变化的社会。
法布尔还用实践去反驳了书上的观点:小被管虫们并没有吃掉它们死去母亲。现实生活中,我们也需要具有这种质疑的
《昆虫记》不仅表达了作者对自然与生命的歌颂,同时也从侧面透露出人性的黑暗。作者十分憎恨蚂蚁,把它比喻成“强盗”。它们浩浩荡荡去侵犯蝉的住所,红蚂蚁还用不道德的方法去掠夺黑蚂蚁的儿女。这何不反映了当今部分人们的贪婪和弱肉强食的社会?
“我亲爱的虫子们,一旦你们……”一旦读起这个片段,我就会再次陷入那个蝉则千转不穷的夏日,枝叶落下斑斑光影,罩着底下那些可爱安眠的小昆虫们。这时,我的心中会不禁泛起无限的感动。
法布尔,这位“昆虫之父”,通过《昆虫记》,让我们最终明白:在这个世界,人和自然要和谐,人与动物需要友谊。只有学会尊重大自然、敬畏自然界中的大小生命,人类才会有光明的坦途!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12
也许是出于好奇,也许是出于无聊,那天,我翻阅了《昆虫记》这本书。我发现,我面对的不是枯燥无味的汉字,而是那神奇美妙的大自然,我深深地被这本书所吸引着,它就像我前方的指路老人,让我摆脱了迷茫的困扰。它,让我改变了对昆虫的看法。以前,也不知为什么,我对昆虫有极其的讨厌,也许是因为我对昆虫忽视太久了,产生了厌恶感,而现在,我对昆虫充满了喜爱之情,它们就像自然界的小精灵,嗬,多么可爱啊!而创作这鸿篇巨著的人——法布尔,他的那份执著,使他的胸口上蹿起了钻研的火花。梦想是我们心中最深切的、最美好的渴望。人世间的很多奇迹都源自于梦想,并经过人们不懈的努力使梦想成真。梦想的力量是伟大的,它能创造出令人难以想象的奇迹,正因为梦想,他刻苦地研究着,用自己所有的时间都用在观察昆虫上。他出生于农民家庭,家里一贫如洗,竟靠自学取得多个学位,这是多么了不起!与他相比,我真是羞愧万分。法布尔一生最大兴趣,都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正因为他热爱科学,因此妙笔生花,撰写了一部享誉全球的《昆虫记》。
书中描写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朴素的笔下,却犹如优美的散文,人们能从中获得知识和思想。这本书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情趣。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法布尔用这清新自然的笔调,生动地描绘出昆虫们的形象,幽默风趣的叙述,惹人捧腹大笑。法布尔把昆虫描写得那么真切、动人,活灵活现,来之于长期对昆虫生活精细的观察与研究,准确地掌握了他所描写的事物的典型特征。他的一生被“偏见”和“贫穷”所折磨和困扰,可却通过难以想象的努力,逐渐化教书匠之“贫穷”为为昆虫学之富有,最后又与诺贝尔文学奖擦肩而过,这本身就是奇迹。到了晚年时,则用一生积蓄的一点钱在荒僻的乡间买了一块园地,在园中修建一种简陋的住宅,然后把住宅和园子当做观察昆虫的实验室和试验基地,真正过上了人虫共处的生活。可想而知,他对昆虫是多么的迷恋啊!
读过《昆虫记》后,他让我受益匪浅:我们要学习法布尔那种敢于探索、勇于追求梦想的精神,并且我还明白了在这个世界上,人与自然需要和谐,人与生物需要友谊。只有学会尊重大自然,敬畏自然中的小生命,人类才会有光明的坦途。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13
灯下,我静静地独坐在桌前,月亮洒下一片朦胧的光影。轻轻合上手中的这本《昆虫记》,细细回忆着其中的描写,我的心中震荡,感慨万千,回味无穷。
这是一部世界昆虫的史诗,一篇奇妙绝伦的乐率,一件自然科学的无价之宝。它详尽地记录了昆虫的生活习性,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法布尔将情寄于笔中,耗费了一生时光观察昆虫,鲜活生动地展现出这些小生物独特的一面。其行文活泼生动,语调轻松幽默,充满了情趣。
在法布尔的笔下,昆虫这种看似微不足道的生物被无限放大,带领我们探索大自然的奥秘。例如放声歌唱的蝉,善于捕猎的蜘蛛,机智的螳螂……昆虫们形态各异、妙趣横生,但令我比较感兴趣的一篇便是蝉了。当夏季来临,蝉与我们的生活十分接近。当你在树下乘凉时,你听过树叶之间会传来一种令人有些讨厌的叫声吗?那便是蝉的叫声了。当夏天来临,生活在树上的蝉儿,不管白天黑夜,都会齐声响它们之间的乐曲,自我陶醉于歌声之中。这样喋喋不休的叫声虽有些令人讨厌,可是我们不得不为它们的生命发出同情与感叹,被它们这样乐此不疲却心酸的歌声深深打动。它们的生命是短暂的,却又是热情的。
不要以为科学离我们远,法布尔用《昆虫记》让我们知道科学就在身边。只要用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去看待生活,便可以明白自然科学处不在。昨日我为阳台上的绿植浇水时,瞥见一只蚂蚁正在一只死毛毛虫的尸体旁徘徊,似乎在懊恼无法搬动这一顿大餐回去和同伴们分享。过了一会,又来了几只蚂蚁,只见,不远处,一只只蚂蚁从别处赶来,它们齐心协力,在我不可思议的目光中把那只比它们大好几倍的毛毛虫给举了起来,小心翼翼地向自己的窝里走去。我惊得目瞪口呆。在我眼中,蚂蚁这种昆虫根本微小得不值一提,没想到它们竟然也有如此大的力量!我不由得感慨,小蚂蚁的团结与合作又给我上了一课上了一课。
昆虫,这些自由穿梭在天地之间,自古以来就与我们一起生活在地球上的生命,却极少引起我们的关注。在我们的认知里,它们是那么卑微,那么弱小。读过《昆虫记》,我才知道原来昆虫的生活也能如此多姿多彩。生活习性、劳动、婚恋、繁殖和死亡,一切都如我们人类生活一般正常进行着。这让我心中有深深的感动,我们人类前不是一个孤独的存在,地球上所有的生命(包括昆在内),都紧紧联系在一起。生命是平等的,昆虫在属于它们的世界中,或是乡村山野中,或是热带雨林里,又或是街道旁的一棵树上……它们幸福又精彩地度过自己的一生,昆虫的生命也应该受到人类的尊重保护。
读完《昆虫记》,我受益匪浅。它的描写细腻平淡,蕴含了法布尔对生命的无比尊重,对大自然的无限向往。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14
《昆虫记》,这本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他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法布尔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喜欢观察植物和昆虫,记录下了昆虫的本能与习性,讲述了许多发生在昆虫身上有趣的事。在他的笔下,小昆虫就是神奇的小精灵,是那么的可爱,那么的富有灵性。读《昆虫记》,感受大自然的奇妙,不知不觉被带进奇妙的昆虫世界,体会大自然的带来的神奇魔力。
蝉,辛辛苦苦在地下生长四年才奋力一搏掘土而出,就是为了能在阳光下歌唱,时长仅有短短的一个月;萤火虫会发光,是因为光亮产生于萤火虫的呼吸器官,属于自然光;蚂蚁能够辨认方向,如果沿途景物发生了变化她就回不了家了。
最让我感动的要数条纹蜘蛛了,在冬季很多虫子都在冬眠,可是它却不然。如果有人在野草丛里或柳树丛里搜寻,就能找到条纹蜘蛛的巢。它的巢是一个丝织的袋子,像蛋一样的物体,底部宽大,顶部狭小,是削平的。中央的袋子很精致能装下全部的卵而不留一点空隙,这样精致的袋子是蜘蛛用丝一圈一圈叠加上去的,既保暖又舒适。为了给孩子筑巢,吐完了最后一根丝,然后在衰老和疲惫中静静等死。
读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了我们的爸爸妈妈:无论严寒酷暑、风霜雨雪,有孩子的身影就一定有强大的父母的爱存在,时刻陪伴着我们,佑护着孩子的安全。所以就有“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情感升华,用在这里非常贴切。
有爸爸妈妈的呵护与爱,我们是幸福的。每天的一日三餐,他们都会为我精心的准备,每次都是我喜欢的饭菜;每次逛街,爸爸妈妈都会给我买新衣服或小礼物;我上学的时候有妈妈送、爸爸接;假期里,爸爸妈妈会带我到海边游玩,或到一些著名的景点去游玩……绚丽多彩的生活就是这样,陪伴着我的七彩童年。
记得有一次,我和姐姐玩跳格子,因为格子画的太小,我总是踩到线,踩到线就等于输了。为了能赢,我就我就把鞋子脱掉,光着脚跳了起来。眼看着妈妈看到了就要迎来一阵“暴风骤雨”了,我马上吓的光着脚拔腿就跑了,留下了一串串银铃般的笑声,还有妈妈宠溺的嗔怪……
伴随着充满快乐的七彩童年,我慢慢长大了,而这一段多彩的日子,也将点缀我的生活这张优美的画卷,这最为珍贵的精彩掠影,令我流连忘返……
回味之中,我学会了感恩:我会主动帮助爸爸妈妈做家务,给家人做贺卡,说说感恩的话,表达我对大人的深深的爱。所以,我感到幸福无比。父母为孩子付出了这么多,我们做子女的一定要孝顺自己的父母,不能忘记父母的养育之恩。
《昆虫记》内容奇幻,值得一看,它会让我们在了解昆虫的同时,唤醒我们的感恩之心,教会我们满怀热情回报父母的爱。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15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布尔,是世界上一位在自然界环境中观察昆虫和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出生在法国南部,因家境贫穷,从小被父母送到祖父家寄养。在成长的过程中,他偶然读了一本关于昆虫书籍,便开始对自然界中的昆虫有了浓厚兴趣。在此兴趣的引领下,通过自身不断的努力,终于用毕生的精力创作了留传后世的——《昆虫记》。
我是一个特别喜爱昆虫的女孩,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一一法布尔,一个对昆虫如此痴迷的专家,大家一定非常熟悉。
《昆虫记》是法布尔花了将近20年的时间才写成的,它详细而又确切地记录了许许多多昆虫的生活习性、生存技能等等。它把我带进了一个别开生面的昆虫世界:蜣螂忙忙碌碌地制作粪球、滚动粪球;固执的松毛虫坚持列队出行;小蜘蛛利用蛛丝飞向各个地方;萤火虫用麻醉剂对付猎物;螳螂竖起前腿,好像在祈祷和平;拥有勇气的舍腰蜂在烟囱里搭窝筑巢......
其中美丽的萤火虫那一篇,让我印象深刻。萤火虫是一种常见的昆虫,它肚子的顶端会发出光亮。而令我意想不到的是,萤火虫竟然是一种肉食动物,它的主要食物竞是蜗牛!在吃蜗牛时,萤火虫先要给蜗牛打一针“麻醉剂”。这个工具是有两片锋利的大颚组成就像两个弯曲、锋利的“獠牙”。萤火虫用这个“獠牙”,在蜗牛身上刺五、六下,蜗牛就动不了了。当我读到这些信息时,我简直惊讶的目瞪口呆,同时,我的心里一阵惊喜,因为我又知道了一个知识。
《昆虫记》这本书,充分的满足了我对大自然的好奇心,让我更加亲近自然,热爱科学,让我对昆虫越来越感兴趣。我常常蹲在草丛里、花丛中……这儿是我的乐园。
记得那一次,我在迷迭香丛中,看到不知名的蜘蛛,不过我并没有大喊大叫,而是半蹲下来仔细地观察着这只蜘蛛,只见这只蜘蛛在找到合适的地方后,便开始织网了,它先抽丝并搭出一个丝架,然后又在丝架上横拉了一根细丝线,最后小蜘蛛又回到白色丝垫,它爬得很快,一边爬一边抽丝。每走一趟,它就在架子上做一条辐,不一会丝架上就有很多辐了,一张网就织好了。在无限的静谧中我忘了世界,也忘了自己……
大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谁会想到那么招人喜欢的白蝴蝶竟是害虫!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任何事情,我们都不能只看表面,妄下定论,只有通过仔细地观察、深入地了解,才能看清真相。多学习、多听、多思考会让我们获益良多。大自然多么神奇,昆虫的故事多么丰富多彩,它们带给我们许多的启示,读完《昆虫记》,我深有感触!
我赞叹于神秘的大自然,好奇于可爱的昆虫,更折服于法布尔对昆虫的痴迷及可贵的探索精神。如果你看了这本书,你也一定会对它爱不释手。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16
寒假期间我读了好些书,相信你们也是吧!我读了散文类的、童话类、科普类的还有小说类的等等。散文类的我特别喜欢丰子恺爷爷的,重温了格林童话和安徒生童话。读了好几本中外名著小说,我最喜欢的还要数法国作家法布尔所著的《昆虫记》了。
可能还有一些同学不知道法布尔,让我来简单介绍一下吧。法布尔的全名叫让·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他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和动物行为学家,被世人称作“昆虫之父”。最让我敬佩的是法布尔先生一生都在坚持自学,取得了不起的自然科学博士学位。法布尔从小就尝试接近自然界的万物,如果有人认为那是祖先遗传的,那可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他祖先只关心自家的牛羊,他本人也没有受过任何训练,但他从小却有一个目标,这个目标就是有朝一日能够在研究昆虫的科学史上记录下一些对昆虫的见解。这个目标实现了吗?当然实现了啊。这本世界名作《法布尔昆虫记》不就是最好的证明么?
这部宏伟的巨作向我们展示了各种形态各异前所未闻的昆虫,有圣甲虫、蝉、萤火虫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蜜蜂了。在本书中,作者详细介绍了许多蜜蜂的大小,体态、习性、结构、功能、觅食等。而且这些蜜蜂不是我们常见的如:矿蜂、赤条蜂、黄蜂等。比如矿蜂。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矿蜂么?有没有跟我一样会联想到挖矿的小蜜蜂么?它们确实要比一般的蜜蜂擅长在地下的坑道中来回奔波筑巢,身形也更加细长。在腹部的底端有一条明显的沟,这沟里藏着的便是矿蜂们御敌的利器。因为它们非常擅长在结实的泥土里或者幽静的小径里活动,所以给这些小生灵们取名叫矿蜂。四月份可是它们最忙碌的季节了,紧锣密鼓地忙着采蜜储备食物。强烈推荐看昆虫记的同学们一定要看看这章,可有意思了。
我第二喜欢的要数“傻傻”的松毛虫了。松毛虫,顾名思义,应该能猜出它是以吃松叶为生的吧!我们先来看看松毛虫的卵吧。如果我们经常观察松树,应该会发现在松叶中会点缀着一个个白色的小圆柱。那就是松毛虫的卵。松毛虫在他们走过的路上会留下一种像丝的一种东西,不然他们可能会迷路的。无论是只有几只的小队伍还是超级无敌长的大队伍,都会有一只领头的松毛虫。但他们每次都会沿着线走,这也是“傻傻”的松毛虫的由来。而且松毛虫能预测坏天气的到来。一旦坏天气即将要来,它们就会躲在洞穴里。这不就是强大的大自然界里的天气预报专家?而且它们预测得非常准确,当天气预报预告要下雨时,它们一定会躲在巣里避雨。是不是非常的神奇?
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们了解了各种昆虫的习性。我不仅收获了知识,还收获了快乐,我觉得最有魔法的莫不过大自然本身了!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17
轻轻合上《昆虫记》,我却仍然沉浸在法布尔引领我走进的昆虫王国,一只只可爱的昆虫仍在我的眼前嬉戏。是什么让法布尔获得许多名人的赞许?是什么让他为我构造出了一个如此活灵活现的昆虫世界?难道仅仅是他对生命的敬畏之情吗?不,这里还包含着法布尔对科学的热爱与执着。
法布尔——这个人类杰出的代表,耗费其一生的光阴,就为了为这众多平凡的自然界子民——昆虫谱写一部精彩的生命乐章。法布尔用他“哲学家一般的思,美术家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抒写”,为我们缔造了一个昆虫的乐园。从字里行间我们都能深深地感受到法布尔对生命的敬畏,以及他相信科学、注重观察和尊重真相的精神。顿时,有一种深深的敬仰之情从我的心底蔓延开来。
刚翻开这本书,我坚定地认为它一定是枯燥乏味的,可读着读着,我就发觉这本书比无聊的小说有意义、有趣味多了。我尤其喜欢的是描写萤火虫的那部分:在萤的皮上有一种白颜色的涂料,形成了很细很细的粒形物质。于是,光就从这个地方发出来。在这些物质附近,还分布着一种非常奇特的器官,它们都有短干,上面还生长着很多细枝,这种枝干散布在发光物体的的上面,有时还深入其中。这是多么细致的描写呀!此时,我仿佛看到了法布尔正在草丛中艰难地捕捉萤火虫;此时,我仿佛看到了法布尔正坐在显微镜前仔细地观察萤火虫;此时,我仿佛看到了法布尔正在灯光下,认真地记着什么,脸上露出喜悦之情……是什么让法布尔如此认真专注?每个细节都不疏忽?我苦苦地思索着,哦!那不为什么,只因他对科学和自然的喜爱,因为这个,他执着研究,写下了世界名著——《昆虫记》。
这时,一位位兢兢业业的伟人又浮现在我的眼前:有女强人居里夫人,有原子弹之父钱学森,有提出相对论的爱因斯坦……他们哪个不是和法布尔一样热爱科学呢?就拿诺贝尔来说吧,他从小就对科学非常喜爱,就是这种对科学近乎痴迷的热爱,让他不顾生命危险,一次又一次地在研究室里点燃炸药,也就是这种热爱与执着,使他的炸药一次比一次更好更强。
看着他们,再看看自己,我不觉一阵面红耳赤。作为一名少先队员,我对待学习是否有满腔的热爱呢?我又是否有着孜孜不倦的探索精神呢?遇到难题,我首先想到的就是退缩;课堂上,面对老师的提问,我总是懒于动脑;做完作业,我更不懂得主动汲取……我欠缺的不正是那种热爱学习,执着探索的精神吗?
合上《昆虫记》,望着窗外明媚的阳光,我似乎又看到了法布尔低着头、弯着腰专注研究昆虫的情景。此时,柔柔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我的身上。“热爱,执着!”,这两个词已深深留在了我的心上!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18
法布尔以他精彩的文笔写成了誉满全球的《昆虫记》,这部巨著在世界自然科学史和文学史上都有无可替代的地位。《昆虫记》堪称科学与文学完美结合的典范。多少年来,深受读者们的喜爱……
在《昆虫记》一书中,讲述了一个个有趣的昆虫故事。如:蝉在地下“潜伏”了大约有四年之长,甚至更长时间才能钻出地面。夏日里,在树上尽情歌唱5个星期之后的它们便繁殖下一代然后死亡,还有: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来储存食物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的;蜣螂的工作比农民的工作还要辛苦,但是蜣螂却比农民还要任劳任怨……诸如此类的种种昆虫故事与奥妙便蕴含其中,耐人寻味。
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都不知管虫会穿“衣服”,不知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在接下来的过程中,我了解了许许多多的昆虫,他们虽然看起来渺小,但在法布尔的笔下它们却成了一笔思想宝藏,这些宝藏以它独特的方式揭示了人生的哲理。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不保护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如果没有他们,我们无疑丢失了许许多多的财富,环保的重要性毫无遮蔽的展现,通过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继续读下去,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蝉虫的蜕变,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塔蓝图拉毒蛛,我看到他反复的观察和实验,寻找大量例证,反复推敲,一步一步推断舍腰峰的窠巢的制作材料,萤的捕食过程和捕蝇峰的捕食过程,蜜蜂的超人的记忆力……
法布尔为探索真理而投入毕生心血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世界的神奇和美妙,又让我感受到了法布尔超人的毅力和细致入微的观察。《昆虫记》以它独特的看待问题的角度,理解问题的深度,吸引着千千万万的人。
我在这里衷心地推荐大家读一下《昆虫记》。我叹服法布尔为了探索大自然所付出的忘我精神;更加叹服他对昆虫、对大自然的钟爱。他让我们知道了:昆虫同样富有智慧。并呼吁我们一定要热爱我们的大自然以及一切生活在我们身边的生物。法布尔带我们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他更希望我们用双手来保护这一个昆虫世界。来,让我们一起,走进法布尔的昆虫世界,去倾听大自然的吟唱。并一起保护大自然,保护生活在大自然中的所有昆虫。
法布尔凭借着广博的知识、诙谐的趣味以及精彩的文笔告诉我们昆虫并不渺小,而是缺乏发现的眼睛。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19
法布尔的《昆虫记》不仅仅是一本简单的儿童读物或科普小品。
书的内容且放一边,我想先提一下作者法布尔。1823年,法布尔出生于法国一贫困农户家,中学毕业后一边以乡村教师为职谋生,一边坚持研究昆虫。他一生穷困潦倒,酒都喝不起,却省下每一分小钱为昆虫购置笼和罩。当他的《昆虫记》发表后引起轰动,他却依然清贫寂寞地生活,继续和昆虫作伴。直到晚年,他还坚持在他的荒石园里默默潜心观察昆虫,直至九十二岁死去。
请允许我摘录书中几段文字:
圣甲虫——果然,脚步出现失误,粪球滚落到路旁的沟底,这虫子被滑下的负载物撞了个仰面朝天,六只脚一阵挥舞。终于,它又翻身立足,于是追上粪球,继续苦干……
绿蚱蜢——天啊,这昆虫太美了,浑身莹莹淡绿,腰间缠着两条银白的饰带。它们体形匀称,身材苗条,还有一对罗纱般的大翅膀……我刚投放了一块梨,立即有一只绿蚱蜢在上面耍起了威风,它唯恐梨块被外人抢走,在那里张牙舞爪,把任何前来啃食的同伴蹬开……吃饱之后,大家用大颚尖搔搔脚掌,用蘸了口水的爪子把额头、眼睛擦得锃亮,然后用爪子抓住纱网或躺在沙地上,一个个摆着沉思冥想的姿势,悠然惬意地消消食……
米诺多蒂菲——在昆虫界父亲们对孩子那普遍的漠不关心中间,多米诺蒂菲是个例外。它对自己的孩子们倾注了全部的心血,它埋头苦干日夜劳作,拼死拼活为家人留下一份产业。当它足僵爪硬、奄奄一息时,它可以无悔地告慰自己,我尽了做父亲的职责,我为家人尽力了……
蟋蟀——求欢者在搔首弄姿,母蟋蟀却跑到一片生菜叶子下面躲藏起来,但是,它还是微微撩起门帘在偷看,而且也想被那只公蟋蟀看到,情人间的打情骂俏都一样……
还有一段像散文诗那么美:仲夏夜,不知多少回,我躺在地上,背靠着迷迭香支成的屏风,倾听那情趣盎然的(昆虫)音乐会。每一簇蔷薇都有其合唱队员,每一束薰衣草中也有自己的乐队,茂密的野草莓丛,也成了它们的乐池……
从这些朴实真诚、充满人情味的文字里,我读到了法布尔对这些微小生命的尊重、热爱。
一个可爱的男人,他一生都安心地专注于自己喜爱的昆虫世界,从中获得生活的乐趣。他拥有着一份执著,无论是在十岁二十岁还是八十岁九十岁,他都会毫不犹豫地俯下身去观察一个个小生命,在地上一趴就是好几个钟头。不管外界的喧嚣浮华、功名利禄,他只愿守着自己的一片简陋的荒石园……
一颗至纯的童心,一份淡泊的心境,一种执著的热爱和信仰。只有如此简单可爱的法布尔,才能成就如此伟大的《昆虫记》。
一本书,多年前我读它,只看到插图里形态各异的昆虫;今天读,终于可以看到观察昆虫的那双眼睛;我想,十年后,我一定会再读。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20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第一次看<<昆虫记>>,不知怎么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时不时还会惹人捧腹大笑,就像跟着法布尔走进了大自然,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去大自然探索昆虫的奥秘。翻开书本往下看,便会了解许多知识:萤火虫有六只短短的脚,它们是用碎步小跑的昆虫,虽然萤火虫的外表弱小,但是它却是个肉食动物,是个猎取野味的“猎人”。
天牛是破坏树干的罪魁祸首,每逢中秋时节,它们躲在树干中吸取养分,用半圆凿形、无据、黑而短但极强健的上颚挖掘通道,并用挖掘出来的碎屑作为食物。
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如果不看它那致命的捕猎工具,螳螂其实也不可怕:苗条的身材身着俏丽的上衣,浑身呈现优雅的淡绿色,还有那长长的酷似沙罗的翅膀,真像一位美少女。
还有松毛虫是怎么产卵和孵化、动物是怎么催眠状态自杀的、朗格多克蝎子的毒液有多强,一只朗格多克蝎子和一只纳包那狼蛛这两只都有毒刺的昆虫谁会吃掉谁、金步甲的食物是什么……
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好像都跳出了书本。以前,我是不怎么喜欢大自然中的昆虫,觉得所有的昆虫都是坏东西,自从我读了这本《昆虫记》之后,我发现喜欢上了昆虫,不像以前一样厌恶昆虫了,有时候还会仔细的端详昆虫,由于掌握了很多关于昆虫的知识,现在大部分昆虫名字我差不多都叫得上了,我真感谢这位感情细腻、思想深刻的天才,用哲学家一般的思考,美术家一般的观察,文学家一般的叙述为我开启了一扇通向昆虫世界,更是通向科学大门的钥匙,让我又一次接触了大自然,了解了大自然中昆虫的奥秘。
看了《昆虫记》这本书,我明白了:大自然中的昆虫也是有它们的生活习惯的,我们不应该讨厌它们,试着去接触它们,你便会不由自主地喜欢上昆虫了;而法布尔的精神让我也很受启发:我们应该有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应该有始有终,只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哪怕你的追求在别人看来是枯燥的,寂寞的,乏味的,只要你有恒心、信心,就一定可以创造出奇迹的。
江苏南通南苑小学六年级:黄施瑜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21
有这样一本创造了奇迹的书,为什么说它创造了奇迹呢因为它记载了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生育和死亡,而且它创造于十八至十九世纪之间,在那个时期,昆虫学家的“田野实验”是不被认可的,昆虫学家们只是将昆虫做成标本,睁大眼睛观察,却不思考真正的昆虫的习性与本能,这本书的作者就是敢于冲破传统思想的昆虫学家——法布尔。
初看这本书的题目,还以为是一本科普读物或是观察记录什么的,所以并没有在意,只是漫不经心的去阅读它,可当我读了才不到一半的时候,我便被它深深的吸引了。
于是,昆虫的颜色是从哪里得到的蝗虫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这些问题久久萦绕在脑海里,使我不得不如饥似渴的读完了它。
这本书使我受到了无数的启发。
蝉,这位大自然的歌唱家,虽然在炎炎夏日为我们带来了高昂的歌声,可人们似乎并不喜十分欢它。
法布尔抛开世人对蝉的看法,开始了他对蝉的研究。
很快,他便发现蝉是一位自食其力的勤奋者。
反之,被人们授予极高荣誉的蚂蚁竟然是凶悍的劫掠者,它们将蝉辛苦寻得的食物一抢而光。
这使我懂得看待问题时不能光依据别人对待此事的看法,而要自己去寻觅真正的答案,并且要从不同的角度去发现,钻研。
寄生虫,这种似乎被世界上所有人所唾弃的昆虫很快也成了法布尔的研究对象。
在人们看来,它们天生懒惰,靠夺取别人的劳动成果来维持自己的生存。
但法布尔在妥协此看法的同时也发出了不一样的声音。
他认为从本质上来说寄生不是一种享受,而是一种行猎行为。
表面上是坐享其成,但实质上寄生虫付出了劳动。
他还举了几个例子来证明了这一观点。
为寄生虫家族洗去了千古罪名。
法布尔这种求真精神使我大受感动,他不论昆虫们以前作了什么,只从自己的实验里去真正的了解他们。
法布尔的这部书,咋看起来是十分枯燥无味的,可当你深入去了解它,你便会发现,法布尔不仅仅是一位昆虫学家,还是一位作家!“萤火虫的光是白色的,十分柔和而且幽静,没有一点儿刺激,就像星星的光华被这只小小的昆虫给收集起来了一样。
让我们怀疑天上的星星原本就是无数萤火虫在那里睡眠。”如此一段优美的文字正是出自法布尔之手。
因此,人们赞誉法布尔“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美术家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书写”。
总而言之,《昆虫记》这部书给了我无数的乐趣与无数的启发,我认为这是一部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的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体会和感想,必须会明白的更多。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22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
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于是,我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我仔细地想着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
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23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作者写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老师叫我写时候,我总想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观察我,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只对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事仔细观察,才能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柳林风声读后感400字 篇1
在这个骄阳似火的暑假,我再一次细细地品读了《柳林风声》这本书。
《柳林风声》这本书写的是发生在森林里的一个有趣的故事,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爱冒险蟾蜍。它很有善,单纯,温和,还很重感情。不过它有一些缺点,比如:自大,爱吹牛,甭管它迷上啥,结果都一样:顶多三分钟热度。比如有一次,蟾蜍在划船,迎面开过来一辆崭新的马车,于是它就把船丢在了河里,去订购了一辆大马车。还有一次,蟾蜍开着一辆马车,忽然一辆汽车飞奔而来,它赶忙回了家,又订购了一辆大汽车。
迷恋上汽车的蟾蜍不听朋友们的劝告,一看到汽车就钻进去,坐在驾驶的座位上,这里看看,那里摸摸,转转方向盘。有一次蟾蜍终于忍不住了,它按响了喇叭。屋里的车主人听到了喇叭声,赶忙跑出来,抓住了蟾蜍,并报了警。从此这只不断闯祸的蟾蜍被抓进了牢里,它左思右想,后来这只蟾蜍终于知道错了。于是警察叔叔把它放了出来。获得自由的蟾蜍终于不再碰别人的东西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每个人身上都有缺点,要知错就改,不然会犯下更大的错,受到惩罚。
柳林风声读后感400字 篇2
《柳林风声》的作者是格雷厄姆,讲述的是鼹鼠,河鼠,老獾,蟾蜍四个动物之间的故事。
主要讲述的是四个动物朋友在河畔所经历的曲折刺激的冒险故事。善良的鼹鼠,热情的河鼠,关心人的老獾,疯狂的蟾蜍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其中鼹鼠和河鼠给我的印象是最深刻的,鼹鼠在冬眠醒来后,耐不住春的诱惑,跑出家门,放弃了一切的计划,与好朋友河鼠冒险,鼹鼠好奇心很浓,所以才会把船弄翻,差点把自己的命搭上。河鼠是个乐观自信的人,当鼹鼠把船弄翻时,他却说没事儿,还救了鼹鼠一把,让鼹鼠和自己一块儿住。当蟾蜍装着自己有病的时候,他表明了他的善良,纯朴,同时十分关心伙伴。蟾蜍是个演技高超的人,他很疯狂,犯了错时仍不知道悔改,虽然他被捕了,随后又逃了出来,然后又被捕了。他的三个好朋友曾经都劝过他别干了,可是他依然我行我素,丝毫不听别人的意见。老獾是个很严厉的人,当他教育蟾蜍时,是很认真,很严肃的,虽然他什么话都说尽了,但蟾蜍仍屡次犯错,把车看为自己的生命。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人要做一个勤劳,善良,本分,乐观和助人为乐的人。
柳林风声读后感400字 篇3
柳林风声?柳林风声是什么意思呀?让我来告诉你,柳林风声就是说一片柳树林里引发的许多事情,这一切事情都和蟾蜍有关。
蟾蜍偷了别人的车,被抓进了监狱,随后蟾蜍为了越狱,引发了一件件惊险而有趣的事情。被抓进监狱的前几天,他一点东西都不吃,只记得哭。我看了后不禁生气起来,你哭什么哭呀,既然你已经被抓进监狱了,哭有什么用呀,哭能解决问题吗?你还是好好反省反省自己吧,想想自己偷车前为什么不想想后果。过了几天,监狱里又换成了一个小姑娘看守蟾蜍,这次算他幸运,遇到了一位善良、喜欢小动物的小姑娘,小姑娘听了蟾蜍的话后,决定让他打扮成洗衣婆逃走。在逃跑过程中,许多卫士们都在背后讨论他,但他还是压住了火,要是他发火的话,我估计呀,早就被抓回去了。在火车上他又死里逃生,眼看就要被发现了,又逃出了追捕人的眼睛。
在夺回家园——蟾堂时,他们表现得真出色,就是应该把那群黄鼠狼打得落花流水,真爽呀!要是我打这场仗,我会使用第二套方案,把他们打得缺胳膊少腿,但绝不把他们打死,让他们参加劳动改造,尝尝做坏事的后果有多么“好”,知道侵占别人的权利是不对的。
我们做事之前一定要站在客观的角度去想想别人会有什么看法,会对别人带来什么样的伤害。
柳林风声读后感400字 篇4
《柳林风声》用优美而又有趣的文字,为我们讲述了一只蟾蜍喜欢追求新玩意儿,还经常闯祸。他的三个朋友:獾、鼹鼠、河鼠为了让他不再闯祸,将蟾蜍锁了起来。一次,蟾蜍装病将河鼠骗走,趁机逃走了。它在出逃的路上偷了一辆车,并疯狂驾驶,最终被警察抓住了,法官判蟾蜍二十年监禁。后来蟾蜍在狱卒女儿的帮助下,逃出了监狱,并顺利地躲避了警察的追捕,来到了朋友——河鼠家。河鼠告诉蟾蜍蟾宫被黄鼠狼、白鼬占领了,于是蟾蜍与朋友一起夺回了自已的家。从此以后,蟾蜍变得十分谦逊了。
书中胆小怕事,但又酷爱冒险的鼹鼠;热情好客、生性浪漫的河鼠;行侠仗义、具有领袖风范的獾;喜欢吹牛、知错能改、追求刺激的蟾蜍使我们懂得了在生活中,友谊是多么重要,当你身处困境时,朋友帮助你度过难关;当你伤感时,朋友给你最贴心的安慰。友谊像春天里的一阵春雨,滋润了我们的心灵;友谊像冬日里和煦的阳光,温暖人心;友谊像黑夜里的一盏明灯,让迷路的人找到前进的方向;友谊像一杯滋味甘醇的美酒,令人回味无穷……友谊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如果没有友谊,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枯燥乏味。
人世间最珍贵的,莫过于真诚的友谊。深切的关怀,像幽香的小花开在深谷。
柳林风声读后感400字 篇5
读完《柳林风声》这本书,着实让我感动了一把。
这本书主要讲了柳林中的动物们的故事。柳林中的獾,它虽然很少露面,却在柳林里是一个极有影响力的人物。本性敦厚、善良的河鼠它愿意与朋友分享它的所有,而且极富同情心。鼹鼠是一个任劳任怨,愿意帮助人并肯动脑筋的家伙。傲慢的蟾蜍靠着富裕的祖传家产,挥霍浪费,最后连自己的家都没有的故事。
故事中的那些动物朋友们,它们懂得珍惜友谊,不为一件小事而争吵不休;它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难道,我们就不应该向它们学习吗!
生活中,也有许多人像鼹鼠它们一样珍惜友谊,其中,就有我和我的好朋友明明。记得那是昨天,我和明明在我家门口玩,我拿着我最心爱的变形金刚摆弄起来,不一会儿,明明想玩我的玩具,可我却不给他,即使他再三请求,我也始终不给他,于是,我们就争吵起来。明明说:“哼!你真小气,让我玩一会儿就怎么了!”我听了生气的大声喊道:“就不给,让你爸买去!”就这样,我们一直吵到我爸爸过来。爸爸劝住了我们,并对我说:“孩子,不要因为一件小事或一个物品而发生矛盾,要学会分享,快去向明明道歉!”于是,我向明明道了歉,并把玩具给了他。随后,我们便快乐的玩耍起来。
友谊是最可贵的,不要因为一件小事而失去一个最要好的朋友,要学会分享快乐,因为这样,你的朋友才越来越多!
柳林风声读后感400字 篇6
他们,一群个性鲜明而又可爱的小动物,在这婀娜多姿的柳林里上演了一场场的动人生活故事,胆小又爱冒险的鼹鼠、热情又浪漫的河鼠、睿智侠义的獾先生、敦厚老实的水獭,和虚荣而喜欢吹牛的蛤蟆时常回荡在我的脑海里。他们一起生活在河岸与大森林里,有乐同享,有难同当。蛤蟆因为虚荣总是闯祸,大家决定齐心协力帮助他改掉坏毛病,与黄鼠狼家族展开了战斗……
它描绘了大自然四季变化的迷人景色,通过诗情画意的田园风光生动形象地展现了森林中各种动物发生的点点滴滴,歌颂了那深刻的友谊与温情。这是一部像散文一样的书,语句动人优美,紧扣读者心弦,把你带进奇妙的境界。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友情的力量是伟大的,是可以挽救一切的;告诉了我们,要学会珍惜身边的每一个朋友,不能白白的放弃,因为友谊是十分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我们要懂得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懂得爱护身边的每一个人,柳林风声》虽然读完了,但它带给我的美妙感受回味无穷,它让我感受到友谊的珍贵,家的温暖!
柳林风声读后感400字 篇7
《柳林风声》是英国著名儿童文学家肯尼斯·格雷厄姆写的童话作品,全书共有十二个小故事,但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第十一个小故事——《眼泪像夏日暴雨般流淌》。
故事主要是说:河鼠、鼹鼠、蟾蜍和獾是最要好的朋友,但是,它们的生活方式却不一样。河鼠和鼹鼠这两兄弟的生活朴实而又温馨;獾的生活孤独而又沉闷;而蟾蜍的生活,则是天天都会变。故事的发生都是因蟾蜍而起。蟾蜍靠祖传家产,生活挥霍浪费,追求新玩意儿,结果上当受骗,连家也保不住。最后,在几位好朋友的帮助下,把家夺了回来。蟾蜍的朋友们使出浑身解数帮助蟾蜍夺回家产,这不就是我们常说患难与共的友谊吗?
读了《柳林风声》后,我深刻地体会到:在生活中朋友之间的友情是十分重要的。在朋友身处困境时,我们不应该嫌弃他,应该伸出友情之手去帮助他。我们大家要像蟾蜍的三个朋友一样,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这样我们的班级才会成为一个真正的大家庭!
柳林风声读后感400字 篇8
这个星期,我读了《柳林风声》这本书,它使我感悟到,友情是最美好的。
书中讲述的是一个由高傲的蟾蜍,性情温和的老獾,聪明细心的河鼠以及机智勇敢的鼹鼠等构成的神奇世界。
我读了《柳林风声》后感到,野林中性情温和的老獾虽然很少露面,但在大家眼中,却是一个极具影响力的人物;善良的河鼠不但十分富有同情心,还愿意和朋友分享一切;鼹鼠肯动脑筋,并愿意为朋友做事,而且总是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狂妄自大的蟾蜍不务正业,乱花财产,为寻找刺激而犯罪,被关进大牢中,连家也被野林中的黄鼠狼和白鼬给占领了。最后在朋友们的帮助下,才把自己的家给夺了回来,经历了一次次困难和朋友们一声声的劝告,蟾蜍终于变得谦虚起来。它们四人也成为这森林中赫赫有名之人。
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是动物们的友谊。在蟾蜍失去蟾宫后,是老獾、河鼠还有鼹鼠帮它夺回蟾宫,它们不顾安危,竭尽全力帮助它们想尽办法劝说却死不悔改的蟾蜍,这不就是朋友之间真正的友谊吗?
朋友之间真正的友谊是当你遇到困难时,他会竭尽全力去帮助你;当你不开心时,他会安慰你;当你需要温暖时,他会给予你温暖。所以,请珍惜朋友之间的友谊吧!
柳林风声读后感400字 篇9
我看过一本书,名叫《柳林风声》,它是英国作家肯尼斯·格雷厄姆写的。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小鼹鼠和它的好朋友们历险的故事。从前,森林里住着很多小动物,小鼹鼠第一次出来见世面,它遇到了小河鼠,并且他们成了好朋友,他们决定去到很远的地方去探险,蛤蟆也加入了其中。蛤蟆是个骄傲自大的家伙,它老爱对别人显摆自己家富。冬天到了,三只小动物觉得很冷,他们看到了一座房子,就进去了,这是獾先生的家。獾先生很热情的款待了他们,三个好朋友在獾先生家度过了一个冬天。告别了獾后他们来到了一座城市,蛤蟆走散了,结果他碰坏了一辆很昂贵的车,蹲了监狱,后来蛤蟆装扮成妇女逃出了监狱。他向别人借了一艘船,几天后船漂到了獾先生家,鼹鼠和河鼠也正在等他呢。獾先生也觉得好玩,就决定和三只小动物一起探险,于是,他们又踏上了一段未知的旅程。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勇于面对困难,克服困难,有一回,我去太阳部落,冒险去坐“空中斗牛”,很多人都不敢坐,我还坐了两次呢,吓得妈 妈脸都白了,我勇敢吧!
大家觉得这本书好不好看呀,没看过的同学赶紧来看看吧!
柳林风声读后感400字 篇10
友谊是什么?是不可破灭的,还是心如止水的。当我疑惑之时,《柳林风声》告诉了我,友谊到底是什么。
这本书讲了獾、蛤蟆、鼹鼠、河鼠这四个小伙伴之间发生的故事:从前在一个山庄中,有一个无忧无虑的鼹鼠,有一次他离开家乡,来到一条清澈,美丽的湖边,与聪明友善的河鼠成了很要好的朋友,河鼠带他结识了蛤蟆,一个挥金如土的富翁。并开始了他们的旅行,在旅途中,他们遇见了沉稳的獾,并成了形影不离的好伙伴。
后来他们经历了许多事情,例如:当鼹鼠走进黑暗森林的时候,河鼠为了救出好朋友,不顾生命危险,冲入森林。这是什么,这是友谊,这是朋友之间相互信任的友谊;当四个小伙伴,为了蛤蟆的房子,而大战黄鼠狼的时候,他们虽寡不敌众,但他们的勇气和他们的精神,却使得一大群黄鼠狼与白鼬落荒而逃。这是什么,这是朋友之间积极合作的友谊。
读完这本书时,我明白了,友谊既不是不可破灭的,也不是心如止水的。友谊是单纯的,也是共患难的,更是无处不在的。
柳林风声读后感400字 篇11
今年的寒假里我读了《柳林风声》这本书,它让我懂得,友情是珍贵和美好的。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蟾蜍和他的三个朋友的故事,蟾蜍很高傲,而它三个朋友是性情温和的老獾,聪明细心的河鼠以及机智勇敢的鼹鼠。当蟾蜍不断犯错误,水鼠、鼹鼠、老獾一直在帮助他,最后蟾蜍改变自己,又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的绅士。
这四只动物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蟾蜍。他是一个生活优裕、热情好客的绅士,但也有贪慕虚荣、夸夸其谈、贪玩的毛病。河鼠不但善良还十分富有同情心;鼹鼠肯动脑筋,并愿意为朋友做事,而且总是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老獾是一位沉着、冷静、可信的朋友,同时他也乐于助人,千方百计,费尽心思地帮助蟾蜍改掉夸夸其谈和贪玩的毛病;并出谋划策,和鼹鼠、河鼠一起帮助蟾蜍夺回家园。最终蟾蜍变得谦虚起来,它们四人也成为这片森林中的名人。
河鼠、鼹鼠、獾和蟾蜍从不相识到成为朋友,互相帮助,共渡难关,大团圆的结局让我感到振奋。这让我想到自己的同学,我们之间也是朋友,也要像故事中的主人公一样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分享快乐!
柳林风声读后感400字 篇12
在寒假生活里,我读了不少课外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书是《柳林风声》。
在乡间住着活泼可爱的鼹鼠、聪明的河鼠、老成持重的獾,还有放荡不羁的蛤蟆。故事的发生都是因为蛤蟆而起。蛤蟆靠祖传家产生活挥霍浪费,追求新玩意儿,结果闯了不少祸,连家也没有保不住。最后在好朋友的帮助下,把家夺了回来。
多么奇特的故事,尤其是蛤蟆的冒险经历:玩车偷车、入狱逃跑、被人追捕、和黄鼠狼大战、夺回老宅……;再看乡间温暖惬意的生活:春季大扫除、河边荡舟、野森林的奇遇,也总是让人留恋。故事的最后说蛤蟆在四个好朋友的帮助下,重新夺回了老宅,住进了蛤蟆府,这不就是患难与共的友谊吗?想想看吧,动物之间尚且有如此深厚的友谊,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好儿童,我们是否可以做的更好呢?
《柳林风声》的一个个诙谐温馨的故事给人温暖,故事中隽永的人生哲理给人温和的教诲。还告诫人们:社会是个大家庭,人与人之间应该懂得互相关心,互相理解,互相帮助。这样我们的生活才能更加美好!
柳林风声读后感400字 篇13
这是一本写动物的小说,里面丰富怎么写了一群动物做起了好伙伴,在小说里面其中有一个像蛤蟆的动物,书本的后半部分都在写他的遭遇。
柳林风声是一本经典名著,在书本里生动的描写了一群动物发生过的事情,在里面的鼹鼠、河鼠还有獾先生他们都是非常理智的人,可是在里面不理智的蛤蟆却总是给他们添麻烦,自从他看上汽车这样东西之后,便疯狂地爱上汽车,在里面的鼹鼠、河鼠还有獾先生,他们都曾经努力地劝过了这位蛤蟆先生,可是每当早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进来之后,他第一时间想的就是汽车,最后,还因为汽车的事情被坐牢了,自己的家也不幸地落入了一群坏人的手中,最后他终于清醒了也挽救回来他的家。
这个故事非常的有趣,让我用一句话来说故事里的蛤蟆,那应该就是玩物丧志了吧。一个人不能太沉迷于一样的东西,不然就会丧失理智,在书本里面的蛤蟆就是一个例子。里面的蛤蟆因为车子的事情进入监狱之后,自己又用智慧逃了出来,可是他还是不吸取教训,又开始丧失理智了。
这本书就是一本外国名著,里面讲了一个非常吸引人的故事,大家也可以去看一下。
柳林风声读后感400字 篇14
在河边的一个大森林中,住着几只动物,《柳林风声》这本书讲得就是这几只动物之间发生的一
些冲突,趣事,等事情。
其中,我最喜欢的动物是鼹鼠和河鼠。鼹鼠机灵、可爱,最重要的`一点是它可以读懂朋友的心思,并努力的去开导它,还有,就是在蟾蜍闯祸的时候,它总是不顾一切的去保护蟾蜍,这种
也正因为它默默付出,所以身边才一直有朋友陪伴,这告为我们只有真心才能换来真心。
河鼠机灵、爱冒险、热心、但他最大的缺点就是太天直,因为它的天真,害的让蟾蜍跳跑了,最后去做了牢,我们可不能像河鼠一样天真,容易上当哦!
蟾蜍很骄傲自大,目中无人、不可一世,还非常爱闻祸,我们可不能像它一样哦!可蟾蜍也不是没有优点的哦!它还还是道优点的哦!它的优点就是知错就改,这边是为什么它最后变成了另一个蟾蜍的最大最直接的原因。
《柳林风声》这本书不仅有趣,还能告诉我们启迪,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柳林风声读后感400字 篇15
《柳林风声》是英国一位著名作家肯尼斯·格雷厄姆写的,有一位美国总统一口气把《柳林风声》连读了三遍。这本书究竟有着什么样的独特魅力呢?
书中的主人公是鼹鼠。鼹鼠是一只感情丰富细腻、胆小忧愁的小老鼠,生活在地下。它为了寻找外面的世界,离开了家,结识了侠肝义胆、善解人意的好朋友河鼠。它们在老河上漂流,船翻了,鼹鼠差点淹死了,是河鼠救了它;鼹鼠独闯野树林,差点送了命,又是聪明勇敢的河鼠救了它。河鼠还帮助鼹鼠找到了它自己的家,款待了唱圣诞歌的田鼠们。它们还一起帮助了蛤蟆,改变了它骄傲自满自大的坏习惯、坏行为,帮助蛤蟆从黄鼠狼那里夺回了蛤蟆府,让蛤蟆重新做人、改头换面。鼹鼠经历过这些历险后,从此也变得勇敢、成熟和快乐了。
这本书描写得生动细致、栩栩如生,采用了拟人等多种修辞方法。书中的人物活灵活现、幽默风趣,特别是心理描写非常恰当细腻,让人看了如痴如醉。我最喜欢鼹鼠这个角色,因为它感情丰富;虽然笨手笨脚,但是很聪明;心地也很善良。作者把每个人物写得真好,都写活了!我要多多看这些名著,学习
柳林风声读后感400字 篇16
《柳林风声》,是英国著名文学家肯尼斯·厄雷厄姆写的。它一直被尘封在书柜角落若不是我要找一本在它旁边的书,我可能发现不了它。
刚买来时我以为这本书是写人与人的故事,翻开才知道这是写动物与动物的故事。书中讲述了居住在森林里和小河附近的一群动物好朋友之间发生的故事,有的故事让我感到惊心动魄,有的故事让我感动万分,有的故事让我深感悲伤。让我深有感触的是这个故事:蟾蜍生来就好吃懒做,游手好闲,喜欢追求新鲜玩意,买这买那,并依赖他人结果受骗上当,被人类抓去,被朋友救出后依然我行我素,可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后来弄得连家都保不住了。朋友又一次帮助他,他终于回家了。
蟾蜍的遭遇让我领悟到,做事一定要靠自己,自己努力,不能坐在前人载的大树下乘凉,也不能过于依赖别人。我们从小要好好学习,长大后要努力工作,为自己开拓一片广阔的天地,为社会做出巨大的贡献。
在蟾蜍遇到困难时,朋友们多次向他伸出友情之手。这让我领悟到生活中友谊的重要性。
我们应该多学习书中的鼹鼠和河鼠的心地善良,乐于助人,活泼开朗。
柳林风声读后感400字 篇17
一开始看就被这本书优美的文笔吸引,可以说是我读过的书中文笔能排前三的那种。就凭这么好的文笔也不虚一读,何况内容也比较有趣。
书中有四大主角,分别是鼹鼠,水鼠,蛤蟆和獾,每个动物都有自己的特色,让人或多或少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每个角色都有其特色,让人欢喜的地方。鼹鼠对朋友的忠诚,可靠;水鼠聪明能干,机智勇敢;蛤蟆虽然性情不稳定,喜欢吹牛,但是乐观开朗喜欢冒险,哪怕是回忆自己所受的困难都能描述地欢天喜地(把困难描述成有趣地事情),让人看了有一种莫名地鼓舞。獾就像一位充满智慧同时对年轻人无比关爱的长者,给晚辈提供实时的帮助和指引,真希望自己身边也有一位这样的长者。
这本书的前半部分主要讲的就是鼹鼠和水鼠的相遇和一起历险的经历,在历险的时候又遇到了獾,獾对他们提供了必要的帮助。后半部分加入了蛤蟆,主线也是蛤蟆,讲述了蛤蟆带着鼹鼠和水鼠开始了一段疯狂的行程,之后又是它独自的各种冒险,经历了种种事情后的改过自新。
这本书可以让你领略到河岸两边的各种美景,朋友之间的情谊,长辈对晚辈的关爱,还有一个关于成长的心历路程。值得一看的关于各种美好的书。
柳林风声读后感400字 篇18
柳林风声是一篇优美而有趣的文章,我读过好几遍。
这本书里生动地描写出了善良可亲的鼹鼠、聪明好客的河鼠、足智多谋乐于助人的猴、重友情但因对汽车着了迷走上罪恶的道路后来改过自新的蛤蟆。
这本书生动的描写了各种动物的相貌和各种场合下的神情,非常有趣,很让人着迷,有位美国总统曾把《柳林风声》一口气读了三遍哩!
一只鼹鼠被春天灿烂的阳光召换到了一条美丽的河边,和河鼠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他在河边结识了不少伙伴,在和河鼠平生第一次坐船时,看见了幽静而恐怖的野森林,里面的动物有好有坏,他竟独闯野森林和寻找他的河鼠迷了路,幸亏好心的獾帮助。在回到河边的路途中经过了鼹鼠家,度过了美好的圣诞节,可蛤蟆因迷上了汽车走上了罪恶的道路,后来浪子回头,在朋友们的帮助下走过秘密通道打破了胡作非为的黄鼠狼,还找到了调皮爱冒险失踪的小水獭,把居民们治理的服服帖帖,过上了美满的生活。
这篇文章写出了朋友之间美好的友谊,非常动人。
柳林风声读后感400字 篇19
朋友之间的感情是什么?是友情。在朋友之间不讲恨、富有、贫穷、钱……互相帮助、互相信任的才是真正的朋友。而阅读《柳林风声》这本书让我对“朋友”这个词寓意理解的更深了。
在这本书中,写到了很多美,但为中心的还是友情之美,在书中,友情之美的主要故事内容是这样的:一只鼹鼠为逃避春季大扫除,在河岸边恰好遇见河鼠,两人成了非常友爱的朋友,它们和獾、癞蛤蟆也成了好朋友。
随着故事的一个个发展,我也被小动物们之间的友谊所感动。在蟾蜍遇到麻烦时,朋友们伸出友情之手帮助他,鼓励他,让我领悟到生活中,朋友之间的感情是多么的重要。人的一生中,如果没有朋友,生活便会失去色彩。
随着故事的一个个发展,我也被小动物们之间的友情所感动。谨慎本分、心地善良的鼹鼠,善解人意、乐于助人的河鼠,率直纯真、人见人爱的蛤蟆,正义十足、具有领袖风范的灌。
书虽然读完了,可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却还在我脑海中徘徊,那如诗如画的田园风光,那小动物之间温馨的感情,也一直萦绕着我,一个个小精灵经常跳出书本,进入我的梦和我聊天。
柳林风声读后感400字 篇20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苏联名人高尔基先生说的。没错,一本书就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无限宽阔的海洋。
这些天,我读了一本好书——《柳林风声》,它是英国大作家肯尼斯?格雷厄姆写的,由张炽恒翻译,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有:鼹鼠莫尔、水鼠兰特和獾子班杰。
最初的时候,莫尔不想去春季大清扫,因为那样会弄得它腰酸背疼、胳膊酸痛。它便东游西逛,突然,它来到了一条盈满清凉的水的河边,这是它人生第一次见到河,就很新奇,于是想过去看一看,结果在那里交到了一位厚道真挚的朋友——水鼠兰特,它们一起吃饭、一起划船,莫尔也学会了游泳。
在和兰特接触的时候,莫尔又交到了一位贪吃的朋友——水獭奥特,最后莫尔真正体会到了流水做伴的乐趣……蛤蟆托德也夺回了自己的蛤蟆府。
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有时候,我们只要肯劳动,只要有智慧,加上一颗善良的、坚韧不拔的心,没有什么事情是做不到的。
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平时我们要多看书,多增长一些知识,因为只有这样,我们长大了才会有出息,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只要作文好,什么都难不倒。”
柳林风声读后感400字 篇21
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一本好书,书名是柳林风声,主要讲了:癞蛤蟆靠祖传家产过生活,挥霍浪费,追求新的玩意儿,结果受骗了。在朋友的帮助下,才夺回了家。
读完这个故事,我既为癞蛤蟆的行为感到可笑,也觉得它很可怜,傻得可怜。它不应该仗着自己祖传家产有钱,就浪费。钱是很多,可是,能养一辈子吗?不能!所以,除了能靠祖传的,还能靠自己的双手去赚。如果不靠自己的双手去赚钱,等钱用完了,那怎么办呢?就不活了吗?因为没钱了,这点有没有想过呢?等自己去世了,这些钱又没有用。
癞蛤蟆的可笑行为,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比较常见。有许多人仗着自己家有钱,就去浪费、乱花,可是有没有想过,这样下去的后果是什么。毕竟,钱不能养我们一辈子,钱多,又有什么用呢?不能一有喜爱的东西就去买,尽管我们无知,我想也应该能明白这一道理吧。
读了这个故事我我觉得癞蛤蟆真是个贪婪的家伙!好朋友真是太重要了,在困难时可以帮你,也可以助你改掉坏毛病。以后我也要向鼹鼠、獾和河鼠学习,热心帮助别人。让对我有意的朋友越来越多,生活越来越开心、快乐!
柳林风声读后感400字 篇22
从前,有一只可爱的鼹鼠,它在寻找春天的旅途中意外结交了一只叫水老鼠的小动物,从此,一个有趣的故事便开始啦!
鼹鼠在水老鼠小屋里住了一段时间,就跟随水老鼠一起去野树林里水老鼠的朋友老獾家里做客了。在那里,它们认识了一只好吃懒做的蛤蟆,它喜新厌旧,还总是喜欢研究一些汽车之类的玩意儿。这次,它又邀请鼹鼠,水老鼠和老獾乘它的新吉普赛敞篷车去外面闯荡,但水老鼠它们却因想让蛤蟆改过自新而没陪它去。于是,蛤蟆决定独自环游世界,在这途中,有人来夺取蛤蟆老宅,多亏蛤蟆的朋友打败了这些侵略者,取得了胜利,而且,在外漂泊的蛤蟆竟然靠扮成洗衣妇来过活,在这些困难的刺激下,蛤蟆渐渐明白了许多道理。
最后,在好朋友们的帮助下,蛤蟆终于改过自新,变成了一只好蛤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懂得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懂得爱护身边的每一个人,不能过分地贪婪;告诉我们要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过好每一天;还告诉我友谊是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
柳林风声读后感400字 篇23
双休日的时候,我在家里看了一本名叫《柳林风声》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作家肯尼斯格雷厄姆写的。
这本书主要介绍了生活在草丛树洞里的獾,鼹鼠,河鼠和蟾蜍等小动物在林间河边的故事。蟾蜍总是喜欢挥霍浪费,从来都不知道节省,它仗着祖传留下的东西贪婪的生活着,总是喜欢追求时尚、新鲜的东西,结果总是上当受骗,最后,连家都保不住了。幸运的是,它在朋友的帮助下,总算把家夺了回来。经过这次事件后,蟾蜍从此以后再也不挥霍了,也不狂妄自大了,变得很谦虚了。至于书中的鼹鼠,它是一只任劳任怨的鼹鼠。作者运用了大量的拟人手法,把各种动物都描绘的栩栩如生。
我读完这本书以后,我最喜欢那只河鼠了。因为它非常的可爱,而且很聪明,善良,而且很有同情心。它在蟾蜍不小心落水的时候,是河鼠把它从河里就了上来,它这种不顾自己的安危。乐于救人的品质还是难能可贵的,也是值得我欣赏的。
通过读这本书,我觉得我们应该保护大自然,给动物们有一个很好的环境居住。我们应该要向那只河鼠一样爱护着那条河流,我们人类也是,要爱护花草树木,不要破坏森林。
柳林风声读后感400字 篇24
放假第一天,我和妈妈去书店买了好多书。最近,我读完了《柳林风声》这本书。
柳林风声的主人公,都是各具特色的,老练的老灌,虽然很少露面,但是却是人人尊敬的,是一个极有影响力的人物;敦厚老实、善良的河鼠,愿意与朋友分享他的最有趣的故事;鼹鼠任劳任怨、善解人意、总是悄悄为大伙做事,事后又十分谦虚,总能赢得朋友的赞美。骄傲自大、自以为是、十分有钱的蟾蜍,总是过度挥霍他的爸爸留给他的财产,不过经过老灌的改造,并且经历进入监狱、逃出监狱回到家里以后,却发现蟾宫被黄鼠狼抢占,最终成功抢夺回了蟾宫等事件,终于被成功改造成了一位十分谦虚、彬彬有礼的绅士,一收以前的放荡不羁,成为了一位人人皆知的绅士。
文章把我们带到了这个无边无际的柳树林,而我们就好似这树林里的居民,可以感受老成持重的獾,善良敦厚的水老鼠,任劳任怨的鼹鼠,还有放浪不羁的蛤蟆。但唯一不同的是,这个树林里少了点什么东西,实际上又让我们感受到了些什么,细细品味我们就可以感受到那丝丝温暖而又悄然无息的东西,这就是友情。
我喜欢这本书。
柳林风声读后感400字 篇25
《柳林风声》是英国作家肯尼斯?格雷厄姆的作品。格雷厄姆从小热爱大自然,做过很多科学探索,经常在晚上和节假日进行写作。这部小说本是格雷厄姆为其子讲述的故事,断断续续写了三年,后来整理成书出版,美国第26任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对该书爱不释手,读过很多遍。
肯尼斯?格雷厄姆,1859年出生在苏格兰的爱丁堡,5岁丧母,不久后父亲也辞世,与外祖母一起生活在泰晤士河畔的乡村。(本书即是作者在为儿子讲故事的基础上整理而成。)并且出过许多书,如:《黄金时代》《梦幻时光》《异教者文集》等。于1932年7月6日去世,享年73岁。
全书主要讲述了:热情开朗又有点儿胆小的鼹鼠;聪明体贴、乐于助人的河鼠;不爱社交但遇事冷静、果断的老獾;还有喜欢吹牛又爱闯祸的蟾蜍,它们之间相互帮助共度难关的故事。
由于蟾蜍总是爱慕虚荣,惹麻烦,因为偷车导致它被关进大牢。等蟾蜍才从监狱里出来,它的蟾宫早已被白鼬、黄鼠狼占领了,几个伙伴们费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蟾宫抢回来。
柳林风声读后感400字 篇26
《柳林风声》这本书是英国作家格雷厄姆写的一本经典的童话故事,它生动的描写了在柳林间和小河边发生的故事。优美的文字不仅带着我经历动物主角们随着季节变化的生活故事,还生动地刻画了柳林中萦绕的友谊与温情。
《柳林风声》中有很多惊心动魄的章节,我最喜欢的就是“独闯野树林”这章。河鼠为了寻找鼹鼠,在黑天毫无畏惧地去营救好朋友。我的眼前好像浮现出威风凛凛的河鼠皮带上插着枪,手拿粗棒,拨开荆棘,在野树林里飞速地奔跑;我的耳边好像响起河鼠急切的呼喊鼹鼠的声音和他们相会时发出的喜悦的笑声。
这本书从始至终都描写着河鼠和鼹鼠之间深厚的友谊,那是一种爱朋友胜过爱自己的感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很多好朋友,但是我们之间却没有像河鼠和鼹鼠那样深厚的感情。有的时候因为一点小事情,我们就不愿意做朋友了。比起这些小动物,我都有点脸红。
“朋友不曾孤单过/一声朋友你会懂/还有伤还有痛/还要走还有我”
这是我会唱的歌,其实有朋友是件很幸福的事情。我也要向河鼠和鼹鼠学习,真心去交朋友。
我希望快点开学,这样我就可以见到我的朋友了。
柳林风声读后感400字 篇27
鼹鼠、河鼠、蟾蜍和老獾之间的友情。聪明的河鼠经常帮助鼹鼠,教会它渡河的本领。三个小伙伴帮助莽撞的蟾蜍解决各种各样的难题。我很羡慕蟾蜍,因为它有那么多的好朋友愿意去帮助它;我还羡慕河鼠的落落大方……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懂得了友情的力量是伟大的,是可以挽救一切;懂得了要珍惜身边的每一个朋友,不要轻易的放弃,因为友谊是十分宝贵的,是不能拿金钱来衡量的;懂得了要乐于助人,为自己的生命增光添彩;懂得了要认清自我,机智勇敢的面对困难;懂得了我们要认认真真,踏踏实实的过好每一天……
獾的稳重、做事果断;河鼠的聪明、善解人意;鼹鼠的机灵、珍惜友谊,这些可贵的品质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虽然蟾蜍先前任性、自高自大,但在朋友们的帮助下洗心革面、脱胎换骨,可见友谊的力量是多么伟大!
在生活中,有些人的朋友数不胜数,可真正关心自己的,又有几个呢?真正的友情是相互包容、相互信任的。朋友之间,就应该关心、尊重、理解……
朋友之间的友谊是多么珍贵呀!
柳林风声读后感400字 篇28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柳林风声》。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明白事理的鼹鼠、聪明机灵的老鼠、睿智持重的獾,还有一个放浪不羁的蛤蟆之间的故事。本书重点描写了季节的流转、大自热的变化,以及它们生活中发生的点点滴滴。其中里面的鼹鼠有苦有泪有笑脸,从来没有干过坏事。老鼠从小安居乐业在河边,后来结交了很多朋友,心地很善良。獾先生从小居住在野森林里,很多人都说獾很可怕,其实獾的心地又善良又好,而且还特别喜欢可爱的小孩子。蛤蟆特别有钱,喜欢开豪车,它的房子是这一带最有名的,什么都不缺,可就是不能安分守己地生活。
在这四个人物中,我最喜欢獾先生了。因为獾先生喜欢乐于助人,并且从不斤斤计较,它还帮助过很多迷路的小孩子找到回家的路,但是它不擅于表达自己情感,做了好事不喜欢留名。
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启发是我们不能像蛤蟆先生那样有钱而不懂得珍惜生活,而要像老鼠那样热爱生活,像鼹鼠那样明白事理,像獾先生那样乐于助人。
柳林风声读后感400字 篇29
《柳林风声》是一本童话书,它富有的强大吸引力吸引着我。
《柳林风声》是英国肯尼思、格雷厄姆写的。这本是他信中写给儿子看的故事,后来这就成了《柳林风声》的蓝本。它的来历独具一格,这便更加吸引了我。
刚开始,作者就向我们介绍了活泼可爱的鼹鼠。老兔子告诉他通过私人道路得交六便士时,傲慢的鼹鼠才不把他放在眼里,一骨碌溜走了,还逗弄别的兔子。下面出场的就是河鼠了。鼹鼠在兔子那闹够后就溜了。溜到了河鼠的大河巧遇鼹鼠。日后,又分别碰到了獾、蟾蜍,并结为好友,互相帮助。 读了这个特别的故事,我很钦佩它们四个动物团结,它们之间发生的都是奇奇怪怪的事,特别是那个爱好新见物品的蟾蜍,不知为此犯过多少错,给我留下了一个特别深刻的印象。鼹鼠是个淳朴的小动物,虽然穷,但他和蟾蜍同样是一个“快乐的单身汉”。
蟾蜍的蟾宫被黄鼠狼和白霸占时,它们抓准时机向这些霸占蟾宫的动物们发起猛烈进攻,夺回了蟾宫。在这里,它们团结一致,成功击败了霸占者们。读到这里,我也为它们的成功喝彩。
《柳林风声》是一本别具一格的童话,希望你也可以看一看。
柳林风声读后感400字 篇30
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柳林风声》。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只鼹鼠,在春季大扫除后发生的一系列冒险故事。令我记忆最深的故事,是《勇救青蛙大院》:青蛙的屋子被一群豹鼠占领了,鼹鼠便和好朋友水老鼠,狗獾先生一起出谋划策,最终,四个好朋友齐心协力,把豹鼠赶出了青蛙大院。
四个好朋友给我的启发是:做什么事都要有恒心。可我做事情却没有恒心,喜欢半途而废。就拿最简单的手工课来说,我一开始很有耐心,做到一半便觉得没劲,也就半途而废了。就因为这样,我到现在都没有一件成功的作品:陶瓷做了一半就扔了,剪纸只剪了一角便丢在了一边。学校组织了刻纸组,我看他们刻的不亦乐乎,就自己找来一块木板,一张彩纸,学着他们刻。刻着刻着,感觉手指都要断了,才刻了一点点。我厌烦地说:“刻纸真烦,还不如去玩呢。”说完,便随手一扔,又出去玩了。
书中的四个好朋友不仅做事有恒心,而且还勇于冒险。这让我想到了哥伦布。他酷爱到世界各地去冒险,在一次冒险中,他无意中发现了一片新土地,美国便由此而生了。
《柳林风声》是一本好书,故事曲折,引人入胜,鲜明的人物形象,总能引发读者许多感想,值得大家拥有。
一、读后感的定义与写法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写读后感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要重视“读”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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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书笔记
打开第一页,你便会被欧·亨利,这样一位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的细腻的文字所吸引,又会被他那辛辣讽刺的描写所折服。
欧·亨利将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揭露无遗。通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但正因为穷人正在饱餐之时,他忘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穷人仍然去负约了,还装出很饿的样子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力气。穷人吃饭后,老绅士付了账,两人便道了别。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
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不过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
那位绅士身上散发着诚信的光芒,而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教育,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权贵”都充满魅力——那是人性的魅力,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充满意义,有所追求!
欧·亨利的作品就是这样一个人性的舞台,各种人性的善恶美丑都会在这里展现得淋漓尽致。但欧·亨利的作品更多的是教会了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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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中读后感48篇
篇1:高中读后感
最爱在炎热烦躁的夏天的午后,坐在茶桌上,随着柔和的调子,在那种特殊的宁静中独自品茗。慢慢将茶倒入杯中,看着茶叶慢慢的翻卷,缓缓的伸展,再轻轻端起茶杯,贴近嘴边,缓缓把茶水灌进口中,闭上眼睛,这时候先让茶水在口腔里停留,让味蕾充分感受茶的味道,几秒钟后徐徐咽下。你会觉得,外界的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你所能感觉到的就只是润润的茶味以及挥之不去的茶香,其实读书也是一样的。
喜欢在清晨或者午后,带上一本自己所钟爱的书,骑着单车,在公园的座椅上读书,将书放在腿上,慢慢翻开,闻着着淡淡的墨香,感受着书页翻动时与指尖摩擦,品读着书里的内容。此时便觉得少了一分浮躁,少了一分庸俗,多了一分儒雅,感到心灵充实丰盈,思想豁然开朗。读书对于我们来说,可以增知,获趣,致雅。看书让你仿佛置身书中,体味人生百态,咀嚼百变人生。
读书与品茗的魅力在于你深入了解的越多,就越欲罢不能。刚开始品茗时,茶水微浊,品时舌尖所感觉的只是淡淡的苦涩,第一口品到的并不是茶水的真味,当冲上第二杯时,茶叶开始变得舒展,茶汁变得有点浓厚了,此时再喝一口,满腹茶香,茶水变得不是那么苦涩。再冲上一杯,茶叶完全舒展,可以清晰地看清楚茶叶的脉络,茶水碧绿而清澈,此时慢慢饮啜,妙不可言啊,读书也是如此,刚开始读时,兴味索然,不得其解,感觉很苦,再读,感觉有点看明白了如同喝第二杯茶时,对书中所讲的内容大致已经明了,最后的时候再反复研读,你就会发现自己对这本书的理解又加深了,明白了很多以前你读这本书时所不能理解的内容,做同一样事情,却能产生这么多不同的理解,真是妙哉。
读书与品茗一般,都是一种艺术。
品茗,一种基于意境与想象的,一种讲究过程和心情的艺术,“高灯喜雨坐僧楼,共话茶杯意更幽。”饮茶是很讲究环境氛围的,也讲究水质,更讲究的是茶之香气、形状,甚至茶之来源产地,蕴含的历史典故也都是值得一品之事。因此,“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山水也。”,更多的时候,品茗者品的不是杯中的茶,而是这茶外的事情。和尚喝茶是讲究禅,道士喝茶是讲究道,学者喝茶是讲究文化,商人喝茶是一种应酬,不同的品位道出人生的不同追求。有人喝茶言苦,有人品茶说香。品茗是一种独特的艺术。
反观读书,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书山有路勤为径,苦海无涯苦作舟。”每一本书,都有它独特的魅力,独特的见解,会让你明白很多做人的道理。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当你烦恼苦闷时,捧着一本好书会让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无所适从时,读书会让你宁静下来,拨开前方道路的迷雾;当你心情愉悦时,读书会让你发现生活中更美好的事情,读书是一种美丽的享受,每本书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叙述了一段人生,一段人生就折射一个世界,读书何其不也是一种独特的艺术。
于是乎你便会发现读书与品茗往往是相伴的,在古代,于书室之内,点燃一柱香,煎起一壶茶,远处的是翠绿的青峰,指间流淌着的是翰墨的馨香,口唇尽是茗茶的甘甜。读书之味如品茗,乐在其中,正所谓“古书在侧,佳茗作伴”,茶可以使人守时、心静、戒躁。读书伴茶正得其妙,书中情、茶中味相互渗透、相得益彰。爱茶,因为它是淡然的,不似酒般浓烈,有着清新淡雅的本质。爱读书,因为它是高雅的,能够荡涤浮躁的尘埃污秽。两者本质上都是相通的。
一本书你要反复地读才能慢慢咂摸出其中的苦辣酸甜,才能体会其中的喜怒哀乐。一杯茶你并不是为了解渴,而是慢慢的饮啜,才能品到它的味,它的香。
读书如品茗。百读方得其精,百品才得其味。
篇2:高中读后感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不知为何,古人好像并不重视读书,这与现代人的想法是完全相反的。在古代,特别是战火纷飞的年代,军人才是世界的主宰,谁的家伙硬,谁才会有话语权,甚至君临天下的帝王也不得不乖乖服从大元帅的命令,否则,难逃下台的厄运。可怜那南唐的亡国之君李煜,发出“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千古愁绪,最后被人毒死,带着满腔的悲愤与世长辞。后人会记得那些失败者吗?不会!只会记得那些用鲜血做铺垫的丰功伟绩,一将功成万骨枯!那些被踩在脚下的人早已被忘记,顶多留下几篇悲伤的诗歌给后人感慨罢了。这就是战争的年代,想要生存,那就要踏着敌人的尸体往上爬,没有情感,只有杀戮!只有利益!
现代人似乎的确是更文明了,读书好像成为了成功的必经之路。父母们整天往子女的耳朵里灌输他们所谓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读书读好了,以后才会有出息,就可以找一份好工作,讨一个好媳妇。若是当个官,就可以拥有权力,金钱,亲戚朋友也能跟着沾点儿光,那真是积了八辈子福了!”真是可笑,读书就是为了这些吗?读书难道不是应该为了为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吗?读书难道不是为了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吗?转念微微一思索,父母们的这些看法还不是因为这吃人的社会么?在这现代化的都市中,有钱有权才有话语权,为了这个,许多人劳其一生地学习,连未成年人都被逼得走上了这条路,这与蛮荒社会有什么区别呢?甚至还不如!蛮荒社会充斥着残忍,血腥。而当今社会却是人吃人的社会,阴谋,道德沦丧这些随处可见,孔孟之道早都被现代人抛到了九霄云外。富人越富,穷人越穷,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可怜那些穷苦人民,被压迫竟不懂得反抗,只会说一句“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屁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为什么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人们的道德却在一天天地沦丧?!为什么没有人敢站出来主持公道?!为什么敢怒不敢言?
有时候,披露事实的人总是被唾骂的,呵呵,这就是我们的社会。
篇3:高中读后感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物理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使人善辩。”培根用这句名言道出了读书的快乐与哲理。因为读书,全民族的修养才得以提高。
说起提高素质,不得不提《范仲淹断齑划粥》《司马光警枕励志》,这两则故事道尽了人间读书开启心灵之窗,演绎了读书提高素质的楷模。范仲淹从小家境贫寒,为了读书,他省吃俭用。终于,他的勤奋好学感动了寺院长老,长老送他到南都学舍学习。范仲淹依然坚持简朴的生活习惯,不接受富家子弟的馈赠,以磨砺自己的意志。经过刻苦攻读,他终于成为了伟大的文学家。《司马光警枕励志》司马光是个贪玩贪睡的孩子,为此他没少受先生的责罚和同伴的嘲笑,在先生的谆谆教诲下,他决心改掉贪睡的坏毛病,为了早早起床,他睡觉前喝了满满一肚子水,结果早上没有被憋醒,却尿了床,于是聪明的司马光用园木头作了一个警枕,早上一翻身,头滑落在床板上,自然惊醒,从此他天天早早地起床读书,坚持不懈,终于成为了一个学识渊博的,写出了《资治通鉴》的大文豪。他们都在向后人传递了读书提高全民族素质,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阅读一本好书,正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谈话。。如果是死读书,失去了人性该有的道德观,那是多么可悲的现实啊!杭州图书馆对所有人开放,包括乞丐及附近的农民工,这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让全民共读书、共分享读书的快乐,却偏偏有读者向馆长投诉。“允许乞丐和拾荒者是对其他读者不尊重”。这些投诉的读者是多么没有人性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读书是毫无高低贵贱之分的,这么简单的道理,他们都不懂,却挂着羊头,卖狗肉地在图书馆里鄙视他人。
让我们齐齐参与:好读书,做高尚人吧!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吧!
篇4:高中读后感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
————《简·爱》
轻嗅着书香,轻扫着文字,在哪个落叶纷飞的下午,我看到了傲视风霜的野菊,也一样看到了你——简·爱挺直的身躯。你自尊,你自强,你善于思索,你敢于追求······当你那双乌黑发亮的眸子注视着我时,我胆怯了,我震惊了:在那个男尊女卑的19世纪,如果是我,一个平庸又卑微的女孩,我会低头,会认命,会叹息,会随波逐流。可我代表的是那个世纪的女性哪!而你,夏洛蒂·勃朗特的觉醒,希冀和缩影,注定是不平凡的,也注定是轰动全世界的!
在舅妈的嫌弃,表哥表姐的蔑视和毒打下,你不屈服!在8年孤儿院的围墙里,你不沉沦,渴望自由!在海伦和谭波尔小姐的熏陶下,你正直,懂得感恩!在发现自己所爱的人——罗切斯特早有妻子时,你断绝念想,毅然离开!在罗切斯特为救疯了的纵火的妻子残疾无助时,那时的你已富有,却又义无反顾地回到了他的身边······
你的一切品质都是我所缺失的。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数学难题,在看到它的第一眼,就想到了放弃。可毋庸置疑,要是你,肯定会不服输,抗争到底的!还有一次,在学旱冰时,我摔了几跤,便认为自己没有学旱冰的潜力。偿若是你,肯定会咬紧牙关不放弃吧!
你高尚纯洁,独立平等,不仅值得当时的女性学习,更是当今人们学习的典范!
在阳光下,在鲜花里,我分明看见你灰色的衣裙越来越远,慢慢地绽放成了秋菊、冬梅、夏荷、绽放成了沙漠里一朵傲放于风沙中的仙人掌花!
我多么希望有更多的你——简·爱涌出来,无论贫穷还是富裕,无论美丽还是平庸那个,都能自尊、自强,都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独立、坚强的生活!
篇7:高中读后感
《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篇8:高中读后感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篇9:高中读后感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篇10:高中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认真阅读了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
书中讲述了19世纪繁荣一时的英国,老百姓生活却十分贫苦。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就是其中之一。奥利弗是个孤儿,从小生活在孤儿院里。那里有个规定:只要活到9岁的孩子就可以意外的得到两片面包(比平时得到的面包多),一碗稀饭和一件新衣服,而很多孩子却活不过9岁就死了,可怜的奥利弗能活到9岁也算是个奇迹了。在那里满9岁的孩子就相当于成年了,就可以自己干活,挣钱养活自己。
于是奥利弗被送到一家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那里的每一个人都瞧不起他,打骂他,侮辱他,奥利弗再也不能忍受,就只身逃往伦敦。可是不想被骗入贼巢,后来被一位好心的老绅士救出(最后才知道他是奥利弗父亲年轻时的一个好友),但很不幸,他又一次被抓回贼巢。读到这儿,我的心被奥利弗的悲惨命运紧紧地揪着,他的饥饿、他的喘息、他的恐惧让我时时牵挂着,我多希望他能早日摆脱困境,获得新生。
天生心地善良的奥利弗不愿与这帮盗贼为伍,他想逃生,想向被盗的人家报信,可是他太小、太纤弱了,他的命运被凶恶的坏人掌握着,他努力抗争,最后在一些好心人的帮助下重新获救,并找到了那位曾经救过他的老绅士。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几经周折,夺回了属于奥利弗的财产,老绅士还认奥利弗做了自己的儿子。终于,奥利弗可以过幸福的生活了。我真为奥利弗感到高兴,可怜的他获得了父爱,再也不用居无定所了。
书中主人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面对困难,面对利诱,面对毒打,奥利弗能抵制*,不堕落,不走向犯罪道路,坚定做人的标准,最后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重获新生。我从小说的开始到结束一直为小奥利弗的命运担心着,紧张着,庆幸着,欢呼着,他的生长历程时刻牵动着我的心,震撼着我的心。我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新中国,社会安定,父母又为我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我要珍惜现在美好时光,向奥利弗学习,克服一切困难,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将来报答父母,报效祖国,做一个社会有用的人才!
篇11:高中读后感
曾经,我的内心悲观晦暗,那是温暖的阳光无法触及,一个被欢乐所遗忘的地方。我被囚禁在潮湿黑暗的心灵桎梏中,身边荆棘围绕,与世隔绝。我以为自己是天底下最不幸的人,对别人灿烂辉煌的成就总是又嫉又羡,他们绽放出来的光彩刺痛我的双眼,我不解,为什么他们能够拥有幸福,我却没有?老天爷为什么这么不公平?
我在怨天尤人的情绪中浑浑噩噩地走了近十年的人生,直到遇见一个人,她在我心中种下了名为“希望”的种子,教我用“梦想”的肥料浇灌,光明逐渐在我心中萌芽,它斩断荆棘、驱逐绝望、带来光和热,它让我不再着眼于自己的不幸,使我看见了整个世界,我才发觉,跟许多人比起来,我的痛苦竟如此渺小,不由得惭愧了起来。
她就是德蕾莎修女,一位将一生奉献给上帝与穷人的圣人。
虽然我从未见过她,但是,当我从李家同的《让高墙倒下吧》认识德蕾莎修女时,她勇敢坚强的生命精神深深撼动了我。
德蕾莎修女原本居住于加尔各答的修道院中,在高墙的保护下过着无忧无虑的舒适生活,真实世界的贫穷、不幸因为高墙的阻隔,形成了两个世界,在高墙中,痛苦彷佛不存在世上。然而德蕾莎修女走出了高墙,她执意为最穷的人服务,不顾他人的指指点点,坚定的信仰成为支持她的力量,她知道自己无法对受苦难的人们视而不见。
德蕾莎修女的故事带给我极大的震撼,我无法想像一个人牺牲拥有的一切,只为了奉献,在她无私的大爱面前,我羞愧得无地自容。我们享受丰衣足食的生活,却遗忘这世上,贫穷依然存在,疾病依旧肆虐,我们只是挥挥手,将这些“扫兴”的念头抛诸九霄云外,却改变不了事实,我们用手里的面包催眠自己,在经济如此繁荣的今天,哪有人挨饿受冻?然而我们正与从来没吃过面包的人们共存于同一个地球上!
我终于体认到,自己是过着多么幸福的生活,以及自己过去是多么愚昧,我到底缺少什么?平日伶牙俐齿的自己竟一时语塞,我什么也不缺!我决定告别不知足的自己,以为人们奉献为目标迎向未来。
奇妙的是,当我决定付出的当下,我久违的快乐竟然回来了。
篇12:高中读后感
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巴黎圣母院读后感800字高中。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的手中。
在我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年大革命的爆发。
篇13:高中读后感
在之前与古代文学打交道的过程以及从小受到的教育中中,我们更多接触的是唐诗宋词这一类的文学作品。唐诗大多是格律诗,语言整齐而精炼,字字珠玑,具有极大的音韵美。而宋词虽然少了一些形式上的约束,也讲究炼字,短短几十字,以简练的文字来表达深远的意蕴。()而本学期所学的元杂剧却与之截然不同,是融合歌舞的表演艺术,我们现今读到的元杂剧语言通俗易懂,情感明晰,是更直白生动更有艺术感染力的一种文学作品。
在粗粗了解元杂剧的体制后,我阅读了关汉卿所著的窦娥冤,它是传统的杂剧,沿用了四折加楔子的方式来叙述,楔子讲述窦端云如何来到蔡婆婆家,第一折作为开端写流氓张驴儿胁迫窦娥婆媳嫁给他父子为妻,第二折写窦娥因孝顺之心被太守严刑逼供,蒙受不白之冤,这是情节的发展,第三折是本剧的*,写窦娥受刑,血染三尺白绫,六月-飞雪,第四折是全剧的结尾,窦娥之父为其洗冤,制裁恶人。
其中,第三折窦娥临死前,爆发出的怒火成为了传唱至今的经典。她说: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这一段气势汹汹的唱词对天地的指责大胆而惊人,唱出了对社会不公的愤慨,一反之前窦娥善良温顺的摸样,给予鲜明的对比效果,更突出了窦娥对于封建统治的控诉,是反抗意识的觉醒。窦娥指天发出三个誓愿,血飞白练,六月-飞雪,三年大旱,这些看似不可能的誓愿一一实现,以种种不可思议的迹象向全世界证明了她多么无辜。
最终,窦娥的冤屈被平-反,但以鬼魂的形态去倾诉而非人,这本身对封建社会不公平制度的一种讽刺,在官僚制度的层层阻碍下,不以鬼魂之身是不无法接触当权者的。以鬼魂诉冤在现实生活中是无法发生的。让我们做一个假设,假设窦天章不曾一举及第,不曾官拜参知政事,终其一生只是个庸碌无为的落魄书生,也许对窦娥的冤案就会投诉无门,反遭*,窦娥永远蒙受冤屈。平-反冤屈最终还是基于掌权者的意愿,而非真正的公平正义,这是作为封建社会底层人民共同的无奈。
窦娥冤被称为我国古典悲剧的典范性作品,由窦娥悲苦的命运揭开了黑暗社会的面貌。窦娥的悲剧绝不仅仅只是她一人的悲苦命运造成的,更是整个封建社会加诸在她身上的。年仅七岁便被穷苦潦倒的书生父亲卖给蔡婆婆,年纪轻轻守寡与婆婆相依为命,窦娥恪守妇道,谨遵封建社会的*道德和三从四德,是典型的封建社会所推崇的女性形象,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女性,受到最多*,成为代社会底层善良、孝顺而走向反抗的妇女的典型,充分揭示了封建社会对人的毒害以及作家对现实的反思,这样一部作品,兼有极强的抒情性和深刻的涵义,值得我们去品味欣赏。
篇14:高中读后感
我最近在读一本书,名为《荒野的呼唤》。它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动物系列小说中的一部,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在与残酷生活做斗争的过程中一步步成长,顽强生存,最终为自己在复杂多变的丛林中争得一席之地,向我们展示了在一个弱肉强食的时代关于生存的故事。
回想起小时候看的沈石溪写的系列动物小说,大点时看的姜戎的《狼图腾》……我发现很多动物小说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表现动物的勇敢无畏,尤其是在与恶劣环境作斗争时那种原始的野性更是被展现得淋漓尽致,环境的力量的不可预估的。
而在这篇小说中的巴克是其吧本来的生活就很优渥,每天的日常就是陪主人玩或是一个人在太阳底下发呆,它只知道自己唯一的任务就是取悦人类。但是当他被偷卖给别人做运货工具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从前温饱问题从不是它该担心的,而现在它却不得不担心下一秒自己是否会被同伴咬死或累倒在冰天雪地里再也爬不起来,它会学着像其他狗一样用爪子刨出一个雪洞以防止自己被冻死,为了当首领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和对手战斗,它还会努力干好工作赢得主人信任,这一切都是为了生存,生活逼着他实现了许多不可能,活着比一切都重要,当一个人面对陌生的新环境时是否能很快适应,当这个新环境中存在之前从未有过的挑战是否能一一克服?
许多连人都做不到的事一条狗却做到了,在长期生活的磨砺中巴克逐渐变得坚毅果敢,它赢得了主人的信任,同伴的敬重,周围的人一提到它总会眼前一亮,没有谁不觊觎这个宝贝,而这一切靠的是巴克自己的努力,但当巴克再也不用担心活下去的问题时,它又有了新的追求,这种追求是真正为它自己的,在它的梦中常常能听到一声熟悉的呼唤声,这呼唤似乎在指引着它去往一个神秘未知的境地,这是巴克一直渴望的,最后主人的死让他没了牵挂,他追随着那熟悉的呼唤和一群狼走入了密林之中。
达尔文早在几百年前就提出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个伟大的观点,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只有拥有超乎常人的勇气和智慧才能安然无恙地活下去,否则就会被时代淘汰,巴克面对环境的突变能很快调整自己,融入到新的生活之中,为自己赢得了活下去的尊严,我也看过许多富人一夕之间变得一贫如洗,曾经的骄傲与自信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有自怨自艾,在痛苦与埋怨中度过余生,能重新振作起来发奋努力的少之又少,我们不得不承认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许多无法克服逆境的人归根究底是不懂如何适应环境,认为环境是能被人为改变的就像曾经认为人可以征服自然那样可笑,直到今天在地震洪水等灾害面前人们依旧无能为力。
人只能自己去适应环境才能获得生存,巴克如果后来没有阴差阳错从优越的生活中脱离出来,也许它一辈子都不可能意识到自己身上存在着祖辈们传下来的野性,它也不可能在一次次的挑战中逐渐激发出自己骨子里最原始的东西,它也许会一辈子认定自己作为一只宠物的身份,一辈子躺在小主任人的怀里思考明天要干些什么,野外的生存是残酷的,在那里没有任何人的庇佑,一切都得靠自己,为了生存只能去学着适应丛林法则,在小说中巴克为了争得狗群首领的位置一步步施计让对手失去大家的信任,而自己却在主人面前拼命表现,像极了当今社会许多欺下媚上的小人,但读者却不会认为巴克虚伪,反而会赞扬它的机智,大家都知道它的行为只是为了生存,身处那样的环境下只有动用所有智慧才能为自己争取到一线生机,相反很少有人曾经在生死缘挣扎过,社会生活中更多的人绞尽脑汁只是为了让自己生活得更好,为的是一种物欲上的追求而不是为了生存本身而奋斗,同样是具有目的性的行为,高下也能立见了。
温室里开出的花朵虽然娇艳却经受不住一点风吹雨打,而大自然中野蛮生长的花在狂风暴雨沐浴下却更加芬芳,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如此,人亦如此,一个人如果没有经历过生活的百般折磨是不可能获得成长的,许多父母自己经历过贫穷,不愿让下一代再重蹈覆辙,于是起早贪黑,风雨无阻地拼命赚钱就是现如今许多中国父母的真实写照,比尔盖茨称死后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捐给慈善机构,只给孩子留下一小笔基本的生活费,而国外的许多所谓富人区中大量中国富二代们整天醉生梦死,过着寄生虫般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有着形形色色的不同人群,每一个人追求生活的方式都不一样,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好的生活,美好的前途是大家都追求的,然而明显的是那些相信生活中存在困难并勇于挑战的人生活得要比那些安于现状,不追求进取的人更有滋味,哲人说逆境本身也是一种财富,只有深切明白这一点的人在面对各种变迁时才能宠辱不惊,淡定自如,即使有一天什么都没有了也能以天为盖以地为庐,笑看世事变化。
在小说的最后巴克,终于跟着那声熟悉的呼唤走入了密林深处,被唤醒了原始野性的巴克是不可能适应与人一起的生活了,它不可能再淡然地与一群狗正常相处了,它只要出现在狗群中那与众不同的王者气息就会喷洒而出,就像强者只有遇上强者才能更强,我们有理由相信经历残酷命运洗礼后的巴克能很好地适应丛林生活,从它为了生存而努力与命运做抗争那一刻起就注定了它不可能属于平凡,它也不再是一只普通的狗,生活在继续,但更自由,更广阔的空间在等着它。
篇15:高中读后感
读了这本书之后给我的第一感觉是震撼,我不太相信一个双腿残疾又换有诸多疾病的一个人能写出这样通彻的文章。去医院病房里我们常看到人们在病床上呻吟,说话语气也是那种垂死的叹息,感叹命运何其不公强加在自己身上。
但他是不同的,他是极少数对活着充满希望。二十一岁的他本该是意气风发,创造更多美好未来可能的时候,灾难却突然降临-双腿瘫痪。他也曾和常人一样想要一死了之,让一切苦难都结束但他没有想到过他的母亲:这个伟大的女性。她用她的生命阐释了对孩子的爱,要好好活着、“我俩在一起要好好活”。母亲因受苦而早日离开。也许是冥冥天意,也许是幡然醒悟,才能让我们在今天读到他的散文、学到他的精神。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用来形容父母对子女那种无私奉献最后却是“子欲养而亲不待”的结果。“在静谧的地坛里我第一次感觉到:有过我车辙印的地方,都有过母亲的脚印”她总是不放心,总要在后面远远地跟着,还生怕被我发现。“去吧!出去看看也好”当时的我竟没听出那是她对自己的宽慰。母亲给了他极大的空间也一直怕伤害到他的自尊心,对于“跑”“跳”“踩”她比我还敏感。十年后,我、妹妹和父亲不约而同地来到母亲墓前。十年之间,我们谁也没有提起母亲,可这并没有阻止我们对母亲的思念越发浓重。我想这里面也有一丝丝忏悔吧!如果当时史铁生回头看到母亲焦急的样子,肯把她叫住是不是就会有不同的结果?也许母亲就不会心力交瘁,整夜地大口大口地咳血,还不允许妹妹告诉我。母亲过早地离开,这也许是史铁生先生唯一的遗憾了,“一个没有母亲的人,无论他的年龄有多大就像草没有了根一样”。
也许是有某种联系,在静谧的地坛中他总能思考出许多问题,对存在的虚无的理论像:生死、鬼神、爱情。分别从不同立场解剖阐明出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他的思想比一般人奇特。他妙笔生花写出的散文好像是赋有灵魂一样吸引着我们产生共鸣。他看待问题就像他所说的并非“大彻大悟”,他所写的文章在生活中都是最为平凡的,用朴素的语言刻画出其中的纹理。他所写《信仰就是自己精神上的描述》打破了原有格局体香了他质朴无华的灵魂。
史铁生先生的文章给人带来启迪,里面的答案可以纠正我们误入歧途。任意从里面乱翻一页,读上一小段总会在心中心起一丝波澜。
篇16:高中读后感
《平凡的世界》是我读的最认真的一部小说。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北朝天的普通人,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感悟了平凡和苦难,生活的意义。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是孙少平对苦难认识,对生活的理解,对精神世界的深刻追求。书中这样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是他已经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通过这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己经历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地把自己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
每一个平凡的人都有一个不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我们成长的路上布满荆棘,无数次的头破血流,换来了一次次的成长。成长的越多,心也就变得越麻木不仁,忘却了最初的理想,忘记了最初的誓言,忘掉了最初懂得的乐趣。走在如今的路上,回首望去,再也没有回头路。连那些偷着乐的时光也不能重温,只有默默怀念。
每个人的成长都必定经历过流血,不管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就如孩童学习骑车,无数次的跌倒,无数次的痛哭之后才学会骑行。他们经历过的痛苦有人看到,但他们的乐却深藏心中,不愿与人分享。正因为苦痛太多,乐来之不易,所以才值得分外珍惜,藏在心里偷着乐。
成长意味着蜕变,意味着经历。正因为经历了太多,所以才对风雨司空见惯,见怪不怪。正因为冲过了太多的荆棘,所以才对苦痛麻木不仁。对痛苦麻木是好事,但作为痛苦的反面——乐,却也被麻木的心给渐渐忽视了。最初我们读书,很新奇,别人看我们读书,看到的只有我们嘴角浅露的微笑,却看不到我们是因书而乐还是因读书而乐。最初我们读书开阔眼界,好奇的眼光透过薄薄的几张泛黄的纸眺望整个世界,心因未知激动欣喜,而现在我们的心比天高,走出了最初的几张纸,几具玩具,一间小 屋……所以现在的我们即使读再多的书,也只会在心里暗道:哦,知道了。再也没有最初的那种悸动。曾经我们以为是书变了,其实现在看来变的是我们的心。只因我们长大了…
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骄傲!
无论世界多么拥挤,都要让自己的心自由的跳动,不改初衷,不忘本心,抓住当前,放眼未来。让我们在骄傲中成长,在成长中偷着乐。
篇17:高中读后感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渺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富裕与贫穷,世事的变更,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到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它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命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黄土高原上的世界,这里生存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坚强的意志,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揽工汉”,他经历的都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哲学,佩服他对人生的历史,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
对于苦难的哲学,书中这样的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他并没用因受到苦难而甘于平凡,而是以乐观的心态面对苦难,把其当作生活的历练。他相信,自己历经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认识啊?每当我们遇到困难时,也许这种挫折只有孙少平所遭受的苦难的百万分之一,但我们更多的只是怨天尤人。对于劳动的认识,说中这样写道:“一个人的精神是否充实,或者说活的有无意义,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对于那些整日碌碌无为的人来说,孙少平给他们上了最重要的一课,如何对待劳动,这是人生最基本的课题。他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的追求的人。在写给妹妹孙兰香的心中充分表现了他对生活的认识“……我们出生于贫困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带给我们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性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有位了不起的哲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他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严重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孙少平这样一个对生活意义有着更高追求的人,又怎能称之为平凡的人?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读后感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与那些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我们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在灯枯油尽之时,我们还在迷惘……
篇18:高中读后感
用温暖的笔触,描绘平凡世界中的不平凡。
-----题记
平凡的世界》由路遥执笔,展现了当时中国的社会背景。社会的动荡,那个年代,当所有文学观念风靡时,路遥独树一帜。不仅给了所有读者心头一击,也让社会中所有人有了奋斗下去的信念。
贫苦的年代,荒凉的黄土高原。一代代儿女在这里靠着自己的劳动争着活下去。其实,贫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已失去活下去的信心。
见证了孙玉厚一家由最初被人指指点点唾弃,到最后风光的自己不好意思。之所以发生这么大的转变,是孙少安和孙少平长年辛苦的劳动;是他们在被人嘲讽时仍不放弃的信念;是他们在遇到挫折时不自卑的思想;是他们对美好生活的热爱。其实,生活是变化的。都觉得生活总是那么不尽人意,那只是你以自己的眼光来看待生活,渴求生活能满足自己。若用生活来看待自己,才发现自己才最需要做出改变。在这个喧嚣的时代,在那个豪迈而粗犷的世界,每个人都应该为生活做出一点改变。尽管有多么不尽如意,只要有追求,能够通过自己双手去劳动,改变自己,就会改变自己的世界。
孙少安的世界
孙少安,这个从小就围着家里转,身上有重担的年轻人。母亲和姐姐会因为有少安而心里踏实,妹妹与弟弟会对少安崇拜。只是少安却放弃了自己的理想,完全为了这个家而努力。在双水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守着自己的家族而勤奋耕耘。只是我对孙少平拒绝润叶的好意仍是不解。在那个年代,一个女孩可以不顾别人的眼光,勇敢向他表明自己的心意已实属难得,况且还是一个如此优秀的女子。少安在那刻是喜悦的,没有人会不喜欢润叶这样的女子,从正面来看,是因为孙少安强烈的责任感,不想拖累润叶,让润叶跟着自己受苦;从反面看,我觉得就是因为孙少安的懦弱,他不敢接受润叶的心意,不敢承担起对润叶的责任。为什么他与秀莲成婚,日子就可以过得红火,就不能和润叶成婚也让日子红火起来么?他只是看到了现状,却没有将目光放长远些,为未来打算。
孙少平的平凡
少平和少安截然相反,是不服于现实和上天强加给自己命运的青年。他会为了自己的理想只身离开家,去异乡奋斗。褪去稚嫩,渐渐成熟,认清人和事,看清这个社会。他的人生有自尊自信,有挫折无奈,更有坚持和奋斗。他身上的那种不屈于现实,誓要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家族命运的气息,深深感染了我。他是当时中国年代奋斗青年人的完美化身。对于逆境中的嘲讽不在意,对于前途的未知而不畏惧,平凡的他活出了自己的不平凡。而少平对自己的爱情更是不同。因书结缘田晓霞,并与田晓霞相恋。这对恋人最不可能却又最让人羡慕,遗憾的是两人竟天各一方。而因为他们互相了解对方,所以可以互相理解对方。有这样一个人从自己的世界路过,天各一方又有何妨?
平凡的像颗星,却又是闪着点点微光的星。
篇19:高中读后感
《八十天环游世界》主要讲述了福克先生的牌友是一家银行的老总,丢了一笔钱,但是,福克先生这时想环游地球一周,福克先生并和朋友打了一个赌,要是他80天没有环绕地球一周的话,他就将他存在银行里的两千英镑全部给他的牌友,就这样,他的朋友很愉快地答应了。第二天,当他和他的仆人万事通一起去码头准备出游时,警察局怀疑大名鼎鼎的福克先生是偷银行的贼,所以,叫了一名大侦探去监视福克先生。在路上,福克先生二人遇到了很多困难,像在外地的邪教里救人,在火车上展开枪战等等……。他们历经了种种困难。那个大侦探想尽种种办法阻止福克先生,可是,每一次都没有成功,最后,福克先生终于成功了,整整80天,他完成了一个难以完成的任务-环绕地中学生的成长离不开球一周。
我与文章中的福克先生相比,我真是太惭愧了。几年前(我们每年都有军训),我参加军训。教官说:“军训前,最重要的是站军姿。”说完,教官立刻要我们站立三十分钟。我心想:三十分钟,现在骄阳似火,怎么站下去。果然,站了大约十分钟左右,一滴滴汗水往下流。我看了一下教官,趁教官不在意的时候,我用衣服擦了才擦汗水,接着我又若无其事地站着。不一会儿,又有几滴汗水流下来。我这一次没有看教官,所以被教官发现了。教官批评了我。这时,我想到了福克先生凭着自己的毅力与智慧克服所有困难,我只是站立而已。经过教官的批评,我吸取了教训。最后,我凭着自己的毅力坚持了下来。
福克的80天环游世界,对我来说是痴人说梦,但他却成功了,因为他不怕困难,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很难办到的事,但我们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该知难而进,去尝试,去拼搏。只要有一颗坚定和勇敢的心就一定能成功!大家可能在生活中看到这样的人,他面前有一座很高的山,山上有很多金子,都是他想要的,而前面没有路,只有悬崖峭壁而他,放弃了,他不知道,在他的面前有一条绳子,一条坚定的绳子,一条信念的绳子,他只要努力去看一看,试一试,他就能顺着这条绳子爬上去,而这条绳子就是不怕困难,我要试一试。的确,人生漫漫长路,怎会没有荆棘,但只要勇敢执着了,挺过了。回头望望,荆棘也就成了绿豆芝麻。乐观者利用它,可以刺破自己的怯懦,使自己变得更加强壮。相反,悲观的人,就只能俯首称臣的份了。这些难事,战胜了,幸福也随之降临到你的身边,让你真切的品味到不幸只是晴空中飘动的云朵,永远不会遮住你心底的阳光。
今后,我一定要学习福克先生的这种坚强的精神,学会遇到事情不要怕要坚强,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成为一个出色的人,才能在当今这个浮躁的世界里立足,享有一片天地,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
篇20:高中读后感
在暑假里,机缘巧合之下,我第二次细细品读了法国著名作家凡尔纳的名著——《八十天环游地球》,依旧为小说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和栩栩如生的人物而叫好,依旧被主人公福格先生的冒险精神和自信而感动,但是,这次深入我心深处的却是福格先生的仆人万事达,他睿智、勇敢,遇事冷静,善于思考,让他们的环球旅行中多次化险为夷,而且这些非凡的品质也令好运向他微笑,使他最终赢得快乐人生。
万事达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是在印度的一次智救行动。那一次,他们旅行到了印度的一片荒蛮之地上,万事达和主人福格先生碰巧遇上了当地土王寡妇殉夫的仪式。看到寡妇艾达的悲惨境地,福格先生决定抽出自己比金子还要宝贵的时间去营救这位可怜的女子,可是当时的形势非常不利,土王的卫兵太多了,仅凭他们几个人的绵薄之力,是不可能成功营救的。于是万事达便和他的同伴商量一番,决定天黑后再采取行动。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时间一分一秒的慢慢流逝,终于变得一片漆黑。万事达一行便悄无声息地向卫兵住的寺院走去,靠近后才发现寺院周围均有卫兵把守,无奈只好又悄悄退了回来。
怎么办?怎样才能成功营救?万事达坐在一棵树枝上,反复思考着。经过一番苦苦思索,他终于有了一个绝妙的主意,此时天也亮了,卫兵们开始准备处决那位寡妇。当他们点燃了柴堆,想将昏睡中的艾达和死掉的老土王一起烧掉。突然,躲在旁边的福格他们发现,那群人发生了骚动,他们惊讶的看到,老土王“复活”了!惊讶和恐惧让在场的所有人呆住了。老土王如幽灵般的站立起来,双手抱起艾达,快步走向树林。走到福格的身边时,“老土王”却用急促的声音说道,“快走!”原来,他竟是路路通假扮的!路路通利用印度人迷信鬼神的心理,巧妙地将那女子救了出来。
在这次营救的过程中,万事达表现的足智多谋,临危不乱,最终化险为夷,铸就了他的成功之旅,也让他在我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在今后的生活中,我要向他学习,改变以前鲁莽、草率,做事不经大脑思考的不良习惯。
我便在生活中不断寻找着这样的机会,想和我心目中的偶像万事达那样,遇事冷静、沉着、善于动脑。后来还真有这样的机会让我得到了锻炼。
那是学校举办的心连心活动,在这次活动中有这样一个游戏:十三个人围成一个圈,手拉着手,在起始点的两个人手臂上分别放一大一小两个呼啦圈,然后按照相反的方向传递,哪个组最快传完,哪个组获胜。主持人刚说开始,有的组便手忙脚乱地进行传递,大小呼啦圈均是头脚并进,结果却不好往外钻,真是“欲速则不达”了。
看到这情形,我和几个同学根据大小呼啦圈不同的特点,便商量出了既快又好的方法,那就是大圈先钻脚,小圈先钻头,前后同学衔接要紧凑、配合要默契。后来我们小组按照这个方法,每个成员行动快速、敏捷,组员们一个个齐心协力,鱼贯而出,最终赢得了冠军,我们高兴的欢呼雀跃。
在这一次的实践活动中,我切身体会到了先思后行的快乐,这个习惯就是书中的万事达帮我养成的。《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让我认识到,遇事要多动脑筋,目标明确,然后朝着这个目标去奋斗,坚持不懈,就没有不可能做不到的事情。这样,好运就一定会向你微笑!
朋友,相信你也会爱上这本书的。
篇21:高中读后感
读书,可以让我们和作者一起去感受那些永远无法涉及的人与事,带给我们的是一种经历,让我们得到历练。《八十天环游地球》的主人公斐利亚·福格先生,他在那空前绝后的赌局当中,雷厉风行而果敢,他自信地说:“不管发生什么,八十天都包含当中,即刻动身。”当面对困难时,他用一贯的自信与坚持加以克服,坚决地营救陷入危难之际的艾娥达夫人,并毫不犹豫给予无私的帮助:“我还余下十二个小时,能用来救她。”我的眼前浮现出一个典型的英国绅士:他办事说话有条不紊,从容不迫,胸有成竹,因为他拥有自信、毅力。
我以前很胆小,有挑战性的游玩项目不敢尝试。后来妈妈带我去游乐园体验“黑洞隧道”。当我顷刻间滑进黑洞,并以最陡角度和最快速度顺势而下,好像在垂直跌落,又似在倒置翻转,那种强烈的失重感、紧张感使我大声的尖叫着“啊——啊——啊”。耳边是“呼呼”的洞穴来风,迎着呼啸的风,我只听到妈妈对我大声喊“要自信”!那声音在黑洞里伴着风回荡着,听着妈妈的鼓励,我努力稳定自己的呼吸,强迫自己镇静。一个又一个90度角风驰电掣般的急转,左摇右荡似乎将我要抛进黑洞,心脏仿佛要跳出我的嗓子眼。我告诉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拼命抓住把手,充满自信地迎接这样的挑战。当速度终于慢下来,我感受着光亮,意识到自己安全着陆时,我感谢这份自信给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兴奋与快乐。现在我能接受各种有挑战性的运动,这些运动带给我协调力,以及准确、迅速的反应能力,这不仅增强了我的体质,更让我精力充沛地投入到学习中去。
还要告诉你,我曾花了117天的时间,靠我的坚持,用我的观察记录了一颗向日葵花籽播种、生长、开花、结果的过程,认真写了31篇观察日记:第1天一颗黑黑的种子埋进舒适的土壤;几天后它扒开土壤伸出小脑袋窥探着这个充满阳光的世界;然后它开出了带粉红边的小葵花;第117天的时候,一颗黑亮的小葵花籽“欢快”地跳了下来……其中有一篇还登在富阳日报上。就是靠着这份坚持,我在获得了荣誉的同时,更丰富了自己的头脑、增长了自己的学识。
生活中自信和坚持是发动机,是一种力量,有了自信和坚持你可以去超越自我,不会打退堂鼓,所有的事情都有信心成功。福格时刻经历着充满变数的重重困难,不断与大自然和对手斗智斗勇。在面对铁路断修、脱缰野马般的暴风雨时,他淡定、冷静,自信不管发生什么都不会坏了他的事。甚至在险些失去生命的时候,他还是凭借着这自信、坚持,最终嬴得了胜利。怎么样,不妨你也来试试,当你拥有自信、坚持之后,会产生什么样的超能力吧!
篇22:高中读后感
中考后没有作业的假期,百无聊赖之际,我与你相逢。历经沧桑,饱受风霜的路遥,用文学和岁月的钥匙替我打开了你的大门,让我步入了你--《平凡的世界》。
我第一次遇见了你的子民--孙少平,他是一位初中生。我对他的第一印象:这家伙怎么穿的这么破啊,身上也脏兮兮的,太不讲卫生了!后来接触的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在学校吃饭时,我发现少平总是吃劣等菜。通过深入阅读,我才发现他是一个品学兼优、勤奋刻苦的好孩子。即使生活困难,但他在班里的成绩名列前茅。少平一家四世同堂,他尊老爱幼,时刻为亲人着想。我目睹了他的成长:如何在困难年代过五关斩六将杀入高中;如何经历早恋风波;如何确立远大志向,并为梦想拼搏奋斗;如何欣喜地得到爱情却又痛不欲生地失去它……总之,多么好的一个少年啊!
少平的大哥孙少安,自小机敏干练,身强力壮,有责任心,在家里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他长大后自主创业,建立砖厂,经历了一次次挫折,但他就是不屈服于命运!上苍眷顾,赐给他一个美丽温柔又体贴的爱人--贺秀莲,他们夫妻同心,胸怀大志,不屈不挠,白手起家,将企业做的很成功。
我又熟识了善良懂事、博学多闻的孙兰香;不畏艰辛、恪尽职守的兰花;大大方方、助人为乐却惨遭洪难的田晓霞;为爱情所纠结却又乐观开朗的田润叶;心系祖国、热爱民众、大爱无疆的田福军;大义灭亲、识大局、顾大体的呼正文;关心孩子、通情达理的孙玉厚……
然而,一切并没有那么完美,书中还有游手好闲,吊儿郎当的二流子王满银;溜奸耍滑、鸡鸣狗盗的金富;坑蒙拐骗、蛊惑人心的刘玉升;风骚猥琐、心狠手辣的王彩娥;绵里藏针、世俗爱财的胡永州……这些令人嗤之以鼻的乌合之众,时常气得我咬牙切齿。
从中,我看到了真善美,人性之善,童年的欢愉,青春的绚丽,壮年的怅然,老年的感慨;又体会到了团队的协作精神,拼搏奋斗的激情,情窦初开的青涩;亦感到一种种如那“在世芳莲,于尘不染”般可贵的品质。还认识到种种与社会道德相悖的恶劣品行…… 你,给予我的这些,感召着我,激励着我,鞭策着我。我铭记于心,永生难忘!
合上书本,闭目深思,脑海中充满的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心中回荡的是对漫漫人生路的感慨。平凡的世界,让我领悟到了不平凡的精神。在我迷茫如孙少安的砖厂倒闭时,我会像他一样,用血汗作灯,照亮前程;在我无所适从如李向前双腿瘫痪时,我会像他一样,露出大白牙嘿嘿一笑,找些事情做,使自己的生活更充实;在我遇到急需帮助之人如田晓霞在洪难中遇见无助的小女孩时,我会像她一样,奋不顾身,慷慨的伸出援助之手;在我被贬低如孙少平被认为是一辈子农民工时,我会像他一样,昂起头说:“我有志向,我有梦想,我的人生将会不平凡!”
平凡的世界中描述了各自不平凡的人生,就像夜空中的小星星在闪烁着各自的光芒。我在反思:我,平凡吗?是的,我很平凡。我安于平凡的人生吗?不,我不甘心。周恩来总理教导说:“仰望星空,脚踏实地!”我会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下去,用汗水换来光明的前程,用心血换来精彩的,不平凡的人生!
篇23:高中读后感
暑假里,我阅读了市教研室、新华书店推荐的《送给青少年的羊皮卷》,一书,收获了许多,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多了一份快乐!
假如今天是我们生命中的最后一天, 我们要如何利用这最后、最宝贵的一天呢?也许就是开始学着微笑!
首先,我们要把一天的时间珍藏好,不让一分一秒的时间滴漏,不为昨日的不幸叹息,过去的已够不幸,不要再赔上今日的运道。 时光会倒流吗?我们能比昨天年轻吗?一句出口的恶言,一切造成的伤痛,能收回吗?
不能!过去的永远过去了,我们应该不再去想它,而是微笑面对世界。这便是《羊皮卷》给我的答案!
曾经有这样一个谜语:“它在家中产生,不能买,不能求,不能借,不能偷,因为在人们得到它以前,它是对谁都无用的东西。”
这是书中出现的一个谜语,说实话,不看书的下文,我应该不只是猜不出答案,而是找不出答案!
答案其实很简单,就是“微笑”!
微笑就是我们疲倦时的躺椅,失意时的阳光,迷茫时的启明灯……
曾经读过这么一个故事:
第二次时间大战期间,在德国法西斯的集中营里纳粹分子甚至用恐惧杀死囚犯。他们把犯人关进一个漆黑漆黑的小屋子里,把他们的手臂从墙上的一个小孔里拉出来。
像古代处死犯人那样,把人绑在一个架子上,告诉犯人要放干他的血,然后用刀背在犯人的手腕静脉处来回划动几下。这时,旁边用水往下滴的声音,使犯人以为的确是自己的血正在不断的往下滴,就这样滴、滴、滴,最后犯人衰竭而死。实际上,他的手腕好好的,是对死亡的恐惧要了他的命。
世界上的一切困苦灾难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的忧虑、恐惧、焦灼,是一切类似的这种烦恼,是人对自己的放弃!纳粹纵然残忍,但是更是犯人自己杀了自己,那便是恐惧与烦恼杀死了他。
试想一下,如果是你,你会放弃吗?你如果可以坦然面对死亡,在行刑前送给自己一个微笑,结局是不是要重写呢?
所以,你应该试着给自己一个微笑,给不幸一个微笑!
你应该记住:创造快乐的是你自己,而不是别的人或外界的事物。生活中的我们往往不能很好的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常常沮丧,常常不满,使得烦恼的情绪不只影响了他人的心情,还影响到了自己的身心。
学习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我们经常让不快乐的情绪充满了心田,被原本快乐的学习生活搞得苦不堪言,我们总会因为自己就不开难题,被不过单词而发愁,而不是尝试着用微笑去迎接学习的乐趣与满足感;我们既做不到欣赏所学到的知识,也不能欣赏学习本身,而是把原来丰富的生活先入为主的枯燥化了,那我们花季的年龄里,怎能再见到微笑?
我们中国人常常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心中种下一个微笑,你便会收获一份快乐,但是如果你种下一个荒谬,那你便会生出烦恼来。
所以,你应该试着给自己一个微笑,给烦恼一个微笑!
一个人微笑,是快乐;两个人微笑,便就是幸福。亲爱的你,如果你喜欢他人,并且你也希望他们会喜欢你,好哒,偷偷地告诉你一个秘诀啊:其实快乐就在脸上,幸福就在当下。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昂起头,给自己一个微笑,同时也送出一个微笑,用笑声点缀今天,用快乐来装饰世界!
篇24:高中读后感
《边城》一书是沈从文先生极著名的一本小说,他自己曾说, 他创作《边城》的目的,不是为了描绘一幅与现实隔绝的世外桃源图,而是要表现一种人生形式。并在这个人生形式里, 注入了自己在三十多年的人生旅途中所体验到的人生哀乐。
故事讲述了在湘西风光秀丽、人情质朴的边远小城,生活着靠摆渡为生的祖孙二人,外公年逾七十,仍很健壮,孙女翠翠十五岁,情窦初开。他们热情助人,纯朴善良。两年前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翠翠邂逅当地船总的二少爷傩送,从此种下情苗。傩送的哥哥天保喜欢上美丽清纯的翠翠,托人向翠翠的外公求亲,而地方上的王团总也看上了傩送,情愿以碾坊作陪嫁把女儿嫁给傩送。傩送不要碾坊,想娶翠翠为妻,宁愿作个摆渡人。于是兄弟俩相约唱歌求婚,让翠翠选择。天保知道翠翠喜欢傩送,为了成全弟弟,外出闯滩,遇意外而死。傩送觉得自己对哥哥的死负有责任,抛下翠翠出走他乡。外公因翠翠的婚事操心担忧,在风雨之夜去世。留下翠翠孤独地守着渡船,痴心地等着傩送归来.
文章写出了祖孙之间的亲情,人与人之间的同情,翠翠与滩送之间纯纯的爱情等等。在一幅风光秀丽的边城风景画中,用淡淡的笔墨添了无数浓厚纯朴的角色。它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催人泪下的煽情,给我的感觉,字里行间透着些质朴,透着些凄美。
作者塑造了一个既单纯天真,又聪明伶俐 ,从来不懂人情世故的乡村女孩的形象。
她与滩送二人之间,没有任何海誓山盟,卿卿我我,也没有离经叛道的惊世骇俗之举,只是乡村年轻人之间纯朴的感情,可在社会背影的笼罩下,笔下他们之间的感情,变得不堪一击。
后来,也就是故事结束的时候了。爷爷的死使翠翠成为完全孤独的一个人,这样彻底,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碧溪的渡船上只剩了一个清寂的身影.......我们与她相比是幸福的,至少我们还活在父母的关爱之下,还有那么多那么多在乎着我们的人。
作者赋予了每个角色感情,并将他们之间用一条真情的线紧紧地连着。1933-1934年正处于抗日战争时期,人们无时无刻不在恐惧着,提防着,而这时作者仍能描绘出这样一幅景,刻画出这样一些人,展现了作者意境中的“世外桃源”,描写这样一个与当时“争乱”的外世隔绝的世界,从中不难看出沈从文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
其实我们都很明白在追求人生生命自主的过程中,总有一些难以跨越的障碍,现实主义逼着作者又将人物命运朝著悲剧结局上推。最后,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收尾。给人留下了无限遐想,让人既期待,又感无奈。
《边城》以它质朴无华的风格,在喧嚣的现代社会中,摇曳着,美丽着,如同一枝野菊花,勾起我们内心悠远的向往。
篇25:高中读后感
“静静山溪,溪如弓背。悠悠远山,路似弓弦。高高白塔,沉默无言。小小渡船,随波向前……”。湘西的边境,名为“茶峒”的边城,正诉说着人们的联系与纠葛。
这就是《边城》,沈先生的代表作。它通过描写乡土人物的生活,展现了湘西的淳朴民风,表达了作者对自己心目中至美的追求。文章文风憨厚纯粹,却带有自然的魅力,让人仿佛置身于桃花源中。
《边城》可谓是“集众美于一身”。首先是它的环境风俗之美。作者笔下的世界蕴含着鲜活的灵性,寥寥数笔,稍作修饰,一座边城,一个小镇就直挺挺地站起来了。这是一个湘西的小山城,城边有溪,溪边有塔,还有一户人家。过溪越山,便到了城边。
环境怎么美?“茶峒城方凭水依山筑城,近山一面,城墙俨然如一条长蛇,缘山爬去。”城边山峦相依,流水环绕,城墙爬在其中。景色宜人,空气纯净,为何不美?白河“深潭中为白日所映照,水中游鱼来去,皆如浮在空气里;山中多细竹,常年作深翠颜色,迫人眼目。”水清鱼浮,竹子纤细青葱,分外惹眼,为何不美?“春天时凡桃花处必有人家;位置永远那么妥贴,与四周环境及其调和。”繁花深处有人家,房屋合适地散布,令人愉悦,为何不美?
至于风俗,则更应为之心醉。渡船人尽职尽责,不幕钱财,可见其热情大方;涨水时大伙争相救人捞物,可见其敏捷勇猛;大人小孩,男男女女,妇人水手,各司其职,互不欺骗,可见其淳朴负责。掌水码头的顺顺更是慷慨洒脱,欢喜交友,正直和平,明事明理。这些都显示出边城里浓浓的人情味和暖人的爱心。这风俗使这里的人有了自由而不放纵的舒服劲儿。
如今,随着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一些人物欲横流,追利忘义,为了一己私利,以次充好,甚至做出假药、假奶粉等坑害百姓。生活的改变反而成了磨灭人心的武器。马克吐温说过:“人若能摒弃虚伪则会获得极大的心灵平静。”如果大家保持本心,诚实厚道,坚守原则,怀着善良乐观的心去生活,去工作,和谐的社会风气才能形成,人们才能安居乐业。
其次,这故事情节是凄美的。白塔边住着爷爷、女孩翠翠和黄狗。顺顺家两兄弟先后爱上了与他们身份悬殊的翠翠。两人以歌决斗,二老的歌带给翠翠一个美妙的梦,为了赢得她的爱情,二老甚至愿意放弃做王团总的女婿。大老放弃追求后在一次意外中失去生命。顺顺和二老开始误会爷爷和翠翠,二老远走他乡。爷爷担心着亲事,在一场大雨后死去。白塔倒了又被重新修好,可翠翠爱着的二老却迟迟没有出现。
哀伤的故事给我们带来了伤感和思考:怎样去追求幸福?主动?还是被动?如果翠翠能及时向二老倾诉衷肠,或二老能坚守自已的爱情,结局就可能有所改变。主人公的性格都温婉美好,但缺少了一种坚决。积极向上,敢作敢当,选定目标,不懈追求,这才是年轻人应有的气质,也会为成就内心的事业争取机会。
……
作者对自然美好生活的向往显露在字里行间。读了书就应有所收获。无论作者的追求是否实现,我们都应保留纯净的心灵和坚强的意志,给世界增添一方净土,一份美丽。
篇26:高中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夏洛特。勃朗特写的《简爱》。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毫无地位的卑微名叫为简。爱的女生。她不屈于世俗的的压力,独立自足,积极进取并取得了幸福。
简爱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只有一个舅妈--里德太太和一些不知都得远房亲戚。他的舅舅在他不懂事的时候就去世了,他要妻子要善待简爱。可是里德太太却对简爱又打又骂,在这个家里就连仆人都可以轻易的使唤简爱。但简爱并不灰心丧气,他认真的读书,学习。有一天他终于忍受不了里德太太和他翻脸了。里德太太把简爱送到一个简易的慈善学校去上学,并在校长那里撒了谎,让校长对简爱的印象大打折扣。很快,简爱就到了罗伍德学校,他很认真学习。有一天校长讲话时,看到了简爱,他想起来了里德太太的谎言并告诉所有人,简爱被所有的老师给漠视了。简爱并不服输,他仍认真学习,并澄清了所有的谎言。几年以后,经过了他的努力,他成为也一名教师......
合上书,我便流涌出许多感想。和简爱比,我比他强,却又不如她。我现在的生活里:学校很好,卫生窗明桌亮,有老师教我们丰富的知识,教室里冬有暖气,夏有电扇。回到家了有父母的关爱、朋友的相互帮助,饭菜也是应有尽有,富有营养,比起简爱太强了。但是我却没有简爱坚强,有忍耐力,做一件事稍微做不好,就在意别人的眼光,无心做事,最后事态变得越来越糟。而且做事总是不够坚持,做到一半总是嫌麻烦而半途而废。我学习态度也不如简爱,在这么优越的环境下,还挑三拣四,讲条件,做作业总是不够主动。
今后,我要学习简爱,积极进取,独立自主。学习态度端正,做事坚持不懈,努力学习。
篇27:高中读后感
鲜花感恩雨露的滋润,苍鹰感恩蓝天的壮阔,大地感恩春光的温暖,我感恩书籍的馈赠。《感恩朋友》更是芬芳了我生命的行程,让我深深懂得了朋友是我一生的财富。
《感恩朋友》一书共选取了60篇大大小小的精美文章,篇篇文章如颗颗珍珠,镶嵌在人生这本大书上,熠熠生辉;个个故事如盏盏明灯,照亮了我的心灵,读来,是含泪的微笑,是误会消除的欣慰,是心酸,是同情,是悲伤,但更多的还是感恩,它让我认识到不管是陌生的朋友,还是熟悉的朋友,真诚相对,那么收获的必将是幸福的人生。
当我读到《杰克的圣诞柚子》中“它不是一只形状规则的普通柚子,而是一只非常特殊的柚子——用桔皮碎片拼接在一起的柚子皮里,包着九片大小不一的柚子瓣儿。”感动漫上心头,为小杰克拥有的友谊。是的,“那是孤儿院的其他九个孩子从他们自己珍贵的几瓣柚子中每人捐出了一瓣,组成的一只完整的、送给杰克做圣诞礼物的柚子!那一刻,杰克泪如雨下。” 我的泪也不自觉地流下来了。“那是他收到的最美丽也是最美味的一只圣诞柚子!” 艰苦岁月的分享,传递的是关怀与安慰。相信在杰克以后的岁月中,不管生活如何艰难,“那只圣诞柚子”会带给他前进的勇气和动力。
想想自己该是多么的幸福,没有杰克的艰难处境,却享有杰克拥有的友情。
记得那是一个飘雨的日子,面对一个个红叉的数学试卷,我有些崩溃了。且不说这段时间上课听讲我多么多么的用心,更不用说妈妈陪我度过的一个又一个夜晚,只做过的数学试卷就厚厚一摞了。自习后,我没与舍友同行,没有思绪,想来大概走到了操场上,自己在雨中一圈圈地行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的宿舍,只记得隐约有人跟着,朦胧中有人拿了我的湿衣服,有人给我到了热水烫了脚,迷迷糊糊就睡过去了。早晨醒来,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大大的笑脸,贴在我上铺的床下的。在我枕头边上,放着五张彩色的信笺,我一张张的看着,她们的话语如冬日暖阳照耀着我,冰冷的心得到了温暖,感激的泪水化作了学习的动力,最后的检测,我的数学试卷上写着红红的A,这是她们给我的多么贵重的礼物啊。
毕淑敏曾经说过:“在什么都是越现代越好的年代里,唯有友谊,人们保持着古老的准则。朋友就像文物,越老越珍贵。” 在漫长的一生中,朋友陪伴着我们度过每一个开心、痛苦的时刻,是我们生活经历的见证者。他是我们生活中最忠实的听众,是我们更加了解自己的一面镜子。他的每一句祝福、每一句鼓励、每一声问候、每一句批评,都温暖着我们,都使我们更加完美。
懂得感恩的心灵,是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最美的心灵;懂得感恩的生命,是行走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值得敬重的生命。心怀感恩的人,所触到的,是人世的暖;所感知到的,是人世的美。感恩朋友,善待朋友,因为它是给我们自己架设的一座通往未来的桥梁!
篇28:高中读后感
羊脂球一直在哭,有时候在歌曲的两个节拍之间,黑暗里传出一声呜咽,那是她没能忍住的一声悲啼。
匆匆将《羊脂球》翻了一遍,也许并未领略到其中的精髓何在,但仍感慨万千。小说通篇鲜见华丽优美的语段,却无时无刻不在勾勒一位身如残花却有着巨人般光辉形象的妓女:那淡淡的,忧伤的宿命。
有时,灰暗的季节似乎跨越了几个世纪,漫长无涯,坚信黎明会来,只是一个遥远而又不可及的未知数罢了。也就是在这个巨大屏障的笼盖下,在普法战争时,透过浓厚的漫天的战火的硝烟,故事就这样开场了。
羊脂球,小小妓女。我想,她的职业也许被其他人所唾弃不已。但在我的眼中,她却是一朵常开不败的水中花,有着如花似月的美貌,也有着别人千金难买的善良。
几匹破马,一辆马车,乘载着葡萄酒批发商人鸟先生夫妇、贝尔伯爵和羊脂球等人在鹅毛般大雪中如病蜗牛似的爬行,逃命,速度可想而知。由于大家对天气以及路程之间的错误估算,最后,大家居然沦落到了没饭吃的可怜地步,谁相信呢?可事实摆在眼前,不由得人们有丝毫怀疑。羊脂球不计前嫌慷慨的将自己的食物与他们共同分享,贵族们便没有理由的将她的美食一扫而光,并且居然对羊脂球有了“好感“。
今天是晴日,可谁又会去想明天能否看得到太阳呢。
最终,羊脂球虽曾断然拒绝,却还是不堪恶人的虎视眈眈与精心设计,最终将自己的身躯“奉献”给了德国军官,获得了离境的“呜咽”。
他们,那些将自己看的无比崇高至上的小人们,也许正感谢上帝给了他无穷尽的“智慧”,骗了羊脂球吧。还是那几匹马,只不过比以前更加疲惫;还有那可怜的羊脂球,只不过比以前更悲伤;还有那些卑鄙之人,比以前越发的得意张狂,尽显自己高贵丑恶的嘴脸去谩骂羊脂球,下流,无耻,下流。
没能忍住,是你,羊脂球的死穴。我想,前有悬崖,后有追兵的惨状下,还有没有路可走?假如是我,我定将毫不犹豫地纵身一跳,拿自己的生命赌一把,毕竟这不是最烂的逃生方式。你着有忠贞爱国的锦丝,却来织就一生的悲惨命运,你有别人可望而不可及的天籁之音,却来浅唱自己的宿命。
也许冥冥之中,是神在操控这一切,是天意?不知道她有没有看到这一切,有没有流泪?有没有怪自己曾几何时的冲动?有没有?
《羊脂球》有力的鞭挞了那些怯懦自私、没有民族尊严的贵族资产阶层人物,他们连妓女都不如,不如。
命运由天定?宿命由己唱?不,人,人定胜天…,办法就是:“坚定信念,永不屈服。”我读懂了这八个字在我心中的分量。
篇29:高中读后感
一个人,天地间,于茫茫无垠中摸索前行;一个人,山水间,于海枯石烂中抛却悲喜。天地静寂,山水悄然,他一人上下求索。
历史是一条浑水河,蜿蜒久了才似乎透亮。也许罗马盛衰无常,可美第奇家族的符号依旧光亮;也许威尼斯的水道学会了自嘲,可佛罗伦萨的雕像犹然完好;也许庞贝古城的灵魂已经散去,可阿勒河河水仍然滚滚不息。我们从中看到了历史的欢笑与昂扬、冷清与孤寂,听到了历史的尖叫与悲啼、细语与欢歌。历史疯疯颠颠,充满嘲讽,既变也不变,只有它的离去,才能带给我们清晰的“模糊”和“模糊”的清晰。除了辛酸悲喜,我们更应该思考,如何在“模糊”的历史中追寻清晰,在清晰的历史中求索真理。漫漫征途上,我们不仅要学会求索过去,也要懂得求索现在、静待未来。
监狱和一战前局势紧张的德国,两者本应拼接出阴森与恐怖。但德国海德堡大学的学生监狱却十分不同。当初因顽皮被关押的学生,完全不像惩罚的施加者想象的那样悲伤、痛苦。相反,他们在这里挥洒热血与青春,任张狂的涂鸦紧紧黏在墙上。倘若开头太过严肃,也不妨喜剧收尾。曾经的瑞士人因贫穷而受雇打仗。两方交战,与自己厮杀的,可能就是邻家腼腆的男孩。他们是忠诚的,受雇于人就要坚持到最后一刻。欧洲大地被无数瑞士人的鲜血染红。历史心软了,终于让瑞士永远保持了中立、告别了战争。曾经受过的伤,也许就是不久后的宝藏。历史总是半边苦涩,半边蜜糖。神秘的手拨弄着世界,冷酷之中仍有温情。
我们应宽容地、诙谐地,用柔软的心去看待历史。经历过风雨跌宕的老人,往往是很平和的。历史也像一位饱经风霜的老人,不需要同情、不需要哀叹。它是广袤无垠疆土上的一条大河,我们把握不了它的方向,却能触摸到它流淌的痕迹。要明白世界上没有强者,也没有弱者,无论是刽子手,还是白天使,都是我们所造就的。好与坏只是我们拟定的评判标准,但它们都有存在的理由。因此,同情每一个人、尊重每一个人、谨记每一个人,平静对待、平等对待。该走的已走,就别揪住不放。我们的怨恨与谢意,的确需要有一人一物去当容器,如希特勒、华盛顿,但真正该指责或赞扬的是我们自己。
历史走自己的路唱自己的歌,我们也应走自己的路唱自己的歌,过去的爱恨情仇知道就好,何必沉溺其中;面前的盛衰变化,模糊就好,何必忧患重重。“不在乎明日,不在乎观者,不在乎评论,一切只给自己看。”既然看不透过去与未来,就不如把握好现在。
历史是无垠,无疆却有路,但却只有一条路。我们应以不喜不悲的心态,来面对这部悲喜剧,也应以不喜不悲的心情,来演好这部悲喜剧。漫漫无垠中,我们只有把握现在、静待未来,在历史的长河中求索。
篇30:高中读后感
人生来并不是一场轻松的享乐,而注定是一场沉重的负担。
——列夫·托尔斯泰
小时候学钢琴,喜欢贝多芬总是胜过莫扎特的。后者谱的曲子高贵典雅,然而像我这种凡夫俗子总是难以体会真谛。而贝多芬的作品却像面对着奔腾不息的大河,还没来得及抵抗便被那汹涌的情感卷了进去。那时我还并不晓得这位西方乐圣的生平苦难,却已经为他前无古人的才华所倾倒。
所以当我第一次翻阅《名人传》,看到“路易维希·凡·贝多芬”这个名字出现时,便深深地沦陷了。
英雄是孤独而痛苦的。贝多芬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他人生的命运大起大落,他饱受疾病困扰,尝尽世间凉薄,却从未低头。罗曼·罗兰精彩的描写和傅雷大师绝妙的翻译使这位西方乐圣不屈的形象再度鲜活,跃然纸上。
写贝多芬的这一部分始终是压抑的,不论他如何抗争,最大的敌人——命运还是主宰着一切。读完之后合上书,只觉得黑暗,黑暗,无尽的黑暗。
而终究有光芒,刺破罗网,挣脱束缚,砸开枷锁。而终究有英雄,来自地狱,目光坚定,高举火把。
贝多芬就是这样的人,这样矛盾的一个人。
他承认命运的黑暗,却成为荒夜里一束夺人心魄的光芒。
其实说到黑暗,米开朗基罗所处的环境远甚于贝多芬。只是相比贝多芬英勇冲动,米开朗基罗显得更为温和,也更为迷惘。
他所处的那个时代,正如《双城记》所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一方面,中世纪恐怖压抑的威压正盘旋在欧洲人民的头上;而另一方面,闪耀着人性光芒的飓风正在亚平宁半岛成型。米开朗基罗便诞生于此,他的一生注定不凡。
然而最初的他却是孤独而迷惘的,纠缠于各方势力的泥潭之中无法自拔,这与他人文主义的理想相差太远。他痛苦,他不堪。这位罗马天才陷入了精神与信仰的双重危机。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一条路——求索。
这注定是一场痛苦而危险的旅程,他却成功了。米开朗基罗在斗争中获得了胜利,西斯廷教堂祭坛上的那六年,上帝不知与他辩论了几百回,坚硬的大理石墙壁不知被他如炬般的目光贯穿了几千次。终于,他找到了,他发现了,他醒悟了——
《末日审判》!
这是米开朗基罗向世俗,交出的一份完美答卷,他完成了求索与斗争的旅途。他胜得骄傲,那画上面的衣服,只不过是历史余毒的遮羞布。而那灵魂,却已经完成了最伟大的人性之救赎。
把列夫·托尔斯泰归入到“作家”这个职业简直是对他的大不敬。他是个英雄。他必须要承受英雄所要承受的,无边的孤独。
贝多芬的孤独源自命运,米开朗基罗的孤独源自信仰,托尔斯泰的孤独则源自他的心灵。对于托尔斯泰,他的经历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的思想和矛盾。罗曼·罗兰精确地把握到了这一点,笔墨不多,却将托尔斯泰的挣扎写进了骨子里。
托尔斯泰自己如同那个时期的俄国一样,是矛盾的——他有着平凡的外表和朴实的心灵,却生活在自己所痛恨的贵族之家;他所要抵触的是自己享受着的,所要反对的正是他自己成为的人。这使他与同时期的高尔基永远的划开了一条界线:高尔基无所畏惧,如同海燕一般;而托尔斯泰却始终在挣扎,在犹豫,在痛苦。
所以,托尔斯泰想到了博爱,想到了宽恕。
而在人生的最后,他也完成了自己心灵的宽恕。这个一直处在煎熬的,不屈呐喊的灵魂终于得到了永远的安宁。在秋天的车站里,托尔斯泰找到了自己真正的根。
孤独而生,宽恕而死,如悲凉之雾,遍披华林。
我是个英雄主义者,我相信螳臂当车,相信“我命由我不由天”。所以我敬佩这三位英雄,也敬佩人类数千年文明之间无数舍生取义的志士仁人。
托尔斯泰说过:“人生来并不是一场轻松的享乐,而注定是一场沉重的负担。”这句话可以看做是对《名人传》最好的解读。
贝多芬与命运对抗,米开朗基罗与信仰博弈,托尔斯泰与心灵斗争。他们的人生始终是充满苦痛的历练,是一场沉重的负担。因此这部《名人传》的基调也是深沉的,黑暗的。
然而生命最美好的地方就是黑暗,因为只要有黑暗,必然就会有希望。
这种希望来自灵魂,也会拯救灵魂。
因此,这三位英雄的人生在我们看来是恐怖的,是苦痛的。然而对他们自己而言,却是一次畅快淋漓的宣泄,一场血脉贲张的战斗,一首波澜壮阔的史诗。他们在不断的抗争中实现了自我,也为人类文明画下了浓墨重彩的、闪耀着光芒的一笔。
所以,去坚持自己应该坚持的事情吧。在你坚持的时候,就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人生。
虽然苦痛,却是救赎。
篇31:高中读后感
“一沙一世界,一叶一菩提。”我则从一本小小的《飘》之中看到了美国内战的各种纷争,也参透了一点道理。
战争乃生命之摧残,也像一种催化剂,逼人,锤炼人,改造人!国家可以在战争中兴亡,种族也可以在战争中存灭,小小的人更是如变色龙一般,千变万化。
作者玛格丽特将自己化为小说中的主人公思嘉,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创造了一个美国的奇迹。小说的情节似生活中的情节一样,给人以感慨,其味如茶一般,值得细细品味。
不一样的经历,不一样的感受,小小范围让我身临其境。思嘉,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却深受奴隶制的影响,面对黑人,给以百般歧视。从她小小一人足可以看见美国南方奴隶制的危害。思嘉从小就追求自己的爱情,在和平中,在幸福中,她所爱之人却里有所爱,知道一切成为眼前的现实,她一生中对她很重要的两个男人:艾希里和瑞德(此处缺少谓语,应补加谓语)。艾希里是在和平中,瑞德则在战争中。思嘉爱艾希里,瑞德爱思嘉,何等纠结。但是面对战争,小小的思嘉却也变得坚强,不管什么时候她也不会忘记自己的家。面对战争,在脑中只有残酷,恐惧充满了每个人的心中。思嘉何尝不是,面对身边无望的一切,她该做些什么。但南方战败的时候,他们几乎快绝望了,谁都有可能死去,但是思嘉拿出自己被逼出来的勇气,去承担这本该承受的一切。
北方佬的残酷夺走了南方的一切,在这时思嘉受尽饿冷的考验,她身无分文,慢慢地,在时间的流逝中,她受尽了没钱的苦日子(应加“的煎熬”),于是她变得残忍,成了一个守财奴,利用欺骗周围爱她的人去获取所谓的“利益”。不顾一切的,同时又是那么的厌恶,最后一次又一次的刺伤了瑞德的心,因为思嘉糊涂她不知谁是爱她的人,直到真正失去了,才后悔。在分散的最后她又一次表现了她的可怜,却只换来了瑞德的一句话:“我是曾经爱着你,但你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已经使我的爱消磨殆尽。”瑞德走了,思嘉哭了!
《Gone withthe wind》玛格丽特的一生,用时间去换取她的经历,快乐,悲伤,遗憾。
在困境中,不要只为自己的生存,而不择手段的去达成目的。在最艰难的时刻,不要冷冰冰地伤害周围爱你的人,否则受伤的会是你自己。同样(“同样”应改为“同时”)学会用宽容,理解看、接触周围的一切,这样会让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怨言的世界。现在在和平的世界,面对战争我们始终坚持保卫和平!在书中的战争中警戒自己!
美国内战也是一场种族之间的恶战,面对歧视,他们勇敢地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力,同样在现在的生活中我们不应该歧视任何人,换句话说歧视别人,就是在歧视自己。现在的我们看到那铁的历史“贩卖黑奴”也许会流露出一些同情。在当今社会,何尝不是受种族制度的影响,歧视也很严重。“地位”“势力”这些词历历在目,但这是自然法则,不可改变!在其中我们只能改变自己,把自己变为强者!可从《飘》中看出,在林肯的制度下翻了身的黑人,又是一种情况。恰恰符合了《非诚勿扰》中葛优说的一句话:“穷人翻了身,就会变本加厉的使唤人!”当时的黑人也一样,翻了身,变(加上“得”)残酷无比。这便可以让我们看清现实!
简单的说,从这本书中我学到的:追求自己所爱的,不放弃。面对该面对的,勇敢活着。保护自己周围的人,真诚相待!
篇32:高中读后感
南国的烟雨,铸就了她无与伦比的诗情,面对生活的坦然、平静、如一朵白莲清绝遗世。她-——就是林徽因,是爱、是暖、是希望、她是人间的四月天,她让徐志摩怀想了一生。让梁思成宠爱了一生,让金岳霖默默记挂了一生。
林徽因生于杭州,一座被誉为天堂的千年古城,有无数文人为西湖题词,沉醉与杭州独有的清韵,独有的诗情。
她与徐志摩相恋,或许是她人生当中最美好的时刻,伦敦,康桥,泛舟康桥,他们彼此都沉浸在诗意的美好,多年后,徐志摩写下了《再别康桥》,语句中透出对往昔的追忆,一去不返的时光,历经多年,早已是物是人非。
这本书以诗一般的语言,描绘了林徽因的生平,或许每个人对林徽因,总有不可言传的倾慕,她作为那个时代独有的才女,在诗坛上显现出柔情似水,而她亦是建筑学家,为国家做出了众多贡献。文学是调配凡尘烟火的工具,而并非她的生活,她有着属于自己的追求,她曾经到各地游历,对古建筑的华美、威仪,有着独特的喜爱,以此为终身的事业,默默为之付出。
她的一生让三个人为她动情,一个是徐志摩他,她的心中一直有这个充满诗意、文采斐然的人,他们之间存在都不愿面对的现实。柔情似水、佳期如梦的康桥之恋,则是他们的内心尘封已久的珍宝,有时甚至依靠回忆曾经,来典当岁月。而梁启超的大公子梁思成,虽在文采上不及徐志摩,却在建筑方面与林徽因有共同的理想,志同道合,他将林徽因呵护一生。另一人则是学界泰斗金岳霖,他为林徽因终身未娶,每当林徽因、梁思成搬到哪里,他便搬到哪里,悉心陪伴,他与林徽因、梁思成终生为友。当林徽因过世后,有一年,他将朋友召集起来,默默的说,今天是徽因的生日,众人望着这位终身未娶的老者,默默流泪、叹息。
如果仅读她的诗,便以为她所拥有的只有轻灵与典雅,充满诗情、与明月为伴、雨与花茶为邻,在清风诗书中度过一生,但她有着渴望凡尘烟火的内心,想与世俗为伴,渴望红尘中的幸福,她愿为一生所热爱的事业献身,在徐志摩死后,她没有了挂念,一心为事业,但当夜阑人静,明月入户,又有谁知他的内心所想。
当那种风起云涌的年代到来,它携一身病骨各地观察古建筑,她本应享受安稳,却爱上漂泊,爱上旅程中的风暴,爱上旅途中得失消亡。
她亦有那份坚持,为了事业,她他带病参与国徽的设计,参与人民英雄纪念碑的设计。拯救了传统景泰蓝工艺,从众多的学术专家中脱颖而出,她是战火纷飞年代最清纯动人的白莲,内心却有坚强信念,她本身好像就是一个谜,神秘而深刻,她以最优雅动人的姿态行走在红尘陌上,让世人仰望,却又不敢轻易追随,她永远是明净如水,好像不属于尘世的烟火,却又生于尘世,在人间四月,在清风小径中徘徊,在燕语呢喃中度过花开花落,而无论岁月如何流转,它都有不会老去的美丽容颜。
不知她的一生是否有过孤独,当徐志摩乘飞机赶去听她的讲座时飞机失事,徐志摩走了,她曾经深深爱过、信赖过的人,许下山盟海誓的人,却首先背弃了誓言,与心中的康桥永远别离。当她静静休养时,是否时常怀念起那个儒雅的诗人,虽离去却让人追忆。林徽因从不会让自己一蹶不振,她是将自己的苦痛埋藏在心里,她他曾爱过三个人,却又将每一份处理得恰到好处。当初,虽不得已离开徐志摩,也是她心中认为的最好的选择,一意孤行的结果,她不敢也不想去设想。只在心里为他留出位置,仅此而已。
纵观她的一生,都以一种清绝的姿态傲立于世,将苦痛埋藏于心中,不轻易透出,所见到的只是她他所写的清新的诗词。每次见到都感觉仿佛是一朵一尘不染的白莲,经岁月的洗礼,洗净铅华,清绝明净,生于烟雨迷离的千年古城,在细细的光阴中走过青石小巷,在西湖旁静听燕语呢喃。不过每个人都无法体会她的内心所想,她要的不是诗酒年华的朦胧,应该是她所坚持用生命付出的事业,在建筑学上的造诣,她完美地用她斐然才情书写她的人生。
这本书用清新秀丽的文字,描绘了一代才女林徽因的生平,语言平静华美,用虚幻而实在的意境,写出了林徽因那份无与伦比的诗情,让每一人都为她陶醉,为她的坚持、执着所折服,而她却始终如一,不改如初时的美好,用她独有的诗情,去品味凡尘烟火,抒写清新的人间四月天。
细雨打湿咯花,走过一个又一个人间四月,那份独有的诗情在流年的光阴中不断传响,在月圆月缺中度过万水千山。
篇33:高中读后感
古往今来,历朝历代,在历史的长河中的有着属于自己的岁月篇章。仿佛一切的一切都在不停地朝着现在走来。纵观中国历史,无论哪朝哪代,也无论是强盛还是衰败都依然阻挡不了文化的发展与传承。我们中国人也正是在这脉脉相传中才成就了今天繁荣的中国文化。
读了余秋雨先生的《寻觅中华》,使我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与见解更加深入了一些。从黃帝到商朝,从汉朝到唐朝,再从宋朝到青朝以至现在,余秋雨,带我们遨游在中国的文化史上,被一个个故事所吸引,也曾为墨子感到佩服,也曾为屈原感到叹惜,曾为司马迁叹服……但我现在想写一下对于其中一篇的内心想法——《乱麻背后的蕴藏》。
宋代留给我们的印象大多是常年处于战乱之中,同时与好几个国家并存,国不安家不宁,但宋朝的文化是值的我们去品读去鉴赏去了解的。
也正是在那样混乱割据的年代。宋代的文明却蓬勃发展,逆风飞翔。
我首先了解到的是宋代的社会经济生活。相比唐朝而言,宋代的都城没有过多的限制,但全国市镇总量已接近两千。当时的商品流通量如果折合成现在的价格,差不多六十亿至七十亿美元。在宋优,还出现了许多科技著作。
宋代文化的蓬勃发展,与文官政治有关,宋代通过科举考试来选拔优秀人才, 使大家都有平等的资格。在全国广办公私教育,使全国的文化资源获得更多的开发,焕发出文化的活力。本来朝廷是利用文化来统治国家,但实际上文化也利用了朝廷。
在宋朝也涌现了众多知识分子,例如苏东坡、朱靠、陆游等。这些知识分子同时也担任着执政者,如范仲淹、王安石、司马光。这些文官的加入,使得宋朝焕发出一种新的活力。文官政治是考文人来执政,所以他的本性还是君子政治。宋代哲学思想也是比较先进的,许多名家都涌现出来。朱熹,企图为中华文明建立一个包罗万象的永恒体系,把理论与现实,相结合,把向自己的学说传播下去。从这一方面来讲,宋朝也是一个中国古典哲学灿烂的年代。
在朱熹去世后,也有两个重要的人相继去世,一位是陆游,另一位是辛弃疾。读了他们的诗,不禁让我们想起宋朝的军事危难。在他们的诗作中经常出现有关国家危难的诗句。也正是在那风雨飘摇的年代,才造就了这两位爱国诗人。
说起爱国诗人,就不得不说一说文天祥。时间是那么的快,南宋也灭亡了,一个在文化上蓬勃发展的国家即将陨落,化为茫茫宇宙中的一颗流星。但还有一个人,把宋代文化的余热用自身的人格力量展现的淋漓尽致。被元朝俘虏后,他宁死不屈,尽管元朝给他无比优越的条件和权力,但是在他眼中,那又算得了什么。宋代的文化已经渗透到他的信仰之中,所以才出现他这样舍身取义,大义凛然的伟大爱国者。最后,他给世人流下一句话——“人生自古谁无死,流取丹心照汗青”。
宋朝最终虽然灭亡了,但是他的文明却得以传承。
文化总是在不断的发展着,乱世也不例外,而且它发展的却格为繁盛。也因在乱世,人们才急需一种精神寄托,心灵信仰。文化给人们慰藉,支撑人们在未知中前行。乱世中,一批批文人正已他们的人格魅力,展现这个时代的文化底蕴。如果你问我一个朝代留给后代的是什么?我会答,文化是他留给我们最珍贵的东西。
文化不是盛世的点缀,而应该是黑夜的蜡烛。如果世人暂时不需要这蜡烛,那么,我们就让他先在自己的心底点亮。
篇34:高中读后感
近几周,我读了余秋雨的《寻觅中华》,在断断续续的阅读中,我跟随大师的脚步从我们中华民族的童年时代开始慢慢行进。猜测华夏文明的始祖—黄帝,探索商朝的神秘,感受汉朝的伟大。终于,我走进了我们引以为傲的唐朝。
大唐,如一座高峰,屹立在历史深处,也矗立在人们的心中。是什么力量缔造了巍巍大唐,创建了如此一个伟大的文化盛世呢?
北魏鲜卑族开凿的云冈石窟、龙门石窟,使中西文化精华相互化育,为大唐气象注入浑朴的旷野之力。说到北魏,总是想到孝文帝拓跋宏,他四岁即位,在位二十八年,只有九年时间独立施政,却在这九年中使中国改头换面。他主张“汉化”,这是一条血迹斑斑的改革之路。这条路,本来也许要走几百几千年,可是他,却把它压缩到了几十年。这次改革,不仅是汉文化对“胡文华”的濡养,更是“胡文华”对汉文化的输注。正是这种双向的交融,才让中华文化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生命力,打通了一条通向大唐之路。
唐朝时一个“诗的时代”,唐诗是唐代的灵魂。
唐诗标志着中国古代诗歌发展的高峰,是中国古代诗发展的全盛时期。其成就卓越,在封建政治、经济进一步发展变革的历史条件下,在社会思想比较开放、艺术文化普遍高涨的推动下,诗人们继承和发扬《诗经》和《楚辞》以来的优良传统,广泛总结前人的创作经验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结果。唐诗的作者广泛,上至帝王将相,下至贩夫走卒,上至老人,下至几岁的小孩,还有外国作者。唐诗的题材非常广泛。有的是从侧面反映当时社会的阶级状况和阶级矛盾,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有的歌颂正义战争,抒发爱国思想;有的描绘祖国山河的秀丽多娇;还有抒写个人抱负和遭遇,诉说朋友交情,人生悲欢等。
而在唐代的诗人中,我最喜欢的便是李白。
李白,字太白,晚年自号青莲居士,祖籍陇西成纪,天才横溢,被誉为谪仙人。其诗想象丰富,构思奇特,气势雄浑瑰丽,风格豪迈潇洒,是盛唐浪漫主义诗歌的代表人物。
李白是一个随性洒脱的人,他高度自负,傲岸不羁,而又热情豪放,天真烂漫。他的诗受到唐玄宗的青睐,却又因此受到小人的排挤。天宝三年的夏天,李白到了东都洛阳,在这里,他遇到了杜甫,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两位诗人见面了。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到一年,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对彼此产生了深刻影响。
唐朝是一个自信的时代。
唐朝时期整个国家从上到下,透出一种自信的气度。这种自信从他的军事、外交、文化、国家治理、疆域版图等各个方面均有体现。这种自信是以国家的真正实力为后盾,内百姓安居,外四夷臣服。太宗被尊为天可汗,这也是后世历朝历代所羡慕和追求的一个圣境。
唐代地域不小,历时不短,“仅仅长安城就已经很大,比古代世界最骄傲的城市—那个曾经辉耀着雄伟的石柱和角斗场的古罗马城,还大了差不多六倍”。这是余秋雨对唐长安城的评价,而它不止面积大而且商业繁荣,走在长安街头,外国人多的是,还允许留学生参加考试,考取官员,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智慧啊!这也是源于唐朝的自信吧,他有自信心使外国惊叹于自己的时代,不担心外来的文明会把自己淹没,甚至也没有想过自己会被淹没。他很明白,自己离不开别的文明,如果离开了,他就会索然无味了。所以,余秋雨说,“盛唐之盛,首先盛在精神;大唐之大,首先大在心态。”
今天的中国正在融入世界,我们就需要盛唐的胸襟。
唐朝是我们历史过程中的精华。
篇35:高中读后感
最近几天,风卷残云般读了余华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掩卷而思,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是一部小说,更像一部纪录片,向人们缓缓诉说着在那个贫困年代小民的悲欢离合,那一 个个鲜活的人物,是生活在那个时代的典型代表。内心的'不平静只能用一段段文字来诉说。
复杂之许三观
在我看来,许三观是五六十年代广大贫困人民的代表,他们贫困、卑微但绝不卑贱;他们身处黑暗年代却又向往光明。许三观心地善良,尽管生活的重担、生存的风尘可以埋没他的身躯,但绝对不会埋没他金子般的心。也许,有时候他有些尖酸、刻薄,但他的心是善良的。他对美好生活无比向往,但对现在的生活却又无比满足,以至于当物质生活足够丰富,不必再卖血维持生计以后,他手足无措的哭了起来。他老实、本分却又有些狡黠,即使面对一乐的无情表现也无法遮挡他人性的光辉,谁又能理解他内心的屈辱、生活的重担带给他的压力呢?
真情之一乐二乐三乐
本书的主角是许三观,但我更关注他的三个孩子,他们的生活如同他们的名字一样简单,没有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殷切期盼,只是简简单单的快乐!
一乐应该是这三个孩子中命运最曲折,最复杂的,也是作者着力刻画的重点。最疼爱自己的父亲不是亲爹,从小在邻居的斜眼中长大。在我看来,他的性格应该是扭曲的,但他没有。他性格开朗,因为他有一位爱他的后爸。对于兄弟,他十分关心,为了三乐,他不惜砸破方铁匠儿子的头。后面的情节更令人叹惋,得了肝炎,命悬一线。当我看到许三观沿途一路为之卖血时,我的心深深震撼了,我终于找到了一乐健康快乐长大的原因,那就是许三观的爱呀!当然,许三观与他时亲时疏的关系或许令他迷茫!他两次出入何小勇家,在众目睽睽之下不被待见。都说青春期的少年心思敏感,谁又能理解一乐那一颗滴血的心?
二乐应该是三个孩子中最幸福的。他聪明机智,情深意切:与方铁匠儿子争论一段,一个狡黠的小男孩跃然纸上;背一乐雪夜进城治病一节,一个重感情,有担当,敢付出的男子汉形象呼之欲出。
三乐是最孤独的。从小没人陪他玩,大家都不亲近他。和自己玩,是他无奈的选择!那个年代的孩子,又有几个童年时是多彩的呢?特别是给一乐看病时倾囊而出,请假照顾二乐一节,兄弟真情可见一斑!
绝情之何小勇
没有何小勇,就没有许三观一家的屈辱。但何小勇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过错而自责。面对两次找上门来的一乐,他的绝情令人愤怒!但在那个缺衣少食的年代,谁又能理解何小勇内心的无奈呢?
无情之李血头
单听名字,这就是一个霸道的冷血动物!以卖血为生的群体,还有几分油水可榨?可李血头雁过拔毛,他的巧取豪夺加重了这个弱势群体的苦难,但在那暗无天日的岁月里,又有谁能认清、去除这颗毒瘤呢?
书中还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泼辣节俭的许玉兰,忠厚仁义的方木匠,慈祥仁爱的四叔,乐于助人、有情有意的来顺兄弟------一个个人物,如电影的慢镜头,一一在我的眼前浮现。
《许三观卖血记》,绝不只是一本小说。
篇36:高中读后感
矮墩墩的身材,胖乎乎的脸,嘴上总是挂着无比天真稚气的笑,一副乐呵呵,胸无城府的样子,这便是哈谢克笔下的《好兵帅克》中帅克的形象,亦是我眼中的“傻”兵帅克。
第一次注意到哈谢克的这本书,是因余秋雨在《行者无疆》中的一句话,“卡夫卡用认真的变形来感受荒谬,哈谢克却以佯傻得幽默来搞乱荒谬。”曾拜读过卡夫卡笔下那令人向往又终生无法到达的城堡;那小职员变身甲虫明知无罪却逃避不掉的可怜,推销员变为大虫子的无奈与压抑。卡夫卡的变形已荒谬的令人惊叹。以佯傻得幽默来搞乱荒谬的帅克又是怎样的呢?这样的帅克能否化解卡夫卡式的阴郁呢?我不仅对哈维克的《好兵帅克》有了无比的期待。
初享《好兵帅克》仅用了一天的时间,掩卷回忆帅克的形象,只一个字“傻”。傻的滑稽可笑,傻的别样可爱。一个普通的喜欢喝啤酒的士兵,被送去为一个他所不屑的皇帝充当炮灰,对战争及结果却毫无兴趣。萨拉热窝事件后人人明哲保身,不对政治军事多评论一字,帅克却傻傻的在小酒馆高谈阔论,天真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后却被捕入狱。在监狱,面对狱警无厘头的提问,依然傻傻的极其认真的作答,最终被送往精神病医院;在那里,帅克满怀深情的向医生、护士打招呼,镇定自若的神态,头头是道的搭话,在被赶出精神病院后还对精神病院依依不舍。上了前线接二连三闹出乱子又光荣的败北。帅克的一切不懂得粉饰现实的行为在“大人物”眼里就是“白痴”的行为。我想,这便是帅克在当时的捷克能化开卡夫卡式阴郁的原因吧——他傻得天真。
但再读《好兵帅克》时,我发现自己错了。帅克是经法医鉴定的傻瓜,但他显然不是一个真正的傻瓜。他表现出的孩童式的的天真,貌似恭顺,然而对权威毫无敬意;他以令人哭笑不得的方式作弄长官,很谦卑地把到手的每件事情都搞砸,以心无芥蒂的行事风格把战争变为酒馆之间的闹剧;他看穿权利背后的虚伪,洞晓战争的荒诞和战争机器的虚弱。演示了一个小人物在逆境中求生存、用傻气和幽默对抗权利和体制的荒诞。帅克一直在念叨:疯人院里的美好生活已一去不复返了。这些世人眼里的傻瓜言论,无疑在嬉笑间颠覆了官方的疯狂与理智、自由与监禁的界定。反映的是当时的捷克背景下作者哈谢克的一种心声。一战前后,捷克一直都处在一个非理性的时代,人们尽管是被迫参加这场非正义的战争,但许多人认为自己是崇高的伟大的,人们的生活很长时间都被笼罩在战争的情绪下。帅克有意无意的傻气和幽默,那种顺应时代潮流却又能保全自己的处事方法,看似荒谬的行为让人们看到了小人物生存的机智和灵活。我想,这种佯傻才是哈谢克写《好兵帅克》的真正意义所在吧——他傻的聪明。
反复的被抛入荒诞的境遇中,又奇妙的因错误的时间和言论走出困境的帅克;外表憨厚滑稽、屈从附和,内心却学识丰富、坚持准则的帅克,是哈谢克笔下复杂的矛盾体。“傻”兵不傻,这是一种“没有力量的力量”,这样的帅克让我想到了中国的一个成语“大智若愚”。正像世界级小说大师米兰昆德拉所说:哈谢克让我们看到的来自身外历史的“终极荒谬”,它不仅属于捷克的布拉格,它应属于全世界。的确,《好兵帅克》是我读的第一本捷克作家的书,相信这仅仅是我走进世界文学的一个开始!
篇37:高中读后感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何其有幸,我曾拜读了梁衡散文选集,而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便是《读韩愈》。 ——题记
江流激湍,浪翻乳花,碧水自将青山绕;山峦叠翠,怒松插云,青山脚下碧水环。自岭南以南,焕烂流光,皆集于潮州。潮州之水,美不过韩江;潮州之山,雄不及韩山;而潮州之墨迹,妙笔皆生韩公祠。在梁衡笔下,我有幸来到了这山清水秀的地方。然而,韩愈一介书生,怎会使这山水易姓为韩呢?
众所周知,韩愈乃唐宋八大家之一,其文章佳句至今被人们争相传诵。在文坛上,他是大唐的一块丰碑,但这尚不足以易姓河山。
在书中,我来到了唐宪宗时期,原本井井有条的市集却乱做一团,众人纷纷向法门寺赶去。然如此兴师动众的,却不是什么利国利民的大事,而是唐宪宗迎佛指舍利入皇城。一时间,朝野上下议论纷纷,却无一人敢指出帝王的不是。此时,巷尾处一驾不甚华丽的车轿中,一位白发长须的老者,发出了一声重重的叹息。
天子殿前,一位手持玉笏的大臣,颤颤巍巍地从群臣中走了出来——正是前日巷尾那位老者,他思忖良久,终于开口:“陛下,臣曾奏表上书,望陛下取消法门之典。陛下乃九五至尊,却要迎佛骨这朽秽之物入我大唐,置百姓社稷颜面于何地?若佛祖有灵,以为不敬,欲施行罚,便加之于臣身,臣万死不辞!”一翻言辞情真意切,感人甚深,却引得龙颜大怒,皇帝不顾众臣劝阻,把他贬至潮州。
这位老者便是韩愈。
朝为朝廷重臣,夕为左迁罪人,恐怕任何人都难以承受这种巨大落差。然而,韩愈却挺了过来。苏轼乌台诗案之悲释于对人生的超然,柳宗元被贬之苦释于对山水的眷恋,而韩愈的心灰意冷却释于他对百姓疾苦的操劳。当时的潮州因离京甚远,不似王土,更如蛮夷。韩愈见此心中大恸,忖道:我心中虽悲苦,但怎么比得上百姓的贫苦?于是,他重拾软毫,以文诛恶,驱鳄鱼,兴学堂,除奴制,修水利。八个月过后,潮州面貌焕然一新,潮州进士也由原来的三名升到了一百三十名之多。
此时,我不禁好奇:自古贬官只需要在被贬之处熬过一段时间即可,韩愈却为何如此卖力?也许,这都是缘于他的文人风骨,面对皇帝怒火依然不改儒家不屈不挠的风骨,身处困境难关依然不忘朝臣救世利民的风骨,遭受舆论指责依然不动圣者恪守本心的风骨。
韩愈曾倡导古文运动,废掉了华而不实的骈文,越过南北朝,越过魏晋,直承秦汉,将文章的“载道”作用发挥出来,立文、立业,后世苏东坡赞道:“文起八大之衰,道济天下之溺。”
常言道:“武死战,文死谏。”据史记载,韩愈出身贫寒,功名考取十分不易,但却数触龙鳞。我依稀看到,大唐汉白玉石雕琢的殿前台阶前,云雾缭绕中,一人托着他虽已衰朽却依然不折的风骨,心系天下百姓,志存黎明苍生,将一身刚正与不阿,献给了大唐盛世。历史等了千年,终于等到了他。
梁衡在文中说:“一个人不管你有多大的委屈,历史绝不会陪你哭泣,而它只认你的贡献。”潮州的韩公祠,韩山、韩水,并不是用来纪念韩愈的坎坷历程的,纪念的是他的以民为本,文以载道。
我想,这也是梁衡为何要“读”韩愈了。韩愈之于历史,之于后代文人,之于我们,都像是一本书,一本生动的书,一本严谨的书,一本经典的书,一本动人的书。他的行为,他的文章,无一不展示了他那高贵的文人风骨,他集儒家精华之大成,又加以自身改进,推动整个社会进步。即使他逝去,他的风骨依然如丰碑一般,在世间长留。
回望韩公祠中的凭吊之作,无一不是感韩公之大义风骨而作。此人,此景,此绩,怎能不教人心生感慨!于是,我心中也逐渐泛起一行诗句:
不畏君威斥荒诞,潮州河山尽姓韩。
上任八月兴四利,文人风骨留世间。
篇38:高中读后感
每一本书都有它唯美的旋律,每个人对这种旋律都有自己独特的感想,伴随着这种旋律在书中翩翩起舞。
《意林》它不像名著那样大本的让人看起来枯燥乏味,不像神话那样幻意让人神魂颠倒、思想却脱离了现实。它是通往成功的道路,教育我们成功的背后必定是被汗水浸透的,它讲的是人生的哲理,指导我人生走正确的道路,它讲的是崇高的品德,好让我们心里有个好的模范,能够时刻提醒自己做一个有素质的人。
俗话说‘‘万古长青,只有一真耳。’’在《意林》上完全能够感受到这种情感,读到令人震撼的画面,在脑海定格。那些感动人心的话语,有时使人潸然泪下。
你能随着它穿越时空隧道,去参观中世纪的秀丽,去领悦古代人做事的道德论则,去叹服新异的科技,这些它是玩转的多么巧妙。
它写尽了历史的沧桑与无奈、写了希望的曙光。
它写了许多人生经历、让我们参模、让我们学会理性看待事物。
它写了永不放弃者必将成功、得过且过者继续堕落。
里面有句话使我久久难以忘怀,它说我们这刚刚起航的
小船载得起父母那沉甸甸的爱吗?
我不得而知………
时光荏再,一转眼我已初中毕业了。也读了许多年的书了,问自己,有过热真学习吗?学到了什么吗?如果有没学懂的,有反思吗?我天天在意的,是发型吗,重要吗?这些在这本书上都找到了答案。
一页翻去,又是一个崭新的旅途,一路亮丽的风景让我们尽情赏阅。
篇39:高中读后感
翻开泛黄的纸页,浓浓墨香中,是家里流露出的真挚父爱。读罢全书,傅雷对孩子的谆谆教诲和他真诚直率的人格魅力,无不令人钦佩和感动。
《傅雷家书》就是这样一部苦心孤诣的教子篇,贯穿全部家书的情谊,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严肃、一丝不苟的对待一切,做一个德才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作为父亲,傅雷教子极严,可他又具有令人感动的真诚和朴实。在送走将去波兰的傅聪后,离别之悲不由的唤起傅雷对往事的回忆。在家书中,他深刻的反省自己,后悔自己当初不近人情的教育“我良心上的责备简直消释不了,我永远补赎不了这种罪过。”父亲能够对儿子真诚的道歉,一切的爱,都在父亲的忏悔中彰显出来。
傅雷教子,始终保持着以德为先,做人为本的原则“做人第一,其次才是艺术。”很少有人教育艺术学生如此多的道德,傅雷在育人方面可谓呕心沥血。他告诉傅聪,永远保持一颗赤子之心,只有心灵无比纯洁才会将艺术表现的动人,这与傅雷的直率和坦诚是分不开的。父亲从小給予的爱国主义教育也没有白费,即使远在波兰,傅聪仍然热爱着祖国,坚持父亲給预的信条,始终没有背弃他的祖国。
当然,对于傅聪的努力换来的成绩,傅雷也是由衷的为他骄傲和自豪,在高兴之余也为傅聪的坚强,不为胜利冲昏头脑而安慰。“多少过分的谀辞与夸奖,都没有使你丧失自知之明,众人的掌声,名流的赞美,都没有减少你对艺术的谦卑!”傅雷就是儿子的良师益友,辛勤教育又不忘衷心赞美,衷心赞美不忘谆谆告诫,深沉无言的父爱,皆凝聚其中。
一封封家书,将相隔万里的两人的心连在了一起,一边是孩子勤奋的练习,另一边的父亲却殷切地注视着他的每一次心脏的律动,设身处地的预想他在前行道路上会遇到的各种情景,并替他做出预案,为他寄去各种书籍作为养料,在这里我们不仅看到了傅雷高深的艺术造诣,也看到了一颗崇高的父亲的心。傅聪也从书信中吸收了丰富的精神养料,好像父母仍然在他身边,时时给他指导、鼓励和鞭策。家书给予傅聪成长的力量,让他去战胜各种困难和魔障,找准自己人生的方向。
傅雷就是这样将自己的爱与期望诉诸笔端,寄给远在异乡的儿子,从不间断。在一封封家书中,我读出了傅雷的真意:“我还不甘落后,还想事事、处处追上你们,了解你们,同时也想竭力把我们的经验和理智献给你们,做你们一支忠实的手杖。如果有一天你们感到这根手杖是个累赘的时候,我会销声匿迹,决不来绊你们的脚。”肺腑之言,舐犊之情,不经意间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掀开扉页那张照片,傅雷专注的给孩子写信的情景更平添一份感动,那份执着真挚的爱在心中挥之不去。
《 傅雷家书》读完了,而天下父母爱子之心是永远不变的。所以,珍惜与父母相处的每一分钟,用心感受父母的爱吧,这也是做为子女的最好报答。
篇40:高中读后感
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青年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到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间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过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做面'忠实的镜子,不论在做人方面,在生活细节方面,在艺术修养方面,在演奏姿态方面。
这是傅雷在给他儿子傅聪的信里说的一句话,当时读到这,还有些看不懂,就顺手做了下标记。当我看完全书是,再回到这里,我觉得这段话写得特别好,他要儿子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我想,这是任何一个父亲想对自己孩子的期望!
记得看到这个书名时,觉得这无非是一个叫傅雷的父亲写信给他的儿子,信里说些家常话,然后唠叨几句话。但当我开始阅读时,发现这根本不是自己想的那样。他同儿子一起探究音乐,将自己所经历的东西全部用信的方式传到孩子的心中。他设身处地地去预想孩子在道路上可能会遇见的困难以及各种各样的情景,然后为他铺好路,向他说明该如何去对待这一切。让孩子在真正遇见这些时,能够冷静、沉稳、游刃有余地去解决它们。
这是什么?这是一本充满父爱的书;这也是一个父亲对孩子的苦心教导。傅雷是一位严格、严肃的父亲,而我的父亲也是如此。他不苟言笑,对我的教育更是严格。所以我一直认为他根本不爱我,但是这个暑假通过一件事,通过这本书,我好像看到了另一些东西。
暑假开始,爸爸妈妈因为一些事情要回老家,而我因为补课只能待在杭州不能和他们一起走。那时,我正在看这本书,当时我还在想,我老爸会不会也这样做?但这个想法马上被我否决了。现在这个社会,打个电话不就好了,写什么信,再说,像老爸那样的人怎么可能这样做,早把我忘了吧!这是我第一次和爸爸妈妈分开,一个人好孤单,好无聊,很不习惯。当天晚上,我洗好澡趴在床上看《傅雷家书》,突然手机响了一下,那是信息铃声。我拿来一看,惊讶地发现是爸爸发来的。他在短信里询问了我的补课情况、作业情况、生活情况,然后还嘱咐了我一些生活细节,并且和我分享了他们在老家发生的事情。看完短信我好感动,然后立刻回了过去。但是却没有再次收到,我刚打算放下手机,手机来电了,是老妈打来的,我还确定了一下是不是老爸本人发的短信,老妈说,老爸一直很担心我,说我一个女生……
然后,每天晚上,老爸都会发短信来,老妈也会在短信后打电话来。而我也一直坚持着看这本书,边体会书中的爱,也体会着爸妈对我的爱。这也是我第一次真正切切的感受到了父爱、母爱。当然我也回忆着和老爸的点点滴滴。我发现并不是老爸不爱我,而是我从来没意识到。爸爸的爱被我的潜意识里的严格遮住了,所以我只看见了表面,从未认真地去体会这其中所蕴含的浓浓爱意。
记得三年级刚开始学英语时,这门课我一点也不懂。当时连26个英文字母都不能完整背出,更别说默写了。所以第一次默写我之对了10几个。回到家,老爸非常生气,让我抄十遍,然后让我背,他在旁边看着我,然后再到他那背,我背了一边又一遍,默了一遍又一遍,终于到第五遍时,完整、无错误地全部默出,用了两个多小时。从那个时候我就会觉得老爸根本不在乎我,只在乎学习,看重学习。而现在想来,那晚后的第二天又进行了一次默写,我全部默出,还被老师再全班表扬。从那次后,我的英语成绩也慢慢提升,也有了现在的成绩。而这一切不是因为那晚么?因为老爸对我的严格,让我有了让别人羡慕的成绩。难道不是因为爸爸么?
我想,以后我会学着去体会爸爸妈妈对我的爱、同学对我的爱、老师对我的爱;我想,以后我不仅只会看表面,更会体会其中所蕴含的深层意义;我想,这本书对我的影响会给予我很大的帮助;我想,我会继续努力的!
篇41:高中读后感
“快写作业了,课外书可以等下再看的。”
“写完了作业就复习预习一下课本,都初三了,还让人不省心。”
“先来吃饭,吃完了再说。”
“……”外面阳光正好,微风不噪,可是妈妈又在唠叨,我生平最讨厌的就是别人在我耳边一直不停的嗡嗡地说,我不是不知道该怎么做,不用一直不断的提醒我做这做那的。
而我伟大慈爱的母亲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唠嗑,她始终认为我是个小孩,什么都做不好。
我曾经尝试过去辩驳,但是只要我在那一尘不变的说话声中穿插了一句话,那么那种惹人厌烦的嗡嗡声就会变得更多。所以我果断的选择了噤声不讲话。
一般这样的独角戏会持续5分钟左右,然后我就有了大量的时间来做自己的事情。比如现在,我翻开了《傅雷家书》
《傅雷家书》中作为父亲的傅雷用书信的方式告诉了傅聪自己对他的拳拳父爱,他深沉的父爱,如涓涓的细流一般滋润着每个看书孩子的内心。
为什么傅雷就能做得这么好?他懂傅聪的感受,他会循序渐进地表达出自己对傅聪的感想,让人看着心里舒畅。我羡慕傅聪,因为他拥有一个了解自己的父亲,那是多大的福分。傅雷讲的每一句话都耐人寻味,不像我的妈妈反复强调的只有那么几句。
心里又不免抱怨一番。但是当我看到傅雷在信中写道关于傅聪妈妈对傅聪的关心中,我好像看到了妈妈的影子。可能母亲永远做不到像父亲那般理智,她们会做的就只有不断殷切地提醒自己的孩子,她们不会说出什么特有哲理的话,但她们说的话平凡而又伟大。
岁月的河流缓缓地流淌,人们都喜欢坐在渡轮的前头,想去预料些未来的事情。我以前也是这其中的一员,然而现在我好像被《傅雷家书》,亦或者是被那几句短暂却深刻的话牵引着,我走向了船尾,细细品味着曾经发生过的那件小事。
我的头昏昏沉沉的,喷嚏打个不停,脚像灌了铅一样,动都动不了。我的脑袋里好像就是一滩浆糊一样,好不容易回了家,看到床后立马倒下。
一阵铃声传来,但我丝毫不觉得悦耳,因为这意味着我需要再一次从温暖的床上爬起接电话。是妈妈的电话,她问我有没有吃过饭,我说还没。
接着又打了两个响亮的喷嚏,果不其然,她再一次唠嗑起来。
我说这只不过是一个小感冒罢了,然而她却不信。她说要给我送饭过来,我说犯不着,自己买点吃就行了。拗不过她,只好随她了。
接着睡觉。梦里好像梦到了妈妈送了碗面过来,她摸摸我的额头说什么温度还挺高的。然后就是她把我带到了医院,医生说要挂盐水。这一次是被惊醒的,但我却在桌子上看到了那碗面,和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
“面已经给你带来了,吃好早点睡,等我回来再带你去医院好好看看。”原本对于她给我带面我觉得并不大可能,因为她不会将自己宝贵的上班时间腾出来。
我吃着那碗面,一碗再普通不过的面,清清淡淡的味道,并没有什么特别。我一口一口地吃着,感觉鼻子酸酸的,挺想哭。那是我生平头次将一碗面吃得这么干净。
一碗面中包含了多少的母爱。
妈妈回来以后,带我去了医院,是高烧,39.5度。配了一点药以后,回家了。幸好没有挂盐水。回家的路上,直到到家她一直在唠叨,但我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厌烦的感觉,相反是满满的幸福感觉。最平淡的情,最真诚的意。
天下妈妈都唠叨,我的妈妈,傅聪的妈妈,但这些唠叨都是世界上最甜蜜的唠叨。我合上了书,走到正在打扫卫生的母亲身边,我将那句以前难以启齿的话说出了口:“妈妈,对不起。”
希望还不晚。我终于明白了你的良苦用心,曾经的偏激,胡闹和一意孤行暂且先都统统抛后,真的对不起。
篇42:高中读后感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生活习性的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法布尔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我读得兴趣盎然,爱不释手。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
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也表现出它们独特的一面:遂蜂的守门人充当着大门板和守门人的角色,同类来了就让开,异类来了就赶跑它;迷宫蛛的网像一个迷宫,昆虫掉进去就“走”不出来了;蝈蝈儿看起来好像是食素的,其实它们是一群“伪素食者”……这些小生灵在作者的笔下表现的活灵活现,像人一样有了灵性,会唱歌,会跳舞,有欢喜,有悲哀。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这几句描写遂蜂“守门人”的话还记忆犹新:“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的时候,它曾经为了自己和后代们在这里单枪匹马地辛勤工作,每天都干得筋疲力尽,一直到现在才得以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它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它已经不能再做母亲了,可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大门,抵挡不速之客。”看完这几句话以后,我被遂蜂“守门人”那对家里人深沉的母爱所震撼了。在它年轻的时候,它为了自己的家庭而奔波着;在它老了后,它仍然用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守卫这个家。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人类的许多母亲不也是如此吗?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而操碎了心,在儿女长大后虽然已经没有什么能够帮忙的了,可是心中却仍然装满了沉甸甸的母爱,想要再做点什么。
原来昆虫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有很多相似之处!
《昆虫记》让我了解了昆虫,更让我了解了生命;《昆虫记》虽然看起来平平淡淡,但却蕴含了作者对生命的无比尊重,对大自然的无限向往。
“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其实,美,无处不在。美,就在身边。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昆虫记》,走进大自然。
篇43:高中读后感
渐远﹒不必追
龙应台说,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亲人只有一次缘分,无论爱与不爱,下辈子都不会再见。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而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而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世不断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要学会放手。
选择﹒不回头
龙应台说,选择,就像过了河的“卒”,或动或静,都不能回头。
人生如戏,却又有别于戏。冯小刚说,人生远比艺术来的深刻。我想,也许是源于生活的真实和不可重来。他没有预演的机会,不管你如何怯场,都得演到曲终人散,因为选择了便不能回头。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暴风雨,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渐老﹒ 别吝啬
龙应台说,“老”,其实就是一个败坏的过程,而生命败坏的过程,其实就是走向失去。
当父母日渐老去,不能自己穿上衣服,请你有耐性一点。还记得,还记得他们曾花费多长时间教你这些事吗?
哪一天,当父母一再重复唠叨,说着同样的事情,请不要打断他们,听他们说,在你小时候,也许他们必须一遍又一遍地读着相同的故事,直到你静静地睡着。
有一天,你终会发现,即使父母有许多过错,却总想给你最好的;有一天,很久很久以后的一天,你的头发也会在阳光下闪烁银光。当那天到来时,我们会不会想念他们呢?所以请不要吝啬你的爱,像他们待你一样待他们可好?哪一天,当他们的腿不听使唤的时候,请扶一把,像当初他们扶着你踏出人生的第一步。
相信﹒不相信
龙应台说,二十岁之前相信的很多东西,后来一件一件变成不相信;二十岁之前相信很多东西,有些其实到今天也还相信。
其实啊,相信与不相信又有什么呢?人生要学会边走边忘。拿得起是能力,放得下是智慧。舍看起来是给人的,实际是给自己。人生路上,应试着边走边看,边走边忘。
最后,有些相信变成了不相信,有些不相信的倒也信起来。也许这些改变来自于挫折,毕竟,人生路上不尽是歌舞升平。
唯一不变的,是我相信,母爱亲情的伟大。已成长的你,想没想过,生养你的两个人真的走了,再也不会说话了,再也不会喊你的名字了,再也不会睁开眼睛了,再也不会和你一起吃饭了……
《目送》不仅写小一辈的故事,也写老一辈的故事。龙应台说,我掠开了雨湿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目送。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额地方,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一代又一代人,从最初的彼此依偎取暖到“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的愁怨与无奈要经历的太多太多。孩子慢慢长大有了自己的思想,他会在自己选择的那条路上义无反顾地走下去,他一路披荆斩棘,独自抵抗风雨。而老一辈人能做的,只是站在路的起点,目送孩子的背影。因为那是他自己选择的路,无论多泥泞多坎坷,也没有人能够替他到达终点。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篇44:高中读后感
《呼啸山庄》是英国作家艾米莉·勃朗特的代表作,在她短暂的一生中,能创造出如此精彩的小说,实在是令人敬佩 。这部小说以“我”——洛克乌德先生在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的经历为主线,其中夹杂了女管家丁恩对往事的大量回忆,是本书的主要内容。这本小说从“我”来到呼啸山庄想要把画眉山庄租下来,但却受到了呼啸山庄人的冷漠、粗鲁的对待说起,“我”为了弄清其中的原因,就询问了“我”的女管家丁恩太太。她将往事和盘托出。这些内容也在书中占了相当多的篇幅。呼啸山庄的主人原是老欧肖,有儿子亨德莱.欧肖与女儿凯瑟琳。一天老欧肖捡回来一个弃婴,就是现在呼啸山庄的主人希斯克厉夫,他的产业还有画眉山庄。可在刚开始,两兄妹对他并不好,尤其是亨德莱,对他更是百般虐待。而凯瑟琳对希斯克厉夫则逐渐产生了好感。凯瑟琳逐渐爱上了画眉田庄的小少爷埃德加,可是凯瑟琳又不舍得希斯克厉夫,可她觉得希斯克厉夫太过粗鄙。希斯克厉夫知道后之后,就默默地离开了。亨德莱继承了呼啸山庄以后,对希斯克厉夫的态度也并没有好转。最后凯瑟琳与埃德加结了婚。
过了半年,希斯克厉夫回来了。他是为复仇而来,他打破了本该有的宁静。他想要疯狂的报复那些曾经伤害过他的人。他利用亨德莱的堕落,用赌钱的方式赢得了呼啸山庄。又利用画眉田庄的伊莎蓓拉对他的感情,继承了画眉田庄的一部分。又在埃德加与凯瑟琳双双去世之后,吞并了画眉山庄。希斯克厉夫的心很冷漠、很黑暗。他不仅对那些伤害过他的人残忍,还利用他的体弱多病的儿子与凯瑟琳女儿凯茜的感情,从而达到占有画眉山庄的目的。后来他的儿子林敦死了,可是希斯克厉夫并没有悲伤,他只是将儿子当作了一种使他达到目的的工具。他是多么的严酷、多么的冷漠无情啊!这也反映了他在童年时受到的毒害极深。慢慢地,亨德莱的儿子哈里顿与凯茜相爱了。而希斯克厉夫此时也许是累了,也可能是忏悔了。他无时无刻不想念凯瑟琳。他开始绝食并将自己锁在房间内。过了几天,仆人才发现他死在了床上,面容热切而激动。我相信,在他临死的一瞬,他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他死后被埋葬在凯瑟琳的墓碑旁。凯瑟琳墓碑的另一旁是她的丈夫——埃德加·林敦。这三个人就在一片宁静的绿地下长眠。书中的男主人公希斯克厉夫由于爱被无情的摧残,变得冷酷无情、心狠手辣。他的报复给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两户人家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但在年轻的一代哈里顿·欧肖与凯瑟琳·林敦之间,又建立了真挚的爱情,冷酷麻木的人性得到了复苏。恨永远消灭不了爱,爱比恨更有力量!
书中让我感到最震撼的是希斯克厉夫。他作为弃婴被带到呼啸山庄,可是却受到了万般折磨。可是他在一开始也只是百般顺从,并没有什么过激行为。但一颗仇恨的种子已经悄然在他心底生根发芽。他离开呼啸山庄之后历经磨难,再回来时已是很成熟。他在两个家庭之间掀起了一场腥风血雨,完全破坏了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的宁静,达到了复仇的目的。可这样他是不会感受到真正的快乐的。我觉得希斯克厉夫既可怜又可恨。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由于童年时的阴暗,爱情的挫败,家庭的不公早已使他的心变得冷酷无情。“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并没有选择宽容,选择忘记,而是走上了一条不归路。这也告诉我们,一定要拥有一颗豁达的内心,待人接物要友善。
篇45:高中读后感
有时,我会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当我面对未来的突然变化时,就能从容应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加慷慨。可我终究是个平庸的人,如寻常人一样过着繁杂琐碎的生活,计较着时间的细枝末节。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有些人开始依赖回忆。一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让人成长,有些让人平庸,有些已泛黄发旧,有些却仿佛就发生在昨天。有些故事,也就如此展开。
我并不是一个世界主义者,所以当《追风筝的的人》这个故事在我面前一点一点展开时,我并没有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春暖花开过的阿富汗,更想不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份悬殊的阿米尔和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我禁不住感叹:少年时代的友谊是那么天真、纯洁、纯真,没有丝毫的渣滓。他们总是并肩而行,一起玩耍、一起歌唱、一起战胜困难、一起彼此欣赏……我能闻到他们友谊的温馨和芳香,看到他们友谊的火花和光芒。深深感动,友谊这般美好!
哈桑是那么坚定地相信着阿米尔,永远毫无保留地奉献着自己的一切。“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哈桑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誓言。可阿米尔却因懦弱深深地伤害了最爱他的哈桑。二十多年来,哈桑坚定地眼神不断地煎熬着阿米尔的内心。这样的悲剧是当时黑暗社会的折射,是社会的缩影。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阿米尔是主人,哈桑是仆人,一个是普什图,一个是哈扎拉,一个是逊尼派,一个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无法理解的标签分割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好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他们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这,是千千万万人的悲哀。
从书中折射出的,还有我们曾有过的心绪: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临危时的慌乱无措,应当承担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地感情是没有任何虚伪做作的,这是一个人在面临情况时不及思索的真实反映,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的最自私的扪心自问。胡塞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毫不哗众取宠。
小说的结尾和开头重叠在了一起: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冽,追风筝的孩子欢笑着奔跑。这一幕在不同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上演。可重复之间,画面已从孩童天真的视线转入世事变迁的悲哀。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苦涩和酸楚。可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颗不断追逐的风筝,为了让风筝飞得更高、更稳,我们努力拼搏、不畏艰险,勇于挑战自我,超越自我,所有的一切,都只为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篇46:高中读后感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当熟悉的旋律在耳畔回响时,《城南旧事》的故事浮现在眼前,那纯真的童心和那淡淡的美丽哀愁,浸润着人的心灵。读《城南旧事》,几多感慨浮现心头……
读《城南旧事》,总是被它所展示的老北京风情所深深的吸引,静谧的四合院充满了悠闲的时光,胡同中悠扬的叫卖声总是让人魂牵梦萦,西交民巷大街的驴打滚儿让人回味无穷,天桥的喧嚣热闹让人流连忘返,还有保姆口中低徊婉转的童谣不知唤醒了谁的梦……老北京的一切,缤纷的展现在人们的面前,如一股温馨的风扑面而来,唤醒了多少人的回忆,又勾起了几多人的乡愁。这是作家林海音儿时的北京南城,也是属于那个时代独有的老北京风情。《城南旧事》中最打动人的还是老北京人与人之间的温存、和善,还有那不疾不徐的日子。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抓住了那个时代的感觉,抓住了读者的心。
读《城南旧事》,更为它里面的人物深深的打动。这本书里描写了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落了,中间英子经历了许多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做疯子的姑娘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常住在英子家躲风声的德先叔,被施家赶出来留宿英子家的兰姨娘,英子家的仆人宋妈,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中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秀贞的执着与不幸,妞儿的纯真与坎坷命运,兰姨娘的不屈抗争和对幸福的大胆追求,处处透露着人生的力量,催人在感慨唏嘘的同时不断奋进。
在《城南旧事》里,英子那颗金子般纯真的童心散发着最迷人的光彩。为了能使可怜的“疯子”秀贞与亲人破镜重圆,英子千方百计打探消息。当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她不仅仅帮助他们母女重逢,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在目送母女俩离去的那一天,寻人期间一直忍病不语的英子终于病倒了……是一颗童年的善心促使英子抱着病痛寻找秀贞的女儿;英子的善良最终使得秀贞母女俩奇迹般似的破镜重圆。英子的善良创造出了这样的奇迹。虽然故事的结局让人唏嘘不已,但是那颗善良的心熠熠生辉。搬家后遇到为了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偷东西的“偷儿”,善良的英子与其交为朋友,并和他约下了“一起看海去”的美丽约定,目睹“偷儿”被警察局抓走,英子非常难过,在英子的世界,没有绝对的坏人,她始终用一颗平等纯真的心去看待周围的所有人,用自己的爱去关爱他人,而这一切,正是当今社会所最为缺失的东西。愿她善良的心在温暖那个时代的同事,能够给今天的人们带来光亮。
在《城南旧事》里,冬阳里的骆驼队来了又走,走了又来,最终消失在灿烂的夕阳里。而秀贞和妞儿最终没能摆脱命运的车轮,“偷儿”也只能无奈的被警察带走,兰姨娘最终也跟着德先叔远走他乡,爸爸的花儿落了,他的爱也一并带走了。所有的人和事都最终被改变,浸润在英子的童年里哀愁慢慢润开,最终化作一缕坚强深埋心底。
我们何其有幸,生活在这样幸福的时代,比英子少了那么多的别离与无奈。我们何其有幸,能够拜读到《城南旧事》,冬阳里的骆驼铃声将永远回响在我们的生命里,浸润我们的一生。
篇47:高中读后感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至躲到你的怀里。”
母亲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从字里行间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对母亲的爱,对母亲的依恋。母亲,在我们心中是唯一的避难所。“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无遮拦天空下的荫蔽?”
母亲一生为我们操劳,不思汲取母亲的恩情,我们无以回报!大千世界最平凡的是母亲,最伟大的确实母爱。母亲毫无保留的奉献了自己的一生。而我们呢?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感恩母亲,回报母爱!
母爱,平凡的伟大的爱。如果要说与母亲的颂扬相联系的,便是对童真的咏颂了,一切萌芽新生事物的珍爱:
“万千的天使,要起来歌颂小孩子;小孩子!他细小的身躯里含着伟大的灵魂。”“弱草啊,骄傲些吧,只有你普遍装点了世界。”
儿童是最纯真的,因而也是最伟大的;草儿是弱小的,却装点了焕荣的世界。纯真的童心,新生的事物,不正表现出人世间的真善美吗?对于真善美的追求,不正是在黑暗中渴望光明的人们所追求的吗?
看到这儿我不禁回忆起小时候的所作所为,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确实,我们小时侯做的事是稚嫩不堪,然而每一个事情却没有谎言的背后,没有勾心斗角,更没有一丝恶意。童言最无忌,童心最美丽。
在小草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描写自然之美的同时,也表现出她不同于他人的审美观:“晚霞边的孤帆,在不自觉里,完成了自然的图画。春何曾说话呢?但她那伟大潜隐的力量,足以这般的温柔了世界了!”
不施浓墨重彩,没有人为的装饰与渲染,只用清淡的笔墨将自然的本色美显示出来。真正的人生,有意义的人生莫非如此!崇尚自然美观娴静温柔的性情,也已经表现在短短的诗经当中了!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之所以宝贵是因为生命有意义,是“爱的哲学”!如果人们都能以诚相见,以爱相溶,社会的丑恶就会消解,人生就会变得美好!
但是,我们不得不怀疑,我们的理想是否真正实现。这种思想上的矛盾常使我们烦闷:
“智慧的女儿!向前迎住罢,烦闷来了要败坏你永久的工程。”
这是对生活的理解,他是黑暗社会现实和新与旧的斗争中,“深谷里的小花”所发出的叹为。但是,叹为归叹为,他仍能勇敢的“向前迎住”与“不懈的情绪”表现自己的真。
难道我们就不应该表现出真正的一面,收拢起自己的虚伪,其实世界很美丽。
用平凡的眼睛看世界,其实世界就是一幅画,一副轻描淡写的画!
篇48:高中读后感
早就会唱《送别》这首歌,而且知道它是电影《城南旧事》的主题歌。至于《城南旧事》这部书和电影却都未曾欣赏。如今,小学语文课本上选编了《城南旧事》的序言部分,于是我赶紧找来读了一遍。读后,不禁被林海音那饶具魔力的文笔深深吸引。文中,主人公英子以童稚的双眼,透视着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倒进了人间的复杂情感,向我们展示了20世纪北京城南的风光人情。文中透出淡淡的忧伤,也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无法忘怀。
合上书,闭上眼,书中的人物便一个个向我走来。
英子,聪明善良。别人都认为秀贞是疯子,没人跟他讲话,独独英子对她表示了友善,并和她成了朋友。为了帮助妞儿和秀贞找她们的亲人,英子偷偷拿出了妈妈的金镯子。别人认为那是个“小偷”,而英子说自己分不清好人坏人,其实她是用自己的标准在衡量着世间的人。为了供弟弟完成学业,供养母亲,而自己要冒着危险去做贼,这在英子看来可不是坏人,反而和他成了朋友。这不是她善良的本性使然又是什么呢!蓝姨娘尽管可爱,讨英子的喜欢,可当她发现兰姨娘和爸爸手拉手,而挺着大肚子的妈妈正在灶台便炒菜时,她心里难过,为妈妈不平,可又不知如何表达,最终,聪明的英子通过牵线搭桥,促成了兰姨娘和德先叔的婚事,却把爸爸蒙在了鼓里,读到这里,我不能不佩服英子小小年纪居然有这么多的心眼。真是个小机灵鬼呀。于是,我便再也忘不了那个扑闪着大眼睛的小姑娘——英子了。
妞儿,一个不该出生的、苦命的孩子,但却有着有着与命运抗争的顽强个性。她出生后便被抛弃了。被人捡去后,也无非是把她当作卖唱挣钱的工具,还要动辄遭受继父的毒打。为了摆脱苦海,她竟要偷偷去寻找自己的生身父母。没成想,生母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在英子的引导下,她轻而易举地找到了自己的生母。可是,这又能怎样呢?她的生母——秀贞,由于过度思念丈夫和孩子已精神失常。最终母女俩人双双葬身车底。读到此处,禁不住潸然泪下。
兰姨娘,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妇女。三岁时,生身母亲由于生活所迫便把她卖掉了,后又沦落为风尘女子。被人赎身后,作了一个七八十岁老头的姨太太,当然没有什么幸福可言。好在她敢于与自己的命运抗争,脱离了那个家庭,最终与进步青年德先走在了一起。
宋妈,同样是一个生活在下层社会的妇女。她为了养家,为了不遭丈夫的打骂,忍痛离开自己的亲身骨肉,而去给别人的孩子当奶妈。最终,自己的孩子死的死,散的散。
书中的一个个人物形象鲜活,真实,再加上作者那朴实的、诗意的语言,使读者不自觉地被他们深深吸引,为他们哭,为他们笑,透过他们,了解了那个时代生活在各个阶层,尤其是社会底层的贫苦人民的生活状况。它就像一面小小的镜子,照出了20世纪北京城南,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现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