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说《局外人》读后感1
《局外人》讲述了一个主角一步步从职员被审判成为一个死刑犯的故事。
原本,一切都和他没有关系。他只是请了两天的假参加母亲的葬礼;只是不小心连上双休日休了四天的假;因为和母亲的疏远,感情上的疏离,没有在葬礼上流泪竟被当作是后续蓄意杀人的审判结果的重要依据。葬礼结束后情感的压抑,使得他想去游泳放松,又偶遇了倾慕已久的玛丽;两人互生情愫,度过了紧接着而来的周末,也成了判定他品行不端的利刃。与邻居萨拉曼诺的交谈,丢失的狗,主角给出的去宠物招领中心等待的建议,似乎又不停为他的冷血无情作出丰富的佐证。
可是,这些又与他遇上雷蒙德有什么必然的关系呢?雷蒙德不过是个皮条客,打了自己的女人,又因为他的建议重新叫来女人并且羞辱殴打,还因此觉得找到了知己,与主角攀谈成了朋友。于是,主人公的命运似乎滑向了另外一条道路。受辱的女人叫来了几个阿拉伯人,矛盾不断升级。可是在雷蒙德的盛情邀请下,主角跟随他一同去了马森的家中,一路被阿拉伯人跟踪。最后,阿拉伯人的刀,主角想稳住事态意外夺到自己手里的雷蒙德的枪,以及最后主角因个人受到的挑衅与冲击而接连开出的四枪……
一段段故事,一个个遇到的人,他们似乎并无关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轨迹:萨拉曼诺会继续寻找他的狗,继续咒骂他的狗,继续怀念他的妻子;玛丽会遇上一个新的男友,坠入新的恋情;雷蒙德会继续他的皮条客事业,与另外一个或两个女人发生纠纷,惹出另外的事情;马森依然会为雷蒙德拔刀相助,亦如他的妻子也会依旧在院子里洗碗;机器一样的小个子女人会去盯着另外一个又一个罪犯,不断地打字记录一桩桩新的罪行;塞莱斯特的饭店还是会经营下去;那些阿拉伯人呢,可能会为了他们的同胞去伤害另外的人;牧师依旧会高高在上,审视一切信众的灵魂,企图用泪水和声音感化他们。
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在主角看来,似乎只有已故的母亲在行将就木时分依旧想去找寻‘未婚夫’的这种从头来过的希冀能够解释他的压抑:他觉得自己是局外人,每个人都是别人的局外人,每个人都孤独又自由地在自己的轨道上行走着。他是被审判的死刑犯,那么,其他人呢?他自己被坚定地审判成死刑犯的依据呢?他是出于防卫开的第一枪,可是后面的三枪呢?又是谁赋予的谁审判另外的谁的权力呢?主角为什么又固执地不肯与牧师交谈呢?因为他根本就不认可自己被他人审判这件事。最后的情感爆发,所有人都会审判,就连宣扬能够宽恕一切的神父也会被审判。
我们似乎都是无辜的,我们似乎都是有罪的。可是,何为无辜,何为有罪?
读完全书,竟然没有任何涟漪,却又觉得暗流涌动。一种弥漫全书的压抑和绝望,对死亡的反思,对普罗大众的观察,似乎永远不会结束。
小说《局外人》读后感2
《局外人》是法国著名作家阿尔贝·加缪所写的小说,描述一个叫默而索的年轻人安葬母亲之后,一直到因为防卫过当致人死亡而被判为死刑的那段日子。小说语言冷静又干脆,稍嫌单调的叙述揭示了默而索复杂的内心世界。
小说开头一句即是:“今天,妈妈死了。”不知所措孩子一样的口气,大凡成人提到该类事,会尊称母亲,可是默而索却不是。接着又是一转:“也许是昨天……”,不经意间,暴露默而索的漫不经心和恍惚。接下来,让人有点愤然,他从头到尾没有哭,还在母亲遗体前抽烟。第二天,他就游玩的不亦乐乎,带女友回家过夜。还帮一个名声狼藉的邻居惩罚他的情妇,因为“没有理由不让他满意”。女友要和他结婚,他觉得“怎么样都行”,女友一定要他回答是否爱她,他竟然说“大概是不爱她”。最后迷迷糊糊杀了人,对于法庭上的辩论也不关心,好像与他无关似的。默而索被判死刑,与其说是因为杀了人,不如说因为被指控“怀着杀人犯的心埋葬了母亲”。在临刑前夜,他拒绝神甫,却想起妈妈。小说最后一句:“为了使我不感到不那么孤独,我还希望处决我的那一天有许多人来观看,希望他们对我报以仇恨的喊叫声。”让读者不由震惊!
小说的开头和结尾,都是那么不凡,使得中间的有点枯寂有点冷淡的述说,顿时变得意味深长,平淡中现出深刻。作者把《局外人》的主题概括为一句话:“在我们社会里,任何在母亲下葬时不哭的人都有被判死刑的危险。”这种生存的荒诞感,人和社会的剥离的痛楚感,才使得小说有深沉的哲理。事实,评论界把《局外人》标签为哲学小说。
问题是,默而索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从上面的。简述,默而索似乎是个冷漠的人,因为在母亲下葬时候竟然不哭。默而索为什么不哭,小说最后解释道:“妈妈已经离死亡那么近了,该是感到解脱,准备把一切重新过一遍。任何人,任何人也没有权利哭她”默而索的冷漠似乎来自他的理性,但是正是这样的“理性”使得他和整个社会道德系统脱节。
我们活在社会,必须接受传统的价值观,如感情,爱情,事业,金钱等等。我们不能不遵守约定的风俗习惯,譬如母亲下葬时候要恸哭,娶一个女人时候要说“我爱你”,在法庭上为自己辩解。但是,如果你觉得自己可以背离这一切,那么无疑就成为社会这个“局”外面的人,最终被社会抛弃。
在社会抛弃了默而索,默而索也同时抛弃了社会。虽然生活在社会中,可是价值观游离在社会之外默而索的悲剧在于,他没有明确否认永恒,但是也不为永恒做一点努力,是一种含糊的态度。当大家都这样解释世界的时候,默而索却要另外的方式来理解这个世界,难免成为局外人。
生存的无奈,在于精神往往和肉体的分裂,人和社会的背离,生之无限渴望和死亡无限逼近的矛盾。于是生存有时候就很荒诞。
仔细想想,我们每个人都是局外人,或多或少。譬如差生在课堂上,成为局外人。乞丐在繁华都市,成为局外人。每个异类,在他的特定环境里,都是局外人。默而索游荡在我们周围,千千万万,每个孤独的背影,诠释了生存的荒诞和无奈。
小说《局外人》读后感3
缓缓合上书本,不禁为默而索最后的呐喊感到震撼。“他人的死,对母亲的爱,与我何干?既然只有一种命运选择了我,而成千上万的幸运的人却同他一样自称是我的兄弟,那么,他所说的上帝,他们选择的生活,他们选中的命运,又都与我何干?”
孤独的默而索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局外人》的开篇写道“今天,妈妈死了,或许是昨天,我不知道。”如此荒诞的一句话,让我吃惊之余,不禁想问,主人公到底尽历了什么。一个人到底坠入了怎样的深渊,才会对至亲的离世如此平静?生活无趣,被活着的压力所压迫的默而索因为经济的困境而将母亲送入了养老院,身边的一切像一部无声的黑白电影一样寂寞的放映在枯燥的荧幕上。与癞皮狗相依为命的萨拉玛诺,歌唱者去看电影的青年人,往复运动的电车,所谓的朋友,以及玛丽。他们都与默而索没有关系,然而,他们却是他生活的全部。
整篇作品以时间为线索,可归纳如下:母亲之死→被调任与女友求婚→帮邻居对付其情人→开枪杀人→被判死刑。整个过程似乎默而索都是一个“局外人”,他对这个世界似乎麻木了,对于一切东西,他都接受,唯独最后拒绝对上帝的忏悔。
但我认为默而索似“局外人”但非“局外人”,他时时刻刻参与到这个世界当中,他一心想按自己的方式活在这个世界上。之所以把母亲送进养老院,是因为自己和母亲无话可说,而养老院里有许多老人作伴,他明白为什么她要在晚年又找了个“未婚夫”,为什么她又玩起了“重新再来”的游戏,他认为“母亲已经离死亡那么近了,该是感到解脱了。任何人,任何人也没有权利哭她”。所以,对默而索而言,真实情感与外在的表现并无关系,他虽伤心,但母亲的'死并不会让他流泪。对于老板的摊派巴黎,他并没有雄心大志,他知道“生活是无法改变的,什么样的生活都一样,我在这儿的生活并不使我不高兴”。女友的求婚,他认为“这无关紧要,如果她想,我们可以结婚”。以上两点说明默而索对自己拥有的一切已知足,他不是一个对生活贪婪的索取者。出于对邻居的帮助,他写信帮邻居对付其情人,杀死阿拉伯人是因为他当时产生了幻觉,他看见“刀锋闪闪发光,仿佛一把寒光四射的长剑刺中了我的头”。在监狱里,他屡次拒绝接见神父,因为他不信上帝,是因为他“对自己有把握,对一切都有把握,比他(上帝)有把握,对我的生命和那即将到来的死亡有把握”。到离死前,他“体验到了这个世界如此像我,如此友爱,我觉得我过去是幸福的,我现在仍然是幸福的”。
默而索的价值观和世界观显然与整个社会要求它的成员信守的传统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是互相排斥的,这个世界不断在排斥他,所以他成了这个世界的“局外人”,被处决时,他发出了最后的喊声:“为了把一切都做得完美,为了使我感到不那么孤独,我还希看处决我的那一天有很多人来观看,希看他们对我报以仇恨的喊啼声。”
“而我,我好像两手空空。但我对我自己有把握。”默而索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孤独自由,一切都是生命中的过客,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无为的接受,抗争。一切的一切,又有什么关系。我们看似与这个世界融合得很好,可是不是暂时的喧嚣掩盖了真相?我不能做出回答。我也只能猜测,我们是身在局内的局外人。
小说《局外人》读后感4
《局外人》是加缪的成名作,也是存在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品。它形象地体现了存在主义哲学关于“荒谬”的观念;由于人和世界的分离,世界对于人来说是荒诞的、毫无意义的,而人对荒诞的世界无能为力,因此不抱任何希望,对一切事物都无动于衷。 《局外人》以“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开始,以“我还希望处决我的那一天有很多人来看,对我发出仇恨的喊叫声”结束。小说以这种不动声色而又蕴含内在力量的平静语调为我们塑造了一个惊世骇俗的“荒谬的人”:对一切都漠然置之的莫尔索。
全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从默尔索的母亲去世开始,到他在海滩上杀死阿拉伯人为止,是按时间顺序叙述的故事。这种叙述毫无抒情的意味,而只是默尔索内心自发意识的流露,因而他叙述的接二连三的事件、对话、姿势和感觉之间似乎没有必然的联系,给人以一种不连贯的荒谬之感,因为别人的姿势和语言在他看来都是没有意义的,是不可理解的。唯一确实的存在便是大海、阳光,而大自然却压倒了他,使他莫名其妙地杀了人:“我只觉得饶钹似的太阳扣在我的头上……我感到天旋地转。海上泛起一阵闷热的狂风,我觉得天门洞开,向下倾泻大火。我全身都绷紧了,手紧紧握住枪。枪机扳动了……”
在第二部分里,牢房代替了大海,社会的意识代替了默尔索自发的意识。司法机构以其固有的逻辑,利用被告过去偶然发生的一些事件把被告虚构成一种他自己都认不出来的形象:即把始终认为自己无罪、对一切都毫不在乎的莫尔索硬说成一个冷酷无情、蓄意杀人的魔鬼。因为审讯几乎从不调查杀人案件,而是千方百计把杀人和他母亲之死及他和玛丽的关系联系在一起。
篇1:2020名著《水浒传》读书笔记
《水浒传》这本书描写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人在梁山泊聚义,以及聚义之后接受招安、四处征战的故事。
宋江,人唤“及时雨”。早先为山东郓城县押司,整日舞文弄墨,书写文书。晁盖等七个好汉智取生辰纲时,被官府缉拿,幸好宋江事先告知。晁盖派刘唐送金子和书信给宋江,宋江的老婆阎婆惜发现宋江私通梁山,趁机要胁,宋江怒杀阎婆惜,逃往沧州。被迫上梁山。后来宋江做了梁山泊首领。受招安后,被宋徽宗封为武德大夫、楚州安抚使兼兵马都总管,最后被高俅用毒酒害死。在上梁山之前,宋江为了自己的心腹兄弟,私放晁盖。怕事情暴露,杀死阎婆惜。从这些事情上我们可以看出宋江是一个仗义的英雄。那么上梁山之后,他就变成了一个首领,他领导梁山兄弟的几次战役,都充分显示了他的指挥和组织才能。而在受招安之后,他把梁山的堂名由原来的“替天行道”改为“顺天护国”,他就变成了一个国家的忠臣。这是一个国家的忠臣才有的行为。我们应该像宋江一样,做一个仗义的朋友,做一个爱国的人民。
现在当我知道为了未来奋斗的时候,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这就像一条河,让我们和邻居的感情隔在天地两岸。这就像《礼记》里说的:"今大道即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篇2:2020名著《水浒传》读书笔记
很早就听说《水浒传》非常好看,张老师也觉得适宜我们初一学生课外阅读,我便央求妈妈买。正好妈妈的一位朋友家有,便送给了我。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总算把《水浒》的上册啃完了。
令我最佩服的就是作者在描写两方交战时的高超技巧。就拿杨志和索超在大名府的那场比武来说吧。不谈两人的盔甲武器,也不谈双方打斗的场面,单是两人的马,作者就写得活灵活现。索超的马“色按庚辛,仿佛南山白额虎;毛堆腻粉,如同北海玉麒麟。”而杨志的马“骏分火焰,尾摆朝霞,浑身乱扫胭脂,两耳对攒红叶。”作者观察细致入微,虽然在这里只用了比喻的手法,但在描写杨志的马时却用了四种不同的物来比喻马全身不同的红,使人觉得可信、真实,足可见作者技巧的.巧妙。
除了看,当然也要思考,我思来想去,就是一个问题不大清楚,那就是何为好汉?一个人的好与坏是由法律、真理来判断的,那书中所谓的好汉是以什么为标准的呢?武松,他为兄报仇,杀了嫂嫂与西门庆,那是兄弟情深,也就算了。可他血溅鸳鸯楼,把气撒到了别人身上,连在张都监家看马的也被他莫名奇妙地杀了。这看马的老头与武松无怨无仇,连面都没见几回,有什么理由杀他?就因为他帮张都监看马?武松见孔亮喝酒吃鸡,自己只有熟菜,便打跑他,自己霸占了,这也能称作好汉?想着想着,倒也想出了几分道理。以前,人们把“义”看得特别重,史进不就看在朱武和杨春重义气上,放了陈达吗?如今,做事都得依法律,如果也学他们一样,反而会害了别人。
因此,时代变了,人的观念变了,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把它当成教科书。
篇3:2020名著《水浒传》读书笔记
《水浒传》的第三回,有一个脍炙人口的故事,那就是“鲁智深拳打镇关西”。
这个故事之所以让我感受至深,是因为身为军官的鲁提辖,为了一个遭受恶霸豪强欺压的弱女子,而敢于路见不平出手相助,最后因失手三拳打死恶霸镇关西而被迫出家做了和尚,让我不禁对鲁智深产生了深深的敬意。
故事描绘的是,渭州经略府提辖鲁达和史进、李忠在一家酒馆喝酒时,闻听了金翠莲父女遭受当地恶霸镇关西欺压的种种不幸遭遇,甚感不平,就出手相助。不曽想在教训镇关西这个恶霸时,一方面是基于义愤,另一方面是防卫过当,竟然三拳就把镇关西给打死了。按照封建社会杀人偿命的法律制度,鲁达因此遭到了官府的通缉,最后被迫出家做了和尚,并因此改名为鲁智深。
鲁智深本来有一个不错的工作,有一份现在看来是旱涝保收的工资收入,却因为一对素不相识贫困父女而失去了这一切,不得不令人感到敬佩。尽管鲁智深的这种助人行为有些冲动,但是他这种嫉恶如仇、见义勇为的精神却是值得我们称道的。小说中的鲁智深,面对金翠莲父女惨遭恶霸镇关西盘剥欺压,毫不犹豫、不计后果地出手相助,面对手拿剔骨尖刀、穷凶极恶的镇关西毫无惧色。既生动地描绘了鲁智深善恶分明的个性,更显出了鲁智深大无畏的英雄气概。
我们要学习鲁智深的嫉恶如仇、见义勇为精神,但也要学会注意保护自己不受伤害,在与恶人斗勇时还要学会斗智。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运用智慧将坏人绳之以法,千万不能因为帮助别人而让自己受到不必要的伤害,甚至触犯法律。
《水浒传》读书笔记(一)
《水浒传》的第三回,有一个脍炙人口的故事,那就是“鲁智深拳打镇关西”。
这个故事之所以让我感受至深,是因为身为军官的鲁提辖,为了一个遭受恶霸豪强欺压的弱女子,而敢于路见不平出手相助,最后因失手三拳打死恶霸镇关西而被迫出家做了和尚,让我不禁对鲁智深产生了深深的敬意。
故事描绘的是,渭州经略府提辖鲁达和史进、李忠在一家酒馆喝酒时,闻听了金翠莲父女遭受当地恶霸镇关西欺压的种种不幸遭遇,甚感不平,就出手相助。不曽想在教训镇关西这个恶霸时,一方面是基于义愤,另一方面是防卫过当,竟然三拳就把镇关西给打死了。按照封建社会杀人偿命的法律制度,鲁达因此遭到了官府的通缉,最后被迫出家做了和尚,并因此改名为鲁智深。
鲁智深本来有一个不错的工作,有一份现在看来是旱涝保收的工资收入,却因为一对素不相识贫困父女而失去了这一切,不得不令人感到敬佩。尽管鲁智深的这种助人行为有些冲动,但是他这种嫉恶如仇、见义勇为的精神却是值得我们称道的。小说中的鲁智深,面对金翠莲父女惨遭恶霸镇关西盘剥欺压,毫不犹豫、不计后果地出手相助,面对手拿剔骨尖刀、穷凶极恶的镇关西毫无惧色。既生动地描绘了鲁智深善恶分明的个性,更显出了鲁智深大无畏的英雄气概。
我们要学习鲁智深的嫉恶如仇、见义勇为精神,但也要学会注意保护自己不受伤害,在与恶人斗勇时还要学会斗智。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运用智慧将坏人绳之以法,千万不能因为帮助别人而让自己受到不必要的伤害,甚至触犯法律。
《水浒传》读书笔记(二)
“真假李逵”的故事,出自《水浒传》中的第四十三回:“假李逵剪径劫单人,黑旋风沂岭杀四虎”。李逵是梁山泊一百零八将中著名的好汉之一,他不仅嫉恶如仇,还劫富济贫。手拿两把板斧,冲锋陷阵。既令奸臣污吏们闻风丧胆,又令恶霸豪绅们惶惶不安。
由于李逵为解救在浔阳楼题“反诗”而险被处斩的宋江,在江州大闹法场,一时名声大振,大宋朝几乎妇孺皆知。于是一些不法之徒就借着他的名号,干起了打家劫舍、欺凌百姓的罪恶勾当。
一个名字和李逵相近的匪徒李鬼,就自称为李逵,在李逵的家乡沂岭境内拦路打劫、弄得不明真相的老百姓都以为是李逵所为。说来也巧,一天,李鬼正在山路上等过往的行人,恰好碰见了要回家接老母亲上梁山泊的李逵。结果可想而知,真假李逵交锋,假的就是假的,实在是不堪一击,几个照面,李鬼就被李逵轻松制服。
由于李鬼苦苦的哀求李逵说自己还有一个九十岁的老母无人照料,并信誓旦旦表示要痛改前非,绝不再做强盗害人,心慈的李逵就放了他。可李鬼却改不了本性,竟然利用李逵到他家歇脚机会,在李逵的菜里下麻药,想把李逵交给官府请赏,幸好被李逵识破,最后成了李逵的刀下之“鬼”了。
尽管时下无论衣食住行甚至户口都有造假,可正如陈毅爷爷所说:“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他们可以蒙骗于一时,“假的终究是假的”,就像这真假李逵一样,迟早要在阳光下露出其真面目。我们学生正在成长时期,一方面要学会识别造假骗子们的卑鄙伎俩,另一方面也一定要学会诚实做人。只有努力学习,将来才能收获真正属于自己的一切,而决不能寄希望于弄虚作假。
《水浒传》读书笔记(三)
《水浒传》这本书描写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人在梁山泊聚义,以及聚义之后接受招安、四处征战的故事。
宋江,人唤“及时雨”。早先为山东郓城县押司,整日舞文弄墨,书写文书。晁盖等七个好汉智取生辰纲时,被官府缉拿,幸好宋江事先告知。晁盖派刘唐送金子和书信给宋江,宋江的老婆阎婆惜发现宋江私通梁山,趁机要胁,宋江怒杀阎婆惜,逃往沧州。被迫上梁山。后来宋江做了梁山泊首领。受招安后,被宋徽宗封为武德大夫、楚州安抚使兼兵马都总管,最后被高俅用毒酒害死。在上梁山之前,宋江为了自己的心腹兄弟,私放晁盖。怕事情暴露,杀死阎婆惜。
从这些事情上我们可以看出宋江是一个仗义的英雄。那么上梁山之后,他就变成了一个首领,他领导梁山兄弟的几次战役,都充分显示了他的指挥和组织才能。而在受招安之后,他把梁山的堂名由原来的“替天行道”改为“顺天护国”,他就变成了一个国家的忠臣。这是一个国家的忠臣才有的行为。我们应该像宋江一样,做一个仗义的朋友,做一个爱国的人民。
现在当我知道为了未来奋斗的时候,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这就像一条河,让我们和邻居的感情隔在天地两岸。这就像《礼记》里说的:"今大道即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水浒传》读书笔记(四)
《水浒传》中的“武松打虎”,实在是一篇关于英雄描写的'经典之作。作者对于武松打虎全过程惟妙惟肖的描绘,读来犹如亲历一半。我们既为武松醉醺醺迈步景阳岗突遇猛虎而捏一把汗,也为武松的临危不惧的英勇豪情而油然起敬。
武松在景阳岗下的一家酒店,一口气喝下了十八碗“出门倒“,把一个大块吃肉、大口喝酒的英雄豪杰,活脱脱的展示在我们面前。尽管有店家“三碗不过岗”的规劝,尽管有官府关于景阳岗大虫(猛虎)的警示,可英雄武松却是“艺高人胆大”,“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当他突遭与猛虎相遇时,尽管也“酒都作冷汗出了”,甚至慌乱应付对之际,手中唯一的武器——一根哨棒由于击打在树上而折断了,可英雄就是英雄,正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武松凭着平时苦练的一身好武艺,灵巧地避开了老虎的“扑、掀、剪”,硬是用一双“铁”拳,生生把猛虎击毙。
书中另一位水浒英雄黑旋风李逵,也在沂岭一人独杀大小四只猛虎,由于描绘的不如武松徒手打虎这样的淋漓尽致,使武松打虎的英雄壮举,千古留名。
古人说的好:“书到用时方恨少”,从武松敢于徒手打死老虎,一方面显示了他的过人胆识,另一方面还是他平时刻苦努力操练“十八般”武艺的必然结果。从中我们可以领悟到,只有平时刻苦努力地学习,掌握足够丰富的知识,才能在面对诸如
《水浒传》读书笔记(五)
很早就听说《水浒传》非常好看,张老师也觉得适宜我们初一学生课外阅读,我便央求妈妈买。正好妈妈的一位朋友家有,便送给了我。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总算把《水浒》的上册啃完了。
令我最佩服的就是作者在描写两方交战时的高超技巧。就拿杨志和索超在大名府的那场比武来说吧。不谈两人的盔甲武器,也不谈双方打斗的场面,单是两人的马,作者就写得活灵活现。索超的马“色按庚辛,仿佛南山白额虎;毛堆腻粉,如同北海玉麒麟。”而杨志的马“骏分火焰,尾摆朝霞,浑身乱扫胭脂,两耳对攒红叶。”作者观察细致入微,虽然在这里只用了比喻的手法,但在描写杨志的马时却用了四种不同的物来比喻马全身不同的红,使人觉得可信、真实,足可见作者技巧的巧妙。
除了看,当然也要思考,我思来想去,就是一个问题不大清楚,那就是何为好汉?一个人的好与坏是由法律、真理来判断的,那书中所谓的好汉是以什么为标准的呢?武松,他为兄报仇,杀了嫂嫂与西门庆,那是兄弟情深,也就算了。可他血溅鸳鸯楼,把气撒到了别人身上,连在张都监家看马的也被他莫名奇妙地杀了。这看马的老头与武松无怨无仇,连面都没见几回,有什么理由杀他?就因为他帮张都监看马?武松见孔亮喝酒吃鸡,自己只有熟菜,便打跑他,自己霸占了,这也能称作好汉?想着想着,倒也想出了几分道理。以前,人们把“义”看得特别重,史进不就看在朱武和杨春重义气上,放了陈达吗?如今,做事都得依法律,如果也学他们一样,反而会害了别人。
因此,时代变了,人的观念变了,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把它当成教科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