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与黑》读后感1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着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读后感2
人生不仅要有梦想,还要信仰梦想,更要激励自己去实现梦想,良好的幻想,就是未来人生道路美满的成功标志,当个人的梦想与社会发生矛盾时,是顺从还是叛逆。
闲来无事,那就看书吧,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最好的精神食粮,。书能带给我们无限乐趣和精彩的故事。《红与黑》男主人公,出身低微,年轻英俊,智慧过人。他崇拜那破论,野心勃勃,渴望通过个人的奋斗跻身于上流社会,这是他的梦想。少年时代,他也常遐思万千,希望有朝一日,能有幸被引见该巴黎的美女,以自己什么辉煌的事功博得她们的青睐。这个想法使他在痛苦中——他把自己的痛苦想得很深重——深感蔚籍时,在高兴时则倍加欢快。
几经周折,他终于在维璃叶市市长家当了家庭教师,同时也感受着上流社会的“生活”,于是男主人公于连与维璃叶市市长的夫人瑞那发生了恋情,被揭发后,于连远走他乡……年轻英俊的于连又走桃花运,与富甲一方的——拉穆尔候爵的千斤订婚。天啊,这是于连做梦都向往的生活,他将拥有贵族的身份、地位、名誉、还有娇美可人,性情高傲冷漠的妻子。他将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就在此时此刻,一场意想不到的灾难将要降临,迷恋他的瑞那夫人,竟然告发了他,他不怕功亏一篑,泻世报仇,枪击了瑞那夫人,结果自己也走上了断头台。命运真让人不可琢磨,于连真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就在自己拼命努力争取一切荣华富贵的时候,就在自己为得到这样的生活感到幸福时,从天而降的大祸无情的带走了他的生命和一切。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于连看到了上流社会的污浊,他憎恨资产阶级的污和财富,蔑视贵族阶级的权威,同时也幻想自己能当维璃叶市市长,一定让公道、政,得到胜利,然而广场的尔虞我诈,也使他深受影响,因此当梦想与时的时代,社会,背景发生冲突时,他的梦想也随之破碎,命运的转折让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命运就是生命中一切必然性和偶然性的总和,于连则是1830年时代的悲剧英雄。
《红与黑》读后感3
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我就被它简单的书名所吸引,“红与黑”?它究竟讲述一个怎样的故事?红又代表了什么?黑又代表了什么?带着这样的一些问题,我开始看这本书。等到合上书的那一刹那,我似乎隐隐约约的明白了。内容所反映的没有书名看起来那么简单。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通过自己的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
书中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孱弱腼腆,社会地位低下的青年人,他靠着自己的博学、聪明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利用宗教,依靠女人,也为了实现自己巨大的野心,不惜挤进了上流社会。在这期间,他认识了有孩子、有丈夫的德·瑞纳夫人,两人很快相恋,不久之后便坠入爱河。很快,德·瑞纳夫人就成为了他的情—妇。后来,不幸被德·瑞纳先生发现,一气之下,把于连打发到了神学院。在那里,于连刚开始很受人瞧不起,但随着天生的聪明和机灵,出类拔萃,不仅得到了彼拉尔神甫和夏司·倍尔纳神甫两位神甫的喜欢而且得到了神学院里人的尊重。但他并不满足于此。
很快,他便被推荐当上了巴黎一个侯爵家的《圣经》课家庭教师。在那里,他又认识了玛蒂尔德——一个聪明但且高傲的女孩,两人又很快坠入爱河。在这两个女人身上,于连在期间总用不乏种种不光彩的手段。当于连自认为自己已经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两位女人超越阶级的爱情时,但却最终失败,被社会无情地推上了断头台。
于连,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但在我看来,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在小说的序言部分,我看到司汤达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这本书在五十年后才会被人所重新重视。这我们读完后也禁不住问自己,我们是不是那少数的真正为自己而幸福的人?
《红与黑》读后感4
怎样,于连就在那里遇见了他初踏上社会以后的最初两个女人:女仆爱丽丝和女主人德莱纳夫人。这可是他的意外收获。他做梦也没有想到,除了教拉丁文,他还会有意外之喜。
这样一副俊美面孔的年轻家庭教师,懵懂而一尘不染的样子,在充满风尘味的上流社会当中,当然就像是刮来一阵清新的风。这个可是市长大人的疏忽。以他的阅历,他早该料到往自己家中雇来这样一个美男子当家庭教师,登堂入室,接近内眷,会对家中的母鸡们带来什么样的灾难。他却这样做了,只能说他确实愚笨,别无他法。与此相比,《蝴蝶梦》中的女人有先见之明的多。
女仆爱丽丝尽管很可爱,很纯真,但是和德莱纳夫人相比自然无法相提并论了。就好像红娘和崔莺莺,两个美女,张生眼里自然只会有崔莺莺。
德莱纳夫人真的是一个可人儿。16岁情窦未开就嫁人了,又是富家女儿,娘家的钱财、地位都在当年的市长之上,她当初也算是下嫁了。偏偏她不仅仅有良好的教育,很高的素养,天生的美貌,更兼之有温柔善良的个性,和养在深闺未谙世事的纯真。这样的女人,实属人间尤物。就是女人见了都要忍不住爱她,喜欢她,更何况男人呢?!我见了都会神魂颠倒,不用说于连这样一个俊美的家伙。
和市长这样一个半老头子相比,于连无疑是新鲜的血液,天使一般的清新。不仅爱丽丝抗拒不了,德莱纳夫人也无法抗拒。差不多第一眼就已经喜欢上了他,随后就不由自主的爱上了他。没办法,谁说女人不好色呢?!
很喜欢司汤达对德莱纳夫人的描写,十足的可爱。当德莱纳夫人感觉女仆爱丽丝打算和于连恋爱的时候,这个女人已经禁不住内心的煎熬,茶饭不思,患上了相思病。当病怏怏歪倒在床的德莱纳夫人听到女仆爱丽丝说于连拒绝了爱丽丝以后,这个可爱的夫人竟然不药而愈,马上有了胃口,想要好好的美餐一顿了!
而后,她怀着内心的那点私心被迫答应再为自己的情敌:女仆爱丽丝,去向于连游说的时候,天都知道她内心是多么不愿意。她只是应付差事,其实内心只想听到的就是于连对爱丽丝再次拒绝这一个答案。
《红与黑》读后感5
漫漫寒假到来,本是忙忙碌碌的上学时光一下子变得轻快、悠闲,时间老人睡着了吗?可是渐渐地,无聊也开始蔓上心头。偶尔间,翻开书页,一下子被《红与黑》抓住了心扉。这本书讲的虽然是一个爱情故事,但却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感触。
它的作者是法国的司汤达。小说主人公于连虽然出身贫民,但天资聪颖。一个意外的机遇让他得到了良好的教育,也因此见识到了上流社会的浮华生活。因为要面对复杂的环境,所以于连非常矛盾:一方面他通过自己坚持不谢的努力得以跻身上流社会,无疑给他带来了非常大的成就感,也因此激起了他的野心;另一方面他又有很重的自尊心,他经常称自己“出身低微,但并不卑贱”。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曾经遇到的那一幕:一天下午,我照常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突然看见了一堆人围在一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好奇心立刻驱使我跑了过去。一看,只见一位穿得流里流气的中年大叔正在抢一个乞丐碗里的钱,惊奇的是,四周围观的人竟然没有一个去阻拦他,只是津津有味地看着这场景或胆小地躲在人群之后。中年大叔仿佛料到没人会出来主持正义,便更加凶狠地与乞丐争斗起了破碗。眼见着乞丐越来越吃亏了,终于一位老奶奶站了出来:“孩子,你有手有脚的,干嘛拿人家乞丐的钱呢?这不是在丢自己的脸吗?”可是,中年人不理睬老奶奶的话,继续抢夺乞丐的钱。或许是老奶奶的冲锋在前,人群开始一起指责大叔的错误行为。终究是理亏,大叔渐渐抵挡不住众人的指责,灰溜溜地停止了霸道行为。没想到这时乞丐说了一句话:“我虽然很穷,但是我并不卑贱,我也有我的尊严,我们都是平等的,你不能这样欺负我。”围观的人听到了他的话,瞬间响起了欢呼声。
而这,也正是于连的“理想自我”:绝对不许一个未来英雄被轻视,所以当他自己也做错事情,当他的内心深处意识到自己的不道德行为时,他会为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忏悔,他会大彻大悟,恢复自己善良的一面。
同样,我们的生活也是如此,在邪恶与正义的较量中,即使邪恶会暂时占上上风,但正义终究会胜利。所以我要在以后的生活里,以真心待人,不虚情假意地对身边人伪善,因为,如果这样做了,那么回报我们的,必定是别人的冷落。
《红与黑》读后感6
人们都说于连是个野心家,一个人如果不知足常乐一定会痛苦。我觉得他不过是一个顺应了“人往高处走”的生活逻辑的人物典型,一个波拿巴的后裔,有点像陈胜和李斯。他的野心让我喜欢他。
叶圣陶说过,苦水胜过白汤,痛苦胜过无聊。如果我们不能像五柳先生那样“种豆南山下”,那么,往上爬总会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他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而且不是出于一个教士的本能,仅仅由于心灵的引寻。这是个不完美的英雄,但他的残缺更让我觉得可爱,给我真实感。所以当电视剧《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播出的时候,我认为它至少有一点做得很成功:保尔并不是样样都让人可圈可点的。所谓“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就像我们拿到一个虫眼也没有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喜欢他的自尊和自怜自爱。他的自尊,是带了一种过分的任性和固执的,当然不是什么优点,但是个性化,尤其配上那副生动的面庞。我可以原谅他的自大,就像原谅一个孩子一样。我景仰这个在理想和现实冲突中挣扎的于连。一叶在浪尖颠簸的扁舟,至少拥有弄潮儿的勇气:即使葬身海底,也悲壮得美丽。
在爱情面前,他无法伪装。“相见时的颤抖,别离后的不安”让他有时圣洁得像个孩子,有时又耍着可爱的伎俩。
他本可以苟且活下来,但他拒绝了这个机会,在法庭上再三强调自己的过失,于是故事才有个相当惨烈的结局,但从情节发展来讲,他是必死无疑的,我们很难想这个故事会有别的什么结局,他的那段话,自然有人想做阅读理解似的分析过,我不管它揭示了多么深刻的主题,我只是为一个英雄感动。
同于连一样习蒂尔德也为我所欣赏,同那雷尔夫人相比,她没有那么贤良、虔诚,她有不可一世的骄傲和棱角,因此也使她失去了于连的爱情。其实,我到觉得她和于连有些相像,她希望受人瞩目却藐视那些追求者,她讨厌伪善的社会,追求幸福不顾一切,她曾经试着去爱某爵侯,但转念一想一段令人大哈欠的恋爱是多么令人可怕!
另外,在整本书里,每章开头都有贴切的题记,曼妙的语言,与正文之和谐不禁令人拍案叫绝。
《红与黑》读后感7
这本书是一场惊心动魄的爱情电影,是一部催人奋进的励志小说,是一幅政治局面图,更是一出扣人心弦步步惊心的大戏。这本书就是《红与黑》。
它是现实主义小说的杰出典范。在书中,作者用尖锐的笔调对法国的社会政治状况做出了冷酷的批判与真实的描绘。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现代工业兴起使“唯利是图”成为人们行为的唯一准则;福利机构转化为人们发财致富的工具;有宽裕收入的教士被培养为维护政权的棋子……着实是一个“阴谋和伪善的中心”。
书中的主人公于连是法国奋斗者的典型。他的一生一直在干一件事:捍卫自己独立的人格,跻身上流社会,出人头地。为此他不懈追求,从小努力学习设法用智慧改变自己的人生,为了进入统治阶级,他拼命靠近中央机构。他一直在为自己的理想努力奋斗,义无反顾,从不言弃。他身份卑微,却心比天高。他的内心一直有一个倔强的声音:我要向上爬。他的执着,他的要强,使他摆脱了不被人奴役的命运。
于连还是一个拥有强烈的自尊心的人。当父亲要他到市长家里当家庭教师时,他硬气地回答:“我不愿当奴仆,要我与奴仆一起吃饭,我宁可死掉。”当高高在上的市长把他当做奴仆一样训斥时,他不失风度,愤然昂首:“先生,没有你,我也不会饿死。”
在我的眼中,于连更是一个内外矛盾的两面人,抑或灵魂独立的守卫者。他既有反抗意识,又容易被屈服;既看重崇高纯洁的人格,又不得不遵守社会“潜规则”;他既热衷于跻身上流,又在善良本能的驱使下,在强权前“横眉冷对千夫指”,愤然而高傲的选择死亡,至死也不向卑污的现实让步。“宁为玉碎不为瓦全”,面对人生最后的生死成败,他选择的是一种决绝的姿态。
于连,一个敏感而聪明,倔强又叛逆的形象。他为了守卫人格的尊严,面对死亡依旧面不改色,这是他无愧于自我的坚守,并不甘心的反抗,永不屈服的灵魂。
如果说,历史是一个车轮,永远在重复着同样的故事,而打破这种轮回的就是《红与黑》。而“红”与“黑”,两种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颜色,在这本书中可能真的包容了世界的一切虚华。从此,不再平凡。
《红与黑》读后感8
斯丹达尔的《红与黑》是法国,亦是全世界文坛的重要书籍,今天我便来谈谈这部巨著。
小说一开始便用轻快的笔调,生动地描写了这个‘怯弱,脸上带着泪痕,有着白嫩皮肤,蓝眼睛’的朱丽安与优雅的德。雷纳尔夫人之间甜蜜而忐忑的爱情,以美丽而平静的韦里埃为背景。多么亲切、温柔的岁月啊!这爱情是纯洁、活泼的,就是雷纳尔夫人一点点道德观念的苦恼也没有影响小说流畅的自然之美,反而使它更美丽、传神了。两个人似乎在玩心灵的游戏,相互躲藏,嬉戏,雷纳尔夫人调皮、轻松、有时还不免有些咬啮性的小烦恼的心理,给这文字注入了活力与朴素的情调。但这平静的外表下,却有一颗不为人知,充满热情的野心,正如斯丹达尔在小说中所说:“朱利安,他那像姑娘般的脸,这样苍白,这样温柔,谁又能猜透他灵魂深处藏着不可动摇的决心呢?甘冒九死一生的危险也要出人头地。”朱利安最崇拜的人便是拿破仑,他向往拿破仑的“这种力量,这种孤独”。
但这种整日冥想的时光不会太久,朱利安到了巴黎上流社会,他认识到了虚伪、空虚与丑恶。贵族亲王们都轻视他,在他们眼里朱利安只不过是个服务的很好的仆人罢了。这个复杂,矛盾的灵魂在作者笔下刻画的入木三分,虚伪与热情、野心与理性混合在一起,《红与黑》的人性描写的淋漓尽致,阴暗与光明在人性中同在,这高明的写法即使在一句话,一个词中亦可感受到。
但他恶的一面又爆发了,他杀人了,被关入死囚牢。
他却不准备为自己辩解,他对这个世界,这个社会已厌倦了,他在这个监狱里度过了自己最后的时光,他成了一个洞察自己灵魂的人:
“我爱过真理……现在真理又在那里呢?”
“到处都是伪善,至少是欺诈,甚至最有德性、最伟大的人也不例外……”
这是他一生的悲剧,他在一群虚伪的人中谋取名利,渐渐他亦变得虚伪,并且走向灭亡。他批判这个社会,他亦成为作者所批判的对象。
这个故事如此简单,但它的悲苦之情是无人理解的。
“真理,严酷的真理”。丹东的这句话用在这部小说的扉页上是再合适不过了。
《红与黑》读后感9
斯丹达尔动了写作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一位四十七岁的曾经沧海饱尝风霜的人了。他不想告诉人们怎样做,他只想说说他认为什么才是幸福。其实,他曾经在二十二岁的时候说过:“几乎所有的人生的`不幸都源于我们对所发生的事情有错误的认识。深入地了解人,健康地判断事物,我们就朝幸福迈进了一大步。”他所说的正印证了于连的命运。
在读《红与黑》的过程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于连的心理活动。通篇几乎对于连的所思所想都进行了深刻的刻画,通过于连的所思于他所表现给外人看的大部分是截然不同。随着于连对自己伪装的极致,他的人生也逐渐达到人生的巅峰状态。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反而是于连生命最后在监狱度过的日子,他大胆的并且坦诚的向德。莱纳夫人表明自己真情实感,包括他以前最不耻提起的懦弱的情感。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此时身为阶下囚的于连却是最幸福的。于连也渐渐让我们明白平凡是一种幸福。
于连的不幸其实本可以挽救,但是他对于许多事情的错误的认识让他当发现自己错的离谱的时候,已经无力改变了。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于连能真心体会到德。莱纳夫人的爱,并且肯定自己对于这为善良纯洁夫人的真爱,他的一生或许可以和德。莱纳夫人平凡幸福的度过;如果于连在进入真正所谓的资产阶级上流社会时,看明白对他的款待不是礼貌而是真正从骨子里的漠视时或许还可以回头;如果于连能够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更加深爱的是自己的英雄情怀,自己的骄傲,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刚开始与他相爱时的反复无常与眼底偶尔流露的厌恶,是不是于连的一生不会变成悲剧,而是另一番平凡幸福的场景?于连或许是不幸的,但是斯丹达尔还是心软了,让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光明白了什么才是他最需要的。
在读《红与黑》的时候,即使在知道于连可能爱上了马蒂尔德小姐也从不曾敢想象原来结束于连的疯狂是他举起枪想要杀死德。莱纳夫人的时候。于连想要杀死这位纯洁、善良的曾经的爱人。还好,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去,否则于连的余生不会再感受到幸福了。
结局意味深长。马蒂尔德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给了于连毕生可能都在追求的财富地位。德。莱纳夫人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的
《红与黑》读后感10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通过自己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
对于于连,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可以说他是个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小人物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认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每每在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真正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我们读完后也禁不住问自己,我们是不是那少数的真正为自己而幸福的人?
《红与黑》读后感11
这部作品在我随便翻阅书籍的过程中 ,看到过但是没有仔细看 ,只是看了个题目和作者的名字 ,在有一天的微机原理可见是 ,班级的一个湖北籍的同学在教室里调侃有关文学的事情 ,他问到了《红与黑》的作者是谁,我在一旁听到了,便不假思索地回答是“司汤达”。从他嘴里又得知她的名字原本不叫司汤达 ,这个名字是后改的,可是我查了 ,他的真名叫做司汤达 ,他的别名是亨利@贝尔。那个同学在聊天时,我脑子一直在想这个名著主要内容讲的是什么,但是始终没有想起来,(没看过的原因)。所以这是突然想起了 ,手边也正好有这本书 ,便开始了自己的孜孜不倦。
内容是漂亮的小伙子于连,生在拿破仑时代,仗着自己的惊人的记忆力,背诵了《圣经》,到了师长家里当上了老师 ,这期间与德@瑞纳夫人产生了感情 ,后来师长怕被人称为王八,将于连送到神学院,又送到了木尔侯爵那里当秘书 ,认识了马特尔,于连野心开始膨胀,想利用马特尔让自己升职,可是和德@瑞纳的关系暴露,于连刺杀德@瑞纳未遂,自己得知野心不能实现,“破罐子破摔”,终于死了,马特尔和德@瑞纳都是对他有情义的人。
读完之后感觉很顺畅,乜有难理解的地方 ,情节铺设的很合理、很完美。
懂得的知识:“缮写”的意思的是复制,抄写的意思。刽子手的英文是1、executioner2、slaughterer。平庸的英文是1、mediocre2、commonplace。典范的英文1、exemplar2、example。
司汤达的取自现实,在1827年维利耶尔发生类似于连的爱情悲剧,把小说《于连》中混入了这则新闻,才有了《红与黑》。
经过查找得到的知识:1、欧洲封建社会开始是在476年罗马帝国的建立,结束是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1640年。2、小说名字《红与黑》的原因 ,一说是于连是红 ,社会的上层是黑。二说 ,红衣教是红,皇教是黑。三说是教会是红 ,拿破仑的军队是黑 。3、欧洲的贵族的阶层身份。我查了一下 ,居然和中国封建社会的一样,都是公侯伯子男 ,比中国多的一项就是男爵下面的还有骑士 。
读书的目的是想不想让自己的知识上有盲点 。读完之后 ,自我感觉唯一收获的就是剧情 。其他的还有于连在“神学院”里看到了321名教徒都是平庸之辈 ,他信心大涨 ,而我在太原师范学院 ,周围也都是“平庸之辈 ”,所以不用太在乎别人了 ,增加自信 ,增加财富 ,把握课堂,弄好长相 ,坚持好的状态 ,我想我会很强的 。
《红与黑》读后感12
毫无疑问的,《红与黑》是一本让人“百读而不厌”的书。其原因在于有很多种读法,像许多名著,例如《红楼梦》,有人读出了革命,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爱情,有人读出了人生。等等。所以,怎样读才能解“其中味”,是这两本书面临的共同的问题。
其实这本书最主要的内容是关于于连。索莱尔的悲剧命运,因为他是小说的主人公,全部《红与黑》就是他浮沉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只靠自己的聪明材质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它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然而正当他爬上一定的位置,自以为他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曾经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藐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里爬上高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终于不曾放弃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
于连的迷误正在于他那“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的决心。其实到最后,于连也感到了德·莱纳夫人给他带来的幸福。他于是悔不当初,可惜一切都晚了。不过于连从顶峰上跌落下来,不是说他已经失败了,而是说他开始走出误区。加缪讲过屡战屡败的西绪福斯的故事,说他是幸福的。我们不妨袭其意而反用之,不说追求中的于连是幸福的,而说醒悟了的于连是幸福的。
由此可以看出幸福的确是难得可贵而又值得珍惜的,可在《红与黑》中有句话:“权势!先生,难道不算什么吗?愚者的尊敬,稚者的惊讶,富者的羡慕,贤者的鄙视。——巴纳夫”看来权势也非常重要,当然,在少数人眼里也许不是这样。有了权势,可以得到很多,也会失去很多,还有可能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像于连那样的“悔不当初”。尽管如此,还是有大多数人想飞黄腾达,毕竟飞黄腾达在有些人眼中是“百利而无一害”。权势和幸福也许并不像鱼和熊掌那样不可兼得,当然权势也许也是一种“幸福”,但是权势有可能会毁了一些往往拼搏一辈子都得不到的东西,如幸福。
结局的最后,于连“难逃一死”,德·莱纳夫人也在随后的三天里死去。在看起来悲剧的故事中,其实蕴含着一个令人惊叹和折服的“美好”结局。你选权势,还是幸福?
《红与黑》读后感13
一本好书往往便是一个时代或是一个人群的缩影。暑假中我读了司汤达的《红与黑》,一直到现在便再也没有看过一本别的书,原因是,要思考的东西太多了。
我读的书少,把书归类显得没有什么意义,但我还是忍不住把《红与黑》和《基督山伯爵》归进了“复辟文学”中,《包法利夫人》一流虽也成书于那个时代,但却没太表现出那一代人的普遍特征——那是梦被偷走的一代人!
书中的主人公于连是个很让人着迷的人物,他诚然是法国革命时期塑造出的千千万万“矛盾体”中的一员,他的身上有着“红”的一面——受拿破仑的影响,渴望穿上鲜红的军装,建功立业,也有着“黑”的一面——面对法国封建王朝的复辟又希望能身着黑色的道士服,不费吹灰之力地过上好日子。与此同时,他身边也不乏法国人民骨子里的浪漫主义与冒险精神……
这一切,想必在那个时代许多的法国青年身上都能看到,但我们的主人公之所以特别是因为他的梦没有被偷走。他的人生就像一盘棋,他的梦想就是获胜的最终目标,他的每一步行动,他都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在做着什么,下一步要怎么样,结果会怎么样,这一切都被作者用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出来。
就是有着这样梦想或是所谓“野心”将主人公身上种种矛盾的特质结合起来。为他这盘棋提供服务:军人的魄力让他一个一个放倒前进路上的障碍,教士的睿智让他能冷静地分析与判断局势并作出决定。与此同时,他骨子里的浪漫主义和他“梦想”的作用下也已扭曲为一种难以言表的趋利心、虚荣心以及对爱情的追求的结合体。最后,那一丝丝的冒险主义又为他的这盘棋增添了那么一点不确定的因素,毕竟,一个完全理性的人太可怕也太不真实。
反观那个时代,其他人便在过着的一种没有梦想,行尸走肉似的生活了,时代的巨变使他们的价值观扭曲,也偷走了他们的梦想。新的资本家们被“十”与“一”这一对数字的恶魔束缚,过着为了金我钱不惜付出一切的日子,而贵族们则“仍旧随时能从栅栏的缝中看见罗伯斯比尔的囚车,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糜烂的日子……”每个人都在自己扭曲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心中只剩已被偷走的梦想。
于连死了,带着他没被偷走的梦想死了,他的情人买下了他的头,悉心地埋葬了,实现了她已偷走的梦想。
“梦想”一词在这个社会已被人们不知强加了多少本不属于它的意思,有没有它,人们都一样活着,又是或许,一个理想没有被偷走的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做的事是为什么。
《红与黑》读后感14
《红与黑》不是一部凭空杜撰的作品。在作者司沕达笔下展现的是整个法国社会的一个典型窗口――法国复辟王朝后期小小的维里埃城的政治格局。而作者因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的身份也令主人公与连的一生染上了浓重的政治气息一与戏剧色彩。
不同的人眼中有不同的《红与黑》。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革命,也有人读出了爱情,而我看到的是于连在社会中出人头地的欲望与勃勃的野心,是一个年轻人追求梦想的美妙旋律。于连对拿破仑佩服得五体投地。想要驰骋疆场,马革命裹尸。可为了适应时代,他只好掩藏自己勃勃野心,做一名伪善的君子。但他聪慧出众,被聘为市长的家庭教师。然而做仆人的卑贱处境激起了他反抗的欲望,因为与女主人德瑞纳夫发生恋情,后来事情败露,不得不去贝桑松神学院学习。后被人推荐,来到巴黎,在侯爵府当了秘书,又同其家小姐拉莫尔产生恋情,并借助她登上轻骑兵等十五团中尉之座。当他高高在上,出人头地时,却被市长太太告发,他便开枪射杀德瑞纳夫人,被判死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中,为实现自己巨大野心,他不仅要处处显示自己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各种不光彩手段,例如虚构,作假和违人之举。他蔑视贵族阶级的庸俗,怯懦,却又羡慕其他地位和财富,他憎恶大资产阶级的唯利是图和虚伪,却又不得不穿上教会的黑袍。
我们这个年代的年轻人,对前途和命运充满渴望与希冀,也有飞黄腾达,出人头地的欲望。我们也许早就忘却了小时候第一篇关于理想的习作了。为了顺应时代的潮流,为了遵循利益的法则,我们不停地改变着,追随着更体面更充裕的物质生活,哪怕在纷繁的人流中难以呼吸,遍体鳞伤,仍要强忍着华丽外面下内心的焦虑和煎熬。
人流中一双双几近木讷的眼睛,也曾经闪闪发光,也曾经怀抱这自己最本真、最单纯的理想踏上人生的旅途,但在希望成为科学家、军人、老师的种种过程中渐渐变质,变得更能趋合别人的需要,变得只剩下一个空空的躯壳,已经丢失了灵魂。不断戴上又摘下一个又一个面具,在重复地演着于连的一个又一个悲剧,而这时,谁又会想到自己孩提时代,其实向往的是永远快乐。
好酒都是俞陈俞香,一部好作品亦是如此,因为在每个读者心中它都有着不同的魅力。
《红与黑》读后感15
初次听到《红与黑》这个书名,觉得有点奇怪;初次拿到这本书,觉得有点兴奋;但初次读完这本书,不禁觉得有点深深地触动。读这本书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仅是因为它篇幅长,文字多,更是因为它所包含的内容与深意,让人可以长久的琢磨,它表现出来的那种时代气息与给人的那种触动是难以抹去的。从《红与黑》中,读懂了很多世间人情,看明白了很多不为人知的游戏规则,也深深体会到了人间的种种真情。
可以说整本书的主人公是于连。索雷尔,这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从他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被父兄鄙视,生来常遭毒打。但是,他把自己的头脑身体全都给了书本,他想成为一个像拿破仑一样的英雄。他任家庭教师期间,与女主人瑞那夫人发生了恋情。她是一个第一个爱他的女人,她也是第一个他爱的女人。但那种对功名的狂热追求让他攀附权贵,与拉穆尔侯爵的女儿玛娣儿特小姐发生了关系,但因种种原因,他谋害故情人,却落到了死亡的地步。而最终的结局呢,瑞那夫人信守诺言,没有采取任何方法轻生,但却在于连死后第三天,抱着她的孩子永远闭上了眼睛。
这本书的结局是一个悲剧,而两个贵族女人的爱,一个是深沉,一个是狂热,他们为了爱而可以放弃一切,正如有人曾说:青春的爱情就像阴晴不定的四月天,稍不留意,就会遮上一片阴云。也许她们从不想过要失去他,他的英俊,他的才华,他的那种神气让二人沉醉其中,瑞那夫人那种心灵上的爱情和玛娣儿特小姐头脑上的爱情相映成趣,她们的爱情方式不同,但他们都表现出了对贵族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
当于连发现自己得对她们的爱情不再单纯,而是加上了虚荣的成分时说:“我把自己毁了”,是啊,他已经让自己严重脱离了那个时代的轨道,也暗示了他悲剧的发生,而那两位贵族女人却摆脱奢华的贵族生活,用几近丧失尊严的方法来博得爱情。整个爱情故事都是若即若离的,直到生命终结之际,他对瑞那夫人的真正爱情冒出原始的火花,但那已经无济于事。
理想有很强的动力,于连作为一个青年人,他的那种追求英雄的梦想的冲动,正是对那个时代的反抗,他不希望自己碌碌无为,虚度青春,面对现实的阻碍与无法实现抱负。要么逃避,要么反抗,我们从中应该学到,面对如此这般情况,要敢于反抗,不能甘做平庸之辈,要敢于追求自己的理想,对生活充满热忱,反抗空虚的度日。但我们也应该呼吁:要想改变这种情况,靠个人是行不通的,我们必须共同努力。
《红与黑》读后感16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感情的描述,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感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感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感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感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之后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感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感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能够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感情。但是,于连的两次感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述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感情心理描述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感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述。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下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红与黑》读后感17
与其说红色与黑色分别代表着“军队”与“教会”或分别象征着“拿破仑英雄时代和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与“浪帝王朝的复辟和封建社会的黑暗”,倒不如直截了当,通俗地将红色看作爱情,把黑色喻成荣誉。自然前者会更官方地诠释《红与黑》,因为这是由历史引发的结论,然后这只是其背景,一条贯穿事件发展的线索,而后者则是书中不断提及与真正内涵所在之外。
关于爱情。于连一生中两段爱情无疑是极其疯狂与用情至深的,他的情感是极其多变的。他那伟大的爱情有时胜过他一心追求的荣誉。与德?瑞那的夫人的私情,尽管他后来远赴贝藏松,后又去往巴黎与德?瑞那夫人在无联系,他总不忘回想她那美丽的眼睛与软弱的小手,以至在牢中的最后几日里满脑子都是她,他们的爱情是纯情的真挚的。而他与马蒂尔德间的恋爱又是如此不同,这就像是一段嵌在开头与结尾之间的爱情。这个女人与德?瑞那夫人一样疯狂的迷恋与深爱着于连,以至于放下自身高傲的姿态,到处位于廉谋求一条生路。于莲也曾逝掉荣耀与自身的追念向她示爱。然而爱情总会让人丧失理智,也使得于连走进囚室。
至于荣耀。于连本就出生于平民氏家,下层阶级,所幸获得较好的教育。但他有很大的抱负与决心。他很努力,也很出色,他的偶像是拿破仑,他毕生的梦想便是成为像拿破仑那般勇敢的人。在这里要说明一下,此刻的荣耀变非达官显赫这般简单而无价值,他所追求的,包括满足自己的自尊心,及赢得他人的尊重(尤其被地位高的人所尊重)。似乎有些势力,但那个社会,不愿追逐名利的人将会被看作傻子,可是费尽心思,扭曲自身人格只为课求自身利益,一个遭人唾弃。由于现实,他所呈现出的梦想是成为一名神父。他读熟读《圣经》也不过是为迎合世人,这并非他所爱。他是有思想的,相比其他同行人,他显得更独特更有作为。他确实有才。他的人生之所以如此顺利,自然少不了他人的帮助。可以说,他的人生是幸运极了的。
作品中,几乎无时无刻不透着人性的矛盾。于连的懦怯与胆小让他悔恨却正是因此使德?瑞那夫人着迷。于连一时冲动,拔剑想杀了马蒂尔德,为了使她不用在人事如此痛苦,那看是癫狂偏激与丑陋的行为,更加使玛蒂尔德坚言:于连便是他一生的挚爱。
总之,这是一本让人深陷并有所思考的书。那一次的传奇最终在头颅落地,躯体葬山洞之后被泯友,被遗忘。或许这算不上传奇,但至少,于连在面对死亡时,没有一丝畏惧,他是那么勇敢,未曾恐惧。
《红与黑》读后感18
《红与黑》是根据当时报纸上一条短新闻的故事改编的,写的是一个情感骗子被判死刑真实发生的故事,司汤达看到这篇新闻发表在法国《法院新闻》上,根据死刑案件改编。
《红与黑》里的是于连来自乡村,是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人,他不愿意待在家乡和父母一样,当木匠每天和家具打交道,因此跑到了城里当了神父,钻研起神学,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因为精通拉丁文,获得了给市长德瑞那儿子当家庭教师的机会;小说写的都是年轻人在异乡的奋斗史,经历了短暂的成功,但最终获得的是失败。
作为木匠的儿子,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靠女人混饭吃,获得机会往上爬,市长夫人瑞那贪图于连英俊的外貌,也限于对丈夫粗暴的不满,让家庭教师于连获得了机会,勾引得手;于连对她的爱完全是出于男人的动物性,出人头地的野心和雄性动物的欲望,还有男人的虚荣心和占有欲,能够得到上等阶层的高贵典雅美丽的市长妇人,他初次占有德瑞那夫人时,没有爱情的幸福,而是下等人对上等人的报复心理的满足。
同样,于连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因为彼拉院长的推荐,成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因此去了首都巴黎,进入了醉生梦死的上流社会,他觉得侯爵的女儿玛特尔小姐不够美,但她的家庭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自己,还能够获得政治上的地位,受人尊敬,便追求起玛特尔来。千方百计,想尽办法,于连终于得手,还让玛特尔怀孕了,侯爵也同意了婚事,于连成为了骠骑兵中尉,还获得了贵族称号。虽然因为情妇瑞那夫人吃醋,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于连是个骗子,导致准备和他结婚的玛特尔最终和他分手。于连依靠和玛特尔姐结婚成为贵族,成为上等人的梦想破灭。
回到问题本身,瑞那贪图于连英俊的外貌,有对丈夫粗暴的不满和失望,更有对婚姻生活平淡一成不变的不满,于连的出现不过是一场浪漫的春梦,让她的寂寞无聊的生活有了光彩和乐趣;玛特尔虽然觉得于连出身低微,但看在于连的英俊和帅气的外貌外,她还是给了于连一个机会,最初她和于连不过是想搞搞爱情游戏,满足一下浪漫的少女心,还有对于连的同情和希望,押宝他在未来成就大事,成为拿破仑一样的成功翻版。两个人,对于连的爱情,不够平等,有同情,更多的赏赐和高高在上。
《红与黑》读后感19
我读完《红与黑》对于连的一大感受就是他十分虚伪。他崇拜拿破仑,可在市长家里,为了不被别人发现,他不惜烧掉拿破仑的肖像。他蔑视特权贵族阶级,但是在侯爵家里当秘书时,他却时刻留意谨慎,提醒自我绝对不能表现出对特权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蔑视。在贝藏松神学院时,他更是虚伪。明明明白那些所要学习的东西是错误的,还是将自我的思想藏了起来,继续学习。
然而,他也有真诚善良的一面。在看到贫民所所长哇列诺一家的铺张浪费、肆意享乐的生活状况,他同情贫民的贫苦生活,同情他们连唱歌的权利都被剥夺。这样的他,是善良的。最终,在审判庭上,他痛斥了贵族阶级对平民的残害,他敢于直面他的真心,说出了他对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轻蔑。即使在有机会免于死罪的状况下,他依旧没有动摇;在最爱的女人瑞那夫人和最真诚的朋友傅凯的劝导下,他坚定了自我心中的信念。这样的他,是真诚的。
正是这样矛盾的性格,使得他的杯具让人心疼。
小说除了对男主人公的塑造令人印象深刻外。两位女主人也一样。瑞那夫人的软弱、善良与真诚同样让人心疼。儿子生病,她不惜把一切错误归结于自我出格的感情上。对于于连,她深爱着,但是处于社会道德、社会舆论以及对丈夫的那丝同情,她最终只能选取软弱,选取放下。直到最后于连的枪杀,她依旧原谅,甚至还埋怨自我不该写那封信。
而玛娣儿特,在我看来更多的是傲慢。她在理智与感情中挣扎,她和于连一样有着强烈的自尊心。对于于连,她的内心也无数次挣扎过、纠结过。她一方面忘不了于连的平民身份,一方面又把于连的前程想象成完美的无与伦比。她总自我安慰的告诉自我,只要时机恰当,于连必是有用之才。但最后她在感情里无法自拔。
杯具总是把美的东西撕破给人看,《红与黑》是这部杯具,它撕破了下层人民的努力奋斗,撕破了纯真感情,让人读完回味无穷。
《红与黑》读后感20
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 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 1
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
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
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读后感21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这既是一部刻画官场黑暗的政治小说,也是一部细述真情错爱的爱情小说。主人公于连有成功之处也有失败之处。
男主人公于连是农民木匠的儿子,出生卑微但不卑贱。他骨子深处对上流社会充满了憎恨与厌恶。他希望通过战争飞黄腾达,可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他又不得不屈服于教会以换得微薄的报酬。他不敢面对真实的内心,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
于连的原生家庭带给他的都是残酷,兄弟的欺凌,父亲的势力,哪怕在他死前父亲去看他也只是为了他的钱。血淡于水,不过如此。不过于连命中有贵人,神父、神学院院长都是他官场中的贵人,他俩自始至终都在扶持他。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出身卑微的于连之所以能涉足于贵族圈,归根到底是因为他自身的聪慧。有人说:他的第一步也只不过是精通拉丁文的圣经。那么,试问:有几个木匠的儿子懂得拉丁文呢?这告诉我把简单事做到不简单我们的人生也会不简单。
那么,于连失败在哪里?不是他的出生低微,不是他的自负,而是错爱。,他的瑞纳夫人的爱是出于嘲讽雷纳尔市长、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瑞那夫人爱上于连注定是错爱,不管她的爱是多么的真,终究是不为世俗所容的,她内心无比的煎熬……或许,这样爱也算是一种无悔吧,所以于连走后的第三天他也就死了。较之瑞那夫人更为悲哀的是玛特儿小姐,花容月貌出生高贵的她为了于连不惜一切,在于连锒铛入狱时求人就他,怎料他却抱着另一个女人静待死亡。他对她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
读完整本书,内心无疑是压抑的。于连,这个野心勃勃的男人,若没有利用这些女人,是否就不会英年早逝?是否会是一代伟人,铭记于史册?当然,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也许我的一些看法会受到反对,但这是我心中实实在在的感受。
《红与黑》读后感22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又译为斯丹达尔,原名玛利亨利贝尔,自1830年7月革命后就一直在政府供职。他生前默默无名,在文坛上根本没有立足之地。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写出了让世界上最著名的的文学家、批判家都很感兴趣的作品。可以说,斯丹达尔完全是凭借这本书便在文学史上取得了几乎和巴尔扎克比肩的位置。
《红与黑》是法国乃至欧洲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小说主要就是描述了于连索海尔这个人,以他和两个女主人公的爱情为主线,最终的结局是他的两次爱情都破灭了,他自己也死了。
看完第一遍感觉有些糊涂,架不住好奇心,多次阅读之后终于有所了解。于连是独自一人在与整个社会环境冲突,加上他那巨大的野心,最终导致了他的厄运。我个人认为于连是有点变态的,因为在第一次爱情的时候,他完全是一种下层人对上层人的报复心态。他因为看不惯市长的傲慢就想去占有市长的妻子来报复,他成功了。
读得多了之后,我才发现于连这个人的性格太特别了。他追求真理,却又为反动势力效劳;他正直善良,却又以虚伪的面目出入贵族阶层。从他的所作所为中,我读出了野心,以及他心中那股不甘低人一等的强烈欲望。
然而我最推崇的还是这部书的心理描写。不得不说,斯丹达尔的心理描写真的很有特点,在作品中,人物心理的挣扎、矛盾、扭曲、斗争……每种变化都真实细腻、深挚动人,有着独具匠心的刻画,充满了逻辑和理性。尤其是在描写于连和两个女主人公的爱情时,那心理微妙的变化和发展过程分析的相当的精致、独到。也怪不得丹纳都说斯丹达尔是这个时代和任何时代最伟大的心理作家。他开创了心理小说的先河。
这部书反映了法国下层青年的想法和处境,于连就是一个这样的体现,可能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他,但肯定都会被他吸引。
这的确是本好书。
《红与黑》读后感23
在断断续续历经两周的阅读时间里,我好不容易读完了它——《红与黑》。
其实这本书,在早年间就读过几次,但由于各种缘由,都没有读完整,以致对此书只知其是一部名著外,对其被称为名著的意义没有一个真正的理解 这是一本很久远的书了,《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写出这么一曲折故事的才人是已逝世很久的司汤达,他生于法国,我非常敬佩他能写出如此长的小说。 我看的这本书是缩版,把几十万的字缩到了几万字而已。但是书中的故事却依然表现得淋漓尽致。 书中描写主人公于连在“红”与“黑”的道路选择上进行了痛苦的挣扎,但其中终极目的,都是想无所不用其极地跻身于上流社会。 于
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做出很多评判——有的说他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有的说他是一个野心家的毁灭;还有的说他是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我认为书中的2个亮点深深吸引住了我,首先是于连在跻身上流社会的途径选择上,是选择做一名声显赫的红衣主教,还是做一个像拿破仑那样有胆有识的大将军,产生了思想上的激烈斗争冲突,使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其次就是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中所遇到的两次至诚至真的爱情,这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致我看到如此忠贞不渝的爱情,几次为之热泪盈眶,也许是因为它太可贵了!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这本书表现得不仅仅是于连的一生坎坷,更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红与黑》读后感24
他满怀热血,一心怀念拿破仑时代凭个人奋斗取得成功的理想社会;他才华横溢,是驰骋在上流社会里的一个木匠的儿子;他野心勃勃,并把它埋藏在病态的外表下。他是于连——《红与黑》的主人公,一个散发着无限魅力的深深吸引着我的人。
他一生曲折,为了适应时代,违心的研究《圣经》,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的滚瓜烂熟,他高傲、包含着不甘,在市长家做家庭教师时,他和德·雷纳尔发生了暧昧关系,不可否认其中包含着某些真挚的感情,但却更像是一种报复心理,当他占有德·雷纳尔,德·雷纳尔求他爱她时他说:“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或许之后他包藏祸心的与玛蒂尔恋爱,证实了,他已经将爱情当做工具,成了彻底的野心家。
为了向上爬,他伤害了很多人,然而却每每在之后忏悔,他蔑视贵族阶级的庸俗,怯懦,却又羡慕地位和财富,他憎恶大资产阶级的惟利是图和虚伪,却又不得不穿上教会的黑袍。通过于连以各种行为作出的报复和反抗,作者向我们揭露了一个动乱,扭曲的社会。同时也预言了它最终的灭亡。
在他向德·瑞那夫人开枪之后,于连便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在狱中的思考,以及自杀式的发言尤其吸引着我。他很虔诚地忏悔自己的伪善:“只剩下很少的日子,竟忘了生活和爱情。”同时他明白了,生死和永恒,都是非常简单的问题:“一个蜉游在烈日当空的夏季里,早上9点钟出生,晚上5点钟死去,它怎么能了解黑夜这个字的意义呢?再让它延长5个钟头的生命,它就会看见而且了解什么是黑夜了。”
命运之轮不断转动,于连留在殷红与浓黑的挽歌中,我只是小孩子,无法理解《红与黑》里对社会深沉的批判,我只知道,再黑暗的社会,终会随风而逝,只是于连却长存我心,吸引着我,他狂,桀骜不驯,他痴,至死不渝。在斑驳着阳光的血迹里,他的一生像就是迤逦的风景。
《红与黑》读后感25
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在那个时代,是属于下层阶级的,为此,他受到当地贵族和资产阶级的轻视和侮辱,他痛恨所有贵族和资产阶级,但是他又不满他自己所属的阶层,而是不惜一切代价要往上爬。为此,他做了许多违心的事,比如说仔噶、、为了刚开始为了讨得教父的欢心,而把两部经书背诵下来,诸如此类的事,还有很多。
他从来没有在他家人那里得到过家人的温暖,由于长得瘦弱,干不了重活,他便被父亲和哥哥们嫌弃,拳打脚踢更是常有的事。譬如刚出场的时候,他便因为没有在干活而被父亲打骂,在于连顺利在市长德。瑞纳大人那里得到优厚的俸禄,穿着得体时,他的哥哥却嫉妒交加,痛打他一顿,全然没有骨肉之情。这也是于连多疑性格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吧!
再来说说他和德瑞纳夫人之间的情感。于连是多疑的,他把别人一切的活动都当成有目的性的,甚至连市长大人的孩子对他的敬爱也被当成了一种侮辱性的行为。同时,他又是极其敏感的,别人的一句玩笑,甚至只言片语也会让他内心泛起惊涛大浪,“名门子弟,教养有素”这几个字眼也能让他不痛快好一阵子,只因为自己不是名门之后。正因为这种性格,他对可以说,刚开始的时候,他对得瑞纳夫人抱着很强的目的性的,因为市长大人对他的蔑视,所以才会借助市长夫人来达到报复市长的目的。当市长夫人握住他的手时他巴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特别是在市长大人面前,当他知道市长夫人喜欢上他时,他内心不是激动,而是欢喜,他觉得一个贵族妇人喜欢上他这个出身卑微的小子,这是使他非常兴奋的。甚至在薇拉夫人和德瑞娜妇人之间,他还做了一个选择,衡量的标准居然是薇拉夫人一开始看见他的时候就是穿着得体的模样,而德瑞娜则看见了他羞涩手拿旧羊布衫的穷酸样——当然,这一切都是他自己臆想出来的,因为的瑞纳夫人并没有介意他的阶级。
他将名利看重于一切,他精通拉丁语,能够背诵出经书,得到许多人的赞颂。
《红与黑》读后感26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红与黑》读后感27
《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论身份地位来说,两任情人的身份都远远高于他。所以,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人靠着女人往上爬的故事。
我不认为于连有过爱情,至少直到结尾,也不曾见到过,爱情是一种高贵的存在,有人说,爱情是去守护一个人,用这个标准来说,显然,那两段情史都不能算作爱情。德莱纳夫人爱上了于连原本的样子,可是于连从德莱纳夫人身上想得到的只是一种身份,地位提高的满足感和征服一个比自己强的对象的征服欲,而且这是一段婚外情,所以哪怕勉强地说,最后那一刻他沉入了对德莱纳夫人的爱情,但是因为错误的开始,所以最后很难善终。况且,他竟然因为认为德莱纳夫人破坏了他和马蒂尔德小姐美好的未来,就想要杀了德莱纳夫人,可想而知,他从头到尾只想着自己的野心,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爱情中去。对于马蒂尔德小姐,他之所以想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起完全是被马蒂尔德的外在迷住了,初始来源于一种欲望,后来一种越是得不到越想要的心情,狠狠地折磨了他。马蒂尔德只是把于连当作了一种幻想,马蒂尔德希望重复她崇拜的一段浪漫史,那也不是爱情,最后她亲吻了于连的死人头,也算是实现了她的愿望吧。
我不喜欢红与黑的故事,这个故事里唯一看到真情的就是,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那份感情,可是由于德莱纳夫人的身份,还有从来没有陷入过爱情中,所以在她还没有真正的学会分析人的时候,就爱上了于连。当然,不得不说,如果分析了之后再爱上,能够被那么理智的对待的也许就不是纯真的爱情了。
于连这种对于野心的坚持,也许是不少还奋斗在基层,没有有钱人家的“关系”的我们,值得学习的一部分。但是他这种过度的自私,还有失去了“真心”这一点,绝对是我们应该摒弃的部分。我们应该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梦想。
《红与黑》读后感28
《红与黑》这本书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书名。这里的“红”代表了什么,“黑”又象征了哪些事物?强烈的好奇心使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看了起来。
读完《红与黑》以后,我终于明白了"红“代表流血和牺牲,而“黑”则意味着黑袍和教会。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性格复杂的人。他既真诚又虚伪,既痛恨贵族,又渐渐同流合污,他喜欢坦率自然,但背地里又耍尽花招……作者不惜笔墨,通过主人公内心世界的详细描写,把变化莫测的人心展现得淋漓尽致,写出了一人千面的真实;打破了传统小说中的人格设定:好人就是好人,坏人就是坏人,善恶分明。相反,于连却亦善亦恶,亦真亦假,时好时坏,而且还有一颗敏感的自尊心。这跟他的家庭背景和当时的年代有着紧密的不可分割的关系。于连出生在一个木匠家庭中,饱受父亲的摧残,何况他还置身于那个复辟当局统治的腐朽和黑暗之中,导致他拥有了极其敏感的自尊心,从小产生的自卑感造就了他的高傲,高傲到不愿受别人一丁点儿责备。他的高傲和不可一世使得他的野心越发不可收拾。他的野心和自尊心某种程度上也为他赢得了一定的好处,但是过于追求自尊心和面子,最后踏上了一条与反动当局同流合污的道路,与自己最初的梦想渐行渐远,直到最后被送上断头台才恍然大悟。他明白了自己的过错,也有机会被放出来,但他始终不肯向“黑”低头,最终惨死在了断头台下。不过我想于连应该不后悔,因为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刻说出了战斗的宣言;这一次,他站在了普通大众这边,控诉了阶级不平等,控诉了庭上所有的贵族,更控诉了当时的统治阶级;这一次,他毅然决然地放弃了“黑”色的道路,选择了“红”色的道路,用自我牺牲做出了最后的反抗,吐露出了普通大众的心声。
《红与黑》是一本享誉世界、传世百年的文学名著。
《红与黑》读后感29
这学期在图书馆只借过一本书,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红与黑》,断断续续花了很久的时间把他看完。很久之前就听说过这本小说,对于题目,心中满是怀疑。为何会取这一个模棱两可,让人满是好奇的名字呢?又得人认为,书中的“红”象征着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则是僧侣的黑衣,因为文中的主人公于连就是一位教徒。也有的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马特尔的丧衣。但是看完这本书,我觉得“红”是象征了于连不断追求人生意义的那种热情,“黑”则代表在于连身处的社会中的各种黑暗的、压抑的情感,因为在文中,《红与黑》不仅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还涉及了许多其它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宫贵族,下写贫民百姓、三教九流,让我们真正见识了在“唯美”的法国,人情冷暖、社会矛盾也可以是这么的值得让人深思。
在文中,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不得不说,这样的结尾虽然是一种“杯具”,但似乎似乎并不出人意料。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感叹奋进青年于连,抵抗权势获取成功的唯一方法,竟然只有用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啊?忽然想到朋友的一句QQ签名:都是社会惹的祸,让我沉沦让我堕落!唉,真是造物弄人啊!
《红与黑》读后感30
在这个短促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叫做《老人与海》,它那包含曲折的故事,让我读到了很多,也感受到了很多……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风烛残年的渔夫一连八十四天都没有钓到一条鱼,几乎都饿死了;但他仍然不肯认输,而充满着奋斗的精神,终于在第八十五天钓到一条身长十八呎,体重一千五百磅的大马林鱼。大鱼拖着船往大海走,但老人依然死拉着不放,即使没有水,没有食物,没有武器,没有助手,而且左手又抽筋,他也丝毫不灰心。经过两天两夜之后,他终于杀死大鱼,把它拴在船边。但许多小鲨立刻前来抢夺他的战利品;他一一地杀死它们,到最后只剩下一支折断的舵柄做为武器。结果,大鱼仍难逃被吃光的命运,最终,老人筋疲力竭地拖回一副鱼骨头。他回到家躺在床上,只好从梦中去寻回那往日美好的岁月,以忘却残酷的现实。
看到这里我,感触很深,思绪如翻江倒海般涌上心头……老渔夫,他的那种坚毅,让我着实的感动了,一个人的生命中,又有几个人能做到像他那样,面对逆境丝毫不放弃,不妥协的呢?!老渔夫,虽然老了,倒霉、失败;但他仍旧坚持努力,不放弃,这种品质真的很可贵,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
其实,读这篇作品之后,它也教会了我一个道理大事小事,只有不抛弃,不放弃才会做得完美无暇。不放弃,不抛弃会给你非凡的创造力,在危急时刻你没有放弃,而是毅然挺住,这样危难中的你想尽一切方法以求生存,慢慢的 ,求生本能使你已经得出了克服危难的方法 ,就像书中的老渔夫,他就做到了,不放弃,不放弃生命,不放弃生活,勇敢努力的活着 ,这样的生命才有阳光,才获得了灿烂,老渔夫,他真的很棒,他做了一些很多年轻人做不了的事情,他会奋斗,他懂得 不放弃!
生活中,我们要时刻保持老渔夫的良好心态,积极向上 ,努力奋斗,面对逆境勇敢向前,面对挫折时,不放弃不抛弃!加油,我相信我们的明天会更加灿烂!
扼住命运的咽喉
每一个伟人都是在磨炼中成长强大起来的,走进罗曼罗兰的名人传中,为主人公们的坚强的意志,不屈的精神所敬佩与屈服。在名人传中使我感受最深的是贝多芬。
贝多芬拥有铁一般的坚韧,对音乐有火一般的着迷,他的作品深邃而富有魅力,他的作品辉煌壮丽,如《第三交响曲》(《英雄交响曲》)等,当一个又一个无情灾难降临在贝多芬身上时,他从来没有放弃过,他咬紧牙关,忍受着身体与心灵的重创,有手一笔一划地写出了美妙的音符。
贝多芬个人是成功的,但他的一生是悲惨的多灾多难的,他是用什么与命运女神做斗争?他凭借什么创作?啊!他是用那坚强的对音乐执着的心,是用那不甘屈服于命运的心,是那要扼住命运的咽喉的意志,是那忍受着疼痛的心。如今,我作为一个21世纪的高中生,有着舒适的环境,有良好的生存环境,有充满爱的家庭等等的有利条件。我所面对的压力和困难仅仅只是贝多芬所面对的3分之一也不到,那我们有什么理由有什么条件放弃和抱怨,彩虹总在风雨后,如果我们不经风雨的洗涤怎么可以有成功的一天,所以我们应该学习贝多芬在艰难困苦的情况和状态下也不应该放弃,我们一定要勇于面对我们生活中学习中的困难。我们应在真理中寻求我们心灵的满足,我们应学会自我管理,不依赖别人,独立自主。
我们应该与贝多芬一样发出扼住命运的咽喉的豪迈之言……
扼住命运的咽喉读后感(二)
一篇报告文学能引起如此众多的读者心灵的激荡与震撼,可见文中主人公精神之伟大耀眼。今天我读到这篇报告文学,心中涌现出无限的感动,也引出我深深思考:文中人物的精神激励着我不断地去奋斗!
身患两肾功能衰竭的留学回国青年学者魏达志无疑是被宣判了死刑,生命对于这个年轻有为的青年来说实在是太珍贵了,面对自己这即将归去的生命,他是怎样做的呢?他是用自己不完全的自然生命,在病床上去书写完整的人生!多宽广的胸怀,多伟大的精神,魏达志是战胜自我消亡的肉体生命的永恒的楷模。
记得一本书中曾经说过:花有花期,早开晚开都是花,自有规律去约束,该开时开,该落时落,生命的`消亡是自然代谢的结果。生命的死亡对于一般的年过古稀、死期将至的人们来说或许并没有什么,而对于这年轻有为,还风华正茂、力大气盛的青年人,有着伟大的人生目标的魏达志来说,实在是太残酷、太无情了。为什么上苍要把这厄运降临到这个时代的弄潮儿身上呢?
我们来看看魏达志是怎样对待这人生最后时光的吧!正如文章中所说的:一个行将死亡的人不去尽情享受人生的最后时光,却要开始这般令观者不忍一睹的跋涉,未免太残酷了。他是试图用有限的生命,在病床上正对人生,正对这行将死亡的身体!
他的心是痛苦的,他渴望生命能延续下去,但这是残酷的现实,他是笑对人生,他进行的是生命的最后一搏,他是战胜了人类自然死亡的伟大英雄。
知死期将近,但想到的不是苟度余生,而是把自己最后的一点热撒向人间。这本身就是战胜了人类自然死亡,达到了人生的最高境界,能达到这个境界的人能有多少呢?
我读完这篇文章,感到的是生命的沉重与庄严,这是生命的有限和精神的永恒的交战,面对他,我自己是无可言状的羞耻和不安,怎样对待生命,只有在生命将尽时,才感到这生命时光对于我们的重要,魏达志,能这样做,并打算做到生命的最后一息,我们呢?我们应该怎样做?魏达志的伟大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学习他那种执着的对待生命、笑对人生的崇高境界。
血液透析的痛苦不能使他屈服,生命的痛苦也不能把他摧垮。是什么力量使他做出这样的惊人之举呢?这决不是偶然的,这是他生命奋斗不息的豪情在激励他珍惜这太短太短的生命,他就是要豁出命来,为自己,也为别人留下最后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通过读这篇文章,我感到的是生命的震撼与激荡,是对待生命的潇洒和庄严,它对我们认识生命的价值是不是有一些新的提示呢?这是我们必须深思的一个问题。
扼住命运的咽喉读后感(三)
一本本散发着墨香的书籍放在我的面前,我好奇的翻来翻去,呵!一片片文章多么优美。忽然,一个熟悉的名称跑到了我的视线中贝多芬他不是著名音乐史上的三大怪杰之一吗?但他的一生好像都充满了波折,带着复杂的心情我走进了这篇文章。
我却看到了:当命运在贝多芬面前展开时,没有辉煌的花朵,更没有温馨甜蜜,只有狰狞的面孔。
小时候,贝多芬每天都看见父亲喝醉酒以后变形的脸,那张脸十分可怕,在小贝多芬的眼里,那甚至比鞭子更可怕。在父亲的鞭打中,贝多芬学会了抗争。既然鞭打无法逃避,那么不如迎头赶上,先把鞭子袲在自己手里。然而病魔却没有给这块金子发光的机会,风寒,耳疾等疾病接踵而至。贝多芬在病床上甚至感觉生命在一点点远离自己,他想起了幼时父亲打他时的用鞭子。
慢慢从故事中走出,我觉得自己太敬佩贝多芬了。我感到:如果命运成为我们的敌人,我们就要扼住命运的咽喉,成为命运的强者。音乐是美好,他的父亲是可怕的,幼小的贝多芬被夹在两者之间,显得手足无措。但他的音乐却依旧感动了很多人,包括我,可能我们都听出了其中心灵的感觉。他的一生依然如他的《命运交响曲》一样激动昂扬!
偷书贼读后感 篇1
书的封面上写着“你听过死神讲故事吗?他首度开口,理智、冷静却幽默,甚至还带着一点温暖,娓娓道来一个与他相遇三次的小女孩的故事……”封面是一个苍白的女孩的脸,披着遮住一半脸的斗篷,从它里面能看到女孩有些金黄的头发……
那是在战乱的德国,9岁的女孩莉赛尔和弟弟被母亲送到慕尼黑的寄养家庭,而弟弟不幸冻死在火车上。小女孩在弟弟的葬礼后偷到了她人生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
到了新的家庭后,他的新父亲对他十分友好,而母亲有时会责骂她但不乏关爱。那的老师很无情,经常会有空袭。莉赛尔每天晚上读着偷来的书入睡,每晚都会有噩梦。这是父亲开始教她识字,读书给她听。
认识了不少字的莉赛尔虽然生活比较艰难,经常受冻挨饿,但在她的生命中,她发现书比丰盛的食物与温暖的衣物更让她着迷。在纳粹的一次烧书活动中,她从火中拿到了第二本书《耸耸肩膀》,她由此进入了文字的世界,让她忍受住了现实的苦难,并帮助了身边的人。
她的母亲为镇长洗衣服,莉赛尔去镇长家拿衣服时,又偷了书。她的朋友鲁迪给了她一个绰号“偷书贼”。鲁迪希望她在镇长家偷一些蛋糕,而莉赛尔几乎只偷了书。
在战争中,一个犹太人想到他们家避难,每天都躲在阴暗潮湿的地下室,有一次面对“盖世太保”的搜查,差点被发现;又有一次差点被冻死在地下室。而莉赛尔每个晚上都给马克思——这个犹太人讲故事。窝藏犹太人肯定会被判死刑。
而一天,马克思走了,不想给他们家带来负担。莉赛尔每次在小镇有犹太人队伍经过时,都会又兴奋又害怕,而一次她在人群中看到了马克思。她这时已经10几岁了,不再像是孩子了,她冲到人群中走到马克思旁边时,被纳粹党员发现,在街上被鞭打……
在多次空袭警报后,小镇上的人都平安无事,每次人们恐慌地躲在地下室时,莉赛尔总是读书给他们听……而一天晚上,莉赛尔正在自家的地下室写着自己的书时,真正的空袭来了……人们在废墟中找到莉赛尔时,她发现父母的尸体,朋友的尸体……
整个小镇只有她一个人活下来。
之前她的父亲和鲁迪的父亲一起去参军,她的父亲受伤回来了。在灾难后,鲁迪的父亲回来发现了这些事情……莉赛尔从此和鲁迪的父亲在一起……而有一天,一个犹太人来到了他们的小店,头发像鸟窝一样……莉赛尔和他紧紧抱在一起……
在故事的尾声,莉赛尔见到了观察她这么多年的死神,死神当时找到了莉赛尔自己写的书,这个老妇人简直不敢相信……她问他读过吗,他说读过多次;而问他读懂了吗,他却说不出话……故事的最后一句话“人类真是让我琢磨不清。”
这个死神可不想我们的意识中那位披着黑斗篷,一副骷髅脸,拿着镰刀的家伙,他是那么的富有感情,理智地对待这个世界,讲述着故事。
当我读到整个小镇除了莉赛尔所有人都因空袭而死的时候,我觉得我从来没有看哪本书会这么伤感,这么百感交集。我从书中读到了一个小女孩偷书的故事,不由感觉书的确是我们能凿开心中冰墙的一把镐。
这本书几乎没有很详细的事物描写,甚至根本没有,但是这个出人意料的结尾,应该让大部分读者都潸然泪下,这只是400多张纸,却能把人性的光明和黑暗如此淋漓精致地表现出来……
其实当时我一读到莉赛尔的家人朋友都这样离开了她,眼球就马上酸涩了,但是我合上了书静坐了一会,然后才翻开继续看。
在这些战争中的美好人性,我已不陌生,《肖申克的救赎》,《集结号》……这样的小说电影还有很多很多,但是从来没有一部小说电影能像《偷书贼》一样,给我留下这样的印象,第一本能让我读完了有那么多感触的书。
偷书贼读后感 篇2
今天,天气未见一丝好转,还是灰蒙蒙的,就像是老天爷在恶作剧似的。我穿上毛衣、外套和手套,拿起一把大雨伞,便走出家门了。来到书城,看见一本书,我顿时来了兴趣,马上捧起书来看。
这本书是《偷书贼》,9岁小女孩莉赛尔和弟弟在战乱中被迫送到寄养家庭,但弟弟不幸死在旅途中,莉赛尔在弟弟冷清的丧礼后偷了一本掘墓工人的手册,为的是要纪念自己永远失去的家庭。寄养家庭位在慕尼黑凋蔽贫困的区域,大人彼此仇恨咒骂,老师狠毒无情,战火时时威胁人命。莉赛尔每晚抱着掘墓工人手册入睡,恶梦不断。养父为了让她安眠,于是为她朗诵手册内容,并开始教她识字。对照着战场上万人之间的争夺残杀,莉赛尔藉由阅读与文字所散发的力量,让死神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一面收取战场上的灵魂,一面思索人性的深奥:为什么人类一面展现残酷的杀戮,一面又有发自内心的关爱呢?
在这里面,死神曾说过,他不是战争的朋友,相反战争是他的老板,老板的命令他必须服从,或许他并不愿意。同样的一件事情,怎么会如此丑恶又如此美好,有关于此的文字和故事怎么可以这么具有毁灭性,又同时这么熠熠生辉?
偷书贼读后感 篇3
起初觉得书名挺有意思的,好奇心驱使读完了整个故事。战争题材的小说看过一些,像《追风筝的人》、《灿烂千阳》、《群山回唱》等等,唯独《偷书贼》的视角最独特,人物也更复杂更丰满。二战期间的纳粹德国,是一个疯狂崇拜希特勒的时代。战争中的人,是一群微小的蝼蚁,随时会有生命危险,炸死和饿死,是悬在脑门的两颗定时炸弹……庆幸的是,战争这块破败不堪的废墟上,总是闪耀着光辉温暖的人性。像肖申克的救赎、辛德勒名单、圣诞快乐、第九连、甚至集结号、安妮日记……
你听过死神讲故事吗?他理智、冷静却幽默,甚至还带着一点温暖,娓娓道来一个与他相遇三次的小女孩的故事,这是一个关于文字如何喂养人类灵魂的独特故事一个撼动死神的故事.....
战争惨象前,连冷酷无情的死神都有了悲天悯人的温度,温柔了起来。他会拥抱死者,他会合上死者的眼睛,他在带走莉塞尔的亲人时,想要对她说对不起。面对战争惨烈死神也迷茫了,不得不发出“人类怎么可以如此丑陋又如此美好,他们的文字为何可以毁灭一切,又可以璀璨夺目?……人类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疑惑。这是一本不错的小说,值得认真品读;里边有很多很精彩的句子,值得仔细品味:
“天空像一碗沸腾的汤,有些地方好像被烧煳了。红色的汤中零星地散落着黑色的面包屑和胡椒粉。”
“噢,天空中的云拖着步子,蠢乎乎地聚成一堆。大朵大朵的云。阴暗而浓密。它们互相碰撞着,说一声抱歉,又游荡到别处。”
“在城市与大雪中,到处都是死去的苏联人和德国人。那些依旧活着的人则对着面前的一片虚空开火。三种语言交织在一起,其中有俄语、子弹的呼啸,还有德语。”
“雨滴从空中落下。就像孩子用尽全力关掉水龙头,却没能拧紧一样。”
“人类的潜能总是让我吃惊,尽管他们脸上热泪滚滚,却依旧能跌跌撞撞地前行,一边咳嗽,一边寻找,直到找到他们寻觅的东西。”
偷书贼读后感 篇4
还有鲁迅先生。其实跟他们没什么关系了。
读完书的第一感觉是美好和善良。莉泽尔一出生就没有父亲,弟弟死在火车上,后又与母亲分离。可不幸中的幸运是她去到了莫尔辛。她有了在她害怕的时候陪着她教她认字陪她读书给她拉琴爱她的爸爸,她有了一口一个小母猪爱她的妈妈,她有了为她在冰冷的河里捡书为她赢金牌陪她一起给犹太人扔面包偷苹果偷书的爱她的鲁迪,她有了马克斯,送给她书的朋友,她有了无比善良的镇长太太,开着窗子等待她去偷书,为她准备好食物等她去偷。就连最后整条街上的人都死掉的时候她还活着,真的感到上天眷顾她。
从《掘墓人手册》开始,一本一本的书让她成长,给她力量。文字的力量是特别的,他们可恶的元首也是用文字欺骗了他们,用文字杀死了许许多多的犹太人和平民。最后引用书中的一段话。
我想说,我常常高估也常常低估人类,唯独很少正确地估量他们。我想问她,人类怎么可以如此丑陋又如此美好,他们的文字为何可以毁灭一切,又可以璀璨夺目?
这个问题需要思考,需要不断的长久的思考。
偷书贼读后感 篇5
这本书和我接触的第一本书《偷影子的人》以及后来看的《放风筝的人》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都很治愈,里面的情节、语言描写的很贴切又幽默风趣,而且作者擅长把物写活,用了很多拟人的手法,以孩子般的视角来描述一些情节,显得更生动活泼,更重要的是,作者突出表现了人性善良的一面,比如开始汉斯和罗莎冒着危险收养共产主义的女儿,后来冒着背叛国家的危险甚至在地下室里藏了一个犹太人,比如汉斯不顾性命安危的冲出人群,只为给奄奄一息息的犹太老人送去一块面包,比如鲁迪自己肚子饿的咕噜咕噜叫还把手中的面包全部分给犹太人吃,比如镇长夫人一直纵容小女孩来书房偷书却没拆穿……,这些都体现了人性善良的一面,哪怕生活在战乱年代,也会有这些善意的举动温暖人心;还有纯真感情的描写也很打动人心,鲁迪对小女孩的`爱,一直都是明示,一声声的小母猪,一次次的陪伴,还有那一句句的索吻,特别是看到最后小女孩竟是在鲁迪死后才实现了他的愿望,深深的吻了他的双唇很久很久,那一画面的描写,令我止不住泪流,鲁迪恐怕永远也不知道自己喜欢的女孩真的吻了自己吧,哎,结局太悲了,还好马克斯还活着,令人得到些许安慰,其实从原来看的一部电影《穿着条纹睡衣的男孩》到前段时间看的书《活出生命的意义》再到现在看的这本书,我一直很同情犹太人的遭遇,那些平民是无辜的啊,凭什么他们要被赶尽杀绝、永远活在恐怖之中?战争太残酷了,希望世界和平,还此时仍处在战争中的小孩一个快乐的童年!
偷书贼读后感 篇6
作者很会讲故事,连我这个前两天还说着偏爱散文从没完整看完一本小说的人从开始看的那天起就一颗心被挂住了。作者以死神的第三人称视角来叙述却将情感传递的很好,简单的带出了在二战背景下德国普通民众动荡不安的生活,以及犹太人被迫害的框架。前期很为马克斯心疼,原本对全世界反对种族歧视没那么特别的感觉,直到看到马克斯,仅仅是因为当权者贪婪,就让一整个种族毁灭。我也是德国人啊,为什么我却只能活在地下,我渴望阳光。看到时真的心痛到不行。结尾也很烧心,最后2章几乎哭着看完。悲剧真的是将最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你看,一片废墟里堆得像山一样高的人儿,小母猪一个个告别,想起了当年汶川地震,天灾发生时就是这样的场景,可这是人祸。那个柠檬黄头发,跳到齐腰的冰冷的河水里只为追逐一本书,笑着说给我一个吻的男孩我也爱他。只能说,这是时代的悲剧,在战争年代人人都是悲剧,文字可以作为当权者的武器毁灭世界,也可以支撑着那些心底尚有一丝求生欲望的人度过最艰难的日子。只希望,世界和平,用无战争。
偷书贼读后感 篇7
花了两周的时间和孩子共读了这本书,书的角度很独特,开始的时候,从死神的角度来描述一个纳粹时期德国一个小镇上的故事。
九岁小女孩莉赛尔在战乱中失去弟弟并被德国慕尼黑贫民区的一户人家收养,她的养父教她认字读书,将她带入了文字的世界。莉赛尔从此对阅读有了强烈的执着。书本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也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
在那个最黑暗最残酷的战争年代,大人彼此仇恨咒骂,老师狠毒无情,战火纷飞威胁着每个生命,但幸好莉赛尔又遇到那么多让人温暖的人,这些人在纳粹的恐怖气氛下依然保留善意,养父母冒着风险收留犹太人,镇长太太分明知道小女孩偷了她的书却依然为她敞开大门,大男孩鲁迪一直勇敢的陪伴,这些在死神的描绘下让我们看到了战争中的美好,然而战争永远伴随着尖叫和鲜血、痛苦和伤痕、绝望和死亡。
以死神开头也以死神结束,莉赛尔的小镇遭到空袭,除了莉赛尔所有的人都在睡梦中死去,死神捡起一个个灵魂,那个时候,你仿佛看到莉赛尔站在灰蒙蒙的烟雾中,绝望的看着她的逝去的亲人,眼眶湿润了。
孩子很少读有关战争的书,她问我什么是纳粹,为什么要杀犹太人,简单的给她讲了一下,看到她严肃的表情,也没再多说什么,这本书或许让她感到了战争的残酷,但我想她更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善意,像战乱中开出的小花。
偷书贼读后感 篇8
故事的一开始就让读者直面死亡,一个大雪纷飞的日子,一辆缓慢行驶的火车,一个疑是冻死的小男孩,拉开了故事的序幕。
遍地的白,透露着冷肃的氛围,冻的人的心发寒,一切苍茫的开始,虚无、混沌。每个人都在努力的活着。
然而在战争年代里,活着是一件特别奢侈的事情,人命如草菅,一颗颗炸弹落下,希默尔街化为一片废墟,整条街只有主人公莉泽尔幸免于难,她所爱的一切,都如飞而去…
她的养父汉斯。那个银色的眸子的粉刷匠,会弹奏一手好手风琴;是她灰暗人生中的一束光,牵着她走向光明;他有着金子般的心,不以自己是高等种族自居,不歧视当时被是为低等种族的犹太人,“他的嘴角有着夏日香槟的味道,散发着手卷烟的香气,正如他灵魂的馨香。”
她的小伙伴鲁迪。头发像燃烧的柠檬色,他总是永不停息地奔跑着;他很仗义,在艰难的生存条件中,依然会挺身而出,帮助有残疾的米汤,即使被打的头破血流;即便他不懂为什么莉泽尔要偷书,但在书落入河中时,他会毫不犹豫跳入河中去捞,只为守护莉泽尔珍视的东西。
还有在莉泽尔家地下室藏身的犹太人男孩马克斯。他倔强地活着,哪怕22个月都没能够看一眼外面天空的颜色;他总是顽强的在与死神抗衡,为了活着他历尽千辛,甚至为此丢下家人忍辱偷生,最后却因怕连累了莉泽尔一家选择偷偷离去,最后落入纳粹分子手中。
那位一直骂莉泽尔“蠢猪”的养母罗莎,粗鲁的言语背后是深切的关怀;总是略带忧伤的镇长夫人,其实最是心善;还有那许多的人。例如三十五号邻居家的咖啡香,喜欢听她朗读平服紧张的众人…扯下冰冷的面具,被禁锢的灵魂得以释放,人性的东西静静流淌。
然而这一切都抵挡不了战争的残酷,一颗颗炸弹投下,如收割麦子一下收割着生命。美好在残肢碎沫中支离破碎,明天的期许还未到来,生命便已戛然而止。在那个看不见曙光的深夜,如同永夜。
希特勒的集权主义,肆意扩张的野心,在这一场战争中依旧没有停下脚步,小人物的悲哀,死亡的哀嚎,如同无声的抗议,要和平不要战争的心愿却再也无法实现了。
要是能在阳光下再畅快的踢一次足球该多好,要是能再去迪勒太太那里买个两人份的糖该多好,一切要是能如梦一样,醒来回到最初的地方该多好,寒冷的冬天终会过去,而死亡和阴影,一个走向永恒,另一个或许是一生都走不出来的鬼魅之地。
我不由得想,在今日这个大环境和平的时代里,真是说不清的幸福呀。为何还会有那么多人内心饱含沧桑,灵魂无处安放?
偷书贼读后感 篇9
历经6个多小时读完了这本匪夷所思的小说,这是一本从死神的角度讲述的故事,小女孩从失去弟弟、失去母亲,到投入养父母的温暖怀抱,开启了第一本从弟弟墓地里偷来的书。爸爸的陪伴和教导,让她深深的沉醉在文字的美好之中。于是,在纳粹焚书坑犹、在镇长夫人的书房,她偷了第二本、第三本。有了输入,她还主动或被动的化为了输出,给防空洞内一起躲避炸弹的邻居们读书,给隔壁邻居太太读书,还给躲在她的地下室生存的犹太人读书,最后,在镇长夫人的鼓励下,她开始了写书,并因为写书,成功逃脱了死神的眷顾,成为唯一生存的那个人。
我喜欢这样的经历,跌宕起伏又不失温暖的亲情、友情和爱情。她和爸爸妈妈的亲情,虽然只是短短的几年寄养生活,每每听到“小蠢猪”的时候,却觉得特别的温暖。她和马克思的友情,一段异位的寄养,曾几何时,我以为他们之间能有火花呢,她却为了寻找队伍中的他,洒了面包最后被殴打也浑不自知。她和鲁迪最后的爱情,鲁迪爱了她许久,怎么也得不到她的吻,却在死后得到了。这一切的一切,显得那么的残忍却还温暖。
显然,这是一个有爱的死神,虽然他肩负着灭亡的使命。可他还是收藏了那本小女孩的书,直至她寿终正寝的时候,归还于她。我也希望能有一天,我能看到带领我的那个死神,是如此的赋予人情味,也能将我的故事传播给我的子子孙孙吧。
偷书贼读后感 篇10
周围笼罩着巨大的黑暗,甚至,心灵也完全被黑暗占领。在巨大的恐惧中,人们只能掩面而泣。在这时,稚嫩的声音在角落响起,十三岁的女孩莎赛尔一字一句地朗读着。吵闹渐渐停歇,飞机的呼啸声和炸弹的爆炸声不再刺耳,朗读声化为一道光芒,划破浓厚的黑暗。
《偷书贼》中的德国没有明亮的颜色,只有黑、红、灰交织融合。黑,是死神和无边的黑暗;红,是鲜血和无声的尖叫;灰,是绝望和永无休止的死亡。这一段历史,是血腥的展览,最残忍和湮灭。战争下的德国在三色的挤压下却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九岁的莉赛尔和弟弟被迫送往慕尼黑远郊的寄养家庭,弟弟在途冲夭亡。在冷清的寒碜的丧礼后,莉赛尔意外得到她的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在养父的解读下,她学会了阅读。她因此发现了一个比食物更难抗拒的东西一书。两年后,在希特勒生日焚烧犹大书籍的过程中,莉赛尔偷偷救出她的第二本书《耸肩》。随后,镇长夫人的书房向她开放,她接触了更多的书。
即使贫困使莫尔钦小镇成为德国的缩影,人们变得冷酷,但黑暗中仍有不死的人性。温和的寄父汉斯和暴躁的养母罗莎在反犹太人狂潮中偷藏了一个叫马克思的犹太人。收留一个犹太人意味着灭顶之灾,然而罗莎和汉斯却让马克思在地下室隐藏了两年。
在战争的阴影中,镇长夫人伊尔莎·赫曼了解到莎赛尔对书籍的渴望悄悄地打开窗户,让自家的书房成莉赛尔的自选超市。后来,在莉赛尔不再到她客厅偷书时,她又写信鼓励莉赛尔写作,促使她走上写作之路。汉斯一家,镇长夫人让我看到在苦难怕悬崖上依旧开着人性的小花。宽容和仁爱,在乱世记了坚定一点点明亮,即使非常微弱,慈父,书籍,挚友······莉赛尔在最坏的时期却拥有了人生最美好的一切,直到,爬出地下室后莉赛尔看到废墟冲一切亲迈后人的尸体,战火将莫尔钦小镇变成了人间地狱。
在书的最后,死神感叹到:“人类真让我捉摸不透。”连死神也不得不承认他不断低谷人类。这是因为,无论死神如何威胁人类,人类善良的人性,永远不会泯灭。
《偷书贼》这本书让我体会到战争的罪恶,纳粹的罪行,但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闪烁在黑暗中美好的人性。从这本书中挖掘出的一点温暖,足以让我得到能凿开心灵冰墙的一把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