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1
刚刚合上书,这本书令我难忘。我仿佛就是那本书的主人公,经历着神奇的旅行。这本书让我陶醉其中,让我爱上了这本书。这本书的特点就是很有画面感,小孩读了很有益。这本书获得了“纽伯瑞儿童文学银奖”,“美国《如何为儿童选择正确读物指导手册》推荐100本最佳童书之一”。这本书怎么会这么让人陶醉呢?看看下面这段书中的人物描写,你就知道了!是这样写的:他的衣服比先前水手的更加破旧,换句话说,上面的补丁与碎布更多。他的手臂和腿肚子跟尖铁条一样细。布满皱纹的脸庞像是一张弄皱的餐巾,上面点缀着没刮干净的白色短须。拳曲的头发很短,嘴唇是松弛的,牙齿有一半不见了,他微笑的时候(我猜这是他现在试图做的表情),只能展示一堆参差不齐的断牙。但他眼睛中闪烁出的好奇却具有一定的威胁性。看多么细致的描写!但是大家好像还不知道这本书的大概意思呢!
1832年夏天,来自上层社会的十三岁少女陶雪洛独自登上美国的“海鹰号”。但是,在航途中水手们暗中叛变了她。起初,陶雪洛站在船长这一边。但慢慢了解船长的本性后,就加入了水手这一边。很快,她就卷入了一个谋杀案,并判死刑。但凭借着她自己的智慧,逃过了这场劫难。之后,她千辛万苦回到了父母身边时,却发现现在的世界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
再来说说我的感受。陶雪洛是一个勇敢的女孩,他选择离开一个受约束的家庭,去经历一次非同寻常的经历,使她从一朵娇贵的花朵变成一个成熟、勇敢、坚强、自主的女性。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2
《骆驼祥子》这一本书的作者是老舍,他生于1899年,死于1966年,是现代著名的作家。老舍原名舒庆春,字舍予。满族人,北京人,他也是杰出的语言大师。他的作品极多,代表作有《骆驼祥子》《四世同堂》《茶馆》《龙须沟》,因此获得“人民艺术家”的称号。老舍先生的一生,总是忘我的工作,他是文艺界当之无愧的.“劳动模范”。
《骆驼祥子》的主人公祥子,是一位平凡的人力车夫,一开始祥子十分努力的拉车,来实现自己的愿望,并且照顾那些家庭条件不如自己的好的车夫。祥子终于经过不断的努力买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从此不用再每天交车分份了。本以为好日子从此开始,但是美好的愿望大多是落空的,祥子的也是如此。祥子连人带车都被兵捉了去,祥子怨命运对他的不公平,也想着如何逃出去。在一个晚上祥子偷到了几匹骆驼想着把它们卖了可以换了一点钱,在祥子的努力下终于回到了城中并把卖骆驼的钱存了下来,在人和车厂拉车。
后来在虎妞的诱惑下与虎妞成亲,但是虎妞因难产而死,虎妞的好朋友小福子也上吊而死。从此祥子失去了生活的信心,开始吃喝嫖赌,不务正业。这个社会害了祥子,让祥子从一个拼命挣钱,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变成麻木潦倒的人。
老舍先生无情的批判了这个黑暗的社会,它不让好人有出路!
而现在的社会与那时不同,我们更应该有理想,在当今社会只要努力,只要付出就有回报。现在没有了人力车夫,但是我们应该记住旧中国的黑暗,不再让悲剧上演。
我们应该学习骆驼祥子的精神,向着自己的理想而前进!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3
大多数孩子是生活在一个温暖家庭中,想知道单亲家庭的孩子是怎么生活的,他们会有什么怪癖,什么爱好吗?黄蓓佳阿姨的著名长篇小说《亲亲我的妈妈》在此书中,你,就能找到答案。 《亲亲我的妈妈》是黄蓓佳阿姨写的长篇成长小说,它是由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此书温情笔触,撼动人心,是一本适合我们中小学生看的好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有轻微孤独症的男孩安迪,在学校被老师唤做“安迪”,被爸爸叫成“安宝儿”,被妈妈称做“弟弟”十岁男孩。在爸爸的葬礼上,“弟弟”第一次看到了他也有轻微孤独症的妈妈舒一眉————那个漂亮的,像是从照片里走出来的人。
正在双方争夺“弟弟”的抚养权时,“弟弟”跟着他的妈妈,走进她的世界中。 这是一部关于单亲家庭的孩子成长小说,黄蓓佳阿姨叙说了弟弟和妈妈相识,相处的陌生,微妙可忐忑。
文章中的表姐可儿,姨夫宝林以及“血爪”张小晨……使这本小说读起来非常有趣味。文章的扣人心玄也使这本书增添了不少姿色,从刚开始的陌生,到相处的认识。从知道妈妈是主持人的兴奋,和晓得妈妈下岗后的失落,从“两面派”英语老师的李轻松,到眼镜店和蔼可亲的卫东平叔叔……一本《亲亲我的妈妈》让我了解到了单亲家庭孩子的生活。了解到孩子渴望父爱(母爱)的那种心情。会让我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也会让我开心的又蹦又跳…….我觉得自己暂时变成了一个隐身的成员,在这个有一点怪癖,一点伤感,不多的快乐,但有很多温情的世界里。倾听他们的谈话,呼吸他们的空气,感受同样悲伤,分享同样的快乐。 希望大家也能喜欢这本书—————《亲亲我的妈妈》。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4
《巴黎的鳞爪》这篇散文写的是举世闻名的巴黎的“麟爪”,作者没有去写绚丽的罗浮宫,壮观的凯旋门,迷人的赛因河,而是把视角投向社会的底层,写的是悲怆落漠的心灵,阴暗丑陋的画室,作者仿佛有意要设制不和谐,然而精细的读者却能从这表面的不和谐中,悟出巴黎迷人所在,不由得不敬佩作者精妙的构思、材料选择,娓娓叙述又都是在不经意中。
徐志摩当然是这其中传奇而又独树一帜的人物。他的诗歌,他的情感生活,他的异国情怀,他的对于独立人格的追求,都让一辈辈人着迷着。读过他的诗,但并不能足够理解,今次看这一本散文集,又是一样的朦胧,也许是太年轻,但徐志摩正是年轻时创作的这一切,那我该如何解释自己的愚蠢和混沌呢?我不知道,只有继续努力下去一途了。
徐志摩生前只出版过三本散文集,分别是《落叶》、《自剖》、《巴黎的鳞爪》,其内容散而杂,有抒情,有哲理,有议论(毕竟他在剑桥学的是政治经济学),有回忆,有文艺评论。拿这一册《巴黎的鳞爪》来说,《巴黎的鳞爪》和《我所知道的康桥》显然是带有抒情和回忆性质的文章,而像《拜伦》,《罗曼罗兰》,《济慈的》等又是明显的诗歌文艺批评,《吸烟和文化》是议论的文章,《天目山中笔记》则又带有很强哲理的思考了。
但不论徐志摩写的是何种题材的散文,都可以从中看出他那作为诗人的华美笔触,以及他那饱满的情感,和他深邃的思索。每篇文章的写作,几乎都能同时体现这些特质,因为他的散文也是独一无二的了,正像他的诗歌,他的做人一般。
遗憾我的读后感也就止于此了,那就说一点体外的话。书前附有徐志摩的一段话,那是写给他正热恋的陆小曼的。他把陆小曼比作猫,这我们也都知道理由;当然他也夸奖这“猫”的出色的批评能力,为他提供了很多有用的建议。
巴黎人真诚、洒脱,作者和他的这篇散文同样如此。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5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你想错,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简爱》夏洛蒂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6
从小就喜欢猫,养过的猫也非常之多。猫是个特别的动物,它很独立,优雅而风情万种。读完多丽丝。莱幸的《特别的猫》,可以很深切的体会到他对猫的爱,那种爱是非常细腻的,她把猫的每一种神态都描绘栩栩如生。在她的眼里,猫是最优雅,最迷人的野兽。她笔下的暹逻猫分明就是一个风情万种的美丽女人,她自信、优雅、虚荣、妩媚,她习惯去听别人赞美的声音和对她投以羡慕的眼神。
莱辛写猫用笔非常细腻,塑出了生动鲜活的公主灰咪咪、好母亲黑猫、幸存者鲁夫斯、大帅猫巴奇奇。读者说莱辛冷静得残酷,“总是以一种第三者的身份,像是再写动物习性观察笔记一样,细致的、耐心的、事无巨细的去描摹猫的生活,他们如何打滚,如何跳跃,如何求偶,如何生产,却感觉不到主人的感情在哪里。但我喜欢莱辛的这种写作风格,少了些矫情,多了些真性情。
她在书中写道,“在我与猫相知,一辈子跟猫共处的岁月中,最终沉淀在我心中的,却是一种幽幽的哀伤,那跟人类所引起的感伤并不一样。”
读了这句话及这个故事,我觉得,莱辛不仅是在写猫,更透过猫审视背后隐藏的人性的法则:猫会排斥异己,会动手去猎捕一只鸟儿或是一只老鼠费神来向主人献媚讨好,还会发展出这样一套自负虚荣的复杂语言——但更多的是对另一种生命的爱与同情。与人类有所不同,在人们遇到这种事时,他们只会排斥异己,做出一些无谓的事物讨好别人,发展出一套自以为了不起,爱慕虚荣,复杂的语言。
而我对于猫的喜爱,读完这本书后,当然是有增无减。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600字1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一本小说,名叫《受戒》。读完之后,我感慨万千。其中,作者的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人间存一角,聊放侧枝花。欣然亦自得,不共赤城霞。”刚开始我并没有理解,但当我细细品读过后,我才了解这句话的含义,了解了作者的思想。作者想要的一生,也不过是简简单单,平平淡淡,没有什么世俗的纷扰。可是这样的生活真的很难得。
这本小说主要讲述了小英子和明海的爱情故事。明海在十三岁的是时候来到了庵赵庄的“荸荠庵”要当一个和尚。然后在这里认识了邻居家的小英子,两个人经常待在一起玩,感情渐渐的变深了。但是在这个时候,明海提出要去当和尚,小英子还是送他去了庙堂受戒。在明海受戒的时候,小英子和他的感情也越来越好,最后两人在芦花荡里,小英子问明海:“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海一开始惊讶了一下,随后大声的说:“要!”,就这样,两人在芦花荡里许下了一生的承诺。
汪曾祺在这本小说中描写了一个朴素的村庄。当中各型各色的人和事,他都能描写细致,即使一笔带过,也给人感觉恰到好处。“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作者通过对脚印细致的观察和描写,突出了明海对小英子深深的爱恋,细腻的心理描写,写出了初恋心跳般的感觉。有时候还能在他的描写中产生共鸣。那种小英子和明海之间纯真的感情也着实让人羡慕。初恋的纯洁和美好,在汪曾祺笔下展现的淋漓尽致,一点都不做作。
读一本好的小说,就犹如与智者交谈了一番。汪曾祺用他笔下的故事,把我带进情节中,让我回味无穷,也让我知道了,原来文字可以这么美。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600字2
平凡的人物,从中又折射出不平凡。作者以朴实清新的笔触写那些平凡实在的人,写他们的生活,写他们的生,写他们的死,写他们的所想,写他们的所做,写他们的欢乐,写他们的悲伤……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作者都写,天大的事儿,芝麻绿豆的'小事儿。詹大胖子,连老大,八千岁,高阎王,王四海,陈四,陈小手……嫁娶,生孩子,卖椒盐饼子西洋糕,卖米,唱戏,求雨,买奖券,卖艺……作者写了许多“小人物”,写了许多仿佛并“不值一提”、“微乎其微”的“小事儿”,但从中却透露出生活的酸甜苦辣,人世的悲欢离合。作者正是以这样的人和这样的事去阐释生活,阐释人生。到底什么是真正的生活?这就是。什么是真正的人生?这就是。
第一次读汪曾祺的小说,我就被吸引住了,深深地。我只感觉他的小说中充满了无穷的生活的乐趣。我为小说中的人物而哭而笑,而喜而悲。平凡的百姓永远是生活的主题,平凡的百姓永远是历史的主题。
我很欣赏作者在《小说三篇》之一《卖蚯蚓的人》中所说的几句话:“我对所有的人都有兴趣,包括站在时代前列的人和这个汉俑一样的卖蚯蚓的人”“我要了解他们吃什么和想什么”“我是个写小说的人,对于人,我只想了解、欣赏,并对他们进行描绘,我不想对任何人作出论断”“我对人,更多地注意的是他的审美意义”。正如此说,作者在他的每篇小说中几乎不作议论,只是很自然地展示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的原型,让读者去感受那种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美。
生活中处处都有美,我想这正是源于它的琐细,它的亲昵,它的真实。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600字3
又是“雾失楼台,霾迷津渡”的周末。蛰居在家,翻微信文章,看到汪曾祺先生一篇《五味》,不禁跟着先生的文字重又咂摸了一遍全国各地的“酸甜苦辣咸”。
汪老的散文,平实中带着幽默,富有浓浓的生活气息。好比一锅白菜豆腐汤,看似寻常,信手拈来,细品才发现不一般——原来是,苏北草鸡,金华火腿,太湖活虾,云南松茸……文火慢炖三四个钟头,再把这些全都捞起滤去,下入白菜豆腐吸油吸味,方得这汤清爽鲜亮,又回味无穷。倘若没有丰富的阅历和深厚的艺文底蕴,哪个作家敢在“平”字上做文章?
然而我更喜爱汪曾祺先生的小说。或许是年资尚浅,相比繁华落尽的冲淡平和,更容易对纯真唯美的东西着迷。汪曾祺小说,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和宏大壮阔的场面,只有形形色色的小人物,在他们的家乡或旅途,在所寄身的苍茫时代的一隅,过着前接古人后续来者、悲欢离合而又平凡无奇的一生。不似西洋画法的透视深邃,一张白纸上只作闲闲几笔,勾勒出人生中昙花鬼火、秋云野鹤的几幅画面。
人生是什么?在汪曾祺笔下,是明子和英子飞桨划船的芦苇荡,是巧云织席十一子化锡的柳荫街头,是陈相公挨打后向远方母亲的呜呜哭诉,是秦老吉肩挑手摩数十年养大女儿的馄饨担子,是李小龙的晚饭花,是王四海的黄昏,是腊月三十大雪纷飞如意楼上醉一回的三个老友,是墓草萋萋斯人已逝小学校的学生们依然传唱的校歌:“西挹神山爽气,东来邻寺疏钟,看吾校巍巍峻宇,连云栉比列其中。……愿少年,乘风破浪,他日毋忘化雨功!”
世俗中的优美,苦难中的坚强,趟过泥潭滚过油锅后尚存的一抹温情和纯真——这些即是汪曾祺小说里最打动人心之处。生活纵然贫苦,命运纵然颠沛,但有那么一点至纯至美的东西照耀着,让自己的小小世界也笼上了一层淡淡的温柔的光。
在雾霾锁心的日子,捧一卷书,借一缕光,便能微笑着展望风清日朗的远方。
朝花夕拾读后感600字1
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属于散文。《朝花夕拾》就像是鲁迅先生的个人生活编年史。里面记录着鲁迅先生生活的一些很精彩、很有意义的片段!
《朝花夕拾》,富有者丰富的情感以及对于某一些事物的看法。一篇篇文章中所运用的修辞手法,让人感觉所描写的事物更加生动真实。整本书由内而外散发出了一种童年时代的天真之气!
我从读的过程中,感受到了鲁迅先生那清晰、明了、简洁的写作手法。鲁迅先生用他那独特的笔调,记叙了他的生活片段、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朋好友的挚诚怀念,还很深刻的给予现实社会思考。
鲁迅先生在写到美好回忆的同时,也写出了对封建社会的批判性审视。所以,《朝花夕拾》是一本蕴含着特殊韵味的散文集。
让我印象比较深刻的,一篇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另一篇则是《二十四孝图》。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我喜欢鲁迅先生在开篇不久,所运用的种种修辞手法:拟人、比喻,以及排比,运用的一位自然灵活。在用了诸多修辞手法的一段中,描写出了“百草园”的许多事物。精彩的修辞,使鲁迅先生小时候的乐园变得活灵活现。
《二十四孝图》,我喜欢鲁迅先生运用的讽刺与批判的艺术手法。这“二十四孝”中,有:孝感动天、清尝汤药,百里负米、芦衣顺母、鹿乳奉亲、戏彩娱亲、卖身葬父等二十四孝。因为“孝道”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而这一篇,又重点的讲到了孝道,所以我格外喜欢这一篇文章——《二十四孝图》。
总体来说,《朝花夕拾》是一本好书!虽然很难读透其中的道理,但是值得一读!因为这是一本蕴藏着深刻韵味的书籍。
朝花夕拾读后感600字2
我家书橱里有一本书——《朝花夕拾》,它是鲁迅先生的一本杂文集。刚看到时,我被书名所吸引,一直想读一读,只是觉得年龄还小,怕自己读不懂,所以这事就一直搁着。直到今年暑假,我又看到了这本书,我毫不犹豫地拿起来看了。
书中让我记忆比较深的一篇作品是《腊叶》。深秋时节,作者绕庭前的枫树徘徊,忽而看见一片有着斑斓色泽的病叶,便把它摘下来,夹进刚买的书里。从而使这片病叶有幸没有和群叶一同飘散。
从文中可以看出作者略带哀愁。“但今夜它却蜡黄似的躺在我的眼前,那眸子也不复似去年一般灼灼。”如今的枫叶已不像去年那般有着斑斓的色泽了,颜色也是蜡黄的了。“当深秋时,想来也许有和这去年模样相似的病叶的罢,但可惜我今年竟没有这赏玩秋叶的闲余。”从去年到今年,短短一年,作者的变化竟如此之大。作者似乎是在感叹时间的流逝,改变了太多原本美好的东西。
“雪是雨的精魂。”作者在《雪》中这样比喻到。江南的雪,隐约着青春的气息。花呀,蜜蜂呀,蝴蝶呀,堆罗汉的孩子呀,使得这雪景有了绚丽的生机更加令人难忘。“在晴天之下,旋风呼来,便蓬勃奋起,在日光中灿灿的生光,如包藏着火焰的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是啊,这就是雪,更是雨的精魂!读到这段文字,我觉得体内沉睡的细胞似乎重又苏醒,正要带领我去拼搏!
《朝花夕拾》,我觉得它就是触及灵魂深处的文学,它带给了我思想上乃至精神上的鞭策。读完它,读懂它,我似乎对人生的意义变得更加明白,更加透明了。
朝花夕拾读后感600字3
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上,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希望总是无所谓有的,无所谓无的。这如同地上的路,但其实好像根本就没有路似的。但走的人多了,变成了路。
朝花夕拾,一本好书。带我走过了初二下学期生活。它是鲁迅先生所写的一部唯一的回忆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这些文章都是从鲁迅儿时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共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谢于厦门。较完整的记录了鲁迅先生从幼年到青年生活的道路和经历。生动地描述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将往事的画面和现实的生活结合起来,充分显示了作者关注人生、关注社会改革的巨大热情。《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音,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拚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四个人物,分别是作者的保姆、恩师、朋友和父亲。保姆长妈妈虽然愚昧迷信,但她身上仍保存着朴实善良的一面,通过对这个人物的刻画。可反映出作者对底层劳苦人民的同情和伶爱。恩师,也就是藤野先生他的人格令人肃然起敬他的伟大是人人所不及的。还有些简介我就不再提了,大家自己去书本里,进行挖掘吧。
这篇文中我最赞叹的就是这写作的手法实在的高啊。在文章中,作者把记叙、描写、抒情和议论融合在一起,充分体现出这篇文的诗情画意。
如果说《朝花夕拾》这篇文是鲁迅先生散文集中的经典之作,那么堪称是五四运动时期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的中国新文学的奠基之作的《呐喊》可谓是为新文化运动的经典小说集了吧。真是一本值得看的好书啊。
在我们需要知识的这一年代,可一定要好好读书,名人传记——《朝花夕拾》值得一看!
朝花夕拾读后感600字4
鲁迅,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的童年有着怎样的经历?走近鲁迅的童年又会有什么样的感觉呢?怀着这样一颗好奇心,我拜读了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
所谓“朝花夕拾”就是早晨的花到了晚上捡拾起来,意思是长大后回味童年。《朝花夕拾》中的一个个故事,语言生动有趣,好理解。《狗.猫.鼠》中的鲁迅,活泼、可爱。《阿长与山海经》中作者欢快无忧。《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的作者更是天真无邪——一块块小小故事引人入胜、妙趣横生。
令我最难忘的是《阿长与山海经》和《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阿长与山海经》中讲述了阿长的生长经历。阿长就是现在的保姆。过年时,一大早起来还要吃“福橘”什么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作者是有玩的地方都玩上了。泥墙根一带、三味书屋的后园。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沈复。有着人与自然的和谐,还有个“赤练蛇”的故事在其中,更增添了百草园的神秘色彩,让人欲罢不能。
更让我敬仰的是鲁迅的人格魅力。他去日本学过医,后来、以鲁迅笔名发表了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大胆的揭露了人吃人的封建理念。在旧中国,日本侵略的时候,八路军、新四军都宁死不屈、坚定不移,体现了将士们的铮铮铁骨。而对于一个文弱书生——鲁迅,却同样能够拿起那特有的"武器"-----笔与敌人战斗到底,在当时的社会,有多少人因为贪生怕死而苟且偷生的人,但是鲁迅却是一个有骨气的人,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从鲁迅的《朝花夕拾》中,我读到了鲁迅纯真的童年。也读到了鲁迅伟大人格的魅力。
朝花夕拾读后感600字5
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
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狗、猫、鼠》和《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如今我已不记恨她了。在《阿长与《山海经》》中的她,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