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书笔记作文 篇1
曹操掌握了朝中大权后,专横跋扈,根本不把汉献帝放在眼里。汉献帝一心想除掉曹操。一天,汉献帝写了一封废掉曹操的诏书,缝在国舅董承的玉带里,董承回到自己府中,拿着诏书放声痛哭。随后,董承先后联系了西凉太守马腾和刘备,还有朝中几位大臣,决定等待时机,铲除曹操。
刘备听后心中一惊,心想,难道董承、马腾结盟的事被曹操知道了?再一想,绝对不会!曹操肯定是有意无意试探试探。
曹操拉着刘备走进一个亭子,亭子的石桌上摆着一盘青梅,还有一壶煮好的酒。两人坐在亭子里,畅饮起来。
读书笔记作文 篇2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刻划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小说以陕北黄土高原双水村孙、田、金三家的命运为中心,反映了从“文革”后期到改革初期广阔的社会面貌。
从书店买了普及本的《平凡的世界》,我放下手头正在读的《人性的弱点》,先把路遥的这本名著看完了。听说现在正在播放由此书改编的电视剧,但我没有时间去欣赏了,连同名电影也没有时间看。能够读完原著,我已经很满足了。
在我写读书感受之前,先查阅了作者的相关资料。了解作者的生平和经历,对理解作品的内容和思想很有帮助。
读这本小说,首先感受到的是“苦难”二字。开篇就深深地吸引了我,原西县立高中食堂的甲、乙、丙三等菜,孙少平买不起,就连最便宜的黑高粱面馍,他都吃不饱。与饥饿相比较,因贫困、寒酸而给自尊心带来的伤害,更让年轻的心受煎熬。在艰难而痛苦的日子中,给他带来精神上的安慰的,使他有力量战胜困境的,是书。孙少平从县文化馆借来的书,使他感受到生活的意义,对未来充满了美好的向往。正是书籍唤醒了他的自立意识,开阔了他的眼界,令他不甘心静悄悄地在双水村过一辈子。书籍给了他梦想,他渴望去外面闯荡世界!但一个高中毕业的农民到城市又有什么出路呢?在黄原城东关大桥头,孙少平成了一名揽工汉。生活是现实而严酷的!背着一百多斤的.大石块,他的脊背三天就被压烂了,痛得只能趴着睡觉。在劳累的一天之后,孙少平依然坚持躲起来读书,《牛虻》这样的名著给了他精神力量。有知识、有文化使他不同于一般的揽工汉。阳沟曹书记对孙少平的赏识,命运的阴差阳错,给了孙少平到铜城矿务局大牙湾煤矿当工人的机会。这虽然改变了他的农民身份,但他的工作辛苦不说,而且充满了危险。矿医院后面的小山湾上,埋的都是因公亡故的矿工。孙少平的师傅王世才就被落下来的钢梁戳在肚子上,当即死亡。孙少平自己为了救工友,被矸石从右额扫过,在脸上留下了丑陋的疤痕。尽管如此,孙少平始终是积极上进的,他靠自己的勤奋和智慧当上了班长,获得了“青年突击手“的荣誉,他在这紧张繁重的劳动中找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并且为了考取煤炭技术学校而努力复习功课。孙少平在苦难面前,永远是不懈地奋斗着的!
其次,小说中描写的爱情,也具有动人的力量。对孙少安、孙少平兄弟来说,田润叶、田晓霞分别是他们的“冬妮娅”,前者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后者是同学,在讲故事比赛、借书读书的过程中建立了感情。但纯真美丽的爱情却往往难以有圆满的结局。路遥以非凡的艺术表现力,描写了他们的爱情悲剧。
孙少安和田润叶在原西河边的草坡上相会,作者借用信天游的歌声,烘托了人物的心情:
“想起我的哥哥,
“想起我的哥哥
“想起我的哥哥呀你等一等我……”
那时他们沉浸在明媚的春光中,心情无限地美妙。少安采了几丛马兰花,送给润叶。而润叶在公路上与少安分手时,塞了一封信给他,上面写着:“少安哥,我愿意一辈子和你好。”
可是,孙少安虽然爱润叶,他的“烂包”家庭却不允许他“高攀”。为这个家庭着想,他得现实一点儿。他到山西相亲,找了个本分能干的农村姑娘贺秀莲,两人很快结了婚。
田润叶托人送去了贵重的礼物——两块杭州出的锦花缎被面。她瘦得变了模样,眼睛里失去了往日的光彩。一个人拿着朵马兰花,田润叶坐在河岸边,看到桃花依旧红,柳丝照旧绿,耳边依稀又响起了缠绵的信天游:
“想起我的哥哥,
“想起我的哥哥
“想起我的哥哥呀你等一等我……”
两行泪水从她的眼睛里涌出来。我读到这里,也哭了。
在黄原城古塔山一个小山湾的杜梨树下,孙少平和田晓霞并肩坐着。她给他讲了“热妮娅.鲁勉采娃”的故事。鲁勉采娃约喜欢的男同学十年后见面。但战争开始了,那个男同学受伤住院,从广播里听到空军少校鲁勉采娃牺牲的消息。后来,那个男同学在当年约定的日子,来到大剧院那排圆柱正中央的过道,他静静地伫立片刻,把手里的一束铃兰送给一个陌生的姑娘,就驱车回去了。田晓霞说,两年后,他们不管在什么地方,不管在干什么,都要赶到现在坐着的地方来相见……
“一定。”孙少平说。
地委书记的女儿,省报记者田晓霞深爱着孙少平,不嫌弃他是揽工汉,不嫌弃他是煤矿工人,她在日记里悄悄地亲热地称呼他为“我的‘掏炭的男人’”。然而,她给孙少平讲的鲁勉采娃的故事,竟一语成谶,应验到自己身上!
田晓霞在洪水中为了救人而牺牲了。悲痛欲绝的孙少平在一点四十五分,准时赶到那棵杜梨树下。他捧着一束采集的野花,来赴两年前定好的约会。可是,心爱的姑娘,你在哪里呢?
这本小说的语言,有明显的地方特色,比如“烂包”、可“不敢”怎样等等。里面有些心理描写的句子,和议论抒情的句子,很是耐人寻味,比如:
“她(田润叶)现在年轻,一时头脑热了,要和他好。但真正要和他这样一个农民开始生活,那苦恼将会是无尽的。
“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他已不仅仅将此看做是谋生活命——职业的高贵与低贱,不能说明一个人生活的价值。恰恰相反,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通过这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己历经千辛万苦而酿造出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
“我们出身于贫困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一生受用不尽;
读书笔记作文 篇3
书名:印度丛林大逃亡
作者:玛丽波奥斯本
出版社:天下远见出版有限公司
出版年月日:20xx年2月27日
内容提要:
有一只叫泰迪的狗被施了魔咒,安妮和杰克要去非常远的印度找出第三样礼物,才能破解泰迪身上的魔咒。他们到了丛林,遇到了许多动物,也包含了可怕的老虎和大蟒蛇,他们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找到了第三样礼物,他们继续寻找,希望能赶快破解小狗身上的魔咒。
读书心得:
读完这本书,让我体会到杰克和安妮勇敢冒险的辛苦历程,不管遇到什么凶猛的动物,都能拿出他们的锦囊妙计来一一克服,令我非常佩服,我也希望能像杰克和安妮一样勇敢,不要把胆子放在家里,没带出来。
其中,最令我感到奇怪的那一段是书中的隐士看不到,竟然还可以知道神奇树屋在哪里,真是不可思议。为什么安妮问他问题时,他要故意转移话题呢?该不会泰迪的魔咒就是他下的,真是让人匪夷所思。
作者笔下的两位主角安妮和杰克,为了他们心爱的小狗充满了勇敢冒险、不怕困难的精神,这正是我要学习的。我要抱着一颗努力向上的心,学习自己没有的优点,以后,不管遇到任何事,我都要不畏艰难、勇往直前,以达成最后的目标。
读书笔记作文 篇4
《平面设计配色全攻略》全书的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平面设计配色的基础知识;第二部分是平面设计配色应用。《平面设计配色全攻略》第二部分从广告招贴、书籍杂志、品牌形象、产品包装四方面进行讲解。而且每一方面书本都给出6个范例进行详细描述。这次我就从第二部分谈谈我的心得体会。
1、配色前必须就配色方案进行受众的好感度调查。很多人认为配色是根据自己的喜好或通过设计者对色彩的感觉来决定的,其实不是这样的。一般来讲,没有根据的东西是不能采用的,即使有很强的视觉冲击力,但不是推广对象具备的特点,受众同样没有好感度,那就是设计失败了。
例如,广告招贴的范例1,该招贴为一款女性日用品的广告。它以“海洋微风”为宣传主题,因此广告整体感觉应迎合轻柔的特点,采用统一的淡柔的粉色调。所以根据对受众好感度的调查我们可以主打低色量,选取对立样式,并尽可能采用浅色背景。如果我们单凭色彩的识别性进行配色,固然是高色量比低色量视觉冲击力强、散开样式比对立样式令人自由轻松愉快、深色背景比浅色背景更能增强产品的识别性。但当三者组合在一起我们看上去的效果感觉就很差,设计失败!
所以在配色前首先进行受众的好感调查是必须的。
2、为书籍杂志的设计包装前必须阅读该书。每本书籍杂志的内容都不尽相同,每本都有属于自己的灵魂,所以为书籍和杂志进行包装设计一定要通阅该书。
例如:科幻小说《幻想》。该书的包装设计由CG完成,是一本视觉识别及受众的好感度都达到5星的作品。虽然本人没有阅读过那本书,但从书名和封面来看,该书定位为幻想、深邃、魅惑的感觉,精良的人物图像非常吸引眼球,色调也充满魔幻感。使人一看到该封面就想对该书的内容一探究竟。该书的设计是成功的。
3、配色时要注意色彩与包装物的照应关系。最好使人一看外包装就能够基本上感知或者联想到内在的包装为何物。
从行业上进,食品类正常的用色其主色调鹅黄、粉红来表述这样给人以温暖和亲近之感。如产品包装的范例《奶昔》。当然,其中茶,用绿色不少,饮料,用绿色和兰色的不少,酒类、糕点类用大红色的。,日用化妆品类正常用色其主色调多以玫瑰色、粉白色、淡绿色、浅兰色、深咖啡色为多,以突出温馨典雅之情致。如产品包装的范例《Bliss女性日用品》。服装鞋帽类多以深绿色、深兰色、咖啡色或灰色为多,以突出沉稳重典雅之美感等。
由于人的视觉器官在观察物体时,最初的20秒内,色彩感觉占80%,而其造型只占20%;两分钟后,色彩占60%,造型占40%;五分钟后,各占一半。随后,色彩的印象在人的视觉记忆
中继续保持。好的商品包装的主色调会格外引人注目,诱导消费者通过色彩和谐的商品包装,联想到商品的精美动人之外,从而产生购买欲。
因此,我们在商品包装设计时,应该注意到色彩的重要作用。
活着读后感1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好几次,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地方是有庆给他老师输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地方。多么懂事、可爱的小孩,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还那么孝顺好学!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块长大的。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有庆被活活愁死的悲剧呢?我想可能是这个社会现实造成的吧!作为当时的医生,能救活县长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处的,而救不活却可能招来祸患!而一个平常农家孩子的命能值几个钱?臭死了大不了赔几个钱!在他们看来有庆的命就像一只羊、一头猪,用得上已经很好了!这不仅有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看的一篇报道。同坐一辆车的农民和工程师一块出车祸死亡,工程时被补偿了几十万,而农民却只有5000!难道工程师的命是命,农民的命就不是命了吗?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为什么要分等级?为什么法律上写着平等公平,而一边又做出违背自己诺言的事?我并不是崇洋媚外的人,可在许多方面我们的确应该向西方国家学习!
综观全文,当富贵的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相继一个个去世时,他还活着!但它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因为只要你活着就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忍受贫困生活与精神的折磨!面对贫困的生活与亲人去世的事实,我敢说有90%的人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其实她那点打击相比富贵又算得了什么?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爱人趋势等而选择死亡的有多少人!他们不知道或者才是勇气、才是胜利!他们的命不只属于他们自己,还有父母等等!他们在这个世上还有未尽完的责任与义务!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活着!
活着读后感2
第一次读完《活着》这本书,我只觉得压抑充斥了自我的整个心灵。同时也觉得余华太过残忍,让故事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的死去,却惟独剩下主人公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在我生病的那段日子。于是那本《活着》被我一气之下压在了书堆底下,因为我厌恶于华,厌恶他的残酷。
第二次看《活着》,是在今年的四月。那是个黑色的四月,在我满怀憧憬着自我的幸福未来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彻底打碎了我所有的梦。我没有办法理解那样残酷的一个事实。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崩溃了。不清楚,自我流掉了多少泪。我开始自暴自弃,甚至有了万念惧灰的地步,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仅有这样的一个问题。于是我开始发泄,开始焚烧我所有以往喜欢的东西。因为我想烧掉过去,烧掉病痛。
我又看到了那本《活着》,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我留下了这唯一的一本,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可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本事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我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震撼,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当我生病的那一刻起,我变得开始暴躁不安,怨天尤人。我开始挑剔身边的人,无理取闹,而身边的人一次次的包容我,无怨无悔。在伤害深深爱我的人同时,我也深深地伤害了自我。其实我比余华更残忍,我亲手在伤害身边一个个爱我的人。我的病不是他们造成的,可是我却让他们左右为难。为什么我要把自我的痛苦强加在爱我的人身上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我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活着读后感3
日子像细沙般慢慢从指缝中划过,转眼步入工作岗位已经一年有余,在平淡无奇的日子里,唯有读书方能使自己身心得到沉淀。最近有朋友偶提起《活着》这本书,当我再次捧起这本书,与大学初读时相比有了更深的体会。
初见《活着》,我不太明白余华先生为什么给书取这么一个名字。人活在世上,不都会想尽一切办法活着吗?就算苟延残喘不也会想尽一切办法活着吗?
如今,我明白了余华先生起这个名字的意义。活着不应是用尽一切办法留在人世;而是在生命经过无数磨难后仍不放弃生命,活着只为活着,纯粹简单。
福贵,文章的主人公,这个曾经的富少,过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富贵他爹因为赌输了一半的家产,在富贵这里,把另一半家产也丢了,顿时富贵成了一穷二白的落魄少爷,一夜瘦了一大圈。
家道中落,富贵也在贫困中顿悟,也许这并不算迟,毕竟浪子回头金不换。可厄运的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的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他的父母在家境落败后相继离去,丈人来雪上加霜,带走了他的妻子。当他的妻子生完有庆回来时,我以为富贵会过上幸福的日子了,虽然不能像之前那样锦衣玉食,可是在爱的人的陪伴下,粗茶淡饭胜过锦衣玉食。
可命运仍要跟福贵开玩笑,去城里请郎中不幸被国民党军队叫去拉大炮,好不容易才捡了条命回来。
人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但苦难仍没准备放过福贵,送走了有庆,女儿嫁了个好人家,却难产死了,妻子家珍也熬不下去了,女婿干活的时候被两块水泥板夹死了,只有苦根跟自己相依为命。本以为这样富贵在死的时候还有人收尸安葬,可苦根最后也戏剧化的离开了人世,留福贵一个人在这世上继续忍受着苦难。
余华先生在中文版序里写道,写《活着》,是因为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黑奴历经一生的苦难,家人都离他去,可他仍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所以才开始写《活着》,他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只为活着,简单纯粹,世间万物都应这样纯粹,为喜欢而喜欢,为活着而活着,这样子世界就会简单很多。
活着读后感4
这是我第一次读余华的书,故事朴实,可结尾又是那么残忍。我向来都不爱看悲剧的,也从不愿直视社会上真真切切存在的惨案,我是个理想主义者!曾耳闻过《活着》中的一些故事与人物,所以《活着》在家中书柜已久,甚至书上面都有了一层薄薄的灰。每每捧起它,我却又一次次地放下,终于,我翻开了它,专心地读着……
小说开篇便写了两位老福贵——男主人公和一头老牛,由主人公的叙述来追忆往事,揭开了故事的序幕:
地主的儿子福贵的一生命运坎坷,该经历的,不该经历的,都经历了。从家庭的富裕到落魄,从富贵参军到回乡过着食不果腹的穷日子。灾难在他身上接踵而至,犹如晴天霹雳般地将他原本就不太美满的生活毁于一旦。儿女双亡,妻子病逝,“偏头”女婿工作时遭意外去世,连最后的亲人,年仅七岁的小外甥都先天而去。每当一个厄运降临,我的心都会为之一颤,若是那样壮烈地死去,也就罢了,可偏偏就是那样平淡地一个又一个死亡,普通人,连死去都是那样无助,那样平静。福贵本是一个纨绔子弟,如今却得面临自己的挚爱一个又一个地离他而去,心如刀割却又眼睁睁地束手无策……
书看完了,可每每想到福贵所遭遇的这些事情,我都会眼泛泪光,即便过了许久,那种为之惋惜,为之怜悯,为之悲切的情感也挥之不去。
上天可真是眷顾他——打仗的时候让他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土地革命的时候他已不再是地主了;一个个亲人死去唯他活着……他似乎是最幸运的人,但却是最可怜的人!
小说最后写福贵和老牛渐渐远去,那沧桑的背影,与夕阳的余晖、无垠的田野,已融为了一幅画,福贵的背驼了,他背负着一家人活着的希望。他失去了一切,唯有活着的`意志无法被剥夺。
他,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是斗争与生存的故事,作者用朴实无华的笔墨,写出了当时中国社会中农民阶级不同时期的生活经历,打造出福贵这么一个看似幸运而又可伶的人。
正如余华所说的: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而活着”。
活着读后感5
生命是个永恒的话题,人们不断讨论生的意义,而作家余华直接以《活着》为题,以
与书名《活着》的深沉不同,书一开始描写一个旧社会的地主家的儿子福贵,他嗜赌成性,游手好闲,“这样的人死了也罢了吧,他的生命有什么意义呢”,我心中暗想。不出所料,他很快输光了家里所有的财产,在父亲临终的话下,他开始重新做人,而悲剧从此在他的生活里渐次上演。
他进城为母亲买药被抓了壮丁,在战场上失去了难得的朋友。几经辗转回到家,母亲已死,妻子含辛茹苦养大孩子,可女儿却是哑巴。接着妻子病倒,女儿含泪送人,唯一指望的儿子因给人输血失血而死,女儿在生孩子时死了,女婿又在工地事故中丧生,最后的亲人苦根竟因吃豆子撑死……如果说世上真有因果报应的话,那么福贵一定是最好的体现。
面对无数次的“天崩地裂”,福贵的反应却令人惊叹。他并非拥有处变不惊的能力,而是有着超脱凡人的韧性。倾家荡产,他还有老婆孩子和一小片田地;被抓壮丁,他心里坚定着回家的念头;妻儿死去他还有哑女儿和孝顺女婿;他俩死了还有未谙人事的孙子等他抚养;最后连孙子都离开了他,他就放十块钱在枕头下让人替他收尸,终日以黄牛为伴!从令人憎恨的纨绔子弟,到让人泪流的悲惨农民再到受读者心生敬畏的老者,作者笔下的福贵的一生展示了人的生命的韧劲究竟多大。
我认为他是面对苦难时我们的好榜样,可以称其为生命的不倒翁。任凭残酷生活的拳打脚踢,他总能找到活着的重心,让自己摆回最合适的位置,就算命运残酷的像一把铁锤,将他最后一点的盼望也砸得粉碎,他也要捧起一抔土将它小心埋好,让自己死后的骨灰能与之相伴。
余华以《活着》为题,却专注描写一个小人物的故事,演奏的是壮丽生命诗
活着,在苦难中静静绽放。
活着读后感6
缘于朋友的推荐,我阅读了获得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的长篇小说《活着》,作者余华被誉为现代中国的巴尔扎克、查尔斯·狄更斯。我因为好奇翻开这本书,却因为它的内容而被深深吸引,我因福贵的快乐而快乐,因福贵的悲伤而悲伤,当看到“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掉了下来。
福贵的一生太苦了,尽管他年轻时享受过花天酒地的生活,但后来所经历的苦难却也是非比寻常。从他输光了所有家产并经历了一段萎靡不振的日子后,他开始学着面对生活。就在他开始习惯穿粗布衣裳、吃野菜的日子时,因母亲病倒到镇上去请医生而被抓了壮丁。幸运的是他总算没有在战争中死去,从死人堆里捡回来一条命的福贵辗转回到亲人身边,但贫穷、饥饿、疾病、死亡接踵而来,儿子、女儿、老婆、女婿、外孙一个接一个离他而去。最终,他只能与老牛相依为命,就像作者在序言中提到的老黑奴一样,同样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福贵就像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讲述着自己的人生,这让我想到了身边一位年长的老总。他说他认为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是儿时的米汤水,因为在那个年代没有被饿死已是一种幸运,当饥饿难耐的时候,一碗哪怕只有几颗米煮就的米汤水便是人间美味。年幼时的苦难让他一度无法释怀,他说他以前每讲述一次都会忍不住掉眼泪,但是,他说他现在可以笑着讲完这段经历了。是的,时间可以治愈一切伤痛。不仅如此,就连我们的生命也终将消逝在时间的长河中,福贵便是这历史长河中的一粒尘埃!
既是尘埃,那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特别是像福贵这样苦难的人生,是不是倒不如死了来得快活?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几天,昨天上午在养老院做义工,看到这些老人,有的全身瘫痪、有的半身瘫痪、有的疾病缠身,当然也有八九十岁仍健在的,对于这些老人而言,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有人说,没有质量的人生,毋宁死。但当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可以风清云淡?也许真的只有当面临死亡的时候,才能体会到活着也是一种幸福。这样看来,活着本身就是有意义的。至于他活着的意义是不是你认同的意义,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活着读后感7
《活着》叙说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谊,这是最为感人的友谊,他们相互感谢,一起也相互仇视,他们谁也无法扔掉对方,一起谁也没有理由诉苦对方,《活着》叙说人怎么去承受巨大的磨难,就像危如累卵,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分量,它没有断,《活着》叙说了眼泪的丰厚和广大,叙说了失望的不存在,叙说了人是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从前嫖赌输光了家产,可是亲人并没有扔掉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分他理解只需活着赤贫未必欠好,只需有爱,有关心。可是妻子抱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端去世,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全部全部的杯具连续产生,最终只留下自己活着,可是阅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应对自己的曩昔可以镇定的回想与论说。他在剩余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思念,与对日子的感谢,虽然不幸产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幸亏自己从前有那么好的妻子,明理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惋惜!作者没有宣泄,没有控诉或许揭穿,而是向人们展示崇高。那里的崇高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全部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天公地道,用怜惜的目光看待国际。
主人公福贵阅历了终身的磨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失望的边际徜徉,可是他却有对磨难的承受潜质,对国际的达观情绪。当他发现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旧日同甘共苦的春生是他选取了掩埋仇视,他们之间相互感谢,相互仇视,可是谁亚无法扔掉当地,一起谁也没有理由诉苦对方。即使是在绝地面前他仍旧劝慰朋友要刚强地活着,只需活着,只为可以活着。
咱们此时的日子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波折,有的时分咱们确实很难以承受,可是每逢我想当福贵他仍旧感恩日子的时分我就会妄自菲薄,觉得自己与福贵的距离,或许我无法在阅历这些磨难之后得到心里的提高,可是我却可以透过对福贵阅历的友谊感同身受,活的相同的慨叹!
不论怎样,日子总要持续。只需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许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读后感8
余华的《活着》应该是我用时最短读完的一本书吧!最开始知道《活着》这本书是因为在微博看到易烊千玺的推荐,他说:“读《活着》就是随着富贵走在洒满盐的路上,习惯于接受失望,等时间淡了悲伤,苍凉难耐么?尽是人生”后来又在微博上看了一下其他读者对《活着》的评价,知道这是一部悲剧,主人公富贵一生都在不断的失望中度过,生命并没有在他的努力中出现转折,也没有任何奇迹可言,每次觉得有盼头的时候总会被当头一喝。
我是做好了心理准备来看这本书的,可是直到最后苦根也离开的时候我依然哭到不能自已。富贵最后倒是看得透透的,与他的老牛相依为命,他的苦楚,他的寂寞最后只能自己消化。生活对他不是善良的,对家珍、对凤霞、对有根、对二喜、对苦根都不是善良的,甚至是残忍的。可是在那样的年代,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下,生活又对谁是真正友好的呢?哪怕是春生、龙二也是牺牲品。跟着富贵的足迹走在那个时代里,一步一步都是那样的艰难,经历过农村生活的我在读文章的时候似乎更能融入到那样的环境当中。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只是为了生存下来就要不断的挣扎。读着富贵的人生,我在想如果是我在那样的环境下,我能坚持下来吗?如果我像富贵那样留在了最后,守着一座茅草屋几座坟,我还能坚强的活下去吗?或者说那个时候我还有活着的意义吗?
以前有一个远房亲戚,爷爷说我应该叫“幺爷爷”,印象中我还在上幼儿园就去世了,之所以还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是因为听到爷爷说“幺爷爷”死了好几天才被村里的人发现,还是村上出钱将他埋了的。我当时年龄很小,但仍觉得很心酸,没有家人、没有子女,就连死了也没有人知道。这么活着不难受吗?不痛苦吗?
最近听到了太多不好的消息,我感觉心里承受的负能量快要将心脏撑爆了。经常在想人活着的意义在哪里呢?我们没有生活在富贵那个年代、没有集体化,不必担心受冻挨饿,可是我们的生活中似乎也少了单纯,少了真诚,充满了欺骗和背叛,越走进生活越害怕生活。
然而哪怕是这些感伤,这些害怕也只有活着才能体会到。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我想作者在书的自序中就给到了我们答案: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读后感9
前几天看了余华的《活着》,感觉写的不错。故事写富贵一个地主儿子一生的经历和感受,很不幸的一个人。作者用冷酷的手法描写着他一个个人生的悲剧,没有评论,没有褒贬,没有同情与怜悯。我想这是作者近乎自然的写法。自然界对芸芸众生平等,对人的各种经历都冷静而理性的旁观。
故事中的战争场面描写的很残酷、无情,同时也非常的真实。战争就是死亡,任何一次胜利都是用无数人的血换来的,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发生在60年代,有庆一个13岁的学生,和学校的学生去医院鲜血。县长夫人产后大出血,同学们被组织献血。先看献血的人都是未成年的孩子。开始没让有庆献血他还很着急,非常希望能做点好事。结果经检查,只有他一个人与县长夫人血型匹配,不幸也就降临了,医生不顾孩子的死活,过量的抽取他的血,结果导致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从此消失。读到这对我的震撼非常大,我也在深深的思索作者这样构思的原因。弱者和强者之间,强者为了自己的利益,没有道义,没有人性,和禽兽一样牺牲弱者的利益,甚至生命。我以往的观念在这里颠覆。
凤霞和二的之间的相亲,我很感动,两个人都有常人不能接受的缺陷,但他们彼此都不嫌弃对方,都很知足。没有挑剔,只有满足。幸福在于知足与感恩。
家珍有病,医生诊断无法医治,但是她还是依靠自己顽强的对生命的不放弃的精神,坚强的多活很长时间,直到女儿的离去彻底击垮了她的精神。多么坚强的女性,多么伟大的生命力。
富贵一生经历种种坎坷,有些是别人强加的,有些是历史造成的,有些是自己胡来造成的,有些是贫穷造成的。无论那种,他都默默的承受,这也体现最底层人民的弱小与无奈,他的坚韧与坚强,悲伤中练就的乐观。
一部好的作品之所以好,是很符合历史的,符合历史条件下真实的生活。富贵一生坎坷,作者把那个时代人民的经历命运加到他一个人身上。他坚强的走过来,而且仍然不失对生活的乐观态度。活着就是要好好的生活,快乐的生活,向往人类的美好。
生活是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其他人的看法。按照自己的人生轨迹去生活,尊重自己,尊重别人。
活着读后感3000字 篇1
我得为余华的《活着》写一篇读后感。有哪本书比《活着》更有意义,能更好地有感而发呢?是《青春之歌》,是《兄弟》还是《冷山》?《活着》,一个悲惨的故事。虽然不会像看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时哭得稀里哗啦的,但看《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读后感3000字 篇2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而坚强乐观是对死亡的超越。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又因痛苦而孤独,在冥冥中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互为因果。看了余华的《活着》,才开始觉得自己从未真正的活着。
《活着》讲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读它,我们会顿悟活着的更深层次的意义。
人要靠记忆来慰藉,要靠倾诉来释然,要靠平静来概括,要靠回首来彻悟。
悲怆的残阳微弱的呼吸着,无意感染了那一个午后的黄昏,带着些许的惆怅,带着些许的悔悟,带着些许的淡然,福贵讲述了自己的一生。
枯草衰杨,曾为歌舞场。“曾经”像一部经典被缩成了记忆。年少的福贵是富少,有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福贵也变得焦躁不安了,烟花柳巷像无形的磁场,福贵一步步陷进其中,当他让青楼女子背着穿梭在大街上之时,他不顾一切,包括他妻子的父亲。他也许从未想到此刻的逍遥只是昙花一现,也许他从未感觉到烟花易冷时的凄凉。他不顾娇妻,他忘怀于纸醉金迷的世界。人总是忘乎所以,放浪形骸,当一切浮华都成为过去时,繁华也就悄无声息了,福贵不知道自己正在给自己挖陷阱,这一陷,福贵再也没有出来过。
烟花柳巷太柔情,而金牌赌场才是富少挥手洒金的地方。福贵比钟爱他的妻子还要钟爱于赌场,天下人熙熙攘攘皆为利,而金钱就是利的实体。赌场上的输赢就像梦一般若真若幻,福贵不知道他正在输掉自己的人生。叹息之余,我感叹人生换位的易,福贵不再是富少了,他的前半生充满了奇幻。当他把家财输地一无所有之时,父亲并没有大打出手,相反他的父亲很平静。其实,人表面的平静是虚伪的,人内心的惊涛骇浪才是真实,福贵父亲的死恰恰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
人一旦被上帝关注,那么他得到的不是垂青,就是遗弃。那一抹悲伤的气氛还未退却,又增加了一份妻离之痛,家珍之父罗鼓声张的接走了女儿,带着福贵未出生的孩子。福贵木讷了,哑然了,没有说一句话。男人一旦犯错就难以让人原谅,男人一旦倾家荡产就少了拥有时的霸气,福贵看着妻子走了,默默耕种着租来的五亩地,他要养活一家人。人往往在容易活的时候不安分地活,而在难以活下去的时候又要竭力地活下去,福贵学会了耕地,看着年迈的老母蹒跚在旁福贵心中也许很痛;看着伶俐的女儿凤霞,福贵也许在狠狠地咒骂自己。我一直认为:亲情是人内心中无形的线,看着亲人为自己所累时,人的自责会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福贵也如此。福贵的人生轨迹从圆滑优美的弧线变的曲曲折折、颠簸不平了,而他在一直竭力的想要好好的活。此时的福贵叫“富贵”,带有点讽刺性的悲凉,但此时的福贵很真实,很认真的在活着。
人一旦真实得活着,那不真实也变的真实了。
当福贵的妻子家珍带着儿子有庆回来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昔日里被自己痛打痛骂的妻子竟好端端的站在门前,带着那份执着的微笑,福贵终于明白了自己有多么的浅薄。女人是水做的,有着太多的柔情和牵绊,而女人又是坚强执着的,有着太多的深情。在人拥有时,人就会很容易忽略她的存在,在他失去时,他才想起她的好,但此时的福贵再也不会不顾妻子了,他开始变的疼爱自己的妻子了。他们的爱情不再是奢侈的形式,而是情深似海的患难夫妻,为了一家人活着,他们真实的在劳作。
而人生总是悲喜杂剧,没有纯粹的喜,也没有纯粹的悲。
他们的母亲因劳累过度卧病在床,请医治疗是必须。福贵进城了,没请到医生却被拉去当壮丁,这就是人生必然中的偶然,福贵欲逃不能,看着离家越来越远,福贵越来越感伤,这也许是上帝故意搞的一处闹剧,活生生的让一个人经历些许的生离死别,尔后彻悟人生。
在战火纷飞时,福贵更想活。之后遇到解放军,他幸免回家,看着那依旧的茅草屋,福贵也许感到从未有过的亲切;看着眼前的一双儿女,福贵也许才真正体会到活着有多么的重要。眼泪是思念的载体,是欢欣的背面,是情意绵绵的流淌,夫妻两人劫后余生相逢是让人感动的人生场景。福贵在死亡中的挣扎是有价值的,是对生的期盼,是超越了孤独和痛苦的勇敢。
但命运似乎并不赞赏他的坚强和勇敢,无情的夺取了有庆年轻的生命,福贵心中那升起的希望之火又被浇灭了,看着静静躺在病床上的儿子,福贵的坚强被失子之痛冲磨的所剩无几了,他也许自责自己给儿子起的“有庆”这样带着嘲弄的名字吧,但福贵还在活着,因为还有家人。随后女儿、妻子、女婿、小外孙相继离去,留下了他孤独一人,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但这些并未将他打倒,因为他还有老牛,在凄清的岁月中,他和老牛有着十分的默契,他把思念全都寄托在牛身上。人就是这样,在没有任何人可倾诉、可理解的情况下,他往往将感情转移到他物,人是情感动物,再怎么受打击,也磨灭不了他真实的性情。福贵经历了太多的不幸、悲伤和痛苦,我想,他已经超脱了那样苦楚的生活,他在真正的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人明白了死亡必然中的偶然,懂得了死其实是另一种的生,那么人就活的真实、宁静、淡然,就像福贵在静静的午后向别人讲述自己的一生。其实,福贵一生的悲摧不是他一个人的,而是一个不成熟时代的,20世纪50-60年代的中国,有着太多的躁动与不安,个人的命运在时代的潮流中显得摇摇摆摆,难以把握。那是一个不成熟、不理性、不民主的时代,而人总是被动的接受那个时代,人权也许遭到了上天都难以容忍的程度,福贵就是那个时代的不幸儿。个人虽然超越了生死。但却难以超越时代,而福贵却在那个悲摧的时代里好好地活着,带着份别人看不懂的释然。
《活着》用最朴实无华、最平铺直述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人生的真谛。书中,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诡异,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也就越来越大,越能体会生命的可贵和活着的不易。那层出不穷、一波接着一波的苦难象风一样袭向人的生命旅程之时,才让人更加深刻的体会到坚韧不屈这种难能可贵的品质。生命虽是脆弱而无常的,但在书中,却让生命的坚强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命运,可以感激,也可以仇恨,但是它不可违抗。带着与生俱来的印记。生活的意义与幸福的标准,永远没有答案。《活着》向我们昭示了平静从容生活的可能,绝望的不存在。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我想起了身残志坚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之后又频发重病,生活坎坷,然而他在《我与地坛》中曾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它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择,既然选择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的活着!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使我们透过泪水观察到了微笑,通过苦难体会到了生存。
福贵一生的悲剧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希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希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贵。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但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正如余华自己说的:“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是他带给我们最重要的信息,坚持活着,再苦再难也要活着,因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其实,自己的生活别人难以懂,别人的生活自己也不会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都要好好地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只需真实的活在当下。
活着读后感3000字 篇3
“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那一年的整个夏天,我如同一只乱飞的麻雀,游荡在知了和阳光充斥的村舍田野。我喜欢喝农民那种带有苦味的茶水,他们的茶桶就放在田埂的树下,我毫无顾忌地拿起漆满茶垢的茶碗舀水喝,还把自己的水壶灌满,与田里干活的男人说上几句废话,在姑娘因我而起的窃窃私笑中扬长而去。我曾经和一位守着瓜田的老人聊了整整一个下午,这是我有生以来瓜吃得最多的一次……”
“我最喜欢的是傍晚来到时,坐在农民的屋前,看着他们将提上的井水泼在地上,压住蒸腾的尘土,夕阳的光芒在树梢上照射下来……”
我本来只想摘录原文,但是摘来摘去,整本书都画上了线。因为文字永远是读书的第一动力,这就是为什么很多译本没有对我没有吸引力的原因。
再苦再土的生活,加上文字这层滤镜,竟然可以产生让人向往的力量。
活着,就是这本书最大的力量。
这与我之前所信任的价值观有相当冲突。人不能为了活着而活着,而应该为梦想,为改变世界,为奔向更高的
但是,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序里洋洋洒洒几千字,我只被这一句屏住呼吸。接下来两个小时内快速通读全书,想找出那些可笑的论据,来一
没想到,到头来,两个小时扫过全文,我又用几倍时间,一字一字,膜拜着读完。到最后,虽未青衫尽湿,却也眼眶湿润。
——人究竟为什么而活?
遇见福贵的时候,只有一个人,一头牛,一片田。牛是老牛,耕田很费力,福贵也不再是年轻的少爷,只唱着旧日的歌谣,哄老牛犁地。“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掀起的波浪。”
福贵的人生也如土地一般平常,最轰轰烈烈的算是年轻时是富二代,一手败光家产后,越混越没出息。生活是各种味道掺杂在一起的酱汤,到最后发现,甜的滋味只有短暂的几瞬,下一口,总是浓烈的咸苦,到最后,酱汤稀释成水,总以为到头的日子,又过了一年又一年。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年少时以为及时行乐就是最好的活法。家有良田百亩,仆人环绕。有书读的日子,不知尊敬师长。而吃喝嫖赌样样不落,无师自通,特别是掉入赌博的泥潭中,越陷越深却不自知。可能输光祖祖辈辈积累下来的产业是迈入不幸的第一步,其实这里也不算完全不幸,至少闯下大祸后,福贵终于认识到自己的荒唐,终于懂得愧疚,也终于能收手不再去赌,甚至想要努力一下改善父母妻儿的生活。可是尽孝的念头还没生根发芽,父亲就在搬家时猝死村口。就像被收走的家产,一代人,一种富贵生活,永远离开了福贵。这才是真正不幸的开始,每每是意想不到的亲人的离去。
母亲身体越发不好,福贵成为家里唯一的男人,我很欣慰他能否很快适应粗布衣服与破旧茅屋,并且主动低下头,成为新地主的佃户,从来没有干过农活的少爷,过上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
有亲人,有家在,活着依然是美好而奢侈的事情。福贵应该感恩妻子的不离不弃,不论是怀孕时走十几里路来青楼劝他回家,还是家道中落后坚持背着儿子从娘家回来,这个傻姑娘从来没有埋怨过,仿佛她生来就是福贵的附属品,总是要承担福贵酿成的恶果。
到这里,虽然上有老下有小,生活艰辛,但起码家人一同劳作,互相扶持,总是温馨和睦的。
可是苦海从不平静。小船逃过一波风浪,孤灯在大海里尤为显眼,只是阴影里,有另一片望不到边际的大浪正虎视眈眈。
母亲眼睛已经将近看不见,福贵焦急得去城里买药,药没买到,却和店小二一遭,被国民
我甚至以为福贵不可能再回家,就在这场他还没搞明白的战役里,成为炮灰或者白骨。没有一将功成的传奇故事,福贵只是历史中最普通的众人,却因为时代,一次又一次面临人生的临界点。活过了一段,却不知道下一段更为折磨。
战役也是在福贵没搞明白的情况下就结束了,不用再去等空投的大饼,成为俘虏的福贵不仅有了更香的馒头,还有了回家的盘缠。边走边乞讨,跌跌撞撞,在女儿凤霞已经八岁的时候,终于回到了心心念念的茅草屋。
“我回家了。”
“这下可要好好活了。”
有家,才有活着的意义。
虽然母亲也撒手而去,虽然凤霞也失去听力,但至少,还有家。
我有点写不下去了。接下来的冒进时期,加上三年自然灾害,天灾人祸,我有点不忍回顾他们是如何活下来的。熬过了饥荒,却没熬走政治的左倾,虽然福贵一家基本无事,可目睹了众多惨剧,饥荒只能摧残胃,却击垮人的意志。活着无望,那便不活了吧。没人知道这场运动有没有尾声,只有活着的人,才能看到。只是,再多劝慰,也喊不回在黑夜里走向远方的人。
普通人奋起一搏抵不过历史的洪荒之力,只是那种无法把握命运的感觉,那种被历史的洪流冲散只能随波起起伏伏的感觉,未免太过无奈。但是这本书从来没有对时代的怨愤。哪一种时代,都可以有福贵这样的人走出来。重要的是人,是活着。
福贵在如此波浪之后,依旧能在田埂上平静得讲述这个故事,这也是一种强大的力量。可以被命运击垮,但是咽下一口口苦水之后,还能够带着家人的温暖,独自安然得活着,没有歇斯底里,没有哭天喊地,把痛苦都留在身后,把温暖捧在怀里,这就是值得敬佩的地方。
读这本书的过程是残忍的。
但也不是没有短暂的快乐。譬如凤霞嫁得如意郎君,那段日子只占很短
穷,苦,灾难,伤痛,生离,死别。阻止活下去的理由,想找一个太容易。可是想要活着的理由,却那么难找,到最后,一个人轻微的生命,带着几代人沉重的记忆,在田地里,也可以安然甩着牛鞭,等它在时间里慢慢流逝。
这本书特别适合在困难中的人阅读。每一次死去,随之而来的悲怆,可以让人异常平静,从而做决定前,再多想一点点。那种麻木的力量折磨着,也鼓舞着人。作者近乎冷酷,却又用随和的笔,让悲怆一点一点从书本流淌到人心,温水煮青蛙,浑然不觉。
当然,没有人会拿这本书作为借口,只为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底线,进而教育,进而个人自尊自立。金字塔需求论从下而上是必要条件,从上而下呢,应当把握底线,毕竟,活着本身就意味着存在的意义。
你看,晨起有朝阳在东,日暮有晚霞在西。春和景明,六月西湖,风清露白,雪拥蓝关。即便黑夜,也有熠熠星辉。倘若不在人世间畅快走一遭,岂不糟蹋了春风与月光?
活着读后感3000字 篇4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题记
最近拜读了余华的小说《活着》,故事以主人公“福贵”讲述自己的一生为主线,贯穿时代大背景为附线,刻画了一个在动荡的时代背景下,小人物的随波逐流,悲欢离合。
福贵年轻时可以说是典型的纨绔少爷,早年就已经阅历人生繁华,肆意纵享富贵荣华,然而也许和那个畸形的时代一样,繁华总是犹如镜月水花,经不起现实一点残酷的风吹草动,“富贵”的福贵那么弱不禁风,转瞬即逝。想必,余华也是通过福贵命运的离奇改变,狠狠的讥讽了那个时代的荒唐可笑。
繁华落尽,接踵而来的便是一个纨绔子弟难以适应时代的不堪命运。福贵的人生第一次出现悬崖式的下跌,从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富贵”人生转变为自食其力,必须面对人生一个残酷而不可逆转的真实命运。想必这时候的福贵,活着,并不是真正的活着,而是对生的不舍,对死的恐惧,甚至可说,对往日“富贵”逝去的不甘不舍和迷离眷恋。面对着不可逆转的过去和未来,福贵可说“胆小”,他没舍得自己接下来的“生”以死来解决,他很“勇敢”的去顺应了命运的转变,去适应新的社会角色,去迎合时代的波浪,可说,这时候的活着,简单却真实,仅仅就是为了眼前的一家老小,为了那一口气。
故事的发展正如我们所想的一样,努力总会有改变,福贵在颠簸中,开始摸索到了活着的一点真正滋味,人生这个时候,才算是开始真正的“活着”,为时不晚,福贵的生活开始渐渐的走向了正轨,想必这就是活着的一个意义,只要努力,就会有新的惊喜。
但余华很残忍,他并没有给福贵所认定的“活着”一个赏赐,也没给一个迎来惊喜而喘息的机会,他告诉我们,生活是一个真实的刽子手,它不会赏赐努力,不怜悯努力,该来的还是要来,时代的变迁是迅速的,完全不会顾及人生的适应性,可说,时代给了福贵新生活一记重拳,“稀里糊涂”“莫名其妙”的被拉去打仗,这个改变,真真切切的映射着那个时代,一切都是“稀里糊涂”的,一切都是“莫名其妙”的。
面对着战场上那些“莫名其妙”的死亡,面对着真正摆在眼前廉价的生死,福贵不仅仅开始明白自己要活着为了什么,并且将这种精神传达给了身边的人,他这时候开始明白了自己活着的意义,那就是再次面对亲人,面对家的温暖,憧憬新的目标。这时候的福贵,对“活着”算是有了自己的再次诠释,活着,也许还就是为了爱,也许是,那一口气,但是,不再是那么“简单”了。
福贵算是幸运的,他想要有目标的活着,生活则给了他机会,从战场上“稀里糊涂”的回来,儿子都可以叫爹了,对福贵来说,算是“当兵”生涯那种动荡中惶恐不安,生离死别的一声宽慰赏赐。
随着新的时代到来,腐朽的东西总是会被淘汰,也包括旧式的“活着”,小说中,余华巧妙运用了枪毙龙二这个桥段对此做了很准确的诠释,在枪毙龙二的时候,福贵被“吓尿了裤子”,并且他准确的听到了“五声枪响”,认定“死的透透的”“要不死的就是我了,”想必,这五枪,不仅仅是对当时腐朽的封建社会的猛烈抨击,也是对福贵先前奢望迷恋生活的彻底粉碎,他对活着有了新的认定,即是,人只要“一个老百姓足矣。”
生活总有喜有悲,媳妇因为过于劳累突然病倒,女儿重病变哑,无奈只能将自己女儿被迫送出去,本来一家子这样贫寒生活也罢,但命运总给福贵以不容喘息。自己儿子小小年纪,被医院活活抽血抽死了,福贵抱着自己冰凉的儿子,可算说,失去了自己活着的一个理由,甚至残忍的说,对他先前“活着”的至高信仰是一个彻底的粉碎和讥讽,生活“羞辱”了他,“讥讽”了他,并且“挑战”了他。然而这个时候的福贵却变得异常坚强,想必他不再是不舍和恐惧,而是开始忍耐和顽抗,他此时明白了再一次活着的意义,那就是挑战生活,对抗命运。
儿子不在了,女儿总得有个好归宿,命运在旁人看来出现了转机,但好景不长,女儿难产离世,媳妇随后跟着也去了,生命中只剩下一个小外甥和女婿,可以说相依为命,这样活着也是知足,但是老天又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余华总是那么的“作”,那么的“矫情”,读书笔记他继续给我们讲了最后的现实重击,女婿出事了,儿子,女儿,女婿戏剧性的死在了同一个医院,命运再次讥讽了福贵的坚持和信仰,对活着的期许,变得如此绝望和灰暗。
可是,“该死”的福贵,却依然坚挺的活着,因为,他必须活着,不再为任何事,仅仅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我希望虽然福贵一生跌宕,但总得迎来完美的结局,起码,小小的恩惠,福贵老年可以享受天伦之乐,但是造化弄人,亲人相继离去,留下福贵苟活于世,命运太悲哀,生活还有值得留恋呢?好多人会以为福贵可能坚持不住,以后的生活一蹶不振,会以一种更好的方式来表达对生命的态度。但余华却以一个简单的画面做了一个总结,福贵反而买了一头“福贵”的老牛,每天正常生活,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好像生活不曾对他如此残忍过。对福贵而已,活着是福贵生命的意义,他不再纠结在任何理由和信仰上了。想必,平淡的黑白素写,才是活着的最终尘埃落定。
看到这,我禁不住震惊余华对待生活的态度,活着的真谛,不屈不饶,坚韧不拔,对生活的不服输和不断挑战,对其乐此不疲,才是最好的一个总结。想必没有词语能够准确的表达这部作品对我的震撼程度。唯一能更好理解作品的内容就是,让我可以重新对生活有新的认识,对活在这个时代,有不同的认知,无论哪个时代,活着有着不同的方式,但却有一个共同的意义。
小说中,一个人,从少爷,跌落到了败家子,从战场的逃兵,上升为父亲,从父亲又跌宕到爷爷,规矩的一生中饱含着不规矩的跌宕,却依然活着,那么,小说之外,我们的“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想,张艺谋后来根据余华的《活着》改编的同名电影,算是给了其中一个诠释,活着,就是为了那一家围在餐桌上吃饭的理由,可以不富不贵,可以不温不饱,一家人在一起,就是活着的意义,简单且奢望。
活着,不是自私的,活着是伟大的,选择了活着,即是选择了伟大。
近期的《朗读者》中,演员胡歌再次提及自己当年的车祸,提到了第二次生命的弥足珍贵,这时候的活着,就是要有社会责任感,使命感,活着,有了新的定义和诠释。多年来,胡歌的荧屏生涯以及生活状态,都以积极向上的方式展现给大家。节目胡歌朗诵了哈姆雷特的经典对白,“生存与毁灭,给予迷途的人,惊讶于生命的可贵。”可叹,一个人对再次活着的理解,能够对他的未来做到多大的改变。
之所以活着,就是要与生活抗争,去挣扎,去争取幸福,直到有一天,能够泰然自若,活得顺气顺神,舒舒坦坦,问心无愧,那想必就是,活着。
那么我的活着呢?我的活着就是服务好每一位过往的司乘人员,坚持为人民服务的理念,秉持良好的服务态度,让每一次的微笑传播的更远,更有价值,这就是把青春的活着做最合适的诠释。我想,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会对工作上的活着有更积极更健康的理解,每一次的转身点头,真情微笑,都是新鲜的面孔,都是新鲜的不一样的感觉,不仅仅是一次心灵的指引,更是一次灵魂的砥砺前行。
正如苏轼曾说“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人生匆匆数十载,哪有那么多的时间去浪费。活在当下,不念过去,不畏将来,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活着,即是一场修行。
活着读后感3000字 篇5
人生在世,总是离不开生老病死,或者是悲欢离合。既然要经历如此多的`坎坷,那么人到底为了什么而活着呢?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可是当你要说出个道理来却也是颇不容易啊!之所以会想到这个问题,还得从一本小说说起。
记得还是师范三年级时,在一次班会课上,班主任老师开门见山地问了全班同学一个问题:你为了什么而活着?当时听到这个问题时,所有同学包括我在内都觉得这个问题很好笑。为了什么而活着?有的同学说;“为了父母而活着。”有的同学说:“为了自己而活着。”还有更多的同学不约而同地都说:“因为活着所以活着。”其实当时说这句话的时候大家都没有考虑过什么,只是觉得我活着,所以我就要活着!面对着同学们的各种回答,班主任也不反驳什么,他只是拿出一本余华的小说,对我们说道:“请同学去好好地品味一下这本小说,你就会有答案了。”于是在班主任的推荐下,我怀着好奇心第一次读了余华的小说《活着》。
第一次看这本书时,给我的印象就是一个字“惨”。作者余华在小说的前言中留有这样一段文字:《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与此同时,《活着》还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中国的一句成语: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压,它没有断。我相信,《活着》还讲述了眼泪的广阔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小说从主人公福贵还是一位游手好闲的地主少爷写起。年轻时的福贵吃喝嫖赌,放荡堕落,最终败光家产,一夜之间从大地主沦为了穷人。如此惨重的祸患导致福贵的父亲郁闷而故。这双重打击犹如当头棒喝,犹如一瓢冷水,彻底地使福贵清醒过来,决定重新做人。从此,福贵便带着妻母成为了拿着农具,穿着粗布衣衫的下层农民。然而命运并未对他仁慈。由于母亲生病,福贵便带着家中仅有的两块银圆去城里请大夫,谁知被国命党抓去充了壮丁。两年的俘虏生活在解放军的解救下结束。然而再次进入家门时,母亲早已故去。临死前的母亲还一遍遍地对他的妻子说:“福贵不会是去赌钱的……”女儿凤霞也因一次高烧成了聋哑人。几年后所生的儿子因为被一个不负责任的医生抽血过量而致死。女儿成年后嫁了个好女婿,可不久便死于产后大出血。两个孩子去后,妻子家珍因得软骨病也撒手人寰,剩下了他和女婿二喜和外孙苦根祖孙三代相依为命。命运继续捉弄着这个可怜人。几年后,二喜在依次事故之中惨死。福贵便将外孙街道乡下同住。可是好日子没纪念,唯一的亲人小苦根竟因一碗豆子而失去了幼小的生命。最后,福贵买了一头要被宰杀的老水牛,也给它去名为“福贵”,一个人一头牛,孤孤单单地生活下去。
整本书就是围绕着福贵悲惨的一生展开了叙述。平凡的文字,平凡的人,却有着不平凡的人生经历。人生之中,最悲惨的事莫过于看着自己身边的亲人死去。而主人公福贵却是独自一人承受了这巨大的悲剧,这怎不让人潸然泪下呢?第一次读这本书在一片泪光之中结束。
而后,今年3月,一部名为《福贵》的电视连续剧带着我再次重温了《活着》之中的悲剧,也使我再次品味了这本让人觉得无比沉重的小说。这一次,对于这本书我有了新的体会。这不仅来源于电视剧的直观感受,更来自于爸爸的一番讲述。
据爸爸说《福贵》是一部真实地描写解放后五六十年代农民生活的电视剧。福贵的一生经历了中国历史的变迁、社会的动荡,如解放后的土地改革、人民公社制度、大炼钢铁、三年自然灾害等等。这些画面都真实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农民生活。这也勾起了爸爸的童年回忆。听爸爸说,在他只有七八岁时,家里穷人却多,经常都吃不饱,有时饿得厉害只能啃树皮吃。在那个年代,一年到头也没有新衣服穿。仅有的衣服就如“传家宝”,老大穿小了便往下传,破了再补,补了再穿。当时穷苦的日子在爸爸口中说得那么平淡,但在我心里却是那么地心酸。的确,社会的动荡就会带给农民无限的苦难。正如小说主人公福贵的悲惨命运,谁能说这与当时的社会环境无关呢?但是也正是在这悲惨之中让我们这些80后的年轻人看到了什么是真正的苦难。无数的苦难造就了福贵逆来顺受,泰然处事的性格,然而女主人公家珍的人生态度也同样让我印象深刻。
家珍生于富贵之家,知书答礼,面对丈夫的可耻行径,她不嫌弃反而独自一人撑起这一片苦难的天空,没有怨言地挽回丈夫迷途知返的新。而后面对生活的艰苦,她并不退缩。女儿儿子的意外死亡,她都默默地忍受着。眼泪成了她唯一可以表达自己内心痛苦的方式。泪水流过之后她还是毅然地选择坚强的面对。这对于任何一个女人来说都是很难面对的痛苦,可是这个几乎一无所有的女人却在如此沉重的打击下站起来,勇敢地活下来。这种坚强不屈的性格,这种开阔的心胸实在让人敬畏啊!
品味书中的点点滴滴,我总是不由地想问:他们是为了什么而活着?答案却是那么地简单:“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是啊,因为我们还活着,所以我们就该活着。这曾是别人问我为什么而活的答案。现在面对同样的问题,我有了一番新的理解。
当我还是个小丫头的时候,做任何事情都没有强烈的目的,也许只是一时的好奇或一时的氛围让自己有了瞬间的冲动,冲动着会很积极地做某件事。但是当时间一过也就不再坚持。于是,那时的我总会和“半途而废”做伴。现在看来,小时侯的那种行为是那么的脆弱,因为背后支撑自己这种行为的只有兴趣而已。那时的生命,简单而又平淡,但那却是最有韧性的生命——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开始长大,开始成熟,开始学会了思考,开始有了追求,开始有了自己的理想和信念。于是,我便开始明白,原来活着应该是有理想有信念的,只有拥有理想和信念,你的生活才会充满绚丽的色彩。
记得还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师范生时,因为自己的兴趣我出现在学校各种晚会的舞台上,出现在学校举办的各次书画比赛中,在自己的世界中飞舞、狂奔。逐渐地习惯了在舞台上无数注视的眼神和在运动场上疯狂冲刺的感觉,从此这种感觉深深地埋进了我的心里。此时的我不再仅仅拥有儿时的那种冲动,更多的是拥有了自己的追求和理想。“我要发光,我要飞舞狂奔!”这句话成了我的理想。怀抱着这个理想,我更加努力了。用自己的热情,用自己的努力,更用自己的毅力积极地出现在大家的视线中,向所有人展示自己的才艺,展示着自己各方面的能力。于是,五年大学生活,我过得丰富多彩,我活得有滋有味!
当我面临就业时,我找到了新的理想,那就是成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人——教师。为了这个梦想,我经历了从未体验过的残酷竞争。其中的紧张激烈真是让人难以忘怀。如今,我如愿以偿地走上了那三尺讲台,成为了孩子们心中的天使。然而现实没有我想象中的简单,作为一个教师,不仅要精于教书育人,也要善于与人沟通,包括学生,家长,同事和领导,更要具备一颗包容的心,细腻的心,充满爱的心和博大的胸襟。福贵家珍面对着更为惨烈的命运都不曾低头,我又有什么理由选择逃避?成为一名人民教师,是我的理想;而成为一名学生敬爱的好老师更是我理想之后的又一个理想。有了这个理想我相信可以使我成长,使我更快地融入到教师这个行业之中,使我更好地接近我的学生,使我更好地走进孩子的心灵。因为活着所以活着;更因为有理想,活着才会更精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