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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人梦的读后感三百五十字精练50句

时间:2019-05-29 03:03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何不写一篇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1

第一次接触《暮光之城》系列的时候是在初一,而且是因为看电影才与其结缘。那时候年纪还小,完全是痴迷于女主的美和男主的帅。说来惭愧,身为校读书协会会长的我,阅读种类是属于极少的。每一次看这电影的一系列我每次都有不一样的感受。

因为之前看过电影的缘故我并没有说很仔细的有去看小说。因为中文版的我感觉翻译的文字不够美丽,但是纯英文的话我又不能够很好的理解进去,这是最痛苦的。

明明一部让我感觉类似科幻片却变成了一部爱情片。吸血鬼和人类相爱,在17岁的青春穿插,现在有很多的电视剧电影都打在用回忆做文章然后这却是我最记忆深刻的。

首先我们先讲一下男主爱德华,他是一个完美的男神案列,典型的高富帅。但是他不自大,能为了自己喜欢的人抑制了自己想要喝她血的冲动。在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之后想方设法的护她周全,他希望贝拉可以按照她原来的生活轨迹生活下去,慢慢变老,而不是一己私欲把她变成和自己一样的冷血生物。

再者是我们的被大家喜爱的漂亮女主,一个不被欲望蒙蔽的乐观开朗女孩,她深爱着爱德华不惜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回自己喜欢的人的命,我想这也就是为什么男主会这么迷恋她的原因之一吧!后面她成为吸血鬼我们才知道她并不只是一个邻家女孩而是一个天赋异禀的高贵优雅的吸血人之一。

最后就是男二雅各布,一个重情重义专一朴实的好男儿。他喜欢贝拉,守护在她的身边护她的安慰尽管她不属于自己。看最后他为了贝拉和库伦家族联手就一目了然。

这书整个系列是令我沉醉的,他们的爱情仿佛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爱的轰轰烈烈却不是海誓山盟而是一个眼神就可以看出我爱你有多深。“你现在就是我的命”多少女孩子沉醉在男孩子的甜言蜜语中,又有男孩子做到了他们曾经说的誓言。世间的真爱有多少是敌得过时间抵得过金钱,爱德华和贝拉的爱情宛如一股清流,而世间太多浮浮沉沉真真假假。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2

在一个个极其安静的夜晚,在大多数人都在安睡的时候,我看完了《暮光之城》,有些囫囵吞枣,有些急不可待。是的,那不是我正常的阅读速度,我只是太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完这个故事。

不可否认,我被因心血来潮而网购的这套书深深吸引,我太想融入到这个匪夷所思的故事中,我太想随着贝拉的喜怒哀乐而心潮澎湃,太想因爱德华、雅各布的不合常人的行为而驻足屏息。

一个是吸血鬼,一个是狼人,一个是普通的人类,我开始嫉妒起贝拉,一个如此平凡的小女子,承受着原本不该是她生命中所能承受的感情之重。爱德华的款款深情,雅各布的浓情蜜意,都太让贝拉疯狂了。

无疑,贝拉也是异于常人的,她怎么能够坦然自如的与非人类相处呢?而这两个非人类,随时都会因为失去控制而让她丢掉性命。

我常常在文章关于贝拉大量的心理活动描述中,停下急速阅读的眼睛,我会看看窗外静谧的黑夜,深不可测的天空,安静似水的夜色,我会陷入深深的沉思:如果我是贝拉,我会如何选择?是吸血鬼?是狼人?还是人类?我一再关注贝拉的年纪,十七、八岁,的确是个为爱痴狂的年纪,有些叛逆,有些懵懂,有些无助,有些无畏,也的确是只有那样一个年龄,才会爱情至上、无所顾忌。贝拉选择了一个合适的年龄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而到了我这个阶段,我相信我会考虑更多,父母、朋友、子女、现在、未来,而最终,我想我会放弃,我不会像贝拉那么勇敢无畏,我承认在某种程度上,我是胆怯的、懦弱的,我理所当然的会离吸血鬼和狼人远远的。

但是,当我如痴如醉的深陷于贝拉的情感体验中,久久不能自拔时,我不想忽视内心深处对那样一种情感的渴望,那种可以为之生,可以为之死,可以眼里、心中只有一个他,可以不要生命,可以沦为吸血鬼的近乎绝望中的幸福。

贝拉如愿以偿的变成了吸血鬼,不用担心自己年华的老去,不用担心会与爱德华分离,而更幸福的是,在她还是人类时,她有了与爱德华唯一的孩子——蕾妮斯梅,一个一半是人一半是吸血鬼,有着非凡美丽、聪慧异常的小公主。

《暮光之城》有一个非常完美的结局,贝拉有了孩子,成了吸血鬼,她可以和爱德华永远生活在一起,而且年龄永远停留在18岁,她的另一个挚友——雅各布,也找到了自己真正的烙印爱人——蕾妮斯梅,即贝拉的女儿,一切皆大欢喜,是我最为满意的结局。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3

前不久,我在书店发现了一本精彩而又玄幻的小说,它就是《暮光之城》。它精彩的内容让我一口气把整套书看完了,作为外国文学史上的经典,《暮光之城》有着它独特的魅力,后来也被改编为电影,受到了人们的一致好评。

首先,从《暮光之城》的作者说起。斯蒂芬妮·梅尔并不是像大家想象中的那样学识渊博,写作

从情节方面来说,全书以爱德华与贝拉这对苦命鸳鸯的情感纠葛为主线,融合了吸血鬼传说,狼人故事,校园生活,恐怖悬念,喜剧冒险等各种吸引眼球的因素。而其中凄美动人的爱情则是全书最简明的主旨,通过一系列的曲折坎坷,最终给爱德华与贝拉完美的结局,这也是全书写作的一大亮点。情节并没有一味地进行描述他俩的关系之暧昧,反而不断的分分合合,用反衬的手法更加凸显了两人的爱情之浪漫。文中还有许多的细节描写令人感到强烈的真实感,从细微的对吸血鬼的冰冷肌肤的描写,到后面宏大的吸血鬼家族的无情冷酷,这一切给人以真实的感觉,人物的性格在作者笔下也体现的淋漓尽致。通过语言,行为等方面的描写给书中每一个角色以独特的性格。爱德华的温柔梦幻,贝拉的迷人善良,等都是在文中用着大量的笔墨描写的。

从给人的感触来说,《暮光之城》绝对是青少年们最喜爱的那类书籍。全书抓住了读者心中的亮点,不断的塑造一个个的敌人,让读者为之揪心。第二部《新月》中的贝拉险些被敌人抓住,千钧一发之际,爱德华的英雄救美更是勾起了读者们无限的想象。

好的书籍就像是良师益友,《暮光之城》以其敏感而细腻的笔触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壮丽的画卷。当你细细品味完全书后,不妨也去看看同名电影,相信你一定能从中受到更多的思想启迪。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4

在《暮光之城》里,作者的最大特点是采用第一人称的写法,好像读者就身处福克斯这个小镇里一样。我想,对于女孩子,她尽可以把她自己想象成贝拉,接受爱德华浓浓的爱意,面对吸血鬼和狼人的惊悚,以及身处抉择时的焦虑。贝拉,书中描述,她只是皮肤白,但相貌一点也不出众,这也是她为什么想要变成吸血鬼的原因。但是,虽然贝拉劣势很明显,但她委实吸引了两个人-----爱德华和雅各布。但她却只喜欢爱德华,因为爱德华成熟、稳重、体贴、英俊,而且十分有钱。

爱德华和雅各布代表了爱情中的两类角色。爱德华成熟、稳重,并且明白自己的责任,他不想伤害贝拉。他嗜血,所以,他要控制自己,他要对她以及他自己负责。可以说,他是一个有责任心的男人。

雅各布则看上去比较幼稚,他比贝拉还小。但是就在爱德华离开贝拉之后,他成了贝拉的玩伴精神上的伴侣。但是,雅各布却不像爱德华一样稳重,可以说,他很热情,他有些疯狂的爱上了贝拉,他向她表白,并且,他强吻了她。

我想说,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诱惑,我们如何才能控制自己,不要让诱惑控制了我们自己,也不要让诱惑是我们伤害了他人,这是我们要学学爱德华的。我们都在经历着一些或是困难,或是成功,但是这一切的一切都会使我们勇于承受更大的苦难,以及迎接更大的成功。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5

喜欢《暮光之城》中大量的心理描述,这一点可能是电影无法演绎得当的。得到与失去,可能与不可能,真实与虚幻,都描写得很透彻,让人感同身受。《暮光之城》的故事主线是吸血鬼Edward与普通却个性独特的高中生Bella之间的爱情故事。可是,打动我的,却是故事中的另一位男主角狼人Jacob对Bella的感情。从头到尾,我都觉得Jacob这个人物塑造得更饱满,更丰富,更真实。

因为看过第一部《暮色》改编的电影,所以刚开始满脑子都是电影中的人物形象,直到故事快结束时,才摆脱了这些先入为主的图像束缚,在自己所品味的文字中形成了另一个Bella,另一个Edward以及另一个Jacob形象,虽然很模糊,但感觉更贴近故事中的人物。

Bella不漂亮,但是很独特,同许多爱情故事的女主角一样,她不一定很出色,但是非常喜爱读书,喜欢读《呼啸山庄》,也喜欢莎士比亚。我想这个特点体现了很多小说作者的一种情结——自己爱读书,怎么忍心自己笔下的主角不爱读书呢?

在Bella眼中,Edward完美得无以复加,所以从一开始,Edward与Bella之间的爱情就显得很突然,没缘由地爱得很深很深。遗憾的是,从始至终,我都没有被他们之间的爱情感动,令我感动的,是Jacob与Bella之间的爱,一种更自然也更饱满的爱。

Jacob善良、开朗、阳光,敢爱敢恨。第四部《破晓》的Book Two是以Jacob为第一人称讲述故事的,非常喜欢这一部分的内容。另外,Jacob的口头禅是:“Sure. Sure.“——在乎与不在乎,并非一念之间。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6

本来并没有打算以《暮光之城》写读书心得,但昨晚无端梦见吸血鬼,又让我想起《暮光之城》来。这一套书每一册都很厚,拿在手上的那种厚重感,让人很安心。我用了很长时间才看完,但这一套书给了我特别的情感体验,我觉得很值得。

《暮色》——《新月》——《月食》——《破晓》——《午夜阳光》,《暮光之城》系列以日月光华盈亏命名,错综复杂的故事伴随看月亮的出现和消失一步步的进行。同时,月亮有着另一种象征。例如,第一部结尾提到,暮色象征着贝拉作为人类最后的时光;另外,第五部中,爱德华经历了长久的黑暗生活后,贝拉的出现像是他生命中的午夜阳光。

—How old are you?(你几岁了?)

—17

—How long have you been 17?(你17岁有多久了?)

—A WHILE...(有一段时候了..)

这是《暮光之城》里男女主角的一段对话。相遇那年,他们都是17岁;她出生几个月就被妈妈带离小镇那年,他已经17岁;而终有一天她将老去,他却将仍然保持17岁的.青春容颜……时间轮盘对他而言是凝固的,对她却是飞速运转;他的青春永驻,而她的青春终将腐朽。他们本是不同世界的两个人,真爱却让他们的生命交集在一起。青春小说作家饶雪漫说过一句话“没有人永远17岁,但永远有人17岁。”17岁,是生命中最美的年华。贝拉并不杰出,不是万能,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这让每一个看书的女孩在贝拉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而杰出的爱德华是每个女孩梦想中的白马王子,在17岁这人生最美的季节,贝拉与爱德华的相爱,可以说圆了天下女孩的一个梦。也许这也是《暮光之城》盛行的其中一个原因。

安意如的《人生若只如初见》里有这样一句话,“有时候,爱只是输给了生死、时间,以及欲望。”现实中的爱情往往并不如意,有的败给时间,有的败给距离,有的败给感觉。《暮光之城》里,贝拉与爱德华的爱情也经受了万般磨难。人类与吸血鬼的禁忌之爱,让两人如在刀尖上行走,在各方危险中挣扎着求取平衡。

在《暮光之城》整个系列中,我最欣赏的是贝拉的勇敢。得知爱德华是吸血鬼后,贝拉说了一段话:“有三件事我很确定。第一,爱德华是吸血鬼;第二,他身上有一部分,我不知道是多大的部分,在渴望吸我的血;第三,我毫无条件地,也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爱情让贝拉并不惧怕爱德华会伤害她,她害怕的是失去他。在义无反顾地爱上爱德华后,贝拉需要面对的便不是常人所面临的磨难。

“我从没认真想过我会如何死去,但如果能为了我所爱的人而死,似乎也是个不错的选择。”这是贝拉的话。选择与爱德华相爱,不仅使贝拉自己陷入危险,爱德华一家以及贝拉父母的安全也受到极大的威胁。贝拉爱他们,所以,如果牺牲自己能换来所爱之人的安全,她愿意。

在第一部末尾,贝拉说,“我爱你,胜过这世界上的一切加起来的总和。”“我梦想得更多的是永远和你在一起。” 但是,永远有多远?爱德华长生不老,贝拉却总有一天会老去。因此,贝拉不顾一切,宁愿放弃正常人类的生活,要求将自己也变成吸血鬼,与爱德华相守。爱德华却拒绝了贝拉的要求,宁愿守着贝拉终会慢慢变老的容颜,也不愿意让贝拉经受只能在黑暗中生活的孤寂。尽管二人选择不同,都是因为爱。

贝拉最终成了吸血鬼,这是我想要看到的结局。尽管这会让贝拉失去正常人的生活,也许以后也将面临更多挑战,但是可以永远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这正是她的追求。

《暮光之城》理所当然得被拍成电影,但期待已久的电影播出之时,也许有人会失望,包括我。并不是说电影本身真的不好,而是,在阅读小说的过程中,我们都会发挥想象,创造一个自己臆想的世界。荧幕播放的影像又如何比得上人的想象呢?因此,书籍给人的感觉是电影无法取代的。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7

我读的第一本由儿童文学跨越到的书,就是《暮光之城·破晓》。我和老妈看了电影版的《暮光之城》第一部和第二部之后,就开始搜罗起来《暮光之城》的原著书籍来。现在我已经读完了《暮光之城·暮色》、《暮光之城·新月》、《暮光之城·月食》、《暮光之城·破晓》四本暮光之城系列的书了。

我最喜欢的,还是《暮光之城·破晓》。伊莎贝拉就是在这一集里变为吸血鬼的。爱德华在前一集里对伊莎贝拉说过:“我决不会把你变成吸血鬼,虽然你很想改变。你应该知道,其实做一个吸血鬼并不是光有那么多好处。生命如一个转轮,生老病死是自然的事情。我们就是被踢下转轮的一群人。只有在你十分危难或患绝症的时候,我才会吸你的血把你变成吸血鬼,让你不会死。”在这一集里,伊莎贝拉确实患了绝症。吸血鬼生育不了,除非人和吸血鬼在一起,才能生育。伊莎贝拉和爱德华结婚生育了,但是生育后,女人一定会死,男吸血鬼却不会死。伊莎贝拉生下了半人半吸血鬼的女孩安娜,但自己就快要死了。爱德华迫不得已,于是吸了伊莎贝拉的血,伊莎贝拉在经历毒液渗透的痛苦以后,就可以得到永生和吸血鬼的一切力量了。

伊莎贝拉作为一个吸血鬼,几乎无法养活自己。于是爱德华一家就开始教伊莎贝拉如何捕猎:如何咬断飞奔中的麋鹿的喉咙,如何吸干野兔的血。但渐渐地,伊莎贝拉发现,作为吸血鬼它拥有不同寻常的力量。她有一个保护罩,能保护罩在罩子里的人……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不是全部描写吸血鬼的小说中的鬼都是恐怖的,鬼也可以被塑造的形象很好,《暮光之城》系列就是一个范例。希望大家去读读,我郑重推荐这一套书。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一

看过许多的关于吸血鬼和狼人方面的电影了,只是喜欢那种奇幻带给自己的视觉感受,也喜欢以一种异类的角度所展现的世界。然而《暮光之城》创作得那么唯美,那么凄清,那么舒缓;所展现的爱情是那么醇厚,那么震撼。阳光穿过贴着多彩窗花的教堂,照在古典的钢琴上,照着弹琴师轮廓鲜明的面庞,睫毛很长,手指修长,手捧一杯陈年的红酒,慢慢品味,听着舒缓的音乐,每一个音符在心尖跳跃——这就是我看这部电影的感受。闲话少叙,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还是来品评这部很喜欢的电影吧。可能感受很多,视角也很多,主题也很多,还是先说说这部电影打动我的地方吧!

关于吸血鬼和狼人的题材都已经很俗套了,也有把吸血鬼题材和爱情结合起来的,比如《吸血鬼惊情四百年》,只是制作没有这一部电精巧。当爱德华和贝拉躺在林间的草地上,镜头定格了几秒钟,那种舒缓的转换给你产生强烈的视觉美感。风吹着松树在轻轻摇晃,云雾在群山怀抱的山谷间流淌,阳光下面的绿总是那么新鲜,小镇上的高中生活总是那么悠闲。贝拉的神情总是那么单纯和真实,她的爱情也来得那么自然而然。读心术也读不出除开了性和金钱之外她的想法。爱德华的五官是那么精致,然而这只是他作为杀人工具的一个皮囊,身为吸血鬼的他,除开嗜血,他也是那么迷恋人世间的爱情,不想作为异类而生存。这部电影的选景和选角,让人赏心悦目。

死很简单,活着却很累。爱情不只是依附于精致的皮囊和庸俗的言辞,爱一个人,是爱他的灵魂,即使他是异类,即使他对自己的迷恋只是鲜血和气味。如果不能死去,不需要睡眠,不需要爱情,无法想象吸血鬼的生存有什么意义。如果仅凭本性而生存,爱德华不会把贝拉当作自己的生命。他具有超能力,清楚自己的身份,他爱她,却不想为了永远得到她而将她改造为跟自己一样的身分,只羡慕鸳鸯不羡仙,爱情本来就很简单。如果连爱情都觉得累,活着就更累,如此说来,爱情就是一种让人逃避生存之累的手段吧。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二

书城里,有段时间把暮光之城的书堆得犹如书城里就专卖这本书而开的一样,很多。阴森森的封面,那种黑色是诡异的,充满着恐怖和不可思议。我以为就是一些新上架的小说,只不过是为了吸引人眼球而摆出来,却不知道它是风靡全球的书。直到我看《看电影学英语》节目里,关于棒球的之部分,截取的正是暮光之城的片段,我很惊奇那种速度,想要看那部电影,却因为看不清右上角的字体错过了它,现在想起来就是相见恨晚。

同桌上星期回来就跟我讲《暮光之城》,她讲的时候眼睛发亮,我一时便涌上了兴趣。于是下定决心这星期回去看电影。因为别人讲得再多,也不如自己亲眼一瞥。

开片是动物在奔跑的镜头,与简介中所谈及的吸血鬼无关紧要。随着电影的播放,我同里面的女主人公一样,奇怪着他的种种行为,还有他看她的眼神,似乎是带有厌恶。为什么会这样呢?于是,就接着带着好奇心去观看。外国人的脸好白,以至于我觉得每个人看起来都和吸血鬼有这么一条腿。无与伦比的脸廓,那双眼睛更像是一面具有超凡脱俗的魔力的镜子,不断地洞察人的心思,像磁铁一样对所有人都有无法抗拒的美的吸引。骨质的美,似乎每条神经和每个骨头都是结合了黄金比例构造出来的杰作。我实在是对他们的美震撼了。

其中有令我感动地落泪的情节。女主人公因为是人类,同库特家族的人去玩棒球惹到了别的吸血鬼。因为那个吸血鬼具有超强的超能力,他们只能在他对女主人图谋不轨的时候示意警告,不敢轻易动手。由于他主要以狩猎为主,她就必须逃离这个与她爸爸生活的镇。就在离别,想要逃去南方而引开他的狩猎时,难于启齿的离别话却很难开口。她对他爸爸说了,她妈妈离开他时说的同样的话。因为他爸爸是个警长,很多时候都只能是一个人,所以她妈妈离开了他。而女主人工这时回去同她爸爸住,却没生活多久就莫名其妙地说要离开。尽管爸爸说了很多要挽留她的话,但为了能迅速离开,她迫不得已伤害了他的爸爸。她洒泪带上门,开车离去时,对男主人公说,我忘不了他那失望的眼神。也许我这样说,你也体会不了这里包含的感人的温情,建议你们自己去看看。

还有一个情节,就是女主人公被吸血鬼骗去以前的芭蕾舞蹈室的那段。女主人公无意地收到了吸血鬼的来电,他放了一段她妈妈的录音,像很多电影里的威胁恐吓的语气一样,对她说,你如果还想救你妈妈,那你就马上来你以前的舞蹈室,而且不要带任何一个人,否则你的妈妈就可能没命了。她毫不犹豫地躲开那些为了护送她的人,独自坐着出租车去了。但她鼓起勇气,面对生与死,一步步接近死亡的边缘的时候,她看到了小时候与她妈妈对话的那段视频,她恍然大悟。一切再显而易见不过了。

我觉得,女主人公的亲情就是他的生命,尽管男主人公曾经在他身边说过,你现在就是我的生命。这是很善良,很有人性的一面。就算是真的.是去为了家人送死,她也愿意。我想影片中,男主人公对女主人公的呵护,在最困难的时候,是他出手扶住了她,也许有人会说,在我们生活中绝对不会有这种无微不至的爱。是的,不会有。但是你只要相信你爱的人亦爱你就可以了。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三

六月二十七下午两点多,终于把暮光之城前四部给看完了,平均每部电影两个小时10分钟以上的时间,还真是挺长的阿,用了两天把暮光之城看完,暮光之城系列有五部,分别是暮光之城之暮色,新月,月食和破晓(上下部)。

回味一下,个人最喜欢的还是第一部,因为刚刚进入暮光系列,确实充满好奇与梦幻,里面的人物也都青涩朴实,当然印象最深的要数女主角贝拉(克里斯汀·斯图尔特),她由一明普通的或是说是稍带不幸身世的女孩,成为男主角潇洒吸血鬼爱德华·库伦(罗伯特·帕丁森)的女朋友,库西速度力量都超出人类,在贝拉面前也是一直在像超人一样保护着贝拉,电影里还充满了校园生活气息,更加贴近现代的年轻人们的生活,所以印象比较深刻吧。

这电影就有点像是童话故事里的丑小鸭变天鹅,灰姑娘变身美丽的公主的故事,不仅如此还有着两位超出常人的英雄人物深深爱着这位姑娘,产生了竞争,暧昧元素又让人羡慕的三角恋,还记得狼人杰克说的那句很感人的话:"心中的烙印深深的印着某人,就会愿意为她做任何事。"

还有就是这部电影多次获得最佳吻戏奖,也不知道是谁设的这奖,但不得不承认暮光系列吻戏不是一般的多,只能说明美国人思想就是比中国人要开放,什么:"i love you阿。kiss me阿"听得都想像是家常便饭似的。

电影的男女主角电影里是情侣,现实生活中也是鸳鸯一对,这更是给好莱坞,娱乐界调足了胃口吸引了无数眼球,连宣传费都省了好多吧。

其实挺简单的,假如你是暮光系列的男主角,5部电影,5年时间朝朝暮暮下来,有是感情戏,又有吻戏,又有零距离的二人对白,又有床戏,还要保证电影的演技是一流的,效果是一流的让观众看觉得你们确实演的是情侣,没把观众当成傻瓜,票房还得是一流的,男主角就算不想爱上女主角,女主角,周围人,导演,以及你的粉丝会同意吗?所以感觉现实生活中不成为情侣应该都难噢。

说到男主角嘛,其实我更喜欢杰克,现实中他是从小学习空手道,是个空手道高手,长的也很英俊,并且身材很好和肌肉漂亮,并且是90后噢,最近发现90后才华横溢,事业成功的人越来越多了,这让人有些亲切感,也有些压力阿,同为90后咋差距这么大咧,唉,失败啊。

破晓下部要到今年十一二月才上映,这也是暮光系列的最后一部了,期待电影的上映,希望看到贝拉真正破茧化蝶变身成赤眼吸血鬼美丽的模样,和电影最后的结局。

哈利波特读后感1

《哈利波特》是我在众多书籍中最喜欢的。这部作品的作者是JK罗琳。罗琳自小就喜欢写作和讲故事。24岁那年,她在前往伦敦的火车旅途中,一个瘦弱、戴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一直在窗外对着她微笑。7年后,罗琳把这个名叫哈利波特的男孩的故事推向了世界,哈利波特成为了风靡全球的童话人物。

《哈利波特》这套书,共有7册,每一册的故事那么精彩,那么惊心动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第四册了。一看到第四册的封面,就觉得这本书里一定会有精彩的故事,封面是这样的:封面的上面用醒目的大字表明了题目“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封面上有四个人物,从书中了解到那四个人分别是:哈利波特、塞德里克迪戈里、威克多尔克鲁姆、芙蓉德拉库尔。当然,在封面正中间,有一个火焰杯,右下角还有一个HP的标志。所以,我很喜欢这个封面。

《哈利波特》的主要内容是:新学年开始前,哈利和好朋友罗恩、赫敏一起去观看精彩的魁地奇世界杯赛,无意间发现了消失了十三年的黑魔标记。哈利的心头笼上一团浓重的阴云。三个少年的友情竟是那样一波三折、忽晴忽雨……哈利渴望在三强争霸赛中战胜自我,完成三个惊险艰巨的任务,可这是一个天大的阴谋,伏地魔利用这次机会再次复生……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是不知道自己或者别人的命运是怎么样的,但是,我们可以自己去掌握命运,我们可以把自己的命运发挥得更好。只要我们把每一件小事做好,只要我们尽好自己的本分,这一生,你将活得更加精彩。

哈利波特读后感2

《哈利波特》,曾经是一个人最后的希望。

一谈到《哈利波特》,几乎人人都知道,而哈利波特迷们一听到这四个字则更是眉飞色舞。不说其他人,就说我们班就肯定有一半以上的同学是哈迷。受他们的影响,我也阅读了《哈利波特》。《哈利波特》共有七部,每一部都是“精彩绝伦”的别名。《哈利波特》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哈利波特从充满疑问的出生,到经过生与死的考验,与黑魔头伏地魔和他的追随者食死徒们进行决斗。伏地魔为了打败唯一一个战胜过他的灵魂——为了保护他的孩子而牺牲了自己的哈利波特的母亲莉莉,想尽办法杀死哈利波特。屡屡几乎得手时,哈利波特在朋友,老师,校长,灵魂和智慧下却屡屡死里逃生。

我也是个“哈迷”,我喜欢《哈利波特》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哈利波特》中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利益而拼搏奋斗,除了他充满魔法外,其它与现实世界一模一样,人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有欢笑,也有泪水,有公正也有不公平,而这些词语构成了魔法世界那个令人向往的魔幻世界。

而创造了这个令人惊心动魄的魔法世界的,就是JK·罗琳。《哈利波特》曾经是JK·罗琳的救命稻草,JK·罗琳抓住了它,抓住了这个机会,抓住了她最后的希望。是坚韧铸就了《哈利波特》。在没有写《哈利波特》之前,作为一位单身母亲的JK·罗琳,生活十分艰难,她在创作第一部有关这个魔法世界的书籍《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时候,因为家中光线昏暗,而无法进行写作,只能到邻近的小咖啡馆里取暖,写作。JK·罗琳也就是在如此艰苦的生活中创作了《哈利波特》,创作了一部风靡全球的《哈利波特》。

我们不求能够取得像JK·罗琳那样的成就,但是我一定要学习JK·罗琳在生活中的坚韧。

如果能够拥有百折不挠的品质,拥有永不放弃的精神,拥有那颗坚韧的心,还有什么事情会让我们望尘莫及?

哈利波特读后感3

J·K·罗琳所写的《哈利·波特》深受大家的喜爱。讲的是一个姓波特的男孩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7年学习生涯,先跳过在德思礼一家的生活开始讲起。

混血巨人海格告诉波特:“你是一个巫师,哈利。”于是波特就到了9站台,来到了霍格沃茨。

首先,我们要来介绍波特的朋友,引用一句话:“你管那也叫朋友?”波特是混血的,他母亲是一个泥巴种。他的朋友罗恩·韦斯莱一家是纯血统的叛徒,尤其是他爸非常喜欢麻瓜(不懂魔法的人)。他还有个朋友叫赫敏·格兰杰,是个泥巴种。

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有四个学院:格兰芬多、赫奇帕奇、拉文克劳、斯莱特林。因为波特自己的无知和韦斯莱的挑拨离间,波特对斯莱特林有了一种偏见。我们还是介绍一下这四个学院吧。格兰芬多的人都是那种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人(虽然波特四肢并不发达),喜欢冒险的人自称“勇敢的人”才能进的学院;拉文克劳是旁人无法理解的人自称“智商高的人”进的学院;斯莱特林是真正精明的人进的学院;而赫奇帕奇永远都是被挑剩的人去的地方。

我想进斯莱特林,这是毫无疑问的。斯莱特林人血统纯正,成绩优秀,是很多人(除了波特这种没头脑的人)梦寐以求的。不过我们还是来聊一聊波特。

再引用一句西弗勒斯·斯内普教授的原话:“波特自从进了学校以后,就一直在违反校规。”因为波特的自大和多管闲事——还有某个人偶然的帮助——波特才能“顺利”渡过这些关卡。还有,霍格沃茨的校长邓布利多是格兰芬多的,副校长麦格也是格兰芬多的——罗琳也对格兰芬多怀有偏见——所以格兰芬多才能夺得学院杯。

不管怎么说,你的.道路由你自己去选择。

哈利波特读后感4

暑假,母亲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十分钟爱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父母在哈利小的时候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我侥幸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疤,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父母被杀了,可怜的哈利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他住在他唯一的亲人姨妈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知道了自我的身世——是一名巫师,此刻要到魔法界去领悟。就这样哈利不平凡的生命开始了……和罗恩?赫敏成为兄弟姐妹,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认识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父母、哈利最痛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满爱又充满恶的世界里哈利度过了生命。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我的父母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赞叹:哈利是一个多么勇敢?果断的人,自我和两个伙伴对付一个法力高超的伏地魔(又称神秘人?黑魔头等),伏地魔有很多食死徒为他效力,有些已经年纪大的巫师都怕他。哈利一年级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却敢于与他战斗,六年级的时候与伏地魔应对面地战斗,那时虽然他已经长大了,但是论法力还是不如伏地魔。七年级的时候,他和他的两个伙伴一齐在外面没有上学,寻找着能够打败伏地魔的魂器(他们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在哈利六年级的时候正因寻找魂器而死的)……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就会越觉得痛苦,不如勇敢地去应对困难、克服困难。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哈利波特读后感5

从小到大我读了很多书,但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一本。那天我去书店,一下子就被它那魔幻的封面吸引了,走近一看是一本《哈利波特》,打开书,里面的内容更精彩,我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了。

这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主要说的是一个恶魔无意中得到了死亡圣器的一个老魔杖,然后开始伤害人类,哈利波特得知后与恶魔展开了战斗。他竭尽全力去摧毁三样圣器,第一样是皇冠,第二样是一个冠军奖杯,第三样是一只有剧毒的眼镜蛇,最终终于战胜恶魔,取得了胜利。

我读完了这篇文章,心里想,哈利波特每一次遇到困难时,都能勇往直前,永远不会后退;每一次遇到困难,他都去勇敢地面对,用智慧去战胜他们,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想想我们的生活中,有些人一碰到困难,只能去逃避,其实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你强它就弱,我们应该勇于面对困难,敢于战胜他们。这不仅又让我想到了课文《艾滋病小斗士》里的恩科西,他坦然地面对生活,面对可怕的艾滋病,我想我也要向他们学习,勇敢地面对眼前的困难,战胜学习中的每一个“难题”。

哈利波特的精神是可贵的,面对那么多困哪,在别人选择逃避的时候,只有哈利波特坚持走过了一个个充满困难的下午,为了把恶魔打倒,他可以和恶魔同归于尽,你能吗?

我自己在平时学习的时候,有些不会的字词没时间去问家长和老师,我就连蒙带猜地读了过去,这样字音容易读错,而且意思也难正确地去理解。我们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学习怎样去笑对种种困难,正如《西游记》中十二个大字“苦练七十二变,笑对八十一难”。

哈利波特读后感6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哈利波特》,文中的主人公叫哈利波特,哈利是一个巫师,真正的巫师!他的父母同样也是巫师,曾经是霍格沃茨(一个魔法学院)最优秀的巫师学生,可是他们死于一次与敌人的战争中,因为要保护哈利,牺牲了自己。但是,却在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形状的伤疤,那里包含着哈利母亲对哈利爱的力量,也是因为这条伤疤,使哈利成为魔法界里大名鼎鼎的人物,但因为没有父母的照护,哈利从小就生活在自己的姨父姨妈的房子里,在那里哈利没有任何尊严,他受尽了姨父姨妈和他们的儿子的嘲笑,但是他选择了忍受。

当他终于达到可以当上霍格沃茨一年级的学生时,他来到霍格沃茨,在那里所有人都认识他。更出名的是他额头上的那条伤疤,在那个学校里,他感觉到了温暖,他认识了真心待他的朋友。但是,在一年级至七年级的学习魔法的过程中,当年杀死哈利父母的伏地魔,也就是人人都害怕的神秘人,没有人敢轻易提出他的名字,除了哈利与校长邓布利多以外,伏地魔仍然没有放弃杀死哈利的念想,一次次地想要杀死哈利,但哈利依靠母亲给自己留下爱的力量,朋友的帮助和哈利的魔法天赋,以及他的聪明智慧与勇敢,一次又一次的打败了伏地魔。

最终,他成为了父母的骄傲,更成为了霍格沃茨的骄傲,哈利的聪明、智慧与勇敢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母亲的爱是无私伟大的。更让我明白了,遇到危险和困难时,一定要冷静、要勇敢、要坚强、要敢于面对,不能逃避。

如果大家有兴趣的话,那就去读一读这本课外书吧!

哈利波特读后感7

罗琳超凡的想象力把我们带入了一个奇幻的魔法世界,读了《哈利?波特与密室》这本书,我感受颇深。

这是哈利在霍格沃茨的第二个学年发生的一系列的事,密室再次被打开,洛丽丝夫人,科林,尼克,赫敏接二连三地被石化,学校危机重重。还出现一本可以和人对话的神秘日记……哈利通过好友们的帮助,逐步发现了密室的秘密,并凭借过人的勇气与智慧最终消灭了日记中的“汤姆?里德尔”,救出了金妮。

“只有真正的格兰芬多人,才能把它从帽子里抽出来,哈利”,是啊,“真正的格兰芬多人”,他们有埋藏在心底的勇气和过人的胆识、气魄与侠义。

本书中的故事发生时,哈利只是一个霍格沃茨二年级的学生,因为他的身世,因为他会蛇佬腔,许多人议论他、躲避他,以为他是所谓的“斯莱特林继承人”——打开密室,引发事故的罪魁祸首。甚至他好朋友赫敏,也没能在这场灾祸中幸免,在追寻真相的过程中惨遭石化。

哈利面对同学们的质疑,斯莱特林们的嘲笑,没有自暴自弃,而是仍然鼓起勇气,继续和罗恩、赫敏一同探究“密室”的秘密,并尽快弄清楚密室中的那个怪物究竟是什么。当他迈进密室的那一刻,当他与里德尔针锋较量时,当他负伤、用全部意志与蛇怪殊死搏斗时,他成为了真正的格兰芬多人!

经历无数次的打击,哈利没有退缩,没有惧怕,他心中的那份爱与勇气支持他前行,永不磨灭。

生活中,也许我们也会遇到不顺心的事,也会经历挫折和挑战,但只要我们坚定心中的信念,就一定会苦尽甘来。

只要爱与勇气在我们心中,我们就不会输。

哈利波特读后感8

今年暑假,我过的既充实又有趣,有空的时候就会看我喜欢的《哈利波特》。这套书一共有七本,我已经看完了四本了,一本书都有好几十万字呢!今天我就跟大家分享这套书的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哈利波特是一位和我差不多大的小男孩,也带着眼镜,不同的是他有着和我截然不同的经历。哈利一出生,他的父母就去世了,他被送到了他姨妈姨父那里去了,他们对他很不好。哈利住在一个楼梯间里,那里的空间非常的狭小,只能容得下一个人,每当有人走过楼梯,就会哗啦哗啦落下灰尘。我想如果哈利的父母没去世,那他应该会有一个明亮的大房间住。哈利想写作业,可是为了不被发现,不得不打着手电筒利用夜晚的时间来看书写作业。如果哈利的父母还在的话,他一定可以和我一样趴在书桌上,打开台灯来学习。

哈利的表哥达力每次过生日都会收到好多礼物,有一次收到了36件礼物,他却说去年有37件呢!然而哈利的生日却没有人记得。我想到了我,今年我过生日的时候,妈妈去甜品店里买了一个大大的贵贵的蛋糕,还请了好多人在饭店里给我过的生日。想想我比哈利真是幸福多了,我想起了一首歌《世上只有妈妈好》。

可到了魔法学校后就不一样了,这里是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这里有老师们的关爱,还有好朋友罗恩和赫敏的陪伴,他找到了一个有爱也有奇迹的地方。在这里他可以打魁地奇球、学习黑魔法防御术,上魔药课和飞行课等课程。你还想知道哈利在魔法学校更多有趣的故事吗?就请和我一起来读《哈利波特》吧!他真的很有趣,相信你一定会喜欢它的。

哈利波特读后感9

很多人都了解有那样一个小巫师,他鼻梁骨上面有一架黑边眼镜,他总是骑着飞天扫帚半空中飞,在他乱蓬蓬的乌发下边,也有一道神密的疤痕。这一男宝宝的名字叫哈利波特。

哈利一岁时便失去爸爸妈妈,一直在姨夫例假的欺侮下日常生活。在哈利十一岁时,他忽然获知自身是一名女巫,因此他开始了自身在霍格沃兹魔法学校的学习培训职业生涯,而且了解了2个最好的朋友,罗恩和赫敏。

但是杀掉哈利爸爸妈妈的贝拉特里克斯却一直对霍格沃兹志在必得,本来在哈利的身上丧失能力的他摆脱了哈利一开始的宁静日常生活…

看了这本书以后,我难以想像,居然有那样的随时随地要遭遇着身亡的小孩,哈利担负连许多成年人女巫都当担不上的义务!有那样胆量的小孩,在社会现实中又具几人能保证?他所吃的苦,又有几人会承担?

尽管有那么多的磨练等待哈利,但是惊喜一次又一次出現,哈利一直逃离风险。这种,统统是由于爱。

哈利的妈妈以便救哈利而死,她对哈利明显的爱,在哈利的的身上留有了印痕。被一个深深曾经爱过,虽然爱她的那人早已去世了,也会给哈利留有一个永久性的平安符。这就是贝拉特里克斯打不死他的缘故。

贝拉特里克斯不明白爱,他也是早前缺失了爸爸妈妈,他日常生活在福利院,一个没爱的自然环境。他性情很内向,特立独行,他也不用盆友…一个不明白爱都没有最爱的人,会作出成千上万丧尽天良的恐怖的事儿来。

这或许便是这本书要告知大家的,爱能够更改一个人的运气,爱情是连深刻的法术,也没法做到的人生境界。即便在最失落的情况下,也绝不能放弃爱与希望,他们能够超越死亡,点亮黑喑,由于爱与希望比运势更为强劲!

哈利波特读后感10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由英国著名作家J·K·罗琳精心撰写而成的精彩魔幻小说《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这本书让我百看不厌。

这本令我痴迷的魔幻小说主要讲了:主人公哈利·波特三年级时的故事。哈利·波特在暑假生日收到了许多朋友的来信,其中有罗恩的、赫敏的、海格的、并且还收到了赫敏送的《飞天扫帚护理手册》。第二天玛姬姨妈得罪了哈利,骂哈利的妈妈莉莉总是多管闲事、哈利的爸爸是酒鬼,哈利生气了,把玛姬变成了气球、飘向了空中。夜幕降临,哈利假冒珀西的名字去了伦敦破釜酒吧。哈利天天在破釜酒吧进餐,他控制自己尽量不把钱全部花光,用节余的钱买了几本自己需要的书。

开学了,哈利乘车到了国王十字车站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乘霍格沃茨特快列车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格兰芬多学院就学。他学会了如何对付摄魂怪和博格特,学会了占卜术,如何驯服鹰头马身有翼兽,在与拉文克劳打魁地奇时飞天扫帚光轮2000被打人柳打成了碎片,魁地奇也输了;哈利还知道了召唤守护神的咒语,如何对付或识别狼人,得到了活点地图,披着隐身衣进入了密道,获得了小天狼星·布莱克送给他的火弩箭飞天扫帚,骑着火弩箭打赢了魁地奇。特里劳妮教授的预言真正发生了,知道了赫敏有时间推移器的秘密,练成了终极召唤神符咒的咒语呼神护卫,骑着鹰头马身有翼兽在八楼教授的房间里,救出了他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知道了赫敏的秘密。哈利经过磨练和努力获得了本学期的最高荣誉学院杯。假期里还收到了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的信。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小说,让我既增长了见识,又增强了幻想能力。

哈利波特读后感11

可怜的哈利波特原先住在姨妈家,但是姨妈一家对他都特别不好。有一天哈利接到魔法学校的入学通知书,说要让他学习魔法。到了魔法学校,他认识了许多人:专门跟他作对的小男孩马尔夫,总是挑他毛病的斯内普教授,严厉的副校长麦格教授,和蔼的老校长邓布利多……同时,他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罗恩和赫敏。不过,魔法学校遍布危机,在魔法世界还有很多诡异的事情:巫师银行的钱奇异被盗,黑魔法防御术教师的头上总是莫名其妙地裹着一条围巾……这一切都和伏地魔有关,哈利也了解了父母的真正死因并不是姨妈所说的车祸,而是死于伏地魔之手。于是,哈利在魔法学校学习魔法,慢慢地变强,最终打败了伏地魔,为他的父母报了仇。

大多数人都喜欢主人公哈利波特,因为他机智勇敢,但是我却更喜欢斯内普教授。他虽然看起来很冷酷,像个坏人,我还曾经怀疑过他和伏地魔有勾结,直到奇洛出现事情才真相大白,原来斯内普是想去阻止奇洛帮伏地魔偷魔法石。事实上斯内普教授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好人。

我有个同学特别像斯内普,他表面上看起来是个脾气很坏的人,刚开学我就感觉他没好心眼,同学们也都讨厌他,但渐渐地,大家发现实际上他很爱帮助别人,脾气一点也不坏。我也和他成为了好朋友。班里的同学也改变了看法。

看完《哈利波特》之后,我除了学到了哈利的机智勇敢以及他和朋友们的团结合作,我还懂得了一个道理:看事情不能只看表面,要看本质。不能只凭自己的感觉去评定一个人,而是要通过细致的观察去了解一个人的内在。

哈利波特读后感12

在你的梦境中,有没有出现过这样一个形象:一个魔法师挥舞着手中的魔法棒,在你的世界里呼风唤雨。有时,他是别人,有时,它是你自己——曾经的我就是这样的,手持一根孤独的魔法棒,在平淡的现实生活中渴望找到一处栖息之处,可换来的却只是屡屡落空的希望——直到我遇见了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全书共七册,作者是英国的JK罗琳——她是著名作家,也是最受读者喜爱的作家之一,她用超人的想象力为我们构造了一个超越世俗的魔法世界。

《哈利波特》大概讲述了:从出生起就有奇异魔法天赋的男主哈利波特,在十岁时来到了一个从未听说过的魔法学院——霍格沃兹,在这里,他不仅结识了好朋友罗恩和赫敏二人,还一起消灭了魔法世界的公敌伏地魔……

然而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不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而是他的同伴赫敏格兰杰。

赫敏出生在一个麻瓜家庭(即父母亲戚均不为巫师)但即使这样,她在魔法学习上依然名列前茅。在赫敏身上,我看到了很多当代女性所不具备的魅力。她自信而不自大,总是乐于去帮助他的伙伴;她勇敢而不怯懦,勇于去面对甚至挑战,在当时人们连直呼其名都不改的伏地魔;她遵守规则却也敢违反规则,敢于为了正义而去违反校规……她有自我的原则,理想信念,总是专注于自己所坚持的,把自己的未来看得如此决绝,每一步都似乎在向着自己未来的蓝图坚定的走去。

哈利波特这套书不仅让我超越现实,看到了一个奇幻的魔法世界,还让我看到了一个新时代的独立女性形象,更让我明白了友谊和勇气的力量,只有拥有这些,波特和他的同伴们才能战胜恶魔。这也正如赫敏所说“我不过是死读书,再靠一点小儿小聪明,还有更多重要的东西——友谊和勇气”

哈利波特读后感13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想必所有人都知道这句出自高尔基之嘴的名言。

书,是人们再熟悉不过的东西。而我在最近读了一本好书——《哈利波特》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发生在一个看似普通,其实大有玄机的瘦弱的男孩身上的事。

读了这本书,我对生活有了重新的认知。

在生活中,人们总是将自己所熟悉的事物熟视无睹,往往去忽略那些事物。而对于那些异于常理的事总是抱着一定是不好的东西的思想。很少有人能放下平常的认知,去接受新的事物或东西。

新的事物并没有错,错的是看待它的人。若将书中那些拥有巫力的人运用于生活之中,那么,生活中的许多事都会变得轻而易举。但是,由于那时人们对巫师的偏见,所以才导致人们无法获得巫师的帮助,做事充满困难。

学过历史或看过与历史有关的资料的人一定知道发生在清朝的“闭关锁国”。正是因为那时人们的盲目自大和不愿接触新事物而导致的。所以对于新事物,人们应该报以待定的态度,取他们好的一面,帮助他们改掉不好的毛病。

“罪孽不在于步枪,而在于扣动扳机的人。”这句话出自AK—47之父卡拉什尼科夫之口。他是正确的。枪是无罪的,有罪的是那些使用枪的人。因为他们为了一己私欲而将原本用来保家卫国的武器用到了不恰当的地方。这恐怕也是创造者一开始所没有想到的吧!

所以一件新事物的好坏起源于人们对待它的态度,就像书中所写的,人们对于巫师十分憎恶、害怕,认为他们是厄运的化身,是灾难的化身。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巫师要不让人类发现他们的存在了!

新事物的诞生,是好、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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