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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子里的房间读后感40子汇编80句

时间:2019-10-18 15:03

《格林童话》是由德国语言学家雅可布·格林和威廉·格林兄弟收集、整理、加工完成的德国民间文学。《格林童话》里面约有200多个故事,大部分源自民间的口头传说,其中的《灰姑娘》、《白雪公主》、《小红帽》、《青蛙王子》等童话故事较为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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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1812年格林童话第一集出版,包含了86篇童话故事,第二集增加了70个故事,内容不断扩充,格林兄弟生前出版(第七版)的故事集有200则,加上圣徒传说多达210则,再加上补遗就有215则。其中以《灰姑娘》、《玫瑰小姐》、《受骗的青蛙》、《雪白和玫瑰红》、《猫和老鼠交朋友》、《聪明的农家女》、《三兄弟》、《月亮》、《熊皮人》、《石竹》、《白雪公主》、《小红帽》、《睡美人》、《糖果屋》、《青蛙王子》、《渔夫和他的妻子》、《野狼和七只小羊》、《大拇指》、《勇敢的小裁缝》、《不莱梅的城市乐手》、《穿靴子的猫》较为闻名。

《格林童话》内容广泛,体裁多样,除了童话外,还有民间故事、笑话、寓言等。其中故事大致分三类:一是神魔故事,如《灰姑娘》、《白雪公主》、《玫瑰公主》、《青蛙王子》、《小矮人与老鞋匠》、《玻璃瓶中的妖怪》等,这些故事情节曲折、惊险奇异、变幻莫测。二是以动物为主人公的拟人童话,如《猫和老鼠》、《狼与七只小山羊》、《金鸟》等,这些故事中的动物既富有人情,又具有动物特点,生动可爱。三是以日常生活为题材的故事,如《快乐的汉斯》、《三兄弟》等,这些故事中的人物勤劳质朴、幽默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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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童话读书笔记

在我一年级的时候,就读过《格林童话》,当时读得津津有味,觉得非常有意思。今天又看了一遍,还是觉得和原来一样好。

在《格林童话》中,我最喜欢《猫和老鼠做朋友》、《青蛙王子》、《六人走遍天下万事如意》等故事。《青蛙王子》说的是:一个国王,他有一个美丽的小公主。有一天,小公主丢了心爱的玩具,一只小青蛙说可以帮她找回来,不过小公主要答应和他做好朋友。小公主为了找回玩具,就随口答应了,可是并没有认真。等小青蛙找回她的玩具后,小公主却拿着玩具跑了。后来小青蛙一直追着小公主来到了王宫。国王知道了,就教育小公主说:“如果你答应了人家什么,就要照着去做。”这样,小公主和小青蛙成了好朋友,直到有一天,小青蛙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王子。这个故事告诉我一个道理,就是:人们如果许下什么诺言,那是一定要兑现的!

《猫和老鼠做朋友》这个故事非常有意思,说的是有一只猫非要和老鼠做朋友,老鼠刚开始不答应,后来不得已答应了。快到冬天了,猫和老鼠俩人买了一罐猪油,把猪油藏了起来,打算等到冬天没有食物时候再吃。可没过几天,猫就馋了,他不断对老鼠撒谎,说有事出去一趟,跑去悄悄地偷吃猪油,最后猫把猪油全吃光了。等老鼠发现了,就责备猫,猫一生气,把老鼠也吃掉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猫和老鼠是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朋友的。

《格林童话》有好多好看的故事,她能让你百看不厌。我喜欢《格林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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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童话读后感1

格林童话王国的大门打开了,里面一个个精彩的童话吸引着我,我不由自主地跨进了格林童话王国的大门,走了进去。

一个又一个精彩的童话故事,每一个故事都给我们带来了一些有益的启示。《渔夫和他的妻子》这个故事启示了我们做人不要太贪心。《三片羽毛》的启示是:做什么事情都要尽心尽力,认真地去做。还有《青蛙王子》这个故事,它告诉了我们做人要守信用……其中《白雪公主》这个故事,特别耐人寻味,使我至今难忘。

这个故事是说,在一个遥远的国家里,有一位皇后生下了一个漂亮的公主,很不幸,皇后不久就去世了。国王又娶了一位新皇后,新皇后长得很美但人很坏。她不许任何人美过她。可白雪公主美过了她,于是,新皇后绞尽脑汁想杀害白雪公主。一次皇后找了一个仆人,让他把白雪公主杀掉,仆人正准备动手杀死白雪公主时,却产生了怜悯之心,把白雪公主放了。白雪公主就跑到了小矮人的家里,后来遇到了王子,和王子结了婚,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那恶毒的皇后却被活活的气死了。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和启示,他告诉了我:邪恶永远也不能战胜善!善永远是最后的胜利者!

我在格林童话王国游了这么久,我学到了勇敢、友善、智慧和诚信。《格林童话》让我们看到了一片奇妙的想象天空,这是一个纯净的绿色世界。

格林童话读后感2

又是一个多姿多彩的暑假。在这个暑假中,爸爸给我准备了许多有意义的书,我每天如饥似渴地读着它们。其中,我最感兴趣的还是《格林童话》。

《格林童话》是德国着名作家格林兄弟写的,是一本德国民间故事集。里面的故事想象力丰富,情节曲折,我真是百读不厌。《灰姑娘》这则故事中的主人公灰姑娘,尽管受尽了继母与姐姐们的欺负与侮辱,但心地依旧善良,最终获得了幸福。《小精灵和鞋匠》中的鞋匠,虽然不富裕,可他心地善良,把挣到的钱救济穷人,结果小精灵们为他创造了奇迹,他的生意越做越红火。这些故事都告诉我:善良的人终究会有好的结果的,所谓“善有善报”应该就是这个道理。

当然,故事中也不是所有的角色都是善良的。《白雪公主》中的王后就是一个恶毒的女人。她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伤害白雪公主,结果却因为那颗妒忌心而被活活气死。还有大家都熟知的大灰狼,不但没有吃掉小山羊,反而白白搭上了性命,正是应验了那句“恶有恶报”。

读了这些有趣的故事,我不但增长了知识,还学会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我爱《格林童话》,它是我成长路上的好伙伴。

格林童话读后感3

我在暑假看了一本好看的书《格林童话》。这本书里面有好多有趣的故事,有《白雪公主》、有《小红帽》、还有《渔夫和他的妻子》、《野天鹅》等等。这些故事里讲述了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漂亮聪明的小红帽、贪心的渔夫和他的妻子、不怕困难勇敢善良的小公主。

《格林童话》里面我最喜欢的故事是《野天鹅》。这个故事讲述了从前有一个国王,他有六男一女共七个孩子,但是王后死去之后,国王又娶了一位新王后。

这个新王后很恶毒,她用施了咒语的小衬衫把六个小王子变成了天鹅飞走了,妹妹为了把哥哥变回人形,需要在这六年内不说一句话,不笑一声,并且在这期间给哥哥们编织六件荨麻做的衬衫。

小公主在六年里碰到了很多困难,但是她一声也不吭,克服了这些困难织好了六件荨麻做的小衬衫,把哥哥们变回了人形。最后公主、王子和国王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我们要向小公主学习,学习她不怕困难,勇敢、坚持的精神,这样我们将会成功,并会取得最后的胜利。

格林童话读后感4

我想,大家一定都读过《格林童话》吧!我也读过。《格林童话》讲的是一些国外的童话故事。有讲公主和王子的故事,穷人和富人的故事,动物和人类的故事。有声有色的。

其中,我最喜欢《何勤太太》这个故事。《何勤太太》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为自己的继母打理家务还被虐待的故事。有一天她来到水井旁打水,“扑嗵”一下,掉到了水井中。渐渐地,小女孩醒了过来,发现自己扒在一片无边无际的草坪上,草地绿油油的,粉白白的花朵,十分迷人。突然,一位老太太走了过来“你好,小姑娘。我是何勒太太。你一定需要帮助!”何勒太太轻声细语的说。

于是把小女孩带到了家里。吩咐她每天打扫家里的卫生。小女孩高兴地按照何勒太太的吩咐干活。日子很快过去了,小女孩想家了,何勒太太打算把她送回去。那天晚上,何勒太太送给小女孩一条金裙子,然后让她回家。第二天,继母的大女儿发现小女孩穿着金裙子,也想要一条。小女孩还把自己的经历告诉大女儿。第二天大女儿跳进水井中,

也被何勒太太看到了,可大女儿很懒不做事。在她回家前何勒太太把她变得黑悠悠的,于是哭着跑回去了。

格林童话十分精采,有声有色的故事,令人身临其境和心旷神怡。这是一本好书,建议大家去读一读。

格林童话读后感5

《格林童话》这本书是由雅可布。格林和他的弟弟威廉。格林合写的一本书,书中向我们介绍了很多主人公,它们在格林和他弟弟威廉。格林的手中栩栩如生。其中有我很早都认识的朋友:美丽纯洁的白雪公主、幼稚纯朴的小红帽、可爱善良的灰姑娘……,也有我心结识的朋友:朴素善良的汉斯,聪明漂亮的格蕾特,……我非常喜欢这些主人公,其中聪明漂亮的格蕾特让我印象最深。

格雷特是一个很有明的厨娘,有一次主人对格雷特说晚上家里要来一位客人让格雷特烤两只烧鸡。格雷特做好一切准备后,在傍晚时分她开始烤起了烧鸡。但是当烧鸡快烤好时客人还没到,格雷特的主人就说出去看看,正在烤烧鸡的格雷特抵挡不住烧鸡的诱惑自己不由自主的吃了起来,但当主人回来时格雷特假装在烤烧鸡,然后对主人邀请的客人说主人不是邀请他的而是要趁机杀掉他,客人听了后马上就跑了,而格雷特又对主人说客人那这烧鸡跑了。聪明的格雷特就这样保住了这个秘密。

《格林童话》这本书让我们有了一个梦幻般的天堂,有了梦幻般的朋友,让我们对未来充满了美好的期待。重要的是,它会净化我们的心灵,让我们以一颗充满爱的心去追逐自己的梦想。《格林童话》真是一本好书呀!

格林童话读后感6

读完格林童话这本书,觉的它里边的每一篇故事都深深的感动着我,有善良的青蛙王子,有神奇的粥锅,有坚固的钉子,还有勇敢的小裁缝……不过,我最喜欢是还是渔夫和金鱼的故事。

这篇故事主要讲了,有一天渔夫捕了一条大鱼,这是一位中了魔法的王子,于是,善良的渔夫把金鱼放回了大海。金鱼为了报答渔夫,愿意满足渔夫的愿望。当时,渔夫什么也没有要,老太婆知道后,向金鱼提出了一个有一个的愿望,先是要一座漂亮的房子,然后是要住在石头宫殿里,又要当国王,做教皇,做月亮和太阳的主人,前五个愿望金鱼都答应了,老太婆的要求越来越多,越来越过分,金鱼恼怒了,没有答应老太婆最后的愿望,并收回了所有给她的一切,他们又回到了原来的旧草棚,什么也没有了!

通过阅读这篇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人不能贪得无厌,要懂得珍惜现在的幸福和一切,现在的一切才是最美好的。

想起我以前做的事,我觉的很惭愧。去超市时,我一直想买很多很多的零食和玩具,一直想多向妈妈要些零花钱,就像贪得无厌的老太婆。我一定要改掉这个坏毛病,做一个知足感恩的人。

格林童话读后感7

童话,是人们不可拒绝的;童话也是人们所盼望的。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生活世界像童话般的不可思议,像童话般的美好与幸福。

今年暑假我读了《格林童话》这本书是由雅可布格林和他的弟弟威廉格林合写。

他们的故事素材来源于三种。第一种是巫术童话如《石竹》《白雪公主》《熊皮人》等;第二种动物与人的故事如《小红帽》《狼和七只小山羊》《猫和老鼠叫朋友》等;第三种是民间故事如《月亮》《三兄弟》等都是这类作品。

他们写作的特点也有三点。首先格林童话充满了浪漫的想象。比如月亮可以一块一块被剪下来。一睡就是100年,胖扑人能一口将大海的水喝干。其次这些童话充满了耐人寻味的温馨。

因为格林兄弟早年丧父,青年丧母。兄弟两相依为命,共同经受了人世间的忧患,困苦因而,更加懂得人间的温情如《三兄弟》就表现出了这一特点。最后也是格林童话为突出的特点,就是赞美勇敢。机智人物。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宣扬善良必将战胜邪恶的主题中最有名就是,《灰姑娘》和《白雪公主》了。

这些精彩的童话确实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生活在100多年前的格林兄弟写出来了这么脍炙人口的作品,真让人敬佩呀!

格林童话读后感8

今天,我读完了《格林童话》这一本书。它是由18世纪初,德国的雅可布·格林和威廉·格林兄弟搜集民间整理民间的传说、童话故事编辑而成的格林童话。出版至今,格林童话仍在全球各地流传。

读完了这本《格林童话》,让我感受最深的一篇文章就是《海兔》了。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位骄傲的公主她有十二面万能的窗户,只要一看,天下事就了如指掌了。

这一天她贴出告示公布:如果谁能躲过公主的眼睛,她就和谁结婚。有三个小伙子前来应征,前面两个都被公主的万能窗户发现了。到第三个小伙子时,他第一次藏在了蛋壳里,被公主用第十一面窗户看见了。

第二次他躲在鲤鱼肚子里,被公主第十二面窗户发现了,第三次,聪明的小伙子变成了一只活波可爱的小海兔藏在了公主的辫子里。公主从每一扇窗户里都没能找到小伙子,公主被小伙子的机智所感动,便嫁给了他。

这一篇童话故事教育我们的两个道理。第一个是;做人不能像公主那样骄傲,看不起别人。第二个是;应该学习小伙子做事都应该善于思考,善于发现。每一篇童话故事都向我们讲了一个做人的道理,而且有些会让我受益无穷,我喜欢《格林童话》。

格林童话读后感9

同学们,你们一定看过许多书吧,也一定有自己喜欢的书。今天我来向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格林童话》。

这本书和我们的语文书大小差不多,别看这本书的封皮儿不太漂亮,但是里面的每一个故事都非常好看,当你认真读过这本书里的第一个故事后,你一定会迫不及待的想买到这本书!

这本书里一共收集了二十五篇童话故事,我最喜欢的要数《白雪公主〉〉了。它的主要内容是:从前,有一个王后生了一个小女孩,长得很漂亮,皮肤像雪一样白,于是取名叫白雪公主。后来王后死了,国王又娶了一个王后。这个王后对白雪公主可坏了,三番五次的想害死她。

一次王后打扮成一个老太婆让白雪公主吃有毒的苹果,白雪公主吃下后就死了,后来被一个王子救活,于是她和王子结婚了,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最后那个狠毒的王后被活活的气死了。这篇故事告诉我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如果像文中那位王后一样恶毒,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怎么样,这本书很好吧,每一篇故事都告诉人们一个道理。你们一定也喜欢它,精彩的故事还在后面呢!请你快快打开这本知识多彩的书,自己去看一看吧!它会给你带来快乐和智慧的!

格林童话读后感10

我觉得格林童话爱憎分明,主题鲜明,尤其以颂扬美好、鞭打丑恶着多,深受各国小朋友的喜爱。它也是我最喜欢读的第一本书。

格林童话几乎每一篇都颂扬美好,摒弃丑恶,尤其以《白雪公主》为代表。白雪公主是个美丽善良的姑娘,而她的继母却是个心胸狭窄、凶恶的女人。继母妒恨白雪公主。继母最终还是杀死了白雪公主。一位王子救活了白雪公主。继母穿着九个小矮人的铁鞋跳舞,一直死亡。

色彩斑斓、丰富而又生动的想象力,是格林童话的另一个特点。这个特点在《灰姑娘》里得到体现。灰姑娘不停地遭受继母的折磨和虐待,她在亲生妈妈的坟头种了一根树枝,树枝奇迹地长成了一颗大树,树上有一只白色的小鸟,它是灰姑娘的好朋友。国王举办舞会,灰姑娘在白鸟和数的帮助下,终于参加了舞会,被王子看中了,继母让自己的亲生女儿跟王子进宫,在鸽子的帮助下,继母的计策没有得逞,经过一次又一次的波折,灰姑娘终于成了王子的未婚妻……

格林童话语言朴实、清新,而又充满了灵气和智慧。在每一篇童话里,无论是对景色的描写,还是对人物心灵的刻画,或者是在叙述故事过程,都会闻到一股清香,给人一种亲切感。

格林童话读后感11

我利用暑期时间又看了一遍《格林童话》,却得到了与以前不同的感受。也许,有些人会认为童话很幼稚,纯属虚构,但我却觉得童话里面也富有哲理。以前我看这本书,只看故事情节,却忽略了它的寓意。而现在再次看这本书,我有了深刻的体会:做人要善良。

善,这个字眼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它是一种传统美德、是心灵美的体现、是来自灵魂深处的东西。生活中常常会看到这样的景象:在公交车上,有人毫不犹豫地让座;在商店里,有人把多找的零钱义无返顾地还给营业员;在街头,有人会伸出援手,把兜里的钱或多或少投进乞丐求讨施舍的碗里等等,其实,这些都是善的`表现。

善良的人终究会有好的结果的,所谓善有善报就是这个道理。《格林童话》中《灰姑娘》这则故事中的主人公灰姑娘,尽管受尽了继母与姐姐们的欺负与侮辱,但心地依旧善良,最终获得了幸福。再比如说《小天使和鞋匠》中的鞋匠,他虽然不富裕,可心却很善,把挣到的钱救济穷人,结果小天使们为他创造了奇迹,他的生意越做越红火。我还听说这样一件真实的事:有个好心的农妇从败子手里买下了一只野鸭,并细心照料它。最终,野鸭为那个并不有钱的农妇创造了一笔不菲的财富。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善良的,恶毒的人总会遭到惩罚。《白雪公主》中的王后就是很好的例子。她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伤害白雪公主,末了却为了那颗妒忌心而活活气死。妇孺皆知的大灰狼,不但没有得逞,吃掉小山羊,而且还白白搭上了性命,正是应验了那句恶有恶报。可以说一个人失去了善良,就等于失去了灵魂,失去了人性,就等于行尸走肉。那些犯罪的不法分子也该醒醒了!他们利用了别人的善良,逍遥法外,为所欲为,真是可憎、可恶、可气、可恨!

《格林童话》让我更深地了解了人性,了解了人性的真、善、美,同时也了解了人性丑陋的一面。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人类家园!

格林童话读后感12

我在《格林童话》里看了一篇动人的故事叫《灰姑娘》。

情节大概是这样的:一个富人的妻子得了重病,去世了。这个富人的女儿天天在母亲的坟前哭,但是她很有孝心,在大雪天她生怕母亲冷,为母亲坟上披着毛毯。春风吹来,她就为母亲坟上披着绿叶。

后来,他的爸爸又娶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有两个女儿。后妈和她的两个女儿常常欺负她,还让她住在阁楼上,但是她毫无怨言。后妈让她天天打扫,后来因为她天天满身沾灰,所以大家都叫她灰姑娘。

有一次,王子邀请灰姑娘和后妈的女儿一起参加舞会,但是后母不让灰姑娘去,还把她的请帖撕了。这时仙女出现了,她还让灰姑娘穿上水晶鞋去参加舞会,还把她打扮的漂漂亮亮的。那晚王子只跟灰姑娘跳舞,别的公主想和王子跳舞,王子老是说:我在和这位公主跳舞。在午夜12点时,灰姑娘要走了,她在走前掉了一只水晶鞋。最后王子靠着这只水晶鞋找到了灰姑娘。两人幸福得在一起。

灰姑娘从不贪图金银财宝,父亲要出去问女儿女们要什么,后妈的女儿们要项链什么的,而灰姑娘只要第一根碰到父亲帽子的树枝。

灰姑娘善解人意有说不完的好。

我爱看《格林童话》,更爱看里面的《灰姑娘》,更重要的是它教会了我做人要有一颗善良的心,不能贪得无厌。

格林童话读后感13

《格林童话》是通过“寓教于故事”的形式,让读者开阔眼界、增长知识、懂得道理,汲取到健康成长的丰富“养料”。并且,通过寓言故事,教懂读者一些课本上未能学到的道理。教会读者“分辨善恶、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做人不能懒散、智慧是进步的阶梯、遇到危险要冷静”等做人、待人的道理。

《格林童话》在语言上朴实无华、生动流畅,简明易懂,朗朗上口,娓娓道来,栩栩如生,又充满了德国的乡土气息,令人倍感亲切。

《格林童话》寓教于乐,每一则故事都有其深刻的人生哲理。《背包、帽子和号角》告诉人们做事不能太贪心,多做一些帮助别人的事,一定会得到他人的好报。《灰姑娘》则说明了凡事不能光看外表,美好的本质总有一天会被人发现的。《不孝的儿子》教人们懂得了对待父母、长辈一定要孝顺、尊敬

《格林童话》源自民间,在艺术上通俗、质朴、粗犷、生动,表现了纯真的自然美。文中的主人公个性鲜明,善恶对错一目了然。不少主人公憨态可拘、滑稽可笑,使故事妙趣横生,引人入胜。总是把真、善、美与假、恶、丑的矛盾冲突置于斑斓多彩的幻梦之中,借助神奇的力量化解矛盾,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结局告终。故事中,自然与神奇,现实主义与浪漫幻想交相辉映,融为一体,使读者既感到故事情节合情合理,又体现了读者的意愿,从而得到满足。如今在这样一个物欲如潮如流的社会里,有些人迷失了方向,有时无法正确辨别善与恶、对与错。这种时候,不妨看一下《格林童话》,在一个个生动、简单的故事里你会体味出内在的深刻意义——以理性的态度去辨别世间的善恶对错。看《格林童话》就像是一次心灵的放飞,看看故事情节体味一下其中的意义,欣赏欣赏其语言艺术的特色。犹如采撷最丰硕的花果,吮吸最甜美的甘露,来滋养自己,丰富自己,提高自己。

格林童话读后感14

我始终记得这样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句话用在我们对书的选择上也非常的合适。因为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一本坏书也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对于处于“人之初”的我们来说,人生最初的几本书尤为重要。我从小就爱看童话和寓言故事,因为它具有感化和教育我们儿童的力量。在这些书中,我最爱的是《格林童话》。在那些新颖、鲜活、生动的童话中,我找到了另外一个多彩而真实的世界,幼小的心灵认识和感受到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以一颗充满童真的心看待自己身边的一切。

在《格林童话》的故事中,既有我还牙牙学语时就认识的老朋友:美丽纯洁的白雪公主、幼稚纯朴的小红帽、可爱善良的灰姑娘……,也有我认字之后结识的新朋友:漂亮机智的马琳、朴素善良的汉斯、自作聪明的小卡特里斯……。我非常喜欢这些形形色色的朋友,关注着他们每个人的命运,常常为他们悲伤的结局感到惋惜,为皆大欢喜感到快乐。我对故事中那些纯真善良的人物充满了爱,而对那些阴险、狠毒的人物充满了恨。在《格林童话》神奇美妙的故事中,还常常会有一对恋人出场。他们的爱情有欢乐,也有曲折。在他们由于坏人的破坏而分手时,我为他们捏一把汗;在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时,我又为他们开心。总之,我牵挂着《格林童话》中的每一个人物,和他们一起快乐,一起忧伤,一起跌倒,一起爬起。丰富多彩的故事情节常常使我深深的陶醉在《格林童话》神奇的世界中。

《格林童话》这本书使许多像我一样的小朋友有了一个梦幻般的天堂,有了梦幻般的朋友,让我们的世界变得十分充实,对未来充满了纯真的美好的期待。更重要的是,它会更加净化我们的心灵,让我们以一颗充满爱的心去追逐自己的梦想。《格林童话》真是一本适合小朋友们读的好书呀!

格林童话读后感15

格林童话是一本德国的格林兄弟原著的童话故事,今天我来讲我的读后感。

比如说傻小子学害怕,他不知道什么是害怕还以为害怕是一种本事,他去妖魔猖獗的古堡呆了三个晚上都不害怕,而且在这三天里都发生了奇怪的事情,国王批准他可以跟公主结婚,但他还是整天说:“要是我学会了害怕该多好呀” !公主想了一个办法他那么想学害怕就让他知道什么是害怕,公主在傻小子睡着的时候把一缸金鱼倒在他的床上吓得他屁滚尿流,他说:“现在我终于知道什么是害怕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学一些有用的东西,比如唱歌、跳舞、弹钢琴……千万不要跟傻小子一样学害怕我弟弟很小都知道害怕,其实人天生就知道害怕,你说对吧?发生了这件事情反而让傻小子变得非常聪明。

格林童话读后感16

在《格林童话》中有一个有趣的故事,就是《大拇指汤姆》。

故事中的大拇指躲进了老鼠洞里,巧妙的躲开了俩个坏蛋,藏进牛壳里睡大觉,当他被吃到牛的肚子里的时候他大声地喊叫,最后牛主人把牛给杀了,汤姆才逃出来但是。他有被狼给吞进了肚子里,然后他就指挥狼找到回家的路,最后狼被爸爸杀死了,他就和爸爸妈妈团聚了。

大拇指真勇敢,真聪明。读了《大拇指汤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做人要勇敢,做事不要慌张,遇到困难要动脑筋想办法。

格林童话读后感17

还记得那篇我最喜欢的《渔夫和他的妻子》。有一个渔夫和妻子一起生活,他们生活很贫穷。有一天渔夫打渔的时候,打到一条小金鱼,小金鱼请求渔夫把他放了,并且许诺给他想要的东西。

一开始渔夫的妻子想要一个草房,后又要一所更漂亮的房子,小金鱼都答应了。但是渔夫的妻子越来越贪心,她想要金子、银子,甚至要当女霸王。这时小金鱼不再答应了,还让他们变成了以前贫穷的样子。继续住着破房子,用着破木桶,过着落魄的日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不能太贪心,如果太贪心,最终会一无所有,所以我们要靠自己去生活。

格林童话读后感18

我读了渔夫和进取的故事。故事中的老公公和老婆婆以捕鱼为生。

一天,善良的老公公一整天只捕到了一条金鱼,但是还是将它放了。金鱼很感激老公公,它对老公公说:“你有什么要求就来找我吧!老婆婆知道后,逼老公公向金鱼要了许多东西,还要当贵妇人。不久又要求当女王,金鱼都满足了她得要求,可是后来她居然想当海上的女霸王,并且还要金鱼来伺候她。金鱼听了非常生气,就将老婆婆的一切都收了回去。

从此,他们又过上了贫困的生活。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做人要像老公公一样勤劳善良,还要像金鱼一样学会感恩,但是决不能像老婆婆那样贪得无厌。

格林童话读后感19

妈妈给我买了好多好多书,我最喜欢看的是《格林童话》,因为里面有很多精彩、感人、有趣的童话故事。现在我自己经常读《格林童话》,深深感受到它的迷人魅力和给我的启迪。

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故事是《灰姑娘》,它讲述的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灰姑娘,她常常被继母的女儿欺负,她们不仅给灰姑娘换上灰色的旧外套,把她赶到厨房里去干艰苦的活儿,而且还嘲笑、漠视和折磨她。最后灰姑娘得到了仙女的帮助,被王子选为王妃,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这个小故事让我认识到:人一定要善良,要有爱心。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家园。

格林童话读后感20

《格林童话》是德国的格林兄弟着,名字也是以格林兄弟命名的。

《格林童话》中,我最喜欢《灰姑娘》和《海的女儿》。灰姑娘是一个命运十分砍坷的女孩,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母亲,而父亲又娶了妻子使灰姑娘一直被欺负。唉!真是可怜啊。

《海的女儿》正如成年人的世界中,永远不知道童话的意义——第一次读《海的女儿》也许你只听到了优美和伤感,长大后你才明白其中包含着爱的代价和无言的牺牲……

啊!《格林童话》真好看啊!也许对大人来说这不算什么,可是对我们小孩子来说真是义意非同啊!

格林童话读后感21

我妈妈给我买了格林童话这本故事书,这本书可好了,所以我写这一本书的读书笔记。

上面有许多的故事如勇敢的小裁缝、狼和狐狸、穷人和富人……每一篇故事都有一个小小的道理,勇敢的的小裁缝告诉我们要勇敢、狼和狐狸告诉我们要聪明,穷人和富人告诉我们不能太贪心,贪心是没有好下场的……

每一个故事让我深受启发,还有的故事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有的故事让我要谦让别人,不能够太骄傲。

听了我对格林童话记的读后感是不是觉得格林童话很好呢!

格林童话读后感22

好书就是格林童话,格林童话就是好书。里面的内容都是坏人怎样做坏事,最后受到了惩罚。但同时也告诉我们好几个道理:

一。刻防备陌生人,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二。不要为了钱财,而去伤害自己的亲人。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

三。交朋友讲的是友情,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而利用自己的朋友。

格林童话这本书确确实实是一本好书。里面记载着做人的道理。如果你仔细阅读,你会发现这本书里面的乐趣。也会百看不厌。

格林童话读后感23

岁月不居,韶华易失。少年的歌,已成昨天的回忆,但有一本书在心里成了永久的定格,那就是《格林童话》。

初读《格林童话》,大概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深深的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白雪公主》、《灰姑娘》、《小红帽》、《青蛙王子》、《三兄弟》等故事,伴我吃饭,伴我睡觉。

我为白雪公主而哭,我为恶毒的皇后死掉而快乐。在故事中,我读懂了善、恶、美,明白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理。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一生,愿每一个孩子都成为书的朋友!

格林童话读后感24

我最喜欢看的一本故事书。它不仅告诉我许多人生的道理,并且丰富了我的想象力,让我对它情有独钟。

这本书里让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白雪公主》,因为在那篇童话里充分体现出白雪公主的坚强与善良,还有七个小矮人的聪明。故事讲的是王后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伤害白雪公主。

让我感受到王后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伤害白雪公主,却为了那颗妒忌心而活活气死。正是应验了那句“恶有恶报”。可以说一个人失去了善良,就等于失去了灵魂,失去了人性,就等于行尸走肉。那些犯罪的不法分子也该醒醒了!他们利用了别人的善良,逍遥法外,为所欲为,真是可憎、可恶、可气、可恨!

格林童话读后感25

暑假中,我读了不少的课外书。你想知道吗?如果你想知道,那就接着往下看吧!很精彩哦。

我读了《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水浒传》、《童年》……《格林童话中》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灰姑娘》。灰姑娘本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可她的母亲很快就死了,她的爸爸又给她找了一个后母。

后母和她的女儿对灰姑娘一点也不好,把她当成一个奴人一般,老是让她做很多的事情。而灰姑娘对待她的后母和她的女儿却还是很好。这篇童话告诉我们一个做人的基本道理:我们一定要珍惜自己的爱心,不要管别人怎样对待我们,不管有多么的艰难我们都要坚持。

伙伴们,相信你暑假里也读了不少的课外书,那就赶快动起笔来吧!

格林童话读后感26

我非常喜欢看《格林童话》,里面有很多好看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灰姑娘的故事。灰姑娘的母亲去世了。后母和两个姐姐常常欺负她,让她做最脏最累的家务活。王宫举行宴会,仙女送给灰姑娘好看的衣服和鞋子。

舞会上,灰姑娘和王子开心地跳着舞。十二点到了,灰姑娘必须赶回去。不然漂亮的衣服就会消失。灰姑娘匆忙间丢失了一只玻璃鞋。王子凭借着这只鞋子找到了灰姑娘,灰姑娘成为了美丽的王妃。

读了灰姑娘的故事,我觉得是灰姑娘的善良感动了仙女,仙女才会帮助她完成心愿。我们应该向灰姑娘那样,不管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都要保持一颗善良的心。

格林童话读后感27

去年暑假,我看了《格林童话》这本书。这本书告诉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在这里,有可爱的小红帽、奇特的大拇指姑娘、善良美丽的白雪公主、善于探险的尼尔斯……还有数不清的小精灵:美丽的小鹿、温柔的山羊、狡猾的狐狸、胆小的兔子……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白雪公主”这个故事,告诉我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而不择手段得到的美不是真正的美,也会失去美的真正意义。

书中描写的是一片奇妙的想象天空。在这里,也许一只虫子都会有奇遇,一片叶子都有魔力,一块石头都会有秘密……全世界一代又的一代的孩子,最初大都是从这些故事里学会友善、智慧、快乐、诚信、勇敢和希望,然后才学会了成长。

远远不止这些。它们还会活跃我们的思维,拓宽我们的想象,教给我们更好的方式去思考。更重要的是让我们从中获得了超越一切平凡的激情和渴望,让我们从此学会了做梦——无论你是老人还是孩子,无论你伟大或是平凡,一样都可以做梦,都应该有梦!

而一个有梦的人,则必定是一个有希望的人小学生作文 作文人网 你也可以投稿,一个有方向的人,一个有幸福的人。

格林童话读后感28

今天,我读了一本《格林童话》的书,它这里面的知道可丰富了,比如有《狼和七只小羊》、《白雪公主》、《灰姑娘》等等。简直是三天三夜也看不完。 但我觉得最有趣的要算《布来梅的音乐家》。

因为它讲了一们农夫养了一头驴,可是驴的年经大了,不能再干活了,主人就要把它给杀掉,驴子知道了这个消息后,就连夜逃跑,这个时候,它想去布来梅市去做音乐家,可是,它在路上的时候遇到了许多同伴,它们都受了主人不好的待遇,都是走运才跑出来的。后来天暗了,它们发现了一座房子,仔细一看才知道是强盗的窝,于是就跑进去一个一个地吓过去,等他们跑光,它们就在这儿住了下去。从此以后强盗们就不敢去这个房子了。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做个聪明的小孩子。

格林童话读后感29

《格林童话》这本书是由雅可布。格林和他的弟弟威廉。格林合写的,你们可能以为他们只写童话,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他们研究范围涉及到语言学、哲学、文艺学等诸多领域。

首先,格林童话充满了浪漫诗意的想象。比如,月亮可以一小块一小块地被剪下来;一睡就是一百年;胖仆人能一口将大海的水喝干……

其次,这些童话充满了耐人寻味的温馨。因为格林兄弟早年丧父,青年丧母,兄弟俩人相依为命,共同经受了人世间的忧患困苦,因而更加懂得人间的温情,如《三兄弟》……

最后,也是格林童话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赞美勇敢、机智的人物,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宣扬善良必将战胜邪恶的主题,其中最有名的就是《灰姑娘》和《白雪公主》。

这些精彩的童话故事确实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生活在一百多年前的格林兄弟能写出这么多,这么好脍炙人口,流芳白世的作品,真让人敬佩呀!

格林童话读后感30

今天,我读了《格林童话》后,我喜欢“老苏尔坦”的故事。老苏尔坦的男主人想要杀了它,它很伤心,于是就找狼寻求帮助。第二天,主人出去收干草。这时,狼来了,狼假装要吃小孩,老苏尔坦不让它吃,就叫了起来,主人听见了,就急忙跑过来把狼赶走了。从此,主人不再有想杀它的念头。从这里可以看出老苏尔坦很聪明,在自己的生命遇到危险的时候,利用计谋保护了自己。

老狼因为自己帮助了老苏尔坦,为了感谢自己就想捉走一只羊。老苏尔坦看见了,就勇敢地站出来保护主人家的羊。狼因此没有抓到羊,反而被主人痛打一顿。这件事告诉我们: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保护它!

格林童话读后感31

今天我读了《糖果屋》这篇故事,它来自《格林童话》。

这篇文章讲了两个聪明的小孩和一个砍柴匠及一个心地很坏的后妈,因为家里很穷,大家饭都吃不饱,后妈想把那两个小孩扔掉。小孩想各种各样的办法回家,后来还是迷路了,而且遇到了爱吃小孩的女巫婆。兄妹俩用聪明的脑袋瓜对抗女巫婆。

当看完这篇文章,我感到很羞愧。有一次,我在小区里跟爸爸在地下室走着走着一不小心,爸爸不知道进了那户人家里了,我自己走回家,我走走迷路了,一边走一边哭幸亏我遇到了保安,最后,保安叔叔把我送回家。

现在的高科技越来越发大了,坏人也越来越多了。碰到困难和坏人,我们要动脑筋。想办法,而不能哭哭啼啼就能解决问题。从今天起我要克服困难,我要做聪明开心的孩子。

格林童话读后感32

今天晚上,我读了《格林童话》中的《猫和老鼠》的故事,猫大谈自己多么的爱老鼠,直到老鼠答应和它住在一起,它们准备了过冬的食物一罐猪油,猫不让老鼠到处乱跑,担心老鼠会被抓住,它们把猪油放在了教堂的祭坛下面,并说不到必需的时候不能去动。

可是不久,猫就想吃猪油了,它欺骗老鼠去给刚出生的孩子做教父,一次又一次的偷吃了猪油。等到冬天到了,老鼠和猫一起去取储备粮的时候,老鼠发现罐里空空的,才明白这个忠实的朋友欺骗了它,猫却吼道:“再敢吱声,看我不吃掉你!”然后一纵身扑过去把它吞进了肚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猫不可能和老鼠成为“朋友”的,做朋友的前提是要以诚待人。

格林童话读后感33

我读了《格林童话》这本书,书里面有许多故事,《小红帽》,《青蛙王子》,《大拇指汤姆》,《白雪公主》,《金鹅》 但我更喜欢《渔夫和金鱼》这个故事,我给你们讲讲吧。

《渔夫和金鱼》讲的就是一个勤劳的渔夫有一天去钓鱼,钓到了一条金鱼,金鱼为了保命说:“求你把我放我回水里吧,我会帮你实现愿望的。”渔夫把事情告诉了妻子,妻子让渔夫去要一个漂亮的小别墅,又让要石头宫殿,又想当国王,又想当皇帝。妻子的贪欲占据了她的整个灵魂,妻子还想掌管太阳和月亮。金鱼听了这话,尾巴一摆游回了大海深处。渔夫从海边回来,雄伟的宫殿不见了,他的妻子正站在原地的小破屋前,就这样,他们又过上了穷苦的日子了。

这个故事讲的人不能太贪欲,这样早晚也会得到恶报,对你的惩罚。

格林童话读后感34

幻想总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童话世界正是我们幻想的对象,走进童话世界,就设有恐惧和悲伤,即使过程是艰险,有过痛苦,但结局总是美好的。惨痛的过程,完美的结局,实用化世界永恒不变的格局。

《格林童话》是本童话大全里面的故事很有寓意,每个故事都在教育我们为人处事的道理。通话虽然是幻想出来的,但是却都在反应我们生活得不同场景。有不同方式去解决问题。纸终究包不住火的,坏事做尽的人,到最后都会受到惩罚,即使我们能幻想童话世界中的生活。但是我们能制造童话世界,幸福快乐的度过每一天。

格林童话读后感35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格林童话》,它一共有五十一个故事,二百三十四页,是德国的格林兄弟所写,他们的代表作还有《德国英雄传》、《德国神话》等。

其中比较有趣的《六好汉走遍天下》,讲了从前有一个兵,他勇敢善战,立下了很多大功,但他退伍时,国王只给他三个银豪子当伙食费,退伍兵满腔怒火地走进森林,随后他分别遇到了大力士、狂风鼻、飞毛腿和寒冷帽,他们有各自的本领。然后他们来到了一座城市,那里的国王说“谁跑赢我国的公主,我就给他荣华富贵。”飞毛腿应战了,并且赢得了比赛。从而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觉得这本书的作者想象力非常丰富。它每一个故事都告诉我们,只有诚实和善良才是美的体现,外在的美并不是真实的,而内在的美才是最真实的、最实际的,这才是美的体现。在生活中也的确如此:一个人的外表非常漂亮,但他的内心是肮脏的、是丑陋的,明明是要靠自己的双手去打造自己的劳动成果,但他却靠别人去帮他完成,这就是不真实的体现。一个人,外表很丑陋,但他的内心是纯洁的、是美丽的。做一件事,不管多艰难,他都愿意靠自己来完成,这就是实际的体现。我们也应该向他们一样,不弄虚作假,要一步一步、脚踏实地的走下去。

格林童话是我们必读的经典故事,它里面有许多精彩的语句和优美的词语,我们看了以后又会增长许多知识,还充满了美丽的,幻想,我相信,格林童话将会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

格林童话读后感36

幻想总是美好的,现实总是残酷的。童话世界正是我们幻想的对象,走进童话,就没有恐惧和悲伤,即使过程十分艰险,有过痛苦,但是结局总是美好的,惨痛的过程,完美的结局,是童话世界永恒不变的格局,《格林童话》是本童话大全里面的故事,很有寓意,每一个故事都在教育我们为人处事的道理。

童话虽然是幻想出来的,但是却都在反映我们生化的不同场景。有不同方式去解决问题,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坏事做尽的人到最后都会受到惩罚。即使我们不能幻想童话世界中的生活,但是我们能制造童话世界。幸福快乐的度过一生。我喜欢,《格林童话》,不因为它是美好的,只因为它的幸福格局……

格林童话读后感37

我很喜欢童话,特别是《格林童话》。我希望每个人都和我一样喜欢童话。

前不久,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格林童话》,我很高兴。《格林童话》是格林兄弟写的,他们用一生写了这本书。

我最喜欢《格林童话》里的“白雪公主”这篇童话了。它主要写了一个在寒冷的冬天,王后生了一个女孩,起名为白雪公主,但是没过多久,王后死了。第二年,国王又娶了一个王后,这个王后有一个神奇的镜子,每次照镜子时,她都问:“全国的女人谁最美?”镜子说:“您最美。”王后知道镜子说的是正确的。白雪公主长到七岁时,美丽非凡。

有一次,王后又问镜子,镜子说:“白雪公主最美。”王后很生气,就叫来猎人,让他把白雪公主杀死。猎人把白雪公主带到森林,不忍心杀她,就把她放了,并告诉她真相。白雪公主知道后,跑到了一个小房子面前,进了房子,里面的东西很乱,善良的白雪公主就整理起房间来。过了一会,七个小矮人回来了,便留白雪公主住在了这儿。

一天,小矮人出去了,王后知道白雪公主还没死,就自己去杀她。王后找到了白雪公主住的地方后,就变成了一个卖苹果的老奶奶,王后让白雪公主吃苹果,白雪公主就不由自主地吃了苹果。小矮人回来后,看见白雪公主死了,都哭了起来。他们把白雪公主放到了一个透明的棺材里,抬到山上,每天换一个小矮人陪白雪公主。不久有一位王子看见了,让人把她抬回来,走了一会儿,棺材撞到了树上,白雪公主嘴里的苹果吐了出来,她活了。最后王子和白雪公主举行了婚礼,而凶恶的王后也得到应有的报应。

这篇童话很感人,它告诉人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格林童话读后感38

最近,我们在老师的带领下读了《格林童话》。这本书里面有14个故事,它以故事的方式告诉我们深刻的道理,它使我收获很大,学到了许多道理。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桌子,驴子和棍子》这个故事,故事主要讲:有一个裁缝养了三个儿子,有一天,老大去放羊,羊说它吃饱了,可是等裁缝来问时,羊却说它还没有吃饱,害得裁缝把老大赶走了,老二和老三也落得同样的下场。之后,老大去一位细木工那儿当了学徒,老二到一位磨坊主那里当学徒,老三给车工师傅当学徒。后来,老大得到一张会自动上菜的桌子,老二得到一头会源源不断吐金子的毛驴,老三得到一根会打坏人的棍子,老大老二来到一家酒店,可是,他们的宝贝都被那个贼老板给偷走了,老三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把他们都弄了回来。在生活中,我们也要靠自己的聪明才智解决问题。

这样的事例在我们生活中也有,比如一个坏人想抓走小明,说他是小明妈妈的同事,小明灵机一动,让他说出妈妈的电话号码,坏人一听,灰溜溜地逃走了。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人要诚实,不能有坏念头,也不能忘恩负义,否则会受到严重的惩罚。我们现在不但要学到更多的知识,还要多学本领,这样长大后才能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格林童话读后感39

最近几天,我们在老师的带领下,读了《格林童话》这本书,其中《汉塞尔与格莱特》这一个故事是我最受益匪浅。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男孩汉塞尔和他的妹妹格蕾特尔,第一次因为闹饥荒,被他们的继母遗弃在森林里。因为听到父母的讲话,哥哥汉塞尔用准备好的鹅卵石作了记号,他们顺利的回到家。第二次因为闹灾荒,被继母丢到森林的更深处,因为没有准备哥哥汉塞尔只能用自己的面包屑撒在路上作记号,面包屑被树林里的小鸟吃了,他们没能找到回家的路,可他们并没有因为害怕而放弃寻找,哥哥汉塞尔一路上无微不至的照顾着妹妹格蕾特尔,妹妹格蕾特尔把自己的面包给哥哥吃,就在他们拼命寻找回家的路时,又落到一个巫婆的手上。就在巫婆想把妹妹格蕾特尔推到炉子里烧着吃时,却被聪明的格蕾特尔推到炉子里烧死,救出哥哥汉塞尔,最后回到家,和父亲快快活活地生活在一起的故事。

每当在学习、生活中遇到问题想喊爸爸妈妈时,我就会想到这个小故事。这个故事,不仅让我对亨塞尔和格莱特的聪明机智产生了敬佩之情,他们遇到各种困境不畏惧并与之抗衡,最终凭借聪明的才智获得成功了。也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当遇到事情时要多动脑筋、多思考,想办法,不能冲动。在遇到紧急事件的情况下要机智、灵活,随机应变的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格林童话读后感40

《桌子,驴子和棍子》这篇故事吸引了我,让我流连忘返。

这篇童话写了羊刁恶,害得裁缝把自己的三个儿子赶出家门。三位儿子拜师学艺,他们学得很认真,最终得到了师傅的奖赏。他们终于有一天想念父亲了,就往回家的路上赶。途中老大和老二进了一家饭店,饭店老板默默地在背后打他们俩的“稀奇之物”的主意。最后老大和老二的“稀奇之物”都被贪婪的老板以假换真,回到家后被人笑了一顿,就像是被揭穿谎言的说谎者。最后两个哥哥把事情从头到尾讲了一遍给弟弟听,弟弟拿起师傅给他会跳舞的棍子上路了。老三到了那家饭店,直接用棍子把贪婪的老板打了几回儿,老板不得不认输、认错、还宝贝、赔礼,要不老三的棍子还在他背上跳舞呢!老三回到家后物归原主,三人都展示了自己师傅给他们的“稀奇之物”。

老大和老二的“稀奇之物”被换后,裁缝父亲并没有再次把他们赶出家门,而是低头做裁缝活儿,说明父亲也想念他们了。

这篇故事使我懂得:做人不能太贪心或说假话,否则会得到应有的惩罚,饭店老板和羊就是典型的例子。还有做任何事不能只从一个方面来看,也不能完全听别人说,否则事情会变得更糟糕,要从多种角度去听取别人的意见,再把别人的和自己的综合起来,才能把事情办得更完美,更合理。

格林童话读后感41

今天,我带着兴奋的心情读了《格林童话·大拇指》,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的主人公叫大拇指,他出生时只有人的大拇指那样大,所以爸爸给他取名叫大拇指。他是一个又聪明、又能干、又机灵的小不点儿。一天,他的爸爸去树林里砍柴,大拇指钻进马耳朵里指挥着马把车拉进树林里,帮助爸爸把柴运回家。还有一次,大拇指刚从牛胃挤出来了一个小脑袋,就被一头饿狼吞了下去。大拇指在狼的肚子里说服狼来到他家的厨房里,他先让狼吃了个饱,然后他在狼肚子里又喊又叫,叫爸爸妈妈把狼杀了,就这样大拇指利用他的智慧和勇敢逃了出来。

大约五岁时,妈妈带我去超市,我不小心和妈妈走散了。我想起来老师教给我们的方法:站在原地不动或去服务台广播找人。我没有哭闹,没有乱跑,站在原地等妈妈。不一会儿,妈妈就找到了我。妈妈不断地表扬我是一个勇敢、机智的孩子。

我很喜欢大拇指。我们在长大的过程中,随时随地都会遇到危险,请不要怕不要慌,一定要保持冷静,运用我们的智慧和勇敢想办法脱险。

格林童话读后感42

童话,是童年中不可缺少的,是人们不可拒绝的也。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生活的世界像童话般的不可思议,像童话般的美好与幸福。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为《格林童话》。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把我带进了童话世界,令我难忘都有《石竹》、《白雪公主》、《熊皮人》《小红帽》、《狼和七只小山羊》、《猫和老鼠交朋友》、《月亮》、《三兄弟》。

格林童话充满了浪漫诗意的想象。比如,月亮可以一小块一小块地被剪下来;一睡就是一百年;胖仆人能一口将大海的水喝干……这些童话充满了耐人寻味的温馨。格林童话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赞美勇敢、机智的人物,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宣扬善良必将战胜邪恶的主题,其中最有名的就是《灰姑娘》和《白雪公主》了。

令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故事是《白雪公主》,它的主要内容是,很久以前的一位王后、在美丽迷人的冬天生下一位美丽的女儿、取名“白雪公主”、但不久王后便去世、国王取了一位美丽的女人、很骄傲、专会妒忌人家、她不喜欢旁人说比她漂亮的女人、她有一面魔镜、她经常问谁是全国最美的女人、镜子总是说她、但有一天、镜子却说白雪公主比她美丽一千倍、因此、她越来越讨厌自己的女儿、就让猎人把她带到森林里杀了、还要拿肺和肝来证明、但猎人同情她、把她给放走了、拿小猪的肺和肝冒充、王后上当了、白雪公主在森林中认识了七个小矮人、但不久后王后知道她还活着、便想方设法地陷害她、最后王后胜利了、她很满意、但不久之后、一位王子救活了白雪公主、并举行了婚礼、王后她死了。

故事大多围绕四个主题叙述的。好有好报,恶有恶报;诚实守信;贪心贪婪;心地善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典型作品有《小红帽》,大灰狼虽然吃了小红帽和她的祖母,但被猎人剪开了肚子,最后死了,小红帽和她的祖母也得救了。诚实守信的代表作有《青蛙王子》,小公主虽然答应和青蛙成为朋友,可真正要她做,她却犹豫不决,不守信用。贪心贪婪的典型作品是《渔夫和他的妻子》,因为渔夫妻子无止境的贪婪,最后还是使自己一无所有。心地善良的代表作有《金鹅》,白发矮人只所以总是帮助小傻瓜,都是由于小傻瓜心地善良的缘故。

这些精彩的童话故事告诉了我们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生活在一百多年前的格林兄弟能写出这么多,这么好脍炙人口,流芳白世的作品,真让人敬佩呀!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勤劳、善良的孩子会得到幸福;任性、懒惰的孩子,会一事无成。

格林童话读后感43

《格林童话》为我们的童年打造了一个充满幻想的奇幻瑰丽的精彩世界,为我们搭建了一个纯朴、纯真的童心世界。书中一个个曲折奇妙的故事,深深地吸引者我。每一个读过的故事都深深的记在心里。每看一遍《格林童话》都会有不同的感受。童年是喜欢书中美好的故事,圆满幸福的结局。长大后拿起这本书,少了几分幼稚和梦幻。而是从中学到了很多深刻的人生哲理。

如《背包、帽子和号角》告诉我们做事不能太贪心,多做一些能够帮助别人的事,将来一定会得到好报。《不肖的儿子》教我懂得了对待父母长辈要孝顺。在那些新颖、鲜活、生动的童话中,我找到了另一个多彩而真实的世界,幼小的心灵认识和感受到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要以充满童真的心看待自己身边的一切。有名的就是《白雪公主》和《灰姑娘》了。

读过《白雪公主》,使我更清晰地认识到: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善良的,恶毒的人总会遭到惩罚。而《灰姑娘》中的灰姑娘没有得到爱心,但是她却珍惜自己的爱心,没有因为别人不能够给予自己爱心就变得恶毒起来。

她把自己的爱心用在了对母亲的倾诉上,她把自己的爱心用在了对小鸟的交往上,用在了那株美丽的大榛树上……更重要的是她并没有因为境遇不好而放弃美好的追求。尽管受尽了继母与姐姐们的欺负与侮辱,但心地依旧善良的她,最终获得了幸福。《格林童话》让我有了深刻的体会,那就是做人要善良。善,这个字眼我们并不陌生。它是一种传统美德则展显人心灵美的一种体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看到:在公交车上,有人毫不犹豫地让座给需要的人;在街上有人看到行人的钱掉在地上,会义无返顾地捡起来物归原主……这些都是善的表现。善良的人终究会有好结果,所谓“善有善报”就是这个意思。

《格林童话》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赞美勇敢、机智、心灵美的人物和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宣扬善良必将战胜邪恶的主题。《格林童话》让我更深的了解人生,了解人生的真、善、美,同时也了解了人性丑陋的一面,愿每个人都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家园。

格林童话读后感44

最近,我在读世界名著《格林童话》。一拿到书,我就被书的封面给吸引住了,翻开目录,《白雪公主》、《灰姑娘》一个个小时候妈妈讲的故事都出现在我的眼前。我便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

《格林童话》这本书是由德国的格林兄弟写的,听老师说它是一本流传了上百年的世界名著。书中,最吸引我的是《三位森林仙子》的故事。内容主要是讲两个小姑娘在冬天去摘草莓。她们迷了路,走到了森林仙子的小屋门前,一个小姑娘向森林仙子问好,并把食物分给她们吃,又帮小仙子们打扫门外的积雪。懂礼貌,善良大方、心眼好,得到了小仙子们的祝福和奖赏。而另一个小姑娘一见到小屋,就愣头愣脑地闯进屋里,只顾自己吃东西,也不分给小仙子们一点食物,也不帮助劳动,还说自己不是佣人。就这样自私不帮助他人的坏心肠,受到了小仙子们的惩罚。

阅读完这篇故事,我非常喜欢那位懂礼貌、心地善良的小姑娘。其实,我们无论在任何时候都要懂得尊敬师长,热心善良,团结友爱,用宽大的心胸帮助别人,这样不仅能够让别人快乐,自己也能感受快乐的滋味。

格林童话读后感45

格林童话这本书中写了许多精彩有趣的童话:有丑小鸭,踩面包的小姑娘,皇帝的新装……其中,我感受最深的童话是卖火柴的小女孩。

故事描述了在一个除夕的晚上,一个光着脚丫的小女孩,在寒冷的街上行走着,她身上围着一条破围裙,里面放着许多火柴,手里还握着一把火柴,她有气无力的叫卖着,可一整天,没有一个人买她的火柴,没有一个人给她钱,她已经一整天没吃东西了,饥饿和寒冷让她浑身瑟瑟发抖,她有气无力的走到一座房子的墙角。可能划一根火柴会暖和些呀,如果她可以从一把火柴里抽出一根,在墙上划着暖和暖和手,那多好啊。她忍不住抽出一根火柴——嚓!她将手放到火柴旁边,它发出暖和明亮的光。小女孩好像在一个大火炉旁边。火柴突然灭了,她又划燃了一根火柴,这时她的眼前出现了一桌的大餐,突然火柴又灭了,于是,小女孩就一直划火柴,直到划完最后一根火柴她才慢慢的死去。

读完这篇童话故事,我的眼睛湿润了,我深深地被小女孩的悲惨遭遇感到震撼,同时对万恶的资本社会无比的憎恨。想一想自己生活在一个美好和谐的社会,我应该好好珍惜时光,好好学习,多学本领,将来为社会做出我最大的贡献,让这个世界从此不再有饥饿,不再有寒冷。

格林童话读后感46

看完《绿野仙踪》之后,我又读了世界名著《格林童话》。这本书每个故事都是讲:做好事的人成了百万富翁,干坏事的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我印象最深的是《跳破了的舞鞋》,故事是说七个公主姐妹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去地下与七个王子跳舞。终于,国王开始派人去查为什么每天早上他看到七个公主穿的都是破舞鞋?

就这样一个又一个的人因为喝了公主的红酒昏睡过去,未能查明真相。直到有一天,一位曾经打过仗的士兵也想来“碰碰运气”,帮助国王查明真相,他用计谋没有喝下公主下有安眠药的红酒,终于得到了答案。

这让我又想起了我自己。记得二年级时,我的一个伙伴神秘地对我说:“我的宝贝箱里有压岁钱,我们俩到超市买点东西吧!”我说:“好啊!”就这样,他请我,我请他。我们俩都买了不少东西。

直到有一天,我们看到我们俩的妈妈在一起说话,当时我们心里都很担心害怕。果然不出我所料,回到家我就接受了妈妈的“拷问”,无奈之下,我只能和盘托出,被妈妈狠狠地打了一顿!

总之,这次我和同学的“交易”让我始终忘不了,就如同公主夜里出去跳舞最终也被国王发现一样,真的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格林童话读后感47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看了《格林童话》这本故事书。这本故事书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人要善良。

这本故事书我最喜欢的是《白雪公主》和《灰姑娘》这两个故事。

《白雪公主》这个故事是讲白雪公主的母后病了,病得也不轻,最后去世了。过了不久,白雪公主的父亲又给白雪公主取了一位继母。长大后白雪公主很漂亮,继母不喜欢别人比自己美丽。她有一面魔镜,她问魔镜:“魔镜啊,魔镜,世界上谁最美丽?”魔镜说:“白雪公主最美丽。”继母听后很生气,她叫一位猎人把白雪公主带到森林里杀掉。猎人看到白雪公主那么美丽,不忍心杀掉,就放了白雪公主,猎人把野猪的心和肝带回来给王后,王后叫人把白雪公主的心和肝煮来吃。白雪公主得到了七个善良的小矮人收留,白雪公主就与七个小矮人一起生活。

王后知道猎人没有把白雪公主杀掉后,王后三翻四次去小矮人家里毒害白雪公主,白雪公主最后给王子救活了,王子后来取白雪公主做自己的妻子。王后问魔镜:“魔镜啊,魔镜,世界上谁最美丽?”魔镜说:“王子的新娘最美丽。”王后知道王子的新娘就是白雪公主后,王后气死了。

格林童话读后感48

《格林童话 》是一本民间故事书,它是由德国的格林兄弟整理编成的,因此它叫《格林童话》。

在这本《格林童话》里,我印象最深刻得就是《灰姑娘》这个故事。

灰姑娘的母亲去世了,灰姑娘非常伤心 。她的父亲又给她找了个后妈 ,她的后妈还带了两个女儿 。这样 ,灰姑娘就有了后妈和姐姐。

后妈长得漂亮 , 但心却很坏 ,她每天都让灰姑娘干活,所以身上总是一层灰,大家都叫她灰姑娘。

一天,王子要举办一场舞会,灰姑娘的后妈和姐姐都去参加了。后妈不让灰姑娘参加,就把一堆豆子倒进了灰里,让她捡完才能去。

突然,一只小鸟飞来,帮灰姑娘把豆子捡完,又变了一件华丽的连衣裙和一双水晶鞋,灰姑娘穿上后,小鸟告诉她一定要在十二点之前回来。

灰姑娘出发了,到了舞会上,她和王子跳起了舞。十二点的钟声响了,灰姑娘匆匆而去,只留下了一只鞋。王子下令,让每个女孩都试穿这双鞋。终于,王子找到了灰姑娘,灰姑娘刚好能穿上。

王子把灰姑娘带到了王宫娶了她为妻子他们在一起幸福的生活。

虽然故事的过程很曲折, 但故事的结局是美好的,我很喜欢。

格林童话读后感49

《格林童话》这本书,我已经看过好几遍了,但每一次阅读都能给我全新的感受。

《格林童话》是一个充满神话色彩的游乐园。在这里有美丽的公主、善良的小红帽、英俊的王子、可恶的大灰狼、可爱的小兔、温和的小羊……还有许许多多的小精灵。

这是一片奇妙的想象天空。在这里也许一只蚂蚁也有奇遇、一片树叶也有魔法,一块石头也有不可告人的秘密;这是一个纯净的绿色空间。在这里天空永远湛蓝,树林永远幽远,流水永远无邪,太阳永远温暖……

《格林童话》里到处体现着善良的寓意。《灰姑娘》这则故事中的主人公灰姑娘,尽管受尽了继母与姐姐们的欺负与侮辱,但心地依旧善良,最终获得了幸福。《青蛙王子》中的国王说的很对,当你遇到麻烦时候,别人帮助了你,你就要感谢他,尊重他,哪怕他是一只青蛙。知恩必报是我们做人的准则。只有做人要信守诺言,有诚信;才能受人尊重。善良的人终究会有好的结果,好人有好报。就是这个道理。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善良的,恶毒的人总会遭到惩罚。《白雪公主》中的王后就是很好的例子。她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伤害白雪公主,末了却为了那颗妒忌心而活活气死。《小红帽》故事里,大灰狼虽然吃了小红帽和她的祖母,但被猎人剪开了肚子,最后死了,小红帽和她的祖母也得救了。《渔夫和他的妻子》故事中,因为渔夫妻子无止境的贪婪,最后还是使自己一无所有。正是应验了那句俗语“恶有恶报”。

《格林童话》这些精彩的童话故事确实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人类家园!

格林童话读后感50

我酷爱读书。《水浒传》、《西游记》、《狼孩毛克利》、《笑猫日记》、《格林童话》、《草房子》……它们都住在我的书房里,是我的好朋友。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便是《格林童话》,里面一个个精彩的童话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真让我爱不释手。

《格林童话》中有许多吸引人的故事,每个故事给了我不同的启示。《三根羽毛》告诉我们:不论做什么事都要尽心尽力,认真地去做;《青蛙王子》使我们明白了:做人要诚实守信;《渔夫和他的妻子》启示人们:做人不能贪得无厌;《狼和七只小羊》告诉人们:遇到危险时,只有靠自己的智慧才能拯救自己。而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灰姑娘》这个故事,它耐人寻味,让我百看不厌。它使我懂得,做人一定要善良,要有爱心。一个人如果有一颗善良的心,那么他的生活就会快乐幸福。反之,如果一个人有着丑陋的灵魂,那么他的生活就毫无幸福可言,结局必然不会美好。就好比灰姑娘的姐姐们,如果她们没有嫉妒之心的话,那么在灰姑娘成为王妃后,她们也会成为漂亮的公主,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格林童话》是真善美的诠释,它永远是我忠实的朋友。我爱《格林童话》!

格林童话读后感51

我以前读过这么一本书——《格林童话》。这本书非常有趣,里面讲了很多童话故事,让人看得津津有味,也明白了很多知识。

其中有一个故事很精彩:从前有一个小姑娘,她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母亲。后来,他的父亲又娶了一个后妈。后妈长相非常的丑,还带了两个女儿。这两个女儿长得一点都不好看,而且心眼也很坏。她们和她妈妈一样都不喜欢小姑娘,因为小姑娘长得都比她们好看,所以小姑娘的后妈就让她干很多的家务活。人们都喜欢叫她“灰姑娘”,慢慢地,灰姑娘长大了,她变得更漂亮了!

有一天,王子要找一位美丽的女孩子做王后。灰姑娘的两个姐姐打扮得非常漂亮前往王宫去见王子。而小姑娘却在家里干活,灰姑娘很伤心。突然,一位仙女出现在她的面前说:“小姑娘,别伤心难过了,我会帮助你的……”最后灰姑娘和王子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这个童话故事让我明白了:做人不要做个自私的人,要做个诚实的好人。不要看到人家比自己好看就看不起人家,不可以目中无人。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多看书,长大后做一个有文化的人。

点评:不管看什么书,只要能从书中获得感受和体会,就是一种最大收获。小作者通过一则童话故事得到了这么多的道理,真是受益不菲啊,希望你如你说的:要多看书,长大后做一个有文化的人。

格林童话读后感52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格林童话》。看完书后,有许多的感想。

这本《格林童话》的作者大家都知道,那就是著名的格林兄弟。

这本《格林童话》里有很多童话故事。比如《白雪公主》、《灰姑娘》、《睡美人》、《小红帽》、《青蛙王子》。这些都是孩子们睡前要听的童话故事。孩子们听着父母给他们讲的这些童话故事,听着听着,就睡着了。原来,这些童话故事还有催眠作用啊。我想,是因为故事中的情节都很美好,孩子们幻想着自己是故事中的主人公。想着想着,他们就进入梦乡了。在孩子们的梦乡里,他们已经变成了故事中的主人公,正在惩奸除恶吧!所以这一晚,孩子们睡得很香。不过我是从哪里看出来的呢?是从他们那嘴角泛着的幸福微笑里看出来的!

故事中的情节都很美好,这是为什么呢?故事主要表现在每篇故事中的主人公身上,在《白雪公主》这篇故事中,白雪公主因为长得比自己的后妈要漂亮,从而找来了杀身之祸!可因为她长得漂亮,而保住了一命。继后,白雪公主被七个善良的小矮人救了。可也因为白雪公主的天真无邪,被自己的后妈算计着害死了。可又因为白雪公主的美貌,路过的王子对她一见钟情,就把她带回王宫,并把她救活了。白雪公主活过来后,也对王子一见钟情。于是,他们俩结婚了。从此,白雪公主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而白雪公主的后妈知道后,被活活气死了。这就叫做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单单从这一个故事中就能看出这本书里的故事都很美好,所以我就不细细讲解其它美好的故事了。

我读完这本书后,悟出了一个道理:人只要真心待人,不贪图荣华富贵,就一定会有好报!

格林童话读后感53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格林童话》的书,其中有一个青蛙王子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

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一位国王,他的女儿个个都很漂亮,尤其是那个小女儿。一天,公主坐在井边上,她把金球一抛,金球滚到了井里,井里的水深不见底,她哇哇大哭起来。这时,有一只丑陋的青蛙说:“我可以把金球捞上来,不过我有几个条件,让我我陪你玩,和你坐一张桌子吃饭,用你的金盘子吃东西,和你睡同一张床。”当球捞上来以后,公主看到了那只丑陋的青蛙,不想兑现自己的诺言,但国王却坚持说:“你不管答应了什么,都得兑现你的诺言。”公主之好不情愿地答应了。晚上,青蛙要和公主睡同一张床时,公主终于不耐烦了,一下子把青蛙很狠地摔在了墙上,香蕉青蛙吃尽苦头,没想到奇迹发生了,青蛙被公主一摔,变成了英俊的王子。第二天,他们便举行了婚礼,成了恩爱的夫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想:如果公主说话不算数,她也不会有真正的幸福,所以,欺骗和不守信用的人不会有好结果,一诺千金才是做人的本分。国王更是金口玉言,不然怎么会当国王呢?

通过青蛙王子的故事,我明白了做人要诚实守信,不要抱侥幸心理,不要耍阴谋诡计,不然不会有好结果。

格林童话读后感54

《格林童话》是一个充满奇妙、快乐的世界。它当中有许多曲折、奇妙的故事。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的格林兄弟。这里面有200多个故事,其中我最喜欢《小红帽》和《渔夫和他的妻子》这两个故事。

《小红帽》这个故事讲了小红帽去给生病的外婆送点心的路上,遇到了一只大灰狼。大灰狼看见了,就骗小红帽去采野花,自己去了小红帽的外婆家,吃掉了小红帽的外婆,他还觉得不太满足,就躺在了床上假装小红帽的外婆。小红帽到了外婆家,上了大灰狼的当,也被吃掉了。

大灰狼这下满足了,走出屋子,躺在大树底下睡着了。就在这时碰巧一个猎人路过,看见了大灰狼的肚子鼓鼓的,就把大灰狼的肚子剖开了,救出了小红帽和外婆,接着,猎人往大灰狼的肚子里塞满了石头。等到大灰狼醒的时候,去河边喝水,因为石头太重,重心不稳,栽到河里淹死了。

《渔夫和他的妻子》这个故事讲了很久以前有个一个渔夫,他在大海里捕到了一条具有魔法的比目鱼,可是好心的他把它放回了大海。他的妻子知道后十分生气,便一次又一次地让渔夫去求比目鱼,以满足他无穷无尽的要求。结果比目鱼生气了,渔夫和他的妻子又变成了原来的样子《格林童话》这本书里有的故事讲了很多道理。就比如《渔夫和他的妻子》告诉我们做人不能太贪婪。这本书真的故事真精彩,我喜欢这本书。

格林童话读后感55

《格林童话》是一个充满丰满想象、奇幻瑰丽的魔幻世界,一个个曲折、奇幻的故事,一定会使你百读不厌。

这里,是故事的王国,这些故事不但在中国广泛流传,而且在很多国家都被翻译成本国文字的书籍,其中像《小红帽》、《灰姑娘》、《白雪公主》等故事,不光在舞台上被人们演过,而且,还是儿童睡前经常听的故事。

还有的故事不是特别有名,但你一听名字就喜欢,像《会唱歌的骨头》、《死神教父》、《魔鬼和他的奶奶》。这样有趣的书,吸引着我,每天晚上,我趴在床头,痛痛快快的读个够。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会唱歌的骨头》,它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个王国,经常受一头野猪的攻击,国王说:“谁能够把野猪杀死,拿着它的心来见我,我就把公主嫁给他!”

很多人都去杀野猪,可都被业主吃掉了。

终于有一个武士,把野猪杀了。他把猪心放在屋里的箱子里,想明天去见国王的,可当也就被自己的哥哥杀死了,埋到了小桥下。

第二天,哥哥就去见国王,国王把公主嫁给了他。

有个农民,在小桥下种树,突然,发现了武士的骨头,于是,他把骨头做成了笛子,一吹,笛子自己唱起:好农民,我被哥哥杀死了,他拿走了猪心,娶走了公主。

农民把笛子交给了国王,国王恍然大悟,把武士的哥哥杀死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有仇必报,要做一个善良的人。

格林童话读后感5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格林童话》,这本书是德国的格林兄弟所写,所以名字也是以格林兄弟命名的。小时候的我们生活在那个美丽的童话世界中,所以对美丽的童话难以释怀,那些美丽的童话故事一直都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格林童话》中,我最喜欢《灰姑娘》。灰姑娘是一个命运十分坎坷的女孩,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母亲,而父亲又娶了妻子,也就是她的继母。继母有两个女儿,她们都比灰姑娘要难看,她们非常嫉妒灰姑娘的美貌。于是,继母就让灰姑娘不停的干活,一刻也不让她休息。有一天,王子邀请所有的姑娘去参加舞会,灰姑娘的两个姐姐也包括在内,灰姑娘很想去但是继母就是不让她去。

晚上,灰姑娘的两个姐姐和继母都去参加舞会了,家里就只剩下灰姑娘一个人了,突然一位手拿星形棒的女人出现在她面前告诉她:“我是就是仙女,是来帮助你的。”马上变出了一辆马车和一个马夫还有许多仆人,并告诉灰姑娘,必须在零晨12点前回来,说完,仙女就不见了。灰姑娘乘着马车就去了,零晨12点到了,灰姑娘走时太匆忙了就掉了一只鞋,最后经过好多人试穿,确定了就是灰姑娘掉的,王子把灰姑娘接进了王宫,并封她为皇后。

灰姑娘不但不惩罚两个姐姐,而且还把两个姐姐接到王宫,嫁给另外两位王宫贵族。从此,灰姑娘就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从这个故事当中,我懂得了不能像灰姑娘的两个姐姐一样嫉妒别人,要像灰姑娘一样善良。

格林童话读后感57

《格林童话》的作者是格林兄弟,兄长叫雅科·格林,弟弟叫威廉·格林,他们是德国童话搜集家、语言文化研究者。这本《格林童话》中有《莴苣姑娘》、《小弟弟个小姐姐》、《一群二流子》、《十二兄弟》、《好交易》、《忠实的约翰》等故事,无论什么人看了,都会受益终生。在这么多好听的故事中,我最喜欢《森林中的三个小仙人》这个故事。

从前,有个美丽的小姑娘,她经常受到她的继母和她丑陋的姐姐的欺负。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小姑娘的继母糊了一件纸衣服给她穿,叫这位可怜的小姑娘穿着纸衣服,带着很硬很硬的黑面包去山上找草莓给她吃。小姑娘发现了一间小屋,她走去,三个小仙人站在那,她有礼貌地向他们问好,还把面包分给仙人吃。后来,她去后院扫地时,小仙人分别祝愿她:每说一句话,吐出一块金子、越长越漂亮、会有国王爱上她。小姑娘在后院扫了邮很多草莓。小姑娘回到家后,丑姐姐也吵着要找草莓。于是,她穿上大衣,带上黄油面包找那间小屋。终于,她看到了那间房子,走进去,自己吃起面包了,吃完面包就走了。她走后,小仙人诅咒她:每说一句话吐出一只懒蛤蟆、越长越丑、她会死得很惨。

果然,小姑娘做了国王的妻子,而她的继母和姐姐千方百计地陷害她,最后得到了处分。

这本《格林童话》深受人民喜爱,我相信你就是其中一个。

格林童话读后感58

我最喜欢看书了,家里有很多本书,有《红楼梦》,《西游记》,《格林童话》……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格林童话》。

《格林童话》是德国民间文学的集大成者,也是世界文学的一朵奇葩。神奇的童话故事中表现了真实情感与性格、善良、忠诚、勇敢和勤劳、贪婪、恶毒、懒惰和怯懦。

记得我刚从老家回来,爸爸从新华书店里买回来这本有趣的书,我一下子就把它看完了,但是我没有把这本书抛弃,而是每天一回到家就开始看,我看得津津有味。就像是好几天没吃东西似的,饥肠辘辘的,一下子眼前出现一块面包,立马就看完了。每天我都会看好几次,好好地饱览一遍,每次都会有更美妙的体会和感觉。

在书里有很多精彩的故事,这些故事中有我们都听说的矮小的拇指姑娘,美丽的白雪公主,可怜的灰姑娘,感动了上天海的女儿,勇敢的小裁缝,聪明的小牧童和沉睡一百年的睡美人…….每一篇故事都让我不由自主地开始美丽的幻想,我感觉自己仿佛就在那个故事中,随着他们欢乐而兴奋,随着他们地悲伤而流泪。其中一些开始过得不好的人,因为自己勤劳,勇敢和善良,取得大家的信任,最后却是一个完美的结局结束,这是因为他们不贪婪,他们努力了,他们用心了,使他们的生活重新转变。一些开始过得好的人,因为自己的懒惰,恶毒和骄傲,使大家不信任他,最后就是一个悲残的结局结束,这是因为他们贪婪,他们不努力,他们不用心,使他们的生活变得痛苦。书中的一些人物给了我许多的启发“勇敢的小裁缝”告诉我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不能轻言放弃,要勇敢去面对困难,解决问题。“风雪婆婆”告诉我们做人不能懒惰,要善良,对待任何东西都应该平等。“星星银币”告诉我们要乐于助人,里面的小女孩,虽然生活过的苦,但是他依然心地善良。“渔夫和金鱼”告诉我们想要的东西要自己去取得,不能让其它人去做,这都不是自己的。《格林童话》这本书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一本好书,非常好的书,可以让我们从贪婪转变成善良,懒惰变成勤劳能干。

书是我们的粮仓,是伴我们成长的好朋友,我喜欢读书,读我喜欢的书,读我爱读的书!

格林童话读后感59

《格林童话》是一本赞扬真善美,批判假、恶、丑具有教育意义的童话书。每个故事都是以爱为主题来贯穿全篇的,它唤起了孩子们纯洁的心灵,利于孩子们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中,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在小矮人的帮助下克服了重重困难从而获得一个美好的人生。狠毒、凶恶的王后狡诈多端,嫉妒比自己漂亮的白雪公主而设法陷害她最终受到严厉的惩罚。这个故事说明了善良才是人生的正道,嫉妒终会自食恶果,启示了孩子们要用欣赏的眼光看待周围比自己优秀的小朋友。还要像七小矮人那样懂得帮助别人,这样才会收获一份美好的友情。

《渔父和小金鱼》的故事中,贪婪的老太婆毫无休止地要求渔父向小金鱼索取,从最初的木盆到一座大宫殿,并要求小金鱼为她服侍,当然,她没有被满足,从小金鱼那索取的一切都消失了,又到了一贫如洗的地步。这个故事说明了贪婪之人永远也不会满足,太多的欲望只会让自己生活的更糟。教育孩子要取之有度,有所满足,家长也不要纵容孩子“要什么就给买什么”的行为,否则会使孩子形成任性霸道的坏习惯。

森林里的三个小仙人》更是吸引了孩子的眼球:善良、大方的小姑娘肯将自己少得可怜的面包拿出和小仙人一同分享。她的善良行为感化了小仙人,从而赐予她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娇横,盛气凌人的妹妹她想得到这样的财宝,可她用极不友好的方式对待小仙人,从而激怒了小仙人,她得到的只是一只只恶心的瘶蛤蟆和越来越丑的外貌。这个故事说明要友好地与人相处,好的东西要和朋友一起分享,这样收获的会更多,而自私自利只会让别人厌恶,这样的人永远得不到美好的东西。启示孩子要和父母,小朋友共享欢乐,会大方的待人。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本坏书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一本好书同样可影响一个人的一生。《格林童话》用寻常的话语教给我们不寻常的道理。像一位良师益友,引导我们带着爱去领略每一份感动。

格林童话读后感60

《格林童话》是一个充满丰富想象 、奇幻瑰丽的精彩世界,一个个曲折、奇妙的故事,一定会使你百读不厌。

这里,是故事的王国,这些故事不但在中国广泛流传,而且在很多年国家都有被译成本国的书籍,其中像:小红帽、灰姑娘、白雪公主等等故事,不光在舞台上被人们演过,而且,还是儿童睡前经常讲的故事。

还有的故事不是特别有名,但你一听名字就会喜欢,像:会唱歌的骨头、死神教父、魔鬼和他的奶奶……这样有趣的书,吸引着我,每天晚上,我趴在床上,痛痛快快地读个够。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会唱歌的骨头,它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个王国,经常受一头野猪的攻击,国王说:“谁能把野猪杀死,拿着它的心来见我,我就把公主嫁给他!”

很多人都去杀野猪,可都被野猪吃了。

终于有一个武士,把野猪杀了。他把猪心放在屋里的箱子里,想明天去见国王,可当夜就被自己的哥哥给杀了,埋到了小桥下。

第二天,哥哥就去见国王,国王把公主嫁给他了。

有个农民,在小桥下种树,忽然,看见了武士的骨头,于是,他把骨头做成笛子,一吹,笛子自己唱起:好农民,我被哥哥杀死啦,他拿走了猪心,娶走了公主。

农民把笛子交给了国王,国王恍然大悟,把武士的哥哥杀死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有恩报恩,有仇报仇,要做一个善良的人。

早在1925年,国内就有《格林童话》的译本,由当时的……

《格林童话》的作者是生活 在19世纪德国的格林兄弟,他们是语言学家和古文化研究者。两人在上大学期间结识了海德堡浪漫派诗人布伦塔诺和阿尔尼姆,他们搜集整理的德国民歌集《男童的神奇号角》给了兄弟二人启发。后来,这哥俩在黑森、美茵河等地访问善于讲童话的人,收集他们口中的故事,几年下来竟有百余篇。

1812年,这些故事结集成《儿童和家庭童话集》的第一卷,于圣诞节前夕在柏林问世,大受欢迎。此后直到1857年,格林兄弟不断补充故事,并一再修订,共推出七个版次。第七版后来成为在各国流传的原著版本,至今已译成数十种语言,许多故事都广为流传。

早在1925年,国内就有《格林童话》的译本,由当时的河南教育厅编译处编成,内收《雪姑娘》、《六个仆人》等10篇故事,名为《格尔木童话集》,译者王少明。此后名家赵景深也曾译成《格列姆童话集》,收《乌鸦》等6篇,由上海崇文书局出版,但年代已不可考。

《格林童话》共收集多少故事,说法不一,有的说216篇,有的说211篇。1934年商务印书馆推出魏以新的译本―――魏是翻译名家,曾译有《闵豪生奇游记》等作品。这个译本共两册,据德国莱比锡“德国名著丛书”译成,含210篇,书前有《格林兄弟传》一文,名为《格林童话全集》。

商务的这个版本是解放前最全的译本,出版后备受好评。新中国成立后,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和人民文学出版社分别在1956和1959年将它重版,此后人文社又不断再版,去年又在“名著名译插图本”系列中将其推出。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版本,是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杨武能译本,早先曾由译林出版社在1993年推出,后包含在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的《杨武能译文集》中,含故事206篇。杨武能译有席勒、歌德等人的作品多部,是德文翻译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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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 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他人的欠债,当他自己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在这座城市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男子,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自己高人一等,决心请一个家庭教师。 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他约十八九岁,长得文弱清秀,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在宁静时,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象是熟思和探寻的样子,但一瞬间,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由于他整天抱着书本不放,不愿做力气活,因而遭到全家的嫌弃与怨恨,经常被父亲和两个哥哥毒打。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但后来他又想当神父,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的著名的大将的收入。”于是,他投拜在神父西朗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他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

市长的年轻漂亮的妻子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对像她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打心底里感到厌恶。由于没有爱情,她把心思全放在教养3 个孩子身上。她认为男人“除了金钱、权势、勋章的贪欲以外,对于一切都是麻木不仁”。最初,她把于连想象为一个满面污垢的乡下佬,谁知见面时却大出她的意料:面前这个年轻人竟是这样白皙,眼睛又这样温柔动人。以为他“实际上是一个少女”故意假扮男装。她对于连产生好感,甚至觉得“只有在这个少年教士的心里,才有慷慨、高尚、仁爱”。瑞那夫人的女仆爱丽沙也爱上了于连,爱丽沙得到了一笔遗产,要西郎神父转达她对于连的爱慕,于连拒绝了女仆爱丽沙的爱情。瑞那夫人得知此事心里异常高兴,一股幸福的流泉泻落在她的心海里,她发觉自己对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一种感情。 夏天市长一家搬到凡尼镇乡下花园别墅居住,晚上乘凉的时候,全家聚在一株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瑞那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瑞那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他果然做了,瑞那夫人的手被于连偷偷地紧握着,满足了他的自尊心。瑞那夫人被爱情与道德责任折腾得一夜未合眼。她决定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可是当于连不在家时,她又忍不住对他的思念。而于连也变得更大胆,他在心里暗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

深夜2 点闯进了她的房里。开始,她对于连的无礼行为很生气,但当她看到“他两眼充满眼泪”时,便同情起他来。她暗想,如果在10年前能爱上于连该多好。不过,在于连的心里则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他的爱完全是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他那样贫穷,能够得到这么高贵、这么美丽的妇人,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不久,皇帝驾临维立叶尔,在瑞那夫人的安排下,于连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有在公众面前大出风头的机会。迎驾期间,于连作为陪祭教士参加瞻拜圣骸典礼。之后,他对木尔侯爵的侄子、年轻的安倍主教十分崇敬。心想,安倍主教如此年轻就有显赫的地位,而且倍受女人的青睐,暗下决心“宁愿受宗教的制裁,也要达到令美人羡慕的境界”。 瑞那夫人心爱的儿子病危,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己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她陷入了可怕的忏悔里。这时,爱丽沙又把夫人的事暗中告诉了哇列诺先生,他早先曾贪恋瑞那夫人的美色碰了一鼻子灰,便趁机给市长写了一封告密信。但市长担心如果把妻子赶出家门,自己将失去一大笔遗产,而且也有损于自己的名誉,采取“只怀疑而不证实”的办法。但在这座城市里,街谈巷议对瑞那夫人和于连却越来越不利。一次爱丽沙向西朗神父忏悔时,又谈出于连与瑞那夫人的秘密关系。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告别后的第三天夜里,于连又冒险赶回维立叶尔,与瑞那夫人见面,此时的瑞那夫人由于思念的痛苦,已憔悴得不像人样了。

贝尚松是法国一座古城,城墙高大。初到神学院,那门上的铁十字架,修士的黑色道袍,和他们麻木不仁的面孔都使于连感到恐怖。院长彼拉神父是西郎神父的老相识,因此对于连特别关照。他对于连说:“嘻笑就是虚伪的舞台”。

在321个学生中,绝大部分是平庸的青年,由此于连自信会迅速获得成功。他悄悄对自己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院长竟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

但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他很快就堕入了忧郁之中。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于连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彼拉神父专门给他介绍侯爵一家他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象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

侯爵瘦削而矮小,有一对十分灵活的眼睛,头上带有金色假发。他是个极端保皇党人,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于连每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派他去管理自己两个省的田庄,还负责自己与贝尚松代理主教福力列之间的诉讼通讯,后又派他到伦敦去搞外交,赠给他一枚十字勋章,这使于连感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甚至在木尔小姐的眼里,他也已脱了外省青年的土气。木尔小姐名叫玛特尔,是一个有金栗色头发,体态匀称,非常秀丽的姑娘,但“这双眼睛透露出一种内心可怕的冷酷”。她读过许多浪漫主义爱情小说,并被3 世纪前一段家史所激动: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她十分崇拜皇后的这种为爱情而敢冒大不韪的精神,她的名字玛特尔就是皇后的爱称。

起初,于连并不爱玛特尔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玛特尔也知道于连出身低微,但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因此,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还主动给他写信宣布爱情。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她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于连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过后玛特尔很快就后悔了 。 一次,他们在图书室相遇,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玛特尔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便又与他好起来。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己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可是,只要于连稍许表露出爱慕的意思,她又转为愤怒,毫不掩饰的侮辱他,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

因为于连的记忆力很好,木尔侯爵让他列席一次保王党人的秘密会议,会上有政府首相、红衣主教、将军。会后,木尔侯爵让于连把记在心里的会议记录冒着生命危险带到国外去。在驿站换马时,差点被敌方杀害,幸好他机警地逃脱了,与外国使节接上了头,然后留在那等回信。在那儿他遇到俄国柯哈莎夫王子,他是个情场老手,于连便把自己的爱情苦恼讲给他听,他建议于连假装去追求另一个女性,以达到降伏玛特尔的目的,并把自己的五十三封情书交给她,“把这些信转抄一份寄给你所选定的女性,这个女性必须是瞧你不起的对方的熟人。” 于连回到巴黎后,将这些情书一封封寄给元帅夫人,元帅夫人受了感动,给于连回信,玛特尔再也忍耐不住了,跪倒在于连的脚下,求他爱她,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不久,玛特尔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于连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陶醉在个人野心满足的快乐中,“由于恩宠,刚刚才作了二天的中尉,他已经在盘算好至迟有象过去的大将军一样,在三十岁上,就能做到司令,那么到二十三岁,就应该在中尉以上。他只想到他的荣誉和他的儿子。”这时,他突然收到了玛特尔寄来的急信。信中说:一切都完了。于连急忙回去,原来瑞那夫人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他们原先的关系。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 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他头脑冷静下来,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瑞那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于连知道后痛哭流涕。玛特尔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 瑞那夫人不顾一切前去探监。

于连这才知道,她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于连和瑞那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特尔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己情人的头颅。至于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长篇小说,也是其代表作。作品讲述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凭着聪明才智,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而该书则被许多国家列为禁书。《红与黑》在心理深度的挖掘上远远超出了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层次。它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后来者竞相仿效这种“司汤达文体”,使小说创作“向内转”,发展到重心理刻画、重情绪抒发的现代形态。人们因此称司汤达为"现代小说之父"。《红与黑》发表100多年来,被译成多种文字广为流传,并被多次改编为戏剧、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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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书笔记

我最近看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于连这个人物,许多人都认为他是一个不知满足,野心勃勃的人,而我认为于连只是顺供应当时的社会—— 政治勾心斗角,神圣教会黑暗坠落, 资产阶级新贵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在这种社会里,那个人不想爬的更高呢?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平民青年于连·索莱尔一心想飞黄腾 过人的他被聘请为市长家老师 ,因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不得不到贝桑松神学院学习 。不久 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效劳。成为候爵的心腹,与 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却被市长夫人告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书中的红与黑,有人说红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代表基督教的黑色道袍,但我认为红是于连 那超凡的能力和勃勃的雄心,黑代表现实社会制度的森严和黑暗,在当时社会往往是黑熄灭了人们的希望,而文中的于连却是一个心机很重,野心勃勃的人,虽然这样的人很邪恶,但是我认为他是最容易在当时社会有一番作为的人,他还有过人的智慧,这样优秀的人物怎么甘心只是一介平民呢?所谓 往上爬总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

书中的于连,他为了自己的抱负理想—— 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 放弃了正真的幸福 ,生活在黑暗奢华,尔虞我诈的社会里,从而为自己开辟里一条死亡之路,但是我认为在那时的社会,生活法则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是冷酷的,都在追求着虚荣,名利, 每个人都爱虚荣名利,虽然嘴上都说它们是身外之物,但有几个人做到了。

于连 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仅仅是由于心灵的引导。所谓人无完人,而 “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就像我们拿到一个没有虫眼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于连死了,但我相信他勃勃的雄心依然还在,红还是红,黑仍然是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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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后感1

假设《红楼梦》是平面坐标系,那么《红与黑》则肯定是李安导演的3D电影。

假期在家,连续的阴雨天气让我不得外出散心,闷在家却又实在无聊,便开始翻阅高中时代购买的“必读书籍”——《红与黑》。

“出身卑微的于连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跻身上流社会,但是他内心深处却对这个阶层充满了蔑视和仇恨。一封女人的私信,断送了他梦寐以求的前程,他在恼怒中想这个女人开了枪……”

——这是封面上对全书的整体概述,简单扼要,我当时的第一印象便觉着这书肯定又是以黑暗社会为背景创作的爱情小说,不乏会有点当下正红的金牌编剧于正剧中些许的虐恋情节,当然,这仅仅是我跟这部小说的初次触电。本着对小说充满政治色彩的创作背景,我开始了阅读。

序言部分译者很有深意的解释了书名的由来——《红与黑》开笔之初,叫《于连》,知道写完上卷,才最终定名为《红与黑》,以两种色彩作书名,司汤达有寓意存焉。历来评论家绞尽脑汁,颇多发明,认为“红”与“黑”,誉为军装与道袍,剑与十字架,热血与孝服,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暗黑,火红的理想与黯黑的幻灭,英勇的时代与复辟的年代,等等。相对而言,到时司汤达本人的说法比较平实:“红”意味着主人公于连会去当兵;但他生活的年代,只得披上“黑”道袍,书名也有如此之意向。

家境的卑微加上父亲、兄弟的不待见,让于连亦步亦趋的成长着,就连唯一的阅读嗜好也被父亲强烈禁止。然而,对《圣经》、《新约》以及部分拉丁文的熟读,恰恰为于连自己今后跻身上流社会创造了机会。经过维璃叶本堂神甫彼拉神甫的推荐,于连顺利的被聘请进维璃叶市市长:瑞那先生的家当家教。初来乍到,于连对奢华的生活以及上层社会的各种理解显得很不适应,谢朗神甫的一番话使于连获益匪浅:“圆滑与审慎兼具,把一套虚伪的论调编的找不出漏洞,在他这个年纪,已属不恶。”之后,瑞那夫人与于连之间关系的微妙变化也是整个故事的主线变得明朗起来——上层社会不断地想于连招手,最后却因为这一份剪不断、理还乱的感情使之付诸一炬。

神学院的学习以及一系列的偶然促成了于连飞鸿腾达的前奏,只身离开维璃叶进军巴黎,于连虽有对瑞那夫人的万分不舍,却又始终放不下自己迈向上层社会的脚步。彼拉神甫对于连很是看好:“这年轻人虽然出身低微,可是心高智大,一旦伤了他的傲气,纵然身在这儿,也无济于事。他会藏巧于拙。”至于到拉穆尔侯爵家之后所发生的一切,以及于连与玛娣儿特之间的种种,则如晴天霹雳,最终将于连送上断头台。

纵观整部小说,主人公于连的故事似乎倒影着我——平凡的出身,自认高傲的性格以及长路漫漫的仕途。从不同角度分析,自然也就会产生不一样的结果。

从爱情小说的角度分析,暂且先不说于连,故事中两个女主角同样也是耐人寻味——瑞那夫人和玛娣儿特。同样的美貌,同样的贵族气质,而这不同在于:瑞那夫人性格上的安于平淡,细心温柔;而玛娣儿特则更多的是满腔激情的愤慨青年。一个林黛玉,另一个则是薛宝钗。只是,在这个故事中,贾宝玉并非出身名门望族,而只是出身卑微的木匠之子,小说的政治色彩之浓厚加之19世纪初法国社会的阶级分化,正是文章开头,笔者将《红楼梦》比作二维空间,将《红与黑》喻成3D电影的原因,其多的一项因素便是19世纪法国社会的阶级制度。当然,结论成立的前提是抛开《红楼梦》中其他特有的艺术价值。

从政治的角度分析,按照译者在序言里所说:“红”与“黑”其实是军装与道袍的区别,二者形成鲜明的对比,恰恰很好地展示了小说创作的政治背景——拿破仑时代的终结以及19世纪初法国百废俱兴的状态。主人公于连一心崇拜着拿破仑,却迫于时代的压力不能穿上军装,赶赴战场。道袍所带来的短暂甜头,让于连被困牢笼,“老天这个后娘,把我扔进社会的最底层:赐予我一颗高贵的心,却偏偏没给我一千法郎进款。”牢狱中,于连自省到:“我的罪即使没有这么重,我看到在座各位,不会因我年轻而动恻隐之心,仍会杀一儆百,借我来惩戒来打击这个阶层的年轻人:他们出身低微,厄于穷困,但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敢混迹于阔佬们所号称的上流社会”

小说末尾,一大串的比拟意味深长:“……猎人在树林里打猎,飞禽从半空中跌落下来,他赶紧跑去捡。不意靴子踢了一个高耸的蚂蚁窝,毁了蚂蚁的公馆不说,还把蚂蚁和蚁卵踢得四散……即使最有哲学头脑的蚂蚁,也永远猜不透这黑咕隆咚的庞然大物——猎人的靴子——是什么东西;这可怕的黑家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捣毁了蚁群的巢穴,先听得轰然一声巨响,接着便火光烛天……”

红与黑读后感2

于连唯一的弱点就是当别人瞧不起他时他会暴怒。

但他也确实伤害了侯爵女儿的心。两个女人都为了自己的爱敢做敢当,为了救于连屈尊不顾女人的名节去拜托那些人,市长夫人甚至还听从他人的话想跪在陛下面前请求饶恕于连。

就因为于连活的和其他那些上流社会的人不一样,于连懂得多记忆力好为了肯定自己的价值去爱市长夫人,在开庭时他说自己是有罪的预谋杀人他不愿乞求他人求的原谅即使那两个女人为他做了那么多即使他有机会获得赦免。他不愿意让好友父亲探监觉得是耻辱,他并不缺乏勇气他有尊严,不让他人嘲笑以至于付出生命代价。

于连一生太年轻但他经历的事情或许比那些活得久的人还要丰富和深刻。最后侯爵女儿亲手埋葬了他的头,市长夫人在他死后三天魂尽归天留下侯爵女儿和他的骨肉。自由平等热爱。

红与黑读后感3

于连,一个聪明,能干、有知识会察言观色的人,如果放在一个完美的平等社会就不会有这样的小说,他会平平凡凡的生活一辈子 ,可是他偏偏生活在那样的一个等级如此分明的社会。

他应该是个正直、善良的人,他对社会的不平等不满,他孤傲,他自尊,如果他有个美好的家庭,他也会同福莱夫人那样纯真到最后,爱到最后。可偏偏他没有这样的家庭,而性格里有多了许多的不甘心,以致他不能像他的朋友一样满足做个富足的商人。

所以,他爱上了福莱夫人,更迷上了公爵小姐,正如他迷上了远大的前途,繁华的巴黎。

他对公爵小姐的感情是疯狂状态下对自己雄心和勇气的迷恋,正如他,在那位小姐心中一直只能作为英雄爱着,这段爱情很轰轰烈烈,也正因为太轰轰烈烈的,所以是扭曲的,他们相互崇拜的只是存在幻想中的英雄。而不是他们本身,所以,当于连失去一切,面对死亡时,才会感觉到他爱的是福莱夫人,但是他爱的真的是她吗?

或许,每个人爱的人都是自己的影子,两位女主人公也是于连的影子。一开始我觉得于连与夫人的性格是相反而与小姐的性格一致,后来,我觉得其实这两个女人都是于连本身,只是,在那个社会背景下,激情和反抗精神更容易让人关注,并且于连也一直用自己的勇气来主导自己,所以,我只看到他和小姐相同的性格,其实,他每一次的纠结,都是他单纯的证明。

在对的时间,对的世界,遇到对的人。于连在小城只会喜欢温柔善良的夫人,在繁荣的巴黎只会喜欢上勇敢高傲的女王。

无论是善良单纯的于连,还是野心勃勃的于连,只要他还有自己的能力在这本书里都是让人钦佩的,因为,第一个于连是所有时代的精神追求,而第二个于连是当时时代的勇者,但是现在,在人人都野心勃勃的时代,或许,于连最后的反思能给我们一点感触“你追求的真的是你最爱的吗?”

红与黑读后感4

红色的军装,教士的黑袍,鱼与熊掌,不可得兼。红与黑正如司汤达引用的话一样,揭露的是严酷的真实。

无论这本小说是政治、历史、还是爱情,他都在阐述一种被忽视的幸福。献给少数幸福的人,作为90后的我显然相比太年轻了,不能深入理解这层次的幸福。也许要等到千帆过尽、耄耋之年,才能理解于连,理解他的一生,其实也就只短短四年,只是重头活过,在死牢里的最后两个月。

千斤粟黄金屋颜如玉,或者,外离相内不乱平常心。人要在社会中、人际关系中求得幸福,可以反求诸己,追求精神价值;也可以承认并享受平常的幸福,于是就有古希腊的犬儒学派。就有颜回的“箪食瓢饮”,就有贺拉斯的“平凡的幸福”,就有司汤达的“生活在巴黎,年金一百路易,读书写字”,其含义是独立、自由、不受制于人,能随心所欲的从事自己喜欢的事情。

可以说,我现在也许就是像于连一样的年轻人,追求飞黄腾达、社会成功和他人承认,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中最高级层次的需要。反观于连,从迷误走向清醒,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

诚如司汤达所说,有才智的人,应该获得他绝对必需的东西,才能不依赖任何人;然而,如果这种保证已经获得,他还把时间用在增加财富上,那就是是一个可怜虫。

红与黑读后感5

作品的最后,于连死于刑场,马蒂尔德抱着他的头颅亲手埋葬,正如她所钦佩的玛格丽特皇后向刽子手索要情人的首级,再葬于教堂;而德·瑞纳夫人则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着孩子离开了人世。

于连,维利埃尔一个锯木匠的儿子,出身卑微,由于喜爱看书但劳动能力弱经常遭受父亲和哥哥的打骂。但因为他有一副英俊的面孔,又天资聪明,记忆力强,得到当地一位老军医的赏识,教他拉丁文和历史,谢朗神父教他神学,并获得了到市长德·瑞纳家当家庭教师的职位。

正如作品第二章所说,“在维利埃尔,‘赚取钱财’就是衡量一切的最高准则。这四个字概括了四分之三以上居民的习惯性思维”。在这个以金钱、名利为首的地方,出身卑微的于连想要混迹上流社会并不被他人瞧不起,就得“卖弄”自己的才能和学会虚伪。

“虚伪”——上流社会有钱人的面孔,作品中多次以《伪君子》的主人公答尔丢夫做喻,从每一个矫揉造作、隐藏内心真实想法的神态和每一场拐弯抹角、精心设套的对话中,我们都领会到了人物的这副善于伪装的面孔。

而于连也并非在这种“虚伪”中游刃有余,他无时不刻不被自卑和征服欲这两种矛盾情绪撕扯。他谨言慎行,敏感地揣测着身边每个上流社会人士,时而嗤之以鼻,时而阿谀奉承,做些讨好的事。他不信仰任何宗教,尽管能把拉丁文的《新约》背得滚瓜烂熟,但这些书他是一点儿也不相信的。他崇拜拿破仑却不能声张,所以,当他发现山上的小洞时,他解脱般地想,“‘这儿,谁也伤害不了我了。’他忽然心生一念,觉得应该尽情享受一下把自己的思想写下来的乐趣,因为这在别的地方对他都是及其危险的”。

这种自卑和征服欲在他的感情上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第一次想要牵住德·瑞纳夫人的手是因为一次不经意的触碰,德瑞纳夫人猛地将手抽回去,而于连认为他有责任不让对方的手抽回去,怕遭人耻笑。于是发誓在第二天一定要紧握住夫人的手——“于连的心中涌动着幸福的暖流,不是因为他爱德瑞纳夫人,而是一次可怕的折磨终于结束了”。此后,于连的许多行为都是以征服欲为出发点,但他又整天因为害怕失去,被耻笑而惶恐不安。

对马蒂尔德的感情也是如此,自卑和征服欲交加,偏偏马蒂尔德也是个奇女子——思想在两个极端处游走,态度忽冷忽热,有着一股倔劲,但自己却是漂浮不定。两人在这段感情中,靠着卑劣的技巧维持感情,于连起初以为获得了真爱,谁知在濒临死亡时却对她感到厌烦,转而醒悟他差点杀死的德瑞纳夫人才是此生挚爱。

死亡,对于于连来说,是必然的。在这个由有钱有势的人掌控生死大权的时代,于连和这种人结下梁子就不会有好下场,胜利者的微笑往往是最丑陋的嘴脸;另一方面,于连自己也早就陷入了自己亲手酿造的绝境,他早就无路可退,求死是他最后的爆发。

正如作品名字——“红与黑”这两种对立的颜色,矛盾性格越明显,越能体会到被撕扯时的挣扎有多艰辛和无力,于连没能找到救赎的办法,所以我们看着他矛盾着趋向死亡。

红与黑读后感6

曾经被当时社会所禁的书,在某种意义上有着它巨大的价值,诚然,当我10年20岁看完红与黑的时候,真的很震撼,从此这本书在我心里有很深的影响。

司汤达的异形思维,对男人与女人,还有女性的剖析描写,及对政治角逐的理解,思想的独特是在男性文学里少有的。绝对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书。从此司汤达也成了我特别喜爱的作家之一。

在当时那样的社会环境,能大胆描写一个低层阶级的人与贵妇的一系列情感,内心的抗争与永恒的追逐,用大胆的视觉去描述并不是绝对特殊的事例,但这样的作品在当时也是极力使人感到震惊的,然后批判,被禁,震惊,也丝毫改变不了这本书的绝对价值,以至于它能永恒至今。

经典的意味也非它莫属!

红与黑读后感7

读罢郭冠尧译本的司汤达《红与黑》,过多关于红黑之间的象征和矛盾就不多说了,前人已经诠释完备了,只是想谈谈于连,谈谈于连的爱情。

于连是个复杂的人,这是无容置疑的,出生木匠家庭,身份低下,经常遭受父兄的欺压,但是,这个生活中弱者其内心无比的强大。他是个野心勃勃的人,热烈地崇拜者拿破仑,却可以为了出人头地而将偶像深藏在内心深处,“转眼间,于连不再提起拿破仑,他宣布打算做教士。”他有着当代青年人一样的崇高理想,想要“仅凭手中一把长剑便成为天下的主人”。但是当下王朝复辟的社会却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神甫便可拿着三倍于拿破仑麾下名将薪俸的年薪,这迫使他必须走向当教士这条路,他别无选择,要不就在维里业庸庸碌碌地过着受欺凌的日子,要不就激流冲浪飞黄腾达,这颇有古希腊式英雄命运的气息。

于连同时也是矛盾的人。往往在处于比他高的阶级(就是贵族)面前,他内心是不屑的,但这种不屑背后却隐隐的藏着自卑。他有一颗向往高贵的心灵,却对他眼中的那些高贵的人不屑,甚至是鄙视。他的人生从19岁开始,就人生的业绩来说是一直上升的,但在他逐渐飞黄腾达的路上,他的灵魂却逐渐也被污染得越来越污浊。但是,最后他还是用生命来挽回了他生命中最原始的那一份尊严(他不愿意向陪审团认错求饶)。所以,我觉得于连是个可怜的人,也是个可耻的人,但同时也是个可敬的人。

关于于连的爱情,他生命中有两个重要的女人,一个是德雷纳夫人,还有一个是玛蒂尔德。表面上他是得到了这两个女人并且让她们对他死心塌地,甚至连出身贵族生性高傲的玛蒂尔德都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身体地位前程都拱手让出。但是我认为自始至终于连都没有得到过爱情,真正的爱情只是与他擦身而过而已。

首先是德雷纳夫人,那个稍稍受过点教育,有着大笔财产继承的美丽动人的妇人,她的美貌使刚刚接触到她的于连惊讶莫名,但她身上的那份母性的光环和纯真很快就打动了于连,并让于连忍不住在傍晚的树下大胆地触碰她的手,两人的关系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但在两人的爱情中,常常会泛滥出德雷纳夫人那种母性的情感,而于连,更倾向于一个刚刚挣脱襁褓想要学步的婴孩。所以一旦当于连离开了德雷纳夫人去了贝藏松,夫人的影子几乎在于连的脑海里荡然无存。他们的关系看似那么的不堪一击。其实不然,我认为于连对德雷纳夫人热烈的追求有很大一部分是出自对母爱的向往,自小没有得到过母爱滋养的于连,在温柔妩媚的夫人面前完全没有抵抗力。另外,于连自幼就经常心潮澎湃,“美滋滋地幻想着有朝一日自己会被引见给巴黎的美貌女人,并以惊人的事迹引起他们的注意”。初经人事的他何尝不想吸引那么一个温柔妩媚的女人以证明自己的成功呢,坚强的内心又怎么不会在这个时刻散发着母性光环的女性面前缴械投降呢?

接着是玛蒂尔德,那个在初次见到是甚至不高正眼看的高贵的侯爵小姐。在于连和玛蒂尔德的发展中其实于连是很挣扎的,时而是决绝自尊的于连占了上风,时而是骄傲的玛蒂尔德赢得了局面,两个高傲的灵魂都不甘愿屈服于对方,他们相互的撕咬折磨着对方,这段挣扎的爱情最终还是由内心更加强大的于连胜出了。玛蒂尔德更是甘愿为于连付出身体、地位和前程,甚至连她最精心守护的名誉,她都甘愿为于连舍弃。我认为玛蒂尔德跟于连是同一类人,至少在她没有委身于于连前是。她骨子里是个贵族,一个脱俗骄傲贵族,之所以说她跟于连是同一类人,因为她骨子里充斥着跟于连那种不安分的细胞,在物质上她拥有一切,在灵魂上她有着凌驾于一切贵族的骄傲,所以她根本不会德凯律、德克罗兹诺瓦之流放在眼里,她的命运也有着跟于连相同的悲剧性,要么成为公爵夫人但闷闷不乐地在荣誉和过剩物质度过余生,要么跟着于连轰轰烈烈的拓展一片新的天地。但于连对她的爱,似乎并非出于那两个不安分的灵魂之间的牵引。在我看来,于连对她的爱极大一部分出于对她的征服,于连试图通过征服这么脱俗骄傲的一个贵族女子来满足自身对贵族阶级企求的欲求,并通过这样的手段来消除他与所谓的贵族的差距。于连在试图征服爱情,爱情中过分的自私和自尊是一种恶习,而以征服的姿态来对待爱情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错误。正因如此,即使到了于连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爱的天平始终没有向玛蒂尔德倾斜过。

到底,于连在他短暂的一生中至少有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遇上了真正的爱情,那就是他第一次到贝藏松时在一个小咖啡馆里遇到了少女阿曼达,在短暂的对话后于连竟然涨红着脸对她说“我觉得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您。”在那种无功利无目的的情况下,于连不必用那层伪善的面纱来保护自己,也不用以自己惊人的记忆和学识来打动人,就在这种情形下,于连可以说是真真正正地爱上了一个人,即使是个陌生人。但这次邂逅注定跟于连的生命一样短暂,真正的爱情与他擦身而过。我们何曾不也是。

于连,于连,一个可怜、又可耻、却又可敬的人啊!

红与黑读后感8

如题,我不晓得是人云亦云还是真的如此感觉。

于连作为一个底层人民,他对市长夫人没有所谓利用,是一种较为纯真的爱(这样说应该不为过)。

第一:从他在路上的思想,他在逃亡巴黎的时候想着若是大革命要危及夫人,他一定要赶回来,这是他的心理活动。无需给他人看的,但是他就是这么想的。

第二:从最后他为开枪打了市长夫人而懊悔不已,自己要求死罪,还劝夫人好好活下去。

在审判过程中我认为是整本书的高潮部分,他爆发出了极大的人性光辉。他不图苟且,他说出了真心话,他呐喊,他反抗,他诉说对这法国阶级性的不满,也抒发了底层人民一步一步爬上来的艰难。

他声情并茂的演说,加之本就英俊的外表打动贵族妇女倒也不足为奇,可是这并不是什么优势。这一切无疑导致了法官的愤懑,这也给他带来了死刑的判决书。

他曾豪情壮志地说,“虽然我出身贫寒,但我有的是高贵。”,但最后迎接确实人首分离的啷当结局,何其悲哉,何其不幸!

再者就是与玛蒂尔德的爱情,他不卑不亢,这也是玛蒂尔德这样一个强势的姑娘被她征服的原因所在。

虽然我并不认为他们两者的爱情即便是真的结婚在一起,大抵上也是无尽的梦魇。像玛蒂尔德这类亲吻死去于连的头颅的女性,以及像于连不服硬,而且情绪化的迷恋拿破仑的青年,两者的结合有些那么的诡异。 当然了,以上所叙述的是他的软件,也就是性格啊人品方面的。当然光有这些是远远不够的,还有就是他的硬件,英俊清秀,聪慧过人,从他过目不忘的能力和大主教对他的赞誉就可观之。 那些云云于连怎么怎么的,或许是个另一位仁兄搞混了吧。

《漂亮朋友》里面的那个炮兵。没有任何的政治头脑与文化,利欲熏心,和于连个人感觉两者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红与黑读后感9

带着十分复杂的情绪我终于把这本《红与黑》看完了,因为时间不多,仅400多页的小说竟拖延了10几天才看完。合上书的那一刻,我仿佛百感交集,但如果真的想把这些感受理清头绪,还要落实在纸上,我发觉是这样的难,但是我仍要尽最大的努力。

首先,最令我感受强烈的是于连自始至终的一种情绪和姿态:贫穷而且地位低贱,却有不甘这样的命运;抵抗蔑视的眼光,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是又坏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他的一切经历,几乎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不断地思考,不断地观察,自励和忍受,一日得道,而一切又毁于一旦。这样的于连令我赞叹,对他的结局感到惋惜却又充满敬佩。

从于连身上,每个人似乎都能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让它叫做野心吧,策马奔腾。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读着这些话的时候,我常常觉得在我自己的心里也在响着同样的声音。为了他的,是的,野心,他几乎可以说是步步为营,但是我想他的心地终究是善良的,所以又时而呈现柔软的一面。有一句话我至今记忆犹新,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终于知道,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办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这里不得不提及于连与德·雷纳夫人,和他与玛蒂尔德之间的爱情。初读的时候我就在想,他对她们,或者是其中的某一个是否有真正的爱情呢?他对她们,难道只是为了寻求一种挑战,或者一种对抗蔑视的报复的手段?到了最后,我想,在两份感情最开始的时候,他多少带着一些挑战的心理,用他自己的话说,他觉得那是他的责任。但是,爱情是真真实实地产生了,也存在了。但他与德·雷纳夫人和玛蒂尔德的爱情却是不一样的,用小白的话说是,一种是心灵上的,一种是头脑上的。

当然,前者更震撼人心,但当看到玛蒂尔德亲吻他的前额,亲手埋葬情人的头颅的时候,后者也同样另我动容了。这时候,爱情,仿佛让人升腾出了一种信仰。于连自小到大都缺少爱的关怀,而正如他所说,德·雷纳夫人给了他慈母般的关怀,如脉脉暖流滋润了他的心田。玛蒂尔德青春年少,有着优雅的高贵和轻快的朝气,注入到于连心中的是爱情的激动和热情,是如他这样的年龄的爱情的方式。

虽然我们总觉得更倾向于前一份爱情,但我也实在不能说孰轻孰重。于连最终在心里做出的那样的选择给他的是永恒的温暖。但他也知道,两个爱他的女人谁也没有错,所以选择让她们两个一起在马车的颠簸中暂时忘记失去他的痛苦。于连,我想说的是,我想这两份爱情报以同样的敬意。

红与黑读后感10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

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红与黑读后感11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

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

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

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理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

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爱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自然也包括于连的英俊、才学)。这在于连接受科拉索夫亲王的建议这一段有趣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可以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终于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爱情”和“心灵的爱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红与黑读后感12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可以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弃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接受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择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己善良的心。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己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努力奋斗的无限美好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红与黑读后感13

终于将司汤达的《红与黑》看完了,用的时间几乎可以让我忘记书前的内容,

从最早的慕名看书,到坚持看书,再到被内容吸引而无法自拔的去看书,一本《红与黑》,让我对其产生了三种看书的感受。

慕名看书是因为这是一本世界名著,法国作家司汤达所著。次数被本书译者称为现今中国五十岁上下的知识分子没有不读的,甚至有学者说关于《红与黑》的研究已经成为西方的“红学”。很早就知道此书的我一直想找机会看,但是总是没有实行,所以一直拖到现在才看到此书,可以说我是慕名看书的。

坚持看书。《红与黑》的名声早已远扬,不需要我在这里做更多的渲染,但是名声并不带表一切。当我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书中的描写十分细腻,对人物的心里、事件的描述,都写的及其详细,作者甚至将生活的一些琐碎的事情的写到了,慢慢的让我有种拖泥带水的感觉,不太想去这看这本书,但是这毕竟是一本名著,我是慕名看书的,所以我一定要坚持看完,这也就是为什么我看这本书如此之慢的原因了。然而,当我把这本书看完之后,在总揽全局后想,就会发现此前让我感到有些拖泥带水的感觉的描写正是这本书的吸引人的地方。

被内容吸引看书是因为看到书的下半部后,我被主人公于连的结局所吸引,我极其想知道于连最后的结局,想要直接翻到最后看结果,但又害怕遗漏中间的一些精彩内容,所以就压制着好奇心,一页页的去看。

谈到《红与黑》,就不可避免的要说到书中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维里埃(作者虚构的地方)一个木匠的三个儿子之一。书中描写了一个想要飞黄腾达,但却有着悲惨命运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有着两次的感情经历,通过这两次的感情经历,他找到了真正的爱情,而正是因为这两次的感情经历,让我们的主人公失去了飞黄腾达最好的机会,并且走向了死亡。当于连知道自己的飞黄腾达的机会被德·莱纳夫人破坏之后,他不顾一切的去杀死德·莱纳夫人,他第一位情人,然而当他后来在监狱得知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之后,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他的第二个情人,一位侯爵女儿,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与其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爱情,随后他被执行死刑。

读完《红与黑》让我更加了解到宗教在欧洲拥有多么强大的力量,不仅控制着人们的思想,同时后左右着世俗的权力。同时也让我看到了欧洲贵族的奢华、虚伪、做作。书中让我感到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对人心里的描写,几乎细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尤其以描写于连与玛蒂尔德之间的感情更为细腻。

《红与黑》让我看到了自己对欧洲历史的了解的欠缺,在我看书的时候有时就无法了解中所描写的一些史实,或者说影射的事件。时间、地点、事件内容,我绝大多数都不知道,可悲自己还是学历史的!

红与黑读后感14

如果一棵树枝叶繁茂,那么我们一定会惊羡它的生命蓬勃;如果把维立叶城比作一棵树的话,那么它的“繁盛”足以让我们窒息:生活在树冠的贵族,明明内心彼此仇视,尔虞我诈,相互倾轧,可一个个看上去却衣冠楚楚,温文尔雅,光彩照人。

他们即使给对方一个微笑,也总不肯舍弃嘴角上挂着的那一丝轻蔑。虚伪,无所不用其能,恣意的占据着枝叶间的缝隙,切断了阳光,只在树根周围投下浓浓的阴影,而这阴影正好罩住了一个人——于连。

于连仰观树冠,内心汹涌澎湃——“社会地位:愚人的尊敬、孩子的惊奇、富人的仰慕”。正如特殊人物对周围环境有着特殊的敏感一样,对社会地位特殊的敏感滋生乐于连野性的欲望——一定要爬到树冠上去!可惜命乖运蹇。“千里觅封侯”的红色从戎梦在生不逢时的仰天长叹中灰飞烟灭。不过,很快,神甫所带来的高薪和所赢得的来自王室的尊敬,使他黯淡的眸子里闪现出金灿灿的希望之光——穿上黑色的教会服,一样可以跻身名流。可在藐视一切的上流贵族眼里,他惊人的记忆力与街头末技之流的杂耍在本质上并无任何区别。于连也很清楚。凭着惊人的记忆力这块敲门砖仅能敲开上流社会的大门而已,却比一定能得到主人的笑脸相迎,想要登堂入室,成为座上嘉宾,还得有让自己举手投足增色的“行头”。久处树冠阴影中的他自然毫不犹豫的为他的欲望寻找到了一个能游刃有余的套子——虚伪,并一头钻了进去。从此,他便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一步步地向他梦寐以求的上流社会挺进。

司汤达将《于连》改成《红与黑》,让两个不和谐和极端矛盾的色彩痛快淋漓的昭示我们:于连是极端矛盾的混合体!他的地位在树根定格,欲望却在树冠燃烧;对拿破仑在心里是疯狂崇拜,在人前却大肆攻讦;他根本不信神灵,却示人以笃信虔敬;他仇视现实生活,却又无法控制自己的逃避;他鄙视上流社会的乌烟瘴气,却又痴迷于能生活其中;他没又使自己尊严增重的砝码,却不能容忍别人有任何轻蔑,即使对方是一个的为卑微的车夫,他也要选择决斗到底!的确,以一个小锯木厂主的儿子的身份向上流社会叫板,要在林立的漩涡中驰骋捭阖,收放自如,除了靠自欺欺人的虚荣和嫉妒空白的自尊外,如履薄冰的于连还能靠什么呢?看来,于连这个时代的畸形儿,正是从巴黎这个罪恶的母床上诞生的怪胎。

可催生了怪胎的助产婆——上流社会,却不愿接受这个不合他们“规则”的新生儿。于连的闯入等于宣告复辟者在风雨飘摇中刚制定的统治“规则”又被撕开了一个豁口。所以,于连的擅闯必然招致贵族们本能的反感,也就必然遭到整个上流社会的联合剿杀!

当初,于连背负野心,怀揣虚伪启程,一路似乎畅通无阻。但每爬高一寸,危险也就随之加上一码,最终还是跌了下来,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只将“遗憾”重重的摔在了身后。

红与黑读后感15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 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 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 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 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 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 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后。毕竟,于连充其量也仅是一只逆流之筏,他无论如何也敌不过巴黎这片波诡云谲的海洋的。

临刑前,于连也苦笑着高声对自己说:“我的同时代人的影响占了上风,离着死亡只有两步远,单独跟我自己说话,我仍然是伪善的……啊,19世纪!”

只有19世纪30年代的法国才能造就出野性的于连,也只有19世纪30年代的法国才能造就出于连被送上断头台的命运。

于连,一个久久挥之不去的名字,蕴含了太多的沉重与悲哀……

红与黑读后感16

自从有了人类就有了人类之间的交往,人们相互靠近的过程也是人类靠近文明的过程。因为交往,我们有了丰富的语言,有了发达的大脑,有了超群的智慧,更有了社会,这个基于个体的联系而形成的更大的群体。在人际交往中最重要的就是印象的形成过程。所谓印象就是我们对别人的看法,在多数情况下我们不是把握了他人的全面特征后,再形成对他人的印象。我们往往会根据很有限的信息,甚至仅是只言片语,就对某个人做出评价。

《红与黑》被誉为“灵魂的哲学诗”,作为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红与黑》对于19世纪上半期法国风起云涌的各方斗争和矛盾都展现得颇为深远,贵族、大小资产阶级、教会人士一个个的粉墨登场,人民的痛苦,平民的反抗,埋藏在无奈下的爱情,渗透了利害关系的亲情,潜伏在表象下的实力的交战刻画了当时整个社会的风貌。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所塑造社会,是如此广阔的,如此深刻的,如此真实的。在此我将基于这部人类文学史上最优秀的作品,来探讨心理学中人际印象的形成心理。《红与黑》是文学,是政治学,也是社会学与心理学。我们可以把它比作是西方的“红学”,其中交往的学问是广博的,复杂的,而深刻的。在这里我仅以人际心理学的印象形成作为突破口,希望能解释一些现象,能够从另一门学科的角度去理解这一部作品。当然,对于人物的喜好因人而异,我在这里采取的只是一种大众的心理分析方法。我想这只是一种尝试,其中可能会有一些牵强附会的地方。但不管怎样,《红与黑》无可置疑的是文学史上一部无可匹敌的作品。

红与黑读后感17

暑假快过马上要开学之际,我抓紧时间看完了《红与黑》这本司汤达死的世界名著。每次读完一本书,我都陷入沉思写一些读后感。看完《红与黑》之后,我却无从下笔。

“红”与“黑”到底是什么意思,我陷入迷茫。也许,这本书对我一个中学生来说,书中的思想与内涵有点深奥。

“红”是什么?“黑”又是什么?我问爸爸,爸爸也不确定,爸爸只是告诉我一些参考的建议。红也许代表着当时先进的资产阶级自由思想,黑也许说的是落后的教会贵族的利益。也有下面一种说法:红与黑是连在一起解释的,说的是于连的低微的出身和他想挤入上层社会的矛盾。

我了解了这些解释之后,我还是不太明白。我真的不知道这三个字代表了什么,或许什么都不是呢,或许是作者的一时兴致想到的胡乱的短语,这些全都无可揣摩,无可知的。但有一点,红不是黑,黑也不是红,红和黑都坚信自己的优秀。

读了《红与黑》,我还是不明白红与黑的的含义。

红与黑读后感18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主人公于连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后来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与此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爱情,并迫使侯爵承认他们的结合。正在这时侯爵的政敌想方法让市长夫人写了一封揭发信,侯爵接到信后断然否定了自己女儿和于连的关系。于连气愤之极,枪击了市长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任被判处极刑……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因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不难发现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己告诉自己感觉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就是想紧接着应该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己。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择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间,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作为一部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望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大概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对于书名人们曾经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莱纳夫人的鲜血,“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想红色是否还可以象征于连对人生的不懈追求,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真正价值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重重阻碍而又想要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缩或是反抗。那些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缩者,他们享受着平庸的生活,最后却难逃社会进步被淘汰的命运。能不断地树立人生目标、决心要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显然使不欢迎虚伪的言行、卑鄙的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

我想,在人们一味的批判社会的黑暗、同情于连成为社会的牺牲品时,是不是也该想想于连的反抗精神。

我们是否也应该在“戴着脚镣跳舞”的同时,培养适合自己的“反抗精神”。

红与黑读后感19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红与黑读后感20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1783-1842)的代表作。这部小说既是一部爱情小说,也是一部政治小说,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在法国当时社会流传有“不读《红与黑》,不要混政界”的说法 。

小说展现了19世纪初法国社会生活,描写了一个木匠的儿子于连,他希望通过个人努力跻身上流社会,但最终失败的经历。

主人公于连出身卑微,但他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就是读书,并且记忆力超群,他对《圣经》倒背如流,因此得以被市长看中,当其孩子的家庭教师。

然而,他却与市长夫人雷纳尔产生了感情,他人生第一次体会到了爱情的美妙。当他沉浸在与市长夫人的欢乐中时,却被人告发来到修道院,后来神父将他介绍给拉莫尔侯爵做秘书,在府中又与玛蒂尔德小姐又有了暧昧。

就在这时,雷纳尔夫人在人的唆使下写信诽谤了于连,于连看着自己即将一无所有,盛怒之下朝雷纳尔夫人开枪,但他拒绝为自己做任何辩护,最后孤单地死去。

红与黑两种颜色的含义

小说的原名是《于连》,后来改为《红与黑》,自问世以来,小说书名一直引人遐想,被人们不断解读。

红与黑,这两种颜色究竟有什么含义?

笔者认为,对于出生底层的于连来说,“红色”代表个人理想,“黑色”代表庸碌无为。人生对他就一场“红”与“黑”的残酷搏斗,要么过出人头地、体面高贵的生活,要么就选择死亡。他拒绝了朋友与他合伙做木材生意,他拒绝了。因为他知道,在那个阶层分明的社会,有钱并不能有尊严,只有成为贵族才会有尊严。

他渴望能像拿破仑一样,征战沙场、建功立业。然而他的生命如一颗流星,在红与黑的交战中,在出人头地的个人理想彻底破灭后,他放弃了被救赎,而走向毁灭。

红与黑也可以看做个人与社会的冲突。于连是小资产阶级知识青年的代表,他虽然出身低下,但野心勃勃,渴望飞黄腾达,改变命运。对社会地位的不满,让他仇视社会;对荣誉的渴望,又使他投入到官场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中。

于连以平民意识对抗封建贵族,这使他招来很多人的嫉妒,也注定了他的悲剧结局。他从心底里仇恨他们,他说:“跟他们打交道的只是我的贫穷,从不是我的灵魂。”他反抗世界的梦想破灭后,他在法庭上总结了自己的一生:“我是一个反抗自己的卑贱命运的农民。“

于连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他的身上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他自尊心极强,不愿受人奴役,他其实并不渴望奢华的生活,而是渴望那种出人头地的尊严。另一方面,要得到成为人上人的目标,他又必须有手段,这种手段就是要在人前牺牲自尊,学会虚伪逢迎。

他既憎恨贵族,又不不得不与他们同流合污;他既欣赏正直善良,但又不得不违心遵守上流社会的价值观。所以,在跻身上流社会的梦想破灭后,他高傲地选择了自我毁灭。

每个人的心里,或许都有一个于连,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是理想的自我,坚守个体的高贵的自我;一个是现实的自我,为了生存,圆滑世故、八面玲珑的自我。

于连身上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也有着人性的丑恶。

然而,于连是矛盾的,他想要建功立业,征服世界;却又多情善感、没有泯灭良知,不屑官场生存法则,正如司汤达对他的评价:“他永远也成不了一个好教士,成不了一个干练的行政官员。像这样容易激动的心灵顶多适于产生艺术家。”

于连对两位贵族女性有爱情吗?

培根说:“世界上没有一个伟大人物会被爱情冲昏头脑。”

很多读者看到了于连和两位贵族女性的感情经历,却没有看到,在他的心中,尊严和野心才是最重要的,爱情不会排在第一位。

于连爱两位贵族女性吗?应该说也是有爱的,尤其是雷纳尔夫人。她给了于连很大的关怀,让他感到了母亲般的温暖。虽然年龄有差距,但他们之间仍然擦出了爱情的火花 。他们经常在黄昏的林荫路上散步,他们会偎依在一起,一起看夕阳西下。在向雷纳尔夫人开枪后,他也在忏悔。

至于玛蒂尔德,他追求她更多的只是为了报复,因为玛蒂尔德对他的顺从,使他的自尊心得了满足。此时于连的心灵开始扭曲,他学会了贵族们虚伪的一套,学会了不择手段获得成功。

可以说,他对两位贵妇人是有爱的,但他最爱的还是自己。

对于连来说,活着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就是“征服”二字。面对两位贵族女性,他发起了一场特别的战争。征服出身比自己高贵的女人,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成功,在他的眼中爱情也只是某种胜利。

就像于连最崇拜的偶像拿破仑,拿破仑的两次婚姻都不是纯粹的爱情,很大程度上都是出于政治目的。

他对雷纳尔夫人,既有爱,而更多为的是打击市长对他的轻视。在与玛蒂尔德交往中,他曾说,出身的骄傲犹如一座高山,而那座高山,就是他进攻的目标。所以当他追求玛蒂尔德成功后,他感到的只是胜利的喜悦——“这个傲慢的女人,终于拜倒在我的脚下了!”

至于他为什么要开枪打死雷纳尔夫人,也是他看重个人前途甚于爱情的缘故。虽然他也忏悔过自己的行为。

在爱情与功业之间,于连首先是选择功业的,甚至将爱情作为一种成就个人的手段。

《红与黑》中的于连,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一方面是因为于连这个角色,另一方面是当今社会上我们仍然可以看到类似的场景。

司汤达通过于连的故事要告诉我们,一个人对抗整个社会,无异于飞蛾扑火,即使他有野心和才能。于连的悲剧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于连的性格是极端的。要么征服世界,要么输掉一切。

虽然于连完全可以免于一死,用尊严来换回一条命和荣华富贵,但是他断然选择了尊严,放弃了生命,因为他已经看透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塑造于连这个性格极端的人物的用意。因为只有于连的死,才能唤醒人们对社会弊端的思考,才能让人们开辟出一条更美好的道路。从这个意义上说,《红与黑》是一部具有高度思想价值的小说。

红与黑读后感21

冯唐曾经说过人类个体是一个欲望满身的人,欲望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所以他倡导人们既要成魔也要念佛,然后才可以成人。看了《红与黑》之后,对于于连·索黑尔这个人来说,我觉得他就是这种,有野心、有抱负,欲望满身,才华满满的人,他一昧的为了向上流社会攀爬,忽略掉人性本善,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魔战胜了佛,邪恶战胜善良,运用违背社会道德的手段,造就了病态式情感悲剧。

尽管这样,对于男主角于连·索黑尔来说,个人的个性魅力是无法被泯灭的,我觉得文中最能体现于连·索黑尔的就是那句话,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红色是于连对生活的向往、热情以及内心深处炙热的渴望,是对当时法国七月革命时期,社会动荡阶段,王权势力的反抗,向稍纵即逝青春的反抗。黑则是对于人性的揭发、人性的贪婪、丑陋、纸醉金迷以及利益熏心的体现。所以红与黑,就是于连充满活力以及不甘妥协的生命力的象征。

总的来说,在读完《红与黑》后,我体会最深的有两点:

首先,我在这篇文章中,体会到一个人出身对其带来的影响,我认为于连出生平民,备受当时社会的歧视,在长期的压迫下,改变了于连,使其对社会充满不满,心理扭曲,在激发于连奋斗上进的野心同时,也导致其走入一条动荡的人生之路。

其次,我认为,看完《红与黑》之后,我体会到人生的真谛,我更加的喜欢那句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这句话,就像故事的结尾,于连最终失败,最后在监狱中,于连淡化了成功,也不再贪图虚荣,于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回归自身的本心,找到真正的自己。所以,不论是对于爱情来说,还是对于人生,我认为一个人有点野心并没有错,但是更重要的是不要迷失自己,包括在爱情面前、在金钱面前、在欲望面前、在权势面前,也不论是我们的出身是如何的卑微,我们都可以凭借自身的努力找到自己想要的,实现自己的价值。

在这里,我希望每个热爱文学以及喜欢文字的朋友,都去读司汤达的《红与黑》,在这里我们可能会更加清晰的在作者塑造人物中,体会到自己内心的丑陋和贪婪,使得人们去审视自己的爱情观,以及人身价值观,选择适合的路,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红与黑读后感22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是于连的最终归宿,阶级出身就决定了于连纵再腹有诗书、愤世嫉俗,再心高气傲、尖酸刻薄,再自命不凡、野心勃勃,终是斗不过这勾心斗角、壁垒森严、等级严苛的上层社会,斗不过这道德风气日益败坏的社会。

于连的性格和观念是复杂的,矛盾的,但符合情理。他对身世的自卑和抱怨常常被他想向上爬的勇气和胆量给打败,而他的勇气和胆量常常又被自卑给深深影响;他对等级森严的上层社会是向往的,想实现其雄伟的野心,但他又对上层社会的虚伪、狡诈充满愤怒且一针见血的讥评,想同其划清界限,时时保持自律;他渴望通过自身努力取得辉煌成就时的那种志得意满的感觉,但他一遍又在嘲笑那些世袭爵位蝇营狗苟、碌碌无为的名族贵胄;

自身地位的卑微对其性格行为的深刻影响,让于连的行为和观念始终与上层社会王公贵族名媛淑女的格格不入;他在世俗社会和官场上空有才华和野心,却无与其斗争的经验、谋虑和远见;他对世事的言语一针见血、锋芒毕露,却不懂得藏拙露怯,政治立场单纯、政治热情肆意,不懂得收敛和韬光养晦。

空有才华和野心的于连在那样一个时代是无法实现其抱负的。对拿破仑的崇拜是激情式的,他为爱情而选择走向死亡的方式也是激情所致,亦是其向自己野心的妥协,疲惫不堪于政治角逐的明证。死对他是解脱,也是让其纷乱的心理斗争达成和解的唯一途径(活着的时候是无法达成和解的)。

于连无疑是勇敢的、聪慧和才华超众的,但其又是一个富于激情、善走极端和自我极其压抑的人,书中随处可见的、繁复的、富于激情的心理斗争描写就足以体现其这样的性格,若不通过对其各方面极端的大量描写或陈述,就不足以反映当时社会的腐旧以及对人性的恣意残酷扼杀的程度。

三言两语不足以表达出自己全部的认识,更何况自己的认识是何其的浅陋,书记于此,这些浅薄的识见有待通过时间和对经历的领悟来改善。

红与黑读后感23

在正式开始之前,请允许我数一数于连身上的矛盾。

于连是一个怎样的人?他在短暂的二十二年生命中一直想跻身上层社会,却又从内心深处鄙夷所有所谓的贵族;他一身教士黑袍,能流利用拉丁文背出《圣经》全本,却不信宗教,甚至做出天主教看来十恶不赦的事情;他渴望荣耀,追求荣耀一生,死前却发现自己最留恋的是夫人的温膝软臂;他小聪明人前人后用了一辈子,却在斩首前拥有了哲人才拥有的智慧,与直面死亡的勇气。

这是于连。他让人恨不起来,又让人爱得欠缺,他之于我们,就如瑞那夫人看着那个苍白、漂亮的黑发年轻人,我们知道无论他犯了什么错,他都是天真无辜的。他的鲁莽、他的稚拙,不过是因为他是个乡下来的淳朴的年轻人,他还那么孱弱,那么无知,他未曾接受贵族教育,也因为这点,他性格中残存着一点粗野般的可爱。这也是吸引瑞那夫人与玛娣儿特的原因。

观之,爱情占了红与黑的大半篇幅,这男子和两个女人的纠葛就这样展开。瑞那夫人之于他,是白玫瑰,温柔善良,像爱自己的生命那样爱他;玛娣儿特之于他,则是名副其实的红玫瑰,热烈、高贵,甚至于疯疯癫癫,这女子竟最终学起她祖上英雄的故事抱吻爱人落地的头颅,纵她傲气、时而无礼,这意气之举都能将她宽宥。

以我拙见,于连并非以他所说,只爱过瑞那夫人一人。他对这两种女人,是两种不同的爱,于连更爱瑞那夫人,是因他明白她爱他更甚之故,而玛娣儿特,是她那疯疯癫癫和贵族的高傲坏了事。以于连的性格,对后者只能是一种激情般的爱情,只因他脆弱又多疑,正需要温柔痴情的女子,才能完全向其敞开心腹。

我见《红与黑》这个名字,一般是说骑士军的红衣和教士黑袍(两种当时法国青年用来实现野心的职业),当然,这两种颜色也是于连内心对荣耀的追求,与现实世界虚与委蛇的对抗。

不得不说,于连是落后的,因为他生在农村,在书籍方面所识有限,只看过拿破仑自传和历史小说,最多也只能提伏尔泰,不懂哲学也不懂文学,他的眼光带着一种温和的局限——拿破仑伟大,热爱荣耀,我便热爱(有时候甚至于是一种傲视他人的自慰)。但到最后,他的这种对荣誉的追求不再是向往偶像式的,而是投身于其中——最高的荣誉,死亡。虽说他这一行为还是带了无知的色彩,但无形罩上了一种慈悲。他不是堂吉柯德式人物,没有装瞎到底,他看见了在这个时代,荣耀永远无法实践。可以说,他对瑞那夫人死前爆发的发狂般的爱,其中怀有对这种荣耀死去的一种祭奠,当理想破灭,他曾经将投诸其上的所有热情转移到了爱情之上。

司汤达无疑塑造了一个极其成功的矛盾人物,懦弱和勇敢、魅力和缺乏魅力、无知和智慧、虚荣和真正的荣耀在他身上完美的杂糅。正是因此,多少人爱他像爱自己的儿子和情人。

红与黑的爱情观,我无法认同。只因为他们的爱情牵扯了太多的利益,被这些拖累得庸俗不堪。所以只能是悲剧。只有悲剧能让于连从庸俗中被拯救出来,只有悲剧能将这两段爱情升华为同过去战争年代的爱情同样的伟大,因为只有悲剧能让人们直面死亡和永恒,在它面前,生时之事渺不可言。如果于连不死,他就不是于连。如果于连不死,司汤达也不会这么伟大。

红与黑读后感24

红与黑,每个人身上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坚守着性格里的刚毅和自尊,执着于生命的高傲,一个虚伪地为了生存强颜欢笑,谄媚逢迎。

在我看来。红与黑,就是关于人的性格与人的前途碰撞冲突的故事

于连,是一个拿破仑的疯狂崇拜者,却遗憾地降生于世俗繁文缛节复苏的时代,他很想拜托阶层与出身的束缚,一直挣扎着往上爬,却又因为自己个性而湮灭。

这其实很真实。只是我们都在无视,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上。

每个人生而就在尝试融入社会,吸收主流价值观,或许我们没有于连那样子的野心,但一定曾经有过自我与社会冲突的无奈,法国尚且如此,在传统宗法观念根深蒂固、人际关系错综复杂的中国社会,多少杰出的灵魂自甘堕落,却又毫不自知?于连的伟大便在于,他力争上游的同时,遵循着自己的性格,或许他始终在做伪君子,但那也是在虚伪地对待世人,他始终都真诚地面对着自己的内心。

一开始我看到,于连对雷纳尔夫人、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只是出于一种满足自尊和弥补人格价值的需要,这让我很惊讶和愤怒,因为这和我笃信的爱情观相悖。但都后来作者的意图逐渐浮出水面,他只是想塑造这样一个人(当然也和他自己本人的经历有很大关系),他试图服从和跟随自己的心,可黑暗的社会依旧俘虏了他,至少在生理上,让他死亡。

在红与黑里,所有的人物都很虚伪,或者说都有着大部分的虚伪时光。上流贵族一个个谈天论地,却只是在拙劣地模仿前人的观点,没有人活出了自己,没有人理解自己性格的秘密。真正可谈得上真诚的只有于连和玛蒂尔德,或许还有雷纳尔夫人,他们在追求,他们至少是在为自己的内心而追求,不管这理由是否道德,是否符合伦理,但毕竟不是纸醉金迷的傀儡。从人的独立性角度而言,他们三人是比较伟大的。

当就算这样,他们也有强烈的内心斗争。最吸引我们眼球的,也正是这些内心独白。多少人,不尝试和自己的性格坐下来晤谈,就默默地低头认命?

那么,关于于连的结局呢?我不知道还能再说些什么。我们穷尽一生去追求,能拼搏、豁出去的,也就只有那几次。于连至少去做了。于连是有尊严的,直到最后他在监狱里考虑的也是他是否有勇气去面对死亡,他是否对得起他的尊严。

全书读罢,我掩卷叹息。于连的死,只是一个符号。

只是活在中国,我也尝试遵循自己的心。

但好多责任,好多义务,好多东西,逼着你去俯下身来融入社会的阴暗面。

我只能尝试出淤泥而不染,但,这可能吗?

于连在狱中感叹这世上似乎没有一个真诚的上帝……是的,我们只能做虚伪的人,尝试有真诚的瞬间把

红是血,黑是夜,我愿用一生,像于连那样,以我之血,去染红这黑夜。

红与黑读后感25

“在一千个观众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把这句话中的哈姆雷特的名字换上于连·索雷尔,恰如其分。

《红与黑》当中写到了,十九岁的于连出身于木匠之家。他从小就崇拜英雄拿破仑,渴望像他一样,凭着自己的聪明与才干建功立业,进入上流社会,过人的机敏和惊人的记忆,让他能把拉丁文《旧约》到背如流。他因此而被家乡小城维吉尔市市长德·雷纳尔先生聘为家庭教师。出于考验自己意志和维护自尊的目地,在乡村之夜中他不顾一切握住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并轻易获得了市长夫人的爱情。

事情败露后,他跨进省城见藏松神学院的门槛。于连出众的才华和坚强的性格深得彼拉尔院长的赏识。但在宗教教派内部之间的纷争中,彼拉尔失利,于连被迫离开神学院,于连被彼拉尔推荐给德·拉莫尔候爵当秘书。不久,于连以非比寻常的才能,自尊和高傲赢得了候爵女儿的芳心正当于连青云之上时,光明无限的前途被德·雷纳尔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毁与一旦与是愤怒的他在教学枪击了雷纳尔夫人,并因此被捕。在法庭审判之后,于连走上了断头台。

一系列重大变故,把于连从昔日的狂热幻想中唤醒,他拒绝侯爵女儿的帮助选择以生命为代价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真诚和自尊最终战胜了伪善与自卑。

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于连想起自己与雷纳尔夫人之间纯洁的爱情。于连终于明白了;本可以生活的非常幸福,是自己狂热的野心毁了这一切。面对阴险的教士,于连以牺牲生命为代价,拒绝充当教会的工具。他了解“皈依宗教”的阴谋,“如果我蔑视我自己,那我还剩什么呢?”——被囚禁住身体的于连保留了自己的独立的思想和人格。选择了高傲的死去。

红与黑读后感26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的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红与黑读后感27

司汤达在小说《红与黑》中,用全能的上帝视角,为我们讲述1830年一个农民之子———于连———力图混入上流社会的悲情故事。小说的主题恰是以上所引述的主人公的独白,展现了拿破仑式的青年在大革命后的被压迫处境。通过阅读,我从社会背景,个人性格两个方面,分析了于连的命运结局的必然性。

从社会的角度看,自拿破仑倒台以来,法国人的社会就丧失了伟大的形象。“骗子在圣会中寻求支持。伪善甚至在自由党的圈子里也得到长足的发展。烦闷变本加厉。除了读书种地之外,再没有别的消遣。”

具体看来,在经济上,没落贵族已不比资产者享受更多的尊重和权力。而资产者热衷于剥削人们,加剧了社会贫富差距,现身为社会的蠹虫。比如,在惟里埃小城这个缩影中,市长德莱纳的思想上是狭隘的,才干仅止于让欠帐的人如期偿还。收容所所长瓦勒诺先生则是“一个自从管理穷人的福利之后显然把自己的财产增加了两、三倍的人,连专供弃儿使用的经费都要捞的人。”身为下层青年,于连处在这样的资产者之中,自然就培养了他愤世嫉俗,轻蔑上层的情绪。

在政治上,当权者在当地施行着最讨厌的专制,小城市里的日子简直不堪忍受。才干已不是在政治上获取成功的主要条件,取而代之的是出身和交际。因而,对于于连来说,他的才能中,只在有利于交际的那一部分获得了发展。比如,背诵圣经。同时,他把爱情也献与了交际。

在思想上,教会企图重新夺回中世纪的思想控制权。虽然正处于启蒙思想的时期,下层民众依然迷恋教士的优越生活。而教会就通过教士的培养与选拔,试图继续愚昧民众。正如书中所说,“自打有了伏尔泰,自打实行两院制政府,法国教会好像懂得了书籍乃是它的真正敌人。在它看来,心灵的服从就是一切。”

红与黑读后感28

我最近再次拿起了《红与黑》这本著作,研读起来。我看了一个上午,终于在每句话都力穷看懂的基础上读完了它。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深处的本质所发挥出来的。

他的平民出身,较高的文化,工作是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情暴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这是对那个社会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这正是很好的揭露了当时法国旧社会的黑暗。

我认为红色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人们吧!

很多人认为于连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其实这是错误的。作者并没有批评和讽刺他,对于他的更多的是一种深深的同情和无奈。这更是《红与黑》经久不衰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29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透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联,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透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透过教会一途他才有期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到达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最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期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主角,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主角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鼓舞士气的口号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因此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红与黑读后感30

人们都说书籍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其实,书又何尝不是反映作者观点的一面镜子?

历史上,有很多作家都透过书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拿《红与黑》来说吧,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于连的年轻人,他聪明但出身贫寒,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便想通过女人作为阶梯,挤进上流社会,最终因为误入歧途而走上断头台。

看完这本书,我既为于连感到悲哀,又对他恨之入骨,以他的才能,明明可以大有作为,可是他却选择了错误的途径,企图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纯洁爱情,作为他走入上流社会的台阶,在这里,我不禁想问,在人生的道路上,你是否也曾迷茫,世界上的善与恶,美与丑,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走对了,就会在正途上,顺利前进,反之,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也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才能走出这片“迷茫”的森林。

反观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选择错误,也是社会环境的必然结果,那个时代,贵族社会的体系,使得他走上上流社会的诸多路都被堵死,社会的不公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这也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在迷茫的时候,不要像于连一样,走入歧途,要时刻谨记:走正路,方能修成正果。

红与黑读后感31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青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32

朋友说,要找到一本真正触动心灵的书,越来越难了。如果找到,是一种莫大的荣幸。猛然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仔细品读一本书了。于是约上朋友在春日的早晨走进书店。

在一排排整齐的书中,陷入一种莫名的紧张中。果断地走出中华文化,停在外国作品下。人就是这么奇怪,总想尝试一些新的东西。翻阅一本本包装精美的图书,心再次陷入慌乱中,而又莫名带着点惊喜。与朋友商议,选择了一本题目似曾相识的书——《红与黑》。

从某种意义来说,它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拿破仑帝国灭亡后,波帝王朝复辟,本书作者司汤达移居意大利。而在1821年,司汤达返回巴黎,开始源源不断地创作出一大批文学作品。其中《红与黑》原名《于连的故事》讲述一位平民青年,凭借自己的才华跻身上流社会,但他内心深处却对这个阶层的人们充满了蔑视和仇恨。最终野心膨胀直至被社会习惯势力所扼杀。

在这本书中,作者用深刻而细腻的笔触展示了主人公的心灵空间,这部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品用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展示了“红”,“黑”两道势力统治下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表面上主人公拥有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世界拥有一个病态的法国,而在这样一个社会背景下,于连成为那个时代并不是唯一的牺牲品。于连只是当时新一代小资产阶级青年人的典型,上流社会的迫害与影响,个人的孤傲与野心,共同形成于连的悲剧。

从一个读者的角度来看,于连是一个拥有偶像并深深迷恋着他并向着他的足迹努力、奋斗的人。于连深深地崇拜拿破伦,正如生存在当今时代的我们各自拥有一个偶像。但是与于连相比,于连更显高尚,更显勇敢,更显明智。他对他的偶像充满了虔诚,并深刻认识自己永远不可能超越但也要尽力尝试。相比之下,当代人所谓的偶像实在不值一提。他在努力过程中方式确实不明智,用现在的话说,他是靠女人生存,整个一吃软饭的。但在那个危机四伏的法国,他是幸运的,能拥有一个吃软钣的机会,同样这个方式是达到目的的唯一途径。在小说中的于连,外貌并不出众,但用其知识与骨子里的高傲弥补了一切的不足,成功地塑造出一位男主人公形象。

我不想谈论这篇小说中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更像是一场游戏,一场阴谋,实在是没有任何价值。这位平凡的青年成也爱情败也爱情,像极了一个陀螺,被法国年代阶级等级中的不平等,爱情这根鞭子,抽的团团转,最终静止不动。

从另一方面分析男主人公失败的原因,他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综合体,在追求上流社会时,同时对此充满憎恨、厌恶,而这种思想完全不符合法国历史发展潮流,结果必然是失败的。

作者寄予于连一个丰富的人生。“活过,爱过,写作过。”足矣。

如果硬要从这部作品中读到什么,那就是对拿破仑这个人物的认识。作品中的拿破仑是主人公的偶像,更深层的表明他是当时所有平民年轻人的偶像。因为从前的拿破仑帝国时代,那些并非贵族出身的年轻人可通过参加革命队伍出人头地,但时过境迁,那个时代已成为过去。而做为一个中国人来看,拿破仑在我心中起码被定义成一个掠夺者,一个残暴的统治者。这便是一个人物在不同的人看来拥有不同的价值!

对这部作品的认识,这只是个开始,我相信:任意一部好书都拥有巨大的潜藏价值。

红与黑读后感33

大概初中还是高中的时候,买过那种适合初高中生的中英双译版本的《红与黑》,不过那时候草草一翻。我是在看了P大的《默读》后,被里面引用《红与黑》于连的一句话吸引:如果我蔑视我自己,我还剩下什么呢?于是便将《红与黑》列在了我的书单里面。

断断续续地看完《红与黑》,看完结局后,内心受到的震撼非常大,这本书余味良久。如果说哪些书我会倒回去反复重读,《红与黑》绝对是一本。司汤达的功力不容小觑,无怪乎《红与黑》被认为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司汤达本人对笔下人物的心理描写可谓到达入木三分的程度。

于连是我目前看过的小说中,性格最为复杂矛盾的一个角色。他以现实主义为壳,但其内心还是理想主义的。

他少时崇拜拿破仑,他内心是向往那个流血的年代的,通过战争与军功,要不跻身上流社会,要不战死沙场,无论如何都是英雄。但是他一展宏图的年代却是拿破仑败退滑铁卢,旧王朝复辟的时代,通过革命流血改变阶级的通道被截断,于连只能通过另一条道——教士晋升主教的道路打破阶层。然而这两条路其实是两条对立的路,一个想要开辟一个新时代,而一个是为了维护旧时的秩序。他的心其实追随这热烈的摧枯拉朽的新势力,但现实中他想突破阶层只能靠旧时秩序。这是他痛苦的根源之一。

除了拿破仑的《圣埃伦岛回忆录》,被他当做圣经的另一本书是卢梭的《忏悔录》,这本书控诉了当时统治阶级对人民的迫害,并强调每个人都有作为人的尊严。但是作为底层阶级的他在上流社会如同蝼蚁牲畜般毫无尊严,作为底层阶级的异类他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天天沉思,在底层社会也毫无尊严。他有拿破仑的雄雄野心,又有极高的自尊心,所以他不择手段想向上爬,获得尊严。在上流社会,他一方面因为自己的身世以及眼界而感到自卑,但一方面看到上流社会统治阶层的平庸,又因为自己的才华以及野心而自负。

于连的性格充满了极端,他永远掌握不了中庸之道,他的灵魂充满激情与野心,他的内心世界敏感又多情,司汤达在书中对他的评价很好:这样一个充满激情的心灵是做不了一个好的政治家的,也许于连更适合做一个艺术家。

再说到于连的爱情,于连的生命中有两个女人。

一个是温柔平和的瑞那夫人,一个是骄傲极端的玛蒂尔特。

按出场顺序,先说瑞那夫人。瑞那夫人是很典型的贵族女子,携带娘家的嫁妆嫁给瑞那市长,并育有三个孩子。生活平凡且平淡,按部就班,没有激情,但也算平和无忧。于连引诱瑞那夫人,一方面是源于情欲使然,一方面是对于上层阶级的报复心理。但是瑞那夫人是真的爱上了于连,爱上了他的清俊、他的才华、他的敏感甚至她的脆弱,作为一个信教徒,她一方面担心她对于连背德的爱会使得她最爱的孩子遭到天谴,一方面却无可自拔地爱上了于连。夫人对于连的爱一直是平和的,有一种母爱的感觉,爱于连的一切,即使后来于连愤怒之下对她开枪,她想着也是如果就这样死了,她的道德和她的爱情都能得到释放。

而玛蒂尔特其实和于连的性格中有相似的地方,都有对现世叛逆的一面。她厌倦了与她门当户对但是却平庸无奇的青年,她的浪漫主义色彩,使得她想要与众不同,想要一场轰动眼球的恋爱。我觉得玛蒂尔特是很明显的表演型人格,与其说她爱于连,不如说她爱的是她给这段爱情赋予的想象。她爱于连的疏离,但于连一旦显示出爱她,她又觉得索然无味,于连与玛蒂尔特的交往说是爱情,其实我觉得更像是博弈。其实我对玛蒂尔特的对于爱情的想法不太理解,当他不那么爱她的时候,她反而爱他更为痴狂。

再说回于连的宿命,死亡是于连最好的宿命,死亡给他带来荣光。

如果没有瑞那夫人的举报信,于连会用一个编造的身份,跟玛蒂尔特结婚,成功地上位,跻身上流社会。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于连身份上的成功,也意味着于连失去了自己,最后也会被同化成那帮庸碌无为的统治阶级,成为自己讨厌的人。

如果于连申请特赦,那就意味着他要彻底匍匐在他一点都瞧不上的这些人的脚前,卑微地乞求一线生机,这是于连的自尊心绝对不允许他做的事情。

在监狱中,在死神面前,他才明白了他想要的是什么,做回了真正的自己,也就是司汤达笔下那一小部分幸运的人。

他想要的自尊不来自他人的施舍,也不会在他攀爬到上流社会的统治阶级的时候来到,他想要的自尊来自于最后审判上对整个上流社会的质询,来自他内心对这个社会的叛逆与对革命的向往,他的荣光来自自己,而非社会上的任何阶级、任何人。

有些人把于连当成不择手段为图上位的小人,但我认为他只是在自己的尊严面前迷失了自己,一个信仰拿破仑和卢梭的人,一个信仰革命和尊严的人,在上流社会谄媚、攀爬,一边蔑视着这一阶层一边又要想尽办法融入这个阶层,其内心的痛苦程度可想而知。

所幸的是,生命的最后,他找回了自己,获得了少数人的幸福与平和,回归了自己的宿命。

红与黑读后感34

青年读书会秋季读书榜,第一部书推荐的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的《红与黑》。这本书几年前浏览过,没有细读。前几天有朋友推荐说市里老早成立了一个青年读书会,通过公众号发布了秋季读书榜,《红与黑》也正在自己阅读之列,细读之下,诸多感触与朋友们分享。

《红与黑》书名的来源及其象征意义,众说纷纭。有的说在拿破仑帝国时代,红与黑代表着“军队”与“教会”,是有野心的法国青年发展的两个渠道(一说是轮盘上的红色与黑色);有的说认为“红”指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的英雄时代,“黑”指卑鄙、可耻的复辟王朝统治时代;有的说“红”象征于连炽热的心灵和他那像一团火一样旺盛的精力,“黑”象征复辟王朝的黑暗、伪善。

“一百个读者眼里有一百个哈姆雷特”。关于书名的来源不再啰嗦,笔者只想探讨这样一个问题:《红与黑》这样一部诞生于十九世纪的小说,为何至今仍得到广大青年读者的青睐。

对于青年读者来说,显然不是关心十九世纪法国的政治才喜爱《红与黑》的。青年们真正感兴趣的,是它的主人公于连。于连的雄心抱负与孤军奋斗,这才是小说中真正扣人心弦的地方。于连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有关英雄伟人的美梦,他幻想自己像拿破仑那样,凭着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在小说中“于连们”大都雄心勃勃,精力旺盛,在智力和毅力上大大优越于在怠惰虚荣的环境中长大的贵族青年,只是由于出身低微,便处在受人轻视的奴仆地位。对自身地位的不满,激起“于连们”对荣誉和建功的渴望,又引诱他们投入上流社会的角斗场。

走笔至此,想到鲁迅先生在《热风·随感录》中的一段话:“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其实《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于连也是这样的青年,他不过二十岁上下。他努力摆脱“乡下人”的冷气,不甘屈居人下,敢作敢为,努力向上走,正是鲁迅先生所赞扬的青年。由“于连”又想到“雁翎青年读书会”。它没有官方的支持,没有阔达的场面,只是一群有志于“品读书香世界,阅读时代经典”的努力“向上走”的青年自发组织的读书会。如果一个青年没有“摆脱冷气,向上走”的勇气,断不会贸然组织一个在外人看来有点“不务正业”的读书会。就凭借这一点,应该为读书会那像“于连”一般的组织者一个大大的赞。

笔者不吝揣陋,妄论此读书会的含义。“雁翎”之“雁”出自白居易“风翻白浪花千片,雁点青天字一行”,形容成列而飞的雁群,展翅起飞的雄心壮志。“雁翎”之“翎”是指鸟翅膀和尾巴上硬的羽毛,颜色绚丽,寓意像雁上的翎羽一样栩栩如生展现自我的才华和智慧。曾经自谓:“争取把读书活动做到各个单位,把读书的风尚传播到各个单位,不开会、不做汇报、少些客套,多些建议,充实充实机关事业单位青年的头脑,打破一年读不了一本书的尴尬局面,引导大家能静心读完一本书就是成功,爱上读书就是巨大成功,读完还能有感悟,善于记录感悟,愿意分享感悟就是最大的成功!”

在《红与黑》的世界中,“于连们”向上走需要残酷的搏斗,甚至碎骨而死。新时代,青年们如何向上走,读书恐怕是重要的途径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说,雁翎青年读书会生逢其时,也重任在肩。“生逢其时”,新时代中央政府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青年也需要在读书中品味人生,感悟生命,健全人格,成长成才。“重任在肩”,雁翎读书会还“小”,它需要社会的呵护,众人的支持。它想把读书的种子撒遍平度这个小城,任重道远。笔者祝福它快快长大,长成参天大树。

红与黑读后感35

人们都说书籍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其实,书又何尝不是反映作者观点的一面镜子?

历史上,有很多作家都透过书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拿《红与黑》来说吧,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于连的年轻人,他聪明但出身贫寒,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便想通过女人作为阶梯,挤进上流社会,最终因为误入歧途而走上断头台。

看完这本书,我既为于连感到悲哀,又对他恨之入骨,以他的才能,明明可以大有作为,可是他却选择了错误的途径,企图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纯洁爱情,作为他走入上流社会的台阶,在这里,我不禁想问,在人生的道路上,你是否也曾迷茫,世界上的善与恶,美与丑,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走对了,就会在正途上,顺利前进,反之,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也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才能走出这片“迷茫”的森林。

反观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选择错误,也是社会环境的必然结果,那个时代,贵族社会的体系,使得他走上上流社会的诸多路都被堵死,社会的不公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这也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在迷茫的时候,不要像于连一样,走入歧途,要时刻谨记:走正路,方能修成正果。

红与黑读后感36

刚看到标题的时候,我以为就是两个极端色彩间的碰撞。但读后才发现人性才是连接这本书的引线。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抱负,这是一种无形的东西,却时常散发出无比强大的力量,它可以使人在挫折与失败中振作,  也可以使人在欢乐和成功中沉沦。

现实生活中,有着伟大抱负的青年大有人在,他们为自己的目标、抱负努力奋斗着。他们有的人能够圆满的实现自己的理想,但有的人却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斯汤达笔下的于连正是如此。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他有自己的抱负,最终却也因自己的抱负走向了灭亡。

徜徉在《红与黑》的海洋中,对于主人公于连的行为、思想、性格我进行了深度的思考。于连其实很聪明,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借此向别人炫耀,妄想使自己在别人的心目中是强大的,但命运总是不尽人意。于连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仆人,在上层权贵中,他不过是一介平民,对他的思想更是嗤之以鼻。但是于连不这样想,他想进入上层社会,他想得到权利、地位、名声,他总是想着“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的崇拜着拿破仑,却没有思考过拿破仑为什么会成功,为什么拿破仑会是一名将军,然而于连的思考却仅仅止步于自己的“原则”,最后他只会有一个惨不忍睹的下场。

其实一个人,无论他的地位多么的显赫,又或是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我们应该用合适自己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抱负。

红、黑永远不能交替,守住自己的底线,固守自己的初心。

红与黑读后感37

我最近看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于连这个人物,许多人都认为他是一个不知满足,野心勃勃的人,而我认为于连只是顺供应当时的社会—— 政治勾心斗角,神圣教会黑暗坠落, 资产阶级新贵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在这种社会里,那个人不想爬的更高呢?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平民青年于连·索莱尔一心想飞黄腾 过人的他被聘请为市长家老师 ,因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不得不到贝桑松神学院学习 。不久 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效劳。成为候爵的心腹,与 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却被市长夫人告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书中的红与黑,有人说红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代表基督教的黑色道袍,但我认为红是于连 那超凡的能力和勃勃的雄心,黑代表现实社会制度的森严和黑暗,在当时社会往往是黑熄灭了人们的希望,而文中的于连却是一个心机很重,野心勃勃的人,虽然这样的人很邪恶,但是我认为他是最容易在当时社会有一番作为的人,他还有过人的智慧,这样优秀的人物怎么甘心只是一介平民呢?所谓 往上爬总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

书中的于连,他为了自己的抱负理想—— 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 放弃了正真的幸福 ,生活在黑暗奢华,尔虞我诈的社会里,从而为自己开辟里一条死亡之路,但是我认为在那时的社会,生活法则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是冷酷的,都在追求着虚荣,名利, 每个人都爱虚荣名利,虽然嘴上都说它们是身外之物,但有几个人做到了。

于连 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仅仅是由于心灵的引导。所谓人无完人,而 “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就像我们拿到一个没有虫眼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于连死了,但我相信他勃勃的雄心依然还在,红还是红,黑仍然是黑!

红与黑读后感38

初次听到《红与黑》这个书名,觉得有点奇怪;初次拿到这本书,觉得有点兴奋;但初次读完这本书,不禁觉得有点深深地触动。读这本书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仅是因为它篇幅长,文字多,更是因为它所包含的内容与深意,让人可以长久的琢磨,它表现出来的那种时代气息与给人的那种触动是难以抹去的。从《红与黑》中,读懂了很多世间人情,看明白了很多不为人知的游戏规则,也深深体会到了人间的种种真情。

可以说整本书的主人公是于连。索雷尔,这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从他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被父兄鄙视,生来常遭毒打。但是,他把自己的头脑身体全都给了书本,他想成为一个像拿破仑一样的英雄。他任家庭教师期间,与女主人瑞那夫人发生了恋情。她是一个第一个爱他的女人,她也是第一个他爱的女人。但那种对功名的狂热追求让他攀附权贵,与拉穆尔侯爵的女儿玛娣儿特小姐发生了关系,但因种种原因,他谋害故情人,却落到了死亡的地步。而最终的结局呢,瑞那夫人信守诺言,没有采取任何方法轻生,但却在于连死后第三天,抱着她的孩子永远闭上了那双眼睛。

这本书的结局是一个悲剧,而两个贵族女人的爱,一个是深沉,一个是狂热,他们为了爱而可以放弃一切,正如有人曾说:青春的爱情就像阴晴不定的四月天,稍不留意,就会遮上一片阴云。也许她们从不想过要失去他,他的英俊,他的才华,他的那种神气让二人沉醉其中,瑞那夫人那种心灵上的爱情和玛娣儿特小姐头脑上的爱情相映成趣,她们的爱情方式不同,但他们都表现出了对贵族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

当于连发现自己得对她们的爱情不再单纯,而是加上了虚荣的成分时说:“我把自己毁了”,是啊,他已经让自己严重脱离了那个时代的轨道,也暗示了他悲剧的发生,而那两位贵族女人却摆脱奢华的贵族生活,用几近丧失尊严的方法来博得爱情。整个爱情故事都是若即若离的,直到生命终结之际,他对瑞那夫人的真正爱情冒出原始的火花,但那已经无济于事。

理想有很强的动力,于连作为一个青年人,他的那种追求英雄的梦想的冲动,正是对那个时代的反抗,他不希望自己碌碌无为,虚度青春,面对现实的阻碍与无法实现抱负。要么逃避,要么反抗,我们从中应该学到,面对如此这般情况,要敢于反抗,不能甘做平庸之辈,要敢于追求自己的理想,对生活充满热忱,反抗空虚的度日。但我们也应该呼吁:要想改变这种情况,靠个人是行不通的,我们必须共同努力。

红与黑读后感39

初触题目,尤为警醒的感觉便油然而生。红与黑,两种颜色的对立,将预示两种阶级的对立,亦或是两种命运(人生)的对立,又或许是更深阶层的对立。串串问题,盘旋而至,挥之不去。顿时,也深为作者欣慰,题目之吸引力如此强烈,耐人深思。

细读世界名著,体味法国贵族社会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上流社会,既具有无法阻挡的吸引力,又无可避免的排斥着……或许,这距离,可能使你失去一切亦或是的到一切。贯穿全文的主要人物,当之无愧的应是于连。朝气蓬勃、踌躇满志、理想远大充溢着年轻的教士,使之激荡着为赢得自己的地位热血澎湃着、沸腾着。只是,不容忽视的残忍现实常使人无可奈何、取舍两难。社会现实与伦理道德之间其不可逾越的鸿沟羁绊着于连追逐的脚步,内心隐忍着难以割舍的伤痛,无法释怀、痛彻心扉。几经周折,凭借机智的头脑、超凡脱俗的气质、出众的美貌等过人的优势,在巴黎上流社会人物的交谈日渐有所眉目,颇为重要的是赢得了贵族女子的芳心和青睐。正如‘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默默付出的女人’所言,于连亦莫过如此。其中,善良的瑞那夫人和动人的拉穆尔小姐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二者接踵而至的出现在于连的身旁,见证着其不断上进的人生轨迹及其坠落的悲剧。或许,于连最终萦绕心头的念头‘人生若只如初见,那时只道是寻常!’,使之内心充满悔意。而瑞那夫人理应成为了最悲剧性的人物,命运的不公和残忍对善良的人儿破天荒的开了个玩笑,捉弄人生于手掌之中。只需顷刻间,一切幸福化为了泡影。面对命运的捉弄,无能为力;面对婚姻的牵绊,不知所措;面对伦理道德的约束,恨相见的晚。拥有、体味着常人所经历的刻骨铭心的爱情,却碍于世人的阻拦、现实的约束,泪眼向望。忠贞不渝的爱情理念,使得最终生死与共,今生有缘无份,只愿来世彼此不离不弃。而于连的离走虽不难以预料,但无奈……因此,得以遇见拉穆尔小姐,开始着新的征程。然而,自古以来的门当户对又深深地折磨着她们,并引发了一系列的悲剧。

哦,不得不承认,拉穆尔侯爵也极为重要。既可以使于连赢得众人的赏识和青睐,亦可摧毁他的一切。残忍使与拉穆尔小姐,不舍亦正因如此。‘死于非命’的幻想,转眼间竟成为了现实。因而。对侯爵而言,或许,值得庆幸吧!亦或许喜盛于忧吧!

红与黑的世界,拿破仑加冕的盛况,并未重演。而,于连距离最初已愈来愈远,渐渐迷失了自我。空惋惜,空悲叹……

红与黑读后感40

宅在家里哪里也没去,陪陪父母和家人,顺便看完了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世界名著《红与黑》。小说创作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因不了解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历史背景,在网络上查询相关资料,整理各位读者的真知灼见,以飨读者。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凭着聪明才智与英俊外貌,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司汤达创作《红与黑》时,拿破仑领导的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已经失败,他想用自己的笔去完成拿破仑未竟的事业。他要通过《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为此作者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虽然写的是主人公于连一生奋斗的过程和其浪漫的爱情故事,但它把具有重大意义的社会题材作为结构小说横纵经纬的重要因素,并使之成为主人公活动的典里社会环境和依据,因而充分显示了它的现实主义艺术方向。小说比较深刻地反映了法国19世纪30年代的社会现实。小说中写到了拿破仑热烈而奔放的时代,新兴资产阶级的日益发展和繁荣,以及法国几十万受压抑的小资产阶级青年渴求自由平等,渴望战争的强烈愿望。小说中也再现了波旁王朝复辟后,耶稣会和修道会独揽大权,肆虐横行,以及保王党和反动教会如何沆瀣一气,视人民为敌的残酷现实。更重要的是,小说中还反映了波旁王朝在覆灭前动荡不安的政治局势,以及资产阶级自由党企图东山再起的勃勃雄心。

小说描写的于连个人奋斗的悲剧,这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是极为惯见的社会现象。波旁王朝复辟后,许多小资产阶级青年失去了拿破仑时代靠个人天赋晋官加爵的机会。他们去等级森严的巴黎进行个人奋斗,但只有少数人成功了。大多数人却失败了。这就是王朝复辟后整整一代小资产阶级平民的现实遭遇,于连的悲剧也正是这样一出富于时代特征的悲剧。

红与黑读后感41

他满怀热血,一心怀念拿破仑时代凭个人奋斗取得成功的理想社会;他才华横溢,是驰骋在上流社会里的一个木匠的儿子;他野心勃勃,并把它埋藏在病态的外表下。他是于连——《红与黑》的主人公,一个散发着无限魅力的深深吸引着我的人。

他一生曲折,为了适应时代,违心的研究《圣经》,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的滚瓜烂熟,他高傲、包含着不甘,在市长家做家庭教师时,他和德·雷纳尔发生了暧昧关系,不可否认其中包含着某些真挚的感情,但却更像是一种报复心理,当他占有德·雷纳尔,德·雷纳尔求他爱她时他说:“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或许之后他包藏祸心的与玛蒂尔恋爱,证实了,他已经将爱情当做工具,成了彻底的野心家。

为了向上爬,他伤害了很多人,然而却每每在之后忏悔,他蔑视贵族阶级的庸俗,怯懦,却又羡慕地位和财富,他憎恶大资产阶级的惟利是图和虚伪,却又不得不穿上教会的黑袍。通过于连以各种行为作出的报复和反抗,作者向我们揭露了一个动乱,扭曲的社会。同时也预言了它最终的灭亡。

在他向德·瑞那夫人开枪之后,于连便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在狱中的思考,以及自杀式的发言尤其吸引着我。他很虔诚地忏悔自己的伪善:“只剩下很少的日子,竟忘了生活和爱情。”同时他明白了,生死和永恒,都是非常简单的问题:“一个蜉游在烈日当空的夏季里,早上9点钟出生,晚上5点钟死去,它怎么能了解黑夜这个字的意义呢?再让它延长5个钟头的生命,它就会看见而且了解什么是黑夜了。”

命运之轮不断转动,于连留在殷红与浓黑的挽歌中,我只是小孩子,无法理解《红与黑》里对社会深沉的批判,我只知道,再黑暗的社会,终会随风而逝,只是于连却长存我心,吸引着我,他狂,桀骜不驯,他痴,至死不渝。在斑驳着阳光的血迹里,他的一生像就是迤逦的风景。

红与黑读后感42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着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读后感43

《红与黑》这部名著,我自小便常常听大人讲起。直到最近,我才有机会拜读了这部令司汤达享誉世界的名著。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对于这本书,我希望用五个词来评价经典、深刻、悲壮、开阔、惨烈。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深刻反应出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的抨击,把一个普通青年的两段爱情折射出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期间剑拔弩张的气氛。

司汤达在《红与黑》中着重刻画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常常只言片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当我落笔将写下看完此书的思想时,发现写出感想的时间已与阅读原著的时间相差无几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书中的启示,感动于书中在动荡黑暗的社会中挣扎而依然壮烈的悲剧爱情。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读后感44

《红与黑》献给少数幸福的人。

斯丹达尔动了写作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一位四十七岁的曾经沧海饱尝风霜的人了。他不想告诉人们怎样做,他只想说说他认为什么才是幸福。其实,他曾经在二十二岁的时候说过:“几乎所有的人生的不幸都源于我们对所发生的事情有错误的认识。深入地了解人,健康地判断事物,我们就朝幸福迈进了一大步。”他所说的正印证了于连的命运。

在读《红与黑》的过程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于连的心理活动。通篇几乎对于连的所思所想都进行了深刻的刻画,通过于连的所思于他所表现给外人看的大部分是截然不同。随着于连对自己伪装的极致,他的人生也逐渐达到人生的巅峰状态。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反而是于连生命最后在监狱度过的日子,他大胆的并且坦诚的向德.莱纳夫人表明自己真情实感,包括他以前最不耻提起的懦弱的情感。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此时身为阶下囚的于连却是最幸福的。于连也渐渐让我们明白平凡是一种幸福。

于连的不幸其实本可以挽救,但是他对于许多事情的错误的认识让他当发现自己错的离谱的时候,已经无力改变了。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于连能真心体会到德.莱纳夫人的爱,并且肯定自己对于这为善良纯洁夫人的真爱,他的一生或许可以和德.莱纳夫人平凡幸福的度过;如果于连在进入真正所谓的资产阶级上流社会时,看明白对他的款待不是礼貌而是真正从骨子里的漠视时或许还可以回头;如果于连能够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更加深爱的是自己的英雄情怀,自己的骄傲,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刚开始与他相爱时的反复无常与眼底偶尔流露的厌恶,是不是于连的一生不会变成悲剧,而是另一番平凡幸福的场景?于连或许是不幸的,但是斯丹达尔还是心软了,让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光明白了什么才是他最需要的。

在读《红与黑》的时候,即使在知道于连可能爱上了马蒂尔德小姐也从不曾敢想象原来结束于连的疯狂是他举起枪想要杀死德.莱纳夫人的时候。于连想要杀死这位纯洁、善良的曾经的爱人。还好,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去,否则于连的余生不会再感受到幸福了。

结局意味深长。马蒂尔德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给了于连毕生可能都在追求的财富地位。德.莱纳夫人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拥抱着她的孩子离世了。于连与马蒂尔德小姐的爱情是需要技巧的,而与德.莱纳夫人的爱则只需要真心。两个女人不同的结局或许也让我们看到了斯丹达尔对于爱情的领悟。真心即真爱。

红与黑读后感45

于连一个底层出生的孩子,智慧聪明,会说拉丁文,《圣经》也倒背如流,但是在那个年代里有好的才华并不意味着就有一个好的前程。于连曾拥有过,但是却被他的欲望所葬送了前程。

在法律面前,合乎“自然的”只有师子的力量,或者动物饥寒时的需要,更简单的一个字表示,便是“欲”。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短暂的恋爱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吗?这个错误的原因是什么呢?难道是与德莱纳先生不和的婚姻?还是19世纪早期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社会风气?德莱纳夫人不缺钱但是却缺少了精神的寄托,也许市长与她的婚姻只是逢场作戏,但是谁能够说这样的婚姻不是普遍存在呢?

文中有一句话“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座坟墓,用来埋葬所爱的人”是的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一个深爱的但是却不能一起厮守的人,当所爱的人离去,在心里就有了不能倾诉的秘密就如同坟墓一样。于连与市长夫人短暂又美好的恋情结束了,因为市长夫人的懦弱,一位小儿子的病是上帝对她的惩罚,有时候我们明明知道有很多事情如同烟花般漂亮且短暂,但是却无法抗拒那股力量带给我们心灵的快感。

难道才华出众的人都会高估自己吗?在做家庭教师时肆无忌惮的爱上了市长夫人,在教堂里他的聪明战胜了同伴不满的目光,他的确很优秀,但是在处理感情的问题上却是那么地不理智。我认为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激情,是于连报复上层统治者对他的鄙视,而德.莱纳夫人的柔情却使他真正地感受到恋情的美好,相比之下与玛蒂尔德这位贵族小姐的恋情更像是为了权利和金钱。有人说于连与市长夫人是“心灵的爱情”而与德.拉莫尔小姐是“头脑的爱情”。尽管她们追求爱情的方式不同但是都反映了一个问题,就是她们对自己本阶级的厌恶和对封建门阀的叛逆。而于连却是一个出类拔萃的青年,他相信勃勃,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沸腾的生活,希望青云直上,但是在王朝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统治下的法国,他看到从军建功立业已经行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才能使他跻身名流,在上流社会中,他如同一丝丝柔弱的阳光,想放射光芒却微不足道。

于连与侯爵夫人偷偷的恋情,也许是一种偶然,但是他的心里一定是想希望这样来达到飞黄腾达的美梦,但是生活却不尽人意,市长夫人因为嫉妒写了一封举报信,使他的美梦被打破了。于连也因为刺杀市长夫人而被抓,玛蒂尔德为了于连最起码的声誉也不要了,为了他的获释而东奔西走,也许她真的爱于连,但是于连爱的却是市长夫人,玛蒂尔德的狂热,市长夫人的深沉,,两个不同的女人都深深地爱过他,也为他付出了深深的代价,一个以死来结束了余生,而另一个丧失尊严去乞求爱情。有时候爱情真的不是金钱才是万能的,只有真正的相爱才能超越金钱。

有人说“红”象征拿破仑的军服,“黑”代表王政复古年代僧侣的黑衣,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是德莱特夫人的鲜血,但是我却认为红是代表于连对自己人生的追求,而黑代表了他人生的遭遇和不幸,代表了各种各样的诱惑。

红与黑读后感46

学期在图书馆只借过一本书,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红与黑》,断断续续花了很久的时间把他看完。很久之前就听说过这本小说,对于题目,心中满是怀疑。为何会取这一个模棱两可,让人满是好奇的名字呢?又得人认为,书中的“红”象征着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则是僧侣的黑衣,因为文中的主人公于连就是一位教徒。也有的人认为,“红”是德 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马特尔的丧衣。但是看完这本书,我觉得“红”是象征了于连不断追求人生意义的那种热情,“黑”则代表在于连身处的社会中的各种黑暗的、压抑的情感,因为在文中,《红与黑》不仅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还涉及了许多其它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宫贵族,下写贫民百姓、三教九流,让我们真正见识了在“唯美”的法国,人情冷暖、社会矛盾也可以是这么的值得让人深思。

在文中,主人公于连 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不得不说,这样的结尾虽然是一种“杯具”,但似乎似乎并不出人意料。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感叹奋进青年于连,抵抗权势获取成功的唯一方法,竟然只有用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啊?忽然想到朋友的一句QQ签名:都是社会惹的祸,让我沉沦让我堕落!唉,真是造物弄人啊!

红与黑读后感47

如果一个人生到这个世界恰好是一个男人的话,那就应该为他的野心而奋斗,哪怕这种奋斗要以生命为代价。于连——文学名著《红与黑》中的主人公,文学长廊中最著名的反抗者之一,以他短暂而波澜壮阔的一生为我们拥有“英雄主义梦想”的觉醒青年们深刻地诠释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们只要去自觉实现自己的野心那么一切就都会来。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伤恋人,被处死刑。这是我们的先行者一生的骨架。在那个英雄呼之欲出却又被保守戕害的年代,于连直面现实渴望着“拿破仑的重生”,决心实现青年时代的所有英雄梦想,并勇于和阻碍他达到目的的社会展开斗争。他是幸福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但也是不幸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

于连有着极其敏锐的平民阶级意识,他清楚的看到自己是一个“可怜虫”,“没有保护人,也没有钱”。地位不同、阶级不同的观念时时刺激着他,他唯恐自己因平民出身而受到上层阶级的轻贱,他清楚的知道是自己的贫困跟他们的财富打交道。他对平民阶级的活力充满信心,他以一人之力代表自己的阶层向现实抗争。但是同时他向自己的命运发怒,身为平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又与他希冀飞黄腾达的个人野心紧密联系着。他在瓦尔诺家里参加晚宴请后一方面痛骂这可鄙的财富和建筑在其上的享乐生活,一方面决不放弃获得这种财富和享乐的决心。

他有着极其复杂的思想和性格,因为他英雄主义的动因是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进取野心的结合。他声称“不能堕落到跟仆人们在一起吃饭。我的父亲逼迫我;宁可死。”但是“为了能够飞黄腾达,比这再困难得多的事他都能去做”。不过在鼓舞着他的英雄主义的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野心这两种“热情”中,前者毕竟是第一位的。正因为如此,他义无反顾地拒绝向资产阶级贵族控制的法庭求饶。

他是这样一个群体的代表:他们拥有较高的文化,却没有出色的背景,拥有崇高的理想却被现实无情地取笑,他们的意气风发却为自己招来无尽的灾难。他们的控诉是一个病态社会开始治愈的希望。可是在这样一个英雄缺乏的年代,这样的控诉不如让我们化为自己的英雄气概去实现吧。

于连的两次爱情也具有深刻的社会含义,它是对门第的强烈冲击,他与雷纳尔夫人、与拉莫尔小姐。两个贵族女性虽然她们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但她们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门第的反叛。她们对于连的爱都有一种壮烈的意味,含有一种英雄气息。至于于连他的爱情道路则是他小资产阶级个人的反抗的道路,他的“公民的热情”,即他作为一个平民青年要求恋爱婚姻平等的热情都远远超过恋人的柔情。他的爱情是他的责任。他一次次追求雷纳尔夫人或出于他的责任,或为了嘲讽雷纳尔市长,或为了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或为了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他要博取拉莫尔小姐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他的爱情深深烙有他的反抗意识,具有他小资产阶级争取个性解放和平等自由的意义。

《红与黑》的爱情与我们所熟知的爱情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可是在我们一去不复回的人生中爱情路边最美丽的风景也不是默默注视着我们,细细品味我们,选择它的归宿吗?于连丰富的学识和崇高的个人理想,以及为了理想的不懈努力让他有足够的理由让爱情垂青于他。自古英雄美女才是爱情的最佳归宿,我们不能成为英雄的话至少应该让自己拥有英雄气概。我们追求幸福,然而当我们捡到它遗留的金鬃毛时才幡然悔悟它就在我们身边。爱情也是如此,它就在我们身边,但是开掘他,先让自己有英雄气概。

所以当于连实现他自己野心的时候,一切附加值就都来了,包括爱情。

红与黑读后感48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可以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弃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接受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择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己善良的心。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己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努力奋斗的无限美好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红与黑读后感49

宅在家里哪里也没去,陪陪父母和家人,顺便看完了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世界名著《红与黑》。小说创作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因不了解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历史背景,在网络上查询相关资料,整理各位读者的真知灼见,以飨读者。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凭着聪明才智与英俊外貌,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司汤达创作《红与黑》时,拿破仑领导的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已经失败,他想用自己的笔去完成拿破仑未竟的事业。他要通过《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为此作者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虽然写的是主人公于连一生奋斗的过程和其浪漫的爱情故事,但它把具有重大意义的社会题材作为结构小说横纵经纬的重要因素,并使之成为主人公活动的典里社会环境和依据,因而充分显示了它的现实主义艺术方向。小说比较深刻地反映了法国19世纪30年代的社会现实。小说中写到了拿破仑热烈而奔放的时代,新兴资产阶级的日益发展和繁荣,以及法国几十万受压抑的小资产阶级青年渴求自由平等,渴望战争的强烈愿望。小说中也再现了波旁王朝复辟后,耶稣会和修道会独揽大权,肆虐横行,以及保王党和反动教会如何沆瀣一气,视人民为敌的残酷现实。更重要的是,小说中还反映了波旁王朝在覆灭前动荡不安的政治局势,以及资产阶级自由党企图东山再起的勃勃雄心。

小说描写的于连个人奋斗的悲剧,这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是极为惯见的社会现象。波旁王朝复辟后,许多小资产阶级青年失去了拿破仑时代靠个人天赋晋官加爵的机会。他们去等级森严的巴黎进行个人奋斗,但只有少数人成功了。大多数人却失败了。这就是王朝复辟后整整一代小资产阶级平民的现实遭遇,于连的悲剧也正是这样一出富于时代特征的悲剧。

红与黑读后感50

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

——《红与黑》

1815年,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只要立功战场就能提升为将军,普通的文职只要办事干练就能当上高级官吏,这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圣经》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一天晚上,在市长家的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

在德拉莫尔侯爵府中出入的净是些“漂亮的坏蛋”及“带勋章的恶棍”。他是在革命时期跑到国外投靠外国封建势力的流亡贵族,现如今他又回到巴黎,成为“法兰西的大臣”,他卖官售爵,结党营私,策划阴谋,他家的晚宴舞会灯火辉煌通宵达旦。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上层社会的人。而此时的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就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脱离了外省青年的土气。他并不喜欢玛蒂尔德小姐的请高与傲慢,但是转念一想,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的女人,他又开始了对玛蒂尔德小姐的追求。

玛蒂尔德小姐的思想古怪,奇特,别人无法理解他的行为。她身上颇有男子气概。于连对自己好,她会开始反感和看不起他,而且刻意和他保持距离,而当心上人故意写匿名信试探她时,她又会像个孩子一样投入他的怀抱。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但他又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可是怀孕的她最终还是和于连结了婚,于连被授予了贵族的称号。

而当他得到侯爵的重用正要挤进上流社会的时候,德雷纳尔夫人被迫写了告发信,使他向上爬的美梦毁于一旦,恼羞成怒的于连向他深爱过的女人开了枪。于连被捕入狱。在这个时候,他终于冷静了下来,他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恨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他说:“我不向你们祈求任何恩惠,我一点也不存幻想,死亡正等待着我……即使我的罪没有这样的大,我也会看到许多人并不会因为我年轻而怜惜我,他们想要通过惩罚我来惩戒那些出身微贱,为贫穷所困,可是有幸稍受教育,竟敢混迹于富贵人所谓的上等社会青年。”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小姐买下了他的头颅,德雷纳尔夫人在他死后的三天,包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事情就这样的结束了,于连的两次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的恋爱也就这样的失败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贵族阶级占统治地位的上流社会,绝不容许一个平民青年挤进来,它必然要通过种种方式把这种青年扔出去,毁灭掉。在那个年代的法国,有着千千万万个于连索雷尔。他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进行追求就必然遭到恶果。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于连想要穿越充斥着平庸的灼热沙漠,他野心膨胀,费尽心机的利用爱情利用女人利用教会。可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却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通过对小说人物进行了深度的心理描写,又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的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创造了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红”与“黑”到底各代表着什么那?是拿破仑时代的军服与复辟时期教会的黑衣,还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与玛蒂尔德小姐的丧服?我不敢确定,但是我认为,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是火热的。而在在那个社会中,那些为了自己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的真正的意义的人,才是真正被黑暗笼罩的人吧。

红与黑读后感51

人们都说书籍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其实,书又何尝不是反映作者观点的一面镜子?

历史上,有很多作家都透过书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拿《红与黑》来说吧,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于连的年轻人,他聪明但出身贫寒,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便想通过女人作为阶梯,挤进上流社会,最终因为误入歧途而走上断头台。

看完这本书,我既为于连感到悲哀,又对他恨之入骨,以他的才能,明明可以大有作为,可是他却选择了错误的途径,企图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纯洁爱情,作为他走入上流社会的台阶,在这里,我不禁想问,在人生的道路上,你是否也曾迷茫,世界上的善与恶,美与丑,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走对了,就会在正途上,顺利前进,反之,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也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才能走出这片“迷茫”的森林。

反观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选择错误,也是社会环境的必然结果,那个时代,贵族社会的体系,使得他走上上流社会的诸多路都被堵死,社会的不公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这也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在迷茫的时候,不要像于连一样,走入歧途,要时刻谨记:走正路,方能修成正果。

红与黑读后感52

刚看到标题的时候,我以为就是两个极端色彩间的碰撞。但读后才发现人性才是连接这本书的引线。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抱负,这是一种无形的东西,却时常散发出无比强大的力量,它可以使人在挫折与失败中振作,  也可以使人在欢乐和成功中沉沦。

现实生活中,有着伟大抱负的青年大有人在,他们为自己的目标、抱负努力奋斗着。他们有的人能够圆满的实现自己的理想,但有的人却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斯汤达笔下的于连正是如此。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他有自己的抱负,最终却也因自己的抱负走向了灭亡。

徜徉在《红与黑》的海洋中,对于主人公于连的行为、思想、性格我进行了深度的思考。于连其实很聪明,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借此向别人炫耀,妄想使自己在别人的心目中是强大的,但命运总是不尽人意。于连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仆人,在上层权贵中,他不过是一介平民,对他的思想更是嗤之以鼻。但是于连不这样想,他想进入上层社会,他想得到权利、地位、名声,他总是想着“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的崇拜着拿破仑,却没有思考过拿破仑为什么会成功,为什么拿破仑会是一名将军,然而于连的思考却仅仅止步于自己的“原则”,最后他只会有一个惨不忍睹的下场。

其实一个人,无论他的地位多么的显赫,又或是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我们应该用合适自己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抱负。

红、黑永远不能交替,守住自己的底线,固守自己的初心。

红与黑读后感53

我最近看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于连这个人物,许多人都认为他是一个不知满足,野心勃勃的人,而我认为于连只是顺供应当时的社会—— 政治勾心斗角,神圣教会黑暗坠落, 资产阶级新贵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在这种社会里,那个人不想爬的更高呢?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平民青年于连·索莱尔一心想飞黄腾 过人的他被聘请为市长家老师 ,因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不得不到贝桑松神学院学习 。不久 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效劳。成为候爵的心腹,与 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却被市长夫人告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书中的红与黑,有人说红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代表基督教的黑色道袍,但我认为红是于连 那超凡的能力和勃勃的雄心,黑代表现实社会制度的森严和黑暗,在当时社会往往是黑熄灭了人们的希望,而文中的于连却是一个心机很重,野心勃勃的人,虽然这样的人很邪恶,但是我认为他是最容易在当时社会有一番作为的人,他还有过人的智慧,这样优秀的人物怎么甘心只是一介平民呢?所谓 往上爬总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

书中的于连,他为了自己的抱负理想—— 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 放弃了正真的幸福 ,生活在黑暗奢华,尔虞我诈的社会里,从而为自己开辟里一条死亡之路,但是我认为在那时的社会,生活法则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是冷酷的,都在追求着虚荣,名利, 每个人都爱虚荣名利,虽然嘴上都说它们是身外之物,但有几个人做到了。

于连 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仅仅是由于心灵的引导。所谓人无完人,而 “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就像我们拿到一个没有虫眼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于连死了,但我相信他勃勃的雄心依然还在,红还是红,黑仍然是黑!

红与黑读后感54

初次听到《红与黑》这个书名,觉得有点奇怪;初次拿到这本书,觉得有点兴奋;但初次读完这本书,不禁觉得有点深深地触动。读这本书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仅是因为它篇幅长,文字多,更是因为它所包含的内容与深意,让人可以长久的琢磨,它表现出来的那种时代气息与给人的那种触动是难以抹去的。从《红与黑》中,读懂了很多世间人情,看明白了很多不为人知的游戏规则,也深深体会到了人间的种种真情。

可以说整本书的主人公是于连。索雷尔,这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从他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被父兄鄙视,生来常遭毒打。但是,他把自己的头脑身体全都给了书本,他想成为一个像拿破仑一样的英雄。他任家庭教师期间,与女主人瑞那夫人发生了恋情。她是一个第一个爱他的女人,她也是第一个他爱的女人。但那种对功名的狂热追求让他攀附权贵,与拉穆尔侯爵的女儿玛娣儿特小姐发生了关系,但因种种原因,他谋害故情人,却落到了死亡的地步。而最终的结局呢,瑞那夫人信守诺言,没有采取任何方法轻生,但却在于连死后第三天,抱着她的孩子永远闭上了那双曾让于连**的眼睛。

这本书的结局是一个悲剧,而两个贵族女人的爱,一个是深沉,一个是狂热,他们为了爱而可以放弃一切,正如有人曾说:青春的爱情就像阴晴不定的四月天,稍不留意,就会遮上一片阴云。也许她们从不想过要失去他,他的英俊,他的才华,他的那种神气让二人沉醉其中,瑞那夫人那种心灵上的爱情和玛娣儿特小姐头脑上的爱情相映成趣,她们的爱情方式不同,但他们都表现出了对贵族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

当于连发现自己得对她们的爱情不再单纯,而是加上了虚荣的成分时说:“我把自己毁了”,是啊,他已经让自己严重脱离了那个时代的轨道,也暗示了他悲剧的发生,而那两位贵族女人却摆脱奢华的贵族生活,用几近丧失尊严的方法来博得爱情。整个爱情故事都是若即若离的,直到生命终结之际,他对瑞那夫人的真正爱情冒出原始的火花,但那已经无济于事。

理想有很强的动力,于连作为一个青年人,他的那种追求英雄的梦想的冲动,正是对那个时代的反抗,他不希望自己碌碌无为,虚度青春,面对现实的阻碍与无法实现抱负。要么逃避,要么反抗,我们从中应该学到,面对如此这般情况,要敢于反抗,不能甘做平庸之辈,要敢于追求自己的理想,对生活充满热忱,反抗空虚的度日。但我们也应该呼吁:要想改变这种情况,靠个人是行不通的,我们必须共同努力。

红与黑读后感55

细读世界名著,体味法国贵族社会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上流社会,既具有无法阻挡的吸引力,又无可避免的排斥着……或许,这距离,可能使你失去一切亦或是的到一切。贯穿全文的主要人物,当之无愧的应是于连。朝气蓬勃、踌躇满志、理想远大充溢着年轻的教士,使之激荡着为赢得自己的地位热血澎湃着、沸腾着。只是,不容忽视的残忍现实常使人无可奈何、取舍两难。社会现实与伦理道德之间其不可逾越的鸿沟羁绊着于连追逐的脚步,内心隐忍着难以割舍的伤痛,无法释怀、痛彻心扉。几经周折,凭借机智的头脑、超凡脱俗的气质、出众的美貌等过人的优势,在巴黎上流社会人物的交谈日渐有所眉目,颇为重要的是赢得了贵族女子的芳心和青睐。正如‘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默默付出的女人’所言,于连亦莫过如此。其中,善良的瑞那夫人和动人的拉穆尔小姐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二者接踵而至的出现在于连的身旁,见证着其不断上进的人生轨迹及其坠落的悲剧。或许,于连最终萦绕心头的念头‘人生若只如初见,那时只道是寻常!’,使之内心充满悔意。而瑞那夫人理应成为了最悲剧性的人物,命运的不公和残忍对善良的人儿破天荒的开了个玩笑,捉弄人生于手掌之中。只需顷刻间,一切幸福化为了泡影。面对命运的捉弄,无能为力;面对婚姻的牵绊,不知所措;面对伦理道德的约束,恨相见的晚。拥有、体味着常人所经历的刻骨铭心的爱情,却碍于世人的阻拦、现实的约束,泪眼向望。忠贞不渝的爱情理念,使得最终生死与共,今生有缘无份,只愿来世彼此不离不弃。而于连的离走虽不难以预料,但无奈……因此,得以遇见拉穆尔小姐,开始着新的征程。然而,自古以来的门当户对又深深地折磨着她们,并引发了一系列的悲剧。

哦,不得不承认,拉穆尔侯爵也极为重要。既可以使于连赢得众人的赏识和青睐,亦可摧毁他的一切。残忍使与拉穆尔小姐,不舍亦正因如此。‘死于非命’的幻想,转眼间竟成为了现实。因而。对侯爵而言,或许,值得庆幸吧!亦或许喜盛于忧吧!

红与黑的世界,拿破仑加冕的盛况,并未重演。而,于连距离最初已愈来愈远,渐渐迷失了自我。空惋惜,空悲叹……

书籍简介:

《父与子》是俄国作家屠格涅夫创作的长篇小说,也是其代表作。该作发表于1862年。

贵族子弟基尔沙诺夫大学毕业后,带着他的朋友、平民出身的医科大学生巴扎罗夫到父亲的田庄作客。巴扎罗夫的民主主义观点,同基尔沙诺夫一家、特别是同阿尔卡狄的伯父巴威尔的贵族自由主义观点发生了尖锐的冲突,在这场冲突中巴扎罗夫占了上风。有一次,巴扎罗夫和阿尔卡狄到省城去参加舞会,遇见贵族寡妇奥津佐娃,巴扎罗夫对她产生了爱情,但是遭到拒绝。最后巴扎罗夫回到父母家中,在一次解剖尸体的时候感染病菌而死。

小说反映了农奴制改革前夕民主主义阵营和自由主义阵营之间的尖锐的思想斗争。巴扎罗夫是一个激进的民主主义者。他具有坚强的性格和埋头工作的习惯。在政治上,他反对农奴制度,批判贵族自由主义,否定贵族的生活准则;在哲学上,他是个唯物主义者,重视实践,提倡实用科学;但是他也表现出某些庸俗唯物主义的观点,例如否定艺术的作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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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大学生巴扎罗夫和同学阿尔卡狄一道去阿尔卡狄家度暑时。却遇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接待:父亲尼克拉热情款待;伯父巴威尔却冷脸相对,尤其在知道他是虚无主义者后。

原来尼克拉和巴威尔的父亲是一个将军,两兄弟继承了大片庄园和众多的农奴。他们各有故事:年轻英俊的巴威尔仕途顺利,却闪为迷恋公爵夫人而自毁前程,只得回乡隐居;做官后携娇妻同家享福的尼克拉,因为妻子的重病而萎靡不振,转而爱上贫民之女费涅奇卡,并生下一女。两兄弟无所事事,养尊处优。

巴扎罗夫的言论和思想激起这两个兄弟的强烈反对,从而爆发了第一次论战。巴扎罗夫历数巴威尔所说的贵族制度的一无是处,丝毫不让“父辈”,表现出大无畏精神和坚持到底的革命态度。沦战升级,使得阿尔卡狄左右为难。

不久,两同学去省城参加省长家的舞会,认识了漂亮的奥津左娃。阿尔卡狄对她一见钟情,奥津左娃却对巴扎罗夫暗暗倾心。后来,他们应奥津左娃之邀,在她的乡间庄园度过了欢快的两个星期。当巴扎罗夫日益迷上气质不凡的奥津左娃,并向她表白爱慕之心时,渴望爱情的奥津左娃却拒绝了他。

痛苦万分的巴扎罗夫回到家乡。当他再次来到阿尔卡狄家时,巴扎罗夫把自己投入到无歇无息的实验中去以求解脱。而阿尔卡狄则爱上奥津左娃的妹妹。因为工作的原因,和费涅奇卡逐渐熟悉的巴扎罗夫有一次忍不住亲她,却被巴威尔看见,提出要和他决斗。结果巴威尔战败而精神瓦解。

巴扎罗夫再次回到家乡,跟着父亲学给人看病,却因为不小心割破于指感染了伤寒。生命垂危的他,恳请父亲叫来奥津左娃,两个人最后诀别。

几年后,奥津左娃和一个律师结婚,阿尔卡狄和她的妹妹举行婿礼。而巴扎罗夫躺在一个孤僻的乡间公墓,等着年迈双亲一年一度的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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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伊凡·谢尔盖耶维奇·屠格涅夫(1818~1883),俄国19世纪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出生于世袭贵族之家,1833年进莫斯科大学文学系,一年后转入彼得堡大学哲学系语文专业,毕业后到德国柏林大学攻读哲学、历史和希腊与拉丁文。

从60年代起,屠格涅夫大部分时间在西欧度过,结交了许多著名作家、艺术家,如左拉、莫泊桑、都德、龚古尔等。参加了在巴黎举行的“国际文学大会”,被选为副主席(主席为维克多·雨果)。屠格涅夫对俄罗斯文学和欧洲文学的沟通交流起到了桥梁作用。

屠格涅夫是一位有独特艺术风格的作家,他既擅长细腻的心理描写,又长于抒情。小说结构严整,情节紧凑,人物形象生动,尤其善于细致雕琢女性艺术形象,而他对旖旎的大自然的描写也充满诗情画意。

下面是《父与子》读书笔记,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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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读书笔记

《父与子》这是一本选材于家庭故事而幽默的漫画,它出自德国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之手。该书主角是一对“顽皮”的父子,爸爸幽默搞笑,儿子淘气可爱,他们是世界著名的欢喜冤家。虽然这本书里没有一些解释,但有趣的漫画,却已经让人更懂得了漫画的内容。

父与子,他们过着无忧无虑而又非常快乐温馨的生活,他们从一对普通的父子成了宫殿的继承人,又漂流到荒无人烟的荒岛,但他们那善良、淳朴的性格和浓浓的父子情一直伴随着他们到了漫画结尾。这部漫画以深深的父子情感动了许多许多千千万万的读者们,但他们又不失搞笑,幽默之风。

爸爸很深爱着自己的儿子,因为我从父亲的动作和眼神、表情中看到父亲是非常爱自己的儿子的。

儿子是一个聪明、淘气的小男孩,他经常捉弄老爸,但又非常爱自己的爸爸,他还很贪吃呢!他和我一样有着纯真的遐想,有着无限的幻想……但有一些与我们不同的是他有的是巨大的空间,非常快乐又自由的童年。

这是一对快乐的父子,这是一对犹如兄弟的父子,这是一对搞笑幽默的父子。他们非常的善良,他们非常的淳朴,他们非常的乐观,他们……,概括的讲吧,这就是父与子,一对不一样的父子,一对乐观善良的父子,一对令人羡慕的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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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父与子》读后感,欢迎阅读!

《父与子》读后感1

《父与子》是一本幽默连环画。它的内容非常丰富,它使一代又一代人从中获得快乐。每个阅读《父与子》的人都无不为这一对从不安分,总得惹出点儿事来的父子由衷的发笑。

《父与子》由他们平常开始,过着快乐的生活。车子坏了用脚蹬着走。父亲吸烟被儿子以为着火了,马上就取一桶水泼过去。儿子打翻了墨水瓶,父亲要打他,可他发现儿子裤子破了,就先帮他缝补裤子,儿子以为没事的时候,缝补完了还是照样打他。还有一个让家长签字的绝招,儿子问父亲:“你能蒙着眼睛写自己的名字吗?”结果父亲上当了,儿子把试卷给蒙着眼睛的父亲签字,签完了父亲还在为自己能蒙着眼睛签字而骄傲。

父与子是一对可爱而有趣的人物。他们善良、正直、真诚和宽容,懂得生活,有幽默感。他们对生活中的奇遇或凡人小事,总是抱着乐观的态度,平和的心情,有时甚至显得天真,去消释矛盾,去自寻其乐。我们每个人,不论是小孩或大人,只要具有幽默情趣与平和的心态,生活中如何没有快乐呢?

看过这本书的人,一定忘不了这父子俩典型形象:脑袋扁圆、总穿一件马甲的父亲,一头乱发、小不点儿的儿子。

每个家庭就得以父与子为榜样,过上和谐、快乐的生活。

《父与子》读后感2

《父与子》这本书讲的是长着刺猬头、调皮、可爱、喜欢搞恶作剧的儿子。长着大胡子、和蔼、善良、又经常被人嘲笑的父亲,他们演出了一场场生动又好玩的画面,看后使我们哈哈大笑,回味无穷。

比如说,爸爸会把梦与现实搞混,爸爸梦见儿子在拔小天使的羽毛,等他醒来后,发现儿子真的在玩羽毛,就打了他,其实儿子是在玩普通的羽毛。儿子呢,也很有趣。一天儿子回家,发现家里窗户不停地冒烟,以为着火了。于是话不说就冲了一桶水进去,结果,把爸爸淋成了落汤鸡。其实,是爸爸在抽烟。我最喜欢的是《战争允许一切手段》这一篇故事,讲的是儿子和父亲在浴缸里玩船模大战,儿子劲太小,总是打不中父亲的船模,父亲却百发百中,这下儿子可生气了,正当爸爸得意扬扬得把儿子的船模放进水里的时候,儿子打开浴头,把爸爸林成了落汤鸡,爸爸灰心丧气的去换衣服的时候,儿子却兴高采烈的把爸爸的船模一个又一个的扔进水里,由此可见儿子是多么聪明、顽皮、可爱!

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看了他们的书,图画中的含义,使我很受启发和教育,我也想起了我跟爸爸一些有趣的事。虽然他们两个都有缺点,但他们两个父子感情深厚,心地善良,纯真可爱,热心助人,我非常喜欢他们。

读《父与子》有感3

我轻轻地合上《父与子》这本书,内心涌动着一份欣喜,一份感动。虽然我与书中的人物告别了,但书中用漫画所陈述的事情,所描述的情景,所表达的情感,却已在我心中生了根,永远也抹不去。

《父与子》是本系列漫画书,因为它没有文字,只有一幅幅小巧的图画,所以我看时只能去想象,去领会。说实话,当我第一次捧起这本书时,我觉得这书也太小儿科了。可师命难为,我只好捧着书东一页西一页地翻。渐渐地,书中幽默可爱的父子俩吸引了我。翻开书,第一个小故事是《差透了的家庭作业》,真是太搞笑了,讲了儿子不会做作业,父亲去教他,可全教错了,《忍无可忍》又让我感动得差点掉下了眼泪,故事讲了一个坏人总欺负那位父亲,可父亲都忍了,但坏人竟然弄破了他儿子心爱的气球,父亲终于忍无可忍,把那坏人打得落荒而逃。漫画书中的每一个小故事都流露着浓浓的父子情深,每一幅画面都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看着看着,我不禁想起了自己的父亲,尽管他也和书中的父亲一样有缺点,并不完美,可他对我的爱决不亚于漫画书中那位平凡而可爱的父亲。面对爸爸无私的爱,我又能为他做点什么呢!

《父与子》读后感4

今天,我读了《父与子》一书,这本书没有文字,只有让人目瞪口呆的图画。一幅幅幽默有趣的画面,蕴含着一个个耐人寻味,发人深思的哲理。

父亲是一个胖乎乎的人,秃着头,慈爱而亲切;儿子长着刺猬头,调皮而可爱。

父亲是一个像小孩子一样的人,儿子让他做狗,他就做狗,让他爬,他就爬。有一次,儿子为了节前的秘密不让父亲发现,就把门锁上了,可父亲偷偷从门缝里望进去,儿子见了,忙在画板上画了一个父亲,画了一扇门,上面写着“不许偷看!”父亲爱儿子,但有时候父亲爱的方式有一点愚蠢,他看到儿子不会做作业,就代替儿子做,第二天,被老师发现了,就被老师狠狠批评了一顿。儿子也爱父亲,虽然他没有聪明的头脑,没有乖巧的性格,没有渊博的知识。但他却有调皮、淘气的性格。他还有一点儿小聪明,却常常坏事。有一次,父亲在抽烟,儿子以为失火了,然后拿来一桶水往房子里倒,父亲拿着烟说:“我在抽烟!”真让人啼笑皆非。

我合上书,结束了这次漫画之旅,但这一对快乐的父子,幽默的父子,淘气的父子却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父与子》读后感5

伟大的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创作的《父与子》,这本深受大家喜爱的连环画用一幅幅小巧精湛的画面无言地流泻出纯真的赤子之情与融融的天伦之乐。

书中的父与子其实就是卜劳恩与他的儿子,而书里描绘的故事也就是卜劳恩父子之间的故事。幽默搞笑的一个个故事,让我废寝忘食,大笑不止。

看过这本书后,我觉得里面的父亲很爱很爱他的儿子,有一篇叫《寻找出逃的儿子》,儿子用球打破了玻璃,父亲打他,儿子逃走了,父亲在家等,等了几个小时也不见儿子,心急了出去找,没找到,回家时儿子又打破一块玻璃,还被球撞了一下,看见儿子,父亲激动地抱起儿子……,孩子犯错是不可避免的,父亲虽然严厉,但是爱子情深呀!还有一篇《哄儿入睡》,父亲用尽了各种方法,哄他的儿子睡觉,可儿子十分顽皮,不管父亲怎么哄,他就是精神十足,最后,父亲哄得筋疲力尽,倒在儿子的身边睡了,这时候,儿子也搂着父亲的脖子甜甜地睡着了……,真是父子情深啊!看着看着,我不禁也想起爸爸哄我入睡的情形,我也甜甜地笑了,因为我也有深爱我的父亲,我感觉很幸福呢!

《父与子》读后感6

今天,我认认真真地再次把《父与子》这本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父与子》这本书非常搞笑。《父与子》系列漫画出自德国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之手,整部作品创作于1934年——1937年之间。当时德国的报刊杂志被纳粹政府控制,刊登的内容枯燥无味。幽默漫画《父与子》的出现为人们带来了惊喜和快乐,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并且在几十年时间里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被誊为德国幽默的象征。现在《父与子》早已跨越国界,成为全世界人们可贵的精神财富了!

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机会难得”这一篇了。这一篇是说:“有一天,父与子的家里着火了,父亲和儿子连忙把家里的东西拿出来,然后,儿子在书包里拿出学习用品出来,把那些学习用品扔进去着了火的地方。”这真是难得不用读书的机会啊读《父与子》有感!

书到最后,突然看到父与子成名了,各种父与子品牌的烟灰缸,服装,甚至还有杂技演出,雕塑等出现在了市场。而我们的父与子呢?他们不是贪慕虚荣的人,父亲最终拉着儿子的手消失在了天空与世界的尽头,最后一幅图上,我们只看到了一颗最闪亮的星星在月亮下亮的耀眼。

虽然这本《父与子》每一集很搞笑,但是,我们不能像父与子那样笨,不然生活中就会想父与子那样有许许多多麻烦。

《父与子》读后感7

一天,父与子到书店购书。他们来到“好书柜台”,询问工作人员:“这些书哪一本较好?”工作人员举起一本书,回答道:“这本书较好,大人小孩都适合看。”于是,父与子买下了这本书。买了书,儿子满心欢喜,迫不及待地打开书来看。刚看上几眼,儿子便兴趣然,陶醉在书的世界里。父亲见儿子看得津津有味,便凑过去瞅了一会儿,也入了迷。他俩边走边看,不知不觉回到了家。

回到家,儿子站在一旁专心致志地看书,父亲赶忙拿来烟叶泡茶,眼睛仍盯着书不放。倒茶时,父亲的眼睛还不愿离开书本,所以茶水就就被倒进了帽子里,父亲还不知道。

要洗澡了,父亲把水龙头打开,让儿子坐进去。可是因为看得入迷,自己竟不知不觉坐进了浴盆里。父亲捧着书,儿子倚在他的身旁,他们就这样聚精会神地看书。有时随着故事情节激昂起来,有时有为主人公的经历而哀叹,有时又紧张起来。他们似乎已经融入到了其中,与主人公一起探索书的奥秘。

看了这篇漫画,我明白了:读书就要读好书,好书能让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好书能让我们探索自然的奥秘,好书能让我们领略文化的风采。

《父与子》读后感8

我在假期读了《父与子》这本书,它是一本无字漫画,它用嚜线勾勒在白字上的几个人物,足以让人看了哈哈大笑。《父与子》这本书有时让我看了感动的落泪,接着的故事内容有让人转哭为笑,看着儿子调皮的样子十分可爱,又让人觉得他是位既有童心而又纯真的孩子。有时候画里让人愤怒,这孩子太调皮了,真没有家教!

没想到儿子的父亲还是很有办法治儿子的,使儿子不敢再去做错事了。有时候画面让人感觉既好笑有时又觉得无聊。这本书让人喜怒哀乐,让人看一下慈祥的父亲和调皮儿子是怎样过生活的,也让大家感受一下里面的教育知识,令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更加科学有效,孩子才会觉得更加快乐。里面有一个故事给我留下了更加深刻的印象,就是知道了父亲和儿子的亲情。一天儿子踢球把家里的玻璃踢破了,结果被气得七窍冒烟的父亲赶出了家门。

父亲一边看报纸一边看时间,眼看时间越来越晚,天渐渐黑了下来,父亲开始紧张起来,过了一会父亲急急忙忙穿上衣服到外面四处找寻儿子。当他再次走进家门,一个足球踢了出来,心想这次可再也不能把儿子赶出家去了,儿子比玻璃可重要多了!这则故事看后感触颇深,就是无论儿子做错什么事,摔坏什么东西,儿子在父亲的心中都是最重要的。

《父与子》读后感9

《父与子》是一本陪伴了我五年的书籍。脑袋扁圆,穿着马甲,一头乱发的儿子,这就是父子两个的形象。我喜欢里面的每一个漫画故事。书中的父与子其实就是作者卜劳恩与他的儿子,而书里描绘的故事也就是卜劳恩父子之间的故事。我喜欢这对父子的幽默以及他们的乐观,真诚和乐于助人。

书中父子浓浓的亲情,让我感动。在《父子情深》中,父亲为了哄儿子睡着,使尽了浑身的招数,又是陪着推小车,又是陪着踩高跷,呵呵,最后他们都累了,一起睡在了儿子的小床中……《小出逃者》中,儿子因为打破了玻璃,让父亲很生气,他一赌气跑出去了,晚上8点了,看到儿子还没有回来,爸爸心急如焚的出去寻找,因为没有找到,很失望的准备进家门时,又被皮球击中,虽然儿子还是犯错了,爸爸还是惊喜的抱住了儿子……在我的生活中,我的爸爸也很爱我。据说在我小时候,他也是经常为了哄我睡觉,累的自己和我都睡着了……哈哈。当然我犯错的时候,他也会很严厉的批评我,不过我知道他是为了我好……原来我们也是现实版的“父与女”。

书中父子乐观的生活态度,让我欣赏。《新镜子》中,爸爸砸了很多的钉子,都是钉不好,最后终于把新镜子订上了,可以得像演杂技一样照镜子,不过,他们还是那么的高兴。《因祸得福》中,父子两个在冰面溜冰,掉到了冰窟窿中,但是他们竟然抓到了两条鱼……《天降烤鸭》,虽然烤鸭“飞了”,但是因为帮助了的贫穷的一家人,他两个比自己吃了还开心。

喜欢《父与子》,不仅让我哈哈笑,还让懂得,生活的美好源于爱心和乐观!

《父与子》读后感10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彩色纪念版的漫画书《父与子》。书的作者是德国漫画家卜劳恩。书中讲的是父亲和儿子的故事。

有一次,一个人把儿子堆的雪人推到了,儿子很伤心。爸爸穿上一件精心制作的雪人服装假扮雪人。那个人再次来推“雪人”,结果被“雪人”踹了一脚。爸爸的这一脚,不仅让那个人吃了一次大亏,还让我在哈哈大笑的同时感受到了爸爸对儿子的爱。

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比如:爸爸把儿子的身高在小树上做了记号。一年后,爸爸又带着儿子去测量,结果,儿子反而碰不到一年前做的记号了。哈哈,他们怎么就不考虑小树比儿子长得快?

还有一次,一个人手上拿酒瓶追着父亲和儿子,父亲和儿子吓得一不小心摔了一跤,那个人追上来说:“新年好!”

还有一次……

这本书讲的都只是生活中的小事,但让我们看到了感天动地的父子情。这不禁让我想起了我的爸爸,他每次回家的时候,就会给我讲好多故事,有时还会用唱歌的方式给我讲,总逗得我哈哈大笑。

父子情,父女情,都是这样美妙。

《父与子》读后感11

寒假期间,在爸爸的陪同下我读了一遍德国漫画作品《父与子》。漫画中的父亲机智幽默,儿子淘气可爱,一幅幅漫画和故事让人看了忍不住大笑。漫画中的父亲很爱他的儿子,他陪儿子玩耍、下棋、做游戏等等,父子俩建立了很深的感情。

记得漫画中有一节父亲带着儿子兴冲冲地去看球赛,可是球票居然卖完了。真扫兴!看着儿子垂头丧气的样子,父亲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让儿子骑在他的身上,然后扒着墙头往里面看。可是墙头太高了,还差那么一点儿子还是看不见。父亲就让儿子举起相机对准球场里不停的按快门。等球赛结束了,父亲带着儿子回到家里的暗房里掏出相机并冲印好胶卷,进球的一幕果然出现啦!父子俩不由得欢呼起来了。这让我想起了有一次爸爸带我去万达玩。正好万达搞活动,很多人围在舞台周围观看表演。我也想看,可是因为个头矮加上不能站到前面去,什么也看不到,我很着急。爸爸看到了,就蹲下来让我骑在他的脖子上,这样里面的表演我就看的很清楚了。我高兴的手舞足蹈,爸爸看着我开心的样子也笑了。我想,这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父爱吧。

父爱是伟大的,在这本漫画中我真切的感受到父亲对儿子的爱,这种爱是无私的,它不求任何回报。天下所有的父母对孩子的爱都是一样的。我们在享受这种爱的同时也应该回报父母的爱!

《父与子》读后感12

我最喜欢的书是《父与子》。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著名漫画家埃。奥。卜劳恩,由吉林摄影出版社出版。每一个阅读《父与子》的人都能从中获得最开怀的笑声。

这本书的封面是黄色的,上面画着一位留着小胡子,穿着西装打着红色领带的胖爸爸,他带着他的儿子在路边的横杆上玩得很开心。封底还画着这位父亲同他的儿子读报的画面。

这本书中塑造了一对有趣、平凡的父子,他们善良、正直、宽容,并富有幽默感。我每次读这本书的时候,都能被书里的场景逗得捧腹大笑。我最喜欢的是喂天鹅这个故事。讲的是有一天父子俩去公园里喂天鹅,最后没有食物了,天鹅认为是父亲太小气,不给自己吃。结果父亲问天鹅”只剩烟斗了,你要不要“?没想到天鹅竟然叼着烟斗,悠哉游哉地游走了。

《父与子》里面讲述了许许多多有趣的故事,让我们在笑语中懂得了父爱的伟大。

《父与子》已经超越国界,成为全世界人们的精神财富,它的作者卜劳恩将永远是世界漫画史上的一颗璀璨明珠。

《父与子》读后感13

《父与子》是一本漫画书,书中讲述了一个父亲陪他的儿子一起玩的故事,通过一个个普通的小故事告诉我们一些为人做事的道理,也让我更加懂得了作为父亲对儿子的爱。

这本书中讲述的故事我都很喜欢,其中最喜欢的故事是《大小都是礼物》:父亲过生日时,儿子为父亲准备了一个雕刻——扔镖枪的人,要送给父亲做为生日礼物。儿子做好礼物后,急着送给父亲,由于心情急切,跑着跑着,一不小心被绊倒在父亲面前,雕刻被摔坏了,儿子看着破碎的雕像,伤心极了。这时父亲拉起来儿子,并捡起了雕刻小人手中的镖枪,用镖枪捅了捅自己被堵住的烟斗,烟斗通气了,父亲激动地抱起儿子,感谢儿子送给他的礼物,并对他说“大小都是礼物!”

读了《父与子》过程中感受到了父亲对儿子的爱,也让我想起了爸爸平时对我的爱,我要时刻牢记爸爸妈妈对我的关心爱护,像《父与子》中的儿子一样,做一个聪明、勇敢、诚实、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父与子》读后感14

有一位名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一些高尚的人谈话。”也有一位名人说过:“读书就像登山,读的越多爬的就越高;读书就像耕田,读的越细丰收的就越多。”

这几天,我一直沉浸在书香中,不论北风怎样呼啸,都没有离开一本书,这本书名叫《父与子》。《父与子》这本漫画书是以连环画的形式展现的,是德国幽默大师埃?奥?卜劳恩的不朽杰作。

文章写了一对父子在日常生活中许多搞笑的事,虽然看似一些平凡的小事,但在这位作家夸张的手法下,一切平淡的生活都变得生动有趣,比如,“引人入胜的书”这一章,讲的是一家人用餐前轮流被这一本充满魔力的书吸引,父亲叫儿子去吃饭而自己却被该书吸引忘了吃饭,这章虽然只用了6幅图画,但很清晰的表达了这本书的“魔力”所在。再比如,“鱼儿来信”一章,也只有6幅图画,说的是爸爸去钓鱼,儿子写了封信在一块牌子上,趁他爸爸不注意的时候,悄悄地把信放在爸爸正在钓鱼的鱼钩上,爸爸拿起鱼竿,看到了牌子。在这一章中,你只要仔细去看就会发现,画面中有一些很细节的东西,比如那个鱼钩上的浮子,在没有牌子的时候,它平平浮着,可是在挂了牌子后便有一些下沉,这些在画面中都清晰可见,从中可以看出,作者是结合生活实际来完成作品的。

我看了这本书之后,发现人类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多么快乐。虽然我们生活中会有许多的烦恼或挫折,但是它并不能磨灭人类对美好生活的憧憬,那一幅幅精湛小巧的画面闪烁着智慧之光,无言地流泻出纯真的赤子之情与融融的天伦之乐。我相信,它将永远地呵护着人们的心灵!

《父与子》读后感15

昨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父与子》,它的作者是德国幽默大师埃·奥·卜劳恩。其中父子善良、正直、宽容的艺术形象,处处充满着智慧之光,时时流露着纯真的父子之情。

《父与子》是一本幽默、温馨,流露岀纯真的赤子之情和融融的天伦之乐,感人至深。生活在纳粹统治的恐怖阴影下的人们,在这组作品中看到了一个久违的澄清无比的世界。

在这本书里,没有战争,没有歧视,没有政治,有的只是一个慈父、一个稚子,他们之间不断地发生着各种忍俊不禁的小故事,善良和温情是永远不变的主题。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鱼儿的来信》这一篇,它讲的是:儿子不想钓鱼,于是他把写好的信挂在鱼钩上,然后回到船上对爸爸说:“爸爸,您的鱼竿动了。”爸爸闻声大喜,结果捞上来一看,信上说:我们今天不来了,敬礼!鱼儿。

我还有一篇很喜欢的,是《生日礼物》讲的是:爸爸看着儿子和小猪们的创意表演,爸爸开怀大笑的事情。

相信所有看过《父与子》的人都会被那对天真纯挚、风趣可爱的父子逗得哈哈大笑。希望大家都喜欢这对父子。

《父与子》读后感16

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漫画书,名叫《父与子》。这本书通过一个一个幽默、温馨、感人的故事讲了一个父亲和一个儿子之间的浓浓亲情。

故事里的父亲可爱、童心未泯、脾气暴躁、具有正义感,儿子调皮、聪明、善良,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非常的爱对方。有一个故事名字叫《足球》,让我非常感动:有一天父亲和儿子在玩球,一不小心把球踢到了一个坑里,父亲不顾一切的下到坑里去帮儿子找球。球找到了,可是父亲的光头先从坑里露了出来,儿子误认为是球,用脚踢了一下,父亲头上起了个大包。儿子吓哭了,又自责又愧疚。父亲忍着着痛笑嘻嘻的说:没事,没事。还有一个故事,儿子向父亲要一个玩具火车,父亲就是不给,表情很凶恶,把儿子吓的哇哇大哭。当父亲在镜子里看到自己凶恶的表情时,知道了自己的错误,很自责,就自己打自己屁股来惩罚自己,我又好笑又感动。……许多感人温馨的故事,让我理解了我的爸爸对我的爱,虽然有时他会打我、骂我。但我知道,在他心中我是NO.1。

看完这本书以后,我更加的爱我爸爸,也更加体谅他。

《父与子》读后感17

无论你犯了多大的错误,他总会用他宽大的胸膛去包容你,有时候,还会因为对你狠心,而过分自责,当你被别人欺负时,他总会第一时间站出来保护你,当你伤心时,他总会想尽一切办法,来逗你开心,在孩子面前,父亲永远是一个童心未泯的孩子,和我们一起开心玩耍。我对父亲有这些感悟,完全是来自于现实生活的父爱和《父与子》这本书。

在《父与子》这本书中使我感受到了作者埃·奥·卜劳恩和他的孩子克里斯蒂安日常生活中那种父亲对儿子的关爱,比如”按部就班”的这篇漫画里讲了有一次儿子打翻一瓶墨水,父亲要打他,结果看见了儿子的裤子破了一个洞,就叫他站在那不许动,然后他去拿针线帮儿子把裤子缝上,缝好了以后,他父亲才继续收拾他,这里可以看出他父亲在想教育他时,更先注重的是儿子的外表形象,从这就可以感觉到他父亲对他儿子的关爱,让我感受到父亲拥有宽大胸怀的漫画就是“足球”这篇,讲了有一天父亲和儿子在踢球的时候,儿子一不小心把球踢进了下水道,父亲爬下去捡球,而儿子就在下水道旁等,过了一会,儿子看见父亲的脑袋正在往上升,误以为是自己的球,马上过去大力地踢了一脚,他父亲大叫一声,对儿子说这是我的脑袋,儿子听了感觉他把父亲的脑袋踢疼了,于是便大哭起来,父亲看见了,马上把他抱起,尽管父亲被踢出一个包,但他还是安慰儿子说,儿子,别哭了,爸爸不疼。从父亲忍着疼痛安慰儿子,就可以看出父亲对孩子有着宽大的胸怀,这本书我看到最多的就是父亲对孩子的溺爱,如:“骑马”这篇漫画,讲了儿子一哭闹要“骑马”,他父亲就立刻趴下来给他当马骑,儿子想骑着父亲上街,他父亲就让他骑着上街,有一条狗挡住了他们的去路,父亲就吼了一声把狗给吓跑了,再比如:“假期第一天”这篇漫画,讲了,假期第一天时,父亲趁儿子没有睡醒时,悄悄地把儿子送到动物园里,使儿子醒来看见周围的动物,认为是自己在做梦呢!

这些场景不止出现在漫画书里,还出现在现实生活中。

记得我小时候,我是个很“皮”的孩子,每天晚上只要路旁的路灯一亮,我就会缠着刚下班的父亲,带我去楼下看路灯,如果父亲不肯的话,我就会一哭二闹,这时父亲就会抱起正在闹的我,说:“好啦,好啦,带你去就是了,不过你要乖乖听话哦!”说完就带我去楼下看路灯;在夏天每到晚上吃完饭时,父亲又会带着我骑着摩托车去海边看海,我们吹着凉快的海风,度过来每一个夏天的夜晚,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父亲就这样伴随着我的童年,现在回想起来才知道父亲是多么宽容对我又是那么地溺爱,他每天下班已经很累了,还要带我去看路灯,每天晚上本来想早点休息,却还要陪着我去看大海,但他一点怨言都没有,在这我想说父爱真伟大!

人生的旅途总是要伴随着成熟和稚嫩、欢乐和懊恼、成功和失败,之所以这样才使得人生更加神秘和丰富多彩。

其实对于我来说《父与子》这本书里的父亲与儿子就像是同一个人,在儿子遇到困难时,父亲就会立刻出现在他面前,儿子是父亲的影子,儿子会对父亲的所作所为而感到自豪,而父亲只会因为有一个健康的儿子而感到满足。在现实中也一样,父亲是我们小时候的英雄,是我们背后永远最坚强的后盾,无论你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挺身而出,所以对我来说父爱是伟大的!

《父与子》读后感18

看了《父与子》之后,我觉得作者虽然创作的是漫画,但是这本书却有着很深刻的含义。

《父与子》的作者是埃。奥。卜劳恩,1903年出生于德国富格兰特山区的翁特盖格林村,1907年全家迁到了首府卜劳恩市。处于对艺术孜孜不倦的追求,他离开了工厂,来到莱比锡绘画艺术学院深造。

我原来以为《父与子》只是一本普通的漫画书,并没有什么含义,但是读过之后我认为,这是一本绘画水平非常好的漫画书,而且还能让人旁若无人地微笑或者难过。那位胖胖的、谢顶、平凡而可爱的父亲,从来不用长篇大论来教育儿子,而是身体力行地和儿子做朋友。尽管他又缺点,并不完美,可是他却那么富有童心、爱心。

看到这本书,我想到了我的爸爸:我们一起去钓鱼,等了一天却一无所获,只好垂头丧气地回来了;我们一起去打乒乓球,我总希望我能打败爸爸,可是球每次都不听我的话,让我输给爸爸。

虽然我的爸爸很年轻,很英俊,可是没有书上那位爸爸那么幽默,那么有童心。这又让想起一部动画片《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那里面的爸爸也富有童心。

当然,我也想到了平常爸爸给我的爱:给我倒水喝,接我上下学,陪我玩耍,为我做饭……这些,都是父亲对我的爱。就像书中所说的那样:只有平凡而真诚的爱才能打动人心——这就是不朽的父爱!

《父与子》读后感19

我看了一本书,叫做《父与子》,这本书虽然一个字都没有,但它的内容非常有趣易懂。

“可疑的螺旋形”是《父与子》这本书中的一个小故事,讲述了儿子和父亲去动物园玩,儿子把小象的鼻子卷成螺旋形了,站在远方的父亲看到了这一幕很生气,去追打儿子。这时小象痛苦的叫了几声,父亲回过头来轻轻将小象的鼻子还原。这时儿子在“螺角山羊”旁玩耍,父亲赶到时发现山羊的角是螺旋形的,破口大骂。

如果我是儿子,已经将小象的鼻子卷成螺旋,又看见了螺角山羊,父亲又骂我不懂事时,我会说:“爸爸,这不是我做的,你看,‘螺角山羊’它的角本来就是这样的。”如果我是父亲,在儿子已经将小象的鼻子卷起来,又看到了螺角山羊,我会想:儿子不会做这事吧,山羊角也是山羊无法支配的。

生活中,我们做事情前要了解情况才能入手,不要冒然行动,不然会造成笑话。

比如有一次我帮妈妈倒酸奶。“舒旸,帮妈妈倒碗酸奶,左边第一个碟子里是白糖,不要把盐当做糖放,再加一些蜂蜜……”,真啰嗦,我心想。我把酸奶做好后,勺了一碗给妈妈,放了三勺糖。然后拿给妈妈来品尝,“难吃,舒旸,你把盐当糖用了吧,都说过多少遍了!”妈妈皱了皱眉头。你看,因为我自以为都知道,不认真听妈妈讲话,最后白白浪费了十八元牛奶钱。

我要谢谢这位德国作家卜劳恩:“是您带领我们走进知识的世界,告诉我们做事之前先想一想。”

《父与子》读后感20

说实话,《父与子》是我看得最久的漫画书,我记得第一次看它是在寒假的时候,老师推荐我们买,我就立即把它买回了家,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一边吃东西,一边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我一看封面,咦,就很有意思。画面上的三个人,有一个坐在木马上的小孩,还有一个长得像甘蔗的人和一个长得像皮球的人,其中:“皮球”在倒立,“甘蔗”在扭着头,给小孩子剪头发。而且“皮球”的屁股上还顶着一顶帽子。我一下子明白了,坐在木马上的是儿子,那根“甘蔗”是理发师,而倒立着的就是孩子他爸了,于是我津津有味地翻开书看了下去,我发现,这本书里面的故事更好看,每一页都有一个真实发生的故事。

《雪人的反击》让我明白了做人不能太过分;《会走的箱子》告诉我,人不要动歪脑筋;《我们还缺少的晨报》告诉我们要敢于创新。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失败的音乐会》。一天,父亲和儿子想办一场音乐会,于是,父亲买了一把萨克斯,儿子买了一把小号。两个人回到家,滴滴滴地开始练习。可是,两个人都认为对方吹的不够好,所以最后只是各自坐在一边生闷气,音乐会最终也没有举办。后来,他们两个盯着自己的乐器看了很长时间,父亲发现自己的萨克斯像个大烟斗,儿子觉得自己的小号像个平常玩的吹泡泡玩具,于是父亲倒了几盒烟丝在萨克斯的斗里,点上火,美美地抽了起来;儿子拿来一大桶泡泡水,把小号的口泡到里面,吹起泡泡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任何东西都不是绝对的只有一个功能,要学会开动脑筋,开发出新的功能。

《父与子》读后感21

这个假期我和不满6岁的孩子一起欣赏了德国幽默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创作的《父与子》。故事中的两位主人公并不完美,肥胖的父亲有很多缺点,偶尔会误解孩子,有时也会耍耍家长的威风,但他不失善良,乐于助人,有一颗强烈的爱子之心;故事中的儿子有着所有孩子的共性,聪明善良,但有时也会调皮甚至恶作剧。但正是这对不完美的父子,演绎着一个个动人的故事,历经将近百年,依然备受全世界人民的喜爱。

这本深受大家喜爱的连环画,情节非常简单,漫画中,父亲和儿子的生活和我们平常人一样,但每一个平凡之中都饱含着温情,充满着欢乐。尽管有的故事常常意味深长、令人掩卷深思,孩子不懂深意,但还是被里面的诸多故事情节逗得哈哈大笑。比如,“引人入胜的书”这一章,讲的是一家人用餐前轮流被这一本充满魔力的书吸引,父亲叫儿子去吃饭而自己却被该书吸引忘了吃饭,趴在地上像儿子一样托着下巴津津有味读书的情景。这章虽然只用了6幅图画,但很清晰的表达了这本书的“魔力”所在。再比如“孩子吵架大人闹”这一章,讲了两个小孩打架,两家大人都认为自己孩子受了委屈怒气冲冲去找对方,结果话不投机两家大人大闹起来,拳打脚踢,而两个孩子在旁边早已和好如初,又开心地玩游戏的情景。使得孩子在捧腹大笑的同时,又给我们成人上了多有教育意义的一课。

虽然我们生活中会有许多的烦恼或挫折,但是它并不能泯灭人类对美好生活的憧憬,那一幅幅精湛小巧的画面闪烁着智慧之光,温暖着每一个读者的心灵,使得每一个喜爱漫画的孩子绝对不容错过。

《父与子》读后感22

《父与子》是一本世界著名的连环漫画集。这是一本雅俗共赏、老少咸宜的好书,希望会赢得大家的喜爱。

这本漫画集的作者是埃·奥·卜劳恩。不满30岁时,他的名字已响彻画坛。

卜劳恩的漫画之广受欢迎,决不是偶然的。它具有许多鲜明的特点:

洗练的笔墨。卜劳恩的漫画通常只有寥寥数笔,却使画中父亲与儿子的形象跃然纸上,一惊一疑,一喜一怒,栩栩如生。如《自卫的雪人》:儿子堆了个雪人,好事之徒加以破坏,于是父子合作,绘制了雪人的脑袋和衣服,由父亲扮做雪人,当好事之徒再来故伎重演时,就只有吃亏的份了。

真实的感受。《父与子》这本漫画集不仅凝结了卜劳恩与儿子克里斯蒂安之间的浓烈亲情,而且还融入了卜劳恩与他自己父亲之家的铭心挚爱,因而心手掂来便能打动读者。如《意外的礼物》:儿子本来给父亲准备了一件礼物,是扔标枪者的微型雕塑。但过于兴奋,奔跑间跌了一跤,雕塑别摔得粉碎。父亲并没有责怪儿子,而从塑像碎片中拣出那根标枪,用来捅烟斗,于是父亲和还在啼哭中的儿子抱在一起了。当然,事情并不都“化凶为吉”,有时也会“化吉为凶”。

生活的情趣。人们之所以喜爱《父与子》这本书,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书中充满生活的情趣。如《鱼儿的信》:父亲在垂钓,儿子却悄悄写了一封信,然后神不知鬼不觉的下水把信挂在了钓钩上。等父亲钓上来一看,竟是一封“鱼儿的信”,上书:“我们今天不愿来。敬礼!”这的确是淘气,但淘气后面不也蕴含着儿子的智慧和父子间难得的情趣吗?

人生的哲理。卜劳恩的漫画当然会给人巨大的愉快和难得的乐趣,但不止这些。读者在发出会心的微笑之余,还会陷入深沉的思索,领悟到某种人生的哲理。如《痛苦的自我批评》:儿子想要拿小火车头去玩,父亲不准,儿子哭了,呼气还是不准,最后总算把小火车头给了儿子。这时父亲去照镜子,镜子中凶狠的尊荣实在很不雅观,于是父亲便拿起鞭子来大自己的屁股。这样的自责难道不能给做家长的某种启发吗?

愿《父与子》代代相传,愿这本书蕴含的情趣和哲理永远给人欢乐和启迪!

《父与子》读后感23

《父与子》这本书,真实完整的向我们刻画描述了一幅幅作者卜劳恩与爱子克里斯蒂安在一起的无忧无虑,天真无邪的画面。作品中一幅幅小巧精湛的画面闪烁着智慧之光,无言的流泻出纯真的赤子之情与融融的天伦之乐。虽然这些日子很短暂,但却永远震撼着人们的心灵,让我们流连往返。

虽然这本书中没有一个文字,但却让我们一看便懂:懂得父亲对儿子那种一起玩一起乐的友谊与快乐;懂得父亲与儿子那种可以用心灵沟通的美好状态;也懂得父亲对儿子的那种爱子情深;更懂得作者想要向我们描述的那种内心深处的爱子情怀……这是一个粗心的父亲,他不同于其他父亲的一丝不苟;这是一个贪玩的父亲,他不同于其他父亲的严谨认真;这是一个深爱着孩子的父亲,但他却不会像其他父亲那样逼迫孩子做他不想做的事情!而又正如我们所说,这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他的儿子也是一个真实的孩子!

看到这里,我的心里不禁又多许伤感,又有更多复杂的感受交织着我的心:这个结局虽然让我感觉不够完美,但却又很真实;虽然让我感觉有些伤感,但也许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完美的结局,任何事物都不会有完美的结局,上天总要让它在完美的情况下掺杂着些许瑕疵。我似乎看到了卜劳恩为了反对法西斯在监狱里那绝望而又坚定的眼神中,透漏着一种永远的东西,这东西叫希望,永远的希望。

虽然真实的父与子走了,但我们心中的父与子却永远留在心中。那是永远的父与子,那是永远的父爱象征!

《父与子》读后感24

德国漫画家埃.奥.卜劳恩创造了一本连环画——《父与子》。这本书中塑造了许许多多幽默,风趣故事。

这对父与子是两个可爱而有趣的人物,父亲的头是光秃秃的,个子有点高,总是穿着一件黑色的衣服,儿子梳着刺猬头。在作者的笔下,父亲显得宽容,慈祥;儿子显得聪明,调皮。这对父子俩的所作所为都让读者感到非常幽默。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父亲对儿子地爱。这本书中有一个故事叫《一切为了儿子》,故事里说:儿子闹着要骑马去公园玩,结果哭了起来。父亲没办法,只好让儿子把自己当做马,骑去公园。这个故事充分体现了父亲的儿子的爱。

在现实生活中,父亲的爱无处不在。记得有一次,我考试考砸了,一回到家就垂头丧气的坐在沙发上,爸爸看见了就走过来问我有什么事。于是,我把考试的事情一字不漏地告诉爸爸。爸爸拿起试卷看了看,就先让我把一些粗心做错的题目改正;然后,再跟我认认真真地评讲其它我不会的题目,还跟我说了一些做题的方法。这一刻我深深地感受到父亲对我的爱。

这本《父与子》幽默、风趣、百看不厌,我真喜欢这本《父与子》!

《父与子》读后感25

《父与子》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的埃.奥.卜劳恩。讲的是秃头、大胡子、和蔼、幽默的爸爸和刺猬头、调皮、可爱的儿子之间发生的许多有趣的故事。在暑假里,它让我爱不释手,哈哈大笑,回味无穷。

《父与子》的漫画中虽然没有文字,但是特别容易读懂,里面所讲的小故事,都是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比如,车子坏了便用脚蹬;蛋糕忘放葡萄干了,便用枪射过去;爸爸和儿子刚要睡觉,突然闯进来一个强盗,爸爸和强盗用枪对打,他们中间只隔了一座墙,机灵的儿子在地上洒了一个图钉,便都跑了,强盗见他们跑走了,赶紧追上去,结果踩到了钉子,趁他倒地时,爸爸用绳子绑住了他。

《父与子》不但丰富了我的课外知识,而且也给我带来了欢乐。

《父与子》读后感26

这个暑假,我读了《父与子》这本漫画书,虽然这本书没有文字,只有彩色的图片,但是这本书还是让我看了许多遍,非常受我的欢迎。说真的,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刚翻了几页,心里就想:这本书就单单一些图片,没什么好看的。可妈妈说这是这本书是好书,应要出38元钱买,没办法“母命难违”。

回到家,我开始看起了这本书。书中的这位父亲长着大胡子,光秃秃的脑袋瓜儿,下面长着一个与头不相称的身子,身上穿着一件黑马甲和一条的白裤子。一双圆圆的眼睛里,张着两只比芝麻还要小的眼珠。只要看一眼这位长相滑稽的父亲。我突然醒悟到,我之前的感觉是错的,这的确是一本好书。因为这里面的小故事,都是我们身边的事儿,作者用艺术把它给夸张化了!

如《引书如室》这个故事:傍晚,该吃晚饭了,父亲、母亲都坐在了饭桌前,可儿子哪儿去了?于是,母亲便命令父亲去找儿子。父亲挺着大腹便便的肚皮,去卧室找儿子。这时候,儿子正趴在地上看有趣的书呢!看到父亲的来临,儿子仿佛接到了“圣旨”,马上便走出了房间。咦?餐厅怎么又缺了个人?哦,正在书的前面趴着的父亲还沉浸在书中呢。这时候的父亲像一个老顽童,全然不顾妻子和儿子正在餐桌前饿得“咕咕”叫。沉浸在书里,看到精彩之处,还在地板上飞快地跺几下脚呢!肥肠满肚的肚子把屁股压得老高,拖着腮帮子的双手,这可真有趣。

在看这本书时,我不时发出咯咯的笑声。我也可以说出其中大概的内容,这就说明我可以看懂了。说到这,你们肯定会问,不是说这书没文字,你是怎么知道的呢?是的,正因为这书没文字,才让我看着上的生动形象的画面,发挥自己的想象。这不仅培养了我们的观察能力,而且还能把他的语言在画中转述给别人听,真是一举两得。书中很多故事都能使读者在幽默的同时体会出更深的寓意。使人明理。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读书,要读能读懂的,有意义的书。《父与子》这本书,让我的假期有了许多欢乐。

《父与子》读后感27

书——人类的好朋友,我们从书中获得知识,受益匪浅。名人高尔基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正因深知这些道理,所以我酷爱看书,家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基督山伯爵》、《红楼梦》、《三国演义》……床头柜上、桌子上、书架上到处都是书。

在这个寒假里,《父与子》这本书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仔细阅读了这本书好几遍,就是看不够。在《父与子》中,那一对特征鲜明的父子形象深入人心:秃头大胡子父亲宽容而感性,小眼睛刺猬头的儿子调皮可爱。他们有时会误会对方,却又能时刻为彼此着想,他们热爱生活,天性乐观。

书中弥漫着真实、生动、幽默的父子情。其中《无药可救》这一篇故事就深深地打动了我:父亲与儿子在河边钓鱼,一位身穿绿衣服的管理员走了过来,用拐杖指着父子俩说:”这里不能钓鱼,现在我把你们俩押到河边的拘留所,好好反省一下。“在拘留所里,父子俩又通过窗户钓鱼。第二天早晨,当管理员打开门,要把父子俩放走时,发现屋里都是鱼。谁看了都忍不住捧腹大笑。

虽然这本书只有寥寥几个字,但却让我懂得许多道理。

《父与子》读后感28

今天妈妈帮我在网上购了三本书,其中一本为《父与子》是德国著名作家埃.奥.卜劳恩所着。翻开封面,全书是彩绘版的漫画故事!一个个都是讲了父亲与儿子的小故事,每个都非常生动幽默!看得我不时捧腹大笑!

下面我就为大家复述几个有趣的小故事。“假梦游者”:儿子睡觉睡醒了,想吃糖果,于是他就想了一个办法:他拿了一张纸,在纸上写上“梦游者,不得惊醒,免生危险!”并穿上线挂在脖子里。他推开房门,径自来到糖果桶边,父亲看着儿子把糖果桶拿回自己的房间并关上门,也没敢把儿子惊醒。儿子终于吃到了糖果!

“幻想破灭”这个故事非常搞笑,父亲与儿子来到一个只有动物没有人的小岛上,他们想种稻子来填饱肚子,他们俩一起努力种出了第一课稻子,非常高兴并幻想有朝一日用这一棵稻子的种子种满整个小岛。这样他们想做的面包、蛋糕…也就没有问题了,正当他们沉浸在自己的美梦之中时,天空中飞来了一只小鸟,鸟儿在稻子上空盘旋两圈就飞下把稻子的种子全部吃光了,唱着歌儿快乐的飞走了。父亲和儿子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鸟儿把他们的唯一一棵稻子的种子全部给吃了。

《父与子》读后感29

暑假中,我买了一本新书《父与子》,它是一本漫画书,作者是德国的埃×奥×卜劳恩。这本书封面上父亲和儿子的形象反差非常大,父亲高高的,胖胖的,头上光光的,没有头发,而儿子矮矮的,瘦瘦的,头上是一堆长长的乱发。在书店一看到这本书,我就决定要买它。这本漫画书的.漫画非常生动,内容有趣,每一幅漫画都讲述了一个道理。

我一打开书就入迷了,一些美好的人和一群丑恶的人映入眼帘,有很多故事到现在我仍是记忆犹新。例如“家长签名”:像我们一样,漫画中儿子的考卷也需要家长签名,但是考得不好,肯定是要挨批的啰,怎么办?于是儿子故摆迷魂阵,在家中蒙上眼睛练习签名,父亲看到了,觉得蛮有趣,于是同儿子比试一番,看看谁的字好。儿子乘父亲蒙上眼睛的时候偷偷地让父亲在试卷上签了自己的名字,等他取下蒙眼睛的布时,儿子已经将考卷收了起来。

这样,儿子就神不知鬼不觉地骗得了父亲的签名,还不用挨批评。大家觉得这个故事有趣吗?你们有没有想过类似的方法让家长签名呢?我看到这幅漫画的时候,非常佩服儿子的机智聪明。但是大家可不要学他,把聪明用错了地方哦。另外有一些漫画则告诉了我们做人的道理,例如“正中要害的题词”。

在这幅漫画中,一个年青人正在两个小朋友(其中一个是儿子)旁边滑冰,年青人由于自己技术差摔倒了,同时将小朋友也绊倒了,他却因为爱面子指责是旁边的两个小朋友将他绊倒了,父亲在远处看到这一幕,滑了过来,在年青人面前滑动冰鞋优美地写了个单词,意为“爱慕虚荣的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应该因为顾面子而将自己的错误嫁罪于别人。这本漫画书中也有一些抨击社会不良现象的漫画,例如“人靠衣装”:父亲和儿子去一个高档社区打扫卫生,门卫因为两个人衣着比较普通,又拿着扫帚和装垃圾的簸箕,不让他们入内。于是,父亲和儿子在外面装扮了一番,看似穿着晚礼服的样子,将短把扫帚藏在衣服下,并将装垃圾的簸箕换成外表漂亮的箱子,这回门卫痛快地让他们进了小区,并向他们行礼。

可是,刚进小区大门,父亲就拿出的扫帚,开始打扫卫生,并将垃圾放进箱子里。门卫看见了这一幕,尴尬不已,在我的头脑里也似乎浮现出门卫脸上打翻了酱青一块,紫一块的样子。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不要以貌取人,要以德取人才对!

《父与子》我很快就看完了,我从中懂得了许多道理,提高了自己的品德修养,也了解了父亲与儿子的机智和聪明。在此,我也向大家隆重推荐这本书,你们看了一定不会后悔的!对了,没有这本书的同学可以向我借哦!

《父与子》读后感30

今天,老师给我们介绍了一本80余年而不衰的漫画书——《父与子》,书中处处体现了人们向往的生活,我百看不厌,对它爱不释手!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幅《骑大马》。

有一天,不知儿子怎么了,又哭又闹,吵得全家都烦!爸爸就上楼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我的小祖宗啊!你别闹了!什么事让你不开心呀!”爸爸恳求道。谁知道儿子听完这话脸比翻书还快,大叫道:“我要骑大马!我要骑大马!陪我玩!”呵!还以为什么事!就这事?小菜一碟!爸爸二话没说就当了马,儿子骑上马高兴地叫道:“驾!驾!”爸爸也爬着走,父子俩在房子里走了一圈!

爸爸想:这回行了吧!可别嚷着去外面。说时迟那时快!儿子张着大嘴叫道:“去外面走!大马去外面!”爸爸无奈地爬了出去,生怕这小祖宗闹啊,只能听他的。大街上的人一看都惊呆了!嗯?这儿子咋骑在爸爸身上?这街上的人都议论纷纷,满脑问号,有个行人为了看这父子俩,骑车撞树了!这人要点儿背,喝口水都塞牙!刚巧正前方有条狗挡道,俗话说:好狗不挡路!可关键是这条狗不是好狗,因为它被眼前这一画面“吸引”住了,狗的心里想:这是什么同类?我怎么从来没见过?身上的毛去哪了?长得还这么特别,上面还骑一位!还好我胆大没被吓死!“大马!去!赶走他!”儿子依然开心地叫道,爸爸真是太爱儿子了,居然做到这种地步:张开大嘴就像狗扑过去!狗都没反应过来,被吓得一蹦三尺高,接着扭头就跑!边跑边叫:“汪!汪汪!汪汪汪……”意思是:哇!朋友!听我说!这什么鬼?啊……父子追着狗跑,路人哈哈大笑!

这幅看完后,我又哭又笑,书中父亲是为了儿子什么都肯干,就像我们,小时候,我们要什么,父母就给我们什么,为了你,父母什么都肯干!常说母爱是最伟大的,可父爱也伟大,只是它不愿显露罢了。

《父与子》读后感31

在我读了这本书之后,使我深受喜爱,他们将里面父与子的生活与一切亲子温情适读它的人深深的记住了它。

比如我们生活中的每一分一秒都是与父母在一起,单父与子是讲究父子之间的情感的比如其中一篇叫做《哄儿子睡觉》他首先将了儿子在晚上睡不着而且还个儿子表演节目,但是最终还是没成功,就只能陪她一起睡,这次表达了父爱如山的情景。

还比如《怪异的发型》在儿子剪头发时,儿子因为怕剪头发,她就哭了,而他爸爸却为了令他笑,他就为儿子做表演,虽然头型十分怪异,但是让儿子很开心。

还有一篇是《踢错球》那个是儿子不小心把球踢进了井里,爸爸夏景帮儿子捡球结果儿子把爸爸的头当做了球,踢到了爸爸的头。儿子怕爸爸哭了,而爸爸不顾痛苦原谅了儿子。

像《父与子》令读者感悟到了许多。

《父与子》读后感32

一翻开《父与子》这本书,我就被这一对幽默父子给吸引住了。他们的一举一动无不流露着纯真的父子之情,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

我对《儿子的礼物》这一则漫画有深深的印象。儿子做了一个雕像礼物送给爸爸,由于他太心急,一不小心把雕像摔坏了,只剩下一个标枪。面对儿子的哭泣,爸爸连忙安慰并说标枪可以去除烟斗里的烟油,让烟斗连吐三个烟圈。儿子顿时破涕为笑。在爸爸眼里,儿子的喜怒哀乐就是他的一切,儿子的礼物是无价的。哪怕只是一个拥抱,一个吻,父亲都会十分开心。

这也令我想起我三岁的时候,那时我初得知父亲节这个名词。妈妈告诉我,在这一天每个人都要送一件礼物给自己的爸爸。我迫不及待地拿起水彩笔,要画一张画当做父亲节礼物。我画了一张全家福,虽然画得不是很好,但爸爸高兴地收下礼物,还亲了一下我的脸。我们都笑了。

父与子生活在漫画中,也活在大家心中。父爱是伟大的,父亲永远是为孩子遮风挡雨的大树。

《父与子》读后感33

《父与子》它是一本有趣生动的漫画,是德国画家埃·卜劳思所著。这本漫画集反映了父亲与儿子真挚的情感。父亲先来到这个世界上,后来儿子也来到了世界上。人生的路上多了一个同伴,也等于多了一个朋友。

当父亲有困难时,第一个想起的是自己那聪明可爱又活泼的儿子;当儿子有困难时,第一个想起的是自己那幽默肥胖又老实的父亲。儿子小时候,儿子长大后,便是父亲的守护神。

这本漫画集共有一百九十五集,而第一集《羞透了的家庭作业》便像磁石一样吸引了我。父亲见儿子的家庭作业不会做,便帮儿子做,结果做错了,父亲被老师打了一顿。我知道,父亲虽然很爱儿子,但方法不对。

虽然画中没有一个文字,但还是让人强烈地感受到他们之间的父子情。例如《儿子的礼物》中,儿子送给父亲一个礼物,但由于不小心,礼物摔破了。儿子伤心地哭了起来。父亲没有责备他,反而安慰儿子。他捡起礼物碎片中的针,通了通烟斗,烟斗通气了!儿子这才明白,自己还是有意义的。

善良、乐观的父亲与调皮捣蛋的儿子,他们俩一起勾画出感天动地的父子情。

《父与子》读后感34

今天,中午我在家没有意思,就和妈妈说:“妈我去图书馆了”,妈妈说:“你去吧”,过了一会我到了图书馆里面的书琳琅满目,我一下子就看见了父与子,我拿起书坐在地上慢慢的观看,

这个书非常有趣我一拿起书来就不想放下,这里面讲了两个人,就是父与子。我看见第一页就是讲一天妈妈和爸爸坐在餐桌等儿子眼看就快八点了妈妈就叫爸爸去叫儿子在父亲的劝说下就做到餐桌准备吃饭父亲瞟了一眼书谁知道也趴下开始看,妈妈又叫儿子去喊喊谁知打开了房间门爸爸居然在看书。看完了我的心里哈哈大笑。后面的就不和大家讲了要是谁想看就自己去图书馆吧。我已经看完了

这个书是一个幽默风趣的书,我建议大家也看看这本书,可以让你放松放松。

《父与子》读后感35

我读了《父与子》一书。这本书虽然文字少,但有许多能让人目瞪口呆的图画。每一幅幽默有趣的画面,蕴含着一个个耐人寻味、发人深思的哲理。父亲,是一个像小孩子一样的人,秃着头,慈爱而亲切;儿子长着刺猬头,调皮而可爱。

父亲很爱儿子,儿子让他做狗,他就做狗让他爬。有一次,儿子为了节前的秘密不让父亲发现,就把门锁上,然后画了一扇门,上面写着不许偷看。儿子虽然没有聪明的头脑,但还是有一点小聪明,却常常坏了事。有一次,父亲在抽烟,儿子以为失火了,急忙跑去拿了一桶水往屋子里倒,父亲拿着烟生气地说:“是我在抽烟,不是失火了!”真让人啼笑皆非。

我合上书,结束了这次漫画之旅,但是这一对快乐、幽默的父子却深深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父与子》读后感36

《父与子》这部漫画是我的童年回忆。最早看到这一系列是在一本已忘记名字的儿童读物上,漫画是黑白的,儿时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可短短的篇幅总是看不过瘾。如今已过去这么多年,终于将全集读完了。当我重新阅读这系列漫画的时候,竟然发现还依稀记得其中的部分内容。

也直到今天,我才了解了作者卜劳恩的生平是那样坎坷。而他的作品却是那样的欢乐与温暖,将他对自己孩子的爱全部倾注其中。

漫画的主角是一个脑袋光溜溜、留着刷子一般胡子、腆着大肚子的父亲,和一个刺猬头、经常调皮捣蛋却可爱善良的儿子。这两人的形象非常经典,让人印象深刻。

每一篇都由几幅简单幽默的漫画构成,讲述一个父子之间发生的短短的小故事。这些小故事有的很有趣,有的很温暖,有的很感人。而父亲与孩子的爱和感情,就在这些每天发生的小事之间一天天逐步加深。

初为人父母的时候,每个人大概都不懂得如何做一位合格的家长。就像漫画中所述,有时我们会溺爱孩子,盲目地宠着他;有时候心情不好,又会不分青红皂白地打骂;见到别人欺负他,马上会去为他出头。家长和孩子都在生活的磨练和互相学习之中不断成长,家长最终学会成为一个有责任有爱的好家长,孩子学会成为一个懂事理和善良的好孩子。

在和孩子相处的时候,许多人也都不那么理性和成熟,就像漫画里的父亲。他们经常会去做一些不靠谱但有趣的事情。和孩子在一起的时候会唤起我们的童心,唤起我们对更多新鲜事物的好奇。我认为这些小小的不理性和不成熟都是必要的,和孩子成为朋友去理解他,而不是高高在上地教训他。这样也会让自己内心变得更加柔软和温暖,成为孩子们所喜欢的有爱的家长。

人们总说,父爱如山。父亲是整个家庭的依靠和基石,是孩子的榜样,像山一样牢靠和伟大。父爱也有细腻的时候,关心照顾起孩子不比母亲差。漫画里的父亲和孩子之间不仅仅是父子的关系,更是朋友和玩伴。如今我已成家,过两年也是要做父亲的。这部漫画也让我重新思考家长与孩子之间的关系。

《父与子》读后感37

在小时候,零花钱十分有限,几毛钱放在口袋里就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一毛钱可以买一根冰棍,也可以去书摊看一本书。那时候的书其实种类很少,尤其在小时候,很多时候都是各种小人书,各种漫画书。而那时钟爱的漫画,很多都是外国的读物,《七龙珠》《哆啦A梦》还有这本《父与子》。

《父与子》一个大肚子的爸爸,留着小胡子,大光头,和他那个调皮捣蛋的儿子,为我们的童年增添了很多的乐趣。小时候只是钟爱于其中的故事,丝毫不会理会创作了这对父子的到底是谁?这部《父与子》是德国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的传世名作,在那时候的德国,正处于战争时期,人们饱受战争的摧残,战争让这个名族一直处于悲伤和紧张之中,而这时,讲述一个普通民众之间的漫画,《父与子》便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当中。一个简简单单的快乐的一家子,为人们筑造了幸福的梦想,人们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快乐而又充满平常的快乐是人们最美的向往。

《父与子》读后感38

这本书是我第一次写漫画的书评,这是一本表面看似搞笑,其实蕴含了很多父子相处的道理和技巧。在看到这本书之前,蛮经常看到过这个秃顶daddy带着娃到处捣乱的漫画片段,很有意思的父子关系。这本漫画的画风也许没有市面上一些漫画的手工来的精细,但这就是它的一个优点,朴实的父子关系,不需要太多华丽的东西来表达。

这本书里面的故事大多是父子二人的日常生活的搞笑片段,总是有许多欢乐。这样的父子相处模式并不太可能被大多数人接纳。对于中国的父子模式来说身为长辈就该有长辈的样子,而所谓“样子”大多是严苛、不苟言笑、端庄的影响。在中国式教育里父亲扮演者很重要的作用,对于他们来说严厉的管束是“成功”的唯一标准。这本书里面的父亲对于儿子来说时而像朋友;时而像兄弟;时而像父亲。小孩子的心理本质上都是一致的,长期的压迫早晚有一天会反弹。这样的父亲可以给孩子一个快乐的童年和一个可亲的父亲。偶尔陪着儿子一起胡闹,偶尔在错误的地方指责,偶尔默默的做一些让他开心的事。这个漫画里面有几个故事让人很是印象深刻:

《父与子》读后感39

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听见有家长说“我给我的孩子买齐了所有他想要的东西,也给他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我应该是个讨孩子喜欢的家长吧?”——以成年人的眼光来看,这应该算是一个很不错的家长了,可在孩子眼中,这标准也许就会发生一些变化——

满足孩子的物质需求你或许可以获得他的尊重,但要让孩子觉得你这个家长是特别有趣可以当朋友一样喜爱的存在,就需要有一定的耐心和技巧了。

而这本风靡世界的经典亲子漫画《父与子》,里面每一个生动幽默的小故事都源自作者埃-奥-卜劳恩陪伴三岁儿子克里斯蒂安的真实感受。

卜劳恩在真实感受的基础上进行了不少脑洞大开的艺术加工,让漫画读来妙趣横生,完美为我们诠释了如何做一个有趣家长的真谛。

看看埃-奥-卜劳恩和儿子克里斯蒂安的生活照就知道了,父子间和洽的关系可见一斑。

《父与子》读后感40

这是一部创作于80年前的漫画,却至今仍然广受世界好评,对于很多小孩子来说,《父与子》可以说是他们童年的共同回忆。就说我自己,第一次看父与子漫画,是来自简笔画册的背面(是的毫无疑问是盗版的)但即便如此,这部漫画依旧给我很深的印象,精炼的四到八格的有趣故事,一对天天在一起玩耍的父子,再到没有语言隔阂的无字叙述手法,当然了,你可能还是无法理解《父与子》这部漫画为什么会如此“长寿”,长着大胡子、挺着大肚子的光头父亲,留着刺猬头、叛逆又迷人的淘气包儿子,这一对父子为什么总能像好朋友一样快乐相处?为什么他们的故事火爆全球?为什么亿万父母从书中的亲子沟通方式中获得启示?其实,只要你翻看这本漫画,你就能找到答案。一张张小小的漫画,填满了父与子的欢声笑语,一句句真挚的话语,充盈着父与子的天伦之乐。

或许很多人都没有想到,作者画这部漫画,其实是为了他的孩子而画的,这部漫画所包含的,是他对他3岁的孩子深沉的爱,这位来自德国的埃·奥·卜劳恩先生,被人们称为德国国宝级漫画家,全球公认20世纪最伟大的漫画家之一。他自小就有着很高的美术天赋和基础,在他31岁时,为自己孩子创作的《父与子》漫画开始在《柏林画报》上刊载,卜劳恩对3岁儿子克里斯蒂安的爱,浸透在每一幅画中,温暖着每一位读者,连载期间收到数百万热情读者来信。十年后,他因被纳粹迫害而自杀身亡,他在给妻子的诀别信中写道:“……我为德国而画……还望把他(克里斯蒂安)抚养成人。带着幸福的微笑,我去了。”这本漫画,成了他给自己孩子的唯一的礼物,那个秃头的大胡子爸爸,慈祥而幽默;那个留着刺猬头的淘气儿子,调皮又可爱。这本被誉为是德国幽默象征的漫画,不着一字,却感动了成千上万的人。

我们常说父爱如山,而父爱又不似母爱一般为人们所大力歌颂,以致越来越多的人们忘记了父亲的爱,看看《父与子》里这对有趣的父子吧,他们一起玩耍、一起搞恶作剧、一起犯傻、一起出门、一起生活的点点滴滴,除了哈哈大笑之余,我们是否能够想起来自己家里的孩子还有老父亲?可能我没什么资格说“如何做个合格的父亲”这种严肃的话题,但是我想说的是,做个“好”父亲、“好”儿子其实很简单,你看看那对父子是怎么做的,就知道了。

《父与子》的故事之所以能至今仍为世界大众所喜爱,自然是因为这本书在有趣搞笑之余,还让我们能够理解亲情和父爱,还有这份感动,我觉得大家都应该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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