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完《热爱生命》这本书,我感触良多。热爱什么就能得到什么。热爱不是一般的爱,一般的爱几乎人人都有。而热爱却属于少数了不起的人。热爱就是炽热的爱,就是一团烈火。它具有无穷的'魅力,它能使被热爱者爱上热爱者。它能激发出热爱者的潜能——即使这潜能埋得很深很深——去获取所热爱的东西。
爱是高尚的,它犹如朝阳和夕阳一般。而热爱却是正午之阳,光芒四射,温暖无比,可以融化一切冰块和冻土。热爱之所在,定无寒风与冰雪。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中的主人翁,因为热爱生命,所以即使他所处的境地极其恶劣——饥寒交迫、疲倦虚弱、受伤负重、迷失道路等等——但是他却能一次次地战胜这些,直到尽最后一丝努力。当然只有这种人才能最终享有生命。
“你热爱生命吗?”如果你用这句话问你身边的人,那么他们一定会说:“当然啦!谁不会热爱自己的生命?只有傻瓜和找死的人才不会热爱生命呢!”其实这些说热爱自己生命的人,未必就是真正热爱生命的人。热爱什么一定要为所热爱的东西付出全部的精力、智慧和勇气。一句话,热爱体现在热爱的行动上。热爱生命的人也一定会为生命付出一切的。
正如《热爱生命》中的主人翁那样会为了生命舍弃金子、苦寻食物、与狼博斗。热爱生命的人不仅会为生命的存在付出一切,更会为生命的价值付出一切。那种只说不做的人不是真的热爱生命,而是自欺欺人。
生命的故事读后感1
《生命的故事》是由美国作家维吉尼亚?李?伯顿先生所作。本书主要写了生命的演变过程:从古代早期到古代晚期,又到中生代和新生代的演变过程,用简单的语言和有趣通俗的图画给我们完美地呈现了出来。整本书用一页文字和一页图画搭配,让我们更好的体会到了生命的奥秘。假如我们读到不懂的地方,便可以看看图画,或许就会明白了。
我用了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就把这本书读完了,因为一页的字数有的都不到100个,所以看得非常快,也非常过瘾。本书行文非常简练,但我能在字里行间体会到生命的奥秘。我越读越有意思,读完一遍忍不住还要读第二遍,真是引人入胜。
生命的故事就好比一场电影,镜头的每一次转换,滤镜的改变,都会出现一种新的生物。而生命的奥妙,并不是一个个单调的镜头所代替的,它们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而镜头,它只是展现的一个工具。
我一直以为侏罗纪是最早的世纪,但这本书给了我答案。在侏罗纪之前,还有寒武纪、奥陶纪、志留纪、泥盆纪、石炭纪、二叠纪和三叠纪、7大世纪。而侏罗纪在古生物年代表上,已经在偏后位了,很明显我的想法被否认了。可见我的知识是多么贫乏,需要学习的知识太多了。
读完这本书,写完这篇读后感,我才真正体会到了什么是“生命的故事”。生命五彩纷呈,未知的秘密等待着我们一点点地把它们揭开。
生命的故事读后感2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生命的故事》,令我受益非浅。
说的是生命从起源到低级,从低级到高级,一直到出现了现代人类高等生物的故事。最低等的原始生命起源于海洋中,然后从单细胞生物发展为多细胞生物,从海洋生物发展演化为陆地生物……读了《生命的故事》这本书,我仿佛穿越到了古生代,三叶虫、海蝎子、恐鱼、鱼龙、霸王龙、始祖鸟等一一呈现在我的眼前,还有那异彩纷呈的植物、火红的太阳、美丽的月球等,都在这本书里栩栩如生,令我深深陶醉。
自然界生物的大发展,最终导致人类的出现。人类是从古猿逐渐演化而成的。
现在我终于明白,以前的一切都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如果缺少了其中任何一环,就没有我们人类。宇宙、地球、生命、环境等一直都在不停地发展变化,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
每一个物种都历经了几十亿年的演化,每一个生命都很不简单。人类是万物的精灵,我们必须尊重每一个生命,热爱每一个物种,保护好我们的地球,保护好生存的环境,让万物生灵生生不息!
生命的故事读后感3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日,在贵州省麻岭风景区,正在运行的缆车突然坠毁,三十六名乘客中有十四位不幸遇难。而就在悲剧发生时,一对年轻的夫妇,用双手托起了自己两岁半的儿子。结果,儿子得救了,这一对父母却失去了生命。
这是一个悲壮的故事,这个故事深深的打动了我。
在这生和死的瞬间,父母想到的并不是自己,他们用双手把生的希望留给了儿子,这就是父母之爱。我觉得在缆车下滑即将坠地的那一瞬间,子灏的爸爸潘天奇和他的妈妈贺燕雯两个人把孩子举起来了,我觉得这是一个伟大的壮举。这个壮举,是出于他们对孩子的一种爱,一种无私的爱。我每想到这里,我就有一种感动,一种震撼,不知不觉我已泪流满面。父母亲为了子女可以毫不犹豫的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而我们子女又为能父母做些什么呢?想想自己平时的任性和对父母的冲撞,心里觉得酸酸的,酸酸的想哭……
在暑假期间,我在普陀山坐了一次缆车,我亲身体会到了那种上上下下、飘在半空中的感觉。就在这同样的缆车上,小子灏的一家经历了生死离别。此时,韩红自己创作自己演唱的《天亮了》——一首专门为《生命的故事》而创作的歌,仿佛就响起在耳边:
妈妈告诉我希望还会有,看到太阳出来天亮了,看到太阳出来他们笑了天亮了。
生命的故事读后感4
今天我从《生命的故事》中了解了太空和岩石。
从《生命的故事》里知道了地球以前是一团炽热燃烧的物质,我还知道了地球的运转速度。它的速度是一千七百七十公里,也就是每小时106200公里,哦,对了,我忘了说月亮的速度,月亮的速度是二十九天半(一圈)。
还有呢,(我讲的是前寒武纪时代)大大小小的陨石从太空中落下来。
前寒武纪(太古代)地球像一个干巴巴的大苹果,云层打开了,雨滂沱而下,注入海盆,冲刷山峰。
这本书让我收获了许多知识。
生命的故事读后感5
一天,我来到书柜前,抽了一本已沾满了灰的绘本,叫《生命的故事》。
这本书是一部话剧,共六幕,三十四场。首先讲的是银河系与地球的诞生;然后讲的是地球诞生后的样子:水蒸气、尘埃和气体合在一起,遮住了太阳;然后作者又讲了在大约四亿四千五百万年前,三叶虫统治了海洋。直到约三亿五千万年前,陆地的神话才开始谱写,早期植物才开始生长。在大约二亿三千五百万年前,恐龙出现了:一声声怒吼划过天边,一阵阵脚步声震耳欲聋。两亿年后,哺乳动物出现了。大约二万五千年前,人类诞生了。人们开始进化:种果树、养家禽、驯服宠物……直到现在,高楼大厦,“人来车往”。
万物都在变化,谁跟不上变化,就会被大自然淘汰,就像三叶虫、恐龙……如果人类继续破坏大自然,也会受到大自然同样的严惩。
在这本书中,我认为最美的一句话是:“生命的故事像一出永不谢幕的戏剧,常变,常新,永远令人欣悦和惊奇。”
人生就像一朵昙花:盛开后凋谢,凋谢后盛开……人生是永不停息的。生命的故事也一样:经过了二十九亿九千九百九十七万五千年,描写了一百多种生命。在宇宙中,人类的生命就像昙花一现,但像牛顿一样的伟人,他们的昙花一现就像是重于泰山。我们现在也要努力学习,将来回报社会,让我们的生命故事更加辉煌!
生命的故事读后感6
今天,我和妈妈共读了一本绘本,名字叫《生命的故事》,这是我目前以来读过的最长的一个绘本,也是让我最有兴趣的一本绘本。这本绘本里面用漂亮的图画和简短的文字分时间段表现了地球不同时代的演变过程,讲述了从古到今地球的地质变化、环境的变化、各种生物的起源以及人类的出现,它知识丰富、绘图唯美,让我爱不释手!
作者以五个部分分别叙述了从古到今地球上的变化。
第一幕主要讲述了古生代时期海洋、陆地上各种地区生长着的生命。三叶虫是那个时代最早的生物,它们统治海洋长达1亿年。同时海洋里生长着珊瑚虫和海百合等一些无脊椎动物。陆地上逐渐出现了一些植物,比如荷达树和卢木。
第二幕主要讲述的是在中生代时期地球逐渐变暖,这时陆地上出现了恐龙。它们有的用两条腿和四条腿站立行走,有的在水里生活。这些恐龙有霸王龙、三角龙、冠龙等等。
第三幕新生代时期逐渐出现了鸟类和哺乳类动物。哺乳类不生蛋直接产下幼崽,它们不断寻找自己生存的方式,甚至外形也有了一些变化。就像现在的猪的样子就不是它们先祖的模样了。在这一时期人们怀疑也会出现人类,但是没有任何的凭证。
第四幕新生代时期就很接近现在的时代了,这时候已经出现了人类。人类有了自己的生存方式,用石块或者骨头制造武器,捉捕野生动物当他们的食物和衣服。渐渐地,人类又学会了建造房屋、造船出海,还学会了种地,依靠土地生活。
第五幕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时代了,因为它就是我们现在的生活。所有的植物、动物都快乐的生长着,农民们努力的种地,城市里的人努力的工作,都在为这个世界带来美好的生活。现在的世界就是一个美丽和谐的世界,湛蓝的天空中鸟儿自由的飞翔,森林里的植物茁壮的成长,地里的各种马牛羊自由的奔跑,农作物硕果累累挂满枝头,川流不息的车流在宽阔的马路上行驶,漂亮的房屋一座座拨地而起……只有我们辛勤的劳动,才会让这个世界更加美丽富绕。
读着这本书,我突然感觉到了时代的久远,我们的地球走过了漫长的历程,从起源到眼前的一刻,在长时间历的史变迁下发展的竟是如此美丽,这真让人意想不到!正在流逝的每一秒都像新的一环,连接在无穷无尽的时间链条上,而我出生在这个地球上是那么神奇和幸运。
我应该好好珍惜自己的人生,用自己的努力奋斗创造属于自己生命的故事,让生命的故事就像一出永不谢幕的戏剧常变常新,永远都让人感受到惊奇和欣喜!
生命的故事读后感7
读完《生命的故事》这本书,我心中有许多感想,今天我来和大家分享一下。 《生命的.故事》主要讲了:很多很多亿年以前,我们的太阳诞生了,它是银河系中的一颗恒星。上亿颗恒星组成我们的银河系。在整个宇宙太空中,旋转着亿万个星系,银河系是其中的一个。我们的太阳不是最大的一颗恒星,也不是最小的一颗,但对于我们来说是最重要的——如果没有太阳的光和热,地球上就没有生命。我们的地球诞生在很多亿年前,它是太阳系家族中的一颗行星。最初,地球只是一团炽热燃烧的物质——被滚滚的尘埃和旋转的气流包裹着。几亿年过去了,地球表面的温度逐渐下降。温度下降的过程中,形成了很多岩石。故事的舞台转到海底。5亿年前的“沉积石”中所包含的化石,将生命走过的历程在我们面前一幕一幕还原。那时,地球上的生物主要有海洋植物和“无脊柱动物”。一个个小生命就这样在海里诞生了。陆地慢慢上升,场景随着切换。另一种“脊柱动物”出现了。陆地上,蕨类植物出现了。慢慢的,很多很多生命出现了。人也随之出现了。
读的过程中,每读完一页,我就很好奇下一页是什么。我们应该要好好地保护它——不随便扔垃圾,不随地吐痰。因为每一个人只有一个什么?每一个人只有一个地球。没有地球,就没有生命。虽然有扫地阿姨来打扫,但是如果每个人都那样,阿姨也打扫不完的。说到扫地阿姨,人人都应该尊重。我们不能瞧不起他们,也不能认为他们只是一个普通的人。
每一个人只有一个什么?每一个人只有一个地球。没有地球,就没有生命。保护地球,人人有责。
生命的故事读后感8
当我开始阅读这本《生命的故事》,许多好奇的问题像雨点一样下来了,生命还有故事吗?生命的故事是关于什么的呢?于是,我的好奇心像爆发了一样,便打开了这本维基尼亚·李·伯顿写的书。
《生命的故事》是以文字和剧幕的形式表现的,翻开书,映入眼帘的是像一个舞台布置的画面,把植物和动物从古生代早期一直到新生代的演变都细致入微的画里出来。那些活灵活现的生物们各种各样,同时也把银河系夫人神奇奥秘都告诉了我们。
地球的古生代是我喜欢的时代,那是一个由森林全覆盖的陆地,小河在森林里盘旋着,像一条千古巨龙。如果能生活在这种原始森林,闻着新鲜的空气,喝着甘甜的泉水,那是一种多么美好的生活啊!寂静无声,清闲自在。在森林之中穿行,玩耍是多么令人向往啊!
地球不断的在变化着,越来越美丽,而我也要不断的努力,把自己变得更好,书写一本属于我们自己的《生命的故事》!
生命的故事读后感9
暑假,我看了一本书,名叫《生命的故事》。
说的是地球从出生到现在的成长过程。从古生代早期到古生代晚期,从中生代到新生代的生物变化,从简单到复杂从出生到毁灭的故事。从中经过寒武纪、奥陶纪、志留纪、泥盆纪、石炭纪、二叠纪、三叠纪、侏罗纪……从无脊椎动物到哺乳动物经过了很多亿年。而他们只是为了适应环境,让自己在地球上存活下去。有些为了适应寒冷,有些为了适应炽热。每个动物都有自己的生存条约,他们从不违反自己的生存条约。
而现在的人类,只为了一时之利,而切断了生物链。那些一级二级保护动物有多少?现在的生物链快断了。已不像以前的生物链“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水”那样了。一些人看中了动物的皮毛,就大开杀戒。一些人看中了树木的木头,就滥砍滥伐。可是你们想过那些动物、植物想什么吗?它们也有生命呀!
让我们保护地球。让地球母亲更加美丽,更加富饶吧!
生命的故事读后感10
《生命的故事》是讲了从太阳形成到地球形成、再到海洋,之后到人类的发展全过程的一本书,书中讲了动物、植物等生物的成长和灭亡,讲述了我们地球上生命走过的历程,从一开始直到现在。
它让我知道了银河系、九大行星、地球月亮的情况,让我了解了岩浆岩、变质岩和沉积岩的形成,还有人类大约是在100万年前诞生的。
书中详细记载了:海洋里的生命和陆地上的生命,描述了沙漠里的生命和森林的生命等等,之后描述了史前人类、历史上的人类,再到现在人类延续到现代的全新世界。
我们要爱护地球,爱护动物和小植物,更要爱护人类的生命,一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它很重要,所以,我们更要注意安全,例如:交通安全、家电安全等,要爱惜自己的生命,一代传一代,让生命生生不息。
在生命的长河里,有惊天动地,也有平淡无奇,无论过去是何种结局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现在和未来,我们要把握机会,努力好好学习,让青春闪亮出耀眼的光芒,成就它的人生价值。
《生命不可承受之轻》读后感1
时隔两年,我又在书箱里拿出了这本我第一次没有看明白的书,但我不确定这次我明白了,在看本书的间隙,我又翻阅了网路,找到了此书的电影版《布拉格之恋》,草草的看了一遍英语版,男主人公托马斯的风流,在本书中给我的感触颇深,尽然和号称和上过两百个女的,但是这仅是我一个浮浅的俗人关注的内容,鄙视自己下,看完本书,其实我在思考一些东西,一些似是而非,却很深刻的东西。作者米兰昆德拉想表达的一些东西,也就是本书的目录轻与重、灵与肉、还有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卡列宁的微笑。书中提到“历代的爱情是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
我仅已我的理解能力而出发,设想男人总渴望占有一个女人的身体,这是本能,但不一定是爱情。能不能做到爱和性分开,因人而异,托马斯做得到,而且毫无负罪感。而特蕾莎也尝试着,却失败了,灵魂上的负担,成了自己最大的障碍。是不是特蕾莎爱托马斯比托马斯爱特蕾莎更多,作者绕开了这个话题,因为这个话题毫无意义。这里的爱,是纯粹的,而不是量化的,不是中国文化的实用行为或者实物,我在的这个社会中往往会把爱量化,她爱我更多,还是我爱她更多,怎么去认识这个多?
每个实际的行为就是个量,谁的量多谁就更爱谁。但确实如此么,那是否真的有意义?托马斯是爱着特蕾莎的,这点是毫无疑问的,但有为何要和如此多的女的风流,在我看来,也就是托马斯的个人独特爱好而已,一种猎奇的心态,无关乎对特蕾莎的爱。但托马斯对特蕾莎的这种爱,无论好坏,优劣,是纯粹的。“纯粹”两字,不搀杂其它成分的;无搀合物的;不含添加、替代或异质物质的。崇尚纯粹,爱情和性无关,爱情就是爱情,性就是性,强调一种纯粹性,应该能让我们活的真且更有意义。但往往又是自相矛盾,你能忍受的了你的爱人和别人一夜风流么,这是一对矛盾。这里忽略的肉体对灵魂的忠诚,而不是对爱情的忠诚。托马斯如果出现在现实中,他的所做所为,是一种超俗。而特蕾莎呢,也从另一方面读出了女人的一种需要呵护,强调唯一性的,排他性的心理。
这是天性,无可厚非。评论到这里,我想说我没有切入重点,作者的思想的深度,而我的理解却力所不能及,我还是很痛苦。。。可能书中西方文化的观念,我了解甚少,所以有些方面也不能理解的非常的透彻。但我能体会到书中时代的局面,人民需要自由,反对各种形式的压迫,特别的思想上的,自由的主题也一直贯彻在书中,画家萨比那的那份背叛的心态,可以说就是一种自由。自由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对世人潇洒的展现本我状态。书中的人物总体给我感觉,思想开放,各有所长,而且自得其乐,这是一种自由的文化,对待艺术,文学,生活各各方面,他们清楚自己要的,也给我一些启迪。我们真的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知道自己想要怎样的生活么?知道怎样的自己是幸福的么?这答案之深刻,打算小心翼翼的阅读第三次。
《生命不可承受之轻》读后感2
终于又有时间读点书了,感觉真好,淡淡的日子,淡淡的过,似乎曾经也这样提到过!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度过了第一部分第16节,终于读到了轻重的启示!细加掂量的决断与命运之声联系在一起;重、必然和价值是三个有内在联系的概念:必然者为重,重者才有价值。对于我们所有人来说,人的伟大在于他扛起命运,就像用肩膀顶住天穹的巨神阿特拉斯一样。人只有一次生命,绝无可能用试验来证明假设,因此他就永远不可能知道为自己情感所左右到底是对还是错。
我们都觉得,我们生命中的爱情若没有分量、无足轻重,那简直不可思议;我们总是想象我们的爱情是它应该存在的那种,没有了爱情,我们生命将不再是我们应有的生命。我们都坚信,满腹忧郁、留着吓人的长发的贝多芬本人,是在为我们伟大的爱情演奏“Esmusssein!”
“如此必然的决定依赖的却是这样偶然的爱情。”
我的生命里多了太多的偶然,然而却没有一次让这些偶然成为必然,或许生活已经告诉了我必然的答案,只是我不知道,我无法接受,我不想承认这必然的结果!
如果和你的相遇一切从必然开始,那么过程中能否出现偶然的惊喜吗?
《生命不可承受之轻》读后感3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倒地上。”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什么是最沉重的负担?而什么是轻?什么是重呢?
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中描述了男主人公托马斯因为婚姻失败,既渴望女人又畏惧女人,因此发展出一套外遇守则来应付他众多的情妇。可当他爱上一个餐厅的女侍-特蕾莎时,他对她的爱违反了他制定的原则,甚至娶她为妻,但是托马斯灵肉分离的想法却丝毫没有改变,依然游移在情妇之间,这促使特蕾莎极度痛苦与不安,最后决定离开托马斯。分离后经历了磨难,命运与抉择让托马斯回去找特蕾莎,此后两人没有再分离。他们意识到在一起是快乐的,是折磨与悲凉里的快乐,彼此是生命中甜美的负担。而托马斯的情妇之一,萨比娜则不但逃避家庭,逃避婚姻,逃避情人,也逃避祖国,逃避革命,是个典型的背叛者。
米兰·昆德拉在这部小说中,围绕着托马斯,特蕾莎等几个人物的不同经历,经他们对生命的选择将小说引入哲学层面,对诸如回归、媚俗、遗忘、时间偶然性与必然性等多个范畴进行了思考。
整本小说主要写“轻与重”,“灵与肉”,对托马斯来说,轻是“偶然一次不算数”,是“别样亦可”,而重则是“非如此不可”。在遇到特蕾莎之前的托马斯,会更偏重于选择“轻”,因此屡次外遇,在他的字典里没有背叛这个名词,但当他遇到心爱的女人时,托马斯在灵魂和肉体间划分着明显的界限,他内心确实是深深的爱着特蕾莎,但却不停的一次次的伤害她,而特雷莎潜意识里认定灵魂离不开肉体,因而最终选择离开。到最后托马斯回去找到了特雷莎,并选择了“重”,做到了“非如此不可”。
重,是有序,是必然,是非如此不可,它意味着责任,很少有人愿意主动承担责任。轻,是无序,是自由,是偶然,是别样亦可。对于何者为“轻”?何者为“重”?什么时候该选择“轻”?什么时候该选择“重”?“灵与肉”能否分开?这些问题,我们往往难以认清且正确地做出选择。
就我自己来说,我难以认同男主人公托马斯“灵与肉”分离,选“轻”弃“重”的做法,我认为这是不负责任的行为,爱一个人就应该一心一意,就应该尽力甚至牺牲自己去保护她,不让她受伤害。而至于萨比娜,因怕责任,选择逃避与背叛,这也使她难以快乐地生活。我觉得选择“重”,并在“沉重的负担”下生活,“灵与肉”相合,跟着心中的感觉走有时也是一种幸福,因为这才是自己心里真正想要的,诚实的.面对自己的内心,勇敢地肩负起应负的责任,在艰难和压力下不断前进,人生才能过得更快乐,更有意义,更精彩。随着心灵生活在“重”中,有时那种踏实与幸福也会使自己忘却沉重的负担下的`艰辛,从而感觉到“重”中的“轻”,感觉一切负担都是“轻”的,没有负荷的。
在最沉重的负担下,我们要勇于承担负担,让灵魂与肉体结合,真实地面对自己的内心,不畏困难,不向命运低头。因为只有这样的非如此不可,我们才能不断前进,才能感受到“重”中有“轻”,“轻”中有“重”,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生命不可承受之轻》读后感4
我读小说向来品位不高,只图好玩、痛快,不愿费脑筋。所以昆德拉的这部小说我反反复复拿起过多次,都只能翻到开头几页。然而在那个寂静的午夜,我独自坐在客厅再次捧起它时,居然像读《知音》和《故事会》一样毫无滞碍地读了下去。书中的内容吸引并打动了我,因为我在书中看到了身边的人和事,也看到了自己,从我过去从未意识到的角度。
一部成功的文艺作品总会揭示现实与人性,而昆德拉的段位太高,不用什么惊天动地的现实描摹,不用什么千锤百炼的人物对白,看似随意挥舞两下,就已经挖得太深,掘出太多让人意想不到的东西,以至天资愚钝不学无术的我痛恨自己阅读的快感与沉静的思考不能兼得,其中的妙处没能细细品味,也不可能悟透。所以我不敢评价和分析,只能从几个容易下手的角度说说自己的感受。
与某些小说家不同,昆德拉不强调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反而直白地告诉你,这是我虚构出来的人物。然而这些人物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和价值取向,更重要的是有着自己独特的困惑与障碍、选择与行动,能让读者产生极强的同理心。或许昆德拉对讲故事本就不感兴趣,他感兴趣的是如何将人物的经历、内心活动和梦境作为隐喻,来表达对现实和人性的思考。另外,就像鲁迅先生经常在小说和散文中不经意地随口骂人一样,在主题之外,昆德拉也能随时写出大量类似“人是不能和比喻开玩笑的,一个比喻,就可以产生爱情”这种文青们最喜欢的金句。
他写了大背景,却写了小人物;他写的小人物,却用了大手笔。人物在困境下的反应、特殊时代背景下的政治、以及爱情和性,这些都是小说中常用的素材,用来歌颂、批判、反思或者讽刺某些特定的人或事,会让主题显得比较深刻。而跟昆德拉一比,这些就肤浅了。他写人物不会只写到某某真勇敢值得我们学习,某某真小气大家一起鄙视他的层面;他写政治不局限于揭露某个政府真无耻,某段历史真黑暗的层面;他写爱情和性,也不满足于只让你感动或者虐心。他有更深刻的、形而上的东西要表达。他写到“存在之轻”的沉重,写到“非如此不可”的决心,写到“灵与肉”的冲突,写到反对政治的“媚俗”以及无所不在的“媚俗”。这些都是大部分小说家未能触及的地方,而昆德拉写到了,还写得那么有道理,还写得那么巧妙,这就是他的厉害之处。
这部小说的叙事结构从整体看来是完整的,可在读的过程中视角不断变换,各个章节互相打断,甚至在中间就已经交待了男女主人公的死,后来两人的经历又重新成为叙事的主旋律。很多人评论这是昆德拉在小说写作中借用了音乐手法,他们称之为“复调小说”,而四位主要人物则对应着第一小提琴、第二小提琴、中提琴和大提琴四个乐器,小说像乐曲一样富有节奏和速度的变化,形成了回旋与变奏。
昆德拉曾引用“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这句谚语,他认为“小说艺术就是上帝笑声的回响”,所有杰出的小说作品都是由此而来。无疑《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就是其中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