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书籍简介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
作品讲述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该作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
该作延续了杰克·伦敦小说的“生存”主题: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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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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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现实主义作家。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旧金山的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他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折磨。后来,他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由于美国发生严重经济危机,杰克·伦敦以无业游民罪被捕。1897年他到阿拉斯加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淘到却得了坏血病。从此,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统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他从1900年起连续发表的许多中短篇小说,因其作品大都带有浓厚的社会主义色彩,因此有人认为他是宣扬社会主义的作家,但也有人认为他是表现个人主义与民众哲学的自然主义作家。40岁时,他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在自己16年的创作生涯中留下了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为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是最受中国读者欢迎的外国作家之一。代表作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短篇小说)、《白牙》(又译作《雪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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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篇
第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00字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第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0字
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一文中为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条狗,它从小在南方过着优裕体面的生活,可这一切都因人类在北方找到金矿而改变。它被几经转卖后,最终到北方拉雪橇。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它努力地适应着陌生的环境,并不断的从同伴那儿摸索着生存之道。慢慢的在一次次搏斗中,原始的凶狠和野性在巴克的内心深处被激活了,它最终成为了狗群的领队。巴克和最后的一个主人约翰?索顿,感情笃厚,相依为命。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那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此后,巴克性情大变,对人类社会彻底绝望。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荒野,成为了狼王。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乖乖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起来不可思议,但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具备坚韧不拔的毅力与杰出的能力,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人类社会亦是如此,只有具备顽强的意志、过人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才能最终笑傲江湖,成为王者!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或多或少的一点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变得坚强,不向命运低头,它会陪我们笑对人生的任何苦难和挑战!
第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
远古的渴望在激荡,奋力挣脱世俗的锁链,再次从隆冬的沉睡中,唤醒那野性的情愫。这是对一整本书的概括,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是一位名叫杰克伦敦的美国人写的。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充满野性,他是从一只被驯化的南方犬,竟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我觉得这本书虽然是一个动物的故事,但在主题和处理上却与其他的动物故事不同。这本书中,他描写的虽然是动物的世界,但杰克伦敦亲切的巴克的代名词改成了“他”。那时,我就在想杰克是不是想通过对狗的描写,表达出他自身的一些感情吗?读完了整本书后,我又去查了杰克的简介,最后,终于试着理解杰克写作的意图。它通过对巴克的地遭遇和斗争历程描绘,歌颂了英雄主义者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表达了他对获得自由,快乐的渴望。
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似乎在看一部三D电影呢!在巴克被人类残忍打杀时,我不禁心头一紧,担心着巴克还能继续挺下去吗?在巴克与别的狗争雄的时候,我又期待,到底谁才是最后的赢家……仿佛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的眼前。
不过,在读书的同时,我也在想一个问题?人性为什么是那么的残忍呢?你看,那些主人为了能早时淘到金,每天让那些小狗早出晚归,又不给什么吃的,还让它们睡在冰天雪地里。等它们老了,要死了,不中用了,人们就把它们抛弃,目的就是为了不拖累自己。没死、但奄奄一息的狗,人们就用枪把这些苦役狗打死!可这些狗呢,他们似乎一生下来就是奴隶,一生都在为人类奉献,可人类却残忍的把它们置于死地。人性就是这样,贪婪,懒惰,残忍!
好在,主人公巴克遇上了一个真心爱他的主人桑顿。只要人类真心待动物,动物也会真心待人。瞧!巴克多次在危难时刻连自己的命都不管,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桑顿,这不就是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吗!如果每个人都能与动物和谐相处,该有多好!
第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 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十分矫情。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第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00字
你认真的观察过自然吗?你感受到过自然的庞大与无助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中,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现了一只同样生存在大自然中普普通通的狗——巴克,但这只狗却带给了我们一种不平凡的生活的震撼。
杰克·伦敦由于家境贫寒,从小就尝遍了人生冷暖。1896年的淘金热把杰克·伦敦吸引到了天寒地冻的北极,在那里他因患上败血症而使淘金的梦想破灭。但在那里,他也许获得了比金子更宝贵的财富,他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像是《野性的呼唤》、《白牙》等等的许多名著都是从淘金过程中的创作素材而获得的灵感。
巴克其实很平凡,它在生活中充当着很多种角色,它是一个陪法官散步的老朋友,它也是一只为邮差服务驾驶雪橇的工作犬,不过它更是一只超出精神依托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的米勒法官家里,它同许多狗一样,人们家中的宠物,孩子的伙伴。假如不是一个园丁曼纽尔背弃信义地将他送上了北极的不归途,或许它的一生都将平平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一个将巴克这个小炮弹点燃的火柴。
刚开始的路程中巴克十分的不适应,它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敌意,它拼命想要逃脱,离开那个让它恐惧的地方。但是在它的极力反抗下,一个穿红衣衫的男人用大棒猛打他的身躯,这个大棒仿佛就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使巴克明白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之下,它是无计可施的。
来到北极后,由于对大棒的恐惧,它迅速地适应了北极的生活,快得让人不敢置信。它从柯利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战斗;它从戴夫和斯皮茨的调教下学会了拉雪橇;它从无意中掉入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风飕飕的北极休息,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习能力赞叹不已的时候,一直对巴克充满敌意的斯皮茨终于发起了对巴克的进攻,本来小心谨慎的巴克对斯皮茨的进攻从不反击,可是这一次巴克内心的一种野性的欲望他和斯皮茨决一场恶战。终于巴克胜了,它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它了!这个领头狗就像是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的野性大发,更使它从迷失中找回了自我。
巴克从野性中苏醒,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养特征,嗜血的欲望在它的心中愈演愈烈,再一次次的战斗中成功后,巴克这个小炸弹彻底爆发了,他成为了狼王!他遗传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遗传了牧羊犬狗母亲的体型和体态,若不是口鼻间和眼睛上端有些稀疏的棕毛,以及胸口正中间往下伸展的一大块色斑,巴克就是一只狼,这使它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弃的,阴谋诡计、勾心斗角,往往人类是利用这些来获得成功的。每个种族都有野心,但它们都是付出了艰苦的奋斗才获得最后的成功的,而人类的野心之所以被人厌烦,是因为他们付出的是别人,回报的是自己。同样是野性,为什么差别就那么大呢?
如果说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尽享天伦之乐,还是来到北极,经历苦难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要是我,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受尽折磨,但是付出是有回报的,比在家中平平淡淡地度过一生要强得多。所以也许巴克放弃温暖的家,到北极受苦受难并不是件值得难过的事。转换角度看事情,世界也许会更美丽。
第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于1876年生于美国旧金山,自幼家境贫寒,生活困顿。他做过报童,当过水手,曾在阿拉斯加淘过金,甚至还蹲过监狱……正是这种在社会最低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毁灭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个年仅40岁,才华横溢的作家,死于心脏衰竭,而此前他已被各种病魔折磨多年。
人终有一死,此后无非一捧灰土,一抔黄土。但是,人得肉身可灭,精神却能长存。杰克·伦敦的精神便活在他作品的字里行间,活在《野性的呼唤》中巴克从未曾停歇的对自由,野性的追寻里;活在《一块炸牛排》中那个生活困顿的老拳手的无奈却绝不言弃的铁拳之上……杰克·伦敦的精神长存,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对原始生命力的全心赞美和讴歌。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这个故事的素材源自作者在阿拉斯加冰雪荒原的淘金生涯。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他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之中,成为了一只在缰绳和皮鞭下,从事无止无休苦役的雪橇犬。在备受折磨,几番濒临死亡之后,他终于离开了人的世界,在荒原中,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性的狼群的首领。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
但是,我们生活在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们的生命却无往而不在枷锁牢笼之中。巴克作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作为一个人,更加有着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始终应该相信,生命,应该按照生命体自身的意愿绽放。所有的生命体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高傲的生存,选择庄严的死去。所有的生命体都是大自然独一无二的伟大创造。我们脱胎而出,模子就此毁灭,因此,所有的生命体就应该为自己的生命骄傲而昂扬,无论它是一个尊贵的人,还是一只或许被认为“卑贱”的狗。
第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是一条家狗,一条富家之狗;这又是一条野狗,一条野外之狗:这还是一条被野性呼唤着的狗,生存使它变得贪婪:这最终是一条狼狗,一条狼群的头犬。
故事发生在一个富家,一条叫巴克的家狗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它是那儿最高大最强壮的狗,地位举足轻重。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不久,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于是,巴克被偷运到北方。它在那里学会了拉雪橇,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它学会了自己觅食:学会了反击那些欺负它的狗,学会了怎样争夺权力,巴克很快成为北方名犬。但北部是狼群出没的地方,它们对月长号。巴克曾有过回去的机会,可是它向往狼群,野性的呼唤在它的梦中越来越响……这便是杰克伦敦笔下的《野性的呼唤》。
一个生命,为了生存,更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大发野性,残暴,不择手段。
有这样一种人,从小发愤图强,取得了优秀成绩。然而,强烈的欲望和好胜心使他拼命争夺第一。他说:他恨一切超越他的人。久而久之,他的野心占领了他的良心。为了达到他的企图,他便不择手段,可最后却落得一场空,这难道不与巴克很相似吗?
生命中没有非要不可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你拼命的争取名利,证明自己的能力与富有,满足自己的野心,竟以为这就是生命的价值,难道不觉得很累吗?
鸟的翅膀上系上了黄金,它还能够飞得远吗?
其实让你的人生之船装上朴实和善良,那就轻松多了!这样看似贫穷,却是一种与自然规律和谐一致的贫穷,同样,这又是一种富有,一种内在的富有。过一种淡泊而又不引人注目的生活,人才能真正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人生啊!既然给了我一双手,我为什么不去找白天里的诚实和快乐,而非要去摸黑夜中我看不见的欲望和欺骗被扎了一手刺。
为什么?没有人回答我。我只有在《野性的呼唤》中反复去寻找我要的答案,去寻找人生的价值。
第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平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第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随手翻阅,一如既往被他深深震撼。他,机智聪明;他,坚强勇敢;他重情重义。他,是一只狗,却又是一个特殊的物种。他,叫巴克;他,甚于人。
“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这,便是小说的开篇,给人以无数的深思和遐想。
就因为人类的欲念,巴克从一条遍受尊敬的贵族犬沦落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他在北方艰难的条件下过着与以前天差地别的生活——食不果腹、天寒地冻,可是他并没有灰心丧气。他凭借自身超常德适应力和血液里不可否认的原始野性生存下来。在自然法则——弱肉强食的控制下,巴克学会了狡猾和欺诈,并且他彻底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这一次的偷盗标志着,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它标志着它的适应性极强,标志着它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还标志着它的道德本性的衰退或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当读到这段话时心中仍然颇有感慨。道德竟然是“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可想而知那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残忍、险恶、不道德,或者黑暗!
我对于巴克总是有着一种崇拜和敬仰。他太过于强大而他的人生却又太过于悲惨了。他一次又一次地面对生离死别,特别是最后一次,当他捕猎回来看到的是自己主人和伙伴的尸首,那是多么的残酷。在已经回归原始后,巴克毅然地撕裂了印第安人(杀人凶手)的咽喉,那是他第一次杀人。那之后的他完完全全的成为了野外的王,令人闻风丧胆。我十分同情和怜悯巴克,他是孤独的王,也是骄傲的王。
巴克带领狼群在苍茫的月光里穿梭,在苍凉的月亮下嚎叫的一幕幻象一直在我的脑海里闪现,我也开始向往那种最最原始的生活,抛去道德的束缚,遵循“野性的呼唤”。
第1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后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老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直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不过,巴克也应该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悲剧,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能力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己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不过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外国名著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本,一抱起就舍不得放下,情节精彩而又含义深刻,不像别的名著要慢慢地感受,是少见的能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的书。
第1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由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个贵族犬,有一天,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并卖了,当上了一条雪橇犬,他奋力地工作着。有一天,他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当头领,与斯佩咨争夺,最终巴克赢了,当上了头领,他们回到了小镇。他和他的队伍跟着别人一起拉信,他们正筋疲力尽,又被一对傻子夫妻和他们的傻子弟弟买下了他们,主人对他们十分恶劣,最后,他的队员一个一个死去只剩下了几个,之后,除了巴克,其他狗和他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他就一直跟随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他也找到了他的归宿,加入了狼群。
题目中有‘野性’二字,文中也处处体现出‘野性’,那我就从‘野性’来讲吧!我认为,‘野性’其实指的就是野心勃勃并充满杀气。有一些人经常会说森林里充满杀气,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呢?因为森林里处处弥漫着杀气,到处都有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这样诞生了。为什么在森林中的动物叫野生动物?是因为他们要不断磨练,学习,才可以生存。巴克其实就是这样,他本来是一只贵族犬,心中充满了善良,可是他为了生存,不知挨过多少棍棒;不止被人骂过多少次;不知被其他狗咬过多少下。他在痛苦中求生,不断的磨练自己,越来越强大,终于,他充满了野性!回归自然!
《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本性其实都是善良的,可是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比如父母双亡,被别人压迫,家里没钱,心中有恨,才变成了坏人,但是他们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就等于给他们一片蓝天。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到他的本性,所以我们的成长也是在不断的磨练,不断的经历一些挫折,痛苦与喜悦,我们会慢慢有所改变。
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的付出,不断努力,争取做一棵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积累知识,并且积累更多的技能,加油学习,才可以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我会努力达到我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正所谓弱肉强食,只有当上强者,才可以被这个时代认同啊!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才能适者生存。
第1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纽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在此书中我可以极深的体会出巴克的朝气与勇气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勇于挑战聪明灵活。读了这本书回头在想想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一点勇气和坚强,记的有时间被一道小小数学题难住后就退缩,真是太不应该了,相信许多同学到和我一样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去改正吧,如小巴克那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作者借此反映了“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也让我懂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坚强、勇敢,才会成功。
第1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己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第1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后变成自己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天都很幸福。到后来,法官家的园丁每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己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曾经虐待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己成为崭新的自己。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第1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面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过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知道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现在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第1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第1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第1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章主要讲述了巴克这条狗经历重重困难终于变成一条优秀的狼狗的故事。
巴克是一条体型庞大的杂交狗,他本来在南方主人的家中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它开始踏上了淘金之旅,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经过残酷的斗争,巴克最终成为了王者。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巴克与他的最后一位主任桑顿产生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我觉得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巴克对困难的不屈服,再艰难的长途跋涉中,巴克与他的同伴们吃尽了苦头,但为了主人,他还是尽自己的努力完成任务。一路上困难重重:被爱斯基摩犬强取食物,互相厮杀;被斯皮茨的狡猾欺负……
我们的人生不是也是这样吗?有时风风火火,又是历经困难,有时被欺负,有时跌入低谷。我们只有不断努力,不断克服坎坷,才能走上人生的正道,才能获得最终的成功!
第1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小说主人公布克原本过着很幸福的日子,可是他主人的一个仆人因为赌博欠债而想尽各种卑劣的手段将它卖掉。布克先被卖到一家饭店又被卖给了穿红衬衫的男人。每当布克试图去攻击穿红衬衫的男人时,都会被男人的无情和凶狠的打退。之后,他又被买走当雪橇狗了。布克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健壮的身躯,在较量中屡战屡胜,最终获得了雪橇狗的头领地位。所有的狗都憎恶它、恐惧它。布克失去了爱,他身边充满了狡诈、怨恨和报复,这些都使它的原始兽性在一点点地复苏。他懂得牙齿和棍棒的法则,也懂得了如何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伴随着最后一位布克深爱的新主人的出现与死亡,它的原始兽性终于苏醒,他回到了森林,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狼。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遗传和环境对动物的双重影响。我想人也是于此。
第2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当时人们狂热地到北部的雪山淘金。巴克本来是一位法官的一只被驯化的狗,但是后来被别人偷上火车,运到了雪山,给人挖金矿。它知道了在这个地方,弱肉强食、只有武力才能得胜的硬道理。当它最后的主人死后,巴克就进入了大自然,和狼一起生活。
这本书把巴克这只狗用写人的手法来写,它的喜怒哀乐都能表现出来。它的心理描写值得一看。这本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什么环境中的人什么样。在巴克生活的那个地方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许是作者想以此来说他所生活的那个地方吧?
这本书里打架的动作很精彩,可以学写的还有就是心理变化。这本书我只看到了这两点。
第2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作者杰克·伦敦(JackLondon1876-1916),是二十世纪初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生于旧金山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的折磨。十岁时,他一边读书,一边卖报,每天早晨三点钟就起床分送报纸。后来,他又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美国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杰克·伦敦参加了失业工人大军组织的“饥饿进军”,一度沦为以乞讨为生的流浪汉,曾以“无业游民”的罪名被捕。1897年,他怀着巨大的希望到北方阿拉斯加地区去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有淘到,却得了坏血症,于次年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中。此后,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的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通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来自社会底层的杰克·伦敦对生活在“资本主义文明的垃圾堆上”的悲惨处境有着深切的体会。他在十六年创作生涯中留下了近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小说《荒野的呼唤》《热爱生命》等则充满了生命意志的力量和野性的美。成名后的杰克·伦敦追求物质享受,四十岁时在精神极度空虚和悲观失望中自杀身亡。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03年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
这篇小说是我极为喜欢的一部作品,作者杰克·伦敦对狗的理解实在是深刻到骨子里去了,他把巴克的心理描写得精彩绝伦。这部小说中使我感受最深的不是巴克回归自然的本性,而是它在经历种种磨难时所表现出的精神,不甘被命运左右,努力生存的精神。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很多人在不再拥有以前安逸的生活后,便开始自怨自艾、怨天尤人、一蹶不振,甚至还可能悲观厌世。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大家不妨读读《野性的呼唤》,感受一下巴克在逆境中努力求生的精神。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敬佩,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人也应该有这种魄力,把挫折当做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一定有欢乐,也一定有忧愁,巴克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闯过去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有克服困难的决心和战胜困难的信心。不论当今世界如何变化,我们都要做那个主宰世界的人。
第2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故事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
在旅途中也不端争斗,成为领导者。它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它也先后换个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平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第2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争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变成了。其实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的意义。是很惊讶?感觉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去捕捉猎物,这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反抗,野蛮可以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一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野蛮,它使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正是野蛮,人生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第2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在这个暑假中,读了很多好书。其中,使我心灵倍受震撼的还是《野性的呼唤》。
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宠物狗,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在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感情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了以上的简介,你是不是对“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了新的见解?会不会觉得这句话能很好的概括此篇文章?如果巴克不懂得这个道理,将会变为上面的斯比茨,就将会被别人打败,被别人杀死。
此书还让我知道了另一个道理:不同的周边环境能改变事物。无论动物或者是植物。这个道理在《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就明确写出了。不改变就将成为失败者,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掉。人也一样,应该学会顺应形势变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激情,坚持不懈加强锻炼,壮大自己,就最终会成功。
在我身上,就体现出了这个道理。我从十堰转到了武汉。起初,我不懂得改变,总是给人家一种惟我独尊的感觉。但是过了几天之后,我就发现,我依旧是一个朋友都没有,并且他们还对我有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此时我就知道我该改变了。于是,我脱下了虚伪的外皮,友善的对待每一个同学。从那以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
看,这就是一个真实而又明显的例子。
懂得改变的人,就是强者。你们明白该怎么做了么?
第2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是三年前了,再一次重温这本书我有颇多的新感受……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生于1876年1月12日,逝世于1916年11月22日。他一生创作了很多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杰克·伦敦在1900年创作了《海的儿子》,1903年创作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1904年创作了《海狼》等作品。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平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杀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人应该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也有七情六欲。狗是忠诚而执著的,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十倍还给你。我喜欢看它们的眼睛,桂圆胡般黑亮亮的小眼睛总是好奇、友好的看着你,那种神情让你放松,感到很舒适。我有时甚至可以听懂他们在说话,我会和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
我在网上看过一段视频:一只小狗本来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这时来了一个20来岁的女青年,她带了两个同伴来到她家。原本我以为这段视频是拍小狗好可爱,她们大学生的生活。可是过了一会儿,那其中一个女生拎起小狗放在了椅子上,在它上面放了一个垫子,她竟然坐了下去,一会儿过去了,小狗没有了“呜呜”声,再看旁边两个女生正嘻嘻笑着。最终,那只小狗死了,而那些人却扬长而去。我不知道当时那人是什么样的感受,是开心,是痛快?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它的自由,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宰,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能为它们做,那么,请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也许我对这本书理解的还不够深入,但是我明白作者是以一只狗的经历,来表现明文的世界,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虽然这本书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狂野,这份狂野也许就是野性的呼唤。这呼唤来自内心最隐秘的深处!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第2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有一本书,从温情到仇怨,从高雅到回归,一切融入其中。这是一个发生在血脉与温情之间的感人故事,一部在阿拉斯加荒原上驰骋的不朽传奇。它就是《野性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它是米勤庄园最有地位的狗。他深信,所有的人都是善意的,它错了。1897年的秋天,它的命运注定在此改变。它被一位叫曼纽尔的庄园园丁助手给骗了,曼纽尔以散步的名义把巴克给拐卖了。巴克从国王变成了雪橇犬。在适者生存的环境中,他明白了自然的法则,经过几次轮换主人,他和最后一任有着救命之恩的主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那个人叫约翰·索顿。
在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它的仇也报好后,它投奔了狼群,并成为了头狼。这本书让我深刻地理解了述言的意思。在阳光下奔跑,无拘无束,才是真正的自由。而人类使用了火器想要征服大自然,拘束每个生命的自由。自由,是每个生命的向往,没有人能拘束任何生命的自由。这是一部为自由而写的精神之书,是自然的感叹。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一辈子不可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
当我们的情况有所逆转时,我们一定要用坚定的意志去面对,毫不退缩,用意念使自己顽强地活下去。
第2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篇小说中讲述了狼狗--巴克的故事。
巴克以前是法官的一条爱犬,他是法官家院子里的王者,没有狗敢惹他。但他不幸被管家卖去了北方,经过几次的转卖,目睹了伙伴惨死的场面后,他初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和无情。他真正认识到在生活中,绝不能倒下。正是这个信念,让他一步一步成为了狗群的领导者。他从一只人性化的狗回到了原始的自己。是生活,致使沉睡以久的野性被唤醒了。巴克在生活中是强者的象征,他在困难面前那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都是他在北方有立足之地所不可缺少的。
读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坚持。在生活中,不能放弃,不能屈服于自己的命运,要与命运做抗争。如果一个人只是在日夜盼望奇迹的出现,期望老天来怜悯你,那你只能活在别人手中,你不是自己生活的主宰者,同样这生活不属于你自己。让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吧!也许,生活中少不了困难和挫折,但只要你勇于面对它,用自己坚忍不拔的意志去战胜它,这样你就能重又站起来。
要是你只会一味是消沉,一味的堕落,面对困难发出的“战书”吓得魂飞破散,不敢进攻,那你就是承认自己是弱者,这比失败更可怕。因为这时的你已经失去了斗志,没有了目标。慢慢地,你会发现你的人生越来越迷茫。不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无勇少年,让自己和巴克一样成为一个勇者!所谓勇者无畏,让自己没有丝毫畏惧,用所有的力量与“敌人”抗争到底,真正拥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让自己变为一股股勇往直前的激流,去寻找自己的美好明天吧!
第2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大概你听说过这本叫着《野性的呼唤》的书籍,看没看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是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小说。它真实地揭示了人与动物的关系,让动物的真实面貌得以还原。《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寒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犬,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爱与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依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在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它快乐的了。每一次来回摇晃,它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它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恋表现的淋漓尽致!
巴克是具有坚强的意志更是值得赞扬的。对于人类来说,可能一条狗的性命不值得一提。于是就对它们大量地极其残暴地进行虐、屠戮……然而,这条名叫“巴克”的大狗,它不屈不挠地活着,克服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消失已久的野性主宰着它,在自己最钟爱的主人死后,它回归荒野,成为一只征服荒野的头狼……
这是一只关于狗的故事,那只狗聪明、机警、坚毅,甚至狡猾。这是一只具有优秀品质,了不起的狗!它教会我的太多、太多……
第2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看完了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感受颇深。这本书重点讲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发生的故事。
其中有一段内容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当白牙--这只强壮凶猛的狗被史密斯买来后,白牙吃尽了苦头,因为它而史密斯却利用它来赚钱--和别的狗进行打架,赚取钱财。而每次白牙都能获得胜利,以此给史密斯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可这个残暴的贪财鬼,每天却用鞭子抽打这条可怜的狗……看到这而我的心向被什么扎了一样,我们人类为什么会这样的残忍?可看了下面的内容又让我有了一个心的想法:当白牙与一条狗打架时,这只狗咬伤了白牙的脖子,就在那生死攸关的一刻,斯各特救了它,而后白牙对新主人十分的忠诚,他们成了好朋友……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它们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也有感情,不是吗?我还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山羊妈妈流着眼泪站起来,叉开腿,任这只小羊羔上来吃它的奶。可是它不回头嗅它的尾巴,因为它知道,那不是它的孩子……动物心中也有爱,但不会说话的它们只能用摇尾巴,低头摩擦主人的腿和舔来向我们表达。我们人类应该将心比心,如果受苦的是我们自己,我们会怎样呢?人类已经错的够多了,难道人类还要对动物冷漠无情吗?难道还要接着错下去吗?
请善待我们的朋友,让我们的生活有了它们的存在而更加快乐。
第3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第3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中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作者用拟人的手法生动的描写了一条叫巴克的狗的曲折经历。
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翁”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了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拐卖到原始荒野的地方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大自然。
我喜欢作者笔下描写的这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在困境中从不低头,在绝境中永不放弃。这种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当我们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要努力去克服困难。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时,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未来。
评语:文章的结构简洁合理,小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把读与感联系紧密,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
第3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就是我们的榜样,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极强。如果我们没有这个能力,生活就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举个例子,如果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不过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十分强。但我相信,有许多人不行,因为我们平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我们平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就像我这次去新加坡,耳朵又闷有痛,导游说有可能是因为水土不服的关系,根本原因其实就是我的适应能力差。所以我在这里,再一次提醒大家:我们的适应能力一定要很强,无论在什么艰难的环境下都要坚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第3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
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10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网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第3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每个人都会在书中获得一些启发或者快乐。我就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也看过一些书,也经常会在阅读中感动或是深思。有一本书则给了我与众不同的感觉,让我读后久久思索,不能忘记。也许你也读过这本书,也许很多人也都读过它--《野性的呼唤》,这真是一本有趣而又深刻的好书啊。
书的主角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做“巴克”。它原本是被养在南方一个富有的律师家里,生来就只为主人看家护院,在生活上可以说是养尊处优了。然而命运有时就是难以预测,由于律师家里的一个花匠好赌,使巴克成了他眼中的一块“肥肉”,为了毫不费力的赚到钱,这个坏家伙打起了巴克的主意。那时北方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为了发大财都去了寒冷的北方,而淘金者在那里想生存单单靠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他们还需要一些强壮的受过训练的狗的帮助。巴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盗卖到了寒冷的北方。气候本身对于生长在南方的巴克而言就已经算是很恶劣了,而更大的考验甚至可以说是磨难还在等着它……
巴克来到北方后,不仅要面临人的折磨,还要跟那些北方的当地的野蛮狗斗智斗勇,过程是惊险的,很多次巴克都险些丧命,但他在这些磨难中渐渐成长,变得更加机智勇猛,经历了许多周折,他竟成了一只最有战斗力的队伍的首领,最终它还摆脱了人类的束缚,向大自然奔去,成为一只有着狼一样勇猛以及自由的传奇。
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如今回想仍会热血沸腾,它让我感受到了勇敢自信的魅力,让我知道无论遇到任何意外甚至磨难,都不要放弃,人生是没有一条直路给你选择的,只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信心,无论什么样的艰苦命运都不会将我们打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人生就会更加开阔。
我喜欢这本书,也希望大家都喜欢它。
第3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第3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该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返回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第3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让我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在荒野中好不容易生存下来的布克,用他的行动表示出了坚持就是胜利,谁最勇敢,谁能活下来,谁就是王者。现实生活中也同样残酷,谁有能力,谁就能成功。竞争也越来越强烈了。让人们不得不好好学习,不能耽误任何功课。
这本书也给了大家很多启发,比如给我的一些启发:要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努力把任何事情都做到最好,学习布克,永不放弃,坚持就是胜利!
《荒野的呼唤》中,大家会体验到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会哭,会笑,会悬念迭生,会认为生命是无比可贵。我也建议大家学习布克,坚持到底。
第3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第3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中国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习,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呢。
第4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它陪伴了我一个寒假。
这本书是由作者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编写的,他出生于1876年在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小开始开始劳动,当过报童,在罐头厂、发电厂、麻纺厂当过童工,总之童年很是艰辛。他以童年的独特视角,用朴素无华的文笔,还有充沛的情感表达,为我们提供了非常优秀的作品。
这本书由七个章节组成,讲述了一群狗原本过着安逸自由的生活,之后被坏人囚禁殴打,最后凭借它们顽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逃离了人类的折磨,变成了雪橇狗。
巴克是这本书的“主人狗”,这本书通过动物这面镜子,折射出人类世界的美与丑、善与恶,寓意深刻,发人深省,也有描写动物们鲜为人知的丰富情感世界,展现动物之间的爱恨情仇、悲观离合。同时,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描写景色的句子也很美妙,深深的吸引住读者的眼球。此外,我认为这本书能够很好的提高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尊重动物们的生命,平等的对待每一个生命。
这群狗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去完成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
装在套子里的人优秀读后感 篇1
读完《装在套子里的人》后,缠绵悱恻的思绪涌上心头。镜子里的那个我不正是别里科夫吗?整天把自己裹藏在不乏欢乐的躯壳里。为了表现出一丝欢笑,无奈唯有绞磨着心中那份离愁别绪,化成无可触摸的灰雾,消逝远际。
别里科夫心里有份孤寂。
晴朗的日子,穿上雨鞋,带着雨伞,裹着棉大衣,把自己隔绝于世。天不是没下雨,而是人们看不见他头上那团乌云。他的行为举止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他想躲避,他想逃离。可现实给她一副枷锁,锁住他的双脚,让他无法前行。唯有接受人们的冷讽。他无法回到那个属于自己的世界。这个世界里陪伴他的只有孤寂。真正的孤独不是一个人孤独,而是在无尽的喧哗中丧失了自我。从镜子里的那个我看到了别里科夫的那份孤寂。
别里科夫透着他的忧伤。
有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很难,能在一起却很幸福,而又离开真的好伤。华连卡一个让他有过幸福憧憬,而又离开他让他在悲伤中静静死去的女孩。原来一个人可以难过到,没有情绪,没有言语,没有表情。离开这个世界可能是一种解脱吧!没有难过,没有忧伤。从镜子里的那个我看到了别里科夫的忧伤。
套子人的生活何时才能解脱?或许只有闭上双眼才可以吧!
哀莫大于心死,而人死亦次之。
装在套子里的人优秀读后感 篇2
“套子”是一个吃掉自由的枷锁。被“套子”套住的人就像生活在一座围城里,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多么自由的。所以,我认为,我们不应该生活在又保守又虚伪的“套子”里。
拿《装在套子里的人》中的别里科夫来说,他一生生活在“套子”里,每天做什么事情都是忐忑不安。没有人能够跟他很舒服地沟通。“全城的人战战兢兢地生活了十年到十五年,什么事都怕。他们不敢大声说话,不敢写信,不敢交朋友,不敢看书,不敢周济穷人,不敢教人念书写字······”从这句话我们可以感觉到,装在“套子”里的人是多么可怜!生活在他周围的人会受到他的影响。这样看来,“套子”周围的人似乎比“套子”里的人更可怜,因为他们更没有自由。
生活在“套子”外的人不像生活在“套子”里的人一样默守陈规,他们的生活更丰富、更精彩。像爱迪生一样不断地发明创造新事物;像蔡伦一样不停地尝试新东西。他们的生活是充满希望的。我们需要向他们学习,把自己的生活装扮得既有创意,又有韵味。
为此,我们得从虚伪的“套子”中出来。首先,不要每天都是杞人忧天,心里总想着事情坏的方面。其次,思想要有翅膀,勇敢地向前飞。而不要被别人称作是个保守、落后的人。最后,不要虚伪,与别人真诚交往,当然,这需要了解别人的想法和态度,也就是要懂得与别人很好地交流与沟通。
总之,我们要寻找自己的自由,寻找自己的朋友,寻找自己的生活。实践这些只要一种方法——从“套子”中大胆地走出来!
装在套子里的人优秀读后感 篇3
穿着雨鞋,带着雨伞。总是把脸藏在衣领后面,他就以这样古怪的打扮,封闭的形象,出现在了人们的视野中。他歌颂过去,歌颂从来不存在的东西。
他只信奉政府的告示和报纸上的文章,他教的课程是希腊文,他同他所教的语言躲避现实的生活,他的口头禅是“千万别出什么乱子”他曾试图走出套子,打算结婚,最后却死于婚姻的失败,他是一个为自己编织套子的人,与世隔绝,可怜而又可笑的人。他胆小,懦弱,脑子里装满了对世俗的偏见,他害怕新事物,甚至连生活中的小事都能使他感到不安,他如一只携带着病菌的小白鼠,所有人都害怕他。他却也每天都战战兢兢的活着他是一个平凡的别里科夫,但他也是现实生活中的一类人,他们有着保守落后的思想,他们之忠于条文,畏首畏尾,害怕变革。他们总是一本正经地做着极为荒诞的事,但人总是要生活的,人总是要向前发展,文明才能进步,正如别里科夫之于科瓦连科姐弟,一个守旧,落后,愚昧,一个却敢想,敢说,敢做。
他们有先进的思想,主宰着新的生活,他们是整个社会的中坚力量,他们的出现如沉闷的午后突如其来的一阵清风,为压抑的社会,注入一种新的活力,给仍在迷茫中的人们带来了新的光亮和希望。
装在套子里的人优秀读后感 篇4
《装在套子里的人》俄国作家契科夫著作,塑造出一个特点奇怪、性格孤僻的人物——别里科夫。
别里科夫之所以奇怪是他性格做事的与众不同,他总是会给自己制造出相应的套子,哪怕是艳阳天出门他也总是穿着套鞋,带着雨伞,他的雨伞、他的怀表等等一切一切都能装在盒子中,坐马车时要把车篷支起来,甚至睡觉时都要把自己蒙起来,他的物品在套子里,他的生活装在套子里,他的人亦装在套子,正是“一沟绝望的死水,清风吹不起半点涟漪。”他在套子里无限的死循环中直到最终走向坟墓——一个永远的套子。
他生活的真是“别致”,“千万别闹出什么乱子来,”他自己为自己设计套子真是安全的地方,仿佛是与世隔绝了,他乐意,他愿意给自己加上实在而虚伪的外壳,他处处小心,小心以至于喘不过气来,给人心灵、思想极为沉重的打击,只是因为他在辖制着大家,这样一系列打击下,他惧怕一切,在沙皇专制社会背景下,他更是一名受害者,在走向末日的道路上愈行愈远。
文章的重心在于别里科夫那被禁锢的思想:墨守成规、循规蹈矩。在他看来,没有什么比“安全”更重要,套子,似个无底的深渊,吞噬万物,包括人的思想和灵魂,束缚住后一定无法挣脱,“守旧”思想的顽固与执着,这里已不单单是别里科夫,思想似乎长了腿,相互之间会传染,小城人们被控制了漫长的15年,小城人们的思想被禁锢了漫长的15年,成了习惯,便很难再去改变,社会病胎里的产儿,苟且偷生蜷缩在某个不起眼的小角落,他们都封闭自己,战战兢兢面对一切,有的人,形体活着,思想没有了自由,那么无异于行尸走肉了。
不曾知晓生活中有过多少“别里科夫”,至少在那时的俄国,黑暗污浊政治空气,有多少人灵魂麻木,将自己送入了死亡的套子,有进无出,这样的人我想应当是大有人在。
第一缕开放的阳光,穿透了乌云的密布,射在了俄国的一片净土之上,那所谓的套子,黑暗中束缚的魔爪,已被驱散匿迹了,阳光真灿烂,照耀下大地的人真美丽。
装在套子里的人优秀读后感 篇5
我读过一篇文章,叫《装在套子里的人》,在实际生活中,我也见过这样的人。他是我爸爸的一个朋友。书上说:“他也真怪,即使在最晴朗的日子,也要穿上雨鞋,带上雨伞,而且一定穿着暖和的棉大衣。他总是把雨伞装在套子里,把表放在一个灰色的鹿皮套子里,就连削铅笔的小刀,也是装在一个小套子里的。他的脸也好像蒙着套子,因为他老是把它藏在竖起的衣领里。他带黑眼镜,穿羊毛衫,用棉花堵住耳朵。总之,这人总想把自己包在壳子里,仿佛要为自己制造一个套子,好隔绝人世,不受外界影响。现实生活刺激他,惊吓他,老是弄得他六神不安。”
他把他的思想也极力藏在一个套子里。这种人心理上不快乐,老想着隔绝人世,不乐观。听见流言,说是中学出了事,他就一个劲地说:“千万别闹出什么乱子。”他那种慎重,那种多疑,那种纯粹套子式的论调,简直压得我们透不过气来。
是啊,装在套子里的人太多疑,太小心,太封建,太悲观,太谨慎。在这些人的影响下,人们不敢大声说话,不敢写信,不敢交朋友。
这种人性格孤辟,我们不能跟他们一样。
《装在套子里的人》全文一万余字,采用故事套故事的形式,借中学教师布尔金之口讲述有关别里科夫的故事。课文直接截取了与别里科夫有关的内容。姑且不论这种删节是否会偏离契诃夫原作的主旨,就直接截取的与别里科夫有关的内容而言,笔者以为,课文删掉了几处精彩之笔,令人感到实在可惜。
不仅是当时的社会,我们现在的时代也一样。虽然说追求民主,但真的是这样吗?也许这种装在套子里的人不明显了,但却不能否认他们的存在。当今的法规、校规就是最好的例子。里面规定的一大堆东西,难道就没有套住我们吗?在中国式的教育,很小就扼杀了孩子的想象力,强制的,把唯一的标准答案强加给了孩子,不再给他们想象空间,让他们一成不变。中国人的创造力就是这样被扼杀了,思想,行为都被装在了套子里。
其实,我们也是装在套子里的人中的一个。
装在套子里的人优秀读后感 篇6
《装在套子里的人》是俄国作家契科夫的著名短篇小说,书中塑造了一个想把自己装进套子里的人——别里科夫。别里科夫是一个性格孤僻、胆小怕事、恐惧变革的人。他每天,哪怕是艳阳天,也带着雨伞、鞋套,把一切能装在套子里的.东西都套起来,甚至想把自己也套起来。别里科夫总是担惊受怕,对一切政府没有明文规定的事物都十分恐惧,例如:学生们做游戏,以及骑自行车。最后,他在惊恐中一命呜呼了。
读了这篇小说,我不禁感慨:这个人是多么愚蠢啊!的确,他“愚”在墨守成规、不顺应潮流、逃避现实上。在我们的生活中,不是也有许多这样作茧自缚的人吗?这篇文章就是作者写给这些人的。契科夫希望人们能够在现实中奋斗,敢于变革,顺应时代潮流,呼吁人们从自己的“套子”里走出来。
虽然生活并不能像庄子《逍遥游》里写的那样完全自由、无忧无虑,但把自己装在套子里是完全不可取的,这样“与世隔绝”的死板生活只会让人压抑,感受不到生活的快乐。生活中要敢于变通、打破旧格局,才能出现新的机遇,向实现自己的理想迈进。
装在套子里的人优秀读后感 篇7
小说中的别里科夫是反映了当时社会环境的一种欺压现象。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里,却有一样的问题。被套在套子里,这里的人,太谨慎、多疑;太悲观,自卑;不敢把话拿到“桌子上”说明白。更不敢率先做榜样,打开那把“枷锁”,吸收新的思想。最后糊涂过完一生。
我也常常困在套子里,观察着别人的一举一动,仿照他们,刻意去改变我的出发点,麻木的看着生活中的这一切。就像我和我的挚友,遇到同样的烦心事,她从来都是冷静思考,一笑而过。换做我,也许会陷进自己的“小套子里”。执迷不悟,日积月累变得多疑、惆怅。自己在自己的生活环境里,哭几次,摔倒几次,磕磕绊绊长大了。我们或许一样,回避着套子外的世界,变成一个大累赘,控制着你。
没有父母那一辈的时代,没有亲兄弟兄妹,都是家里唯一的宝贝。父母那一辈和亲兄弟姐妹相处的亲情感情,始终是没有机会感受到了。当我面对和大人们一样的尴尬处境,第一反应是看他们怎么处理,然后跟着大人敷衍一下过去,满足大人的意思。甚至做的好像一切本该就这样。最后,躲在套子里,亲情也好像变“轻”了。它伴随着你,变成一种你习以为常的手段,一代代传下去。
大人们也一样,互相打探着别人怎么看待这个事情,再判断自己要不要做回避。兄弟姐妹的做法,相互影响,“学习着”。自然而然陷入一个套子里。可是那份亲情,似乎在这种尴尬的处境里忘记了。那份血液、亲情在哪里?只有自顾自的利益感受了么。我这样问过爸爸,他沉默了,并不是忘记了,也不是想刻意回避,而真的是大家在一个套子里生活久了,谁都不想做第一个“钻出来”的人。低头不语,或许大人们本并不想真的去“学习”,是“苦衷”控制了他们。或许你真的很想摆脱它。
我们生活在这个四通八达的时代,公路上的摄像头拍摄违规驾驶、副驾系安全带的规定,都是人为订出来的。同样,我们所有人被圈在一个套子里,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出了套子,或者触碰到了套子的边缘,都会有惩罚,付出各种代价。最后潦潦草草的结束了一部分人生。相比之前“无形”的套子,“交通规则”有形的套子是不得不去遵守规则,那么有的人便要“走出”套子,那是极不好的。只有你遵守它,它便也会保护你,套子有时候还是好的。它带给你很多便利,帮你过滤掉那些“罪犯”。
其实,你我他都是套子里的一部分,不管是好的、坏的套子。你必须承认你存在于其中扮演着一个角色,或者很多角色。只有你开悟,心胸扩大,才能过得快乐。《心经》里说“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讲得即是这个道理,套子并不是困住你的“枷锁”,一切浮尘,诸幻化相,当处出生,随处灭尽。《楞严经》正好对困在里面的人有所净化,让自己可以坦然豁达。
装在套子里的人优秀读后感 篇8
契诃夫是俄国著名的文学家,如果提起他的作品,我们很容易想到他的作品《装在套子里的人》。
看到这个标题我们也许会好奇,这个世界上还有人装在“套子”里,读下去我们会发现主人公别里科夫的生活充满了各种“套子”,比如他晴天带着雨伞,耳朵里塞着棉花,把脸也躲藏在竖起的大衣领里。如果仅仅是这样,那只是孤僻的可笑罢了,就让他在角落里把;然而不止如此,他还要把思想藏在“套子里”。对他来说,只有那些刊登各种禁令的官方文告和报纸文章才是明白无误的。既然规定晚九点后中学生不得外出,或者报上有篇文章提出禁止性爱,那么他认为这很清楚,很明确,既然禁止了,那就够了。至于文告里批准、允许干什么事,他总觉得其中带有可疑的成分,带有某种言犹未尽,令人不安的因素。
当时的年代正是沙皇统治。人民的思想受到了管制,对于思想有问题的人都将会受到严厉的打击。
在别里科夫的口中总是嘟囔着:“千万别出乱子啊!”如果仅仅是这些就让他自言自语把,不用理睬他。但问题远远不止于此。他还要用“套子”去凑别人的思想。这样别人见了他也会害怕。
就是这么一个古怪的人,把大家压得透不过气来,他把整个中学辖制住十五年,而且全城都受到他的辖制,弄得大家不同程度地钻进“套子”中去了。在这个城市里大家不敢大声说话,不敢写信,不敢交朋友,人们对这个神经质、变态的套中人妥协让步。
但是这个别里科夫并不是什么达官贵人,他没有显赫的地位和权势,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中学教员,可以说他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人物。但是他是一个典型的对旧制度、旧思想的忠实维护者,人们害怕他,与这样的人相处确实是沉闷的,可怕的。
《装在套子里的人》这个主题很明确,一语双关。看得见的套子有手套,雨伞,帽子,口罩。看不见的“套子”是沙皇对人民的限制思想。读了这部作品我想到中国古代的知识分子不也是一样吗?他们读死书,认死理。不敢表达真实的想法。特别是近代中国闭关锁国,阻断和外界的交流,导致国家发展落后,最后被英国人用坚船利炮打开了国门。
今天的社会上有很多人也把自己关在“套子”里,他们的一生只为了赚钱买车,买房。把自己逼到墙角里。我觉得做人就应该追求自由不要把自己装在套子里。
装在套子里的人优秀读后感 篇9
《契诃夫短
《装在套子里的人》这个故事虽然写于19世纪末,但如今读来,依旧给我们很多启示。这个故事其实是讽刺当时的一种社会现象,越来越多的装在套子里的人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他们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周围普通人,让普通人也渐渐带上了套子。一个又一个人都变成了装在套子里的人,整个世界也仿佛陷入了套子之中,灰蒙蒙的,变成了套中的世界。
曾经的“套”也许是封建统治的社会大背景和一些迂腐的制度,而如今很多“套”的产生就有更多的原因了。我在阅读的过程中,不时感到悲哀一阵阵涌来。这种装在套子里的人在我们生活中其实也不少见,不论是被一些合理的套子遮住,还是被一些不合理的套子套住,大家仿佛都没有了自己的
虽然这么说,但你也别觉得套子绝对是一种不好的东西,有一种套子我们必须要敬畏,而且要始终牢牢地套住。那就是法律法规的套子。这种套子它的范围比较大,但是能把你套住。这种套子作为一种统一的尺规,能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安全,没有了法律的套子,这个世界就会变得乱七八糟,突然想到一个词——乱了套,是不是就是从这个“套子”得来的呢?但是有的套子是周围环境或者是你自己附加给自己,比如生活压力、过载的学习负荷、别人的眼光……那些套子会把你压抑得喘不过气来,带给他人一些不好的感受,同时你自己也过得很不舒服,更严重的话,就会影响身心健康。
那么在我们的生活中又如何避免套子的存在呢?其实我感觉这是避免不了的。因为在我们人类的固定
在我们的生活中,套子无处不在。如果你是一个学生,可能会被各科作业,还有老师定的一些规矩以及家长的一些叮咛和限制所套住。如果你已经步入社会,可能会被工作、公司老板以及一些让你头疼的琐事所困扰。如果你已经中年,你就会为儿子的婚房、女儿的彩礼还有沉重的房贷车贷压力感到担忧,被这些套子困住。如果你已经老年,你可能会担心自己的身体健康。总之,每个年龄段的套子都不一样,大小也不一样。一切都要看每个人面对套子的态度和解套智慧。
虽然我们没有办法控制自己是否成为一个装在套子里的人,但是我们可以去切换套子的大小,让自己有一个舒适圈去呼吸新鲜空气。
装在套子里的人优秀读后感 篇10
在《装在套子里的人》中,契诃夫塑造了一个性格孤僻,胆小怕事,恐惧变革,想做一个纯粹的现行制度的“守法良民”别里科夫。
人的生命是脆弱的,宇宙间任何一件东西都能置人于死地,然而人却成了万物的主宰,这正是因为人有一颗会思想的灵魂,人因为思想而高贵。然而当人的思想被关在一个笼子里而失去了飞翔的自由时,人还是“人”吗?
小说中的别里科夫与不断地嘲笑、戏弄他的中学同事以及全城居民之间并没有本质的区别:正是他们共同的恐惧、忍让,才以至“什么都怕”,这个苍白的脸、苍白的生活、苍白的人格的别里科夫不是一个人,这个尖酸刻薄、神经衰弱、精神极度紧张警觉的形象,不是“这一个”而是“每一个”一样,是一个群体。
爱情本来是美丽的,而在别里科夫,他从爱情的身边看到的只有嘲讽的眼神,因此一张小小的漫画,一个幽默的插曲,对已经被生活挤压的心理畸形的别里科夫,令他心神不定,战战兢兢。
别里科夫的可悲之处还在于,他千方百计地想要隐藏自己,用一层一层的套子,而却没有想到,自己的这些隐藏,反而将他醒目地暴露在了众人的面前。他的从楼梯上滚下来的尴尬场面将他淹没在无穷无尽的嘲笑中,他已无路可逃。别里科夫将自己套在了套子里。
契诃夫有大量的中短篇小说和戏剧作品都在表现同一个主题:奴性和奴性产生的历史根源和心理。他认识到金钱、官职、权威和权力不过是奴役的外部原因,而奴役真正的工具是恐惧。恐惧使得装在套子里的人过着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恐惧使得他的同事们敢怒不敢言。而恐惧产生的根源是渗透在人骨子里的奴性和漠然。在生命的最后几年里契诃夫在日记中写过这样的话:“世界上没有一个地方像我们俄罗斯这样,人们受到权威的如此压制,俄罗斯人受到世世代代奴性的贬损,害怕自由……我们被奴颜婢膝和虚伪折磨得太惨了。”而恐惧和害怕的结果就是使人们千方百计地想要保护自己,把自己装在他们自认为安全的“套子”里。别里科夫死了,但会有另一个别里科夫会出现,如此反复。
如果别里科夫结了婚、有了孩子,是不是能使他更坚强些、更有人性些?正如我们每个人一样,孩子延长了我们的生命,让我们有个希望?
装在套子里的人优秀读后感 篇11
契诃夫以漫画、夸张的笔法为我们刻画了别里科夫这一可憎的可恶的、可悲的可叹的人物形象。其装束、言行、思想、生活方式极其怪异、荒唐、可笑,仿佛是从棺材里爬出来的僵尸,所到之处弥漫着腐臭和阴郁,为了防止自己接触阳光、新鲜空气而被迅速风华成粉末,他不得不用裹尸布把自己密封起来,装在套子里。接着需要做的是把小城变成棺材,让所有的空气和呼吸静止,让所有人习惯于呆滞和封闭,让所有人和他一样,变成只会呼吸不会思想的行尸走肉,变成只会听从驱尸法师指令,一跳一跳毫无表情,行进在末路的僵尸。他还真担惊受怕地得意了一些年,用苍白的小脸和沉痛的叹息辖制了这座城市,用千万别出什么乱子为城里人的手脚嘴思想戴上了锁链。人们屈从了,不敢快乐……如果说别里科夫在一开始在人们的眼中还是一个奇怪的异类,被排斥嘲笑,那么,如今的小城里的大多数人一被同化,抵触和反抗在恐惧中一点点消失殆尽,不敢做人应该做的事情,他们的灵魂已经被摄取,只剩皮囊。笛卡尔说:认识一根会思想的芦苇,人有一颗会思想的灵魂,人因为思想而伟大、高贵。然而,当人的思想被关在笼子里而失去自由飞翔时,当人缺少了灵魂和思想的支撑时,将万劫不复,人已经不是人。这是一座永无天日的死城,连丧钟都没有。
别里科夫真的具有魔力,真的很可怕。他不是像孙悟空一样,把一根汗毛化出多个别里科夫去管制小城,也不血淋淋地咬上谁一口,只是定睛一看,便摄取了那人的灵魂,多了一个同盟者,成几何倍数增长。武力压制毕竟是辛苦的,反抗更加激烈;思想同化却是事半功倍,能化敌为友,化干戈为玉帛,一起对付那些真正的异类。投降吧,抵抗无益,清醒的人越来越少,孤独很痛苦,不如一起麻木,又少了恐惧的折磨。这多想鲁迅写的旧中国,因愚昧、思想被控制而麻木,自觉地遵守,维护那个置人于死地的秩序,吃人,也吃同类,被吃。然后,看大戏一样,舒服一时,如同吸血鬼一定要嗜血才不至于灰飞烟灭,他们也要嗜血,找一些乐子,才能证明自己的存在。于是别里科夫被画了漫画,嘲弄一下,多有意思,就是愿意希望看到他更加苍白的笑脸,尴尬的窘态,有意思,他哆嗦了,他愤怒了,还无计可施。于是有人极力地怂恿他恋爱、结婚,要看一看动了情的小别会闹出什么笑话以飨观众。果不出所料,又有点出乎意料。不是金风玉露一相逢的浪漫爱情佳话,是丑态百出、花样翻新。先是漫画让他窘迫、然后骑自行车事件让他心神不宁,然后是与科瓦连科的冲突,被推下楼去,最后是华联卡的一串银铃般的笑声。这回可看了个过瘾,他们把小别推上舞台,又在他的脸上涂一点白,再涂一点红,让他在聚光灯下表演,他一次又一次想逃到台下,又被一次一次推上来。真是不负众望,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曲折波澜,是茶余饭后的好谈资。不想,竟死了。没关系,再从他们之中找一个,这种人经过多年培养,数量众多。生活不停,就会好戏不断。
但我看到的不是喜剧而是悲剧。不希望从你的眼里露出狼一样的绿光。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醒来时,不希望我们的身体里流着的是僵尸的血,奴隶的血而是真正的人的血。北岛说,“我不是英雄,在没有英雄的年代里,我只想做一个人。”
装在套子里的人优秀读后感 篇12
读了《装在套子里的人》一书后,心中便萌生一种莫名其妙的冲动。低头细想,自己先处的世界就是这样的,是个肮脏的世界,是个虚伪的世界。每个人的身体正在被这肮脏,虚伪的世界一点点的残噬。每个人变得虚伪肮脏。有人还恬不知耻的说:“这世界如此,我们必须变得冷漠,虚诈。”“这就是处世之道?”虽然说“防人之心不可无。”但我觉得没必要这样!没想到我生活的神奇世界竟是这样的。
我知道我的躯体已被这世界熏陶而变得虚伪,唯有把自己唯一纯净的灵魂装在套子里,不让我的灵魂被这世界污染。人的一生如白驹过隙忽然而已 。我要把自己纯净的灵魂带到世界的另一个地方——也就是所谓的天堂吧!
回想千年历史,千年的历史风云,浩瀚的荣华,不过是过眼云烟弹指一挥间。
装在套子里的人优秀读后感 篇13
不该删掉的精彩之笔 《装在套子里的人》全文一万余字,采用故事套故事的形式,借中学教师布尔金之口讲述有关别里科夫的故事。课文直接截取了与别里科夫有关的内容。姑且不论这种删节是否会偏离契诃夫原作的主旨,就直接截取的与别里科夫有关的内容而言,笔者以为,课文删掉了几处精彩之笔,令人感到实在可惜。
第一处是关于华连卡的介绍:……她长得也高,身材匀称,黑眉毛,红脸蛋——一句话,她不是姑娘,而是蜜饯水果,那么活泼,那么爱热闹;老是唱小俄罗斯的歌,老是笑。她动不动就发出响亮的笑声:“哈哈哈!”……把我们,连别里科夫也在内,都迷住了。
第二处是别里科夫关于婚姻的自白及相关介绍:“不成,婚姻是终身大事;人先得估量一下将来的义务和责任……免得日后闹出什么乱子。这件事弄得我烦死了,我好几夜睡不着觉。我得承认我害怕:她和她哥哥有一种古怪的思想方法;您知道,他们对事情的看法那么古怪;她的性子又很野。结婚倒不要紧,说不定可就要惹出麻烦来了。” 第三处是柯瓦连科对别里科夫的评论:“我不懂,”他常对我们说,耸一耸肩膀,“我不懂你们怎么能够跟那个爱进谗言的家伙,那幅叫人恶心的嘴脸处得下去。……不行,诸位老兄,我再在你们这儿住一阵,就要回到我的农庄上去,捉捉龙虾,教教乌克兰的小孩子念书了。
我是要走的,你们呢,尽可以跟你们的犹大在这儿住下去,教他遭了瘟才好!” 第一处比较集中地刻画出华连卡的性格,既有细节描写,也有对比手法,一位美丽活泼、爱说爱笑、开朗大方的“女神”形象跃然纸上,令人过目难忘。第三处痛快淋漓地表达了柯瓦连科对别里科夫的深恶痛绝,将柯瓦连科思想进步、爱好自由、勇敢无畏的个性鲜明地表现了出来。柯瓦连科兄妹(课文中为姐弟,下同)是作为与别里科夫相对立的形象出现的,他们代表着具有民主自由思想的进步力量,是有正常的人类情感的人,是敢于和“套中人”斗争的人。因此,原文中柯瓦连科兄妹的鲜明形象对别里科夫式的“套中人”形象无疑具有重要的反衬作用。相比之下,课文删掉了以上两处内容,柯瓦连科兄妹的形象性格缺少铺垫,致使后面的情节显得有些突兀,同时人物形象也比原文苍白。
原文用将近三分之二的篇幅叙写别里科夫的婚事。在内心深处,别里科夫对爱情不无渴望,但是他身上既有的“套子”(如刻板的生活习惯,对生趣盎然的爱情生活的恐惧等)太厚重,他无力挣脱,他怕承担结婚的义务和责任,他怕结婚会闹出乱子。试想,一个连婚姻的义务和责任都不敢承担的人,他的心灵该是到了多么麻木枯竭的地步!第二处正是对别里科夫这种心理的细致刻画,描述了别里科夫对待婚姻爱情的态度,表现了他的性格分-裂,进而昭示读者:别里科夫既令人可笑,又是一个悲剧人物。
装在套子里的人优秀读后感 篇14
生活中,有太多的人把自我装在“自制”的套子里,远离流言,远离浊世,避开一切对自我不利的人或事物,以找寻心灵的宁静与安全感,并自以为是地认为能够在套子里高枕无忧,安居乐业。可他们一旦遇到触及自我界线的“恐怖事件”后,就会在慌张忐忑中躲得更远,将套子勒得更紧。越多越复杂的事物使他们不由自主,畏惧地将套子勒得越来越紧。久而久之,他们在套子中感到窒息,却又不敢伸出头与别人在同一片蓝天下呼吸。他们尽力在套子中保护自我,却也像在服用慢性毒药一样将自我慢慢逼向绝望。
别里科夫的套子毁灭了自我,他是一个时代的畸形儿,时代造就了一个个的畸形儿,也让越来越多的畸形儿毁掉这个时代。套子里的别里科夫活在自我制定的规则中,他无法感受生活的趣味,也不愿去接触有欢声笑语的生活,内心过分的平静与孤寂,致使别里科夫在自我的套子中孤独死去,最终也没有得到他人的半点怜悯。
套中人是可笑的,可悲的,可怜的。
妈妈曾告诉我说,她高中三年都没有和男生说过话,男女之间是决不会坐同桌的,更别提嬉笑打闹在一齐,简直是伤风败俗之事。我听完觉得不可思议,,那时的人太封建太胆小了。这些此刻我们看似再平常可是的事,放在以前那个套子年代竟会如此严重,真可笑。男女之间因封建关系不能沟通交流,结识朋友,与同学共同学习提高,这也是可悲的。封建制度下的人们是可怜的,盲目的约束已使人们失去本该有的欢乐。
但套子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却又都是必不可少的。自我制定适宜自我合情合理的套子能够适当的约束,控制自我。“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套子的管辖,整个社会就会乱成一团,人们为所欲为,这将又会成为一大祸害。
总而言之,在适当的时机为自我选择正确的套子,严于律己,将更多的人从旧时代的套子中解救出来,同时也会拯救这个装在套子里的时代。
装在套子里的人优秀读后感 篇15
《装在套子里的人》作者是俄罗斯著名作家,短篇小说巨匠契诃夫的作品。在契诃夫众多的优秀短篇小说中,《装在套子里的人》的风格和影响都是耐人寻味的。
小说主题异常鲜明,予以简单确定。《装在套子里的人人》讲述了这样一个道理:对沙皇败统治的反对,和对专制制度的讽刺。但文章借猎人之口,显得十分含蓄。一个别里科夫死去了,但还有千千万万个别里科夫存在着。“不行,再也不能照这样生活下去了!”契诃夫借兽医的口表达了对消灭沙俄专制制度、创建新生活的强烈愿望。文章借他人之口反映出自己愿望,对话形式使文章结构紧密、真实。充分表现了沙皇统治下人民的苦难深重。
通过别里科夫——晴天带雨伞,耳朵塞棉花,把脸也躲藏在竖起的大衣领里。如果仅仅这样,那么只是孤僻可笑罢了,就让他躲在角落里吧;然而不止如此,他还要把思想臧在“套子”里,这个“套子”就是沙皇政府压制人民自由的文告和法令,他老是一个劲地嚷着:“千万别闹出乱子啊!”如果仅仅是这样,那就让他自言自语吧,用不着理睬他。但是问题远不止此。他还要用“套子”去凑别人的思想。更令人诧异的是大家看见他都害怕。就是这么一个古怪猥琐的人,就把大家压得透不过气来,把整个中学辖制了足足十五年,而且全城都受他的辖制,弄得大家甚至不敢大声说话,不敢写信,不敢交朋友……总而言之,人们对这个神经质的、变态的套中人妥协让步,可以说许多人也被迫不同程度地钻进“套子”中去了。这是文中的一段,短短一段话,将一个活生生的海鸟与企鹅式的害怕变革,苟且偷安,甚至甘心充当沙皇鹰犬的知识分子形象完美绝伦的塑造,作者讽刺、批判了保守顽固、惧怕新生事物的习惯和心态。不仅如此,作者还充分揭示了别里科夫的特殊性格与恶劣的社会环境的伴生关系,其矛头所指,乃是封建专制的社会制度。小说强烈地体现了作者写作的主观意图,从字里行间均能感受到作者深切的社会关怀和道德忧患。
通常一篇主题鲜明的作品,由于社会政治方面的意义过于耀眼,艺术技巧上的特点和成就常常会被人忽视。但《装在套子里的人》没有这样的遗憾。因为契诃夫在讲述“套中人”别里科夫的故事时,其写作风格也是非常独特的。作者语言简洁、朴实,情节紧凑,除了恰当得夸张和巧妙地讽刺,作者还有效地运用了象征、白描等方法,从各个方面不动声色地展开叙述,使作品中的人物形象显得非常饱满,使作品的主题思想得到了充分的表达。《装在套子里的人》实为不多得的好文章,而文中意义深刻耐人寻味……
装在套子里的人优秀读后感 篇16
或许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像文章中的别里科夫一样,都是装在套子里的人。做每件事都规规矩矩,生怕犯一点错误,以致每一天都提心吊胆的生活着。
在此,我想谈谈自我的见解:
一个发条一向上的太紧的表不会有的太久,一个马力经常加到极限的车不会用的太久,一个绷的太紧的琴弦容易折断。心境日夜紧张的人容易生病。
我们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不必须就要匆匆忙忙的活着。过度的紧张会让人行为紊乱,还会使一个完美的人生走向灰暗。有时候,阻挡我们前进的人不是别人,而是我们自我。我们总是把自我装在套子里,生怕有一天别人会伤害自我。因为怕跌倒,所以走的胆战心惊;因为怕受伤,所以把自我裹得严严实实。
别里科夫没有得到自我想要的婚姻,自此一蹶不振。他死后,没有人真的为他感到难过。因为他在活着的时候就不受人待见,总是去要求别人遵从自我。所以就算离开了人间,也没有人愿意纪念他。
世界上最难攻破的是心狱,仅有走出来了,才会活的欢乐,活的洒脱。
期望大家都会做套子外的人,不被世俗所迷惑,坚持心中的那一个方向。
引导语:《红楼梦》是一部千古不朽的人生大戏,主要是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故事,这是一个不朽的人生悲剧,那么其中的皇帝都写了哪些?我们阅读下文了解。
《红楼梦》第一回便明文告知读者,此书所述的虽是“亲自经历的一段陈迹故事”,“然朝代年纪,地舆邦国却反失落无考”,所以书中虽写到“当今”,即在世皇帝,那的确是个虚构的形象,无法与作者在世前的任何一位清朝皇帝对榫。
《红楼梦》里的这个皇帝,他在位时,前任皇帝还健在,他上面还有个太上皇。在第十六回贾琏讲述省亲之准的来历时说:“……当今自为日夜侍奉太上皇、皇太后,尚不能略尽孝意……”清朝入关一统天下后,顺治、康熙、雍正都是死后才由一位儿子继位,谁也没有当过太上皇,只有乾隆,他在坐满了六十年帝位后,于公元1796年将帝位让给了他儿子嘉庆皇帝,但那时曹雪芹应已去世三十二三年了,无法得知也不必预见,所以,曹雪芹显然是故意让书中的皇帝上面还有太上皇,这样,他就作到了“真事隐”,可以从容地讲“假语村言”,写下“满纸荒唐言”了。
《红楼梦》第一回还通过“空空道人”的“思忖”,再次申明其书“上面虽有些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亦非伤时骂世之旨;及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伦常所关之处,皆是称功颂德,眷眷无穷……”查其文本,也几乎如此,如第二回写到贾雨村当了知府以后,“虽才干优长,未免有些贪酷之弊……”结果被上司参了一本,“龙颜大怒,即批革职”,体现出“当今”吏治的峻严;而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提及“当年贾代善临终上一本,皇上因体恤先臣,即时令长子袭官外,问还有几子,立刻引见,遂额外赐了这政老爹一个主事之衔……”更体现出“当今”的恩怀慈臆;第十六回更明颂“当今”的“至孝纯仁,体天格物”;第五十五回则交代说:“只因当今以孝治天下,目下宫中有一位老太妃欠安,故各嫔妃皆为之减膳卸妆,不独不能省亲,亦且将宴乐俱免”,第六十三回写到贾敬吞丹殒命,礼部请旨,“原来天子极是仁孝过天的”,虽贾敬系一白衣,还是额外下了恩旨;类似这样的叙述都确实并无讽刺意味,是真的在“称功颂德”。
唯一有间接“恶攻”之嫌的,是第十五接写“贾宝玉路谒北静王”时,写到北静王将“前日圣上亲赐鹡鸰香念珠一串,权为贺敬之礼”,送给了宝玉。第十六回又写到宝玉将此鹡鸰香念珠“珍重取出来,转赠黛玉”,黛玉却说:“什么臭男人拿过的!我不要他。”“遂掷而不取”。故事里的黛玉大概并没听清那香念珠的来源,所以其对香珠的亵渎还不一定是有意地“犯上”,但着书人作这样的叙述,大有肯定黛玉的娇嗔作派之意,却是“该当何罪”?!细想起来,那北静王将皇帝的赐物随便赠予一个乳毛未干的“无职外男”,已属悖逆,因此,着书人心中对皇帝究竟是否真的充满“眷眷无穷”的崇敬,实可怀疑。
这都还不是值得深入探究的地方。真正值得一再玩味的是第十六回开头的描写:一日宁荣二府正齐集庆贺贾政的生日,忽有门吏忙忙进来,至席前报说有六宫都太监夏老爷来降旨,“唬的贾赦贾政等一干人不知是何消息”,手忙脚乱起来,而贾政等奉旨进宫后,“贾母等合家人等心中皆惶惶不定”,贾母尤其地“心神不定”……直到确证非祸乃福——贾元春“晋封为凤藻宫尚书”,又加封了“贤德妃”,贾母等“方心神安定,不免又都洋洋喜气盈腮”……这段文字的表层意思,显而易见是艺术地概括出了皇权社会中,为臣者“伴君如伴虎”的处境;我曾有另文分析出了这段文字内里的一层隐情:由于贾府曾藏匿收养庇护了“当今”政敌(类似“义忠亲王老千岁”那样人物)的女儿秦可卿,所以他们“心中有鬼”,尤其是当年与贾代善一起作出这桩事来,负有直接责任的贾母,她不能不在皇帝忽然传旨时“心怀鬼胎”,贾赦贾政等也不能不因而唬成一团;固然彼时秦可卿已“淫丧天香楼”,“画梁春尽落香尘”的埃屑也都落定,那皇帝若想追究一样可以追究。现在我们还可进一步挖出这段文字的第三层意蕴,那就是,在这里面,曹雪芹实际上把他家所历经的三朝皇帝(康熙、雍正、乾隆)与他家的微妙关系,都艺术地浓缩在这短短的一段文字中了!
康熙一朝,曹氏备受恩宠,享尽荣华富贵,所以折射到《红楼梦》一书中,便有第十六回中借赵嬷嬷和凤姐儿之口的酽酽怀旧之情,他们说起“当年太祖皇帝仿舜行的故事”,“那时……咱们贾府正在姑苏扬州一带监造海舫,修理海船,只预备接驾一次,把银子都花得淌海水似的!”凤姐他们“王府也预备过一次”,而“如今现在江南的甄家……独他家接驾四次……别讲银子成了土泥,凭是世上所有的,没有不是堆山塞海的,‘罪过可惜’四个字竟顾不得了!”但在第七十五回中却明文写到,“甄家犯了罪,现今抄没家私,调取进京治罪”,甄家“才来了几个女人,气色不成气色,慌慌张张的”,他们到了贾府上房,“还有些东西”(显然是寄顿隐瞒的财产);虽曹家的事在小说中化为了甄、贾二家,这情节是源于康熙死后曹家的实际遭遇,当无可争辩。小说中所写的贾府,相当于康、雍交替期,与雍乾交替期的曹家境况,一方面,已呈死而未僵的百足之虫的窘态,另一方面,又似乎有点“中兴”的苗头,却又危机四伏;贾母因究竟亲历过盛时光景,所以气派未曾大减(如第四十二回,王太医来给她看病,她那份尊贵威严,那“当日太医院正堂王君效,好脉息”的“居高临下”的口气;再如第五十七回,王太医来给宝玉看病,她竟说:“若耽误了,打发人去拆了太医院大堂!”这样的话,是贾赦贾政贾珍等都不可能说出来的);但毕竟康熙死后换上了雍正皇帝后,此皇帝可是一点也不喜欢曹家的,甚至还相当地厌恶,因为康熙在世时,没有几个人对后来登上宝座的雍王“行情看好”,康熙所封的太子是老二,曹家与皇太子自然亲密交好(如皇太子曾命其乳公凌普向曹寅处“取银”,一次就是两万两!)虽然康熙后来一度把这位太子废黜了,可是他也没有另立太子,尤其看不出他把老四雍王认定为继承人,倒是对他的小儿子十四王子似乎越来越喜欢起来,因此,曹家继续与原皇太子相好,与另外的几个王子拉关系、套近乎,也都很自然,在雍正皇帝登基前也都并无多大的危险感,万没想到的是,偏偏曹家对其“政治投资”最少的雍王继承了康熙的皇位,这一情势折射到《红楼梦》里,就是贾家确实很想和新皇帝建立类似与当年与康熙那样的关系,却投靠无门;既如此,原来相好的几个王子,似乎也未必不能把雍正拱下台,取彼而代之,所以,他们凭着“老交情”要贾家代其藏匿个什么,贾家一来旧情难舍,二来——这是更重要的——也必得留个“后手”,乃至于巴不得由他们相好的某位王子,早成大业,好使贾府的地位不仅稳固,还可再加提升……于是一方面贾府把元春想方设法送进宫去,并尽可能让元春能在接近“当今”时获宠,另一方面则继续藏匿庇护秦可卿,直到实在无望,只好任其“画梁春尽落香尘”;这样地两面应付,自然是“心神不定”,任何来自宫廷的消息,只要尚属模糊,他们就一定唬得惶惶不可终日……
特别有趣的是,第十六回写到贾府大管家赖大从宫里赶回来向贾母报信,是这样说的:“小的们只是在临敬门外伺候,里头的信息一概不能得知,后来还是夏太监出来道喜……后来老爷出来亦如此吩咐小的。如今老爷又往东宫去了……”也就是说,贾政在这样一桩大事发生之后,并未回家,便赶往东宫即太子的居所见太子去了!这里的'“东宫”所影射的,当然不可能是被康熙立而又废的,并为雍正所嫉恨,后在幽禁中悒悒而死的那位前太子,而只能是雍正所立的太子,亦即曹雪芹写书时正当盛年的那个乾隆皇帝。从小说故事的逻辑发展来说,贾政此时此刻的此为是并不怎么合理的,他只不过是个工部员外郎,怎可与“东宫”交厚?而且,他女儿刚被皇帝册封,他该有多少“正经事”要忙着做,怎么却都“暂且抛开”,直奔“东宫”而去呢?曹雪芹写这一笔,究竟是出于什么样的显意识与潜意识?我以为很值得深思。
曹家在雍正一朝遭受到沉重打击,但也还不是一塌糊涂败到了底,在乾隆之初,还曾小有起色,甚或颇为中兴,但没过多久,就彻底败落了,“家亡人散各奔腾”,“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折射到《红楼梦》中,就是所谓“东宫”到头来竟不给贾府一点面子一隙余地,贾家就算有意无意地得罪过“当今”,可从来不敢也确实不想得罪“东宫”啊——真是巴结、感恩、效力还来不及呢!但“东宫”转入“正宫”之后,类似“江南秦”“铁网山”那样的敌对力量,还在觊觎他的宝座,是可忍,孰不可忍?那他可就顾不得许多了,必得“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地动一次大手术,并且尽量少留痕迹,“干实事,去虚文”,剪除尽净,“冤冤相报实非轻”!一个贾家对他算得个什么!一阵狂风,便可使其“忽喇喇似大厦倾”;一声震怒,便可使其“回首相看已成灰”!在我们现在无从看到的后几十回中,书中的皇帝一定还会几次出现,并是作为贾家无可抗拒的毁灭者,作为一个隐形主角而贯穿全书的。
但曹雪芹着《红楼梦》绝不是为了“骂皇帝”,或“反皇权”,他的思想,超越于这个层面之上,他写了许多有才能的人,尤其是许多美丽的青年女子被毁灭的悲剧,他把我们的思绪,引向带有终极性的思考:浮生着甚苦奔忙?
这是真的:我们今天不云作者痴,我们努力地品其中味,但这“倒像有几千斤重的一个橄榄”,我们几时得以真解其味!
红楼梦读后感800字
一次偶然的邂逅,翻开了《红楼梦》,于是我认识了她——林黛玉。她,让我深深的震撼,宝黛空前绝后的爱恋,流传千古,被世人妄加褒贬。普天之下,又有谁有这资格呢?从那以后,黛玉姐姐的影子就荡漾在我心里,来来回回,隐约中似乎听到她娇弱的喘息,脑海里是她伤感的容颜,带着一分憔悴却万分迷人。她落泪,因为只有放纵的哭过后才会更舒展,笑容才会更加绽放。闭上眼仿佛看见了他那柔情似水的眼神,闪烁着点点泪光,让人沉迷其中,为之动情,不能自拔。
常听人评价黛玉“小性子”甚至“心胸狭窄”,可我不这么认为!因为在这背后,只是因为她太在意宝玉了,因为爱的深、爱的切,所以不能不介意。我总觉得宝玉给黛玉的时间太少,黛玉的心太细腻,而宝玉却体会不到。在她某个抑郁的瞬间,心情像是走丢的小孩没了方寸,宝玉不该到来的问候会被她驳回,狠狠的、凶凶的,却是无心的,不是不接受,只是因为太难受,于是她只有用诗来发泄内心酝酿已久积压不了的情感。
诗,是她美丽的灵魂,是她精神的寄托。每当读到她的诗,总有振人肺腑的感觉,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像是一把尖锐锋利的刀,深深地插入了读者的心里,让人有至窒息的幻觉,无形之中像是有谁掐住了自己的喉咙,挣脱不了的伤感,只能不情愿地放下书,让自己慢慢地清醒过来。记得她的《葬花词》:“依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花依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读完后像是被万箭穿心,肝肠寸断般的阵痛。
她的泪,像涓涓细流一样潺潺流动,汇聚成一泓清泉,澄清着她的悲剧。她哭泣,因为她太委屈,她是悲惨的、是值得人们怜悯的,她和宝玉的爱情在那样的社会是不被容许的。她对宝玉太痴情,她一生无限伤感,然而临终前她笑着喊“宝玉,宝玉……”然后她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虽然她的故事结束了,但是给我留下了万千思念,合上书想要把这份内心的尘埃封住,但一闭上眼,那段应该被禁锢的伤感像尘埃一样在空中飞扬、旋转、舞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