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世纪开端是神的创造,创世纪中的罪恶种种,是人类罪恶的发端。下面是创世纪
创世纪读后感1
这几天,开始阅读《圣经》了,不是因为信仰,而是因为文学、历史和艺术的扫盲。
很早以前学习英文的时候,有一个英国人福克斯太太,曾经送我一本英文的《新约》,只读过马太福音以及部分有名的短落,中文版的圣经也是在那个时候在教会买的,然而一直没有好好阅读,原因是我一打开旧约的篇章就被那长长的家谱式名单吓坏了,这名多西人的名字让人头痛而没有耐心去看后面的东西。
这次阅读是受了两个方面的刺激,一是看到一位美国黑人诗人的事迹,说他出生贫穷,家中唯一的一本书便是圣经,可是他却成为了一个著名的诗人,他的笔名叫Golden Style,正式名字:Edward Golden William;另一是读了木心的世界文学史。越来越感觉这理解西方文化的一个基础,也是提高文学的必需,
昨天,终于读完了《创世纪》,前面的上帝造人,亚当夏娃的伊甸园,诺亚方舟,巴别塔的故事大家都熟悉的,我也不想再谈了。后面部分,主要从亚伯拉罕率领子孙开始,到约瑟在埃及救助以色列人度过荒年结束,这一段讲了很多故事,有父母偏爱小儿的,有妻妾争地位的耍手段的,有兄弟夺位的,有守约或毁约的,有复仇的,有报恩的……这里面,上帝耶和华的旨意只是粗略的,更多的是人性的表现,尤其是贪婪、嫉妒、欲望表现得尤其好玩。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其实旧约描述得很简要,在这么短的篇幅里却涵盖了巨大的信息量,我都需要在纸上画家谱图,方能搞清楚谁与谁是什么关系,看过以后,大多数情节在脑中也只是有了一个大致的印象。缺点是人物太多却许多都是走过场,或仅仅说明他有几个妻子、侍女,哪个妻子生了哪些儿女此等琐事读来很无聊,也许这是起初必须交代的,否则后面就看不懂也说不定。不过其优点是真正在讲故事的时候,极其简洁扼要,描写也朴素。
刚看完一章,发言权也有限,木心说,新约的文学价值大于旧约,这个我相信,但是作为扫盲来说,这一部分再如何艰巨漫长,也是要扫一遍的,今天将继续看出埃及记。
创世纪读后感2
创世纪开端是神的创造,在发生了罪的问题之后,创世纪接下来便是神的筛选。神的加法变为了减法。这两部分工作性质相反,但在本质上神的荣耀如一。
首先,六日创造中,神并非分板块地创造,而是每一天的创造都是普世性的,显示上帝的大能和完全,因为神的工作虽然包含层次,但每一层都不留缺憾,不失平等,恩泽四方。从空气陆地到动植物,每日都在添增,最终的点睛妙笔是创造了人。亚当是拥有神所赐的灵,又生活在地上伊甸园,因而接通了天地关系,成为神掌管万物的代理人。
接着,发生了不幸的事,就是试探面前人犯了罪,这罪不但是传染病,还是遗传病,还导致死亡,比任何物质病毒都可怕。如果说之前神是在创作美丽图画,此后神则是在罪恶的灰烬中寻找残片。在亚当众子中神单与塞特后裔同在;其后神在整个世界的人中只拯救了挪亚一家;在挪亚后裔的世界中,又单单选中了一个人------亚伯拉罕成为信心之父。亚伯拉罕的后裔中,神选中以撒;以撒后裔中,神选中雅各;雅各的十二个儿子虽然是神设立的以色列十二支派祖先,但神却特别拣选约瑟,在重重试炼后重用他,让他作埃及的宰相。他父亲称他是”与弟兄迥别之人”特别为他祝福。神是在千万人中拣选人的神。之前神创造天地的荣耀并未在之后有任何减损,反之,他充满天地海洋的能力和恩典,因为汇聚到一个个普通人的身上,而更显出他父亲一样的`宽厚无私。这些普通人,只因有一颗信心,就能与神同行,神叫他们名字,当朋友对待他们。神的创造也是无比的智慧,因为“人心必万物都诡诈。”这万里挑一的拣选的本身,就显示了神的荣耀。
创世纪中的罪恶种种,是人类罪恶的发端。如夏娃的贪婪、该隐的嫉妒凶杀、造巴别塔的人狂傲自夸、含违背父亲背后说人、所多玛居民的淫和乱、罗得牧人的争竞、拉班的诡诈、埃及护卫长妻子的毁谤、酒政的背约等。凡此种种,不胜枚举。今天我们依然看到这些罪恶新瓶装旧酒一样流传在我们中间,而其源头和本质已经在创世纪中揭示了出来。甚至就连挪亚也醉过酒,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这些神的爱子都有过说谎、诡诈,无人清白无罪。就看出神的怜悯是无条件的,显出神的拣选是白白的恩典。不在于人有丝毫配得之处,而在于神“愿意怜悯谁”。
创世纪中神向人启示他自己,始祖们对神有了初步的认识:神是”天地的主、至高的神(麦基洗德言)”表明是充满荣耀权柄的。是”全能的神”(神自称),表明神不需要辅助和供养,能行各样奇事。是”看顾人的神(夏甲言),表明神是慈爱的,愿意怜恤人的难处和苦痛。是”审判全地的主(亚伯拉罕言)是满有公义,不以有罪为无罪,不以无罪为有罪的神。这些启示都是在人犯罪之后,神的完全和荣耀并未因人的犯罪而减损,反而神将更加得荣耀,这荣耀彰显是借着一小群生在罪恶中,却有信心的人。正如”亚伯兰信神,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
读完理查德.福提写的《生命简史》,我对人类、万物及我们居住的地球,有了和以往完全不一样的认识。
这本书描述了生命进化的40亿年的历程。在与自然的抗争中,伟大的生命一步步从海洋走向陆地、从低级走向高级,在地球——我们共同的家园上,绘制着绚丽多彩、光辉照人的历史画卷。
书中列举的一些事实令我震撼。水蒸汽得以凝结成水滴,这些水滴通过不断汇集凝结而形成了原始的浅海。这不禁让我慨叹自然之神奇,一定条件下,矛盾可以共生,孕育伟大生命的摇篮。还有更令我吃惊。“生命初期环境由于中世纪的人们描绘的地狱一般,那是一个炽热的充满强酸的世界,大气层中几乎没有氧气,硫磺从火山迸发出来,同时还伴有陨石慧星激烈的碰撞。”多么恐怖的情景,现存的所有动植物在那样的环境中绝对没有办法生存。然而,45—38亿年前,我们最原始的细胞(这里称为细菌也许更合适)就是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顽强地吸取养分,利用能量,挣扎着生存,一点点进化。这真是一首浩翰的生命史诗呵!还有一个具有一定合理性的说法,做为万物之灵长的人类而为我们所不屑的蛆虫,在几十亿年前并没有什么不同,我们都是一个个小小的平凡的'细胞而已。我们所蕴含的元素是完全一样的,这让我对一切生命都充满了敬畏,我们不应小觑任何生物,正如庄子所讲:“天地与我共生,而万物与为我一。”“存在即合理”,自然的法则从不偏袒任何生物,只是时间驯服了整个世界上不断进化、变异的生物。
穿梭于生命演化的历程,感受着自然的神奇,有时,我的脑海会冒出泰戈尔的句子:“我的主,你的世纪,一个接着一个,来完成一朵小小的野花。”这种对生命的热爱,几乎成了一咱信仰。合上厚厚的书,望着窗外鳞次栉比的大楼,看着路上甲壳虫似的小汽车,我不禁哑然失笑。如果说生命的演化史是个时钟,那么蓝藻大约出现在凌晨两点,无脊椎动物大约出现在上午十点左右,人类则像灰姑娘一样,在整个戏剧即将终止的十二点的前一分钟才登上舞台,可是我们才几秒的时间就以极大的加速度将地球造成一个以人类为主的世界,这是应悲哀,还是应庆祝?
我不再对自然环境的不断恶化而紧张,因为我仿佛看到人类灭亡后,自然又以自己的行事发展,细胞、组织、躯体、动物……那些哭喊着:“救救我们的自然母亲”的人员是不懂的,自然有什么好拯救的呢,它没有什么感情,更不会因为某种生物的灭亡而停止自己的发展。真正该被拯救的恐怕是冒昧的人类吧!
可是人类有情,谁也不愿看到浩翰的人类文明、人类科技被自己的双手毁灭。根据生物进化理论,在人类灭绝后,要上亿年的时间才能再出现像人类一样智慧的生物。
我想,每个人都应读一读《生命简史》,想想吧,我们就是这亿万生命的集合:在身体里面,流淌着他们的汁液,凝聚着他们的活力,保护着他们的追求……
自然史读后感1
很早以前,我就听说了《自然史》这本书,在前不久,我读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家喻户晓的法国著名作家布封的作品,四个字:精彩好看。
这本《自然史》里讲的是关于动物的。没看这本书之前,我特别想了解动物,特别是狗,虽然我家曾养过狗,但我还想进一步的了解它,可没想到,这本《自然史》里就有讲狗的。有看家狗和猎犬,当然,我了解的是看家狗。这里面说看家狗热情、温顺,只记得人们给予的恩惠。它们又坚忍谦恭,当遭受虐打时,从不恼怒,反而会更温顺地等待更大暴风雨的来临。我喜欢看家狗,除了它的外貌可爱,还因为它性格温和谦恭、情感丰富细腻;野狗则比较野蛮粗暴,甚至是凶狠残忍。看完这篇文章,我又证实了一个知识点:狗有一个天生的缺陷,它们没有汗腺,而且毛发又厚,这让它们身体的热量不能得以尽快散发。因此,炎炎夏日,我们总是能看到它们张大嘴巴,伸着舌头,气喘吁吁的样子。
这本书真好看,我要趁今天再看一遍!
自然史读后感2
暑假我读了一部文学巨作《自然史》。它包括动物史、植物史、人类史三大部分。
《自然史》的作者布封(1707~1788),十八世纪法国博物学家、作家,是最早对“神学论”提出质疑的科学家之一。他毕生从事博物学的研究,每天埋头著作,四十年如一日,终于写出三十六册的巨著《自然史》。
布封带着亲切的感情,用形象的语言替动物们画像。在他笔下,小松鼠善良可爱,大象温和憨厚,鸽子夫妇相亲相爱。布封还把动物拟人化,赋予它们以某种人格:马像英勇忠烈的战士,狗像忠心耿耿的义仆,啄木鸟像苦工一样辛勤劳动……
植物虽不像动物那样有神经、有感觉,但它们也能通过自身的遗传变异,去适应逐渐恶劣的环境。正是被子植物的花开花落,把四季分明的地球装点得如此美丽。
人类创造出了肥沃的土地;曾经光秃秃的山顶已被葱郁的树木所遮盖;荒凉的沙漠变成了繁华的城市,车水马龙,人流穿梭;道路被开辟了,延伸到地球的每个角落。这些都是人类社会力量与团结的象征。
《自然史》不但百读不厌,而且是一本文学价值和艺术性较高的书。读过《自然史》,我被它独一无二的魅力所折服。《自然史》真好看!
自然史读后感3
今天,我读了布封的《自然史》以后,我认为自然界是神奇的,是奇妙的。
《自然史》里面讲述了人类史,地球史,动物史和矿物史等结合了丰富的事实材料,例如:人类史里面说了人类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己的智力和模样会怎么样,还有人的触觉,神经,大脑各个地方的联系,还有人的品种,黑人,白人他们的皮肤可能是某种基因或者天气的气候变成的。
动物史,里面中说了种属变种,例如:驴,它体内的脑子,心,肠道,肝脏等气官都类似于是马的气官,好像从马退化的一样,还有很多像这样的类型的:山羊,如果一只公的山羊和一只符合的母羊就可以,和不符合的母羊就不可以。
自然界是神秘的,是奇妙的。
自然史读后感4
今天,我读完了这本《自然史》。我觉得,他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有趣,更多的,反而是极其认真的叙述,这真的很让我反感。我最不喜欢这种书。但是,我还是粗略读了一下下。
《自然史》是一部博物志。综合了无数个事实,对自然界作了科学的描述和解释,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简介。破除各种宗教,把上帝从宇宙中驱逐出去,这是布封对现代科学的一大贡献。他坚持以他自己的观点解释地球的形成和人类的起源,说出地球与太阳有许多不为人知的相似之处,地球竟然是冷却的小太阳;地球上的物质演变,然而产生了植物和动物,最后有了人类;人类的进化不是像圣经《创世纪》所说的,人类的祖先亚当、夏娃偷吃了禁果才拥有了智慧,而是在社会实践中获得了知识,增长了经验。
布封观察、研究大地、山脉、河川和海洋,寻求地面变迁的理由,《自然史》的文学价值也很高,其中关于动物活动形态的描绘有些干巴巴的。作者以科学的观察为基础,用形象的语言勾画出各种动物的一幅幅肖象,还通过拟人化的手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自己的思想。
《自然史》虽然对各个学术界产生了不小的轰动,但是,我还是不太喜欢。
自然史读后感5
猫,想必大家都听过。它是我们的好伙伴,也是消灭老鼠的好帮手。
可是,你可曾想,猫并不能算是人类的宠物。这是为什么?因为猫从不主动探索与人的相处之道。即使它们遇到了它们喜欢的人,也不肯主动接近。因为猫很享受人类摸它们皮毛时的感觉,所以才勉强接近人类。
猩猩与人们多么相像,但是他们并不是人类。大自然赐给了人类灵性,让猩猩与人类从根本上区分开。这些猩猩虽然也有五官,也会模仿人类的动作,可那都是无意识的行为。人们拥有强大的思维和语言。尽管猴子确实和人很像,但是他们始终不会成为人们的另一个种类。这就是猴子与人的差距。
这本书包涵了大自然各种动物的习性,活动地点于一身。为人们提供了一个了解动物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我们知道了许多:马有着均匀的体型,健壮的体魄,飞快的速度和无与伦比的勇气;猫和人很好,但并不适合做人的朋友;骆驼经过训练可以很长一段时间不吃不喝走上很远;斑马虽体形像马,但并不是马,也不是驴……
《自然史》让我知道了大自然谱写关于动物的“史记”,通过文字让我们了解了许多动物。更在提醒我们:动物只有在自由的空间里才是最美的。
自然史读后感6
最近,朱老师让我们读了《自然史》这本书,我越看越佩服这本书的作者布封了。
这里面,作者描写的动物大多用了拟人的手法,我认为他这样写很好,另外,他也大量用了对比的手法,比如:作者在写熊的时候,写了它不像鸡、鸭、猪一样喜欢与亲朋好友一样在一起,而是逃离束搏,独自生活,熊是一个我们不经常看到的动物,但作者为了让我们在脑子里浮现出熊的样子特地把熊比作鸡、鸭、猪一样的动物,鸡、鸭、猪是我们常看到的牲畜看到鸡、鸭、猪就会想到熊,应该是和老虎一样,是独居动物。
还有,作者写某一个动物时,层次很清楚,比如写狼的时候,作者专门写狼是怎样捕食的,后来又举例子与狗比较,在写马的时候,作者写了很多,还是专门写吗是怎样被人驯化的,和人怎样爱护马……总之,作者每写一个动物,都是围绕着一个中心句来写的。
我还知道了一些鸟的习性,如猫头鹰总是在夜间飞行总是不知疲倦的四处奔波,巢穴总是被食物占得满满的,翠鸟主要吃鱼,有时为了捕鱼它能一连一两个小时不动……这让我收获很大。
现在,我越来越佩服那些作家了。他们是多么用功呀,我以后也要积累一些像《自然史》这样的
自然史读后感7
《自然史》是一部博物志,包括地球史、人类史、动物史、鸟类史和矿物史等几大部分,综合了无数的.事实材料,对自然界作了精确、详细、科学的描述和解释,提出许多有价值的创见。破除各种宗教迷信和无知妄说,把上帝从宇宙的解释中驱逐出去,这是布封对现代科学的一大贡献。他坚持以唯物主义观点解释地球的形成和人类的起源,指出地球与太阳有许多相似之处,地球是冷却的小太阳;地球上的物质演变产生了植物和动物,最后有了人类;人类的进化不是如圣经《创世纪》所说的,人类的祖先亚当、夏娃偷吃了禁果才有了智慧,而是在社会实践中获得了知识,增长了才干。
布封观察、研究大地、山脉、河川和海洋,寻求地面变迁的根源,开了现代地质学的先河。尤其在物种起源方面,他倡导生物转变论,指出物种因环境、气候、营养的影响而变异,对后来的进化论有直接的影响。达尔文称他“是现代以科学眼光对待这个问题的第一人”(《物种起源》导言)。《自然史》的文学价值也很高,其中关于动物活动形态的描绘尤富于艺术性。作者以科学的观察为基础,用形象的语言勾画出各种动物的一幅幅肖象,还通过拟人化的手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反封建的民主思想倾向。
1749年,《自然史》的头三册一出版,就轰动了欧洲的学术界。由于它用唯物主义的观点解释了世界的起源,被神学堡垒的巴黎大学神学院指控为“离经叛道”,要求给以“宗教制裁”。布封被迫写信给神学院声明自己“无意‘反驳’圣经”,并保证将来出版《自然史》第四册时把这封信刊在卷首。后来他在《自然史》中,为了掩蔽神学家的耳目,经常抬出上帝的名字。但又悄悄地对人说:“只要把这名字换掉,摆上自然力就成了”。实际上仍旧坚持他的唯物主义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