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初在选择阅读与介绍法律有关的书籍时,《木腿正义》这个名字最先吸引我的眼球。我总觉得这个名字有极大的新颖,有难以言语的魅力。为了满足不断萌发的好奇心,我毅然选择了阅读这本书。
下面我先简要介绍一下作者以及作品内容。
作者冯象,0年代生。获北大英美学硕士,耶鲁法律博士。曾经从事知识产权与竞争资讯等领域的法律业务。主要研究法律与宗教、法律与伦理、法律与学、知识产权与竞争资讯。代表作有《政法笔记》、《木腿正义》和《创世纪:传说与译注》。而《木腿正义》一书,共有1篇,分上下编。上编16篇谈法律,带有学术性;下编1篇谈学,有较强的学术性。整本书作者运用法律和学的个体案例,向我们展示了法律与学、法律与社会的关系。
刚开始欣赏该书时,我总是在想为什么作者要以“木腿正义”定名该书。幸运的是我在书中第一篇就找到了答案。故事是这样说的:马丹在儿子出生后不久突然离家出走,但是八年其妻子以及双亲未能得到任何消息。苦于疾病缠绕,临终前两位老人选择宽恕马丹并决定把全部家产继承给他,暂时拖由其叔叔皮埃尔照管。16年夏一个自称马丹的人与他们相认。但不久这个新马丹因遗产问题与皮埃尔发生争执并把皮埃尔告上法院。皮埃尔因没得到田产而认定新马丹是骗子。最终皮埃尔找到了证据把新马丹告上法院,虽然新马丹沉着冷静,口才了得,但一个木腿人——真正的马丹闯进了法院,彻底破灭了假马丹的诈骗梦,假马丹最终受到应有制裁。这我才明白“木腿”原指的是故事主人公马丹,而“正义”正如书中所说即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之间的矛盾。而读完这个故事,我更加坚定了我的信念:邪恶可维持一时,不能够维持一世,邪恶终究会被正义所吞噬。
书中有一个故事让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是我在这本书看到的故事中最喜欢的一个。这让我生发一个疑问:法律、法治要怎样尽可能做到完美?故事引自一部叫《秋菊打官司》的电影,秋菊的男人和村长吵了架并骂村长“断子绝孙”,由于村长只有女儿没有儿子,他听后大怒并踢了对方“要命的地方”。秋菊要村长认错但他坚决不肯,她就一级一级往上搞去讨她的“说法”。后秋菊难产,但是村长救了她的命,她百般感恩,决定邀请村长出席儿子的满月酒席,但就在酒席的那一天村长就因被上级查到了秋菊男人的伤处而被政府抓走,秋菊无比难堪。诚然,法律有权对伤人事进行制止并对伤人者进行制裁,(fsir)但是我觉得法律并不能像机器那样呆板。既然秋菊、秋菊的男人以及村长之间已经达成和解,那为什么还要有村长被抓走这样的结局发生呢。法也是要合理变通的,正如书中所说:国家法律的现代化过分强调与国际“接轨”而压制民间法及其他传统规范。民间法、传统规范也是有合理的一面,况且中国法律是从西方引入,既然这样为什么要过分呆板地强调法律呢?为什么不结合自身实际,而盲目把别人的客观实际所制造的产物运用到自身实际呢。我想,中国的法律及法治要尽可能做到完美,必须注重自身客观实际,懂得与自身的合理的传统规范相结合,避免法律成为呆板机器人。当然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我们要避免成为第二个秋菊,因为秋菊严格说是一个“法盲”,这正是推进法治所忌讳的。秋菊只想到法律保障的是个人权利,保障她那所谓的“说法”,但是却没想到法律要制止违法事。案例中村长踢中秋菊的男人的“要命的地方”显然是侵犯了别人的生命健康权,如果秋菊有较强法律意识,就算其与村长已达成和解,她也不会觉得村长被抓走是一个令她难堪的结果。
愚以为,此书一个较大的'亮点是增加了漫画,这有助于增加读者的兴趣,提升读者欣赏漫画的能力。通过欣赏漫画,读者可以加深对故事的印象,甚至可以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另一方面,作者凭借其深厚的法学与学功底,使得故事讲述极为流畅严谨,在加深读者阅读兴趣的同时更能提升读者的写作表达能力。
总之,我觉得此书最觉得关注的就是那个讲述秋菊的故事了。因为它对于现代法律、法治化进程都有一定程度的借鉴意义。而且,在法制观念越越深入人心的当今社会,秋菊这个形象更能为我们提供一个反面教材,那就是避免“法盲”,积极做法律的学习者。
《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是美国作家简·雅各布斯的一本著名作品,作者以纽约、芝加哥等美国大城市为例,深入考察了都市结构的基本元素以及它们在城市生活中发挥功能的方式,挑战了传统的城市规划理论。阅读这本书过后,我对城市管理的复杂性有了更深的理解,许多人说,这本书对我们国家的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全书分为导言和四个部分,依我理解,导言主要讲述的是作者表达对当时城市规划的不满,希望提出自己的想法,有一个不同的城市规划;第一部分是城市的特性,主要讲述了作何以人行道的三个功能:安全、交往、孩子的同化以及街区公园和城市街区的用途这几个角度,阐述了自己对于当时城市规划的一些不同意;第二部分是城市多样化的条,主要阐述了作者认为多样性给街区、城市不同的功能特性,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从而使得街区、城市有自己的活力;第三部分是衰退和更新的势力,主要讲的是作者在城市的使用中,考察了城市中衰退和更新的势力的各种因素;第四部分是不同的策略,主要讲述了作者在住宅、交通、设计和管理实践方面的一些建议。
整本书精彩的观点十分多,难以一一阐述,所以我选取了两个我认为比较深刻的观点,讲一下我的看法。
这本书说到"一个成功的城市地区的基本原则是人们在街上身处陌生人之间时必须能感到人身安全,必须不会潜意识感受到陌生人的威胁。"我认为是对的,对于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他们对城市的最基本要求就是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那么,城市规划者在规划城市时应如何考虑城市地区的安全工作呢?首先,在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之间必须界线分明不能像郊区的住宅区那样混合在一起。这样,那些需要监视的地方就会有一个清楚、适用的范围。第二,必须要有监视的眼睛。街边的楼房应该面向街道,这个楼房的居民可以起到应付陌生人和保护陌生人的作用。第三,人行道必须要有行人。行人不仅可以增加"监视的眼睛",还可以吸引楼房里的居民向街道看。街道的作用不仅是要防备那些要做坏事的陌生人,还要保护那些本善良无辜的行人们。在我看,有时候深夜仍然热闹的城市,在一定程度上也会给人安全感,因为你知道在这街道上你自己不是孤身一人,你遭遇不幸时可以求救,求救也会得到回应。常听人抱怨密集型地方的环境太嘈杂,却忽略了这种拥挤带的安全感。再有的是,我认为城市的安全不是依靠警察维护的,他们只是在某些必要事的维护者,城市的安全最基本是我们在城市中的每一个人,我们在城市中要有认同感归属感,我们才会自觉的维护城市的安全。
这本书说到"一定量的绿地并不会比同样大小面积的`街道更能为城市增加更多的空气。"在中国,城市园林绿地包括五类:公共绿地、环境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城市郊区风景名胜区。中国对于绿地建设是有规定的,城市新建区的绿化用地面积应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0%;旧城改建区的绿化用地面积应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2%所以,现在许多城市会一味盲目的增加城市的绿地面积减少污染量,这看似十分理智,但是有时候不合理的规划会导致绿地面积扩大了,却导致污染多了,这是因为绿地增加,人行道和车道就少了,所以街道与街道的距离远了,人们的出行不得不使用更多的车辆,最终的污染便增加了。所以说一定量的绿地并不会比同样大小面积的街道更能为城市增加更多的空气。由此可知,我们建设城市时,不应该盲目的一味增加绿地面积,应该好好的规划好,把绿地面积和街道面积协调好,才能达到最优化。
这是一本很值得我们去读的书,慢慢阅读,认真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