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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遥远的距离》读后感汇集50句

时间:2020-04-24 08:08

不知道读过多少遍这首诗,再一次研读,重温感动。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不能说我爱你,而是想你痛彻心脾却只能深埋心底;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不能说我想你,而是彼此相爱却不能够在一起;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彼此相爱却不能够在一起,而是明知道真爱无敌却装作毫不在意;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树与树的距离,而是同根生长的树枝却无法在风中相依;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树枝无法相依,而是相互了望的星星却没有交汇的轨迹;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星星之间的轨迹,而是纵然轨迹交汇却在转瞬间无处寻觅;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瞬间便无处寻觅,而是尚未相遇便注定无法相聚;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鱼与飞鸟的距离一个在天,一个却深潜海底;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而是明明无法抵挡这种思念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无法抵挡这种思念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而是用自己冷漠的心对爱你的人掘了一条无法跨越的`沟渠。

今天,再读这首诗歌,心中不仅仅是感动,更多的是惊叹泰戈尔这个心灵捕手,用最简单的语言表达最淳朴的感情,用细腻的笔触拨动读者的心灵。我认为爱有这样几种境界:1、爱恋,2、责任,3、依托,4、灵魂交流者,5、永远躺在你身边的那个人。如果,我们已经拥有,敬请珍惜。如果,我们还在徘徊,请别再犹豫。如果爱累了,从新找寻生活的燃点,拥抱生活吧。

十五年等待候鸟读后感_3000字候鸟的幸福

有没有想过多“暗”的“恋”才算暗恋?这算是一个好问题。互相恋而不说的暧昧可能是爱情最美丽的形态,但被腌藏的爱恋无疑是甘而苦涩的。

这个世界上的暗恋不少,其中一个分法是这样的:A,单方暗恋,一个人的秘密;B,单方暗恋,另一方假装不知道;C,单方暗恋,同时假装不知道对方知晓自己的心意。

关于第一种暗恋,也许正应了那一句: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这种暗恋一旦被活生生地揭开,也往往是最震撼的。

人非草木,之所以会感应不到他人的暗自恋慕,不是太迟钝,就是不愿去想,或者根本没有去关心对方。这是一种最沉重却又最唯美的爱.那样小心翼翼,因此到了最后总是燃烧得不顾一切的炽热。毕竟要保守一个秘密绝不容易。

<十五年等待候鸟>说的就是一个不折不扣暗恋的故事,除此之外别无他恋。起码在黎璃身上如是。她不算一个可爱的女孩。真的,只是个让人极度心疼的女人而已。

在写书评的时候重整书中的情节,原本一门心思固执的欲把重要,精美的

有没有试过那种感觉?头皮发麻,眼角濡湿,心脏紧揪,心中如潮。

我们平常看暗恋文,有很多都是别后重逢,中间其实隔了千山万水,他们彼此只是把对方放在心底珍藏,经年晃眼便过了;有多少个故事,是从开头写到最后,作者的文字与笔下我们关注的那两个人,陪着读者由头走到尾,更不会教人感到索然无味?那一段路,难熬极了,却也是小说中数一数二的。我不敢说是数一数二的什么,毕竟我阅历尚浅;但书中那一切深刻,孤独,冷刺,勇敢并残忍,长久滋养着我。

黎璃长得不好看,家里人也说她“长得丑”。因为聪明早熟而冷静敏感,通透得有点孤癖。自幼缺乏温暖,因而渴望温暖。长于单亲家庭,没有父亲,没有好母亲。十七岁被继兄。内心从来只有乌云密布,倾盆大雨不曾停止,哪管挂着一副欢快笑脸。一个开朗的悲观主义者。

那么自卑又自尊自立。黎璃是个矛盾的人。

她暗恋的人与她恰恰相反,阳光,孩子气,心思粗浅,鲁莽、带着些拙拙的笨,还有最重要一点是,长得非常好看;与她恰恰相反。暗恋者往往较微小,处于仰望的位置,而黎璃之所以仰望裴尚轩,是因为他无意中给的温暖,他的俊美,以及,仅仅是因为她爱他。

很真实地,黎璃的外表和聪明造就了她的伤痛,看穿一切往往对当事人最为残酷。黎璃比裴尚轩聪明得多,却用十五年仰望他,仰望他身边那个位置上的人换了又换。他最落魄的时候如是,她一身光鲜地坐在谷底的泥浆里,把满身尘埃的他往上推。他从来不知道她爱他,她是他最铁的兄弟。聪明的女人擅于掩饰,更何况他没把焦点摆在她身上。

那年,疼她的舅舅教了她一个道理:“女孩子长得不漂亮就要想办法变聪明一点,否则以后真的没人要了。”这句话往后如影随形,用现实向黎璃证明其真确性。十三岁的时候她便已经知道,“不属于自己的,占着也没有用。”这亦是她默默在裴尚轩身边多年却无所作为的原因。

黎璃对裴尚轩唯一的要求是他要活得比她久。她不能再忍受爱着的人离自己而去,而对于裴尚轩,少一个朋友并不会伤心很久。

十七岁那年,这个少女人生中的不幸又添一笔。黎璃的继兄柳千仁撕裂了她的身体,从此黎璃一生读过的所有

于是乎,二零零四年欧洲杯,裴尚轩抱着黎璃问:“你是不是喜欢我?”黎璃眼里辗转凄凉柔情,声音正常:“拜托,我干吗要喜欢笨蛋啊?”笨蛋相信了。

恋.成

暗恋只在一个人的心中绽放瑰丽。黎璃母亲在黎璃生日那天安排她和自己的再婚对象吃饭,十四岁。那天,裴尚轩在寒风凛冽中瑟缩对着黄浦江水大叫“生日快乐”,于他来说不过是为一个朋友庆祝,买了一块马蹄蛋糕,一盒火柴;却在黎璃灵魂中深深镌刻,裴尚轩成为她人生唯一的暖色。自此,她的勇敢全来源于他,一切来源于他。

因为喜欢,所以愿意为那个人做任何事,无怨无悔。

有一句话,黎璃履行了半辈子。裴尚轩说:“你是我的好朋友,我喜欢的人,你当然也要喜欢。”这是一个无理且极其残忍的要求。黎璃为了裴尚轩,初中时答应替他初恋女友补课,后来一次次帮他调解夫妻矛盾。不是圣母。不要怪她,体谅她,如果你也暗恋过的话。

裴尚轩常常听到一句话:“你很好,我放心了。”看似简简单单实则蕴藏无比深情。黎璃的一颗心全都是他。只要他好,她便安心。付出尽管让她疼,却不可否认地是黎璃赖以生存的一件事。

柳千仁后来对使他又爱又恨的黎璃,给了这样的评价,很中肯:这个女人会用一辈子的忠诚来对待一份感情,她渴望温暖,却不了解自己先给了别人温暖。裴尚轩被朋友出卖的那一年,倾家荡产,一无所有。黎璃向他表白:“裴尚轩,我不会背叛你,永远不会。”而消沉的他顽固又无动于衷地说“不相信”,是最伤人的话。“友情这玩意儿,一钱不值”这句话,终于令黎璃哭了出来,然后用锋利的刀片割开手掌,许下誓言:“裴尚轩,我永远都是你的朋友,永远不会背叛你。”因为,他们俩之间,剩下的只有黎璃牢牢不放的友情了。

暗恋是永恒的,不过只在于一个人的时间。

有些事,只有她一个人记住了。有一年,裴尚轩迷上候鸟,两个人像傻瓜一样辗转换车去看过境上海的候鸟。后来他将这事忘诸脑后,黎璃却在每年候鸟来往的时间抬头仰望高楼间狭窄的天空,看那些自由飞翔的精灵。黎璃给裴尚轩的爱情就像迁徙的候鸟,不过不知道有没有归期。鸟的迁徙是一个关于承诺的故事。

暗恋,使寂寞盛开得花。

暗恋的疼痛,深邃入骨,撕心裂肺,且痛烈非常。可是仍然有无数人为之前仆后继,痛爱大概由此而来。黎璃生气时喜欢咬嘴唇,自虐能稍微转移内心鲜血淋漓的绞痛。

喜欢这本书,还因为它为暗恋阐释的深度。书中线索不能尽数,足球和阿根廷风之子,还有侯鸟的电影,《LePeupleMigrateur》,千丝万缕,藕断丝连;象征,呼应等等都用到了,而且用得十分出色。从文学的角度来看,<十五年等待候鸟>除了用词的精致和到位入肉,以至那思想深度和技巧,都与内容相辅相成,浑然天成而动人至深。书中为单恋下的定义如此:“他不爱她,而她只喜欢他,简单得就像一加一等于二。但是感情又不是加减乘除这么容易,即便用上微积分也解不出所以然。”

我对<十五年等待候鸟>并非那种难以抽离的爱不释手,但读着读着却能让我的泪疯狂缺堤。每每读到很多年之后的哪年哪年,裴尚轩和黎璃怎样怎样,总是有种奇妙的质感、韵味存在于字句之间,教我感动得不能自已。那些关于很多年后的描述,平静淡泊,隐隐透露着黎璃和裴尚轩的结局,细细碎碎地在沿路铺设着,到最后与书中的结尾合而为一,走到了终点。

很多年后的那一切,是黎璃的暗恋沉淀后的色彩。就如酿制的美酒一样,年代愈久远的,愈是香醇,意韵深邃悠长。十五年长久的时光,仿佛一部诉说苍凉的老电影,演到了高潮,观众却因为没有耐心走得精光。一切结于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五年,裴尚轩找到了为什么她一定要求自己比她活得更久的答案。因为爱着,所以不能眼睁睁看着那人死去。

二零零五年,裴尚轩买了一张盘片――《LePeupleMigrateur》。他在寂静的午夜打开DVD影碟机,摆在茶几上的还有厚厚一叠带锁的

“Themigrationhasonlyonesiglepurpose:Survival.Forthem,itisapromise,thepromiseforreturn.”

立体声环绕音响,四面八方都是这句回声。

鸟的迁徙是一个关于承诺的故事。

他用手蒙住脸,哀号的声音好像负伤的兽。她一直在他身边,无论他要去多远的地方,习以为常变成了漠视。裴尚轩终于了解黎璃十五年的守候,可是现在她预备收回去了。

二零零五年,裴尚轩向身患白血病的黎璃求婚,他们用06年世界杯冠军定下赌注:下辈子,裴尚轩要先爱上黎璃。

暗恋之中,那脱茧而出的?那间就是永恒,哪管这一刻是十个月还是十年。

很想引用吴小雾在<是以见放>中的一段话:“只要人类舍得花时间等待的东西,终究会有一些意义,有的人舍得花一上午等一条鱼,有的人舍得花一整天等待一场雨,有的人舍得花一辈子等待一个人。”我希望每份暗恋都能找到其意义。在爱情中的许多时候,仅仅只是时间不对,便已经错过了一生,但我相信你的爱能滋润你,让你成长,让你找到自己,对世界多一点的领悟。没有爱是枉费的,暗恋亦然。

也许暗恋真的是一个人的事,我对你的爱,与你无关,旁人不懂;你的一切无限放大,爱你爱得失去自己而你无须知晓。这一份爱唯我独享,是以暗恋成魔。最后暗恋之花明艳结果,乃修炼大成,功德完满。

最后──

“有机会,我们再去看候鸟。”她有些累了,靠着他的肩膀半闭上眼睛,近乎耳语的呢喃。

天空不留痕迹,鸟儿却已飞过。

“好。”裴尚轩许下承诺。

有些人说这是一篇BE文;我不同意。

十五年,归来的候鸟带回了幸福,是最甜美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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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极简力读后感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短篇小说集,初版1960年。全书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淡淡的哀愁与沉沉的相思,感染了一代又一代读者。我们去读一读《城南旧事》的主要内容及其他方面信息,看看有没有被她童稚所感染。

一《城南旧事》主要内容

今儿我非常高兴,因为我花了两天多的时间,终于把《城南旧事》这本书看完了。而且从中获得了一些道理。让我们共同来分享吧!

六岁的英子从小就结交了一个朋友,而且这人是个疯子,人们叫她“疯”女人秀贞,虽然英子的爸爸妈妈不让跟好玩,后来英子还是跟好玩了,而且英子也没受什么伤害。我发现英子很勇敢,而且明白了世界上有看似不是好人却是好人的人。一切都要有一定的证据。

后来英子发烧了,因为妈妈知道英子和疯子玩了。还以为是因为这事,为这还迁居到了北京帘子胡同,英子在那里又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是小偷,他是为了供他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英子只觉他很善良,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小偷就被发现,他被关进牢里了。这使英子非常难过。我明白了有的小偷是为了让别人活的更好而不得已为之的。

后来英子的爸爸去世了。英子非常伤心,就把童年的事情依依记了下来。

英子仗着自已的记忆把童年的是是非非全部记了来,因为英子有决心,所以你只要下定决心认真做事就会成功。

二《城南旧事》好词好句

1. 兰姨娘圆圆扁扁的脸儿,一排整整齐齐的白牙,我最喜欢她左边那颗镶金的牙,笑时左嘴角向上一斜,金牙便很合适地露出来。左嘴角还有一处酒窝,随着笑声打漩儿。

2. 我把鼻子顶着金鱼缸向里看,金鱼一边游一边嘴巴一张一张地在喝水,我的嘴也不由得一张一张地在学鱼喝水。有时候金鱼游到我的面前来,隔着一层玻璃,我和鱼鼻子顶牛儿啦!我就这么看着,两腿跪在炕沿上,都麻了,秀贞还不来。

3. 小妹妹这时从妈妈的身上挣脱下来,她刚会走路,就喜欢我领她。我用跳舞的步子带着她走,小妹妹高兴死啦!咯咯地笑,我嘴里又念着“我们看海去”,念一句,跳一步舞,这样跳到门口。宋妈刚吃过饭,用她那银耳挖子在剔牙,每剔一下,就啧啧地吸着气,要剔好大的功夫;仿佛她的牙很重要!小妹妹抱住她的腿,她才把耳挖子在身上抹了抹,插到她的髻儿上去。

4. 屋里可不像我家里那么亮,玻璃窗小得很,临窗一个大炕,炕中间摆了一张矮桌,上面堆着活计和针线盒子。

5. 吃完饭我到横胡同去接了妞儿来,天气不冷了,我和妞儿到空闲着的西厢房里玩,那里堆着拆下来的炉子、烟筒,不用的桌椅和床铺。一只破藤箱子里,养了最近买的几只刚孵出来的小油鸡,那柔软的小黄绒毛太好玩了,我和妞儿蹲着玩弄箱里的几只小油鸡。看小鸡啄米吃,总是吃,总是吃,怎么不停啊!

6. 太阳从大玻璃窗透进来,照到大白纸糊的墙上,照到三屉桌上,照到我的小床上来了。我醒了,还躺在床上,看那道太阳光里飞舞着的许多小小的,小小的尘埃。宋妈过来掸窗台,掸桌子,随着鸡毛掸子的舞动,那道阳光里的尘埃加多了,飞舞得更热闹了,我赶忙拉起被来蒙住脸,是怕尘埃把我呛得咳嗽。

三《城南旧事》读后感

翻开那一袭墨黑的《城南旧事》,不知为何,我的心情感到沉重起来,一丝淡淡的忧伤笼罩在我的身旁。

这本书是描写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落了,中间英子经历了许多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做疯子的姑娘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常住在英子家躲风声的德先叔、被施家赶出来留宿英子家的兰姨娘、英子家的仆人宋妈、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中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

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惠安馆那章。秀贞是英子搬到新家认识的.新朋友之一。她天天听着她念叨着小桂子之类的话,使英子很好奇,她觉得假装有一个小桂子很好玩,于是她每天上午偷偷跑去惠安馆和秀贞玩,听她讲小桂子的事。可是似乎胡同里谁都说秀贞是疯子,不许自己家的孩子靠近惠安馆。但是在英子的眼里,秀贞跟其他人家的姑娘没什么两样嘛。直到有一次,她无意中听到了宋妈说的话,才知道秀贞为什么会变疯的。原来,秀贞和一个借宿在惠安馆的学生相爱,有了孩子,但是他必须得回家一趟,可怕是被他妈扣在了那里,一走就是六年。后来秀贞生下来一个女孩,却被她妈丢到了齐化门城根下,她从那时开始就疯了。英子从秀贞口中得知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她还告诉英子小桂子的脖子后面有一块青疤,拜托英子帮忙找到小桂子。秀贞的眼睛下面有两个泪坑,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也有两个泪坑,英子经常把妞儿和小桂子混在一起。直到有一天,妞儿和英子哭着说她不是她爸妈亲生的,说要回齐化门找她的亲生父母时,英子恍恍惚惚地去掀开妞儿的头发,发现妞儿的脖子后面真的有一块青疤。她想让秀贞和妞儿回惠安找她爸去,于是拿上妈妈的金手镯,带着妞儿跑去找秀贞了。秀贞连夜整理好行李,带着妞儿去搭火车。可是英子不舍得妞儿,便使劲跑去追赶妞儿。那天夜里,又下着大雨,英子还发着烧,但她最后还是顶不住了,幸亏刚好遇见了妈妈,她才不至于晕倒在马路上。后来,英子有一次听妈妈说原来那天晚上秀贞和妞儿被压在了火车底下了……英子突然想起了一个人,她那又湿又长的睫毛一闪动,眼泪就淌过泪坑流到嘴边了。

本书中的英子用自己稚嫩的眼光看着这个杂乱的社会,对那些复杂的人和事,她有着自己特殊的理解和看法,但她也有分不清的事,像她分不清海和天、好人和坏人的区别,因为她觉得太阳是从碧蓝的大海上升上来的,但是它也是从淡蓝的天空上升上来的呀。而她更有一种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乐于助人的善心,像那次她为了别人家一家团聚,竟把妈妈的金手镯都拿去给别人做盘缠,这是件几乎连一个成人都做不到的事,这让我想起了一句俗话“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想这本书也是林海音为了怀念她的童年而写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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