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着》读后感2000字 篇1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读完时,屋外已是华灯初上了,不记得当时是怎样一种复杂的心情。不太喜欢悲剧,每每读完都让人唏嘘不已,久久不能从那种心境中恢复过来。而今,再次读余华的活着,我却多了几分感动与思考。
文章作者是以第一人的笔触在记述的,仿佛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在向我诉说着他的坎坷波折的一生,没有抱怨,也没有悔恨,而是一种平淡的诉说,很平淡。就像一位哲人一样,洞察了生活,超脱地看待着这世界。
福贵年轻时本是一个地主家少爷,娶得一位米行千金为妻,家境算是殷实,但却游手好闲,做过许多荒唐事,最后因赌博而败光了家业,沦落为一介贫农,一家人住进了茅草房,然而这只是悲剧的开始。父亲因为他的败家而活活气死,母亲也因此病倒了,为去请大夫给母亲看病在街上又被人拉去当壮丁,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回来的福贵,没有见到母亲最后一面。虽然此时的福贵已经体会到活着的好,想要开始过稳当的日子,但这时女儿凤霞因病而变成了哑巴,妻子身体也因病而每况日下,生活仍然很艰难。然后就是亲人的相继离去,首先是她的儿子有庆,因热心去献血被他人贪婪的抽干了,然后是妻子家珍,女儿凤霞,女婿二喜,最后是外甥苦根。面对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我不知道在埋葬他们时福贵内心该是多么的沉痛……始终觉得文章作者是有点残忍的,在描写生离死别时是那么轻描淡写,也几乎不给人活下去的希望。本以为从战场回来的福贵会从此走向安稳的生活,妻子贤惠,儿女懂事。可是儿子有庆却因那样的意外而死亡,家珍也因为悲痛不久就离开人世了,使人心情刚起又落。女儿凤霞嫁了一个好女婿,好日子没过几年,因为生苦根难产而死了,心情稍转晴又来一场灾难,情绪不免又一次起伏。然后女婿二喜在工地做事被掉下来的东西砸死了。虽然女儿女婿不在了,但想着至少还有外甥这个希望吧,但谁又料想,可怜的孩子在长到几岁的时候因贪吃豆子而撑死了。最后的最后,所有活着的希望都被掐灭了,只剩下一头名叫福贵的老牛与他相伴……
纵观主人公的一生,如果非要评价他的命运的话,我觉得他既可怜又幸运。可怜在他身边的亲人最后一个个都离他而去,他年轻时的荒唐债,都在之后的生活中得到惩罚,要知道其实活着的人是比死去的人要承受更多的;幸运在他生命中不管怎样都有关心爱着他的人,在他年轻犯错时,有他的母亲袒护着他,无私的爱着她,有家珍不离不弃的包容着她,即使在他沦为贫民,家珍还是对他不离不弃。
文中最吸引我的人是妻子家珍,她是一个隐忍贤惠的女人。在福贵年轻时出去鬼混的时候,仍能包容他,小心的提醒他;在他沦落后,即使被自己父亲接回去过大小姐舒坦的日子,她还是拒绝了,她回到福贵身边,还偷偷带回来一袋米。她说:“即使再苦,一家人也要在一起。”在福贵被拉去打仗那几年,他辛苦操持着这个家,照顾孩子和生病的母亲,等到富贵回来;在她患了软骨病不能干重活的时候,仍想着要下地做事为多赚工分;即使在临死前还在想着要多纳几双鞋底,好让家人过冬。家珍的命运也是可悲的,他的世界里就只有那种封建女性的三从四德、坚韧和隐忍,她没有自己想要的东西。家珍代表的是许多勤劳善良的农村妇女形象,虽然一生过得很苦却最终也获得富贵的爱。虽然他的那种隐忍我不是很赞同,但是却因她有这种坚贞而感到钦佩。
福贵的一生也带给我们很多的思考。在艰辛的生命历程中,福贵没有流露出丝毫胆怯和放弃,而是在不断挖掘着活着的乐趣,他买下将死的不中用的老牛,孩童般的和老牛开着玩笑,用粗哑的嗓音放声唱着歌谣,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怨天尤人,他坚信着活着总是好的,活着就有希望!他那种对待生活的乐观态度,无论面对多么沉重的打击都活下去的勇气就是生命的真谛吧。是的,生活有时候是很无奈的,甚至是很现实、很残忍的,但关键是我们对待生活的态度。生老病死是自然现象,这些我们无法左右,有时候也会有一些无法预测的突发灾难,但活着就是希望,希望就是活着的力量,无论遇到什么艰难困苦,只要心中信念的灯亮着,所有的绝境和困苦都算不了什么,逆境和磨难不是憾事,相反,只有经历磨难的洗礼,人才会懂得成长,懂得珍惜,去珍爱生命,去感受生活,就像文中的福贵一样!
经常有报道说某某重点大学学生跳楼自杀,某某学校一对情侣因分手闹得不快而闹得两相俱焚。现在的我们,也许没有品尝到生活的辛酸与苦辣,不懂得其中的艰难与无奈,一遇到点挫折就承受不住,所以会出现很多孩子的轻生现象。和福贵比起来,他们的遭遇真的不算什么,只是在某一时刻他们把自己内心的痛苦放大了,认为已经经历着人生最大的灾难,其事实却非如此。我们没有福贵的那般超脱,还没能做到只为活着而活,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其他事物,但我们要去追求这活着的真谛。
我们要为活着而活,相信活着就有希望!
《活着》读后感2000字 篇2
现如今似乎已经很少有人去掂量‘活着’这个词的份量了!人们大都逐之以金钱名利、悦之以声色犬马,死死盯着与生命本身关系不大、与欲海情壑紧密相连的东西,使很多人都不再去思考活着的真正意义了!
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世上仍有无数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他们心中所谓的幸福、爱情、金钱、做官!有的人觉得自己改变不了命运,对前途不抱有任何希望;有的人,碰到困难,就选择了后退,甚至放弃自己的生命。
在《活着》一书中,主人公福贵也许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着,他也许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经历一下世间的酸甜苦辣,也许活着在他的心里真的就是如此简单。福贵是个含着金钥匙出生、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但由于自己没有思想和信仰,年轻的他无情地对待家珍,愚昧地赌完了家产,残酷地在一夜之间让自己殷实的家庭走向生活的底层。到后来,福贵还清了所有的赌债,他也因此变得一无所有,也不再赌了,也懂得了怜爱与珍惜家人,然而,生活是残酷无情的,现实没有因为福贵幡然悔悟历经沧桑就给予他平静和安宁的日子,他亲眼目睹自己的亲人一个一个离他而去,最后他一贫如洗、无依无靠,只能与老牛为伴。也不由得让我对他由当初的憎恶转而变成了同情。在这里《活着》就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告诉我们公子哥式的品行只会让人走向失败,余华写《活着》的初衷,也许也正基于这个原因吧。
其实福贵不过是当时广大中国农民中的一个缩影罢了,在他的身上,除了曾经的疯狂和为所欲为,还是遗存了不少的优良品德:比如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在苦难的背景下,福贵经历了人生中所有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时,他的心其实在滴血!但他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直面自己的人生,风烛残年之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他觉得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他曾经伤心哭泣、痛苦挣扎,但他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自己的人生,在他的脸上,你看不到他生活有多么的不好,看不到他对世道有多少的厌倦,看不到一丝的沮丧,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我们的人生取向。
然而我们有的人遇到轻微的挫折就意志消沉、痛苦流涕,感叹工作的辛劳与生活的不易,感叹命运的不公,有的人选择了“混”,其实我们有资格说我们苦吗?有资格对我们所遇到的挫折就失去信心吗,有资格感叹命运的不济吗,不能!可是我们中间经常有人犹豫、彷徨、滞步不前!然而,我们生长的时代与福贵那个物质匮乏、荒唐无知的时代相比,是多么地幸福,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好好地生活,理性的生活,要懂得如何勇于承受困难解决困难、如何保持乐观的生活态度!
其实即使在那样的时代里,还是有许许多多的勇士,他们时时刻刻都在做着有意义的事情,他们勇于面对困难勇往直前,他们是社会进步的真正勇士,他们是中国革命走向成功的生力军!因为中国革命的胜利和改革开放一样都是源于农村的,是与农村老百姓密不可分的!当初正是因为及时地意识到了这一点,勇敢地提出了“农村包围城市”,才使中国革命取得了神奇般的胜利!当初的中国正是因为有着无数像福贵春生这样的百姓,正是他们坚强地活着并因此忍受了无穷无尽的痛苦和磨难!
福贵老人成长在解放前期,他一生的写照其实就是现代中国的一部精彩的演变史,让我们真实地见证人生的无情与战争的残酷。然而,即使福贵一生的故事是这样一幕人生苦难经历的人生悲剧,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人生感言!但是在余华的笔下,他还是在向我们展示高尚!那一刻在余华的笔下,活着就是忍受,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忍受现实给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他通过福贵的口,告诉我们人应该如何去承受苦难;告诉我们绝望之中总是会有希望;告诉我们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福贵牵着老牛渐渐远去,“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一路粗哑而令人感动的歌声在空旷的田野里像风一样飘扬……从这样的文字里我们可以读出:他所叙述福贵的经历和感受,不是为了博取别人的同情和帮助!
当今社会,虽然有一部分人仍然一味地崇尚金钱与权力,评价一个人成功与否也以金钱与权力作为标准!这些都会使有些人的价值取向迷蒙也促使有人想一夜暴富,但是,我们仍然要选择坚强地活着,并且勇敢地从自身做起,勇于直面自己的错误并加以改正,不断地提升自己、充实自己,并极富热情地关注社会,尽自己所能去帮助和关爱他人、培养后代,我们坚强乐观地面对生活的压力,凭着自己的良知去闯荡社会,即使生活再艰难困苦,我们在很好地活着的同时,还可以了无遗憾地对世人说:我对得住自己的良心!也许这也是人活着的意义吧!如果不是这样,那么我们和书中青年时期的福贵又有什么区别呢?!因而,对于读到这本书的我们来说应该算是终生受益吧。
《活着》赋予了太多的内涵,读着它是一种享受,让我们明白作者的良苦用心,让我们更清晰地了解自己,让我们知道应该了解并牢记中国的每一段历史,因为“一个善于忘却历史的民族必定是一个没有前途的民族”!《活着》拒绝谎言、拒绝道德中立、拒绝涂脂抹粉!在一片歌舞升平、国泰民安的景象中,是这样的文字让我们知道这只是表象罢了;《活着》不畏权贵,一切凭自己内心真实的感受说话!用自己的文字真实、客观地反映和评价着心中的人和事。
《活着》读后感2000字 篇3
在人间有谁活着不像是一场炼狱。
——题记
没有人知道自己这一生会经历什么,也没有人知道自己这一生会不会如自己所心仪的那般幸福,而它——《活着》,却让我们在别人完整的人生中找到了那份信念。
前些天,我一时兴起就翻开了那本黑漆漆封面的书——《活着》。起初还有些没有头绪,书中一开始讲述的内容看得我晕乎乎的,毕竟,这个
我记得起初是这样的,文章以第一人称“我”来
在整本书中,其实我感慨颇深。看着福贵从家里放荡不羁的富二代,到由于赌博输掉家产一无所有,再到经历离别与永别后的亲人再相聚,再到儿子离世女儿幸福出嫁,再到妻儿子女相继离开后自己与老牛相依为命的生命历程,看似三言两语的概括却蕴含了太多的意味深长。
看着福贵年轻时的放荡不羁,我总会想到现在的自己。年轻时的福贵没能光宗耀祖,染上了赌博,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就连对妻子都谈不上有爱,只认为那本该是作为妻子理应尽的本分,到最后赔光了那仅有的“一百亩田地”,成了名副其实的败家子。而现在的我,亦有年轻时候福贵的影子。
我在本该认真且努力奋斗与学习的年纪,把大把大把如金钱般的时间花在手机上,沉迷于那种
中年后的福贵,家道中落,没有了一百亩的家产,没有了舒适的屋子,没有了可以挥霍的金钱,一切都得从头再来。他没有因此怨天尤人,因为父亲让他挑铜钱还债使他恍然大悟,从头再来并没有那么好运,只是说,多了些人间烟火的味道与常人的幸福。当他褪去光环后,母亲与妻子的陪伴其实是他最大的幸福。当我读到“他的母亲生病了,他去城中请郎中,途中因帮助一调皮小孩敲门而被侮辱,最后与那家仆人争斗,最后被迫充军,无法为母亲请来医生,一别竟是好几年的光景。”内心竟有些难过。
每个人都知道,是父母把我们养大的,谈不上报答与否,但至少能做得到“孝”,也知道“你养我长大,我伴你变老”。当自己母亲离世,自己竟毫不知情,多年后回来了,竟在妻子口中得知,母亲在临死前还在安慰妻子“相信福贵,他一定不是去赌博了”,说起来,母爱真的很可贵,纵然你有千般不对,她也不曾怨你分毫,哪怕在生命的最后,牵挂的还是她的子女。
这让我想到我的母亲,我和母亲感情是极好的,但是生活中难免会有争吵,有时候我总会和母亲发脾气,却在离家时特别牵挂母亲。我仍记得我刚离开家,在学校住校的时候,那时候刚开始特别的不习惯,在陌生的地方总是有些害怕,而母亲总是无时无刻不在担心我,一天好几个电话,我心里只要不舒服就会打电话和母亲倾诉,那时候母亲总会担
后来啊,福贵回到了家里,没见到等候他的母亲,但是妻子与儿女都在等候他,他们重聚了,可那个天真爱笑的女儿却再也听不见再也不能说话了,他们一家人努力的生活着,可生活没有一直眷顾他,十三岁的儿子因在献血丢掉生命,妻子换上软骨病,重担压在自己和女儿凤霞身上,而一个不过十六七的女孩子却要干那么重的活,看得我有些心疼那个女孩子,在那个家中,凤霞付出了很多,只是庆幸后来凤霞遇到了她的良人二喜,才有了些幸福的时光。
再后来,女儿凤霞因难产去世,妻子也病逝了,就连那个善良的女婿二喜也在工作中丢掉性命,而唯一的孙子苦根到最后也去世了,福贵白发人送黑发人,当我看到那一段的描绘“福贵筹钱买了一头只有三两年性命的老牛,与之相依为命并
无论我们处在人生的哪个阶段,都要记得: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读后感2000字 篇4
故事一开始,作者以一个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的旁观者的角度,聆听了福贵老人悲惨坎坷的一生。并坦言再也没遇到一个像福贵这样令他难忘的人了,对自己的经历如此清楚,又能如此精彩地讲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也许是困苦的生活损坏了他们的记忆,面对往事他们通常显得木讷,常常以不知所措的微笑搪塞过去。从福贵父母的死,妻子家珍的死,儿子有庆、女儿凤霞的死,女婿二喜、外孙苦根的死,没有什么比时间更有说服力了,因为时间无需通知,就可以改变一切。福贵说,像他那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上,他认识的人一个个死去,可他还活着。活着才知道能够活着的艰难,活着才知道只有活着才有意义,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因为赌博,败光了家产,从阔少爷到佃户,一夜之间的身份改变成了他人生的转折点。在他的生命中,几个名字撑起了他的一生。
家珍,一个善良而坚韧的女人!富裕的生活没有让她变得慵懒世俗,反而愈加衬托出她的高贵。富裕的时候她并不高傲,转折时她并不惊慌,怀着8个月的身孕在牌场上哀求福贵戒赌回家,从大小姐到一名困苦的农妇;失去有庆的悲痛,凤霞走时的镇静,加上那让她难堪的软骨病,对于她,活着是一种沉重!
有庆,一个可怜而乐观的孩子!在城里出生半年就被母亲带回了茅草屋,也就那么短暂的生命却经历了几次的生死磨难。最真切的感受是他对羊的喜爱,赤脚走几十里从来不喊累,那么小的孩子每天就这样上学、割草、喂羊从不怠慢,最痛心的是他的夭折,一个这么可爱懂事的孩子却被一位想要讨好县长的狠心医生活活地抽血至死。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太过残酷的世界。对于他,活着是一种折磨!
凤霞,一个失聪而纯净的孩子!一场疾病夺取了她的言语,却夺不去她那颗天使般的心。优越的童年的背后是无穷的灾难,而一个柔弱的女子却支撑着一个破碎家庭的重担。最让我感动的是她对于父母的理解和对弟弟的爱护;最让我心酸的是她为了一段地瓜和别人争夺,仅仅为了给家人一点干粮;最让我痛心的是由于不能说话而遭受的欺凌;最让我惋惜的是幸福向她招手时,她却在迎接一个新生命的到来后悄然离去!对于她,活着是一种生命的延续!
二喜和苦根,一对在书中短暂走过的父子,却也只是在福贵悲惨的生活中增添几分苦涩,对于他们,活着是一种幸运。
一个个走过的人,让经受了坎坷的福贵,最后近乎了麻木,对于他,活着只是等待着死亡的自然到来,于是,那头夕阳下的老牛就和他默默相伴而行。
我想,对于福贵来说,没有什么美丽人生,活着才是他全部的力量,也是他唯一的希望。坚忍地活着,顽强地活着,苟延残喘地活着。我也默默地忍受过孤独,我也一个人承受过失意,我也独自地等在黑暗中,在伤心欲绝的时候,我也彷徨过,痛苦过,挣扎过,也感受过生活的无常。但是却不曾放弃,不曾对生活失去信心。因为我知道,人生下来便带有一种力量,不是与命运抗争,而是与命运为友。人是世界上最脆弱又是最顽强的生物。如果我们不能将人生过得完美,我们可以将人生过得完整。
人的生命,似洪水奔流,不遇着岛屿与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失意与痛苦,从来就不是消沉的理由,它们只是人生路上一块小小的石子,或许会硌脚,或许会绊倒,但是我们依然可以向前走去。它们或许不能让人生变得更加美丽,但是这才是人生的意义。
形形色色的人生,小则为了家庭,为了事业,大则为了社会,为了国家。每个人活着都有一个目标,都有一股推动自己进步的力量。为什么而活着,怎样活着,是平庸的活着,还是有意义的活着,生活中,太多人因为人生中的一个小目标一两次失败而灰心丧气,他们失意,他们堕落,他们失去自信,有的甚至失去活着的勇气,皆因没有真正领悟活着的意义,就现代社会而言,活着虽没有福贵那样艰难,但是想要活的有意义却并不那么轻松。人生需要奋斗,需要不停的翻山越岭去寻找下一个出路,人生需要坚强,需要不停的自我疗伤去面对下一个荆图,人生需要坚持,需要在一次次的摧残后站起来继续前行。活着,不仅仅是活着,而是有意义的活着。
无论山河如何变迁,时代以何种速度继续更替,生存对于人的价值却始终如一。我们生来就为活着,为了活着而打拼,为了活着而承受生活各方面的有形与无形的压力,我坚信,只要不放弃,未来终可期。
《活着》读后感2000字 篇5
一群淳朴而纯实的人们,为了活着而在奔波,为了活着而在努力奋斗。在夹缝“炼狱”中生存,本道生活太过不易,经历太多生生死死,经历太多喜悦苦痛,大喜大悲之下,最终萦绕在心头的是看清一切的淡然。合上书,抚平自己心中微微泛起的叫做“苦郁不平”的涟漪,认真思考起来。“活着”这个词的本身其实就是对于《活着》这本书最好的诠释吧。
活着,那到底什么才是活着呢?是一生璀璨辉煌,名利双收,就此走向人生巅峰?还是吃喝不愁,放飞自我,肆意挥霍?还是穷苦一生,茫然无助,默然忍受坎坷一生?不,都不是!活着,是繁华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是以活着为基本目的而产生对生命本身的一种要求。
福贵想活着,于是他就去做了,努力的活着!翻看《活着》一书的评论,是微微有点诧异的。我并不喜欢去反驳别人的想法,但我真的不太认同“富贵的后半生是一种麻木的苟活”的这一类的想法。福贵只是芸芸众生的一员,他有着去补偿他过去所犯下的错误的权利,同样,他也可以有着过一个平凡的生活的权利。前半生,福贵欺民霸市,目无尊上;后半生,他戾气全无,只想为自己的后半生而打拼。福贵想活着,于是他在经历了一次次伤心苦痛后选择了坚强去忍受。曼德拉曾经说过:“生命中最伟大的光辉不在于永不坠落,而是坠落后总能再度升起。我欣赏这种有弹性的生命状态,快乐地经历风雨,笑对人生。”所以,像福贵这种有弹性的承受生活的所有苦难,能接受自己从高处跌落下来的落差,还不足以证明他的努力,他的奋起吗?难道就因为福贵在后半生并没有活出我们期待中的样子,就因为他的沉默忍受,而把他的行为看成是一种“麻木的苟活”吗?不,他能度过生命中的所有不幸,这是他对待生活的态度,一种始终不会出现“绝望”的态度。曼德拉不就这么说的吗?“你若不屈服,这世界又能把你怎样”?
《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而余华,就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残酷的本质从一层层的假象里剥离出来。记得余华在他《活着》一书中写到: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就是对感动深刻的理解。真正在苦难的拷打下刻画出的轮廓是坚硬与无奈的,更是无声的。因为习惯苦难,习惯到自己都不觉得它是苦难。福贵经历了太多的坎坷,习惯到最终把自己都当成了一位人生的看客。
福贵生活的时代背景可能就带有点灰色低沉色彩。从国民党统治后期到解放战争、土改运动,再到大炼钢铁运动,自然灾害时期……虽小说有意淡化了社会政治背景,但是这样反而更容易让我们看清楚福贵想挣扎却愈发挣脱不开的无力,看清苦难下一种最原始的生存状态,也因此,让我们更近一层地去感受福贵的忍耐之路的心酸历程。也许,一个人前半生的罪过要拿他整个后半生来赎还,也许一个人不能选择生活的因,一个人生活的果却可以去选择。所以活着的人本身就是伟大的,他战胜了太多的存在和不存在、发生和没有发生的意外。
活着又何必多言。余华在自序中说道:“‘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当我们学着去忍受,当我们学着去用乐观承受生命之重,当我们把活着当成一种责任,那么苦难和悲痛也就不再有刚提起苦难和悲痛的那般苦涩,自然生活中也就不再存在绝望。“千钧一发”大概就是在说这样一种对苦难的巨大承受力吧。活着,责任,乐观,坚持,所有的词汇合起来让我有了一层新的领悟。
淡然!是晚年福贵给我最大的感触。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一人一牛,乐的安然自在。
整个故事已经读完,人物的结局也已经了解,心中的涩然久久未平,但晚年福贵心中的淡然也算是给我们读者的一丝丝欣慰了吧!
说到这里,我开始感激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比起福贵的不容易,我实在幸福太多。就让我载着乐观的心态,且歌且徐行,去寻找活着的意义吧!
《活着》读后感2000字 篇6
这部书描写了作者听到的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而讲述这个故事的正式这个老人。从地主家的阔少爷,到别人家的佃户,到被國民党抓了壮丁,再到解放后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最后到一个孤零零的老人,福贵的一生大悲大喜,大起大落,几种身份的交织,注定他普通却不平凡的一辈子。从解放前到文革后,福贵的经历几乎涵盖了当时中国所有的底层人的身份,去过的最繁华的地方不过是县城,最高的身份,不过地主家的少爷,进城还需要把自己打扮办成有钱人的样子。青年时败光家产,父母先后去世,打仗时失去了战友,中年失去了儿子,文革时失去了兄弟,到老了又先后失去了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最后和一头买来的与他同样年迈的牛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就是这样一个人,经历了底层人几乎所有的苦难,与其说他是那一代人的象征,倒不如说他就是那个时代。
同《许三观賣血记》一样,书中鲜有关于时间节点的描写,所有的变迁和重大历史事件都是用主人公的经历表现出来的。解放战争时他进城请郎中被國民党抓了壮丁,被解放军俘虏后选择回家;回家后赶上了土改,原来的地主被枪毙,而他因为败光了家产免了一死;人民公社时,家里的地归了公社,大家一起到公社的食堂吃饭,家里的锅被砸了拿去炼钢,村里居然想用煮肉的方法来煮钢铁;公社食堂解散,村里开始记工分,三年自然灾害让妻子的病越来越重,儿子也没了;文革开始,女儿出嫁,村长被拉进县城挨了三天打,女儿难产死了,妻子也跟着没了,外孙四岁的时候女婿也被水泥板夹死了;包产到户后,祖孙俩一起干活,外孙生病,福贵心疼煮了半锅豆子给他吃,没想到外孙被豆子活活撑死。就这样,经历了所有的重大变革后,家里只剩下了福贵一个人,反而到了此时,生活归于平静,用福贵自己的话说这辈子想起了也是跟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
有人说时代让福贵最后变得麻木、苟且偷生,我倒是觉得时代让他活的更加明白。垂暮之年的福贵没有自暴自弃,混吃等死,而是存够钱买了一头老牛,继续在田里耕作,对于过往经历,福贵也从来没有逃避过,相反,他乐于向别人讲述并且是绘声绘色地讲述自己的故事。他在耕作的间隙对别人说做人不能忘记四条:话不要说错,床不要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可是回看他的一生,这四样他那样没有错过?到老却可以用一个旁观者的姿态来看待。正如作者对他的描述同事那种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人,他可以准确地看到自己年轻时走路的姿态,甚至可以看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一辈子走过来,回头看时能把自己的脚步看的如此清晰,一个细节都不放过,这需要何等勇气。
书名活着,作者没有用生活、生命、福贵的一生这类字眼,用的是最常见,最残酷的两个字。经历了各种苦难的福贵不止一次想死,输光了家产的时候想死,在軍队被包围没吃没喝的时候想死,可是正所谓临事方知一死难,每次都艰难的活了下来,他娘劝他只要人活得高兴,就不怕穷。他的战友老全劝他只要想着自己不死,就死不了。心里想着自己的妻子那儿女,福贵活了下来,可是他爹娘死了,劝他的老全也死了,他最牵挂的妻子和儿女都死了,可他还得活下去。读书之前,活着这个词太过于稀松平常,可读完之后再看封面上的这两个字,好像挣扎一般想从书上逃出来却无可奈何的被锁住。
相比于故事本身,我同样也惊叹余华的语言,寥寥几句,可能是一个通俗易懂的比喻,可能最后就是一个反转,可能把一两个人的神态心理表现的淋漓尽致,可能发人深省。比如在写他原来的家境我爹和我,是远近闻名的阔老爷和阔少爷,我们走路时鞋子的声响,都像是铜钱碰来撞去的。我女人家珍,是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她也是有钱人家出来的。有钱人嫁给有钱人,就是把钱堆起来,钱在钱上面哗哗地流,这样的声音我有四十年没有听到了。前面一大段说他们家如何有钱,他丈人家如何有钱,语言通俗的像一个没文化的暴发户,最后话锋一转,与其说在炫耀,倒更像是吹牛。福贵进城时候的打扮我穿着白色的丝绸衣衫,头发抹的光滑透亮,往镜子前一站,我看到自己满脑袋的黑油漆,一副有钱人的样子。最后一句话很有意思,一副有钱人的样子,他本来就是个阔少爷,为何要还要打扮成有钱人的样子?恐怕对于城里人来说,他不过是一个乡下有点钱的土包子而已,上不得台面。这些精彩的,引人深思的描写书中比比皆是,每一个人物性格、特点都是如此清晰,了然于胸。
当下我们常常会说被生活所累,每天努力工作为的是将来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福贵的一生却是被活着所累,每天晚上他想的是明天如何活下去,对于他、他的家人、同村的人来说,有块田种,有口饭吃,就已经是美好的生活,而我们把这叫做活着。
《活着》读后感2000字 篇7
我是在和朋友的聊天中听到《活着》这本书的,聊天过程中,大家都诉说着自己喜欢的作家,看过哪些书籍。“你看过《活着》没有?余华写的。”“没有。”我不加思索的回答着,那一刻,我感到有些无知了,从他的语调中可以看出他的意思便是,“你竟然没有看过《活着》,你怎么可以没看过《活着》。”“很好看,是真的很好看。”而朋友给我传达的第一个《活着》的印象便是好看,至于为什么好看,好看在什么地方,到底有多好看,我全然不知。
我相信缘分,也相信在你内心中所期待的东西它是默默地靠近你,向你走来的。
有一天下午放学,我走在学校的过道里回宿舍,过道旁边有人摆了个长长地书摊,对于书摊,只要我遇到了,无论多忙,都会停下来看一下书摊里书的内容,以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未来也会是这样。我看到了几天前让我想要一睹芳容的《活着》静静地躺在那里,黑色的封皮,就像是一个幽灵一样,在众多的书本当中透出一股诡异的黑色的光芒。我并没有像大多数买书者一样在买书前先翻阅一下,以确认书的内容是否是自己喜欢的,我毫不犹豫地给了钱,拿着书就走了。
回到宿舍马上翻阅起来,我承认,这是我二十几年来第一本一口气读完的书。不是出于任何的目的,不出于任何的义务,仅仅是被书里面的情节给吸引着,余华用他那朴实的文风征服了我,采用第三者的诉说,娓娓道来,让我就像是在听一位老者在讲着他们那个年代的事情,诉说着那个年代的故事,我听的入迷,看的入迷。后来我也在我的小圈子里说着余华的《活着》,我也像我的朋友那样问着我的朋友,“你看过《活着》没?那是真好看,只要你一看就会吸引着你看下去的。”
我不会用语言形容一本书的好坏,就像我不会形容一个美女一样,我只会说,好看好看,真好看。我也有过冲动想仿写余华的《活着》,不过刚写了个开头就写不下去了,因为经典是不可复制的。从《活着》开始,到《兄弟》,我渐渐地喜欢上了余华,喜欢上了他的文风,喜欢着他的作品。
我问一个朋友,问她有没有喜欢的作家?她说有,我说为什么?她说因为她的作品悲,对于我来说,越悲越好。我说你这是虐心,那你得看《活着》,她说不,我只喜欢这一个作家的作品,别的我不想看。我说好吧,既然你那么专一。她莞而不语。我们结束了这次对话,别人不想看的,不需要强求的,因为每个人喜欢的东西都不一样,在你心目中像珍宝一样的东西,可能在别人的眼中就像是废品。
看《活着》的时候,我的心里是特别地沉重,在看的过程中,我的心里一直重复着“活着真不容易”这句话,无论生活是如何地艰难,生活还是得继续,人生下来了,就得想尽办法活下去。开始的时候我会对吃喝嫖赌的主人公福贵产生憎恶感,因为他已经结婚了,天天出去风流,趾高气昂地走在大街上,目中无人,当他把家产输光的那一刻,我在心里竟有一股高兴,心里想着“活该”。而我对主人公的同情也从这一句“活该”开始,因为他的悲惨生活也才刚刚开始。
当我看到福贵被捉去当壮丁打仗的时候,我才发觉战争离我是那么地近,那么地残酷,炮弹就在耳边嗖嗖地飞过,吃饭喝水成次要问题,主要问题是忍受着生命随时没有的恐惧。“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有庆为春生输血而死掉时,我心痛地不行,我恨那个抽血的护士,恨那个当官的春生,我不知道生命为什么这么脆弱,这么年轻的生命,没有做任何反抗地就死在了医院里,我木然地让眼泪打湿了眼眶,对一个隔了这么远的年代的读者尚有如此打击,对主人公福贵所造成的伤害更是不用多说了。“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又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苦根因为吃豆子吃得撑死了时,我在那一页上呆住了,一个小孩子饿地头昏眼花,走路都没有力气,当好不容易地里的豆子熟了,能填饱肚子了,可是吃的撑死了。世上有各种各样的死法,不过苦根的死法是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他的人生就和他的名字一样,生下来就注定了要苦,也注定了要归根。“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再次响起这句话。
家珍的病死,凤霞的难产而死,二喜在工地上被水泥块砸死,每个人的死都深深刺痛着我,也让我不断地同情着主人公福贵,在亲人都去世完,还能买个和自己一样上了年纪的老牛一起活着,并且平淡地活着,这让我同情的同时增加了许多的敬佩。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是小说的最后一句。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对命运最有力的反抗,是对生命的召唤。不管是为了崇高轰轰烈烈地死,还是不为任何卑微坚韧地活着,都是一种生命的尊严。
《活着》读后感2000字 篇8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齐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齐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以前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我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最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向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一样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我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个性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期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此刻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下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此刻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貌。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就应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我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但是作者自我恐怕不一样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能够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作者在将这个作品雕琢之前,可能称不上是在创作。在余华的创作陷入低迷的时候,写作其实仅仅是一种习惯而已。《活着》是一篇在随意中完成的小说,对于读者和作者而言,与所有好作品一样,是一种偶拾,或者是一个运气。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带给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潜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向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好处的哲学追问。
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
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应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好处。那么如果必须要赋予好处的话,那么唯一能够算作好处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那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资料,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篇一:《人生》读后感2000字
路遥这篇小说题目为《人生》,这个题目颇大,人生,千姿百态,酸甜苦辣,又岂能是短短的十万字所能书尽、写完的?所以,路遥小说中展示的只是发生在一个小角落,在浩瀚人生中的一段故事,可是故事中不同人物有不同追求,这折射出的条条纹线不断延长,不断纵横交错,俨然已是那千姿百态的人生。
小说主角高加林的人生正如我们大多数人的人生一样,有低谷,亦有高潮。加林是一个有才华,又有远大抱负的青年,他的才华让大队书记高明楼都佩服、忌惮。作者借高明楼之口这样评价过加林:他会写,会画,会唱,会拉,性子又硬,心计又灵,一身的大丈夫气概,别看你我人称“大能人”“二能人”,将来村里真正的能人是他!但是,加林只是一个没有后门可走的农村青年!这是一个巨大的矛盾,我想,这个矛盾已经决定了加林的人生走向。故事发展的曲曲折折,正体现了矛盾斗争的孰强孰弱。
因为没有后门,加林丢了村里的教师工作。在小说这段可以看到加林性格里那很重要的成分:不服输,敢做!告状被敢怒不敢言,害怕大队书记高明楼权势的父母拦了下来,加林是愤懑的,可是,上天也是十分眷顾他的,这段时间他有了一个可爱的恋人:巧珍。
巧珍这个人物堪称完美。她温柔善良,她是村里“二能人”刘立本的二女儿,她是前村后沟数一数二的俊女子。我想,作者也是十分偏爱巧珍这个人物的,让如此众多的优点集中在一个人身上。巧珍没有上过学,却有着极高的精神追求,她崇拜知识人,所以,她暗恋加林。她的爱是安静的,同时也是炽热的,在加林低沉的时候,她以自己的方式走进了加林的世界。
加林与巧珍的爱情发展的相当快,很快就成了村里的焦点。巧珍这个对待爱情火一般炽热的女子,对待爱人却有着水一般的柔情。她听加林的话刷牙遭来全村人的白眼,她跟随家人为井水漂白更有众人的不解与嘲讽,可她依旧恋着加林,在她的心里,加林就是一切。
我敢肯定,加林也是深深地爱着巧珍的,因为看着巧珍他会感到高兴和发自内心的愉悦,跟巧珍在一起,他很开心,当他听到那首信天游:
上河里(那个)鸭子上河里游,
一对对(那个)毛眼眼望哥哥。
他会裂开嘴笑。可是,这并不代表他满足当前的生活。在城里与人打架就是他心中压抑的爆发!终于,加林的机会来了,他的叔父回来了,很快地,加林被得罪过他的人帮忙走了后门,到了城里。加林到底不愧高明楼的称赞,他努力的工作,属于他的光彩很快耀亮了所有人的眼睛!这时,黄亚萍来了,跟巧珍不一样,黄亚萍大方,前卫,有主见,有文化,她更能与加林成为知己。当黄亚萍主动向加林示好时,加林矛盾了,他深爱着巧珍,可是他的抱负、他的理想需要在更大的世界才能施展。他感觉“城廓是这么小!街道是这么短窄!”正如黄亚萍那首诗一样:
赠加林
我愿你是生着翅膀的大雁,
自由的去爱每一片蓝天;
哪一片土地更适合你生存,
你就应该把那里当作家园。
加林正如一只大雁向往更广阔的蓝天,向往外面的世界。当他知道与亚萍在一起可以实现他这个理想时,他放弃了巧珍。我想,这会是他人生中错误的决定,像德顺老汉评价的一样,他失去了有着金子一样的心的巧珍,金子一样……
小说尾章写得那么凄凉和萧索,加林被揭发“走后门”回到农村,巧珍却已嫁了人。尾章的章名是:不是结局。确实不是结局,以加林的能耐,他还会有他的未来,可是那个爱他的巧珍呢?
小说结尾与那个大字不识当了一辈子老农民的德顺老汉的话来点题,这说明了除了文化,经验和阅历也是人生的宝贵财富。德顺老汉说:“就是这山,这水,这土地,一代代养活了我们。没有这土地,世界上就什么也不会有!是的,不会有!只要咱们爱劳动,一切都还会好起来。”德顺老汉是爱生活的,正因为这样,他的一生未必有多么精彩,可他却活得潇洒,活得明白!
我一直在想,加林追求他的抱负有错吗?肯定是没有的。他错的只是没有认清现实,他错的只是没有把握好他最珍贵的东西。世事多变,人生浮沉,我们更应该注重今时所有。纷扰的世界需要我们的镇静,所以,我们必须拥有无比广阔的胸怀。怀有一颗平常心,才能像德顺老汉一样活得潇洒,活得明白。
篇二:《活着》读后感2000字
偶然,在往码头去的路上邂逅一家叫河床客栈,环顾里面有蒲团、干草、光秃的荔枝树及一排书架等,而店主在点着橘色的灯忘我品读书籍,时而沉思时而放空,于是,冒昧的上去闲聊一二,店主甚是了解外国意识流及发展史,在谈论中国文学推荐余华的作品、外国文学推荐卡夫卡的作品,说写出最好的作品是将当代的时局发展或是政治现状糅合到作品里,观看的人在了解背景的情况下看书会更深入的触碰,对我这种嗜书如痴的人来说也算是一个视野的开拓,因为要么“身体走在路上”,要么“灵魂走在路上”。巧合难以分辨是意识驱使还是早已天定,接二连三的朋友也是闲聊之余推荐余华的作品,于是在公司团委读书漂流的平台上选购了余华的作品集。
余华给自己在《活着》这本书写的自序是: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突出。让我引思的是,我认为写东西是很随心所欲的,但又是偏执的,因为每个爱好写作的都是折翼的,于是,他们在用寻找平衡。
了解到余华是在1960年出生,当时的年代应该是发生了很多的大事件,有着翻天覆地的改变,随着这些改变苦难的是生存在1960年前后分水岭的人,身边也是有那个年代出生的老先生,他们因为历史的深刻而记忆犹新,于是长征、大跃进、钢铁时代、xxx、人民公社的都是随手拈来,对现在二十出头的我来说倒是新异的很,仅仅了解到这些就翻开这本书,一半是撑着留在血液里自我主人翁的`意识,一半是他的自序更像是剖析自己的文字让我迫不及待。
《活着》里的主人公叫福贵,他唱着: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福贵出生在一个人毕恭毕敬的会喊他叫少爷的家庭。福贵的女人家珍是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有钱人嫁给有钱人,就是把钱堆起来。他听他爹说:“从前,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了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是这样发起来的。”在福贵不学无术、吃喝嫖赌时,小日本投降了,国军进城收复失地,解放了,他被人挖坑往下跳,把家产输光了。他娘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他爹咝咝的说:“到了我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传到你这里,鹅变成了鸡,现在是连鸡也没啦。”福贵的女儿凤霞在家道败落前六岁,至少还过了几年好日子;儿子有庆在家道败落后在肚子里随着母亲家珍接去老丈人家住到半岁,就回来受苦了;他爹也在这个时候蹲在粪缸上掉下来去世。于是福贵被迫向之前是债主现在是地主的赌场老板租了五亩地,看得见的时候都在田里,晚上,只要有月光,还是要下田,嘲笑自己笨鸟先飞,他还得笨鸟多飞,这样,过了一段磕磕碰碰的日子。
福贵在一次进城为他娘看病时,与人打架,被国*党抓去拉大炮。当时情况是,想逃跑的话,命大的打不死,也会被别的部队抓去,与日本人打仗啊,与共产党游击队打仗。他们开始渡长江,来到了一个光秃秃的树和一些茅屋之外,就什么都没有的村庄扎营,十来万人的国军都被包围了,最后在国*党也放弃了,只剩下二十多排,一排二十多人,全部给解放军俘虏了,他们给了点盘缠给福贵,于是福贵就跟着解放军的屁股回家,回到家刚好两年。两年内,他母亲死了,凤霞发完高烧不会讲话了。两年后,村里搞土地改革,福贵分到原先租的五亩地,赌场老板最后被枪毙了,正是应了福与祸所依。过了几年,为了有庆读书,把凤霞卖了,后来凤霞又跑回来了。
到了一九五八年,人民公社成立了,地也没了,锅也没了,因为要煮铁,办了食堂,慢慢的食堂没吃的了,又各自散货,重新买锅,记工分干活。因为接连下雨,粮食也没了,大家都是躺在家里不动不讲话,这样比较省力气。在一次献血给县长女人救命时,由于医院抽血过多,有庆死去了。过了许久,闹上了xxx,凤霞出嫁了,丈夫叫二喜,是个偏头的,城里人。城里满街都是大字报,越贴越厚,像是口袋鼓起来似的,县长由于被指认为走资本主义的当权派被批斗,最后上吊死了。凤霞有喜了,但在生孩子的时候大出血死去了。孩子的名字叫苦根,因为一生下来就没有了娘,家珍也随后去世了,二喜也在苦根四岁的时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的,苦根在五岁的时候吃豆子撑死的,不是嘴馋,而是家里太穷。福贵又孤身一人生活,自己留了十块钱,是给别人帮自己下葬用的。福贵在牛市场看见一头老牛,想想做牛真是可怜,累死累活替人干了一辈子,老了,力气小了,就要被人宰了吃掉,于是买了它,给它取名叫福贵。他在犁田的老牛深感疲倦的时候响亮的说道:“做牛耕田,做狗看家,做和尚化缘,做鸡报晓,做女人织布,那头牛不耕田?这可是自古就有的道理,走呀,走呀。”又吆喝道:“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
书的最后写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者他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我是一鼓作气看完这本书的,不喜欢停顿;但是看完之后,觉得是沉重的,是直接而粗暴的。作者以冷酷的姿态写出来,最后却是以人本有的韧性和耐力坚持的活下去。曾经有人形容将死的人是带着对世界的最后一道曙光而去,我想他想要表达的是觉得,人生的姿态苦乐也好,该顺其自然的话,就这样过活吧。
第一次看到这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事物而活着”我并不懂他的意思,看完了《活着》之后心里很深的感触,慢慢理解,慢慢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同时也明白了“活着”的真正伟大。当然,在当今社会。我们每个人都会对人生有不满,或多或少都会有过厌烦和无奈。然而《活着》这本书讲的正和我们当今社会有着相同感受的故事。我们从“福贵”的人生中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对人生对生活,对于生命,都有很好的诠释。每个人都有个好好活着,活出自己的人生,活出自己的精彩。
小王子读后感2000字 篇1
实话,我有点害怕谈论这部经典的成人童话。因为它太神秘,太奇妙,似乎我还没有谈论它的资格。我只有感动,读完它的每次,都有想哭的冲动。
读《小王子》完全是为了应付作业,然而当我读完,我为自己尽早读到这本书而感到庆幸。《小王子》是一本清澈心灵的书,是一本成年人写给成年人的童话。正如书中所说的,水对心是有益处的。而《小王子》就如水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我对简单、干净的故事有种天生的爱好,比如对几米手绘画的喜爱。在诗歌阅读上,我喜欢简短,也许是懒惰的缘故,也许也不尽是。
简单、留白会少去很多压迫感,会给人静谧如幽谷的感觉。《小王子》的故事简单,文字素淡。我很轻松地就读了两遍,没有丝毫的倦意。童话也许就是对平淡生活的一种恩赐,他让你轻松地阅读,同时在轻松间也给予你一些东西,比如生活的纯真与美好,比如简单与清澈。故事中的小王子对生活抱着认真的态度,他勤勉地疏通火山口,拔着猴面包树的幼苗。然而小王子是孤独的,在他心情低落的时候,他会提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落。
只有欣赏日落时那脉脉含情的余晖,才是他唯一的乐趣。他曾一天看了四十三次日落,因为他心里充满了无尽的孤独和忧伤。有幸的是一朵玫瑰进入了她的生活,玫瑰有着沉静的柔情,她在谎言被揭穿后会反复咳嗽,她是一朵美丽而且非常骄傲的花。她恋着忧伤的小王子,小王子也真诚地爱着玫瑰。然而一件小事最终却使他们分开,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而对爱生起怀疑,他离开了自己的星星,抛下了玫瑰,开始了自己孤单的旅行小王子在旅行中接触着新的人和物,比如追逐权威但不失明智的国王,比如为了躲避醉酒耻辱而喝酒的酒鬼,比如占有星星并自认为严肃的商人,比如拒绝旅行的地理学家和忙碌的点灯人。但是小王子厌恶着他们的生活,他一路上只是感觉到大人的怪异和不可理喻。;而直到他来到地球,他碰到了小狐狸,并且在小狐狸的要求下驯养了她。她认为,如果小王子驯养了她,她的生活一定会是欢快的。她会辨认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他的脚步声会使她躲到地下去,而小王子的脚步声就会象音乐一样让她从洞里走出来。她知道小王子终究是要离开的,但是她是知足的,她为拥有麦子的颜色而欢欣,因为看到麦子,她会想到小王子金黄的头发,因为她孤独的心有了张望的方向。
小王子在与小狐狸一起的日子,小王子懂得了玫瑰的独一无二,并且他开始认为玫瑰驯服了他,他必须对玫瑰承担起责任。小王子在狐狸那里学会了爱,认识到了他所要追求的东西,他要离开小狐狸去承担他的责任,然而小王子却不知道他驯养了小狐狸,同样他对小狐狸也有必须担负的责任。但是小狐狸还是送走了小王子,并且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小王子最后发现自己无法回去,他在降临地球的地方反复徘徊,并且深深想念着他的花儿。在不能回去的日子里,小王子会望着自己的星星,他说:“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
”忧伤脆弱的小王子无法忍受想念的痛苦,他要急切地回去,最后他选择了以蛇的毒液结束自己的生命,尽管他害怕痛苦,但是他认为这样就能抛下自己笨重的身体回去。最后小王子就像一棵树一样轻轻倒了下去,柔软的沙地,连一点声音也没有。小王子是否回到了自己的家,是否过着快乐幸福的生活,我们不知道,但是我们会在心底祝福,正如小狐狸说的,眼睛是什么也看不到的,应该用心去寻找。在心中,我们能找到小王子和玫瑰的幸福。《小王子》的故事是哀伤的,一个关于爱情的伤痛。
爱得认真并且真诚,痛得切骨而且难以忍受。小王子的爱情,纯净淡雅,诚恳认真。如果死能够使他回到自己的星星上,如果死能够让他和所爱的人相会,他会义无返顾地选择死去,因为他深沉地爱着她,因为他的心被玫瑰所驯服。他也是这么做的,他轻轻地倒下,正如他无人知晓地来到地球。梭罗说,人在过着静静的绝望的生活,他是远离人群的,阳光下去找寻一切颓废的根源,一无所获,这是一个落满灰尘的天堂。有幸的是我们的心中还有一个关于小王子的故事,忧伤但美好,小王子的忧伤是因单纯的爱恋;美好,是因为爱恋给人的感动和希望。因为小王子的故事,我们在静静的生活时,心里有着希望和温存,有着感动和关于驯养的责任。
小王子读后感2000字 篇2
《小王子》是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写的一部充满智慧闪光的童话,读完这本童话,我明白了它的总发行量为何仅次于《圣经》。它的创作及160多种语言的翻译带给了更多人难以触及的启示。文章内容不多,所以并不用花太多的时间去阅读,但我喜欢一遍又一遍的读,每次都能发现不一样的东西。这样简洁甚至简单的文字,却蕴涵了好多引人深思的哲理。比如:大人让我把心思放在地理、历史、算数和语法上,不要花在画画上,于是我小时只画过装在蟒蛇肚子里的大象的1号作品和被剖开的蟒蛇肚子里的大象的2号作品,大人们都说1号作品是个帽子,而小王子却一眼看出了我画里的含义。大人的世界是闭塞的,他们无法理解孩子世界里的想象,他们关注的大多是一个不属于孩子的世界,也许圣埃克苏佩里不喜欢这个晦涩的世界,就好像早已忘却了他们儿时最喜欢的事物,最有创意的想法。那么我们呢?我们正青春,我们看到的不应只是眼前这点事,想的也不应只是一个狭隘的空间,我们应该多读几本类似这样富有意味的书,《小王子》带给你的不只是童话,而是人生的折射和更唯美的想象。
小王子喜欢观赏夕阳沉落的温柔晚景,他是个小人儿,住在小小的星球上,喜欢在忧伤的时候看日落,他有一朵独一无二的玫瑰,他有一头金发,他只要提了一个问题,就不依不饶地要得到答案……他曾不舍地离开他独一无二的花儿拜访附近的星球,他见过专制善良的君主(国王的世界很简单,所有的人都是臣民,但他下的命令都是通情达理的),我读到这最喜欢国王说的两句话,一句是权威首先得建立在合理的基础上,另一句是审判自己比审判别人难得多。他见过爱慕虚荣的人,见过酒鬼,见过自认为忙碌的商人,见过忠诚的点灯人,见过不探险的地理学家和大大的地球。
每一个行星上都有着一段小故事,或佩服或无奈,都让你看到了这个世界里的一类类人。他们也许不会通过问“他说话声音怎么样?喜欢哪些游戏?是不是也收集蝴蝶标本?”来认识一个人。他们也许想象不出“我看见一栋漂亮的房子,红砖瓦,窗前种养着天竺葵,屋顶上停着鸽子……”的漂亮。他们不相信“小王子是存在的,证据是他那么可爱,他咯咯地笑,想要一只绵羊。”但这就是真正的我们,我们以钱衡量美丑,以知识为证据,以那些代号作为是否了解的依据,我们可以再幸福一些,我们应该可以拥有一个更加开阔的天地,去驰骋属于我们的梦与爱的海洋。
很多个小王子的可爱之处让我不禁感叹与惊讶,他让我想到这个世界各色的人们,他们不够直接,不敢直白,也许这时的我们还处于犹豫的边缘,那么请放下犹豫,让自己坦白一些,我们还有很多时光来磨练自己,别让那个单纯可爱的自己在这个混沌的世界里迷失,如果想知道想感受一下小王子的特质,那么就静坐在甜蜜的午后打开《小王子》去感受小王子的经历,去感受下我们正在缺少的特质。《小王子》中还有一个智者的狐狸形象,他告诉小王子:“如果你能在下午四点钟来,那么我在三点钟就会开始有一种幸福的感觉。”
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在想为什么我们只会偶尔有这种感觉呢?那些消失了的幸福被我们丢到哪里去了,是过去还是未来呢?他告诉小王子:“只有用心才能看见本质的东西,用眼是看不到的。”这样的道理,浅显而深刻。我们总用眼睛去看待世界,看待陌生人,看待我们身边的朋友甚至家人,却忽视了我们最真实的心,一颗心的评价才最真实最接近本质。我们被眼睛欺骗了一回又一回,却依旧不知疲倦继续百分百地完全信任自己的眼睛。但是,我亲爱的朋友,做一个用心感受世界,回馈自我,珍爱他人的人好吗?他告诉小王子:“正是你为你的玫瑰花费的时光,才使你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时光会创造神奇,他让陌生人成为朋友,成为重要的人,他让重要的人彼此紧密相连,没有更多的话语,仅是需要的时候默默地相依,我们都会感受到心里暖暖的。只有彼此花费过的时光,才会感到与他人的不同。这一生中我们会遇到成千上万乃至上亿的人,说过话的也就几万而已,花费过彼此的时光的更是少之又少。所以莫让时间成为过往的河,我们曾相遇在河岸的一侧,不要让另一侧有你走过的痕迹。
狐狸教给了小王子他的玫瑰是他独一无二的挚爱,而小王子又教会我想念,我看到的星星是会笑的星星,我喜欢倾听星星的声音,像是五亿个铃铛,就像小王子所看的温和晚景。不知道故事里的小王子究竟有没有死去,如果没有,有一天你会遇到他么,或者说你是否遇到过这样的小王子吗?
小王子读后感2000字 篇3
《小王子》这本书,是园宝的妈妈买给我的,她说:“妈妈,成年人的思维未必是正确的,当你想拥有快乐生活的时候,请你用一颗童心来观察这个世界,那样,也许你会拥有更多的幸福。”
《小王子》文字不多,作者:圣埃克苏佩里,翻译:尹建莉。它以童话故事的形式讲述了来自某颗遥远小星球的小王子,因为和深爱的那朵玫瑰花闹别扭,而选择的一场逃离式“星际旅行”。
读书,可能每个人的理解和感悟不一样吧,对我而言,遥远的小星球代表着一个独立的个体,玫瑰花,代表着他深爱的女人。在并不复杂的剧情里,抒发了关于生命、生活、友情、爱情、死亡等终极意义的探索的追问。用儿童的视觉去剖析成人世界,在无限的想象空间里,纯净无染的儿童心灵看到的总是与大人们看到的世界有天壤之别。
生命,从无中来到无中去,每个人都处于上场谢幕的循环当中。这个循环不是悲伤,意义在于过程,生命之所以有趣,在于过程中的体验和收获。
小王子离开玫瑰花,心却一直惦念着她。距离让他自责,他说:“我不该对她的话太较真了,他不懂得享受她赋予的恩惠,忘记了嗅闻她的馥郁芬芳,而是计较了她那些无聊的话,我更应该在意她为我做了什么,而不是说了什么,他本该猜到,她的那些小花招后面隐藏了多少的柔情蜜意,口是心非是女人一贯的爱的表达方式。”
小王子的星球有三座火山,一座死火山,两坐活火山,而那座已经死亡的火山是什么?是他对生命的激情吗?是他的理想吗?是他本该而年轻而蓬勃的心吗?这些,留给读者自己去冠名。这座死火山,存在于每个人的心里,那就是在心底彻底失望的无法再燃烧的东西。小王子忍着内心的忧伤把火山收拾干净,他以为他走得彻底,以后再也不会回来了。当他最后一次给玫瑰花戴上玻璃罩说再见的时候,他眼泪流了下来。玫瑰花终于开口,但并未责怪他:“请你原谅我过去那样对你吧,希望你快乐起来,其实,我在心底是爱着你的,只是我没有正常表达,这是我的错,玻璃罩拿走吧,我不想再要它了”。
玫瑰花失去了爱情,变得坚强,她不想让小王子看到她的眼泪,她是如此心高气傲。
小王子离开了自己的星球,他先后遇见:“国王”“爱虚荣的人”“醉汉”“商人”“点灯人”他们每一个人,都找到了自己合适的位置,自以为是的活着,他们扮演了自己的角色,却丢了自然赋予的天性,虚伪的活着,为了自己的利益或虚荣,忘记最初的想法的目标。
小王子的故事,无非诠释了人类最深的情感从最大的喜悦到最深刻的痛苦,都来自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自己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事件的关系:“生命的本质就是在关系中寻找自己,并成为真正的自己,在关系中寻找爱,并成为爱。”这是眼睛无法看到的,只能用灵魂感受到的。语言,无法传输这种爱的能量,却成为破坏的导火索,寻找幸福,成为生命的最高目标。
小王子最后到达地球,迎接他的竟是沙漠荒原中一条金色的毒蛇。身处荒漠,小王子倍感孤独寂寞,蛇幽幽地回答:“你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也会感到孤单寂寞”。小王子,登上了一座高山,当他站在高高的山顶,极目远眺,整个地球一览无余,但他看到的却是刀锋峭壁的`巨石,山谷一遍遍重复别人说过的话,在他的星球,他只有一朵美丽的花儿,她总是先吐芳言。
小王子穿过沙漠、戈壁和积雪,遇见一个开满玫瑰花的园子,他瞬间被忧伤吞噬,他的那朵玫瑰花告诉他,她是整个宇宙独一无二的,而此时五千多朵玫瑰花告诉他,他最爱的那朵,只是一朵普通的花儿,小王子伤心的哭了。但,后来小王子遇见了小狐狸,小狐狸告诉他:“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本质,最重要的东西,眼睛是无法看到的”。
小王子终于明白,满园的玫瑰花没有一朵愿意为他付出生命。他为他的那朵玫瑰花倾注了时间,时间让他们成为亲密关系。狐狸说:“人们已经忘记了真理,但,你不能忘记她,请永远珍惜出现在你生命中的亲密关系者,你要珍惜你的玫瑰花。”
小王子无比想念他的星球,他告别他的宇航员朋友,他要回去了。他无法带走肉体躯壳因为他太笨重了!
宇航员被困沙漠无非是一种坠落,当他处于迷茫、焦急、失去方向的时候,他不曾忘记他最初的梦想。他因为大人的左右并未成为画家,被困沙漠遇见小王子只是一种心灵的救赎。终点并不重要,重要的无非是人生经历的过程,还有过程为我们注入的信念。
友情,也许就是这种依依不舍和念念不忘。小王子的离去,让人们记住满天闪着光芒的繁星。灵魂的飘飞给人留下许多遐想,我们仰望浩瀚星河,远去的亲人是不是其中的一颗,未来的我们会不会成为其中一颗?那些深邃的目光,会不会在无尽的暗夜注视着我。我们每一个人离开,都不会留下任何痕迹,除了留给别人一些记忆之外,还有一些不死的爱的故事。
小王子,带着无限的爱和渴望回归属于他的星球,他到达了吗?见到他的玫瑰花儿了吗?玫瑰花还等在那里吗?他们会和好如初吗?他的星球还能每天看四十四次日落吗?看完此书,让我们用一颗童心来回答这样的遐想吧……
小王子读后感2000字 篇4
写这个评论前大致看了下别人的评论,译者,版本什么的貌似好些人不满,可这不能改变我对这本书的喜欢,纯粹的喜欢,无关译者,我想是谁译的我看了都会喜欢上它,可是又关乎译者,因为现在还没有那能力去看原文书,去书店时,遇到《小王子》好多次,但都没有买,因为没听说过(﹣=确实没听说过),不了解,还有那版本看起来各种幼稚,像幼儿园的小孩子读的。后来去书店小C对我说:“看看这个吧,我觉得挺适合你的。”那一次,我还是没买,因为不喜欢那黄黄的封面。又过了不久,看到了就是这个蓝色的版本,想起小C的话,就这样鬼使神差的买了。
因为想到是童话,觉得找一个时间安安静静的读,不愿意拿平时碎碎的时间来读,所以这本书就被我囤了好几个月。不是真找不出时间,是真正有了时间,我就干那些闲七碎八的事情去了。然后,一直到放假作业完了,电脑坏了的情况下,我终于开始了不停的扫书。花了2个小时安安静静读完了《小王子》。
开篇看到的蛇吞象在我眼中也成了帽子,然后想起小时候。小时候的许多事情现在在我眼中都成了幼稚,无聊的“黑历史”。这在于小时候所能想得少而有多,长大了想得多而又少。小时候,所知道的东西少,想得少,可是这少又延伸的很多,很多那些单纯,奇异的东西。长大了,知识增长了,想得多,不,应该是考虑的多了,多的又压缩得很窄,因为许多东西没有了那么多弯弯角角,直达我们所谓的正确的东西。几多无奈又如何,“所有大人最初都是孩子”,可是所有孩子最终都会成长为大人。
我看这本书竟然看哭了,哭的简直比当初看那些言情小说还伤心。我对小C说我看哭了,小C应该是极为无奈的——回了我一句,我还不至于看哭。有那么几个点,我觉得很伤心。
小王子向飞行员询问羊吃花,然后进行一连串争辩的时候,我觉得小王子就像是一个孤单的人,玫瑰对于他来说,是能让所有星星亮起来的存在。对小王子来说,因为是知道世界上有个她,所以一切都可以变得美好起来。他爱她,所以如果羊吃了花,他的世界就崩塌了。我想,爱上了什么(我不想给什么定边界了),对于其他人无关紧要的事,就会变得很重要。(“如果有人爱上一朵花,天上的星星有亿万颗,而这朵花只长在其中的一颗,这足以让他在仰望天空是感到很快乐。他会告诉自己∶‘在星空的某处有我的花。’但如果绵羊把花吃掉了,对他来说就等于所有的星星突然熄灭了!这也根本不重要吧”)
然后是小王子与玫瑰告别的时候。我觉得玫瑰就是任性的小女孩,可是她只会对小王子任性,因为她爱他,所以希望能够偶尔的向他撒撒娇,是的,她的刁蛮任性只是撒娇,只是为了证明她的存在。小王子走了玫瑰便让小王子把玻璃罩拿走了。我觉得玻璃罩就是其中撒娇的道具。当那个能让她撒娇的人都走了,还要这道具做什么。我觉得伤心是因为小王子那么爱玫瑰可他却走了,玫瑰那么爱小王子可这最后她却没有挽留,应该是没有任性撒娇。(他很惊讶花儿居然没有责怪他。他愣住了,玻璃罩也停在半空。他无法理解这种平静的甜蜜。
“是的,我是爱你的,”花儿说,“你却什么都不知道,这是我的错。没关系。但你和我一样笨。祝你幸福……把玻璃罩拿走吧,我再也不想要它了。”
“可是会有风的啊……”
“我的感冒没那么严重……夜里凉爽的空气对我有好处。我可是花耶。”
“可是会有昆虫的……”
“我愿意忍受两三条毛毛虫的,因为我想认识蝴蝶。听说蝴蝶很漂亮。否则谁来探望我呢?你就要去远方啦。至于大动物,我可不怕,我有爪子的。”
她天真地露出了那四根刺。接着她又说:
“别磨蹭了,这让我很难受的。既然你决定要离开,那就走吧。”
因为她不希望让小王子看到她流泪。这朵花还真是骄傲啊……)
最后是结局我是最伤心的,因为觉得小王子死了,虽然没有明确指出。(现在我的悲伤有点平息了。也就是说……还没有彻底平息。我知道他返回了他的星球,因为天亮时我并没有找到他的尸体。其实他的身体不是很重……我喜欢在夜晚聆听星星的笑声。它们就像五亿个小铃铛。)我就是就觉得他死了。“他的身体不是很重”,我想,尸体很有可能就这样被风吹走了。即使没死,回到了原来的星球,可是一年过去了,猴面包树也会包围了他的星球了吧。
我越是偏执的觉得他死了,我就越伤心。想着在小王子不在的这一年,玫瑰过的这样,她的四根刺真的能保护自己吗?还有那只被驯化了的小狐狸,是不是还经常望着那片麦穗等小王子?还有飞行员是不是市场在夜晚听着那五亿个小铃铛?有那么多人在等着他呀。
小王子读后感2000字 篇5
第一次读《小王子》这本书是在读高三的时候,一位好朋友推荐的。就因为这本书,这位好朋友从此以后就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小王子”,说她就是我的白马,还说我特别需要保护。第一次有人这么跟我说,说我需要保护,连我自己都不曾觉得我需要保护。低头看看自己,胖乎乎的哪里需要保护。可是我的朋友告诉我说,现在像你这么纯粹的人不多了,所以我觉得你特别需要保护!说得我心里暖暖的,但是当时的我还是不太认同,我觉得我太过简单,应该变得更加“聪明”一些才是。
十年过去了,再次品读《小王子》,竟然数次哽咽,直至泣不成声。小王子就像是藏在灵魂深处最真实的自己,多年以来倍受冷落却从未放弃。他用他微弱的声音告诉你什么是爱,什么是责任,什么是这世上最美的东西,什么是你这一生最值得追求的事情,还告诉你该怎样去寻找并保护你最宝贵的东西。可是,这纷纷扰扰的世界里,谁又能在意他这些最真诚的叮咛,又有多少人能读懂他那些貌似想象的童话里的最真挚的寓意?
小王子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看日出。在他的星球上,每天他清理完火山,检查他的星球,除掉不好的种子,照顾好玫瑰花,他就坐在小椅子上看日出,他的星球上一天能看四十九次日出。在他看来照顾好他的花,保护好他的星球,然后能够安静的看日出就是最重要的事。后来,他还请飞行员为他画一只绵羊,那只绵羊睡在盒子里。他唯一担
可是,当他饶有兴致的跟飞行员讲他的羊和花,飞行员却烦躁地打断他,告诉他还有正经事要忙!小王子生气了!
“百万年来,花儿一直长着刺。百万年来,羊毫无例外地把她们吃掉。为什么花儿身上会长些没用的刺,弄明白这个问题难道不重要吗?难道试图去弄清楚花儿为什么不辞辛苦地长刺就不是一件正经事吗?羊和花之间的战争就不重要吗?难道这些事不比那红脸绅士的数字更重要吗?如果我知道——就是我自己——世界上唯一的一朵花仅仅长在我的星球上,而不是在其他的地方,而在某一天早晨,它会被一只绵羊稀里糊涂的一口吞掉,这样的事难道不重要吗?”
“如果一个人爱上了一朵花,这朵花独一无二地盛开在千百万颗星星上面,而仰望繁星就会令他快乐无比。他能够对自己说,‘我的花儿就在那里,在某个地方……’可是,如果这朵花被羊吃掉了,他所有的繁星就会顷刻间变得暗淡无光——而你却认为他不重要!”
在小王子歇斯底里的怒吼声里,我也泣不成声。就好像我的一朵心爱的花被羊吃掉了一样,没有什么会比失去我的花更让人伤心的了。有了我的花,当我仰望星空,我就会找到幸福的方向。可是,世上的人却总以为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忙,这些事真得比你的花朵更重要吗?
我们每个人都有深爱着自己的玫瑰花,但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明白狐狸的话。所以,很多人直至失去了玫瑰都不曾明白那朵玫瑰的独一无二。小王子的玫瑰,骄傲,任性,爱发脾气,还很娇气,每天都把小王子累得很疲惫。终于,小王子离开了,当他看到地球上的花园里有成千上万朵玫瑰,他伤心极了,原来他的玫瑰不是独一无二的!可是狐狸却告诉他,爱是彼此的驯养,只有被驯养才是独一无二的。
狐狸说:“对我而言,你只不过是个小男孩,就像其他千万个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不需要我。对你而言,我只不过是一只狐狸,就像其他千万只狐狸一样。然而,如果你驯养我,我们将会彼此需要,对我而言,你将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了……”
于是,小王子终于明白他的玫瑰确实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
狐狸说:“人只有用心灵才能看得清楚,肉眼是永远无法看清楚事物的本质的。”狐狸还告诉他说:“因为你在你的玫瑰身上花费了时间,所以她才会如此重要”“你绝不能忘记,你必须永远对那些你所驯养的东西负责。你必须对你的玫瑰花负责….”
于是,小王子懂得了爱和责任。
即使是沙漠里危机生命的时候,小王子依然用一些话来惊醒世人。
“因为星星上有一朵我们看不见的花,它们才会显得这样美丽。”
“沙漠之所以美丽,是因为在某个地方隐藏着一口井……”
当他要离开的时候,他把他银铃般的笑声送给了他的飞行员朋友。
“我会住在这其中的一颗星星上面,在某一颗星星上面微笑着,每当你仰望星空的时候,你——只有你——能看到会笑的星星!”
“我也会看那些星星啊,所有的星星都将会有一口辘轳生了锈的井,所有的星星都会流出清爽的水来让我喝……那多有趣啊!你会拥有五亿个小铃铛,我会拥有五亿口井……”
小王子告诉我们,这便是爱,这便是被驯养,这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小王子读后感2000字 篇6
孔子说:居之天倦,行之以忠。当有一天我们真正地抛开了一切世俗的附加时,浪淘沙尽,剩下的便是那最纯粹的梦。
“我”的心中也有一个梦,“我”梦想着执笔豪情,肆意涂画。可所谓的“大人”,却用世俗的枷锁,将我的梦羁绊,桥牌、政治、领带替代了蟒蛇、森林与星空,渐渐地“我”的梦想被尘封。“我”是一个飞行员,在孤独中,将飞行的轨迹遍布全世界几乎每个角度的上空,看似忙碌,实则迷茫。
直到飞行的决事打破了“我”用成人社会生存规则筑起来的墙,故事随之拉开序幕。书中的内容简单朴素,有着童话般的天方夜潭,但它的动容之处颇多,有人动容了小王子与玫瑰之间的爱,玫瑰或许普通,但因为小王子对它的爱,那为它浇过的水,盖过的玻璃罩与消灭过的毛毛虫而独一无二,即使它会枯萎,但至少它被爱过。它敏感、多疑、虚荣,但爱却将它包容,它一直活在小王子心中。又有人感叹于书中的“我”的成长与蜕变。“我”从一开始的完全臣服于世俗的规章制度,到与小王子相遇,一步步重新认识生活。当“我”再次拿起笔为小王子画出绵羊的同时,又何尝不是在重新勾勒自己的生活?当尘封的梦再被掀起,弯腰重新拾起,为时未晚。因此,书中的“我”是幸运的,我在沙漠中寻找水井时,终是意识到“沙漠是最美丽的地方,就是有一口井悄悄地藏在某个角落里。”在小王子天真无邪的,孩子独有的智慧下,“我”成功地守住了自己的梦与初心。可尘封的梦就一定要重新拾起吗?
这得从书中最不可理解的角色“大人”出发,无论是主人公“我”周围的大人,那些用善意的劝告消磨“我”理想的“明智者”亦或者是在小王子旅途中遇到的,统治着一只老耗子的国王、愿意不停地举着帽子的人、不想喝酒的酒鬼……他们都有着自己的执念,可他们却在日夜忙碌中渐渐迷失自我。数星星的商人占有了星星,可就像小王子说的,星星并不需要他,他的行为毫无意义。守灯人一分钟点一次灯息一次灯,越来越忙碌,就连简单的睡觉都成了奢望。他们都是大人,他们看起来天方夜谭,可它折射出的却是真实的我们。我们日夜忙碌,我们追逐名利,我们行色匆匆,我们看重得失……难道这就是长大?
不,我会长大,但绝不会成长成那样的大人。
我想如果可以,我会让自己成长成那只狐狸。即使我除了麦田的颜色外一无所有,即使我教我的小王子去驯服我时,他的内心早已被玫瑰占了百分之九十九,但我还是想成为它。人们都心疼狐狸,心疼它自从小王子走后,再也不会在三点的时候就感到快乐,但人们却不知道,狐狸才是真正的长大,因为它懂得放手。佛语有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大意是讲,人与人之间,缘起则聚,缘灭则散,聚散之事切勿强求。小王子的心中没有狐狸,即使它穿越茫茫沙漠,走遍所有星球也不会被驯服。既然如此,放手罢。苏东坡曾在诗中写道“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不妨换个角度来思考,每一个人的一生亦如逆旅,其它的人都只是过客,他们或多或少都以不同的方式教会我们成长,无论离去归来,终无人能伴我们一生,小王子于狐狸便是如此。
因此,狐狸是睿智的。它意识到了这一点,即使它感到孤独,即使它厌烦了天天守在苹果树下,但它从不强求,而是选择了将心中的梦封尘。它教会了小王子“很多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只能用心才能体会到”,它教会了小王子“要对属于你的东西负责。”这是多么浅显易懂的道理,可我们却用欲望将它们埋葬,陪葬的还有孩童时的那份纯真。大冰曾在书中写道“缘深缘浅,缘聚缘散,惜缘随缘莫攀缘”学会放弃,从欲望的苦海中脱身,亦是成长中重要的一刻。
从小我们接触较多的儒家教育总告诉着我们,要积极进取,去开拓改变这个世界,不断成就更好的自己。但当我们在这过程中失败,受到打击时,不妨用道家思想去开导自己“回归自我,顺其自然,将梦封尘”,将梦封尘,并不代表懦弱逃避,因为这是建立在已经尽了最大努力或现实是不可能的情况下,对梦想与初心的改动。在当今这个互联网、大数据时代每天都在发生变化,我们跟不上它的步伐,但它却为我们提供了无数选择的机会。时代在向我们昭示着:没有什么阶层固化,开放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多元。你缺少的只是向天花板挥出一拳的勇气,因此,有时候放手也是一条退路。
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我们心中有太多割舍不下的情和不忍抛却的念,这些牵绊会紧紧地缠绕在我们人生的藤蔓上。它们可以在日光散尽的黄昏后支撑我们度过一个又一个清冷的夜,也可以将我们困住,在幻想里庸庸碌碌地度过一生。
因此,也许只消一阵风,一句话,尘封的梦便会汹涌而至,但是否拾起请你遵循本心。你可以是小王子,也可以是狐狸。
小王子读后感2000字 篇7
童话不仅是给孩子看的,更是给大人看的。
在童话的世界里,我们可以看到真诚质朴,纯真浪漫,勇敢追求,可以看到那渐渐离我们远去的曾经真实美好浪漫的童年,更可以让我们在这物欲横流的世界的黑夜中静静的独处着,放肆着回忆,放飞着灵魂,去寻觅存在于我们心中最角落里的干净氧气。《小王子》,我想,最是这样的童话。
小王子是个孩子,于是,他拥有着未被现实世界的丑陋所玷污的纯美心灵和想要了解外部世界的渴望与好奇心。但也正是他的干净心灵,渴望好奇使他忧虑不安,因为他对真理坚毅的探索与这荒谬的世界存在着无法消除的矛盾,也许,这世界不存在他想要的答案。也许,这也是故事结局他死去的原因。只有他死才会真正而决绝的拒绝这个肮脏丑陋的世界,只有他死,才可以让他真正的解脱,也许只有他死,他才可以以另一种方式回到那个他负气离开却一直思念的小小星球。
小王子是个孩子,于是,他拥有着未被现实世界的丑陋所玷污的纯美心灵和想要了解外部世界的渴望与好奇心。但也正是他的干净心灵,渴望好奇使他忧虑不安,因为他对真理坚毅的探索与这荒谬的世界存在着无法消除的矛盾,也许,这世界不存在他想要的答案。也许,这也是故事结局他死去的原因。只有他死才会真正而决绝的拒绝这个肮脏丑陋的世界,只有他死,才可以让他真正的解脱,也许只有他死,他才可以以另一种方式回到那个他负气离开却一直思念的小小星球。
他曾游过众多星球,那些星球里有着控制欲强盛的国王、自以为是的自大狂、矛盾重重的酒鬼、唯利是图的商人、愚忠职责的灯夫、教条的地理学家……看到这些,小王子忧伤了——他不明白他们都在追求些什么,权利、虚荣、利益、还是僵化的知识!他不想和他们做朋友,因为还要追寻,于是,便有了来到地球并和飞行员的相遇。于是飞行员才会有机会在他们在一起的短暂时间里了解了小王子,也明白了小王子的爱——拥有了自己的玫瑰,就拥有了自己的世界。
读完这部书最大的感受就是拥有一颗童心,虽然现在已经慢慢长大,但是保持初心,拥有一颗童心,让我们能更快乐的生活。小时候我们不用想很多,所以我们很快乐,但是慢慢长大,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越来越多,笑容很少在我们的脸上出现,长大也不一定要经历这样的过程,只要你拥有一颗童心,把所有的问题都简单化,这样收获的快乐会更多。我就是一个不喜欢把问题复杂化的人,这样令自己和他人都不开心的行为我认为没有必要,就如同我和朋友闹矛盾,就像小时候一样,别人主要主动找我,立刻就能和好,或者自己就去找我的朋友和好了,不会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但是我发现现在越长大,想的会越多,不愿意放下面子去和别人和好,而且会把别人生气时说的话牢牢的记在心里,这样对以后是一个定时炸弹,就像很多人会翻旧账一样,当下次闹矛盾时会更加激烈,朋友吵架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和他人相处在一起这么久总会遇到麻烦,但是就这个问题进行深究的话,朋友之间的隔阂会越来越深,所以我们为什么不能像小时候一样,闹矛盾了,第二天就忘了,还是和往常一样开心的玩耍。朋友之间是经不起考验的,他们没有义务一直容忍着你,你也应该适当的给他们包容,生气了不能让别人一直主动找你,这样朋友之间的友谊也不能长久。每当我和朋友闹矛盾了,当时我不会说什么,毕竟都在气头上,说出的话是不会经过思考的,说不定在气头上说了什么伤人的话自己却不知道,所以我尽量避免这种情况,一般都是让自己冷静下来,不要直接和朋友大吵大闹,等自己想清楚了,找个台阶和朋友和好,我的朋友们也都很懂我,有了台阶就会立刻走下来,我一般和我的朋友很少闹矛盾,但是闹矛盾之后我们的感情变得更深了,对彼此了解的更多,我们拥有一段孩子般的友谊这样很好,在朋友面前不需要伪装,不需要考虑太多,可以把脆弱的一面暴露在朋友面前。而且当你步入社会,很难拥有这样的友谊,工作之后结交的人都是有利益关系的,不可能把不利的一面暴露给对方,也不能随时随地的诉说心事,所以现在的友谊应该值得珍惜,不要让这段孩子般的友谊变质,在学校里面的朋友不会涉及很多利益关系,只是纯粹的朋友,我们因为志趣相投和缘分成为了朋友,拥有一段这样的友谊是很幸运的,所以我们应该好好珍惜。
童真是最宝贵的东西,坚守初心,你才不会忘记自己最初的梦想,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要被现实打败,保留一些童真,不用想的很复杂,也不需要去揣测别人的用心,按着自己的意愿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要被别人左右。
小王子读后感2000字 篇8
我不会买衣服,不管是小时候还是大时候,都习惯了让妈妈操办,她觉得好的东西我一般都不会太抗拒,除了否决我很喜欢和在意的东西。所以在伟大的母亲的严格控制下,我很少会买到不值得的东西。
值得是什么意思?在我妈看来,值得的衣服就是物有所值,货真价实,能用完的不会被浪费,穿烂都要十几年。价钱不是问题,值得才是最重要的。她透露出来的一种生活观念我认为是很实在,且应该让我继承下来的,买东西要实在,做人要实在,童叟无欺,问心无愧。
可惜慈母多败儿,自我踏入大学的那一刻起,我就注定了要为一大堆不值得的东西付出多多少少的代价,因为不了解,毫无经验,也自愿脱离母亲的控制,不甘心受指引,所以大多数的决策都偏激而扭曲。看着好看的衣服,看着好吃的东西,看着好看的人,我不会管值不值得,先努力去拥有再说。
我把这种行为称之为本能,人的欲望,就是去追逐自己认为是好的东西,本能去追,没那么多犹豫不决,也没那么多繁琐的衡量。史铁生说人实现欲望的能力永远都追不上欲望的能力,这是永恒的距离。但事实上我们不会因为这份距离而逃避或者放弃什么,方向和动机明确的人只会想着如何到达终点。我得承认自己就是这么一个结果导向的人,不看值不值得,看怎么才能去达到。所以我就吃很多大亏,不管是在衣服、食物还是对人的感情中,我绝对是留着很多的败笔。衣服买了一堆穿了三两天不符合大众审美就永远藏在柜子了,爱吃的东西一想到就要吃就一直吃吃到最后恶心拒绝了,找朋友不看是否志同道合一味付出最后被嫌弃了,聚会喝酒好像存在感能多一点那就夜夜笙歌。这仿佛就是歌里唱得爱就爱了错就错了不问值不值得。
张爱玲也说你别问我爱你值不值得,爱你就是不去管值不值得。这是多么伟大的爱情呀,再换言之可能就是伟大的就是不问值不值得。可是从来不问值不值得的我,现在不也还是芸芸众生最不起眼的那一个吗?爱可以不问值不值得,但除此之外,如果不求值得,那人生一定特别无趣吧。像我现在对自己曾经喜欢的美食都无动于衷了,对好看的衣服都下不了手,喜欢的人看看就算了,就是太不计较那份值得了。你不知道它值得,所以努力得到了不知道接下来要怎么处置了,最后还得嫌厌倦和占地方丢掉了,这是严重的不负责。
什么是值得?每个人的判断都不一样啊,我觉得不值得的别人觉得值得,我觉得值别人觉得花这钱和心思简直有毛病浪费。因为每个人的价值观都不一样啊,我的价值观就决定了我对值得的判断。所以这件事情值不值得绝对来说也还不是我说了算。
既然这样,就要稍微自我地假设一下自己的价值观是大概正确的。价值观正确了,那问值不值得就有意义了。
如果今晚还带着病熬夜明天就会喉咙痛更严重,巧克力饼干和糖果都没得吃了。熬这个夜值不值得,不值得。
如果还想着聊天不去学习,那未来的几场考试都不会怎么脱颖而出,我就会失去被好公司录用的机会。现在聊这个天值不值得,不值得。
我听着歌听着歌想起以前无法自拔了,深陷记忆十分怀念可是我知道这种悲伤一旦蔓延开来,没有人来帮忙收拾的。浪费这么多时间值不值得,不值得。
我想要优秀,所以我放弃过分的娱乐,值得。
我想要得到你的认可,所以我要去学习那些毫不擅长的东西,而且我知道学成之后的我必定也有所成长,值得。
我想要融入那个喜欢的人群之中,就算再怎么内敛和害羞,逼着自己去把脸皮铺厚,把强的自尊放下来变成更多让人舒服的自嘲,值得。
乍一看好像是道德上的自我约束,大家都觉得可以有,但是未必能够真正做到和做好。当然我也会面临这种麻烦和困扰,也会害怕阻力和困难,也会走着走着就对值不值得迷茫了,这种不确定性谁都没有办法抵抗呢。如果一定还要去为我们的结局和后果担虑的话,那个时候我们不该问值不值得,而是去问怎么办了。既然值得,那接下来就是怎么办的问题,而不是担心能不能办好的问题了。这个逻辑应该没错吧。有些事情要想,但有些事情也不应该想太多。
我自制力差,如果凡事不问值不值得,我会随心去做。我曾经常常这么做,确实自由自在,只是事后会觉得不甘和浪费。问一下值不值得,也不是一件多难的事情,慢慢要求自己学会去权衡而已。
所以,在我学会成长为一个真正的大人之前,我要问很多次自己,这件事值不值得,这个人值不值得。值得就去努力争取,就算后果自负。既现实,也踏实。
这就是今天的我,对值得这件事的思考。
小王子读后感2000字 篇9
生日那天妈妈送给我一份很有意义的生日礼物,是一本名叫《小王子》的书,妈妈对我说:“我希望你能像小王子一样永远有一颗纯洁的心。”我很纳闷,书中的小王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啊?所以我就抱起书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看了前言我才知道,原来这本书在西方十分有名,是一本大人小孩儿都喜欢看的书,难怪妈妈会把它送给我。我又接着读下去。小王子住在一个小得只有他一个人的星球上,每天给他的玫瑰花浇水。后来小王子离开星球去旅行,见到好多奇奇怪怪的小行星上的人,直到他来到地球,在沙漠中见到一个飞机坏了的飞行员,小王子和飞行员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他非常想念他的玫瑰花。为了离开地球,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一口,后来飞行员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读了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什么叫纯洁的心灵了。小王子深深爱着他的玫瑰花,为了不让花儿被羊吃掉,他还请飞行员给羊画了个口罩。对他来说,他的玫瑰和地球上所有的玫瑰都不一样,如果花儿没有了,就好象所有的星球都失去了光芒。这是多么真挚的感情啊!还有那只狐狸,即使小王子离开了它,它也永远会记得那麦子一样的颜色。
这里面的好多故事都是有比喻意义的。比如,那个什么手下都没有的国王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能自欺欺人也不要自高自大;那个每天不停数星星的商人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在没有意义的事情上浪费时间;而那个不停地点灯熄灯的灯夫告诉我们要忠于职守……
我非常喜欢着本书,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我们在长大的过程中要永远保持一颗纯洁的心灵,才能找到我们真正追寻的东西!
我读到《小王子》的时候已经太晚了,在《小王子》问世后的63年,在网友凉月如眉的推荐下,我终于捧起了《小王子》认真地读了一遍又一遍。这本画满优美插图的小书,把我带入了一个充满爱与忧伤的世界。
他的爱心是纯洁的,对任何事与物,他都充满了爱。我们读了《小王子》以后,都会希望自己能成为小王子所钟爱的事与物,独享小王子那份浓浓的爱。
小王子在沙漠中央求作者为他画一只羊的时候,当时的小王子是多么地孤独呀,他多么地希望自己能有一个伴呀。当作者急于修理飞机,无暇应付小王子的提问时,作者说:“如果你听我的话的话,我再给你画一根绳子,白天可以拴住它。”小王子被这个说法吓了一大跳:“把它栓起来!多么奇怪的想法!”从这段对话中我们可以读出小王子的内心世界,他爱他的伙伴,他的朋友,不想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他希望他的伙伴和他一样自由自在地享受生活,没有那些穿着貂皮,孤独坐在自己的星球上的国王,只想“理性”的下命令控制一切的想法,没有那些“自负的人”,只爱被仰慕,除了赞美什么也听不见的想法,没有那些酒鬼,自暴自弃只为想忘记自己的自暴自弃的想法,没有那些“商人”,只为账面数字忙个半死,想占有再占有,其实对他们的占有物非常无助的想法,没有那些遵守“规律”的点灯人,不知自己为谁而忙,为何而忙的想法,也没有那些写大部头书的地理学家,只关心死的东西,对有生命的一切一点也不感兴趣的想法,他爱他的一切,他是一个有同情心的天使。
后来,我又读出了生命的矛盾律,有爱也有忧伤,塑造了一个柔情善感的小王子形象。
小王子没有那些大人们的矛盾,但他自己也是矛盾的。他爱他的玫瑰花,却又不知怎么爱她,他离开她但又想念她;玫瑰花也是矛盾的,她爱他,依靠他,却折磨他;狐狸是矛盾的,它要小王子驯养它,但又在他离开时舍不得他……小王子驯养了狐狸,最后小王子还是离开了狐狸,而且是永远地离开了狐狸。
狐狸曾对小王子说:“对我而言,你只不过是个小男孩,就像其他千万个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用不着我。对你来说,我也不过是只狐狸,就跟其它千万只狐狸一样。然而,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将会彼此需要,对我而言,你将是宇宙间的惟一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惟一的了。”小王子在离开狐狸之前,又去看了那些玫瑰花。他告诉她们,“你们现在什么都不是。没有人驯养过你们;你们也没有驯养过任何人。你们就和我的狐狸以前那样,她曾经和其它千百只狐狸一样,但现在她是我的朋友了,从此以后,她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狐狸。”
我们可以想象,小王子当时是怀着一种怎样的心情离开了狐狸呀,就像他离开他的玫瑰花一样。小王子的心中充满了爱的同时他也渴望着被别人爱。可是小王子的星球旅行经历带给他的只是那些大人们的自大、自负、自暴自弃、自我占有、自欺欺人的种种不负责任的言语与表现。在地球上的经历,带给他的也是失望与无奈。作者一开始就是为了尽快修好飞机,一直没有停止过维修,而与小王子的交谈只是应付而已,并没有真正地关爱过他,也没有想过要对他负责任。小王子在他那忧郁的心情里最终选择了解脱。
《小王子》是一个让人伤心的故事,一部写给大人看的童话,一则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我们需要对小王子有爱,还需要对小王子负责任,让他在一个充满爱与责任的世界里自由、幸福地生活着
小王子读后感2000字 篇10
虽然《小王子》只是一篇儿童文学作品,但还是觉得它适于我们所有人,也许正像作者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所说“所有的成年人都是儿童,只是很少有成年人还记得这一点”。里面有很多的寓言,最喜欢的还是小王子跟狐狸还有玫瑰的故事,或许爱情真的是人类永恒的旋律吧,不论是在早已远去的过去,还是当下现在,亦或是不可预知的未来,人类从来没有停止过也不会停止为它奏响最美妙的音符。
还是不太明白狐狸为什么会那么做,明知道小王子最终还是会离开的,却还是固执地请求小王子驯养它?难道它不知道留下来的人往往是最痛苦的吗,就像失去恋人的人只能靠着回忆继续坚强下去?或是因为它信仰“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也许是我的境界还不到吧,如果知道不可能就不会再去追求了,因为没有面对失去时的勇气,害怕伤害,不过把自己保护得很好的人或许永远也不能体会到所有感情倾泻时的那种幸福与痛快吧!过于保守的人只能在很小的圈子里感受很有限的喜悦、欢愉与幸福。爱情素来就是奔腾在草原上的野马,唯有勇气才能把它征服。有面对可能会受伤时的勇气,才会有得到所爱的喜悦!
“我是不吃面包的,小麦对我毫无用处。麦田不会引起我任何回忆。当然,这也是很可惜的事!但是,你有一头金发,于是,一旦你驯服了我,事情将变得妙不可言,那金色的小麦就会使我想起你,而我,也就会爱上你风儿掠过麦田所发出的声音......、”或许这也是另一种幸福吧,最起码它曾经体会过,感受过,它的感情世界不是全然的空白。在看到麦田时它会想起小王子,听到麦浪的声音内心也会泛起一片柔和的涟漪,于它没有任何好处的麦田被赋予了特殊的意义。如果我们是狐狸的话,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选择吧,或者选择很好的保护自己而失去应有的情感体验,或者选择拥抱曾经的美好但却只能是回忆。无论是哪一种,最重要的是能够遵从自己的内心想法,选择之后永远不后悔自己当初的决定,别人的意见随便听一听就好。
当小王子第一次看到花园里那5000朵玫瑰时,他惊讶了,因为他一直以为玫瑰是独一无二的,只有他的星球里才存在这么美好的东西,但他发现自己错了,他的玫瑰放在这里只是极其普通的一朵。在狐狸的引导下,他明白他的玫瑰他来说是无可替代的,因为“她是我的玫瑰”。小王子为她浇过水,为她挡过风,为她花费了时间,而那些相似的玫瑰“谁也没有培植过你们,你们也没有跟任何人建立感情”,所以她们的内心是“空虚”的。
其实不止玫瑰如此吧,你在一个地方待久了也会有同样的感情。五一的时候到家乡那边的大学去找同学玩,看到家乡校园绿化很多,人文气息也很不错,感觉很舒服,偏爱自然的我自是格外的喜欢。当跟同学说起自己现在的学校的时候便在那里无限感慨:我当初干嘛要大老远的跑到韩师那个破地方呢?这里离家近,环境又好的,我不是吃饱撑着了吗?虽然当时是有点后悔的情绪,但是我知道我的根还是在这里的,韩师才是我的“玫瑰”。这里有我大学里最美好的回忆,有与我志同道合的的朋友,有一直支持我鼓励我的人,这里有我熟悉的一切,我对这里怀有深深的眷恋之情。大学里的所有年华都是在韩师渡过的,这里的一草一木都见证了我的成长,我的喜怒哀乐都播撒在这片潮人的土地上了。尽管家乡的校园环境更胜一筹,但是我知道我的心是在这边的了。
其实推而广之,事间万物哪个不是如此呢?也许有时候你会抱怨自己的专业不好,你偶尔会对别人发朋友的牢骚,也许在今后我们还会抱怨工作的不好等等等,可是如果真的让你放弃它们的时候,第一个舍不得肯定是你自己,你一定会找出千万个理由来说它的好,而唯一的理由就是你不愿意放弃它。因为你为它付出过,它也回报过你,你们对彼此都有依恋。
狐狸在小王子临走前说:“你要对你那朵玫瑰尽心尽责......”,这其实何尝不是也在告诫我们呢:对自己选择的事情负责,选自己所爱的,爱自己所选的。无论是人还是物,总会有让你不满意、不顺心的时候,但不要被自己一时的难以忍受蒙蔽了双眼,轻易地放弃了心爱之物,因为这个鲁莽的决定最终会让你后悔的。就像小王子一样,由于玫瑰的骄傲伤害了它,所以他选择了出门拜访其他星球,但是在旅途中他一直没忘记他的玫瑰,并且一再的后悔离开她,为自己当初的年轻、不懂事而懊悔。对自己的“玫瑰”负责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