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之门》读后感(一)
刚开始研读《法律之门》时,第一感觉就是法律之门一直敞开,而我却在门外。大学你可以读很多书,但《法律之门》是非读不可的。它内容涉及广泛,不仅全面介绍了英美法律、而且深入浅出地描述其适用过程;它不是像教科书那样冷冰冰的说教,而是集法理、判例、文学素材、相关
法律把自己打扮成理性的化身,而它的功效是依靠于暴力的。这句话摘录于《法律之门》,它的一方面提及法律的理性,另一方面又提及法律的强制性。
首先,法律是由人创造出来的,用来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随着社会关系逐渐=变得复杂和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社会现象逐渐多样化,法律制度顺应历史的潮流也在不断发展完善。但是无论怎样绞尽脑汁,人对社会事实的认识依然有一定的限度,“立法空白”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避免。律师是有偿的职业,他们是站在其当事人的立场上说话的。他们有时会觉得他们是为其当事人争取最佳的判决结果,而不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公平。“
他们的技巧,专业知识,影响等等都是为了出租”,这句话说的很有道理。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他们可能不惜一切代价去伪造证据,教其当事人说谎。这是人的欲望在作怪,是很难避免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许多的法律制度的漏洞,就会被一些居心叵测的律师利用,因此造成很多的冤案,破坏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法律之门》说,立法是有分层的。有钱有势的人除了会阻碍有些令他们利益受损的法律制度的颁布外,还会利用他们的权势和财力聘请高级的律师为他们逃脱他们应要负的责任。
记得罗斯柯·庞德曾经说过:“我们都需要地球,都有大量的愿望和要求需要满足。我们有那么多人,但却只有一个地球。每个人的愿望不断地与邻人相冲突或者相重叠……即使这些物资手段无法满足人民的全部需求,至少也应该尽可能地人人有份。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说法律的目的在于正义。我们不以为正义是一种个人美德,我们不以为正义是人们之间的理想关系。我们以为正义是一种制度,我们指的是这样一种什么应被认可、保障,什么应被否认、拒斥的关系。
然后,法律的实施是需要国家强制力的来实施的。一般人面对法律处罚时,是不会轻易接受的。因为这些法律处罚是会损害他们自身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而且有时候还会是生命的利益。鉴于法律处罚对人们利益的损害,法律处罚所作出的过程和结果是一定要体现公平正义的。只有这样才能令所有人心服口服,包括接受处罚者。也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冤枉无罪的人,真正的让有罪者受到法律的惩罚,彰显法律的权威。尽管我们传统的司法模式存在着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但在其前行的每一步都没有把贪污视为理所当然之事。
《法律之门》的理论体现为一种面向民众的说理,虽没有文艺书的浪漫和天马行空的想象,却有着古罗马演说家的激情和雄辩。通过研读,我仿佛从门外走进另一世界。
《法律之门》读后感(二)
在未开始阅读此书之前,吸引我的是这部书名。因为在我所教授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后半部分正是法律基础内容,心想,阅读本书有助于我对法律知识的进一步深入以便有益于教学。然阅读完毕之后,这样的想法太过于初级。因为在译者后序中有这样一段话“两座摩天大楼坍塌了,但它们令人联想到美国人的光荣与梦想并不会随硝烟而去,承载这种光荣与梦想的,正是本书所铺陈诠释的法治。法治不是包治社会百病的灵丹妙药,也无法阻止撒旦的疯狂,但它的确是支撑了美国二百年繁荣与稳定的柱石。”由此,你会发现,这本书不是单纯的讲英美法系的一般常识,而是更进一步地是对英美法系,尤其是美国法治的全面解说。然而,全书的解说方式不是生硬的说教,而是采用了一种围绕法治的瑕与瑜的讨论,进而提出思考,而不给出标准答案,引导读者自己理智的思考。所以,到这里,这才是本书吸引住我克服长时间不愿坐在电脑面前看电子图书的问题的魅力。
在阅读过程中,个人也发现一个自己的弱点,即由于不是法律专业出身,未曾系统地了解过英美法系等系统的知识,所以,在看到书上所呈现的内容时不免有些时候力不从心。但是,在于自己感兴趣的部分还是结合着自己的思考有些想法。
“事实上,每个人心目中都有法律的形象和期待,这些是来自电视、报纸、个人经验和家庭历史等等。”“听到法律这个词,最初进入脑海的是哪些词汇呢?写下一些句子,描述法律涉及什么、法律行为最常发生的地方,以及法律最值得称道和令人生厌的方面。你可能会惊讶于这些已由的知识所揭示的丰富内容。”这段话给我的问题是:我们对法律的思考为何就没有去关注过实际生活呢?尽管我们会考虑到生活中的诸多实际法律案例,然而,法律案例中的人物事实上总会离我们有一定距离,远不如像作者这样的方式更能引人去思考法律。
在我们所掌握的知识以及我们所讲授的知识中,常提出:“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等这样的命题。卢埃林亦提“知法有益,即使法为恶法”。然,卢埃林却进一步道出了“知法何以有益”之五大原因:一是,如果他无知,他可以向他们学习并且从先行者的知识中获益。二是,如果他慵懒,他可以注意一下前人的行为并从他们的勤奋中获益。三是,如果他愚蠢,他可以从他们的.智慧中获益。四是,如果他有偏见或者腐败,则过去常规做法的存在给其偏见或者腐败以公开的检查监督、限制其肆意胡为。五是,即使前人建立常规是也曾慵懒、无知、愚蠢,而有偏见,不过,知道他将继续其前人的所作所为也会提供一个基点,使人们能够由此预测法院的行为。
尽管上述五大原因是卢埃林针对法官要遵循的先例判断而起初的知法何以有益的注解。但是对于普通之大众而言,这五大理由依然存在,也应是我们法律要给众人的从中受益的理由。
今天,我们以法治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种手段。然,正义究竟是什么?正义是理想主义吗?罗斯柯·庞德对此作出了自己的注解,他指出:“我们都需要地球,都有大量的愿望和需求要满足。我们有那么多人,但却只有一个地球。每个人的愿望不断地与邻人相冲突或者相重叠。因此,不妨说这是一个任务艰巨的社会工程,其任务是创制物资、手段,以维持生存并满足共同生活在争执组织生活里的人们的愿望和要求。即使这些物资、手段无法满足人们的全部需求,至少也应当尽可能地人人有份。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说法律的目的在于正义。我们不以为正义是一种个人美德;我们不以为正义是人们之间的理想主义。我们以为正义是一种制度,我们指的是这样一种关系的调整和行为的规则:它将使维持生存的物资满足人类享有物质和采取行动所需求的手段,能够尽可能在最小摩擦与最少浪费的情况下人人有份。”正义是什么?即公平、公正以及善良。法治是什么?即良法善治。因此,把正义制度化即是我们今天努力为之的法治。这样的法治有三个根本的作用:定分止争——减少摩擦;实现正义——合法化利益的实现;导人向善——和谐地相处于我们仅有的一个地球之中。
然,法治的基本原理是,“人类手自我利益驱动(易受奖惩影响)的理性存在物(有能力遵从规则)。”这就对我们提出了一个要求,“要求有某种乌托邦的信念。首先要相信理性是行为的基础。其次,必须相信立法者有能力设计这样一套规则:广博到祖怡覆盖人类将往的全部范围,又细致到足以运用与特定的冲突;灵活到足以允许变革,又稳定到足以作出预期。因此,法治是一种信仰体系,而并不失属于人类存在的一个毋庸置疑的方面。”我们同样对法治
最后,用皮埃盖特的这样一句话对本书读后的结语:“心灵越是缺少内省,就越是成为自以为了解自己这一幻象的牺牲品。”
《法律之门》读后感(三)
《法律之门》是美国各大学法学院比较通用的一本法律教科书,可以看作是一部英美法的微型百科全书。长久以来,不断有人提出“法律是什么”这一问题,尽管人们在理论上为法律定制了各种答案,但是实践中的法律却往往不以人的观念为转移。其实,法律存在于社会各种力量的较量当中,每种力量都承载着不同群体的社会需求,而每一种需求在不同的情景和观点下都有其应被满足的理由和价值。读《法律之门》,也许能够解答各种关于法律的困惑。
这是一本不同凡响的书,它提出诸多开放式的话题,意在鼓励读者独立思考。它的设计让法律人不能单纯为学法律而学法律,而是要把法律与其他学科联系起来,旨在鼓励以多种方法研究法律:政治学的、社会学的、人类学的、历史学的、文学的和哲学的。所以,书中每一个论题都可以作为一个开端,并导出其他的阅读材料,让读者能够多角度思考“法律是什么”。这些材料的编排总是能在文化和历史的广阔背景下启发你对法律的思考和讨论。
孟德斯鸠说,法是一种理性存在。在西方哲学史上,理性主义与法学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然而,日常生活中人们的守法行为与其说是因为受到法律理性的召唤,倒不如说是因为法律背后所依仗的暴力所驱使。尽管法律暴力一向遭受人们的质疑,但是没有暴力支撑的法律,就失去了保障。因此,法律暴力“不是对它力量的颂扬,而只是不得不予以容忍的一个因素,一个难以解说的因素。
但是在日常司法运用中,若是想给法律制定一个明确的定义,其实是颇有难度的,但是就如美国著名大法官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说:“法律就是法院事实上将做什么的预测,而不是其他的虚伪和矫饰。”在司法过程中,一旦技巧和工艺占了统治地位,就会导致文牍主义的结果——对于所有遭遇这一结果的人来说,这都是一件可悲的事情。法官是工匠吗?对于法官的要求仅仅是要求其明了裁判的技术原理、解释规则、法律术语,以及推演结论和发现答案的方面,就足够了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作为法官,是有其特定的价值观的,裁判的目的是寻求正义,崇尚正义。又何谓正义?正义是法律的目的,是个人生活和拥挤的世界里所有人的活动之间的理想化的妥协。而法院之外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则从个人活动的主体角度去发掘,让活动的个体从主观上去同意妥协。这不仅是解决纠纷的方式,更是解决纠纷的艺术。而法官,是上述裁判的判断者,正义的理念即是指导裁判的宗旨。
这是霍姆斯在给哈佛大学本科生演讲的一篇结束文。从这一篇文章中,我读到了法律职业的理想性和崇高性。“法律并不是一个属于艺术家或者诗人的领域,法律是理想的职业”,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应当是一个思想者,思想者的任务就是“使某种事物到全部事物的路径显得更为清晰,说明你的事实与宇宙框架之间的理性联系”。法律职业需要我们用更多的精力去思考分析问题,并且将所思考的东西能够变得清晰明了。
文中提到我们学习法律的人,还需要做到不但要精通法律的知识,也需要精通一些相邻的学科的知识,只有这样才可能做出有实践性的判断。文章原文如是说“如果你的专业是法律,那么通向人类学、政治经济学、立法理论、伦理学的道路都是清晰的,因此有许多条道路都通向你对生命的最终观点。对于其他任何专业也都是这样,唯一的区别在于发现那条道路的难度。要精通任何一门知识,你都必须精通那些相邻学科的知识。”“想要理解任何东西你就必须理解全部。”这些话是对法律职业者的挑战,法律职业虽然是一个理想的职业,但也需要去面对这些挑战,精通这里所有的知识,才能够在法律职业上有所建树。
同时,既有的法律职业的发展方向并非是已经固定,没有新鲜的东西可以发掘了,如文中所提“在法律这个职业里还有一些开放的领域,也还有一些道路将从那里把你们引向你们想去的.地方”,也就是说这一法律职业的生涯需要我们去不断的探索,不断的进取,而且这些引导的所去的方向并不一定是美好的,并不一定有鲜花拥簇,也并不一定如玫瑰般的温床在等待着我们。
文章在也提到“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结果是轻松的”,言下之意让我体会到霍姆斯讲道法律职业要有好好的进步与发展也不会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法律职业也面临着理论与实践的磨合,“当你们为了指定的任务而接受生命赋予你们的事实的时候,你们的教育才刚刚开始”,法律职业更是一门实践的职业,法律职业的路上需要理论和实践不断结合。
读到最后,也体味到了法律职业的理想与法律职业的现实之间还是需要我们不断的努力和奋斗的。法律职业生涯是艰辛的,不过要在这里有所成就,必须要有一定的信心,“要得到伟大的思想,你必须成为英雄主义者和理想主义者”,“只有当你已经独立工作的时候——你已经感觉到自己周围是比围绕着垂死者的孤独更加孤独的黑色港湾的时候,当你已经怀着希望和绝望相信自己不动摇的信念的时候——你们才能如愿以偿。”如是便是对法律职业者艰辛的描述。
综合全文,我看到的这篇《法律职业》透视着一位伟大的法律人对法律职业的解读,讲到了法律职业是属于理想者的职业,除非有英雄的气概和十足的信心,决不能带一个人走过黑色港湾的生活。看到了法律职业者必须是一个有思想的人,并且不仅要能够思考自己法律知识的思维,也需要更多的相近关系到法律问题的学科知识的思维,只有掌握了这些才能真正的在法律职业上有所发展。同样法律职业中还存在着许多“未得之地”,有一些道路正引导着我们慢慢去开拓这一些领域。在这一路上,并非到处都是鲜花拥簇,更多的是艰辛和孤独,唯有那些怀着希望和绝望相信自己不动摇的信念的人才有可能在法律职业上能够一直努力下去。
当观看完一部影视作品后,这次观看让你有什么
法制教育观后感范文1
今天,我和全校师生一起观看了《法制教育》片,里面介绍了一些青少年儿童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是缺少良好的教育和染上了不良的行为习惯,我看了以后深有感触,也颇受教育。
首先是缺少良好的教育,尤其是家庭教育。由于一些孩子的父母工作很忙或父母离婚了,不能关心照顾孩子的成长,让孩子自由地学习生活。他们就会在放学后不回家或者不做作业、贪玩。这样渐渐地远离了学校和家庭的管教,过早地走上社会。
其次,就是染上了不良的行为民习惯。这些孩子在学校里面不遵守纪律,上课调皮捣蛋,课后打骂其他同学,甚至欺负小同学。他们不爱学习,沉溺于网络游戏。就像片中讲到的为了筹齐上网的费用,他们敢于拿出锋利的刀子去抢劫他人,给他人和社会造成危害。
他们用自己犯的过错来警示我们——这些正处于美好青春年华的少男少女们,这些正享受着生活美好与自由的我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学校里,做一个好学生,家庭里,做一个好子女,社会上,做一个的好公民。同时还告诉我们要慎重交友,无论身处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这是一个处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人发自内心的悔恨和领悟。他想把这些道理传达给拥有自由的我们。这对于我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启发,甚至可以产生心灵的震撼。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显得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也愈来愈密切。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们,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所以要使人生走得辉煌灿烂就必须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不要为一时的冲动而做犯法的事情令自己悔恨终生!自毁前程!
在这里,我要真诚的呼吁每一个人,不要让自己悔恨终生、自毁前程!从现在起,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给自己的人生填上辉煌的一笔——学法知法懂法,让自己的人生更亮丽、更成功、更辉煌!
法制教育观后感范文2
星期五的班会课上,我们看了一部法制教育影片。影片的大致内容是一个农村出身的男孩子受到了父亲的影响,学会了赌博,刚开始是在农村小赌,后来就发展到去城市打赌,最后应为赌博去偷钱、抢劫、杀人、被关进了监狱。
从这部影片中,让我领悟到了很多东西。为什么一个如花一样的少年,正改去学知识,学文化的时期、会去赌博呢?为什么一个善良的青年人最后沦为杀人犯?这些问题是我们应该思考的。
影片的开头,说了少年的.父亲喜欢赌博,最后少年学会了赌博,这就是应为场靠的原因而让孩子误入歧途,所以才体现出教育是多么的重要啊!古人说:"千里之堤,馈于蛇穴。"
无疑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都是教育我们要注意生活中的小细节,不要认为那些没什么,须知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一个从量变到质的过程。那些应为农村赌的钱满足不了自己的野心,就去城市里赌,赌的越大,他就陷得越深,最后不能自拔。就到了破罐破摔的地步。看到影片上她用刀刺进交警的胸膛的时候,我就知道,他的一生完了。所以我们才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不要做法盲,不然,将自己就会吃大亏的。
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一已是百世身。这句话恐怕那位少年现在是最为明白了。
法制教育观后感范文3
今天老师让我们看了法制教育短片,看完之后大家都感触很深,它增强了我们的法律意识,同时告诉青春期的我们理智处理事情,想清事情的后果,切不可莽撞意气用事,避免造成让我们后悔、无法承担的后果,理智处事,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小公民。第一步短片讲了原本成绩良好、孝顺父母的飞翔因迷恋于网络,成绩一落千丈,经常旷课去网吧打游戏,父母开始重视起来,父亲许多次将飞翔从网吧找出来,不让他上网,最后一次飞翔一怒之下,拿起水果刀刺伤了父亲,犯下了弑父的大逆不道之事,最终父亲因伤势过重而死亡,而飞翔也被警察带走了。我们要引已为鉴,切不可做这种傻事。
网络的应用是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我们上网要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避免“网毒伤害”,我们要善于利用网络技术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难题,做一些对他人和社会有用的事情,而不是在无聊的信息中浪费精力,要学会抵制网络上不良信息的诱惑。网络不是生活的全部,我们不应该成为网络的俘虏,而要做网络的主人。我们要正确认识网络两面性,用其所长,避其所短,发挥网络交往对生活的积极促进作用。
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矛盾、挫折,我们要学会冷静、理性处理问题,冲动是魔鬼,要学会自我控制、加强保护自我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明辨是非。同学们,让我们自尊自爱,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