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寻找失落的世界遗产》这本书是由作家魏斌写的。主要是写我们科学家如何来破解历史上还没破解的秘密的书。
我很喜欢这本书,特别对第一章的说的年表记忆深刻。里面说到司马迁是一个很了不起的史官。他在《史记》中说到从公元前841年的历史自己虽然查阅不少的'古籍,史书但是有些地方并不能确定是对的,而从公元前841年到司马迁生活的时代他都记载详细,基本正确。为了要找寻周厉王之前的历史,我们当代的科学家成立了“夏商周断代工程”,两百多位专家分九个课题,44个专题开始研究。其中包括了考古学家,金文学家,天文学家。考古学家从河南挖掘的二里头文化和龙山文化等遗址上挖掘出来的东西,找到了周朝祭祀的东西。知道了周朝祭祀分36旬和37旬。而一旬为十天,也及时一个祭祀周期就是一年左右,这样周朝的时间基本出来了。而金文学家从出土的青铜器上,陶罐上的古文字破解中来只字片语,其中讲到了月食和日蚀。于是天文学家进行推算,就得出了夏朝应该开始于公元前2000年,而夏朝经过4百多年后开始了商朝。历史即神秘又有趣。我从这本书上我知道了一些从未有过的知识,而知道原来我知道的历史就是这样由那么多的科学家研究出来的。这是一本好书。我喜欢这本书。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1
有这样一群人,义无反顾地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寻找所谓的真相;有这样一群人,为了朋友间的一句话,不惜两肋插刀,以我之命换你生;有这样一群人,背负太多家族使命,历史亦或终极……
“一入盗墓深似海,从此真相是路人。”一周前,我看完了《盗墓笔记》,它带给我的是深深的震撼,那是一种无法自拔的感觉。这是一个由战国帛书引起的故事。主人公吴邪及他的三叔吴三省等人,逐渐被卷入一个巨大的谜团。在这盗墓途中,无邪也结识了许多朋友,他们一起共同面对危险和谜团。
小哥张起灵,被无邪称作“闷油瓶”的他性格沉默寡言,上身蓝色连帽衫。他的食指和中指奇长无比,后背一把黑金古刀,有能驱虫的“老闷血宝”。他总能在队友遇险时挺身而出,身手极好,有着不为人知的过往。
《盗墓》中老九门裘德考,张家和他组织的关系错综复杂,他们相互利用猜忌,各种陷阱,只为青铜门后的最终秘密。无邪一干人等被卷入其中,历经风雨,却不知上一代恩仇何时能解除?在不断探索谜团,寻找真相的途中,他们或许找到了更多:友情,责任,生命,意义等等。
我最感动的或许不是铁三角真挚的友谊,不是潘子对三叔至死不渝的忠诚;也不是花儿爷和吴小佛爷必须担负家族责任背后的孤独。于我而言,感触最深的是小哥的自我追寻。
在很长的岁月里,看着自己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以各种方式死去,你发现任何人都无法在你身边留下来,这个时候,对于死亡,你就会有另一种看法。比麻木更深的一层,就是淡然,对于死亡的淡然。小哥对死亡的态度从麻木到淡然,当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离开,而他却什么都挽留不住。只因为他姓张,是起灵人。
你能想象吗?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时,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去享受朋友和爱人,你人生中的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
只因他是张家族长,张家唯一的起灵人,所以宿命剥夺了他沿途看风景的权利,他要承担一个家族的责任,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没有意义,正如闷油瓶——小哥所说:“意义这个词本身,就是没有意义的。
世人都说张家强大如佛,淡漠如冬夜,却不曾想到,西藏墨脱那哭泣的石雕,却不曾想到,那三日静寂里,他无法挽回的悲痛和内心的脆弱,人们说他高傲淡然,我却不尽然。
张起灵,我从不求你君临天下,只愿你此生安稳,能被世界温柔相待,也好好爱自己。《盗墓笔记》包含了我太多太多的爱,一生那么长,等你十年又何妨?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2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終遇文锦。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
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3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受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地说出了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想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他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感觉到指骨碎裂时的剧烈痛苦。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一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他们有着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都放弃了各自的目的;是亲人吗?我觉得也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
所有的`一切,好像都是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这就是铁三角。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4
这不是读后感,这是读后感动我的那三段话,以及关于未来的憧憬。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收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他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关于盗八。”闷油瓶淡淡地说出了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form张起灵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感觉到指骨碎裂时的剧烈痛苦。
———————form吴邪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一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我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form王胖子
潘子死了,云彩死了,小哥进了青铜门,定下那个十年之约······
看正文我没哭,看后记我是忍住没哭,希望在少年篇的小哥和天真能有幸福的结局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5
今天,我终于把南派三叔的9本《盗墓笔记》听完青雪版的一遍,看完坑爹版的电子书一遍,读完图书馆借的实体书一遍。
当然,读后感、观后感什么的我自小学以来就一直不太会写,但这次看了《盗墓笔记》,真的有所感触,信笔而作。
第一部分对比阅读
在读《盗墓笔记》之前,我还读完了《鬼吹灯》8本,但是同样是听了一遍读了两遍,所得出的结论只有:天下霸唱的易学真的很好,以至于写出来我们看不太懂。《鬼吹灯》描写的主要是上世纪80年代的盗墓贼,所以人物的语言多带有时代的红卫兵口气。同样,根据《盗墓笔记》大事年表,这一系列书更加接近我们生活的年代,所以读起来我认为感觉更好。
从笔法上来说,《鬼吹灯》注重于营造一种诡异的气氛,《盗墓笔记》自然也有,但《盗墓笔记》着重于对主人公吴邪的心理描写。两书虽都是以盗墓为题材,都是以先人留下的笔记作为引子,但只有《鬼吹灯》依旧忠实于盗墓这个过程,并且主要是描写人物的动作,而对于人物的外貌却十分的草率,让我在读的时候老师在想,胡八一到底长得像个痞子还是个文艺小青年,shirly扬到底漂亮到什么地步?鹧鸪哨的鹰钩鼻是不是可以挂抹布??这些无疑不得求解了。不过好的一点,《鬼吹灯》里对于怪物的描写倒是很详细,看到的时候还是能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而《盗墓笔记》,文笔显然没有天下霸唱的好,不过也达到了令人身临其境的效果。但书中对人的外貌和神态的描写很详细,这也是让我最初喜欢上小哥的原因。但三叔的语言过于单一,比如描写无邪紧张的时候,只有“脸色大变”、“直冒冷汗”、“头皮发炸”等等。
对比两书,《鬼吹灯》有个好处,悬念不会持续太久,总是才挖了坑立刻就填上了,读起来也十分顺畅,但这样也造成了书与书之间是相互独立的,这样我读的时候会看了上一本就不想读下一本的腻味。而《盗墓笔记》三叔太喜欢挖坑了,而且挖完了又不及时填上,到后面的时候疑问越来愈大,越来越多,最后有的坑干脆不填了,我很纠结啊有些还要自己去推理才算填上。不过书与书之间衔接的很好,所以对于我来说,“爱不释手”。但疑问太多,又让我有些不耐烦,可是有放不下。三叔写的时候,开头奉献灵异小说,中段又有点像哈利波特,最后简直是名侦探柯南了。
总的来说,《鬼吹灯》主要是重写情节发展,反而显得有些没有人情味,尤其是shirly杨几次和胡八一明说,胡八一都没心没肺的没反应。所以我个人更喜欢《盗墓笔记》,因为里面有各种各样的情感,很多桥段我都感同身受。我个人觉得,这就是《盗墓笔记》比《鬼吹灯》成功的原因。
灵魂歌王
上世纪五十年代的美国,社会形态还未成熟,Negro还是允许的对黑人的称呼,乔治亚州因此拒绝黑人音乐的介入,这也是为什么在影片《灵魂歌手》的前半部分几乎没有看见白人的原因。也许有人会说这是种族歧视,或者是社会地位的不公平体现,但无论如何在当时,没有人会因为这个原因而更关注这一群体的存在,这为雷·查尔斯铸就一个时代的传奇展开了艰难的开篇。
我知道不能以貌取人,因为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都被一件件的得以实现,但在看这部电影以前一直心存疑惑,不知道以一个长相平平,身患残疾的黑人是如何做到的。不想去重复片中那些动人的歌曲,真正让我感动的是雷从社会的底层,执著挣扎前行的每一步。孩提时代弟弟在他眼前的溺水成为今后难以磨灭的心结,莫名其妙的眼疾也过早地夺走了他的光明,所有的一切仿佛就像片头枯树上吊挂的那些五颜六色的瓶子,阳光下绚烂夺目,可是有一天上帝突然关上了雷的心灵之窗,漆黑中只能听见它们在微风中叮咚作响。空洞眼眶里不断渗出的泪水模糊了视野,幼稚的瞳孔里交织着困惑的思索。他还小,还不懂得宿命的安排。
是母亲说:你瞎了,可是你并不傻,所以你要开始适应这样的生活。
她还说:永远不要让别人以为你是一个残疾人。
所以雷一路走来,带来黑人为之疯狂的音乐,带来白人如痴如醉的旋律,他故事贯穿了三十年的时光,装点了几代人的青春回忆。残疾的身体看似不完整,但他们往往比常人更关注平凡的生活,从中找寻易被人疏忽的亮点。片中有一个情节是雷在嘈杂的餐厅对妻子说他听见了鸟叫,妻子茫然四顾,然而雷则说:闭上你的眼睛,用心去听。她照做了,她听到了,要知道那可是一只蜂鸟啊。
说到这里,我想起了被热炒的舞蹈《千手观音》,邰丽华的名字也在一夜间传遍神州,这是媒体的力量,但是我们却无法去想象她和她的伙伴们曾经过多少节拍的重复。对于她们来说,如果心中没有流淌的音律,记忆就无法完成这些繁复的动作,雷也不可能谱写出如此之多的灵动乐章。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旋律,只要用心去听。
他们就生存在平凡的周围,多一些的关注,我们的天空将更加绚丽,这需要大众的努力。说来容易做起来难,最简单的是问问自己是否还记得春节联欢晚会上所教的手语——爱是我们共同的语言。
灵魂歌王观后感第2篇
当初毫不犹豫地买下这张碟,就是冲着奥斯卡最佳男主角的声誉。但两个半小时看下来,期间还稍稍瞌睡了一阵,并没有多少心灵震颤以致灵魂激动不安的感觉。也许是缺乏对黑人音乐的了解,对我来说,这更像一个音乐天才的大事纪年表,但算不上心灵传奇。
我想到了《飞行家》,莱昂纳多一直为这部戏竟然没有赢得最佳男主角的青睐而耿耿于怀,整部片子也没有占据有分量的大奖,简直对不起其要拍出一部人物史诗的架势。但我看完之后,就觉得没得大奖是理所当然的。
虽然是演绎两种完全不同的人物,但两部片子某些方面有点类似,不断变换的时代背景、个人命运的跌宕,还有相比精彩人生毫不逊色的感情生活。这让我明白,或许拍一部真实人物传记的影片多少有些费力不讨好,因为,真实的人生,往往比小说更小说,比戏剧更戏剧,而真正的心灵传奇又岂能轻易地在两个多小时的光影中折射?相比电影,我更愿意看好的人物传记,在长篇人物传记持续的渗透力中,文字更能敲打我们的心灵。
据说为了能够演好这个角色,福克斯事先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首先是用一个月的时间来适应做盲人、减肥,然后是模仿Ray Charles找到沉浸于音乐中的感觉。最初我很不习惯他一说起话来就不停抖动的身躯以及夸张的脸部表情。朋友提醒我说,盲人在和他人交谈时,往往会不自觉的比一般人的面部表情要多,意在吸引对方的注意,同时潜意识里表明,我也“看”得见你的表情,看,我不是回应了吗?
电影中较为吸引我的,是穿插在影片中的,男主角对小时生活的回忆。他的弟弟,仅仅是玩耍中倒在了放置在屋子外桌子上的大水盆里就死去了。此时,单身母亲在屋中如往常念叨着,而ray,却在一种不知所措中什么也没做。
这一童年生活的插曲,成了ray一生的心灵创伤。他不断的自我谴责,哭得眼睛一天比一天模糊;他成年后常常恍若置身一片水中,一伸手,摸到的竟是那颤动的小手小脚。就是这种持续一生的心灵创伤,成就了他对声音的敏感,释放出音乐的天才。片中的ray说,有创伤的人就会有特别的感受力(大意),这一点,我也曾
灵魂歌王观后感第3篇
2004年6月12日雷查尔斯因肝病并发症逝于加州,享年73岁。这是一位美国音乐史上传奇式的人物,甚至可以将他视之为黑人音乐界的泰斗。如果说有那些音乐巨星可以与之相较,那么也就是猫王普雷斯利和甲壳虫乐队这样影响一代人的音乐人可以与他相提并论。在他病逝后几个月,他最后一张专辑又一举赢得了八项大奖。对西方流行音乐有所了解的人们,不得不承认这位音乐人的一生绝对是一个传奇,毕竟他还是位盲人。
将这样一位音乐巨人的一生搬上银暮,应该是迟早的`事情。这个拍摄计划被蕴酿了很久,一切都是在雷查尔斯去世之前进行,而当影片上映时他的人生也几乎同时终结了。所以最后影片的故事只是浓缩了他最为辉煌的人生路程,从西雅图闯世界开始到1966年成功戒毒结束。事实上人物传记影片并不好拍,故事的情节都依赖于真实人物身上发生的一切,不能太多的艺术加工,否则会背离原型,引来乐迷们的不满,又或者太过照搬真实人物的一切,让人觉得无趣,欣赏起来象是纪录片,如迈克儿曼的《拳王阿里》。我最喜欢的人物传记影片是《杰基和希拉里》(又名《她比烟花寂寞》),但太过直露和艺术渲染性地反映一位音乐神童的阴暗面,同样招来无数的怀疑和指责。所以说传记类影片实在是不好拿捏,同样地影片的精彩与否同样很依赖于传记人物本身的精彩与否。
中国的人物传记影片在以往有着一个通病,塑造的人物通常高大全,过分完美而脱离了现实。对于雷查尔斯这样一位出色的音乐人,恐怕也是免不了会对他的才华赞誉有加,但《雷》还是注重对其阴暗面的描绘。诸如他的吸毒史,以及他好色的一面,当然各方面全方位展现一位艺人,可以更真实地还原本人,缺点和优点并存是作为人存在的必然。当然作为一部美国主基调的影片,总的来说还是赞大于贬。
影片的叙述方式很普通,以编年体的方式对雷从一个无名小卒变成赫赫有名的巨星级人物的过程以阶段性的再现。当然但以这样的方式来再现一位人物似乎有些太过呆板无趣,于是在影片中不断以闪回的方式再现了他的童年,一个贫穷的黑人孩子,以及他失明的人生过程。这其中比较着重点到了雷查尔斯的母亲对他的教导,以及他弟弟享利的死成为他一生的阴霾。这几点童年的经历对他以后人生的原则和方向起到尤为重要的影响。首先母亲因为贫穷而为人洗衣,遭遇到不公平而奋起抗争,这些与他后来不断与那些侵吞他利益的小人作抗争一直交替在影片中行进,突出表现了他同不平等抗争的处事原则。另一方面作为一名盲人他一直信奉母亲教导他的凭声音去记住一切,所有的事都得依靠自己,成就了他后来迈向成功的坚强性格。我认为影片最成功的处理就是将雷查尔斯童年时造成自己弟弟溺水死亡的罪恶感同他吸毒有机的结合到了一起,也许真实的雷查尔斯是否如此我们不得而知,但是这样的艺术处理似乎也为影片的整体塑造人物的罪责感与救赎作了统一性。
追求平等和一切只信自己的个性虽然对雷查尔斯在音乐事业上的成功起到重要的作用,但同样也影响到他在生活中的一些反面元素。探求和尝试在音乐上是一种创新精神,而雷查尔斯也为此走上了吸毒的旅程,这一段旅程并不光明,而且似乎也会为这样一位音乐巨人抹黑,电影人还是为他找了个理由,童年的阴霾使他心底处总有一份恐惧和罪责,为了逃避而依赖上了毒品。影片中不断出现水的幻象,反复强调这个理由对雷查尔斯的影响。这个理由其实让我觉得牵强,但是在影片中的表现手法和衔接上还是值得称道的。同样好色也是雷查尔斯的另一个鲜明特征,他喜欢女人,不停地在身边变换女人,但与此相反他却又很重的家庭观念,绝不因此而破坏自己的家庭。这些不太光明的缺点实际并没有影响影片雷查斯的形象,反而使这个人物越发丰满。
影片对于雷查尔斯的坚强独立性格作了不少的描述,并且认为正是这种性格引导他走向成功。的确一位盲人能够凭一己之力在音乐上获得如此非凡的成就,无论如何都是值得赞许的。雷查尔斯一生在逆境中成长,6岁因青光眼失明,然后15岁后独自创荡,赢得一切。他一生的成功离不开两个女人,他的母亲和他的妻子,母亲培养了他的独立能力,而他的妻子以博大的胸怀包容了他一切错误,一直默默支持着他。影片也着重点到了这两位女人对他的影响和帮助。
作为对一个音乐人致敬的传记影片,在人物性格上全面的展现之外,同样需要将他的音乐贯穿全片。雷查尔斯最初的音乐事实上是纯粹的模仿,他有天赋但却未展现,直到遇到大西洋唱片公司的艾哈迈特,他让雷查尔斯完全开始做自己的音乐。雷查尔斯最初学的是爵士钢琴,然后开始溶进自己的风格。直到他的第一首单曲《我得到一个女人》问世,这首歌曲被称作第一首真正的黑人歌曲,并且大胆溶入福音,轰动一时。当雷查尔斯综合了节奏蓝调和福音感觉的灵魂乐嗓音开始广为流传时,他的独特音乐风格开始形成。被称作灵魂乐之父的他事实上并非只是单一风格,他在乡村、蓝调、灵魂、爵士、Big Band音乐风格上都有涉猎。影片中一直再现他的一些名曲,诸如《敞开我心悱》、《我不能停止爱你》、《乔治亚,我的爱》。其实影片中也一直颇有意味将不同年代的名曲伴随着雷查尔斯的人生旅途进行,你其实可以发现雷查尔斯早期作品都带有明显的直露的性感色彩,这与他来自社会底层黑人家庭有关,一种百无禁忌的大胆。然而正是这种有点出格的音乐与当时开始解放个性的时代相当匹配,问世后便大受欢迎,影片也顺便将当时的社会人文进行了一次巡阅。
人物的塑造离不开性格化,这同样也是好莱坞人物传记电影的普遍手法,有时候拍一部传记电影需要将某些人物的部分特性放大化,使他看起来更异于常人,显得更加与众不同。这样的影片才能让人物变得更有魅力,让观众对其中的主人公映象深刻。在以往的好莱坞影片中就常常这样做,比如《莫扎特》,让这个音乐天才看起来至少有些神经质,会无故地大笑,毕竟天才多少都是有点神经质的。当然对于一个历史略有些久远的人物你可以加入更多的想象在里面,因为一切都无从考证,而对于象雷查尔斯这样现代人物,你毕竟很难将他任意夸张,观众毕竟都见过他,你可不能将他们当猴耍,不然必定非议颇多。演员在表演这样一位人物时必定需要尽可能的象,而电影只能够抓住他的特征让它频繁出现。如果说《雷》之所以会如此成功,那就是因为杰米福克斯的精彩演绎。事实上在这部电影中只有一个主角,那就是杰米福克斯,甚至连女主角都不存在。一个人撑起了一部戏,杰米福克斯的表演完全做到了形神俱备的境界,雷查尔斯那种特殊的弹唱姿态和腔调,杰米福克斯都将他完美地表现了出来,没有人怀疑作为他获得奥斯卡影帝的资格。
影片需要亮点,人物也需要闪光点,作为一名伟大的艺人,雷查尔斯在音乐上的成就勿庸置疑。但是同样这一切与一个人的伟大无关,与他的性格无关,影片于是选择了雷查尔斯的乔治亚州事件作为一个闪光点紧紧抓住,由于他反对种族歧视的行为而受到家乡乔治亚州禁唱,通过这一搞争重新对他追求平等的人生原则进行了最完美的阐述,并且在影片的末尾以他的解禁作为影片的结束,从而来对雷查尔斯这个人物的伟大的人格进行了有力的塑造,一个光辉而担当得起伟大一词的人。
我想影片对雷查尔斯这一人物的表达基本是中肯的,当然仍少不了一些美化,但却没有回避那些阴暗面。对于雷查尔斯的人格我不想给予置评,毕竟天才终究还是一个凡人,人有什么缺点他也会有。但是对于他的音乐我却充满敬意,一种令人忘却烦恼和痛苦的灵魂声音,一种超越时代的奔放和狂野,人性原始的复苏,他的影响力对于美利坚对于世界性流行乐何时可曾停止过,我们一直都在聆听。
灵魂歌王观后感第4篇
看《Ray》这部电影,给我最大的感触的确是,个人
对于一部传记片而言,没有什么比展示原型人物的精神更重要的了。作为Ray·Charles钦点的扮演者,杰米·福克斯的演技无疑是很棒的,特别是在这样一部需要藏起自己的眼睛的戏里。据说盲人为了让别人知道他在认真听对方讲话,会作出很夸张地面部表情以示回应。当Ray全身心地投入到灵魂乐的律动中时,那面部的夸张表情就具有了另一种意义,是闭上双眼与灵魂的对话。相信看过Ray本人演奏音乐时的影像的人都会承认,福克斯的表演足以乱真。凯丽·华盛顿(Kerry Washington)在影片中扮演Ray的妻子,是影片中唯美和拯救力量的承载者。说来也巧,与杰米·福克斯一样,凯丽·华盛顿在《神奇四侠》中扮演一位盲女,同样是绝对的演技派。
然而,我对于这部片子也仅仅是喜欢而已。影片似乎过多的暗示了童年经验对Ray一生的影响,同时弱化了Ray的奋斗过程,这使得整部片子高潮不突出,略显拖沓,而结尾处用浪漫主义手法虚构的母子相见使整部电影局限在了一个心理疾病的“疗程”中,张力略显不足。不过,这些缺陷似乎是好莱坞传记片很容易陷入的俗套,《飞行家》(The Aviator)也算其中之一。
两部影片题材相似,甚至在情节设置上同样突出了儿时经验和心理问题对主人公的影响。莱昂纳多凭《飞行家》与杰米·福克斯的《Ray》在第77届奥斯卡中角逐最佳男主角,但是不幸败北。但是我在看完两部影片后却毫不犹豫地把票投给了莱昂纳多。这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基于个人经验的投票。我没有经历过眼盲,所以杰米·福克斯的演技再好,对于我来说也只不过是表演而已。而莱昂纳多饰演的、有严重“洁癖”的霍华德·休斯给我更真实的感觉,因为我的父亲就有很严重的洁癖(虽然并没有像影片中休斯那么严重)并影响到了我的卫生习惯。看到影片中莱昂纳多在卫生间里拼命地用自带的肥皂洗手直到出血、看到他因不敢用手去碰卫生间的门把手而无法出去时,那种感觉无比真实,我甚至感觉自己已经不是在看一场表演了。
观影是基于个人的经验——这听起来并没有太大的说服力。然而,也许换一个说法就能得到更多的认同。就我个人来说,我喜欢某一些电影,似乎根本上是喜欢某种内在的一致的风格。小到一个演员的风格,比如莱昂纳多在《血钻》、《飞行家》、《无间道》(美版)、《革命之路》中的本色出演;车太贤只要一出现,我就像一个信徒一样,虔诚地发笑;大到某一类题材,比如描写幻觉虚构的《生死停留》《穆赫兰道》等。某位导演,如果他的电影遵循着某种契合于我的风格,那么我很容易就会喜欢上他的作品,比如杜琪峰最近的几部电影《大事件》《PTU》《文雀》。这些风格无一不是与我的人生经验有某种重合,崇拜偶然、非真实,相信奇迹,在乎细节,注重个人感受……我在这些电影中看到了真实的自己,有时候很讨厌,有时候偷着乐。
于是,我很遗憾地承认了这样一个现实:电影本身无论如何都是假的,充其量只能将这种“假”做到极致,而永远无法在自身实现真实;唯有通过唤醒观影者的某种人生经验才能照亮那么一点真实。对于那些想在电影中寻找真实感受的替代品的人来说,不知道这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正所谓:人在戏中,真在戏外。
灵魂歌王观后感第5篇
影片一开始就是一个略带恶意的小玩笑:雷为了混上公车,骗司机大叔自己是二战伤残士兵。而如果带着这个观点观看全片,你会发现在雷.查尔斯的世界里(莫不如说在黑人的世界)充斥着欺骗。为了活着,为了压榨别人,为了自我保护。黑暗一直跟随着这个天才,亦步亦趋。但影片基调之所以成功地维持在阳光、温暖的调调里,全是音乐的功劳。而音乐的灵,始终仁慈地环绕着她的最具才华的儿子。一个黑暗中苦苦摸索,具控制欲、脆弱、敏感而机智的外壳下,包裹着最原初恐惧的孩子心性。
这更是讲述爱与自由的永恒桥段。雷对音乐的过度依赖,一是由于生理因素,二是儿时的阴影。他也始终在追寻着一个真正的怀抱,从碧,到后面的其他女人。一个足够诚实的男人会承认他最钟爱的是自由。那么我们究竟看到了什么?只有一次次的别离——纵使他身边的女人离开时,依然对他是顶礼膜拜。可他们给不了他真正的需要。是什么呢?是自由。
艺术家是一个人最本真状态的完美展现。换句话说,我们每个人骨子里,都是艺术家。只不过有好的,也有二流的三流的依此类推。可纵使是约翰列侬,更不要谈毕加索……从他们的生活我们看不到一个最终的解。问题是这最终的解本来就是一种自欺欺人罢了。只是现实中的我们没有了更新换代的资本。早已沦落为得过且过的蝼蚁。
在自由面前,没有道德犹豫。但是雷最终还是戒除了毒瘾。因为他要完成最终的救赎。这同样是爱,最大的爱。也是最终的自由。
我们所有人的自由。
灵魂歌王观后感第6篇
天分是上帝的赐予。上帝是公平的,给了你天分,别的方面就难免缺失。
雷——一个黑人灵乐歌者,生活在暗黑世界中的天才。出身贫寒,7岁全盲。是音乐使他以另一种方式展开——他的里程,他的全部。
余音
不论何时,四周永远是无尽的黑。音乐是暗海上摆渡的船,让他驶向心灵深处的光亮,但在没有音乐的现实生活中,他是个寂寞的凡人。他犯一切功成名就男人该犯的错:吸毒,换情人。童年生活的穷困,导致他小气贪财的性情。面对情人的需索,他表现得懦弱而不负责任。
他的琴音,他的歌声,慰藉人心。喜欢片中每一段雷的表演场景,他沉浸在音乐中的那份投入和自得,令人动容。音乐,才是他终此一生真正的情人。生活中,他只是个自私的普通人。
《雷》是部不错的传记片。福克斯演技出众,平实而不夸张,称得上形神兼备,得奖实至名归。但也仅此而已,整部片子还是沿袭美国人物传记片的老套路,没有更多、更大的突破。例如,过多渲染人物的潜意识。小时候,雷的弟弟意外夭折,这成为他心理上一个巨大的阴影,他潜意识中的恐惧场景反复出现在片中,似乎雷的一切问题都是由此产生的,让人觉得说服力不足。编剧好像心理分析师,过于片面,也过于牵强。
了解一个人的内心何其难。他人再如何努力,也不过进入一张表皮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