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1
其实早已听说过《小王子》,但嫌它太幼稚,于是就不愿意把它捧起来读。所以,第一次读它,已经上初中了。
我们只是一群整天穿着肥大校服晃悠的假装成熟的中学生,经历的一切,都是符合逻辑的,所以,学习对我们来说并不那么重要。
《小王子》的确也是一本无趣的书,只是一个丝毫没有涉及浪漫的童话故事,只是一个小王子拥有自己的星球,两座活火山,一座死火山,小王子认识了一只狐狸,小王子驯养了狐狸。
我能记住的也只有这么多了,那些索然无味的故事我也是在不想记太多。
我把时间用在更多“有意义”的事上:和朋友们逛街,唱歌;在学校草坪上睡觉,捉一种红色的甲壳虫······我为这些事乐此不疲。
可是一个人静下来,这样的日子真的很无聊。我会想起小王子,想起小王子的玫瑰,小王子的狐狸。
我在一次考试失利后去找小学老师诉苦:“初中真的很闷啊!可身边的人好像都很忙,只有我不知道我要干什么!”“找一个目标,并为之奋斗,不好吗?”
找一个目标,并为之奋斗。。。。。。
我们毕竟还是孩子,等我们长大以后,这个世界的游戏规则是不是就改变了呢?也许,生命不是为了有趣,是为了要让自己做点什么,并让它成功。
就像小王子,有小王子的星球,有小王子的玫瑰,有小王子的那只守望爱与自由的狐狸。
而我们,有我们的理想,有我们的追求。
读懂小王子,读懂人生,就是找一个目标,并为之奋斗。
后记:“我们肉眼看到的星辰,也许在亿万年前已爆裂死亡,此刻小王子们的光芒到达我的瞳孔,是最神秘的意外。”———《小王子》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2
读完《狼王梦》这本书,母狼紫岚伟大而执着的母爱令我动容。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次失败。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绞尽脑汁培养着希望中的狼王,但事与愿违,一只狼崽由于紫岚的疏忽死在暴风雨中,强壮并身手矫健的黑仔由于好奇心重而死于鹰嘴;蓝魂儿虽英勇,但最终不慎落入猪人手中;双毛在争夺王位时失败,惨死于众狼之口。它一次次的努力,却事事不顺,最终,紫岚为了保护狼孙,与曾经杀死黑仔的凶手——金雕同归于尽,鲜血从天空中洒下来,里面凝聚着伟大的母爱和那执着狼王梦。
普天下的母亲都是这样的,她们可以牺牲一切,让孩子获取的知识,有一个更好的未来。
古往今来,人们对母爱总是十分崇敬,也有许多诗歌赞美过母亲,如:“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而这本书中,执着而伟大的母爱却体现在生性残暴又冷酷无情的狼族身上,这种变化使我不得不被紫岚独特的母爱所震撼,令我叹为观止,而它自己的不懈、勇敢、坚强也让我学到了许多许多。
母狼紫岚使我联想到我的妈妈。有一次,我在碗中吃到了双黄蛋,本以为是母亲买了一篮子双黄蛋,又来我才知道双黄蛋的来历——两个鸡蛋合二为一,成为一个硕大的双黄蛋。这双黄蛋中不也体现着母亲对我的爱吗?
《狼王梦》不仅让我领略到了动物间浓浓的亲情和伟大的母爱,也让我懂得了:生活不会一帆风顺,当我们遇到挫折时要有韧性,学习坚持,还要有宽广的胸怀,从容地面对人性的一切挑战。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3
对于生活的意义,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甚至是完全相反的想法……
——题记
有些人认为,生活只有在很充实的'时候,才有意义。但也有人认为,恰恰只有当生活不那么充实的时候,它才更有意义。
假如我们在这里对“充实”的理解为丰衣足食,生活高枕无忧。很明显的,对生活的意义,以充实衡量,已经映出这些人的生活是多么清淡,表现出对生活的不满。相反,以不那么充实来怀念曾经,曾经的生活才算是有意义,折射出生活在富裕里的人,每天无所事事,对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已经厌倦,倒怀念为充实的生活打拼的日子,是多么有意义。
不难看出,两者都对生活不满,前者则是攀比的心很重,以后者的生活标准对自己的生活对比,向往却达不到欲望,生活的意义在他的心里显得淡淡无光。后者对生活的意义没有太高的要求,对已经达到的标准止步不前,甚至厌倦。我们都知道攀登无止境,永不止步,每一次幸运的降临都是为了让我们看得更远,每一次辛酸的回首都成为我们前进的动力,这样的生活是不是更有意义!
有些人认为,我们很忙的时候,有很多很多的事情要做的时候,生活才有意义。但也有的人认为,只有在我们什么都不需要做的时候,我们能够静静地欣赏时光流逝的时候,生活才更有意义。
生活是忙碌的,但不是没有间歇的忙碌。无论你是学生,还是农民,是工人,还是……都在为自己需要做的事情忙碌着。忙碌了一天的学生,工作了一天的人们,在静静欣赏时光流逝的瞬间,理出今天的收获,学到了哪些知识,该做的事情做完了吗,还有哪些没有完成呢?为明天的事情做充分的打算,脸上露出惬意的微笑,感叹生活的意义是多么美好!
生活的意义是来自忙碌的工作,源于静静地欣赏流逝的时光,两者相依相存,丢弃其中一样,生活的意义距离美好只会愈走愈远。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4
《斑羚飞渡》是沈石溪创作的小说,看了这篇小说,我的心里掀起了千层巨浪,感慨万千……
《斑羚飞渡》一文,主要讲的是一群斑羚被猎人追赶,跑到悬崖边上。无路可走时,因为依靠斑羚自身是无法越过悬崖跳到对岸的,在这生死存亡之际,斑羚群做出了令人吃惊的事情。每一个老年或年龄稍大的斑羚先起跳,后面紧跟一个小斑羚,到半空时,小斑羚再猛蹬一下正好在身体下方的老斑羚的背,就可以依靠两次跳跃的距离成功到达对岸。不过,有的斑羚由于没有控制好时间,可能一老一小一起跌落悬崖……
读完后,我十分敬佩这些勇敢的斑羚们,特别是那个叫镰刀头羊的,他没有屈服于人类。只见它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那道绚丽的彩虹。
这使我联想到:我们的父母,他们不也正是如此吗?一心把我们“推”向成功的彼岸。正如老斑羚,关键的时刻,不惜粉身碎骨,牺牲自己的一切,让我们的未来充满幸福与快乐。
一个人只有懂得感恩父母,才能算是一个完整的人。同学们,让我们学会感谢父母,用一颗真诚的心去与父母交流,不要再认为父母是理所当然帮我们做任何事情,只有这样,我们的世界才会更加美好,生活才会变得更加充实。
大家不是常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吗?不是常说要善待动物、保护地球吗?不管是那些稀有的动物还是常见的动物,它们都是有生命的,斑羚也是这样。和人类一样,它也知道痛,也有感情,也懂得伤心。善待动物吧!把动物当成自己的朋友,对它们付出一点爱吧!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同人类一样都是地球的子民,让我们伸出双手,去保护,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类”吧!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5
在被喻为终点战的快乐老家里,有睿智开朗的老姜茶;斯文和气的通讯录先生;大肚子厨师七厘伯伯;唐老鸭——家吼爷爷,还有一只会嗑瓜子的小黑狗。 拉开这次故事之旅序幕的是一个老寄宿生——老姜茶,被子女推来送去的她和在学校里不如意的外孙女,两个孤独的人走到了一起,她们幻想去一个没有烦恼的蕾丝宫殿,通讯录先生的到来,让她们如愿以偿!在快乐老家,有收集各种气味的图书馆,有会做一手好菜的大厨师,每天早晨都能听见各种奇怪的声音,全是家吼爷爷一个人模仿的哦,还有一条嗑瓜子的小黑狗,一场瓜子流星雨,老姜茶和小姜片许下了各自的愿望。
故事中我最有感悟的一句话是:“这没什么好顾忌的,我们都把快乐老家当成了人生的终点站,在这里平平静静,开开心心地画上句号。
至于这个句号什么时候来,”通讯录先生慢慢叠好手绢,放进口袋,“我们时刻准备着……” 再见,是一个神秘的词语,它有时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从小疼爱我的二妈因不慎摔了一跤,在山上,脑袋受到撞击,脑袋里的血块太严重,无能为力,就这样不打一声招呼离开了她爱和爱她的人,它有时又让我们做足了心理准备,却倍加伤痛。
每个人都要说再见,是永远跨不过去的坎,到了故事的最后,我才知道,选择住在快乐老家的老人,身上都埋藏着这样那样的“定时炸弹”,他们不想成为拖累家人的麻烦,不想死气沉沉、毫无希望地走到最后一天,啊!不禁感叹,现在的我们还年轻,不必考究生死问题,深吸一口气,努力走剩下的每一步,跨过每一道坎,加油,明天。
篇一:《黑狗哈拉诺亥》读后感
看完这本书,我仿佛看见了两只狗在嬉戏打闹,在争抢食物,在合伙攻击羊群。这就是看了以后让我久久难以忘怀的一本书——《黑狗哈拉诺亥》。
一只母犬生下了九只狗崽,可在残酷的生活中,只有两只狗崽幸存了下来。由于生活在极其恶劣的环境里,这两只狗崽变得凶猛无比,最后它们被转送给了布勒。布勒拥有很大的营地和羊群,还有一位善良贤惠的妻子。
一开始,这两只狗崽到了布勒的营地里还不安分,大肆地追咬羊群,布勒便给了它们一顿狠狠的教训。后来,布勒的妻子塔娜赢得了两只狗的信任,跟它们建立起友谊。在人类的熏陶下,这两只狗也逐渐知道了要保护这营地的一切。
随着时光的流逝,两只狗崽渐渐长大了,成为了英姿飒爽的草地牧羊犬,但这两只狗的争战也越来越频繁,布勒打算卖掉其中一只,就把叫诺亥的黑色牧羊犬给卖了,而叫哈拉的棕黑色牧羊犬则留了下来。
从此,诺亥在城市里饱受毒打,最后在一间屠宰场里被杀了。而在它被杀的那一刻,草原上的哈拉正回忆着它们小时候一起嬉戏打闹的情景……
读到诺亥被贩卖的情节时,我感受到了离别的痛苦。看到哈拉拼命保护主人,甚至把敌人的一块肉都撕咬下来时,我感受到了哈拉对主人的忠贞。在诺亥被杀的那一刻,我几乎都看不下去了,仿佛我就置身于那个屠宰场,亲眼目睹诺亥在做垂死挣扎。
我以为结局总是美好的,诺亥一定可以凭自己那高大的身躯和强大的力气逃出屠宰场。可是,不管诺亥怎样挣扎,还是逃不了被杀的命运――命运总是如此残酷。当屠刀落下去的那一刻,诺亥的眼睛从红变绿,朝草原的方向望去。
我知道,它在想念草原,想念与它从小一起生活的兄弟,想念那美丽的女主人塔娜……而在那一刻,哈拉也感到很不安,回忆起它们小时候的点点滴滴……
这是多么珍贵的兄弟情义,它们虽然互相厮杀过,但彼此还是心灵相通的。我甚至觉得跟人类的感情相比,狗的感情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叹息这世上少了这么一条好狗,这条狗就连最凶猛的藏獒都敌得过,站起来比一米八的人还高半个头,它的皮能盖满整个屠宰场屋顶。人的生命重要,狗的生命难道就不重要了吗?
篇二:《黑狗哈拉诺亥》读后感
从小就一直很喜欢狗。童年生活中一直有着狗的影子。它陪我长大。作为独生女,它就像我的朋友,姊妹。遗憾的是,它总是会神秘失踪,于是我带着悲伤,又继续寻找着他的身影。
也许是打小跟它守在一起,对于狗天生有一种亲切感。而他们也似乎与我投缘,总是很亲切的看着我,也许万物伊始的时候,我们就是朋友......
它是我们最忠诚的朋友......
犹如这本书中的它们,勇敢、忠诚.......
哈拉很幸福,因为他有自己的名字,有爱他的家人,有一处无忧的净土。虽然他曾经经历过那么多的不堪,可是因为爱,他拜托了阴霾。
诺亥,似乎一直在追寻幸福,只是他迷路了,没找到自己的家。或者说他无法选择自己的家,在人类面前,即使是强大如斯的他也只能默默低头。人类的.破坏力是那么的吓人,我早已被吓到,如果可以我很想挽回什么,哪怕是一丝的美好。
可怜的诺亥,至死他都没有明白为什么吧。在我眼中不是一只狗,而是一个顽强求生的人。
可是这么勇敢坚强的他,到死却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诺亥,只是狗的意思。呼喊着一切成为狗的东西。
书看完了,只余下深深的叹息。
对于人类忠实的朋友,有时事那么的残忍。为什么呢?
也许这样的结果,连最后那丝来自他们的抚慰也将失去。
前天,看着那一车的狗被人救下。真好,幸而有良心未泯者,不然这又是一车的诺亥,被送入屠宰场。那该是多么的可悲啊。
希望在众多人行将走远的今天,我们不会失去更多的东西。
诺亥,一路走好。
如果这辈子我还有勇气养狗,希望你来我家。
我会唤着你的名字,微笑的看你,给你温暖。这一次,我一定会陪你到最后。不管什么原因,我都会想办法陪你,再也不让自己遗憾。
谢谢你,因为你的陪伴,让我已经渐去的童年记忆越来越温暖。
我似乎看到了,日出日暮,春去秋来,你就那么守护着你最爱的草地。
愿你自由,愿你快乐。我也是你的朋友
篇三:《黑狗哈拉诺亥》读后感
在蒙古森林寒冷的冬季,一头母犬产下了九只狗崽,在凛冽刺骨的寒风和母亲湿热的气息中,这些狗崽将要面临最大的考验。
这是个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世界,它们要在血腥和死亡的阴影中,进行你死我活的生存斗争。哈拉和诺亥便是这场斗争中的两个幸存者,它们在兄弟残杀之后,吃掉了另外七只幼崽存活了下来。无休止的斗争和厮杀,也使它们变得凶狠异常。
在巨大的考验来临时,黑狗哈拉和诺亥凭着自己强健的体魄和追求自由的天性,一次又一次地搏击,一次又一次地向命运发起挑战,一次又一次地向它们的目标发起冲击。
它们共同的目标,就是想要成为一头真正的牧羊犬,成为一个顽强的生命,成为牧羊犬血脉的延续。但是这两只牧羊犬却有着截然不同的生命路线。
哈拉,在经过无数磨难和艰辛之后,终于找到了一个善良的主人,有了自己温暖的家,再也不用在莽莽草原上孤苦无依地流浪。
它不仅有了自己的名字,还可以在牧场中尽职尽责。它英勇无比,像黑色闪电一般扑杀野狼;它忠心耿耿,在危险时刻奋不顾身地挣断铁链扑向行骗者解救主人;它敦厚善良,在呼啸的暴风雪中救活了冻僵的行人。它在属于自己的牧场中无忧无虑地生活,在属于自己的天地中逐渐成长为一头真正的牧羊犬,实现了自己一直以来的梦想。
可是,诺亥却被无情又贪婪的贩子辗转贩卖,它健壮的体魄和不屈的精神被人们的贪婪和狠毒折磨地日渐衰弱。在城市冰冷的水泥路上,它渐渐迷失了方向,无法选择自己的家,只能任人摆布,忍受饥饿和暴打。
最后,这只有着高贵血脉的犬,竟然在一个屠宰场中被人了结了自己的一生。诺亥死去的那一刻,远在草原的哈拉仿佛感受到了远方兄弟的呼唤和心灵的震颤,儿时的回忆,和诺亥在一起玩耍、扑咬、打闹的情景又重现在眼前,哈拉纵情嗥叫……
它们本该是人们的朋友,正是因为人们的关爱,它们才感受到家的幸福,也正是因为人们的贪婪,它们才在痛苦中度过了一生。
哈拉和诺亥迥然不同的命运,就在于我们为什么不能多一些爱心呢?不光是对动物,更是对身边所有的生命。
作为新一代的青少年,在这里我郑重呼吁,对生命多一些关爱,多一些善待,多一些敬重吧。在他人遇到困难时伸出援手,扶起不小心摔倒的老人,护送小孩子过马路;公交车上给老人让座,给贫困的群体献爱心;善待生命,热心公益,做一个像雷锋一样富有爱心的人,一如继往地帮助他人、关爱他人、爱护他人。不再有像诺亥一样的悲剧发生,不再有一颗颗无辜的心灵受到伤害。
我们生存在地球上,就应该与地球上的其他生命和谐共处,善待自己,善待他人,善待一切,只有这样,黑暗才会不复存在,光明定会洒满人间。
黑狗哈拉诺亥读后感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黑狗哈拉诺亥》。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两只牧羊犬哈拉和诺亥。
这本书中主要讲了一个叫格力什克的人捡到一只体形庞大的母犬,但小狗崽们却被黑人抱走了,他让九只幼犬相互厮杀,最终只剩下两只,它们即是哈拉和诺亥,后来,格力什克把它们抱了回去,送给了布勒,从此它们找到了一个好主人,但是,布勒却把诺亥给了别人,所以哈拉成了一只真正的牧羊犬,而,诺亥却在城里饱受苦难,在它死去的那一刻,哈拉心里感到了一股深深的触痛。
多么深的兄弟情!它们在争夺生存权力时互相厮杀,这时兄弟的一种交拳喜悦。而哈拉是最值得大家学习的,它曾在雪天救活过一个人,这也是哈拉的精神之一。
有一次,我从教室里走出来,准备去专用教室上美术课,看见一个女孩子脚摔疼了,外面还在下着蒙蒙的小雨,我想帮助她,但是快上课了……这时,我仿佛看见了哈拉,它的出现不使我惊奇,我只是笑笑,马上把女孩子扶到了医务室,此时,我也已经不管时间了。
助人为乐,道德之本。我们要学习哈拉的精神,做一个善良的小天使!
黑狗哈拉诺亥读后感2
最近,我再次品读了一遍格日勒其木格·黑鹤所写的名著《黑狗哈拉诺亥》,令我回味无穷。
“哈拉”和“诺亥”是两只黑色牧羊犬,它们在地洞里吃掉了一起出生的另外七只狗崽而成为幸存者。兄弟之间的情谊无比深厚,心连着心,但它们被命运支配到了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面对残酷、黑暗、血腥的环境,它们只能拼尽全力。无奈,诺亥在城市里饱受苦难,最终遭到屠杀。而哈拉像黑色闪电般扑杀野狼;在风雪中救活了冻僵的行人;挣断铁链扑向行骗者、解救主人,并最终找到了自己的主人,成为一只真正的牧羊犬。它凭着自己的勇气,获得了好的生活。
在我的生活中,也曾有像哈拉那样的勇气。虽说不上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却是我成长过程中迈出的一大步。今年暑假里,我常去游泳馆游泳,看着大人们有的在潜水,有的会在水里翻跟斗、倒立,我也跃跃欲试。
于是我便尝试着学着大人的样子翻跟斗。第一次,我不知所措,以为只要脚往前用力一蹬就好了,但没想到,刚刚往水里一窜,就喝了一大口水。但我不放弃,第二次,我用手捂住鼻子,再用力一翻。呵!还“不赖”,连一半都没翻过,在我傻眼的`同时又喝了口水。我鼓起勇气继续尝试。继续一次、两次、三次…?终于,我掌握了方法,而且不到十次就能熟练翻越了!真是熟能生巧!这离不开勇气的帮助。
我们的成长需要勇气,勇气也是迈向成功的垫脚石。
黑狗哈拉诺亥读后感3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黑狗哈拉诺亥》。这本书让我意识到了生存的意义。在遥远的北方,有这样一个传说:如果将一窝九只小狗放在地洞里,让它们互相残杀,最后剩下的便是藏獒。哈拉和诺亥便是这九只中唯一活下来的两只,他们的兄弟姐妹全都葬身在地洞中。哈拉诺亥被送到了草原,但它们俩却有了不同的未来。
哈拉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真正的主人,它扑向企图伤害主人的陌生人,在天寒地冻中拯救了快要被冻死的游人,它逐渐走向一只真正的牧羊犬。但诺亥却被卖到了屠宰场,它在那里受尽折磨,最终死在屠夫的刀下。
这两只狗使我认识到了生命存在的意义。生命是宝贵的,我们不能遵照命运,要勇于与命运做斗争,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时刻牢记生命的重要性。同时,我们还要有一颗感恩的心,能够去报答帮助过自己的人,就像哈拉这只富有灵性的狗。
黑狗哈拉诺亥读后感4
看完这本书,我仿佛看见了两只狗在嬉戏打闹,在争抢食物,在合伙攻击羊群。这就是看了以后让我久久难以忘怀的一本书——《黑狗哈拉诺亥》。
一只母犬生下了九只狗崽,可在残酷的生活中,只有两只狗崽幸存了下来。由于生活在极其恶劣的环境里,这两只狗崽变得凶猛无比,最后它们被转送给了布勒。布勒拥有很大的营地和羊群,还有一位善良贤惠的妻子。
一开始,这两只狗崽到了布勒的营地里还不安分,大肆地追咬羊群,布勒便给了它们一顿狠狠的教训。后来,布勒的妻子塔娜赢得了两只狗的信任,跟它们建立起友谊。在人类的熏陶下,这两只狗也逐渐知道了要保护这营地的一切。
随着时光的流逝,两只狗崽渐渐长大了,成为了英姿飒爽的草地牧羊犬,但这两只狗的争战也越来越频繁,布勒打算卖掉其中一只,就把叫诺亥的黑色牧羊犬给卖了,而叫哈拉的棕黑色牧羊犬则留了下来。
从此,诺亥在城市里饱受毒打,最后在一间屠宰场里被杀了。而在它被杀的那一刻,草原上的哈拉正回忆着它们小时候一起嬉戏打闹的情景……
读到诺亥被贩卖的情节时,我感受到了离别的痛苦。看到哈拉拼命保护主人,甚至把敌人的一块肉都撕咬下来时,我感受到了哈拉对主人的忠贞。在诺亥被杀的那一刻,我几乎都看不下去了,仿佛我就置身于那个屠宰场,亲眼目睹诺亥在做垂死挣扎。
我以为结局总是美好的,诺亥一定可以凭自己那高大的身躯和强大的力气逃出屠宰场。可是,不管诺亥怎样挣扎,还是逃不了被杀的命运――命运总是如此残酷。当屠刀落下去的那一刻,诺亥的眼睛从红变绿,朝草原的方向望去。
我知道,它在想念草原,想念与它从小一起生活的兄弟,想念那美丽的女主人塔娜……而在那一刻,哈拉也感到很不安,回忆起它们小时候的点点滴滴……
这是多么珍贵的兄弟情义,它们虽然互相厮杀过,但彼此还是心灵相通的。我甚至觉得跟人类的感情相比,狗的感情有过之而无不及。我叹息这世上少了这么一条好狗,这条狗就连最凶猛的藏獒都敌得过,站起来比一米八的人还高半个头,它的皮能盖满整个屠宰场屋顶。人的生命重要,狗的生命难道就不重要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