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自画像优秀作文 篇1
瞧,对面走来一个高高的小男孩,他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上带着一副眼镜,薄薄的嘴唇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十分喜欢下象棋和打乒乓球。
每到周末,他都会找爸爸下几盘象棋。他们摆好棋就开始“调兵遣将”了。有一回,他以一招“海底捞月”赢了爸爸,正当他沉浸在喜悦之中时,忽然,爸爸喊了一声“等一下,我还没有输呢!”说完就撤回了车反将了他一军。他一瞧,赶快招架,连将自己的炮调回阵地都顾不得了。爸爸捏了一把汗说:“好险呐,我差点就输了。”于是,他们就继续对战起来。过了一会儿,呀用了一招“WC马”,不料老爸毫不畏惧,用炮堵住了马的去路。他又用车赶去支援,但是老爸趁他不备,用了一招“闷宫炮”,将他彻底将死了,他只能乖乖认输。可虽然输了,他依然很开心。
他喜欢打篮球,更爱看书。他常常一看起书来就忘记了时间,连吃饭也置之脑后。
有一回,妈妈为他买了《爱的教育》一书。他一回到家,便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他刚翻开书本就被书中的小主人公安利柯深深地吸引了。他不知疲倦的读着,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已经是晚上七点了他还坐在书桌前读书。这时,妈妈喊道:“儿子,你看书已经看了一下午了,快来吃晚饭吧!”他这才恋恋不舍的离开书桌。吃完了晚饭,他又一头扎进书的海洋里,一直看到晚上九点才去洗漱、睡觉。
他是谁?他就是我——黄小明,一个活泼开朗、兴趣广泛,又有几分执著的小男孩。
我的自画像优秀作文 篇2
也许,在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片平静的圣洁的湖水,那里不曾有过纷扰,渣滓,有的只是自然,静谧,常光临湖边,呼吸,沉淀,掬一捧甘露,浇灌湖边的绿意,收获的将不仅是生机,还有意外出现的湖中的自己。
小一的时候,刚入学老师就让我们画自画像,也许那时我只是画了几个圈,却得到了老师极大的肯定,那是对孩子想象力的呵护。
可是随着年龄增长,我似乎再也不能随心所欲地作画了,“三停五眼”什么的,真的让我很苦恼。为了得优,也只好硬往标准靠拢。下课铃一响,大家的天性可就解放了,互相要来各自废弃的作品,开始新创作。
前些天在家整理小时候的东西时,意外找到了那张经同学改过的作品:眼睛像苹果一般大,鼻子却如芝麻绿豆,最传神的是嘴巴,读起来仿佛能挂上个油瓶。啊!我想起来了,我小时候经常生气嘟嘴,哦!这的确是我的画像!九年了,纸张有些发黄发脆了,我拿着它,如同捧着至宝,坐到书桌前。回想:
二年级我学会了轮滑;四年级我第一次参加学校夏令营;五年级我第一次与老师谈心;六年级我第一次去人民大会堂比赛;七年级我身高首次突破1米6大关;八年级真正结识一位挚友;九年级我面临人生第一个转折点……
不该用句号,我又为自己花了一幅自画像,只是这次不再用色块与线条,而是用文字去描摹,勾勒。九年,真的可以改变许多,较比以前,笔触流露出的情感明显丰富了,心里的想法也明显复杂了。
那片湖边,采撷记忆的碎片,拼凑出的不仅是新的自画像,更是一个崭新的明天。
我的自画像优秀作文 篇3
我叫薛咏莹,于2000年出生在乡村里,我一岁会走路,两岁会写字,三岁会成为大人们的开心果,六岁嚷嚷着要学骑自行车,因为我努力坚持,所以能踩两下子,我家有五号成员,父母在我五岁时外出打工,把我和妹妹托付给奶奶,奶奶很疼我们,因此我们从小安分守纪,不让奶奶为我们多忧心,我想我家不怎么窘迫也不怎么富裕,我认为这是我们最好的生存环境。
我喜欢看电视,但经过一件事后,我像懂得了许多。
那天,我用最快的速度写好了作业,马上,我的注意力集中到了电视上,我开了电视机,一看就是几个小时,奶奶吩咐我煮饭、收衣服的事全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奶奶的脚步声传来,我匆匆关好了电视机,拿本书装模作样,但逃不过我奶奶的眼睛。奶奶一回家就伸手摸摸电视机,看看吩咐我做的事完成了没有,奶奶狠狠地批评了我一顿,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痛哭了一场,决心再也不痴迷于电视了。
我有个外号叫“书虫”。我看书是有选择的,我不喜欢那些风花雪月,无病呻吟的文字,那些矫情的书籍我家一本也没有,我喜欢的是那些感情真挚,语言淳朴,内涵丰富的书籍,我能从中吮吸养分,立品修身。
记得有一段时间,我迷上了《水浒传》,早上一醒来,迷迷糊糊地就伸手把放在床头的它捧在手心里,津津有味地读着,我如同走进了书中的故事情节中一般,一个个活生生的鲜明的人物形象无时无刻不吸引着我,经常为了看书饿扁了肚皮,让肚皮苦不堪言,多次抗议。
这就是现在的我,将来的我会怎么样呢?
我的自画像优秀作文 篇4
在我们的全家福里,有一个胖乎乎的长得很帅的小男孩,年龄大约八九岁,浓浓的眉毛下面是一双黑珍珠似的眼睛,小巧的鼻子下面红润的嘴唇像涂了口红似的,白里透红的脸像一个圆圆的苹果。这个人就是我。
爷爷奶奶说,我是家里会拆不会装的“发明家”。记得我四岁的时候,我想知道手机里面到底有没有人在说话,我趁爷爷不注意,偷偷地把他的手机拆了,一看,没人!当我要把手机装回去时,可不管怎么弄,都装不回去了。只好把散了架的手机还给了爷爷。爷爷知道怎么回事后,哈哈大笑,送了我一个“发明家”的“美名”。
爸爸妈妈说,我是一个懂事听话的孩子。我在家里经常帮妈妈做家务,爸爸妈妈累的时候,我会帮他们捶背按摩。
同学们说,我是一个助人为乐的人。当我看见别人有困难的时候,我总是尽力帮助他。记得有一次同桌吴晓明忘带笔了,我毫不犹豫地把那支爸爸刚给我买的我舍不得用的笔借给了他。
这就是我,一个人见人爱的我。
我的自画像瞧!那有一个小女孩。她长得虽然不出众,但很可爱。一头齐腰的长发又柔又顺。圆圆的脸上镶嵌着一双黑宝石般的眼睛。娇小的鼻子给她添了几分俏皮。对了,她有一张既挑剔,又能说会道的小嘴。
有些与众不同的额头是她最大的特点,那额头宽大,要用刘海才能遮住。不过这里可存着好多知识呢!这就是我。我体得28公斤,身高1。29m,这两个数据已经好久没有变动了,这还不都是那张挑剔的小嘴惹的祸!我喜欢游泳、滑雪、打羽毛球……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读书。我的家里已经成了伙伴们的图书馆了!
喜欢安静的读书,也喜爱激烈的运动;能够用心倾听,也能滔滔不绝;有些任性,也很乖巧,这就是我。
我的自画像优秀作文 篇5
我的名字叫胡心怡,三井小学三年级五班的一名学生。爸爸妈妈希望我每天都心旷神怡(有一个好心情),所以才给我取了一个寓意快乐的名字。正如我的名字一样,我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
我今年9岁,身高1米33,在同学中,不算高。我的皮肤光滑白净,头发乌黑发亮,天生有点儿自然卷。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特别爱笑,笑起来右边脸蛋上还有一个可爱的小酒窝。耳垂有点儿大,爸爸妈妈说这是福气的象征。
我的爱好广泛,喜欢跳舞、画画、游泳、弹琴,其中最喜欢的是游泳。不管是寒冬腊月,还是盛夏酷暑,我每天都坚持两到四小时的游泳训练。虽然教练很严格,训练很辛苦,但是,我乐在其中。因为一下水,水就像光滑的锦缎抚摸着我的皮肤,顿时,我就变成了一条快乐的小鱼,在水中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不知疲倦。一份耕耘,一分收获,坚持游泳的我和队友们在比赛中拿到了小学组团体第一,很棒吧!
听了我的介绍,大家对我都有一定的了解了吧,这样的我,你们喜欢吗?愿意和我做朋友吗?
诺爸:
读完全文,诺爸也想学你用一个成语来形容,那就是名副其实。这个成语是说名声或名义和实际是相符合的,看了你的自画像,你的名和你的表现也是相符合的。
你是一个十足的乐天派,自信,勇敢,多才多艺。你喜欢用数字来准确表达,对时间也有了一定的感知,懂得付出,珍惜荣誉。相信你会有越来越多的朋友!
我的自画像优秀作文 篇6
大家好,我叫袁檠,今年8岁半,我是迎丰路小学三年级九班的学生。我想,大家对我还不熟悉吧,接下来,我就给大家做个自我介绍吧。
我有一张瓜子脸,害羞时,脸会涨得通红,像苹果似的。我有一双弯弯的眉毛,在眉毛底下,我有一双水汪汪的小眼睛。我的鼻梁并不高,有一点像滑滑梯一样。我的嘴巴可能说会道了,在大家眼里,我爸爸经常叫我尖嘴巴,我一笑,两颗掉牙的洞便露了出来。
我不但可爱,而且非常爱学习。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而且每个人的优点都不同,我却喜欢看书。
记得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岳飞传》的书,我每次写完作业,都会看这本书,就像一个没有断奶的孩子一样,如饥似渴的捧着,生怕被别人抢走。有一次星期六,我做完作业,就看起书来,突然,楼下的朋友们都在叫我,而我就像没听见似的,继续看了起来,我这帮朋友急坏了,在下面大呼小叫,可我就是没有回答。他们便争先恐后得冲了上来,叮咚、叮咚的按起门铃来,我这才听见,打开门,朋友们问:“不是说好今天去玩儿的吗?”我这才想起,恍然大悟,说:“原来是这样啊,要不你们到我家来玩儿?”朋友们开心地说:“好,好。”我又看起书来,一会儿笑,一会儿哭,朋友们看见了哈哈大笑起来。
怎么样,这就是可爱能干的我,谁想跟我交朋友吗?
我的自画像优秀作文 篇7
我瘦瘦的小个子,却长着烧饼般的大脸,有着乌黑稠密的头发,还有两只乌溜溜的眼珠子,好像很精明,实际上我是一个大迷糊,经常丢三落四,唉!我都觉得我是一个矛盾体。
妈妈经常说我:朱思翰!你长点心吧!心呢?又揣兜里了?就说上次吧,妈妈带我去游泳队训练,车都开到了游泳馆,我拿出我的包,啥?!我拿的是书包?我的游泳包呢?拿错了!望着妈妈阴沉的脸,我真的害怕她会喷火,高血压晕过去,顺便回家赏我一顿"竹笋烧肉”。
除去这小小的缺点不谈,我还是很多优点的。我最喜欢读书,喜欢徜徉在书海里。每天我都会抱着书本读,不仅会背很多诗,还会背很多文言文:岳阳楼记、滕王阁序、桃花源……这些文章不仅使我丰富了课外知识,并且让我领悟到先辈的教诲。
最让我自豪的是,我钢琴、游泳样样精通。与此同时,过程也是艰辛的,有一次我太累了,不想练琴了,甚至吵着说要把琴砸了,但看看我的考级证书,想想我之前的努力,我又咬牙坚持了下来。我不论春夏秋冬,每天坚持游泳训练,从不停歇,最后也在比赛中拿到了名次,看着这些奖状和证书,回忆着往事,觉得这一切都值得。
总的来讲,我对自己还是很满意的,书上不是说了么:世界上没有两块一样的石头,每个人都是独特的。要对自己有信心,努力使自己变得更优秀。
我的自画像优秀作文 篇8
我的名字叫刘晧天,是一个帅气的小男孩,我的年纪嘛,是一根油条和一颗鸡蛋了,也就是我10岁了,我在一个既美丽又宽广的光明小学上学。
我的头发黑黑的,两颗像黑葡萄一样的眼睛镶嵌在眼框里,因为我的视力非常好,所以大家给我起了个“千里眼”称号。我还有一张玲珑的鼻子,食物放在哪我都能闻到,有一次,我妈妈做了红烧肉,还把它藏了起来,让我找,找见了就让我吃。切,真是小菜一碟,不一会我就找见了,不一会我就全吃完了。大家直夸我嗅觉好。另外,我还有一张瓜子脸,而且跑的非常快。因为我有这几大优势,所以我已经有许多“女粉丝”了。
我的兴趣爱好就是敲架子鼓,就是因为我喜欢敲,所以敲得非常好,因此老师总表扬我,我的心里总是美滋滋的。
我最大的优点就是爱学习。这次期末考试,我还清楚的记得我的分数:语文95分,数学91分,英语100分,道法100分,科学94分,一共480分,全班第5名。
虽然我有很多优点,但是还有缺点。
我的缺点就是不长心。每次老师说过的话,过一会就忘了,等老师再问我时,他讲的知识我都忘得一干二净了。因为这样,老师总会骂我一顿,但大家不要为了这个不喜欢我了,我会尽力改掉的。
怎么样,大家喜欢我么?
我的自画像优秀作文 篇9
我是一个调皮、阳光的男孩。我的爱好有很多,请听我细细道来!
我=调皮鬼
我是一个调皮鬼,有同学把我比喻成一只猴子。在学校里整天忙个不停。我在家里也是一个调皮鬼。看!爸爸正在搭乐高时,我把剩下的零件都往地上倒。或者把他搭的乐高一个一个地拆下来,扭头就跑,躲在沙发后面的一旁,一边暗暗观察,一边说:“嘻嘻,调皮一下真好玩。”
我=假女人
调皮完爸爸的乐高模型,接着再去玩一玩妈妈的化妆用品吧!只见一桌子都全部是她的化妆品,我都仔细地看了一遍,哟,这东西还可真多哇!比如:口红、香水……我想:妈妈每天化妆也没什么变化,给我化会不会有什么变化呢?于是,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妈妈所有的化妆品都涂在了我的脸上,我一张白白的面孔变成了一张大花脸。妈妈一看,捂着肚子笑着说:“我儿子不见了,来了一只大花猫。”我赶紧用卸妆水一抹……以后再也不敢乱涂化妆品,还是不要做假女人!哈哈!
我=阳光男孩
我总是觉得调皮能使我变得阳光。有一次,体育老师给我们两个任务:跑步100米和撕名牌,我居然以全班第一名冲到终点。撕名牌时,又是我赢了!哈哈,我不愧是一个运动型阳光男孩。
这就是可爱、调皮、阳光的我,你们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我的自画像优秀作文 篇10
我认识一个十分有趣的人,他个子高高大大的,肚子又大又圆,像一个小西瓜,圆圆的脸上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还有粗粗的眉毛和挺拔的鼻梁,以及红红的“香肠嘴”。
他虽然看起来胖乎乎的,像一只笨拙的小猪,但他非常喜欢打篮球,球场上秒变成灵活的胖子。记得在一个非常凉爽的夜晚,他和朋友们在球场里进行篮球比赛,对方“战士”对他撒下“天罗地网”,层层包围,可他毫不畏惧,竟敢一个人单枪匹马,沉着冷静地左右手轮番运着球,脚步迅速移动,旁若无人地晃着胖胖的身体龇牙咧嘴地冲到高高的篮筐底下,然后用力高举篮球,瞪着眼晴对着篮筐投进了一个漂亮的“两分”,这可让朋友们大开眼界,刮目相看,崇拜得五体投地。
他不仅热爱篮球,还特别喜欢阅读,他的书堆积如山、数不胜数,这些好看的书把巨大的书柜塞得满满当当,只要一有空闲,他就会跳入书海遨游,如饥似渴地汲取这些养料,郑渊洁的童话、杨红樱的小说……他仿佛在享用美味的精神盛宴,沉迷在“美味佳肴”之中,如痴如醉,爱不释手。
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他有一个大大的缺点——马大哈。举个例子吧,一次,他把“球”写成“求”,把“天”写成“大”,闹出笑话。出去玩还忘了锁家门,家里唱起了“空城计”……因此,一百分常常不和他交朋友,亲朋好友也经常笑话他。
看了这篇文章,你一定非常好奇这个神秘的“他”是谁吧,我趴在你耳边悄悄地告诉你,这个人就是我。
我的自画像优秀作文 篇11
当你走进四(4)班教室,一个分心的小男孩,第一个看向你,用眼神向你问候,那么这个小男孩必定是我——陈冠名。
我有着浓浓的眉毛,宛如两把锐利的匕首,又粗又长的眉毛下,长着一双大大的眼睛,好像两滴大水珠,又明亮,又炯炯有神。虽然我长着浓眉大眼,却是个矮冬瓜,不过我的腿结实而有力,好似“铁腿”,跑起来也特快。
我的幽默在班上可是数一数二的,随便找个什么话题都能编出有趣的话语,好像一台上了发条的“幽默大全机器人”,脸部表情也不例外,常常逗得同学哈哈大笑。
我的学习很好,兴趣广泛,我喜欢阅读、绘画、做手工、游泳、滑冰、打篮球但是,我最喜欢运动,尤其是网球。每周五晚上我都有一节网球课,每天我都很期待。我赢过两场网球冠军,有一次网球比赛中,我遇到一个实力相当的对手,她是个女生,在休息场时,我听到很多人都说她很厉害,我心里不由得“咕咚”了一下。在比赛的时候,有一回合令我惊心动魄。她先打了一个浅球,我用我的小短腿飞快地跑了过去,勉强接到了。结果这个很有实战经验的女生,迅速地打了一个深球。我心想:她还真是高明。我狼狈不堪地飞跑了回来,我用力一挥拍子,“啪”的一声,用力地打了出去,我心想,这回肯定要出界了。结果出乎我的预料,球打在了界内。我又惊讶又激动。我猜对手也没有想到我这么厉害,“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怎么样?听我介绍了这么多,你们一定迫不及待地想要跟我交朋友吧?
我的自画像优秀作文 篇12
大家好!我叫陈若曦,今天我要好好的向你们介绍一下我自己。
我的个子偏矮,乌黑的长头发扎成一条马尾辫。额前梳着齐刘海,两颗黑宝石似的眼睛大大的闪着亮光,鼻子不高,嘴唇血红血红的像抹了口红一样。因为晒太阳不喜欢撑伞,所以我的皮肤显得有点黑,我觉得自己的外貌在班里普通普通的。
我觉得我的个性比较多变,有时候觉得我的脾气很差,上次有同学拿我的名字取笑我,气得我直翻白眼,恨不得和他们吵上一架。有时候我又很安静,可以一整天的课间都在写作业、看书,什事也不过问。有时候又可以和同学们打成一片。总之,我觉得我还是比较开朗,大方偏外向的。
我比较喜欢跳舞、弹钢琴等等,也会参加一些相关的演出或比赛。
我所在的舞蹈培训班每期结束,都会举办一场汇报演出,去年底那次大型演出时,我们舞蹈班每人拿着一把半透明的伞,化了妆,穿着天蓝色的傣族孔雀裙,美美的上了台。刚开始,有一些紧张,生怕自己会跳错,可当我听到熟悉动听的音乐响起时,瞬间元气满满,恢复了自信,很快,一曲舞蹈跳完了,全场响起了掌声。"可见演出还是比较成功的!"我心想。
至于钢琴,最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冬天,我参加了七彩校园艺术节浙江省赛区的比赛,虽然弹奏是有些紧张,总体来说不错,但中间有出了点小差错,弹完后我胆战心惊,匆匆忙忙向评委躹了一躬,便离开。没想到结果还好,得了个银奖,老师说这成绩在和这么多高年级的比还算不错了。
看,这就是独一无二的我!你说呢?
我的自画像优秀作文 篇13
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她有一双又大又黑的眼睛,一张樱桃似的嘴巴和一张圆圆的小脸蛋,猜猜她是谁?他就是我———朱嘉莹,我有许多优点,也有许多爱好,现在让我来说一说吧。
我很善良。记得有一天放学回家,我看见有一只翠绿的蚂蚱被一张垂下来的广告纸反面的胶粘住了,它奋力挣扎,但无济于事,因为那胶太粘了。蚂蚱头上的两根触角不停的动来动去,看上去它很恐惧。
不行!我得救救它,不然它必死无疑。于是我跑上楼喊妈妈帮忙,我牵着妈妈的手来到蚂蚱旁指给妈妈看,“哦,真可怜!”妈妈说着一手轻轻的捏着蚂蚱的身子,另一只手用指甲小心地刮开胶,好把粘住的脚慢慢地从胶里清理出来。可是有条腿好不容易刚从胶里拔出来,马上又被粘上了,我看着紧张极了,生怕弄痛了它,又怕扯掉它的腿,在旁边不停的说:“妈妈小心点!妈妈小心点!别弄伤它了。”妈妈说:“我会小心的,因为我们都是有爱心的人。”妈妈小心翼翼地花了好一会功夫,才把蚂蚱的腿用指甲一只一只从胶里剔了出来,蚂蚱救出来后,我把它轻轻放在手掌心里,想让它压压惊,好好休息一会儿。可是它后腿一蹬,前足一扑就跳着飞走了,看到它又恢复了自由,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我的爱好也很多,我喜欢跳舞,考到七级了,老师经常表扬我呢,我还喜欢弹古筝,弹得很流畅,经常能得到奖励。
这就是我,一个善良又爱跳舞、爱弹古筝的我,我喜欢我自己!
我的自画像优秀作文 篇14
我叫陈喜宁,爸爸、妈妈都叫我喜宝。
别看我的名字“接地气”,我可是个清秀的小姑娘。我个子高高的,眼睛不大也不小。最有趣的就是我这双奇怪的耳朵,它是背着的,每当有人疑惑地问我:“咦?你的耳朵怎么那么奇怪呢?”。我就会引以为傲地告诉他们说:“这就是‘招财耳’!”
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迷。
有一天中午,我正在看文言文的《封神演义》。妈妈走过来温柔地说:“喜宝,吃饭了。”我正看得入迷呢,就迷迷糊糊地“嗯”了一声。
过了会儿,奶奶看我还没有来,又走过来喊道:“喜喜,吃饭了,你不吃我们都吃完了!”我没抬头又“嗯”了一声。
过了几分钟,家中最权威的爸爸来了,怒气冲冲地吼道:“陈喜宁!你还不吃饭,啊?问你呢。”我这才如梦方醒,看到爸爸怒发冲冠的样子,赶紧一溜烟儿地跑到饭桌前,吃起饭来。
还有一次,我上完课后,坐地铁回家。我从包里拿出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突然,我感觉有一个人站到了我身前……
“小朋友,你怎么还不下车?”一个低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原来是列车员。
我猛地一抬头,才发现车厢里已经空荡荡的,原来车早就开过了站,已经到终点站了,我却浑然不知。我只好又重新坐回去,宝宝心里苦啊!
这就是我——一个天真可爱,又爱读书的小女孩!你喜欢我吗?
我的自画像优秀作文 篇15
对于我们的自画像,我自己是再清楚不过的,我也想跟你们分享一下我的自画像。
寂静的夜里在哭泣
在某一天接近凌晨了,就像一颗流星划破黑夜,随着一声声嚎啕的声音中,一个小小的身影诞生了,就是我,可惜当时并没有在意什么留念不留念,并没有拍下照片,但是妈妈描述的很形象,虽然当时由于非常的冷而在不停的瑟瑟发抖,但是被子包裹下的我却渐渐的红润了起来,其次就是那时连眼睛都睁不开,只是一个使劲哭的孩子,可能是怕黑吧,又可能是每个孩子生下来都是这样,也许是当时的社会风气,让我们一家人都非常的恩爱。
黄昏时候在坚持
还记得那一个黄昏,当时可以说是不朽的一次坚持我们村里就性别,就属我年龄最大,我当时是6岁,可是由于经济条件其他邻居家的孩子都早已学会了骑自行车,而我那时候就很不服气,回家让老爸刻不容缓的装上了自己在院子里不断的练习摸索甚至连饭都会忘了最后,在一次次磨练下学会了啊,骑两轮自行车也许就是当时的坚持成就了现在的我,现在的我的性格也是不坚持到底就不服输的那一种,所以做很多事情我都是非常努力一直做下去。
黎明中在奋斗
从黎明的破晓,值得傍晚的光临,刻不容缓地就是在奋笔疾书,小生的背着应该背的课文高声的朗读,这是为了什么?大概是为了信仰吧,信仰就是学习之后找一个好工作成就自己的梦想。
这就是我的自画像,我不会停止画一个完美的我自己,但是我会继续完善。
我的自画像优秀作文 篇16
我叫林苏涵。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呢?这就说来话长了。林,不用说,是跟着爸爸姓。因为我出生时正逢汶川大地震,我们江苏却安然无恙,爸爸妈妈给我取这个名字希望我一生平平安安,做一个有修养,有内涵的人。
我有一头柔韧的长发。浓黑的眉毛,一双黑珍珠般的眼睛,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我是一个同情心爆棚的人。一次课间,我和几个好朋友在学校的一角玩游戏。
突然,传来扑通一声,呀,有人摔倒了,我们不约而同地朝那边看去。只见一个小女孩儿蜷缩在地上,两只手紧紧地抱着小腿,我连忙迈开脚步准备去扶。一旁的王萱拉住了我,不屑一顾地说:别管了,又不是咱们班的,咱们继续玩吧!坐在地上的小女孩儿,一边揉着腿,一边哎哟,哎哟!的叫唤。我心里一紧,眉毛拧成了两根结,生气地说:不是我们班的就不管了吗?说完,我转身跑过去,伸出两只手吃力地把小女孩儿扶了起来。关切地问道:你没事儿吧?哪个班的?我送你去教室。她感激地朝我笑了笑,摇摇头说:没事儿了,谢谢!
当然我也有不少的缺点,我很粗心,妈妈总是叫我粗心大王。就拿数学来说吧。有一次考试我竟然犯这样的低级错误115+35=135因为粗心大意,所以数学经常得99、98分,总会跟100分失之交臂。
瞧,善良的我,粗心的我,率真的我,可爱的我,你们喜欢这样的我吗?
我的自画像优秀作文 篇17
在四年级三班里,有一个活泼的小女孩,她在班里是一个很容易生气的小女孩。
她长着一个又长又黑的头发,脸上有一对小小的小眼睛,眼睛前戴着一副粉红色的眼镜,左手上戴着一个粉红色的手表。
她是一个十足的小书虫。瞧,她又在教室里借书了,“那本书借我看一下好吗?”当她借到书时,她就会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如果,当她没看完,别人就要拿回时,她就会一副不高兴的样子,仿佛在说:“小气得不得了!”
除了爱看书外,她还爱生气。“叮铃铃叮铃铃”上课玲响起了,“安静了!”讲台上又传来她的狮子吼,震得讲台前的同学耳朵都要聋了一样!可是,讲台上的同学还在那里吵闹,她更生气了!她气得狠狠地把语文书扔在讲台上,只听见“啪”的一声巨响”,紧接着双手交插,怒目圆睁地盯着还在说话的同学,一动不动地站着等他们安静下来。当他们安静下来时,她才会叫大家读书。可是,读书的人才有几个,她真的狂怒了,立马发飙!“全班站起来!”讲台上又传来她的狮子吼。这时,同学们才开始认真的读书。
没错,那个人就是我,我是彭炜淇,在班里我是纪律委员和语文科代表,经常要管纪律和收发作业,所以养成了动不动就生气的坏习惯。
这就是我!你们觉得我怎么样?
我的自画像优秀作文 篇18
我像深邃夜空上的一颗星星,明亮璀璨;我像宽阔草原上的一株小草,平凡而又坚强;我像汹涌大海上的一条小鱼,自在而又欢乐,即无比平凡又与众不同。我是一个活泼可爱,爱说爱笑的人。我喜欢读书,我酷爱英语。好像我身上都是优点了。是吗?不是,我是超级的“小马虎”。
爱读书的我
妈妈说我是一个“小书虫”。的确,我超级爱读书,平时喜欢抱着一本书,坐在墙角边细细品读。我读书可谓是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每寻觅到一本好书,都恨不得一口气读完。记得有一次我得到一本书,从上午读到中午,从中午读到晚上,直到把那本书读完,才感觉肚子空了,肚子饿了。原来我已经快读了一天的书,你说我是不是一个爱读书的人?
爱英语的我
我是英语老师的“心头好”。英语课就是我的舞台。我在英语舞台上大显身手,令台下的“观众”啧啧称赞。最快乐的时候,是英语课上老师出一道超难的英语题,然后我骄傲地举起手,待我宣布正确答案时,同学们向我投来赞许的目光,那种感觉还真不亚于爱迪生发明灯泡后的兴奋。
马马虎虎的我
数学老师常常叫我“马虎蛋”。一次数学考试过后,数学老师说:黄靖涵啊黄靖涵!你这个马虎蛋,最后一道计算题啊,前边做得都非常完美,就“死”到结果上了。顿时,同学们哈哈大笑,羞得我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我就是我,一个涂抹出多种色彩的我。怎么样?你是不是迫不及待的想要和我交朋友了呢?
我的自画像优秀作文 篇19
我的名字叫“时子墨”。是一个成天都乐呵呵性格开朗的小男孩。我的皮肤白白的,圆圆的脸蛋上有一双圆圆的大眼睛,每次我刚醒来时,这双眼睛常常会从单眼皮变成双眼皮,似乎是在对我抗议,它们还没休息够似的。我有一个小翘鼻子,不过经常被大人刮鼻子,现在都快变塌鼻子了。我的头发又长又密,而且长得特别快,每隔一两个月就要剪一次头发,妈妈总是对我说:“你呀,只长头发不长心眼儿!”,我也拿我的头发没有办法,谁让它长得那么快咧!
我喜欢踢足球和画漫画,虽然我的足球踢的不怎么好,总是把球踢出界,糟到哥哥的嘲笑,小朋友们也经常因为我球踢得不好而让我去守球门,但这并不能阻挡我对足球的喜爱。我足球虽然踢得不好但漫画画得还是蛮不错的,每次我把我画的漫画展示给哥哥看时,他都会先是惊讶然后大笑,而且是笑得直不起腰来呢!
我有一个小缺点,做事特别慢,人称小“磨叽”,这都怪爸爸妈妈给我的名字里带了一个“墨”字。我从上幼儿园起,几乎每次吃饭都是最后一个吃完,老师们总是欲哭无泪地看着我吃;我上小学时,就更磨蹭了,总是写几个字就歪着脑袋想别的事情,因此,我经常是我们班最后一批出校门的学生,急得在校门口等我的妈妈直跺脚!
这就是我,一个爱好广泛、做事有点小磨蹭的小男孩时子墨。
我的自画像优秀作文 篇20
我是什么样子的呢?
镜子里的我有一张胖嘟嘟的圆脸,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鼻子上像一幅黑框眼镜。一张“翘”嘴巴,可厉害了,他吃得了饭,喝得了水,唱得了歌,犟得了嘴。我的家人经常因为我这张嘴而头疼不已,尤其是妈妈。
我属牛,脾气就像牛一样犟。有一次,晚饭时间到了,我们全家刚上桌,我就突发奇想:蚕豆种子不知道长叶了没有呢?说去就去,妈妈却阻止了我,说:“吃好饭再去,做事情不能想一出是一出。”可我才不理她,依然我行我素直接跑进了房间。妈妈为此说了我两句。我干脆饭也不吃了,一个人发了很久的“牛脾气”。许久后,我才觉得应该虚心虚心接受别人的意见,不能发“牛脾气”。
我兴趣广泛,弹尤克里里、打毛球、做科学实验要说我现在最大的爱好那就是读书。四年级以前的我并不爱阅读,总是读着读着就走神了。但现在的我却常常会被书里的人物和故事情节所吸引,时而哈哈大笑,时而愁眉紧锁,每天不阅读我是不睡觉的。因为我爱看书,妈妈为我买了很多书,这不家里的两个书柜都塞满了,外公家还有一个书柜即将塞满。
我还有一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粗心。那天数学考试,少看了一个条件,结果扣了两分,满分离我远去,到手奖励也不翼而飞了,我是后悔不已呀!我暗暗发誓一定要和粗心绝。
这就是我,有点儿小脾气,爱阅读又马虎的我。
我的自画像优秀作文 篇21
我是一个贪“吃”鬼,一想起由于“吃”,而引发的一件件趣事,就另我忍俊不禁狂笑不止。在我的印象当中最为深刻的“吃”是那一次。
记得那一次,爸爸在去姑妈家的路上买了几斤白酒。我看那白酒清净透亮,一定很好喝,心里痒痒的。
到了姑妈家,姑妈做了很多的菜来招待我们,而我却一直惦记着那诱人的白酒,满脑子都在想:我一定要找机会尝一尝。于是,我想到了一条妙计:等他们吃完饭去睡觉的时候,偷偷溜进厨房尝一尝!我等啊等……等啊等……他们却还在吃饭!我实在等不及了,就决定自己去偷酒。
我蹑手蹑脚地来到了厨房里,向四周望了望,发现没人,内心窃喜。便立马跑到了储放白酒的地方,顺便拿了一个杯子,把杯子倒满了白酒,然后“咕噜”“咕噜”一口气直接喝了一杯酒,随着液体划过喉咙,一股刺激的辣味直冲大脑,我才发现我喝下去的不是白酒,而是辣椒水!辣得我双眼冒火,连忙跑到饮水机前,狂饮凉水,边喝边哭,眼泪止都止不住。
爸爸妈妈听到动静后,立马跑了过来。爸爸看到我狼狈的样子,说道:“之前我就看你偷偷跑到厨房,还想着你是去干什么坏事,原来是想去偷酒喝,真是个小酒鬼!”说完,爸爸妈妈都哈哈大笑起来,而我也留着眼泪忍不住笑了起来。
幼时的自己,就喜欢用嘴巴探索世界!这是我“吃”酒的有趣画面!自从“吃”了那一次酒,我再也不敢冒冒失失的随便“吃”了。
我的自画像优秀作文 篇22
我叫周奕杨。“周”是我的姓,“奕“是象征快乐。“杨”是我妈妈的姓,连起来就寓意着快快乐乐一家人。
我的相貌嘛,一眼就忘不掉。我很矮,腿却和妈妈差不多长;我瘦极了,站在风中如纸片一般,仿佛一下子就会被吹走似的;我有一头长发,放下来能到腰。我还爱笑,一笑起来,右边的小酒窝就凹进去了。
我时而喜欢安静,时而喜欢热闹,仿佛被上天控制了似的。有作业时,我总是一声不吭,一下课便拿出作业静悄悄地在座位上做作业;作业完成时,我却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拉着好朋友去教室外面逛来逛去。有一次,我又和往常一样写作业,突然好朋友来找我玩了。“来玩呀!““来玩呀!”好朋友叫了我好几遍,我跟聋子一样,啥也没有听见。她拉我手时,才发现她的到来,但是我却发火了,旁边的人惊讶地眼睛都瞪大了。可等她一走开,我就完成了作业。我一下子蹿了过去拽着她就往教室外跑。她笑了,对我说:“你真是只变蛇龙啊”!
我喜欢跳舞。从托班开始就学习跳舞了,到现在一直在坚持,不知道了学了多少年了。虽说喜欢,但是也吃了不少苦头。例如,我拉伤过2次,却还在坚持练习。还有,我把自己的寒暑假一般时间都给了舞蹈,最艰苦的一次是一天练习好几个小时,从早上8点到下午4点,中间就把午饭时间当做休息时间。
我还喜欢看书、唱歌和弹钢琴。我爱自己的父母和长辈。
这就是我,外婆的“开心果”,爸妈的“毛孩子”,独一无二的我!
我的自画像优秀作文 篇23
我有一张圆圆的苹果脸,像宝石一样闪着亮光的眼睛上面有两条弯弯的细眉,像两条小船,头发上面有一头黑乎乎的短头发,小小的鼻子下面有一张大大的嘴,一个瘦瘦的身体上面有短短的手臂和长长的腿。
我性格的最大特点是“急躁”,记得有一天中午,老师让我们写一篇不少于450字的作文,中午的时间大概只有半个小时多,我一直写到快要上学的时候,还有很多字没有写完,妈妈用大声的催我去上学,我不耐烦的吵了妈妈几句,最后我终于写完了作文,可是我已经迟到了!
别看我性格急躁,我画的画可是非常好看的。有一天老师叫我画一张画,我先用铅笔画好画的主要人物,然后再用勾线笔把旁边的线勾了起来,最后用彩笔给人物涂上了漂亮的颜色,一幅漂亮的画就产生了。
我的爱好是溜冰,我经常在晨曦公园里玩儿,先左脚后右脚,像汽车一样在广场上欢快的溜起冰来,好像一只欢快的小鸟在飞。
我的为人是乐于帮助,有一天我突然看见一位老奶奶摔倒了,我便二话不说,急忙赶过去扶了一位老奶奶,我慢慢的将老奶奶扶了起来,然后问他疼不疼,她说:“没有事,谢谢你。”我回答说:“没关系,都是举手之劳。”
这就是我,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一个心怀梦想的人,一个不忘初心的人。说了这么多,你应该认识我了吧?
我喜欢和别人交朋友,你们愿意做我的朋友吗?我随时欢迎你们哟。
我的自画像优秀作文 篇24
我就是我,一个体重不少,脂肪超标,身高1米5的四年级“大学生”。嘿嘿,其实这个“大”是说,我长大了,我是一个长大了的学生,可不是说上了大学的大学生噢。
认真
我做事认真有条理。有一次,我和几个同学帮老师贴桌子角标,计算的时候还不忘减去桌子的宽度。贴的时候我也非常仔细,以至于因为在地上蹲得太久隔天腿开始酸疼,过了两天才好转。不过,我心里却是美滋滋的。
我喜欢读书,而且是那种看书停不下来的,为此,妈妈没少跟我生气。可是,我的这个习惯却一点也没改。拿到一本我喜欢的书,我总是爱不释手,喜欢上看下看,左看右看,先把封面瞧个够,然后才翻来目录,从头到尾浏览一遍。如果是侦探类小说,那我就会先翻到最后一章,把结局先看个够,然后才从头开始细细品味。如果是一本童话,我会先找到最精彩的部分,然后再从后往前看。
坚持
我还是一个能够坚持的人。我每天晚上都帮妈妈洗碗,看着被我洗得锃亮的碗,我和妈妈都很开心!我还坚持锻炼,每天跳绳900下。可是,让我烦恼的是,我的体重一点也没有减少。我每周还坚持写一篇作文,以至于我的作文水平从原来的76、82分提高到了现在的96、98分。最让我高兴的是,四年级上期期末考试作文我还得了满分呢!
这就是我,一个做事认真、喜欢阅读、能够坚持的人,你愿意和我成为朋友吗?
我的自画像优秀作文 篇25
圆圆的脸蛋上嵌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扁扁的鼻子下面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巴,身材略有些“发福”,大家都叫我小胖丫。这就是我—一个活泼可爱的10岁小女孩。
特点:比较牛
这里这个“牛”指的是爱吹牛,有一次,我和爸爸比赛制作幻灯片,我对爸爸说:“咱们两个比赛看谁做的有创意,如果我赢了你带我去北京旅游。”爸爸答应了。比赛还没开始我就骄傲地说:“上次妈妈和我较量都败下阵来,更何况你呢!”爸爸笑了笑,结果我输得一败涂地。
爱好:比较广
跳舞,骑自行车,跳房子……样样精通,不过,我最喜欢画画,因为通过绘画,可以把喜怒哀乐都表达出来,绘画是一种宣泄情感的好方法。
缺点:比较多
粗心大意,骄傲自满是我一直改不掉的毛病,有一次,数学老师突然要进行小测试,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害怕极了,但是拿到试卷的那一刻我又信心百倍,我心里默默地想:这也太简单了吧,哈哈!这些题对我来说就是小菜一碟。试卷答完后,我匆匆看了一遍就交卷了。可当老师公布考试成绩的时候,我只考了89分,翻开试卷一看,因为粗心大意,很简单的计算题都错了。老师没有批评我,只是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此刻,我的脸火辣辣的,惭愧极了,我暗暗下定决心,一定改掉这些坏毛病。
这就是我,一个真真实实的我,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我的自画像优秀作文 篇26
我的名字叫郑云天,这是爸爸给我起的名字,出自成语“义薄云天”,他希望我成为一个有情有义的人。我今年10岁,长着一双明亮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还有一对大耳朵,就像两把“大蒲扇”,妈妈说那是“招风耳”。
我是一个运动小健将,爱好的运动有很多,比如:游泳,羽毛球,乒乓球,足球。我最喜欢打篮球,一见到别人打篮球,我就像小孩看见别人吃糖似的,十分眼馋。只要提到篮球,我就两眼放光,滔滔不绝地说起话来。因为打篮球不但可以锻炼身体,还可以认识很多朋友,所以一有空,我就抱着篮球出去玩儿。
我的性格让人觉得既可爱又可恨,既贪玩又懂事。平时,一有空闲时间,我就会丢掉书本,争分夺秒地玩耍,一会儿玩拼装积木,一会儿玩小汽车……玩的时候,我还爱自言自语,一副陶醉不已的神情。这时候,妈妈就会觉得我十分可恨,咬牙切齿对我说:“你不好好学习,老是玩那几辆小汽车,有什么好玩的?真幼稚!”我对妈妈不理不睬,继续把玩着手里的小汽车。
不过,我也有懂事的时候。外婆照顾我很辛苦,经常腰酸颈椎疼。我会学着妈妈的样子,让外婆平躺在床上,然后给她按腰,捶背,捏脖子。外婆总是笑眯眯地说:“我的小外孙真懂事,知道孝顺外婆了。你的小拳头捶在身上,真舒服!”听完后,我更加卖力了。
这就是帅气、贪玩、懂事又爱打篮球的我!您了解我了吗?
我的自画像优秀作文 篇27
我就是我,一个性格开朗,美丽大方,能歌善舞的活泼女孩,我叫班悦,我今年10岁了哦!
我长着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还有着所有人都想拥有的双眼皮,我高高的鼻梁下,有着一个粉嘟嘟,而且能说会道的樱桃小嘴,我有着长颈鹿一般的长脖子,还有着我自认为苗条的身材。瞧!我是不是很漂亮!
其实,我也有不漂亮的一面呢!告诉你们一个小秘密,我最讨厌的事情就是吃药了!记得有一次,我正玩得高兴,妈妈突然叫我吃胶囊,我不耐烦地跑过去拿上水和胶囊就一屁股坐在了茶几前的地毯上,想到:“这么苦的药谁吃啊,我得想个办法才行。”我想啊想,终于想出了个绝世妙计,我一手假装把药吃了进去,一手把真药扔在了茶几底下,我想这次应该大功告成了。
三天过去了,没有露出任何蛛丝马迹,可是没想到今天妈妈过来扫地,我还没反应过来,妈妈便把药扫了出来。看到药,妈妈火冒三丈,恶狠狠地对我说:"班悦这是不是你干的?"我跟妈妈说出了真相,我想妈妈应该能原谅我,没想到妈妈竟然变本加厉,狠狠的把我训斥了一遍。
我平常最喜欢的事就是帮妈妈做家务,我每天利用休息时间,帮妈妈洗锅、擦桌子,还有拖地。我的口才特别好,无论多么流水帐的文章,从我嘴里出来都能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你瞧!这就是我,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当闺蜜吗?
我的自画像优秀作文 篇28
大家好,我叫张子涵,今年10岁了,来自江阴市城中实验小学东区三(8)班。我又高又瘦,好似一阵风就能把我吹起来;我的头发乌黑发亮,像瀑布一样披在肩上;我的眼睛炯炯有神,好似两颗亮闪闪的宝石。每当笑起来的时候,我总会露出一排洁白整齐的牙齿;每当不开心的时候,我总会把樱桃小嘴撅得高高的,似乎能挂上几个油瓶呢!
我是一个内向的小女孩。平时见到陌生人我都不敢说话,在学校我也很安静,老师说我很乖巧,很听话呢!可是,我也很调皮,爱开玩笑。有一次,考试回家后,妈妈问我考得怎么样。我装作考得很差的样子,小声对妈妈说:“我只考了70分!”妈妈信以为真,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看,气得话都说不出来。一看这个情况,我赶紧和她说:“妈妈,我和你开玩笑呢,我考了100分。”这样搞得妈妈哭笑不得,看来,玩笑也不能开过头啊!
我的爱好有很多,比如,画画、看书、朗诵、弹琵琶、下棋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画画。我从幼儿园开始学画画,到现在已经4年了,我最擅长画人物,去年我画的《快乐周末》得到了江苏省少儿绘画比赛二等奖呢!平时,我还经常和妈妈一起比赛画画,让爸爸当评委,不管输赢,我都很开心,一家人其乐融融。
我就是这样一个美丽可爱、内向调皮、爱好画画的小女孩。你想认识我吗?那就到城中实验小学东区三(8)班来找我吧!
我的自画像优秀作文 篇29
我叫谢晓寒,小名叫晓燕子,这是我家里人对我的呢称,同学们叫我:“晓寒寒”,我在桔园小学上学,在同年龄中,我算较高的啦!我有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一张爱吃糖果的'小嘴巴。我不经常笑,也不经常哭,就是因为我上排有一颗牙掉了,所以不喜欢张开嘴巴显露我那个“大大的牙洞”!
我性格比较胆小害羞。有一次,我哥哥生日的时候,家里来了很多客人,妈妈要我过去问候长辈,我躲在自己的房间里,迟迟不敢出房门,我把房门悄悄的拉开一条缝,偷偷的向外张望着,硬是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表现自己。还有,我们学校的罗校长经常来我家做客,我也不敢大声说话,连正眼都不敢瞧罗校长,看见罗校长的影子,我就撒腿跑进房间里看书了。
我喜欢画画、写作和英语,特别是画画,让我尝到了成功的喜悦。去年的暑假,妈妈带我去看画展,一进大门,我就被那些栩栩如生的画迷住了。那时,我就萌生了学习绘画的念头。刚学画画时,我觉得单调,枯燥,有时不停地去擦掉那些没画好的线条,手累的很酸很酸。后来,在绘画老师的精心指点下,我找到了“感觉”,沉下心来,全身贯注地投入到每一堂画画的练习中,正因为当初的坚持不懈,我才获得了一个个证书和参赛的资格。现在,我在学习之余,最开心的事就是画画,它让我在勤学苦练中,享受到成功的快乐。
你现在了解了我吗?与我做好朋友吧!
我的自画像优秀作文 篇30
大家好,我叫冯奕宁,今年九岁,我性格活泼开朗。我为什么叫“冯奕宁”呢?“冯”自然是我的姓,“奕”是神采奕奕的意思,也是我们满族常常会用到名字里的“字”,“宁”是因为我出生在宁波呀。
我喜欢看书。一到双休日,作业做完了,我就喜欢泡在书房里看书,一看就是三四个小时。不仅如此,我还喜欢画画。有一次,我作业做完了,便开始画画,一直画到晚上,等妈妈来催,我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我还爱跳舞,记得那次我发烧十分严重,但是我非要强忍病痛去跳舞,因为我们快要去杭州表演了,我可不想拖后腿。
但是啊,我的缺点也不少。比如,我偶尔会哭鼻子。记得一次语文考了97分,本来我还沾沾自喜,但妈妈严肃地说:“你都错了些不该错了的题目,你本来可以考100的。”我竟伤心地哭了起来。还有就是特别害羞,上课不爱举手,就像手上绑了一块大石头似的。有一回上课时,老师给我们上古诗,当老师问这首古诗是什么意思时,我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可是不敢说,生怕讲错了被老师批评,被同学笑话。但老师的目光偏偏射向了我,我心里就更慌了,想:千万别叫我呀!可耳畔却响起了我的名字,我犹豫着站起来,仍不敢说心里的答案,就呆呆地站着。那一刻,真是丢人!
你喜欢和我交朋友吗?喜欢就联系我吧!
我的自画像优秀作文 篇31
我姓许,名永康。姓是爸爸传下来的姓;永康呢,从字体意思上来说,是永远健康的意思,这个名字是我的爷爷给我起的。同学们还给我起了一个外号,叫“健康”,我并没有生气,而是觉得开心,因为我觉得寓意很好,表示你很健康。
我现在已经度过了12个春秋了,长得不算特别英俊帅气,但微白的皮肤和活泼的脸蛋让我感到自豪,我的奶奶特别喜欢我。我的梦想是当一名医生,因为我的爷爷奶奶身体总是不舒服,尤其是腿。我下定决心长大了一定要当一名医生,将来要照顾好父母和爷爷奶奶。
在学校里,同学们都喜欢和我交朋友,因为我很善良,就是属于喜欢和别人交朋友的人。我的优点是爱学习。在班里学习还不错,我最喜欢的科目是英语,不太喜欢语文。我的座右铭是“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我有一次考试考了98分,有些小得意;第二次考试,我才考了68分。我整个人都崩溃了,从此以后我就以“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句话来做我的座佑铭。
我的愿望是想长大了环游整个地球。我最喜欢的厨师是阿隆·桑切斯。他是墨西哥人,是我在电脑上知道的,非常有名气,对自己也特别严格,他做的每一道菜都让我很想挨个地品尝。
我也有不少的缺点,像比较小气,爱说话,特别是在大人们说话时爱插嘴,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让妈妈时不时地批评我。我要尽力改正这些缺点。
这样的我,你们喜欢吗?
我的自画像优秀作文 篇32
大家好!我叫贲诗涵,今年9岁了。知道我为啥取这个名字吗?妈妈希望我像诗一样隽永灵动、耐人寻味,爸爸希望我做一个有涵养的人。
我个子不算高,虽然头不小,但身子并不胖。我的头发很特别,有的黑,有的黄。我的皮肤雪白雪白的,脸蛋圆圆的,害羞时,我的脸就像一个红红的大苹果呢。我的眉毛黑黑的、弯弯的,好多人都以为我修了眉,你说可笑不可笑?别看我的眼睛不算大,笑起来弯得像月牙一样,可当妈妈有时找不着东西时,它们就会瞪得又大又圆,不一会儿就能帮妈妈找到呢。呵呵,我的嘴巴红红的、小小的,吃东西时一点声音都没有哦。
我是一个文静的小姑娘。下课时,同学们都去玩游戏,有的捉迷藏,有的切西瓜、有的跳格子,我却喜欢静静地坐在座位上看书,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不会影响到我。不过,你可别以为我一天到晚都不运动哟。我的体育很棒呢,还代表班级参加运动会呢。
我喜欢弹古筝。你不知道吧?去年我的古筝考级已经获得了中央五级“优秀”,当时全盐城只有8个小朋友考到了优秀哦!
嘻嘻,不好意思,我的缺点也不少。特别是做事粗心,这是我前进路上最大的一块绊脚石。做数学不是把3写成5,就是忘了把答案写全;语文经常空着一两道题目给老师做。咳,每次看到那鲜红的问号时,我都会后悔好一阵。可是,世上哪有后悔药?我一定得改掉这个坏毛病!
亲爱的朋友,看了我的自画像,你一定了解我了吧?欢迎大家和我交朋友哦!
我的自画像优秀作文 篇33
我叫付逸楠,作文班的同学偏偏叫我“柯南”,当然,我喜欢他们这样叫我,因为柯南是有名的侦探。
听妈妈说,在我刚刚出生的时候,爸爸妈妈商量,给我起什么名字好,还是妈妈说:“我希望儿子长命百岁、永远健康快乐,在这个世界上,他是我最宝贵的宝贝,多少金子也换不来,而楠木是一种珍贵的树木,长寿又宝贵,咱们就叫他逸楠吧!”爸爸也同意了妈妈的想法,所以我的名字就叫付逸楠。
我的发型前面长,后面短,活像一只刺猬。我要是大笑起来,两颗像白菜的大门牙就露了出来,可我还是喜欢笑,一笑起来,甚至把眼睛笑的眯得一条缝,这节作文课可是把我笑的闭眼睛了呢!
说起身材更有意思,我假期时胖了,一开学,吃托管的饭,我又瘦了下来,所以,我有时胖,有时瘦,身材随意变。
我干什么比较慢,写家庭作业更是排倒数,我都怀疑我不是属兔的,而是属蜗牛的,总是慢吞吞。既然十二生肖没蜗牛,那属兔就属兔吧,兔子蹦蹦跳跳也很可爱。
我酷爱说英语,尤其口语,那是呱呱叫。跟英语外教对话,就是跟英语外教隔着电脑一对一交流,我的发音标准,口语说得溜溜的。
这就是我,一个英语发音最标准的男孩,有一次风采展示获得了185张赞美票,因此,你们知道,这有多么的来之不易了吧!
你们愿意和这样的我交朋友吗?
我的自画像优秀作文 篇34
别人对我的评价,能让我更好地认识自己。
同学们有时会叫我火焰冰,因为我有时候热情似火,有时候又好像冷龙附体,极度冷漠。有一次,我做好值日,正准备回家,而外面正在下大雨,有两个没带伞的女生急忙跑过来,想和我拼一把伞。我想:一把伞应该遮不了这么多人,于是我二话不说,把伞塞给她们,对她们说道:伞遮不了这么多人,你们先用,我先跑到校门口,你们到校门口找我还伞。她们还没反应过来,我就已经冲到了雨中,奋力向校门口奔去。但有时候我看书看得入迷时,也会用冰冷的眼神吓走想和我谈话的同学。
老师有时会亲切地叫我小书签。有一次我看书看得入迷了,连上课的铃声我都没注意。当老师敲了敲我的脑门,我才回过神来,发现同学们都在外面排队去上体育课。老师则在边上无奈地说:你呀,都快被吸到书里了。
而朋友对我的评价是静如呆子,动如疯子。有一次,我正在专心看书,朋友想找我玩,可怎么叫我都要没反应,朋友只好使出激将法,对我说:你肯定不敢和我赛跑。我觉得他烦透了,只好和他去赛跑,不知不觉,双脚已经把我带到了操场。朋友大叫道:3—2—1—开始。嗖的一声,我已经跑完了路程的一半,有那么一瞬间,我都觉得我就是一道闪电。
当我与人们交流时,我应该记住,每个人都是我的一面镜子,多交些朋友,能让你看清自己。
我的自画像优秀作文 篇35
我的外貌没有特别的显著的特点,一撮短发长在头上,齐齐的也歪歪的,脸是黄色的皮肤属于圆圆的形状,额头的正下方就是一副眼镜了,眼镜常常是歪着的,为什么呢?因为我的鼻子不挺直,眼镜就会不自觉的下坠,我的个头不高,说话的声音也不大。
我的性格呢属于“善变”型的,在和同学聊天、玩耍的时候表现的很外向,嗓音也会提高,偶尔还会吼叫一两声。但是在家长和老师面前会表现的内向一些,一般不多讲话,默不作声的观察周围的一切,我有个绰号叫“观察者”,有一次,三个家庭在一起吃饭,我一会看看桌子,一会观察窗户,一会研究地板,大人们看的哭笑不得,等我熟悉了环境,和另外的三个男孩开始聊起天来,在一起打闹玩耍,玩的不亦乐乎,“观察者”的踪迹已俨然不在了。
我有许多优点,也有一些缺点,其中一个优点就是爱读书,可能这是遗传,我爸爸喜欢读书,我大伯二伯都喜欢读书。在课间闲着的时候,就会一个人看书,我喜欢科普类和名著的图书。我的缺点是有点懒,懒得去叠被子,懒得刷牙,懒得去运动,有时还特别粗心,做数学题不是单位看错就是看错数字。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不要因为一点优点就不思进取,骄傲自大,也不要因为有缺点就过于自负,马上改正就是了。
这,就是我!
我的自画像优秀作文 篇36
嗨,我叫唐凌霄,整个身子肥肥的,一双小脚胖嘟嘟的,一双小手也是胖嘟嘟,一张脸也是胖嘟嘟,小小将军肚也挺出来。最近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两颗大门牙不翼而飞了,经常说话吐字不清,吃饭的速度也大大减慢,就连最喜欢吃的骨头也吃不成,真希望我的大门牙快点回来。还有更可气的,我一堂堂男子汉,居然长着大眼睛,长睫毛,被人笑话为小女孩。
我偶尔会调皮,不过我很孝敬父母。有一次,妈妈带我去逛街。我们来到商场,妈妈就说:“我们去买衣服吧!”“好啊”,我兴奋地说。我们来到卖羊毛衫的地方,妈妈一眼就看中了一件红色的羊毛衫,非常想买,可是一看要860元,妈妈摸了摸那件衣服,叹了口气说:“算了吧,太贵了。我给你钱去买吃的吧!”
来到买吃的地方,我并没有买吃的,而是偷偷把钱藏起来,想给妈妈买那件羊毛衫。
一个星期过去了,一个月过去了……日子一天天过去。终于有一天,我拿出我所以积攒下来的零花钱数了数,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我有860元了。我迫不及待地跑到那家商场,买下了那件羊毛衫。
当我把羊毛衫捧给妈妈的时候,妈妈热泪盈眶地抱着我说:“儿子,你长大了。”听了妈妈的话,我高兴地笑了。
这就是我,一个孝顺父母的胖男孩。
《飘》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作1937年获得普利策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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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斯嘉丽是美国佐治亚州一位富足且颇有地位的种植园主的女儿。父亲杰拉尔德·奥哈拉是爱尔兰的移民。刚到佐治亚州时,杰拉尔德身无分文,靠赌博赢得了塔拉庄园的所有权。于是就开始在这块红色的土地上创业,编织着他的美国梦。直到43岁的时候,他才和芳龄15的艾伦—一个东海岸法国移民的女儿结了婚。杰拉尔德心地善良,但脾气暴躁,而年轻的妻子则有着良好的家庭教育和严格的道德观念。她亲手操持着整个庄园的日常事务,甚至还为庄园里的黑奴看病,接生。因此,夫妇俩受到周围白人庄园主的尊敬,也深得黑奴的爱戴。女儿斯嘉丽·奥哈拉(Scarlett·O'Hara)在这种环境中慢慢长大了。
1861年4月,美国南北两方关系已经非常紧张。佐治亚州的男人们都在议论这场无法避免的战争。但是,16岁的斯嘉丽对此毫无兴趣。她心里想的除舞会、郊游之外,还有那群围着她转的崇拜者。当她听说第二天的野外宴会上,艾希礼·威尔克斯将宣布与梅兰妮订婚时,她心里不觉一震。她一直喜欢艾希礼的绅士风度与他英俊的外表,而且认为自己无论哪方面都比梅兰妮要强得多,以自己的魅力,肯定能说服艾希礼和她一起私奔。但被艾希礼婉言拒绝。斯嘉丽觉得自己被艾希礼“抛弃”了。她气急败坏地打了艾希礼一记耳光,还在艾希礼离开后摔了一只花瓶。谁知,那位瑞德·巴特勒却一直在听壁脚,当斯嘉丽指责他不是个绅士时,他反唇讥讽斯嘉丽不是个淑女。
战争的消息传来,当天晚上的舞会也随之取消。斯嘉丽突然决定和查尔斯结婚,因为这样可以挽回自己的面子,也可以刺激一下艾希礼和自己的追求者。就这样,任性的斯嘉丽在两周之后就作了查尔斯的妻子。两个月后,查尔斯病死在前方,斯嘉丽突然变成了寡妇。因为不爱查尔斯,所以对于查尔斯的死她并不感到忧伤,甚至庆幸。但寡妇的生活使生性活泼的斯嘉丽难以忍受。这时,艾希礼也上了前线,其妻梅兰妮从亚特兰大来信,邀请她来查尔斯的姑姑家暂住一时,斯嘉丽便离开了塔拉庄园,来到亚特兰大。环境的改变使斯嘉丽的心境稍稍有好转。随着战事越来越吃紧,亚特兰大的妇女们都被动员起来,到当地医院护理从前方运回来的伤病员,还要为南方邦联的军队缝制军需品。但是,由于斯嘉丽新寡,所以不能参加为出征军人举办的舞会和晚会。
1864年夏天,北军直逼亚特兰大—南方邦联的首府。城市被围,查尔斯的姑姑和城里许多人家都逃离了亚特兰大,斯嘉丽接到父亲的信,得知母亲和两个妹妹都生了重病,她一心只想回家。但因梅兰妮即将临盆,斯嘉丽顾及到艾希礼的托付,只好留下来守在她的身边。其间,瑞德曾登门拜访,并要斯嘉丽做他的情妇,遭到了斯嘉丽的拒绝。
1865年4月,南方邦联军投降,战争终于结束了。许多南方人都在为他们的失败而痛哭流涕。而在斯嘉丽的脑海里,更重要的问题是如何保住塔拉庄园。战争结束后,每天都有一些士兵路过塔拉庄园返回他们的故乡。有一天,斯嘉丽她们发现门口躺着一个昏迷不醒的年轻人,便把他救起。在大家的照料下,这个名叫威尔的年轻人逐渐恢复了健康。威尔无家可归,便在塔拉住下来,并慢慢地担负起了庄园的许多管理事务。
艾希礼终于活着回来了。他衣衫褴褛,形容憔悴,原有的那种高贵气质己消失殆尽。第二年春天,新政府命令塔拉庄园限期交纳新附加税,否则就要拍卖庄园来抵税。原来,几年前因过失而被塔拉庄园解雇的监工乔纳斯当上了新成立的解放黑奴委员会的头头。他企图侵吞塔拉庄园,故而想出了迫缴附加税的主意。斯嘉丽和威尔一筹莫展,斯嘉丽希望艾希礼能帮他们想点办法,但艾希礼的懦弱无能使他们失望。
绝望中,斯嘉丽突然想起了瑞德。如果瑞德肯拿出钱来保住塔拉庄园,斯嘉丽情愿嫁给他,或作他的情妇。斯嘉丽与家人用母亲艾伦的苔绿色天鹅绒窗帘做了一条新裙子,第二天,斯嘉丽穿着新裙子在嬷嬷的陪同下就来到了亚特兰大寻找瑞德,这时才知道,瑞德因涉嫌侵吞南方邦联的大笔资金已锒铛入狱。情绪沮丧的斯嘉丽无意中遇见了妹妹苏伦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他已是一家商店的老板,手头有一笔钱。斯嘉丽明白苏伦渴慕以前的富贵生活而且自私,如果苏伦与弗兰克结婚,她是绝不会用钱拯救塔拉庄园。于是斯嘉丽谎称苏伦将与托尼·方丹结婚,然后轻而易举地使弗兰克投入了自己的怀抱。两周后,他俩便结了婚。塔拉庄园得救了!但不久发现,弗兰克并没有什么商业头脑,而且对别人的劝告充耳不闻,因此生意经营得很不好。这时,瑞德通过各种私人关系,得以获释。他借给斯嘉丽一笔钱,斯嘉丽便背着弗兰克买下了一个倒闭了的木材加工厂,自己独自经营起来。一个女人经商,而且也像男人一样赚钱,这在亚特兰大是前所未有的。这件事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她不法经营,令弗兰克颜面丧尽。
斯嘉丽怀孕了。她想在生产前多赚一些钱,以备急需,于是买下了第二个木材厂。在这段时间里,斯嘉丽每天自己驾车往返于木材厂之间,除瑞德外没有任何朋友。一天,瑞德劝她路上要小心一些,暗示如果遭到黑人袭击,三K党将会为她进行报复。而当时亚特兰大执行“重建法案”的军管政府则正在盘算着如何把三K党和所有涉嫌的南方人一网打尽。
六月斯嘉丽赶回塔拉庄园参加她父亲的葬礼。葬礼之后,艾希礼、梅兰妮一家搬到了亚特兰大,买了一幢破旧的房子住了下来。善良正直的梅兰妮很快在妇女界赢得了信任,成了一位极受尊重的人物。而艾希礼虽然受斯嘉丽之托,管理一个木材厂,但经营得很糟糕。
几个月之后不顾亲友的劝阻和反对,斯嘉丽和瑞德结了婚。1871年圣诞节,州政府的大权终于又回到了南方人的手里。邦妮非常漂亮,在邦妮身上瑞德几乎倾注了全部心血。瑞德之所以努力改变自己在亚特兰大居民眼中的形象,完全是为了树立邦妮今后在亚特兰大的地位。
斯嘉丽对艾希礼仍然旧情不忘。艾希礼生日那天的下午,在木材厂,斯嘉丽和艾希礼谈得很投机。他们一起回忆了那个野外宴会。这件事很快被瑞德和梅兰妮知道了。几天以后,瑞德带上邦妮出远门去了。他走后,斯嘉丽马上去找梅兰妮,想向她坦露自己的过错。但梅兰妮止住了她,她再三强调只有斯嘉丽才是她最亲的亲人。梅兰妮迫使大家都相信斯嘉丽,并坚定不移地保护斯嘉丽。
不久,斯嘉丽发现自己又怀孕了。这时她开始想念瑞德,盼望他早点回来。瑞德到家的那一天,斯嘉丽特意在楼梯口迎接。本想把怀孕的消息告诉他,但一看到他那副冷嘲热讽的神气,斯嘉丽就气不过来。结果失足,跌下楼梯,致使流产。
身体素来羸弱的梅兰妮不听医生的劝告又一次怀孕。怀孕后她的身体迅速恶化。临终前,她把照看艾希礼的重担交给了斯嘉丽。这时,斯嘉丽突然意识到,一向瘦弱的梅兰妮实际上是保护她的宝剑和盾牌,而她也第一次认识到,她还是爱梅兰妮的。
梅兰妮去世了艾希礼就好像失去了主心骨,像个小孩子一样,他比斯嘉丽更感到害怕。也只有这时,斯嘉丽才明白,她并不爱艾希礼,她对艾希礼特殊的感情只因为他没像其它男人一样迷上自己。从此她生活中的两大精神支柱消失了。
在浓雾中,斯嘉丽拼命往家里跑,雾中的她好像又重温着多年前一直困扰着她的一个噩梦。终于,她看见自己住宅的灯光,霎那间她觉得自己看到了希望,因为世界上还有瑞德,而她真心爱的就是瑞德!
但是,这一切都已经太晚了。瑞德已经对斯嘉丽失望,决定弃家出走,离开斯嘉丽。此时此刻,对于斯嘉丽来说,生活中的一切光亮都消失了。她只有回到塔拉庄园去这一条出路。她感到太疲劳了,脑子再也承受不了这些压力。她自言自语地说:“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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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书笔记
一个自由,开放,大胆,有创新,且敢爱敢恨的女主人公思嘉让我肃然起敬,留连于书中的故事,忘返于她的命运。关于她的每一个故事,都让我深深陶醉。一口气读完了作品,总期待好的结局,但结果让人遗憾。瑞德走了,她的精神支柱没了,也许她会崩溃,她会颓废,从此一蹶不振,但她没有,她要找回她的瑞德,她要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因为她有着爱尔兰人的倔强,有着一股不服输的精神。我桐信,她的这份执着,悔悟会让她如愿以偿,瑞德会重新回到她身边,爱情终归找到归宿,灵魂会得到安慰,一颗受伤的心总会被时间抚平。
思嘉,媚兰,艾希礼,瑞德这几个人物的故事演绎了一场有缺憾的爱情故事。一个对爱执着,敢于冲破世俗的女人用她的一生深爱着艾希礼,但阴差阳错,艾希礼最终娶了媚兰,到媦兰垂死之怀,两人才明白,原来他们的爱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美梦,他们活在梦中,梦醒了,才知道彼此的真爱。艾希礼爱的是媚兰,而思嘉一直不愿承认的一个事实是她深爱着瑞德,她却一直在伤害他,伤的太深。当她明的这一切的时候,都晚了,瑞德离她而去,只留下她独自一人承受爱的煎熬。
在这个混乱的年代,她是一个勇敢,独立的人,作为一个女人,她是强大的,战争没有压倒她,生活的重担没有摧跨她,她用她的坚强战胜了生活,展现在她面前的是一片美好的生活。但战争,贫穷却给她的心灵造成了很大伤害,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始终缠绕着她,梦中她孤独,害怕,而这只有瑞德知道,一个真正懂她,爱她的人。在别人眼中,她高傲,冷漠,脾气坏,心肠恶毒,待人苛刻,其实她是善良的。
这样一个女人,她的内心是强大的,她始终相信明天又是崭新的,美好的一天,她从没有对生活绝望过,正是她的这一种精神,吸引着我,我也要做这样一个人,内心强大,充满希望,迎接挑战,生活才会向你露出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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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1
《飘》这本书,在小学时已经读过了,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时隔许久,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这本书一经出版便立刻成为畅销书,更使他流芳百世的是根据本小说改编的电影《乱世佳人》,一举获得10项奥斯卡大奖。甚至有许多人首先是从电影《乱世佳人》开始,然后才注意到小说原著。
本书作者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以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社会为背景,讲述了斯嘉丽的三次婚姻,谱写了一部壮美动人的爱情史诗。她首先完成的是小说的最后一章,然后返回来写前面的章节,但她始终没有按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写,而是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
佐治亚州种植园的农场主女儿斯嘉丽为了夺回自己的心上人卫希礼,不惜嫁给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男人—查理。婚后一周,查理参军,不到两个月,就在军中病故。斯嘉丽就这样当了寡妇。1864年,亚特兰大市被北军包围,在被战火摧毁的家园中,斯嘉丽为了给家人筹钱,不惜勾引亲妹妹的未婚夫甘弗兰,同他结了婚。不料甘弗兰在一次动乱中身亡,于是斯嘉丽又一次成为了寡妇。此时,白瑞德向斯嘉丽求婚,两人虽然过着奢侈豪华的生活,但斯嘉丽心中仍念念不忘卫希礼。她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
经历重重困难后,她才明白卫希礼的软弱无能,倒是白瑞德才是自己值得去爱的人。可是当她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白瑞德已经离她而去。但她决心无论如何也要把白瑞德找回来。她对她所爱过的两个男人哪一个都不了解,因此到头来两个都失掉了。现在她才恍惚认识到,假如她当初了解艾希礼,她是绝不会爱他的:而假如她了解了瑞德,她就无论如何不会失掉他了。于是她陷入了绝望的迷惘之中,不知这世界上究竟有没有一个人是她真正了解的。年仅28岁的她依旧美丽动人,但早已看透世态炎凉的她早已不是战争爆发前那个骄纵的大小姐了。
战争爆发前,她不过是个富家小姐,战争爆发后,她一点点的失去了家庭、财富,她独自一人承受着失去亲人的伤痛,她没有钱没有粮食,北军还不时地来洗劫这个城市。在最困难的时刻,她一个人用她柔弱的肩膀扛起2了整个家,蜕变成一个顽强坚韧的女人。
我特别喜欢书中斯嘉丽说的一段文字:“成熟的小麦一遇到风就容易被吹到,因为小麦是干燥的,不会随着风而折倒。而荞麦不然,因为荞麦成熟时,枝干里仍有水分,风一来,它就顺势低头了,风去了,它也就顺势抬起头来了。我们遇到风暴、困难时,都会认为不可避免,所以一点也不怨天尤人,只是工作者,微笑着,等待着我们的好日子。”
生活永远不会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糟,无论好的时候还是糟的时候,都一定要坚强。就像斯嘉丽说的那样:“After all,Tomorrow is another day,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飘读后感2
人生一世,好比草木一秋,常言道浮生若梦,似乎生活就是一出悲剧。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通过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读者诠释了坎坷而又感人肺腑的人生路,也让我们深深体会到“情”字在人的一生中所占有的地位有多重,在“爱”与“被爱”之中的选择意味着什么。
斯佳丽是我最喜欢的人物,让人既想爱又想恨,她一味地追求着自己所谓的爱情,而忽略了那个值得托付一生的男子,就如同娜塔莎一样沉浸在自己认为的美好爱情中而神魂颠倒,失去常理。也许很多人认为她是幼稚的、愚蠢的,但我欣赏她,在那个特定的时代里,斯佳丽不拘一格,突破传统和道德的限制,是多么惊世骇俗。她是值得瑞德付出真心去爱的人。在战火连天的情况下,瑞德又执意去前线,媚兰又将生产,斯佳丽在没有任何依靠下,独自一人带着病妇和小孩冲出火光驶向塔尔兰村庄。你无法想像一个贵族千金冒着的多大的生命危险做着一件多么伟大的事。或许一个人面临绝境时,他的内心可以强大至斯,超越生死。
和斯佳丽一样,瑞德也是一个不愿受世俗礼教限制的人,他的形象深入我的骨髓,直至内心。一开始,他是一个让人讨厌的形象完全是一个痞子,然而生死攸关时,他抛却儿女情长,抛下他深爱的斯佳丽奔赴前线,他的男儿本色在那一刻表现得淋漓尽致,虽然在他先前的言行中无一不流露出对国家民族的厌恶,但在危急时刻,他骨子里的爱国激情催他去为民族拼搏。难道说这不是一个魅力十足的主角吗?
我认为媚兰是作为一个好妻子的不二人选,她宽容大度、坚强、重视友情。她是多么看中与斯佳丽之间的友谊,当她听闻斯佳丽与自己丈夫有染,却还是选择相信斯佳丽,并帮助斯佳丽抵挡流言蜚语。和一个如此伟大的人成为朋友,都将是一个幸福的人,因为她的爱能包容你的错误,成就你的美好。如此美好善良的心,一旦汇聚到一定力量,将会发出耀眼的光芒。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而我们的心灵又该怎样无尽的宽广?
让我们“以出世的态度做人,以入世的态度做事”。仍然会发现生命的本质其实是欢乐,虽然人生的结局不够*,但是我们还是从中体会到了幸福的滋味。斯佳丽没有跟瑞德在一起,看似悲剧,但是斯佳丽并没有绝望,而是坚信“明天会好起来,一切都将会过去”,这又何尝不是希望?事实上,更多的时候,我们在生活的路上走的不好,不是路太狭窄,而是我们的眼光太狭窄了,所以最后堵死我们的不是路,而是我们自己。
米切尔夫人在洋洋洒洒几十万字的叙述中塑造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并能引发你对人生,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人与世界的关系的深刻思考。从而使你更加明智的对待人和物,让你对人生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人生或许是一场悲剧,但我们可以摆正心态,笑对人生。
飘读后感3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每多读一次就会有一种不一样的感受,余味犹存文中的思嘉是一个很与众不同的女孩,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但是她的爱情观却让许多人不认同。起初,活泼美丽的她爱上了艾希礼,艾希礼在她的心目当中可以说是十分完美的,可是生活就是这么不尽如人意,她没能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不知是什么原因,她选择了十分喜欢自己的查尔斯,可是不久查尔斯在战争中去世了,同时一个名为瑞德的男人向思嘉表达了爱意,后来思嘉又因为钱,陆续嫁给过两个男人,一个是妹妹的未婚夫,还有一个是瑞德,原以为会一直爱艾希礼的思嘉最终爱上了瑞德,可是最后瑞德却没有了信心在维持婚姻,与她分手。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瑞德,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人。
他对思嘉的爱是十分真切的。他对思嘉可以算得上是一见钟情,在那场舞会后他就再也没有忘记过那个较小倔强的身影。他想保护思嘉,宠爱思嘉,照料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思嘉却一次次地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爱思嘉,但他更了解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思嘉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他最终还是选择放弃了这段短暂的婚姻。
事实上,思嘉是个很幸运的女孩,她想要的似乎什么都得到了,虽然她有些手段不正当,只是她却永远不知道要珍惜,使得幸福与她一次次的擦身而过,当她真正意识到自己爱上了瑞德时,瑞德却已经对她绝望了,一个人在感情的道路上走远。
这本书将一段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与战争结合在了一起,让人不仅不觉得乏味枯燥,还让人有一种为之动容的感觉,当时的社会环境使得这一个个年轻人变得不再是自己。也许没有了这一切的背景,一切都会更简单,不是吗?
飘读后感4
依稀记得第一次知道《飘》这部作品是我在上高一的时候,看着同学拿着那么厚的一本书在看,我不由的傻了眼,被那么厚的书给吓到了,但当我被告知说这本书的内容很丰富,很有哲理的时候,我却又不由自主的捧起它,细细的阅读了好久好久……
《飘》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作品,是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这本小说所塑造的人物颇多,人物的形象也非常丰富,每个不同的角色给人精神上的鼓励也不同,正如主人公斯佳丽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精神和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一直令我们每位读者为之倾心。
当现在的我提起笔来写这篇小说的读后感时,思绪不由得把我带回三年前看这部小说的时候,女主角斯佳丽的形象也忽然间浮现在眼前。我对斯佳丽始终持有一种敬佩之情。在美国南北战争发生的时代,战争,硝烟改变了当时美国人民的命运,但也是在这时候,战争让一群女人勇敢地站了起来,她们变得很坚强,在战火和硝烟中捍卫着自己国家的土地,尤其是斯佳丽,她更是秉承着不屈服的的精神去承受战争给她的生活带来的各种变化,她坚信:Tomorrow is another day!这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斯佳丽在面对因战争而变幻的生活时的勇敢,无疑是我们现在在校的每个大学生应该好好借鉴和学习的。在战争中,大火烧了她的庄园,她以前一切美好的生活也随着熊熊的大火而消失殆尽,留下的只有一片令人绝望的黑色焦炭。更糟糕的是,就在这时,她还要承受母亲病逝,父亲发疯的痛苦。在这关键的时刻,她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坚强地站出来担当起整个家庭的责任,表现出令人震撼的坚强的一面。她是如此的独立特行,她果断的选择迎接困难,担当责任。这不禁让我拿之与现在的我们进行对比,试想一下,现在的我们生活衣食无忧,有着良好的受教育环境,但是当生活给我们轻轻地一击时,却有多少人叫苦连天,承受不了,抱怨上帝的不眷顾?又有多少人可以站出来说,我要是也遭遇到这种情况,我也可以像斯佳丽一样以乐观积极的心态去面对?21世纪的生活在给我们安逸舒适的环境的同时,无疑也在慢慢抹杀掉了我们心中那深藏的坚强的一面。多么可悲的事情!
但是,斯佳丽在面对自己的爱情时的犹豫不决,却是我不敢苟同的。但失去之后的淡然处之却又是让我钦佩。或许是因为她面对失败时的不言败,那种傲气使得她在面对自己的真爱时不敢去承认,还是一路苦苦的寻找,却是一次次的错过。但是当自己心爱的人离开时,她也只是坚强地安慰自己:明天又是美好的一天!她对明天永远是充满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她的坚强让人为之动容,为之震撼!这种精神难道不正是现在的我们所缺乏的吗?
大学,让很多人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流于平庸,每天浑浑噩噩的生活让一切变得无力与苍白。但是,殊不知一个正确的目标对于现在的我们而言是多么的重要啊,不要因现在安逸的生活而沉沦,因为这样只会让你在面对挫折时显得不堪一击,谁能保证自己在面对困难时像斯佳丽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我们要珍惜当下,更要感恩当下!
飘读后感5
《飘》是一部有关战争的小说,但作者米歇尔并没有把着眼点放在战场上,而是着重描写了留在后方家里的妇女所受战乱之苦的感受。战争失败了,有人因此意志消沉,从此失去斗志,无法调整好心态来面对战后支离破碎的生活。反之,另一部分人则克服了失败的心理,凛然面对严酷的现实,成了生活中不畏艰难,重新前进在生活道路上的强者。
这其中就有女主人公郝思嘉。应该说,小说中最吸引人的人物非他莫属。出身种植园园主的思嘉年轻漂亮,个性鲜明。不幸的是,她尚属十六岁花季年华,就情场失意。她爱上了风度翩翩的邻居卫希礼,可卫希礼却娶了他的表妹韩媚兰。更不幸的是,战乱接踵而至,在残酷的战争和艰辛的生活的重压之下,历经磨难的郝思嘉在二十八岁就成为了一个成熟女性。
小说《飘》出版后,美国评论界对她的性格莫衷一是,有人把郝思嘉说成一个毫不足取的女性,认为她“吝啬迷信,自私自利,简直无人可比,她只知道她那珍贵的皮肤、土地和钱财,其他什么也不看中”。可以说这些人把郝思嘉身上被人鄙视的一面做了精准的概括,但思嘉身上,同样也有为人欣赏的一面。
思嘉的性格中最为人称道的一点是她面对现实、不畏困难的精神。纵观她的一生,从故事开端开始,情场失意,打击一个接着一个,如果不是能够面对现实这一点支撑着她,她早就被挫折打倒了。我们来看看这样一幕:亚特兰大失陷前夕,郝思嘉拖着刚刚生过孩子的媚兰和孩子回到塔拉,思嘉从小崇拜妈妈,一有困难就去寻求妈妈的保护,此时她之所以一心要回塔拉,是因为她认为到了塔拉之后自己就可以卸下肩头的担子。殊不知,当思嘉因没有被无情的战火而感到庆幸时,一场更大的灾难在等着她。她愕然发现妈妈在前一天刚刚去世,爸爸因为妈妈去世已经傻了,全家十几张嘴等着吃饭,而塔拉留给她的几乎一无所有。
注视着默默地望着她的一双双眼睛,面对一张张面黄肌瘦的脸,思嘉没有放弃,她亲自摘棉花,骑着唯一一匹孱弱的小马到邻居家去借种子,甚至杀了一个前来偷盗的北方佬。在塔拉陷入赋税危机时,她来到亚特兰大希望靠自己的魅力赢得白瑞德的帮助,此计不成,又转向小有资产的弗兰克,尽管思嘉收到了很多指责,但她不畏困难的勇气值得我们敬佩。
最后的最后,思嘉意识到自己爱的是白瑞德,而瑞德已经离开了他,可她并没有放弃,而是非常坚强的接受了这一事实,“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思嘉的座右铭,她相信,只要自己努力,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思嘉的座右铭,同样适用于我们。生活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不易的。只有在困难面前昂首,解决困难的,才是强者。我曾经经历过学习成绩波动的低谷,而思嘉则是我坚持不放弃的力量,当我重新找回那真正的我的那一晚,我抬头望天,无数的星星闪烁着,似乎在告诉我明天又是一个大晴天。今天终将过去,不管今天取得了多少成绩,经历了多少痛苦,一切终会过去。只有把每一个明天都当做新起点的人,才能成为强者。
不仅在学习上是这样,在生活上也是如此。当我第一次体育中考遗憾的错失满分时,我感到很沮丧。转念一想,小说中的思嘉在回到塔拉后遇到的情景比我困难得多,但她依旧不放弃,最后成功的挽救了塔拉,思嘉可以,我为什么不行?于是我每天中午都跑到体育馆去强加练习实心球,每一次实心球“咚咚”的落地声,每一滴汗水,都让我更加坚定地相信:只要努力,一切终会好起来的。思嘉的座右铭。最终成为了我克服困难的力量。
Keep going,get stronger.不忘初心,坚持不懈,方能谱写属于自己的人生画卷。
飘读后感6
《飘》这本书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故事,故事的女主人公斯嘉丽的家庭也因为战争而被迫搬迁。斯嘉丽也因此遇到许多磨难,但她始终那么坚强,不管遇到什么难题都会勇敢地去面对,从不退缩。
斯嘉丽的勇敢我们不用质疑,因为事实摆在眼前。当斯嘉丽家的东西将被抢走,而对方又带着枪时,斯嘉丽没有被吓哭,而是从容地把值钱的东西藏好,她甚至把东西藏在婴儿的尿布里。当有人抢走斯嘉丽的东西后,斯嘉丽没有服从,而是拿起了一个女人所不使用的东西-枪,对准了对方,扣下板机。当强盗死后,鲜血流了一地,别人都十分害怕,只有斯嘉丽仍然镇定地想办法,把尸体埋了起来。
斯嘉丽也是一个有能力的女人。当原本的家产几乎变得一无所有时,斯嘉丽没有恐慌,而是尽自己的力量去拯救它们。斯嘉丽的妹妹已准备好了嫁人,逃离这苦难的地方,但只有斯嘉丽留下来保护家产。很快,斯嘉丽就通过做生意赚了钱,并用了当时爱人敌视的也是最便宜的黑人。在斯嘉丽的智慧和努力下,棉花生长了,有东西吃了,条件也变得好了,但是斯嘉丽不是满足于现况,而是用这点本钱,将生意做得越来越大。
斯嘉丽的能力总是让人无法相信这只是一个柔弱的女人,另外斯嘉丽的临危不惧,坚强勇敢,她的能力,智慧一样让人敬佩。
斯嘉丽是乐观的,她总是相信明天会更好,因为明天毕竟是新的一天了。
斯嘉丽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坚强的重要,我们要擦干眼泪,在阳光下微笑,用坚强去与困难抗争。我们一定可以成功的,因为斯嘉丽正在对我们微笑呢,你看到了吗?
飘读后感7
小说描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的一位女主人公的人生。我非常喜欢这位女主人公。她的名字叫赫思嘉,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美国南北战争爆发了,她所爱的人上了战场,她的家园荒废了。她失去了她所爱的母亲,父亲因受刺激,脑子也糊涂了。
她们家没有吃的东西,没有男子汉。她要当女主人,要从零开始。每天都有许多困难在等待着她,但她没有屈服,也没有放弃。她这时说了一句话,给我的印象非常深。“从现在开始,我和我的家人不会再过一天没有东西吃的日子,我最讨厌饥饿。”这就是她的精神支柱。她们的生活一点点地恢复起来,然而为了过上更加富裕的生活,她和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结了婚。但到失去他的时候,她才发觉这个人原来就是她最爱的人。我想她绝对会找回她所失去的。因为她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我要想办法找回他,一定有办法。但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明天再想吧!”她的欲望、她的努力会帮助她找回她的幸福。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欲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欲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欲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也会导致犯罪和战争。欲望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会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正像赫思嘉所说的:“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
飘读后感8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读后感9
我在暑假里读了一本名叫《飘》的书,它的原著作者是美国的玛格丽特。米切尔,而改写的作者是林希德。《乱世佳人》是从《飘》改编而来的。
它主要写了佐治亚种植园主的社会圈子里的美女郝思嘉,听说自己的意中人卫希礼要和媚兰结婚。她决定在第二天夺回卫希礼,并同他私奔,没想到计划失败,一气之下就和媚兰的哥哥查理结婚,但她并不爱他。结婚一周后,查理入伍,不到两个月,就在军中病故了。1864年,亚特兰大市被北军包围,思嘉在投机商白瑞德的帮助下,带着刚生下孩子的媚兰逃回了老家。可是老家遭到洗劫,田园荒芜,母亲去世,父亲疯了。她为了得到300美元,不惜勾引妹妹的未婚夫甘扶澜,和他结婚,后来思嘉被枪劫,三k党要为她报仇,北军派兵镇压,还好他们逃了出来,但甘扶澜却被打死。思嘉第二次做了寡妇,白瑞德来向她求婚。婚后思嘉仍然念念不忘卫希礼。她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后来她才明白卫希礼懦弱无能,根本不能适应时代天翻地覆的变化,倒是自称与她同类的白瑞德才值得去爱。等她明白这个道理后,白瑞德已离她而去。郝思嘉决心无论如合也要把白瑞德找回来,因为她才28岁,仍然年轻美丽。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思嘉是个勇敢的女孩,她看见自己的家园被毁,她坚定不屈,看见自己亲人离开,她擦干眼泪,努力奋斗。她是多么的勇敢,我们应该学习她那打不跨的精神。
飘读后感10
由玛格丽特·米切尔著作的长篇小说《飘》,反映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贵族的生活。
这部作品塑造了一位具有叛逆性格乔治亚贵族女性斯嘉丽,讲述了她与朋友、家人、情人在美国南北战争前、内战爆发期间、以及战后重建时期的生活;同时也讲述了斯嘉丽与白瑞德之间的爱情故事。
美丽任性的斯嘉丽,暗恋名门之后卫希礼,但因门第阻隔,加上性格差异极大,卫希礼已择期与表妹韩媚兰订婚。斯嘉丽一气之下,即趁南北战争爆发之际,抢先嫁给韩媚兰的弟弟韩查里。而悲剧的是,查里应征入伍,由于天生体质较差,再加上严格的军事训练,染病身亡。因此,斯嘉丽很快便变成了寡妇。
战争是的她不得不面对饥饿、贫困及社会地位的变迁,她要保护自己的庄园,要让自己的家人及卫希礼一家生活下去,当然,她还想自己也过上好日子。因此,她果断抛弃了母系血统南方贵族小姐娇滴滴的形象,露出了父亲爱尔兰人强悍的本色。她靠着骨子里的坚强,凭借着白瑞德对她的深情,在战后迅速积累了大量的财富,过上了想要的日子。
只可惜,她一直沉浸在卫希礼的梦中没有醒来,忽略了她已经拥有的白瑞德的大量的爱。直到最后,媚兰死去,她可以和卫希礼名正言顺地在一起了,她才发现,她一直在享受着白瑞德的爱而不知。白瑞德在绝望之际愤然离家出走,她却发誓要重新找回白瑞德的爱。只可惜,失去了的东西,要想再找回来,就难之又难了。因此,在遭受了一连串的挫折与打击之后,斯嘉丽说出了那句至今让人回味无穷的话,“不管怎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也成为了新女性面对人生的一句强有力的口号。
整个故事弥漫着一种凄凉的氛围,看似写斯嘉丽的个人命运,实则是写整个南方社会随着南北战争的结束,旧有的贵族生活一去不复返的状况。
整个故事情节中,最令我感动的是亚特兰大沦陷时,斯嘉丽逃往塔拉庄园的那一段。1864年8月,亚特兰大沦陷之际,韩媚兰临盆在即,斯嘉丽不顾自己的安危,留下来为其接生。在北军进程之前,白瑞德护送斯嘉丽和韩媚兰母子出城回塔拉庄园。途中,白瑞德参加南军,让斯嘉丽独自驾着马车护送韩媚兰母子赶回塔拉庄园。在这段漫长的逃亡之路中,充满了坎坷与艰辛,斯嘉丽随时都有可能被路上突然冒出来的北军或劫匪残害,但凭借着自己的智慧与勇气以及爱尔兰人特有的强悍品质,斯嘉丽终于战胜了困难挺起来了,带着媚兰母子安全回到了塔拉庄园。这段让人揪心的逃亡历程让人着实佩服斯嘉丽的伟大与不凡。
体现了斯嘉丽强悍女性本色的还有她极强的责任心。在遭到北军洗劫之后,斯嘉丽的母亲去世,父亲连自己的女儿都认不出来了,两个妹妹有重病在床,没有食物。此时,19岁的斯嘉丽独自扛起了全家人的生活重担。她心底里有个强烈的愿望,她要靠自己的双手重振塔拉庄园昔日风采。看到这里,我不由的热血沸腾,心潮澎湃,对这位伟大的女性肃然起敬。
本篇小说最成功的地方应该是在对人物的性格特征方面的刻画。斯嘉丽,在那个战乱纷争的年代,作为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女性,能为自己的土地争取到最大的利益,除了聪敏、智慧、还有勇气、毅力与责任心。她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不管在什么困境中都能生存。她不完全依赖于男人,是个积极进取且新手承诺的女性。当然,仅有有点而没有缺点的认识不完整的,也是不存在的,本篇小说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有她身上所暴露出来的人性的缺点。她自私、虚荣和冷漠等,让我们感觉这个人物形象很真实,虽然“不完美”,但却很丰满。再说白瑞德,他的男性形象被许多女性所推崇,这主要归功于他对待感情的执着。他是个有政治主见、立场坚定的男人,但又不忘本。他表现玩世不恭,爱一个人却智与感情,冷酷与柔情的冲突,在他身上表现为矛盾的统一体。因此,白瑞德这个男一号的形象塑造的也相当“完美”。从这篇小说中,我们不仅要学会如何的面对残酷的现实生活,用自己的智慧与毅力去处理生活中遇到的挑战与困难,还要学会珍惜身边的人对我们付出的感情,不要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到那时,悔之晚矣。因此,珍惜现在所拥有的每一分来自他人的唉,也尽量用自己爱去回报爱我们的每一个人,不要让自己的生命留下过多的遗憾。
飘读后感11
初读《飘》,觉得作者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只知故事是从一场宴会开始。后来,再次读了一遍,或许是成长了,便读出了整个故事的曲折、复杂。
纵观全文,我觉得,最喜欢的人物还是思嘉,尽管她任性狡黠、残忍贪婪,但同时在她身上表现出的还有她的娇艳美丽、精明能干。她不像当时的妇女们,她们那么拘谨,又是那么迂腐,而思嘉不同,她是只活泼又不受束缚的鸟儿,在那样一个昏暗的社会自由自在翱翔。当她错误地给艾希礼套上自己精心编制的“礼服”时,她的爱便错了;当她不明白自己的情感,消耗尽瑞德的爱时,她又再次错了。好在,思嘉很坚强,当她两次犯错时,她想起父亲的话:“世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她正面自己的情感,不再迷茫、犹豫,她相信明天,明天她就能把握住爱。主人公思嘉便是那么一个有些孩子气,却又坚强,拥有希望的人。
就像艾希礼所说,媚兰是那样脆弱胆小,而思嘉却是那么勇敢。虽然思嘉在爱情上失败了,但是她的生活,她的努力,显而易见得成功。当艾希礼把媚兰托付给思嘉时,尽管心里很不满,但她还是遵守自己的诺言,细心地照顾媚兰。在战争期间,人人都过得很困难,思嘉却靠着自己的努力养活了媚兰还有自己的一家人,虽然很多是靠欺骗弗兰克得来的。或许,有人认为她真是狡猾,手段卑劣,但我却不能认同,思嘉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救所有的人,她不能让父亲的家业毁于一旦。思嘉是那么努力,她执着、勇敢地保护着所有人。 与媚兰相比,思嘉真算不上一个良家妇女,但就是这样一个人才更显得真实,更令人感同身受。媚兰太完美,完美到不可能,所以她只能算是一种美好形象的代表而已,这便是我喜欢思嘉的理由,她才是一个正真活着的、有血有肉的人。于媚兰,思嘉刚开始的情感只有嫉妒与厌恶,但最终媚兰的宽大胸怀让她明白了她是喜欢和依赖着媚兰的,毕竟,媚兰一直在背后默默地帮助她。思嘉其实也拥有一颗宽容天下的心,战争期间,她以宽容容下了媚兰。正是这样一颗宽容的心,保护了媚兰,也让思嘉看清了自己。
《飘》的篇章是华丽的,它塑造了思嘉这样一个有着自己灵魂,又丰富多彩的人物。让我从思嘉身上认识了她的坚强、任信、努力、执着、勇敢与宽容。全文也因此人物,增添了不少的意趣。
飘读后感12
世界名著《飘》,它里面的故事让我感动,郝思嘉的性格与命运让我心动,然而最让我触动的是她常说的一句话。“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在兵荒马乱的年代里,这也许就是一个她活下去的动力和信念吧。
有些读者也许认为,那是她在逃避现实吧;但我认为不是这样的。在郝思嘉的心里,她说这句话并不是想逃避什么,她只是认为,今天即将过去,所有的不好的东西都将逝去,而明天,又会是一个新的开始。我把这一精神视为乐观,而“明天”一词则是衡量乐观的单位。
世界上有多少个明天,就有多少份乐观。生活中不如意的事十之八九,不同的人对待这些总有不同的看法和行动。刘禹锡说: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苏轼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人生并非没有憾事,悲欢离合即为其一。古人早我们几千年就领悟了这个道理。仕途失意,亲人分离,家境贫寒,这些都没有阻挡他们前进的道路。
期待和向往明天,其实是期待和向往一个新的起点,这是一种蓬勃向上的正能量。这一现象不仅存在于玛格丽特的小说中,在现实中也正是如此。霍金因生病而行动不便,只有三根手指可以动,他没有抱怨生活,反而创造了奇迹,写出了《时间简史》这本伟大的著作。当一位记者询问他是否觉得上天不公时,他只答道:“我的头脑还能动,我有我爱和爱我的人,我热爱生活。”春秋末年,越国国君勾践,曾败于吴,屈服求和,磨砺身心,日夜操劳,后卧薪尝胆,发愤图强,终成强国,公元前473年灭吴。
其实,很多时候并不是我们不敢去相信明天,而是没有认真地过好今天。如果认真活在了当下,未来也一定有也一定是美好的。
曾经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个乐天派从12楼掉下,刚要坠向地面时,他就对在楼下心惊胆战的朋友高喊:“瞧,现在还没事呢。”,但是幸运的事,他被楼层伸出的物什挡住了而奇迹般地存活了下来。面对坠楼身亡的危险,那个乐天派表现出的毫不畏惧,他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人们:面对困难,不要退缩;面对失败,不要气馁;面对伤痛,不要失去勇气。一个人的成功,是有着乐观相伴的,因为乐观向上,使他冲开了多少感情的磕磕绊绊,使他在最高峰高喊:“永不放弃!”一个乐观者在每种忧患中都能看到一线闪光的希望,而悲观者却在每一个机会中都看到一种可怕的忧患。
一时的失意真的不算什么,挺一挺就过去了。别害怕,只要在心里默念: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呵呵,我想着就是作者玛格丽特要传递给我们的信息吧。相信自己的明天,穷途未必是绝路,绝处也可以逢生。
飘读后感13
《飘》是一部取材于美国南北战争和战后重建的小说,书名直译应为“随风飘逝”,它出自书中女主人公思嘉之口,大意是说那场战争飓风一般卷走了她的“整个世界”,她家的农场也“随风飘逝”了,思嘉以这一短语抒发了南方农场主的思想感情,作者用来作为书名,也表明了她对南北战争的观点,这与本书内容是完全一致的。
这部小说与一九三六年问世,并且立即风靡世界,六个月内共售出一百万册,日销额最高达到五万。一九四九年作者去世时,本书已在世界上四十个国家共销售八百万册,到一九八八年增加到二千五百万册以上,平均每年近五十万册。小说于一九三七年获普利策奖,根据小说拍摄的电影《乱世佳人》一九四0年首演,一九四六年获奥斯卡奖,曾创造连续二十多年获巨额利润的记录,至今犹在世界影坛上享有盛誉。由于这部作品长期广泛流传,故事中的主要人物几乎家喻户晓。
这部小说为什么能在美国和世界各国赢得那么多读者,而且历久不衰?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实际上,这部作品中尽管也有世乱兵燹、悲欢离合的动人情景和爱恶交错、情词误会的曲折因缘,但与那些以奇险取胜、以妖冶媚人的所谓通俗之作比较起来,毋宁说它的故事结构是简单的,情节是常见的,作家的艺术手法也是朴实的。再加上题材的严肃性和倾向的明确性,作品的格调便远远超出迎合市民趣味的境界了。
这部作品的成功之处,一是现实主义地反映了十九世纪中叶美国南方农场主阶段的生活和南北战争及重建时期的一个重要侧面,二是创造了几个鲜明而丰满的人物形象,后者尤为突出。这是作者在艺术上作出的重要贡献,它已为历史所证明。
作者在人物描写上着墨最多的是思嘉和瑞德两人。思嘉那十年来的生活经历大体分为三个阶段,而作为精神支柱的则是爱情、土地和金钱,即对于这三者的占有欲。其中对爱的占有欲更带有掠夺性、猎奇性和盲目性,愈是难以实现愈追求不舍,因此长期专注在艾希礼身上,直到媚兰死后即将获得满足时,才发觉他并不值得爱,才决定移情别恋,但为时已晚。她对土地和金钱的追求也是狂热的和不择手段的,但跟爱情的主观直觉和梦幻色彩比较起来,则主要是现实变革的结果,是战后家业衰败、生活贫困和重建时期金钱至上主义的产物。尽管为了金钱可以委屈自己的肉体,损害自己的妹妹,不惜与弗兰克结婚,但决不牺牲对艾希礼的爱情。因此爱情一旦幻灭,金钱便黯然失色了。这是思嘉最大的不幸,颇值得读者同情,正如她那艰苦创业的精神有时令人佩服。思嘉有一定的叛逆思想,但这是与她的投机性分不开的,都来源于彻底的自私自利和无止境的占有欲。
瑞德·巴特勒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农奴主阶级向资产阶级转变的人物,至少是南方名门望族的一个不肖子。他为人狡诈、冷酷、倔强、为达到个人目的不择手段,与思嘉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与思嘉一样,只从个人利害出发看待战争,但远比思嘉高明,看得出南方“只有棉花、奴隶和傲慢”,胜利非北方莫属。他对思嘉的爱是真诚而热烈的,这不仅是情欲的追求,也是理智的抉择,因为他认识到了思嘉是他真正的同类,两人婚配无异于壁合珠联。但是他的现实主义与思嘉的幻想几经较量,终于失败了,于是他将爱全部转到女儿邦妮身上,并决心为了她的前途而在生活作风乃至政治倾向上来一个转变,争取上流社会的同情。结果邦妮一死,他的理想便随之破灭,生活乐趣也茫然无存。瑞德是性格最复杂、眼光最锐利的一个人物。他最了解思嘉的强处和弱点,既爱她又轻侮她,既恋恋不舍又不甘屈尊以求,反而采取冷嘲热讽、若即若离的态度,以致在明争暗斗中落得个两败俱伤的下场。不过,正是通过他对思嘉的无情解剖,作者才完成了塑造这个女主人公的艰巨任务。
瑞德走了,思嘉准备先回塔拉,“明天”再想出办法把他弄回来。后来究竟怎样呢?里普莉说,如果时间允许,她可以写出一百种续集来。的确,本书的结尾给读者留下了广阔的想象天地,这正是作家艺术魅力的产物。
飘读后感14
寒假看了一本世界名著《飘》,又译为《随风飘逝》。这是一篇由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创造出的一篇佳作。这部经久不衰的书,曾被翻拍成电影《乱世佳人》。 电影虽有部分内容不同,但是大体是尊重原著的。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名为斯嘉丽的女孩,拥有美貌,拥有土地,拥有成群的异性追求者。 但是她并不在乎他们。她认为她爱上了一个名为艾希利的男人。艾希利样样精通,兴趣爱好广泛,是个典型的“好男儿!”。可惜艾希利不爱她,艾希利爱的是另外一个人,她的名字叫梅兰妮,也就是媚兰。斯嘉丽像她的父亲一样,是一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在表白被艾希利拒绝以后,她恼羞成怒,赌气嫁给了查理斯——一个她并不爱的人。而这一切,都被一个叫白瑞德的人看在眼里。
后来,南北战争爆发了(说实话我支持林肯先生)。几乎所有的男人都去参加了战争。开战前,南方的人们满怀信心,并且早已有必胜把握。说到南北战争,就必须简短的说明一下。“来自美国北方的共和党人林肯虽然不是解放黑奴的倡言者,但他认为蓄奴不人道,反对扩大蓄奴,而一向以奴隶来发展产业的南方对此感到强烈反对。然而,北方对于南方这种工人的垄断亦产生仇视心理,双方开始出现矛盾。1860年,林肯当选总统,而林肯在政纲中提及的保护关税及《宅地法》大大削弱了南方奴隶主的利益。这使南卡罗来纳州在1861年旋即宣布退出联邦,而南方各州亦纷纷响应南卡罗来纳州,脱离联邦,并成立“美利坚联盟”,推举来自肯塔基州的杰斐逊·戴维斯为总统。两个月后,南方政府开始发动武装起事,北方政府被逼应战,南北战争开始爆发。”我认为这是美国历史上意义极大的一次解放战争。像艾希利这种“上等人”为了维护南方奴隶主的利益自然要去参战了。白瑞德则留了下来。他说过:建国与亡国都是赚钱的好时机。
后来,事情并没有像南方人想象的那样顺利。艾希利被捕入狱,军队在一步步倒退——在这之前查理斯,也就是斯嘉丽赌气嫁给的人,患肺炎悲剧地死亡了,留下来了小宝宝韦德。斯嘉丽自然没有爱这个韦德宝宝,她和媚兰小姐一起思念着阿希礼。而这时,媚兰发现自己已经怀孕。斯嘉丽为了她在十二橡树的承诺,没有离开媚兰。当小宝宝艰难地被生下来了之后(媚兰乃萝莉),斯嘉丽带着她们赶回了塔拉,却发现母亲已死,父亲痴呆。
战争夺走了斯嘉丽的一切。她从绝望,到后来开始自强,骨子里的傲气终于发挥得淋漓尽致,她撑起了整个一大家。在这期间,白瑞德时常出现在斯嘉丽左右,给予她帮助,连出城都是白瑞德在帮忙——因为亚特兰大当时正被包围。后来,艾希利奇迹般的幸存了下来,回到了塔拉。可是生存的问题一直缠绕着他们,生活非常艰难。最后,斯嘉丽想到了白瑞德,他一定能够帮助他们。于是她做了白瑞德的情妇,他们还生了一个宝贝女儿叫美兰。白瑞德非常爱美兰。他把自己所有精力与金钱都献给了美兰,可她却在骑马时意外身亡。自然,斯嘉丽也很悲伤,但是白瑞德对她已经不闻不问了。
在这期间,斯嘉丽一直没忘记艾希利,他们的关系似乎亲密了许多。白瑞德渐渐淡出了斯嘉丽的生活圈。后来,媚兰由于第二胎难产而死,视之为情敌的斯嘉丽知道了媚兰的良好品质,同时她发现,她从艾希利身上所渴望得到的,都没有找到。这才明白,她爱的是白瑞德。她回去找白瑞德,可是白瑞德已经准备离家出走。斯嘉丽悲痛的向他乞求,他抛下了一句话:“亲爱的,我根本不在乎你。”走了。
说实话,我对斯嘉丽深表同情。她的整个青春都在追逐她追逐不到的,而她所拥有的都在青春中随风飘逝。她的家,他身旁的小伙子们,她的家人,媚兰,还有一直深爱着她的白瑞德,都离她而去。她变得一无所有。不过,这种事情的发生,绝不是偶然,她的性格决定了她的命运。她身上的良好品质,如勇敢,坚强等,都让她在遇到种种困难时都不向命运低头,即便最后白瑞德离开了她,她仍然在想:明天,我会想办法把他搞回来,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而她的虚荣和固执,让她失去了很多。她的家,她的土地先不说,白瑞德,那么适合她的人,当他已经彻底失望离去的时候才反省过来自己需要的是白瑞德。又或者说,爱艾希利爱的太盲目,以至于最后才发现自己完全不爱他!从她的教训中,我总结出:一,不要失去之后才明白自己曾经拥有。二:不要浪费掉自己一去不复返的青春。三:学会去了解一个人,这样会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尴尬和遗憾。
不愧是世界名著,第一次读就有这么多的感受。相信以后懂得更多时,明白的就更多了。
飘读后感15
努力,不仅是一种心态,更是一种绝佳的姿态。慢慢长大,慢慢变得迷茫,慢慢觉得活得空虚,后来开始寻找一种状态来让自己填补空虚,百转千回,后来发现,只有努力。《飘》主要讲述的是美国南北战争前后,南方种植园的代表塔拉庄园的故事。
她,思嘉。华丽的出身,高傲的心态,一如既往的认为自己无所不能,任何东西只要想就可以无所不得,从来没有被告知,生活还可以以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样子呈现在自己面前,它甚至可以那样的悲怆,那样的艰难,她也从来不曾理解什么叫做绝境,什么叫做绝处逢生,不知道还有一种境地,在那里,只能靠自己,别无选择,不知道那一望无边际的红土地,甚至于塔拉庄园的每一捧红土,对她有何蕴意。经历过苦难方知只有家园是永恒不变的,也只有家园,在她孤立无援的时候,可以无条件的收留她,然后毫无保留的让她汲取力量。家,是一个多么温暖的字眼,那里有她最爱的母亲艾伦;有她拥有爱尔兰血统的豪爽的父亲,那个永远爱她,并深深以她为荣的血性男子;有为她倾注心血的嬷嬷,那个肥胖黝黑的仆人;有两个骄傲的如花的妹妹;有上百的黑奴;成堆成堆的棉花……但在南北战争之前,至少在十二橡树村的野宴之前,她是意识不到这一点的,在她的心目中,只有艾希礼,那个给她梦幻光环,并给她留有一丝希望的美男子。思嘉没有办法不去想他,即使在最艰难的时刻饿肚子的片暇也是一样。在她心目中,他就像诗一样美好,越是捉摸不透,便越是有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就像她曾经妄图吸引十二橡树村所有的青年英俊男子一样,一样一如既往的坚持自己。
她一直都在努力,即使结果不尽人意,但没有任何一个读者拥有批判她的权利,更何况多数人还是喜欢她的,我喜欢她,喜欢她一直在坚持自己,一直敢想敢做,一直不低头的执着,更喜欢那绝佳的努力。
一次鲁莽,未被压抑的冲动砰然爆发,因为艾希礼的拒绝,她陷入前所未有的耻辱,瑞德的出现,更让她觉得以往的骄傲全都破碎了,一句“你不是一个上等人”,奠定了二人情感的基调,也促成了她,奥哈拉小姐与查尔斯荒唐的令人发笑的婚姻,战争迫在眉睫,而让她与媚兰生活在一起,也成了最大的折磨。她,媚兰,艾希礼的妻子,思嘉想念的人竟是眼前这个时刻把她想象成善良女子的人的丈夫。瑞德对媚兰的经典评价:“高尚的女人靠的不是美貌,伟大的女人靠的也不是衣着”,在瑞德心中,媚兰是自己见过的近乎完美的人。
后来的思嘉,迫于生计,可以把一切都抛掷脑后,守寡如何,穿丧服又怎样,任何流言的侵扰都挡不住她心中对跳舞强烈的渴望,而瑞德正好投其所好,两个人就这样在亚特兰大引起轩然大波,与战时的大环境多么的格格不入。
我不会结婚,除非在我没有其他办法征服一个女人的情况下。如此的狂妄。他,瑞德,以一个投资商的姿态,把人们心目中无比崇高的爱国一类的伟大品格,贬的一文不值,即使在别人夸赞他偷渡封锁线运进人们所需商品的功劳时,也会直率坦言自己只是为了利益:“在一个城市崛起和毁灭的同时,总有大笔的钱可捞”,他活得,始终真实。习惯性的恭敬地弯腰表示对人们无比的尊重,然而他越是这样,便更加显示出他的不屑,他对所有的人以及他们拥护的主义,统统表示出的不屑。于是有了爱盟人士对他猛烈的抨击,仿佛越是这样,他活得越是快活。
是战争就会寓意苦难,它会让一个刚强不摧的人,霎时被击打得遍体鳞伤,经由权利和金钱所拥有的一切,被毁灭得彻彻底底,不见踪迹。北方的军队打到了亚特兰大城,人们纷纷涌向城外,无援的思嘉,因为曾经对艾希礼有过承诺,而这承诺,让媚兰成了她逃命的牵绊,在这极端危险的时刻,瑞德的笑脸和思嘉的慌乱,又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他没有任何牵绊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个亲人是欢迎他的。调侃,戏弄,勇敢,认真,专注赢利,经营以自己的思维维系的生存规则,这便是他,而这也是思嘉百思不得其解的,这是怎样一个人,竟然以这样一种姿态在道德的底线边缘骄傲地活着,自得地活着。只有在面对他最尊敬的媚兰时,他才没有以往令人讨厌的表情。思嘉本以为在逃命的路上还有一个瑞德,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她却忽略了瑞德一贯的令人捉摸不透的作风,面对长长的逃命旅途,他选择离开思嘉,让她们自己赶往塔拉,说出的理由让思嘉震惊,他要去参军,去挽救那个所谓的自己并不拥护的主义,明知会败,依然前行。
思嘉一行在塔拉的遭遇,使她第一次学会了承担,学会了为了生计而不择手段。同样是为了生计,思嘉在第二次结婚后,带着对艾希礼的念念不忘,有了第三次婚姻。
婚后的瑞德和思嘉,没有了往日嬉笑挑逗的兴趣,他感到自己错了,之前一度夸大的婚姻的作用,婚后令自己无限度的失望,他将爱转移到女儿身上,倾注了近乎所有。邦妮任性,挑逗,爱爸爸胜过爱妈妈,为了她,瑞德做出了之前想都不会想的事,不知道多少次向以前自己得罪过的人低头。
女儿的死,彻底颠覆了瑞德的希望,媚兰的死,彻底摧毁了艾希礼,当思嘉面对茫然的艾希礼时,她终于明白,自己一直爱的不过是艾希礼头上梦幻的光环罢了,她带着无比清醒的头脑狂奔回家,面对精疲力竭的瑞德,她道出了自己之前一直都不清楚的爱,然而她得到的是冷漠。他害怕,经历过太多的谎言太多的欺骗,他已经没有力气和精力再一次面对被欺骗的风险,于是离开,于是只剩下思嘉自己,独自梳理一直以来凌乱错落的思绪。
乱世佳人,并非乱世成就佳人,而是佳人经过乱世的历练,展现出了更加凄美的故事。故事太长,于是我们往往忽略了理性的判断,只是任由思绪飘荡,一味感性地评价人物。
虽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但美好的塔拉庄园里的生活,若能持续,或许思嘉也会过得很好。我觉得我们应该拥有一个精致的人生,你可以不很在意衣着,也可以偶尔马马虎虎,但我们在面对时过境迁时,面对迎面而来的苦难时,一定要有足够迅速撤退的动作,我们不能保证自己时时刻刻处在一个足够安全的环境,但我们可以选择修炼一个怎样的自己,面对伤害,面对不理解,没有必要死缠烂打,把自己的弄得遍体鳞伤,要知道把自己弄得筋疲力尽不会挽回什么,这世界不会因为一些人对你苦大仇深表现出的同情而对你更加温柔,要想别人善待你,你首先应该学会如何善待自己。也没有必要把自己弄得多么悲壮,没有人会看这些,所有的能通过你的悲壮得到的东西,除了同情不会有其它,每个人都应该是一个礼物,如果我们无法让自己成为别人的礼物,那就不要轻易走进别人的生活,不要让自己活得很累,同时连累了他人。
作为那个动荡时代的商人,他在战争中始终屹立不倒,他头脑冷静、机敏,能清醒的认识到北方的资本主义工业经济必将代替南方的奴隶主种植园经济的趋势。但这样清醒的认知并没有让他悲伤怀旧抑或消极颓废,而是极富冒险精神的在战争的危机中寻找商机。他看准一切时机,夹缝中求生存,大发战争财。
或许,在这个日新月异、飞速发展的社会,我们所需求的,正是白瑞德这种危机中寻机遇,夹缝中也能求生的精神。
2014年,可以说是整个酒店业的寒冬年。在整体市场一片萧条的危机中,旅业公司自主管理的老牌五星级酒店京瑞大厦没有因循守旧,更没有一蹶不振,而是借助危机对固有的经营模式进行改革,在危机中寻找新的经营出路。京瑞人紧追时代步伐,改变传统的经营理念,迎合新兴消费形式,尝试以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为平台进行产品推广和销售。全新的经营模式吸引了大批依赖网络媒体的新客源,开创了京瑞新的经营方向,开拓出全新的销售市场。另一方面,京瑞人分析市场环境,大胆改变多年的营销侧重方向,严格控制低价旅游团队的占有量,将营销重心向商业散客和会议市场转移。基本形成了以网络、商业散客、会议市场为核心,以旅游团队为补充的客源结构。使得京瑞大厦的市场占有率等各项竞争指数稳居区域内前列。京瑞大厦正是靠着这种在危机中不消极、不放弃,不断开拓创新寻找机遇的精神才能在行业寒冬中逆势增长。
曾经像也一直像思嘉一样,我在心中都会默默藏一个带有光环的影子,疲劳的时候,那个影子可以给我力量,有了那个影子,我就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只要我愿意。随着成长,影子在不断变换,一个破灭之后又有另一个,总之,心里的那个位置一直不曾空虚,也许终有一天我会让那个位置彻底消失,也许那样会更好,但何苦现在要强迫自己呢,顺其自然吧,顺其自然地成长,活得越来越像真实的自己,才是自己。
思嘉始终以一个努力的姿态存在书中,也存在在我的心目中,看到过很多书中的人物,最喜欢的却始终是她,一个始终向上的努力的姿态,是永远都不会失去色彩的。
飘读后感16
一部经典的爱情故事,一段离奇的感情经历,一个耐人寻味的悲苦结局,这是我读了几遍《飘》之后的大体感受。
有人讨厌斯嘉丽,讨厌她的自私,孤傲与虚荣,讨厌她抢走妹妹的丈夫,讨厌她看不起贫苦的农民,讨厌她为了钱可以不顾一切的丑陋姿态。但我并不讨厌她,事实上,她令我不得不敬佩她。我佩服她的坚强勇敢,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种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承担,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时,她却选择了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不管她面临着什么,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然而她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却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爱的是艾希里,可是,艾希里却不要她。就像瑞德说的,艾希里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艾希里,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德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艾希里。她认为她所欣赏的优点艾希里都有,实际上只是她人为的加诸在他身上的而已。这就如同她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艾希里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她就如同一个小孩子,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然而当她明白时已经太晚了,唉,正如文中所说“期待的心经不起太久的等待”,思佳丽从来都不敢正视她的情感,一直以为自己爱的是艾希里,实际上呢,直到她的他离开的那一天,她才发现,那个一直守护着她的人原来才是自己最爱的人,可是人去不再,她能上哪里去寻找?她又怎么追回他这么多年的爱?她已经把他伤害得那么深了,还会追的回来吗?人,为什么总要等到失去了才追悔莫及呢?从来不会好好珍惜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这就是人吗?期待的心经不起太久的等待啊,千万不要等失去了才发现那个他(她)是那么重要啊!!
文中我们还不能忽视的一个女性就是普遍受大家欢迎的媚兰,我不得不说她是一个完美的女性。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正如瑞德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温柔,对艾希里非常体贴,对所有的孩子都非常关爱,她贤惠,让家庭温馨,家人和睦,她又是宽容的,对于斯嘉丽与艾希里犯的错不仅不计较而且还保护他们,她文弱却更坚强,敢于面对任何事情。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艾希里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看着媚兰,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而恰恰因为她太完美,我觉得太不真实。我认为没有缺憾的人生似乎更不完美,也许《飘》正因为结局的遗憾而更完美吧!
有时候特别羡慕斯嘉丽,有一个特别了解自己的人,而且还特别疼爱自己,有时想这种男的存在吗?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所以当他们的女儿出生时,瑞德把他所有的爱都倾注于她的身上,邦妮不像斯嘉丽,邦妮爱她的爸爸,瑞德能从她的身上找到温暖,找到希望,找到爱。但是他曾经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德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唉,想起来也的确挺伤感!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艾希里,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德,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读后感17
《飘》不仅是它的那个时代的所处社会环境的真实写照,还折射出人类社会的很多规律性的东西。其中它对人际关系入目三分的刻画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忽视的。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斯佳丽以及玫兰妮人际关系的处理和巴特勒人际关系策略的绝妙运用。
首先看一下斯佳丽。斯佳丽略施小计就让一群帅哥围着她团团转,以及后来四面楚歌的社交境地都是不错的分析题材。人际交往为什么会发生?往往是因为有需要。庄园主的公子们倾心于斯佳丽的美貌,想成为她的男友,满足一下男人的虚荣。而斯佳丽也需要通过对公子们的魅力来向阿希礼展示自己迷人的风采。他们各取所需。其实这样说对他们可能有些刻薄。其实很多我们认为很高尚的友谊也是源于需要。伯牙子期之所以能结下如此纯洁的友谊就是因为俞伯牙才华被肯定的需要被钟子期满足,于是他产生了相见恨晚的感觉。 同样斯佳丽后来外交处境的矛盾也可以归结为需要。因为她不需要跟那些没落贵族的太太们打成一片,而那些太太们也对她的行为很是看不惯,更不必要跟她打交道,一不来二不往,她们之间的僵局和隔阂就这样形成了。相反,斯佳丽却跟那些潜在客户打的火热。因为需要才产生了这样一种现象那就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个性相同、背景相近的人相互之间的交叉点会更多,于是相互之间的需要也就更加强烈。
然后我们分析玫兰妮。玫兰妮是一个天使一般的人物,除了身子比较瘦弱外,几乎没有什么缺点。有为难能可贵的是她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看待的,总能从人的身上找到优点。由于人都有被肯定的渴望,所以她成为受几乎所有人欢迎的人,甚至连为人所不齿的妓女都愿意为她冒着危险做假证。她纯洁的如一张白纸,就像一座不设防的城市,也正是因为如此,这种人最有可能受伤害,同时又最没有可能有受伤害。说她有可能有伤害是因为她对任何一个图谋不轨的坏人都没有防备,欺骗她易如反掌。说她最没有可能受伤害就是她这种优秀的品质正好触及人性中最脆弱的部分,人们受其感化不忍心伤害她,同时会下意识的保护她不受其他人的伤害。还有一点就是她柔弱却不软弱,她有一颗刚强的心,有自己的主见,让人心生敬佩。人们总是愿意与具有高尚品质的人交往。因为跟这种人交往不需要玩弄什么心计,不用活得很累,而且能提升自己的人生境界。所以品德高尚的人只要不是自我封闭,是很容易处理好人际关系的。
巴特勒是一个非常值得分析的人物。除了他对斯佳丽始终如一的爱恋让很多男生汗颜之外,他驾驭人际关系的能力也很值得探讨。他与南方种植园主的关系经历了不受欢迎饱受非议到成为英雄般的人物。然后他又自毁名誉,因此变得臭名昭著,当他意识到这种处境对自己女儿的未来不利时,他又略施小计,力挽狂澜似的重新获得了种植园主们的青睐。在很多人眼中巴特勒是一个卑鄙小人,而按常理来说,卑鄙的人应该是不受欢迎的。为什么巴特勒能游刃有余的处理好人际关系?答案是他是个聪明人。他能准确的把握住人性的弱点,并且能够用他充满智慧的大脑巧妙的利用人性的弱点,用的那样的不露痕迹,让南方的那些太太们丝毫察觉不到的就被利用了,甚至到了这种程度:即使有个明智的人向他们指出他们受了巴特勒的蛊惑,被他利用了,他们不仅不会幡然醒悟,还会为巴特勒辩护。巴特勒第一次受欢迎是在战争期间,而受欢迎的原因就是他走私亚历山大人所需要的货物。于是他被看作是冒着生命危险为人民谋福利的斗士,正如我前面的所说的,他满足了人们的需要并因此被看成高尚的人,所以他受到赞誉和欢迎。当他预感到南方军队要战败的时候,为与南方上层划清界限以取得战后有利的地位,他开始自毁名誉,以至于亚历山大人无不对他充满不屑与鄙视,当然除了玫兰妮。战后他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但是南方昔日的种植园对他处处抵制。当他意识到这对女儿未来发展不利,同时他知道南方种植园主必然会重掌乾坤。于是他展开了他的计划。他知道太太们热心公共事业他就向里面捐钱。他对女儿关怀备至,并拿一些简单的问题询问太太们,使她们产生被需要的感觉。当太太需要借款的时候他主动担保,轻而易举的解决了这个难题。他还帮着南方种植园主们拉选票,重获政治权利。
他的策略如此成功,以至于太太们不仅自己的态度改变了,而且还说服其他人改变。由此我们得出很深的启示。人际关系是可以改善的,只要采取适当的策略。当你的梦想与人际关系发生冲突的时候,你应该选择你的梦想,因为你的梦想实现之后你可以运用梦想的成果来改善人际关系,这样会使你两方面都不会失去。就像巴特勒用为人所不齿的手段获得金钱,当他用包装后的金钱做好事的时候,人们似乎忘记了他的钱是怎么来的。 而如果你最终选择了人际关系放弃了梦想,结果很可能是二者都会失去。一般说来,人们是不会长久地记着你曾经是怎样为了友谊放弃了自己的梦想。当你穷困潦倒的乞讨到他们家门时,他们不放狗咬你已经是就够朋友了。当你面对类似的情况是,一定要慎重决定啊。
从《飘》中我们学习做人的智慧,处事的方法,我们因此会更加明智的对待人或者物。从而我们可以少走弯路,从别人的经验中汲取营养。虽然时代会有所变迁,环境会充满不同,但是人性中很多东西都是一致的,把握了人性,我们就更有可能明智的生活。
飘读后感18
《乱世佳人》是女作家玛格丽特的作品,这部作品以南北战争为背景,通过瑞德和思嘉曲折感人的爱情故事向我们展现了一幅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
作品中的男主角瑞德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尽管他放荡不羁、自私。但在内心深处却深深的爱着思嘉。他是一个好男人、好丈夫、好父亲。
他是一个好男人。瑞德与思嘉在“十二橡树村”舞会上相识,瑞德对思嘉一见钟情,并深深爱上了她。在亚特兰大义卖会上,瑞德看出思嘉不甘寂寞的心情,把她领出来跳苏格兰舞,帮助她摆脱丧服的束缚;在亚特兰大陷落的那天晚上,瑞德冒着生命危险护送她逃出炮火连天的困境:战后,瑞德借给她钱让她重新起家。瑞德为思嘉做了很多,原因只有一个,他爱她。瑞德对思嘉说:“你有没有想过,我是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你的,爱了那么多年才最后得到你。战争期间我曾准备离开,想忘掉你,可是我做不到,只好经常回来。战争结束后,我冒着被捕的危险就是为了回来找你。我爱你,但是我又不能让你知道。思嘉,你对那些爱你的人总是很残忍的。你接受他们的爱。把这份爱作为鞭子举在他们头上。”多么真情的一段告白。尽管他放荡不羁、玩世不恭,但是他却倾其所有爱着思嘉,这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爱的最高境界,瑞德做到了,我为这种爱深深折服。所以,他是一个好男人。
他是一个好丈夫。婚后,他带她到新奥尔良度蜜月。他纵容她,任她毫无节制的买衣服。带她到最繁华的街区,带她品尝美味的菜肴,带她结交朋友。早晨,瑞德亲自托着托盘把早点送到她房里, 一点一点的喂她,仿佛她是个孩子。夜晚,思嘉又一次梦到自己在茫茫大雾中奔跑。瑞德把她紧紧抱在怀里,温柔的安慰她。“我一定会让你过上安稳的生活”,瑞德说。的确,他做到了。他耗费巨资为她建了一幢豪华的大房子。邦尼出生时,他在门外寸步不离。因为爱,他纵容她,包容她。尽管知道思嘉不能忘记艾希里,但他仍在努力爱她。他是一个好丈夫。
他是一个好父亲。瑞德非常爱他的女儿。极其娇惯宠爱邦尼。女儿是他的骄傲,是唯一完全属于他的。他跟别人没完没了的夸邦尼的出众;女儿怕黑,瑞德就整夜陪在孩子身边;为了给女儿在社会上早早准备一个位置,他改邪归正,去接受那些掌握道德审判权的老女人的冷嘲热讽;他尝试着做正人君子,而这巨大的改变都因为爱女心切呀!是的,父爱是伟大的,他如高山般巍峨,大海般浩瀚,天空般广阔。这也是我不由想起了我的父亲,他是黄土地上极普通的农民,尽管收入微薄,但却倾其所有供女儿上学。支撑他拼命干活的唯一理由,让女儿有一个好的前程。父爱是伟大的、深沉的。
所以,我喜欢瑞德,一个好男人、好丈夫、好父亲。
我也喜欢女主角思嘉。她自信、勇敢、坚强,她有着她的家族那种不承认失败的精神,哪怕失败就摆在面前她也会把下巴高高翘起,迎接挑战。她是生活上的强者。 回到塔拉农场,面对母亲的逝世,父亲的精神恍惚。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她毅然用19岁的肩膀担负起养家糊口的重任,她夜以继日的劳作,累的精疲力竭,只为一家人的温饱。我们很难想象:从一个衣食无忧、高高在上的思嘉一下子变成为温饱而奔波的思嘉。人生是多么变化无常,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毅力。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并非一切都是一帆风顺的,也许我们会得到鲜花和掌声,也许我们会遭受挫折和泪水,不管怎样,我们一定要坚强,以一颗勇敢的心面对。
文中的女主人公斯佳丽——塔拉庄园的大小姐,在南北战争前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凭着她迷人的外表和活泼的性格成为最受绅士们欢迎的小姐。但是少女萌动的心却偏偏倾心于阿希礼——虽具有绅士的几乎所有的优点,却成为玫兰妮的丈夫。在阿希礼的宣布婚礼的聚会上,文中男主人公巴特勒对斯佳丽一见钟情,并展开旷日持久的追求。
而斯佳丽一心只想着阿希礼,因为阿希礼跟玫兰妮的结合,她一气之下嫁给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汉密顿。紧接着南北战争的爆发打破公子小姐的平静生活。男士们应征入伍,女士们翘首企望。查尔斯在战争因病去世,斯佳丽因此守寡,而巴特勒一步步诱使她冲破守寡的种种禁忌,以独特的方式爱着她。随着战争深入,战局发生逆转,南方战败。
我欣赏思嘉,她有着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是事业上的强者。在塔拉农场,她拼命的种棉花;战争后,经营木材厂。只因为她心中有坚定的目标和信念。有时候在学习上很懈怠,对生活缺乏足够的激情,只因为缺乏一颗积极向上的心。
我佩服思嘉,她有一份“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的坦然。即使在守寡后,仍然在在亚特兰大的舞会上接受巴特勒邀请,有一种向传统挑战的勇气;战争后,干男人干的事业——经营木材厂。有些时候我们会很在意别人的话,受别人话的左右,而干一些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思嘉的这份坦然令我佩服。
但思嘉是一个婚姻的失败者,经历了三次失败的婚姻。第一次,为了赌气,嫁给查尔斯。第二次,为了农场嫁给了弗兰克。第三次,为了金钱,嫁给了瑞德 。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深爱她的人,她深爱的人。她都不了解。直到最后,她终于明白,她这样说:“我爱的是一个我自己想象的东西,那个东西向媚兰一样死了,我缝制了一套美丽的衣服,并深深的爱上了他,后来艾希里骑着马跑来,他显得那么漂亮,那么与众不同,我便把那套衣服给他穿上,也不管是否合适,我不想看清楚他究竟怎么样,我一直深爱着那套衣服。” 她 明白自己爱的人是瑞德,瑞德是她的避难所,他强壮的臂膀可以拥抱她,宽阔的胸膛给她疲惫的脑袋当枕头。其实,有些时候幸福就在我们的身边,而我们往往跋山涉水的去寻找他。所以,请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
但最后瑞德心灰意冷,选择了离开。我为他们的爱情感到惋惜。人生有时候就是这样变幻莫测,最终相爱的人没能走到一块儿。但从中我也明白了,相爱的两个人既想做生活的强者,又在爱情中做强者,终究无法相处。
飘读后感19
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
——题记
我是高二才接触米切尔的《飘》,读完后我的心好痛,以致我看它的改篇电影《乱世佳人》都带有回避的眼光。小说《飘》是美国著名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唯一一部小说,小说1936年问世以来一直畅销不衰,不仅在美国,而且在全世界都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现已公认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小说的经典之作。
这几天,趁着暑假,我读完了一本名著,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读后要说的太多,接下来便逐一写下。
女主人公斯嘉丽。
对于她我很矛盾,很讨厌却又很喜欢,纠结了很久。她是一个大庄园的小姐,白白嫩嫩的双手上从未沾上一点泥土。她长的十分美丽动人,博得了全镇大部分男孩的追求。但是,她并不满足。天生自私的她为了追求阿希礼不择手段,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幸福。
看到后来,我对她的看法渐渐改变。
那是南北战争打响的时候。北边的人打赢了,黑奴全跑光了。斯嘉丽昔日的大庄园繁荣的情景早已不复存在。怎么办?生活还是要继续的。可是,没钱。没钱怎么办?借!自己干!总之不论怎样都要把自己的土地夺回来!
斯嘉丽的骨子里就有一中永不服输的精神,可以休息,但是绝对不能放弃。于是,斯嘉丽用自己小姐的双手在烈日下摘棉花。曾经白白嫩嫩的双手早已经又红又紫。把棉花摘完,要上税,没税她的塔拉就要给别人。可是没钱。她不服输,她不愿看着自己的家乡白白送给人家。
于是,她为了自己的家乡。竟然抢了自己妹妹的男朋友,为了纳税。虽然不喜欢这种行为,但是,她又做出惊人的举动。她为了多赚钱。干起了男人干的活儿,每天去办木厂,不顾自己身体的安危,也不因自己是一个女人而不去干这个。
并且,她是那么的活泼可爱。对生活有着激情。爱跳舞,爱一切活泼上进的东西。后来,她和瑞特结了婚,尽情享受着她的钱财。是的。斯嘉丽热爱钱,也热爱生活,永远不放弃!
末了,我不得不说。斯嘉丽真的是一个敢爱敢恨,爱耍心计,活泼可爱,勇敢坚强,永不服输的女人。我对她爱也不是恨也不是。但是,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她对生活的信念。
“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
这句话是这本书的结尾。也是我自认为最经典的一句话。是的,你可以休息,但是却不可以放弃。我相信,只用永不言败,永不服输才能追求到自己的梦想。
《飘》开始的时候是美国南方奴隶制最好的时候,女主角斯嘉丽美丽、高贵、自信、勇敢。年轻就是一群年轻男女的玩乐,是一段错综复杂的爱情。然而战争打响了,在南北战争的残酷下,斯嘉丽成为了寡妇,不仅如此,她还得面对自己出生以为从来没有担忧过的问题——饥饿、贫困,还伴随着奴隶主地位的衰落。她果然是一个勇敢的女人,面对时代的变迁,她果断改变自己一贯娇滴滴的形象,凭着强悍的作风,当然还有白瑞德对她的深情在战后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再次过上了富贵的生活。故事当然还没结束,斯嘉丽的爱情始终是悲剧,当她可以和一直喜欢的阿希礼一起的时候发现自己早已爱上了一直深爱自己的白瑞德,但白瑞德已经在绝望之余悄然离去了。
一直以来我都被瑞德与斯佳丽“错过的幸福”深深的刺痛着。瑞德十二年不舍的追求斯佳丽,可是到了最后关头:幸福的来临,他却做了一个逃兵。斯佳丽因为自己的固执,自私错过了真挚的爱情。坚强,勇敢为她求得了生存,却让她错过了生活。爱情里面没有对错!他们的失去也许只是时代的要求,生活所迫。我们不能指责他们的生活,而只能从他们的生活中警惕自己,挽救自己的生活。
读此书我有一个很困惑的地方:玫兰妮。这个人物让人太读不懂了,她一直那么爱斯佳丽,好像斯佳丽是这世界上最好的女人。书中由头到尾没写到她对斯佳丽和艾利斯之间的关系知道或不知道。很多人到看到斯佳丽与艾利斯勾此不清的关系,她却没半点反映。说玫兰妮笨所以看不到。是说不过去的,她对瑞德爱着斯佳丽就看得清清楚楚,可见,她是非常的聪明。作为艾利斯的妻子,她怎么可以不在意两斯之间的关系。即使在现代这样一个开明的社会,我相信妻子仍然非常在乎自己丈夫与其他女人暧昧不清的关系,除非她不爱;但玫兰妮爱艾利斯。玫兰妮实在让我搞不懂,我甚至怀疑她是同性恋,爱上了斯佳丽。如果谁懂,告诉我。
我的网名叫scolete。chan就是来自斯佳丽。因为我觉得自己和她很像,像到让我终日惶惶不安。一样的自私,一样孤傲,是很坚强,更可怕的是我也迷上了我的艾利斯。眼光只知盲目追求沙漠中的海市蜃楼,确忽视了从身边而过的绿洲。我的眼中只有瞬间,我爱他,这是我唯一知道的。面对一份不知是真是假的爱,我失去了自己。在瞬间面前,我永远都是无力的。就如在感性的爱情面前,理性毫无力量可言。三年前,我失败了,我决定放弃,放弃一切,从此就是行尸。也许无欲的生活可以让我的心少痛一点。但我的心仍然不平静,我过了三年地狱般的生活。我想这三年会是我生命中最痛苦的日子。
读完《飘》,斯嘉丽给我的一种很震撼的感觉。她有很多很多缺点,但同时又拥有让人敬佩的优点。她是一个很精彩很有美丽的女子,难怪见识多广的瑞特对她痴迷。我也深深的佩服这个真实的女子。
毫无疑问,斯嘉丽是虚荣的。她认为自己是郡里的最漂亮的,最有魅力的女子。所以,她希望郡里所有的男子都爱慕她,众星捧月地围着她。当艾希礼并没有为她的美貌而向她献殷勤时,征服感作祟,让她误以为她爱上了艾希礼。她的虚荣心让她错过了很多。
还有,她是自私的。在事情发生时,她想到得往往都是自己。比如,瑞特冒着生命危险将她从被攻陷的地方救出来,打算让她自己回到安全的地方,自己投身到部队参与战斗。斯嘉丽并没有担忧瑞特的安全,也没有为他的勇敢感动。反而谴责瑞特没有绅士风度,不护送她到安全的地方。
但是这些并不能斯嘉丽的魅力抹杀。她是一个发光体,吸引着人们的视线。
这么一个自私的女子,竟能够答应艾希礼的请求,好好照顾梅兰妮。当时,她还认为自己深爱着艾希礼。她是在怎样的心情下答应艾希礼的?在动乱发生后,我以为她会抛下梅兰妮独自离开。没想到她竟然不顾自身安危选择留下来照顾梅兰妮。我惊呆了!这个是我印象中那个自私的女子吗?为何她没有抛下梅兰妮呢?我无法弄懂她的想法,但是她的这种矛盾的做法让我对她更感兴趣,更加佩服。
最令我折服的是她的坚强。当她回到父母的身边后,发现家中已是一贫如洗,连吃饭都顾不乐了。但是我想,她应该会崩溃吧!她从小就生活在富裕的家庭,没有吃过苦,怎能受得了这种苦日子呢?但是我再次猜错了。她仅仅哭了一下就振作起来,担当了一家之主。我实在无法想象,曾经如此娇生惯养的她竟能下地干活,打水。最令我震惊的是,为了保护家里人,她竟然亲手开枪杀了人。她只是一个手无寸铁的女子,竟然能够如此坚强的守护亲人,不被生活环境的恶劣与艰辛打垮。她的信念“tomorrow is another day”更加表现了她的坚强还有乐观。
斯嘉丽就是这么一个形象丰满的人。她的缺点令我觉得她很真实,她的优点又让我折服。在生活中,我们也要仔细观察一个人,切不能只是嫌弃他人的缺点,要善于发现别人的闪光点。
无论我怎样努力,怎样奔跑,此终逃不出200多年前的宿命,我的心好痛好痛,谁来帮我止血……
无可否认,在看完《飘》之后我对女主角斯嘉丽的坚毅、果敢、永不放弃充满的敬佩之情,或许现代的许多的女生都有这种性格,但是前提是:在那个时候——战时、战后,那个年代——80年代,那个身份——千金小姐,她做到了,也许正是这样多种因素的综合才能令她成为这样一个独一无二的、充满魅力的女性,她的命运牵动了所有读者的心。
同时,《飘》是以斯嘉丽的命运为主线讲述了南北战争后南方奴隶主的地位衰落。斯嘉丽是一个典型的奴隶主形象,即使是爱情,她的爱情充斥着现实、虚荣。这样的爱情不浪漫,却更贴近生活,使读者们更容易体会其中的感情。看过《飘》之后,我还记住了斯嘉丽的一句名言:“明天又是崭新的一天”。这句话从此深深地影响着我,真的,态度决定人生。不要把悲伤、失败留着太久,再困难的时候都会过去的。从此之后,我始终抱着积极的态度去面对生活。即使在很辛苦、很伤心、很孤单的时候,我也在心里面默念着这句话,挺过来了。人生总会这样的啊,有伤心,才会在幸福的时候倍感满足,用心珍惜。所以现在,我真心觉得我们生在这样一个繁荣富强和平的时候真的很应该珍惜。虽然家里不是豪门,但是很温馨很幸福。
最后,想说的是,《飘》真是一部好作品,很值得我们都去看一看,然后想一想。
飘读后感20
“所有随风而逝的都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 ——题记
我起初对《飘》这本书是不大感兴趣的,因而并未看过这本小说。那会儿我的好友正着迷于《乱世佳人》 这部电影,她看后便买了原作来品读。中文版和英文版加起来刷了有小十遍,重点情节几乎都储存在脑海里,完全成了个《飘》迷。后来她得知我并未看过 《飘》,因此热情的向我推荐。好友她,从书里生动的故事情节一直讲到《乱世佳人》电影里一幕幕气势恢宏的战争场面以及细腻逼真的人物形象,而且对电影里出演的女主角费雯丽感到非常惊艳,直呼:费雯丽饰演的斯佳丽是从书中走出来的!
于是乎,在她的影响下我对《飘》来了兴趣。七月盛夏,瓦蓝蓝的天,偶有阵阵凉风吹散暑热,指尖掠过象牙白的书页,仿佛忆起了一个随风而逝的旧梦,仿佛把我带到了塔拉,斯嘉丽她的红土家园。
小说《飘》是美国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其唯一的作品。小说通篇渗透着女性主义思想,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斯佳丽这个女性主人公进行描述。生动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地区的社会生活,成功地塑造了斯佳丽、白瑞德、梅兰妮、艾希礼等经典南方人形象。故事中斯嘉丽对她红土家园塔拉的热爱、渴望与失去的情爱,是如此的扣人心弦和光彩夺目。书中每一个鲜活段落,都点明老南方逐渐随风而逝的文明魅力。《飘》这部作品,不失为那个时代的绝世佳作。
斯佳丽,是我最钟爱的角色。她是一个性格十分复杂的南方女性,她天真活泼,敢爱敢恨,聪敏机智,慎重又有远见。但她也有着高傲、叛逆、贪图虚荣和为达到目的不惜一切的性格特征。
她同时也是一个倔强的人。面对家中一贫如洗的打击,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母亲的离世,父亲变成痴呆,姐妹们身患重病,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农场的近乎荒芜就连解决温饱都成难题,她毫不气妥,重头再来。斯佳丽她热爱着塔拉这片红土地,像它一样承受着苦难,却也饱含希望。
“所有随风而逝的都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
小说中也很好的体现出社会巨变所带给个人的一种改变。斯佳丽经历了战争,经历了频繁改嫁,经历自主创业与奋斗,渐渐地显现出了她不轻易认输、坚定信念、不屈不挠和追求自我价值的女性意识。把她的行为重新放到当时的美国,也免不了遭到舆论的迫害。玛格丽特·米切尔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和自身对女性主义思想的认识,非常成功的塑造出了斯佳丽这一女性主义者的光辉形象,是新世纪女性主义发展道路上的一个闪光点。但对于我国来说,女性参政问题、女性劳动报酬偏低的问题、女性下岗失业比例偏高的问题、流产和遗弃女婴问题以及婚后居住在男方家所带来的男女不平等问题在当下仍然存在。我国的女性压迫问题如果能真正的解决了,才能真正实现我国女性的解放。即使在这一方面会有很长很困难的道路要走,但我始终相信,在21世纪的我们所热爱着的中国,一定能实现男女平等。
我最爱战争时期,守护塔拉的斯佳丽。曾是千金小姐的她在战后被军队洗劫的土地上默默挑拣干瘪的胡萝卜以果腹。“上帝作证,我绝对不要再挨饿!”独立坚韧而又美丽的斯佳丽站在黄昏塔拉的土地上哭过后对着上天发誓永不饥饿那一幕我永远也忘不了。
这种积极进取永不妥协的生活态度何尝不打动人给人以热爱生活的力量?自强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论语·宪问》中的“不怨天,不尤人”正是很好的例子。我们的生活中或多或少都会遇到困难,但请记住,不管面临什么困难,明天还是要继续的。正如斯佳丽一样,好像什么都无法打倒她,她永远能找到一个支点,重新站起来。
“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了。明天,我会想出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
是的,在这永恒的红土地,你力量的源泉上,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如果人的一生中注定了要经历困难的考验,那么让我们用像斯佳丽一样自强的心坦然接受,勇敢面对。总会度过的。一切困难,终将都会随风而逝。
飘读后感21
回眸历史的长廊,任《飘》将我带入美国内战那个特殊的年代,去经历一位出身南方种植园主家庭女子坎坷跌宕一生的故事。很喜欢《飘》这本书,喜欢郝思嘉的性格,每次读完,我的心情都久久不能平静。
小说《飘》是美国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主人公郝思嘉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艰苦创业和自强不息的精神直接影响了我,在战火和生活的磨砺下,成就了她坚强的性格。
她如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绽放着属于自己十六岁的花季。初次与她相识是书中所描绘的一次聚会上,她身着绿色花布裙,有着一双令人着迷的蓝色眼眸,显的极其恬美。她从生下便过着安逸的生活,那时的郝思嘉是人生中最美的时候,她是社交的宠儿,却遭遇了情场失意的痛苦。她倾心已久的邻居卫希礼却娶了她的表妹媚兰,之后苦难、困苦事情一件件接踵而来。
她如同一颗向上攀爬的藤萝敢爱敢恨,争取自己的幸福。她爱上了邻居卫希礼,不顾他将要和媚兰结婚,在野餐会上,单独约见了卫希礼抓住机会,向他表明了自己的心意,不幸的是遭到了拒绝。郝思嘉觉得自己颜面扫地,为了报复立即嫁给了媚兰的哥哥查理。她敢爱敢恨,大胆追求自己所爱,在当时那个年代来说,这需要很大勇气。
她是个纠结的矛盾体,但会做出正确的选择。媚兰是卫希礼的妻子,郝思嘉喜欢着卫希礼,所以说媚兰占据了卫希礼妻子的位置,是郝思嘉的情敌。尽管郝思嘉从心里并不喜欢媚兰,却因为对卫希礼的承诺,在最危难的时候,陪伴着、照顾着、关心着媚兰。她心里也曾矛盾,责任心还是打消了她这个想法,对媚兰尽了自己所能尽到的责任。
在这本书中,最令我震撼和感动的是在面对一个个挫折和打击时,郝思嘉直面现实不畏困难的精神。亚特兰大失陷,郝思嘉一心盼望着回到温暖的家,当她千辛万苦回到塔拉时,不得不面对对她的又一打击:最疼爱她的母亲去世,父亲因受不了打击精神失常,被洗劫一空的家,老老少少十多口等待着吃饭,生活的重担一下子压在她的身上。过去是多么安逸的生活,现在留给她的只有战争带来的伤害和洗劫一空的塔拉。巨大的落差与失望并没有打垮她,而是使她更加坚强,她把眼泪留给了自己,逼迫自己柔嫩的内心化为坚固的铠甲。在一个寒冷漆黑的夜晚,喝了点酒的郝思嘉躺在床上,不断想着她今后的生活,明天、明天还有许多事情去做,她要继承家族的使命,把最不幸的变成最美好的,现在的塔拉就是她的命运,她奋斗的所在,她必须攻克他。看到这些,我不由得心疼这个姑娘,所有的一切只得由她来承受。在塔拉那段艰苦的日子,在曝晒的阳光下,她亲自下地摘棉花,拎着篮子在烈日下到邻居废弃的果园里挖剩下的蔬菜,甚至为了生存杀了一个前来偷盗的士兵。在塔拉受到要挟时,她又不惜牺牲自己,嫁给了妹妹的男朋友,却也受到许多指责,救了水深火热之中的塔拉。
通过书中详细具体的刻画,我为郝思嘉不畏艰难,坚强面对和执着的勇气所感动,在带给我心灵感染的同时,她和白瑞德一波三折的爱情之路也让人唏嘘。一开始白瑞德是让郝思嘉所讨厌的形象,他好像能看透郝思嘉的心思,永远在戏弄和挑逗郝思嘉,在郝思嘉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他又倾尽所有来帮助她。后来经历了重重坎坷,白瑞德娶到了郝思嘉,他对郝思嘉有着赤热的爱,却因为郝思嘉一次次对卫希礼的爱意让他终于决定放手。其实郝思嘉意识到自己爱的人是白瑞德时,他已经离去,但结局最后尽管郝思嘉伤心难过,但她想把他从新追回来。人们总在失去时,才知道珍惜。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东西也是《飘》带给我的另一个启示。
“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这是郝思嘉坚信着的。她一生坎坷,却从不放弃,总是坚强面对。这正是这本小说所传递给我的精神,也是《飘》的魅力所在。读《飘》、读郝思嘉、读她带给读者的精神!
飘读后感22
心理学家荣格曾说过:“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在《飘》中得到了充分的验证,无论是从小娇生惯养的斯嘉丽,还是时刻冷静自持的瑞德,从故事的开始到结束,推动情节发展,决定他们各自结局的,除了不可抗拒的命运外,不得不说是他们各自的性格,同样的社会背景,不同的人生遭遇,在那个社会飘摇,人人自危的岁月里,每个人都必须独自面对生活,独自生存,独自成长。
骄傲自强斯嘉丽
作为整部书的灵魂人物,斯嘉丽的人生,不可不说是跌宕起伏,从一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小姐,到后来自立自强的成熟女人,从对艾希礼的一腔热情,到最后目睹瑞德的离去,若是一个普通的女人,恐怕早已承受不住,可她还是走过来了,并且是始终充满着对未来的希望。
这不得不让人佩服,并且喜爱。可是,虽然她是女主,作者却并未将她刻画成一个完人,她同样也有缺陷,最初的她蛮横骄纵,爱慕虚荣,在得知艾希礼要娶梅勒妮时,她为了一时之气,而贸然选择嫁给一个她并不爱的男人,而当丈夫不幸在战争中死去,她却没有一丝悲伤,反而还有着几分庆幸,这便是她的贪慕虚荣,以及对婚姻的极度不负责,然而当战火燃来,当家园遭难,她却能勇敢的扛起自己身上的责任,帮梅勒妮接生,即使她对此一窍不通,却并未退缩,这又显示出她沉着果敢的一面。
当战争进一步扩张,在生活的压迫下,她也不得不面对生存的压力,不得不放下以前的养尊处优。在这场生存的角逐中,我们又看到她为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使计嫁给自己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并在瑞德的帮助下买下一家木材厂,独自经营起来,她像一个男人一样,赚钱养家,即使在那样一个时代,这也是令人不可思议的。
可是在感情方面,她却十分的迟钝,即使最后选择嫁给瑞德,甚至在生下一个女儿后,她都一直傻傻的以为自己爱的是艾希礼,直到最后梅勒妮死去,瑞德离开,她才明白自己的感情,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高傲、叛逆、倔强并且贪图虚荣,可她面对困难勇敢沉着,坚强独立,对未来始终充满希望,所以她令读者又爱又恨,只因他是一个真实的人。
精于算计瑞德
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都是一个优秀的男人,在时局动荡的情况下,他能清楚的看清全局而不被蒙蔽,甚至利用这个机会大发国难财,他头脑冷静,心思细腻,在爱上斯嘉丽后,他能步步为营,使斯嘉丽不得不投入他的怀抱,他能和妓女详谈甚欢只因他了解。就是这样一个男人,让人不得不为他着迷,纵然他也自私自利,狡猾奸诈,做事不择手段,可是当面对女儿时,他又表现出浓浓的父爱,甚至在女儿死后,他也对斯嘉丽疲倦了,在故事的最后选择了离开,可以说这个结局就是他一手造成的。
就是这样一个时刻冷静的男人,也无法承受一个女人这样对待自己的付出,或许从某个角度来说,他是对的,可以说从头到尾,他爱自己远超过爱别人。所以最后他才会选择离开。
懦弱绅士艾希礼
故事的开始,他是一个优雅的绅士,也是女主斯嘉丽的暗恋对象,是众多人心中的白马王子。同时还有梅勒妮这样贤惠的未婚妻,并且对她一心一意,然而随着故事的展开,当面临战争,面对失败,面对生活的压迫,他逐渐显现出他的不足,从战争中回来,他的锐气被消磨殆尽,无法给斯嘉丽提供任何帮助,甚至还需要斯嘉丽来帮助他。
可是他对爱情的忠贞,却又使人讨厌不起来,纵然他有种种不是,至少他始终保持着对妻子的爱,所以当梅勒妮死去时,他才倍受打击,也同时让斯嘉丽明白了自己的心,原来一切的追逐都只是因为他不爱她。
温婉贤淑梅勒妮
这是一个完美的女人,从头到尾,她一直都是那么温柔善良,宽厚待人,并且懂得体恤他人,在困难面前,看似柔弱的她却没有一丝退缩,甚至还屡次帮助斯嘉丽渡过难关。
她拥有者艾希礼对她的爱,有着完整的家庭,有着很好的人缘,身边的人都喜欢她,甚至作为情敌的斯嘉丽对她也恨不起来,可以说她的身上集合了所有女人的良好品质,可故事的最后她却也离开了,只因为她对丈夫,对孩子深深的爱。
或许对很多人来说,这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故事,故事的最后,一切都没有结束,可同时,这又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里的人物,都仿佛是生活中实实在在的人,喜怒哀乐,七情六欲,一样不缺,这里的爱情,充满了功利与算计,这里的生活,充满了磨难与挫折,可就是这样一个故事,让人不由的沉思,那些关于生存与成长的过程。
飘读后感23
“Tomorrow is a new day!”这是我看完这本书后最喜欢的一句话。我们应永远不要停止相信自己,成长就是渐渐的变得温柔,变得克制,变得朴素,不怨、不问、不记,在安静中渐渐体会生命的盛大。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我们应该每天都这样对自己说,不要总是感到焦虑,不要总是因为事情不如人意而抱怨,世界上的事情又怎么会每次都是你想的那样呢?所以要相信:这世上,没有谁活得比谁容易,只是有人在呼天喊地,有人在静默坚守,所以,我们应该永远保持积极的心态,同时也应该付出,让自己的明天变得更好。
对于女主思嘉这个人物,我想说我内心是矛盾的。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种环境下放下自己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种地,佩服她能不顾别人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可以说,在当时美国那样的动荡年代,有些男人都没法做到她那样,他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一点是她对爱情的执着,虽然这样的执着有点盲目,并且最终导致了白瑞德的离开,但是,这更可以看出她对爱情的忠贞。但是,有的时候,我对于她的行为却有些不赞同。她美丽但是比较任性,并不是一个受欢迎的人;她很坚强,很活泼,但是,她却也是一个比较会耍手段的人;她明明有一个深爱她的人,但是她却一点都不知道珍惜,反而经常伤害他,只是在需要帮助的时候才会想到他,寻求他的帮助;她喜欢追求幸福和富裕的生活,他一直在追求她所认为的理想的爱,她一直在追求艾希礼,即使真的艾希礼不爱她,并且有了自己的妻子。她是个十分有个性的人,她一生爱过两个人,但却从来没有好好了解过他们,如果她了解艾希礼,他就不会喜欢上他,如果她了解白瑞德,她就不会失去他。
因此,我想说,一定要明辨是非,不要让自己的幸福溜走!
在这里,还想说男主白瑞德,这本书我看完第一遍后,我就爱上了这个男的。我觉得他是一个好男人,他和思嘉在一次舞会上第一次认识,就深深地爱上了她。在亚特兰大义卖会上,白瑞德看出来思嘉不甘寂寞的心情,所以把他领出来跳舞;在亚特兰大陷落的那天,白瑞德冒着生命危险护送她脱离困境;战后,白瑞德借钱给她让她重新起家……一切的一切,只源于他爱她。白瑞德曾对思嘉说过:“你有没有想过,我是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你,爱了那么多年才得到你。战争期间,我曾准备离开,想忘掉你,可是我做不到,所以经常回来,只想看到你。战争结束后,我冒着被捕的危险只是为了回来找你。我爱你,但是我却不能让你知道。思嘉,你对那些爱你的人总是很残忍,你接受他们的爱,但却把这份爱作为鞭子举在他们的头上。”多么深情的一段告白!即使她放荡不羁,玩世不恭,但是他却倾其所有的爱给了思嘉,这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爱的最高境界,白瑞德做到了,我为这种爱深深地折服了!
他不仅是个好男人,而且是一个好丈夫。婚后,他带她去新奥尔良度蜜月,他纵容她的一切,任她毫无节制的买衣服,带她到最繁华的街区,带她品尝最美味的佳肴,带她结实朋友。早晨,白瑞德亲自把早餐送到房间,一点一点的喂她。夜晚思嘉又一次梦到自己在茫茫大雾中奔跑,白瑞德紧紧地把她抱在怀里,温柔的安慰她,他说他一定会让她过上安稳的日子,的确,他做到了,他耗费巨资为他建立了一幢豪宅,邦尼出生时,他在门口寸步不离。因为爱,他包容她,尽管知道思嘉心里还是忘不了艾希礼,但他还是在努力的爱她。
但是,永恒的爱也还是有磨光的时候,最后,他放弃了,失望了,最后终于选择了离去。
《飘》通过白瑞德和思嘉的爱情故事,告诉了我们一定要好好把握自己的爱,好好珍惜爱你的人,每个人,只要你用心经营,都会有属于自己的爱情,好好珍惜,不要放弃!
飘读后感24
“还是把这个问题留到明天去想吧,不管怎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句自白看来似是心如冷灰,也充满了对变幻莫测的人生的迷惘和惆怅。
有着倾城容貌、羡人身材、独立个性还是个富二代的斯嘉丽,年少时并不珍视自家的庄园与家乡的红土地,然而在经历了太多不同寻常的事情——对阿希里的失恋、初次失败的婚姻、家人故土相继遭遇不幸、逆转成为女强人和巴特勒的离去后,斯嘉丽的心中是无法不产生一种难以言说的失落的,也逐渐领悟了故土的含义。也许一切往事都会随风飘逝,然而深深刻在心中的,还是难以随着时间褪色。
等等事件,究竟是如何造成的?是女主人公多次错误的选择导致的吗?还是心灵交流遭遇中断、难以为继?
年轻的斯嘉丽,爱慕虚荣又有着过强的自尊心,富于幻想而又整日担忧现实与想象情境会多少有不同。因为一个美丽的夏日黄昏、一次彬彬有礼的来访、一双难以读懂的棕色双眼,斯嘉丽自认为爱上了这样的阿希里。在无意听到阿希里的订婚消息后,神不守舍的她整日都想着如何劝服阿希里私奔。我们这位天真而执拗的姑娘,开始陷入一种不利于她的'理智和清醒发挥作用的境地。劝说的失败、行为的鲁莽,的确“有失小姐的体面身份”。终于,阿希里的婚礼上她外强中干、内心泣血不止后一气之下接受了梅兰妮兄弟查尔斯的求婚,结婚典礼上还悔恨道“我彻底失去阿希里了!”在整个清晰或模糊的世界中,有了一双明亮的双眼、不再沉迷于幻想并敢于抬头直面也许惨淡的事实,才是成长。然而一往情深的斯嘉丽从头到尾怕是都没把深爱阿希里的幻影抛到九霄云外。
巴特勒船长的出现,无意中改变着斯嘉丽的生活,甚至是她自己、他们两个。每个战火纷飞的场景,几乎都有他的身影,天气或炎热,或冰冷,那个平日看似爱挖苦人、嘲笑人的巴特勒,却是危难关头冲过来保护斯嘉丽的英雄。他们有着雷同的性格,反抗着传统、并叛逆刻板的信仰,以及务实的作风和关键时刻冷静理智的头脑——以及少有的诚实和勇敢。
紧急从亚特兰大撤离,是巴特勒带着斯嘉丽和待产的梅兰妮共乘一辆偷来的破旧马车外逃。可以想出,如果船长单独逃跑,速度会提升多少。也许是巴特勒心中认定这是一份责任,不管是看做斯嘉丽等人还是几位南方逃难女士,船长那一种美国公民的本土精神自然而然流露无疑。
当斯嘉丽欲冲破世俗的眼光,独自联系家庭以外的陌生人并接手一个即将破产的锯木厂时,家里的所有人都一致保持反对态度——包括当时的丈夫弗兰克,因为以那时的主流意见,女人尤其是已婚妇女,外出经商是有违“妇道”的,更是件危险的事。此时的斯嘉丽骨子里的傲气及务实作风又突显出来。她大胆地裁下母亲遗留的窗帘做成一件华美的外套,顶着黑妈妈“大逆不道”的白眼;她不顾路上危险,独自乘着马车前往监狱寻求帮助。但是此时的巴特勒资金被林肯政府冻结,无能为力。气急败坏的斯嘉丽本色毕露,愤恨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还给了冷冷地说“你在欺骗我”的巴特勒船长一记响亮的耳光。随后我们的女主人公认定他不会再给自己帮助了,就在一筹莫展时,斯嘉丽却无比惊奇地注视着已富可敌国的巴特勒走来。
其实,斯嘉丽吸引人之处不仅是外表和家世。我的眼中,斯嘉丽吃苦耐劳、敢于担当、坚强独立的独特精神,绝不失是充满独特魅力的优秀品质。内战后的南方一片衰败,塔拉庄园一蹶不振,连家人的温饱问题都难以解决。这样的情况下,斯嘉丽放下以往的小姐身价,亲自下田地、摘棉花、挤牛奶、忙厨房,还照顾家里两个重病的妹妹和一个精神异常的父亲。白嫩细腻的双手长满老茧,迷人飘逸的卷发沾满汗水,如此的重担,落在一个20出头的美国女性柔弱的肩膀上,她却为全家人撑起一片独有的天空。
然而,此时的阿希里——那个让斯嘉丽心软的阿希里,却躲在书房中,寻找着他记忆里和理想中一去不复返的世界。伴着他哗哗翻书声的,正是斯嘉丽辛苦的劈柴声。
小说中巴特勒、斯嘉丽两人一起的大部分时光都是巴特勒对斯嘉丽不断的关心爱惜,而不像我们所希望的那样。斯嘉丽心里自以为对阿希里念念不忘,无数次忽略和伤害一个丈夫的自尊心。美蓝的死终于让巴特勒心灰意冷。一个雨夜,巴特勒以一颗无比破碎的心淡然地向妻子诉说了往日的一切,随后踏上了追寻家族温暖的征途。幡然醒悟的斯嘉丽苦苦哀求丈夫留下,亦无力回天。苍白的脸上,那张赌过气、开过心、卖过萌的脸上,早已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相思已断,独孤冷月,夜夜盼,却是人去楼空,只有静静听钟摆在漆黑的夜,摆了一下,又一下。
历史如烟。那场南北战争,那幢烧毁的楼阁,那些挣扎在历史洪流中不愿屈服的人们,那双凝视前方、挂满泪水的眼睛,那颗冰封的心脏,均随风飘逝。飘逝的,也不只是伊人心。
飘读后感25
“《飘》是一本伟大的小说”,这句话从小到大不知道听多少身边的人跟我说过了。其实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我初中的时候,那时候读书,也无非是看个热闹,必然也体会不到一本书的味道在哪。时隔多年,我又重新读起这本,感悟良多,我相信在以后的每一年,反复的去读这本书,每次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初中的时候读《飘》,觉得梅兰简直是女人中的极品,以那时候的观念来看,梅兰就是我以后最想成为的一种女人,尽自己的努力最大限度的对整个世界温柔,善良,活得成熟,知书达理,懂事,完美无暇。同时在小说里,她有一个真心相待的爱人,按部就班,互相陪伴共渡一生,对于很多女人来说,这也算是人生的一种完美了吧。但是小说总不免片面,过于完美的人物形象在现实生活中当然不存在,一个越成熟懂事的女孩子,心里越是苦累。或许由于作者的偏爱,小说从来没有剖析过她的阴暗面,但是想要当梅兰,可是相当不易的。若说千年修得巴得勒,那女人想要修得梅兰,想必要有亿年了。首先你要忍受的是世界的恶意,你要学会一个人接纳一切,陌陌忍受一切苦难,然后把它们化作一颗糖,送给别人;然后,你要抛弃自己的很大一部分,从小我,变到无私,时时刻刻为别人设身处地的着想,爱他人;其次,你要有一颗平静如水的内心,不卑不亢。单说做到第一点的女孩子又有多少呢?从小到大,我们有无数的受伤的可能,感情上,生活上,事业上,多少人能保持一个人不吭一声的消化掉所有的恶意,然后以一颗勇敢的心微笑的面对未来呢。身边太多的人,都是在感情中受伤以后黑化,无所谓的活着,养备胎,伤害别人。这样来讲,斯嘉丽的影子在生活中反而常见一些。
整本小说我没有绝对喜欢的人物形象,因为小说里的人物难免极致化,但是要说让我觉得最鲜活的,那一定是斯嘉丽了。看完书,我最大的想法就是,斯嘉丽一定和我一样是狮子座吧,哈哈。这几天读着读着,我总觉得,自己跟她真的很像,或者说,她是我的升级版。冲动,自我,任性,坚韧,好强,自由,自信,虚荣。这样说来也很奇怪,一个从初中开始就羡慕梅兰的女孩,怎么越活越像斯嘉丽了呢?事业上人们对我的评价总是,精明,聪明,总是能把事情做到极致,但是在爱情上,我和她一样奋不顾身,我和她一样永远在乎自己得不到的,看不透的。我喜欢一个人,就会直接的,大胆的告诉他,我会勾引他,吸引他,然后睡了他。同样的,我和她有一样悲惨的命运,就是永远得不到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就算得到再多人的青睐,也还是得不到“艾希礼”的心。可是我这样的女生,甚至有时候连我自己都觉得不知道我的自信从何而来,但是总是莫名的充满对明天的信心。
在之前遇到一个“男神”,我喜欢他,他失恋了,我安慰他,陪伴他,我追求他,直接大胆,他也不拒绝,就这样很久,我们在一起了,在一起以后很久,突然有一天,我才明白,他从来没有爱过我,他爱的不过是我身上他前任的影子,而我没有办法为了他去变成另外一个人。在和他相处的过程中,我才开始懂得,所谓心目中“男神”,不过是穿了一层华丽的衣服,当然这衣服也是我自己的虚构,然后给他硬是套在了身上,于是我就看不清他真实的模样,其实我爱的一直是他的衣服,而不是他这个人。有一次做爱过后,我们躺在床上聊天,他说我是个自我的人,我没有办法否认。可是爱情里面的每一个人又何尝不是呢,归根结底,在恋爱中,我们爱的还是爱情中的自己。
飘读后感26
十岁出头的时候,姐姐不知道怎么拿着爸妈给的钱买了这本书,然后一个暑假,我们两个人捧着一本书非常着迷的一起每天通宵达旦直到看完。
如今26岁的年纪,重新打开这本书,粗粗翻阅,竟是满篇的种族歧视,阶级斗争,各种党派,有些地方偶尔还要查询一下南北战争的历史,然后我就跟姐姐说,我们十三四岁的时候迷恋这本书的什么地方,姐说:老男人的魅力无双和疯女人的风骚绝代,哈哈一笑后发现,其实也就是这么回事呢。
但是还是想重新看一遍。
然后发现这次并不是多么喜欢斯嘉丽,反而爱上媚兰了,如此隐忍贤惠知感恩的女人让我心疼,我觉得她跟艾希礼是真正般配的,一个干净英俊优雅有学问,一个温柔贤惠知书达理,而且她与艾希礼是真的情投意合的,两人任何时候都在真心为对方着想,这不正是我们女孩子想要的爱情吗?
再来说女主与男主,任性的斯嘉丽确实有她自己独特的个人魅力,很轻松的就能让男人爱上他,包括白瑞德。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情话不多但一直用行动爱着斯嘉丽的男人,斯嘉丽直到他离开时才发现自己是爱白瑞德的,这不正是我们身边最常见的爱情么?
就像陈奕迅歌词里唱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书看到后面,还是喜欢斯嘉丽的,失去家园与家人的她,并没有像别的女人那样绝望,而是大声发誓:As god is my witness,as god is my witness,the Yankees aren't going to lick me,I'm going to live through this,and when it's over,I'm never going to be hungry again,No,nor any of my folks,If i have to steal or kill-as god is my witness,I'm never going to be hungry again.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段话之一。如此个性,才是斯嘉丽真正可爱的地方。
记得书中前面部分,斯嘉丽的父亲要把塔拉农场留给她时,她觉得要是得不到所想要的人,什么
塔拉农场还是别什么都是一文不值的,她的父亲告诉她,她还年轻,将来会懂得爱这块土地的,只要她做了爱尔兰人,她是没法摆脱它的。如此一段话呼应了后来的斯嘉丽重建塔拉,依赖塔拉,正是遗传了她父亲的这点坚强与不承认失败的精神,所以后来孩子跳马摔死了,白瑞德离开了,媚兰病死了,仿佛所有的美好都离开斯嘉丽了,她仍然能够高扬起下巴说:
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呢!
飘读后感27
大学时期看的电影印象已经模糊。花了三个星期看完了这本巨著,全然是新的旅程新的探索和新的感触。
说实话,战争初期的故事我是不怎么喜欢的。我和思嘉一样对战争没有多少敏感性,也不怎么关心。前面一部分却恰恰是战争贯穿了所有的聊天和所有的场景。
我也不喜欢思嘉,她貌美可是她任性——为了赌气嫁给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人,她自私自利——不惜连自己妹妹的情人也抢,她叛逆——她妈妈教给她的东西她从来不作为她自己的价值判断,她爸爸的忠告她从不认真考虑;她狂热——她爱一个已经跟她明明白白说了不爱她的人,甚至根本没有考虑自己为什么爱他;她很笨—除了跳舞参加宴会吸引男人,没有任何别的精神寄托……她并不比任何的别的城里的女孩子更加具有鲜明的个性。
可是当北方佬占领亚特兰大,当她得知她唯一的精神寄托——妈妈可能生病的时候,她可以冒着一切生命危险不顾一切要回到她的农场的家去。当她历经千辛万苦回到已经被北方佬蹂躏的农场时,她唯一爱过的女人妈妈已经去世,她的爸爸已经疯了。就在当晚,她360度转变,没有丝毫犹豫,立即成熟起来,挑起了全家的重担。亲自去找食物,亲自种棉花摘棉花,指挥一整个老弱病残而且非常不团结的家庭,还要面临北方佬军队的骚扰,面临源源不断来投靠的南方溃军。她严厉、严谨、粗暴,充分发挥了一个管理者的才能。当她的柔荑玉手起满老茧、她的纤纤玉足起满血泡,她再也没有漂亮衣服可穿的时候,她勇敢、坚强,成为整个家庭坚强的后盾。甚至当她得知农场将有可能因交不起高额税金而不得不被拍卖的时候,她使出全身力气,不惜再次利用卑鄙手段去诱惑瑞德,失败后又转而抢走妹妹苏伦的情人嫁给了弗兰克。这个转折以后,思嘉不再是那个上流社会的娇娇女了,她的性格丰满起来,她的形象立体起来,她的行为虽然一如既往的现实可是她有自己牺牲和奋斗的更高的目标了。当然也因为有了她害怕的饥饿,她拼命抓住她能抓住的——赚钱。思嘉是为了生存可以迅速适应社会让自己留存下来的人。从此以后,钱是第一位的。
当爸爸去世后,她再次回到塔拉农场,意味着她人生的第二转折又要来了,艾希礼第一次让她清楚了他因为自己的正直和上流社会人所具有的高尚,所以即使再爱思嘉也会保留对妻子的忠诚并因此严词拒绝了思嘉的私奔表白。但是让思嘉发现他的确对她有爱以后,她的心里更加热烈地爱着他。甚至让媚兰帮助说服艾希礼去她的木场工作,把艾希礼系在自己的裤腰带上。艾希礼软弱无能,只能适应和平年代,时时刻刻逃避现实。但是正因为如此也给思嘉带来心里更多的奢想。
和瑞德结婚后,经历短暂的快乐后,思嘉开始重新燃起对艾希礼的狂热,为他而拒绝和瑞德同房,在媚兰准备艾希礼的生日宴会前被艾希礼的妹妹在木厂抓住他们搂抱在一起,可是除了媚兰和瑞德支持她并为她在公众面前营造舆论外,艾希礼却躲在背后。直到媚兰去世将艾希礼托付给她的时候,她看到了艾希礼的软弱无能和逃避现实。她说,她人情了自己一直爱的是自己的幻想,而艾希礼是一个洗干净用银盆装好送给她也不要的不值得爱的人。她终于在一路莽撞和盲目追求中明白了自己的内心需求,可是瑞德却走了。
全书对思嘉的性格分析得很饱满,可是看完以后不禁怅然:爱情是什么?
思嘉对艾希礼的狂热犹如是人生的初恋吧。总有那么个人他不一定帅不一定完美甚至已经结了婚了,但是你就是爱他。听到他的声音就激动,看到他的眉眼就开心,闻到他的气息就激动……哪怕他明确说过了他不爱你。这样的一个人也许是现实中的,也许是虚构的,但是他满足你所有的期望却又得不到。我们也许感慨思嘉爱了一个错误的人却又失去了一个正确的人。但是在思嘉两次嫁人的时候,瑞德对她的感情其实又何尝不是思嘉对艾希礼的那种感情呢?
再说瑞德,他高大魁梧帅气成熟又有钱还懂女孩子心理也非常懂得社交技巧,历经女人无数,可是他爱思嘉。或许是因为她比思嘉大接近20岁,已经经历过无数事情才会显得如此专情吧。
瑞德是成熟的,他懂得自己想要什么,也懂得分辨什么是表面的伪善和内心的真实,他明白在一个乱世该怎么生存是最有利的,而且他一眼就能看清楚人家内心里想什么。所以他一眼就看出他和思嘉是一样的人。但是他为了一直处于把控的地位,思嘉永远都只有被他嘲弄的份儿。他不能对她说爱她,因为如果一旦说了,思嘉就会利用他的爱来操纵他。他是一个不愿意被人控制的人。
他对她的爱表现出了极大的耐心和包容。他看着她嫁给查尔斯当了寡妇,他把她从服丧的郁闷中解救出来。他时常借着去探望家人的缘故去探望她。他在战争物质奇缺的情况下以巧妙的方式援助她们。他冒着生命危险去为她抢马送她出城。又看着她嫁了第二次。可是仍然借钱给她,支持她。在她没有马车夫的时候每天都以路上偶遇的方式去帮她赶车来保护她。可是在言语上,他仍然极尽嘲弄以让她能傻傻地接受。
但是即使是这样一个人也需要被爱。他明确要求借钱给她开木厂却明确要求不能用这个钱支持艾希礼。他看到她在自己怀里叹气就知道她把他当成了艾希礼,他受不了她处处维护艾希礼,尤其是她为了艾希礼要和他分房睡以后,他一切明了于心却未曾半点吐露自己的痛苦。
最后媚兰去世,他知道思嘉可能会提出离婚而投入艾希礼的怀抱,于是抢先提出了要走的理由,并且因为女儿的死,他已无所寄托。所有的爱都消耗殆尽。即使思嘉翻然醒悟也没法挽回。
看到这个结局的时候,我唏嘘不已。其实思嘉一直没变,一直都是享受着瑞德的爱,直到后来爱上他。而瑞德开始也一直没变,一直爱着思嘉,可是最后却不爱思嘉了。这爱真的是会变是会错位的。当你爱上的时候,他没爱上,当你爱上了,他却走了。故事虽然是开放式的结局,但是人物的关系却已大大发生了变化。是爱太短暂还是人太嬗变?是爱太琢磨不透还是人太自私?究竟有没有爱?爱究竟能存在多久能保鲜多久?……
我想这就是本书留给我的无尽的思考。
飘读后感28
Gone with the wind.一切终将过去,更钟爱一个字的表达:飘。
已经很少见一个字的书名,尤其是这样传世的名作。最沉重的人生,轻轻地讲出来,还有大片大片的留白,所有的苦难和艰辛都变成了细语的呢喃,仿佛风一吹,就任何都不曾留下。任何记忆,都是错觉。
爱和人生,都容易出现错觉。就像,斯嘉丽爱了半生阿希礼,在战争和生死的挣扎中至死不渝,却在瑞特转身离开的时候,明白她爱的,唯有他而已,一个在风雨交加中给予她庇护和纵容的男人。瑞特看透她伪装的外表,洞悉她心里所有的小邪恶,接受她所有的不善良,甚至默默包容着,她对另一个男人的爱。她纵然千般不堪,他也爱她。似乎,所有的战争和苦难都成了这场爱情的陪衬。
没有人是不必成长的,最激烈的一场战争,是和自己的对决。
年轻的时候,总以为不甘心是爱,舍不得是爱,后来放弃过别人,也成为被别人放弃的人,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都在多少次别离中进行渐远,也失去了心里最初的向往和想象,在和自己的战争中,丢盔弃甲,千疮百孔。回首再看的时候,那个陌生的曾经的自己,已经被岁月流沙层层掩埋。丢了的,失去的,得到的,在车水马龙中的一片茫然,在万家灯火中的孤独凄凉,还有功成名就的志得意满,一切,都会过去。于时间长河和宇宙万物而言,每个人,都是微小的沙砾,不值一提,无足挂齿,晃一晃,就落幕了,无谓的纠结与固执,都是枉然和徒劳。懂了的时候,就可以淡定而又释然的,把这一生的放不下,都轻轻地放下,把这一生的挣扎,都娓娓道来。
每个女孩的生命里,都有一个阿希礼,却不是都会出现一个瑞特·巴特勒。斯嘉丽不是一个好女孩,却足够幸运。
我想,最后,瑞特还是会回来吧,爱比恨,记得长久。
飘读后感29
郝思嘉一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在阳光下,在一瞬间便爱上了其实她终其一辈子都不能了解和能给自己幸福的那个人——卫希礼。在现实生活中,也会经常遇到:“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无法忘掉你容颜”的爱情故事。也许,在那一眼中,看到的是自己压在心底的梦想和人生,于是,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坚持。只是,对于,一个无法实现的梦,再多的坚持也不过是落花流水。这选择,便真的是只猜到了开头,却无法猜到结尾。
能够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恐怕是每一个人心中最完美的爱情,可是,命运有时却让我们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比如郝思嘉与白瑞德。只是初时的相遇让郝思嘉怎么也难以把他与爱情联系起来,尽管他一直在自己最困难的时候出现、帮助自己,更重要的一点,是她的目光始终停留在她理想中的那个人身上。于是,她总是看不到身边的爱是真实的,才是自己可以把握的,徒任韶光逝去却握不住在手的幸福。
爱情,应该在阳光下成长,应该是理智与肯定的,而郝思嘉始终读不懂自己的心,也无法了解自己在意的那个男人。她只是固执的把一厢情愿与想象在自己的心中画了一个记号,而这个记号总能阻止她明白自己,明白爱情,明白怎样接受与付出。
爱情,原本需要面对与拒绝。因为不了解自己,不了解自己一直在意的那个人,所以就不明白那偷吻只不过是一种对美的肯定和对现实软弱的逃避。也正是因为不了解所爱的人,反倒让原本不知道爱情的郝思嘉更迷惑。而给予了没有希望的爱情,更让人沉沦。原来,很多时候的纠缠其实也来自于对方的暧昧。
对于那一份无法肯定与获得的爱情,终是在最后让郝思嘉明白那只不过是自己多年的想象,是自己在自己内心深处给那个人穿上了金黄的衣服,是自己的想象让他伟岸。只是真正了解自己和爱恋的那个人后,她也永远失去了她能获得的幸福和那一个真爱她的人。而这时,明白已经太晚。于是,才有了这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的话语。只是,明天虽然是新的一天,但未必就是有希望的结局。
如果,能明白自己在爱情中要的是什么,懂得自己爱的那个人,或许便不会迷惑,便不会失去真正的爱人与幸福,便永远也不会期待明天,因为把握此时,便是最好的时光。
飘读后感30
《飘》这部作品浓缩了玛格丽特对爱情、战争等许多方面的见解,耗尽十年才完成他,她是玛格丽特毕生的心血,更是爱情中永久不衰的经典。
《飘》的故事发生在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前夕。生活在南方的少女斯嘉丽从小深受南方文化传统的熏陶,可在她的血液里却依然流淌着叛逆的野性因素。随着战火的蔓延和生活环境的恶化,斯嘉丽的叛逆个性越来越丰满,越鲜明,在一系列的挫折中她改造了自我,甚至改造了整个家族的命运,成为时代时势造就的新女性的形象。作品在描绘人物生活与爱情的同时勾勒出美国南北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各个层次的异同,具有浓厚的史诗风格,堪称美国转折时期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成为历久不衰的爱情经典。
记得斯嘉丽的父亲曾经说过,这世上除了这片红土地再也没有人或事物值得他去拼命。他将这句话告诉斯嘉丽不仅是安慰她失去丈夫的痛苦,更是提醒她无论将来她遇到了怎样的痛苦或挫折都不能轻易地去放弃生命。这句话不仅是在提醒斯嘉丽,更是在告诫我们要每天都充满希望,不能随意地就去放弃生命。
很多人看过《飘》之后都评论斯嘉丽是一个像猫一般的女人。她用猫的眼光去看待整个世界。她有猫一般傲慢的性格。她曾经是舞会上的焦点,是那个小镇上每个男人心目中的女神。但我觉得褪去斯嘉丽故作坚强的面具,她其实就是一个还未长大,被父母捧在手心的小女孩儿。她深受南方文化的熏陶却又叛逆十足。她有她的信念,每当她遇到挫折后,她总会对自己说:明天一定会好起来的!当阿什利拒绝她后是这样,当全家的生计落在她的肩上是这样,当瑞德离开她时也是这样。
然而我却没有拥有像斯嘉丽那样的信念。做完每件事后我总是想:如果这件事做糟了怎么办?我的后果会是怎样?每当事情做糟后我总是在想:怎么办?我应该怎么办?我总是做遭每件事后都抱着绝望的心情等待着结果。我从来没想过去抱着希望再多做一些事不让这件事变得更糟。当我看完《飘》这本书后,我深深的喜欢上了斯嘉丽的这个性格。我也在努力完善自己的性格,让自己也去拥有像斯嘉丽般的性格。总是抱着希望去面对每一天。
《飘》告诉了我,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我们都要带着希望活下去!只有乐观的活下去我们才能看到更美好的明天!
飘读后感31
看完《飘》的结局,我是很伤心的,可是,如果它是一个美满的结局,就不真实了!毕竟,每个人的结局是很符合书中刻画的他们的性格的。
对思嘉真的是又爱又恨,爱她的遇事果敢,爱她的不屈不挠,爱她的乐观心态,可是,又恨她的自私,恨她爱钱如命,恨她怎么那么不理解瑞德!
对瑞德是又爱又怜,那么喜欢小孩子的他,我不能想象出和小孩子在一起时是怎么样的温柔!而,心里明明深爱着思嘉,却又害怕被思嘉发现,怕收到她的嘲讽伤害,因而每次对思嘉的关心与关爱总是包裹着一层刺,用这层刺来保护自己脆弱的内心。瑞德的内心是很脆弱的,反正是比起思嘉来,是显得脆弱的。邦妮的死对他来说是致命的打击了,如果,邦妮没死,我想,他们应该会美满的在一起的。但是,邦妮死了,这就使得两个人之间有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了。就像思嘉后来也觉察到了,她想老老实实承认,她以前那样谴责他只是因为自己心里太难受,然而,总是没有合适的机会来说这些,而表示道歉的行动一旦拖下来,便越拖越难办,最后真的是不可能了。看到这里,觉得很遗憾。两个人,两颗心就这样越来越远了,或许,从来没近过,但是,我一直抱着希望,也确实有很多机会让两个人可以走近的。但是,思嘉和瑞德,两个人都是固执的。
媚兰和艾希里,媚兰真的太完美了,内心没有一点点自私的阴暗面,作者把她刻画的太完美了,就像瑞德所说的那样“她是一位伟大的女性”,以至于我对她也是仰慕尊敬的态度,而没有过多的情感了。艾希里,刚开始是我的白马王子的形象,当然是受了思嘉的影响,但是,后来,内战爆发,旧时代变迁,艾希里就真的死了,死在了旧时代,新时代的艾希里就剩一个躯壳了,除了三K党那次行动之外,我真的觉得他就是行尸走肉了。
只是,思嘉直到媚兰去世,才恍然醒悟,自己原来深爱着瑞德,真的是有些晚了。小说最后,思嘉又打起精神,想回塔拉休养然后重新振作,再追回瑞德。就是不知道瑞德还会不会等她?~希望如思嘉所说,Tomorrow is another day !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从书中或多或少看到自己的影子。一定要在后悔之前,把握住我们身边的 something or somebody !不要有遗憾!
飘读后感32
时隔十年,再读《飘》,已经不是阳阳曾经借给我的那本译文。那本翻译得很不错,可他说我在漫长的阅读中把书给弄脏了,便心痛的把书放家里给珍藏起来了。 现在再读,出版社虽然不同,但我更加真切的感受到我的心境已然是不同了,我已经想不起那个没日没夜的高中暑假,我是怎么把《飘》当枕边书看完的了。只记得,那年,我喜欢斯佳丽,喜欢瑞德,阿什利,但并没认真注意梅兰妮。我想不起来艾伦,想不起来战争。但是如果我的脑海里没有美国的南北战争,我喜欢的那些人物是如何美丽起来的呢?
那天,我是在日光底下,感受着温煦和风,读到艾伦即将辞世,在火光如白昼的夜里只喊出的是曾经那位少年时候的心爱的男人的名字的时候,我眼泪却突然不止。想起她行为的端庄和内心的隐秘,便是突然一阵心痛,我从前怎么就没有注意过这种救赎自我型的女性生命。
如今读来,《飘》对女性描写让人着迷之处是相当宏伟的,当然这跟时代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没有战争,便不会有这些性格鲜明的女子。这并非说只有特别惹人注目的斯佳丽如此,当然,年轻的时候阅读,怎么会不爱这么一位美丽,聪明,活泼,勇敢,自我,独立,坚强,尖锐,热情又自私虚荣的女子呢,她个性鲜明,有血有肉地吸引着观众的眼球,而且她是在战争中成长进步的新时代女性。我们喜欢斯佳丽,大概是因为我们在她身上能或多或少的找到自己的影子。
可是我当年怎么就没有注意到伟大光辉的梅兰妮呢?是不是因为她的性格太过完美,甚至觉得完美得容易破碎,我才觉得那是梦幻的人物,没有留意呢?而我们多数人是不敢说自己能像梅兰妮一样信任,善良,坚韧,智慧,柔美和可爱的。可是,故事如果没有梅兰妮,斯佳丽也不会那么真实和鲜艳照人的,我如今看来,却觉得梅兰妮更是值得被人所爱的,她根本就是被作者本人溺爱的一个形象,恕我大胆揣测作者是由衷佩服和喜爱这样的一位女子的,所以才不忍心让她继续在故事中生存下去,才会让她在实现了自我的爱中去到永恒。书中对两位女子的描写虽用了不同的方法,但南方人骨子里那种坚强,勇敢,自我是相同的。梅兰妮的美更在于她一生都在实现了自己,她本来就是拥有美好内心的女子。人们总是不敢去爱一个伟大的女人,因为她是一个女神,所以不敢用爱,不敢也不能被玷污。甚至在梅兰妮将要去世的时候,斯嘉丽突然觉得那关着的门里躺着的好像是她母亲,是她第二次在告别这个世界。在瑞德眼里仿佛不是一个女人的死亡,而是一起伟人传记的结束。如此一位女子,我在今时重读,才恍然大悟。
从前斯佳丽让我羡慕的是,她有一位真实理解爱她的男人,现在看来更让我着迷的是,她身边有一位像梅兰妮一样坚信和爱她的挚友。 温暖和柔美的女人,在任何时候都是美丽的,是经得起岁月打磨的。时代的造就,像斯佳丽这样个性鲜明的女子现在也越多,但是有着如梅兰妮般尽显女性的信任聪慧,善良柔和的本性的女子却依然太少,这大概是我觉得最可贵的地方,也是在梅兰妮即将离开人世,她与斯佳丽对话那一段,我看着车窗外,不忍再看,我喉咙哽咽,内心热浪翻滚的真实原因。是觉得似乎要丧失美好却无能为力的感觉。
有时候,时光会让你去欣赏一些原来自己并不在乎的事物,你也会因此发现生命和自我的关系,这些都是岁月给予人类珍贵的礼物。时间过去,感悟变迁,而内心更加丰沛,因此由衷欣喜自己能作为一位女子,许我在岁月里成长。
飘读后感33
好久没有看一本书看到泪流满面,尤其最后几章真的是扎。心。如果说小说前半部里的斯嘉丽独特、张扬、洒脱,有朝气到让人无法不喜欢;中部战争时期的她勇敢、坚韧、冷酷,坚硬到让人无法不心疼;那小说最后她的固执、任性、无情,就真的愚蠢到让人无法不生气了!
斯嘉丽坚强、勇敢,她身上闪耀着的源于父亲爱尔兰血统的勇气和热情可以说是她最迷人之处。但越读到后面越发现,她的勇气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她的无知愚昧。对高尚品德的无知、对这个世界的无知、对社会制度和人情冷暖的无知…… 没有敬畏之心,这样的勇气在我眼里也不再那么闪耀了。或许,我对斯嘉丽并不是那么讨厌,而是好生气,怒其不争又或是替她遗憾吧。
至于让我号啕大哭的原因,应该就是玫兰妮了吧,她的死太沉重、太压抑、太让人无法接受。从大部分的描述来说,她不是我会想要成为的那种女性,柔弱、隐忍、盲目地忠诚,但她的确是全书中我最喜爱也最敬佩的角色。
她温柔的外表下是所有人都敌不过的勇敢,适时的沉默中是真正明白和体谅别人的睿智,义无反顾的信任里是斯嘉丽永远无法理解的善良……她不仅是一个高尚的女性,更是一种信仰。或许正是因为玫兰妮的思想太过纯洁、人格太过高尚,反而缺少了斯嘉丽那种真实的可爱。但这不妨碍她成为所有人内心深处的依恋和背后最大的支持。
玫兰妮和斯嘉丽之间的感情,甚至像一个任性的女儿和母亲之间的斗争与融合。也许作者在写玫兰妮的时候,心里想着的也是一个美好的母亲的形象吧。战乱的年代,可以没有斯嘉丽这样浴火重生的“凤凰”,但不能没有玫兰妮这样让能够让更多人能够心怀希望、相信美好的存在吧。
爱情当然是本书的主线,但无论是作为斯嘉丽长久以来梦想的卫希礼,还是爱斯嘉丽爱到极致并且充满魅力的瑞特,最后都好像成了牺牲品。我无比热爱happy ending,但这一次真希望瑞特不要回来了。被爱着的时候不懂得珍惜,无论是玫兰妮还是瑞特,斯嘉丽都要等到失去以后才知道后悔。她永远都在向前看,却麻木得不知道自己已经拥有多少。这种无法回到过去的痛苦,才能让一个人真正成长。才能让她不是为了麻痹自己而说出那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飘读后感34
飘对我的触动太大了,主要是性格上的,虽然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更正自己的一些毛病,但是我觉得自己还是有一些收获的。
瑞德是一个谜一般的人物,书中没有正面提高过他的年龄,我以为他只是一个比思嘉大几岁的年轻人而已,但是我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他对世事的认识那么清楚,每次都跑不出他的预料,还有他的性格一点都不虚伪,对一些人看上去非常的刻薄,但是他对真诚的人完全是两个样子的。他知道自己的想法,也不羞于表现自己的小人,虽然其很不小人,那些行动只是语言上的而已。当然了,最令我欣赏的是虽然他看透了一切,但是他没有丧失热情,没有像一个苦行僧一样,如死水一般,无爱无恨,他还是对生活充满了热情,看看他为思嘉做的那些事,看看他去为失败的南方服的兵役。
其实思嘉才是对我触动最大的,毕竟我感觉瑞德虽然厉害,但对我这个凡夫俗子来说太遥远了一点,我没有他那么高的的境界,思嘉才是给我触动最大的,看看她遇到问题时的解决办法,具体就不写了,如果有兴趣可以自己去翻书,令我自己太汗颜了,自己太害羞了,太缺乏勇气了,什么都缩手缩脚的,想用她激励自己,想要什么就要去争取、去做才可以。
飘读后感35
从小我对书就有一种固执的痴迷,有姐姐们的教科书和一些课外书可以看,是小时候觉得自己有三个姐姐的唯一好处。大姐比我大5岁,二姐比我大4岁,所以在我小学毕业前我基本上就把初中的语文和历史自习了一遍,所以要不是后来教科书改版的话我的初中生活可能会变得很轻松。那时候看姐姐们的书是一件奢侈的事情,毕竟书里面难说有她们青春的秘密。所以我一般都是偷了她们的书躲到窗外看,在偷偷摸摸中,我看完了堆起来有我这么高的口袋书和称起来肯定比我重的教科书。不过鲁迅先生在几十年前就为我的行为作出了辩解,文化人的东西,能算偷吗?这么多年过去了,每当我想起小学那段时间的自己,头脑里就会有一个孩子双腿摇晃在窗户铁栏空隙中面向天空看书的剪影。
第一次看《飘》,可能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那时候四楼的书桌上就有一本付东华先生翻译的《飘》。那本书是没有封面的,以至于看完它的我还不知道看的就是《飘》。那书之所以让我印象深刻,一方面是里面主人公的名字起的确实有特色,郝佳丽,卫希礼,白瑞德,梅媚兰。我很佩服付老先生有天才般的想象力和非凡的勇气把奥哈拉翻译成郝,可能是那时代的人活得都很牵强吧。另一方面是因为那本书只有半部,也就是只有讲到斯嘉丽见到从回家乡的埃希里,感谢伟大的玛格丽特女生在我那么小的时候就让我接触到小说结尾留悬念的写作技巧,因为那时候我一直以为作者写到这里就截然而止是要给读者想象空间。虽然《飘》真正的结尾也是一个悬念,但那已经是后话了。高二的时候,在六都图书馆有限的藏书中,我发现了《飘》,但是那时候的我并不知道在五年前自己和这本著作就有过美丽的邂逅,而骗人的六都图书馆一次只可以借两本书,因为很多原因,我当时只借了上部,六都图书馆里面的书是谁翻译的我没印象了,只知道那书里的郝佳丽已经变成斯嘉丽了。但是,这次偶然的重逢没能促使我看完了这书,于是《飘》就成了我心中的《富春山居图》之憾,这种未能联袂的遗憾也一直陪伴我度过愁云惨淡的高中。
广商的图书馆的确不错,如果在天气热的时候它能及时开冷气那就更好了。有时间的时候,我喜欢上到三楼,去文学书库漫无目的的游荡,寻找让我心动的书名,期待与文学的美妙邂逅。清明节的时候,去图书馆淘了七本书,那到2楼办借阅手续的时候,一个老师询问我是不是人文学院的,在听到否定回答后,她告诉我我只能最多借五本书,在借阅台上我做了艰难的选择,但是我第一本选择借走的就是《飘》。一方面是因为十多年来的遗憾,另一方面是我想看看经历十年成长的我的爱情观和人生观有什么改变,而这本书似乎是一面很好的镜子。幸运的是,玛格丽特和她的《飘》没有让我失望。
在南北战争结束后,提包党和共和党统治了亚特兰大,解放了的黑人更加无所适从。在重建的城市中,流浪无所事事的黑人与潦倒的白人,成为这座城市的不安定因素,一部分忍受不了苦难的南方人抛弃了自己的历史和信仰,投靠北方人,而北方人也用军事管制企图奴役战败的南方人。在政治压迫下的亚特兰大人选择了抗争,他们改变了以前奢侈的生活,但是没有改变自己的气节。但是,人终究要生活。面对塔拉需要抚养的一群人和高额的税款,斯嘉丽无奈诱惑巴特拉,欺骗勾引了弗兰克,为了她珍视的人能够永远远离窘迫的的生活状态,她不惜放弃自己的声名去卖坏木材,去和北方佬做生意,这一切都是正统的南方人所不能接受的,要不是埃希里的妻子梅兰的保护,她绝对会被完全排斥在南方人的生活圈之外。斯嘉丽的爱情之路也极为坎坷,她一直以为自己爱的是埃希里,甚至因为埃希里娶了梅兰而赌气嫁给了梅兰的弟弟查尔斯。在查尔斯死后,为了维持塔拉以及埃希里一家人的生活,她又阴谋成了弗兰克的妻子,只为了拿到300元的税款。
在她心中好像一直爱着埃希里,但是她又不明白自己对待另一个生命中重要的男人瑞德巴拉特是什么感觉。于是在没有正确判断自己感情的基础上她一直执着的认为埃希里就是自己的真爱。知道梅兰去世她才如梦方醒,埃希里只是她心中一个美好的梦。但是在少女情窦初开的时候,一个模糊的影像是如此刻骨铭心,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在她不知情为何物时她就为情所缚,无可自拔。蔡智恒在小说《孔雀森林》里讲了一个故事:有个人的右边有一块很大很大的石头,几乎像山一般大的石头。这个人很想爬上石头顶端想看看上面的风景,可惜尝试了很多次都没有成功。最后他放弃了,只好往左边走。但不管他走了多远,看了多少美景,他依然念念不忘右边的石头,甚至还会折返,再试一次。”在斯嘉丽的爱情世界里,埃希里就是那块右边的石头,虽然他并非最适合斯嘉丽的人,但是因为没有得到过他,斯嘉丽一直在心里预留了他的位置。知道巴特拉决定离开她,一直支撑她的梅兰死去,她才知道自己最喜欢的一直都是巴特拉。红尘滚滚,我们都会遇到让自己怦然心动的人,但是在爱情面前,我们要懂得保持理智,毕竟很多时候一厢情愿的爱情只会改自己带来无限的煎熬,而且,你心中的她往往不是真实的她,这个社会是如此虚伪,以至于我们的爱情会被现实的幻像欺骗。因此,我们要给自己的感情坡打上防滑栓,不要让自己泛滥崩溃的感情伤害到自己,更不要波及别人。没有人会是自己生活的全部,在难以摆脱的情感面前,我们更要控制自己。
我不知道斯嘉丽的爱情最后是一个什么结果,但是,tomorrow is another day,从作者的乐观自信中我们可以窥测一二,至于真正的答案,可能就像鲍勃迪伦歌中唱的:The answer is blowing in the wind。
飘读后感36
我独自一人静坐在书桌前看完《飘》的最后一章节,合上书,心中不免对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产生崇拜之情。
《飘》从写作艺术上来说,不愧于世界名著之一,小说极富于浪漫情调的构思,细腻生动的人物和场景的描写让人不禁身临其中。
从《飘》的内容上说描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现实,以"乱世佳人"斯佳丽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斯佳丽年轻貌美,为了振兴家业,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后来才终于明白她一直念念不忘的阿希礼懦弱无能,倒是自称与她同类的瑞特值得爱
读罢这部巨作我仍沉浸在小说中,似乎自己是女主人公,斯佳丽。记得莎士比亚曾说过"女人啊女人,华丽的金钻只会让你剩下势力的伤,傲慢的香和撩人的芬芳"这句话近几年来我一直深深的印在心里,除了此话十分优美之外,更点出了一个人生的真谛。女孩温柔的天赋,独有的天真在当今这样的社会上在金钱权利的引诱下或许真的只剩下"傲慢的香和撩人的芬芳"正如斯佳丽一样到最后才发现真爱就在身边。不管是梁祝似的两小无猜,单纯简单,还是《巴黎圣母院》中执着低调,或许爱情一词只会在小说中才能真正演绎,爱情一词才能得到真正的诠释。
对于这篇文章的女主人公,斯佳丽,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特殊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斯佳丽的悲剧应该让它结束,处于新时代的我们应该似《简?爱》中简?爱追求道德上的完善,坚持着个人的独立性,纵使在爱情与此发生冲突的时候也是如此。让爱变回它原来的面目,让女性恢复天真善良的秉性。
飘读后感37
终于迎来了期盼已久的长假。放假的第一天,我便再一次捧起了我最喜爱的那部小说——《飘》。
记得上一次读《飘》,应该是一年以前的事了。那时,我偶然地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了一篇关于《飘》的文章,内容不记得了,但读后却记住了“飘”这个好听了名字。于是很快,我就到书店把它买了回来。怀着一股好奇,在几天的时光里一口气将它看完了。我想,这应该是我所读过的最能吸引我的一书了吧。
《飘》是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遗世之作,自问世以来,便靡全球,并且畅销全球,而主人公斯佳丽与瑞特·巴特勒在美国南北战争及重建的背景下展开的爱情故事也成为历久不衰的爱情经典。
当我第一次读的时候,我深深地被其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所吸引着,而这一次,更能吸引我的,则是小说中作者所塑造的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勇敢无畏、为生存用尽手段的斯佳丽;英俊优雅颇具绅士风度的韦尔克斯·阿希礼;善解人意的玫兰妮;投机倒卖却又机智幽默不乏绅士风度的巴特勒……这些个性鲜明的平凡小人物身上,都散发出一种独特气息与魅力,吸引着我。
而在这些人物中,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的,是斯佳丽。
这位从小深受南方文化传统熏陶而血液里却流淌着叛逆因子的女子,在战争前一心只想着如何凭借自己的美貌吸引全县所有青年才俊特别是阿希礼的目光,而战后,为了生存,为了她所视为生命的土地,她用她那稚嫩的肩膀承担起了一切,包括养活她情人和她情敌在内的一大家人。
为了生存,她开枪打死了闯入塔拉庄园企图抢劫的北佬官;为了保住塔拉庄园,她可不择手段,抢走自己亲妹妹的未婚夫;为了三百美元,她也可以下嫁给“流氓”巴特勒……
在她以前所熟悉和生存的世界被战争彻底颠覆后,她并没有因此而倒下,而勇敢地站了出来,“以自己的豪侠气概去征服世界”。
尽管斯佳丽的手段卑劣,爱钱如命,但这一切都只是生存,为了挑起整个奥哈拉家族的重担,尽管她有时会怨天尤人,垂头丧气,但她却永远不会丧失对生活的勇气与希望,无论处境多么艰难,她都不会放弃。
“Afterall,tomorrow is another day.”
说得真好!毕竟,明天是新的一天了,这是故事结尾斯佳丽面对深爱自己的巴特勒最终离去时说的一句话。“明天,我一定有办法留住他!”看,这就是斯佳丽的信心与勇气,无论怎样,永不言弃。如同梁静茹在《勇气》中所唱的那样:“我是宇宙无数超级勇气美少女。”这,就是斯佳丽的豪侠本色,无所畏惧,一往无前。
《飘》所带给我的,是一种信心,更是一种勇气。很多时候,我们都是一个人在战斗,就像斯佳丽那样需要独力去撑起塔拉庄园。但《飘》让我懂得,即使一个人,只有你的勇气还在,就一定能够走出困境,只要你的信心不垮,就必定会到达理想的彼岸。
读《飘》,让我懂得。
飘读后感38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飘》,是我喜爱的书之一。我喜欢文中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喜欢阿希礼的温文尔雅。
《飘》反映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美丽任性的南方大农场主的女儿斯佳丽历经战乱,由骄纵千金成为一家之主,为保护家园,她对内劳苦操作,对外应酬筹措,但深藏于内心的盲目爱情,却未曾动摇。她一直爱着年轻的庄主阿希礼,阿希礼却心仪玫兰妮,当她认识了至爱瑞特时,真爱却疲惫褪尽。斯佳丽回望前尘,想起父亲的遗言:世界之大,不及故园,乃作回乡之举,从此以后人事茫茫,此恨绵绵。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情是矛盾的,有点反感却又不得不敬佩她。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欲 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从现在开始,我和我的家人不会再过一天没有东西吃的日子,我最讨厌饥饿。”这就是斯佳丽的欲 望,也就是她的精神支柱。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用近乎绝情的冷静,直面残酷的事实。欲 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欲 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也会导致犯罪和战争。欲 望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会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我想她绝对会找回她所失去的。斯佳丽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我要想办法找回他,一定有办法。但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明天再想吧!”她的欲 望、她的努力会帮助她找回她的幸福,我想这便是她乐观自强人生的最好表白。
飘读后感39
将疲惫的目光从书本抽离,缓缓合眸,此时的我内心跌宕起伏……在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的笔下,我看到了如飘絮般梦幻的主人公——郝思嘉坎坷的心路历程。
活力,在端庄优雅且被调皮地驯服的外表下,有着一颗野火般的心,正所谓“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她的炽热与任性通过那双眼则一览无遗。当之无愧成为全县第一美人,当之无愧是舞会的宠儿!
真实,在当时的那个年代,女人总是表现一副“弱不禁风”的娇小模样,晚宴上的冰激淋,舞池里的婀娜多姿,淑女们必须只吃一点点,只跳一支舞之后来假扮柔弱。但她并没有真正做到淑女该做的这些。无意间的大块朵頣,无意间的热情奔放,毫不矫情,毫不造作——一个真实的自己。
睿智,战争的爆发使得人心恐慌,敌人胜利在望!她,骑着瘦弱的小马车,带着孕妇和仆人,逃过一道道封锁线,跨过重重障碍回到家乡!然而,“一个秩序井然的世界已经成为过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残酷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所有的标准和价值观都变了!”但生活的艰辛与双亲的去世,并不能打她压垮,以往的淑女作风因为现实而不复存在!她不顾他人的闲言碎语撑起一个家,白晳细嫩的双手如今已布满老茧。头脑依旧冷静,目光依旧犀利,好似看穿乱世风云,她,一个堪为现代经典的女强人。
牺牲,为了家庭生计,她再度与自己不相爱的人结婚。事业的如日中天使她成为商人们憎恶的对手,使她成为妇女们所指责的对象——一个不守妇道的女人,她的一生,似乎只剩下牺牲。
执着,少女的心怀总怀春,她一旦爱上了,就会不顾一切地去争取,当对方宣布成婚的消息时,她可以毅然决然地在对手结婚的前一天闪电结婚,一个不甘示弱的女人!到了后来,她遇到了属于自己的真爱,但真爱即将离她远去的时候,她会竭尽全力找回自己的幸福,并充满期待。一个勇敢执着的女人。
我向往着这个女人的传奇,在一夜中迅速成长,挑起生活的重担,我需要这样的历练和挫折。人生就是需要这样或那样的挑战,在困难中成熟,一步步靠近梦想,我要一份勇气、胆量与头脑,在现实生活中成为第二个郝思嘉。
夜,美得让人忘记时间,星,闪得让人忘记钻石的存在。我伴着这无人问津的夜,将《飘》记在这美丽的夜里。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1
人人都喜欢别人的赞美,而厌恶别人的批评。赞美当然令人受用;而中肯的批评,虽然逆耳,却有利于行。
赞美是进步的原动力。
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需要别人的鼓励,这样才能使我们满怀信心,全力以赴,以免辜负别人的一片心意。但是太过分、太虚伪的赞美反而会造成自满与堕落。
宋朝有一位天才儿童,叫方仲永。他五岁的时候就会写诗,而且定得又快又好。大家都很钦佩他,所以常常请他吃饭。而他的父母也毫不考虑地带他到处应酬,时间久了就因为没有继续认真练习,所以成年后,跟平常人一样,并没有什么过人这处。
由此可见,我们所需要的是适当的赞美,而不是过份的赞美。
批评是进步的明灯。
因为有了批评才有进步。俗话说得好:“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圣贤都有过错,何况我们这些凡人呢!而有了过错,就得有人来指正,这样才会有改进。
有句话:“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往往我们做错了事,自己都不知道,而需要借助别人来批评指正。所以我们必须有接受别人的批评与建议的雅量。
唐御史魏征是唐太宗的谏臣,他对唐太宗无所不谈。每当唐太宗有过错时,他就直言规谏;而唐太宗正好也有接受别人批评的度量,所以唐太宗成为大家所敬爱的好皇帝。过了不久,魏征死了。唐太宗伤心地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正言行。魏征死了,我就像失去了一面镜子。”
由此可见,只要是出自善意的、有分寸的批评,别人一定会乐意接受的。
当别人赞美我们时,我们不要骄傲自满;当别人批评我们时,我们却要虚心接受。这样才会“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达到尽善尽美的境界。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2
说话是门艺术。一句恰到好处的问候能够暖人心脾,一句漫不经心的恶语可能损人不利己。我们生而能说话,然而我们却总是不懂说话。说话是门艺术,需要入门,首先要懂得什么“好话”与“坏话”。
人人都爱听好话。一句赞美如沐春风,温暖心田,如饮甘露,滋润舌根,如临仙境,醉梦其中。这世界需要被赞美,有大好河山可以去赞美,有醉人风光应该被赞美。学会赞美,让这个世界的美好充溢我们的身边。
这世界需要被赞美,同时也需要被批评。没人喜欢听坏话,人人都厌恶批评,可人人都爱说坏话,抒发内心愤懑难平。恰到好处的批评有时候能发挥巨大的作用。魏征是盛唐最著名的谏臣,他一生向太宗皇帝上书百余次,每每批评时事辛辣至极,然而也正是这些恰合时宜的批评让太宗皇帝幡然醒悟,一次又一次避免了犯下弥天大罪的一时鲁莽。批评固然很重要,但批评不是无理取闹。当西方先进的文明进入晚清,这个充满了迂腐酸臭味的朝代,有人大呼“亡国”,坚决抵制一切洋货,有人极尽谣传怪力乱神,不管时代早已改变。可笑的不是居心叵测的指责,而是荒唐不堪的批评。批评不是将藏在心底的牢骚掏出来误人子弟,更不是将市井谣言以讹传讹。批评是对美好的希望,因为希望明天更美好,才批评当代,因为希望能够赞美天下无双,才极力批评现实。
赞美亦不可过度,过分的赞美也是灾难的先兆。既然批评不好掌握,那么我们只需赞美就好,可否?并不对。王荆公有篇传世名作,曾记述了一个天资聪颖的七岁孩童因为人们的过分赞美而沉醉其中,逐渐成为一个平庸之辈。扶不起的阿斗,他身边尽是些阿谀奉承的宦奴,于是在歌舞升平中,他乐不思蜀,终是成了亡国囚徒。
说话是门艺术,恰到好处的赞美让人备受鼓舞,过度的奉承往往会引发灾难。恰逢时宜的批评能扭转乾坤,荒唐的指责只会落人笑话。学会批评与赞美,学会说话的艺术。愿我们都是能说会道的艺术家。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3
每个人如果真诚地赞美别人,别人的心里会高兴温暖。赞美可以让彼此都有一个好心情,而且还可以在赞美中学习别人的优点。因此,生活中要学着赞美别人。
不要吝啬你对别人的赞美,只要你愿意去赞美他人,你的精神世界也会为之而得到升华!因此不要吝啬你对别人的赞美!学会赞美其实并不难,只要你诚心的对别人说出赞美的话,赞美也就随之而来了!
有一次,我在家里练字,妈妈进来看着我的练字本说:哇,静洁的字真是越来越漂亮了,继续加油啊!就为了不辜负妈妈的鼓励,我练的字越来越好了。我练完字就去妈妈房间问妈妈:为什么您一赞美我,我就充满了自信,字就越写越好了呢?妈妈笑着说:因为赞美他人就是给他人自信,又给他人鼓励,这样他人就会越做越好。妈妈刚刚就是这样鼓励你的,你现在不是写得越来越好了吗?我说:对呀,赞美别人就是给别人自信,给别人鼓励,我以后也要多多赞美别?
赞美如人生路上的一盏明灯,照亮黑暗中未来前进的人生之路,赞美如顺风,吹起将要去远航的船帆;赞美如春雨,滋润出希望的嫩芽;赞美如彩虹,其美丽让人终生难志。请赞美他人吧!或许就因为你的一句赞美,会改变他人的一生。就如清澈的溪水般,潺潺流过,能去给鹅卵石洗刷去青苔。这样,我们会变得快乐,变得开朗,变得幸福!赞美他人这一课,是我们在今后的路中的一节重要的必修课!所以,请赞美你身边的每一个人。不管他们是好是坏,是贫是富,都要去发现他们的优点,并赞美他们的优点。这样,他人将么得到信心而进步,你也将会得到人生中最宝贵的财富!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4
我们应该学会赏识,赞美他人,努力去挖掘他人的闪光点。
同是一棵树,有的人看到的是满树的郁郁葱葱,而有的看到的却是树梢上的毛毛虫。
为什么同是一件事物,会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呢?原因就在与有的人懂得赏识,赞美。而有的人只会用挑剔,指责的眼光看待事物。
一名作者曾作过一次调查:经过赏识他人,夸奖,赞美他人的往往外于积极乐观,受人欢迎,不常生病,并且比一般人长寿;而常指责,抱怨的人朋友比较少,孤单落寞,身体心理脆弱,比一般人寿命短。
曾有一个青年人在他回家的路途中,不小心被一块石头绊倒了,他刚想抱怨,却低头发现这是一块形状奇异的石头。他想若是用许多这样的石头建一所学校,该有多美啊!他好奇心顿生,便欣喜地将石头捡起来装进挎包。之后,每天回家他总会捡许多奇异的石头带回去。年复一年,他捡的石头已经许多了,堆积成一座小山。于是他白天干活晚上堆砌学校。渐渐地有路人欣赏,赞美他的努力成果,并给予鼓励。终于他在空地上建了一座壮观的学校,有一天登上报纸的头条,许多人慕名而来,其中包括当时著名的画家毕加索,他惊叹青年人的技艺,大加赞赏,并投资将这里改造成很有名气的学校。
正是因为毕加索会赏识,赞美这个青年人,这个青年人才会受到毕加索的莫大的鼓励。当然,要想被别人赏识和赞美,必须要像文中的青年人一样,学会体验生活中的奥妙和一些奇异的物品。
相信你会成为毕加索那样会赏识和赞美别人的人!也会更相信会有一些像毕加索一样的人来像赞美和赏识青年人那样,赏识和赞美你!
相信你!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5
赞美,是不论范围的,不论是长城壮观的赞美,还是蚂蚁搬家渺小的赞美;不论是满天繁星闪亮的赞美,还是一只萤火虫独特的赞美;不论是原始绿洲生机勃勃的赞美,还是一株小花自然的赞美,这些全都是赞美的存在。世间万物都有赞美。
有一棵小树,它生长在一个长满奇花异草的庭院里,它是这里最丑最低级的品种,没有人把它当成朋友,在众多名贵花草眼里,它只是个被自己游戏的“玩具”。从小它便受够了欺辱和讽刺,但它从不自卑,仍努力生长,因为它知道只有不断成长,才能不受别人欺负。不管它的主人是怎样的偏心,他从不计较,永远感谢主人对自己的培育,(但事实上是它自己生存下来的。)每天,它将最纯净的空气递给主人,将最强烈的阳光阻挡在外。但这些都不能让人们注意自己,它只是单纯的奉献,不求名。
它越来越壮大,也越来越惹人注目,已经可以让街上的行人都看见了,所有人都会仰着头惊讶它的壮大,而它终于可以堂堂正正地挺直腰板了,就连平时看也不看它一眼的主人到庭院来时,都会仰着头,笑着称赞到:“又长大了,多好一棵树呀!”同伴们也对它友好起来,它无比的满足,可当它想再长高时,却渐渐发觉自己老了,老树沉溺在完成愿望的喜悦中。突然有一天,主人发现它不再长了,就让人砍伤了它,它被七零八落的拉往各地,加工成了铅笔和火柴,他被人们广泛的使用,人们不能没有它,他就这样被人们燃烧了,削掉了,在它生命的最后一刻时,他突然感到了他的伟大,他的生命意义,于是,他第一次笑了,没有人看见它的笑,它在无声的奉献中笑着离开了。这棵树是伟大的,也是平凡的,它是赞美丽的,它表现了赞美的精神——奉献。
平凡而又伟大的赞美,就在我们身边,我们得拥有一双发现赞美的眼睛,一双创造赞美的手。赞美,无处不在,而爱赞美的你,发现了吗?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6
让我们在一个个故事里沐浴,让我们在一幅幅图画里熏香,让我们在一张张照片中悉心梳理爱与赞美的羽毛,好吗?
轻轻打开书本,有这样一个故事,写一个男孩儿艰难的向树梢爬去,手中紧紧握着一只小鸟,为的只是将它送回家。这段文字诱得我在每一棵树下痴痴地望。我总期盼与那个男孩相逢。为他加油鼓劲,希望他将小鸟儿握住。而我?也将悄悄的摘下鸟巢,送到他面前,与他共同品味鸟儿还巢的喜悦、幸福。难道这不是那充满善良的赞美吗?
缓缓查阅相册,有这样一张照片,有一棵蒲公英为了等待远方儿女的返回。衰老了也不肯垂下发黄的头,悄悄用一棵小草包裹住自己的身体,任凭风吹日晒的考验,也决不动摇,呆呆的盼着儿女归来。这个瞬间牢牢埋在我心间,生根发芽,并萌发出傻傻的幻想,希望自己找到它的儿女,送到它身边。别让它腐化融入泥土,并去真正感受久别重逢的忘情。难道这不是那充满亲情的赞美吗?
慢慢品析画册,有这样一幅画图,画一群老斑羚为了拯救小斑羚,竟将自己的身体作为踏板,在小斑羚用完后,坠下山谷。这一场景令我愕然无语。我多么想变成一座彩虹桥,使这群斑羚化险为夷,用彩虹的光芒温暖它们冰冷的心,用云朵撑起它们下坠的身体。再用这座无止尽的桥送这群斑羚进入森林,消失在一片郁郁葱葱中。难道这不是那充满无私的赞美吗?
其实,你不难发现。这个世界不是缺少赞美,而是缺少发现赞美的眼睛。只要我们去把握它,去珍惜它,并擦亮我们的眼睛,不让那原本鲜活的心结了厚厚的茧。那么,赞美的芳香便会在你的鼻边萦绕不散。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7
世间有真情,人间有真爱,在各式各样的真情中最令人刻骨铭心的还是血浓于水的亲情,是亲情陪伴着孩子们幸福成长,是亲情让花甲老人安享晚年,是亲情让背井离乡的游子魂牵梦萦。
亲情就像一滴春日里的甘露,总在悲伤的岁月里,鲜活怀旧着那风干的记忆;亲情就像一片夏日的绿荫,总在烈日炎炎中,给迷茫的人一片蓝天;亲情就像一缕秋日的阳光,总在萧萧寒风中,温暖着失落的人的心田;亲情就像一场冬日白雪总能在污浊的道路上,洗净跋涉者的征尘,亲情就是如此,没有杂质,没有距离,更没有虚假,只是相通的血脉间彼此默默地相互关怀。
亲情是你生病时的探望和呵护,使你在黑暗中感觉到阳光的温暖,增强你战胜病魔的决心;亲情是你受挫时的鼓励与支持,使你在绝望中感受到无私的关怀,鼓励起你继续向前的信心;亲情是你得意忘形时感觉到的严厉的目光,让你在正确的方向上前进。
亲情是一盏明灯,给浪子回头照亮了道路;亲情是一个避风港,给漂泊的游子一个平静的港湾;亲情是一碗心灵的补药,给受伤的心灵治愈;亲情也是一把利剑,给不知悔改的人沉重的一击。
亲情是巍巍昆仑山顶上的白雪,洁白却永远;亲情是长江之源通天河的流水,轻柔却又悠长;亲情是柴达木的那轮落日,缠绵却又灿烂;亲情是莫高窟的摩崖石刻,模糊却又隽永……亲情超越了世界,编织了人生中最绚丽的彩虹!
在最无助的人生路上,亲情是最永久的动力,给了我们无限的帮助和依靠;在最寂寞的情感路上,亲情是最诚实的伙伴,让我们感受到无比的温馨和安慰;在最无奈的十字路口,亲情是最清晰的标准,引领我们走向成功!
我要尽情地高歌一曲——赞美亲情!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8
离开了喧闹的城市,我回到了我的家,这里让我感觉到了不一样的赞美。我听见了,我看见了,我感觉到了……
风敲打着嫩叶,发出了“沙沙沙,沙沙沙”的响声。在这里没有噪杂的哄闹,也没有“滴滴答答”的车声……风声让我这颗焦躁不安的心一下子就静了下来,感到从未有过的安宁,舒坦。正当我陶醉于此时,不知是什么打破了这宁静。噢,原来是大自然的歌者—小鸟,这歌者正为“年夜晚会”练歌呢,清脆的鸟叫如同一首旋律优赞美的歌曲。聆听着,聆听着,我不知不觉的就被带入了另一个世界里。啊,这就是鸟儿歌声中的世界,是如此赞美好,我沉醉了,我也听见了…
渐渐地,天拉下黑幕,夜晚的到来使我更加欢喜,我静静的站在窗前,仰望天空,这是一个星光灿烂的夜空,无数颗星星让我眼花缭乱,它们在闪烁,在嬉闹。随着星星的登场,月亮到来了,在月光的笼罩下,夜空如披盖上了一层薄纱赞美得让人陶醉,如梦幻般的感觉。钻石般的星星,白玉般的月亮,将夜空的赞美表现得淋漓尽致。多么赞美的夜,赞美得像一幅画,我领略到了,也看见了……
在农田里一些农民辛勤的工作着,汗水湿润了他们的衣裳,汗珠滴湿了他们的衣领,然而他们手中的锄头仍未停过。这时,他们的妻儿过来“探班”了,还带来了水解渴,吃的解饿。农民们擦了擦汗,接过了东西,虽然他们这时已精疲力尽了,但我能看到他们脸上挂着的笑容,眼睛里洋溢着的幸福,我懂得了,也感觉到了……
生活中处处充满了赞美这个生动的字,不一样的赞美能使人陶醉,使人放松,也能使人感触。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9
我很喜欢赞美。我喜欢穿赞美丽的衣服,戴赞美丽的发卡……但在一次阅读《青年文摘》时,里面有一篇叫《审赞美残酷》中写的赞美,我却不喜欢,并且让我很厌恶。
在读的时候,我简直不相信这是一篇真实的文章。藏羚羊奔跑的样子很赞美,但后面却有一辆车在追它们;万鸟齐飞的样子很赞美,可却是人们拿鞭炮在吓它们;孔雀开屏很赞美,而却是人们用激素喂它们……这些全部是真的。
我们难道为了欣赏到赞美,而去伤害那些动物么?掩耳盗铃的赞美不是真正的赞美。我们要爱护动物。记得一次我去玉渊潭玩,一群可爱的小鸭子跟在鸭妈妈身后在碧波粼粼的湖面上玩耍。它们时而低头饮水,时而抖动小翅膀。平静的水面,可爱的鸭子,仿佛构成一幅赞美丽的山水画。突然岸边一个游人为了拍一副鸭子的照片,拿起一个小石子扔向鸭子,小鸭子吓得四散游去。游人却在因为拍到了照片而哈哈大笑。看到这样的场景,使我既气愤又伤心。
其实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人们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去伤害无辜的小动物。正如《审赞美残酷》最后一段所说的,我们在囚禁自然与自由。我们不能把快乐建立在伤害动物身上。地球的赞美,是离不开动物的。如果我们不爱护动物,那么地球就会少一种颜色。要是在这样下去,在不久的将来,动物将会把我们看做天敌。我们再也不会欣赏到动物为我们创造的赞美丽的景象了。
爱护动物吧!从现在做起,否则我们会永远的后悔下去。我再也不想看到类似《审赞美残酷》这样的文章。我不喜欢这样的赞美,大家都不会喜欢。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10
树根实在是不平凡的,我要赞美树根!
参天大树,头顶着天,脚踏着地,甚是壮观,犹如盖世英雄;靓丽小树,头戴小花,散发迷人香气,犹如人间仙境;繁茂灌木,绽开花蕾,给地球以五彩缤纷,犹如油画幅幅。烈日当空,热火朝天,树木们撑开自己那华丽大伞,给过路的人一个遮阴纳凉的地方。狂风暴雨,会让地动,会让山摇,但是有地球的卫士——树,暴风雨都起不了什么作用。
以上的这些丰功伟绩都是树干、树枝创造的吗?不,不是的。我们最应该赞美的是树根。
它像蚯蚓般不断地向地下钻,为的是寻找做菜的过程?买东西算钱?做汤要多长时间?什么样料子的衣服相对来说更好?那么我相信,如果你懒惰了,想一个人生活的话,想好好生活下去的可能几率为零。
综合起来,缺少了知识的人,是不可能安心地过日子的。“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则更好地反映了这一事实,知识对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它的作用是没有什么可以比得上的。举个例子,有一天你听到你身边的人,都在讨论什么菜最好吃,怎样做,而你却听得一头雾水,什么油啊盐啊味精啊,你连做菜什么时候放它们你都不知道,还谈什么和他们融为一体。
也许现在的你觉得这些知识学着真的很让人厌烦。但,没有知识,会让人瞧不起,讨人,厌甚至连有时别人用更深点的句子骂你,你都听不懂,你会觉得这样很好吗?你也别去自以为自己学了那么点知识就可以独立了,就是天才了。
哪有什么天才,不靠后天努力怎会有日后的成就?
所以现在努力起来吧,努力寻找你应得的水分,到时候你的葱郁挺拔迟早会有人注意到的。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11
医生,在我的记忆里,您是和蔼可亲的,人们通常誉您“华佗再世”、“妙手回春”。可是上个月发生的一件事,使我改变了对您的看法。
那是个阴雨天,我发高烧了,妈妈带我到医院看病。大概由于季节变换,那天来看病的人特别多,从诊室一直排到走廊。我和妈妈只好排在队伍后面耐心地等候。队伍非常缓慢地向前挪,十个、九个、八个……就快轮到我们了。正在这时候,一个老农急匆匆地挤过来,后面跟着一个老妇,怀里抱着一个生着重病的小妹妹。她脸色腊黄,嘴唇发白,豆大的汗珠从她的额角上掉下来,嘴里直哼哼,露出痛苦的表情。他们走到您的身边,哀求道:“大夫,这孩子病得很重,求您开开恩,先给她治吧!明天,我儿子一赶回来,就把钱送来。”我以为您准会答应下来的,没想到您看到她衣着寒酸,把脸一沉,大声喝道:“不行!你没看到我正忙着吗?再说,医院规定要先交钱后看病!”看着眼前的一幕,我不由得愣住了,心里好像被千万根针扎了似的。医生啊!您担负着救死扶伤的重任,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您怎么能够这样!看着旁边不停地抹眼泪的农夫,我的心里真不是滋味。难道您作为一个医生、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医生,就忍心眼睁睁地看着一个被无情的病魔折磨着的病人受痛苦吗?
医生阿姨啊,假如那位小妹妹就是您的女儿、那对农民夫妇就是您的双亲,您着急吗?假如因为您的耽误,使小妹妹永远地离开她还来不及欣赏的五彩世界,您内疚吗?假如她将来是位杰出的科学家,您……
阿姨,医生的使命是什么?医德是什么?如果您回答正确,一定会成为德高望重的医生的。“德”不高,威望自然不能够受到人们的尊重。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12
一想到长江,我的心就如江水一样汹涌澎湃;这条宏伟的长龙,是我们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象征。
长江,你的江水是我们中华民族的血液。从我们的祖先开始依靠你,而现在你又用甘甜的乳汁哺育着人民。你惊涛拍案的声音是人们悠扬的乐声。人们的喜怒哀乐、欢声笑语,都流入你的江水之中,你则把它们带向远方,把我们中华民族腾飞的消息带向远方。
长江,你的江水不是普通的水,多少是因为你系着我们中华民族的血脉,是中华民族的生命之源。
长江,你奔流的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自古以来,有多少英雄豪杰在你面前演出了精彩的一幕。你就像是展示他们才华的舞台,有宏伟的长江,就一定会有伟大的人民来为你增添光彩。
长江,你奔流的是我们民族的希望。自古以来,长江流域不仅是孑遗生物的避难所,也是中华民族的繁衍之地。你给我们提供灌溉的方便。人们开沟筑渠,兴建水地,开垦出物产丰富的鱼米之乡。
长江,你虽造福于人类,可是人类却没有善待你。我们长江上游两岸的森林被破坏,导致两岸水土严重流失,废水、废料、垃圾都大量倒入你的水中。面对这一切,你愤怒了,你开始向我们抗议,你向我们提出了一次又一次的警告。前几年,长江洪水肆虐,八次洪峰排山倒海而来。这正是你的控告。我们不能完全抱怨你冲垮我们的堤坝,淹没我们的家园,而是要想想我们自己是如何对待你的。
长江,你给了我们一切,我们没有珍惜,你还是会带走这一切的。但是只要我们珍惜你、爱护你,你也一定会加倍回报我们的。
长江,你从雪山走来,又向东海奔去。一路展示着自己的风采和气概。你激励着我奋发向上,自强不息,鼓舞我追求美好的人生。长江,我热爱你,愿你的江水永远流淌在我们的血液里。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13
太阳,它是一个人们的好朋友,也是所有动物的保护神,它让植物顺利成长,也让咱们每天生活的健健康康、无忧无虑,如果没有太阳人类的生活将会失去光彩,植物也会无法生存,这样动物的食物会越来越少,人类的健康也会一天不如一天,最后也会消失在地球上,所以我想要以太阳为师。
如果要以太阳为师的话,第一个步骤要先认识太阳,太阳的脾气是令人难以捉摸的,当它生气时,它会像神射手一样,向地面射出金黄色的箭,令咱们难以招架,只好拿出阳伞当作挡箭牌;当它难过时,它会摆出冷漠的表情,让世界失去欢乐,变的冷冷清清的,大家都沉着脸不说话,好像别人欠你一千万似的;当它高兴时,它会用温暖的阳光在你身边像保镳一样保护着咱们,整个世界都呈现生机蓬勃的样子,大家个个有说有笑,抛开烦恼放松心情一起郊游去。
太阳诞生于距今50亿年前,人类祖先出现于距今200万年前,太阳是人类的长辈,但它可以礼遇人类,帮助人类生存,这种情操真是伟大。虽然在宇宙中太阳是一颗十分渺小的行星,但是太阳是一个无私的星球,它日日夜夜守在太阳系中,看守着八大行星、看守着人类,但是它从来不喊累,也从来不收取报酬,只是默默的工作,它就像大城市中某一个角落的小人物一样,默默的做好自己本份该做的事,这种大公无私的精神真是令我佩服,这也是为什么我要拜它为师的原因了。
在大自然中太阳是扮演一个极其重要的角色,只要用一点心思注意周遭环境的变化,就能够以太阳为师,从太阳的变化中得到启示,学到人生道理、做事的态度。正如古人所说的∶“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在自然中咱们当怀一颗谦卑的心,以太阳为师,太阳也会带给咱们美好的回忆。
的心的内涵。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14
说起朋友嘛,我有很多朋友,但这些朋友基本都是华而不实的,虚伪的,但只有小琪是“万绿丛中一点红”的知心好友。
小琪长得不高,有一双又大又水汪汪的大眼睛,还有一双瘦弱的小手,令人羡慕的还是那一头乌黑浓密的头发。
小琪上课时的认真劲儿,真是可爱极了,上身前倾,如果碰上夏天的下午打瞌睡时,就会用手轻轻敲打一下脑袋,告诉自己:哎呀小琪,你怎么能在上课时打盹呢?要好好学习呀!并且小琪还会努力的把眼睛睁大,那神情仿佛要把谁吃了似的。很可爱吧?
小琪既是我学习上的朋友,又是生活上的朋友,跟小琪一起玩,我都觉得我原本中等的学习成绩上升了不少呢!小琪是一个开心果,我心情不好时,总是可以把我逗得开怀大笑,一下课,我俩总是聚在一起像大人一样,聊一聊超市的零食价格,或是猜想这次考试会得多少份。
但最快乐的事情莫过于是和好朋友一起玩。我就挑一件给你讲讲吧!
一次体育课,我和小琪一人拿了一个篮球,老师说完自由活动后,我俩飞快地“霸占”了一个球位,开始练习投篮。小琪投篮很有天分,只是因为身高问题而投不进,对喽!小琪又得发扬她那股坚毅的“牛”劲啦!(小琪是属牛的)不一会儿,李思璇蹦蹦跳跳地过来了,问:“能借我玩会你们的篮球吗?”“NO!”我和小琪不约而同地回答。为了能玩篮球,李思璇只好采取“特别手段”,那就是——追着我和小琪满操场跑!我俩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把李思璇当怪兽一样。边跑还边“鬼叫”,李思璇追累了,就停止了追赶。
我和小琪跑到“最安全的地方”,一屁股坐了下来,你望着我,我望着你,大眼瞪小眼的,一齐哈哈大笑起来,真开心啊!我希望我和小琪这份真挚的友谊能保留到永远!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15
人人都知道上 “ 天使”原是指天神的使者,现在指活泼、可爱、又给人带来幸福、快乐的人。在生活中也有不少“天使”呢!
我最喜欢“白衣天使”——-医生为什么呢?因为他们会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所以他们在我心中是最大的“天使”。他们十分平凡,整天每时每刻都穿着一身白衣服在医院里来回走动,“快!有一位病人要打点滴,动作快点!”他们焦急地说着。因为时间就是生命,不能疏忽大意。所以他们动作极快,在医院里,每天都可以看到许多只白色的影子来回穿梭,他们有的整日都在手术室里度过,有的不仅要上10小时的班还要加班,有的为人们打点滴加班到半夜,有的为了帮人们做手术就像从血窝里爬出来的但他们全然不顾,有的为了救人帮人做人工呼吸都不怕脏……他们为了人们的生命,像士兵和魔鬼一样作斗争。之前有一次我生病了,需要挂一瓶时间特长的水,一直挂到12:00那是一个什么时候?路上车少人少,深更半夜的,医院里人也很少,只有三个病人和两位医生,看医生们双眼皮被都要合上了,还在工作岗位上工作,太辛苦了。谁愿意在三更半夜出门工作呢?但医生会再苦再累他们也不会当成一回事的,因为救人要紧。曾经在广州等地区流行一种疾病——非典型肺炎,他能夺去人们的生命,有的医生舍生忘死宁死不屈的为病人治疗,都忘记自己的生命安危了,结果也得了非典了。时刻为人民服务是他们的座右铭。他们很厉害,是我心目中的“天使”。
医生就是我心中的天使,人们的生活中少不了他们,他们时刻为人民服务,舍死忘生的精神十分令人敬佩。正因为有了白衣天使,生活才更加美好。如果没有他们的话会疾病肆虐的。所以医生就是我心中的“天使”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16
在这漫长的学习生活中,我清楚的记着您那沾满粉笔末的双手;我曾记得您那慈善的谆谆教诲;我曾记得您那新增的几根银发;因为有您莘莘学子才能成才。因为有您世界才会如此文明。老师,您是明灯,为迷失方向的孩子找回温暖的家。
老师,您是美的耕耘者。是您用美的阳光普照,用美的雨露滋润,我们的心才绿草如茵繁花似锦!您为花的盛开,果的成熟忙碌着,默默地垂着叶的绿荫!啊,老师,您的精神,永记我心中!
老师,您辛苦了!回顾六年的历程,我们每一点成绩都离不开您的心血和汗水,我们每一点成绩都离不开您的辅助与教会。
想起与您共同坐在教室里的美好时光,有一次,您的身体很不舒服,脸色没有以前的红润,声音比以前更小了,可您还是坚持为我们上课,生怕考试之前讲不完。突然有铃声——是您的手机,可您并没有接,而是将手机挂断……手机铃声响了,您无可奈何的接起手机,因为教师十分安静,所以能清楚的听见手机里那个人的说话声,显然这是您的家人,她们让您回家,要不病情会加重那可就不好了,而您去拒绝了,一直挺了一上午,下午您不在,每个同学的心里都知道老师是因为上午带病上课,使病情更重了。啊!老师是无私的您像红烛一样牺牲了自己照亮了别人。
这是我想到了四年级学过的一首诗老师——绿叶在风里沙沙,那是我们给您唱的歌,帮您消除一天的疲倦。
老师——满树盛开的花儿,那里我们的笑脸,感谢您时时把我们牵挂。
夜深了,星星困的眨眼,老师,休息吧,让花香飘进您的梦里,那梦准时又香又甜。
祝您身体健康,天天开心。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17
水滴啊,晶莹的小水滴,你是那样的清澈透明……纯洁,不似人间所有。在人的眼睛里,你永远都是快乐的,但是,谁又知道你的苦衷呢?又有谁知道你在流泪呢?-------题记
你是水滴,是水做的,这将是永远都改变不了的事实,正因为如此,你的心痛,你的流泪,你的一切的一切……都将被人们理所当然的看作是你的一部分。
你是水,你的泪是水,你所拥有的一切也还是水,不论你是高兴,难过;不论你有悲欢离合,在人类的眼睛里,你终究只有“纯洁”这一种形态。
哦,可怜的小水滴啊,你既不能让人们清楚的认识到你心里真正的想法,又不能伤心难过。我想:这世间惟懂你的,也就只有那小草,那阳光,还还有那皎洁的月了吧。不是说人们没有一双看透人心的眼睛,也不是说并没有人注意你,只不过,你的伤心,你的难过,你的眼泪,统统属于那个世界,我们根本无法理解的世界。
哦,水滴啊,可怜的小水滴。你是那样的晶莹,却是那样的转瞬即逝。也许,这就是我们一直在赞美你的独特的美,却终究无法拥有你的美丽的原因吧。
啊,水滴,我明白了,你不可怜,虽然,你不像我们,有长久的生命,也不像我们,可以拥有欢乐。但是你却拥有无限的自由,我们少有的自由。
啊,水滴。虽然生命转瞬即逝,但你留下的是花的芳香,留下的是草的碧绿,留下的是永不会消失的痕迹。这便是你的独特的魅力。
啊,水滴,请原谅我们不了解你的心情,但请相信,你是我们一直所向往的对象——“纯洁”!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18
父亲节到来了,我要赞美我的父亲。赞美父亲的伟大无私,父亲对家人的奉献一直都是默默的,沉默寡言的父亲每天都在为家人付出。
我的父亲一直都是非常辛苦的,早出晚归一直都是常态。忙碌的父亲时常都给只留给我一个背影,这也常让我抱怨我的父亲抽不出时间来陪伴我。以前的我也确实时常都这般抱怨着,但是现在的我已经学会了去理解我的父亲。
我的父亲是一个习惯用他的双手,用他的实际行动来为家庭付出的人。如今,马上就要到父亲节了,我要亲口对父亲说上对他的赞美,给我的父亲说上一句父亲节的祝福。赞美父亲,是父亲用的他的双手也用他的双肩撑起了我的家,始终给家带来了温暖。
或许在别人的眼中,我的父亲很普通,父亲的个子不高,长相也并不出众,但是在我的心里,我的父亲谁也比不上,我的父亲是那般的伟大。每天早出晚归的父亲,用他疲惫的身躯支撑着我们的家。父亲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赞美的,我们的亲爱的父亲,他一直在坚强的给我们带来温暖的阳光。
尽管我的父亲在工作上很疲惫,但是父亲从来不将他的疲惫带到家里来。父亲只想将他最好的一面,最开心的一面带给我们。父亲节来了,我想在这个节日对我的父亲说,父亲您辛苦了。
我爱我的父亲,很多时候我想用无数美好的词去形容我的父亲,或是去赞美的我父亲。我的父亲值得用所有美好的词去赞美。我们每个人都会有父亲,在你们的心中,你们的父亲又是一番什么样伟大的形象?
我也希望在父亲节这一天,大家都能够给我们的父亲送去最美好的赞美与祝福。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19
它甘愿被我们踏在脚下,它甘愿奉献自己每一寸身体,它甘愿默默无闻,甘愿是这世上最不起眼的存在。
泥土很渺小,它们不过是细小的颗粒,却汇成广袤的大地,泥土很平凡,他们不过是或红或黄的广布地球表面的物质,却担起了全人类的衣食住行。当我穿过鳞次栉比的建筑群,我看见城市花园的泥土培养着娇艳的花朵,当我走过炊烟袅袅的小屋旁,我看见乡下的田野的泥土哺育着茁壮的麦苗,当我行至无边无垠的草原,我看见隆起的小丘上,泥土喂养着青青草地,我不禁惊叹了!
去山上的时候,我总要轻轻掬起一捧泥土,细细看,看它质朴的颜色;轻轻嗅,嗅它湿润的芳香的味道。每每我这样做的时候,总会想起我平时的一粥一饭,想起脚下那宽阔的道路。
掬起一捧泥土,我就想到了年复一年在田间躬亲耕种的农民,他们的脸跟泥土是同一种颜色的——因常年劳作而晒成的黄褐色,他们身上也总带着被辛勤的汗水浸湿的泥土的气息,不是城里人身上显得有些刻意的浓烈的香水味,那是人造的味道。相比之下,我更喜欢农民们质朴的泥土的气息。
他们也低调得如泥土一般,虽然他们可以说是“功高盖世”——用勤劳的双手种出粮食、蔬菜供应人们的需要,但他们却从不炫耀自己的功劳,勤勤恳恳忙于农务,默默无闻地劳作着。他们没有选择放弃田地进城谋生,而是坚守在基层最苦的岗位上,守着祖先留下来的赖以为生的田地,非常劳累且收入微薄。还有一些城市里的青年学生放弃到大公司上班的机会,毅然来到乡下传播科技知识,帮助农民们科学致富。这种甘于奉献的精神和泥土一般无二!
再掬起一捧泥土,不再把内心对它的称赞与敬佩掩藏,我要大声赞美它!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20
我无意间注意到了家中阳台上的那一盆刚刚埋下土的大蒜……
它们全身雪白雪白的,没有一点瑕疵,看上去很漂亮。第二天晾衣服的妈妈惊奇地说:“昨天早上刚种下的,今天就已经长出来了。”我一听,立即放下手中的作业,奔向阳台,到那一盆大蒜面前。果不其然,它们一个个都裹着一层淡咖啡色的外衣,大蒜已发出了嫩绿的小芽芽,蒜瓣的顶部已经渐渐发紫,刚发出来的小芽还略微透着一些淡黄色,它们探着小脑袋东张张,西望望,一种蓬勃向上的精神催促着它们一天天向上,向上,向上。
几天后,我又去看我的小蒜们,它们已经长到有一根中指那样长了,蒜叶们看起来又嫩又绿的,像极了水仙的绿叶,只不过比水仙花的叶子更细些。还真应了那句话:水仙花不开花——装蒜。
这一天天向上长的精神,不正如现在的我们吗?一天天长高,一天天长大,一天天都汲取着无穷无尽的知识。大蒜那种一点一点往上窜的精神,正是要在学习中一点一点往上爬的我们,即使等到什么时候已经冲到顶了,也依然不能放弃,要从一线希望中寻找成功,也要保持着那一种冲劲儿。如今,阳台上的那盆大蒜因时常接受着阳光和水分的滋润,长得越来越高,越来越好了,又高又壮的蒜叶,活像一座“绿色城堡”,足足有一枝没有削过的铅笔那样长了。它们力争上游,争那个最高的位置。
生活中的我们正是要有这种互相竞争的精神,因为有竞争才会有进步,我们只有一直处在竞争阶段,才会是自己不落后,甚至更好。一根蒜叶,即使被折断了,它也仍然不停地奋发生长,我们在学习过程中总会遇到一些磕磕绊绊,但我们坚决不能放弃,而是要克服困难,一直顽强不息、坚持不懈地走下去。
我赞美大蒜,那种蓬勃向上,永不放弃生长的精神。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21
他们不畏严寒,穿着黑色制服,站在马路中央,他们不管刮风下雨,总是坚守在工作岗位;他们不顾酷暑盛夏,汗流浃背也依然维持交通秩序。他们就是英姿飒爽,默默奉献的交警。
每天清晨,他们总是早早地站在马路上,繁忙的十字路口,红绿灯永远闪烁着,面对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和车辆,交警总是眼神专注而坚定,时而转身,时而挥动着手臂,哨子在他们口中不时地响起。马路就好象是一个舞台,而交警就像是乐队的指挥,使每个路口的交通井井有条。
这个春节的大年初一,我本以为大街上会空无一人,人们会在家里享受难得的团聚。可当我来到超市前的十字路口时,我惊奇地发现一个熟悉的背影——交警。他们在万家团圆的时刻,仍然坚守在岗位上,默默无闻,无怨无悔。天空飘着小雨,可他们仍然一丝不苟指挥着交通,实在令人感动。
大年初二,我们来到亭林公园赏梅,游玩结束刚出大门,我发现一个高大的身影在马路边,是一位值勤交警,只见他脸色黑黝黝的,可能是长时间站在街头风吹日晒形成的。只见他戴着白帽子,身穿反光黄绿色马夹,当他看到一位老人腿脚不便过马路时,他马上冲过去,搀扶着老人慢慢地走过斑马线,有一位市民骑着电瓶车想闯红灯,他立刻拦住他,纠正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在他的指挥下,车水马龙的路口,显得井然有序了。
今年春节,阴雨连绵,民警经常在雨中执勤的身影,大家都为交警认真负责、爱岗敬业的工作精神点赞。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业,他们放弃了温暖的小家,保障了我们祖国大家的交通安全。他们是城市交通中最靓丽的风景线,是我们最可爱的人。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22
我赞美坚毅的松柏,我赞美勇斗西风的菊,我也赞美荷的出淤泥而不染。可我更想赞美的是傲雪怒放——梅。
大雪纷飞,仿佛全世界都是白色的。牡丹谢了,没有了她那份天姿国色;菊花调了,没有了它那份美丽。在这种寒冷的环境中,似乎没有一朵花可以盛开。但是,梅,却在这时静静地盛开了。
迎着漫天纷飞的雪花,梅傲然挺立在寒风中。那傲雪而放的梅,就似冬天中的一把火苗,为冬添置了生机。那一朵朵白里透红的梅花,花瓣润滑透明,像碧玉雕成一般。它的颜色众多,红的似一抹朝霞,白的似纷飞的瑞雪。在同一棵树上,可以看见梅花不同的姿态。开得早的,已傲然挺立在寒风溯雪之中;开得晚的,还是一朵花骨朵。古人有云:“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吹拂它的不是温暖的春风,而是凛冽的寒风;滋润它的不是雨水,而是寒风溯雪;照耀它的不是阳光,而是一丝残阳。梅从不百花争夺春的拥抱,而是在凛冽的寒风中盛开,它有一副傲骨,但从不骄傲。
它不仅以清雅俊逸的风度,使古今诗人画家都赞美它,更以它的冰肌玉骨,凌寒留香被喻为民族的精华,为世人所歌颂。梅花的色,艳丽而不妖;梅花的香,清幽而淡雅。梅花的姿,苍古而清秀。难道,这不正是建设工人吗写照吗?他们不畏严寒,不怕酷暑,为人们建起高楼大厦,这种精神,难道也不值得人们赞颂吗?
梅花,我赞美你!我要向你学习那种坚强不屈,傲雪斗霜的精神。梅花,我爱你,爱你的凌寒独放,爱你的默默无闻,更爱你的铁骨铮铮。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23
红土的故事叫牵挂,天涯的旱土是风沙,封刀隐没在寻常人家,东篱下,挖块泥土和沙。童年的玩戏因为可爱的泥土而充实,在湿气凝重的早晨挖一块泥土能玩到深夜。
泥土没有月季朵华丽的颜色,没有玫瑰花沁人的芳香,说它丑陋的确也不足为过,然而这平凡朴实的泥土却是博大而厚重的,默默奉献而不期回报,功高盖世而绝不张扬。
小时的我们总能把泥土玩出花儿来,上学的时候,一下课,调皮的孩子们总喜欢在花池里挖块泥巴,然后并排蹲在人行道边的花岗石上,把泥土捏成各种形状,甩去水分,剔除杂质。即使弄得满身都是泥巴也不在乎,老师们却总喜欢在我们兴致最高时出现,并嚷嚷着:“臭小子们,不嫌泥土脏啊!赶快回教室!”而我们总是趁机抓一块泥土塞进裤兜里或揣进怀里,在上课时,不时地瞄一眼桌子里的泥巴并想着怎么把它捏成各种形状。
泥土孕育万物,有了它人类才得以繁衍。泥土是我们的衣食父母,然后现在泥土却在向我们哭诉,因为它的身上残留了很多化学农药及电池残渣,连它那些亲密的伙伴也已经丢失了。现在大面积的青草也已经被沉重的工业房取代。泥土一直在呻吟,可我们却不为所动。
昔日的泥土小道已被无情的水泥路取代,儿时熟悉的泥土芳香也鲜有所闻,水泥那种味道实在让我受不了。小时候的我摔在泥巴地上,仍会傻呵呵地笑,现在的孩子们摔在坚实的泥土上,更多的是泪水。
你隐藏在窑烧里千年的秘密,极细腻犹如绣花针落地,华丽精致的青花瓷前身正是那平凡的泥土。
让那些可怜的人们去唾弃泥土,鄙视泥土吧,我要高声赞美泥土。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24
清明节,本来就是一个特殊的日子,我们可以去踏青、扫墓、郊游。而我和家人却摘春笋、找春笋。
踏过一条条小河,穿过一片片麦田,走上一条羊肠小道,看见了许多美丽的风景:鲜花争奇斗艳。有的蓝如水,却比水蓝得清澈;有的红似火,却比火红得更有气势;有的粉似霞,却比霞粉得更优美。藏在小花下面的是一片茵茵的绿草,脸上还有几滴晨露,显得更加精神。四周几乎没什么树,但代替树的,是与梅、松并称“岁寒三友”的竹。那青青的竿,绿绿的叶,十分诱人。我也萌发了摘青笋的念头。我心里十分兴奋。
要摘春笋,首先要找春笋。我兴致勃勃地拔开地上的落叶,双手在地上摸索起来。摸了半天,鞋子全湿了,也没摸到什么春笋。
我就像一个没有气的皮球一样,一点力气都没有了。
突然,在我往回走的路上,竟然有一个绿绿的春笋在地上立着!我三步并作两步扑了过去。这时,我实在是太兴奋、太高兴了!我仔细端详着春笋,它全身披着浓绿的笋衣,里面还有几层淡绿色的笋衣,大约有我膝盖那么高。它上小下大,头上还有一点绿芽。我正想把它拔下来呢,忽然,我呆住了——
它没有生长在泥土里,竟生长在一块石头上!一颗小小种子竟有如此的气魄!能让它在没有泥土、只有坚硬的石头上不屈向上,茁壮生长!更何况石头上没有一点空隙!
这时,我为之一震。天下起了蒙蒙丝雨,小小的春笋似乎活了起来,一下子在重重雨穷中向上生长。它的根深深扎入石头中,最后可以把石头弄穿!它的叶和赶向上生长,最后直冲云霄!
小小的笋竟有如此的气魄!它为什么不是在阳光下冒出来,偏偏在冷风冷雨中拔地而起呢?我的心头为之一震。清明节那天的这一震,让我体会到了竹的气魄。是——生命!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25
天使的羽毛是很轻、很白的吧?是柔软、温暖的吧?我想是的,因为,我曾经亲自看见过的。
三年级的暑假,妈妈带着我去重庆旅游,她顺便也去西南医院看一下病。
在医院中,到处都是新奇的东西:无人售水机、露天的八排电梯、密集的鹅黄色灯光……总是缩在云阳这个小地方的我从没见过这些东西,再说又是少年心性,不一会儿就和老妈跑丢了,跑丢了,丢了……
我独自一人在医院硕大的大堂中徘徊,身边都是穿着高跟鞋、跑鞋、皮鞋的腿脚在行走,我越来越害怕。那一刻,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黑暗与无助,眼中开始泛起闪闪的泪花,眼圈不自觉地红了。
我跑倦了,找了个人少的地方坐着。身旁的大人都面无表情地玩着手机,我不禁撅了嘴,这些大人可真是太冷血了,连小朋友落入如此境地都不管。
“小朋友,你怎么一人在这儿,你的大人呢?”一个温柔又和气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我应声抬起头,看见了一张漂亮而年轻的脸。她身上穿着粉色的护士制服,平整得没有一丝折皱。头上戴着一顶粉的护士帽,深褐色的柔顺长发被盘成丸子。胸前别着一个笑脸。
“我在找妈妈。”我垂下眼睛,小声说道。“哦,是这样啊,那你知道你妈妈的手机号码吗?”“不知道。”护士姐姐略微思索了下,微笑着说:“那我带你去找吧!”我眨眨眼,望着姐姐那真诚的双眼,起身跟着护士姐姐走。
姐姐带我来到妇科那一楼——我走失的那一层,说;“应该是这儿吧!”我望望四周,立马锁定了妈妈的位置,向那儿奔去。
当我转过身时,只留一个美丽的背影。那个背影,闪烁着天使的光,落下了几片,洁白的羽毛……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26
祖国,从黄河源头走来的智者,继承了黄河水流的桀骜和狂放,用激情点燃一簇洞穿时空的火焰,光芒神圣!曾经打磨石斧石锤的手,从石头上打磨出智慧和力量。
曾经被外国侵略者侵略的中国千疮百孔,无数的英雄儿女为了拯救处于水生火热的中国,用他们的生命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
我们有过挫折,但我们也有梦想,更有成功,例如:三峡工程的竣工,神舟号飞船发射……冰雪洪荒也阻挡不住我们建设新中国的步伐,地震天灾撼不动我们众志成城的意志。我们带着科学发展的理想,好几次把新中国经济建设推上世界第一。从被外国人不认可,到现在的世界第一,中国人都在不断努力!
今天,我们伟大的祖国,有了非常大的进步,在新农村的建设、经济建设、民族团结、军事的发展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在祖国这片兴旺繁荣的土地上,全国人民团结友爱,精神抖擞,到处充满着阳光与希望,洋溢着胜利的喜悦。全国人民正以昂扬的斗志和辛勤的劳动,阔步向前,让祖国的未来更好。
转眼的瞬间,祖国发生了多大的变化啊,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程中,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一个又一个世界第一,实现了靠自己努力被世界认可的目标。青藏铁路,一条几乎不可能建成的铁路,中国人民做到了;令人惊讶的高铁速度,让外国友人惊讶不已;奥运场馆建设、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让举国上下一片欢呼雀跃……中国正在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完成着一个又一个目标!
今天,在国旗下茁壮成长起来的我们,怀着一颗无比感恩的心,用着最诚挚、最感动、最虔诚的情感,深切地祝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祝福我们伟大的祖国更加美好,更加强盛!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27
我的校园是美丽的校园,我在这里读了六年书,也在这里留下了微笑和眼泪,这是我会永远都记在心上的校园,也是我会在未来时常回来看看的校园。
六年,时间让我在美丽的校园里待了六年。六年里,我从一个一年级的小朋友,长成了一个六年级的大朋友,我的个头长高了,我的成绩也长高了。我想要感谢我的校园,是这个美丽的校园给了我优美的环境,也是这个美丽的校园给了我成长的环境,我要感谢校园里的每一位老师,也要感谢校园里的一草一木,是他们让我长高长大,也是他们让我懂得感恩。
我在我的校园里留下了我六年的时光,在这些时光里,我笑过,也哭过。笑是因为开心,而哭也多半是因为开心。在收获了友谊之后欢笑,在考了好成绩之后欢笑,也在获得了奖状之后笑到流泪,因为那获得奖状的过程,我们倾注了我们的心血,手拿奖状的我们,笑着笑着就流泪了。
我的校园是美丽的校园。这里的树是高大的,这里的草是青翠的,这里的花儿是鲜艳的,就连这里的小池塘也有了自由自在的鱼儿,无比向我们展示着她的美丽。我想六年级毕业的我,未来还会时常回到校园里来吧!来看看栽培过我们的老师,来看看陪伴过我们的花草树木以及小鱼儿们,甚至可以再回来看看我们曾经认真听过课的教室,找找我们曾经相伴过六年的课桌和椅子。
我爱我的校园,我爱这美丽的校园。现在我马上就要离开这里了,但我知道我永远也不会忘记这美丽的校园,不会忘记她曾教我长大。我的校园是美丽的校园,如果你有时间的话,可以来我的校园看看,你一定会被她的美所打动,也一定会被她的无私奉献所感动。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28
在蝶眼中,花是天使;因为花给予她生命的甘露;在花眼中,蜂是挚友,因为蜂给予她生命的延续;然而在蝶眼中,蜂不过是埋头苦干的笨蛋,在蜂眼中蝶不过是游戏花中间的浪子。其中蝶代表我们自己,花代表老师,而蜂则代表父母。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春蚕到死的最后一刻,也不忘造福与人们,蜡烛不到燃尽的那一刻,它也不会忘了用最后一丝光照亮人间用春蚕和蜡烛来比喻您是再恰当不过了。您用您的一切,来换取我们的幸福,您耗尽您的一生只为求得学生过得比自己好,如此简单不过。
您是再生父母,这样称赞您一点也不为过,父母用他们的一生来给予我们太多,太多的物质,精神基础,而您也以同样的方式来给予我们更好,更多的知识和做人的道理,以一种不求回报,无私奉献的精神,为他的学生们默默地倾注着。然而却不为人知,平凡的连一点波澜也没有。
深秋季节,那冷酷无情的秋风好比老师,它袭卷着山峦,田野,它吹跑了枯萎地树叶,吹散了饱满的种子,吹落了垂挂在枝头上地果实。
它看似冷酷无情,实则有真情,它好比顾问生命的慈母把树叶介绍给根须,把种子藏进厚实地泥土,把果实领进一个个温暖地家庭
在这最后的两个多月后,我们将各奔东西,我们能做的不多,除了好好学习。对于老师我用再丰富的词藻去赞美老师也终将会别离。当太阳的最后一道余晖亲吻大地时,此时,我知道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装满一车幸福让平安开道,抛弃一切烦恼让快乐和您拥抱,储存所有温暖将寒冷起跑释放一生真情,让幸福永远对您微笑!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29
教师是什么?是辛勤的园丁,是燃烧的蜡烛,是铺路的石子。教师这个职位,充满汗水与血水,充满辛勤与努力,充满喜悦与悲伤。一根粉笔,传授千万学子知识,一个课堂,教育千万学子道理。教师辛勤工作。你桃李满天下。
老师是一本字典。自己辛辛苦苦积累了那么多年,到头来——把自己的经验、知识都教给了下一代,并且毫无保留,随问随答。老师是人类智慧的天使,就会这样。老师不可敬吗?
老师是红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老师像艘船,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老师像园丁,他们辛勤的浇灌换来了不少远居国内外的学子,为祖国、为人民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老师像妈妈,认真关心呵护每一个学生,不搞特殊也不搞例外;老师又像认真的学生,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让自己的学生加以评点;老师像一个会说笑话的大口袋,在讲课中穿插一些笑话,寓教于乐,特别有效。
尊敬的老师,感谢您用生命之光为我们照亮人生的旅途;感谢您使我们把学习变成快乐的享受。您不仅是我们的好老师,更是我们亲密无间的好朋友。让我们最真诚的感谢你,谢谢您为我们所做的一切。
您的教诲是明朗朗的阳光照在我的心田里,让我的青春之花开放;您的教诲是潺潺的清泉,在我心灵的河床里流淌,你的教诲将激励我们走过千山万水!
是您在我们在智慧的土壤里成长,给我们点拔知识王国的迷津,给我们指点通向理想的道路。
蝴蝶翩翩飞来,在春天的花朵上,在天空和大地之间,写下一行行的诗篇。赞美春天的使者,赞美辛勤的园丁,
一生平凡,一生艰辛,默默地把知识奉献,您是文明的使者,您是辛勤的园丁——敬爱的老师。没有春的耕耘,哪儿来荷香十里,哪儿来满圆桃李?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30
母爱,是伟大而无私的,就连动物都不例外,因为我曾经亲眼目睹过这样
一个感人的真实故事。
那是一个炎热的下午,我和哥哥一同去游泳。一路上我们有说有笑,可是快到游泳池时,一只母狗映入了我们的眼帘。它浑身是血,看上去非常疲惫,好似一夜没睡。这时,母狗冲向一个正吃着面包的小男孩,小男孩一下子惊慌失措,丢下面包拔腿就跑。奇怪的是母狗没有追上去,而是叼着面包朝远处走去。我和哥哥想上去探个究竟,便跟了上去。
一个多小时过去了,母狗还没到达它的目的地,我们便闲聊了起来。顷刻间,母狗消失了,我和哥哥就只好下车分头“行动”。“狗狗,在哪?快出来!!”我们不约而同地喊道。我找了好久都没看到母狗的身影,便无奈又失望地坐了下来。“弟弟,快来看,这是什么???”是哥哥的声音,我想一定是有眉目了,就欣心喜若狂地朝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天那!好可爱哦!”看到眼前的那一幕后,我不由地赞叹道。原来这条母狗在前不久刚刚生下4只小狗,由于母狗无家可归,又每天都填不饱肚子,所以连小狗也跟着受罪,可惜的是,有两只小狗无法忍耐这种环境,“弃母而去”了。母狗为了让剩下的两只小狗安然无恙,便连夜出去找吃的.了。正当我和哥哥还在陶醉的时候,母狗拖着疲惫的身躯朝我们走来,然后分别拉了拉我和哥哥的裤脚,然后安然地去“寻子”了。我和哥哥都明白,母狗肯定是知道自己没几时了,就把它的心肝宝贝交给我们,让我们来抚养。
事后,我感到母爱是多么的伟大,多么的无私啊!
至今,小狗依然快乐地存活着。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31
当你走到大街上时,必须会看到一盏盏路灯无声无息的“耸立”在马路边。它用自我微弱的光亮,照射着被黑暗笼罩的世界。他无私奉献,却没想到自我身上那夺目的湛蓝早已经被棕红的铁锈代替,他没有了五彩斑斓的颜色,没有了湛蓝的光芒,身边只留下了习习的凉风。每一天,夜幕降临都伴着它那微微颤动的灯光,在他的庇护之下,我们得以回到家中享受,可他却依然挺立在街道旁,好像是因孩子没有回家,母亲担心孩子,站在街上等着孩子快点回到家中……
虽然他生来就是平凡、朴素,路灯不像彩灯那样五彩缤纷,路灯不像壁灯那样引人注目,路灯不像流星的光只存在于一瞬间,路灯也不像恒星的光那般微弱,路灯像一颗与众不一样的星,而他就是名副其实的夜之神——路灯!这样说他一点儿也不夸张。
记得有一次,我走在漆黑、伸手不见五指的小路里,在没有光亮的地方总感觉背后凉飕飕的,阴森可怖,可一走到那灯光照射到的地方,就觉得像是温暖的太阳光抚摸着我,让我心灵得到安抚,得到鼓励,不再那么害怕。可想而知,路灯对我们来说是多么重要,也是多么不可缺少的啊!他就像是我们生命中的一双明亮的眼睛,指引着我们走在正确的道路上,走往正确的方向。
微弱的灯光有种温暖的感觉,那是家的感觉,那里是详和的,和平的,没有你争我夺,没有勾心斗角。它付出,只服务于别人,从来没想过自我。至于回报,它也根本没想过。也许再过几年,也许明天后天,它就会被人们以“影响市容”为借口而当废铁处理了,这就是它的一生,默默无闻,不求回报,无怨无悔。
我也必须要做一个像路灯一样为人民服务不求回报的人。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32
不论在哪里,都能看见你——长长的支撑柱上,玻璃罩盖在灯泡的上头,发出一阵阵亮光,似仙女的金衣闪闪发光,为路人指出一条通向光明的道路……路灯啊!老人在你身边漫步,走在你撒过光辉的地方,喃喃的赞叹你为人们指路;中年人地你照耀的树阴下闲聊,夸奖你为人们带来了生活的乐趣;年轻人走在你无边无际的“灯光”下,通往了成功的大道;小孩子们在你“脚”下嬉戏,用感激的目光望着你,用骄嫩的双手抱住你,感激你为他们带来了光明……
告诉我,你为什么不惧怕于黑暗?为什么不惧怕狂风暴雨?又为什么要屹立在黑暗中的大街小巷?是因为你有一颗纯洁的心黑暗不敢侵袭?还是因为你为人们做益事,心里踏实,狂风暴雨打不垮你坚韧的身躯?路灯啊,路灯!请你告诉我,你这样做到底为了什么?如果有一天你不再发光发亮,人们把你遗忘了,你站在无人的街头,会悲痛吗?会哭泣吗?会憎恨人类吗?我想你必须会向路边的花草倾诉,倾诉你的痛苦但你必须不会悲痛,不会哭泣,不会憎恨人类,对吗?你默默无闻,不求索取的为人们工作,无怨无悔,我想这必须是我最喜欢你的原因吧!
路灯——平凡贡献者的化身;路灯不求回报者的缩影。晚上,整个城市被夜色吞漠,没有人来陪伴你,也没有人来关照你,你——一盏平凡的灯,却有着人们最可贵的精神——默默无闻,不图索取!你没有霓红灯的炫丽多彩;没有探照灯的作用大;你更没有激光那般奇异的本事;可是你有比它们更伟大,更卓越的东西:朴质、单纯!或许正是因为你有这种精神,有这种朴质,以及有一颗单纯的心,让我被你的精神所感动,成为我最喜欢的灯——路灯吧!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33
有一次我走在转弯角,忽然路灯亮了,我看着那明亮的路灯,我在想:我要是能变成路灯,帮大家照亮一处黑暗,那该多好啊。突然我晕了过去,当我再睁开眼时,我发现我长高了,我看了看我的身体,天呐,我变成了一盏路灯,只可是我这个路灯会说话。
我站在路口,帮人们照着街道,把街道照得如同白昼。我看了看过往的汽车和来来往往的人们,天上的飞机还在飞着,看着这个和谐的城市,我的心中是这么愉快,但很快我的这个念头就被打消了,只听见一声碰撞,我看了看路中间一辆宝马和一辆三轮车撞在了一齐,只见宝马车的车主下了车怒吼道:“你有没有长眼啊?三轮车的车主是一位老太太,老太太下了车很抱歉的说道:“对不起,对不起。”只见那宝马车主无情地说道:“一句对不起就完事儿了。”老太太说:“那你说怎样办?”宝马车主说到:“赔钱。”老太太说:“那你说赔多少?”车主说:“没个3万你就别走。”老太太说:“我也没那么多钱啊。”车主说:“我不管,反正你今日必须给我拿钱。”看到车主对老太太这般无理,我实在忍无可忍,我要教训教训他,但我身体不能动,我灵机一动想了个办法。我跟着人们起哄,然后我大声说道:“你是个骗子。”随着我一声起哄,大家都说道:“啊,他是个骗子。”有的人还报了警。过了一会儿,警察来了,解决了碰撞事件,然后对男子说:“请你配合我们调查。”男子无奈的被带走了,过了一会儿人群都散了。有人还问:“刚才是谁说他是骗子,可真帮老太太了一个大忙。”听到这句话,我心里美滋滋的,到了半夜我熄灭了。
今日我在梦中当了一天的路灯,帮忙老太太做了一件好事,这时我才明白路灯虽然很普通,可是它担负着无私奉献的使命。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34
在茫茫的沙海中,你会看到我和同伴的身影,我们有的挺拔矗立,有的独自傲然,有的弯曲昂首,有的匍匐向前……我们就是胡杨树,是为数不多的沙漠植物。我们胡杨有“长生不老树”的美称,现在就请您听听我的心声吧!
我们胡杨常年生长在沙漠中,我们耐寒、耐旱、耐盐碱、抗风沙,有很强的生命力。生而千年不死,死而千年不倒,倒而千年不烂便是我们精神的写照。我们是沙漠生长的唯一乔木树种,可以与有植物“活化石”之称的银杏树并称。在茫茫沙海,蓝色的天空下,我们是沙漠里的卫士,坚守戈壁,保家卫国!
在右玉,我们胡杨发挥了固沙防风的重大作用。
想当年,右玉被西伯利亚的大风施虐时,正是我们胡杨吹起了“冲锋号”,守在最前线,为右玉建起了坚不可破的树墙;为右玉成功治理风沙奠定了基础,如果没有我们胡杨的坚守,可能就没有现在的右玉了。
其它树,如果在寒冷的冬天呆久了,就会“非死即伤”而我们胡杨,把身子一挺,就像在温暖的春天,丝毫不觉得冷。在沙漠,我们会坚定地扎根于黄沙中。
我们全身是宝,木质坚硬,是绝好的建筑材料。树叶富含蛋白质和盐类,可制药。胡杨碱是重要的化工原料。胡杨林又是挡风护沙的禁卫军。
在沙漠,我们也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最好树种,其它的树,遇到沙尘暴只能认怂,而我们胡杨“想死都难”顶多折几根细细的小枝丫。只要前人栽了我们,那就可以让栽种人以及更多的人享受到“纳凉”的福报。
这辈子我们做胡杨无悔!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35
小时侯,长辈曾对我说过,我们的祖国曾经被日本侵略过。卢沟桥九一八事变揭开了日本军的真面目。他们在
终于在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
1949年10月1日主席在首都北京,在天安门城楼上庄严的宣告,中华民族成立了,
历史毕竟过去了。回首今朝。会令你感到“春天来了”!北京申奥成功;香港、澳门的回归;
记得儿时,我拿起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36
翻开历史的长卷:1949年10月1日,在首都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了开国大典,在隆隆的礼炮声中,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并亲手升起了第一面五星红旗。在主席的带领下,我们开创一个新
我要感谢祖国妈妈,是祖国母亲养育了我们,是祖国母亲让我们走到了现在的幸福生活。当神州七号升天的时候,相信全
我要感谢祖国妈妈,去年5。12汶川大地震时我们的祖国带领着我们全国人民团结一心,支援灾区!解放军叔叔用双手创开废墟,救出一条友一条鲜活的生命!医生和护士和时间赛跑,用高超的技术解除伤员的伤病!全国东西南北的自愿者用自己的爱心,抚平灾区中孩子们的心灵!而我也献出了一份心意,给重灾区的人们一点儿关心和慰问。
我要感谢祖国妈妈,她带领着我们全国人民在
我要感谢祖国妈妈,感谢祖国给予我们一切的一切,“感恩的心,感谢有你,伴我一生,让我有勇气做我自己;感恩的心,感谢命运,花开花落,我一样会珍惜……”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37
冬日,路旁落满了枯叶,树枝上光秃秃的,显得有些冷清。而高中楼前的那几棵松树还绿着,富有生机,仿佛一幅黑白调的水墨画中一笔鲜艳的色彩。
松树耐寒,经久不凋,给干冷的冬季平添了一抹绿色。伴着寒风,刺向天空的枯枝嘎嘎作响,灰白色的粗枝瑟瑟地摇动着,像个颤抖的老人。而松树仍挺拔地面对疾风,它挺直腰板,绷紧了枝干,那松针的哗哗声仿佛是在像寒风宣战,风在这样的铜墙铁壁前也会被这一股力量所击败。这常青的松树一次次映入我们的眼帘,那是一如既往的翠绿,坚韧,就像一丝慰藉,提前了温暖的春季的降临。那种坚韧、挺拔的气质总让我为其赞叹。
在春日百花争艳的时候,松树那一身的针刺就让人觉得分外扎手。在花红柳绿中,松树却只开出了小小的松花,在刺人的针叶中伸出几个嫩黄的小球,较起那些艳丽的花们自然是显得平庸和无趣了。没有漂亮的颜色、柔软的花瓣、甚至连香气都没有,根本就算不上一朵花。但它并不是为了传授花粉和展现自己的光彩那样俗气了,松花可以入药,在《本草纲目》里,对松花的评价很高。看着这普通的小花,我心中却涌起对它的欣赏与赞美。这松花心情是平和的,不会因为别人而改变自己,自顾自地开。虽然不为世界增添一丝清香,却用自己的朴质和我行我素让我对它有一种真诚的喜爱。
一年四季,青松总是一身翠绿,在烈日下、暴雪中,它仍挺立着,守护着自己不变的气质。那坚韧、朴质、坚忍的性格像一根旗杆竖立在它的心中。
啊!我赞美这青松!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38
敬爱的祖国啊,您就是一位无私奉献的母亲,丰沃哺育着我们;您就是一幅色彩明丽的画卷,色彩震撼着我们;你就是一名坚强不屈的战士,精神感染着我们。
无论外国侵略者怎样割据您,您都依然坚强挺立着。祖国的无数先辈们,也用他们的忠诚保卫您,即使在封建时代惨无人道的杀害中,或是帝国主义的弹火中,他们都用爱国之心帮祖国抹去了悲伤的眼泪,取而代之的是幸福的微笑。70年后的今天,祖国变得越来越强大,从居金牌榜首到接连六架载人航天发射成功,这都是我们中华儿女们共同努力的结果。
每当我在电视里,看到别的国家地震了或者发生战乱的时候,我们国家第一时间派出飞机救出那里的人民的时候,我都感到高兴,还要赶紧拉爸爸妈妈一起看。美丽的祖国母亲,看到您越来越强大,善良又呼吁和平,我从心底里感到自豪!
亲爱的祖国,您天生丽质,地大物博,物产丰富,您拥有着大自然的鬼斧神工雕刻出一件件完美的作品,如壮阔的长江、桂林的山水、西湖的美景、雄伟的泰山、壮丽的黄山……留给我们许多举世无双的名胜古迹。但更让我深爱您的是有着悠久的历史,美景背后浓厚的民族文化和一个个动人的传说。
您是生命之母,我们永远感激您。是您让大地给予了我们足够的食物;是您让河水给予了我们不朽的生命;是您让天空给予了我们美丽的彩虹。如果没有您,我们就不会有幸福的家庭;如果没有您,世界就不会有光明……总而言之,有了您世界才那么美好!当我长大了,我要用所有的力量保护您,让您更强大,更美好!
以赞美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篇39
碰!碰!碰!在刚上小学一年级时心跳的七上八下,整个心情只有一句成语能形容…忐忑不安。因这是我第一次到学校上课,第一次要和一位称做「老师」的人相处。幸好,我上辈子「有烧好香」才能来到这所「魔法学校」遇上一群学富五车的老师们。
在彩色的忠义小学里,有很多优美又有气质的女老师和帅气不失幽默的男老师,提供我丰富的学习环境。像宇伦老师是一位笑容最多、语气最温柔、最乐意 回答我天马行空的问题,常有耐心的指导我,所以下课时我最喜欢围绕在老师旁边和老师聊天;美丽大方、性情温和的舜日老师,她是一位美丽仙子,说起话来轻声 细语,即使生气也不会破口大骂,她总是很忙碌,还得抽空指导我们练习直笛,因此经常很晚才能下班;气质优雅、温柔婉约既亲切又善解人意的老师有一头乌 溜溜的秀,和一双像葡萄般的大眼睛,还有个樱桃小嘴,她对我最有信心、要求也最严厉,她常给我机会去尝试,要求我把事情做到最好;帅气十足却常常一脸表情严肃的世杰老师,私底下却是最幽默、最爱 搞笑,他也是最疼爱、最关心我的老师,常教导我做人做事的道理,规范我的行,只要有他在身边就犹如身处坚固又安全的堡垒,永无后顾之忧。
在忠义的老师几乎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魔法带领我们这群小魔头朝著人生的目标前进,曾经有位名人说:「一位好老师是孩子生命中的贵人」很庆幸自己能拥有许多的贵人。
老师像一座灯塔,指引茫茫大海的船只,他高高的耸立在海边,不论风下雨,都在黑暗中绽放光芒,救助迷失的船,虽然每天,声已经!!的 响了起来,学生都已经放学。不过位老师还是继续的了明天的活动忙的团团转,因师长们无私的奉献,我们才有优越的学习环境。所以忠义小学的老师最棒 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