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支部书记讲话稿1
同志们,刚才我们听取了27个村支部书记上半年工作述职,听后振奋人心,各村在着力于村庄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实实在在的工作,尽管工作不尽相同,有突出的、有一般的,项目有多有少,有快有慢,但至少比往年最大的进步是都能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村庄发展都动起来了。王乡长就当前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就今后工作讲了很好地意见。为今后各村发展指明了方向,希望大家要深刻领会,并运用到工作实际中去。
会议宣读了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考核方案和村级干部考核办法两个专件。这两个文件就是年末考核各村的总抓手。因为每项考核都有分数评定,年末通过分数进行排名、排序,依此进行表彰。希望大家会后再次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摸透症结、对症下药。为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我受党委的委托,再强调四句话:
第一句,取其长。
今天27个村都进行了发言,各村的工作既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共同点就是各村都干活了,不同点就是干的多少不一样、干的效果不一样、干的成绩不一样。孔子说过“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尽管干的成绩不一样,但都有高人之处,都有大家学习的地方。比如,小左村建的村两室,无论从建筑面积还是建筑材料,起步相当高;西和村在农村面貌改造提升中大刀阔斧;李连村在保持村庄卫生方面有独到的办法;北卢村在村级管理方面有自己的窍门;王姑娘是新班子,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没有一次落后的;故城赵在组织的农村管理科学化验收中,座谈参加人员要求30人,结果60余人参加,创造农村管理科学化验收参会人数历史。等等不在一一列举。有的即使干的工作少,但对于村庄管理来说,使的辛苦、用的'办法也不一定比别的村少,只因为底子比较差效果不那么明显,但同志们的工作真做、假做、做多、做少党委政府是有数的。大家要取其长、补其短,共同提高。俗话说的好,“一枝独秀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
第二句,敢争先。
俗话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同样,不敢争先的支部书记也不能算一个合格的支部书记。我记得刘书记在多次会议上强调一个问题就是作为支部书记就是一家之长,日子过不好、温饱问题都解决不了,能算一个合格的家长吗?在没有村级收入的情况下,大家就要敢争先,敢于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蛋糕就是这么大,就看大家如何去争取了,就需要大家“八仙过海、各显其能”。比如,王木村抓住驻村工作组的有利时机,争取了300万的土地整理项目,仅村内修路长达4.65公里,此项工程马上动工;中杨村为了争取省农村面貌提升村,找关系直接找到省委副书记赵勇的秘书那里。
今天我们宣读的村级干部考核办法是在去年的基础上根据今年重点工作做得修改,年末按这个办法进行考核,去年我们根据考核成绩进行了排序,今年一样。不过,大家要注意其中一条,“两年排名后三名的,党委政府要对村班子进行调整。”当然,调整是只是组织手段,暂且放在后边,大家都是村级负责人,况且有些是连续多年的村干部,都是爱面子的人,一旦被组织调整了,面子往哪搁呀?同样的村情、村况,为何人家能做好,咱就落后呢,我想在座的村干部没有一个是想落后的。尤其现在,在各村竞相发展的今天,不进步就意味着退步。去年以来,我们进行了四次农村管理科学化验收,每次都召集群众座谈,有的村群众就说,你看别的村村庄什么样,你看俺村什么样?不干老百姓这关现在也不好过呀。因此大家要再次提高认识,敢于争先,要做群众挑大拇指的好干部!
第三句,有韧劲。
马克思说过,只有不畏艰险,沿着山路攀登的人才能达到光辉的顶点。推动哪一项工作,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多多少少都有困难,如果裹足不前、畏手畏脚,困难罗困难,困难加困难,就会一堆困难、一事无成。但困难再多,只要有恒心、有毅力、敢担当、有一种永不服输的韧劲,再多的困难也会迎刃而解,用县委薛书记常说的一句话说“活人没有被尿憋死的”,办法总比困难多。比如,曾小营在打造商贸一条街时,两侧硬化、修下水道多次与商户业主沟通,为确保工程质量,学和同志亲自现场督导,腿部多次出现水肿。如果没有干成事的韧劲,能打造出现在的街面的样子吗?杨思广同志从任村干部开始就筹划中杨至海兴农场的路,正因有梦,思广同志多次往省里跑、往市里跑,往县里跑是家常便饭,就差北京没去了。因思广同志这种不辞辛苦和他自己说的“不怕丢脸”的精神,打动了海兴农场场长,也即将圆了他的中杨梦。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每一项工作,只要坚定信息,持之以恒,用北大校长的名言就是“久久为功”。
第四句话,有责任。
在座的各位村干部都是土生土长得小营人,既然在这个位置上了,就要在其位、谋其政、行其职、负起责,不能辜负党委政府和村里老百姓对你的信任!俄罗斯总统普京在总统就职演中说过“请给我20年的时间,我将还你一个崭新的俄罗斯”。如果在村干上几年,别无两样、山河依旧,我们扪心自问,能说的过去吗?说到责任,昨天和前天连续几天大雨倾盆,书记、乡长亲自挽起裤腿到村查看险情,大部分支部书记、包村干部也自己在村、在田间查看雨情,处理险情。但是些支部书记、包村干部、恐怕连屋都没出过吧?更甚至有些干部职工还打电话问是不是能不上班了?同志们,责任心在哪了?刘书记在微信群里向大家提出了一个问题:下雨天,我们的岗位在哪里?答案不言而喻,作为包村干部一线就是在村里,村干部更不用说就是在查阅哪些是危房、哪些群众还没有转移。希望大家,守土有责,把保尔·柯察金的话作为自己执政的座右铭“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
同志们,今天的会议既是各村工作展示会,也是各村签订军令状会,因为大家下半年工作谋划已装订成册发到大家手中了,意味着下半年工作已计入小营乡xx年各村发展的历史。各位支部书记的述职,就是向党委、政府,向在座各位,更是向人民群群众做出的庄严承诺。俗话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希望大家,言必行、行必果,年末领奖台上看到大家的身影!
散会!
村支部书记讲话稿2
大家好:
我叫xx,是镇村村党支部书记。今天能够参加这次交流大会,我深感荣幸,希望能够在交流学习中取得更大的进步。希望,通过这次支部书记经验交流会的召开,进一步拓展我们基层党政班子,如何通过党的组织,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与时俱进地不断调动和激发党员群众业务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新思路,新方法,必将对我们基层组织全面完成工作的各项目标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下面我就把平时工作中的几点体会向各位领导作以下汇报,有不妥之处恳请各位兄弟村的领导同仁提出宝贵意见。
一、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1、基本情况:我村位于镇东部三庄之中,设三个村民小组,全村共有258户,634口人,耕种着595亩土地,支部共有24名党员,支村两委成员6名,女性6名。
2、初步成效:全面落实党建工作机制,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制定党建工作计划,使任务明确,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具体有力。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党员发展工作,坚持在优秀青年农民、致富能手中发展党员力度,特别是注重在党员力量比较薄弱的村民小组发展党员。上半年,已吸收积极分子1名。不断壮大的党员队伍,为今后经济社会的发展增加力量。
目前我支部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主要有以下两方面,一是党员参加集体组织生活会议参会率不高,积极性待提高,主要因素有外出上班没法请假,忙于农活顾不上,年老有病者也不少;二是后备干部培养对象不足。针对以上现状,我建议加大实行党员发展指标向青年和女性的倾斜力度,增加青年干部培养储备,以提高队伍结构科学合理化,进一步满足党建工作需要。
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在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为加强我村党的建设,加快全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经两委会议研究决定,从7月—12月,紧密结合我村实际,在全村开展“转作风、抓实事、创和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主题实践活动。村里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
1、下村工作制度。支村两委干部深入走访群众,征集群众意见,着重解决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并记录在册。加大力度着实解决村民的困难。
2、党员联系困难户一对一制度。针对村里的低保户、五保户以及贫困边缘的户进行走访调查,切实解决群众困难。
3、工作汇报和研究制度。支村两委实行周汇报制度,党员实行月汇报制度。
三、重点工程推进情况
(一)加大环境整治力度,改变村容村貌
具体做法是:
1、坚决做到垃圾不落地。继续严格执行我村制定的环境卫生制度,要求村民每天早上自觉将本户产生的垃圾倒入垃圾池,望村民们互相监督。违者罚款、举报重奖。
2、村内景观花池内坚决制止种植任何作物,增添绿化亮点,栽植特色树种。
3、大力度清除三堆、七乱等环境现状
三堆:煤堆、土堆、垃圾堆;(现已全部清理干净)
七乱: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种;
此次环境整治,我村将从主街、小巷认真细致抓起,该拆的拆、该拉的拉、该收的收、该用的用,决不留死角。
4、设置围墙
对村内不规则地段修建挡墙,从今年开始为建设美好乡村,共修建围墙8000余米。
(二)发展农业,搞活经济
1依托科技优势,打造“中庄粮食深加工”新型产业基地。
2依托传统和科技优势,打造“金泰达冶铸业”推向市场。
3依托科技优势,打造“中庄平菇、香菇、鸡腿菇的发展”形成联户产业基地。
(三)建设美丽乡村,发展中庄旅游事业
抓住《阳城县“美丽乡村”连片区建设总体规划》中我村属启动区范围,发展我村美丽乡村建设,对村内棋盘八院(李豸故居)、汤帝庙等多处古迹进行恢复改建,趁上庄村开发旅游之东风,打入市场,亮出品牌。
几年来,作为一名基层党支部书记,我深深感受到了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在业务训练工作中的发挥的重要作用,也从中看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尝到了甜头。以上是我们村思想政治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几点。做法和真实的感受,但是与党委的要求,与其它兄弟单位相比我们还有一定的距离和差距,我们愿意向兄弟单位多学习,多沟通,共同提高,共同进步,更好的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南昌大学章程》
序言
南昌大学是一所文理工医布局合理、学科专业体系发展协调的综合性大学。其前身江西医学院、江西大学和江西工业大学分别溯源于1921年创建的江西公立医学专门学校、1940年创建的国立中正大学和1958年创建的江西工学院。1993年江西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将江西大学与江西工业大学合并组建南昌大学;1997年南昌大学被国家教委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4年成为教育部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大学;2005年南昌大学与原江西医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南昌大学。
学校秉承“格物致新、厚德泽人”的校训和“学术立校、人才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践行“以人为本、德学为先、学术为上”的育人理念,坚持“强学科、精管理、惠民生、兴实干”的发展思路,赢得了良好的学术声誉和社会声望。
学校以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为己任,致力于国内外知名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建设,力争成为创新人才培养、科学技术研究、高层次决策咨询的重要基地,成为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力量。
为实现学校的发展目标,规范办学行为,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学校名称为南昌大学,英译为NANCHANG UNIVERSITY,简称“南大”,学校的互联网域名为:。
第二条学校是由江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管部门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学校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学校现设有前湖主校区、青山湖校区、东湖校区、鄱阳湖校区、抚州校区等多个校区,在办学过程中并入学校的机构均为学校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学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和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致力于制度创新、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
第五条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南昌大学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行教授治学,实施民主管理,依法、依规、依章治校。
第六条学校履行人才培养、立德树人根本使命,发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功能。
第二章举办者与学校
第七条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 依法管理学校办学行为;
(二) 依法考核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三) 依照法律规定,制订学校经费拨款标准和筹措办法;
(四) 监督学校依法使用、管理公有财产;
(五) 审查批准学校需要举办者审批的事项;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举办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自主管理;
(二) 提供办学资金,保障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保证学校的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逐步增长;
(三) 依法保护学校的法人财产权不受侵犯,维护学校良好的办学环境和办学秩序,支持和引导学校发展;
(四) 支持学校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内部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自主评聘教职工的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调整薪酬分配;
(五) 受理学校需要举办者审批的事项,及时予以办理;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学校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 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
(二) 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
(三) 制定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调节系科招生比例,确定选拔学生的条件、标准、办法和程序,并组织实施;
(四) 制定学校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 设置教学、科研及管理服务职能部门;
(六) 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确定内部收入分配原则;
(七) 招聘、管理和使用人才;
(八) 使用和管理学校财产、经费;
(九) 自主开展与境内外高等学校之间的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
(十)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学校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法律、法规;
(二) 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政策,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 维护受教育者、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 为受教育者或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 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收费项目;
(六) 依法实行校务信息公开,依法接受监督;
(七)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教育形式与学科门类
第十一条学校基本教育形式为本科生和研究生阶段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根据社会需求,适当开展其他类型和层次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外合作教育。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自主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和教学大纲,自主选择和编写教材,并依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检查教学活动,考核学生成绩。
学校依法确定和调整学历教育修业年限,全面推行学分制,逐步实行弹性学制。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建本科教育综合改革试验班(学院)。
第十三条学校致力于教育质量的提高,通过课堂教学、实验实训、专业实习、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和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和途径,完成对学生的培养与教育;由督导组织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办学条件保障、教育教学管理、人才培养质量等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学校依法对完成学业的受教育者颁发学业证书或相应的学习证明。学校执行国家学位制度,依法授予受教育者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
第十五条学校设置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及办学条件,自主设置或调整专业结构。
第十六条学校学科门类及专业结构的设置与调整须经过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组织机构的论证,由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
第十七条学校配备与学科门类和专业种类相适应的校舍、师资力量和教学设备,重视科研平台和实习基地建设,保障日常教学、科研、师生员工工作生活、体育锻炼及学校长远发展的需要。
第四章学生
第十八条学生是指被学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学校学籍的受教育者。
第十九条学生除享有宪法、法律及法规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下列权利:
(一) 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二) 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三) 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四)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奖学金、助学金、临时经济困难补助及助学贷款;
(五) 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依法在校内组织和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六) 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的,向学校提出听证要求或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申诉;
(七) 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八) 学校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条学生除履行宪法、法律及法规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 珍惜和维护学校名誉,维护学校利益;
(二) 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 按规定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四) 爱护并合理使用教育设备和生活设施;
(五) 学校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一条学校根据国家规定建立学生权利保护机制,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学生通过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第二十二条学校引导学生养成崇尚学术、尊重人权、尊敬师长、诚实守信、爱护环境、热心公益、热爱生活的良好品性。
第二十三条学校对表现突出和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学校对违法、违纪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纪律处分种类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学校给予学生的纪律处分应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
第二十四条学校支持学生参加教学实践、军事训练和社会实践活动。学校支持学生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类课外活动。学生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用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履行勤工助学等活动的有关协议。
第二十五条学校为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其学位。为毕业生、结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
第五章教职工
第二十六条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等组成,学校按规定对教职工实行相应的岗位聘用制度。
第二十七条学校引入人才竞争机制,依据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科学定编定岗,提高办学效率,优化干部、人事和劳动制度。
第二十八条学校依据干部、人事和劳动管理制度,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类人员聘任、解聘、晋升、奖励或者处理、处分的依据。
学校对履行义务中业绩突出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聘用合同的教职工,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或处分。
第二十九条学校教职工除享有宪法、法律及法规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公平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二) 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相应工作机会和条件;
(三) 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公平获得各级各类奖励及各种荣誉称号;
(四) 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五) 参与民主管理,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 就职称、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七) 学校规章或者聘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条学校教职工除履行宪法、法律及法规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 珍惜和维护学校声誉,维护学校利益;
(二)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履行岗位工作职责;
(三) 尊重和爱护学生,维护学生利益;
(四) 提高履行本职工作业务水平,恪尽职守,勤奋工作;
(五) 不得从事并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六) 学校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一条教职工通过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等组织参与学校管理,维护自身权益。
第三十二条学校尊重和爱护人才,逐步提高教职工的福利待遇;学校尊重和保护学术自由,规范教师的学术行为,倡导良好的学术道德风尚;学校依法保障离退休人员的相关权益。
第六章管理体制与组织结构
第一节管理体制
第三十三条学校构建校、部、院、系管理架构,建立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充分发挥学院和独立建制二级单位的办学主体作用。
第三十四条学校依法依规设置党政职能机构、学部、院系和直属机构,并根据现代大学制度建设需要逐步优化内部治理结构。
第三十五条学校建立公共服务与后勤保障体系,为办学活动提供保障和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第三十六条学校鼓励与支持各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群众组织依法参与学校管理、民主监督。校内各民主党派组织及社会团体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
第三十七条学校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民主管理、科学管理的需要,设立下列组织机构:
(一) 设立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保障学术民主和学术自由,保障学术权力的有效行使;
(二) 设立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等组织机构,保障师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三) 设立校友会、理事会等组织机构,保障社会利益相关者参与学校治理。
第三十八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校附属单位,依照法律和学校规定实行相对独立运营与管理。学校对投资(包括无形资产)入股的单位,依照法律和相关协议履行监管职责,保障学校合法权益,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九条学校建立科学、民主、规范的决策制度和决策程序。
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当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组织专家论证,进行风险评估、科学性和合法性审查,最终由党委会会议或校长办公会议等讨论决定。
第四十条学校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并及时公布学校重大事项和办学状态,接受教职工、学生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节管理组织机构
第四十一条中国共产党南昌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第四十二条学校党委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 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四)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五) 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六) 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七) 加强对学校院(系)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八) 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九) 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十) 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第四十三条学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第四十四条学校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
学校党委会会议主要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推荐、提名、决定任免干部。党委会会议按照《南昌大学党政会议议事规则》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第四十五条中国共产党南昌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机构,在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以及学校重大决策的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十六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第四十七条校长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 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二) 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三) 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四) 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五) 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六) 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指导工作;
(七) 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八) 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九) 向学校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十) 履行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八条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学校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会议按照《南昌大学党政会议议事规则》由校长召集并主持。
第四十九条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学术委员会致力于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保障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学术委员会按照《南昌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履行职责。
第五十条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校学位工作的审议机构,依据法律及有关规定负责学位的评定、授予,学位授权点的申报评议和撤销,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等工作。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南昌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履行职责。
第五十一条学校实行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全体教职员工在党委领导下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学校尊重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决议和提案。
学校建立校、院(部)两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依照《南昌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程》行使职权。
第五十二条中国教育工会南昌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工会”)是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学校工会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学校工会接受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南昌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程》履行职责。
第五十三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南昌大学委员会是学校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接受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依据其章程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第五十四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在校党委领导、校团委的指导下行使民主权利和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代表全校学生的意志,维护全校学生的利益。学校根据需要设立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和院(部)级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
第五十五条南昌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是由学生代表大会产生的学生自治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
第三节教学科研机构
第五十六条学部是学校根据学科群或学科门类特点,整合优质资源、优化学科布局、强化优势学科群和优势专业群而设立的学术机构。
第五十七条学校学术委员会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各学部设立分委员会。各学部学术分委员会和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别在学校学术委员会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指导下,分别依据其章程履行职责。
第五十八条学院是以单一学科或相近与相关学科为单位组成的学校基层教学与科研组织,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具体实施单位,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实行自主管理。
第五十九条学院根据学校的规划、规定或授权,履行以下职责:
(一) 根据学校发展总体要求与自身特色,制订本单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 负责本单位内部机构运行,制定工作规则和办法;
(三) 组织本单位教学、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活动;
(四) 负责本单位人员的聘用管理和考核;
(五) 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及教学计划;
(六) 负责本单位学生的教育、培养及相关管理工作;
(七) 科学管理和使用学校核拨的办学资源,负责学院资产和财务管理;
(八) 学校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条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学校党委批准,设立学院党的委员会或学院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党委或党总支)。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主持召集党委(党总支)会议。
第六十一条学院院长是学院行政负责人,主持学院行政工作。院长应具有良好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声誉,具有良好的行政管理能力和群众基础。院长根据学校授权开展工作。
第六十二条学院按照《南昌大学学院党政工作条例》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制,学院党组织与行政共同决策本单位重要事项,共同负责落实本单位各项工作,同步接受工作考核,协同推进事业发展。
第六十三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的最高决策机构,讨论决定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队伍建设、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事务以及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十四条学院设立教授委员会。对学科专业建设、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等重要学术事项,以及学院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等重要事项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学院教授委员会按照《南昌大学学院教授委员会章程》履行职责。
第六十五条学院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设立学院分工会委员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院分工会委员会在学院党组织和学校工会领导下,保障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六条除学院以外的学校下属独立建制的其他二级单位(研究院、研究中心、研究所、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享有与学院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承担相应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任务。
第六十七条教学机构(系、中心)、教学实验中心等教学基层组织由学校按学科、专业而设置,承担具体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教学基层组织依据学校规定履行职责。
第七章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六十八条学校以接受政府财政拨款为主,经费来源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收入和投资收益等。
第六十九条学校积极拓展办学经费来源渠道,筹措教育事业发展资金,鼓励和支持校内各单位面向社会筹措教学、科学研究经费及各类基金。
学校接受公共团体机关、公益性团体、企业以及个人的各类捐赠,捐赠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财务规定,符合学校整体事业规划。捐赠款纳入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管理,捐赠物纳入学校资产管理。
第七十条学校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财务制度。学校依法依规使用和严格管理办学经费,坚持勤俭办学,为办学活动提供经费保障。
(一) 学校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执行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二) 学校建立预算制度。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构成。学校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学校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教职工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学校预算;
(三) 学校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编制预算,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度和审计监察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四)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计划财务处作为学校一级财务管理机构,在学校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财务工作;
(五) 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自觉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七十一条学校国有资产包括用国家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无偿调拨给高校的资产、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接受捐赠等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其他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学校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依法实施自主管理和使用。
第七十二条学校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学校建立健全经营性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资产经营公司,依法行使投资者权利,履行投资者义务,保障投资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七十三条学校依据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建立保护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知识产权制度。学校依法保护校名、校誉。
第八章校友会、理事会、基金会
第七十四条学校依法注册成立校友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南昌大学校友会章程》开展活动,学校欢迎和鼓励校友参与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校友给予表彰。
第七十五条学校理事会是根据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需要,设立的由办学相关方面代表参加,支持学校发展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机构,是学校实现科学决策、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重要组织形式和制度平台。理事会一般应包含以下方面的代表:
(一) 学校举办者、主管部门、共建单位的代表;
(二) 学校及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相关学术组织负责人,教师、学生代表;
(三) 支持学校办学与发展的地方政府、行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理事单位的代表;
(四) 杰出校友、社会知名人士、国内外知名专家等;
(五) 学校邀请的其他代表。
理事会成员及其负责人履行《南昌大学理事会章程》所规定的义务,并享有合法权益,参与学校建设和管理。
第七十六条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简称“基金会”)是学校加强和国内外各界的联系与合作,募集办学资金,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常设法人机构。基金会财产用于支持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与增值。基金会理事会成员及其负责人依据《南昌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产生,履行职责,开展活动。
第九章校训、校徽、校庆
第七十七条学校校训为“格物致新、厚德泽人”。
第七十八条学校校徽包括徽志和徽章。学校徽志为景德镇制蓝色青花瓷盘,圆环中的樟树是江西省省树,茂密的枝干表示南昌大学是一所文理工医布局合理、学科专业体系发展协调的综合性大学,同时也象征南昌大学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和“百年树人”的教学风范。徽志标识的“1921”表明南昌大学办学始于1921年。
学校徽章为教职工和学生佩戴的题有校名的长方形证章,红底白字的为教师佩戴校徽,白底红字的为学生佩戴校徽。
校徽所用手写体“南昌大学”是1993年江西大学和江西工业大学合并时,由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赵朴初先生书写。
第七十九条学校校庆日为每年的5月4日。
第十章附 则
第八十条本章程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征求意见后,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由中国共产党南昌大学委员会讨论审定,报江西省教育厅核准和教育部备案。
第八十一条章程是学校的基本规章,学校的其他管理条例、办法及实施细则等均应该符合本章程精神,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八十二条本章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修订:
(一) 本章程依据的教育政策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二) 学校举办与管理体制发生变化;
(三) 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发生变化;
(四) 其他应修改章程的情形。
修改本章程,应由校长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要求并说明修改理由;本章程修正程序应与制定程序一致。
第八十三条本章程由学校党委会负责解释,本章程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
今天我很荣幸站在这里参加竞聘。对我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在这里我衷心感谢企业能给予我一个“展现自我、挑战自我、推销自我”的宝贵机会。此次竞聘在我看来与其说是竞聘一个职务,不如说是获取一个机会,一个锻炼自我的机会,一个承担更多责任的机会。
首先我先做一下
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我认为自己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任职优势。
一是事业改革面前有股“闯劲”。我一直把“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作为自己的
二是困难压力面前有股“韧劲”。我特别喜欢毛主席的一句话,“什么叫工作,工作就是斗争”,“我们是为解决困难去工作、去斗争的。越是困难的地方越是要去,这才是好同志”。**年来,我充分发挥一个共产党员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以坚毅不拔的毅力和韧劲正确对待工作中的困难和压力。我一直认为,困难与希望同在,挑战与机遇并存,在困难和压力面前,只要有良好的心态、坚忍不拔的毅力、不屈不挠的韧劲和冷静科学的处理方法,劣势总会变优势,不利总会变有利。
三是在加强学习方面前有股“钻劲”。在长期的工作中,我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一是认真学习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党的重要理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了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不断加强了自身的政治修养,坚持树立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二是认真学习本职岗位相关的新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的水平;三是我还广泛涉猎了企业管理知识,不断提高了自身的管理能力。
四是大是大非面前有股“正气”。我认为,“正气”是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的基本素质,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在工作上,我都要求自己把握好最基本的做人原则,坦坦荡荡,老老实实做事,诚诚恳恳、实实在在待人,时刻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利与团结的话不说,有损于团结的事不做,时刻保持青年的朝气和活力,保持基本的原则和分寸,我坚信,“只有落后的干部,没有落后的职工群众”,只有我们想职工群众之所想,急职工群众之所急,办职工群众之所需,我们的工作就会如鱼得水,工作中的困难就会迎刃而解。
五是勇于创新善于协调。参加工作*年来,在党的培养、教育下,我坚定了信念,增长了才干,提高了水平。我思想解放,勇于探索,开拓进去,富有改革和创新精神,我善于听取大家的意见,善于协调关系,刚柔并济,充分调动伙伴的工作积极性,发挥每个人的特长,营造一个融洽的工作环境,带领大家一起工作,和领导一道建成了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舒畅的战斗集体。
如果这次我能竞聘成功,我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找准位置、做好本职工作
找不准位置,也就找不准工作的立足点、切入点、着力点,工作起来也就会茫然。为此首先要做好“战斗员”,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对上认真执行领导的工作指示和要求,对下加强沟通协调、联系员工,团结大家一起做好系统的各项工作责任。其次要当好“指挥员”,及时布置和落实各项工作,并做好检查监督。并及时将各项工作进度和情况反馈汇报给领导。最后要精准把握好工作岗位的角色定位,做到管理无巨细,参谋不决断,助手不揽权,不越权,不越位,不缺位,工作要到位。
二要沟通协调,作好桥梁工作
一是协调好上下的关系。对上做到尊重而不盲从,服务而不奴婢,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机动灵活,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对下做到以礼待人,以诚交人,以情聚人。不盛气凌人,不搞瞎指挥、乱指挥,切实做到以大局为重。二是协调好内外关系,外求支持协作,内求团结向上,努力做到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以和谐的氛围促发展。
三要和谐相处,做好团结工作
搞好内部团结。生活上多关心同事,让大家有一种家庭的温暖感;工作上帮助同事多出成绩,让大家有一种职业的成就感;在利益和荣誉面前,不争不抢,多让同事,让同事有一种职业荣誉感。对于同事之间的矛盾,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多做思想工作,求大同存小异,凝聚大家的力量一起朝着共同的目标迈进。
四要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己
明确自身责任,努力按照政治强、业务精、善管理的复合型高素质的`要求对待自己,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和管理素质,在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还要学会尊重,学会理解,学会“给予”,并善于“换位思考”。做到爱岗敬业、履行职责,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全力实践“团结、务实、严谨、拼搏、奉献”的时代精神。
五是强化管理,做好总支工作。
(1)从大局出发:强化作风建设,落实责任意识
进一步加强自身作风建设,要改进学风、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丝不苟地落实工作的责任意识。树立一种好的、健康的工作态度作为日常工作的理念,要从平时一点一滴、从每件具体工作做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要主动服务、热情服务。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把各项工作做好,时刻用优秀共产党员的高尚精神激励鞭策自己,党性纯洁则作风端正,党性不纯则作风不正。要时刻珍惜自己作为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和领导干部作为表率的崇高形象;时刻按照党的原则、广大员工的期望检讨反省自己的所言所行;时刻用反面典型及其教训警示自己,自觉打扫头脑中的灰尘。一切归根于落实、一切取决于落实、一切依赖于落实,确保2011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顺利完成和超额完成。
(2)从细微处着眼:强化安全意识,抓紧协调配合工作
定期对在基层工作中掌握到的有关问题要认真的进行汇总分析。同时,对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提出一定的处理办法和思路,对一些较为复杂、疑难的难题,要迅速向上级领导反映并共同研究解决办法。从细微处做起,在细小处留心。严肃纪律、严防死守,不给隐患和违规违章有任何存在的机会,在萌芽处避免、从源头上把关。要眼睛向下、重心向下,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对职责范围内的每项工作,要抓早、抓紧、抓实,尽职尽责,对协调配合的工作,要主动沟通、加强协调、配合到位。
无论这次竞聘的结果如何,我都会认真对待。我将一如既往地踏实工作,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职位本身对我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在其职位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服务更多人群,更好地为我煤矿企业的高速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是我不懈的追求。
最后,我想说,如果有机会服务更多人群,我将奉行“上浮一级思考,下沉一级行动”的工作理念,秉承积极进取,虚心学习,勤奋踏实,任劳任怨的自我期许,力争做到“**企业给我新平台,我为**企业添光彩”。绝不辜负组织和领导的期望!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