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读书时,写
篇1:初中读书笔记摘抄500字
我无法像他们一样,那么深切的去歌颂《百年孤独》。任何一本书,在我这里,就是一面镜子,照见自己的同时,也照见了我们习惯漠视不见的事实。我在想,那些人他们悲戚的命运。他们曾经那么努力执着、那么夺目,却有一个那么荒诞和无聊的晚年。我由此又产生了害怕,怕我有生之年,来不及真真切切的保护我的父母,在物质上满足他们,在精神上支撑他们。
我也深深的了解到一个现实。一个人,在有了爱和理想的时候,就有了孤独。我们愈爱,便愈发孤独。
那么,今天这个日子,于我,虽然是一年中的唯一,但终归不会圆满。《百年孤独》的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人,他们的人生全部由童年决定,某一幕某一瞬间,就已经影响到了他们这丰富而漫长的一生。走到最后,能忆起来的,也不过是那一瞬间的景象,只不过那一刻,已不带任何情感,就好像,那一刻一直跟在他身边,而他,才是一直迷失的人。
我希望我能不像他们一样,在生命的进程中,执着于最初的不圆满,一直迷失下去。
打开那颗心,拥抱这世间的好,做个注定不圆满,却满足幸福的人。
这就是生日的感言吧。不祝自己生日快乐,却祝自己豁达知足。
篇2:初中读书笔记摘抄500字
列夫托尔斯泰是俄国著名的作家,思想家,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伟大的文学家。他被称颂为具有“最清醒的现实主义”的“天才艺术家”。
可是,列夫托尔斯泰两岁丧母,九岁丧父。青少年时代的列夫托尔斯泰,不仅常为思想苦恼,还为自己丑陋的相貌感到绝望。但1851年,列夫托尔斯泰来到高加索,群山环抱的清明环境才使他纷乱的大脑清醒过来。第二年,他创作出了《童年》、《少年》、《青年》和《一个地主的早晨》等优秀作品。1862年列夫托尔斯泰结婚了,幸福的家庭生活使他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创作出了震动19世纪整个小说界的巨著:《战争与和平》与《安娜。卡列尼娜》。
但是,列夫托尔斯泰是苦恼的:他本人拥有地位和财富,但他时常为自己的富裕的生活感到羞愧难安;他同情下层民众,又对他们缺乏信心。在列夫托尔斯泰晚年的时候,他站在了农民的`立场上。但是他却没有得到家庭和社会的认可,甚至于被开除了教籍。在精神上,他一直是孤独的。八十二岁的时候,他选择了出走,并病死于一个小火车站上。虽然别人都说他是“天才“”,但是《名人传》里他自己说到:我只是个普通人,我不是天才,我是在后天的生活中,凭着自己不懈的努力,拼命追求,才登上世界文化顶峰的。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属于他自己的一份精华。
我们要了解自己,选定方向,认真去追求。”如果每个人都能意识到开掘“智慧之门”的可贵,并且都有勇气和决心,能踏踏实实,以自己的方式,认认真真完成自己的工作,我想我们有朝一日也可以骄傲地宣称:我不是天才,但我成材了!
篇3:初中读书笔记摘抄500字
《狂人
文中一个不懂世事的疯子道出了世间的本质,而那些将“疯子”称为“疯子”的人却故意装作糊涂,明明干出一些吃人的勾当,却做起了“君子”。文中写道“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及其“翻天妙乎,与众不同”的处世原则更是将封建统治阶级颠倒黑白的本领描述的淋漓尽致。他们“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遮掩,不敢直接下手”,这正是他们缺乏勇气的体现。他们“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正如疯子对他哥哥的劝说中所说的一样:“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的确,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为了吃人,竟连自己的同胞兄弟也要谋害。从中可以看出在封建社会中,少的是亲情,多的只是杀害、暴力与凶残。所以,小孩子,狗,医生,陈老五以及大哥,都在以同样凶残的目光看着“我”这块肥肉,他们要“育肥我”,然后再逼“我”自戕,这样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偿了心愿”,多么狡猾无耻与凶残!更可悲的是我们的孩子们,他们何以有此等的心思呢?!无非是老子娘教的,“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而如此无知善良的“我”也在无意中成了吃人的人,成了吃人的人“销赃”的同伙。所以他们将希望寄托于孩子身上,因此主人公在文章的末尾高声呐喊:“救救孩子!”
文中"吃人"这个惊人的字眼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鲁迅借狂人之口,令人们意识到封建主义"吃人"!这一振聋发聩的呐喊使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人醒悟了,震撼了!
《狂人日记》一种自由的流露,一次正义的爆发。鲁迅先生的声音在那个充满恶臭、血腥味的封建社会,唤起了沉睡的人,沉睡的真的人,唤醒了整个世界!
《狼王梦》讲的是一匹叫做紫岚的母狼一心想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可到了最后,不仅孩子没当上狼王,两自己的性命都赔上的一个故事。下面是关于狼王梦的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一:
大家一听见狼一定会想到什么狼心狗肺这样的词语。可这里面的狼,是一条非常慈祥的狼。
主人叫“紫岚”,它十分疼爱自己的孩子,它的“丈夫”叫黑桑,黑桑它有个梦想,就是成为狼中之王——狼王。只可惜黑桑的愿望还没实现,它就去世了。后来黑桑的尸体被野猪吃的一点不剩,只有一堆白花花的骨头了。后来紫岚生出了五条小狼,刚出生就死了一个,剩下它们四条小狼是: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其中媚媚是一只小母狼。紫岚把所有的希望和精力全部投给了黑仔,因为黑仔和黑桑最像。可计划才刚刚开始,黑仔就被没吃过狼肉的金雕给叼走了。可是紫岚并没放弃,又把希望的目光投送给了蓝魂,蓝魂有幸成为了狼王的右臂,后来蓝魂因为上了猎人的当,被捕兽夹给杀害了。只好将无奈的目光和希望送给了双毛,双毛从小十分自卑,因此双毛在培养成狼王的过程中,紫兰的四颗大门牙掉了,一只前爪瘸了,走路一瘸一拐的。双毛在夺得王位时被古古咬死了。“卡鲁鲁”和“媚媚”“结婚”了,紫岚见状,只好把住了十多年石洞让给了它们……
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所感动。这本书里的狼即没有《狼外婆》里的狼可恶,也不是鬼故事里作恶多端的“狼精”,而是大自然里的英雄豪杰,是一种非常智慧多谋的动物。这里的故事曲折而有趣,狼已是快濒临灭绝的种族了,让我们来一起保护它们吧!
大家一听见狼一定会想到什么狼心狗肺这样的词语。可这里面的狼,是一条非常慈祥的狼。
主人叫“紫岚”,它十分疼爱自己的孩子,它的“丈夫”叫黑桑,黑桑它有个梦想,就是成为狼中之王——狼王。只可惜黑桑的愿望还没实现,它就去世了。后来黑桑的尸体被野猪吃的一点不剩,只有一堆白花花的骨头了。后来紫岚生出了五条小狼,刚出生就死了一个,剩下它们四条小狼是: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其中媚媚是一只小母狼。紫岚把所有的希望和精力全部投给了黑仔,因为黑仔和黑桑最像。可计划才刚刚开始,黑仔就被没吃过狼肉的金雕给叼走了。可是紫岚并没放弃,又把希望的目光投送给了蓝魂,蓝魂有幸成为了狼王的右臂,后来蓝魂因为上了猎人的当,被捕兽夹给杀害了。只好将无奈的目光和希望送给了双毛,双毛从小十分自卑,因此双毛在培养成狼王的过程中,紫兰的四颗大门牙掉了,一只前爪瘸了,走路一瘸一拐的。双毛在夺得王位时被古古咬死了。“卡鲁鲁”和“媚媚”“结婚”了,紫岚见状,只好把住了十多年石洞让给了它们……
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所感动。这本书里的狼即没有《狼外婆》里的狼可恶,也不是鬼故事里作恶多端的“狼精”,而是大自然里的英雄豪杰,是一种非常智慧多谋的动物。这里的故事曲折而有趣,狼已是快濒临灭绝的种族了,让我们来一起保护它们吧!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二:
我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书就是《狼王梦》,想知道原因吗?那就听我给你介绍一下吧。设问,引出下文,激趣。 《狼王梦》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扣人心弦,书中主要讲,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公狼黑桑未了的心愿,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费尽了千辛万苦。
可是,马上就要成功的时候,它的孩子都因为意外死去,它万分悲痛,在它快要死的时候,也要和老雕同归于尽,保护自己的子孙。读着这本书,我仿佛置身在狼群之中,我的心也跟着紫岚一家的'祸福而起伏。我被紫岚妈妈那博大无私的母爱所打动!是啊,紫岚妈妈为了这个梦想的后面,又有怎样的付出!为了把她的狼儿培养成狼王,她又花费了多少心血!她把爱都注入到孩子们身上,她完全牺牲了自己!她的几颗门牙在营救蓝魂儿时被捕兽夹夹断了,为了培养小儿子双毛脚被摔跛了,胸前还永远留下了一道深深的伤疤。她为了孩子们把自己变成了丑狼!她承受着生活的艰辛,成长的困惑,失子的痛苦,老年的孤独;即使在她活着的最后一秒,她也要和老雕同归于尽,为自己的子孙消除一个隐患……她默默地奉献着,不断为儿女着想,多么伟大的母爱啊!我的母亲也为我付出了很多,可我总是理所当然,毫不犹豫地接受,有时还在她面前不高兴。读了这本书,让我想到当母亲在默默地为我叠床单时,那是母亲对我的爱;当母亲流着汗水为我洗衣服时,那是母亲对我的爱;当母亲每天为我端出香喷喷的饭菜时,那是母亲对我的爱……
读了这本书,让我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三: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我五彩的童年里当然少不了书籍的参与。在我看过的上百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最令我震撼的便是沈石溪的动物小数《狼王梦》。
这是一段悲惨的故事,母狼紫岚在绝境中产下五只狼崽,并立志把其中一匹培养成新一代的狼王,完成幼狼的父亲嘿桑未了的心愿。为了实现这个梦想,紫岚呕心沥血训练狼崽,可梦毕竟是梦,几匹雄狼崽相继死去。唯一幸存的母狼媚媚夺走了紫岚的幸福,并把她赶出了洞穴,而最终紫岚为了她的狼孙,在与金雕的战斗中死去。
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狼一直是“反面人物”,是一种冷酷、凶残的动物。然而,《狼王梦》彻底颠覆了我对狼的看法,它不是无情、凶恶,而是拥有同人一样的爱和梦想。文中一心想把自己狼儿培养成狼王的紫岚是一匹野心勃勃的母狼,她为了实现自己和死去丈夫的梦想,不惜一切代价培养孩子。无论是在人间,还是在“狼间”,都闪烁母爱的光辉,都把母爱视为至高无上的爱。
书中最令我感动的便是当蓝魂儿被压在捕兽夹下的时候,紫岚干脆利索地咬断蓝魂儿喉管的一幕。这表面上是残忍的,但是却让蓝魂儿安然地死去,而紫岚心中是那么悲痛。一个不爱子的母亲怎能做出一个这样正确的伟大抉择?这是我体会到了我犯错,父母打骂我时的感受,疼在我身上,更疼在他们的心里啊!
虽然我已多次阅读《狼王梦》,但我仿佛还在宽广的尕尔玛草原上,在充满着爱和梦想的石洞里,在日曲卡雪山悲愁的山脚下……一曲狼的悲歌在我心中回荡。
《昆虫记》读书笔记
我花了两天时间读完了《昆虫记》,知道了作者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里面写了他家非常穷,除了一所房子和小小的园子外就一无所有,后来,他的爸爸妈妈就给他了些鸭子,他把小鸭子们带到神秘的池塘。在那里,法布尔不知不觉的喜欢观察动物和植物了,特别是昆虫。
法布尔在写《昆虫记》的时候,也像写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昆虫是寄生在蜜蜂身上的螨虫——蜂螨。蜂螨这种昆虫没一两天就死了,这两天的生命里它的全部工作就是繁殖后代。它在繁殖后代时,先是在蜜蜂身上,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它是在蜜蜂巢里繁殖后代的。在蜜蜂飞行时,蜂螨就用法宝——大针子和粘液,抓住蜜蜂的软毛,飞到蜜蜂巢里,如果把卵产在蜂蜜上的话小蜂螨就会被蜂蜜闷死了,所以,蜂螨要在蜜蜂产卵的时候,滑到蜂卵上去。我读了蜂螨的故事,我知道了蜂螨在跟蜜蜂飞行时是很危险的,特别是在蜜蜂高速飞行和与地面摩擦的时候,但是蜂螨一点也不害怕,它们是一种喜欢冒险的小家伙。它们不是瞎冒险,而是有自己的绝招,安全地到达目的地。为了不使自己的卵有危险,蜂螨妈妈会想办法解决问题。我们应该学习蜂螨喜欢冒险、善用法宝的.精神。我觉得蜂螨很有母爱,为了孩子不怕危险,我们应该孝顺父母。
《昆虫记》这本书还让我知道了其他许许多多不知道的昆虫,学到了很多的道理!
《昆虫记》读书笔记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着作。它不仅是一部文学巨着,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着作。作者用了毕生的精力研究了昆虫世界,那份执着,那份坚持不懈的精神实在让我佩服。书中充满了惊奇,充满了情趣,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另一个世界的奥秘——昆虫世界的真面目,更让我发现了大自然中蕴含着的各种科学真理。
作者用那生动活泼的行文,轻松诙谐的语调,向我们描述了昆虫世界中的一幕幕。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做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 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还有,萤火虫、蚂蚁、蜘蛛、蟋蟀、毛毛虫,燕子、麻雀……林林总总,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一段段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景况,涵盖了关于昆虫的进食、保护自己、交配、养育后代、劳作、狩猎及生死,几近所有的细节。
作者的精神我很受启发:我们应该有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应该有始有终的去把它做好,相信自己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哪怕你的追求在别人看来是枯燥的,寂寞的,乏味的,只要你有恒心,就一定可以创造出奇迹。
《昆虫记》不仅仅浸溢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学学他的精神吧!虽然我们不一定要像法布尔一样去探索昆虫的奥秘,但我们可以学他的精神,去做好其他事情!
我认为 《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 《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昆虫记》读书笔记
今天,我读了法布尔所写的一部名著——《昆虫
法布尔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昆虫日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给后世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近了现代文明。 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容易。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勤于自修,精心选择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新成果。法布尔一生最大兴趣,就是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他正因为热爱真理所以撰写《昆虫日记》。
我多么渴望像法布尔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到科学的世界去探索,去揭开自然界中的一个又一个奥秘,为人类造福啊!然而,平时我连做数学题都不认真,不刻苦。总是这多一个小括号,那落一个小数点什么的。同法布尔相比,我感到羞愧不已。
读过《昆虫日记》和法布尔的生平,我感受很深,《昆虫日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再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