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
我大概也算是出生在“书香门第”吧!因为打我记事以来,家里的书柜里,桌子上、茶几上、甚至凳子上,随处可见的大都是书,因此妈妈常抱怨家里太“凌乱”。
在这样的环境里,想不认识字都难。于是,三、四岁,我就认识了不少字。看图识字、幼儿读物、还有爸爸、妈妈经常给我讲的那些故事书上的故事,成了我幼年时代的精神粮食。
稍稍懂事了,我把爸爸的书翻了个遍,虽然不少是爸爸教书用的,我还是饶有兴趣地东翻翻、西看看,以至于爸爸找不到书的时候还是我帮他找到的。
幼儿时候,我最喜欢那些彩页的童话故事,它们把我带进了一个个生动的童话世界。好几套童话故事书几乎都让我翻烂了,那些五彩绚丽的故事似乎印在了我的脑海里,终身忘不了了。
上小学了,语文老师很惊讶我的语言理解能力。我的作文常被老师当作范文在班上念,同学们羡慕地问我,“陈玥,你的语文为什么这么棒?”我也毫不卖关子地告诉他们——多读书呗!
有书读是福气,我爸爸曾告诉我他小时候的理想就是想当书店里的营业员,他们那个年代,书很少,好书就更少。好不容易买到或借到一本书,常常是爱不释手,挑灯夜战——难怪他眼睛近视。他很爱惜书,小时候看过的书不少仍然保留着。
读古今书籍犹如欣赏美丽的画卷,历史上叱咤风云的人物缤纷无限,中外新奇事物琳琅满目。徜徉在书的海洋,朝可拜谒孔子,暮可走访太白;夏可观十里荷花,秋可赏三秋桂子;意在北可驰骋塞外草原,心向南可流连江南雨巷……在书中能让你发现一个又一个神奇:随“突尼斯”骑鹅旅行,和多萝茜寻访《绿野仙踪》;“嫦娥奔月”让我们有了探月计划,《海里两万里》的科幻让人类遨游湛蓝的海洋……有书可读实在是人生一件乐事!
我渴望通过“书籍”这座桥梁与智者交流,打开通往世界之窗。在浩如烟海的书籍里,我恨不得多长一双眼睛——咳,那不成了“四眼狗”了吗?——噢!这句话犯忌,对老爸不尊重,删去!
腹有诗书气自华,我手捧“宝书”闯天涯!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
如果把知识比作花朵,那书籍就是深扎泥土的老根;如果把知识比酒瓶,那书籍就是甘甜可口的美酒;如果把知识比作夜空,那书籍就是那颗颗耀眼的星星。
谈到读书,我便忍不住把自己的心里话一字不漏地说出来。
我从小就会听大人们讲故事,因为我觉得故事的内容很有趣。而且,我还认为读书是每个人在人生必须经过的一条路。书可以让整个世界变得更有趣,令人生变得丰富多彩,让个人变得更有品味。
我仍然依记得,在我7岁的时候,我读了拼音版的《国王的新衣》,我觉得故事中的两个骗子非常狡猾、可恶。9岁时,我再一次翻开这本书,我想起了自己以前那天真而可笑的想法时,不禁为自己的幼稚感到有趣。12岁时,我再次读此书时,我感谢故事中那个诚实的孩子给我的启示。现在读此书,我看到的是国王的虚伪和大臣们的贪生怕死令来感到可笑、可悲。
我爱看书,是书令我自由地邀翔在知识的海洋里;是书令我写意地徜徉在科学的世界中,是书令我学会了真、善、美;是书令我明白了是非黑白;是书教会了我独立自强;是书让我领会了人生的真谛……在看《鲁滨逊漂流记》时,我看到了鲁滨逊的勇敢、坚强,不畏困难的精神。想到了做人也要勇敢、坚强、不畏困难。在看《爱的教育》时,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书中人物的善良,他们乐于助人,有一颗“同情之心“。在看《中华上下五千年》时,我知道了中知道了中国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读书,可以让我懂得许多人生哲理。书让我知道了作为女性的尊严,像裴多菲说的“若为自由放,二者皆可抛。”伏尔泰曾说过“劳动是快活的根源。”这句话中,我知道了劳动也是一种快乐。达尔文说过一句话让我感动,他说:“幸运喜欢照顾勇敢的人。”这句话使我懂得做人就要勇敢。
我感到我就是一个朴实的劳动者,辛苦的耕耘,而上帝喜欢照顾勤劳的人。我得到的不是水中月,而是累累硕果,似蜜的甜泉。我真佩服卢俊,他说:“耐心虽苦,成果却甜。”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3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书是我必不可少的良师益友,就像鱼离不开水,草离不开土壤一样。
我对阅读的兴趣是从三年级开始的,那时我们学校开展“读书节”和“好书淘淘乐”活动。大家可以把自已珍藏的好书,带到学校来互相交换阅读。刚开始,我对阅读不太感兴趣,只是对新开展的读书活动所感兴趣。每天中午,我都会带一本好书,兴高采烈得回家阅读。久而久之,我便养成了爱读书的习惯。从三年级到现在,我家书柜中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课外阅读书籍。我从书中吸取了许多精华,书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在知识的海洋里寻找到了宝藏。
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天气炎热,我和妈妈有了一个共同的想法,就是去新华书店看书,因为那里既安静又凉快。到了书店,我的目光仿佛一个红外线探测器扫视着书架中的每一本书。突然,我发现了一本经典的著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哇!我的心一阵狂跳,这就是我梦寐以求想看的书,今天终于实现愿望了。我一边看心爱的书,一边拿着准备好的笔和笔记本,摘抄书中的好词、好句子。站在一旁的妈妈看我读书入迷了,决定把这本书买了送给我当作生日礼物。我高兴极了,大喊:“妈妈万岁,读书万岁。”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受很深,我从书中的学到了主人公海伦﹒凯勒的不屈不挠,坚忍不拔的精神,这对我以后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忙。
由于我对写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主动要求妈妈帮我报名参加盐城晚报的小记者活动。在小记者组织的实践活动中,我参观了南洋飞机场和悦达纺织集团等地方,学到了闻所未闻的东西,同时我还在盐城晚报上发表了几篇作文。例如:“开拓进取的悦达人”、“秋天的枫叶”、“我学会骑自行车”等优秀作文,其中“我学会骑自行车”在盐城晚报作文比赛中荣获了二等奖。成绩的取得,让我在今后的写作道路上更加坚定了读书的信念。
书,让我从一个幼稚的儿童成为一个智慧的学生,让我的心灵增加了许多幻想,我喜欢读书,喜欢沉浸在书的海洋里。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4
从小到大,我阅读过的课外书很多,从最初的漫画书《三毛流浪记》、《父与子》、《丁丁历险记》、《多啦a梦》,到名著《鲁滨孙漂流记》、《金银岛》、《西游记》、《红楼梦》、《水浒传》……
在我读过的阅读书目当中,让我印象最深刻是《西游记》这本书,它主要讲了意志坚定的唐僧带领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五指山收复孙悟空、高老庄智降猪八戒、流沙河勇斗沙和尚,猴王大闹五庄观、悟空三打白骨精、大圣挪骗宝贝、车迟国猴王显法、悟空三调芭蕉扇、功成行满到灵山等经典故事,成功的讲述了来自大唐唐太宗贞观年间僧人玄奘历尽艰难到印度取经的真实故事,塑造了孙悟空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横扫妖魔的无畏气概,也代表了正义的力量。猪八戒它贪吃贪睡,自私好色,而且好进馋言。唐僧虽然懦弱胆小,缺乏社会经验,但凭着坚定的信念,义无反顾,历尽磨难,取得了真经。他身上凝聚着人类成功者身上所具备的坚忍不拔、百折不挠的优秀品质。
当我看到这段片段:好猴王,束一束棉布直裰,撩起虎皮裙子,揝着金箍棒,抖数精神,径临涧壑,半云半雾的,在那水面上,高叫道:“泼泥鳅,还我马来,还我马来!”却说那龙,吃了三藏的马,伏在那涧底中间,潜灵养性。听得有人叫索马,按不住心中火发,纵身跃浪翻波,跳将上来道:“是哪个敢在这儿大话伤我?”行者见了他,大咤一声:“别走!还我马来!”轮着棍,劈头就打。那条龙张牙舞爪来抓。他两个在涧边前,来来往往,战罢多时,盘旋良久。那条龙力软筋麻,不能抵敌,打一个转身,又撺于水内,深潜涧底,再不出头,被猴王骂詈不绝,也只推耳聋。
经过反复的阅读《西游记》这本书我从中收获了对于目标一定要坚定信念,不到最后不能放弃,千万不能像猪八戒一样遇到困难和挫折就畏畏缩缩、丧失对自己的信心。在生活中如此,在学习中也是如此。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5
我的爱好像彩虹一样缤纷多彩。有画画、唱歌、练字……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阅读了。你知道我究竟有多喜欢阅读吗?这还有一个有趣的故事呢!
晚上我一做好作业,就拿起一本《草房子》来看。还没过多久,妈妈便喊吃饭了,我好像没听见似的,还是聚精会神地看着书。妈妈有喊了我几声,让我吃饭。我听见妈妈说话的声音变得有点凶,还带了点火药味,我连忙把书放在旁边,飞快的跑到餐桌前把饭吃掉。刚刚吃完饭,我就走到书桌旁,准备打开书看,妈妈又对我说:“把衣服收拾好,马上洗澡。”我呢,也不得不服从妈妈的命令,只好依依不舍的离开了书桌。刚洗过澡,我原本想:“这下我可以好好的看一会儿书了。”我刚要坐到椅子上,妈妈就过来对我说:“时间不早了,快点睡觉吧!”我当时就好像被雷劈了一下似的,站在那傻眼了。
这是我脑子里冒出了一条“鬼主意”。心想:“既然妈妈叫我上床睡觉,不如我就在床上看书吧!”想着,便乘妈妈不注意,我把一本书和一把手电筒神不知、鬼不觉的放进了被子里。便假装打着呵气对妈妈说:“妈妈,我要睡觉了,那你走吧。”妈妈一走,我的计谋就得逞了!
我先钻进被子里,把手电筒打开。灯光照着书里的字,看起来很清楚。每当我看到让人伤心的地方我的心就好像被一块冰镇住了。每当我看到令人生气的那一段,就好像心里填满了火药!气的肺都要炸了!恨不得把那个令我生气的人拖出来揍一顿。每当我看到有趣、很幽默的地方,也会情不自禁的笑起来。你别看我只顾着看书,其实我的耳朵有一个“重任”,妈妈会经常到我房间来“巡逻”,我的耳朵就会听见外面有没有声音,如果有声音,我就把书和手电筒藏起来假装睡觉。如果没有声音,我就继续看着书。
过了一会儿,妈妈就过来“巡逻”了。我急忙把书藏在枕头下面,把手电筒藏进被子里,然后我假装睡得很熟。妈妈过来了,看我睡得很熟,就走了。“哈哈,我居然没有被发现!”我心里可高兴了。我又继续看书,看了很久很久,我居然睡着了!第二天早晨,我被妈妈发现了。
看,这就是我阅读的故事!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6
大家都知道我是个爱阅读的学生吧?光看我家的书架就足以让你晕倒。偷偷告诉你,我家共有十一个书架,上面“住宿”着琳琅满目的书籍呢!若你来我家玩,路过我的书架,保你大吃一惊!!现在,我来向你讲诉一个我三年级的故事吧!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云层,照在我的身上。我揉了揉双眼,睡意朦胧的睁开,缓缓的打了一个哈欠,一个劲儿的坐了起来,撇了撇身旁的闹钟:哇!才5:00!太棒了,可以看一个多小时的书了!!我蹑手蹑脚的下了床,胡乱的披上了一件睡衣,随手抓了一本童话书,坐在床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一页,两页,三页,书上的纸张顺着我的手,响起了“沙沙沙”的声音;四页,五页,六页,我顺着黎明的光芒,细细的阅读着它,品味着它。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不稍的撇了撇闹钟:糟糕!时间怎么过的这么快,已经7:10分了!我平时可是在这个时间出门的呀!!再说,我还是今天领读的值日班长!!!7:50就要领读!!!!
平时,妈妈都说我的速度向慢镜头回放,可今天,我和平时可不一样,速度快得就像快镜头回放。我飞快的刷完牙洗完脸,随便披上了一件衣服。等我迅速地干完了一系列的等等事情时,已经7:40分了。
我本来想坐三轮车的,可为了赶时间,我一个箭步跨上了出租车。出租车在马路上飞快地行驶着,可我还是一个劲儿的催促道:“快点儿,快点儿!”
终于到学校了,我从一个跑步弱手变成了一个飞毛腿,以一秒三百米的速度冲向教室。我低头望了望表,现在已经7:49了。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啊,我在一分钟前赶到了教室。
看来我得控制一下我自己,不能对书这么入迷了。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7
淡淡的墨香,洁白的纸张,一个个飞舞的精灵,一段段跳跃的文字——书,她是我一生中最知心的朋友,她是我成长道路上最美的记忆。牵着书的手,我收获了最宝贵的财富,我在不知不觉中长大。
小时候的我,永远都是无忧无虑的。玩累了,疯够了,躺在床上。每到这时,总会拿着一本厚厚的漫画书,放在我的手上。翻开书,那夸张的人物形象映入眼帘。虽然看不懂上面那星星点点的.文字,但活泼 生动的小主人公却以它独特的姿态演绎着一幕又一幕无厘头的故事。它就像一个小吸盘一样把我吸在家里,让我在安静的氛围里也能过得充实愉快。精彩之处,总会逗得我哈哈大笑。此刻,全身的疲惫已经一扫而光,剩下轻松与愉悦。慢慢地,我进入梦乡,连梦里都有自己甜甜的笑脸。
书,让我在长大中收获快乐。
渐渐地,步入了小学,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了。一次课间,我正聚精会神地读者《安徒生童话》,后面的突然要向我借钢笔,我把钢笔递给他,只听见他说:“钢笔好像没墨水了。”我回头一看,他正将钢笔的推手往下一推,一股墨汁猛地一下喷射出来。顿时,我身上那件雪白的衬衫立刻染成了“豹纹式”。我气极了,刚想和他大吵一架,忽然想起童话书里的灰姑娘,她的与继母对她那么恶毒,她都愿意原谅她们,我为什么不能呢?看着他满脸的歉意,我笑着对他说:“没关系,洗洗就好了。”他听了,也笑了。
书,让我在长大中收获宽容。
书,让我在长大中收获坚强。
书,让我收获了最宝贵的财富。牵着书的手,我能体会到的不再是简单的快乐,而是深刻的情感。牵着书的手,长大的不只是身体,还有心灵!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8
小时候我就喜欢画画,动不动就会拿起蜡笔、水彩笔涂鸦一阵。我经过的地方常常会有一条彩色的线或一只变了形的兔子,至今家里墙上还留着我的“杰作”。
有人会问,画画跟看书有什么关系呢?我来告诉你吧。画画不仅仅要靠自己想象,还要参考书上的图画,要想精通绘画,还得从书中学会技巧和方法。
画画是我的兴趣爱好,爸爸妈妈鼓励我先自学。这天,我在图书馆,走到“艺术”这条长廊时,我情不自禁地停下了脚步,手在书上拨来拨去,细细地盯着每一本书的书名。这时,我看见了一本粉红色的《超级漫画技法宝典2》,欣喜若狂地将它捧起,快步走到桌子边,翻开书本,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没多久我发现这正是我梦寐以求的一本全方位指导动漫绘画的书!兴奋的我立即拿出手机,给爸爸发了一条短信,请爸爸替我网购这本书,爸爸同意了。正当我想再了解一下这本书,一位小姑年跑了过来,在我桌边停下来,看了看书的封面,然后小声地问到:“请问这本书你打算还吗?”我紧紧地抱住书说:“我打算借。”她一副失望的表情,也走向了“艺术”那一条走廊。我心想:“现在的‘漫迷’可真多呀,我可要好好努力,免得看了这么多书还一事无成。”
心爱的漫画宝典到手后,我心中有说不出的高兴。我从第一章开始细细品读,把注意事项、特点什么一类的词全划下来。看看上面的图片,有时我会文思如泉,涌现出一个个形象,那时我就根据书上说的、自己想的、现实中结合起来,动笔画着试试。两个月下来,我不、圈起来,还要多练练笔。让我们一起爬上人类进步的阶梯,登上书的顶峰吧!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9
“饭可一日不吃,觉可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这是一位伟人——爷爷说的。这句话表现出了毛爷爷对读书的酷爱。我也为读书痴迷而深深地陷入其中。下面就让我来给大家讲个小故事吧!
有一次,我在自己的房间读罗伯特—罗素的作品《兔子坡》。书中绘声绘色的故事吸引着我的好奇心,越看越觉得有趣,我非要把这本书看完不可。“涵涵,吃饭啦。”妈妈在厨房叫我。“马上!”我立刻回了一句。心想:先把这页看完了吧。可谁知,越看越停不下来。“徐一涵,这都几点了,你干嘛呢?不吃饭了啊?!”妈妈怒气冲冲的走了进来,“哈啊,老妈,这才几点啊……啊哈哈,都过了半个小时了啊……啊哈哈,我马上……马上就去洗手吃饭,您……您大人有大量,绕了小的吧。”说完,我一溜烟儿就没影了。
还有一件关于书的事。记得,那是今年暑假的一天,我去深圳的老姨家玩儿。我和大宝、小宝(我老姨生的一对儿龙凤胎)玩儿的正欢,无意间发现客厅的墙上有两个大字:煮书!我思来想去也搞不懂这两个字的意思。“煮书?书也能煮吗?”我跑去问在厨房做饭的老姨,“老姨,书也能‘煮’吗?‘煮书’是什么意思?”“当然啦,是东西就能煮啊!不过‘煮书’的意思嘛,最早提出文字可以‘煮’的,是宋代的董嗣杲所谓‘煮书’,就是反复品读、钻研,将书中的内容深入了解,透彻了解。”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又问“那我应该怎么做呢?”“你可以先从你们的教科书入手啊!”老姨笑着回道。“嗯,我知道了,谢谢老姨!”“不用谢!”
我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还要做一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人。加油!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0
从小我就喜欢阅读。从一开始的图片画到带着拼音文字的故事书,再到只有文字的书籍,我都一路看了过来,少说也有几百本。妈妈夸我是个爱看书的好孩子,说我与阅读有不解之缘。
在我还在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去上班了,我一个人待在家,十分无聊,于是我翻箱倒柜,想找到能打发时间的东西。终于,我找到了一本童话故事书《神笔马良》,我十分开心,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妈妈回来见家里乱七八糟,还以为进小偷了。我告诉妈妈缘由后,以为妈妈会责备我,但是没有,妈妈还说看书是个好习惯,要保持。几天后妈妈又给我买了许多的书:有作文书,故事书,小说……各种各样,从此我的阅读范围越来越广泛,知道的东西也越来越多。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在书的海洋中自由自在的遨游。
我曾与爱丽丝一起漫游仙境;也曾与《青铜葵花》里的主人公一起体会人间的真情;还与《根鸟》一起逃离坏人的磨爪……阅读到精彩的地方,我会忘乎所以,更让我爱不释手。通过这些书籍,我能深深地体会主人公的喜怒哀乐,了解了他们之间深深地情意。有了阅读,我的生活也不再孤单寂寞,文字像可爱的小精灵一样在我的脑海里跳动,给我带来快乐与知识,伴着我健康成长,让我进步。
记得有一次作文比赛以童话为题,因为我读了许多相关的书籍,想象力丰富很多,得了奖,我十分开心,同学和老师,还有爸爸妈妈都表扬了我,有了他们的夸赞和鼓励,我更认识到了阅读的好处,更加爱上了阅读。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以后,我还要坚持多看多读,并且带动同学们一起,共同进步。我要把阅读当成一位语文老师;当成知己,让它充实。点化。陪伴我一生。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1
我是一个“爱啃书的小书虫”。只要是我喜欢的书,我就一定要“啃”到底。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啃”书,妈妈突然叫我:“朱?B怡,洗手吃饭啦!”因为当时“啃”得正带劲儿,被妈妈这么一喊,心里不禁烦躁起来,说:“我不饿!你们先吃,我等一会儿吃。”嘴上说是一会儿吃,其实已经忘记了时间,不知不觉中,过去了一个小时,我还依然沉迷在阅读的故事中,直到被妈妈责怪,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放下书。谁让咱答应过一会儿去吃饭呢,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吃饭吧。
还有一次,应该是在我二年级的时候,我正在看《阿凡提的故事智慧篇》,我的前桌冷不防地把我正捧读的书给抽走了,说:“朱?B怡!别看啦,再看就成书呆子咯,出去运动一下吧!”“好,你回答我一个问题,答对了,我就跟你出去玩,如果没答对,就让我在这儿安静地读书好不好?”因为不想在看书的时候被打断,也不想冷了同学的善意,所以,我给了自己一个争取继续看书的机会。结果,是我的小聪明得逞,我争取到了继续看书,哈哈哈……
类似的小故事还有很多。无论是主动挑选的书籍,还是被爸爸妈妈所强迫阅读的书籍,总之,我喜欢上了阅读。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从很小的时候看图文并茂的幼儿书籍,到现在的唐诗宋词元曲、名人传记,以及为了提高写作能力而阅读的优秀作文等等,虽然有些书,我还无法完全理解作者要表达的意思,但是坚持阅读,我已经收获了很多学校里、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在书海里遨游,让我整个人都感觉到了充实。我喜欢读书!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2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个是苏联世界著名文学家、革命家高尔基的名言。人们只有多读书才能够获取更大的知识和进步。
记得有一次我家还不是那么富有,有一次我正在吃饭的时候,突然看见哥哥的桌子上有几本厚厚的书,我便走过去看一看,哇!天呀,是书,真的是书!因为之前哥哥借书的时候都不给我看,所以这一次我只好把书偷偷的拿到客厅,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到了晚上,我已经“咬”完一本书了,哥哥也回来了。回到房间时,发现那几本书不见了,哥哥马上去问妈妈,可是妈妈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说了一句,“我不知道你的书在哪。”然后就马上跑回厨房炒菜了,哥哥一听妈妈说不知道,就立即“疯”了,因为那是他向同学借的书,哥哥答应下个星期是还的,可是现在丢了,他怎么还啊?
那时哥哥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着急,突然他想到了书应该是被我拿了,就立即跑向客厅,那时我正在看书,一看见哥哥来了,我立马把书藏在了课桌上,哥哥严厉地说:“是不是你拿了我的书。”我红着脸说:“我没有。”经过了半个小时的询问,哥哥终于放弃了,垂头丧气地走了。我看着哥哥,心里愧疚地想着:“你太狠了,你居然拿了别人的书又不承认。”后来我决定把书还给哥哥。
第二天早晨,我走向哥哥的桌子,哥哥正好也在那里,我走向哥哥,对他说:“哥哥,对不起,我拿了你的书,我那个时候没有向你承认错误,对不起!”“其实我早就发现你拿了我的书了,只是故意没说,如果你想拿就拿去看吧。”哥哥摸着我的头说。我说:“谢谢哥哥。”然后哼着小歌,开开心心地走了。
书是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的,给我们带来乐趣的,也可以给我们带来知识,所以我们一定要多看书。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3
书是一艘小船,能开往知识的海洋。书是一架阶梯,能攀登知识之峰。书是一双翅膀,带你领略万千的世界。
从前,我是个特别讨厌读书的人,一见到书就像老鼠见到猫一样惊慌失色。有一天,妈妈带了两本书回来家里,我见状以为是让我看,我急忙跑到书房从书架上抽出一本漫画书来看。看了有一小时左右,便沉不住气了,心想:妈妈怎么还不来呢?想着想着就走到了客厅,可是眼前的一幕惊的我嘴巴成了“O”型。妈妈竟然悠闲地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的看着那本书,我连忙走到妈妈跟前定睛一看“哇哦”!那有趣的故事情节,那优美的文字,一下子就把我的注意力集中到了妈妈手中的书本上!
从此,我就染上了喜欢读书的“恶习”,刚开始迷上读书那会儿就是一有空就看书,哪怕是上厕所,都要带着书进卫生间!
不过,过了一段时间我就发现,我的视力大不如从前了。我问妈妈:“妈妈,您也是每天都看书,为什么您的视力就那么好呢?”妈妈说:“傻闺女,读书也不能盲目的读啊,可不要小看它,读书也是有科学方法的,首先,你每读30分钟就要做一次眼保健操,接着,每次读书都要细读助思,反复琢磨研究,一定要掌握好读过的内容,不能草草了事,最后你只要按照妈妈刚才说的去做一定可以做到有效的读书”。
听完了妈妈说的话,我恍然大悟,读书不仅使我们增长知识,还可以让我们认识很多新的朋友。例如:神机妙算的诸葛亮,断案如神的包公。我爱书,它赋予了我智慧还有力量!和它在一起我的生活都是丰富多彩的!
指导老师:陈丽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4
从我记事以来妈妈每天都会拿着绘本坐在我的床边给我读各种各样的故事,正是有了妈妈的坚持不懈,使我渐渐的喜欢上了读书,当我成为了一名小学生后,我便开始自己独立坚持着每天阅读的习惯。周末的时候会和爸爸妈妈一起去书店看书,从科学漫画到名人故事,都是我喜欢看的书。到目前为止我看过的书已经把家里两个大大的书柜都占满了。
读书可以让我集中专注力,记得暑假里,我早早的写完了作业,在书房里看《昆虫记》,我如痴如醉地看着,因为这本书真的太好看了,我已经完全进入到这个书的世界里了。我觉得,我正在与达尔文一起在森林里观察有趣的昆虫,它们有的穿着华丽的衣服,有的唱着动听的歌,有的正在忙碌,有的正在休息……我一边聚精会神地观察,一边奋笔疾书,正当我在用放大镜查看蚂蚁的时候,突然,被拍了下肩膀,我转过头去,呀,是妈妈!我还以为是达尔文呢?我的脑子里充满了问号。原来,刚才我在另一个世界的时候,妈妈叫我吃晚饭了,我竟然没有听见!看来老师说的对,在你全身心投入读书的时候,你会与世间隔绝,进入到书的世界……
读书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记得那个难忘的星期天,我正在读《爱的教育》,看到和他的父亲去里渥的故事。那天,瓦梯尼在路上看见了一个人,他显摆自己漂亮的衣服,后面才知道原来那个人是一个盲人。从这个故事里我知道了,做事不能骄傲自满,要阳光,积极的对待每个人。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话说得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它不但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还能让我们开阔眼界,陶冶情操。是书籍让我的每一天都变得丰富而充实。大家拿起书本,一起快乐的阅读,自由自在地畅游书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5
如果把知识比作迷人的花朵,那书籍就是深扎泥土的老根,如果把知识比作香甜的美酒,那书籍就是储存佳酿的酒窖,如果把知识比作耀眼的星辰,那书籍就是辽远深邃的夜空。
我就是个爱读书的孩子,从懵懂无知时就爱听妈妈讲述睡前的故事。有一次听完依然意犹未尽,吵闹着让妈妈给我买来《大闹天宫》的图画书。打开扉页,精美的绘画与精彩的故事一下子就吸引了我充满好奇的眼睛,也攫取了我向往自由的心灵。整整一天时间,我都沉浸在书籍所描绘的奇异世界之中,吃饭、喝水、午休、玩耍全都忘得一干二净。就这样手不释卷地阅读,从清晨到日暮,食不甘味,寝不安席,读了一遍又一遍,仿佛自己已然化身为神通广大、胆魄过人的齐天大圣,纵横三界,跳出五行,横扫千军,一统江湖。妈妈见我读书兴致如此之高,十分高兴,鼓励我说:“你如果认识字,就可以看更多的书。”我急忙点头,迫不及待地央求妈妈教我识字。
认识的字越来越多,读过的书也越来越多,似水流年,转眼我就成为阳光女孩。近十年来,书籍的吸引力未减反增,它像一块磁石又像一座宝藏,不断地丰盈着我的心灵,拓展着我的视野,滋养着我的人生。从童话世界与神话世界中走出,步入沈石溪的动物世界,步入《万物简史》的科学世界,步入莎士比亚的戏剧世界,步入易中天的历史时空,步入余秋雨的文化时空,步入史铁生的灵魂时空,粗糙的情感被琢磨的细腻,枯竭的想象被拓展成恢宏,贫乏的语言充盈饱满起来,而幼稚的
美国女诗人狄金森说过,“没有一艘船,能像一本书;也没有一匹马,能像一页跳跃着的诗行那样,把人带往远方”,我愿此生与书籍相伴,共同走向无限美好又无限神秘的远方……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6
古人曰:“欲知天下事,须读古今书。”我相信大家对这句话的意思应该再熟悉不过了,它是说:“我们要广泛阅读,不能只局限于一两本书,这样所得会十分有限、枯燥。”
我读过一本书,它使我受益匪浅,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做《鲁宾逊漂流记》。它使我深刻地明白了一个人生的道理:在生活的道路上,命运不可能公平,但只要心中一直充满希望,并且正视命运、乐观向上,凭借自己超乎想象的毅力和韧劲去努力,生命就会产生奇迹。
这不禁让我想到了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去金仓湖游玩。那时正值夏日,天气十分炎热,阳光也十分刺眼。我们来到金仓湖后,爸爸准备和我去走吊桥,望着远处的吊桥,我大意地说道:“嘿嘿,就走那个桥,这也太容易了!”“那我们就去试试。”随后,我们来到了吊桥边,为了给爸爸展示我的勇敢,我冲到了吊桥上。可万万没想到,这一冲吊桥竟然摇摇晃晃起来,再一望脚下竟是一个水塘,这可把我吓惨了。只见我满脸煞白,嘴唇发紫,眼神无光,呆若木鸡,腿不停地发抖。渐渐的,我的脸上还冒出了豆大的汗珠,冰冷的汗湿了我的衣服,我就这样一时不敢动了。
这时,爸爸走了过来,好想看穿了我:“你就这样放弃了,不是说自己很能干吗?快,继续冲吧!俗话说的好:风雨过后总会见彩虹,加油啊!”在爸爸的鼓励下,我终于走到了吊桥对岸。
开卷有益,要知道书是人类的精神粮食啊!正是由于读了这本书,我才克服了心中的障碍,走到了桥对岸,所以说,我们要多阅读。好书能净化我们的心灵,使我们走上成功的。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7
每当我打开一本书的时候,我就会走进一个五彩的世界,那里面充满了喜怒哀乐,充满了悲欢离合。书使我懂得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
刚升入三年级的时候,我不怎么喜欢看书,觉得它没什么用处。过了一段时间,我翻开作文本时,总会发现老师给我的评语是:要多看课外书,提高写作水平。妈妈也时常唠叨着:“儿子,你不能只学语文书上的知识啊,你要多看课外书,课外书上有许多语文书中没有的知识。”
每次要阅读考级的时候,我总是在老妈的威逼下完成的看书任务,说实话,自己脑海中根本没进去多少,也没有仔细去回味作者优美的文笔。直到那次我看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后,我喜欢上了阅读。当我拿到这本书后,一连串的问题就从我的脑壳里跑出来:《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为什么要写这个题目呢?为什么只要三天光明?我想答案都在这本书里,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通过阅读,我知道作者是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带给别人光明的女性。在她生命的88个春秋里,她度过了87个无声、无光、无语的岁月,但她经过自己的努力,竟毕业于拉德克利夫学院。读完这个导读,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每当读完一个故事,我就十分感动,我好像和作者融合在一起,我第一次觉得书原来是这么生动。
从那以后,妈妈给我买的书越来越多,我认识的字也就越来越多,读书范围也就更加广阔了。所以,我每次写作文时,总是得心应手,常常得到老师的表扬。这就是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啊!这都是我爱上阅读的结果呀!
书,它给我知识;给我力量;给我乐趣。它是我最敬爱的导师,是我最亲密的朋友。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8
我正式读书是从七岁开始的,那时爱读《三字经》,唐诗之类的,还有《科普画报》,《故事大王》这些书,我当时读的书很杂,看的书有好多种类,我还记得我当时最爱看的书是漫画书,买了好几本,在家里看,上复习课时看,结果有一次被老师没收了,回家后,又被我妈妈批评了一顿,从此,我就不怎么看漫画书了。
四年级的时候,爸爸让我开始看金大侠的武侠小说,现在我最爱看的就是金庸写的小说了,在“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中的《天龙八部》、《射雕英雄传》、《笑傲江湖》、《书剑恩仇录》、《神雕侠侣》、《倚天屠龙记》,看了这么多,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天龙八部》中的萧峰鏖战聚贤庄,因为金庸笔下上千次的打斗中,以聚贤庄萧峰力战群雄最为壮烈、痛快,堪与诸葛亮舌战群儒相媲美,萧峰在此战中斗得性起,蛮性发作,犹如一头猛兽,单刀飞舞,出手如狂,血流漂杵,白墙如洗,不少高手上来接战,只一招半式,就被萧峰用更快、更猛、更精的招数给杀了。我在这些小说里最喜欢的人也是萧峰,因为萧峰有超乎寻常的沉着与冷静,还有异于常人的威严与果断……所以我最喜欢他。
阅读了几本金大侠的武侠小说后,我又阅读了几本《图说天下》。图说天下有好多册,有宝藏寻踪、地球之谜、法国、英国……我最爱看的是古埃及—法老的世界,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埃及几千年的历史:公元前3000年的某一天,南方的上埃及王美尼斯率领他那强有力的军队踏平了下埃及的每一寸土地,从此,埃及历史进入到了更加辉煌而神秘的时代,这个时代简直就是黄金时代,它带给了世界一个又一个谜,所以我喜欢看这本书。
这就是我目前的阅读故事。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9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家里的书架上摆满了各类书。逐渐长大,喜欢逛书店,进了书店就不爱出来,现在就成了真正的“书迷”。
书上的每一个字都像一个快乐的音符,在我眼前跳动着,组成一段一段生动有趣的画面。最近我迷上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系列书籍,他以动物为主角,通过对它们的行为,目光透露出来的心理变化与情感起伏,将一个个故事栩栩如生的娓娓道来。将你深入其中,感同深受,和它们一起笑,一起悲。我仿佛就是书里的狼王,报恩的猛虎……更加深入了解它们、走近它们、爱上它们、保护它们。在它们情感世界里,在生死抉择的关头,它们表现出来的忠贞和勇敢,也会让我们汗颜。
书就像一块魔力的吸铁石,吸着你。睁开眼晴,不等穿上衣服,一页一页的翻,妈妈一遍遍的催促声“快点”、“好没了”,我的回答永远都是“马上”、“等会”。读到激动的时候,“哈哈……有你的,”悲伤的时候“吧嗒吧嗒”的掉眼泪,妈妈总会莫名其妙的问,“你这是怎么了?”
说好睡觉前半个小时看书的,这半个小时,分针就像长了腿一样飞快的过去了,气得妈妈让我睡前定点听故事,我总是趁她不注意,就把时间给改了,“怎么这二十分钟还没到”妈妈嘟囔着,我马上回答:“这就到了。”常常因为没看完一个故事,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满脑子里全是对故事发展的猜测,甚至在梦里还和他们一起编、一起演。
书给我了无穷无尽的乐趣,充实着我的生活;书是知识的源泉,让我开阔了眼界;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伴着我一起长大。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0
在《古今贤文·读书篇》中有这样一句话“初读好书,如获良友;重读好书,如逢故知。”是啊,书就是我们的良师益友。自从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是我终生受益的好书之后,我受了许多启发。
记得有一次,小主人报新闻学校的老师打电话来说要写一篇《我与父母比童年》的作文,字数要在800字左右。刚接到这个消息,我就如晴天霹雳一般。天啊!我才是一个五年级的小孩,怎可能像初一的大哥哥,大姐姐一样,写800字的作文啊!但平时文思如泉的我现在竟挤不出一滴水。我急了,不管脑海中怎样,可还是不合适。心中就犹如有千万只蚂蚁在爬,十分难受。心烦气躁的我就把纸一扔就不管了。就在这时,我想起了《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人物鲁滨逊。鲁滨逊孤身一人在荒郊野外的孤岛生活了28年,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可是,他害怕了吗?畏怯了吗?退缩了吗?没有。我却被写作文这样一个小困难给难住了,我将情何以堪?与鲁滨逊比起来,我是不是太渺小?不!我要挑战困难,战胜困难,创造奇迹!我鼓起勇气,重新拾起笔重新开始“创作”。我静下心来,询问爸爸妈妈,问问他们小时候的故事,搜集资料。终于,一篇作文诞生了。那时,难上布满了汗水与泪水,汗水与泪水交织,也分不清是咸是甜还是苦。我真要感谢《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它让我学会勇敢,并给我勇气,战胜困难的勇气。
以后,每当我遇到困难,就会想起《鲁滨逊漂流记》,它仿佛能化成一股力量,使我向前。舒适我们的良师和益友,让我们与书作伴,多读书,读好书,一起快乐成长!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1
家里有一张小时候的照片,我正坐在爸爸的腿上全神贯注地看一本杂志,看上去我似乎在认真读书,其实当时我才有几个月大,一个字也不认识,一副不懂装懂的模样,或许当时我正被杂志上的色彩所吸引,这恐怕是我第一次阅读吧。
大概在4、5岁的时候,我还不怎么喜欢看书,爸爸为我读书时,我有时会心不在焉。而我的哥哥非常爱读书,不管到哪里,都喜欢带上几本书,一有空时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深受启发,也开始看书,而且不管是去吃饭、旅游还是走亲戚,我都会学着哥哥的样子,带上几本书,无聊的时候看看书。书成了我最好的“伙伴”,慢慢地,我就喜欢上了书。
现在,我已经四年级了,阅读成了我每天必不可少的一件事,特别是晚上睡觉前,我都会捧上一本书认真地细细品味,在温暖的灯光下,在书的海洋里,与一个又一个的作家对话……这是我最享受的时光。但由于第二天要上学,总是会听到爸爸妈妈的一声声催促:“别看了,快睡觉。我总是哀求道:“看一篇吧,就最后一篇。”有时确实太晚,他们会一把从我的手中夺过书,我又立马找借口说:“让我记下页码。”又利用机会偷偷摸摸地看上几行,才依依不舍的把书交给爸爸。
书让我获得了许多知识,懂得许多道理,指引着我学习的方向,让我有了很多梦想,带我去了解我不知道的世界。书又让我笑、让我哭、让我思考,《淘气包马小跳》让我开怀大笑;《冒险小虎队》让我既害怕,又着迷;《彩乌鸦》中的 “妈妈走了”,让我泪流满面;《丁丁当当》让我感受到善良是人类最重要的品质……
阅读的故事还将继续,书也会伴随我的一生。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2
要说我的读书故事,可是与众不同的。
我并不是一个从小就十分酷爱读书的孩子。记得我很小的时候,妈妈为了让我在书中学到更多知识,便给我买下了全套的带有拼音的小人书,如:《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伊索寓言》等。可是,我却一点也不感兴趣。
不知不觉两年过去了,我已经上小学了,但那些书却还是原模原样的放在那儿,上面早已布满了灰尘。记得我们学校第一本共读书目是《海底两万里》。那天,我不知怎么回事,兴致勃勃地拿着书,飞也似的冲了回家,认认真真地看。可刚看起来时,老天就好像要跟我作对似的,“砰”的一声轰天雷从黑云中一跃而出。但是它并没有惊吓到我,我仍然专心致致的读着。慢慢地,我读得入了迷,感觉身临其境,仿佛跟着鹦鹉螺号一起勇敢地探索神秘的海怪。突然,窗外又传来“轰”的一声爆米花巨响声,此时此刻的我,已经完全入了神,根本没听见。
“……顾张驰,吃晚饭啦,再不吃就要吃光了!”“噢,马上”平时我只要一听到有吃的就会拼了命的冲过去,但是今天却因为太着迷而只草草地回答了一下又继续读起来了。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菜盘里的菜可以说是所剩无几了,我却还是傻傻地呆在那边认真的阅读着。看到这儿,怒气冲天的爸爸实在忍不住了:“你这个臭小子,还来不来吃饭啊!”没办法,我只好用“绝技”了。我一只手拿筷子,一只手拿书,边吃边看了。结果是:不仅卡了三根鱼刺在喉咙里,还被狠狠的臭骂了一顿。……虽然这样,但我还是第一次真正喜欢上了读书,和它成为了挚友。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一定会多读书,从书中获取更多知识的。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3
读书可以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可以让我们的生活更加有趣,更加充实,更加多姿多彩……
我非常喜欢阅读课外书,在课外书中,我最喜欢的是校园幽默类的小说。因为这种书里的内容很真切,很贴近我们的生活,好像自己就融入了书里,成为了书中的一个人物,不仅这样,这种书还能以幽默风趣的手法来告诉我们一个个鲜为人知的道理,而且在每一章的节尾,作者总能以巧妙的语句给读者留下悬念,让读者迫不及待地想看下去。
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新竞选时代》的校园幽默小说,我兴高采烈地拿着这本书钻进了自己的书房,津津有味地“咀嚼”起来。到了吃饭的时候,妈妈喊了几遍,我充耳不闻,只管一心一意地看书。妈妈气得火冒三丈,一把夺走了我心爱的书,愤怒地说:“吃完饭才能看,不然我就再也不给你买书了。”顿时,我眼睛一酸,泉涌般的眼泪冲出了我的眼眶,肆虐地在我的脸上流淌。当然,我知道哭是没有用的。于是,我飞快地跑到餐厅,三口二口就把饭塞进了肚子里。然后就跑去找妈妈,妈妈把书还给了我,我突然间破涕为笑,妈妈看我笑了,她也欣慰地摸了摸我的头,笑了!晚上到了睡觉的时间,妈妈喊我睡觉,我却被书中那一个个精彩的小故事给吸引住了,于是,我先假装睡了,待妈妈一走,我便又起身开灯,继续看书,可谁知道看着看着我的上下眼皮直打架,过了一会儿竟然睡着了,早上妈妈看见我这副样子,她说真是哭笑不得啊!
看书能增长我们的知识,学会道理,但是,看书也是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要因为不讲究方式方法看书而做出一些愚蠢的事哦,这是我的看书心得!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4
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示。
《鲁滨逊漂流记》的开头主要讲了鲁滨逊为了实现航海梦想多次与他的父亲发生争执,父亲劝他不要出海,可鲁滨逊不听,偏要出海。不料他们的船遇到了风暴,船沉了,他和几个同伴乘着小艇逃了出来,最后,他们在海上漂泊了几天,终于被一艘船救下了。这个部分告诉我一个道理,不要固执己见,要学会听取别人的意见,否则有可能会事与愿违。
中间的部分讲的是鲁滨逊再次出海。这次船又遇到了风暴,但这次只有鲁滨逊一人被海浪冲到了一个小岛上,他的同伴们全部都葬身鱼腹,只有他侥幸逃生,可是他只有一把小刀,一个烟斗,一小闸烟叶。读到这时,我想鲁滨逊以后的命运会是怎样?他能活下去吗?读到后来,奇迹发生了,第二天早上,鲁滨逊惊奇的发现,他们的大船没有被冲走,而是被冲到了离小岛很近的地方。于是,他做了一个简单的木筏,然后,把它划到离大船很近的地方,从船上运回了许多有用的东西,并且在岛上找到一个适合居住的地方。从此,鲁滨逊开始了他28年的孤岛生活。
在此后的生活里,鲁滨逊在搜索一艘漂来的大船时,发现了一只小狗,这是他几十年来的第一个朋友。后来,鲁滨逊还有了一个忠诚的部下,他的名字叫星期五。在以后的生活中帮了鲁滨逊很多忙。后来鲁滨逊遇到了一艘被海盗占领的船,船长被俘了,鲁滨逊救了船长,收复了大船。船长为了表达谢意,把他和星期五送回了英国,结束了他28年的孤岛生活。
鲁宾逊的离奇经历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在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坚持不懈,保持乐观的心态,就等于有了一线希望。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5
“哎哟,小周,原来你还读了不少书啊!”这是我的一个同学对我说的.大家都知道我擅长理科,殊不知我也是很喜欢读书的.
我自幼就喜欢读书,据我爸爸说,我小时侯不听上两三个故事就不肯睡觉.上了小学,学了拼音,我就开始自己读一些带拼音的书,虽然几乎都是故事书,倒也确实读了不少.到了五年级,我渐渐的喜欢上推理小说,光是《福尔摩斯》就买了六七本。六年级之后,我的涉猎范围就更广了:都梁的《家国四部曲》,刘慈欣的《三体》,JK罗琳的《哈里波特》,二月河文集……我都读了一遍又一遍,但我认为最引人入胜的,还是孙皓晖先生的《大秦帝国》。
《大秦帝国》一共六部十一本,带我回到了那战火纷飞的遥远时代,在那时,我亲耳听到了张仪那激越的声音:谁用儒家,谁家灭亡……三日不见君王,其心惶惶;一月不入官府,不知所终……儒家在这个大争之世,充其量,不过是一群无用的蛀书虫而已……”在那时,我亲眼见证了秦国强大的过程:从秦孝公赢渠梁挥剑断指血书国耻”到秦始皇赢政一统中国,短短七代君主,却因为商鞅变法,在不到五百年的时间里,完成了历史性的转变!那极心无二虑,尽公不顾私的商君啊!商君商君,法圣天神,忠魂不灭,佑我万民,商君商君,三生为神……”这是当时百姓对为维护新法而牺牲的商鞅的悼念!呜呼,哭我商君!
我的读书计划暂时还不会停止,我似乎已经看到《左传》,《战国策》,《指环王》在向我招手,我确信它们不会让我失望!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6
高尔基说过:“阅读书籍并不在于略读,草草收场,而是精读,学会积累。”这句话十分有用,使我至今还受益匪浅。
读书讲究方法,积累始于仔细。我们语文书上的“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就是教我们如何掌握方法的。其中我最喜爱的还是积累。
每当我拿到一本书时,我便会在阅读中寻找好词好句,用铅笔划下来,当然是自己的书。如果是别人的书或是学校的漂流书,我便会找到一本专用的记录本,把它们一一记下来。名人名言啊,对神态动作的描写啊……我都不会放过。
日积月累,在我的“积累圣殿”中的“金子”越来越多,记得上一次在补习班中考试,作文题为“勇气”。边上写着“多用好词好句,用得恰当可加分。”只见边上的同学十分紧张,怎么也想不起来,只能硬着头皮,硬凑词语。此时长期积累便派上用场了。我在适当的地方增添好词好句,果不其然,这次作文考试我的加分是最高的。
积累和平时的看书是相通的,如果你轻率地对待它,那么到重要时刻便什么也记不起来,平时看的书全都是白费的。如果你认真对待看书,那么,到关键时刻便会文思泉涌,做起来得心应手。
同学们,听了我的述说,是否觉得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十分有用呢?那就赶快养成属于你的读书好习惯吧,相信你也会有精彩的阅读故事。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7
最近我读了一本有趣的故事书,说有趣不光是故事有趣,而是它还有一个有趣的名字,叫《小熊杜皮大》。它可不是肚皮大啊,而是这个杜皮大啊!
杜皮大是一个小熊的名字,它长得圆鼓鼓的,肚皮很大,所以大家都管它叫“肚皮大”,这下可出名了,成了名副其实的“肚皮大”了!
这个“肚皮大”是个贪吃鬼,而且让它骄傲的三国语言也都只是“吃”的意思,现在明白它为什么会肚皮大了吧?都是吃出来的啊!熊爸爸为了能够让小熊更有文化修养,决定让它参加一个高级知识分子的活动。杜皮大得知去那个活动会有很多好吃的东西,就迫不及待地要去了。到了活动的地方,我们的小主人"肚皮大"就第一个等在出西瓜汁的地方,别人都是用杯子去装,而它是用嘴直接接西瓜汁,这接西瓜汁不要紧,可是把弄西瓜汁的机器也吃进肚子了。而且也因为这个吃进肚子的机器发生了好多事情:“肚皮大”的肚子冒烟了;肚子会发电;肚子会放电视;肚子里还会冒出各种各样的棉花糖,真是有趣极了!但到了最后,机器在“肚皮大”的肚子里变成了一部爱心电话,也因为这部电话,让“肚皮大”帮助了很多有困难的朋友,让它们脱困!
小朋友们,看完这个故事,你们是想要学“肚皮大”的贪吃呢,还是想学它乐于助人的精神呢?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8
读书,可以开阔自己的视野,充满自己知识的宝库。会有谁从来没读过书?那是不可能的。我和读书也有着不解之缘呢。
从我开始记事起,我就不爱看书,甚至是漫画书都不高兴翻一下。家里也没有一点书。当我幼儿园的同学津津有味的看书时,我就不理他。是啊,谁都恨书,特别是我。
上小学了,老师拼命鼓励我们看书,但能记住书名就已经很不错了。那时,教室里的书架上有很多书。其中就有我那时最喜欢的书——大个子老鼠小个子猫。当然,还有许多人也喜欢这本书。可是书架上只有一本,所以大家传来传去都没有传到我的手里。我觉得很不公平,眼泪都想往下掉。
我去上电子琴课的教室的楼下就是武进图书馆。那儿的房间很大,书架上放满了各种各样的书。一次,我早下课,妈妈还没来接我。闲着也是闲着,我就去图书馆“探险”。我走到楼下,发现有个“儿童文学”的分区。我就兴高采烈的冲了上去。我来到了“D”的分区,惊喜的发现了《大个子老鼠小个子猫》于是我也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刚看完开头的第一章,糟糕,妈妈到了,看见我在看书就没有打扰我。我一抬头看见了她,于是就脸红的跟她走了回家。
从那以后一直到三年级,我都一直挂念着这本书。
现在,我又看到了这本书,却没有了往日的热情,因为我的年龄在变化,想看的书也在变化,现在我已经喜欢看科学、探索、悬疑等之类的书,书就是通往知识海洋的宝船,我就是那勇敢的船长,在知识的海洋里劈波斩浪,勇往直前!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9
从小就听妈妈说:书是人类的朋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不大明白其中的意思,只知道妈妈是说读书好。
上小学后,说真的我不太爱看书,一有时间不是想着看电视就是想着玩手机,无论妈妈怎么提醒我该看看课外书了,我都无动于衷,提不起兴趣。家里课外书一大堆,我却没理过它们。
三年级的一个周末,我和姐姐做完作业后我无所事事,只听到姐姐在房间里不时的发出笑声,我好奇地走了进去,只见姐姐手里捧着一本《三毛流浪记》。我问到:“有这么有趣吗?”姐姐笑着回答:“是啊!你又不看书,看了你就明白了。不信你看看。”就这样,我怀着一颗好奇心把《三毛流浪记》拿过来,也试着读起来。随着对故事的了解,我时而为三毛的可怜感到无比的同情。时而又被三毛的搞笑感到无比的开心。谁知没一会,整本《三毛流浪记》竟然被我读完了。
姐姐告诉我,三毛系列的书籍可不止这一本,还有《三毛从军记》《三毛百趣记》《三毛解放记》等等……我一下来了兴趣,和妈妈说我还想看三毛系列丛书。妈妈听了高兴极了,立马就在网上把整套书买了下来。
就这样我开始了我的阅读故事,我特喜欢《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妈妈也给我买了全套。
最近这段时间,在黄老师的带领下我们全班都在读《夜莺林的秘密》。为了找这本书妈妈跑了两个书店没买到,最后只能在网上买了。书虽然回来晚了点,但我一定会好好阅读。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30
在暑假里,我阅读了一本叫《长袜子皮皮》的一本书。书上面讲;在一个小镇上,里面有一个东倒西歪的院子,里面住着一个小姑娘,那个小姑娘名字叫皮皮。她没有爸妈的呵护。她的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已经去世了。他的爸爸也不在他身边,他是个船长,常年在海上航行。她非常的滑稽,她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穿袜子,一只是棕色,而另一只是黑色。她穿一双黑色的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
其实她并不是一个人住在那座房子里,她还有一只猴子和一匹马,陪伴着她。他到了那个镇上以后,还交了两个很要好的朋友。他们的名字叫杜米和阿尼卡。他们经常到皮皮家去玩,他们在一起做游戏,还经常做饭给他们吃。皮皮只是一个10岁的小女孩,她却有着惊人的力气,力气大到可以举起一只大鲨鱼。她胆量也很大,有一次有两个小偷,发现他家有一大箱金币,到了黑夜,小偷蹑手蹑脚地进入皮皮的房子。可是他们一进去就被机灵的皮皮发现了。结果小偷金币没偷着,反而被皮皮教训了一顿。
皮皮很乐意帮助别人,有一天她看见有五个人一齐用拳头在打一个小男孩,那个小男孩一边哭一边用手护着脸。“打他,伙计们,那位个子最大,最有力气的男孩喊”,让他以后再也不敢在这条街上露面。这时皮皮走到男孩们身旁三两下就把他们打倒了。并对他们说你们以后不要欺负人了,要不然我见你们一次打一次。可见他有一种见义勇为的可贵精神。她的真诚,善良,乐于助人,勇敢等等。很多很多值得我们去学习得地方。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31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总是沉迷于电视,气愤的妈妈干脆把电视打坏了。我问妈妈为什么什要打坏电视机,谁叫你每天都在看电视。没电视看了,我便顺手拿了一本《马小跳》来看。看了看真有趣,好像和马小跳自由自在的玩耍。不知不觉己经翻到最后一页,一看时间都到中午了。
凌峰,来吃饭了!我不舍的得放下书想继续看下一本。妈妈跑过来笑着说:“你这孩子叫你吃饭不吃饭,叫你看书的时候不看书,来,先吃饭,再继续看书”。我只好从书中出来,三两口就把饭吃完。然后又来看我的《马小跳》,就这样我爱上了阅读。
晚上九点半了,妈妈说睡觉时间到了,可我还想看书,于是我悄悄地把一本书放进了衣服里我对妈妈说:“你不出去,我怎么脱衣服”。等妈妈睡着后,我从抽屉里找了一个手电筒,又偷偷去外面拿了一包薯片,边看边吃,不知过了多久,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睡着了。第二天妈妈走进房间一看薯片压成了碎片,手电筒的光全放没了,而我一直睡到早上久点左右,看见垃圾桶里的薯片我怕了。妈妈轻轻的走过来说:“看书是好事,但也有时间,晚上躲在被子里看书对眼睛不好,如果今天上学你已经迟到了”。我小声的说:“我知道错了,在也不这样了”。妈妈高兴的走出去了,再回来时手上捧了整整十几本《马小跳》。我高呼“太棒了,妈妈万岁”。
有书看,真好!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32
如果有人问我,你是谁?我会笑着告诉他,我是个“小书虫”。不管什么时候遇见我,总能看见我手里捧着一本书在埋头读书。教室里、操场上、台阶旁……总有我的读书背影。阅读就是我的最爱!
我读的书可多啦!最喜欢看的书要属杨红樱阿姨写的《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了。书的大概内容是:孟小乔是一个五年级的学生,在神秘的仙女湖畔,遇见了一个愿意到他家做保姆的女人,这个神秘又能给人带来惊喜的女人叫蜜儿。蜜儿的出现使孟小乔家的生活变得神奇而又活跃起来,蜜儿见孟小乔总是在忙功课,就带她到树林里结识了一个十分会玩的小人精,到了期末写评语的时候,蜜儿让老师戴上了优点放大镜,结果平时爱挑毛病的老师,给每一位同学都写上了一段优美的评语。
书中还提到了《出租时间的孩子》的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12岁的孩子,他把自己的时间出租给了蜜儿,每出租一次他就长大10岁,他共出租了5次,最后他变成了一个62岁的小老头。后来他后悔了,当他再一次见到蜜儿的时候,蜜儿决定把时间还给他,面对着失而复得的宝贵时间,他非常珍惜,他决定立即去上学,好好珍惜时间。神秘的人物,有趣的故事让我徜徉书海,流连忘返。从中我懂得了时间的宝贵。
动听的故事,给了我们一个五彩的童年,我爱阅读。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是时候写一篇
《人类简史》读书笔记1
《人类简史》这本书讲的是整个人类的历史。全书不仅是站在某个民族(国家)或者人类的角度,而是也站在动物植物、整个世界的角度来看待人类发展历史。从数百万年前讲起,一直讲到现代,并在结尾迎来的全书的高潮,那就是人类的可能的未来,最后的部分给人的感觉才是最震撼的。作者从远古生物进化,讲到农业革命,从帝国主义讲到资本主义,一段段历史娓娓道来,并在不同的人类发展阶段加入了作者自己视角,剖析分解,在很多方面都能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
进化是人类前进的永恒旋律。人类从低级动物经过数百万年的进化才逐渐成为当今的现代智人,虽然现在人类是整个生物链条的最高级物种,但并不意味着进化已经结束了,相反,人类也许正在以更快的速度进化。进化真是始于人类在大脑、身体、以及心理等不同层面的不完善,也恰恰是因为现代人身上仍然存在这种不完善,认知偏差和谬误导致了很多现代问题,丹尼尔。卡尼曼的书中对此做了很多很好的描述。未来人类还将不断进化,我们必须要认识到自身的局限和认知上的偏差,只有才能更好的适应现代社会。
历史的发展交织着很多偶然性因素。人类和黑猩猩拥有共同的祖先,而数百万年前基因的偶然突变导致人类这个新物种的诞生。基督教的成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也一样有其偶然性,罗马皇帝偶然发现了这个当时籍籍无名的小教派,并发现通过宗教能够更好的统治国家,也因此在罗马帝国的强力支持下,基督教一举成为世界上大教派。而近代科技革命的发展更是充满了偶然性,很多科技发明都是偶然的因素导致人类有了新的发现。
时代的进步夹杂着局限与包容。远古时代,由于人类对大自然的认知有限,人们信仰各种神灵,通过神灵来解释大自然的种种现象。农业革命之后,由于粮食供给的大大增加,开始有人可以从事一些更高级的工作,因此在这期间,哲学,政治,艺术以及其它各种思想文化都大大发展,但是我们可以看出仍然有其时代局限性,比如儒家强调君权,父权等,再比如古代一直到中世纪,男女的地位始终是不平等的,直到近代才有了男女平等,更有女权主义的出现。现代社会对待同性恋的态度的转变也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人们渐渐认识到,人类这个物种还有其他生物物种都存在同性恋现象,这是一个非常自然的现象,也由此使得人们能够以更加开放和包容的态度接纳了同性恋这种现象。未来人们也一样会以更加开发和包容的态度对待那些我们现在认为不对甚至不合法的现象,实际上很多所谓不对或者不合法的行为都是受我们的意识形态所扭曲的价值观导致的。
《人类简史》读书笔记2
古希腊哲学家芝诺说,人的知识就好比一个圆圈,圆圈里面是已知的,圆圈外面是未知的。你知道的越多,圆圈也就越大,你不知道的也就越多。
《人类简史》这本书除了能提供圆圈外的未知,还给读者讲诉了已知的圆圈内的新知,刷新了读者的人类史观,这就是一本历史书能掀起这么大波澜的原因,年轻的以色列作者尤瓦尔?赫拉利凭借这本书声名鹊起。如果说《枪炮、病菌与钢铁》描述的是人类发展自然史,《人类简史》讲述的则是人类发展人文史,将人类从认知革命、农业革命到科学革命的心路历程娓娓道来,既是一本趣味盎然的宏观历史进程读本,也是一本处处深刻的思辨哲学佳作。
智人出走非洲的故事对大多数读者来说已经耳熟能详,是什么原因让与多数动物一样从事狩猎采集的智人经过短短的时间就统治世界了呢。是智力,没错!但是,与智人最接近的大猩猩,为什么仍然在非洲的热带雨林过着小规模的群居生活,采摘果实、树叶和挖点草根树根果腹呢?它们也并不是愚蠢得一塌糊涂啊!是智力的哪个部分让智人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非洲草原上的野牛、羚羊、大猩猩和智人都能够用语言告诉大家:"小心,有狮子!"但只有智人能够说出:"狮子是我们部落的守护神。"认知革命之后,区别于其他动物,智人具有接受想象事物的能力,传说、神话、神和宗教应运而生。作者也在TED大会上做了一个妙趣横生的演讲,说明为什么接受虚无的能力会产生如此大的差别。
农业革命之后,人类积累了夯实的物质基础,养活了比狩猎采集社会多得多的人口,凭借想象构建更为庞大而精致的秩序社会。农业革命生产的剩余产品需要记录,税收和交易也需要记录,人类语言文字也就从结绳语逐渐发展到如今计算机语言的0和1。农业革命除了动物做出了巨大牺牲外,人类也牺牲了非洲黑奴的自由和穷人劳动的剩余价值。"天生带来允许,文化造成封闭",为什么女性地位低于男性,而人类以为自己驯化了植物,但其实是植物驯化了人类?
全球化听起来是二十一世纪的词汇,但实际上全球化在过去的几个世纪一直在进行中,墨西哥的辣椒可以成为川菜和湘菜的代表符号,基督教堂可以是中关村和东单的地标建筑,穿着学士服拍毕业照也是中国学生的毕业必修课。金钱是人类社会最普遍信赖的虚构物,帝国的刀枪棍棒和携带的病菌不仅实行经济上的扩张还要求被征服者文化屈从,而当宗教从多神教转向一神教时就近乎狂热的要求所有人都崇拜那个唯一的"上帝",这就是过去几个世纪全球化过程的三大法宝。
科学革命的核心是人类不再只关注圈内已知的知识,对外围的未知视而不见,而是承认自己对外围的无知。人们愿意承认自己的无知,通过观察和数学方法,取得新的能力。但是科学革命之前,获取知识的途径就是钻研古籍和传统,比如写诗作词都要引经据典,贾宝玉作诗就因想不起典故急得出汗。有人不知道蜘蛛是怎么结网的,去问牧师,牧师不知道,去问《圣经》,《圣经》里也没有,于是牧师说:"上帝说蜘蛛怎么结网不重要",古老的知识体系认为我们已经把该知道的都知道了。对于全球的共性问题,贫穷,基督教要求穷人去教堂祷告,佛教则告诉信众钱乃身外之物,难道我们要相信它们安守贫穷?
欧洲的文艺复兴始于十三世纪末,提出以人为中心而不是以神为中心,为科学、文艺发展扫清了道路,为人们探索圈外的未知提供了思想和制度的解放,不至于因为支持地球围绕太阳转而被烧死,
而中国的"文艺复兴运动"比欧洲晚了五百年,这也是西方缘何主宰世界的原因之一吧。当科技迅猛发展,从蒸汽机的发明到原子弹的爆炸,获取能量的能力越来越大,人类文明迈着巨大的步伐前进。随着帝国与科学联姻,并搭上工业的巨轮,人类对未知的探索速度出现惊人的增长。哥伦布航海时大量船员因败血症死亡,四百多年后青霉素才被发现,而不过几十年后人类器官已经可以克隆移植了;从万有引力的发表到宇宙大爆炸理论的建立经过了将近三个世纪,而仅仅过了二十年,弦理论就萌芽了。
然而作者并没有盲目乐观的下结论说人类会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人类从动物变成上帝后,还有可能迎来智人末日。"因为即使拥有神的能力,但是不负责任、贪得无厌,而且连想要什么都不知道的话,天下危险,恐怕莫此为甚。"
一本好书,不是当你合上书本恍然大悟:"哦,原来说了这么件事",而是给读者更多的思考空间,读完仍意犹未尽。为什么智人可以接受想象的事物,为了明天可得到一大堆香蕉而放弃眼前的一根?真的是小麦驯服了人类吗,人类现在过的生活比以前快乐吗,是否也像鸡、牛一样为了DNA数量的增加牺牲了自由和快乐?人类社会会怎样发展,地球能实现人文意义上的地球村吗,民族和人种的区别会变得不重要吗,人类意识真的已经变成文字的奴仆了吗,语言文字会实现大融合吗?科学革命将何去何从,可以随意创造生物的时代会来临吗,浩渺的宇宙难道没有外星人吗,可以像《星际穿越》的主人公一样进入更高的维度吗,可以进入平行宇宙逃离必定湮灭的这个宇宙吗?
《人类简史》读书笔记3
花了两天时间拜读了最近超热的一本书《人类简史》。很久以前就听说过这本书,当时我是比较排斥的,用这么薄的一本书来描述人类的历史,有点异想天开。看完书之后,我路转粉了,不由得为作者宏大的思维所拜服。
这本书整体来说,是紧紧抓住了一点,就是"趋势"。
人类由动物发展为上帝,一共是经历了三次大的趋势浪潮:
第一次趋势是"认识革命",使得人从食物链的最底层走向了最高层。
第二次趋势是"农业革命",使得人口极大的提升,占领了全世界。
第三次趋势是"科技革命",正是我们现在所在经历的这个时代。
这里想着重谈一下科技革命的时代,也是最具有现实意义的。书中指出,科技革命时代的趋势是资本和科技的循环,资本投入科技,产生超额产出之后,再循环投入科技,从而产生了指数级爆炸式的增长速度。这个循环成立的关键就是不断涌现的科技发现,500年来,科技也从来都没有辜负过我们。今天看到一则新闻,列举了现今世界十大最有影响力的品牌,我细细一数,居然发现一大半是科技公司。我也看到了身边很多的例子,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加大科技方面的投入,因为这个已经不是个可选项,而是一个刚需。
书中还提到了银行的重要作用。在传统社会关系中,如果A看到了一个非常好的机会,然后拿着计划向B去借钱,B是不会借的。但在科技革命的时代里这个关系发生了变化,科技资本的高速循环,推动整个社会产生了非常强烈的对未来的乐观心理,在这种乐观心理的驱动下,B就有可能借钱给A,无数的机会就从不可能变成了可能,社会也因此进一步加速发展。这个角色B往往就是银行。作为一名银行科技员工,我突然产生了一种很强的使命和责任感,原来我们日常一点一滴的工作,是可以和时代的发展联系起来的,而且这个基础的使命也能给职业发展以指引。
听说目前《人类简史》这本书的阅读主力是创业者们,因为创业本质上就是一个追赶趋势的过程,而这本书可以帮助大家更清晰的理清这一点。我觉得对趋势的了解对每个人都是有重要的作用,可以一部分解答为何而工作这个关键的命题,也希望能有越来越多的人看到这本书,得到成长。
《人类简史》读书笔记4
这本书在豆瓣上的评分很高,读了一些之后,我发觉本书和以前读过的历史书籍有很大的不同。作者很有自己的思想,如胡适先生所说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他的想法有些天马行空,想常人之未能想之事,可是他的假设又是在现有的证据上做出来的,也不能说他不对,能将历史写得别有一番风味,这样的书难怪可以获得好评和众人推荐。
赫拉利的《人类简史》第一章节认知革命。
第一章节主要讲述的是石器时代甚至更久远的历史,作者通过研究智人和其他人种的区别,发现这样一个规律,大规模的人类合作以虚构的故事为基础。人类最开始因为自然原因限制而处于孤立状态,即使又氏族也只是小范围内部的交流,随着时代的发展,人类的不断进化,技能的提高,人与人之间的交流逐渐密切。仅靠以前的沟通能力不足以维系大规模人群,这时候人类的智慧发挥重要作用,利用虚构故事的方法,并使人们相信,从而有了共同的信念,凝聚力也就产生了。
作者指出,想了解人类的天性、历史、心理,就得想办法回到那些狩猎采集的祖先头脑里面,看看他们的想法。可是我们还没能达到看到人思维的水平,但可以从他们遗留下来的痕迹推测他们的想法,分析还原当初的生活习性。有专家说,那个时代是最初的富裕社会。在我们的印象里,他们应该是过得很贫乏,无聊的日子,可实际上是他们有健康和多样化的饮食,相对较短的工作时间,少有传染病的发生。这些和现代的我们比起来,听起来生活质量很好。因为人内心的满足最重要。很多人发现如今虽然安居乐业,吃饱穿暖,但是精神上很空虚,加班时间长,身体有各种各样的毛病。但从另一方面看,我们的科技进步和物质水平发达,加上医疗设施技术进步,寿命也比他们的长,还有各种娱乐设施。但是这些还是要看个人的心理。
人类社会终究向前发展,而且更新换代进步的速度越来越快,但是我们还是要适当的时候慢下来,回想一下,这些东西真的是我们所追求的吗,我们真的能快乐和幸福吗?如果只是为了满足某些少数人不正当的私欲,我们应该学会抵制,进步需要向好的方面发展。
第二部分之农业革命。
照我们常人理解,人类从过去的采集狩猎到农耕文明,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因为人类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改变,从前居无定所,食无定时到有固定的住所,依靠耕种获得食物,人口存活率大大增加,人口数量超过几千年前的总数。可作者却认为这是一个极大的骗局,当人类的历史发展演变到这个地步,意味着人类离灭亡不远了,这是为什么呢?
农业革命让人类的食物总量增加,但量好不代表吃得更好,过得更有限,反而只是造成人爆炸,产生一群养尊处优骄生惯养的精英分子。以至于后来的历史只告诉我们极少数人在做什么,而其他绝大多数人的生活就是不停挑水耕田。当人口数量增长到一定的数目,我们的记载就要有所取舍,不可能记录全部人。而且大部分人都做着千篇一律的事,也不便于记录,只能选择特殊的人特殊事件记载。这也是无可奈何之据举,也难以用其他言语来反驳。平等和公正,二者不可兼得。
历史的发展轨迹就是如此,最开始因为生产资料的有限,人们只能采取等级制度,保存小部分人的生存,而大部分人作为牺牲品,为历史所淘汰。之后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可以创造更多的物质,满足大部分人的需求,而人的认识也在不断的提升,倡导全世界的人平等,排除等级制,人人享受基本权利,然而还有一些权力无法让全体人得以实现。因为资源终究有限,但人的觉悟在不断提高,相信以后会越来越好。
第三部分:人类的融合统一。
历史背景从中世纪到文艺复兴,新航路开辟那段时期。仅仅是单纯的农业已经无法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欲望,加上各领域的主日益强大,为了利益纷争而大动干戈,如果一味固守传统,只能落后于世界,倒不如闯出一番新天地,另辟蹊径,增加自己的财富。
这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帝国和资本。帝国是政治方面的因素,民族是判断帝国的一个标准,不仅仅包含一个民族,而是在广袤的领土上拥有多个民族。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然而领土一大,所需要管辖的范围变大,利益的维护变得重要,需要详细的政治制度和法律条文予以保障,还要依靠武器增加国防实力。这就需要资本进行支持,所以财富增长,人们对于物质的渴望也促使自己想尽办法发财致富。甚至不惜牺牲他人的生命作为代价,引发了万恶的资本积累。最后,还有文化因素的促进功能,宗教改革,也让人们的思想有所改变,放弃了过去的苦行,禁欲,而是解放人性,追求现实幸福。
今天阅读完了尤瓦尔·赫拉利的《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上帝,这是本书的副标题,可是作者并不认同这以观点,这只是大部分人所以为的,人类征服了全世界,以后将征服全宇宙,人不再是如动物一般的,而是他们的主宰,人就是万物的上帝。可作者却反对这一观念。本书他罗列了各种历史事件,看上去人类很伟大,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奇迹,可是他仍然反对以人类为中心的历史观念。本书的重要意义就是思考人之为人,认识你自己。
第四部分:科学革命、生物科技革命。
《全球通史》主要是以1500年作为分水岭,该作者的历史思路是讲述1500年以前和1500年之后的历史大事件。因为随着人类的'不断进步,过去需要几千年才取得的发展和进步,人类短短几百年就做到了其发展量,还超出几千万倍。作者或许是参考了这一数据。当人类发明了蒸汽机以后,开启了工业革命,世界的发展就一发不可收拾。如果是8世纪的人穿越到14世纪或许没有不适应,环境基本熟悉,而倘若是14世纪的人来到20世纪,他一定会觉得自己疯了,完全陌生的世界,措手不及。然而这些科技的发展也不是没有弊端的,特别是如今的智能时代,一旦人类发明出比自己还聪明的生物体,我们该何去何从?
正如作者所言,他特意研究了人们的快乐。他发现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人类的幸福满足并没有很大的变化,即使我们能发明这样那样神奇的玩意。甚至他认为我们比过去的人更加不快乐。也许是现在的我们要求太多,物质欲望太强烈,一旦没有办法实现,终身抑郁。快乐的秘诀其实就那么简单:知足常乐!无论是古人还是现在的人,穷尽一生都会得出同样的结论,可惜很多时候我们难以践行,而饱受痛苦的折磨。
个人感悟
本书最大的意义和价值不是给我们简单介绍人类的历史,而是作者从各类事件中得出的自己的观念和深切的人文关怀以及对哲学和人类的基本思考。
首先,作者认为过去的人类并不比现在的人类过得差,他们比现在的人类可选择的食物种类更加丰盛,人也更为自由,平时通过采集和狩猎可获得锻炼,也不易于感染群体性疾病。当人的负担过少,欲望较少,人也会更加的快乐和容易满足。
其次,他提出这样的一个观点:农业革命是历史上的最大骗局。表面上看,人类通过大面积耕种,大规模的生产,使得人口激增,并不断发展壮大,实际上各种问题也随之而来,资源环境的破坏,各种政治权术以及残酷的战争,最主要的是人类的自由被大大束缚于土地之上,芸芸众生耗尽心血产出的粮食也提供给某些精英分子,而他们却史上无名,为他人做嫁衣。
最后是他对于人类的未来之思考。人类无论处于哪个时代,都应该思考最基本的问题,就是人之为人的基本问题。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到哪里去。如果我们不能认清人之为人的特点,人类的独特性,一旦我们发明出比我们更聪明的物种,我们该何去何从?
看本书,重要的不是说了什么,而是让我们可以思考什么,这是本书的魅力所在。
《人类简史》读书笔记5
每晚睡觉之前都会读上一会儿书,这已经形成了一个习惯,姑且不管好坏,至少这是一种能让我快速入眠的方式。读上大概45分钟左右,眼睛就已经不听使唤了!
最近在读《人类简史》,本书又给我打开了知识认知上的又一扇门。我一直认为,所读的书不见得会对自己以后的生活有怎样的促进作用,但是有很多书可以增加自己的知识面,认知这个世界,人类的过往,经历,以至于未来,这是多么神奇的事情。
初拿到《人类简史》&《未来简史》这两本书,第一感觉上———“厚”,太厚了。而且粗略一翻,每一页文字都非常多,很少插图。便知道,这两本书肯定会花很长的时间来看!但是从这两本书的思维导图让我感受到,作者尤瓦尔·赫拉利将会用这两本书为我开启认知的一扇大门,这两本书将会为我构造多么宏大的人类认知观!
看书的速度实在是比较慢的!最近刚看到,有关智人的历史,内容太多;其中有一段文字是这样写的:数10万年前的智人,由于没有掌握火,不能煮熟食,而且食物短缺,能够为智人提供能量的高热量的甜食,少之又少,那时候唯有熟透了的水果。在这样的前提下,当一个智人女子在空旷的大草原上搜寻实物,发现一颗已经熟透了的苹果树,那么这个时候,她的第一选择肯定会先吃,吃到吃不下为止,因为如果被其他的大型动物发现,那么她就再也没有机会了!而这种对高热量甜食的喜爱,乃至于吃到吃不下的习惯,恐怕已经深深刻入了我们人类的DNA当中,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现代人无法抗拒甜食的原因,肥胖也成为现代社会特别严重的健康问题!
但是,数十万年前的智人却没有肥胖这样的健康问题,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比如:他们为了躲避大型猎物的追杀,必须让自己跑的更快,更灵活;也比如他们因为食物短缺,不会固定的进一种类型的食物,而是多种杂食,也就不会因为食物不均衡而引起健康问题;也比如他们在生存过程中需要不断的搬迁,如果因为肥胖等健康问题导致行动缓慢,那么这部分人注定会被部落遗弃;等等!而我们现代人的生活习惯就注定了我们的健康会出问题,这是DNA遗传无法控制的!
我们现代人能够控制的东西太多,食物方面,可以做到针对自己的喜好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而不会因为我们身体需要各种元素而进食各种不同的食物,对甜食的喜爱也是深深的刻入了我们人类的DNA;现代人也不用躲避大型动物的残害,也不用把自己锻炼得异常灵活去跟其他捕食者竞争;现代医疗的发达,也不会让我们因为一些小疾病而被家人或者社会遗弃。总之,现代社会的安逸,确实让我们在某方面已经比不上我们的祖先:智人;DNA的遗传变异也在慢慢发生!但是,人类是在不断进化的,我们也在不断的意识到种种问题;
关于,现代人的很多喜好,也许我们并未意识到为什么会这样,也许很多行为都是从我们远古的祖先:智人身上遗留下来的,这样的行为或者喜好,都是刻入了我们的DNA的。
读书,确实让我认识到了以前毫无意识的一些事情、行为或者习惯!也许下次,有人问题我为什么这么喜欢吃甜食,我就可以回答他:这是我们远古祖先:智人遗留在我们DNA里面的!
这次的分享就到这里,谢谢大家的观看!以上均为个人拙见,同有《人类简史》的爱好者,欢迎你们留言讨论!
《人类简史》读书笔记6
这本书是尤瓦尔·赫拉利编写的,主要是从10万年前到21世纪的人类发展史。
书里面观点特别独特,如果感兴趣可以去看看。
在书中第十九章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里,描写了人类生命的意义。
从我们所知的纯粹科学角度来看,人类的生命本来就完全没有意义。人类只是在没有特定目标的演化过程中,盲目产生的结果。人类的行动没有什么神圣的整体计划,而且如果整个地球明天早上就爆炸消失,整个宇宙很可能还是一样这么继续运行下去。,我们还是不能排除掉人类主观的因素。但这也就是说,我们对生活所赋予的任何意义,其实都只是错觉。不管是中世纪那种超脱凡世的生活意义,或是现代人文主义、民族主义和资本主义,本质上都完全相同,没有高下之别。像是可能有科学家觉得自己增加了人类的知识,所以他的生命有意义;有士兵觉得他保卫自己的国家,所以他的生命有意义。不论是创业者想要开新公司,或是中世纪的人想要读经、参与圣战、兴建新庙,他们从中感受到的意义,都只是错觉与幻想。
其实就像书中说的这样的,生命意义是个人自我的认知,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认知,也就会产生不同的生命意义的理解,所以我觉得爱因斯坦说的那句can be counted counts and not everything that counts can be counted。说的特别好,因为意义这个东西源于个人,所以你自己才是最了解他的。
在书中第二十章智人末日里提到,有三种方式了能让智慧设计取代自然选择:生物工程,仿生工程与无机生命,并且这这里说明了很多科幻小说描写未来的场景就是宇宙飞船和人工智能这些,并没有考虑到生物工程,当一个人比我们各方面都强10倍的时候,虽然他是来自于我们但是其实他已经是新的物种,而我们应该如何面对,他会如何面对我们。
《人类简史》读书笔记7
文化总会说,它只是禁止“不自然的事”。但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是不自然的。只要有可能发生的事,就是自然,真正完全“不自然”的事,是指违背了自然规律,但这种事情根本就不会存在,所以也没有禁止的必要。举例来说,没有任何一种文化会“禁止男性进行光合作用”,“禁止女性跑的比光速快”,或是“禁止带负电荷的电子互相吸引”,就是因为这讲了只是白讲,完全没有必要。
事实上,许多人认知的“自然”和“不自然”并不是生物学的概念,而是基督教神学的概念。神学上所谓的“自然”,指的是“符合创造自然的神的旨意”。基督教神学家认为,上帝创造了人的身体,并且让每个肢体和器官都有特定的目的。如果我们使用肢体和器官的方式符合上帝的设想,那就是个“自然”的活动;如果不符合上帝设想的方式,就成了“不自然”。然而,演化本来就没有唯一的目的。器官的演化没有唯一的目的,而器官的使用方式也不断在变化。现在人体的所有器官早在几亿年前就已经出现了原型,而现在所有的器官都不只做着原型所做的事。器官之所以演化是为了某种特定功能,但等到器官存在之后,要用作其他功能也并无不可。以嘴巴为例,嘴巴之所以会出现,是因为最早的多细胞生物需要有办法将营养成分送进身体里。而虽然现在嘴巴仍有这种功能,但我们还能用嘴来说话、亲吻,战士还能用嘴来拔手榴弹的引信。难道,只因为我们最早那些像蠕虫一样的祖先在6亿年前没有用嘴做这些事,嘴巴的这些功能就变得不自然了?
《人类简史》读书笔记8
本书由以色列青年怪才尤瓦尔赫拉利所写。开篇先介绍人类与其他动物并无什么特别之处,并在其中穿插进科属种,人种类别等常识的简要讲解。(界>门>纲>目>科>属>种)在作者的叙述中,人并非像现在大家所以为的那样独一无二,是生物界的主宰。相反,由于人在进化过程中,为了维持大脑的营养供给导致史前人类不仅肌肉退化而且需要花更多的时间来觅食,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约200万年)史前人类只能处于食物链中间的尴尬位置。好在用肌肉萎缩换来的大脑也不是那么没用,比如史前人会利用工具将狮子、鬣狗啃食之后留下来的骨架捡起来,用石头砸碎,吸食里面的骨髓。当然仅仅凭这点小聪明是无法与大型食肉动物抗衡的,人类进化选择下来的大脑看上去并没有为其带来多大的好处。但是由于人的社交性和可塑造性,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使大脑发挥了其显著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史前人类包括智人、直立人、尼安德特人等多个人种,只有智人作为唯一人种幸存下来。智人在约10万年前出现在东非,在约7万年前开始迁移至世界各地。关于智人吃鸡的原因其中有两种理论主张,一是“混种繁衍理论”,即杂交水稻,二是,替代理论,即胜者为王。第二种理论得到了普遍的认可,也符合政治界需要,即使有部分研究表明部分地区的人的DNA里某一非智人史前人基因较多,也无法替前一理论做出充分证明。
在这一设想下,智人一定有什么过人的本领才会使得他们能够笑到最后。首先要说的是语言,不同于动物单纯发出信息提示的语言,人类语言的独特性在于其灵活性、详述性,其社交八卦作用,以及其虚构事物的作用。灵活性、详述性,是说在描述事物时,人不仅能把事物主体告知对方,还能顺带描述一下那里风景如何,几头老虎,我们要怎样骗开那些笨老虎等等。社交八卦作用,在于拉近彼此间的距离,大家一起吐槽过对面山头的丑原始丫头,我们就是塑料姐妹花了,大家也会离她远一些,离你近一些。其中最最重要的,也是我觉得前两章最令人耳目一新的当属语言的虚构事物作用。虚构事物不单单是谎言,更为重要的是彼此都相信的谎言。放在现在来看,所有的政权,公司,道德,法律,等一切没有自然实体又能将大家汇聚制约起来的事物,都是人们编织的“谎言”。史前人类固然没有我们这般聪明,但是编故事的虚构能力,使得他们有了共同的目标、信仰,而这也促使了智人的认知革命。
下面来详细说一下这种虚构能力,这种虚构并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对事实真相撒谎,虚构者本人也对自己的虚构坚信不疑。这种虚构往往会汇聚起来更多的人,增加团队凝聚力,比如信仰共同神明的两方,当有外来人侵略同样信仰的人时,另一方往往会为了这种虚构的信仰而去战斗。这种虚构也推动了贸易,同样信仰的人往往会能取得对方的信任,对方才会放心与你做买卖,一来二往也促进了知识交流,加快了行为的创新。在今天,人们为了虚构出来的“国家”概念会不惜生命捍卫自己的家园,可见这种虚构在当时的强大合作力。正是这一特性,使智人团体面对比自己强壮的尼安德特人团体有更强的战斗力,正是这一特性,使历史开始从生物学中脱离出来,人类开始成为“一种特别的动物”。
《人类简史》读书笔记9
《人类简史》是以色列历史学赫拉利写的一本人类发展历程的历史著作,讲的是人类如何经过认知革命、农业革命和科学革命这三大变革,从远古人类走到今天的信息时代的能够创造生命的“神”过程。
赫拉利通过这本书,描述了他观察人类发展的独特视角,告诉了读者许多知识点,并试图通过这本书,引起读者思考人生。看了这本书后我非常认同中文版序的作者的说法,赫拉利将人类发展的历史上升到了哲学高度。
这本书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了我新的认知:
1、吃东西的时候要尽可能多样性,并每一种都不能吃的太多,这样对个人身体有利,我们常说的不挑食就是这个意思。
2、要理解人的欲望,很多东西都是人自己的感觉,比如他说,现代的人为了让自己的爱人快乐,就给他买大房子,让他出国旅游,而古代的法老为了让心爱的王后开心,就给她造个大金字塔。
3、要保持好奇心。作者认为到了近代欧洲人比亚洲能发展的更好,就是因为他们的好奇心,他们认为世界上还有很多他们未知的东西需要探索,所以欧洲人发现了美洲,而不是我们中国人,尽管中国郑和七下西洋远比西方的麦哲伦和哥伦布早得多,船也大得多。
4、国家和民族都是想象,是统治者为了更大范围的合作而编的故事。这一点直接颠覆了我以前所了解的世界观,但赫拉利说的又非常有道理,让你不得不信服。
5、要正视历史,人类的进步和扩张,总是伴随着其它动物甚至其它人种的灭绝,这里没有什么温情可言,也无对错可言。本书通过大量的考古发现反驳了许多大型动物的灭绝比如猛犸象是由于气候变化造成的观点,其实历史最好就是事实,没有必要藏着掖着,是非功过留给后人评说。
6、最后,作者从哲学的角度,思考了现代技术革命可能给人类和自然带来的风险。这些技术包括当前最前沿的人工智能、生物科技等等。
总之,本书作为罗胖的《得到》上的镇殿之宝,信息量巨大,许多观点都令人耳目一新,是一本绝对值得一看的好书。
《人类简史》读书笔记10
1、你只需要记住一件事儿
很显然,这是一部哲学书。只不过它囊括的不仅仅是“历史哲学”,而是包含了作者对历史和人生的彻悟。近38万字的体量看似挺唬人,不过套用下熊逸老师的语调,姑且侃一句,你只需要记住一件事儿——在海量的知识中,全书简明扼要地勾勒出智人“从动物到上帝”这个发展进程的原因、方向以及有待解决的终极难题。
(1)在万千物种中,为何是智人脱颖而出:“想象”这种独一无二的能力为动力源。
(2)几万年的发展进程中,智人的进化方向是什么:“解放生产力”为总方向,导出了3次关键革命。分别是认知革命、农业革命和科学革命。
(3)未解决的终极难题:智人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2、人类的语言最独特之处
“人类语言真正最独特的功能......是能够传达一些根本不存在的事物的信息......讨论虚构的事物,正是智人语言最独特的功能。”正是基于这个独特的功能,人类依靠“集体想象的虚构事物”为纽带,形成大规模的合作,而且这个规模没有上限。
3、“解放生产力”为总方向
(1)认知革命
依靠“想象”这种独特的能力,人类能将完全陌生的人联合在一起展开协作,这初步打开了“解放生产力”的大门。
不过,更关键的还不在于此,而在于“正由于大规模的人类合作是以虚构的故事作为基础,只要改变所讲的故事,就能改变人类合作的方式。”
(2)农业革命
植物驯化了智人。
改变所讲的故事,改变人类合作的方式:由“想象”虚构的神灵、国家、法律......人类在几万年的历程中逐渐从部落发展到社群、到国家。
(3)人类的融合统一
改变所讲的故事,改变人类合作的方式:“宗教”使得人类跨越社群、跨越国界,进一步地融合统一。
(4)科学革命
人类发展到农业革命的末期,生产力水平受限,绝大部分人认为人类今后的日子最多不过维持现状,甚至会变得更糟。人类就这样在这种困境里困了几千年,读书笔记.结果就是经济冻结、无力成长。改变所讲的故事,改变人类合作的方式:一直要到现代,基于对未来的信任,我们才发展出一套新的系统,才终于有办法跳出这个困境。在这项新系统中,人类发展出“信用”这种金钱概念,代表着目前还不存在、只存在于想象中的货品。
然而,全球能源和原料这个蛋糕是否有限?这再一次限制了人类的发展。
改变所讲的故事,改变人类合作的方式:但是,又一次,靠着“想象”的力量,人类发明了“进步”这个概念。【所谓的“进步”,是在承认我们的无知之后,认为只要投资进行研究,一切就能变得更好。】在过去的500年间,这种关于进步的概念,说服了全球的人民,将越来越多的信任交付给未来。
4、我们究竟希望自己想要什么?
拥有神的能力,但是不负责任、贪得无厌,而且连想要什么都不知道。天下危险,恐怕莫此为甚。
《人类简史》读书笔记11
1、地球文明的文化融合大趋势
农业革命之后,人类社会规模变得更大、更复杂,维系社会秩序的虚构故事也更为细致完整。人类几乎从出生到死亡都被种种虚构的故事和概念围绕,让他们以特定的方式思考,以特定的标准行事,想要特定的东西,遵守特定的规范。就这样,让数百万计的陌生人能遵照着这种人造而非天生的直觉合作无间,这种人造的直觉就是“文化”。
几千年来,不同的文化都处于流转变化之中,历史的大趋势是规模小而简单的文化逐渐融入规模较大、较复杂的文化中,世界大型文化的种类逐渐减少。就像中国一样,随着从大秦以来疆域的变化,越来越多的民族文化互相交融成为一个大一统的中华民族文化,已经很难区分纯正的汉人文化或满人文化。
这就是文化演化的大趋势。公元前1万年,地球上有数千个人类文明。到公元前200年,只剩下几百个,最多不超过两三千个。到公元1450年,文明数量锐减。接下来的300年间,亚非世界吞噬了整个地球。1521年,西班牙征服阿兹特克帝国,1532年,西班牙征服印加帝国,1606年,欧洲人登上澳大利亚大陆。
亚非世界花了几百年时间吞噬了全世界,这个过程永远无法回头。今天,几乎全球人类接受同一套地缘政治体系(整个地球划分为不同的国家,但受到国际公认);使用同样的经济制度(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采用同样的法律体体系(人权和国际法放之四海而皆准);接受同样的科学体系(专家们对物理、生物学、医学等所有学科的观点几乎相同)。
2、纯正的文化不再存在
文化融合是帝国吞噬世界文明的结果。帝国是一种政治秩序,具有两个最基本特征:
(1)帝国统治着许多不同的民族,各自拥有不同的文化认同和独立的领土,体现出文化的多元性。
(2)帝国的疆域可灵活调整,几乎可以无限扩张。帝国不需要改变基本框架和认同,就能纳入更多的国家和领土。
大秦帝国和蒙古帝国是中国历史上典型的帝国案例。
帝国并非永世太平,帝国也会面临崩溃瓦解,就像大秦帝国命数并不长久,蒙古帝国也在辉煌之后很快消失。但是,帝国的消失,并不意味着已经融合的文明会恢复其纯正和独立,也不意味着帝国子民会恢复曾经的独立。
历史告诉我们,随着帝国的崩溃,新的帝国代替了曾经的帝国,谁也回不到从前了。
好莱坞电影中,印第安人骑着高头大马和欧洲人作战,大无畏地保护着祖先的传统。然而,在印第安人祖先那里,根本就没有马,马是在17、18世纪从欧洲传入美洲的。或者,意大利人吃着经由西班牙传入的墨西哥的西红柿做的意大利面,印度人吃在墨西哥的辣椒,中国人穿着满人的旗袍。回到大秦帝国,皇帝也不知道土豆、玉米、西红柿、胡萝卜等无数我们饭桌上的美食来自哪里。
想做个吃着纯正中华美食的汉人,其实是不可能的。想要恢复纯正的中华文明,也无从谈起。剥离欧美传入的文化知识和价值观,我们看到还有满清留下的文化侵袭,比如,普通话、旗袍、宫殿、习俗等,如果把这些再剥离,我看到的还有蒙古帝国的痕迹,继续剥离,你看到印度传入的佛教,再剥离······以此类推,到哪里才算是纯正的中华文明呢?
以前九斤老太的各种对新事物的抱怨,都会在历史大潮中被淹没,留下的只有融合和演化。演化是个不知目的地的过程,未来是什么样子,科学家说不出来,王大树更不知道。
既然再也回不到从前,不如就接受融合和改变吧。
《人类简史》读书笔记12
以前阅读,有个习惯,一般是选择初版时间在10年、20年以上的经典书籍,很少阅读当代的作品!后来渐渐发觉,对于人文社科类的书籍,这个习惯尚可!但对于科技、经济及最新思想动态方面而言,就不适合了!在收听罗振宇节目的时候,多次听其推荐《人类简史》《未来简史》《必然》之类的书籍,忍不住也想一睹为快,犹豫了好久,还是下单了!罗振宇推荐书目,现在都成了热门了,不过得承认,被推荐的书籍,含金量还是很高的!不过,这些书籍,动辄大几十块,几百块,还是有点小贵的!
很多牛逼的书籍,都是中信出版集团最先出版的,碰到中信书籍,你就买了吧!不过价格贼贵,比如这本《人类简史》,全价68元,七折买的!转念一想:投资大脑才是最好的投资,况且出去喝酒打牌,浪费的钱,够买多少本好书了,不能让贫穷限制了自己前进的步伐!不过,没有购买这些书籍的小伙伴也不用担心,哥会陆续整理一些
告诉朋友们一个秘密,在汉口崇文路有家旧书店,所有旧书按斤称,真心便宜,不像其它旧书店,旧书卖的比新书还贵!喜欢阅读的朋友,购买时效性不强的书籍,可以考虑去那里淘宝,你会有惊喜发现!每天下午五点左右,会有新到的旧书,很多成色很新,抢到就是开心,哥在那里守候过很多次!!全副真心告诉你,绝对不是广告,哥只是觉得那家书店真心划算,是爱书人的一大福地!湾哥家没有大书房,买的旧书已经没有地方放了,计划把所购书籍阅读完之后,再去更新一批!
说回《人类简史》,关于作者尤瓦尔赫拉利,自行百度!鉴于这部书脑洞开的太大,作者学识太过渊博,哥才疏学浅加上时间有限,估计要分四次才能把读书笔记发完,今天就先写个总览!后续文章会尽可能的按照原文整理,是小伙伴们能够看到原汁原味的精华内容!
作者把人类历史进程,以三大革命划分为三个历史时期,即使只知道这三点,足够出去吹牛逼了!:
1、 认知革命:语言出现,智人过着群游群居的采集生活,采采果子,捡捡坚果,撵撵小动物,幸福无比,无压力无烦恼,与其它动物并无不同;
2、 农业革命:驯服了小麦水稻等农作物,家禽家畜等,大规模种植养殖,谁驯服了谁?
3、 科技革命:工业革命之后的科技进步,使生产力得到空前发展,智人摆脱了饥荒、疾病、瘟疫,但智人幸福吗?下一步的智人如何发展?
《人类简史》读书笔记13
《人类简史》、《未来简史》是以色列新锐历史学家尤瓦尔·赫拉利(Yuval Noah Harari)的两部重磅作品。问世以来不仅在学术圈反响强烈,更引起大众广泛兴趣,比尔盖茨、Facebook扎尔伯格,还有我们北大怀有鸿鹄之志的林校长都推荐此书。作者1976年生于以色列,牛津大学历史学博士,现任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的历史系教授。
下面是我在听这两本书的时候在一个读书群里的一些支零破碎的分享,或许可以引起你阅读的兴趣。
这本书并不是一本编年史,甚至很少有关于历史事件本身详尽的描述。作者在融汇了人类历史、科学、文明认知的基础上,对人类历史进程的归纳、总结、思考,试图从中找到规律性的东西,进而推演人类文明发展的明天。
在思考方式上,我觉得该书更接近哲学,特别是《未来简史》。以史为鉴,在历史的尘埃中探索、归纳出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进而展望社会发展的未来。这些说到底是对人自身和周围世界,以及他们相互作用间的思考,应该属于哲学的范畴了。
随着越来越多的哲学上的问题被科学解开,未来的“哲学”想必会是今日哲学、科学、甚至宗教的融合。在我看来,人类简史+未来简史就是这样一种尝试,反应了现代人对人类社会发展理性的思考以及推演,其思考的本质更像哲学家,总结历史仅是手段。
在两部书中,作者反复论证一个贯穿始终的观点:信仰(并非单指宗教信仰,而是对一切人类凭意识创造出来的概念的信任和服从,比如金钱、国家、公司、宗教、主义等等)让人类可以大规模合作,是推动人类社会前进的主要动力,并改变了人类的命运和进化进程。说白了就是精神的力量无比强大,人类其实是一直在别人和自己的忽悠中前行。
十万年前,地球上至少有六个人种,为何今天却只剩下了我们自己?书中让我们了解到现代人的祖先智人如何对自己的兄弟姐妹进行种族清洗,成为唯一存活下来的一支。与此相比,在伊甸园里偷吃个苹果那根本就不算个事儿。如果人类有原罪,这才是原罪!书中还有个有趣的说法:爱说闲话(gossip) 让智人更聪明,从而灭了其他人类。
在后农耕时代,人类对记账的要求催生了文字及数字符号的发明,而在计算机时代0、1两个数字又构成了所有数字信息的基础。阿拉伯数字实际是印度人最初发明,然后由阿拉伯人传到欧洲的。但书中说小麦驯化了人类那段就很扯了,好像小麦有意识似的。
货币、帝国、宗教对人类融合的影响及塑造是非常有趣的一些章节。特别是宗教部分,更激起人对一些相关话题的浓厚兴趣,比如像基督教这样在早期可以说是充满暴力的一神教,最终为什么会完胜相对宽容的多神教,是历史的机缘巧合还是必然,甚至是切合了一些人性中更深层的东西。
个人觉得这类书最大的特点就是他它引发人的思考,其知识性的叙述甚至结论性的成果都不是我关注的重点。在书中可以感受到作者思考的诚意,觉得他是在认真思考那些人类文明发展中的重要课题和现象,并不是以偏概全仅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
听到近代部分,越来越有趣了。科学和帝国相互助力,终于使西方文明今天能够主导世界,资本对战争及世界格局影响,加速了人类社会发展。对人们常说的“花明天的钱”真是有了更深一点的理解。
《人类简史》读书笔记14
其实这本书一点都不枯燥晦涩,跟着作者一起沿着人类发展的轨迹思考背后的动因,是个很有意思的过程。
特别喜欢书的后半部,书中很多讨论都不局限于历史的范畴,比如关于幸福和人生意义的讨论,以及一些大胆的预想:在科学的助力下人类可能最终脱离生物进化的轨迹,走入灭亡或者永恒。听完之后突然觉得人生的意义或者说使命,会不会就是造出能最终能够替代自己的机器?随着科学裂变式的发展,人类可能最终解开生命和思维(灵魂)的秘密,那时候宗教和哲学是不是就都失去里存在的意义和基础?是一本让人读完开始思考的好书。
开始听《未来简史》,那只从树上下来的猴子,先是进化成了人,随着科学的进步逐步摆脱了饥饿、瘟疫、战争的威胁,开始探索长生不老的奥秘,妄想成神啦。
第二章更多是探讨人与自然,特别是人和动物的关系。这一章不像是在谈论未来,更多的是回顾农耕时代,人类在封神路上是怎样一步步把自己当作了众生的神。
后续几章对宗教做了更多的反思。联想作者来自以色列,也许对宗教的反思才是作者在这本书得真正想表达的吧。其中有一句话印象特别深:Religion is a deal while spirituality is a journey. (宗教是一宗交易,灵性时一段历程。)它好像突然让我读懂了《少年派传奇漂流》里PEI对不同宗教的尝试探索过程的叙述,那其实就是描写一段spiritual journey,精神的历程。
《未来简史》这本书的特点就是深入浅出,在阐述一个新的观点之前,总是会对相关的背景知识做足够的介绍,让读者可以把握脉络。
特别喜欢作者对人本主义的阐释。作者把宗教的最终归宿交给了科学,把人类的发展归纳味数据处理能力的发展,并预言以大数据为基础的物/互联网会成为未来世界的主宰(或者说上帝)。这样的预言,以及作者对意识、灵魂的阐述注定是充满争议的。
这是两本本让人读完开始思考的好书。阅读收获不仅在于获得了多少知识,更在于跟着作者做了多少思考。
Religion is a deal while spirituality is a journey. 阅读这两本书本身就是一个有趣的 spiritual journey.
《人类简史》读书笔记15
总体来说,这是一部读起来更像哲学而非历史学的著作。此书涵盖世界范围内的人种,生物,进化,语言,宗教,科学,文化,战争,地理,社会,心理,经济,科技前瞻,政治格局以及生命意义等所有和人类历史相关的一切,用最简单的例子来解释最复杂的问题,让宏观的历史现象以微观的状态现实呈现,再还原回到浩渺的历史尘嚣当中,读者顷刻间使用上帝视角审视,转眼又坠入芸芸众生中与之并肩,你既不是旁观者,也非实际参与者,然而却能窥视到人类祖先的思想行为,了解他们如何推动历史巨轮滚滚向前,了解当下以及未来发展方向。这样反思下来,很多问题能够茅塞顿开。作者思想中立,不偏不倚,确信此书内容对的起《人类简史》这个名字。
作者尤瓦尔.赫拉利,现任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历史学教授。惊讶于作者学识之丰富,逻辑之严整,心思之细腻。但更让人惊讶的却是作者并非想像中的研究历史一辈子的耄耋老者,而是1976年生人,可谓青年才俊了。如果非要给此书一个评价,那我只能说很幸运翻开了这本书,并且急于想读《未来简史》了。
另:本书译者也是妙语连珠厉害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