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拯救大兵瑞恩》一剧采取了一种倒叙的方法来诠释了大兵瑞恩所经历过的一些故事,虽然片名叫《拯救大兵瑞恩》但是我们细心一点可以发现,瑞恩并不是该剧的主角,戏份也很少,但是整个剧情却全部都是围绕这他而发展的,也可以说瑞恩是该剧的一条主线。
展现人性关怀《拯救大兵瑞恩》
当手上不多的DVD存货只剩下恐怖和烂片片时,《拯救大兵瑞恩》就进入射程,其实它早就在射程之内——上次博士曾经指导我看过片头25分钟令人窒息的诺曼底登陆镜头,但因为战争和枪炮知识的缺乏令我没信心独自看下去,也怕出现过于血腥和暴力的场面,彻底破坏我对战争片为数不盛的热情。 事实证明我的判断彻头彻尾错了,这是斯导的大作,一个能用《人工智能》将我打动的大导演,其细腻的人性刻划,就值得我这一生对他毫无偏颇地追随和信赖。
一部战争片。
一部用残酷之美来写人性之美的片子。
一部几乎没有一个女人作为角色的电影。 也从此爱上汉克斯多一点点——与美色无关,他的大智若愚一直对我不足够吸引,总觉得他脖子跟脑袋一样宽,拍情戏不够妩媚拍武戏太过僵硬,少一点敏锐多一点呆滞,是个靠坚持和毅力成名的苦哈哈主儿。是个老实人,是个好人,却不是我爱的那种男演员。斯导却偏宠他,这个角色也对了他的路——连我这种看不懂MG(机枪)的人,都看得懂汉克斯在片中的形象:亦文亦武勇谋双全;有leader的决断力和执行力,带着一个由卫生兵、翻译兵、阻击手、主攻手、助攻手、后卫等各等角色执行任务的team;又有领导人的人格魅力,对其籍贯和前职业的猜测把军中奖池的奖金累计到三百元。三次枪战戏(登陆、攻桥、守卫战)有两次都刻意刻划他的智谋:战略的制定、战术的执行、与手下出生入死枪林弹雨,最后战死在疆场;另外一次则描写他力排众议,从大局出发进攻一个与他无关的任务,在无人应合时独自冲上去。这就是一个领导的人格魅力:有职业能力、有策略、深入群众、身体力行。片中他的脖子还是和脑袋一样宽,脸上仍然是没有什么表情的,话不多,但当戏位到达戏分,这就够了。 第二个喜欢的人不是演大兵瑞恩的娃娃脸翘鼻头小帅哥马特,虽然马特在《谍影重重》绝对是经典,但是他的大兵瑞恩仍然和十几个罗汉系列中一样,“从幼齿到智齿的成长”。也许是戏分要求吧,因为前半部找到瑞恩是一个目的,但是后半部这群战士纯粹是在为战争而战,瑞恩在这里已经退化为一个符号,个性不能太强烈,需要这样一个还没进化为百分百男人的男人。瑞恩象征着团队中的新人,需要保护。
第二个喜欢的人是狙击手,片中名字不详。没看过他的任何电影,好像叫Pepper什么的。他非常有职业素养(用一面小镜子可以观察到敌方的战备、与汉克斯用手势交待军力等)、命中率又狠又准、眼神冷静而干净、由于白天注意力过于集中在夜晚极易入睡。最喜欢他的是,在所有开枪之前他必乞求神和上帝的庇佑,当大量诗样的祈祷象莲花一样滔滔不绝从他嘴中吐出来时,他的手势却绝不停顿、一枪一个、再一枪一个、又一枪一个,真的是迷人极了!在连天的枪炮声中,死亡在血肉横飞中嘴脸狰狞轻移曼步,没有神父,没有上帝,作为一个百发百中的狙击手,他扣动扳机射杀敌人前的祈祷是对生命的超度,也是对自己的赎罪,算是以正义的名义。是我最喜欢的角色——矛盾、真实。他犯的唯一错误是由于自信而低估敌人实力——战前他要求有一架30mm步枪和一千发子弹,最终由于队友的胆小他死于弹尽粮绝。他是团队中的主力。 最恨的当然是那个能说法语和德语的翻译兵,称之为宵小一种。他肩负传递弹药和消息的重要任务,由于他的胆怯,在钟楼上的两个战友死于用光子弹!他就这么眼睁睁地扛着子弹躲在楼下,听自己的战友和敌人在楼上肉搏却不敢上楼出手,后来敌人得手下楼时看到他躲在楼下被吓破了胆时,甚至不屑于杀他就走了(个人认为这太失真)。虽然片中极力刻划他在为将死的德国战俘求情时他的悲悯,事实证明在你死我活的时刻,这不是悲悯,这是血淋淋的懦弱!不出手救助战友就等同于杀死战友!一个如此懦弱的人来打仗却不开枪,不仅是对资源的浪费,更重要是对机会的浪费。虽然当他发现当年在他的恳求下放走的德国战俘,居然又拿起武器回头并且给了他的战友致命一击后,最后他终于开了第一枪,但是已经太迟了,宵小的罪过几乎无可饶恕。他就是团队中最低的.一块木板,决定了这个木桶能放多少水。
片中唯一出现的温情画面是最后一战前的等待,等待敌人、等待死亡,黄昏的光线象鸽子的咕咕声,温柔地笼罩着废墟中的教堂、弃用的塔楼,收音机中播放着忧伤的法语歌曲,凌乱的破椅子上搭满尘埃,说起家乡那些遥远的往事,决战前沉默的一刻象是前戏中的抚摸,充满期待的恐惧。马特说起当年捉弄哥哥的故事,直到说到自己放声大笑;汉克斯微笑,他却不肯说出与妻子的旧事,他留着,留给自己。
此时脑子里开始开满漫山遍野的玫瑰,仿佛从高耸的枪炮中射出的玫瑰,海浪般涌动,席卷山谷,袭人芬芳。坚硬的温柔,杀伤力,如此命中我。 之前的战争片极限是《大敌当前》。点睛的爱情和敌我心理的对峙是那部电影的绝对出彩之处,但不能称之为纯粹的战争片,因为场面的描写不如。《珍珠港》中战争完全是背景,主题根本是爱情,虽然偷袭的一段也是经典。我很少看战争片,不仅是因为兴趣,是怕倒了胃口。以后我还是很少看战争片,因为这部电影的高度,在10年内无法企及。因为我见过什么是美。 当终于也有今天,在无人辅导中,我兴致勃勃地独自看完这部拍给男人看的电影,我知道自己在通往影迷的牛那个之路上,又迈了一小步。
展现人性关怀《拯救大兵瑞恩》观后感二:
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诺曼底登陆无不被描绘成盟军的全面胜利而被套上了那迷人而又光彩的光环。但自从看了《拯救大兵瑞恩》之后,我对二战浪漫的向往一下子被击碎了,电影以密集的炮火和乱飞的子弹,带我进入了那残忍、邪恶的战争世界。
电影一开始就把我拉进了1944年的诺曼底。在这里,没有温情,只有杀戮;没有怜悯,只有死亡,还有的是黑洞洞的枪口与一个个弹坑。在电影中,有的士兵还没到陆地就已被罪恶的子弹射中,有的被猛烈的炮火炸成一片片,一个士兵正在寻找他那被炸断了的手臂……在这里,没有对错,只有生死。死人,躺在那里;活人,则要为生存而拼搏。
人类自始至终都在控诉战争,控诉它对人类所造成的灾难,对生命的轻视,对国家与人民所带来的痛苦。我们控诉战争,我们反对战争。
“报米花姐姐”点评:小记者对文字的驾驭能力很强,通过你的语言,让我想起了很久之前看过的这部电影。现在上初中二年级的你,已经有了自己独立的思想,希望你继续努力,勤思考、多写作,给小记者训练营中的弟弟妹妹做好榜样!
经典名著读后感1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看完这本书,我的心里如同打翻五味瓶—般,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它主要讲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从小就看到过许多丑恶和不平。长大后,冒着生命危险救了许多人。投兵后,又不幸受伤,因此回到家乡。在工作室,保尔旧病复发,不能正常工作,身体一天天的虚弱,并且还双目失明,几乎要到了他的大限。可他始终顽强地与病魔做斗争,不断的摔倒,又不断的站起来。那些难以忘记的经历、血与生的考验、永不放弃的梦想,使得他的生命放射出夺目的光彩。保尔最终在他的人生扉页中写下了光辉。就像奥斯特洛夫斯基所说的,“人最宝贵的是生命,而生命终是有限的,但因为有限的生命留下了无限的爱和美好的憧憬生命的长度继而被延成无限。”
我藐视那些在剥削人民权贵;但我敬佩保尔一样的革命者。保尔拥有着钢铁般的崇高理想和执着的革命信念,他告诉了我如何去锻炼钢铁般的意志。
经典名著读后感2
今天,我读完了《西游记》这本书,我很喜欢它,它给了我无限的乐趣。
说到这本书,给我感触最深的是孙悟空这个人物,他英勇顽强,作战勇猛,顽皮可爱,爱憎分明;尤其在“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中,当白骨精第三次变成了一个老公公时,当唐僧猛念紧箍咒时,他忍着剧痛,为师父打死白骨精,更体现了他对师傅无限的爱。
当然,说到孙悟空,不得不提起他的兄弟—猪八戒。他虽然有些好色,贪吃贪财,却又无时无刻,不停地照顾师傅,当孙悟空身体不舒服时,他就细心地关照师兄。
师徒四人中,最朴实,最善良,最勤劳的,就谁是沙僧了,他当两个师兄身体不好时,照顾得也可以算是无微不至。当然,他也是师傅最好的徒弟(其实三个徒弟都是不错的!
那么,说起唐僧这个人,他虽然有些固执,好坏不分,但他一心一意取经,不贪财,不贪色,善良体贴。
给我感触最深的故事,就要数“乌鸡国辨妖”了,尤其是后半部分,孙悟空忍痛辨出妖精—当唐僧念过紧箍咒后,他已头痛不堪,但依然忍着疼痛,帮助两位师弟除妖。
“大战红孩儿”是我最喜欢的故事,当红孩儿用三昧真火把孙悟空烧得痛苦难堪时,又被龙王的凉雨水激了一下,激得他腰酸背痛,腿软筋麻,但他在被师弟救回时,仍是想着师傅,丝毫没有顾虑到自己的身体。
《西游记》是一部很好的书,推荐大家去看,看我国古典名著,传扬优秀文化!
经典名著读后感3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不胜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禅,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
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卧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庞统、姜维、徐庶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经过一番刻苦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时年尽二十六岁。
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的)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经典名著读后感4
这几天我学了一篇课文,是作家丹尼尔·笛福所著的《鲁滨逊漂流记》(节选),便找来原著读了读,令我感触颇深、受益匪浅。
鲁滨逊生在商人之家,热爱冒险,在一次航海中流落荒岛。在如此惨痛的环境下,他不畏艰险、乐观向上、拯救野人,救出船长,最终离开了生活二十八年的荒岛,回到英国。
《鲁滨逊漂流记》一经上市,便引起轩然大波,鲁滨逊也成了不少人心中的偶像,从而成了“冒险家”的代名词,这本书也展示了鲁滨逊铁骨铮铮的汉子形象。
鲁滨逊在无人荒岛生活了二十八年,没有住所,就用木头和船帆搭一座简陋的帐篷;没有食物,就一边蓄养山羊,一边打猎,还种麦子;太过恐惧,就在空地上插杨柳桩子,将羊群圈养;太过寂寞,还有好帮手“星期五”呢!所有问题对鲁滨逊来说似乎已不是问题,无论这个问题是多么遥远,多么艰难,鲁滨逊都能完成。
看完这本书,我不由得想到了自己,和鲁滨逊比起来,我和他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他是翱翔蓝天的苍鹰,我则是温室里的花朵,被父母长辈呵护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来都没有体验过来自“社会”的考验。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就像个小公主,以为自己不用努力就可以得到财富,得到荣誉,事实上我错了,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自己努力换来的财富才是最踏实的。
如果我是鲁滨逊,我能坚持那长久的二十八年吗?一年、二年?还是三年?不,恐怕连一年都坚持不了吧!在那里,我或许早已自暴自弃,无法生存了。
回忆往昔,小时候便总是三分钟热度,学习美术、舞蹈,我顶多坚持两三年,在学习上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有时甚至一小时都坚持不了。那是从小便有的毛病,就算大一些了也没改掉,直到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被鲁滨逊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所震惊,被他的乐观所感动,才终于改掉了这个毛病。
看了《鲁滨逊漂流记》,我知道了不能被生活打倒,要像鲁滨逊流落荒岛时那样乐观向上、坚持不懈,对生活充满信心!
经典名著读后感5
读了《失落的一角》,我觉得人不需要追求事事完美,只要快乐就行,因为凡事都不可能做到十全十美的。
《失落的一角》里的主人公是个不完整的圆,他为了成为完整的圆开始了一场旅行!不完整的圆,为了找到失落的一角,有时被大雨淋湿,有时被大雪覆盖有时被大风刮走,但他没有放弃,不完整的圆也很快乐。他有时和一只动物聊天,有时抓蝴蝶,有时走路哼着歌哦!直到有一天,他找到了那一角。他成为了一个完整的圆。但由于滚得太快,不能和动物聊天,不能抓蝴蝶,他为这件事烦恼。
读完这本书,我想对一些家长说:每一个人都不是十全十美的,不要让你的孩子为那些培训班烦恼,让你的孩子快快乐乐的不行吗?那个圆没找到那一角是快乐的,可找到了那一角变得悲伤,不快乐了。这似乎是一个耐人寻味的寓言:看上去很简单有缺憾就想更完美,就想努力去追求,可是追求到了又感到了另一种缺憾,有得必有失,还是不完美。人都在追求完美,但真正的完美并不存在,它似乎更像一个梦,存于我们的心际。我们更惬意于追寻的这个过程,品尝着这个过程中伴随而来的苦乐酸甜。
人生很像一个圆,我们从起点出发,最终还要回归那一点。而人就像一个圆规,为什么有的人能够画得圆,因为他们心在想,“脚”在动。
经典名著读后感6
真,生动,美丽如画令人读来趣味盎然。他的作品情节惊险曲折,人物栩栩如生,结局出人意料。所有这些使他的作品具有永恒的魅力。
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是一个谜一样的人物,他性格古怪,但看到朋友死去却会无声地落泪;他知识渊博,会收容所有厌恶陆地的人;他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他会把整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甚至还为法国政府偿还几百亿国债;他还会逃避人类,对他人施行可怕的报复??尼摩船长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他心中充满无尽的痛苦,却仍是个善良的人。
我怀着一种崇敬的心情,开始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乘坐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他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鹦鹉螺号从日本海出发,进入太平洋,大洋洲,然后到达印度洋,经过红海和阿拉伯隧道,来到地中海。潜艇经过直布罗陀海峡,沿着非洲海岸,径直奔向南极地区。然后又沿拉美海岸北上,又跟随暖流来到北海,最后消失在挪威西海岸的大旋涡中。在将近十个月的海底旅程中,鹦鹉螺号以平均每小时十二公里的航速,缓缓行驶。
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并不是每一本科幻小说都像《海底两万里》一样富有强烈的可读性,它作为一本不是凭空捏造而是远见加博学累积成的小说,不但为对海底知识了解不详尽的读者解读了他们的旅程,更让后人看到了古人的智慧与文明。
经典名著读后感7
今天,我无意中在书柜里发现了一本旧书,书的名称《唐吉诃德》深深吸引了我的注意。以是我就开始看这本书。
故事中的“唐、吉诃德”住在曼查,虽然是位贵族,可是他却并不富有,吃饭就用去了四分之三的收入。他没别的爱好,就爱读骑士小说。他白天没黑夜地读,他甚至想入非非,打斗,战争,挑战,负伤,爱情,暴风雨等等。一天,他突然产生了一个怪念头,要是我也能像书上描写的骑士就好了。于是他拿出了曾祖父留下的盔甲,他又有了一匹马叫驽西难得,这是他的好伙伴。七月的一天,他踏上了征程,可是,走到一半,他被一位商人打了一顿。老天真有眼,走过一个农夫是他的邻居,农夫发现了他并带他回家了。在治疗好伤势后,那天深夜,他又骑上驽西难得去探险了……。。
我们要学习“唐、吉诃德”永不放弃的精神。
经典名著读后感8
犹记得小说开头写了这样一段话:“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这官路将近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名为‘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山水之间亭亭立着一座房屋的画面在脑海中挥之不去,多个“一”字的运用,既有落寞孤寂之感,也有恬静闲适的意味。
就整部作品来看,整个书中世界如一个仙境,古朴实诚的人情风味,字字句句里都透出一种淡雅、宁静的香气。乡民同甘共苦,乐于分享,互帮互助,好像大家都是一家人。每每读到这样和谐的画面,我都会感慨如今社会的复杂与冷漠,也会幻想着自己也生活在那样的社会,大家相亲相爱,不会为一己私欲丧尽天良,丢失了最美的人性。这时,我不禁会想: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到底为人类带来了益处还是痛楚?我们的地球文明到底会发展到什么地步?
说到小说中的人物,其实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爷爷。大老要求亲,他似是在鼓励大老时的温柔和蔼,他奔走于市里与小山城之间的疲惫与劳累,他笑脸相迎问到别人关于大老、二老时的恳切,他收了人家免费送的猪肉却把钱放进人家竹筒里的真诚……一幕幕影像,都在我脑海中久久挥之不去。
多么善良温和的老人,为可爱的小孙女操碎了心。他怕自己一把老骨头挺不住了,丢下可怜的小姑娘独自一人没有人来照顾,又怕她照顾不好自己;他身体开始不适的那次,强忍着苦痛也要给孙女一个笑脸,舍不得她有半点担心;他戴着一顶草帽,顶着烈日去问大老时,汗珠颗颗分明地挂在他脸上,愁闷的神情散不去,却仍是那样温柔地面对小孙女;他尊重翠翠,不强求她做不喜欢的事;他爽朗的笑如可口多汁的脆梨……这是一份如此纯净的爱!
即使再爱,爷爷终是离开了。顺顺家的冷淡、翠翠外柔内刚的性格、当年女儿的惨死……白塔坍塌,人未还。爷爷走了,翠翠恸哭良久,也明白了爷爷生前没提到的一切,终日守着渡口等候二老回来。结尾是开放式的:“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爷爷的淳朴、对孙女浓浓的疼爱让人心疼,令人感动;翠翠的纯美、善良、坚强,不仅吸引着大老、二老,更成了人们心目中纯洁美好的象征。这本小说中,每个人、每件事,都那么打动人心,与当今这嘈杂、欲望化的社会形成鲜明的对比,这更是我如此喜欢《边城》的原因。
经典名著读后感9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记录的是海伦。凯勒一生的事。书中感人心腑的故事,总是在我受到困难和挫折是鼓励我,不要后退。
海伦。凯勒从小就失去了听觉、视觉和甜美的声音。她也曾因自己的条件而放弃过,可她又很快振作起来。这位美国女孩,在莎莉文老师的帮助下,凭着超人的毅力,不但学会了说话,还学会了五种语言文字!她一生共度过了八十八个春秋,却熬过了八十七个无声、无语、无光的孤独岁月!
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里有一个疑惑:我们是独生子女,从小,爸爸妈妈就把我们看成掌上明珠,整天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像个“小皇帝”。稍遇困难、挫折就会一蹶不振,而海伦。凯勒所受到的困难与挫折是我们常人无法忍受的!
一个人只要胸怀大志,并不懈向着目标努力奋斗,就不会被一些客观条件束缚,你就会拥有无限的力量去实现它!
坚贞不屈、不断进取的精神是海伦。凯勒所拥有的,我们——祖国的接班人更应该拥有这种美好的精神品质!
经典名著读后感10
《西游记》这部经典神话小说,作为中国人那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如今,拿起这本沉甸甸的《西游记》,想起扣人心弦的情节真让我感慨万分。书中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历尽千辛万苦前往先天求取真经的故事。他们一路颠簸坎坷,力尽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雷因寺取得真经。
《西游记》是一本神话小说,在作者精妙的笔法下,塑造出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最主要的是唐僧师徒四人,他们性格各异,个性突出。孙悟空是我最喜欢的人物,因为它拥有七十二般变化,他的变幻莫测令人惊叹,在大闹天宫的时候就已显现它的神通广大。他嫉恶如仇,性格精明而又淘气,在取经路中他是妖魔鬼怪的克星,妖怪的骗术瞒不过他的火眼金睛。猪八戒是令人喜欢的二号人物,他的呆头呆脑,傻里傻气真叫人笑破肚皮,他在我看来确实傻得可爱,他所具备的“贪、嗔、痴、惧、色、懒”使人物个性更加突出,他与孙悟空常常制造出滑稽搞笑的情节。猪八戒看似无能,实则忠诚老实。师傅唐僧有一颗慈悲之心,他用他的真经来感化世人。
沙僧是从不被师傅操心的徒弟之一,他勤劳、老实,他无怨无悔地挑起行囊重担跟随师父取经。师徒四人攀山越岭,过河渡江,他们不愁路远,不惧艰险,不畏困苦,只为求得真经。最终他们也不负众望,取得真经,功德圆满。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应竭尽全力去完成,不可半途而废。这也给予我不少启发,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都要有坚持不懈、勇往直前、敢于跟困难作斗争的精神。让我们将这个经典的作品永远铭记于心吧!
经典名著读后感11
“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可以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人的又有几个“学而优则仕”,正是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他们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圆如意,书中自有美娇娘……”。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鲁迅先生称封建礼教为吃人的礼教,那么称封建科举制度为害人的制度也不为过了。
读书,其实强调的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王国维说得很好,读书分为三个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这是立志。“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是奋斗。“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才是最后的成功。而儒林中的那些一心只为功名者,第一步——立志,就走错了。在我看来,读书就是人在不断汲取精神食粮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在于吸收,然后再转化为自身的力量。这与一日三餐的功效是一致的:吃饭,吸收营养,再促进自身生长。只可惜,儒林中的某些学子们只注重“食”,即数十年如一日地读书,却忽视了吸收。读书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达到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吸收转化成自身力量。这些书,除了造成他们的“营养不良”,别无他用。
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浑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鳞角了。
几百年后的今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贪官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的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经典名著读后感12
《三国志》不像《三国演义》,它只具简单史实,并无多大笔墨去渲染事件、去让事件被描述得更加具体和精彩,这就使得读者有联想、虚构和批判的空间。对于小说家,他们可以利用这些材料,发挥自己的想象,辅以自己的创作才能,著成一部小说,而且让小说比史书更加能引人入胜。对于普通大众呢?他们私下里就会流传关于事件的始末,或真实或虚妄,对被隐藏的真相可能会不服气地披露,对崇拜者可能会大肆吹捧,对厌恨者则有可能更加歪曲,或以阴谋论议之。民间的传说能让事实本身更加清晰明朗,也能让事实真相更加扑朔迷离。比如,在《三国演义》里,关羽的忠义形象通过作者虚构的一些事件,而被强化乃至神化;诸葛亮更是被描述得“多智之近妖”,好像什么事情他都知道、能预测一样;不幸的是周瑜被树立成一个心胸狭隘、英雄气短的形象;曹操也被怒斥为“奸雄”。对于这些小说情节或是民间传说,好言也就罢了(虽然也可能有误解,但至少没有污蔑),若是被坏言论之,遭后世不断诽谤,一生真实形象全无,实可悲也,则真乃谓之人言可畏。
另外,陈寿乃晋朝大臣,对于朝中人物的记述多有曲笔。如对于司马炎篡夺魏国帝位的时候,陈寿评曰:“古者以天下为公,唯贤是与。后代世位,立子以适;若适嗣不继,则宜取旁亲明德,若汉之文、宣者,斯不易之常准也。”还有对魏国时期司马氏家族的描写多有隐恶溢美之嫌。这恐怕是在对当朝的避讳吧。亦即是说,基于政治厉害,一般当朝的史学家都不敢直言当朝弊端。敢于批评当朝执政者的所为、揭露当朝执政者的罪恶的人,不仅文字难以流传于后世,而且自身连带家族其他成员的性命也有危险。这种黑暗情况在中国的历朝历代皆有可悲地发生,而不仅仅是发生在封建时代。
由此论之,即使是从史书里,我们也无法完全获知历史的真相。成王败寇,历史是由胜利者写的。比如你在看宋朝大官写的史书,那么这本书关于本朝的记载多是有所回护的。也就是说,是非功过,真正的历史只能留予后人说。不知过了若干年,那时候的人们对于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年代的历史,会是怎样记载和评价的呢?
名著读后感1
我还记得第一次看《简爱》是初一的时候。那时候姐姐推荐了这本,我就把它带到班上了,结果被很多人笑,大家都以为《简爱》就是简单的爱情的缩写,而这样的内容对于初一的学生来说的确是早了些。后来我自己看了才知道原来简爱是女主人公的名字。说实话当时基本上没看懂什么,就像看一般的小说一样专挑情节看,其实现在想想这本书确实不适合当时看:诗意的语言,富有哲理的内容,激荡的情节,就算是现在,我也没能理解更别说是初一了。
整部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女主人公的精神,借用书评就是“追求人的价值=尊严+爱”。简爱人生追求有两个基本旋律:富有激情、幻想和反抗、坚持不懈的精神;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望和对更高精神境界的追求。她对于金钱,权利毫不在意,也不被强权威胁,她对于世界的一切有着自我的认识。我的文字太苍白了,不能很好的形容,资料上写到“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
人们都疯狂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埋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被认为是人生追求的二重奏。”
《简爱》告诉了我很多,我也知道现实来说不可能做到像她一样,我也没这样的高度做到如此,但是书就是这样有借鉴意义,我希望能从中领悟一些,学会怎样去看待这个世界,看待自己。
名著读后感2
我怀着崇敬的心情,一口气读完了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日记体小说《爱的教育》,深深地被小说中的一个个平凡人物而又不平凡的思想品质而感动。这本小说没有任何的的豪情壮语,也没有任何的虚伪的说教,却通过对生活的朴素描写,使人感受到一个最根本的东西,爱。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少年爱国者》这个故事。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一个贫穷的意大利青年,从小就被卖到戏班子,受尽了虐待。一次,戏班子到西班牙,他趁机逃了出来。在西班牙领事的帮助下,他登上了开往意大利的船只,与一群来自各国的达官贵人同坐在二等舱中。船上的乘客们了解他的遭遇后十分同情他,纷纷给了他一点钱。正当他庆幸有了这些就可以吃一顿饱饭时,他听到了那些给他钱的乘客在侮辱他的祖国意大利,于是那小男孩就毅然地把这些钱愤怒的扔了出去,并高吼到:“我不要说我们国家坏话的人的东西。’读到这里,我不禁为这个小男孩宁可挨饿,也要维护自己祖国尊严的行为而拍手叫好。
我由此想到不少这样的爱国者。南宋名将岳飞,他少年时就立志“精忠报国”,为了祖国为了人民,他忍辱负重,含冤而死;边防叔叔为了领土的完整,不怕流血,牺牲,赶走了入侵我国边境的侵略者;多少体育的健儿,为了让五星红旗高高飘扬在赛场的上空,忍着伤痛,奋力拼搏。他们的爱国热情;激励着无数国人奋发向上。
我们从小就应该以他们为榜样,树立爱国的思想。爱祖国,平时应体现在爱人民,爱集体,关心同学,爱护公物。爱祖国就一定要为祖国而奋斗,将来也像他们,要为祖国增光添彩。
名著读后感3
鲁迅是中国近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他也是一位杰出的爱国者。他写的《朝花夕拾》愤怒的揭露了延续几千年的封建礼教吃人的真面目,对封建统治和封建道德进行了深刻的批判。
《狗、猫、鼠》是《朝花夕拾》的首篇,作者通过猫和狗比喻那些挂着“正人君子”头衔实则行“鸡鸣狗盗”之事的人。而隐鼠却象征着社会的弱者,在作者生活的年代,是一个恶势力急剧增大的年代,在这个年代里,强者欺侮弱者是一个封建传统,作者字字都是真情流露。我仿佛跟着鲁迅先生一起体会到了这些封建社会的腐败、愚昧。一起向往《礼记》中所说的“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和睦”。
作者笔下的《二十四孝图》令我追忆起儿时的感受,但也同时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作者亦是从这样的环境中长大,亲身体会了旧中国儿童的可怜。被逼着背那些四书五经,杜绝西方的先进文化,正是中国受尽欺凌的原因。也同时讽刺了封建教育的死板,此时我似乎踏进了那一座座老式的私塾,摇头晃脑背起了“人之初,性本善”。
也正是因为这些封建传统和封建礼教的压制,才发生了中国历史上一次空前的革命。范爱农对革命投入一腔热血,让我们不禁暗暗对他产生钦佩之情。报馆案被捣毁,德清被刺伤。反动政府在镇压革命,辛亥革命终究失败。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封建统治者和封建道德的深刻批判,也体现了作者对革命失败的万般无奈。
鲁迅先生以笔为武器,战斗了一生。评价他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名著读后感4
《西游记》是一部神话小说,人物有师徒四人和各路妖魔,师徒四人为取得真经奔赴十万八千里,西行路上坎坷不断,他们历经艰险,终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
《西游记》里故事纷呈,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三打白骨精》的片段了,据说吃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白骨精就打起了唐僧的主意,怎么样才可以吃掉唐僧呢?唐僧作为一个凡人不足为惧,可是他的身边还有三大高手呢!特别是“齐天大圣”孙悟空,曾经大闹天宫,几十万天兵天将都拿他无可奈何,武功甚是了得。“只有趁着悟空给唐僧化缘的时机了,我到时候再变成凡人的模样,他们定然认不出我的,一旦骗过他们,就可以逮住唐僧,吃到唐僧肉啦!”白骨精暗暗地计划着。
白骨精摇身一变,化成一个芳华正茂的二八少女,扭了扭腰肢,仔细端详了自己的模样,阴恻恻地笑了起来。果然,悟空一走,白骨精就来到了唐僧、八戒、沙僧的面前,八戒一看,眼睛都瞪直了,脑子里全都是美女,丝毫没有怀疑她的身份。白骨精还没来得及下手,悟空就回来了,他的火眼金睛可不是吃素的,一下子便认出了妖精,劈头就打,白骨精抛下假尸,化成青烟落荒而逃。
唐僧三人还蒙在鼓里,还责怪悟空,冤枉他打死了平民百姓,让悟空心里好生委屈。我读到这里,不禁想到了悟空平日里为唐僧斩妖除魔,可是唐僧却常常误会他,动不动就念紧箍咒,让悟空疼痛到翻滚在地上。但是尽管这样,悟空还是坚持保护唐僧,识破妖精的奸计,将妖精打得现出原形,真的是了不起的英雄啊!
在《西游记》中,我最佩服孙悟空,我要学习他高强的本领,学习他坚持不懈、坚守正义的精神。
名著读后感5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就是三国,不仅是三国,其他朝代也是如此。开国君主艰苦创国,打下一片天下,为维护国家的安定和是国家兴盛,后几代也有一身抱负,使国家强大。而后几代君主则贪图享乐,昏庸腐败,直至亡国。
东汉末年,桓、灵二帝昏庸腐败,于是天下出现许多英雄,想干一番大事业。
曹操通常被认为是一个小人,并非其然。他保有一腔热血,相统一天下。他勇敢,有“挟天子以令诸侯”的胆量。他心胸宽大,贤人异士都去投奔他。他打败袁绍后入军冀州城,发现手下跟袁绍通信。曹操是一个赏罚分明的人,按理他应该处斩部下,但他却说“孰能无过,我还奉承过袁绍,这些书信就送给袁绍吧”。曹操的大度让部下更忠心,为曹操势力的壮大奠定了基础。
诸葛孔明则是另外一个传奇人物,号称卧龙先生。他本不愿与世俗随流,但被刘备的真诚所打动,决定辅佐刘备。从此他为蜀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放弃了“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的生活。第一仗,便火烧曹操大军,使“八虎将”之首夏侯惇闻风丧胆。他忠诚尽职。刘备病逝白帝城时,说阿斗不能胜任蜀帝,诸葛亮立即跪下痛哭,表示自己永远是臣子,应当尽力辅佐刘禅。最后因扶不起的阿斗,加上没有听取魏延的意见,没能完成统一天下的大业,病逝五丈原。
正是在混乱的社会下,才会涌现出顶天立地的英雄人物,才会浮出称王称帝的人。整个三国尔虞我诈,勾心斗角,斗勇气,斗心计,斗人心。也就是那样的环境,塑造了一个个传奇人物。所以我们想成功必须经历磨难,走过坎坷,就像“滚滚长江东逝水”要流向大海,中途要通过重重考验,方能成为“枭雄”。
名著读后感6
书架上,一本书引起了我的注意,书的名字具有浓厚的中国传统气息,名叫《四世同堂》。
《四世同堂》记叙了北平沦陷后的畸形世态中,日寇铁蹄下和广大平民的悲惨遭遇、那一派古老、宁静生活被打破后的不安、惶惑与震撼。狠狠地鞭挞了附敌作恶者丑恶灵魂,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反映出老百姓们的英勇无畏。
书中的人物冠晓荷是住在小羊圈里的住户,他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看到日寇的侵略,千方百计的想和日本人做朋友。他,对日本人毕恭毕敬,向他们的背影深鞠躬,给日本人下跪,却因为“消毒”丢了性命。他的太太外号叫大赤包,她希望中国被日本打垮,找关系给日本人做事。她的性情火爆刚烈,对自己的同胞毫不留情,但最后和冠晓荷的结局一样,在他们依偎的日本人手中死去。
我佩服书中的祁家老三祁瑞全,他是一个满腔热血的`大学生,见到日本的入侵,他不想做亡国奴,而决定离开北平,将自己的生命献给国家,做一个抗战的英雄。他回到北京后,他已经不是一个急躁的学生,而变为了有丰富的阅历和抗战斗经验的地下工作者,他受组织委派,潜回北平,做情报工作,他在北海公园刺杀了给日本人做特务的招弟,在抗战胜利时,与邻居们共享快乐。他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中国人,他不怕为国捐躯,只希望为战争胜利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书中曾经讲述了一段日本人残害中国人的片段。日本人发给北平人的共和面,弄坏了北平人的肠胃,日本人怕这种病传染到日本居民身上,就把这些晕倒的,闹肚子七名病人的,都用大卡车拉到野外,把他们活埋了。多么残忍的暴行!
掩卷沉思,我立志发奋学习,为国家和社会做一份贡献,成为一个爱国爱家和自强不息的人。
名著读后感7
最近,我读了老舍的名著——《骆驼祥子》,从而令我感触良多。
小说通过一个旧人力车夫的辛酸故事,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善良、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祥子老实、健壮、纯朴,对生活有骆驼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后来,经过3年的省吃俭用,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车,但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第二次他又攒够了钱,却又被那可恶的孙侦探给怍了去。第三次,他娶了虎妞,还用虎妞的钱买了车子,本来日子过得已经很不错了,可是虎妞却难产死了,祥子伤心欲绝,没法了,只好把车子卖了来安葬虎妞。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它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他成了一个麻木、潦倒、狡猾、好占便宜、吃喝嫖赌的行尸走肉。
这本书让我认识到旧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多么令人畏惧,竟然有把人变成鬼的罪行。祥子仅仅是北京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人力车夫,在社会上是不显眼的,但命运还是不能放过他,折磨好强的他,毁了他的梦想,后来沦为自甘堕落的人。悲剧总是令人毛骨悚然,胆战心惊。
人们常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祥子胸怀大志,勤劳节俭,为什么最终还是走投无路?为什么非把他逼上梁山不可?难道那是个不让好人有活路的社会吗?
其实祥子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典型,他的下场就是当时社会所有无权无势的人们的下场。从中可以了解到,在当时混乱的社会里,人们是过着怎样的生活。
名著读后感8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这豪迈的诗句,写出了东汉末年三足鼎立时的情况。然而,最近我读了《三国演义》这个古典名著,心里更多的是对它的不满。
罗贯中的文笔自然绝妙,但它用这绝好的文笔,或多或少地添入了自己对人物的看法。他不喜欢才智过人的周瑜,便把他描写成妒贤忌才之人;他不喜欢英俊帅气的蒋干,就把他写成面目丑陋的人……
就拿那个被我们误读了千百年的曹操来说,罗贯中笔下的曹操是一个狡诈的小人。最令我觉得血腥的一幕便是曹操误杀了吕伯奢全家,还大言不惭的说出了“宁我负天下人,也不让天下人负我”的狂言。当时陈宫看到这件事便弃他而走。但是历史上,曹操做了兖州牧时,陈宫也做了兖州东郡的太守。如果他的真的不齿曹操所为,怎么可能在曹操得意之时做了太守呢?
周瑜善妒的形象在中国妇孺皆知,连语文课本上都出现过他丑恶的嘴脸。但是宋朝大文豪苏轼却在《念奴娇·赤壁怀古》中这么写:“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从这句来看,周瑜很帅,很有谋略,聪明绝顶,老婆还是个公认的大美人。他有什么好嫉妒诸葛亮的?应该是别人嫉妒他才对啊!
最后我来评价一下“草船借箭”这件事。我认为有几个疑点:1、大敌当前,孙刘联盟连箭都没有还谈什么抗曹?2、周瑜是个顾全大局的人,他不是个会在强敌面前谋害战友的小人。再说了,就算周瑜妒贤忌才,那程普怎么会感动地说出这种话——“与公瑾交,如饮醇缪,不觉自醉。”这说明周瑜很大度呀!那他怎么会容不下个比他小的诸葛亮呢?
《三国演义》是一本很好的文学作品,而不是史书,从历史角度来看,它还是有着很大的缺陷的。
名著读后感9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做《水浒传》,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施耐庵。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古典长篇白话小说,主要人物有宋江、林冲、武松、李逵、鲁智深等一百零八位好汉,它们的故事可以说是家喻户晓。
《水浒传》生动形象地描述了中国封建社会中以宋江为首的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全书情节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写108位好汉经历不同的反抗道路,汇聚到梁山泊,形成了英雄群体。第二部分主要写梁山好汉接受招安,被朝廷分化残害,最终走向彻底溃亡。其中,家喻户晓的故事有“拳打镇关西”、“智取生辰纲”、“武松打虎”、 “血溅鸳鸯楼”、“三打祝家庄”等。
我最喜欢的是武松,这本书,把人物描写的栩栩如生,个性分明。武松的性格是豪爽、机智、勇敢。我最喜欢的段子是“武松打虎”,因为作者写的无论是表情,写景,动作都惟妙惟肖,灵动传神。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他们有些精神值得我学习,但是他们能共苦,却不能同甘,才导致最后的失败。我觉得人要团结一心,才能办成大事。这本书表现了好汉们对权威的蔑视,勇于任事的反抗精神和嫉恶如仇、杀富济贫的英雄本色。
我觉得他们很有胆量,能够反抗贪官污吏,能有信心推翻腐败的朝廷。同时,也体现了当时朝廷的无能,皇帝的昏庸,导致了王公大臣们个个欺压良善,狼狈为奸,残害忠良。
这本书表现了作者的胆识和思想倾向。我很惋惜最后的结局,同时为古人能写出这样完美的书感到骄傲和自豪。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假期没有白过,仿佛回到了那个年代,看了全过程。
名著读后感10
古人云: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
《名人传》叙述了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意大利画家和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苦难和坎坷的一生,赞美了他们的高尚品格和顽强奋斗的精神。他们或受病痛的折磨,或有遭遇的悲惨,或因内心的惶惑矛盾,或三者交叠加于一身,深重的苦难,几乎窒息了呼吸、毁灭了理智,但他们靠着对人类的爱,对人类的信心,以及顽强拼搏的意志和高尚的品格,在对抗磨难中爆发了自我的“小宇宙”,登上了艺术创作的最高峰:贝多芬用“痛苦”换来了“欢乐”的音乐;米开朗琪罗用一生的心血献出了震撼心灵的杰作;托尔斯泰在“痛苦”和“哭泣”中追求真理,并传播爱的种子和宽容的梦想。
《名人传》犹如像我们谱写了一首“英雄交响曲”,使我们感受到:每个人的一生都不会是一帆风顺,每个人的身上都会降临苦难,我们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坦然应对;与其羡慕那些伟人,不如脚踏实地来点实在的,学习他们的伟大品格,让自我的人生更有价值;与其靠急功近利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不如坚持信念、真理和正义,让自我跻身于不朽者之列。
我们渴望成功,有时候却不想奋斗,终日幻想着一夜成名,应对小小的挫折,就丧志了前进的动力。《名人传》就像一面镜子,把我们的懦弱卑劣都显现出来。我们都清楚:只靠幻想是无济于事的,我们要真正的认识自我,真正有敢与挫折对抗的决心,真正要脚踏实地的去做,真正向他们一样去“战斗”!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成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最重要是我们的心态,我们持之以恒的精神。让我们一齐聆听这首“英雄交响曲”,享受英雄们的呼吸吧!
名著读后感11
暑假期间,我阅读了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它的作者是施耐庵。
故事发生在北宋年间,当时朝廷竟是贪官污吏。其中高俅、高廉、蔡京等一批像吸血虫一样的统治者,致使晁盖、宋江、林冲、吴用、公孙胜等英雄好汉在逼上梁山共聚大义,劫富济贫,打倒贪官,最终在梁山泊聚集了一百零单八好汉。
整个故事令我敬佩的人物是托塔天王晁盖、及时雨宋江和军师吴用。
托塔天王晁盖:有难相助。段景住的“照夜玉狮子马”被“曾家五虎”抢夺了去,晁天王立刻亲自率兵攻打曾头市抢马,不幸被曾头市的教师史文恭用毒箭射死。读到这里我非常感动,因为晁天王连一匹马都要誓死相救,这种精神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及时雨宋江:仗义疏财。宋江平时只好结识江湖好汉,只要有人来投奔他,无论高低,都要留下来供养,走时尽力资助。且好行方便,常常排难解纷,散施棺材药饵,济人贫苦。所以,称他做“及时雨”,把他比作天上能救助万物的及时与一般。
军师吴用:聪明机智,是个很好的指挥官!
我最痛恨的是人是:高俅,阴险狡诈,心胸狭小,其内心是一个“穷人”,有了钱以后就拼命地压制其他的穷人,之所以高俅对梁山一直存在偏见,绞尽脑汁加以陷害,主要是因为林冲,宋江,晁盖,柴进等人对高球有所得罪。林冲,欺负
他的干儿子,宋江,在军事上打败高俅数次使高俅在朝堂上失去颜面,晁盖貌似没有正面与高俅冲突,但是与高俅同为朝臣并且关系密切的蔡京,其子因为江州法场一事受到梁山打击,柴进与高廉发生冲突,并且高廉因此丧命。高俅心胸狭窄吃不得亏的,所以他成为水浒中第一反面角色。
我喜欢《水浒传》,不仅是因为它的内容精彩,而且还非常喜欢那里的英雄人物,它使我百看不厌。
名著读后感12
我以前听同学们说《狼王梦》是一本好书。《狼王梦》这部小说具体写了什么?我迫不及待地走进它,一探究竟。
在第一章中,紫岚痛失丈夫,身陷绝境,艰难地产下五匹狼仔。老天爷却轻而易举地夺去了一匹狼仔的性命。紫岚少了一匹狼仔,就少了一份培养狼王的希望。
紫岚着意培养黑仔。因为黑仔得到了黑桑全部的遗传基因。但她忽略了天空中的金雕。黑仔被金雕带上了天空,成为金雕的腹中之食。紫岚猎食归来,见到这一切,她向着天空中的黑点,无奈的哀嚎一声。她失去了和黑桑几乎相似的狼仔。她的希望落空了。
在儿子蓝魂儿被猎人捉住后,紫岚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的尊严,她忍痛一口咬断了孩子的喉管。她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厮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但她却不伸出援手。这些看似太残忍了,可这却正是紫岚母爱的体现。咬断孩子的喉管,紫岚悲痛万分,但她是想给儿子留个全尸,保护儿子的尊严。紫岚希望自己孩子中的一个能成为狼王,继承丈夫的传统,她必须让孩子得到锻炼,因为这也是狼生存必须具备的条件。紫岚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她为了孩子放弃自己的婚姻,她为了孩子牺牲了自己。紫岚的母爱是深沉的!
到最后,母狼紫岚是否竹篮打水一场空呢?这不得而知。她为了狼孙的性命,也为了狼王的梦想,与金雕誓死一搏,血洒碧空。她为的是有朝一日,她的狼孙中会有一只成为狼王。
一直以来,狼在我心中是凶残的。紫岚却让我看到了她凶残背后母爱的深沉与伟大。更让我感动的是她为了既定的目标不懈追求,勇于面对困难。
名著读后感13
近,一本名为《老人与海》的书在我们家成为热点话题,这得源于我从图书馆借回书后,一直在反复品读,妈妈看我爱不释手,便给我买了一本。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老人常年独安闲海上打鱼。有一次,他钓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碰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最后,鲨鱼把能吃的肉都吃完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有人说:老人胜利了,可是,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啊,要说胜利者也应该是鲨鱼,是鲨鱼把鱼肉吃了个精光,胜利者怎么会是老人呢?其实,说老人胜利了,是因为他那坚持不懈、顽强的精神,是因为他能够在海上、在风浪中与鲨鱼搏斗,老人是在精神上胜利了!
喜欢怎么样的生活
在读这本书时,我仿佛不是在阅读一本枯燥的书,而是在阅读一颗生动的心,一颗
赤红的心,一颗跳动的充满激情的心。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就像故事中,老人曾说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老人敢于挑战极限,一次又一次地超越,这这种精神不得不让我们敬佩,他所带给人类的是一种自信,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
从《老人与海》这本书中,我联想到了奥斯特洛夫斯基,那个著名的无产阶级作家,一个全身瘫痪却仍然写出了世界名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他不就和老人一样吗——敢于挑战自我,超越极限!其实,在这时,胜利已不重要了,留在人们心中的是他们自信、顽强抗争的精神力量,坚韧的人生态度已成为我们对他们敬佩的理由!
名著读后感14
回想起来这已是我第二次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了,但是这一次我却对这本书有了更深的理解了,学习读后感。
再一次读完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感悟到了人生的道路中不能遇到困难就唉声叹气,应该勇于面对困难遇事还要乐观一些,都不要把任何事都看的那么绝对,要多想办法来解决问题,就像鲁滨逊一样虽然身陷荒岛却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制衣服等,把荒岛改造成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就像在发现有野人的时候刚开始手忙脚乱,可是最后他沉着冷静以他的勇气与智慧和“星期五”并肩作战,一起打退了野人,这也体现出一个人遇到困难只要沉着冷静的去应对就一定会有办法解决的,对人就像一颗种子他会想尽办法冲破泥土去感受太阳的温暖,当他经历完千辛万苦回头望去,他已是枝繁叶茂的苍天大树了,在我们的旅途中不能只停留在原地,要时刻想着只要我努力明天会更好,这样才不会因满足于现状而自失。
全书最精彩、最令人难忘的是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经历,作者用第一人称以及生动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一般,使故事具有强烈的真实感。另外,小说的语言自然流畅,文字通俗易懂,这也体现出了笛福小说的一大特点,整部作品以一个精彩的故事吸引着读者,同时暗含着丰富的哲理,虽然现在还没能够完全解读它,但是其中我已知的有关人生意义的段落,我已经能够背出来了呢,这使我在生活中受益匪浅!
瞧,这才是读一本书的真正对我们的好处。
名著读后感15
红楼梦读到尾声时,便会使人看尽大观园中的人情冷暖。
贾母,在我刚刚阅读《红楼梦》时我认为她是一位慈爱的母亲,她对宝玉的宠爱,对黛玉的热情,让我感到大观园并不是冰冷的,它是温暖的,因为贾母。但随着之后的阅读,直至黛玉死后我看到了贾母的冷漠与无情,一位慈母的形象在我心中破灭了,我对于大观园的幻想也逐渐消失。
王熙凤,她无疑是《红楼梦》众多人物形象中最引人瞩目的,相信她也是世界文学史上最成功、最精彩的文学典型之一。她英俊俏丽这一点相信在第三回中已经被描绘得淋漓尽致。她聪明伶俐大观园中上上下下都需要她来打理,她杀伐决断,谈笑风生体现了作者反对男尊女卑的思想倾向。她在大观园中的累累恶行,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自私贪婪,阴险凶残,生活糜烂的卑劣品质。她的性格是多样的也是统一的,善恶兼具。
晴雯的性格与黛玉有些许相似。她们都心高气傲,真诚直率,眼光敏锐,口齿锋利。但不同的是晴雯只是一个奴婢,她没有黛玉的多愁善感她比黛玉更来得开朗,刚强和泼辣,敢说敢笑敢怒敢骂,不像黛玉那样娇贵高雅,我甚至觉得与晴雯相比较黛玉显得有些许懦弱。晴雯做不出“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的诗词但她却可以拖着生病的身体勇补雀金裘。
大观园中有纯洁,勇敢的女孩子也有冷漠虚伪的妇人。每每读一遍红楼梦每每会有新的感悟,红学是有趣深奥而又令人悲伤的。趣在于看宝玉与大观园中的女子相处,悲在于当时黑暗的社会环境与封建礼教残害了多少纯洁无辜的少女。
名著读后感16
当岁月的辙从20世纪初期的俄国十月革命时期悄然无声地就转过百年,驶进21世纪的港口的时候,坚强的保尔仍旧在呐喊着他那句亘古不变的人生誓言,我甚至可以想象他是在用生命呐喊,直至呐喊到声嘶力竭,然而,这样的呐喊却仿佛从耳边渐行渐远,到了无法挽留的地步。
当专制瓦解、战争远离、硝烟弥散的时候,瓦解的不仅仅是专制,还有坚持;远离的不仅仅是战争,还有理想;弥散的不仅仅是硝烟,还有信念。我们这个国家,也同曾经的俄国一样饱经摧残,只是革命先辈们倘若地下有知,恐怕也只恨自己当年没当叛徒,因为他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是今天的浮躁与颓唐!
不知什么时候,我们就悄悄地长大了,90后开始逐渐成为这个社会的主力军,只是我常常想,我们的肩上,到底凭借什么能够扛起这主力军的重任?是化妆品的妖艳,还是游戏厅的激情?“90后”,的确是现在的“热点词汇”,相辅相成的词语还有迷茫、颓废、垮掉,我们也曾经煞有其事的与这种“偏见”唇枪舌战,可是,想在静下心来好好想想,难道人家说的不对吗?
90后的内在的其实并不成熟的心灵,加上外在的愈来愈多的诱惑,所得出的最多的结果,就是偏离了沧桑正道。当终于逃离了中考高考,甚至于已经逃离了校园,或是不可逃避地,或是迫不及待地,我们就这样融进了社会,融进了所谓的自由。
却发现社会与生活所赏赐的担子的重量其实早已远远超出我们可以承受的范围,也许是肩膀不曾宽厚,也许是根本就不知道也竟没曾好好学习挑起重担的本领。
于是,一种更为消极和可怕的思想开始在90后中间蔓延,他们竟开始愤世嫉俗,开始不再相信一切,开始随波逐流,开始停止曾经铿锵有力的前进步伐。
名著读后感17
近期,我读完了俄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著作——《复活》。
“复活”,故明思意指死去的人再一次或得生命,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其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经历了一段时间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末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才渐有所悟: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他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从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一定的时间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著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名著读后感18
读罢红楼梦,只觉一股清风扑面,亦觉“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作者以贾雨村开篇,道出了这出悲剧本就是梦游蛮荒之作,而贾府的繁华兴衰也就自然是一场梦,可罢了,作者痴其味,读者痴其事。
而我也是众多痴人中的一个,也曾偷偷地为宝黛抹了不少眼泪,暗恨自己不在小说的章节中,不能帮他们一把。有时会为了它坐在角落里暗自伤神,因为,大观园里有在我心中留下抹不去痕迹的人。
此人便是林黛玉,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黛玉是美的。她原是三生河畔的一株仙草,集天地之灵气,下世为人,故,她是有灵性的,她的诗也是有灵性的。然而,她的身世却让她的性格十分敏感,有些偏颇,旁人叹她尖刻,而我却觉得恰是如此,她才能诗风玉琢,因为敏感是诗人的神经。“质本洁来还洁去”道尽心中无限事,在我心中,她是纤尘不染的仙子。
此人便是贾宝玉,他生的好皮囊,性虽闹,骨子里却不乏诗气,不乏温柔,他是一块极具情感,极具灵性的顽石。依旧记得他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儿是泥做的骨肉”他总说男儿是须眉浊物。他从不吝惜财物珍宝,只为一情字,他愿舍千金万金。天下难得有情人,于是他便出家了。
此人便是薛宝钗,兴儿说:“自己不敢出气,是生怕这气儿大了,吹倒了姓林的,气儿暖了,吹化了性薛的。”一个小厮的话折射出宝钗的模样和气质。宝钗是冰雪聪明的,也是人情练达的,她深受疼爱。可是,她又是不幸的,她终究是屈从于当时的社会背景的。于是,她少了那份不羁和仙气。宝玉也一心只有林妹妹。
一部红楼梦,它是声声控诉,封建思想毁了多少有情之人,然而,文笔却是美好的,它是用金钗雕刻美玉而成的,扫帚扫去的尘土的都是玉屑。
名著读后感19
《八十天环游地球》是一本充满冒险的书,其中的主人公叫福格先生。
福格先生镇定、聪明、有爱心、相信科学,故事是从福格先生和其他五位俱乐部会员打赌开始的,那些会员都不相信在八十天内可以环游地球,福格先生坚信可以实现。
福格先生带着仆人路路通从英国伦敦出发了,他们先后经过了苏伊士、孟买、加尔各答、香港、上海、横滨、旧金山、纽约、利物浦,最后回到了伦敦。他们一路上换乘了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包括大象和雪橇,甚至还买下了一条船),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和危险,但是不管遇到什么困难,福格先生总是那么镇定,而且他从来不会因为要赶时间就放弃去帮助别人,一路上福格先生帮助了乞讨的女人、救了艾娥达和路路通的命,虽然他因此耽误了很多时间,但是福格先生每次都是毫不犹豫。在环游地球的路途上,福格先生花掉了很多钱,为了时间,也为了帮助别人,这些都证明了书中说的,福格先生打赌是为了荣誉,而不是金钱,但是如果赌输了,福格先生就要破产了。
故事的结局出人意料,由于侦探费克斯的捣乱,福格先生回到伦敦的时间比约定的时间晚了五分钟。福格先生似乎输定了,我也很为福格先生感到惋惜,非常痛恨那个讨厌的费克斯。但是,他们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他们向东环绕了地球一周,越过了二十四个时区,事实上,福格先生提前一天完成了环游地球,在最后一秒,福格先生回到了俱乐部,他赢了!
在敬佩福格先生的同时,我还知道了关于时区的知识,只不过还是不太懂,爸爸说,以后在地理课上会学到的。
名著读后感20
星期天中午,我欣喜若狂地从妈妈的手中接过《艰难的归程》这本书,因为我早在另一本书里看过它的一点介绍,所以更显得迫不及待。
看了整整一个下午,到了晚上,妈妈说很累,早早睡了,我关了她的房门,也关了我的房门,一直到看完才睡。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只被宠物世界淘汰下来的狗,文中取名为“雜種”,它历尽了各种艰辛,被人折磨过,曾经仇恨人类,顽皮捣蛋的它在艰难的生存环境里变得十分冷酷,后来它来到了牧场,在那里它开始慢慢信任人类,还与一只母狼成为了好朋友,母狼毕竟本性不改,虽然它多次又救了“雜種”的命,但当母狼引导这条狗回归草原时,狗却不以为动,因为“雜種”对人类已经抱有一颗感恩的心了,对比之下还有一条名叫“波波”的狗,却是懒惰不尽责任,它在泥石流中呼呼大睡,也让信任它的牧场主人被大石头砸死了。
顽强勇敢的“雜種”独自领着两百只羊群突破了狼群的包围回到了牧场,回来时它的身上带着三十七处伤口。文中最感人的是“雜種”对羊群最尽心的爱护。当“波波”饥饿时想咬死一只羊来充饥,“雜種”愤怒地按倒“波波”,在它犹豫的一会儿间,“波波”咬着小羊出逃了,后来“波波”被狼吃掉了。难道“雜種”不饿吗,它是凭着坚强的信念和勇敢智慧取到了最后的胜利。“雜種”虽然是作家手下的一条狗,但它折射出的动物世界里那些温情让我深受感动,其实人类也是如此。
这本书我会反复再读。它会让我读出更多的人生道理。看过此文的你呢,不妨也买一本看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