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摘抄 > 茨威格自传语句摘抄精选66句

茨威格自传语句摘抄精选66句

时间:2018-02-13 13:01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一:

十三岁时:少女遇见并喜欢上了邻居青年作家R,后因为母亲的改嫁,不得不离开,但她所有心思都在作家身上。五年后:她重返维也纳,每天到他窗下痴心等候,一心只想见到自己的意中人,而他每每与她擦肩而过,都对她视为陌路。

后来在一个晚上他终于注意到了她的存在,可他没有认出她,那是她第一次遭遇被他忘却的命运。她与他度过了三个夜晚后他告诉她要出远门并保证一回来就告诉她,可知道她死前都没有得到过他的一张纸条。

她就在等待中慢慢绝忘,那三晚柔情的结果就是他们的儿子。不想拖累他,她决定独自承担。她因为孩子得到救赎,然而孩子却死了,而她也得重病在死前写下这封信。

她拒绝了所有求婚,她想随时响应他的号召,终于等到这时刻,可他还是没有认出她,尽管已经相遇过很多次,他从来没有认出过她。事发的前一天是他的生日,对于他的生日,她每年都会派人送去白玫瑰花,来纪念那个他忘了的时刻。

那晚因为他的一个招呼她就把温柔的的男友抛下跟着他走了,让男友成了一个可笑的傻瓜。可即使他面对赤身裸体的她还是没有认出她。尽管在她几次提醒,尽管他的仆人在一瞬间就认出来她,尽管她从小就爱着他,尽管她是他孩子的母亲,可是他依旧认不出她,从没认出过她,把她当做妓女,付给她过夜费。

男人收到信,看完信,在他四十一岁的生日这一天。花瓶将永远没有来自一个陌生女人的白玫瑰,而这个男人此刻心中才多少有了一些女人依稀的倩影。 他看着书桌上那只蓝色的瓶子空着,他感到了死亡,还有那不朽的爱情。

第一看的杂志上提到斯台芬·茨威格也收到过两封“陌生女人”的来信,正是这两封来信让茨威格有了灵感,也可以看成是的“自传”。这一介绍让我产生了一个误会,茨威格就是文中的R作家,这封陌生女人的来信是真实存在,女人也是真实的。我把它看成了了茨威格自传。当时在这个前提下我无法理解这个女人的爱情,也不明白作者又是何其幸运有这样一位女人这么爱着他。上大学后,再次想起了这个故事,误会也解开。现实生活中是否有这样的女人我不知道,但再次看时内心依然无法平静,不过对于女人的行为第二次看比第一次多了一点理解,后来又看了几次虽说不能完全理解女人,但感觉明白了女人为什么这么做的原因。只是为了她的自尊和她的'爱。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二:

著名小说家R·到山里去进行了一次为时三天的郊游之后,这天清晨返回维也纳,在火车站买了一份报纸。他看了一眼日期,突然想起,今天是他的生日。“四十一岁了”,这个念头很快地在他脑子里一闪,他心里既不高兴也不难过。他随意地翻阅一下沙沙作响的报纸的篇页,便乘坐小轿车回到他的寓所。仆人告诉他,在他离家期间有两位客人来访,有几个人打来电话,然后有一张托盘把收集起来的邮件交给他。他懒洋洋地看了一眼,有几封信的寄信人引起他的兴趣,他就拆开信封看看;有一封信字迹陌生,摸上去挺厚,他就先把它搁在一边。这时仆人端上茶来,他就舒舒服服地往靠背椅上一靠,再一次信手翻阅一下报纸和几份印刷品;然后点上一支雪茄,这才伸手去把那封搁在一边的信拿过来。

这封信大约有二三十页,是个陌生女人的笔迹,写得非常潦草,与其说是一封信,毋宁说是一份手稿。他不由自主地再一次去摸摸信封,看里面是不是有什么附件没取出来,可是信封是空的。无论信封还是信纸都没写上寄信人的地址,甚至连个签名也没有。他心想:“真怪”,又把信拿到手里来看。“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这句话写在顶头,算是称呼,算是标题。他不胜惊讶地停了下来;这是指他呢,还是指的一个想象中的人呢?他的好奇心突然被激起。他开始往下念:

我的儿子昨天死了——为了这条幼小娇弱的生命,我和死神搏斗了三天三夜,我在他的床边足足坐了四十个小时,当时流感袭击着他,他发着高烧,可怜的身子烧得滚烫。我把冷毛巾放在他发烫的额头上,成天成夜地把他那双不时抽动的小手握在我的手里。到第三天晚上我自己垮了。我的眼睛再也支持不住,我自己也不知道,我的眼皮就合上了。我坐在一把硬椅子上睡了三四个钟头,就在这时候,死神把他夺走了。这个温柔的可怜的孩子此刻就躺在那儿,躺在他那窄小的儿童床上,就和人死去的时候一样;他的眼睛,他那双聪明的黑眼睛,刚刚给合上了,他的双手也给合拢来,搁在他的白衬衫上面,床的四角高高地燃着四支蜡烛。我不敢往床上看,我动也不敢动,因为烛光一闪,影子就会从他脸上和他紧闭着的嘴上掠过,于是看上去,就仿佛他脸上的肌肉在动,我就会以为,他没有死,他还会醒过来,还会用他那清脆的嗓子给我说些孩子气的温柔的话儿。可是我知道,他死了,我不愿意往床上看,免得再一次心存希望,免得再一次遭到失望。我知道,我知道,我的儿子昨天死了——现在我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你,只有你一个人,而你对我一无所知,你正在寻欢作乐,什么也不知道,或者正在跟人家嬉笑调情。我只有你,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而我却始终爱着你。

我把第五支蜡烛取过来放在这张桌子上,我就在这张桌子上写信给你。我怎能孤单单地守着我死了的孩子,而不向人倾吐我心底的衷情呢?而在这可怕的时刻,不跟你说又叫我去跟谁说呢?你过去是我的一切啊!也许我没法跟你说得清清楚楚,也许你也不明白我的意思——我的脑袋现在完全发木,两个太阳穴在抽动,象有人用槌子在敲,我的四肢都在发疼。我想我在发烧,说不定也得了流感,此刻流感正在挨家挨户地蔓延扩散,要是得了流感倒好了,那我就可以和我的孩子一起去了,省得我自己动手来了结我的残生。有时候我眼前一片漆黑,也许我连这封信都写不完——可是我一定要竭尽我的全力,振作起来,和你谈一次,就谈这一次,你啊,我的亲爱的,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

我要和你单独谈谈,第一次把一切都告诉你;我要让你知道我整个的一生一直是属于你的,而你对我的一生却始终一无所知。可是只有我死了,你再也用不着回答我了,此刻使我四肢忽冷忽热的疾病确实意味着我的生命即将终结,那我才让你知道我的秘密。要是我还得活下去,我就把这封信撕掉,我将继续保持沉默,就象我过去一直沉默一样。可是如果你手里拿着这封信,那你就知道,是个已死的女人在这里向你诉说她的身世,诉说她的生活,从她有意识的时候起,一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为止,她的生命始终是属于你的。看到我这些话你不要害怕;一个死者别无企求,她既不要求别人的爱,也不要求同情和慰藉。我对你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请你相信我那向你吐露隐衷的痛苦的心所告诉你的一切。请你相信我所说的一切,这是我对你唯一的请求:一个人在自己的独生子死去的时刻是不会说谎的。

我要把我整个的一生都向你倾诉,我这一生实在说起来是我认识你的那一天才开始的。在这以前,我的生活只是阴惨惨、乱糟糟的一团,我再也不会想起它来,它就象是一个地窖,堆满了尘封霉湿的人和物,上面还结着蛛网,对于这些,我的心早已非常淡漠。你在我生活出现的时候,我十三岁,就住在你现在住的那幢房子里,此刻你就在这幢房子里,手里拿着这封信,我生命的最后一息。我和你住在同一层楼,正好门对着门。你肯定再也想不起我们,想不起那个寒酸的会计员的寡妇(她总是穿着孝服)和她那尚未长成的瘦小的女儿——我们深居简出,不声不响,仿佛沉浸在我们小资产阶级的穷酸气氛之中——,你也许从来也没有听见过我们的姓名,因为在我们的门上没有挂牌子,没有人来看望我们,没有人来打听我们。况且事情也已经过了好久了,都有十五六年了,你一定什么也不知道,我的亲爱的。可是我呢,啊,我热烈地回忆起每一份细节,我清清楚楚地记得我第一次听人家说起你,第一次看到你的那一天,不,那一小时,就象发生在今天,我又怎么能不记得呢?因为就是那时候世界才为我而开始啊。耐心点,亲爱的,等我把以前都从头说起,我求你,听我谈自己谈一刻钟,别厌倦,我爱了你一辈子也没有厌倦啊!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三:

你,和我素未平生的你:

你不认识我,甚至我也不认识你,只是偶然读了“你的一封信”,关于你的爱情,关于你的一生。在我的眼里,你是个为爱情疯狂的女人,我既觉得可怜,又有一种敬意。

我感受到你炽热的情感,在新的开始便读到那种热烈的味道。你的灵魂也害怕孤寂,可是却生出这种孤勇,将所有的情感倾注于一个对你一无所知的男人身上,他无法回应你,因为他完全没有记住你,甚至应该说他完全不认识你,仿佛你是居住在另一个空间和时间的人,不会有任何的交集。所以,你炽热的情感注定只能沸腾自己的世界、自己的一生。

我看见你神经质的固执,否则你怎么会在还未见过一个人便埋下爱情的种子?否则你怎么会以为一个小小的黄铜窥视孔便是你张望世界的眼睛?否则你怎么会在离开的那两年用意念困顿自己?否则你怎么会不顾一切回到可以凝望他的城市?否则你怎么心甘情愿甚至是以苛求的姿态与他在一起?否则你怎么会出卖肉体只为了让他与你的孩子生活得干净且奢侈?否则你怎么会放弃爱慕者的求婚,只为了保持自己的自由等待一份几乎不可能的召唤?否则你怎么会年复一年,将他的生日当做重大的节日来庆祝,献上一束不署名的白玫瑰?我看见,你把自己当做祭品,甘愿将身心、整个一生奉献给他,并且永远都会原谅他对你的所有陌生和遗忘,不愿意给他一丝责任、牵绊和忧虑,只愿意他想起你的时候,怀着爱情和感激。你说:这是爱情。

你其实比谁都敏感,并且心灵剔透。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能感受到他的双重性格,透过窥探来的信息——举手投足、嬉笑谈话、社交圈子等等,分析出一个完整的他。你是一个适合爱情的女人,但却在你的字里行间,感受这份爱情对你的占有。如果我想说,只是这份爱情不适合你,或许你会用那种轻松的、甜美的、满怀感情的声音告诉我:“不,我的爱情适合我。”

爱情,是人情感当中重要的一部分,但如此固执地将爱情放大为一生,我却心生恐惧。爱情不是依托,不是圆满,而是自身本就圆满,因为爱情而更加圆满。但也许,执着或者不执著,都是合理的爱情。

沈复 《浮生六记》

是爱情也是灵魂伴侣

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的写爱情的回忆录。豆瓣有人评价这本书:写人静水深流、润雨无声,是自传,更比小说动人。是实事,却如春梦无痕。

沈复和陈芸两人都醉心于文学,尤其在闺房记乐的部分,他们夫妻二人一同探讨李杜的诗歌,一起欣赏苏轼的散文。这样的一种感情,则是爱情最美好的形态。

林语堂称陈芸是“中国文学史上最可爱的女人“,看这本书的时候,很难不被陈芸所吸引。沈复想要访名山,搜胜迹,遨游天下。芸则喜欢化女为男,相携远游。并且期许:“今世不能,期以来世。”

三句话认识这本书:

“情之所钟,虽丑不嫌”。“今世不能,期以来世”。

“鸿案相庄廿有三年,年愈久而情愈密。”

“世事茫茫,光阴有限,算来何必奔忙!人生碌碌,竞短论长,却不道荣枯有数,得失难量。”

尧品如 《平如美棠》

最好的爱是相伴到白头

91岁的尧平如在妻子美棠去世之后,郁结无法排遣,于是他一笔一画将他们过去走过的岁月记录下来。他觉得死亡是没办法改变的事,但是画下来,就好像美棠还陪伴在身边。

故事还要追溯到民国,她们在童年相识,相爱于战乱的年代,此后又经历了漫长的别离,人到中年的相守,以及暮年无法避免的生离死别。看这本《我俩的故事》,同时也是一部漫长的中国近代史。

这本书中,最打动我的画面并不是平如美棠隆重而热闹的婚礼,也不是战乱时两地分离之后的阖家团圆,而是两人历经风霜终于过上了平淡的日子。

“夏天的早晨,我和美棠买菜回来,一同在房间里剥毛豆子。”这行字的上方是平如的画,两个头发已经斑白的老人穿着拖鞋,坐在小板凳上剥豆子。

三句话认识这本书:

1.“因为相信与你终将旷日持久,才敢说一句来日方长。”

2.“在遇到她以前我不怕死,不惧远行,也不曾忧虑悠长岁月,现在却从未如此真切过地思虑起将来。”

3.“相思始觉海非深,相思是比海更深的”。

马尔克斯 《霍乱时期的爱情》

爱是一生的等待

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可谓是一部关于爱情的百科全书,这里边有初恋、暗恋、失恋、明恋、姐弟恋、婚外恋、老少恋、黄昏恋,你能想到的关于爱情的任何形态,马尔克斯在书中都有相关的描述。

但是最让人感慨唏嘘的,则是阿里萨和弗尔明娜的爱情,五十三年十一月零七天的等待,换来生命尽头的相逢,让人感慨万千。有时候真的感觉遇见了,此生你就是那个唯一,此后的岁月里,无论遇见过多少人,有过怎样的感情,也无法逃离最初的那份感情。

三句话认识这本书:

1.这部光芒闪耀、令人心碎的作品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

2.“我一生中遇到过成千上万个身体,并对其中数百个产生欲望,但我真正爱上的只有一个。”

3.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全部。

茨威格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将暗恋进行到底

永远都记得,第一次看完这本书的时候,内心里那一种无法言说的惆怅,都说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但是这本书的女主人公却上演了一场彻底的暗恋。看完这本书,才终于深刻的明白“我爱你,却与你无关”,这背后无言的酸楚。

一个男子在四十一岁生日当天收到一封没有署名和地址的信。一个濒临死亡的女人,讲述了一个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

故事开始的时候,是她初遇男人的刹那,那时她还是个孩子,之后经历了少女的痴迷、青春的激情,甚而流落风尘,但从未改变对男人的爱,直至临死前才决定告白……

三句话认识这本书:

1.我始终为你而紧张,为你而颤抖;可是你对此毫无感觉,就像你口袋里装了怀表,你对它紧绷的发条 没有感觉一样。

2.深情是一桩不可救药的荒谬。

3.一个濒临死亡的女人,诉说她那属于你的一生。

傅真 铭基 《藏地白皮书》

我们始终牵手旅行

02年,当非典肆虐的时候,在北京上学的傅真翻过学校的围墙,买了一张去往西藏的机票。在西藏八廓街的青年旅社,他遇到了来自香港的铭基。彼此互生情愫的两人,却从未表达内心的爱慕之情,只是在大昭寺的门前,用手机拍了一张合照。

《藏地白皮书》是傅真和铭基一起合写的书,记录了两人从相识,相知到相恋,截然不同的心里状态。惟其如此,读者作为第三方,仿佛有了俯瞰全局的特异功能,见证爱情含而不露时的微妙情愫。

对于热爱阅读旅行的小伙伴来说,爱情最好的形态,就是傅真和铭基的牵手旅行了吧。10年之后,他们一起辞去英国的工作,开始了间隔年旅行,并出版了有关东南亚旅行的《泛若不系之舟》和南美旅行的《最好金龟换酒》。

三句话认识这本书:

1.一路走来一路爱。

2.唯有相信,方能到达。

3.当我们心中有爱,才确知自己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只是被爱而不去爱人,快乐也许,幸福未必。

福楼拜 《包法利夫人》

嫁给爱情还是嫁给生活

关于这部外国文学的名著,讨论最多的则是包法利夫人(艾玛)的爱情悲剧。一个农场主的女儿,貌美优雅,嫁给了一个温和踏实的医生。医生虽然其貌不扬,也不懂浪漫,却给了艾玛无条件的爱。但是内心充满文艺情怀的艾玛,向往和喜欢的却是骑士的浪漫。

对于爱情,无数的人讨论过,究竟是应该嫁给爱情,还是应该嫁给生活。包法利夫人追求的两场爱情,最后都以惨烈收场,而最后真正爱她的人,却是她身边这个并不讨她欢心的丈夫。

有人曾说,选择婚姻,就好像是在挑选一双合适的鞋子,如果选择高跟鞋,在享受靓丽耀眼的同时,也要记得,穿久了它会硌的你生疼。如果选择平底鞋,它会让你穿的舒适,但你也要甘于它的平凡,并摒弃那些耀眼的光芒。

在爱情面前,究竟是选择高跟鞋还是平底鞋,这是一个问题。不管是高跟鞋还是平底鞋,最重要的是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爱情本就没有完美,因为彼此的包容与欣赏,才可以互相成就。

三句话认识这本书:

1.她爱海只爱海的惊涛骇浪,爱青草仅爱青草遍生于废墟之间。

2.对她来说,未来只是一条一团漆黑的长廊,二长廊的尽头又是一扇紧紧闭上的大门。

3.而且,越是近在身边的东西,爱玛在思想上越是回避。

后记:

《人类的群星闪耀时》读后感1

认识这本《人类群星闪耀时》,得益于王利芬老师,通过其中一个历史故事《亨德尔的复活》推荐这本书,听书里那近乎诗一般的语言,行云流水而又热情四射,我被深深的震撼了,有一种力量从我体内迸发,觉得可以做世界上一切的事情,只要我愿意。

所以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一开始变翻到了这一片段,在此,先对本书做一个介绍,本书选取了历史上14个对人类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的事件的瞬间,这些事件有些是由大人物来完成,而有些则是由历史上名不见经传的任务完成的历史的瞬间。这如本书的作者茨威格所说,尽管歌德把历史称为“上帝神秘礼物”的作坊,但是在这作坊里发生的,却是许多数不胜数的无关紧要和习以为常的事情,每一桩真正的事件都需要一个发展过程,在一个民族内,为了产生一位天才,总需要几百万人,一个真正具有历史意义的时刻,一个人类的群星闪耀时刻出现以前,必然会有漫长的岁月无谓的流逝。那些数不胜数的事件会像避雷针的尖端集中了整个大气层气流一样,集中在极短的时间里发生。看了《人类群星闪耀时》几个片段。为茨威格写人物的笔法倾倒,茨威格是一个集英雄主义、浪漫主义、理想主义于一身,又有点跳跃的形式记录了历史上某一瞬间的事情。让人读起来欲罢不能。

《人类的群星闪耀时》读后感2

《人类群星闪耀时刻》是奥地利作家斯蒂芬·茨威格写的。

我读了文中的作者介绍中是这样写道:文学大师讲述最不可思议的历史转折。“传记文学之王”斯蒂芬·茨威格。

这本书讲述了不同时期不同人物对世界历史做出的贡献。第一篇是讲述了中世纪欧洲著名的航海家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发现了美洲新大陆的故事,其中的许多令人憎恨而又可笑的荒唐的事情。

一开始“发现太平洋”就写了哥伦布发现一个岛屿上大量的黄金,他用丰富的想象力极力地吹捧着,其实他发现的小岛屿上并没有多少金子。只是他自己的想象,吹牛罢了。

因为哥伦布的“现身说法”,许多西班牙人和全国四面八方奔来的人都参加了第二次远航,其中有的是真正的探险家和达官贵人,但更多的是穷人、盗贼和强盗。就这样组成了一支队伍。

但是,当他们到达那里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发现金子。于是他们就开始抢夺印度安人身上的金锭子等等。后来他们成为了一群“赌民”,将剩余的时间耗在了赌场上,很快便背上了沉重的赌债。

情况越来愈混乱,后来又有一些人说其他的地方有宝藏——黄金。又开始了寻找。而那些“赌民”因债务缠身而被留了下来。

当我读到“对这些债务缠身的。人来说,死并不是最可怕的,他们真正害怕的是脚踏实地的工作和偿还高山似的重债。”时,我对他们的命运。

所以他们只能是穷人,赌民。他们的命运不会有改变,因为他们只想过不劳而获的生命。成功不是随随便便的。

《人类的群星闪耀时》读后感3

已是深夜,罕见的有了几颗星辰,在深蓝的天空中若隐若现。我望着那一颗颗星辰,望着那夜空,突然想起一本我常看的书,便是《人类群星闪耀时》。

这本书是茨威格的一本传记,林林总总记载了十二个改变人类历史的事件,包括“拜占庭的沦陷”、“滑铁卢的一分钟”,“南极探险的斗争”等。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也便是南极斗争了。

故事讲述了斯科特一行人前往南极,与阿蒙森等人抢夺第一,不幸落败。在归途中,五人互相打气,仍不幸身亡,但他们却为英国带去许多珍贵样品的故事。

从文章所讲述的故事来看,斯科特一行人确乎是落败了,但他身为一个失败者,仍然可以去尊重胜者,为他们宣告胜利,对他来说,能迈出这一步确乎已经是极大的成功。而他们在归途中,互相取暖,即使同伴受伤也不离不弃,即使天气恶劣也不放下献给国家的岩石样品。即使失败那又如何?再爬起来就是了,他们的精神在整个人类历史的天空中,就像一颗星辰,亮眼而又独特。这种精神让阿蒙森感到羞愧,也是不足为奇的罢!我想着。

十二个历史瞬间,十二位传主,十二颗星辰。他们或是成功,或是失败,但他们都是一样的,都是做出过无比大的贡献的人。这样的话,又何苦去计较失败呢?只有你把失败当作成功看待,才能照耀属于你自己的那一片天空!

这样的失败,何不等于成功?

《人类的群星闪耀时》读后感4

有时一个失败者可能会受到讽刺与嘲笑,但某种情况下会赢得更大的尊重与崇敬。——题记

《人类群星闪耀时》是作家茨威格所书写的14个故事,展现了人类社会的闪耀时刻,转折关头。其中最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争夺南极这一篇目。

100年前,挪威国王、探险家阿蒙森和英国舰长斯科特之间展开了一场没有硝烟的南极争夺战,看谁先到达南极,当斯科特与队友到了未知的南极后,他们才发现阿蒙森已经到了。在精神的打击下,失望的斯科特和队友踏上了返程之路,谁知此时死神开始降临,队员一个个离开了,最后斯科特与队友也死在苍茫南极之中。

斯科特虽然没有成为真正的赢家,但是他为了国家的荣誉而奉献出了一生,虽然丧身于南极之中,但他的胆识与品质依然在南极上空盘旋闪耀!

斯科特的经历与起伏,铸就了他坎坷而又与众不同的一生。每个人的呱呱落地,都代表了这一新的独立的个体的产生,有些人虽然不断创新,但是却以成败造就不同的人生;还有一些人,只谋求便利,活着活着就活成了盗版的人生。

捷径有时确实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但原创更是对自己的信任与肯定!

壮烈的牺牲,虽死犹荣,无穷的斗志会从中得到激发,轻易的成功只会增长人的虚荣心,在与命运、与现实作斗争时,更能体现人类高尚的灵魂!

当人们将国家利益和荣誉放在第一位,为国家利益而奋斗时,即使被苦难消耗了所有气力,依旧可以闪耀着希望的光芒。

《人类的群星闪耀时》读后感5

被歌德称为“上帝的神秘作坊”的历史,闪耀着许多耀眼的明星,宛若星辰一般,永远闪耀着光辉,照耀着人类自身。浑身涌动着匪徒,探险家,叛乱者兼英雄血液的巴尔沃亚,为了名垂青史去美洲掠夺黄金而成为第一个看到太平洋的欧洲人;既虔诚又残忍,既热情又阴暗的苏丹默德,带领奥斯曼土耳其人攻陷了拜占庭帝国,灭亡了一个存在几乎一千年的帝国;仅仅一个错误的决定,格鲁希元帅就决定了拿破仑在滑铁卢战役中的失败。

直到今天,历史都是以一个接一个的`战争为标志的,这些战争有的规模小,有的规模大,有的时间短,有的时间长;差不多每个时期都会有战争发生,从古至今一直是战争战争战争,打打打。而正是战争使世界上出现了耀眼的群星,如列奥尼达,圣女贞德,艾森豪威尔,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甚至希特勒,都是战争中出现的。

一个真正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时刻,人类的群星闪耀的时刻出现以前,必然会有漫长的岁月无谓的流去。在这些关键时刻,那些平时慢慢悠悠按顺序发生的事,都会压缩在这样一个决定一切的短暂时刻表现出来,这个时刻对世世代代做出不可改变的决定,它有可能决定一个人的生死,一个名族的存亡甚至全人类的命运。

阻止战争是不容易的,但是如果联合国像消防队一样,能在战火燃烧之前就把它扑灭,新的发明就可能用于维护和平而不是用于战争。

《人类的群星闪耀时》读后感6

这本书共收录了12个历史特写,在这些特写当中,我们会看到许多历史教科书上从未记载的人物,但更多的是它们鲜为人知的时刻。

茨威格就是要通过这样的书写来表达,那些被人们忽视、似流星一闪而过的历史瞬间,其实才是永恒闪烁的星辰,普照着整个人类世界。

人性,无疑是最闪耀的,也是最多变的,从某些程度上决定了人类的历史。

书中的“群星”便是一群呐喊者。

在历史上那些伟大的的时刻,我们总会发现人性的踪影。他们或自私狂妄,或追求功名,或心怀远大理想,又或静守内心的一份安然。人类的影子是历史黑暗面的养分,他们打破夜的寂静,让他们的时代乃至整个人类历史发光发亮。

他们经受着为人知与不为人知的历练,接受着人性与内心的双重考验。历史为何选中了他们,我想,大概是因为看中了他们身上的那份执念。

他们伟大而又不平凡的一生,是奋斗与追求的一生,他们要做的,便是为自己的执念找到终点。而让一份执念终见光明的推动力,便是超人的坚强意志与无与伦比的行动力,而他们,便是那些幸运地被上帝赐予钢铁意志的人。似乎有着无限精力的他们享受着成功,甚至是失败。他们的身上有着不可抗拒的吸引力,不管是历史赋予的还是他们本身,都令我们叹服。

人生的自传与历史的传记,是自我思考的沃土,回首过去,才能真正发现自己。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