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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抄名家散文老舍合计86句

时间:2019-09-15 11:11

若是学者才准念书,我就什么也不要说了。大概书不是专为学者预备的;那么,我可要多嘴了。

从我一生下来直到如今,没人盼望我成个学者;我永远喜欢服从多数人的意见。可是我爱念书。

书的种类很多,能和我有交情的可很少。我有决定念什么的全权;自幼儿我就会逃学,楞挨板子也不肯说我爱《三字经》和《百家姓》。对,《三字经》便可以代表一类——这类书,据我看,顶好在判了无期徒刑以后去念,反正活着也没多大味儿。这类书可真不少,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犯无期徒刑罪的太多;要不然便是太少——我自己就常想杀些写这类书的人。

我可是还没杀过一个,一来是因为——我才明白过来——写这样书的人敢情有好些已经死了,比如写《尚书》的那位李二哥。二来是因为现在还有些人专爱念这类书,我不便得罪人太多了。顶好,我看是不管别人;我不爱念的就不动好了。好在,我爸爸没希望我成个学者。

第二类书也与咱无缘:书上满是公式,没有一个“然而”和“所以”。据说,这类书里藏着打开宇宙秘密的小金钥匙。我倒久想明白点真理,如地是圆的之类;可是这种书别扭,它老瞪着我。书不老老实实的当本书,瞪人干吗呀?我不能受这个气!有一回,一位朋友给我一本《相对论原理》,他说:明白这个就什么都明白了。我下了决心去念这本宝贝书。读了两个“配纸”,我遇上了一个公式。我跟它“相对”了两点多钟!往后边一看,公式还多了去啦!我知道和它们“相对”下去,它们也许不在乎,我还活着不呢?

可是我对这类书,老有点敬意。这类书和第一类有些不同,我看得出。第一类书不是没法懂,而是懂了以后使我更糊涂。以我现在的理解力——比上我七岁的时候,我现在满可以作圣人了——我能明白“人之初,性本善”。明白完了,紧跟着就糊涂了;昨儿个晚上,我还挨了小女儿——玫瑰唇的小天使——一个嘴巴。我知道这个小天使性本不善,她才两岁。第二类书根本就看不懂,可是人家的纸上没印着一句废话;懂不懂的,人家不闹玄虚,它瞪我,或者我是该瞪。我的心这么一软,便把它好好放在书架上;好打好散,别太伤了和气。这要说到第三类书了。其实这不该算一类;就这么算吧,顺嘴。这类书是这样的:名气挺大,念过的人总不肯说它坏,没念过的人老怪害羞的说将要念。譬如说《元曲》,太炎“先生”的文章,罗马的悲剧,辛克莱的小说,《大公报》——不知是哪儿出版的一本书——都算在这类里,这些书我也都拿起来过,随手便又放下了。这里还就属那本《大公报》有点劲。我不害羞,永远不说将要念。好些书的广告与威风是很大的,我只能承认那些广告作得不错,谁管它威风不威风呢。

“类”还多着呢,不便再说;有上面的三项也就足以证明我怎样的不高明了。该说读的方法。怎样读书,在这里,是个自决的问题;我说我的,没勉强谁跟我学。第一,我读书没系统。借着什么,买着什么,遇着什么,就读什么。不懂的放下,使我糊涂的放下,没趣味的放下,不客气。我不能叫书管着我。

第二,读得很快,而不记住。书要都叫我记住,还要书干吗?书应该记住自己。对我,最讨厌的发问是:“那个典故是哪儿的呢?”“那句书是怎么来着?”我永不回答这样的考问,即使我记得。我又不是印刷器养的,管你这一套!

读得快,因为我有时候跳过几页去。不合我的意,我就练习跳远。书要是不服气的话,来跳我呀!看侦探小说的时候,我先看最后的几页,省事。

第三,读完一本书,没有批评,谁也不告诉。一告诉就糟:“嘿,你读《啼笑因缘》?”要大家都不读《啼笑因缘》,人家写它干吗呢?一批评就糟:“尊家这点意见?”我不惹气。读完一本书再打通儿架,不上算。我有我的爱与不爱,存在我自己心里。我爱念什么就念,有什么心得我自己知道,这是种享受,虽然显得自私一点。

再说呢,我读书似乎只要求一点灵感。“印象甚佳”便是好书,我没工夫去细细分析它,所以根本便不能批评。“印象甚佳”有时候并不是全书的,而是书中的一段最入我的`味;因为这一段使我对这全书有了好感;其实这一段的美或者正足以破坏了全体的美,但是我不去管;有一段叫我喜欢两天的,我就感谢不尽。因此,设若我真去批评,大概是高明不了。第四,我不读自己的书,不愿谈论自己的书。“儿子是自己的好”,我还不晓得,因为自己还没有过儿子。有个小女儿,女儿能不能代表儿子,就不得而知。“老婆是别人的好”,我也不敢加以拥护,特别是在家里。但是我准知道,书是别人的好。别人的书自然未必都好,可是至少给我一点我不知道的东西。自己的,一提都头疼!自己的书,和自己的运气,好像永远是一对儿累赘。

第五,哼,算了吧。

(载一九三四年十二月《太白》第一卷第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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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的经典散文 篇1

我总以为大兴安岭奇峰怪石,高不可攀。这回有机会看到它,并且走进原始森林,脚踩在积得几尺厚的松针上,手摸到那些古木,才证实这个悦耳的名字是那样亲切与舒服。

大兴安岭这个“岭”字,跟秦岭的“岭”可大不一样。这里的岭的确很多,横着的,顺着的,高点儿的,矮点儿的,长点儿的,短点儿的,可是没有一条使人想起“云横秦岭”那种险句。多少条岭啊,在疾驶的火车上看了几个钟头,既看不完,也看不厌。每条岭都是那么温柔,自山脚至岭顶长满了珍贵的树木,谁也不孤峰突起,盛气凌人。

目之所及,哪里都是绿的。的确是林海,群岭起伏的林海的波浪。多少种绿颜色呀:深的,浅的,明的,暗的,绿得难以形容。恐怕只有画家才能描出这么多的绿颜色来呢!

兴安岭上千般宝,第一应夸落叶松。是的,这里是落叶松的海洋。看,海边上不是还泛着白色的浪花吗?那是些俏丽的白桦的银裙,不是像海边的浪花吗?

两山之间往往流动着清可见底的小河。河岸上有多少野花呀。我是爱花的人,到这里我却叫不出那些花的名儿来。兴安岭多么会打扮自己呀:青松作衫,白桦为裙,还穿着绣花鞋。连树与树之间的空隙也不缺乏彩:松影下开着各种小花,招来各色的小蝴蝶—它们很亲热地落在客人身上。花丛里还隐藏着珊瑚珠似的小红豆。兴安岭中酒厂所造的红豆酒,就是用这些小野果酿成的,味道很好。

看到数不尽的青松白桦,谁能不学向四面八方望一望呢?有多少省市用过这里的木材呀,大至矿井、铁路,小至椽柱、桌椅。千山一碧,万古常青,恰好与广厦、良材联系在一起。所以,兴安岭越看越可爱!它的美丽与建设结为一体,美得并不空洞。叫人心中感到亲切、舒服。

及至看到了林场,这种亲切之感更加深厚了。我们伐木取材,也造林护苗,一手砍一手载。我们不仅取宝,也作科学研究,使林海不但能够万古常青,而且可以综合利用。山林中已经有不少的市镇,给兴安岭添上了新的景色,添上了愉快的'劳动歌声。人与山的关系日益密切,怎能不使我们感到亲切、舒服呢?我不晓得当初为什么管它叫兴安岭,由今天看来,它的确有兴国安邦的意义。

老舍的经典散文 篇2

我们家的大花猫性格实在古怪。说它老实吧,它有时的确很乖。它会找个暖和的地方,成天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也不过问。可是,决定要出去玩玩,就会出走一天一夜,任凭谁怎么呼唤,它也不肯回来。说它贪玩吧,的确是啊,要不怎么会一天一夜不回家呢?可是它听到老鼠的一点儿响动,又多么尽职。它屏息凝视,一连就是几个钟头,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

它要是高兴,能比谁都温柔可亲:用身子蹭你的腿,把脖子伸出来让你给它抓痒,或是在你写作的时候,跳上桌来在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它还会丰富多腔地叫唤,长短不同,粗细各异,变化多端。在不叫的时候,它还会咕噜地给自己解闷儿。这可都凭它的高兴。它要是不高兴啊,无论谁说多少好话,它一声也不出。

它什么都怕,总想藏起来。可是它又勇猛,不要说对付小虫和老鼠,就是遇上蛇也敢斗一斗。

它小时候可逗人爱哩!才来无们家时刚好满月,腿脚还站不稳,已经学会了淘气。一根鸡毛、一个线团,都是它的好玩具,耍个没完没了。一玩起来,不知要摔多少跟头,但是跌倒了马上起来,再跑再跌,头撞在门上、桌腿上,撞疼了也不哭。后来,胆子越来越大,就到院子去玩了,从这个花盆跳到那个花盆,还抱着花枝打秋千。院中的花草可遭了殃,被它折腾的枝折花落。

我从来不责打它。看它那样生气勃勃,天真可爱,我喜欢还来不及,怎么会跟它生气呢?

老舍的经典散文 篇3

这次我看到了草原。那里的天比别处的更可爱。空气是那么清鲜,天空是那么明朗,使我总想高歌一曲,表示我满心的愉快。在天底下,一碧千里,而并不茫茫。四面都有小丘,平地是绿的,小丘也是绿的。羊群一会儿上了小丘,一会儿又下来,走到哪里都像给无边的绿毯绣上了白色的大花。那些小丘的线条是那么柔美,就像只用绿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中国画那样,到处翠色流,轻轻流入云际。这种境界,既使人惊叹,又叫人舒服;既愿久立四望,又想坐下低吟一首奇丽的小诗。在这境界里,连骏马和大牛都有时候静立不动,好像回味着草原的无限乐趣。

我们访问的是陈巴尔虎旗。汽车走了一百五十里,才到达目的地。一百五十里全是草原,再走一百五十里,也还是草原。草原上行车十分洒脱,只要方向不错,怎么走都可以。初入草原,听不见一点声音,也看不见什么东西,除了一些忽飞忽落的小鸟。走了许久,远远地望见了一条迂回的明如玻璃的带子。河!牛羊多起来,也看到了马群,隐隐有鞭子的轻响。快了,快到了。忽然,像被一阵风吹来的,远处的小丘上出现了一群马,马上的男女老少穿着各色的衣裳。群马疾驰,襟飘带舞,像一条彩虹向我们飞过来。这是主人来到几十里外欢迎远客。见到我们,主人们立刻拨转马头,欢呼着,飞驰着,在汽车左右与前面引路。静寂的草原热闹起来:欢呼声,车声,马蹄声,响成一片。车跟着马飞过小丘,看见了几座蒙古包。

蒙古包外,许多匹马,许多辆车。人很多,都是从几十里外乘马或坐车来看我们。主人们下了马,我们下了车。也不知道是谁的手,总是热乎乎地握着,握住不散。大家的语言不同,心可是一样。握手再握手,笑了再笑。你说你的,我说我的,总的意思是民族团结互助。

也不知怎的,就进了蒙古包。奶茶倒上了,奶豆腐摆上了,主客都盘腿坐下,谁都有礼貌,谁都又那么亲热,一点儿不拘束。不大会儿,好客的主人端进了大盘的手抓羊肉。干部向我们敬酒,七十岁的老翁向我们敬酒。我们回敬,主人再举杯,我们再回敬。这时候鄂温克姑娘们,戴着尖尖的帽子,既大方,又稍有点羞涩,来给客人们唱民歌。我们同行的歌手也赶紧唱起来。歌声似乎比什么语言都更响亮,都更感人,不管唱的是什么,听者总会露出会心的微笑。

饭后,小伙子们表演套马,摔跤,姑娘们表演民族舞蹈。客人们也舞的舞,唱的唱,并且要骑一骑蒙古马。太阳已经偏西,谁也不肯走。是呀!蒙汉情深何忍别,天涯碧草话斜阳!

本来举杯邀月这只是文人的雅兴,秋高气爽,月色分外光明,更觉得有意思,特别定这日为佳节,若在民间不见得有多大兴味,大抵就是算帐要紧,月饼尚在其次。我回想乡间一般对于月亮的意见,觉得这与文人学者的颇不相同。普通称月曰月亮婆婆,中秋供素月饼水果及老南瓜,又凉水一碗,妇孺拜毕,以指蘸水涂目,祝曰眼目清凉。……中秋的意义,在我个人看来,吃月饼之重要殆过于看月亮,而还帐又过于吃月饼,然则我诚犹未免为乡人也。

诸位要问我为什么特别介绍今夜月,我大略的可以告诉你们的。我不单为今天是兔儿爷的生日,不单为今天的月球与地球最近,我为的是从我们的远祖起,每年在这一日留下些特别的感情,造成不可磨灭的事实。数千年来古人所

老舍:《四世同堂》

中秋前后是北平最美丽的时候。天气正好不冷不热,昼夜的长短也划分得平匀。没有冬季从蒙古吹来的黄风,也没有伏天里挟着冰雹的暴雨。天是那么高,那么蓝,那么亮,好像是含着笑告诉北平的人们:在这些天里,大自然是不会给你们什么威胁与损害的。西山北山的蓝色都加深了一些,每天傍晚还披上各色的霞

同时,那文化过熟的北平人,从一入八月就准备给亲友们送节礼了。街上的铺店用各式的酒瓶,各种馅子的月饼,把自己打扮得像鲜艳的新娘子;就是那不卖礼品的铺户也要凑个热闹,挂起秋节大减价的绸条,迎接北平之秋。

北平之秋就是人间的天堂,也许比天堂更繁荣一点呢!

徐福熙:《今夜月》

解放以前的中国,富贵人家,寻欢作乐,以多数人的苦难酿成他们的蜜甜。中秋,是他们的佳节,天上的明月,在他们眼中,真是花朵一般。而穷苦无告的人民呢?食无粮,穿无衣,天上清光,只能照出他们的泪痕,使他们叹息、悲伤。别人的天堂,就是他们的地狱,别人的佳节,就是他们难堪的日子。

看,今宵月色多美好呵,它是社会主义时代的中秋月色。十亿人民心中装着个暖秋。当空皓月,举头共仰,她给人欢乐,给人光明,给人佳兴,给人幽思……

臧克家:《人好月婵娟》

八月节,天上满月,人间团圆,拜月,供“月光马儿”和“兔儿爷”,虽然似乎是“妈妈经”上的迷信事,但那情调是美好的。传统风俗中,有不少礼数,多少都有一点迷信、神秘、朦胧的色彩,但又不纯粹是迷信的东西,而往往形成千百年来人们生活中一点有情趣的点缀,有热爱生活的美好愿望在里面。如端午、中秋等等风俗,似乎应该和纯属迷信的东西区别开来。《帝京景物略》云:“八月十五日祭月,其祭,果饼必圆,分瓜必牙错……彻所供,散之家人必遍……女归宁,是日必告返其夫家,曰团圆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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