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吧,这时候,最关键的
朗读者观后感范文篇1
叶嘉莹出生于书香世家,自幼饱读诗书,后师从于古典诗词名家顾随教授学习,深得老师的赏识。1945年大学毕业后,叶嘉莹便开始了自己的教学生涯,先后于多所世界著名大学教授中国古典文化,去年还获颁“影响世界华人大奖”终生成就奖。她一生致力于古典诗词的教学,获得了使古典诗词于当代「再生」的赞誉。
叶嘉莹曾说过:“我以为中国古典
朗读者观后感范文篇2
《朗读者》中的每一个朗读者都珍藏着一段刻骨铭心的心路历程,在他们敞开心扉的娓娓叙述中,一个个动人的故事跃然而出。在他们充满深情的朗声诵读中,传播着广博高雅的文化内涵,让听众感受到知识的力量和人性的光辉,从而产生发自心底的共鸣与感动,激起人们沉寂已久的对知识的汲取与渴求。
《朗读者》其新颖的创意在于把文字和阅读者通过阅读的方式紧密地连结在了一起,融合在了一起,是人与文字的和谐统一。一个朗读者就是一个故事,就是一部作品;而朗读者所诵读的每一部作品、每一段文字都是朗读者最真挚的心声和最切身的感悟。
首期推出的朗读者之一许渊冲,是北京大学的教授、翻译家,至今已从事文学翻译长达六十多年,特别是古诗翻译,世界称奇,号称“诗译英法唯一人”。他能做到英汉、法汉互译,成为中外文化传播交流的使者。至今96岁了还在翻译莎士比亚的著作,且立下豪言壮语,一百岁完成莎士比亚全部著作的翻译工作。
在谈到翻译林徽因的诗《别丢掉》时,还引出了老人的一段美好的爱情故事,当时为了喜欢一个女同学才翻译这首诗送给她的,但是,直到50年以后才收到这位女同学的回信。老人说起来曾经的美好往事也是动情的热泪盈眶,不禁感慨“生命并不是你活了多少日子,而在于你记住了多少日子”。这样的朗读者,这样的故事,就是《朗读者》馈赠给观众的饕殄大餐,面对老人活到老干到老的铮铮誓言和未泯情愫,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只争朝夕地工作,不发奋努力地修身养性?相信每个人都会在敬佩他的同时被其深深地感染,定会思考自己的路怎样走,自己的目标是什么,怎样更能体现自己的价值。
朗读者来自社会各界,有知名学者、文艺名流、企业家,也有普普通通的民众。无国界医生、16年陪读失聪儿子的母亲、选择与艾滋病患儿共成长的校长等等,他们都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在普普通通的生活中,用实际行动默默诠释着人性的光辉。他们能够敞开心扉畅谈一个个亲身经历、亲身感受的人和事,朗读着自己钟爱的作品或自己写作的作品,能够感染人的不是他们的朗读水平高低,而是朗读者背后所凝聚和散发着的一种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一份沉甸甸的爱,一份对社会、对国家及对家庭的无私的奉献精神。
关注《朗读者》,做一个朗读者吧,朗读可以让人遇见更好的自己,喜欢上朗读,你便会发现整个世界都在偷偷爱着你,朗读者的世界也因此变得绚丽多彩,充满关爱,充满和谐。
朗读者观后感范文篇3
《朗读者》的作者施林克是柏林洪堡大学法律系教授,同时是法律学家和北威州宪法法官。作家与法律学家的双重身份,使他从人性和历史的角度演绎了一种“畸形恋情”,小说故事曲折,语言自然,构思独特。小说中被历史隔开的两代人,在朗读与倾听、诉说与沉默、罪恶与遗忘、逃避与短兵相接、激情与蓦然惊醒的故事里沉浮,演绎了一个让人无法释怀、无所适从、无能为力的故事。其对人性的挖掘是深刻的,对人的启迪更是多方向的。
首先,在汉娜被判处终身监禁的过程中,她自己始终坚守沉默,拒绝透露自己不识字但又喜欢文学作品的事实,为了维护着自己的尊严,她不惜沉默和陷入更深的孤独。惟一能够证明她无罪的米夏又因为那难以启齿的恋情而三缄其口,当米夏的自私逃避、其他看守的贪生怕死、甚至法官们的无所作为都不约而同地披着法律、正义以及热爱和平的外衣,手拿屠刀向一个普通、柔弱、无辜的女人挥舞过来的时候,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忍耐、缄默和引颈受戮了。
法律本来是为了维护每个人的利益而存在的,这个故事却告诉我们法律也会因为它所要要维护个人利益而使其公正性受到挑战。这简直就是个悖论。
从汉娜的个人需求的角度来说,她最关心的不是自己能不能获得自由,也不是别人会不会往她身上泼脏水,而是决不能暴露自己不识字的窘迫,以此来获得与他人的平等,维护自己的尊严,她不愿意在众人面前顶着一个红字去苟且偷生。因此她牺牲了自己的自由与清白,去换生活在狱中的平静。那么面对这样一个执拗而鲜活的个体的顽强抗争,法律只显露了它的苍白乏力与屈服。
其次,还有一个问题是我们不能回避的,就是对于历史我们需要怎样解读?
你不属于那个历史时刻,也不是那一历史时刻的那一人,那么你如何断定在那一时刻能影响着历史的人会是什么样的存在,或者会做什么样的思考与抉择?对一个人的审判,根据什么作出?历史又应该如何评判?当一个人或者一群人对自己有所隐瞒的时候,谁能了解历史的真实面目?
通过读书,让我学习了历史,但我认识到的远不是历史的真实。就算是对于汉娜这样一个人在奥斯维辛监狱的举动,人们都不能得知其中真相,更何况对于那一代人和无数的历史事件?从书本中得到了知识,从现实中拿到法律武器的人,自以为也得到了某种生杀予夺的权利,可殊不知也许自己还被完全蒙在鼓里。汉娜在接受审讯的时候曾经问过法官们一句话:“如果在当时,你会怎么办?”在场的人几乎没有人能回答,即使回答了,也只能是对历史的假设,而历史从来是不可以假设的。
所以我认为小说家凭借这个故事挑战了我们对道德的定义,对于知识获得的定义,对于历史的定义,和对于审判的定义——我们为什么要去审判一个人?仅仅是为了让自己更安全?还是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无罪?是抱着什么目的让我们有如此嚣张的气味,使我们在向真相靠近的时候,让他离的越远。
最后一个值得思考的是这两个人物之间的关系,我把它看成是作者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隐喻。它是男人与女人的、成年人与少年人的、历史的人与现实的人之间关系的一种象征。
一种超越道德但却看似符合人性的关系发生了,它究竟会给人带来什么样的灾难?我们且不论及这种关系对他人的影响,即便是对当事人自己,怕也会是毁灭性的了。道德的力量束缚着人的意识,影响到人的行为,规定着人的情感方向,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它是强大而不可突破的。
所以米夏自始至终都会隐瞒自己和汉娜的关系,他在少年时期享受的是偷尝禁果的新鲜和刺激,成年之后则品尝着爱与耻带给内心的痛苦和煎熬。他和汉娜之间除了性的交流和朗读这件事从来就没有过真正的沟通,因而也就不存在真正的爱情,所以当以后的生活成了一场触目惊心的戏剧的时候,两个人之间的“爱情”就变成了最不应该考虑的因素,因为自由和尊严远比爱情和“性福”重要得多。
如果说两个人深深相爱却因为现实的阻隔不能相守是悲剧的话,那么人与人交往了却不能真正相互沟通、理解、相爱,则当是更浓重的悲哀!
汉娜最后的自杀,我认为是出于对公正的看破,对尊严丧失的`恐惧,对未来信心的丧失,和对人与人之间爱的失望。借着汉娜这些不能说的秘密,作者无异于在启迪我们:当人类不能完全拥有这些的时候,人类的生存意义也便不复存在。
很显然,这部小说具有着存在主义的背景,作者力图揭示外部世界的黑暗混沌和人类的自身永恒的孤独,尽管对人的前途看得未免过于黯淡,但却异常深刻,又一次让我们认识到了人类生存的悲壮——人类的精神追求、人的高贵和尊严永远不可能用定量化的标准来衡量,无论是道德还是法律,无论我们目前对这些是怎样的依赖,能够拯救人类自身的也许只有汉娜那种与生俱来的对朗读(也即阅读)的最纯净、最执着的追求。
一本好书,就是一味具有神奇特异功能的药,喝下去,能让你看到自己五脏六腑都是透明的,还能看到外面的世界,包括美的,丑的,强大的,弱小的,宣读着的,沉默着的,也全都因照透了阳光而无所隐藏。
朗读者观后感范文篇4
近日,央视综艺频道在京召开“领航中国综艺 创新改变未来”创新节目推介会,著名主持人董卿首次以独立制作人的身份带来的全新大型文化类创新节目《朗读者》,一档以比赛方式呈现的我国第一个大型“朗读竞演”季播节目,可谓在我国综艺市场开创了又一节目新形式。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从现场了解到,《朗读者》这个节目的创意就出自董卿本人,她提出了这个想法之后,综艺频道给予了人财物的支持。《朗读者》每一期指定一个竞演主题,包括“离别”“勇气”“乡愁”“明天”“爱”等。邀请的文学统筹团队有李敬泽、张颐武、康震、彭长城、张立宪、许知远、史航等。邀请的文学顾问有铁凝、余秋雨、王蒙、白先勇、王丽萍、冯骥才、刘震云等。邀请的朗读者目标人选有莫言、乔榛、李雪健、李安、柳传志、厉以宁、姜文、葛优、蒋雯丽、许晴、徐静蕾、胡歌、章子怡、陈数等。朗读的内容可以是古诗词、现代诗、文学经典、大家美文、影视经典片段等。
董卿说:“在任何时候,在任何国家,朗读都是传播文化、传递思想、传承精神的最好手段。”她希望,这档节目可以让喧嚣忙碌的现代人在“读”和“听”中感受到美好和诗意。著名表演艺术家乔榛说:“我可以很自豪地说,我们中华民族的语言,是全世界最优美的语言。董卿和她的团队创新创办《朗读者》这个栏目,我由衷地赞赏,我感觉这对朗诵艺术,对语言表演艺术是功德之举。”
“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除《朗读者》外,大型原创优秀传统文化普及节目《国家宝藏》,创新节目《中国民歌大会》《中国广场舞大会》等纷纷亮相推介会,在这些原创节目的背后,是“综艺老大哥”秉承的一种精神——创新、引领、坚守。在整个频道、节目上全面创新的同时,坚守对我国传统艺术的传承,同时引领中国综艺不断发展前行。
朗读者观后感范文篇5
一簇烛光,照亮了孙卫平贫瘠而孤独的人生,照亮了漆黑的夜,也在他的眼前打开了一扇看世界的窗。文字是用来读的,文字是用来听的,文字更是要用心来感受的。
《哈利波特》,是我儿子的最爱,每年,他都在期待着下一部小说的问世,哈利波特陪着儿子度过了童年,他读着哈利波特渐渐长大,而我也成为哈利波特的忠实读者。每个孩子的童年记忆里,都有一部小说,或者一部电影,成为永远的记忆。我希望晨诵时的《时代广场的蟋蟀》,或是曹文轩的《青铜葵花》,成为孩子童年的记忆。
一个文字的种子,需要耕耘,需要灌溉。刘震云的黑白文字成为有声文字DD电影,这个过程,对于导演刘雨霖,本身就是一种阅读,对于每一个演员,都是一次再阅读。
所有的一切都是可以用声音来表达的。孟小冬的传人,用京剧来朗读文字,用朗读来表达情感,一板一眼,抑扬顿挫,让我们穿越时空,回到古赤壁,看羽扇纶巾,看樯橹灰飞烟灭,触摸历史的脉络。
杨利伟的第一次飞天,让时间的刻度画上了深深的一笔,飞入太空的那一刻,濒临死亡的那一刻,在太空看到地球的那一刻,返回地面安全着陆的那一刻,天地九重,独一无二。
每一次的聆听,都是一次文字的体悟,听着朗读的声音,文字变得生动,仿佛键盘上流动的音符,跳动着,活泼地在春天里朝着我们迎面走来。
朗读者观后感范文篇6
《朗读者》是我看的为数不多的综艺节目中的一个,而这一期的主题词是告别。一直觉得告别是具有仪式感的。我们每个人的一生要经历各种各样的告别,有的会再见,有的是再也不见,每一次告别它都意味着结束也是一次新的开始,孕育着苦痛也饱含着希望。
海子说我们最终都要远行,最终都要与稚嫩的自己告别,告别是通向成长的苦行之路。
三盟虽在,锦书难托。这是陆游与唐婉之间的痛彻心扉的告别。
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都不屑,我的双手好像生命之火取暖,活萎了,我也准备走了。这是杨绛先生平静超然的,和这个世界告别。
提到告别,姚晨想起了大二的自己,骑着自行车,到影楼实习遇见的胖姑娘。两年后,北上
还有月嫂魏姐,一个比自己更强势的人,因为小孩走过一段相伴的旅程,她心思细腻,体贴周到地照顾和呵护着小孩,最后在离开时,用不要送的含泪告别。
其实每一场相遇都是一场告别,因为最终都会走。
作为音乐剧译者的程何,曾在夜里哭醒,一方面是对不确定未来的恐惧,另一方面是自我完美主义的过度压力,提及对自己影响最大的音乐剧《我,堂吉柯德》时,想起同为译者的罗颖珊,只是她没来得及看她完成的《我,堂吉柯德》就以悄然离开,最后只得以烧音乐剧首演门票来做一场告别。
曹文轩以自己的经历为原型写了小说《草房子》,当作对父亲的告别和另一种形式的记录,只是多少还抱有一丝遗憾:自己不曾和父亲有一场好好的告别。
李立群,戏里演绎人生百态,戏外同样也是百态人生,有着和故乡故土的告别也有着故人亲人的告别。对每一种告别都心怀感恩,但也总是在离开后,才明白越来越重的思念。
维和士兵,尽自己所能为世界的和平多添一份力,却在每一场有战乱有伤亡的维和行动中都做好回不来的准备,想到曾经看过的一句话“如果你觉得很舒服,那是因为是无数的人在默默为你付出”,而他们正是那默默付出的一方。在告别的主题中,他们想起马里维和行动中回不来的申亮亮,“我明天给你理发”也成了一种永久的遗憾。
王蒙是有着无可救药的乐观主义的作者,将告别分成了时间的告别和空间的告别,时间的告别尚且有愿想可希冀,空间的告别里本是逝者往已。
还好,一切都以平静接受。因为只要是活着的时候的告别,都意味着新的开始。
昨天是清明节一个奠先祖亲人的追思的日子,可对于出门在外的人,更是一个可以休息的节假日。
看完《朗读者》的我,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房间,想着总听人说“反应慢半拍”,而我“反应总得慢了一拍”,每一次痛彻心扉的别离,在我这里,都成了后知后觉的不痛不痒,不论是在懵懵懂懂的孩童时,还是渐渐长大懂事的我,似乎对伤痛有着一种出于本能的抵触和麻木。
告别总是牵扯着伤感,因它预示着别离,或短暂或永久,可不论哪一种告别,很多人一别便是一生。
愿遇见每个人相识便珍惜,分开也不可惜。
朗读者观后感范文篇7
今天,我观看了《朗读者》这个大型综艺节目。这个节目是由著名主持人董卿阿姨主持的。这档综艺节目的总主题是:一个人,一段文。而今天第一期的主题是:遇见。
自去年3月起,央视著名主持人董卿就开始酝酿一档文化情感类节目《朗读者》,筹备接近1年的时间,今日起每周六、日黄金档cctv1和cctv3将联合播出。节目每期一个主题词作为核心线索,嘉宾围绕主题词分享人生故事,朗读一段曾经打动自己,激励自己甚至改变自己的文字。首期节目以"遇见"为主题,邀请了知名演员濮存昕、知名企业家柳传志、世界小姐张梓琳、著名翻译大家许渊冲等嘉宾。在犀利吐槽蔚然成风的时代,以朗读为核心的全新尝试能否引领新的文化风潮?
本期节目中,濮存昕讲述了自己鲜为人知的一段人生经历,童年时竟被同学起绰号"濮瘸子"?他以一篇老舍散文节选《宗月大师》致谢改变自己一生命运的恩人,濮存昕要感谢谁?柳传志畅谈因拙成巧的人生轨迹,高三时为何与成为百里挑一的飞行员的机会失之交臂?节目现场柳传志重现"父亲的演讲",朗读儿子婚礼上的家信,"柳式家训"又有哪些另类之处?张梓琳首度透露自己一举夺魁,当选世界小姐的决定性因素,并分享了为人母近一年的惊喜与感动,她又将为谁朗读?曾翻译《诗经》、《楚辞》、《唐诗》、《宋词》、《牡丹亭》,荣获国际翻译界最高奖项之一"北极光"杰出文学翻译奖的96岁高龄翻译家许渊冲也受邀到场,追忆往事,他道出曾用翻译林徽因诗词,追求女同学的独家趣闻。
已为中外文化传输做出杰出贡献的许渊冲老人,近百岁高龄每天依然坚持工作到凌晨3、4点,驱动他活到老译到老的原因是什么?走过一个世纪,他又带来了哪些直击心底的人生感悟?
朗读者观后感范文篇8
董卿的《朗读者》(第一期)自2月18日开播以来,持续发酵,口碑爆棚!《朗读者》实力圈粉,豆瓣评分高达9。4!何以有如此效果?初心使然,实力使然,节目使然。我想主要谈谈后者,谈谈我的观后感。
这是一场可人的文化盛宴。这里没有炫目的七彩灯光,没有喧嚣鼎沸的音响,没有美女如云的舞蹈,没有众星欢聚的高潮;有的是主持人董卿与朗读者的亲切交谈,有的是朗读者声情并茂的倾诉,有的是视听者与朗读者的深情共鸣,有的是李云迪钢琴伴奏的和谐悦耳与美不胜收,有的是胡德夫《匆匆》弹唱的警醒后人与余音绕梁。
这里是倾诉者的舞台,无论是爱心使者还是成功人士都有着自己刻骨铭心的故事,想将自己的深情寄予文字中,要读给最给力或自己最想给力的人听,以表达自己的感恩之情,或自己的深爱与祝愿。
爱心大使濮存昕朗读了老舍先生的《宗月大师》,送给治好了他的瘸腿病使他走上人生坦途的恩人荣国威大夫,来表达自己对荣大夫的感恩之情。
无国界医生蒋励朗读了鲍勃.迪伦的歌词《答案在风中飘荡》,送给那些在战争中出生、备受炮火摧残的孩子们,表达对他们命运的同情及对世界和平的希冀。
联想老总柳传志朗读了自己《写给儿子的信》,"我荣幸地有机会给柳林当爹有四十几年的历史了"的开场白,表达了一位成功男人荣升为普通父亲的骄傲与自豪,想看到"创业帝国"那一天的到来的结尾,表达了企业大咖对自己儿子子承父业、创造辉煌的期盼。
普通夫妇周小林、殷洁朗读了《朱生豪情书》(节选),那"你老了,一定很可爱""我一天天发现你的平凡,同时一天天逾更深情爱你"的诗句,深切表达了这对浪漫伉俪鲜花山谷之爱恋的愈久愈香醇。
世界小姐张梓琳用她柔润甜美的声音朗读了刘瑜的《愿你慢慢长大》,送给自己的宝贝女儿,愿她快乐、自由,有勇气,有梦想,有求知欲,有责任心,学会宽容与慈悲,愿她一世安宁,母亲的深爱与祝福溢于言表。
高潮的一幕是96岁的老人著名翻译家许渊冲的出场,一身浅色西装,手拄拐杖,步履蹒跚,满脸笑容,由董卿搀扶着走进了《朗读者》现场,给人的印象是虽高龄但精神;最动人的朗读是许老朗读林徽因的《别丢掉》,不仅仅是声情并茂,而且是热泪盈眶、泣不成声;他对曾经深爱的女同学林徽因爱慕有加,对林徽因失去徐志摩后的痛苦感同身受,"一样是明月,一样是隔山灯火,满天的星,只有人不见,梦似地挂起";许老不仅是性情中人,而且是有事业心的人,他认为"人生最大的乐趣是创造美发现美",他是名至实归的"书销中外百余人,诗译英法唯一人",96岁的他活到百岁的目标是将莎士比亚的著作全部翻译完毕,四年的时间要翻译20余本名著,相信每天凌晨三、四点就起床工作的许老,届时一定会大功告成。
朗咏清川飞夜霜,此刻豁然开朗;读尽诗文千万字,吟咏人间天堂。一览《朗读者》,过目永难忘,回观《朗读者》,韵味深且长。
喜闻:董卿的"朗读亭"在全国各地静候朗读者,全国各地的朗读者也纷纷来到"朗读亭"倾诉心声,表达着对他人的感恩与祝福。朗读者的春天来了,文化的春天还会远吗?
终于遇见你,遇见感动,遇见美好!
遇见你,不想放过你;每周末,紧紧跟随你。明日见!
朗读者观后感范文篇9
上周末,世界小姐张梓琳在央视《朗读者》中,为女儿深情朗读刘瑜的《愿你慢慢长大》,温暖的文字再加上张梓琳温柔的嗓音,道出了无数女生初为人母时的心声。昨日,张梓琳在接受微信群访的时候分享了很多读书心得、育儿
张梓琳:朗读对于婴儿来说是重要的交流方式
在《朗读者》第一期节目播出时,张梓琳和全家人包括10个月大的女儿,坐在电视机前静静聆听她的朗读表演,女儿一会儿看一下电视,一会儿看一下坐在旁边的妈妈,好像听懂了妈妈为她朗读,为她倾注了所有的爱。采访中,张梓琳坦言道,“在经历了那次朗读之后,更加意识到了朗读行为背后的意义,之前对女儿更多的关注,是生活方面的细节,而这次朗读之后,女儿听得很认真,婴儿也可以听懂妈妈的朗读,对于婴儿来说,朗读是交流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朗读者》掀起全民朗读热潮
张梓琳透露在自己的微博里面有不少粉丝留言称,“看了《朗读者》后,有很大的读书的冲动”、“其实已经很久没有真正的静下心来读书,但是看了这个节目之后,仿佛又有了学生时代对于读书的那种冲动”,甚至还有网友留言已经在去买书的路上。对于《朗读者》的开播掀起全民朗读热潮,张梓琳坦言,“这个对于栏目组,还包括董卿姐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鼓舞。因为他们如此费心,尽心尽力地去做好这档节目,我也相信他们也是为了让大家重拾这个朗读的习惯,在现在这样一个多媒体时代,让大家重新的回到这种纸质书籍的喜爱,我觉得这事特别棒的一件事情。”
朗读者观后感范文篇10
普通人的第一次虽然都是和生活小事有关,但也同样有收获。第一次学车的经历,让我知道了一个人能不能做成一件事,不能主观臆断,都要让实践来说话。
儿子不在我们身边生活,老叟的急躁脾气开车又不安全,所以一直没有买车。去年临近年终,老家有几场事在那儿排着队,越想越觉得害怕。那段时间,脑子里全是盘算怎样赶公交,我几乎摸透了公交的时间点;坐哪趟火车,下车后再坐巩义的公交到达亲戚家的时间才能恰到好处。
慢慢的我就萌生了一个念头——我要学开车。不管我把这个想法向谁公布,说出口了之后,接下来就是会心地看着他们笑。因为我是他们的姑妈或者姨妈,我从他们的笑容里知道我学车是个笑话,还有一种甜甜的暖暖的感觉。
我想老叟对我的想法应该是最强烈的反对,因为在他的心里我是能力最差胆最小,世界上最笨的人。这几年晚上散步的时候,只要过马路他就拉住我的手,或者我就站在路边长时间地等,必须等到路上没有一辆车了才放心地通过。
当我忐忑地将我的想法告诉老叟的时候,我正等着他说出那句话呢:“就你,过马路都不会,还想学开车,别把人家都笑死。”可完全出乎我的预料,他一下子向我伸出了大拇指。我不敢将我的害怕和对自己的怀疑说出来,他接着说:“其实汽车很简单,很好学,比自行车要好学得多。”我想他之所以这样说,是为了鼓励我。儿子不在身边,我们年龄越来越大了,总这样跑着去搭车显然不行了。他清楚自己的脾气,所以他不爱车更不想摸车。看来今后我们两个的出行就指望我了呀!
大年初二的晚上,我们三口终于可以一块儿散个步了。悠闲自得的心情没有多长时间,老叟的电话就响了。挂断电话,老叟一脸的沉闷,对我说:“大叔去世了。”如果是一般人,提前去一次给大叔烧烧纸,上上礼,出殡的时候再去送就行了。可我们不行,老叟在他们整个家族中算是个掌门人吧,我们必须提前回去,我们总共在家呆了四天。
回到家后,老叟对儿子说:“在你走之前,教会你妈开车。”老叟的话一出,我意识到了箭在弦上了,因为他是个说一不二的人。
第二天中午,我们两个都在睡午觉。多么舒服呀,一定要把这么多天的疲惫彻底赶走。老叟把我们两个都叫起来:“走,下午时间短,又那么远,争取多练会儿。”
教育学院新校区,学生还没有开学,选好地方后,车停下来了。儿子从驾驶室里走下来了,看着我微微地笑着,不敢对我说可怜的话,他走向副驾驶的位置。在严厉的军师面前,我和儿子都只有服从。我也赶紧下来,走向驾驶室,不敢迟疑,进去坐在那个可怕的座位上。老叟坐在我右手后面的位置上,身子向前趴着,手抓着我的座椅靠背。他命令儿子:“从头一点一点地教起,一点都不能马虎,一开始就让她严格地按规矩来。”本来儿子就是个十分认真小心的人,跟着儿子的讲解,我依次系上安全带,按一下电源键,通电;再踩着刹车长按电源键,点火;调整座椅和后视镜;踩着刹车,档位挂进D档;按一下手刹键,解除手刹。
不知不觉,车竟然向前走了起来。我在心里激动着,直想喊出来:“是我把车开走的吗?车在我的操纵下向前走了起来呀!我能把汽车开走了呀!”我在问自己:“你这不是没有害怕吗?是有严厉的监工在,你不敢害怕吧?”只听老叟说:“不能只跑直线,让她学拐弯。”学会之后,又学会了过隔离带。
第一次之后,我知道了自己坐在驾驶室里握着方向盘的时候并没有害怕,能够非常镇定地进行操作,我也知道了像我这样的人也能学会开车,这些都是和我原来的料想完全相反的。朋友们,想做什么就去动手,去尝试吧,第一次就一定使你有所发现。
朗读者观后感范文篇11
《朗读者》第一期,本以为会是以一种作秀的姿态来推崇阅读,即便美好的初衷,也不免喧嚣。看了一会儿,就被深深吸引,果然如网上预热的一般大热。
濮存昕,演技自不必说,话剧出身的舞台风,以前也曾多次在电视中看到他的朗诵,沉稳的男中音,儒雅的风格,很喜欢。这次他道出鲜为人知的童年,更看到他对艺术追求的艰苦与执著。
听着无国界医生蒋励念鲍勃.迪伦的《答案在风中飘荡》,不禁眼睛湿润了。生命的使者,非常钦佩,真正的妙手仁心,大爱无疆。六的寒假作业中有一篇
柳传至谈到他失之东隅收入桑榆的传奇,这位叱咤风云的父亲,朗读起给儿子婚礼上的致辞,温润感人。
世界小姐张梓琳优雅、美丽,又添母性的光辉,听着她念刘瑜的《愿你慢慢长大》,心里软软的。很简单,其实也很难,且在心里温存一番吧。
96岁高龄的翻译家许渊冲,充满智慧、乐观、博爱。他现在每天仍工作到凌晨,他说要用夜晚偷得的时间来延长他的白天,这是一种怎样的热爱?!大爱!
鲜花谷夫妇如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眷侣,一片花海的迷离中,温情脉脉的夫妇吟唱中,真有那么一瞬间,闪过,我渴望!"我一天一天发现你的平凡,同时却一天一天愈更深情地爱你。""醒来觉得甚是爱你。"其实,没有深情对白的生活中,对那个人说:"把洗脚水倒来。"就是相濡以沫。
遇见,第一期的主题,触动心弦。李云迪的钢琴声相伴,董卿温婉知性,煽情火候也合适。遇见《朗读者》,在直播泛滥的网红年代,唤起对文学的记忆,敲下这些,记之。期待下次的遇见。
朗读者观后感范文篇12
央视大型文化情感类节目《朗读者》第十一期于上周六播出,该期主题为“那一天”。当天,作为朗读嘉宾之一的江疏影一袭简约黑白装优雅亮相。不仅现场声情并茂地诵读了美国著名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飘》,还与观众分享独属于自己“那一天”的背后故事,最后更认真走心坦言:“最美的青春要留给梦想”。
江疏影:想走属于我江疏影自己的路
2004年江疏影以专业课第一的成绩考进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本科班。毕业后,她并没有像同学陈赫、郑恺那样立刻投入演艺事业。而是偏偏反其道行之,选择出国留学深造。节目中她坦言,当时做这个决定,身边出现了很多反对的声音。但她坚定:“我想走属于我自己江疏影的路,这条路没有什么错误和正确,因为那是我的选择”。
留学的现实情况与江疏影想象的相差甚远。由于语言障碍,她从零开始学习英文,大多数人用一年时间便获得的MA,她却用了足足两年半的时间,期间付出的努力更是不胜枚举。由于选择的是经济学科,所以需要同时学好英文、经济以及数学,这三门她基本都是从头开始。江疏影淡淡地讲述那段往事:“当时有一本1000多页的经济学科书,对于我来说简直是天书,但又不想放弃,只能通过一个个查字典的方式在每个单词上面备注中文意思,最后把这本书成功‘拿下’,这本书至今都还保留着。”
除了学业上的困难,独自一人漂泊在外,身边没有熟悉的朋友,没有亲人陪伴的江疏影更被孤独感、无助感包围。一种情感的脆弱亦发明显,如果网络连接出问题,她就会控制不住地大哭起来。但庆幸的是,她都坚持了过来。随后她表示:“那段经历造就了现在的我,造就了我是有价值的,我和其他人不一样”。
也正是如此,江疏影在《花少3》的异国冒险旅途中,作为团队的“姐姐”担当,不仅承担起照顾队友的角色,更成为沟通协商的关键人物。遇事临危不乱,能够有序的逐一解决。在感情方面,也可以较好地协调队友间问题,成为了团队中的“定心丸”。
江疏影:最美的青春留给梦想动静皆可两相宜
在被问及为何会选择《飘》作为分享读物时,江疏影认真表示:“自己与小说主人公斯嘉丽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同样的倔强、不服输、勇于挑战、果敢”。同时她也表示:“想把这段朗读献给那些徘徊在梦想跟现实的那些人,想告诉他们,应该把最好的、最美的青春留给梦想。”正式朗读前,江疏影更说道:“谨以此篇献给那些并不想索然无味过一生的自己和你们”。
朗读过程中,江疏影展现出科班出身的专业水准,全情投入,时而开心微笑,时而悲伤愁眉,抑郁沉稳的语调,将对小说逐字逐句透彻的理解展露无疑。读到动情处,手掌更不由自主的贴在心脏一侧,仿佛她就是主人公,感受着她的心跳,带领观众一同进入《飘》的世界。
相比于《朗读者》舞台上静若处子的江疏影,冒险真人秀《花少3》以及《快本》中的她则动若脱兔,展现出幽默活泼的一面。无论是舞台上沉稳内敛的江疏影,又或是真人秀中坚强独立的江疏影,虽然看似动静皆宜甚至有些“分裂”,却在每一次出现的时候都带来惊喜,让人不禁期待去发现她更多的不同面。
朗读者观后感范文篇13
昨日,央视《朗读者》节目成都第一站来到成都市图书馆。朗读亭一登陆成图,便点燃了无数朗读者的热情。据《朗读者》节目组的工作人员介绍,上午10点,朗读亭刚一开放使用,成都市民们就已经在朗读亭外排起了长队。“单单是一上午这两个小时的时间里,就有大约40人进行了朗读。截止到下午6点结束时,有近百名市民参与了朗读。成都市民的文化素养和朗读热情令人印象深刻。”
记者翻阅了节目组的记录,朗读内容从诗歌、散文到小说等,丰富多彩。而朗读者主要是想把朗读献给自己的亲人、爱人、朋友。
在朗读亭外,记者遇到了刚刚朗读完的两个女生。屈依林和余雨薇是四川师范大学大二的学生,她俩告诉记者,平时二人就是《朗读者》的粉丝,前一天看到网上的宣传,就毫不犹豫地决定过来参加朗读。“节目组要求进去朗读时不能带电子设备,所以我在学校就抄好了朗读的内容。”屈依林将自己手抄的三毛的诗《如果有来生》向记者展示,并介绍说,“三毛是我最喜欢的诗人,能朗读她的诗,也是圆了我的心愿。”
“一进去,我就自我介绍,进行朗读。在亭子里的时间过得好快,我现在还特别激动。”余雨薇说,“成都将朗读亭引进到我们身边,老人、小孩,学生、上班族都能体验朗读的快乐。”
一、内容简介
小说以书信的形式讲述了一位女子在弥留之际,在她死去的孩子身旁,写下了一封凄婉的长信,向作家R诉说了她潜隐了一生的激情爱恋和情感痛苦。
由于父亲早逝,女孩与母亲过着深居简出,小市民的穷酸生活。随着时光的沉逝,女孩开始厌弃她与母亲的现实生存状态。女孩十三岁时,邻家搬来了一位英俊潇洒的年轻作家。对于一个生活天地非常狭小的女孩来说,在另一个大世界里颇有名气、英俊潇洒的作家是一个奇迹,对于女孩来说作家是一个诱人的谜,于是在以后的日子里,她把一个十三岁女孩的全部精力一股脑用来窥视作家的生活。一次偶然的机会,女孩与迎面走来的作家差点撞了个满怀。无人生阅历的女孩不知道作家对他身边的女性一概投去的那具有吸引力的、既脉脉含情又让人销魂的、天生诱惑者的目光和他那惯有的对女性温柔殷勤的态度并不意味着爱慕,她以为作家的柔情只是给她一个人的,于是从那一刻起女孩的心便永远属于他了。
女孩原先在学校里学习不太认真,但自从作家来了以后,女孩的生活整个变了样。成绩由的中等一跃成为第一名;阅读上千本书,且每天读到深夜,因为她知道作家是喜欢书的;突然坚持不懈地练习钢琴,因为她认为作家是喜欢音乐的;她生怕作家会因为她那条旧学生裙打了一个补丁而瞧不起她,因此每次上楼的时候,总是用书包挡在那个补丁上。
女孩16岁时因母亲改嫁举家迁往异地。她在单相思的苦恋中度过了青春时光。当她出落成一个美丽的少女的时候,童年时对作家的崇拜和暗恋迅速发展成为炽热的爱恋。为了将来能和他在一起,成年后她独自回到维也纳,每天晚上悄悄来到作家住宅的周围徘徊,默默关注他的行踪。起初她只想看作家一眼,碰见他一次。一次的偶然机会,作家兴冲冲地横过马路来,把挑逗的目光投向她时,她却胆怯羞涩地逃开了。但是她的内心却是多么希望他能注意她、认出她、爱上她。一天晚上,作家终于注意到她了,然而从作家好奇地、饶有兴趣地注视少女的神态中,她立刻意识到作家没有认出她就是当年那个邻家女孩,这是女孩第一次遭受到没有被认出的命运。
在日复一日望眼欲穿的痴情等待中,容貌出众的少女终于引起了作家的注意。他们渡过了销魂荡魄的三夜,那浓情蜜意的缠绵和缱绻令她心醉神迷、终生不忘,但她却没有诉说对他的爱情,而是希望作家把她搂在怀里的时候,心里能激荡起某个模糊而遥远的回忆,然而作家还是没有认出她这个当年的邻家女孩。
当少女意识到作家喜欢对所有女人滥施爱情,却不愿作出任何牺牲的时候。她不想让作家觉得自己是个累赘,甚至因此而恨她,于是在贫民医院里生下孩子后,独自承担起生活的重担。因为少女无意识中的欲望就是寻求作家对自己的认可,她要让作家想起她的时候没有一丝忧虑,使自己成为他所钟情过的女人中独一无二的一个,让他永远怀着爱情和感激来思念她。
为了能让他们的孩子能在良好的环境中接受教育,长大后像作家一样跻身于上流社会,她不惜委身于一个个有钱的男人,但又拒绝倾慕者们的求婚,为的是不受婚姻的牵绊,保持自由之身,幻想将来有一天能够回到作家身边。在随后的岁月里,她和作家常常在剧院里,在音乐会上,在公园里,在大街上相遇,她的内心一次次发出深深的呼唤:“认出我吧,认出我就是你邻家的女孩!就是那个少女!”而作家投向她的目光永远是没有认出她的神情。
万般无奈之下她想起作家曾在那激情三夜之后送了几朵洁白的玫瑰花给她,于是此后每逢作家的生日,她都会派人给作家送去一束玫瑰花,只为了唤醒作家对那三夜的回忆,能继续重复她的欲望。在陌生女人与作家最后一次见面的舞会上,作家本能的、充满激情的目光使她浑身灼烫如焚,于是她扔下为她提供优越生活的军官跟着作家又一次渡过了销魂之夜。
次日清晨,女人用桌上的白玫瑰暗示作家,盼望他能想起些什么来,她的目光在呼喊:“认出我吧,最后认出我来吧!”而此刻作家心目中的她比以往任何时候部更加陌生,因为几分钟后作家小心地把几张钞票塞进她的手筒里,那一刻她的心彻底碎了,仿佛瞬间坠入了万丈深渊。
在即将离开人世之际,“陌生女人”对作家的唯一要求是在每年作家生日的时候,为自己买些玫瑰花来供在花瓶里,就像她曾经为他做的那样,只为了能继续悄悄地活在他心里,就像过去她曾经活在他身边一样,然而可悲的是,直到“陌生女人“在失去孩子的凄凉和病痛中孤独地死去,作家始终都没有认出那个与他几度邂逅甚至在黑暗中欢爱的女人就是当年的邻家女孩,只把她当作欢场中的卖笑女郎,无数风流艳遇中的一个。读完“陌生女人”的绝笔信,作家只朦胧地感觉到了一些感情上的蛛丝马迹,却始终没能确切地回忆起她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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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物介绍
陌生女人
陌生女人的生活轨迹从谋求独立倒退回情妇的生存状态。她在17岁时拒绝了富裕继父的经济援助,返回维也纳后从事店员工作。这条道路意味着职业生活与经济独立,却只能持续到孩子的出生。为了给孩子提供好的生活和受教育机会,她成为富有男人的情妇。身体的不忠与内心的忠实相结合,如此复杂的情形将陌生女人生活道路的转变美化为母亲的牺牲模式,这无疑是在继续传播20世纪20年代广为流传的性别俗套。
作家R
男主人公是维也纳的唐磺,喜欢“轻松、游戏、不沉重的一切”,生性风流,是个极端健忘的花花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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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
这一篇,应该是这部小说集里,我最喜欢的一篇。可能相似的情绪越多便会越让人着迷吧。
从孩子的视角看过去,似乎感受到了自己曾经的微末情绪。那种童年时代的孤独无助,想要摆脱稚嫩的强烈愿望,那颗在父母亲情间脆弱易伤的心,强作欢颜独自泪流的时刻,以及对各种诓骗的深恶痛绝;在独自初入社会时的彷徨无措,在过激行为后的懊恼悔恨,在逃避之时对家庭的渴望,并伴着对自己是否被爱着的怀疑;在抉择的路口,依旧小心地维护着心里爱着的亲人,感到被在乎、有帮助,心里便溢满甜蜜。
孩子的各种感情也可以很细腻并强烈,孩子的爱与恨都来得更激烈纯粹,孩子的怨恨似乎更容易被岁月化解。当他们去一层层揭开这世界的面纱,会欣喜,会放下,慢慢也会百感交集,于是孩子在长大。
从母亲的角度看过去,它曾在浓烈的爱情与孩子之间犹疑,曾在温存与伦理间忐忑,甚至渐渐偏向了爱情的召唤,那个时候的她可能还不足以称之为母亲,尽管她不再年轻,尽管有亲爱的孩子依赖她。然而,她依旧如少女对炽烈的爱情有着强烈的企盼,这种愿望有望摧毁束缚她的种种枷锁。然而,可能每个孩子都极有做天使的天分,是孩子对母亲纯粹的爱与维护,才使结局变得也不那么糟,甚至可以说是甜蜜的。于是她甘心去做母亲,孩子感到被爱着。
人无完人,各有短长,故而也产生千姿百态的亲子关系,与其说父母教育孩子,不如说父母与子女间是一种相互的成全。那些无意间带给孩子的心碎感觉,为人父母要感谢他们不曾计较,感谢他们没有拿爱来谈条件,感谢他们曾经小心翼翼的维护。那些冲撞了成人世界的孩童,或许可以给父母更多宽容与时间,记得一直以来引领的恩情,也可以给自己一些信心,相信自己一直被爱着。
能让你心头一片酸软,触及你情感深处的;能带来痛不欲生,却又欲罢不能感觉的;能给你最初的慰藉,并且无法一刀斩断的,可能也只有亲情。
对世界的探寻,可能要穷其一生,或许每个节点都有痛苦挣扎,却也都有甜蜜收获。就这样,原来恨的也觉得没什么可恨;原来追寻的,可能觉得何苦如此执着;原来害怕的,也不过如此……
去揭开这世界中那无数的,火烧火燎的秘密吧,这一路是如此精彩。
欺骗孩子真是说不出的容易。这些浑然不觉的孩子,很少有人去追求他们的爱。
到现在为止,他始终是独自一人受着教育,老是体弱多病,朋友很少。他渴望着温存抚爱,可是除了父母和仆人没有别人,而父母对他很少关心。一种爱情的力量如果只是根据它的起因,而不是根据事先对它的强烈期待,不是根据心灵中发生重大事件之前,都会因失望、孤独而出现的空虚、黑暗来加以衡量,那么对这种爱情的力量总会估计错误。一种极为沉重,从未用滥的感情在这里等待着,如今它张开双臂扑向第一个似乎值得享受这种感情的人。埃德加躺在昏暗之中,既感到幸福,又无比慌乱。他想纵声大笑,又非哭泣不可。因为他爱这个人,他从未像爱这个人一样爱过一个朋友,爱过父亲母亲,甚至也从未这样爱过上帝。他童年时代全部还未成熟的激情都紧紧地缠绕在这个人的肖像上,两个小时前他还不知道这人的姓名呢。
每一个天生的好色之徒只要知道博得了女人的欢心,就变得加倍出色,比他自己优秀一倍。
埃德加真佩服他自己,居然和男爵和他妈妈握了握手,脸也不红,尽管他喉咙哽咽,差不多要哭出声来。男爵亲切地摸摸他的脑袋,这使他紧绷的脸上绽出一丝微笑。可是紧接着他不得不赶快跑向门口,否则他们会看见,大颗大颗的泪珠正沿着面颊流了下来。
其实自从这个有迷惑力的陌生人侵入他的浑然不觉的孩子的生活,这个孩子便整天神经紧张,急躁不安,心情烦乱。每一种激情在孩子的身体这样精致的肌体里都会像在软蜡上那样,印上自己的痕迹。
热泪一阵阵涌进他的眼睛。他不得不施出孩子气的计策,迅速举起餐巾,趁人家还没有看见眼泪已滴落他的面颊,咸滋滋地沾湿了他的嘴唇。
“啊,了解这个秘密,一定要了解它,掌握这把打开所有门户的钥匙,不再做孩子——大家什么都瞒着他,不让他看见,不让他知道,——不再让人家随便打发,任意欺骗。现在不干,以后别想再干!我要探出他们的秘密,这个可怕的秘密!”他的额上刻进去一道皱纹,这个身体瘦弱的十二岁的男孩,这样神情严肃地沉思默想,看上去几乎出现了老相,他一眼也不看四外色彩绚丽,不断展现的景色,群山铺着针叶林,呈现一派涤净洗洁、苍翠欲滴的浓绿,山谷沐浴着晚春柔和的光辉。他只是一个劲地凝视着他面前坐在马车后座上的两个人,仿佛用他这热切的目光可以像用鱼钩似的从他们闪烁发亮的眼睛深处,钩出他们的秘密,再也没有比激烈的怀疑更能使人的智力变得犀利无比,再也没有比一次探幽寻胜的行程更能使一个尚未成熟的悟性得到全面发展的可能。有时候其实仅仅只有一道薄薄的木板,把儿童和我们称之为现实的世界分开,只要偶然吹来一阵微风,就能为他们把门打开。
这时埃德加突然抬眼张望,就一瞬间,他们两个立刻垂下目光:他们感到,他们生平第一次在互相窥探。到目前为止,他们彼此都盲目信任。如今在母亲与孩子之间,在他们两人之间,有什么东西突然间已完全变样。他们一生中第一次开始互相观察,他们两人的命运开始彼此分开,两个人已经开始互相暗怀仇恨,这种仇恨刚萌生不久,他们都还不敢承认。
他演的这出喜剧,已经开始让他感到难堪,他其实已经因为这样肆无忌惮地戏弄了这孩子的爱而感到羞愧。这个单薄细小的嗓音因为暗暗抽泣而颤抖,使他感到痛苦。
他现在的目光非常平静,就像是医生的目光。以前他也许有些恶毒,这是为了惹他们生气,但是人在仇恨之中,学得很多,学得很快。现在他只是沉默,沉默,沉默,直到她在他沉默的压力下开始大声吼叫。
母亲走在头里,男爵跟她走在一起。他们身后跟着埃德加,但是并不是低三下四的像个仆人,而是神情严峻,冷漠无情像个看守。他锒铛作响地抖动着缠在他们身上的那根看不见的铁链,他们拼命挣扎,可这根铁链是挣不断的。仇恨锻炼了她那孩子的力量,他这个无知的孩子比他们两个更强大,秘密捆住了他们两人的手。
自从他看到,他以为是真实情况的话语只是五彩缤纷的肥皂泡,吹胀之后,旋即破裂,化为乌有。他已不再理解这整个人生。可是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可怕的秘密,竟促使大人走到欺骗一个孩子,并且像罪犯似的悄悄溜走的地步?
愤怒,急躁,气恼,好奇,无助和最后几天的出卖,在他孩子气的斗争里,在他自以为业已成人的幻觉中强压了下去。如今从他胸中迸涌而出,化作泪水。这是他童年时代最后一次哭泣,最后一次最狂野的哭泣,最后一次他像个女孩子似的在流泪中得到欢乐。在这不知所措的愤怒的时刻他从内心深处哭掉信任,爱情,信念和尊敬——哭掉他整个的童年。
他觉得,他今天是第一次看见人生赤裸裸地呈现在他面前,不再为童年时代的千百种谎言所掩盖,而是显露在它那全部令人欢娱的危险的美丽之中。他从来没有想到过,日子会这样充满着痛苦和欢乐的多种多样的互相转换,一想到还有这么多日子在他前面,整个一生在等待着他去揭开秘密,他就感到幸福。他第一次感到人生的多姿多彩,第一次以为理解了人的本性,人是互相需要的,即使他们似乎彼此为敌,能为人所爱真是无比甜蜜。他已不能再怀着仇恨去想任何事情,任何人,他无所追悔,甚至对男爵这个诱惑者,他的死敌,他也怀着一种崭新的感激的心情,因为男爵给他打开了通向这最初情感世界的大门。
在黑暗中思考这一切非常甜蜜,使人心旷神怡,已经有些紊乱掺杂了梦中的图像,这几乎已是酣睡。这时他感到仿佛门突然打开,有人轻轻地走来。他不是非常清楚,因为睡意很浓,他无力睁开眼睛。这时他脸上感到别人的呼吸,有一张柔软温暖的脸正温柔地擦过他的脸,他知道,这是他的母亲,现在正在吻他,并且用一只手在抚弄他的头发。他感觉到她的吻,感觉到她的泪水,温柔地回答她的爱抚,把这只当作和解,只当作这是对他沉默所作的感谢。直到以后,许多年以后,他才认识到这默默的泪水含有一个不再年轻的女人的誓言,她从此只想属于他,属于她的孩子,放弃任何风流韵事的冒险经历,和一切欲念诀别。他不知道,他母亲也感激他,使她摆脱了一个不会有任何结果的艳遇,她用这一拥抱把爱情的既苦又甜的负担像笔遗产似的交给他去面对未来的人生。所有这一切,孩子当时还不懂得,但是他感到,这样被人所爱,非常幸福,通过这个爱,他已经卷进了这世上的巨大秘密之中。
随后,她把手从他身上挪开,嘴唇离开他的嘴唇;这轻巧的身影又悄然离去,只留下一份温暖,一丝气息在他唇上。令人惬意的渴望油然而生,渴望经常感觉到这样柔软的嘴唇,这样温柔地被人拥抱。但是对这渴望已久的秘密所怀的这种预感已经为睡意的阴影所笼罩,这几小时里的一切画面又一次色彩缤纷地从他眼前经过,他青年时代的这本书又一次这样诱人地翻开。然后这孩子睡着了。他一生中更加深沉的梦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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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39篇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由奥地利作家茨威格创作的中篇小说,是其代表作之一。
篇1: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800字
就像空灵的旋律,缓缓流淌的忧伤,贝多芬的《月光曲》在充满着爱的夜晚温柔地弹奏着,这就是我读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最深的感受。
在读了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多次后,我忍不住再次翻开书本,去细细体味这个陌生女人的真挚感情。刚开始并不了解这位奥地利作家,一个偶然的机会读到这篇小说,使我深受感动。
整篇小说就是一封长信,通过这样一封长长的信,我看到一个女人坐在桌前写信,脸上或喜或悲。她在回顾自己的一生,回顾自己与那个“你,我的亲爱的,同我素昧平生的你”的爱情,或者这根本不算是爱情,只是她二十几年无法说出口的暗恋。
这个陌生女人是可怜的,我们甚至不知道她的姓名。她原本可以过着富裕无忧的生活,却因为执念受尽了苦头。后来因为卖淫过上了上层社会的生活,也如行尸走肉般,没有灵魂,因为她的一颗心早已给了不值得她爱的人身上。她付出了一切却什么也没有得到,连上天唯一的恩赐——她的儿子也离她而去。她又是那样可敬,那样勇敢。敢问世间上有多少女人会有这样大的勇气拿自己的一生,自己的生命去爱一个人。少女时,为了他,义无反顾离开自己的家庭,自愿将纯洁的自己献给他;少妇时,为了他,果决地拒绝众多求婚者,离开相处多年的情人。
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我不禁要问:这个男人到底有什么好的,值得一个女人这样深爱,只是觉得这个女人太傻了。如果是我,我也许就会去追寻舒适安逸的生活,不让自己这样辛苦。当然,也许是我们不懂爱情的缘故。
作家又是何其有幸,被一个女人死心塌地地爱着;他又是多么令人讨厌,辜负了女人的一腔热情。他多情又薄情,两次亲密接触都没有认出女主角。每一次见面,她都多么希望作家能认出她来,认出她是领居家的小女孩,认出她是委身于他的纯洁少女。然而他不仅没有认出她来,还把她当作妓女,用金钱来侮辱,这是多么的讽刺!
看过很多电影、小说,没有一个角色给我如此深切的感受,没有一个人付出这样真挚的感情,它是那样强烈、狂热、持久。
在作家看完信后,他感到一次死亡,感觉到不朽的爱情:一时间他的心里百感交集,他思念起那个看不见的女人,没有实体,充满激情,犹如远方的音乐。
人有多少热情能守住过去的情感,黎明和黄昏是两个世界的交集,而只是极为短暂的一刻,每一次的感动都在过往即逝。为生活奔波,与安逸享乐,是我们生活的大部分,谁会在清晨的缠绵和黄昏的安慰中耗费着大量的精力?
依依不舍是对生命的极大浪费,遗忘是减轻生活压力的最好方式。记不住曾经,好让我们在生活的道路上永远大踏步地向前。
篇2: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1000字
古今中外有不少歌颂爱情的诗歌,像汤显祖的什么:“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还有国外一位浪漫主义诗人的:“愿以我的爱杀死你,我与其饱览你的生,毋宁加速你的死。”
爱情本身就是一场让人欲罢不能的生死戏。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由一名男子收到的长信展开的。
长信的开头,是这样写的:“我的孩子昨天死了”,短短几个字,一下子就勾住了有书君的兴趣,同时也似乎意味着这个故事,注定是一场悲剧。
随着男主对这封长信的阅读,书中的故事也逐渐展开,但正如信中对男主所说的一样:“你,从来未认识过我的你”,没错,整封信下来,无论是男主还是我们读者,都不知道写信人到底是谁。就正如本书的书名一样,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在信中我们得知,女主小时候一直和母亲一起生活,没有得到过父爱的她性格腼腆,天然一身小家碧玉的气质。原本呢,生活也是平淡无奇,可突然有一天,男主闯入了她的世界,也就是故事开始,读信的那个男人。
话说这天,女主对门来了新的邻居,正在搬家,身为作家的男主出场方式很特别——未见其人,先见其一堆书,处在孩子时期的女主就这样把对方奉为了自己的男神。
在以后的日子里,女主就像是一个小迷妹一样,无数次的顺着自己家的门缝偷窥男主一举一动;晚上不睡觉,都要守着门,听男主回来的脚步声;没事就去翻一翻男主丢掉的垃圾袋,偶尔和男主的一次擦肩,都会让她心里幸福无比。
当然了,如果看见了男主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小女孩也会独自神伤好一阵。
虽然女孩对男主的喜欢,就像守护着自己的秘密花园一样,小心谨慎而又无比幸福。但这样美好的“幸福”却被打断了。母亲改嫁,女孩不得已不随着母亲迁往异地,从此便在自己单相思的苦恋中度过了青春时光。
多年以后,女孩长大成人了,也终于有机会回到小时候的住处寻找儿时的感情。有书君估摸着这老天爷也是被她的真情所感动,这么多年后,男主竟然还没搬走呢。
一天夜里,男主在家门口“巧”遇了一位纯情貌美的妙龄少女,其实啊,别看男主表面上是个文质彬彬的大作家,但骨子里却是个名副其实的“老司机”。
在遇到美女之后,他立即使用了自己的搭讪套路,请对方回家“喝杯咖啡”,没想到,少女竟爽快地答应了,其实,少女就是女主,而这巧合的相遇,其实是女主傍晚无数次的等待。
在发生了不可描述的事件之后,第二天早上,男主想要给女主塞上几张纸币,没想到,对方却仅拿走了他桌上的一朵白玫瑰,就这样,她成了他的白玫瑰情人。
初次看这本书时我对这些情节都置之不理,小说嘛,不就是越荒谬越可信的吗?再看时,便在想是否这些都有前因可循呢?那个小女孩是孤独的渴望被爱的,而她周遭的生活是可以一眼望见尽头的,无味的。R是新奇的、有趣的,是白开水中猛然坠入的一颗钠。R对女孩来说不仅仅只是一个暗恋对象,从他出现开始她的生活的中心便成了他,他成了她灰暗生活中的一抹彩色。她遇见他之后,好像整个生命都是为他而活的,可是如果没有遇见呢?她将为谁而活,为哪种命运奔波?她会像那些讨厌的女同学那样吗,还是成为一位美丽的贵妇人?这些我都不知道,我只知道,她在那个时候只一头栽入了自己的命运里。
篇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1500字
我做过这样的梦,梦里有一个女人,躲在餐厅阴暗的角落,端着高脚杯,关注你,守望你,而你的视线却从未触及角落里那个忧伤的女人。脸庞的浓妆刻着苦泪的痕迹,我以为你会看见,我以为你会知晓,而你却从未留意寒风中那个暗自哭泣的女人。
也许每个人都是某个人的至爱,只是那个人从未提及她的执著,而不经事的你只顾追求自己的美好,忘记了角落里注视着自己的陌生目光。看《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时候,我哭了,一个女人,从她不经事的童年到生命的凋谢,十八载花开,十八次燕南,她依旧守望着他,等候着他,等候他送来相识已久的目光,等候他送来锁定生命的戒指,等候他送来凋零青春的一支白色玫瑰。
年华匆匆而逝,从满怀心事的童年,到烟雨蒙蒙的花季,再到颠沛流离的结局,她的生命仿佛只因他而存在,只因他而精彩,可那男人生命中却只有她划过的一丝快感,只有她带走的一支惨白的玫瑰,玫瑰谢了,心也死了,死在那个没有星光的夜晚,死在他从未停留的心上,除了他,谁还能在那里留下半点印迹?他却淡忘了,淡忘了那个扎马尾的女孩,淡忘了那些斑驳的血迹,多少次相逢,多少次等待,他从未想起。他给她钱,给她回忆,给她绝望,可那女人不是他嘴角的朱砂痣,也不是他胸前洒落的饭粒,她只是他眼前飘落的一片叶子,只是他脚边滑过的一粒细沙。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代表作之一,讲述的是一位作家郊游回来的时候,收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对这个女人他几乎一无所知,而那个女人却深深地爱着他,她了解他的全部,也许在他看来,信中所讲述的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对这女人来说,却是生命的全部。陌生的笔迹将一个女人凄凉的一生娓娓道来,她的喜怒哀乐,她的点点滴滴,零落在那几十页微黄的信笺纸上。那女人唯一的儿子死了,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她拿起了笔,蘸着墨水,落下的每一笔都是她生命和爱情的印迹,有甜蜜的回忆,也有痛苦的剧情,而她没有抱怨,没有责备。
作家是一个风流倜傥的男人,他对每个女人都那样热情,那样温柔,在他眼中,也许爱情不过只是一场场风花雪月的表演,那男人把她当作街边的妓女,把她当作夜总会招摇的小姐。在万千人群中,在歌声飘摇的剧院,在灯光暧昧的夜总会,甚至只是一只搭在栏杆上的手,那女人都能认出他。而他,只识那女人曼妙的身姿,只识勾魂的眼神,即使站在他跟前,即使躺在他身边,他的目光依旧是那么陌生,那么遥远。
那天是他的生日,他收到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而那女人已经带着她的等候轻轻地离去;那天是他的生日,他的花瓶第一次空落落的,他的心也空落落的,无所谓快乐与无所谓悲伤;那天起,却不会再有人记起,不会再有人在他生日那天送上一束清香的白色玫瑰,不会再有人给予他如此炽热而又不求结果的爱情;从那天起,那女人微弱的呼吸就此散去,那男人或许还能记起那些倏而忽逝的往昔,或许他自己也会就此老去。
我想人生就是一场充满偶然的戏剧,原本毫无瓜葛的两个人,因一次偶然的搬家纠缠在一起,就像墙角的一棵树和一根藤,藤紧紧地缠着树,顺着它高大威武的身躯蜿蜒上升,贪恋它,依偎它。而树却只识它的枝枝叶叶,只识那些慵懒的阳光,它舒展着肢体,从不肯低头看一眼盘在腰间的那株楚楚可怜的藤,它甚至不知道它。也是因为一个偶然的出现,男人恋上了她的母亲,那女人到了因斯布鲁克,在将行的那个晚上,她用尽了全部勇气,敲响了对面房间的铁门,却无人应答。
“从你的门口到我家一共四步路,我却走得疲惫不堪,就仿佛我在深深的雪地里跋涉了几个小时似的。”那四步路的距离就是他们一生的距离,她的一生也走得是那样的疲惫不堪。因为她的坚持,她回到了维也纳,每天她站在那男人的楼下,守望着他房间里微弱的灯光。某个晚上,她引起了他的注意,并最终委身于他,那三个暧昧的夜晚是那女人生命中最灿烂的时间。可那男人却总是在她最幸福的时候离开,归来就再也想不起那个爱他的女人。
如果不是那女人的胆怯软弱,如果她能说出沉积在心里的话语,如果他能在离开的时候带上她,如果……这一切的一切都将被改写。然而,生命中没有如果,那女人的儿子死了,她也死了,那根依偎在那男人躯干上的常春藤枯萎了,轻风捎来了干枯的叶子,他摊开微黄的信笺,故事也就尘埃落定了。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曾经我和你如此接近,你吻过我的发稍,牵过我的手,我哒哒的马蹄从未惊醒过你紧闭的心扉,在你繁星满天的夜空里,我只是微不起眼的一颗,在你落英缤纷的小道上,我只是一片细小分明的枯叶,或许在那男人看完那封信的时候,他会感到惋惜,他会感到自责,然而斯人已逝,早已挽不回他不曾珍惜的情谊。
那一年的寒风中,我画了很浓的妆,我以为你会看见我,关注我,然而,你只是走过,匆忙的走过,像一只没有双脚的鸟,从不肯回头,也从不肯停留。
篇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读完这本书后,一下子想起了张爱玲曾写的那段话。原来遇到你愿意用生命去爱的那个人时,即使低到尘埃,也是欢喜的,为他悄悄绽放一朵柔美的花,是你最好的模样。爱情不该如此卑微,这似乎是爱情,但却又不是爱情。
爱情有很多种,可唯有暗恋最是让人心疼。当你终于回头看我,终于上前询问我的名字,几乎是在梦里都不敢有过的幻想,几欲让人落泪。谁透过门缝悄悄地看你;谁每个日夜站在你的楼下等待;谁在你的生日为你送上一束玫瑰花;谁为你奉上了一生的爱情和她的所有……
人究竟可以复杂到何种程度,让人无从猜测无法捉摸,他可以用如此温柔缱绻的目光对待每一个人,却又转身忘记。他是她人生中的所有悲欢,描绘了她一生中所有的风景。
她一生中所有美好的绮念似乎只是,我在追逐你的脚步你的世界,卑微祈求你的回眸,而你恰巧有过短暂的驻足停留。
爱情可以如此卑微,也可以如此纯粹,没有什么能将它玷污。即使沦落风尘,即使在俗世中飘摇,她始终如天空一般清澈干净,因为当你成为我活下去的唯一目标时,那么一切都不那么重要了,无论是肉体还是精神。
暗恋中最痛苦的不过如是,可这个世界所有人都认出了我,唯有你忘记了我。
我想我是爱你的,可我想我不再像以前那么爱你。
我一直在想,她爱的,到底是一个虚伪捏造的幻影,还是真实的他。她读他写的书,认真描摹他生活的轨迹,将他的一举一动暗暗铭记在心,可是都似乎不曾走近他。也许那个人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没有那么完美,可她就此沉沦,没有什么能让她挣脱。
也许她那痛苦而短暂的一生,最美好的不过是,我在午夜梦回时低唤你的名字,虽然你从未有过回应。但至少你在某个时刻,属于过我。
她的爱情,
他一笑,于她来说是神恩浩荡,浮华三千不敌这一笑绵长;
她一生,于他来说却不过是人世沉浮中的一缕过眼云烟。
这似乎不是我们所期待的爱情,但这确实是她的爱情。
这里没有谁对谁错,值得不值得,只要遇到了,那就是你的爱情。
篇5: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读完之后,先是被女主的深情和隐忍所震撼。而然后,脑子里兀出一种想法让我深感厌恶。那是我刚读过毛姆传之后,毛姆在阐述他的写作意识时所讲述的:写作的目的是为了获得读者,而方法就是写他们喜欢的东西。
当然,“东西”这个词有很多含义,我不能完全搞懂。但有时候很迷惑,是因为这些闻名于世的作家们写的是我们人类共有的、纯粹的感情时我们会喜欢,还是因为他们“别有用心”挑选了一些我们能够有所触动的素材?对于前者,是他们的真实的意愿的感知,大家都乐意接受。而后者,大家愿意放弃阅读吗?
就像这个故事一样,大家会为这个女子发出各种唏嘘、感慨,是因为大家都或多或少的有过暗恋的情愫。而作者将这样能引起人心共鸣的暗恋变成更加纯粹的集体祭奠活动,让没能够将暗恋进行到底的人们得到了心里上的满足,更加满足了自己卑微的悲壮情怀。正因为它是一出悲剧才吸引过来这么多的观众,大家都喜欢悲剧的结尾。
虽然我以上对作者的创作目的进行了怀疑,但还是因为喜欢这个故事,所以希望作者的目的是纯粹的情感释放。我也是女人,也有过悲喜交加的暗恋时光。暗恋的人在那出独角戏里是自卑的,从始至终。我们不能怪作者为什么把女主写的如此卑微,因为在暗恋中,都逃不出这种情形。
我觉得电影已经把那种隐忍哀怨的悲情轮廓给描绘出来了,精神上已经达到原著的那种效果。电影和小说都是很久以前看的了,但写这些的时候,脑中浮现的全都是电影的场景和徐静蕾那犹如死灰般的眼神。
篇6: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那个下午,翘首以盼了一个冬天的雪花,终于纷纷扬扬飘洒下来,我坐在窗内,重温斯蒂芬61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细细品味,没有了初看时的惊心动魄,多了几分“冷眼相加”。
一个13岁的女孩,和母亲相依为命,周围环境糟糕,未曾现身的作家邻居,取代了她对所有美好事物的向往。
有一天终于相见,他不是意想中的老头儿,竟是步履轻快、率性活泼的青年男子,且用那脉脉含情温润的态度对她,让她觉得那柔情就只是对她了,竟至完全沦陷。
从那时起,少女情怀也正如窗外飞雪,正悄悄酝酿一场盛大的洁白。
也许,小时候的迷恋能被人理解,成年后她归来,等待、邂逅、献身、生子,似乎成为一种愚蠢的表现。
细究起来,这一切皆由对他敬如神明般的爱,以及她本人孤高的性情所致——如果他认不出自己,绝不乞求他爱她。
有了他的孩子,自此心安,就像得到他,然而还是失去,她终于撑不住。
对一个人的爱何以强烈到这种程度,我想,是因为她年少的时光里缺少爱,而他正好在她渴望爱的时刻到来,从此,惊鸿一瞥,乃至永恒。
她不缺其他,她聪明美丽,也不缺钱,唯有心底里因失去父爱而造成的巨大空洞,再也难以填补。她弥补的方式是去爱人,她的爱需要找到安放之处,正好寄寓在他身上。
不说他是怎样的轻佻与严肃的双重性格,他只代表了爱,一个女人的深情在某人身上的投影而已。
她至诚爱着自己的爱,最终以爱结束了自己的一生。整个过程只是她一个人的恋恋,铮铮而又柔情,却与他无涉。
她没有为他做过什么,包括生子,也只是为了她自己。她对于他认出自己的向往,是渴望得到同等的爱,他认不出她,她也不说破,守着自己的心,颇有些破釜沉舟的豪情。
有人觉得塑造这样一个女性形象,是男作家自己的意淫,幻想着世间能有一个什么也不求,却彻底为他奉献了一生的女人,是有对女性的歧视在里面。
其实不然,作者在写完此书后,一定没有沾沾自喜的得意神情。
男主在知道了她的故事后是挫败的,有一个女子爱得灿然、悲壮而又如此决绝,却只是她一个人的轰轰烈烈,连他也只能兴叹,他自己更没有一份完全却安然的爱,心的归属比什么都重要。
似这般燃爱暖心的女子,唯其执着,更让人感到震撼。作者孜孜写出这样一个缺爱逐爱的女子,实则是怀了一种莫大的悲悯。
篇7: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不知道他会不会看到这篇评论。三个月前,我在不经意间看到他空间的叙事日志,发觉了他对我的暗恋,当然我会装作不知道,替他好好保守这个秘密的。我不知道暗恋是何种感觉,我只是觉得他爱上了笼罩在我身上朦胧的光圈,神秘而美丽。
一个陌生女子如此长久的爱恋,倘若我是那名男子,我该感到愧疚的。接受一个人的爱,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一年多的深居简出,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避免他人陷入被我吸引的幻象。不得不承认他仅仅凭借对我的观察就直接看到了我的本质,可是他无法了解我的生活,何况我需要的并不是一个比我还要年轻的孩子。他爱我,也许只是爱上了一个秘密,爱上了自己一向喜欢的具有深厚文化沉淀的古物。但我自知自己不是一个有价值的秘密。如果我是那名男子,我会让陌生女子多了解我一点,然后打消爱我的念头。我试图让他了解我,因为我很喜欢这个孩子的性情,正如我知道我跟他是同类人一样。
我感到矛盾,我尝试与他交流,但每一次他都有先入为主的观念,让我无法与他进行轻松愉快的交谈。我想告诉他,我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好。于是我在跟他的好朋友交流时,有意无意地想要缩短他跟我的距离。我始终觉得,一旦他了解我,他就不会继续如此沉湎在自己的想象力当中了。与他的好朋友交情渐深是我意料之外的事情,当我想要保持距离时,我发现这个人也爱上了我。每一次我都会装作不知道,我不希望就这样失去了他们,我渴望平等的交流,而不是每一次都被爱情打破这种平等的关系。 神秘感是爱情开始时最美的`气质,可惜我无意营造这种距离感,我只是厌倦了跟一群人待在一起做我不想做的事情。
这名陌生女子的爱情让我感到惊慌,我想方设法让他们找到更合适的,然而我总是错了。也许我还年轻,从未经历爱情的苦难,无法洞悉他们为何待我如此好。读到这样的信件,除了震撼,还应该有惋惜。
篇8: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这本书讲述的是维也纳的一个女孩暗恋一个作家的故事,如果非要把暗恋分等级的话,这应该是我见过的最高级别的暗恋吧。在她还是个13岁小女孩时,她便对新搬过来的邻居一个25岁的风流作家一见钟情,但是那时作家根本没有留意到身边的这个不起眼的小女孩。后来因为母亲改嫁,她们便搬离了维也纳。一直带着这份暗恋的她在18岁那年,不顾一切的回到了维也纳,此时她已然不是曾经不起眼的小女孩而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大菇凉,她每晚都会在作家门前默默的等待着,希望能遇到他,希望他能注意到她,更希望他能认出她。
终于有一天作家被静驻在角落里这个美丽的女子而吸引,并提出去他家里的邀请,女孩高兴极了,根本没有任何犹豫就答应,她的干脆让作家都有些吃惊。不过,当晚他们还是在一起了,享受着男欢女爱。接连三天他们都享受着恋爱般的生活,后来作家说要出差,说回来后一定会给她写信,临走前还送给她一朵白玫瑰。她满怀期待的等待着,然而,她再也没收到来自他的任何一个字,而且,她还怀了作家的孩子。她为了留住这份爱情的结晶,为了留住这个他带给她的小生命,她没有去乞求作家接受她和孩子,而是她一个人默默的艰难的生下了孩子。她知道因为乞求也是没用的,作家一定不会相信孩子是他的,而且还会破坏自己曾经留给作家的美好。
为了让孩子配得上作为作家的孩子,过贵族般的生活,她踏上了妓女的不归途,试图步入上层社会,因为在她怀孕那段日子里,深深体会到社会对穷人的鄙视,她不想让孩子受苦。之后,每年作家生日她都会匿名给他家里送去一束白色玫瑰,希望他能想起点什么。10年之后,她跟一个地位尊贵的伯爵在一起了,跟作家出入同样的场所,舞会,音乐会等,甚至拥有同样的朋友,作家会跟她礼节性的打招呼,但是作家始终没有认出她,甚至连她的姓都不知道。一个偶然的音乐会,作家还是被这个女人的风韵吸引,再一次走到一起,然而,他还是没能认出她,也并不知道每年的白玫瑰是谁送的。
她失望极了,她离开了作家,带着此生的遗憾悲痛的离开了,决定和儿子一起共度余生。可惜的是,她无比珍爱的儿子由于流感不幸去世,她的唯一的精神支柱不再了,她也到了崩溃的边缘最终在医院抑郁而终。去世之前她写下了一封信,这封信长达20多页,清楚的讲述了她对作家暗恋的一生。这封信注明在她死后寄给作家,所以,在作家41岁生日那天他没有像往年一样收到白玫瑰,而是收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我特别喜欢书中的结尾,“ 他从颤抖的手里把信放下,然后就久久的沉思。某种回忆浮现在他的心头,他想起了一个邻居的小孩儿,想起了一位姑娘,想起夜总会的一个女人,但是这些回忆模模糊糊,朦胧不清,宛如一块石头,在流水底下闪烁不定,飘忽无形,影子涌进来,退出去,可是总构不成画面。他感到了一些藕断丝连的感情,却又想不起来。他觉得所有这些形象都梦见过,常常在深沉的梦里见到过,然而仅仅是梦见. ”
初看这个故事觉得女孩太傻,太任性,这样一个薄情的作家,不爱也罢。后来想想不是每个人都有“我爱你,与你无关”的这份勇气。
篇9: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爱情,是多么肝肠寸断的事,从孩提时期迷恋的那一个笑容,足以付出全身心为这一生的爱!
我觉得爱本来就不该是要拥有对方,写信的女人表露出的爱才是我所认知以来——最伟大的爱情。
何谓这样说,这并不是指的是那长时间的思恋,也不是对主人公的顺从,也不是其他所谓的付出。我想说的是,是那种我爱你,爱你的一切,懂得你这个人,因为我爱你,所以不愿意你为了我,为了所谓的责任而改变。因为我明白我爱着的就是这样双面的你,那放荡不羁的你,那种如没有脚的小鸟那般的你。我相信倘若女主人公知道自己会改变男人,那么她一定宁愿没在这个深爱的男人面前出现过,宁愿得不到那短暂的温存和那爱的产物。可是她明白他,明白他不会在某个女人身上付出一丝真情,所以她义无反顾闯进男主人公的生活,因为她清楚,她只会是过客。所以她一切的付出都如此动人心弦!那是她的爱,她的深情。那白玫瑰或许并没在他心上留有任何痕迹,但只要落在他窗边的花瓶中便足以支撑其拥有活着的勇气了。
就像歌德曾说的,“假如我爱你,与你无涉。”这是多么伟大的爱情,真正投身在此,为此激动过,为此奋身过便都值得了。
因为,能够爱你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
篇10: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爱情,或者说暗恋,总来得莫名其妙,荒诞不经。让人无端低到尘埃里也没开出一朵花,却最终结出了一枚苦果,要我一个人独自吞咽这果实。而这一切却又都是心甘情愿,甘之如饴。甘愿独自承受一切,承受爱你的甜蜜、慌乱、惴然,承受你不爱的陌生、失忆,承受你不爱的无所知觉。这一切仅仅是因为,“我爱你,但与你无关”。
我恋慕你的一切,关注你的一切,在你所不知道的日日夜夜。你不知道那一年我十三岁,记得你每次外出,记得你拥抱过的所有女人,记得你不记得的一切。你以为每日与你在楼梯擦肩而过,羞涩跑开是偶然。不,所有的乍然相逢全是我处心积虑。你寻常的礼貌已让我沦陷,尤不知那便是爱情。你不知道那一年,我从新家返回这里,不是我坚强独立,不过只是为了靠近你。你也不知道,那一年你以为我只是寻常妓女,不过只是我爱你。你有太多不知道,我有太多不如意。
我所有的期盼不过是你能记住我,认出我。但是,你没有。即使如此,我依然爱你。我如此爱你,你却毫不知情,若不是我将要死去,你依然不会知道,在这世上的某一处角落,有一个女人如此卑微的用尽生命在爱你。你是我的唯一,我却只是你的过客,是转眼就忘记的过客。
索性一切都已结束,我终于不再爱你,因为这世上终于不会再有我,也不会再有人像我这样爱你。
给我唯一爱过的你。
篇11: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当我们说到爱情,是不是就已经亵渎了它的神圣性。
真的深爱是要像这个女人一样,把一生都赔付上,弃绝任何其他能让自己幸福的选项,这样才是真的深爱吗?
我非常的佩服一个人可以爱到这样的程度,可以如此不顾一切,如此卑微,她所有所有存在的意义只是因为他在这个世上,可能会偶然的遇见她 ,突然的召唤她,为了这种微妙的可能性,她保持了绝对的自由,从这一点上来说,几乎有受虐者倾向。
从十三岁开始,到到二十九岁生命结束,爱了这个男人十六年。她说她无怨无悔,她曾经数次靠近他,并怀了他的孩子,独自养育,在孩子的身上再次的深爱。可是没有一次,她一次次在内心呼唤,渴望他能够认出她,可是没有一次,也永远不会,永远,这个男人不会认出,他几次寻欢中的某几个女人是同一个人,同一个深爱着他,却永远不为他所知的人。悲哀就在这里,虽然爱是绝对自由的,我爱你,你是自由的,但真的爱一个人,就不可能没有期盼,而心里知道这份期待永远都不会实现,是多么的残忍,我那样爱你,可是你甚至不认识我,我们是陌生人,从出现到死亡,至始至终,都没有被记起过。
我毫不怀疑这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男人,但是也习惯了被付出,当读完信,才注意到花瓶中不再有多年的白玫瑰。把爱倾注在这样一个人身上,是注定要痛苦的吧。
人从来不会没有选择,所以死亡是这个女人最后的成全。
篇12: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这本书讲了一个女孩,一刹那,爱上一位作家,在这份不可言说的爱里,女孩被爱情奴役,逐渐成为女人,母亲,妓女,直至死亡的故事。
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以狂热的好奇心,探听和窥伺刚搬来的邻居的一切。一次大门口的偶然相遇,“我为他打开了门,差点撞个满怀,他以那种温暖、柔和、多情的眼光望着我,用一种极轻的、几乎是亲昵的声音说:多谢啦,小姐!”她在信中这样写到,这一刻,我知道我爱上了他。
第一次在他身旁醒来,她哭了,幸福地。他送给她四朵白玫瑰。这是他送的唯一礼物,他送的随意,她却无比珍惜。此后多年,他每次生日,她都会送来白玫瑰,只是暗自希望,他稍微能记起她,一霎那也好。他和她的数次做爱,是他无数风流韵事中的微不足道,对于她,却如生命之水,浇灌了她枯渴的肉体和灵魂。
他从不曾问过她的名字,也不曾记得她的模样,更不知道,她爱他。她知道他喜欢轻松自在,嬉戏玩耍,滥施爱情。所以,她付出一切,他全然不知,她依然感谢他,爱他如生命。
世俗的爱,爱的两端,从未失衡如此,依然深爱。她值的吗,活着只为爱他,失去童年,失去亲人,失去自我也在所不惜?
这样的问题,我们无法回答,以他或她为生命,这种爱之信仰,我们往往缺少,也无法理解,在毫无回应的爱情里,她得用多强大的魔力,感受极端爱,并始终深爱。
这种爱,真的存在吗,我不知道。但是,这样的爱情,多么美丽。
篇1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译本以茨威格名篇《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为书名,却藏了七个同样精彩的中短篇小说。倘若你对《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印象深刻,被里面绵长隐忍的暗恋所打动,也一定会对其余几个故事感动。
一开始想作为枕边书,每每睡前读一篇。却不想开头第一篇《灼人的秘密》,花费了半小时故事才刚刚进入高潮,引人入胜之至,忍不住读下去,想知道故事会怎样发展。
茨威格写故事太厉害了,完全让人想不到的复杂。以为到这里就结束了,却又有了转折。在事件与事件之间,看起来毫无联系,却又能丝丝紧扣。就好像国际象棋和战争皇室之间,通货膨胀和收藏家之间。一气呵成的故事,你不会去过分思索里面的逻辑性,因为故事已经紧凑的足够精彩了,其他东西根本来不及细想。回过头来品味,也只是感慨一句,茨威格写故事太厉害了。
想说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第一次看的时候可能是小学,感触和波动都不大,也许是还没了解爱情是怎么回事。如今经历过了几段恋爱,却似乎更不能了解。世界上真的有这么纯粹这么愚蠢这么无所求的单恋吗?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除却巫山不是云。“因为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比不上孩子暗地里悄悄所怀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如此希望渺茫,曲意逢迎,卑躬屈节,低声下气,热情奔放,它与成年妇女那种欲火中烧的、本能地挑逗性的爱情并不一样。”要是真那么虔诚地爱过,也许才敢称爱的。我做不到,我所期盼的永远是及时的回应。
《灼人的秘密》。有首歌里唱,小小少年,没有烦恼,无忧无虑乐淘淘。当小小少年有了小秘密,他就和无忧无虑的童年告别了。怀揣灼人的秘密,即使你看得并不真切,并不是完全的完整的真相,可还是烦恼该如果守住这个秘密。秘密真是这个世界上最难熬的节点,又想知道又担心知道了以后无法保守。为什么世界上要有秘密呢?是为了让人长大吗?
《国际象棋的故事》。想到了无数的监狱电影,还有那最经典的《飞越疯人院》。世界上最折磨人的不是无尽的鞭打,而是什么都没有。仿佛要把天花板盯出洞来,却还是什么都没有。在这样虚无的空间里,但是有什么能吸引注意力的,便会全心全意投入进去,甚至分裂出两个自己。囚禁的,是灵魂。
《看不见的收藏》。或许,还能怀有对生存的热情,是命运的仁慈。那看来,眼盲也是一种刻意的安排,为了让你在这糟糕的世界仍能活在自己构建的一片理想里。
高中甫老师和韩耀成老师,翻译的太好了。把茨威格所想要表达的复杂曲折百转千回细腻地翻译了出来。一个人能用“我”讲完一生,也能把一生的关键点串联成一个故事。
篇1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我们终其一生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爱情?
而我们的一生,又会经历什么样的爱情?
我只愿做一个没有姓氏,没有地位,甚至是一个得不到你爱情的女子。是的,我愿意。
因为我是从十三岁开始,就对你有爱慕之情的女子。十三岁,将及豆蔻年华,含苞待放的年纪,你的一次搬家之旅,让我遇见你。被掸去过灰尘的书籍,华丽的桌椅,都让我感觉,你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于是,我在“爱你“”这条路上,越走越远,万劫不复,执迷不悟……
看罢这个不算冗长的故事,其实抛开故事情节的安排,我们只单单看故事中的女主人公,我们只单单看她对那位先生的爱慕与付出,或许我们会赞叹爱情的伟大。然,这样的感情,真的可以被称之为是爱情吗?
何为爱情?爱情的种类有多少?
当我们在这样一种自导自演的爱情中,赞叹爱情的伟大的时候,我们是否也应该想一想,这个女人为什么宁愿处在这样一种爱慕之中,也不愿向那位男士吐露真心?是的,或许她是自卑,或许她是有所顾忌。但是爱一个人,不就是那种”变的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的境遇吗?她为追随他,甘愿来到他的城市;就算再自卑,也不惜每次出现在他视线之中;甘愿为他生下孩子,即使条件再恶劣;愿意再次去找他,即使他不曾认出她。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多么勇敢的女子啊。爱,从利己的立场出发,就是占有。如果女子真的爱男士,她至少会有那么一次会在两人温存尚在的时候,向他吐露真情。
而女子选择缄默的原因,也是因为男子只当她也是那种,他无数个深夜带回家的女子中的一个。而她也只是习惯了远远的关注着他,她不想永远的拥有他。她爱的,只是那种对他若即若离,患得患失的感觉。她喜欢每次出现在他的身边,然后窥视他。她喜欢每次他望向自己的时候那种陌生的眼神。她怀着一种赌徒的心态,赌他会不会认出她。
其实,我想,如果男子在一瞬间认出了她,她大概也不会勇敢的迎上去。而是会落魄的逃跑吧。
或许,以下这些是我太吹毛求疵了。但也允许我赘述一下:其实茨威格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感觉不合适的地方有两处:其一,男士在文中描述的不像一个贫穷的人,为何会选择住女子对面。至少我认为,女子的家庭中,母女二人生活,生活就算不是拮据之态,但估计所住之地也是那种筒子楼,很多人混住。不说男士他的书籍和家中摆设,单单只说一个拥有管家的男士,为何要选择住在这样的地方?其二,一个和自己有过一夜之欢的女子,为何男士再次看见却会不认识?这一点,可能确实是因为,男士处处留情,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不记得很正常。但是,最后,为什么管家好似有点认出她?管家,也只不过是十三岁见过她。成年之后,和男士第一次回家,管家看没看见不太确定。但是最后,管家却认出了她。情节让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当然了,可能也是作者,给予女子的一种安慰。她穷极一生,每次忐忑的都是他会不会认出她。但是不尽如人意。所以,借管家,给予女子一种安慰,用来证明,她也是存在过的。
女子这一生,卑微的爱着一个人。她用一生换了与他的两次照面。而照面的代价就是:她在环境极其恶劣的地方,产子;她在产子之后,不得不用自己的肉体去谋生;在孩子死去之时,也只得独自承受苦痛。但是这些痛苦,其实是可以避免的不是吗?女子就算小时候自卑,卑微的爱着男士。但是她成人之后,她的生活其实是在她手中的。她完全可以选择不诞下一子,她完全没有必要让孩子再像她那样经历小时候的自卑。即使她想给孩子最好的生活,但是让一个以出卖自己而谋生的女人,做自己的母亲。而这位母亲其实远可以不这样选择。我想对孩子也是不公平吧。
男子的薄情寡义,女子的深情爱恋。之后只为赞颂爱情的伟大。一个好的故事,我想或许我们不该带着一种审视的态度去读,我们可以带着感性的态度去看看女子那伟大的爱情,然后再去赞叹这种爱情的伟大。至少我们不该要求太多,毕竟也只是短片故事,作者也不能描述的太过细腻。
无论,男子最后看着桌上的空花瓶,会否还会闻到空气中残存的玫瑰香气。我都只想代女子对男子说句:这一生,唯你最合我心意,也只你最不识抬举
篇15: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一、陌生女人为何从少年时期就无法自拔地爱上风流作家?
陌生女人爱上作家的时候只有十三岁,因父亲过早离世,她终日与母亲相依为命,过着深居简出的生活,父亲去世,为此母亲总是郁郁寡欢,母女之间鲜少交流,做母亲的,自然也不曾察觉到年幼的女儿内心的孤寂。
直到有一天,邻家住进了一位颇有名望的年轻作家,作家的英俊潇洒以及对生活的热情深深吸引着她,从此,窥视作家的生活成了孩童时期的她每天最热衷的事情。一次在回廊上 与作家的偶然相撞,作家不经意向其投过去一个温柔的目光,却让敏感多情的女孩从此芳心暗许。
一个不谙世事,却又经常心事重重的少女,没有任何思想准备,就这样一头载进了命运,跌进了爱情的深渊,甚至找不到解救的人。爱上了作家的女孩开始患得患失,在看不到作家的日子里,女孩沉浸在自己幻想的世界里,甚至把自我虐待当成一种快乐。
她对作家的爱,如同飞蛾扑火,然而,当飞蛾扑向那道诱人的火光的时候,也注定了生命的消亡。曾经孤单内向的少女,面对爱情却是这样的果敢而又决绝,仿佛体内有着惊人的力量。她无数次地回忆与作家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昔日的场景,就如同枯树长出的新芽,在心中几度轮回。
二、明知作家并非真心爱她,陌生女人为何依然对作家一往情深?
几年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十三岁的小女孩终于出落成了一位妙龄少女,她终日思念着作家,对作家深深的爱使她迫不及待地追寻着作家。终于,在一个夜晚,她与日思夜想的作家相遇了。她青春的美貌与活力吸引着风流的作家,对于陌生女人来说,眼前的这个男人是那样的熟悉,可对作家而言,她与其它的漂亮女孩并没有什么不同,作家并没有认出她来。
尽管如此,但当作家向她发出邀约的时候,她没有拒绝,因为太爱这个男人,她无法拒绝她的任何请求,何况是与他约会。当她放下所有胆怯和害羞,委身于这个她爱到骨子里的男人的时候,她是幸福的,就像身处天堂一般,甚至留下了幸福的泪水。
但这并不意味着作家会为她停留。一夜温存之后,作家表示将要去外地,临别时,作家对她说,一回来就会找她。一句回来就找她,让她满心期待了几个月,但遗憾的是,作家回来后,依然过着自己潇洒自如的生活。而她,早已被作家抛之脑后。
她开始明白,作家对他根本没有爱,她只不过是作家宣泄情欲的对象而已,他原本就是个风流之人。但尽管如此,她依然无可救药地爱着这个男人,甚至将他当做自己的圣经一般崇拜和深爱,这究竟是为什么?
或许,太过深厚的爱已不仅仅是爱,陌生女人对作家的爱已经上升到了信仰甚至宗教的高度,坚守爱情,就如同信仰宗教一样。无论这个人有多么滥情,有多少女人,她都不会因为任何外在因素改变自己的初衷。她深知她爱的这个男人原本就是一匹野马,他想要的只有自由。于是,她能做的就是不去打扰,也不去纠缠,只是默默地爱着作家。
所以说,尽管作家风流,与不同的女人调情暧昧,但她只是纯粹地爱着作家,就像一朵花,静静等待着她的爱人。她只希望在作家的心中,她永远是轻松美好的存在。但可悲的是,对作家而言,她只是一个陌生的女人,是一个虚无的存在。
三、陌生女人曾与作家多次相遇,却为何坚持独自抚养与作家所生的小孩?
在爱情上,陌生的女人是卑微的,卑微到不需要作家爱她,甚至为他们共同的孩子负责,但同时,陌生女人的爱情也并非毫无原则。
当她得知这个被她当作一生挚爱的男人,只是把自己当作一个释放激情的对象,甚至当两人多次在不同的场合遇见,作家却近乎失忆般从不曾想起她来。陌生女人心中无疑是悲凉的,但她也并不想一厢情愿地告诉这个男人关于她的一切。因为忘记本身就是对她的羞辱,她又如何有勇气将这一切告知于他?
于是,她将对作家的爱埋在心里,闭口不言。甚至独自承受怀孕生子的痛苦和折磨,艰辛抚养着作家的骨肉。
因为没有足够的钱,陌生女人只能在最破最肮脏、充满着浓重的血腥味、恶心的汗臭味的医院生下了她与作家的孩子,但即使在这样的时刻,作家的形象在她的心里依然是那样闪闪发光,她似乎一点儿也不怨恨作家抛弃了她,甚至依旧在怀念着作家的高贵与美好。因爱上作家而遭受的一切困难,她甘之如饴。
然而,生活却是现实的。对于一个没有一技之长的女人来说,要为孩子提供富裕的生活何其艰难,于是,她只能选择做一个又一个有钱男人的情妇,这其中,也有几个男人对她非常好,甚至向她求过婚,但她从来没有同意。因为在她的心里,她只属于作家一个人,甚至幻想着有一天作家想起她的时候,她将立马带着孩子去和作家团聚。但尽管他们多次相遇,作家似乎得了健忘症般的,从来就没有将她认出来过。
很多次,陌生女人都迫不及待地想要告诉他“我就是当年住你隔壁的那个小女孩啊”,甚至每年在作家过生日的时候,她都会默默地给他送去一束白玫瑰,就像第一次作家送给她的那支白玫瑰一样,可即便如此,她也始终无法唤醒作家对她的记忆。
更令陌生女人绝望的是,当她怀揣着作家塞给她的“嫖资”,从作家的房间离开,迎面碰上了作家的仆人,当她听到那一声“早啊,小姐!”的问候时,她瞬间崩溃了!十几年不曾谋面的仆人尚且能将她认出,那个与他缱绻缠绵、耳鬓厮磨的男人,竟然从不曾记起她来!还有比这更悲凉和讽刺的吗?现实如此让她绝望,她又如何告诉作家,她怀了他的孩子呢?
一个对爱情忠贞不渝的女人,却遇上了一个视爱情如游戏的男人,这注定是一场悲剧。
四、如何看待陌生女人对作家的爱情?陌生女人对作家的爱情值得吗?
陌生女人爱得过于委曲求全,而作家对陌生女人的爱情回馈近乎残忍,这样的爱终究是痛苦大于甜蜜,很多读者为陌生女人对作家的无私付出深感不值,更为陌生女人的命运投以悲哀,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理解陌生女人对作家的爱情?
爱情不是一场付出与回报的较量,而是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深沉的爱与奉献。对陌生女人来说,爱上作家这件事本身就足已令她幸福。在爱情上,陌生女人是一个坚定而又壮烈的理想主义者。当然,陌生女人也并非毫无原则。她可以像很多女人一样,在怀孕后可以直接找到作家,让他对孩子负责,毕竟孩子是他们两个人的,然而她并没有。
她深知作家放荡不羁爱自由,所以在作家未想起她之前,她并不想对他坦白一切。直到她唯一的儿子因意外感染流感死去,而她也已经身患重病,预料到自己可能不久于告别人世。她才终于鼓起所有的勇气给作家写下了这封绝笔信,向她倾诉她对他一生的爱,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她对作家始终如一都饱含着爱情与敬意。
所以说,尽管陌生女人一生痴爱着作家,但她依然坚守着某些在她看来不可放弃的原则。正是这种坚守令陌生女人的爱更显悲凉,也使得这个故事更加意味深长。
陌生女人对爱情的坚守究竟值不值?我们不能以现实的眼光来评判。尽管在阅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们应该设身处地地去体悟书中人物的思维与情感,但同时,也应该具备跳出故事本身的能力,去理解和体谅这个世界令人不解与唏嘘的深情。也许以世俗的标准看来,陌生女人的爱情终究是一场悲剧,但对于她来说,却是一生的信仰与执念,是一生的寄托与满足。
或许,爱情本身就是一场美妙的奇缘,无所谓是非与对错。
篇16: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个人感触最深的就是前两个故事:在阅读第一个故事的时候,感觉这女人的例子还是挺极端的,但是就是这种极端行为,才更加显示出那种纯净爱情的美好。在阅读的评论区看到一段话,也是让人感慨。
爱情真的很奇特,爱一个人不仅爱他的好,他的各种优点,更重要的是爱上他的各种不好。就像毛姆在面纱中说到:“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挑,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的势力,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有时候爱一个人,最糟糕的处境就是,我没有爱上你尽力呈现的美好一面,而是爱上了你浑浊不堪的内心”这样的爱情真的很让人羡慕。
第二个故事,讲的其实类似于一万小时定律,但是在寂寞的强大能量下,人们会因为无聊而发疯。类似现在疫情严重,只能呆在家里,不知道干什么一样。这里给我影响最深的是,人思考一项东西,是需要锚点的。我们需要有一样东西去展开我们的思想,然后才能开始我们的遨游。这时候,我想刻意去让自己的脑子变空,其实也是非常难的一件事情。这有点像佛教里的正念了。
篇17: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满藏着一份爱,走不进TA的心,也就变成一个人的爱情,突然就想着带泪的鱼唱到的一句歌词“一个人的情歌,唱响寂寞的夜晚。”
初听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书名轻易地勾起了我的好奇心,让我情不自禁地思考:这个陌生的女人是谁?她是给谁写的信呢?既然是陌生的,为什么还要写信呢?带着对这本书的好奇,我开始了阅读。
初看几页,我貌似可以回答我提出的问题了。噢,这是一厢情愿的女读者对作家R的来信,作家R却不知道她是谁,就像粉丝对明星的爱慕而已,但是她似乎有些疯狂。然而,我错了,我没有想到,他们的关系超乎如此。
他们在一起过,甚至有了爱情的结晶,里面却没有爱情。作家R把这份爱当做露水人情忘得一干二净,女孩却为了这份爱飞蛾扑火,诠释了我的爱情,与你无关。13岁那年住在他的家隔壁,搬家后仍时时刻刻想念着他,18岁把最美好的给了他,他们俩的儿子因此诞生了,但他完全不知情,死神带走了她和儿子,他仍然不记得她,并没有看到儿子一眼。
对于女孩的痴情,扼腕叹息。可是爱是一个人的事情吗?她在信中写道:“你是喜欢轻松愉快人生的人,没有负担的玩乐才是你的本性。”实在可悲,沉浸在自己幻想中的女人永远是糊涂的,这样的男人是不值得依靠,更加不值得为倾尽所有的爱。明明有更好的选择,有愿意对她和她儿子好的男人,愿意娶她为妻,她却为了所谓的爱情,一个不曾记起她的男人牺牲了这一切,然而他一点都不知道。
真是可悲!这个健忘的男人的老仆人隔了十几年却认得这个陌生的女人,他却一点都不起来,直到读完她给他写的长信,仍然无法想起。或许习惯了逢场作戏,身边的情人数不胜数,怎么可能还会记得那个住在隔壁的一直爱慕着他的小女孩,只跟他呆过几个晚上的她呢?
这让我想起一本书——《一个人的朝圣》,哈罗德不敢去爱,甚至不知道如何做好父亲的角色。他的孩子,戴维,在他叛逆冲到海里差点淹死,他害怕,本来要冲上去救他,却停下来解鞋带。戴维学习很好,考上了剑桥大学古典中文系,却在毕业后几个月自缢。戴维是个可怜的孩子,他没有被他的父亲抱过,其实父亲很爱他,却因为惶恐使儿子妻子都离开了他。奎妮的母亲是个完美主义者,她无法容忍有点破碎的物品,有一点瑕疵会让她发疯,不停地丢掉丢掉。奎妮在她母亲的影响潜意识逃避,逃避那些人和事,从英格兰的南端跑到北端,为了逃避那些记忆。最后哈罗德在长达600多英里朝圣中找回了自己,奎妮在她的海上花园长眠中获得了救赎。哈罗德永远都不会知道奎妮曾经是那么的爱他,那些秘密随着她的离去消散。她想告诉他关于她的一切,却因为脑癌无法说话,只留下了长达一百多页的手稿。因为病痛,她写的只是只言片语,涂鸦跟破折号,没有人能看懂她在写什么。或许这才是更好地诠释了我的爱情,与你无关吧。
至少那个陌生的女人写的信能看懂,一个人,濒临死亡,都想对那个自己一直爱的人倾诉自己的爱,不想带着遗憾离开这个世界。其实,爱情哪能是一个人的事情呢。一个人的爱情不是爱情。凭什么就可以,你逍遥自在,只留我一人深陷沼泽,不得解脱呢!
13岁女孩疯狂的止不住的爱慕,说到底也是家庭教育的缺失,父母的缺位,没有正确的引导,从来没有得到父母的关注,让孩子容易为了所谓的爱情宁愿飞蛾扑火,以为这就是永远的爱情,永远活在自己的幻想之中。
作者茨威格并没有刻意渲染情节,但是笔下那些看似平淡,却令人唏嘘感慨,难以忘怀。
最后以歌德的一首诗《我爱你,与你无关》结束此书评吧!
我爱你,与你无关
即使是夜晚无尽的思念
也只属于我自己
不会带到天明
也许它只能存在与黑暗
我爱你,与你无关
就算我此刻站在你的身边
依然背着我的双眼
不想让你看见
就让它只隐藏在风后面
我爱你,与你无关
那为什么我记不起你的笑脸
却无限地看见
你的心烦
就在我来到的时候绽放
我爱你,与你无关
思念熬不到天明
所以我选择睡去
在梦中再一次的见到你
我爱你,与你无关
渴望藏不住眼光
于是我躲开
不要你看见我心慌
我爱你,与你无关
真的啊
我爱你,与你无关
即使是夜晚无尽的思念
也只属于我自己
不会带到天明
也许它只能存在与黑暗
我爱你,与你无关
就算我此刻站在你的身边
依然背着我的双眼
不想让你看见
就让它只隐藏在风后面
我爱你,与你无关
那为什么我记不起你的笑脸
却无限地看见
你的心烦
就在我来到的时候绽放
我爱你,与你无关
思念熬不到天明
所以我选择睡去
在梦中再一次的见到你
我爱你,与你无关
渴望藏不住眼光
于是我躲开
不要你看见我心慌
我爱你,与你无关
真的啊
它只属于我的心
只要你能幸福
我的悲伤
你不需要管
篇18: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感情写到小说里拍到电影里,男女主人公无论命运几多坎坷,情仇爱恨几多纠缠错乱,过程中,一种姿态永远要做的,那就是期盼,期盼另一个人的感情呼应。一代代人做着同样的实验,好像吃尽千辛万苦,好像孤独感越来越强烈,这种幻觉最终成为艺术最原本的冲动与构思。
故事的构思源于某种真实的固执。一个人明明白白地等着另一个人的声音,可那声音在流逝的每分每秒变得越来越飘渺,虚幻。期盼变成一份苍白的守望,守望的尽头是一望无际的地平线。
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构思源于一个女人对爱的固执,她告诉我原先爱还有一种特殊的存在形式——放下!
我轻轻地走进去,沉沉地走出来,始终被莫名的孤独和感伤纠缠着。我曾尝试用哭来发泄心中所被震撼的情绪,但这并不能体现我真正的感情。之后我明白,我惟有沉默,沉默而已。
沉默不是压抑,而压抑却是沉默。
这是一篇热烈狂放的爱的宣言,一个女人在她仅有的一个心爱的儿子死后,点起第五根蜡烛,给孩子的父亲——一个“从不认识我而我不停地在爱着的人”写一封信,诉说一个女人一生的故事。
她从十三岁就爱上了作家亚尔,可一向到临死,他都不明白她的一切,在漫长的时光中,几次在一齐,她充当着一个邻居小女孩,委身给他的十八岁少女、舞厅中带回来的女人等不一样的主角。
她倾注一番从不要求回报、无限奉献的真情。可悲的是她死后他才明白一切。她独自抚养他们的儿子,把他看作他的再生,孩子意外离开后,这个女人也成了孤零零的一个人。从他那里,她什么也没有得到,没有一个孩子,没有一句话,没有一个字,甚至连记忆中的一点地位也没有。
一个比任何人都爱你的人,一个你不认识的人,一个等候你的呼唤而你从不呼唤的人,这是怎样一种悲怆感情?再怎样也没有无私而不求回报的爱了。
只有少女时期才有这样不加掩饰不求回报的情怀吗?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相互守着一生一世,却可能始终没有彼此轻轻触及。没有拥有,只有永恒的背离,于是等到失去才是永恒。事实证明,我们常常被虚幻的东西打动,想念不确定的人。很多感觉算不上感情。但我们喜欢那样的感觉。最真的感情常常只是一个人的事情吧,最好的是生活在自我对爱的幻觉中吧。没有什么能够印证,虚的。但是因此觉得自我不自私,纯洁,甘于献身和守侯,原先自我还能够那样。
感情故事都会有某种结局,就像情到深处的男女都会脱口而出“我爱你”!但她从未向他说过,她毅然选取了放下。选取是痛苦的,可放下更痛苦。
如果爱得头破血流才能证明爱得深的话,那放下又是什么?
篇19: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我读了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短篇小说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很可惜,在读书馆工作人员下班之前,我还有几页没有看完。我只看到了那个美丽的女孩子长到18岁以后重新回到那个作家的身边,被那个作家带回了家里。
我在很久以前看过这篇短篇小说。我已经记不清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看的这篇小说了。我只记得一个女孩子一直暗恋着一个作家,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我无法理解这个女孩子的感情。一个人怎么可以不顾一切的痴迷一个人?一个人怎么可以那么多年默默地爱着一个人,并且爱到可以为之付出一切的地步?这样的爱情不存在,这样的故事就是瞎编乱造。
昨天晚上,我看了关于茨威格的生平简介、在世界文学史上所做的贡献之后,我端正了阅读的态度。茨威格为什么要写这样一个故事?通过这个故事,作家想要告诉人们什么?什么才是真爱?
高尔基称茨威格为“才华出众的”、“真正的艺术家”。茨威格曾经和弗洛伊德是好朋友,他的小说被弗洛伊德阅读、点评过。他的小说带有心理分析的倾向。通过阅读他的小说,可以真切地感受到不同人物的思想历程。一个人为什么倔、痴、狂、傻?都在他的作品里得到淋淋尽致的展现。
短篇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为茨威格代表作之一。一个作家在四十一岁生日当天收到一封没有署名和地址的信,一个临死的女人,讲述了一个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而故事的男主人公也就是收信的这个作家,他对此一无所知。故事始自十八年前,她初遇作家的刹那,还是个孩子,之后经历了少女的痴迷、青春的激情,甚而流落风尘,但未曾改变对作家的爱,直至临死前才决定告白。
既然爱,这个女子为何不选择留在作家的身边?哪怕是做一个奴仆?为何要离开他,为何在一个人无法抚养孩子的时候宁愿流落风尘、宁愿忍受贫困和疾病,让自己的孩子在贫困交加中死去?难道爱就是默默的付出、默默的离开,直到临死之前的告白?
这个女子之所有离开作家的原因或许是因为这个作家不爱他,无论她怎样在他的生命里留下痕迹,他都不会记住她。这个男人是个风流成性的家伙,是个不负责任的坏家伙。她为什么还要一如既往的爱他?既然爱,为何不让他知道?既然那么辛苦地为他生下了孩子,为什么不让他知道?为什么不让他负责任?
作家给我们塑造了一个纯美的爱情故事。这种爱那么单纯,没有一丝杂念、私欲,只有痴迷和默默的奉献。面对这个陌生女人,我们是否感到惭愧?我们口口声声说爱一个人,是真爱吗?很多人在无法获得自己的所需求的感情或者利益之后,选择死缠烂打或者放弃。当我们面临生活中的琐事和考验时,我们在责备、埋怨我们所爱的人不够爱我们,于是我们争吵,心灰意冷,甚至选择离开。我们做到永远爱一个人了吗?有多少人从最开始的砰然心动直至生命的终结一直坚贞不渝地爱着一个人?有哪一个人到现在一直始终如一的爱着一个人并且一直在守候着最初的爱情?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着这样或者那样的缺点,甚至犯过一些错误。面对这样不完美的自己,有谁能够不离不弃、一如既往的爱自己?有多少人经受得住时间的考验,在面临现实问题的时候,仍然爱下去?什么才是真爱?
爱一个人就是接纳一个人的一切好的和不好的方面,甚至包括接受这个人不爱自己的现实。爱一人,不会因为这个人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就不爱了。爱就是默默付出,不求任何回报。爱就是给所爱的人自由,让他以他的方式自由的生活。爱就是远远地看着所爱的人幸福的生活。爱就是祝福。
篇20: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我爱你,与你无关——读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感,欢迎阅读赏析!“我一辈子都忍受着这种命运,并且随着它离开人世”。拿起书,仿佛重回茨威格笔下那个神秘的时间,那个清晰深沉地女性世界,那里有炽热执着的爱情火焰,和淹没一起的情感洪流。
张爱玲曾语: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她甘愿成为他身边的一粒尘埃,那朵满怀情义的白玫瑰盛放在他的书房里,也盛放在她无尽的幻想之中,与他无关,与现实无关。
书中的女主角穷尽其一生去热烈地爱着男主,这就是一场史诗般的暗恋,一位坚贞不渝的女人的独角戏,一场自杀式的决绝的爱情。她将自己的爱情当做唯一的信仰,真真正正地诠释了“我爱你,与你无关”。
高中的时候第一次读这本书,当时已然泪流满面,作者将一个女孩到女人暗恋时那细腻温柔的情感描绘地无微不至。
我敬佩于女主角为男主所付出的一生的等待,那种甘愿牺牲无私奉献的伟大,更加敬佩她始终保持着那一颗专一纯洁的心灵,她拥有一个高贵的人格,不会施舍爱情,但是能够通过自己的魅力使他注意到她;她不会去勒索、审判爱情,不依附于婚姻形式的捆绑,只是天真地渴望在自己的努力之下那个男人能够从心底最深处就爱着她。
他并没有兑现承诺,也许在他的眼里他们之间的感情只是那虚幻缥缈的几夜,稍纵即逝,他辜负了她的等待与期待,我为她感到可悲,憎恨这个男人的深情缱绻的目光,憎恨他对她无情。
然而字里行间,我感受不到任何她对他的埋怨,充斥着的尽是她对他深刻的爱,是她对他们曾经美好的回忆,是对他给予自己这段感情的感激,是对爱人未来的嘱托与不舍。我想她写这封信的原因仅仅是为了使他知道这个世上曾有人那样地爱着他,为了让他知道自己值得这样一份深重的爱。
“我宁愿独自承担所有后果,也不愿意成为你的负担。我希望自己是你所有女人当中独一无二的。我希望,每当你想起我的时候,心中只有柔情和感激。”
少年时期那种傻气的暗恋谁都不会陌生,我们都曾天真地去喜欢过一个人。与他的每次不期而遇都会成为你的思维的中心,与他有关的任何事都会让你默默关注,他周围的人会让你觉得亲切,他时常在的地方会让你觉得熟悉,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都会让你久久揣测…即使时隔多年,我们会渐渐淡忘那个所倾慕的他,对他的那份心动也随之而散,也许现在的自己已经有了去追求喜欢的人的勇气,学会去表达心底的感情,但是回想曾经,也会无比想念那暗恋时期的懵懂天真的自己。书中的女主角像极了那时候的我们,我们在读书的时候会因为她的欣喜而欣喜,她的悲伤而悲伤,她的期待而期待,因为她的爱情与我们产生了共鸣。
“我的心紧张得像根琴弦,你一出现,它就颤个不停。我的心始终为你而紧张,为你而颤动;可你对此毫无感觉,就像你口袋里装了怀表,你对它的绷紧的发条没有感觉一样。这根发条在暗中耐心地数着你的钟点,计算着你的时间,以它听不见的心跳陪着你东奔西走,而你在它那滴答不停的几百万秒当中,只有一次向它匆匆瞥了一眼。”
可是,为何会有那么多的女孩,将爱情视为自己的全部,在自造的爱情氛围里沉迷?这种宿命是那些痴情的人自己设下的,明知这犹如饮鸩止渴,明知这无可救药,却还是万劫不复、一往无悔。或许很多人都会认为这是女主自讨苦吃,但是又有多少人愿意承认,这种痴狂正是我们骨子里对爱情所向往的高度?我们渴望有一个这样爱着自己,也渴望穷尽一生与自己最爱的人相守到老。
或许大多数的人在某一个阶段或多或少地当过这样一个女孩,然而却是善于深情、也容易遗忘。我钦佩女主对男主毫无保留的、高贵坚贞的爱情,但我认为,在爱情之外,我拥有更多的美好,那些对我关怀到无微不至的家人,那些陪伴我成长的朋友,我还有很多的愿意去珍视的东西,我有自己向往的前途,有自己渴望的人生,我不会只为爱情而活。我钦佩她,却永远不会选择成为她。
篇21: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爱,人世间最伟大最温暖的字眼。亲情,友情,爱情,无论是哪一种爱,都意味着给予和奉献:其中,亲情与生俱来,不求回报,最为无私;友情弥足珍贵,需要双方付出才可持久;而爱情是绝对排他的,更需要二人不断互相呵护,且因为感觉的不稳定性而容易消逝。尽管如此,世上还有这样一种爱情,它“希望渺茫,低声下气,曲意逢迎,委身屈从,热情奔放”,只求施与不求受取,甚至为此奉献自己的青春,舍弃自己的幸福,结束自己的生命!这一切行为的源头和力量,都来自心底涌动的爱与激情,而这爱的对象,竟是一个和自己“素昧平生”的男人!这便是奥地利小说家茨威格的作品《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描述的,惊心动魄、凄婉缠绵的爱情。
“我要向你倾吐我整个的一生,我的一生是从我认识你的那一天才真正开始的。”多么震撼人心的语言!茨威格笔下的那位神秘女子,这样娓娓道来的开始她的回忆,她的倾诉,没有甜言蜜语,没有山盟海誓,却足以荡气回肠。或许对于每一个痴情的女子来说,有爱情的生命才有意义,而这个女子竟将初识对方视为生命的开始。
于是,这个13岁的少女,在她生命中灵光闪现的一瞬间,不可救药地爱上了风流倜傥的小说家R。仿佛宿命一般,他们在经过了销魂荡魄的三个夜晚之后,有了共同的孩子。然而,为了不给心爱的男人增加负累,她独自承担着一切,甚至沦落风尘。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她才决定向对此一无所知的男人作出最后的感情告白。
对于这样单恋的悲剧,在改编成的同名电影中,导演徐静蕾提出了这样一种全新的阐释,也是一种独特的爱情观:爱你是我一个人的事,与你无关。这样冷静、坚强、洒脱,几乎堪称女性主义的楷模。然而,在我看来,徐静蕾的改编毕竟是一种再创造,并不符合作家原意。在原著中我们可以看到的,只是一个美丽虚幻、痴情多感、专注执着的幽怨女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用饱蘸着一生的激情与孤独、热望与失落,欢乐与痛苦的笔,记载自己的心路历程。
在这位女子刚刚成年,有了爱与被爱的权利时,她回到维也纳找到作家,毫不犹豫的把自己的少女之身奉献给他。此时的她,何尝不希望他对自己能够如同自己对他一样的深爱?然而,只有三日,在短暂的三日欢娱之后,在她的体内留下了他的血脉之后,他轻松自然的离开了她,同样轻松自然的忘记了她。对于这种结局,女主人公是痛苦的,可又能怎样?她追求的是一种纯粹精神的洁净的爱,没被任何利益、企图、功利污染的最为原始的本质的爱。既然他不曾爱她,忘却了她,那她还能怎样?去找他,那样或许他最终会同情的怜爱她,但是那已经不是女主人公所渴求所坚持的真爱了。于是,她唯一能做的,只有默默的离开,孤注一掷的,倔强而又坚强的生下心爱的男人的骨肉,把孩子当作爱人一样来呵护。即使如此,她也还没有洒脱到可以不再需要他。为了能够见到他,她生活在他的圈子里,出没在他的世界中,只为有一天能够和他在一起,能够圆自己一生的美梦。又相逢,她已是风情万种的交际花,他还是一样的花天酒地,一样地认不出她来――“可怕的陌生”。作者写到这里,几乎用了一种令人窒息的、绝望的笔调,来叙说女主人公无尽的悲哀。因此,女主人公并不是认为“爱你与你无关”,而是为了维护爱情的尊严而选择孤独;她对男主人公的奉献,绝不是卑躬屈膝,丧失自我,相反的,她正是清楚的了解自我,真正的懂得爱情――纯粹的伟大的爱情,从而义无反顾的投身进去。
“须作一生拼,尽君今日欢。”这是古代女子的热情与贞烈。而在物欲横流、爱情堕落为商品的年代,很多人已把爱情视同儿戏,“他们玩弄爱情,就像摆弄一个玩具,他们夸耀自己恋爱的经历,就像男孩抽了第一支香烟而洋洋得意。”这种情况已注定了女人爱情之途的坎坷多舛。然而,我们的女主人公仍然坚持着自己的理想,将爱情视为生命,充满着至高无上的激情,即使对方并不值得她这样付出,她还是心甘情愿去用一生的痴情守护着。这位女子这种近乎信仰般的爱与执著,令许多人扼腕叹息,但我却真正能理解这种偏执与疯狂。这份充溢着心灵的激情,是那么高贵而华美,这种不顾一切的飞蛾扑火般的奉献,不正是一种爱的极致吗?为君沉醉又何妨,但愿长醉不愿醒——一千多年前的东方女子就这样说过。这份无私与忘我,古今皆同。那么,正如高尔基所说,茨威格不愧为“世界上最了解女人的作家”。
篇22: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一直都想写这本书的读后感,但是一直都没有写,因为这实在是一部很伤感很伤感的作品,每每读它,真的是“珠泪双流”。我本身就是一个脆弱的有点情绪化的人,而且真的是很爱这部作品,怕自己写不好。可是每次在书房中看到这本书红色的封面就好像在召唤着我一样,唤醒我体内一些情感的共识。所以我又重温了一下这本书的内容,而且在走路锻炼的时候又听了这本书的有声版!一开始听的一个版本是一个男士播音的,虽然声音不错,但我觉得这是一部女人的书,如果想诠释好那份细腻还是要女士播音好一些!后来我又听了一版,虽然换成了女士,但依然不是我想要的感觉!说到这里,大家应该知道我对这部作品有多爱了吧!从这件事上我也总结出来一个观点,我为什么喜欢看纸质书,它无声无色,给我这个凭借想象力生活的人无尽的想象空间。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作家茨威格著名的中篇小说,高尔基曾表示自己深深地为这个陌生女人所感动,认为这部作品是“一篇真正的杰作”,这本书是我最爱的三本书之一,我很荣幸自己能和高尔基这样的伟人有着同样的眼光!同时茨威格也被后人称为“世界上最了解女人的作家”,我觉得这样的评价名副其实,当你读过之后,你就会被文中那每一次的细腻情怀所感动,真的很难想象这是出自一个男作家的笔触,那些细腻入微的感情他是怎么体会到的呢?茨威格真的是比女人还了解女人,真正的“妇女之友”!
茨威格笔下的这个陌生女人具有强烈的情感。献身精神和爱的能力都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这个连名字都没有透漏的女主角不仅是最狂热最痴情的情人,而且也是最温柔最慈爱的母亲。她从13岁开始喜欢上了男主,直到死亡!她的爱愈演愈烈,从情窦初开的暗恋到少女情怀的相思,在到青春玉女的献身!还有后来的充满香艳气息的偶遇,可以说她为这份感情而生!也为这份感情而死!
“我将我的整个人生告诉你,当我第一次看见你时,我的人生才真正开始”。是啊!对于每一个为爱而生的女子,也许她真正生命的开始就是在爱人出现的那一天开始的!这段感情的期限也许或长或短,对这个人的爱随时间的流转也许会被另外一个人代替,也许这个人一直住在心底的某个角落等待着我们的悼念!但很少有像女主这样一个人一辈子,而且愈演愈烈!
她的情感是那样的浓烈,但又那样含蓄,她爱他,但又不让他知道!为什么呢?因为她了解男主,了解他的玩世不恭,了解他的复杂人格,了解他的花花公子本性,她从十三岁就发现了他本质的秘密,他即是博览群书,志学严谨,颇有造诣的作家,同时也是一个阅女无数,及时行乐的花花公子,可她飞蛾扑火得爱着他,而且是一生!她多么希望他能认出她来!可是终其一生都没有!不论是她献身他时的初夜还是后来多年后在欢场中偶遇被他带回家,他依然没有认出她来,他甚至拿钱给她,把她当成妓女,她的心是多么凄凉啊!她一再的提醒他,可对于阅女无数,从来不受感情羁绊的他怎么会想起她就是邻家那个廋弱的小女孩呢?有多少女人迷失在仰慕的那个人温柔的眼神陷阱里,殊不知其实他对每个人都这样,你千万不要以为这是对你独有的眼神爱抚!有些人也许只是职业特点,社交礼仪!记得以前认识一位男士,他的眼神就很有魅力,眼神中总是绽放着温柔的光芒!而且在走廊里和他偶遇的时候,他总会冲你微微笑,不知道他的人还真的以为自己被爱神之箭射中了呢?其实他只是一种职业特点,仅此而已,这种笑容很容易收获,只要和他见过面的人都可以获得,和有些明星刚出场时嘴角轻轻上扬的姿势很像!
我之所以如此喜欢这部小说,是因为我也有过一段暗恋时光,但是我没有女主的痴情绝对!我是仅限于暗恋,那份感觉,那份情怀我都很懂,但是我没有为此做出努力,真正的做到了我爱你,但和你无关!女主的生命是从13岁开始的,我可以说我的生命是从98年开始的!女主为爱做的每一件事我都能感觉到!在此之前,她对上学不感兴趣,在学校里也是个不起眼的人物。现在她猛地蹿到了第一名。她一本接一本地读书,一直读到深夜,只因他是个作家爱好读书。想想曾经的我好像也冒过如此的傻气,只是我是借书,一摞一摞的借书!只为爱看书的他能多看我一眼!“从十三岁到十六岁,我的分分秒秒都是你的。什么样的傻事我没干过?我亲吻你摸过的门柄,我拾起过你丢弃的香烟头,当它为圣物,有上百个夜晚,我找出这样或那样的借口,冲到大街上,只是为了看看你哪个房间的灯是亮着的,这样好让我更加感受到你无形的存在。”这是女主的爱的举动!那时的我也会经常回望他寝室的窗口,每次遇见总是红着脸低头走过,走过了又后悔没有多看他一眼!
在女主搬走的前一晚她是怀着多大的勇气忍着一月份夜晚的寒冷和凄苦,穿着单薄的衣服等了他一夜,想把爱他的心事告诉他,可是等到的却是他和一个女人一起回来的命运。青春里多少故事让我们曾拥有无限的勇气开场,但却也带着无限失意收场!每当看到小女孩在门洞里看男主有没有回来那一段,我就特别有感触,总想起曾经注视着教室的门口,看他走进的那一刻。
曾经觉得女人很伟大,为爱情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在避难所里为他生了孩子,她没有寻求他的帮助!因为她太了解他了,只要她寻求他的帮助,他就一定会帮她,可是这和她看到的他曾经帮助一个乞丐的方式也许也没什么差别,他对帮助别人感到不安和胆怯,回避求助者的感谢,可是隐藏在表面的背后是不耐烦,并暗自渴望摆脱麻烦!所以她宁愿操起皮肉生意,只为了能让他的孩子能够富裕和快乐,能够按照他的轨迹生活,能够住和他同等的地方!“他们都很仰慕我,他们都爱我――除了你,除了我爱的你”。这是女主的心酸感言,她为了和他一夜风流,不惜伤害供养她的人的自尊,有什么办法呢?她这辈子最重要的事不就是爱他吗?有什么比和他在一起更重要呢?她也曾把对他的爱转嫁到孩子身上,那个美丽聪明的小男孩身上,他越像他她就越爱他,可孩子最后得流感死了,她的世界也随之土崩瓦解!她只留下一封厚厚的草草的信给男主!向他诉说着这份不为人知的爱,如泣如诉!
“只有你,你从来没有认识过我,而我却从未停止过爱你,我的爱人,你从不知道我是谁”多伤感的字句啊! 从来没有认识过她!可她却是他孩子的妈妈!
这本书唯一让我感到好过一点的也许就是那一束白玫瑰了!白玫瑰是女主和男主欢爱后男主送给她的!后来在他生日之际她都会送白玫瑰给他,可他却从来不会想想这花是谁送的,又曾经送给过谁!可她却当成一种神圣的仪式一样,一年一次,就已知足!
当女主最后一次带着被当成妓女的羞愧,目不转睛的盯着他,说:“也许花是一个被你忘了的女人送的”可他还是没有记起她来!她夺路而逃,吟满泪水跌跌撞撞的在门口遇见管家老约翰时,就在短暂的一瞬间,他认出了她,她感激的想跪地亲吻他的双手。她从手笼里掏出了他给的钞票给了老约翰!他惊异的一瞥,那一瞥,比男主的一生对她的了解还要多!“每个人都宠我,只有你把我忘了!只有你,从未认出我!”每每读到这里,我都很难过!曾经我觉得这本书最美的地方就是那份不为人知的爱!女主爱的那么绝美!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觉得女人爱自己最重要!在爱中失去自己,就像失去翅膀的蝴蝶一样!说这样的话,也许是我们没有遇见那样一个人。
最后他模模糊糊的记起了那个邻家女孩,那个少女,那个舞厅里的女人,可他记不清她的脸,那个死去的女人不时的浮现在他的脑海里,没有具体形象,但却充满了感情。知道这一切,尽管他放荡不羁,阅女无数,但还是感动了,被这份纯粹的,美好的,伟大的爱感动了!只是以后他生日再也不会收到白玫瑰了!
篇2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总的来说,这篇短篇小说写得是一个少女对一个等徒浪子一见倾心,竟像妓女般地委身,最终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篇文章是经过陌生女人的来信展开的。她在信中诉述她对他的爱慕,从她还是个孩子那时起,她就是他的了,一生中从未改变过,还为他生了个孩子,他给她最宝贵的礼物,然而孩子死了,她的世界也就坍塌了,她没有守护好对他们的孩子,他不能原谅自我,也没有了活下去的理由,因为他不曾记得过他,虽然她对他无所求,但孩子就是她对他的寄托,孩子死了,就更没有活下去的力量了。
“不和你在一齐,我就不想幸福地、惬意地生活,我把自我埋进一个晦暗的、寂寞的世界里,自我折磨自我”,这证明女主人公对男主人公偏执的爱,在她得心里,她是为他所活的,没有了他,她的世界就不应当也不可能会是幸福惬意的,她为了他,愿意过痛苦的生活,把折磨自我当做是一种享受,她乐意折磨自我。寻求痛苦的刺激,来证明自我还爱着。就像她自我所说的“我悲伤,我要悲伤,看不见你,我就强迫自我过着清淡的生活,并且还以此为乐。”
“我幸福地承受着你娴熟的温存和情意,并且看到,你的活力对一个情人和一个妓女是没有区别的,你纵情恣欲,毫不在乎消耗掉自我的很多元气。”“我陶醉在往日的幸福之中,我又感觉到了你这种独一无二的心灵上的两重性,在肉欲的活力之中隐含着意识的、亦即精神的活力,这种活力当年就已经使我这个女孩对你俯首听命,难舍难分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在柔情蜜意之中,在那片刻之际是如此不要命,如此一览无遗地暴露自我的灵魂。”女主人公会爱上作家,能够说是巧然,但也是必然。这是因为作家身上有深深吸引女主人公的地方—肉欲与精神的活力,他人格上得两重性。
篇2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2019年第一本听完的书——《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对于这本书,听说过很多次,只是感觉这样的一个题目有些怪怪的,直到那天在喜马拉雅听书上的一篇文章里,竟然有关于这本书的简短说明。忽然对这本书有了很大的兴趣,于是从喜马拉雅上听了原版。并且从网上搜罗资料简介的时候,发现了徐静蕾早期导演的同名电影,也想对电影说些什么。
昨晚看完电影,在深深的夜里,看着姜文扮演的作家,把那一摞书信放下,走出自我的屋,对面已经空无一人的房子,他仿佛看到了那年的那个13岁小女孩,他仿佛有些愧疚,有些悲伤。最终的那个长镜头,小女孩的眼神幽幽,再一次如同火苗燃烧了作家的内心。
几乎所有的感情,都是从眼神开始的,从最初小女孩误撞到了作家的身上,一个眼神的对视锁定了一生的爱恋。第二次,是她们的街上偶遇,可是作家没有认出女人就是当年那个十三岁的小女孩。第三次,她们在一齐三天,作家也不明白是那个十三岁的小女孩。直到女人怀孕,从此生活下去的唯一支柱便是孩子,她以为孩子是作家的延续,把所有的爱恋都倾注到孩子身上。然而,最悲哀的也许就是之后,她和作家又缠绵一夜,可是作家依旧不记得她,直到她看到作家把钱放到口袋里,彻底的绝望。或许,女人在离开作家的时候,想好了,再也不来,然而当她看到老管家的时候,当老管家认出她就是当年的小女孩的时候,那一刻她的城堡还是倒塌了,泪如雨下。
不可否认,徐静蕾是娱乐圈的才女,想想这个主角徐静蕾来演也是很贴合的。几乎所有人都说,女人爱的卑微,但我觉得女人爱的并不卑微,而是爱的高贵。
故事中有好几个细节,就是重逢之后,作家认不出她,她感到悲哀,其实她完全能够告诉他,把自我的一切告诉作家,告诉作家自我有个作家的儿子,至少让作家明白他应当担的职责。然而,她不说,她缄口不提,直到最终,用死亡把这个故事写下最悲伤的一个结局。用这样的一封信,把这个事情告诉作家,作家也无需担职责了,因为她死了他们的儿子也死了。
其实,女人是幸福的,至少她在世的时间,她有寄托为了儿子过活。或许,真正悲哀的是,是作家,因为作家余生的日子,心里永远有这样的一根刺,每一次想起来,必须会扎的心痛!
篇25: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在刚开始看的时候,我还以为整本书都是说那个陌生女子的来信,就是整封信,这么长啊,到之后看到最终时,才发现,原先不是的,就只是这本书中的一个短篇小说啊。
但我并没有感觉失望的,同时,觉得里面的故事挺精彩的,不错,描述很细腻,很深刻,很多都是内心的活动描述,无奈,悲伤,各种情感的表现都是那样描述得独到啊。看完这本书时,就发现,原先我也挺喜欢这种风格的文学作品啊,所以呢,要多看些书,才能够发现自我是喜欢啥种风格的书籍的嘛,就这样的,以后也要多接触下这种书的,所以就小小决定了一下,自我要把这个作者的书籍都去看一下的,了解下这种风格的书籍啊,就算自我不是很会形容作者,和作品的,我能够上网去搜索一下,其他人是如何评论与评价的,找出同自我意见相符的观点啊,久而久之的话,自我就会学会原先来准确评价自我的正确观点的呢。哈哈,觉得好开心啊,找到一个方向让自我去奔向啊。
这书是由一个奥地利著名作家茨威格写的。简介说他,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曾流亡瑞士,由于目睹了战后人民的灾难和社会道德沦丧,开始用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法探求人类的灵魂。他的作品匠心独具,充满人道主义精神,也充满着对社会的批判,尤其是“以罕见的温存和同情”(高尔基语)塑造了不少令人难忘的女性形象。作品集:诗集《昨日的世界》《人类星辰》,散文及小说方面,着重心灵的探讨,对复杂感情的描述有神来之笔《一封陌生女子的来信》《看不见的收藏》《象棋的故事》《热望的秘密》,传记作品:《三大师》《罗曼。罗兰》《同魔鬼作斗争》《自画像的名手》《精神疗法》《玛丽亚。安托万内特》《玛丽亚。斯图亚特》。不限于史实,而着重刻画人物的心态和性格。
《一封陌生女子的来信》里有四个短篇小说:一封陌生女子的来信,看不见的收藏,一颗心的沉灭,热望的秘密。
一封陌生女子的来信:讲述的是一个女子从小就喜欢上一个邻居的男人,那人是双重性格的,风流不羁与对文学的执着,但这男人却从来都不记得这个女人,不认识她的,就算在人生中有过那么几回的相遇和相处啊,并且这个女人还帮他生了个孩子,把自我的爱都全注入到这个孩子身上,但他却死了,连同这个女人的心也一样跟着死了,所以再最终一刻写上这封没备注的信来向女人深爱的男人诉说自我的一向以来的心事。“我感觉眼前发黑,也许我连这封信都不能写完---可是我要集中所有的力量,与你谈一次话,仅这一次,与你---我的爱人,那个从来都不曾认识我的你。”
看不见的收藏:讲述的是一个已经盲的军人,很爱惜自我的收藏,但他却不明白自我的生活已经变成怎样的,是那么的贫困和艰难,他的太太和女儿,为了瞒着他,偷偷地把他的收藏拿去卖了,换些钱回来啊。但这位收藏者却还是把这本绘画作品当珍宝,每一天都会拿出来看,回忆和诉说绘画上的资料,他记得是那么的清楚和诉说时,是那样的神采奕奕的。而有个古董家来找上门时,也帮忙他的太太和女儿来骗他,并表现很喜爱,就像看到真的作品一样的。“这个古怪的,可笑的小气鬼,却是个绘画作品的收藏家,他对艺术品显示出非凡的聪明,丰富的知识和精致的口味。我想到那句古老的至理名言----我想是歌德说的“收藏家是幸福的人””
一颗心的沉灭:讲述的是一个父亲的多疑,自我可爱漂亮爱护的女儿,竟然做这种事,不能容忍,自我的妻子也是如此的。自我辛苦挣来的钱,就是让她们这样的么,社交活动啊。而自我呢,就慢慢地被她们忽略啦,不再留意自我了,从而让自我把自我的心冰洁起来,孤独,变得不爱说话,怪怪的,就这样,慢慢地死去了。“不必须非得受命运强烈的打击和突来的暴力挫折,才会使一颗心产生决定性的震撼;一个匆促草率的原因而造成的毁灭,也能激起命运之神更大的乐趣。”
热望的秘密:讲述的是一个生病孩子的故事,这个孩子很想当大人,不要总让人觉得自我是孩子。其中有个怀着诡计的色狼男人,想接近他的母亲,却是先从孩子的身上开始接触来认识他的妈妈,从而让他觉得不开心,觉得被骗的感觉。并且妈妈的改变也让他觉得厌恶,所以他决定要找出他们到底藏着什么秘密的,经常搞乱妈妈和男爵之间的计划,被他们觉得讨人厌的孩子。最终自我跟妈妈吵架,不细心打了一下妈妈,因为害怕,所以逃走了,去找自我的祖母。在这个过程中,自我认识到这个世界有很多是自我不懂的,有很多秘密的,所以觉得自我是幸福的,要开始觉得自我做小孩是个好事来的。“黑暗,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多么可怕,又多令人意乱情迷!是兽,是人亦或是风?像幽灵似的使一切沙沙声,劈啪声,隆隆声全混在一齐。”
哇,好努力地来写了这样一篇读后感呢,真是佩服自我呢,以后也差不多要这样啦,写写读书笔记啊,对自我易遗忘东西的人来说,是件好事啦,记住自我以往看过的东西,和里面大概的资料是怎样的啊!感觉好好窝啦啦啦。之后就是把它发到自我的博客上啦,永远保留下来!
篇26: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为什么会接触到这部作品呢? 源于在学习强国上看到一篇文章,上面谈到了对作者影响很大的哲学作家以及他的作品。所以就去想办法找到这篇文章来读了。不过也是第一次接触茨威格这个作家的作品,在看他的作品之前去查找了一些关于他的资料,影响了一大批的后来者,所以抱着浓厚的兴趣开始和他对话了。
作品讲述的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凄婉动人的长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袒露了自己绝望的爱慕之情。而这个作家,就是在小女孩13岁时搬过来的邻居,少女的痴迷,作家的活力,让这个成绩不怎么好,站在人群中找不到的少女一步步为他改变,最后变成了一个容貌出众的少女,而正是这出众的相貌引起了作家的注意,他们渡过了销魂荡魄的三夜,那浓情蜜意的缠绵和缱绻令她心醉神迷、终生不忘,但她却没有诉说对他的爱情,而是希望作家把她搂在怀里的时候,心里能激荡起某个模糊而遥远的回忆,然而作家还是没有认出她这个当年的邻家女孩。
也正是这销魂荡魄的三夜,让少女变成了少妇,有了小孩儿,为了让小孩能接受到最好的教育,她不惜委身于一个个有钱的男人,但又拒绝倾慕者们的求婚,为的是不受婚姻的牵绊,保持自由之身,幻想将来有一天能够回到作家身边。正如少女在信中写到的那样“我身体给了他们,但我的心永远在你那里。我想你会理解的。”
......
直到"陌生女人"在失去孩子的凄凉和病痛中孤独地死去,作家始终都没有认出那个与他几度邂逅甚至在黑暗中欢爱的女人就是当年的邻家女孩,只把她当作欢场中的卖笑女郎,无数风流艳遇中的一个。读完"陌生女人"的绝笔信,作家只朦胧地感觉到了一些感情上的蛛丝马迹,却始终没能确切地回忆起她的形象。
小说以一名女子最痛苦的经历,写出了爱的深沉与奉献。 当看完这本书的时候,竟不知如何表达,少女到离世时对这个“负心”男人没有一丝丝的恨,有的都是爱,一种无条件的爱。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凡有所学,皆成性格。人的气质、气场、气魄、气量、气概,很可能跟他的阅读、历练构成因果关系。如果这四年你没有荒废,未来四十年你就有可能相对从容。读“无用的书”,日后方能做“有用的人”。
品诗词,读历史,阅小说。诗词给人灵秀,历史给人睿智,小说给人阅历。最后还是强烈建议朋友们抽空看看这部短篇小说,篇幅不长,里面却又很多值得深思的地方,尽管可能是无用的书,但还是推荐你读一遍。
篇27: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著名作家斯蒂芬。茨威格的优秀短篇小说之一。
著名的小说家41岁生日的那天,从外面游玩回到家里,在信箱里看到一封厚的奇怪的信,他好奇的打开信封坐下来看:
一个女人,在生命以最美绽放的十八年,去守侯一份仅仅是她所珍惜的感情。看着深爱的人周旋在香肩软腰里,一次邂逅,一次遗忘;再次邂逅,再次遗忘,心是怎样的痛?
不是没有失望,只是任失望一次次侵袭,却控制不住自我继续爱着,又或者,她根本没想去控制。从年幼的她撞到他怀里那一刻开始,爱,是那许多年一向支撑她活下去的勇气。“世间再没有比置身人群之中,却又孤独生活更可怕的了”,“我一心想着你,在心灵深处始终单独和你呆在一齐。”不在他身边六年,就是这样靠回忆,不到一年的点点滴滴的回忆度日。然后,回到他的周围,希翼着能到他的身边。
“我一回来就去找你!”这是他离开前的承诺,一个男人是这样能够轻易的将承诺说出口,却又完全不留任何痕迹的忘记。能够不拥有,可是不要拥有后再失去,那种空白的痛让人难以承受。这个坚强的女人却带着深深的失望,和一个属于他们的孩子,孤身远行了,带着爱离开了。
“我期望你想起我来总是怀着感情,怀着感念。纪念那忘却的时刻。”然而,他却不会想起,如果没有这最终的一封信。
8年,又是8年的时间,她回来了,她游弋在形形色色的男人中间,为了让他的孩子,能够过和他同样的生活,不沾染灰尘,杂质的生活。她永远理解不了任何人,在内心,她只爱一个人,一个将她遗忘的那样彻底的一个人。能够放弃自尊,放弃一切去爱他,不在乎自我会不会让他觉得低贱。又是一次离别,同样的房间,同样的话语,“我一回来就去找你。”她灼灼的看着他,期望他能够回忆起她以往的幸福,可是,他没有,终没有记起这个女人。她明白,这又是一次永远不会实现的承诺。
她这样失落的穿戴着,即将离开那间承载着她一生梦的房间时,在镜子里看到他往她暖手套里塞进钞票时,我体会着心如刀割的感觉。在他眼中,她只是个风尘女子。是的,没有自尊的风尘女子。那一刻,她绝望了吧?疼到颤抖……
头发花白的管家都能记得的,而他却能这样忘记。眼泪最终在无人看见的地方滴落。
“可一夜之间他就残忍的撇下我走了。一去永不复回。我又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了,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孤单。”恒久以来她的爱转移的承载体也失去了,最终,内心不可承受的坍塌的了。绝望,彻底离开,结束自我的伤,自我的痛。
这样一个为爱而生,为爱而死的女人,让我心疼,让我动容。这就是女人,为爱能够不计一切,能够飞蛾扑火,为了一点点的幸福,即使再短暂的幸福,能够用一身的伤痛去守侯。无论那是个怎样样的男人,无论是否值得。爱了,永不回头。
信最终看完了,一些零碎的片段似乎能够拼凑起来,他似乎记起当初的小女孩,记起那三天的相处,那个年轻女郎的美丽,可是他不明白她的名字!他的身体已经麻木,手上的信滑落在地,桌子上的花瓶,在今日他生日的这一天,第一次空着,他也明白已经也将空着,他似乎吻到了白色玫瑰淡淡的味道还弥漫在这个屋子!他的眼泪最终掉下!
他努力的站起来,走到门口,推开房门,望向对面的屋子,隐隐约约,那个不起眼的小房间,有依稀的灯光,窗户微微的开着一线,窗户后面是女人十八年前童年时的样貌,她纯洁,美丽的眼睛,偷偷的观察着他的一切。
篇28: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无望的等候,并不是为了虚度光阴,也不是为了让他人感到羞愧,而是在痴痴等待一个不可能的答案。有谁,愿意用十八年的等候去换一个并不爱自己的人的遗憾。
她住在一个充满阳光的街区,一切是多么美好与难忘,当然,除了一户整天吵架的邻里。直到那天,那个命中注定的人出现在她的生命中,那个小说家搬进了这个小街区,她只觉一种朦胧的感情像一颗种子在她心中发芽、生根。时而像一条滚滚奔流的大江,惊涛骇浪,汹涌澎湃;又像一湾静谧的湖水,波澜不惊,一碧万顷。
她用各种方法去收藏小说家的存在,捡小说家的烟头,触摸小说家的门把手,甚至跟踪小说家,追逐他的影子。
但是,她搬离了这个幸福的街区,再见到小说家的希望渺若晨星,她非常难过,心如刀割;为了小说家,她可以由淑女变为脾气暴躁的女子;为了小说家,她可以与朋友争执到恨之切骨,她甚至抱怨是上天不公。
时光荏苒,十八年的的等候悄然逝去,在茫茫人海之中,她的目光仿佛又触碰到了小说家的影子,依然是那么令她魂牵梦萦,楚楚动人。十八年的等候早已使她变得成熟,她以最好的微笑迎接他,像迎接朝阳,但是,他竟然没有认出她来。
她有了自己的孩子,也像以前对待小说家一样对待孩子,宁愿职位低下也要让孩子上贵族学校。直至儿子病死前,写信前,她也在孜孜不倦的哺育孩子。
读到这,我才发现茨威格不只是歌颂女性在爱情中的牺牲和真挚,更加让我动容的是母爱的无私和伟大。
我们出生至长大成人,再到娶妻生子,父母对我们的爱从一而终,从未打过任何折扣,我们终其一生都还不了这份恩情。
此刻,我们正值青春年华,唯有刻苦学习,提升自己,在有空闲的时候,放下手机,帮助父母干干家务,听听他们年轻时候的故事,帮爸妈做一顿晚饭,给他们写一封感恩的信......表达爱,永远不嫌早。
小说的最后,小说家坐在椅子上,桌上是一封零散的信件,他面朝即逝的夕阳,吐出一长串的烟圈,长叹了一口气,发呆——为这深情的错过。
篇29: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故事前言:一个男子在41岁生日当天收到一封厚厚的信,这封信出自一个临死的女人,说的是一个缠绵的爱情故事,而这个故事的男主人公对此一无所知,感悟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18年前,她初遇男人的刹那,两人有短暂的结合,而后她经历了少女的痴迷、青春的激情,甚而流落风尘,但未曾改变对男人的爱,直至临死前才决定告白……
本书出自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短片小说,后来被中国导演、演员徐静蕾自编自导自演搬上荧屏,并在西班牙举行的第52届圣塞巴斯蒂安电影节闭幕式上获得最佳导演“银贝壳奖”。本书书述了一个女人一生中惟一的一次情感历程,从未成年的小女孩到花样年华的少女到风姿绰约的成熟女人再到——临终时才允许灵魂呼喊一次的生命垂危的病人。
读后感:一个少女在十几岁的时候疯狂的爱上一个作家,爱了十八年,爱的那样的痴狂那样痛苦,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才有勇气向对方表白,正如歌德说过的一句话:“我爱你,但与你无关”。故事造就了一个悲剧女性,她完全可以改变自己命运也有能力去改变,但都自己被拒绝,只因为“爱”,因为她的她的一生只爱过一个人,也只属于一个人。她无怨无悔,倾尽一生去爱一个不知道她的存在的人。
就如同片尾中女人所诉说的:“每年你生日的时候,我都会送束白玫瑰给你,可是以后,谁……谁还会在你的生日老给你送白玫瑰呢?啊,花瓶将要空空地供在那里,一年一度在你四周吹拂的微弱的气息,我的轻微的呼吸,也将就此消散!亲爱的,听我说,我求求你……这是我对你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请求……为了让我高兴高兴,每年你过生日的时候,——过生日的那天,每个人总想到他自己——去买些玫瑰花,插在花瓶里。照我说的去做吧,亲爱的,就像别人一年一度为一个亲爱的死者做一台弥撒一样。可我已经不相信天主,不要人家给我做弥撒,我只相信你,我只爱你,只愿在你身上还继续活下去……唉,一年就只活那么一天,只是默默地,完全是不声不响地活那么一天,就象我从前活在你的身边一样……我求你,照我说的去做,亲爱的……这是我对你的第一个请求,也是最后一个请求……我感谢你……我爱你,我爱你……永别…
他从颤抖着的手里把信放下,然后就久久地沉思,读后感《感悟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某种回忆浮现在他的心头,他想起了一个邻居的小孩,想起一位姑娘,想起夜总会的一个女人,但是这些回忆模模糊糊,朦胧不清,宛如一块石头,在流水底下闪烁不定,飘忽无形。影子涌过来,退出去,可是总构不成画面。他感觉到了一些藕断丝连的感情,却又想不起来。他觉得,所有这些形象仿佛都梦见过,常常在深沉的梦里见到过,然而仅仅是梦见而已。
他的目光落到了他面前书桌上的那只蓝花瓶上。花瓶是空的,多年来在他过生日的时候第一次是空的。他全身觳觫一怔:他觉得,仿佛一扇看不见的门突然打开了,股股穿堂冷风从另一世界嗖嗖吹进他安静的屋子。他感觉到一次死亡,感觉到不朽的爱情:一时间他的心里百感交集,他思念起那个看不见的女人,没有实体,充满激情,犹如远方的音乐。
故事结束了,让我看到字里行间那灼热的爱与撕裂忧伤的痛,男女主人公无数次的擦肩而过,最后却是一次次的失望,最后是含泪的绝望,心里有心痛、有悲伤、有惋惜,百感交集于一身,让我久久不能平静。问世间还有这样痴情的女子吗?-----记住她的名字吧,丽莎
启示:生活就像一张白纸,每个人都是一支画笔,暗淡或绚丽全凭自己去描绘!
篇30: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这是一部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作品,书名《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个名字的确够新颖,引人注意。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拜读了这部作品,有什么词能形容我读完之后的心情呢?只有震撼一词了!让我震撼的的是一位男性作家竟然将一位女性的心理描写的如此细微,好像是作家本人经历过这件事一样,哪怕就是大多数经历过这种爱恋的女孩子都未必能写的出她内心全部的感受。茨威格被高尔基称为“世界上最了解女人的作家。”“他笔下的女主人公往往有不幸的遭遇,他先用细腻、优雅的文笔将这些遭遇记录下来,再一点点剖析不幸背后的精神匮乏和道德败坏,同时赞扬爱和仁慈。”这篇小说讲了一个痴情的少女的故事。在她十三四岁的时候遇到了一个作家R,R和她住在一个院子里,她们仅有几次擦肩而过。目光交接的缘分,使这个天真的少女无可自拔的爱上了这个风流倜傥的男人,并爱了他整整一生。直到她在弥留之际写下了一封信,娓娓道出了她对这个男人的爱恋,她写的甜蜜却让读者读的心酸。
书信的第一句便是:“你,一直都不知道我存在的你啊!”这句话引起了作家R的好奇心,之后便是一位承受丧子之痛母亲的独白。文字间都是对孩子的爱意和对作家R的爱恋,书信中无数次提到“你啊,从来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让读者一听就知道这是一场痛彻心扉的暗恋,她终其一生都在追寻作家R,可是有谁能懂一个女人脆弱敏感而又深情的内心呢?
女人写等待作家R搬来之前,她看着仆人们忙忙碌碌的收拾着屋子,她第一次对作家R有好感是看到了仆人放在院子里的书,女孩看到了那么多精美的书,开始对这家主人产生无尽的好奇。爱上他是因为一次眼神的交汇,女孩记得是他从马车上跳下来,她神使鬼差的给他开了门,他用对女人专用的极富挑逗性的眼神看着女孩,并说了声谢谢。“一见杨过误终身。”女孩就因为这个眼神沦陷,并用一生去追寻作家R。“我要把我的一生全都讲给你听,我从认识你的那天起,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生命。”“在那以前,我生活在一团乱麻之中,我不想再记起那段糟糕的岁月。那日子就如满是灰尘和潮湿的地窖一般,满是蜘蛛网。我的心早已淡漠。”作家R的到来仿佛像神灵降临一般,点燃了一个女孩灰暗的世界,遇到他的那一天仿佛耶稣降临,凤凰涅盘,是一个伟大而又神圣的日子,女孩将这一天作为自己生命开始的一天。我们可以想象的到女孩子为了引起心爱人的注意穿上最美的裙子,将头发梳的整整齐齐,在镜子面前练了无数次自以为最动人的微笑。遇到心爱的人的时候将最好的自己都展现出来。作家走过来的时候自带光环,可是女孩儿却自卑到尘土里,她像一粒尘埃一样跌落到地上,却在地上开出了花。我能想象得出作家走过来的时候她是如何小心翼翼的呼吸,手足无措,百般滋味更与何人说。“我依然热情不减的回忆着那时的事情,每个细节都不放过。”可是作家却径直的走过她的面前,没有注意她的裙子,没有注意她的头发,没有注意她的微笑,甚至没有注意到有个女孩站在哪里看着他痴迷。
我读这部小说的时候被女孩儿执着的爱深深地感动。她们初识,女孩儿正值豆蔻年华,那时候对一个毫无交集的男人一见倾心是可以理解的,那时候的爱情单纯而又盲目。女孩每天偷偷观察作家,直至因为母亲另嫁而搬离那座城市。女孩儿在搬家前一晚趴在走廊的窗口里等着作家的到来,她相信作家和她一样是爱着她的。走廊的寒冷和深夜的睡意是刻骨铭心的,那晚的期待是真的,那晚的寒冷像寒冰一样,一点一滴渗入骨髓,而期盼爱人到来的心却是火热而又热烈的。
凌晨两三点,作家终于来了,女孩儿激动、惊慌失措、浑身发抖,她全身都感到了无比的灼热。可是,可是作家不是一个人回来的,他还带了一个女人。女孩儿听到作家低声说话的声音,女人娇媚的笑声和绸衣拖在地板上的声音。女孩儿静静地听着,她听了有多久呢?她也许在听着,也许那一刻的她失聪了。她走了,没有见自己心爱的人最后一面就走了。
一别两年,这期间的折磨只有她自己与那些和她有过一样经历的女孩子才知道。长大后的女孩来到了那座城市。一次“偶遇”,男人终于注意到她了,她们擦肩而过,她们彼此回头相望,女孩儿的眼神里是款款深情,是激动,是期盼,男人的眼睛里只有一个漂亮的女孩。作家邀请女孩到家里去做客,这对于女孩儿来说是莫大的恩赐,她欢欣雀跃。她们第二次相遇,作家R依然没有认出女孩来,他把女孩儿送他的白玫瑰插在女孩儿头发上,那是作家每年生日的时候女孩儿送他一株白玫瑰,多少年来他都不知道那是她送的。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缘分是多情者的想象,是单相思的意淫。”事后,女孩儿留下自己的地址,等了无数个日日夜夜却始终等不到作家来找她。可怜的人儿啊,你想起他的时候或是哭泣,或是喜悦,或是低头不语,或是千娇百媚,你明明知道的他如果想你便风雨无阻,他如果想你,爱你,山海亦可平,可你依然为他找了无数个他不来找你的理由。
自从这个女孩怀了R的孩子,为了这个自己深爱着的男人的孩子,女孩觉得自己像被神赋予了神圣的职责一样,拉扯他长大,给他最好的生活,他的身体里流着作家的血。为了这个孩子,女孩做了有钱人的情妇。她忏悔,却内心自豪,她有着她们的孩子,孩子的身上流着作家的高贵的血液,这是一项神圣的、伟大的使命。所有的人都疯狂的追求她,讨好这个美丽的女孩,只有作家将她忘却。
命运之神让他们十年之后再次在一家夜总会相遇。作家用相同的方法再一次邀请到了女孩。女孩放下了所有的矜持,一下子接受了他的邀请,他微微吃惊。所有的女人哪怕是在自己心仪的对象面前都会欲迎还拒,哪怕是出入这种高级场所的妓女都会表现出矜持,可是面前的这个女孩子一下子接受了。他不知道,这个女孩为了这一刻准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为了他的到来连呼吸都是练习过的,他不知道,女孩跟着作家从走廊到房间那一段时光是她从小到大最欢快的时光,这种欢快是致命的。可惜作家还是没有认出她来。第二天,作家塞给女孩子一叠钱,那一瞬间女孩自尊崩塌。女孩走到白玫瑰前,要了一支白玫瑰,作家把花插在她的头上,却依然想不起她,他以为她是烟花女子,他对她的轻浮不屑一顾。可是作家又怎么会明白一个女孩爱他入骨,从年少到生命结束,把自己的一生交给了一个男人,为一个男人而活,男人却以为她是寻欢作乐的女人。
有一种爱叫飞蛾扑火,你可以伤害我,却无法阻止我爱你的心,无法阻止我爱你。少女的心是极易满足的,她会因为见了爱人一面而欢欣雀跃,因为爱人的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一句话而开心不已,她会以为那点点滴滴里都是爱人对她的千言万语的浓情蜜意。女孩从不怪作家的风流,依然在想着连她是谁都不知道她的男人。之后的她从青涩到成熟,竟然一直对那个男人念念不忘。有了他的孩子,混迹于不同的男人中间,作家R依然是她最大的软肋,她依然会在看到他的时候沦陷,毫无抵抗之力。爱一个人从青涩到成熟几十年爱意从不曾改变,追寻的目光从未停歇。
李易安说“柔肠一寸愁千缕”。从古到今,多少人痴,多少人怨,多少人寂寞,多少人销魂。依然有人前赴后继。大多数爱情故事都以不圆满而剧终,增添悲剧的色彩,让读者读完之后依然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爱是一个人的事情,而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所以,我爱你,与你无关。”女孩儿爱的疯狂,爱的卑微,爱的痴迷,但是不忍心告诉作家,不忍心如此不完美打扰作家完美的生活。爱情一直都是伟大的,可是总有人去亵渎她。她用一生去爱一个人,每一个呼吸都是为了作家。因为爱他,不愿成为他的负担;因为爱他,舍不得责怪他;因为爱他,将自己变得卑微;因为爱他,将所有和他有关的一切都视若珍宝。也是因为爱他,所以他的伤害才那么肆无忌惮,直击心扉。女人直到死才敢将自己对作家深深的爱意说出来,她多么害怕自己的爱是爱人的羁绊。
女人以爱为家,男人四海为家。一开始我觉得这个女人可怜,所有的一切都是咎由自取,在一场爱恋中将自己做的那么卑微,注定了是一场悲剧,是一场自我的毁灭。最后的最后感动是因为我发现这个女孩是千千万万个恋爱中女孩子的影子,有人陪我从青涩走到了成熟,你却一直不知你对我来说有多重要。款款爱意,落落深情都是幻想。大多数女孩在爱中痴狂,却不只是爱的不仅仅是自以为的爱人,也是年轻无谓的自己。我们都知道作家R并不是多完美的男人,他浪荡成性,他也不是多有名气的作家,却偏偏让一个少女为他一生痴狂,作家R是那个女孩子的梦啊,是她关于一切完美男人的想象,因为他有很多书,因为他有很多朋友,因为他的眼神温柔,因为他……,他的好让一个女孩痴迷,他的不好同样被女孩子想象成了完美。她爱他,仅仅因为他是她年少时的梦,是她想象中完美无瑕的爱人。
再次向这位伟大的作家致敬。可以不认同这种爱情观,可以为这位女性感到可惜和悲哀,但是不可否认,这部小说写的很精彩,作家对于女性的心理描写是非常成功的,这种写作方式也非常的新颖。用书信的方式,用缠绵悱恻的语言给读者介绍了一个少女感人至深的暗恋故事。少女暗恋是不同于其他人的,苦涩,漫长,甜蜜,痛苦。有人会去羡慕,有人会去惋惜,有人会去同情,有人会觉得不值,……可是我们不是她,不会懂那种爱情的乐在其中。我想我没有资格去批判什么,在这位伟大的作家眼里视如珍宝的,是女子奋斗一生,终其一生去奋斗的东西,我怎么能我的自以为是去批判。我能做的就是在震撼之余用浅俗的语言去记录我自己的感受,用泪水去涤荡心灵。
篇31: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每次读斯蒂芬·茨威格的短篇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我总会为小说中的女主角用一腔孤勇,倾慕一个男人一生而深感不值。
小说中的女人在13岁时,邻居家搬来了一个才华横溢、英俊潇洒男人。对于一个生活天地狭窄的贫穷女孩来说,这个拥有着一整个书架的精装书的男作家满足了她对男性的所有想象与渴望。于是,她义无反顾地爱上了他。
后来,母亲要改嫁到外地,临走之前的那个晚上,女孩终于鼓足勇气想要向男作家表白自己的心意,却发现男作家的身边已经有了其他女人。
女孩心灰意冷地离开了。可是,对作家的爱恋,却并未消减,反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越来越深,于是,被苦恋折磨的女孩又回来了。
为了引起男作家的注意,女孩每天守望在男作家的住宅周围,在日复一日望眼欲穿的等待中,有一天晚上,女孩终于引起了喝得醉醺醺的男作家的注意,两人一起度过了销魂荡魄的三天三夜。
后来,女人有了孩子,且又与作家多次相遇,每次相遇,她都盼望着男作家能够主动想起她来。可是滥情而又健忘的男作家只觉得她似曾相识,就是想不起来她到底是他众多女人中的哪一个?
再后来孩子死了,女人的寄托也没了,在悲痛与病魔的折磨中,女人凄惨离世。临死之前,她给作家独白了一封长长的信,道出了自己对他一生的痴情和爱恋。可是,作家在看完这封催人泪下的信以后,努力地想了很久,却也根本想不起女人的样子。
多么悲惨的一个女人,用尽了一生的力气默默地、不求回报地、卑微地爱一个人,到头来对方却连她是谁都不知道。
想起了曾在作家安宁的那本《一个人怕孤独,两个人怕寂寞》中看到的一个爱情故事。
故事中的她一直深受那颗阻生齿无休无止的折磨。可她始终没有下定决心拔掉它,不是因为怕疼,而是因为她爱上了为她看牙齿的那个淡定从容的牙医。
她欣赏他的干练,以及做事时的沉静稳妥,为了能够多见他几次面,多说上几句话,她宁愿忍受着牙龈一次又一次的疼痛,这样,她就可以打着清洁肿痛的牙龈和开消炎止痛药片的借口频繁地光顾他的诊所。
那些药,虽然她都拿回来了,她却从来不吃,全都被她放在一个盒子里,盒子里都堆得满满当当的。药片中间还藏着一个浅蓝色的口罩,那是她趁他不备,偷偷从桌子上放入包中的,每次想他时,她就打开来看,仿佛他就一直陪伴在她的身边,因为上面还残留着他若有若无的气息。
她甚至还改了上班的路线,每天都要绕一段路,这样便可以斜斜地看到他的诊所。
她明明知道他是有女友的,可她还是忍不住狂爱他,爱到什么程度呢?即便他们不分手她也一样接受。她以为,总有一天他会发现她对他的痴恋,不曾想,连他身边的小护士都看得出来她对他的深情,唯独他从容淡定、习以为常。
终于有一天,当她再次忍受着牙龈的疼痛来诊所时,她碰到了他和他的女友,他的手很自然地环住女友的腰,两人正在甜蜜地商量着拍婚纱照的事情。
她呆立在原地,心如刀割,也就是在那一刻,她突然明白:这一场爱正如她的那颗阻生齿一样,根本没有必要这么翻来覆去地为它纠缠。
于是,她让他拔掉了她的那颗阻生齿,连同拔掉的还有她对他的那份爱恋。
后来,她终于遇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被幸福的粉色泡泡包裹着她很是庆幸自己及早醒悟并趁早放手了那份无论自己怎么努力也始终得不到对方回应的爱情。
在这样一个速食爱情的年代,我知道依然有人深情地活着。可是,亲爱的,如果你的一腔深情始终得不到对方的回应,那就没有必要再一味地坚持,一味地付出,倒不如及时止损,趁早放手,耐心地等待着真爱的来临。
就像《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的女主角,如果她能像《一个人怕孤独,两个人怕寂寞》中的她那样早一点醒悟,及时放手那份得不到男作家回应的爱,找一个普通人,过着寻常人家的生活,大概也就不会有那么痛苦而又悲情的一生了。
篇32: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你,和我素昧平生的你。”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微妙的感觉,好像抓住了什么,却发现两手空空。一句一句我都认识的话,组合到一起产生了奇妙的思想。有人告诉我这是美食,我也尝到了陌生的淡淡香味,明知道它本应该让可口,我只能在此停下了。这种无力感就和我现在试图描述它一样。(最近读茨威格和王怜花的古金兵器谱总有这种感觉)。
我爱你,与你无关,这恐怕是最著名的一句了,也许是我看书不细致,我没有找到这句话。我记住的只有“你,和我素昧平生的你,我始终爱着的你”,“请耐心,亲爱的,我要向你从头诉说这一切,我求你听我谈一刻钟,不要疲倦,我爱了你一辈子也没有感到疲倦啊!”,“我时刻为了你,时刻处于紧张和激动之中,可是你对此却毫无感觉,就像你对口袋里装着的绷得紧紧的怀表的发条没有一丝感觉一样。怀表的发条耐心地在暗中数着你的钟点,量着你的时间,用听不见的心跳伴着你的行踪,而在它嘀嗒嘀嗒的几百万秒之中,你只有一次向它匆匆瞥了一眼。”一个人的一生都在一个59KB的TXT里,我记得的,只有这几句。
叫这个人X好了。X是个幸福的人,这是我的第一个想法。怎么判定是幸福还是不幸呢。对于大多数人肯定是不幸,因为大大多数人不会这样的爱一个人。卑微的,被漠视的爱情,卖淫,情妇,再加上个拖油瓶,付出了一切之后发现生命中的唯一居然不记得自己是谁。可是X说她并不后悔,如果时光能够倒流,她仍然愿意这样选择。我觉得这就叫幸福。乏味的活到世界末日,还是痛苦的燃烧一秒。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荣幸,无论是或者还是死去,都是一种幸运。
我啜饮过生活的芳醇 付出了什么,告诉你吧 不多不少,整整一生 他们说,这是市价。 他们秤了秤我的份量 锱铢必较,毫厘不爽, 然后给了我我的生命所值 一滴,幸福的琼浆!
为什么X在活着的时候不去找R作家,却在生命的最后几个小时诉说了十几年的爱恋。因为爱他。X不想让R感到束缚,不愿意纯粹的爱情变的堕落。这是放在生命的圣坛里的神像,远远地望着,为他受苦,为他死去,但是不要靠近,太完美的事物经不起时光和熟悉。说起来有点矛盾,只有依靠得不到,爱情才能永生。有些东西,宁可让它栩栩如生的死,不愿他行尸走肉的活。
张无忌年轻的时候喜欢过一个叫朱九真的,这个朱九真很坏,设计害他。但是那时候张无忌完全被初恋迷昏了,朱九真要他去死他也毫不犹豫的去。几年之后张无忌再见到了朱九真,却一点感觉都没了,还奇怪自己当初怎么会那么傻。与此类似,阿离在整个倚天屠龙记里几乎就干了一件事:“寻找少年张无忌。”在最后阿里知道了曾阿牛就是张无忌,反而说他不是张无忌,她要去天涯海角的继续找下去。我要说的就是他们爱上的不是朱九真或是张无忌,而是那个心目中的完美恋人的幻影。他们需要的不是对方的真实感情,而是自己的内心满足。她叫朱九真还是猪八戒,他叫张无忌或是曾阿牛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爱那个人。怎么可能不爱,因为她就是我心中的完美的神。张无忌最后醒悟了,分清了朱九真和白雪公主,阿离没有或是不愿意醒来,当然我不能说她不幸福。毕竟庄生梦蝶,是耶非耶。
我想说的是醒悟之后怎么办。有个科幻小说叫七重外壳,说的就是一个人经历环境仿真测试,他找到了六个破绽,每次好像都回到了现实世界,直到下一个破绽出现。但他终于通过了所有的测试,但是已经分不清自己生活在何处,一辈子总是用怀疑的目光寻找并不存在的破绽。X了解R吗?她爱上的是自己的幻想吗?我不知道,现在设想X以前不知道,看了我的读书笔记醒悟了,醒悟不合适,那就怀疑吧。她开始认真思考这种感情,那么我说,爱情死了。无论结果是什么,怀疑的幽灵已经逃出来了,神的光芒上有一片阴魂不散的黑云时时拷问着X现实还是虚幻的问题。忘了在哪里看到:“当你开始考虑一件事值不值得,它就已经不值得了。”
我说过X幸福,这也是原因之一,她不仅有了一个梦,居然没有醒。很多人小时候为了某个小美女小帅哥日夜不宁过,长大后再也不能不顾一切的为一个人万劫不复。学生们永远是革 (敏感) 命游 (敏感) 行之类激情活动的主力军,大爷大妈们安安稳稳的提着菜篮子走过,心里不知道有没有一点惆怅一点怀念。满篇说的都是爱情,其实可以以此推彼的, 理想正义什么的其实也差不多是这个意思。
篇3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当时看到一个名字,记忆比较清晰,叫做《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我本没有抱着多大的兴趣,但不久后又在电视上看到《声临其境》中这一段的配音。
于是我在kindle上下了《茨威格文集》,整整三册,当然我并没有看完……
现代中国言情常常讲究间接地描写一些咳咳的语句,比如丁墨的一系列言情小说呀(我看了可多了,给你举一举《如果蜗牛有爱情》《他来了,请闭眼》《我和你的倾城时光》《最好的我们》等等)不过也可能是广电局的产物,但是外国直译的书变有所不同了,它的语言夸张大胆,肆意在黑暗中大胆地燃烧自己,爆发,蓬勃,充斥着浓郁的情欲与激情,这似乎应了安妮宝贝在书中写过的一句话“情欲像黑暗里翻滚的潮水,虽然强烈但并不肮脏”。我开始理解所谓地爱情与欲望,因为在我过去的观念中,有爱情就不该有性,有性的身体就是被遗弃到臭气烘烘下水道的口香糖,恶心极了。
既然这本《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如此饱受赞扬的故事,我也就来说说自己的看法吧。一个女人爱上一个似乎没有爱的男人,她十三岁坠入爱河,十八岁为他自杀。她年轻漂亮,有许多真诚帮助她的追求者和朋友,但她却执迷不悟,无谓地期盼失望安慰再期盼。但是男人又有什么错呢?这是他的生活方式,他习以为常,也没有人回同她一般守身如玉只为为他绽放。她应该放下执念的,她的先天条件足以使她前途无量,而不应该香消玉殒在最美好的年纪,她为了一个压根不记得她的男人放弃了一切。
我觉得很不应该。
女人是感性,但拿得起放不下就是懦弱与无能。耿耿等了余淮十年,她放弃并且伤害了向她求过57次婚的路星河。我希望耿耿余淮好,因为他们彼此心里都有对方,冲破这堵墙便能毫不犹豫地以心拥抱。而故事中的他们,可以毫不犹豫地以身体以汗水摩挲亲密无间,但环绕于心的都是敷衍的鲤鱼的记忆。
她爱上了不该爱上的人,这不是错。
她执迷不悟无可救药地沉醉在不该爱的人的炽热的肌肤与冰凉的温度中整整三次,这就是错。
作为一个女人,要活得洒脱与自由男人不是一切,他们的染色体还在变短到底什么能放弃什么不能,请清洗一下脑子再来执着对于故事中的她,我不抱有太多的同情。
当然了 故事中女孩毫无杂质的纯粹爱情是在这世上弥足珍贵的财富。学校里,培育着我们要养成批判性的思维,以至于我对这样的爱慕没能做到真心的敬意。但我想,这,才是最初的爱情吧。
篇3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应该说,女主人公是值得我们同情的,但是又让人感到惋惜。我想到一句歌词:我爱你爱得死心塌地,你却伤我伤得那么彻底。女主人公第一次对这位作家有感触是因为她寻思:“这个人有那么多漂亮的书,这些书他都读过,他还懂那么多文字,那么有钱,同时又那么有学问”。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我们可以看到,陌生女人对小说中的作家是极其崇拜的。我们说说关于文人藏书的那点事。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者,掌握充分的资料是必学的,但是果真有那么多书就有那么多的学识吗?这么来看,一些大的书店的经理应该是最有学识的了,可是显然不是啊。因为在藏书者中除了真正的学者,还有藏书家,还有附庸风雅者,还有骗子。
看了徐静蕾的电影之后,一些同学讨论,网上一些社区和论坛也在热烈讨论。其中有人认为是“男人一夜,女人一生”,而且流传很广。我个人认为这个观点有点欠斟酌,这样的话被女权运动的人看到了,不把人家茨威格鄙视死了,讲这话的人也要注意了。其实这个陌生女人还是有掌控自己命运的能力的,只是她不愿把握。正是酿成的悲剧,这种把美好的事物撕碎给我们看的故事,引导我们进行细致认真的思考。
爱需要回应,需要交流。顺便为中国移动做个宣传:沟通改变世界。我们试想一下:当小说中的作家绕着圈子试探性地提出许多问题的时候。如果陌生女人主动告诉作家情况,故事会不会有点改变呢?其实 1948 年的美国摄制的那版电影应该说是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假设,那个电影在故事结尾处这样处理:儿子得伤寒而死,心力交瘁丽莎写了封长信给钢琴家,述说了 15 年来她从未停止的对他的爱。丽莎死后,悲痛的丈夫要求同钢琴家决斗,在读到丽莎这封感人至深的信后,原本准备逃走的他登上了驶往决斗地的马车……这样的结局可能会让读者舒服一些。
陌生女人为什么不沟通呢?为什么不要求呢?她害怕拖累自己爱的人,这一点在书中写得非常清楚:我知道你喜欢无忧无虑,欢娱人生,她怕他受牵连,更怕他会因讨厌这种牵连而记恨她,哪怕只是短短几分钟的念头。但是陌生女人并不是一个完全不想让爱人受牵连,完全不想自己的爱情受到损伤的人,她终生被动的等待着作家,而她应该明白:就是作家自己把她召唤回去,就是他突然改变了,要留她在自己身边一辈子,作家仍然会受到牵连,爱情仍然会有摩擦。她只是不想成为牵连和摩擦的制造者,所以她只能被他“招之则来,挥之则去”。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无关风雨月。
其实这本书中所讲到的作家的品性,我们可以认为文中的陌生女人是知道的。开头的地方陌生女人就说道:“我当时无意识地感觉到了后来每个人在你身上都得到的那种印象:你过着一种双重生活,既有对外界开放的光亮的一面,另外你还有十分阴暗的一面……我这个十三岁的姑娘,第一眼就感觉到了你身上的两重性,当时像着了魔似的被你吸引住了”。换个角度来理解,也就是说或许陌生女人喜欢的就是作家的这一面,她不一定要求作家对她负责,只是希望能跟作家产生纠葛。就像罗素所说的,有时候人们知道一个人是荡妇,但是有的人却偏偏喜欢,因为这样的女人给了他们某种艳遇的可能。当然,陌生女人的这种感觉不能这样来形容,但是中间的道理本质上却是相似的。
当一个人发现自己的选择不是很正确,应该怎么办?可以有很多种答案,但无非就是两种:坚持或者放弃。其实陌生女人有放弃的机会的,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她离开了作家,在普通情况下来看,这个故事应该结束了。可是茨威格又巧妙地安排他们两个人再次见面。而在这样的情况下,陌生女人依然那样疯狂。在小说中,作家的仆人出现的次数并不是很多。但是结尾部分是十分震撼人的。结尾写道陌生女人“在前屋我几乎和你的仆人约翰撞个满怀……就在我正面看他、噙着眼泪看这形容苍老的老人的这一刹那,他的眼睛突然一亮……就在这一瞬间老人认出我来了”。我们知道,陌生女人说到:“可是即使我脱去衣服赤身裸体,你也没有认出我是谁”。而这个仆人约翰则是从陌生女人童年时代起就没有再见过她。如此鲜明地对比,让我们感到小说中的这位作家是多么没心没肺。稍微有点人际交流常识的人都知道,交流的第一要务就是记住人的名字。可能是因为作家生命中的女人太多了吧。交往的时候记住不对方的名字,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两个人的关系是不平等的。
篇35: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古今中外有不少歌颂爱情的诗歌,像汤显祖的什么:“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还有国外一位浪漫主义诗人的:“愿以我的爱杀死你,我与其饱览你的生,毋宁加速你的死。”
爱情本身就是一场让人欲罢不能的生死戏。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由一名男子收到的长信展开的。
长信的开头,是这样写的:“我的孩子昨天死了”,短短几个字,一下子就勾住了有书君的兴趣,同时也似乎意味着这个故事,注定是一场悲剧。
随着男主对这封长信的阅读,书中的故事也逐渐展开,但正如信中对男主所说的一样:“你,从来未认识过我的你”,没错,整封信下来,无论是男主还是我们读者,都不知道写信人到底是谁。就正如本书的书名一样,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在信中我们得知,女主小时候一直和母亲一起生活,没有得到过父爱的她性格腼腆,天然一身小家碧玉的气质。原本呢,生活也是平淡无奇,可突然有一天,男主闯入了她的世界,也就是故事开始,读信的那个男人。
话说这天,女主对门来了新的邻居,正在搬家,身为作家的男主出场方式很特别——未见其人,先见其一堆书,处在孩子时期的女主就这样把对方奉为了自己的男神。
在以后的日子里,女主就像是一个小迷妹一样,无数次的顺着自己家的门缝偷窥男主一举一动;晚上不睡觉,都要守着门,听男主回来的脚步声;没事就去翻一翻男主丢掉的垃圾袋,偶尔和男主的一次擦肩,都会让她心里幸福无比。
当然了,如果看见了男主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小女孩也会独自神伤好一阵。
虽然女孩对男主的喜欢,就像守护着自己的秘密花园一样,小心谨慎而又无比幸福。但这样美好的“幸福”却被打断了。母亲改嫁,女孩不得已不随着母亲迁往异地,从此便在自己单相思的苦恋中度过了青春时光。
多年以后,女孩长大成人了,也终于有机会回到小时候的住处寻找儿时的感情。有书君估摸着这老天爷也是被她的真情所感动,这么多年后,男主竟然还没搬走呢。
一天夜里,男主在家门口“巧”遇了一位纯情貌美的妙龄少女,其实啊,别看男主表面上是个文质彬彬的大作家,但骨子里却是个名副其实的“老司机”。
在遇到美女之后,他立即使用了自己的搭讪套路,请对方回家“喝杯咖啡”,没想到,少女竟爽快地答应了,其实,少女就是女主,而这巧合的相遇,其实是女主傍晚无数次的等待。
在发生了不可描述的事件之后,第二天早上,男主想要给女主塞上几张纸币,没想到,对方却仅拿走了他桌上的一朵白玫瑰,就这样,她成了他的白玫瑰情人。
篇36: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不久前看过老徐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看时已离片头有段距离。
但它很吸引我!
那是一个暗恋的故事,动荡、颓废但不失激情的时代背景增加了故事的(悲剧?)抑郁色彩。
女人很小时喜欢上了那个男人,那是一个走在时代漩涡中的男人,革命党吧,因为姜文的出色表演让我们看到一个神秘、颓废、风流、极具个性也却极富人文色彩的男人。
从他出现在院子的那一刻起,还是女孩的她就喜欢上了,是的,那是不同于周围很多人的男人,对一个喜欢做梦的女孩有难以抗拒的吸引力。
生活从那一刻起就成了背景,她的一切来回,似乎都在为了见到他,但似乎一切过程的苦难与委屈都是那么不在于心,因为暗恋她可以不要尊严,记得她有一句话:就是我躺在坟墓里,只要听见他的呼唤我也要站起来回过头来。
即使当她真正明白她不过是他身边一片浮云时,我们也似乎听不见她的心碎。
但最终在老仆人的眼神中,她或者我们读懂了那种绝望的悲凉!
关于人性也关乎爱情的!
篇37: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看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很是震撼,对于爱,我们或许有太多的理解。而当看了这本书之后,是真的被那份隐忍而有真诚的爱所感动。
一个女人,在13岁的时候就暗自里喜欢上了一个大她很多的男的,虽然不懂那就是爱,但心却时时刻刻为他而动,他的一举一动在她心中都是那么的唯美,她的世界里似乎唯一在乎的就是他了。当她知道自己即将离开他住的地方的时候,那种绝望让人为之而心痛。后来她的自闭,决定搬回来也只是为了再见他一面,默默的站在他的窗前却不敢靠近;看到他走过来却匆匆离去,生怕被认出来,可让她失望的是那个男的根本就没认出她,只是把她当做一个可以去追求的女的,可过后却不再联系,却只给她留下一个孩子,虽然她的生活很辛苦,可对她来说,看着那小孩,却觉得是满心的幸福,因为那孩子就是他的身影,似乎他一直都陪在她身边。而数年后的重逢他还是没有认出她来,又一次把她当做陌生女子而对待,她心中满是痛苦,却又不能表现出来。而在临终时才告诉那个男的,她没有丝毫的抱怨,只是想让他幸福,想让一个从没认识过她,但她却深爱的男的幸福。
这份爱太过深沉,让人震撼!或许当你真正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你能想到的就是想让对方幸福吧。
篇38: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暗恋从来都是寂寞的,犹如黑暗中开出的花朵,独自芬芳。
有人说,奥地利作家斯蒂芬.茨威格的短篇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将暗恋的孤独与伟大演绎到了极致,也有人说这是一份近乎病态的爱恋。
小说中,作者以书信的形式讲述了一个沉重而动人的爱情故事:
一位女子在即将离开人世之际,在她死去的孩子身旁,饱蘸着深情写下了一封凄婉的长信,向作家诉说了一段埋藏一生,不为人知的爱情。
小说篇幅不长,带给人的震撼却是强烈的。
一个13岁的少女,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一个中年作家,生命中初遇的这份爱情,成了她一生的劫。
而自卑,是横在少女面前无法逾越的鸿沟。
在她眼里,才华横溢、绅士儒雅的作家,是挂在天上的那轮明月,可望而不可即。
而她,则是那朵低到尘埃里的野花,她只有躲在黑暗中默默仰慕明月的耀眼。
命运,有时又是这样的不可捉摸。
它安排看似毫无交集的两人相遇,并有着某些联系。
女子与作家一共有过三次交集,悲伤的是,他从未认出她。
“在当时没有,在以后没有”,甚至是在他们有过两次肉体缠绵之后,他也没有认出她,而是谨慎地将几张大钞票塞进她的暖手筒里。
在他眼里,她同那些风月场所的女子并无二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莫过于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而且已然到了痴迷的状态。
从初次相遇的那一刻起,女孩便开启了疯狂的暗恋模式。
偷窥他家,了解他的作息时间,关注他的一切消息,买他的书,背他写过的每一个文字,蹲在他家楼梯口,站在他的窗下,看着他亲密地牵着一个又一个陌生女人的手,进进出出。
“可是请你相信,没有一个女人像我这样死心塌地的爱过!过去是这样,这么多年过去了,仍然是这样……
因为这种爱情不抱希望、低声下气、曲意逢迎、热情奔放,这和成年女人那种浴火炽烈、不知不觉中贪求无厌的爱情完全不同……
我毫无阅历,毫无准备,我一头栽进我的命里,就像跌进一个深坑,从那一秒钟起,我的心里只有一个,就是你。”
如此卑微怯懦,却又如此炽烈,犹如飞蛾扑火般跌进命运的深渊,热烈而孤独地坚守着心中爱的信仰。
无法靠近,只能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默默爱着,站在不远不近的距离,悲苦地演绎着“我爱你,却与你无关”的凄美之恋。
她独自生下他们的孩子,生育和抚养孩子的艰辛,令她难以承受。
为了让孩子摆脱贫穷,受到良好的教育,她不惜出卖身体赚钱。
为了他,拒绝所有的求婚者,为了他的孩子,又不得不沦为做别人的情妇。即便是这样,她都不愿意去打扰他的生活,要求他承担应有的责任。
女子的痴狂,固然令人肃然起敬,却也是唏嘘不已!
这种爱情近乎受虐,而她却甘之如饴。
无法理解女子的心理,或许她爱的已经不是作家,而是心中的那份执念。
执念,是一个非常恐怖的东西。人一旦有了执念,就会变得疯狂。
它如同毒药,慢慢侵蚀骨髓,融入灵魂,并逐渐长成身体中的一个毒瘤。
茨威格是奥地利著名的小说家、诗人、剧作家和传记作家。
他被众多研究者们认为是“20世纪出类拔萃的伟大作家之一”,“打开弗洛伊德危险闸门的的心灵猎手”,“世界上最了解女人的作家”。
高尔基曾评价这部作品“真是一篇惊人的杰作”。
虽然是一部中短篇小说,却暗藏着作家的精巧构思。
开篇以“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巧妙开头,令人暗暗称绝,这句话不仅吸引了作家也引起了读者极大的阅读兴趣。
信中多次提到“我的孩子死了”,这是贯穿整个故事的一条线索,是所有一切的因,也是所有一切的果。
如果不是她唯一的希望也没了,或许他永远也不会知道有这样一个女人在如痴如狂地爱着自己。
小说语言朴实、灵动,通俗易懂。人物不多,情节也不复杂,看似是一个失爱的女人絮絮叨叨的倾诉,却有种不动声色的、触动人心的力量。
这一切源于小说中精彩的人物内心活动的描写。
茨威格的作品大多以人物的性格塑造及心理刻画见长,他总能进入人物的内心世界,像剥洋葱一样一层层地剥开那些不能示人的情感。
小说中对主人公的心理描写,极其深刻生动,将女子内心深处的煎熬与困顿以及期盼刻画得淋漓尽致。
她一方面,不想因自己的出现给作家的生活带来烦扰,因为知道他喜欢的是轻松自在的生活;
另一方面,她又渴望作家能够认出她来,能明白她的爱,这双重的矛盾一直在折磨着她。
作者在表达对女性同情与惋惜的同时,也表达了对资产阶级男性玩弄女人感情的批判。从侧面反映了十九世纪女性地位的低下,她们是要依附于男性而生存的。
从创作背景来看,这部经典作品创作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欧洲动荡的年代,受外部社会环境的影响,茨威格的文学思想也受到很大的冲击。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他思想转折时期的作品,是他对以自我为核心价值的探索,同时也表达了他对所处的变革时代的精神危机的思考。
“他感觉到死亡,感觉到不朽的爱情。
百感千愁一时涌上他的心头,他隐约想起了那个看不见的女人。
她漂浮不定,然而热烈奔放,犹如远方传来的一阵乐声。”
篇39: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平时我在上课时,经常教孩子们写读后感和观后感之类的,今天我也忍不住“秀”一把。
前天晚上,我在网上看了徐静蕾导演的电影《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部电影是改编自奥地利作家史蒂芬。茨威格的同名小说,看罢感觉自己内心很有话说,似乎又什么都说不出来。
通过这部电影,我感觉男女对感情和性的认识,永远都不可能达到共识,主人公在很小的时候就爱上了一个风流成性的男人,这个男人似乎是个作家,但又不是。他好像经常出入灯红酒绿的场所,周旋于不同的女人之间,房间里虽有不少书,但是这些书似乎比不上他的应酬多。
女主人公还是一个读小学的孩子时,就已经悄悄爱上了他,不过,那是一个小女孩内心不可告人的秘密。
从那个时候起,小女孩就想接近这个男人,希望有那么一天,这个散发着成熟魅力的男人,他能够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开始重视她,并且爱上她。
后来,小女孩随着改嫁的寡母去了山东,后来慢慢出落成一个刚刚师范学校毕业的少女,她当上了一名小学教师,并且专门来到北京那所旧四合院,这个当初她邂逅这个风流男人的地方,重新租住下来,想着接近这个男人,让他认出自己,并且爱上自己。
后来,男人果真开始重视这个女孩子了,但更多的只是感觉眼前的这个女孩子只是适合发展“一夜情”的对象,女孩子又来到那所童年时代就来过的房间里,看到有那么多的书籍,再想想自己多年来处心积虑地想接近这个男人,让他爱上自己,可谓用心良苦,于是她忍不住靠着书架,眼泪无声地滚滚滑落,这时候男人走上前来,捧起她的脸轻轻吻着,于是他们之间有了“第一次”,第二天清晨男人送她出门,还信誓旦旦地说由于时局动荡,自己要去外地一趟,等到回来后马上就去找她。
没多久,抗战爆发了,女人同时发现自己怀上了这个男人的孩子,于是她悄悄离开北平,来到四川一个偏远小镇上生下了男人的孩子,后来为了生活所迫,她当上了交际花,周旋于上流社会形形色色的男人之间,那是因为她实在无能力凭正当手段单独抚养儿子,为了让儿子生活得更好,她只好出卖色相。
她带着儿子回到了北平,每年这个男人的生日,她都会差花店的伙计去男人的住宅送一束白玫瑰,就像当初他们有了“第一次”时,男人也送了她一株白玫瑰一样。
她在自己的交际圈子里,又与这个男人邂逅,可是很遗憾!这个男人居然没有认出来她!呵呵,因为这个男人经手的女人实在太多啦!他已经记不清谁是谁了,于是,女人也没有主动相认,她一直等待着某种时机。
直到有那么一次,这个男人又向她提出了那种要求,于是女人欣然去了男人的那所房间,再次发生了“一夜情”,不同只是:此时的女人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少女老师了,而是一位成熟的少妇,一个单身未婚妈妈,翌日清晨,男人依然给了女人同样的承诺,等到外出回来后,就去找她。可惜此时的女人已经不同于当初那个幼稚单纯的小学老师了,她明白这些话只是这个男人的敷衍之词而已。男人甚至趁女人不注意的时候,还往她的皮手套里塞了一笔钱,女人这时忽地明白:自己只是被他当成了一个上流社会的高级妓女而已。
女人临出门时,还刻意明知故问:花瓶里的那束白玫瑰是谁送的?男人说不知道,每年我生日的时候,都会有人送花,也不想深究到底是谁送来了花?女人又惺惺相惜地问:“能送我一束白玫瑰吗?”男人马上一口应允,殷勤地摘下一朵戴在女人的头上,然后就把女人送出了家门,他没有跟出来,也压根不想送出来。毕竟他们之间的关系有些见不得阳光。
神情无比失落的女人独自走在四合院里,邂逅了当初的那个老房东,那个看着他长大的老房东,一瞬间,老房东居然穿越时光,认出了眼前这个穿着华丽的少妇,就是当年那个寡妇家的小女孩,于是老房东望着满眼失落的女人,喃喃着:“小姐,您好!”这声音在女人听来,真是不无苍凉。
女人顿时感慨万千,此刻她关于自己编织的那个崇高美好的爱情神话,在一瞬间土崩瓦解,呵呵,真是悲凉啊!一个终身爱恋的男人,居然不及一个老房东那样关注自己,居然直到最后都没有认出来自己究竟是谁?而老房东只一眼,就认出了眼前的这个女人。女人随手将男人送的那笔钱塞到老房东的怀里,然后悄然离去。
此刻,女人的“多情”反衬出男人的“无情”。
最后,女人和这个男人惟一有关联的儿子,也患上了急病,在一夜之间死去,女人所有关于爱的希望都化为泡影。在临自杀前,她给这个男人写下了一封厚厚的书信寄去,然后在男人收到这些信时香消玉殒。男人读着这些信件,在屋子里惊诧地踱着步,感觉实在不可思议!一时间真是百感交集,可是这一切都悔之晚矣。
我看完这个电影后,感觉这个女人实在太感性!她活在自己编织的感情世界里,很像《色。戒》中的王佳芝。其实女人重感性,而男人重理性,这是男女情感方面的重大差别。
为了爱,女人可以豁出去一切,而男人却往往只重视自身或眼前的利益。因此为了男人付出一切的女人,真真最傻不过,可是现实社会中这样的傻女人,往往却比比皆是啊!所以,殉情的女人永远比男人多。
1、他安静的时候像个可爱的“小天使”,而哭闹起来却是个“小恶魔”。
2、弟弟经常傻笑,只长了小牙齿的他笑的真可爱。
3、她那张小嘴巴蕴藏着丰富的表情:高兴时,撇撇嘴,扮个鬼脸;生气时,撅起的小嘴能挂住一把小油壶。从这张嘴巴说出的话,有时能让人气得火冒三丈,抽泣不止,有时却让人忍俊不禁,大笑不已。
4、忽然间,天空一阵突变,一声巨雷响起,一道刺目的闪电划破长空,劈向产房,炫目的红光,照得人睁不开眼睛,待我等睁开眼一看,便听得一声婴啼,小少爷便出生了。
5、小宝宝的皮肤白白的,摸上去圆润光滑,细皮嫩肉的。他长得胖胖的,才八十多天,就已经十五斤了。我抱了抱他,真沉啊。他的头发又密又长,黑带点儿棕,棕带点儿黄,像在理发店里染过似的。
6、我的妹妹3岁了,她有两个美丽的大眼睛和一个小嘴巴,她是一个可爱的婴儿。
7、小宝宝的头长得很小,只有我表妹的洋娃娃的头那么大,脸圆圆的,红红的,像个熟透了的大苹果。
8、肥嘟嘟的小脸蛋,半米的眼睛,时而傻呵呵的笑着,时而吮吸着自己的小手指。
9、天啊!她真的好小哦。她的手只有我的六分之一大,一张可爱的樱桃小嘴。
10、哇!好可爱的小小孩,她睡在小小的婴儿床上正在美美地做着香甜的梦呢
11、小妹妹就像小天使一样,雪一样的皮肤,笑起来真可爱。
12、他约是4岁的样子,双眼里透露着只有孩子才有的纯净,一张小脸笑起来眼睛弯成月牙一样,露出洁白的牙齿,惹人疼爱。脸蛋上还有着婴儿肥,不高兴时撅起粉嘟嘟的小嘴,依稀还带着未擦净的口水。当真是可爱极了。
13、她的脸上有一双带着稚气的、被长长的睫毛装饰起来的美丽的眼睛,就像两颗水晶葡萄。
14、她的耳朵白里透红,耳轮分明,外圈和里圈很匀称,像是一件雕刻出来地艺术品。
15、他的皮肤像雪一样,就像个小王子。
16、圆圆的脑袋下一双大眼睛闪着智慧的光芒,小脸红扑扑的,就像一个半熟的桃。
17、宝宝已经五个月了,听到妈妈的声音会睁大眼睛张望,并露出甜蜜的微笑。
18、她的头圆圆的,像个小皮球,头发在阳光的照耀下乌黑亮泽,淡淡的眉毛下面嵌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睡觉时,却眯成了一条比棉线还细的缝。
19、一张胖乎乎的脸蛋,两串弯弯的眉毛;一对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个小巧的鼻子;一对菩萨耳,一个肉嘟嘟的小嘴巴;在嘴巴下面还有一个圆鼓鼓的双下巴。双手胖乎乎的,十指有短又粗,真可爱。
20、孩子噗哧一声笑了,露出了两排碎玉似的洁白牙齿。
21、他那又光又大的脑袋上,一根头发也没有。白里透红的小脸蛋上嵌着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像白水银里养着两丸黑水银,透着那股机灵劲儿,就甭提了。他那模样多招人喜爱!
22、我们常常给宝宝放音乐,只要音乐响起,小宝宝会非常安静,自已挥手蹬腿的能维持好长时间。有时我们会逗她说说话,她好像能听懂似的,伸着头,嘴巴呈O型盯着我们,偶尔还会发出轻微的声音,像是与我们对话。平时她总会乖乖的,没有特殊情况下很有原则,我们非常喜爱她。
23、也许很有姐妹缘,这个妹妹平时不怎么多笑,可只要她姐姐来了,就会对着她笑,有时会是微笑,眼睛对视着姐姐,乌溜水灵的成月亮弯弯,嘴角微微上翘。这种对视的微笑是那么的自然、迷人和不可思议,有种说不出的味道和魅力,看了让人难以忘怀。
24、她露出一口排列整齐的牙齿,好像珍珠一般。
25、在公共汽车上,看见一位年轻的妈妈带着个小男孩儿,坐在最后的那排椅子上。孩子好可爱,圆圆的脑袋,大大的眼睛,发根处留着一条细细的辫子。
26、她的樱桃小嘴也是粉粉的,可爱极了。
27、她全身都透着一股淡淡的粉色,娇小极了。
28、他躺在妈妈的怀里睡觉,睡得又香又甜,脸蛋红红的,像是一个红红的苹果。他睡着睡着笑了起来,好像在做美梦,他的小手紧紧地握着,好像拿着东西不放。小宝宝好可爱。妈妈说我小时候也是这样子,睡觉的时候,有时候会哭,有时候会笑,好有趣呀!
29、小弟弟才两个月大,身体裹在毯子里,显得非常娇小。
30、他睡得很香,两只小眼睛眯得很紧,像两条细细的线;两根眉毛像两枝柳条般细细的;小嘴巴常常一张一合的,好像想呐喊他来到这个世界的喜悦。
31、嫂子看他睡得沉沉的,就用手捏了捏宝宝的耳垂,这下可不小心把宝宝弄醒了。只见宝宝满脸涨得通红,眉头皱着。但才没过了多久,就又眯起眼睛呼呼地大睡起来了。
32、解开小棉被给他上厕所的时候,他就动个不停,脚一会儿往前踢,一会儿往后蹬,手一伸一缩的,动个不停。好像在做广播操,又好像得了好动症。真有趣!
33、我家宝宝是人工喂养,很多时候,肚子饿了要等我们给她泡奶粉,如果等待时间多了,可把她给急得,此时哭得是一声比一声厉害,怎么都止不住,小脸憋得红红的,嘴巴张得大大的,有时候还会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34、她那红嘟嘟地脸蛋闪着光亮,像九月里熟透地苹果一样。
35、现在他已经有三、四岁了。因为阿姨经常给小宝宝的肚子塞去很多块肉,所以小宝宝的肚子胖胖的.,肚子也经常挺出来,整个人如果缩起来,基本上就跟肉球没什么两样呢,而且还是标准的S体型!
36、他的嘴巴大大的,妈妈一逗他,他小鼻子一纵,大嘴一咧,笑了。哈哈,原来他一颗牙都没有!他的小胳膊、小腿儿胖乎乎的,上面都是一圈一圈的“褶褶”,像一节节雪白的莲藕,真嫩啊!他的小脚丫和我的手掌一样长,小巧玲珑,袖珍极了。
37、这孩子黑虎头似的脸上,生着一对铜铃一般的大眼睛,十分精神。
38、她那黑亮黑亮的头发像柳丝一样轻柔。
39、小毛头长得很小,头只有我的大洋娃娃那么大;脸圆圆的,红红的,像只大苹果。他睡得很甜,两只眼闭得紧紧的,像两条线;两根眉毛像两只弯弯的新月;小嘴巴经常一动一动,好像在吃奶。他浑身被小被子包住,还用绳子扎紧,一动也不动。
40、你瞧这娃生的,粉嫩粉嫩的!多水灵!我凝视着你,目不转睛仿佛凝视着一件巧夺天工活生生、水灵灵的艺术品百看不厌。
41、我一边抱着她,一边空出一只手来,轻轻抚摸了一下她的小脸蛋。突然,她的表情变了,我以为她是被我不小心弄疼了,要哭呢,可她却对我做了一个笑脸……
42、他黑里透红的脸上,露出一排白玉米似的牙齿。
43、小宝宝睡得很香,两只小眼睛眯得很紧,像两条细细的线;两根眉毛像两枝柳条般细细的;小嘴巴常常一张一合的,好像想呐喊他来到这个世界的喜悦。
44、小丫头长得很小,头只有我的大洋娃娃那么大;脸圆圆的,红红的,像只大苹果。她睡得很甜,两只眼闭得紧紧的,像两条线;两根眉毛像两只弯弯的新月;小嘴巴经常一动一动,好像在吃奶。她浑身被小被子包住,还用绳子扎紧,一动也不动。
45、这个年龄段的宝宝是非常有积极性的,他们乐衷于模仿和表演,看到观众被逗乐了就会非常兴奋。
46、可爱的女孩,你的面庞象花儿一样美,象阳光一样灿烂。你的笑容象翩翩起舞的蝴蝶一样,吸引着我。
47、甜甜圆圆的脸蛋上挂着一对好看的小酒窝,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不时滴溜溜地转动着,显示也一股机灵而淘气的劲儿。
48、这小宝贝水灵灵的,粉嫩嫩的想让人咬一口。
49、他是一位爱说爱笑的男孩。圆胖的脸蛋,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特别是那张大嘴巴,笑起来嘴角微微上翘,说起话来非常响亮。他最爱发言,课堂上常常响起他回答问题的声音。他爱穿白色短衬衫,蓝色短裤,又整洁又大方。
50、雪儿长得真像她的名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圆脸蛋,高鼻梁,一脑袋乌黑卷曲的头发,挺俊气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