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野草鲁迅读书笔记摘抄 篇1
鲁迅先生的文章,大多都是十分深刻的。而散文集《野草》更是透着一股黑暗的深邃。《题辞》一文中有句很著名的话:“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人在这个世界上,有两件事情只能亲身体验,无法向旁人诉说。一个是梦,一个是死。当我们自我体验时,觉得无一不可言,觉得每一个都可以大做文章。可是真的话到嘴边,笔在手中,却会苦于找不到丝毫凭据,顿觉无所依傍的空虚。《野草》中的文章之所以无一不透露出颓废黑暗的气息,这正是代表了当时鲁迅先生内心极度痛苦矛盾又无处倾诉的状态。
鲁迅与弟弟周作人决裂,手足失和。这件事对鲁迅的打击实在太大,以至于他在搬出八道湾后,大病数十天,瘦了十来斤。想当年,他哥俩并肩战斗,一块写文章,一块做学问,一块用手中的笔摧枯拉朽地批判着帝国主义,封建主义。他们都是新文化运动中很有名望的先锋健将。尤其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早期,周作人还比哥哥的名气大些。可是谁也不会想到,这样的一对手足,却终于老死不相往来。
生活真的是很残酷。一时间,国事,家事,私事,将他逼进了绝路。他于是便将这生命无法承受之重,转化为《野草》的二十三篇文章中。
在当时的高压下,许多话是不能直白表达的。于是便有了这些看似优美的文字,以及文字之后深陷的人生黑洞,黑洞之中无限的黑暗与死寂。
《过客》一文,不仅是当时先生心境的真实写照,而且我想,它也能从我们每一个人身上找到影子。老者说,前面的路,是坟。但是女孩却说,那时开着野百合,野蔷薇的花园。显然,老者的话贴近实际,而女孩的话充溢着梦幻。虽然对于时间这条长路来说,我们每个人都只不过是一个匆匆的过客,但是,我们应该走下去,走向老者所说的坟地,女孩所说的花园。那里究竟有没有路呢?不得而知。但是,这个答案在《故乡》中说得明明白白:“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野草》间,似路非路。
野草鲁迅读书笔记摘抄 篇2
从鲁迅的文章中感受那个时代的:血和铁,火焰和毒,恢复和报复外更加的展现了一个“失衡”的纷乱世界;一个撕去“屏风”的丑恶世界;一个麻醉封建的悲惨世界;一个苦厄循环的绝望世界。
但是,鲁迅也还是苦苦坚守着“希望”,终是发现了那生在地狱边缘的曼陀罗花。仅有一枝,却没有夸张的虚说希望不灭,而是如实的奉告,如实的描绘希望的脆弱与珍惜。没有站在塔顶对人们号召:“站起来抗争吧!”也没有许下豪言: “我们的苦日子到头了!”只是平淡用沧桑的声音语道:“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太多的经历,太多的磨难,太多的期盼,在一场场血腥之后,留下的只有废墟和失望。鲁迅就是在这样的绝望下,说出这样的话,却如此的真实,如此的踏实。让青年们感慨,坚守着。
《野草》——和他的名字一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生长在恶劣的环境下,从危难的“墙壁”上,钻出一条缝来。怀着坚守的“信念”,痛恨的“复仇”;理想的“恢复”;勇敢的“惊醒”;无畏的“教育”。探出头来,虽是野草,却相信森林的到来。火会经常光顾,但根犹在土中,灭不尽的,是苦苦坚持但又常自认自欺的“希望”。这就是它的含义:
“只要有野草就会有森林。”
而书中的二十三篇散文诗,篇篇都有它独特的印迹;首首都有它深刻的含义;句句都有它幽深的神秘。
开篇的一篇题辞直述了对野草的热爱,更是表现作者用此题的用意。文中常出现的“大笑”“歌唱”更是作者激昂热血的表现。
在后面的文章中,处处无不体现了野草的“性格”。不用说对青年的“呼喊”:《影的告别》呼喊着沉默、颓唐的青年,面对黑暗的现实,而不要在幻想那“黄金四界”了,就算是“彷徨于无地”。那时的青年已经被黑暗社会笼罩着看不见光明的未来,自抱自弃,而鲁迅却要站起来呼喊他们不要再“睡”了。
不用说对封建奴隶的同情与可恶:《聪明人、傻子奴才》对三种人中的奴才作了完美的诠释;一生穷苦不堪,一心想博得人们的同情,只懂得一昧的伤心难过,用别人的安慰来麻醉自己好让自己继续受苦。而当勇士“傻子”为之打抱不平时,却又胆小无能的维护这吃人的封建统治。而作者真正想改变的就是这愚昧无知、不知反抗、麻木不仁的“奴才”,他们亦是受害者同,又是最大的帮凶。
更不用说在次失望之下对未来的“希望”:《希望》希望着在虚妄的黑暗之中有那能抵抗空虚的盾。可是终究是找不到的,因为那盾之后也是空虚的绝望。于是放下了盾不去抵抗,而是去改变绝望。此时的鲁迅先生,正是抄佛经的时候(或之后),经历了太多的失望。从对未来的期望,到一次次希望的破灭,而文中写的就是作者失望乃至绝望时心境。在“血腥的歌声过后”,留下的是一片空虚,这空虚就是鲁迅目睹一次次革命后所看见的依然黑暗,而对希望产生的怀疑,他怀疑一直抱着希望的我们换来的却只有失望,难道已处身于绝望了吗?
鲁迅先生已不在抱怀希望,不再对希望的期望太高。而是平静看着,也自然受不到失望的痛苦而“大切大悟”了。对一切都看透了。 “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绝望是虚妄的,让你看不见未来但终究会消散的;希望也同是虚妄,让你付出一切,直到——你的青春,然后抛弃你,留下的只有迟暮的晚年和记忆,同绝望一样总是骗你。于是先生看着被“蒙骗”的青年们,独自一人一抛“迟暮”,决战暗夜。
而在这绝望的荒野之上,没有什么珍奇的绿木了,只有零零点点的野草了,也只有星星点点的野草。有人望这一片荒野叹口气,匆匆离去。惋惜:“光有这野草恐怕是不行的。”也有人——热血的.青年,却连这野草也不“放过”,去呵护它们,惊喜着希望没灭。
而在这人群中,还有一个人他站在石崖上,望着暗夜,看似与后者相同。但他并没因这“野草”而战斗,只是冷冷的望夜。野草正被那被无边的暗夜渐渐侵蚀了。他不护野草,而是要做这野草;他不护希望,而是要制造希望。
野草鲁迅读书笔记摘抄 篇3
鲁迅先生也许是中国人说不尽的话题,特别是还有点思想的中国人,只要中国人的丑恶还没有消失,他曾经的猛烈抨击就永远有他无可替代的价值。鲁迅先生出在生与死的边缘,如同一个影子在光明与黑暗之间——或者被黑暗吞噬,或者被光明消灭,但是鲁迅就在这样的时候写下了《野草》。
读着《野草》,我失去了自我,我完全沉醉在先生的笔墨中。先生说:“我将大笑,我将歌唱。”于是我便真真地想要仰天大笑,想要放声歌唱。然而“天地有如此静穆,我不能大笑而且歌唱。”眼前是淡淡的血痕,先生有着渺茫的悲苦,而我的心却在痛。那是无声的深沉的刺骨的痛,因为这个民族正在滴血,正在受苦,正在堕落,正在等待,正在复苏……我并没有哭,也没有为这个民族默哀,因为叛徒的勇士已经出于人间,天地在他的眼中已经变色。
鲁迅先生不该诞生在那样的年代。在白色恐怖的岁月里到处都弥漫着血,那是战友的血,敌人的血,无辜者的血,奋起者的血……似乎天地间已交织出了一片淡红的微腥的氤氲,掩去了前途光明的微茫。如果他诞生在别时,他或许就是天马行空、落拓不羁的李白;或许就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依消得人憔悴”的柳永;或许就是“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于谦……他可以成为另一种人,不必在紧锁的眉头中透着无法治愈、无法掩饰的忧愁与悲苦。
然而,他还是诞生了,周树人成了独一无二的鲁迅。“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他将满腔热血荐给了轩辕,献给了这方值得眷恋的华夏大地。中国文人自古以来一直在儒、释、道三家中进退维谷,先生却已摆脱了这层束缚,只是他对这个拥有劣根性的民族爱的太深,读着太透,连自己也卷入了时代的旋涡,不能自拔,也不愿自拔。时代需要鲁迅。于是他举起了手中的笔,将矛头对准了反动政府,快意恩仇,唤醒了国人的理智与勇气。
鲁迅先生还是永远地离去了。棺柩埋入黄土时,沉沉的夜色中有着一弯微红的新月。他是看不见了。但他已然给了仁人志士武器与力量,指出了前进的征程。
一个民族即将起来。
先生应该是瞑目的。野草是烧不尽的。当和煦的春风拂过蕉原时,青春的嫩草将破土而出……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让我们好好写份
《魔道祖师》读书笔记1
把《魔道祖师》看了好多遍。
小说那头,阿菁躲在屋外蜷成一团哭不出声,宋岚的死尸就立在那摇摇欲坠,薛洋和晓星尘在屋里,一个跪在地上,一个踱着步子狂笑,都快疯了。
我暗叫不好,这情况怕是要出点什么坏事。恰当是早餐的时候,我就着面包边死盯剧情边啃,就好像眼睛一偏,行间的角色就要乱,就要残。
然后晓星尘抓起委地的霜华,对着自己脖子就是一下。
我噎着了。张口下去把面包块啃大了,卡在脖子下面那吞不下去,呕不出来的。我还是淡定得不行,边死盯剧情边给自己顺气儿,顺到薛洋走到晓星尘旁边,嘴角弧度回落,眼眶微红的时候,顺不下去了。这好像......真的是噎住了啊。
那块面包出奇犟,任由我拍拍打打,就是不下咽。我想试着把它咳出来,复又觉得自己很蠢——身边没有人,都吞到这了怎么咳出来啊?
一般这种紧急情况下,第一反应就是本能,然而本能地,就算哽得跳脚我也坐下来强行要把这一段看完。
不过随即我就后悔了,把手机一甩窜去厨房猛灌温好的白开,心里直嘀咕你还真是厉害得要起飞是吧,都啥时候了还关心书里的事。
灌了两口还是闷得疼,面包不下去,我急得慌,晓星尘脖子淌血,我愁得慌,一时间忙不过来,又顾着阿菁又顾着薛洋又顾着晓星尘又顾着宋岚还要管管热锅上的自己。结果被白开水硬呛出了生理眼泪。看吧,生理眼泪。
等我咳嗽完了才发现面包块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我咽下去了,原先卡住的位置还留有一点硌塞的感觉,钝钝的。
也不记得自己有没有发一会怔,我寻到手机就看起来,这作者笔下得真紧呐,薛晓二人平日里嘻笑家常的回忆不多唠一句,我这么舍己为书地跑过来看,也只有看薛晓围着晓星尘尸体痴痴癫癫的份。
我火急火燎被哽被呛的因由是晓星尘生死未卜,结果就是,晓星尘确切地死了。
《魔道祖师》读书笔记2
薛洋守城八年,阿箐护城八年,宋岗为人鱼肉八年,霜华沾无辜人之血八年,道长尸居僻地名声毁损八年。
晓薛箐共处八年,双道长就各自心怀愧疚几年,宋岗就踏遍山河苦苦寻觅几年。问谁不可怜?
自然是,没人敢笑道长不自量,明月华霜何时都照得世人双眸明亮,明月清风的晓星尘和棱角分明霜雪般的宋子琛不同,晓星尘他一直都是那样温柔而和熙,似天上明月,似岭间清风,轻柔而温和...…
阿箐、薛洋、晓星尘,三个人都是让人能得心疼又心爱的人,薛洋童年时也是个傻傻的孩子,没人教导他应如何处理恩怨,手指被踩得粉碎十指连心,还能期待他接着傻傻地受人欺负吗?他杀的人屠的家都是与他有过丝丝恩怨的人,尽管这样,面对救了他,每天又给他带糖的晓星尘,他最后也对晓星尘动情了。
薛洋守着晓星尘的破魂八年,最终把自己活成他的模样。
只是可惜了一个薛洋,儿时此羡羡少了个江厌离,之后又比羡羡少个忘机,其实他曾经也是个天真无邪的少年,只是世界欠了他一份温柔啊。
《魔道祖师》是我有得很形象化的一部小说,是继桐华的山海经系列的.之后我非常希望看到实像的一个故事。
《魔道祖师》读书笔记3
早就听说过这部著名的小说,漫画、广播剧我都见过,不过在那个闲得出奇的周六,我还是选择了小说,我愿意留给自己想象空间,喜欢看文字,就这样,我开始看了。
然后,就是周六看到了凌晨四点,周日上午醒来又开始看,一直看到晚上八点,我这个一目十行的人终于读完了这本小说。
怎么说这种感受呢,就是甜,太甜了。让我有一种强行被人塞了一嘴狗粮的感觉,我这个脸皮厚得像铜墙铁壁的人竟然也要捂住心脏,想大喊一声:爱情真美好!
所以主要先谈谈我对印象最深的两位男主的印象,蓝忘机在我心里是一个极尽温柔的人,只是他的温柔有限,只对最爱的人展现,要么不展现,要么就是淋漓尽致。他很阳光,这种阳光不是性格上的,而是他这个人在那里一站,就是很正很向上,他极为自律,但不是恪守成规,而是真心尊重才这样做。在面对所谓的正邪之分时,没有犹豫,没有徘徊,只有毫无怨言的信任和保护。刚开始我看到他对羡羡的表现,比如把他扣在怀里睡觉,那么纵容他时还在想,这是一个内敛的人吗?明明就是很有爱,很能表达情感的一个人啊。
慢慢看我才知道,这并不是初见,这是十三年的等待。这十三年间,他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在等呢,还是说他并没有在等,心已经绝望死寂了呢。在他看见并确定羡羡的时候,那又是一种怎样的欣喜和感动呢,最爱的人回来了,他还活着。光是想到这里,我都是热泪盈眶,满怀激动。所以在回忆和现实穿插中,我发现他变了,好像又没变,更爱表达了,毫不吝啬自己的付出,旁观者清,我早看出他的深爱了好嘛!
魏无羡在我心里是一个活泼的大男孩,他大大咧咧,却会心疼姑娘,为人付出不求回报,正直勇敢,而且真的很聪明,他狂妄,他自大,但是不武断,不滥杀,有情有义,看不惯别人的无耻,他会出头,他会为素不相识的人付出,这样的一个人,又经历了那么多事,依然能够保持自己的内心,有着柔软的一面,真的很难得。他的直率让我动容,最后表明真心的时候,每一个字都是那么真实,就是想要和你在一起,没有试探,没有伪装,就是要立刻扑向你。这一段我反复看了好几遍,真心甜啊!
他们两个的特点是那样的多,性格是那样的鲜活,让我感受到了两个活生生的人在我面前,这也许就是看书的魅力吧!这和看剧看漫画都不太一样,是一种蜜汁想象力。很幸运地,我可以想象得到,感受得到。
两个人分开来看是一种感觉,两个人在一起又是另一种感觉。纵容,蓝忘机对魏无羡真的是充满了纵容,只是因为爱,因为不舍得,那么同样,羡羡也会为了他的含光君忍耐、收敛,彼此欣赏,彼此付出。我不愿再说那些太虐的情节,心会有点疼,所以我宁愿相信,经历这些苦,都是为了以后的甜。最后,以上都是个人言论,这只是我个人的浅薄想法而已!
《魔道祖师》读书笔记4
第一次接触魔道是听一个我约画的小朋友说的,有兴趣的时候看看她的qq空间,里面除了约稿还有一些关于魔道的,当时是有一些好奇,却也因为忙,因为剧不慌,就没有打算要看,要入坑的意思。可我们后来的画画老师也画起了他们的同人图,这我才对里面的人物有了些印象。
看了《魔道祖师》的漫画和动画,是古风的,本人最爱古风,但感觉大同小异,却也没觉得有什么。此时正是剧荒,自己追的那几部画作却也都没有更新,魔道的漫画也有权限,看不了更新,动画确实要比漫画做的好一些,但更新都也追上了,听闻魔道是由小说改编过来的,于是等不及了,就打算看看小说,接下来的剧情是怎么发展的。
小说大概花了三天时间看完,并不是很长,但一定比我写的好。
故事并不是平铺直叙,也没有按着时间顺序去写,时而插叙,时而倒叙,小说开篇写夷陵老祖魏无羡被莫凡羽强行献舍,再由莫家庄鬼手和大梵山夜猎而一一引出下面的人物关系和故事情节。江澄是金凌的舅舅,魏无羡是含光君的好基友,仙门四大家族:兰陵金氏、姑苏蓝氏、云梦江氏,以及清河聂氏。夷陵老祖死于13年前的乱葬岗围剿,据说是被江澄杀死的,也有传是被他养的那些鬼将啃食而死的,他虽修鬼道但也迫不得已,因为他将自己的金丹偷偷的刨给了师弟江澄,那样一个骄傲的人,在父母被害江家被灭之后,若要是得知自己的金丹再无法补救,再无法与温家对抗,岂不是要被活活折磨疯掉?所以魏婴就这么做了,而且是永远没有打算告诉江澄。
故事再说到含光君蓝忘机,一开始我以为这只是一个正常向的仙侠除魔类小说,写到蓝忘机与魏婴之间的关系也只是含沙射影、点到为止。没想到后来真的是一部基情满满有腐有肉的耽美小说,前面写蓝湛的如可端庄,典范中的典范,如何无聊如何闷,诶,可到后来真的是被羡羡撩出了……含光君!形象呢?仪态!注意仪态。
小说还写了一些譬如金光瑶和薛洋这类因为被压迫,而起邪祟之心的人,故事情节的连起是因为要寻找所谓的鬼手的身体的其他部分。
《魔道祖师》读书笔记5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名叫《魔道祖师》的网络小说,虽然是本网络小说,可其中也蕴含了许多到理。
主角叫魏婴,字无羡,为人洒脱,不拘小节。他有句做人的
魏无羡的兄弟江澄,字晚吟。云梦双杰之一,号三毒圣手。在魏无羡葬身乱葬岗之后十三年里,天天拿着魏无羡笛子、陈情来思念他。从此看出,当我们不了解一个人时,不要盲下定论。说不定某个霸道毒辣的人背后也有柔情的一面。
在魏无羡死的十三年里,有一位蓝家少年。蓝湛,字忘机。姑苏蓝氏二公子,苦苦苦等了魏无羡十三年。第一年,被抽了33鞭。第二年不能下床,在床上想着自己和魏婴昔日的场景。第三年忘机禁足被解除。因此忘机有必出一人来道乱葬岗。苦苦寻找,但并未找到魏无羡的尸体残骸。第四年,又走了一遍自己与魏无羡走过的路。第五年……第十年……第十三年……
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忘羡一曲远,曲终人不散。
《魔道祖师》读书笔记6
《魔道祖师》是一部我一年前看过的玄幻小说。
在《魔道祖师》里,有的人因迫不得已背叛仙门百家,与之为敌;有的人因情问灵十三载,却等一不归人;有的人因年幼被碾断一根手指就杀人满门,不留活口,却又为一清风明月空守义城八年,等一不归魂;有的人因清风明月,上善若水,自挖双眼,最后只剩一缕残魂;有的人因身世,被挫骨扬灰,生前却是滴血未沾……有的人与所爱之人在一起了,有的人却终是成为了故事的“牺牲品”。
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
忘羡一曲远,曲终人不散。
有的人的红线可以紧紧的连在一起,如同铁丝。
盲眼怎把人心看,断指何来红线牵。
各以终得浮世畔,却是独骨寒降霜。
有的人的红线却是至始至终都不会相连。
我仿佛看到了魏无羡在乱葬岗痛苦的挣扎;看到了蓝忘机那十三年间的每次问灵“尚在否?在何方?可归乎?”,皆无魂回应;看到了江晚吟在失去父母后撕心裂肺的哭喊;看到了薛成美死后还紧紧的捏住那早已发黑的饴糖……
我知道了要学会取舍,不要执着于一事。也许会成功,但也会付出很大代价,会付出很大的代价,但也许会成功。
《魔道祖师》是一部玄幻小说,也是一部把人物塑造得很立体,能让人为之欢笑为之哭泣的小说。
阅读的心得体会1
读书是最幸福的,我在读书时,便认定自己是最幸福的,
每天火急火燎的写作业,就是为了多一秒的时间来读课外的书籍。
对我来说,学习是工作,阅读却是休息,我的想法是,当你捧起一本书,心无杂念的阅读时,肉体便沉睡,这便是休息,而与此时,你沉睡的灵魂才刚刚苏醒。当然,灵魂不会迷迷糊糊的,Ta会非常清醒地去一个只属于灵魂的地方——书中世界。
我让为书中世界也是“梦想的世界”,在《外婆的道歉信》中,这个地方应该叫“米瑞瓦斯”,它负责守护梦想,意思是“我梦”灵魂在书中可以做所有自己感兴趣的事,甚至完成自己的梦想,而这些事,肉体在现实中,往往是做不到的。这是使我爱上阅读、痴迷阅读最主要的原因。当然,不只是实现梦想,书还总是会给人带来梦想,因为,书解答人的疑问,也会给人留下新的疑惑,让人不断去探索。
书还有一个作用,就是净化心灵。读过《外婆的道歉信》后,才明白,每个人向前迈出的第一步,都是向着善良与美好的。如果,忽然有一天,他们的目的变成了邪恶,那么他们一定是经历了什么,而那个“什么”或许是读了一本不那么好的书。对,净化心灵的前提是,读一本好书。读的好书多了,你就是智者,心灵中的肮脏会被消灭,你将拥有透明的灵魂。不偏离航线,走向邪恶。
读书嘛,有一个众所周知的好处,就是在阅读过程中,不断地聚集好词、好句,让自己的作文也灵动起来,而不是死板、沉寂的陈述句“烤串”。
书是个好东西,幸亏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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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同桌《意林》,清闲翻了翻,看到两篇。
刘的《长吻蜂》,其中有一段话颇令人同情:“生活很简单,但很美好。活着真好,特别是能彼此相爱,能融入除自己以外的一切美好!生活可以沉浸在利己、利己、利他的境界中。很简单,很自由,就是运气,就是幸福。”别人为什么给我教书我说不上来,但是我真的觉得我喜欢上班。没有很好的理由,我也不是因为做作才这么说的。虽然每天早上起来都想睡懒觉,但是起床上班都没什么负担。也许我更喜欢同事之间的氛围,喜欢上课的感觉,虽然有时候会感觉嗓子冒烟。看到孩子感觉好可爱。我特别喜欢低年级的孩子,但是我没有教他们。看到他们的时候,我还在喊“钱先生好!”我喜欢看到张颖每天早上去上班时甜美的笑容,没有师生之间的距离感。真的很好!
另一篇让我感动落泪的文章是《爱心传承》。它讲述了一个父亲和一个女儿为山区的孩子上学而献身教育的故事。因为父亲的爱和渴望,他把女儿和孩子送出了大山。因为父亲的家乡情结,女儿师范毕业后回到了深山老林。她把自己最好的青春献给了关山的孩子们,用自己的心血和汗水为关山的孩子们燃起了金色的希望。我不能说是故事还是作者的写作水平打动了我,但我读的时候真的很感动。也许是因为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有那么多心灵净土,所以我被感动了。又或许他们是教育者,更能体会其中的艰辛,所以也有同感。但这一切都只是小小的感慨。也许明天以后,我就不再想起这个故事了。记录这些,只是因为那一刻内心被触动了。还好我没有对这一切无动于衷。我的心还有柔软的地方,干净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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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在书店发现少年版的译林。我欣喜若狂,立刻买了下来。
《意林》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孩子的成长经历和很多励志故事,还有一些连载的中篇小说,很好看。我学到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每次在《意林》的世界里旅行,我都忘了时间,连我妈都听不见我吃饭。
我最喜欢的文章是《最后一滴血》。这篇文章赞美了雪儿伟大的母爱,为孩子牺牲了自己的精神。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雪儿是一只狗,他是一只很有灵性的狗。很快,雪儿生了三个宝宝,按毛色分别叫黄、黑、花。一天,当雪儿从远处回来时,她突然看到黄煌一动不动地躺在土沟里,才知道是黄鼠狼夺走了黄煌的生命。但是当雪儿来到山洞时,黄煌已经死了。
冬天是吃狗肉的最佳季节。于是,纯白的狗肉成了狗贼的首选目标。一天晚上,还没懂事的花花闻到了肉的味道,立刻被一个戴头盔的人装进了编织袋里。雪儿又叫又叫,咬着戴头盔的人的腿。狗贼正忙着甩掉雪儿,还没来得及拿走编织袋,就跑了。
雪儿快死了,花从编织袋里出来,扑进雪儿的怀里。雪儿用尽全力抬起头,舌尖上挂着的最后一滴血滴在花花的嘴上,然后闭上了眼睛。
《意林》,它导航我的生活,它解释我的思想,激发我的战斗精神,它也带我探索我的生活。是一本有品味,值得信赖,难得的杂志。它给了我的头脑更多成长的力量,更多被感动的理由,让我受益匪浅。
阅读的心得体会4
我是三年级的小学生,今年快九岁了,爸爸从小教我识字,四岁开始让我读书,如今已读了四、五年书了。我觉得读书对我帮助很大,我从书中学到了很多东西。总结如下:
(1)、读书使人的思想进步。读书使人明智,这话一点不假。通过读书,我越来越懂事了,知道了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2)、读书可提高阅读能力。我开始读书的时候,很多字都不认识,不断问爸爸、妈妈,随着不断积累,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读书的速度也快了。
(3)、读书可提高写作能力。一位名人说过,写作能力从阅读中来,说的很有道理。我的写作之路经历了三个阶段:看图写话,写日记,写一般的文章。
(4)、读书可丰富知识。通过博览群书,我不但认识了很多字,积累了许多成语,还知道了许多地名。何乐而不为?
总之,阅读好处多多。我今后还要坚持阅读。
阅读的心得体会5
我们班最近发到了一本书「和想象一起跳舞」,以下是我的阅读心得。
这本书是在叙述好几个伟大的艺术家所创作出的「想象」画,很多作品我看不懂,我还把一些作品以我的看法改了名字,像是尼基的「月亮」、我就想象成是「迭罗汉」、把黎志文的「泉」想成「铁丝」,这本书有的画色彩鲜明,有的画只有黑白两色,但是几乎每一幅画都有它的含意在,而且还让我大开眼界、惊讶不已。
我发现生活中是缺少不了艺术的,而且有许多作品都是无题,都是要让大家去想象,像我和家人一起去玩,在桥上,圆环及大街小巷,都有艺术品,我最印象深刻的就是有一次,我又发现艺术品,我觉得那像一个人直挺得站在中央,表弟却想成是巨人的.水果刀,插在那里,真是有趣,同一个东西,不同的人却想得完完全全不一样。
我觉得艺术不是高深的学问,可以随着心情去改变,是生活里不可或缺的事物,但也不是全都是美好的,善良的,就和我们的心情一样有欢喜、有悲伤,只要我们认真的在对的时候做对的事,欢喜面对每一天,其实生活本身就是最宝贵的艺术。
阅读的心得体会6
纵观现在的儿童书籍,可谓种类繁多,有科普、童话,漫画、文学等。好的读物可以丰富孩子的语言,净化孩子的心灵,拓宽孩子知识面,培养孩子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阅读能力,有助于提高孩子的写作水平。通过引导、培养孩子阅读和采用亲子阅读的形式,可给孩子创造阅读的空间,使孩子在书中体会快乐,学会做人、懂得生活。以下是我对亲子阅读的一点体会:
一是要把阅读选择的权利交给孩子,培养孩子阅读兴趣。苏珊罗森韦格有一句名言:“如果您想要孩子完全按照你的计划阅读,那注定不会长久。”因此家长除了对不健康的读物进行控制外,不需要对孩子所读书籍的内容、类型和范围进行人为的约束和控制。所以每次在书店选择图书以及征订各类杂志时,我尽量先让孩子自己选择书本。对于一二年级的孩子来说,首先是培养孩子读书的兴趣,不管是漫画书也好,只要孩子能津津有味地读,家长就应感到心满意足了,等孩子对阅读感兴趣了,也达到一定阅读水平了,这时家长可以帮忙推荐点纯文字的、或者是文学性稍强的书。
二是要亲子共读,给孩子树立良好的阅读榜样。言教不如身教,要让孩子有良好的阅读兴趣和习惯,家长必须以身作则。上学前,孩子识字量不多少,家长可以以读故事形式念给孩子听,然后由孩子复述故事内容,这样可以开发孩子的想象能力和创造能力;等孩子识字量多以后,就让她慢慢自己读,家长可以在旁边读自己的书,为孩子做好榜样,给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读书氛围。
三是要互相交换角色阅读,从中体会文章不同意境。为提高孩子的读书兴趣,家长可以变换着花样,变换着角色来读。比如一篇文章可以由爸爸、妈妈、孩子各读一段,让孩子体会不同人读时表达的不同意思。有时碰到了文字比较优美的文章,可以要求孩子大声诵读几遍,让孩子用心灵去体会作品中的美。
四是要给孩子提供更多的阅读机会和形式。孩子阅读的时间不能只局限于家里和学校里,也不仅仅是阅读书籍,逛超市时看书,是我们经常做的事情,在书店看一会儿书,每人都选择一些需要的书本,让孩子感觉阅读是生活中必须的事情。利用电脑、网络、电视或其他的媒体给他提供一些电子读物或影音内容欣赏或阅读,让她知道阅读的形式是可以是丰富多彩的。同时鼓励孩子和同学交换书看,我发现要是孩子和同学交换的书,她知道要赶紧还给人家,所以就看得特别快,看得特别认真。
五是要坚持阅读,让孩子多动手,做好摘抄和读书笔记。每天都应该保证孩子有半小时到一小时的读书时间,读书时家长一定不要去打扰孩子,让孩子全身心投入到读书中,这样才有读书效果。看到好的词句,可以让孩子做好标记,回头让孩子摘抄下来,从而积累孩子的文字功底。
总之,阅读,能给孩子带来愉悦感,对孩子的语言发展,对文字的理解能力,运用语言的能力的培养都是非常有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