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文
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言有宗①,事有君②,夫唯无知③,是以不我知。知我者希,则④我者贵。是以圣人被褐⑤而怀玉⑥。
译文
我的话很容易理解,很容易施行。但是天下竟没有谁能理解,没有谁能实行。言论有主旨,行事有根据。正由于人们不理解这个道理,因此才不理解我。能理解我的人很少,那么能取法于我的人就更难得了。因此有道的圣人总是穿着粗布衣服,怀里揣着美玉。
注释
1、言有宗:言论有一定的主旨。
2、事有君:办事有一定的根据。一本“君”作“主”。“君”指有所本。
3、无知:指别人不理解。一说指自己无知。
4、则:法则。此处用作动词,意为效法。
5、被褐:被,穿着;褐,粗布。
6、怀玉:玉,美玉,此处引伸为知识和才能。“怀玉”意为怀揣着知识和才能。
引语
本章流露出老子对当时的统治者失望的情绪。他提出的一系列政治主张,很容易理解、很容易实行,却没有任何人理解和实行。看来,他的那一套治天下的理想,只有他幻想中的'“圣人”才能实现。在现实中是无法实现的。他不了解,任何治国方案,都必须适应统治阶层的的利益,否则,他们是不会采纳,不会去实行的。于是,老子就有了这一篇感慨之论。本章是专对掌权者而言的,不是对一般人说的。文中的“我”、“吾”等词,可谓之“道”的人格化。
评析
在以前各章里,老子谈了自己的政治理想和政治学说,例如静、柔、俭、慈、无为、不争等,这些都是合乎于道、本于自然的主张。在社会生活当中应当是容易被人们所理解、易于被人们所实行。然而,人们却拘泥于名利,急于躁进,违背了无为的原则。老子试图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进行探索,对于万事万物作出根本的认识和注解,他以浅显的文字讲述了深奥的道理,正如身着粗衣而怀揣美玉一般。
但不能被人们理解,更不被人们实行,因而他感叹道:“知我者希”。对此,任继愈先生说:“他自以为很高明,颇有怀才不遇、曲高和寡的苦闷。其实他唱出的是没落阶级的挽歌。并不是人们不了解他。而是历史抛弃了他。”(《老子新译》)张松如先生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他说,“历史却并没有冷落了他。
单说先秦时期吧:相传春秋时的叔向、墨翟,战国时的魏武侯、颜触,都曾称引过他的话;庄子则颂扬他‘古之博大真人哉!’(《庄子·天下篇》)以宋研、尹文为代表的稷下学人又继承了老子而发展为黄老学派;至于韩非,更有《解老》、《喻老》之作。降至秦后,西汉初年,黄老之学一度居于统治地位。司马谈《论六家之要旨》,实突出道家,而司马迁《史记》并特为立传。演至东汉,甚至神化为道教的始祖了。凡此一切,总不能说是‘历史抛弃了他’吧。”(《老子校读》第385-386页)
我们感到任、张二位先生在对个问题的讨论中有不同的标准。比如,怎样才算是被历史抛弃了的问题。任继愈先生的意思是,老子在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他提出的政治主张不被人们理解和采纳,因而感到政治抱负难以施展,颇有怀才不遇、曲高和寡的苦闷,从这个意义上讲,老子没有被时代所选取。
张松如先生则是从老子之后的若干年、几百年乃至上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去研究老子是不是被历史所抛弃的问题。所以,任、张二先生的标准不同,观点上就有了差异。在历史上经常可以见到这样的景况,怀才不遇、难以施展其政治抱负的君子们,往往被后世的人们所看重,老子如此,孔子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因此,我们的认识是,老子被他所处的时代抛弃了,他的政治主张不能实行;但他又被后世的人们认可,他的思想学说、他的政治主张,有些被统治者接受了、实施了,有些被推向至尊之地,被神化为道教之经典。
《老子道德经》第五十三章
使我介然有知,行于大道,唯施是畏。大道甚夷,而民好径。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货财有余,是谓盗夸,非道也哉!
白话译文:
要说我有清楚而明白的认知,那是:行走大道,最所担心的却是歧出邪路。大道何等平坦,但人民总喜欢险僻的小径。朝廷宫宇,何等华丽;田园郊野,何等荒芜!粮仓国库,何等空虚!身穿文彩华服,手带锐利宝剑,餍足了山珍海味,财货蓄积有余,像这样叫做强盗头子,不合乎「大道」的啊!
药方:
不要以为平坦无奇,就没什么,要知道「没什么」,那才能入于大道之门!那些有权有力的人,总在历史的浪头上,浪生浪死,没几个可以成为中流砥柱的!小草的哲学是:小人物,但生命却是庄严的;大人物可能恰好相反!大道在平正无奇,不在华丽文彩!
《老子道德经》第五十四章
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子孙以祭祀不辍。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余;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邦,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故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国观国,以天下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之然哉,以此!
白话译文:
善于建立功业的人,必立下不拔之基;善于抱持理想的人,必结成不解之缘,子子孙孙的.祭祀永不中辍。自然大道,用来治理自身,内具德性,日渐真实;自然大道,用来治理家庭,内具德性,充实有余;自然大道,用来治理城乡,内具德性,日渐长成;自然大道,用来治理邦国,内具德性,日渐丰盛;自然大道,用来治理天下,内具德性,日渐普遍;
如此看来,这叫「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国观国,以天下观天下」我何以知道天下是怎么样的呢,就用以上所说的大道之观啊!
药方:
大道之治重在如其所如,观复其身,让他自己生长!「观」是对比而视,是清静的观赏,是如其所如的让它生长!能放得开,他才能生长,给他天地,比给他什么都重要!不必太关心他,把「关心」转成「开心」,开开心心的,自在的生长!
【道德经第三十七章原文】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①。候王若能守之②,万物将自化③。化而欲作④,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⑤,镇之以无名之朴,夫将不欲⑥。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⑦。
【道德经第三十七章译文】
道永远是顺任自然而无所作为的,却又没有什么事情不是它所作为的。侯王如果能按照“道”的原则为政治民,万事万物就会自我化育、自生自灭而得以充分发展。自生自长而产生贪欲时,我就要用“道”来镇住它。用“道”的真朴来镇服它,就不会产生贪欲之心了,万事万物没有贪欲之心了,天下便自然而然达到稳定、安宁。
【道德经第三十七章注释】
1、无为而无不为:“无为”是指顺其自然,不妄为。“无不为”是说没有一件事是它所不能为的。
2、守之:即守道。之,指道。
3、自化:自我化育、自生自长。
4、欲:指贪欲。
5、无名之朴:“无名”指“道”。“朴”形容“道”的真朴。
6、不欲:一本作“无欲”。
7、自定:一本作“自正”。
【道德经第三十七章引语】
本章是《道德经》中“道经”的最后一章,老子把第一章提出的“道”的概念,落实到他理想的社会和政治——自然无为。在老子看来,统治者能依照“道”的法则来为政,顺任自然,不妄加干涉,百姓们将会自由自在,自我发展。在二十五章提到“道法自然”,自然是无为的,所以“道”也无为。“静”、“朴”、“不欲”都是无为的内涵。统治者如果可以依照“道”的法则为政,不危害百姓,不胡作非为,老百姓就不会滋生更多的贪欲,他们的生活就会自然、平静。
【道德经第三十七章评析】
“无为”的思想在老子《道德经》中多次阐述、解释。本章开头第一句即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的道不同于任何宗教的神,神是有意志的、有目的的',而“道”则是非人格化的,它创造万物,但又不主宰万物,顺任自然万物的繁衍、发展、淘汰、新生,所以“无为”实际上是不妄为、不强为。
这样做的结果,当然是无不为了。第二句便引入人类社会,谈到“道”的法则在人类社会的运用。老子根据自然界的“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要求“侯王若能守之”,即在社会政治方面,也要按照“无为而无不为”的法则来实行,从而导引出“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的结论。
老子认为,理想的执政者,只要恪守“道”的原则,就会达到“天下将自定”这样的理想社会。这里所说的“镇”,有人解释为“镇压”,并据此认为老子在这章的说明中露出了暴力镇压人民的面目:谁要敢一闹事,那就要严厉加以镇压。
这种解释,我们感到有悖于老子的原意,“镇压”应当是“镇服”、“镇定”,绝非是武力手段的“镇压”。由此,我们也认为,老子并不是代表奴隶主统治阶级的要求,而是从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角度考虑问题,并不是仅仅代表某一个阶级或阶层的利益和意愿。这表现出老子内心深沉的历史责任感。因而这是进步的、积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