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德经第三十七章原文】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①。候王若能守之②,万物将自化③。化而欲作④,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⑤,镇之以无名之朴,夫将不欲⑥。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⑦。
【道德经第三十七章译文】
道永远是顺任自然而无所作为的,却又没有什么事情不是它所作为的。侯王如果能按照“道”的原则为政治民,万事万物就会自我化育、自生自灭而得以充分发展。自生自长而产生贪欲时,我就要用“道”来镇住它。用“道”的真朴来镇服它,就不会产生贪欲之心了,万事万物没有贪欲之心了,天下便自然而然达到稳定、安宁。
【道德经第三十七章注释】
1、无为而无不为:“无为”是指顺其自然,不妄为。“无不为”是说没有一件事是它所不能为的。
2、守之:即守道。之,指道。
3、自化:自我化育、自生自长。
4、欲:指贪欲。
5、无名之朴:“无名”指“道”。“朴”形容“道”的真朴。
6、不欲:一本作“无欲”。
7、自定:一本作“自正”。
【道德经第三十七章引语】
本章是《道德经》中“道经”的最后一章,老子把第一章提出的“道”的概念,落实到他理想的社会和政治——自然无为。在老子看来,统治者能依照“道”的法则来为政,顺任自然,不妄加干涉,百姓们将会自由自在,自我发展。在二十五章提到“道法自然”,自然是无为的,所以“道”也无为。“静”、“朴”、“不欲”都是无为的内涵。统治者如果可以依照“道”的法则为政,不危害百姓,不胡作非为,老百姓就不会滋生更多的贪欲,他们的生活就会自然、平静。
【道德经第三十七章评析】
“无为”的思想在老子《道德经》中多次阐述、解释。本章开头第一句即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的道不同于任何宗教的神,神是有意志的、有目的的',而“道”则是非人格化的,它创造万物,但又不主宰万物,顺任自然万物的繁衍、发展、淘汰、新生,所以“无为”实际上是不妄为、不强为。
这样做的结果,当然是无不为了。第二句便引入人类社会,谈到“道”的法则在人类社会的运用。老子根据自然界的“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要求“侯王若能守之”,即在社会政治方面,也要按照“无为而无不为”的法则来实行,从而导引出“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的结论。
老子认为,理想的执政者,只要恪守“道”的原则,就会达到“天下将自定”这样的理想社会。这里所说的“镇”,有人解释为“镇压”,并据此认为老子在这章的说明中露出了暴力镇压人民的面目:谁要敢一闹事,那就要严厉加以镇压。
这种解释,我们感到有悖于老子的原意,“镇压”应当是“镇服”、“镇定”,绝非是武力手段的“镇压”。由此,我们也认为,老子并不是代表奴隶主统治阶级的要求,而是从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角度考虑问题,并不是仅仅代表某一个阶级或阶层的利益和意愿。这表现出老子内心深沉的历史责任感。因而这是进步的、积极的。
【道德经第三十五章原文】
执大象①,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太②。乐与饵③,过客止,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足既④。
【道德经第三十五章译文】
谁掌握了那伟大的“道”,普天下的人们便都来向他投靠,向往、投靠他而不互相妨害,于是大家就和平而安泰、宁静。音乐和美好的食物,使过路的人都为之停步,用言语来表述大道,是平淡而无味儿的,看它,看也看不见,听它,听也听不见,而它的作用,却是无穷无尽的,无限制的。
【道德经第三十五章注释】
1、大象:大道之象。
2、安平太:安,乃,则,于是。太,同“泰”,平和、安宁的意思。
3、乐与饵:音乐和美食。
4、既:尽的意思。
【道德经第三十五章引语】
这一章,述说了“道”的作用和影响,但本章和上一章,都不完全是前面各章论“道”的`重复,而是隐寓着言外之意。“道”的作用和影响不可低估,它可以使天下的人们都向它投靠而不相妨害,过上和平安宁的生活。因而可以这样说,本章实为“道”的颂歌。在《道德经》中,“道”已经被多次论及,但从来没有重复,而是层层深入、逐渐展开,使人切实感受“道”的伟大力量。
【道德经第三十五章评析】
“乐与饵”指流行的仁义礼法之治,“过客”指一般的执政者,但还不是指最高统治者。老子在本章里警诫那些执政的官员们不要沉湎于声色美食之中,应该归附于自然质朴的大道,才能保持社会的安定与发展。统治集团纵情声色,不理政事,这是在春秋末年带有普遍性的现象。
诸侯国之间的战争,使人民群众遭受严重的痛苦。而在日常生活中,统治者荒于朝政,根本不关心人民群众的死活。老子对于当时这种状况极为清楚,他这章里所说的话,表明他为老百姓的安危生存而忧虑的历史责任感。
作者:李耳
含「德」之厚,比於赤子。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朘,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嘎,和之至也。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注释
1、毒虫:指蛇、蝎、蜂之类的有毒虫子。
2、螫:毒虫子用毒刺咬人。
3、据:兽类用爪、足年攫取物品。
4、攫鸟:用脚爪抓取食物的鸟,例如鹰隼一类的鸟。
5、搏:鹰隼用爪击物。
6、朘作:婴孩的生殖器勃起。朘,男孩的生殖器。
7、嗄:噪音嘶哑。
8、知和曰常:常指事物运作的规律。和,指阴阳二气合和的状态。
9、益生:纵欲贪生。
10、祥:这里指妖祥、不祥的意思。
11、强:逞强、强暴。
12、壮:强壮。
翻译
道德涵养浑厚的人,就好比初生的婴孩。毒虫不螫他,猛兽不伤害他,凶恶的鸟不搏击他。他的筋骨柔弱,但拳头却握得很牢固。他虽然不知道男女的交合之事,但他的小生殖器却勃然举起,这是因为精气充沛的缘故。他整天啼哭,但嗓子却不会沙哑,这是因为和气纯厚的缘故。认识淳和的道理叫做“常”,知道“常”的叫做“明”。贪生纵欲就会遭殃,欲念主使精气就叫做逞强。事物过于壮盛了就会变衰老,这就叫不合于“道”,不遵守常道就会很快地死亡。
评析
在本章里,老子用夸张的手法这样写道:把“德”蕴含在自己的身心里,而且积蓄得十分深厚,就像无知无欲的赤子,毒虫、猛兽、恶禽都不会去伤害他,同时他也不会去伤害禽兽虫豸,所以不会招引兽禽的伤害。他形象地说婴儿的生殖器勃起和大声哭喊,这是他精力旺盛和保持平和之气的缘故。他讲赤子的特点是柔弱不争和精力未散,其核心还是“和”。车载说,老子书谈到“和”字,有三处应予重视,一为“和其光”,一为“冲气以为和”,一为“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它以“和光”与“冲气”与“婴儿”来说明“和”,都是在谈统一,都是在谈“混成”的状态。“和光”就“复归其明”说,当光射到了物件的时候,有射到的一面与射不到的另一面,“和其光”是把两者统一起来,回复到“明”的“混成”的状态。“冲气”是万物的.开端,万物含有负阴、抱阳的两方面,两者经常是统一的,表现出用之不盈无所不入的作用。婴儿是人的开端,少年、壮年、老年都以之为起点,但婴儿浑沌无知,与天地之和合而为一。“和”所表示的统一,包含着对立在内,是有永恒性的,所以说“知和曰常”。(《论老子》,第69页)老子承认“万物并作”的世界的多样性和普遍存在的矛盾,对社会上存在的占有、掠夺、欺诈、征战的状况极为悲愤,把统一看成他所要追求、所要恢复的事物的常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