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句老实话,先前,我不太喜欢《老王》一课中作者对老王冷静客观得近乎丑化的描写。“有一天,我在家听到打门,开门看见老王直僵僵地镶嵌在门框里。……他面色死灰,两只眼上都结着一层翳,分不清哪一只瞎,哪一只不瞎。说得可笑些,他简直像棺材里倒出来的,就像我想象里的僵尸,骷髅上绷着一层枯黄的干皮,打上一棍就会散成一堆白骨。”看到这样的描写,或者说让人有点恶心的描写(虽然可能事实就是这样),在心理上,我有着本能的拒绝。但是,就是今天,我忽然明白:惟其把老王如实的写成这样,甚至就是如此丑化,才能更加凸现出他作为底层人们的光芒。
由这个描写,我们看到了生活在底层的人们,他们最艰难的岌岌可危的生存状态,最艰苦贫穷的生活,草根一样的低贱的生活。他们的尊严是那样的微不足道,他们的人生是那样的卑微无助,他们随时可能被生活的汪洋大海一下子吞没,也许立时半会儿就会被喧嚣的社会被周遭的人们所遗忘。可是,尽管如此,他们还那样的善良,善良得让人落泪。不是吗,就在濒临死亡的前夜,在身体极度虚弱难支极度丑陋难看的情况下,老王他还给我送来了香油和鸡蛋。这种毫无功利目的,体现着最纯粹的人情的举动,怎能不让“我”感动,怎能不让读者看到了一个病入膏肓行将就木丑陋难看的身体下面跳动着的一颗最善良最美丽的心灵?也许,作者把他描写得越丑陋,越病态,才能更加充分更加深刻更加动人地表达出人物心灵的善良和美好以及灵魂的健康高尚,才能让底层的光芒直逼俗眼,直刺人心。
由此,心灵的美好和善良,在外表病态丑陋的对比映衬下,表现了多么强大的撼人的力量,自然,人们便会想到了对比美学。
底层的光芒究竟在哪里?显而易见,在他们苦难贫穷的`生存状态中。也许,正因为他们在最底层,所以,他们没有了高层的名缰利锁,没有了功利目的,没有了患得患失,没有了尔虞我诈,进而能表现出最纯粹的人情,袒露出最纯粹的人心,显示出最真的人性的光芒。
所以,作者最后说“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一个不幸者的愧怍”。是啊,一个生存状态已经亮起了红灯的病人,一个命运如此糟糕而不幸的人,临死前,还给我们送来香油和鸡蛋,无论是在哪样的年代里,我们都是幸运的,因为,我们接受了世界上这个最宝贵纯粹的馈赠,沐浴到了最灿烂最美丽的人性光芒,我们怎不幸运!但我又深感愧怍!因为,我竟然没有让他坐坐喝一口茶水,这是让我后悔莫及的。我更没有理解到老王那羸弱不堪的身体里裹藏着的一颗最纯粹的善心。再怎么着,我们都熬过了那个人妖颠倒的年代,我们还活着,许多人还活着,可他,已经死去。也许这就是人们永远郁结悲伤并怀想他的原因吧。
妻打来电话,很郑重地说:“跟你说个事儿——老王走了。”停顿了一秒钟,又补充道:“这次是真的走了。”
我怔怔地好一会儿——还真是一语成谶!
就在十几天前,我出差回到家中,四处寻摸不见老王的影子,便问妻:“老王呢?”
“老王走了——”妻正在低头看手机,淡然地说。
“怎么回事?!”我惊愕地追问。
“没什么事,被舅舅拿去养了。”妻或许是被我惊到了,从手机上抬起眼:“看你紧张的!”
我也被自己那一刻的失态惊到了,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莫名地为老王而紧张。
“怎么回事?!”电话里,我又问出了十几天前问过的话。
“舅舅发现老王这几天一直趴着不动,也不吃东西,以为是病了,抱去看医生,医生说他们看不了。今天早上起来,发现老王的头和四肢全伸了出来……”妻说着,画面呈现在我的面前。我默默地怔在那里,不知该说些什么。
老王是我们家的乌龟。十二年前,妻怀上老大的时候,岳父岳母从陕西安康来京照看妻子,朋友专门让捎来一只乌龟,给妻添补营养。这是一只成年的巴西龟,小盘子一样大吧,据说是从汉江里捕捞上来的。妻不忍心杀生,又怕放生了再被别人钓起,遂决定把它当做宠物,养在家里。
那时候,我们还没有自己的房子,租住在大钟寺56号院,两房一厅八十平米,没有我的书房,更没有它的立足之地,它就整天呆在一只塑料桶里,桶就放在厨房的角落里。岳父每周剁肉喂它一次,看它嚼得满口生香的样子,知道它在我们家的生活比在汉江里要好。那段时间,能明显地看出,它和刚生下来的闺女一样,在快速地成长。
后来,我们搬了若干次家,它都在那只塑料桶中,和我们一起转战南北。2008年初,我们一家,决定要离开首都,前往西南山城过想象中的隐居生活。五一前夕,我把老王连桶送到了开餐厅的舅哥家里,然后开车驶往成都。在行驶的途中,许多次后悔没有把它给带上,担心它在舅哥的餐厅里,会不会被哪位食客看上,终成了盘中餐。汶川地震之后的第二天,我们搭乘救灾返程的飞机飞回北京,一出机场,我直奔舅哥的餐厅,去接老王和我们一起回家。那年冬天,我们在世纪城买下住宅,装修时,我特意买回一口刻印着甲骨八卦的瓷缸,放在书房的一角,做它的新巢。
“老王升级了,从‘柴草房’换住‘别墅’了。”妻说。
或许是在书房里熏陶久了,老王似乎分外得聪明,发生在它身上的很多事,常常让我们忍俊不禁。忘了是哪个冬天,每晚我回到家,总是见到它不是老实地呆在它的“别墅”里,而是游荡在我的书房,我很是纳闷,要知道,从高高的缸中爬出来,摔在近一米高的地下,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我很好奇,是什么样的力量,支持它日复一日地这样挑战自己?
一个周末的下午,坐在书房窗前看书的我,看冬日午后的阳光从北墙移到了东墙,而北墙根下的老王在它的缸里,追逐着东移的阳光,从缸底,爬上缸沿,然后,伸长脚,支撑着书架,一直到支撑不住,摔在地上。我终于弄明白了老王为什么每天都要跳到地上,原来是在追逐冬日的暖阳。我遂将它移至窗前,让它每天得享阳光。
今年初夏搬了新家,客厅的落地窗外,是一个几亩大的人工湖,在家的时候,尤其是夜晚,我喜欢一个人斜倚窗前,一坐半夜,看看星空,想想心事,听着蛙鸣,和着水声。而老王也会经常从它的“别墅”里跑出来,爬到落地窗边,头抵玻璃,爪子一下一下地向前拨弄着。这次,我知道了它的意图——在我家十年了的'老王,是闻到了窗外水的气息,想念它的汉江了吧,想念它的大自然了吧,想念它生之本源了吧。
我想我是不是该把它放回自然,但每想到大多数放生的后果不是死亡就是再次被捕,我不知道把它放回自然,还是养在身边,哪个更安全;我也不知道把它养在家里,还是放在心里,哪个更坦然。
老王的存在,为我们增添了很多的乐趣。冬天的时候,我们把它放养在书房的窗台下,看它追逐着太阳;春天的时候,我们带它到昆玉河畔,折一枝柳条赶着它,去散步;夏天的时候,看它隔着阳台的落地窗,向往着窗外的湖水和蛙鸣……
老王见证了我们家庭的成长。老王是随岳父岳母来的,岳父岳母是随女儿而来,岳父岳母的到来又吸引了妻子家年轻的子弟们来到北京。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们家成了一个“川普”大据点,最热闹的时候,每周末都有十几人来吃饭,餐桌坐不下,年轻的都要站着“钓鱼”。随着女儿的入学,岳父岳母回了老家,那帮外来的年轻子弟们也都在北京落地生根,娶妻生子,各忙各自一端,这个热闹的家似乎也开始冷落起来。许多次独坐书房,面对老王,我都在想,它是不是也该回归本位,我是不是该放它回大自然了?只是有些舍不得,有它在,记载着女儿的成长过程,女儿多大,它在我们家多少年。
两年前,回河南创办中原书院和新豫商领袖培育工程,在家的时间越来越少,我在家里的地位也被闺女重新排序。四口人,我排第五,老王第四,每次外出回家第一件事,便是去书房,放下文件包,看一看“别墅”里的老王。
今年暑假后,大女儿考入军艺,每逢假期才能回家一次,二女儿上寄宿学校,每周末方才接送,帮我们照看孩子的保姆也失业回了老家,家里一下子空了下来。
那天,我跟妻说:“十二年一个轮回,我们又回到了两人的时代,孩子似乎没生过,那么多人也好像没来过。”
妻说:“你说话严谨一点,明明还有老王嘛!”
老王今天的离去让我万分自责,假如我不是经常出差,或许它就不会离去了吧。
“这下家里真的只剩我们两个了。”我在电话里有些伤感地跟妻说。
“现在家里只有我一个。”妻有些凝咽。
老王课文句子赏析
我常坐老王的三轮。他蹬,我坐,一路上我们说着闲话。(①作者愿意与车夫说着闲话可以看出她怎样的特点?)
【段析】写“我”和老王是坐车人和蹬车人的关系,且关系较融洽。
【品味】“说着闲话”体现了“我”与老王之间关系较融洽。
据老王自己讲:北京解放后,蹬三轮的都组织起来,那时候他“脑袋慢”“没绕过来”“晚了一步”,就“进不去了”,他感叹自己“人老了,没用了”。老王常有失群落伍的惶恐,因为他是单干户。他靠着活命的只是一辆破旧的三轮车。有个哥哥,死了,有两个侄儿,“没出息”,此外就没什么亲人。(②这段文字从哪两个方面介绍了老王?)
【段析】介绍老王的从业情况及家世。
【品味】“失群落伍的惶恐”,表明他常为自己的处境和生活忧虑,可见他生活的艰难。
老王只有一只眼,另一只是“田螺眼”,瞎的。乘客不愿坐他的车,怕他看不清,撞了什么。有人说,这老光棍大约年轻时不老实,害了什么恶病,瞎掉了一只眼。他那只好眼也有病。天黑了就看不见。有一次,他撞在电杆上,撞得半面肿胀,又青又紫。那时候我们在干校,我女儿说他是夜盲症,给他吃了大瓶的鱼肝油。晚上就看得见了。他也许是从小营养不良而瞎了一眼,也许是得了恶病,反正同是不幸,而后者该是更深的不幸。
【段析】这一自然段不知写什么原因,老王的另一个眼睛是瞎的。
【品味】专门叙写老王的眼疾,他因此而失去顾客,表明“我”对他处境的关注。而
“我”在这样的条件下仍坐他的车,则是对他的关照,体现了“我”的善良。女儿专门送药给老王,体现了女儿对他的`关爱与同情。
两个“也许”是不确定的意思,表明是作者的猜测,从中可看出老王的身世无人知晓,他从不被人重视。
“而后者该是更深的不幸”,从侧面再现了老王生活的艰辛,有病没钱治,只能承受眼瞎的痛苦。
有一天傍晚,我们夫妇散步.经过一个荒僻的小胡同,看见一个破破落落的大院,里面有几间塌败的小屋;老王正蹬着他那辆三轮进大院去。(③老王的生活条件是怎样的?这与下文有怎样的关系?)后来我在坐着老王的车和他闲聊的时候,问起那里是不是他的家。他说,住那儿多年了。
【段析】交代老王住在破破落落的大院的塌败的小屋里。
第一部分:介绍老王的基本情况。
【品味】“塌败”,可见住处条件恶劣,更见老王生活之困窘。
作者介绍
杨绛,生于1911年,江苏无锡人。作家、文学翻译家。著有散文集《干校六记》《将饮茶》等,译有《堂·吉诃德》。
杨绛文学语言的成功是有目共睹的。其沉定简洁的语言,看起来平平淡淡,无阴无晴。然而平淡不是贫乏,阴晴隐于其中,经过漂洗的苦心经营的朴素中,有着本色的绚烂华丽。干净明晰的语言在杨绛笔下变得有巨大的表现力。有时把词序变换一下,不符合常规,反倒更显别致耐读。如《丙午丁未年纪事》中有一句话:“登台就有高帽子戴。”通常也许会说“登台就得戴高帽子”,因这分明是被迫。但杨绛这句话说得有点喜气洋洋的气氛,令人想起“拜年就有压岁钱”之类。这与当时的环境完全不合拍,只好当成一句反话来读:不仅表现出作者身处其境的哭笑不得的无奈心情,也隐含了她对待那时环境的解构态度。平平八个字,平静中有抗议,调侃中有悲哀,很有韵味。有时明净到有些冷,但由于渗入诙谐幽默,便平添几分灵动之气。因而使静穆严肃的语言自有生机,安静而不古板,活泼而不浮动,静中有动,动还是静。沉静诙谐中有沉着老到、雍容优雅的气派,锋芒内敛后的不动声色,有种静穆超然的中和之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