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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子的阅读笔记摘抄收集90条

时间:2020-05-22 15:03

爱读书作文1

我叫乔露莹,今年十岁。我的爱好很多:绘画、跳舞、唱歌、游泳、溜冰,我样样喜欢。要说我最喜欢的还得算是读书了:什么《三国演义》《水浒传》《聊斋志异》《西游记》等,我都看了好多遍了。

一次,我在二楼房间聚精会神地看着《窦娥冤》的故事,妈妈大声地催促我赶紧下楼吃饭,我边答应边捧着故事书走向一楼餐厅。一不小心,脚步落空,跌倒在楼梯台阶上,头部撞在墙上,顿时,头晕目眩,眼前发黑,用手一摸,额上起了个大包,疼得我直咧嘴,差点哭出声来。听到声音,妈妈从厨房跑出来,关切地问:“怎么样?要紧吗?”我硬着头皮故作坚强地回答:“没事,没事。”

因为我特别喜爱读书,经常被书中离奇古怪、惊险曲折的故事情节吸引打动:有时看着看着眼泪情不自禁地掉了下来;有时手捧书本一个人大声地傻笑……读书让我增长了知识和智慧,给了我丰富的情感,使我明白了好多为人处事的道理。

我不仅喜欢读书,还善于思考,勤于总结。只要是爸爸为我买的属于我自己的书,我都坚持把书中的精彩片段和优美的词句摘抄下来,有时还制作成卡片,在写时,常常拿出来借鉴其中的写作技巧。渐渐地,不知不觉中,我的素材丰富了,写的思路也变得开阔了,文章的结构布局也越来越变得有条有理起来。

读书使我的水平大大提高,我写的好多次得到老师的表扬。这不,上个学期,有两篇被班主任卢老师选中,收录在选里呢,听说马上还要印刷出版呢。我常常梦想着有一天,我的能经常在报刊上发表,长大后当个了不起的大作家……

我就是这样一个爱读书并且爱书如命的小女孩!假如你也和我一样有共同的爱好,就快来和我个交朋友吧?

爱读书作文2

书是我们增长知识的营养品,书是我们进步的阶梯,如果没有书的帮助,我们就不会有所收获。

每当我无聊的时候,我就喜欢一个人静静的阅读。在我所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看《鲁宾逊漂流记》正是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退缩,要勇往直前。这本书讲了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卷入了一场风暴,被冲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在这座岛上又冷又饿,也没有地方居住。于是他走遍了整个小岛,发现了许多山羊,还在船上找到了几把枪和几桶火药。鲁宾逊把它们运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就开是找材料建房子,他每天捕猎并把捕到的猎物留一部分饲养。后来还遇到了一个野人朋友“星期五”,之后鲁滨逊也不再那么孤单了。虽然在后来有“星期五”这个伴,但在这之前他却一直靠永不退缩的精神与顽强不屈的意志活了下来。他是多么勇敢,他战胜了一切困难与险阻,鲁滨逊的勇气可嘉,精神更可敬!

“一个人生来不是要给打败的,你进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意志可以磨练,但你打不败它,它是不可摧毁的。我们要有顽强不屈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难与挫折。 是啊,鲁滨逊正是有了这种精神与意志,才有了克服困难的勇气和决心。在困难面前,这种精神与意志变成了不可摧毁的力量,是他战胜了一切。这种永不退缩与顽强不屈的意志值得我们学习。

我对鲁宾逊的崇拜之情逐渐增加,因为我感到自己身上正缺乏这种坚强的意志和战胜困难的决心。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心中有一种自信,相信自己一定会像鲁滨逊一样在困难面前不退缩,有坚定的决心和毅力。学习他这种永不退缩的精神与顽强不屈的意志。这样,才能闯过这些黑暗的险滩,迎来光辉的明天。

爱读书作文3

他是一个爱读书的人。

他爱读书。他读的书成千上万,但他仍孜孜不倦地读。他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书籍是新世纪的象征。他对书籍的迷恋,超出常人,他为了读书头悬梁,他为了读书锥刺股,他为了读书囊萤映雪,他为了读书废寝忘食,他抓住一切的时间读书。

他不以读书为负担,而以读书为乐。他说:开卷有益,吾不以为劳。他的闲暇时间——每天至少有12个小时都用来读书,或者说读书已成为他的工作。可他说:我是个闲人,每天都一直在娱乐——他把读书当做了娱乐。

果如他所说,经过读书的积累,他在各方面的认知超过任何人。人们对他的誉称纷至沓来,可无论人们怎样称赞他,他都只有一个反应——继续读书。他说:我还应该继续读书。

有人开始骂他是傻子,拥有如此才华却只任其被湮没,可他无动于衷。

当人们快忘记他时,他却突然却宣布参加工作,他开始了对各方面的研究。后来,他获得了二百多项诺贝尔奖。

人们称他为巨人,真正的巨人。可这位巨人每天仍不停地看书,他说:我要做终生读者。

他叫什么名字?

他叫高尔基,他叫鲁迅、他叫爱因斯坦……或许他也叫张晨浩,也有可能叫李浩然……他的命名权掌握在每个人手中。但无论他叫什么,他永远是个爱读书的人。

人类,读书吧。掉进知识情网中的人,时时品尝着知识的琼浆。人们啊,以读书为乐吧——知识好像砂石下的泉水,掘得越深,泉水越清;人们啊,做终生读者吧,书都读得来的人,还怕有什么做不来的?

爱读书作文4

HI!我叫蓝绮云,我是一个阳光女孩。我的兴趣爱好很广泛,细说的话,估计用上一天也说不完。其中,我最爱的就是读书了。

每当夜幕降临时,我就会坐在书桌旁,开始静静地读书。伴着那柔和的灯光,我在书本知识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书像一盏油灯,照亮我迷茫的心灵;书像一座灯塔,指引着我前进的方向,伴我迈向成功之路。

古人有云“腹有诗书气自华”的确,读书让我快乐。从书中,我感受到了“三国”“水浒”中英雄们的豪气;从书中,我感受到了唐诗宋词的豪迈婉约;从书中,我感受到了朱自清腊梅般的傲骨不屈……书,为我人生的画卷添上了精彩的一笔。

当我阅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时候,我被感动得哭了。我认识了海伦,深深被海伦表现出来的坚强不屈和积极乐观精神感动。疾病导致海伦失聪、失明、失语,这是多么残酷的事情。但海伦在莎莉老师的关怀和引导下,勇敢地与命运进行拼搏,为自己赢得了光明和快乐。“勇敢地接受命运的挑战,就能赢得生活中的光明。”海伦在这本书中写道。我把这句话记在了心里,激励自己要勇敢面对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文字之所以比烟花更璀璨,是因为我可以看到它在光滑的纸间上静静舞蹈,演绎出永恒,浅呤低唱着岁月的旋律。书就像绵绵细雨,润物细无声,滋润着我这棵幼苗茁壮成长;书就像一杯咖啡,只要细细品尝,就能尝出其中的韵味……

这就是我,一个热爱读书的女孩,我喜欢品尝知识的味道,你们喜欢我吗?

爱读书作文5

我们班有一个“书痴”,她就是我们班的班长张宇欣。

张宇欣她非常喜欢看书,几乎一天有一半时间都在看书。从《三国演义》到《昆虫记》,从《昆虫记》到《西游记》……她看过的名著很多。

每当下课时,同学们都出去外面玩了,她却在教室里捧着书津津有味的读着,外面的吵闹声,嬉戏声丝毫不能吸引声丝毫不能吸引她,她整个人完完全全都沉浸在书的境界里,仿佛在和书中的小伙伴们一起玩耍,看她一会紧锁眉头,一会笑逐颜开,一会又在那里认真地做笔记。谁还忍心去打搅她呢?

还有一次,他在教室里专心致志的看书。我连续叫了她好几声,她都没有听见。我过去拍了她一下,他才回过头来,我惊奇地发现她的脸上有两滴泪珠,肯定又是被书中的一些情节感动了。

从那件事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所以我决定以后一定要多读书,让自己的知识越来越广。

爱读书作文6

我非常喜欢读书,每当我读书的时候总能有一些收获。虽然这些收获不是很大,但它带给我许多乐趣。

一日之计在于晨,每天早上我都会很早起来,看半个小时书,使我保持清醒的大脑。读书使人明智,可以发散思维,增长见闻。古人有云:秀才不出门全知天下事,便是这个道理。对此,我十分赞同。有一次,放学了,我和同学们一起回家,就有人说:“月亮上边有吴刚,那个黑块就是他在砍树。”大家纷纷表示自己也看到过。我告诉他们说:“月亮上的黑块不是什么吴刚在砍树,而是地表凹陷的环状坑。在月亮反射太阳光的时候,凹陷坑无法反射才会变黑。只不过看起来像是一个人而已,月亮上是没有人的。”看着大家恍然大悟的眼神,我心里也是甜丝丝的。

我读过的书也有不少了,每一本书都像是一位长者孜孜不倦地教诲着我,帮助我继续成长。记得我看过一本书,但当时只有上册,没有下册,就像一桌美味的大餐只吃了一半就没有了,百爪挠心一样让我日思夜想期盼着下册的发售。当我拿到下册的时候,我“饥渴若狂”、手不释卷,看完了才长出一口气,“爽!”妈妈还说我是一条书虫,扎在书堆里就不出来了。我家不只我爱看书,我姐姐也很喜欢读书。记得有一次我和姐姐在书房看书,突然我们都盯上了一本书,说时迟那时快,我们一起抓住了那本书,互不相让,都要先看。我们的争执声引来了妈妈,妈妈了解原委以后,直接规定我们每人看一个小时,轮流着看书,才解决了争端。

通过读书我明白了很多,多读一本书就多了一分人生感悟。书籍是我的良师益友,它教给我的不仅是知识,还有做人的道理,也让我体会到了“一卷素书在手,一杯清茶在侧”的惬意。

爱读书作文7

我的爱好可多了,有游泳,画画,下象棋……,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读书。

我喜欢读书,感觉就像在书海里尽情遨游,探索奥妙。一会儿碰到了丑小鸭,亲眼目睹它变成了白天鹅,一会儿看到了尼摩船长和阿龙纳教授遇到了大漩涡,忍不住掉下了同情的眼泪。有时跟着科学巨人们上天入地,解开一个又一个的神秘的面纱,有时又跟着先贤圣人学做人的道理,一篇篇鸿篇巨著,让人仰视,美不胜收。

人们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却不觉得学习很苦,而是很有趣,很快乐。

有时候,我趁着上厕所的时间,拿本书坐在马桶上看,有时一看就是几十分钟,虽然我知道这是个不好的习惯,可是有时候还是忍不住。因为这,爸爸妈妈提醒我很多次。

有一年暑假,哥哥送给我好多书,共十六本《小学生作文选刊》,我狼吞虎咽、如饥似渴地读着,除了吃饭睡觉,我一有时间就读,结果没到一星期就把一大堆书给读完了。里面有很多好作文都非常精彩,我真想让自己也能写出如此精彩的文章啊。

我很爱读书,但是我的读书笔记写的不多。今后我要边读边记,把优美的句子和词语都收集起来,并写出更多的读书心得,这样我就可以得到更大的提高了。你说对不对?

爱读书作文8

我有一个大头,家人们都说我很聪明。我感觉头越大,越能装进更多的知识。

我的爱好是喜欢读书,特别是课外书。有时下课了,我也没有出去和同学们玩,还坐在教室里在读书呢。在家也是,吃过饭后我就拿起书看起来。为此爸爸妈妈多次提醒我,让我合理运用大脑,要会学习。

说起课外书,在我的书柜里有很多,比如《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伊索寓言》、《十万个为什么》《爱的教育》……很多书还没开始看呢。现在我正看《一千零一夜》这本书,书里主要描绘的是中世纪阿拉伯帝国的社会生活。在这些精美的故事里,魔幻魅力无处不在。有无所不能的神灯与魔戒指一夜间建立起来的宫殿;有往来于宫中的飞毯,还有能隐身的头巾……简直太神奇了,我越看越爱不释手。

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书能增长很多知识,丰富我的课外生活。

爱读书作文9

我的哥哥有着乌黑的头发;细细的眉毛;水汪汪的眼睛;小小的鼻子;小小的嘴巴;大大的耳朵。这就是我的哥哥——姜志超。

星期六的早上,我和哥哥约好一起去书店买书,当他看到《小学生作文宝典》这本书时,不看价格有多贵,就毫不犹豫地买下来,在旁边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我在周围走了两圈,发现没有我想买的那本书,于是,我大声地说:“哥哥,走,我们到别的地方买书。”可他都好像没听见一样,还在忘我地看他的宝贝书爱看书的哥哥作文500字爱看书的哥哥作文500字。看来,他已经被书中那优美的章节陶醉了。我只好一个人生气地到别的地方买书。等我挑了几本好书往回走时,只见他还在那儿贪婪地看着书。我没办法,只好在那儿等他,可他看完一本又拿起另外一本。直到十二点了,我才觉悟过来,大声地对他说:“十二点了,还不回家?”我喊了好几遍,他才问到:“什么时侯啦?”我不耐烦的说:“都十二点多了!”他听了,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飞快的赶回家。

这就是我的哥哥,看书看到忘我境界的哥哥——姜志超。

爱读书作文10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能增长我们的知识;能开阔我们的视野;还能提高我们的阅读能力和写作水平。总之,读书受益终生,我就是一个爱读书的.人。

记得有一次,我到图书馆借书看,来到图书馆就迫不及待在书架上找书看。不久,我终于找到我要看的《一分钟查案》这本书了。我连忙拿出来,生怕别人抢走。我越往下看,越津津有味。我似乎在小说里来回穿梭,可以看到书中的人物。可以看见整件事的过程,帮侦探破案,我为人物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疑惑,仿佛我就是主人公,来感觉这扑朔迷离的情节。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的脚逐渐没力了,就随意坐在图书馆的桌子上。“安顿”好了之后,我又返回在“案子”中了。“喂,小朋友,不要坐在这里,起来,起来!”一个老师大声吼叫着,我没有办法,就只好慢慢的站起来。不管腿上的种种酸痛,又继续看了起来。

还记得有一次,我要去打预防针,就准备了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打针时,我坐在椅子上,手摆好姿势让医生打针,另一只手就拿翻好的书看着,我看得津津有味,医生打完针了我都不知道,5分钟过去了,我以为针还没打,就大叫:“怎么还不打针呀!我还要回家写作业呢。”却不知,妈妈在一边笑着对我说:“都打完了好吗?我的大小姐。”“可我没感到疼痛呀!”我回过神来惊讶地问。在场的人都笑了,也许是我看书太入迷了吧!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爱读书的我要沿着阶梯一级一级地走上去,最后达到顶峰。

爱读书作文11

我有一个爱读书的哥哥,个子高高的,透着股书生气,特别是一副精致的眼镜架在他那棱角分明的鼻梁上,更增添了几分儒雅的气质。

他手不离书,书不离手,只要有一丁点的时间,就拿本书如醉如痴地看起来。在哥哥的房间里有一个大书桌,旁边是一个书架,书架上摆满了书,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红楼梦》、《查理九世》、《童年》……哥哥只要没了书,就像大海中失去方向的船。

记得有一次妈妈去上班,临走时反复叮嘱哥哥帮助料理一下几件家务事。哥哥等妈妈走后,就迫不及待的拿起《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读了起来,,一下子他被里面的故事感染,忽然觉得自己就是主人公保尔,哥哥为他的悲伤而流泪,为他的高兴而高兴。他那种坚定的意志,顽强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哥哥。他懂得了做事就要这样坚持不懈,才会成功。这时候,妈妈回来了,看到哥哥这种痴迷样子,又看看一样都没有完成的家务,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他真像《窃读记》的作者的老师说的一样:“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这就是我的“书迷”哥哥,看了我的介绍,你们也了解他了吗?

爱读书作文12

天气总是忽冷忽热的,并没有什么常性。但是哪怕是冷,也只不过是风大了些的,比起寒冷逼人的严冬,现在要温和的多。我并不习惯裹得严严实实的,只喜欢呼吸着风,安然地倾听它的声音。

怀着这样的心情,在温暖的教室,反反复复的读着三毛的《胆小鬼》。忽然觉得到怀念是件美差事,那些冗杂的故事,零乱地拼成了我们的回忆。无数种伊始,无数种结局,我们被裹挟在不同的时节,不同的空气中,却统统于怀念中嗅到了恣意生长的幸福。一直喜欢三毛的文字,她是个勇敢的女性,她的灵魂在文字里一直是自由而真实的。我喜欢她笔下的那种真实,那种看似平淡却一直很温婉的美。还记得,一开始知道三毛,是一篇杂志上的文章。文章的作者是纪念死去的三毛的——我总算知道,还有一个这样特别的女子,这样不平凡的女子。

然而,真正读到她的文字,真正懂得欣赏,只是近几年的事了。她和冰心先生是断然不一样的,我可以很轻易地分清她们的文章,若是少小的时候,我喜欢冰心先生的文章多一些。而到如今,却更加愿留意三毛。是思想在更变吧,我们往往在成长,往往以这样一种不被自己所知晓的方式。然而,忽然回首,又会恍然发现:我是这样,这样的改变着。这些,又统统是书籍给予我的吧。它们改变着我的思想,而我的思想也左右着书籍的取向。这是一种奇妙的循环。

所以,是深爱读书的。如若我自己只有思想是属于我的,那么,我应该让我的思想有足够的自由生长。无论是三毛的,鲁迅的,抑或是种种外国的大师的,我总带着一种敬仰的心情来阅读。读书并不应讲究什么目的,它的影响往往潜移默化。

只是爱读书。

爱读书作文13

我也像毛主席那样爱读书。

记得有一年放寒假,妈妈带我坐火车去山东。妈妈装了一大包衣服以及生活用品,我非要拿一个小包,装上了几本书。妈妈说:“拿书干什么?在车上看书会晕的!”“没事儿!”我连忙回答。

到了车上,车开了,从北京到山东大约要4、5个小时,车上的人大多在睡觉,有的在玩手机,有的在聊天。我拿出了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果然,看了半小时,我就晕头转向了。

我的床头放着一个小柜子,上面放着一大摞书,有《上下五千年》,有《昆虫记》,有《十万个为什么》……

一天,我坐在桌子边读《昆虫记》,当看到螳螂的图片时,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螳螂的身影。

突然,我听到妈妈在叫我去吃饭,我便说:“等一会儿!”这一等就是半小时,爸爸妈妈都吃完了,又叫我:“吃不吃了?都凉了!”这时,我才去吃饭。

我读过很多书,有《格林童话》,有《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有《世界未解之谜》等。我最喜欢《饮湖上初晴后雨》这首古诗。

我生病时也读书。那天,我发烧了,妈妈让我躺着,可是,我抱起书就读了起来。妈妈说了我好几次:“别看了!”我都没管,接着读。读着读着,我就低头睡着了。

我爱读书,读到晕头转向,读到忘了吃饭,读到困得睡着。但我却乐此不疲!

爱读书作文14

我爱读书,读书使我的人生充实而从容,悠闲而舒适,安静而丰富,读书使我快乐。

我觉得读书就如同一个科学家去读当代文学作品,一个诗人去读某个考古学家的记录一样,读是因为喜欢,读是源于兴趣,有一句话说的好:“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它可以改变人生的宽度。”正是这种兴趣的阅读,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

读书已经成为我的一种习惯,小学时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看各种各样的“闲书”,从爸爸妈妈给订阅的儿童杂志,到一些文学名著,我都照单全收。即使是上中学以后,也是依然爱读书,也要在繁忙间隙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些许的休憩。拿起一本喜爱的书籍,就好像随手推开一扇窗户,欣赏窗外美丽的风景。这风景或粗犷豪放,或细腻委婉,或雄伟磅礴,或感人肺腑,令我浑然忘却了学习中的烦恼与不快,仿佛排徊在青山绿水之间,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挥着思想的翅膀,感受着生命的美好。

书,是我无声的朋友,它让我的知识仓库里又少了一个又一个问号。

爱读书作文15

从小到大,我最爱读书。读书可以让我们获得知识,变得更加智慧。每当我读书的时候,都沉浸其中,甚至可以忘掉身边的一切。因为我的五官全部都融到文章里去了,因为这,大家都叫我“小书虫”。

比方说,吃晚饭前,我拿了本书,正在看。晚饭做好后,妈妈叫我:“丫头,过来吃饭了!”可是,回应她的是一片无尽的沉默。我的耳朵早已融到文章里去了,妈妈的话,我根本听不见。最后,妈妈束手无策,只得一把把书夺走,让我回归现实。结果,我开始吃饭时,爸爸都吃完了。

再比方说,课间,我和好友约好一起去上厕所。可是,等她来找我时,我却拿着本书正在看。好友叫了我几遍,甚至把手在我眼前晃,我也不应。最后,好友快放弃了,她狠狠地拍了下我的肩。我这才反应过来,可嘴里还嘟嘟囔囔:“我刚才正看书呢,干吗打扰我?”把好友弄得哭笑不得。

我爱读书,因为它让我受益匪浅。虽然可能会因为这而闹些小矛盾,可我对书的热爱永远不会变!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

《这一生至少当一次傻瓜》的读书笔记1

老公的一位发小,高中时期一直是学校的风云人物,班长,校学生会主席等等,一度是天之骄子。

大学由于专业比较偏,毕业后工作不是很顺利。后来只身来到北京,做起了教育咨询的工作。

刚开始做的时候,度过了一段非常艰苦的日子。刚毕业只身在北京这样陌生的城市,租住在偏远的房子里,去各个学校宣传,深夜加班。那段日子的难熬可以想象。

老公当时也说,教育咨询这个行业,都没有怎么听说过,做这个能行吗?曾经那么优秀的偶像级学生,如今沦落成这样,太可惜了。

可是这位发小就是一步步的走着,打拼着,常常工作到深夜,去学校宣传讲课讲到嗓子发炎。有时也会失去信心,会半夜和老公聊上几句,聊完又是打鸡血似的继续熬夜加班。

后来他终于成了公司的骨干,年薪也到了很高的水平。后来他成了教育咨询的专家,知名度很高,还去北京的电台做专栏节目。再后来,就是现在,他已经利用自己的口碑和品牌单独创办公司,有了更大的发展了。

当一个人走在时代的前列,做了一个不被大众接受的选择,总是会受到质疑,感觉到压力,同时还伴随着孤独。但是,坚持我们内心所坚持的,我们想做的,和我们热爱的,就会看到不一样的世界。

致敬于每一位勇敢的先驱者。

《这一生至少当一次傻瓜》的读书笔记2

这是一本记录日本的木村秋则先生种植无农药不施肥的苹果的故事。

木村先生由于受到一本书的影响,决定开始种植这种自然的苹果。由于没有任何

就在他决定放弃自己甚至要去自杀的时候,发现了转机。他通过观察,思考,在果园里建立了自然的生态系统,果树开始一天天活了。第九年,果树终于又开花了,那种喜悦我都感动到要流泪。

他坚持了几十年,终于成功了。如今他种出来被称为奇迹的苹果,不施农药,不用化肥,却比任何高级品种都香甜可口。用奇迹的苹果做成的招牌菜,预约用餐起码得等上半年。

《这一生至少当一次傻瓜》的读书笔记3

一位前同事准备辞职,但是目前正是她在这家外企的事业上升期。刚刚晋升为科长,收入升级一大步,又通过了公司要求的极难的语言

同事,领导,家人都非常不理解。纷纷各路劝说。

但是她说,在这里挣再多钱,有再高的职业,都不是我想要的,我每天都是疲于应对的状态,一点都不开心。

她说,她就是喜欢做美食,研究美食,说起相关美食的,就有着说不完的兴致。之前还随着潮流做过一段微商,售卖自己做的.美食,反响也特别好。她说那种快乐感和成就感是公司的工作永远比拟不了的。

其实这个时代也在悄悄发生变化,在公司上班已经不是唯一的工作方式。互联网的时代,工作形式的多样化是我们都想象不到的,工作也有着越来越多的可能。

了解自己的爱好,并且在这方面确实比其他人做的要好,为什么不可以尝试一下呢?很多人反对,是因为这样的先例太少,但是谁说你不可以是那个先吃螃蟹的先例呢?

所以,今天当这位同事和我说起她要辞职周边人所给她的压力时,我说,看到过这样的一句话,先驱者总是孤独的。她说,还是你能明白我。

野草鲁迅读书笔记摘抄 篇1

鲁迅先生的文章,大多都是十分深刻的。而散文集《野草》更是透着一股黑暗的深邃。《题辞》一文中有句很著名的话:“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人在这个世界上,有两件事情只能亲身体验,无法向旁人诉说。一个是梦,一个是死。当我们自我体验时,觉得无一不可言,觉得每一个都可以大做文章。可是真的话到嘴边,笔在手中,却会苦于找不到丝毫凭据,顿觉无所依傍的空虚。《野草》中的文章之所以无一不透露出颓废黑暗的气息,这正是代表了当时鲁迅先生内心极度痛苦矛盾又无处倾诉的状态。

鲁迅与弟弟周作人决裂,手足失和。这件事对鲁迅的打击实在太大,以至于他在搬出八道湾后,大病数十天,瘦了十来斤。想当年,他哥俩并肩战斗,一块写文章,一块做学问,一块用手中的笔摧枯拉朽地批判着帝国主义,封建主义。他们都是新文化运动中很有名望的先锋健将。尤其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早期,周作人还比哥哥的名气大些。可是谁也不会想到,这样的一对手足,却终于老死不相往来。

生活真的是很残酷。一时间,国事,家事,私事,将他逼进了绝路。他于是便将这生命无法承受之重,转化为《野草》的二十三篇文章中。

在当时的高压下,许多话是不能直白表达的。于是便有了这些看似优美的文字,以及文字之后深陷的人生黑洞,黑洞之中无限的黑暗与死寂。

《过客》一文,不仅是当时先生心境的真实写照,而且我想,它也能从我们每一个人身上找到影子。老者说,前面的路,是坟。但是女孩却说,那时开着野百合,野蔷薇的花园。显然,老者的话贴近实际,而女孩的话充溢着梦幻。虽然对于时间这条长路来说,我们每个人都只不过是一个匆匆的过客,但是,我们应该走下去,走向老者所说的坟地,女孩所说的花园。那里究竟有没有路呢?不得而知。但是,这个答案在《故乡》中说得明明白白:“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野草》间,似路非路。

野草鲁迅读书笔记摘抄 篇2

从鲁迅的文章中感受那个时代的:血和铁,火焰和毒,恢复和报复外更加的展现了一个“失衡”的纷乱世界;一个撕去“屏风”的丑恶世界;一个麻醉封建的悲惨世界;一个苦厄循环的绝望世界。

但是,鲁迅也还是苦苦坚守着“希望”,终是发现了那生在地狱边缘的曼陀罗花。仅有一枝,却没有夸张的虚说希望不灭,而是如实的奉告,如实的描绘希望的脆弱与珍惜。没有站在塔顶对人们号召:“站起来抗争吧!”也没有许下豪言: “我们的苦日子到头了!”只是平淡用沧桑的声音语道:“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太多的经历,太多的磨难,太多的期盼,在一场场血腥之后,留下的只有废墟和失望。鲁迅就是在这样的绝望下,说出这样的话,却如此的真实,如此的踏实。让青年们感慨,坚守着。

《野草》——和他的名字一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生长在恶劣的环境下,从危难的“墙壁”上,钻出一条缝来。怀着坚守的“信念”,痛恨的“复仇”;理想的“恢复”;勇敢的“惊醒”;无畏的“教育”。探出头来,虽是野草,却相信森林的到来。火会经常光顾,但根犹在土中,灭不尽的,是苦苦坚持但又常自认自欺的“希望”。这就是它的含义:

“只要有野草就会有森林。”

而书中的二十三篇散文诗,篇篇都有它独特的印迹;首首都有它深刻的含义;句句都有它幽深的神秘。

开篇的一篇题辞直述了对野草的热爱,更是表现作者用此题的用意。文中常出现的“大笑”“歌唱”更是作者激昂热血的表现。

在后面的文章中,处处无不体现了野草的“性格”。不用说对青年的“呼喊”:《影的告别》呼喊着沉默、颓唐的青年,面对黑暗的现实,而不要在幻想那“黄金四界”了,就算是“彷徨于无地”。那时的青年已经被黑暗社会笼罩着看不见光明的未来,自抱自弃,而鲁迅却要站起来呼喊他们不要再“睡”了。

不用说对封建奴隶的同情与可恶:《聪明人、傻子奴才》对三种人中的奴才作了完美的诠释;一生穷苦不堪,一心想博得人们的同情,只懂得一昧的伤心难过,用别人的安慰来麻醉自己好让自己继续受苦。而当勇士“傻子”为之打抱不平时,却又胆小无能的维护这吃人的封建统治。而作者真正想改变的就是这愚昧无知、不知反抗、麻木不仁的“奴才”,他们亦是受害者同,又是最大的帮凶。

更不用说在次失望之下对未来的“希望”:《希望》希望着在虚妄的黑暗之中有那能抵抗空虚的盾。可是终究是找不到的,因为那盾之后也是空虚的绝望。于是放下了盾不去抵抗,而是去改变绝望。此时的鲁迅先生,正是抄佛经的时候(或之后),经历了太多的失望。从对未来的期望,到一次次希望的破灭,而文中写的就是作者失望乃至绝望时心境。在“血腥的歌声过后”,留下的是一片空虚,这空虚就是鲁迅目睹一次次革命后所看见的依然黑暗,而对希望产生的怀疑,他怀疑一直抱着希望的我们换来的却只有失望,难道已处身于绝望了吗?

鲁迅先生已不在抱怀希望,不再对希望的期望太高。而是平静看着,也自然受不到失望的痛苦而“大切大悟”了。对一切都看透了。 “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绝望是虚妄的,让你看不见未来但终究会消散的;希望也同是虚妄,让你付出一切,直到——你的青春,然后抛弃你,留下的只有迟暮的晚年和记忆,同绝望一样总是骗你。于是先生看着被“蒙骗”的青年们,独自一人一抛“迟暮”,决战暗夜。

而在这绝望的荒野之上,没有什么珍奇的绿木了,只有零零点点的野草了,也只有星星点点的野草。有人望这一片荒野叹口气,匆匆离去。惋惜:“光有这野草恐怕是不行的。”也有人——热血的.青年,却连这野草也不“放过”,去呵护它们,惊喜着希望没灭。

而在这人群中,还有一个人他站在石崖上,望着暗夜,看似与后者相同。但他并没因这“野草”而战斗,只是冷冷的望夜。野草正被那被无边的暗夜渐渐侵蚀了。他不护野草,而是要做这野草;他不护希望,而是要制造希望。

野草鲁迅读书笔记摘抄 篇3

鲁迅先生也许是中国人说不尽的话题,特别是还有点思想的中国人,只要中国人的丑恶还没有消失,他曾经的猛烈抨击就永远有他无可替代的价值。鲁迅先生出在生与死的边缘,如同一个影子在光明与黑暗之间——或者被黑暗吞噬,或者被光明消灭,但是鲁迅就在这样的时候写下了《野草》。

读着《野草》,我失去了自我,我完全沉醉在先生的笔墨中。先生说:“我将大笑,我将歌唱。”于是我便真真地想要仰天大笑,想要放声歌唱。然而“天地有如此静穆,我不能大笑而且歌唱。”眼前是淡淡的血痕,先生有着渺茫的悲苦,而我的心却在痛。那是无声的深沉的刺骨的痛,因为这个民族正在滴血,正在受苦,正在堕落,正在等待,正在复苏……我并没有哭,也没有为这个民族默哀,因为叛徒的勇士已经出于人间,天地在他的眼中已经变色。

鲁迅先生不该诞生在那样的年代。在白色恐怖的岁月里到处都弥漫着血,那是战友的血,敌人的血,无辜者的血,奋起者的血……似乎天地间已交织出了一片淡红的微腥的氤氲,掩去了前途光明的微茫。如果他诞生在别时,他或许就是天马行空、落拓不羁的李白;或许就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依消得人憔悴”的柳永;或许就是“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于谦……他可以成为另一种人,不必在紧锁的眉头中透着无法治愈、无法掩饰的忧愁与悲苦。

然而,他还是诞生了,周树人成了独一无二的鲁迅。“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他将满腔热血荐给了轩辕,献给了这方值得眷恋的华夏大地。中国文人自古以来一直在儒、释、道三家中进退维谷,先生却已摆脱了这层束缚,只是他对这个拥有劣根性的民族爱的太深,读着太透,连自己也卷入了时代的旋涡,不能自拔,也不愿自拔。时代需要鲁迅。于是他举起了手中的笔,将矛头对准了反动政府,快意恩仇,唤醒了国人的理智与勇气。

鲁迅先生还是永远地离去了。棺柩埋入黄土时,沉沉的夜色中有着一弯微红的新月。他是看不见了。但他已然给了仁人志士武器与力量,指出了前进的征程。

一个民族即将起来。

先生应该是瞑目的。野草是烧不尽的。当和煦的春风拂过蕉原时,青春的嫩草将破土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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