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书籍简介
《长袜子皮皮》是1999年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主要讲述了一个叫皮皮的小姑娘的故事。本书是瑞典儿童文学作家阿斯特里德·林格伦的童话代表作之一。现已译成45种语言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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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像许多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品一样,让林格伦蜚声世界的《长袜子皮皮》写作的缘起是:她给患病的7岁女儿卡琳讲故事。1941年,女作家林格伦七岁的女儿卡琳因肺炎住在医院,她守在床边。女儿每天晚上请妈妈讲故事。有一天她实在不知道讲什么好了,就问女儿:“我讲什么好呢?”女儿顺口回答:“讲长袜子皮皮。”是女儿在这一瞬间想出了这个名字。这个火红头发、力大无穷、好开玩笑、喜欢冒险的小女孩不仅有着穿一只黑袜子、一只棕袜子的奇怪嗜好,而且有一个冗长奇怪的全名: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1944年,林格伦在女儿10岁的时候把皮皮的故事写了出来作为赠给她的生日礼物。1945年林格伦将它稍作修改,参加拉米和舍格伦出版公司举办的儿童书籍比赛,获得一等奖。书一出版就获得巨大成功。关于皮皮的书共有三本,多次再版,成为瑞典有史以来儿童书籍中最畅销的。目前该书已被译成30多种文字,总发行量超过1000万册。
主人公皮皮是个奇怪而有趣的小姑娘。她有一个奇怪的名字: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她满头红发、小辫子翘向两边、脸上布满雀斑、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脚上穿的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的鞋子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力大无比,能轻而易举地把一匹马、一头牛举过头顶,能制服身强力壮的小偷和强盗,还降服了倔强的公牛和食人的大鲨鱼。她有取之不尽的金币,常用它买糖果和玩具分送给孩子们。她十分善良,对人热情、体贴入微。她好开玩笑、喜欢冒险,很淘气,常想出许许多多奇妙的鬼主意,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的奇迹……
皮皮是非现实世界中的小姑娘,然而她又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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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林格伦——瑞典的民族英雄,94岁高龄的童话外婆。她在1945年步入儿童文坛就标志着世纪儿童——皮皮已经诞生。1958年,林格伦获“安徒生金质奖章”。她的作品被译为86种文字,发行量达到1亿3千万册。把她的书摞起来有1.75个埃菲尔铁塔那么高,把它们排成行可以绕地球三周。她成功地用自己的作品,为全世界的孩子留下了一个又一个永远不会长大的童年伙伴。“长袜子皮皮这个人物形象在某种程度上把儿童和儿童文学从传统、迷信权威和道德主义中解放出来……皮皮变成了自由人类的象征。”
1907年出生在瑞典斯莫兰省一个农民家里。20年代到斯德哥尔摩求学。毕业后作过一两年秘书工作。她有30多部作品。获得过各种荣誉和奖励。1950年获瑞典图书馆协会颁发的“尼尔斯·毫尔耶松金匾”;1957年获瑞典“高级文学标准作家”国家奖;1958年获“安徒生金质奖章”;1970年获瑞典《快报》“儿童文学和促进文学事业金船奖”;1971年获瑞典文学院“金质大奖章”;此外,她还获得过1959年《纽约先驱论坛报》春季奖和1957年德国青年书籍比赛的特别奖。她在1946—1970年将近四分之一世纪里担任拉米和合格伦出版公司儿童部主编,对创造这个时期的瑞典儿童文学的黄金时代做出了很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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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长袜子皮皮》读后感55篇
第1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200字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写的是一个诚实的故事。
书中介绍了皮皮虽然九岁没有了爸爸妈妈,没有教养,但她力气大、胆子大、崇尚自由,如:她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打败强壮的大力士,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毫不费力地把鲨鱼抛向远处。更重要的是她还有一大堆数也数不完的金币。她还有两个朋友,是杜米和阿妮卡,还有一匹马和一只叫尼尔松先生的猴子。
读了这本书,我受益无穷。皮皮是个与众不同的小姑娘,她的生活完全自理。她在我的心目中是一个天真可爱、善良的女孩子,她是个力气超人,许多事情都是她自己一个人打理的。我也要向皮皮那样,永远都在幸福、快乐中生活。
第2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300字
读了《长袜子皮皮》这一本书,我觉得皮皮她对自己的生活是自己做主的,她力大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海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把鲨鱼抛到运处……皮皮她还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小姑娘,别的小孩有什么东西都不给别人,而皮皮她买了十八斤糖果分给了这里所有的小孩。
还有一次,她和桂米还有阿妮卡来野游,她们遇到了许许多多困难,但是她们一起齐心切力,把那些困难都战胜了。有一次,皮皮和伙伴们一起去了霍屯督岛,在那里她们度过了一次快乐的暑假,在那里打败了一群海盗。
最后,皮皮有离开了霍屯督岛,她们依依不舍得告了别,然后又坐到船上回到了家,她们回来的时候已经过完了圣诞节,但是皮皮又做了一大堆东西,放到了桌上,又去叫了她的朋友度过了已过去的圣诞节。
总的来说,我觉得皮皮是一个勇敢的小姑娘。
第3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500字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讲了一个名叫皮皮的小女孩,从小她爸爸失踪,妈妈去世,她一个人独自生活的故事。
读了这个故事,我是受益无穷。我觉得皮皮是个天真可爱、善良大方、力大无穷、独立自主的小姑娘。尽管她有钱,但她一点儿也不自私,懂得好东西要和大家一起分享。她会带上一些金子,叫上杜米和阿妮卡,一起去街上买东西。买了许多的糖果和玩具,大方地分给一大群的孩子们。皮皮看见一个男孩被一群男孩欺负时,她立马教训了那群男孩子,让他们以后不许再打人。这时候的皮皮我觉得她简直就是一个小女侠。皮皮的爸爸后来找到她,想让她当黑人族的公主。皮皮在刚要启程时,顾及到自己离开后杜米和阿妮卡的感受,就不愿意走了。当她爸爸第二次来接她时,她竟然和爸爸谈条件。要求带着杜米和阿妮卡一起去,这都说明皮皮是一个非常重感情的孩子。
我和皮皮一样是小孩,但她的独立生活能力很强。所有的家务活皮皮都是自己干,一切事情都由自己决定。她出生不久就和爸爸走南闯北。而我呢,什么事都由大人决定,而我有时候做事情还要妈妈做。现在虽然我自己洗澡,自己检查作业,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但是有的时候我也会偷点小懒,例如喝水喊爸爸妈倒。我是个胆小的女孩,我独自去公公婆婆家的次数很少,每次都要爸爸妈妈送。我和皮皮比起来真是羞愧不如。我以后一定要改掉这些坏毛病,尽量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能再喊爸爸妈妈做这做那的了,否则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小孩子。
第4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700字
今天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作《长袜子皮皮》。
首先我给你形容一下她的外表吧,她是一名瑞典的小女孩。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她的连衣裙也相当怪,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皮皮不得不这儿一块蓝布那一块红布拼凑起来。她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穿着一双黑色的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而皮皮一直穿到现在,别的鞋都不爱穿。
皮皮的邻居是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他两个又可爱而且学习又好。小男孩儿的名字叫做杜米,小女孩的名字叫做阿妮卡。事情是这样的,皮皮刚来到这里的时候,他们就变成好朋友,阿妮卡和杜米经常到皮皮家去写作业。还有的时候,比如说周六、周天,杜米和阿妮卡就会到皮皮家来玩哦。对了!差点忘给你说,就是皮皮做鸡蛋饼的时候,她必须得念一个绕口令。不然的话,她做的烙饼就不香。绕口令是这样的,现在我要在这里烙烙饼,这里的烙饼马上就做成,这里的烙饼烙烙饼。还有她在刷地板的时候,她会把两只鞋子一扔,然后自己的脚上穿着两个刷子,像在滑冰场上溜冰一样的。
对了!我还要告诉你,杜米和阿妮卡唱的歌是“夏日里充满阳光,我们走过森林和牧场,一路疲劳又辛苦,啦啦啦,啦啦啦,我们走到哪里,歌声就在哪里飞扬。”皮皮唱的歌下面是这个样子,“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一路走,一路咯吱咯吱响,我的一只鞋,你里里外外水汪汪,请你们相信,他一路都在咯吱咯吱响,公牛是个大笨蛋,我喝着牛奶米粥倒也香喷喷……”
还有就是皮皮在黑人岛上的时候,他便成了那里的公主,杜米和阿妮卡也去了。就是大人们外出打猎的时候,把小孩子留在岛上,遇到了两个强盗,剩下的时候他们都躲在珊瑚大山洞,玩抓石子,他们的工具就是珍珠,哦,忘了告诉你,他们在那里待上十四天都没问题呢,那里有充足的面包果,椰子,香蕉。自从他们从岛上我回来之后,他们的友情就变得更旺了,好了,这个故事结束了!
这个故事教会了我以后要做个善良的人,这样的话你的朋友才多,你认识到的知识也就多了。
第5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800字
最近我们家添了个新成员,她不喝我们家的水,不吃我们家的饭,但是我们全家都围着她团团转。她是我们的最爱,她是我们的快乐源泉,是我们茶余饭后睡觉前的必聊对象,她就是能力超凡的长袜子·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她是我们全家从书店请过来的《长袜子皮皮》这本书的主人公。我们每天都朗读这本书,分享里面的故事,想象里面的人物,体会着皮皮的感受。
我羡慕皮皮,羡慕她去过那么多的国家,见过很多的世面,看过我们所没有见过的奇特的景象。我也去过一些地方,但是和皮皮比起来,我去的地方真是太少了。我羡慕皮皮,羡慕她拥有很多的宝贝,有奇怪的鸟蛋,有镶着宝石的贝壳,有绿宝石的戒指。我也有很多收藏的宝贝,真的很想和皮皮一起分享。我羡慕皮皮有一批马和一个叫纳尔逊先生的猴子。要知道,我想要一只小仓鼠都是那么的难。我更羡慕皮皮,她没事做的时候,没有人催她做作业,她高兴的时候可以举起一批马,她象妖精一样有钱。
我可怜皮皮,虽然她看起来天天很快乐,也很有钱,力气也很大,可以保护自己。可是,她没有妈妈的爱,没有爸爸的保护,没有人帮她洗衣服做饭,也没有人给她讲睡前故事。最可怜的是,她没有上学。虽然我觉得上学有很多的作业和考试,但是上学可以学到很多的知识,可是皮皮不会算术,也就不会写字,她写给好朋友的邀请函里面全是错别字。要是皮皮能够上学学习的话,她一定会更加厉害。
我喜欢皮皮,她是个精灵古怪但又善良的孩子,她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总是有自己的看法,她用自己的机智,不但控制了两个坏坏的小偷,而且很有爱心的让他们自食其力。我喜欢皮皮,她是个打抱不平有正义感的小孩,但是又很好相处,她是全镇小朋友的伙伴。我喜欢皮皮,她是个思维活跃的小孩,她讲的故事千奇百怪,跌宕起伏,把小伙伴们紧紧地吸引住。
皮皮带给我和我们家的远不止这些,我从这本书里知道了很多道理,知道人要有独立的能力,不能依赖别人,但是人又要相互帮助;人要强大,这样保护自己,但是人也不能以强欺弱;人在学习知识和能力的时候,要有自己的主见,但是人不能完全由着自己的性子,而不考虑别人的感受。
我们家的新成员皮皮,成了我们的开心果,我们一家都很喜爱这个奇特的外国小女孩。
第6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打开维拉维格古拉的大门,走出一位小姑娘——长袜子皮皮。她力大超人,可以单手举马,可以教训强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将鲨鱼抛到远处,她就是长袜子皮皮,一个生活在林格伦笔下《长袜子皮皮》书中的奇特小女孩。
《长袜子皮皮》一书是我童年时代最喜欢的读物。它内容丰富,构造了一个渴望自由、天真、善良的天使皮皮。皮皮没有父母,没上过学,但却十分善良,尤其对邻居杜米和阿妮卡十分关心,照顾得无微不至,所以,他们兄妹俩经常去找皮皮玩。记得在杜米和阿妮卡生病时,皮皮几乎每天都会去照顾他们,并且在他们痊愈时主动要求带他们去南海诸岛旅行,在海上对他们关怀备至。我能像皮皮一样关心同学和朋友吗?不!记得那是一个下午,放学了,我像一支离弦的箭似的冲回家,对妈妈请求道:“妈妈下周一要用紫砂泥,帮我买一些。”“好的”说完,妈妈就走到电脑前帮我网购。几天后,我收到了紫砂泥。打开一看,里面竟有5袋,我十分惊讶,不解地问妈妈:“为什么要买那么多啊?我只用一节课。”“你们班上可能有一些小糊涂忘带了,你可以分一些给他们。”“就不!”我把紫砂泥一把抱住,心不甘情不愿地嘀咕着:“凭什么要给他们呀,谁让他们不带呢。”那一刻的我,竟不如一个没上过学的野小孩皮皮,现在想起来甚是可笑。但,那天,我还是听了妈妈的劝告,带去了全部的紫砂泥,分给了没有带的同学,从他们感激的目光中我似乎明白了什么——为别人着想,其乐融融。从那以后,我学会了和皮皮一样,关心他人,助人为乐。有一次,同学赵启帆在学校突然扭到了腿,我正好路过,便主动走上前去,扶他去医务室,就像皮皮帮助邻居杜米和阿妮卡一样。
读《长袜子皮皮》这本书中,从皮皮身上学到了许多,从她拾“破烂”中我了解到“垃圾”只不过是放错位置的能源,从皮皮和别人“打架”中我学会了见义勇为,从皮皮在杜米和阿妮卡得麻疹期间对他们进行呵护中我懂得了助人为乐,皮皮身上还有许多优点值得我学习,上述只不过是其中的沧海一粟。阅读《长袜子皮皮》,体验不一样的人生,学习更多的礼仪,不亦乐乎?
第7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九岁的长袜子皮皮来到了我们身边。
她有一个装满金币的大手提包,这一点很重要,八九岁左右的孩子已经觉得有钱是一件很妙的事儿。因为,有钱就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比如,可以买到糖果、玩具,当然也可以得到属于自己的一匹马。有钱还可以帮助其他小朋友。大人们有钱要赠送礼物总是有各种附加条件的,这种赠予是一种高高在上的施舍,让孩子们害怕,甚至让人感到丢脸。而有钱的孩子帮助人就很单纯,给人所需,让人感到快乐。可以自由支配金钱,应该是童年最具诱惑的梦想之一。
皮皮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刚开始的时候是很不错的,因为“在她玩得最开心的时候不会有人叫她去睡觉,在她想吃糖果的时候,不会有人硬要她去吃鱼肝油”。时间久了还是有问题,因为,爸爸妈妈是孩子心上的一块疙瘩,总不能完全抹去,即使说“妈妈是天使,我爸爸是黑人国王”,妈妈坐在天上通过一个小孔看着生活在人间的女儿,“爸爸会造好一只船来接我”也不行。爸爸送的大鞋不合脚也会总穿着,爸爸带着走过的世界成为最深的印象。说起来,没有爸爸妈妈的孩子还是怪可怜的,无论他们怎样掩饰失去父母的虚弱。咱们的童话奶奶也触觉到了这一点儿,于是,皮皮的爸爸回来了,真的造了一只船来接皮皮了。这个爸爸与众不同,他真如皮皮所愿,是一个黑人国王。他并不约束自己的孩子,他给她所有的自主与平等。他和皮皮一起打闹比赛。他是一个了解皮皮的大朋友大伙伴。他太符合孩子心中父亲的形象了—————朋友式的英雄人物。
长袜子皮皮虽然是童话外婆林格伦虚构的人物,但我觉得她就像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一样生活在我的身边。我很喜欢皮皮,我觉得她的童年是快乐的,她每天都开开心心,就算遇到难过的事,都能自己找到快乐。
皮皮的童年是我向往的童年。尽管现在我的学业很繁重,课余时间里还要学奥数。但童年是短暂的,今后,我要多抽出时间玩耍,多结交几个好朋友,要像皮皮一样自信、自强、自立,要拥有一个和皮皮一样快快乐乐,无忧无虑的童年!
第8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叫《长袜子皮皮》的书,它是由“童话外婆”之称的瑞典儿童文学大师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女士写的,这本书写了一个叫皮皮的小姑娘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生活的故事。
皮皮是一个有一头红色的乱蓬蓬的头发,袜子一只棕色一只黑色,穿着一双大大的皮鞋,衣服是她自己做的一片红色一片蓝色十分怪异的小姑娘。她今年9岁了孤零零的一个人住在小镇上,她的妈妈早就去世了,爸爸还是一个海盗,在一次风浪中被风吹到了海里,但他给皮皮留下了一袋金子和一只小猴。因为皮皮有着超凡的自理能力,而且力大无穷,所以她为所欲为的生活着。有些人看出了这事,想让皮皮去“儿童之家”接受教育,可皮皮不愿去还与警察开玩笑戏弄警察。皮皮有两个好朋友:杜米和阿妮卡,在他们的劝说下皮皮终于同意去上学了,可是仅仅上了一天皮皮就不想去了,皮皮不爱上学整天玩耍,还到处惹事生非,有一次皮皮和杜米阿妮卡一起去看马戏时,皮皮又捣乱她一下跳到马背上骑来踢去,与马戏团的大力士比力气,气的马戏团长都想一口气把皮皮吃掉。虽然皮皮很调皮,但是她一点也不自私,她到商店买了十八公斤糖果分给大家还给大家买玩具,这是镇上的孩子们过得最最心满意足的一天。不久皮皮的爸爸来接她了,爸爸已经成为霍屯督岛上的国王,自然皮皮也就成为那里的公主,皮皮因为不忍心在这个绿色的地球上有她的好伙伴们因为她的离去而伤心和哭泣,就没有跟着爸爸去,留下来的皮皮依旧随心而悦的干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后来皮皮带着她的两个好伙伴一同踏上了霍屯督岛,开始了她们新的生活。
我很喜欢皮皮这个人物,因为别看皮皮富得像个财神,可她一点也不小气,自己有好的东西从来都不自私,和大家一起分享得到的快乐比金钱更重要,她还有一副好心肠乐于助人,这是我们这些孩子应该学习的地方。皮皮的缺点就是不爱上学、没文化、没礼貌、满嘴瞎话、戏弄流浪汉,这些又是我不喜欢她的地方,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我要向皮皮学习的是什么,不再出现在自己身上的又是什么。
第9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写的是一位不同寻长的小姑娘和她的朋友们在一起玩成长的故事——她的名字叫长袜子皮皮。
她长着一头像胡萝卜一样颜色的硬邦邦的小辫子。她的鼻子上布满了一个个可爱的小雀斑。她的衣服是她自己缝的,因为蓝色的布不够,所以她补上了红色的补丁,一块红,一块蓝,真像个古怪的小丑。她的鞋子好像比她的脚大好多……
这本书中给我最深印象的是皮皮和她的朋友们在马戏团发生的经历。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小城里来了一个马戏团,小孩们都想去看马戏,他们缠着大人们,带他们去马戏团观看表演。皮皮的朋友阿妮卡和杜米也不例外,也缠着爸爸妈妈想去观看,好心的爸爸给了他们钱,他们想请皮皮和他们一起去观看马戏,可皮皮的爸爸妈妈去世了,她一个人生活,所以不知道什么是马戏,阿妮卡和杜米就向她解释什么是马戏,但皮皮一直搞不明白,最后阿妮卡和杜米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让皮皮明白了什么是马戏。他们买了票,进了马戏团,不一会儿马戏开始了,皮皮跳上了表演者乘坐的马背上,跑到了钢丝上,打败了大力士,马戏班主非常的不喜欢她,想把她赶走,最后怎么样了呢?班主没有成功,皮皮还是没被赶走,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告诉你吧,因为皮皮有一个特殊能力——她力气很大,能举起一匹马。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皮皮是非常有趣的人物,虽然有时候很调皮,总会惹出事来,但是她会反省自己,当她做错事的时候,她会狠狠地打自己或者捏自己的耳朵,让自己记住教训,下次不要再犯。
这本书告诉了我,我们要正确地认识自己,受到表扬的时候不要骄傲,做错事情的时候,要铭记教训,下次不要再犯,这样才能做个让人喜欢的小孩。
第10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特别有趣的书——《长袜子皮皮》。
故事讲的事在维洛古拉住着一位奇特的小姑娘,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就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鼻子下边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的连衣裙也相当怪,那是她自己缝的。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蓝布不够,她不得不这儿缝一块红布,那儿缝一块红布。她的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穿一双黑色的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力大无比,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把鲨鱼抛到远处,这个不寻常的小姑娘就是——长袜子皮皮。
她勇敢淘气,和警察玩拍人游戏,她喜欢爬树,她还敢和强盗打架。
皮皮有一匹马,和一只猴子“尼克松”是她的好伙伴,和她形影不离。小镇上的小朋友们都很喜欢她,她用她所有的钱给小朋友们买糖果吃,她有两个特别要好的朋友杜米和阿妮卡,陪她一起开派对,一起购物,一起玩耍。
皮皮也是一个特别有趣的女孩,她自己制造出一个词语“斯彭克”,她先到甜品店寻找叫“斯彭克”的食品,接着又去了五金店,在那里找叫“斯彭克”的工具,后来,她又去了医院,她以为她得了一种很重的病叫“斯彭克”。紧接着,她又觉得应该是一种怪物叫“斯彭克”。最后,她和她的朋友发现了一只无名的小甲壳虫,叫它“斯彭克”。他们终于找到了这个叫“斯彭克”的东西,你是不是也觉得皮皮特别有趣呢?我也想着自己创造出一个新词呢!
我喜欢故事中的皮皮,她勇敢,独立,有主见,她对人特别友好。她的观点也特别有趣新颖,我喜欢这本书。
第11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
书中讲了一位名叫“皮皮”小女孩。她有着胡萝卜色的头发,梳着两条硬邦邦的小辫子。她的鼻子长得就像一个小土豆儿,上面布满了雀斑。鼻子下面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相当整齐洁白。她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直是棕色的,一只是黑色的。脚上的一双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力大超人,一个人住在一栋小房子里,生活完全自理,富得像位财神,壮得像一匹马。她的爸爸有点儿不可思议,是南海一个小岛上的国王。
这本书很有趣,也很令人深思。想一想,一个小女孩能照顾好自己,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呀!而且她一个人住在家里,从不浪费时间,把自己的时间排得满满的,是每一天都富有意义。比如,每天早上做运动,下午喝下午茶之类的,数不胜数。她还有很强的组织能力,所以邻居杜米与阿妮卡很喜欢她,后来成了好朋友。后来皮皮到她爸爸统治的小岛当黑人公主的时候,没有因为她是公主而瞧不起她的臣民们,而是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兄弟姊妹看待。在他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尽可能得帮他。在岛上大人们外出打猎时,来了强盗,皮皮挺身而出,把他们从岛上赶走了。她当公主是名副其实的,她对人民尽到了应有的责任。所以,邻居的妈妈才信任她。一群阿姨在皮皮他们临走前对她说:“你能放心吗?皮皮总有点那个!”而她却说:“也许她不那么好,但是,她有一副好心肠。”
这就是好朋友妈妈对皮皮的印象!相信你读完此书一定颇有同感!
第12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主人公皮皮长着满头红发,小辫子翘在两边,脸上布满雀斑,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脚上穿的长袜子一只是棕色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的鞋子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皮皮力大无比,能轻而易举地把一匹马举起来。她有分享的高贵品质,她常常用她那取之不尽的金币买来糖果和玩具分给伙伴们。
皮皮舍身救人的精神最可贵。一次,皮皮很早就起来啦,给纳尔逊先生在床上喝了水果汁、吃了小面包,纳尔逊先生穿着它那件蓝色小睡衣坐在那里。这时候皮皮想:已经有好几天没骑马了,骑骑马过一个快活地礼拜天也不错呀,就在她刚骑上马的时候忽然听见有人大喊:“摩天楼失火啦,快救火呀!”皮皮一听,赶忙过去看,只见顶楼上站着两个在哭的小男孩。这时皮皮大叫道:“我需要一根绳子”大家不明白皮皮要绳子有什么用,可还是给皮皮弄来了绳子。
皮皮跳下马,让纳尔逊先生把绳子挂到树上,然后又从地上捡了一块夹板横在绳子上,让两个孩子挑上夹板,这样使两个孩子得救了。
皮皮的生活是多么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呀!她把一切烦恼看成游戏,把一切困难看成是对自己的考验。让我们像皮皮那样,永远都在幸福、快乐的海洋中遨游!
第13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叫《长袜子皮皮》的书,本书讲述了一个淘气的、无法无天的女孩皮皮,她天生神力,可以毫不费劲地举起一匹马。她的母亲早逝,父亲在海上失事,她独自住在一座果园的小房子里。她在地板上和面做饼干,和警察捉迷藏、骑着马上学、爬树……并且和她的两个小伙伴——杜米和阿妮卡。
其实刚开始,皮皮的形象让我觉得怪怪的,硬梆梆的辫子,头发象胡萝卜一样,她的鼻子长得就像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雀斑。鼻子下边长着一张大嘴,牙齿整齐洁白。后来却发现皮皮有许许多多我应该学习的地方,如她从来不用自己的力气来欺负弱小 ,反而皮皮大方,善良,有一次,她上街买东西,买了整整十八公斤糖,她自己没吃一颗糖,全分给了镇上二十三个孩子。还有一次,她来到玩具城门口,看见许多孩子目不转睛地盯着各自期盼已久的玩具,但他们口袋里没有一分钱,只能把这个心愿埋在心里。皮皮看懂了他们的心思,于是,皮皮问了问所有孩子各自想要的玩具,走进玩具城,为孩子们买下了他们想要的玩具。她自己却没有买一件玩具。就这样,皮皮成了全镇孩子的朋友。
皮皮的善良为她赢得了众多友谊。童话故事中勤劳的灰姑娘,善良的白雪公主,赢得了大家的喜爱,而凶恶的巫婆,可恶的贪官,则被人们厌恶,善良的人让这个世界充满了爱。在这里,我要学习皮皮的长处,弥补自己的短处。
第14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长袜子皮皮,里面的皮皮虽然九岁就没有爸爸妈妈了,但是他很勇敢,很聪明,皮皮连一加一都不会,而且他说话七百十九后面就是七百十十,看到这里,我哈哈大笑,妈妈问我为啥笑,我把看到的都告诉了妈妈,妈妈也笑了起来。皮皮力大无比,能举起很重的东西,他的鼻子像个土豆,有在什么事情都会不一样的,他的头发颜色像胡萝卜,他的衣服相当怪,是他自己缝制的,他本来想做成一件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了,他就在这缝了一块红布,在那儿缝一块红布。
他的袜子更奇怪,一只是黑色的,一只是棕色的,他还有两个好朋友,是杜米和阿妮卡,他有一匹马和一只叫尼尔松先生的小猴子,皮皮还喜欢假装说谎话,最牛的皮皮自己还会做饭呢。
读完了长袜子皮皮,我想,我们应该学习皮皮,去帮助身边应该帮助的人,同别人一起分享快乐,幸福。
第15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皮皮从小就失去了父母的关爱,在她九岁时,住在维拉维洛古拉里,她很孤独,因为她从小就独立生活,所以她活到现在很不容易,我喜欢她从小就能自力更生。
有一天,皮皮和她朋友去捡破烂,皮皮突然看到一个男孩被欺负了,因为皮皮力气大,他把那些人打了一顿,那些人在也不敢欺负别人了。我喜欢她见义勇为的精神。
还有一天,皮皮挣了很多钱,两个小偷看到了,一到晚上,他们就进屋去找钱,可没找到,他们就去问皮皮,皮皮如实的说了,他俩就去找钱,皮皮想到不对劲,马上起了床,把小偷打了一顿,问清楚他们为啥抢钱,小偷说了,原来是流浪汉。所以皮皮就给他们每人一碗饭和一枚金币。我喜欢皮皮献爱心的品质。
第16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今天,老师让我们看了长袜子皮皮电影,这个电影里有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女孩,还有两个经常被皮皮耍的警察,还有两个不灰心的小偷。
有一天两个小偷被警察抓住了,他们齐心协力永不放弃的想逃出这个监狱,最后他们终于逃出了监狱,又做了很多的坏事情,比如偷钱,打劫等····后来又被抓进监狱了。
皮皮的爸爸送个了她一大袋金币,一个金币就能换一大堆的糖果还有好几个笛子,她的爸爸还送给她一匹身上有白点的马,它非常听皮皮的话。
那两个警察听说有一个小镇里面有一个力大无比的小女孩名字叫皮皮,于是他们两个去了那个小镇找到了皮皮,想要把她抓起来带到一个儿童之家,可是皮皮不愿意去那个儿童之家,所以就把他们两个耍了一遍又一遍。
通过这部电影我知道不要去做坏事,不要去做一些勉强他人的事情。
第17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瑞典著名的作家林格伦的一部名叫《长袜子皮皮》的作品,这本书耐人寻味,充满童心童趣。
书中的故事有的让人开怀大笑,有的让人回味无穷。皮皮是一个可爱、特别、有趣、乐观、善良、充满憧憬的小姑娘。她的袜子从脚一直到大腿,一只是黑的,一只是蓝的,她穿的鞋的大小却是她自己脚的两倍,走起路来“啪嗒啪嗒”的。她,就是一位不同寻常的——长袜子皮皮。她力大无穷,可以把鲨鱼抛到远处,可以举起一匹马,全世界没有一个警察敢和她相比。她很大方,她买了18公斤糖,分给全城的小朋友。她还很调皮。皮皮是一个孤儿,皮皮的爸爸被海浪卷走,皮皮想,爸爸已经漂流到了一个岛上,成了国王,妈妈在皮皮躺在摇篮里的时候就去世了,皮皮感觉,妈妈一定上了天堂,成了一个天使,皮皮总会把一些事情想得很美好。皮皮总是很乐观,觉得世界上没有一个孩子会像她那样幸福。
皮皮有趣的事可多了......她还不愿意自已长大,这本书中妙趣横生的故事表达了丰富多彩的生活令儿童非常快乐。我们要和皮皮一样,好好享受美好快乐的童年。
第18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最近,我推荐一本有趣的书,它的书名是《长袜子皮皮》,作者是瑞典的阿特斯丽德.林格伦。
《长袜子皮皮》这部作品讲述了一个叫皮皮的小姑娘的故事。皮皮一个人住在一栋小房子里,生活完全自理,她富得像一位财神爷,身体强壮得像一匹马。她所做的一切老是违背大人的看法,如:不去上学、满嘴瞎话、与警察开玩笑,戏弄流浪汉。更不可思议的是:皮皮的爸爸因为一次航海出了意外,被飘到南海的一个小岛上,做了那里的国王;而皮皮的妈妈在皮皮很小的时候就去了天堂。皮皮的生活也许让成年人不喜欢,或者感到惊讶,但却是孩子们的偶像,因为很多孩子不敢做的事情她都敢做,并且感受到了自由自在的快乐。
读完这本有趣的书,皮皮虽然是个女孩子,她的力气大得让我惊!她竟可以把一根结实的木铁棍折断;竟可以把小偷举到高高的柜子上。我也经常想:我也是个结实的孩子,我怎么就不可以呢?要是我是皮皮,我会怎样生活呢?
不过我还是不赞成不去上学,但我首先会和别的小孩子交朋友,然后和他们一起上学玩耍。
第19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是我看过的字数最多的一本书了,虽然刚开始觉得没意思,但慢慢看下去,发现我越来越喜欢“皮皮”这个主人公了。她的头发是胡萝卜色的,她总是穿着一双比她的脚大一倍的鞋子,她最大的特点就是力气超人,全世界没有一个警察能和她比。
我觉得皮皮是一个非常奇特的小女孩,她像米小圈一样乐观,又像小豆豆一样可爱,无厘头。虽然没有爸爸妈妈在身边,但她很勇敢、很独立,她才9岁,跟我一样大,她就能自己照顾自己,自己生活,自己做饭,实在太了不起了。再看看我自己,什么都是妈妈帮我准备,而且我还是个男孩子,真的是很惭愧,这点我要向皮皮学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做个真正的男子汉。
皮皮有两个非常好的朋友,一个是杜米,还有一个是阿尼卡,他们一起玩耍,一起野游,一起冒险。当朋友遇到困难时,她马上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助朋友,当她要离开维拉维洛古拉的时候,看到朋友们这么伤心,她就不忍心走了,她不想这个世界上有人为她哭泣。她真是个善良的小姑娘。我也要像皮皮一样,尽我最大的努力,去关心帮助我的好朋友。
第20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字叫《长袜子皮皮》的书,它对我的启发很大。书里的皮皮憨厚可爱,虽然她的童年没有爸爸妈妈的呵护,但是她在生活克服重重困难,把自己的生活过得多姿多彩。我特别佩服她的独立、坚强、勇敢。
记得有一次,两个又狡猾又讨厌的小偷溜进了皮皮家,她听到声音顿时眼珠子咕噜一转想出一个好办法,她一边数着金币一边镇定的大喊到:“要么就进来,要么就站在门口,随你的便。”小偷笑了笑说:”就你一个人在家吗?“”不,尼尔松先生也在家。”皮皮回答道。当小偷还不知道尼尔松先生是只猴子的时候便心虚的说:“我们只是想看看你们家的钟。”说着就一溜烟的跑走了。从这件事我们可以看得出皮皮的机智勇敢。想到我们现在的童年在爸爸妈妈的呵护下茁壮成长,有的时候还太任性,不懂事、经常惹爸爸妈妈生气,真是不应该呀!
读了这本书我决定在以后的日子里要向皮皮看齐,做每一件事都要三思而后行,不管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上都要学会独立,自己的事情自己完成。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做一个像皮皮一样机智、勇敢、独立的好孩子。
第21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长袜子皮皮》,它的作是瑞典人,名叫阿斯丽德.林格伦。
书中的主人翁名字很长,有25个字,名字的开头叫皮皮露达,所以我就简称她为皮皮。她的头发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的坚着。她的鼻子像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
皮皮是个善良、勇敢的人,有一天晚上,两个小偷从维拉·维洛古拉经过,他们看到皮皮有很多金币,便想偷她的金币。到了黑夜,小偷蹑手蹑脚地进入皮皮的房子。可是,他们一进去就被皮皮发现了。结果小偷没偷到钱,反而被皮皮教训了一顿。但是她没有将他们送到警察局,而是和他们跳舞,并让他们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从此小偷改邪归正,重新做人。
皮皮还是一个十分能干的人,自理能力极强,也很有主见,所有的家务都由她来打理,所有的事情都由她自己决定。这让我很佩服。但是,皮皮不喜欢上学,这点我们不能学习她。
皮皮不想长大,这点和我有点像。因为现在的我可以无忧无虑的玩耍,但是人不能不长大。
我喜欢读书,书可以使我们得到许多知识。
第22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暑假里,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长袜子皮皮她和别的女孩不同,他的爸爸和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她和男孩一样顽皮,力气也特别的大,都能把警察抬起来呢!
以前她和船长爸爸一起航海。有一天,她爸爸照常出海,可突如其来的一场风暴把他卷入了无尽的海洋;而她的妈妈在皮皮生下来不久后就去世了。从此之后皮皮就没有了父亲和母亲,全由水手照料。之后,水手们把她送入维拉,维洛古拉。
在那,她与她的小伙伴拉米、阿妮卡过着快乐的生活。皮皮有时搞笑,有时易怒,有时爱恶作剧。她就是一个顽皮的小女孩。她喜欢爬树、做饭(因爸妈去世的早,所以船上的水手就教了皮皮做饭)和捡东西。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是:皮皮虽然没有爸爸和妈妈,但是她懂得自力更生,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知道什么事情危险,什么不危险;还能和大人一样做家务;可以安排好一天的事。我要向他学习去做一些家务,分担爸妈的辛劳。
第23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长袜子皮皮》的书。书中描写了一个个精彩有趣的故事:皮皮去上学、皮皮接待小偷的拜访、皮皮看马戏、皮皮过生日等等,我被它们深深地吸引着。
这本书的主人公皮皮是一个小姑娘,她长着胡萝卜丝一样的头发,两个硬硬的小辫竖在头上,她的脸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虽然有很多的雀斑但皮皮却不会为此而苦恼。
皮皮有两个玩得最要好、最有感情的朋友,相信读过这本书的人都知道他们是杜米和阿妮卡。
皮皮坚强又乐观。因为她始终相信自己的妈妈是一位天使,爸爸是一位黑人国王。
皮皮有着与众不同的力气。有一次他去看马戏,打败了世界上最强壮的大力士阿道尔夫。
皮皮勇敢又善良。有一次她把鲨鱼扔远救了杜米,可她却为鲨鱼没饭吃而感到难过:她在糖果店里买了18公斤的糖果,分给那些没钱的小孩吃,还给那些孩子买了各自喜欢的玩具。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皮皮是一个天真活泼、勇敢善良的小朋友,她能独立的生活,自己给自己创造快乐的同时,也带给别人快乐。我想,这也许就是这本书的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作的灵魂所在,她希望孩子们永远快乐。与此同时,我觉得我要向皮皮学习,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勇敢地去面对,做一个善良正直的好孩子。
第24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暑假里我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读了两遍,里面的故事写得生动又形象,让人看了还想看。
故事的主人公叫皮皮,因为她经常穿着两只不同颜色的长袜子,一双大鞋,所以也叫长袜子皮皮。皮皮从九岁始就孤零零的独自一人住在一栋小房子里,生活完全自理。她的妈妈很早以前就去世了,爸爸当上了黑人国王,很久也不去看她。她富得像一位财神,壮得像头牛,不去学校上学,满嘴的瞎话,与警察开玩笑,戏弄流浪汉。我最喜欢其中的第7个故事,皮皮看马戏。里面讲的是天真的皮皮演了马戏,接着又打败了一位强壮的大力士,并拿到了一百克朗的奖金。我看到这一幕,对她十分佩服,才九岁的小姑娘居然能将大力士打败。有一次,皮皮看到一些孩子没有得到老师的奖励,她花钱买了很多糖发给所有的孩子,还给没人发了一枚“金”币。自然皮皮就成了孩子们的偶像。
我喜欢看这本书,因为里面的皮皮天真、可爱、善良。我很崇拜她,她很多地方都比我强。她独立能力很强,她能自己做饭,能骑着马去旅行,能自己照顾自己;她很坚强、很乐观,没有爸爸、妈妈,但是她整天乐呵呵的,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她都不怕,从来都不哭,她还用她的善良和勇敢征服了两个小偷!
第25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长袜子皮皮》。主人公的全名叫“皮皮露达。维多利来。鲁尔加迪娅。埃弗拉伊姆。长袜子”,简称“皮皮”。
皮皮不仅名字又长又奇怪,她的外貌也是不同寻常:她有着胡萝卜颜色的头发,土豆似的鼻子,连衣群这儿一块红布,那儿一块蓝布,穿着两只不同颜色的袜子和一双比她的脚大一倍的鞋子。
而且她的经历也非常奇特,皮皮听她的好朋友——杜米啊妮卡的话去上学,她骑着马匆匆地去学校,结果皮皮算术不会,字不认识,画画不认真,歌也不唱,把老师惹恼了。但是皮皮觉得这个老师很好,所以走的时候把一个小金表放在讲台上请老师收下。
皮皮家里来了两个可恶的小偷,在皮皮数金币的时候走了进去。他们把装着金币的背包拿了下来,但力大无比的皮皮又把背包拿了回来。小偷们又陪皮皮“玩”了一会,皮皮给了小偷他们每人一枚金币,还招待小偷们吃了晚饭,把他们送出了门外。
皮皮虽然没什么文化,但是她依然活得很快乐,是个大方,爽朗,奇特,力大无穷,总有一些怪点子的人。皮皮古怪的性格使我对这本书入了迷,看着看着就被故事内容吸引了,收情也随之起伏,不过还是得感谢这本书的作者,是她: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太太又一次给我带来了阅读的快乐!
皮皮是我们的好了伙伴,她的事情谁也猜不到。
第26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对朋友的友情可儿真是深啊!和朋友在一起无忧无绿的可真幸福!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次,皮皮和爸爸一起出去玩去海上玩,可是,突然这个时候海面上有大浪把皮皮和他的爸爸给吹散了。皮皮被弄到了海面上得救了,等皮皮醒了后他就四处寻找爸爸可是根本找不到于是皮皮每天都在想爸爸被弄到了黑人国爸爸成为了黑人国得国王,爸爸就会过来接我到时候我就成为了黑人国的公主了。于是她每天都在想让爸爸早一点过来接她。皮皮家旁边有两个小朋友是兄妹,有一次他们看见了有一个小朋友就去了屁屁家和皮皮做成了很要好的朋友,有一次,皮皮的爸爸真的成了黑人国的国王来接皮皮可是皮皮没有走而是留了下来。
皮皮和朋友的友情可真深啊!不论你们是不是好朋友但是你们将来肯定能成好朋友,友情越深,朋友越好,有一次,我在三楼玩,五(2)班的有一个人需要帮助,于是我就帮助了他后来我们成了最要好的朋友了,想做朋友不一定是要付出所有,只需要一时的帮助就可以成为最要好的朋友。
第27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这个暑假里,我看了很多课外书,其中最好看的就是《长袜子皮皮》。
这本书主要讲了三个主人公之间的故事,他们分别是皮皮、杜米和阿妮卡。我最喜欢的是皮皮,因为她既勇敢又善良。
皮皮也是一个奇怪有趣的小姑娘,她力大无比。就连一匹马都可以轻易地举起来。她不但能制服凶狠的强盗,而且还用她的智慧对付身强力壮的小偷,她真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小女孩。
最好看的就是“皮皮劝告鲨鱼”。皮皮提议去航海,在皮皮的带领下,大家成功地来到了霍屯督岛。杜米想去山上的山洞里采珍珠贝。突然杜米掉进了海里。皮皮却不像其它孩子一样慌得哭起来,而是像箭似的冲向鲨鱼,把鲨鱼扔得远远的。勇敢地救了杜米。
皮皮也很乐观,因为皮皮既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可她却能独立生活,变得更加坚强。
看完了《长袜子皮皮》,我们应该向皮皮学习她的善良、勇敢和乐观。我想:如果可以跟皮皮一起冒险该有多么刺激呀!
第28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大家一定听说过《长袜子皮皮》的故事吧,这个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孩子没有爸爸,妈妈。长着一头红色的头发,穿着一双又大又长的袜子,一只是黑色的,一只是棕色的,她还穿着一双又大又脏的皮鞋,比他的脚大一半。
有一次,她和她的朋友一起玩。突然,她发现一群男孩追打一个小男孩,她便去阻难拦。这群臭孩子看她是个女孩,便打了上去,谁知皮皮生气了,把他们一个个扔的很远,最后一个男孩还被皮皮扔到了马路边的玩具车里。把车压碎了。
长袜子皮皮告诉了我们,做人做事一定要自信,自强,要勇敢,机智,尤其是女孩子。
虽然,长袜子皮皮只是个传说,但她永远活在我心里。
第29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今年寒假,我读了瑞典的民族英雄——阿斯特丽德的国际爱徒生小说——《长袜子皮皮》。
长袜子皮皮的全名很长,但她更爱叫自己皮皮。她是一个很奇怪的小姑娘,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他的鼻子长得一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祛斑。鼻子下面长的像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力大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海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把鲨鱼抛到远处。
他父亲是一位黑人国王,母亲是一个天使,她自己爱说大话,很富有,他有一大背包金币,她觉得捡破烂很好玩,她见义勇为,他身手矫健,活泼好动,胆大,可以从橡树顶蹦到地上,心地善良,但也可以把强盗吓得落荒而逃。
第30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是在笑声中读完《长袜子皮皮》这本书的。
书中的小主人公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女孩:胡萝卜颜色的头发,梳着两条硬邦邦的小辫子,像土豆似的鼻子上布满了雀斑,她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棕色的,一只黑色的,她的鞋比自己的脚大一倍,光看外表她就不同寻常,这就是长袜子皮皮。皮皮一个人住在一栋小房子里,她不但能自己照顾自己,而且力气大得惊人。在大人的眼里,皮皮可能不是个乖孩子,她很顽皮,不爱上学,还和警察开玩笑并戏弄流浪汉……可是她却有一颗善良的心。皮皮教训了总是欺负弱小的男孩本特;在她过生日时,皮皮给好朋友杜米和阿妮卡做了很多好吃的食物;皮皮花了很多钱买了一大堆糖果分给许多孩子吃;她还将咬人的鲨鱼抛到很远的海里去……这一连串的举动让皮皮成了孩子们心目中的偶像,大家是多么喜欢和她在一起呀,有皮皮的地方,就一定会有快乐和永远不停止的游戏。
读了这本书后,我多么希望皮皮能到我们的学校来和我们大家在一起!这样我就能跟你学习怎样照顾自己,以后不再让爸爸、妈妈像呵护温室里的花朵一样对我小心翼翼。我还要和你在一起玩很多很多游戏,那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感觉,是我们每一个孩子内心最向往的呀!我最佩服你的是,遇到困难,你总是乐观、从容地面对。其实每一个人的生活都不可能一帆风顺,勇敢面对,战胜困难,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收获快乐!
皮皮,你让我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伙伴们,我们一起加油吧!
第31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的一幅作品。长袜子皮皮是一个九岁的小女孩,自幼丧母,她的父亲是一名海盗,但突然在海上失踪了,她一直靠着父亲留下的一袋金币,独自生活在大院子里,过着无父无母的生活。
皮皮失去了母亲,又失去了父亲,如果换成了别的孩子,肯定有问题。在家里,我们都是父母眼中的“小皇帝”、“小公主”,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有些十多岁的孩子都比不过一个9岁大的皮皮。我要向皮皮学习。
皮皮却一点也不寂寞,因为她认识了邻居家的龙凤胎:杜米和阿妮卡。从此,他们就一起过着有趣的生活。杜米和阿尼卡经常和皮皮一起上学,一起玩耍,一起捡破烂,有时还和皮皮一起看马戏。
9岁的皮皮有着不同于同龄孩子的能力。皮皮会自理,饼干、布丁、小面包对她来说早已是小菜一碟。
我欣赏皮皮的善良。有一次,皮皮和杜米还有阿妮卡一起去逛小商店,皮皮买了满满小车的糖果和许多玩具,分给那些趴在小商店门口流口水或看着眼直发愣的孩子。
皮皮的勇敢也令我很佩服。有一天晚上,皮皮家进了强盗,皮皮非常勇敢,她和杜米还有阿妮卡一起捉住了强盗,并对他进行了深刻的教训。假如换成我,我估计我的魂儿都快没了,或是心都要跑到嗓子眼上了。自己在家时,有一点风吹草动,我都害怕得要命。我还要向皮皮学习。
皮皮身上存在许多优点:坚强、勇敢、善良、能自理……希望大家都能够喜欢长袜子皮皮!
第32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非常的有趣,它是瑞典的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这本书是一个这样的故事:
有一个小姑娘叫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力迫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她很有力气,在她很小很小的时候,她的妈妈就去世了,她就一直跟他爸爸航海,后来,她的爸爸也被海浪卷走了,她只好回到原来她爸爸买的房子里,这所房子叫:维拉·维洛古拉。皮皮偶然认识了隔壁房子的两个孩子——哥哥杜米、妹妹阿妮卡,并成了好朋友,他们在一起发生了很多好玩的事情,请你慢慢“享用”。
皮皮是个孤儿,这个消息很快传遍整个城市,叔叔阿姨们都认为要让皮皮去儿童之家,还要上学,于是,两位警察来到了维拉·维洛古拉,皮皮说什么也不去儿童之家,还爬上了屋顶,没办法,两位警察也用梯子爬上饿了屋顶,皮皮一跳,稳稳当当的'来到了地面上,把梯子拿走了,好不容易,一番周折,两位警察从屋顶上下来了,皮皮把他们俩举到了门外,两位警察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他们告诉其他人,皮皮不适合去儿童之家。
有一次,杜米和阿妮卡得了麻疹,为了能让他们病好,他们的妈妈同意让他们和皮皮一起去霍屯督岛(皮皮的爸爸没去世,在霍屯督岛当国王),他们和那里的孩子一起吃香蕉、吃椰子、挖贝壳……还在山洞里玩耍,皮皮用网把鲨鱼赶走了,围出了一块安全地区。还把来抢霍屯督岛的珍珠的基姆和伯克这两个大坏蛋赶走了。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还有很多很多好玩的故事,皮皮很大方,我要向她学习。
第33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寒假里,我读了瑞典著名的作家林格伦的一部名叫《长袜子皮皮》这本书,受益无穷。
皮皮在我心目中是有着许多优点的孩子。她力大无穷,全世界没有一个警察敢和她相比,她可以举起一匹马甚至更加重的东西;皮皮勇敢,在杜米和阿妮卡被鲨鱼追赶的时候,奋不顾身的去救她们,狠狠地教训了一顿鲨鱼;皮皮善良,看见弱小者被欺侮时她会挺身而出,解救好人,教训坏蛋,伸张正义;皮皮智慧,在强盗想骗取小朋友们的珍珠时,她识破了强盗的伎俩,并巧妙地惩罚了他们;皮皮能干、独立,一切家务活都由她一个人来打理,一切事情由她自己来决定;皮皮大方,她买了18公斤糖,分给全城的小朋友。
当然她也有顽皮的一面。她不愿意上学,因为她无法理解各种规章制度,她违反纪律却不自知;皮皮满嘴瞎话:她不慎将蛋黄撒到自己头上时就说蛋黄对头发有益,所有的巴西人头发上都涂有蛋黄,所以那儿没有秃子;她为了显示自己见多识广,就说有的中国人耳朵非常大,大到可以当雨披,跑起来就像两个巨大的黄色风帆;她从山崖上跳下学习飞行失败(当然不可能成功),就解释说自己忘记张开双臂了,并且肚子里的烙饼太多……
这就是与众不同的皮皮,或许在大人的眼里她不是一个好孩子,但是我喜欢她,皮皮的生活是多么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她把一切烦恼看成是游戏,把一切困难当成是对自己的考验。让我们像皮皮那样,永远都在幸福,快乐的海洋中舞蹈!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也很喜欢皮皮吧?那就快来读一读这本书吧,一定会让你收获多多!
第34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又一个暑假了,我读了一本《长袜子皮皮》的书。这本书是瑞典作家林格伦写的。书中的主人公皮皮是一个调皮可爱、勇敢、有趣、爱撒谎、善良的小姑娘。
她的妈妈虽然死了,但是她坚定地认为,她妈妈是天使,在天空中照顾着她。她爸爸掉入海中,但皮皮认为,她爸爸那强壮的肌肉能让爸爸浮上来,并漂到一个小岛,成为那里的白人国王。而她就是公主,她相信爸爸造好了船一定会来接她的。
皮皮是个调皮可爱的孩子。一次,在看马戏表演的时候,皮皮竟然跳到演员骑马的座位上,演员惊讶地看着皮皮。皮皮不顾杜米和阿尼卡的劝告,竟然跳到舞台中间,举起全世界最强壮的人,赢得了一百个钱币。
皮皮也是个勇敢的孩子。在爸爸统治的岛屿上,杜米要去海里捡珍珠,然而,杜米的行动引起了一条鲨鱼的注意,就在鲨鱼快要咬到杜米的那一刻,说时迟,那时快,皮皮跳入海中,举起那条鲨鱼,扔向了远处。皮皮上了岸,蹲在地上哭了起来。小伙伴们问她:“你为什么哭呀?难道是因为杜米差点被鲨鱼吃掉的原因吗?”皮皮的回答让人感到吃惊:“我不是为杜米被鲨鱼差点吃掉而哭,是因为那条可怜的小鲨鱼还没吃饱呢!”读到这里,我又感觉皮皮是一个既爱护动物又有趣又善良的孩子。
皮皮又是个爱撒谎的孩子。一次,皮皮和杜米、阿尼卡在一起玩耍,一个路过的姑娘问皮皮有没有见过自己的爸爸。皮皮说了许多那个姑娘爸爸的造型,结果姑娘很高兴,问:“难道你见过我爸爸?”“我没有见过一个这样的人!”皮皮说。最后,皮皮说的那些谎话问那个姑娘是不是真实的,姑娘还没来得及回答,皮皮就扔起拳头,摆出打架的姿势,说:“我知道,你要说,我说的都是谎话。没错,这都是谎话!”姑娘连忙说:“我都相信你!”……最后,他们的“战争”平息了。
看完这本书,我们应该学习皮皮的善良、勇敢,不应该学习皮皮爱撒谎的习惯。
第35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皮皮,她是个孤儿,没有爸爸妈妈,但她很开朗,有着很打的力气!皮皮家边上住着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他们是皮皮的好朋友。他的两个好朋友非常有教养。皮皮有一匹马和一只猴子!
原来只有皮皮的两个朋友知道皮皮,但大家很快就都知道了这个孤儿在这里,大家建议皮皮去儿童之家——孤儿院,随后就有两个警察来到皮皮家,这时,皮皮的两个朋友也在皮皮家玩,好戏开始了,两个警察说让皮皮去儿童之家,可皮皮不想去,就跑,两个警察在后面追,可皮皮的两个朋友却在旁边看笑话!皮皮爬到屋顶,而两个警察哪能爬得上去,就拿梯子,爬上去以后,梯子就被皮皮放了下来!两个警察说:“我们可以做朋友!快把梯子架上来。”皮皮把梯子架在屋顶上,等两个警察下来以后,他们觉得皮皮不合适去儿童之家,就走了……
皮皮的生活真是太有趣了!
第36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在学校我读了一本叫《长袜子皮皮》。在书中我读到皮皮是一个穿着稀奇古怪的女孩,她的裙子原本想要缝成蓝色的,但是因为蓝布不够,只好七拼八凑的缝上了红布。她的长袜子左边的袜子是蓝色的,右边的是红色的,脚上穿着一双比她自己脚大一倍的皮鞋。她力大如牛,可以举起一只鲨鱼。她的爸爸在一次航海中失踪了,但是她一直认为她爸爸是黑人国王。她妈妈去世了,她总认为她妈妈是天使。到后来,她的爸爸真的漂泊到了一个黑人国,当上了国王。自此期间,她一直一个人生活,一切起居都自己负责。
一个孩子,在一切都茫然未之的时候,谁能自己一个人生活下来?有,她就是皮皮。她一个人度过了两年,她独立,她勇敢。在面对两个盗贼的时候,她临危不惧,她用自己的智慧化矛盾为友谊。她跟盗贼们跳了一晚上的舞。还“大发善心”地给了盗贼每人几个金币。
我们要学习地是她那永远乐观的心理。她并没有因为失去母亲而伤心,食欲不振。她用一颗善良又包容的心去理解朋友邻居。她和整条街的小朋友打成了一片。我们要跟她一样,用心去理解他人。去包容他人。在困境中,我们要有迎难而上的精神,只有相信就会实现。万事皆有可能。
读完了《长袜子皮皮》,我想,我们应该学习皮皮,去帮助身边应该帮助的人,同别人一起分享快乐、幸福。
第37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寒假中我读了“童话外婆”林格伦的《长袜子皮皮》,这里的主人公皮皮是个古灵精怪、善良大方、力大无穷的姑娘,让我印象深刻。
首先她的名字就非常怪,她的全名是这样的: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加尔迪亚。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然后她长的非常怪: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长得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皮皮喜欢的雀斑。她的衣着更奇怪,穿着由一块红布一块蓝布拼成的连衣裙;两条又细又长的腿上,穿一只棕色,另一只黑色的长袜子;脚上的鞋子很大,足足是她脚的一倍……不过,她的自理能力非常强,从小独自一个人能力,把自己的生活打理的井井有条,这让我非常佩服。
皮皮有一大袋子的金币,是个小财神,她很善良、很大方,一点儿也不吝啬。有一天晚上,两个小偷光顾皮皮家,皮皮没有报警,她和他们跳舞,还做饭给他们吃。小偷走时,她还给了他们一人一块金币,并劝他们弃恶从善。还有一次进城买东西时,皮皮用许多金币买了十八公斤糖,然后大把大把地分给了馋得直流口水的小朋友们,从此,皮皮和他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皮皮力气很大,她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把大力士压在身下动弹不得。有一次她还救下了被鲨鱼追赶的杜米和阿妮卡两个小伙伴,并狠狠地教训了鲨鱼,真了不起!
这本书故事情节丰富多彩、妙趣横生,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也让我懂得了在生活中要学会自理,要乐观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做一个既勇敢又善良的孩子。
第38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在书店我挑中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回到家我就和妈妈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这本书是瑞典的林格伦奶奶写的。
书中的皮皮是个头发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鼻子长的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鼻子下边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的连衣裙是她自己用红蓝布条缝成的。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脚上穿着一双比自己的脚大一倍的黑鞋子,她有一个很长的名字,就像它的长袜子一样长。真是个奇怪的,既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和我同龄的9岁小姑娘。
皮皮非常顽皮,经常说谎,她把说谎当成一种乐趣,她说自己的妈妈是天使,爸爸是黑人国王,她还说一个小孩从五月到十月一直不吃不喝都饿不死。但事过之后,她都会承认自己的错。还和两个劝她去儿童之家的警察玩拍人的游戏,使得那两个警察爬上房顶下不来了。
皮皮非常坚强,非常乐观,他的生活都是自己料理。她会在地板上自己擀面,自己做各种各样的饼干,自己努力的挣钱,自己煮美味可口的咖啡,自己做香喷喷的饭菜……,皮皮所做的事情我一件也做不好。
皮皮还是个非常大方,非常天真,非常珍惜友谊的小姑娘。她有两个好朋友,其中一个叫杜米,是个男孩子。另一个是阿妮卡,是个女孩子。皮皮经常做一些好吃的饭菜请两位好朋友一起来家里做客。她们一起爬那棵会长汽水的空橡树,一起玩捡破烂的游戏,一起骑马,一起坐在木柴箱子上讲鬼故事,她们一起去看马戏,皮皮给两位好朋友买了一等票,还不要阿姨找回的零钱。
第39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里面内容丰富多彩。
皮皮是个孤儿,因为她的爸爸在一次航海中被暴风雨卷走了,妈妈也去世了。皮皮她有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鼻子长得就像一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雀斑。鼻子下边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洁白洁白的。她的裙子也相当古怪,她的袜子很长,一只是棕色的,一只是黑色的。她的鞋子要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和杜米、阿妮卡成为了好朋友,经常在一起玩游戏等……皮皮的力量也很惊人,能打败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大力士阿道尔夫,轻而易举的把鲨鱼抛到远处,教训那些凶狠的海盗。
皮皮那种热心帮助别人和独立的精神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
第40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长袜子皮皮》的第四篇:皮皮上学了。这篇故事的主要内容是:有一天,杜米和阿尼卡有一个共同的想法;让皮皮也去上学,于是这天下午,杜米和阿尼卡到皮皮家劝皮皮上学,杜米和阿尼卡说了很久,皮皮才答应去上学。第二天,皮皮、杜米和阿尼卡一起去上学。开始上课了,老师提问的问题皮皮都回答得太天真,他还是没有上成学。
这篇故事中,讲诉了皮皮上学的故事,皮皮把九九表说成了舅舅表,把乘法说成了剩法,老师实在没法教,可她并没有强迫皮皮认真学,而是让他离开了学校。杜米和阿尼卡做的也很好,他们乐于分享。他们把和蔼可亲的老师分享给了皮皮;他们也把暑假分享给了皮皮。
我希望大家也要向他们和老师学习。
第41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长袜子皮皮》的第六篇;皮皮组织了一次野游。这篇故事主要内容是:杜米和阿尼卡放清洁日假了,他们决定和皮皮一起去野游,他们准备好东西就出发了。先是到了一块草地,渐渐地,他们来到了一扇门前,皮皮双腿一跳就过去了,杜米和阿尼卡也跳进了里面,大门后面是一片美丽的草地,他们找到了一块石头,开始吃东西,正在这时,他们发现了尼尔松先生不见了,他们找去找,找遍了所有可找的地方,却还是没找到,最后,他们在回家的路上,找到了尼尔松先生。
读了这篇故事,我要告诉大家,我们放假时,不要一直在家里看电视,玩电脑,我们要像皮皮那样,和同学一起去野游,玩耍。多锻炼身体,要有一个强壮的身体,才能预防疾病。
第42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寒假中我阅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我从她身上看到了真、善、美。她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她总是穿着长到膝盖上的袜子,穿着大人的皮鞋,身上的衣服都是自己缝制的,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布料不够不得不这一块儿缝红布那一块儿缝红布。她长着一头橘黄色的头发,两条硬邦邦的小辫子直竖着,特别可爱。
皮皮有惊人的力气,能举起一个武壮士,甚至一匹马。她遇到小偷不慌不张,也不报警,而是把小偷们当成客人,给他们喝牛奶吃面包,跟他们一起跳舞,临走时还给他们每人一枚金币,用真诚来感化小偷。
皮皮又是个爱美的人,每次当别人为了雀斑烦恼时,她却说:“哈哈,我的雀斑实在是太漂亮了!”她的乐观精神让我特别欣赏,我也要像她那样好好享受美好的童年。
这本书让我学习到了很多知识,我很喜欢这本书!
第43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一个头发颜色像胡萝卜一样的小姑娘;一个鼻子像土豆,又有一张大嘴和洁白的牙齿的小姑娘;一个连衣裙是一块红、一块蓝的,袜子也是一只棕、一只黑,穿的鞋整整比她的脚大两倍的小姑娘;一个力大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轻而易举地就把鲨鱼抛到远处的小姑娘。难道不奇怪吗?她就是——皮皮。如果你想了解她,请跟我一起走进这本书去探索吧!
皮皮的爸爸是一个航海旅行家,但在一次航海中不幸失踪,但皮皮坚信爸爸到了一奇怪的黑人王国,当了那里的国王。而皮皮的妈妈则早已离开了人世,但皮皮仍然相信妈妈在天上当了天使,在默默地看着自己。所以她一直觉得自己非常幸福,有一个国王爸爸和天使妈妈。后来她从爸爸的船上得到了一只装满金币的手提箱和一只叫尼尔松先生的猴子回到了维拉·维洛古拉开始了新的生活。搬到这里以后,她认识了两个乖孩子——杜米和阿妮卡,并和他们成为了好朋友。后来她的黑人国王爸爸来到皮皮的身边,带她和她的好朋友——杜米和阿妮卡到非洲小岛进行了一次难忘的旅程……
皮皮还是一个仗义的孩子,曾经帮助杜米和阿妮卡举起一头鲨鱼扔到远处,才使他们脱了险……这本书让我们学会了自理,懂得了友情的宝贵与亲情的珍贵,以及什么才是可以叫做的幸福、愉快、自由的生活……
第44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在这一段时间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长袜子皮皮》。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有个叫皮皮的女孩,她有一头红萝卜色的头发,两根辫子向两边翘起,鼻子像个小土豆,上面满是一点一点的雀斑。鼻子下面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嘴巴,两排牙齿雪白整齐。她的袜子很长,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却是黑的。她蹬着一双比她的脚长一倍的黑皮鞋。她力大无比,能轻而易举地把一匹马、一头牛举过头顶,能制服身强力壮的小偷和强盗,还降服了倔强的公牛和食人的大鲨鱼。她有取之不尽的金币,常用它买糖果和玩具分送给孩子们。
皮皮是一个孤儿,妈妈在她出生不久就去世了,爸爸也出海没有回来,可是,她从来不相信爸爸妈妈已经去世了。她总是对人说,她的妈妈是一位天使,虽然不在自己身边,但妈妈会在天上时时关注她,爸爸也一定没有事情,爸爸以前是海上的霸主,现在成了某个小岛上黑人的国王,她期待有一天爸爸能够回来带着她去做黑人的公主。
皮皮拒绝别人的同情与帮助,坚持一个人居住。皮皮除了一只爸爸留给她的猴子纳尔逊先生之外还有两个好朋友,分别是汤米和阿妮卡。他带领两个朋友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想是:我们要向皮皮学习学会快乐的生活;要学会自己做家务,力所能及的事情自己做,不要总是依赖爸爸妈妈;自己要学会保护自己,面对坏人和危险要冷静,动脑;还要学习皮皮乐于助人的精神,朋友遇到困难或危险地时候,能帮忙的要主动帮忙。
第45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受老师的推荐读了林格伦写得《长袜子皮皮》,林格伦写得长袜子皮皮,自由,幸福,无忧无虑。虽然长袜子皮皮的各种行为让大人们感到长袜子皮皮是一个坏孩子,但是杜米和阿尼卡却从心底感到长袜子皮皮是一个好孩子。
长袜子皮皮有一双大大的皮鞋,据说那是他爸爸在南非给她买的(难道长袜子皮皮已经知道2010年南非会有世界杯,所以买了一双鞋来踢球)她的连衣裙是由蓝色,红色,黑色很多种颜色组成的。
我非常羡慕长袜子皮皮的房子和她的大手提袋,因为那个大手提袋里装了慢慢一袋子金币,而且,长袜子皮皮的房子,由一个特别的名字,那就是“维拉,维洛古拉”,如果我也由那样一个房子,我想我会整天整夜都睡不着觉。
长袜子皮皮有一个习惯,我认为非常好,那就是他几乎每一天都要捐给是个人每人一个金币,而且有一次,长袜子皮皮在晚上学习苏格兰舞,一直学到半夜十二点,这时,有两个小偷在长袜子皮皮家的外面伺机等候,因为他俩是无恶不做的大坏蛋,虽然他俩现在自身难保,但是一看到长袜子皮皮的大手提包,就立马想到了里面的金币。
当长袜子皮皮睡了以后,这两个大坏蛋进去了,但是他们的动静太大了,所以,就吵醒了长袜子皮皮,但是,长袜子皮皮并没生气,反而给了他们没人30个金币。
从这件事知道,长袜子皮皮是一个善良的人,而且她永远在我们的童话世界里,永远的荡来荡去。
第46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这本童话书,是我有始以来读过的最有趣、最好笑的一部童话书。
主人公皮皮的穿着、打扮和我们普通人来比,真是有着天壤之别啊!就拿她的连衣裙和长袜子来说吧,连衣裙呢,是皮皮自己缝的,本来想做成蓝色的,可后来蓝布不够,她就得这儿缝一块红布,那儿缝一块红布。还有她的长袜子,比一般的袜子要长上好几倍。如果我们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像皮皮这样穿着的人的话,我们都会觉得很有趣、很搞笑。
皮皮不但不和我们一样,而且他力大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轻而易举把鲨鱼抛到远处……从这几个例子中,我最佩服皮皮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了,如果大家都像皮皮一样力大超人,那我们的生活中就不会有强盗来欺负我们了,虽然我这样想,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不可能实现,但是我们如果都有正义感的话,那我们不就和皮皮一样力大了吗?
皮皮最让我敬佩的是她的生活能够完全自理和他的身体非常强壮。皮皮如果和我来比的话,那我就差得太远了。我在生活中需要爸爸妈妈来帮忙,就连脱衣服也要妈妈帮我脱。我的身体也和皮皮一样,皮皮的身体壮得像一匹马,而我的身体就虚弱得像小宝宝。
自从我读了《长袜子皮皮》这一本童话书以后,我就下了一个决心:以后一定要像皮皮一样,生活自理、身体强壮!
第47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因为皮皮喜欢穿着长袜,所以叫做长袜子皮皮。
皮皮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她爸爸是黑人国的国王,妈妈是美丽的天使,没人照顾皮皮。她居住的地方有两个小朋友,一个是可爱的阿妮卡,另一个是勇敢的卡罗,他们很快成为了好朋友。皮皮力气很大,他可以举起一匹马,有一天,他们去看马戏时他把站在马背上的小女孩和马都举起来了。老板把他推下台,并告诉她不要上来捣乱,除非我邀请观众上来参加。
下一个节目是全世界力气最大的大力士表演,老板说:“谁上来和大力士P/K,我就给谁五十元。”皮皮想上去可卡罗说皮皮打不过的,可皮皮非去不可,上去时大力士大笑,说:“就你?”皮皮举起大力士,重重的摔了下去,大力士爬起来惭愧的走了。老板只好给他五十元。对了,皮皮家门前有一棵奇怪的大树,想吃什么就结什么,那棵树有个树洞他们经常在树洞里面玩,那是他们的秘密。
长袜子皮皮的故事好玩吗?
第48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我觉皮皮是个胆子大,力气也大的孩子,她从小就失去了爸爸和妈妈。
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变的更好,可是一次也做不到。她去过野外的小岛,参加过杜米家的咖啡宴,总是爱说谎话,能教训凶狠的强盗,打败强大的大汉,举起凶猛的鲨鱼。皮皮是个有钱人,她有一大包金币,一年也花不光。
她的爸爸是个黑人国王,有一次他回到家里见到了皮皮想把她带到黑人王国,可是她最后还是不去了。最后她吃了祖先留下的药,永远不会长大了。通过读这本书我要像皮皮学习遇到困难不害怕,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克服它。
第49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暑期,我正无聊地翻看书,忽然,一本封精致,色彩艳丽的名叫《长袜子皮皮》的书映入我的眼帘。顿时,我有一连串的问题在我脑海里翻滚:那个名叫皮皮的女孩穿长袜子吗?她与寻常人有什么不同呢?那双长袜子是什么颜色的?又有什么神奇鬼怪的东西呢?……好奇心驱使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书。
我打开书的扉页,我就看到了一张亲切慈祥的老人照片,她的名字叫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哦,原来这位看上去坚毅睿智,和蔼可亲的老人就是大名鼎鼎的“童话外婆”。不过,“童话外婆”我以前从杂志上也略有所闻,她是一位瑞典的着名童话作家,也被誉为民族英雄。她的作品已被翻译成86种文字,如果把她发行的书排成行,可以绕地球三圈,把书摞起来,就有175个埃菲尔铁塔那么高。因此,瑞典人民称她为民族英雄也是当之无愧的。可惜,2002年1月18日,94岁高龄的林格伦奶奶在睡梦中安然去世了,世界文坛的一颗巨星坠落了。然而,当我看到她的照片,那双充满智慧的眼睛仿佛仍像浩瀚天空中的星星一样,在熠熠闪烁……
崇敬、激动和迫切的心情热烈地在我心中交织在一起,我便兴致勃勃地读了起来。我整整看了一个下午才把书看完。我觉得书中描写的皮皮挺有意思,她是一个奇特,快乐的小女孩。她头发颜色火红火红,脸上长满了雀斑;鼻子像一颗土豆;身上穿着,脚上穿的鞋子比她的脚大二倍;她的袜子从脚一直到大腿,一只是乌黑的,一只是棕色的,走起路来“啪嗒啪嗒”地发出响声。她的力气比全世界人都要大,她能举起一匹马,还能轻而易举地把凶恶的鲨鱼扔出去。可是,她却不肯上学,她坚信:只要快乐就好!因此,她很快交了二个好朋友,杜米和阿妮卡。她很大方,把自己的幸福和他们一起分享,每天快乐,健康地成长着。她爸爸是霍屯督岛的黑人国王,他们都不相信有这回事儿,可这是真的。你也许会问:“这是童话吗?”那我告诉你:是的,这确实是真的童话,因为没有人会把鲨鱼扔到远处,没有人会凭她的大力气,凭她的温柔与小偷跳舞,还大方地赠送给小偷二枚金币,用她的快乐和勇敢征服了小偷……
我觉得书中的皮皮也很像日本作家黑柳彻子《窗边的小豆豆》书中描写的小豆豆一样,是分享快乐的孩子。所不同的是,《长袜子皮皮》是童话,而《窗边的小豆豆》则是纪实。我相信,只要快乐就好。虽然皮皮没有上过学,也不知道什么叫乘法,“药”这个字读成了“yue”。但是,她很快乐,每天和伙伴们玩,无忧无虑。当然,有时候她也会想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比如斯彭克是什么?为什么下雨就一定不能浇花?我想,你也许一时答不上来吧。对了,就是这么一个奇怪、淘气、可爱的怪女孩,也就是本书中的主人公皮皮。她为我们的阅读增添了不少乐趣。
此刻,我觉得林格伦奶奶有如此高产的作品,如此高寿的年龄,也许和快乐有关吧?读完书,我也忽然觉得自己也快乐起来了。我想,我发表的童话小说也是阳光和快乐的。或许将来的某一天,我也会成为中国的林格伦。
我慢慢地合上书,我又看到了阿斯特丽德。林格伦那充满智慧和开朗的面孔,仿佛轻轻地向我们说:“像皮皮一样快乐生活吧,只要快乐就好。”
第50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读了“童话外婆”: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长袜子皮皮》我很喜欢看,因为发现很多有趣的事,也知道皮皮是个非常活泼、可爱的小女生,同时也是个力气很大可以简称超人的人。皮皮在很小的时候她的妈妈就离开了她,她的爸爸是个船长,皮皮从小就跟着他,但不幸的是一次,她跟着爸爸在海上航行可船遇上了龙卷风,皮皮的爸爸失踪了。但皮皮一直相信,她的妈妈是天上一个美丽的天使正在通过一个小洞看着她,她常向她说:“不用担心我会照料自己的。”相信爸爸飘到了一座岛上当了黑人国王。皮皮用乐观看待不幸,是个坚强的孩子。
皮皮不仅大方而且很善良。有一次,有两个强盗来皮皮家偷东西,皮皮并没有报警,而是请他们吃烧饼、和他们跳舞,最后走时皮皮给他们一人一块金币。她有一大袋子金币,是个永远也花不完钱的小财神。她用钱买了两大袋子糖果,分给路边没钱买糖吃的小孩子,孩子们一拥而上把糖果全部抢光了因此皮皮和他们交上了朋友。皮皮搬进维拉维洛古拉的时候也认识了邻居:杜米和阿妮卡并交上了朋友。皮皮胡萝卜色的头发,两条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鼻子就像一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雀斑。鼻子下长着一个大嘴巴,牙齿整齐雪白。她的连衣裙也相当怪,是皮皮自己缝的。皮皮有两只宠物,一只是尼尔松先生是一只小猴子另一只是一匹马。皮皮的全名是: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这些,是皮皮的朋友,亲人,宠物,是她的生活。读完《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我仿佛融入到了故事里,和主人公一起自由自在的生活。
第51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门开了,一位奇特的小姑娘走了出来:她头发的颜色跟胡萝卜差不多,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像一个小巧玲珑的土豆,上面长满了雀斑。她不吃糖也不刷牙,可牙齿却相当整洁。她的连衣裙更怪,原本想做一件蓝的,可蓝布不够,只好这缝一块红的,那缝一块绿的。她又粗又长的腿上有一双长袜子,一只蓝一只红,她黑色的鞋刚好比脚大一倍。她力大超人,不仅可以轻而易举地举起一头牛,理直气壮地教训海盗,还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把鲨鱼扔到远方……这个不同凡响的人就是长袜子皮皮。
有一次她在晚上看书时,两个小偷来袭了。她没有将他们送到警察局,而是和他们跳舞,并让他们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从此小偷改邪归正,重新做人。
还有一次,皮皮组织了一场秋游,大家玩得非常高兴,可回来时却发现船不见了。经过再三询问,皮皮说是害怕船湿所以放上了岸。这趟秋游真是有惊无险。
我也要像皮皮一样做一个乐观向上、活泼可爱的人。
第52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讲的是一个乐观、自信、勇敢、善良的小女孩皮皮的故事。主人公皮皮一个人住在维拉·维洛古拉,她的妈妈在她出生不久就死了,她的爸爸也在一次航海中被风暴卷走了,从此,她和一只小猴子住在一座东倒西歪的院子里,开始了独立的生活。
皮皮为了救她的朋友,用她那双似乎有神力的手,与鲨鱼博斗,救出了她的朋友;她拥有很多金币,为了安慰她的朋友,她用金币买了很多礼物,送给她的朋友;皮皮很善良,她的朋友生病了,她天天去医院为她的朋友表演节目,希望她的朋友能开开心心。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我要向皮皮学习,比如:我要学习她的独立,以前,爸爸和妈妈要外出时,我不就愿意让他们走;遇到困难时候,学习她与鲨鱼博斗时的勇敢精神;学习她的乐观,快乐生活每一天!
这本书不仅很精彩,而且很有意义,我要向皮皮学习,做一个勇敢、乐观又善良的小孩!
第53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在一个星期天读完了一本书,名字叫《长袜子皮皮》。
皮皮力气很大很大,他的爸爸是一个黑王国的国王,她的妈妈是一个天上的天使,别人有难时皮皮就帮助他们,让他们开心。
有一次皮皮的爸爸把皮皮、皮皮的猴子杜米和阿妮卡送到一个黑人王国去玩,皮皮和她的朋友玩的开心都无法停止了,最好他们回了家。
皮皮很有爱心,我要向她学习,别人有难我就要帮助他。
朋友,你觉得这本书有意义吗?有意义的话一起看吧。
第54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是个与众不同的小姑娘,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的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长得就像一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雀斑……长袜子皮皮力气大得惊人,可以举起一匹马甚至更重的东西。
皮皮很贪玩。有一次,她和杜米阿妮卡一起去看马戏。一个节目表演完后,一匹黑黝黝的马走了出来,马背上站着卡曼希塔小姐卡曼希塔小姐站在马上微笑时,皮皮“嗖”的一声,跳上了马背。卡曼希塔小姐很生气,想把皮皮摔下去,可皮皮紧紧地抱着她的腰,动弹不得。班主立刻派警卫拦住了马。第二个节目开始了,这个节目时爱尔维拉小姐走钢丝。皮皮又像上次那样在钢丝上表演比爱尔维拉小姐更棒的杂技。皮皮的天真,单纯,使我哈哈大笑。
皮皮还是个思维奇怪的人。一次。在霍屯督岛,杜米沿着峭壁向大山洞爬去。杜米一不小心掉进了大海。一条鲨鱼游了过来,皮皮立刻跳下水去,将杜米救上来以后。皮皮号啕大哭,皮皮为谁哭呀?皮皮竟为那条鲨鱼没有早饭吃而哭。这样的想法真是令人大吃一惊。
皮皮的生活是那么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皮皮在幸福的,快乐的海洋中舞蹈,尽情地享受乐趣。
第55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只要心热就行,心脏在跳动人就不会感到冷。——长袜子皮皮
当我们为应付生活、工作的种种竞争而忙碌时,渐渐忘却已逝的童稚年代,忘却曾有过的充溢心灵的各种异想天开,还好,我们看到了长袜子皮皮,从中寻找出已经被我们丢弃或淡忘了的童年,将儿时的所思所想一件一件收捡起来。
和皮皮一起率真的活着,我们却分明看到了一双湖蓝色的眼睛和我们一起快活地跳动着。从她的身上到处都能捕捉到我们儿时的梦想。绝妙的是,她把我们的梦想都一一实现了,而且是那么自然,那样的顺理成章。
我们长大了,我们是成人了,不愿意长大的药永远只是一个虚构,但是童心是可以永远保留的。在繁忙的尘世,可不可以给自己一点点时间,躲在安静的一角,让这颗心放肆一下。我们要做的就是翻开《长袜子皮皮》,开心轻松地重温旧梦……
《目送》是作家龙应台继《孩子你慢慢来》《亲爱的安德烈》后,龙应台再推出思考“生死大问”的作品,是一本感悟性的人生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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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目送》散文集共由七十三篇散文组成,是为一本情感性的文集。书中,龙应台写父亲的死亡、母亲的衰老和失智;写对父母的怜惜和体恤,写兄弟携手共行,儿子的离别,朋友的牵挂;写自己的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以及一个人的走路、赏树、观鸟、拍照、生活等。从牵着孩子幼小的手、情意满满的亲情,到青春后期孩子与自己渐行渐远的背影;从陪着年迈母亲如带着女儿一般,思及自己也曾是父母眼前一去不返的背影,龙应台娓娓道来。正如作者所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用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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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读书笔记
随着年龄渐长,我与父母之间,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不再仅仅是依赖,不再仅仅是听从,不再仅仅是长幼。我开始抑制不住对父母的各种各样的不耐烦,有时甚至是愤怒。
有一天,我发现,我站在我的世界里,父母亲站在他们的世界里,我们各自怀揣着各自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却解释不了对方的世界。突然想到了作家龙应台,便来到书架,拿出《目送》,又翻上一翻。
书中华安和儿子一起去散步,儿子表现出的“成熟”,和对母亲对东西的大惊小怪的“厌恶”的样子;十六岁的儿子,去美国做交换生,机场勉强和母亲的拥抱和离别时没有回头的样子;不愿与同路的母亲一起走,走在一起,只是把自己关在耳机里的样子,当儿子给龙应台做饭时,说,你学会了,以后要做给自己吃的样子……像极了自己。也许这就是新一代人与父母辈的人之间建立起的关系,不仅仅是依赖,和被依赖的关系。这之中,多少有了些伙伴的意味。
从这个角度讲,被依赖的即是送别时渐行渐远的一方,而依赖着的则留在原地落寞观望的一方。也许这就是所有的母子,最后的结果,孩个子的独立就是渐行渐远的背影。曾经一次,龙应台在远远的地方,目送着父亲进到了医院的门,然后门被关上,父亲就消失在了拐角处。如今,最后一次目送父亲,父亲被送进五米处的火炉里,再也没有出来了。他开始明白。
这一辈子,父女的关系,在那一个背影,结束了。不过那一份,情,他永远忘不了。这也是龙应台在每一次看到和父亲相似的人,都会想到父亲的原因。失忆的母亲,不记得,龙应台是他的女儿。只是把他当做好心的路人。只有一直觉得这个“路人”和他的女儿很像而已。他们还在乐此不彼的玩着化妆游戏,也不会觉得无聊。他们分开的时候,也会不舍。因为终归他们还是母女。他们此生的缘分还没有以背影来散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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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读后感1
取一杯清茶,在静谧的的午后或夜晚翻开书本细细品读,如同品一杯香茗一般,感受书中的宁静或汹涌,感受它带给我们的震撼……我想《目送》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值得我们慢慢地品读。
“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这个世界如此匆忙,我们好像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来看风景,没有时间去悲春伤秋,但好像又缺了些什么。生活在“快餐时代”,我们所缺的是内心的“宁静”。所谓“宁静”并非大张旗鼓地去参观旅游景点,那样走马观花的旅行除了“到此地一游”什么都没有留下。真正的“宁静”是沉淀下浮躁的心,用心去看世界。因为每一个用心“看”到瞬间的刹那,都被你所记录,每一次记录都弥足珍贵,因为它稍纵即逝。作为学生的我们何尝又不该学会静下心去学习,去沉淀自己呢?
“君子之交,其淡如水,执像而求,咫尺千里”,我们所相信的,所不相信的,都将成为老生常谈,很多永恒不灭的东西也都不一定会长存不灭,就像地球和太阳终会归于尘埃一样。我们能做的只是在变化的世界中坚持自己所认为对的东西。相信于不相信,其实是我们人生中最私密的东西,也是我们为之困惑的东西,在行走的路上,相信什么,不相信什么唯心而已。是否相信也仅仅取决于你自己而已。但温暖的世界需要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不是吗?希望我们不要再仅仅将信任的基础建立在利益的基础之上,而是对这个世界多一点信任。
每一代子女和父母之间也许都在寻找更好的沟通和相处方式,像安德烈和龙应台之间,像龙应台和她妈妈之间,也许像龙应台所说的,“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但,我们与父母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少,矛盾缺越来越多总想着离开他们的视野范围,可同时我们陪伴他们的时间也越来越少,何妨不多和他们沟通一下。而不是等到他们老了才后悔。莫要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才后悔。
金门的地雷,中东的战乱,……有时候,时代太残酷了。你闭上眼,不忍注视。那些爱好和平的人们,无论牺牲了多少生命也换唤不醒为了权势而制造战乱的人。我们常说热爱和平,但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对生命不漠视呢?是倒地的老人,落水的小孩,还是待宰的珍稀动物,生命,需要的不是喊声如雷的口号,而是真正的关注和行动。让我们行动起来用双手和可见的行动去践行这个愿望。
每一本书都能引起我们的思考,也能给我们以启迪。但愿你如品一杯清茶一般,拥有澄净的心灵。用心去感受世界的美好与不美好,去感受人性的真实。
目送读后感2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龙应台。
有人是这样评价龙应台的文字的,“横眉冷对千夫指时”,寒气逼人,如刀光剑影;“俯首甘为孺子牛”时,却温柔婉转仿佛微风吹过麦田。百炼钢化作绕指柔,想来也只有“爱”能有这般巨大的威力。
文中写道,从儿子华安上小学开始,母亲的目光如那紧紧附着其他枝干的菟丝花一般,也紧紧地跟随着他。“铃声一响,顿时人影错杂,奔往不同方向,但是在那么多穿梭纷乱的人群里,我无比清楚地看着自己孩子的背影——就好像在一百个婴儿同时哭声大作时,你仍旧能够准确听出自己那一个的位置。”哪怕是重重人海,母亲仍有若”火眼金睛”的能力找到孩子,直到孩子消失在那一边,再也,再也不见。母亲的爱,就藏在这恋恋不舍的目光中。
青春期的我们,也如同那个在机场被母亲目送走的十六岁少年华安——母亲的深情在我们眼中,宛若“洪水猛兽”。我们不能理解母亲突如其来的一个拥抱,那太肉麻;我们不愿聆听母亲轻声细语的一顿教诲,那是唠叨。可我们不曾想过,体会过母亲心里的难过。“有时他在对街等候公交车,我从高楼的窗口往下看: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眼睛望向灰色的海;我只能想象,他的内在世界和我的一样波涛深邃,但是,我进不去。一会儿公交车来了,挡住了他的身影。车子开走,一条空荡荡的街,只立着一只邮筒。”那三字“进不去”,蕴含着多少无奈与心酸,渴望亲近却只能远望的心酸呢?龙应台眼里的青年,终究是不见了。他走在他的路上,可路上没有他的母亲。此时龙应台心里大概只剩落寞和惆怅罢了。
这在背后的静静目送,让我也想到了朱自清先生的《背影》。“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一幕不禁让朱自清先生潸然泪下。父亲的伟岸,就是在坚持为儿子做简简单单之事时所现。
当我阅读《目送》,当我想起《背影》,我也总忍不住想起车站里一次目送,一个背影。
数日前,我需坐动车前往学校。父亲将我送到车站门口,将行李递给我。别时,也只是叮嘱我几句,诸如安全学习一类。当我忍不住回首时,发现父亲还在等候,还在看着我。也许是等我的背影消失,目送我的又一次远行;也许是等我的一次回首,盼望我的再一个眼神。古人常云:父爱如山。父亲的爱,大概也就藏在一次又一次驻足中吧。
读了《目送》,让我更容易体会到一个个细节隐藏之下的情感,是父母担心自己的多次问候,是父母在车站驻足不前,是父母准备的一桌饭菜。
感谢《目送》,给我以情感上的启迪,感谢龙应台,告知我世间纯纯的爱,感谢书籍,给我带了温情的文字。读书,不仅可以沉浸于作家优美的文字,而且可以丰富自己的内心。让读书,让温情,伴我们远行……
目送读后感3
“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这是龙应台在《目送》中已为人母的感受到当看到这一句感伤无奈却充满深情的话语时,我那颗有些叛逆、不理解父母的心得到了抚慰,决定将人生三书之三——《目送》读完,想深入了解一个母亲的感受。
初为人母,难掩喜悦,却也忧心忡忡。龙应台三十四岁才当上母亲,当看到还睁不开眼睛的宝宝,她是激动的;当他上小学的第一天,能和他手牵手,穿过街道到达学校,她是喜悦的;但当儿子才十六岁就到美国做交换生,在机场深情的拥抱住已经比她高一个头的儿子,她是不舍的;知道儿子在国外遭遇挫折时,她是担忧的……和多数母亲一样,龙应台也要经历孩子从无知到叛逆,再到成熟的过程,她也试着不与孩子产生隔阂,但代沟是无法逾越的鸿沟。
再看看我们的生活中,父母逼迫孩子上各种补习班,给孩子施加太多压力,以至于隔阂加深。又或者对孩子过度顺从、溺爱,让孩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以至于上大学时连衣服都不会洗。对待早恋问题,有些父母不是找孩子好好谈谈,而且采取极端的方式勒令禁止,以至于孩子离家出走甚至以死相逼。导致这种矛盾加深的原因,大多是缺少交流,没有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不管是父母还是子女,都应该像龙应台一样细心观察对方的一举一动,理解对方的心情,也许我们不能逾越代沟,但我们能尽量减小代沟。
身为女儿,感受母爱,却也操碎了心。龙应台虽已为人母,但在她的母亲面前,她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孩子。当看到龙应台写自己的母亲时,能看到她母亲对女儿满满的爱,也看到龙应台对母亲的孝道。“我每天打一通电话,不管在世界上哪个角落。电话接通,第一句话一定是:‘我——是你的女儿。’如果是越洋长途,讲完我就等,等那六个字穿越渺渺大气层进入她的耳朵,那需要一点时间。然后她说:‘雨儿?我只有一个雨儿。’‘对,那就是我。’”每每看到这,我的内心是被触动的。每天打电话给一个患了老年痴呆的母亲,讲几句话她又问“你是哪一位”,龙应台却毫不厌烦,每天如此,又有几个子女能做到这样?
现今当“啃老族”的年轻人不少,还有父母把不赡养自己的子女给给告上法庭,竟还有因为父母不给钱而把父母给刺杀的新闻。如此触目惊心,“孝”是中华民族之传统美德,即使不能像龙应台那样每天都关心自己的母亲,也不能如此不孝啊!父母不能给予我们丰富的物质生活,但他们也每天累死累活的努力着。就像龙应台的母亲一样,她患了老年痴呆而不记得很多事,但她永远记得女儿的名字。天底下的母亲都是一样的,一样的无条件爱自己的孩子。
“幸福就是,早上挥手说再见的人,晚上又平平常常地回来,书包丢在同一个角落,臭球鞋塞在同一张床下”这是龙应台对幸福的诠释,简简单单便是幸福,有家便是幸福,家人都健康便是幸福……是啊,我们不奢求什么,有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
读《目送》收获的是满满的感动,还有对人生深刻的理解。读完最后一页,合上书,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想到自己的父母是否也如此细腻,自己应该为他们做些什么?
目送读后感4
今年寒假作业太多,外出活动更多,我终于挤出时间终于看完了龙应台的《目送》这本书,这是作者献给她的父亲、母亲和兄弟们的书,表达了“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相当深奥,读了这本书,我感到自己对亲情的理解有了更深的领悟。
这本书与其说是作者对自己生活的回顾与反省,倒不如说是照出了我们每个人的成长历程,照出了我们生活中所忽略的最珍贵的事物。比如作者说道,“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在作者看来,“对于行路的我而言,曾经相信,曾经不相信,今日此刻也仍旧在寻找相信。但是面对时间,你会发现,相信或不相信都不算什么了。”对作者的这番感叹,我深有同感,不管是否相信,只有送别时的心情更让人无奈。等到我们长大后,拥有了年轻时想要的一切,才会发现自己的父母已经老去,伙伴也都忙着自己的事。我们应该在年轻时就学会珍惜与父母之间这份难得的亲情缘分。
通过读这本书,我还学会了独立,父母不应过多照顾孩子,孩子更不能过于依赖父母。正如作者在书中所言,“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我认为,父母不帮忙才是对的,孩子告别母亲,一个人踏上那条每个人必经的道路。书中关于母亲目送孩子远去的描写,非常让我感动。作者写道,“在告别的时候,母亲目送着孩子渐行渐远的背影,站在斑驳小路的这一端,看着背影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眼睛里流露的风霜是岁月留下的痕迹。她舍不得孩子去受苦,去接受岁月的洗礼。母亲太懂得这条路上的艰辛,当年的她也向往过、义无反顾过、然而也跌倒过、流泪过,但她不后悔。如今她只能放手,让孩子自己走。”我想,这本书除了我应该看,我的父母也应该看看吧。
愿我和作者一样,珍惜亲情,在目送的考验中成长!
目送读后感5
她有一双温柔的眼,为人母,慈爱地注视孩子,为人子女,关怀地注视父母;她有一颗细致的心,感受大千世界极致细微之处,寻找常人不曾想到的生活大道;她有一支淡如水的笔,却一针见血道破世事百态。
龙应台的文字就像上好的绿茶,初尝有其苦涩感,但回味浓醇,令口舌生津。第一次读她的书是在六年级,觉得内容着实生涩难懂,与我的生活相距甚远,于是便将它束之高阁,庋藏焉。直到这个寒假重新将它取出,细读后忽然觉得烟消云散,眼前豁然开朗,读至精彩处,还不住颔首以表赞同。所以,人对大义的理解能力与他的年龄、阅历成正比。
全书里令人影响最深的一句恐怕就是“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著,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我对其的理解是,每一代人都有他不同的思想,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就好像一条从宽阔的大道走进岔路。在大道上父母与孩子相濡以沫,互相扶持;一旦走到路口,父母、孩子就不得不选择最合适自己的那条路。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那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有限的时间里,多陪陪父母,多分一些爱给他们,不要远远地望着他们的背影而心存愧疚。
还有一篇令我感想较深的是《狼来了》。在很多人的传统观念里,狼是一种残忍而机警的动物,它们总是捕食温顺的小绵羊和可爱的小猪;在故事“狼来了”中,狼群引得全村人手持锅碗瓢盆扛着锄头扁担欲杀之;更有父母从小告诫孩子“你再不听话,大灰狼就把你叼了去吃掉”云云。然而事实上,狼并非如此可恶。它们团结合作、共同进退、知恩图报、坚强执着、锲而不舍、和谐共生……由此可见,人从小被教授的观念常常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不到特定的情况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想法,这也是为什么早教如此重要。
《目送》共散文七十三篇,道尽子女与父母的牵绊,兄弟的携手共形,朋友的牵挂,在脆弱的边缘迷失,在失落的低谷徘徊。
可以说读一本她的书,就是读一遍人生。
目送读后感6
“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人到中年,当你读到这段话的时候,你的心会不会剧烈的颤动一下?
这是台湾女作家龙应台《目送》中扉页上的一段话,说得既令人心酸又无奈,步入中年,拥有年轻时所向往、所追求的一切,名利、地位、资本,但是平静下来才发现父亲已经远去、母亲也在慢慢的老去、儿子们挣脱自己的保护要远行、朋友们在曲终之际渐渐散去、兄弟姐妹各自经营着自己的生活,在别人眼中拥有一切的“我”却无力将他们一一挽留,环顾四周,惟有任凭他们渐行渐远,默默“目送”。有没有在这里找到你的影子,这里的“我”又是多少个我们的写照?这本书与其说是龙应台女士对自己生活的回顾与反省,倒不如说是照出了我们每个人的成长历程,照出了我们生活中所忽略的最珍贵的事物。
其实,很多时候不是我们去看父母的背影,更多的时候是我们承受爱我们的人追逐的目光,承受他们不舍的,他们不放心的,满眼的目送。但我们从小到大只管着一心离开,从未回头张望过。
印象最深的是以前回老家,每次走时,我昂头在前面大步流星,偶尔回首,总看见奶奶撩着围裙的一角不停地擦拭着眼睛。那时很不以为然,又不是再也不见,干嘛就像最后一次般伤感。但是,真的有一天就成了最后一次。你不管怎样离开,都不再会有人为你留恋,为你挂牵,为你等待。就算有千万次的回头,会有谁人在一直目送着我的离开,哪怕转了弯仍舍不得收回目光?我们的这一生,被父母目送着,然后我们会目送着我们的孩子蹦跳着离开。但是我们都很难去回头张望,只因我们知道那份可以依靠的爱一直坚实地存在着。
做儿女的要明白,在父母的有生之年,让他们的眼睛多点落在我们的面孔上,而不是含泪看着我们渐行渐远。做父母的也要明白,孩子不是你的附属物,“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你能给孩子的只是精神上的慰藉和支持,让他(她)自己体会孤独、挫折、失败等种种坎坷,这才是真正的爱,因为“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
目送读后感7
读到这一章节,最后一句,颇有感触:“修行的路总是孤独的,因为智慧必然来自孤独”。突然想到汤显祖在《牡丹亭》有《鹧鸪天》一阕,于你,于我,于所有奋斗路上的年轻人颇有教义,提笔默写,聊以为寄——“刮尽鲸鳌背上霜,寒儒偏喜住炎方。凭依造化三分福,绍接诗书一脉香。能凿壁,会悬梁,偷天妙手绣文章。必须砍得蟾宫桂,始信人间玉斧长。”——题记
在我的大学生活中,有一样东西是始终不可或缺的。数量不多,但是内容能眩人耳目,不贵,却彰显历史文化的博大精深,散发着智慧的光芒,带着精深的思想,载着作者辛勤的汗水,背负着历史背囊,向你缓缓行进。
它能帮你找到准确的人生定位,价值取向,与你分享人生的真谛,他的行文告诉我:男孩,士不可以不弘毅!她的墨香告诉你:女孩,此花莫与群花比。
缓缓的翻开一卷带着历史沧桑感后浓重感的词卷,那里记载着太多古人的悲欢离合与浮萍散聚,有无数风流王者金戈铁马,逐鹿中原的故事,有山中隐士无心功名,归园田居的故事,有着无数折腰英雄赤血黄沙,马革裹尸的故事,还有无数仁人志士,游走于茶马古道,奔走相告。
当你对人事迷茫,对故乡思故人的时候,你会听到晏殊“不如怜取眼前人”的感叹。在你蹉跎光阴时,你会听到李清照“感月吟风多少事,如今老去无成”的悲叹。当你放荡不羁,你会听到李煜“无限江山,一响贪欢”的悔恨。当你感慨流年光转,韶华易逝的时候,你会听到蒋捷“流光容易把人抛”的些许无奈。当你仕途不顺,屡遭坎坷,你会感受到东坡“又得浮生一日凉”的豪迈与豁达。当你春梦无痕,遥望月色,思念故里佳人,汤显祖会对你有所慰藉“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当你沉浸在书海之中,你会无限欢愉,你无须与任何人交谈。看似形单影只,但意不孤独因为有的时候,一个人也是独欢,两个人却是寂寞。就像龙应台所说:智慧必定来自成熟。成熟,是成长的必然产物,犹如那初好的牡丹,雨后的新竹,或是那傲枝的寒梅,就在一场新雨过后,在你有意无意之间,就会看到怒花新立,竹林穿风,翠绿初新,云霞翠烟。这也许叫做寂寞开无主吧,就像冷梅那样,不为别人赞美,自己傲然怒放,只听从内心的召唤,在自己的季节里绽放和摇曳,那没一片花色与每一缕花香,惹得旅人驻足与观望。我们赞叹她的盛美,我们可曾知道她在寒风中寂寞的绽放?我们爱闻寒梅的冷韵幽香,怎有知道她曾经受过的冷雪冰霜?我们也会赞叹雄鹰的振翅高翔,但是谁想过他们经历过怎样的生死存亡?
目送读后感8
“目送”两字一入眼帘,便觉得有一条长长的路在眼前展开,过往那些回忆,一幕幕浮现在脑海里。这是一篇关于爱的散文,有着作者对父亲离逝的不舍,对母亲老去的无奈,对儿子成长的欣慰,对兄弟携手共行的感悟以及对朋友牵挂的感动。面对成功与失败、坚强与脆弱,用一颗灵敏的心,用一支灵动的笔,缠缠绵绵,娓娓道来。读过此书使人心里泛起淡淡的忧伤,但又充满了对生活浓浓的爱意。
诗仙李白曾感慨:“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时间的脚步从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做出任何的停留。把时间静止或时间倒流,那些人们美好的愿望,只能从虚构的影视剧中得以体现。记得春晚有一首歌曲火了大江南北,叫《时间去哪儿了》,唱出了人们心底的疑惑,道出了人们的心声。是啊,时间,它到底去哪儿了呢?
我从小爸妈在外,跟着爷爷,他既有爸爸的阳刚,又有妈妈的温柔,把我照顾的无微不至,后来我长大了,他也老了,什么心脏病,肺心病都伴随着他,让他只能卧床休息。再接着,我出来工作了,他重病在床,直到最后也没见上一面。那时我多想说,让时光倒流吧。
是啊,现在都已长大,有了自己的小家庭,有了自己可爱的宝贝,还有时不时对我吹毛求疵但在心里在乎自己的丈夫。我热爱自己的工作,关心自己的亲人。有一次回家看望父母,回来时大包小包,各种爱吃的东西将包塞得满满的,爸爸却因为只是我忘拿了听说吃了对胃好的兔肚,而骑着电瓶车追出好远。写到这里,朱自清先生的《背影》立马浮现在我的脑海里。这不就是父母对子女的爱吗?
我们要珍惜父母健在的日子,曾经看到过这么一句话:“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在。”这是何等的感慨,又是何等的伤感。珍惜身边的人,茫茫人海,有幸相遇,或为亲人,或为朋友,或为同事,是何等的缘分。阅读了《目送》,让我懂得生活既充满阳光,也有雨雪风霜。我们无论如何,都要怀着一颗赤诚之心,坚强、勇敢地面对一切,过好生命的每一天。用一句现在流行的话语: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
目送读后感9
“我慢慢的,慢慢的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的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题记
合上《目送》这本书,眼泪止不住的流下来,想到日渐苍老的父母在目送我离家时的背影的不舍,想到终有一天我也要看着他们的背影渐渐走远,最后消失不见。从温情的开始到残酷的结束,人生就是这样,周而复始,从不停歇。
我不知道龙应台是以一种怎样的心情写下这七十四篇散文,把欢乐的痛苦的回忆一字一句的剥开。也许人到中年的她早已懂得了时间的无言,生命的无奈,所以才可以用如此冷静而又温情的文字写下这些记忆。从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到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前行。每一篇都不仅是对亲情友情的怀念,更是对自己人生的反思。而这其中最让我感动的还是家和亲情。
她写“家”,小时候,我们觉得有父母的地方就是家;长大了,有了伴侣,觉得有伴侣的地方就是家;再后来,有了儿女,有儿女的地方就是家。可是后来这些家会怎样呢?。大多数慢慢地就散了,父母会离开,伴侣会离开,儿女也会离开,到最后也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去面对人生,独自面对这人生的“寒色”。
我想起我的小时候,那个天真无邪的年纪,最爱的是饭桌上香喷喷的饭菜,每天早上热腾腾的牛奶,还有爸爸妈妈温暖的怀抱;后来长大了,却越来越想逃离,最爱的变成了哪个明星,哪件衣服,哪个新发型,开始拒绝父母的关心,讨厌他们的唠叨,把他们拒之千里之外;而现在十七岁的我背上沉重的背包,踏上去远方的列车,开始人生的新旅程。离开了家,离开了那两棵为我遮风挡雨的大树,一个人面对生活,最爱的变成了每天晚上家里打来的那一通电话,是他们从家乡寄来的小吃,是每次回家的相聚。家真的是只有离开了才会想念,那样温和的踏实感也只有家才能给的了。
可是有一天我终将远走,而他们也终将离开,家就只变成了一个符号,一段记忆,告诉我在这段孤单的旅途中也要坚强的义无反顾的走下去。
而那份血浓于水的亲情,让我在这本书中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让我知道了父母的无奈,艰辛,隐忍,付出。曾经种种不理解,种种埋怨都化为乌有,曾经的每一次争吵,每一次怄气,都变成了愧疚。他们用他们的青春养育了我,我开始懂得了他们的眼神,开始明白他们每一次的目送。
也许最后的目送难以避免,也许生命的轮回我们无法抗衡,但在不得不放手之前,请好好珍惜爱你的人。之后也要坚强的面对人生。
目送读后感10
今天,我在家里读完了《目送》这本书,感觉对我的写作文有很大的帮助。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一篇,他讲的是龙应台目送她的孩子——华安小学到大学,然后作者的父亲住院还有火葬。“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这段文字让我得到了感悟:当大家长大了的时候,家长们应该学会放手,让我们自己闯出一片新空间,而不能扼杀在对孩子的溺爱的摇篮里。和她父亲的去世,在火葬场最后一次目送他父亲的时候,明摆她和他的缘分也就终止了。
原来,龙应台的“落寞”与儿子、父亲有关。儿子逐渐得长大,离“我”愈来愈远,机场龙应台目送儿子的背影一寸一寸地往前挪,直到消失。儿子都不愿意回头看“我”一眼,感到非常失落。当龙应台大学教授的那一天,父亲开车送“我”,但是父亲并没有把“我”送到大学的大门口,而停在侧门的巷边,因为他认为,这种廉价的小货车不是送大学教授的的车子。父亲生病住院,“我”每个礼拜都去看父亲。有一次,龙应台帮父亲清理排泄物,结果让自己的裙子也沾上了粪便。父亲对“我”对我的爱和“我”对父亲的愧歉都告诉了“我”:不必追。
最让人感动的是最后一篇文章《魂归》,它说了龙应台的父亲死了,村民们说,根据家乡的习俗,儿女不能亲手埋了父母,但是,但是作者和她的母亲却说:“最后一次接触父亲的机会,我们不会以任何理由给任何别人代劳。”这一天清晨,“父亲”上山了,当司仪长长地唱“拜”时,他深深跪下,眼泪决提。读到这里时,我不禁发现,全国各地的人们,对自己的长辈都是无比的孝顺,因为,没有了他们,就等于没有了他们自己。这也是都长辈的一种尊敬。
虽然我可能还没有真正的读透这本书,但,它却深深的留在了我的心里,一辈子也不可能忘记。
目送读后感11
龙应台的儿子安德烈为母亲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餐,母亲的第一个反应是“好,我学会了,以后可以做给你吃了。”,儿子却认认真真地说:“我是要你学会以后做给自己吃。”
家是什么?有父母在、伴侣在、儿女在的地方,就是家。家的存在,是成长的催生剂,“躲在书房里的小姐”做了母亲后马上变成一个很能干的人,高中作文,可以在十分钟为四个孩子端上色香味加营养到位的食物。家的存在,也模糊了家庭成员个性的意识,特别是女性,即使如龙应台这样的公知人物,“等孩子大了,发现独自生活的自己又变成了一个不会烧饭做菜的人。”
人生有太多的意外,再怎么顽执,躲不过生老病死之自然规律,“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这是《目送》书里《山路》一文里的一句话,也是作者在叙写亲情的基础上,对生命和人生的最真实的体验:哪怕是我们还能彼此拥此的现在, 我们也必须找到自我,素颜修行。若没有这份独自承受人生的勇气,我们无法安放生命中一次次的“伤逝”和“舍”,做不到火葬场的炉门前对父亲的最后一次目送,当不了给失忆母亲带来温暖的“雨儿”,为儿子送行时控制不了“母亲的深情”。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这段话在《目送》中出现过两次,第一次掩不住抹不去的是内心那片最不甘的柔情和感伤,第二次却是透着一种毅然的勇气与放手的决定。
花开花落,缘此同一。我们在一次次目送里强了力量,有力量去接受生命发酵的苦,有力量去等待出走后的归来,有力量为拥有的那些人那些年,一直向前,做自己。
目送读后感12
对于龙应台的了解是由她的《目送》一文。后来才知道,《目送》是一本散文集。集子里,满满的都是作者对于人生的感悟。其中龙应台将对亲人真挚、又很复杂的情感表达得十分真实。
朱自清在《背影》中写道,因看到父亲为自己担心操劳的背影而油然而生的心酸;龙应台则写了两种背影。一种是目送父亲离开人世,另一种则是看着儿子慢慢长大。渐渐只能远望儿子高大的背影。文章抒发的是一种不舍,却又不得不舍的心情。作者身为人子,身为人母,经历了大半辈子,回首往事,内心泛起点点涟漪。
“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在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当作者倏地发现当年的小男孩已经长成大人、自己也无法随时随地的陪在儿子身边了,心里有几分落寞。
全文的感情基调有些压抑,语言却十分真诚。如今我们也生活在父母庇护的翅膀下。却未曾报答过什么,小时候我们总自顾自地一往直前,好像探险之路丝毫不艰险,我们去忘了回头看看保护着我们的父母。我们快要在社会中变得独立,在将来又会目送我们的孩子。或许真的像龙应台所说的那样,我们间的缘分就是在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中行渐远——记得回头看看关心我们的人。
这本集子里更有作者内心的独白——由这个社会联想到的。对于任何事情的相信与不相信,都没有绝对的说法。说爱国、历史、文明、正义、理想、爱情、海枯石烂的永恒都让人不可相信,揭露出社会的黑暗面后话锋一转,提出:虽然我们改变不了过去,干可以控制未来。哪些我们不相信的东西其实有他自己的定律。使得文章一下子明朗起来。作者经历了许多、想要教会我们的是超脱的看待这个尘世。的确,有时候需要的是继续往前走,而有时,需要停下来。正如“相信与不相信之间,仿佛还有令人沉吟的深度。”这便是我们的生活:相信了便是这样,不相信便非得刨根问底,亲身试验。总之,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信心地做事,而不要拒绝困难、甚至拒绝生活……
这本书自始而终,像是人生的一个轮回。将人间酸甜苦辣一一尝遍。
目送读后感13
我在车站等车,身旁是一对等着过马路的母子。母亲在起步的一瞬间握住儿子的手,儿子却不动,转头看她,眉一皱,正要说什么,不料他此刻的神情被母亲尽收眼底,儿子转过头,撇撇嘴,轻轻把手从母亲手中挣脱,大步向前。母亲的身躯一怔,随即上前。我看到的是,她眸中掩不住的失落。
目送着他们的背影,思绪纷飞。
不知从何时起,自己也像那个儿子一样,不屑父母递过来的关心。一件外衣是“不冷,拿走拿走”,一杯牛奶是“难喝,不要”,一只关怀的手,也是不着痕迹地挣开。即使是一个关切的眼神,一句询问的`话语,也总是以无所谓的视线,不耐烦的神情挡回。
也不知从何时起,那个捧着书跑来跑去问东问西的身影被时光冲淡,支离破碎,渐渐清晰的是一个人翻书上网寻求答案的背影。也不再是那个在商店里一手拿一个颜色的发夹,欢快地跑到母亲身旁询问哪个漂亮的孩子,在母亲给出建议后,仍然犹豫地左看看,右摸摸,狠不下心,抬起一张哭丧的脸请求“妈妈,我选不好,两个都要行不行?”而是习惯一个人作出抉择,再一个人承受。也不像儿时受了委屈跑到父亲怀中大声哭泣并且寻求安慰,而是一个人辩解,一个人反击。
《目送》中的孩子告别母亲,一个人踏上那条每个人必经的道路。在告别的时候,母亲目送着孩子渐行渐远的背影,站在斑驳小路的这一端,看着背影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眼睛里流露的风霜是岁月留下的痕迹。她舍不得孩子去受苦,去接受岁月的洗礼。母亲太懂得这条路上的艰辛,当年的她也向往过,义无反顾过,然而也跌倒过,流泪过,但,不后悔。如今她只能放手,让孩子自己走,因为——
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前边的孩子转身离开的时候眼中有不舍,有对前方未知事物的畏惧,但更多的是喜悦憧憬和睥睨一切的自信。他面带微笑迈出了第一步,留给母亲一个“不用追”’的背影。哪怕前方荆棘遍地,被扎得遍体鳞伤,也绝不回头。
这条路上的艰辛,只有自己懂;这条路上的风景,也只有自己欣赏才能会心一笑,这条路上的果实,只有自己采摘才更觉得甘美,这条路的尽头,也只有在别人最后的目送中,自己走。
从读大学到现在工作,离家已有十载,离家远了,自己年龄大了,反倒觉得和父母之间的线越牵越紧了。记得上学的时候,每年寒暑假回家,刚到家的几天,不管做什么,只要是在父母的视力范围内,那目光必是紧紧追随的,笑着看我吃饭,边说“慢点吃,还有呢”;笑着听我聊校园的趣事,偶尔插一句“是吗?”,常常会被看得不自在,心想“这是肿麽了,不就是半年没回来吗?”;每次开学的前一周,父母必是睡不好的,又一次的“目光紧紧追随”,心想“至于吗?半年后不就回来了吗?”那时的我,就像一只小小鸟,只想越飞越高,挣脱那温暖的怀抱!
其实,很多时候不是我们去看父母的背影,更多的时候是我们承受爱我们的人追逐的目光,承受他们不舍的,不放心的,满眼的目送。但我们从小到大只管着一心离开,从未回头张望过,只因我们知道那份可以依靠的爱一直坚实地存在着。
因为工作在外地,回家的次数很少,每次都是急匆匆,惹得妈妈总是念叨“真是忙啊?就不能多呆几天?”,满眼关切、恳求。因为要赶火车,每次离家总是清早,爸妈一早起床,把我送到车站,之前很少回头望过。直到有一次,有一个考查顺路回家的机会,父母又一次送我,车子已经开动,只觉得心里沉沉的,回头望去,父母一直站在那里“目送”,看着他们微驼的身影,泪水再也控制不住。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总有一天,他,她会离开,正如书中写的“火葬场的炉门前,棺木是一只巨大而沉重的抽屉,缓缓往前滑行。没有想到可以站得那么近,距离炉门也不过五公尺。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内。我掠开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所以,做儿女的我们要明白,在父母的有生之年,让他们的眼睛多点落在我们的面孔上,而不是含泪看着我们渐行渐远,常回家看看。
将来,你也会为人父母,看着曾经的“小毛桃”一天天长大,也会“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也会经历父母曾经经历的一切,所以做父母的也要明白,孩子不是你的附属物,“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你能给孩子的只是精神上的慰藉和支持,让他、她自己体会孤独、挫折、失败,这才是真正的爱,因为“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
你说你的眼里只有我,我说我的眼里还有那“广阔的天空”,一次次生命的轮回,为了不留遗憾,这父女母子间的情缘啊,且行且珍惜吧!
目送读后感14
我尚未为人父母,无法了解与孩子的深情。我在猜测,我的父母是不是也有同样的感触,看着我成长,且喜且忧,无法茁壮成长的小雏鹰总有一天会独自飞翔,却无力抗拒我的成长。
小时候,父母是子女最亲密的人,晴天雨天都相伴,阳光下,星光里,都是一路同行。曾有时候,我以为一辈子大概都是这样了,以为父母子女是一生不变的缘分。
每每谈及我的小学时代,我妈妈总会念叨,第一天送我去上学,在教室的窗外看我,看了整整一节课。爸爸最会烧面条,只要我说想吃面条了,爸爸就会一大早去买新鲜食材,等我起床,已经有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在等我了。一样的配料,一样的味道,天天吃都吃不腻。我家在镇上,不大不小,生活所需一应俱全。小时候常常会觉得,世界大概就这么大了吧。
高考之后,我来到了上海求学,毕业以后,也选择了继续留下。工作了就没有寒暑假了,能回家与父母团聚的日子越来越少。聚少离多,父母不再是一个眼神一碗面条,而是电话那头的声音和时不时的牵挂。与父母的联系像蒸发的水汽一般,从可以触摸的材质变为了无形和抽象的存在。
有时候,父母莫名地会打个电话过来,却没有什么事情要告诉我。有时候,他们会突然想到我几天前说过的一句话,继续深究一下。有时候,我会觉得背井离乡很苦,希望回家发展,他们却鼓励我不要放弃。我知道他们在想念我,却无法定义出他们想念的形状。
龙应台在她的《目送》里说道:“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我读到这段文字的时候很感动,就与妈妈分享。妈妈对我说,她去年也在网上看到过这篇文章。我说我很感动。妈妈说,一代传一代,都是这样的,没什么应该特别感动的。
妈妈的淡定和从容出乎我的意料。大概,亲身目睹了孩子的长大和离开,才能真正体会“目送”中的深意。当我还陷在目送的伤情中时,妈妈已然明白了“不必追”的境界。父母子女一场,永远亲密无间是不可实现的目标,孩子的成长,总是意味着不可抗拒的告别。
目送读后感15
看了龙应台女士的《野火集》,当时我的心很沉重也很受震动。而且我以为这位台湾作家和柏杨先生一样,是以揭露社会的黑暗面为写作任务的,是愤世嫉俗敢于针砭时弊而笔锋毫不留情犀利无比的。但是事隔将近二十年的今年暑假,拜读完她的《目送》,我却热泪盈眶,酸楚了整整一个暑假!想不到我一直敬重的这位作家也可以温婉如许!
关于父亲,关于母亲,关于儿子,关于兄弟姐妹,关于朋友,关于自己;
关于生,关于死;
关于同存于这个世间的另一个国度人们的苦难,关于战争……
怀揣满腹的柔情,龙应台用一枝饱含深情的笔,写满爱与沉思。喜欢这样的写作风格,像午后在斑驳竹影中品茗清茶,有微风拂面,有清香袭人,有苦甜交融,淡,却韵味悠长,令人深思。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用追。”
这段文字基本上表现的就是这本书的基调,也让我怵然一惊!年近四十,正是父母已年迈稚子尚绕膝,工作上也是挑重担的时候,蓦然回首,那个栀子花开时满山转悠摘花觅果的孩子呢?那个傲笑春风情窦初开的少女呢?那个大红棉袄做事利索红润润的母亲呢?那个朗笑声声英气勃勃充满干劲的父亲呢?
渐行渐远,渐行渐远……
人生如棋,世事难料!十五岁即只身去省城求学,每次背满母亲的叮咛,在沉甸甸的母亲的目送中离开家乡,远远地回首还见母亲身影。在长沙工作后却是心情复杂的看着母亲探望我离别时背影离我越来越远。就这样不断重逢不断分离,我由懵懂无知的少年渐入中年,成熟而冷静。父母的脸沟壑纵横满是沧桑,走路不再矫健。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感情大概就是这样吧,没有轰轰烈烈惊天动地,只是淡淡如水,却绵延悠长,它就藏满在每次长久的目送中。
而我的樱子,正在我身边酣睡的樱子。我又该如何面对这个上帝赐予我的最美的天使?
“你的孩子并不属于你,他们是生命延续的代表。”“他们经你而来但非为你而生,你可以给他们爱却不能给予思想,因为他们有自己的心。”“你可以给孩子一个家,但这不是他心灵的住所,因为他们的心早已飞到他明天的家。”
也就是说,我必须像我的父母所曾经经历的那样,接受孩子每一次短暂的离别,接受孩子将来也许长久的离开,接受孩子离开我们精心为他安排的这个家飞向自己的小窝。也就在我的注视中,在一次次的送别与重逢中接受孩子的——
渐行渐远
父母子女如此,兄弟姐妹如此,朋友亦如此,大至这个世界,何尝不如此!我愿我深情的目光,看着所有的亲人朋友,随意自然,开心忙活,平静到老。
目送读后感16
今天,我在家里读完了《目送》这本书,感觉对我的写作文有很大的帮助,目送 读后感。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一篇,他讲的是龙应台目送她的孩子——华安小学到大学,然后作者的父亲住院还有火葬。“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这段文字让我得到了感悟:当大家长大了的时候,家长们应该学会放手,让我们自己闯出一片新空间,而不能扼杀在对孩子的溺爱的摇篮里,读后感《目送 读后感》。和她父亲的去世,在火葬场最后一次目送他——父亲的时候,明摆她和他的缘分也就终止了。
原来,龙应台的“落寞”与儿子、父亲有关。儿子逐渐得长大,离“我”愈来愈远,机场龙应台目送儿子的背影一寸一寸地往前挪,直到消失。儿子都不愿意回头看 “我”一眼,感到非常失落。当龙应台大学教授的那一天,父亲开车送“我”,但是父亲并没有把“我”送到大学的大门口,而停在侧门的巷边,因为他认为,这种廉价的小货车不是送大学教授的的车子。父亲生病住院,“我”每个礼拜都去看父亲。有一次,龙应台帮父亲清理排泄物,结果让自己的裙子也沾上了粪便。父亲对 “我”对我的爱和“我”对父亲的愧歉都告诉了“我”:不必追。
最让人感动的是最后一篇文章《魂归》,它说了龙应台的父亲死了,村民们说,根据家乡的习俗,儿女不能亲手埋了父母,但是,但是作者——龙应台和她的母亲却说:“最后一次接触父亲的机会,我们不会以任何理由给任何别人代劳。” 这一天清晨,“父亲”上山了,当司仪长长地唱“拜——”时,他深深跪下,眼泪决提。读到这里时,我不禁发现,全国各地的人们,对自己的长辈都是无比的孝顺,因为,没有了他们,就等于没有了他们自己。这也是都长辈的一种尊敬。
虽然我可能还没有真正的读透这本书,但,它却深深的留在了我的心里,一辈子也不可能忘记。
目送读后感17
在早晨浅浅的阳光里,我看见行道树的影儿散落一地,零零点点碎碎。太阳一步一步地升起,懒懒的鸟儿也登上枝头,叽叽喳喳啾啾。树儿披着夕阳的光,像夕阳中的新娘。繁星点点带来夜的光芒。等着时间的推移,你看,夜深了。
一样的时间模式,重复着每一天,每一年。无言,稍纵,即逝。今天的阳光,明天便是不一样的,时间在流转,带着世间的万物悄无声息地做着变化,时间会包装一切。以至于让我们感受不到时间的流逝,岁月的蹉跎,所以我们被时间迷惑,还是一如既往的挥霍。悄悄,在弹指间溜走,抓不住他,后悔莫及。
时间让小生命成长,时间又让大生命老去。小弟的长大,祖母的老去,让我往下看,仰望年少的生机;让我往上看,瞻仰生命的高度。最亲爱的人永远是用他们的背影对着她,我的亲人又何尝不是背对着我?我想,母亲有一天或许也会忘记我是谁,也会指着电话机,傻傻地盼望孩子的归来;我想,我也会哼歌轻轻拥她入睡,那么甜美;我也会帮爱美的她化妆,轻轻打扮便把她变做美丽的模样,惊喜地说一声“你多漂亮”;我会环抱她的身躯,在她耍小脾气的时候填颗糖放去她的嘴里。顺便回想,儿时,我怎样在这伟大的女人怀中徜徉。会觉得他更加的美丽,更加的惹人疼爱。
两个年头之前,最爱的祖母离开了我。悲伤笼罩了心头,看不见乌云缝隙中的太阳。我曾经埋怨时间的无情,掠走我最爱的人。那些天,朝与暮之间,我选择逃避,逃避害人的时间,逃避无情的世界。只想与祖母在一起久一点,不要那样快地消失,不然我的心会疼。越发的想起之前祖母与我在一起玩耍的情景,我想,祖母年轻时候也是个美人呢,芊芊细指撩动诱人的头发,只是时间让她变得不堪一击,一点点的岁月,让她老去。只是默默的泪水,默默地流,我害怕哪一天,我的亲人会像祖母一样无声地离去,那样我的世界里,还会剩下什么?我想快点挣脱悲伤地束缚,我奔跑,满头大汗的时候,太阳一直陪在我的身边,我想,生命或许不完全是永恒的,也会老去,像时间一样,那无言地就这样远离。
我更加喜欢在家中享受。深深的胡同中,到处洋溢着醉人的芳香,在心中,这是花园,满载儿时的梦。我想留住家中的所有人,拍好多全家福,覆盖家中的每一个角落,不让家变的冷清,不让家变得寂寞。让家被时间破坏的轻一点,存活的更长久一点。
静静的深夜,只有风吹树叶的声音,苍穹中还有一弯明月,难以入眠的我总是幻想明天的未来,此时的现在。等待时间的久一点,让我诠释生命的美妙。飒飒的风,总是那么惹人爱,带来清凉,带来时间的安排。风儿,在身边久一点吧,让我感觉到你的存在。
轻轻的时间,潺潺地漏,一点一点的不停息;生命伴随着时间老去,他们像是一对甜蜜的恋人,一起走向长久。
我想我没有和时间谈判的资格。我不忍去碰心里最柔弱的地方,是时间,是生命,是悄悄的离开,是努力让他长久一点。
目送读后感18
品读目送时,不知不觉地就会进入到文章中,随着作者的脚步感受人间的真情。她写的文章既有女儿般的柔情、细腻,可又不失坚强。读来就如同作者正守着一杯茗茶,与你徐徐道来生活中细小甚至微不足道,但是又无时无刻不触动你心弦的故事。亲情,友情……
文章第一个故事,是写作者送儿子去上学。可是如今儿子早已长大,思想也开始成熟。不再是那个若干年以前拉着妈妈的手,怯生生地用两颗纯洁的眼眸小心地试探着这个陌生世界的孩子了。而如今儿子也只是勉强忍受母亲的柔情,不再如同刚上小学时,一步三回头地不舍得望着母亲。在儿子过安检时,只给这个为他操劳了一生的母亲留下了他那清瘦的背影。
可当年,作者正值儿子这个年龄,让父亲送到学校时,也一样的最后留给父亲的仅是一个背影罢了。文章最后写到:不必追。这句简短但又富含着深意的一句话,如同一块硬物,触到了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它是对生命成长的一种尊重,是对生命即将消逝的一种尊重。更是一种对待生命的高度理性。
母亲,这是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字眼。是母亲陪着我们成长,包容我们的过错。也是母亲在我们最累的时候安慰,陪伴着我们。
作者的母亲已经老去,神志也开始不那么清楚,可是唯一不变的就是对儿女的爱。就好像她宁愿忘记自己是谁,也一定要记住儿女的面孔和名字。即使再心碌,也不要忘记回家看看。因为家里还有两个孤独的身影,正痴痴地等着你回家和他们说说话。老人只要儿女能在身边,还有什么可想的呢?
《目送》以最能打动人心的故事,走入我们的生活。给我们以人生的启迪。告诉我们要独立,要坚强。因为: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目送读后感19
她有一双温柔的眼,为人母,慈爱地注视孩子,为人子女,关怀地注视父母;她有一颗细致的心,感受大千世界极致细微之处,寻找常人不曾想到的生活大道;她有一支淡如水的笔,却一针见血道破世事百态。
龙应台的文字就像上好的绿茶,初尝有其苦涩感,但回味浓醇,令口舌生津。第一次读她的书是在六年级,觉得内容着实生涩难懂,与我的生活相距甚远,于是便将它束之高阁,庋藏焉。直到这个寒假重新将它取出,细读后忽然觉得烟消云散,眼前豁然开朗,读至精彩处,还不住颔首以表赞同。所以,人对大义的理解能力与他的年龄、阅历成正比。
全书里令人影响最深的一句恐怕就是"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著,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我对其的理解是,每一代人都有他不同的思想,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就好像一条从宽阔的大道走进岔路。在大道上父母与孩子相濡以沫,互相扶持;一旦走到路口,父母、孩子就不得不选择最合适自己的那条路。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那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有限的时间里,多陪陪父母,多分一些爱给他们,不要远远地望着他们的背影而心存愧疚。
还有一篇令我感想较深的是《狼来了》。在很多人的传统观念里,狼是一种残忍而机警的动物,它们总是捕食温顺的小绵羊和可爱的小猪;在故事"狼来了"中,狼群引得全村人手持锅碗瓢盆扛着锄头扁担欲杀之;更有父母从小告诫孩子"你再不听话,大灰狼就把你叼了去吃掉"云云。然而事实上,狼并非如此可恶。它们团结合作、共同进退、知恩图报、坚强执着、锲而不舍、和谐共生…由此可见,人从小被教授的观念常常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不到特定的情况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想法,这也是为什么早教如此重要。
《目送》共散文七十三篇,道尽子女与父母的牵绊,兄弟的携手共形,朋友的牵挂,在脆弱的边缘迷失,在失落的低谷徘徊。
可以说读一本她的书,就是读一遍人生。
目送读后感20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这是龙应台在她最近出版的一部书《目送》中的一段。龙应台,这支亚洲最犀利的一支笔,也会有最柔软和难以言尽的时候。在此之前我读过她的《孩子,你慢慢来》、《亲爱的安德烈》,都是用尽了深沉和喜悦的笔锋,写尽了一个母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点滴惊叹和感慨。而《目送》却是思考着生与死的人生大问题,在写父亲的逝去、母亲的垂老、儿子的远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进的同时还写失意、失败、脆弱和放手,这是一本生死笔记,深邃、忧伤、美丽。
其实,《目送》只是这本书中的开篇。开头作者是写自己在孩子第一天上学时看着他慢慢地一步一回头地走进校门,消失在自己的视野中;再到孩子十六岁时在机场目送他离开;当孩子慢慢地不再粘着父母,不再愿意和父母齐头并进的时候,这个做母亲的人,慢慢地独自咀嚼着这份落寞,慢慢地眼前出现了另一个背影,这个背影也是落寞的。在被泪水湿润而模糊了的视线里,我们都看到了那个背影,是被长大了的我们无意时怠慢了的父母的背影。他们从不打搅我们,总是在离我们十步之遥的地方缓慢前行,是为了看我们是否安全,是确保我们在无助的时候能第一个出现在我们的面前,是在看到我们欢乐时他们也能偷着乐……是的,养儿方知父母恩。在我们目送着孩子远离了自己的视野时,才知道这样的滋味父母已经尝过了很多遍。
于是,我读到了那段惊心动魄的话。一下子,眼泪就像决堤了一样再也不能收住。我一遍一遍地读着这段话,那“不必追”三个字狠狠地刺痛着我的眼睛。孩子所去的方向是灿烂的未来,而那个背影要去的地方却是无尽的黑暗。我知道,花开总有花落的时候,但,真到了那天,情何以堪?熟悉的老屋却没有了最亲的人,庭前花开却失去了驻足欣赏的人,你的喜悦再也无人分享,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人知道你额前的伤疤出自何时来自何处,你,可以这样想象吗?
感谢龙应台的《目送》,让我们下定决心再对父母好一点,再好一点。穷尽我所有,爱他们,因为我们是爸妈最亲爱最疼爱的孩子!
目送读后感21
《目送》是一本平凡小事的记录册,作者把许多平常熟视无睹的小事有精炼的话叙述出来.有种贴近生活的感觉,也体现出作者对生活的认真与细致观察.
感动我的,就属《胭脂》。内容是回屏东看他*的时候,要先打电话啦,然后带她去很多地方买东西,玩耍等等,描写的非常细致。但是后来的离别,更加动人。那种苦口婆心的劝说,所以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首先要给一个暗示,接着把指甲油拿出来,慢慢的涂,直到满屋都是指甲油的气味。帮妈妈化妆,梳妆打扮。全文都充满着母女之间的爱,与分别时的不舍,还有的是作者对母亲的关心,表现的淋漓精致,也有对母亲记忆力下降的无奈,担忧。作者的感情在字里行间,处处都有展现。尤其在带妈妈去&ldqu;邓师傅&rdqu;做脚底按摩,去美容院洗头……描写得很细致,每个细节都清清楚楚,去的地方也很多,侧面表现了作者对母亲的重视,作者很在意母亲。后来对于&ldqu;她曾经是个多么耽溺于美的女人&rdqu;进行举例,夸张的突出母亲的爱美,也与现在变老进行对比,表现了母亲老去的无奈与无法挽留时间的悲伤之情。
与这种抒情手法相同的还有《如果》。也是全文叙事抒情。在飞机舱里,作者遇见一位回乡的老人,从而想起逝去的父亲,想如果还能回到从前,再度陪他回乡,自己会做的事,写得很详细,每个地点,每个动作都会在脑海中闪过,也突出表现了作者的后悔与惭愧,悲伤等复杂心情。
作者能写出如此震撼人心的,是因为作者是真正体会了生活,把生活的写照如实的写出,表现了作者热爱生活,感受生活的点点滴滴。我们也要认真地对待生活,仔细地观察生活,即使是最平凡的事也能有神秘的道理,我们要用美丽的眼睛记住生活的美。
目送读后感22
这个寒假,我读了台湾著名女作家龙应台的散文集《目送》。它,是一本适合三代人共读的人生之书。
《目送》收录的七十三篇散文,写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去,儿子的成长单飞,朋友亲人的离散牵挂,兄弟的重逢携手……整个寒假,我虽然只读了其中二十六篇,却已经深深感动。
同名主打篇《目送》,给我的感受最深。这篇文章分成两个段落,第一段作为母亲,龙应台叙述了儿子华安从第一天上小学起到中学、直至出国上大学十多年间的几个感人片段,她一次次目送孩子的背影离去,一次次目送他成长。第二段,龙应台作为女儿,追忆自己成长的岁月中,与父亲的一次次别离:总是目送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有一天,在殡仪馆熊熊炉火里永远地消逝……所以她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由此,我想到自己。当我第一次踏进小学的校门时,也曾一次次回头注视父母离去的背影;当爸爸或者妈妈出差离家时,我也曾趴在窗口,目送他们的背影消失在小区的拐角。当我第一次离开父母远赴甘肃黄羊川,参加南京电视台的那次拍摄活动时;当我迈入南外大门,参加人生第一次入学考试时,我也都能感到背后目送我的那两双热切的眼神……
对于13岁的我来说,人生才刚刚起步,还不能完全体会龙应台“目送”中饱含的深意;但是我想,那些路我一定会走,那些目送背影的瞬间我一定也都会经历。只是我希望以后,自己也能有龙应台的那颗感动的心,那支感恩的笔。
“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心猛地一震,继而涌出一股莫名的伤感——华安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妈妈的心,可是,他没有再像小时候那样不断的回头,而是选择了将背影送给他的妈妈。因为,他已经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思想了,他早已淡忘那个依赖母亲的小华安了,他不再是那个用怯怯的眼光看周围的那个小孩子了,是这样吗?还是他忘记了?他没有看到,妈妈的眼神一直都随着他的行进而移动;他没有注意到,妈妈的眼神一点点的燃起希望然后又一点点的暗淡下来。
这难道就是作者所说的那个“父女母-子一潮的定义吗?那个被告知“不必追”的那段小路吗?不,不止这些,还有父女,还有那个张望父亲背影的女儿……
记得在作者回台湾那天,父亲骑了很破的车子送她,将她送到离学校很远的地方,原因就是车子太破,怕影响女儿的形象。而当时的作者呢?她是这样写的“直到车子转弯看不见了,我还站在那里,一口皮箱旁“,虽然她知道父亲出于好心,不想让她蒙受阴影,但她是多么希望父亲能把她送进校园啊,懂事的作者知道父亲的苦衷,没有央求,而是默默的理解了父亲,望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没有追。这应该就是亲人之间的理解吧,这样的背影,凄凉且难忘。
“我总是在暮色沉沉中奔向机潮,这句话是那样的简单明了,但却是给我了深深的思考:作者为了照顾父亲,甚至自己的裙子上都沾上了污迹;为了多陪陪自己的父亲,宁可在夕阳西下的时候奔向机场,赶最晚的飞机……这一切,是不是应该让我们学习呢?
我们总说自己已经长大,可是给亲人们做过些什么呢?我们注意过他们在我们身后的祝福和期盼吗?我们感受到他们期待的眼神吗?我们凝视过我们的亲人离开的背影吗?……
不要让我们的亲人也因我们而伤心和失望,不要让那满腔的祝福变成没有主人的青烟,不要让亲人的目光从期盼变成伤感……
想要珍惜这些关爱,就要从点滴之事做起,从理解做起。
目送读后感23
假期读了龙应台的《目送》,书中写尽了作为女儿、母亲、姐妹的她与自己的父亲,儿子,哥哥一次次的聚散离合。
新学期伊始,我和爸爸离开了我们一直生活的营口,来到了大连。爸爸来这里工作,而我也来到了一个新的学校,开始了新的生活。一直生活在母亲身边,突然的离别让我感到兴奋和恐惧,兴奋的是我终于可以摆脱母亲无微不至的“照顾”,恐惧的是我面临的陌生环境常常让我感到离开了母亲的孤独。
曾几何时,我一直是她的翅膀下长不大的小小鸟,可是现在我要一个人来面对以前从来不用费心的日常生活,尽管还有爸爸,可他是个工作狂,忙的时候常常自己的顾不得吃饭。
临行前妈妈收拾好了我所有的该带走的东西,但我们踏上月台,例行挥挥手的一刹那,满载着行将远行的兴奋的我突然发现母亲眼角的泪痕---我是不是太粗心了,还是我太不在意了,我还没有能力去体会她此时此刻的感受。当列车渐行渐远,我依稀能感觉到妈妈一直站在初春的寒风中,列车,也许是我的身影,像一块吸力巨大磁铁,牵引着她的目光,就那样,她会一直望着远方。
这种经历让我想起《目送》一书中的另一个重要人物,作者的儿子安德烈,他在妈妈的心目中有着无可替代的地位;从小对母亲的依赖,“直到学校门口也不肯松开紧抓着我衣角的小手”“在通往学校的路上,在茫茫的人海中,一次又一次地回头,与我四目相对,跨越一切。”可是当他一天天长大,渐渐对母亲不解,不屑,甚至反感,当他终于有一天远赴异国求学,临上飞机之前,“我们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够到他的胸口,很明显,他在极力忍受着这种告别”“在他等待检查护照的过程中,我一直站在那里,等待他那一次又一次的回眸,但这次,他没有,他没有回头,甚至没有做出任何动作,自动门‘咻’地关闭了,再开门时,人影全无,只剩下一只孤零零的垃圾桶,就那样伫立,静默着……”
仔细想想,我和母亲又何尝不是如此?虽然我没有象安德烈那样对母亲“抵触”,但我以后不会吗?我永远不会吗?我不敢答应自己虽然我现在每天都乐此不疲第和妈妈电话汇报、滔滔不绝讲我的新生活,但我会不会有一天面对着她却默默无言吗?我不敢肯定。
时常想起和妈妈一起在超市里推着购物车,看到我中意的东西,无论多么贵妈妈都会捡到篮子里,而有一次她选了一包自己喜欢的饼干,我竟然说“妈妈,这种口味的饼干最难吃了!快放回去吧!”在我的印象里,妈妈只对那些被我吃腻了而丢到一边的食品感兴趣,而且那样津津有味。
当年的妈妈身后的跟屁虫现在已经自己单飞了,我和她可能也要同样经历着无数次的彼此的目送,当她过来陪我度过每个周末返回营口,当我每次从营口返回大连,看着列车远去,看着彼此的身影从对方的视线中变小变小、直到消失,我知道在这个过程中她在变老,而我,在长大。
没错,就象龙应台在书中所写:“我渐渐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与他的缘分是不断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在小路的这一段,他在小路的拐角处,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目送读后感24
作为父母的子女,作为子女的父母,彼此的身份,是在一生之中一次又一次的目送中完成转换。----题 记
“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人到中年,当你读到这段话的时候,你的心会不会剧烈的颤动一下?
《目送》一书收录作者近年来写的七十三篇散文,全书分“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沙上有印,风中有音,光中有影”“满山遍野茶树开花”三章,但这三章体例不清晰,多为作者一些游记及人生感悟。大致归作两类:一谈周边人物,一谈家庭。前者琐碎杂乱,将经历的所闻所见,点点滴滴记录下来。加以评论与感叹,唯后者谈亲情则着实感,平实中饱含深情,含蓄中不失真切。全书以时间为轴,以亲情角色为卷,作者游走于“女儿”与“母亲”的双重角色。用细腻的情感之笔勾勒出每寸光阴中触动自己的“背影”,达到这种境界,既需要时间历练,更需要反观人生的静思。
这本书与其说是龙应台女士对自己生活的回顾与反省,倒不如说是照出了我们每个人的成长历程,照出了我们生活中所忽略的最珍贵的事物。书以第一篇文章《目送》命名,也以此文最为精彩,文中描写作者目送儿子踏入各种不同的门。儿子的背影,愈来愈高大,但却从来都没有犹豫,没有回头。这种落寞感,使她回忆起当年父亲用廉价的小货车载着她去大学报到。父亲因觉得女儿会嫌弃小货车太穷酸,便在校门口放下她和行李转头就走,留下一团黑烟和背影,多年后慈爱的父亲过世。作者又在细雨中,目送着父亲的灵柩慢慢滑入火葬的妒门,消失在火焰中。
做儿女的要明白,在父母的有生之年,让他们的眼睛多点落在我们的面孔上。让他们的眼睛多点落在我们的面孔上。而不是含泪看着我们渐行渐远。做父母的也要明白,孩子不是你的附属物。“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你能给孩子的只是精神上的慰藉和支持,让他(她)自己体会孤独、挫折、失败等种种坎坷,这才是真正的爱。因为“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
目送读后感25
当我读完《目送》这篇文章时,我的感受十分的复杂。
是啊,我伟大的父母啊。是你们,让我来到了这个美丽的世间。是你们,让我明白了生命的可贵。是你们,让我感到喜悦与快乐。
目送最后一段,给我的感受十分的深刻。是啊,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就是缘分从那目送的一刻远远的消失了......分离。
我们从依托着他们,到挣脱着我们。
我们从亲近着我们,到躲避着他们。
我伟大的父母!我能为你们做点什么!难道只有微不足道的关心吗?!
生命如此的喜悦而奇妙。但是,这取决于亲情。
唉,我伟大的父母,我不希望看着你们像书中写的一样,目送着我,缘分渐行渐远。
我的背影告诉你们:不必追。 我不希望这样。但是这却是必须要面对的。
趁现在,我要好好的去孝敬我伟大的父母吧。他们太伟大了,他们太辛苦了。
我伟大而无私慈祥的父母!!你们辛苦了!!!
目送读后感26
每读一遍龙应台的《目送》,我都会泪眼婆娑,好像触动了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儿子长大、父亲逝去、母亲渐衰、兄弟姊妹渐行渐远。人生的历程,靠短短几十篇小文清晰勾勒轮廓。家,不过是众人相逢的驿站,终究还是要散去。生命的征程,只能前行,无法选择其他路径,相伴的亲人,只能一次又一次的选择目送。生命的力度,因了这一次次刻骨铭心的目送,才愈加显得温情留恋。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必追。我小学的时候写过一篇作文,题目是《拐弯处的回头》,写的是每次爸爸背上行囊要去远方,我都会在家门口送他,到了拐弯处,他从来没有回头,我会在想,他是不是对这个家没有眷恋,他会不会再不回来。后来妈妈告诉我,她看到我这篇作文之后,感动到落泪,她告诉我,爸爸不回头是因为不舍,如果回头,他就会不想走了。我才明白,为了家人的生活,爸爸这是迫不得已。现在回想起来,爸爸的背影仍然是我心中酸涩的回忆,我多么希望他能回头,看到女儿在默默的看着他。可能在我目光不及的地方,他有过回头吧!
作者对患有老年痴呆症的母亲一遍遍地说"是我,我是你的女儿,你记得吗?"之前也看过一个优秀的关于老年痴呆症的公益广告,里面有一句经典的台词"他可能已经忘了你,但他从来没有忘记爱你"。我忽然觉得人类无论怎么强大,对有些事情仍然无能为力。我根本不敢想,如果哪天,父母老到不认识我了,我该怎么办?我会奔溃的。我记得读初一的时候,我转学没有书本,有一个亲戚从另外一所学校给我弄了一套书,妈妈冒雨骑自行车给我送来,结果教材不一样,妈妈又淋着雨回去了。我在上课,看着外面的大雨,我哭了一下午。我想老天怎么这么不长眼,我的妈妈淋了这么久的雨要感冒了。我初二的时候开始叛逆,自卑敏感,对父母不耐烦,而就是那年,外公得了胃癌,妈妈没有告诉我,她一直在照顾外公,外公刚做完手术,不能吃太多,他说妈妈是要饿死他。妈妈躲在卫生间偷偷的哭,同一病房的人都看不下去了,妈妈却没有一句怨言。从那以后,我懂事了,最重要的是家人,什么爱情,什么朋友都不重要。原来一直在想,工作了挣钱了要给家人买这买那,现在终于实现了这个愿望,爱要靠行动来表达。
我跟弟弟妹妹的感情很好,弟弟读高三,时间真的过得飞快,都长成一个帅小伙了。还记得给他补习英语,狠狠地训斥他,我还拍了他的哭脸做留念。妹妹读大二,去年她高考,我刚好在那所也是我的母校当老师,她跟我住,她学习不踏实,我俩经常吵,把她气得哭我又很后悔,但是当我查到她的高考成绩,我真的激动到哭。每次一想到,我们姐弟仨感情这么好,可是我们的后代会慢慢的不再往来,甚至成了陌生人,就会很难过。但又有什么办法呢,漫漫人生路,这一生有他们相伴相扶,他们是我坚强的后盾,更是我努力的动力,这样就足够了。
我是一个活在过去的人,可能是小时候漂泊不定的缘故吧。我特别想回到我小时候呆了五、六年的那个地方,做梦都一直梦到。我的记忆力特别好,那时我七岁,我记得我的学校,我的启蒙老师,我的小伙伴们。前段时间,我回去看了看,原来记得学校离我家住的地方好远,现在走几分钟就到了,原来记得那个台阶特别高,现在发现怎么那么低。原来那么热闹的校园,现在荒草遍地,一切都不是我记忆中的样子。我回去看房东老奶奶,她一口就叫出了我的小名,我瞬间泪如雨下。我家住的那个房子也破败了,我想我不会再回来了,我要的是我记忆里童年的样子,而不是现在的面目全非。
原来的我肯定没有现在的我想得多、看得远,所以肯定会有遗憾。《目送》教会我,人应该向前看,不要纠结于过去的遗憾,而应该把握住现在,不要让明天为今天的所做所为后悔。爱家人,爱生活,幸福方好。
目送读后感27
龙应台祖籍在内地,生在台湾,这本集子里却多次强调香港的好处。龙应台终究是那支犀利的笔,于是这本书里有了《Sophistication》。如果不是7月末正好去了香港,我大约不会相信书中所写的是真实的香港。如果不是亲眼看见华灯初上时街道楼房上横出来红的绿的略显破旧店家招牌,看见街边食肆贴出来的是诸如“猪油渣+4蚊”“XXX20文”的海报,我很难相信这是个繁华之中坚守着传统的都市;如果不是走进银行看见西装革履有点年纪一脸严肃的财务经理人,看见再拥挤的地铁站涌出的人流也能秩序井然地留出扶梯的左边,我很难切身体会到那种古板得略带自负的高素质。都说现在香港不如内地了,上海的人均GDP分分钟赶超香港,但就像书里写的那样——“回归十周年时,解放军特别来香港表演高亢激情的爱国歌舞——我猜想,香港人带着某种微笑在看”。嗯...虽说龙应台这只笔犀利得紧,但她缺乏常识到令我吃惊。这又和张爱玲天天去医院打针还不认识路一样,成为女作家的一个萌点,是少女感的奇怪体现。比如《海伦》真的好有趣啊——在有些人面前,我就像主人公一样“九级伤残”,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但在有些人面前,我就是稳重独立十项全能的“海伦”了呐。继不识马陆而做功课仔细到了解它的繁殖方式之后,《常识》里一开始就贡献了笑点(但她们都说错了)。文章里那群人对常识的缺乏程度让我把这篇文章称之为“故事”,我还真不相信有人不知道瓜子从哪头嗑的。怎么说呢,总觉得《目送》里面的文章差了点意思。写母爱写友情的文章带了点自我陶醉的意味,孝顺的细节被反复仔细描摹;批判性文章带了点自恃国际化视野的疏离感,煽情之后的批判把每个读者都当成中学生(好吧我确实还是中学生)。这是不是说,这本书的读者就定位在中学生?
目送读后感28
龙应台,之前没有读过她的文字,但是在我的印象中,不知为什么是一个有些激进的女子,也许是因为一些道听途说。后来知道了她的《人生三书》,讲育儿与人生,《目送》是其中第三本。掩卷之后,竟然深为触动。
这一本,让人不自觉地联想到的,是朱自清的《背影》。人生,归根结底,是一场一个人的旅行。这种生而为人的孤独感,会以各种形式袭来,或和缓,或暴烈。有太多的时刻,我们要目睹太多的人离开,有形式上的,实质上的,或短暂,或长久,或永远。儿女的长大成人,朋友的日久疏离,亲人的疾病缠身,以及尘世最终极的告别-死亡。对这种孤独感,认知应该是第一步,之后就是面对,最终希望可以达到平衡与超越。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仿佛昨天还抱在怀里,嬉戏玩耍的几岁小儿,转眼就成了个头比父母还高的“大人”,从对父母无尽的依赖,到追求精神和人格上的完全独立,是每个身为父母之人的必经之旅。这过程中,做父母的,会有多少的不适应,又会有多少的不舍。
“而愚钝如我会开始求索生死大问是因为父亲的死亡,像海上突来闪电把夜空劈成两半,天空为之一破,让你看见了这一生从未见过的最深邃的裂缝、最神秘的破碎、最难解的灭绝。”痛彻心扉,每个人都会有的经历,大悲的深渊,如何安渡?“我们只好相信:蜡烛烧完了,烛光,在我们心里,陪着我们,继续旅程。”爱如莲心之灯,是我们心中永远不灭的光,而我一直相信,至亲至爱之人,永远不会真的离开。而生命之旅中的爱与陪伴,希望是那一条可以载我们抵达彼岸的船。
“先生游南镇,一友指岩中花树问曰:“天下无心外之物,如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亦何相关?”先生曰:“你未看此花,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王阳明的心学,讲求“心外无物”,“心外无理”。以心为本,心物合一。
“才子当然心里冰雪般的透彻: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有一种寂寞,身边添一个可谈的人,一条知心的狗,或许就可以消减。有一种寂寞,茫茫天地之间“余舟一芥”的无边无际无着落,人只能各自孤独面对,素颜修行。”张岱的《湖心亭看雪》,虽然漫漫无边:“雾凇沆砀,天与云、与山、与水,上下一白。湖上影子,惟长堤一痕、湖心亭一点、与余舟一芥。”而湖心亭得遇“痴似相公者”,又何尝不是人生之幸事?正是因为深知人世之孤独为本,才会更加珍重偶遇的知己。
“譬如国也许不可爱,但是土地和人可以爱。譬如史也许不能信,但是对于真相的追求可以无止尽。譬如文明也许脆弱不堪,但是除文明外我们其实别无依靠。譬如正义也许极为可疑,但是在乎正义比不在乎要安全。譬如理想主义者也许成就不了大事大业,但是没有他们社会一定不一样。譬如爱情总是幻灭的多,但是萤火虫在夜里发光从来就不是为了保持光。譬如海枯石烂的永恒也许不存在,但是如果一粒沙里有一个无穷的宇宙,一刹那里想必也有一个不变不移的时间。”《(不)相信》是很爱的一篇,简而言之,就是“真正的理想主义是在看清真相的残酷之后依然对世界充满希望”。
“千里江山寒色远,芦花深处泊孤舟。笛是月明楼。”李后主的这阙“望江南”,意境竟然与这本书非常相似:孤独沉寂,却又圆阔清朗。而这种孤独,竟是如此美丽。
目送读后感29
他的手很大,很厚,很暖和。
没想到会在公园碰到老崔,但环顾四周,这里就是一个老人聚集地,他们或三五成群围坐在一起,打扑克、下象棋、乘凉聊天,或绕着公园小径转圈走路。仿佛一个无言的约定,“无所事事”的老人们在这里,彼此为伴。
陪在老崔身旁的,仍旧是他的儿子。离开了轮椅和拐杖,此刻,老崔和儿子面对面,儿子牵着老崔的双手,儿子退一步,他进一步,只是他的左腿迈起来的时候,腿不是向前的,而是要在空中向外划半个圈,脚才能落地,而落地时,总是脚外侧先着地,常有崴脚的危险。不难猜出,这是脑血管病后遗症。许是走累了,他们停下了脚步,站在原地。夏日的风对人们是一种馈赠,吹散了潮热的暑气,随风摆动的柳枝,也为公园增添了一丝生气。远处,马路上两个放学的小学生你追我赶,好不热闹。
我在想,上一次与父亲牵手是什么时候?
大约是高考结束后的那年夏天。
因为要去外地上大学,父亲对自己的女儿表现出了强烈的不舍与不安。这种情绪在他清醒时犹能理智控制,但他晚上偶尔出门应酬,回来后借着酒劲,哪怕我和妈妈已经睡下,他也要把我俩叫醒,出门陪他遛弯。
盛夏夜晚的十一点也是热闹的,昏黄的路灯下吃夜宵的人们,谈话声此起彼伏。马路上不时有晚归的行人迈着匆匆的脚步从我们身旁越过,伴随着杨树叶“沙沙”的响声,走进静谧的小路。
爸爸走在中间,左右手分别牵着我和妈妈,伴着蝉叫声,絮絮叨叨地诉说一个父亲对女儿长大成人的感慨。灯光将三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倏忽不见,又重新从小变大,周而复始,延绵不绝。
女儿一年年长大,爸爸也在逐渐变老。曾经如山一样高大强壮的身躯,竟不知什么时候,不再挺拔,头上也悄悄爬满了触目的白发,恍惚间,我仿佛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陌生人,现实与记忆中的父亲在我的脑海里不断翻涌,真假难辨。
我刚上小学的那年春节,爸爸带我去炮市,很多卖炮竹的小摊聚集的地方,我们路过那些看上去很“凶猛”的炮竹,爸爸径直带我来到火药力不大,但放出来烟火很漂亮的小摊前,为了安全,他只挑选了在地上开花的炮竹。正值隆冬,室外的温度很低,我穿得很厚,帽子和围巾把我包得像一只小熊仔,只有两只手露在袖子外面。爸爸的手很大,很厚,很暖和,可以把我的手完全包在里面,一丝外面的凉意都感觉不到。他一手牵着我,一手拎着我们的“战利品”,我们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在过年热闹的气氛中,向家走去。
爸爸的手,不冷吗?也冷,只是,他把那份温暖,毫不犹豫地给了他的女儿。
如今,爸爸最大的乐趣就是带着自己一岁多的小孙女四处玩。他弓着腰,弯着腿,牵着小孙女的小手,陪她一天天长大。
小时候,总以为爸爸是“无所不能”的,长大后,慢慢明白,爸爸也是普通人,他只是把最大的爱、最坚实的保护,毫无保留地给了他的女儿。
我知道他的平庸,他的暴躁,他的局限,但我更知道他的宽厚,他的温暖,他的包容。他的眼睛告诉你:父亲的爱,无需理由。
如今,我已长大成人,我想要像年轻时的父亲保护自己弱小的女儿一样,毫无保留地去爱护我日渐年迈的父亲。
在他的后半生里,我愿意做那个为他遮风挡雨,护他平安顺遂,爱他义无反顾的那个人,我想要牵着他的手向前走,给他很多温暖,很多爱。
目送读后感30
这本书读完之后我不禁想起了我父母对我的爱以及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这本书是由七十三篇故事组成的有关于父母的,有关于儿子的以及朋友还有身边的亲人!。在《目送》的第一章中故事主人公经历了儿子、母亲、父亲不同的告别,好似整个人生在告别中渡过一样。而大家都知道孩子告别了母亲,这是成长的必经之路——分离。在人生斑驳泥泞的小路上母亲望着孩子的背影,慢慢消失在人群中在喧闹中。而一个个的分离就是他们想告诉我们这就是人生,每个人都要经历的。文章中有一段可以告诉我们“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著,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著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这只是文章的一个小情节。
而作者在书中描绘的只是我们日常的琐碎区区平淡无奇,人之常情的故事而作者朴素的语言让这本书有了温暖。但作者更想告诉我们时光一去不复返,对此我们只能目送。此图片为本人所拍
目送读后感31
读这本书,感觉像是在读杂记,没有什么逻辑性,只是在记录生活和感受,是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这里面对于家、家人的描述印象最为深刻。
“家,一不小心就变成一个没有温暖、只有压迫的地方。外面的世界固然荒凉,但是家却可以更寒冷。一个人固然寂寞,两个人孤灯下无言相对却可以更寂寞。很多人在散了之后就开始终身流浪”
这不是家,也不是我所认为的家,但是如何避免真是一门大学问!作为儿女时,父母在的地方就是家!当人老了,家更多的变成了一种回忆、一种空间!
爱情能持久多半是因为两人有一种互利的基础。没有互利的关系,爱情是不会持久的!即便拥有幸福美好的婚姻,但是“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确实人生漫漫长路,有些事可以和其他人一起完成,有些则不能,如疾病、心理问题、对人生问题的困顿等等,只有依靠个人力量去解决!
“谁教过我们,在跌倒时,怎样勇敢才真正有用,怎样的智慧才能度过,怎样可以变成行远的力量,失败如何变成人生的修行?”如果这样我们成长的将更深刻、更有价值和意义!所以在教育豆奶的问题上,还是想办法让他知道世界的真实,知道如何处理失败,知道跌倒后如何爬起来,知道自己喜欢什么,知道自己要追求什么样的人生!
一个事情的毕业,永远是另一个事情的开启!当岁月远去,过去的,就让它过去,无论是好是坏,都一并安然接受,坦然面对生命中的地老天荒!人生如棋,落子无悔!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景渐行渐远。”所以对待孩子的成长,该放手时候就得放手,因为终究都要放手!那个时候可能更多地还得考虑自己、考虑伴侣!去过好自己的余生!
书中引起共鸣的几句如下:
1、相信与不相信之间,令人沉吟!
2、所谓被牵挂的人,是肯慷慨赠予时光和情感的人!
3、发现美是一种美,描述发现的美又是另一种美,把感受到的美告诉你那才是最美的!
4、真正看懂世界的,应该是自己的眼睛、自己的心?应该用心感受世界、热爱世界!
还喜欢书中的几段文字,十分真实却有力量:
一、龙应台曾经这样评价人生历程:“人生其实像一条从宽阔的平原走进森林的路。”在平原上同伴可以结伙而行,欢乐地前推后挤、相濡以沫。一旦进入森林,草丛和荆棘挡路,各人专心走各人的路,寻找各自的方向。那推推挤挤的群体情感,那无忧无虑无猜忌的同侪深情,在人的一生中也只有少年期有。离开这段纯洁而明亮的阶段,路其实可能愈走愈孤独。你将被家庭羁绊,被责任捆绑,被自己的野心套牢,被人生的复杂和矛盾压抑。你往丛林深处走去,愈走愈深,不复再有阳光似的伙伴。到了熟透的年龄,即使在群众的怀抱中,你都可能觉得寂寞无比。你的工作能给你多少自由?走进人生的丛林之后,自由却往往要看你被迫花多少时间在闪避道路上的荆棘。有的人走着走着就淡了,有的人走着走着就散了。谁也难说会陪谁一辈子,只能在陪伴的时间里,且行且珍惜。
二、中年的人被夹在中间,两边都是小孩。未成年的孩子脆弱,需要你语言的力量支撑,虽然一边需要你,一边还会责问:难道谁没年轻过吗?成年人不记得年轻是怎么一回事,他们简直太自私了。一边受着责难,还一边安慰他。年老的父辈在生活上需要被切实的照顾。因为他们自己不能逛商场,不知道在哪儿买到自己能穿的衣服,不能自己去装假牙,不能开车了,不能的事情越来越多。龙应台说:“老”的意思,就是失去了人的注视,任何人的注视。人是在慢慢退出这个世界的。天高地远,宇宙无穷,老人的世界却越来越小。小到被社会抛到一个小小的角落,小到只有自己的儿女不嫌弃自己。那些工作的炸弹,终究会烟消云散。年轻的一代终会长大,长到他过马路再无需谁牵着他的手。年老的也会在某个生命的转弯消失不见,留下一个让你永远无法忘怀的背影。回头再想想什么是最值得我们回忆的,什么才是我们最感到有价值的?应该还是那些跟家人一起的美好时光。
三、龙应台说:“人生本来就是旅程。夫妻、父子、父女一场,情再深,义再厚,也是电光石火,青草叶上一点露水,只是,我们心中,有万分不舍:那为你挡风遮雨的人啊,自己是离乱时代的孤儿,委屈了自己,成全了别人。女儿的感恩、妻子的思念他已惘然。我们只好相信:蜡烛烧完了,烛光,在我们心里,陪着我们,继续旅程。”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人?这个关山不仅是一座不可跨越的海峡,还有我们看不到摸不着的时间的“关山”。
目送读后感32
看龙应台的第一本书是《野火集》,当时她犀利的言辞,句句针砭时弊,对民主的认识,让我很受震撼,很难想象这是出自一个女子之手。随后是网上流传甚广的一句话“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构成了我对《目送》的最初印象。原来走出政治,走入生活,龙先生也有如此柔软的一面,于是在好奇下开始了阅读。
这是一本关于情感的书,作者与父母、兄弟、子女的感情,在时光的流转中慢慢沉淀为文字,那么清晰、那么细腻、氤氲着淡淡的悲伤。关于父母,作者看着年迈的母亲,送走病重的父亲。甚至要用各种造假的方式,告诉母亲我们不会抛弃你,不会抢走你的存款,每次电话里都要告诉她“我是你的女儿”,这句话里的辛酸和悲伤,仅仅是读着就让心痛了。于是读着读着,在作者一点一滴的语言里,我开始反省对待父母的方式,也许我还年轻,父母还健硕,但时间不等人,作者经历的也将是我们未来面临的,从现在开始明白,爱是铭记,开始思考,陪伴是我们能为他们做的最好的事情。
关于儿子,安德烈的长大,昭示着母亲的苍老,在国外的相见,作者的大惊小怪会让儿子觉得幼稚,过马路时习惯性的呵护,也会让儿子觉得不适应,因为他已经长大了。孩子的成长,母亲的唠叨貌似是一种固定的模式了,有失落也有理解,于是才有了网上那么经典的一段话吧。也许当我们为人父母,看着孩子渐渐长大后,那份失落会更加深刻。
关于生活,一直觉得能写出美丽文字的人都是善于观察的人,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在他们眼中都能变成美丽的文字,哪怕是路边随意的野鸭、啼血的杜鹃、或是小区里孤独的老人,都能有他们存在的意义。
其实全书没有什么慷慨激昂、没有什么大胸怀,简简单单的父母、子女、兄弟的日常生活,我们总能在其中找到相似的共鸣,于是就这么反思着、感慨着读完了,亲切、温暖,念念不忘。与我,也只是希望在我们目送别人、被别人目送的成长里少那么些遗憾……
目送读后感33
小时候,总在想。当我也做了父亲,也做了爷爷。应该会不一样吧!后来发现,其实很多时候,自己是逃不掉爸爸妈妈,和身边一切事物的影子的。也许这就是耳濡目染吧!但好学如你。要是喜欢深究,几乎每一代的教育,都离不开谈及关于成长是由什么因素所造成的,我们需要这里头的化学式子。不停地做调试,来得到想要的结果。后面,读了一点佛经,知道呀!原来这东西叫无常。它“空”,却不是顽空,它的空义,你总能若隐若现的,浮浮泛泛地知道。却是安静的时候,事后察觉。进行时,一股脑地忘记,隐藏在潜意识里,也许浅入浅出,但总会想不断地追求深入浅出。
当我更冷静的时候,就是在读完书本后的那种冷静完后的冷静。空义吸引着我。不对呀!!语言应该比文字更先,即使人们学会用手写,用电脑打。他们在想,口里应当有默念的冲动产生,那么语言就注定了先于文字。对无常的感动,就应当从实践中去认识。早在你跟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亲戚朋友接触的时候,它就在了。我们只不过后来整理。却误认为这之间有模糊清晰的比较。你好好想想。是的,你发现,当身边的一切,例如牙医,驾校的教练,警察,老师。都被跟你甚至比你还年轻的人担任。也许那就是你老了的证明。但,你也发现了,那个挖鼻孔,经常走路放屁的妈妈。她头发烫过了,染过了,人中还是那样明显,皱纹仍是数得出来,手掌的粗糙也证明了她经常干过活。你不知道那是在什么时候下。她突然戴起了可以中间折叠起来的老花镜,头低着,在读经文,她在念。她那时,穿一件束身衣,旁边,是她的两个中学时候的同学,朋友。也在念,或许是在看吧!!她们都低着头看一本厚厚的,八百多年前,满是文言文的《菩提道次第广论》。
我那时候,虽然是在布施。可心思是在她身上的。借着天花板上柔和的灯光,她烫过的头发大波浪地盖住了她的脸。下巴在我看过去,是汇聚在一点的标准少女的锥子型。锁骨明显,深凹,两处肩膀耸起,瘦小得标准。这不就是现在很多女孩子追求的目标吗?她是老了没错,但同她两位同学比起来,她的面颊仍有酡红的痕迹。她素质仍是很低,可笑起来却是傻白甜得让人怜爱。她不需要老于世故。SOPHISTICATION,她永远不会。她是大陆,是台湾,不是香港。她的都会品味里,永远是跟熟人电话一拨,直接地喊出名字。永远是,学了佛,不知当何时观照何时入定的处事行为。洗手间水桶里的水开始往外溢,她忘了。早上催你起来吃饭,她插在电饭煲里还再热的稀粥也忘了。这会是精心的策划吗?是表演吗?是让你要时刻注意提醒她,要你也变得哕嗦起来的策划???你无意地从一个同她年纪的阿姨口中听到两个字——“伤心”。从此你变得害怕起母亲的眼泪了,印象中还有父亲的鞭子不是。可这时候,前者的杀伤力更强,像是一场持久战,突然到达了转戾点一样。
我不害怕爸爸,他的肃穆已经藏不住他想要表达的一种沉默了。他说话,已经满是破绽。却还是种依靠。一棵腐朽的椿树罢了!我知道,他的话更像枕头里的填充,柔软、实在。他说反话,是由于爱面子。他头发已经稀了,身材,牙齿都走样了。还是喜欢华丽。做为女人那样,不是用化妆品,而是用辞藻。他知道孩子的婚姻大事不应该太看重习俗,不应该太注重讲钱。所以回答你说:“当然咯!以人为主,先聊天。。。聊天,合适了就行。”一段时间后,你说:“不跟她聊了。”他还说:“再聊聊,再看看。”我知道,他是在掩饰,用合理和慎重的态度去掩饰他要你以追求事业的方法去做一件事情的手法。这绝对不浪漫,我想说:“不喜欢的,就不要聊了,徒增烦恼。”可这句话,达不到反击的效果。因为人家一开始就没有表明立场嘛!你要花他钱,很大很大一笔的钱。这是免不了的,但这也是可以免的。只要他愿意,这就可以免。但他不愿意。你也做不到不是。所以,你们都陷入了一种圜局中。在闭合的圆圈里,只有一个小门,你们排闼直入,关上,转了一圈,又回到了起点。
你再看看他们的长辈,也就是你的外婆。。。她缩小的身板,佝着,一些事情,也经常记不住。那天,你去接她,在舅舅的公寓电梯楼下等她。公寓里一片凄清,她还是喜欢经常回老家,跟人打打牌,聊聊天。她关心儿女们不错,但你在她打牌的时候打电话给她,她会知道你暂时安全的情况下去大声说:“我在打牌,不要打电话过来了。”而过后,静静地坐在沙发上,也许是在数着公寓墙壁瓷砖上的花纹,也许茫然地盯着光电效应的电视机,也许想着下午睡上一觉,晚上出去散步。看见了人,就同别人打招呼。她会倏地,想到你,想到她的以前,想到她很小的时候,送给了别人做小孩。老公三十几岁就永远离开了她。想到了她一边干活一边拉扯三个小孩长大。嗯,你记起来了。在你很小的时候,去外婆家,她还在踩煤球,那种小小,黑黑,圆圆的,放在方形瓦片上晒干的小煤球。
你终于在电梯口等到她了。走在公寓长长的连廊里。你的嘴角不知为何,突然泛起了笑意。手从胸前摆在身后,头低着,看着她。“年轻人,帮我看一看手机。”后头一位老婆婆大声喊住了你,她的按键手机铃声很小。原来是情景模式弄错了,你帮她调到标准模式下。这之间她和外婆聊得起劲。。。我们在小区门口分别,外婆说:“你有闻到她身上的屎尿味很重吗?”“没有呀!!!”你说。我吓了一跳。
目送读后感34
是读了《野火》后才读的《目送》,如果野火是直抒胸臆式的激荡内心那么目送则是如雨滴打进脾脏沁进血管,好似流出的汗水也变得感情起来。看过两篇之后我也怀疑这和写野火的龙应台是一个人?因为这本书里记录的一个又一个让人忍住不泪流的身边小事大事,明明讲的是每一个平凡的为人子女为人父母的日常,与之野火大相径庭。可是读完后一篇又一篇后其实认为目送和野火其实是一体的,都是日常。写苦难的写温情的、写平凡人事的人情冷与暖情、写对体制的愤懑和感慨。
目送与每个人的共鸣在于我们或多或少都是作者身份的分身。于我而言,为人子女,常常听父母无意识说起生活的苦涩和不易,期间我并不以为意,觉得这些说道都是一遍遍味嚼白蜡的在给我敲警钟。年少的我以为胸中自有天地有拯救家庭于水火中之能有超人立世之勇,然而终有一时蓦地梦醒,惊觉如童话里屠龙救世的自己只是兰柯一梦,年岁徒增而已,原来对于亲人力能所及与竭尽所能之事了了。我一直理想的希望自己能够给予别人很多无论是情感还是物质,但终是心有余而力不及,不免对自己感到失望,那些膨胀的自信和盲目的探索如幼时过度吹胀的气球,当我身体力行的沿着父辈的路走过时,一如他们的曾经,慢慢开始学会接受,学会责任,学会脚踏实地,学会尽可能的体谅与温柔,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已不自觉的望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泪流满面。
目送读后感35
现在的我处于一个很尴尬的时刻,与母亲的隔阂越来越大。每每心情很闷很难受时,我就想沉浸在这本书里,看看别人的父母,别人怎么做子女,然而还是学不会。
这本书写到关于党国的一些关系,由于看这本书前看了沉默的大多数,都有点非主流之嫌,未必不是一个独立思考者应该有的思维,恭维也好,疏离也罢,这些文人墨客都希望天下太平,百姓乐业,殊途同归。
这其实是一本由散文堆砌的读本,贯穿的是亲情,也吃惊于龙应台对植物的熟悉,对知识的敬畏。
有不理解父母的时候,安德烈也很少和她联系,偶尔一封邮件当父母的也是反覆斟酌,上线提醒就像是给父母的一剂安慰药,也会在12岁的时候说不再是你的baby,龙应台和医生弟弟后来也发现父亲是在不允许驾驶后慢慢心智退化,退化到眼屎把眼睛都黏得睁不开,退化到一进一退的使唤吟诗学步。
“很多,没多久就散了,因为人会变,生活会变,家,也跟着变质。渴望安定时,很多人进入一个家;渴望自由时,很多人又逃离一个家。渴望安定的人也许遇见的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寻找自由的人也许爱上的是一个寻找安定的人。家,一不小心就变成一个没有温暖、只有压迫的地方。外面的世界固然荒凉,但是家却可以更寒冷。一个人固然寂寞,两个人孤灯下无言相对却可以更寂寞”
如果要我替她想想,可能就是这样吧,世界那么大,她那么大年纪,也该出去看看了。可是啊,你看看就看看,何必伤人。孰是孰非,彼此心底,心知肚明。非得争个你强我弱,非得人前人后换个花样玩,丝毫没有一点做母亲的模样。
所以,与其说,为了寻求慰藉来读这本书,倒不如说是越读越殇,别人家的父母可和你家不一样……
目送读后感36
在寂寞而困惑的青年少年时光,我希望可以碰到这样的一本书:
它所展现的,正是眼前我们所经历的生活。友谊,亲情,爱情;生活,学习,娱乐。
它最好不要说教意味太重,一定不要有阅读障碍,内容应该简洁却有力,有着直指人心的力量。
它当然不能太过简单、空洞、荒诞、离奇,或者只是单纯地讲个故事,至少在我阅读过程中或者阅读过后,有一种随时想要再打开重新阅读一遍的冲动。
它让你忍不住拿起笔,在深深触动你的句子处来回咀嚼、反复诵读,然后誊写在自己最宝贵的笔记上。它引起你的深深思索。幸运的,在我高三那段晦涩的岁月,我遇到了这样的书。
它在我三点一线的生活中,增添了一番色彩。在所有所有空闲的时光,都有它的陪伴,每每手指触及到它,就有偌大的充实感和满足感。把它放在枕边,睡前翻几遍,嘴角带着笑意,安然进入甜甜的睡梦中。
它是《目送》,一本散文,写友谊,写亲情,写失败的脆弱、失落和放手,写缠绵不舍和决然的虚无,写尽幽微,如烛光冷照山壁。它告诉我,要真正的注视一切,必须一个人走路。一个人走路,才是你和风景之间的单独私会。行云流水间,万物映在眼里。
读《目送》,你能感悟到个人生命中最私密、最深埋、最不可言喻的“伤逝”与“舍”,一种刻苦铭心的痛。作者如是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或许,在作者与儿子,作者与父亲三代人角色扮演中,在消逝的时光中,他们目送一个背影,看着另一人走下去。
在那段青涩的少年岁月,我的父母也只能看着我的背影,看着我独自走下去。他们心里冰雪般的透彻: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在那段迷茫困惑的时光里,我只能一个人走。可是我知道,他们眼中的担忧,他们眼中的不舍,他们眼中一逝而过的伤痛,纵然我看不到。
读《(不)相信》,你能领悟到人生心灵旅程里最大的关卡,是“相信”与“不相信”之间的困惑、犹豫和艰难的重新寻找。
正如书中所诉,曾经不相信“性格决定命运”,现在相信了。曾经不相信“色即是空”,现在相信了。曾经不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现在有点信了。曾经不相信无法实证的事情,现在也还没准备相信,但是,有些无关实证的感觉,我明白了,譬如李叔同圆寂前最后的手书:“君子之交,其淡如水,执象而求,咫尺千里。问余何适,廓尔忘言,华枝春满,天心月圆。”
对我而言,曾经相信,曾经不相信,今日此刻也仍旧在寻找相信,但是面对时间,你会发现,相信或不相信都不算什么了。因此,在一人走的路上,你只能是对时光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
有人说,少年时读过的书,奠定了我们少年的底色。如果沐浴过瓦尔登湖的晨光,奔跑过聂鲁达的黄昏。任凭世间万象映射心间,你仍旧能以梦为马,踏遍天际的绛紫与金黄。去读书吧。去找到这样的书,深深的沉迷其中,回味每个你也曾经经历的当时。因为当时,稍纵,即逝。
目送读后感37
龙应台的《目送》是一部对亲情和周边人物的感悟散文。特别喜欢她写的亲情,抒情、真切、含蓄,并为之深深感动。《目送》是全书的首篇,描写的是目送孩子的成长,目送父亲的远去。第二篇《雨儿》写患老年痴呆症的年迈母亲,母女情感真心实意,让人感动,第三篇《十七岁》写的是青春期儿子的“独立”,还有《爱情》、《明白》、《胭脂》、《为谁》等等,这些都是写父亲的逝,写母亲的老,写儿子的离,把个人生命中最私密、最深埋、最不可言喻的‘伤逝’和‘舍’”铭刻在心,诉诸文字,处处是感同深受的亲情滋味,篇篇有让人沉吟难忘的人生情景。
古人云:四十不惑。人过四十后,经历过许多次的生老病死的场面,再读《目送》这类亲情散文,感悟很多,特别是《目送》中的:“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人在生命的路途中,很多时候都是这样:平静中透露着的哀痛,让人不甘又无奈。永远记得儿子在第一次拿到学习成绩单时的情景,手拿奖状,在人群中急切地寻找我地样子,那时的我就是他的天;大学四年,每次打电话时,即便是在脚骨折卧床时,他的声音是欢快的语调,第一句话永远都是“妈妈,我很好!”我很感谢儿子的孝顺,但心里也明白,儿子长大了,能自己担待所有的伤痛,对父母的依恋会越来越少,每每想到这,那种酸楚而又心存喜悦的无奈,瞬间会填满我整个胸膛。读《目送》会我又一次地感受到送父亲走时的那种撕心裂肺的哀痛,也会想到了每次回家看母亲时,母亲那欢愉的目光和不停叨唠的话语。世间大小小起起落落的事,最后还是沉寂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目送》所描写的都是人们所经历的,所以能引起人们的共鸣。
读《目送》总有想流泪的感觉,为逝去的或正在远去的亲情,挽留不住的是匆匆的生命脚步,能留下的就是记忆;读《目送》懂得了对于生命,最好的态度不是挽留,而是珍惜;读《目送》有些更深的感悟:再多的遗憾不舍都不过是生命的过程,我们只能往前走,用现在来填补过去的空白和伤口,带着爱和释怀与生命和解。
目送读后感38
最近,我阅读了台湾著名女作家龙应台的散文随笔集《目送》,这是一本适合情感细腻的人阅读的一本好书。
《目送》收录了七十三篇散文,写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去,儿子的成长单飞,朋友亲人的离散牵挂,兄弟的重逢携手等等,在刚读完第一篇的时候,我就不忍释手,深深为之吸引,为之感动。
龙应台先生的文字,时而锋利,时而温婉,时而脆弱,时而感伤,时而朴实,时而华丽,却总是,如此的动人。读她的文字,如冬日晨曦中沾满露珠的青草,带着轻微的潮气和清新,扑面而来。亦如黑暗海面上绽放微光的灯塔,散发温暖的光茫和明亮,照进心房。
《目送》是《目送》的开篇点题之作。阅读它,让我的内心无比的酸楚,眼泪差点决堤。文章分为两个段落,第一段龙应台从一个母亲的角度,叙述了儿子从第一天上小学起到中学、直至出国上大学十几年的感人片段,她一次次目送孩子背影的离去,一次次目送孩子的成长。第二段龙应台从一个女儿的角度,追忆自己成长的岁月,与父亲的一次次别离,总是目送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有一天,在殡仪馆熊熊炉火里永远的消逝。所以她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最犀利的一支笔,也有最柔软的时刻。当孩子一天天地长大,她的忧伤却与日俱增。昔日为了孩子,她辞去文化局长的官职,抛开博士高官的美丽光环,毅然离开,重归学者作家的生活,仅仅是因为她突然之间的反思:“会不会你赢得了全世界,但你失去了你的孩子?”
龙应台是一位优秀并且清醒的女人,明确地知道自己在人生的每个阶段有着怎样的责任,知道生命的意义,不仅仅是事业的成功和虚浮的掌声,所有的精彩,在繁华落尽时,也许留下的不过是永远无法弥补的一份遗憾。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像她这样清楚地获知生命的本象。
阅读总是伴随着无数的感同身受,当阅读《雨儿》一文时,我不禁被作者所记录的一点一滴所感动,每天,作者都给妈妈打一通电话,电话那头,年迈的母亲已经糊涂的像一个可爱的孩子,思维不够清晰地说着“雨儿,我只有一个雨儿。”……当作者来到妈妈的身边,妈妈怀疑地说着“你好像我的雨儿!”,而作者像哄孩子一样地确定着:“妈,千真万确,我就是你的女儿”,“你的女儿要看见你笑。”。作者伴妈妈睡、陪妈妈聊天、带妈妈洗温泉、坐公交车,让妈妈享受着有女儿陪伴的分分秒秒,这应该是人世间最朴实的幸福吧。所以,为人父母以后,不管工作多么忙碌,都应该抽出时间带着孩子来到父母亲的家中,做一顿母亲爱吃的饭菜,听一听父母家长里短的唠叨,然后不住地点头应和。
忽然联想到她写的另一篇文章《寒色》,作者自认为是对“千里江山寒色远,芦花深处泊孤舟”早有体会的人,可是当别人问她“家,是什么?”的时候,她却突然支吾,不知所云。接着,作者又帮我们历数了一个个叫做“家”的地方:作为被人呵护的儿女时,父母在的地方,就是家,和人做终身的伴侣时,两个人在哪里,哪里就是家。
在作者清新细腻的文字里穿梭,我读懂了太多关于爱的信息。《散步》一文中,她们为母亲发明的“大字报”;《为谁》一文中安德烈让妈妈学做的“西餐”无不浸透着真挚浓郁的爱。在《寻找》、《忧郁》的文字里,我也读懂了作者伤春悲秋的情怀,就像秦观的《踏莎行》里的句子“雾失楼台、月迷津渡,桃源望断无寻处,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
在《我村》、《火警》、《手镯》等文章里,我还读出了世间的人生百态。所以说,读散文,是需要有一定的人生阅历的,更需要有一种对散文情有独钟的心境。这样的文字,才会触动我们的心灵,震颤我们的神经。阅读,才能变成一次快乐的旅行,实现一种深刻的人生体味。
也许是岁月增长,人的心也越来越容易忧伤。曾经视若无睹的东西,在不知不觉中,也在心中烙下了深深印迹。开始在乎起父母越来越多的皱纹,也开始担忧起孩子越走越远的脚步。
所以,这样的文字,才这样的令人心痛起来。放下书,闭上眼睛,在苦涩的眼泪中,更多的领悟到生与死那一瞬间的界限。无法忍受,却需要面对的是:到底什么才是最宝贵的?
这是关于光阴的故事,我们每个人都在时光的洪流中渐渐长大,我们眼前的背影从高大到佝偻,自己也就慢慢成了别人眼里的背影。当我们再不能为过往的遗憾一一买单的时候,彼时的目送就成了眼下的悲凉。
目送读后感39
《目送》这本书是在别人的推荐下读的,它是由台湾作家龙应台写著,讲述了她真实的人生历程,没想到给我的感触很深。
在《目送》中,我看到了父母子女间的亲情,看到了人生要不断面临的离别,而我们能做到的只是目送着他们的背影远去,有些是父母目送孩子追逐梦想的背影,有些是孩子目送父母老去的背影,我们无法挽留,却只能在心里深深地埋下他们的背影。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这是我感触最深的句子,也是最令人动容的。书中作者讲述了她父亲的去世,她母亲的失忆,和儿子的渐行渐远,和亲戚朋友的别离,这真实地讲述了她的经历,也真实地展示了我们面对现实的无奈,而我们能做的只是目送,也只有目送。
目送读后感40
目送孩子的成长;目送父亲离去;目送患有老年痴呆症的年迈母亲;目送时间;目送兄弟的重逢携手,贯穿整个章节,它带给我们的,不仅是一份血浓于水亲情的感概和温暖,更有一份对生命本质、生命起点与终点的深刻思索。
当面对着患有老年痴呆症的母亲,一次次对女儿说“我不认识你,我不认识你”时,而做女儿的又一次次重复着对母亲说“我是你的女儿,雨儿,雨儿啊”时,我的心被深深地震撼了,那份血浓于水的亲情,使我想起每次去看望母亲时,母亲那欢愉的心情、幸福的目光和不停地叨唠的话语,并不时地用慈母的目光看着我:哎,你头上白发又多了,脸上的皱纹也有了,每当此时,我总是对母亲说,妈,儿子年纪再大,再老,也永远是您的儿子,而此时,母亲的脸上总是挂满幸福的笑容。
目送读后感41
这个暑假,一本名叫《目送》的散文集伴我成长。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华安上小学的第一天,母子手牵手,当铃声响起,儿子奔跑在人群中,妈妈在穿梭纷乱的人群中无比清楚地看到自己儿子的背影,而儿子也在不断地回头看妈妈。
华安十六岁,到美国做交换生,当妈妈在机场与儿子拥抱告别时,“他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
华安二十一岁,上的大学正好是母亲教课的大学。但即使是同路,他也不愿意搭母亲的车。母亲只能在高楼的窗口望到儿子的背影。“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我在文字中看到一个孩子的长大,更读到一个母亲的深情。我不仅想到了我自己。幼儿园里,爸爸放下我后坚决地离开,我的眼睛一直望到爸爸的背影消失在人群中;小学时,当我独自一人走过热闹的十字路口,不必回头,我知道,有一双眼睛在望着我,直到我安全。爸爸说:“儿子,你要快快长大!”妈妈却说:“儿子,你怎么这么快就长大了呢?”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爱都以聚合为最终目的,只有一种爱以分离为目的,那就是父母对孩子的爱。当孩子长大,从父母的生命中分离出去,父母任是不舍,也多欣慰。爸爸的厚望,妈妈的深爱,且珍惜。
“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书中的那些生老病死聚散离合,那些恩恩怨怨坎坎坷坷,告诉我,人生的漫漫长路,注定要一个人走。在我8岁那个暑假,父母让我一个人搭飞机来回北京。虽然这边有爸爸妈妈送我到机场,那边有奶奶来接,但心里还是忐忑,当然还有一些小刺激。脖子上挂着无人陪伴的标志,随着空乘员上飞机,找座位,下飞机,等到奶奶来接,一切都顺利。自豪感一下子上来了,离开爸爸妈妈,我也可以。小升初报名,排一天长长的队,独自进到陌生的环境,接受陌生老师的考试,当老师说“不错”的时候,一天的劳累都烟消云散了。我知道,这样的路,我还要一直走下去。
目送,当我们目送身边亲爱的人背影渐行渐远,只要珍惜曾经相聚的时光,珍爱彼此,就不必遗憾;目送,当我们目送时光的背影渐行渐远,只要我们曾经踏实走过,再回首,也坦然。
读龙应台的《目送》,我沉思良久,也感悟良多。
目送读后感42
《目送》这本书让我认识了龙应台。这是一本散文集,里面的七十三篇散文满满的都是写作者对人生的感悟。这本书三代人可以共读。它的用词很朴实,没有多少华丽的词组。龙应台从一件件极为渺小的事中,悟出了一个个人生道理。《目送》还被誉为二十一世纪的《背影》。
《目送》中的七十三篇散文,书写了父亲、母亲、儿子、朋友和兄弟;记叙了逝、老、离、牵挂和携手共进。龙应台的文字,时寒气逼人,如刀光剑影;时温柔婉转,如微风过麦田。把书中的一个个故事描绘的淋漓尽致。用鲁迅的一句诗句来形容,就是“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翻开书,第一篇散文就是《目送》,文章通过写送华安去机场的事反映了当今子女们排斥父母的现象。“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读到这儿,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幅幅和父母告别时的画面。那时,我是否也是这样的?也许,那时,他们正在心里悄悄的流泪。“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们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这几句短短的话语,透露出当时作者内心淡淡的忧伤。父母含辛茹苦培养我们,大半辈子时间都花在我们身上,告别时控制不住的感情,却被我们排斥、漠视。他们想得到的,不是金钱,不是权利,更不是什么荣华富贵的东西;他们希望得到一个拥抱,渴望听到我们说几句温暖人心的话语,更想得到告别时的回头一瞥,回眸一笑。这些用金钱买不到的东西,往往是最可贵的。等我们长大以后,告别,也许意味着一两年都见不到,而不是一两天。告别时父母内心的不舍之情,或许比较夸张,但我们必须接受,因为他们是辛辛苦苦抚养我们长大的父母。
记得和同学们去三亚玩的那一次,到了机场,和同学们会面后,和爸爸妈妈说了再见,又强忍着听了几句妈妈的叮嘱,立刻玩了起来。好像监狱里的犯人被囚禁了十年后获释了一样。“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的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我们在和父母道别时的不耐烦,他们,只能在心里默默地流泪。我们留给他们的,只有背影。告别时,父母内心深处的不舍、忧伤只能通过目送我们的背影来缓解。
处在叛逆期的我们,渴望自由的飞翔,不想再想温室里的花朵一样。离开父母的同时,也许,心里正在暗暗的窃喜:终于可以自由生活了/!但是,不论我们走到海角天涯,遇到困难时,第一个想到的,一定是父母;最挂念我们的,也一定是父母。告别时给他们的回头一瞥,回眸一笑,就能让他们一颗悬挂的心立马放下,对我们一万个放心。
告别时,我们不能让父母目送我们的背影渐行渐远,我们要用行动告诉他们,我们在外面不会有事的,让他们对我们的出行一万个放心。不管怎样,请做到:勿留背影!
目送读后感43
雨一直在下,我的思绪也随着雨丝漫天飞舞,在这样的时节,这样的雨天,好像最适合听着音乐读一本好书,于是我和着轻音乐在网上漫步,不经意间又一次看到了龙应台这个名字,这个名字最初映入我眼帘的时候我觉得它应该与女人无关!
但是当她的作品引领我细细品味时,我才知道她是一位来自台湾的女作家,她的文字像涓涓细流般,静静的流淌。没有过多华丽的辞藻却能深入读者的心灵,她的文字平实却有着深深的寓意。似是和一位故交娓娓的讲述着自己的经历……
今天我是第二次读《目送》了,确切的说是第一次认真的读,这是一篇读后让我有些酸楚和失落的文章,龙应台在文章里的每一种感觉都撕扯着我的心,让我感同身受。
《目送》由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苍老、儿子的离开、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写出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写出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
当我读到“我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时,我的心有种难以言喻的痛楚!当读到“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我的心再一次被刺痛,“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一个人听音乐。”我们含辛茹苦养大的孩子对我们是如此的排斥与冷漠!
于是“我慢慢、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任谁看到这样的文字,都不免在心里发出一个共鸣的震颤,这让我想起现实中的自己,现在我们总在抱怨孩子粘人,总希望能让自己多一点自由的空间,少一点孩子的纠缠,可是随着岁月的流逝,当孩子一天天长大,我们想要跟她们亲近都将成为一种奢望了。
我们的现在就是孩子的将来,今天上午我还在跟表妹埋怨老妈太过唠叨,我都三十好几了还管三管四的。从上学到工作再到成家,我不知道留给了母亲多少落寞,我每次都匆匆的离家,留给父母的只有背影!当车轮启动我目视前方,完全忽略了身后那深情的目光!每一次离家,母亲都会把我送到车上,帮我找好座位,而我却只留下淡淡的一句:“妈,你快回去吧”,但每次妈妈都会固执的等到车子启动,直到我完全脱离她的视线……
感谢龙应台的这篇散文,是她让我读懂了老人内心的凄凉与无奈!是她让我知道在以后的日子里应该怎样去对待我的亲人,爱人和孩子!怎样让我们的人生少一些不必要的遗憾!
目送读后感44
初次看到这本书,是在朋友家做客,就放在她的枕边。随手翻开来看,恰好看到那篇。文章结尾说到: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顿时,眼角融化,因为内心的触动。于是,随即便也去买来读。
确实,《目送》吸引了我,对亲人,对家庭,对生活,这些我们天天要面对的,我们已经熟悉到视而不见,忽略不计的,让我们喜欢也让我们无奈的一切的一切,龙应台作了真切的描述,触动了人性的柔软,善良和美好。当然更多的是共鸣,因为她所提出的正是我们这一代人所共同面临的问题和困境,我在欣赏美文的同时,似乎也在讨教对人生、对社会、对亲人如何交往的真知灼见。
这些年来,渐渐懂得,不论自己做多大的努力多少的尝试,在父母心中,就如龙应台所写,依旧是“背影渐行渐远”。人,得于父母赐之生命,本来就是新的个体开展一段新的旅程,总归是要自己往前走。他们至多只能陪着走一段,将我们渡过初始的跌宕流域,然后便在那渡口,开始无望而甜蜜的目送和等待。子女也须知道,这是回不了头的单程旅行,所能做的,只有感恩了。
在阅读这本书过程中,你不得不敬佩龙应台观察的精细,对父母,对孩子,对生活中的种种人和事,因为她是用心在体验这一切。她的文笔优美而细腻,将这些生活中的点滴娓娓道来,那些情感也如流水般涌出笔端,跃然纸上。在阅读过程中,你也不得不敬佩龙应台概括的精到,我们必须抓紧时间享受我们和亲人在一起的感觉,否则一切将渐行渐远,一切都不可复制。在阅读过程中,你也不得不敬佩龙应台人格魅力,你会不自觉地在她的引领下忘却这世上的所谓正事,大事,要事,把目光聚拢到自己身边的人和事上,而这些正是你应该关注的正事,大事,要事。
目送读后感45
断断续续地读完了龙应台的《目送》,被誉为二十一世纪的《背影》,这一评价确实很贴切。
中学读朱自清的《背影》并没有什么太深的感受,可能是那时年纪太小,也可能和朱自清生活的时代隔的太远,总之,朱对父亲的那种感情,在当时的我的心中没有产生太大的共鸣。
可《目送》不同,因为80后的我们开始准备成家立业,准备担起责任,父母能为我们做的渐渐少了,取而代之的是,开始思考怎么让他们安度晚年。所以,读她的故事仿佛可以看到10年后的自己。
龙应台,从她的文字中感受到这是个坚强的女人。精通英法德多国语言,在政坛中叱诧,可光鲜的背后她也是个普通人,为人子,为人母。面对中风最后离她而去的父亲,面对老年痴呆的母亲,面对在法国的孩子,字里行间可以感受到,这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的辛酸和温情。
当把整本书都读完,回头才开始明白《目送》这个名字的意义。一家人的悲欢离合就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目送。小时候,总是父母目送我们离开,那种目光出现在学校校门口前,出现火车月台上,出现在机场安检口,我们总是高高兴兴地离开了,他们不能挽留,只希望自己的目光能在孩子的背影上多停留一秒。
现在,当孩子已经有了自己的事业了,有了自己的家庭了,才发现父母正在渐渐走远,在我们的生命中。
想带着她看电影,电影院里的只有武打,恐怖,悬疑,充斥着荒唐的喜剧,适合老年人的柔和的电影少的可怜;劝她买几件新衣服,她说没有合适的,我不相信,拉着她走进百货商店,琳琅满目的服装,淑女装,男士专柜,儿童天地,唯独没有老年人。“老”,意味着不被关注,从人们的心中消失。
想为他们做很多事情,想留他们在身边,可每次回家看到他们变白的头发;看到忙碌的厨房里少了以前利落的身影,多了一些凌乱;看到手上的老年斑,心里就是一阵阵酸楚。岁月正清楚地告诉你,他们在离你远去,而你无能为力,唯有目送。这种折磨,是一种痛。
目送读后感46
曾经在爸妈与朋友们的聚餐上听到过这样一句话:“世上所有的感情都是越来越亲近的,唯有长辈和孩子不是这样。”
—— 题记
揪着心读完了龙应台的《目送》,欲哭无泪的感觉在心中漫散开来。“现在他二十一岁,上的大学,正好是我教课的大学。但即使是同路,他也不愿搭我的车。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有一个人能听的音乐,是一扇紧闭的门。我只能想象,他的内在世界和我的一样波涛深邃,但是,我进不去。”
我出生在新安江,爷爷奶奶以及家里其他人都住在那儿,由于父母的工作,我们家住在杭州。低年级时,我们经常到爷爷奶奶家去,五一也去,国庆也去,中秋也去,寒暑假去住上个把星期是常有的事。奶奶总是牵着我,早起坐公交车到江对面吃早餐,公交车上,我们总是说说笑笑,慢慢,慢慢地走,丝毫没有赶时间的紧迫。我经常会到后院里喂鱼,我不总喜欢干精细活儿,于是爷爷过来,皱着眉头,喊道:“喂鱼的食物要掰小一点,不然鱼吃不了!”爷爷又拉我绕后院走一圈,指指点点,用方言重复着我早已烂熟于心的内容:“这个叫番茄,这个叫丝瓜,那些是辣椒……”
但这些只留作回忆,现在,来回车程四小时,已被爸爸妈妈繁忙的工作以及我各种各样的课外班所占领,于是只能在一年的寒暑假里面见缝插针抽出几天去看望他们。即使去了,我也更喜欢独自做自己的事情,并不乐意与他们对坐着谈话。仅此而已。
我小学一年级时,妈妈总是跟我说:“你永远都这样大就好了。”我无法体会这句话所蕴含的心情。害怕时光飞逝罢,担心我长大后会离她越来越远罢……
读初中了,我要学习,妈妈要看报、办公,虽然天天在一起,但从来都各自坐在各自的书桌前,永远隔着一扇门 —— 这个距离挺远的。
“今天是最后一堂课,老师想对大家说几句话,首先,要理解父母,爸爸妈妈工作很辛苦的,真的很辛苦,只是你们现在体会不到……”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目送读后感47
龙应台的《目送》一书,包含写父亲、母亲、儿子、朋友、兄弟的七十三篇散文,深邃、美丽的文字,吸引我在这个七月盛夏用几个晚上读完该书,共鸣之处颇多,最是印象深刻的还是跟孩子有关的《目送》和《十七岁》。
首篇《目送》,讲述儿子华安上小学第一天目送其消失在门里;十六岁机场送别一寸不移的跟随安检的儿子终没等候到儿子消失前的回头一瞥;大学时不搭同路的母亲的车,留下母亲高楼俯视其等公交车的身影。叙述着孩子的成长过程及其变化,透露着作为母亲的落寞无奈与对不必追的选择。我们又何尝不是在孩子的成长中要不断顺应孩子的变化呢?
《十七岁》那篇读到华飞从德国飞到希斯罗机场与剑桥演讲的妈妈相会时那段,华飞拒绝妈妈为他预备的雨伞;笑说妈妈对欧陆早餐与英式早餐的大惊小怪;提醒妈妈只说就可以不要用手指牛顿苹果树后代……让我想起前一日儿子挂掉我没有说完的电话以示对我管束他的抗议,再打过去,直呼神经病随即挂断来对付我的啰嗦,跟十七岁时的华飞不同的是,儿子七岁就开始了跟妈妈意见不一时的应对,就那么不轻不重不咸不淡的应对着,让你爱不来气不起的。还在为儿子挂我电话的事情耿耿于怀,计较着儿子对我不尊的时候,从《目送》的文字中读出作者在面对孩子时,跟所有的母亲一样有困惑,不同的是她懂得控制,使得她在孩子独立和疏远时,懂得用自我调整的方法尊重孩子作为独立的人所应有的自由和尊重,这也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犯的一个错误,总是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孩子,导致跟个性独立的孩子发生冲突时鲁莽的给孩子定义为叛逆。我们要像作者那样,做一个睿智的家长,把孩子当做一粒种子,给予足够的阳光、空气和水,爱护他、滋养他、保护他,让孩子感觉到自己不是在被塑造被管制被约束,而是在溢满爱的环境中为实现自己的梦想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一切不能应用到实际生活教育的理论学习都是无用的。好读书,读好书,重在应用,尊重孩子的成长变化,做好孩子的好父母。
目送读后感48
天空飘着细雨,你坐在白色的小圆桌前,享受着这家店铺有名的焦糖玛奇朵和马卡龙,听着嘴唇涂得鲜红的女孩拉着小提琴。细雨微微的窗前有人夹着公文包,打着电话一闪而过。
也许他上班要迟到会被扣工资;也许他的妻子正告诉他孩子生病要去医院;也许他在对他的母亲说“我很忙。”随时准备挂掉电话。
你无法说他不懂生活,他只是为了可怜的薪酬而奔波着。每天如此,等到有一天,匆忙的脚步终于慢下来了。而这时,自己也老了。那个曾经是小孩子嘴里的“哥哥”成了“大叔”,“姐姐”成了“阿姨”,再也无法跳街舞玩儿跑酷。这就是时间给人的痕迹,抑或说是打击。
“不是人们变小了,而是你,变老了。”龙应台讲述着生命的进程,像是在讲述着一个简单的故事。
或许多少年后你仍可以坐在那家小店喝咖啡吃甜品,听红唇的少女拉小提琴,看窗外的人来来往往。只是你,老了。
生命的尽头,是死神冰冷的亲吻,面对这冰吻,最好的选择叫做从容。很想见一见龙应台开的“树海葬俱乐部”的朋友,五十多岁的年纪,从容的用纤细的手指掌着杯,在红酒杯口留下绯红的唇痕,唇齿间漫谈着生死:“海葬最省事。”像是所说的话,与自己无关。
有人说医院是生命交界的地方。那里人群匆匆,在生死间行进。一张报告单,在有的人眼里是一纸判决书,在有的人眼里仅只是一张纸。焦虑、恐惧、对生的渴望,这是人的本性。但是一个人生命的进程是只许一个人走的路,没有人会陪你上路。平和地走好每一天的路,别只顾及结局,而忘却了美好的过程。
我们每个人都是不经意坠入凡间的天使。幼时拥有一双通透的眼睛,清澈而纯净。吃多了五谷,眼睛里便有了色彩和欲望。无索取便无欲。生是人最大的欲望。把这最大的欲望放下了,人生将是另一番境界。
死亡是凉爽的夜。这是海涅的诗句。享受着夏夜般的清凉,让心沉下。不用悲凉,夜,终归要降临,走近了也就走进了。不用害怕,记住当死神轻吻你的时候,是个凉爽的夜晚。要做一个恣意游走在生命间的人,静心地看待生,看待死。
当彼此都做好了准备,一次次的转身而去,都有一次次的目送。慢慢走,慢慢送,直至走完生命的进程。
目送读后感49
《目送》是龙应台的一本书。《目送》记录了作者经历很多事情写下的感受,宛妙的文笔让读者心旷神怡,几乎每篇文章都附上了一幅精美的图片,在它们的帮助下,文章更加有了意境。
本书以目送名,而这本书的第一篇散文就叫做“目送”,在这篇文章里,作者告诉我们,不论是父母还是子女一场,最终都只能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们的背影渐行渐远,改变不了的缘分。分离时,只有小小的,无法独立的孩子才会对持续依赖着的父母恋恋不舍,不断回头,而若孩子长大了,就一定会坚决地最求独立,厌恶家长百般重复没有文采的唠叨,我也何尝不是如此呢。
自大约小学一年级,我就爱上一个人做事,不论是写作业、弹琴、画画,还是去公园、上学校,厌恶家长每隔几分钟就走到我的房间门口,使劲地推开门看看并大声质问我在干什么,讨厌每一次都被“会有坏人”的借口限制着无法一个人走出家门。记得小时候每一次被大声质问,我连头都不抬地以同样的分贝:“我都说过一万遍了不要看见了还问我,就是爱省钱不去眼科医院看看,倒好意思天天浪费我的心情让我回话!”
可是现在想想,那时家长的心情其实和龙应台在文章中一样难过,一样无奈吧,即使吃力不讨好还是一直坚持着“监督”这项任务,家长的心理承受水平真的是很高的,我对他们有了一丝丝的敬佩。不过,现在的我恐怕没有办法真的真正理解作者和家长的心情吧。
在本书中,也有提到老人,例如龙应台的父亲,被没收了车钥匙后再也不乘车出门。后来的病也来源于这件事情,让龙应台十分后悔。其实我觉得老人,对于某些他所注重的地方是很敏感的。
记得有一次,外婆从上陡门坐车送了些菜过来,正在和老妈说一些煮菜的事情,我从补习班回来,让弟弟帮我开了门,进了屋。那时我看见外婆和老妈在厨房津津有味地聊着天,看见了也就不好插话,路过客厅时,只和沙发上闲着无事的爷爷奶奶问了声好。之后,我也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可之后不知过了多久外婆和我谈心时居然说起这件事,竟对我说那时我看到了她没有问好,她有多么生气多么伤心,过了这么久仍然耿耿于怀,并且解释因为那件事她赌气再也没有来过。
我小的时候,是外婆一手拉扯大的,直到后来出了一个什么事情,我来到母亲家居住,所以或许,在外婆的心中,我们的情感是一定要有个什么表现的。
我们年轻人的观点,和老一辈,老几辈的人是不同的,在做一件事情之前,或许在我们年轻一代的人眼里理由正常不过,但却让上辈伤心和不理解,所以,我们要一直保持着互相沟通的习惯,了解他们的心里想法,定期解除误会,消除矛盾,这是双赢。
目送读后感50
我一直喜欢龙应台,像她一样笔锋犀利的作家太多太多,但能够如她般理智客观的却太少太少,那时候读到她写“不要以为你是大学教授,所以做研究比较重要;不要以为你是杀猪的,所以没有人会听你的话;也不要以为你是一个学生,不够资格管社会的事”,崇拜到不行;后来看到她的照片,并不漂亮的中年女人,结合她那句“我的人生里没有那么多时间与精力去揣测别人对我的看法与评价,该做的事太多了”,便觉得,她一定是将所有的精力都化作了那些睿智的文字,所以才会那样的苍白干瘦。
然而等到我读了《亲爱的安德烈》,却发现,这个笔锋强悍的女子,竟然也可以那样的温柔婉转。所以当《目送》的集子出来,便毫不犹豫的买了,这段日子里,一直是我的枕边书。
《目送》共收录了七十四篇散文,里头写的多半是亲情,父亲、母亲、儿子、兄弟……相伴的快乐;选择的痛苦;放手的无奈,笔触淡然而情感深邃。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繁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读完这一段时,蓦地有些气短,觉得不能往下翻,就停下来,靠在枕头上想一想,想着想着,便记起少时读过的课文《背影》,朱自清在里头写到父亲翻过月台去买橘子,“父亲是一个胖子”、“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
小时候读这些,语文老师大赞的“描写到位”、“感情真挚”只是应付考试的笔记,实情自然是一团糨糊,可现在再回想,却仿佛瞬间醍醐灌顶,开了窍,只是随意这么一想,都觉得眼泪有流下来的趋势。可见是真的长大了。
或许,每个人都会犯下对父母态度不好这样的错误,工作累了、汽油涨了、被老板骂了……不能对老板发作——他会炒你鱿鱼、也不能对路人光火——人家没准会揍你、至于证监会发改委什么的,人家会理你才怪;于是在心里淤积起来,窝上一整天,遇到爸妈的关心便一股脑儿的发泄出来。
其实,大多数的时候,发泄完了,紧接着就是后悔。可后悔完了,有几个去道歉的么?
爸妈又没错,若说有错,那最大的错,大约就是把你生出来,然后一边把你拉扯大,一边还要受气挨骂。而你之所以这样有恃无恐,是你吃准了,他们是唯一、不、唯二、不会不要你,不会离开你的人。
然而,人都是要离开的。
真的到了那一天,大概就是那句大俗话说的,哭都来不及!
我把《目送》放在床头,每天空下来就翻几页,反省一下自己今天是不是又对着父母大放厥词了。
目送读后感51
看着它,抚摸着它,静静的思考着,再把这本《目送》放回书架上的某个角落。
龙应台的《目送》讲的是儿子华安从懵懵懂懂到一个成人,勉强忍受着父母的深情的过程,目送着儿子远去的背影和父亲在火葬场,目送着他离我们远去。文中写到华安上学第一天,“我”和“他”手牵手来到学校,看着他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而华安十六岁出国时,“我”送“他”到机场,期待着他回头看我一眼,但并没实现,“我”知道华安长大了,希望“你”不必追。
记得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就意味着,你和他今生今世不断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必追。”我反复地朗读着它,我把它告诉妈妈。她沉默了片刻,失神了片刻。妈妈的失神让我回想到:幼儿园的时候,我做了一个梦,梦见妈妈不在了。我惊醒来,望着身旁的妈妈,一动不动地望着她,仿佛离开一刻,他就会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一般。嘴里不停的嘀咕道:“不会的,妈妈不会死的。”念着念着我想到人总是要生老病死的,妈妈真的不在了该怎么办?那时的我极端地想:妈妈不在了,我也不活了!现在的我长大了,懂事了,知道就算妈妈不在我也要坚强地活下去。因为:未来的路要自己走。而现在,我正处于青春期,我也常会嫌父母烦,父母唠叨,我知道父母是为我们好,但一脸的严肃,也会不时让我们怀念起儿时那久违的微笑。我害怕失去,又不愿接受父母的嘘寒问暖。有时候,青春期的人们就一直生活在这样一个可笑的想法中。我曾幻想过接受,但在尝试中发现其实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并不能做到。
或许最好的结局不需要人为的改动,是要静静地享受着,吵闹时的烦恼。或许作者在儿子与他渐渐疏远时,除了无奈,还有一些欣慰,欣慰自己的孩子长大了,却又无奈于不需要他了。
目送读后感52
儿子长大了,母亲依然目送他离开,就像曾经她的母亲目送她走远。父亲老了,走了,女儿想要抱起他,再走一次尘世的路,就像她的儿子,总会有一天“在小路转弯的地方”目送她的老去。这是一场轮回,一场目光和
生命的轮回。儿子的疏离不可避免,父母的老去无法抵抗,他们的离开不能停,而你我不必追。
“你怎么都不来看我,你什么时候来看我?”记忆衰退的母亲认不出自己的女儿,电话里一遍遍重复:“你是谁?你是我的女儿?”但她知道她“只有一个女儿”。
女儿陪母亲买衣服、做按摩,给母亲涂指甲油玩。长长的夜,空荡荡的街,女儿牵着母亲散步。母亲已看不懂写着安慰话语的便条,母亲衰老得手背只剩一层皮,母亲一遍又一遍回到四十年前的记忆。韶华逝去,时光不返,但她的女儿,还是那个谁也夺不走的女儿。
“你放我走,我要回家。天黑了我要回家!”母亲拨开女儿的手,恐惧溢满深陷的眼睛。她要回到她的旧时光。旧时光里,她的家在小溪尽头、群山深处,那儿有一座传下几代的房子,开着叫不出名字的野花。田里种着
豆,杨梅和桃子挂在树上,晒辣椒的竹篾子靠在井边。
可是她再也回不去了。
她听不出女儿的声音,她只知道电话那端是她“喜欢的人”。母亲很幸福。就像女儿说的:幸福就是,生活中不必时时恐惧……幸福就是,寻常的日子依旧。
儿子已经长大,不再黏在妈妈胸口上听故事,不再跟着妈妈到处爬,像一只小狗。儿子已经长大,耳朵上挂着耳机,手插进口袋,眼神里是冷淡和不羁,像极了这个年龄的我们。儿子不会表达,母亲能够理解;儿子拙于
亲昵,母亲全部宽容。儿子会教给母亲怎样做饭,节日里发一封笨拙的信函,居然也,像极了这个年龄的我们。
中年人就是这样,目送着儿女长大、离开,转身再目送父母的衰老、离去。这份悲伤里夹杂着惆怅和欢欣,于是他们写出文章,给儿女以启迪,给父母以缅怀。儿女和父母,一个是爱,一个是恩。一个是全然付出不求回报,一个是全然回报也报答不完。但不管怎样,中年人的安慰,是早晨背起书包上学的儿子和挎上菜篮出门买菜的母亲,晚上还会平安完整地回来。
目送读后感53
看完这篇,我强烈感觉到要活好当下,当父母子女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们要在缘分中尽自身可以尽的职责和任务,当他们需要独立可以独立的时候,我们要能放下,明白不必追也追不上。这点,对现在孩子尚小的父母而言,尤其更为重要。
生活中,总有很多父母爱替孩子包办很多,不舍得让孩子尝试很多第一次,觉得这样才能体现父母的爱,才能让孩子留在自己身边,其实,可能适得其反,在该做什么的年纪没有能够得到相应锻炼的孩子自我效能感会较低,与周围孩子比较会让他没有自信……
如此下去,他们不仅不会感激父母对自己的“厚爱”,连与父母间正常的缘分关系恐怕也很难保持,新闻中常看到的母亲给儿子下跪,晚辈要杀长辈,虽然是极端,虽然可能有很多原因,但我想,和最初父母没有处理好与子女的关系应该是有关系的。如是,今后更要时时提醒自己,别假以“爱”的名义去包办孩子的事务,以避免自己的失落。
目送读后感54
龙应台是我最爱的作家,而《目送》正是我爱上她的最初理由。《目送》里,龙应台是她儿子的母亲,也是她爸爸的女儿。
她送儿子去上学,儿子望了她一眼,然后“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她送儿子出国交流,儿子过了机场的海关窗口“倏忽不见”了,一次头也没有回。儿子长大了,常常戴着耳机听歌,“只有一个人能听的音乐,是一扇紧闭的门”。孩子长大了,渐渐有了自己的人生轨迹,越来越不是属于父母的孩子了。
这样的落寞,还有另一面。父亲送她去大学,不肯因为自己的小货车让她丢脸,远远地就离开了。父亲失去意识待在医院里,她要赶去工作,不舍地看着父亲轮椅的背影“在自动玻璃门前稍停,然后没入门后”。自己慢慢成熟,有了更多责任和任务。父母却渐渐老去,离自己的生活越来越远了。
目送读后感55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这是《目送》这本书中母亲送儿子上飞机时,内心的一段感受。这段让人既心酸又感动的文字,在我心里不由得产生了一丝丝淡淡的忧伤和令人欣慰的感觉。忧伤的是,儿子在登机前,做母亲的多么希望儿子能回头看望一眼,而留给的却是一个背影;欣慰的是,年幼的孩子长大了,不再总是和父母粘在一起,让父母懂得了如何去放手,让儿子去实现自己的理想。真的,“不必追了”。
“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这就是《目送》带给我们的人生哲理。
由此,我想到了我自己。当我们做父母的,第一次送儿子到幼儿园读书时,在校门外,儿子也曾依依不舍地一次次回头注视着我们离去时的背影,但当儿子长大后,也是否感到背后目送他的那两双热切的眼神。
目送读后感56
第一次读龙应台的作品是《孩子你慢慢来》,文中弥漫着一个慈爱母亲散发出来的浓浓爱意,它温暖着孩子成长的每一个瞬间,我震撼于作者文笔的精致,放佛一曲小提琴从耳边流过。
再读《目送》,读其文恍如读其人。那种尊重人道,人文,人本的风格好似作者自身的个性,而字里行间洋溢着的谦和、宁谧、空荡、悲悯之情,更是发自作者平素真切的感触。这是一本有血、有泪、写情、写理的“纸上心声”。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必追。”。
不必追,因为追不上。不必追,因为留不住。不必追,因为心相随。好一个不必追!大到自然的冷暖阴晴,小到人生的悲欢离合,我们能改变的是什么呢?我们能拥有的又是什么呢?不必追,“莫问野人生计事,窗前流水枕前书。”
目送读后感57
“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在我看来这是作者人到中年之后对自己生活的回顾与反省之后的顿悟,但也照出了我们每个人的成长历程,我觉得人生遗憾的不是不断的告别,而是离开之前没有好好珍惜,离开时没有来得及好好的告别。
“所谓的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这是《目送》扉页上的一段话,说的让人心酸又无奈,而这之外我却读到了一种深深地孤独。
人步入中年,拥有年轻时所向往所追求的一切,名利,地位,资本,但是平静下来才发现父亲已经远去,母亲也在慢慢老去,儿子们挣脱自己的保护要远行,朋友们在曲终之际渐渐散去,兄弟姐妹各自经营着自己的生活,在别人眼中拥有一切的“我”却无力将她们一一挽留,环顾四周,唯有任凭他们渐行渐远,默默“目送”。
目送读后感58
下班路上,忽来大雨,匆忙赶路之际,手机声响,原来是父亲来电,“你带了伞了吗?要不要给你送一把过来?”寻常的问题,却轻轻易易地击中内心的一隅。
初为人母,相比小女儿时更能体会家庭、父母、孩子、朋友之于人生的意义,愈加变得害怕“断、舍、离”,拜读龙应台的散文集《目送》,竟生出强烈的代入感,一路跟着游走在女儿和母亲双重角色间,经历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一次又一次目送的“背影”直戳内心的痛点,读罢全书最后《魂归》一文时泪已满了面。
龙应台说,此书是“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不知道什么时候父母走路的步子开始慢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呀呀学语的小儿有了自己的主张,从被目送到目送,人生何尝不是一场轮回,在时间面前,我们在原地等待目送,还是在彼此拥有的当下做该做、能做、想做的事,已近花甲之年的龙应台为我们上了一堂“最基本、最重大的课”。
目送读后感59
“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这是《目送》扉页上的一段话,看到这段话就不禁眼红鼻酸。
我本就是个感性但又不善于表达的人,在书中看到感人的文字,电影里看到生死离别的片段都会流泪,却偏偏面对最亲的人表达不出自己的情感,尤其是父母。之前就看到过一句话:“人总对自己最亲近的人发脾气。”相信很多人都跟我一样,对外人总能抱以宽容的心和温和的微笑,但面对自己父母对自己的一点点不满足都会大发脾气。我们总在索取,尽管我们心里深爱他们,深知是自己要求过多,但那似乎也成了本能。在外工作的子女也总会以忙为由吝于陪伴自己的父母,即使只是一通电话。
目送读后感60
在我买到龙应台的《目送》这本书之前,我就已经关注到它了,我先是从一个清华女孩的演讲中听到《目送》里的一段话,只是听到了其中一段话我就想看看这本书。“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这次我是特意去买了一本,专程只买了这一本,是想写篇关于它的读后感。到家才发现原来早就有一本在家的书柜里了。之前的一再错过,如今让我可以好好品味倍感珍惜。
《目送》一共有七十三篇散文。翻阅目录,这本书分了三块儿内容,第一部分: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第二部分:沙上有印,风中有音,光中有影;第三部分:漫山遍野的茶树开花。
这是一本生死笔记,深邃、忧伤、美丽。封底这样描述:龙应台的文字“横眉冷对千夫指”时寒气逼人,如刀光剑影。“俯首甘为孺子牛”时,却温柔婉转仿佛微风吹过麦田。从纯真喜悦的《孩子你慢慢来》到坦率得近乎“痛楚”的《亲爱的安德烈》,龙应台的写作境界逐渐转往人生的深沉。
《目送》的七十三篇散文,有写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前行,也有写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写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她写尽了幽微,如烛光照耀山壁。看了这段文字更忍不住去好好的读一读。
书中写一个人的走路、赏树、观鸟、拍照、生活……其实我也喜欢,我喜欢走路的时候看看花花草草、看鸟、看人、看景、拍照。从牵着孩子幼小的手,情意满满的亲情,到青春后期孩子与自己渐行渐远的背影;从陪着年迈母亲如带着女儿一般,此时我想到自己的女儿,自己在父母的病床前,处处感同身受的亲情滋味,篇篇有让我沉吟难忘的人生情景,这本书写给为人父母,为人子女的每一个你和我。
本书需要细细品味,它恰似人间烟火,让你产生诸多共鸣,作者把我心中所思所悟都写了出来。这里就选第一篇自己最有感触的来谈谈。它的第一篇文章也叫《目送》。
《目送》这篇文章是流行最广的,其中有一段话被引用得最多:“是的,不必追”。其实也追不上,每一段时光都只有一次,每一段缘分都不会重来。
一个人在成家后就会有两种身份,父母的子女,子女的父母。于是我们站在人生这条路的中间,目送着父母的老去,目送着孩子的长大离开。目送着生命的逝去。每一个有父母子女的人大概都会深有体会。
第一部分:子女的父母。
我的孩子一天天长大,看着她从幼儿园、小学、中学、高中如今迈入大学的校园。美好的校园生活,阳光灿烂的日子。无论是她姗姗学步,淘气的背影,情绪低落的身影,到如今那咄咄逼人的青春气息,常常让我恍惚,恍惚当年的自己。怎么就从那么一个小小的人长成如今的青春少女,如朱自清的《春》一般。“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山朗润起来了,水涨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如今在我看来此时女儿的阶段恰似春天般美好。她虽然这么大了有时候还会用头抵住我的身体,就是挨着,像午后的猫,靠近你黏腻着你。会躺在你的腿上身上。依然妈妈、妈妈甜腻的叫着撒娇。
你生病了,她也会关心你,给你端水递药,开始会给你一些小的惊喜,比如母亲节的鲜花,生日的礼物。虽然这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但是心里依然温暖,能感觉到她如夏天般的热情爱意。我目送她一次次离开我的视线,又欢喜地出现在我的面前。对我来说女儿就如同我的春夏。充满生机,燃不尽的热情与温暖,是希望。
第二部分:父母的子女
不养儿不知父母恩。结婚后我就很愿意抽时间和父母说说话聊聊天了,尤其是有了孩子以后,我开始愿意听父母唠叨唠叨。每个周末都回家去看一看,多了很多的牵挂。牵挂着他们的身体是不是安好,牵挂着那里的家。
如果说女儿是我的春夏,那么父母则是秋冬。收获、孕育、且忍耐。人们常常把大地比喻成母亲,把天空比喻成父亲。因为他们辛劳一生,他们厚重,他们宽阔。即使身体在孱弱,也依然能在精神上给予我们支撑。父母就是你我的一片天。他们如秋收般丰厚,如寒冬般经历困苦。历尽艰辛却孕育着春天的希望。他们把春天的美好,夏天的热情都留给我们,自己逐渐衰老。就算他们挡不了那些艰难险阻,但他们守护了我们的心,让我们的世界充盈了温暖。回家安心!看见父母心安!
然而岁月是无情的。这样护我们周全的人,终究是要老去的。
父亲在我眼里是个极其帅气的人,178cm的身高,80公斤的标准身材,鹤发童颜,爱好广泛。喜欢穿白色的衣衫。爱干净,爱生活。在爱好这一点上我是基本都继承了。
他第一次手术后身体大不如前,整个人都像被打击了一样。先是身体不像以前那么身形笔直。再就是不能高歌了。嗓子也没有之前洪亮。他常常坐在椅子里休息,脾气也小了。我的心被刺痛了一下,这是我第一次感觉父亲的老。
有人说父母就是你和死神之间的一堵墙,父母没了你就要直面死亡。我感受最深的是父母在家在。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
我最后一次见父亲,他就像个孩子一样追着我,不管是目光还是他的人,我走到卧室他就跟我到卧室,我到客厅他又追我到客厅,我去厨房他又擦擦的拖着他行动并不便利的腿跟我到厨房,似乎冥冥中有感知,他在与我做最后的告别。下一个周末他就去世了,我目送他的离去。再见他只有在梦中。
母亲就像众多的中国典型的妇女一样,勤劳善良,一生操劳。她聪明能干,相比父亲脾气好很多,街坊邻居都喜欢和她打交道。乐观积极,也有时候粗心大意,拿身体不当事。如果能对自己的身体更在意一些会更好。
父亲去世五年后母亲也去世了,在父亲离开以后她就已经病了。虽然我知道她的身体不好,但还是没准备好她的离去。唯一不同的是她离开时我已经一夜长大,成熟的安排好一切事物,不哭不闹。我看着她,感觉她是睡着了。而今我的这一场送别,是和亲人的永别,是生死离别,天人永隔,是悲痛是凄凉!在母亲离开的时候我是没有眼泪的,没有哭,大悲无泪!她在我心里是走了还是睡了?父母在家在,父母没了,家没了,根没了!以后的路只能靠自己!遗憾的是,她离开的时候脖子上戴的是一个小小的佛像,她想要一个大点儿的,我给她买了一个大的,到走她都没舍得戴!老人就是这样他们大都舍不得吃舍不得喝舍不得用。唯独舍得自己!
八月十五母亲从医院出院过了一个十一国庆节,我买了两盆月季花准备送给她,她喜欢花,我想让她开心,一盆黄色的,一盆枚红色的。当天公公摔伤没能送过去,结果第二天母亲突然病重,直接进了ICU,没想到这就成了我们的永别。花她也没看见,有些事不能等,爱要趁早!珍惜眼前人,珍惜当下,珍惜每一个陪伴的日子。
一直以为父母不会老,不会离开!一直以为无常只是小说中电影里才有的情节。原来无常就是正常,离开只是早晚!都说来日方长,其实没有来日方长,只有世事无常。所以不要把重要的事情留到无法预见的未来,珍惜眼前把握当下才是这一生最重要的事!
曾经与你密不可分,不管什么时候都陪伴你的人,他们渐行渐远,作为子女的我们只能望着他们的背影,想追却也追不上,直到最后一次的目送。
火葬场的炉门前,棺木是一只巨大而沉重的抽屉,一把火过后就什么都没有了,那个物质的身体消化成一堆白骨,压成白色的粉末,那就是每个人的未来。那个永生或者再生的灵魂得以超脱,重生。如此这般就是人生最后的一次目送,送别你此生此世的亲人朋友,无论你多么不舍,多么的相爱在乎,也都注定了以如此的方式分别。
有人说:人生就是一列开往坟墓的列车,路途上会有很多站,很难有人可以自始至终陪着走完,当陪你的人要下车时,即使不舍,也该心存感激,然后挥手道别。 不经历你永远不相信这是真的!
父母的离开仿佛在说“我只能送你到这里了,剩下的路你要自己走。”为人子女的那段最单纯的时光,是真的再也回不去了。父女母子之间的缘分是生的意义,是最为深厚的情感。很多时候不是我们去看父母的背影,更多的时候是他们目送我们离开,鼓励我们向前。他们送别我们的时候是不舍得、不放心。
父母在家在,我的心我的根随着父母的离开开始飘荡,但是我也要做孩子的家孩子的根,好好地跟下一代相处,给她一个稳定的心灵港湾。
情之一字,说不尽道不完。单位是工作人员的家,国家是每个人民的家,有小家有大家,在这一生一世里我们相遇在一起就该好好的珍惜关爱,来生不一定遇见!人生到最后什么都带不走,离开成灰,入土为泥。活着的时候好好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珍惜值得珍惜的人和事!少计较,多付出一点!好好调整自己!不管是身体还是心理!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和物都跟你有着或深或浅的缘分!好好对待缘分!缘分一场不容易!不管你多爱多在乎时间都是有限的,每个人能相见、相伴的日子有限!在有限的时间里多一些理解和包容,多一些关爱与支持,多一些温柔与体贴!把好的、美的、善的、爱的、多放入自己的人生里!你这个人生就是美好的一生!
这本书让我们可以感受到作者寄寓其中的人生哲理,让人学会珍惜亲情、珍惜生命,让我们沉静下来,纯粹起来,带着爱和释怀与生命和解。好好珍惜每一次生命中的目送。珍惜每一次在一起的时光!
红色经典电影《红岩》观后感1
最近,我怀着十分崇敬的心情看完了《红岩》这部电影。
《红岩》是一部经典的电影。它讲述了众多革命英雄: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成岗;英勇斗敌,舍己为人的许云峰;受尽酷刑,从不畏惧的江姐;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的刘思扬;在共产党的熏陶下,渐渐成长,懂得处理各种事的成瑶……
通过《红岩》,我从一个侧面感受到革命时期,先烈们的艰苦,感受到现在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感受到那个时代的革命的一种精神。
《红岩》给我最深的印象就是江姐。在我心中,江姐是完美的,从内里到外表,没有一丝污秽。她对亲人、战友爱得很深,她有如水的柔情。可柔情不是软弱,在敌人面前,她绝不低头,绝不屈膝,毅然用自己柔弱的女儿之身承担起敌人疯狂的摧残。那些残暴的刽子手在她面前,实际都比一粒灰尘还要渺小。江姐美丽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二十九岁,可是她的精神永远不会老,更不会死去,当她把自己的生命献给祖国的那一刻,她就已获得了永生。
《红岩》里,还有一个最可爱的人,就是小萝卜头。尽管他生在黑暗、恶劣的环境下,但他始终没有放弃对光明、未来的美好向往。他那乐观的精神感染着监狱里所有的人,同时也感染了我。激励我以后在困难面前保持乐观的精神,勇于进取。
我要学习江姐和小萝卜头誓死保卫国家的甘愿奉献的精神;学习渣滓洞里的革命先烈的乐观主义的革命精神。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她是革命先烈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们要好好珍惜今天的生活,努力学习,铭记党的教诲,为新中国的建设而奋斗。
我想采来最美的鲜花,献给永远年轻的江姐和可爱的小萝卜头,以及那些英勇牺牲的们,让花朵的清香带去我深深的祝福,和我对他们崇高的敬意!
红色经典电影《红岩》观后感2
《红岩》这部电影反映的是在战争年代,以江姐为首的共产党员在狱中与敌人斗争的故事。它表现的是一批有着坚定信仰的共产党员为了真理而坚贞不屈的英勇气概,其中最感人的是敌人把竹签钉进江姐手指的一幕让我感受到了江姐不屈不挠,就是牺牲自己也不说出党的秘密的精神。
当我看到万恶的敌人把竹签钉进江姐的十个手指时,我的心收紧了,我仿佛看见江姐苍白的面孔、流血的伤口;看到这里我不禁潸然泪下,我为江姐那钢铁般的意志而感到无限敬佩,同时为中国有这样的好党员而自豪!这时我不禁想起了和江姐一样的:用胸膛挡住敌人枪口的黄继光,不怕流血牺牲的刘胡兰……他们也有同样闪光的故事。当我看到江姐临刑前,从容地穿上红色绒衣,像平常一样梳理头发……我被这位女英雄的气概深深地感动了。多么伟大的江姐,为了新中国的解放,她早把个人生死置之度外了。
灭绝人性的敌人将竹签钉进江姐的手指,也没能得到想要的东西。钉竹签这些我们今天闻所未闻的刑罚更加揭示了敌人的穷凶极恶。江姐的经典名言“竹签是竹子做的,共产党人的意志是钢铁”在她的事迹中更加光芒四射!
看了这部电影,使我深受启发,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像江姐这样无数先烈用生命换来的,我们应该更加珍惜它。做为新中国的少年,我们更要努力学习,掌握科学知识,为明天祖国的建设贡献我们的一份力量。
红色经典电影《红岩》观后感3
夜,静极了。我站在自己书桌的小窗前,望着群星闪烁的无垠夜空,眼前仿佛浮现出瘦弱的小萝卜头站在阴暗潮湿的牢房中,双手抓着冰凉的铁栏杆,睁着圆圆的大眼睛望着江姐,关切地问到:“江阿姨,你受刑了吗?”“没有”江姐微笑着说,“你说谎!把你的手伸给我看看。”小萝卜头认真地说,他看了江姐的手同情地望着她,语气柔和地说:“你一定是好人。”
小萝卜头在这么艰苦的情况下也懂得关心别人,然后现在的孩子很少有主动关心别人的行为,天天泡在蜜罐里,总让别人来关心自己,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呀!
寂静的夜被一阵阵轰隆隆的声音打破了,然而从我耳旁飘过的声音则是国民党节节败退而要残杀共产党的轰吵声,甚至他们连小萝卜头也不放过。当小萝卜头要“走”了跟江姐告别时的最后一刻,小萝卜头看到了一只蝴蝶,他把本想把蝴蝶捉进火柴盒里,但蝴蝶一被关进火柴盒就“奄奄一息”了,小萝卜头想:“我把它关起来,它就没有自由了。”于是,他把火柴盒打开,对蝴蝶说:“飞吧!飞吧!”那只蝴蝶像通人性一样,动了动翅膀就欢快地飞走了,小萝卜头可高兴了,他又蹦又跳高兴地说:“哈哈,蝴蝶坐飞机回家啦!”
这时,我看见妈妈急匆匆地为我准备第二天穿的衣物和洗澡准备的东西,感觉着父母无微不至的关爱,沐浴着今天幸福时代的阳光,我不禁对着夜空在心中喊道:“小萝卜头,你所向往的自由幸福的天堂,不就是伟大祖国的今天吗?我多想让你来到今天,把幸福一起和你分享呀!”啊,寂静的'夜空中那一颗颗闪烁的星星,不正是小萝卜头盼望自由的那一双眼睛吗?我永远忘不了他那一双盼望自由的眼睛!
红色经典电影《红岩》观后感4
最近老师向我们介绍了《红岩》这本谱写共产主义者壮怀激烈的赞歌。
是的,共产主义者的意志是钢铁的。许云峰以超人的意志,在敌人魔掌中两次战胜死神,在与世隔绝的监狱中用双手艰难挖出一条越狱的通道,留给战友,自己却壮烈牺牲;江姐看到丈夫彭松涛政策的头颅挂在城楼上时,把刻骨之痛深深埋在心底,把满腔悲愤化为革命的动力。。她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人的意志是钢铁!”成岗在狱中受尽各种严刑拷打,催眠术,测谎器,美国新药诚实注射剂…。。然而依然无法动摇其革命信念,他居然还在敌人审讯室里大声朗诵“我的自白书”,不禁令敌人惊慌失措。
那些逝去的共产党员们,为了人们的国泰民安,为了改革开放的胜利,失去了很多很多,有的失去了唯一的亲人,有的身体倍受折磨,有的甚至断送的生命。可他们无怨无悔,前赴后继的为党、为人民做着惊天动地的牺牲,为的就是换来以后人们的安宁、幸福。
红岩精神就象一面鲜红的旗帜,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青年为理想和信念奋勇向前,坚强不屈。无数个大义凛然的共产党员前仆后继,用生命和鲜血保卫党的尊严和机密,沉重地打击了敌人的嚣张气焰,正是有他们的努力,才有共和国今天的繁荣昌盛和国泰民安!这句话说出来是那么容易,但现在的中国人又有多少从心里真正地感激,对下一代的教育可能会慢慢淡忘这曾经惊天动地的壮举和牺牲,不让小孩接触血腥。可曾有谁深思过,是谁的付出换来今天的美丽、和平?
红色经典电影《红岩》观后感5
这是一部用血与泪书写成的悲壮篇章。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我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受到国军反动派的特务机关的残酷镇压和迫害,但是他们不畏强敌在监狱中与之进行不泄的斗争。1949年11月27日,重庆解放前夕,这里却奏响“国际悲歌歌一曲”,200多名戴着脚镣手铐的共产党员、革命志士、青年学生、军人、甚至小孩(包括只有10岁的“小萝卜头”宋振中),遭到了国军军统特务惨绝人寰的大屠杀,鲜血染红了歌乐山下的步云桥、渣滓洞、白公馆、松林坡、梅园……虽然他们大部分的人都牺牲了,但他们的精神激励了剩下的革命同志坚持到了革命胜利……
《红岩》为我们塑造了一组革命英雄的群体形象。这些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经历、不同性格的共产党员和革命者,经过作者的精心刻画,都活灵活现地以各自的形貌出现在我们面前。江姐是作者着力刻画的一个主要人物,她对党忠贞,对敌斗争顽强不屈,在危急关头从容镇定,对革命同志血肉情深。在赴华蓥山途中,她看到城墙上悬挂着丈夫的头颅,虽然悲痛欲绝,但为了不暴露身份,仍旧镇定自若地去与双枪老太婆会面。在就义前,她平静地与战友们一一告别,亲吻“监狱之花”,梳理好头发,换上整洁的蓝旗袍,平整好衣服的皱痕,而后从容走向刑场。所有这一切,让人多么激动、崇敬、悲愤、感叹!
《红岩》里面都是一些真实的人和事情,而这些人和事情同一个年代、一个时代紧紧地结合在一起。“为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们愿把牢底坐穿”,“失败膏肓土,成功祭苍生”,“毒刑拷打算得了什么?死亡也无法叫我开口”,而在这些思想当中,所实践的都是具体的人,而这些人都不是当时一些家庭条件困难,吃不饱饭,穿不暖衣的,都是一些青年知识分子,从小都有富裕的家庭生活和优越的生活条件。但是在自己的人生实践选择道路当中,他们投身于社会革命,为整个国家民族和大多数的利益进行实践,这崇高的选择促使我们去思考,人应该怎么去活着?人应该怎么去奋斗?人应该怎么去确定自己的价值取向?以及个人对国家对民族对社会,应该所尽的责任和承担的义务?
红色经典电影《红岩》观后感6
我看了红岩的电影,影片中让我记忆最深的莫过于江姐和许云峰了。
江姐被捕后,敌人妄想从江姐嘴里得到共产党的消息,对她毒刑拷打,但她十分坚强,任凭敌人用什么可恶的招数,她都没有说出半个字,敌人恼羞成怒,大叫:“钉竹签!”
江姐面对着十指连心,撕心裂肺的痛,她坚定的说;“竹签是用竹子做成的,共产党的信念是钢铁… …
在敌人逃跑前夕,他们决定:密裁许云峰。他们把许云峰带到荒山野岭,挖好一大坑,等待着活埋许云峰,特务徐鹏飞还想让他叛变,他说:“许云峰,你等不到看到胜利的那一天了,而我还活着,你怎么那么傻啊?”许云峰轻蔑地笑了:“我死了,我们的前途一片光明。而你活着,你的前面一片黑暗!”敌人恼怒了,活埋了许云峰……
江姐和许云峰的行为,代表了为把自己祖国解放而英勇斗争抛头颅洒热血的千千万万牺牲的,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们今天的新生活,没有我们今天美好的祖国。
祖国,是一个民族的根,是一个民族的属于自己的生存空间。是一个民族的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耕耘、播种和收获的土地,是一个民族能够将自己的梦想变成现实的依托,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之鸟可以自由翱翔的云天,是一个民族能够孕育自己英雄和伟人的摇篮,是一个民族能够用自己的智慧创造灿烂文化和文明的基础,是一个民族永远都不会被征服的精神和永远都不会被摧毁的力量的源泉… …
为了祖国的富强,为了民族的昌盛。在中华民族的历史天空上有多少颗伟大和不朽的灵魂之星在永远闪着迷人的光芒啊!为了祖国,为了民族,他们宁死不屈。留取丹心照汗青,置生死于不顾。他们顽强的拼搏和不屈的奋斗创建新中国。
爱自己的祖国吧!这是一个民族的内在精神里蕴藏着的一种最炽热最高尚的情感,这是一个民族向世界探路的最伟大和最高尚的灵魂,这是一个民族的尊严的最集中的体现,爱自己的祖国是无条件的,就像她无条件的贡献给我们可以畅饮的清泉,甘甜的果汁一样。爱自己的祖国是无言的,就像她在默默中教会我们做人有山的脊梁、江的气魄,海的胸怀一样。只有爱自己的祖国,我们的民族才能成为这个蔚蓝色的星球上最富强、最不可战胜的民族;只有爱自己的祖国,我们才不会像吉普赛人那样四处流浪和无可奈何的忍受着轻蔑和白眼。
红色经典电影《红岩》观后感7
看完电影《红岩》深深地被小萝卜头的革命事迹所感动,他身在监狱里,可是却渴望念书,最后刻苦读书的精神深深地影响着我。 小萝卜头一岁不到就和妈妈一同被敌人关在了渣滓洞看守所,在狱中,因为营养不良,长得又高又瘦,被狱友们怜爱地叫做“小萝卜头”。
他和所有孩子一样,渴望到学校去读书,但是敌人不让他读书,经过地下党的斗争,他才在监狱里上了学。小萝卜头十分珍惜这次的学习机会,学习非常刻苦。监狱生活使小萝卜头懂得了许多革命道理,知道谁是坏人,谁是好人。因为小,行动比较自由,不被敌人注意;所以他常常为狱中的共产党员传递消息和传递东西。最 后与父母和许多革命志士被敌人残忍的杀害在监狱中,为中国的解放事业和我们后人今天的幸福生活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看了小萝卜头的故事我非常感动,一个身处监狱,才几岁的孩子就懂得要刻苦学习,爱憎分明,十分的不易。而我们现在幸福生活是我们的革命先烈用生命换来的,我们更要好好珍惜。
现在,我们生活在和平的年代,在父母,老师的呵护下成长,我们的任务就是要好好学习,加倍努力,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红色经典电影《红岩》观后感8
国庆节这天,爸爸带我到了向往已久的红岩村参观。
我们先参观了红岩革命纪念馆。里面陈列的物品,讲述着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到四十年代重庆的社会状况和革命斗争情况。里面摆放着那个时期人们使用过的书、报纸、发报密码本,播放着重庆大轰炸的纪录片,还有很多塑像,栩栩如生,仿佛让我回到了革命前辈工作时那个充满着危险,也非常艰苦的年代。
接着,我们向革命前辈曾经工作的地方“大有农场”走去。我看见一棵高大的黄葛树立在路口,人们叫它“阴阳树”,我毫不犹豫地走向右边这条“革命道路”。我们到了主楼,我看见主楼门口挂着“中共中央南方局、八路军驻重庆办事处”的牌子。我进入大楼,慢慢走过每一个房间,认真看门外的介绍,仔细观察里面摆放的物品。我看见周总理工作过的办公室很普通,里面的东西很简单,条件一点儿也不好。我们也看见了当年革命前辈的学习室里放满了书籍。后来,我还参观了水井,原来他们吃的水要从这么远的地方挑回来。
在回家的路上,我想,革命前辈们不怕危险,默默奉献的精神和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值得我好好学习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