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侵权损害赔偿答辩状1
答辩人:李某,男,满族,19**年*月*日生,北京市******建材装饰市场***号经营者,住**大街**号楼***室。
答辩人因某公司诉我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一、本案防爆管破裂的原因是人为外力破坏因素造成,与产品质量无关,理由是:
首先,假如没有人为外力破坏因素存在,那么导致防爆管爆裂的原因只能来自于防爆管内部水的压力,而水的压力只能是先作用于与水直接接触的防爆管里面的橡胶管,而后再作用于包在外面的钢丝网。如果防爆管爆裂破损,那么无论是从受力的先后顺序,还是从橡胶与钢丝承压性能哪个更强的角度来分析,只能是橡胶管破损在先,而且破损程度要比钢丝网严重的多。而绝不可能像本案的防爆管这样,里面的橡胶管只有一条裂缝,而包在它外面的强度高得多的钢丝网却大面积缺失,不见踪影,这是完全不符合力学原理和常理的。就拿多米诺骨牌来说,第一张牌不倒,在没有其它外力的情况下,第二张牌又怎么会倒下呢。如果把防爆管里面的橡胶管比喻成土房子,把外面的钢丝网比喻成土房子外面的钢筋水泥墙,把水压比喻成炸弹。假如炸弹爆炸了,只把里面的土房子炸出了一条缝的话,那又怎能把外面的钢筋水泥墙炸飞,把一部分钢筋水泥墙炸的不见踪影呢?这显然不符合常理。导致这种不符合常理现象出现的原因只能是本案防爆管受到了人为外力的破坏。
其次,假如防爆管里面的胶管爆裂,其裂纹也应和车胎爆裂的裂纹相似,横竖裂纹都有,不会像本案的防爆管里面的胶管这样具有跟裁纸刀切割出来的裂缝一样整齐的裂纹。
再次,答辩人销售此种防爆管已有十几年的时间,从没有出现过爆裂的情况。根据经验,即使防爆管超过了使用年限,里面的橡胶管老化爆裂,也从没有出现过钢丝网破损的情况。
综上,因为本案防爆管人为外力破坏的痕迹十分明显,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根据上述规定,缺陷产品致人损害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不是举证责任倒置,因而受害人应就产品存在缺陷、使用缺陷产品导致损害,以及产品缺陷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等进行举证,产品生产者要想免责,应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故请求法官明察秋毫,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将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的举证责任指定由原告承担,如果原告拿不出证据,应由原告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原告提交的证据七《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显示,装修竣工日期是xxxx年7月5日。这说明2008年7月3日发生跑水事件时,原告正处在装修期间,还不具备营业使用条件,原告不可能把贵重物品放在房间内的地上,这正好与原告提交的跑水当日的照片相互认证。在原告提供的跑水当日的照片中,只能看到当时原告处地面上有水,且大部分是瓷砖地面,看不到屋内摆放了任何贵重物品,也看不到有任何物品因跑水而受损,更看不到有任何营业的迹象。这一切都说明,跑水之时正处在顾宏伟装修施工期间。因为施工人员顾宏伟没有装修施工资质,且从照片中可以看出安装明显不当,严重违反不能在锐角处弯下(尤其在接头附近)的安装大忌,且生产厂家在安装说明中明确说明:“若安装时,不按要求安装失败,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另外,答辩人成为本案被告后,多方了解顾宏伟,得知此人人品极差,已有多人受其讹诈。本案防爆管破裂与顾宏伟野蛮施工或者人为故意破坏,安装不当,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原告若因跑水受到损失,应起诉顾宏伟,答辩人并不是适格的被告,故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退一步讲,假如本案的防爆管是因产品质量原因导致了跑水。那么从原告提交的'跑水当日的照片来看,这也只是一个被及时发现的轻微跑水事件。事实表明,原告将地面上的水清理干净后,无需进行修复就正常营业直至今日。
原告提交的所有证据(包括北京市均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柳青项目部的证明,因项目部没有法人资格,而且原告当庭承认跑水并没有54吨这么多,所以该份证据属伪证,不具有真实性)皆不能有效证明其自身受到了损失,更不能证明其损失的具体数额。又因原告自认,发生跑水后,原告并没有进行维修,也没有在合理的期限内找专门的机构对其可能受到的损失进行评估,所以原告自身的损失还没有发生。
对于原告主张的第三方损失问题,原告在没有损失评估鉴定结论证明的情况下,没有经过被告私自与第三方达成的赔偿协议,因原告已有如前所述让物业公司项目部出伪证的情况,所以可以推定原告与第三方达成的赔偿协议也没有可信度,不具真实性。退一步讲,即使真给第三方造成了损失,因原告在庭审中承认,原告还没有对第三方进行实际赔偿。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告已经赔偿第三人的合理损失可由原告向被告追偿,原告未赔偿第三人的损失不能由原告代第三人向被告请求赔偿。
综上所述,原告在不具备诉的条件的情况下无理诉讼,扰乱了司法程序,浪费了司法资源,浪费了答辩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对其予以谴责。
此 致
北京市**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李某的委托代理人:刘艳丽律师
年 月 日
侵权损害赔偿答辩状2
答辩人:答辩人情况
被答辩人:被答辩人情况
案由:
诉状中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权行为;2、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00元。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公证费及律师费共计4000元,购书费36元,交通费43元。4、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xxxx年9月25日,原告了解到被告书店正在销售非法出版的西安交大任某教授考研政治序列书籍,原告工作人员即去被告处购买《xxxx年序列之一要点精编》书籍3本,并将购买的整个经过通过公证,将书籍封存。经核查被告处销售的上述书籍均为非法出版,后西安市文化执法总队又从被告处查获上述非法出版书籍6本。
答辩状
一、答辩人已无涉案书籍可供销售,其行为在原告起诉前早已停止。
答辩人之所以会购进《xxxx年序列之一要点精编》。是因为在xxxx年9月25日的前两天,有人曾屡次来询问有无该书。于是xxxx年9月24日,在有人上门推销该书时,答辩人就购进了9本依照该类小书店的惯例,购书通常不超过10本。xxxx年9月25日,该人又来询问,确认有书后就走了。过了不长时间,就发生了诉状中的“公证行为”。之后西安市文化执法总队即没收剩余全部书籍,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此,答辩人书店已无涉案书籍可供销售,在行政处罚后就不会再继续该行为了。
二、诉求二的三万元的经济损失无法无据,应予驳回。
1、 本次销售行为未造成损害后果。
涉案书籍的上市时间为xxxx年9月20日左右,xxxx年9月25日答辩人刚开始销售,就被原告的“公证行为”及接受行政处罚,涉案书籍根本就没有正式销售,对原告未造成任何影响及损害后果。
2、 本次销售行为已受到行政处罚。
西安市文化执法总队在接到原告的举报后即对涉案行为进行处罚,答辩人缴纳了罚款¥2000元。
3、根据《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的相关规定,答辩人的行为并未对原告造成任何损害后果。况且原告应对自己的实际损失提供合法的证据,而不是只要是类似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就是统一价3万元。这只会造成各项费用的增高。
因此,原告应有合法、合理依据主张自己的实际损失。
三、诉求三各项费用明显过高,应予驳回。
1、 是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及法律证据,才导致了相关费用。
2、关于律师费、交通费等费用问题。《最高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的有关规定,并未涉及到交通费,且原告的交通费过高;而律师费,一方面不符合《陕西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另一方面该规定仅是用了“可以”来规定,并不是“应该”,法庭应结合整个案件来综合判断。且在司法实践中,由被告承担律师费的判决不多。
因此,对原告要求的各项费用,答辩人认为即不合理也不合法,应予驳回。
四、诉讼费用不应由答辩人承担。
1、xxxx年9月25日原告“公证行为”后,就向西安市文化执法总队举报,答辩人即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2000元的罚款。实际上,原告的利益已得到维护,没有必要再通过诉讼解决。
2、答辩人在收到本案传票后,即采取了积极的态度,多次试图通过调解解决,一方面表明了态度,另一面是为了降低双方的诉讼成本,但原告均予以拒绝。
3、法院对诉讼费用的收取是以诉讼标的额为准进行计算,原告的诉讼请求无法无据,才会造成诉讼费用的过大。
综上,恳请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答辩人:
xxxx年12月6日
侵权损害赔偿的四大原则
一、全部赔偿原则
全部赔偿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指的是侵权行为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换言之,就是赔偿以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
适用全部赔偿原则应当特别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确定损害赔偿数额即赔偿责任的大小,只能以实际损害作为标准,全部予以赔偿而不是以过错程度或者社会危害性大小作为标准。只有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时候,加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才起重要的作用。
第二、全部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第三、全部赔偿应当包括对受害人为恢复权利、减少损害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损失的赔偿。
二、财产赔偿原则
财产赔偿也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之一,是指侵权行为无论是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唯一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为之。
确立财产赔偿原则的根本目的有以下三点:
第一、对于财产损害,只能以财产的方式赔偿。
第二、对于人身伤害,也只能以财产的方式予以赔偿,而不能用类似于同态复仇的方式进行补偿。
第三、对于精神损害,无论是否造成经济损失,都应当以财产赔偿。
三、损益相抵原则
(一)损益相抵的概念及特征
损益相抵,亦称损益同消,是指赔偿权利人基于损害发生的同一赔偿原因获得利益时,应由损害额内扣除利益,而由赔偿义务人就差额予以赔偿的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规则。
损益相抵的三个法律特征是:
第一、损益相抵原则适用于一切损害赔偿责任确定的场合,不仅是侵权损害赔偿的规则,也是违约损害赔偿的规则。
第二、损益相抵原则是确定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范围大小及如何承担的原则。它不是解决损害赔偿责任应否承担的规则,而是在损害赔偿责任已经确定应由加害人承担的前提下,确定加害人应当怎样承担民事责任,究竟应当承担多少赔偿责任的规则。
第三、损益相抵原则所确定的赔偿标的,是损害额内扣除因同一原因而产生的利益额之差额,而不是全部损害额。
(二)损益相抵原则的构成
在侵权责任中损益相抵的构成,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
第一、须有侵权损害赔偿之债的成立
构成损益相抵,必须以损害赔偿之债的成立为必要要件。
第二、须受害人受有利益
此种利益,包括积极利益和消极利益。前者为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增加,后者为应减少的财产未损失。
第三、须有构成损害赔偿之债的损害事实与所得利益间的因果关系
四、过失相抵原则
过失相抵,指在加害人依法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下,如果受害人对于损害事实的发生或扩大也有过错,则可以减轻加害人的赔偿责任。
适用过失相抵原则应当特别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该规则的前提是加害人依法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没有责任就无需相抵。
第二、受害人对损害事实的发生或扩大有过错,该过错可能是故意,可能是过失。该过错致使受害人的行为成为损害事实发生或扩大的原因。过错的形态和大小影响到加害人责任减轻的程度。
第三、该规则的结果是减轻加害人的赔偿责任。
名著好段都有着深意,摘抄下来可以作为写作素材。下面是关于名著中的优美段落摘抄。
1、《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贡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人应当赶紧地,充分的生活,因为意外的疾病或悲惨的事故随时都可以突然结束他的生命。
2、《童年》
“唉,你们这些人啊……!”他常常这样忽如其来地叹气,也不知在感叹什么。“人啊……”的尾音总是被他拉得长长的。
茨冈脸色红红地走到厨房中间,像一团火焰般地跳动起来:两手高高扬起,脚步快得让人难以分辨,衬衫抖动着,像燃烧一般发出灿烂地光辉。他放纵地舞着,仿佛打开门让他出去他就能跳遍全城!大家都被他感染,跟着他颤动起来。
3、《红楼梦》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金满箱,银满箱,展眼乞丐人皆谤。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杠;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4、《三国演义》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5、《简爱》
我曾那么爱罗切斯特先生,还几乎把他当成了上帝。虽然现在我也不认为他是邪恶的。但我还能再信任他吗?还能回到他身边吗?我知道我必须离开他。对我来说他已不是过去的他,也不是我想象中的他了。我的爱情已失去,我的希望已破灭。我昏昏沉沉的躺在床上,只想死去。黑暗慢慢把我包围起来。
如果上帝赐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使你难以离开我,就像现在我难以离开你。上帝没有这么做,而我们的灵魂是平等的,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
6、《复活》
我们活在世界上抱着一种荒谬的信念,以为我们自己就是生活的主人,人生在世就是为了享乐。这显然是荒谬的。要知道,既然我们被派到世界上来,那是出于某人的意志,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可是我们断定我们活着只是为了自己的快乐。显然,我们不会有好下场,就像那不执行园主意志的园户那样。主人的意志就表现在那些戒律里。只要人们执行那些戒律,人间就会建立起天堂,人们就能获得至高无上的幸福。
7、《三毛全集》
交友不是打猎,猎物的学历、身高和年龄,对一个交往者来说,实在不必太注意。放松身心,不存目的,不刻意寻找一个投诉的对象,那份自在和愉快必定是不同的,所谓“无为而治”的道理,就在这句话里面了。如果能和自己做好朋友,这才最是自由。这种朋友,可进可出,若即若离,可爱可怨,可聚而不会散,才是最天长地久的一种好朋友。
8、《鲁滨逊漂流记》
风声呼啸,波涛汹涌,虽然风浪还未大到后来让我司空见惯的那种,但也比我几天后看到的要小得多。不过,这已足以叫我这个初涉海上的年轻水手吓破苦胆。我默默地等待着每一层涌浪将我们吞噬。当船跌入浪谷,我总以为再也不会漂出水面。陷入极度恐惧之中的我指天发誓,如果这一次上帝垂帘让我偷生,如果让我偷生,如果我能再次踏上干燥的陆地,我保证回家,决不回头,在我有生之年再也不登船出海。我一定听从父亲的忠告,再也不走这条自取灭亡的道路。
9、《人性的弱点》
如欲采蜜,勿僦蜂房。尽量去了解别人,而不要用责骂的方式;尽量设身处地地去想——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比起批评责怪要有益有趣得多,而且让人心生同情,忍耐和仁慈。
10、《西游记》
岩前古庙枕寒流,落目荒烟锁废丘。白鹤丛中深岁月,绿芜台下自春秋。竹摇青佩疑闻语,鸟弄余音似诉愁。鸡犬不通人迹少,闲花野蔓绕墙头。
11、《海底两万里》
这真是一片奇妙又少见的海底森林,生长的都是高大的木本植物,小树上丛生的枝权都笔直伸向洋面。没有技条,没有叶脉,像铁杆一样。在这像温带树林一般高大的各种不同的灌木中间,遍地生长着带有生动花朵的'各色珊瑚。美丽极了!
12、《名人传》
人生是艰苦的,再不甘于平庸的人,那是一场无休止的战斗,往往是悲惨的,没有光华的,没有幸福的,在孤独与静寂中展开的斗争。
13、《朝花夕拾》
人生的路漫长而多彩,就像在天边的大海上航行,有时会风平浪静,行驶顺利;而有时却会是惊涛骇浪,行驶艰难。但只要我们心中的灯塔不熄灭,就能沿着自己的航线继续航行。人生的路漫长而多彩:在阳光中我学会欢笑,在阴云中我学会坚强;在狂风中我抓紧希望,在暴雨中我抓紧理想;当我站在中点回望,我走出了一条属于我的生之路。
14、《骆驼祥子》
不知道是往前走呢,还是已经站住了,心中只觉得一浪一浪的波动,似一片波动的黑海,黑暗与心接成一气,都渺茫,都起落,都恍惚。祥子像被一口风哽住,往下连咽了好几口气。
段落是文章中最基本的单位。内容上它具有一个相对完整的意思;在文章中,段具有换行的标。段是由句子或句群组成的,在文章中用于体现作者的思路发展或全篇文章的层次。下面是好段落摘抄带书名,请参考!
1、不是不可能但前提必须是:爱过的人心底里只有对对方的爱和对上苍的感激,不能再一起是造化弄人,而不是我们自己的选择。命运选择我们的时候我们没有恨意,而我们选择的命运,许多时候是含有恨意的。多年以后,无敌的岁月磨平了一切,再看到那个人,很难再有什么感觉,如果有,也许只是问自己:我喜欢他吗?感情通常是,因为某一个时间和地点;某种氛围之下,因某一件细小琐碎的事打动我们,人生太长,我们怕寂寞,人生太短,我们怕来不及。——《半生缘》
2、在我眼里只有你一个人而己,我知道我很烦,可是我要你知道,只要你跑掉的话我一定会去追,不管任何地方就算地狱也好,不管你跑到天涯海角,我一定要追到你。——《流星花园》
3、接受轮椅,无异于接受我所失去的零碎自由。你想想看,你作者那里,距离三尺。三尺是多远?对任何人来说,都不算远。但对我而言,那三尺的距离,让我摸不着你,碰触不到你。我永远走不完,这只是假象,只是幻想。所以我才想死。——《深海长眠》
4、因为你正好知道它进展顺利,并且摄影机也像是要离开屋顶,你正好知道它将要结束。我讨厌那样。我会在片尾曲快要出现的时候离开……这样电影将会永远继续下去。——《黑暗中的舞者》
5、我最近突然有一个感觉,有一个东西老是在跟我们作对,有时候我们很想追着它,希望得到它,好像得到它之后,我们就会拥有很多很多东西,有的时候我们又会突然被它追得喘不过气来,很希望它突然消失,最好永远都不要来找我们,它,就是时间。——《我可能不会爱你》
6、这是讲给成年人的童话:一个有缺角的圆,第一次找到合适的一角时错失了机会,第二次又因用力过猛而摧毁了那一角,最后终于得以完整,却发现完美的圆因滚得太快而失去了沿途风景和原来的快乐,最后,他幡然醒悟:成熟,是时光的雕刻,原来不完美才是最大的完美。——《失落的一角》
7、碰到好的欢喜的东西,总是要留得一份清淡余地,才会有中正的情缘。有时会故意的若即若离。因极希望它存在并且长久。所以,不容许自己沉溺。一直以来就是如此自制。——安妮宝贝《二三事》
8、人生的旅程深邃幽长,我们对未来一无所知,亦未尝是什么坏事。如果我们一早确知结局,还有多少人敢去赴那茫茫的前路?——安意如《人生若只如初见》
9、"白鸥问我泊孤舟,是身留,是心留?心若留时,何事锁眉头?风拍小帘灯晕舞,对闲影,冷清清,忆旧游。旧游旧游今在否?花外楼,柳下舟,梦也梦也,梦不到,寒水空流,漠漠黄云,湿透木绵裘,都道无人愁似我,今夜雪,有梅花,似我愁。——蒋捷《梅花引、荆溪阻雪》"
10、有一种友谊不低于爱情,有一种关系不属于暖昧,有一种倾诉一直推心置腹,有一种结局总是难成眷属,这就是知己!
11、我选择沉默的主要原因之一:从话语中,你很少能学到人性,从沉默中却能。假如还想学得更多,那就要继续一声不吭。——王小波《沉默的大多数》
12、有一种失落,不能说,只能靠感受;有一种悲凉,不能说,只能靠敛藏;有一种喜欢,只能用欺骗来隐瞒;有一种心痛,叫爱不能语。
13、我们一生里有可能遇到很多人,有时正好同路,就会在一起走一段,直到我们遇到了真正想要共度一生的那个人,才会把余下的旅途全部交给这个人,结伴一起到终点。——辛夷坞《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14、一个人只有在独处时才能成为自己。谁要是不爱独处,那他就不爱自由,因为一个人只有在独处时才是真正自由的。——《叔本华》
15、婴儿诞生,一般人不知晓婴儿的未来,可是都说——恭喜!恭喜!某人死了,一般人也不明白死后的世界,却说——可惜!可惜!——三毛《亲爱的三毛》
16、人和社会,一切斗争的总结局也许都是中庸而已。与其认真,不如随便,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有钱就寻一醉,无钱就寻一睡,与过无争,随遇而安。——路遥《平凡的世界》
17、假如你在我颠沛流离的时候应允我现世安稳不是幻想。假如你在我说我什么都不在乎的时候理解我所有的渴望。假如你在我狂笑不止的时候轻声安抚我不要悲伤。假如你在我蓬头垢面的时候告诉我笑一个吧,就很漂亮······即使所有的陆地最终都会沉没于海洋,也不要忘记我们曾拥有热烈的时光。——独木舟《深海里的星星》
18、也许有那么一个时侯,你忽然会觉得很绝望,觉得全世界都背弃了你,活着就是承担屈辱和痛苦。这个时候你要对自己说,没关系,很多人都是这样长大的。风平浪静的人生是中年以后的追求。当你尚在年少,你受的苦,吃的亏,担的责,扛的罪,忍的痛,到最后都会变成光,照亮你的路。——饶雪漫
19、待我长发及腰,指尖流光恰巧,惊鸿一舞招摇,梦甜香烟袅袅待我长发及腰,三月春光初晓,杏花带雨来至,琉璃月色多娇。待我长发及腰,此生爱恨已了,黄泉紫陌我晓,一将功成枯老。待我长发及腰,作茧自缚孟郊,半遮面来笑道,花落去后谁敲。待我长发及腰,玉人何处吹箫,泪雨霖铃道巧,霓虹谁许情娆。待我长发及腰,此生难觅至交,悟心误德勿要,水转桃花破晓待我长发及腰,江上扁舟谁摇,楼上珠帘怎招,风飘飘雨又萧。待我长发及腰,府邸银字笙调,谁家心字香烧,如何春愁将抛。待我长发及腰,彩蝶觅香西郊,嫁曲胡人知晓,广陵散里逍遥。待我长发及腰,君生来世再报,今夕守君至老,只盼君来恰好。——哲蛮
20、这一世,圆了刹那,却敌不过你心猿意马;这一世,覆了荣华,却忘不了你眉间朱砂;这一世,燃了烟花,却赶不上你许配人家;这一世,等了春夏,却守不来你一纸回答;这一世,写了牵挂,却换来了你一言不发;这一世,卸了盔甲,却饮不上你一盏清茶;这一世,远了浮夸,却辜负了你花前月下;这一世,撑了竹筏,却给不了你琴棋书画;这一世,赢了天下,却染红了你七尺白纱;这一世,不问盛世浮华,不问天地浩大,不问飞黄腾达,不问是非真假,只与你书一笔天涯,种十里桃花。
21、当爱情缺席的时候,学著过自己的生活。过自己的生活,就是跟自己谈恋爱,把自己当成自己的情人那样,好好宠自己。——张小娴《谢谢你离开我》
22、时间真是一个可怕的东西,它能抚平一切,将心里好的或是坏的痕迹一刀刀刮去,只留下个面目模煳的疤痕,后来的她越来越少想起关于他的一切,最后连梦也梦不到了。——辛夷坞《原来你还在这里》
23、你说你痛,问我知不知道。我告诉你,我不知道!就像这一巴掌打在你身上,你很痛吧,啧啧,半边脸都红了,可是我一点感觉都没有,真的,痛的只有你一个人而已。我就是要让你知道,世界上没有什么感同身受,你觉得自己心肝都撕得血淋淋的,肠都铰断了,其实别人一丁点都体会不到,看你表情恐怖,同情一会,接着该舒服还得舒服,该高兴还得高兴,因为你是你,我是我,他是他,我们的心我们的肉长在各人自己身上,酸甜苦辣,自己尝的味道只有自己明白。别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别要求别人懂你的感受,叫得再大声也白费工夫,不怪别人冷血,怪你自己没防——辛夷坞《山月不知心底事》
24、“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此证。”《民国结婚证书》
25、去见你想见的人吧。趁阳光正好。趁微风不噪。趁繁花还未开至荼蘼。趁现在还年轻,还可以走很长很长的路,还能诉说很深很深的思念。趁世界还不那么拥挤。趁飞机现在还没有起飞。趁现在时光还没有吞噬你们的留念。趁现在自己的双手还能拥抱彼此。
26、我们都在阴沟里,但仍有人仰望星空。——王尔德"
27、看别人不顺眼,是自己修养不够。人愤怒的那一个瞬间,智商是零,过一分钟后恢复正常。人的优雅关键在于控制自己的情绪。用嘴伤害人,是最愚蠢的一种行为。
28、「如果比喜欢多一点就是爱,那么,比爱多一点是什么?」「比爱还要多一点?」他侧头望我,然后浅浅地笑,说,「对我来说,就是你。」——顾漫《骄阳似我》
29、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和你白头到老。有的人,是拿来成长的;有的人,是拿来一起生活的;有的人,是拿来一辈子怀念的。
30、所谓美人者,以花为貌,以鸟为声,以月为神,以柳为态,以玉为骨,以冰雪为肤,以秋水为姿,以诗词为心。一见倾城、再见倾国。——张潮《幽梦影》
31、以年轻的名义,奢侈地干够这几桩桩坏事,然后在三十岁之前,及时回头,改正。从此褪下幼稚的外衣,将智慧带走。然后,要做一个合格的人,开始担负,开始顽强地爱着生活,爱着世界。——张爱玲
32、当时的他是最好的他,后来的我是最好的我。可是最好的`我们之间,隔了一整个青春。怎么奔跑也跨不过的青春,只好伸出手道别。——八月长安《最好的我们》
33、年少的时候,我觉得孤单是很酷的一件事情。长大以后,我觉得孤单是很凄凉的一件事。现在,我觉得孤单不是一件事。至少,努力不让它成为一件事。——刘瑜《一个人要像一支队伍》
34、自由不是让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自由是教你不想做什么,就可以不做什么。——伊曼努尔·康德
35、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就会听到什么样的歌,看到什么样的文,写出什么样的字,遇到什么样的人。你能听到治愈的歌,看到温暖的文,写着倔强的文,遇到正好的人,你会相信那些温暖,信念,梦想,坚持这样子看起来老掉牙的字眼,是因为你就是这样子的人。——卢思浩《我始终相信努力奋斗的意义,因为那是本质问题》
36、爱哭不是什么羞耻的事。我觉得泪水是世间最不需要强忍的东西,有时候我也想忍住,让别人觉得我很坚强,但忍不住的时候我就不会忍,因为后来我明白坚强只是一种内心,爱哭不是不坚强,哭过之后还能站起来,能清醒地明白该走什么样的路,做什么样的事,我要做的是这样的人。——唐七公子《华胥引》
37、为了自己想过的生活,勇于放弃一些东西。这个世界没有公正之处,你也永远得不到两全之计。若要自由,就得牺牲安全。若要闲散,就不能获得别人评价中的成就。若要愉悦,就无须计较身边的人给予的态度。若要前行,就得离开你现在停留的地方。——安妮宝贝《清醒纪》
38、有人说,爱上一座城,是因为城中住着某个喜欢的人。其实不然,爱上一座城,也许是为城里的一道生动风景,为一段青梅往事,为一座熟悉老宅。或许,仅仅为的只是这座城。就像爱上一个人,有时候不需要任何理由,没有前因,无关风月,只是爱了。——白落梅《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39、你说,良辰美景,玉露琼浆,后来,红尘紫陌,雪落太行.你说,三生石畔,风月琳琅,后来,妆台镜前,泪拆两行.你说,千山暮雪,水戏鸳鸯,后来,乌篷摇梦,轻奏离殇.你说,繁花堤上,共赏春光,后来,天涯相望,梨花雨凉.你说,沧山映水,晚落芳菲,后来,韶华如梦,柳碎花殇.你说,青山落日,映水东流,后来,残月偏西,空谷幽幽.你说,陋室闻香,西亭酌酒,后来,轩窗听雨,海棠依旧.
40、你看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每个都行色匆匆,遇见了,淡漠的看上一眼,谁也看不穿别人身后的故事,谁也不知道别人的心里,是不是住着这么一个人。——南康白起《等你到三十五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