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我喜欢杨红樱写的小说,她的小说充满了童趣,让我百读不厌。其中,我最喜欢《女生日记》这本书,它让我知道了女生成长中,必须经历的事情,看到了朋友、同学之间深厚的感情。
《女生日记》讲述了冉东阳和她的同学六年级时的校园生活。“假小子”南柯梦成了娇弱的少女;马加在父母车祸时照顾弟弟,重获信任;冉东阳和吴缅在梅小雅遇到困难时攒钱让她家开店;因为南柯梦的月经,冉东阳和吴缅闹了别扭;小丑的爱你一万年,逗笑了所有人……看着一个个鲜活的故事,就好像看到了自己和同学,看着也享受着校园的乐趣。
我特别喜欢主人公冉东阳,她是一个善良的人,会尽自己所能帮助有困难的人。这学期,梅小雅因为父母离婚,母亲下岗,没钱继续上学,吴缅和冉东阳得知后,他们为了让梅小雅继续上学,劝她妈妈开百货店。冉东阳拿出了自己的存款,梅小雅妈妈再垫个几百块钱,开小店的愿望总算实现了!冉东阳觉得光帮小雅家凑齐钱还不够,她在闲暇之余,会到小雅家帮忙进货,还在别人笑话小雅时帮助她,安慰她。冉东阳没有因为小雅的家境而歧视她,反而在她没有朋友时与她交朋友,对于梅小雅来说,冉东阳能和她交朋友,就已经非常感谢她了,而冉东阳在梅小雅有困难时伸出手,拉她一把。我想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我也喜欢故事中的梅小雅,她是单亲家庭,而且她妈妈失了业,家里穷,开了个小店,光妈妈一个人养家糊口是不够的,于是梅小雅既要努力学习,保证将来能考上好的大学,又要帮妈妈经营起这能让母女俩生存下来的唯一生计。梅小雅是一个自立自强的人,从小就经得起生活的考验,而我都十三岁了,没有像她那样能干,更不能自力更生,和葡萄一样,依着架子,才能向上攀爬。
我也羡慕着梅小雅,在遇到困难时,有那么多朋友帮助她。而我的身边也有许多让我骄傲的朋友。他们在我哭的时候用温柔的话语安慰我,在我开心的时候相互拥抱着一起笑,在我孤独的时候牵起手陪伴我,在我失去信心时鼓励我……
我喜欢《女生日记》,它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我从来不知道的事,让我学会如何生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以前我觉得狼凶残,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以后,却改变了对狼的认识。
书中的主人公紫岚在暴雨中产下了五个狼崽。一只母狼崽,四只公狼崽。不幸的是,一只小公狼在紫岚的粗心下死去了,让紫岚很伤心。她一直有个宏伟的愿望,就是把自己的幼崽培养成狼王,而这也正是紫岚死去的丈夫黑桑的心愿。可在现实中,她一次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年迈了。到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紫岚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与一只先前想吃掉自己儿子,现在又想伤害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了。看到这里,我心中不由升腾起对紫岚的敬佩之情。
紫岚身上的母爱,让我心生敬意!她为了保护孩子,不惜一切代价,甚至是生命。这是天下所有父母的共性。在父母的眼中孩子就是希望,都希望我们能成龙成凤。我的父母也是这样,在学习上严厉地对待我,希望我能好好学习,长大成为有用的人。有的时候,我会觉得父母不近人情,会想父母是不是不爱我们了,可实际上他们只是把爱藏得更深了。父母对我们的严厉,是因为他们对我们给予厚望。我们要是受人欺负,妈妈总是第一个站出来的。
紫岚是那么勇敢,那么坚强。明明知道与金雕战斗很危险,还是勇敢地去面对。我觉得每一个人都应该像紫岚这样,遇到困难时,不要退缩,要学会去面对,这样才能化险为夷;遇到挫折的时候,不能灰心,要学会坚强;不要对生活绝望,只有你去冲破它,才能成为生活的强者。
动物的世界真是奇妙,它拥有人的情感,人的灵魂。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人们的生活处处离不开书。
就说我吧,我特别爱看书,每天睡觉前一定要看一会儿书,不然我就睡不着。说到我最爱、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当然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哈利波特·魔法石》了,它也是哈利波特的第一部。为什么我会喜欢看哈利波特这种书呢?也是出自我的兴趣。我喜欢神奇、科幻,能让人有异想天开的感觉的东西,而哈利波特却完全包含了这些特点,而且内容丰富、情节动人,让我一下子爱上了这本书。
主角哈利是一个孤儿,自幼失去了父母,由姨夫姨妈带着。虽然他活了下来,但受尽苦难和家人的排挤,是一个倒霉、令人嫌弃的孩子。但幸运之神也眷顾着他,让他进入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一个充满魔法的世界,让人的心情起起落落,这也是这本书的迷人的特点之一。哈利进入学校就交了许多朋友,一起学魔法,面对生生死死的选择,对抗强大的敌人,让他不感到孤单。书中有许多现实中没有的,令人想也想不到的事物和魔法,都能让人深深入迷,无法自拔。
我慢慢看着这本书,心情一下子高涨,一下子低落,看到许多奇特的东西,脑子里就会浮现出许许多多的画面。我仿佛也跟着哈利波特一起骑着魔法扫把,跟着朋友们一起举行魁地奇比赛;我也有一根魔法棒,用神奇的魔法变化着任何事物;我甚至想到我和朋友们一起互相帮助,对抗强大的敌人,和哈利成了知心朋友。这本书,不!这本神奇的书让我想象力大增,还让我体会了哈利的那种生活。
看完这本书,深吸一口气平缓一下,还在回味那些紧张激动的情节,让我难以忘记。我爱这本书,爱它给我那种行走在魔法世界,和朋友经历各种生死的感觉;爱它那个让我身入其境的感觉;爱它给我的世界观又打开了一道门。那闪电刀疤和闪闪发光的红宝石仿佛又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又看见了我、哈利一起和朋友们又开始冒险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一本书是新鲜的果汁,是芳香的咖啡,是滋美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我以前读过许多的书,我最喜欢的就是一本名叫《雪地精灵伶鼬》的书了。
其实,这本书是我表姐给我买的。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位漂亮的小姑娘莫莉抱着一只雪白的伶鼬。但书中统统都是字,一张插图都没有,真是古板!我就随便看了一两段,没想到,书越看越精彩,就一口气读下来了。
《雪地精灵伶鼬》这本书讲述了:祖国最北端的泊阳岭,有一片辽阔的原始森林里,野生动物繁衍生息,顽强而艰难地生活着。少女莫莉的父母是森林防护员,她从六岁起就寄宿在省城的奶奶家。阔别八年,莫莉带着对亲情的眷恋回归,却找不到丢失的自我。她的童年与森林息息相关,只是城市里的寂寞模糊的记忆,对森林的感情在潜移默化中发生变化。失意之时,一只小小的伶鼬闯入她的生活,带给她不曾拥有的快乐,也留下了难以磨灭的伤痛……
小小的伶鼬与莫莉才生活了几天,就逐渐产生了感情。我想,这应该就是人和动物之间的感情吧!在生活中,我们也要爱护动物,不管是一只虫,还是一只蚂蚁。我们都要爱护它们,不能伤害它们,它们也是一条生命啊!我们只要善待它们,我相信,它们也会善待我们的。
这本书的作者任纹写了自己的创作感言:在城市里,我们都会尽心照顾自己的宠物,并力所能及地帮助流浪动物。但在森林里,野生动物们不仅面临严峻的生存考验,还要时刻提防贪婪的偷猎者。动物和人类一样,也有自己的亲人、家庭,有浓厚的亲情,但它们在人类主宰的世界里居于弱势,它们需要人类的爱护,希望大家对野生动物多一份关注,生命都值得尊重。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一则童话犹如一幅画卷,让人赏心悦目;一个故事犹如一汪清泉,使人澄净身心;一本好书犹如一阵清风,令人放飞思绪。今天,我为大家推荐一本好书――《童年》。
《童年》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三部曲之一,主要描述主人公阿辽什卡辛酸而悲惨的童年生活,记录了他在外公外婆的照顾下长大成人的经历。正是这本书改变了我对生活的看法和感觉。
三年级时,姐姐给了我一本《童年》,可当时我看惯了漫画书,面对书本中一页页细小的,密密麻麻的汉字方阵,我毫不犹豫地把书给合上,放在书柜上。直到五年级,老师让我们阅读一些中外名著,其中就有《童年》。我才阅读起《童年》来。我一开始读,就停不下来了。这本书好像有一种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我,使我看完一遍之后还不够多,继续看第二遍,第三遍。
主人公阿辽什卡的遭遇催人泪下,他从小就失去父亲,其他亲人都不关心阿辽什卡,外公常常毒打他,只有外婆关心他,照顾他,爱护他,使阿辽什卡在这个冰冷的世界还能感受到一丝温暖。阿辽什卡的生活,与我们的生活形成了一个强烈的对比。我从小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越生活,丝毫不用担心未来,而阿辽什卡连饭也吃不上,还要时时刻刻面对生活困难。
《童年》带我畅游文学海洋,也带我品尝了人间的疾苦。它让我与经典同行,与岁月相伴,领悟了生命的真谛。《童年》当之无愧为文化瑰宝!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在我思想里,狼是极其凶猛残暴的物种,让我为之改观的,是我读到过的一本书――《狼国女王》。
这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沈石溪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可想而知,故事有它神秘有趣之处。
大多数时候,我们意识到狼捕杀弱小动物,场景惊心动魄。其实这只是它们必不可少的生存方式,是生存之道,是无奈之举。只有不惧生死的挑战和防卫,才能成为生物界威严而可怕的存在。狼异常勇猛,对于任何物种而言,虽比不上人类的进化,却有着独特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沈石溪笔下的紫葡萄,是帕雅丁狼群唯一的女狼王。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狩猎的危险和外族的入侵,王者的责任感让它奋力突破极限,一次次创造了奇迹,树立自己在狼群中的威信。
故事中,一次虎口夺食,狼王盔盔不幸遇难,母狼紫葡萄临危受命,成为了帕雅丁狼群的首任女狼王,狼群命运自此改写。紫葡萄经历无数灾难和痛苦,危险和挣扎,无奈和坎坷,柔情和关爱,却凭借着自己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谱写出一段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我不禁为紫葡萄呐喊,我感受到它对待生命的态度是一种手段,也是一种智慧!为狼群而欢呼,也为紫葡萄这位称职的狼国女王而欢呼!这是一只带领狼群历经生死,不退缩,不逃避,直至打败对手的狼。
紫葡萄是一个杰出而伟大的领袖,它靠的不单是汗血、武力逼迫,才赢得团队的跟随和支持,靠的是有正确的领导方向和可行性的决策方针,从而征服个人及群体,展示对自己和对每一个人的尊重。
狼的世界,让我不禁心生敬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世上书籍无数,真正令人缅怀的,只有寥寥几本。世上名著无数,而令我欣赏的却只有一本,那就是《茶花女》。
这是一部反映上流社会的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名妓——玛格丽特的一生。她虽然身陷于花天酒地之中,可如莲花一般,出污泥而不染。她思想高尚,向往摆脱这阴暗的生活。看到这里,你也许会觉得这不是一部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小说。其实不然,玛格丽特对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渴望正是人们现在所欠缺的。
玛格丽特是一名出身贫穷的美丽女子。为了生计,她不得已进入这种花天酒地的生活,可她每次只是献艺,从不答应客人额外的要求,因此她在当时的地位要比其他艺妓高得多。再加上她美貌惊人,很多上流社会的伯爵与贵族老爷都重金供养她,使她过上贵妇人般的生活。可她并不快乐,她不喜欢这种充满着金钱和酒的生活。她喜欢自由、愉悦,哪怕是穷苦的劳动生活。她始终抱着这种美好的希望,终于有一天,一位英俊潇洒的青年进入了她的生活。她感到,这就是她等待着的,能够带她离开这种生活的人,她像被囚禁了数百年的公主,期盼着王子披荆斩棘的来到她身边,带走她,去过上幸福的生活。
可这终究是不可能的,地位的悬殊,身份的差异,都阻挡了她追求幸福的道路。要赎回自由,必须付出老板买她进来的十倍价格。她带着这个世界的绝望,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就像一支凋零的玫瑰,在社会的腐败下,渐渐逝去。
我突然想起了圣母玛利亚,她曾经厌恶自己如画的容貌,那是多少女子都羡慕的容颜。正是这种美丽,给她带来了不该有的悲伤和痛苦。现在到底有多少人像玛格丽特一样心存希望?冷漠、背叛、欺骗、歧视,让人无法明白世间何为表里。
合上《茶花女》,我也合上了我的思绪,我站在窗前,望着窗外灰蒙蒙的天空,我仿佛看到了玛格丽特在天堂的另一头,朝我恬静的笑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每个人都有对自己来说最宝贵的东西。每个人都不一样,对我这个书虫而言最宝贵的自然是书了!
我至今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青铜葵花》。它以青铜一家领养因父亲淹死而孤身一人的葵花为原由,塑造了一篇波澜起伏、感人肺腑的小说。女孩葵花与哑巴男孩青铜拥有一段深厚的兄妹情谊:从送她上学、看马戏、捉萤火虫为灯等都体现出他对她的关怀。而之后的蝗虫灾、水灾、唯一的老牛去世、奶奶去世等天灾人祸又让青铜一家和“女儿”葵花体会到各种人间疾苦……
这是一本蕴含着欢笑与悲伤的故事,尽管它的结局并不美好,但他们之后的生活又该何去何从令人心生遐思。特别令人震惊的是,青铜因过度思念被迫回城的葵花绝食而导致被饿得出现了幻觉,使他出乎意料地喊出声来,从一个哑巴变回普通人。
虽然它是一篇悲剧性的故事,但是每一个人都要懂得去正视痛苦、尊重痛苦、面对痛苦。欢乐与痛苦应当都值得称颂。唯有真正去体味痛苦,方能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世时的甜蜜。让我们在少年时便养成一种面对痛苦时应有的风度,这样长大后才能成为一个强者。
它就是我最喜欢、最记忆犹新的书,因为它给予了我一个做人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你一生的挚友。书,更是人生的导航。它能给人们带来欢乐,带来悲伤。古时候那么多的名人,正因为他们多读书,所以,书中的智慧让他们更有学问。在群书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鲁滨孙漂流记》。
相信大家一定都看过,里面的故事情节震撼人心。下面我就来为大家再来科普一遍。
在一次航海中,鲁滨孙所乘的船触礁了,船上的其他乘客全都被淹死了,只剩下鲁滨孙一个人幸运的活了下来。在一个荒岛上,他凭着自己的毅力,和大自然展开了斗争。没有房子自己搭,没有食物自己捕,自己做桌椅自己做。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荒岛上过起了艰苦的荒岛生活,孤身一人都能克服许多让人无法想象的困难。想想看,如果我们去荒岛上生活,能有几个人坚持下来呢?我想应该是没有的吧,因为我们从小依赖父母,面对各种挫折我们可能会手足无措。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学会挑战,挑战自我,挑战别人,去点燃自己心目中的希望之灯。鲁滨孙救下的食人族的俘虏“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就成了鲁滨孙最忠诚的伙伴和仆人。鲁滨孙还教会了他很多外国语言,和他一起生活,一起劳动。终于有一天,一艘英国船来到了荒岛,鲁滨孙帮助船长一齐制服了水手,在感激之下,船长决定和鲁滨孙一齐回国。啊!在这长达二十八年里的日子里,鲁滨孙忍受了孤独,终于有一天,他的梦想成真了!
这本书对我的启示真的太多太多,每一条启示都对我有很大的帮助,所以,这也可能是我喜欢这样一本书的原因吧!世界上的书很多很多,但是能让你真正喜欢的,却没有几本!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格林童话》,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小红帽的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从前,在法国的一个乡村里,有个美丽的小姑娘,她叫小红帽。
有一天,小红帽的奶奶病了,妈妈做了一些蛋糕叫她去看望奶奶。小红帽提着小篮子,带上蛋糕和黄油就去去奶奶家了。突然,半路上跳出了一只大灰狼,它已经饿了几天了,很想吃掉水灵灵的小红帽。大灰狼假装和善地问小红帽要到哪去,小红帽说:“我的奶奶病了,我去看望她。”大灰狼说:“你采一点花去吧,你奶奶一定会很高兴的。”小红帽想:奶奶最喜欢花了,我采一点拿给奶奶,奶奶一定非常高兴的。小红帽就说:”那好,就采一点给奶奶吧。”说完小红帽就采花去了。
大灰狼跑到小红帽的奶奶家,敲了敲门,小红帽的奶奶就问:“谁呀?”大灰狼装成小红帽的声音说:“奶奶,是我小红帽呀。”奶奶说:“是小红帽呀,进来吧。”大灰狼进来后就马上把小红帽的奶奶吃掉了,吃完它还说:这个老太婆。一点都不好吃。”说完大灰狼就穿上她的衣服,躺在床上,假扮小红帽的奶奶,等着小红帽来了。
小红帽采完了花就向奶奶家跑去,到了奶奶家,小红帽进门后疑惑不解地问:“奶奶,你的手上怎么有爪子啊?”大灰狼装腔作势地说:“可能是我上次手被门夹了。”小红帽又问:“奶奶,你的皮肤怎么这么黑啊?”大灰狼说:“可能是上次颜料洒到我身上,所以变黑了。”小红帽再问:“奶奶,你的嘴为什么这么大啊?”大灰狼回答:“那是为了更好的吃掉你啊。”说着大灰狼就跳下床把小红帽吃掉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告诉不能随便相信陌生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我喜欢读书,我的课外书也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教会了我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记得在那个宁静的夏夜,我和爸爸一起在田间散步,看着满天的星星,我问爸爸:“爸爸,你说现在天上有几种颜色?”爸爸直截了当地说:“两种呗!一种是星星的颜色,一种是天的颜色。”我听了以后,哈哈大笑:“才不是呢!星星不但有黄色的,还有红色的、银白色的、橙色的……多着呢!”爸爸不解地问道:“你从哪学的?”“才不告诉你呢!”嘻嘻,其实是从《十万个为什么》中学的。
还有一次,我们全家去动物园玩。那里有许多可爱的小动物,有胖乎乎的熊猫,美丽的孔雀,威风的老虎,淘气的猴子,还有……我们走到黑猩猩的笼子旁,一只很可爱的猩猩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原来它正在向游人讨要食品。妈妈看着逗人的黑猩猩,说:“它又聪明又可爱!”我这“小博士”又开始解说了:“星星具有两三岁儿童的智力。狒狒和猴子也比较聪明。”过了一会儿,我们果然看到猴子在荡秋千。我又说:“在非洲,狒狒还可以帮人牧羊呢!”看着爸爸妈妈用赞赏的目光看着我时,我又骄傲又得意。这都得归功于《十万个为什么》呀!
《十万个为什么》使我学到了很多很多的知识。书,丰富、娱乐了我的课余生活,我爱看书,也爱惜书。我希望所有的好书都与我为伴,那样,我一定会在书海中领略到更多知识,在其中捕获快乐!
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本厚厚的、让我受益无穷的书。以后,我还要读更多的书,长大了做一个对社会和人民有用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我最喜欢这本书里的其中一篇作文,题目叫《说出来不怕你笑话》这篇小作文里我知道了主人公是张涛,他的事迹是: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被送到了全封闭的寄宿学校,由于张涛平常在家与妈妈睡惯了,到了寄宿学校睡不惯没有妈妈陪伴的日子,故事就从这里展开了。第一天张涛在睡觉时翻来翻去,一点儿也睡不着,可听着同学们均匀的呼吸声,就不知不觉的睡着了。睡到半夜生活老师来了,见到张涛连忙把他叫醒,张涛迷迷糊糊的说:“生活老师怎么了?”“你睡在地上了。”张涛这才睁开朦胧的双眼,一看,自己真的'在地上躺着呼呼大睡,手里还抱着枕头,原来是张涛把枕头当成妈妈了。这个晚上生活老师来看了张涛三次呢!
第二天,赵涛晚上喝水时不小心洒在被子上了,生活老师让他跟上铺的王磊一起睡,在这天晚上,张涛做了一个美梦:自己回家了,恳求妈妈不要再送他去寄宿学校,妈妈答应了,张涛非常高兴,便不停地亲妈妈。
今天早上叠被子的时候王磊用慕名奇妙的眼神看着他,张涛迷惑不解的问:“你怎么用这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张涛,你昨天是不是做了一个梦,梦见你回家见到妈妈了,然后你恳求妈妈不再送你去寄宿学校,妈妈答应了,你非常高兴,一个劲的亲妈妈,对么?”“你怎么知道我的梦?”“好你个不害臊的张涛,昨晚你可把我害惨了。你昨晚一个劲的亲我,我越推你你搂得越紧,还一个劲的亲我。”“一听到这我的脸羞得全红了。”
没想到,晚上给同学叫妈,还能引来这么多同学的喜欢。就这样,是我轻轻松松的打破了这个习惯。
我推荐的这本书怎么样怎么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书,在我小时候不经意间迈着轻盈的脚步款款而来,走进了我的心中。每一次读书,读到高兴时,我会随着它手舞足蹈;而读到伤心处,我也会潸然泪下。这些瑰丽的艺术珍品——书,使我如醉如痴,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曹文轩的《草房子》。
金色的草房子,苦香味的艾地,无边的芦苇丛......这便是曹文轩笔下的《草房子》,这便是《草房子》中的油麻地。顽皮又善良、坚强的桑桑,倔强而又有着自尊的陆鹤,文静秀气的纸月,自立顽强、不言放弃的杜小康这便是油麻地中的孩子们。这是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也是一本让我刻骨铭心、不断被感动的一本书。
文中让我最为难忘那是杜小康。他本是一个衣食无忧的孩子,可是却经历了重大的变故,家境一落千丈,还欠了许多债,他只能放下心爱的书本,担起了家庭的重担,年少的他承载了太多太多。这,便是生活中对他的一大考验,正是因为这考验,他才学会了成长,才有了桑乔校长的那一句“:日后,油麻地最有出息的孩子,也许就是杜小康!”的确,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小到一个个人都要经历大大小小的考验,但最重要的就是要学会坚强,因为生活的考验是残酷的,是不能回避的。只有坚强,去坚持,去超越今天的自己,去攀爬明天的巅峰!人只要战胜了自己,即使乘风破浪之后也没有成功,但是却可以一心向着目标,那整个世界都会为你让路,你才能成为一名人生旅途上合格的“应试者”。
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草房子》,这本书让我时时刻地问自己:“今天,你坚强了吗?今天,你努力了吗?今天,你战胜昨日的你了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4
前阵子爸爸给了我一本书,他说让我好好读,我会受益匪浅,于是没事我就看看,这一看,从此我便被这本书深深吸引住了,这本书就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保尔·柯察金,是以他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展现了从1915年到1930年前后苏俄广阔的历史画面和人民的艰苦卓绝的斗争,塑造了保尔·柯察金这一无产阶级英雄形象。他当过童工,从小就在社会最底层饱受折磨和侮辱。后来在朱赫来的影响下,逐步走上革命道路。其后他经历了一系列的人生挑战,半无论是战场上的搏杀、感情上的波折、还是疾病的折磨,都没能使他倒下,反而是他更坚强,从不向命运屈服,而是克服困难。
他的这些精神都让我佩服,但更让我为之震撼的是他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时从没想过放弃生命,而是用它那顽强的毅志开始了文学创作,最后获得了成功。
我遨游在保尔的精神世界里,不觉受到一种激励。保尔以自己热爱生活、坚韧不拔的人格魅力,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人生哲理:人是要有精神的。
人作为灵魂与肉体的合体,固然离不开物质这一基础。如果一个人连生存的可能都没有,别的一切也就无从谈起。物质可以让你的衣食住行得到满足,但不能满足精神上的愉悦。在现在,有些人在穷时拼命地追求金钱,而满足后却又觉得“真没意思”,除了钱什么也没有。但精神对于人的作用却与物质完全不同,他不是让你吃饱穿暖,而是指引人生前进的方向;它能使人们在紧张中不知疲倦,在逆境中有奋起的勇气,在绝望中产生新的希望。
这本书真切的让我感受到今天的好日子来的是多麽不容易,作为年轻的一代我们一定要把握现在,用坚强面对未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5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从小就喜欢读书,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是《安妮日记》。
第一次见到这本书时,只是觉得封面好看,封面是一个小女孩儿身穿粉色衣服在那里跳舞,作为一个小女生,这本书立刻引起了我的好感。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发现书中的每一页都是彩色的,每一段话的旁边都有名师点金呢!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犹太人,安妮弗兰克,他出生在德国的法兰克福,他还有一个姐姐,安妮热爱写作和阅读,她还给自己的日记本取了一个名字,叫“吉蒂”。
1942年7月,为了躲避法西斯对犹太人的残酷迫害,安妮一家躲藏到了公司大楼一个很隐蔽的房间里,她们一家在这里生活了25个月,在这见不到阳光的日子里,安妮一家没有自由,连生命都掌握在别人的手中。如果是我,那我每天肯定心情很烦躁,但安妮不同,面对苦难,她没有绝望,在日记本里记下了成长中的困惑、期待、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她用勇敢的字迹控诉了法西斯邪恶的战争,描述了战争对人们带来的灾难,可上天就像和安妮有仇,把这位花季少女的生命夺走了。1944年8月4日上午,因遭人举报,密室里的人全部被逮捕,被转送到波兰的一个集中营里,后来安妮和姐姐被解送到德国的一个集中营,由于卫生条件极差,后来爆发了伤寒,安妮和姐姐就在那里离开了人世,安妮曾说过我要活下去,在我死后也继续活着,她的愿望实现了,同她的作品长存不朽。
通过这本书,我被安妮微笑面对逆境的态度深深地打动了,遇到困境时,我们应该也要用坚强的心去面对,去克服,相信我们会走出一个个困境,用强大的心去迎接更加美好的明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6
书是一朵玫瑰,能够散发出沁人的香气;书是一条小船,可以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无言的老师,教会了我们无穷的知识。自从懂事以来,我看了很多书籍,其中有一本是我最喜欢的书——《哈佛家训》。这本书涵盖面比较广,讲述了关于友谊、友情、梦想、感恩等故事,运用了许多哲理故事,编织了一张爱的网,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受益非浅。
书中有个令我印象最深的事《5分钟》这个故事,它主要讲了美国诗人、小说家、钢琴家爱尔斯金充分利用短时间的故事。在他14岁的时候在学习练钢琴,老师问他:“你每天练习钢琴多少时间?”他回答每天至少半个小时。老师说这样不行,你要学会养成利用短时间练习的习惯,应该做到一有空就去弹琴,要学会用5分钟的时间练习,把练习时间分散在一天里,弹琴就成了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后来,爱尔斯金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他想兼职写作,但是上课、阅卷、开会等事情把他的时间沾满了,差不多两年的都没有时间动笔写东西了。一天,爱尔斯金想起了卡尔。华尔德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5分钟时间,就要充分利用起来。爱尔斯金每当有空闲的几分钟,他就坐下来写一两百个字或几行字,一学期下来,他已经积累了很厚的一沓手稿了。
爱尔斯金利用积少成多的方法,将无数个几分钟的时间进行充分利用,造就了他在文学界、钢琴界的地位。这也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阅读了《哈佛家训》,让我从中感悟到了学会利用短时间的重要性,我们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不要让时间白白的从我们身边流失了。只有懂得充分利用时间的人,才可以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7
要问我喜欢的书是什么,那可还真多,但若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答案就只有一个,那就是《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出了名的作品。那么是什么故事能够让我深受喜爱呢?就让我们一起去阅读下面的故事吧。
在我读三年级的时候,我不喜看书,因为我觉得看书一件很无聊的事,但在下课时,我总是能听到我们班的同学在说:“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实在是太好看了!”“不就是一本书嘛,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在心理默默地说。
有一次,我实在是太无聊了,就只好去听同学们讲故事,听着听着,我就入迷了,我忍不住问讲故事的同学:“这本书的书名是什么呢?怎么这么好听。”她们异口同声地说:“就是《狼王梦》呀!”我惊呆了,说:“《狼王梦》真会有这么好看吗?”她们又说:“你又没看,你怎么知道。”
我回到家中,叫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狼王梦》,我翻来翻去只能看见一大堆字和几张黑白的图片而己,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好看,妈妈对我说:“买回来了,就要看!你不要只看图片,要看里面的内容,特别是里面精彩的内容更多看看、多读读,慢慢地,你就能体会到看书的乐趣了。”我只好安安静静地继续看书了,刚开始看的时候,我仍旧感到很无聊,但看了几个章节后,我发现开始有点喜欢这本书了,在文中,作者把动物写得栩栩如生,让你感到像是走进了故事中。
随着我看书的本数逐渐增多,我的课外知识也丰富了很多,学习成绩也慢慢提高了!这让我明白了读书的意义:一个人看再多的书,也可能比不过你仔细地看一本书得到意义深刻。你,明白了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居于英国萨里郡小惠金区女贞路4号楼梯下的储物间的男孩哈利。波特,他自幼父母双亡,他和他的姨夫德思礼一家,还有表哥达力。德思礼一起生活。他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他经常被达力欺负,没有人和他做朋友。
某天,他收到一封信,却被姨夫百般阻拦看信,姨夫也使出了浑身解数阻拦,却不能阻拦哈利波特看信。他从信中得知,他被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录取了。不仅如此,学校还派人来接他,他从派来接他的巨人海格那里知道,他的父母被黑魔王“伏地魔”所杀,而他自己却大难不死。
哈利还从海格那里知道了许多魔法世界的事情:对角巷、古灵阁、破釜酒吧、魁地奇球……
哈利波特于九月一日登上了去霍格沃茨的列车,在学校里,他交了两位很好的朋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还成为了学院魁地奇对的找球手呢。
一次,哈利偶然知道了“魔法石”;还知道了伏地魔想偷走它。哈利、罗恩和赫敏偷偷穿过藏魔法石的活板门,成功阻止了伏地魔得到魔法石。哈利还从校长邓布利多的言语中得知自己有一个不可思议的命运……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就像一幅栩栩如生的画卷,描绘了一个生动、真实的魔法世界;而且本书的细节处理的十分到位,不会前言不接后语;再者,这本书的情节跌宕起伏,令人不忍释卷,读完后大呼痛快。
本书续集,如《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都十分有趣、好看,在此我也推荐给大家阅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9
我爱看的书很多,有《爱的教育》、《智慧公主马小岚》、《淘气包马小跳》……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杨歌和他拇指一样的爸爸。杨歌的爸爸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人?你一定会感到奇怪,其实,杨歌的爸爸原来和别人的爸爸一样,是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儿,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每骂他一次,他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爸爸变成拇指小人儿后,整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监视杨歌的一举一动。在这本书里,杨歌的爸爸是个发明家,他发明的每一样东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个普普通通的机器可以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小小的飞碟可以载人回到过去,去到未来……每一个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杨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发明,那就是身体调换机,杨歌可以随便和别人调换身体,比如,和吴奶奶家的小猪调换身体,和数学老师调换身体,和尖子生陈雪虎调换身体。……这些,都让我感到惊讶,心里总想:这么厉害的发明,如果把它借给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调换身体,再享受一下婴儿时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闹闹,让大人们整天围绕着我,想方设法哄我……因为有了身体调换机,杨歌还保住了准备大战的A国和B国,你说有趣不?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丰富动人的内容;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有趣好玩的发明;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带给了我许多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0
我读过很多很多的书,有《安徒生童话》,有《伊索寓言》,有《老人与海》……但我最喜欢的却是《十万个为什么·宇宙探索》。因为我本身就对宇宙方面的知识有很大的兴趣,而这本书讲的全是有关宇宙的知识,这更加让我对它爱不释手。
这本书详细地介绍了黑洞、陨石、八大行星以及彗星和恒星还有大气层和太阳等相关知识。通过阅读,我了解到黑洞是一种特殊的天体,它能将一切东西都吸进去,就连光也没办法逃走。我知道了八大行星分别是地球、金星、木星、火星、土星、水星、天王星、海王星。我还知道了原来完整的彗星由彗核、彗发和彗尾三个部分构成。我也明白了恒星是一种会发光会发热的球体,而我们最熟悉的太阳就是一颗恒星。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书中关于外星人的猜想,正因为外星人充满神秘的色彩,人类还设想出了多种外星人的形象,尽管大家对外星人描述的多种多样,但由于缺少有力的证据,还不能对外星人的形象做出一个准确的描述。由此看来,还是要依靠我们好好学习去进一步探索了。
《十万个为什么·宇宙探索》这本书不仅让我学到了新的知识,也让我学会了从科学的角度去认识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它告诉我地球上不仅仅有我们看到平凡事情,也有许许多多依靠现在的科学技术还不能解释的谜团。不过,只要我们在今后的生活中努力探索和发现,我相信总有一天这些迷团会被我们揭开。而我,也会朝着这个方向发展,希望有一天,我能亲自解开宇宙谜团!
一本好书,正似一位挚友,你可以与它进行心灵的对话;正似一名良师,引你步入理想的殿堂。《十万个为什么·宇宙探索》恰好就是这样一本书。我怎能不喜欢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1
书是一朵玫瑰,能够散发出沁人的香气;书是一条小船,可以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无言的老师,教会了我们无穷的知识。自从懂事以来,我看了很多书籍,其中有一本书我最为喜欢——《哈佛家训》。这本书涵盖面比较广,讲述了关于友谊、友情、梦想、感恩等故事,文中运用了许多哲理故事,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受益匪浅。
书中有个令我印象最深的故事——《5分钟》,它主要讲了美国诗人、小说家、钢琴家爱尔斯金充分利用短时间的故事。他在14岁的时候学习练钢琴,老师问他:“你每天练习钢琴多少时间?”他回答,每天至少半个小时。老师说这样不行,你要学会养成利用短时间练习的习惯,应该做到一有空就去弹琴,要学会用5分钟的时间练习,把练习时间分散在一天里,弹琴就能成了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后来,爱尔斯金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他想兼职写作,但是上课、阅卷、开会等事情把他的时间占满了,差不多两年的都没有时间动笔写东西。一天,爱尔斯金想起了卡尔。华尔德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5分钟空余时间,就要充分利用起来。于是每当有空闲的几分钟,他就坐下来写一两百个字或几行字,一学期下来,他已经积累了很厚的一沓手稿了。
爱尔斯金利用积少成多的方法,将无数个几分钟的时间进行充分利用,造就了他在文学界、钢琴界的地位。这个事例也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阅读了《哈佛家训》,让我从中感悟到了学会利用短时间的重要性。我们应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碎片”时间,不要让时间白白的从我们身边流失了。只有懂得充分利用时间的人,才可以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2
每个人都渴求知识,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我也拥有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
我的书架上摆着许多有趣的书。有《西游记》、《岳飞传》,还有《水浒传》、《中华上下五千年》等内容精彩的书。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三国演义》。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是这本书的卷首语,也总领了全文。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在一个天下大乱的时代,涌现出了这样一批英雄人物:有阴险狡诈、善用用人的曹操;有武艺高强、人称“美髯公”的“义绝”关羽;还有足智多谋、九伐中原的“智绝”诸葛亮——不管是什么人,都深受我的尊敬。
在这本书中,我觉的最值得一说的还是关羽了,他被后人称为“武圣”,是忠义的化身,他一生从未失败过,不过他有一些傲气,最后还是被吕蒙白衣渡江所俘虏了,为此我深深地对关羽感到惋惜。历史上有很多关于他的事迹,有千里走单骑、华容道义释曹操、过五关斩六将、水淹七军等千古佳话,他的这些事迹被我们时代相传。
我认为最遗憾的就是张飞了,他英勇善战,一生杀敌无数、豪放不羁。但因为对将士们脾气不好,不是惩罚就是打骂,因而让这一代豪杰竞死在两个无名小卒的手中!
“得民心者得天下”。曹操和孙权靠天时和地利成就霸业,只有刘备是靠民心雄霸一方的,但他由于一次错误的决定,让陆逊火烧连营七百里,失去了复兴汉室的良机,让晋国成了笑到最后的胜利者。
《三国演义》让我领略到了三国鼎立时期的豪情壮志和黯然离别,也让我明白了和平的必要性。
三国啊,我为之赞叹的三国!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三国演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3
这本书在文学史里叱咤风云,一说出来众所周知。想必大家都猜到了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以洪太尉请张天师时放出了一百零八个妖魔为一个完美的开头。接下来,讲的是一百零八个好汉聚集在一起,尽忠报国的事。当时皇帝只听一些奸诈小人的话,却不去听正人君子的良言。高俅是一个无恶不作、下流无耻的人,就因为蹴鞠踢得好当上了大官。谈到高俅,大家第一反应就是觉得宋江心太善良。宋江怎么个善良法儿呢?原来,梁山好汉把高俅抓上了山,认为把高俅放了会得到朝庭招安。看到这里,我不禁长叹一声,宋江应该把目光放长远。高俅这个人奸诈的很!他恩将仇报。当宋江等人南征方腊后回梁山,人数所剩无几,伤亡惨重。武松虽活了下来,却成了一位“独臂天王。”宋徽宗在宋江征方腊回来之后赐了宋江御酒,高俅竟在宋江的酒里下毒,宋江死前叫李逵也喝有毒的御酒,两人双双中毒而亡。高俅等奸臣召卢俊义回京,把水银放在御膳里,卢俊义坐船回庐州,途中失足落水溺死。可惜呀,可惜!卢俊义这种有勇有谋的“美男子”就如此与世界说Beybey了!
《水浒传》里有两个人物被描绘得栩栩如生,那就是最早出场的梁山泊头儿晁盖和神机妙算的军师——吴用啦!晁盖是一个为人正直,一心为别人着想的人。东村闹鬼,他把石塔搬到了东村。东村不闹鬼了,南村闹鬼,他又把宝塔搬到了南村。因此,他有“托塔天王”之称。吴用在大多数故事情节里都很有用,如:智取生辰岗、钩镰枪破连环马和三打祝家庄。
《水浒传》引人入胜、特点突出。《水浒传》就讲到这儿,要反复地津津有味地去品读这本叱咤风云的文学宝库,读懂了就等于得到一大笔财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4
有一句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多读一本书,就多一条活路,比如说你出去野生的时候,你这时看了一本关于在外出的时候遇到危险如何自救?这时你就又多了一条活路。
我就很喜欢一本书本,书的作者是张天翼这本书就是围绕着主人公王宝的南柯一梦展开,虽然就是一个比较低年级的人读的一本书,但是我也觉得张军爷爷写的十分的好,能让我进入到这个书中的画面里去,读到哪就想到哪,这个画面就不由得在我的脑子里呈现出来。
他和宝葫芦的相遇是在一次钓鱼当中,有一天王葆他去钓鱼的时候,十分意外的捞到了一个宝葫芦,这个宝葫芦可以帮他实现很多的所有的愿望,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想要吃的就会有许多好吃的出现在他的面前,里面的其中一个故事,让我替王葆同学捏了一把汗。
这个故事的小标题名字叫考试风波,有一天,王葆来到了教室,第一杰克要数学考试,王宝不知道,第一节课要考试,而且最近的心思也没有放在学习也没有复习,一题也不会,于是王葆盯着面前,那张白白的卷子,一题也没有,难不成宝葫芦坏了?王葆生气了,这时刷刷刷地一阵笔声,三个同学把卷子交了上去,但是这时卷子突然出现在了王堡的秘密,面前上面他的那张卷子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原来是宝葫芦使用了魔法偷了同学苏鸣风的试卷写上了王葆的名字这让王葆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和同学的嘲笑。
读一本书就多一条活路,我很喜欢张天翼爷爷写的这本书能让我学到关于童话的知识书这种东西多读只会越来越好,我想起了毛爷爷说的一句话,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5
人没有了书籍就像鸟儿没有了翅膀,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从幼儿园到现在书一直是我们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是我们随身携带的老师,不知不觉地给我们知识,带领我们成长。
随着我们年龄的增长我们读的书也会越来越多,最近看过的书能打动我,让我爱不释手的一本书要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了。
积极乐观的海伦。主人公海伦是一个盲人,但她并没有因为自身的缺陷而自暴自弃,在老师的鼓励和引导下努力学习开心的生活,正是她的自信、拼搏考上了心意的大学,开启了美好的生活……
勤奋好学的海伦。由于她不能记录老师课堂讲的笔记,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快速轻松的学习,当别的孩子下课玩耍的时候,当别的孩子放学回家的时候,她却在用心地听老师一点一滴的讲给她听,她觉得时间很珍贵,每一分没一秒都要珍惜。所以她取得的优异成绩要比普通孩子付出几倍的努力!
热爱书籍的海伦。不知不觉的学习中海伦越来越爱看书了,尽管这需要莎莉文老师唇读帮助,仿佛只有书能给她源源不断的能量,给她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温柔善良的老师。海伦是不幸的但同时海伦又是幸运的,因为他遇到了她人生的贵人——莎莉文老师。是莎莉文老师及时的给了海伦一双温暖的手,给了她生活和学习上无微不至的照顾,宁愿牺牲自己的时间无怨无悔地帮助海伦。
这是一本非常好看的励志书,我由衷地敬佩无私奉献的莎莉文老师,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个老师至高无上的精神,教会我们学会去爱。盲人海伦锲而不舍、勇于拼搏的画面时常闪现在我眼前,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作为现在有着优越条件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6
要说起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要从谢谢老师开始。
因为学校为了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开放了图书馆,让我们可以借书读。我读了图书馆的书之后,就喜欢上了,就让妈妈给我买书,说来也奇怪,你只要看一本书,厂家就会再给你推荐一些,妈妈买完书,厂家就推荐了一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如果历史是一群喵》。
你们可能觉得这个名字非常好笑,历史是喵?怎么表达?但从我开启书的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并没有那么简单。知道我翻开书我才知道,这本书是用了漫画的形式来创作这本书的。以前什么《三国演义》、《水浒传》什么的,里面的人物长得也分不清,而它呢,却是用了猫咪来当人物,乱指一个就知道叫什么名字。猫咪让死板无聊的历史充满了乐趣,主编用了可爱又流行的动作、表情、语言,让我不得不对主编五体投地。
别以为这点东西就没有了,他还有一个别的书里没有的东西—魅力无限。像《狼王梦》、《混血豺王》等一些书看完就不想看了,因为读过一遍就知道在讲什么,没有什么必要再看,最多看看精彩句段就行了。但是那本书不一样,它讲的历史看一遍可能会理解知道一些的,而不知道的就一扫而过,但是看完之后还会在想看,难免就想多读几遍。
别以为这本书就是几句话,几副图片,就没有了,NO,NO,NO,其实这还是从原古文那里解释出来的意思改编的,故事有趣、新颖,有的还把古文都给附在一边了。
《如果历史是一群喵》的主编,我猜您一定是位博学多才、聪明伶俐的人,不然,怎么可能把死板无聊的历史编的这么有趣、好玩儿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7
最近,我在图书馆中看到一本书,而且是我最喜欢的书,我一直都很想借,可是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借上。这次,我终于借到这本书了!你们想知道那是一本什么书,可以这样的吸引我吗?哈哈,那就是——《秘密花园》!至于这是一本什么类型的书,主人公是谁,以及主要写了哪些内容,且听我慢慢道来。
《秘密花园》是属于“最畅销的世界名著阅读系列”,应该是小说类型的图书。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玛丽,她是一个出生在印度的英国小女孩,从小父亲不在身边,母亲无心照顾她,一群仆人对她言听计从,这让她养成了“公主脾气”,几乎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但世事难料,玛丽的父母因为霍乱去世了,从她一出生就照顾她的奶妈也去世了,幸免于难的她被送到了英国叔叔家中。这本书中其他的人物分别是叔叔家照顾她的仆人玛莎,玛莎的弟弟迪肯,花园里的花匠季元本以及叔叔的儿子柯林。
这本书主要写了,玛丽无意中从仆人玛莎口中得到一个秘密——婶婶最爱的花园,叔叔因失去心爱的婶婶,把花园封锁了10年,这让玛丽好奇了,于是她开始了探寻之路。一次偶然的机会,玛丽走进了这个花园,并结实了好朋友——迪肯和花匠季元本,还认识柯林,柯林整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每天都想着自己就要死了,遇见玛丽之后,他学会了而面对,不再逃避,他们一起分享着花园里的快乐。直到玛丽的叔叔因为想念妻子,走进花园,看见以前病怏怏的儿子,竟然变成了一个健康快乐,充满欢笑的男孩。
听了我的介绍,大家是不是迫不及待的想见到它了,那还等是么呢,快去找它吧!记得它的名字叫——《秘密花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8
真好!我有一本英国笛福与崔钟雷编写的《鲁宾逊漂流记》,它在我不计其数的书籍中,最受钟爱的。
初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让我知道了书的大概内容,本文讲述一个英国人,从小有着航海梦。长大后遇到了机会,多次出海没有一次没遇到风暴,其中一次风暴把他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就在这个岛上生存了下来,他盖了“房子”,养了牲畜,有了佣人……他就这样在这里住了二十八余年,背井离乡三十五余年,最终返回故乡的故事。
为什么我那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呢?因为鲁滨逊在无人岛上生活了近三十年,三十年啊!足以挫败一个人求生的意志,而鲁滨逊却生存了下来,而且在岛上拥有了无尽的“财富”,他的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
为什么我对鲁滨逊那么敬佩呢?因为读到了“谁的脚印”这一章节时,鲁滨逊不畏强敌,救下了一个白人,给他起名“星期五”,他那勇敢、有爱心和极强的正义感,难道不值得我对他敬佩吗?
为什么我那么赞扬他的精神呢?因为他很坚强。如果他在求生的过程中,没有半途而废、轻言放弃,否则,他还会得到求生的机会吗?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去赞扬吗?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和启迪也是极大的。
读书前,我的意志极其薄弱,会轻易放弃,会轻易说“不”。读书后,我的意志变得开始坚定,别人与我争论时,我会坚持自己的见解观点,遇到困难不会轻易放弃。只要有一丝希望,我都会紧紧抓住。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正是吗?一本好书可以使一个人受益终生。“书”让我懂得了太多深刻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9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所以我们要多读书,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最喜欢的书是明朝作者施耐庵的那本关于“官迫民反”的长篇小说——《水浒传》。
《水浒传》讲述的是梁山108好汉从聚义到招安最后走向灭亡的故事,讲述了一个肮脏的金钱社会。其中有些人物让我印象深刻:腹有韬略、眼光深远的及时雨——宋江,有勇有谋的小李广花荣,英雄形象的花和尚鲁智深,还有武功高强的豹子头林冲……这些人都描写得栩栩如生,读完也使我更加敬佩梁山好汉。
《水浒传》中多次提到官人用钱收买工人来陷害好汉们,更加体现当时“官迫民反”用金钱来买良心的肮脏社会。最后许多好汉不得不上梁山落脚,为了生存也“打家劫舍”,但与平常的土匪有很大差异,他们个个武艺超群,劫富济贫,让山寨名声大振。好汉们聚义之后“替天行道”,直到宋江主张招安之后,就走向了灭亡。
我们今天的社会,没有人敢欺压百姓,人们安居乐业,但是在那时被官员们逼得无路才有了今天我们口中说的梁山好汉。就拿林冲来说吧,林冲原来是八十万禁军教头,因被高俅欺骗误入白虎堂,被判死罪,在其它人帮助下减轻了罪,可是又差点被三个人陷害,林冲一口气杀了那三个人,因为杀了人,官府出三千贯钱捉拿林冲,因此林冲走投无路只好去梁山泊入伙。
这本“官迫民反”的长篇小说《水浒传》讲了在黑暗社会中,被逼无奈才沦为草寇的这么有气概的好汉们的故事,我很敬佩他们,因此《水浒传》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法国作家维克托。雨果的《悲惨世界》。
这本书的故事内容十分丰富、精彩,它讲了一个囚犯冉阿让出狱后的故事:冉阿让因为在狱中没能安分守纪,多次试图越狱,最后只拿到了黄色护照,街上的旅馆都不敢接受他。饥寒交迫的冉阿让在无奈之下投奔了神父。没想到神父帮助了他,冉阿让决定做一个好人,以报答神父的救命之恩。没想到巴黎警察署仍念念不忘冉阿让,决定将冉阿让再次返回大牢,冉阿让只好开始了他的流亡生涯……
在这本书中,冉阿让遇到神父后开始行善,摇身一变,变成了令人尊敬的市长,开始救济贫民,却因巴黎警察署的一位警探而再次踏上流亡生涯。在一次革命战争时,他救了一心深爱自己养女的一位资产阶级贵族,感动了那位一直追踪他的警探,使那位警探开始怀疑自己的世界观。冉阿让因为一时的疏忽而让他跳河自杀。在良心的谴责和失去养女的痛楚下,冉阿让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在这本书中,有许多情节令我感动,当冉阿让救了贵族时,我看到了希望,一种仿佛将他的任务和祖国的未来全部托付的希望;当冉阿让的养女要和贵族结婚时,我感到了放心,一种将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依托给自己最信任的人时的放心……
《悲惨世界》也生动形象地还原了法国在封建时代的黑暗:人贩子与杀人者在马路上大摇大摆的晃荡,革命力量在政府军的镇压下死伤无数,但冉阿让并没有被社会的黑暗吓倒,他看见了曙光,他获得了新生!
《悲惨世界》令我难忘,我难忘冉阿让的善良,难忘冉阿让的见义勇为,难忘冉阿让的不灭希望!
我喜欢《悲惨世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1
《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我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传世佳作,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之一。
这本书讲了一百零八个好汉行侠仗义、替天行道的故事。里面的好汉由三十六天罡与七十二地煞组成,他们性格迥异,各有其长:山主宋江能收服人心;军师吴用智谋超群;行者武松敢做敢当;大刀关胜、豹子头林冲武艺高强;小李广花荣百步穿杨;没羽箭张清飞石百步击人;花和尚鲁智深为人爱打抱不平;黑旋风李逵有万夫不当之勇在这些英雄人物当中,我最喜欢的是小李广花荣,他“齿白唇红双眼俊,双眉入鬓常清,细腰宽膀似猿形”,好一副俊俏模样。花荣不仅颜值高,而且武艺超群,“能骑乖烈马,爱放海东青,弓开秋月分明,箭去似寒星。”他的箭术强到能将百步外的小绳子射断,简直神了!他不像武松太铁血,不像李逵太野蛮,不像鲁达太刚烈,也不像杨志太倒霉。花荣是儒将和武将的融合,我很崇拜他。
《水浒传》里还有许多引人入胜的情节,在我看来,三打祝家庄是梁山诸多战争中打的最精彩的一战:从石迁偷鸡,宋江出征,石秀、杨林探庄,小李广射灯,扈三娘捉王英,林冲擒扈三娘,孙立入庄,花荣战祝彪,孙立使木马计,到大破祝家庄,梁山好汉们英勇机智、团结一心,不怕牺牲的精神表现得淋漓尽致。唯一令人遗憾的是,战争结束后,扈三娘便被许与好色的矮脚虎王英,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虽然《水浒传》的结局让我唏嘘不已,但我仍然对此书爱不释手。《水浒传》让我懂得了不少道理,它是我的哲理启蒙老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2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对我们影响非常大。今天,我要为大家推荐一本书,它名字叫:《将来的你一定会感谢现在努力的自己》。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为梦想而奋斗的名人故事。在这本书中,我有两个故事感悟非常深。第一个讲述的是在美国的一位商人因为自己家里的事情而担心,但是这位商人不想让员工知道,于是,就把这件事瞒着。终于有一天,员工知道了这件事,就不用心干活了。这一个月销售业绩一直往下滑,经理看不下去了,才召开了会议。在会议上经理请了一位鞋匠给经理擦鞋,员工们个个目瞪口呆,经理边擦边说:“你们干好了自己的工作,就会得到相等的报酬,那如果你什么都不做,你们只会是没有用的人。”说完就拿出2美元给了鞋匠。员工听了这番话,又恢复到原来的态度,认真工作了。通过了这件事我感悟出:我们应当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要在乎别人的话语。
这第二篇事情呢,是说一个妇女在晾衣服,她的宝宝在阳台玩着玩着就掉下去了,妈妈看见了疯一般地从楼梯上跑了下来,只用了零点几秒就接住了宝宝。当一位记者采访她的时候,她就说:“我也不知为什么有这么快的速度,我只想用我最大的努力来接住我的宝宝。”我想,只有母爱才会创造这样伟大的奇迹吧!。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常常给我带来鼓励和勇气。
这本书让我知道,我们应该用最大的努力来完成我们认为的不可能。现在干什么活人们都抱怨不容易,其实只是没有努力而已,只有吃了苦,我们才懂什么是甜。
这些好书会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灵,像朋友一样陪伴我们的人生,你们想看这本书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3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从地球到月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本文学小说——《从地球到月球》。作者是法国著名的小说家儒勒·凡尔纳。出版社是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封面是黑色的,里面有一幅小图,小图里是一片星空,中间有个大大的月球,月球上有一架中型月球车,月球的最后面还有一个地球。这幅画面看起来会给我们带来一种神秘的感觉,你也会想迫不及待地想翻开这本书看看讲什么故事。
《从地球到月球》主要讲美国南北战争结束后,巴尔的摩城大炮俱乐部(这是大炮发明家的俱乐部)主席巴比康提议向月球发射一颗炮弹,建立地球与月球之间的联系。法国冒险家米歇尔·阿尔当获悉这一消息后建议造一颗空心炮弹,他准备乘这颗炮弹到月球去探险。巴比康、米歇尔·阿尔当和尼却尔船长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乘这颗炮弹出发了。但是他们没有到达目的地,炮弹并没有在月球上着陆,却在离月球2800英里的地方绕月运行。
书中的主人公巴比康和两位朋友团结一致、积极探索生活的未解之谜。而且还很勇敢,不怕危险,竟敢乘坐着炮弹飞向太空,也不怕会就此牺牲性命。巴比康更有着丰富的想象力,竟然能想出乘坐一颗炮弹到月亮上去探险。当然,通过众多人的努力,这个看似“不可能”目标终于实现了!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任何“不可能”的事情,只要自己想到了,并且去试着做一做,用去全部的精力去解决它,就一定能成功。
读了这本书后,既让我增长了知识,又让我懂得了做事有目标,干什么事都学会坚持,从一次次的失败中站起来,胜利就在我们的眼前的道理。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希望同学们有机会也看看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4
“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一有空我就喜欢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就是法布尔的《昆虫记》。
法布尔是有名的昆虫学家,他要把昆虫放到自己的家中,用好奇的双眼来仔细观看昆虫怎么生活、觅食、筑巢、吃东西等等。他还研究过很多比蚂蚁还小的昆虫。
大自然原本就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书,它总是带给我们无尽的美好。法布尔的《昆虫记》带我在昆虫王国中畅游,那里有会唱歌的蝉;有能干的水泥匠舍腰蜂;有卖力滚着粪球的蜣螂;有美丽绚丽的大孔雀蛾;有不停织网的圆网蛛等等。我现在就带你去法布尔的昆虫王国中看一种叫蜣螂的清洁工。
蜣螂在六七千年以前,被农民在浇灌农田时发现,它每次都要滚着一个大圆球似的东西,被认为是地球的模型,因此被人误认为它非常神圣不可侵犯,所以就称它为“神圣的甲虫”。那个圆球只不是是在路上的垃圾而已,被人说是昆虫王国的清洁工。
我因为不相信昆虫有如此的本能,我就研究了一下。我在外面找了很长时间,终于找到了一只大蜘蛛,我把它养在一棵树上。几个星期后,它在树上织了一张网,来捕食昆虫。我把一只死掉的黑昆虫放在网上,可是蜘蛛没有来吃掉食物,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动了一下网,蜘蛛立刻跑了过来把黑色昆虫吃掉了。我以为是昆虫太小了,我就又把一只死掉的大孔雀蛾放在上面,还是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又动了一下网,蜘蛛立马又爬了过来,我这时知道蜘蛛是用网来听有没有食物的。昆虫世界真是奇妙呀!
“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开了一扇窗户。”《昆虫记》打开了昆虫王国的窗户,让我看见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多姿。
一、书籍简介
《战争与和平》是俄国作家列夫·尼古拉耶维奇·托尔斯泰创作的长篇小说,也是其代表作,创作于1863—1869年。
该作以1812年的卫国战争为中心,反映从1805到1820年间的重大历史事件。以鲍尔康斯、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和库拉金四大贵族的经历为主线,在战争与和平的交替描写中把众多的事件和人物串联起来。
作者将“战争”与“和平”的两种生活、两条线索交叉描写,构成一部百科全书式的壮阔史诗。《战争与和平》的基本主题是肯定这次战争中俄国人民正义的抵抗行动,赞扬俄国人民在战争中表现出来的爱国热情和英雄主义。但作品的基调是宗教仁爱思想和人道主义,作家反对战争,对战争各方的受难并都给予了深切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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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1805年,在拿破仑率兵征服欧洲之后,法国和俄国之间也发生了战争。可是在俄国上层社会,人们的生活依旧恬静悠闲,社交舞会照常举行。青年公爵安德烈·保尔康斯基把已有身孕的妻子交给退隐于领地“秃山”的父亲及妹妹玛丽娅之后,就担任库图佐夫将军的副官,向前线出发去了,他希望这次战争能为自己带来辉煌与荣耀。
安德烈刚刚留学归来的好友皮埃尔·别祖霍夫,是莫斯科数一数二的资本家,是社交界的宠儿。居心叵测的监护人库拉金公爵看到这一点,便企图把美貌但品行不端的女儿爱伦嫁给他,结果计谋顺利达成,可这桩婚事实在不幸之至。同年11月,安德烈所属的俄军在奥斯特里茨之役战败。安德烈历尽种种艰难后回到秃山。是日夜晚,妻子莉沙正好产下一名男婴,但她却在分娩时死去了。安德烈陷入孤独和绝望中,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已告结束,便下定决心终老于领地。另一方面,婚后不久的皮埃尔发现妻子爱伦与好友多勃赫夫之间存在暖昧关系,为了保护自己的名声,他与多勃赫夫进行决斗。在幸运地击倒对方后,皮埃尔即与妻子分居,他也陷入了善恶和生死问题的困扰之中。不久,皮埃尔加入了共济会,得出了一套生活的哲学。他又怀着宽宏大量之心,接回了妻子。
1807年2月,俄奥联军在埃尔劳与法军进行了一场残酷的鏖战,双方损失都很惨重。6月拿破仑与沙皇签署了和平协定,暂时的和平生活开始了。1809年春天,安德烈因贵族会之事而去拜托罗斯托夫公爵。在公爵家里,他立即为充满生命力、美丽动人的公爵的女儿娜塔莎所吸引,娜塔莎答应了他的求婚。但秃山老公爵认为她不够富有,年龄太小而加以反对。最后双方相约一年后成婚。不久,安德烈出国了。娜塔莎伤心地答应等待一年,却又无法忍受寂寞。她结识了爱伦的兄弟阿纳托尔。在他的诱惑下,两人决定私奔。至此,她与安德烈的婚约宣告无效。这对安德烈骄傲的性格是一次极其沉重的打击,为此他痛苦不堪。然而由于军务缠身,他对此事又渐渐淡忘了。
1812年,拿破仑率先撕毁原来的和平协定,指挥军队跨过涅曼河,俄法两国再度交战,年迈的库图佐夫将军决心阻止法军继续向前推进,但由于战术失误和其他原因,并未使俄军毕其功于一役。战役还不断进行着,双方损失都很惨重。最后,俄法军队在博罗狄诺展开了一场异常激烈的争夺战。显然,这是俄军所进行的最糟糕的战役。库图佐夫不得不痛心地宣布军队无力保卫莫斯科,拿破仑则作为胜利者进抵又一座空城。安德烈在博罗狄诺战役中身负重伤。罗斯托夫家将原本用来搬运家产的马车,改派去运送伤兵。娜塔莎意外地在伤员中发现了奄奄一息的安德烈。她向他谢罪,并精心地看护他。彼此间又旧情重萌,但为时已晚。安德烈伤口恶化,不久即在睡梦中逝去。
皮埃尔留在莫斯科,决意做一名民族英雄。他化装成农夫,想伺机刺杀拿破仑,但在解救一位遭受法国士兵凌辱的俄国妇女时,他被捕成为俘虏。皮埃尔的妻子爱伦在战火中仍然难以抑止自己的放荡行为,最后,因误食堕胎药而死亡。拿破仑的军队在空城莫斯科完全分崩离析,他疲劳地等待着,寄希望于沙皇要求他签订和平协定。但是这一天迟迟不来,他只好放弃莫斯科回师法国。在通往斯摩梭斯克的途中,法军彻底瓦解,成为一群落荒而逃、恣意抢掠的乌合之众。在哥萨克人的不断骚扰下,大量俄国战俘被解救,皮埃尔也重获自由。俄国终于赢得了战争的胜利。
皮埃尔又回到了莫斯科,恢复了同罗斯托夫和保尔康斯基一家的友谊。娜塔莎吸引了他,而他也突然意识到娜塔莎已长大成人。于是时机一成熟,他就恭请她父母同意他们的婚事。与此同时,娜塔莎之兄尼古拉也正在考虑娶安德烈之妹玛丽娅为妻。皮埃尔与娜塔莎结为伉俪,生活幸福。这位曾经单纯而轻浮的女子变成了一个勤劳能干的妻子。他们结婚8年后,养育了4个可爱聪敏的孩子。娜塔莎完全把自己的一切献给了丈夫和孩子们。他们发现彼此的生活实现了他们过去的梦想。尼古拉虽然无法完全肯定自己对玛丽娅的爱,却懂得这桩婚事明智适宜。他们收养了安德烈的儿子尼古路什卡,生活也十分快乐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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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列夫·尼古拉耶维奇·托尔斯泰(1828—1910),俄国作家。代表作品:《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复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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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战争与和平》读后感30篇
第1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200字
《战争与和平》这个小说被评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它的作者是俄国的列夫·托尔斯泰。
看着题目我心中就有很多问题:战争怎么会与和平牵涉到一起呢?我得去书里找答案。
整本书围绕华西里,保尔康斯基,罗斯托夫,别祖霍夫四大贵族写的。里面讲述了1805年俄国的重大历史事件。在国家的危急头,许多官兵同仇敌忾,浴血奋战,还有老百姓们主动起来保卫国家。里面有性格内向、意志坚强的安得烈公爵,有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的埃尔,还有个性鲜明、生气勃勃的娜塔莎,所有人都为了得到和平而战争着。
读了这本小说,让我感觉到大海般的气势,不愧为了不起的世界名著。
第2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300字
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俄国的列夫·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要情节是围绕着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的生活展开的,生动地描写了1805年至1820年俄国社会的重大历史事件。列宁曾说:“《战争与和平》当之无愧的是一部了不起的巨著!”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以前,我曾很天真的想,战争多好呀!战争既可以掠夺国土,又可以增加威名,真是一举两得!《战争与和平》使我明白了战争的残酷,和平的美好,和平是最可贵的,当和平的土地上硝烟袅袅升起时,也就意味着战争的开始——人们纷纷背井离乡,妻离子散,孩子眼中也都流露出了惊恐的神色,人们断水断粮,食不裹腹,一切都是那么的触目惊心,惨不忍睹,和平,多么神圣的名词!
我愿是一名和平使者,使各国都建立起友谊和信任;我愿是一只洁白无暇的和平鸽,带着和平的使命飞向四面八方!
第3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600字
如果说当我手捧《战争与和平》这本书时,是怀着崇敬的心情的话,那么,当我读完《战争与和平》这本书时,我的心却久久不能平静。因为,在此之前,关于俄罗斯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我已经听说不少,今天,当我完整地学习了《战争与和平》这部小说后,对小说及其作者有了更深的认识。
俄罗斯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是世界上几乎无人能与之媲美的伟大作家。他的文学创作,不仅数量众多,而且体裁丰富,被誉为19世纪俄罗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象一面镜子真实地反映了那个时期俄罗斯社会生活的一切矛盾和巨大的社会变动。
《战争与和平》以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在战争与和平年代里的生活为情节线索,生动地展现了1805年至1820年间,俄奥联军同法军在奥斯特里茨的会战、法军入侵俄国、莫斯科大火、拿破仑军队溃退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表现了战士们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歌颂了俄国人同仇敌忾精神和人民力量的伟大胜利。场面壮观,结构清晰,具有强烈时代感。
体会最深的是,这部小说人物形象非常鲜明、富有个性。如安得烈性格内向,意志坚定,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彼埃尔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缺少实际活动能力,更侧重于道德理想的追求;女主人公娜塔莎则是个情感丰富,生机勃勃,热爱大自然,接近人民,具有民族气质的女人。他们在保卫祖国的战争中得到了锻炼和成长,这几个主要人物形象都具有较高的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而以库拉金为代表的宫廷贵族的贪婪、虚伪和堕落的个性,也被赤裸裸地刻画出来,并进行了无情的鞭笞。
我觉得,《战争与和平》这样的小说,对我来说,虽然有点深奥而新鲜,但通过这次学习,我对这样的世界名著有了初步的认识和学习欲望。
第4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800字
《战争与和平》这本书主要以抵抗拿破仑侵略的卫国战争为中心,通过对几个贵族家庭的详细描写,反映了从1805年到十二月党人起义前夕这段历史时期的俄国生活。
1805年,拿破仑集结军队继续向西挺进。俄国受到了威胁,遂与奥地利签订盟约,共同抵抗法军。
虽然到处都是人心惶惶,但人们的生活并没有被打乱,贵族们依旧举行盛大的舞会接待客人,依旧和朋友们聊天玩乐。在莫斯科,人们生活平静,在另一边库图佐夫却在带领军队抵抗法军的入侵。皮埃尔的父亲去世了,他从一无所有变成了俄国首富,姑娘们都对他另眼相看;安德烈公爵参军了,公爵夫人为他生了一个胖小子,但公爵夫人死去了;尼古拉还一直在追求着索丽娅。没过多久,安德烈向娜塔莎求婚,可娜塔莎同时爱上了阿纳托里。过了一段时间,战争打到莫斯科来了,人们纷纷离开,逃往别处。战争进行得很激烈,双方伤亡惨重,安德烈也在战役中牺牲。拿破仑似乎很有胜算。1812年,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俄军胜利了。从那以后,生活恢复了平静。娜塔莎与皮埃尔结婚生子,玛丽亚和尼古拉也结婚了,人们都生活得很幸福。
从文章中我体会到卫国战争中,俄罗斯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和伟大的力量。人民都愿意参军为国牺牲做出自己的贡献,他们不怕死亡,随时随地做好准备战斗,只要国家用得上他们,他们哪怕是死也要完成任务。文章中许多平民出身的士兵和军官就拥有这种精神:朴实英勇、藐视死亡,他们都很有英雄气慨。文章中的库图佐夫遇事沉着冷静,脑子很灵活,每一步都思考得很详细、很周到,是人民智慧的体现者。在战争中俄罗斯能以少胜多,他的功劳是不可磨灭的。小说中的三位贵族优秀青年安德烈公爵、皮埃尔和尼古拉公爵,都曾英勇地投身到卫国战争的最前线。安德烈公爵不仅是库图佐夫的好助手,还是人民心目中的勇士。他为国捐躯,人们永远都不会忘记他。士兵们都是冒着生命危险在战斗。他们从来没有想过退缩,只想着怎样才能胜利,才能让子子孙孙们幸福地生活,他们从来没有为自己想过。那些被法军抓走的俘虏们,他们就算死也不屈服,也不出卖国家和人民,与胆小怕死、傲慢自负的拿破仑相比较,他们显得多么伟大、多么高尚。虽然他们很平凡,但是他们所做出的是令人尊重、敬爱的事,我们要向他们致敬,也要向英勇的将军、士兵、统帅等等一些人致敬,感谢他们所付出的一切!
第5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1000字
《战争与和平》是列夫·托尔斯泰的一部经典作品,它以九十年代初的俄国为背景,以有强烈的民族责任感的军人安德烈·包尔康斯基公爵与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缺少实际活动能力彼埃尔·别素霍夫为两个主人公,描绘了战争与和平交织、残酷与温情并存的一幅幅画面。
书中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角色便是安德烈。他的形象是典型的“英雄”,在保家卫国和安逸的公爵生活之中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前者,就算在妻子难产而死后给他再来一次的机会,他一定也会再次投身于战争之中。他骨子里留的是从他父亲那里继承而来、永不磨灭的军人之魂。保家卫国便是士兵最大的荣耀,即使是死神在向他招手,他也并不觉得有所遗憾“是的,这就是死。我死了——我醒了。是的,死——便是觉醒。”如同二战中当德军已经在用望远镜窥视莫斯科克林姆林宫的屋顶时,无畏的苏联士兵们却在进行红场阅兵。正是因为有这种看淡生死、以国家为最高使命的人去参加战争,我们才能得到今天的和平。他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去尊敬。
而另一位主人公彼埃尔应该更贴近我们现代大部分年轻人。怀着爱国的热情和对道德理想的追求,却心有余而力不足,甚至对于自己的生活都难以处理。但彼埃尔却比我们更勇敢、更实际、更会付出实际行动去为国家做贡献,他虽然以私生子的身份得到了父亲留下来的遗产而成为了千万富翁,却在国家面临危机时毫不犹豫地放弃了自己糟糕但衣食无忧的贵族生活,将自己所有的资产全部奉献给了国家。敢问有多少人在得到一笔巨款后还能保持本心、还能在习惯了衣食无忧的生活后再回到颠沛流离的生活中去?说实话,我觉得我自己也做不到。
而彼埃尔做的远不止这些,在变卖家产后,他还鼓励人民投入到战争之中,并带头参军,为了国家的和平还牺牲自我去刺杀拿破仑。他由始至终都没有因外界而改变自己的本心,无论是金钱的诱惑、婚姻的失败、上层社会的荒淫,亦或是军旅生活的困苦、敌人的虐待,他甚至在这种环境下不断地思考、反省,最后升华为最为伟大、所有时代的人们都共同追求的精神,就好像他的口号一样好正义的人们,联合起来把,让我们只有一个 旗帜——积极的美德。”
这本书如此吸引人的地方不止局限于它华丽而丰富的辞藻、生动而细腻的描写这些文字上的东西,它最吸引人的地方在于的它复杂而跌宕起伏的剧情与思想。就拿安德烈来说,从他的家长里短,再到残酷的奥斯特里战场,再到丧妻之痛,与娜塔莎的热恋又使他重新振作,这些剧情引人入胜。作者“不按照常理出牌”使得这部作品剧情尤为出色。并且作者描写的画面并不单一。他描写的主要背景是上层社会的人们,不像同时代的一些作品一样全篇写“精英政治拯救世界”,《战争与和平》中的平民百姓是个不可或缺的元素,而主角也有一些“不符合贵族身份”的行为,就像作者自己表示的一样:在《战争与和平》里,我喜欢平民的思想。但即使作者喜欢平民百姓,但也不会像一些小说一样描写一个“废柴主角翻身成神”的故事,而是从上层社会的视角来体现平民的重要性,这便是作品的成功之处。
最后,“虽然这个国家和这场战争是由上层精英来引导的,但上层之所以能站这么高,高到能够到‘成功’,是因为下面有愿意为上层‘垫脚’的平民百姓。”这就是我对这本书最深沉的思想的看法。
一个作品写出来必定是作者想要传递给读者某种思想,而一百个人读同一个作品就会有一百种不同的思想。这也只是个人的看法,如果你自己去看看这本书就会有更深刻的体会也说不定。
第6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文学是一把通往知识殿堂的金钥匙,文学是一种富有神奇力量的精神食粮,文学是一双可翱翔于碧蓝天波的隐形的翅膀,文学是一座比彩虹还美的七色彩桥……
我常泛舟在浩瀚的书的海洋里,领略到了书的无穷魅力。
列夫托尔斯泰是俄国的著名作家,他的每一部作品都富有自己的思考、感情。他的《战争与和平》这一部名著,共分上下两册,主要记叙了拿破仑与亚历山大之间为争国土、输赢的持久战争。在这部书中,托尔斯泰是有爱有恨的,他并不单单表示自己对哪一路人马的支持,他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记叙并议论着眼前所发生的一切,也适时地做了一些批评,称赞,或只是一些简单的个人感受,但这所表现出来的令人振奋的感觉是极其巨大的。
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中,不仅描写了一个时代的转化过程,更添加了那个时代中人物的观念,拿破伦作
为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所到之处无不受人们的热烈欢迎和爱戴,但与之相同的是,亚历山大也受到了他的国民的支持,这些足以证明,一个时代的成功或是灭亡,取决于这个时代的最高统治者的影响力。
记得托尔斯泰这样说过:“认为苹果之所以落下是因为细胞组织衰退分解的植物学家和那个认为苹果落下是因为他想吃而祈祷结果的树下小孩一样都是正确的。”这确实是一段极富寓意的话,如果将它与战争联系在一起,我们不妨可以这样理解它:说拿破伦去莫斯科是他愿意去,他的毁灭是因为亚历山大希望他毁灭,这二者同样无法判定谁对谁错。
其实,这历史上的每一个有名的人物,并不是因为他们本身的魅力而让人们记住的,而是由于在他们身上发生了一件或几件让世人为之振奋或震撼的事件,所以人们才记住他们的。从历史角度来看,他们都是不能自已的,因为他们的所有行为都与历史的进程紧密联系在一起,是早就注定的了,他们的自以为是通过世人允许而表现出来的。
《战争与和平》这本书,给我们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敌对或友好的关系,展示了人性,它是本值得赏读的书!
第7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战争与和平》不仅描写了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一场战争,它还唤起我们对民族和世界历史的浓厚兴趣,唤起我们对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深切关怀。这是任何专门描写和研究战争的论著代替不了的。而作为一部伟大而深刻的文学作品,它还是任何学术论著代替不了的,因为它还是一部人们心灵的史诗,一部生命的史诗。我们在这里不仅看到了战争和民族的历史,还看到了在战争与和平的转换中活生生的人和他们的心灵,看到了他们深深的渴望、痛苦、欢乐和追求。
我把娜塔莎比做皎洁的明月,因为她美得像神话,有大美之形,像天赐。
当安德烈公爵遭受丧妻之痛和在惨败的奥斯特里茨战役的惨败之后,感慨于他之前一直所追求的名誉荣耀情感只是大梦一场,感觉受到了命运的欺骗和遗弃。安德烈的感情世界曾象是古拙的老橡树:“唯独它不欲屈从于春日的魅力,不欲目睹春季,亦不欲目睹旭日。”但他的难以言寓的绝望和痛苦敌不过少女的快乐。当饱经沧桑的安德烈到罗斯托夫家的庄园时,不是被清脆的少女的笑声吸引的吗?少女娜塔莎是多么快乐啊!
娜塔莎用她那强大和青春的生命力顽强的抵抗住了命运的挑战,忍受住了美的背后那巨大的担当;没有一遇苦痛,便忧怨、乞怜、颓伤,呈现败像,变成丑陋。在莫斯科即将沦陷之时,娜塔莎肯于舍弃家财,以救治、运送伤员为第一要务,谱出一曲高尚、美好人性的千古绝唱。
经历风雨屈辱、苦难煎熬之后,还能典雅迷人、唇齿留香,便是不朽。
书中总不乏悲惨而凄凉的场景,对于生活在那个战火连绵的时代的人,对死亡都有各自不同的见解。刚毅而有英勇的安得烈就几次触摸到死亡的底线。虽然他最后还是没有逃过死亡之神,但他的死伟大而令人敬佩。死亡对与这本书中所有的人来说都是并不遥远的,也许今天躲过了明天还会在来,若又躲过了明天,总有一天死亡也会临近。但他们面对死亡的做法却可以深深启发我,也许这本书中还有太多的启迪,但对于我来说这的确是启发我最深的。
第8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战争与和平》是俄国文学史上第一步长篇巨著,它生动描写了19世纪前十五年俄国社会的重大历史事件和各个生活领域,展示了一幅广阔的生活画卷。
名著的主要内容是:在1805年,法国和俄国之间的关系恶化,即将发生战争。然而在俄国上层社会,人们的生活依旧恬静悠闲,社交舞会照常举行。
青年公爵安德烈?保尔康斯基决心干一番事业,就提任库图佐夫将军的副官,向前线出发去了,他期望这次战争能为自己带来辉煌与荣耀。在奥斯特里,他参加联军与法军的会战并受伤。斯托夫伯爵家,他爱上了充满青春活力的那塔。爱情使他振作起来重新投入生活和事业。俄法战争爆发,安德烈奔赴沙场院,在波罗金塔会战中受重伤。他忽然体会出死亡就是人生的清醒过程。从那一刻开始他的生命慢慢退潮,平静地走到终点。
与安德烈的故事平行发展的另一主人公彼埃尔是个热血冲动、善良真诚的年青人,凭着继承一笔可观的遗产,他成了上流社会瞩目人物。势利库拉金公爵便把放荡堕落的女儿爱伦嫁给了他。意志薄弱但又向往理想的道德生活的彼埃尔在荒淫的贵族群中屡次受挫。卫战争中,彼埃尔组织民团并经受了战火考验。后被法军逮捕。在战俘营,士兵中的宿命论和不抗恶思想使他深受感动。在俄国人民打击下,法军溃败。彼埃尔被游击队救出,返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婚后,他参加了十二月党人的秘密组织,而娜塔莎则成为一个贤妻良母。
这部名著再现了当时史诗般壮阔的社会风貌。
第9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战争与和平》在我看来无疑是整个十九世纪最大的史诗,是近代的《伊里亚特》,整个世界无数的人物与热情在其中跃动,在波涛汹涌的人间,矗立着一颗最崇高的灵魂,宁静地鼓动着并震慑着狂风暴雨。他思想的自然的动作,使他从关于个人命运的小说,引入描写军队与民众,描写千万生灵意志交融着的巨大的人群的小说。他在塞白斯多堡围城时所得的悲壮的经验,使他懂得俄罗斯的国魂和它古老的生命。
最初是一片静止的海洋,俄罗斯社会在战争前夜所享有的和平,开始的几章,以极准确的手法与卓越的讥讽口吻,映现出浮华心魂的虚无幻灭之境。直至这些活死人中最坏的一个、Baile亲王才发出一声生人的叫喊:
“我们犯罪,我们欺骗,而是为了什么?我年纪已过五十,我的朋友……死了,一切都完了……死,多么可怕!”
在这些暗淡的、欺妄的、有闲的,会堕落与犯罪的灵魂中,也显露着若干具有比较纯洁的天性的人——在真诚的人中,例如天真朴讷的RierreBesoukhoo,具有独立不羁的性格与古俄罗斯情操的MarieDmitriwna,饱含青春之气的Rostove;——在善良与退忍的灵魂中,例如Marie公主;——还有若干并不善良但很高傲且被这不健全的.生活所磨难的人,如Andre亲王。
可是波涛开始翻腾了,第一是“行动”。俄罗斯军队在奥国。无可幸免的宿命支配着战争,而宿命也更不能比这发泄着一切兽性的场合中更能主宰一切了。真正的领袖并不设法要指挥调度,而是如Koutouzoo或Bagnation般,“凡是在实际上只是环境促成的效果,由部下的意志所获得的成绩,或竟是偶然的现象,他们必得要令人相信他们自己的意志是完全和那些力量和谐一致的。”这是听凭命运摆布的好处!纯粹行动的幸福正则健全的情状,惶乱的精神重复觅得了它们的均衡。Andre亲王得以呼吸了,开始有了真正的生活,……至于在他的本土和这生命气息与神圣风波流离的地方,正当两颗最优越的心魂,Dierre和Marie公主受着时流的熏染,沉溺于爱河中时,Andre在奥斯丹里兹受伤了,行动对于他突然失掉了陶醉性,一下子得到了无限清明的启示,仰身躺着,“他只看见在他的头上,极高远的地方,一片无垠的青天,几片灰色薄云无力地漂浮着。”
第10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用人间的爱去爱,我们可以由爱转为恨;但神圣的爱不能改变。无论是死还是什么东西都不能够破坏它,它是心灵的体质。——题记
在拜读完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一部著作——《战争与和平》,我觉得列夫·托尔斯泰不仅仅只是一位作家,从书中我仿佛也看到他对军事、哲学、历史等也有高度的透彻,对他的喜爱与崇拜使我对这本家喻户晓的著作有点感想。
小说从1805年奥斯特利茨战役写到1821年俄国专制加强潜伏危机的时刻,以法国和俄国之间关系恶化,战争一触即发为主线。但内容并不全是以战争为话题。故事的主人公青年公爵安德烈为了心中的信仰投身到“硝烟四起”的战争中去,把怀孕的妻子交给父亲与妹妹玛丽亚照顾,在军中担任库图佐夫将军的副官,他期望这次战争能为自己带来辉煌与荣耀。而主人公二彼埃尔,他是安德烈留学归来的好友,身份高贵,由于继承了伯爵身后的全部遗产,也是莫斯科数一数二的资本家。居心叵测的监护人拉金公爵看上了彼埃尔的这一点,便计划把相貌美丽但品行不端的小姐爱仑嫁给了他。而同一时间在奥斯特里茨战役中战败的安德烈不幸受了重伤,身心也受到重创的他只好静静养伤。另一边的新婚后的彼埃尔,在不久后就发现妻子爱仑与好友多勃赫夫之间若有若无的暧昧关系,他为了卫护自己的名誉最终与爱仑分居,内心陷入了纠结当中,直到认识了互助会的领导后慢慢开始找到了新的信仰。而在战场上的安德烈回到家的那一晚,妻子正好产下一名男婴后逝世,这让安德烈顿时感到人生已走到尽头,直到遇到活泼漂亮,充满生命力的年轻小姐娜塔莎,可父亲的强烈反对,使得安德烈出国和娜塔莎无奈分开一年,娜塔莎最终奈不住寂寞与爱仑的哥哥阿那托尔私奔。后直到1812年的一次战争,娜塔看到了将死的安德烈,她向他谢罪并热诚地照顾他,可安德烈最终还是和死亡一起走了。彼埃尔化为农夫刺杀拿破仑却反被俘虏,其妻爱仑在这战火连连的环境下依旧放荡行为,最后因误服堕胎药而死。几番奋战后,俄国最取得胜利。像每个故事完美结局一样,大家过上了幸福美好的生活。
战争,充满着杀戮,为了所信仰的去战争,不去管生命的高贵。的确,战争本就是丧失人性的最野蛮的行为,我记得书中有这么一句话:“我倒下了么……我只知道,我再也不用举着旗子奔跑……再也不用为战争而烦恼了……”安德烈公爵静静地躺在地上。这就是战争,我想大概没有人喜欢战争吧,它不能与一切美好的事物相提,战场不过是洒满鲜血的修罗场。帝王永远是冷漠无情的,战争在他们眼中不过是事关国家利益和荣辱的“打架”。
我厌恶战争,帝王永远是历史的奴隶。但在战争中我看到了俄国人民同仇敌忾,战争,必定会有牺牲者,为了和平,他们甘愿为保卫国家、人民流血。书中也有多处描写在战争这样的环境下,人丑陋的欲望是多么令人厌恶,像放荡的爱仑,示财权如命的拉金公爵,他们的时代终将过去,迎来的只会是和平。
和平的到来,是用铺满鲜血的花朵迎接,战争不会永远,因为正义存在。在这本书中,人间的一切惨剧,各种情欲,人从生下的啼哭婴儿到白发老人的一生阶段,这本书中都应有尽有,斯特拉霍夫曾这样评价。我喜欢安德烈的单纯坚忍,娜塔莎的活泼善良,彼埃尔的温和并不懦弱……他们都不完美,各有各的人性欲望,但上帝说,每个人都会有缺陷,就像被上帝咬过的苹果,有的人缺陷比较大,正是因为上帝特别喜欢他的芬芳,也许他是被上帝咬得特别多的苹果,所以,他是最被上帝所最爱的人。
结局,和平的年代真正来临,婚礼,生育,就像小尼古拉说的:我所能做的,只不过是令爱的人都感到幸福。
第11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俄国大文豪列夫托尔斯泰一生笔耕不断,曾著有多部佳作,但就知名度而言,《战争与和平是》一部脱颖而出的鸿篇巨著,它被誉为“一部史诗级般的巨作”。托尔斯泰在最后对历史、民族的总结中,提了这样一句话:历史是一门关于各个民族和整个人类的生活学问。这句话深刻地揭示了主题-——战争与和平深刻关系。
这本书一方面以虚构的瓦西里、罗斯托夫、别祖霍夫、博尓孔斯基四个家族的生活为主要线索,恢弘地反映了19世纪初期的俄国生活,构成了一部百科全书式的壮阔史诗。作者歌颂了俄国人民抗击拿破仑入侵的英勇的气概,并将俄国社会各阶层的代表人物放置于战争这一特殊阶段,塑造出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另一方面小说中出现的四大家族以及和四大家族相关的贵族人物,被作者有意分为两类:一类是以趋炎附势、投机取巧为代表的瓦西里家族,他们不顾祖国的安危,在国难之时仍沉湎于享乐之中;另一类则是以国家为重、勇于在危难关头为国家排忧解难,甚至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为祖国献出包括生命在内的一切东西。作者在赞美这一类贵族人物的同时,也不忘描写普通人物中的杰出代表,这些普通士兵在战争中表现出的不畏牺牲、英勇果敢的高贵品质和那些身处高位却卑鄙胆小的贵族统治者形成鲜明的对比。而“战争”与“和平”这两个词则生动地展示了战争前后俄国波澜壮阔的社会生活画卷。
我读过许多的书,可从未读过以两个主题交织而成的作品,伟大的俄国作家托尔斯泰让我开了眼界。《战争与和平》被誉为世界十大名著之一,真是名副其实!
第12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今天,我怀着崇敬的心情读了俄国最伟大的文学家列夫·托尔斯泰写的长篇小说《战争与和平》。读完后,我思潮起伏,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战争与和平》是列夫·托尔斯泰的代表作,他的这一本书中以“战争”与“和平”两条线索为主线,讲述了一八二二年俄法大战时,一个名叫安德烈。保尔康斯的青年,在战役中身受重伤,最后死亡。彼尔在刺杀拿破仑时不幸被俘,几经奋战后,俄国取得了伟大的胜利。后来,彼尔和娜达莎结为夫妇。小说中的人物都能在作者的亲人找到原型,正因为作者有原型,才把人物写得有血有肉、真实可信。
《战争与和平》作者描写的场面磅礴,人物众多,以独特的视角及其不同于凡人的见解生动地再现了俄法大战的起因、经过以及结果,可以说是整个时代的记录本,难怪被称为当之无愧的最伟大的史诗,被罗曼·罗兰称作《伊利亚特》。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贵族在战争中的作用以及认识到了老百姓的力量,也感受到了作者创作时的心情,那种像是激动而又略含哀伤的感情,给人巨大的震撼。
第13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飞溅的血泪湿透你苍白的灵魂,飘摇的风轻轻地翻越沉重的黄袍。70年前抗日战争取得完全胜利,在历史的星空定格成永恒。
七十年前,狼烟动,寰球魅蝎。齐奋起,策镫张弩,护江征伐。谁能忽?1942年1月1日,中·苏·美等26个国家因对法西斯的不满,因为法西斯的种种恶劣行为在华盛顿签署《联合国家宣言》,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也由此拉开帷幕。1943年2月斯大林格勒战役的胜利,促进了抗战的胜利,经过日日夜夜无休止的奋斗,战场上无一人不抛头颅洒热血。硝烟弥漫的战争就在美国向日本投下原子弹的那一刻正式结束。
这场战争给我们带来的灾难是巨大的,是毁天灭地的。20亿人口在战火中无辜牺牲,战场涉及到的许多区域都被摧毁。我国所遭受的劫难也最为惨重。战火纷飞中一双双渴望和平的目光在无情的屠刀下不暝,悲怆的哭喊,在血腥弹雨中戛然而止。这些记忆是痛苦的而也正是因为这些个悲惨的回忆才提醒我们要珍爱和平,和平来之不易。
在我们珍爱和平的同时,也不能忘记当年日本法西斯对我们中国明目张胆的侵略,不要忘记国耻。21世纪是一个和平的年代,我们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奋发向上社会越来越繁荣,科技也逐渐发达。而我们青少年也肩负着重大的责任: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
岁月的年轮沉淀了斑驳的痕迹,历史的记忆留下了悲壮的回声。历史告诉我们:战争和报复不会为我们赢得尊重,发奋图强。这才是我们庆祝胜利·铭记历史的好方式。
鲜血铸就了中华民族,也正因如此我们更应该珍惜这得之不易的和平!我们的和平是用上百位战士们的顽强拼搏换来的,是用上百位无辜人民换来的。
第14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作为一位读者,爱一本书是多么自然的事。
《战争与和平》带给人无边的理想和希望,带给人信仰。是的,我想我是陷入了另外一种状态,不仅仅因为托尔斯泰那高超的艺术,而且因为他在书里所描述的那种广阔博大的情感世界与深远浩瀚的精神境界。它征服了我,影响着我,使我幻想自己也能够抛却卑微的尘世生活,融入到那样的世界——爱的世界,融入到永远明亮,永远纯洁,永远跳动着爱的温暖的火焰的世界。
刚开始阅读这本书,犹如在一个巨大的阴影里徘徊。良久,视觉范围闪现出一个模糊又清晰的印象,后来便豁然开朗了。其中描写了历史上真实的人物拿破仑、库图佐夫以及沙皇亚历山大一世,也写了人们的理想和鼓舞人心的目标,歌颂了俄国人同仇敌忾的抗敌精神和震惊世界的伟大胜利。我感觉到,托尔斯泰不只想诉说这些,更重要的是要告诉我们一个真理:这个世界本是一个整体,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无论托尔斯泰自己,还是他的国度。他所描绘的战争,他笔下的人物,无论善的、恶的,甚至所有的一切,一切的一切,都是这个完整整体的一部分,都铭刻着这个整体的烙印。这个整体在他看来就是真理,就是爱。正如他在书中写到“是的,爱,但是,不是对某种东西,为了某种目的或者出于什么原因的爱,而是初次——就是我要死的时候,看见我的敌人,我依华考|zk168然爱他的那种我所体会到的爱。我体会到那作为灵魂本质的不需要对象的爱。我现在体会到这种幸福。爱邻人,爱自己的敌人。爱一切——爱上帝所体现的一切。”
这句话使我感受到爱弥散天宇,遍及四海。世界上没有比它更加有力的事物了,因为只有它,可以消除一切差别,包容一切苦难,消灭一切恶的根源。它使这个世界再没有个体的界限,再没有彼与此的分别,没有仇恨,互相平等。是的,我们都在里头,每个人,每个动物、植物,还有那些没有生命的事物。
托尔斯泰有一句名言:“人同河一样,每条河有时窄,流得急;有时宽,流得平稳;有时混浊,有时澄清;有时凉,有时暖。”人也是如此虽都有人类品性的根苗,但表现出的却各不相同,书中的各种人物也是因为爱而融合的。
由此不由使我想到战争的意义是什么呢?战争从来不能赢得它们想赢得的东西——真正的对于一切的占领,因为对于人的精神世界的占领和统治,无法通过战争这种方式来完成。
虽然战争能够使我们收获一点什么,但对于人民来说更向往的是和平、充满爱的境界。从这本书中我获得了很多,最令我感动的是托尔斯泰所带给我们的广阔博大的爱,他深深爱着这世间的一切。即使无法达到这样一种爱的极至、超脱、完美,但他使我们学着去拥有一颗博爱的心,我想这便是此书所赐予我们的宝贵财富。
第15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今天终于拜读完托尔斯泰的鸿篇巨着《战争与和平》,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感慨太多太多:
首先我认为《战争与和平》超过了我原来读过的所有的小说,甚至包括我比较喜欢的《红楼梦》、《三国演义》、《百年孤独》、《瓦尔登湖》……
这本书好就在它的任何一个人物刻画、景物描写、战争场面描写、心理活动描写、人物对话描写等等,及至每一个段落、句子甚至标点都是那么恰到好处,完美无瑕:
玛丽亚的育儿日记也是我所崇敬的,我同样对她的那种崇高的道德世界感到惊异!
娜塔莎,作者对这个人物的描写跨跃很大:从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女孩写到多情美丽的少女、又写到完全献身家庭——丈夫与儿女而完全抛弃自己的所有——包括外交、爱好和女人的修饰等等,整个小说中人物娜塔莎的变化是最大的。
对老伯爵夫人的老年之后的描写是我非常喜欢的,奈何拙笔不能表达深意,准备全部作摘抄以享之。
当然还有安德来公爵、矮小的公爵夫人,发西利公爵、俾利平、索尼亚……每个人物都有血有肉,真不愧为大家手笔、神来之笔!
托翁在描写环境和心理相结合的水平着实让人叹为观止:如罗斯托夫第一次参加战争”他对死亡和担架的恐惧、对太阳和生命的爱惜,写得太传神了!安德来公爵第一次“死”:“在他头上除了天,崇高的天,虽不明朗,然而是高不可测的:感谢上帝……”太让人感动了!
托翁的比喻也是信手拈来:“他和道黑图罗夫一样是一个不受人注意的齿轮,虽然这些齿轮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却是机器的最主要部分;全军的情形就像一只受伤的野兽的情形,它感觉到它自己的灭亡,却不知道它在做什么;他就好像一只被犬包围的兔子,缩着耳朵,在敌人面前继续躺着一样……
经过一个半月的《战争与和平》的阅读,思想上得到了一次深刻的启迪,灵魂上获得一次深刻的净化,真真切切地享受了一顿文化大餐!对这本书,我真是有些爱不释手。读过一遍后,又详细读了里面的精彩片断,并做了部分摘抄,从思想意识中竞有些不愿回到现实生活中来了!
在此,我希望喜欢读书的人千万莫错过这本好书,不读《战争与和平》,枉称读书人!
第16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手捧一本《战争与和平》,仿佛置身于那个硝烟弥漫的时代。以往总是崇敬拿破仑的勇敢和智慧,从未想到从俄国的角度去看这一段历史是如此不同。托尔斯泰以其深刻细致的笔触向我们描绘了一幅宏大壮阔而又生动逼真的历史画卷。我从中看到了战争的残酷,也看到了个人在历史洪流中的挣扎、探索。其中安德烈的形象最让我印象深刻。
安德烈一出场就是一个看似随和而又傲慢、冷漠的年轻公爵形象。他厌倦上流社会的虚伪、无聊,不愿意被这种生活所束缚,因此他积极参军作战,期望在战场上建立功勋,功成名就,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然而他却看到了战争的残酷和统治集团的虚伪、无能,当他死里逃生回到家中又眼睁睁看着妻子难产死去。这一系列的打击使他灰心丧气,使他感到了生命的虚无。曾经渴望建功立业的他隐居农村,只想独善其身。在皮埃尔的热情劝说下,他渐渐振作起来,在自己的领地上实施了一系列改革并取得了成功,但他仍然决定自己“应该平静而安稳地度过后半生”。直到遇见美丽的少女娜塔莎,娜塔莎的美丽和无忧无虑激起了安德烈对幸福生活的向往。于是他再次走进了彼得堡的喧嚣之中,加入了当时俄国的社会改革热潮。他赢得了娜塔莎的爱情,然而两人订婚后,娜塔莎的背叛又让安德烈落入了生活的低谷。战争再度兴起,安德烈身负重伤,最终在娜塔莎的看护下死去。
安德烈一生都在追寻着生命的意义和生活的价值。在起起落落中,他苦苦思索,寻求着一种超脱世俗生活的价值所在。安德烈的思索也启发我们读者的思索: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人应该怎样生活?这样的问题我想每一个有自我意识的人都应该曾经想过,也很可能像安德烈一样经过了一个反反复复、时而兴奋、时而落寞的痛苦的内心挣扎过程,甚至很可能到现在都没有找到能够真正说服自己的明确答案。我想,这个我们苦苦追寻的、左右我们的生活态度的东西就是我们常说的人生哲学吧。每个人的人生哲学都不尽相同,然而每个人追求人生意义的过程却颇为相似。是也?非也?哪里有衡量的标尺呢?
千百年前,屈子立于汨罗江畔叹曰:“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直到现在每个人都还是一出生就在不断追寻,并且在这个追寻过程中成长、老去、直至死亡。或许,生活的意义、生命的价值就在于这如同夸父追日一般永不停歇的追寻吧!
“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然而人类怎能停止思考呢?虽然奥斯特洛茨战场上高远的天空依然飘浮着宁静、镇定的白云,老榕树依然岁岁枯荣,安德烈的心灵历程却不会停止。
第17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十九世纪初,历史在俄罗斯掀起了滔天巨浪;在欧洲所向无敌的拿破伦,开始把他征服的目标指向这里,于是一场残酷的战争爆发了。我读的这本书就是列夫·托尔斯泰利用这样的历史背景些出的最伟大的作品-《战争与和平》。《战争与和平》问世至今,一直被人称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这是一部人民战争的英雄史诗。
安德莱公爵之“死”是我认为全书中最感人的一幕。这段内容对我的影响是如此之大,以至于使我从此一改狭隘的民族主义意识,而升华到人类的良心上来感觉世事了。庄严、蔚蓝色的、宁静而悠远的天空,超脱于人类所有痛苦、欢乐之上的永恒和安宁,只有它才是我内心深处真正的精神寄托。 作者在小说中也认真探索了贵族阶级的历史命运问题。小说的主要情节就是围绕着包尔康斯基、别素霍夫、罗斯托夫、库拉金四大贵族家庭的生活展开的。他用诗意的笔触描写了京城以外的庄园贵族罗斯托夫一家和包尔康斯基一家,指出在这些贵族身上仍保留着淳厚的古风,他们有爱国心,与人民的精神相通。
《战争与和平》不愧是一部宏伟壮丽的史诗,它不仅描写了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一场战争,它还唤起我们对民族和世界历史的浓厚兴趣,唤起我们对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深切关怀。这是任何专门描写和研究战争的论著代替不了的。而作为一部伟大而深刻的文学作品,它还是任何学术论著代替不了的,因为它还是一部人们心灵史诗,一部生命的史诗。我们在这里不仅看到了战争和民族的历史,还看到了在战争与和平的转换中活生生的人和他们的心灵,看到了他们深深的渴望、痛苦、欢乐和追求。今天几乎所有学术的论著都是题目有限的、分析的,因而也是片段的;而它是综合的、完整的。战争构成了历史的突出节点,而历史则不过是人的生命的展现。三者的核心是人的生命:肉体的和精神的生命。下面我仅就战争行为的伦理、历史的法则与责任,以及面临死亡对生命的认识来思考其中提出的困难问题。特别是在最后一点上我不可遏止地被其吸引。
第18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作者在这个长篇著作的尾声部分向我们这些读者阐述了人们对历史的看法,以及他对历史的看法。文中流露出的深刻思想和敏锐的洞察力,让我们不能仅仅用文学家这一词汇来概括作者的全部,他无疑是伟大的文学家,但他所展示的对历史的认识,表明了他更是一名理性的学者、历史唯物的研究者。正如他所说的,他是要用这种并非散文并非诗歌,而是长篇巨著的形式来展示他对历史的看法。
历史的进程由谁决定?历史的进程并非由英雄人物或集权者的言行所决定,而是要服从自身的规律。而这种客观存在的规律并不是显而易见的,需要在一些特殊条件下才能够被发现:第一,较长的时间尺度;第二,对事件的无数个原因的全面认识……距离这个事件的时间越长,越能够看到这个事件发生的必然性和事件发展的规律。对事件产生原因认识得越清楚,越能够看到事件是必然发生的,而不是由任意一个原因引发的。
我们之所以认为我们的历史是由集权者来决定的,是因为我们看到了集权者的自由,但却没看到他们的不自由。“英雄人物或集权者的言行不是历史的推动力”,这个观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发布命令的人,发出的命令往往得不到执行,也不可能完全按照他本人的意愿执行。这在战争时期表现尤为突出。
但从作者的叙述中,我们同时发现,一份战役简报,往往可以统一人们的言行,尽管这份战役简报可能是失真的,是捏造的。但人们会从混乱和自由的言论中逐渐趋于一致,不论这份简报的真实度如何,人们的言论都会趋于一致。因此可以看出,趋于一致的言论并不一定代表真实情况,只能是一种集权者主观思想的扩大的反映。
真正的历史规律是什么?如果你没有对事件有深入全面的了解,你是不可能认识到他的必然性。你会更多地看到一种自由的状态,看到一种偶然性。你会认为历史没有规律可循,你会无所依托,或者杞人忧天。
第19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战争与和平》是一部宏伟巨著,它以战争问题为中心,以库拉金、保尔康斯基、劳斯托夫、别竺豪夫四家贵族的生活为线索,展示了19世纪最初15年的俄国历史,描绘了各个阶级的生活,是一部再现当时社会风貌的恢弘史诗。作品中的各色人物刻画精准细腻,景物如临眼前,虽是19世纪的作品,但流传至今,却没有任何隔阂感,其中流露出来对人性的悲悯情怀,穿越时空背景,仍旧撼动人心。以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在战争与和平年代里的生活为情节线索,生动地展现了1805年至1820年间,俄奥联军同法军在奥斯特里茨的会战、法军入侵俄国、莫斯科大火、拿破仑军队溃退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表现了战士们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歌颂了俄国人同仇敌忾精神和人民力量的伟大胜利。
我认为,以托尔斯泰的眼界之高、目光之远,他未必会把人类的所谓政治放在眼里。从根本上讲,托尔斯泰所关心的,应该是更广阔的精神与永恒。《战争与和平》里面,托尔斯泰曾不止一次地借皮埃尔、安德烈的大脑来探讨这个问题,探讨的最终结果,他没有告诉我们,这也正是其客观之处。他似乎希望我们去独立思考,并找出答案来。然而,人的思想是不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与见解,所以,凡是读过《战争与和平》的人,都在心里构造了一部属于自己的《战争与和平》。
《战争与和平》给了我许多东西,包括宇宙万物运行的道理、人生的启发以及心灵上的慰籍。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皮埃尔这个人物,并在精神上把他当作一个知心朋友来对待。他随和、善良、落拓不羁、贪享受却又没有贵族老爷的架子,常常沉浸在精神世界里以至于显得魂不守舍,这些特点都让我感到亲切。娜塔莎很可爱,不过略显轻浮了些,所以一经阿纳托里诱惑便放弃了对安德烈的爱情。经历了战火洗礼后的娜塔莎沉稳多了,成熟多了,但同时她又失去了以往的活泼与快乐。安德烈则是另一种性格,他冷峻、聪明、善良、敏感,但遇事往往缺乏皮埃尔的那种宽容气度,所以常常后悔。安德烈的死很可惜,但除此以外,我们找不到一个更好的结局来安排他,毕竟在临死时他彻悟了。《战争与和平》里面有很多精彩的片段,值得我们咀嚼回味,如罗斯托夫一家因战乱迁出莫斯科时娜塔莎与皮埃尔告别的场景。娜塔莎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看到穿着邋遢匆匆走过的皮埃尔,就向他打招呼。他们简单聊了几句,皮埃尔因为痴恋娜塔莎又考虑到自身的处境而显得漫不经心,最后他向娜塔莎挥手道别:“明天,不!再见,再见了。”随即停下脚步落在了马车后面。娜塔莎则好一阵子还把头伸出窗外,对渐渐远去的皮埃尔露出亲切、快乐的微笑。这一段特别使我感动,虽然他们之间的谈话非常平淡,几乎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但我仍然可以感觉到战争阴影下人与人之间的依依真情。尤其是皮埃尔那句:“明天,不!再见,再见了。”更加可贵。他似乎觉得这一分别,与娜塔莎将永无再见之日,战争逐渐临近,明天风雨不定,所以说出这么看似不经意却沉痛之极的话来。
第20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我很想谈谈那位性格深沉而坚毅的安德烈公爵,这位时常默默不语,时常又冷言冷语,深沉而坚毅的男人,与皮埃尔的宽厚善良形成巨大反差。但两个人却是至交好友,两人都愿望做对民众和国家有意义的事。区别在于皮埃尔希望做得好,但是效果不佳。安德烈从没说过希望,但是却在切切实实地解放着农奴。然而,令人扼腕叹息的是,这位光彩夺目、散发人格魅力的安德烈公爵却突然间地死掉了。他死于战争时期的伤口感染,这个意外事故让我们这些拥有发达医学的现代人感到十分地不能理解。
我也很想谈谈那位性格随和善良的皮埃尔伯爵。他是位宽厚善良、乐于施舍、不修边幅的好人。我们看到了他婚姻的曲折,看到了他在内心深处的思考,看到了他贯穿始终对周围人和事的细微地观察。作者把他写得如此重要,让我一度认为这是作者本人的化身。
我也很想谈谈那些几乎一闪而过的人物。杰尼索夫,骠骑兵军官,尼古拉的好友兼青年时期的榜样。是个意气风发的人物。冲动地向朋友的妹妹求婚,同样,又冲动地带领自己的士兵(为了不至于挨饿)抢夺军需官的粮食。于是,因为抢夺粮食这个原因他消失了,他在半途中离开了我们的视线,他可能入狱,也可能在医院中死掉。于是我们为他的命运感到十分不平,这绝不应该是这为平民英雄应有的命运。然而造化弄人,在抵抗拿破仑入侵的前夕,俄军总司令的府邸,又出现了这位英姿飒爽的军人的身影。
严厉的、正派的阿莫罗西莫娃,快乐、热闹的罗斯托夫伯爵一家人,克制内敛、温柔贤淑的玛丽亚公爵小姐,这些都给我们留下难以抹去的印记。
然而,我决不能忘记谈一下库图佐夫,这位指挥俄军抗击侵略者,一度败退于拿破仑的俄军总司令。他始终如一地认为看似失利的鲍罗金诺会战是促成敌人灭亡的胜利的会战,而并非像其他的当事人,仅仅因为俄军的撤退和古都莫斯科的被放弃就断定这是一场失败的会战。事实证明,法军在僵持几个月后莫名其妙地撤退了,随后又近似疯狂地溃败了,老将军库图佐夫终于如愿地,让“急于回家”的法国人不得不在严寒中“吃马肉”去了。
读到文章的最后,越发地感受到库图佐夫的人格魅力。他少有激动的一面(除了在战前激动地要侵略者去“吃马肉”这一段),大多数都是一种疲倦和接受的状态。他不参与谈话,也不发表意见,任何激昂煽情的言论在他面前都没有表现的余地。他不置可否,很少发表评论;但是他贯穿始终的言行,体现的是一个强大的坚韧的人格力量。
有时候自己受到别人误解和攻击的时候,想想书中的库图佐夫,便会觉得眼前的一切不过滑稽可笑。于是便能淡然处之。--因为真正实在的东西,不是那些表演,而是我们的作为;决定事态发展的东西,不是我们的意愿,而是事情本来就是那样。--这样的性格与命运,正印证了中国一句古话:“士不可不弘毅,任重道远。”
第21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战争与和平》是一本以俄罗斯人民抗击拿破轮的感人事迹为背景的文选学巨作,它的作者是俄国的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他生动地描写了当时的四大家族——别祖霍夫、保尔康斯基、华西里、那斯托里,抗击外敌的成与败、生与死。放弃安全和奢华的生活投入危险与困苦的战争,热爱祖国胜过爱自己的生命,花花公子成了护国英雄。那些在我们这和平年代无法想象的事例在故事里都成了现实。
《战争与和平》的第一卷,安德莱公爵之“死”深深地感动了我。“假使每个人只为他自己的信念去打仗,就没有战争了。”罗斯托夫伯爵夫人给了安娜·米哈洛芙娜钱时:安娜·米哈洛芙娜已经抱了她,并且哭了,伯爵夫人也哭了,她们哭,因为她们是朋友,因为她们有好心肠;因为她们从小是朋友,却为金钱这样庸俗的事烦心;还因为她们的青春都过去了但两人的眼泪都是愉快的。基督徒的爱,对于别人的爱,对于仇敌的爱,比起一个青年的美丽的眼睛在像您这样诗意的多情的少女心中所能引起的情感,更有价值,更甜蜜,更美丽。以上几段所表达的只有一个字:“爱”。但也明显地分类为两种类型,这是托氏思想的核心所在。一种是情感之爱,如两位夫人的爱以及日常我们一贯所宣传的那种类型;另一种则是我们生活中很少考虑到的,并且可以肯定地说,绝大多数人特别是很讲求实际价值的中国人所不承认存在这种类型的爱。即玛丽亚小姐所表述的这种类型的爱。这种类型的爱是高尚的,相信它的人也是高尚的,如迷惘的托氏、悲天悯人的雨果、热情澎湃的罗曼·罗兰等。尼考拉·罗斯托夫转过身来,好象在找寻什么,他望着远处,望着多瑙河的水,望着天和太阳,天是多么美丽、多么蔚蓝、宁静而遥远呵!夕阳是多么明亮而壮丽哦!而遥远的多瑙河里的水闪灼得多么亲切而灿烂呵!更美丽的是多瑙河那边遥远的蓝色的山峦,修道院,神密的峡谷,顶上弥漫着烟雾的松林那里又宁静又幸福“只要我能在那里,我便什么,什么也不需要了,什么也不需要了,”罗斯托夫想。“只在我的心中和这个太阳光下有那么多幸福,而这里呻吟,痛苦,恐怖,和这种不可知,这种匆忙他们又在这里喊叫了,又都向回跑了,我要和他们一阵跑,它,死亡,就在这里,在我头上,在我周围俄顷之间——我便永远看不见这个太阳,这个河水,这个峡谷了!”生命、生活,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被人感觉出它的美好的,在平时往往被人忽略的内涵。
其实生命的真正意义在于能够自由地享受阳光,森林,山峦,草地,河流,在于平平常常的满足。其它则是无关紧要的。在他头上,除了天,崇高的天,虽不明朗,然而是高不可测的,有灰云静静地移动着的天,没有别的了。“多么静穆、安宁、严肃呵,完全不象我那样地跑,”安德莱公爵想,“不象我们那样地奔跑、喊叫、斗争;互相争夺炮帚,——云在这个崇高无极的天空移动着,完全不象我们那样的哦。为什么我从前没有看过这崇高的天?我终于发现了它,我是多么幸福啊。是的,除了这个无极的天,一切都是空虚的,一切都是欺骗。除了天,什么,什么都没有了。但甚至天也是没有的,除了静穆与安宁,什么也没有。谢谢上帝!”以上内容我觉得是这本书最令人感动的内容了,这种体验并非仅仅是看破红尘,而是对一种永恒的礼赞。对一种宁静,安详,辽远的憧憬。是对幸福的终极定义。这段内容对我的影响是如此之大,以至于使我从此一改狭隘的民族主义意识,而升华到人类的良心上来感觉世事了。庄严、蔚蓝色的、宁静而悠远的天空,超脱于人类所有痛苦、欢乐之上的永恒和安宁,只有它才是我内心深处真正的精神寄托。
第22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其实不大想写《战争与和平》的,但《宇宙简史》是科学巨作,《世界是平的》是经济学的伤口写出来一定是一部科研报告或是一份市场分析。所以选了《战争与和平》,最喜欢的作品。
《战争与和平》记叙了俄土战争的始末,从黄帝写到贵族再到平民百姓,两本厚厚的大书,我选几个片断来写。
第一个是安德烈公爵血战后身负重伤,倒在血洗的大地上。是什么让他活下来?是天空,故土广阔壮丽的天空。
天空给了安德烈公爵如此强大的力量,让一个万念俱灰的人重拾信心。天空到处都有,也有很多人抬头仰望,不同的人看到不同的天空,伽利略看到的天空是他毕生追求的真理,“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王维看到的天空苍凉悲壮,六王毕,四海一;秦始皇看到的天只怕是天下了。
那么我们看到的天空呢?说实话,我看天的第一反应是“看云识天气”,第二反应是“空气污染严重啊!”第三么应是祈祷明天有个好天气。偶尔,会有点诗意,也只是想到“小小的壳有大大的梦想,总有一天会找到属于我的天”之类的歌词,叫“歌意”也许更贴切些。
归根结底,第一反应是本能,第二反应是联系实际,第三反应是基于第一反应的条件反射。而偶尔——那是心情不好的时候,调节心情,音乐使人快乐。但安德烈他看到的天空只可能是一种信念,是忠诚是爱是不舍,我们不得而知,但是透过作者的笔可以看到作者本人。作者透过安德烈的眼睛,看到生的力量——不管出于何种信念。
和托尔斯泰比,其实,我们真的很幸福,而我们肩上的责任也更重。我们要让以后的人比我们更幸福。我们看的天空简单明快,是因为我们充满信心,而托老看到信念,是因为托老坚持的梦想。
第二个是战场写实,“看到法军后方的人说俄军一定能打垮法军,而看到俄军后方的人也这样说“。
战争是人类永远的主题,从刀剑到飞机坦克再到原子弹,还有不远的将来想必会出现的太空战舰。从几百个人到十几万大军再到百万雄师,谁知道。小说中上亿军人的战役会不会成真?一开始几个氏族,到村落,再到举国之一力,二次世界大战袭卷全球,哪一天,人类会用铁血一统宇宙。
一句话说的好:“战争是用牙解开舌头解不开的结”。人类的结太多太紧,宗教、土地、资源、民族……全用牙齿解开,不是要把太平洋都染红?托老在《战争与和平》中,写出了这样一种疑惑:民族与和平,哪个重要?
为了人类的未来,很多都应该放下,但通向未来的路太多,走不同的路的人都有,世界却只有一个。每个人都知道战争不好,但为什么总有人要战争?我不明白,难道,真的只为两个字:利益?
《战争与和平》太多太多的东西,只能写这么多。只是一些感想,写下来罢了,与你共享。
第23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在合上书的一刹那,闭上眼睛,有一股浩大而包容的清风久久拂过我身:风中没有战争的鲜血和硝烟,没有身体的伤痛和心口的疮疤,没有生与死的泪水,没有爱与恨的目光。唯有一股永恒生活的气息,从质朴的文字间向我吹来,以历史的面貌和丰富得难以猜透的本质,告慰了我的灵魂。
有人将托尔斯泰与陀思妥耶夫斯基进行对比,认为托尔斯泰是一名伟大的艺术家,却不是深刻的思想家。虽然我还没认真比较研究过二者的差异,也无此等功力;但我觉得,托尔斯泰作品的思想性也许较陀氏逊色,但比之二三流作家仍能做到俯视。他的作品不光折射了历史,更充盈着对于人民的同情与关怀,同时把人性中美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
我想起了安德烈和娜塔莎的爱情,那样真切而易碎,美妙与不幸共存:如同一面镜子,反射着当时社会人们的生活与内心。如果是浪漫主义的写法,也许安德烈会不顾老公爵的阻挠,和娜塔莎私奔;也可能与她私定终身,最终双双走向悲剧的结局。但托尔斯泰描写的是生活本身。在那样背景与环境下,作为一名带有贵族荣誉感和责任感的公爵,安德烈必然会答应父亲的要求,与娜塔莎定下一年的婚约;而娜塔莎作为一位情窦初开却没有经验的小姐,也必然会投入到对其大献殷勤的阿纳托利的怀抱中。作者安排的只是波折的情节,而人物就像真实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做出必然的、最合理的选择。这让他们那样富有感染力,我读到他们时,忘记了作者而体验到生活本身带给我们的感动。
当安德烈在战场上负重伤时,历经磨难后成长了的娜塔莎来到他的床前:
“请您宽恕……”“宽恕什么呢?”“宽恕我的行为。”娜塔莎吻着他的手,颤抖着说。 安德烈看着她的眼睛:“我比过去更加爱你,爱的更深。”
这只是很朴素的一段对话,但在了解了二人过去辛酸的恋情以后,在了解了二人因为战乱,生活的改变引起的灵魂的成熟以后,我读出了一种真正的精神性的爱。安德烈经历了生死的一瞬,他终于觉醒,了解到“神圣的爱”的本质含义,也宽恕了所有伤害过他的人。他的人性也渐渐被金黄的神性所浸染,迈向了宗教所追求的一种完美的精神世界。如果说先前安德烈爱上舞蹈时美丽欲滴的娜塔莎有情欲的因素,那么现在他面对娜塔莎“消瘦,苍白,嘴唇肿胀的脸”,表达的则是对于一个美好心灵的热爱。使我们醍醐灌顶的这种爱之涵义的表述决非说教似的灌输,而是像一条温暖的河流,从安德烈或托尔斯泰那里直接流淌到我的心中。
读了这部书,我印象最深第一是这种“神圣的爱”,第二就是俄国农民的生活和思想。作为一名“忏悔的贵族”,托尔斯泰有着他关心底层人、体谅农民的一面。这不仅表现为力图还原他们的自由身份,他躬身垄亩,作为一名观察者和不完全的实践者,与那些农民呼吸着同样的空气,甚至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建立了一套思想体系。这种思想力图使俄国走向贵族与人民思想上的大同,结合为一个接近“同呼吸,共命运”状态的一种共同体。
在书中出现了普拉东这样一个农民的形象,他和皮埃尔同处在战俘营里,用他的乐观和淳朴感动了皮埃尔,使他重拾了信仰。作者将普拉东描绘为一个圆形的形象,说他身体的各个位置都是圆形的,说他是“一切俄罗斯的、善良的和圆形的东西的体现”。我想这是一种象征,象征着作者观察到的许许多多俄罗斯底层的农民:他们贫穷,落后,然而快乐、圆滑,可以在任何艰苦的条件下生存。我读到这里不由得想到鲁迅笔下的阿Q:同样处于底层,同样以一种快乐的姿态示人,甚至连死亡都一样,被上位者所枪决。二者的共同点让我看到了普拉东本质的愚昧和低微,但割去了他的阶级属性,从人性的角度来讲,他又是那么单纯和快乐,以致我难以对他下任何干脆的断语。在当时的情况下,革命的火焰尚未燃起,农奴制难以被轻易根除:这种快乐的处世态度,究竟是该提倡还是反对?若反对,农民岂不是失去了幸福的权利?
也许信仰也是一方面,支持起被压迫的农民的是例行的晚祷,即使他们不知晓宗教的意义,但仍能感受到一种慰藉作用。我想,这可算做另一种精神胜利,但那个时代俄国的农民是没有条件进行反抗的,因此他们比阿Q值得同情得多。想到面对苦难却难以做出反应的这一人群,一种无奈之感会油然而生。就像当时的托尔斯泰,面对农民们的满足和乐观停止了物质上的施舍,开始痛苦地反思自己与他们的不同点以及改变的可能。
他反思的结晶我并不了解,但列宁评价说:“作为一个发明救世新术的先知,托尔斯泰是可笑的,所以国内外的那些偏偏想把他学说中最弱的一面变成一种教义的“托尔斯泰主义者”是十分可怜的。作为俄国千百万农民在俄国资产阶级革命快要到来的时候的思想和情绪的表现者,托尔斯泰是伟大的。”这或许是一个革命者能给予他的最公允的评价了。
不管怎样,托尔斯泰伯爵尽管没有领导革命,甚至没有像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样预言到革命,但他的作品却成为革命的土壤,鼓舞着一代代的年轻人。他以自己贵族的身份,深入浸泡到农民“兄弟”的现状和心灵中去,并揭示出这些苦痛却不渺小的灵魂。这种行为本身就值得每一位人类赞美,他正是自己所写的“神圣的爱”最为深刻的践行者。
每一位伟大的作家,其人就像其作品一般崇高而令人钦佩。我想,即使不阅读这样的巨著,只要能理解托尔斯泰的行为,体察到他的生活,也足以为其所倾倒了。就如维特根斯坦所说:“他是一个真正的人,他有权写作。”
第24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最近,我阅读了《战争与和平》,这是一本讲述战争背景的书籍,描写了四大贵族在战争中仍然享受着和平和宁静的生活,他们希望在战争中寻找机会建立自己的战功,获得荣耀,而底层的俄国人民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不光是俄国,即便是发动了战争的法国,受害的也是底层老百姓,托尔斯泰用战争与和平的不同生活状态来表达在战争中遭受苦难的人民的深切同情,也让我们更加珍惜和平的生活!
拿破仑是我非常崇拜的一个人,他有卓越的政治才华和军事才能,但他发动的战争也对人类带来了灾难,总之一个伟大的政治家身上,会体现出才华与罪恶。1805年,拿破仑发动了战争,俄国也引燃了战火,当战争来临时,俄国的贵族与底层人民都奋起反抗,只不过大多数贵族是为了荣誉和战功,老百姓则是为了保家卫国。战后不管胜负如何,上层人士仍然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跳着快乐的舞步。但是在这场卫国战争中,俄国贵族的青年们也有了不同的思想观念,他们接触了欧洲文明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思想正在发生改变。
纵观全世界的战争,受伤的永远是底层的人民,他们付出生命去参加战斗,死后不过是一具枯骨,无人理会和纪念,时过境迁变消失在历史的场合中,而那些靠战争建立了功勋的人,世世代代享受着功绩和荣耀带来的便利和好处,这是不公的。
通过卫国战争的胜利,作文托尔斯泰也表达了对在战争中收到创伤的各方人民的怜悯之心,他是一位有博爱观念的作家。俄国人民在这场惨烈的战争中表现出来的英勇和和爱国热情,被史书称赞,也表现出了俄国人民这种顽强的性格和斗志,是任何民族都打不垮的。
在战争与和平的历史背景中,俄国还是一个奴隶制国家,当西方文明的资本主义渗透进来时,他们遭遇了沉重的打击,一个大国仍然要被强大的小国冲击和压迫,当然这也给俄国的社会进步带来了契机。
我们珍惜和平,享受着和平带来了幸福生活,而我们也要为保护和平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25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用人间的爱去爱,我们可以由爱转为恨;用神圣的爱不能改变。无论是死还是什么都不能破坏它。他是心灵的本质。”近日,用了一个月的时间读完了俄国托尔斯泰著《战争与和平》。这一19世纪的显要巨著,敬仰了近20年,终于认真的细细品味了一番,感触颇多。
小说以俄法战争为中心,以包乐康斯基、别竺豪夫、罗斯托夫和瓦西里四个贵族家庭的任务活动为情节线索,反映了1805年至1820年间许多重大的历史事件以及社会各阶级、阶层的动态。
《战争与和平》很重视表现人民群众。它描写了俄国人民反抗侵略的战争精神,赞扬人民的爱国精神和英雄气概。作品的主题在于肯定人民是历史的主人和创造者。作者把前线和后方、军与民的战斗行动结合起来,反映了人民战争的宏伟规模,体现了反侵略战争必胜的规律,从而使小说成为一部波澜壮阔的人民战争的史诗。
托尔斯泰在这部长篇巨著里,着重刻画了两类人物:一类是以瓦西里公爵一家为代表的宫廷显贵,他们是作者揭露、鞭挞的对象。他们虚伪贪婪、腐朽堕落、追求名利、互相倾轧,甚至在祖国存亡的紧急关头,仍然表现出漠不关心、追名逐利。瓦西里一家集中体现了贵族社会道德沦丧和精神堕落。这类贵族的特点是远离人民、鄙视人民,接近宫廷。
另一类贵族是包乐康斯基、别竺豪夫、罗斯托夫。做作业和对他们在俄法战争中表现出来的爱国主义,给予了肯定和赞颂,小说以很大的篇幅着重描写了他们的生活道路和精神探索。
小说给了我很多东西,除了对于人物的描写,还包括宇宙万物运行的道理、人生的启发以及心灵上的慰藉,有人说,托尔斯泰的那种僧侣式的不抵抗主义使他看起来像个可笑的懦夫,我要说,我们这个世界所缺乏的正是这种不抵抗主义,因为人类太好胜了,人类除了要超过自己的同胞,还要进一步征服生养自己的大自然,人们终将为此付出代价,酸雨、大气变暖、雾霾等等。无论是国家之间,还是人与自然,和平应该是永恒的主题。
第26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我们古今中外的许多名言警句都表示金钱乃身外之物,我们不能将它太重视,地主,贵族在人们心中从来都是丑恶无比,就应斩尽杀绝的人物。
看到《战争与和平》这本书的书名,很多人可能跟出国留学网一样觉得这是讲述一个有名战争,是一种战争反思的文章,但细读品味却发现这并未如此,剧中的很多人物令人印象深刻,比如说理想主义者,关心人民国家的大富人皮埃尔,命运悲惨的安德烈公爵,热情任性却单纯天真的娜塔莎,牺牲自我的玛利亚,惩奸除恶的尼古拉和不误正事,花天酒地的阿纳托尔等,在法国强力入侵之下他们有的怀着报国的梦想,参军战斗,有的落魄逃难,还有的深谋远虑,企图刺杀拿破仑……其中有的人幸存了下来,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比如说玛利亚和骑兵上校尼古拉战后结婚,经营田庄,获得巨大成功,过着意想不到的幸福生活,有的过着悲惨的单身生活,没有感情,没有钱财,就像索尼娅,她显示被罗斯托夫夫人逼得不得不跟深爱的尼古拉分手,同时也被迫失去了雇佣保姆的工作,最惨的是最后直接死了,再也见不到自己的亲人,安德烈公爵就是其中之一,他在战场上英勇战斗,最后负了重伤,离开自己的宝贝儿子死了,但在这本书的许多故事中,金钱似乎当了主人公。
索尼娅跟罗斯托夫家的任何一个人关联都相当要好,但是罗斯托夫家却面临着破产流浪的危险,索尼娅很爱罗斯托夫夫人的儿子尼古拉,但是一旦尼古拉一旦跟索尼娅结婚,那么罗斯托夫家就会彻底灭亡,正因本来就没钱的罗斯托夫家的儿子嫁给了比他们还没有钱的索尼娅,不仅仅不会在经济上给予援助,反而会加速罗斯托夫家的灭亡,而嫁给了富有的小姐起码还能让他们的吃饭生活不是问题,虽然罗斯托夫一家都很喜爱索尼娅,但她们不能正因喜爱就断送了罗斯托夫家的姓名,结果流着泪将索尼娅逼走,让她孤苦的度过余生,书的后面也几乎没有提到她了。如果不是金钱,索尼娅能被赶走吗??
罗斯托夫伯爵是个身份显赫的人,但是正因话费使他们的生活状况成了负数,从莫斯科的逃难,安德烈公爵的死,彼恰的战死,伯爵夫人的绝望等,一连串的打击降临到这个饱经风霜的老伯觉身上,而且他想挽救家庭经济危机的计划一向无法进行,逃难时一把大火又烧去在莫斯科的豪宅,这次真的到了无可弥补的程度,不久,原本身世显赫的老伯爵在一家简陋的出租房里去世,没有了金钱,生命也会受到威胁,要是罗斯托夫伯爵还有好多钱,他的生命会这么悲惨吗??
劫富济贫一向是许多英雄所做的手法,难道有钱有错吗???贵族有错吗?地主有错吗?我们看到的可恶地主有的只是虚构出来的,有钱反而是好事,金钱不能代表一切,但金钱却能让我们的生活充满幸福,你的生命有了保障,想想看,你有了钱,就能吃香的喝辣的,天天开宝马坐奔驰,吃的是满汉全席,你有了钱,喜爱你的人一抓一大把,就像重山中的碎石一般,你有了钱,当国与国只见要发生战争时,你见势不妙,迅速买机票逃到富国去,生命得到了保障,还能照常过幸福生活…
金钱是好东西,就应是我们的好朋友,但我们不能视金钱太重,正因哪怕你前世有多少金钱饰品,死去也带不走一个子儿。
第27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今天,研读了半年之久的《战争与和平》真的要划下一个小小的句号了,心里颇有依依不舍之情,伟大的著作总有这样的特点,那就是当你要离别它的时候,仿佛离别了亲近的人,而当你展卷重读的时候,又仿佛回到了过去的时光,当年读这部书时的心态与情味,又一一展现开来。伟大著作以开启一个鲜活的精神世界的方式,引领着人的灵魂成长,《战争与和平》正是这样的著作。
在这部巨著的最后一部分《尾声》中,托尔斯泰给了我另一个震撼。尽管这一部分是文学评论家认为写的冗长乏味的部分,然而我却觉得它写的精彩极了。《战争与和平》犹如一条巨龙,而尾声恰如点睛,托尔斯泰离开了具体历史的陈述,也离开了那些活生生的人物和情节,上升到了一个特别的高度——论述自由意志,而且论述得精妙、深刻、透辟。除了这样的结尾能承托起这阙宏大的史诗,我想象不出另一种结尾能如此完美。
在这个长长的结尾部分,托尔斯泰首先探讨了历史事件的“原因”,他认为,表面上看来是“权力”在起作用,而实质上,权力必须作用于“合力”形成的那个方向上,否则就如同向虚空中击掌,又如抽刀断水,得不到任何回应与实效。拿破仑远征俄国,表面上看仿佛是拿破仑在下命令,而实际上拿破仑有过诸多军事计划和命令方案,但远征俄国是真的变为了现实,不能不说是由于它符合了历史的某种必然规律。于是,从此出发,托翁以浓墨重彩探讨了自由与必然的关系问题。
托尔斯泰大致认为,在理性看来,自由意志是个幻觉,是一种“一瞬间无法确定的生命感觉”,然而在形上学(灵性)看来,自由意志则是生命的全部,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最精髓之处。我们不能想象完全的自由,一个人无论如何想象不受外界的影响,我们永远不可能获得空间上和时间上的自由概念,在空间上的运动,遵循必然规律,在时间上的思考与判断,也受到一系列的制约。然而最关键的是:我们无法想象我们的行动没有原因,“理智的第一个要求就是假设和找到原因,因为没有原因我们就无法想象任何行动。我举手,没有任何原因,但我要做一个没有原因的动作,这就是我行为的原因。”多么精彩的论证啊!如果托尔斯泰沉溺于具体的科学知识(例如力学或生理学)的论述来反驳自由意志,那么他的论证可以被科学的发展所推翻,至少是牵连缠绕有不决断处,但是,他却顿挫一下,转入更高层次的概括,如太极之勾手引带,拨转自如,结论却难以撼动,实在可以媲美职业哲学家!
更重要的是,托尔斯泰并没有沉溺于一端而忽视了另一端,他接下来论证绝对的必然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大千世界的规律无穷无尽,各种条件与原因亦无穷无尽,人不可能认识所有的规律与条件,于是,总是不会有完全的必然。“一个垂死的人、一个未出世的胎儿或一个白痴,他们完全没有自由,我们观察的人的概念也就不存在了,因为没有自由,就不成其为人。”由于超时空的、全知全能的人的不存在,于是,人总可以透出必然性的约束而得其自由。托翁在这里表现出的是不可知论的立场,由于我们对宇宙和人生的实质是不可知的,因此,自由就奠定在这不可知之上,这恰是二十世纪的自由意志论(古典自由主义者)的公论。可知论、唯物论的世界中,没有自由,只有所谓“微分方程”和“混沌”,然而来自“混沌”的自由并非自由,真正的自由源于意志的自主与自律。
然而,以上的论证仍然是“执其两端”的,托翁还论证了另一个重要的真理:自由与必然的共生性。自由意志恰恰是依系于必然规律而生的,一方面,没有物理与生理的过程,思想只能是空中楼阁,另一方面,即使我们认知到了千万条规律,我们总是可以说:我们当时可以这么做而不是那么做,于是,这种试图超越规律的约束的意志,即是自由意志。恰如我们即使做了一万件恶行,却总可以说:当时忍住就好了,我还是可以为善的。于是,人性仍然是向善的——分辨善恶即是根本善。人性中包含着自由意志——试图超越束缚即是自由之源。人的自由意志的最突出表现,即是人能意识到自由意志。在观察者看来,它与其他过程或许难以分别,但在行动者看来,它是最重要的行动之源。
接下来托尔斯泰论述历史学——如果历史学承认有不服从规律的自由意志的存在,并且认为它是历史事件发展的原因,那么就不可能有历史规律,也就取消了阐释历规律的历史学。于是,自由在历史学中的地位,应当让位于对规律的探索,我们可以认为自己是自由的,坚持这一看法就如同站立在坚实的大地之上,然而又是服从历史规律的(托翁所说的历史规律,实则是社会科学的一般规律),坚持这一看法,就仿佛认识到了大地在按照规律(万有引力)在不断运动。于是,贞定之志(自由,就其落实于长期生活计划的完成而言,确实是静定贞一的)与顺历史规律而动,是统一的而非分离的,从这一点上说,1812年的拿破仑恰恰是不自由的,而皮埃尔、鲍尔康斯基这些人,则在历史大势中保持了自由之心,于风云舒卷、大浪淘沙之时,深识彻见了人性的本源。于是,不盲目地推断因果链条中的原因,不狂热崇拜伟人的天才,肩负起自己的历史使命前行,同时也决不傲然得意、津津乐道于自己的“自由选择”,这正是《战争与和平》给予我们的最大教益。
第28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这本书阅读的时间跨度特别长,差不多俩月了,原因有二,书本身就是大部头,经典名作,不易读,其二,这段时间迷上美剧,阅读懈怠很多。
这本长长的战争与和平大名不知道是小学还是初中就听到了,反正真正的阅读是听到这本书的十多年以后,书中的内容说来也不复杂,复杂的是俄国作品中类似欧洲的人名地名让人头疼。很多时候除了关注书的内容本身,还要花心思去记和分辨这些人名。
这本书虽然不是历史书,(作者好像也不认为它是小说,但是我们归类还是会把他归为小说。)但是我阅读完感受最深的二点确实关于历史的,其一就是之前了解到的拿破仑进攻俄国失败因为资源短缺,这本书让我看到的正好相反,法国占有各种优势,一度让俄国首都迫使莫斯科的大部分人撤离莫斯科。其次,就是关于拿破仑的形象,通过作者的一些观点描述,让我了解到,拿破仑或者其他一切容易让人膜拜的形象,更多的可能是不断去强化其光辉形象的结果。我们了解的真实,未必是真实。(当然这两点是基于本书给我的认识。)
很难想象,书的收尾阶段,作者对于科学的开放态度,让我敬畏。原来,我们上学书中所给我们的托尔斯泰或者其他的人物形象,过于单一化。可能有些作家或者人物,比我们所了解到的更让人敬佩,当你更多的去认识他的时候。而托尔斯泰便是其中一位。
书很长,很耐读。读这种书会有很不一样的感受,读完会有满满的成就感。
第29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战争与和平》问世至今,一直被人称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这部卷帙浩繁的巨著以史诗般广阔与雄浑的气势,生动地描写了1805至1820年俄国社会的重大历史事件和各个生活领域。《战争与和平》恢弘的构思和卓越的艺术描写震惊世界文坛,成为举世公认的世界文学名著和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英国作家毛姆及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罗曼·罗兰称赞它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两部小说之一”,“是我们时代最伟大的史诗,是近代的伊利亚特”。在整个俄国文学的发展历史中,《战争与和平》是第一部具有全欧洲意义的小说。它刚一面世,便令欧洲和全世界的读者感到新奇、震撼。人们既津津乐道于小说中的人与事,也为小说所体现出的巨大艺术表现力所倾倒。《战争与和平》构成了俄国小说乃至整个俄国文学崛起的标杆。近千个人物,无数的场景,国家和私人生活的一切可能的领域,历史,战争,人间一切惨剧,各种情欲,人生各个阶段,从婴儿降临人间的啼声到气息奄奄的老人的感情最后迸发,人所能感受到的一切欢乐和痛苦,各种可能的内心思绪,从窃取自己同伴的钱币的小偷的感觉,到英雄主义的最崇高的冲动和领悟透彻的沉思——在这幅画里都应有尽有。托尔斯泰以一天才之笔,游刃于战争与和平、心理与社会、历史与哲学、婚姻与宗教之间,主次分明,匠心独具。人一生其实不用读太多的书,有个七八本便足矣;但是,为了找到这七八本最值得读的书,则必须先读完两三千本。在数以千计的文学名著中,《战争与和平》这部伟大作家的伟大作品,无疑是我们最该读的那几本书之一。高尔基曾言:“不认识托尔斯泰者,不可能认识俄罗斯。”
第30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有人说,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平》的契机是为了探寻俄国社会的出路,我却始终觉得这种观点过于片面。我认为,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应该是包罗万象的,而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小小的目的。从《战争与和平》里面,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包括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甚至宗教学等等,这一切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
结构安排方面,要处理好这样一部浩瀚的作品原本是非常困难的,托尔斯泰却能够凭借自己的艺术天才,在战争与和平之间穿来插去,井然有序,分毫不乱。而且,托尔斯泰似乎特别擅长描绘那种高难度的大场面,战争、舞会、宴席,他可以用极简短的话把每个人的性格及心理和盘托出,却从无顾此失彼杂乱无章的感觉,这是其他任何作家都望尘莫及的。
语言方面,《战争与和平》始终保持一种质朴大气且与众不同的风格,它并不旗帜鲜明,但内蕴深邃,使人一看便知是托氏文字,比起莎士比亚的雕章琢句来,要强出许多。
人物性格方面,《战争与和平》也有其高超过人之处。首先,书中几乎每一个人物,包括那些并不重要的配角,如伊波利特、莫特玛、小尼古拉等,都有他们自己的性格。其次,书中许多人物的性格,都在不断变化。如皮埃尔,从单身到结婚、从私生子到继承人、从海伦到娜塔莎、从雅各宾派到共济会、从战争前到战中到战后、从贵族老爷到俘虏再到释放、从初出道时的年轻气盛到后来的好学深思,他的性格一直处于一种无法停止的状态,每经历一件事情,他都会产生一些新的想法,并在不知不觉中完成自身的转变。再如安德烈,他的一生经历过很多大的变故,从军、负伤、丧妻、对娜塔莎的爱情及娜塔莎的变心、还有死亡。相比皮埃尔而言,他的性格的变化是比较突然的,这与他所处的环境及自身特点有关。娜塔莎的变化最大,尤其是与皮埃尔结婚后,她由原来那个活泼、快乐、爱唱爱跳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位不修边幅、甚至有点吝啬的母亲,以至杰尼索夫再次见到她时,竟会大吃一惊。但,无论这些人物的变化多么不可思议,我们都会觉得它合情合理,提不出任何异议,似乎一切事情就应该这样。而且,无论他们怎样变化,皮埃尔还是皮埃尔、娜塔莎还是娜塔莎、安德烈还是安德烈,他们天生具有的根本性特点是永远不会改变的。这就是托尔斯泰的高明之处,他总是能够站在一个客观的高度,从客观上描述并观察人物的性格,而不因为任何主观因素来刻意创造。
《战争与和平》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呢?托尔斯泰曾经说过:“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记事。《战争与和平》只是作者想借以表达和能够在其中表达他所要表达内容的那种形式。”他说的是实话。孟子也曾有过类似的言语:“吾辞达而已矣。”辞能达意,就这么简单。托尔斯泰认为,文学只是表现思想的一种形式,作为形式,它远不如内在的灵魂重要。后人读《战争与和平》,往往呼为史诗,那样其实正好违背了托翁的意愿。真正读懂《战争与和平》的人,最终会发现,这是一部思想的结晶,却非文学。而小说的作者托尔斯泰,则纯然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了。
一、书籍简介
《亮剑》是都梁创作的长篇小说。《亮剑》以主人公李云龙的个人经历为主线,反映了从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直至新中国成立后的历史。
《亮剑》是一部糅合了史诗风格和悲剧色彩的战争题材作品,具有较强的艺术风格。
2017年7月12日,《2017猫片胡润原创文学IP价值榜》发布,《亮剑》位列28位。2019年9月23日,《亮剑》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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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都梁,当代作家,50年代出生,少年参军,曾服役于坦克部队,几年后复员回京,做过教师、公务员、公司经理、石油勘探技术研究所所长,现为自由撰稿人。
2000年1月出版长篇小说《亮剑》,同名小说由海润影视传播公司拍摄,2001年12月发表26集小说剧本《血色浪漫》,由润亚影视传播有限公司拍摄。而后又出版了《狼烟北平》、《荣宝斋》、《百年往事》等。作品均被改编为同名电视剧,荧屏热播,作者多次亲任电视剧编剧及艺术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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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亮剑》读后感25篇
第1篇:《亮剑》读后感200字
好多朋友都看过亮剑把,不知到你们看后有什么感想。刚才打开百度搜了一下,看到大多发表的评论是对其精彩内容的赞赏,还有对李云龙的赞赏在有就是说让我们不要忘掉历史。
而我看过亮剑之后,我深深感觉到以下几点一:团队精神和意志李云龙的部队没有武器,没有弹药却能战胜全副武装的日军靠的是什么就是那种战斗的意志和团队精神。第二就是执行力在李云龙的政委身上体现的非常明显。不管上司说的是对是错都要无条件的执行。所谓的亮剑精神包含了很多教育意义。或许在看一边还会有更深一点的认识吧。
第2篇:《亮剑》读后感400字
这几天再一次被《亮剑》所吸引。粗略想来,在这七八年的时间里,留在我脑海中较深印象并不多。一是反映东北某地日军遗留化学武器泄漏引起的恐怖小说,名字已经忘却了。二是前两年的《长征》。再就是眼下地方电视台重播的《亮剑》。究其喜欢的原因,主要是原本就喜欢战争片,更重要的是喜欢《亮剑》中的男人极有男人味,是一群真正的男子汉。
在反扫荡的残酷战斗中,独立团的骑兵连面对数十倍的日寇骑兵联队,宁死不屈,决战到底。在骑兵连长“骑兵连,进攻!”的呐喊声中,十几个战士——几个战士——对敌人发起一次又一次的冲锋,直到仅剩下断了左臂的骑兵连长一人。即使这样,连长依旧声嘶力竭地呼喊着“骑兵连,进攻!”,毫不犹豫的冲向敌人——战斗结束了。战刀无语,远天低垂,默默的黄土记下了中华民族这沉重的一幕。骑兵连长那被硝烟熏黑的、因愤怒而近似扭曲的脸,那喷着仇恨火焰的眼睛,那滴血的断臂,这几天来一直在我心中挥之不去。这是一种精神,一种灵魂,一个民族的精神,一个民族的灵魂。中华民族正是有了这种精神,这种灵魂,才得以在灾难深重的一百多年的历史中顽强的抗击、生存,才熬过了黎明前的黑暗。
今天,我们可以忘记昨天,可以忘记痛苦,但是我们不能忘记这种精神,不能忘记这种灵魂,尤其是在歌舞升平的今天。
第3篇:《亮剑》读后感600字
狭路相逢勇者胜,这是亮剑里的经典话语,亮剑这本书虽然看了好几遍,但是却还是一有空就拿起来津津有味的看几个章节,每看都有新的体会,都让人生有感触。比电视剧中更能感受李云龙那种亮剑精神的豪气与勇气。
让人百看不厌的情节就是那野狼峪的白刃战,那天加强营400多号战士一动不动地趴在公路两侧,但是身着单衣的战士们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冻得两排牙不停地撞击,情报错误来的是敌人战斗力最强的关东军,可是他们毫无惧色,路边枯草在一瞬间全被掀开,一排排雪亮的刺刀,部队如潮水般冲上公路,顷刻间,身着黄色军装和灰色军装的人群绞杀在一起。战斗十几分钟就结束了,田野里横七竖八地躺满了血淋淋的尸体,像个露天屠宰场。300多个关东军士兵的尸体和300多个八路军尸体都保持着生搏斗的姿势。有如时间在一霎间凝固了,留下这些惨烈的雕塑。
正如李云龙在面对关东军时说的,如果古代剑客和高手狭路相逢,假定对手是天下第一剑客,你明知不敌,但是你不能退缩,要不你凭什么当剑客。对,明知是个死也要宝剑出鞘,这叫亮剑,没这个勇气就别当剑客,倒在对手剑下不算丢脸,那叫虽败犹荣!
生活中我们也是这样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我们遇到无法克服的困难时,我们也要勇敢的去面对,失败并不可怕,而最可怕的是连面对的勇气都没有。有了这种精神,纵然是敌众我寡,纵然是身陷重围,他也能勇往直前,柳暗花明又一村。
正如泰戈尔所说让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拿出亮剑般的精神面对生活中的困难。
第4篇:《亮剑》读后感800字
《亮剑》是近些年来十分受欢迎的一部军事题材小说,最近我抽空品读了一下,故事曲折,人物形象生动,竟让人流连忘返,一时放不下手来,最后,一口气读完了该作品,也终于明白该作品如此畅销的原因。
《亮剑》以我军将领李云龙的个人命运为主线,以历史为背景,讲述了从他任八路军某独立团团长率部在晋西北英勇抗击日寇开始,直到他在文革期间受到迫害自杀,到1980年予以平反为止的人生传奇故事。体现了他作为中国军人、作为开国将领、作为共产党员所体现出来的忠诚,勇敢,坚忍不拔的优秀品质,特别是作品所点出的亮剑精神,更是成为许多人讨论和学习的新的观点。
“逢敌必亮剑”——在晋西北面对拥有先进武器的山崎大队,在敌众我寡形式下,李云龙率领着“独立团”亮剑了;在解放战争中,面对武器精良,军事理论过硬的老对手楚云飞时,他毅然亮剑了,没有犹豫,没有退缩,多的只是面对不同对手时灵活运用的战术和策略,也正是他这种敢于亮剑的精神,使得他全歼了山崎大队,取得了最后胜利。“狭路相逢勇者胜”,也正是对他骁勇善战的真实写照。
同样“亮剑”精神不只属于硝烟弥漫的战场,也适用于现代社会,我们的生活、工作。首先面对困难要永不言弃。生活中遇到瓶颈、工作中被困难绊倒,都不要轻言放弃,也许再坚持一秒事情就能发生转机,困难就能被解决。特别是在工作中,我更有深刻的体会,工程中遇到困难时,回避、退缩都无济于事,只有正面“敌人”,才会有解决问题的机会。其次要能吃苦,提高自身实力。以卵击石是有勇无谋的匹夫之举。像小说中李云龙虽没有上过军事院校,却身经百战,积累下丰富的经验,每次的战斗并不只靠拼命的精神,而是有一套布部署计划。而运用的实际工作中,在工程中解决困难时,同样也需要一套部署计划,按步骤一步步解决问题,而不能“一口吃个大胖子”,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总之,“亮剑”精神给了我许多启示,勇往直前、奋勇拼搏,坚强无畏的军人品质作为公路人的我们同样适用,我们就是要汲取这种艰苦奋斗的精神力量,在自己的岗位上创造不俗的事业。
第5篇:《亮剑》读后感1000字
看完《亮剑》以后,着实让我感动了一翻,这是一部宏扬无产阶级革命主义精神的主旋律小说,本片有着较强艺术风格与文学品味,同时又是一部制作精良具有史诗风格和悲剧色彩战争题材。与以往渲染美感和壮烈的战争题材小说不同,《亮剑》不打算消解战争的真实和残酷,《亮剑》是一部战争艺术和传奇色彩融会贯通的主旋律作品。小说中爱国精神与英雄主义、铁血丹心与人世常情、斗智与斗勇、友情与爱情交相辉映。片中刻画出了一个可以媲美“石光荣”、“姜大牙”的军人李云龙,他身经百战,性情暴烈,表现出一种铁血军人的气势。这里八路军不再是攻无不克的神兵天将,而是打得漂亮说得明白的人间铁军。
中国人强调仁,包括对敌手。所以大敌当前,很多人逃之夭夭并美其名曰:保存实力。但李云龙说:“古代剑客和高手狭路相逢,假定这个对手是天下第一剑客,你明知不敌该怎么办?是转身逃走还是求饶?当然不能退缩,要不你凭什么当剑客?这就对了,明知是个死,也要宝剑出鞘,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就叫做亮剑”。
任何一支团队都要有自己的传统。传统是什么?传统是一种性格,是一种气质。这种传统和性格是由这支团队组建时首任长官的性格和气质决定的。他给这支团队注入了灵魂,从此不管岁月流失,人员更迭这支团队灵魂永在。这就是魂。中国人现在太需要一种敢为人先的精神,一种勇立潮头不倒的精神,一种敢想敢说敢做的精神,一种铁嘴铜头橡皮肚的精神了。一句话,狭路相逢勇者胜,逢敌亮剑当自强。剑锋所指,所向披靡!亮剑精神,就是我们的魂。
和平年代的亮剑精神,应该是强国面前不卑不亢的国家形象,应该是团结拼搏、奋勇争先的民族风貌;应该是敢于攀登,善于啃硬骨头的不畏艰难的英雄主义精神。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把振兴中华作为己任,每个人都为自己的祖国竭尽全力,民族崛起指日可待,中华民族必将岿然屹立于世界之林!和平年代,不再需要我们以命相搏,但,英雄主义精神绝不能丢!亮剑,是在金钱权势面前保持纯洁高尚的情操;亮剑,是在攀登科学技术高峰时遇挫折不气馁、敢于向科学最前沿发起猛攻;亮剑,是在国内国际经贸战场上的斗智斗勇寸利必争;亮剑,是在思想领域和其他意识形态的坚定不动摇;亮剑,就是在中华民族崛起的征程中,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什么样的艰辛,我们都敢于面对它,研究它,战胜它,哪怕失败一千一万次!
血性人儿,勇于亮剑。于今而言,在中国大地,英雄主义精神,不是多了,而是太少太少!作为当代的青年,我们不能把历史忘记,更不能把党一脉相承的精神忘记!做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第6篇:《亮剑》读后感
前段时间,《亮剑》在央视热播,吸引了大家高度关注的目光。许多人不禁要问,一部军事题材电视剧,何以引起如此大的轰动?何以能创造近年来央视电视剧的最高收视率?
《亮剑》是一部战争艺术和传奇色彩融会贯通的主旋律作品。剧中,爱国精神与英雄主义、铁血丹心与人世常情、斗智与斗勇、友情与爱情交相辉映。故事内容是讲述我军优秀将领李云龙富有传奇色彩的一生,从他任八路军某独立团团长率部在晋西北英勇抗击日寇开始,直到他在1955年被授予将军为止。可以说,在时下观众批评军事题材创作缺失英雄的背景下,主人公李云龙身上所表现出的大无畏英雄主义精神,深深地感染了观众。
李云龙的性格非常鲜明,他身经百战,性情暴烈,在渴望嗜血的拼杀中,在为战友之死的复仇中,表现出一种铁血军人不计生死、要压倒一切的霸气;在“文革”中面对“造反派”的挑衅,亦表现出一位将军不怒而威、咄咄逼人的气势;面对“专政”铁拳的淫威,为捍卫军人的尊严,铮铮铁骨宁折不弯。但李云龙又绝非一介武夫,他大智大勇,时而还流露出中国农民式的狡猾与狭隘,例如大闹“聚仙楼”、腰缠炸药赴“鸿门”以及“文革”中吃忆苦饭。
近些年来,军事题材影视剧创作,其成就是显而易见的,这不仅表现在军事题材影视剧的播出大多在央视的黄金时间,也表现在诸如石光荣(《激情燃烧的岁月》)、姜必达(《历史的天空》)等一批典型形象的推出。但这样的作品,毕竟还是太少,荧屏上出现的更多的军事人物,是俊男靓女,是奶油小生;更多的场所,是别墅小楼,是奢华宾馆;更多的故事,是像“样板戏”里的正面人物一样,时时都英明神武,处处都占上风,由他们演绎的战争故事又多是程式化的表演。观众批评说,看今天的影视作品,总觉得我们的军人缺少那么一股劲,一种军人应有的阳刚之气。其实,说穿了,缺少的恰恰是文学创作不可或缺的生活真实。所以,与以往一脸正气的正面人物不同,当挂着一脸硝烟,穿着破旧军装,作战勇武,不拘一格,且具有逆向思维,缺少正规的文化教育,对战争却有自己的独特理解,甚或有时会耍点赖皮的李云龙向我们走来时,我们突然觉得,这个人物是那样陌生又那样熟悉,是那样触手可及,他仿佛就是我们队伍中的“这一个”,是我们期待已久的一个指挥员形象。我们不能不说,这才是中国军人真正的英雄形象。有人说,作为军事题材的《亮剑》夸张了战争,编造了细节,甚至虚构了人物。也有人说,李云龙身上“匪气”多了些,不像我们共产党军队的指挥员。对李云龙的性格更是众说纷纭,褒贬不一。但无论怎样,有一点是无可否认的,那就是面对来势汹汹的敌人,他只有一种姿态:明知冲上去就是血溅七步,却依旧宝剑出鞘,气势如虹,这就是所谓的“亮剑”精神。这种精神,之所以能引起观众如此强烈的共鸣,那就是《亮剑》以其独特的方式,向人们展示了当今社会常被一些人所遗忘的道理:爱国主义是民族之魂,英雄气概乃中华男儿立身之本。
“在浩浩的历史长河中,有那么一个将军,他就像那只传说中的荆棘鸟,歌唱着死去。在那荆棘刺进的一瞬,他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只是放开那可媲美夜莺的歌喉,直到生命之终点,但是,当他扑向那棘刺时,他是知道的,他是明明白白的,然而,他却依然要这样做,依然把棘刺扎进胸膛。不!他并没有死,涅槃后的那只荆棘鸟终修得正果,成为中华民族永恒的火凤凰!”这是小说《亮剑》的内容简介,也是我们看完这部电视剧后的最大感触。
第7篇:《亮剑》读后感
“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的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公司、团队、个人从小个体到一个团体,都应该拥有这样的精神,在顺境的时候自强不息,在逆境的时候愈挫愈勇。一个人在面对困难的时候就越能足够的考验你的脊梁。
亮剑精神的实质说穿了就是无论对手有多么的强大,就算对手是天下第一的剑客,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出自己的宝剑。即使是倒在对手的剑下,也虽败犹荣,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是一种不屈不挠、奋不顾身、不信邪的精神。“亮剑”精神体现了一种勇气,一种魄力。从公司员工来说:具有亮剑精神的员工能够把工作认真负责的完成,在职场中我们每一点进步都需要勇气作先导这样的人敢拼敢学,有魄力是面对困境时的果断抉择,是永不言败的信心,是锲而不舍的执着。魄力让敌人望而生畏,让队友充满信心这样的一个员工在团队中就会发货很大的作业能够感染团队保持甚至发挥更好的战斗力。
亮剑精神在影响着世界上任何一个团队,我们在工作的时候单靠个人的力量再强大还是离不开与团队紧密结合。现在的社会各行各业竞争不断愈演愈烈,我们要和对手竞争就要抱成团,这个时候就要提升自己团队的能力,把自己的利益和大家的利益集合在一起,全身心的为壮大这个队伍贡献自己的力量,当你发现团队能力强了,竞争力强了,公司盈利就多了。每个人都可以使公司有所改变,公司的每一个变化,每一个进步都与个人密切相关。工作的时候要了解清楚自己的使命。团队的竞争力来源于成员的无私奉献精神,重要的领导者于关键时刻起到典范作用。
亮剑精神明知困难迎难而上如果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你就更应该主动去承担,不论事情成败与否,这种迎难而上的精神也会让大家对你产生认同,另外,承担艰巨任务是锻炼自己能力难得的'机会,长此以往,你的能力和经验会迅速提升,在完成在和些艰巨任务过程中,你有时会感到很痛苦,但痛苦却会让你变得更成熟。
在刚出来社会的时候,我也遇见这样的事情,工厂安排作业计划的辞职了,我知道这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份机遇,我报名参加了计划员的培训然后紧张的培训一个星期就到工作岗位工作,工作的压力确实很大,但是我在这个过程中学会了去沟通协调生产,安排作业生产量。每天工作14--17个小时,那段日子确实很累,但也充满了激情和挑战,痛苦是会让人变得更成熟。生活中敢于亮剑才知道倒下的是你还是敌人。
一个公司的建设和发展除了好项目还要有能够把项目实施好的人才。一团队是由个体结合而来,队伍的强大与否不就是这个队伍的硬件设施多么好,而是管理这支队伍的领导懂得,“以人为本,持续改善与创新。”给队伍注入新的思想新的创新力量,公司就会保持焕发战斗力。
我们在工作的的全过程都是在学习的一个过程,学到担当,学会面对。亮剑是敢于胜利的精神。
第8篇:《亮剑》读后感
这天,我最后把亮剑看完了,有两个人令我个性敬佩,就是李云龙和魏大勇。
李云龙是一个百战沙场的职业军人,是一个一生都在血与火中搏斗的名将。魏大勇是一个武林高手双手使枪百发百中。他以前在少林寺习武多年功夫了得。所以他的外号就是和尚。
有一次,李云龙带着和尚与友军晋绥军358团团长楚云飞及他的警卫连连长孙铭参加日本宪兵队队长平田一郎的生日宴会。宴会上,正在平田一郎大吹大擂的时候,李云龙与和尚便风卷云残地大口吃菜大口喝酒。他们这样的吃喝动作被平田一郎发现了,于是恶狠狠地骂道:“八嘎!”虽然和尚听不懂日语,但和小鬼子打了这么多年交道,也明白是骂人的话。除了李云龙,几乎没人敢骂和尚,他一听便火了,一掌击向平田一郎的胸部,把他的肋骨击地粉碎,口中的鲜血喷地一尺多高。敌人顿时大乱。就在此时,李云龙四人闪电般地拔出驳壳枪,八只枪喷出怒火,像一把铁扫帚把鬼子扫倒一片。这次日本鬼子吃了大亏,守备队、宪兵队、皇协军队、便衣队等军官全部击毙,无一幸免……
从书中我进一步明白,我们此刻的大好时光是无数的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们要加倍地珍惜,去爱护时间。
第9篇:《亮剑》读后感
这几天,无意中翻看着《亮剑》。起初是因为无聊,好歹有本书看就成啊,可看着看着,我竟上瘾了!
我深深地被书中的真实人物李云龙所感动!那是一名真正的军人,更是一位有责任心的男子汉!他正直,坚强,自信,不服输,他的骨子里流着真正的“人”的血液!好几次,我被书中的故事情节所感动地直掉眼泪!今天中午,一直把尾声看完,20年后,那群李云龙的孩子们在满是弹坑的墙壁面前哭得像些孩子,他们是何等思念他们的父母亲!我也泪如雨下!为李云龙惋惜,更为他自豪!
一直以来,我知道我不会说话,不会讨好别人,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任何时候都学不会趋炎附势,有时还经常直率地冒出几句别人可能接受不了的话。我知道我惹人了,但我不想修改我的观点,我讨厌现在社会上的不正风气,讨厌先进社会带来的种种弊端,我崇拜理想主义,但可能太过理想化了,生活带给我无限的失望。我知道,生活不会因个人的爱好而改变,能改变的只有自己的内心!李云龙的内心多强大啊,这是一般人无法比拟的!也是我看完这本书要学习的。
其实,这本书带给我最大震撼的还有小田,李云龙的妻子。尽管他们生活中也有磕磕碰碰,但最后,小田还是深爱她的丈夫,并在丈夫牺牲后也随他去了。手腕上的醒目的嘴状的割痕,那需要多大的勇气!“你是龙,我是云,云龙是不会分开的!”那是爱情的见证!我不知道当今社会现实生活中的爱情会是那样的刻苦铭心,那样的永不放弃么?
我深深反省自己,懦弱的我,该怎么样在现实的漩涡中生存呢?工作以及家庭?
第10篇:《亮剑》读后感
“逢敌必亮剑“,这是我读完了都梁《亮剑》一书后,非常记忆犹新的一句话。我常常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到底何为亮剑?又亮的是怎样的一把剑?这把剑对于一个国家与民族,又有怎样的意义与责任。
这使得我我想到了,书中的主人公李云龙。他是一个略带草莽气息,且有几分绿林好汉味道的人物。他虽然大字不识几个,曾经只是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乡间篾匠。但是因为生存,因为骨子里的那一腔热血,那种“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信念。使得他积极的投身进了革命,从俩万五十里长征到全中国解放,他金戈铁马,整整征战了三十余年。
在战场上他抛头颅,洒热血,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只为民族可以长治久安,只为百姓可以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家家都能有口热饭吃,户户都能有件暖衣穿。他先抗日,后反蒋,平金门,战朝鲜。面对强大的对手,他明知不敌,却要毅然的与之斗争。即使全团倒下了,即使全团阵亡了。也终要化成为一座山,一道岭,不让敌人跨过这道山,越过这条岭来伤害一方百姓。
他为了民族大义而战,为了国之尊严而战。他曾经说过,“做为一名军人,就算是死,也要战死在冲锋的路上。”他没有空口说白话,李云龙用了他传奇一生的时间,去完美的做到与兑现了他曾说过的话,并且也展现出来了,中华铁血男儿的气魄。
我认为在李云龙身上所体现的,就是这种“亮剑”的精神。那是一种无敌可挡的大无畏精神,那是一种正义永远战胜不了邪恶的舍身救人精神,那是一种我们中华民族,世代生生不息的民族精神。
军人,需要有这种亮剑的精神。
百姓,需要有这种亮剑的精神。
国家与民族,更需要有这种亮剑的精神。
亮剑,亮的是一种智慧与谋略,亮的是狭路相逢勇者胜的胆识,亮的是不屈服于殖民列强主意的堂堂中国人。
第11篇:《亮剑》读后感
古代剑客们在与对手狭路相逢时,无论对手有多么强大,就算对方是天下第一剑客,明知不敌,也要亮出自己的宝剑,即使倒在对手的剑下,也虽败尤荣,这就是亮剑精神!事实证明,一支具有优良传统的部队,往往具有培养英雄的土壤,英雄或是优秀军人的出现,往往是由集体形式出现而不是由个体形式出现,理由很简单,他们受到同样传统的影响,养成了同样的性格和气质。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苏联空军第十六航空团,P-39飞蛇战斗机大队,竟产生了二十名获得“苏联英雄”称号的王牌飞行员;与此同时,苏联空军某部施吴德飞行中队产生了二十一名获得“苏联英雄”称号的模范飞行员。
任何一支部队都有自己的传统,传统是什么,传统是一种性格,是一种气质,这种传统和性格是由这支部队组建时首任军事首长的性格和气质决定的,他给这支部队注入了灵魂,从此,不管岁月流逝,人员更迭,这支部队灵魂永在!
同志们,这是什么?这就是我们的军魂!我们进行了二十二年的武装斗争,从弱小逐渐走向强大,我们靠的是什么?我们靠的就是这种军魂,我们靠的就是我们军队广大指战员的战斗意志!纵然是敌众我寡,纵然是深陷重围,但是,我们敢于亮剑!我们敢于战斗到最后一个人!一句话:狭路相逢,勇者胜!
亮剑精神就是我们这支军队的军魂!剑锋所指,所向披靡!和平时期的商业营销和战争年代的战场角逐性质截然不同,商业营销的根本实质是一种提供“商业普惠”的社会人文关爱,营销充满了创造、设计、激情、进取、满足和关爱;战场角逐的根本实质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制度文化对对手的消灭,战争充满了战胜、消灭、杀戮、牺牲、成功营销的本质不同于战争,但营销的过程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等同于战争的过程。对中国企业来说,我们仍要在全球商业环境中和世界级的品牌“亮剑”,让中国企业的品牌成为名扬全球的品牌。
对一个企业的营销团队来说,你也要面对世界级、国家级的竞争对手,你敢不敢“亮剑”?能否有亮剑之后血溅七步、力强制敌的魄力?在某种程度上,市场竞争如同战场拼杀,不敢“亮剑”者,只能羞辱去死。营销的过程和战场一样,始终洋溢着一种理想、激情、进取、战胜、失败与成功的因素;洋溢着一种以支付最小成本牺牲赢得最大胜利成果;洋溢着一种克服种种困难,实现既定理想目标的成功;洋溢着拥有一种英雄团队“亮剑”精神风采!
第12篇:《亮剑》读后感
早就看过《亮剑》电视剧,也听很多人说原著小说比电视剧好得多,遗憾的是,一直到今天才有时间认认真真地拜读全文。本想随便看看就去休息,谁想却是欲罢不能,整整一个通宵,终于,结束了。也许有人看见我读完全文后的形象会觉得好笑:一个年轻的上尉军官,端坐在电脑前面,手执鼠标,泪流满面。那我不妨继续揭下自己的短:看到中途曾经想统计自己流泪的次数,到后面才发现,流泪的次数已经多得失去了精确统计的可能性。
和尚惨死,我流泪,为那种生命铸就的战友情谊;金门战败,我流泪,为那种身陷死地而不屈的斗志;丁伟拍案而起,我流泪,为他的气节和接踵而来的不堪命运;田老先生辞世,我流泪,为他坚守自己精神家园的执著;赵刚夫妇诀别,我流泪,为他们伟大的爱;李云龙自尽,我流泪,为他的无奈和刚强。
其实,还有很多、很多,但一个大男人,老拿自己的眼泪说事就不好了,所以,还是说点严肃的。这部小说,我认为归类于军事小说并不妥当,战争场景描写得确实很精彩,但它的灵魂不在战争描写,而在于对人性的拷问和对国家、对民族的忧思,论其风格,也许更接近于所谓的“伤痕文学”吧。李云龙夫妇、赵刚夫妇、田氏夫妇、丁伟,他们有着各自不同的社会背景、人生理想和人品个性,在那场绵延数十年的社会大变革中,或积极参与、或随波逐流、或冷眼旁观。有一点是他们共有的,那就是独立思考的能力和勇气,即使冒着被现实击得粉身碎骨的危险,他们也没有畏缩,他们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无愧良心,无愧国家,无愧人民!
小说的最精彩部分当属文革一段,说到这里,我想谈谈自己对文革的看法。我无意从经济指标、受迫害人数等形而下的层面来评论文革,那样只会陷于无谓的史料之辩,事实上,我最痛恨文革的地方在于:这场运动打着发动人民的旗号,企图同化国人的思想,扼杀人民独立思考的可能!花蕊妇人诗曰:“四十万人齐解甲,更无一个是男儿。”这叫投降,叫怯懦,当为人所不齿。但如果八万万人统一用一个头脑思考、用一个声音说话,是不是更可怕呢?这种“高度集中”,会给世界带来灾难,也会把民族带上毁灭之路,德国、日本殷鉴不远!
幸运的是,我们的民族从来就不缺乏小说主人公这种敢于思考、勇于抗争的斗士,所以我们挺过了文革这场劫难。看着小说,我不禁后怕,幸好我生在了思想多元化的今天,也幸好我们的文革没有如预期那样“进行到底”。前面说过,我是一个军人,所以赶在临睡觉之前说说对小说中军人形象的评价吧。
赵刚和楚云飞算是军队中的佼佼者,学识、教养、头脑都是上上之选,李云龙和丁伟也有各自独特的军人魅力,但这些都只能让我羡慕,无法让我崇拜。我心目中的完美军人,是丁伟拍案而起那一刻,是赵刚慷慨陈辞那一刻,是李云龙对着自己太阳穴扣动扳机那一刻!
有很多人不喜欢小说的悲剧结局,但在我看来,《亮剑》小说的灵魂不在于铸造一个战神,而在于透过战神悲喜交集的一生,反思我们国家数十年风雨飘摇中的得失,发掘人性最宝贵的地方。悲剧性的结局不但没有成为全书的败笔,反而成为全书最引人深思的画龙点睛之笔。如果读者在掩卷之际,能够由衷地感到自由意志和独立精神的可贵,能够由衷地希望我们的国家从此远离文革这样的劫难、远离“一言堂”的无奈和强人政治的折腾,那这部小说就算成功了。
第13篇:《亮剑》读后感
看过《亮剑》的人,不可计数,人们都会说:李云龙这个人太具有英雄气概了!的确如此,但如果把《亮剑》单纯地理解成历史的记录与见证或者是一个人,一个团的英雄故事的话,那我想就是大错特错的了。
首先,最明显的就是亮剑精神。遇到一个强大的敌手,就要有亮剑的勇气,勇敢地拔出剑来,才是真正的汉子,不管是否倒在敌手的剑下,都是光荣的;而如果畏惧不能拔剑出鞘,那是真正的懦夫,死了就死了,也要雄壮地倒下,也要化成一条河,一道岭。在亮剑中最重要的精神是狭路相逢勇者胜,值得现在的人们学习。
亮剑中有许多经典故事让我映象深刻,比如在对待狡猾的日本指挥官不像别人只会大义赴死,而是利用地理环境一步一步把敌人引进自己的计谋中,一边用大声玩笑的言语假意谈判,其实是在一步一步把敌人掐死腹中一举剿灭敌人,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胜利,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是非常受用的,在这其中最能看出的还有兄弟情谊,只因自己的兄弟被日本人所伤和中国人最承受不了夺妻之恨,调动了上万人攻克一个日本人的军事重地,里面所有的部队都是没有接到军令自动参加,为自己心里的信仰而战不能放过一个侵略者踏过自己阵地,有个营在阵地用四个小时坚守就算拼到最后一个都不逃跑,连日本人都为之叹服,这次也是国共合作的最好证明,参战的部队里面也有国民党,故事最为悲壮的是后来还是没能救下自己妻子,那一声开炮用尽身体所有力量,看到这里我都为当时情况悲伤不已但是更多的是敬佩,对待下属更是看为宝贝,他的一个警卫员魏和尚是陪他出生入死的人,在送信的途中被土匪残忍杀害把头挂在树上示威,作为首长的李云龙不计后果拿起自己当时精良的装备直接冲到土匪山口,为自己的好兄弟报仇,这种有仇就报的血性但是又不会乱杀无辜,他冲进土匪正殿询问杀人凶手,他只处置杀人的土匪,其他愿意的人加入军队,做事有理有据,他还是个有许多歪理的人,很会多吃多占,把友军的物资从日本人那抢回来却没有想到要归还,而是用尽理由说这个东西是自己缴获就是自己的了,明明已经是个土财主还是不肯放过机会,别人拿他还没有办法,只能吃哑巴亏,打仗不含糊但是在占便宜上却像个无良商人。(抗日战争时期)
解放战争的时候装备变好了但是也开始内战,在抗日的时期结识的国军将领楚云飞,他们有一样的血性一样对家国的抱负,却不得不在内战中相逢,两人都是军人,军人法则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并且两人的军衔都相同的,师长对师长,最后无奈只有向对方各自打一枪,两人都被送自己的医院治疗,楚云飞醒来第一个问的就是李云龙,由此看出两人的情之深,惺惺相惜的友情,李云龙却很久都没有醒来,以前和他一起出生入死的政委赵刚在他的床前哭的像个小孩,这以前刚来时李云龙瞧不起的文弱书生,却以百步穿杨的打仗技术震撼了这位老红军,在通过一系列的磨合慢慢发现这就是自己需要的战友和朋友,政军配合战胜许多战役也结下深厚的革命感情,以至于成为生死兄弟。(国共对抗时期)
和平年代中的李云龙娶了美娇妻,楚云飞却远走他乡去到台湾,他走时带走了他生活的土地上的黄土怀念家乡,而李云龙在军事学院学习理论知识也开始授课,他又和以前的战友在一起逗闷子,一起比赛谁的期末成绩优良,体现一次在战争年代没有经历过的安宁,只为学习不为耻辱而战,也是在总结战争留下的经验教训,不过这次是纸上论英雄,最后也让人们看到军人打仗最荣誉的时刻授勋,李云龙授的少将军衔,为他的一生写出壮丽的篇章,也是军人的魂之所在。(和平年代)
亮剑是一种精神,一种像雪原上的狼的精神,懂得配合通过用智慧的手段打击猎物,勇于挑战不可能,他揭示了符合时代旋律的生存法则,成功的秘诀,在于以义,信任和一颗真诚的心对待世事,若不是如此,成功也是一种被动的,不义的成功!
第14篇:《亮剑》读后感
“红旗飘飘,军号响,剑已出鞘,雷鸣电闪,从来都是狭路相逢勇者胜……”每当《亮剑》的主题曲响起时,我就想到了八年抗日战争,不觉间热血沸腾。
1937年7月7日,日本板垣联队对李云龙所带领的新一团进行了围攻,李云龙给战士们动员时说:“我最喜欢什么?你们知道吗?我最喜欢狼,这种出手敏捷的特点;这种凶狠,一招致命的特点,面对敌人,我们不能当发面团,不能当一群任人宰割的绵羊,而要做一群嗷嗷叫的野狼。弟兄们,还记得我们的宗旨吗?狭路相逢。”“勇者胜。”
到了最后,号称是鬼子精锐的板垣联队被李云龙的新一团消灭了。
还有一次,李云龙在他的毕业论文中写道: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是何等的凛然,何等的决绝,何等的快意,何等的气魄!古代剑客们在与对手狭路相逢时,无论对手有多么的强大,就算对手(方)是天下第一的剑客,明知不敌,也要亮出自己的宝剑。即使是倒在对手的剑下,也虽败犹荣,这就是亮剑精神。事实证明,一支具有优良传统的部队,往往具有培养英雄的土壤。英雄或是优秀军人的出现,往往是由集体形式出现,而不是由个体形式出现。理由很简单,他们受到同样传统的影响。养成了同样的性格与气质。任何一支部队都有着它自己的传统。传统是什么?传统是一种性格、是一种气质!这种传统与性格,是由这种部队组建时首任军事首长的性格与气质决定的。他给这支部队注入了灵魂。
从此不管岁月流失,人员更迭,这支部队灵魂永在。这是什么?这就是我们的军魂,我们国家进行了22年的武装斗争,从弱小逐渐走向强大,我们靠的是什么,我们靠的就是这种军魂,靠的就是我们的军队广大战地指导员的战斗意志。纵然是敌众我寡,纵然是身陷重围,但是我们敢于亮剑,我们敢于战斗到最后一人。一句话,狭路相逢勇者胜。亮剑精神,是我们国家军队的军魂。剑锋所指,所向披靡。
李云龙一身戎装,征战一生,他反复提到“亮剑”这个词,我们回过头来看,抗日战争我们为什么会赢?因为我们敢于亮剑,敢于拼搏。古代剑客们在与对手狭路相逢时,无论对手有多么的强大,就算对手(方)是天下第一的剑客,明知不敌,也要亮出自己的宝剑。即使是倒在对手的剑下,也虽败犹荣。
八年抗战,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二十二年的武装斗争,正是亮剑精神,使我们从弱小走向强大。
“红旗飘飘,军号响,剑已出鞘,雷鸣电闪,从来都是狭路相逢勇者胜……”
第15篇:《亮剑》读后感
这一段时间看了小说《亮剑》后也是感叹颇多,《亮剑》给我最大的震撼是该小说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忠实于生活,这是最大的亮点。《亮剑》最大的成功所在就是脱离了以往战争题材影片那种追求真实和客观的范畴。小说《亮剑》,主要描述了革命军人李云龙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炮轰金门等历史时期革命军人革命本色始终不改的故事。《亮剑》是一部英雄传奇,是一个英雄的成长史。它的叙事围绕李云龙展开,它的背景是战火纷飞的动乱年代。如何调和历史背景的浓淡,怎样处理个人命运和宏大背景在叙述上的矛盾,成了小说叙事的主要问题。
《亮剑》是一部“男人味”很浓的小说,但同时也吸引了大量的女性观众。《亮剑》最能打动观众的地方就是,它表现出来的英雄主义、豪迈粗犷、血脉贲张,正是今天所缺少、人们所期盼的东西,对这种情感的渴望不分男女,而且女性的感受应该还更强烈一些。因为她们更加呼唤男子汉的回归。李云龙是英雄,出身贫寒的平民英雄,所以他的所作所为容易引起观众共鸣。他身为八路军将领,却草莽之气未除。说话做事略带匪气,打仗从不按理出牌。他勇猛、有血性、嫉恶如仇,他满足了人们对英雄的想象和盼望。李云龙又不仅仅是一介武夫。他表面上粗鲁,实际上不乏理智,他是明理的、富于正义感的。他虽然没有文化,可他身上有一种质朴的、农民式的智慧。他用这种智慧在战场上声东击西、以少胜多;在军营中鼓舞士气、统率千军万马;有时还用这种智慧在上司面前装傻充愣。而《亮剑》的“男人”风格正好满足了观众对此的心理需求,因此受到欢迎并不奇怪。
《亮剑》成功地塑造了李云龙这个角色,把他好战、善战、直率、蛮横表现的淋漓尽致,这是一个有血有肉、性格多面、打仗勇猛、鬼点子特多、不按照战争游戏常规作战、敢于抗命、尊重战场实际、有点歪邪的主角,也是一个注重生活注重情感的人物,更是一个精忠报国视死如归赤胆忠心的真实的中国军人形象的再现。在李云龙身上是有一股“匪气”和“霸气”,他酗酒、骂娘、脏话常挂在口头,不绝于耳,这看上去不符合革命军队军人的作风行为,可他不失为一个真正的军人,这都是在特定的战争环境下产生的一个军人的毛病。人无完人,金无赤足,十全十美的人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用“高大、完美”的眼光来审视电视剧中的主角人物是可笑的,小说也应该尊重现实生活,更要尊重人格的发展人性的张扬。为什么一些人就那么的委曲求全呢?为什么总要按照“文艺标准”的那一套路子来欺骗观众欺骗自己呢?李云龙身上的缺点只是玉之瑕疵,并不会暗淡他身上熠熠生辉的中国军人之勇猛智慧爱国的光芒。
难道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八路军中就不存在这样现象?一个军人就不能在战斗之余休整一下自己的生活放松一下自己的精神?李云龙这个人物非要塑造的完美无瑕不可?如果是这样的话,这部小说那就看头不大了!不要说其他人,我就是不看这样的小说,像那些个谈情说爱、整天无所事事、只会耍嘴皮子、人能飞天、气功如炸弹之剧我是绝对不敢苟同的。李云龙在战场上竟敢胆大包天“抗命”,这在许多人眼中就是大逆不道,君不知“军令如山倒”?!但是也确实存在“将在外君命有所不授”。在抗战时期,战场上敌我双方战况瞬息万变,对于在那个血雨腥风在战场上舍生忘死的军人们来说,根据战场实际情况争取最大限度地消灭敌人消耗敌人,那将有利于保存自己壮大自己的力量,难道我们作期货就没有可借鉴之处吗,偶尔有过“抗命”也是在战争中允许的也就是说确实存在这种状况。这并不是《亮剑》的败笔,而恰恰是《亮剑》区分其它按照常规逻辑铺就的电视作品之亮点。
第16篇:《亮剑》读后感
团队精神与真诚友情
主人公李云龙是我军军官,所到之处军风顿整,那股团体凝聚力透着不可挡的士气和人人敬畏的精神。生活他对战士友爱,战场上能为了不丢下自己的战友不惜再次冲回险境作生死奋战以营救被困和受伤的战士。就是这样建立起那坚固战友情和成就了这样一个战无不胜的团队。
处在和平时代的我们,已不用再经历舍身从枪林炮雨中救出自己的伙伴的危险,在这“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喧嚣中我们已经忘了要用一颗真诚的心来对待自己的“战友”,个人主义和利已主义在我们的团队中成了扼杀“活力”的毒气,集体精神和团队精神几乎需要每个单位日日强调,刻意加强。难道我们连真诚待已都那么困难了么?
再看李云龙与国民党军官楚云飞那亦敌亦友、惺惺相惜的交往,各为其主的交锋似不影响两人的友情,即便是生死相搏,从头到尾都洋溢着军人和军人、男人和男人之间最高尚的友情与尊严的光辉。不同的立场亦能付出同样的真情,这种博爱与胸襟是多少人所不能及的。当然这是基于两人同样的坦荡和真诚。
“比海洋更广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广阔的是心灵”,与人相处,需要有一颗宽厚博大的心灵。与人以诚相见,更要以宽厚之心善待他人。从大局考虑问题,彼此真诚相处,这样才成形成坚强的整体合力。
正义血性与人生责任
所谓亮剑,就是狭路上遇见敌手,明知对方是天下第一剑客,明知要身死剑下,但面对敌手,还是要亮出自己的宝剑,与敌手搏杀到底。就算死在对手剑下,那也虽败犹荣。这就是亮剑精神,一种英雄的气魄,一种无畏的精神。当代中国人就是缺少这种“亮剑”精神,缺少血性、缺乏胆量。我们是多么需要这样的精神,多么需要这样的剑客。
也许每个人在潜意识里都想成为英雄,可是在平时见到偷盗、诈骗的时候却不敢站出来,“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甚至自己受害也不敢抗争到底。
经济不断发展,人是富裕了,但是心却贫穷了,丧失了那种刚硬的血性。走着中庸之道的大部分人,喜欢夸大利害,不愿意打破生活的平静。对于社会,人人都有责任去维护,而在我们身边缺少的不是铜臭不是享受,缺少的是精神是气魄,是责任感。有责任感的人只衡量是非,不计利害,以自己的利益和生命殉真理和事业,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高度负责。有责任感并非需要工作风风光光,但我们的民族正是有了他们的存在而绵延发展,我们的社会因他们的存在而展现耀眼光辉。
李云龙说:“如果人人都不敢承担责任,那我们这支部队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所以“哪怕剩下一兵一卒,也要誓死保卫阵地”这是对国家负责;在战场上他不会丢下自己的战友,就是亲自杀回去也要从包围圈里抢出受伤的战士,这是对战友负责;就算牺牲自己的部队,也要掩护防区百姓安全的撤离,这是对人民负责。责任感是每个有血有肉的人都应具备的品质,“不患无策,只怕无心。”
如果说《亮剑》是一种勇往直前的精神,我认为他更是一种人性的升华。让我们懂得亮剑,这是我们人性中仅存的光辉和正义的血性。“狭路相逢勇者胜”,我们应当一往直前,多一些勇气,少一些退缩,勇敢的亮出我们的剑,不论风雨不论坎坷,还有谁能够阻挡我们人生的风帆,亮剑挥舞,让我们的人生更无悔。
第17篇:《亮剑》读后感
看了《亮剑》后使人热血沸腾,相信这是大多人的感受。没错,《亮剑》里面所表现出来的英雄气魄与民族大义都深深的触动着我们的内心,我们都希望成为像李云龙那样的热血男儿。为国家抛头颅,洒热血。《亮剑》里面最吸引读者的人物当属李云龙了。他敢爱敢恨,他讲义气重感情,他桀骜不驯,他生性豪迈他有着太多太多让人既爱又恨的性格特点了。
李云龙是一位叱咤风云百战沙场的职业军人,是一个一生都在血和火中搏斗的名将。他有着上面令人感觉惊心动魄的人生信条。在战争与和平的转换中他的命运注定要充满悲欢离合——无论是政治生涯还是婚姻爱情喜欢李云龙的人固然很多,然而我相信喜欢楚云飞的人也不在少数,楚云飞是在《亮剑》里李云龙难得的对手,他们亦敌亦友。楚云飞也是一个令人敬佩的人,他能在私下里和敌人做相见恨晚的朋友;他能在战场上毫无保留的至那个朋友于死地;他能无所畏惧的公开悼念那个亦敌亦友的朋友。他的这份胸襟令人敬佩。
楚云飞与李云龙的相识就是一个闹剧。李云龙的蹭吃蹭喝,却换来了一个难得的朋友,这也算是一段奇缘了。战场上,两人也互不想让,李云龙送给楚云飞一梭梭子弹,楚云飞同样送给李云龙一个迫击炮。这种在战场上互不相让,在私下亲如手足的情谊我很敬重,因为他们能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职责。几十年后,世事难料,李云龙因成“反派”而遭受刑法,最终含冤而死,楚云飞在海的对岸也第一时间送来了悼词,表达了沉痛的哀悼之情。这也为两个人一辈子的恩恩怨怨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我相信这两个人的传奇故事也将被传成一段佳话。
该小说也刻画了赵刚这一伟大的形象。赵刚本是北平“一二九”学生运动的主要负责人之一,燕京大学的学生,在八路军队伍里算是凤毛麟角的人才了。连李云龙在他的渲陶下对文学上的诗词也略知一二。如果说李云龙与楚云飞之间的情谊是英雄间的惺惺相惜,那么他和赵刚之间的感情便是肝胆相照的手足之情。两人初见,都是一肚子的不愉快,桀骜不驯的团长看不起念书的“小秀才”,燕园的高材生愤怒于团长的目中无人。然而战场上小秀才的远程狙击让团长刮目相看,小路上团长的坦诚认错让政委心下释然。从此,团长和政委,再也分不开。一个桀骜,一个儒雅;一个粗犷中显着细心,一个心细处透着豪放。两种互补的性格,两个肝胆相照的兄弟。
明知不可为,明知胜败早成定局,却至死也不退缩,至死都在进攻,直至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哪怕阵地上只剩下一个人,也要坚守阵地,就算死,也要死在阵地上;他们真正做到了:人在阵地在。这般视死如归的情怀,是那个战争年代中国军人特有的英雄气概,令人敬仰!无数的先烈们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脚下的这一片土地。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是何等的凛然,何等的决绝,何等的快意,何等的气魄!这就是亮剑精神。
“亮剑”精神体现了一种勇气。亮剑读后感“亮剑”精神体现了一种力量。
“亮剑”精神体现了一种魄力。
一种勇气——敢作敢为,永不服输。
一种力量——移山倒海,势不可当。
一种气魄——令敌人望而生畏,令队友充满信心。
狭路相逢勇者胜,面对强大的敌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
第18篇:《亮剑》读后感
这段时间看了《亮剑》后感慨颇多。书中的主人公李云龙是一位叱咤风云百战沙场的职业军人,一个一生都在血与火中搏斗的名将。这位精忠报国、视死如归、赤胆忠心的将军真是中国军人形象的再现。
《亮剑》的魅力在于壮烈,在于军人的胆识和骨气,在于充盈其中的英雄气魄,也就是书中所说的“亮剑”精神。“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便是‘亮剑’精神,也是中国军人的军魂。”这一段铁骨铮铮的话,是主人公李云龙在军事学院的毕业论文答辩会上对中国人民解放军之军魂的总结。亮剑精神是我们的军魂。
首先他体现了一种魄力和勇气。人们常说:狭路相逢勇者胜。何谓勇者,勇者不仅仅是指那些敢于直面敌人炮火的革命英雄,同时也是指那些敢于面对困难,在困境中也可以求生存、求发展的人。
其次,他体现了一种大气,一种豪气。古语有云:做大事者不拘小节。从古至今的成大事者,没有人是因为算计个人的得失而成为伟人的。他们总是为了一个信念、一个目标去努力,到最终他们得到的东西也都是水到渠成。总斤斤计较个人得失的人是难以做成大事的,因为他把所有的精力全都用在了细枝末节上,而忽视了全局的统筹规划。如果李云龙每打一次仗就计算自己到底能得到多少钱,会官升几级,那么他不但不会取得一场又一场战争的胜利,恐怕早就成为敌人猛烈炮火下的牺牲者。
亮剑的第一精神:亮剑精神。
李云龙首先是个武者,其次才是个团队的领导者。所以他欣赏张大彪,喜欢魏和尚,特意从政委赵刚手里挽回来留在自己身边。在当时兵力悬殊,实力差距大的情况下,敢在1:1的兵力之下击与日军交战,令日方高层大为震惊。赵家峪中李云龙敢于迎面出击,不但突围,而且消灭了日方一个联队。
亮剑的第二精神:团队精神。
李云龙是一个英雄,但他又有别于其他英雄,他犯过太多的错误,为了给警卫员报仇,他率兵杀了刚刚接受改编的土匪;为了整个大战役的胜利,他可以忍痛向自己的妻子开炮。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带出的队伍却有如钢铁般坚固。那是什么?那是一种团队精神,一种力量,一种独特的人格魅力。政委赵刚与李云龙性格上互补,并最终被李云龙所感染。在李云龙去医院看望赵刚时,赵刚曾经说过,如果当时他在,他一定会阻止李云龙打平安县城,但从取得的效果来看,即使以后在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多数时候他也会跟着李云龙一样去做。亮剑读后感亮剑的第三精神:创新精神。
李云龙是一个没有上过一天军事院校、土生土长的农民革命者,但他敢于突破,想别人不敢想的,做别人不敢做的,正因为他具备一种创新精神,才使得他带出了一只拖不挎,打不烂的队伍,才使得他打赢了一个又一个战役。在打平安县城的休整期间,他不是固守田园,而是队伍撒出去,让他们去自行发展。
总而言之,“亮剑”精神是一种敢于战斗,永不服输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我们就敢于面对困难和挑战;“亮剑”精神是一种坚毅果断、契而不舍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就能够充分调动积极性,发挥更大的潜力;“亮剑”精神是一种谋定而动、坚决执行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我们才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合力战胜困难。《亮剑》中最值得学习的是一种面对任何困难和敌人都永不言败的精神,对事业的执着、忠诚和高度的执行力。我们每一位学生只有真真切切的体会亮剑精神,把这种精神应用于生活、学习上,那么我们也就可以无往而不胜,我们的学习才能充满生机和活力,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第19篇:《亮剑》读后感
深夜,捧着一本书,仰头观望着星空,仿佛将要被吸入那浩瀚的空虚之中,也许,人可以很伟大,指天问地,也可以很渺小,如沧海一粟,低下头来,看着堆满尘埃的书面,那赫然刻着两个大字——“亮剑”。
看完这本书,费时一个月又一个星期,总想着要精读细读,即使曾经对它提不起什么兴趣,但如今,英雄的种子早已播在了心中,我只能夜夜“浇水”,滋润那棵嫩芽,“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那震撼人心的故事早已在我心里落地生根,今夜,月色正好,何不来谈谈那番薄见呢?
《亮剑》以我军将领李云龙的个人命运为主线,以历史为背景,讲述了从他任八路军某独立团团长率部在晋西北英勇抗击日寇开始,直到他在文革期间受到迫害自杀,到1980年予以平反为止的人生传奇故事。体现了他作为中国军人、作为开国将领、作为共产党员所体现出来的忠诚,勇敢,坚忍不拔的优秀品质,特别是作品所体现出的亮剑精神,更是让人深入骨髓的崇拜和敬仰,即使如此,却有着和其他英雄故事不一样的地方。“面对强大的敌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句话曾一直在我脑海里萦绕,像初生的藤蔓纠缠不休,那是一种品格,一种生命的标志,世上,终究有这样一种人,是以这样的风姿活着的,他在渺小的自己心中,筑起了高大的围墙,保家卫国,风吹不倒,雷打不动,如此努力着,奋斗着。“逢敌必亮剑”——在晋西北面对拥有先进武器的山崎大队,在敌众我寡形式下,李云龙率领着“独立团”亮剑了在解放战争中,面对武器精良,军事理论过硬的老对手楚云飞时,他毅然亮剑了,没有犹豫,没有退缩,多的只是面对不同对手时灵活运用的战术和策略,也正是他这种敢于亮剑的精神,使得他全歼了山崎大队,取得了最后胜利。“狭路相逢勇者胜”,也正是对他骁勇善战的真实写照。我喜欢李云龙,甚至到了崇拜的地步,我想,不仅是我,很多人都盼望着能成为像他这样的人。“亮剑”精神体现了一种勇气,一种魄力,所以,同样“亮剑”精神不只属于硝烟弥漫的战场,也适用于现代社会,我们的生活、工作。
人们常说:狭路相逢勇者胜。何谓勇者,勇者不仅仅是指那些敢于直面敌人炮火的革命英雄,同时也是指那些敢于面对困难,在困境中也可以求生存、求发展的人。在战争年代,两军对峙,双方争夺的是阵地,退一步就等于是把自己的阵地让给了敌人,也等于是把胜利的希望让给了敌人。正因为解放军在敌人面前的勇往直前,毫不退缩,才将鬼子赶出了中国,把国民党赶出了大陆,成为真正的勇者,成为笑到最后的胜利者。同样,在商海中也是这样,商场如战场,战场上争夺的是阵地,商场上争夺的则是市场的占有率,利润最大化。在战场上我们的战士要有“亮剑”精神,明知不敌也要勇于亮出自己的宝剑,与敌人拼个你死我活。同样作为商海中弄潮的成功企业家们也应具备这种“亮剑”精神,不能把自己的任何一块“阵地”拱手让给我们的竞争对手。
对商海弄潮的成功企业家们来说敢不敢是态度问题,能不能才是能力的问题,只要勇往直前不能也会变为可能,犹犹豫豫、唯唯诺诺能也变为不能。我一直认为,亮剑亮的并不只是剑,而是亮的一种勇气和魄力,一种大气、豪气,一种壮志豪情,一种威信,一种精神气概。在如今这个时代,谁能拍着胸脯,义正言辞的说,“我不需要这种‘亮剑精神’”。就是因为拥有了这份人格魅力,李云龙才会如此受欢迎,感受到那份深层次的热情和冲动,我相信,只要我们获得勇气,勇敢的闯荡生活,未来一定能“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夜深了,倦意袭来,抬起头望着窗外,朦胧的月色拥抱着夜幕,安静的沉睡着,这一片和谐宁静,谁都不愿去打破。我抚着跳动不已的胸口,深深地叹了口气,希望,一夜好梦,醒来后,世界依然一片美好,而我,也将好好地过我的生活,为我的高考而好好奋斗。
第20篇:《亮剑》读后感
我怀着虔诚之心,拜读都梁创作的《亮剑》,今天读完了,心中况味一言难尽:
客观地讲,李幼斌塑造的李云龙形象非常成功,他的出口成粗,他在战场的敏锐,他的真性情,他的朴素的情感,摄人心魄。相比之下,《新亮剑》中黄志忠的表现力差了许多,赖劲十足但精气神不够,不能为了表现粗犷而故作粗犷,有些气韵是内在的,你模仿不来的!
读罢全书,我真的是感慨万千:这是一部有着较强艺术风格、具有史诗风格的战争题材悲剧小说。小说中爱国精神与英雄主义、武斗与智斗、友情与爱情交相辉映。塑造出了一个身经百战、性情暴烈、敢爱敢恨、大智大勇的铁血军人形象——李云龙。全面展示了我军在战争年代,不怕艰难、勇于拼搏的顽强作战的“亮剑”精神!
虽然斗大的字不识一升,但是李云龙绝非一介武夫。他与黄埔军校毕业生、国军高级将领楚云飞谈论对战争的看法,绝对不落下风。通过亲身体验,李云龙是这样诠释“亮剑”精神的:“古代剑客和高手狭路相逢,假定这个对手是天下第一剑客,你明知不敌该怎么办?是转身逃走还是求饶?当然不能退缩,要不你凭什么当剑客?这就对了,明知是个死,也要宝剑出鞘,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就叫做亮剑”。
“任何一支部队都要有自己的传统。传统是什么?传统是一种性格,是一种气质。这种传统和性格是由这支部队组建时首任军事首长的性格和气质决定的。他给这支部队注入了灵魂,从此不管岁月流失、人员更迭,这支部队灵魂永在。这是什么?这就是我们的军魂!”我军通过二十二年的武装斗争,从弱小走向强大,靠的就是这种灵魂!就是我们军队指战员的亮剑精神!纵然敌众我寡,纵然深陷重围,但是我们敢于亮剑,敢于战斗到最后一人。一句话,狭路相逢勇者胜。亮剑精神,就理应是我们的魂!剑锋所指,所向披靡!
在坚苦卓绝的战争年代,亮剑精神指引者我们整个民族坚强的抵御外来的侵略,生存至今而屹立不倒。有人却认为现在是和平年代,亮剑精神可有可无。我恰恰认为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当今中国,我们太需要这种敢于向对手、向困难叫板的勇气,这种敢为人先的精神,这种敢想敢说敢做的大无畏精神了。
电视剧拍到李云龙他们上军校就戛然而止了,原作交代了之后的状况,赵刚夫妇的双双自杀,李云龙的自杀,当时中国军界政界的状况,种种等等;历史无法复制,但前人的思考值得尊重:一个人应当如何自重如何发光发热如何有益于他人,一个人如何在任何情况下保持理性的思考,一个人如何练就过人的本领。
一个百姓百看不厌的作品,如《西游记》《三国演义》《亮剑》,必有其独特魅力,《亮剑》的魅力就在于它让人荡气回肠,它让人顿生作为一个中国人的民族自豪感;历史无法再现,但有良知的人们的思考力永不能丧失:这是我阅读后的最大感受。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不惧风雨,不怕威胁,永远保持一个人的尊严与良知,活就活得洒脱、真实!
人生面临着无数的选择,有些人在关键时刻患得患失,优柔寡断,错失大把良机;有些人遇到艰难困苦不敢直面超越而只想退缩逃避;还有些人只注意到了成功的“技巧”,却忽略了成功所需的更为本质的“精神要素”,舍精神而求技巧,无疑与舍本求末。他们需要现代的亮剑精神来拯救。现代意义上的亮剑精神实质上就是一种魄力,魄力是面对困境是的果断抉择,是永不言败的信心,是锲而不舍的执着。只有有魄力的果敢领导者,才能带领团体无惧无畏,勇往直前。魄力让敌人望而生畏,让队友充满信心。具有这种魄力的人,才是真正的领导者,是国家、民族、团队的脊梁!
中国男足问题就是很好的例子。身为非专业人士,对于球员技术和教练水平,我不敢妄加评论,但他们通过比赛所体现的精神面貌是明显的展示在我们眼前的。亚洲杯预选赛第二轮,中国主场对阵伊拉克,在主教练的指挥下居然派出含门将在内的9人进行后场防守,完全是缩着脑袋挨打,缺乏主动出击的精神,结果在家门口被逼平!丧失了出线的主动权。相反,我们去看那些些弱队逼平甚至赢下强队的比赛,他们是怎么打的?他们正是不怕输、敢拼、敢抢,勇于拔剑!如果我们的男足能彻底贯彻这种“亮剑”精神,那么在占世界五分之一的人口的大国有什么理由打不进世界杯!
再比如,众所周知,由于我国一贯主张和平外交政策,我军武器装备距离一些军事强国有很大的差距。但是,国际关系中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若想拥有长久和平,必须具备随时拔剑、为捍卫国家主权、尊严和领土完整而战的亮剑精神。如果我们始终没有一种强烈的紧迫感,在“剑”不如人的情况下,精神准备又不如人,那么我们这支军队拿什么来捍卫国家主权和尊严。
和平年代的亮剑精神,应该是强国面前不卑不亢的国家形象;应该是团结拼搏、奋勇争先的民族风貌;应该是不畏艰难、敢于攀登的奋进精神。和平年代,不再需要我们以命相搏,但亮剑精神所体现的英雄主义绝不能丢!亮剑,是在金钱权势面前保持纯洁高尚的情操;亮剑,是在失败、挫折面前不气馁、敢于挑战一切艰难险阻;亮剑,是在国内国际经贸战场上的斗智斗勇寸利必争;亮剑,就是在中华民族崛起的征程中,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什么样的艰辛,我们都敢于面对它,战胜它,哪怕失败一千一万次!
是血性男儿,就勇于亮剑。当今中国,我们需要的就是这用“亮剑”精神!作为当代的青年,我们不能忘记历史,更承担起我军、我党一脉相承的精神,为我国现代化建设而亮剑!
第21篇:《亮剑》读后感
电视连续剧《亮剑》刻画了一个敢想、敢做、无所畏惧、无坚不摧、逢敌亮剑的英雄人物李云龙。英雄永远都是值得我们去尊敬和学习的,但英雄的精神——尤其是亮剑精神,更是我们每个人必须去学习和弘杨的。
《亮剑》中一次规模宏大、战绩斐然的特大悲壮战役——平安县之战,就充分展示了“相互配合、相互信任、团结协作、顾全大局”精神的重要性和作用。
李云龙老婆被山本所抓而毅然下令攻打平安县城。当地民兵、及部队,各路兄弟部队、友军部队、上级部队等均在未明战情、未接任何指示之下而高度统一,各付其职,统一抗敌,顽强抵抗鬼子各路增援。甚至不惜全军覆没,为李云龙攻打平安县战役的伟大胜利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这种大敌当前、困难面前顾全大局,不顾个人利益,相互配合、团结协作的崇高精神是取得这次战役胜利的关键。商场如战场,在当今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这种顾全大局,舍“小家”、为“大家”,相互配合、团结协作的亮剑精神对一个企业来说,同样显得尤为重要。试想,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合力,还有什么不能解决的困难呢?
如何增强企业凝聚力,提高企业战斗力、竞争力,关键是如何整合企业的现有资源,统一全员全局意识,精诚团结。各部门要相互信任,朝着共同目标奋勇前进。为了眼前利益或个人私利,对同事、上级互相猜疑,工作态度消极,情绪化等狭隘思想只会阻碍企业的健康发展,最终断送自己的前程。
第22篇:《亮剑》读后感
小说讲述了抗放战争期间,八路军129师独立团团长李云龙的战斗革命生涯,这是一个极具个性、有血有肉的军人的故事。在书中,我最喜爱的主角自然是主角李云龙。他草根出生、没有文化、言语粗鲁、性格暴躁,但同时他又有灵活的脑筋、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虽没有理解过正统军事教育,却能带部队赢得一场又一场战斗;他坦率、直白、没有“花花肠子”,但同时他有一颗赤子之心,对战友情深意重、对百姓亲切关爱、对感情坚定执着。最重要的是他有军人的气质风范,在战斗中勇往直前、不计生死,具有压倒一切的豪迈气概!
正是在这样一种人身上,才有“亮剑”精神:应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
尤其是每一次的战斗描述,都看的我惊心动魄。开篇写李家坡之战,一股血腥之气扑面而来,狂放粗豪的气息弥漫不散。给我印象最深的不是淮海战役等一些大规模作战的描述,而是一场抢夺后援物资的严冬伏击战。我军与日军近身白刃肉搏,仿佛一场血淋林的战斗就在眼前发生,不禁热血沸腾。我体会到了:应对也是一种勇敢!
狭路相逢勇者胜,“两个剑客碰到一齐,就算对方是天下第一剑的剑客,你也要敢于亮剑,比的不是生死,而是你亮剑的勇气,你勇往无畏的精神。”这是李云龙说过的一句话,这句话也在他身上得到充分的验证,在他身上体现出来的军人性格、气质,令我崇拜敬佩不已。
在我看来,赢得胜利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有敢于理解挑战、应对困难的“亮剑”精神,一种必胜的气势,一种一息尚存战斗不止的坚定决心。
为我们此刻的幸福生活勇于奋战的革命先烈们,无不具有“亮剑”的勇气。无论是司令、军长、师长,还是一个个无名的战士,都值得我们去感恩、去学习。一次次想象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战士们的血肉之躯穿梭在刀光剑影、枪林弹雨之中,正是那种坚韧的个性、无畏的精神,才取得战斗的胜利。豪气纵横,为民族解放浴血百战;铁骨铮铮,为军人尊严宁折不弯。
历史虽已去,但留下不灭的精神。此刻不需要去冒生命危险战斗,但也同样需要传承“亮剑”精神。当今世界竞争依然激烈:比经济、比科技、比教育……在这种没有炮火硝烟的斗争中,要有胆量去比、有勇气去拼,更要有实力去进步。
首先应对困难永不言弃。在战争中,两军对峙争夺阵地,战斗打的很艰辛,退一步等于卸甲投降,将阵地让给敌人,这时就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工作过程中遇到瓶颈、生活中被困难绊,都不要轻言放下,也许坚持一秒就能结束战斗,取得胜利。就算“敌人”强大到胜过自我的力量百倍,也没有缴投降,直接逃跑的道理。
其次要能吃苦,提高自身实力。以卵击石是有勇无谋的匹夫之举。李云龙虽没有上过军事院校,却身经百战,积累下丰富的经验,每次的战斗并不只靠拼命的精神,而是有一套布部署计划。此刻经济形势低迷,人人称工作难求,但有真才实学的人依然能够谋到满意的职位。
人的存在很简单,但人要生存下去就很艰难,要想成功更加不易,因为它需要我们的生命中给予强大的智慧与力量。“亮剑”精神给了我许多启示,无论对手多强也要有勇气亮剑,就算输了,也虽败犹荣!
第23篇:《亮剑》读后感
看《亮剑》,让人无不感叹于李云龙和他的兄弟们所创造的一幕幕激情场面。
无论敌人如何强悍,逢敌必亮剑,而一旦亮剑,血溅七步,所向披靡。亮剑精神是种过人的胆略,必胜的气势,一息尚存,战斗不止的坚定决心。市场如战场,市场上的竞争对手是我们的敌人,存在的各种困难也是我们的敌人,而我们的同事就是我们同闯枪林弹雨,一起出生入死的战友、兄弟。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剧中,李云龙带领他的队伍打了无数的胜仗,他的队伍从新一团到独立团再到师,最后到二军。队伍在变,可都一样能征善战,原因就在于那不变的军魂——亮剑精神。企业也一样,企业精神是企业文化的一部分,是企业员工的精神面貌,工作作风;是企业的核心的竞争力。
服从是军人的天职,保家卫国是军人的使命,在攻打平安县城的战役中,李云龙给一支阻击敌人援兵的小分队下达命令是坚守阵地八小时,在敌人强大的火力下,小分队弹药用尽,只剩下五人,战斗的惨烈难以形容,最后这五人用剩下的唯一一箱炸药与曰军同归于尽。遵守命令,为了完成任务,哪怕失去生命也不退缩,这是种怎样的精神啊!一息尚存、战斗不止。金德的核心文化是执行文化,如果下级没有执行力,再好的指挥官也不可能带领队伍打胜仗,下达的命令必须去落实才会有现实意义。令行禁止,没有借口,没有任何理由不去执行。
狭路相逢勇者胜,兵贵神速。李云龙带领他的队伍以那么差的装备打赢了武器装备远远先进于他们的曰军,他以出其不意之举挫败曰军,不按常规出兵。李云龙敢于冒险,敢于为别人所不敢为,这也是因为亮剑精神,因为有过人的胆略。战场的残酷性,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战场的瞬息万变,要求必须去拼,必须抢占先机。市场也是如此,必须敢于出招,没有其它什么理由,战胜对手就是真理。
军队是一个团队,企业也是。本剧中,我们都可以看到,战争的胜利不是来自于某一个人或某一个小队的单打独斗,是大家团结一致奋斗而来。大家亲如兄弟,互相配合,才会发挥出最大的力量。企业亦是如此,同事应该就是兄弟,每个人都应该有大局感,要为整个企业的利益着想,大河有水小河才会满。
工作是很具有挑战性的,时刻都可能遇到许多困难,但为了成就自己的事业,就如同李云龙他们为了革命胜利一样,需要我们努力拼搏,无所畏惧。视困难如草芥,亮出自己的剑,是男人就冲出去。其实胜利的原因很简单,剧中其手下败将七师师长问李云龙:为什么当时你们那么快就打败了我们,当时你是怎么想的?李云龙的回答是:因为我根本就没把你们当回事。成功就是在于自己战胜了自己,失败过多的是被自己打败的。
剑中之神,是因为慑人的气势,做市场的王者,就必须有无所畏惧的勇气,必胜的信心。
什么是亮剑精神?就是狭路相逢勇者胜,在遇到强大的对手面前,敢于亮剑,一博生死,这是一种战斗意志的体现。我们的军队,就要有这种战斗意志,“首战用我,用我必胜”就是这种战斗意志的体现。回顾我军,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就是这种亮剑精神。在现代高科技战争下,也许战斗形式发生了改变,武器装备决定着战争的胜负,但还是需要人来控制,操作,所以这就要求指挥员要有亮剑精神,当然,并不是说,要蛮干,这就要求我军的指挥员要有较高的战术素养,要有狭者相逢勇着胜的战斗意志,只有具备了亮剑精神,我们的军队才是一只,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军队!
第24篇:《亮剑》读后感
“作为一个军人,要有不怕死,遇敌敢于迎击的亮剑精神”。这一句话出自电视剧《亮剑》的主人公、李云龙之口。
李云龙,一个老红军、老八路,他作为独立团团长却经常“闯祸”,到处“惹事生非”。有一次,为了自己的老婆,竞带他的独立团攻打鬼子占领的县域,将局面搅得一踏糊涂,可是,却弄拙成巧,反而功过相抵,还受到了国民党蒋介石的表扬。真把我给吓坏了,当时我还以为李云龙要被枪毙了呢。
李云龙是一个敢爱敢恨,有情有义的人,遇敌作战时,他热血沸腾;部队训炼时,他既严厉苛刻,又花样百出;犯错时,他又强词夺理……若把部队看作一个学校,那么李云龙就是学校里最调皮捣蛋的学生,但奇怪的是,他又屡建奇功。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我思考了很久,后来终于想通了,那就是他遇敌时敢于沉着冷静、敢于拼命的精神,一种亮剑精神!
这种亮剑精神是很厉害的。在生活中,我们也要有这种亮剑精神,不是吗?在遇到难题时,不去躲避它,反而拿岀自己所积累的知识去解决它,知难而不畏难,这就是亮剑精神。我国的大数学家陈景润为了证明歌德巴赫猜想,他天天跑图书馆,计算的稿纸堆满了房间,可是他仍不放弃,夜以继日地努力研究和工作,最终攻克了世界数学难题的大门,从而在国际上有了突破性发展和深远的影响。
李云龙这种“亮剑”精神也感染了我,让我更加努力地学习,使我对学习的兴趣大大增加,就拿作业本上的一条数学几何题目来说吧,当时这题目很难,以前从未遇到过,我是想破了头也想不出来,后来我努力地去理解题目,反复地去阅读题目,并且大量运用了平日里在课堂上学到的知识,我终于将它解决了。因为这道题目是我自己解决的,所以我能更熟练地运用解题方法,我的脑海里记忆犹新,让我终生受益。
《亮剑》这部电视剧让我受益匪浅,它告诉了我在困难面前要竭尽全力突破难关,敢于拼搏,勇于亮剑。
第25篇:《亮剑》读后感
我就是一个军迷,从小就喜欢行伍,没有机会当兵,但不能湮没我对部队的情怀,我虽然是个文人,但我的作品,充满阳刚之气、充满豪迈的战斗之气!目前仍是《世界军事》半月刊的忠实读者、订阅者!
勇士的光荣/林河/握一把凛凛长剑/驰骋于天地之间/冷峻的面容骇破敌胆/跨下的坐骑勇冠苍穹/旌旗猎猎战鼓隆隆/硝烟滚滚马嘶啸啸/真勇士何惜生命尊贵/好男儿怎惧虎狼淫威/望不尽连绵青山眷恋/念不完缱卷痕芳柔情/勇士的光荣/高高扬起的战旗作证/勇士的光荣/滔滔奔涌的江河传颂
这就是我对一部《亮剑》充满生死拼搏、爱恨情仇,令人荡气回肠的作品诠释!这部作品小说我仔细读过,对人物及其原型均有研究。
《亮剑》第一部我反复看过10多遍,看一次感动一次,《亮剑》新年这几天也一样从百度的第一集看到了今天的32集,我认为两部都是经典,都能让我唏嘘感叹,泪流满面!
李云龙当然是以我军著名战将王近山将军为原型,他把我军的的战术精髓:绝地突围、诱敌深入、精心设伏、土工作业、重兵合围、铁血阻击、夜战歼敌、穿插迂回、围点打援、城市攻坚、破房巷战、捕捉战机、集中兵力演绎得淋漓尽致!还有现代战法的斩首突击,已经先期运用了!
让我这个文人为你们诠释战场的辉煌吧!
1、斩首突击、绝地突围、集中兵力:
这是在老亮剑的第一集给大家展示的!坂田联队之所以败北,被李云龙部,正面突破,就是李云龙利用正面佯攻,将部队向前推进500米,让自己的迫击炮,发生了威力,一举打掉日军的坂田联队指挥部,实施了斩首行动,以至于敌军群龙无首、指挥丧失,然后集中兵力从正面绝地突围;李云龙化装袭击楚云飞89师师部;新亮剑李云龙带领9名战士,化装进入古浪村民团团部,击毙民团团首马元青实施的也是斩首突击行动。
2、捕捉战机、精心设伏:
为了给楚云飞来观摩制造战机,李云龙派人索要白面,诱使敌军出击,然后隐忍潜伏、守株待兔,碰巧一举歼灭的却是日军军官观摩团200多鬼子精英,这不能不说是一次精心的设伏;当然,在刘伯承的指挥下,《新亮剑》中七亘村二次伏击,也是一场精心设伏。
3、重兵合围、围点打援、城市攻坚、集中兵力、铁血阻击:
李云龙为了解救自己的爱人秀芹,为死难的赵家裕百姓报仇,打的是一场报复战。但,运用的却是我军的重兵合围战法,对于平安县城,1500左右守军,实施了上万人的重兵合围,杀鸡偏用宰牛刀锋芒毕露!在此战中,显示了城市攻坚能力,先扫清外围,然后重炮攻击堡垒。而三连、县大队、区小队实施了铁血阻击战至全部阵亡,可见我军的战斗意志多么顽强。在此战中新一团、新二团、358团、土匪武装等不自觉地参与进来,从战役角度上看,形成了经典的围城打援战,给日军增援部队予以了重创,抗日武装的根据地不自觉地连成了一片。
4、土工作业、破房巷战
鬼子山崎大队误撞到李家坡高地,772团勇猛冲锋了很长时间,伤亡惨重被撤下战场,李云龙攻击时采用了土工作业,令鬼子难以应对最终在李家坡全军覆没,土工作业在我军是攻城法宝,后来在解放战争城市攻坚中广范推广运用,越南的武元甲大将在中国也学会了此招,在解放奠边府的战役中,使用了这一招数,令法军头疼不已。破房巷战也是城市攻坚中,我军常用的一招,在城市中沿街道进攻容易被藏匿于房屋内的敌人打冷枪,于是,我军进入城市,主要采用此招减少伤亡,在新亮剑中也有表现,就是五一大扫荡的时候,李云龙被围在小村庄内,他要求把各个房子都打通和鬼子巷战还能避免挨鬼子炮击。
5、穿插迂回、夜战歼敌
消灭暂七师常乃超部,赵刚让两个团向敌两军结合部,迅猛穿插,看来政委看军事干部指挥看多了,也会指挥作战了。夜战歼敌出现了两次,一次是从小村庄趁夜突围,另一次是夜战将楚云飞的榴弹炮团报销了。
6、诱敌深入、精心设伏
在《亮剑》中,为了解决部队冬季棉衣问题弹药给养,李云龙派张大彪一营一支小部队,边打边撤引诱关东军小部队进入精心设伏的峡谷地带,利用地形优势,将这股骄狂的关东军予以全歼,运用的就是诱敌深入策略。
为什么共产党的部队能够由弱到强一步步壮大,除了坚定的信仰、严明的纪律、顽强的战斗意志外,这和我军各级指挥员超强的战术素质是分不开的。看一部亮剑大家应该了解我军的战术利器,这是我军在战争中的制胜法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