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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策篇章摘抄并赏析精选100句

时间:2019-02-18 17:05

战国策目录序

刘向所定《战国策》三十三篇,《崇文总目》称第十一篇者阙。臣访之士大夫家,始尽得其书,正其误谬,而疑其不可考者,然后《战国策》三十三篇复完。

叙曰:向叙此书,言“周之先,明教化,修法度,所以大治;及其后,谋诈用,而仁义之路塞,所以大乱”;其说既美矣。卒以谓“此书战国之谋士,度时君之所能行,不得不然”;则可谓惑于流俗,而不笃于自信者也。

夫孔、孟之时,去周之初已数百岁,其旧法已亡,旧俗已熄久矣;二子乃独明先王之道,以谓不可改者,岂将强天下之主后世之所不可为哉?亦将因其所遇之时,所遭之变,而为当世之法,使不失乎先王之意而已。

二帝、三王之治,其变固殊,其法固异,而其为国家天下之意,本末先后,未尝不同也。二子之道如是而已。盖法者,所以适变也,不必尽同;道者,所以立本也,不可不一;此理之不易者也。故二子者守此,岂好为异论哉?能勿苟而已矣。可谓不惑于流俗而笃于自信者也。

战国之游士则不然不知道之可信而乐于说之易合其设心注意偷为一切之计而已。故论诈之便而讳其败,言战之善而蔽其患。其相率而为之者,莫不有利焉,而不胜其害也;有得焉,而不胜其失也。卒至苏秦、商鞅、孙膑、吴起、李斯之徒,以亡其身;而诸侯及秦用之者,亦灭其国。其为世之大祸明矣;而俗犹莫之寤也。惟先王之道,因时适变,为法不同,而考之无疵,用之无弊。故古之圣贤,未有以此而易彼也。

或曰:“邪说( )害正( ),宜放( )绝之。此书之不泯,其可( )?”对曰:“君子之禁邪说也,固将明其说于天下,使当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从,然后以禁,则齐;使后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为,然后以戒,则明;岂必灭其籍哉?放而绝之,莫善于是。是以孟子之书,有为神农之言者,有为墨子之言者,皆着而非之。至此书之作,则上继春秋,下至楚之起,二百四十五年之间,载其行事,固不可得而废也。”

此书有高诱注者二十一篇,或曰三十二篇,《崇文总目》存者八篇,今存者十篇云。

5.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则可谓惑于流俗,而不笃于自信者也。 笃:执着

B.《崇文总目》称第十一篇者阙阙:损伤

C.偷为一切之计而已 偷:苟且

D.岂将强天下之主以后世之所不可为哉 强:强迫

6.将文言虚词依次填入文中括号内,最恰当的一组是( )

邪说( )害正( ),宜放( )绝之。此书之不泯,其可( )?

A.而 者 以 焉 B.者 也 而 乎

C.以 者 而 焉 D.之 也 而 乎

7.下列用“/”给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

A.战国之游/士则不然/不知道之可/信而乐于说之/易合其设心/注意偷为一切之计而已。

B.战国之游士/则不然不知/道之可/信而乐于说之/易合其设心/注意偷为一切之计而已。

C.战国之游士则不然/不知道之可信/而乐于说之易合/其设心/注意/偷为一切之计而已。

D.战国之游士/则不然不知道之可信/而乐于说之/易合其设心/注意/偷为一切之计而已。

8.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从第二段可以看出,刘向认识到了“谋诈”之害,但是他又为战国时的谋士们开脱,认为在当时形势下,他们不能不那么做。而作者不同意刘向的后一观点。

B.第三段以孔孟为例,有力地否定了刘向“不得不然”的观点。孔孟与策士们生活于相同的年代,却能阐明先王的治国之道,看来并不是非用“谋诈”之术不可。

C.作者认为《战国策》宣扬“谋诈”之术,而邪说会危害正道,所以应该把它废弃禁绝;但考虑到它的史料非常丰富,又认为不能毁掉。

D.作者尽管与刘向意见相左,但依然能客观地肯定刘向的长处,遗词十分委婉,充分表现了对前代学者的尊重。

9.把文言文阅读材料中加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能勿苟而已矣。可谓不惑乎流俗而笃于自信者也。

(2)其为世之大祸明矣;而俗犹莫之寤也。

(3)放而绝之,莫善于是。

参考答案

5.B(“阙”应为“缺少、缺失”意。)

6.D(“之”,助词,取消主谓之间的独立性;“也”,用在句中,表语气的舒缓和停顿;“而”,连词,表递进;“其…乎”,固定结构,表反问。)

7.C(战国之游士则不然。不知道之可信,而乐于说之易合。其设心,注意,偷为一切之计而已。)

8.C(作者认为应该“明其说于天下”,从思想上明辨是非,而且它又是史籍著述,所以不赞同废弃禁绝《战国策》。)

9.(1)(孔子、孟子)能够不苟且随便罢了。这就可以说是不受流行习俗迷惑,而对自己的见解有坚定的信念。(4分)

(2)他们给后代造成的大祸已经很清楚了,可是一般俗人还对此执迷不悟。(3分)

(3)废弃并禁绝邪说(的办法),没有比这更好的。(3分)

参考译文

刘向编定的《战国策》共三十三篇,《崇文总目》说有十一篇缺失了。我到士大夫家访求,才全部得到了这部书,校正了其中错误的地方,对不可考据的地方暂时存疑,此后《战国策》三十三篇就完整了。

我说:刘向给此书作序,说周朝初期,实行了教育感化,修整了法令制度,所以天下得到大治;到了后来,计谋欺诈盛行,仁义的道路被阻塞了,所以天下大乱。他的说法是很正确的。但在文章最后他却认为这部书中,战国的谋士是揣测当时的国君所能实行的,才不得不这样去做,这样可以说,他是被世俗的见解所迷惑,却不能坚定地相信自己的人了。

孔子、孟子的时代,距离周朝初期已经好几百年,那些旧的法令已经消失,旧的习俗已经消亡很久了。孔子、孟子却偏偏阐明先王治国的原则,认为是不能改变的,难道是要强迫当时天下的国君去做后世所不能办到的事吗?他们只不过是要根据他们所碰上的时代,所遭遇的变化,而提出当时应当实行的主张,使那些主张不背离先王们的用意罢了。二帝三王治理天下,他们之间的变革本来各不相同,他们的办法本来就有差别,但他们治理国家天下的用意,以什么为根本,以什么为末事,先干什么,后干什么,未尝不相同。孔孟之道,也不过如此罢了。法,只是用来适应变化的,不一定完全相同;道,是用来确立根本的原则,不能够不统一。这是不可改变的道理。所以孔子、孟子坚持这个原则,难道是喜欢提出不同的.言论主张吗?只是能够做到不苟且罢了。他们可以说是不被世俗的见解所迷惑,而且能够坚定地相信自己的人了。

战国时代的游说之士却不这样。他们不懂得道是可信的,却喜欢他们的言论容易与国君的想法相符合;他们的居心用意,只是苟且地提出一时权宜的策略罢了。所以他们谈论欺诈的好处,而讳言欺诈的失败;夸说战争的好处,而隐瞒战争带来的祸患。他们争相奔走去做的事,不是没有好处,但是不会超过它的害处;不是没有所得,但是不能超过所失。最后到苏秦、商鞅、孙膑、吴起、李斯这些人,因此而失去了他们的身躯;而任用他们的诸侯和秦国,也使自己的国家遭到灭亡。游说之士的那套办法,是社会的大灾祸,这一点再明白不过了。但世俗之人对它还没有觉悟过来。只有先王之道,根据时代,适应变法,做法不同,对它加以考察若没有缺点,用它治理国家就不会发生弊病。所以古代的圣贤没有用先王的原则去与游士之说做交换的。

有人说:“邪伪之说对正确的原则是有害的,应当废弃并进绝它。那么《战国策》这部书不销毁,行吗?”我回答说:“君子要禁止邪说的话,本来要向天下的人说明那些邪说,使当时的人都知道邪说不能信从,然后加以禁止才能统一认识;使后代的人都懂得邪说不能照着办,然后加以告诫才能使人明白。难道一定要毁灭这本书吗?要废弃禁绝邪说,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因此《孟子》这部书里,有农家的学说,墨家的言论,都被记载下来并加以驳斥。至于《战国策》的写作,往上紧接着《春秋》,往下到楚、汉的兴起,共二百四十五年,记载了期间的历史事迹,本来就不可能废弃。”

这本书东汉高诱注解的有二十一篇,有人说是三十二篇,《崇文总目》中记有八篇,现在存在的共十篇。

【提要】

战国时以公孙龙(著名的“白马非马”论的提出者)为代表的名家也出现在政治舞台上。“名不正,言不顺”。正名实际上也是正“实”的过程。名与实是一对相互依存的概念。名实相符,才能使名成其为名;名实不符,那么这个名就需要更改。正名实际上就是以本源的`原则法理,来矫正被扭曲了的现实和时弊的过程。所以正名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

【原文】

史疾为韩使楚,楚王问曰:“客何方所循?”曰:“治列子圉寇之言。”曰:“何贵?”曰:“贵正。”王曰:“正亦可为国乎?”曰:“可。”王曰:“楚国多盗,正可以圉盗乎?”曰:“可。”曰:“以正圉盗,奈何?”顷间有鹊止于屋上者,曰:“请问楚人谓此鸟何?”王曰:“谓之鹊。”曰:“谓之乌,可乎?”曰:“不可。”曰:“今王之国有柱国、令尹、司马、典令,其任官置吏,必曰廉洁胜任。今盗贼公行,而弗能禁也,此乌不为乌,鹊不为鹊也。”

【译文】

史疾为韩国出使楚国,楚王问他:“您在研究什么学问?”史疾说:“我在研究列御寇的学问。”楚王问:“列御寇主张什么?”史疾说:“主张正名。”楚王问:“这也可以用来治理国家吗?”史疾说:“当然可以。”楚王又问:“楚国盗贼很多,用它可以防范盗贼吗?”回答说:“当然可以。”楚王接着问:“怎么用正名来防盗?”

这时,有只喜鹊飞来停在屋顶上,史疾问楚王:“请问你们楚国人把这种鸟叫什么?”楚王说:“叫喜鹊。”史疾又问:“叫它乌鸦行吗?”回答说:“不行。”史疾就说:“现在大王的国家设有柱国、令尹、司马、典令等官职,任命官吏时,一定要求他们廉洁奉公,能胜任其职。现在盗贼公然横行却不能加以禁止,就因为各个官员不能胜任其职,这就叫做:‘乌鸦不成其为乌鸦,喜鹊不成其为喜鹊啊!’”

【评析】

在任何一个国家或者公司中,名与实,概念与实质,职位与工作,一定要相称;否则名实不符,内政管理就会出现混乱。“在其位要谋其政”,公司中的各个领导要胜任自己工作,董事长当谋划公司董事的利益和发展大方向,总经理当开展经营、拓展业务,各部门经理应各司其职分管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但社会上不少公司内部管理污七八糟,董事长天天去联系公关活动、从事政务工作,总经理高高在上不懂业务,各部门经理眉毛胡子一把抓。这样名不正的公司迟早要完蛋。在一个国家中,这种以本源的原则法理,来矫正被扭曲了的现实的正名工作也非常必要。作为人大代表就应该代表人民呼吁权利和正义,否则不成其为人大代表;作为政协委员就应该代表社会上的利益团体与执政者进行协商对话,否则也不成其为政协委员,作为各级法官,也应不循私情、私利,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准绳来裁判司法。国家的各级公务员,也要以实际的言行对得起“人民公仆”的名。如果作到名正,那么国家的政治生活就会更加清明、民主和进步。

【提要】

本篇阐明了《战国策》的一个要旨:除非你作世外的高人,在这个人欲横流的世界上,如果仅有王道和仁义,而没有谋略和兵法,那么伤害侵略随之而来、国将不国、一切都会不安全。兵法谋略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保证道义的完善。策士郑同用形象的比喻说明了兵法、谋略、防人之心必须存在的道理。

【原文】

郑同北见赵王。赵王曰:“子南方之传士也,何以教之?”郑同曰:“臣南方草鄙之人也,何足问?虽然,王致之于前,安敢不对乎?臣少之时,亲尝教以兵。”赵王曰:“寡人不好兵。”郑同因抚手仰天而笑之曰:“兵固天下之狙喜也,臣故意大王不好也。臣亦尝以兵说魏昭王,昭王亦曰:‘寡人不喜。’臣曰:一王之行能如许由乎?许由无天下之累,故不受也。今王既受先王之传;欲宗庙之安,壤地不削,社稷之血食乎?’王曰:‘然。’今有人操随侯之珠,持丘之环,万金之财,时宿于野,内无孟贲之威,荆庆之断,外无弓弩之御,不出宿夕,人必危之矣。今有强贪之国,临王之境,索王之地,告以理则不可,说以义则不听。王非战国守圉之具,其将何以当之?王若无兵,邻国得志矣。”赵王曰:“寡人请奉教。”

【译文】

郑同北上拜见赵王。赵王说:“您是南方的博学之士,来这里有何见教?”郑同回答说:“我是南方一个鄙陋无知的人,有什么值得您向我请教。当然尽管如此,大王您已经把问题摆在了我面前,我又怎么敢不回答呢?我年轻的.时候,父亲曾教给我兵法。”赵王说:“我不喜欢兵法。”郑同听了这话拍手仰天大笑,他说:“兵法本来就是天下最狡诈的人喜欢的东西,我原来就猜想大王您不喜欢它。我早先也曾用兵法游说过魏昭王,昭王也说:‘我不喜欢。’我就说:‘大王的行为能比得上许由吗?许由并没有被世俗的名利牵累,所以不接受尧的禅让。可是现在大王已经接受了先王遗留下的江山,您想要保持祖先的灵魂平安无事,国家的领土不被侵占,社稷之神得到祭祀吗?’魏昭王说:‘那是当然的。’我又说,现在如果有人带着随侯之珠,持丘出产的美玉,揣着万金之财,一个人独自在野外露宿,本身没有孟贲那样的威武、荆庆那样的果断,身边也没有强弓利箭来防御,那么不超过一个晚上,就会被人害死的。现在有强大贪婪的国家进逼大王的边境,向大王索取疆土,晓之以理、动之以义,它们都不会听从,在这种情况下,大王您如果没有争战之国所具有的防御装备,又将用什么去抵御它们呢?大王您如果不讲求用兵的策略,那么邻国的野心就会得逞了。”赵王说:“寡人请求你多加指教。”

【评析】

高洁的道德完人许由只能呆在世外,世上的人如果要作许由,那么只有隐居的一条路。如果要呆在人类社会,要在世上建功立业,必须抛弃掉道德上迂腐的肤浅之见。

谋略并非教人奸诈和邪恶,相反,它正是为了战胜邪恶和侵害、为了保证道义的实现而必须运用的智慧和手段。战争本身非常残酷,但正义战争的目的是为了遏止战争和暴力压迫,是为了安全和正义。不对邪恶进行猛烈的打击和残酷的歼灭,那里能得来自由和安全。如果让那些无知的仁义之人主宰大事,说不定滋生多少变乱,冒出多少大奸大恶出来。胡林翼、曾国藩都很推崇“以霹雳手段,显菩萨心肠”的警句,他们二人完全以此信条血腥对付太平天国,倘如不残酷,那么儒家的仁义道德、中国数千年来的礼仪人伦岂不一旦扫地荡尽,在他们看来,杀戮和镇压就是为了保全仁义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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