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
读书小学生作文1
读书有许多好处。大家都知道,书不仅能帮助我们学到知识,还能开阔我们的视野……
我非常喜欢读书,特别是童话书,看了一遍又一遍,总是不知疲倦,仿佛是有一种魔法的力量,牢牢地吸引着我的兴趣。
记得有一次,我和弟弟在做作业时,我偷偷地拿出我向同学借的《木偶奇遇记》的书,书的封面就是一幅漂亮的画,我看了又看,然后才慢慢地打开书页,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不巧,妈妈刚好走了过来,见到我在看课外书,就把我狠狠地批评了一顿,说:“做作业时不准看别的书,否则会分散精力,做不好作业的。”我的脸红红的,心也在怦怦地跳,我想妈妈的话也许是对的,但我还是非常想接着看那本童话书。
现在,每天的课间时间,我都要看一会儿闲书,仿佛只有这样才过瘾。有时回到家完成作业后,我也要拿出书来静静地看,甚至连妈妈喊吃饭了,我都不愿放下书,真像有人说的那样,读书就是你的一日三餐,每天不读书,就觉得像丢了什么东西似的。有时,我还把书中的好词好句摘抄下来,供我时选用。
读书小学生作文2
书,自古以来就是承载知识的载体。古人有言:“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是人们学习的工具。正因为有了书,所以读书对人们来说至关重要。
古往今来,都有人刻骨读书的例子。古代大豪范仲淹就酷爱读书。他从小父亲去世。母亲没有依靠便改嫁到了常山的朱家。他从小刻苦,长大以后离开了家乡,来到了应天府的南都学舍读书。他白天、深夜都认真读书。五年中,竟然没有曾经脱去衣服上床睡觉。有时夜里感到昏昏欲睡,往往把水浇在脸上。他常常是白天苦读,什么也不吃,直到日头偏西才吃一点东西。就这样,他领悟了六经的主旨,后来又立下了造福天下的志向。他常常自己讲道:“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正因为他的刻骨才造成了他的文采。
东晋人车胤,年幼时好学不倦,勤奋刻苦。他白天帮大人干活,夜晚便捧书苦读。可是由于家境贫寒,常常没钱买油灯,书也读不成了。他为此十分苦恼。一个夏夜的晚上,车胤坐在院子里默默回忆着读过的书上的内容,忽然发现院子里有许多萤火虫一闪一闪地在空中飞舞。他忽然心中一动,要是把这些萤火虫聚集在一起,借它们的光不就可以读书吗?于是,他开始捉萤火虫,捉了十几只,把它们装在白纱布缝制的口袋里,挂在案头。从此,他每天借着萤光苦苦地读书。这些流芳百世的人,都是因为他们爱读书。所以才会有大成就。
作者以读书为题,然后举例说明读书的好处。让人们都意识到读书的优点。这是一篇例举充分的好的论文。
读书小学生作文3
刘向曾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书可以医愚。”是啊!读书是多么重要啊!“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一个人不爱读书,就不会进步;如果一个人爱好读书,他就会飞快地进步。
我曾经是一个不爱阅读的人,但一次偶然的阅读,让我对读书充满了喜爱。那是一个星期三的中午,我闲着没事干,虽然暑假我已习惯了这种无聊,但我还是受不了,于是就拿出我随身带着的《神秘岛》看了起来。开始,我一点儿也不知道里边在讲些什么,但在读了第三章后,突然开始喜欢这本中的内容。里面的人物生动形象,好像被写活了一样。这时,一幅又一幅的画面连绵不断地在我的脑海里出现了,让人感觉自己也陷入其中似的。这本书讲了好多有关历史战争的事,这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在其中也学到了不少的好词好句。
我看着看着,许多时光被消磨了,正因为时间对忙碌的人来说是短暂的`,对悠闲的人来说是漫长的,过了“一会儿”,上课铃响了。我依依不舍地夹好了书签,把书放回了课桌,等待起下一个看书的时间。
《神秘岛》这本书使我喜欢上的阅读,它写得活灵活现,写得如同梦境,写得紧张刺激。
读书小学生作文4
常听人说:书是人最佳的伴侣。阅读不仅可以打发时间,还可以充实知识。所以我非常喜欢阅读,不管是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童话故事,还是漫画…我都非常喜欢。不过这此都是说给师长听的,其实…为什么我会爱上阅读呢?
当我在看童话故事的时候,我总会幻想自己是里面的主角,拯救地球、和怪兽打架、跟公主结婚、被大野狼吃掉…我彷佛变身万能的超人,帅气的王子、可爱的动物,想演什么桥段,就演什么桥段,真是刺激又有趣。
当我在阅览自然科学丛书时,博学多闻的我就成了一位科学家,在我的实验室里,完成一个又一个超酷的实验,然后在一次又一次的发表中,累积我的超人气,我可以在暗夜或白昼任意来去外层空间,寻找未知的星球和外星人的最高机密。
说到我的最爱中国文学,它的魅力更是其它书籍难以匹敌,像是三国、西游记、红楼梦…,总教我萦绕在历朝历代的山河中,化身英雄、武林高手、翩翩公子…再演他三百回合都难离梦乡。现在你知道阅读是多么有趣的事了吧!
每一本书的作者功力都很厉害,在他们的笔下,每个故事都是那么生动有趣,或蕴含深奥智慧与哲理,值得我们深思索、玩味于生活之中。所以,阅读,就是这么令我着迷。
读书小学生作文5
富兰克林说: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这句话没错,想要交谈就要思考,想要思考就要读书,所以读书是非常重要的。
就拿我来说,我很喜欢读书,在暑假里妈妈和我约定每天看书2个小时,可我因无法抵挡书对我的诱惑,总是半天半天地看书,有时甚至看得连吃饭都忘记了。我的阅读面很广,几乎什么都读:世界名著、中国古代名著、科幻小说等等。
我对书的迷恋使于四年级,那时爸爸给我买了一套连环画的《三国演义》,书中的那些英雄人物深深地吸引了我,使我爱不释手。从此,我就渐渐地迷上了书。到了五年级,由于我的阅读和理解水平都提高了,妈妈就给我买了些世界名著。世界名著和我以前看的有所不同,精彩的描写中蕴含着许多深刻的内涵。我先后阅读了高尔基的《童年》,海明威的《老人与海》等书籍。书中主人公曲折的经历、坚定的信念、顽强的毅力深深地震撼了我,让我深受启迪,也让我真正
读书使我了解世界,使我扩展见识,使我明了事理,使我增长才干。正如培根所说:知识就是力量。想要有知识,定要多读书。让我们一起来吸收这份精神食粮吧。
读书小学生作文6
我从小就爱读书,从那些注拼音的故事书到现在的长篇小说。
我小时候爱看故事书,开始看的津津有味,可自从在书店读了儿童版的名著之后,那些薄薄的拼音故事已经不能满足我了。升入三年级后我认识了更多的生字,并且知道怎么读一本好书之后我便看那些名著了。
又一次作文课,老师让写一篇童话故事,当同学们开始苦苦编写的时候,我的想象之门已经打开了,在我的笔下,狮子不是一开始就威震森林,它胆小怯懦,而是在一次次的经历之后才具有勇气。我的作文被老师当作范文在班里朗诵,但是这个美誉我不能心安理得地接受,因为我明白这是课外读物的馈赠,是他们为我插上了想象的翅膀。
后来升入四年级,这些书籍也不能满足我的胃口了。于是,我买来了长篇小说,我沉浸在一个个神奇的故事里,感受着里面人物的品质,汲取着每一本书里的营养。后来老师让写《进步的力量》,我把自己的读书经历写了下来,令人欣喜的是我知道了:作文一定要写真情实感,虽然刚开始都离不开模仿,但真正打动人心的是自己呕心沥血的创作。
书是我的良师,是我的益友。在书中我找到了前进的动力和方向。
读书小学生作文7
这个暑假,你在我的家里不会看到我在玩电脑游戏,也不会看到我在踢皮球,相反,文文静静的我会在自己房间里读书。
这个暑假,我给自己制定了一个计划:每月都要读两本书,读过后要复述一遍,还要从里面摘抄好词好句。从此以后,我的暑假就变得很充裕,虽然我有很多的课。而且我发现,7月后我懂得词语越来越多了。我读的书也在好书推荐上有许多的帮助,以前我做好书推荐要2个小时,现在就只需要1个小时了。
书对我写作文的方面也有很大的帮助,书中的成语让我的作文读起来流畅的多了。可是有一个小问题:每当我拿到书,就会迟迟不拿下来。这导致了本来就已经是近视眼的我度数更深了。我因此为自己制定了一个计划:在有灯光的情况下看两个小时的书。我相信,这个计划是最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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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1世纪里有一样东西是不可缺少的,就是书!
书就像是一位知识渊博的老师,又像无边不际的大海,也是开启你心灵的窗户。书就是知识的宝库,蕴藏着无穷的精神粮食。读书就是打开这座宝库的钥匙,是人类最高的享受。因为书它无所不得不能。所以我热爱读书,因为我要用读书打开这座宝库!
从幼儿时,书就进到我的生活中了,经常听妈妈讲故事,又让人迷惑不解的故事,也有让人热泪盈眶的故事,还有让人大笑一通的精彩故事!
时间飞快,我如今已经上小学五年级了,我不再是以前的小女孩了,又不在听妈妈讲故事了,而是自己看一些“诱人”的作文书了,每一次去书城我都会买书看,有时边走边看,一不小心就摔了一跤,这是我悟出一点道理,看书太入迷也是有代价的!
书,让我如痴如醉,让我知道知识,让我打开知识的宝库。丰富了我的课外知识。所以我爱书,更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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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知识的源泉,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我爱买书;我爱藏书;我更爱读书!
我认为,读书就是一种对生活的享受。
我爱读书,爱到一旦进入书的海洋,我就无法自拔。
正值午饭时间,突然就停电了。大家都急得团团转。我便从放满了书籍的书柜中,轻轻地拿了一本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走到阳台,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仿佛自己就是书中的鲍克、雪狼、毒日头,感情也随着书中段落时喜时悲。但毕竟人有三急,我又不舍得放下书去卫生间,只好一直憋着不去。也不知过了几个小时,要是平常,我早就憋不住了。终于,我吸食完了书中的第一块面包(就是书中的第一篇文章),才飞快地奔向卫生间。啊,看完了书,感觉真爽。妈妈在门外大呼:“你倒是快点呀!”可她哪知,我还沉浸在对鲍克的敬佩与仰慕中呢!
呵呵,我对书就是这么痴迷,只好让老妈在门外多等一会儿了。
我爱买书;我爱藏书;当然,我更爱读书!
读书小学生作文10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是一个酷爱读书的小女孩,因为在书中,我可以挖掘出无穷的宝藏。
一天下午,我和妈妈坐八路车去度殊书店买书。一进书店的门,我便冲进儿童书区,开始挑书。儿童书区的书特别的多,看得我眼花缭乱,我左挑挑、右挑挑,在第三排的书柜找到了一本名子叫《瞧,那帮坏小子》的书,我感觉挺有趣的,就拿下讲翻了一番。
可是,这本书就像是有一种魔力一样,把我带进了书的奇妙世界。还像一杯魔法饮料一样,喝着喝着就上瘾了,这本书的作者把文章写的生动有趣,我便蹲在地下,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一分钟、两分种、三分种……差不多一个小时过去了,我还在目不转晴的看着那本书,一动不动。看到三分之一的地方,我站了起来,跑到妈妈那里说“妈妈,这本书很好看,我能买下它吗?”妈妈爽快的答应了。
看!这就是我,爱读书的我。
读书小学生作文11
同学们,你们一定想知道读书怎么改变了我,接下来我就来告诉你们吧。
我第一次看书的时候,爸爸就对我说:“晨晨,书中自有黄金屋,你一定要好好读书。”爸爸说得书中自有黄金屋到底是什么意思,如果书中真的有黄金屋,那干嘛还要去工作?直接到书里去拿黄金不就行了吗?一个个谜团在困扰着我,我开始看书了,书里的知识可真丰富啊!仿佛来到了知识的海洋,一个个故事写得那么栩栩如生,真好看,渐渐地我开始迷上了看书、读书,有一天我终于知道了书中自有黄金屋的意思了,黄金就是书里的知识,掌握了书里的知识就可以自己去赚黄金,这一切都是书告诉我的,书是我们最好的老师。
在这里我跟大家说一句话,读书吧,书里会有一个精彩的时间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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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爱读书,无论走到哪,看见书就读。今天,就是为了看书,我差点挨了打。
今天下午,我把数学作业写完了。看见家里没人,就想:“从柜里拿本书看看。”于是,我就在壁柜里找我能看的书。啊!我终于找到了,那就是《西游记》。于是,我便站得高高的,踮起脚尖,使劲地把那本夹在书堆中的《西游记》抽出来。不料,脚一随着一阵“咕咚,当啷”的响声,我抱着书摔了下来,爬起来一看,哎呀,完了,爸爸的书全掉了下来,我想:“我这回可要受一次皮肉之苦了。”正好,爸爸回来了,我赶忙把书扔进了壁柜,提心吊胆地想:“爸爸不会拉壁柜吧。”没想到爸爸一回家,就要找书,我想:“这下完了。”爸爸一拉壁柜就说:“怎么了。”我把刚才的事结结巴巴地说了一遍。
“读书,读书,你怎么搞的,你知道怎么读吗?”爸爸气呼呼地说:“看书都看疯了,有人说各种蠢事,在每天读书的影响下,好像火烧一样,都会渐渐溶化,让你尽干蠢事。”听到这里,我眨巴了眼睛对爸爸说:“爸爸,这是雨果说的话,对吗?”“鬼丫头你……”真没想到,我的一句话竟然把爸爸逗笑了。
同学们,我就是这样一个爱读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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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人生道路上,“书”是我们不可缺少的亲密伙伴。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等,虽然我还没有做到这样的程度,但书已经给我带来了快乐。
在我心里,书是一盏程亮的灯,是它,来帮助我每件事情的是与非;书是一名好老师,它从我们小时候,开始教导我们,一直陪伴我们长大,传授知识给我们;书是知识大门的钥匙,帮我们打开大门,学到知识。
现在,我已经四年级了,已经读了许多童话、寓言、故事等许多,你可别说我囫囵吞枣,童话让我充满丰富的想象力;故事让我明白哪些事是错的,哪些事是对的。
书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好朋友,我在书的海洋中漫游,从中得到了莫大的快乐。在生活中,书还帮了我不少忙呢,所以我更爱读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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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节奏的加快,读书和写字这2项基本的学习方式已经被人们淡忘了,我也忘记了上一次认真看完一本书是什么时候了。
现在开始读书还是有了小孩以后才有的习惯。为了小孩好好的学习,每个周末我们一家都要到书店去看一会书,现在书店的环境比以前好多了,小孩在那样的环境下专心致志的看书,我们家长也慢慢的养成了看书读书的习惯了。有好的书我们就买回家,全家一起读,读完后谈谈读书心得和感想,一家人其乐融融。小孩喜欢文学和音乐方面的书,特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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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玩戏是最快乐的事情。”有人说:“听音乐是最快乐的事情。”也有人说:“去旅游是最快乐的事情。”但我却认为,读书才是最快乐的事情。
记得那天,我向朋友借了一本书,可是,我的朋友说:“要明天早上还给她。我心想:天哪,怎么可能一天就看完一本书呢?放学了,我早早地做完作业,拿着这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为了可以按时把书换给朋友,我吃饭看,连平时爱看的电视剧也丢掉一边。到了晚上,我拿着书,走到房间,看了起来,多了一会儿,我感觉脖子有点酸,于是,我就换了一个动作来享受这本书,这时候,我只看了这本书的一半都没有。于是到了夜晚,我关了门,拿着手电筒,躲在被窝里看着书。突然,我听见爸爸脚步声向我走进来了,他一定是来看我睡了没有,我心想:糟了,如果被他看见我还没睡的话,怎么办?“噔”我的头上冒出了一个小灯泡,于是,我关掉手电筒,把头转到一边,紧闭着双眼,心里砰砰地跳着,过了一会儿,爸爸终于放心走了,我松了一口气,又拿出那本书,继续看起来了。过了半个小时,终于等到爸爸睡觉了,我拿出这本书,放心地看了起来。
我记得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雪国狼王好词好句
它仰天长嗥一声,那嗥声混合着悲愤、激动和嗜血的野性。
它伸开稚嫩的狼爪扑向蓝魂儿,它打败了蓝魂儿。
它睁开眼,尕玛儿草原在身下像一块绿色的地毯。
老雕正拎着它在高空飞行。
这位“朋友”是讲了一只母狼紫岚一直想把自己的四个孩子培养成“超狼”来夺得狼王的位置,于是她就对自己的孩子注重培养,虽然她的努力有点成果,可是她的四个狼孩,还是相继死去,到了最后,她只能用自己的生命去救自己的狼孙——和金雕同归于尽。
这就是一个关于母爱、关于生命、关于希望的故事,读完这个故事,感受十分深刻,这个故事让想到了妈妈,在以前弄伤自己,妈妈看到是多么的心痛,不断的想办法“解救”,虽然没有狼孩那么多兄弟,但却得到了很重要的东西——母爱,孩子手心手背都是母亲的肉,就算有什么危难,到头来顶在死亡面前的只有母亲,正如母狼紫岚,她经过了许许多多都是为了孩子,如:闯入戒备深严的牧场,假扮鹿夺取食物,为的只是守护自己的孩子出生有奶喝,如与狗斗争时,不惜让狗攻击自己的身体,也不让自己换一个位置,为的就是让孩子顺利产下,如自己孩子被铁架夹了,她也陪伴着到天亮后给她来个“安乐死”。
看一看,母爱是多么的伟大,为了孩子宁愿自已死去,也不让孩子死去,母爱。
扩展阅读:
走在世界的尽头,走在跨省的边界,望着天空,风刺骨,人冷漠。我猜,我到了陌年,望不到尽头,找不到归宿,雪国的路深埋在寒冷里,融在岩层。
谢谢你让我有勇气走这么远,回望,我感念你的恰似温柔让我误以为爱如,不料却是你画布上的一笔勾勒。饭后茶点的佐料,空虚寂寞的排遣,我的不安全感,我的敏感自始至终让我看死了情爱痴狂,也看穿了我深爱的代价。你所谓的爱如同你笔下的画像,只是你生存的筹码,需要拾起,不需要遗忘,此后……我还以为有余地的时候,在原地打转找我们初见的甜蜜,却在看清真实后自欺欺人,真切的讨厌和反感这般狼狈的自己。
我就是为了能够逃离,我就是为了兑现我的话语。
只是现在越来越和这些原因没有关系。在深夜我看不到灯火阑珊,就没了深夜独写颓废和小情绪的习惯。无聊翻起都兰行的日至,看着有些恍惚,也有些宿命,原来真的就行走在荒原,扎根在荒原了,或许冥冥之中自有定数。我找不见以前的自己,我放不下执着的期许,狠狠的一巴掌打的我麻木不仁,自顾自怜的嘲笑内心深处的哪个自卑懦弱的本我。这些,有一天也与任何人无关,也不会在贴上创伤后遗症的标签,因为都没有理由变成你的借口。
坐车的次数越来越频繁,望见草原的机会越来越家常便饭,我才觉得我拥有的草原我只偏爱夏天,冷落忽视了冬秋夏,哪些让我感动的变成习以为常,哪些沿途的兴奋退化,只剩下不耐烦和浮躁。
雪国,有千年极寒的无人区;雪国,有千年不化的.虔诚;雪国,有千年一回的传说;白茫茫的世界,覆盖了人性的欲望,站在山头看着脚下白白的世界,整个人都肃然高尚起来,寒冷落在骨子里刻在身体里,清醒的审视着,彩色的经幡迎着风雪翩翩起舞,满满的经文一遍遍散落在雪里,融在土壤里,所以这里的人最虔诚,他们生在经文的国土里,骨子里流着那股信仰是洗不掉的,我庆幸有生之年还能目睹转山的场面,目睹朝拜的信徒。不是矫情,不是煽情,是看着那份固执和坚定真的落泪了,人生有多少个开头是如此的坚定,有多少个结局是顺其自然,万物之中,万物最大,人是如此的渺小和不堪一击。雪,如同珍珠粉凝固的残留,落满山头河谷。我以为千年不化的雪,在夏季炎热的烤照中泪流满面,正如哪些海誓山盟烟消云散。
我看着陌生的远方,走着陌生的路,听着陌生的话,看着陌生的人,想起王菲的《传奇》。这个世界原来不需要真的传奇,比起传奇人们何时何地更喜欢关注自己,这个冬天没有给我惊喜,我理所当然没有等待,把过去埋在冬天的雪白。独自去一步步踩出雪国的路,找到出口,关于雪国,哪些故事我乐此不疲的储藏。
雪山巨魔读后感1
列宁说过书籍是巨大的力量。奥斯特洛夫说过打开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盏窗户。杜甫也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所以说读书对人类是不可缺少的。这不暑假我就读了一本书《查理九世——雪山巨魔》。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是查理、一只拥有贵族血统的名犬后裔,不仅懂人话,而且很好强。而墨多多则待人热情,对新鲜事物充满探索精神。尧婷婷则是一个成绩优秀、富有同情心的班长。扶幽则是一个游离天外的'古怪小孩。虎鲨喜欢刺激,脾气暴躁。
这本书还介绍了棕熊、雪狼,还有很多神奇的雪人。这些雪人很强大,富有智慧,他们守护着山神的宝藏。而村子里的人则神奇地全部消失了,在木屋中,想他们挥手致意的,是一尊毫无生气的冰雕像,无声地号召我们要保护自然。
读完了这本书我仍觉得意犹未尽,探险中充满了神秘,同时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应富有探索精神。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事都在等待我们去探索。比如天牛幼虫有味觉吗?比如蟋蟀会唱歌吗?比如蝗虫怎么蜕皮? 同时我还知道人与人、人与动物之间要和平共处。就象墨多多他们保护了雪人们。而他们遇到危险时,雪人们也保护了墨多多他们一样。
有时间记得看这本书!
雪山巨魔读后感2
我读过的书五花八门,如:《吹牛大王历险记》、《查理九世》、《胡小闹日记》等。其中,我最喜欢《查理九世之雪山巨魔》这本书了。这本书记载了dodo冒险队在雪山的一系列冒险故事。下面,让我来带领大家走进这本书吧!
《查理九世之雪山巨魔》这本书介绍了地灵山滑雪场周边流传着关于雪人的传说。听说它们强大而富有智慧,守护着山神的宝藏,附近曾有猎户们因动了邪念竟在一夜之间如烟雾般离奇消失了……为了寻找埃克斯失去的记忆,dodo冒险队深入雪山禁区。棕熊、雪狼危险如影随形,然而比凶兽更可怕的却是心怀鬼胎的人类!真相奇诡难辨,恶意的风暴正渐渐逼近——古老的猎人重见天日,黑色的泥土如同有生命一般蔓生着,唯一安全的木屋中,向小伙伴挥手敬意的竟然是一尊毫无生气的冰雕像。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多多他们遇上雪狼那一部分了。书中描写了他们团结协作用智慧打败了雪狼,终于死里逃生的过程。



